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保险理赔近因原则之具体适用 【正文】

保险理赔近因原则之具体适用

作者:霍乾 太平洋人寿广东分公司
保险理赔   近因原则   具体适用   决定性作用   责任承担  

摘要:所谓近因(Proximate Cause),是指对损害或损失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有效的,并且引起法律责任承担的原因。保险意义上的近因指造成标的损害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有效的,并且引起保险合同责任承担的原因(危险因素或危险事故)。近因原则是决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与给付责任的重要原则,可表述为:保险赔偿与给付的先决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后果的近因必须是保险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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