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家庭教育的育人功能 1.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和情感环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发挥家庭教育功能有利于培养身心健康的孩子,家庭软环境的建设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员良好关系的建设,家庭软环境的好坏是影响子女成长的重要因素。家庭成员关系间既有界限和个人空间,又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忠诚和热爱,让家庭氛围充满温馨和爱意,让家庭成为每个成员的温暖港湾,更让孩子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2.家长要保护好儿童发展中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儿童发展中的自主性和主动性,是孩子成长的内动力,外力只有在尊重这种内动力的基础上,才不会成为成长阻力。所以家长要学会允许孩子在一定的范畴内独立自主,给孩子更大的可以尝试犯错的空间,孩子才会具有成长的机会。3.父母要学习科学教育的知识与方法。家长在教育子女时,必须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父母应进行儿童发展敏感期和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学习。在儿童发展早期,孩子主要是模仿的敏感期,家长应该是以身为范,希望孩子成为什么人,首先自己先行。在亲子互动中,多采用正性强化的教育方法,对子女良好的行为及时给予认同和肯定,对不良的言行不予以关注。切忌用家长自己的判断和观念去评价或打压孩子,避免伤害到孩子的自尊心。在孩子智力发展上,要掌握开发孩子潜能的科学方法,要善于发现孩子思想行为上的闪光点,跟他们充分地互动,让他们形成自己的判断和观念。 二、利用多种渠道打造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课堂 1.在社区开展灵活多样的家庭教育方式。社区可以依据不同年龄孩子家长的实际需要,采取讲座、讨谈、育儿知识传播、个案辅导、工作坊等多种方式进行丰富、多元的家庭教育,促进家长成长和家庭人际关系的处理,掌握正确的育儿理念和育儿知识,在体验式互动中让家长自我觉醒原有教育模式的弊端,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学会沟通,从而提高爱和家庭教育的能力。也可以在社区开展亲子活动,让亲子之间、邻里之间、孩子之间增加交流和互动,让亲子之间有机会了解对方的感受、观点和期待,能在活动中与孩子建立心与心的连接和信任感;父母也能在活动中了解孩子的个性、行为方式和人际发展状况,从而做到有针对性地支持孩子的发展。总之,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结合实际开展一些适合不同家庭不同年龄孩子的、积极健康生动有趣的、多样性的亲子活动,丰富社区家庭教育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道德素养和公民素质。2.将学校打造成家庭教育的重要平台。学校是在读儿童的聚集地,社区联合管辖区内的学校,是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由社区组织社工、教师、家长和专家在学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员会,定期商讨本社区家庭教育推进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教学及活动。如印发不同时段的家长手册,通过手册可以快速大面积地引导家长认识相应时段子女的身心发育特点、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的重点难点,让家长充分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个性特征和呈现的心理问题,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达到两种教育的共振。3.社区联合社工机构积极参与是推进家庭教育的主要力量。社区联合入驻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在社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师资及社工从业人员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训,研讨家庭教育规律,协助政府推展家庭教育,联合各界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单位或机构主办家庭教育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进行本土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开办家长教师联合会、开办亲子园等等。最终形成以社区牵头,以社工机构为服务主体,联合学校、相关单位和家庭相互配合的家庭教育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的实施真正落地。 三、以家庭教育为推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家庭教育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需求。家庭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源泉,也是我们每个人幸福成长的摇篮!如果说人生是海,家就是港湾。在茫茫大海里航行,人总会疲倦,总会迷茫。一方面家给了我们休息、思考、寻找的力量,也给我们服务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家也使家庭成员间长期磨合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提供了范本。家庭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稳定和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进而关系到整个社区、甚至社会的健康、稳定。所以,家庭教育是和谐社区目标得以实现的逻辑起点与内在动力。2.家庭教育是实现社区和谐的重要保证。在多元化、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家庭作为一个“避风港”、“安乐窝”的价值更为突出,人们需要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以缓解社会压力,疏通压抑的负性情绪,协调人际关系。如果家庭关系紧张,不仅不能化解社会上的人际矛盾和冲突,相反,还可能使家庭矛盾转化成一种社会矛盾,从而增加社区的不和谐因素。社区和谐需要每个社区居民的努力。第一是正确处理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作为人际的第一关系,对家庭的和谐稳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两人因相爱而踏入婚姻的年轻人,由于来自两种不同价值体系的原生家庭而不知道如何相处?匆匆有了孩子更不知道如何教育?各种家庭矛盾交织在一起,经不起风雨的两颗年轻的心可能伤痕累累,从而走向分离。而系统的家庭教育能及时地给予家庭指导和家庭关系治疗,指导他们正确地沟通,学会包容,学会相处之道。第二是处理亲子教育。家庭教育是孩子实现社会化的起点和基础,孩子通过家庭教育最早获得最基础的生活技能和知识,获得对社会的最初认识并且懂得一些最基本的社会规范。第三是要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家长自身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的质量。家庭教育要“以德育人”,言传身教的方式,帮助未成年孩子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以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来营造,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家庭关系。3.以家庭教育为契机打造文明和谐社区。社区可以通过开展“培养合格人才,争当优秀家长”的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和“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的评比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和和谐的邻里关系。全面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氛围,并积极争取学校和社会工作机构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区文化环境,打造和谐社区。 参考文献: [1]谢亚男.家庭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2(12). [2]台湾地区家庭教育考察报告[J].中国妇运,2010,(10). 作者:向秀英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与发展中国家道路的选择 一、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 20世纪后半叶,以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米尔顿、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兴起,改变了经济主体及其竞争原则的观念。跨国公司和世界金融中心成了世界经济的体系性的单位。国际经济如同国内经济一样,国家也应为市场职能提供一切必要的先决条件,最大限度地取消市场管制,使私人资本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保障国际资本稳定地发挥作用。[1]新自由主义尤其是主张跨国联系的货币主义认为,国际经济的联系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机遇,使经济体更为紧密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需要做的无非是缩小政府的活动范围而已。这种乐观精神充盈于货币主义的派生物——全球化学说中。这种学说声称摧毁政府对外部联系的障碍将释放两种积极的力量。其一是最好的运作机制(市场)从最先进的经济区域扩展到所有的政府放弃了控制权的经济区域;其二是随着这种最为有效的机制的扩散,最不发达的经济区域也会繁荣起来。 该理论认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开放将鼓励资本流入贫困国家。由于工业化国家通过追加资本来赚钱的最好机会已经用完,而发展中国家资本短缺,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回报应该比工业化国家高。如果贫困国家降低贸易和投资的门槛,那么富裕国家就会输出部分资本。如果这种资源流入采取的是贷款或间接投资形式,就会补充国内存款,放松对本地公司追加投资的金融限制。如果是国外直接投资,会带来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技能,金融风险也较少。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投资增加都会使贸易增加,富国从贸易中获得的好处并不以牺牲穷国贸易伙伴的利益为代价。根据这个理论,在所有交易中,进出口双方、借贷双方、股东和员工双方都可以双赢。按照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逻辑,不太发达的国家的机制将愈益类似于发达国家的机制,并且随着这种最好的运作机制的普遍传播,欠发达世界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小。 二、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实践悖论 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下,只要不太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发达国家的机制,他们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缩小。然而,无论从机制上还是繁荣程度上而言,全球化的现实并没有使世界经济变得更为统一,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2]典型表现如下: 1.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的资本确实从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趋势中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有很多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发达国家所鼓励的战略,利用外国银行贷款和跨国公司雇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增加出口,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生产利润和债务利息流向富裕国家。发展中国家因为不利的贸易条件、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放缓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除少数国家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严重下降,有些国家还出现了负增长。 2.扩大生产失效。面对增长减速,经济学家经常转向以提高生产作为万用灵丹。生产一般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动机,它被期待着能作为内在机制运行以推动这一体系的自我扩张。其机制扩张过程为:技术的提升或劳动密集程度的提高促进劳动生产率不断增长节约的资本剩余用来降低价格或提高工资需求增长刺激资本扩大生产。然而在1980~2000年期间事实与理论设想相背离。从1980年开始价格没有下降,也没有出现工资增长。实际工资处于停滞状态,每小时产出和每小时真实工资之间存在着鸿沟,这意味着从生产力增长中获得的几乎全部所得都被资本作为剩余价值剥夺了。制造业部门工人产出虽然增长了,但产品的价格并没有降低,或者工人的工资没有提高,从而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相反,服务部门的就业不断扩大,但从事服务业的大部分人的工资都非常低或是非临时性的。 3.债务日益攀升。从1982年到1998年,发展中国家债务增加了3倍,从5000亿增加到20000亿美元,债务国利息不堪重负。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债务利息占其出口额的40%。拉美有些国家情况更加严重,阿根廷经济就是因为日益攀升的债务走向凋敝的。 三、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 之所以导致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其根源在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的误区。 1.市场并非自足。新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自发的,存在着“看不见的手”的调控,因而无须政府插手。市场的确是在人们日常的互动过程中自发形成和自行“扩展”的,它无须人们有意识地设计或统一的中央计划就能达到协调,无需以成员间的共同利益作为前提就能运行。每个独立的参与者在追求各自独立利益的时候能够自觉地形成高效配置资源的手段。然而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有许多前提条件,而这些前提条件都不是市场能自动提供的。比如说,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以人们在商品价格和品质方面形成某种共识作为前提,需要不受那些与价格无关的外部因素的干扰,需要产品及其制造环境十分稳定。同时,市场的良好运行还涉及到许多非市场因素。国内市场尚且如此,更何况无序的国际市场。国际市场只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穷国在拆除贸易与投资壁垒的过程中更需要政府来调控市场。 2.股票市场并非万能。在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上升了,工商企业可以从中获得部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扩大经营,促进物质生产和商品流通,持股人也可以从中取出一部分用于消费,而消费的增加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物质生产。但是,股票市场的动荡却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就资本主义经济史而言,股票市场与金融投机活动是一对孪生子,相伴相随,而且股票市场越发展,投机活动也随之进一步发展。就华尔街的股票市场而言,现在它的持股人有几千万,然而股市价格的涨落基本上是操纵在为数不多的大炒股户手中,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谋取暴利。也就是说,在华尔街股市兴风作浪的主要是金融垄断资本。他们的投机活动的猖獗必然破坏股票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加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市场的无序。 3.资本剩余和市场调节并不协调。新自由主义坚持认为,创建自由市场,即解除国家加给市场的所有限制将最终造福于所有国家。然而,资本剩余的利用和市场的调节机制间并 没有那样清晰的关系。当出现持续的停滞趋势时,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商品生产和服务方面的投资机会减少时,越来越多的资本剩余会投向大幅扩张的金融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金融市场愈益成为国际性的市场,资本在全球每一个角落寻求利润。这样就使停滞趋势和金融危机全球化了。此外,在资本主义体系结构中,所有地方都面临着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和堆积如山的债务问题,但新自由主义却束手无策。 4.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理论前提是比较优势理论,然而比较优势理论产生作用的一些前提却被忽视了。新自由主义十分推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认为即使一国在每个方面的生产率都低于另一国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对贸易双方也都是有利的。但是,萨米尔·阿明和其他人却证明了这一理论并不正确,因为该理论实现有一个前提,即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对于穷国而言,如果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不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那么自由贸易是十分危险的。菲律宾自加入WTO后一路攀升的失业大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5.国标贸易必然促进经济发展的论断值得怀疑。发展中国家以出口为导向发展工业,但忽视了国内市场服务。如果太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去搞贸易自由化,其出口产品的价格就会在国际市场上下跌,这种自由化会造成自己打败自己的结果。东亚“四小龙”的成功主要是因为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并不鼓励贸易。但是即使贸易增加了,也不足以证明对经济增长有利。一些经济学家以计量经济数据来证明贸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另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计量经济学应用在经济等其他重大而复杂的问题上从来不会有什么指导意义:要发现潜伏在表面现象背后的精确的经济联系并不是数据能说得清楚的。不同的变量或基期的选择完全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经济学家罗德里克带头攻击这种支持贸易的回归统计研究。作为贸易自由化坚强捍卫者的著名经济学家巴格瓦迪和斯里尼瓦森也同样严厉批评这种回归论断。[3] 正是由于以上的理论误区,导致了全球化背景下一系列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行为。 1.新自由主义认为越少干预的政府越好,而事实上发达国家的政府干预都加强了。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无论是美国或英国,都实行不挂牌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国家为保护市场机制而加强在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中作用的趋势被称之为“向正统自由主义的妥协”或“向凯恩斯主义的妥协”。[4]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获得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国力的限制或者受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政府没有或者没有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全球化中受的是更多的伤害。 2.市场改善意味着垄断受到控制,但与全球化论断相反的是,向世界市场开放会增加了垄断程度。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垄断势力在不断加强,而市场本身无法解决与控制垄断问题。由于绝大多数垄断势力都是发达国家的商业企业,而发展中国家受到经济水平的限制,没有完善的避险机制和监管体制,无法避免发达国家的剥削,因此,全球化的结果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在金融全球化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他们存在产业结构和技术上的优势。发达国家政府直接参与支持金融资本的活动,把预算开支的20%或国内生产总值的3%-5%转移到持有国债的金融资本所有者手中,从而使金融资本成为永久性实际正利润的受益者。这一市场垄断了世界金融市场30%的金融资产。跨国公司是推行全球化的有力工具,它们是庞大的垄断组织,触角延伸到全球各个地区。但是目前世界上6万家跨国公司中80%属于发达国家。[5] 3.资本的重新配置并不合理。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资本充裕的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本收益率要比资本匮乏的经济不发达地区低,因此,在开发的资本市场中,资本会从发达经济区流向不大发达的经济区,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生产增长,最终赶上发达经济区。但是,由于美元和发达国家货币的强势地位,国际投资形成了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格局。“从理论上讲富国在向贫国输出资本,但在目前的体系中,却是穷国向富国输出资本”[6]。“发展中国家虽然吸引了不少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但与民间或地方大量利用外资相对应的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发达国家政府债券的大量投资,中国就曾在这个意义上被国际金融市场称为资本净输出国”[7]。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极不合理,它迫使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目前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共有2万亿美元的储备,这种外汇储备很大部分投资于美国的短期国债,从而刺激了美国的过度消费,繁荣了美国经济。 四、几点启示 1.从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它之所以能在西方国家以外盛行和发展,是因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被西方国家的政府派上了新的用场。在某些西方大国和某些国际经济机构的策划和支持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向发展中国家强制推行,并形成一套所谓的市场取向型经济改革方案。这一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宏观管理自由化,经济发展战略外向化”,其目的是要破坏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扰乱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秩序。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应时刻警惕全面自由主义对本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危害,但同时又要看到,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正视这一发展趋势,否认或断然拒绝都不是解决之道,只会给国家经济造成更大的危害。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当务之急应是不断完善本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培植本国和本民族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体制;培育本国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企业和品牌。 2.从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来看,资本主义的经济学说经历了一个长达几百年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一部西方经济学说史,实质上是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两种思潮争论、交锋、斗争的历史,而且发展到今天,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具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事实上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在西方经济的实践中也交替出现过。这说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西方经济学说,总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相联系的,也总是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经济学说时,一定要与其历史环境相联系,既不能照搬照抄,也不能一概否定。特别要与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条件结合起来,科学地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走自己的路子,创立自己的经济学说。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衡量自己的现实基础,趋利避害,制定一套符合本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3.发展中国家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用经济主权来保护本国的利益。多数发展中国家曾沦为殖民地,为了国家主权曾进行过不懈的斗争,深知国家主权对一国的重要性。虽然以货币主义作为思想基础的全球化理论声称,民族经济向世界的开放使得在发达经济区运作的机制向不太发达的经济区传播,并且使得世界财富在这两个区域均衡化,但是这些变化的积极后果主要发生在发达经济区,而全球化进程事实上扩大了发达经济区与不发达的经济区之间的差别。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国家主权,相反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牢牢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否则,国家利益就得不到保证,国家就有可能被他国操纵甚至沦为经济殖民地。在同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中,为了防范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弊端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必须制定用国家主权来保护本国利益的策略。[8] 4.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利益和统一认识。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规则中的优势地位具有自我维护和自我加强的特点。然而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相对弱小,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发展中国家必须发展区域—体化,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团结合作,发挥总体力量,才能对一些不合理的全球规则施加更大的影响,逐步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真正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与国际法 摘要: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学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舞台,各种各样的“主义”与“理论”都在其上有着精彩纷呈的表演。但就对国际关系实践的影响力而言,自由主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无疑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三股思潮。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体系。虽然自由主义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重视,一直是自由主义阵营的一个基本共识。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自由主义提供了理论创新以及扩大对实践影响的机会,“软权力”理论以及“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提出及传播即为典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为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虽然其中存在的瑕疵我们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软权力;自由主义国际法学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体系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迄今为止,它又一直处在国际垄断资本的支配之下。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我们不拒绝参与经济全球化,但对其背后的新自由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国际扩张则须保持高度警惕。无论是在冷战结束前的紧张气氛下,还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始终都是自由主义规划世界秩序的蓝图中的重要一环。①为了更好理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我们可以从考察20世纪80年代与新现实主义展开激烈的“新-新论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入手。 一、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传统视野下的国际法——以新自由主义的观点为例 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构成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三次论战”,极大地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进步。相对于新现实主义,无论是在分析层面,还是在理论与研究方法上,都决定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与国际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也为国际法的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 (一)在分析层次上新自由主义对体系进程的关注与国际制度的地位 虽然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是一致的,即都是立足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与国家为国际关系中重要角色的假设,但由于两者对国际体系的关注点不一而导致两个学派视角下的国际制度乃至国际法的功能与作用的反差。 新现实主义者所提出的结构主义模型包括三点,即“无政府秩序原则”、“忽略其他差异,功能基本一致的单位即国家”以及“国家之间权力分配”。在前面两点不变的情况下,“权力分配”成为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三个重要原则中唯一的可变因素。因此,新现实主义者的体系结构可被定义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而且,由于新现实主义者对于权力分配的基本思考在于“集中关注作用最大的国家”,所以,权力分配就是指大国之间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实力分配。[1](p16-17)而国际制度,包括作为核心部分的国际法,也就没有多少的存在空间以及用武之地了。与此相比,新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否认这种结构模型,认为以大国间实力分配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结构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不过,他们也认为,国际体系的特征并不仅仅如此。正如他们所指出的:新现实主义者所强调的权力分配当然是重要的,但仅仅强调结构是不够的,还需要由强调国际体系的其他特征加以补充。[1](p17) 立足于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新现实主义者将单位之间的互动即国际体系的进程归为单位属性而不加考虑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实际上,进程与结构一样,都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这时,新自由主义强调的重心就从国际体系结构转移到国际体系进程,即影响包括国际体系中单位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的“进程”的,主要包括“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等两种体系因素。在这两种因素中,由于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相当缓慢的,要等主要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之后才能够完成,因此新自由主义者就把国际体系结构假定为常数。一旦国际体系结构被假定为不变的常数,那国际制度就成为国际体系的最主要特征。[1](p17)至此,出于对体系特征的认识,从进程角度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中,理论化程度最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提出了国际制度选择国家行为,即与“结构选择”针锋相对的“制度选择”理论。[2](p44)新自由主义者的基本问题是,在国际结构不变的情形下,国家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有时合作,有时冲突。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导致了这样的不同行为?亦即: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影响了国家的合作或冲突行为。对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是体系进程因素影响了国家的行为,而体系进程中最具意义的因素是国际制度。[2](p45) (二)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的定位与国际法的关系 不仅仅是由于新自由主义关注国际体系进程而决定其理论特征是国际制度,而且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的独特视野,也决定其对于晚近国际立法,尤其是国际经济立法的勃兴的影响或解释,也将占据独特位置。 在立论上,一方面,新自由主义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假设,崇尚“放任自由”原则,即在国内社会中如果人们能够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充分地按照他们的偏好行事,那资源分配将最合理与最有效率,而且,这条法则不仅适用于国内社会,放到国际经济领域,也是行得通的。同时,基欧汉自认为其主张属于“成熟的自由主义”(sophisticated liberalism)或是“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这种自由主义介于主张自由贸易将导致和平的“商业自由主义”(commercial liberalism)和强调国际制度或规则对各国关系的管理的“管制自由主义”(regulatory liberalism)之间,是对它们的综合与超越。另一方面,虽然新自由主义接受了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即不仅承认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力,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的最重要的角色,也承认国际关系中物质力量占据决定性的地位,其基本思路仍然属于理性主义的范式。但是,与纯粹物质主义的新现实主义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看到了国际制度的重要性,其对国际制度的强调无疑突破了物质权力这一现实主义的内核,不仅将制度、规范等属于社会范畴的非物质性内容引入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之中,并且使其成为一种主要的理论概念与研究变量。[3](p4) 在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深受经济学领域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该学科中有关交易费用理论、国家理论、法和经济学研究等,都被新自由主义者广泛应用,从而打上了自由经济主义的许多烙印。具体地讲,新自由主义者在理论分析中大量运用了博弈论、系统分析、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对国际合作、国际制度的一般理论,包括其产生、发展以及维持的可能与方法等等作出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增强现象解释与结果预测的准确性,并提出避免合作失败与增强合作成功几率的一些策略或手段。这些,显然为国际立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谈判技巧,也为东西南北等国家走出谈判僵局提供了有价值的路径选择。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新自由主义的研究路径中,国际制度占据了核心地位,以国际制度为研究核心的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也成为该学派成就最大的一块。当前,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法的研究有着紧密融合的趋势,而新近对国际机制“法制化”的探讨使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实际上,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学者逐渐认识到,遵守国际规则的国家履行的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随着冷战的缓解乃至结束,另一种区别于物质权力的制度权力对于国家行为的影响日益增大。当然,在国际机制学者的研究带动下,国际法学者也很快意识到国际机制理论对于分析国际法问题,所能提供的巨大帮助,即前者为后者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分析框架。如今,至少在一些领域,国际法学者正在遵循着国际机制的研究路径来分析一些国际法现象。[4](p79)当然,国际机制学者与国际法学者开始的这种跨学科合作,无论对于何方,都有更宽广的研究空间以及产生更丰富的研究成果的潜力。 二、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与国际法的发展——以“软权力”理论为中心 在冷战结束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机制“法制化”成为趋势之一,这些现象似乎验证着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与预言。此时,以约瑟夫•奈为首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及时提出了“软权力”理论,对包括国际经济领域的国际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表现在促进“国际软法”的发展方面。 在自由主义学说中,“软权力”一直是核心概念之一,但在冷战结束以前,由于时局的不适宜,这个核心概念并未能“理直气壮”地发扬光大。不过,冷战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之竞争,使得该学派力挺“软权力”理论的时机成熟。这时,约瑟夫•奈宣称,在冷战时期,东西方对抗的轴心是包括军事力量、核威慑等在内的硬权力,但随着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军事对抗的消失,权力的定义不再强调传统上的军事力量和武力征服,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经济增长等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相比之下,地理、人口和原材料则变得越来越不重要。[5](p155)换句话说,国际政治性质的转变已使无形的权力即软权力变得更加重要,国家凝聚力、普世性文化和国际制度正在被赋予新的意义,权力正在变得更少转化性、更少强制性、更趋无形性,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必须适应这种转变,必须学会运用包括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操作相互依赖,管理与影响国际制度,共享人类文化价值,推广民主、自由理念等在内的“软权力”资源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5](p171)简言之,在提倡“软权力”的学者看来,在已进入全球信息时代的今天,尽管硬权力和软权力都很重要,但软权力相比过去而言更加重要。[6](p25)立足于此,约瑟夫•奈结合这两种权力勾画出新世纪美国对外政策的战略思路:[7](p243) 约瑟夫•奈认为,美国的新战略不仅要确保美国的生存与发展——当然,这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也要考虑这种战略给美国之外的国家与人民所带来的适当利益,因为只有在满足“相互利益”的基础上,美国“霸权”的合法性才能够得到别的国家的尊重。鉴于此,美国必须继续承担为世界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重任。当然,公共物品的提供并不是无选择性的,必须是极其重要以及美国的实力所能够承担的。按照此标准,约瑟夫•奈认为,美国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有关国际体系的问题。具体包括:一方面,19世纪下半叶占有主导优势的英国所关注的三件公共物品,包括“维持欧洲主要国家之间的均势”、“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对国际公共领域的开放的维护”等,都适合于美国当前的情势:第一,维持地区均势和尊重各国领土完整,是美国必须提供的一项公共物品。第二,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不仅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增长,同时也有利于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要维护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美国既要抵制住国内保护主义的影响,也要支持世贸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合组织(oecd)等国际经济组织的运作。第三,美国在保持诸如海洋等国际公共领域对所有人开放上存有利益。另一方面,今天的国际公共领域包括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全球气候变化、濒危物种的保护以及外层空间和虚拟网络空间的使用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包括美国人民在内的全人类的命运。因此,在当今世界,全球公共物品也有新的变化,美国必须对此做出反应,包括:第一,美国应该促进世界各国在贸易和环境、防止武器扩散、打击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机制的发展,以更好地组织这些领域的国际行动。第二,美国还应该把国际发展放到更优先的位置,它也是一件重要的全球公共物品。第三,充当调解人是作为处于主导地位的强国的美国可以提供的另一项重要的公共物品。至此,约瑟夫•奈总结到,对美国而言,一个基于全球公共物品提供的大战略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均衡;(2)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3)保护国际公共领域;(4)维持国际规制与机制;(5)援助经济发展;(6)充当联盟召集人和争端调解人。 无疑,约瑟夫•奈依据“软权力”理论所提出的美国冷战后对外战略,不仅有对美国一些传统外交战略的肯定,如二战后致力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也有对某些方面美国不当的外交政策的鞭策,如在全球气候变暖等的全球公共问题上美国至今没有起到领导作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对冷战结束后以及新世纪里美国的外交战略提出了一个整体规划。从冷战后美国对外政策的实践看,这个立足“软权力”理论的外交战略思想的及时提出,正是响应了冷战后美国以“硬权力”与“软权力”相配合的世界新秩序战略。虽然美国冷战后的战略实践并不是与约瑟夫•奈勾画的战略构想完全吻合,甚至有些方面是相违背的,但人们仍然可以看出其对“软权力”的重视。按照这个战略设计,包括维持wto等普遍性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推进全球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平衡,甚至包括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均成为战略目标,这无疑在理论上极大地提升了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毕竟至今全球主要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的维护与发展仍然和美国的对外战略息息相关。 总之,“软权力”理论旨在向世界展示与推销美国民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美国要达到此目标,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推动以“自由化”作为理念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当然,这早已运用到美国的对外关系实践之中。且不说西方价值观在联合国、wto、imf、世界银行(wb)、oecd等国际组织运作中的主导性,也不说这种价值观在国际政治领域、人权以及社会领域的国际立法中的影响,即使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国际经济立法也如此。不仅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航空自由化协定以及双边税收合作协议中“美国范本”的横行,甚至是在区域与多边规则的制定中,诸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欧洲能源宪章条约》(ect),甚至是wto等国际组织或条约的许多规则,无不带上美国国内规则的影子。而按照托依布纳有关“法律全球化是在公民社会的各个部门创建了大量无中心的、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过程”的界定,[8](pxiii)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通过私营公司创制出的全球化法律就颇自然地采取全球商法美国化形式”[9](p39)。实际上,“美国商业法已变成一种全球化的普通法,明示地或默示地被吸收在各国的契约之中,并正开始被吸收到其他许多国家的判例法,甚至是制定法中”[9](p39)。无疑,以上种种现象正是美国“软权力”对国际立法以及各国国内立法的影响输出的鲜明写照。 在这里,我们可以预测到的是:为达到推销西方自由市场机制、民主理念、人权意识、文化价值观等的目的,冷战后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软权力”理论已经并且将继续影响“自由主义”为主导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与内容。 三、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理论向国际法学的扩张——以“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为中心 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不仅仅体现在“软权力”理论的提出,也在于其向国际法学的直接扩张,表现在由美国国际法学会前任会长安妮—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教授所倡导的“自由主义国际法学”(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崛起。事实上,无论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分析起点,还是其理论假设,乃至分析方法及研究路径,无一不是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引申而来的。对国际法学而言,将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引入国际法的研究,为国际法学开辟了一条“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这对于长期以来依赖“自上而下”的国际法传统研究路径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也为当代“跨国法”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框架。 长期以来,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沿袭了“自上而下”或“由外至内”的分析路径,对国内因素的研究呈现出忽视的状态。对此,斯劳特指出:“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所提供的解释国家行为的基本模式,很不幸地存有一个‘黑箱’(black box)或者‘撞球’(billiard ball)缺陷。在这些基本模式中,国家被认为在结构与功能上是无区别的个体,而且国际社会与国内体制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10](p226)显然,这种研究模式的弊端在于许多重要的、必须考虑的因素都被排除出去,从而导致最后得出的研究结果的准确性令人怀疑,这些重要因素包括:个人、公司、ngos、政治和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观念、利益、身份以及相互依赖等等。[10](p227)为了尽快打开这个“黑箱”,斯劳特拟定了一个新的“自由主义议程”(liberal agenda)的研究规划。[11](p185)在这个研究规划中,斯劳特首先提出了三个最基础的假设:第一,国际政治中最基本的角色是国内社会的成员,包括追逐个体利益以及利益相冲突的个人与公司、私人社团;第二,所有的政府只是代表国内社会的部分利益,即在国家政策中得到反映的利益;第三,最终导致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冲突的国家行为反映的是国家偏好的性质与构成。[12](p228)立足于以上假设,斯劳特认为,“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需要探讨的首要因素不是在国际层面,而应该集中在国内或跨国层面。要准确分析国家行为,除对国家角色与权力因素做出分析外,还必须对国家和国内与跨国社会(domestic and transnational society)之间的关系作出“进程”分析。体系层次的分析是把国家看成单一或相似的结构与功能,导致对“国家如何行动”的观察存有“黑箱”。而通过这种“进程”分析,主权的“黑箱”变得透明,进而能够看到国内政府是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代表活跃在国内与跨国社会上的个体或集团的利益而展开国际层面的活动。[12](p207) 立足于以上假设以及设定的研究任务,“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侧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活跃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同法律主体是如何对国际秩序作出贡献的;第二,处于规则外围和边缘的国际公法的功能定位;第三,怎样使得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等。② (一)规制国际秩序规则的渊源以及它们的互动 传统上,被认为对国际秩序作出独特贡献的国际公法被定义为“国家之间”的法律;国际社会是一个由国家组成的社会;国际公法的功能在于实现这个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对于调节国际关系,尤其是和平与稳定方面,国际公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国际秩序是被从上而下创设的。与此相反,秉承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个体为分析起点及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创设的理论假设,斯劳特认为,国际法的主体应该被设定为尽可能广泛,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国际秩序的各种行为体。换句话说,不仅应包括传统的行为主体即国家,更应包括个人、公司、利益集团、ngos、国际机构等非国家行为体。而且,当代国际秩序的维护不仅仅意味着和平与稳定,也包括社会正义和政治正义。 一旦认定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被创造的,就意味着许多以前被忽视的但对国际秩序发挥了实际效用的各种实体规则、规范、概念以及程序必须被重视。自由主义理论的分析路径将它们带到了规则的中心,并且提供了一种彼此联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即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不仅仅是将这些不同种类和不同层次的法律放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中,而且使这些法律在国际秩序中的优先地位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国家行为是个体或群体博弈选择后的表现,那么创建国际秩序的关键就在于规制这些博弈选择以及调整个体或群体的行为的具体规则。在这种意义上,将责任强加给国家的传统国际条约和个体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联系,倒是个体之间互动规则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斯劳特认为,对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分析的先后次序应该翻转,即从传统的以国际条约为分析起点转为将个体之间互动规则的分析作为起点,才符合国际法的“真实”面貌。在这里,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探寻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相互作用的结合之处,在这里有三个层次的法律,或者至少三种立法,反映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互动:第一,国内社会以及跨国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制定的自律规则。第二,政府制定管理国内和跨国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活动的规则。政府之间还可能在一些共同事务上相互协商制定规则协调它们的管理活动。第三,国家制定调节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以上被高度概括的三个层次的法律,是可以重新解释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互动的三种经常性与标准化模式的。而个体之间的互动,要么直接通过国家机构进行,要么在国家机构的影响下进行,要么通过国家机构与国外的个体之间实现互动。 总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不仅提出了一种与传统不同的、自下而上的国际秩序,它所关注的相关主体和活动层面都发生了改变,并对产生不同规则的实体之间的互动与影响进行了重新排列。每一个全球性问题都有着国内根源,而直接规制个体和群体的法律更可能触及问题的根源,它们对于国际秩序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除非国家将某些权力让渡给超国家的实体,否则这些法律规则的影响力比国际公法更大。作为一种值得考虑的选择方案,国际公法和国际制度可以明确地以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或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属性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之一。 (二)国际公法的功能 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对塑造国际秩序的法律规制的分类里,传统的国际公法被归于第三等级。虽然已是最后等级,但其毕竟还是在塑造国际秩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我们有探讨其功能的必要性。一般来讲,国际公法的传统功能是致力于对关联交叉的“集体行动之困境”的调和,或者规制各国共存之需要。但是,从自由主义者的视角看,许多看起来非常“国际化”的问题都有其国内根源。包括战争、环境恶化、保护主义等,都源于个体和群体中优先利益的错误选择或者代表某种优先利益的政府行为被扭曲等。简单地讲,全球法律规则与国内法律规则紧密相连,前者依赖于后者。因此,按照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观点,国际公法的基本功能不仅仅在于创设一些国际性组织来实现单个个体国家无法达到的目标,更在于影响和改善国内相关机构的职能。这种功能在国际社会生活中逐渐明朗,但至今仍然被认为是特例性质的、有疑问的以及边缘性的。 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应优先对这种问题展开分析,并将此功能视为国际公法的核心功能来对待。以下领域或命题是国际公法发挥这种功能的典型表现:第一,人权法。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视野下,人权法是国际法的核心。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中,人权法至少是一种可以确保最低限度的个体权利或利益不受侵害的机制。第二,人道主义干涉。当许多国际法学者与政策制定者仍然以“不干涉内政”的教条反对人道主义干涉时,自由主义理论却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来自人权法的天然属性。当然,这种行动必须是极端谨慎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由主义学说只是支持非常有限的人道主义干涉。第三,补充作用。国际法的补充作用的前提不仅需要国际社会在审判方面有足够的能力,而且是在国内法庭确实不能或者不愿意起诉的情况下。遵守这种前提才合乎自由主义之理念,即国际法或国际机构是用来影响和提高国内机构的机能,最终目的是通过监管,或者竞争,让国内法与国内机构自身能够实现这些功能,国际责任在本质上毕竟还是需要通过国内行动来实现。第四,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将传统的国家责任向个人责任的扩展,相应的国际刑法的管辖也从适用于国家扩展到同时适用于个人,即实现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第五,显现国家责任。国家必须承担将它们的国际责任在国内执行的义务,这种转化让国家脱离了与别的国家面对面的独立责任。第六,构建遵守能力。当前出现的“新主权”并不是以前被遗弃的权利,而是国家参与数量及能力日益增长的国际机制和制度网络的权利。然而,对于许多国家来说,遵守由这些机制或制度加于它们的责任,就必须提高它们国内遵守的能力,包括教育和规制它们的公民的能力。因此,构建遵守能力必须被渗透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对属性。 (三)提高国际制度的效率 怎样使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呢?将国际制度深嵌进国内与跨国社会以及迎合人们对之影响国内制度的期许是合理方式之一。斯劳特认为,国际制度必须融入并正在融入国内社会,最好的例子是日渐增多的国际法庭。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机构往往是那些个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机构,如欧洲人权法院。同样,wto争端解决机制中,ngos也能够对涉案国家或争议问题施加压力。如果允许个体进入诉讼程序,那相关的国际法庭在国内和跨国社会中都会获得更多的支持。当然,国际制度的能量将取决于其成员国家的组成,或者授予其权限时国际关系的状况。 四、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所折射的学术意义 自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制度的作用重新被人们重视,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日益活跃,这似乎印证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立场与观点,尤其是反映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态度方面。同时,国际关系学理发展史本身也似乎验证了自由主义有关国际法的看法的合理性,即自古典现实主义将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贬到最低点之后,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呈现出逐渐提高之趋势。至当前,国际关系理论的不同范式之间对于国际法的态度或立场已呈现出某种趋同的态势。例如,现实主义范式中以新古典现实主义理论为代表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在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问题方面与自由主义日益趋同;同时,经过自由主义者对观念的研究以及温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的努力,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对待国际法的态度也呈现出趋同的态势。虽然这种趋同只是一种努力方向或态势,但这毕竟证明了不同范式之间在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的问题上,正努力寻找一种“最小的共识”。 而且,自由主义学者巧妙地利用全球化这一对其有利的学术与实践环境,无论是“软权力”理论的及时提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都是自由主义理论繁荣与扩张,进一步强化其学术影响与地位的明证。对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这种发展趋势,也有学者提出了质疑。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在理论分析方面确实还有许多亟须解决或完善之处。以后者为例:一方面,自由主义理论应用于国际法研究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该理论的研究视角定位于自由民主国家所引发的。③虽然国际法学者可能看到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具体承诺,可以作为国际法得到遵守的一种解释,但问题是这并不能类推至国际法对所有国家都能够施加的约束,这种约束真正施加时是不管这些国家的政治导向为何的。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讲,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的普遍性法律规范,他们的任务不仅是必须揭示自由民主国家如何遵守国际法,也必须解释非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遵守问题。如果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制度和非自由民主制度之间的区别,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两个不良倾向:其一是对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自由民主国家与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悲观;其二是对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乐观。另一方面,斯劳特将欧盟法作为自由主义式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典型例证的做法也存在着问题。对斯劳特来说,欧盟法成功的关键是欧盟成员国的法院能把欧盟法当作超国家法而接受与解释。然而,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欧盟法并非典型或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确切地说,欧盟是依赖于一个国际条约而建构的国际组织,欧盟法却是自从1957年《罗马条约》签订后逐渐发展而来的,依赖于该条约构建的国际组织所创造的一系列法律。因为欧盟法直接对成员国产生效力并且在很多案例中直接适用于成员国国内的民众,因此其符合自由主义理论所提倡的跨国法。然而,如果把它看成是国际法进一步发展的“范例”或方向无疑是具有误导性的,[4](p80)到目前为止其仍然只是国际法中的一种特例。此外,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许多假设仍然经不住太多的推敲。例如,对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有关有效的国际规则的前景期望,不能再仅寄予传统的仅仅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而是必须寄予跨政府规则网络(像巴塞尔委员会)或者由自由民主国家发起的“垂直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或组织(像欧洲人权大会)的假设并不牢靠。虽然晚近跨国社会规则急剧膨胀,但传统的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条约法也得到迅速发展乃至深化,至今我们还很难推断出跨国规则的效力是否已经超过传统的条约法规则。[13](p252)事实上,鉴于以上缺陷的存在,在西方国际法学界,跨国法的研究至今仍然被排斥在主流之外。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希望把自己发展成一个对国际法更具有解释力,从而达到更接近国际法的“真实”的理论,其还有一个不断完善与成熟的过程。同样,“软权力”理论的倡导者也面临这一问题。包括“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区别所在,两者的关系如何,外交实践中两者的比重或均衡,两者的矛盾或冲突的恰当解决在内的诸多重大问题,倡导者都必须有一个更加深入的思考,否则其理论本身的自圆其说以及进一步深化,将面临很多的困难。当然,“瑕不掩瑜”,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都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繁荣以及国际法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期待的是,“软权力”理论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既是对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发展的一种契机,也是一种挑战。 放眼到当前的国际关系学,我们可以看到,冷战结束后至今又是一个国际关系理论繁荣的时代。“最大现实主义”、“最小现实主义”、“地缘经济学”、“软权力理论”、“世界秩序理论”、“全球化理论”、“民主和平论”、“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女性主义”、“第三条道路”、“新主权理论”、“新帝国论”等理论,不仅对冷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或前景作出了各自的分析与预测,也对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作出了自身的定位。对此,我们始终认为:“多元化”的世界总是比“单一”的世界更为精彩以及更有生命力。每一种理论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观点分歧,对于国际法进行更为全面的认识是有裨益的,它们都为人们提供了从某一个侧面看待国际法的方法与机会。也许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人们最终会检验出哪一种观点或看法更符合实际,但从学理上讲它们都具有某种价值意义。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浅谈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范式 一、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最明显的特征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最深刻而持久的动向。对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众多,它主要指涉“货物、资本、生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全球市场经济进一步形成,国家和其他政治力量出现整合和重组,各国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大大加强。”经济全球化加速了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世界经济通过贸易、资本和技术的全球运动日益相互依赖,其本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的产生与深化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基础之上。资本的积累和对利润无止境地追求,要求资本突破地域限制。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对此,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描绘了资本在全世界开疆扩土的图景。“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一百多年后,在资本的驱动下世界市场真正形成。南于19世纪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工业化,国内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不断积累,终于酿成矛盾的外溢,列强加剧对世界殖民地的争夺,触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间的大规模战争重创了资本主义经济,并加剧了资本主义内部矛盾,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各国为应付国内危机,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重心由欧洲转向美国,而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二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占据另一极。为了恢复和壮大资本主义体系的生命力,与苏联在全世界展开争霸竞赛,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与前资本主义霸主英国达成妥协,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该体系汲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安排的教训,形成了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为核心的国际经济秩序。资本主义经济在战争的废墟上迅速恢复起来,并经历了持久的繁荣,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战后“黄金时期”。以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主义国际经济制度重启了经济一体化进程,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趋势。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战后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产业间和产业内部分工不断深化,产业升级为国家间、区域间产业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些无一不加速经济全球化。有分析将全球化的动力总结为科技革命的推动,自由市场的扩张和市场理念的普及。但究其根本,是资本的扩张本性,它对剩余价值的追求驱使资本在全球奔走。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经历战后持久繁荣后,资本积累在国内的盈利空间极其有限,国内市场无法满足庞大的资本盈利要求,垄断资本尤其是金融垄断资本已蓄势待发。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的一种发展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借助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机制,通过资本在世界市场上运动以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配置。这无疑可以促进产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大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经济全球化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传播,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发展机遇。 然而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的另一张面孔,它是一把双刃剑,如若不洞悉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对经济全球化无条件地拥抱可能弊大于利。从经济全球化的重新驱动到加速发展,都可以看到国际垄断资本的核心角色。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固然是资本逐利、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但是对国际垄断资本而言,它们从来不满足于坐等盈利机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经济意识形态从来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在国际垄断资本不断壮大的同时,新自由主义终于问鼎主流经济学宝座。可以说新自由主义是为国际垄断资本服务的最好的催化剂。 二、新自由主义的兴盛之路 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理论和学术思想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经过40余年的锤炼和沉浮,到了20世纪70年代才逐步取得了西方经济学的主流范式,并最终主导英美国家的经济意识形态。 新自由主义在产生之初,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和思想。从早期的米塞斯坚定地反社会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的中坚力量哈耶克成立“朝圣山学社”、从弗里德曼货币主义的形成及其后卢卡斯的“理性预期革命”,他们都是作为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存世。新自由主义产生时是为了坚守古典自由主义经济传统,它以彻底的反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反积极的政府干预,主张保护私有财产和自由的市场经济为鲜明的理论特色。关于新自由主义,乔姆斯基认为:“它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古典自由主义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他们相信市场上的自由竞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在以资本牟利的市场中每个人会受“看不见的手”的指引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总体利益。古典自由主义兴起于18世纪下半叶,鼎盛于19世纪。它是对重商主义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反叛,主张经济的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对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的干预。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之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潜力在英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释放,也成就了英国19世纪的帝国霸业。然而古典自由主义并非万能的,它不能解决社会收入不公和贫富差距加大的问题,而后起的工业国家对英国霸业的挑战加剧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竞争。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的西方世界面临长期萧条和宏观经济不稳的经济难题,以“凯恩斯革命”为标志,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再坚守其自由至上的信条,政府纷纷出手干预经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导地位终结。 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滞涨”危机使得凯恩斯式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失效,“政府失灵”成为新自由主义批判的靶子。新自由主义以“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为口号,试图恢复古典自由主义的荣光。它反对政府财政政策调节宏观经济总需求,调节经济周期波动;主张放松市场管制,给予企业最小的干预,自由经营,特别是消除政府对垄断企业的规制;反对高福利和大规模的社会福利开支,主张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的私有化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因此,新自由主义常常被简化为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新自由主义者无一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主义,他们竭力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主张保护私有财产、自由经营、自由贸易,并将它们作为最高的经济目标。 随着撒切尔夫人“别无选择”口号响彻全球和里根政府的执政,新自由主义在资本主义世界最信奉自由放任的两大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官方经济意识形态地位。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的政策主张在英美得以实施,并开始了全球扩张历程,其实践的主要标志是“华盛顿共识”的形成和推广。华盛顿共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主持召开的关于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研讨会上达成的共识,它主要包括十大政策工具,核心内容包括紧缩财政、减少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实施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等,它们皆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具体体现。作为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的威廉姆逊声称,这十大工具不仅适用于拉美国家的经济改革和调整,而且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药方,由此新自由主义开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向全球不遗余力地扩展。 三、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批判 新自由主义兴盛之时正是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和金融垄断资本大肆扩张的时期。经历了长久繁荣的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积累了庞大的财富,而战后新科技革命为资本扩张提供了优越的技术基础。而此时美国国内对垄断行业的种种规制让庞大的垄断资本在国内束手束脚,阻碍了垄断行业的发展。而对于渴望发展经济,尤其是缺乏资本与技术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过剩的正是他们所需,因而经济全球化浪潮为资本在全球的扩张提供了最佳机遇,这些垄断资本自然乐意打着“自由”的旗号向全球扩张。此时经营自由、贸易自由成为了垄断企业的“自由”,而政府成为需要被规制的对象。新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旗帜,以效率为利剑,以推进世界自由贸易与投资为己任,为经济全球化加足了“燃料”,有力地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因此可以说战后的经济全球化是新自由主义式的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特征之一是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最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西方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掌握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处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的顶端。而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却处于世界经济结构的末端,亟需发达国家的资金与技术,如此双方形成强烈的互补性。在《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一文中大卫・科兹指出,全球化所表现的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强,使各国大公司一方面竞争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又可以较自由地摆脱国内限制。由于全球竞争的加剧和国内限制的减弱,战后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再次逆转,劳动对于资本的依附加重,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空间增大。跨国公司自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力军,它们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在能获取最大利润的地方扎根,生产、贸易和资本流动最大限度的自由化才符合其根本利益,它们无疑是新自由主义的坚定信奉者和先锋实践者。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另一大特征是经济日益金融化。一方面,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国际金融体系进入利率、汇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时代;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致使石油价格在1973-1976年上涨4倍,石油出口国积聚了大量的资金,它们在欧洲市场寻找到出路,促成了欧洲资本市场的繁荣。世界经济在金融化道路上一路狂飙与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是十分契合的。正如大卫・哈维写道:“新自由主义就是将一切都金融化。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金融系统的完整性就成为新自由主义国家关心的根本议题。”经济金融化加速了资本在全球的流动,促进了世界贸易与投资,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金融的全球化与自由化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国际投机经济,这些投机资本并不以实体经济为本,而是游走于各个资本市场以谋取高额利润,造成了经济的过度虚拟化,是促成国际金融危机的祸源。 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代表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是建立在“自发扩展秩序”理论基础上的,他主张彻底的经济自由,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自发扩展秩序”,他主张彻底的私有制,唯有私有制才能保证个人的经济自由甚至于政治自由。对于全球化的发展也基于上述思想,新自由主义将其看作是自由市场制度的自发产物,它的显著特点是“超地域性”,资本本性要求不断打破国家间的界限,实现社会空间组织方式的重组。 经济全球化并非如新自由主义的赞歌那般完美,“事实上,全球化是一种非常不均衡的过程,倾向于再生产出新的和既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等级。”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资本的过度积累,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致使资本缺乏盈利机会。依据大卫・哈维关于资本的空间理论,通过地理扩张和空间重组可以解决资本盈利问题,而剥夺性积累就是锋刃。在新自由主义时代,将公共资产、公共权利私有化,资本积累的金融化,国家对财产和收入的再分配等等构成了剥夺性积累的主要途径,其结果是使财产和收入从社会大众手里转移至上层大资产阶级,从全球落后国家转移至少数发达国家。这种对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全球经济等级化、不均衡化的批判是深刻的。前所未有的经济全球化必然塑造起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问题是这个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依据什么原则建立起来。“马克思园地协会”主席科恩・塞阿一针见血地指出,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在这个全球竞争秩序之中,必然有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遵守者,以及对违规者的惩罚规则。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尽管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它以全人类利益的代表者身份许诺的共同繁荣却终难实现。归根结底,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扩张,是国际垄断资本尤其是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利益在全球扩张的理论和意识形态表现。 作为资本主义经济领头羊的美国以新自由主义为武器实行“没有帝国的帝国主义”,建立起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新秩序和资本的世界积累制度。斯蒂格利茨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一书中例证了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大量资本涌入新兴市场而后撤离,导致该国货币贬值,造成金融市场的崩溃。它们包括1995年墨西哥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危机、2001年土耳其以及2002年阿根廷危机。而危机之后的拯救则使本国经济雪上加霜,在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借贷国融资有严苛的条件,这就是以财政紧缩为核心的一揽子稳定方案,这些“结构性调整”使得危机国家经济加重了衰退,贫富差距加大,加剧了社会的动荡。然而,伤人终将伤己。由2007年的次贷危机酿成的金融风暴在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美国爆发并迅速波及全球,数家金融巨头纷纷向美国政府求援救市,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自由和反政府干预被置于九霄云外,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不攻自破。 四、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另一种可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终结了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但经济全球化的总趋势并没有改变。世界经济进入危机后“常态”,经济复苏的步履艰难,摆在世人面前的是危机后的世界经济应该建立怎样的运行秩序,抛却了新自由主义式的另一种全球化是否可能? 中国发展的实践表明,超越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是可能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同策,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中国30多年的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深厚的物质基础,也为世界贡献了落后国家实现经济腾飞、国家稳定、社会繁荣的“发展智慧”,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出现了繁复的阐释和解读。笔者主张通过分析中国对经济全球化的认知、主张及其实践,探究一种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可能性。在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的几十年中,中国始终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主张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旧有的世界经济秩序已是千疮百孔,重构世界经济秩序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议题,其中探索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建立起公正合理、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应是重构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核心内容。 (一)独立自主、创新进取――经济全球化的参与基础 面对世界经济最显著而深刻的发展趋势,中国对经济全球化坚持了独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范式,而非盲从新自由主义倡导了经济全球化模式。有学者总结,“美国过去的成功是因为它并没有在本国实施新自由主义,而是使其他国家实施新自由主义,从而导致它们的自杀。”中国不仅避免了“自杀”的命运,反而脱颖而出,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角度看,也是因为中国没有实施新自由主义,反而坚持了“被自由主义所竭力诟病的所谓的中国经济体制的‘落后性’,如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政府调控以及对资本自由化的有效控制等。”这些因素是中国成功的重要源泉,也是中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中国经济平稳、持久发展的有力保障。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家利益的界定也随之变化,不管是利益边界还是利益内涵都会与前全球化时代大为相同。经济全球化表现为经济活动的跨国化,主权国家的地位及其民族国家利益界定受到全球化的各种因素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族国家让出部分经济主权给超国家组织机构,二是经济全球化影响一国国内经济结构和经济治理。以国家汇率政策为例,一国的金融货币政策通常寻求三大目标:独立的货币政策;维持本币汇率的稳定以及资本的自由流动。在美元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时代,蒙代尔指出,多数国家或经济体面临着“三难选择”,因为这三个目标逻辑上和操作上互相矛盾。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只能在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以及资本管制这三种汇率制度中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见对民族国家而言,首要的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保持国家政策的独立自主,维护国家利益,否则就会失去其独立性,沦为主导国家的经济附庸甚至政治附庸。 保持国家的独立自主并非拒绝经济全球化,更非关起门来发展。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在保持独立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为重要的发展动力,实现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在2004年提出“北京共识”,其内涵主要包括主动创新和试验、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边界,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与华盛顿共识相比,“北京共识”的灵魂核心在独立与创新,而非某个政策主张的不同。在国家发展战略上,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最终只会成为教条。只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改革与开放,以创新制度与技术为发展动力,实现自主式发展。主权国家仍旧是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一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时需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捍卫国家利益,唯有此才有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深厚动力。 (二)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目标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当今经济全球化推进世界经济增长,促进国际间贸易与分工,深化参与国家的对外开放,有力地提高了世界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格局中,各国受益是严重不均衡,在经济全球化体系中存在分明的等级化特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经济、政治、科技的绝对优势,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核心区域,掌控了价值链的分配权。这就造成了经济全球化体系的一端是发达国家的垄断和支配,另一端是发展中国家的从属和依附。这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宗旨相违背,也会严重损害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主张可持续发展的、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才符合各参与国家的长远利益。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真正联为一体,大家同住“地球村”。各个参与主体以平等、尊重为前提,彼此和平共存,以非零和思维实现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要素自由全面流动,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动力 当今的经济全球化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为基础,经济全球化突出表现为“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因此,实现资本、贸易、技术和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跨国自由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根基,也是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旨所在。然而,以“三化”著称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并未做到这一点,开放市场方面,发达国家使用双重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常常以非关税壁垒等形式保护国内市场,片面强调贸易的自由化特别资本和金融的自由化,但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却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因此,实现全球经济要素自由而全面的流动仍旧是经济全球化的努力方向。 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是实现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经济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失衡是一个逐渐积累的结果,这突出表现在世界经济过度金融化导致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以及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美国作为国际金融自由化的主导者,以美元霸权为支撑,形成借贷消费的巨型债务经济,最终引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之后的2009年,美国的对外资产和负债分别是18.4万亿和21.1万亿美元。资产是GDP的1.3倍,负债是GDP的1.5倍,但对外负债净值占GDP的19.4%。可见,金融一体化进程过度超前于经济一体化进程,会加大经济全球化的运行风险,因此国际社会需加强对国际金融的监管,使之适应于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经济一体化速度,防范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扰乱经济全球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失衡的另一问题是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国际分工主流形态从早期的产业间分工发展到产业内分工、产品内分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核心,产品的各增值环节决定了其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掌握了核心技术、拥有创新理念和品牌价值,掌控营销渠道的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具有主导地位,这些大型跨国公司母国主要是发达国家,它们在全球的经济布局造成了”服务一制造”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的失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开始艰难的全球经济再平衡,发达国家开始重启制造业,相反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临产业结构升级,提升自身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的问题。 总之,实现要素全面自由流动,争取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才能夯实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根基,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驱动世界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经济全球化运行的制度保障 经济全球化使得经济活动超越一国边界成为跨国甚至跨区域活动,由此造成了诸多的全球问题,“这突出表现在国家间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着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国际合作、国际机制、国际制度甚至国际一体化建设,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生存和发展方式。”这就促使了全球治理的出现。 然而在全球治理应本着怎样的原则构建怎样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问题上,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的巨大的分歧。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由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构建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与美国国家利益保持高度的一致,然而却存在重大弊端,主要体现为全球治理中的治理霸权、治理缺失两大难题。霸权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统治方式,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创立的秩序在意识形态上得到广泛的认同,秩序的运行依照普遍的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主导国和统治阶级能够继续保持它们的无上地位,同时又给弱势团体以一定的满足或得到满足的希望。”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中,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体现出美国的经济霸权、政治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华盛顿共识”为发展中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出谋划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先锋,然而却是败绩累累,成为治理霸权的最佳例证。其后有学者总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失败原因时指出,“它们经常是不透明的,而且有许多决策是关起门来制定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它们未能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或者没能对其加以反应,部分原因是它们在本质上是不民主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组织的种种弊端,新兴经济体要求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进行改革的呼声强烈。这本身是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努力。 在全球治理中,一方面表现为治理霸权,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治理缺失。“某些国家失去的,并未被其他的国家所得到。各国政府权威的流失,已经造成了―个很大的无权威空洞,这个空洞或许可以称之为‘无治理’。(ungovernanee)”这种治理的空洞可能是治理主体的缺失或者不明确,也可能是治理主体之间因为矛盾分歧无法达成全球治理共识和行动,同时全球治理又“是由无数的,准确地说是成千上万个具有不同历史目标、结构和进程驱动的控制机构构成的”。在民族国家为核心主体的国际体系中,国际组织的权力来源于主权国家的让渡,当经济全球化要剥夺许多国家独立的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财政政策时,国家被迫在经济竞争和保护社会安全网之间做出艰难选择,全球治理就面临巨大的约束。因此全球治理的有效性始终是它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公正合理而充分的全球治理体系以解决与日俱增的全球问题,仍任重而道远。 在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进程中,首先需不遗余力地反对美国式的制度霸权主义,同时为其构建坚实的政治基础。各国以平等互利为前提,本着责任共担,权利共享的原则,依据各国自身的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唯有此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科学研究论文:略论科学研究规则对自然观的依赖性 关键词:费耶阿本德 科学规则 自然观 后现代科学 解释学循环 摘 要: 本文发挥了费耶阿本德关于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对世界结构的依赖性的观点,提出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着解释学循环。在对科学研究的基本标准和规则——客观性原则、实验原则、可重复性原则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本文指出这些貌似不证自明的原则的有效性依赖于其背后的自然观假定,揭示了这些原则和假定的相对性和局限性,并指出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它们会完全失效。最后文章展望了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一、科学研究规则对自然观假定的依赖性 在费耶阿本德对多元主义方法论的辩护中,有一个基本的论证,即强调不应该先验地规定科学研究规则。“只有在一个具有某种结构的世界中,我们所使用的标准和我们所推荐的规则才有意义。在一个不呈现该结构的领域中,它们便成为无用的,或开始成为无效的。” [1]也就是说,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状况所决定的。费耶阿本德在这里叙述了一个相当平庸(甚至有点琐屑)的真理,即科学方法论原则依赖于自然观假定,但是这平庸的真理,加上一些大家可能会很容易接受的辅助假说,却蕴涵了非常有趣的逻辑结论,值得我们认真分析。 例如,甚至象科学研究应当导致理论的经验内容增长的基本原则,拉卡托斯认为这是不同研究纲领选择的根本标准,我们一般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费耶阿本德认为这其实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有效的。“认为自然界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是无限丰富的,这种想法导致作出新发现的愿望,因而导致内容增长的原则。该原则给了我们另一个据以判定理论的标准:与已知的内容相比,具有超量内容的理论优于没有超量内容的理论。这个标准也不是不可触犯的。一旦我们发现我们居住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中,这个标准便遇到了麻烦。” 有趣的是,这个看起来是哲学家构思出来的理想实验,现在却成了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课题。例如,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就认真地讨论起科学终结的前景。他指出:在物理学中,我们认识事物的层次是由施加于研究对象的能量所决定的。能量越大,揭示的层次越深。但是由于宇宙本身的性质,我们用以研究物理世界的能量有一个极限值。因为,“如果人们有一个比1千亿亿(1后面跟着19个0)吉电子伏的所谓普朗克能量的粒子,它的质量就会集中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会脱离宇宙的其他部分,而形成一个小黑洞。这样看来,确实当我们往越来越高的能量去的时候,越来越精密的理论序列应当有某一极限,所以必须有宇宙的终极理论。” [2]如果霍金的推理没有错误的话,那么由于宇宙本身的规律性,我们对宇宙的认识在这个角度上原则上就是有界限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看上去不言自明的科学标准就不再适用了。 我们在这一案例中所关心的并非物理学是否可能在原则上存在极限,——虽然这本身也是一个合法的、很有意思的研究课题,——而是通过这一案例更加清楚地揭示了科学研究标准对于世界状况的深刻依赖性。或者更严格地说,一切科学研究准则都以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设为前提。 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解释者对被解释对象的“认识预期”是需要解释的意义的一部分,理解活动的完成因而依赖于理解的“前结构”,即一组在理解之前业已存在的决定理解的因素。因而,这一基本的“循环性”就始终存在于“前结构”与解释者的“情景”之间。但是,这并非“恶性循环”,而是作为“此在”的人进行认识活动的基本条件。而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认识自然世界,我们必须要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科学研究活动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而科学研究的规则又必须建立在我们对自然世界基本状况的假定上;而自然观假定又是建立在科学知识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科学研究活动中也存在如图1所示的解释学循环。 在本图的模型中,带箭头的连线表示前者对后者具有影响和决定作用,但前者不是后者的唯一的决定因素,同时还有其它因素发生作用。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变化,就会导致下一个环节的变化,最后整个循环都会发生变化。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各个环节中,一般来说,对于科学知识的历史性和相对性的认识最为充分,其次就是对于自然观假定的历史性和相对性也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很少有人承认科学规则同样也有历史性和相对性。这也难怪,因为科学规则本来就是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最为稳定、变化最为缓慢的环节。同时,这也表明了科学研究规则更深刻地体现了科学研究的本质,所以它成为了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鉴于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内容非常丰富,所涉及的理论也很复杂,作为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探讨科学规则的假定性和改变规则的可能性。 二、科学标准和规则的假定性 加达默尔认为,人的存在局限于传统之中,其认识都会有不可避免的“偏见”。人类历史是由传统的各种力量积累而成的,这就是“效果史”。在“效果史”中,过去与现在相互作用,当前的认识受制于过去的传统因素。真实的理解乃是各种不同的主体“视角”相互“融合”的结果。而科学作为现实的人的研究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和知识条件下进行的,总是在一定的世界观预设下展开的;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活动,总有其“先入之见”;所以科学研究从来都不是绝对中立客观的。许多情况下,我们往往规定了各种研究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也确实对科学研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毫无批判地固守这些原则,就很可能封杀了科学研究的新的可能性。如果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真是象我们所标榜的那样要坚持研究结果的开放性的话,就不应该先验地规定世界的状况;因此,也不应该先验地规定在一切情况下都应该遵循的科学规则和科学标准;或者更加现实地说,对于任何科学准则都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其对世界状况的假定性。以下是对一些科学研究基本原则的逻辑假定性的纯理论探讨,在逻辑上并非意味着作者对这些基本原则的否定,更不意味着对所讨论的非主流观点的支持。 1,客观性原则与客观性假定 科学活动的最基本准则之一是客观性原则,即坚持认为合理的、可接受的科学研究结果应当是与主体无关的,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如果某一研究结果依赖于研究者,则可以说这一结果是非科学的。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上的:自然世界的状况是绝对客观的,自然本身的状况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或者说研究者的心理活动对于自然世界没有影响。 这一假定当然不是空穴来风,它是有相当牢固的经验基础的,而且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确实也是硕果累累。但无论是科学研究的结果,还是哲学的思辩,从来都没有确定性地证明客观性的假定。而且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在原则上恐怕也是无法证明客观性假定的。因为这种证明的结果是很难摆脱循环论证的怪圈的。 相反,在科学内外对客观性原则和客观性假定倒是存在一些批评和挑战。例如,无论是在心理学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心理暗示对于身体机能的影响都是公认的经验事实。至少在对于研究者自身的心理-生理状态的研究观察上,客观性假定已经破产,客观性原则已经失效,或者说客观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要作调整。例如,我本人就曾经对自己是如何从清醒状态慢慢进入睡眠状态很感兴趣,想要观察它,可是这反而导致我无法入睡,从而所观察到的生理-心理状态和正常情况下的状态区别很大。所以内省作为对心理状态的研究方法,一直受到科学家们的怀疑,也就是说观察者的内心状态乃至生理状态对于观察者本人而言,不是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 一般科学家乃至科学哲学家并不认为,这一限制有什么本质的意义,并且认为这一限制就是要保证客观性原则能得到遵循。但是,为什么要附加这一限制呢?答案是:因为心理活动对生理活动有影响。问题是:为什么对观察者自身心理-生理活动之外的一切自然研究不存在这一限制?这是否意味这在整个自然界中,观察者的心理-生理活动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特殊性?它不是那么“客观”?显然这又涉及到复杂的心身关系问题,涉及到整个自然界的统一性破缺的问题。但如果我们相信心身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因果作用,生理活动受心理活动作用因而不那么“客观”的话;则由于人的心理-生理活动和自然界中的其它一切现象与过程都可能存在相互作用,那么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与过程就都因而丧失了其绝对的“客观性”,最终导致客观性原则的彻底失效。因此,这一原则只能作为一种实用原则予以保留,因为我们可以强调这一事实:心理活动对物理现象和过程的影响,除了对心理活动者的心理-生理活动的直接影响外,一般可以忽略不计。但其原本宣称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恐怕就此也就彻底丧失了。 在争议很大的“灵学”研究中,存在著名的“山羊-绵羊效应”,即研究者如果相信存在心灵感应等非主流的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支持这一观点;相反,如果研究者对这种观点持怀疑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否定这一观点。对此效应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主流科学家们认为,这证明了所谓灵学研究的非科学性、非客观性;而灵学的支持者们则坚持认为这种效应本身也正是心灵感应的结果,它再一次证明了他们观点的正确性,并因此而反对客观性标准。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可以说在这两派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并不存在着中立的裁判标准。双方都不可能在不借助对方否定的原则的基础上批驳对方的观点。主流科学家们用以批驳灵学研究的客观性原则,恰恰是建立在灵学研究者们所反对的客观性假定基础上的;另一方面,灵学研究者们所宣称的发现,又因其研究缺乏主流科学家非常珍视的客观性原则而被嗤之以鼻。如此,在这两者之间的选择就不可能是基于理性的证明,只能是外部因素影响的结果。费耶阿本德就认为,“科学的经验论淘汰了自己的泛灵论的竞争对手,淘汰了尼茨海姆的阿古利巴的信徒约翰·迪依、罗伯特·弗拉德,并不是因为它更好地说明了不依赖于这两种观点而存在的世界,而是因为使用了一种不允许产生‘唯灵论’结果的方法,它清除了这种结果,然后描述了这个枯竭的世界,暗示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1],95页脚注。) 对于解决这一认识论的僵局,一味使用原则性的概念互相指责是无用的,只能是在具体的认识实践中发展各自的传统,扩大各自的影响力,最后由社会实践对两种传统进行选择。(其实在这一问题上,过去和现在一直也是如此解决的,如果我们不被表面上的修辞学所蒙蔽的话。) 2,实验原则与实验能够获得自然本质知识的假定 近代科学常被称为实验科学,因为实验是近代科学研究的一个主要特征。所谓实验,是指用物质的手段来主动控制和改造研究对象,从而获得有关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的知识。它与消极地被动观察研究对象相比,可以揭示许多自然状况下难以发现的规律和联系,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实验可以作为研究自然对象的一种合理的方法,要依赖于这样一种假定:即我们所研究的自然世界在我们加以物质的干预后,在原则上并未丧失其本来的特性,或者说从被改造的自然对象所获得的知识可以应用于未被改造过的自然对象。这一假定远非不证自明的,例如并不为道家等学派所接受。他们提出,被改造过的自然,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因此实验结果无法揭示自然真正的奥秘,需要补充以直觉的体悟等。这一原则在近代科学中的成功,也并非彻底地证明了这一假定。 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可能就是对实验原则的一种挑战。所谓“测不准原理”是量子力学所揭示的一种客观规律,即在微观世界中,原则上我们对于某几对共扼物理量测量的精度不能同时无限制地提高。例如,如果我们提高了某一粒子的位置测量精度,则其动量测量的精度就会大大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这和研究者观测能力无关,因为原则上观察者对任一物理量的观测精度可以无限提高。对于这一原理,物理学家这样来解释:对于微观对象的认识,总是在一定的实验条件下进行的。而要提高位置测量的精度所施加的控制条件,恰好严重地妨碍其动量的测量。反之亦然。 其实在经典物理学研究中,实验对对象的状态的干扰也是存在的。如,测量一杯热水的温度,需要将一枚温度计放在水中,让温度计和水进行热交换,从而使得温度计的温度和水温相同,温度计的读数可以指示水的温度。但在此过程中,热水和温度计的热交换,改变水的温度,因此温度计的读数与实际热水的温度是有偏差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尽量将温度计做得小些,温度计的原始温度与水温尽量接近,甚至计算温度计前后温度变化所交换的热量来恢复原有的水温等。由于经典物理学处理的都是宏观现象,所以实验的干扰的影响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但实验对自然现象和过程的干扰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实验的原则所适用的范围也是相对的、有限的。对于某些极其敏感的现象和过程,实验方法是否是足够的研究手段?量子力学家们采取的策略是,宣称自己研究的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仅只是在观察实验活动中被改造过的现象和过程。如玻尔的名言:“量子力学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当寻找生活的和谐时,人们决不应当忘记,在生活的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 [3]。实际上,按照哥本哈根学派的解释,所谓自然不再是那种与主体毫无关系的纯自然。这样来解释,当然可以成功地解决或回避实验干扰所带来的认识论问题。但它是以重新界定科学研究功能,并重新界定自然世界(即重新修改自然观)为基础的。这再一次地说明了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状况所规定的。[1]但是,除了这种坚持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并以此而修改自然观的方案之外;其实至少还存在另外一种逻辑上的可能,即保留原先的纯自然的概念,并坚持认为科学研究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去认识那“原本的自然”,但修改科学研究的标准和规则,如引进直接领悟自然的非主流方法等。 实验原则还依赖于另外一个还原论的假定:即研究对象原则上是独立的,可以独立于环境的,因此也是可以隔离研究的。所以,在实验室环境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是能够真实反映对象的规律联系的。但是量子力学中EPR关联所揭示的非定域性,告诉我们世界是整体联系的,所以任何对象本质上都是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的,因此是不可以隔离研究的。爱因斯坦曾对这一性质感到严重的不安:“假设,两个粒子以同样的很大的动量相向运动,并设在它们通过已知位置时,它们在一段很短的时间里发生相互作用。现在考虑一个观察者,他在远离相互作用区域的地方逮住了一个粒子,并测量它的动量;这是根据实验的条件,他显然能够推导出另一个粒子的动量。但是,如果他选的是测量第一个粒子的位置,他就能说出另一个离子在哪儿。这是从量子力学原理作出的一个完全正确而直截了当的演绎;然而这难道不是很悖理的吗?在两个粒子之间的一切相互作用都已消失之后,对第一个粒子作的测量怎么会影响第二个粒子的状态呢?” [4]既然现在实验已经证明了自然的规律确实具有这种“很悖理的”特征,那么原则上任何对象都是无法隔离的,实验原则又如何成立呢? 3,可重复性原则与自然规律普遍性假定 为了保证科学事实的可靠性,防止错误,科学研究强调科学事实的认定必须遵循可重复性原则。即只有在不同研究者、不同实验室、不同时间和地点都能重复验证的事实,才可以认定为科学事实。这一原则为科学知识的可靠性提供了筛选机制,意义很大。这一原则同样也是建立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定基础上的。只有假定自然规律是普遍的,在不同的空间、时间,在相同的条件下,自然现象的表现是一样的、或者非常相似的;可重复性的要求才是合理的。 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发现科学所认定的事实,或者说在科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只是客观事实或经验事实的一个很小的子集。所谓客观事实,是指在特定时空发生的过程,不管是否为人们所认识。而经验事实是指为人们所经验到的客观事件,不管是否具有可重复性。由于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必须是可重复的事实才能认定为科学的事实;这样,科学研究活动才确保了可靠性的同时,也极大地缩小了自己的经验基础。因为,那些由于种种原因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会被无情地排斥在科学的门外。而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的生活中都知道,存在大量非常可靠的、却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 当然,这里存在着对于事实的可重复性的正确理解问题。可重复性,从来都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绝对意义上说,每一个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都是不可重复的。但这样对可重复性提出批评似乎是在吹毛求疵,没有意义。其实,科学研究之所以非常重视现象的可重复性,其本质原因是想要通过可重复性来证明相关现象的真实性。所以,在科学研究中如何坚持可重复性的要求是很复杂的,它与我们试图从这一事实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或者如何界定事实的关系很大。就我们现在的浅见,至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作为某一普遍规律证据的事实,需要高度的可重复性。例如,著名细胞生物学家贝时彰先生宣称则观察过细胞重建现象,但一直未能予以重复,所以不能认为它是真实的。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它对细胞来源的规律性认识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类宣称的可重复性要求是较高的。2,作为对某个单一特定事件的描述,不需要也根本不可能要求可重复性。如日本侵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就是这类例子。换言之,只有观察条件句应该满足可重复性要求,而观察句则不需要。3,介乎两者之间的可能性事件,则必须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多次观察,通过统计计算才有可能证实。 所以,不能简单地用可重复性作为标准来论断事实的真伪,我们发现有一些科学界公认真实的事件是很难重复的。例如,在非线形科学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一些对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只要在初始状态有一个极小的扰动,结果就会天地悬隔。那么这样的事件就是很难重复的,因为在实验条件下,我们很难那么精确地再现原先事件的初始条件。有时候,我们往往要借助于功能非常强大的计算机模拟才能重复这一事件。[2]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吴彤教授在回答笔者请教时指出,这类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在初期还是有相当强的可重复性的,但越到后来分歧越大。而随机现象则恰好相反,每一次事件单独发生时,是难以重复的。如每一次抛硬币的结果不见得能重复以前的结果,但随着重复不断次数积累之后,则统计的规律越来越确定。由以上事实看,以可重复性来作为事实真实性的检验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就以上情况看,对小概率的随机事件及初始条件极其敏感事件长过程的检验,就很难以可重复性来检验事件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后现代科学”的著名代表人物英国科学家鲁伯特·谢尔德拉克所提出的“构成因”假说认为,宇宙规律并非象过去所设想的那样是永恒的、无比坚硬牢固的,它其实也是一种不断演化的习性的表现而已,是随着时间演化而改变的。按照这种观点,分子、晶体、细胞、组织、器官和有机物所具有的特有的形式是由被称之为“形态发生场”的特殊场所形成和保持的。这些场的结构是由与过去类似系统的“形态发生场”衍生出来的;过去系统的形态发生场通过一种叫做“形态共振”的过程变为后来出现的类似系统,并且“形态共振”的作用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分离而受到影响。 这一假说可以解释许多过去难以解释的现象。如新化合物结晶非常困难,但一旦某个实验室制备了一种化合物的结晶后,在其它的实验室再制备同一化合物的结晶就越来越容易了。传统的解释是说,前面晶体的碎屑起着一种“种子”的作用,附着在科学家们的胡须或衣服上,从一个实验室带到另一个实验室。如果没有科学家互访的现象,则认为这种种子是在世界中漫游的空气中极小的尘埃颗粒。而“构成因”的观点解释说,在第一次结晶之前,晶体不存在特别的形态发生场。但是,在第一次晶体形成之后,结晶受到前面晶体的形态发生场的影响,物质结晶的次数越多,结晶就越来越容易。这个假设是可以检验的,如果科学家们互不接触,而且尘埃颗粒通过空气净化之后,这种现象仍然不断发生,则可以证明这个假设。 这一假说对于1920年著名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在哈佛大学所做的老鼠实验结果的解释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麦独孤发现老鼠从一个特殊设计的迷宫中逃生的速度一代比一代明显提高。由于下一代的老鼠是由学会了逃生技巧的老鼠所生育的,所以麦独孤曾认为这是后天习性的获得性遗传。后来,他又从每一代学习最慢的老鼠中挑选生育下一代来进行测试。基因选择也许应该使得老鼠学习能力下降,结果发现学习能力仍然提高了。后来其他研究人员,如爱丁堡和墨尔本的研究人员在重复实验时发现,他们做实验时第一代老鼠学习的速度远比麦独孤实验时第一代老鼠的学习速度要快。而且无论是受过训练的老鼠的后代和从未接触过迷宫测试的老鼠的后代都是如此。拉马克的理论显然是无法解释了。而“构成因”假说与此却很一致。 [5] 这种假说尚未得到科学界的一致认可,但如果它是真的话,在诸如此类的情景下,坚持可重复性原则就可能意味着对非常可靠的事实的否定,显然会阻碍科学的发展,是非理性的。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为科学家或科学哲学家们拳拳服膺的基本准则都是可以突破的,本文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相信在对上述最根本的准则的分析之后,很难再坚持什么绝对不可违反的原则了。 三,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破坏总是容易的。虽然在科学沙文主义甚嚣尘上之际,对于科学基本准则的批评是需要勇气和洞见的,但更为困难的是在指出现有准则不足之后,如何建立更加合理的新准则。费耶阿本德的主要不足也正在于此。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认识论,重破坏,轻建设,是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永恒的准则,所以树立任何准则归根结底都是徒劳的。在他的心目中,其实还是存在一种对永恒的迷恋;既然无法通过正面肯定的方法来达到永恒,那么就通过不作任何肯定的方式来达到永恒。 我们提倡“立字当头,破在其中。”这是因为,我们欣然接受无法达到永恒的这一事实。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决定性的事情不是从循环中脱身,而是依照正确的方式进入这个循环。”“在这一循环中包藏着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能得到真实理解,那就是:解释领会到它的首要的、不断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先行具有、先行看见与先行把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它的任务始终是从事物本身出来清理先有、先见与先行把握,从而把握课题的科学性。” [6]我们尝试地提出一些我们事先知道终有一天必然会被突破甚至抛弃的准则,只是为了我们今天和不远的将来科学研究的暂时需要。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建议: 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在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与人类研究的实践行为相冲突时,除了坚持这些标准和规则以捍卫科学的严谨性这一常规选择之外,也要考虑这些规则背后的假定是否可能已经丧失了其原先具有的合理性。 我们面对大自然也许应该更加谦虚一些才好。也许,我们不应该规定大自然必须如何,以使得我们指定的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可以运转良好;相反,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适时调整科学研究的准则。也就是说,科学哲学的研究应该不仅包括为科学现行实践辩护的功能,更重要的可能是为了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改造科学实践的规则。[3]从这种意义上讲,费耶阿本德“怎么都行”的口号,对于松开绑在科学研究者身上过紧的束缚,还是有其启发意义的。 在放宽了科学研究的标准之后,如何建立一套新的规范,在科学研究中如何防范作伪,过滤掉幻觉、巧合(目前为止科学界非主流派的记录不是很令人信服,但也有对手抹黑的成分)等等,是摆在后现代科学面前至关重要的任务。尤其应该借鉴近代科学起源过程中科学规则逐步建立的宝贵经验,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逐步完善新的传统。 我们认为,科学研究准则的改变存在着两种可能的途径:“和平演变”与“暴力革命”。所谓“和平演变”的策略是,通过发挥和引申在坚持现有科学研究准则的前提下所获得的科学新成就来改变自然观假定,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和平演变”的主体是主流科学家,所援引的观念资源主要来自科学界内部,科学准则的改变是渐进的、平和的、甚至是不知不觉的,或者说在科学准则逐渐改变的过程中科学准则仍然保持了相当程度的延续性(近代科学的发展其实就是这样,只不过似乎很少人是有意识地、自觉地这么做的),因此不会引起过于强烈的文化冲突。反对者会问,既然科学准则是自然演化的,那么这篇文章有何意义?答曰:由特定的科学成就转化为自然观假定,并最终导致科学准则改变的过程,决非是一个不需要研究者自觉主动创造的自然过程。如果科学研究的这一解释学循环能为研究者们充分认识的话,这一过程就会发生得更加顺利。 而“暴力革命”的策略是,在主流科学共同体之外,引入科学界非主流的自然观假定,或者发挥和引申科学界之外其它文化的自然观假定,在相应的研究准则指导下,获得大量新的发现,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通过建立自身的解释学循环,逐步扩大这一传统在社会文化中的影响,最终使得其成为社会上具有权威性的知识标准,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策略导致自然观假定与现行主流科学准则的冲突,进而对现行的科学准则提出挑战和批评,最终实现科学研究模式的改造。这是费耶阿本德的扩散原则在自然观与方法论关系的层次上的应用。这种途径必然招致科学界和科学哲学界保守人士的猛烈抨击,阻力极大。并且在革命阶段,由于旧准则受到批判,而新准则尚待探索建立,往往会出现严重的失范现象;所以正如在政治的暴力革命难以避免非常残暴的行为一样,科学准则改变的“暴力革命”也难以避免各种欺诈现象混入其中。但是,这一策略有可能导致对原有束缚的突破,开拓新的视野,扩大科学认识的经验基础的范围,带来人类认识能力的极大提高,并且克服近代科学研究准则所带来的两种文化分裂。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策略可能会是交替使用,也可能会是混合使用。 虽然,后现代科学只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影响很小的一个支派,而且严格地讲是否算得上真正的后现代主义也是有争议的。但是,我们在这里可以以她为例探讨一下科学规则改变的现实可能性。按照后现代科学的观点,科学活动虽然象社会建构论者所说的那样,受到纯认知之外的因素影响,搀杂着对于权力的追求等,但仍然是以对真理的追求为主的。科学也确实需要数据和经验的证明,在一定意义上讲,证据也要有一定的可重复性。但是对科学研究活动的限制本身也需要附加一定的限制,或者说,科学活动本身在以下方面是不应该受到限制的([5],33-35): 1,科学研究方法应适用于一切领域,即科学不应该局限于只借助于动力因运作的纯粹物质事物的范围内。因此,科学可以研究自然对象的内在经验,可以将自然规律当作演化着的习性来进行研究。 2,科学研究需要反复的经验证明,但不应该局限于特殊类型的证明方式,如实验室的实验。所以,可以拓宽科学的范围,包容各种不同类型的证明方式,在各种“自然”状态下的观察结果不应当作不严格的经验而抛弃。 3,科学对真理的追求不应该依附于任何有条件的信仰,科学应该不局限于任何特殊类型的解释。所以,科学研究中原则上不排斥下列观点:自然的基本单元是有感知能力、内在价值和内在联系的,自然的规律是演化中的“习性”,存在“向下”的原因,存在超距作用,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是一个对其组成部分产生影响的有机体,宇宙及其进化有内在的意义。 迄今为止,后现代科学的理论体系仍然是非常粗糙的,“科学”依据不足,理论根基不够扎实,也许作为科学未来发展方向的候选者来说,她未必是够格的。但她可以启发我们思考目前主流科学的缺陷,并认真地展望一种新的科学认识实践模式。 科学研究论文:浅谈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 要】环境化学是环境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它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现代环境科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环境科学技术的核心是对环境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专业的化学分析,从而系统归纳存在的全部环境问题,为彻底解环境污染问题做好准备。为此,本文将具体来分析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先从分析环境科学技术入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环境化学技术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期能够促进环境科学的迅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环境化学;环境科学;地位和作用 环境科学是在全球环境污染加剧的形势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运用相关的自热、社会科学相关理论与技术为环境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发展至今,环境科学已经形成了三大分支:自然环境科学、社会环境科学、综合环境科学。环境化学则是自然环境科学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代表性技术,并逐渐成为了环境科学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此,下面本文将首先对环境化学展开详细的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论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期能够充分发挥环境化学的积极作用,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人类一个清新环保的生存环境。 一、环境化学概述 (一)环境化学的概念 环境化学是一门复合学科,它既是环境学的分支,又与化学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概括说来,环境化学是指研究有害的污染物质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发展、迁移、转化、归宿等问题,并详细阐述控制污染物进一步发展的化学原理及化学方法的综合科学。环境化学的研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对污染物的分析与鉴定,又包括对化学环境污染物的运动规律的研究,还包括对化学污染物的发生、分布、转化机制、状态结构的变化及归宿的研究,因此,环境化学是一门综合的研究化学污染物的全部化学行为与化学现象的科学。 (二)环境化学的分类 环境化学包括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污染控制化学、生态化学四大类。环境分析化学是现代环境化学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它主要是借助各类分析仪器对坏境污染中的污染物含量、形态、价态、结构等进行详尽的分析,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环境污染化学是对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降解等过程进行详细研究。它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化学、水污染化学、土壤污染化学和生态污染化学以及多介质污染化学四大类。环境控制化学的侧重点在于环境控制上,它主要是在相关化学原理的理论基础之上研究污染物的控制原理和控制技术,如今已经发展到了“一体化污染预防战略”的高度上。生态化学主要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所引起的生态效应和对人体的危害。目前的研究重点是将污染物的直接毒性转化为间接毒性。 二、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环境化学在环境污染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剧增,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而且它的危害性变得更加的强大,已经形成了一场环境污染灾害。为此,我们不能再被动承受这些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灾害,而应该积极去掌握污染物的产生、产生危害的机理,掌握它是如何在环境介质当中进行迁移转化的。环境化学恰恰就提供了这方面的科学资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物质在环境中是如何引发危害并不断转化和富集的,这样便可科学地增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能力。 (二)环境化学在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环境化学分析与研究的结果可以详细的还原出环境污染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物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归宿的整体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可以帮助我们得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使得环境治理能够有的放矢。因此,环境化学既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又是环境治理的保障。例如,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可以运用污染物的发展规律,采用吸收剂吸收和转化为无毒无害气体两种方法来处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在治理水污染时,可以通过吸附、化学凝聚、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电渗析、氯消毒等方法来处理水中污染物,带到净化水体的目的。而这些治理措施的开发与实施都是在环境科学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得来的。 (三)环境化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现代环境科学发展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研究手段,是反映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制定环境治理对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明确环境污染物的来源、组成及含量,从而制定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环境化学则为环境监测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信息资料,是环境监测的理论依据。环境监测是建立在环境化学基础上的一种常用研究手段。在环境化学的基础之上,环境监测衍生出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等基本方法,同时也研制除了诸多的环境监测仪器。 结束语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规模化发展与人口的爆炸性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呈现愈加恶劣的发展态势,环境污染物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现代环境科学的发展已经被推到了时展的前端,受到了广泛重视。环境化学是现代环境科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环境化学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进程。通过上述本文的探究,笔者主要论述了环境化学的概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两个方面的内容,以期完善能够促进环境科学获得崭新发展,推动环境化学为现代环境研究和人类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卓越贡献。 科学研究论文:试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研究 论文摘要:确立合理的评价原则是科学、公正地评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保证。在对体育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体育社会科学评价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1)社会效益优先,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2)重视创新,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内容、评价标准的层次、评价的时间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和评奖的重要环节;是调动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保证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一直是学术界和管理部门思考和探讨而没有很好地解决的问题。体育社会科学有着自身的诸多特点,使得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尤为复杂和困难。不论是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还是近几年学术界的观点来看,我国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已成为学术发展的瓶颈,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已催生了一些学术不端现象,同时阻碍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其中的一个症结在于没有合理的方式来评价体育学者的学术水准和学术贡献。因此,构建科学和公正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合理的评价原则是整个体系构架的基础之一。 1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省市有关部门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上不仅标准不同,规则不一致,而且具体运作过程也不相同,总的状况是存在某些不统一、不规范、不公开、不公平的现象,下面是我国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评价标准不统一 首先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什么是国家级学术论文,什么是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的结果自然也不可能公平。 1.2评价中的“马太效应” 在评审过程中来自名校或名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受到重视,来自一般学校、一般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1.3评价中缺乏回避机制 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中,有的人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4评价中的暗箱操作 表现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评定的标准是仲么,评审的过程怎样,评委的权利是什么,评委的责任是什么,评委的召集人是谁,参评者的情况怎样,参评者都是不知道的;更重要的是,目前的评价机制缺乏监督机构、投诉机构和复议机构。 建立起一套科学、公平的评价标准,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至关重要,因为科研成果的评价问题,不仅牵动着千万个单位和学者的心,而且影响着社会发展诸多方面。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一种劳动产品和物质产品一样需要有评价和鉴定机制,否则,如何确定知识产品或科研成果的价值呢?知识的评价标准或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代表着主流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它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 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本概念 作为本文的研究内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作为一个独立的术语来使用,必须作进一步说明和界定。 2.1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难以明确区分,二者都与人类的教养和文化、智慧和德行有关。其区别在于人文科学直接研究人的需要、意志、情感和愿望,强调人的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个性方面;社会科学强调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 在体育科学体系中,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虽存在差异,但二者之间有着非常鲜明的、需要强调的一致性和共通性。我们充分肯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差异和区别,不过在本研究中,我们更为强调的则是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相似性、共通性、统一性,强调在人文与社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保持张力,将之合称体育社会科学。 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为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体育社会现象,其研究主要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奥林匹克研究、体育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竞技体育学、体育教育学、体育信息学、体育法学、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体育社会心理研究、比较体育、体育文化学、体育哲学、体育伦理学、体育美学、体育人类学等。在现阶段,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主要目标是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把体育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研究总结出来。 2.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界定 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方面的文献综述表明,描述和论证社会科学成果特征的文献多集中在国内。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评估的对象是社会科学的成果,但何为“社会科学成果”,却众说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研究者认为成果形式都不足以说明它是“成果”,判断是否“成果”,需要考察成果的实质内容。我们对所涉及到的“成果”的定义内容的资料做了一个初步统计,主要选取了20种相关的资料文献,具体篇目可参见参考文献(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有75%的文献在“成果”的定义中提及了“创造性”,这是一项成果被确定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核心标志,还有的文献将创造性界定为:“新思想、新结论、新观点、新事实、新材料、新信息、新方法、新理论、新概念、新发现”等。研究者进一步强调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标准的核心是:创新性——理论不新则要思想新,思想不新则要观点新,观点不新则要资料新,资料不新则要框架新,框架不新则要方法新,方法不新则要视角新”。“那种一无新观念、二无新资料、三无新方法的东西,根本不能算科研成果。界限在于是否有新意”。有的研究者从知识的新旧联系出发,将这种有新意的东西概括为“运用己有的知识,研究创造的新知识”。总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中“创造性结果”己经被认为是一个普遍的发展趋势。“具有价值的”、“科学的或正确的”和“广泛占有资料”等因素也被认为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特征被描述为:创造性的认识结果;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用科学方法产生的。在借鉴这些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为: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方法,收集、加工、研究与体育社会科学有关的信息而生产出的具有新的价值的认识结果。 3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简析 目前,由于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质量评价体制、机构以及科学的评价方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一般都采用自我评价、专家鉴定验收、成果评奖、专家直接评审等方式,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评价方法。但是由于学科专业的局限、学术观点的制约等因素,在成果评价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一些消极的影响。 实践表明,单纯地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容易产生标准难以掌握、浮动的偏离程度大和易于受传统观念、人情关系的影响等弊端。近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者正在积极探索用定量化方法评价研究成果。譬如,将科研成果的创造性、难易复杂程度、成果的“时间效应”、对决策管理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分别评分,然后再乘以一定的权数,得出该成果的分值;有的则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分别提出了直接或间接评价指标体系,等等。例如,朱唯唯等利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4年的数据,对我国体育学研究领域里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学者、学术机构和地区以及各类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多角度的定量分析研究。该研究完全基于CSSCI客观量化数据,通过量化分析评价。这些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对于改变单纯的依靠定性分析的评价方法,减少专家直接评审产生的消极影响,无疑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如,这种方法显然不适宜用于那些不宜公开发表,但已被有关部门采用,而且取得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4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原则的提出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认识活动。按照价值论观点,价值是客观的,但评价不同于对客体的认识,而是对主体需要及其与客观属性关系的反映。评价原则是一定实践经验的总结,需要转化为利益,主体需要的丰富性就转化为主体利益的丰富性,形成了主体的评价原则。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达到准确、公正的评价目标很不容易,首先需要确定科学可行的评价原则,方可指望奏效。这里根据评价学的基础理论、以往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研究和本人的课题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并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4.1社会效益优先 体育社会科学的作用是认识体育、创新理论、与服务社会,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尽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具有间接性和滞后性,但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决不能置社会效益于不顾。我们可以通过价值量的大小来衡量研究成果的好坏,对于难以量化且表现复杂的成果,可以通过其影响面、宣传面的大小以及贡献加以评判。 一般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是通过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则是通过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因而,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必须坚持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标准相结合。 4.2重视创新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由多方面的标准、规则和内容组成的,其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价、认可、奖励的依据和标准等,对于引导科研人员如何做学问,对于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是至关重要的。必须把创新作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最高理念,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这样才能有利地促进整个学术研究沿着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正确方向前进,才能真正体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意义。 4.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方法是以评价者的主观判断为基础的一种评价方法,强调的是基于理解的“直接认识”,评价者依据个体的经验与学识水平对评价对象的学术价值、水平给出直接的判断。而定量方法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衡量差别的可操作性定量指标,然后再以该指标的量值来客观表征原来难以量化的“量的差别”。目前常用的定量分析指标包括成果被引证、论文收录转载、获奖和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等,体现为“间接测量”。 由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纯的定性方法或定量方法都不能准确、客观地评价社科成果。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一定要把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 4.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 体育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性研究成果是指在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这类成果或者提出了新的观点、思想、理论和学说,或者对传统理论进行质疑、补缺、完善,或者在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创新方面有新的设想和进展,或者选题有特别重大意义,研究难度大,填补了某项专业的空白,在理论上具有开拓性创见等等。这种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和专著。应用性研究成果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科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宣传功能以及参考功能,将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进而取得的成果。理论研究常常耗时巨大,其价值也是潜在的;应用研究则常常是立竿见影,效益是显在的。对这两种性质迥然不同的研究,评价标准与方法显然是不同的。 4.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使用定量指标所进行的客观评价,只牵涉到成果作者和科研管理部门两方,仅仅依靠计算机就可以完成评价工作,适用于对大量的一般成果的评价;同行专家用定性指标进行的主观评价,需要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牵涉人数多,过程复杂,适用于对重大成果的评价。因此,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价不同的成果。无论是专家评价还是科研管理部门评价,要达到评价的预期目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评议的公正性。 建立一个较为全面、完善、公正、科学的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从方法论上逐步解决现行体育社会研究成果评价方法所造成的弊端和错误导向,有利于对学术研究者、学术评议人、学术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推动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 科学研究论文:浅析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策略 论文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 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 创新能力培养 论文摘 要: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从事科研活动,是其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为例,对其从事科学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随着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如何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尤其是如何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已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课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因素。笔者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相关科研课题或自主申请科研课题为切入点,分析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一、调查对象、内容和方法。 本研究调查对象是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的2009—2011级硕士研究生,共185人,其中男生100人,占54?;女生85人,占46%。调查内容是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主要包括:研究课题选择的科学性;参与课题的积极性;科学研究经费;导师对学生科研指导状况。调查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进行,结合已有基本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现状 (一)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积极性不高。 截止到2011年底,该学院仅有60%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而且从整体看,参与的也大多是横向课题,而参与纵向课题的机会较少,尤其是国家级、国际性的科研课题少之又少。硕士研究生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按导师预先设定的思路或者方案开展工作,独立思考比较少,在有些横向课题的研究中,甚至出现“成果范本,相互借鉴”的现象,导致较多硕士研究生形成一种依赖思想,创新意识也随之被扼杀,也使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逐渐下降。同时,随着硕士研究生人数的增加,科研课题的增长率跟不上研究生人数的增长率,导致部分研究生没有足够的机会参与科学研究。另外,从该校情况看,在校级层面上设有硕士研究生创新管理基金、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学生科研课题。从该学院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课题申报情况看,2009年至2011年,仅有45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生科研课题,仅占总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4%。 (二)科研课题选题不够科学合理。 部分硕士研究生在确定科研课题题目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存在一种“急功近利”心理,大多会选择一些风险小、时间短、易结题、易出成果的课题,而回避那些风险大、耗时久、创新性强的课题。如此选出来的课题难度较小,即使是科研经验不足的硕士研究生也能独立完成,从而影响科研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最终导致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此外,这种选题方法主要是围绕一些常规研究点开展相应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研究的现象。 (三)科研经费不多、分配不均。 随着硕士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导师承担的科研课题数量不多,分摊到所指导的每位硕士研究生身上的科研经费相对较少,导致部分硕士研究生无法在预设的研究方向上进行更多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机会,从而影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激发和培养。 (四)导师对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指导力度不够。 导师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责任人。导师吸收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是培养其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前提是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学术前沿性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队伍。硕士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导师数量相对不足,使每位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数量过多,加之一些导师的科研课题本身就比较有限,从而使一些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也比较少;也使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的时间不多,不能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得到足够的锻炼机会,影响其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课题选题的指导和管理,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思路。 硕士研究生在科研课题的选题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选择常规的问题或研究点,这也是受硕士研究生普遍欢迎的。这类课题的特点就是先前已有人从事过类似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较多,在研究过程中就有更多的参考数据和资料。如要取得新研究成果,则必须在充分了解先前类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思路、新方法,综合新数据、新材料,进行更加深入有效的研究,才能达到有所创新和突破,否则,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前人研究成果的重复。二是选题比较新颖,当前研究比较少,成果也很少,可参考的资料也比较匮乏,在这类选题的研究中,受其他人研究成果的影响也比较小,必须广泛收集资料,易于提出新思路、新观点,更能培养创新能力。因此,高校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选题的指导和管理,特别是导师应注重引导其采取第二种选题方法。同时,在选题中还应把握好三个原则,即“重要性”、“可能性”和“实用性”。重要性就是指是选题在科学理论、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创新;可能性就是指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以及能达到预期的研究效果;实用性就是指选题对于推动“产学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搭建创新平台,提高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科学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科学研究就没有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质量。针对研究生参与课题积极性不高的现象,首先,高校内的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应设立硕士研究生创新基地,积极吸收他们参与基地活动,可以让相近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相互合作科研、学术交流等激发创新思维;要大力支持硕士研究生开展跨学科科学研究,加强科学研究指导力度,为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宽阔的平台,从而激发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通过设立创新基地,带动高校优质教育、科研资源的共享。其次,高校应设立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课题,通过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为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创造强有力的支撑。再次,要完善周期性学术报告制度,让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在学术报告活动发掘和拓展创新点,实现师生充分互动和彼此借鉴。最后,要大力开展与学科专业相关、与从事研究的内容有联系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硕士研究生从理论研究到实践验证,逐步实现创新。 (三)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营造气氛。 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硬件建设,在尽可能地增加科研课题数量,并且加大科研课题的资助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加强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科研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硕士研究生查找相关资料、开展相关研究奠定硬件基础。二是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软件建设:(1)积极淡化功利性因素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压力影响,让硕士研究生专注科学、潜心研究;(2)完善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从目前情况看,全国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基本上都是以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来评价和衡量,但对其学术成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等方面考虑得较少,对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科研热情、团队精神、学术道德、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因素考虑得更是少之又少,为此,高校必须建立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制定全面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同时必须坚持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加科学有效,从而更好地激发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热情和创新能力的发挥。 (四)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基础。 高校应当重视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明确遴选条件,强化日常管理,规范任期考核等,积极淡化导师身份,把招生名额与导师能提供的科研课题及经费等培养条件、现有学术成果、工作实绩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任期考核结果与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结合起来,对于没有条件继续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要坚决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二是要大力支持导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和承担各类科学研究课题,逐步形成主要依靠科研课题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的新机制,在科研中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三是要积极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提供参与学术交流和进修的机会,使其能站在学术发展前沿,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型、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过程中要广泛地开展科学研究,让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到科学研究活动当中,让他们知晓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其创新能力也会随之提高。 科学研究论文:关于对社会事实与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科学研究 社会事实 客观性 [论文摘要]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认为,在社会学研究中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研究者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通过客观的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这一准则不仅适用于社会学研究,也适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醒人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和坚持客观性和价值中立的原则,克服不健康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只有客观地研究和把握社会事实,才有可能实现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 自从社会学鼻祖孔德提出了实证主义思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认为社会学可以像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实证方法便成为社会学学科存在的根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孔德并没有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作深入的探讨,完成这一任务的则是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迪尔凯姆(1858-1917)于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他一生致力于建立法国社会学,由他所创立的社会学年鉴派对法国乃至西方社会学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为社会学确立了研究方法和准则,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本文试图从迪尔凯姆提出的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这一角度出发,谈谈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一些看法。 一、迪尔凯姆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1.关于社会事实。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中指出,如果我们对社会事实作如下界说,这个定义就包括了它的全部内容: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1](P34)。迪尔凯姆认为,这类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1](P25)。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他的论述,社会事实是不同于人们的起居、饮食、思考等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具有客观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特点,不能把它与有机体现象、心理现象混为一谈。也就是说: (1)社会事实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它不取决和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社会生活当中。(2)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这种“强制性”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的将会受到惩罚。(3)社会事实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社会的。 2.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基本规则。迪尔凯姆提出,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他认为,凡是供我们观察的一切,凡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或更确切地说,凡是我们观察的一切,都是物。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社会现象无可争辩地具有这种特性……因此,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我们要把社会现象作为外在的物从外部来研究,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作为这样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的[1](P48)。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不是人们意识的产物,而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并且从外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也就是具有“物”的性质。如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现象都是外在于个人而存在的客观的社会事实。说社会事实具有物的性质,并不是指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强调的是要以一定的心态观察它们,就是在进行研究时,对事实的存在要持完全不知的态度;对事实所特有的各种属性,以及这些属性赖以存在的未知原因,都必须通过观察、描述和比较来研究,而不是以解释、分析和综合自己的观点取而代之。 3.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对于社会学家来说,无论是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时,还是在进行论证的过程中,都必须绝对禁止使用科学之外的和不是为科学所需要而制造的概念。他们应该从支配群氓思想的明显谬误中解脱出来,彻底打破日积月累而最后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经验范畴的枷锁[1](P51)。迪尔凯姆认为研究社会、收集实证材料的过程,就如同自然科学家所进行的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研究一般,虽然可以有假设,但研究过程中不应该带有研究者个人的意志和观念。也就是说在任何研究工作之前,对事实存在应当持“不知”的态度,不能以“先人之见”,而应当回到事情本身,改变以往用观念或感知来研究社会的做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参与,要做到这点常常十分不容易。他列举斯宾塞和孔德的例子加以说明,认为斯宾塞在对社会所下的定义里,先入为主地把“合作”当作是社会的前提,以预断代替了社会的实际情况。同样,迪尔凯姆在批评孔德的研究时认为:当他脱离这种哲学概括,试图运用自己的原理并使科学摆脱这种哲学概括时,他还是把观念作为研究的对象了[1](P39)。 二、这一准则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虽然社会学只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学科,但在社会学研究中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显然不仅仅只适用于社会学研究领域,可以推而广之提醒我们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所应该采取的态度与方法。应该说迪尔凯姆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十分有意义。 1.既然社会事实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就应当采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社会事实这一物的属性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在进行新的研究时,能像自然科学家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研究一样,具有那样一种精神状态和价值态度。使自己进入一个未知的社会世界,而不是一个已经预设好的境界,随时准备去作新的发现。由此提示人们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排除来自生物学或心理学方面的影响,通过超然的、客观的科学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用研究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来获得关于社会事实的经验材料。 2.对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进行客观观察、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题中之义和根本任务。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是其根本的任务[2]。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在内,其根本任务就是不带个人偏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从而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如果人们的观察和分析,有意或无意地偏离了客观实际,或者把握不了事实和现象的本质,那么就可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就无从实现,即便有任务实现的形式,也无任何实际意义。 3.社会科学研究由于与意识、情感相关,特别需要注意排除一些因素的干扰,才有可能获得成果。由于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研究过程,同时也是一项意识领域的工作,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是有阶级性的,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有重要的影响。因而要真正做到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实际上有许多难处。尤其让许多人记忆犹新的是在过去那个特定的时期,不健康的意识形态肆虐,严重侵蚀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社会科学研究要么变成简单的、庸俗的、荒唐的政治说教,变成极左政治的代言人,成为“遵命学术”,要么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存在权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科学研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研究方法、研究规范的科学化、客观化上,仍然存在值得探索和反思之处。 三、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问题的思考 1.确立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并贯穿始终。如前所述,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如同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样,都是客观的,都具有“物”的客观实在性。因此,从理论上说,不管人们属于哪个种族、哪个国家、哪个党派,用正确的方法客观地研究和观察社会,分析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就应该能够得到同样的研究结论,好比在自然科学中,不同的科学家尽管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重力加速度进行测定都将得出一致的结果一样。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虽不具有一般“物”的形态,但具有“物”的特质。因此,任何研究者都必须尊重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必须把它当作“物”来看待,不作任意取舍,把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贯穿于研究始终。 2.在研究中必须自觉遵循客观性的原则。客观性是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对客观事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偏见或成见,更不能任意歪曲或虚构事实[3](P11)。社会科学研究把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社会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其根本任务是通过对宏观社会现象的调查和分析,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可见客观性是社会实践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的方法论。它要求研究者对社会事实的研究分析,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让资料和数据“说话”,并且使用统一的量度标准。社会科学存在的全部意义和本质就是对客观的社会变化进行说明和预测,因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这个物质化、市场化的时代,排除各种干扰,始终重视社会研究的客观性是很困难的,也显得特别的重要。在现实的社会研究中,所存在的带着已有的结论去收集资料,或为迎合上级意图对客观事实任意取舍,或只从书本知识出发“注释”权威理论等弊病,都是违背客观性原则的表现,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必须彻底摆脱。同时必须正视这样一种事实,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研究,有时可能得出一些在某一方面与当时主流思想或理论不一致的结论,同样需要我们采取客观的、宽容的学术态度来对待。 3.价值中立是社会科学研究应有的学术规范。自然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相对来说是比较明显的。社会科学与此尽管不同,各种利益和政治的牵扯使研究者很难“净化”自己的思想“实验室”,但仍然有必要做到相对的学术中立[4]。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有所不同,必须面对社会现实和活生生的人,研究者受到各种利益、意识形态、心理等因素的干扰,容易把个人的、一己的主观价值态度夹带于研究当中,从而影响对社会事实做出客观的判断,甚至因一己私利而歪曲客观的社会事实。但是,价值中立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视角,是社会科学方法论上的一个要求和规范,也是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与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态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因此,一旦我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终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而是遵循所发现的资料的指引,不把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无论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都应该如此,从而回答“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还必须注意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联系。“价值中立”,虽然是研究者对自己的好恶和主观态度的暂时悬搁,以把握对象即社会现象或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实际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科学家完全放弃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2]。价值中立并不是说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回避对社会的责任,在对研究结果的使用上,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不同。 4.客观地研究社会事实是理论创新的前提。我们应当看到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变革中,有许多问题是前人没有遇到过没有做过的,不可能在书本中或在别人那里拿到现成的答案。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革命和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向人们展开了广阔的研究天地,使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创新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新的形势和环境迫切要求,也允许我们去进行创新性的探索和研究。但是,理论创新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决不像“痴人说梦”,可以随心所欲地、轻易地获得惊天动地的所谓的“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社会事实为重、以社会事实为是,客观地分析和研究社会的发展变化。(1)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着眼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2)深入社会实际,充分掌握社会事实的客观材料,敢于坚持真理。(3)提高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采取严谨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只有经过长期刻苦的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哪怕是在一个具体的问题上。 5.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肩负真实记载社会变化的重任。我国正处于一个急剧的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社会矛盾复杂,问题纷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实证的、制度化的研究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正好满足这种需要,它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为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服务,记录社会的轨迹。时代对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提出了客观真实记载当今我国社会变化及其发展方向的要求,正如同志所希望的那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5]。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要走出书斋,摆脱臆想状态,走向社会实际,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要在研究实践中探索并确立客观性的、经验性的研究规范,把握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科学研究论文:浅述高校学报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及其应对之策 一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一个飞速的发展,而且也在全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然而,在这种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令人迷惑的假象。目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自主创新不足,多数学术成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比较缺乏。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课题很多,如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级的等等,国家也确实在这方面仡了大力气。每当这些课题结题时,都会产生一批社会成果,但真正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却少之又少,特别是在国际上能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更是风毛麟角。 第二,有许多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走低水平重复的道路。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科研成果的投入,我国社会科学成果也是层出不穷,但绝大多数都是在已有成果的基础j一低水平地重复着,有的甚至比已有成果更差,无论研究结果还是研究手段都谈不上什么创新,简直就是一种直观的模仿、重复。因而,整个社会科学成果的数量在成倍地增长,而高质量的文章并没有同时增长。 第三,在学习和研究西方的理论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进行学术研究和创新的一个核心的理念就是中国化,应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但现状是只注重盲目翻译、介绍外国著作,而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既没有辩证地看待,也没有做到很好地消化和吸收;在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研究过程中,对某些理论仅停留在研究层面,没有加以改造为我所用。这样的学术研究充其量只能为国内人员充当外国文化传播者、介绍者,而对于解决当今我国的现实问题却起不到什么实际的效果。 第四,许多学术成果只具有一个理论空壳,并不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以前有一位知名教授说过:“社科研究就像小孩子吹泡泡,谁的泡泡吹得大,谁就获得了成功。”此话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却也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科学研究确实存在“吹泡泡现象。有些科研成果遇到现实问题,便会支离破碎,根本就不具有在现实生活中加以榆验的能力,更不用说服务于社会现实。 二高校学报在我国学术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是高校主办的以反映本校及国内外学者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它既代表了一所学校的学术水平,同时也是学校对外学术交流的一个窗口,可以说它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因此,高校学报在高校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高校的学报由校长或书记亲自挂帅的原因。原厦门大学校长匡亚明说过:“要办好大学,必须抓好两件事,一是教学,一是学报。” 人们普遍认为,学术创新是科学研究中的事情,和高校学报无关,“都已经写成学术论文了,还有什么可创新的”。其实,高校学报应该并且已经承担了学术创新的历史责任,学术论文中也有学术创新任务。可以说,高校学报和学术创新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高校学报可以推动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也有利于高校学报迈上更高的层次。 在引导学术研究方面,高校学报有三个显著的职能:一是引出学术话题,对学术研究方法进行引导;二是推动学科问的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三是培养学术新人,举荐学术人才。因此,高校学报在推行学科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科研方法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学报跟学界、学者的良性互动的优势,能在社会科学方法创新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方面有所建树。 (一)引出学术话题与引导学术研究方法 1.引出学术话题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结合本校的科研实力,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高校学报应站在学术领域的最前沿,紧抓国家和人民比较关心的选题,同时在选题上要紧密贴近实际,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使学术研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外,在选题时要注意克服学科间的壁垒和隔障,尽量避免选题的单一化,引导学术研究从多角度、多学科来进行。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的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就某一学术话题,应听到不同学者的不同声音,既要鼓励学者从正的方面进行研究和创新,也要鼓励学者从反面进行创新和研究。通过对不同学术流派、不同观点的争论进行策划,在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下,刊发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能活跃学术空气,开阔学术视野。 2.引导学术研究方法的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大多都比较单一,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是理论到理论即“空对空”,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一方面固然与研究者所学专业及思维的局限性有关,另一方面学术期刊(包括高校学报)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方法的引导,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展开:一要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实证的前沿研究,紧密结合新的实践进行创新;二要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三要运用综合化、整体化方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 就高校学报如何引导学术研究,《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长兼执行总编姚申教授介绍了几点设想和经验:一是教育部的“名刊工程”取得了一定实效,二是高校期刊有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三是有联合办刊的趋势,四是栏目共建发展方向,五是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六是数字化发展方向。对于这些经验和设想,许多高校学报正在积极响应,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许多综合类高校学报由此可以走出办刊面临的困境。 (二)推动学科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发展 1.推动学科交叉发展 近年,社会科学领域出现的跨学科研究,已为许多学者和研究者所接受。这种新的研究模式会对将来高校学报的稿源或者采稿标准带来一些新的变化。高校学报可以根据这一研究模式选择高质量的稿件,还可以更多地与跨学科性质的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实现高校学报与研究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高校学报与科研机构的这种对接比专业期刊应该更具有优势,因为本校的专业设置更容易引导老师在科研方面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综观我国现在的高校学报,专题性的栏目越来越多。有很多专题性的栏目虽然有不同学科参与,但是很多学科之间还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基本上还是从自己独特学科的视角来研究问题,学科之间没有达到真正的融会贯通。因此,高校学报在这一节骨眼上应该大有作为,引领学术研究从不自觉上升到自觉的高度来整合,以此推进中国社会科学的新发展。 2.促进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办刊过程中面临着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多方面的挤压,使学术性的自主办刊方针很难很好地坚持下去。高校学报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社会要求高校学报发表原创性的稿件,但实践起来难度很大。关系稿、人情稿打破了原有的办刊模式,有些高校学报不得不沦为学校领导摆平各种关系的一个平台。因此,打造一个鼓励创新、鼓励学者摆脱急功近利的学术环境,对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意义重大。 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要向前发展,高校学报不光是最新理论成果的登载者,同时也应是正确的学术规范的建立者,规范的采稿、用稿标准的范式制定者。期刊界应联合起来制定一系列可以反复使用的学术规范,制定一个有效的采稿用稿标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有一个共同交流的基础和平台。有了这个基础和平台,社会科学研究者才不会在学术的大潮中失去方向,社会科学的真正繁荣才能实现。 在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的过程中,国外先进的办刊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在国外,学术期刊主要由学术共同体来创办,学术共同体对某一学术前沿问题的把握,能使学术期刊的交流功能和积累学术产品功能凸显出来。借鉴和学习学术共同体建构学术刊物的经验,参与到学术共同体的活动中去,这样既能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也能使高校学报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三)举荐学术人才的责任 任何事物都有“里程碑”或“标志性”的东西,如长城是中国的标志性建筑,布达拉宫是西藏自治区的标志性建筑。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它总会出现里程碑式的或者说是标志性的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就起到了“浪里淘沙”、树“里程碑”的作用。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引用这个学科里里程碑式的成就。而这种里程碑式的成就,就是通过学术刊物或出版著作而为公众所知晓的。 在某一学科研究领域,我们经常能听到“某某学说”、“某某理沦”之说,这些理论或学说往往代表着这一学科的标志性成就,其后续者要想在此领域有所超越,就必须有所创新。用某一学者的名字命名一个学科的重要理论或规律,很大程度上是后续的学者和编辑们给了他们这个莫大的荣誉。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同时,也承担了举荐学术人才的社会责任。编辑们也有义务把这种命名的荣誉贡献给科学家,从这方面不断对学术论文的作者提出创新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报的编辑涉及了学术创新的过程,承担了学术创新的责任。 三高校学报如何应对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主要服务对象是高校教师。高校以其得天独厚的人才、信息资源优势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主要原发地。如何及时、准确地报道社会科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如何发挥好学校窗口这一神圣使命,高校学报的编辑也同样负有重大的责任。 (一)高校学报本身的应对之策 高校学报以学术性为其主要特色,其作用主要是传承学术、促进学术交流,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学术发展。因此,高校学报的定位很重要,不论其学术质量的高低,其学术性是必须要坚持的。对于那些毫无学术性而言的文章,高校学报应将它们拒之门外,不要给它们打开方便之门。在坚持学术性是高校学报第一生命力的基础上,高校学报的整体策划对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意义重大。 1.注重学报的学术载体功能 高校学报是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之一,具有积累和传播文化的功能。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什么样的稿件时,应该有一个全盘的考虑,尤其对于具有文化积淀功能的稿件,应该优先采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与科研的紧密结合,通过了解本校和各级课题的相关信息,多选取一些具有前瞻性和理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刊发。通过刊发学术含金量较高的论文,能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源,使其能够充分了解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发展动态,也为从事科研的工作者指明了科研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2.注重学报的学术服务功能 高校学报是反映一个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窗口,在选题方面必然要有所倾斜。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稿件,高校学报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应该优先予以刊发。另外,作为一般的地方高校,还肩负着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而高校学报作为刊登高校科研成果的主要渠道,对于服务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功能不容小觑。高校学报应尽量做到前沿性与时效性相结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注重学报的选题策划学报的选题策划,对于办好每一期刊物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学报的选题策划工作,具体要落实到每一位责任编辑身上。编辑的策划、选题、组稿、审稿的每一个过程,都关乎学报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的落实。比如,学报编辑可以根据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造一些热点话题,邀请或约请一些老师来参与此热点问题的研究;也可以向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师约稿或请他们主持某一栏目,以达到收揽高质量稿件和体现最新学术研究动态的稿件的目的。诸如此类的方法,首先都要求编辑要高起点规划,对每一期刊物要全盘考虑,注重选题的系统性、前沿性。 学报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编辑主体的实际操作,编辑对每一期学报的具体操作,都体现了编辑的工作思路以及办刊风格。如果编辑自己不了解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趋势,不及时关注最新的科研成果,不能获取最新的科研信息,就不能培养出自己的职业敏感性。要及时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就必须经常阅读国内外专家学者们所写的科研报道与科研论文,经常浏览世界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与大公司的网站等。另外,编辑也应积极拓展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实现从单学科的编辑到有综合性的知识背景的编辑的转型。 3.注重稿件刊发后的后续工作 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高校学报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对繁荣社会科学功不可没。然而,仅仅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高校学报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道路上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求学报编辑主动出击,继续为该刊所刊发的高质量稿件造势,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学报编辑应主动加强同各检索机构的联系,增加学报被转摘、被引用的机会;同时在刊物的发行等方面,应做到及时、准确,让读者及作者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科研成果;同时要利用互联网络,把每期所刊发的文章及时送上网,让最新科研成果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得到关注。 科学研究论文:21世纪民商事法律近期展望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 一、21世纪民商事法律发展展望 (一)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制定已为时不远 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已纳入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当前,法律界对于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的争论非常激烈,争论的问题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从立法条件到立法体例,从整个法律到具体制度,几乎涉及民法典和物权法制定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目前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是适宜的。只有制定民法典,才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其明确自由行为的范围,逾越法定范围的后果和责任,从而对其行为后果有合理预期,这就能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不仅如此,民法典的制定也有利于我国民法体系的完善。至于民法典的立法体例,普遍的看法是采用德意志模式,但是对于具体的编章则不必十分拘泥。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应该独立成编,而对于民事责任制度,虽然在《民法通则》中独立成编,但我并不赞成在民法典里继承这种体例。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民事证据法也应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基于民事证据法的性质,这样做既可以避免对原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也不会影响到民法典的体系。当然,民法典的制定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进行法典编纂,而需要通过分段制定最后汇编整理的方式来完成。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物权法的立法工作。 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我国的物权法由于涉及国企改革中的产权关系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经验不足。我们认为这并不足以影响物权法的制定,理由有二:其一,这些问题不可能仅仅依靠物权法就得到解决;其二,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大量的财产关系需要物权法来调整,比如,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关系。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及时反映所有制的改革成果,从法律上确认各类主体对其财产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保障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转让,维护财产交易的正常秩序,进一步促进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和新旧体制的转轨。当然,对于物权法制定中的理论问题,如物权行为无因性问题,他物权的体系问题,都需要经过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二)加入世贸组织(WTO)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挑战 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然选择和必然结果,它将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加快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参与经济的全球化,并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从法律上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提出挑战。我们认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要扬长避短,减少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冲击,最重要的是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目前,加入世贸组织会给我国法律带来一定的冲击。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在诞生前后形成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所必须接受的一揽子经贸协定和协议,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与竞争的“游戏规则”,它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的惯例与规范,并且成为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因此,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后过程中,我们必须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废除和补充,对一些不合适的做法应予调整。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需要履行在双边和多边协议中承诺遵守的义务。作为法律部门来说,也应当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那些有歧视性的、违反公平贸易原则的规定,尤其是那些不符合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甚至废除。例如,我国现行涉外经济法规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出口为进口的先决条件的规定,显然是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的。 从长远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极大的机遇,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已经成为其成员国的国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许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明显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这就首先需要借入世的契机与国际接轨,并在这个过程中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服务业将会遇到巨大的冲击,现有的企业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这就需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民事关系将更为活跃,而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的民法典,其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因而,制定民法典不仅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而且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实施程序及补救措施等都作了规定,并增加了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保护标准及方法,力求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为了加入世贸组织,我们需要按照TRIPS的要求对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予以修改和补充,使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 第三,完善我国的公司、保险、破产等商事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激烈竞争的展开,许多企业将面临破产的危险,调整企业破产制度的破产法应当尽快出台。由于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对外商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政策,这就使得原来将外商投资者与国内的公司、合伙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开的做法无法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使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逐步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合并,形成在民法典的主体制度的统辖下,由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共同构成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步放开保险和金融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和证券法,建立一套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保险制度和证券制度。 第四,制定和完善其他有关法律,如有关服务业的法律、反倾销法、外商投资管理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等。 (三)计算机网络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将日益深远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现有的许多法律制度日益暴露出其不足,迫切需要新的规则来进行规范。对于民商事法律来说,这种影响尤其深刻,具体体现在: 第一,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发展,但是相关的规范性法律尚需制定和完善。在合同法中,虽然对电子商务的问题已经有所涉及,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严重妨碍了网络交易的发展。比如,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在网络交易中,双方可能互不相识,因此,保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就相当重要。虽然在某些国家使用电子签名来确定身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信息中途被他人截获和修改的危险。又如,网络服务商(ISP)在电子商务中的责任问题。由于网络服务不仅仅是提供信息传递的方式,还涉及资料的传输等其他问题,因此ISP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确定ISP在交易中的责任就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二,计算机网络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挑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在知识产权法的许多方面产生了各种问题,尤其是在著作权法领域。比如,传统形式的作品被数据化、多媒体化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新的作品形式的问题,网络上的哪些信息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进行保护的问题,网络作品的法定许可的问题,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应该如何定义以及如何规范的问题。在专利法领域,计算机网络也提出了挑战。比如,在网络上公布的发明能否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如果进行保护,如何妥善保护发明人的利益和保证网络的安全性?等等。在商标法领域,由于域名在网络上的广泛应用及其所具有的无形价值,对网络域名的管理势在必行,商标法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域名的法律地位和保护问题。 第三,计算机网络为人格权法增添了新的内容。在具体人格权方面,与计算机网络最密切相关的是隐私权的保护。简而言之,大致涉及如下内容:一是对个人计算机的个人资料的保护;二是对网上通信的身份和内容的保密;三是保护权利主体不受网络的不当干扰;四是保护权利主体对个人隐私的正当利用,排除他人的非法利用。当然,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也影响到了其他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第四,计算机网络向侵权行为法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网上侵权也日益增多,且侵犯的民事权利涉及诸多类型。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不仅造成了侵权事实认定的困难,有时甚至很难认定侵权主体和权利主体。另外,网络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侵权后果难以确定,因此,对网上侵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总之,计算机网络引起的民商事法律问题是十分广泛的,其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和各个具体制度。可以预想,今后民商事法律的创新将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计算机网络来进行。 二、建立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对民商事法律研究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作为市场经济调整规则的民商法将迎来一个繁荣时期。解决民商法目前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需要集中大量的学者、专家,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进行集中研究。为了适应这一形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响应教育部建设文科重点基地的号召,申请并获准成立了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以期对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概况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主要是在人大法学院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三个:其一为民商法学,由民商法研究室承担;其二为知识产权法学,由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承担;其三为诉讼法学,由诉讼法学研究室承担。基地通过三个研究方向之间的结合,在研究机构、研究内容诸方面达到了优势互补,实现了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 在研究力量方面,基地的9名专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15名兼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5人。目前,基地的研究人员大部分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基地还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校外委员占2/3,主要由其他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 在物质条件和基础设施方面,基地目前承担的重点研究项目有10项左右,都具有充足的项目资金,可以为来自各地的民商法学者在基地研究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基地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拥有宽敞的办公用房,为基地主任、副主任及各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配备了独立的工作室。基地拥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港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域名为www. .cn)以及与法学院共建的法律图书馆。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些重大课题,促进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目前,基地正承担着起草“物权法草案及立法理由书”的立法项目,并承接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同时,考虑到我国加入WTO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的深刻影响以及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重要性,基地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就是“WTO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另外,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将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为此,基地将与国务院法制办合作共同承担“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课题。电子商务立法将具体研究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证据效力,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合同成立的条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犯罪的预防及对策等。总之,基地将始终站在民商法学发展的前沿,通过自己的理论研究服务于立法实践,推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二)建设一流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为我国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了把基地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民商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地将力求发展和改革。 第一,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承担重要的立法项目。基地目前承担着起草“物权法专家建议稿”和人大法工委要求的“民事证据法的专家建议稿”两项立法研究项目。基地将承担的立法研究工作有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的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课题。 第二,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献计献策。基地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合作,就当前的司法改革课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将对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公正,如何提高裁判的质量等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例如,基地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就《合同法》等法律的司法解释工作提供论证。 第三,建设一个全国一流的有关民商法的专业性网站。网站要真正达到开放性的目的,成为所有从事民商法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学者自己的资料库和学术讨论中心,成为所有学习民商法的学员与专家学者进行直接交流的场所。根据规划,网站将创建以下数据库: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库;已经发表的论文库;民商事法律人才库;民商事法律法规资料库;案例及案例评析库;民商事司法解释库。此外,网站还将介绍有关民商事法律的学术活动和民商事法律学者的作品,组织法律论坛和学术讨论。 第四,办好基地的两份刊物。为了推动基地的科研工作,繁荣学术,我们将努力办好如下学术刊物:《判解研究》和《法学前沿》。现在《法学前沿》已经发刊了4期,《判解研究》第1期已经出版,第2期也即将面世。 第五,努力培养法律人才。基地将努力通过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培养高层次的民商事法律人才,要在全国范围内物色一些优秀中青年学者,吸引他们到基地工作,基地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物质条件,同时也将努力为基地的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的机会。 科学研究论文: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 一、引言 我们先来读一下新三层楼的寓言: 从前有个大官,非常聪明。到了美国,看到了极其美丽壮观的三层楼。第一层是学术自由,第二层是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第三层是世界一流大学,那真是庄严壮美,雍容华贵,里面点缀着辉煌的诺贝尔奖,令人生出多少羡慕和赞叹。心里便想:我们也有许多的学者,钱也有一些,我为什么不造这三层楼? 于是通过决议,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召来学者,开始建造。大官在边上看着学者的行动,心生疑惑,终于开口询问:"你是在造那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吗?"学者说:"是啊,我们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现在正在做第一层:学术自由和相关建设。" 大官说:"我不要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学者答到:"天下没有这样的事情,最下面的基础:学术自由没有做好,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 大官坚持说:"我不要(我反对)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雍容华贵的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你们立刻给我拆了学术自由的基础,一定能够造出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的。" 前不久,清华大学就在拆学术自由的基础,而且信誓旦旦地要造出世界一流大学的空中楼阁:清华大学的著名教授秦晖,由于进行了"自由"的学术研究和"自由"的教学,已经被限定不得带研究生了,而且教授津贴也被扣了60%。这是对学术自由的破坏,是对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的破坏,也是对中国科学事业的破坏。 毫无疑问,科学家、学者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意志的代表也就是政府的领导。但政府的领导也不能够让政治干预、破坏学术自由,也就是干预、破坏学者的自由研究。科学研究就是为了求真知,破坏了学术自由,必定破坏正常的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标准,还会带来中国历史上众所周知的不学无术的外行领导内行、支配内行等等问题。本文主要是讨论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所谓科学研究标准就是一个确定什么是科学研究,什么不是科学研究,什么样的研究是不能够被接受为科学研究的,什么科学研究是高水平的或是低水平的标准而已。 学术自由的重要,早在蔡元培、梅贻琦那个时代就已经被反复阐述了。进一步地说,在有起码的学术自由的情况下,某一学科的具体的科学研究标准是非常专业化的,是由研究相同专业的学者们自己决定的。但如果学者严肃认真的研究,因为不合官府的意,就要不许带研究生,扣教授津贴,学者都要生活的,这样下去,就会使得曾经在中国一再出现的情况重演,学者不得不使得自己的研究符合官府的要求,权力支配科学研究标准。这样的研究,就是唯上、唯书而不唯真,就不是科学研究。这样,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科学研究标准。 中国本来就只有很可怜的一点点学术自由,再把这可怜的一丁点学术自由的基础破坏,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涌现世界一流科技成果(包括诺贝尔奖)? 中国为何未能得到诺贝尔奖曾经是一个热点话题,但中国曾经出现过够格得诺贝尔奖的科研成就,一九六五年,人工合成具有生物活性的结晶牛胰岛素成功。而后的三十多年中,虽然中国有世界一流的科技成就,但为何中国再未能出现如此的杰出成就?中国是否得到了诺贝尔奖并不重要,但中国是否作出了一些世界第一流的科技创造则非常重要。 二、学术自由是如何丧失的 爱因斯坦曾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1] 在欧美,由于有了全面系统的实验,才能在以往的认识和系统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自经验的科学理论,有了严密的逻辑推理体系,才能依照理论作出严谨、全面、彻底的推理以得到严格的结论和预见,加上了数学方法则得到精确的推论和预见;由此以及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又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实验、解决问题、提高精密度等工作以发展科学知识。 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哪怕是平庸者,都能对科学的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随着科学知识的增进与发展,在旧的科学理论不符合实验结果等情况出现后,就会有科学家创造出新的,更正确也更准确的科学理论来代替它。就这样,一轮又一轮的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更全面深入(也常常是更正确),更准确,现代科学就这样在欧美飞速发展起来了并且继续这样发展。 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科学,是指系统的实验和结果,理论立足于系统的实验基础或可重复的切实可靠的经验基础,并具有严密推理的体系等科学知识的总成。 所以,普遍地而不是具体到每个学科地说科学研究标准,唯真而不是唯上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实验必须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理论必须建立于经验基础之上,经验基础必须真实,必须有严密的逻辑,例如与公认的概念意义不同的重要概念必须明确界定其意义,提出的论点必须进行论证。唯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当然,没有创新但却是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科学研究(如新发现被报告后必要的重复实验等)是低水平的研究,富于创造性的研究是高水平的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因此,中国古代令世人震惊的创造性成就只能归因于古人非凡的创造性。与我们伟大的祖先相比,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只能够说是缺乏创造力而且愚蠢。但是,难道上苍仅仅赐给我们祖先非凡的创造才能,却剥夺我们的创造能力?我们就这样知道自己愚蠢、无能、缺乏创造而继续愚蠢下去? 长期的贫穷落后绝非一日可以改变,这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中国在两弹一星这些关系国家安全的项目上投入了太多的一流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等。 但本文只讨论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由于历史上历次政治运动对中国科学的破坏,加上现在中国的大学、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活动都还缺乏学术自由,出版自由,导致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很有问题,与世界科学不合拍。 中国的自然科学,科学研究标准存在着难以明确指证,却可以隐隐约约感受到的"刻板"和"教条"的缺陷,理论上过分注重"确证"和理论的"可靠",却常常忽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在实验上易于忽视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重要性;但自然科学还可以说是有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纯粹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注经式学术传统死灰复燃,其中有相当部分人缺乏起码的对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学术规范的遵守,抄风太盛、炒风太盛,基本上连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都不存在。当然,我国的杰出科学家们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都是科学传统的一部分,是在长期的科学活动中形成的。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真正的科学传统,只存在科学的萌芽以及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是由留学欧美的丁文江、胡适、竺可桢、翁文灏等人在中国艰辛草创的。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受到巨大外来影响的、历时仅有三十几年的中国科学传统,太容易因为政治因素对科学活动的影响,导致中国科学传统的扭曲,使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不再与世界科学相吻合。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自然科学与技术事业的重视和努力使得中国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数得到了飞跃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使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变本加厉,并给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九五一年开始的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一向少有人提,但这一场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运动,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科学悲剧的开始。从学理上说,凡是希望科学昌盛的执政党与知识分子都根本不应当进行、参与这样的运动。科学的坚实根基在于与实验者无关的有精密度(不管是定性还是定量的精密度)、可重复的实验结果,科学的发展需要新理论和它的推论以及相应的实验。 只有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才能保障这一切,即保证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否则,以任何理由("站在人民、工人阶级的立场","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改造(抹杀)严肃认真学者的不同的思想和声音,就能够以同样的理由改造、抹杀不合于主流理论、思想的实验结果和新理论、推论、实验,这样就使科学的坚实根基与发展都被破坏。 在思想改造运动中,虽然基本上只是在个人的政治思想领域,但随后很快就以同样的理由自然而然地越过了这个界限,进入了科学领域如经济学、遗传学等。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破坏了学术自由,阉割了科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学术自由。一旦学术自由受到限制或丧失,科学就能够以"立场"、"态度"、"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理由,变成"社会主义的科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资产阶级遗传学"等一系列冠以"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各种科学理论、推论和实验,就不再是科学。不为求真的目的、仅仅满足政治权力要求,无视科学研究基本要求的"科学研究"也就是注经,甚至是恶劣的学术打手,而不再是科学研究。 从历史结果上看,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运用政治权力要求(强迫)知识分子表明与政治权力相同的立场和态度,而且是非此即彼的立场与态度,伴随着组织清理(即强迫不服从的知识分子失业),就用政治权力在思想理论上决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地位,知识分子必须改造自己以及自己的思想以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也就是权力的要求,隐含着权力决定了学术,而后的对知识分子"脱帽加冕"等措施,只不过是出于形势需要的来自政治权力的随时可以收回的恩赐。这场运动,也是中国知识界"官本位"的开始。 当我在史料上看到,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运动的"始作俑"的倡议者,竟然是老中央研究院院士,时任北大校长的马寅初先生时,我略为吃惊,为那一代科学家和中国科学的命运感到悲哀。马寅初先生在新人口论上,不惜一切代价坚守住了科学的底线,还是令人尊敬的;但他所遭受的大批判的待遇,却与他当年为了改造中国的理想所倡议发起的思想改造运动有一定的关系。为什么马寅初先生后来能够为科学而不惜一切代价,当初却提议进行破坏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的"思想改造运动",并砍断了北大的自由主义传统? (我之所以对马寅初的行为仅仅是略为吃惊,起因于我对胡适著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考,胡适对科学方法的约简到了不准确的地步,我认为这样不够科学的约简是不允许的。科学方法因不同的研究类型而不同,主要的应当是在已确立的经验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假设,通过严密的推理或计算得到结论,用全面的实验来验证。如此的文人式表述如此著名,使得我怀疑那时中国社会科学界的科学素养。当然,这主要是因我本人深受爱因斯坦的影响,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得到的结论。并且我看不到胡适先生的文集,不知道胡适先生的全面表述。可能我的判断有误。我认为较准确的简约表述应为"经验为基础,大胆作假设,推理并求证。") 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这本是一大优点,能够吸取创造者、杰出者的经验教训,学习别人的长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的进步和历史上人类的光辉闪耀之处在于创造者、杰出者的奋斗与成功,而不是别的。历史就是创造史,否则不过是人类愚蠢和灾难的记载。但对于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人来说,最大的困难、痛苦是:中国落后于西方太多,并且几百年来,西方人才是创造者,各方面的创造都是西方所作出的,中国人只有很少的创造。 因此,从中华文明、中国历史的创新、发展这个角度来看,近代、现代中国的历史,发生在西方。令中国人痛心、加剧困难的是:让中国人明白这一切的情况,少数是靠善意的交流、学习,大多数则是西方人包括日本人用枪炮和无数民众的死难、用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和掠夺,才迫使中国人认识到中华文明的落后。 与此有关,中国始终未能成功地主动适应并参与创造世界大趋势: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化。因此,中国人普遍不懂得自己的历史,不知道历史包括自己的历史的意义。因此,中国人总以为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历史,而缺乏包容世界的胸襟,不知道、不认同中国学术历史甚至中国历史更多的是西方各国的创造史。因此,中国人始终很难真正认同世界科学传统--西方科学活动中形成的历史传统。因此,中国的各种教科书总是不说中国的缺乏创新导致落后,却有意无意地把自己落后、愚昧、挨打的原因都说成是西方侵略的结果。 这样,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反而常常成了一个缺陷。因此,中国的历史学,面对我们古代的孔丘、司马迁等伟大的创造者,历史学的"道"早已经失传。更可悲的是,现在中国的历史学有时甚至连起码的"真"都做不到,例如中国历史书籍对一些中国近现代历史事实的叙述,纯粹就是骗人、撒谎、蓄意捏造,比春秋战国时代还不如。 思想改造运动没有在中国共产党刚夺取政权,迫切需要巩固政权时进行这种大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政治运动,而是在朝鲜战争胜利,中国共产党和的威望空前高涨的时候进行,说明朝鲜战争的胜利这个政治影响是决定性的。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古代中华文明的辉煌灿烂而骄傲自豪,也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中国近百年来的灾难深重而痛苦万分;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时刻,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主张"革命救国"并参加革命活动,不惜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则主张"科学救国",在书斋、实验室中潜心研究学问。但就在朝鲜战争前几年,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有美国、苏联的支持,全民抗日,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败于日寇,有近一半的国土被日本鬼子占领。几年后,贫穷落后、刚结束内战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军为主的联合国军。这是对比何等鲜明的巨大胜利,是中国对西方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在当时来看,事实证明了"革命救国"的正确和成功,导致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当时的知识分子都被这个胜利冲昏了头脑。 以为首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因此自以为掌握了客观真理,能够"教日月换新天",不计代价,改造中国,改造知识分子自然不在话下。当时的知识分子,第一流的领袖人物如胡适、傅斯年、梅贻琦去了台湾,剩下的除了如陈寅恪这样坚如磐石的极少数例外,大都为了那看上去无比美好,事后全部无比悲惨酷烈地破灭的希望,丧失了定力,真诚地自我责备、自我批判,忏悔,自觉而真诚地或者被迫地参加了这场破坏科学与教育----中华万年大计的思想改造运动。 其实朝鲜战争的真正成果,只不过是确定了中国东亚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但这只是几十年以后才十分明确地看清楚。并且,如果中国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等如果不能够继续进步,这一成果必定会丧失。 所以,我觉得没有理由苛责前辈科学家、学者,但现在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经历过这些政治运动的知识分子在大彻大悟后,奇怪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包括其自身在内,为什么如此"愚忠"?为什么如此缺乏定力?我觉得,除了朝鲜战争的胜利、缺乏科学传统和良好科学造诣、 对历史感悟不够真实确切等原因以外,还与中华文明丧失儒学轴心,却未能够确立或自主地产生自由、民主、科学新轴心密切相关。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创了轴心时代[2],在汉代确定了儒学为中华文明的轴心,儒家学说既是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大约两千年来几乎都如此。在清代,中华文明面对西方文明的挑战,一再失败,儒家学说终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被全面清算,在知识分子那里,过于陈旧的儒学已经被打倒,不再是中华文明的轴心,但中华民族却也丧失了文明的轴心:以胡适为首的自由知识分子,以自由、民主、科学为新轴心,身体力行,却未能够产生出自己的创造性的进展与理性的新设计;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信奉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有把人不当人、当政治工具的法家学说,不惜牺牲(包括自己的牺牲)地闹革命;以为首的国民党,遵循的是中国儒学传统和西方影响的怪异混合;但中国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过着与千百年来没什么区别的生活。因此,这些知识分子的理念都是与大多数人无关的漂浮的理论和观念。 中华有大约两千年的轴心文明史,有统一的文字、统一的语言、统一的价值,等等。中国知识分子因此自觉认同统一的文明轴心。中国是在与西方的战争中不断失败的情况下抛弃了已经陈腐的儒学这个原先的轴心,面对中国在朝鲜战争中对西方的前所未有的胜利,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应当重新改造中华,中国知识分子因此也自觉认同改造,并且,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反复的政治运动这个办法,以及对农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反复地强迫要求几乎每个知识分子站对立场,表明态度,真正地在中国全面铲除了以前的儒学传统,也在知识分子中暂时铲除了自由、民主、科学的轴心,确定了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它的最大功绩是使中国不再受西方包括日本鬼子侵略,还在中国初步建立了工业化的基础。至于它的最惨痛无比的代价,三大浩劫:陷害右派运动、三年人为惨祸、大革文化命,我们都清楚。并且,由于大革文化命把大部分老干部打倒了,最后导致了拨乱反正,中国终于没有了政治运动。但没有了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就出现了思想解放运动,知识分子有了起码的政治自由,中华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立刻就不能够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中华文明又一次丧失了轴心,成了相互冲突的马列主义、思想、不把人当人的法家思想和自由、民主、科学怪异的混合体。从苏联、东欧巨变来看,未来中华文明的轴心必定是自由、民主、科学,但自由、民主、科学要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成为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又是一种生活方式,由于中国人口太多,中国社会存在太多的困扰,肯定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思想改造运动后,历次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反复念"紧箍咒"、逼迫知识分子自我批判、批判,流放、苦役、投入监狱、甚至诛杀知识分子,使得政治权力曾经长期地成了学术问题的最终的裁判,政治权力对重大的学术争论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扭曲了科学研究标准、科学精神,学术问题常常成为政治问题,政治权力决定了是非标准,少有人敢踏入与雷区无异的学术"禁区"。这一切在"陷害右派运动"和"大革文化命"中达到了悲惨的顶点。求真、说真话变成了犯罪,真诚的意见变成了恶毒的攻击、罪恶的攻击,述说自己的一点见解、或者真知灼见甚至会被残暴地杀害,如遇罗克、张志新、林昭和一些"右派"等,或者在苦役中默默死去,如一些"右派"。 马克思说:"科学的大门就是地狱的入口,……",这话的原意是比喻,我在高中时就知道了,但长大后才知道按字面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真正出现过的实际情况。 建国后的三十年中,还由于马列主义变成了桎梏人们思想的教条,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基本上不能够说是真正的社会科学,没有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传统、科学研究,当然,社会科学所丧失的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的沉重负担和问题。例子之一就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遭到有组织的全国性的大批判使中国的人口压力无比沉重,带来了许多可怕的后果,如计划生育变成中国第一难,农业出现近于破产的危机,失业率不断提高等等。虽然二十年前的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初步恢复了科学研究标准,但由于还缺乏起码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加上"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和八九年事件等的干扰,中国文科的科研标准远未达到与世界科学相符合的地步,还不能够说是科学的标准。以至于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也没有非常富于创造性的理论指导,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政治权力之脚粗暴踏入科学领域只是使得政治和科学都被破坏。 政治与科学的关系,主要就是其实行者----统治者与学者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就有过很精到的评论:先知可以拿起剑,建立国家,成为国王;但国王不能够自己去做先知,为民众确定道德,这肯定不会成功。统治者拿着刀剑,能够逼迫学者说假话;用高官厚禄利诱,如做好八股文、党八股就能够做官,可以让知识分子去研究假知识,假学问;这办法对付国内的知识分子,使他们不起来反对政府很有用,但这样的国家与追求真知的西方国家相竞争,就会一再失败。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成功的先知,哲人王,用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方法,暂时地确定了中华文明的新轴心,但他绝对没有做到"为万世开太平",我想这一点谁都做不到。 三、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现状讨论 现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当说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并产生自己的科学研究标准,关于这一点,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前些年一直到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倡者竭力提倡学术规范,反对者则刻薄地贬之为"占坑规范",觉得所谓的学术规范不过是首先占据学术地位者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本人赞成朱学勤的观点,朱学勤"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大致五条[3]: "1. 选题之前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中外文献; 2.论述观点注意形式逻辑,不要前后矛盾; 3.立论必须有据,概念必须界定,不能武断臆测; 4.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著附有文献索引,涉及西学者,中、西文索引齐备;" 朱学勤列举完后,"内心随之出现的是三条悲哀": "1. 这些要求是初入学门的基本纪律,与其把它们说成是"学术规范的框架",不如把它们称为"学术纪律的底线"。因为它们是做学问形式上的起码要求,低得不能再低了;(应为:技术性的起码要求,徐建新注) 2.即使是这样低微的形式要求,80年代至90年代都没有完全落实,以致今天还要为这样的要求大声疾呼; 3.一些学界朋友将这样的最低要求作为最高纲领或者是较高纲领来奋斗,用心良苦,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90年代的学术成就高估不得。" 学术规范的讨论确实有必要,钱宁在1996年出版的《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4]:"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科学界还在纠缠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些人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把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当作从事学术工作的较高标准或最高标准。至于更高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标准,还没有成为学术界中心议题。 清华大学是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是中国科学的重镇,从秦晖的事情来看,看来经历了反右和这两次空前的浩劫,还是有些人不知道:陷害他人,或听从权力的号令迫害、批斗别人,最终必定自食其果,或许有些人是明知故犯吧。看来还是有些人不知道,学术自由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破坏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学术自由,只能说是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的行为。 在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的清华大学,就在前不久,都出现如此破坏学术自由,如此破坏中国科学的事情,真是悲哀; 现在中国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抄袭、剽窃等学术浮躁、腐败现象泛滥,如北大的王铭铭事件等等。这进一步说明科学研究标准真的不存在。可以肯定,符合学术规范的编写教材、撰写综述论文,介绍和(或)评价了最新研究成果的应该是低水平的学术研究。但连最新成果都没有介绍的、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教材编写和论文,就连学术研究都不是。因王铭铭事件,我在新语丝网站上[5]看到,有人披露:北大还有权力"教授",也就是指定把教授晋升指标给北大的官员如系主任、学院的院长等,下面不报,教授晋升指标就作废,这样,官员不做任何学术研究就能够晋升教授。至于其它的大学一般只会是更差,这样的情况,有一丝一毫的科学研究标准的影子吗? 中国科学的重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竟然如此,这说明至少中国社会科学的 ABC----权力与学术自由与科学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连科学研究标准都基本上不存在,还奢谈什么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 中国的大学等科研部门中,众所周知的是晋升职称、奖励等问题上,是看数量,看、专著的数量,看等级,即的刊物的等级,次要的是专家评议。而美国主要是看论文质量,看本专业专家的评价。在一个有良好科学研究标准的国家,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当然应该看质量,看成果的创造性,重要的是本专业专家的评议。中国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却是要数量、要等级,这又是中国缺乏科学研究标准的表现。 中国的自然科学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因为自然科学不是社会科学,受历次政治运动的毒害比较少,但1961年,北大化学教授傅鹰在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已经足以告诉我们反右和给中国自然科学带来了什么: 傅鹰说,任何一个党团员都是"党代表",不听他们的话,就是"", ""谁受得了!教授写完了讲义,要"呈请鉴核",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拿起红笔勾勾抹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其实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是"代表党"的。 傅鹰说,这几年科学研究中的浮夸之风不得了。北京大学化学系一报告,就说一年内完成了一千多项科研项目。根据教师的力量与水平,一年之内完成十几项象样的研究就不错了。表面上进展很快,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近几年来,每年都有献礼,献礼应该是拿最好的成果,可是常常拿去的连次货都不是,而是废品。[6] 由这一类历史资料可以看出,反右,对自然科学界的恶劣影响主要体现在反右进行了一次恶劣的大清洗,用大批判以及流放等办法,在自然科学界短暂地全面确定了权力、政治高于科学,决定科学研究标准。中国的自然科学丧失学术自由的结果当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一样变成了制造垃圾、废品的活动,还使许多研究者毫无科学精神,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中浮夸无比却不受到任何惩罚。 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的强迫,在强迫下科学家被迫的表态,使得科学家们被迫在科学研究之外,写一些"唯书"、"唯上"的东西,"教条"与"刻板"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渗入了中国的自然科学。 在自然科学中,"教条"对科学研究的危害是较难感受到的。目前大部分的科学研究属于常态科学研究,有成功的案例可供效仿,在常态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基本上要求科学家"教条"地对待它所依据的范式[7],教条地进行科学研究仍然能够产生科研成果。但是想要产生世界第一流的科技成果,仿效性的工作和教条地对待科学研究工作是没有指望的。 我以为:贫穷落后的中国,最可能率先出现一批世界第一流科技成果的领域是理论物理和生物科学。但在理论物理方面,中国的教育、科学大环境,对产生并接受中国的爱因斯坦完全是贫瘠的土壤甚至是有毒的土壤。中国的大学教材大多较为陈旧,追踪科学新进展的情况远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此,论者大多(有一定道理地)以为中国注重知识而美国注重创新,实际上,这标志着中国科学界相当的一部分人对科学新进展的"公认"、"确证"的要求过于教条,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忘记了科学本身是在不断发展的,忘记了为创新做准备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忘记了作为科学界的一员应当用自己的科学鉴别力去对科学新进展作出鉴别取舍,并显示了对自己的科学鉴别力缺乏自信。 此外还让人觉得整个中国科学界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有些麻木不仁。虽然每个人都会认为产生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是国家、民族的光荣,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真出现了类似于爱因斯坦的人物,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我怀疑仅凭两条理由便足以拒绝接受并默默地扼杀中国未来的爱因斯坦: 1、新理论虽然来源于可靠的实验结果,有实验证据的支持,并且公认的理论无法解释实验结果。但新理论与公认的理论相矛盾,又无实验证据确证。(在历史上,如果不发表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理论,美国的密立根再聪明也不可能去做否定光电效应理论的实验,并变成验证实验。) 2、此人是一个业余的科学研究者,又没有硕士博士学位。(没人会承认他的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方法和科学素养的教育培养,几乎把科学当成死的知识来传授,错误地以为学生的科学基础就只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从查阅资料、设计实验、进行实验、讨论、撰写论文、文章、以及资料引用等一整套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导致常常看到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徒然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与精力。中国的各种教育研究杂志,在中国连科学教育ABC都没有做好的情况下,就奢谈、大谈创造教育,没有认识到中国的科学教育根本没有把学生的科学基础打好,还起劲地讨论如何进行创造、如何教学生创造;这些杂志只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地谈论如何建好空中楼阁而已,这样的中国教育情况,又怎么可能产生爱因斯坦那样高水平的业余研究者? 为什么只有中国独有"业余科学家"这种现象?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人热爱科学,在科学研究上有创新精神,而中国的科学教育没有教会他们起码的科学研究基本功,不知道怎样做真正的科学研究,而且导致他们没有起码的科学鉴别力,做出来的"研究结果"不过是漏洞百出而已,自己鉴别不了自己的错误,却自以为是创新或者是重大创新,这是中国科学教育悲哀的集中体现。西方发达国家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接受了较好的科学研究教育,一般是做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工作,而中国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研究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地努力研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如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否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我所遇到的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的,他们有"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有"新"见解,但略为一看他们的文章,连现有的知识都没有理解掌握,不懂得科学方法、不具备起码的科学基本功,有逻辑错误、基本常识错误等业余水平的错误比比皆是。 但更糟糕的是,虽然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本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但也有一些"业余科学家"以自己的错误为正确,自以为是伟大的发现、是中华文明的复兴的标志、狂妄自大地抨击爱因斯坦等科学巨人以及坚持科学原则的中国科学家,还非常善于鼓动、影响媒体、官员、和非此专业的科学界人士。而且,由于中国的理工科、文科分开的高考的影响,高中就分文科、理工科,而且中国文科水平特别低,因此训练出来的大学文科生特别缺乏科学素养,更不要说科学鉴别力,偏偏中国的报纸杂志,除科技方面的专业刊物外,基本上都是文科生担任编辑、记者,当然他们很容易被善于吹嘘、唬人的"业余科学家"迷惑,而且或许因为容易炒作,便进一步推波助澜,而且,有些官员、有些非本专业的科学界人士也因为缺乏科学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谨慎而被鼓动,支持了这一切。结果,中国出名些的或有名的"业余科学家",不是妄人,就是骗子。例如著名的"水变油",如王曼新的磁力使禾本科植物产生根瘤,而且具备共生固氮的能力的"发现",被中科院院士李庆奎教授和微生物学家樊庆笙教授否定后,王曼新便在媒体上大肆攻击他们,等等。 中国大陆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学术自由,面对历史悠久的"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如果真的万分不幸地产生了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他也会因为对自由的热爱而宁愿做一个管子工,或者沿街叫卖的小贩。我在大学一年级还傻乎乎地相信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到了三四年级,以我的无法与爱因斯坦相比的科学素养,以我从科学哲学、科学史中悟得的一些哲学想法,我已经开始用科学驱逐在中学、大学学到的马列主义哲学垃圾。例如:怎样才能够获得真实的感性认识?的亩产几十万斤被饿肚子的人们普遍相信、恐怖的灾难却给大多数人形势大好的感觉等已经告诉我们,科学的历史证明了:前提条件是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要清醒地要求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感性认识如何上升为理性认识?是靠直觉。理性认识如何被检验?靠直觉把握规律、概念所导出的个别推论与具有可重复性现象之间的对应。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不过是最多适合于定性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废话,根本不适合于定量的自然科学,一旦用于自然科学必定闹出许多笑话,记忆里面中确实也出了很多笑话。 学生在中学、大学应当学习的是与科学历史相结合的科学哲学,而不是陈腐、落后的马列主义哲学,这样才能够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素质。 (我曾经在北京遇到一个用马列主义哲学否定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业余爱好者,看完他的论文和某个大学教授的类似论文,我忍不住要笑,但因为他的真诚而笑不出来。我告诉他,科学以是实验为基础的,你的实验基础在哪里?不能够靠哲学做基础的。你有一个牛顿的公式,但要用这个公式统一物理学,解释全部的现象,必须仔细推理、计算,然后得到结论,全部适用,不能够你说全部能够套用、全部适用这一句话就行的。你不能够说我做了这些,要物理学家做什么?爱因斯坦这样做了,可没让物理学家没饭吃。你要否定爱因斯坦,就要比爱因斯坦的物理学本领还要高,你从你的公式里面产生了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多的可以被未来的实验验证的推论吗?一个都没有。所以,你还是好好地去做你的经理,别想什么统一物理学了。) (我觉得:说"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以自重的哲学家,比这真诚的业余爱好者还不如。正因为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却有这些无知的话语反复灌输,中国才有太多令人同情的业余科学爱好者。) 中国的科学传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孱弱。一方面,由于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和政治运动的影响,对理论创新的"确证"、"可靠"要求过高,不切合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中国本来就不存在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传统,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后,由于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耗资巨大,由于中国的贫穷落后,中国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都难于象欧美各国那样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导致中国人特别缺乏全面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意识而不自知,在需要自发地独立进行严格、全面、系统的实验的地方,却特别容易疏忽这一点。 大约二十年前,全国的"特异功能"研究热集中地展现了中国科学实验传统虚弱的悲哀。在当时,"特异功能"并非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热及全国,经久不退,则显示了研究者和支持者[8]一时疏忽了实验发现并非是有了"眼见为实"的实验现象就够了,科学实验要求的是全面、系统的实验去确立实验发现(可重复性只是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最重要要求)。至于某些"特异功能"的研究者和支持者,反对科学实验必须具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这就是反对科学的坚实根基,连最起码的科学素养都没有,没有资格说是科学研究。 而反对者们[9]也大多不知道以严谨的科学研究标准去反对,只是以马列主义的大道理去压人,导致了研究者和支持者的不满和反弹。如果没有后来的何祚庥院士等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标准来反对并成功,这场大争论就会成为中国科学的莫大悲剧。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中央电视台采访朱丽兰时的报道,时间已经忘记了。)中国的科学家率先发现了一个实验现象,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并最后获得诺贝尔奖的却是外国科学家。一个实验发现,和经过全面、系统的实验得到的重大发现,在科学上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如果中国在教学、科学观念、体制及经济基础等方面上不能更进一步,这样的情况还会重现。 现在,中国科学的浮躁和腐败在全面蔓延。张颂之在《学术腐败的社会根源》[10]中说:"当代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已是有目共赌(赌即睹)的现象,……数十年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及意识统一与控制,可以说把知识分子的灵气与良知都改造了。这方面的影响多年来已有人注意,如对于学术的扼杀及扭曲等,但是对于思想统一于意识,所塑造的学人道德的沦丧,却注意不够。……在党性原则失范的今天,几乎是道德真空地带的学术界,既失去了外在的政治强性束缚,也没有内在的学术规范以自律。假冒伪劣就成为学术界在经济时代的大爆发。……其次是现行的学术体制自身的弊端。我们的学术体制无疑是教化的产物与机器,行政命令第一,往往是外行领导。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今天,黄仁宇所谓的"数目字管理"就成了行政管理法宝。各单位似乎都制定了种种量化标准,诸种行为数量化。……如果说我们今天有学术规范的话,那最基本的规范就是不要违背经旨。经学要求不贵创新,资助了抄袭之风。" 这样低下的科学研究标准,必定导致科学水准的下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竞争力报告》,1999年度中国的科技竞争力排名从上一年度的第13位大幅下降至25位。2000年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再次下滑,由25位降至第28位。 四、科学鉴别力问题 科学学的创始人J.D.贝尔纳曾经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讨论过各国科学的特点[11]:"英国科学的特点是……特别讲求实用和类比。英国人的一个缺点是他们几乎完全缺乏有系统的思维。英国人的方法在容易解决的科学问题中最容易奏效。法国科学从未失去过其出众的特点--非常清晰而漂亮的阐述。美国科学发展特别带有个人主义的特征……。印度科学既由于它的不少概念和实验方法别出心裁而受人注意,也由于它独立进行工作时极端不可靠和缺乏鉴别力而受人注意。……大部分日本研究工作似乎都具有德国科学和美国科学的缺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内容过于繁琐、故弄玄虚而且缺乏想象力。而且不幸地,在不少情况下,也缺乏鉴别力和精确性。" J.D.贝尔纳对未来中国科学的期许最高:"只要有了表现在中国文化的一切其他形式中的那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中国还会对科学发展作出即令不比西方更大,至少也和西方一样大的贡献。" 重读贝尔纳对各国科学特点的讨论,尤其是看到贝尔纳对中国科学未来的美好预言,与中国科学的现状相比,如此天壤之别的差距,真让人心情沉痛。贝尔纳对日本科学缺点的评价可以原封不动地套在中国科学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中华文化的特点: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没有能够表现在中国科学上?当然,本文前面的阐述已经是部分性的回答。贝尔纳如此看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有原因的,在科学研究中,"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标志,有分寸感意味着相当高的鉴别力,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运用、非常重要的科学鉴别力,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和把握能力。 贝尔纳评价苏联科学的"一个大缺点是没有足够的鉴别力,不过这也是意想得到的。鉴别力是由长期经验和历史悠久的学派所培养出来的。缺乏这种鉴别力是热情的年轻人的毛病之一,只有依靠时间和经验才能把它纠正过来。" 就从丁文江创立地质调查所开始,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已近百年,时间和经验累积已经不能说还少,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仍然显得鉴别力低下,表现如:对自己完成的工作不是进行客观评价,而是进行自我拔高(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在处于"常态科学"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许多领域,大谈哲学而不是老老实实地探讨科学、技术的成果与问题,基本上不过是故弄玄虚而已(美其名曰"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或说是做学问做到高深境界,就必定需要哲学指导或有哲学出现,却不知道或躲避这一点:没有创新,学问和哲学再高深也不过是鹦鹉学舌。);还有一些更恶劣的现象如:自以为得意地创立了"××学"、"×××学"、"××史"、"××论"等等,却并无扎扎实实的创新成果,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或只是泛泛作些简单的列举分类,当然,这在中国的人文社科中比较普遍,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中也存在这种现象;还有,一些人为评职称而大量制造学术垃圾论文、专著,以致于泛滥成灾,可那些学术垃圾制造者,不但很少会遇到严厉的批评而使他们的学术信誉、科学信誉大减,这些学术垃圾反而帮助他们甚至使他们获得奖励和职称,等等。关于这些方面,新语丝等网站有较详细的资料。 至于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鉴别力非常低下,几乎不存在,但还有极少数人正常地从创新出发,评价中国人文学科丧失了原创力,认为中国的文科虽然"论文""专著"泛滥,但把一个小问题研究透了并且有所创新的都很少。 学者、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决不是一些人所以为的,和巫术一样,是由科学家所做的、象巫师那样呼风唤雨的事情;它也不是很多人臆想的交给科学家一大笔钱,科学家们拿出一堆谁也看不懂的论文专著。它还不是工程建设,给了钱,给了设备,给了拥有充足知识的人,就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更不是大多数人以为的科学家坐在实验室的仪器面前,死板板地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就是科学发现。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中,科学研究、学术研究也绝对不是某些人以为的抄许多的书,集中在一起,符合学术规范的就是研究。(说这样话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实实在在地说,只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如:发现新的实验现象,提出新理论、解决未尝被解决的新、老问题,提高精密度,等等。相对水平低得多的一些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研究也是科学研究,如:自然科学中发现新的实验现象后,别的科学家必须做重复实验,以进行验证工作;还有必要的评价:如指出新的创造所存在的优点、缺陷、问题,还有必要的综述,等等。但知识复制,如教学,如在中国非常盛行的抄来抄去以拼凑论文和著作,这就不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在科学研究的创新中,是经常要运用科学鉴别力来作出判断的。如在科学实验研究中,会经常遇到奇怪的反常,但大多数不值得深入研究,只有少数能够出成果,极少数会引导到巨大的发现。一般只有科学鉴别力很高的科学家能够敏锐把握住机会,也不会被令人激动的反常引入歧途。在实验或理论方面的科学研究中,选题,以及做怎样的实验来验证理论,实验中出现的现象是否是真的发现,进行理论研究时需要判断理论的经验基础是否坚实、逻辑推理是否严密,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意义、价值如何,以及自己所做的研究的意义、价值如何等等问题,都需要科学家运用鉴别力作出判断。 在科学史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 杨振宁、李政道提出在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设想后,女物理学家吴健雄领导了一个实验小组,要通过做实验来验证,在一次实验中,由于仪器故障,实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否决宇称守恒定律有余。有人大为激动,主张报告,而吴健雄则正确判断是仪器故障而未报告,显示了吴健雄极佳的鉴别力。 普朗克在研究黑体辐射时想出了已经被实验验证的正确的公式,他本可止步不前,但他却很不满意,从科学的标准出发,对自己的公式的价值作了很正确的鉴别评价:"但是,即使辐射公式绝对精确的可靠性被认可,只要它仅仅具有由侥幸的直觉所揭示出来的规律的地位,它就不可能表达出比形式意义更多的过程。由于这种原因,正是在我系统阐述这个定律的时候,我开始全力以赴地赋与它以真实的物理意义。"最后得到了具有突破意义的量子论。 普朗克非凡的科学鉴别力,使他继续努力,终于得到了意义深远的伟大发现。 当然,因为缺乏科学鉴别力而在科学界闹笑话的也不少。伦琴因密封的照相底片曝光而发现X射线后,曾有法国人发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N射线,还获得大奖,最终的研究结果发现,所谓的N射线不过是心理影响而已。也有一个日本人突发奇想:"萤火虫不也是发出荧光----射线吗?于是进行实验后,煞有介事地报告:萤火虫能够发出射线,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其他科学家重复实验后指出:萤火虫产生的气体(至少部分地)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并不是萤火虫发出射线,使得这个日本人和他的合作者大为丢脸。 科学鉴别力在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创新成果的传播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好的鉴别力的。现代的科学研究是职业化的研究,受科学研究组织的影响相当大。科学的繁荣主要依靠进行研究的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昌盛,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兴盛又要依靠其重要的富于创造的大学者,运用其良好的鉴别力鉴别年轻人的创造性成果并提拔富于创造的年轻人,为富于创造的年轻人提供进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替补年老的、创造力衰退的学者,并为后来者提供榜样,激励学术领域的新人努力创造,这样,学术机构和学派才能够保持活力,不断创新,而不是暮气沉沉,尸位素餐。 科学创造是以前人的、已有的创造为基础的,否则很可能是毫无意义的重复或者因为忽视、没有掌握最新成果,只是研究早已经被解决的老问题,而科学上只有在世界上首先作出的创造有重大价值。在信息爆炸的年代,创造性的成果有可能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或者未被重视;而错误的结果、观点也可能未被研究者察觉而引用为研究的基础,因此需要大师们进行鉴别、讨论、推重,写综述,作评论,并影响鉴别力较低的学者,以利于科学研究。 在中国,如此重要的科学鉴别力,理应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累积稳步提高,但为什么中国科学的鉴别力反而比八十年代下降了?科学鉴别力作为一种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把握能力,可以说是个人或整体运用科学研究标准而表现出来的,良好的鉴别力的前提当然是中国科学要有良好的科学研究标准,在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退步、低下,中国科学界实行等级化的量化考评的制度,同行评议非常缺乏的情况下,中国科学肯定不能够表现出照理说是本应具备的良好鉴别力。 那么,如何促进中国科学的进步? 一言以蔽之:难。叫喊得最响亮、几乎延续了十年的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学术规范讨论只是重新打学术规范的基础,很重要,但对于提升中国社会科学其实几乎没有用处。如果学者没有自己的创新,论文中再规规矩矩、巧妙聪明地引述他人的思想和成果,也不过是符合学术规范的抄袭,它与不合学术规范的抄袭,都是抄,唯一的区别只是技术上是否遵循学术纪律的底线规则。其实,中国的严肃、认真的学者基本上都知道,八九年的六四事件是最重要的转折点,是妨碍中国科技进步最大的难关,它给中国知识界的进取心、创新、信心、勇气、朝气等都打击不小,一些一流人才外流,是导致中国科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最大的难关,它使人文学者、科学家丧失了勃勃朝气,连自然科学都没有例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没有解决这个关键问题,也不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制度改革,却指望通过自以为是的量化(等级化)考评、奖勤罚懒的办法来提高中国科技水平,但这却是导致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下降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任何学习过科学的人都能够理解:在科学中引入数学(定量化)是为了得到精确的知识,它的前提当然是要做到定性正确。量化(等级化)考评的前提是:对学者、科学家的论文等工作成果的评价,定性准确。但对科学家、学者的富于创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准确评价都很难,因此,学术成果、科学知识的创新是很难进行量化考评的。普通的学者,往往十几年、几十年后才清楚他人的创造的意义、价值,唯有第一流的大师才能够迅速地鉴别、鉴赏第一流的创造,例如伟大的爱因斯坦,只有明可夫斯基、普朗克等人才确实清楚他的三篇论文的意义、价值。在中国,这样的世界第一流大师还没有产生。 在中国缺乏高水平鉴别力的一流大师的情况下,对学者的科研成果的评价连做到定性的准确都很困难或没有做到,那么中国的学术机关,没有对学者、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评价,没有以定性评价为基础,进行定量的量化考评,就只不过是为了量化而量化,把科学研究水平不同、质量不同的论文、专著,当成是质量相同的论文、专著,不管三七二十一,"捡到(核心刊物的)篮子里面都是菜",这就是鼓励滥竽充数。 本人对此量化(等级化)考评制度的思考结果简洁地说就是:以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为前提,加上两个前提条件:一、每个人总是对自己的研究成果略微高估,对别人的研究成果略微低估,并且能够估计出学术刊物中本专业较低水平论文的水准和编辑、评审对论文的偏好;二、杂志、出版社必定要持续地办,一定要、著作;由于量化考评制度是自动地把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看质量高低,只看作达到此等级杂志的平均水平,由此即可严密推论出:1、理性人的最优策略是尽量多做达到最低要求水平的研究和多发表达到学术刊物最低水平要求的论文,最差的策略是尽量做自己能够做到的最高水平的研究。2、这个制度既是自动认可学术垃圾和学术腐败的制度,也是自动缓慢地降低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和鉴别力的制度(注意:直接应用于工农业等产业的工程技术方面可能并不一定如此,由于直接运用于各个产业的工程技术实用性强,有可能做到能够根据某项创新的具体应用情况,如增加的效益等进行定量考评,这样的量化考评制度如果做得好,是有可能有利于中国工程技术领域的进步发展的);3、如果学者人数不变的同时,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下降更迅速。如果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不变的同时,学者人数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缓慢上升。当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推行这一政策的结果必定是:中国科学的论文和专著数量有了大增长,质量和总体水平却大幅度下降。就象当年中国的那样,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不是虚报,就是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结果鼓励产生的或逼迫产生的废铜烂铁特别多。因此,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甚至在大学中的工程技术领域中,量化考评制度必须尽快废除。 当然,量化考评制度的优点是简单、经济,因此,在研究很不重要而教学很重要的大专等级的大学甚至很低水平的本科院校,可以实行这样的制度。 中国的大学、研究机构流行的砸铁饭碗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学者们还是端铁饭碗,工作有充分的保障,还会有比较多的优秀学者坚持科技研究质量高于数量,一个创造性成果高于许多重复性、低水平结果这样的常识的。但砸铁饭碗的改革和量化考评制度同时实行,生存或者毁灭(出版或销声匿迹)的压力迫使学者们只能够做低水平的研究,多发表低水平的论文、专著。 量化考评制度对中国科学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共识,但国际互联网和学术杂志上却还有辩护声,认为量化考评当然更加精确,最新的辩护是来自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 ,他在《文科学科制度评价标准的几个问题》[12]中说:"从适合于文科学科管理的方面看,主要是学科成果计量化分析,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计量化才能客观地衡量学科发展,才能与同国际同行进行比较。……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在SCI的数量,采用"工程化"的方法来进行(例如,"千篇SCI论文工程")。从哲学中的数量与质量的辨证关系来看,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本人反复看了多遍,也看不出"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的理由和逻辑,吴志攀在文中没有拿出任何经验的证据,也没有从公认的前提出发做任何论证,就想当然地说了这样一番话。定性的正确是精确量化所必需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怎么可能是"科学"、"精确"的?促进数量的措施,完全可能导致降低论文质量的结果。中国现在的情况正是论文数量多了,科学水平却下降了。当年中国的时期,也是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是虚报,或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这对中国的危害已经是众所周知。本人当时觉得很奇怪,如果这是几百字的短文,只是说一下自己的观点而不作论证,那还正常,但这是几千字的文章,不应该这样。笔者不由得想起钱宁在《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的话:"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但吴志攀文章的后面部分情况还算可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写,或许是不在意地犯了中国文科学者写论文时极其容易犯的错误吧。 中国实施量化考评制度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杂志上与国际互联网上的讨论认为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中国科学要与国际接轨。大学教授是铁饭碗,有些人不好好做研究,却在外面兼职挣钱,因此要量化考评;晋升机会有限,教师之间相互评比矛盾大,必须如此。外行领导不懂学术、科学,就搞这样的办法,自己既轻松,又能够表现功绩,等等。 但这样一些(善意的解释)原因与它给中国科学带来的危害相比,这些理由都不重要,那些困难也能够克服。在我看来,量化考评制度之所以实行,是因为有关各方:官方、大部分的研究人员都获得利益的结果,只有中国的科学技术以及富于创造力而又坚持科学研究原则的研究者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科技的未来受到严重伤害。这个制度让领导者既轻松舒服,又能够用数字表现其领导下的政绩,领导者的上级也一样。而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是在单位领导的手中的。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在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的改革的旗号下,几乎快变成一年、两年、三年任期的临时工了,既然无力与这样的考评体系抗争,也不可能与掌握自己聘任、升级、解聘权力的领导相抗争,那就只能够适应现实环境,多研究、多写、多发表低水平的研究,靠扎扎实实地做自己的研究完成不了任务,就聪明巧妙地进行自我复制。水平低下的人就笨拙地抄袭,反正中国任何的大学生一进入大学都至少要受到抄来抄去的政治教科书的抄袭教育,这样一个量化考评制度又是自动承认这一切的制度,就进一步地奖励、鼓励了这一切。 结果,目的是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量化考评制度就导致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从赵平波的《院士的道德堕落与中国的学术腐败--从学术打假谈起》[13]一文来看,赵平波认为"……把学术研究等同于制造产品,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全国一级刊物以上,最好是国际SCI收录。这种"学术产业化"的要求不逼着人搞学术腐败,那才叫奇怪。"还有,科技界流行的、国家的科技投入很大一部分所流入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设立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容易获得研究经费,……更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评奖,"……"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中国的学术腐败更严重地表现在"大钱不评"。院士等学术精英们拿了大钱,无人能评,也是无人敢评的"大项目",……具体生产出来的"成果"却是没有研究经验者的研究生或们的伪劣之作。"赵平波还详细讲述了它对中国研究生培养和对知识分子人格的巨大危害。当然,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下降必定会进一步降低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他的最后的某个结论本人并不赞成:"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们是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显然,他们对中国科技竞争力的下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 本人不赞成赵平波的最后的一个结论,也不赞成在网络上见到过的一篇《如何防范科学家欺骗政府》(记忆里是在北大三角地看到)的观点,原因在于:本文贯穿始终的阐述,一直在说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至今还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带来的恶果,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中国还未能够建立保护学术自由的一整套制度。中国仍然是官员的权力凌驾于科学研究标准之上。惟有中国大陆才出现得了这样的事情:一个官员,就凭着他是学校的领导,就能够说:我们这些搞行政工作的人非常重要,我们也是教授,不但是教授,而且是教授的教授[14]。这样的混帐话语,在中国的香港、台湾都是不可能出现的,更不用说在美国、欧洲。本人刚看到这样的话时,第一个反应是勃然大怒,而仔细思考后发现,他有意无意地说出了中国科学技术管理体制的真相,说的是真话。中国的学术管理体制就是这样混帐、弱智的管理体制。 张五常在《衡量学术的困难》[15]中说:"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作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 Gale 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到最后,我问:「那由谁决定呀?答曰:「我们这些正教授。但通常佛利民等大师怎样说,不会有人反对。" 佛利民即弗里德曼,是经济学大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确实,大师们是教授的教授,也有其它的资料表明:在科技发达的西方,如美国、德国等高水平的研究性大学,是由大师们决定学者的升级、聘用等的。而在中国,众所周知,这是由主管学术机构的官员们决定的或者是由官员们所决定的学术委员会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官员确实拥有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力,从学术权力上说,他们确实是教授的教授。但中国的官员们能够承担好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承担的学术职责吗?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能够做到自己所做的研究在全世界处于领先的第一流甚至超一流的水平,并且能够凭着自己的科学鉴别力选拔同样富于创造性、能够接替自己的优秀人才。但谁都知道,中国的官员们根本承担不好、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因此,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就应该追究拥有最大的学术权力的官员们的责任。但要追究官员的责任,他们会觉得非常冤枉,因为他们的不应该拥有的学术权力,是中国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体制导致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官员们根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必须归学者。因此中国的官员们,真正必须进行的改革是向西方学习,把学术权力归还学者。 在中国较为普遍的选拔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担任学术机构的长官的办法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学术大师担任官员后必定缺乏时间与精力进行学术研究,就会逐步离开研究的前沿,不再富于创造性;再者,以前是富于创造性的,不一定一直会如此;现代科学已经发展到了专业繁多的境地,几乎没有人能够同时精通多个领域的研究,一个领域的专家对同学科的另一个领域可能只有普通的了解是很正常的。这样,又会使他们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从学术权力的来源来说,中国这个办法,学术权力来源于政治权力的授予,最后的决定权还是来源于政治权力,因此还是不好的办法。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所拥有的学术权力来源于在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学术权威,韩水法在《谁想要世界一流大学?》[16]中较详细地介绍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教授职位固定而且开放,教授(教师)自治,民主自治,不留本校生等等。特别谈到了:聘用或不聘用某一人选的决定权掌握在所在系所(院)的全体教授(师)手中。另外有人介绍,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的获得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有足够的创新与水平,都能够获得。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在教授们珍惜自己的学术机构的声誉的前提下,每个教授的学术权力平等,都是一票,在重大的事项如聘用人员、人员升级,就要对其专业成果进行民主讨论,学术大师、科学大师就会凭着非凡的创造和高水平的科学鉴别力,进行高水平的评价、鉴别,建立或进一步地增强学术权威。至于同学科非本专业的大多数教授,虽然不能够精深掌握被讨论的成果的专业知识,但还是能够基本理解那些知识与大师的评价,最起码能够理解大师以及其他人的评价,并清楚作出这些评价的理由是否成立。这样,大多数教授的投票是受学术大师影响的,学术大师的学术权威就正常地转变成了学术权力。而且,一个大师、教授,如果不再进行研究,不再有创造性成果产生,学术威望、说话的分量就会下降。 在这样的一个制度环境下,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学者们的最优策略是做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的研究,做创造性的研究,谁还会拼命制造学术垃圾?困扰中国科学技术的大问题:有数量、低质量甚至没质量就得到了解决,被一些人所提到的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几个原因:缺乏同行评议,缺乏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缺少学术共同体,缺乏学术自由(至少制度保障缺乏)等,就在关键的制度上得到了解决(如果仔细分析这四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中国的科学技术就会逐步进步。 一种制度、体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提供激励和约束,决定人们取得什么种类的技能和知识、采取何种行为以获得最大的报酬,决定被淘汰的行为、知识、技能和想法。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强制个人和组织适应并重新学习的机制,能够使得整个社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制度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奖惩,人们执行制度时最重要的是人事方面的:聘任、升级、奖励、惩罚直至解聘,人事权力也是对事业影响最重要的权力。 所以,中国的学术浮躁与学术腐败盛行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大退步,是政治权力紧紧抓住对中国科学技术至关重要的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不放手的必然恶果。而且,中国的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制度保障也导致很难对学者未良好承担学术责任提出良好的职责要求和道德评判。 决定中国科学发展的制度必须采取西方早已实行,而且非常行之有效的那一套办法。 本人偶然在新语丝网站上看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的人文学科杂志中评论和书评很多,占大约五分之二。本人认为:这是美国科学研究标准水平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科学杂志如果能够这样做的话,有许多客观、高水平的学术评议的话,确实能够全面提高中国科学的科学研究标准和鉴别力,但这要求出版自由为前提,美国有,中国却没有。 中国目前能够看到的学术评议,不外乎三大类:说好话的,不痛不痒的,具有杀伤力的学术批判,却非常缺乏由高水平的人士所作的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因为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基本上只会是高水平的学者对高水平的学者进行学术批评,虽然这样确实能够逐步提高中国科学水平,但他们愿意这样做吗?在没有出版自由的环境里,别人出版论文、专著很难,说真话也拘束,不能够畅所欲言,编辑、评审也要对一些文字进行斧正。这样的一种情况,谁的日子都艰难,高水平的学者恐怕不愿意做什么学术批评,给其他的处于困难中的高水平学者添乱。 依靠科学家的个人努力和夹缝中的机会能够偶然获得世界一流的成果,但绝不可能出现一大批世界一流的成果。还是老老实实地把科学的基础打好吧。 中国何时才能产生一大批杰出的创造性人物和创造性成果?希望本文对此能够有所裨益。 真正的学术自由,彻底否定、认真反思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和反右运动,而不是破坏科学的基础和发展,打"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棍子; 中国科学需要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民主,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政治权力高于科学研究的遗毒必须肃清,不能够由政治权力决定科学研究标准,必须由学者自己决定、重建科学研究标准,重视创新,科学才能够得到发展。大学要以教授为主,教授治校,民主治校。 进行理论创造立足于经验基础,注重严密推理并得到日后可以被实验验证的预见,而不是堆砌新名词、使用不严密甚至虚假的学术词语哗众取宠; 进行实验研究时重视理论推理和注重全面、系统的实验,而不仅仅是注重可重复性以及得到一个实验发现甚至仅仅重复外国的实验就满足; 有了这些,或许中华的科技就能够在更高的科学研究标准上发展。 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科学研究论文:试析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创新哲学 论文 关键词: 科学 研究 创新 哲学 特征 论文摘要:本文界定了具有创新性科学研究的概念;揭示了人们在从事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过程所出现的一些重要特征,并分析了出现这些特征的内在本质;剖析了影响创新性研究的主要因素;提出了促进创新性研究得以成功的主要手段。 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即使是研究者做了许多重复性或模仿性的工作,但只要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提出了与众不同并具有独创性的新观念或新见解,这也是创新性研究。当然,一项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其研究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它是一个多元和多维的非线性复杂系统。这种系统的运行既有其内在的 规律 性也有其外在的影响因素和进化的条件,它们将通过过程的特征所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科学研究中的创新哲学。通晓这一道理将会极大地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成功。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的特征何一项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透过这些特征认识其本质,将有助于研究者发现和应用更有效、更简便的研究技术和方法。 (1)偶然性与必然性谈起创新性研究问题,我们会想起几则故事:①当查尔斯·古德伊尔不小心把天然橡胶倾洒到厨房的火炉上时,他发现了橡胶的硫化方法;②威尔海姆·伦琴在一次做阴极管实验时,无意将一把钥匙和一卷未曝光的胶卷放在一个阴极管上,当他的助手把胶卷冲洗后,胶卷上显示出钥匙的轮廓。由此,伦琴发现了x射线;③有一天早晨,梅斯卡涅一醒来时,一部《卡瓦尔莱里亚·拉斯蒂卡纳》 音乐 作品的构思已经全部完成,几天内就把它写了出来;等等。听了这些故事之后,人们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概念:一个新的科学发现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这种巧合通常是由上帝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这个机会,只要灵感一到就成了。其实不然,因为这些故事都没有强调人们在产生灵感闪光之前却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例如:古德伊尔在发现橡胶硫化方法之前曾长期从事橡胶研究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正因为如此,才使他具有识别现象的能力和发现橡胶硫化方法的机会;同样,伦琴在发现x射线之前也曾长期从事物 理学 方面的研究工作,否则他不可能因此发现x射线;此外,很多人并不知道,梅斯卡涅在完成他的音乐作品之前全家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而他却一首接一首地创作着在别人看来完全单调乏味的音乐。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人类大量的有关创造性活动后会发现:大凡具有创见性头脑并能够做出创造性工作的人,当他在按照任何有效方式重新组织或扩充人类智慧之前必须对自己所从事活动的领域具有超越常人的了解,对需要做的事情有强烈的意识并具有出色的表达才能和恰当的实现手段。例如,对于一名经理人员来说,当他在做出创新性的决策之前必须通晓问题的实质、 历史 、重要性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否则,决策将会脱离实际;如果这名经理长期以来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诊断,那么他对该问题已经是非常熟悉了;如果他对该问题只是刚刚开始接触,那么他必须先熟悉问题的全面背景才有可能做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决策。综上所述,表明在探索性的研究中偶然性的发现其背后存在着必然性。 (2)审思人类从事创新性研究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和方式:①设计并制造一种新产品,然后将它很好地应用于实践;②改进现有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大凡能够提出新观念的发明家们都十分注重对研究方法的选择;③冷静、慎重地思考问题,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④到实验室去做实验,全面观察事物的现象,深人了解事物的变化规律,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⑤了解某种偶然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掌握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尽管这些方法并非是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所应遵循的必然途径,但是它无疑是创新性研究中分析问题、确立关系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因为实践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人,如果他仅仅拥有知识,但不善于思考和应用,却不可能产生创造性思想和创造性成果。 (3)潜化在科学研究中,有时会使研究者的思维停滞或是陷于迷茫。这时应该停下来放松一下思想,暂时停止有意识和有目的的研究,忘掉受挫的无效劳动。这种让下意识来起作用的办法是实现创新性研究的一个重要措施。 虽然有时候在研究工作中很快就会产生新的创新灵感,但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如此。有时候尽管我们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和艰苦的思考,但仍然没有发现一个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这时候如果强迫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可能只会增加思考的混乱,这种僵局是研究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事。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不仿把问题暂时放到一边,或去钓鱼,或去看戏,或到花园里拔草,或去散步,或去听音乐,或去做任何能够放松脑子的事情,不要过度沉溺于一个问题而不能自拔。如果我们这样做脑子会清醒一些,那么也许就在这时我们脑子里会进发出创新性火花。例如,法拉第为了探索磁和电之间的关系,孜孜不倦地进行了10年的实验却仍未找到答案,然后他不得不去休假。然而,当他重返实验室时几乎毫不费力地发现了电和磁之间的关系。拉普拉斯曾经说过:“我常注意到把某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搁置几天不去想它,当我再拣起它重新进行考虑时,它竟变得极其容易。”这些事实告诉我们:科学研究中具有“潜化”之理。我本人有时试着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 (4)突现在科学研究中有关豁然开朗的例子很多。据说,蒸汽机冷凝器的发明是詹姆斯·瓦特在某个星期天下午散步的时候想出来的;倒正弦函数的重大意义是大数学家亨利·波因卡烈在他一天下午登上一辆公共汽车的时候突然悟出来的;一家在制造公司的董事长声称一项他为 企业 合并的筹资计划是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出来的。这些故事说明,有时候一个人智慧的闪光并非都发生在有意识地去思考某一问题之时。 说来奇怪,往往非常简单的主意就是事先没有想到,一旦当别人提出来之后,我们却恍然大悟。其实这就是一种创新经验,因为一种新的有价值的观念就此产生了。我们往往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当一种下意识在我们的脑子里一闪现,便立即在大脑中存储起来,同时以惊人的速度被我们所认识。此时,大脑活动的速度不亚于一台 计算 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大脑的存储器中所贮存的观念远远超过今天任何一台计算机的容量。如果在下意识状态中,理性思考的约束一旦松懈就可能产生无数新的组合和新的观念。我们称这种奇怪的现象为“突现”。不知为什么,“突现”一旦出现,所有杂乱和无用的观念就被筛除,那些有序和有用的观念就会形成。这种现象就好像大脑中有一种过滤器,在下意识中它只允许合理的观念上升到意识水平,也好像下意识所展示的是一种完备的程序,它不仅仅是新观念的萌芽,而且能够识别和选择一组可以彼此配合进而成为一个可行计划的观念。 在这里,我们只是强调下意识是创造性思考的过程和特征,也许将来科学能够证明关于下意识的推测可能是一种幼稚的幻想。在科学研究中,每当一种新观念产生时,我们必须具有一种能够识别它是否有价值的能力。经验表明,一种有价值的观念有可能被忽略,我们必须设法提出具有创新思维的方法来尽量避免这一点,从而使“突现”在创造性研究中发挥巨大作用。 (5)验证新观念并非完美无缺,它好比一个新生婴儿,刚出生时你会觉得他很奇妙,当你把他领到现实世界中去的时候却并非如此。新观念也好比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当它刚出现时的确很新鲜,但时间一久就会发现它有不少缺点,它是否真正有用必须通过实践检验才能证明。科学家需要把他的发明放到实验室去测定是否有用;作曲家需要把他脑子里的旋律谱写成乐章去演奏,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悦耳;企业家需要把他新的经营观念放到企业管理和市场中去检验; 政治 家需要把他的政策投放社会,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等等。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使一种新的观念适用于问题的实际情况。但是往往客观无情的实际检验揭示出某种观念的雏形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在创新性研究过程中,我们就是在寻找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其中可能有一部分工作是把原始思想形成具体的建议,以供进一步研究。但是,进一步验证或完善原始见解并非一定要把它形成一份完整的行动计划,而是需要在以后的实验或应用中进一步验证,因为迷人的空想并非一定是创造性的东西。 2创新性研究的障碍 虽然心理学家们没有发现一种可靠的方法能够使人产生灵感,但是他们却找到了许多能够阻碍创新性思维的障碍物。如果我们能够排除这些障碍物,那么就可能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创造性成果。 (1)文化障碍大千世界,绝大多数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追逐社会潮流并谋求时尚的生活方式和态度,那种穿着小丑的马裤或光着脚去办公室上班的人毕竟是罕见的。这种从众的意愿和压力对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有着极大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多年来个人消费项目的信贷曾被限制用于转卖价值大于债务的生活资料的购买。按照谨慎的清教徒传统,美国人对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购置如珠宝一类的任何奢侈品总是侧目视之,很多人认为任意扩大信贷对道德的堕落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又如,在 遵循旧习惯是知觉障碍的另一个例子很多,如:制造第一批汽车的人们习惯于按马车的原理进行思考,因此他们最初很 自然 地便设计了一辆“无马马车”,仅仅是以发动机来取代马匹;造成知觉障碍的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又如,当某工厂制造部门的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工厂的生产能力已达到极限时,总经理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在“吸引外来投资再建一个分厂”和“放弃进一步生产计划”两个方案中进行选择。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案,把一些工作分包出去;第四种方案:采取“先卖后租”的办法,公司先把老厂和新厂卖给某投资人,然后再长期租用它们。但总经理就是没有考虑后两个方案。实际上公司后来就是在别人的建议下实施了第四个方案。诸如此类的例子说明,造成知觉障碍的根本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 3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手段 (1)善于发现意外东西有时候,当我们正在探索一种用于解决某一问题的好办法时,突然受到另一种完全不相干问题的启示。例如,在很长时期内,细菌学家都把霉菌单纯看作是一种破坏纯培养液的物质,因为霉菌杀死了培养液内所有的细菌,以致研究人员不得不把它们扔掉,而从头开始研究。但是,就在某一天,亚历山大·弗莱明忽然想到也许这种破坏培养液的东西可以用来作为一种杀菌药,于是便把它作为一种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以致发明了青霉素。当然,在药品提纯和试制方面的大量工作是以后完成的,但最初的灵感是出自对丢弃霉菌的先入之见;再如,埃尔顿·梅奥在西部电气公司进行著名的霍桑实验时,他和他的助手们试图测定工作环境与工人生产能力之间是否有关系,于是,他们在某些工人群体中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光线、噪音和其他工作条件,甚至有时故意造成工作条件的恶化,其结果对工人的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几乎没有影响。然而,意料之外的重要发现是,工人之间的社交关系以及工人与管理部门的合作意愿却是影响工人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的重要因素。在实验中他们发现,在某些工人群体中,产量的多少与工人的合作态度以及工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有着紧密联系。正是梅奥的霍桑实验为20世纪70年代 工业 心 理学 理论的重大突破奠定了基础。 其实,在许多管理领域都具有表现悟性的机会。例如,一位从事 会计 预算和控制工作的管理者发现,如果一家公司缺乏有条理的公司组织是不可能为其编制出好的预算方案,而必须有清晰的有关公司目标和政策的说明书才能作出有意义的预算方案。也正是这种偶然的悟性使这位管理者后来创立了世界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由于这种意外发现是出于偶然的悟性,是不可预测的,因此没有一家 企业 敢于把自身的不断 发展 寄托在这种悟性上。但是,它确实是很有用的。明智的管理者必须对这类不期而遇的悟性时刻给予密切关注,同时也应该在自己具有较明确方针的活动中热情地接待这些不速之客。 (2)举行振脑会议当大家在议论某个问题的时候,一个人首先提出一个不寻常的方案,另一个人很快又想出了另一个主意,大家正在热烈地议论这些建议时第三者又提出一个可能是荒唐可笑但能部分改进前面建议的想法。通过这样的讨论可能会产生不是哪一个成员所能单独想出来的巧妙方案。所谓“振脑法”就是利用群体相互作用的许多特点从而产生创造性方案。 当我们正在寻求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方法来解决某个问题时,应该把它交给群众,让他们尽量把所能想到的方案都提出来,欢迎他们各抒已见,主意越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科学 家、工程师和管理者们都应该把这种方法用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如何探索一种用于自动清洁摩天大楼外墙玻璃的方法;如何设计一种新的汽车制动器;如何防范委托中的信用风险;等等。一个短短的振脑会议可能会产生许多项建议,大多数可能不切实际,甚至有一些建议是老生常谈,但有少数意见可能值得认真考虑。 当问题的性质简单而又具体时,振脑法的效用可能最大。如果涉及面太广、问题结构复杂以及时间耗费太多,则振脑法就不那么有效了。许多管理者都感到虽然振脑会议不是每次都能激发出非常有用的建议,但会议的刺激作用对今后工作会具有深远影响。这种刺激作用有助于人们脱离墨守成规的思维习惯,并推动他们以新的看法对待自己所有的活动。 (3)营造随意的气氛在开发创造力方面,最主要的是营造一种随意的气氛。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不要急于对各种观念和意见进行评价,更不要说“这不行”这类的话,谁也不要害怕自己所提出的意见会被大家否定。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对各种意见不要进行判断和分析,而是把它放到最后再做,因为这是充分符合心理学的。由于各种社会文化障碍很容易使人们附和传统观念,因而如果有人提出一个新奇的建议就会受人嘲笑,新的观念就会受到抑制。在这样一种气氛中,一个人将会仔细地思考他的各种想法,如果没有确实把握他就不敢提出来。因此,必须设法消除这些社会文化障碍。 随意的气氛有助于新观念的产生,新观念的产生有助于创新活动的成功。因为在一种随意的气氛中:①人们能够自由地表达思想,不太顾忌以往传统观念,或与集体规范是否一致,或与领导的观点是否有分歧;②谁愿意试试新花样都会受到主管和同事的积极鼓励;③相互间都很尊重他人的个性和独创性。 (4)取长补短就某个人而言,都可能有束缚自己思路的某种感知性障碍或其他障碍。但在一个群体中,一个成员可以接受另一个成员的观念,以此补充或变化自己的观念,如果另外一个人再提出一个新点子,新主意就会层出不穷。有时候这种开发新观念的方式远比那种死守着自己的方式秘而不宣,准备一鸣惊人的“吃独食”的方式要好得多,因为创新观念需要广泛地取长补短,单独一个人很难产生既新颖又实用的新观念,即使是自由交换意见也只有当参与者对总目标的关心超过对个人荣誉的关心时才能顺利进行。因而,为获得取长补短的全部好处,我们要有协作精神和对总目标的献身精神。 结束语 创造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源泉与动力,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笔者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实践草撰了此文,试图以其中的一些体会和观点与大家共勉,以便在科学研究中大胆探索,不怕挫折,坚持创新,促进发展。 科学研究论文:浅谈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影响 摘要:经验主义是近现代科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基础,正确理解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和人类认识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经验主义在哲学及科学史中的发展历程,在揭示其内涵的同时不断将内在矛盾和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人类能正确认识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性质以及产生的正负面影响,从而更好的为科学研究服务。 关键词:经验主义;原则;科学研究 经验主义被认为是实证科学基础,它主要包括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感觉优先原则强调感官经验是一切认知活动的起点,拥有对认知活动、经验和理论的科学资格的裁判权;客观性的经验作为实证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是通过严格筛选及加工后获得的;经验证实原则是根据实验对理论的真理性的判定原则,由此对整个科学研究定性。正是如此,科学家们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曾一度将经验主义当成从事研究的“神兵利器”,虽然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的历史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纵观科学技术史,经验主义带有不可遮掩的片面性,给科学研究带来了重重阴霾,阻滞了科学研究的进程。 一、经验主义在科学史中的发展 1.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发生、发展 在欧洲科学技术史和哲学史上一直交织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斗争,它们就认识的来源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进而成为欧洲哲学史上两个基本的认识论派别。在科学研究未形成前,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自古就有了,认识论一开始就包含着矛盾,它是经验的与超验的矛盾复合体。在古希腊早期,哲人们已经表现出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倾向。随着哲学的发展,这两种倾向的对立便逐渐展开,赫拉克利特的经验主义色彩比较突出,毕达哥拉斯派的理性主义色彩比较突出,从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开始产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直接对立。亚里士多德等人虽看到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但也未能克服这种片面性,最终表现为亚里士多德在二者之间的摇摆不定。到了欧洲中世纪,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在经院哲学中以唯名论和实在论的形式继续存在。从近代的自然科学发展来说,力学、数学和天文学较其他学科发达,这就使得人们在用科学和理性认识世界时,必须付诸于当时的自然科学。不过当时人们并没有把经验和理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认识论。一部分人注重力学的实验和经验归纳法,并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经验主义;另一部分人则注重数学的理性演绎法并也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理性主义。根据当时资产阶级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作为认识论上的两种比较典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展开论争。他们在对认识论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出自身严重的局限性。可以说16—18世纪是欧洲哲学史上一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发展史。正是这两个认识论派别的哲学论争,也相应引发了科学研究中的认识论以及方法论的斡旋,从这个层面来说,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争也是科学研究史上思维与方法论的斗争。厘清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史的脉络,有利于提升自然科学研究的思维能力。 2.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伸缩 经验主义强调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以及感觉优先原则。在培根那,经验论仅是一个认识论原则,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不同于神学知识的科学知识的来源。宗教知识来自于天启,而科学知识则来自于人的感官经验。起初人们只是要求一个科学知识应该有其经验来源,后来这个要求就演变为判定一个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标准,即如果一个命题没有相应的经验背景支持,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个科学理论。到了洛克的时代,人们开始用科学知识来解释宗教知识。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经验论逐渐成为解释人类知识来源的唯一理论,“经验”也仅指人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比如一个人说“看到”上帝或“感到”上帝就在他身边等相关经验,是不能被科学家承认的。科学会判定类似经验是人类感觉器官的异常活动的表征或是观念的非科学的排列组合而否定其合法性。在这种认识论原则下,上帝、灵魂这类东西就渐渐地丧失了实体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验论逐渐越过自己的疆域,获得判定存在者是否存在的特权。也就是说,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中作用与职能均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些非经验的素材将不能被其认可、真正的科学知识被拒之门外,阻碍了人类探索与认识自然的进程。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判定的是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资格问题,而不涉及是真假问题。但在现实研究中,经验主义却往往能根据经验给与那些理论以真假判断,扩大了经验主义的适用范围。且论按照经验论原则,凡是没有感官经验基础或来源的理论都不能认作是科学理论,故而在这里“科学”一词也不能称的上是真正称得科学上的正确或真理,而只能指一种归属性,隶属实证科学范畴之内的理论。 (2)就事物的存在性来说,经验主义原本并不具有直接判定事物存在与否的能力,一个事物是否存在和人们对它们是否有感觉是不能等同的,却在研究中或是生活中具备了这种“神力”,它对事物存在性的判定资格源于人们凭着个人经验主义或者大众认可的日常的朴素经验对其的误用。但抽象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人们日常思维中的“惯性错误”,人们在无意识中,依然很自然地用经验之有无来判断事物之是否存在,听到“这个那个不存在”之类的武断判断。所有这类断言都是与科学精神是不相称的。通俗点说,经验主义者只有断定某物存在的能力,而不具备断定某物不存在的能力。 (3)经验主义中的原则作为一个理论判定原则实质上是个程序原则,它重点关注的是认识事物的方式、程序,只有通过特定认知路径获得的经验、理论才能被承认,这无疑是抹杀了其他非经验等路径获取知识的可能性,哄抬了经验主义在获取真理中的作用。这也就是所说的感觉优先原则:即只有经过感官经验确认的事物才能被接受为客观的存在,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它要求感官经验在认识过程中或科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有绝对的否决权,甚至一个理论或一组经验如果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感官的确认,它也不能成为“科学理论”加工的材料,进入科学领域。所以,感觉优先原则是个程序性的资格认定原则,仅仅针对一个知识产生的来源、路径进行判断。这就是经验主义影响下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必要组成。正是由于经验主义酿成的恶果,才有了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复杂坎坷的命运,导致中医的科学地位至今不能被完全承认的悲凉局面。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膨胀,指定特制的科学路径,导致“只手遮天”的科学结果,其实已经悄然违背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初衷。 二、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种种责难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强调经验的绝对“客观性” 以感觉优先原则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并不盲从直接的感性经验,它对“经验”有着特殊的要求,即必须是客观的绝对的经验。所谓客观的经验就是“可公共感知的”的普遍经验。 (1)在科学材料的对象选择上,经验主义设置外在的壁垒,对其加以筛选。“可公共感知性”是指某一经验必须是所有的人都可能感知到的,它强调的是“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即如果某经验是某人用身体感官直接感知的,那么它必须是其他人用感官也同样能够直接感知的。否则,该经验就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材料。如神话中的牛鬼蛇神的经验历来都属于个别人的经验,是不可公共感知的,是非普遍的,所以,它不能被科学承认为合法的研究材料,不能进入科学领域。即所谓的“可公共感知的”,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材料。只有这样的经验才能满足实证科学研究所要求的“可重复性”要求,并且成为最受实证科学欢迎的加工材料。这就是在实证科学中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中材料的外围限制。事实上一些“非可公共感知性”的事物依然可以成为科学青睐的对象,只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已。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在科学材料的处理程序上,经验主义强行添置复杂筛选工序,对其进行取舍。经验主义认为一个具有普遍感知性的经验虽然获得进入科学领域的资格,但由于经验的相对性,它还必须被进一步处理,把和主体有关的因素都过滤之后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必须依托具体主体的感官、凭借一定的感觉方式、依赖于主体的感觉能力。我们知道人的经验受人的身体和感官的状态、心理状态、观察视角等多种个体因素的影响,它导致人的经验具有“可变性”。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物体的感觉会是变化不一的。如何使参差不齐的具体经验达到齐一、使之能够相互交流、相会认可从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客观”材料呢?人们采取的方法主要通过对经验的非主体化或外在化处理实现的。通过设立一个外在于所有人的衡量尺度,比如人们用气压计来衡量对象或环境的气压大小,而不再使用和人体感觉有关的压抑和舒张这类主体性较强的概念。这种经验就不再是传统意义的经验,而演化成一组数据。这样的数据既摆脱了具体个体,又可以在不同的参照系之间换算。这样的“数据”才是真正客观的经验。相关仪器以及参照系的发明成了科学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和成果。这正是经验主义对科学探究中科研工序的第二层限制。数据固然重要,固然客观理性,但理性的处理与非理性的遐想,也是伟大的科学发现必不可少的。 (3)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对科学或是经验主体的特殊处理。忽视特殊群体(如极少数感觉特别敏感的人、感觉特别迟钝的人)所获得的别人或非感官性感知能力获得的经验,假设人的感知能力相同,经验的来源、渠道相同。这实质上是把普通人的感官能力作为衡量一切人的感官能力的尺度。这样主体之间的差别以及个体的特殊性被抹平了。这也使主体的因素被从经验中抽出,从而也使经验成为 “与主观主体无关的”成分。这是经验主义对经验主体第三层限制。所以,在近现代科学和哲学的主体必然是以普通人为基准的抽象的人,人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仅仅像一符号,经验的主体因素被彻底抽象掉了。实证科学中盛行的经验主义通过对科学和经验主体的限制,使普通经验论上升为科学经验论:实证科学所研究的经验是可公共感知的、与任何主观因素无关的被抽象的数据及符号。看似客观,却在无形中丢失了“被遗忘的角落”中的科学以及科研中关于人自身的意义。 2.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中诸原则的冲突与紊乱 作为一个判定原则,感觉优先原则不同于经验证实原则。经验证实原则是对理论或命题真理性的判定,并由此对整个研究的科学性做出判定;而感觉优先原则是对认识对象或认识材料的“科学”合法性或资格的判定,而不是“真理性”。在严格的经验证实原则下,一个理论如果它本身或其推论能够在实践或实验中获得经验证实,那么就可以确认它为科学研究,而不是伪科学等。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不是建立在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基础上的,他的“理想实验”是公然对感觉优先原则的否定。按照感觉优先原则它必然不能被科学所承认,因此它曾四处碰壁。随着现代科学提供相对论所使用的概念、公式的科学运用,以及后来相对论在各个领域实践的成功,它才慢慢得到学术界的普遍地接受。如果说人们基于感觉优先原则不能承认,人们却基于经验证实原则给予承认,相对论就只有在科学门外徘徊的份儿了。因此,经验证实原则和感觉优先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冲突与紊乱,影响科学研究中的定性和判断。 总之,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是科学经验主义,它表现为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实质上是要求作为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因“可公共感知的”而成为科学的材料。感觉优先原则具有对科学研究材料和理论“科学合法性”的资格认证权时,不能认证其真理性,是程序认证,当遇到“非可公共感知的”类的材料或是客观性经验时,难免会出现混乱;当遇到感觉原则自身无法认可而又被经验证实原则结果认证为具有真理性的科学研究成果时候,这两种认证方式以及这三个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一些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几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与紊乱,人们至今也没有找到协调几者冲突的最佳方法。这不能不说是经验主义在实证科学运用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的批判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反对的经验批判主义,是以唯心地曲解“经验”这一概念为基础的。经验批判主义者把经验理解为与客实在无关的人类体验、人类感觉的总和,他们断言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世界的要素”或“经验要素”,每个物体都是“要素的复合”。马赫主义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经验主义,没有意识到即使是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然科学并不全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它迄今具有的不可靠性、可错性、局限性、片面性等缺陷,主要是经验主义的过错。自然科学的重担不能只让理性来背负,作为“大胆假设”,非理性也经常起到重要作用。新中国建立后 ,一无所有的旧中国,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获得辉煌的科学成果。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中国科学研究中,旧的经验主义始终笼罩着科学精英,束缚着他们的思想,阻碍着重大理论的构成的现状。事实上,科学史上但凡卓越的发明家和科学家都离不开对经验主义、权威主义和教条主义等的强烈对抗。特别是对经验主义 ,恩格斯早在19 世纪就进行了严厉批判。观察、实验若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导 ,非但不能获得科学真理 ,甚至会使科学家对经验的盲目崇拜,误入感性知觉的歧途,最终走向真理的反面。然而迄今在科学研究中 ,许多科学家依然一味地信奉经验归纳 ,较少注重各种非理性方法的应用。其实早自本世纪初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之后 ,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方法就开始受到抨击。英国的罗素把一些科学家好比自作聪明的“火鸡”,仅凭经验归纳,常得出荒谬透顶的结论。库恩认为科学主要来自科学家的灵感和顿悟;而费耶阿本德则径直走向非理性和认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使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由此在科学研究中一些典型的非常规的方法和思想势如破竹般地流行起来,并直接对传统的经验主义针锋相对。 传统经验归纳的给科学研究设置的重重障碍。科学史上 ,从培根起 ,直到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都认为科学理论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先是通过科学实验获取经验事实,后对经验材料进行分析、筛选和分类 ,进而对筛选材料进行逐级的抽象和综合 ,直至得出一般的科学理论。而所有这些认识都不能超越经验范围,经验成了人类认识的惟一来源和界限。这种经验归纳方法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受到波普尔以及历史主义学派彻底否定。特别是费耶阿本德直接把批判矛头指向科学哲学中影响最大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正是在这里存在最严重的经验主义。在他看来,认识史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知觉和事实,即对着同一幅图像,由于不同的理论背景、文化经历也会产生不同的知觉印象和经验事实。如古希腊的“地心说”事实,到近代就发生根本变化,同一“感官印象”变成完全相反的“日心说”事实。所以科学家的劳动都是作为一种在复杂社会和物质条件下的决心和行为的结果而变化着的。因此必须去除那些僵死的、无所不包的原则、术语、概念及解释。对于那些与旧的知觉、事实相对立的新的知觉、事实 ,必须采用新的术语、概念和范式。人们正是用广阔开放的感官和丰富旺盛的智力探索世界,且取得了令人惊异的发现。费耶阿本德因此极力主张“怎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旨在摧毁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敦促人们锐意创新和采纳生动活泼的思维方法。 经验主义推崇的经验的、固定的科学研究范式定位亟待变通。历史主义学派否定科学的经验性,企图用格式塔心理学和集体心理主义完全取代科学实在论。在库恩看来,科学家认识的世界内容是由科学家的共同信念所约定。既然范式的改变,不表明是人们对同一世界认识的加深,而仅是科学家心理信念的波动,新旧范式之间也没有通约和比较的必要了。美国科学哲学家范•弗拉森也从建构论的角度,否定了经验知识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认为科学实在论对理论术语所作的形而上学诠释,并不能保证构成的科学理论就是对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好的理论不一定为真,经验的真实性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科学的证实也只是限于经验,不能说明经验之外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人们总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概念框架的‘透镜’来了解自然。这些概念框架以及嵌在框架之内的语言 ,可能给我们所认识的事物染上一种不可避免的‘色彩’”。经验的、固定的科学范式也失去了它亘古不变的重大作用,对它的定位亟待调整与变通。 四、小结 因此 ,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经验主义并非是追求真理、探究科学的唯一形式,不能仅立足于感性经验来否定某项发明创造或假说。在研究中,切忌因经验主义就错失一项重大的科学发现。经验的不可靠性,早就给人类早早的上了一课。在一个由人为设置的理想世界里,人们可以将某个在探索科学奥秘时,也只能从尊重自然界本身开始,而决非人类的智力所能够完全办到的。科学具有可错性,即使卓越的科学家在下结论的时候,也不应该武断地下断语。即使在人们自以为已经完全掌控了必然性的时候,要懂得一切必然性和规律性都是在“茫茫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自然科学的揭秘过程,要正视经验主义的存在与内涵,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不仅只需要经验,更需要辩证思维、理性及非理性去综合推敲、把握,也需要那么一些特殊的顿悟和直觉,它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常常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科学研究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方法研究 【摘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其成果评价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分为定性评价方法和定量评价方法。本文比较详尽地列举了上述研究方法的内容以及优缺点,力图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哲学社会科学 成果评价 评价方法 一、引言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标志着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高度重视。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相应的也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大 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评价方法,一类是定量评价方法。 二、定性评价方法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诸多特点使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比较复杂和相对困难,就学科性质来说,最传统的定性评价方法比较适合哲学社会科学。 1、专家评价方法。专家评价法是“一种由科学共同体来做出有关科学真理性评价的制度”。其实质就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学术领域,组织该学术领域学者与该学术领域相关的专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涉及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活动。 (1)专家评价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应用。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专家评价方法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设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为学科评审组,届时抽取一定量的成员参加会议评审,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 (2)专家评价方法的优缺点。传统的专家评价方法有其独特的众多优点:首先,同一学术领域的专家比较了解自身学科的研究现状,能够客观地评价出成果的创新之处;其次,对于无相关文献可供参考的评价对象,可以充分发挥同领域专家的经验智慧开展评价工作,减少或避免了因资料缺乏而带来的局限性、片面性;最后,当评价指标难以量化时,专家评价就显示出了它独特的优越性。 但不可否认专家评价法也存在着自身局限性:首先,马太效应不可避免,专家的名望在增加参与专家评议的机会的同时,也引发由机会不均匀带来的评审不公;其次,专家评价法存在着严重的主观性,当研究成果与个人因素相冲突时就会出现较严重的观念偏差,带来评价结果不客观性;最后,专家评价的最终结果有较大分歧时一般是采用学术民主的方式,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而这与具有创新性的科学活动的特点是不相符的。 2、公众评价方法。公众评价方法是对专家评价方法的补充,其自身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1)公众评价方法的内容。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公众评价将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果评价的一种必然趋势。可以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方法,由评审组织部门建立相关评价网站,对参评成果建立网上公众评价,或者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将其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以作为定性分析的补充,同时用来弥补专家评价法的不足之处。 (2)公众评价的必要性。学术研究成果大多以学术论文的形式表现出来,学术论文是否具有创新性、价值性,读者是最有发言权的。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成果并不是为了评价而发表的,是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中增加公众评价的内容,可以促进学者们在理论研究上下狠功 夫,从而提升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三、定量评价方法 定量评价方法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定性评价法的主观性而产生的,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具有客观性。 1、引文分析法。引文分析法是利用各种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比较、概括、抽象、归纳等的逻辑方法,对科学期刊、论文、著者等分析对象的引用和被引用现象进行分析,以揭示其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的一种信息计量的研究方法。目前引文分析法广泛运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以其客观性著称。 (1)引文分析法的分析指标。一般来说,对科学期刊进行分析时常用的分析指标有五种:自引率、被自引率、影响因子、引证率与即时指标。在对专业和学科结构进行研究时,除用引证率外,还可用引文耦合和同被引等分析指标。 (2)引文分析法的局限性。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客观性强且易量化的优点,但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第一,引文数量随机性导致平等“量”化困难。在实际的论文撰写时,作者所列出的引文在数量上是完全随机的,没有任何比例或限制。另外,引文数量会受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外语水平、引文来源等等。第二,受时空的限制新发表的论文的被引率较低,刊物的发行范围也对被引率有较大影响。还有一些观点有明显错误的论文,被他人作为批评的对象而列入参考文献之中,这样的被引用也将影响引文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第三,参考文献不够规范,引文著录不规范会对引文分析产生不良的影响。 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毕竟是客观而科学的国际通用的文献计量评价方法,其客观反馈性和定量分析弥补了人为定性评价的缺陷,成为众多评价研究成果的多种方法中极为重要的评价方法。 2、文摘法。文摘法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专家评价法,也被认为是“优选”。在理论上,文摘被认为可以作为“一种对论文的科学水平进行间接评价的手段”,文摘法在期刊评价中被广泛运用和认可,使得很多学术期刊不得不采取迎合文摘刊物的“文摘战略”。作为评价工具,文摘法的操作性很强,同时权威文摘刊物的评价效力也是为学术界所广泛认可的。 (1)文摘法所采用的主要摘录方式。文摘标识是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著名的、带有权威性的转录刊物、文摘或者题录刊物收录情况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价值和质量的重要标识。一般摘录的方式有全文转载、全文摘载、内容摘要和文献题录四种。 全文转载就是从众多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中挑选出一些质量高、学术价值大的重点论文,原文不作任何改动,集结成册出版发行,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和《中国跨世纪战略文献》等。全文摘载与全文转载性质差不多,在不改变原文的结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压缩后出版发行,如《新华文摘》和《中国经济文库》等。内容摘要即是提炼出文章包含的一些新观点、新理论或者新方法,汇集出版发行。在我国,刊登这类专业性文摘的刊物较多,收入《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的文献就属于这种。题录就是对论文的外部特征进行描述和揭示,然后汇集出版,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中所附的文献题录。 (2)文摘法的局限性。文摘法是以通过专家推荐为基础的方法,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文摘评价具有瞬时性,推荐与否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定,一旦形成,无法更改替换,更无法查缺补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次性的评价,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二是有些潜在的新兴学科或者极其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发表之初可能会乏人问津或知者甚少,进而失去被某些权威文摘期刊选中的机会。三是文摘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抵抗力不强。由于文摘的摘编者是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而文摘对某些单位、期刊和个人又十分重要,因此就不可避免得会出现“关系文摘”和“人情文摘”。在这种情况下,文摘机构和个人若不能超脱利益和关系的桎梏,就难以做到按质摘发。 3、指标计量评价法。近年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方法的发展趋势是多指标、多层次综合评估。从管理学的历史角度看,多指标代表着评估方法一种新发展,使评估结果更符合现实况。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一个个的层次,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在应用多准则多指标对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时,层次分析法显示出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2)模糊综合评判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利用模糊矩阵对科研成果进行专家评议,通过模糊矩阵复合运算,定量地描绘出科研成果优劣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的评价系统,同时需要同行专家对每个评价指标的内涵有较高认同度。若评价系统是以定量指标居多时,用此方法就失去了其特有的优势。 (3)灰色关联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即“灰色关联度”,作为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提出了对各子系统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概念,力图透过一定的方法,去寻求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因此,灰色关联度分析对于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提供了量化的度量,因此,非常适合动态历程分析。而且这种方法对数据要求较低且计算量小,便于广泛应用。此分析方法目的在于揭示因素关系的强弱程度,其操作对象是因素的时间序列,最终的结果表现为以关联度对各比较序列排序,由各样本关联度排出优劣顺序。 四、结束语 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有助于肯定科研人员的工作成果,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是科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科研成果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学科的差异性,不能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评价办法生搬硬套到哲学社会科学中来,更要注重定性评价方法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各取所长,综合考量,这样才能获得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初探 “肇始于伍德诺·威尔逊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密鲁布诺克会议之后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主义,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轨迹,从而引发全球范围的公共管理研究与改革。”就其背景而言,这种发展既是以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的结晶,也是政治学与管理科学成果全球共享的结果。 公共管理思潮的全球化蔓延并深深影响中国的学术研究。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是公共管理实践和思想相对落后的国家,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和成熟。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中国的行政改革实践和行政理论的发展,促使大批行政学、管理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公共管理进行研究。但是我们现有的公共管理理论大都在西方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立足于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运用政治行政二分法和“三权分立”的思想进行的公共改革,其范畴、方法、分析框架在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它的解释力与其存在的困难之间的紧张关系。另外,我国国内没有统一的研究公共管理角度,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常常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切入公共管理研究,由于哲学理念、思维方式和知识构成的不同,从而导致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差异,致使公共管理学在中国尚处于“理论引进与纷争”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大量涌入,受到了学者们的普遍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建设。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取得巨大的历史性进步,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同时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差距。但总体来看,我国公共管理学的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 1. 公共管理学研究陷入“西化”误区 多数学者和研究成果以介绍国外研究现状与评论国外研究成果为主,或者是试图按照西方理论框架和基本观点来解释中国。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自觉不自觉地固化西方经验,陷入“西化”误区。在很多情况下是直接用西方话语系统来解释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论研究过程充满了直接移植和加工痕迹。在一份“行政管理学前沿与热点问题研究综述”在谈到研究薄弱环节时认为,特别是在对国外政府管理经验的研究方面,一般往往停留在介绍和引进层面,缺乏深入的分析,对于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真正有效实现西方经验与中国政府管理实践的结合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不可否认,引进和吸收是理论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数量积累阶段和创新准备时期。然而,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西方公共管理理论暗含着一些包括意识形态和基本价值观的当然前提条件,比如他们认为当然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以及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这种结果形成其典型的畸形研究范式就是从西方现成的理论出发,依据西方最新流行理论,对照中国公共管理现实,指出实践中不符合理论之处,把原因归结为根本体制(暗指难以改变的基本制度)。于是,提出对策和得出结论就必然习惯性地陷入“体制无奈”,造成公共理论研究实践中无为。盲目的寻找理论根据并生搬硬套的做法是非常有害的,它不仅容易导致学术上的坐享其成消极思想的养成,而且无法结合我们的现实国情,对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管理模式的建立都是一种误导。 2. 公共管理学研究缺少实质性知识的增长 公共管理学研究热衷于理论概念的“时尚”与研究成果表达方式的“语言陌生化”,偏离社会科学研究方向。有学者概括,社会科学领域存在发言最多但水平不一定更高的现象:观点炒作多理论创新少,应景之作多,知识积累少;学风浮躁者多,治学严谨者少。在西方所谓“普世”理论与中国基本“制度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中,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出现了两种倾向: 2.1西方公共管理学研究成果的盲目引进 我国过于追求理论时尚,对国外最新流行的公共管理理论采取“夹生饭”引进方式并加入个人喜好,专注于制造一些似是而非概念,以“西化洋化”的姿态出现。首先,表现为对外来知识和历史知识消化能力不强。知识没有国界,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引进大量西方发达国家公共管理理论,弥补了国内这方面知识的空白与不足,非常必要。但其中让人感到消化能力不强,如照抄照搬,很多理论仅停留在移植层面,和我国现实的结合还是两张皮。 2.2公共管理学研究缺少反思 国内学界受到西方公共管理研究各种范式争论的强烈影响,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学者常常从自己原来的学科角度切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呈现出完全相同的理论观点但却各自表述的状态,看似百家争鸣,实则原地踏步,理论对话与争论陷入缺乏反思的“自说自话”境地。西方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史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争论,正是在争论的过程中,西方的公共管理学在逐渐的意识到自己在知识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地完善和改进研究,逐渐确立起自己的“身份”和学科地位,实现公共管理知识的有效增长。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共管理研究缺少必要的“声音”与“反思’。 3. 公共管理学缺乏本土化问题研究 “公共管理学的本土化(或中国化)是指把产生于国外的公共管理学与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理论及理论体系的创造性转化,使其从概念工具到知识范式、从精神底蕴到具体方法,均符合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客观要求,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认知方式、心理特征、交往行为、价值取向、情感诉求等,以便能够最充分地体现和适应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公共管理学本土化研究,最核心本质的问题在于构建中国自己的公共管理理论。 因此,公共管理的机制主要不是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对于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水平都较高的国家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具有历史性突破的公共管理创新模式,而中国的现实显然与此相去甚远。还有如废除科层制、实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改革等主张也是如此。长期习惯于奉行西方“经典”理论,忽视了中国公共管理学最应有的对中国许多具体问题的研究。例如,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未曾有过的具体制度,毫无经验可循,立足本土化研究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中国理论界对于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已非常丰富。但是,关注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公共管理研究却仍处于起步阶段。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决定了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管理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公共管理的特色。因此,需要有特殊的公共管理理论来为之服务,需要将公共管理的理论民族化”。再如,“领导者”难题。在任何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领导者的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的政治决断力和能力决定着改革的命运,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中国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公共部门的领导者是任命的,并且没有严格执行任期制,变动较快。这一方面导致了诸多改革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终止,另一方面也使得新到任的领导人为了获得任命部门的注意,突出自己的不同,频繁地以“创新”的名义做出各种决定举措。因此,公共管理改革也受困于“政绩工程”之累。即使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改革强人”也会遇到“人走政息”的难题,也必须面对“过激”的改革措施,遭遇到公共管理部门内部既得利益的阻挠。 总之,借鉴西方国家理论的研究成果过多,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进行本土化研究的文献越少,对我国“真实世界的公共问题”的深入研究就越缺乏。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公共管理学科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 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其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共管理人才的质量,而案例教学方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对公共管理这样的新兴学科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阐释了案例教学方法的内涵、特征和意义,分析了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存在的误区,并在基础上探讨了完善案例教学方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完善 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是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才的主要阵地之一,其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管理人才的质量,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案例教学方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在国外近几年来已被广泛应用于专业实践的教育与培训的诸多领域,如法律、医学、商学、公共管理、教育,等等。这种教学方法在国内的应用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尤其是对公共管理这样的新兴学科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如何在教学过程中科学地应用案例教学方法,就成为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案例教学方法的内涵、特征及意义 案例教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10年的美国哈佛大学。如今,在哈佛商学院,所有课程都用到案例教学,学生两年中要学习400-600个案例;肯尼迪政府学院60%的课程运用案例教学,学生两年中学习100-140个案例。哈佛的案例教学极为注重启发、讨论与互动,强调把现实问题带到课堂、把理论变成解决问题的公开讨论、把教师的单向讲授变为师生之间的教学相长、把个人的思路变为集体的智慧。[1]哈佛大学商学院对“案例教学法”的成功运用和实施,使其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学方法走向的成功教学模式。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实战型的管理人才方面,它具有独到的功能和效果,受到管理界、教学界的重视、支持和欢迎。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课堂讲授、案例研究、研讨会等九种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分别在知识传授、分析力培养、态度转变、人际技巧提高、接受度和知识保留力等六个方面对各国专家做了广泛调查,结果发现案例研究的教学方法综合效果名列第一。那么,什么是案例教学方法呢? 关于案例教学方法,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下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特定教学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和技巧。”[2]p45与传统教学的单一讲授方式、教师独自选择教学内容、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控制等方面不同,案例教学方法具备如下特点[3]p47:1.教学以讨论为基础;2.学生知道得多,教师的知识并不是权威性的,学生们对自己的学识负责;3.知识和思想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中间互相交流;4.通常学生是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与学生共享控制权,而且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或资源提供者处于次要地位;5.总的目标是提高和增强学生的评论性的、分析性的思维和概括能力、辩论能力及说服力方面的能力和自信心。 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队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案例教学能够适应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改革实效化的需要。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公共管理学基本理论并不晦涩难懂,难就难在如何权变的应用理论上,只有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才能让学生明白。所以引入案例教学对我国高校管理教育思想及教学方法的改革发展起到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作用。其次,案例教学能够适应公务员考试与公共管理教育职业化的需要。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公务员考试与录用进一步规范化,具有了更强的筛选与鉴别作用。此外,公共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进入公共生活的择业诉求。为了适应这两方面的需求,以公共管理案例分析为契机的教学模式转变必须关注公务员考试及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基本职业能力和职业潜能的培养。[4]再次,案例教学能够促进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加强学界与政界的联系。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它会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更新。透过案例,可以大致了解管理环境的变化趋势,发现现有理论的薄弱和不足之处,从而推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同时,通过学界与政界的交流与合作,既可以提高公共管理教师的实践能力,又可以提高政府部门人员的理论水平。 二、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存在的误区 首先,教师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有的教师没有意识到案例教学是在教学观念和方式上的一次深刻变革,他们认为,“案例”就是“例子”,举例说明某个知识要点就是案例教学,而没有真正转换教学思维,也就不会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更不会使教学效果有明显的改善。有的教师则认为“案例分析”是一个专门的课程,可以通过开设一门“行政案例学”课程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的教师甚至认为案例教学是可有可无的,不一定有效。他们认为案例教学无法替代社会实践,学生们通过交流不成熟的意见不会学到任何东西。 其次,学生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由于长期的传统教育模式而形成的被动接受知识的依赖心理的影响,学生对案例教学的适应能力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养成了不愿主动学习、不愿参与讨论的惰性。另外,我们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也发现,学生的家庭背景和性格特征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他们在课堂上的反应。尤其是受我国传统文化的无形影响,很多学生即便对讨论的问题有想法也羞于表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方法的有效实施。 再次,案例收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目前,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共管理研究还不深入,我国多数高校的公共管理教学仍然采用老套的“灌输式”教学,以“两教(教师、教材)为主体,“耳提面命”式地向学生讲授单纯的概念和课程逻辑体系,而对案例教学教材的编写工作滞后,尤其缺乏适用、规范、本土化、针对性强的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案例,影响了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具体而言,在公共管理的案例教学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所谓“三多三少”,即: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本土案例少。 三、完善案例教学方法的对策 1.建立和不断优化案例资源。开展案例教学首先要有足够的、高质量的案例资源,建立一个各教学单位可以共享的案例库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我们有必要成立案例搜集制作组,建立具有相应社会性的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以形成稳定的案例工作队伍,明确任务,专门负责对外的实际调查,搞好和政府及其他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以期比较容易地获得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构建全面而准确的专业案例库,为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提供案例源。一方面,高校可以聘请一些公共组织的工作人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帮助制作案例。这样,既可以保证公共管理案例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指导性,又可以使学生接触到更加贴近实际的素材。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整合公共管理的研究人员,形成稳定的力量,组成业务网络,建立起各研究单位可以共享的公共管理案例库。比如,美国早在1948年就由纽约卡内友公司资助,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撒拉克斯大学和康奈尔大学等组成了公共行政案例编写委员会,研究成果由各大学分享。 2.根据课程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案例。要有效地开展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其前提是要根据课程内容精心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在案例选择过程中,为确保案例的典型价值,应坚持以下原则:首先,案例的选用要符合教学目的。要充分考虑到案例与理论教学内容的相关性,选取的案例要与教学理论知识相吻合,针对这些知识的重点、难点。比如在“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教学中,我国“大部制改革”就十分引人瞩目;其次,选取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真实性、时效性、针对性。所选案例必须是反映公共管理实践某些或某类情形的代表性事例,最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内涵具有普遍意义,内容真实可靠,可信度高,通过对其分析可以获得一般性的知识和技能,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比如在“公共危机处理”这一主题下,“911事件”、“抗击非典”、“汶川地震”、“三鹿奶粉事件”、“出租车司机罢运”、“农民工上访”等问题导向明确且较具代表性的个案就很易备受关注,具有典型意义。再次,教学案例应该具有开放性与挑战性,能够引发不同的观点、思考和争论,能够对分析者的认知能力和决策能力形成一定的挑战,使得这些能力经由不断磨炼而得以加强。 3.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配合案例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生动性。案例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就是在高度的拟真性和鲜明的教学目的中,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不仅在教学理念和方式上与传统教学不同,而且要求与一定的物质安排相适应。采用现代技术手段配合案例教学必然是未来案例教学的发展趋势,选用声像结合的案例,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富于动漫色彩的课件,辅之以适当的背景音乐和短片,能够创造界面友好、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提供图、文、声、像并茂的多种感官综合刺激,还能按超文本、超链接方式组织公共行政管理学科知识和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信息。因而对学生认知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有很大帮助,可大大提升课堂的直观性,让学生身临其境、深受启发。现在国外甚至于已有学校尝试租用卫星通道,进行远距离乃至跨洲的案例讨论与学习。这预示着,未来的案例教学将是“无缝式”的,案例教学传统上被划分为学习者先独自对案例作分析,继而以小组和全班的讨论这样一种学习环节的界线将逐渐消失,学习将成为一个连续的过程。 4.加强培训,提高教师案例教学能力。案例教学是由教师、学生、案例三要素构成的一个动态过程,它要求教师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和高超的教学技能,教师教学方法的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高校应加大投入对教师进行系统的案例教学培训,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能力。首先,教师必须转换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发挥“引导者”的作用。所谓教师、学生和案例三者积极互动,就是强调教师以案例为主要素材,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博大的情怀影响学生,以情带学,以平等的姿态带领学生一起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研讨。教师要做导演、主持人、组织者,而不要做演说员、评论员、仲裁员。其次,完善案例研究,加强案例写作。案例教学法须以高质量的案例研究为基础,唯此才能真正高效地展现“问题”中所涵的冲突,发掘更多的洞见,更好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奔巴萨特等方法论学者指出,案例研究要注意的程序是:(1)研究主题与目的的确立;(2)分析单位的设计;(3)单一个案或多个案的研究设计;(4)选择对象的研究设计;(5)资料研究方法的研究设计。[5]p396再次,借鉴国外做法,积极开展高校与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合作,聘请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中具有丰富的政府工作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老师,传授公共管理中的实践经验。比如,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品牌教授、“大腕级”骨干教师多数有从政的经历,有些人担任过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还有一些人担任过美国总统的经济、公共政策和国际事务等方面的高级顾问或助理,大多是毕业于哈佛、耶鲁、麻省理工学院等院校。他们从政经验丰富,社会声望高,学术功底扎实,影响力大,特别是在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国防与外交等方面见多识广,研究成果丰富。 5.注重评估,建立案例教学效果测评系统。 课堂案例研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例教学的完成。因为与传统课题教学相比,案例教学中开放式的讨论虽然更能激发学生的智能和各种技能,但缺乏客观的评价依据,增加了教师评估学生知识接受程度的难度。因此,跟踪研究教学实践,注重教学评估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建立与案例教学方法配套的教学效果测评系统就显得非常必要。每次课后,教师应及时召集学生针对本次课堂案例教学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案例教学效果的反映,以便为案例教学的改进奠定良好的基础。譬如:对学生的负责和鼓励程度、课堂上的主要观点和看法的清晰程度、课堂讲授与自由讨论之间的平衡程度、教师的优缺点、案例及阅读材料的质量等情况向每个学生分发征求意见表并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督促有关教师做好改进工作,提高案例教学水平。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 摘要:公共管理学科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学科,但是因为发展时间较短,所以还存在许多弊端需要解决。以当前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学院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战略及战略应用方式,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学院发展;公共管理;发展战略 一、引言 公共管理学是一种综合了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理论是一种学科,对公共组织、政府组织等进行研究,明确各组织的学科群体系。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并且还在不断的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下文将对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二、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阐述 1.内部整合战略的应用。充分的利用各大学院内部资源,对公共管理学科资源进行高度整合,并发挥出其应有的优势,促进校内公共管理学科与地区之间公共管理实践的相互结合,使二者可以深入互动,以此来提升公共管理的影响力。内部整合战略的内容集中在打破当下校园内部不同学科专业隶属界限,并对学科资源进行集中处理,全面实现专业整合。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当成主要的学科集群来看待,结合一些强有力的工作模式,对政策进行调整,并将公共管理学科当成当下学院学科新增长点来看待,集中院内的资源促进其发展。当下学院公共管理学科一般都是集中于多学科基础之上的一种应用型学科,所以教师必须要对各种力量进行整合,并通过共同承担的形式,来做好项目研究以及跨学科培养,促进不同学科交叉融合。2.外部联合战略的应用。学院方面不但要抓住时代所赋予的各种机会,同时还要尽量多的挖掘各种资源,全面实现外部联合。外部联合战略是一种比较全面的战略,不仅要政府和其余的部门相互联合,同时还要构建项目实训中心,打造实训基地,让所有的教师都可以真正的步入到公共服务工作前线中去,提升教师对社会问题的认知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理论化的市场服务工作体系,通过各种形式来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的科研水平,促进其形成良性循环结构体系。学院方面还要和国外的一些著名院校或者是著名的科研机构相互结合,强化彼此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度以及合作深度。在院校内部,选择一些潜力比较大的学生或者是教师,将其送到国外来学习先进的经验与学员公共管理学科的技巧。3.横向发展战略的应用。学院方面不仅要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同时也应当尽量的做到集思广益,多吸纳来自于社会的资源,促使校方可以真正的做到横向发展,解决公共管理学科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院横向发展战略包含了社会需求与校内实际需求这两个方面,要积极的对学院所在地区优势专业进行申报,并适当的拓宽公共管理学科范围。4.纵深拓展战略的应用。纵深拓展战略是学院发展过程中比较关键的一个环节,需要全面综合社会需求与校内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当下社会学术繁荣与崇尚科学技术的机遇,积极的对各种资源进行协调,并申报公共管理硕士点及MPA,实现纵向拓展,减少来自于外界的威胁。 三、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措施 1.提升学科队伍综合素质。所有的组织想要正常发展,都必须要有专业化的团队,并不断的提升团队综合素质,吸纳来自于社会各界的人才,人才也是团队组织最核心的资源之一,与组织核心竞争力相关联。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学科队伍,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学科的正常发展。相关工作人员要尽量的增加投入,利用外部引进结合自身培养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学科带头人,带领团队走向专业化。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要积极的相应国家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家学者的号召,吸纳其先进的理念与公共管理方法。尽量为这些专家学者提供优厚的工作条件与待遇,从中寻找学科带头人。观察教职员工,在员工中寻找最具潜力且个人能力比较强的在职教师,将这些教师送到国内外各种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比较深入,或者是发展比较快的环境中进行培养,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学科带头人。从外部引进高水平专家,可以带动学科发展。让学院内部的教职人员可以和领域内的专家零距离接触,学习各种公共管理方面的知识。这种老带新模式可以让教师在短时间内快速成长,但是成本比较高,聘请来的专家学者对学院的忠诚度也比较低。学院内部自主培养学科带头人,不仅需要耗费的成本比较低,同时这样的带头人自身忠诚度也比较高,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但是自主培养成长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只能实现个人成长,如果教师转业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离开岗位,还会出现师资流失的问题。所以需要将引进来理念和内部培养模式融入到一起,不仅可以带动公共管理学科高速发展,同时还可以培养一些专业化的人才,营造出更加理想的学术氛围,全面提升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吸引力,避免出现师资流失等问题。高校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之一,高校及相关学科想要正常发展,离不开教师队伍的支撑,必须要做好教师队伍培训工作,才能保证高校的正常发展。教师工作强度比较大,需要承受来自于社会、家长、院方以及学生等诸多方面的压力,所以心理压力比较大。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激励方式来对教师进行激励,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员工需求差别方面的问题,会导致激励手段出现短暂性缺失。所以要综合地区文化以及学校教师特点等,构建更加完善的激励工作机制,言出必行,进而调动学院内教职员公日常工作积极性,带动教师的工作激情。2.对公共管理学科下的所有专业进行全方位整合。当下许多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下属专业都呈现出分散化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学科的正常发展,所以需要对当下现有的专业隶属进行整合,将其规划到公共管理学院旗下。该处理方式优点比较明显,不仅可以帮助院方对学科进行统一化管理,同时还可以实现充筹兼顾,保证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院方可以按照当下国内的实际发展形式,结合院校的实际情况,突出日常工作的重点,并加快相关专业的发展速度,借助专业化的力量来进行全方位推进。将所有隶属于公共管理学科的专业都整合到一处,便于后期专业资源的利用,还可以强调学科群整体发展优势,提升发展速度。 四、结语 上文首先从纵深拓展战略的应用、横向发展战略的应用、外部联合战略的应用、内部整合战略的应用四个方面,对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进行了阐述。之后分别从对公共管理学科下的所有专业进行全方位整合、提升学科队伍综合素质两个角度,提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战略措施。希望可以为学院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提供参考,促进相关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提升工作质量。 作者:王宇峰 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科情景模拟教学分析 摘要: “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的目的是通过案例教学,让大学生模拟面对实际问题时的感受,思维,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能力。“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是公共管理学科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如何培养学生在轻松的学习环境中掌握到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要点,培养学生适应各种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提高学生处理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的能力,这是人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 “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重要性;实施 一、引言 近几年,培养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教学法,在理论知识和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搭建了一座桥梁,即在模拟过程中巩固了专业知识,又增加了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是案例教学法和情景模拟教学法的融合,是一种以教师提供实践案例,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讨论,对案例反应的问题作出判断和结果,模拟自主解决问题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方法。教师围绕某一教学主题,提供一个实践案例,创设情境并引导学生扮演角色,将整个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情景再现,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设身处地的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三、“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应用的重要性 第一,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是以演示法、教授法等为主要教学模式,学生觉得枯燥无味,学习效率低。“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教师主要起到组织、引导的作用,大学生占主导地位,成为信息加工的主题,从而可以让学生高效率的学习知识要点。第二,目前大学生实际操作技能严重缺乏,“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具有实际模拟性,用真实场景的管理实践中的一些实例,真实地反映管理实践活动的规律。也可以培养学生实操技能,增强学生对突变环境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同时也可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让学生更快地融入社会。第三,“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能充分的调动学生学习、运用公共管理知识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将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探索,养成积极主动的学习习惯:首先,“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在实际教学中实施过程:其一,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学习基本的理论知识,是教学中实施“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的关键所在。教师应先根据教学目标选取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讲授,使学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知识。除此之外,还应学习模拟场景的基本理论知识,这也是在“案例+情景模拟”教学中顺利进行的关键所以在;其二筛选合适的案例。案例的筛选至关重要。就目前“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法应用过程中采集案例的途径比较单一,大部分只能采用国内其他高校教师编写的案例,不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针对性的教学。在筛选案例的时候,人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这个案例能否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实施,能否通过情景模拟来达到教师预期的教学效果,还有就是要考虑到这个案例在最后是否容易进行评估反馈;其三编制方案。在实施“案例+情景模拟”教学中,由于受到课堂现实条件的制约,教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的场景,要求模拟的情景接近现实。遵循模拟场景的基本原则,设定好时间、参与人数,角色的设计与分工,以及模拟的目的、预期效果等各个环节。在编制方案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学生的自身学习状况,进行不同的分工,也可以互换角色,锻炼学生处理不同问题的能力;其四师生共同参与“案例+情景模拟”教学。在情景模拟中,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教师引导学生研究案情,分析各个角色的作用,同时也要维护好课堂秩序。教师与学生要注重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同时要遵守模拟场景应有的程序。参加案例情景模拟的学生要考虑现实众多因素,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当学生所扮演的角色在模拟过程中出现问题,教师应该立即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如果在模拟过程中出现不同观点陷入困境时,教师应该及时补充一些专业信息,引导学生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待情景模拟活动结束后教师要及时评估反思,对在模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找出解决的办法。 四、结束语 总结“案例+情景模拟”教学通过符合教学内容的案例进行场景再现,让学生通过亲身体会来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不仅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也可以增强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今后走向社会更容易融入工作中打下基础。 作者:朱辉 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课程建设思路改革研究 一、公共管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现状 1.国外现状综述 公共管理的学科前时期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对西方政府管理的研究,但当时公共管理学是附着于政治学之中没有独立出来(薛澜,2002)。作为公共管理学的开创性文献,伍德罗•威尔逊(1887)发表的《行政学研究》(TheStudyofAdministration)标志着公共管理学的正式诞生。在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公共管理学》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专业基础课,在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过程中贯穿始终,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国外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已有超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源起于1924年美国希拉丘斯大学麦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成立。随后,很多国家相继成立了公共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应运而生,逐渐成长为各国公共部门培养研究生的一门核心课程。美国作为最早开展MPA教育的国家,其MPA教育发展颇为成熟,其他各国在学习、仿效美国MPA教育的基础上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MPA课程,但公共管理学始终为其核心课程。美国曾对218所MPA教育机构展开调查发现,公共管理学都是作为其最早的核心课程加以设置。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学作为美国MPA教育的首选核心课程,突显其在MPA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虽然西方并没有“精品课程建设”相关说法,但从公共管理学被列为核心课程可以窥见西方国家对公共管理学的重视程度。 2.国内现状综述 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较晚,直到1986年,其前身——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才得以恢复。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立了管理学门类,下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9年5月第17次会议上正式批准在我国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我国MPA教育已历经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国务院首批MPA试点院校为24所,2003年新批MPA培养院校23个,截止2012年,我国已有102所MPA培养单位。《公共管理学》作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核心课程,已在所有MPA培养单位开设。与美国相同,《公共管理学》在我国MPA教学中也是首选的核心课程。笔者以“精品课程建设”和“公共管理学”作为主题词,以中国学术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作为检索源进行文献检索,截止2014年12月30日,检索到与此主题相关度较高的文献只有1篇。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现状,笔者又以“高校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检索到相关度较高的文献共有326篇。由此可见,自2003年教育开始建设精品课程以来,学者们对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逐年上升,到2010和2011年达到高峰,直到2012年才有所回落。由文献检索结果可以看出,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成果颇丰,但未达到深入的层次,这些研究大致集中在精品课程内涵、问题等的较为泛泛的基础性研究上,研究视角较为单一,缺乏去专门课程的研究,由公共管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文献可见一斑。由此,未来我们对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趋势应聚集于对具体课程建设的关注上。 二、公共管理学精品课程建设要素解析 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结构严谨的系统工程,由若干要素构成。既包括一套适宜的教学方法、追踪前沿动态的教学内容,一支优良专业的教师队伍、一本优秀的教材,也包括教学管理建设。 1.教师队伍建设 精良的教师队伍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直接关系到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效果。教师队伍建设与精品课程建设是相辅相承的。一方面可以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促进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梯队的形成,并保证这支队伍成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主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培养教学名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保证精品课程建设顺利的、可持续性的、高水平的完成。 2.教学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的创新性和前沿性是精品课程建设最突出的特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保证创新性和前沿性,就必须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学习优秀的教学成果。对于MPA学生来说,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应予以重视,因为MPA学生更多需要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因此,必须实现理论讲授与实践学习相结合。 3.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 恰当的教学方法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内容必须更多依赖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得以体现。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会带来不同的教学效果,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起到不同的作用。同样,对于MPA学生而言,教学方法也应更加契合实践教学内容。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教学方式和手段应在教学过程中多加以应用,贯穿始终。条件成熟后还可以考虑建立公共管理模拟实验室进行实训教学。 4.教材建设 教材是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知识载体,也是从事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支撑和推动着精品课程的基础和关键性环节,它的特色和创新对精品课程建设意义重大,它直接影响到精品课程建设的成败。故而,我们应该重视精品课程教材的建设,一般来说,一本优秀教材应具有严密的理论体系,丰富的实用性,较强的前沿性,同时配以相关的案例,习题库。5.教学管理建设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对于促进教学工作的整体改进和提高,保证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可通过建立课程建设档案来实现规范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档案包括课程背景材料、教学团队总体状况和结构分析、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课程建设报告,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与评价等资料。 三、公共管理学精品课程建设思路与改革路径 课程建设应从前提、核心、特色、关键和保障五个方面探索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具体而言,前沿化的教学内容是精品课程建设的前提;精良的教师队伍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核心;创新的实践教学内容是精品课程建设的特色;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精品课程建设的关键;规范的教学管理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保障。为此,我们为课程改革和建设精心准备了改革措施: 1.明确课程定位,精心组织教学内容 (1)选用优秀教材和教辅资料。我们选用在公共管理领域受到广泛好评、适合MPA学生使用的《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陈振明,人大出版社,2009)一书作为教材。相比其他教材,这本教材设计的讨论话题,有利于理论知识和现实问题相结合,启发学生发散式思维,给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同时结合所用教材将西方公共管理学的经典书目列为学生参考书目,并鼓励学生讨论阅读心得,丰富和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2)追踪学科前沿,展示最近研究成果。教学内容应根据理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时事变化紧密结合起来。(3)精选和编写公共管理案例集,理论与案例相得益彰。对于MPA学生而言,公共管理学的案例讨论分析在公共管理学课程设计上应占有较大份量,因为MPA学生多为有实践经验的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所以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将实际案例嵌入其中,使得两者相得益彰,既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又升华了对实际案例的分析。 2.加强师资梯队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1)组建校内外教学梯队,完善教师构成。积极组建由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本课程组由三名教师组成,一名教授,二名副教授,两名副教授负责主讲教学、辅导教学等作用,教授负责案例研究及案例库构建。我们将聘请政府实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实践导师,指导课程实践教学,并逐步建立起实践教学基地。(2)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不是一劳永逸,需要随着知识的发展而不断地与时俱进。显然,作为主导课程教学改革的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是其成功开展的关键的因素。”因此,课程团队应围绕精品课程建设大胆推进教学改革,不仅保障精品课程建设的顺利推进,而且保障教学水平的大幅提高。 3.实践教学内容、模式与考核的科学化 作为专业的核心课程,注重实践教学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特色。实践教学内容丰富,本课程初步设定3学分,48学时,其中实践课时10学时。(1)实践教学模式多样。根据MPA教学特点,需要实施多样化的教学模式。首先是案例教学。按照公共管理学学科特点及前沿动态,将其划分为多个专题,以专题为单元进行案例教学。针对不同专题准备不同的案例,案例紧紧围绕专题内容展开。案例的准备应有针对性地从报刊、互联网、电视、社会调查、专题研究等不同渠道精心搜集和制作案例,并根据教学实践的反馈,对案例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同时要与时俱进的更新案例,强化学生对专题的理论和掌握。案例教学除了案例讨论分析的形式外,还辅以情景模拟、角色扮演,视频播放等,增加案例的生动性、新颖性,同时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和效果。其次是实践教学基地参观学习。最后是进行社会调研。(2)实践教学考核科学。与传统考试考核不同,MPA公共管理学的考核应将实践教学环节作为重要一环纳入其中。在课程教学考核中,期末理论考试成绩只占到总成绩的50%,将学生的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作为实践教学的一部分加以考核,占到总成绩的50%。这样考核的初衷是基于MPA学生的特点而设置的,主要是出于强化实践教学的考虑。校外课程实践的成绩可通过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学生自主互评三方评价机制,即校内导师占总分的40%,校外导师评价占30%,学生自主与互评占30%。这种考核方法,既考察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与把握,又考察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的实践应用能力,同时也检验了教师的教学效果,富有成效地促进了课程的教学相长。 4.改进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迎接慕课时代的到来 (1)实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媒体化。随着慕课时代的到来,任何人都有机会接触名校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接近了普通人与名校的距离,因此,可以借鉴慕课优质资源的建设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出优质的开放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的目标。(2)组织学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教学与科研互为支撑,密不可分。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组成研究小组进行研究性学习,对公共管理学的前沿知识和案例进行探讨和研究,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创新能力。可以通过沙龙形式,研讨会形式,学生授课和展示案例的形式,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在参与、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寻找研究兴趣点和切入点。 5.规范教学管理,搭建课程、专业与学科共同发展的平台 精品课程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通力支持。教学管理涉及课程建设的方方面面,能够给精品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必须对教学管理加以规范,全面推进精品课程建设。这不仅要加强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动态监控和管理,还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严格申请、评审程序,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监管过程和验收指标的双重动态管理,确保课程的精品性和示范性。 作者:郭蕾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 一、公共管理人才需求与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存在趋同现象 目前,黑龙江省本科院校中公共管理学科专业设置存在趋同现象。很多学校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原来都是省内唯一,而随着高校不断扩容,开设相同专业的学校开始增多,其课程设置、专业培养目标等都很相似,结果就是虽然学校培养的人才数量增多,但由于各校的培养机制不能充分体现学科背景特色,导致毕业生缺少优势和竞争力。由于新增专业的师资力量、培养条件等方面存在不足,使得毕业生在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 (二)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匹配 目前,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较快,开设公共管理的学校较多,专业设置较为齐全。但从专业对口的角度来看,供给远远大于需求,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虽然此分析是针对黑龙江的公共管理毕业生就业情况,但从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映射出全国的情况。 (三)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协同度低 政府的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中对于人才的需求和培养要求是孤立的,与实际社会需求脱节。各级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也是各自为政,没有考虑到全省的整体状况,忽略了与其他学校的沟通,因此导致政府、社会和学校之间的协同度较低。 二、跨部门协同理论对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启示 跨部门协同分为紧急状态下的协同和常态管理中的协同,后者是核心所在。跨部门协同强调的是通过部门间的协作提高效率。跨部门协同理念给予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启示: (一)各部门间协调不够是产生供需矛盾的根源 导致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地方政府人才开发规划、社会需求、学校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不匹配现象的原因是不同部门的出发点不同,都是围绕本部门的发展和利益做出各种设计,各部门协调不够导致供需矛盾。政府应结合地区发展需要拟定人才开发规划,提出人才培养的数量要求。学校根据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以及综合实力等方面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依据年度用人计划确定用人要求和数量。学生则根据自己的分数以及对学校的喜好程度、录取的难易程度做出选择。因此,不同组织间对于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与培养失衡,导致急需人才供不应求,而同时很多毕业生却找不到工作的尴尬局面。 (二)通过跨部门协同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是能够有效胜任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人才,因而必须梳理好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做好与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通过跨部门协同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跨部门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对策 (一)重视协调学科申报与审批的关系 无论是新学科点的设立,还是重点学科的申报,各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终目的就是让学校的学科体系更庞大,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然而,任何学科和专业的建设都需要考虑学校的学科优势以及社会需求,如果不能进行充分论证,即使通过了学科申报,未来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也会遇到各种问题。而这不单单是学校一方的责任,学科审批部门不能宏观把握学科发展的整体趋势和充分了解社会需求,仅根据一般性的评价标准去设立和论证新学科的申报,应当负有重要责任。从跨部门协同的角度出发,需要处理好学科申报和审批的关系。政府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要充分协商沟通。对新学科以及专业的设立应充分采纳不同部门的意见,在审批程序中要增加社会需求指标的比重,避免学科重复、专业雷同。 (二)处理好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关系 跨部门协同强调“目标——执行——效果”之间的相互促进。从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就是处理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一切教育和社会资源,为社会各种组织培养和输送公共管理人才。整合不同层次的学校、机构的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人才需求,紧紧围绕着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培养方案并有效执行,以达到预期效果。使学校及人才培养机构的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化,转变传统的培养理念,树立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校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避免因专业设置趋同而带来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 (三)建立“培养——使用——评价”长效机制 构建“培养——使用——评价”长效机制,建立组织间协同的标准、原则、机制,实现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监督和反馈。通过在社会实践中有效使用和评价人才来衡量人才培养的质量。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就需要学校与社会组织间进行必要的沟通;建立人才使用机制,就需要用人机构与学校间形成顺畅的联系通道,传递有效的人才需求和使用信息。 作者:刘西涛 王炜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重点及方向 [摘要]尽管公共管理学科设置时间不长,但其在高校中的重要性有目共睹。因此,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的重点与发展方向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关乎高校的稳固发展,因此,本文对高校公共管理学科的特征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推动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发展方向 自20世纪80年代起,公共管理学科在我国历经了重建、发展和提升三个时期,且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良多。至2001年底,我国具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已有132所。2003年底,在北京举办的公共事业管理骨干教师培训班吸引了来自全国150多所高校的200多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班。随着时间的流逝,公共管理学科在我国有了新的发展趋势,但其发展一直以来存在着许多问题,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不仅需要相关人员解决现在已有的问题,还需要其为它的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1公共管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在课程的设置上会有避重就轻,主次不分的短板。调查研究发现,很多高校都只重视公共管理的学科性,而对其专业管理的职业性严重忽视,这完全是一种喧宾夺主的行为,不能突出专业特色的课程设置也忽视了独特的专业性。这种重专业、轻能力的课程设置,致使大多数学生对公共管理的实际操作掌握较少,只是掌握了理论知识。一方面,这种避重就轻的课程设置方式,使公共管理专业的进步和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另一方面,也致使学生因其在校所学的知识与实际操作中所需的知识相矛盾,所以在择业就业和工作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制约的境况。更重要的是,这样没有特色性和系统性的专业课程设置更不会形成一个符合实际的、有着清晰明确的公共管理发展思路为指导的建设规划。总的来说,这严重阻碍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发展。其二,新兴的公共管理学科还不曾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很多毕业的学生在就业中遇到了诸多问题,能力不被认可、行为不被重视也是屡见不鲜的。因其认可度不高,很多高校开设这样的学科专业都不被大多企业所知晓,其专业内容更是不被了解,好多本专业的学生也面临着就业困难等问题。再者说,不成熟的专业规范、模糊不清的专业课程设置、专业培养不定向,所导致的结果是学生,学校、社会三方之间互不了解。学生所学知识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无用武之地,学校所培养的人才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在很多企业和用人单位的招聘人才信息中他们没有招聘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学生的考虑。此外,在我国很多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地区,都会采取不再招聘新人的策略来使编制大大缩减,此种策略使那些就业困难、前景不好、又缺乏经验的公共管理学科的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大大增加。其三,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师资团队的教学水平和学术素养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为实现教育大众化的改革目标,高校要招收大量的公共管理学生,因学生数量迅速增多,原本的教师数量短时间内难以适应且根本满足不了教育发展的需求,教师数量严重短缺问题在许多高校都存在。这说明较少的教师要承担的教学任务是以前的好多倍,无形中加大了教师的压力,致使教学质量受到了严重影响,难以进行创新来促进学科发展。除此之外,公共管理学科教师的基本素养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当今时代,很多高校都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其中,很多高校明确提出需要学科带头人要更好地进行学科建设工作,特地为此成立了专业人才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学科带头人工作主要是负责执行本学科一些具体的建设工作,例如主持设计本学科的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对学科建设经费进行预算、利用、分配和管理;带领、指导、培养一些青年教师组建学术团队;进行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等。因为学科带头人作用重大,并影响着一个学科的发展方向,所以近几年来公共管理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一直是各大高校十分重视的事情。尽管如此,学科带头人依然匮乏,其质量和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理想的状态,以至于很多高校不能形成完整的教师梯队。单从教师本身来说,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能及时接受新鲜事物、不懂得融会贯通、思维陈旧老套、创新能力不足、眼界不开阔、不能适应学科的发展要求等众多问题,在各大高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使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建设长期原地踏步,科研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生产力。 2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的对策以及重点发展的方向 2.1完善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的方向 为了实施多方面、多层次发展方略,相关人员应该抓紧时间着手整理和完善公共管理学科专业课程设置。从实际的专业发展方向来说,其可以调整人才培养的规格,为了使公共管理学科积极培养本专业的研究型人才,相关人员可以在减少和控制本科专业规格的条件下,尝试新模式,如进行公共管理专业本硕连读。另外,相关人员还应该加强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科研管理,狠抓科研,切记不可掉以轻心,应以本校此专业的办学特色为首要目标,快速建立本专业课程最为完整的题库。 2.2改进课程设置的策略 一方面,课程框架体系的确定要求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笔者之所以觉得在专业课程中应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课程设置为理论知识的总体构架,用来培养广大学生的政治素养,是因为公共管理学科展示着一定时期或一个国家的最基本的社会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未来社会对公共管理学科人才人文素养的要求是高校现今应该做好的事情之一。高校公共管理学科的课程是为了学生综合素质稳稳的提升。高校设置的人文素质基础课程需要以综合化和系统化为原则,所设定的专业培养目标之一是使学生拥有一个扎实的人文基础。总的来说,高校应格外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2.3改进师资团队的策略 师资团队的结构建设应该引起高校的重视,每一所高校教师团队的整体质量是由师资团队的结构进行反应的,学校科研能力以及教学能力都受其影响。师资团队结构大体上由年龄、职龄、经验、学历等几个部分组成。作为一门刚刚开始发展起来的公共管理学科,师资团队的结构建设就更应该被重视起来,一成不变的、保持原本的师资团队结构、不引进新的“源泉”的陈旧模式终究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因此,源源不断招聘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综合发展的人才,是高校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只有这样,师资团队的结构才会稳定,教师团队才会被优化,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高校必须这样做,同时这也是使公共管理学科师资团队不合理现状得到有效改善的方法。高校应该采取定性、定量两者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定性考核要求的主要考核内容是教师的品德和教学科研中的优秀表现,主要考核手段是以群众积极参与和组织谨慎评价来确定的;定量考核要求的考核内容是以教学的业绩和水平作为考核标准,其考核依据是指岗位的量化指标。为使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学科课程设置更有规范性、更加成熟、更加完善、各有不一样的专业特色,高校可以通过相互派优秀的高年级学生进行交叉培养,然后留校教学、相互派青年教师访问讲学等多种办法,提高教师的能力,为形成新一批的优秀教师而努力。强化师资力量的办法不止一种,强化师资培训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一方面,要通过进行“人才引进”、积极地让许多教师参加各种各样有意义的学术研讨会、专业培训班以及向许多名牌高校输送国内优秀的访问学者等多种途径,达到本校师资水平显著提高的目的。另一方面,为了从全方面上提高全国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师教学水平,高校可以在校际间开展互相评课活动,多多增强学术交流,积极进行名牌教师、名牌课程、名牌教材的“三名工程”建设,培养出许多高质量、优秀、年轻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尽快与同类高校、省内高校和非名校三个层面建立起横向的合作关系,这也是使教学科学研究横向合作得到增强的重要步骤。促进成立全国分省分类高校专门学科指导委员会分会、一起合作编著相关主要课程的教材、开展科研课题的合作研究等方式,都可以有效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进而使优秀学生培养战略可以得到很好的实施。此外,使学科专业的师资力量得到充实的方法也不止一种,高校可以选择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中挑选出一批文化学识水平高、办事业务能力强、娴熟掌握公共政策并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领导、事业单位的干部或公务员,主办专题讲座或者是担任本专业的课程导师。 2.4改进人才培养策略 为了方便在体育、文教、社保、环保等公共事业的行政部门开展管理工作,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将具有当代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素养,具有可以将管理知识融会贯通、熟练应用到实际操作能力中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因此,高校更应该在人才的培养上训练学生基本的管理技巧和方法,并积极灌输给学生现代管理学方面的知识。为了提高管理能力,高校应充分利用公共管理的办法进行计划、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在人才培养的大方向上,高校应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对以前只知道读书而不注重创新的培养模式进行改变。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借鉴国外的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人才优秀的培养经验,对专业所包含的知识和范围,充分积累经验,结合国情对人才进行培养。在人才培养的途径上,高校应对人才培养的模式进行创新,使知识和能力相辅相成,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提升专业能力也可以为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提供很大的助力。增加实习和实践课在所有课时安排中的比重,调整原有的教学模式,明确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使学生成为公共管理专业的主动参与者,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灵活的教育模式在当代的中国是有发展前景的。高校应该采用灵活的教育模式,培训并教育出公共管理领域所需要的综合型、应用型的中高级专门人才,这也是公共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的目标。在公共管理学科的课程建设中,运用灵活的教育模式,给在校生提供更多值得珍惜的学习机会、模拟真实的公共管理情景,提供更加方便的培训途径和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机会,以提供现在社会中真正需要的从事公共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所有学生而言,灵活地进行学习应是学习者个人的事情,而不是其他人的责任,学生进行学习行为应该是自己主动去做的事情,而不该是由他人支配去做的被动行为。高校应注重培养学生去主动学习,因此,高校应通过调查、体验、参与、合作、探究等各种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增强实际的工作能力,在此过程中,还要使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去发现、解决、完善问题,通过虚拟化的实践,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 作者:艾政公 单位: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恢复和重建了公共管理学科,经过了差不多30年的建设与发展,该学科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推动了我们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并为空额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和方法。可在公共管理学科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科学研究方法、学科建设,特别是建立有效的分析研判学科发展出现问题后的解决机制,准确判断给学科以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来不断适应新的环境与挑战。 关键词: 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研究 在20世纪90年代,公共管理学科在我国国务院学会委员会的调整下,才首次作为一门独立的一级学科出现在高等学府中。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属于新兴学科,下设五个二级学科,分别为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从改革开放至今,公共管理学科以爆炸式的发展速度赶超其他学科,到现阶段,公共管理学科在各个不同层次的学校均有开设,学科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并在逐步完善成熟。 一、关于公共管理学科的科学探索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迅速,在保证学科发展的同时,更应加强科学研究,提升学术品质,丰富学科内涵,促进学科发展。第一,从方向上,应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进一步结合。目前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框架是由学界的前辈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的基础上,再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初步构建的。因为我国国情与国外不同,而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还在发展完善中。对公共管理学科来说,不同的二级专业,研究方向也各不相同。无论哪个专业,都一定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第二,从方法上,应该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是本学科基础,但与此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定量研究方法在公共管理学科具体探索中的引入、学习和应用。第三,从地域上,应联系实际,将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本土化。一方面,应加强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建设,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由此可以与别国学者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学科交流,共同探讨在全球范围内公共管理领域的差异与通性。另一方面,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与别国国情有所区别,所以应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出本土化理论。 二、公共管理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与主要任务 为培养出21世纪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肩负起国家和社会赋予公共管理学科的使命,我们高等学校公共管理领域应找准目标定位、回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扛牢学科本土化的责任,切实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加强科学研究,通过提升科研水平来促进教学质量发展。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内涵所在,是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我们初步建立的一套学科教育体系,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学科支撑平台。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转向研究质量和研究水平,创造新理论。为此,需要我们必须规范学术研究,厘清研究方法,理顺利于本土化理论创新的基本思路,及时把科学研究的创新内容转化为教学,使中国的公共管理学发挥引领未来、适应发展需要、挑战全球竞争的作用。第二,着力加强教学质量,不断促进教学水平。要突出教学质量这个关键,凝心聚力加强教学质量建设,培养出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公共管理型人才。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应调整专业和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发展。现在,国家教育部实施了教学“质量工程”,这位改变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模式提供了有利契机。我们要积极支持并参与“精品教材”“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教学创新实验区”等活动,加强、推动公共管理学科培训模式体质增效。第三,学科应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笔者认为,公共管理学科近年来发展势头过猛,现有规模与学科实际内涵已存在不相配的为题。所以可以暂缓学科规模建设,根据教育规律及市场需求科学办学,一面专业失衡,从而引发就业或其他危及社会稳定的问题。第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创新型师资队伍。学科队伍建设是学科发展的基本支撑,有一流的师资才有一流的科研和教学。公共管理学科是理论与实践交叉较为典型的学科,这要求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师,既要有多元化学科的知识背景,又要有敏锐的实践洞察力,具有参与、指导学生实践的能力。 作者:包文涛 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下现代社会分层分析 摘要:社会分层现象并不是某一时代的产物,人类存在之初它就诞生了,并且它还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化。刚开始的社会分层十分简单的,有着明显的特质。而如今,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让社会分层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研究现代社会分层具有特殊的意义,它将帮助人们理解分层的原因以及分层标准。 关键词:公共管理学现代社会分层研究意义变化 前言 社会分层现象并不是在特定的时期形成的,哪里有人类哪里就会有社会分层,哪怕是世界上最偏僻、最落后、人数最少的部落内部也存在分层现象。“分层”这个词最早存在于地质学中,但社会学家发现这个词语很适合用来形容人类社会的差异现象:因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占有程度,社会成员以及社会群体之间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差异。比如美国和中国。中美两国的社会体制以及法律制度有着千差万别,资源占有也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两国的层次结构、社会等级秩序等简直没有相同点。如今,美国是发达国家,而中国则是发展中国家,这些都体现着社会的不平等,这就是典型的社会分层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把公共管理学和社会现状结合在一起了,寄希望于用系统科学的理论知识把社会建设的更加美好。 1、社会分层的形成过程 现阶段,中国社会的现代社会分层结构已慢慢显现出来。我国当代的社会分层结构正在向着与现代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方向靠拢,而且这种结构也已经度过了最容易起伏的阶段,逐渐地稳定下来。分析这种机制的形成过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社会资源的价值是由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来定义的,同一样的事物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会被赋予不一样的含义,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同一事物所包含的价值也不相同,比如中西方的不同价值观;第二,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资源的分配规则是决定社会群体地位的关键因素,比如教育资源的分配。在我国,高考分数线的划分以及录取工作一直备受关注,很多人口大省如河南、山东考生和北京上海考生做同样的试题,录取分数能相差几十分。有一个笑话曾嘲讽过这个现象:高考成绩出来后,北京考生:“老爸,我考了530,比一本分数线高53分!”“儿子真有出息,走去上海旅游去!”河南考生:“爸,我530,跟一本线差了42分”“真没出息,别上了,滚去上海打工吧!”上海考生:“爸,我530送我出国吧”“行,去学个工商管理回来帮我吧,今年又从河南招了不少农民工。”虽是笑话,但却犀利的反映出了资源分配不均所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第三,社会流动。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会受到社会流动的影响,进而主动或被动的到达社会分配的、高低不同的层级位置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地位准入”机制。社会结构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只有消除了“地位差异”才有可能实现公平,才有可能消灭社会分层,但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2、研究现代社会分层的意义所在 “存在即合理。”马克思揭示了阶级产生的根源和阶级的本质,这才建立了科学的阶级和阶层分析方法。他认为社会分工是阶级产生和演变的基础,而生产资料和劳动占有关系则掩盖了社会分工的原生产基础地位,共同的生活方式、阶级利益和教育程度则成了划分阶级的必要条件。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为后辈们的研究提供了有实际意义的参考。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就是受到了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启发,随后帕累托就在《普通社会学总论》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经营阶级理论。作为社会学分层研究的先驱们,这三人都提到了研究社会分层的意义。研究现代社会分层学的意义就在于:第一,现代社会分层现象的研究涉及到对社会群体分类的根本问题。分层研究首先关注的就是人们社会地位的不同,造成这些不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经济方面;现代社会分层对于中国社会有着不一样的意义。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非常讲究等级制度的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王权大于天,人分三六九等。即使现在,中国人还是非常注意级别顺序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也有着非常大的变化,社会处于一个相对不是很稳定的状态,分层问题几乎涉及到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社会分层关系着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因此研究现代社会分层现象对于中国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3、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公共管理学对现代社会的分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社会分层受到社会管理体制的制约,而社会的管理体制又是公共管理体制的一种,这都属于公共管理学的一部分。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下,社会管理体制在制度、组织和机制层面上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具体表现为国人经济价值观、教育价值观等方面的进步:当代国人经济价值观的变化。经济利益是社会分层的根源。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层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这引起了国人的重视。为了缩小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别,人们想方设法地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力图实现全国经济均衡发展,而且人们不再“重义轻利”,而是尽量做到“义利统筹发展”。人们的经济价值观发生了改变,正视并重视金钱的作用,不再过度的“视金钱为粪土”,勤劳致富成为整个社会共同的经济价值观;国人教育观上的改变。封建时代,人们通过科举考试来实现自身的飞黄腾达,教育过度地被赋予功利的色彩。现如今,人们开始关注教育的实用功能,开始重视素质教育。虽然教育还是被看做改变命运的方式,希望通过教育来改变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但人们已不再执着于通过教育获得怎样怎样的成功,而是开始从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的方面来看待教育。“知识改变命运”的教育理念并不过时,人们认为教育就是一种投资,而且是一种十分划算的投资。受过教育的人和没有接受教育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别,个人的谈吐和修养都会不一样。 4、结束语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社会分层结构中加入了一些新的元素。本文主要从公共管理学、现代社会分层、研究意义和变化四个方面展开分析,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作者:胡振忠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唐山工作站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创新研究 一、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内涵界定 (一)公共管理学科内涵界定 公共管理是一项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整合社会各种力量和资源,依法运用各种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作为一门专门研究公共部门活动或公共事务实践的学科,公共管理学正是一门综合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知识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如何活动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学科。“单一学科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研究能力需要借助相邻的学科,学科发生交叉与融合,打破了原有的方法和体制的界限,一个新的学科就此孵化,或者由潜学科逐渐演变为显学科”,公共管理学科由此产生,根据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的规定,公共管理作为一级学科,下设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五个二级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力求使学生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旨在为公共部门和公共组织培养和输送复合型、应用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教学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以提高实践能力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公共管理的交叉学科属性决定了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过程中,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使课堂教授与课外实践互为补充,实现各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实践操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课程范式加强学生专业能力训练,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共管理涉及各种行业各种领域的公共事务活动,如以应急管理课程为例,可能涉及水库安全、交通安全、电网安全等领域,只有根据交叉学科的特有属性,广泛开展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学科竞赛、专业实习、暑期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才能为学生提供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的平台,使其在具体实践中掌握和建构理论知识,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分析 公共管理学跨越多个学科门类,广泛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专业知识,涵盖了文化、体育、民政、环保等众多领域,学科知识体系庞杂且动态发展,涉猎内容宽泛,从而使得这个学科具有复合性的特质;同时,公共管理学旨在为公共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公共管理理论来源于实践,又用于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和建构知识,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当前社会改革和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以公共管理前沿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教学内容与形式以迎合时展的要求,培养与时俱进的交叉型综合人才,又具有时代性的特征。公共管理学科的这些特质决定了实践教学是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实践教学体系建构,创新多元实践教学模式,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十分必要。 (一)实践教学顺应教育政策的要求 近年来,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于高校的教学如何与时俱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高校教育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摒弃传统理论教学的思想,实践教学逐渐被教育界所重视,在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教育部2001年4号文件就明确指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指出:“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教育部2007年1号文件中也提出“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建设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中提出“教育改革重点是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同时提出要“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这说明了国家对于实践教学的重视,实践教学顺应教育政策的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实践教学适应社会需求的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社会对于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加大,并趋向于向应用型和技能型转变,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必须加快学科建设,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开发教学资源,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和时展对于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 (三)实践教学促进交叉学科建设的发展 公共管理学科理论教学是基础和核心,让学生掌握公共管理基础理论与公共部门管理专业知识固然重要,但是要将理论用于实践,实践教学环节必不可少。面对公共管理学科交叉属性的知识体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形成对知识的理性认识,掌握起来会有一定困难,尤其对于行业性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因此,高校必须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使得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案例操作或社会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同时锻炼其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过程中,整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各环节,将课堂教授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学生知识水平与实践能力,真正实现学生学用结合从而推动整个学科建设的快速发展。 三、实践教学中的失范现象 近十年来,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迅速,学科建设成效显著。然而,实践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范现象,制约了公共管理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一)实践教学的交叉意识淡薄 “交叉学科研究本质上是借鉴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拓展研究领域和视野的思路和方式”,实践教学交叉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多学科理念的滞后及学生重视程度不够。传统教学观念突出理论教学的重要地位,认为实践教学依附于某理论教学而存在,忽视了实践教学是实现学科交叉的重要平台。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高校将理论知识学习和掌握的程度作为评估学生在校学习水平的重要标准,考试成绩的高低成为衡量学生能力的关键因素,从而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难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交叉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制约着了实际教育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重形式轻能力。在目前开展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中,并未用认真严谨的态度去对待。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大多数是靠学校组织,学生很少自己联系参加实践活动。同时参与社会实践的周期普遍较短,有的甚至并未进行任何实践活动,而仅仅以一篇论文草草了事。另外,在专业实习中也缺乏能动性和创新性,只是机械的完成工作任务,缺乏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反思,难以把理论转化为综合实际技能。 (二)实践教学动力不足 实践教学动力不足主要包括资金缺乏及制度缺位两个方面。“教学经费的构成由教学人员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学设备经费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学生实验实习经费、教学研究的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共六部分组成。”目前,高校为了提升竞争实力,更侧重于对科研经费支出,教学经费更主要目的是维持教学正常进行。在教学投入中,优先保障教学人员经费、课程建设经费及教学研究的经费投入,加之存在经费利用不合理、支出结构失衡等问题,因此,用于实践教学的经费更加有限,以致对公共管理实验室建设、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投入资金严重缺乏。另外,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及评价机制缺位也是制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在管理制度方面,高校对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缺乏规范化管理条款,即使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的失范现象。同时,由于公共管理实践教学评价机制不完善,对实践教学的过程及质量难以进行科学评估,实践教学过程缺乏有效规制。以上都导致实践教学动力不足,制约着公共管理学科建设进程。 (三)实践教学师资薄弱 在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中,学生是实践活动的主体,而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公共管理学科教师不仅要掌握交叉性质的多种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公共管理实践能力。然而目前,一些教师刚毕业就走上教学岗位,缺乏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难以为学生实践提供有效指导。同时,多数高校未配备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专职教师,通常是由专业课老师兼任,实践教学总体师资水平不高,学生缺乏专业化引导。另外,部分教师对于信息化设备运用水平较低,多媒体设备多用来展示课件内容,教学手段较为单一,没有充分运用丰富的多媒体资源来增强与学生的互动,这就导致教学过程较为枯燥,也难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识。从实践教学经费支出角度来看,根据一般高校的经费管理制度,在实践教学经费支出中,侧重于对学生本身的支持而忽视了对教师的支出补贴,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往往会自己付出相对于理论教学更高的经济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 四、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策略 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失范现象,往往是忽视了学科的交叉属性,很难实现教学与实践、多学科知识的衔接,这严重制约着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阻碍了整个学科建设的发展。因此,高校必须结合结合院校学科性质和特色,探索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的最佳途径,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一)课程交叉科学化 公共管理学科是融合了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的交叉学科,并且其目标是为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因此,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庞杂的理论知识内容的教学过程较为枯燥,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并且学习质量不高,因而在课程体系中必须加入实践课程的内容。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融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等内容加强与学生互动,让学生适应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角色转换;实验室营造实践创新氛围,创造开放活跃的教学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课外实践课程,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等,为学生提供政府或企业实践平台,对其进行体验式训练,体验公共管理活动及服务过程,使得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建构知识。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实现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二)管理制度规范化 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是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得教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评价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实现对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从而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以及教学目标、内容、方法等,提高教师与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变单一理论教学模式,实现理论教学向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转变。另外,评估机制是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和检验的重要标准,应包括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和教师教学过程的评价。建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变以考试成绩为主的单一评价标准,将考试成绩与课外实践能力纳入评价体系之中,对教学成果的评价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三)教学资源多样化 教学资源是为保证正常教学有效开展的各种可利用资源的总称。公共管理实践教学资源应包括教师资源、实验室资源、多媒体资源、实践基地以及各种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资源等。首先,面对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高校应致力公共管理学科“双师型”、“交叉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外聘等各种方式,协同校内校外优质资源,培养多学科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复合型师资;其次,广泛吸引政府及社会投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为实践教学提供充足资金,加大实验设备投入,建立公共管理教学实验室,“为学生搭建校园内实验场所,为学生提供教学设备、软件和模拟场景”;最后,加强高校与政府、社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基地及实训基地,实现高校、政府及社会资源共享,构建以高校教学为主导、政府和社会资源为协同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守文 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对图书馆学理论研究 1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涵 公共管理学的前身是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公共行政学。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后工业社会的来临,西方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涉及到公共管理的学科基础、研究视野、理论主题、学科框架、知识体系、学科分支等多方面,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理论成就。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目前,该领域的学者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将公共管理学坚定地等同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活动。二是把公共管理学看作是公共行政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关于公共行政的项目设计、组织机构化、政策和管理计划,经由预算系统的资源配置、财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评估和审计的应用方法论方面的总的看法。而目前国内外更多的学者则持第三种看法,即把公共管理学看作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分析的新途径、新范式或新的学科框架。厦门大学陈振明教授认为,公共管理学研究作为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的结构、功能及其与环境的关系,研究公共管理活动的过程及其环节(如组织、决策、沟通、协调、监控、评估等);研究如何5应用人类所创造的各种科学知识及方法来解决公共事务的管理问题,以促进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 2公共管理学与图书馆学的关系 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种信息机构迅速崛起,互联网的便捷性和丰富性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很多获取信息的渠道,图书馆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提供信息的场所。现代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正面临着社会的变革,充满了机遇与挑战,既然公共图书馆属于公共事务,而公共管理的核心要素是管理好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那么,可以这么说,公共图书馆有条件并且有必要与公共管理学相结合。将公共管理学的某些理论运用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不仅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并且能增加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形象。 3公共管理学对图书馆理论的影响 近十年来,国内已经有一些学者和图书馆实践者自觉学习和运用公共管理学理论,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比如,杨小玲,肖希明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依托,研究了“新公共管理与图书馆管理”的基本问题,提出新公共管理对转变图书馆管理理念、定位图书馆管理职能、调整图书馆管理方法和提升图书馆管理效能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介绍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图书馆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比如:在图书馆管理中,必须合理处理分权与控制之间的关系,优化组织结构、保障图书馆控制、协调部门间的沟通,避免产生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改革中出现的机制裂化问题。比如: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组织,首先推崇的是图书馆的公益性,所以应该对新公共管理中对经济价值的过分强调,忽视公平和正义这一缺陷进行批判的借鉴。刘海新运用公共治理理论探讨了“图书馆治理研究”的基本问题,认为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我国图书馆界将完成从单一主体管理模式向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的转变”。宋晓蓉也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探讨了图书馆管理的新理论与新方法,提出适当分权,改善图书馆的管理模式,变“纵向管理为横向型、矩阵式管理”,引入企业管理理念和市场经济观念,并重视人才的培养。笔者以为,公共管理理论可以影响到图书馆事业管理,而且完全可以影响到图书馆事业顶层制度设计(包括图书馆立法)、图书馆组织行为、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与政府等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图书馆绩效考评、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不仅可以影响到这些图书馆专门领域的实践,而且也应该可以影响到图书馆专门领域的理论研究。比如,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某专家对记者提出“图书馆、博物馆无条件开放是条歧路”。下文即以此为例进行简要分析。首先,某专家通过记者公开传播的这个观点,是一个不科学、不正确的说法,文化部、财政部在2012年《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原文是“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是“基本服务健全并免费服务”,而非“无条件开放”。其次,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正是在履行自身处理公共事务的职责,结合中国目前综合国力、公民阅读需求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行为进行治理,制定符合现代社会公平理念和图书馆本质理念的免费开放政策,调整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关系,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第三,“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从公共政策层面确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物品属性(目前条件下还属于准公共物品状态),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从这一点来看,公共图书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是正确的,旨在保障所有公民都公平使用公共图书馆资源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物品属性。这也就很好地解释了杭州图书馆允许拾荒者入馆阅读(实际上国内大部分公共图书馆都是这样做的)的行为和理念。再比如近年来的热点话题之一是高校图书馆是否应该免费向社会开放,在这一问题上无非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应该免费开放,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将高校图书馆当作了公共物品,认为应该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所以必须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第二种观点是不应该免费开放,持这种观点的人普遍认为高校图书馆的主要职责是服务本校教师及学生,主要任务是支持本校科研与教学工作,不应该和公共图书馆一样,免费开放;第三观点是持中立态度,认为高校图书馆可以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但是需要建立一种严格的准入制度,以此既能区别于公共图书馆,又能更好地服务周边群众。这里面,同样有着公共管理学的理论做支撑,比如公共物品理论,比如公共财政理论,所以说上述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也是公共管理学问题,主要是政府投入不足,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均,所以才有人提出高校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问题。 4公共管理学对图书馆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与拓展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与上一个问题紧密相关的。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本身就是应该结合图书馆实践需求培养适用人才。尽管在国家现行普通高校本科和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属于两个平行的一级学科,但既然公共管理学已经影响到了图书馆事业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两个层面,那么,公共管理学同样可以影响到图书馆学专业人才培养层面,拓展图书馆学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 4.1人才培养目标层面 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基本上都是从知识学习、专业技能掌握及适于工作领域等几个方面去设计。过去,由于专业研究思路过窄,以上几个内容基本都仅仅从图书馆(顶多扩大到信息服务机构)角度进行设计。既然我们已经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公共管理学的影响,我们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也就要适当扩大,比如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方面就需要增加公共管理学的内容,专业技能方面也需要增加社会工作的能力要求,而在适于工作的领域,也可以适当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他部门。除了上面所说的几个方面,在学生的专业人才职业素养方面,应该更多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感。 4.2课程体系层面 除了中国大陆特有的公共课程以外,在学院平台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我们都可以添加适当的公共管理学及其相关的课程内容,比如“公共管理导论“”公共财政学“”社会调查方法”等。添加这些公共管理学的相关课程内容,旨在增加图书馆学专业学生的竞争力和思维灵活性,以图书馆学课程体系为基础,适当地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设计图书馆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至少能使图书馆学更好地与公共管理这一实用性理论相结合,突出公共管理学对图书馆学的影响,在以后灵活地将公共管理学和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应运到工作实践中,这也是突破狭窄的专业性的限制,开拓视野的一种教育改革方式。 4.3课程教学层面 教师在讲授图书馆学专业课程的时候,特别是基础理论方面的课程,完全可以在坚持图书馆学理论体系的同时,适当地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分析和诠释图书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比如,可以适当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分析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属性,运用公共行政、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等概念诠释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的基本问题,运用公共治理和制度研究理论分析图书馆事业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还可以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方法来研究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为解决图书馆所存在的问题提供方法上的支持。比如,案例分析,通过对热门图书馆话题的讨论及分析,了解图书馆的发展动态;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不同图书馆的横向比较和同一图书馆的纵向比较,更全面地认识图书馆;案例调研法,其中提倡的文献研究、访谈、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材料收集方法对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在信息资源的开发与收集方面提供了指导,面对信息爆炸的信息时代,作为图书馆学专业的学生,信息资源的开发与搜索能力更是需要加强,而这些方法恰好是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做课题研究所需的方法。 作者:王茜 杨玉麟 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管理学理念下公共管理学论文 一、从管理学演进到公共管理学:汲取及超越 (一)对于效率的追求 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完成了自身的资本原始积累,在19世纪末进入了托拉斯等垄断型资本主义阶段。虽然资本主义在其发展中创造出了巨大的生产力,但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严重的社会矛盾随之产生。而管理学的发展主要就是解决这一方面的社会矛盾,关键是对社会生产提供更多的效率支持和解决思路。在这样的过程中,以管理学家泰勒为主要代表的科学管理对于这一时期的工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泰勒围绕生产力效率提升的问题进行研究,从生产者的各个工作环节入手,从工作的时间、工作的环境等采取标准化的研究方式,进而提出了科学的工作定额方式,并且限定科学的标准工具。泰勒认为工人应该在标准化的作业环境当中开展,并且采取激励性的薪酬制度,鼓励员工在生产单位内发挥自身的生产潜力,提升劳动生产率。科学管理提出了一种标准化的观点,并且对此后管理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与标准化管理等观点同时发展起来的还有关于公共管理的观点。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者对于政府职能的专业化及其扩大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并围绕政府的行政运行问题展开了管理学方面的考量。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政府的行政职能也逐渐复杂起来。过去的行政机构往往是少数人控制,但是随着管理越来越复杂,大批人员进行主管已成为常态。因此,过去的行政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逐渐膨胀扩大的行政机关的实际。传统的公共管理理念是朴素的、碎片化的,无法对不断扩大的行政公共事务领域提出有益指导,因此,公共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有重要的现实价值。科学管理提出了效率的分析方法,它是人类与组织结构之间的典型结合范式。公共管理也关注到这一方面,即是对于政治行为当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抽离,进一步追求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高效性。威尔森在其行政学著作中提出了对于独立的公共行政学形成的思考,认为独立的行政科学能够促进行政和政治思维的分离,将行政管理作为一项技术性活动。这也是后期一些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者提出“技术官僚”概念的原因。因为行政管理是具备通用性的,某一领域的承接工作需要一些人员提供公共服务,但是政治却具备特殊性,政治本身是一些政治家提出个别政治主张的思想和行为活动,所以在威尔森的观点中,行政管理的目标与执政党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政治不需要直接干预具体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在社会服务等方面,这能够大大提升公共事务服务的水平。行政事务和政治事务的二元区分在威尔森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演绎。在很多政权模式中,国家的意志与政府的执行能力二者存在明显的功能区别,这种功能区别可以理解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因此,依弗兰克的观点,行政本身就包含司法、商业引导行为等具体的工作,行政本身是为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士提供公正的服务,这种服务也需要纳入效率之中,这也就是行政效率的体现。被赋予效率概念的行政服务行为就进入到技术的衡量当中,也就是政治通过民主进行决策,而行政通过标准加以执行,二者在目标上是一致,但各自具备功能定位。这表明,公共管理学已经发展出效率的观点。这一点和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效率管理、标准化管理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二)公共管理学与管理学的学科演进 公共管理学显然是从管理学的母体中产生的,但在公共管理学的发展中,二者有密切的联系,又存在客观的学科抽离状况。公共管理学是针对公共事务管理进行研究的一门科学,因此,与管理学逐渐产生了区别。新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者则是针对公共行政本身,缺乏一定的哲学框架,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也缺乏指导思想,认为新公共管理学应该从效率的层面转移到对社会公平的重新关注,并且把社会的公平性作为考察公共事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根据。虽然这样的一种发展能够促进公共管理学逐渐形成哲学的框架,但实际上公共管理学仍然没有实现理想的成长。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这一新公共行政学观点提出后,更多传统的公共管理学者仍然认为效率对于行政部门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认为公共行政管理的价值就在于高效地运转,特别是美国的公共行政部门尤为重视效率,因此,在社会公平概念刚刚提出时,公共管理学并没有和传统的管理学产生真正的分野。公共管理学的社会公平价值观,最终在官员的民选过程当中逐渐受到公共管理学研究者的关注。因为文官系统的职位任免,并不能够用单纯的行政命令来实现,虽然行政命令能够让文官系统任免更加高效,但实际上非公平选拔的文官其最后的行政效率是十分低下的,负责社会服务的技术型文官应该通过合理的形式进行选拔,这一点也正是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即便如此,社会公平价值观并没有纳入到公共管理学的哲学思想中,因为公共管理学在学科形成的过程中,仍然侧重对政治伦理以及标准化问题的思考,因此,社会公平观点并没有形成一种具体的方法论,对公共管理学科的影响仍然是有限的。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学虽然已经发展出自我的学科意志,但这种学科意志并没有完全苏醒,尤其是在从管理学母体中抽离独立的形式上,公共管理学还缺乏真正的独立的核心,仍然对管理学的基础存在一定的依赖。学者在批判公共管理学缺乏独立性的同时,也认为企业的管理模式能够对行政管理提供一些积极的帮助,特别是绩效考核、层级控制等,能够对权力均等化的现象进行反对,从而保障行政机关的高效率。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 公共管理学对管理学的扬弃行政机关并不是单纯的低成本以及高效率产出的企业,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学而言,传统管理学的理论必然被扬弃,公共管理学必须处理行政机关特有的技术问题。对于公共管理学当前所出现的管理主义倾向,实际上很多学者已经开始思考如何进行合理的扬弃,重新塑造科学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并且凸显公共管理学的公共性质。因此,公共管理学对管理学的重新审视和批判,能够让公共管理学逐渐发展出独立的学科意志,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对公共管理行为提出理论支撑。 (一)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回归 公共管理的服务对象应定位于公共事务,而公共事务的本质就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当前,对于公共利益的定义从本质上仍然是不清晰的,这也就很难在公共管理学的科学范畴中对其进行具体化的操作。公共利益不同于企业营利,不具备标准化的特征。企业营利通常可以采用货币形式进行表现,例如,传统的资产以及新兴的品牌价值,都可以采用这种形式表达。而公共利益并不能够进行直接的市场兑换,往往是一种无形的观念,更会随着行政区域的变更而产生变化。所以,公共利益并不是一种具体的服务项目,而是公共管理学的精神与价值追求,其本质的推动力是公共管理部门对于公共事务负责的态度。仅凭管理学的效率至上观点,并不能完全解决公共管理问题。因此,公共管理学的价值评估尺度并不是纯粹从效率高低进行出发,关键在于政府的服务对象以及服务定位等问题。因此,从新公共管理开始走向效率至上的观点后,对公共利益价值观的回归是公共管理学重新找回使命的重要支点。 (二)公共管理的主客体塑造与定位 对于公共管理而言,实现公共利益的主体不仅是行政机关,而是一个复合型的治理网络。这种治理网络的主体塑造以及定位,是公共管理学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型。传统的政府单一治理公共事务、实施公共管理的模式已经逐渐显现出疲态,现今出现了公民、第三方的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等更多个体与组织的介入,从而呈现出公共管理的复合主体格局。一个互相之间可以分享权力以及进行功能补充的公共管理格局是公共管理发展的重要趋势。产生这样一种系统结构化的管理结构,也要求传统的公共管理学不能纯粹在管理学的基础上停留,而应该有自身的学科意志。同时,公共管理的服务对象定位于社会公共事务,也对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学科探索路径。公共事务不能如同企业的事务一样采用标准化进行管理,其在管理上的技术以及方式具备特殊性。公共事务所接触的广大人民群众,其意识、情感以及文化程度不同,对于政策的自我理解能力不同,因此,公共事务管理相对于企业事务管理而言,不仅仅在内容上有所差异,在管理方法上也存在客观的分野。公共管理在对公共事务介入的过程中,更需要采用柔性的手段,这也表明了公共管理必须发展独特的管理艺术。 三、总结 综上,虽然公共管理学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但对于公共管理学的独立学科研究范式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基于公共管理学和传统的公共行政学之间仍然存在继承的联系,公共管理学在可预期的发展过程中将会逐渐形成自己的方法论和理论体系。从广义的角度分析,实现科学公共治理的目标,需要公共管理学形成一个新的理论体系,需要其基于历史任务与现实使命,对公平以及效率进行重新整合,并且鼓励公共管理实践围绕实现公共利益社会价值观的目标发展,这也是公共管理学科经世致用的重要社会使命。 作者:吴燕单位:西安财经学院陕西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与西方管理学差异分析 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研究和教育始于20世纪初的西方。但是我国的公共管理学发展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用来适应公共管理的改革及培养公共管理人才。本文从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教育的特点出发,通过对我国公共管理学与西方管理学存在的差异进行对比,以此为理论依据,结合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学的发展状况,从而为编排适合中国新公共管理教学的模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公共管理学;西方管理学;改革;书评 1基本概况 1.1公共管理学写作背景 公共管理学起始于20世纪初的西方,但是在我国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随着我国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公共管理学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领域中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的学科之一,并在2001年专门设立了教育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许多委员基于学科的发展方向和课程设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他们认为,根据新形势下学科发展的方向,需对目前公共管理类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加上现今公共管理教育的快速发展,能够反映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相关文献少之又少,因而编写具有创新性的、高质量的本学科教材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综合当时教育部关于公共管理专业四个方向(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资源管理)的课程设置情况并积极组织全国著名专家(王乐夫先生主编)开始此教材的编纂工作。 1.2整体框架与内容概述 《公共管理学》包括13个章节,依笔者个人观点来说,可以将全书分为4个方面。第1至第2章可作为第一部分,此部分讲述了关于公共管理最初始的理论形成及西方各学者对于公共管理学的见解。因而在此部分没有涉及我国学者的观点。第3章和第5章可归为第二部分,在此部分探讨的是有关公共管理的一些内部组织结构及公共管理的现实功能。第6章到11章是本书的第三部分,此部分主要介绍了公共管理部门的内部操作及社会责任。第12章到13章写的是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及改革。本书从西方学者对管理的认知出发,笼统地介绍了公共管理学的范畴及公共行政的演变及发展。接下来,主要介绍了公共管理最基本的架构,包括公共组织、公共领导及公共政策,此三者构成了公共管理的整体(公共管理的能动者——公共领导,公共管理的结构——公共组织,公共管理的理论依据——公共政策)。这是该书的核心部分,因为只有优秀的管理者才能培育出优秀的组织和优秀的人才。而公共政策是领导行使公权力的理论依据和法律支撑,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公共领导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要符合社会的发展及人们的诉求。第三部分作者是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预算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公共管理的技术方法、公共管理规范六个方面出发,强调了公共管理已在无形之中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后,作者从政府与公共管理的角度入手,强调政府的体制改革与公共管理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指出,我国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不足。 2详细描述本书 《公共管理学》从自身概念入手,指出公共管理学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以政府为组织核心的各种公共管理、公共事物的活动及规律。此概念是基于西方学者的理论经验及本国的基本国情而做出的较为官方的解释。同时,又阐述了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共行政更重视设计,公共管理更重视实现公共行政的目标,所以公共管理看重的是具体的运作过程。二者的联系在于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派,在某种程度上两者可以互相代替,但公共管理不能完全替代公共行政。接着介绍了威尔逊的政治行政的二分法,提出行政学的目的在于把行政的方法从经验性实践混乱和浪费中拯救出来,并使他们扎根于稳定的原理之中。[1]并阐述了韦伯的官僚理论,即从组织体制角度出发,为公共行政理论的传统公共行政学创立提供了理论框架。19世纪末,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更加推动了公共行政在公共管理上的应用。随后,又有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从自利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人是理性的自由主义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欧洲的现象,起源可以追溯到追求行政现代化的改革实践中去,是新管理主义与管理主义的结晶。新管理理论提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更加强调了公务员是为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充分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状。而在介绍公共管理体系的时候,作者从公共组织的构成要素着手,强调了公共组织构成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两方面,又从公共组织的横向机构和纵向机构两方面解释了职责分配问题和管理服务性质的划分。而作者把公共领导放在公共组织的后面,本文认为这也体现了作者思维的严谨。公共领导是核心,但是没有公共组织的支撑,那么领导也会成为光杆司令。同时作者还介绍了领导者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把组织的目标转化为每个人的目标,把组织成员的力量内化为组织目标奋进的力量。在此,又将公共领导的主要职能,即公共政策的制定引申出来。公共政策是公共管理的理论依据,作者在写此方面内容的时候把社会、民众、管理者三者作为研究的对象,从理性的角度出发阐述,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要以公众聚焦的问题为切合点,以公众的利益为准则,避免公共管理者在做出决策的时候出现倾斜现象。在写第三部分的时候,文章不仅描述了公共管理的一些流程,也囊括了私人管理的一些流程。其中人力资源的管理包括面试、招聘、考核等,不仅应用于公共管理部门,也在私人部门司空见惯。在公共预算管理这块,着重概述了两上两下的编制流程及预算执行应遵循合理调度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及加强预算监督等原则。[2]随之又介绍了公共危机管理,此模块是第三部分的核心,主要阐述了公共管理者面对突发事件时候的行为准则,要求其在应对危机处理的能够采取及时高效、灵活变通的手段方法及公共危机的机制时应遵循不瞒报、不谎报、广大群众有知情权的原则。这就要求公共管理者有超常的远见和过人的胆识。同时在选择公共管理技术方法的时候,一般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经济手段等,又要与新现代管理的方法(民营化、用者付费、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分散决策、放松管制等)相结合,相对来说较为全面。又强调了公共管理的伦理要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公共部门与社会关系的核心为公共管理基本的维度,指出公共责任具有义务与责任的双重属性。[3]当公共管理者面对权力冲突,利益冲突、角色冲突的时候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先,备有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更加强调了公共管理的监督内容要合法科学,监督公共管理行为要合法合理,及监督的主体要多元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又基于监督公共管理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监督体制的一系列措施,主要是健全和完善公共管理的监督法律机制。在最后一部分作者主要指出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和公共部门体制改革。[4]从社会发展阶段来看,公共绩效评估应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谋求建立绩效性和责任性政府,是当代中国转轨时期深化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和进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的措施,也是构建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体制改革的中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就是将原来的管理转向服务,同时指出中国政府职能的体系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5]该书的结尾强调了行政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着力转变职能、完善机构设置、健全民主机制完善社会治理等。 3对本书的见解 从整体来说,本书涵盖的范围是比较广的。从公共管理的起始至有关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学者的真知灼见,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再又从公共管理的结构(公共管理的能动者、组织系统及理论依据)入手阐述了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统治者的主导地位,经济价值观及政治导向也是大有不同。因为随着政府领导者的“更新换代”,公共部门也会随之进行调整、改革、私有化和重组,再改革。但是写者强调的是无论公共领导者们怎样的“更新换代”,亘古不变的统治核心是政府的和谐治理。本书最大的优势就是基于本国的当前发展国情,从经济学中的预算管理、私人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还有政府的体制改革三方面入手,着重强调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公共管理的改革方向是建造服务型社会。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貌似作者写了很多方面,乍一看有点错综复杂,但是仔细品读,会发现作者的条理很清楚,逐渐从公共管理的发展层层向我国体制改革的建设深入推进,最后表明公共管理实则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管理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研究主要面向的是政府治理,环环相扣,思维甚是缜密。而从本书的实际意义出发,将旧的公共管理体制结合新的公共管理学研究成果,提出适用于我国发展和变革的理论策略。众所周知,经验总是在教训的积累下成垒,改革总是意味着政策的推陈出新。我国目前正处于治理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各方面体制还不健全,因此需要一些符合实际趋势的理论素材作为指导,而公共管理学的创立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提供了深远而长久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并且在不断国际化的时代下,我们有理由去把国外的东西拿过来为我国所用,体现出21世纪的“拿来主义”,真正的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前车之鉴,而不步其后尘”的效应。客观地讲,《公共管理学》的问世为研究公共管理学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石,也为学生以后学习公共管理,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皆提供了文学基础导向,使公共管理学科更科学的在各高校开展。但由于公共管理在我国还属于新型学科,其方法原理难免会借鉴西方国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前辈们的理论成果存有雷同之处。 作者:李圆圆 单位: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 摘要:学科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学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相结合,发挥了学科建设在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中的核心作用。 关键词: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研究生科研能力 一、加强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生存与发展的核心 学科的发展对学校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学科研究水平的高低,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大小、高质量如何,关键在于一所高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如何。因此,各高校都把抓好学科建设作为工作的核心。研究生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是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1]。同时,研究生教育的开展对学科建设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实际工作中应把二者结合起来,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2]。 二、中医药院校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现状及原因分析 1.科研创新力不足 科研创新力的高低关系到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高低,彭青秀根据某经管院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科研能力与创造性”一项统计情况指出:被评为优秀的为9%,良好的为54%,一般的为27%,较差的为10%[3],可见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力突出的不多,存在明显缺陷。中医药院校的此学科研究生不善于从新视角研究、探讨问题,难以提出新观点、新见解,其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无法选择与中医药相关的研究方向,或已确定方向却无法进一步研究。 2.文献资料处理能力不强 研究生获取资料的最主要的方法是通过期刊网站和政府官网进行数据检索和文献阅读,但一方面由于在中医药院校,公共管理学科受文献检索种类的限制,另一方面对文献价值的判断不准确,导致最终选取的文献研究意义很小。其次,研究生在进行如课题等的前期综述时,只是简单地对所获取的文献进行罗列,深层次地挖掘和分析很少。 3.逻辑推理能力有待提高 逻辑推理能力是一种根据周围环境和活动找出其内在的逻辑关系,从而推理出符合逻辑关系的结论的能力,逻辑有助于研究生论文写作中主体鲜明、思路清晰和材料可靠。但从经管类研究生或者扩大范围,从全部专业的研究生论文中发现有相当多的论文逻辑杂乱、结构不完整,严谨性需要加强,而且不能围绕主体进行论证,不善于辩证看待他人观点。从以上现状,可以分析得到中医药院校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科研能力较低的原因。(1)学科属性:公共管理学科理论繁杂,但可以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课题项目相对较少,且在我国起步较晚。中医药院校由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学术水平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原因更加无法充分发展公共管理学科;(2院校属性:当前中医药院校将“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作为现实的战略选择,专业设置上从单一的中医、中药专业向理、工、经、管、文、法、教、农扩张,但相对而言,中医药院校注重发展的是中医药学科,对于公共管理等边缘学科的重视程度较低;⑶缺乏科研动力: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与文科的务实研究相冲突,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往往认为科研并不会给以后的就业带来帮助,从而会重视工作、忽略科研;⑷培养模式不合理: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包括完善知识结构和训练科研能力两个环节,通过专业课程学习完善知识结构,通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的写作,结合社会实习来训练科研能力。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过时使得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之间无法融合,存在脱节。在社会机构中的实习也往往停留在表面,不能够深入,对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训练效果较小。 三、让学科建设在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中充分发挥作用 1.研究生教育要遵循学科建设的规律 没有一流的学科建设就不会有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要其学科建设的现实条件出发,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并遵循学科建设的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校学科之间的学术水平与管理水平有所不同,故学科建设的起点与阶段目标和期望值也各不相同。研究生教育必须尊重这一事实,不能超越学科发展的阶段。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学科于2006年取得“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被评为江苏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通过验收。学科依托学校中医药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和国际资源,形成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的培养特色。以卫生事业管理、药事管理、医疗保险为主要专业方向培养多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目前在以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科基础上,形成了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中医药服务与政策研究、中医药传承与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中医药资源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为主的研究方向。学科在国内中医药管理领域已具备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形成良好的学术影响。 2.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提高依赖于导师队伍的建设 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提高依赖于导师资源与导师队伍建设,一流的学科队伍创造一流的导师资源。没有高水平的学科,就不可能聚集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导师,也就很难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科研的指导,是指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自学为主、独立进行研究的原则,重视对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训练,鼓励学生发挥自己创造力,对其研究工作仅做方向性的指导、质量的评价和监控,坚持让研究生独立选题、调研,独立设计研究路线和研究方案,独立撰写科研报告和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研究生导师应该具有较高层次的创新能力和把握本学科研究前沿的能力,拥有足够的科研经费,从而保证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能够瞄准本学科内外研究前沿和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理论和应用问题。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磨合,形成中医、中药与管理经济的学缘互补知识共享,协调创新的团队。拥有一批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高水平的学科队伍。高级职称比例超过30%,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100%,其中博导5人,硕导37人,形成了学历年龄结构、师资职称结构和知识学缘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3.科学研究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关键 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科学研究,而科学研究又是培养研究生的最重要手段。研究生是否具备合理的高质量的知识结构,撰写出较高水平的毕业论文,主要依托于优良的课程体系与高水平的研究课题。从我校的实际情况看,凡是学科建设搞得比较好的专业,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数量多、级别高,其所带教研究生的毕业选题起点就高,毕业论文质量高。近年来,本学科点教师共主持了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共18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68项,其他重要科研项目39项,教育课题25项;全院教师共600余篇,教育论文54篇,其中SCI/EI收录28篇,CSSCI收录73篇,中文核心127篇,双核心48篇。主编副主编教材60余部,个人专著16部。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方面,我们也开展了一些有效的探索性工作:一是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定期进行学术交流,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人才知识互补效应。二是建立了一系列知行合一的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给予一定资助,让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 作者:房莲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毕业论文:公共管理学院规划教育的发展思路 [摘要]在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时代要求下,开展公共管理学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教育已经显现出充分的必要性。文章提出在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应从理论和实践两个领域明确其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在理论方面,要结合公共管理学科丰厚的理论基础,为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在实践方面,要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的人才培养方式和教学特点,培养面向规划管理与实施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专业建设的侧重点包括:引进政治学、法学和管理学教育背景的专职教师,加强学生对新时期规划管理与实施机制的认识;将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用于规划研究中,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理论建设;在教学环节中加强学生对城市物质空间属性的基本认识,建立与传统城市规划对话的基础。 [关键词]规划教育;公共管理学;建筑学;地理学 0引言 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从整体上说可以分为规划理论研究、规划实践(规划编制、立法及管理实施)和规划教育三部分[1]。每一部分互相支持又自成体系,其中规划教育尤其重要,对整个国家规划体系起到支撑性作用。浏览规划类的学术期刊便会发现,几份代表性的杂志如《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规划师》及《国际城市规划》等,基本上每隔3~5年就有专刊讨论规划教育,平时也会不定期刊发关于规划教育的文章。理论范式的转变与实践领域的需求转向,都会对规划教育提出新的要求,而规划教育也会起到引领整个学科发展的作用。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城市规划教育主要依托建筑学和土木工程类专业而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有其他学科背景的院校开办城市规划专业,繁荣了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至21世纪初,我国规划教育体系的构成按学科背景可以分为建筑学(65%)、工学(15%)、地理学(15%)和林学(5%)四类[2]。进入21世纪之后,鉴于新的发展形势,规划界对城市规划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转型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2006年创办了城市规划与管理系,至今已成立近10年。作为第一个在公共管理学基础上创建的城市规划专业,一直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学思路,经过近10年的发展,虽然社会知名度不断提升,但是业内依然存在质疑的声音。该系师生也时有定位不清、地位尴尬的困惑,特别是很少有毕业生进入当前规划实践的主要领域—各地的规划设计研究院或相应的规划编制机构就职。这一现象引发了笔者对今后规划教育发展方向的思考。结合自身的受教育和工作经历,笔者从国家城市规划体系的构成角度入手,借鉴地理学开展规划教育的成功经验,针对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和教学特点,讨论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办学思路,以期能够进一步厘清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的定位,完善我国的规划教育体系;同时为其他兄弟院校,特别是计划在公共管理学院开办规划教育的①以及在非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中探索如何加强公共管理学教学内容的院系提供参考。 1经验借鉴:地理学开展规划教育的成功经验 1.1背景介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规划教育建立在建筑学的基础上,这与世界范围内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轨迹一致,也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规划自身的定位有关,从根本上反映了时代需要。以建筑学为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至今仍然是占据第一位的规划专业教育类型。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地理学很早就介入规划领域,但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地理学界特别是人文地理学的专业院校才开始涉足规划教育,典型代表有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等著名学府。随着国家对区域规划的重视,最早归属于地理学的实践领域—城镇体系规划,地位不断提升。日益增长的规划实践领域的需求,有力地促进了规划教育的发展。目前,地理学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中占据第二位的类型。 1.2地理学对城市规划理论的贡献 按照一般理解,城市规划理论分为城市理论和规划理论,城市理论来自诸多社会科学对城市的研究;而规划理论又分为规划的理论(TheoryOfPlanning)和规划中的理论(TheoryInPlanning)[3](图1)。其中,规划的理论是关于规划价值观和规划过程的纯规划理论,规划中的理论则主要用于指导专项规划,带有较多技术成分[4],主要是指关于怎么做规划的理论。按照这一分类方法,如今规划师耳熟能详的一些经典城市理论很多都来自地理学,如关于区域城市间关系的中心地理论,城市空间结构的同心圆、扇形、多中心理论,以及增长极理论等。地理学源源不断的理论成果,从社会、经济和空间等诸多方面支持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城市问题的各种研究与实践。除了将地理学中的成熟理论运用于规划实践,我国的地理学家还结合自身的实践,贡献了新的规划理论,如周一星教授提出的著名的“主要经济联系方向论”。这一理论并不是在很严谨的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的,更多的是一种对现实经验的总结[5]。但必须承认,这种来自地理学的独特视角,促进了规划理论的创新。1.3地理学的规划实践领域除了丰厚的理论积累,地理学基础的城市规划教育最终在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中立足,靠的是确立了专属的规划编制领域—城镇体系规划。这一规划实践领域的内容,从最初只是附属于城市总体规划,到成为法定规划,并增加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区域规划的体系,标志着地理学规划教育的成熟。推动地理学进入我国规划领域的先驱者之一、南京大学崔功豪教授曾经在访谈中总结,相比建筑学的工科院校,地理学这样的理科院校开展城市规划教育的特点在于区域分析、经济分析和综合分析[6]。这三个方面的确是地理学的特长,地理学在进入城市规划领域时,也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特长,将自身理论与规划实践相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就是集中体现。此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基本特点,即不论是作为一种景观,还是作为人类活动的容器或者载体,地理学和建筑学定义的“城市”都是指实体地域空间。因此,从对城市物质空间属性的理解上,地理学具备与建筑学基础的城市规划进行对话的基础,这也是地理学成功进入规划领域的重要原因。 2公共管理学基础上开展城市规划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对于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的认识,至今已经深入人心。根据同济大学赵民老师的总结[7],在现实背景下强调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其深刻意义在于:①有助于使各级政府正确理解和运用城市规划机制;②使城市规划从业人员时刻不忘规划所具有的价值准则,以及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③使城市规划学科发展及规划教育与时俱进。城市发展转型的时代要求是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背景,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有赖于规划教育体系的支撑。在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得到普遍认可的发展背景下,以公共管理学为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在规划理论和规划实践领域都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为新的规划教育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从分析国家城市规划体系的构成以及借鉴地理学进入规划界的经验看,公共管理学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要想真正在规划界立足,必须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有所突破:理论上要发挥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优势,为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实践提供相应的规划理论支持;实践中要明确“规划管理与实施”是本专业专属的实践领域,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 2.1对公共管理学的基本认识 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在我国还比较年轻,但是其历史渊源却较为久远。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进行的组织与管理活动[8],古已有之。现代社会一般以1887年威尔逊发表的《行政之研究》作为公共行政学成为独立学科的标志,所以它通常与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也译作“公共管理”)不分彼此。公共管理的学科发展经历了政治与行政二分法(1900~1926年)、行政原则(1927~1937年)、公共行政即政治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公共行政即管理学(20世纪60~70年代)四个阶段[9]。目前对公共管理的内涵有如下解释:“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福祉与公共利益。”[9]公共管理学作为一个交叉学科,主要受政治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学科的影响:政治学的传统使它关注平等、自由、尊严的价值观;管理学的传统使它注重资源配置和组织效率与效益;法学的传统使它注重司法先例和法制规则[10]。现代意义上的关于公共行政或者说公共管理的研究和教育始于20世纪初的西方,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只有极少数高校(如中山大学)曾经开设过市政管理学的相关课程(后于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除,又于20世纪80年代恢复和重建,主要依托行政学、政治学等专业)。直到2001年4月,教育部才成立了公共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11-12]。 2.2公共管理学为探索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同地理学一样,公共管理学同样有丰厚的理论积累,特别适用于解释当前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定位。例如,近年来规划界经常讨论的公共利益问题,以目前工科背景和理科背景的知识结构来说,很难做出恰当回答。但这个问题正是公共管理的价值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因为公共产品问题是公共管理的逻辑出发点[11]。公共管理研究的目的,就是甄别、定义公共利益,并利用有效的组织、人事、财政、政治策略和现代科技手段,发展和捍卫公共利益,为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提供平台[12]。如果说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软件核心,那么它的硬件结构就是组织设计与管理,研究和教授的是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制度设计,以及哪些是政府应该做的、能够做的和如何能够做得好的[10]。因此,如同地理学中的诸多理论为城市规划面向增长型城市发展定位提供了理论基础一样,公共管理学中的基本理论,如有限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城市治理理论等,界定了政府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所应该扮演的角色,对于如何实现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政策的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在公共管理的基本使命里,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纠正外部效应的不良影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等方面的研究,则为回答何为城市规划所代表的公共利益提供了理论依据。公共管理学的其他相关理论,则为解释和深入研究政府的规划管理行为提供了支持。例如,组织理论中的制度学派指出,组织需面对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两种不同的环境。技术环境要求组织要有效率,制度环境则要求组织服从合法性机制,即采取那些在制度环境下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那些形式和做法对组织内部运作是否有效率[13],这样的理论对于考察地方政府的行为来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2.3公共管理学为我国规划管理转型期的人才培养提供知识支持 作为一个整合性的概念,公共管理被认为是介于企业管理与公共行政之间的第三个理念,并形成独特性:将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运用于公共部门,但不改变公共部门的主体性[8]。因此在学科发展过程中,大量借鉴了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这些管理学的工具,从企业管理的实践中总结和研究得出,适合面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政府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毕业生从事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例如,在管理学领域里,管理过程学派的代表人物亨利•法约尔提出管理活动的五项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14]。管理学的行为学派在古典组织理论的基础上发现,除了“正式组织”,企业中实际存在着一种“非正式组织”,对职工的行为影响很大[15]。这些认识,对于理解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运行、规划的实施机制等都能带来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启示。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规划管理职能除了组织编制与实施城市规划,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协调政府与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角色定位,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与规划编制导向下传统建筑学或地理学基础上的规划教育有较大差别,而公共管理学恰恰可以给予补充(图2)。在英美等国家,因为更加重视规划的可实施性,所以规划教育都关注管理和行政的问题[16],正如我国最早一篇讨论行政管理与城市规划的文章指出的:“规划师明白了管理及行政的作用以及管理技术在规划过程中的应用后,规划方案实现的可能性无疑会提高,至于管理及行政对城市规划贡献的大小,则决定于规划师本身对管理及行政知识的掌握程度”[17]。可见,公共管理学的教育对学生毕业后从事规划管理与实施领域的工作具有独特优势。 3公共管理学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建设思路 从规划体系的构成角度看,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不论是实践领域还是理论领域,都需要不同类型的规划教育予以支持,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符合当前强调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时代背景,符合政府改革的时展趋势。接下来笔者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学特点,探讨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办学思路。 3.1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学特点 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具有人文社会科学优势的综合性大学,与理工科学校有所不同:一是强调通才教育和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表现为本科教学重视宽基础,教学方案中有大量校选课、素质培养课;二是强调实践性环节,鼓励学生更全面深入地接触社会,鼓励参加社团活动。学校与学院都设立了大量社会实践项目,每年提供专门经费给予支持。这种人才培养方式,使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总体上综合素质高,擅长表达与沟通,人际交往能力强,这些能力正是转型期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专业人才所需要的,但限于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学方案,传统意义上的规划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训练都有很大限制。首先,时间上是四年制本科教育,而且教学时间主要安排在前三年,第四学年上半学期最多只有1~2门选修课,下半学期只安排1篇毕业论文,通常在5月之前就要求提交;第一、二学年的大部分时间要用来攻读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留给专业课的课时非常有限。以2014级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本科生的教学计划为例,全校共同课有16门必修课,共61学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有12门必修课,共30学分,只有9门专业必修课,有21学分。虽然系里开设了12门专业选修课,但是学分只要求13分,也就是说,学生选修一半左右就可以达到学分要求。所以,不是所有的专业选修课都能够开设。其次,与建筑学和地理学不同的是,公共管理学虽有较长的发展渊源,但在我国教育领域,还是相对年轻的学科,同时也是一个交叉学科。我国第一个公共管理学院于1999年成立于云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2年。但公共管理学院的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各个学校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构成情况复杂,多数以“行政管理”或“政治学”专业为主体,师资来自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诸多社会科学领域。建筑学和地理学作为历史悠久的学科,都早已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方式,但公共管理学科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学科,目前还在探索之中。最后,教育部的学科设置方面也有限制。2011年,城市规划从建筑学的二级学科,升级为正式的一级学科,但仍属于工科门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设置目录,公共管理学是管理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下设包括城市管理在内的6个专业。所以,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城市规划与管理系的本科专业是“城市管理”,只是设立了名为“城乡发展与规划”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专业名称上的特殊化在学生就业的时候带来了诸多障碍,反过来影响了生源和社会影响力。鉴于以上特点,公共管理学院的城市规划教育不可能重复建筑院校或地理院校的办学思路。在明确公共管理学进入规划体系的途径之后,也就为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指明了方向。 3.2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重点 3.2.1教学目标既然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培养面向规划管理与实施领域的专业人才,那么必然不能采用规划编制导向型的培养方式。面向规划管理与实施的专业人才,除了要掌握关于组织设计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在工作中更需要具备沟通和协调能力,这种能力正是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综合性大学所着重培养的学生基本素质。在专业教育方面,公共管理学院则提供了学生在管理学基本原理、社会调查和研究方法方面的训练。需要加强的是在专业课中,引导学生将已经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与规划管理及实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3.2.2师资队伍建设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来自对师资队伍的保障。除必要的出身于建筑学、地理学背景的城市规划专业教师外,还需要引进政治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才,与实践需求形成有效的教育对接。只有不同学科的专职教师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进行交流与融合,才能为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实践提供理论创新和教学支持。在现有的规划教育体系中,城市规划相关学科,如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和城市经济学,已经被纳入到教学方案中。但政治学、管理学和法学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这三个基础性学科作为公共管理学的三大传统学科,应该作为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时予以强调的教学内容(图3)。因为这些内容,既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优势,又是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转型所急需补充的知识结构,更是规划理论创新和实践领域所需要的学术基础。3.2.3对城市物质空间属性的认识虽然随着多元学科参与规划教育,对于城市规划的核心领域是否去空间属性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18],但笔者认为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应该坚持城市规划的物质空间属性。即便当前普遍认为城市规划是一种公共政策,也是属于空间化了的公共政策[3]。没有对城市物质空间属性的认识,就失去了与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对话的基础。简单地将城市规划与政治学、管理学等交叉,将会造成规划学科本身发展的空心化[19]。因此,对城市空间属性的认可,是其他学科参与城市规划教育的基础。但是,对城市空间属性的认识需要体现新的学科基础的特点。在这一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杨宏山教授已经做出了贡献②。他在城市管理专业本科生的通用教材《市政管理学》(第四版)中提出了一种新的城市定义:“城市是公共服务高度集聚的地理空间”[12],得到了城市管理专业人士的肯定,认为该定义充分体现了公共管理学的特点[20]。这与21世纪以来业内所倡导的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理念不谋而合。虽然早在2006年业界已经认识到,随着政府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城乡规划的本质应回归到提供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上来[21],但是如果还固守建筑学对于城市是人和建筑物的聚集体的单一认识的话,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的转型则很难得到实质性展开。3.2.4三大模块式的教学思路结合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三大模块式的教学思路,如图3所示。前面两个模块主要是实现与现有规划体系在认知上的对接,属于基础性的专业教学内容。第三个模块是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应该突出的特点以及着力建设的领域。在这三大模块中,很多基础性教学内容由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基础课提供。在专业教学阶段,关键是如何让学生将已经学过的基础知识与城市空间问题相结合。公共管理学科本身并没有空间属性,其三大学术传统同样如此。但当公共管理与城市规划相结合时,对城市空间的认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此,加强学生对城市空间的认识,是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关键所在。如此,才能体现出公共管理学的学科特点以及在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规划教育的价值,以避免柏林工大区域与城市规划研究所的悲剧[19]。中国人民大学目前是通过建筑学基础—城市规划与设计(侧重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战略性规划等系列课程,帮助学生建立对城市空间从微观到宏观尺度的认识。4展望规划教育的发展1983年9月10~15日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城市规划教育研讨会”邀请了国内外30多家单位的70多名专家、学者,分别从经济学、社会学和地理学等角度探讨规划教育未来的发展趋势,当时的主要思想是规划人才的培养需要多方位、多学科的支持[2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一个议题是谈行政管理学与城市规划的关系。20年后,梁鹤年教授再次谈及现代城市规划的支撑体系包括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和政治学[23]。今天,地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学科都在城市规划的教育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相比而言,公共管理学在成为一级学科的城乡规划学培养方案中未见踪影,这与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社会期望是背道而驰的。在1983年的那次规划教育研讨会之后的20多年里,规划界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社会与经济转型对于规划师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单一的形态规划技能是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规划教育需要多元化、多类型、多层次地开展[2,18,24-25]。由于传统的规划教育强调“全才”培养,在新的时代要求下,教育内容越来越庞杂,但由于采取的是在原有的教学目录上不断叠加新内容的方式,已经出现负面影响[26]。其本质原因在于,其实早在1973年发表的那篇著名的“IfPlanningisEverything,Maybeit’sNothing”的文章里,作者就基于对美国规划发展的反思给出了答案:当规划扮演越来越多的角色、试图通过规划解决所有问题时,注定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规划师的知识结构是有限的[27]。可见,应对多元化实践需要的人才培养显然不可能由某一类院校提供,应该鼓励不同类型、不同学科背景的院校开展规划教育,由具有不同知识体系,但拥有共同专业基础及对城市空间属性的认识的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共同承担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任务。在城市发展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日益复杂以及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相比传统的工科建筑类院校,人文社会学科突出的综合性大学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有充分理由成为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员,与建筑学、地理学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形成规划教育的三足鼎立之势。但公共管理学基础的规划教育前景是否光明,除了学科自身的努力,还取决于城市规划体系的整体环境和全体同仁的包容度。以地理学为例,国内最早在地理系开办城市规划专业的南京大学,在2010年,其主要师资力量(以人文地理学为背景)及其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从地理学院中分离出来,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培养的师资共同成立了建筑与规划学院[6]。虽然这一合并并不代表南京大学城市规划的衰落,但不免令其他地理院系以及新兴的公共管理院校的城市规划教育者心生悲凉。如果说柏林工大区域与城市规划研究所的衰落从侧面反映了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城市发展阶段所导致的规划教育的结构性衰落,那么南京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在我国规划的兴盛之时却被建筑学重新收编,是否是中国版的非建筑学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宿命③?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重新认识和思考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的构成,分析其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然后寻找发展的突破口,形成不同学科背景的规划教育的立足点。但这样一个理想格局绝非是在短暂时间内可以形成的,一方面有各个学科本身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学科自身也设置了壁垒。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还是以职业教育为主,相应的专业评估标准使得一些建筑学基础的城市规划教育院校都感到力不从心,而规划实践从业人员又以通过专业评估的院校毕业生为主要来源。可见,目前我国的规划体系在实践和教育两个方面还是沿袭以往的模式,导致其他学科很难实质性进入规划实践领域。一个健全的规划教育体系,是反映并引领这个国家规划实践需要的教育体系。我国目前正处于世界范围内最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以及世界范围内最大量的城市规划与设计任务的时代,若规划理论研究没有出现繁荣发展的局面、城市规划教育体系不能包容协同发展,那么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就是有问题的,也可以预见其将在规划实践领域出现各种问题,在规划理论领域会出现贫乏状况。在城乡规划上升为国家一级学科的时代,一方面说明国家对城市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做贡献的认可和重视,另一方面也给城市规划今后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要实现我国城乡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是根本,然而任重道远,具体措施仍值得深入探讨。 作者:李东泉
社会学理论论文:关于运用体育社会学理论分析体育社会问题 [论文摘要]在体育运动发展过程中,孳生各种体育社会问题是一种必然现象。体育社会学在创建自身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体育社会问题,也只有在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建立其理论。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理论;教学;和谐发展 一、体育社会学理论概述 体育社会学是一门把体育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整体。在外部研究体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内部研究体育与人的社会行为、社会观念的关系,以及体育运动的结构、功能、发展动力和制约因素,用以推动体育和社会合理发展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美国《社会学拜客认为》:“体育社会学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制度,研究他的结构、内容、变革和发展,研究以体育运动为特点的社会行为、关系和作用、包括系统内的和其他系统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二、当前体育的社会结构和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体育社会现象出现了集注化、扩大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体育社会现象的集中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种现象开始不再依附于其他社会现象(如教育、文化等),成为一种专门的社会现象。全球的“体育人”以及和体育有关的人在增加,体育的社会组织的扩张,各国政府对体育的关注度在提升,体育占用社会的总时间在不断增加,因此体育中形成了一一些有别于传统的社会关系,如球迷与俱乐部、球员与业主、社区居民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等,这些新社会关系的出现吸引着社会的注意力,同时也以各种方式影响着社会经济、政治、人口、军事、宗教、民族等的变迁与发展,要想解释、理解和管理这些社会现象进一步求得体育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们诉诸于体育社会学这门学科。 中国体育人口年龄结构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中国体育人口性别结构与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形成较大反差。随着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和产业就业结构、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体育人口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具有组织形式基层化,参与主体老年为主,组织管理居民自治与行政主导相结合。 三、体育教学与政治经济的关系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体育作为一项独立的运行行业和事业出现以来,它的发展一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处理好体育与经济的关系,使体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同时,让体育事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制定实施体育战略发展目标必不可缺的基本因素。我国学者周西宽等指出:“体育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但体育的历史表明体育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的,并在同各种社会的相互影响中体现其规律。从体育与政治的关系看,政治对体育的影响是同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同时,体育也通过自己的特殊作用积极为~定的社会及政治服务。”在现代社会中,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不少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者认为,体育经常也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服务,体现国家的意志,得到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体育与经济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体育运动的发展需要有经济作为基础,体育总是在经济的发展中而繁荣起来的。反之,体育运动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无限的商机,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 四、体育社会学与文化科技教育的发展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 体育参与了社会文化的建设,体育是社会文化建设的积极的组成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繁荣起来,它有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提高社会成员的自信心和归属感。体育推动了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体育建筑的造型、色彩、功能,常常作为一种文化影响着社会心理:大型的全国运动会、洲际运动会、奥运会等,已经成了主办城市推动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的动力。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唠动技能,培育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体育和教育都存在密切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体育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对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体育推动了高科技的发展。首先,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体育系统为了适应科学系统的要求,必然要使体育系统自身的功能与结构都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使其有能力接收和消化科学系统的影响。而要有成效地实现科学影响对体育系统的渗入,就必须要由体育系统制定出一系列既能反映科学系统的要求,又能符合体育系统自身行为特点的具体政策。其次,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政治系统即国家与政府作为媒介加入了科学与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列。 五、体育社会学与和谐社会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体育的功能,营造良好的体育意识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龙头作用;发挥复退军人和学生的骨干作用;发挥乡村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组织参加“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的评选;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体育活动计划即形成一个能够不断为全体公民供给和改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基本满足全体公民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使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的服务和保障系统。用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来带动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以此来带动人们消费结构的调整,用消费结构的调整来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经济结构的调整,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带动社会结构的调整,就是把体育工作融合到社会,融合到政治、经济各方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可不可以这样来看,最能体现“三个代表”,“以人为本”能够直接体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已经确定了全面的科学发展观,把身体素质加入进去,所以,体育在这里起到一个先导的作用,可以走在前面。最后调整的社会结构就是我们提倡的和谐社会。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指导下的高校外事翻译研究 论文关键词: 社会学 行动者网络 高校外事翻译 可行性 论文摘 要: 本文拟将从社会学视角出发,探讨用社会学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来指导现阶段的翻译研究,并将其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分析,进而验证这一理论指导高校外事翻译的可行性。 传统的对高校外事翻译研究相应地受各个范式的翻译观的指导,在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高校外事翻译多从语言层面上着眼,强调字面上的对等。在多元范式翻译观的指导下,有学者用关联理论、功能论、目的论等理论来探讨高校外事翻译策略,视角多将译者或观众作为出发点或中心。在结构主义范式阶段,翻译研究被禁锢在文本对比和语言(信息)转移的范围内,有关翻译活动中那个最活跃的成分——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研究就被完全忽视了。解构主义阶段,研究成果的共性都在于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分解上,由此,译者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总会按照自己对读者和译语需要的理解去制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由此可见,以上阶段的高校外事翻译都出现了自身的局限性。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社会学领域,更确切地说,在科学知识社会学领域,一种全新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消除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长期存在的对峙、分裂局面上给出了合理解释,创造了新的平台。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拉图尔、卡龙不仅用这一理论解释科学、技术,而且将其运用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各领域。那么,我们可否用其研究我们的翻译行为呢?笔者现在就从这一理论的发展背景出发,来剖析其用于知道高校外事翻译的合理性。 “行动者网络”理论指出,人们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必然受到周围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的行为应该和这些因素一起加起来考虑,这就是行动者网络所要完成的任务(黄德先,2000:4)。“行动者”是广义的,既可以指人,又可以指非人的存在和力量,它们可以是任何的东西,如经济、意识形态、历史环境等。“网络”由特定关系实体构成,它们之间没有预设关系,其性质和关系有网络来定义。网络不仅由人类,而且由机器、动物、文本、金钱与建筑物等组成。“行动者网络”就是由诸多不同的、互动的行动者通过异质工程建立起来的联系,行动者网络并非外部世界中预定行动者的简单组合,而是由具有不同利益、身份、角色、功能、位置的行动者构成,它们在网络中重新得到界定。这个界定、安排、赋予的过程就是“转译”。只有在相互利益关系“转移”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一个稳固的网络。这种“转译”的过程关注信息转换过程中人类与非人类的对等性,它们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应同等对待。“物”不是一味地受人塑造,而是反过来也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物”被建构的状况反过来也会建构人的利益和状况,以及决定它们会采取的行动(库恩,1981:200)。 翻译的生产过程也类似于“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知识生产过程。翻译也是在网络中生存的。翻译行动中的各个行动者是在相互协商、转换过程中形成一个翻译网络,并为实现这个翻译目的而共同维系这个网络。在这个翻译网络中,行动者有译者、作者、读者、原文、译文、编辑、出版商、评论者、审查者、政策、组织机构等。要分析存在于网络中的翻译,研究者必须把翻译过程参与翻译事实建构的各个行动者纳入进来。 而当我们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研究时,我们发现,在高校外事翻译活动的网络中,“行动者”除了包括那些与一般文本翻译相同的因素如原文文本、译者、译文文本、读者、听众之外,还包括一些特殊因素,如政治因素、意识形态、民族差异,国家政策,以及教育机构、科研机构间的利益,等等。研究高校外事翻译就是要同等对待这个网络中的各个行动者,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把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把原文在本地语境中与新的信息、思想观念、生产技术、时代特征、政策等因素相连接,生产出最合时宜的语篇。 比如说,在高校外事交流中,经常要翻译“中国大陆”,我们将其译成“chinese mainland”(china’s mainland or the mainland of china),而不能说mainland chinese,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正是这张行动者网络里的各个行动者如政治因素及国家政策在行动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才得出这个结论,因为如果说“mainland chinese”,就会让人认为既然有一个“大陆中国”,就可能有一个“岛屿中国”,那就是背离一个中国的原则了。同样,“中国台湾”应该怎么翻译呢?在政治因素、意识形态及国家政策这几个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知道,这个词的翻译必须体现“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概念,必须防止出现任何可能引出“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的含义。因此,我们最终把它翻译成“taiwan,china”。 再比如,在高校外事翻译中,我们有时会翻译到国家今天奉行“开放政策”。当“开放政策”最早译成英文时,在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有外国专家建议翻译成“open-door policy”,但是,在今天看来,显然不妥当,因为“open-door policy”为“门户开放政策”,这是19世纪帝国主义提出来的侵华政策。在时代背景、政治因素、国家政策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译者决策显然会改变,不会再把“开放政策”和“门户开放政策”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策相提并论和互相混淆。所以“开放政策”今天我们译成“open policy”,或更完整地翻译成“policy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翻译网络可以突破人们惯常的原文、译文对立,译者、作者分离,通过翻译网络,可以把各个结点上的行动者相互链接,把分散开的资源转变成一张无所不能的强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既没有译者这个中心,又不存在原文中心、译文中心等终极根据,在翻译网络中,各行动者都应同等对待。以前那些被看成是外部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也应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一旦一个翻译网络建立起来,且非常稳固,就会把翻译的社会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那些和翻译生产相关的翻译实践、翻译准则、翻译目的、翻译策略等因素就会和文化语境、社会概况、译者决策相连接。翻译生产不仅仅是从一个语境中引进某种信息、思想观念或者技术,而是这些新的行动者如何在另一个语境中跟本地的信息、思想观念和技术生产连接,创造出新信息、新思想观念、新技术。翻译并非仅用目的语再现原文,而是和各种社会行动者创造新的关系,征召新的行动者,形成新的网络,是一个知识、社会、实践与操作形构的过程。 再看一个例子:“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预祝河海大学与西澳大利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圆满成功!”现在被翻译成:“i,on behalf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jiangsu province,wish a great success of the joint program between hohai university and the western australian university!”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有的地方译为“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program in running schools”。这种译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我们发现,在不同行动者的作用与运作下,当文化语境、社会概况等行动者发挥作用时,译者则略去繁冗的语言信息,直接将此表达翻译成简单明了的“joint program”,以适应译入语体系的习惯,取得更直观易懂的效果。 再比如: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resumed the exercise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and taiwan is a part of the sacred territory of our country.在历史因素、国家政策、政治影响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发现句中“恢复”是绝不能忽略的,否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一直对香港拥有主权的历史事实,台湾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inalienable)一部分,是对“一中一台”言论的严正否定,所以最终翻译成“中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在行动者网络的作用下产生的这些关键语言在任何外事交往中都要始终正确使用。 翻译是一种社会系统,一种被认可的社会现象(胡牧,2006),而现阶段翻译学的研究本身也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及系统性。在翻译学研究转向的新时期,前人已用文学、哲学领域的理论探讨了对翻译研究的指导意义,但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出发,用社会学理论关照翻译研究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的研究,则发现这一尝试与探讨可以促进高校外事翻译在新时代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更契合高校外事工作需要,从而能推动高校外事翻译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学理论论文: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一 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反思既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和范畴,也是一个有效的实用技艺和武器。它不仅使之与以前的社会学区别开来,而且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特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思性是布迪厄社会理论的“出类拔萃的单一特征”。 在中国的古藉中,反思一词与反省、反躬的含义相近,系指自我省察,反身自省,反求诸已,如反躬自问。在《礼记 乐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这样的反思主要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 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中,反思的概念使用很广。洛克曾经使用过反思概念,把对意识的内在活动的观察称作内省经验。在黑格尔那里,反思更占据了其哲学的特殊地位,反思就是自我意识,专指思想本身进行的反复思索,即思想的自我运动。到了近代,倡导反思性观念,提出“反思社会学”的学者也不是布迪厄一人,有现象学和阐释学的,有民族方法学或常人方法学的,还有其他“后现代”形式的。但在反思的主体、反思的对象、反思的目的、反思的作用、反思的方法等方面,都与布迪厄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反思的主体来看,与仅仅把个人(“私人”或“主我”)作为反思主体的其他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反思性回归自身”,既把个人作为反思的主体,又认为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第44页),反思性概念所要求的“返回”超出了经验主体的范围,而要延申到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认知结构,因而,“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第48页)。 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第44页)。因为,每一个社会科学家不仅受到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即社会出身和社会标志)的影响,而且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位置所左右,同时,每个人都带有天生的唯智主义偏见,这种偏见一方面会使学者在构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不自觉地将其与对象的关系投射到对象之中,另一方面又使其陷入“学究式的谬误”之中,对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内化于概念、分析工具和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中的预设缺乏警醒,以至用理论的逻辑代替和否定实践的逻辑。因此,布迪厄的反思要求和引导社会科学家去认识那些“支配了他们的深入骨髓的特定的决定因素”(第54页),对作为文化生产者的社会科学家进行分析,对社会学工作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特定形式进行反思。 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不是要破坏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而是要巩固它,不是要削弱它的客观性,而是要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它的可靠性。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反思在社会科学进步中所起的作用上。 首先,反思能够增强科学的自主性。社会科学实践要使自己不受任何粗暴无礼的干预和潜移默化的左右,避免成为社会力量的玩偶,就要增强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如果存在着一批共享的反思性手段,能被集体性地掌握和运用,这本身就是争取自主性的一种强大武器”(第198页)。当然,要保持自主性,不仅要有自主性的社会条件,而且要有自主性的科学资本(包括各种防御、建构、论辩的手段,以及得到认可的科学权威)。不过,社会学的特殊性质总是使其受到外来需求压力的支配,在社会场域内,总有很多人自以为拥有对社会世界与生俱来的知识,拥有天赋的科学;在科学场域内,总是存在着一些受异治性支配的兜售常识的人,所有这些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起着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反思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人,但却可以减少他们的危害。 其次,反思能够推动科学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职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再次,反思能够祛除幻象,使知识份子获得更大的自由。知识份子往往自以为有知识而自视高明,认为自己全无幻觉,尤其是对自己全无幻觉。其实,由于社会决定机制无所不在,由于符号性的支配和对社会世界的信念式理解,知识份子同样存在着偏见和幻觉,不仅有对社会世界的幻觉,而且有对自己的幻觉。与此密切相关,知识份子喜欢独立思考,喜欢从个性解放中寻求自由,却忘记了“知识份子自由”背后存在的一种政治学。布迪厄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无意识与决定论是彼此契合的,同样,知识份子的集体无意识是其与支配性的社会政治力量间契合关系的特殊表现(第208页)。将反思社会学用于自身,可以产生更多的知识,发展自觉意识,扩大自由空间,从而把各种历史可能性都包容在理性所及的范围之内,有助于知识份子走出他们的幻觉;同时可以使知识份子确定和识别自由的真正所在,即明白在哪些场所自己切实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在哪些场所并没有什么自由,从而减少在自由问题上的盲目性。 从以上概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一,它是反自恋症式的,既不是诉诸内心,谈论自身,自我欣尝、自我陶醉,也不是寻求知识份子的时代精神,它把自身作为研究对象,是要对社会学家和塑造社会学家的世界进行反思;它对社会学的反思,是要对人们面对的诱惑和自己陷入的诱惑进行剖析。第二,它不是“认识中心论”或“科学家群体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实践中心。在反思的引导下,社会学家不仅会关注任何“实践性”的事物,而且会重视理论实践的技艺和方法,学会把高度抽象的问题转化为实践上完全可行的科学操作。因此,布迪厄的反思理论不仅是一种有关理论实践的理论,而且将其纳入实践理论的核心,在发现理论逻辑的同时,也发现了实践的逻辑。 要进行反思,首先就要消除对反思的抵触情绪。布迪厄认为,对反思产生抵触的真正根源更多是社会性的,而非认识论的,因为,反思是对个(人)性神圣性的正面抨击,是对知识份子的自我观念(即把自己看作是不受社会因素限定的、“自由漂移的”、被赋予某种符号尊严的人物)的直接批判,是对知识份子所陷入的种种幻觉的无情揭示。其次要提倡理解和容忍。在学术的讨论和思想的交流中,人们关心的往往不是彼此理解,而是超过和压倒对方,反思社会学是一种领会和理解自身和他人的手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容忍以往不能容忍的事情。最近,费孝通在讨论学术反思时,也强调了这一文化自觉的思想,并将其概括为四句话:“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跨文化的“席明纳”—文化价值再思考之二”,载《读书》1997年第10期)。再次要使反思性在培训、对话和批评性评价机制中制度化,真正培养和树立起反思性的科学惯习。 二 从布迪厄反思社会学的启迪中,我们需要而且可以对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这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和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其他近代科学一样,经济学也是“西学”。但是,在中华古代文化中,也不乏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到了近代,西学东渐以后,中国的一些知识份子开始学习西学,会通中西,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分析中国的社会经济问题。本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农村经济学派,南开经济研究所等,就是其中有名的代表。到了本世纪50-70年代,随着政治的变迁,中国的经济学脱离和抛弃了西学的主流,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正统地位。随着对西方经济学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抛弃,经济学的中国传统也逐渐丢失。改革开放以后,现代经济学又回到了中国。由于经济实践的巨大需求,经济学在中国成为显学,经济学家也成为时代的宠儿。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同时出现在中国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身上,使得中国经济学陷入危机之中。然而,对此有清醒认识和足够自觉者不多,笔者也是糊里糊涂,渐有所悟。 从理论的反思来看,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多方面的。我们既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及立足于此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也需要对现代经济学进行反思,还需要对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进行梳理和阐释。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要解决经济学的本土化,建立中国的经济学,以便对中国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解释,不对所有这些作出认真的反思,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一个博大的体系,从其把生产力(即人与物的关系)和生产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都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并注重于生产关系的分析来看,就体现着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而与注重于研究人与物关系的新古典经济学有别。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价值论,强调的是成本和供给,而对分配和需求在其中的作用有所忽视。其对主观价值论的批判不仅加剧了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对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走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即否定了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的成就和失误都与此有关。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马克思关于哲学不只是解释世界,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经济学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锐利武器,就使哲学和经济学面临着巨大需求压力的支配,为其发展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其实,社会科学改造世界的作用都是间接的,正如布迪厄所说,“符号权力通过陈述某个被给予之物来构成它,通过影响世界的表象来影响世界”(第158页)。马克思经济学既然是科学而不是信仰,就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一是要学习,二是要反思,三是要质疑,四是要超越。 立足于马克思经济学之上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成一体。虽然其理论逻辑在主要方面能够贯彻到底,但其假设前提却是与现实相背离的。传统经济学的最大失误在于它并没有继承马克思经济学的思想精华,而是发展了它的某些片面之处。然而,它终究影响了我们一代人的生活和思想,至今仍然是很多学者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官方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有某些合理的成分。因此,简单地将其抛在一边是不行的,必须对其作出一番认真的批判和清理,才能进一步明确中国经济学的前进方向。 现代经济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和演进的,我们对它不曾作过认真的、科学的反思,而是采取了全盘吸收和全盘否定的错误态度和作法,不得不自食其果。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先于我们进入现代化进程,其经济理论也处于一种强势地位。这就使得人们易于采取一种急功近利的作法来对待。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因而把握不了它的真髓精义,不是拾起了它的皮毛,就是拣到了它的糟粕,更无法用其解释和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派别林立,每一学派都有自己的特殊角度和独到的贡献,也有自己的片面性,就是目前处于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其完全信息、完全竞争的假定与现实经济生活相去甚远,其片面性也更加明显。但是,各个学派之间争论、批评和交流,也促进了它的不断发展。因此,对现代经济学的反思要从尊重和理解出发,在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博采各家之长,破除门户之见,作好创造性解读和批判性吸收工作。 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学传统和精神的反思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这就需要对中华传统文化有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把握和理解。目前经济学界的同仁,国学基础普遍很差,通古博今者了了,有的抱着民族虚无主义态度,也有的取民族优越主义作法,使得中国经济学的探索和发展脱离了自己的土壤。对传统文化进行反思,需要的是科学的重新阐释,作好创造性地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学的宝贵资源和前进的基础。 总之,要做好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反思,需要一代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专家学者,需要对我们的教育来一番根本的改造。 经济学理论的反思本身就是经济学学术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经济学实践的反思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经济学理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找到它的根源。 对经济学家学术实践的反思,首先需要对中国经济学家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状况有一个恰当而清醒的认识。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中心,中国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似乎有了很大的提高,行动的自由度似乎很大,有的成为某个政府部门的顾问,有的成为某家公司的高参,今天这里请去开会,明天那里邀去座谈,经济学家的自我感觉也不错。其实非也,这只是经济学家的一种错觉。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与其他科学工作者的状况无实质差异。从历史上来看,学问特别是社会科学学问,主要是有闲阶级酒足饭饱之后用以消遣的事情,其繁荣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今天,如果仅靠工资生活,经济学家也许离贫困线并不太远,很多人在思考学问的同时,不得不为生计筹谋。很多人其所以不得不去从事那么多的社会应酬,也与此有关。如果不能过上一种体面安定的生活,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学问之事也许有些太奢侈了。另一方面,社会又对经济学家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包括政治宣传、政策咨询、经营策划等),似乎经济学家都可以提供现成的答案;经济学家意咨气使,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似乎思想可以自由骋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一切就造成了经济学家个人的无意识和学术的无意识。无论研究对象的构建,还是理论结论的提出,上述的一切都会渗入其中,发挥作用,因此,经济学家的真正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这也许还不是一个造就大学问家的时代。经济学家需要对自己生活的社会条件作出认真的反思,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行动自由。 其次,要对经济学的科学场域进行反思。目前,中国社会科学的科学场域是一个比较混杂的场域,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讨论经济问题的文章的人,似乎都成了经济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人士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在经济学的科学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充斥。随着改革的推进,民间研究机构的出现,中国经济学界打破了原来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科学场域和子场域,开始形成一种竞争的态势。这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学术批评和学术评价的制度和规则尚未完全建立,没有有效的评价、激励、筛选、淘汰机制,学者们的学术实践和行为不仅会有很多失范之处,而且也缺乏必要的制衡和自觉。各个子场域之间的竞争,学者们在学术场域内的相互争斗,不仅与在社会场域中的地位有关,而且也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地位所决定,因为很多事情都与经济学家的利害相关,使其难以自拔。再加上经济学帝国主义和中国经济学的显学地位,不仅影响到经济学家的内部交流和沟通,而且造成了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紧张关系。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教育上的失误,很多经济学家知识领域狭小,专业训练和功力很差,很难出现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权威和大家。 再次,要对经济学家的科学惯习作出反思。布迪厄把惯习看作是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特定逻辑的实践活动的方法,一种实践操作的能力和创造性的艺术,合理的惯习既是某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先决条件,又是特定经济条件的产物。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受实证主义唯物论的影响,很多人往往认为,我们的认知对象和所有知识完全是客观的,而不是被建构出来的,只要消极被动地复制,不需要积极地创造。也就是说,不必提出一些既现实又易于处理的理论假说,也不必进行必要的思想实验和逻辑实证,从理论上再现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运动过程。一些对历史数据进行简单回归就企图说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作法,一些就事论事的对策研究,就是其突出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受唯智主义唯心论的影响,一些人把知识份子所从事的理论研究工作看作是一种唯理智的工作,而不是一种实践建构活动,特别是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学究式思维定式的支配,一些人把实践建构活动看作是一种人为设计的产物,对个案研究和案例教学的忽视,对各种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随心所欲的使用,不能说与此无关。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由于对利益关系的重视,使之往往对人们的人性特征和道德关怀注意不够。在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经济学家的相互交往和学术讨论中,往往缺乏相互理解和彼此容忍的精神,不是你好我好,互相捧场,就是借以压倒和“超过”对方,致使很多学术探讨毫无结果。其实,学术批评并不意味着我是你非,你高他低,也许是各有各的角度,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创造,各有各的片面,构成学术发展中的一个阶梯。所有这些,都需要经济学家进行不断的反思和保持必要的警醒。 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不是某个经济学家的反思,而是全体经济学家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反思中创建中国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中国学派。 社会学理论论文:对社会学理论中“行动”研究的研究综述 对社会学理论中关于“行动”的研究做综述,挑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个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意在说明社会学理论不是一种亘古不变的理论体系,而是动态发展,不断更新的理论体系,在解释某一现象时不同理论会有不同的视角。 行动理性选择布尔迪厄 一、韦伯:社会行动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认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他认为,社会学应该在两个层面上理解社会,即行动者自身的意图和行动者的集体行动。(乔纳森特纳 邱泽奇,2001)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一种反应。社会学认为,人们的行动具有社会性,这表现为人们的行动是有目的,指向他人,并以他人符合自己预想的反应为目的。所以,社会行动必须具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即行动者有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主观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与他人的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类: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行动。 目的理性行动,以目的作为行动的主要目标,通过认真的计算,利用何种手段可以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是这种行动的核心。价值理性行动,为了追求某种价值,比如伦理上的、宗教上的而采取的行动。情感行动指的是,这类行动是基于情绪或者情感而采取的行动;传统行动指的是,由传统的、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决定的行动。以上所述的四类行动类型都属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事实上,我们日常的行动很少是这类行动中的某一类。 二、帕森斯:行动理论 帕森斯(talcottparsons)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但其理论框架源自他的行动理论。帕森斯认为,行动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意志性和目标导向性,这一点他继承了韦伯的观点,但在分析社会行动的时候,他摒弃了韦伯的分类方式,提出其单位行动理论。单位行动具有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版本分析中,要素的种类也不同,本研究将其分为四个要素。第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指的是个人在行动之前会思考,并能在思考的过程中产生行动结果。第二,是目标,即行动所想到达的未来状态。第三,是情境,在行为理论中有“人在情境中”的说法,这里的情境指的是行动发生的场所,有两个要素:行动者不能控制的事情以及可以控制的事情。第四,是规范与价值观,行动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达成目标。 帕森斯的关于行动的理论是建立在唯意志论的基础上,此理论认为个体行动者主观决策行动的过程。但是帕森斯认为这个过程的决策包含规范和情境,受到这两者的制约。所以帕森斯进一步发展其行动系统的理论,提出了“agil”: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patternmaintenance)四个基本生存问题。这四种功能要求在个人行动系统中存在,而帕森斯提出这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将个人行动系统扩大社会系统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适性的理论体系。但这一体系带有明显的结构决定论的态度。而社会学的发展中,往往一些非主流的理论会给主流理论带来补充和发展,理性选择理论就是其中一种。 三、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 科尔曼(jamess.coleman)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集大成者,将理性选择理论推到社会学理论为前沿,成为近代社会学的“热门”理论之一。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原则是由新古典经济学、效益论或功利主义和博弈理论发展而来。虽然它奠基于各种不同模式,但是还是有其框架模式的(瑞泽尔,2005)。 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行动者,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来说,主要包括行动者的基本状况及行动发生的必要因素。行动者、资源与利益是构成行动的三个基本要素,行动者都是具有一定利益偏好的理性人,并且科尔曼及费雷洛特别批评将价值、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的研究范式,认为有目的行动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来源及其对个体偏好和选择的影响(j.coleman,t.sj.fairer,1992);资源的种类很多,具体可以分为私人物品、事件或某些专长;利益“在客体自我层面是指对特定事件后果或控制资源的满意度,在行动自我层面表示获取对控制事件所必须的资源数量,这是行动的驱力”(j.coleman,t.sj.fairer,1992)。而权利是科尔曼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权利的分割和交换使行动成为可能,因此权利是行动的条件之一,具体而言是指具有法定权利采取某些行动,使用处置物品或者资源以及控制事件后果,而当拥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时,可以对妨碍权力行使的人进行惩处”(j.coleman,t.sj.fairer,1992)。而“信任”是另一个促使行动发生的主要条件,信任结构使行动者间产生相互信任的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资源让渡关系。 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的起点是行动者的目标或意图,在选择过程中,资源的稀少性与社会制度都是需要考虑的。行动者有不同的资源,对于其他资源也有不同的取得管道。对于那些拥有许多资源的人,达成目的相对简单,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资源或只有极少资源的人而言,要达成目的就很困难或完全不可能。而社会制度在客观方面规定着行动者行动过程与结果。这些制度的限制同时提供了鼓励某些行动及抑止其他行动的正向认可和负向制裁。 科尔曼对理性行动理论有信心,但是他也不认为这一观点能提供所有的答案,在实际的世界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总是理性的,往往有些行为不可以或者不能完全被理性解释。理性选择理论继承了以行动者为主体的思想,开拓了行动研究的思路,将资源与社会制度纳入到其中,但是其研究仍有局限性。后现论的出现,打破了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大统思维,作为后现论家之一的布尔迪厄对行动的在对原有研究的继承与批判上提出了属于他的理论。 四、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 布尔迪厄(pierrebourdieu)作为法国社会学的代表,其社会实践理论贯彻其一生。布尔迪厄将行动作为社会实践来看待,布尔迪厄本人对他的实践理论曾有过一段精彩的独白,他说:“我之所以要提出一套时间理论,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实在社会中建构‘游戏感’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的实实在在的逻辑(theactuallogicofpractice)——这是一种自我矛盾的逆喻表达法,因为所谓实践的标志就是‘合乎逻辑’,它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做自己的准则。”(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当然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不仅仅就是社会实践理论,只是本研究主要关注其这一理论。布尔迪尔的社会实践是围绕着行动者在哪里实践,如何实践,用什么实践等展开,也就是说行动者行动的场所,行动的策略,行动的工具是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相对于以前学者对行动关注的本身来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将行动作为分析的中心,将与行动有关的其他的因素纳入到分析中。 1.社会实践的空间:场域用布尔迪厄自己的话说:“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场域是人的活动相互作用结成的关系网络,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而存在。场域有不同的类别和形式,如哲学场域、政治场域、文化场域等,各种场域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和作用。但是一定的场域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甚至制约着人的心理、行为及地位等。场域是一个争夺权力与资本的场所,一个“争夺的空间”,“任何场域,都是一个力量之场,一个为保存和改变这种力量的较量之场”。在布尔迪厄看来,有多少种场域,就有多少种利益(符号利益和物质利益)。利益既是场域运作的条件,也是场域运作方式的产物。利益推动人们参与到特定场域的游戏之中,相互争夺。(bourdieu,1992)由此可以看出,布尔迪厄认为任何的行动的产生都必然发生在一个场域中,那么分析某一行动的发生发展也必然需要将此行动回归到场域中分析。所以场域成为布尔迪厄的行动理论的最基础的一部分。 2.社会实践的工具:资本布尔迪厄的将资本指做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这种工具是行动者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是物质化的,也可以是身体化的,也可以是符号化的。所以在布尔迪厄的理论中,资本不仅仅是包括物质化的经济资本,还包括了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将行动者的实践工具从经济场域扩展到了符号和非物质的场域,进一步深化了资本的概念。 如果将资本单独分析,比如对行动资本的量化分析,那么资本将失去其工具的实践性。资本是行动者的实践工具和能量,在上文分析中,行动者的行动是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的,而场域的形成是处在一定位置的行动者的力量关系构成的。所以,资本和场域是相互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作为社会实践工具的资本,必须要在其场域中才具有价值,资本的相对价值随着场域的不同而不同。一种特定的资本总是在给定的场域中才会有效,必须与其场域有关,不然它就不会存在或者不会起作用。场域的形成正是因为各种资本的相结合而产生,而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也是根据资本的总量以及总资本中各个资本的相对比重分配的。所以,场域给各个资本的竞争,比较和转化提供了场所,反之,场域的运作和存在也是靠各种资本的反复交换及竞争才能维持的。 3.社会实践的策略:惯习 实践的场所和实践的工具已经找到,那么实践的策略是什么呢?在布尔迪厄看来,惯习是行动者实践的策略。惯习是“由持久的、可以转化的性情倾向构成的系统。它表示出了一种组织化行动的结果,带有近似结构之类的意思;它还指明了一种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倾向、脾性、资质或嗜好。”(谢立中,2007)或许用“游戏感”或者“实践感”来理解惯习会更加的直接一点。布尔迪厄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出“游戏”的概念,他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就是在做一场“游戏”,这种“游戏”在一个特定的“游戏场”内,通过“游戏者”的不断尝试从而习得“游戏规则”并将其内化到“游戏者”的行动体系中,从而形成“游戏感”。“游戏者”的游戏并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的游戏。“游戏感”就成“游戏者”下次游戏的指导思路,再外显出来。当然每次游戏的过程都是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内化外化的过程。所以惯习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后天努力习得的具有动态性的体系,它能够根据特定环境进行有目的的调节,而且是这些惯习产生了与那些环境而非其他环境相一致的所有思想、所有观念以及所有行动。 场域是一种客观的关系系统,而在场域里的行动者是有知觉、有意识、有精神属性的人,因此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即惯习。在这一点上,场域和惯习是不可分割的。每个场域是具有惯习的,每个惯习只能在场域中存在,并且每个惯习和产生它的场域是对应的关系。此场域的惯习和彼场域的惯习之间存在着“不吻合”现象。由于场域是分为不同类型或不同形式的,惯习也不例外;因此不同的场域有不同的惯习,把此场域形成的惯习简单地“移植”到彼场域中去必然会造成不合拍的现象。用布尔迪厄的话说,“实践理论要同时考虑外在性的内在化和内在性的外在化的双重过程”。在惯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工具的资本不断地被运用。 场域、资本、惯习成为布尔迪厄的社会行动理论的主要线索,惯习回答的是行动者如何使用资本,而场域回答的是资本力量的作用范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是建立在对以往行动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同时加入自己特有的思想,是对行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再回到开头布尔迪厄对于自己实践理论的那段话,个人行动不是个人理性的产物,而是在社会结构中实践的产物,而这个过程是二重性的,不断地往复发生。 对于“行动”的研究还有很多,笔者仅将其中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做一个简单的梳理,综上所述,行动理论经历了最初的简单分类的时期,再到行动与社会结构相结合的初次尝试,再到个人理性选择的分离阶段,最后经历的行动结构二重性的时代。帕森斯的社会结构理论,希望在韦伯的行动分类的基础上,将行动纳入到社会结构中;科尔曼作为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中的代表者,希望可以通过从行动者的行动本身出发,将其他社会因素放在行动过程中考虑,这样可以将帕森斯社会结构理论中的行动部分进一步细化深化;布尔迪厄笔下的行动者,表征出来的是对社会世界的一种信念态、一种实践感、一种心神投入、一种对游戏赌注的倾注和向往。这是对理性选择行为的批判,理性选择理论下的行为者是理性的主体,他的自由决定成为实践的唯一根据。 在社会学的发展中,“行动”成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并且成为诸多理论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鲜的事物不断的出现,而社会学理论也在不断地更新发展中,每一项理论的出现都不是凭空的,都是建立在对过往理论的继承与批判基础上。“行动”的社会学研究也随着后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出现与发展,呈现出不同于以往大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不同的学派流派都可以对“行动”做出属于本学派的解释,笔者认为这是社会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对社会学理论的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社会学理论论文:试析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三人谈——关于加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理论 理论建设 理论思维 理论建构 论文摘要:对于如何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郑杭生认为,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的变革,社会在要求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界应当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于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刘少杰分析了经验描述社会学方法的形成过程及局限性,肯定了费孝通所创建的重视经验考察,同时又不忽视理论概括的社区人类学研究,认为应当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提升到理论思维的层面上。谢立中从当前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中,分析了五个具有明显理论自觉的研究范式或框架式理论雏形,认为这些理论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学“重经验、轻理论”的实用型面貌。 中国社会学兴起于中华民族危亡之际,成长于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之中,其学术发展和自身建设遭到了各种无法回避的冲击,于是,急于使中国社会摆脱困境的社会学研究,往往来不及对一些重大社会问题作出理论概括,便被卷入新的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之中;引用或借鉴国外现成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常常成为中国社会学界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方便形式与快捷途径。特别是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美国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简单移植,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研究轻视理论概括和理论创新的经验化倾向。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深入的理论思考。 中国社会学自其发端之日起,不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切地关注中国的现实问题,而且以深刻的学术思考去建构对中华民族乃至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社会学理论。譬如,康有为的变法维新论、严复的合群进化论、梁启超的化育新民论,以及、李达和等人阐述的历史发展理论、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等等,都是对世人产生强烈震撼、引起中华民族反省自强、掀开中国历史新篇章的社会理论或社会学理论;潘光旦的位育中和论、梁漱溟的中西文化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论,以及孙本文、吴景超、陈序经等人的思想观点,在理论社会学的研究与建构方面都有重要的创新性贡献。正是这些社会学家立足中国社会实际,汲取古今中外的社会学理论成果,创造了内容丰富的中国社会学理论,使得中国社会学在世界学术之林中争得了立足之地,并启发一代又一代青年学子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去深入思考。 如今,中国社会学重建已经二十多年了,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实地调查和经验研究,翻泽了许多国外社会学新近学术成果,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社会分化、社会运行和社会转型等重大现实问题上作出了一些原创性的理论概括。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理论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表现出日渐明显的不足。 第一,对中国古代、近现代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理论挖掘和总结不够。中国学术界历来重视对社会人生问题的思考,先秦以来卷帙浩繁的中华经典文献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思想、社会理论,深入研究这些思想理论,不仅可以了解中国社会变迁和文化传统衍化的历史,而且对于了解蕴涵在今天现实中的很多深层因素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不仅没有编写出一部充分反映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或社会理论的著作,而且对晚清以来中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的总结整理工作也开展得很有限。 第二,对国外社会学理论的评介和研究也存在很多局限性。受简单化的实证社会学观念限制,我们通常把研究和介绍国外社会学的理论视野,限制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范围内,而把具有人文主义传统的欧陆社会学理论称为社会理论或社会哲学排斥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之外,把某些引入的国外社会学理论不加分析地应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中,导致某些经验研究成为国外社会理论观点的简单证明。这样一来,既降低了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水平,也限制了对不断创新的国外社会学理论的理解。 第三,把社会学简单地解释为经验学科,以为只要开展经验观察和事实描述就是在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或忽视理论概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生的社会学理解。而某些学术杂志却以此来决定稿件的取舍,在论文的评审中以此来决定分数的高低,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界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及其表达的严重失衡。这种观念和行为导致中国社会学研究出现了很多表层化、平庸化现象。例如,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人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学科能够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那种仅仅进行经验研究而不上升为理论概括的研究,不能被视为规范的深人的社会学研究,这一观点早已为中外经典社会学家所充分论述。 第四,忽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及其历史的深人研究。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展开的理论视野、思想内容和方法原则,毫不逊色于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等其他社会学传统。然面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丰富内容至今尚未得到深入挖掘和系统总结,就连社会学的业内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原则也缺乏一定了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对社会学的狭隘理解。相当多的学者仅仅从实证主义原则理解社会学,似乎社会学只能是实证主义的一统天下,超越了实证主义的立场与方法就不再属于社会学的范畴;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僵化理解。在相当长的岁月里,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继承者的社会学思想和理论,仅仅被理解为哲学、政治经济学或科学社会主义的附带阐释,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更有甚者,社会学还常常被归结为资产阶级的学说或伪科学。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消极影响,在我国则还要加上“”的消极影响,产生了“低潮综合征”。这一病症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偏见和片面理解。例如,似乎马克思主义没有社会学,要有那也仅仅是革命斗争型的,等等。综上所述,为了克服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的这些局限,大力推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理论建设和理论创新,我们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牢记费孝通先生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多次发出的呼吁:要突破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应当像费孝通谆谆告诫的那样,中国社会学既要重视科学精神,也要发扬人文关怀;既要开展客观性的经验研究,也要开展张扬主观性的价值评价;既要立足当下中国社会实际,开展参与性、对策性的现实问题研究,也要继承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思想精华,开展历史性、思想性的意义阐释;既要依据定性和定量的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问题、形成理论观点,也要利用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而成的“会意”、“将心比心”的理解和交流方法,在更深刻的层面上解释中国社会学所面对的各种问题。 费孝通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的呼吁,是他以深厚的学术修养、宽阔的理论胸怀,积七十余年社会学研究的深刻体会,高瞻远瞩地为中国社会学在新世纪争取更大发展留下的重要嘱托,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中国社会学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像费孝通主张的那样突破保守而片面的传统社会学观念,在更广阔的学术视野中开拓社会学发展的新空间。 第二,根据当代国外社会学在思想理论上发生的重大变化,积极突破社会学传统观念,在崭新的思想境界中开展中国社会学经验研究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建设。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国外社会学已经发生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变化。欧洲出现了一大批像福柯、布迪厄、哈贝马斯、布希亚、鲍曼和吉登斯等一批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社会学家,他们的思想观念已经远远地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界限,他们做出的理论概括是在传统社会学构架中无法理解的理论创新。美国社会学界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深刻变化,不仅在实证传统中发展出一些内容和形式都十分新颖的新学科,如新经济社会学、网络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新理性选择理论等,而且还形成了一些反对美国实证主义传统的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新学科,如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詹明信的文化社会学、罗蒂的新实用主义社群理论、福山的社会信任理论等。今天的欧美社会学已经展现了一个万紫千红、百花争艳的新局面。 为此,我们不能再用时过境迁的陈旧社会学观念看待国外社会学,特别是不能把我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了解或引入的一些实证社会学的枝节观念,当成是国外社会学的全部,用实证社会学的旧观念、旧原则限制我们在中国大地上开展的社会学研究。我们应当像布迪厄和吉登斯等人论述的那样,既坚持社会学的理论观念和理论视野,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和数字化的新时代,用能够真实反映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对现实生活的新研究。 第三,面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并以此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对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型、从旧式现代性到新型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的各种丰富社会现象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提出有解释力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从当代社会学的视角,对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所需要的深层理念的更新、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功能的转换、社会矛盾的处理、社会信任的重建等重大问题,做出自己的社会学的回答。我曾在1989年指出:“社会学之引人中国,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取消27年后又不得不重建,归根到底也是适应了我国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型的需要。研究这个转型过程,回答转型过程面临的种种课题,不仅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社会学义不容辞的任务,而且也是它安身立命的根基。可以说,对中国社会的‘转型’认识得越深入、越全面,中国社会学的成长也就越扎实、越迅速,而成长了的社会学又转过来推动转型过程比较顺利、比较健康地前进。” 上述三点,归结起来仍然是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如何创造性地实践中国社会学百年历史所走过的道路,即“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创造特色”。总之,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变革,社会在呼唤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应当肩负起光荣的历史使命,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视角下的拓展训练分析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 拓展训练 应用 论文摘要:社会学理论主要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其研究范围广泛,包括了由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或人际互动,至宏观层级的社会系统或结构。社会学领域理论是拓展训练中的团队学习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拓展训练操作技巧的理论指导,对于认识拓展训练中的现象和规律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社会互赖理论的认知 社会互赖理论发端于20世纪早期的德国柏林大学。格式塔心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库尔特·考夫卡(kurtkoffka)于1935年提出:群体是成员间的互赖性,是可以变化的动力整体,这就首次提出了“群体动力整体性”的观点。 考夫卡的同事勒温(k.lewin)在其基础上,对上述观点进行了阐发,他认为群体的本质是其成员基于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互赖,由此促使群体成为一个整体,若群体中任何成员或次群体的状态发生改变,将会影响其他成员或其他次群体产生改变;群体成员内在的紧张状态能够引发完成共同目标的动机[1]。 勒温的弟子莫顿·道奇(mortondeutsch)于1949年首次提出了两种社会互赖:积极的和消极的社会互赖,从目标结构角度得出了合作与竞争的理论。最终莫顿·道奇的弟子约翰逊兄弟将这一理论进行统整与拓展,形成了社会互赖理论体系。约翰逊兄弟将社会互赖分为三种情况:积极的社会互赖、消极的社会互赖、没有社会互赖。社会互赖理论将合作和竞争作为关系变量而非个体变量来进行研究。它不仅关注在完成任务中合作和竞争的效果,而且对互动方式、心理过程、人际关系、对自我和工作的态度等也进行详细研究。在教育领域,社会互赖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最成功的范例是合作学习的兴起与繁荣。 (二)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社会互赖理论主要研究个体间在合作性和竞争性的社会情境中相互影响时的行动效率、内在心理过程、互动方式及结果。虽然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单打独斗的年代,伴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已经逝去,团队合作在当今时代备受青睐。但是合作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是肤浅的、毫无生机的;竞争也离不开合作,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狭隘的。 拓展项目的设计更倾向于合作与竞争的相互依存。在拓展课程实施过程中,既强调学员之间的合作,又注重培养学员的有序竞争,最终达到一种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的培训效果。团队目标的达成,是学员间合作的结果,但是也离不开相互之间的竞争。合作的同时鼓励竞争,有助于提升团队个体的能力,进而提高团队整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在鼓励竞争的同时,又要注重相互之间的合作。竞争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更高的目标的手段,在竞争中合作应体现“双赢”原则。一个人再强大,只能超越自己,而一个强大的团队可以攻克许多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难题,这就是团队力量的最好彰显。 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在完成拓展项目,达成团队目标过程中,学员之间容易相互诱导和影响。积极互赖使学员间产生促进性互动,如果学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就会形成一种积极的氛围,可以感染到团队中的每位成员。这样不仅促进个人小目标的完成,而且加速了团队大目标的实现。消极互赖往往使学员间产生阻抗性互动,对困难程度评估过高,或者对自己的能力评价过低,都会使学员产生消极的互动,如果这种消极互动得到扩散,会对目标的达成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而没有互赖就意味着不会产生互动,目标也就肯定不会实现。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群体动力学理论的认知 群体动力学(groupdynamies)亦称“团体动力学”,试图通过对群体现象的动态分析发现其一般规律的理论。群体动力学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社会科学的一种跨学科研究,其理论基础是社会心理学的先驱—库尔特·勒温(kurtlewin)的“场论”。“场”是他借用物理学上力场的概念,其基本要义为:在同一场内的各部分元素彼此影响;当某部分元素变动,所有其他部分的元素都会受到影响。勒温采用格式塔心理学观点,将个体行为变化视为在某一时间与空间内,受内外两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勒温认为[2],群体行为由构成群体的个体来执行,但群体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对个体具有很大的支配力。用公式b(f)=e×p来表示,即个体行为b是个体所处环境特征e与个体自身特点p互动的函数。 群体动力学主要研究群体的凝聚力(如决定群体凝聚力强弱的因素),群体压力和社会规范(如从众现象等),群体目标(如群体目标的有无对群体性能的影响)和成员的动机作用(如竞争与合作)等等。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拓展训练强调团队学习的氛围,整个过程就是帮助团队和每个成员不断发现团队和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断向好的方向改善的过程。拓展训练的各个环节都能体验到团队精神。在场地项目和情景项目中,目标的完成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作。在高空项目中,个人的成功挑战也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鼓励。 拓展训练课程中会形成以团队为单位的“场”,学员也会在这个“场”中体验项目,并在体验中促进个体的感悟的形成。虽然群体动力源于个体动力,但是群体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体动力。由于每位学员在生活学识、经历等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所以他们对拓展训练的理解角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导致学员在参加拓展训练过程中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但当团队这个“场”形成之后,以团队的整体性来引导和影响学员行为,会使整个团队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团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即使有个别学员存在消极的情绪,但受到积极氛围的感染,也会产生从众现象,融入到团队之中。反之,如果整个“场”的氛围是消极的,哪怕有积极的学员,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利于团队目标达成的消极因素。 三、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符号互动理论的认知 符号互动理论(symbolicinteractiontheory,又称象征互动理论),是与美国社会学的芝加哥学派有着密切关系的传播学基础理论之一,也是重要的教育社会学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米德(g.mead),其核心的三个概念是“符号”、“自我”、“互动”。虽然“符号互动论”是布鲁姆提出的名词,但符号互动理论是米德独一无二的思想,在其著作《心智、自我与社会》中得到最充分的表达和呈现。这个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学观点理论对社会科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受到其他许多学者的影响,尤其继承了c·h·库利的“镜中自我”概念。 米德认为象征符号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他综合了新达尔文主义、杜威的实用主义和行为主义,将人类心智、社会自我、社会结构贯穿于社会互动之中[3]。他认为,人们具有独特的心智过程,他们通过“体味而理解他人的角色”就可以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因为行动者可以更准确地估计他们对他人的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进而增加与他人合作性互动的可能。 符号互动理论在后期的发展中分为两大学派,一派是由布鲁默领导的芝加哥学派,继承了米德的研究成果;另一派是以科学取向为特征的衣阿华学派,代表人物有m·库恩、卡奇等。两派的基本区别在于方法论,衣阿华学派采取量化的取向。 (二)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的课程,对拓展训练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符号是指传达信息的基本单元。它是对事物的表征,也是语言、动作、表情等的代码形式。而互动则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彼此发生积极的改变的过程。符号互动论强调人们在感受并理解他人角色的过程中自我概念在不断地成熟,使学生获得“镜中我”的感觉,视他人态度和意向而行动的能力也会不断地增强。 在拓展训练课程实施过程中,培训师要创设情境,通过精心设置的项目,利用模拟的环境,引导学员变换角色去体验他人的想法,理解他人的观点、价值观等。运用“成功导向”和“关系导向”的引导方式,适时加以鼓励并引导其以成功为目标,提高个体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那么在此过程中就存在着两大角色,即培训师与学员,那么也就存在着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则是通过项目导入及规则介绍得以体现。也就是互动情境“文本”的解读过程,师生通过对互动符号的理解与解释而达到互识和共识。生生关系则主要表现在学员之间为了完成团队目标,而进行的符号互动。 符号交互作用理论把社会相互作用解释为符号交换、直接沟通,人们能想象他人或群体怎样看待自己[4],即个体自己能扮演他人或群体的角色,相应地解释情境,并决定自己如何行动。符号交互作用理论现在拓展训练中得到广泛地应用。使用的较多的是莫利诺在1960年所创建的“角色扮演技术”。拓展训练过程中,主要采用角色扮演技术,让学员在一种特定的或创设的情境中扮演某一角色,使其认清角色的理想模型,了解项目对角色的期望和自己应尽的角色义务,从而有助于他们去控制或改变自己的态度与行为,以达到改善人际关系和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的目的。 四、结语 拓展训练打破了单一的说教与灌输的传统教学方式,以一种先行而后知的体验式学习方式倍受推崇。伴随着拓展训练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其理论体系也得以充实。团队学习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课程,将学员放到一个团队的环境中去,在团队中与他人互动合作学习,共同成长。社会学领域中的社会互赖理论、群体动力学和符号互动理论都是拓展训练进行团队学习的理论依据。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的时间转向分析 [摘要]早期在哲学界里对时间本质的理解一直令人感到困惑与神秘。因而时间问题在哲学理论范畴中仍是未解之谜。自从孔德以来社会学家在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影响下构建社会科学理论和实践,对时间的理解经历了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而只有到20世纪后半叶,时间研究成为后现代显学,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辨的讨论和物理语境下的去社会化,人们更加关注时间的社会意义。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事实,构成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 [关键词]时间本质;绝对时间;社会时间;理论转向 福柯认为,20世纪预示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我们正处在一个同时性和并置性的时代,我们所经历和感觉的世界更可能是一个点与点之间的相互连接、团与团之间相互缠绕的风格。 伴随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时间问题的思考与探索也如期而至。1937年,美国学者索罗金和默顿首先开启了社会学视域下赋予时间以社会意义的探索性研究,并提供了一种关于社会时间的方法论的和功能的分析。随着后现代社会思潮的勃兴,时间对日常生活的建构及对理解当代社会变革的意义受到社会学家们普遍的追捧,促使人们开始思考时间赋予行动者的社会意义。如何理解时间?早期社会科学对时间知识的理解只集中在哲学的理论范畴中,追求时间本质问题的探索,沉迷于本体论的哲学演绎逻辑中。20世纪后半叶,随着自然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科学对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维的讨论,人们更加关注时间与日常生活实践的内在关联性,时间成为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即时间就是一种生活事实。 一、时间:哲学语境中的未解之谜 早期对时间知识的理解,遍布于哲学文献之中,自文明思想的开端以来,时间就一直折磨着、困扰着哲学家们。他们认为时间之谜,就是生活之谜。没有时间,也就没有生活。因为生活就生活在时间之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他自己的时间里,没有两个生活在同一时刻的人。而真正生活在相同时间里的任意两个人,他们的观念、记忆、理想抱负的内容也都各不相同,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时间的介入赋予生活以极大的丰富性。那些构成生活,又使生活不同于物理过程的东西,要求在对他们的描述中包含一种时间意识,这种时间意识既有对未来的期待和愿望,也包括对过去的记忆。生活的时间绵延不断,积淀着对过去的感情,又内蕴着对未来的期望,这些是任何物质客体都不可能体验到的。要使我们对生命体的描述是活生生的———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过程———所需要的并不是使活的东西变成死的东西的那种横切面的空间抽象,而是对生活事件的一种纵向的时间抽象。 因此,在哲学语境中理解时间的本质、时间的形态,理解生活的过程在时间中展开时所采取的形式成为他们追求的首要目的。因为,理解时间的本质就是提高我们对我们自己、我们的行动、我们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类生活自身的理解。然而,理解时间的意义的全部困难就在于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它们是连接在一起的吗?一个会流向另一个吗?未来会成为现在,再成为过去吗?这些问题在几个世纪以前就由圣.奥古斯丁提出,后来由爱略特、福克纳、普鲁斯特等人,以非常相似的措辞提出来。所有这些人都试图在他们的写作中反思时间本质,圣.奥古斯丁说出了这个谜题,而他这番话多少世纪以来仍然在不断回响着。“对于什么是时间?……我们在话语中会说一些比时间更熟悉和更明白的东西吗?当我们说到它的时候,我们理解;当我们听到别人说它的时候,我们也能领会”。他还有这样一段著名的格言:“什么是时间?没人问我,我是知道的;如果我想向问起这个问题的人做解释,我就不知道了;然而,我大胆地说我知道,如果没有什么流逝,时间过去就不存在;如果没有什么即将来临,那么,要即将来临的时间也不存在;如果什么都不存在,那么,时间现在同样也不存在。”他认识到这一难题、这个谜,为寻找时间之谜的答案成为他终其一生的追求。 不仅在时间本质上,对时间形态问题的论述也一直存在两种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是非连续的,是由固定不变的存在于虚空中的实体构成的;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世界是一个流动的连续的世界。在这一争论中西方思想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思想和赫拉克里特的“生成”。巴门尼德认为,世界以物存在;存在是存在的并将一直存在;一切都是可知的、确定的。存在永远不会导致生成,时间没有任何独立的实在性。而对于赫拉克里特则认为,一切都是流动、变化而非静止的,对立生成对立,唯一的实在就是生成自身的实在。一切实在都在时间中流动。之所以会造成这种争论,究其原因可以归因于时间它面对着一个无法逾越的难题:它不像客观物质那样能够直接进行观察和测量,而时间是难以把握的,它的本质就是它根本不会保持静止。我们不可能控制时间,让它在一定范围内保持静止以供观察、计算和操纵。从某种意义上说,时间也变得难以描述。正如黑格尔所说的,“词谋杀时间”。因为时间是动态的,而词是静态的。用词来描述时间,词就使物保持静止。一旦把时间固定下来,词就毁了时间,所以时间问题在哲学的语境下仍是未解之谜。 二、时间:物理学主义语境中的迷思与崛起 20世纪自然科学受到时代的召唤,在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等学科方面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科学的理论视野的转向。社会学家秉承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范式来构建社会科学的理论。因此社会科学理论的重要转变都伴随着自然科学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重新界定。其中社会科学家对时间概念和本质的理解就与物理学中有关自然时间的理论阐释直接相关。因而随着在物理学主义语境中时间概念的转变,人们对社会时间的理解也经历着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过程。在经典物理学中,时间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对时间的描述离不开物质的运动。时间不是因自身而被研究的,它只是被当成一个不变的、可以无限分割的单位,成为界定其他物理量的尺度,牛顿把它定义为绝对时间。牛顿认为,绝对的、真实的和数学的时间本身,就其性质而言,与任何外部事物无关,它均匀地流逝,所有运动都可以加速或减速,但绝对时间的流逝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这意味着,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无需时间情景或无需参照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无时间数量。 存在变化,但变化是外在,不因时间而发生。因此,运动和变化是在非时间性的时间中进行的。社会学家把它理解为时间是可逆性的、非时间性的,而且可逆性时间是假定一切都不变,一切又必然回到初始阶段。时间没有过去和将来,而只真实地存在于现在之中。社会科学家接受了绝对时间概念,即时钟时间。这种时钟是量的延续、一去不复返的,被去除了质的变化,它不仅包括作为尺度的时间,还有测量时间。对于时间而言,社会科学家相对于自然时间来描述社会时间时,认识到了总体性区别,而当他们把时间当做客观的数量及抽象的、标准化的尺度来使用时,却又将其忽略了。所以在社会学家视野中不假思索地把时间作为外在变量,行动的环境,并把时间进行去社会化。他们总是想应用自然界的“规律”来揭示社会的实在性,却恰恰忽视了社会时空的复杂性,这是时间迷思的时代。从20世纪50年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家的研究,彻底变革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观念。时间开始趋于一种不可逆性、不确定性的特征。当代社会理论开始出现一种尝试性的能量和时间的融合,引发了物理学主义中时间理论的崛起。爱因斯坦的研究集中在相对时间、弯曲空间———时间和有限光速三个方面。他把时间操作性地用作一个尺度,确定时间是相对于观察者及其参照系的,是局部的、专有的或因系统而异的时间,即相对时间。 基于相对论原理,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对社会时间和时间的社会性开始产生新的理解,人们开始关注自然时间的相对性和情境性与社会时间会以何种方式共存或相异,并把结论纳入其学科的方法论体系中。吉登斯接受爱因斯坦的时空融合成弯曲的空间———时间观,并以此广泛地研究时空概念,在他的理论著作中对时段、长时段、此在概念的理解分析中实现了从二元论向二重性的转变,并展开了它们的相互包容性,在变化与结构之间、共时分析与历时分析之间建立起联系,实现社会时间与自然时间的融合。然而,量子物理学家发现,构成经验世界的必要组成部分的因果关系,在亚原子层次上不再具有意义了。他们体验到一种非局部联系和非因果性,即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模式化的、无法抽象也不能测序的整体。量子世界的时间观认为因果关系本身就是时间现象,它包含能量和时间的行动单位,这些量子不是坚不可摧的实体,而是被视为四维空间———时间的实体,视为动态的活动模式。行动和模式概念根本上都是时间性的。社会学家把量子物理的时间观理解为时间性、根本不确定性的、未来维度的重要性。社会理论家卢曼寻求接受量子物理学的时间观,强调沟通与变化,强调作为根本单位的行动,一旦行动以这种方式情景化后,都更有意义,也就会实现了行动、能量与时间的融合,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相互蕴含。正是在回顾物理学中自然时间的定义变化,才推动了社会学家对时间社会理论具有意义的深刻见解。这是一个时间崛起的时代。 三、时间:社会学视域下的生活实践 (一)社会时间:一种生活事实 在哲学理论视域中对时间的思考多集中在时间本质和时间形态的问题,却不能深入到人们的日常实践之中。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物理学中绝对时间概念的提出,更多的社会学者都只把时间当作社会理论研究中的外在变量,而对时间的社会性研究却缺乏相关的理论著作,因此长期以来就缺乏普遍的方法论范式,从而也缺乏整合人们在日常生产实践活动中的种种经验现象的研究。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伴随自然科学中相对时间及“后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继承物理学主义和社会学理论中“时间与社会”思潮的兴起与发展,构成了以时间为社会生活实践的“时间———社会理论”的知识谱系,直到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文科学即管理学、组织学等学科知识的丰富与发展,其理论及方法体系更显视域宽泛。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经验事实的表征,从而时间已然成为构成聚集社会生活一切重大问题的符码。 索罗金和默顿引领学界探索时间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意义,从而开创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先河。索罗金认为人们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中生活总是带有一定的理想和目标,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又都是通过时间竞争来实现的。默顿对时间的理解是提出了社会时间的概念并将社会性和意义引入其中。认为社会时间是以某种社会现象为参照点来表达其他社会现象的发展与变化。社会时间不仅仅是量的,更多的是质的,体现人们所赋予的社会意义。这些性质又都来自于他们赖以依靠的组织中共享的习惯和信仰。默顿认为日历上的时间,当它被转变为社会时间时就具有意义了。在日常实践活动中,我们时常会使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来标示时间。如“下班后我去看你”“一顿饭的时间”等,这些都是我们平日里经常发生的事情,而不同于日历上所标识的时间,目的仅仅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去做或需要多长时间”。这些事件的时点总是能与我们生活实践之间有着一种极具意义的关联。 莫顿为了证实不同地区人们时间的区分是根据人们平日里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来决定的,他们以科希人为例,因为科希人每8天才组织一次集市,所以1周就被确定为8天的计时体制,而且日期的名称几乎普遍采用集市举办地的名称来命名。同时,莫顿引证的其他地区也如同科希人一样星期计时制,多数都是由集市活动的时间长度来标识的……所有这些说明日期的周期性都与月亮等自然时间无关,而是与当地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相关联的。因此星期的标识方法大都是依赖于组织中人们活动这一社会事实来确定的。不仅如此,他还从典礼、宗教仪式、狩猎等方面,描述了人们是如何用日常的实践活动来标识时间的,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除此之外,刘易斯和韦加特也对时间的社会实践理论做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他们指出时间的概念出自于人类实践活动中,并对个人的生活产生持久的影响。在社会学中,这些时间概念的界定他们认为比用天文学观察的时间界定更能表达其社会意义。他把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导入社会结构研究中的三个层次,并以类型学为切入点提出了在个体的、群体的、制度的三个层次中每一个层面上的时间形态:在个体层面,是“自我时间”,在群体层面,是“互动时间”,而在制度层面上则是“循环时间”,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时间的真实写照。他们还以相关的社会时间理论为出发点,将时间的嵌入、分层和同步性的概念贯穿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并融入这一理论中,建立了一种自己的建构性的社会时间类型学,推动了时间社会理论的发展。 (二)社会时间视角:经验社会学研究的开端 自从索罗金和莫顿引领社会学家们探索时间的社会性和富有意义的理论研究以来,便为时间社会学研究展开一种理论研究视角,从此也开启了社会学家们对时间经验性研究颇为深入的探索。许多有丰富理论视野的社会学家们开始展开一些跨学科的实践性转向的理论思考与研究,西方学者芭芭拉•亚当、奈杰尔•思里夫特等所作出的相关理论研究为时间向日常生活实践渗透并开展经验性研究视角的转变提供了思想启迪,并直接促成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学术转向。在研究中,理论家们都从历史的丰富性及社会的多样性理解时间,以及在社会的复杂性中把握时间,去探寻时钟时间、社会时间和时间意识间的关联性,探寻过去、现在与未来时间的关联性,探寻时间作为资源、秩序原则和可能性生成间的关联性。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把握时间的复杂性及社会性,从而建构社会秩序的研究模式,因此实现了社会时间向一种以“生活事实”为真实写照的实践性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会学家们把以前给予空间和历史的知识反应,转移到依赖于演绎日常生活实践中的“时间性”上,开启了学界的“时间转向”。开始关注时间是如何形塑人们的观念,关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实践在时间中的意义,关注习俗、制度又是怎样控制和分配人们的时间的。思里夫特在《资本主义时间意识的形成》一文中,详细阐释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种商人充分展现理性及经济资本计算基础上的新型时间意识是怎样形成并逐渐被普遍认同的。这一过程是由“教会时间”向“商人时间”转化的过程,也是充分见证和体现封建主义制度灭亡和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过程。时间不再是任务定向而是随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时间由此变成一种可以被讨价还价的商品,即“时间就是金钱”。它不是被度过的,而是如同商品一样被花费掉的。伴随科技革命的来临,人们对时间的计算与管理已经越来越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时间已经由拥有者划分为与日常生产和生活相关联的时间形态即工作时间、休闲时间等。时间明显被分割,日渐被异化。这些基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基础上的理论阐述充分体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重新形塑自己时间观念的过程也就是资本主义新的生产秩序建构的过程。芭芭拉•亚当在《时间设计与管理》一文中,阐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与现代性有关的时间的社会结构和制度。 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时间已由传统的自然观察的天文时间、滴滴答答的时钟时间向人类赖以依靠的组织化社会时间转变,从事物发展与演变过程的时间向非情境化的时间转变。而在现实社会组织中设定的时间规训使人们摒除了自然时间的局限而实现了非情感化的行为目的。人们在行动中不得不积极做出努力的行为来保持时间规训得以实现,从而避免任何的“浪费时间”以追求最大的速度和效率。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集中做到时间意识抽象化,非情境化与合理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西方社会把理性化、抽象化、实质化的时间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教育的战略。时间也就如同商人眼中的稀缺资源,成为人们竞相控制和管理的核心。 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视域里,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并且是存在之根本。对时间的多样性表达和理解已超越了天文时间和时钟时间,开始融入价值和控制、规则,同时也不断注入社会权力关系。从此人类已超越其因物种而异的生物时间,延伸了时间的社会领域。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在人们日常实践活动的时间中全都隐含着秩序、组织、控制、权力及资源。以上这些时间理论的研究成就更深化了人们对时间社会性的理解,同时也丰富了当代学界对时间理论的研究兴趣,并不断拓展社会科学中“制度”“时间”“秩序”等理论研究的知识体系。 总之,在知识史的回顾中,我们既发现了时间在物理学主义的语境中人们不假思索地把社会看成是一个超时代的过程,把时间当作行动的外在条件,并把时间作为一种自然常态、一种外生变量。从而这是一个缺失时间性的时代。但随着自然科学物理复杂学的出现及社会时间理论的发展,我们也惊奇地发现了以日常生活实践为对象的社会时间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社会时间,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新的叙事,一种新的视域,一种新的理论转向。 作者:吕铁林徐红曼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研究 本文作者:陈宸方来武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社会学理论层面的思想 1.社会学的方法论 所阐述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社会现象的法则。1919年《新青年》六卷五、六号发表了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文中不仅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且提出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去研究社会现象。他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于社会学上的进步,就有很大很重要的贡献。他能造出一种有一定排列的组织,能把那从前各自发展不相为谋的三个学科,就是经济、法律、历史,连为一体,使他现在真值得起那社会学的名称。因为他发现阶级竞争的根本法则因为他指出那从前全被误解或蔑视的经济现象,在社会学现象中是顶重要的,因为他把于决定法律现象有力的部分归于经济现象,因而知道用法律现象去决定经济现象是逆势的行为。因为他借助于这些根本的原则,努力以图说明过去现在全体社会学上的现象”。②因此,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指出唯物史观是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法则———“社会学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则,使研究斯学的人有所依据傅得循此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而易得比较真实的效果。这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上的绝大贡献,全与对于史学上的贡献一样伟大”③。所阐释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的这一系列的观点与总结,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深远的影响,为中国的社会学指明了方向。 2.对西方学者的社会学思想的梳理 马克思主义固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建立与发展的核心理念与指导思想,唯物史观也固然为其指导方法,但是在此过程中,不能忽略对西方社会学家的思想、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学习与借鉴。对圣西门、韦柯、孔德等社会学家的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与梳理。在《韦柯及其历史思想》中直接指出,韦柯是在意大利社会学先驱中,与孔德地位并驾齐驱的,他的研究方法带有马克思主义的意思。同时,还阐述了韦柯的社会学理论有着很大的缺陷。他的研究方法即为经验的归纳法,其锐利的观察力虽然往往带有唯物的倾向,但“他把自然的环境及于个人及国民的影响,看得过大”④;通过学习,发现孔德继承了圣西门的知识历史观,即以为知识决定宗教,宗教决定历史,同时韦柯的社会学思想对孔德起到了启发的作用,“足以唤起孔德的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实理的三段时期说”⑤;还对圣西门(原文中用桑西门)的社会学思想进行了研究,圣西门认为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而寻的,历史也是前进发展的,这便是他的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指出,圣西门是社会学先驱的又一人,圣西门认为,社会进步的目标,是创造社会幸福,“因为劳动阶级在社会上占多数而且极其重要,所以向此标的进行的第一步,应是劳动阶级运命的改善。这是改造社会中的政治的主要问题,他主张以社会主义解决此问题。”⑥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初露端倪的五四时期,就将西方学者的一些社会学思想进行了分析,虽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他的研究无法做到全面与透彻,但是在当时,足以体现他思想的先进性。 3.社会与历史、政治的思想融合 在比较与融合各类科学中发展与研究社会学,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中强调“研究各种科学,与其重在区分,毋宁重在关系;说明形成各种科学基础的社会制度,与其为解析的观察,不如为综合的观察。”⑦他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时,就做到了不断地去发现与比较社会与历史、社会与政治的关系。(1)社会与历史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他把历史学与社会学结合起来。他认为“人类的历史,乃是人在社会上的历史,亦就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史。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种种互有关联,互与影响的活动,故人类的历史,应该是包括一切社会生活现象广大的活动”⑧。因此,他认为“社会的变迁,便是历史”⑨。社会与历史是同质异观,“同一吾人所托以生存的社会,纵以观之,则为历史,横以观之,则为社会”⑩。社会学与历史学都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与社会学具有同质性的论点,对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具有很重要的启示。但尽管如此,社会学与历史学“不可认作全为同物”。社会学与历史学“其间有相异的性质”。“历史学的目的,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经历及其变革;而社会学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结合及其组织。历史学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经历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社会学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简明的说,历史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纵起来研究的学问,社会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横起来研究的学问。”輯訛輥的《史观》、《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之唯物的反映》等文章,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探索中国社会史的,沿着社会学是由历史哲学逐渐发展而来的理念与思路,探索社会学理论的渊源,以此来探索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发展的轨迹和社会学规律的演变,这一点,也对后人研究社会学起到了启发作用。(2)社会与政治认为,社会与政治的关系是,并不是单项的因果关系,“须知社会与政治,是互为因果的,不可偏重一面的。”輰訛輥同时,他对社会问题的概念也进行的阐述,凡是能引起社会不安,并且社会立志于寻求解决的方法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在《社会问题与政治》中,以妇女参政问题与童工问题为例,详尽的阐述了社会问题与政治的紧密联系与互为因果关系,并为从政治上入手如何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做出了要想改良社会,就必须从政治入手,依靠政治的力量的结论。这为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视角。 关于社会学实践方面的思想 1.劳动者问题 的社会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紧密联系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回答人们对社会学的种种偏见与误解,阐明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内容。同志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理念对当时中国工人、儿童、农民的劳动、生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劳动教育问题》、《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上海的童工问题》等一系列文章应运而生。这些文章是同志做了周密的实地调查之后,用详实的资料写出来的,集中地关注了城市市民的劳动、教育、生活等问题。 (1)工人问题 在深度访问了唐山煤场的朋友之后,先生写下了《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一文,直接揭示了“工人不如骡马”的事实;在《劳动教育问题》中,他指出资本家从根本上剥夺了工人学习、教育的权利,“那知道那些资本家夺去劳工社会精神修养的工夫,这种暴虐,这种罪恶,却比掠夺他们的资财更是可怕,更是可恶”,并呼吁现代社会改善教育不昌、国民知识贫弱的现状。同志在《劳动问题的祸源》一文中,一针见血的指出工人劳动者问题的祸源是工银制度、资本制度、工厂制度以及社会上少数人的统治权,同时他还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工人被剥削问题的根本原因。同志还分外关注一个特殊的工人群体———童工。在他教授杜会学课程的时候,就对儿童问题非常热心。1924年他到苏联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时,顺便亲自调查了革命后苏联儿童的生活情况。当他亲眼目睹到苏联儿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幸福的生活、成长、接受教育时候,不禁为中国儿童的悲惨遭遇深感愤怒,为此,他查阅了大量的报刊资料,并写下了《上海的童工问题》,寄回国内,以引起国内有关人士的注意。《上海的童工问题》一文,阐明中国社会童工问题的严重性。他怀着万分怜悯的心情写道:“上海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都受极重的损伤,而以童工为尤烈,这都是长时间工作疲劳过度之所致。童工被佣于家内铺店、小工厂、家庭工业、洗衣房、并建筑业及大工厂等。女童工间有沦落而为娼为婢者。”輲訛輥指出,童工问题的解决,不能寄希望于军阀政府,不能依靠外国人的执政机关,因为他们不会实施一些保护童工利益的政策的。“为拥护这十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人的利益和免除他们的损害,非赖上海的劳工团体的本身不可;为帮助他们智能的发育,娱养的得宜,非赖上海的献身于无产同胞的青年不可。”輳訛輥文中他用详实的资料,分析指出童工制度的罪恶和上海童工遭受的非人待遇,并呼吁广大人民关注、关心童工问题。在当时,能系统地揭露、研究童工问题的人实为罕见。 (2)农民问题 除了关注市民、工人的生活、劳动及教育等问题外,同志也同样关注着农民的生活劳动等问题。他不仅在北方指导了一系列的农民运动,而且写文章从理论上阐述中国农民困苦的生活现状,指导农民运动的发展。在《土地与农民》一文中,他阐述了历史上平均地权的活动,并指出农民中最多数最困苦的阶级便是自耕农与佃农。同时,他也论述了农民、特别是贫农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号召革命同志到农村去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革命的青年同志们,应该结合起来,到乡村去帮助这一般农民改善他们的组织,反抗他们所受的压迫,中国浩大的农民样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国民革命,中国国民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輴訛輥同志曾把此文编入《农民问题丛刊》,作为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材,指导中国的农民革命。在《鲁豫陕等省的红枪会》一文中,同志高兴地指出,红枪会的出现“可以证明中国的农民已经觉醒起来,知道只有靠他们自己结合的力量才能从帝国主义和军阀所造成的兵匪扰乱之政局解放出来,这样在农民运动中形成一个伟大的势力”輵訛輥。他在文中总结了红枪会的特点,还弘扬了这种农民大运动的可贵精神,表现出对农民自发组织的极大关心和热情,呼吁农民朋友了解农民阶级在国民革命运动中的地位和责任,清楚的认识谁是他们的仇敌和朋友,了解红枪会的性质及其应走的道路。同时,他又指出,由于农民的狭隘、落后的思想意识,他们往往会受到军阀们的利诱与剥杀。因此,他倡导农村工作者及进步青年一定要帮助农民,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这是的杜会学思想在农民问题、农民运动问题上的成功运用,为后人用杜会学的思想方法研究、解决农村问题作出了贡献。 2.人口问题 世界人口的迅猛增长导致人口问题早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的学者就针对人口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不过,他们得出的结论却是落后的甚至反动的,支持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的观点,即人口问题可以通过战争来解决,实质上,就是为战争者发动战争找到最佳的借口和理由。同志是我国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前驱。他写的《战争与人口》一文,对上述的反动观点进行了透彻的批判。他从古今人口发展史等角度,证明战争不仅不能解决人口问题,反而会带来一来列其他问题。“夫人口过庶,固当求解决之道,而以战争以解决之,乃无异于堕胎自杀也。观于近日交战国之面包问题日益危迫,足知饥馑之来逼,全为战争之所赐。輶訛輥”接着,他又从当时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不同方面再次论证马氏学说的非科学性。该文对当时关于战争与人口的反动观点进行了尖锐地批评,使人们认识到战争的本质及人口问题的根源。在文章的最后,同志又指出了马氏学说的部分合理性。“余虽时于马说有所非难,然并不抹杀其说于经济学上之价值,悬其说以为警戒,使人益知奋进,以谋文明之发展。輷訛輥”同志关于人口问题的阐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观点来分析、解决人口问题的范例,具有典型性与可借鉴性。在这篇文章中,同志的某些观点未必会适用于我国当前的人口问题,但是这是社会发展导致的。同志能够将社会学理论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决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治学态度与刻苦的钻研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学者应具备的重要素质。 3.妇女问题 社会学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研究妇女问题。当社会学在中国还没有完全成熟时,妇女问题就作为一个较为鲜明的社会问题而为我国的社会学家所瞩目。同志于1920年7月,在女子高等师范、朝阳大学等校讲授“女权运动史”、“社会学”等课程。他有不少篇章著述了他对妇女生活现状的观感,表达了他对妇婴幸福生活的展望。在苏联,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理论和设想,都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苏联妇女、儿童的幸福生活,让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仰,成为他继续推动中国妇女解放前进的强大动力,使妇女解放思想的形成更具世界性。1920年前后,他教学期间,写下了《战后之妇人问题》、《废娼问题》、《现代的女权运动》等直接探讨妇女问题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充分肯定了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力主妇女参政议政,揭露封建的娼妓制度对于妇女身心健康的侵害。同志指出,中国由于过去受封建思想的长期束缚,对于妇女的歧视和压制是很严重的。针对这种情况,同志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中指出,妇女应该同男子一样参政议政,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战后世界妇女的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作了相应的研究。同志针对战后妇女过剩、女工与男工的关系以及劳动阶级的母亲问题三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分析,并指出,由于妇女相对过剩,就会出现女工与男工争夺劳动机会的问题。在此,他指出“男女工人间有了结合,定能于阶级斗争添一层力量。輮訛輦”他希望我们中国的妇女们能够行动起来,珍视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地位与解放。同志从社会学视野中观察到,在当时的社会,关注妇女问题的人少之又少,并且当时的中国人心理,大多都不认为妇女有人格。所以,在《废娼问题》文章里,同志从人权及法律的角度,指出坚决废除娼妓制度的五大理由。“第一,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第二,为尊重恋爱生活不可不废娼;第三,为尊重公共卫生不可不废娼;第四,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第五,为保持社会上妇女的地位不可不废娼。輯訛輦”此外,他还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娼妓问题的办法。纵观各国的女权运动历史加以研究,在《现代的女权运动》一文中,针对女权运动的现状从教育、劳动、生活、法律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妇女们要达到伊们完全解放的目的,非组织一个世界的大联合不可。”妇女的解放运动,是与女权运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劳工妇女的运动亦不该与劳工男子的运动互相敌对,应该有一种阶级的自觉与男子劳工团体打成一气,取一致的行动。輱訛輦”他以世界的女权运动为重点,剖析其特点,分析其中的优势和不足,提出中国的妇女运动要从中借鉴宝贵经验。他还指出了妇女运动的最根本不足在于自身的素质。自身素质未提高,女权运动(或妇女运动)是难以取得胜利的。从社会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视角妇女问题,在中国是较早的一位。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来研究指导中国的妇女运动,为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成为中国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光辉的里程碑。这种方法影响了之后中国的社会学家研究妇女问题。 4.自杀问题 对自杀这一社会现象一直予以十分的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早在1913年,就写有《原杀(暗杀与自杀)》一文,他认为暗杀和自杀是因不良政治和社会诸多因素造成的,是社会堕落的极端体现。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以后,更加注意对自杀问题的研究,于1919年11月、1919年12月、1922年1月分别发表了《一个自杀的青年》、《青年厌世自杀问题》、《论自杀》等论述自杀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认为中国的自杀现象源于社会的缺陷,根本上是源于黑暗的社会制度。的1.3万多字的《论自杀》一文,分十个部分对自杀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论自杀》分析了诸多影响自杀的因素,并梳理了大量有关自杀的统计数据、各教派的自杀观,以及中外学者关于自杀的一些论述,是五四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自杀问题少有的具有分量的社会学研究的学术论文。《论自杀》在中国社会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学术地位,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同志的诸多著作从多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同志本人为开创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努力及所形成的社会学的传统,对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同志以一个革命家所应有的责任感和一个社会学者所具有的敏锐,时刻关注着当时的社会种种现象和问题,不失时机地深入研究当时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是亟待解决并影响深远的,他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丰富与发展了社会学理论内容,在中国社会学史上谱写了不朽的篇章。并为中国革命的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社会学理论论文:网络时代社会学理论重构 一 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与西方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联,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现代知识形态。正如特纳(J.H.Turner)所说:“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自觉的学科得以创立,是用以解释与‘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转型,特别是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崛起和封建土地体制的衰退以及最终遍及世界各地的这一进程。”因此,由现代性社会转型而奠基的现代西方社会的基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典社会学的研究领域、研究主题、问题意识及理论解释框架。“现代社会学的形成 #0; #0;独特研究领域的界定、研究主题的形成和适用方法论的发展 #0; #0;是以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分析、给予秩序、为社会生活管理提供有关社会技术和对社会发展进行理性控制为目的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一种现代知识形态的“社会学在现代事物的秩序中以及在‘现代性方案’中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经典社会学与现代性的这种内在勾联,吉登斯(AnthonyGiddens)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作过深入的分析。他强调,“社会学的概念和发现,与‘现代性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密切相关。”在《社会学》一书中,他甚至把社会学界定为“对现代性的研究”。在吉登斯看来,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社会制度的分析和把握,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首先,以马克思、涂尔干与韦伯为代表的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性所作的制度性诊断,都倾向于以单一的变化动力来解释现代性的特征。例如马克思认为,塑造现代世界的动力是资本主义,在马克思那里,现代性所呈现的社会秩序,在其经济体系和其他制度方面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现代性的永不静止的、流动的特征被解释成投资 #0; #0;利润 #0; #0;投资这样循环的结果。而涂尔干则主要从工业主义的影响来探索现代制度的特征,认为工业社会中最关键的因素并不是马克思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竞争这一边缘的、暂时的特征,而是来自于复杂的劳动分工的强有力的刺激,现代社会的特征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工业化的秩序。而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不仅包括了马克思所指出的经济机制和雇佣劳动的商品化,更主要的内容是指在技术和人类活动中以官僚制的形式出现的“合理化”。其次,在经典社会学话语中,“社会”这一概念占有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经典社会学将其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社会”这一概念。社会学家尤其是受涂尔干思想影响的社会学家,都试图把社会概念与现代性联系起来,将与现代性相勾联的“社会”概念视为社会学的内涵,从而把社会学被视为一门与现代社会有内在勾联,以现代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概念化“社会”的过程中,社会被界定为具有自身内部统一性的体系,而对这一体系展开的某些理论解释,正是以对社会的这种理解为基础的。例如按照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的观点,社会学最重要的目标是解决“秩序问题”,因为秩序问题是解释现代社会系统界限的关键。第三,吉登斯强调,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社会学在知识形态上与现代性特征也密切相关。经典社会学家将社会学看成是关于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通性知识,并且如同自然科学提供了关于自然界的信息一样,社会学提供了关于社会生活的信息,人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预测、控制和干预社会生活。 毫无疑问,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经典社会学家针对现代性问题所构建的社会学理论范式、分析架构与研究方法,能够比较恰当地说明现代社会的理性(工具理性)特征。然而,由于社会本身的变迁,在今天,经典社会学的理论范式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与现实生活世界相脱离。因此,建构一种贴切当今社会生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已经成为社会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关键议题。例如,近年来德国社会学界在对“社会学在今日何为(WozuheutenochSoziologie)”问题的讨论与反思中,对经典社会学理解当今社会生活及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出了颇多质疑。在《失去根基的学科:我们还需要社会学吗?》一文中,德特林(DarnfriedDettling)指出,今日西方社会由于个人化 #0; #0;即个人从社会条件如阶级与阶层、性别角色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及全球化 #0; #0;即全球金融体系的运作、跨国家组织的扩张、全球传播网络的形成等因素对传统社会生存界限的颠覆,已导致社会逐渐丧失了影响个人生活方法与形式的决定力量。德特林强调,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现在已经不存在任何传统上所定义的社会,只剩下单独的个人,而他们早已不再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活动。”既然社会学已失去其研究的对象 #0; #0;社会,那么,我们真的还需要社会学吗?有许多德国社会学家认为,今天先进的西欧工业化社会在社会结构及日常生活方式方面所发生的上述重大改变,意味着长期以来作为经典社会学研究中通往对社会结构分析的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三项内容,在面对当今社会生活时,其解释力已十分有限,仅仅通过对这三项内容的研究,已无法清楚地描绘当今社会的结构,掌握其文化特征,说明其权力斗争。正如贝克(UlrichBeck)所说,如同19世纪的现代化进程瓦解了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建立了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在20世纪,现代化使人类再一次从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中挣脱出来,建立起另一种类型的社会结构,即更多的非工作(休闲)时间、更富裕的收入、更高的教育、更频繁的社会流动。对当今社会而言,已经不是阶级冲突,而是上述生活选项逐渐成为社会冲突的第一导火线。换言之,由于生活形式的多元化与个人化已经成为当今西方社会的基本特征,经典社会学已面临一种强烈的挑战。经典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如阶级、阶层已无法完全解释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新社会形态、现象与问题,其社会分析架构对现代社会多变与异质的特征已失去充分掌握与解释的能力。例如,经典社会学中涂尔干对社会分工及韦伯对科层组织等的研究,目的都在于探讨当时社会结构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个人的存在状态。在今日社会生活形式逐步多元化与个人化的趋势下,经典社会学的这一理论分析架构是否仍有掌握现代社会生活脉络的解释力,已经变成一个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在对经典社会学范式构成基本挑战的社会事实中,由于互联网的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互联网的勃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20世纪下半叶最具经济技术影响与科学文化意义的社会事件。互联网不仅为当今人们提供了交往与传播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媒介,而且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开放式交往与活动的平台,并有可能由此导致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整体性转型与重构。互联网在目前已经对人类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构成了强烈的冲击,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冲击还将继续存在与扩展。具体地说,互联网对社会的冲击集中体现了上述德特林所说的当今社会的个人化与全球化趋向。一方面,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巨大影响,表现在个人在社会中的日常生活方式由相对被动变得更为主动。在以前,人们的社会生活历程基本上是由社会及家庭给定的,而在网络世界中,“人类以往的社会结构提供给人们的安全感和生活的连续性都将不复存在,变化和不确定性是这一时代人类生活的主题”。个人有可能从既定的社会条件如阶级、阶层、性别角色等中解放出来,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所有行为将更多地取决于自己的主动选择。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平台,不仅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当今社会的全球化趋势,而且为全球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变数,从而使不同区域的人们有可能摆脱可口可乐式的全球化进程。所有这些,对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经验。换言之,互联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在工业时代积累起来的社会经验,因此,相对于经典社会学的解释框架,互联网可以说是一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新概念。对于互联网的这种革命性意义,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被不少西方学者所关注,并开展了学理上的探索。例如贝尔(DanielBell)的“后工业社会”、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奈斯比特的“信息社会”等理论概念,都试图揭示当今社会转型的实质与意义。进入80年代之后,西方学者的研究更进一步深入到了对互联网的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研究。这些理论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转变,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总之,由于当代社会在社会结构与日常生活形式各方面所发生的巨大改变,例如价值态度的变迁、日常生活的美学化、全球化与互联网的扩展等,经典社会学所使用的概念范畴正面临重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新的情况,有不少社会学家尝试用新的概念和思考方向,取代或融合传统的社会学概念和思考方向,并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目前,这一社会学范式转变的努力与尝试正方兴未艾。二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普及,都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转型与重构,而互联网正是这种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新技术。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革命性影响,将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技术革命都远为深刻,终我们的一生,互联网都将是崭新的东西。 互联网在社会层面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与其独特的技术特性密切相关。因此,把握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对于在社会学层面上理解互联网的社会、文化意义和价值是极为重要的。对于互联网的技术定义,“联合网络委员会”(FNC)在其1995年通过的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中说: 联合委员会认为,下述语言反映了我们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0; #0;(1)通过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或今后其他协议的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按照这一定义,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而且这种全球性是有技术保证的。作为分布式网络,互联网在技术层面上不存在中央控制问题。其次,互联网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一个唯一的地址,以确定主机在全球性网络中的联结点。再次,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联结在一起。正是互联网的这些技术特征,使互联网成为一次崭新的技术革命。 首先,互联网技术革命推进了全球化进程。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能超越时空的限制,从而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无论人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声音、图像把自己与他人相联结,从而形成一个全球化的信息空间。而互联网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完全依赖于其数字化与网络化技术。所谓数字化,简单地说,就是将各种复杂多变的信息,如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为这些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模型,最后转变为一系列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与现实世界不同,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一切都是以有规律的数字0和1来代表的,互联网上的所有信息,归根到底都是“数字信息”。数字化对于互联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凭借数字化技术,互联网拓展了信息贮存和传播的空间,从而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超媒体。而网络化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集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各种信息资源为一体,供网上用户进行资源共享、信息交换。网络化所形成的信息高速公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缩小到零。 其次,互联网技术革命亦推进了个人化进程。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无限的,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其选择也将是无限的、主动的和个性化的,而这正是互联网的魅力所在。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趋向,将是不断走向以用户为中心,以个人主页为中心。“通过个人主页构成网络,在连成一体的网络世界中,每个拥有个人主页的个体将成为自己所拥有文化的解读者,都向全球输出他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他对制度体系的认识、他所自以为是的生活方式。在全球化达到这个层面时,……个体间的交互式对话将真正取而代之。……人与人沟通、文化与文化的交流共容将成为可能。”在互联网上,人们不仅可以自由地分享他人的知识和资源,而且可以成为其中有鲜明个性和独特价值的一部分,自由地展示自己的思想和才华,从而使自己有更多的被别人了解的机会,也有更多的帮助别人的机会,更多的施展自己特长的机会,更多的与别人合作的机会,更多的自我发展的机会。 互联网的上述技术特征,表明互联网是另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因此它也会像以往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如电的发明,印刷、电话的普及一样,改变和重塑人类的生活方式,从而导致在社会层面上的结构变革与转型。因此从本质上说,互联网作为一场技术革命,同时也必然表现为一场社会革命,“是一场复杂的社会与技术的互动过程。技术革命吸引了人们的大部分注意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在经历一场知识革命。这场革命深刻地改变了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政治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知识革命引发的范式转移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娱乐和从事许多其他活动的方式。要准确地解读信息革命对社会生活的所有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无疑它已构成对我们的生活方式的即时的或潜在的威胁。这种威胁可能波及到政府的治理方式,我们的价值系统,甚至是我们的家庭体系,我们的所有物,我们的工作。”互联网的这种社会后果,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将会不断地增强。可以预见,随着人类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将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生活的核心。在21世纪,人类的生活方式、沟通方式,以及信息传播模式,都会因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改变,从而导致人类社会的现存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与重塑。这种改变与重塑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凸现对人类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 互联网作为计算机信息和通讯资源的综合体,并不仅仅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或者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资源,而是一种将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因此,互联网并不是一个物质的或有形的实体,而是一个无形的虚拟空间,一个无中心的全球信息媒介,它能将全世界的人、组织、机构、政府、企业等联结在一起,使用户通过远程登陆,查询和共享数字化信息,并进行网上讨论,电子出版,信息,发送电子邮件等。这意味着互联网最基本的意义在于链接。在互联网这一借助链接而建构的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ies)或虚拟社会(VirtualSociety)中,人们确立各种虚拟身份,建立各种与现实社区中的关系不同的虚拟关系,从而形成一种类似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的自由空间。这些网络虚拟空间,包括像BBS或Newsgroup这样允许人们随时访问并给予反馈的虚拟空间,以及像IRC或Netmeeting这样的允许人们像在现实中面对面交流那样进行虚拟空间中同步交流的虚拟空间,甚至像真实社区那样的虚拟社区 #0; #0;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免费的电子空间建立自己的个人主页,结果像在真实社区中那样,有着相同兴趣的人因其相互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而住在一起,进行相互交流与互动。因此,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并不意味着虚幻和容易破灭。网络虚拟空间虽然是由纯粹的数字、数据、图表或各种表征现实世界的信息组成的,不存在有形的物质实体和有生命的个人,但由于它同样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网络空间中的所有构成要素又都是真实的,是一种虚拟的真实。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网络使用者,通常都以ID账号或匿名出现,个人可以隐匿部分甚至全部在真实世界中的身份。多媒体世界提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面具,网民可以从中任意选择一个甚至几个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个人因此丝毫不用担心其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和生活会对其在真实世界中的生活和行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不同,在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角色扮演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些在现实中人们无法改变的天赋角色,如家庭出身、性别、外貌等,在互联网世界中却可以被轻易改变。互联网的这种匿名特征,使人们在网上有一种摆脱压抑、无拘无束的感觉。网民可以一方面始终处在隐密的私人空间之中,而另一方面,却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塑造出一个有别于其在真实世界中的人格认同,扮演各种角色与身份,在虚拟社区这一公共领域中与他人进行互动,以展示一个在真实世界中无法展示的自我。这时,网民实际上生活在一个与真实世界不同的虚拟世界之中, 自由和开放是互联网的精髓所在,“互联网的关键概念在于,它不是为某一种需求设计的,而是一种可以接受任何新的需求的总的基础结构。”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从在BBS、IRC或Newsgroup上发帖子,到申请自己的讨论区,再到建设自己的网页、网站,这一过程很少受权威意识形态的钳制,在这里,除了技术层面的规范之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网络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松散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的模式,任何信息可能来自任何节点,只有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进行管理,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力机构来规范与控制网络,亦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三 我们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上述社会结构整体转型与重构的新知识形态,应该有其有别于经典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范式。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因为迄今为止,社会学家对于网络虚拟空间所做的社会学思考,基本上没有摆脱破碎片断的局限,尚未形成系统整体的研究,因此,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放在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作支撑的概念命题系统上,以克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支离破碎的方式,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这一突破的社会学后果,可能是一种全新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确立。 具体地说,这种基于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新理论范式,其研究范围和问题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一些主题:(1)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领域?生活在这一空间中的网民与生活在传统社区中的人们有什么区别?网络空间的组织方式有什么特点?等等。(2)对网络空间所特有的社会问题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中的信用与风险问题、网络中的青少年保护问题、网络安全与控制问题、网络综合症问题、网恋问题、网络病毒问题、网络色情问题、网络黑客问题、网络中的知识与权力问题等。(3)网络虚拟社会生活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影响研究。在21世纪,网络将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但是,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网络作为一个人造的虚拟世界,始终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无法代替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所以,网络社会学研究也应该考察人们在网上的社会生活将会对现实社会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与现实社会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是什么?网络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首先面对的基本问题。对于网络空间的特性,本尼迪克特(M.Benedikt)认为,“全球网络化,由计算机支持、由计算机进入和由计算机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也就是说,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空间。而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由网络空间的这一虚拟特性所造成和决定的。与传统的社会空间不同,网络空间是一种没有时空边界、没有身份、没有家庭和阶层等社会背景的虚拟社区。在这一虚拟社区中,社会成员没有身份(阶层、组织、群体)的差别和限制,经典社会学用以划分阶层的财富、学历、地位等概念也因此在网络世界中失去了作用。 对于这一新崛起的网络社会的性质,曼纽尔·卡斯特尔(M.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的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塑着今日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从而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新历史时代,可以称之为信息时代,或者说网络时代。网络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新的社会结构与形态。在互联网世界中,所有的节点,只要它们有共同的信息编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成就目标),就能实现联通,构成网络社会。卡斯特尔认为,今日西方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节点通过网络联接而成的网络社会。这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动态的、开放的社会系统,而这种网络化逻辑的不断扩散,必然会改变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以及人们在网络中的在场和缺席,网络与网络之间的动态关系。网络社会的凸现,意味着人类经验的巨大变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 我们以为,由互联网所营造的这种新社会空间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验的变化,首先体现在随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 #0; #0;网民身上。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础是农民,工业社会的基础是市民,那么,网民就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民并不是简单的电脑使用者,而是电脑使用者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其成员在网络社区如BBS、IRC、Newsgroup中相互交流、沟通情感、传递信息。与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的交往不同,网民在互联网中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央核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互联网中,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与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从而使麦克卢汉(M.McLuhan)所说的“地球村(GloblVillage)”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学来说,网民这一全新社会群体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互联网在连接计算机的同时,也连接了使用计算机的人,而一旦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使用计算机的人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就变成了社会网络。与传统的社会网络相比,在这种因计算机联网所形成的虚拟社会网络中,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社会结构都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网络虚拟空间的一个重要社会学问题,是互联网对人际沟通模式的改变。互联网的兴起,对于人际交往来说,是一场科技结合心理的革命。今天,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把自己的家建设成为人际交往的天堂,从而使人际沟通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层面。例如,互联网给人们的沟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生产和消费等日常活动,足不出户就能办公、购物、交往等等。茧居族(Cocoons)、SOHO族(SmallOfficeHomeOffice)、电子隐士的出现,正是这一变化趋势的生动表现。同时,由于网络人际沟通完全依靠互联网络传达,因而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交往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不再起任何作用,因此相对于日常的人际沟通,网络人际沟通显得更少限制、更多自由、更多创意,而且相对而言,网络空间中的去中心化交往,也使网络人际交往显得更为平等,更少群体压力。但与此同时,网络人际沟通也可能导致人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从而使人变得更为退缩,甚至造成网络幽闭症的出现,进而发展出网络人际交往中的攻击行为。因此,互联网在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疏离,并有可能因此损害人们在现实世界中面对面的交往,使个人从真实世界中彻底隐退。 互联网的兴起,还重塑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模式。由于互联网是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因此网民在网络之中的交往能以一种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进行,从而建构一种全新的开放式的组织模式。在这种没有中心的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模式中,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完全是开放和发散式的,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等级差别而平等地获得信息,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收入、职业等等的差别而平等地交往。因此,这种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权力压制,超越了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从而有可能使人们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个人能够完全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并由此导致一种新型、高效和有高应变能力的组织产生。当然,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必然会向积极的一面发展,实际上,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也为更高效的犯罪提供了可能,从而使得某些有组织的集体或突发事件的出现更难控制和预防。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在重塑人类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网络本身的社会问题,也包括网络对现实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例如,互联网使网络的关联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网络的脆弱性。隐藏在可执行程序或数据文件中的具有自我复制和传播能力的计算机病毒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便是一例。计算机病毒从开始传播到导致整个网络被感染,几乎不需要什么时间,它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显然具有与现实社会极不相同的特点。据统计,在已经上网的用户中,有大约80%的用户受到过来自互联网上的病毒攻击。自从1988年11月第1例计算机病毒 #0; #0;莫里斯蠕虫在有6000台计算机联网的ARPA网被发现以来,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也越来越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迄今为止,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大约有25500余种之多,可以说,计算机病毒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又如,随互联网形成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犯罪现象相比,亦有其新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匿名性,使个人在安全的私人空间就可以进行或参与在真实世界中限于各种条件而不易进行的犯罪活动。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破坏网络数据、网络洗钱等等,都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网络交流的高匿名性、高互动性、高隐蔽性使色情信息的传播变得极为便利。在网络空间中,色情信息的传播几乎不受任何的限制,而且个人通过互联网接触色情信息也极为方便和安全,这无形之中消除了人们在真实世界中接触色情信息所必然会受到的各种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来自权威的意识形态,也可能来自普遍的道德感等),从而促进色情信息的传播与扩散。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网络色情问题的严重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色情信息的数量和种类繁多,更在于网民追逐和迷恋这些色情信息的狂热程度。 知识鸿沟的扩大也极有可能是我们在网络时代所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Tichenor)、多诺霍(G.Donohue)和奥里恩(C.Olien)在1970年发表的《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别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知识沟假设(knowledge-gaphypothesis)”,认为“随着大众传媒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多,社会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将比社会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这类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识沟将呈扩大而非缩小之势。”按照这一假设,互联网的扩展,可能加大而不是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互联网是当今技术含量最高的信息媒体,它在知识传播上集多种传统传媒的优势于一身,具备可以处理海量信息、快速检索、双向交互、多媒体合一等优点。然而,昂贵的设施、价格不菲的上网费、不易理解并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好像一座分水岭把社会大众一分为二:一方是媒介技术专家及高学历群体,而另一方则是普通大众。虽然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每年都在增加,迄今已有2000多万用户,但调查结果显示,在目前中国,上网仍然是一种远离百姓的“贵族化”活动。例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01年1月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人数已达2250万。其中高中(中专)23.45%、大专28.97%、本科38.82%、硕士1.91%、博士0.41%,高中以下仅6.44%。月收入500元以下15.31%、501-1000元25.94%、1000-1500元15.81%、1501-2000元4.05%、2001-2500元4.05%、2501-3000元3.94%、3000元以上7.44%。用户地域分布处于前五位的是:北京12.39%、广东9.69%、上海8.97%、浙江6.62%、江苏5.43%。可见,目前中国的主流网民的基本特征是:文化程度较高、个人收入大多处于中高水平、生活在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这一数据表明,起码在目前,互联网的出现并没有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相反,互联网有使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知识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互联网崛起所引发的新社会问题,显然远不止上述这些。它还有可能造成文化冲突、人际关系疏离、信息焦虑、网络沉溺、网络孤独、网络谣言扩散等问题,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调查,也应该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总之,面对网络社会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当务之急。正如利奥塔(Jean-FrancoisLyotard)所说:“了解社会,今天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首先选择向社会发问的方式。”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首先展示的,正是这样一种新的向社会发问的方式。这意味着,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崭新的范式。网络社会学范式的新,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相比,首先体现在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基点的社会学。经典社会学总是有一个关注的基点,以此作为社会学思考及理论建构的立足点。例如经典社会学的叙事模式常常以理性作为其叙事的基点,以社会作为其知识架构的立足点。与此不同,网络社会学首先要面对的基本事实是网络社会的开放性与多元性,由于网络社会学把其理论架构建立在对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的认识之上,因此在网络社会学理论架构中,不可能有像经典社会学那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基点。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即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 1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末期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倡西学,向西方寻求真理,并译介西方社会学著作的同时,有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生平与救国救民思想的介绍和讨论也开始出现于中国思想界。1899年,《万国公报》4月号发表了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1845—1919)节译的蔡尔康的《大同学》一文,提到近世学派中“有讲求安民新学之一派,如德国之马客思”。这里的“马客思”即是Marx在我国的最早译名。[1]随后,有关马克思和马克思社会学说的介绍陆续出现在报章杂志和各类书刊。但这段时期思想界对马克思主义的介绍和讨论还是零碎的。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瞿秋白、李达等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对以孔德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理论缺陷进行批判,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的历程。 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旧中国社会结构的准确分析,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创造性运用的重大成果。在1957年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系统分析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性质、特点、矛盾转化的可能性,以及处理这些矛盾的方针和方法,帮助人们认识和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创造性运用与发展,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奠定基础。邓小平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核心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他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维护建设形态方面,从宏观社会发展的角度对社会学进行研究和论述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的“补课”论,为我国社会学的恢复和重建铺平了道路,而且还对我国改革开放、如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及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和全面的思考,从而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在社会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费孝通带领社会学学者开始了中国社会学的重建工作,从而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推向新高潮。他主要从小城镇研究、家庭社会学研究、少数民族发展研究等几个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学研究的进程。 2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展望 20世纪的最后30年间,全球政治格局进入了空前变动时期,现代世界体系面临着各种反体系力量的挑战。在当前社会实践发生结构性巨变的时期,理解并跟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当展。当前世界和中国具有这样一些社会趋势:第一,当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引领着社会的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供了使失谐因素被激活的结构性条件,更易形成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第二,当代社会“去集体化”和“去组织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分化过程形成了更强的催化作用;第三,劳动与资本的传统关系的破裂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两极化趋势,导致了新的二元化现象;第四,有形劳动的社会地位急剧下滑,失去了传统上的轴心地位,形成了社会分层的消极动力;第五,经济活动性质的转变使社会风险不断扩大和加深,对经济与社会的安全基础都形成了极大的销蚀;第六,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所带来的双重社会压力,使得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第七,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不平衡关系为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添加了助力,对社会信念和价值观造成了深度腐蚀;第八,社会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古典现代性与现时现代性、西方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以及全球变迁与本土社会转型,各种因素和传统之间的关系更加盘根错节,这种影响仍在不断助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复杂症候。这些趋势表明,我们时代的社会实践结构正在或已经超越古典现代时期。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工程正是在这种极为特殊的宏观背景下展开的。[2] 这一时代性背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量。这类重大现象几乎都聚焦到一个问题上,即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质和当代形式。在这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甚至可以视为许多复杂问题上不同立场的基本分野。但是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关于对立与统一、冲突与整合的辩证思想,至今仍然是社会学理论中最为精华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学来说,对立与协调、冲突与整合的研究是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从对立和冲突之中寻求协调和整合,在协调和整合之中洞察对立和冲突;研究对立和冲突是为了促进协调和整合,反过来,探讨协调和整合是为了解决对立和冲突。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论对于把握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有着根本性意义,这本身也说明了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发展的主要形态和形式。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和新型社会主义实践的关键阶段,理念和思想是最为强大的利器。真正理解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形态甚至是其本来意义,意味着把握了理解历史性转换的一个思维构架,使远大志向在实践向度上深入拓展。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 摘要: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一些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在社会调查研究中不自觉地放弃对理论的追求、关怀和探索。社会学研究者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在此基础上使社会学形成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关键词:社会学;理论前提;理论自觉;反思社会学 一理论对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 在谈理论对社会学的重要性之前,我们首先要界定清楚什么是理论以及什么是社会学理论。理论常常挂在我们嘴边,任何一门学科在建构自己的学科体系时首先明确的都是要建构学科理论。社会学也不例外,从孔德开始的社会学家,都在围绕建构社会学理论开展学理思考和实践研究。尤其是孔德、斯宾塞之后的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把社会学引入了学校教育,成为大学里的课程,相应地进行了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那么,理论是什么呢?从我们直观的第一印象来理解,理论似乎可以和“抽象”、“思辨”、“概化”等词语相对应。这些词语只是说明了理论所具有的一些特征,并不能概括理论所具有的真正内涵。 按照哲学的观点看,理论是一种系统化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有助于指导我们去“观世界”,并形成关于这个世界的“世界图景”。理论具有三种特质:一是历史的兼容性,强调理论是人类认识史的总结、提炼和升华;二是时代的容涵性,强调理论是“思想中的时代”,即理论来源于现实;三是巨大的逻辑展开性,强调理论具有一种逻辑之美[1]。英克尔斯曾谈到社会学研究的三条途径,即历史的途径(创始人说了些什么)、经验的途径(当下的社会学家说了些什么)和分析的途径(理性指示的是什么)。无论是哲学对理论特质的概括还是英克尔斯对社会学研究途径的概括,都强调了历史、当下和逻辑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是说明了建构社会学理论形成的过程,历史代表了“站在别人的肩膀上”的重要性,当下代表了面向现实、思考现实的重要性,逻辑强调了理性思辨的重要性。 按照历史、当下和逻辑三方面来建构的理论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美国社会学家亚历山大(JefferyC.Alexander)给理论的定义是“理论就是脱离个别事物的一般化,脱离具体事例的抽象①;结构功能主义除帕森斯之外的另一个大师级人物默顿(RobertK.Merton)指出“社会学理论是逻辑上相关联并能推导出实验一致性的一组命题”[2];科技哲学家罗纳德(Rich2ardRudner)曾经把理论定义为:“一套系统地相互联系的、包括一些类似规律的概化的可以进行经验检验的陈述”②;社会学家纽曼(W.LawrenceNeuman)也给出了对“社会理论”的定义:“社会理论是将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浓缩和组织起来的由相互关联的抽象概念所构成的体系。理论是思考社会世界的简单方法。人们经常创立关于世界是怎样运作的新理论”[3]。风笑天从社会调查研究的角度指出,“理论是以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将经验世界中某些被挑选的方面概念化并组织起来的一组内在相关的命题”[4]。从以上对理论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理论构成的基本要素是概念以及由概念组成的命题,理论的特点是可以用经验事实来验证。我们也看到了理论形成的两种过程,一种是理论建构,另一种是理论检验。对照华莱士的“科学环”,以归纳法为特征的理论建构过程是“科学环”的左半圆,其过程是:观察(具体的个别的资料)经验概括(共性归纳)理论;而以演绎法为特征的理论检验过程是“科学环”的右半圆,其过程是:理论提出假设观察经验概括假设检验证实或证伪假设理论。在这两种理论形成的过程中,理论建构的过程在以田野调查为特征的实地研究中使用较多,理论检验则在社会统计调查中使用较多。社会学理论是直面经验事实的,这是社会学这门脱胎于哲学的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所在。 以上我们界定了什么是理论及理论的形成过程,那么理论对社会学研究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知道,构成理论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概念,所以理论首先呈现出来的是一套概念系统,在专业学习的意义上我们把它称作“专业术语”。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社会学的“专业术语”自然会引导社会学的研究人员用社会学概念来展开分析。这就是理论的第一个作用,理论有助于把研究者引入社会学的视野中来,也就是有助于形成社会学的特定的研究视角和概念框架。 第二,社会学理论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身份的标识,也就是说,是否具有社会学理论前提是该研究是不是“社会学研究”的标志。很多学者都在强调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重要性。社会调查如果放弃了理论前提,这样的调查就只能停留在日常观察的水平上,和民意测验、市场调查没有任何分别,从而陷入“通俗化”的境地。 第三,过往的理论会启发研究者去思考,构成研究者思想的火花。研究者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往往会感到无从下手,这时候就需要一些“启发”。过往的理论与社会现实撞击出了研究者思想的火花。 第四,理论可以提供研究的解释。理论除了把研究者引入了社会学的视野中并指导其研究的方向,还为研究提供了解释的视角。笔者在2004年对滇东农村的“过密化③”现象进行了研究,关注滇东农村呈现出和人口大量外流的主流人口流动形式不同的人口流动现状,即“过密化”。在相关社会学理论的“启发”下,笔者从三个角度进行了解释。一是从“推拉理论”引出的第三股力量———以“乡土性”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吸附力“规范”着农民的行为方式。传统推拉理论对滇东人口流动形式缺乏解释力,因为从当地人地关系紧张、生活水平低下的现状来看,如果依据“推拉理论”来进行解释的话,宏图村的人口流动应该和中国其他农村一样极富活力,这样才合乎逻辑。所以只能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论证,宏图村的人口流动状况之所以和主流的人口流动状况不同,“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显然被另外一股力量所“中和”。这股力量显然要大于至少是等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所必需的“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这股力量正是以乡土性④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一股强大“吸附力”。二是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认为“过密化”是农民的生存理性选择。像宏图村一样的传统农村,农民在考虑是选择在家种地还是外出打工时,他们遵循的并不是“经济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遵循“安全第一,风险最小”(代价最小化)。而实际上,无论他们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还是“代价最小化”,这其中包含着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这种基于生活压力下做出的理性选择被称为“生存理性选择”。三是运用社会网络理论进行分析,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农民大量外流意味着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的形成,先前外出的农民工以个体或集合体为单位形成一个又一个网络接点,为后来想出去务工的农民提供了信息的支持。宏图村外出打工的很少,即社会支持网还未形成,或者说,只是处于雏形阶段,接点太少使个人获得信息的关系支持只是简单的直线型的,还未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状。社会支持网的缺失往往会造成农民流动速度过慢甚至是停滞[5]。 总之,就像哲学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观世界”的世界观一样,社会学理论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社会学观”,用这种“社会学观”去“观社会”,形成关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图景”。 二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 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很多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以为只要进行经验观察和描述事实就是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和忽视理论概括。郑杭生认为,这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性的社会学理解,这种社会学被限定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的范围之内。造成中国社会学现象的现状是: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入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6]。 社会调查领域,对理论的忽视更为明显,由于社会调查要直面经验的社会事实,似乎对看到的经验事实进行描述就是社会调查的全部,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东西。刘少杰考察了1988~1998年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131篇社会调查报告,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29%,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56%,这种明显的差别,揭示了大陆社会调查对理论前提的忽视程度。刘少杰进一步指出,从这些社会调查报告来看,有无理论前提讨论所显示的水平高低差别很大。具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不仅主题鲜明、概念明确、指标具体、讨论逻辑清晰,而且所得结论也达到较高的理论概括程度,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相反,那些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无非是些直观的、简单的现象描述,其意义至多不过是为他人开展社会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些粗浅的材料。这样的研究往往流于表面,触及不到深层的社会问题。最后他指出,《社会学研究》11年发表的社会调查报告反映了中国社会调查的最高水平和存在状况[7]。应该说,像刘少杰描述的这些情况,在中国社会学界还是相当普遍的。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者在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时候秉承了实证社会学经验性的特点,而忽略了实证社会学也有理论前提的需求。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中“科学贫困”的问题,即中国的很多学者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对科学精神的追求,在功利性的科研评价机制面前,很多研究人员为了使科研数量达到相关要求,能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这些文章大多都是简单拼凑而成的。为了满足研究人员职称评定的需求,大量期刊如雨后春笋般开办起来,甚至出现了“山寨”期刊,因为在这些刊物上发表文章是需要缴纳版面费的。很多刊物不管文章如何只要交钱就给发,严重影响了学术的“声誉”,也是对人类探求科学精神的亵渎。论文剽窃现象也屡见不鲜。文军曾借用布迪厄场域的观点,指出中国“社会学学术场域中”存在“失范现象”,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谈论社会问题的人,似乎都成了社会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认识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社会学的学术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8]。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社会学理论前提缺失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有简单的社会现象统计报告的撰写,有“科学贫困”,也有社会学学术场域的失范现象。这些因素成为了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重要障碍。 三社会学如何理论自觉? 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很大程度是由于社会学研究者缺乏必要的理论自觉造成的。所谓理论自觉,是指社会学实践认识的一种正确态度以及社会学者自我反思的理论品质[9]。实际上包括了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反思、理论选择和理论建构不同层次的自觉。 首先是理论学习的自觉,要自觉地学习过往社会学家的相关理论和文献,弄清楚原作者说了些什么,即所谓的“原谓”⑤,这也是我们强调的要面向文本,多看书。对已有社会学文本的学习是我们社会学入门的第一步。 其次是理论研究的自觉,毕竟原作者所说的只是他“思想”的“语言”的表达,如果是看翻译的著作,又经过了别人“语言”的二次表达。所以我们了解了原作者所说的之后,还要分析“原作者真正的意思是什么”(“意谓”)、“原作者可能说了些什么”(“蕴谓”)以及“原作者本来应该说什么”(“当谓”)。转第三是理论反思的自觉。在哲学那里,反思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所谓的反思思想;社会学的理论反思相应就是社会学理论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强调社会学理论对自身的反思。一些社会学家试图对社会学这门学科进行批判性的社会学分析,创立了“社会学的社会学”,或者叫做“反思社会学”。其中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最有代表性。因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自己独特的研究特征:从反思的主体看,反思社会学主体既是研究者的个人又是由研究者组成的学科共同体,“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10]。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11]。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是要巩固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社会学反思两个基本效应上,一个是科学方面的,一个是政治方面的。首先,社会学反思自身,有助于增强这门学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就是明确自己的学科地位,从而维护社会学的科学性。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理应成为“元”科学,但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其次,社会学对自身的反思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总之,社会学要不断自觉地以自身为对象进行反思,并自觉地反思自己的语言符号,才能确立、维护自己的科学地位和政治功能。社会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更应该是一个具有理论自觉的学科。 第四是理论选择的自觉。在众多的社会理论中,社会学研究者要结合自己所处的社会现实选择合适的理论进行本土社会学研究,所以理论选择的自觉实际上也是社会学本土化的自觉。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必须立足于本土情景,选择适合即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中,在寻找理论前提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中国是一个伦理至上社会,伦理的温情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强关系”⑥在中国的人际关系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社会学研究,不仅要强调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特征,还不能忽视社会生活中的主观性因素。就像刘少杰所说的那样,在思考中国社会调查的理论前提时,应该超出实证社会学的理论视野,关注到韦伯为代表的社会理解论、福柯和布迪厄等人为代表的语言社会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论等等社会学理论。因为这些社会学理论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社会生活的主观因素,分别在思维方式、展开形式和价值原则等方面作出了深入思考,不仅有补于网络结构理论的局限,而且更切近中国社会现实[12]。这实际上是告诉社会学的研究者,不仅要有重视理论的自觉,还要有理论选择的自觉。 最后是理论建构的自觉,把已选择的理论和当下的现实结合起来,建构新的本土化的社会学理论。也就是在现实的指导下对原作者的意思进行修正、扬弃和创新(即“实谓”)。中国社会学必须把理论自觉和现实关怀结合起来,既面向文本又面向现实,最终建构起真正的中国社会学理论。 在郑杭生看来,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的研究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都表现出诸多不足,如对本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的挖掘、评价和总结做得都不够[13]。因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中国社会学的命运和发展前景。 中国社会学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形成一种理论品质,并结合本土情境不断反思自身依存的社会历史条件,反思自身的语言符号,反思社会学场域中的各种“失范”现象。社会学应当成为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 摘要:西方的新社会经济学对经济市场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为了描述经济市场的运作机制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目前,我国对经济市场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借鉴国外经济市场的研究成果,其会对我国市场研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分析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新经济社会学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并且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分析研究 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来源于社会网络分析,学术的传承涵盖了不同的知识领域,新经济社会学通过经济的方法来对社会进行研究,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人。社会人是在经济问题逐渐复杂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在社会生活中担任重要的角色,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有利依据,避免了人们一味追求利益而在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新经济社会学主要通过网络理论研究及组织理论研究来研究社会发展趋向,在连接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一、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中期,但是社会经济学以一门学科的形式出现是在20世纪初,通过学者们的研究与讨论而形成。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不能够把离散的经验研究成果有效地结合起来,只是一味地注重经验研究。伴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复杂性逐渐表现出来,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主要从研究社会方面对经济学进行扩展。经济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以及方法来探索经济行为和经济体系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一个新生的学术流派,许多特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是一门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社会学。新经济社会学伴随格林兰诺维特发表的标志性论文“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同时诞生,主要是指用组织理论、网络理论以及文化理论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社会学取向。新经济社会学得以迅速地发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以及学科之间的融合趋势是分不开的,新经济社会学的逐渐兴盛是结合了社会学与经济学等多门研究成果。当今社会,教育、婚姻、犯罪等领域逐渐受到人们关注,许多领域的研究导致研究者忽视了基本概念,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使研究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分歧,新社会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的主题上,关于经济生活中的其他领域还没有受到人们高度重视。这种现象表明,我们还有大量的研究要去做,新经济社会学的发展要不断吸收与借鉴政治、文化等学科的思想,为了主题研究获取全新的发展动力。尽管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者有着不同的学术兴趣与研究视角,所持观点也各不相同,但是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势必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新经济社会学所研究的领域 1.网络领域研究。新经济社会学中的网络理论认为,经济行为是嵌入到社会网络中的。网络理论分析认为,个人的行为与决策是与社会情境融合在一起的,必须用嵌入来说明社会现实与个人行动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并且针对行动者的真实行为背景进行解释。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怀特在新经济社会学中最早运用网络方法,通过网络方法的运用对市场进行研究,了解信任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及经济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新制度经济学紧急运用效用理论来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结构才是理解现存制度的关键。格拉诺维特研究了信息网络在人们寻找工作时的有效应用,并在最新的研究中明确指出,即使大多经济互动都发生在网络中,但经济制度的推动力是不同的,经济制度的形成由网络促进,经济制度只要成型,就会存在于单一的制度模式中。2.市场研究。新经济社会学对市场的研究主要起源于对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理论的批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商品及劳动的交换,各种各样的社会结构都是未来获得高效的产出而形成的,市场才是真正的资源配置方式。网络学派认为,市场的结构是为了效率而构建的,市场上的各种社会关系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改进市场效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关于市场研究的经济社会学著作,包含了金融市场、劳动市场等多个领域。新经济社会学对金融市场的研究表明,社会网络也渗透在市场中,并且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表现在对证券交易所产生的影响。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社会网络在市场中的作用,所以,对经济市场中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的洞察力比较欠缺,对劳动市场的研究分析过程中,参与研究者估价了分层理论,挖掘出位于表面之后的机制,并且对百姓收入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3.文化领域研究。在20世纪中期,就有一批文化人对经济生活进行了研究,最终文化研究能够成为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主题还要归功于扎利泽等人把研究方法代入到经济社会学的领域。扎利泽等人反对经济社会学把所有都归于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网络,反对只用文化术语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随着对价值观的关注,在其中融入了定性的历史资料,所以给新经济社会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许多学者认为,文化因素存在于经济行为当中,在市场研究中如果不考虑到文化,这样的研究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在新经济社会学中运用文化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未来的发展还不够清楚。但是,新经济社会学研究过程中引入一定的文化因素,并且对经济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借鉴,是毫无疑问的。即使新经济社会学在国外的学术界中掀起浪潮,但是在我国,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界对新经济社会学还很模糊。我国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经济社会学的观点对分析变革时期的经济现象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新经济社会学对社会研究领域有了重新的界定,在构建理论时持有独特的方法,对我国社会学研究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4.组织理论研究。组织是新经济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经济社会学对组织的关注主要体现在盈利方面,新组织社会学越来越著名。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组织理论一直关注经济组织,在工业社会学领域衰落期间,美国的组织理论吸收了工业社会学的许多观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组织的理论都是对可用资源依赖理论、交易理论。格兰诺维特提出了关于经济组织的社会学问题:经济组织与个体之间都受到社会关系网的限制,企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不能够通过规范的经济交易来达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关系网来完成的,企业内部的制度也会被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所取代。社会学所关注的重点是企业间合作所运用的非正式关系,长期的合作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同样会促进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易行为的产生。在企业内部,员工的晋升、部门间的协作甚至企业中冲突的协调都会运用到非正式的社会关系。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 1.市场过渡理论研究。关于市场过渡理论,存在着两个基本的假定,首先是以中央集权化科层指令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协作体系,其次是以供需关系来主宰价格定位、货币与所有权为特征的市场协调体系。维克多尼针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可以把社会市场经济改革制度看成是一个过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过渡的重要后果是领导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在集权化科层的协助下,领导的角色举足轻重,为交易的降低成本造成捷径,由于权力向买卖双方转变,所以,人力资本随着过渡的实施会获得更高的收益。在我国,这种过渡进程不会是单向的,尽管这样,仍然会出现局部改革的现象。在过渡时期的中间阶段,指令协作与市场协调相互共存,领导的权力依然存在一定的作用。市场过渡理论的研究表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关于交易模式、所有权等与市场经济不符合的东西,都可以被视为过渡性表现。2.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经济体制的变化、政治意识与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文化的地方性根源等几个方面的差异造成了社会主义改革的现实状况,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市场及地方调节的因素对其进行了揭示,地方协调的角色至关重要,地方内部社会资源的管理不遵循理性的相关规则。为了达到目的,社会上的子系统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地方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经济市场竞争的原则。在我国,不会走西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发展模式的变化会随着地方性力量的强弱而不断改变。地方性协调的构建基础是当地的关系网,主要表现在家族亲属之间,指令的侧重点会以地方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取向,对于关系网的存在,将伴随着机会结构而不平等地分布。 四、结语 新经济社会学者把市场当作社会结构,对于市场构建的基本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人认为是网络机制,有人认为是制度机制,新社会经济学的诞生使经济学与社会学在微观上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把社会网路正确地引进到经济社会现象的分析中,有效地对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进行补充,为社会关系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可能性。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推动了社会学与经济学在当代经济社会中的融合与发展。 作者:刘婷婷 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越轨社会学理论的思考 一、问题学生的形成: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虽然越轨社会学理论倾向于从社会的角度分析解释越轨现象,可是由于研究者视角、关注点等的不同,相关学者对于越轨现象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越轨社会学理论阵营里具有多种理论,如标签理论、文化冲突理论、失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这些理论的基本观点决定了其解释的立场与角度,对于“问题学生”的成因有着不同的思考。在对“问题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问题学生”的成因所在。 (一)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 标签理论是出现于20世纪中期,解释犯罪行为的一种社会心理学理论。它认为,个体越轨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社会贴标签的结果。为了较好地说明这一观点,标签理论将人的偏差行为分为“初级偏差行为”和“次级偏差行为”两类。对于越轨者而言,初级偏差行为可能是临时的、无意识的行为,而次级偏差行为则是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在初级偏差行为发展到次级偏差行为的过程中,社会判定(贴标签)是一个关键节点。具体言之,当社会给个体的初级偏差行为贴上“越轨”的标签时,个体会形成一种新的自我期待和行为方式,按照标签的内容重构自己的形象。此时,初级偏差行为转变为次级偏差行为,个体的越轨行为也就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依据标签理论的观点,我们认为,个体成为职业越轨者需要不可或缺的三个因素。一是既定标签的存在。即,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种种描述越轨行为的“标签”,如“盗窃”。二是社会中的他人发现或者察觉到越轨者的越轨行为,如个体偶然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三是他人(尤其是越轨者的重要他人)为越轨者贴上相应的标签。在这三个因素的作用下,个体逐渐认可并内化标签所赋予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慢慢地发展成为一名职业越轨者。在这个理论看来,问题学生之所以出现,是别人张贴“标签”的结果。 (二)文化冲突理论的基本观点 文化冲突理论认为,社会文化差异是引起社会越轨的重要原因。该理论认为,一个社会中存在着类型多样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有其较为独特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被一个文化群体所接受的行为对另外一个群体来说极有可能是越轨行为。电影《刮痧》就明显的体现出这一点。“刮痧”是中医治疗的一种手法,为我们所认可。但是,当身处美国的中国成年人用这种手法为孩子治病时,其却被界定为一种虐待孩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一种明显的“越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越轨是文化界定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文化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塞林(T.Selin)区分了两种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与横向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是指不同时期的文化之间所产生的冲突,而横向文化冲突则是指同一时期内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具体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方面,受教育者的一些越轨行为一般是由纵向文化冲突造成的。这是由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所处的时代不一样,对于一些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理解也就存在一定差异。由于教师处于较为强势的位置,其往往将学生的行为界定为“越轨”,例如,在教师看来,学生染发就是一种越轨行为。此外,受教育者与教育者的纵向文化冲突也有可能造成学生的越轨。如,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会使教师将学生的一部分行为界定为越轨。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学生”的出现是由文化界定造成的。 (三)失范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学先驱爱弥尔•涂尔干将失范一词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中。他用失范描述这样一种状态:社会规范和价值相互矛盾、冲突或者社会规范与价值相对脆弱,个人与社会都处于混乱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这是由于:此时的社会处于价值真空或者价值混乱时期,社会规范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在这个社会中,个体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缺乏有效的价值引导与行为指导。按照历史性与共时性的维度,我们可以将社会失范分为纵向失范与横向失范两个类型。所谓纵向失范,指的是社会中既有的价值体系被打破,但是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整个社会中缺乏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正如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所谓横向失范,是指社会各个系统之间的价值体系存在矛盾与冲突,处于这些系统中的个体缺乏一个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作为指导。具体到学生身上而言,就是家庭价值体系、学校价值体系、社会价值体系两两冲突,或者三者都有所差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5+2≤0现象的出现与此具有莫大的关系。由此看来,不同环境中价值规范的冲突导致了问题学生的出现。 (四)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控制理论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一是个体天生具有利己与反社会的倾向,从人的天性出发,反抗是一种正常现象;二是人们对于法律与道德规范是非常清楚的,人们完全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否发生了越轨行为。基于这两个假设,越轨理论指出,社会中之所以存在着越轨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与约束不足。换言之,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之所以没有出现越轨行为,是因为我们受到一些关键社会纽带的控制与束缚。而在越轨者那里,这些关键纽带呈软弱状态。一般而言,这些关键社会纽带主要包括“附属”“承诺”“参与”等。“附属”是指个体依附于其他个体,如父母、教师、朋友等;“承诺”则是指个体为一些传统、正规的目标工作,如学生为了考上大学而辛苦的学习;“参与”指的是个体积极的参加社会的常规活动,如学生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班级中的活动。在这些社会纽带强有力的束缚与控制中,个体能够较为有效地抵制越轨诱惑,控制自己的越轨冲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越轨行为的出现。从这个理论观点来看,学校中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学生”,主要是社会纽带控制不足造成的。 二、问题学生的德育:来自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启示 如前所述,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学生道德状况的原因归结为个体。即,学生道德品质如何,主要受到个体的影响。因此,我国的传统文化一直比较强调“修身”“内省”等教育方式。而越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则告诉我们:学生道德品质如何,并不仅仅取决于学生个体,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言之,在培养学生的德性时,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学生自律、自觉,还要考虑学生生活的环境、与学生互动的个体等因素。因此,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我们需要经历一个从学生道德到外部环境的视角转换,这是越轨社会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方法论启示。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努力。 (一)留意学生的道德表现,并及时加以强化 在日常的道德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应该随时留意学生的各种道德表现,并运用适当的标签强化这些已经出现的行为。总的来说,在促进学生道德成长的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有“贴标签”的意识。即,给学生一些临时性、随意性的道德行为贴上道德的标签,促进其道德行为的长久化、固定化。比如,当发现学生帮助他人的行为时,我们应及时的将“助人为乐”的标签赋予学生。具体而言,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需要准备大量的“标签”。标签的存在是贴标签行为发生的前提,因而教育者应该备有丰富多样的标签。这是由于:标签的内容越是细致、越是具体,其对学生的影响也就越个性化、越深化。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的德育工作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准备一些较为概括性的标签,如“好孩子”,还要准备一些较为具体的标签,如“诚实”“勇敢”“自信”等。其次,教育者需要时刻关注受教育者的日常表现,随时发现学生的道德闪光点。为了做到这一点,教育者就需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活。例如,教师不能仅注意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还要留意其在课堂之外甚至学校之外的表现。第三,教育者适时的将标签贴在学生身上。在这里,教育者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贴标签的时机,在发现学生的道德行为之后,教育者应该及时的发出贴标签行为。二是贴标签的主体。在给学生贴标签时,教育者应该尽量寻找学生的“重要他人”,即学生较为信服的人,这样能够形成更好的结果。 (二)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并积极地与受教育者开展对话 文化冲突理论凸显了越轨行为的文化特质,揭示出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文化性。这给我们的道德教育工作带来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二是与受教育者展开积极的对话。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此举能够有效地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第一,教育者应该全面、深入地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对于道德教育而言,教育者了解受教者的文化,主要是了解适合于受教育者文化的道德观念以及道德行为模式。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模式也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一方面,道德观念有所更新。例如,几十年前,男女生交往过密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在今天,其却被视为一种正常的交往现象。另一方面,道德行为模式有所变化。何谓尊重教师能够较为明显的体现这一点。数十年前,尊重教师意味着对老师言听计从,甚至是唯唯诺诺。当下,学生可以与教师进行讨论甚至是争论,对于学生而言,这可能才是真正的尊重教师。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学生的行为表现发生了变化,但是其“内心深处所认同的价值理念有很大部分与社会所认可的文化价值是一致的”。因此,在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时,教育者应该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深入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第二,受教育者应该与教育者展开积极有效的对话。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开展对话,有利于促进双方文化的交流,消除可能产生的矛盾与误会。在对话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尊重的态度。在交流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尊重对方言说的权利。自己无论是否欢迎、赞成,都要允许对方表达出来。二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平等的地位。在对话的过程中,各种观点的价值、意义虽然存在差异,但是其地位却是平等的。因此,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教育者,切不可用自己的话语来裁剪受教育者的话语,影响对话的正常进行。 (三)建设统一的价值体系,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 失范理论强调了价值体系统一对于受教育者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重要性。因此,该理论对于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启示就是形成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可以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加以努力。从纵向上讲,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统一的价值体系就是指整个社会较为认可的,同时能够指导社会成员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如提出核心价值观念,并对这些价值进行阐释等工作,也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社会中的个体需要接受、践行这些价值观念,并对其他社会成员加以督促,从行动上推进统一价值体系的建立。通过这些途径,我们才能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有规范、有秩序的社会环境。从横向上讲,我们需要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一般而言,受教育者生活于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个场域中,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打通这三个生活场域。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家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家校价值观念的统一。面对社会,家庭与学校既不能孤傲的保持理想主义,也不能完全为社会所制。家长或教师应该让受教育者了解社会现实,让学生知晓如何道德的处理真实社会事件,提高家校价值观念与社会价值生活的一致性。 (四)加强正向的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的社会纽带 通过对于社会控制理论的描述可知,按照性质划分,社会纽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正向社会纽带与负向社会纽带。为了促进受教育者的道德成长,对于不同性质的社会纽带,教育者可以分门别类的对待。第一,教育者需要加强个体的正向社会纽带。教育者加强受教育正向的社会纽带,就是将学生更多地束缚在正常的社会群体与社会规范中,让学生习得社会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教育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魅力,尽量成为受教育者的“依附者”;其次,教育者应该不断探讨新的教育方式,促使学生树立较为正规的目标;最后,学校或者教育者可以开展具有吸引力的活动,让受教育者不断地参与到正常群体的活动中。第二,教育者应该消解个体的负向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社会纽带,就是将受教育者从社会不认可的价值观念或行为方式中释放出来,避免其对于受教育者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同样可以从“附属”“承诺”“参与”这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减少受教育者与越轨者的接触,减轻对于越轨者的依附;其次,通过对于一些消极社会目标的分析,教育者可以促使受教育者放弃一些不为社会认可的目标;最后,教育者需要为受教育者划定一些边界,控制学生对于一些社会活动的参与。我们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基本上不可能是万能良药,其仅仅是为我们思考相关事物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同时我们也确信,当用多种理论关照一件事情时,我们也会获得相对更为全面的认识。因此,本文阐释了多种越轨社会学理论对于道德教育的启示,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在这里,笔者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是分析越轨现象还是进行道德教育,人们所思考的基本上是:个体的某些思想观念或者行为方式是如何形成的?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有关越轨现象的相关理论有助于教育者思考道德教育工作的改善,因此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关系予以关注。 作者:孔祥渊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社会学理论论文:庞德的法社会学理论概述 摘要:罗斯科•庞德(RoscoePound,1870-1964),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法社会学的领导者,也是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是美国法社会学发展历史中不可一世的领军人物,生前曾在内布拉斯加州担任律师,并在植物学研究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后期辗转多处,并于1916年开始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为其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充裕的时间,但是他个人雄厚的知识底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也是其成功必不可少的品质基础。 关键词:法社会学;社会控制;普通法;法律至上;遵循先例 一、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庞德在继承了霍姆斯法学中的实用主义倾向之后,将法律视为一种手段,即社会控制的手段。在庞德的观点之下,法律是一种工具,其所关注的是在法律制度,律令和准则控制之下所具有的社会效果。法律概念是因目而生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服务于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而在庞德的著作中,其将法律的性质定义为其为发达社会中的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而此种社会控制形式则是将在司法和行政中适用的权威性律令体在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法律理想的引导下,运用权威性技术进行适用。而后期构建的法律理想始终是与实际的法律观念一脉相承的,法律理想作为法律秩序将要达到的目的,在实际的法律秩序行程中起引航作用,鉴于此,庞德将已经成熟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分为六个阶段:(一)将法律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为唯一目的的阶段定义为原始法阶段。此阶段为法律秩序提供了和平规制社会这一理念,与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这一目的相辅相成,引导着原始法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治安中发挥作用。(二)将以法律救济适用中的确定性作为法律秩序所追求的首要目的的阶段视为严格法阶段。此一阶段追求以法律救济作为手段以获得社会安全这一目的。(三)将以强制实施义务来符合伦理行为的善良道德规范为目的的法律阶段称为衡平法与自然法阶段。期间,伦理行为和善良道德规范是目的,而强制实施义务则作为手段,目的引导手段,手段以目的作为引导和航向,共同塑造了这一经由理性而达至善良的法律秩序。(四)在走过了上述(2)和(3)阶段以后,法律秩序在融合了严格法的稳定和衡平法与自然法的灵活之后,顺其自然,一路发展达至法律成熟阶段,即通过维护权利,以确保机会平等和取得物的安全,至此才彻底构建了个人权利的观念。(五)在后期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无尽的人类需求的时候,为规制无节制的索取、减少浪费以及在度过合理利用资源中的重重阻碍,庞德提出了法律社会化阶段,而此阶段法律秩序的目的也就是用有限资源满足无尽的人类需求,最终实现少浪费,有规律索取的合理化配置。(六)在法律秩序走过以上几个阶段之后,法学家的迫切任务将是调解地方立法与世界普遍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实践和现实时,法学家的一项急迫而且有重要意义的任务。因此便有了世界法阶段,这一阶段是融合了理性和目的的情况下,追求获得立法手段来制定强制实施规则的政治理念的让步,将理性适用于司法发现这一进步理念扶上舞台。综上所述,以上六个成熟法律发展阶段的划分和进步趋势,都是以当时社会的迫切需要和社会环境为依托,在建构此种阶段的法律理想和预计达到的目的的引领下,为服务于当前的社会实践和现实,将法律作为一种手段以实现社会控制,在此种大背景之下,主张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都应当服务于它们所依从的社会目的。 二、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的精神》是法社会学倡导者对这一学说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庞德以此来呼吁我们将关注公共利益与关注个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倡导在法律传统之中注入法律理想,而最为主要的是,法律的变化应该与新的社会情况的变化一脉相承,而不是仅仅侧重于法律或社会的某一个方面,追求社会或者是法律单方面发展的极致程度。除了以上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普通法的精神之外,更为关键的是,《普通法的精神》给我们现在的中国法学者带来一种思考,庞德作为一代宗师,以其非凡的手笔和精巧的思辨为我们展示了作为一个时代社会制度之价值基础的普通法以其传统的精神维系着美国社会的价值秩序,而此种富有活力并坚忍不拔的英美普通法的精神,这也是我国当前的法律人才在为我们目前将法律原则变成卷帙浩繁的法律条文而感到骄傲之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们距离建立作为社会制度价值基础的法律精神还有多远,我们在面对个案正义和制度正义的时候,是否还是无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一味的以为朴素道义的摇旗呐喊来淹没维护制度正义的力量,我们的法律精神是什么? (一)法律至上原则 《普通法的精神》中“精神”二字,作为一种人的意识和心理状态,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庞德在该文中毫不迟疑的将法律精神作为一个时代一切社会制度的价值基础,意味着法律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地位,是需要人们理性的捍卫遵守经过权威性制定并代表社会主流意识的法律精神的。在法律至上原则之下,没有经过人们的爱国情结、同情心和民族情结冲击之下的制度性例外,人们必须一致地,毫不迟疑的遵守法律的规定。这不是我们在现今时代,言论自由泛滥环境之下响彻于社会制度之中的一句完美主义的口号,而是渗透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之中,代表我们普遍认可的主流意识的精神确认。于是,英国法官们和詹姆士一世在进行激烈论战之时所提出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普通法精神中永不磨灭的原则,它既是民众意识的高度集中和反映,也是打破统治者造法,专制立法的力量源泉。自此,我们以只奉行理性法律而不再屈服于个人专制权力和情感意志为准则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法律本身权威和我们普通个人、法官及法律学者甚至统治者在内对理性法律遵守和捍卫的价值基础。 (二)遵循先例原则 在普通法的精神中,与法律至上原则并驾齐驱的还有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在英美法的传统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和着普通法发展的步伐,从最初英国的法院惯例脱身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法律制度。而遵循先例则将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某一案件时受到双重影响或约束,即:(1)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法官在已决案件中与此相似或相关的问题作出的判决所包含的原则或规则;(2)已有判决接受并遵循先例所确定的原则或规则。至此,遵循先例原则中包含着司法经验主义这一精神,这一由法学家或立法者提供资料而创生的司法经验主义将法律从19世纪的故步自封中解救出来,换言之,遵循先例原则崇尚的是理性判决,拒绝以武断的个人意志作为判决基础。但是,遵循先例原则和司法经验主义,并不是对法官自由裁量和司法造法的无情否定,因为无论我们多么想以审判职能的纯机械性理论去限制司法造法,它都是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承认遵循先例原则所带来的稳定性和可估量性,然后追求在这原则指导下的合理范围内的确定和发展,这也是遵循先例原则在普通法中经得起考验并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普通法的基本原则,以其身后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在普通法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演进和完善。二者不仅是德国法律理念的代表,也是法律对上帝的正义和真理的探求,普通法的原理作为一种应用于经验的理性原理,体现了经验将为行为的标准和判决的原则提供最满意的基础。在普通法的精神中,法律并不由国王意志随意武断地创造,而是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经验以及专业技能的法律学者和法学家们在综合过去和现在已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经验中发现的,这也是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的理论精髓和成功之处。 三、结语 以上这些理论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将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论调,但是法作为一种工具,要在其实践中大展拳脚则需要经得起千锤百炼和历史考验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而鉴于法律自身所需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追求稳中求进,就不得不减少一夜之间调整我们法律体系之妄想而追求循规蹈矩的理性进步,减少因企图随意改变法律而带来的危险,于是,遵循先例原则就成为不二的选择。 作者:魏艳红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经济社会学理论下企业预算管理论述 1经济社会学对企业预算管理的作用 经济社会学实际上对企业的预算管理产生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经济学指引企业的发展,企业预算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更是十分的关键,社会经济学当中强调理论和实践应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其的指引下可以使得企业的预算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在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作用下,企业预算管理更加重视的是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充分的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概预算计划,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学可以为企业的概预算提供强大的基础和依据,此外,其也开启了新的预算编制方式。 2基于经济社会学理论下加强我国企业预算管理的措施 2.1拓宽企业管理层,促进企业价值联动增长 在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下,财务行为实际上最重要的一个载体就是网络,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将个人和团体的财务行为都归入到财务工作中,在整个网络内的人员都要监理非常强的大局观和整体观,在实际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保证企业和集体的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将企业的概预算管理放在三个维度上去执行,将三个维度的管理工作充分的结合在一起,这样就使得三者能够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从而也使得企业的概预算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企业价值的联动增长。 2.2重视个体、团体和企业预算管理的博弈 传统的经济社会学实际上主要强调的是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博弈,但是社会经济学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的发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预算管理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当前更加重视的是团体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将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概预算进行规划和设计,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企业概预算工作在机体权力中的制约和纵向配置的积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远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将个人成员退出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更好的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社会责任的压力是企业生产活动所要承担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压力,实际上,企业运行的过程中社会会给其产生很大的作用。所以在企业运行或者是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要将这些无形的资产变得更加有形化和物质化。 2.3改进企业预算管理的控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经常会打乱企业的长、短期战略目标,但是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否定现有的企业预算管理模式,应将完美实现计划,作为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随机应变,充分发挥预算控制能力作为关键要素,加以执行。 3结论 在经济理论的作用下,在企业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将概预算管理由硬性控制,变成软性的控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个人、集体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同时企业还应该在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科学的预算机制,让企业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使得企业可以更好的得以发展。 作者:龚开楠 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行政类论文:关于酒类行政执法的调查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05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6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区和县境内,其中年產量在3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生產企业有3家,年產量在200吨以上的生產企业3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183家,零售企业2680家。根据年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年我市共消费白酒5620千升,黄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红酒7950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44908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200余种,啤酒种类达到20余种,红酒品种多达40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二、酒类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共6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183家,酒类零售企业2680户。而事实上,6家生產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5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183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3260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73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强酒类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偽劣酒类违法行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偽劣酒类商品违法行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05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產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18000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產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行政类论文:德美行政诉讼种类之对比与借鉴 摘要:从法国国家参事院的建立算起,行政诉讼制度存在已经有200多年历史。20世纪以来,行政诉讼类型化越来越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本文对德美行政诉讼类型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有所借鉴。 关键词:行政诉讼类型;类型化;比较与借鉴 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是20世纪以来各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总趋势。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因国而异,但一般来说,不外乎考虑以下因素:诉讼人的请求、当事人的诉讼资格、法院的判决权限及诉讼程序。本文中笔者着重考察和分析了德国和美国的行政诉讼类型,通过介绍、比较和分析两国行政诉讼类型的优劣所在,以期对于我国下一步修改行政诉讼法,确立行政诉讼的类型有一定的借鉴效应。 一、德国行政诉讼类型 诉讼类型的划分是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按照权威的观点,基本诉讼类型是形成之诉、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各种诉讼类型之间又有一定的交叉,因此,期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明确。对于同一事件,当事人可以出于不同的考虑方式提出数个类型的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确认之诉,是指确认公法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行政行为是否无效的诉讼类型。《行政法院法》采取简便的二分法:即一般确认之诉;继续的确认之诉,又称为事后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是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提供特定的“给付”即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诉讼,此种类型既适用于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也适用于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其中,典型的是的职责之诉,即公民提出要求行政机关做出原先拒绝或者没有做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的诉讼,又被称为义务之诉。 3.形成之诉,是成立、变更或者消灭某种法律状态的事实,是一种开放的、不确定的诉讼类型,既适用于行政行为,也适用于其他行政活动形式。形成之诉可以分为诉讼上的形成之诉和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包括以下类型:变更之诉、强制执行之诉又称为反强制执行之诉、重新进行之诉、机关诉讼、撤销之诉。 德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对于诉讼类型的规定从三个方面体现:(1)在《行政法院法》中有明示或者默示的规定。(2)由《行政法院法》指示使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形成。(3)法院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认可特别的诉讼类型。不过后两种模式也可认为是在《行政法院法》规定的基本模式下的衍生产物。 二、美国的行政诉讼类型 美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的类型,由于强调三权分立以及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因而和行政诉讼相似的制度在美国被称为司法审查。根据联邦司法审查的方法,美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可以分为: 1.法定的审查。法定的审查是指法律对于行政机关的某项活动直接规定的审查,一般规定在机关的组织法中,法定的审查具体又有两种方式:一是特定的法定审查。二是普遍的法定审查。最典型的是霍布斯法。 2.非法定的审查。一切行政行为未明白禁止审查时,都可受到司法审查,这种法律所未明白规定的司法审查称为非法定审查。联邦法院的非法定审查主要有8种:侵权行为赔偿之诉、制止状、确认判决、提审状、禁止状、追问权力状、人身保护状、执行状。 3.执行诉讼中的司法审查。执行诉讼中的司法审查是一种间接审查,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提起诉讼,而是在当事人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行政机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判执行的时候,当事人主张行政决定违法作为抗辩的理由,否认行政决定具有执行力量,法院在裁判以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1)行政决定是否合法成立。(2)当事人是否违反行政决定,或者是否没有执行行政决定。因此,执行诉讼的裁判也是法院取得司法审查权力的方法。 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发生在两种情况:(1)法律对行政决定完全没有规定执行的方法。(2)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执行措施,但是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力。 宪法权利的司法审查联邦行政机关的一切重要决定,几乎都有成文法的司法审查形式。在成文法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没有规定司法审查时,只要法律形式没有明白禁止司法审查,法院都假定可以审查。这时,法院根据法院具有的一般管辖权限进行司法审查。当事人对法律的规定不服,能够根据宪法主张司法审查,只限于行政机关的决定涉及到宪法问题的时候。 当事人根据宪法主张司法审查的权利出现在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侵犯当事人的宪法的实体权利,如侵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2)侵犯宪法保障的程序权利,如剥夺当事人的自由和财产而没有按正当的法律程序。这两种情况,如果受害人没有其他的司法审查权利,或者这种权利受到很大的限制时,可以根据宪法权利申请司法审查。 三、两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比较 对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定两国有很大的不同,德国代表着典型的大陆法系传统,美国则沿袭英美法系的格式。虽然两国行政诉讼类型存在诸多差异,但是行政诉讼制度又有某些普适的原则。 1.相同之处 (1)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都遵循着相同的目的或是价值基础。不论在德国还是在美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无非是两个:一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种最可信赖的司法最终救济手段,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二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行政法治及行政法律秩序。 (2)都注意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美国有私人检察总长理论,认为国会为了维护公益,可以授权检察总长对行政机关的行为申请司法审查,国会也有权以法律指定其他的当事人作为私人检察总长主张公共利益。在德国协会之诉和民众之诉,协会之诉指协会因其成员或他人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民众之诉指原告为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行政诉讼类型化标准的多样性。在德国有传统的分类方法,根据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将行政诉讼分为基本的3个类型。也有是根据诉的标的将诉分类为针对行政行为、事实行为和法律以下的法规三大类别。此外,还可以根据诉的提出系针对国家权力的消极防御还是积极要求,以及系针对不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正在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或将来才会出现的行政活动而对其进行分类。在美国由于英美国家没有公私法的划分,它的行政诉讼类型主要是根据法院取得司法审查方式也将行政诉讼分为4种类型。美的两国的行政诉讼类型是多样化的。 2.不同之处 (1)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标准不同。德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是行政诉讼的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目的,是从实体的角度进行的划分。而美国则是通过程序上的标准不同来划分行政诉讼的。 (2)行政诉讼类型宽窄不同。在美国存在着执行诉讼,在相对人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或不履行行政义务时,行政机关原则上不能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以命令促使履行。相对人如不履行法院的命令,法院将以藐视法庭罪处以罚金或拘禁。美国执行诉讼的基础在于按照美国三权分立的特点,为有效地控制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把这种对公民权益极易造成损害的强制执行权交由法院行使,而强制执行的发动权属于行政机关。而在德国则没有此类诉讼,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德国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强制执行,无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3)两国的行政诉讼类型体现了他们对私益和公益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在美国,制止状、人身保护状、禁止状及宪法权利的司法审查体现对私人权益的保护,都以突出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而在德国,撤销之诉和变更之诉则是体现对行政法治、行政法律秩序的维护之上,体现对公共利益的高度重视。 四、中国对于两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借鉴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类型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非类型化使得在行政诉讼的司法实务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诉讼效率低下,司法资源浪费。行政争议相对于民事纠纷来讲,其性质较为复杂。例如“行政争议有外部争议和内部争议之分,行政争议还有直接争议和间接争议之分。因为行政争议的性质如此复杂,法院在处理行政争议的时候。应当针对不同性质的争议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显然,现行的规定降低了行政争议的效率,不利于行政争议的解决。 2.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不完善。在中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的模式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的类型,其结果是使得公民的起诉范围过于狭窄,公民只有在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行政诉讼。使得那些被抽象行政行为损害合法权益的公民投诉无门,不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我国行政诉讼体系的设置不科学。我国没有明确的行政诉讼类型,这使得法院在定位某一具体行政诉讼时通常采用结合《行政诉讼法》第5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的方法,而将行政诉讼的定性分别对应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履行判决、确认判决等,分为撤消诉讼、变更诉讼、履行诉讼、确认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这几种类型。从逻辑关系来看,这种由判决方式倒推诉讼类型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倒果为因的做法,从而破坏了整个行政诉讼体系的科学性。 4.不利于我国法治社会建立。在法律上明确行政诉讼的类型,可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自身的建设,促进宪政制度的建立,使对国家的管理建立在一个理性的规则之上,我国这种行政诉讼非类型化的模式有可能阻碍国家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宪政制度的建立。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已经是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大势所趋。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对于类型化一直没有规定,但是学者们已经开始对诉讼的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薛刚凌教授在其《行政诉权研究》一书中,以法院行政判决权的大小为标准,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的类型分为撤销诉讼、变更诉讼、履行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四种类型。马怀德教授则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变更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成更为适应现实律条。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化分析论文 一、行政诉讼类型化概念探析 概念的界定是一切研究和实践的基础。笔者认为,应从行政诉讼法控制行政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目的出发:(1)行政诉讼类型的定义首先应当让相对人十分清晰的知道自己所享有的诉权以及诉权能够行使的范围。(2)除了诉权,行政相对人最关注的,也是与诉讼的目的最为相关的就是行政诉讼的判决。要保持判决的公正性,不同的诉讼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裁判方法裁判。(3)行政诉讼是一项由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参与的活动。笔者较为认同行政诉讼类型是根据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而对行政诉讼进行归类,并由法院依据不同种类的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法定的裁判方法进行裁判的诉讼形态。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作用 1.行政诉讼类型化,可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1990年起实施。当时处于对我国法制水平偏低,行政资源有限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该法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客观上限制了行政诉讼原告的诉权,致使行政实体法中规定的当事人部分权利,在诉讼领域的得不到相应的救济。因此,行政诉讼类型化意味着国家在确保行政法治方面,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承担更多的司法保障义务。 2.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紧张对立。在整个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准确定位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一方面,司法权应当理直气壮的对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通过纠正违法行政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限权力的行政审判权又必须对行政权的正当运用给予应有的尊重,避免造成审判权对行政权的侵蚀。 3.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利于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诉讼非类型化,使法院不能按照行政案件的不同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法律规定的非此即被的判决权限常常使法院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有的法院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违法判决或违法调解。这不仅使司法资源浪费,还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司法尊严和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同时,行政诉讼的非类型化也影响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分。 三、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构想 我国应当在充分汲取域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模式的基础上,周密设计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具体如下。 1.立法模式的选择 因为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对诉讼类型的多少以及是否具有可扩展性有直接的影响。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上看,尽管“默示主义”更能赋予法院较大的诉讼种类形成空间,使民众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更多。但基于诉讼类型明确化和程序规则定型化的考虑,大陆法系国家更多地选择了“明定主义”,如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类型应当是开放的,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我们应当采取概括主义与例举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在确立基本诉讼类型之后,在基本类型下又划分出一些亚类型,并没定某些特殊的诉讼类型,或承认法定诉讼种类之外的其他“无名诉讼类型”。 2.类型构造的基本标准 对概念进行划分时,必须按照分类的规则来进行,即划分时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分类,并且各子项外延必须互不相容。只有建立在科学、明确的标准基础上的分类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鉴于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理论基础在于公民诉权的有效保障,因而类型区分的标准也应当着眼于当事人对其诉权的具体行使,亦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只有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请求,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才能显现,审判权才能真正受到诉权的约束。综观各国行政法治的实践,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作为区分行政诉讼类型的核心标准业已成为城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重要发展趋势。作为一种独立的区分标准,其本身应具有高度的涵盖性,能够揭示行政诉讼的本质属性,因此,我国应当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最基本的标准。本文由收集整理。 3.我国应确立的行政诉讼类型 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主导性区分标准,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应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这三类诉讼几乎涵盖了当事人起诉的所有情形,因此应作为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最重要的基本类型。在基本类型下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可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两种子类型。现在学界探讨比较多的行政诉讼形式,如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机关诉讼等,这些诉讼类型充其量也只是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争议的属性发生某些变化而已。诉讼请求无非是撤销、变更车责令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其仍需借助于“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四、结语 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在我国大陆的兴起,既是司法审判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的自觉行动。虽然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对行政诉讼的类型构造做出明确规定,但这种非类型化的诉讼格局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体察。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资源,建立科学、统一而独立的行政诉讼类型化划分标准,设计出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所迫切需要的诉讼类型已成为学界共识。当然,诉讼类型化的研究也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科学完整、严谨务实的诉讼类型体系必将载入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法典! 行政类论文:我国区域行政类型分析论文 (1)中央直辖市区域与普通省制区域行政。它们基本上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解放区不断推向全国,军管会逐步过渡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形成其基本蓝图的。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实施,与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相匹配,建立并推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加强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于是,在中央之下,逐级建立了省一县一区一乡四层级行政体系。此后一个历史阶段,地方行政建制趋于基本稳定,某些具体环节的变化并未从实质上引起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地方行政建制有了新的调整和发展趋势,行政层级以省(直辖市)——地市(区)——县——乡为主体框架,海南省和重庆直辖市相继进入隶属于中央政府的行政区域序列,地方行政格局出现局部变动。不仅如此,中央实施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深入发展需要的行政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与措施,精减机构,简政放权,地方随之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促进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中央与地方间权力重新配置,利益共享或分享。但是,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实际上只能在一定范围、部分权限内进行,中央政府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和国家政治与行政体系中的某些权限诸如外交、国防等是排它而不可划分的。中央向地方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放权让利,使得特区与非特区、沿海与内地等行政区域间政治、经济差异性增多,存在着不平等和不公平竞争,而且地方主义、宏观调控不力,政治监督机制不健全在政治生活中占有不容忽视的比重,影响中央的权威,政府组织与管理社会的效率及政府行政能力,制约政治参与的扩大和区域整合。由于市场经济尚在发育和成长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仍具有较大的变动空间和潜力,蕴含着政治发展新的内容和走势。 (2)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就是在国家所辖领土的地区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地方自治,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以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赋予了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及其所居地区更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保证了政治、法律上的平等,并为逐步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提供了政治条件和现实可能性。 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质,首先它是我国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一部分,与普通省制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同质的;其次,它又是民族自治区域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在县级以下的少数民族自治乡是基层行政区域,因地小人少,则不具备有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宪法规定的全部自治权的条件,不能制定自治条例。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其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的规模应当同它的行政地位相适应。 在民族区域自治区中,西藏自治区具有一定典型意义。西藏近代社会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社会,政教合一,西藏人民在官家、僧侣、贵族三大领主统治之下,几无人权可言。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于1951年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协议》规定了西藏各民族的基本人权,是西藏近代意义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西藏社会从封建农奴制社会逐步跨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其区域行政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自治机关民族化。自治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藏族工作人员,而且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行政时,一般使用藏语文,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付诸区域行政,坚持“两个离不开”,克服大汉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促进了民族间相互尊重和团结,共同繁荣和发展。在实践中为从西藏具体实际出发,开辟了一条民族进步及其政治发展的渠道。(3)特别行政制区域行政同样是区域自治却高于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域,已纳入中国当代区域行政范畴和政治发展轨道。特别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它所享有的各种自治权以及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是中央人民政府新赋予的,只是由国家在法律上确认原有的而已,其政治不是“完全自治”,却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就是比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区域的自治权力还要广泛得多。 香港回归中国后,依据《香港基本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政制以“行政主导”为一大特色,行政长官实际上具有双重法律地位。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香港的最高地方长官,并负有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之责,他不同于过去的香港总督,也有别于普通省制、中央直辖市、民族区域自治等行政区域的行政首长。 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香港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相悖,即政治从根本上不发展。香港主权回归后,中国对其恢复行使主权和治权、港人当家做主人,区域行政既消除了原来的殖民地因素和一些明显属落后、不合理的方面,又吸收其中与现代人类相吻合的积极进步的内容。这在香港发展史上是个历史性的转折和飞跃。对于香港、澳门,中国是恢复行使主权,而台湾问题则是国家和平统一的问题。台湾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后,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现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也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可保留军队;台湾当局和有关各方以及台湾人民的利益都将得到切实保障。特别行政在香港的运行和在澳门、台湾的现实可能性,是要长期影响中国当代政治发展内容和基本走势的。 行政类论文:建设局综合类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建立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按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执法情况。我局成立了××县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结合实际,稳步推进 根据我局所开展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将法定执法职权职责的依据明确到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并将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执法目录,将执法责任职责落实、细化到具体领导和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局属各部门执行,在××县建设局网站、××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建设局橱窗内向全社会公开。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德芳亲自抓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三)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使用执法证。未出现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现象。 (四)实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全年行政许可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例,许可程序均合法,手续不完善。 (五)强化队伍建设。本年度末未出现1名执法人员违纪、领导违纪事件。 (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执法培训。今年我局法制员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参加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恢复重建技术培训、物业管理培训等。 (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未出现内容、程序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八)规范执法案件卷宗宗材料管理。 (九)抓好部门法的宣传、培训。我局今年抓好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法的宣传、培训。 (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今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不作为和依法该立案而未立案的、超时限办案办事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越权执法或滥用职权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未予以或未按时限予以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律文书不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行为未备案的十大行为。 (十一)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办理人大交办并要求反馈结果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办理市长、县长热线电话交办的事项,及时组织和参与调处社会矛盾。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2、群众对执法不理解,抵触情绪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力度; 2、完善执法程序,依法行政; 3、加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分析论文 一、行政诉讼类型化概念探析 概念的界定是一切研究和实践的基础。笔者认为,应从行政诉讼法控制行政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目的出发:(1)行政诉讼类型的定义首先应当让相对人十分清晰的知道自己所享有的诉权以及诉权能够行使的范围。(2)除了诉权,行政相对人最关注的,也是与诉讼的目的最为相关的就是行政诉讼的判决。要保持判决的公正性,不同的诉讼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裁判方法裁判。(3)行政诉讼是一项由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参与的活动。笔者较为认同行政诉讼类型是根据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而对行政诉讼进行归类,并由法院依据不同种类的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法定的裁判方法进行裁判的诉讼形态。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作用 1.行政诉讼类型化,可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1990年起实施。当时处于对我国法制水平偏低,行政资源有限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该法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客观上限制了行政诉讼原告的诉权,致使行政实体法中规定的当事人部分权利,在诉讼领域的得不到相应的救济。因此,行政诉讼类型化意味着国家在确保行政法治方面,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承担更多的司法保障义务。 2.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紧张对立。在整个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准确定位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一方面,司法权应当理直气壮的对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通过纠正违法行政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限权力的行政审判权又必须对行政权的正当运用给予应有的尊重,避免造成审判权对行政权的侵蚀。 3.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利于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诉讼非类型化,使法院不能按照行政案件的不同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法律规定的非此即被的判决权限常常使法院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有的法院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违法判决或违法调解。这不仅使司法资源浪费,还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司法尊严和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同时,行政诉讼的非类型化也影响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分。 三、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构想 我国应当在充分汲取域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模式的基础上,周密设计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具体如下。 1.立法模式的选择 因为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对诉讼类型的多少以及是否具有可扩展性有直接的影响。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上看,尽管“默示主义”更能赋予法院较大的诉讼种类形成空间,使民众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更多。但基于诉讼类型明确化和程序规则定型化的考虑,大陆法系国家更多地选择了“明定主义”,如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类型应当是开放的,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我们应当采取概括主义与例举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在确立基本诉讼类型之后,在基本类型下又划分出一些亚类型,并没定某些特殊的诉讼类型,或承认法定诉讼种类之外的其他“无名诉讼类型”。2.类型构造的基本标准 对概念进行划分时,必须按照分类的规则来进行,即划分时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分类,并且各子项外延必须互不相容。只有建立在科学、明确的标准基础上的分类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鉴于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理论基础在于公民诉权的有效保障,因而类型区分的标准也应当着眼于当事人对其诉权的具体行使,亦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只有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请求,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才能显现,审判权才能真正受到诉权的约束。综观各国行政法治的实践,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作为区分行政诉讼类型的核心标准业已成为城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重要发展趋势。作为一种独立的区分标准,其本身应具有高度的涵盖性,能够揭示行政诉讼的本质属性,因此,我国应当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最基本的标准。 3.我国应确立的行政诉讼类型 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主导性区分标准,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应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这三类诉讼几乎涵盖了当事人起诉的所有情形,因此应作为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最重要的基本类型。在基本类型下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可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两种子类型。现在学界探讨比较多的行政诉讼形式,如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机关诉讼等,这些诉讼类型充其量也只是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争议的属性发生某些变化而已。诉讼请求无非是撤销、变更车责令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其仍需借助于“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四、结语 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在我国大陆的兴起,既是司法审判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的自觉行动。虽然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对行政诉讼的类型构造做出明确规定,但这种非类型化的诉讼格局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体察。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资源,建立科学、统一而独立的行政诉讼类型化划分标准,设计出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所迫切需要的诉讼类型已成为学界共识。当然,诉讼类型化的研究也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科学完整、严谨务实的诉讼类型体系必将载入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法典! 行政类论文: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申论写作技巧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关于申论考试的内容与往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动。最为显著的就是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分设为两类试卷——一类试卷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一类试卷是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考试大纲进一步指出,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的“贯彻执行能力”特别引人注目:在笔试中如何考查考生的贯彻执行能力呢?针对此,华图教研中心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天甲老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解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关于“贯彻执行能力”,考试大纲解释道:“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根据考试大纲的解释,华图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天甲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把握所谓的“贯彻执行能力”。 申论材料往往涉及一个或者两个社会现象或者社会问题,同时,给定材料中也会包含一些解决该社会问题的具体措施。因此,华图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天甲认为,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很可能会要求考生针对材料中提到的某一项具体措施提出(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或者实施方案。考生在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实施方案的关键在于把握好相关部门出台这项措施的背景、目的与意义,这样才能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对此,考生可以通过阅读材料来了解出台这项措施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其次,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所谓的依法行政原则,简单来说包括六个方面: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在申论考试当中,考生除了要固守原来提对策的基本原则——可操作、合常理之外,还需要特别体现我们具有“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意识与素质。我们的主体要合法,我们的措施要合法、我们的程序要合法以及我们的执行措施要高效便民,而不能低效扰民。 再次,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这就要求考生仔细阅读材料,充分体会材料设定的“场景”存在哪些“客观实际情况”。针对这些客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地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 最后,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这项要求与前文提到的“高效便民”之“高效”重合,此不赘述。 专家认为,制作一份执行方案或者实施方案基本上也属于对策措施题的一种,因此要贯彻对策题的作答原则——可操作、合常理。同时,李老师提醒各位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注意对“贯彻执行能力”这一要求的思考。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化比较论文 摘要:行政诉讼类型化是二十世纪以来各国行政诉讼发展的共同趋向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有助于公民诉权的切实维护和行政法治进程的推进,因此是一国行政诉讼制度变革的核心新问题。文章通过对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借鉴国外和我国太湾地区行政诉讼的分类标准,以及对其类型异同的分析,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构建的一些想法。 一、有关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 根据太湾学者蔡志方先生的界定,所谓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意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私以为,蔡先生的表述恰当的反映了类型化的主旨,基本上能够揭示类型化的实质,可以为大陆学界所沿用。鉴于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因而行政诉讼类型化相比较民事诉讼类型化而言,自然具有其非凡的一面。但是,行政诉讼究竟脱胎于民事诉讼,因而两者之间仍存在许多关联,尤其是民事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结果,对行政诉讼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来,各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简约化即体现出其和民事诉讼的渊源。对行政诉讼类型和受案范围、诉讼请求、判决类型、诉讼模式等概念的区分,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行政诉讼法学探究的范畴意识,在范畴提炼乃至体系化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私以为,应当尽快结束对受案范围的"聚焦",将探究重点转向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比较上。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强调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督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入,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宪政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大法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绝,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行政类论文:行政处罚种类分析论文 行政处罚的种类分析和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 论文摘要对行政执法实践中的3个问题,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3种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为行政执法尺度的确定和执法工作实践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7项,前6项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常用的处罚种类,而第7项只是笼统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在行政法学上规结出行政处罚种类共四大类,即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自由罚。申诫罚是指行政机关向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提出警戒或者谴责,申明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避免以后再犯的一种形式。它区别于其他种类处罚的特点在于对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是精神上或者名誉、信誉等方面的惩戒,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其他实体权利的剥夺或者限制,因此申诫罚更能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财产罚是指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剥夺其原有财产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的特点是对违法的相对人在经济上给予制裁,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财产罚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指对非法收入应采取没收措施,而罚款是处罚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收入,这是罚款与没收的主要区别。行为罚(能力罚)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权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制裁措施。这里所说的行为主要是指经行政机关批准同意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和资格。没有这种资格就意味着违法。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自由罚(人身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自由罚的实施使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就是行政相对人在短时期内将失去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除了上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常用处罚种类外,许多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下面将就这些规定是否行政处罚进行探讨。 1责令改正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许多学者们和执法工作者持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责令改正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规定,因此它只是行政措施或行政命令,或者是行政强制,而有的人认为,它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它是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书面文书送达的,并且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要求相对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处罚法》除了规定6种基本行政处罚种类外,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10章法律责任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①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包装的。②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③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④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⑤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这些规定中的“责令改正”是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呢?笔者认为如果由行政处罚机关没对行政相对人下达处罚决定之前,单独口头或者以文书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就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起要求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作用,具有教育意义;如果单行法条款中规定了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以行政处罚决定形式书面下达的,那就是行政处罚。地方法规中规定的“责令改正”是不是行政处罚呢?如《江苏省种子条例》第6章法律责任第42条规定,违法本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或者采伐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理《江苏省种子条例》只是地方法规,只能规定6种基本的处罚种类,但是该条例的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种子法》第61条第3项作出的具体规定。另外,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法律责任或者罚则中规定类似于责令改正的,应一并如上理解。2通报批评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对于通报批评,在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一种机关内部指出错误的方法,不具有处罚性,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是一种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将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名誉、信誉等产生影响。笔者认为,通报批评用于单位内部上级处理违纪的下级,或者党和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或者纪委处理违反纪律的人,这时只是一种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当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使用通报批评时,是否是行政处罚呢?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第(7)项规定,先看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6章法律责任第43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这条规定中包含警告,也就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笔者认为,单独对违法行政相对人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时,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机关利用责权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一种警示,利用其声誉对其施加压力,迫使其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将通报批评写入行政处罚决定中,并在一定范围内书面通报批评的,就是行政处罚。因此,通常有人把通报批评同警告一起,作为申诫罚的2种最重要的形式。其实,警告通常仅限于直接告知违法行为人,而通报批评告知的范围较广泛,不仅限于告知行为人自己,还包括告知与行为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罚金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的人将罚金和罚款混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了“处以罚金××元”之类的文字,这是错误的。罚款,属于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者剥夺行政相对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罚款就是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财产权的剥夺,不管行为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危害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依法予以罚款。在行政处罚中只能是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而没有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金钱的处罚,而罚金是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个人或者组织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是由人民法院实施和执行。另外,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司法上排除妨碍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罚款也不同,后者是针对在诉讼程序中实施了妨碍诉讼活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与实施。 行政类论文:行政性垄断概念分类论文 这些年来,行政性垄断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讨论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但迄今为止,学者们关于行政性垄断的见解仍然是众说纷纭。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分类 许多学者认为,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共同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而行政性垄断对竞争的危害远甚于经济性垄断。因此,反行政性垄断是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行政性垄断(又称行政垄断)是指中央政府所属的各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管理部门以及被上述政府和政府管理部门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排除企业竞争的违法行为。 行政性垄断可分为两大类,即地区垄断(又称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又称行业垄断)。所谓地区垄断是指某一地区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保护本地企业和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的排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本地市场竞争或者本地企业参与外地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地区垄断多由地方政府以命令、文件和通知等方式作出。对地区垄断即地区封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仅作了原则性规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地区垄断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制。 所谓部门垄断是指政府所属部门为保护本部门的企业和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的排除、限制其他部门企业参与本部门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没有规定,以致于个别学者认为没有将部门垄断单列的必要。事实上,部门垄断与地区垄断虽然也有些微的交叉、渗透,但基本上是泾渭分明的。 二、行政性垄断的危害及成因 具体来说,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第一,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第二,损害市场主体的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三,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第四,阻碍自由、公平的有效竞争秩序的形式;第五,破坏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阻碍其进一步深化;第六,培养、扶植并保护经济性垄断。至于行政性垄断的形成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彻底完成以及贯彻执行不力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本原因;多元化的行政利益的趋动,国家对行政性垄断缺少必要的法律规制以及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淡薄等也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现状以及完善行政垄断规制立法的若干思考 我国现有规制行政性垄断的法律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7条和第30条把行政性垄断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十分简略的规定。除此以外,国务院还先后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现状看,其不足之处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法律文件效力层次大多较低,欠缺应有的权威性;二是对行政性垄断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太轻,且欠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反行政性垄断的主要机构设置不当,使得反行政垄断执法举步维艰。 笔者认为,要有效制止行政性垄断,应创建以下几项新制度和新机制:第一,应在充分总结本土经验基础上博采众长,制定包括反行政性垄断在内的统一的反垄断法典,并在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全过程中,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专家尤其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作用的相应机制;第二,建立严格的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制度,并使其落到实处;第三,设立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具有准司法机构性质的反垄断主管机构,并赋予其对行政性垄断禁令的权力;第四,赋予反垄断主管机构针对行政性垄断在特定的条件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包括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第五,在未来的反垄断法典中,应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类论文:税务行政处罚种类论文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制裁的措施。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他权益限制或剥夺,或者科以新的义务,体现了强烈的制裁性质,因此国家专门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现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七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规定的处罚种类。考虑到其他法律法规具体调整的需要,因此《行政处罚法》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时在第八条特别作了一条附加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实际上是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上开了一个口子,按此规定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前其他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还可以继续适用,而且以后出台的法律、法规还可以补充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其中停止出口退税权的处罚设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是在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才予以明确为一种行政处罚,这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权限的规定。 正确划分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因为税务行政处罚是对管理相对人违反了税收管理秩序后,税务机关给相对人一定制裁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可诉讼行为,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否则税务机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应当正确界定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 然而,在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出台前,对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还不规范和完善,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税收征管工作规程等规章规定,确定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少,与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实际不相适应,一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规程规定,在管理中已经采取的有效管理措施在法律上没有充足的依据,特别是涉及到损害到纳税人利益的措施,如果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不利于日常税收管理。因此,应当根据税收征管的发展情况,将原有规章、规程规定的有效管理措施上升为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其中责令限期改正从实质来看,它基本近似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警告,无论是就其作用还是性质而言,几乎与警告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税权是《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已明确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是在原《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已明确规定的处罚措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将其作为单独的复议情形,未作为税务行政处罚。而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用书《税收执法基础知识》第57页认为“其他法律法规还规定有关机关可以依法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采取驱逐出境、限制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的行政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其出境。”从该种措施的性质和手段看,应该属于税务机关依法提请,而由有权机关协助执行的一种税务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因此应当将阻止处境作为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后在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了“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措施,这与阻止出境措施的执行主体相似,都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提请,由有权机关依法执行的一种处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处罚措施,阻止出境按照其性质也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执行机关的特殊性。根据税收法律规定,执行该两项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的原因是相对人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处理后,才能提请相关机关执行,在提请之前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调查取证、审理告知无效后,再由税务机关提请相关机关执行,只是最终执行的结果由相关部门执行。这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罚款的措施相似。因此该两项措施应当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一种特殊的执行主体的税务行政处罚。这与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有关,是由于我国税务机关执法范围和权限的有限性决定的。管理相对人对该处罚措施可以依法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也可以提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税务机关为被告或与具体执行机关为共同被告,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全部由税务机关负责。因此对这两项税务行政处罚措施的程序、法律责任应当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是税务机关早已使用的一种管理措施,基层主管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违章情况采取了停票或缴销发票等不同方式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发票控管办法。然而长期以来从税收立法到税务机关实际操作中没有将停止供应发票作为一种处罚措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只将这一措施作为一种税务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不断的规范和税收征管措施的日益强化,发票作为经济往来的重要凭据,已成为经济交往中明确经济责任的主要的原始凭证,纳税人交易活动的重要凭证。对发票的控管成为税务机关控税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发票管理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停止或缴销发票后,势必影响到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纳税人正常取得和使用发票以保证其经营秩序的运行无疑是纳税人的一种权益,在税务征管活动中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权益,然而在新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前,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停售和缴销随意性较大,影响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发票控管措施提出诉讼。税务机关在诉讼中法律依据不足。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后在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从立法的角度给税务机关的收缴发票予以认可。税务机关收缴和停止发售发票,是对纳税人使用发票权利的制裁,符合行政处罚的性质和特点。因此税务机关在采取收缴和停止发票处罚措施时应当按照税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作出。 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因此,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医学硕士论文: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1]。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建立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势在必行。因此,高等院校在制定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时,不仅要求学生按时完成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更是要培养研究生求实创新、科学思维和实践能力[2]。 1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意义 传统的口腔医学教育多遵循灌输式教学,这种单向学习模式存在明显的“三少一多”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3]。而教学成功的关键在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启发学生自身的创造力。口腔医学专业是一门专业性强、综合素质要求高、实践性强的学科。因此在课程设置上立足于口腔医学并与其他学科相融合,激发并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将科研能力训练与临床能力培养贯穿于全过程,将有助于培养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思维,促进整体口腔医疗水平的提升,为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2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现状 2.1口腔医学硕士生培养模式单一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方式是精英教育。目前口腔医学本科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的学科知识相对来说散乱,缺乏系统性。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模式目前分为两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4]。以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作为案例分析,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理论学习后即进入临床各科室轮转,从事科学研究的时间基本上是“见缝插针”;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理论学习之后的主要任务是进入课题组开展科学研究,缺乏参加临床实践的机会。这两种培养模式最终将导致“复合型”医生的培养目标落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天忙于临床工作,即使提炼出临床问题,也难以付之科学研究;反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则难以获取与基于临床问题的科学研究,同时在毕业后临床实践能力较弱,较难胜任临床需求。 2.2研究生自身创新观念薄弱 作为培养主体,长期以来,学生们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已经习惯于接受和理解掌握现有的知识。其结果是学生机械记忆知识的能力很强,知识应用能力很弱,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思维。口腔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而当前这种被动接受知识,缺乏主动理解知识的学习现状必将损害探索知识的能力。迫于一些现实的需要,研究生学习目的是为了文凭或毕业,而不是为了真正的从事临床工作或相关科学研究。因此,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仅仅是为了拿学分,顺利毕业而已,在临床工作中追求跟随式完成导师交待的任务,在科学研究中照搬前人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不懂更不敢提出自己创新性的观点,展开原创性的科学研究。 2.3导师队伍质量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数量逐年扩大,尽管各个学科在建设过程中,都有涉及到导师队伍建设,但由于资金缺乏以及渠道单一,其建设成果就显得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老师少,学生多[5]。导师由于分身无术,无暇对学生亲自一一进行有效地指导。其二是老师自身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导师因自身原因不关注学科学术前沿的追踪,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固化,不能与国际或国内前沿接轨,从而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故步自封,严重影响到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此同时,导师与学生之间往往缺乏相应的互动和讨论,导师没有将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有机地渗透到整个培养的过程中去,从而无法激发学生创新思维的学习热情。 2.4缺乏创新能力培养平台 创新能力培养平台是研究生进行各类创新活动的基础,也是培养创新能力环节中的重要环节[6]。按照培养的内容可以分为3种: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实验平台以及开放式交流合作平台。每个平台的正常运行均需要场地、设备和资金支持。然后在研究生教育尚不成熟的发展阶段,除在“985”及“211”等少数院校外,国内大部分院校的培养条件相对落后。口腔医学院现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口腔疾病与生物医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重庆市口腔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但由于高层次课题项目和研究经费的匮乏、师生科研积极性不高、指导力量薄弱等,平台硬件未得到充分利用;在交流合作平台中,由于学术氛围不浓厚,和大师面对面的机会少,各兄弟院校尚未搭建学术的交流平台,从而使得研究生缺乏学习交流的渠道,局限了学生视野,进一步削弱了创新性思维的实践。 3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对策 3.1改变培养模式,采取跨学科学习 采取“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临床+科研的交叉培养模式。根据口腔医学学科特点,此培养模式可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理论学习+临床科研早接触(第一学年)。研究生在进行每周五天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利用周末时间进入临床以及科研早接触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接触临床问题,科学学位将进入公共平台实验室查阅文献,提炼科学问题,寻找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第2阶段:临床实践或科研开展(第二学年)。该阶段采用“4+3”的培养模式。即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周4d开展临床实践,其余3d提炼临床中的科学问题,进而查阅文献,与导师进行讨论沟通,制定基于临床问题的科研选题。学术学位研究生每周4d集中精力与实验室开展科研,其余3d主要用于临床技能的训练及临床科研问题的思考。第3阶段:社会实习+科研产出(第三学年)。该阶段的前半部分主要用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产出,针对第二部分的临床/科研课题的开展情况,进行科研论文撰写、投稿、发表的培养过程。此后,学生将进一步完全进入社会实习阶段,根据需求,逐步完善临床/科研技能,直至逐渐适应日后工作。加强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口腔医学是一门学科交叉性强的融合性学科,该学科的发展涉及材料学、生物学、力学、计算机智能模拟等多学科知识。跨学科学习有利于开阔研究生的视野,有助于形成从多学科领域发现、思考和研究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对研究生的独立性、创造性的培养将起到积极的作用[7]。 3.2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是提出科学问题并借助实验实践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重中之重是对科学问题的凝练[7]。大多数研究生还处于被动学习的惯性思维模式状态,缺少自主创新、主动思考的意识,压制了创新思维。为了更好地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活动和临床指导过程中要注重引导他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变聚敛性思维为发散性思维,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理解的深度,拓宽对知识掌握的广度。科研过程中导师团队或科研小组要定期开展读书报告会和学术讲座,激励多阅读文献,多交流学习,勇于批判,不怕失败。同时加大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交流讲学的力度,开阔眼界,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循序渐进地激发科研潜能和培养创新思维[。 3.3组织一主几辅的异质型导师组 导师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若要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导师自身就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才能利于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并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下挖掘出创新潜能。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前提是导师队伍的建设,可以更好地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根据信息与决策理论来说,导师队伍的组成越是多元化,导师队伍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就越丰富,对外部环境就更加敏感,对复杂问题的解决也就更有思路[9]。根据知识网络理论来说,导师异质性团队之外存在着若干个和相应导师相对应的知识网络。导师队伍可以依从这些知识网络获取更多的知识,从而拓宽了导师队伍知识面。根据社会嵌入理论来说,由异质性导师队伍成员和其背后的跨组织网络构成了许多“结构洞”,从而为导师队伍提供信息优势。因此,组织一主几辅的异质型导师组,提倡异质团队合作,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全面培养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梯队,重视团队的协作精神和创造能力培养,加大研究生参与高水平课题研究的力度,从而培养、提高学生创新能力[10]。 3.4改善培养环境,建立口腔医学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平台 升级网络和多媒体技术,购买科研文献数据库,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信息平台。在临床资源上,需要充分口腔专科区域信息卫生系统平台,实现“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为核心”的医院医疗资源共享;实现各级口腔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信息串联;实现区域化口腔专科诊疗信息资源实时共享,为口腔医学研究生进行临床研究提供数字资源。同时需要加大力度购买科研文献数据库,让导师及研究生能实时追踪学科发展动态,增强学术氛围。大力建设科研平台与教学实验平台。在科研及教学实验室引进高端的实验仪器、设备,聘请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对研究生进行公开授课、示范及实际指导。继续加强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完善口腔医学形态与机能实验室及口腔医学综合技能实验室等平台管理。建立专门的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网站教学资源丰富,促进教与学的互动,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继续完善科研平台建设,根据项目要求,增加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同时在科研平台设立“研究生创新奖学金”专项,鼓励研究生作出原创性的科学研究。 4结语 知识创新时代的到来为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及时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创新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环境的全面、深刻的变革,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教学手段,为培养口腔医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构建一个完备的体系。 作者:陈珍 宋锦璘 罗文萍 张燕 张红梅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医学硕士论文: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改革研究 [摘要]目的:以临床医学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培养模式的差异,对课程体系进行研究,以期构建出临床医学研究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符合度更高的岗位胜任力的新型课程体系。方法:对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分类培养可行性深入探讨,采取完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改革、完善考核制度、建立质量保障机制以及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等措施,并通过广泛调研进行改革成果满意度的检验。结果:学生对课程满意度较高,导师对学生核心能力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课程体系改革实现了满足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能力注重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能力注重临床能力培养的需求。结论:基于核心能力培养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改革凸显了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的目标需求,构建了满足社会对临床医学专业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的新型课程体系。 [关键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课程体系 医学研究生教育担负着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和发展医学科技双重任务,研究生的能力培养除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基础理论等综合能力外,核心能力提高可更好地胜任未来岗位需求。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对研究生成长成才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1]。教育部要求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重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课程质量作为评价学科发展质量和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2]。因此,实施符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及需求的各具特色的临床医学研究生课程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应用型医学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本文就如何提高医学研究生核心能力作一探讨,现作报道。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 国家、省部级和校级针对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界定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和核心能力的相关概念;我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1.2方法 1.2.1课程体系优化通过分类完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改革、完善分类考核机制等措施实施,探讨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分类培养的可行性。1.2.2文件文献研究法全面了解针对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国家政策和相关文件;把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分类培养要求;全面了解国内外临床医学课程体系研究现状以及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核心能力培养要求。从而总结目前我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1.2.3问卷调查法针对不同对象、核心能力培养的差异性,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了解不同类型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针对自身核心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满意度,如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科研条件、教学资源、教学效果和师资队伍;以及导师和培养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核心能力的评价,如学术学位型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实践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学位型的临床实践能力、临床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以及医学专业素养的评价。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的洞察力、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动手能力及论文撰写能力等[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放95份问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放96份,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发放59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发放71份。 2结果 2.1临床医学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差异 过去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的突出问题是侧重于实验研究和科研能力训练,而对其临床能力的培养比较薄弱,不能胜任相应的临床医疗工作。针对这种状况,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将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型”侧重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以培养科学研究能力为主;“专业学位型”侧重从事实际工作,以培养具有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相应的“学术学位型”培养的核心能力注重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专业学位型”培养的核心能力注重在临床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临床专业技能体现在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较强的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2.2课程体系的优化 2.2.1培养方案的完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和学位设置进行了反复的调查研究,分类修订培养方案。分别修订了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培养方案,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取消以前按专业分别制定的培养方案,而制定了统一执行的培养方案,在新的培养方案中各专业课程按选修课程安排;修订的培养方案中,学术学位培养方式以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为主;专业学位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转为主;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培养过程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切实提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和综合素质。2.2.2课程改革的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组成,学术学位总学分要求为26学分,专业学位要求为20分;在教学方案上,原专业课程集中理论学习第一学期,经修订后,专业学位型课程教学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在教学安排上,原专业学位型按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临床轮转,修订后,统一安排临床轮转,不少于33个月,达到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并每月安排不少于两个半天的集中学习;课程设置中,启动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建立了临床医学技能培训中心,强化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对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创新,学术学位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框架,突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的前沿性、交叉性、创新性和国际性,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更突出临床医学的新理论、新方法和临床医疗新技术,注重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并积极推动慕课(MOOCs)、翻转课堂等教学手段在医学创新平台课程中的应用,目前已建立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选课、成绩查阅、教学管理等。2.2.3课程考核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的完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在考核方式上,以知识考核、过程考核和创新水平考核等方式为主,一般采用“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方式;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采用临床能力考核和答辩,如出科考核、阶段考核和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答辩;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体现在学术性和创新性;而专业学位论文体现在其临床应用价值,论文选题需结合临床工作实践,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文献综述或病历分析报告;建立了相关课程管理制度,如《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培养专家督导工作规定》等制度,对课程设置、教学改革、质量督导、评价考核等作出严格规定,为实施分类培养研究生课程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标准,建立了“开-选-授-评”四环节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严格的课程分类审查机制。2.2.4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通过支持教师学术交流、访学、社会服务和优秀导师的经验交流,加强了现有导师队伍的建设;通过引进、聘请和合作等方式组建了合作化导师团队和培养平台,目前我校已与六家国家首批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签订了长期稳定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通过深化教师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了导师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中的积极性。2.2.5课程满意度调查从培养方案定位准确性、课程体系专业性、科研条件先进性、教学资源多样性、教学效果有效性和师资队伍水平等方面,进行硕士研究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调研,整体来说,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对课程满意度较高,均达90%以上(见表1、2)。2.2.6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评价从理论知识、操作能力、实践能力、素质评价以及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单位和硕士生导师调研。整体来说,导师对学生满意度较高,优良比例达90%以上。但学术学位中,优秀比例不高,尤其表现在理论知识的掌握;专业学位中,优秀率较高(见表3、4)。 3讨论 立足于培养高层次人才战略目标,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重大成就[4]。但随着医学学位类型的调整和医学专业学位的设置,如何提高医学研究生的核心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研究生成为关键,而其中课程教学是关键环节。医学是一门基础性、应用性和实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既需要问题意识、科研能力,更需要实践操作、临床能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医学研究生培养目标有很大区别。纵观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课程设置仍存在许多问题制约了研究生能力的发展[5]:(1)课程目标缺乏差异性,医学学术学位探索创新能力和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差异不明确;(2)课程内容纵向比较缺乏层级性和新颖性,科学学位前沿性内容不够,专业学位情景性内容不足;(3)教学过程管理不规范,缺乏教学过程监督;(4)教学方式方法缺乏科学性和创新性,学术学位教学缺乏互动性、自主性和探究性,专业学位教学缺乏体验性、操作性和反思性;(5)课程体系缺乏开放性和国际性,学术学位资源共享机制不足,缺乏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专业学位的联合培养、临床考核和规范培训机制不全,缺乏行业标准、岗位胜任和职业发展能力等。因此,建立科学、合理、提高核心能力、具备良好的岗位胜任能力的课程体系对提高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至关重要。我校作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和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试点单位,在长期的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突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培养特点,切实提高了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满足社会卫生健康事业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针对目前分类培养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中问题和难点,加大资金投入,鼓励改革创新,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教改成效。首先,依据社会实际需求和医学行业标准,使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目标性更强,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素质和科研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技能和职业能力[6]。在课程设置中,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注重研究生对学科知识的创新与发展能力培养,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强调课程内容的职业性、应用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其次,不断引导和鼓励医学行业深度参与医学人才培养,发挥其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医教协同、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并通过培养和引进,组建了高层次、国际化、跨学科专业的教学团队,进一步提升了教学水平。为更好地了解课程体系改革对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的效果,我们展开了课程满意度和核心能力评价调研。经分析发现,学生目前对课程整体满意度均较高,尤其体现在培养方案定位准确性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而相对问题集中在希望更多地开展学术活动;导师对学生核心能力的整体评价优良率达90%,但学术学位型导师评价的优秀率不高,集中表现在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总之,近年来,立足于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坚持《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的贯彻,通过不断加强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凸显了高层次医学人才分类培养的目标需求、课程教学在医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综合性和基础性作用以及不同培养模式临床医学研究生课程特色,构建了“深化改革、坚持服务需求”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新型课程体系。针对调研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作者:钱志刚 李正红 周继红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培训模式阐述 培养创新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有了创新意识、创新思想才能形成创新行为,从而产生创新效应,并取得创新结果,实现自主创新[3]。超声硕士研究生创新意识的培养自始至终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每年让研究生多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了解超声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创新特点;鼓励研究生多与专家进行交流,使研究生直接感受其创新过程,领悟其成功经验和创新精神。积极创新的人应该勇于突破,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同时,提出自己的想法,因此,研究生在实验过程中,如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学会用与他人不同的思维方式分析问题,敢于打破旧的思维模式,以事实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新性的突破。研究生培养区别于本科生培养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科研能力的培养上。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的洞察能力、科研的创新能力、科研的动手能力、科研的逻辑思维能力、合作沟通能力以及英语论文读写能力[4]。科研基本功的训练是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点。科研能力的培养应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或解决临床问题为前提,密切结合临床工作,要求研究生在繁杂的临床工作中,保持敏锐的科研洞察力,随时随地发现问题,从细微处入手,找出科学研究的切入点,思考其是否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并作研究的可行性分析。此外,还应培养研究生查阅文献的能力。查阅文献获取科研信息的能力是超声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的基本能力。医学科技情报资料反映了国内外医学学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是科学工作者了解同行工作、追踪国际最新动向的窗口,也是确定或调整课题方向的重要依据[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应鼓励研究生养成每天查阅文献的习惯,专门请医学检索教研室教师向学生传授查阅文献的方法和技巧,使研究生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认真查阅文献,了解自己的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的进展动态,摸清前辈所做的工作及达到的水平,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甚至萌发新见解。我们还应要求每位研究生多写综述、科研标书等,使其在获取科技信息方面得到更多的经验积累;还应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英语能力,英语能力的强弱决定着研究生获取国外文献资料的广度和深度。可以每两周组织一次外文文献抄读学习,由研究生担任主讲,就近期查阅的文献进行重点汇报,提出问题并进行讨论。通过让研究生学习查阅文献,使其及时更改研究内容,提高科研水平。 建立立体思维,提高思维能力 超声医学是一门抽象的科学,超声图像的成像和观察都在一个动态的状态下进行,例如从不同方位多层面、多角度观察同一器官,这是超声相对于其他影像检查手段的优势,同时也是研究生学习的难点[6]。在临床工作中,指导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帮助研究生将显示屏上的超声图像与解剖图像进行概念转换,从而建立研究生的立体思维,改变其单纯的平面思维概念。帮助研究生建立立体思维,首先要让研究生凭借积累的解剖学、病理学及成像技术知识等去辨认二维图像,同时进行逆向思维,使研究生在大脑中形成一个虚拟的三维人体组织结构,然后让研究生根据病情进行综合判断,最后达到诊断的目的。整个影像成像诊断过程就是一个“立体—平面—立体”的变换过程。 兼顾人文素质,提高综合能力 提高研究生的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培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完善的人格,使研究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加强医德教育,将医德教育渗透到研究生的临床实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中。对医学研究生进行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训练,使其明白一些基本的问题,如面对患者时何种穿着是得体的;如何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如何平等对待富裕和贫穷的患者;如何形成严谨诚实的科学态度。超声医学研究生是我国超声事业发展的主力军,通过多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对超声研究生的培养应从专业知识、临床技能、科研能力、超声思维模式和人文素质等多方面进行联合培养。作为医学教育者,应顺应当前的教育改革和社会需求,勇于探索、勤于思考、创新改进,从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高水平的超声医学人才。 作者:程文 韩雪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医学硕士论文:中国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课程规划现状研究 为了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颁发了《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将医学学位分为医学科学学位和医学专业学位,并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两级。课程学习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培养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课程作为研究生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变为具体教育实践的桥梁,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中介,其设置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 一、我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三)一门外国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课及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5门,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纷纷尝试着建立各自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通过对我国几所医学院校典型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状况进行研究,发现我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多数仍在沿用临床医学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设计,这种课程设计具有以下特点并与之产生相应的问题: 1、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学习的主动性未充分发挥。目前我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般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四大部分组成。在规定修习的学分中,大部分课程为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很小。 2、课程内容标准化。各医学院校所开设的课程有同一趋势,尤其是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几乎每个医学院校都把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列入公共必修课程,以提高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外国语交流能力。政治理论课均开设两门,即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课程设置目标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学生的临床技能为主,因此,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学计划中有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基本效仿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的课程设置体系,课程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对临床医师所必需的临床技能和职业态度相关内容的培训。这样致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虽然占用了研究生接近1/5的培养时间,却没有发挥出相应的作用,既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教育资源。 4、课程内容过于陈旧,与本科生学习内容重复过多。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模块体系与临床医学本科生教育雷同,大部分公共必修课程在本科生阶段已经学习,而且多数是传统的学校开设课程。专业课由各教研室自行组织实施,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只有少数医学院校开设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选修课,涉及临床医学前沿进展的课程内容少之又少。 二、国际社会对医学教育及未来医生的要求 国际医学教育学会于2002年公布了“医学教育全球基本要求”(GMER),规定医学毕业生进行医学实践必须具备的7种能力,即职业价值与态度、医学科学基础知识、沟通技能、临床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和批判性思维和研究。1999年美国的毕业后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ACGME)规定住院医师应具备以下6项基本能力:1、病人治疗;2、医学知识;3、职业精神;4、以系统为基础的实践能力;5、基于实践中的学习和提高;6、人际交流和沟通技巧。2007年2月,毕业后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董事会规定,任何一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必须将以上6种基本能力融合到其培训项目的课程设计当中,为住院医师提供与所有临床专业和亚专业执业有关的专题教育。2003年英国医学总理事会发表了一份题为“未来的医生”的报,报告中指出医生必须培养自己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医学生必须培养自己未来将承担的对病人的、同事的以及社会的责任所需的合适的素质。这些无疑显示出,新时期对未来医生的发展要求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通过对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状况以及国际社会对未来医生素质要求的分析思考,我们不难看出国际及各国医学教育研究机构已经意识到了新时期一名合格的医生所需的素质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信息管理能力以及群体保健意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我们不得不对我们现行的医学教育进行反思。我国现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要,迫切需要对现行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建立一套新的面向素质提高的符合新的能力结构要求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设计。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状况调查探讨 【摘要】目的探讨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状况,并进行分析调查。方法使用自行设计问卷,对某医学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520名进行临床医学临床专业技能重视及掌握程度调查。结果520名硕士研究生问卷,成功回收500份,500份问卷中对临床专业技能非常重视的270名,占54%;较重视的130名,占26%;一般的88名,占17.6%;不太重视的12名,占2.4%;临床专业技能掌握程度,500名硕士研究生中熟练掌握的380名,占76%;较为熟练的80名占16%,一般熟练的17名,占3.4%,不熟练的13名,占2.6%。结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进行临床技能实践操作的机会受医院、患者、教师及学生多种因素的影响。高等医学院校应当强化及转变当前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授课模式,提高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实践操作水平的同时还要提高其学习主动性,强化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沟通交流能力。 【关键词】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状况;调查分析 目前,随着各大高等医学院校的招生数量一致在不断增长,受各种软件及硬件设施换环境的影响,对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都有很大的制约,现阶段,如何提升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问题是各大高等医学院校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当前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情况,笔者通过对某高等医学院校2014及2015年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使用问卷进行相关调查,目的是为探讨当前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展开研究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使用自行设计问卷,对某医学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520名进行临床医学临床专业技能重视程度及掌握程度调查。进行问卷调查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2014级280人,占总人数的56%,2015级220人占总人数的42.3%,大内科专业270人占51.9%,大外科专业230人占44.2%,男性286人,女性234人。520名硕士研究生一般资料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使用问卷调查方式,对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调查,调查问卷内容:从硕士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实践方面着手,重点是看对临床技能实践重视程度、影响临床技能实践的因素和怎样提升临床技能实践水平这几方面入手,设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问卷调查表,对问卷调查对象使用匿名自行填写方式。 1.3统计学分析 数据统计采用SPSS18.0进行,计数资料和计量资料分别用χ2检验(%)和t检测(χ珋±s),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520名名硕士研究生问卷,成功回收500份,500份问卷中对临床专业技能非常重视的270名,占54%;较重视的130名,占26%;一般的88名,占17.6%;不太重视的12名,占2.4%;临床专业技能掌握程度,500名硕士研究生中熟练掌握的380名,占76%;较为熟练的80名占16%,一般熟练的17名,占3.4%,不熟练的13名,占2.6%。 3结论 临床医学专业的因其自身的复杂性和较强的实践性都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在教学中要将理论和实践并重,要着重加重对学生临床实践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基于此点,分析高等院校对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的培养情况和教学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对高等医学院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综合性临床医学专业人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及意[1]。高等医学院校对临床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教学应当着眼培养临床医学中高水平综合性人才方面考虑出发。临床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内容是临床专业技能的培养,因此高等医学院校针对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的培养质量直接影响到临床医疗工作的服务水平[2]。 综上所述,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进行临床技能实践操作的机会受医院、患者、教师及学生多种因素的影响。高等医学院校应当强化及转变当前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授课模式,提高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实践操作水平的同时还要提高其学习主动性,强化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沟通交流能力。 作者:刘巍 单位:首都儿科研究所 医学硕士论文:浅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 [摘要]分析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并”的必然性,并从基础理论与临床训练相结合的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规范的考试制度等方面介绍了我校实施“双轨合并”的情况。阐述了我校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同时论述了北京、上海“双轨合并”培养模式成功的典范。并就加强人文素质、医德素养、法律法规等方面完善课程体系,严格执行考核体系合理设置分流制,根据研究生毕业时的具体情况建立不同的学位授予标准提出建议。 [关键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双轨合并;培养模式 居于我国高等教育最高位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教育,目前正面临教育改革的考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一个至关重要部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5年5月下发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文件,对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育而言既是新机遇也是新挑战。临床医学是基础研究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的一门学科。从2015年起我校开始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文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建立了适应临床医学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制定了临床医学特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方案。进而促使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制度的相接。最后期望实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同时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双轨合并”培养模式。 1“双轨合并”培养模式必然性的分析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者共同目的均是临床实践工作能力的提高。此外,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的条件之一是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的临床工作能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者培育方式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为实行“双轨合并”培养模式赢得了可能。近年来,在卫生行政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部分高校开展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并”的试行培养模式。如今重科研、轻临床的现象在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仍普遍存在,这与教育改革创新的要求相违背。以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科研能力为辅,同时注重学生的教学能力以及医德修养的“双轨合并”培养模式是教育改革趋势的产物,有利于防止重科研、轻临床现象的产生,培养出更适合社会需求的医疗人才。因此,从培养培育方式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来看,实行“双轨合并”培养模式是必然的选择。 2“双轨合并”培养模式的现状 2.1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主要分为基础理论课程与临床能力训练课程两部。其中基础理论课以学分制并形成了“模块化”,包括公共必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与专业外语、选修课4大模块。各个模块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有助于提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为确保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训练的时间,均安排在第一学年晚上及周末进行课程学习。临床能力训练,即是入科室参与临床轮转。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文件要求制订临床轮转准则。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的内容,包含管理患者、采集病史、汇报病情、体格检查、开具医疗文件,参加值班、门诊和急诊抢救等;同时承担见习、实习医生或低年资住院医师的教学工作,以及完成至少1名本科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学术讲座、技能培训、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业务学习。最后达到掌握临床技能的要求,掌握相应专科常见疾病多发病治疗常规以及门、急诊常见疾病诊断和处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临床能力训练)的时间不少于33个月,并通过考核获得《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考核体系 2.2.1基础理论课程考核 基础理论课程主要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必须通过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成绩后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选修课课程考核则由二级学院独立自行组织,并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决定具体考核方式,成绩分为及格与不及格两个等级。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于一年内可补考一次。 2.2.2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专业能力考核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进行,主要考查研究生的临床分析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考核类型有出科考核-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科室指导小组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考核,同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交一份关于本身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及其他各方面情况的小结及详细记录;年度考核-由临床培训基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该年度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和数量;结业综合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结束后,参加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综合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内容有病史采集、操作水平、诊疗水平、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既有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与素质的考核内容,也有对其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要求。 2.3学位授予体系 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几点,才可以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完成学校培训课程所提供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并取得合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及格,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一篇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的学位论文或病例分析报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申请条件者方可申请毕业答辩。达到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文章发表及外语水平条件,且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双轨合并”培养模式的典范 首批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试点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自1998年开始就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有机结合构成了相辅相成的教育模式,为社会输送了合格的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较早的地区之一上海,目前已初步形成“双轨合并”的培养模式。除此之外获得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其他高校(如首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有的初步建立了“双轨合并”培养模式,有的仍在“双轨合并”培养模式的道路上探索。基于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借鉴以上成功的范例,近年部分高等医学院校纷纷探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方案,期望实现“双轨合并”的培养模式。如沈阳医学院以及一些军医院校和地方医学院校。 4思考与建议 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内容大致有课程学习、临床轮转、临床能力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由高校各临床院系负责临床能力的训练、考核以及质量监督等,隶属于教育系统管辖。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外语和临床实践等,由卫计委下属的培训基地负责各项工作,隶属于卫生系统。因此,“双轨合并”培养模式需要教育部和卫计委相互协调,协同配合完成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首先,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体系中除了注重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能力之外,学校应同时开设人文素养、医事法律、医患沟通以及应用心理学等论坛,全面提高临床医师的综合素质。其次,若考核不严格,那么就失去了考核的意义。不论是何种类型的考核(如基础课程考试、出科考试、毕业考试)都应该严格执行,避免人情分,杜绝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考核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未通过者实行分流机制或重新进行学习。再次,应该根据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具有执医资格),建立不同的学位授予标准。最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既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能力,也要有高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科研能力,但又区别于科学学位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临床和科研二者并不矛盾,将二者有机结合,使其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医学进步的目的。 5结语 “双轨合并”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标准兼顾的培养模式,是以培养临床-科研-教育兼备的复合型高素质医疗队伍为最终目标的培养模式。“双轨合并”培养模式保证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是医学教育改革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处于探索阶段的“双轨合并”培养模式,仍面临着各种挑战。期望通过完善各种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将“双轨合并”培养模式进一步推广。 作者:孙立元;陈旭;罗娆珊;徐霞飞 单位: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医学硕士论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摘要】 医学研究生教育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重要途径。硕士研究生较本科生培养更加注重独立临床及科研能力的培养,也是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医学专业人才形成的关键阶段。为了适应医学飞速发展的形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加速医学研究生成长,首都医科大学探索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实施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培养并轨制度。新的培养模式将使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面临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基于这种新培养模式的转变,作者提出了包括招生遴选、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多样化、研究生学习方式转变等7方面的教与学的建议,期望对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医学 医学研究生教育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重要途径[1]。硕士研究生较本科生培养更加注重独立临床及科研能力的培养,也是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医学专业人才形成的关键阶段。医学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终生学习的过程,而且其从事的职业神圣,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毋庸置疑的是人类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时至今日我们对自身疾病的认识仍然存在局限性。在医疗实践中,医疗模式也随着临床及科研的不断进步而发生转变,我们经历了从过去的经验医学模式到现在的循证医学模式,未来的医疗模式将转向精准医学模式。诊疗模式的更新以及人力对疾病认识的进步迫使医学人才不断更新知识,处于知识爆炸时代的医学生们尤其是研究生们,面对浩如烟海的文献及日新月异的诊疗技术,其成长之路注定充满艰辛。很显然,医学人才的成长是在无时不刻地更新知识和技术的情况下逐步成熟的。医疗人才之路真可谓“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国内的医学研究生教育正在经历着不断探索、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形成了不同的培养形式包括3年制(本科生毕业后考研)、7年制(本硕连读)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时要具有初步的临床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毕业后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为了适应医学飞速发展的形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加速医学研究生成长过程,尽早担负起临床一线工作,正在试行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即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培养并轨模式[2],通俗讲就是在3年研究生培养阶段,研究生要按住院医师培养大纲及研究生培养大纲要求,除完成基础课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外,尚需完成相关的临床科室轮转,并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完成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最后获得研究生毕业证、研究生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3年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即所谓“四证”),这种培养模式的初衷是在短时间内培养出高素质、临床与科研并举的复合型人才,有效缓解目前医疗资源紧缺与巨大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 可想而知,较之过去的培养模式,新的培养模式将使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将承载更大的压力与挑战[3]。对于教学管理部门,也需要出台全新的培养方案,譬如研究生课程设计、临床轮转表的制定、毕业论文的要求、考核及奖惩制度的建立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有效监督及科学评价。对于研究生而言,学习任务相当繁重,时间相当紧张,既要顾及理论知识学习,又要重视临床实践及毕业论文工作,应充分思考如何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如何处理临床与科研的关系、如何应对各种考试等等。对于研究生导师而言,与研究生一起讨论科研的时间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设计将必须充分考虑研究生的从事科研工作时间,对研究生临床工作的指导必须见缝插针。 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培养模式,探索比较适宜的教与学方法是非常必要的,对圆满完成培养工作是颇有裨益的。作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如下建议,期望为这种新模式的顺利实施献言献策。 第一,加强入口管理,提高招收门槛。为了减轻研究生在陪期间的临床工作压力,应该对有报考研究生意向的本科生,在毕业前一年实习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的预适应训练,适当增加临床实习强度,实现本科生培养向研究生培养的顺利过渡。研究生入学考试也适当增加“三基”培训内容考核,这样将具有一定临床实践基础的本科生入选,可一定程度上缓解研究生培养期间的压力,在面试阶段应重点考核临床专业能力,并增加心理抗压能力的测评,以测试考生适应高强度学习的能力。 第二,教学管理部门要精简基础理论授课内容,将部分理论授课内容贯穿于整个研究生培养之中。根据专业需要,精选必修课项目,尽量压缩理论课学习时间,部分课程可通过网络学习,完成考核。应关注学习的实用性,充分体现用中学、学中用。应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重视能力培养,避免只会看书、不会看病的弊端。 第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1,4],为研究生提供全天候、丰富多彩的学习平台。手机的应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通讯功能,扩展到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未来的“互联网+”将在研究生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研究生培养应充分利用手机的互联网功能,大力开发用于研究生学习的APP软件,使学生能够在课外自由学习,拓展学习空间,延长学习时间。同时应制作各种视频课件,便于研究生在线学习,增加学习的直观性。 第四,研究生应统筹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新的培养模式要求研究生在基础理论、临床、科研之间统筹安排、均衡发展,这就要求研究生一定要珍惜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分清主次,保证按计划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深刻领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深刻内涵。 第五,临床学院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小讲座。内容涉及临床及科研的各个方面,不拘形式,简明扼要,易懂易学。使学生能够快速掌握各种临床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六,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恰当的培养及考核方案,构建以导师为核心的指导团队,实施教研室负责制。增加考核的频次及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扬长避短,促使研究生的培养向个体化“精准”模式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第七,研究生导师应实时监测研究生培养动态,选择切实可行的研究生毕业课题。由于研究生在临床轮转阶段任务重,导师与研究生交流时间减少,导师很难及时掌握研究生学习动态。为了加强与研究生沟通,导师应尽量多找研究生谈话,了解研究生学习动态及存在问题,并给予适当心理疏导,还可以与研究生通过微信群等方式进行交流。为了提高研究生在本专业的临床工作能力,应让研究生尽量抽时间参加导师所在科室的教学查房,并与导师一起出专家门诊,这样有助于快速提高研究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导师应尽可能创造机会让研究生参加各种专业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以便开阔研究生科研视野。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时,应尽量选择与临床密切相关的课题,并充分考虑研究生完成论文所需的时间及工作量,确保论文的进度及质量,使研究生能顺利通过论文答辩。 综上所述,研究生培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管理部门、教师队伍、研究生等诸多方面,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既要兼顾临床能力的培养,又使科研素养的训练不被偏废,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 作者:张星虎 王拥军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检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 全国所有院校医学检验专业已于2012年9月开始由五年制医学检验专业改为四年制的医学检验技术本科招生,相应带来的是,原来硕士招生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势必受到影响。建立新的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以确保课程计划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调整培养方案,改革课程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与教育专家联系的有效途径,在师资培养和医学检验技术研究生教育中发挥教育专家的作用;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提升研究生整体素质。 1医学检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分析 教育部于2012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原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代码1003)中的医学技术类(1010)分离出来独立成为一级学科,为医学门类中11个大类之一。医学技术类(1010)下设: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和听力语言康复治疗技术等8个专业。目前国内大约有112所学校设置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014年全国共招生近10000余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的去向大致有:医院临床实验室(包括医学检验科和科研实验室)、科研院所、血液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疫部门、从事体外诊断企业和商业化独立实验室等。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去向,即选择报考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由于各地、各校具体情况不一,这部分学生占各校每年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各不相同。 目前全国举办医学检验专业的院校中,有68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有28所。根据新的专业目录,全国所有办医学检验专业的院校在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做了相应调整,例如,突出了“医学检验技术”的专业特性而相对缩减了“临床医学”知识的传授,以符合国家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随着上述调整,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今后医学检验技术(代码101001)专业毕业生欲报考硕士研究生时都会面临一个共同问题:没有相应于“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硕士学科专业可以报考。为此,在经过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教育部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检验专业教育校际协作理事会”的讨论,向教育部申请增设“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授予理学学位),以满足包括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内的所有下属“医学技术”门类的毕业生继续深造的愿望。全国所有院校已于2013年9月开始招生四年制的医学检验技术,按常规应于2016年毕业,将于2017年1月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招生目录公布。因此一方面原有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授予医学学位),另一方面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的医学检验技术硕士(授予理学学位)的培养,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也是广大医学技术类学生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就业压力日益严峻之时,这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学生的就业环境和社会的稳定。 2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1)建立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授予医学学位)及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的医学检验技术硕士(授予理学学位)新的培养方案,改革课程教学,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新的模式;完善医学检验专业研究生培养评价体系。一方面使原来在改革之前就读临床诊断学的研究生能够继续良好的学习和深造,毕业后能够被用人单位接纳,如期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另一方面新的改革实施之后,使医学检验专业学生能够有继续深造的机会,改善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育模式,推进了医学检验技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适应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转变的新形势和顺应临床医学的发展和需要,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和社会。 (2)改革课程教学,将“转化教学”的新理念,融入整个教学中,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新模式。改革研究生教学方法,激活学生思维和学习方式的转变,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注重医学检验专业的特性,理论联系实践,提高学生动手和思考能力,深化学生对检验专业的认识和知识的掌握,加强学生的探索探究和改革创新、发明创造的能力,扩宽检验专业覆盖的范围,更有助于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发展的多样性和进一步的深化,使其能更好地辅助临床医生做出诊断。 (3)在研究生中开展“服务性学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为毕业创业、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教学中树立服务意识,注重专业学习和社会服务相结合,使学生在社会服务中深化检验知识的学习,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中能够联系社会实践,不仅有助于专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助于学生的心智和价值观的发展,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素质,以更好地适应社会。 (4)开展教育交流及教育评价。加强教育交流,能够增进各学校间的了解和友谊,进而促进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及不同教学改革经验和信息交流,推动各个学校建立直接联系及联合举办医学检验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应进行教育评价,首先通过评价,可以提高学校的教育管理成效,促进医学检验教育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其次对教育成本、投资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和收益率;而且教育评价是学校间竞争的需要,使学校能够创新教育结构体系,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3研究的方法 (1)首先到各个院校开展调研组织专家充分讨论建立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授予医学学位)及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的医学检验技术硕士(授予理学学位)新的培养方案。(2)精心设置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紧密联系临床检验诊断学及医学检验技术方向,将本学科最新进展知识、技术融入教学中。(3)改革教学方法,将“转化教学”、“服务性学习”新理念充分体现在专业教学中。(4)组织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检验技术教育的决策,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教育计划的制订,参与教学方法的改革。(5)实施教育评价:覆盖教学各个环节,其重点是对教学计划、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状况的评定。(6)开展教学交流: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随着医学检验专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推进,实时转变医学检验专业的硕士生的招生制度及教育模式,为医学技术类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机会,力求培养医学检验高层次人才,以更好地适应改革形势的发展和社会对检验人才的需求。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导师与研究生积极参与,及时反馈改革成效,适时调整教育策略。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检验系以学科建设为基础,科学研究为重点,人才培养为根本,改革研究生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践,重点突出本专业的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加深专业知识的应用,增强了学生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研究生整体素质,探索出了培养具备竞争观念、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的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与国家研究生改革培养模式相呼应。在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发挥了学科优质资源在研究生教育培养与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李西霞 王晓春 单位: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检验系 医学硕士论文: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1评价和考核 专业型医学硕士的培养需要一套恰当的评价和考核体系。我国多采用多级制,主要包括出科考核、中期考核和毕业考核[3]。轮转科室通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科室的轮转;轮转至一半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技能、总结汇报等,合格后进入下阶段的轮转;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后进行毕业考核,形式与中期考核相同,内容包括所有轮转科室涵盖内容。但各单位制定的考核体系水平参差不齐,而且国家也缺乏有效的质量评估,使得多级考核往往流于形式。目前有人建议,对专业型医学硕士的临床训练制定量化指标,如管床数、患者数、病种、手术或操作的数量等,并随时进行考核。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质量约束体制,可以予以尝试。专业型医学硕士培养质量的评价和考核是培养的重要核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2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包括三种类型,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以问题为中心的和以器官系统定位的课程体系,其各有优缺点[4]。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仍采用学科课程体系,专业型医学硕士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是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等来进行设置的,普遍缺乏临床思维、技能以及职业化素质的培养。专业型医学硕士应该首先学习医学专业理论和技能,培养临床思维和技能,其次是医学前沿和方法类课程,再是实验技术和交叉学科课程,最后是人文社会知识的学习,最终建立起以素质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我国专业型医学硕士教学多采用灌输式,本科化特征明显,缺少启发式、讨论性和探索性的教学模式。尽管培养出的研究生具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但思维不够活跃,不善于发现问题。网络教学、模拟教学和标准化病人教学已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在国内,华西医院是最早应用标准化病人进行教学和考核的院校之一,它让研究生投入到真实的问题情境中,建构自己的知识框架,这对培养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帮助。教学应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突破传统单一教学模式,通过各个学科整合培养,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结合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和各个院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显得尤为重要。 3临床技能 临床技能是专业型医学硕士应具备的核心专业素质,它要求学生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表现为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操作能力,能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和疑难病。大多数院校通过病例的规范书写、体格检查、临床操作、医患沟通以及临床紧急事件处理的培训来提高临床技能[5]。但是专业型医学硕士在临床轮转期间很难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其进行轮转指导,这影响了他们临床技能的提高。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实践技能的培训任重道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保证他们有完备的科室轮转体系对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其次培养单位应转变观念,完善培养制度,科学制定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规划;最后专业学位导师也应该清晰认识自己的的教学责任和义务,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最终从多方面、多层次使专业型医学硕士临床技能的提升达到最优化。 4科研创新能力 科研和临床是硕士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对于专业型医学硕士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还应具有科研创新精神。但是很多医学院校往往忽略了专业型医学硕士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在课程安排、课题研究、临床轮转及毕业要求中,都对他们创新性培养的比重进行一再的压缩。而且许多学生由于临床工作繁重,缺乏足够的时间从事科研,有的导师也因为工作繁忙,疏于管理和指导,使得他们的科研能力普遍较低。各院校需要改善培养模式,建立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导师队伍创新精神的教育。但专业型医学硕士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别于科研型硕士,其研究课题应该与临床密切相关,研究结果应当能够应用于临床,老师需要注重引导学生应用现有知识思考,提出新的想法,并且要对学生的科研思维进行引导,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注意事项,在实验工作开展时结合实际对相关科研能力进行训练,使学生在与导师的交流中提高自身的科研创新能力。 5医德 医以德为本,无德不为医,医学生的医德教育至关重要。专业型医学硕士作为一种借鉴发达国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类型,将医德教育纳入培养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国内教学管理部门、导师和学生都普遍将教育学习重心放在提升临床技能上,医德教育往往流于形式。19所国内首批开展专业型医学硕士教育的医学院校课程设置调研结果表明[6],高校在课程设置上普遍忽视对学生的沟通技能、职业态度方面的教育。而在一些注重医德教育的院校,其内容大都是一些枯燥的课本理论知识,没有从实际中教会他们如何去关心患者、尊重患者。医学院校要加强医德环境文化和导师队伍医德素养建设,转变教育理念、探索适合人才培养特点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临床能力、医德素养得到协调发展。总之,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是我国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将会提高我国临床医疗总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但是目前我国专业型医学硕士的培养仍然缺乏成熟的经验,应从多方面进行改革,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健康发展。 作者:向征康清杰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胃肠外科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微创外科的培养 1培养医学研究生微创外科技术意识的方法 1.1微创外科技术认知方面的培养 首先,使学生认识到微创外科是临床外科的一个基本观念,如同无菌观念一样,是对外科医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任何一名外科医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微创”这一概念已深入到外科手术的各种领域,如妇科、脑外、泌尿外科、骨科等。应当理解什么是微创外科技术,即具备对机体创伤小、疼痛轻、恢复快、美容、且对机体内环境干扰小的医学技术,包括腹腔镜技术、内镜技术、腔镜技术以及自然通道手术等。而工作经历也影响对微创外科技术的认知,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其或多或少地接触过微创外科技术,也有更多的机会对微创外科技术进行实践。而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对微创外科技术则知之甚少,因此首先应让学生理解什么是微创外科技术。 1.2临床实践中培养微创外科技术的意识 目前微创外科技术发展迅猛,各种新的技术不断出现并应用于临床。而医学研究生由于对微创外科技术的理解上存在误区,认为微创外科技术作为新技术,必须有丰富的传统开放手术的经验或临床经验才能开展,其操作难度大,作为学生难以掌握。因此,失去对微创外科技术的学习热情,或者仅是被动地接受,导致他们更热衷于参加传统的手术方法,而对微创外科技术敬而远之。因此应当消除研究生对微创外科技术的错误认识,提高学习积极性。首先,在临床实习工作中,让他们对比开放手术及微创手术病人的术后恢复情况,如创伤小、恢复快、疼痛轻、美容等,体会微创技术应用的巨大优势;其次,定期进行微创外科技术讲座,培养学生的微创外科技术,并有意识地安排他们参观或作为助手参与微创外科手术,进一步让学生体会微创外科技术难度及手术操作过程,切身体会微创外科技术优势。腹腔镜对手术视野有放大作用,可以更清晰地展示难以辨认的解剖结构。让学生认识到其实微创外科技术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对初学者来说甚至比开放手术还容易掌握。最后,可以定期播放常见手术录像,讲解手术步骤及相关手术涉及的组织器官解剖结构和手术层次,反复地强化微创技术的优势及其操作的技巧,达到在意识上主动接受微创外科技术的作用。 1.3研究生课题中微创外科技术的兴趣培养 医学研究生的培养主要有两方面:临床实践和科研方法,而科研需要选题、综述、实验、论文书写等。因此导师在研究生选题时,就要有意识地培养其对微创外科技术的兴趣和认识,让学生知道微创外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选题先让学生查阅微创外科技术方面的最新进展,通过查阅文献,不但可以开阔学生的微创外科技术方面的视野,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其微创外科技术的意识。确定微创方面的研究课题后,应发挥学生的网络文献检索的技术特长,要求其写出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了解学生对微创外科技术的了解程度,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或让其查阅文献。通过反复的文献查阅,医学研究生对微创外科技术的理解和认知方面就会大大强化。 2微创外科技术的技能培训 通过培养学生在意识上能动的认识微创外科技术的内涵以后,紧接着就是如何培养医学研究生的微创外科技术。微创外科技术与传统的开腹手术相比,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微创外科技术多借助内镜、器械以及特殊的工具进行,因此必须熟练掌握这些器械的应用;其次,微创外科技术操作是通过内镜摄像系统在监视器上形成平面图像进行操作,图像缺乏层次感和立体感,视线与手术操作不在同一方向上,而且器械多,需要很精准的手眼、手脚协调配合;最后,微创外科技术往往使术者失去“手感”。各个器官组织的质地、组织特点不同,需要不断地训练培养手感。因此,针对这些特点,需要在以下方面对医学研究生进行微创外科技术培训。 2.1微创外科技术基础知识的学习 在医学研究生培养阶段,轮转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微创外科技术的特点,结合本科室的临床工作,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了解微创外科技术的发展与现状;通过授课或现场演示的方式,让学生掌握微创外科技术的原理及技术操作要点,以及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掌握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让学生掌握微创外科技术治疗各种疾病的适应证、禁忌证、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的选择;掌握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原则,以及围手术期处理等相关知识。通过对学生开展微创外科、腹腔镜技术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到微创外科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外科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许多现有的有创手术都将被无创手术或更先进的治疗手段所取代,过去许多的手术禁区或高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手术将变得简便、安全和精确。这些基本知识应在工作中反复强化,使学生有较强的意识进行微创外科技术的学习和实践,从而在实践中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顺利开展微创外科技术。 2.2微创外科技术基本技能的训练 微创外科技能的训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首先可以通过模拟训练进行一些基本的操作训练,如分离、切割、缝合、打结等;其次可以通过一些模拟训练系统进行和临床实际相近的训练,如微创技术模拟训练系统进行基本的操作训练,通过捡豆训练基本的器械操作,通过应用猪肉模拟进行镜下的缝合打结分离技术等。应用计算机仿真模拟训练考试系统可进一步训练掌握内镜微创技术,使微创技术进一步得到提高。而高清腹腔镜手术系统则能让医生进行实战操作,其训练更接近临床真正的手术环境,还可以通过动物试验手术室进行真正的微创技术训练,通过反复的技术训练,使学生掌握手眼协调、手脚协调等基本技术,达到熟练掌握微创技术的目的。 2.2.1通过手术及视频演示进行训练 通过对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后,医学研究生对微创外科技术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可以安排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医师进行微创技术手术演示或视频演示,进行现场讲解,并讲解手术的体位及手术者、助手的站位,讲解确定手术方案的依据、具体手术方案、详细的手术步骤,以及手术中如何辨认手术解剖、手术的注意事项等。使医学研究生详细地观察手术的全过程,进一步在实践中培养及感受微创技术,解决培训或临床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2.2.2在临床实践中进行训练 经过上面系列学习及培训后,学生掌握了微创外科技术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但临床实践的感受是无法通过培训获得的。应对医学研究生进行临床实践技能的培训,让学生懂得微创技术强调整体治疗观念,尽量减少损伤程度的手术操作是微创外科技术的前提,组织损伤对手术来说是绝对的,而程度是相对的。要在临床实践中实现总体上的微创或少创,而不应为盲目追求切口小,而致显露不充分造成副损伤;也不应片面追求速度快而造成医源性损伤或病变探查处理不彻底;更不应顽固坚持保留器官而遗留重大隐患。追求相似或更佳疗效下的整体微创为微创观念的根本。而具体到操作方面,先从助手开始进行临床实践培训,然后逐渐过渡到一助,进而向术者逐步过渡,由微创技术熟练的老师负责带教,从手术器械的准备、机器导线的连接,到具体的手术步骤,例如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等。该阶段的培训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微创外科技术,对其独立从事微创外科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3结语 总之,通过培养医学研究生的微创外科技术意识,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微创医学理念,时刻能想到对患者实施微创技术;而微创外科技术的培训,使其真正掌握微创外科技术并很好的应用,是医学研究生适应二十一世纪医学发展的需要。 作者:靳小建卢榜裕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院普通外科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实验技术课教学的探讨 1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实验技术水平是综合实验技术课带教教师必备的素质 医学综合实验技术是一门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学科,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知识是一切创新的根本,是创新得以成功的必要条件。研究生实验教学针对的是求知欲望强烈且思维非常活跃的硕士生,如果仍用陈旧的知识来教学,已完全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这要求实验教师一定要具备深厚扎实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所承担教学内容的历史和现状,还要不断了解最新的发展趋势。作者所在院校在实验内容设置时,要求把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前沿知识内容增加到实验中去。由于知识更新很快,教师在学到有价值的知识后,能很快的理解和掌握,并将其运用到教学内容中去,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学生。 2认真做好预实验和实验试讲 每个实验都有多种影响因素,在实验的过程中会碰到很多不可预计的问题。所以为了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在实验前必须做好预实验,详细了解每一步实验的原理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通过多次预实验不但可以发现实验过程中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还能够掌握一些实验技巧,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提醒学生,这样才能在上课时掌控全局,保证实验的顺利完成。实验试讲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教研室要执行严格的备课制度,在实验课开始前要组织集体试讲,集体备课,一是督促每位教师认真备课,二是对每位教师提出建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发现教师授课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教师要提前准备好PPT和备课笔记,板书设计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讲课时要辅以图表加以说明,使学生可以容易理解和接受。作者所在院校在综合实验技术课开课前两个月开始准备,每位教师用1个月的时间做预实验,记录好在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第2个月准备PPT及集体备课,每位教师通过试讲发现的不足之处应及时改正,优点可以让其他教师借鉴。 3根据研究生的需要,不断优化教学内容 医学硕士研究生综合实验技术课汇聚了许多学科实验技术,要求自主编写具有学校教学特色、满足研究生需求的实验指导教材。韩艳非等建议实验教材应采用活页式的教材,内容应该是不断更新完善的,编写的教材应该结合本校的科研现状,在保证医学基本实验技术的前提下,根据大多数导师和研究生课题的需要设置实验内容。此外应介绍实验室可以开展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争取做到内容丰富且与时俱进,让研究生学习经典实验技术的同时对国内外先进的科研方法有一定的了解。作者所在院校在Westrenblot实验课讲授中,利用实验室新购买的ODYSSEY红外荧光扫描系统,在孵育二抗后就不用传统的曝光洗片方法,而是改用ODYSSEY红外荧光扫描系统检测。对自主编写的活页式实验教材进行了完善,增加新的实验流程、知识点和技术关键等介绍,这些改进都受到了研究生的一致好评,明显地激发了硕士研究生掌握新技术的兴趣。 4授课时重点介绍科研方法的交叉与联系 授课教师不但要对书本里的知识掌握好,更要求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研究经验。随着近年来我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的增多,需要掌握的新技术新方法也越来越广,这些都要求课程的设置更加具体化,授课时注重科研方法的交叉与联系。通过知识的相互联系进行讲授,让学生增强记忆,也可以做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利于发展学生的科研思维,最后必然会提高教学的效果。比如进行蛋白质电泳的时候,可以结合DNA电泳讲解,分析垂直电泳和水平电泳的区别、两种凝胶性质的区别等,以此增强学生的记忆。 5改革考试方式,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无论是实验报告还是笔试考试都不能充分体现研究生的综合实验能力,而且经常会出现抄袭、编造实验数据的情况,为了真正考察研究生的综合实验能力,应该建立一个新型的考核体系。作者所在院校在研究生综合实验技术课教学过程中建立的考核体系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平时成绩,包括考勤情况和值日情况;②实验课动手能力评分,包括实验设计、实验具体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实验报告成绩,重点是看分析和讨论部分,这部分内容的书写要求研究生必须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实验课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④笔试考试,采用开卷、查阅资料的形式,锻炼研究生在具体地操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扩展他们的科研思维能力。通过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这样不但提高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也可以全面地评价实验课的效果。 6课后询问研究生听课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积极开展学生评教,充分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作用。虽然授课前教师都会认真备课,但是由于不同专业研究生的实验技能综合素质不同,反馈可能不一,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多和学生们交流,要根据他们不同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内容有侧重点的讲解和引导。此外还要细心观察学生的动手能力,检验学或药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操作能力稍强一些,如倍比稀释、PCR一些常用的实验方法都已经掌握,在给这些专业的研究生上课时应该多讲一些关于实验设计或是学科交叉的问题,帮助他们扩宽科研思维,但是针对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来说,由于本科阶段基础实验接触的很少,必须从最基本的实验操作开始学习,比如移液器的使用、液体的配置等,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科研习惯。教学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得到研究生的反馈意见,问卷内容包括理论课的讲授评分、实验课的讲授评分、教学方式评分、教师的综合素质评分等。授课教师根据教学的效果和问卷调查的结果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认真总结教学得失,改进不足之处。 7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遵义医学院在研究生实验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使研究生综合实验技术的教学紧跟科研的发展,适应社会的需要。实践证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式等实验教学改革不但可以有效提高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了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可以帮助实验带课教师提高教学能力,保证研究生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作者:白国辉刘建国朱姜刘坤祥李晋单位:遵义医学院 医学硕士论文: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育 一、改革教学内容和模式 部分老师在一些课程的讲解中过多重复本科阶段的学习内容,而本领域的新进展涉及很少或基本没有涉及。学生对于重复学习本科阶段的内容不感兴趣,不能获取研究生阶段应该具有的新知识,教学效果受到严重影响;部分教师在讲授中仍然采取本科阶段的满堂灌模式,学生被动学习,积极性不高。为了解决基础医学硕士生教学内容的陈旧单一和教学模式的僵化现象,我们在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的同时还要求、鼓励老师进行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的改革。在教学内容上要求老师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将本专业最新、最前沿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在教学模式上多应用讨论式和PBL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加强导师培养,规范导师遴选 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质量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教学质量。一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对研究生教育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心。近年来,为了提高我校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质量,我们大力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不断充实提高导师队伍中博士、教授的比例。目前我校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已达到85%;在大力引进高水平导师的同时,我们还注重现有导师的培养,通过各种渠道将年轻导师送到国外著名高校进行交流和培训,提升他们的科研水平。目前,我校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中具有国外交流学习经历的比例已达到65%。在注重导师培养的同时,我们还规范了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我校每年举行一次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根据制定的相应规则,对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的科研和教学等条件严格把关进行遴选;每位导师的招生名额根据导师在研的基金层次和经费数额进行分配,无基金的老师不允许带教研究生。这些措施保证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能得到优秀的导师地指导,并有充裕的研究经费为其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做支撑。 三、实行研究生教学督导制度 我校成立了研究生教学视导组,定期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听课评教,每年进行研究生教学中期和期末检查,及时反馈教学问题和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每年定期举行研究生教学工作例会,对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行交流和学习;定期举行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来自教师和学生对研究生教学的合理建议,加强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沟通。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基础医学硕士生的教学活动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四、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 我校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就已经开始间断在实验室进行科研训练,并开始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活动。随着招生量的增加,科研平台的数量和质量能否满足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求成为影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校投入大量经费进行基础医学科研平台的建设,目前已拥有国家级中药药理三级实验室、分子生物学研究所、免疫学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学研究平台,能充分满足从分子、细胞、器官及动物整体水平的医学科学研究。借助这些科研平台,我校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以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活动,发表高质量的研究论文。 五、加强学术交流活动 为了开阔学生视野,培养他们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学术交流能力,我们在校内不同的学术平台定期举行读书报告活动,不定期邀请国外、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到校做学术报告,鼓励导师资助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促使研究生及时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集体讨论获得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了解本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及时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研究生开拓思维而且能使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作者:张世忠赵云任东明骆碧云单位:三峡大学医学院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研究生培育 自2009年开始,郑州大学开始招收两年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求,保证培养的质量,结合近年来带教体会,特从如下几个方面谈谈两年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 1两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要求 两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定位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较深的自然科学基础、坚实的医学理论基础、系统的临床知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临床医学人才。按照卫生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所规定统一培养目标,要求临床专业硕士“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常见病,达到卫生部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1]。 2两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模式 根据两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临床实际,我们对两年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临床基础理论强化学习期。为入学后的三个月时间,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等形式,对所有学生进行临床基础理论强化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再是消极的听众,而是主动的求知者,引导他们将本学科知识与相关专业相互联系,用自己独特的方法获取问题的答案。第二阶段是临床实践、工作期。本阶段是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阶段,共一年半时间。期间又分为临床相关学科轮转期半年和本专业工作期一年。由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以临床实际基金项目: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2011GGJS-014)工作能力的训练为主,以培养具有较高诊疗水平的临床医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此阶段的临床研究生,一定要加强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实践[2-3]。第三个阶段是毕业考核期。为毕业前的三个月时间。通过临床病案分析、临床操作考核、临床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综合评价学生两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 3两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经验和体会 3.1始终加强英语教育英语是国际上通用的医学工作语言,医学知识的新进展和新理论大多是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和学术期刊获得,对医学研究生来讲,良好的英语能获取最新医学知识。笔者多年来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的课程教学,针对两年制临床研究生这个具有较好基础的特殊学生群体,可以使用中英文对照的双语教学。应用英文版的课件,讲解中贯穿中英文结合的语言授课,让学生掌握医学知识的同时提升专业英语水平,要求学生查阅英文文献,作好读书笔记,每月进行一次英文的读书报告会,逐步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英文听、说、读、写、译能力。 3.2创新能力培养是关键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是预测国家发展前景的重要指标。研究生的科研潜力无穷,关键是如何科学培养和挖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标志是创新,离开了创新,就谈不上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4-5]。为此,我们经常组织一些著名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中青年归国人员给他们进行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如何选课题,如何创新,如何保证课题的新颖性。在临床工作中,鼓励学生多思考,多提问。这样不仅可达到传授知识的教学目的,更加锻炼了学生探求新知识的积极性,有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际能力的培养。 3.3临床能力的培养是核心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后大多要进入医疗第一线,今后可能会成为医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所以要加强临床能力的培养。临床能力应是理论知识、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实践操作等诸方面能力的综合。在学生进入临床工作期间,我们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安排临床相关学科轮转期半年。对每一名学生均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轮转。临床科室要成立考核小组,学生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科室要负责出科考核。专科培训结束,学科要对其进行专科考核。研究生经过轮转和专科训练后,医院要考核其综合临床技能,合格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即本专业临床工作。此阶段,学生要在导师的直接带教下进行工作。 3.4导师的言传身教是学生成长的榜样通过实行导师责任制,学生与自己的导师联系加强,这使得两年制研究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过程的培养都得到了保证。导师的理论知识、学术造诣、临床技能、科学研究的态度都是研究生学习的榜样。研究生也能从长期与导师的接触中,学到导师做研究、做医生的方法和经验。在科研方面,导师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寻找感兴趣、有研究价值的方向,也可以让学生延续和拓展导师的科研项目。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导师,还是治病救人的医生,一定要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临床工作中始终把患者放在第一位,高层次的导师群体,也是培养合格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完善考核制度,督促导师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业务及科研水平,时时刻刻把握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充分发挥导师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研究生选题的原则与方法 摘要:医学硕士研究生选题要遵循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几大原则。在选题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选到适合自己的课题,从而初步实现医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入门的作用。 关键词:医学硕士研究生;选题;原则与方法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以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因此,选择课题、确定主攻方向是科学研究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首要问题。而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大部分学生从来没有接触过科研领域,更没有过科研经历,所以,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让他们自己选择一个课题就比博士研究生要难。因为博士研究生经历过硕士研究生阶段的锻炼和科研经历后,已经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应该怎样做,最终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因此,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科研选题就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并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选择方法,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选题原则 1.重视查新。科研贵在创新,而不是简单地重复前人的工作。因此,当有一个好的构思和构想以后,一定要注意前人是否做过同样的工作。这就需要通过查阅中、外文文献进行比对。只有前人未做过的内容才可以用来立题。 2.科学性。科研即科学研究,是指对一些现象或问题经过调查、验证、讨论及思维,然后进行推论、分析和综合,来获得客观事实的过程。科研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基于客观事实基础上的活动。因此,科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即必须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有科学理论依据的研究。此理论依据就是相应的文献支持。科研选题和立项必须要以充足的文献作为支撑。 3.创新性。创新是医学科研的灵魂,是整个工作的“亮点”。看一个立项是否有创新,可以通过查新来确定。创新可以体现在不同的方面,可以是方法的创新、模型的创新和理论的创新等等。 4.实用性。对于医学研究生来说,实用性主要体现在临床应用前景方面。也就是说,在立项过程中,所设计的课题最后解决的问题或用到的方法最好能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即使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至少应该是经过后续的研究和探索,可以应用于临床,或者研究的结果可以为临床治疗等提供理论依据。否则就是在做无用功。 5.可行性。科研选题的可行性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实验设计是否具有科学性,这是关键的可行性。只有整个实验设计科学合理,才有可能做出预期的实验结果,也才有可能顺利实施整个课题操作。其次是方法是否可行。因为硕士研究生本身大多没有过科研经历,对于一些高端的或本校不具备实验设备的方法,就难免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因此要尽量避免。还有就是经费的可行性。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国家和学校匹配的经费只有几千元钱,如果在科研立项过程中,检测项目和方法过多过杂,难免会有大量的试剂和耗材的支出,这种情况下除非是导师有足够的可支配的经费使用。而对于一般的普通高校的绝大多数硕士研究生导师来说,可支配的经费数量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如果设计的课题耗费过多,难免会使课题研究搁浅或最终被放弃。 二、选题方法 1.选题的工作流程。要从程序上做到先积累资料、选题意向、查新,而后确认选题方向、立题,最后严谨审查上述选题原则,即审视是否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2.实践积累中选题。这种方法适用于已经有科研经历或从事过临床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如果曾经有科研经历,则在以前的科研过程中曾经遇到的问题或感兴趣的问题,或者是以前的科研实践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都可以作为新的科研立项。如果是从事过临床工作的人员,那么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果有可行性,同样可以作为科研选题的方向。 3.理论积累中选题。我们在不断阅读文献的过程中,只要是已经刊发的文章一定有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内容,尤其是一些高级别期刊的杂志上的文章,他们所提出的一些有预见性的问题或待解决的问题,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的立项意向。高级别的期刊上的文章所提出和阐释的问题往往更能紧跟科研前沿,更能代表某一领域的研究进展。 4.学科的边缘交叉区选题。医学虽然可细分为很多学科,但这些学科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我们在了解其他学科的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时,如果这些学科本身跟自己感兴趣的研究相近,则可以把这些新内容尝试用在自己的学科中来使用,进而作为自己的立项来源。 5.移植和引用。机体的各大系统之间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而每一系统中的各个器官的联系则更为密切。比如消化系统,如果用于研究胃癌的一些技术、方法、指标等,在胃癌的研究中得到了肯定的效果,那么,也可以尝试用同样的技术、方法、指标等来研究肝癌,他们很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研究结果。以此类推,对于实在不知如何下手来立题的研究生来说,也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6.从学术争论中选择课题。国内外每年都举办很多学术性会议,这些会议的议题多是一些相关领域的研究前沿,或者是某个领域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些同样可以作为选题的来源。 7.在各级项目中选题。我国每年都会出台很多平台的项目申请,包括国家级的、省部级的、市厅级的等等。针对这些项目的申请,都会推出一系列的项目指南,指出了一些重点资助的方向和范围,而这些重点资助的方向和范围也基本都是关乎我国国计民生的一些热点和重点问题。从这些方向和范围选题的话,更能紧跟国内科技发展前沿并更具现实性和可行性。 总之,硕士研究生阶段是迈入科学研究大门的第一步,在这一阶段,不能期望自己在毕业之前会做出多少有重大意义和价值的科研成果。但这一阶段却是必须要走而且最难走的,尤其是从选题到立题,完全是在自己所知不多且没有足够自信时就必须完成的。因此,只有遵循上述几个原则并掌握一定的选题技巧,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医学研究生教育事业为卫生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医学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教育背景迥异,年龄不齐,所以在管理上应该做到因材施教。本文从揭示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的工作现状入手,分析了医学硕士研究生管理中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政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 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政工作;问题;对策 医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教育背景迥异,年龄不齐,思想上较为成熟,所以在医学研究生管理上应该做到有所侧重、有所差异,而不是像大多数高校一样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与实际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成为了研究生管理出现整体散漫、缺乏合力、管理质量和水平普遍不高等现状的主要原因。针对医学研究生管理中的这些问题,作出初步的研究分析及对策。本文将传统研究生管理方式与当今研究生现状的比较和阐述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生活和身心发展特征及管理现状与问题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提出较为系统、可行的管理方案。 1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背景 1981年开始实施学位制教育时,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只有医学硕士一种形式。而今随着医学事业的发展需要,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又进一步分为医学科学学位硕士、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等多种方式。因此,随着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多样化,自然研究生生源有适应性变化[1]。从医学研究生个人履历看,医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来自各大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工作数年脱产学习人员、在职人员。具体存在以下差别: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医学临床实践相对较少,实际工作能力较低,基础知识较扎实,对于学校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可以很好地遵守,但是临床工作能力较差,操作技能欠缺;工作数年脱产学习人员和在职人员具有比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但理论知识比较陈旧,水平有待提高,对于学校和导师的管理的服从性较差,较松散。只有针对医学硕士研究生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因材施教,才能最终培养出对国家有用的栋梁之才[2]。 2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1素质教育有待加强,施行德育工作困难 当前研究生管理工作存在工作人员不稳定、研究生导师职责不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缺乏等问题,尤其近年来研究生人数剧增,辅导员数量愈显不足[3]。依旧靠有限的研究生辅导员和专职管理人员来承担研究生的素质教育工作,将导致管理程度不够深入,德育教育质量低下。作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单元的院系、班级,也因人数逐年增加而变得组织松散,管理也仅仅停留于传达信息的水平上,缺乏专对医学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 2.2管理模式松散,信息传递困难 研究生由于人数众多而且年龄和阅历的多层次性,导致其群体内思想的差异性较大,在整体上成人意识和独立意识较强。加之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和科学学位硕士在完成第一个学期的课程后,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各个实习医院开始实习,而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并将较多的时间投入在实验室工作中。对于辅导员来讲,研究生们的时间不一,且已经开始实习的医学研究生工作时间内请假困难,因此使得传递信息、调动研究生开展和参与各项活动工作的积极性相对困难。 2.3实习医院与学校沟通缺乏,培养计划执行困难 大部分学生是在学校的附属医院进行实习,但是也有一部分学生是在省内或省外的各大医院进行实习。导师队伍组成复杂,上至院长、书记,下至主任、副主任医师。由于学校各院系辅导员资历较浅,组织的活动或制定的方案很难得到各实习医院的导师和领导的支持和帮助。虽然,每年学校都会针对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比例不同,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以便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各科室会因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延长学生的实习时间,缩短转科和做实验的时间。这样就直接导致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执行困难,培养出的研究生质量严重下降。 3医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的改进方案及对策 医学硕士研究生管理的问题既有研究生教育的内部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又有其外部环境影响和制约的因素,两者通常十分错综复杂地交织和纠缠在一起。因此,辅导员在面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问题时,除了首先要认真进行理论研究以解决认识问题以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寻求具有可行性的对策与方案。 3.1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医德医风教育 近年来,随着医院中的消极事件频繁发生,无疑是对我们所提倡的实事求是、团结友爱、先人后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奋发图强、艰苦创业等精神产生冲击,使得医学研究生们对救死扶伤的精神产生质疑,这将是培养新时期的优秀卫生事业人才的重要阻碍,因此提高医学生素质刻不容缓。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针对医学硕士研究生特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①通过开展医德医风和道德教育的知识讲座,既可鼓励学生党员为同学们树立良好榜样,又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同时还可加强医学研究生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教育。②利用医学生的医学专业知识丰富及学生间了解较深更容易发现问题的优势,对学生党员可作为辅导员的助手,经过短期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进行学生间的自我心理疏导,从而加强了学生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了对研究生心理问题的“早发现、早通报、早关心、早解决”,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③近年来,研究生中积极要求入党的学生比例明显增加,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时可将心理健康和道德观的考核也纳入院系推优的标准之中,通过党支部的建设,真正有效地促进了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发展。 重视课程内容的设置,在安排好专业课基础上增加人文社会科学内容[4],对于硕士研究生,素质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是关系到人才培养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辅导员应针对医学硕士研究生的自身特点,兼顾研究生年龄结构的多层次性和学科专业的分散性的特点,在第一学期(学年)的在校学习生活之余,增强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引导,尤其是对于心理健康方面的学习,使得学生有意识地自我解决心理健康问题。 德国教育家第多斯惠曾说:“教师本人是学校最重要的师表,是最直观的、最有教益的模范,是学生最活生生的榜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导师的精神境界、品格情操、职业操守、治学态度等都通过其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医学生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5]。因此,利用导师的模范作用对学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是一个极好的尝试。应多注重选择医德高尚且技术良好的医生作为导师,充实于导师队伍中,导师在与学生的朝夕相处中可言传身教地去引导学生,更加利于因材施教,引发学生的共鸣,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代新人[6]。 3.2管理模式网络化,分群分组的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电脑、手机的广泛使用,腾讯QQ和移动飞信的普及和功能的改进完善,校园信息化、网络化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尤其是各大院校普遍存在研究生和辅导员增加比例失调,各大实习医院存在分布地区不一的现象,使得重要信息仅仅依靠同学间相互告知、告示栏通知的效率低下。这时以班级为单元的通过QQ群和飞信群实现信息传递的网络式管理模式应运而生。这是一种将电脑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有机结合,在原有研究生班级基础上,由辅导员、系干、班干为主建立一个系级群,再进一步以班长为中心建立各班的班级群。在管理过程中,通过系级群召开院系学生干部会议、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并由班长通过各班的班级群将信息及时发送给各班所有同学。同学们能够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在群内后,在线的研究生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马上收到,进行讨论和信息反馈,而辅导员也可以在线进行提示和总结[7];而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接受信息的研究生,也可以在事后及时打开手机短信或登陆 QQ 查看记录,了解讨论过的信息,然后再发表意见[8],有利于形成民主和谐的氛围。这样辅导员既可第一时间发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又可实现工作时间、地点的机动性。在形成网络式信息群的同时,还成立了以同一实习基地、专业为单元的研究生组的日常管理体系。将研究生按实习医院、专业分为研究生组,8人一组,组内推选1名研究生为组长,负责本组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同一个班级的相互联系。设立研究生组之后,除日常管理外学院可以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讲座,进行学术交流,大大丰富了研究生业余生活,提高了研究生管理的效率,也使得原有班级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职能大为增强[9]。 3.3完善管理团队,提高培养计划的可行性 绝大多数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隶属于各大实习医院,对于医院领导的服从性较好,因此可以通过聘用部分医院领导和具有威信的导师加入到研究生培养管理队伍中,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有效地促进了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同时增进学校和实习医院的联系和交流。在这种以导师的安排和引导为主的研究生培养中,对于研究生培养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研究生导师可以及时通过医院领导反映到学校,以便学校做出及时调整[10]。由于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是依靠导师为中心的研究生团队,这种培养模式之下,研究生对其导师在实习和科研培养中的指导的服从性较好,而导师也能够根据实习科室的具体情况,给每个研究生制定一个更加可行的转科计划,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又为培养计划实施提供了基础。学校要赋予导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更多的权利,在研究生招生、奖学金评定、毕业审核等关键环节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和控制力,充分调动导师参与的积极性,这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提出也让导师培养管理研究生的方法变得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中的地位[11]。 综上,本文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根据医学硕士研究生的自身特点和实际管理经验,通过浅薄之见,略对研究生思政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探索。作为医学硕士研究生,担负着发展医学科学,直接为人类生命和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显得更为重要。 医学硕士论文:PBL教学法在医学硕士研究生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讨论PBL教学法在医学硕士研究生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中的具体应用,阐述相应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PBL教学法 医学硕士研究生 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 一、PBL教学法与循证医学的理念和实践模式相符合 循证医学要求在临床实践中,将当前最佳的研究证据、临床医师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以及患者的价值取向三者完美结合。循证医学被誉为医学实践领域里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一种基于证据进行决策的医学实践模式。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中心的开放性、探索性的学习,是目前国际医学教育的主流教学方法之一。PBL教学法倡导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性地提出问题,学生围绕问题进行文献查阅、综合分析和小组集中讨论,教师进行引导启发、交流互动、评估和总结。PBL教学法比传统教学模式更能激发研究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增加了获取大量应用知识的机会,培养了研究生运用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少教育工作者认为,PBL教学法“提出问题、自主探索、寻找证据、协作解决真实问题”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与循证医学“基于问题的研究,遵循证据的决策,关注实践的后果,后效评价、止于至善”的理念以及“提出问题,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应用证据,后效评价”的实践模式不谋而合。因此,不少教育工作者将PBL教学法引入研究生循证医学的教学中,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医学硕士研究生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也是循证医学实践 循证医学实践的类别有两种:一种是循证医学最佳证据的使用者,另一种是最佳证据的提供者。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证据的使用者,通过“提出问题—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应用证据—后效评价”的模式来实践循证医学。作为高素质医学人才的医学硕士研究生,还可以成为最佳证据的提供者。循证医学的核心是“证据”,“证据”的核心是质量,故“证据”及其质量是循证医学实践的关键。高质量证据是指采用了足够的防止偏倚的措施来保证其结果的真实性、并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研究。系统评价/Meta分析被认为是临床医学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为循证医学提供了首选的高质量证据,为医学实践提供了全新、真实和可靠的医学信息。张静等调查显示:硕士研究生普遍对循证医学抱有很大兴趣,高达97.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实践循证医学。张静等认为,除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循证医学理论知识教学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循证医学相关技能应用,即临床最佳证据的制作和证据的评价方法、原则等。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过程,也是一个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医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可以深入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培养严谨的科研思维,提高英语写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因此,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在医学硕士研究生中广受欢迎。 三、PBL教学法在医学硕士研究生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在循证医学的教学中,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教学特别适于引入PBL教学法。首先,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操作性很强,学生必须积极发挥学习自主性,充分参与实践。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常包括以下步骤:确定题目、制定研究计划—检索文献—筛选文献—文献质量评价—资料提取—资料分析—解释结果,撰写报告—论文投稿—修稿—。在上述每一个环节中,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笔者就以这些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而完成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撰写。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教学,宜采用小组教学的方式进行,这也是符合PBL小组教学的要求的。2011年7月份至2012年12月,笔者应用PBL教学法对8名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撰写的教学。笔者成立了“系统评价/Meta分析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包括导师组以及2~3名硕士研究生学员。导师组成员包括临床专业导师、流行病学方法学导师以及有(发表SCI论文)经验的硕士研究生三方面人员,分别负责从选题、方法学以及具体操作细节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学员进行教学指导。尤其在选题、文献检索、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分析这几个关键环节中,充分应用了PBL教学法。具体如下。 (一)以临床问题为中心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选题。选题的优劣是决定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成败以及能否成功发表的关键。由于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还有限,对学科发展方向把握的敏锐性还不够,因此,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选题工作主要由导师(尤其是临床专业导师)主导。基于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导师组提出候选的系统评价/Meta分析题目,硕士研究生围绕候选题目查阅文献、自主学习。然后,召开选题评估讨论会,硕士研究生汇报自己对候选题目的初步评估意见,包括选题的临床或科研价值、可纳入的原始研究文献数量是否充足等。最后,导师组指导教师在学员们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归纳总结,对候选系统评价题目作出最终评估判断。在此过程中,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选题能力得到了锻炼。 (二)围绕系统评价/Meta分析选题进行文献检索。系统、全面的文献检索是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基本要求。尽管很多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也学习过文献检索课程,但是由于缺乏实践操作,对于文献检索仍是生疏的。围绕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选题进行检索,远比空泛的检索练习更能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首先,笔者给学生讲授一些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以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接着,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文献检索实践,并围绕检索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自主学习、集体讨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文献检索的方法和技巧。例如,对于检索策略的学习,导师组构建了“缺血性脑卒中的检索词有哪些”这个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硕士研究生通过文献检索,全面搜集有关“缺血性脑卒中”的中文、英文检索词,并提交导师组,导师组评估后汇总正确的检索词,然后反馈给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员。通过以问题为中心的文献检索学习,硕士研究生熟悉了PubMed、Embase、Cochrane library等英文数据库以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维普数据库(VIP)和万方数据库等中文数据库的文献检索。值得注意的是,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必须能获取文献全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外文文献获取还是有较大障碍的。有一部分英文文献可以直接从学校图书馆购买的外文全文数据库中获得。对于那些无法直接获得的英文文献,则指导学生在相关学术论坛求助,甚至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原文作者求取文献等方式获得,以此培养学生获取外文文献的能力。 (三)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进行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分析。文献质量评价需要运用临床流行病学方法学知识,故在进行文献质量评价之前,需要先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临床流行病学的强化教学,讲授相应的研究方法学知识,以打下扎实的流行病学基础。然后,围绕在资料提取和文献评价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学习。例如,对于评判纳入的研究“随机分配序列的产生是否正确”这个问题,教师构建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什么是随机分配?能够真正产生随机分配序列的方法有哪些?如何判断文献中使用的分配方法是否真正的随机分配方法?必要时如何与原文作者联系以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学生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文献查阅等自主学习,并在小组讨论会上汇报分享,教师进行总结分析与评论,由此,学生通过解决问题而掌握“随机分配序列的产生是否正确”的评判标准,并在后续文献质量评价中活学活用。通过围绕一个个问题展开学习,以点带面,学生不但能加深对流行病学方法学知识的理解,也在实践中逐步掌握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的方法和技巧。另外,随着系统评价/Meta分析类型的增多,相关统计学方法发展也很快,一些新的统计学方法甚至难以找到相应的指导教材,这就给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提出了挑战。对此,应鼓励硕士研究生通过多渠道获得统计学方法学习资源。 四、教学效果 自应用PBL教学法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评价/Meta制作小组教学以来,8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论文写作水平、英语应用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如下:(1)论文写作能力:参加学习以来的一年半中,8名硕士研究生共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循证医学英文论文1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中文学术论文8篇,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得到了提高。(2)科研水平:通过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撰写,加深了对临床流行病学方法学的理解和掌握,并且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开拓了眼界,培养了严谨的科研思维,提高了科研素养。8名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导师的多项科研课题研究,并分别协助导师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厅级科研课题2项;还有1名硕士研究生协助导师成功注册软件专利1项。(3)英语应用能力:由于硕士研究生在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过程中必须检索和阅读大量的英文文献,也使用英语语言撰写系统评价/Meta分析,而且在SCI期刊投稿的过程中必须使用英文与编辑沟通,因此,8名硕士研究生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
艺术学类论文: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建设热点与难点调查报告 摘 要:本调查报告力求以2013年度艺术学理论学科整体发展为主线,着重选取本科教育教学以及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状况为调查对象,依据调查事实、统计数据和文献检索等资料进行梳理和剖析,主要探讨了以下八方面的问题:一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各层次学位授予点及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状况;二是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设置状况分析;三是艺术学理论专业本科阶段人才培养问题探讨;四是与本科教学相关联的研究生培养问题分析;五是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六是学术研究面临方向或探讨进路模糊的问题;七是艺术学理论学科与相邻学科边界模糊的尴尬局面;八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的契机与挑战。 关键词:[HTK]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专业方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学位论文;学术研究;边界;发展契机;挑战 引言 2013年伴随着艺术学学科门类的升格,艺术学理论学科遂成为该门类属下的一级学科,其发展有着显著的改观。具体表现可以概括为:其一,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命名,避免了早先与学科门类艺术学同名所带来的混乱和麻烦,使学科定位和发展有了明确的方向。尽管对这一学科命名及学科体系建构至今仍存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总体认知上学界还是能够求大同存小异,基本肯定这门学科命名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合理性,从而达成基本共识:艺术学理论学科属于人文学科,其设置遵循的原则,一是传统学科的定位原则,是对各艺术门类进行宏观、整体、综合的研究,旨在探讨艺术的一般规律及跨门类艺术的交叉规律,具有观照和解释人类社会所有艺术现象与艺术共性特质的学科特性,其基础研究包括史、论、评三个领域,这和相邻的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属下的一级学科定位相类似。二是现实原则,即学科定位与发展要适应现实的迫切需要,能够为国家和区域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服务。例如,艺术管理和艺术创意研究方向的设立,便是关注现代技术的新进展,适应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从而使艺术学理论更具有多学科之间的渗透性,进而扩大其研究的范围。其二,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无论是研究生教育,还是本科教育在本年度里均有较大的发展,主要是硕士学位授予点和本科专业(艺术史论专业)申报的院校增加,使学科的覆盖面大幅度扩大,促进了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会对艺术学理论学科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其三,从今年初开始,伴随着从事艺术学理论研究人员人数的不断增加,相应的学术成果又有明显的增加,期刊数,截止2013年11月中旬统计,本年度约2200篇,论著约50部,教材约30部。从艺术学理论学科年度发展各项指标来看,有理由证明,2013年度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势头不弱于艺术学学科门类属下的其他四个一级学科。当然,在学科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时,也存在着新旧问题的交织,面临着学科持续发展的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科建设的明确思路,准确把握学科定位,在学科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需要下,不断探究新思路和新举措。本调查报告力求以2013年度艺术学理论学科整体发展为主线,着重选取本科教育教学以及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状况为调查对象,依据调查事实、统计数据和文献检索等资料进行梳理和剖析,力求概括本年度学科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揭示出艺术学理论的整体状态,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年度咨询报告。 [HS(3][HT5H][JZ(]一、艺术学理论学科各层次学位授予点及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状况[JZ)][HS)] 截止2013年11月底统计,2013年度全国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有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有69个。目前,以艺术学理论学科名义设立本科专业方向点的院校有50余所(主要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等大类专业方向)。另据不完全统计,明确以艺术史论或艺术理论方向设立本科专业方向点的院校有5所,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史论(专业方向)、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专业方向)、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艺术理论(专业方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原艺术学院艺术理论(专业方向)和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系艺术史论专业。这里需要说明,以艺术学理论学科名义设立本科专业方向点的院校,是指依据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允许的专业范围内设立的专业方向。此外,从统计资料来看,本年度全国共有40余所院校的本科专业是以艺术管理或文化产业名目拓展专业方向,计有“艺术管理”、“艺术创意”、“艺术传播”、“艺术商务”、“艺术市场”和“文化产业”等。如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专业、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艺术管理专业、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中国美术学院人文学院艺术策划专业、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专业等。此外,综合院校、师范院校、工科院校,如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也都设有艺术管理类本科专业方向。 二、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设置状况分析 针对艺术学理论学科设立本科专业方向点的情况分析来看,基于设点申请的现实状况,各类先行设点的院校均是以专业方向名义招生,直到教育部于2012年底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之后方才开始有大量院校正式申请,这也是形成2013年度艺术院校、综合院校、师范院校和工科院校集中申报“艺术史论”本科专业热点效应的原因。由于所有申报院校获准招生计划需要等待至2014年初公布,故对于2013年度“艺术史论”本科专业的设点,只能根据全国各院校申请联络的信息进行预测,估计院校在30所左右。比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和南京艺术学院等院校,就是依托原有的美术史论本科专业或艺术学理论博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的基础上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的。综上所述,表明两个特点:一是这些申请院校都十分看重艺术学理论学科的配套建设,希望完成从本科到硕士至博士学位点的整体建设,以推进学科发展,带动学科建设,进而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二是从目前申请院校来看,还主要是偏向艺术学理论和美术史论或设计史论这几类专业领域,这类专业转弯幅度不大,基本治学思路、研究方法和教学方式有相近之处。相对说来,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等专业,则由于研究对象和治学方式的差异,导致来自这类院校的申请相对较少。关于艺术管理专业,从现状分析来看,可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只能是以专业方向的设点形式存在。虽说艺术学理论学科二级学科拟设有相应的艺术管理或艺术跨学科研究这样的研究方向,但主要是在研究生培养层面,可供本科专业延伸的条件有限,其原因:一是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新《目录》和新《规定》中没有确立为本科专业点,这样就无生长空间;二是管理学属于独立学科,对于艺术领域而言,属于跨界学科,艺术管理只是借力发展,学科生长空间同样有限。因此,这一专业点在本科阶段只能以借力发挥的状态存在。但现实状况是,仅以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包括解放军艺术学院)为例,均设有艺术管理类专业。如果再加上其他各类院校,保守统计其数目也在翻翻之上,这是一个庞大的教育领域。 三、艺术学理论专业本科阶段人才培养问题探讨 人才培养是本科专业学科价值最为显在的标志之一,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以往都是以能否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作为学科建设成功与否的“晴雨表”。这一评价指标的思想根源,究其依据主要是教育部历次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和《规定》所言明的意图,即强调“本科学生能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应用开发与管理工作”。这样一来,针对艺术史论本科专业的申报,也引发了对其专业培养方向问题的争论,归纳意见,有一种意见认为,本科开设艺术史论专业是改变以往单科专业教育模式,重点加强以综合艺术史论为主的跨门类、跨领域专业教学,着眼于知识拓展及审美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艺术创造能力,以适应全方位及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需要。另一种意见认为,艺术史论只能是较高层次的教育,基础还是门类艺术史论,如果专业指导思想及课程设置不明确,很可能会影响对人才基础能力的培养,弄得大而空,缺乏专业的精深度,难有适应的社会领域。再一种意见认为,理论与实践对于任何艺术专业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而目前艺术史论专业教学中的课程编制,或者说课程结构存在诸多问题,诸如两者难以有机结合,如果没有彻底改变的措施或策略,容易导致学生毕业时理论与实践能力的不足,无法适应社会对艺术学理论综合人才的培养要求。因此,许多院校建议召开全国性本科专业教育教学专题研讨会,就艺术史论本科专业的设点问题,诸如生源、招生方法、教学思想、课程编制、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等关键环节组织论证,制定相应的教学指导标准,力求通过一系列教学改革使之尽快摆脱目前的困境,呈现生机和活力,实现其应有的重要价值。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对待本科生就业认识的误区。如果说考察现行择业去向,能够接纳艺术史论本科专业学生的机构主要是事业型文化艺术创意及行政管理单位,诸如出版社、报刊社、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或艺术馆及文化宣传部门(高校和研究院所基本不含对本科生的吸纳,故不在列);民营单位则为辅,如画廊、艺术社团或演出公司等。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无论事业还是民营单位普遍趋于高学历消费,原本较低层次的工作岗位最适合本科生就业,但统统提升为研究生,甚至连硕士生都排斥,要求博士生入职,这种势必造成本科生去向日益狭窄,这不仅仅是教育界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对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使用的问题。那么,从另一角度来认识,将艺术史论本科专业当作是人文学科(即大文科)一部分来看待,培养目标可以认定是具有较为宏阔的视野和较为综合的素养,可以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对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和艺术跨门类学科研究进行宏观认识和应用。作为吸纳人才的储备,本科生中的优秀人才明确就是为高一层次学科点输送合格人才,即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点培养高质量的基础人才,如同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和考古学等长线学科一样,是学术薪火传递不可分割的人才储备。据此,艺术史论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特征可以拟定为:本科生应具有较为宽阔的视野、较为扎实的艺术史论知识基础、较为综合的素养和较强的创造意识,能运用中文和一门外语进行文献阅读、资料查询和学术交流,掌握本学科学术研究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创作与策划、管理实践能力,具有运用艺术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可针对某种艺术现象进行批评,可以从艺术跨学科研究中获得较为实用的知识,以服务于艺术和其他社会实践。本专业培养的本科生能够继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深造,或在艺术管理、编辑出版、新闻传播、艺术创作等部门从事策划、管理、编辑、评论、创作等工作。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本科专业的招生和培养,是学科建设的基础环节,而且是重要的学科生长链条。当前,艺术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塑造国家新形象以及国民艺术文化修养方面的作用,具有不可置疑的重要性,而这项工作的推进需要各个层面、各类专业人员的共同协作才能够完成。从艺术教育的角度看,国家在培养从事各门类艺术专业的人才外,同时也需要能够在宏观层面上对艺术加以认识和阐释的专业人才。如此说来,传统的门类艺术专业对应各个艺术领域,且偏重专才教育,而如今,艺术文化事业的交叉与综合发展,对于具有综合素质的艺术人才的培养就提出了新的需求,这一需求即构成了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培养的根本价值。此外,由于历史原因,艺术学理论学科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立以来,主要是在研究生教育层次上推进的,因而学科建设的成熟度也主要体现在研究生教育,这就造成了教育教学在某种程度上的倒挂。而适度促进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的发展,也能够为该学科业已形成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储备、输送更加对口的人才,使得这一学科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这两个层面上达到相对的平衡。就当前的状况而言,目前已经开展较为纯粹的艺术学理论学科本科专业方向的院校,在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其中,代表性的是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该院下设的艺术学理论系,本科阶段开设的专业主要课程有:艺术导论、艺术史(包括门类艺术史)、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经济学、艺术管理学、艺术史学、艺术批评。从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来看,课程结构比较完整,尤其是在开设课程的思路上,与艺术学理论学科设立的初衷较为匹配,即这样的本科阶段教育尝试是有目的地按照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学理要求进行探索和实验。另外,哈尔滨师范大学原艺术学院从2005年至2012年连续八年开设艺术学本科专业方向,以培养艺术学理论综合素质人才为目标。开设课程有艺术学概论、艺术史专题、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划,以及门类艺术理论的课程,诸如美术史、音乐史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等。自该院于2008年划分为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以后,逐步改为美术学和音乐学本科专业。加之,在教育部颁布新《目录》和《规定》之前,要求重新申报专业方向,故2013年艺术学专业暂停招生。山东艺术学院也属于国内开设艺术学理论本科专业方向较早的院校,该专业方向设立在该院艺术文化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内,名为艺术学专业方向,其本科课程有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以及相关的艺术经济、艺术产业、艺术管理等。培养目标定为,具备较高的艺术理论和策划创意方面的能力,能够在各类文化艺术机构、文化传播系统、文化企业等部门从事文化艺术研究与教学、艺术编辑与批评、艺术项目策划与运作等方面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相比而言,仍有多所高校开设以艺术学为名义的本科专业,其课程未能形成结构体系,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往往是以门类艺术的相关课程替代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必要基础课程。出现这种专业与专业方向不相配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地说,课程体系的不完备、师资配备的不对口、教材建设的缺失,特别是认识上的局限等,都使得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本科专业教育无法达到专业设置的根本要求。再从学科定位来说,艺术学理论在一开始已经明确其研究对象就是艺术,这可以称得上是先天的优势。事实上,美学、文艺学等文科专业也都给艺术予关注,对于艺术本身发展而言,这种关注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研究者及实践者的思路和视野。然而,美学、文艺学等专业的研究,仅从近年来发表的学术成果统计来看,他们关注的视域又大于艺术本身。试想,如果艺术学理论学科在已具备学科定位的天然优势下,还不能对艺术进行有效且价值凸显的研究,从而证明其无法取代的学科价值,那未免大大浪费了这样的先天优势。此外,从当下学科发展趋势看,美学及文艺学对于艺术问题的研究视域,实际上也在产生着某种转向,即逐渐拓展到更广的哲学、社会学等其他人文社科领域当中。这似乎暗示着,在艺术学理论学科建立后,美学及文艺学也在探寻着自己新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学术相互推进、多元学科互渗互融的际遇下,艺术学理论学科如何能够既牢牢把握住自己的研究方向,凸显自身在艺术本体问题开展研究的学科价值,又抓住学术大发展的契机,着力明确发展方向,是本学科需要认真思索的命题。 四、与本科教学相关联的研究生培养问题分析 与本科专业教育相比,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应当说是已有一定的历史积累,且成熟度要强得多,其原因是:一方面研究生培养历史较长,如东南大学艺术学系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随后有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上海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四川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安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学校相继建立自己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截止到2013年10月底,全国已有69家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其中,具有艺术学理论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单位达到20家,从数量上看远超其他门类艺术学科:音乐与舞蹈学12个,戏剧与影视学15个,美术学13个,设计学12个。至于艺术学理论硕士点,数目也远远超过其他门类艺术学科点。从这一点来说,艺术学理论学科丝毫不逊于艺术学学科门类属下的其它四个一级学科。然而,从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来看,不难发现,艺术学理论学科的二级学科点承担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依然存在着杂乱现象。具体来说,许多院校并未按照既定的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艺术美学、艺术管理或艺术跨学科研究等初步拟定的二级学科名目来规划专业方向。可见,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设置,在全国范围内还未达成共识并形成一定的规范。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二级学科目前尚未明确学科目录和指导标准,从而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例如,某些院校研究生培养不分专业方向,笼统称作艺术学理论学科,结果什么专业方向都往里放,既有美学、文艺学的研究方向,又有大量门类艺术的研究方向,甚至细划到水彩教学和钢琴教育,使得学科点及研究方向成了典型的摆设,挂羊头,卖狗肉。这种状况是需要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着手加以解决的。同时,更要防止学科建设中抢山头、铺摊子、要指标的现象发生,为了达到招生数量增加的目的,全然不顾该专业的属性和师资条件。如果这样的问题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调整和纠正,那么,艺术学学科门类升格的意义会全被串换、稀释,这对于学科健康发展有着极大的危害。由此可说,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由于规范缺失造成的诸多混乱,在一定程度上也将直接影响到本科专业的教育教学。况且,在研究生教育中,至今还缺乏对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的探究,所谓的核心课程、通识课程以及各类选修课程仍处于缺失状态。至于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更是滞后,到目前为止还缺少学界认可的、规范的、通用的基础课程教材,诸如:艺术学导论、艺术哲学、艺术美学、艺术类型学、艺术学方法论、艺术价值论、艺术史学史、艺术经济学、艺术文献学、艺术学经典文献选读、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等。更不要说,尚未启动的事关提升学科研究水平专门化教材的编撰工作。此外,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仅从分类学角度来对近年来各个院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进行评估的话,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立足研究方向的匹配就存在很大的不实。实事求是地说,这里列举的诸种现状问题,的确给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教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同时也引发了其他门类艺术学科,以及外界学科的非议。相对门类艺术学科而言,似乎并非缺乏明确的具体研究对象,而是对象太过庞杂,难以把握,以至于不能深入研究,因而使研究生教育方向显得空洞。归根到底,如果一个学科连内核问题都尚未解决,怎么能使其成为一个学科并且建立学科点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呢?这些质疑理应受到重视。不可否认,与本科教学相关联的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科教育和教学,这也是本调查报告列出针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教育存在问题探讨的目的。由此看来,依据《目录》和《规定》,针对艺术史论本科专业明确培养方向和学科类课程建设问题的探讨已迫在眉睫,明确艺术史论本科专业方向,其教育教学必须在课程结构、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等方面深化改革,再需要从师资选配上着手启动,这样才能避免研究生教育的种种问题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翻版出现,进而促使艺术史论本科专业教育教学从课程开发、教学理念、学习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呈现一系列崭新的、可行的、切实有效的变化。 五、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 艺术学理论学科在研究生培养阶段所存在问题,还首先表现在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始终没有明确的研究指向和学术积累。选题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本身的偏离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当然,造成这样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研究生的生源极其缺乏,基本上来自于各门类学科,造成学生将艺术学理论与门类艺术理论完全等同理解,从而在学位论文选题中表现出极为强烈的门类思维的倾向,这样的状况普遍存在于艺术学理论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过程。具体表现为,大量的门类艺术理论研究课题仍然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方向的选题,稍好一点的是,研究视角有所转变,但这一点在门类学科的艺术史论研究中已多有体现,仍未构成选题上的实质性突破,更难有选题指向性的创建。其次,就其他人文学科或者理工科转入的艺术学理论学科生源来说,他们大多对于艺术的理解非常感性,但同时又非常片面,虽然较门类艺术出身的学生而言相对容易建立一种抽象的理解观念,并且能够站在门类学科之上较为整体的来看待艺术,然而,真正当他们开始进行艺术或者艺术学理论的思考和研究之时,他们的理解可能依旧会停留在对于“艺术”甚至“美学”等非常感性的层面上,仅仅认为艺术或者艺术学理论可能会和“美”密切相关,甚至理解它们之间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等同关系。这样一来,他们对于艺术学理论的认识实际上就会被定位在一种局限与片面的抽象观念之中,从而导致学位论文选题停留在某种感性描述,深入不到艺术本体的研究当中。再次,由于指导教师本身来自于不同的研究领域,所以在指导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以及研究工作时,不免带有某种观念和认识上的局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没有帮助研究生对艺术学理论进行深入的探讨,甚至影响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中所谓“艺术一般”观念的形成和建立,更难以形成所谓的学术积累,有的学科点,十年甚至二十年也看不出对艺术学理论研究的体系脉络及升级研究的课题,从而导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的重复乃至偏离。 六、学术研究面临方向或探讨进路模糊的问题 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科研成果统计,表现在学术论文上,归纳来说有这样几点特征:从综合性大学的学术刊物及学报(社会科学类)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社会科学刊物来看,此几类刊物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关注实际上是远远弱于哲学、史学、文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其他人文学科的。例如,就《中国社会科学》而言,截止2013年11月出版的期刊统计,并没有刊登一篇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论文。而这样的差距,一方面或许是由于综合类的人文社科类杂志对于艺术学理论类的科研论文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反思,艺术学理论学科科研水平的提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当然,也表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领域还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如果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各种文艺或艺术类的专业学术期刊,则又会发现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科研又有着多个研究方向或是探讨路径:一是从门类艺术切入,进而升华到“艺术一般”的层面,展开对艺术以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二是借助于美学或美学方法论切入艺术的研究;三是从艺术史或者门类艺术史的角度对艺术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从而以“古”观“今”或从“今”观“古”,得出较有价值的理论认识;四是从文化、哲学以及社会学等角度对于艺术进行本体的思考。以上所述的研究方向或探讨路径大致概括了当今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的主体方向,必须承认这些研究,拓宽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路径,但从中我们也应该反思艺术学理论研究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否只要拓宽研究的路径,以美学、文艺学、社会学、文化学的视域对艺术进行观照,就意味着从门类理论上升到艺术学理论,从艺术个别抽象为艺术一般?方法的突破是否能够代表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全部?艺术本体的探索是否就只能依赖于上述这几种路径?这是一个亟待探讨与追问的问题。 七、艺术学理论学科与相邻学科边界模糊的尴尬局面 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艺术学理论学科随之也从以前的二级学科艺术学被提升为现在的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在学科建制上确立了自己的栖身之地,拓展了自身的发展空间,理所当然能够获得极大的进步。然而,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大问题,就是艺术学理论成为一级学科之后,所面临的与相邻学科边界模糊的尴尬局面。比如说,艺术学理论与哲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美学,以及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属下的二级学科文艺学之间形成学科交织,甚至相互研究领域覆盖的关系。又比如说,许多综合性大学,在学科申报过程中也是将美学和文艺学师资加以整合纳入到艺术学理论学科中来。所以说,艺术学理论学科与相邻学科边界模糊的尴尬局面的形成有着多重因素。当然,从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角度来说,艺术学理论与美学以及文艺学共同面对艺术问题进行探究是大有好处的。也就是说,从不同学术观念、不同学术视角和不同治学理路探讨艺术问题,能够使得艺术理论建设更趋完善。然而,也出现一个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这就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在这样的学术研究背景下,学科自身所面临的复杂局面。我们看到,美学、文艺学的研究中或多或少地都牵涉到了对于艺术诸方面问题的研究,尤其是美学,在20世纪以来的演变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深入艺术的领域进行考察和探究,逐渐形成了艺术哲学、艺术美学等研究方向,其复杂性原因我们在此不作深究。在这样一种局面下,作为以艺术为其重要研究对象的艺术学理论,显得极为尴尬,如何建立起自身的学科优势?如何区分出与艺术美学或美学本身研究的差异?如果艺术学理论不能尽快建立起自身的学科优势,那么多足鼎立的态势又会让艺术学理论何去何从?我们在统计2013年度学术成果时不得不承认,实际上将艺术理论的研究成果进行归属存在诸多难度,首先是分类,其次是方向,都有模糊不清的问题存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各个学科都会有一定的本位思想,美学、文艺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成果归类认定不清,在艺术学理论的研究领域,会将美学以及文艺学的研究成果统计在内;而在美学领域,艺术学理论以及文艺学的研究成果也会被归入其中。江苏省2013年美学年会征集的论文就是这种状况,其中涉及艺术学理论研究的题目约占2/3左右。这一点实际上不论在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学术交流中,还是美学学科的学术交流中我们都能够感受到。而这样的学科胶着态势,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而言,就会产生学科边界模糊的状况。表面上看,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外延扩大了许多,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从方法上,还是涉足领域,以及学术成果上都趋于多样化。然而,我们却是把较为成熟的美学方法、美学的研究思路或者文艺学的研究思路拿过来为自己所用,甚至由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新生”,促使美学、文艺学的从业学者“转向”研究,从而谋求发展空间。艺术学理论学科外延被无限扩大的同时,其学科内涵正渐渐被弱化,导致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不清。从历史上看,学科历史能够追溯到古希腊的美学,以及受苏俄影响在我国发展近百年的文艺学,在研究方法上较之艺术学理论要相对成熟。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站在艺术学理论学科本位上把对于艺术的研究当作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话,那么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内涵在研究方法上的话语权实际上毫无疑问被美学、文艺学或多或少地蚕食了。而照此下去,研究对象上“艺术一般”的明晰,也会因为美学以及文艺学研究对象的宽泛性而产生某种程度上的弱化,这一切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但艺术学理论的先天优势或者研究对象上的纯粹性,即研究“艺术一般”的艺术学理论学科也会因此而慢慢消解。如果这样的情况持续发生,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而言,必将遭受严重的威胁。话说回来,我们可以理解原本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设立,可以理解为是狭义的“艺术一般”理论研究,即将过去分门别类的艺术研究打通提升,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进行观照,而现在似乎是广义“艺术学”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类似于广义相对论覆盖了狭义相对论,其研究性质发生了改变。在此条件下,我们也看到,全国多所院校申报设立艺术学理论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点,就是将原有的美学及文艺学学科点经过整合申报。可见,美学及文艺学从业学者向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转向,正是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队伍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这种转向势必造成学科边界的模糊。举例来说,如果现在要统计全国美学及文艺学学科的研究状况,或是学科点的建设状况,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点会不会被统计在列?反之,如果现在要统计全国艺术学理论研究状况以及学科点的建设状况,那么,美学及文艺学的学科点是否也在统计之列呢?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试图用科研成果来对全国各院校的艺术学理论学科进行排名的话,其结果一定会出现表里不一的尴尬局面。评估排列目的是什么?分类条件是什么?指标如何设立?当然,在此并不是要否认美学及文艺学对于艺术研究的学术贡献,美学及文艺学之所以能够强势进入艺术研究的领域就已经说明了它们在某些方面的优势。综上所述,艺术学理论学科目前面临的这种复杂状况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因为这样的复杂状况实际上已经给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区别对待,那么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势必产生另一种扭曲。艺术学理论学科具有自觉地从艺术(具体门类艺术)中来,形成一般层面的艺术理论,再转入到艺术中去加以实践指导或提升,这样的学术路径,实际上就是为艺术而“生”的学科。而当前如果因为其他学科的强势进入,使得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外延和内涵发生变化甚至慢慢消解学科设立的初衷,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确实存在着问题。 八、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的契机与挑战 综合考察艺术学理论学科(包括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在学科定位、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诸方面的现实状况来看,其存在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学科演进的历史问题,又有学科现实发展的困境。诚然,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仍然沿着过去的老路走下去,而不加以调整与改进,那么,积累的各种问题将会彻底否定一个学科存在的价值,这不是武断的推论,而是现实的昭示。诚然,任何一个学科的推进,直至成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建设和发展过程。本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只能说明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成长还不够成熟,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事实上,任何一个学科的成长总是要经历从不成熟、不完善走向成熟和完善的过程,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成长当然也不会例外。以下就调查研究问题,从四个方面来探讨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契机: 1.厘清学理认识带给学科的发展契机诚如上述论及的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定位问题,艺术学理论学科与其他门类艺术学科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界限不清,甚至在某些学者看来,艺术学理论可以直接等同于其他门类艺术的理论,甚至被其他艺术理论所取代。这种观点在很多由门类艺术研究转来的学者中间较有市场,这也是艺术学理论学科真实性遭受质疑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这种现状及遭受质疑的境遇,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特质,它是融通了各门类艺术,是建立在一般层面上的艺术理论。这种从整体上去把握、研究各门类艺术的思路,使得人们实现了从一个切入点能够“观看”到所有艺术门类的可能性。换言之,“艺术”肯定不等同于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美术和设计,因而需要有一套理论从一般层面去认识它、把握它。但如果因为当前“艺术一般”的研究还不够成熟,还不足以令所有门类艺术研究者,甚至学界信服,就轻易否认这样的一门学问的存在,显然是简单粗暴的。即便是站在门类艺术的角度去思考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美术和设计的艺术形式,也是不能为艺术“代言”的。或者说,门类艺术之所以能够被理解为是一种艺术形式,而不是其他,必然有其内在的共性和联系。诸如,这样的问题放在任何一个门类艺术当中来讨论和研究都是不合适的,因为通过某个具体门类艺术的视角来把握其他艺术形式,无疑是管中窥豹,只能见其一斑。然而,被某些学者认为可以被门类艺术取代或消解到各门类艺术中的艺术学理论,却可以做到这一点。因此,从学理上说,艺术学理论已然具备了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也就形成了这一学科发展的契机。在现实层面,艺术学理论学科作为一级学科的设立,使得近年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继续发展成为可能。随着艺术学理论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艺术学理论学科内涵和界限问题终将会清晰、明朗起来,可以说这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最为核心的保障。 2.社会需求带来的发展契机如果说从学理上为艺术学理论学科正名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话,那么,当下的社会需求以及大众艺术文化素质亟待提高的现实,就从实践上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在当前文化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由此,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包括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文化艺术高度发展繁荣、人民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健康等目标,成为党的十八大提出“文化强国”的方针和政策,使得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为清晰,这也更好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如此说来,艺术文化的发展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更加凸显。正如本报告在“艺术学理论专业本科阶段人才培养问题探讨”一节中提到的,提高全民艺术素养,实际上重点并不在于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美术和设计门类艺术形式的专业表现技巧的提升,而是在于培养对于艺术审美中感性表现的接受、认知、传达的能力。而要实现这一艺术素质培养目标,既需要门类艺术方面的实践人才和理论人才,同时也需要具有综合性艺术素养的专业人员,甚至艺术领域跨界人才来共同合作完成。当然,艺术学理论学科除了理论研究外,还应有艺术实用人才的培养。诸如艺术与经济、艺术与科技等行之有效的促进社会艺术文化多方发展的艺术综合人才,这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学科博弈带来的发展契机目前,在人文学科中针对“艺术”这一对象的理论研究,实际上分散在多个子学科领域当中,主要是美学、文艺学、门类艺术学以及艺术学理论。其中,门类艺术学重点研究门类艺术方面的理论,而美学、文艺学以及艺术学理论则都在进行着艺术一般性规律的研究,只是各自选取的视角有些不同,但也有较多的重叠。在此,限于篇幅我们暂不涉及对美学和文艺学关于艺术理论问题讨论的评述,但美学和文艺学触及到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既成事实,必然会引发各学科间的相互博弈。从现阶段来看,美学、文艺学、艺术学理论都对艺术理论有所推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三者甚至不太容易明确区分。如果功利地将研究艺术理论看作是一块“蛋糕”的话,那么,当下各个交织学科实际上就是在分这样的一块蛋糕。事实证明,学科之间的博弈导致不进则退,哪一个学科能够在艺术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展示出自身独特的价值,并且有效地把握艺术本体,甚至指导艺术实践,那么哪一个学科的研究就更容易为学界所接受,从而在博弈中占据上风。而一旦退却,其结果就是逐渐被其他优势学科所蚕食,直至替代。从学科定位来看,艺术学理论学科从一开始已经明确其研究对象就是艺术,这可以称得上是先天的优势。事实上,美学、文艺学对于艺术问题的关注并非坏事,对于艺术本身的发展而言,多种学科的关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研究者及实践者的思路和视野。然而,较之于美学、文艺学对于艺术问题的研究,如果艺术学理论学科在已具备学科定位的天然优势下,还不能对艺术问题进行有效且凸显价值的研究,从而证明其无法取代的学科价值的话,那未免大大浪费了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此外,从当下学科发展趋势看,美学及文艺学对于艺术问题的研究视域,实际上也在产生着某种转向,即逐渐拓展到更深广的哲学、社会学等其他人文社科领域当中。这似乎暗示着,在艺术学理论学科建立后,美学及文艺学也在探寻着自己新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学术相互推进、多元学科互渗互融的际遇下,艺术学理论学科如何能够既牢牢把握住自己的研究方向,凸显自身在艺术本体问题开展研究的学科价值,是该学科需要着力强调和明确的方向;同时又抓住学术大发展的契机,是本学科需要认真思索的命题。4.艺术学科“空白”问题探究带来的发展契机除上述提到的诸多契机外,还可以看到一点,艺术范围内的诸多问题尚未得到研究者的足够关注,艺术学理论研究仍然有着多种路径与空间,如艺术伦理学、比较艺术学、艺术管理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人类学等等,都是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少有涉足的领域,这些研究领域亟需一个学科对此进行专门的探究,只有努力将这些“空白”问题填补续上,艺术研究才能在一个更新的层次上获得发展。越来越多的艺术理论性问题,需要有一个学科去思考和研究。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实际上又是不断引导人们从新的角度认识和把握艺术,从而为艺术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如此看来,以某种纵观艺术全局的观点、方法和路径,来对艺术中一些尚未明确的问题进行统摄研究,是获得新思维、新认识的途径。从这一角度来说,对“空白”问题的探究将成为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的一个契机。 九、结语 总而言之,就艺术学理论学科定位而言,注重“艺术一般”的理论研究,探讨其本质与特征、功能与系统、审美与鉴赏等学科内涵,是其学科重要的基础所在。 众所周知,艺术门类很多,形式、样式、风格,以及题材、体裁的纷繁差异,决定了它的多样性,并不断地推陈出新。如何针对不同的门类艺术,把握其观念、形态、风格及表现等复杂现象,并作出整体性的观照,区别其个性与共性,将其共性归纳和构建成为完整的体系,解释艺术的性质与特点,艺术的发生与发展,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艺术在文化系统中的定位,以及“艺术一般”的种种问题,使之纳入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的轨道,可以说这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在相当长时间内的主要任务。 与此同时,艺术学理论学科与相邻的一级学科,即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更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它们是共同推动艺术学学科朝着新向度发展的主力军。这也表明,立足于艺术学理论基础和应用实践的贯通研究,为跨门类艺术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当然,也应当看到对于艺术学学科的认识还有许多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我们推论说当下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仍处于学科发展的初级阶段,契机与挑战共存。我们不能因为外界对于现阶段学科范围内暂时存在的种种不足和不完善的质疑而怀疑自身,甚至停下学科建设的推进脚步。艺术学理论学科在学理上,以及社会应用方面的价值是不容质疑的,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生及日渐增强的艺术文化大发展的需求,实际上已经印证了这一点。然而,学科价值的完全彰显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迅速完成的,艺术学理论学科所需要完成的工作还有很多,尤其是学科的基本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上都处在机遇与问题同步增长的阶段。 于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艺术学理论学科的价值与发展前景,不必急于用今天的显性成果去证明什么;关键在于夯实学科基础,厘清学科内涵,完善学科建设,并最终以丰硕的成果来证明学科价值。展望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必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楚小庆) 艺术学类论文:艺术学升门类后的艺术教育新思路 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是艺术教育界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自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了将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的决议后,时至今日,诸多专家学者纷纷发表文章,或阐述艺术学升门类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或思考艺术学科今后的发展走向。那么,在近两年的时间里,通过适应、调整与改革,各高校艺术教育部门该如何应对这一变化、艺术教育面临哪些新问题、艺术教育工作者又该如何转变心态等,都需要重新梳理与总结。 在建设文化强国的背景下,艺术学升门类后艺术教育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不只是理论问题,更是紧迫的实践问题,如何使艺术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艺术教育工作者亟待思考与践行的课题。在2012年第七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召开之际,本刊针对艺术学升门类后艺术教育面临的新形势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对今后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一些启示。 “艺术院校自身规模的负重、学科设置的单一及滞后、与市场及行业的脱离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把本来让孩子自由发挥天性的艺术教育,又变成一种新的应试教育,很多孩子是被逼着去学艺术的,这样艺术教育就失去了它真正的意义。” 从专家开始呼吁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至今已有10余年的时间,这期间业内学者对艺术学自身的学科地位、学科属性和学科方向等问题已进行多年的思考,而升门类后艺术教育及艺术学科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彭吉象对艺术学升门类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盲目扩招——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学校艺术类专业为了收学费进行扩招,比如某理工大学的二级影视学院,每年招上千名学生,却没有一个全国知名的学科带头人,这种情况是必须制止的。目前全国在校艺术类本科生近100万人,约占中国高等教育的十分之一,数量太多,其实不需要这么多人考艺术,而且很多人学了艺术之后也没有从事与艺术相关的工作。 缺乏规范——艺术学升门类后,有5个一级学科,每个学科都需要理顺。一是艺术学理论升级为一级学科,但是里面有很多问题,这个学科到底应该怎么发展,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思想,各个学校自行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还比较好,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完全随心所欲,甚至个别学校连一个搞艺术学理论的教师都没有,居然也有这方面的硕士点,这样教出来的学生能合格吗?再有,比如戏剧与影视学方面,问题更严重,现在影视热,一些学校便盲目扩招。升门类后,这5个一级学科,都有规范自身的问题。建议教育部组织每个学科的专家进行研究,比如艺术学理论,到底应该开哪些课?学生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课程设置有哪些?甚至每个一级学科里面有哪些二级学科也没有讨论。另外,还应该对师资进行培训,比如原来没有艺术学理论这一专业,教师是改行去做的,所以应该规范师资。 层次不清——现在艺术教育只是分门类,实际上还应分层次,比如在戏剧影视学里面,应该有少数是培养精英的,第二部分是培养电视台或电影的从业人员,第三个层次是培养技能型的人才。这样分出三个档次,一是精英型,二是一般型,三是大众型。很多学科都涉及这样的问题。艺术教育还是应该培养尖子的,比如像北京电影学院,重点就是培养电影演员。 定位不准——目前艺术教育往往是专业艺术教育,其实还有广义的艺术教育问题,比如现在各个学院都在招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在招生时会加分,这是应该的,但现在搞成了一种新的应试教育,有些家长逼着孩子从小弹钢琴、跳舞、唱歌等,不管孩子喜欢不喜欢,因为以后可以加分,这样艺术特长就成了上大学的另外一块敲门砖,把本来让孩子自由发挥天性的艺术教育,又变成一种新的应试教育,很多孩子是被逼着去学艺术的,这样艺术教育就失去了它真正的意义。另外,目前还有一些学校没有真正进行艺术教育,甚至个别学校团委认为艺术教育只是搞活动,认为唱歌、跳舞等就是艺术教育,其实不是,真正的广义艺术教育,是要把艺术当成人们心灵的家园,这就是蔡元培讲过的以美育代宗教,这个宗教其实就是一种精神家园,是精神的寄托。 吉林艺术学院院长冯伯阳认为,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在快速扩张发展的同时,高等艺术教育的办学格局也经历了一场令人始料未及的分化与重组,尤其是在中国社会变革的激流中,在各种观念的冲击下,在理想的坚守与利益的博弈的同时,艺术院校自身规模的负重、学科设置的单一及滞后、与市场及行业的脱离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面对当下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形势,面对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后的艺术学科建设,面对中国日渐融入世界艺术发展潮流的趋势,艺术院校能否尽快实现内涵的拓展及转型发展,抓紧构筑跨门类、跨学科专业和全口径、紧密服务于行业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重新进行办学定位,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艺术院校的竞争,从来就不是规模的竞争,各院校的生存基础,也不会绝对地建立在规模之上,对规模的限制,即是提升质量的前提,未来的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选择和需求,会永远是以质量作为考量人才的唯一标准。” 彭吉象教授在其代表作《中国艺术学》中用六个字概括了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即道、气、心、舞、悟、和。把艺术的各个门类打通,它们的特点都是相同的。他认为艺术学这个学科,有很多种划分法,第一种划分法,比如艺术学理论,应划分为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这是参考文学的划分法。第二种划分法,是根据艺术概论,一是艺术创作、二是艺术作品、三是艺术鉴赏。第三种划分法,即在艺术学理论中,现在常用的划分不同门类的理论,比如艺术学理论包括音乐理论、美术理论、影视理论、戏剧理论等,把这些理论的共同点抽出来进行研究,也是一种方法。第四种划分法,艺术学在西方发达国家,近一二十年来衍生出很多新的学科,比如艺术人类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管理学、艺术传播学,还有比较艺术学,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比较艺术学在中国没有发展起来,是因为以前在中国搞艺术理论的人非常少,各个艺术院校都重视创作和实践,艺术理论起步较晚。 与彭吉象教授关于艺术学学科建设及专业结构调整相呼应,冯伯阳认为,在建设文化强国的背景下,在艺术教育使命的感召中,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艺术院校应尽快实现办学的内涵拓展和转型发展。他提出以下建议: 突破院校名称对办学内涵拓展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专业艺术院校名称多半是在上世纪计划经济时代确定而沿用至今的,其间,伴随着我国人口基数的不断增长,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高等教育扩招以来,各院校的办学规模都相应地扩大了几倍、十几倍,甚至数十倍,与此同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各类艺术人才的需求,以及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已经悄悄地改变着艺术院校的办学内涵,然而,人们将艺术院校的名称与学科专业设置对应的观念,或多或少地限制着艺术院校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我国一些省份设置的几所综合性艺术院校均已处于超负荷状态,在此情况下,按行政大区设置的单科性艺术院校就更难满足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对各类艺术人才培养的需求,于是,在艺术人才培养被盲目分流的状态下,专业艺术院校的生源质量受到严重削弱,进而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相应的制约和影响。有鉴于此,专业艺术院校理应主动突破院校名称的限制,大力拓展学科专业方向,整合艺术教育资源,在培养多学科高端艺术人才方面承担更多的重任。 突破学科专业设置对院校发展的限制 2011年,当艺术学上升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后,标志着专业艺术教育从此有了自己的学科属性,按照新的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的五个专业类,从当下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和艺术院校的现状来看,在学科规划和建设方面仍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艺术院校在学科专业类别方面的跨越和突破,将成为艺术院校内涵拓展的途径之一。 在教育部2012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除了艺术学门类下设的五个专业类中所包含的29种专业外,在教育学、工学、管理学等门类中的若干专业也可授艺术学学士学位。此外,许多学科门类中的专业都具有与艺术学门类跨界的可能,尽快构建学科门类内部的学科群以及跨学科的学科群,将对艺术人才的培养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突破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限制 高等教育的扩招,曾一度使传统艺术教育模式陷入了严峻的困境,一方面体现在艺术教育规律对办学规模的制约,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办学规模对人才质量的制约,这几乎成了艺术院校面临的共同难题。近年来,随着各院校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学投入的增加,硬件条件虽然有所提升,但人才质量问题仍不容乐观。为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大家共同寻求的改革目标。 自创新型人才观念提出以来,对传统型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已产生深刻的影响。创新型人才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在我国教育规模达到一个空前发展的阶段时,大家探讨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际上也是在寻找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新的精英教育模式,也正是艺术教育在寻求的新的教育理念。 突破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的限制 作为公办艺术院校,一方面享受着政府主管部门在财政拨款及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的巨大优惠,另一方面也受制于多年来形成的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高校带来的冲击,艺术院校内部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已经不断地出现尴尬境况。近年来,被广泛关注的高校管理行政化的趋势,近期内仍难以转变,学术的力量、专家的声音还不足以影响和控制学校的决策。 艺术院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与突破,既有待于国家政治体制与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进,更需要院校自身的改革与创新,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进一步落实和强化,随着高校自身办学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对高等艺术教育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艺术院校必然会摆脱各种束缚,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 突破单纯追求规模效益发展的限制 时至今日,如果不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我国艺术院校的办学规模仍有扩张的空间和可能。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文化市场对艺术人才的需求以及大众对接受高等艺术教育的渴求是规模扩张的外驱力,而艺术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则是规模扩张的内驱力。然而,艺术院校的转型发展,必定要实现从规模发展向质量发展的转变。这不仅仅是对艺术教育规律认识的回归,更是对未来艺术人才社会需求的理性判断。 “多年来,由于诸多方面的需求及利益所致,‘艺考热’一直持续升温,丰富的艺术生源在支撑艺术类院校规模扩张的同时,也造成了艺术教育虚假繁荣的景象。而随着我国人口红利期的逐渐退去,尤其是当人们对接受艺术教育的动机逐渐趋于理性之时,艺术教育必将面临一次新的转型。我们应该看到,艺术生源数量的下降,将为艺术类院校寻求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创造新的机遇。而且,近年来在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呼声日益增强的同时,社会评价大学的视角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专业特色、学生就业、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已成为衡量和评价大学办学质量和影响力的基本着眼点。”正如冯伯阳所说,“艺术院校的竞争,从来就不是规模的竞争,各院校的生存基础,也不会绝对地建立在规模之上,对规模的限制,即是提升质量的前提,未来的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选择和需求,会永远是以质量作为考量人才的唯一标准。” 要实现办学的内涵拓展和转型发展,从而进一步实现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必然涉及改革。针对教学改革,星海音乐学院副院长雷光耀提出教学中融合的必要性,包括:课程设置的融合,如合理合并一些相近的课程,如公共课程中的和声与曲式、乐理与视唱练耳等。教材的融合,指伴随着课程的融合而新编必要的教材。教学内容的融合,指教师有意识地加强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改变由于过分强调完整性与系统性而造成的课程之间内容割裂的情况。雷光耀认为,无论是一类学科、一个专业或是一门课程,只有在有纵横发展坐标的参照下,才能明确自己的定位,也才能了解自己的发展方向。另外教学观念的转变也很重要。包括教学管理者的前瞻性:政策的制定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教师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改革。因为在现行体制机制下,改革若没有广大教师的参与支持,是难以为继的。教师要能在大视野背景下做学问,搞教学。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即此道理。 “通过‘录音笔’工程,将教师授课中的精华记录下来,形成体系,提升至理论高度,这样做可以帮助艺术类教师从一点一滴抓起,提升理论修养。”//“树立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念,强化民族音乐课程和地方音乐文化课程建设,实现知识结构的多元化和知识结构与地方文化的对接。” 在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后,各艺术院校及高校艺术院系均不同程度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对艺术学科今后的发展进行理性思考,也为学校的长远发展不断探索。 重视科研:调整理论与实践杠杆的平衡 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执行院长赵炳翔介绍说:“艺术学升门类后,学校召开艺术学科发展和建设研讨会,发现了很多不足,以前我们只重视艺术专业的技能性,而忽视了艺术类专业的理论性与科研方面,这些方面始终是我们的一个软肋,这对学校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梳理一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教师还是轻理论重实践,轻科研重技能,几乎所有艺术专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现在我们在这方面调整杠杆,包括科研的奖励力度、教师的考核机制以及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都做了调整,我们充分认识到,艺术学科升格门类后,我们应拿到一级学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几个艺术学院资源共享,同时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加大对人才的投资。另外,从长远发展看,学科的整合,把每个学科的薄弱环节找出来,着重去加以弥补、修正,这时我们从本科专业开始梳理,严格按照教育评估的要求去做,至少理清我们还缺少什么,需要怎样去做,把艺术类专业抓实抓好。我们引进相关理论专家,辅导相关技能教师,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做到‘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调整奖励机制,另一方面引进理论专家,促进教师申报科研课题。另外,学院通过‘录音笔’工程,将教师授课中的精华记录下来,形成体系,提升至理论高度,这样做可以帮助艺术类教师从一点一滴抓起,提升理论修养。” 赵炳翔认为,通过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全国各高校管理者及教师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艺术教育的发展及未来,了解各高校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共同探讨策略,共商发展大计,非常有意义。同时传达了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的一些办学理念: 一是作为一所学校不可能所有学科都很成功,我们的原则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提出“1+X”设想,如将准备申报博士点的“艺术学理论”学科作为“1”,其他学科是“X”,成熟一个,支持一个,学校加大力度支持“1”,鼓励作为其他学科的“X”,这样就调动了所有人的积极性。 二是错位竞争,所谓错位,就是要比较同类院校有什么优势,相互取经,取长补短,这样就可以知已知彼,赢得一席之地,这样对学生的就业是非常有好处的。要看全国重点高校的长处是什么,作为市重点学校我们应该怎样错位,比如培养艺术类的师资,如表演师资,将来那么多高校总会需要教师,从2007年开始我们将表演分为影视戏剧表演和表演师资两个方向,这样就可以融入到师资队伍中去,几年下来,我们的很多学生毕业后进入高校做了教师。 整合资源:将校园文化与民族特色融为一体 湖南文理学院音乐学院院长吴修林介绍了湖南文理学院在教研实践中的一系列作法:一是整合资源,将民族民间优秀文艺纳入大学艺术教育课程讲台;二是精心编排,把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品搬上校园文艺舞台;三是策划创意,塑造具有地域特色、时代风采的文艺精品推上国家大奖台;四是服务社会,将校园文化与地方文艺融合为一体,高校师生浓情献演地方大舞台。 “在课程设置上,强化民族音乐课程和地方音乐课程建设,促使课程结构与地方文化的对接。学院的课程设置,强化在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中民族民间优秀文艺的纳入。重构专业课程体系,努力形成音乐、艺术和文化三位一体的整体课程结构。树立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念,强化民族音乐课程和地方音乐文化课程建设,实现知识结构的多元化和知识结构与地方文化的对接。将民族民间优秀文艺纳入大学艺术教育课程,其特色体现在多方面: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挖掘民族传统之艺术,围绕专业教学搞研究,立足学生成才重实践’一直是学院紧紧围绕的目标和动力。二是地方特点鲜明。常德丝弦、汉剧高腔、澧州大鼓等颇具地方特色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均纳入了课程。” 地方院校结合自身所处地理优势开展特色专业课程及教学研究,并非只是在艺术学升为门类后才开始的,但在传统文化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艺术教育的本土化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正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柳青所说:“从近年正式刊发的教研论文与教育新闻报道及地方高校专业建设数据可知,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意识的增强,国内不少地方高校的本土音乐教研意识明显提升,地方高校的音乐教育本土化办学特色日渐鲜明:福建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本科开设‘南音’方向,并申报成功‘南音’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3),后又创立南音专业,成立南音学院等;评弹走进苏州大学的课堂;九江学院成立青阳腔戏曲艺术中心与青阳腔戏曲艺术教学实践基地;涪陵学院与长江师范学院开展乌江流域民间音乐的研究与教学活动;漳州师范学院成立闽南民俗文化研究所;安庆师范学院开展黄梅戏艺术教育,成立黄梅戏艺术学院;昆曲成功地走进中国多所高校;绍兴地方戏曲进入绍兴文理学院的音乐教学课堂等事例说明,不少地方高校在新时期努力履行地方高校音乐教育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建设的高校职能的同时,逐渐彰显出了强势的区域音乐文化研究态势与鲜明的地方高校本土音乐的教育特色。蓬勃的地方高校本土音乐教研教育势力,同时引领着地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也将区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统纳入到地方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当中,大幅度强化了地方高校的本土文化特色。” “目前很多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并不理想,也没有好的师资,很多高水平的艺术教师不愿意开艺术普及课,呼吁各位专家学者要给本科生上课,而不是只带博士生。高水平的学者要开一些普及课,要面向大学生讲课。” 今天的高等艺术教育在整个中国高等教育的格局中已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从高等艺术教育学科设置的覆盖范围、生源的数量、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可看出高等艺术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尽管如此,艺术院校在办学模式、招生计划、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高等艺术教育乃至整个中国高等教育自主办学空间有限。作为艺术教育工作者及管理者,如何在自己的领域里以改革的态度与创新的精神,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更好地实现艺术学学科调整后对人才培养的优势效应,是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 不可否认,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精英教育还是普及教育,要培养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加强学生的人文精神和提高其艺术修养尤为重要。采访中彭吉象再次重申艺术教育包含两个方面,即专业艺术教育和公共艺术教育,二者同样重要。他说:“目前很多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并不理想,也没有好的师资,很多高水平的艺术教师不愿意开艺术普及课,而低水平的艺术教师又影响了学生的胃口,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呼吁各位专家学者要给本科生上课,而不是只带博士生。高水平的学者要开一些普及课,要面向大学生讲课。” 在艺术学升为门类后,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的今天,艺术教育构筑人类精神家园的旨归已经足够明晰,相信通过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通过高等艺术教育自身办学理念的完善,高等教育必将真正实现大学的理想和精神。 艺术学类论文:艺术学升门类后中国影视传媒教育发展分析 艺术学升为门类后,影视教育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如何培养新形势下的影视传媒高端人才,需要新的发展思路。回顾中国影视传媒艺术的发展历程,深切感受到坚守精神价值的意义。探究传媒艺术的新时展需要观念正确认知,也需要把握现实状况。 一、影视传媒艺术发展状况分析 毫无疑问,影视传媒是历史发展的需要促发了快速发展现状。传媒艺术是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当代文化构成的最为重要的对象之一,在影响人心、陶冶精神上举足轻重。而围绕传媒艺术的教育事业更是突飞猛进大规模扩展。按照原有学科门类,传媒艺术长期以来一直置身于文学门类中,分别驻足于文学门类的新闻传播学科和艺术学科中,其生存规则和发展所限也和其所依托一样得失相间。而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过决议,将艺术学独立为国家第13个门类,其中设立5个一级学科,“戏剧影视学”成为包容于传媒艺术的一个一级学科。这既和中国艺术文化的地位得到高度重视、社会对于艺术精神价值的更多认可息息相关,也是传媒艺术在新形势下跃升到新的平台与获得新的发展机遇的契机。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也伴随着艺术与传播文化的高速扩展,传媒艺术理应顺应时展需要成为一级学科来进一步建设。将视野放大到社会历史背景中看,传播的力量不亚于物质生存的力量,而随着国力不断增强,重视艺术文化和传播价值是衡量国家文化发展平衡与否的重要因素。可以说,中国艺术文化建设和传播力量的发挥顺乎自然,而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所迎来的新的契机,使得传媒艺术教育格局也将发生重要变化。 影视传媒艺术教育因为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而获得新的发展生机,就艺术而言,是伴随人类精神发展史而存在的重要对象,更是人类情感抒发历史的主要呈现。艺术学是公认的独立研究对象的学科,但作为研究人类艺术思维和艺术表现形态规律的学科,从来就存在却并非被格外重视,在阶级纷争和艺术形态至上的年代,艺术只是修身养性和小资娱乐的对象,不登大雅之堂的意识也表现在艺术学不太为学术所认可。但传播的兴起改变了艺术学的地位,某种程度上,依赖传播而走出象牙塔的艺术,在社会的认可度大大提升,而随着社会生活质量的提高,艺术传播也日渐具有影响,但限于旧有学科划分,其在众多学科中没有得到专业人士预期的高度认可,不断涌现的对于艺术学地位的议论就情有可原了。人们抱怨的只是被轻视的不满、被划归门类的错误、被另类要求的误解等,所以,合理性的学科门类定位的渴望滋生奔涌也是事理所然。如今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名分真正确立,接着需要的就不只是理论上成立与否,而是需要观念的进步和自身完善的支持,甚至需要在自立门户时让自身理论基业得到夯实,同时应当在自身独立的精神支柱上论证强化。 首先,随着艺术门类的独立建制,影视和新媒体艺术自身的独立性研究需要加强,确立自身独立身份和自有规律的意识需要强化。其次,有了自主掌握学科发展规律的可能性,对于影、视、广播、动画、新媒体等自身差异性与共通性的认识需要更为扎实的理论支持。接着,“传媒艺术”的综合性特征的认知需要梳理,学科包容了戏剧戏曲、影视广播、动画新媒体等,其相互影响使得艺术既有本质如何把握,传播导致变化的异同都需要更为深入的探讨。 二、新形势下的传媒教育认知 艺术学升级门类后,艺术传播教育所面对的现实也有了不小的变化,我们所应对的任务也随之而生。 (一)首当其冲的就是传统传媒的单一性教育面临综合性教育设置的问题。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后,直接带来学科教育影响的就是一级学科的大幅膨胀。此前,在2010年一次全国范围的一级学科调整中,原有文学门类下的整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增加了包括艺术学一级博士点和硕士点在内的130多所学校,其中包括电影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的艺术传媒学科。按照2011年新门类建立后相应对应调整的原则,这些刚刚获批还没有静下心来的学科迅速跃入快车道:2011年申报新的学科门类下的五个一级学科的学校猛增,一下子就有424个学科申报点,其中报一级学科硕士点35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8个。和传媒相关的一级学科申报超过100个学科,其中报博士点一级学科中的“戏剧影视学”有17个学科,报硕士点一级学科“戏剧影视学”的有89个。显然,过度增长的学科遭遇到共同的问题:如何适应获批后新的学科建设和方向调整,尤其是综合性的人才培养问题。比如,即将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中“戏剧影视学”初拟设定11个专业: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制等。其中几乎都涉及或包容影视传播。而研究生培养的二级学科目录初步确定为: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编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摄影、戏剧影视音乐与录音、播音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教育。其中也几乎都涉及或包容影视传播。影视传媒的时代需求不言自明,但综合性的传媒艺术学理建设还需要假以时日来巩固提高。 显然,综合性是时代走向,也是传媒更好发挥时代影响力的内在要求,而影视传媒在成为文化产业的先导定位上,不能不扩大自身的视野,而影视传媒教育的综合性设置变化无论是实际需要还是学科要求,都已经迫在眉睫。 (二)传媒的学术理论阐释需要加深。在综合性明显的趋向中,学科自身、学科与学科交融的机理需要更为合理的理论阐释。在电影与电视、传播与艺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之中的各自性状、交织可能都需要进行理论的探究。作为技术性强的已有学科,影视传媒学科在自身学科基础认知上一直有游弋和漂浮的成分,在艺术的精神性和传播客观性认识上都需要更为扎实的学理透视。实际上,艺术学科自身整体上也遭遇到门类建立后的理性认识矛盾,我们以往强调艺术门类确立对于艺术学科发展意义重大无可置疑,引起艺术教育界的不断研究也是必要之举。但5个一级学科的现有格局也未必被全部认同,主要原因在于艺术门类之间的差异性较大,而影视和戏剧在表现形态上也差异大于归同,但为了学科独立的大归类而聚合的格局基本合理,但回到自身的划分就难免凸显一些矛盾。尤其是戏剧戏曲与影视广播的分立要求明显,却需要合理联系的麻烦不小,而传播特性和影视艺术之间的关系梳理更为迫切。显然归类的学科建设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将来还将遇到如何考量一级学科的学术含量问题。理论如何梳理,理性如何对待技巧创作、学术理论和传播客观性的关系,正是影视传媒需要正视的问题。 (三)传媒学科教育的质量提升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尽管影视传媒迅猛发展是绝对的好事,但鱼龙混杂和缺乏明确门槛的问题也将凸显出来。不能不说,在此前原艺术学目录下放宽的一级学科点申报,也许在别的学科门类发展中比较自然,因为没有门类升格的新跃进,艺术学科在旧体制下的大膨胀和新规中的一级学科核定显然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却不能不交织而造就学理和逻辑的难题。传媒艺术也是如此,迅猛发展的需求与扎实学历的支撑之间还有不小的裂痕需要弥补。简言之,艺术学科和传媒学科的质量忧虑相伴而生。专家们一般都认为艺术学科需要发展,但质量跟进十分必要。由于上一轮的学科论证有归于宽泛之嫌,而且是准许在8个原二级学科划分范围中的三级学科方向上进行一级学科申报,要由此来进行归并复杂化的新一级学科在学科门类意义上的对应,其拔苗助长的一些渴望,就容易催生刚刚建立的艺术门类大膨胀的一级学科局面。传媒学科也难以避免。在传媒学科申报者中,一些学科学理基础不好,而学科拼凑现象明显,教学科研带头人学术影响力很弱,队伍的质量也不高。如此这般的学科发展不免影响着影视传媒学科的发展质量。严格新生学科的对应理应成为重要问题。而在审核程序和甄别步骤上,依赖学科评议组的学术判断,与制定有步骤的删选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既有膨胀发展的不利因素,也为真正需要并且也有条件的学科上台阶提供机会。及早规范传媒艺术学科的入道门槛和学科建设规格已经迫在眉睫,实施必要的准入制与质量监督也势在必行。而关键是确立学科在人才艺术质量把握与传媒水准的衡量上,否则,我们一些学科教学基本准则就难以确立,人才质量也必然不能提高。 总之,传媒艺术学科教育在适应时展大局与学理规范要求之间,在传媒的客观规律把握与宣传的意识形态性之间,在理论要求和实践性之间,都有新的探究问题需要细致的质量把控。艺术学升门类后传媒艺术学科获得更为开阔的发展空间,意义不可低估,按照艺术传播规律进行学科建设,更多依赖行家来评判、推进发展学科,促进传媒艺术学理更为扎实的深度建设,都具有了更为有利的条件。“独立成人”也就意味着更为宽广的心胸和视野。艺术学门类将要开始新的建设,必须从观念上重视学科门类是一个理论体系的建立,而不是简单的番号变化,艺术学科性质内容的介定,才是学科为自立门户建设的重要事情。艺术传媒的自身理论基础建设和学科定位将会是下一步重要的工作,我们期望在传媒教育中,中国特色的传媒学科和传媒教育经验将得到确立,独立精神的艺术传媒摒弃随波逐流的屈就市场和娱乐放纵,高扬艺术人文精神的高尚性和传播的客观公正精神,适应新背景下传媒艺术发展规律,造就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三、新形势下综合大学复合型优秀影视高端人才培养构想 我们已经到了重新思考影视人才培养变化的新阶段,而其中电影成为国家文化产业的先导性对象,这里着重从适应时代需要的电影高端人才入手来窥视如何培养影视传媒人才,首先要对电影人才基本认识: (一)中国艺术教育包括电影教育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包括观念变化和社会需求现实变化 一般而言,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艺术教育,限于传统局限和艺术教育较为狭隘的局面,几乎等同于艺术技巧教育,艺术教育以培养专业艺术人才为唯一标准,以艺术表演对象和个人技艺突现为设置目标,课程体系基本沿袭苏式表演体系的路子。这是和物质基础条件薄弱相关的培养艺术专才的旧式路径,口耳相传的师徒教育和注重技巧忽略文化的教育成为简单精英教育的伴随物。包括电影教育在内,遵循的是艺术是个人技巧技艺的体现,看家的本领和吃饭的本事都在于技艺高低,于是推崇的就是艺术专一技巧教育。就整体社会形象而言,艺术也是高雅的代名词,专业艺术教育就是培养艺术专才的教育。这导致的是传统艺术教育成为精英艺术表演专才,技巧成为衡量标准,单一专才教育的时代必然性和人才培养必要性都无可置疑,以电影学院为代表的电影教育取得了门类区分、各自掌握专业分工的基本路子。其长处是以技能精到为目标分工合作的电影创作体制,保证了电影的综合性的聚合。但不能不看到其弊端可能是突现了在获得技巧专一的同时,其他关系到人的全面的价值的让位和文化素养的低落。电影人才适应少而精的专才教育也是时代之需,却不是长远之态。 近10年,被时展促发而逐渐醒悟的艺术教育开始观念和体系上的变化,综合性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凸显,具有人文素养的综合性人才在实践中凸显其价值。电影创作从单一性的电影学院分科教育到跨科类的创作(如摄影、美术系毕业生成为导演等),再逐渐扩展到戏剧学院等其他艺术门类人才崛起成为电影创作专才(包括在编剧、导演、表演人才上非电影学院分科培养人员成为电影创作崭露头角角色),综合性人才慢慢地从综合高校的各类学科学生中涌现成为电影创作的新生力量等。而这一新现象在电视台更为明显:越来越多非学电视人员成为创意主体的骨干。于是,时代需要高素养、综合素养艺术人才的趋势日渐明显。艺术教育对人的全面成长的要求,和电影创作需要综合型人才的期望,超越了仅仅是技能教育阶段,而引起大规模的综合性高校影视专业的发展热潮。综合文化进入电影艺术学科教育视野、技巧之外的文化素养的迫切性要求加强、认可培养艺术家需要综合功底的认识扩大等,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以艺术专才为唯一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国电影教育的多样化开始呈现。 而环顾国外,以电影教育发达的美国为代表的综合性大学(南加州大学、纽约大学等为代表)成为高端电影人才基地,跨学科人才深造成为美国电影创作主力、综合性大学培养电影出色人物的例子越来越明显,创作人才迭出于综合大学的现实,大大鼓舞了中国电影教育的综合性发展步伐。中国电影学科在综合性大学或综合性艺术学院发展迅速已经令人惊讶。 与此同时,综合大学的电影专业教育注重研究生层面的高端人才的优势得到展现,博士、硕士点的迅猛发展,改变了电影创作的技术型单一人才的景观。以MFA专业硕士人才为目标的电影艺术教育格局开始形成。中国电影教育已经走到专业院校和综合院校并驾齐驱的阶段,但专业分科性占据电影实践主力的长处和发展局限、与综合性人才增多却还不能影响创作大局的现象凸显出来。 (二)复合型高端电影人才培养的现实分析 综合性大学进入电影人才培养肇始于1993年,当时教育部批复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设立影视教育专业,这是综合性高校第一次染指电影教育。次年,北京师范大学被教育部批复设立了“影视艺术与技术”硕士学科,开始招收电影学硕士,后按照学科目录调整自然变成“电影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两个学科点。综合性大学的电影学科有别于专业电影学院的培养体系,在北师大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渐成熟,在2001年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获得中国高校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随后以此电影学博士点为核心,北京师范大学又获得中国第一批为数不多的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高端电影人才培养在研究生不同层面得到发展。 与此同时,专业艺术院校如电影学院也开始在研究生层面招收高端电影人才,开始转变电影创作只要分科性人才的观念,综合性意识逐渐渗入专业艺术学院。而综合大学的电影高端人才培养则驶向快车道。 在这里,重要的是艺术教育观念的变化:包括电影创作不仅仅是分科技术人才培养而需要综合性素养教育,综合院校的电影人才培养自有其时代需要和独特性,专业艺术院校的电影人才也必须在人文综合素养和超越技术技能培养上扩展。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数字技术的发展,DV影像创作的普及性时代到来,电影的技术创作门槛降低,而创意的文化水准越来越重要。社会需要更多的影视影像创作人才,更多跨专业人才进入影视创作,电影人才期望高端提升的愿望增强,几所重要的首批MFA培养高校的艺术硕士报名人数高涨,更多电影人才培育学校跟进,高端电影人才教育需求增加。 在包括《阿凡达》带来的3D技术的风行和乔布斯的苹果手机所引发的创意创造的现实面前,电影创造性思维的价值得到高度重视。随着视觉时代已经到来的现实,综合性电影创造人才的意义更得到广泛认同。中国电影教育迎来了综合性教育与专业性人才相互融合的时代。将专业性提升为综合性创造人才和综合性培养需要拓展跨学科意识,以及专业与综合相互为用的认识,促发电影培养新观念,恰逢其时人才培养意识促发了需要多校整合资源、联合培育电影人才的时代,复合型电影高端人才培养研究生学位计划肯定会带来电影高端创作人才涌现的新景观。 (三)如何创设复合型高端电影人才培养的思考 复合型高端电影人才需要强化理论观念和技能操作的结合,北京师范大学的电影人才培养除了前述的最早开设综合性大学电影在职硕士、第一个综合高校电影硕士点、第一个高校电影学博士点以及第一个开设高校电影制作专业(培养出如演员潘粤明、导演宁浩),以及创设至今的大学生电影节为电影多样人才实践打下基础等外,形成对于综合性复合型电影创作人才培养多层次培育的经验。其中,综合性电影人才培育观念的确立第一重要,而培育课程和方式成为实现的保障,理论和创作实践结合的实施要求是促发因素,以师资保证和教师素养提高来支撑也是必要的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获得国家唯一的中国电影史重大攻关项目的资助,周星教授和于丹教授的电影与电视课程分别获得国家精品课程,周星教授还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多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在电影历史与理论、纪录片理论、影视创作实践等方面获得突出成就。 由此,建立复合型电影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势在必行。并由此提出如下贯彻设想: 在观念认知上:高端电影创作人才的概念,应该是具备综合人文素养又具有扎实的专业电影认知、理论思维观念先进和形象创作能力突出、把握综合性电影创作眼光又有操作动手能力的高端硕士以上人才。对象多样性:应当包括:A.现有艺术专业硕士;B.包括创设艺术专业博士和部分学术硕士在内的电影研究生培养对象;C.连通电影创作专业的5年制电影本科硕士连读培养对象;D.为在职电影行业人员专设的多校专修学位办在内的培养体制。在选拔方式上:A.以专设复合型电影高端人才培养指标和招收计划为主,兼顾从联合培养高校入学后电影专业学生中考核选拔结合的全日制人员;B.针对在职人员的选拔结合艺术硕士招生单独进行;C.针对已有成绩的从业人员培训学位班单独考核。在培养方式上:A.多校生源共同招收聚合、分阶段培育和分校综合培育结合;B.各校分别招生、多校交叉授课、集中优势专家讲授课程;C.分别培养小学期聚合交流创作研讨;D.各校分别和共同实践创作机构合作培养。关于毕业标准:毕业阶段多校互请专家答辩考核;创作作品需要校外专家参与评审;课程共同制定规定动作与各校自主设立差异性课程;毕业签章多校认可签署等。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国务院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 艺术学类论文:艺术学独立为门类之后的四个核心问题 摘要:该文研究认为,当中国的艺术学科独立为门类之后,有四大核心问题是必须尽快着手研究和解决的。即:新的艺术制度确立问题、艺术本土学理研究的问题、艺术教育规划问题、确立学术艺术观念的问题。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独立门类;核心问题;学科建设;学术艺术 中国的艺术学科建设在2011年的春天具有了新的、历史性的起点。因此,如何适应和推动中国的艺术学科之整体、完善的建设与发展,当下有四大方面的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一、新的艺术制度确立问题 从艺术体制批评的视点看,当下中国如何构建确立艺术学科新的体制,是一项首要的工作。构建艺术学科新的制度及其体系,在当下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现实问题。目前已经开始出现了——有人用习惯于原有学科制度来看艺术学科的新问题,长期如此是会极大地危害艺术学科的生存与发展的。 构建中国的艺术学科运行体制势在必行。这从2011年2月和3月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发的学科文件之差异就可以证明。在2011年2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最新通过的将一级学科的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的议案内容中,将“艺术学门类”下设了四个一级学科: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舞蹈艺术学、1303戏剧影视艺术学、1304美术设计艺术学。而在2011年3月由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1年3月8日起实施)中,艺术学下辖的一级学科不仅变更为五个,而且在名称表述上也有变化,即: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舞蹈学、1303戏剧影视学、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因此,涉及中国艺术学科建设的根本问题——艺术学体制问题是当下和最近未来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艺术管理系统的制度问题。在当下及最近的未来,中国艺术学界及其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行政学界等都应该好好研究中国艺术学科的社会地位和管理体系的问题。研究构建中国的艺术新管理体制的方法论是,在辨析原有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以调适和创立的方法予以完善建设之。比如:现有的“中国文学艺术家联合会”的管理模式是否有变化?按照现有学科逻辑,其理应该分出一个名为“中国艺术家联合会”的新机构。如果从学理逻辑上看,文学应该纳入艺术学范畴,继而,“中国文学艺术家联合会”就应该变更为“中国艺术家联合会”。如此,涉及艺术学的相关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以及有关艺术的法律、政策等等都应该有新的调整、构建、补充和完善。诸如中国艺术市场法等法规制度就需要加快建设。2011年4月11日的《参考消息》(13版)就刊文说中国的《美术作品维权“任重道远”》①。 其次,艺术教育系统的制度问题。这是艺术学独立为门类之后最实际的一个问题。在学校艺术教育系统,如今,虽然教育部颁发了艺术学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但是,各个一级学科下设哪些二级学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这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书法学”是美术学的二级学科呢?还是三级学科?曾经一段时间,不少从事书法教育的人一直把书法学与美术学并列称谓,并由此认为提升了书法的学科地位。然而,从中国视觉艺术传统看,书画不分家。即,书法艺术是美术学科中的一个子学科,书法学最多与绘画学相并列。再从艺术学科学理看,书法这种形态的视觉艺术内在逻辑地应归属于美术学之中。在非学校艺术教育系统,目前更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美术馆教育问题,在我国目前都是亟需完善的新问题。总之,这些关于艺术教育的现实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再次,艺术传播系统的制度问题。艺术传播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它涉及艺术意识形态系统、艺术市场等形而下操作系统。艺术博物馆、影剧院、画廊、画院、大学、艺术品拍卖机构、艺术节等等的构建与传播的制度问题,在当下都是应该全面讨论的问题。 最后,艺术评价系统的制度问题。艺术批评关系到艺术创作、艺术历史书写、艺术文化传播等多方面的问题。然而,中国长期以来的艺术批评不说落后,至少是较为虚弱的状态。比如:艺术展览作品的评审标准问题、影视艺术作品的艺术审查标准问题、大众艺术评价观念引导问题等等。如今,应该趁着艺术学门类独立之机好好梳理性、原创性构建中国艺术评价系统的制度,以确保中国艺术学科的健康发展。 二、艺术本土学理研究的问题 目前,至少有三个现实的理由让笔者提出这个问题。一是,打开目前市面上流通的艺术理论著作中关于艺术起源论和艺术批评论等内容多是欠缺中国的艺术学说。二是,2010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艺术学经典文献导读书系·美术卷》里没有收入一篇中国的艺术理论文献。三是,专门论述中国艺术理论及其体系的著作较少。尤其是缺乏20世纪以来的中国人自己建构的艺术学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及最近的未来,中国艺术学科建设的重任是要花大力气研究和构建中国自己的艺术学理。即,在艺术学独立为门类之后,如何有效构建中国的艺术学理是一个很急迫的现实问题。 首先,急需揭示总结出中国人自己完整的艺术学科理论。20世纪以来,如果说中国对于西方艺术理论、艺术历史、艺术批评等艺术学科的了解和认识还有盲区和不足的话,那么,中国人对自己的艺术理论、艺术历史、艺术批评的认识就更是盲区加误区了;如果说中国近现代以来艺术界有许多的创造贡献,那么,其主要是偏向于艺术作品的创作上。换句话说,当下一个准备去念大学的艺术专业的人,他接触的艺术内容基本上是非中国的艺术文化。比如,在绘画课上,首先是缺乏系统理论的教育,即使有一些零散的所谓艺术理论也是外来的。如,精神分析主义、符号学理论、接受理论、酷儿理论、结构主义理论等等。在美术史课上,基本不涉及艺术史观和艺术批评学说。即使有,也是人家的而非本土的艺术历史学说和艺术批评理论。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艺术、形式主义分析、图像学艺术史、社会学艺术史、经济学艺术史、体制批评、价值批评、社会批评、心理批评等等没有一样是中国本土的。然而,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回避的,那就是:中国艺术学科的发展和厚实不能缺失中国自己的艺术学理。笔者在2008年出版的《审艺学》②,就是在研究总结艺术变迁历史和自己的艺术理解与艺术创作基础上,在期望形成本土艺术理论的理想牵引下完成的。总之一句话,中国的艺术学科应该有自己本土的“中国艺术芯片”。中国艺术学科如果长期没有本土厚实的“中国艺术芯片”,中国艺术学科的一切发展都将会出现贫血征候,那是令人可怕和沮丧的事件。 艺术学:独立学科门类的学域扩张与学理建构 摘 要:艺术学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是从“文学”这一学科门类中独立出来;促成这一“独立”的学科目录调整,是对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这是一场历时14年之久的“独立战争”。艺术学力争成为学科门类的“独立战争”,不是向统摄自己的“文学”开战,而是向“文学”与“艺术学”之间的逻辑关系开战。这场“独立战争”之所以历时弥久,在于“逻辑理性”的水到渠成,但并不意味着“学科实际”的瓜熟蒂落。艺术学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主要是实施着学域扩张的业绩;而艺术学学理建构的成就,至少在目前就其主导方面而言,仍然是“文学”统摄的结果。探讨艺术学学理建构的独特性,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彻底摆脱所谓的“文学思维”。所谓“文学思维”是一个比拟性的词语。就文学与艺术的创作思维而言,我们通常称为“形象思维”,它以始终伴随着形象、充溢着情感、运演着联想和想象以区别于“抽象思维”。但实际上,形象塑造的材料成为思维运演的材料是“形象思维”更深层的本质特征。对于艺术学的学理建构,事关学科门类独立后的学科品质。艺术学各艺术样式学理建构的特质,在于其具有极高技术含量的实践性,如何将这种“实践性”上升为“实践理性”,是艺术学学理建构的核心课题。应当注意到,艺术学近十余年的学域扩张主要是“解牛”之术而非“屠龙”之道的扩张,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对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的结果。作为独立学科门类的学科建设,要重新审视和调整艺术作为职业教育的若干关系。 关键词:艺术学;学科门类;独立;文学;关系;学域扩张;学理建构;学科建设;发展 中图分类号:J0文献标识码:A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了经过调整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这个“学科目录”的颁布顺应了我国艺术界长期的、强烈的诉求,因而理所当然地引起了艺术界持久的、热烈的反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仲呈祥先生更是称“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史、学科建设史和人才培养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21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艺术自觉、艺术自信、艺术自强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艺术学成为“学科目录”中第13个“学科门类”。 一、艺术学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是从“文学”这一学科门类中独立出来;促成这一“独立”的学科目录调整,是对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这是一场历时14年之久的“独立战争”。 据我所知,14年前或更早些时候,艺术教育、特别是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艺术教育是比较薄弱的。这个薄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普通高校除师范院校外,基本上没有高等艺术教育。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由于定位于为中、小学培养音乐、美术师资,学科界域、学科层次都有所规限;而一些普通高校所设“艺术教研室”,基本上行使着开设美育共同课和课外活动课的职能。 其二,作为独立院校的艺术教育,其主体部分是培养艺术从业者的职业教育。这使得我们的艺术院校理所当然地把技能教育放在比学理教育更重要的位置,这也使得艺术教育在既定的“重道轻术”的教育理念中被“矮化”,特别对某些“早期专业型教育”(即在孩童时期便开始技能训练)的表演艺术更是如此。 其三,艺术教育由于艺术样式本身的多样性,各艺术样式的学理建设“存异”容易“求同”难,因而从各自不同的视角不同的需求借助文学理论、美学理论(这已属“哲学”学科门类了)的“他山之石”。这一方面体现出艺术学学理建设对于文学、美学学理的“追随性”,一方面其实还体现出艺术学各艺术样式学理之间的“排他性”。 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在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层次上,艺术学在“学科专业目录”中从属于文学,在当时不仅有其合理性而且有其针对性——针对文学学理在艺术学学理建设以及艺术学学科提升中的积极影响和实践意义。这是我们在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的今天仍应铭记的一段历史。 二、艺术学力争成为学科门类的“独立战争”,不是向统摄自己的“文学”开战,而是向“文学”与“艺术学”之间的逻辑关系开战。这场“独立战争”之所以历时弥久,在于“逻辑理性”的水到渠成但并不意味着“学科实际”的瓜熟蒂落。 其实,早在1992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就确定中国学科分类的国家标准是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五大门类。在这个学科分类中,“艺术学”与“文学”是并列在“人文与社会科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 实际上,如果需要一个学科门类统摄并且仅仅统摄“文学”和“艺术学”的话,将原来统摄着“艺术学”的文学改称“文艺学”也未尝不可,只是本身还涵括着“语言学”庞大学科家族的“文学”未必愿意就范。事实上,“文学”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不仅在于其数千年来可考可研的文献积累和有知有识的学理建构,而且在于其作为社会交往工具和思维编程语码的普遍性。 相形之下,在“艺术学”的各艺术样式中,许多久远的艺术形态(特别是表演艺术形态)一部分靠“口传身授”来延续,一部分在只鳞片爪的文献记述中难以复原;而那些依托科技进步出现的新兴艺术业态,一时半会儿似乎还难以为传统人文科学的话语体系所接纳。 一个显见的事实是,艺术作为学科教育的迅速扩张和高速发展,对应的是一个“浅阅读”的读图时代,是一个“娱乐至上”乃至“愚乐至上”的接受境遇。成为独立学科门类的艺术学,在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之时应清醒地认识到,实施着广袤的学域扩张并不意味着实现了伟岸的学理建构。 三、艺术学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主要是实施着学域扩张的业绩;而艺术学学理建构的成就,至少在目前就其主导方面而言,仍然是“文学”统摄的结果。探讨艺术学学理建构的独特性,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彻底摆脱所谓的“文学思维”。 艺术界在欢呼“艺术学”升格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之时,溢于言表的是自信、自尊和自豪(似乎少了些自觉和自强)。学者们似乎更乐意喋喋不休地去说艺术的发生早于文学的发生,说艺术的内涵丰于文学的内涵,甚至说《周礼·地官》便有“六艺”之说,而《汉书·艺文志》更把“艺”排在“文”之前……其实,这些说法都不是当下“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的主打理由,其不容忽视的理由主要在于学科的学域扩张和学理建构。 顺带说一句,“六艺”的“礼、乐、射、御、书、数”并非今天意义上的艺,对它的言说只是比照出今日之“艺”的式微;而“艺文志”作为《汉书》的史述,关注的主要是“经史子集”中“集部”的文字而非“艺术”,《汉书》、《后汉书》另有“礼仪志”、“礼乐志”录述乐舞之类的艺术。 之所以提及这一点,是因为面对“艺术学”提升为“学科门类”,我们更需要的是超越自尊、自豪的自觉与自强。说到“自觉”,人们必然会想到“艺术学”旗号下各艺术样式的本体研究及学理建构,又必然会提及“文学”统摄时学理框架的借助和学理思维的限制。 事实上,从事艺术学学理建构的学者,由“文学”步入“艺术”领域者为数可观且成就甚丰。正如对于“美学”的研究有“自上而下”(自哲学领域走出)和“自上而上”(自艺术领域步入)之分,对于“艺术学”的研究也可以有文学学理的参照和艺术本体的升华。 艺术学类论文:文化视野中的艺术学门类建构思考 摘 要:艺术是否具有独立价值应当在文化精神层面上来认知,艺术学门类的建构同样需要文化视野的认知和阐释。文化背景下的艺术学门类的建立,不仅是翻身或者归位这样简单的问题,而是承认艺术精神是人类创造精神、艺术文化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要义。从艺术学一级学科到艺术门类的跨越,不仅是观念形态和等阶意义上的转变,其实还有文化构成的考量。从文化精神发展的角度看,艺术学科升为门类是中国文化建设的大事,给予艺术文化和艺术教育更为开阔的空间,是需要艺术人珍惜学科发展机遇而不是放纵乃至于泛滥学科扩展,这才是艺术文化成熟与否的标志。 关键词:当代中国;艺术学;门类建构;艺术学学科;文化视野;文化认知;文化建设 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文化不由自主地被裹挟入经济盘算的快车道似乎心安理得,人们计算文化指标也不可避免地用收益数据来证明,这里隐含了正常的不合理和合理中的不正常,因为,文化艺术另有精神层面的判定标准,是不是具有精神层面的价值才是艺术的最终判断指标。应当承认,艺术文化建筑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理所应当,因为从根本上而言艺术文化生存发展需要经济支撑推动。但更为根本的是艺术文化依存于超越物质利益之上自由畅快的跃进,艺术创造力和文化精神品格绝不取决于经济的赐予。所以,量化的增长需要辨析,而内涵的深浅更要澄清。就艺术学科而言,快速膨胀已经是事实,学科疾驰入快车道也不可阻挡,在2010年一次全国范围的一级学科调整中,原有文学门类下的整个“艺术学一级学科”从原本不过20多所学校,猛然增加了包括艺术学一级博士点和硕士点在内的130多所学校。紧接着,按照2011年新门类建立后相应对应调整的原则,这些刚刚获批不到3月还没有静下心来的学科,又一次迅速跃入高歌猛进的漩涡中:2011年申报新的学科门类下的5个一级学科的学校猛增,一下子就有600个学科申请报点,其中除了设计学170余个申报点外,报一级学科硕士点35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1个。按照基本对应标准,大部将得到批准,于是短短时间内,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将猛增十倍以上,艺术学科的数量发展春天似乎到来。 但我们需要进行艺术文化视野的得失思考。 在中国文化的建构中,艺术文化始终是核心所在,古代文人的文化标志除了科举就是书籍书写所代表的文化高下,而大众的有文化与否不是琴棋书画就是吟诗作对,能不能赏鉴词曲,会不会沉溺戏曲唱段都是一种判别的标志,孔子的成就包括有关对于六艺的注解和听了韶乐叹赏若干时光、李煜皇帝的误国也因为过于沉溺歌舞升平等等。艺术文化是文化含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知延续不衰,一直达到当今创意文化的认可层面——因为创意文化的要害是艺术的观念形态的创造性认定。国家在2010年第一次将创意文化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几乎就是高峰之态的认识了。 在艺术认知的另外一端,也显然是充满了无关社会经济利益获取的文化推进的热情。艺术学科的增长是和以往所谓关涉无用、休闲之类认识相反的精神认知高涨相关的。这就是如同巴尔扎克所论述的:“帝王统治的人民不过一朝一代而已;艺术家的影响却能绵延整整几个世纪。”①艺术不是短期的效益增长而是世道人心的濡染,所以,在文化的历史观中,艺术不亚于物质财富的意义和艺术创造对于精神的影响作用巨大而深远。 一、文化视野的认知 艺术学门类建立标志着艺术学科发展进入文化建构的新阶段。我们谈论问题的背景已经今非昔比,艺术具有了独立的门类,可以按照艺术文化标准和发展独特性来建设,其认知的视野就不同以往。首先,艺术文化的蕴积其实不在于外在的变化,艺术的积累是渐进性的,大起大落未必是福音,也难免不会混乱,自然,艺术学门类建立绝对是大得——因为在国家文化层面认可和社会文化的认知上,艺术地位猛然上扬有利于站到进一步发展的新平台。但同时,艺术的精神性文化价值却还没有得到同步理解,数量的外在功利需要还影响着艺术文化内涵的发挥。于是,艺术是不是具有独立价值就应当在文化层面来认知。 在人类历史上,艺术的审美精神和价值一直是备受尊崇的,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②何等崇高的艺术价值认定!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以学术评价为标准的肯定却一直将艺术学作为边缘而漠视。艺术其实是独立而个性的精神创造对象,但艺术研究和艺术学术的被看轻,和艺术学没有独立门类、以及集中到艺术门类的被忽视的问题上却是事实。奈何如此?个中的历史文化和时代局限造就了缺憾的现状。艺术学一直屈居于文学门类中而缺乏昂首挺胸的气度。艺术与文学原本具有亲密关系自不待言,艺术和文学不仅是兄弟关系,按照艺术学家的认知,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包容了文学,至少应当说,艺术伴随着人类精神创造就得以出现,从发声而有歌唱、狩猎而有岩画,欢悦就有载歌载舞的肢体舞动开始,艺术已经成为与人类文化创造相互依存的对象。艺术精神是文化精神的重要标志,她的呈现兴旺与否也是文化兴旺几何的标志。 可惜,在艺术学被长期淹没在文学门类的不恰当时期,艺术的明显被忽视伤害了艺术学科的正常发展,只是到了最近这一局面才彻底改变。艺术一直是文学门类中的一个分支,无奈安分守己几十年后终于得以分门别类而独立成人,这无疑是和艺术自身的发展壮大、中国艺术文化的地位得到高度重视,和社会对于艺术精神价值的更多认可息息相关。艺术学门类建立是艺术学科2011年最为值得关注的大事,因为这一举措牵一发而动全身,从此开始的艺术将以独立身份开始自身的强身健体和布兵排阵的一系列工作。强调这一事件的背景,也不能不将视野放大到社会历史背景中来梭巡——随着国力不断增强,重视艺术文化建设成为衡量国家平衡发展的重要因素。由此,中国艺术文化建设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迎来新的契机有其应运而生的经济文化必然背景。2011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将艺术学科从原隶属的文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升格为独立的“艺术门类”——下设五个一级学科: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舞蹈艺术学、1303戏剧影视艺术学、1304美术学、1305设计艺术学。从2011年起,占据全国招生人数超过5%大数的艺术学生,将迎来全新的“艺术学学士”,自2012年开始,研究生将按照“艺术学硕士”、“艺术学博士”等艺术门类学位招生。2012年艺术学门类下的艺术各类型学生将按照艺术的课程培养计划实施教育。按照惯例,编号为第13门类的艺术学成为最新的发展学科门类。在2011年5月开始的一级学科大调整中,艺术学科成为最大动态规模的调整门类,也向学术、教育界证明艺术学的重要地位。 放置在文化背景下看待艺术门类建立,不仅是翻身或者归位这样简单的问题,而是承认艺术精神是人类创造精神、艺术文化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要义。“人类,只有人类,能创造自己想要的环境,即今日所谓的文化。”③这当然意味着人类具有文化建设的独有品性,也因为文化才是人类独有存在的精神意义。艺术与人类精神创造的普泛性价值还包含了艺术的个性创造的独一性意义的认同。如果说,在生存意义上,人类是趋同的群体追求,而艺术的意义则是求异的个性追求,那么强调艺术不是经济盘算,也不是群体创作的趋同自有其道理。 艺术学类论文:关于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缘起\争议和一致意见的达成 摘 要:2002年,学者们呼吁将艺术学升级为门类。2009年,这种呼吁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开始组织讨论并草拟升级方案。2010年,升级方案在全国艺术学学科专家之间进一步得到论证,最后于2010年4月达成一致意见。这个方案就是把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下设5个一级学科(基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影视学)的最终确定的方案。 关键词:艺术学;学科;升级;门类;基础艺术学 自2002年起,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四届艺术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央音乐学院原院长于润洋教授为首的许多学者就呼吁把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门类来设置。这种呼吁持续了八年,期间,不少院校的学者都加入到这种声音中来。直到2009年下半年,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呼吁才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确定性支持,绝大多数国务院艺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也对这种支持作出了积极响应,并制订了相应的方案。2010年4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科调整工作组成员、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教授在该院召集了全国具有代表性的艺术院(校)长和专家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绝大部分国务院艺术学学科评议组的新、老成员都出席并做了发言,大家就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基本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从学科升级动议的提出到国务院学位办对学科升级的实质性支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也是一个促进艺术学思考自身学科地位、学科属性、学科对象和学科方向的过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现文学门类下共有四个一级学科,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艺术学目前隶属于文学门类,是文学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共包含8个二级学科。最初把艺术学放在文学门类下,可以说是与艺术学的学科特征基本吻合的。因为学科是一个学术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概念,其主要作用还是体现在学术研究以及研究人才的培养上。此外,艺术学与文学相比影响也比较小。但随着艺术的快速发展,艺术学在文学门类下就受到了诸多限制。其最大的限制就是被“文学化”,其学科个性也进而受到文学门类学科制度的限制。其次,在近20年的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艺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甚至从广度上已超越了文学。因此,再用文学的学科制度来约束艺术学,就必然会出现不少问题。譬如,对于学科的评价、对于学者的评价、对于学生的评价、对于学术成果的认定等等。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研究的对象就是以语言文字为表达符号的形象,而艺术学所研究的对象则是以图像、声音、动作以及上述因素综合运用的形象。文学形象依靠人的想象在人的脑海中映现出来,而艺术的形象则是通过人的视听感受感觉出来。针对文学形象的研究可以大量依靠以语言文字表达的论文来表述,而针对艺术形象的研究则不仅仅依靠以语言文字表达的论文表述,许多通过田野调查所得到的图像资料、声音资料以及通过文物考古所得来的实物资料、通过艺术展演所得来的形象资料都能显示艺术学的学术成果。文学资料的种类相对单一,其研究过程相对短暂,而艺术学资料种类比文学要更加丰富,其研究过程也相对漫长。由此可见,不能将文学学者的研究成果与艺术学学者的研究成果放在同一个标准下用量化的方法来衡量。因此,学者们呼吁提升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呼吁把艺术学从文学当中独立出来、升级为一个单独的门类,这样,既符合时代的要求,又符合学科特征的要求。 但在将艺术学上升为门类的过程中,艺术学自身的问题也同时涌现出来。这个问题源于国务院学位办对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下设的一级学科数量的限制。因此,原先设在艺术学属下的8个二级学科如何在升级过程中被体现出来就成为最大的问题。面对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做法有两个:一是删减,二是合并。学科制度是体现学科地位的重要标志,目前许多专业艺术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艺术院系都是根据现有的学科目录来设置的,如果目录变化了,就直接影响到艺术院校和艺术院系的设置问题。因此,哪些学科可以被删减、哪些学科可以合并就在艺术学科自身引起了争议。 这场争议首先体现在被删减的学科当中。根据国务院艺术学学科评议组的初步方案,原先在一级学科艺术学下的、与一级学科艺术学同名的二级学科“艺术学”被率先删减。其次体现在学科合并中,原先各自发展的美术学与设计艺术学被合并起来,成为美术与设计学;音乐学与舞蹈学被合并起来,成为音乐与舞蹈学;而戏剧、戏曲、广播、电视、电影被合并起来成为戏剧戏曲广播影视学。说实话,这种方案也是不得已的方案。但即使这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案仍与目前的学科设置以及目前艺术院校、艺术院系的设置之间有着诸多矛盾。 二级学科艺术学自1997年设置以来,全国已有东南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等6家培养单位培养博士,61家培养单位培养硕士。如果被删减,首先面对的就是这些学生怎么办、如何安置,其次面对的是要不要打破艺术门类之间的壁垒、要不要研究不同艺术门类之间关联性问题、要不要寻找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共通规律、要不要从宏观上来认识艺术现象等问题。而诸多相近学科的合并则使目前的单科艺术院校和艺术院系觉得尴尬,一方面他们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培养单位没有完整的学科,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自己的学科与别的学科放在一起无法明确学科重心,在学科线路上显得不够清晰。 二级学科艺术学被删减所引起的震动最为明显。那么为何这个学科被删减呢?许多学者认为,每个艺术门类都有自己的历史及理论研究,因此就不需要一个涵盖所有门类的二级学科艺术学了;第二个原因是国外没有这个学科,中国的学科需要同国际接轨。但二级学科艺术学的学者们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 二级学科艺术学最初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原召集人之一、东南大学教授张道一先生号召并于1997年在东南大学率先设立的,这个学科的设立得到了当时全国约60位知名学者的支持,其宗旨是要打破艺术门类之间的壁垒、寻找艺术的共同规律、促进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互相影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二级学科艺术学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虽然门类艺术学有自己的历史及理论研究,但长期以来,由于各自局限于自身的门类,许多问题都无法看清。至于国外有没有二级学科艺术学(德国、俄罗斯、日本均有),已不是中国该不该设置二级学科艺术学的理由。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中国特色。如果单纯地认为国外没有,中国就不能有,就会使中国的学术研究失去自信。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学科合理与否,有没有相应的学科可以替代该学科。事实证明,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尽管二级学科艺术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但其学科平台、学科成果都说明了设立这个学科的必要性。而在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过程中,人们对于学科删减与合并的思考其实也是一个十分现实的、属于二级学科艺术学的问题。因此,以于润洋教授、仲呈祥教授为首的部分知名学者都表现出假如把这个学科删减之后的焦虑。2010年3月初,他们在北京召集部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家进一步讨论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方案。这次讨论把二级学科艺术学纳入重新考虑当中。 2010年3月2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科目录调整工作组秘书、中央音乐学院丁凡教授分别给东南大学凌继尧教授和笔者打来电话,征求对学科升级方案的意见,凌继尧教授和笔者都明确反对把二级学科艺术学删减的做法。因此,丁凡教授希望东南大学草拟一个将二级学科艺术学升级为一级学科的方案。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方案已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南京艺术学院起草过,这次重新起草主要是鉴于东南大学的艺术学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笔者在征求了多位学者的意见后,起草了两个方案,两个方案在学科名称上都倾向于采用“基础艺术学”的称谓。因为“基础艺术学”表现出对艺术的基本脉络和基本原理进行研究的特点。作为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最基本的脉络和原理进行研究的学科,“基础艺术学”从名称上可明显区别于门类艺术学。为谨慎起见,2010年3月31日,东南大学在北京召集全国十余所院校的二十余位知名学者针对这两个方案进行论证。经过大家论证,倾向于第二种方案。会后,笔者进一步吸收了专家们的意见,修订之后于4月6日提交给了丁凡教授。 2010年4月13日,在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教授召集的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和专家的工作会议上,仲呈祥教授向大家通报了近期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尧学院士协商的结果,提出了把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下设5个一级学科的较为确定的方案。这个方案包含基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影视学共5个一级学科。针对这个方案,虽然许多单科艺术院校代表提出了不同看法,但处于学科升级整体目标大局的考虑,大家通过了这个方案。会议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曹意强教授牵头对这个方案进一步完善后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最后,于润洋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虽然许多单科艺术院校觉得学科合并会有不少问题,但总体上艺术学的学科地位还是提高了,相近学科合并后从原则上不会对学科发展产生负面效应,也不影响各单科院校建设自己的学科。他高兴地表示,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艺术学科升级为门类主要是考虑到维护艺术学科自身的特点。本项工作自2002年就开始努力,今天终于有了希望。艺术学学科升级为门类后将会大大推进艺术学学科的发展,也将会有力推动我国艺术事业的繁荣昌盛。本次会议之后,受丁凡教授叮嘱,笔者参照原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南京艺术学院起草的方案,并征求了张道一教授、凌继尧教授、黄教授、夏燕靖教授、李心峰研究员的意见,对方案作了完善(见附录),于2010年4月16日提交给了丁凡教授。这个总的方案就是把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下设5个一级学科(基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影视学)的最终确定的方案。(责任编辑:楚小庆) 附录:基础艺术学一级学科设置说明 基础艺术学一级学科设置说明 方案草拟单位:东南大学 一级学科名称:基础艺术学(或一般艺术学、普通艺术学、宏观艺术学、理论艺术学、艺术学理论) 所属学科门类:艺术学 一、该学科简要概况 基础艺术学旨在打通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壁垒,构建涵盖各艺术门类的宏观艺术学理论体系。有关该学科的研究自我国的先秦时期和古希腊时期业已开始,分布于不同的学科当中。有关艺术学问题的研究在美学当中涉猎最多。19世纪末期,鉴于美学研究对象不能涵括所有的艺术现象,德国学者康拉德•费德勒主张把艺术学从美学当中划分出来。1906年,德国学者玛克斯•德索出版了他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并创办《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从而确立了基础艺术学的基本地位。这种主张得到世界各国学者的响应。我国学者最早于20世纪初致力于该学科的专门研究,代表人物为宗白华、滕固、马采。该学科在原文学学科门类下的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属于二级学科艺术学,与一级学科同名,学科代码为050401,设置于1997年。1998年,东南大学率先设置该学科的博士点。迄今为止,该学科在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已有61家单位设置硕士点,6家单位设置博士点,1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约2000余人。 二、该学科培养目标 基础艺术学主要培养研究贯穿于各个艺术门类的艺术的总体规律的专门人才。与各具体门类艺术学不同的是,本学科培养的人才具有较为宏阔的视野和较为综合的素养,可以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发挥作用。 该学科吸收的生源为具有较好艺术理论基础的学生。因此,可根据社会需要,选择条件优厚的学校和应用性较强的方向设置少量本科专业,如艺术管理、艺术产业、文化遗产保护等。该学科的人才培养应着重放在硕士生和博士生层次。 基础艺术学的主要方向为艺术史、艺术原理和艺术批评学。 艺术史主要培养研究艺术总体发展历史规律的专门人才。 艺术原理主要培养研究不同艺术门类之间关系进而研究艺术共通规律的专门人才。 艺术批评学主要培养针对艺术价值、艺术思潮、艺术流派、艺术家等艺术创作和其他实践现象进行批评的专门人才。 以上方向在硕士生层次可侧重于基础性教学与研究,在博士生层次则需要更深程度的教学与研究。 三、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 基础艺术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艺术史、艺术原理、艺术批评。 艺术史主要研究艺术的总体发展脉络和历史发展规律,如艺术的起源、艺术的形成、艺术的发展规律、艺术的发展过程、艺术的未来前景与走向等。与各门类艺术学研究艺术史有所不同的是,基础艺术学的艺术史研究着眼于带有普遍性的艺术观念和艺术形式的发展脉络。 艺术原理是基础艺术学的基础与核心,针对艺术的各种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和各门类艺术共通规律,以及艺术学自身的发展与建构等进行理论探讨,如艺术的本质与特性、艺术创作规律、艺术作品的构成、艺术接受原理、艺术传播规律、艺术学自身的地位、作用与建构,以及艺术政策、艺术管理、艺术产业、艺术遗产等领域提出的各种基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艺术批评学作为“运动中的美学”,主要着眼于艺术在现实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实际进程与发展态势,对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具体的艺术作品、艺术现象、艺术思潮进行富有实践性的批评,引导社会的艺术鉴赏。艺术批评关乎艺术在现实中的健康发展及在社会中的影响与传播,其研究的对象十分广泛,如艺术鉴赏、艺术价值、艺术思潮、艺术风格、艺术影响等。艺术批评一方面针对存在于各个艺术门类中的普遍现象确立评价标准、适时进行批评,另一方面将这种评价标准与各个艺术门类中的具体现象有机结合进行批评。 四、该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基础艺术学一方面要以门类艺术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另一方面也要关注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成果。基础艺术学从具体的艺术现象出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横向比较等方法,探究艺术的本质属性、总结艺术的共通规律。同时,基础艺术学还借助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宗教学、民俗学、教育学等学科进行跨学科交叉研究。 基础艺术学下设的三个二级学科的核心课程分别如下: 1、艺术史:中国古代艺术史、中国现当代艺术史、外国艺术史、艺术史专题、艺术史哲学、艺术史方法论、艺术史学史、艺术思想史、艺术考古学等。 2、艺术原理:艺术学原理、比较艺术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艺术传播学、艺术教育学、艺术人类学、宗教艺术学、民俗艺术学、艺术管理学、艺术产业理论研究、艺术政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艺术原理专题等。 3、艺术批评学:中国艺术批评学、西方艺术批评学、艺术批评方法论、艺术批评专题等。 五、社会对该学科的中远期需求情况及就业前景 在技术高度发达、社会结构趋于复杂、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艺术现象越来越纷纭多变,社会对于具有综合性素质的艺术研究、管理、教学和创作等方面的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广泛而迫切。单纯的美学人才局限于哲学,单纯的门类艺术学人才局限于各艺术门类自身。因此,在未来数十年乃至上百年当中,从总体上了解艺术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传播等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和熟悉各个艺术门类、懂得不同艺术门类之间关系、了解艺术的本质属性和共通规律的人才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欢迎。尤其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文化建设被提升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地位,与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文化艺术产业、文化艺术管理、创意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领域,都急需从总体上谙熟艺术基础理论和共同规律的综合性艺术理论人才。该学科人才就业前景普遍看好,可到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艺术管理、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管理、报刊杂志图书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有关文化艺术的编辑采录等十分广泛的行业、部门就业。 六、该学科的主要支撑二级学科 1、艺术史(中国艺术史、外国艺术史、艺术史哲学); 2、艺术原理(艺术学基础、比较艺术学、艺术跨学科研究); 3、艺术批评学(中国艺术批评史、外国艺术批评史、艺术批评原理); 七、该学科与哪些现行一级学科密切相关 基础艺术学与美学和门类艺术学密切相关。 美学属于哲学范畴,基础艺术学与美学交叉的内容为对于艺术美感的研究。基础艺术学涉猎美学,但不止于美学。基础艺术学与美学互为参照,互为借鉴,互相促进。 门类艺术学分别是对各个艺术门类的研究。基础艺术学与门类艺术学的关系为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基础艺术学从门类艺术学中获得经验与实证的基础,门类艺术学从基础艺术学中获得原理与方法论等方面的理论支撑。 此外,基础艺术学与文艺学也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其交叉之处主要体现在方法论方面。文艺学主要针对语言艺术进行研究,基础艺术学则针对造型艺术、表演艺术以及与现代媒介相关联的新兴艺术进行研究。 基础艺术学与美学、门类艺术学、文艺学既各自独立,又互相关联、互为补充。 八、新增设一级学科请说明增设的原因和理由 增设基础艺术学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的原因和理由: 1、门类艺术学培养的人才往往以门类为界,拘于一隅、互不往来,无以从宏观上审视艺术、促进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增设基础艺术学可加强艺术宏观理论的研究,满足社会对于宏观艺术理论人才的基本需求,促进艺术创作的活跃与繁荣。 2、基础艺术学与门类艺术学之间可以建构起一个普遍与特殊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生共赢的科学合理的艺术学学科结构。 3、门类艺术学无以从整体上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会形态之间进行对话,不利于促进国家软实力的提升,使艺术在国家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增设基础艺术学可以弥补此种缺憾。 4、基础艺术学便于从整体观念上使艺术与社会成员之间发生关系,增设基础艺术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可对提高国民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责任编辑:楚小庆) 艺术学类论文:艺术学升格门类后戏剧影视学科的发展前景 艺术学科由文学下的一级学科升为与文学并行的门类,这种层面的学科调整,其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艺术学升格门类后戏剧影视学科发展前景会越来越好。 一、促进戏剧影视学科发展 原来艺术学放在文学门类,艺术学是一级学科,戏剧影视是二级学科,比较而言,戏剧影视学科发展的空间受到一定限制。 艺术学升格门类后,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发展的空间增大了很多,促进了戏剧影视学科发展。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对戏剧影视学科目录、人才培养规模与层次,以及课程和院系设置带来新的变化。可以预料,各人才培养单位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点的主动性和规模会有所增加。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我国戏剧戏曲学科的发展和研究方向逐渐完备、完善,各高校在原有戏剧戏曲史、戏剧戏曲理论、戏剧戏曲美学、戏剧曲艺史论、话剧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现代社会文化发展紧密关联的新的学科领地,又新增了比较戏剧、少数民族戏剧、戏曲创作、戏曲民俗学、戏曲文化传播等理论研究以及戏剧戏曲表导演等实践类研究方向,丰富了学科建设,实现了学科教育的全面培养。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电影电视学科主要发展和研究方向逐渐细化、多样化,并且向纵深挺进,例如中国电影艺术史、外国电影艺术史、非线编辑、摄像与实践、电视新闻与采编、大众传播、电视纪录片、电视剧研究、影视语言、电视频道及栏目研究、录音与剪辑、媒介传播、影视制片管理、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策划、电视艺术研究、港台电影研究、广告理论与实务、世界电影美学思潮、世界传媒发展研究、新媒体传播与发展、媒介运营与管理、中国电影现状研究、媒体发展策略研究、美国电影研究、网络电视研究等。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我国戏剧戏曲学科与电影电视学科的互动与融合会进一步加强,戏曲电影、戏曲电视会进一步得到重视。有关戏剧戏曲改编成电影电视,有关电影电视改编成戏剧戏曲,这种改编与融合的研究会得到进一步深化、细化。因此,戏剧影视学科内涵会变得丰富,外延也会得到拓展。 二、推动艺术教育发展 戏剧影视教育是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学升格门类后,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会促进戏剧影视教育的发展,也会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中国戏剧影视学科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随着国家艺术教育政策的力度加大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多,戏剧影视学科尤其是电影电视学科会进入全新的大发展时期。伴随着各地高校的电影电视专业或电影电视方向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电影电视学科在原有的业务教学、理论教学和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更拓展了产业发展、文化研究、数字技术等多个教育领域,以期更好地应对世界电影电视产业化、数字化、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全国数百所高校陆续加入电影电视教育的行列,或者创办专门的电影电视学院,或者将电影电视作为独立学科加入艺术学院的拓展范畴,或者在原有的中文系或文学院范围内将电影电视拓展成为全新的专业方向,形成了高校电影电视学科教育的新潮流。电影电视学科体系在专业内容、人才培养、教育层次等方面多元化建构,形成了专业教育、理论教育和素质教育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因此,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戏剧影视人才。 在国民艺术素养和综合性人才的素质培养方面,戏剧影视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电影课程已经纳入了从少儿到大学生等系统化的美育教育范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下发多个文件,对影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并以附件形式列出百部优秀影片推荐片目,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和大学影视教育。2004年,电影频道增加了“少儿影院”节目时段,各地也把收看“少儿影院”播出的优秀影片与学校的德育课、艺术教育课等内容结合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专业艺术教育领域向纵深发展之外,在学科的普及教育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如京剧进中小学课堂、“教育戏剧”概念的推广等,使戏剧戏曲在素质教育和文化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戏剧影视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学升格门类后,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戏剧影视成为一级学科,有些高校对有关戏剧影视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案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突出了信息社会和传媒经济时代对戏剧影视人才能力的新要求,与产业经济、新媒体和传媒文化有关的课程也成为戏剧影视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世界传媒发展研究、新媒体传播与发展、媒介运营与管理、媒体发展策略研究等。 在一些影视艺术学院还新近设立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该专业作为一个交叉学科,涵盖了管理学、影视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相关理论和课程,是对影视教育的一个有力补充,符合当下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也体现了我国影视教育发展的一个大方向――与产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和融合越来越积极。 戏剧影视人才培养在戏剧影视学科稳定发展的大背景下,呈现出专业方向涉猎面越来越广、交叉性和文化内涵越来越强、与数字媒体交融逐渐增加的特点。同时,各类型和层级的戏剧影视人才培养各有重点,特色更趋明显。如师范类院校专业方向以培养戏剧影视教育方面的师资为主,专业院校和职技学校戏剧影视人才培养则多随戏剧影视市场上实际人才需求方向转型,更注重编导类、表演类与剪辑类等方向,专业的倾向性、应用性高于对其文化的要求。 当今的戏剧影视教育,基于戏剧影视的专门领域与信息技术,体现了戏剧影视在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即面向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代表了信息科技与文化艺术结合的新方向。从人才培养目标来看,戏剧影视教育注重学生艺术的原创能力、整合能力和策划能力,培养具有新的人文、艺术、科技观念和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体现了戏剧影视学科交叉发展和国际化的趋势,会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艺术学类论文:理工类院校艺术学院教学管理探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很多理工类院校都陆续成立了艺术学院,开设艺术类相关专业,如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等。这有一定的办学优势,可将技术性与艺术性紧密结合,在艺术实践教学中更倾向于科学性,有利于开拓创新。然而就理工类院校而言,对艺术这个特殊的行业领域,在没有培养艺术类学生的基础和经验的情况下,如何培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更具备充满创造能力的艺术人才,是艺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和目标,也是艺术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一、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的特点 (一)艺术学院专业教学更注重实践教学环节 艺术专业教学是以艺术创作为载体,通过创作来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设计理念及设计能力等,没有精湛的艺术技巧就无法表现高妙的艺术境界。因此,在艺术学院专业教学中,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较多,包括上机操作、动手制作以及风景写生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堂教学中常常也是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训练相互结合,促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艺术学院不仅要重视实验室建设,还要开拓社会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艺术学院专业教学更注重教学方法 理工科专业教学是运用统一的概念、定义、推理及运算方法传播知识,而艺术专业的教学是重视师生间的交流与互动,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播已有的观点和技法,更重要的是启发和引导学生求异创新、寻求新的设计理念和创意思路。艺术专业学生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自我意识强烈,注重个性发展,重专业,轻文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发掘学生独特的个性,因材施教,促使学生标新立异,在已有理念和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思考和分析,产生新奇的创意构思。理工类院校要打破传统的学徒式的教育方式和管理模式,将艺术的本质规律贯穿于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艺术眼光和批判精神,把培养学生艺术思维创新能力作为教学的目标。 二、艺术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性 (一)艺术学院教学的专业属性 一般理工类院校经过多年岁月的磨砺和自身的沉淀,都积累了许多属于自己的规范化和模式化的东西,也形成了行之有效的适合理工科教育的教学管理潜在的标准。用这些标准来衡量艺术学科教育,却有着本质的差异性。对于新开设的艺术类专业,这些理工类院校也不可能很快地改变现有的教学管理观念和模式来适应艺术学科教育的发展,不得不使用非艺术类教学的管理模式。但是,艺术学科教育与理工科教育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甚至在授课地点、授课人数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艺术类专业教学的专业属性被淹没了,没有形成突出的专业特性,并制约了专业的发展。 (二)艺术学院师资配备的特殊性 由于理工类院校往往过于重视教师的学历,招聘要求多为博士学位,但具备博士学位的艺术人才大多偏向理论方向,缺少实际动手操作等应用实践环节的相关能力。学校所设置的艺术专业(如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应用性较强,这些高学历教师无法胜任技术性与实践性较强的艺术课程,譬如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合成、材料与施工工艺等。 (三)管理对象的特殊性 从艺术学院教师本身而言,多为专业艺术院校毕业,个性突出、情感丰富,在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和其母校的教学体系和规律是一致的,对理工类院校的很多管理规章和要求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在工作上难免存在抵触情绪,在落实学校下达的有关任务和要求上常常拖拉、工作不严谨。 艺术专业的师生天性及专业性使其个性突出,他们比理工类专业的师生更富情感,工作学习易受情绪影响。艺术专业管理者在教学管理中,不仅要充当管理者、组织者,还要做协调者、服务者等多种角色,努力使教学管理与其它管理之间统筹安排,默契配合,协调一致。 三、理工类院校加强艺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些举措(一)根据艺术专业属性改变教学观念,合理安排教学 学校应根据艺术专业的特殊属性,从实际情况出发,适宜地制定出有助于专业长远发展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不能以理工类专业的教学管理模式来对艺术专业进行单纯的管理。例如,在时间安排和课程设置上不能全部按照理工类专业的形式进行,应以专业教学为主,公共课程或其它教学活动应在适当之时予以补充,甚至单独进行授课,形成以专业教学为主的良性教学秩序。 (二)建立有效的艺术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并切实落到实处 艺术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在整个专业教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是艺术学院及专业教师共同来完成的一件大事。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校内实验室,合理进行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实践;其次,建立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学院要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利用各种途径联系公司或企业,签订实践教学协议。通过校内和社会双重的实践教学安排,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同时也为学生将来的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文化艺术田颖颖,韩帆,朱珠:理工类院校艺术学院教学管理探索(三)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师资综合实力 目前,国内理工类院校开设艺术类专业时间较短,教育水平与国外同类大学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需要利用好现有条件,采用多渠道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师资综合实力。1.培养在职在岗的教师。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选拔优秀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带动专业团队形成更好的教学科研氛围,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组织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出国培训学习,充实自身专业素养,力争专业教学与国际发展接轨。2.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吸收国外先进的艺术理念和专业水平。 (四)充分运用激励手段,创建良好氛围 艺术学院的教学活动是一种多样化和灵活性并存的活动,艺术教学的管理工作,在确保制度权威的前提下,要时刻注意遵守艺术规律的弹性原则,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下,创造宽松的教学环境和富有个性的艺术氛围。 良好的教风、学风不仅要靠监督管理,更重要的是靠引导和激励。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对老师,学院要极力创造条件满足其在教学过程的合理需求,引导其将需求与教学目标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学院将其优秀作品展出和收藏,颁发优秀作品收藏证书,并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或展览活动,以开阔眼界。 (五)加强自主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创新能力 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师的工作需要,保障其最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也要为学生成才服务,为其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逐步深入,教学管理工作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工作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要想成为优秀的教学管理者,必须加强学习,探索新方法,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综合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理工类院校的艺术学院正处在成长发展阶段,教学管理者必须利用合理的教学管理方式,严肃而灵活地处理好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力争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更要不断探索完善艺术专业教学,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提高艺术人才培养的质量。 艺术学类论文:艺术学升门类后综合艺术院校学科建设中的思考 【内容摘要】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后,为高等艺术教育在学科建设方面提供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挑战。文章基于地方综合性艺术院校自身的特点,从学科建设在综合艺术院校发展中的重要性、发展中的现状分析,以及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得出以下结论:艺术院校在学科建设中首先要发挥和调动自主发展的内动力,构建合理的学科组织结构;其次,借力于社会文化发展的外动力,充分发挥艺术院校服务于地方的优势,找准自身在高等教育大系统中的学科空间定位,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带动整体发展。 【关键词】综合艺术院校 学科建设 目标定位 随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按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学位办[2011]51号)的公布,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后,名正言顺地成为第13个学科门类,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标志着专业艺术教育从此有了自己的学科属性,同时也为学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学科门类的提升并不代表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从当下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和艺术院校的学科发展现状来看,在学科规划和建设方面各艺术院校仍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在学科专业类别方面的跨越和突破,将成为艺术院校内涵拓展的途径之一。经过两年多的适应、调整与改革,各综合艺术院校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学科建设在艺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性,学科发展水平不仅决定着艺术院校的发展水平,还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特色的彰显。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综合艺术院校的竞争力,如何在发展中保持自身的特质,如何使艺术类院校之间在艺术学升格后把握发展的机遇强强联合,形成合力,“突出重围”已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面对当下中国文化发展的趋势,面对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后学科的构架,面对中国日渐融入世界艺术发展潮流的趋势,作为综合艺术院校需要重新审视以往的办学定位、学科构架,并尽快地、有效地实现其内涵的发展,在提升本体学科的同时,拓展艺术类跨学科专业和交叉专业,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各艺术院校的重要任务。 一、学科建设在综合艺术院校发展中的重要性 “学科”在英文里的解释具有多种含义,包括学科、学术领域、课程、纪律、严格的训练、规范准则、戒律、约束、熏陶等。在《辞海》里解释为:“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学科是人类在认识和研究活动中针对对象,而将自己的知识划分出来的集合,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是指对同类问题所进行的专门科学研究,从而实现新旧知识的更替,学科活动不断导致某学科内现有知识体系的系统化和再系统化。学科建设是高校发展中的首要任务之一,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覆盖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校园文化等各个方面。协调可持续是关键,在不断深化和拓展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协调都会影响整个学科的发展。 学科建设是艺术院校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学科发展水平是高等学校质量和水平的主要标志,也是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的基础,是社会衡量一所大学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术地位等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它不仅直接体现艺术院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更决定着学校的发展特点和优势。因此,学科建设始终是高校各项建设工作的核心,是带动学校发展,提高学校教学与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的基础。 21世纪高等艺术教育的竞争,其本质就是学科实力和学科水平的竞争。哪一所高校在学科建设中有一批高水平的学科群、高水平的学科研究成果,以及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立于不败之地。反之,就会被激烈的竞争所湮没。 二、综合艺术院校在学科发展中的现状 2011年,在清华大学举行的大学校长全球峰会暨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第15届校长年会上,来自五大洲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所大学校长齐聚清华园。“中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成为中外校长热议的一个话题。艺术类高校同样要有这样的眼界与胸怀,能否将地方综合艺术院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一流的艺术大学是各艺术院校的共同目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发展是长期的、脚踏实地的事业,浮躁、急躁是无法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一流大学是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几代人锲而不舍的付出艰辛的努力。牛津大学用了800多年的时间才拥有目前的学术地位和国际影响。此外,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及英国剑桥大学等一批国际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均是历经数百年时间才建成的。艺术院校要抓住艺术学升门类的机遇,迎接挑战。 艺术学升门类后,地方综合性艺术院校学科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其一是综合艺术院校在激烈的竞争中学科发展不平衡、学科结构不合理、人才知识结构单一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在学科建设中架构合理的体系结构是重中之重,在近几年的学科建设中,各艺术院校都有不同级别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有的院校还专门成立了学科办,但在发展建设中宏观思考和整体布局,以及发挥重点学科的引领作用是不够的。重点学科与一般学科、学院整体发展与学科发展、学科办与学科之间的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在学科建设中不是只建重点,不关注一般。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学校可根据本校的优势和实际选择、调整学科方向,注重学科本体的发展,并利用综合性艺术院校的优势,构建各学科之间的联合与协作,优势互补,整体推进。 其二是来自部属艺术院校在资源等领域优势地位的压力和各类非艺术院校无序竞争、盲目扩招的生源与就业压力。首先,由于部属艺术院校先天的优势,在人才资源、学术资源以及国家的经费投入方面的保证,使得地方性院校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显得先天不足,后天乏力。有限的资源、有限的经费投入,留不住优秀人才,以及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都制约着地方艺术院校在学科发展方面的步伐。其次,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非艺术类院校无序地抢占艺术生源,盲目扩招,使综合艺术院校的招生质量日益下滑,有的非艺术类高校的舞蹈学院在校生近两千人。还有的高校没有舞蹈专业的教师也在招收舞蹈硕士研究生。利益像被放出笼子的恶魔,破坏了大学之间平衡的学科生态环境。当然,没有哪一个高等学校是以规模取胜的。艺术院校之间的实力竞争,从来就不是学生数量的竞争,而是靠培养出优秀学生的质量说话,各院校的生存基础也不会只是建立在规模之上。任何一所高校发展的关键是学科建设水平,这是提升质量的前提,更是保证优质的基础。艺术类高校培养造就高水平的艺术人才并接受社会的选择和检验,唯一标准是学生质量。一所合格的艺术院校,培养出的学生要有学术发展的潜力或者要有社会职场的竞争力,因此建设一流的学科是艺术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 其三是地方综合艺术院校师资团队领军力量不足压力。由于地方院校的先天不足,从外因看缺少使教师成长为学科专家的土壤与空间,缺少本学科高层次国内外交流的平台。从内因来分析教师比较安于现状,满足于在各类比赛中获奖或在刊物上,缺少对本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卓越追求的精神。美国哈佛大学文理学院前院长亨利・罗索夫斯基认为:“迄今为止,衡量大学状况最可靠的指标是该校教师队伍的优秀程度。这几乎能决定其余的一切,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能够吸引优秀的学生、基金以及校友和公众的支持,并能赢得国内国际的承认,保持和提高高校声誉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改善教师队伍的质量。”此外,教师、学生之间的缺乏纯学术交流和不同观点论战的文化环境,这与全国大的学术氛围和文化环境有关。艺术从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没有百家争鸣哪有百花齐放。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齐默说:“芝加哥大学崇尚激烈学术论战是高产诺贝尔奖得主的‘秘诀’,学生和教师团队始终在‘充满挑战性’的氛围中做学术,任何研究成果都必须要经受得起来自多方面的、激烈的论战才能‘站得住’。” 其四是优秀的、有影响的原创艺术成果缺乏。综合艺术院校教师来源――以舞蹈专业为例,主要源自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以及本校优秀的毕业生。相同的教育背景和学缘结构是导致优秀的创作成果缺乏的原因之一。因为相同或相近的学习背景、知识结构、人文环境会导致具有“同质性”的教学群体和相对固定的思维方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像父子、母女、师徒,学生对教师更多的是言听计从,很难产生彼此间不同思维方式的“撞击”,无法形成创新思维的火花。当学生成为教师后只会延续师父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无法挑战权威、挑战自我,无法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的平等交流的空间,更无法产生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成果。 三、综合艺术院校学科建设中的重点环节 (一)准确的学科发展定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科群。学科群是若干个学科间相互渗透,围绕共同领域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学科组合,学科间交叉、联合、协作,形成网络状学科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学科群可以产生学科协同效应,其发展脉络是:学科点──学科系──学科群。综合性艺术院校可以有效地发挥若干个学科系有机结合而形成的跨学科群体,是学术领域的组合。在学科建设中注重学科间的联合协作,以发挥各学科互补的优势。这种联合有两种情况,一是以重点学科为核心,带动其他学科。加强重点,突出特点,带动一般,由若干学科合理搭建组成学科群,这种联合的优点:1.集各学科的专长,取长补短、优势互补;2.在有限的资源内集中优势力量完成重大科研项目的突破。二是列入学院重点建设的学科本身是联合交叉学科,如艺术院校的音乐学与舞蹈学可以联合协作民族音乐学、民族舞蹈学、美术学和舞蹈学的联合等,这种联合有利于产生新的学科生长点,促进学科之间的科研、教学不断发展。 (二)凸显学科建设中的特色。艺术院校在学科建设中坚持各自独有的风格,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内涵,是存在的价值和水平的体现。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续性,对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效果明显。全国五所综合艺术院校的巨大财富是在百年和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各自较稳定的发展方式,并具有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优秀的办学特色,并使之有别于其他院校。第一,特色凸显其学科建设中的优势,特色确定着在全国同类艺术院校中的地位与影响。著名的大学一定是具有特色的,但有特色不一定就能成为著名的大学。第二,形成特色的关键是在学科建设上注重特色、重视特色、体现特色;在本学科领域中努力处于知识前沿的方阵之中;在成果的转化中努力为社会的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在专业领域和社会领域中产生影响,从而提升学校的知名度。 各综合艺术院校还要充分利用各自所处的地缘优势,利用地域文化特色来加强学科建设,凸显学科优势。所谓地域文化,就是最能够体现一个区域、一个空间范围独特的文化类型。所谓独特,就是与众不同,跟其他区域、其他地方的显著区别。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域文化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传统性和独特性,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院校的学科建设中地域文化是十分重要的教育资源,将本地区特有的历史背景、自然环境、民族结构、社会条件、人文精神下形成的地域文化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凸显学科特色优势,这是综合艺术院校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 在学科建设中要将地域特色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各项成果上。例如,新疆艺术学院地处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在古老西域文化的深厚底蕴衬托下,其对于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成为显著的特色。舞蹈学科根植于丰富多彩的新疆各民族民间舞蹈之沃土,音乐学在古老的十二木卡姆的乐声中徜徉,美术学在中西交融的浓墨重彩中绽放,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氛围成为学科建设的特色,在5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各学科的发展始终将独特的地缘、民族、多元文化优势和艺术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和科研优势,在地域文化的氛围中显现自己的艺术品格。 (三)学科建设的关键是学科队伍建设。正如季羡林所说:“一个大学,人才不是在课堂中教出来的,而是在大师所创造的氛围中熏陶出来的。没有一流的大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可见优质的师资队伍对打造优质学科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学科队伍是学科发展的主体,是学校发展的依靠力量。没有一流的学科队伍,就没有一流的学科,也就无法有一流的大学。“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大师对学校而言是实力的象征、地位的象征。在艺术院校中大师体现着所在学科的学术思想、学术水平,因为大师的存在,学科发展才得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其次,学科建设中合理的学科组织结构同教师成长为专家学者的过程相辅相成,学校应该对内搭建合理的学科组织结构,为教师的学术研究提供发展平台;对外搭建起一个通往国内外学科领域的桥梁,为教师提供交流、成长的土壤。两者之间互为条件,学科的发展、提升需要专家学者,而专家学者更需要具有优势的学科作为平台体现其学术的价值。 综上所述,艺术院校在学科建设中,从自主发展的内动力而言,要做到学科定位准确、学科特色凸显、学科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及团队具有良性发展的学术空间;从社会发展的外动力而言,要做到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能够将学科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的有效资源,能够拓展出更为广阔的学科发展领域空间。 学科建设作为高校的基础性建设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方法多种多样。各个学校的学科基础不同,办学条件不同,运筹资源的环境和能力不同,学术底蕴、传统特色不同,因而需要因时因地制宜,寻找适合本校学科发展的最佳途径。在艺术学门类下,每一个艺术院校都有着自己的定位与学科生存空间,在各学校大的学科生态系统中准确有效地拓展自身的学科生态空间,合理科学地定位本校的发展目标,从而有效地推动学科建设进程,提升综合艺术院校的竞争力,是艺术学升门类后,综合艺术院校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格局中可持续良性发展的首要任务。 艺术学类论文:“升门”后的艺术学学科与艺术分类 摘 要: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了经过调整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艺术学从文学学科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在新的学术视野下,艺术学理论建设面临许多新的任务,新的艺术分类理论呼之欲出。本文对当代应用较广泛的几种艺术分类方法进行了具体分析和再认识,并就此提出一种新的分类设想。同时还就新的艺术分类设想的内容、分类原则及其实践意义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学门类;艺术分类;学科建设 艺术分类是艺术学学科基础建设任务之一。艺术学学科的分类理论因其内涵的丰富性、形象化和多元交叉等特点,要实现“多层多角”的分类理想,尚需时日。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经过调整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①,艺术学由此脱离“文学”学科门类,成为“学科目录”中第13个独立的学科门类。“升门”后的艺术学,在“调整后”和“学域扩张”②的新的学术视野下,分类问题再一次成为学科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 一、艺术分类所面临的基本形势 在艺术范畴中,音乐、舞蹈、戏剧、杂技、绘画、建筑、雕塑等传统艺术形式已经具有了广泛的影响力,电影、电视、动漫等后起形式更是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当下,艺术呈现出总体繁荣的趋势。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各种艺术形式在追求最佳艺术效应的同时,也自觉不自觉地开始追求艺术手段的综合性和多样化。原本意义上的单个艺术形式出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生存本能而发酵、膨胀和扩张,如:杂技戏剧化,器乐演奏歌舞化,声乐演唱伴舞常态化,戏曲表演话剧化,行为艺术的出现,新媒体的产生等。各艺术形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内涵和外延等方面都已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随之产生了新一轮艺术形式的交叉与融合以及新形式的出现。艺术分类自然要直面如此多彩多姿的艺术形态。倘若照旧原封不动地以各艺术形式的名义进行分类组合,必然会遇到诸多新的问题。“升门”后的艺术学,首先需要迅速厘清文学与艺术的学术分界,更要在立足艺术现状,对既有的艺术分类做出新的判断、分析,并就此提出一种新的分类设想。 二、既有艺术分类方法分析 一般认为,在艺术学史上,首先提出依据某种原则对艺术形式进行分类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艺术是模仿,并根据模仿的媒介、对象和方式的不同,区分了绘画与音乐、悲剧与喜剧、史诗与戏剧等。我国先秦时期的《尚书・虞书・舜典》和汉代《毛诗序》中都涉及到对艺术分类的思考。20世纪以来,出现了真正具有现代形态的艺术分类学研究。 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和分类标准形成的,并在当代被广泛应用的艺术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依据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可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艺术。时间艺术如音乐、文学;空间艺术如建筑、雕塑、绘画、书法;时空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舞蹈。 依据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可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听觉艺术如音乐;视觉艺术如建筑、雕塑、绘画、书法;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 依据艺术的物化形式可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动态艺术如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电视;静态艺术如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工艺美术。 依据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可分为实用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实用艺术如建筑、工艺,造型艺术如绘画、雕塑,表演艺术如音乐、舞蹈,语言艺术如文学,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等。 依据艺术形象的表现方式可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表现艺术如音乐、舞蹈、抒情诗;再现艺术如绘画、雕塑、戏剧、叙事文学等。 依据艺术行为的表现方式可分为行为艺术、肢体艺术、语言艺术、表情艺术等。行为艺术是艺术家以自己的身体为媒介,通过某种行为方式展示其文化观念和美学态度的艺术;肢体艺术如舞蹈;语言艺术如文学,表情艺术如音乐、戏剧等。 从媒介的角度艺术形象可分为视象、听象、心象和视听形象。视象如绘画、雕塑等;听象如音乐;心象如文学;视听形象如戏剧、电影、电视等。 大体上看,上述分类方法中有些是按照“大艺术”的概念来分类的,譬如:“时间艺术”、“语言艺术”“心象”等类别,已把文学整体性的纳入艺术的范畴。这种大艺术观虽然从其实践的角度出发,但是作为更加精细、缜密的学科理论建设工程,不仅与“升门”后艺术学的独立学科思维相矛盾,也与早已成为独立学科的文学学科建设思想不相符。那么,如今做艺术的分类,首先,需要请文学③出局,并要对艺术中的文学元素如戏剧、电影、说唱艺术中的文学内涵做出新的恰切的阐释。再者,“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之分与“视象、听象、心象和视听形象”之分显然有着异曲同工之趣,特别是在作为“心象”的文学出局后,两者已别无二致,两相存在则缺乏理论的独特性和实践意义。第三,“实用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与“行为艺术、肢体艺术、语言、表情”的两种分类方法即使在文学出局之后也还有相类和缺乏自洽之处,也需要再斟酌。当然,既有的几种分类方法在学科建设和艺术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是不言而喻的,这里意在立足于新的理论基点,发现和认识过往各种艺术分类方法的历史局限,从而为新的分类设想提供参考。 具体来讲,依据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划分的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艺术的分类方法所反映的是生活中最常见、应用最普遍的一种时空观,是基于人类生活经验的一种由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所构成并被人们所普遍感知的艺术存在方式。在特定的感知范围内,以这种时空形式解释艺术,把艺术的创作与审美过程置于一个与客观存在相一致的特定的界域来进行,不仅符合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也与人的认知能力相契合,是一种具有共识基础和便于应用的分类方式。然而,又不能不看到,科学体系中的时空观是多样的,是挣脱了人的日常生活经验和感知局限的对宇宙天体及其客观存在的创造性发现。譬如:以霍金为代表的现代物理学是用十一维空间来解释宇宙的。高维空间不会因为它不被人类所感觉而不复存在,就如我们人类听不到超声波、看不到红外线的客观存在。现代科学认为,宇宙的许多自然之谜如黑洞、超自然力、意志力、时空通道等,以更多空间的理论才有可能存在和解释。看一看时间的“穿越”理论,空间的一维、二维、三维……十一维……二十六维、N维等理论,就不能不说采用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为艺术分类或多或少地显得有些奢侈和粗疏。时空概念更多的应用于超越生活经验的天文物理科学,也适用于几乎所有客观事物,并且是多义的、相对的,其内涵远远大于人类的艺术生活。现代艺术正以开放的姿态在作品中表现科学的、更加多样的时空观。一句话,时空概念不是艺术所独有的,这样的艺术分类不易真正触及艺术的特殊本质。 依据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的分类方法,与上述的时空分类方法似乎有相应之处――听觉艺术对应时间艺术,视觉艺术对应空间艺术,视听艺术对应时空艺术。所不同的是,以人的视听功能作为艺术分类的依据,能够从人的感官感受出发,体现了人类感知外部世界的基本路径和人性特点。尤其是关于“视觉艺术”的理论和实践,已使绘画、书法、建筑、雕塑等依赖视觉而呈现的艺术形式有了坚实的理论支撑,进而在“读图时代”获得了时代认证和现代意义。与之相比,“听觉艺术”显得有些寂寥,其同类较少,并且,作为听觉艺术主体的音乐艺术只能依赖“音乐的耳朵”来感受,又大大减弱了它的接受群体及其影响力。作为分类结构中的一支,听觉艺术的提法虽然明白无误,但是结构性的支撑力还显得薄弱。对于“视听艺术”的框定似乎也有些笼统和松散,致使戏剧、电影、电视等所谓视听艺术形式无需借助其理论,甚至完全抛开视听艺术这个称谓而竟自发展。这不禁使人产生疑问:这种分类方法是否更偏爱视觉艺术? 依据艺术的物化形式将艺术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已然显得过于粗疏,因为世间万物无外乎动与静两种运动形式,并且,物质的动态和静态存在方式均具有相对性,这一分类方法对于认识各种艺术形式的艺术特性到底能有多大帮助? 依据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将艺术分为实用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在去掉“语言艺术”之后,还应该看到,其中“实用艺术”与其他艺术种类的关系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关系。实用艺术确实有着十分广泛的实践意义和重要的历史价值。一般认为,在人类发展史上,最古老的原始艺术都曾是实用艺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类越来越追求实用物品的审美性质,致使一部分实用物品最终发展成为纯艺术品。这一变化过程还将继续。再者,从理论上讲,能与实用艺术并列和相对应的,也许只能是非实用艺术或纯艺术,而不是其细类。 表演艺术与综合艺术其实也是有交叉的,尽管类似的分类方法在王朝闻主编的《美学概论》等一大批原理性著述中均可找到,即使在作为经典释义的工具书《辞海》(1980版)中,也在“艺术”一词的释义中作了类似的表达:“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地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由于表现的手段和方式不同,艺术通常分为:表演艺术(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绘画、雕塑)、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戏剧、电影)。”不难看出这也是一种大艺术观。问题还在于,被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形式的戏剧,又何尝不是一种表演艺术?但是,无论如何本文仍认为,这是几种分类方法中的一种最为贴近艺术特性的分类方法。 依据艺术形象的表现方式将艺术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的分类方法也是值得慎思的。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与其说该方法所列举的表现艺术如音乐、舞蹈、建筑、书法,再现艺术如绘画、雕塑、戏剧、电影,不如说以上每一种艺术形式无不渗透着表现与再现的艺术手法。任何对生活的模仿和再现都反映着艺术家的审美理想和美学判断。尽管歌剧中含有主要用于叙事的宣叙调和主要用于抒情的咏叹调,舞蹈中有抒情性舞蹈和叙事性舞蹈,绘画有写实和写意、抽象与具象,但是,在操作层面上特别是在综合艺术形式里,表现艺术与再现艺术在同一形式乃至同一作品中的截然分离几乎是不存在的,每每使人难于分辨。表现与再现不过是艺术家艺术审美经验的主观倚重或曰同一形式的不同侧重而已。表现与再现作为一种艺术思维方式是有其特殊意义的,而将其运用于艺术分类则往往使各艺术形式和作品难分难解,以致不能真正实现其分类意义。 依据艺术行为的表现方式将艺术分为行为艺术、肢体艺术、语言、表情等的分类方法同样需要首先除去“语言”类。同时,其中的“行为艺术”与“肢体艺术”二者也存在矛盾,因为所有行为艺术都是通过肢体来完成的,有些肢体艺术本身就是典型的行为艺术。 尽管行为艺术不断地僭越艺术学学科规诫并获得新发展,但是它仍然“能够被匡正为艺术史和艺术批评对象”,被认为是传统架上艺术形式(绘画、雕塑)的观念化移置或拓扩,尤其是抽象表现主义之“行为绘画”(Action Painting)和“无形式艺术”(Art informal)的延伸和变异。④由此,行为艺术被作为艺术分类中的一个大的类别会引起质疑。本文认为,它起码不适于位居艺术类别的第一层级。 该分类方法将行为艺术、肢体艺术之外的其他艺术形式均以“表情”来概括,其做法也同样值得商榷。一般认为,表达情感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一切艺术形式都是表情的,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行为艺术、肢体艺术又何尝不是如此?也有将表演艺术统称为表情艺术或单纯的将音乐和舞蹈称之为表情艺术,那么,这些基本特征也一定能够从行为艺术和肢体艺术中寻找到。可以说,这种分类方法没能在同一层面上进行。 三、新的分类设想、分类原则及其基本形态 受既有艺术分类研究成果的启迪,本文所要提出的新的分类设想立足当下,是从实践的、经验的、具体的事物出发,并力求对艺术学学科门类进行整体性思考,来寻找和思考各艺术形式间的同一性、关联性和方向性。新的分类设想遵循如下原则: 1.只适于艺术学特性,反映学科内在联系原则;2.顺应与其他学科的外部关系原则; 3.从艺术形式的主体出发,去表象化、综合化,力推原型、元素和基本特征原则;4.力求穷尽类项,规避将不易归类的或具有综合性质的现象归入“综合”类、“假设”类、“其他”类等把问题堆积一隅原则;5.兼顾新形式的归属和未来发展原则。 本文认为,在艺术学范畴里,在艺术学与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电影、电视等具体学科之间,还实际存在着一个中间层级――它集中了某些艺术形式的共通特性,并使各艺术形式相互联系与区别。为此,本文提出一种新的分类设想,即依据艺术呈现方式的介质不同分类,将艺术划分为动作艺术、声音语言艺术⑤、材料艺术、操作艺术、音像制作艺术。 第一,动作艺术。动作艺术是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包括舞蹈(含戏曲舞蹈)、杂技人体技巧、哑剧等。其主要特征是:1.人的表演的本真性;2.人体技巧的真功夫;3.动作语言体系的特殊性和包容性;4.动作语言的民族性、地域性、传统性、时代性及个体差异。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一些重要艺术活动中,包括国家艺术学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杂技是被放在戏剧类中进行评审的。这从一个角度充分肯定了杂技与戏剧都是以人的自然身体为媒介的基于身体表现的艺术,以及身体技能对于二者的重要性,也肯定了当代杂技与戏剧在戏剧性、情节化方面的相关性。但是本文认为,这种做法模糊了杂技与戏剧在主体方面的重要区别――杂技是一种以人体技巧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戏剧则是以声音语言为主、以对话或以歌舞演故事的艺术。从基本属性来看,杂技与舞蹈更为贴近,二者同为动作艺术。 第二,声音语言艺术。声音语言艺术是以人的声音和语言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包括话剧、戏曲、曲艺、声乐等。其主要特征是:1.由人的声音创造出的语言和音乐艺术形式;2.多以艺术中的文学元素作为创作的基础。正如曲艺形式被直呼为“说唱”艺术。话剧突出一个语言功能。尽管戏曲以唱、念、做、打著称,但是一般的剧目还是以“戏”甚至以唱念为主。即使是以武生、武净、武丑、武旦、刀马旦唱头牌的戏曲武戏,也还是以戏为主,以武为辅,如:《挑滑车》《伐子都》《长坂坡》等。为此,还出现了专供欣赏武功表演的折子戏,如:《三岔口》《挡马》《杀四门》等。 这里之所以把声乐与器乐分离开,是更加看重声乐和器乐的相对独立性。声乐是由人的发声器官――声带产生振动所产生的音乐效果,而器乐则是由人操作物,使物体发出音响、音律、音频等的音乐效果。二者的发声材料和发声原理明显不同。在艺术实践中,声乐与器乐也常常被分开来应用,凡单纯的人体人声艺术都是声乐的近亲或本是它的归属。例如:声乐训练被作为戏剧学院学生的必修课;民间常见的艺术表现形式为载歌载舞。器乐学习和训练是另一套功夫,它是人与自身之外的其他器物共为介质的音乐艺术,当属于操作艺术。 第三,操作艺术。操作艺术是指由人操作物、人与物共同完成,乃至以物的某种性能作为主要审美对象的艺术形式。即:通过人的技能所产生的物理的艺术呈现。它包括器乐、木偶、皮影、魔术、驯兽等。其基本特征:1.人与物一同进入创作的共时性;2.始终在人的操控之中,使物的某种性能成为审美对象,“驭物为灵”;3.以人的艺术技能为主导,并由此决定艺术品水平的高下;4.离开人的操作其艺术效果便不复存在。操作方式一般有演奏(吹、拉、弹、打),耍弄(耍皮影、耍木偶、耍杂技道具),魔变(变魔术),驯化(马戏、驯兽)等。吹、拉、弹、打基本包容了乐器演奏中的所有管乐、弦乐、打击乐器;耍皮影、耍木偶、耍杂技、变魔术、马戏、驯兽……等,更是呈现出了人操作物的千姿百态和无限可能。 动作艺术中包含了杂技人体技巧。这里的杂技道具节目(如:手技、蹬技、顶技、走钢丝、抖空竹、舞流星等)和魔术、驯兽被作为操作艺术形式,在于着意强调人与物(动物、实物)在艺术呈现过程中的相互依赖关系,如实反映杂技艺术⑥所含纳的“杂”之属性和技术特点。 第四,材料艺术。材料艺术是物化了的艺术形式。包括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建筑等。材料艺术是艺术家审美创造的一种可见形式,是艺术家将自己的艺术才华完全依托于物、显现于物的艺术。其基本特征:1.依材质、材料性能、形态等特性在材料上形成;2.艺术品是为审美对象,艺术家与艺术品分离。例如:绘画由水墨、水粉、水彩、油彩和宣纸、绢、画布、画笔等材料实现画家的创作。艺术家的审美创造一经凝聚于物,便就此形成一个艺术品实体而凝固不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材料艺术也是一种遗憾的艺术。 第五,音像制作艺术。音像制作艺术是指录音录像艺术形式。即:以镜头形式、录音效果等录制技术呈现的,对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各种活动影像、声音效果的摄录、创制及放映与传播的艺术形式。包括电影、电视、广播艺术等。其基本特征:1.跨介质⑦;2.技术的作用显著;3.艺术家的现场参与与艺术成品相分离,即“缺席的在场”;⑧4.具有音像记录、合成双重属性;5.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制作;6.机构、团队形式的集体劳动。 音像制作艺术的跨介质性质不同于以往的综合艺术。它不仅是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形式的集合体,它还汇集了人、物、特定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共同作用共同参与的艺术创作,突出了技术的特点。它是一种异质性综合媒介系统。 音像制作艺术与物化了的材料艺术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先进技术引导下的成像方式和录音、传输方式,其物质介质本身均具有科技含量。譬如:当前影视技术已经出现了光-电子-数字成像方式,并有最终替代传统的光-化学成像方式和光-电子-模拟成像方式的趋势。由于人的审美需要,音像制作艺术还将继续积极引入高技术手段为之所用。 四、新的分类设想的实践意义 1.自始以来,宏观艺术学与各艺术门类之间缺乏理论打通与拓展,即缺乏对艺术总体的分解、分析,对艺术个体的归纳、综合。构建艺术总体与艺术个体之间的中间层级是艺术学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这为新的分类设想提出了学理性、实践性要求。 2.“要不要打破艺术门类之间的壁垒、要不要研究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关联性问题、要不要寻找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共通规律、要不要从宏观上来认识艺术现象”⑨等问题是当下艺术学的重要理论关切。新的分类设想具有建设性、创新性意义。 3.新的分类设想既是宏观的又是可以细致入微的,有望成为研究当前纷杂繁复的艺术现象的一个把手,把实践引向深入,具有基础性、工具性价值。 4.新的分类设想从艺术实践的、经验的、具体的事物出发,企望与既往的分类科学切磋、互补,所产生的科学价值和认识价值也不过是多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历史所赋予我们的使命唯有――尊重过去,建设未来!
经济类本科论文: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浅析 一、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的特点 1、选题范围宽且时效性强。经济类毕业论文选题宽泛,涉及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既有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更有许多亟须解决的实践问题,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热点问题。并且,由于经济形势时常变化,热点也在随时切换,因此,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有很强的时效性。宽泛的选题范围给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选题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是形成了本科学生知识面有限与选题所需要解决问题宽泛而多样的矛盾,学生所选择的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往往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很难解决的;二是热点问题都是涉及面广的问题,如选题较大则本科毕业论文解决不了,如选题较小则由于所掌握的知识深度不够而深入不下去。三是选题时效性的特点要求学生平时对经济信息有所跟踪。 2、论文多为应用性论文。由于受学生理论水平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毕业论文都是对实际经济问题的应用研究,理论研究的论文很少。在笔者近10年的论文指导过程中,选择经济理论进行研究的学生不到5%。应用性强的论文对学生写作要求相对较高,一是要求学生抓住经济现象的本质,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实证的分析能力,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二是要求学生对所分析实际经济问题的结论上升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层次;三是要求学生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寻求理论支撑,在所学理论的框架和范畴下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3、方法实证性多。应用性强的论文决定了其分析方法的实证性要求。分析方法的实证性就是要用现实的数据和案例来分析经济现象,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即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得出经济现象的原因和解决措施,为上升到规范分析打下可证实的基础,这是学习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典型分析过程。方法实证性多要求:一要掌握主要调研和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掌握不熟练往往不能准确地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二要搜集较为翔实的数据,数据要求系统性、权威性和代表性;三要正确说明数据分析结果的经济含义和政策含义,这是实证分析的最后落脚点。 4、撰写规范性严。经济类毕业论文应用性强和实证方法多的特点要求论文的撰写十分规范。一是从结构上来看对经济现象的分析要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架构和写作架构,三者缺一不可;二是理论支撑和现实问题分析要融合,即现实问题的分析要有理论支撑,理论分析也要以现实问题为对象;三是要求数据和引证科学合理,数据除符合系统性、权威性和代表性要求外,获取第一手数据显得格外重要。 5、论文撰写过程难以有效控制。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多数无须实验,而是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而且这一过程多在学生临近毕业的实习阶段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与其求职、考研、出国等规划发生冲突,难以兼顾招聘、备考和毕业论文之间的关系。指导老师只能通过“遥控”对学生进行指导,其效果大打折扣。 二、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易出现的问题 1、论文选题不够科学、合理。文科类的本科论文指导老师较难获得科研课题,且由于本科生的理论功底不够,本科生中只有很少人参加导师课题的研究。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均以老师指定范围或自拟为主,因此选题时常存在不够科学合理之处。据笔者多年指导本科论文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一是选题过大过空,如“论中美经贸关系”;二是选题不符合学术论文要求,如“近期中国股市走势分析”;三是选题只考虑个人兴趣而不考虑与自己所学专业的相关性,能培养和检验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利用的能力。 2、论文缺少严谨性。部分论文泛泛而谈,缺乏实证基础,材料不能支撑论文的观点,论证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少必要的数据和例证,论点多来自自己凭空臆想;二是数据和例证的选取不恰当,只是简单罗列和堆砌,不能很好地支撑论文观点;三是数据不系统,系列数据采集较少或缺失较多,不能真实反映经济现象的本质。 3、论文格式不规范。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主要内容包括:题目、作者、提纲、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几个部分。学生态度不端正,加之论文主体是拼凑而成,毕业论文的格式混乱。如:结构不合理、论述重复、字号不统一、错字病句百出、图表不规范、文理不通、参考文献引用不规范。其中,参考文献引用不规范是比较普遍和比较严重的问题。 4、论文内容抄袭、拼凑现象较为严重。当前学生可获得资料来源很多,如往届毕业论文、专用学术期刊网、学校的图书馆、院系的资料室。特别是对于经济类而言,网络上的财经类文章更是多如牛毛。这使得部分学生在写作时采取拷贝加粘贴的方法,用几天的时间就能完成学校规定用10周时间完成的毕业论文,更有甚者直接在一些专门从事“”的业务网站上购买论文。学生自创性论文比例逐年降低。 三、提高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造成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学生自身方面的,如对毕业论文撰写缺乏重视、自身水平所限等等;也有来自学校方面的,如毕业论文规章制度安排不尽合理、指导老师时间精力有限等等。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笔者的多年经验,就如何提高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确保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提出以下对策: 1、提高对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对毕业论文的认识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学校管理层、教师和学生都要认识到毕业论文是高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实践教学环节,它与其他教学环节彼此配合,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它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它也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四年所学知识的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是提高学生科研训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 2、推行科研导师制。学生在临近毕业时面对求职、考研、出国等规划的多重压力,时间仓促,不太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做好毕业论文。为此,可推行导师科研导师制。即导师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科研活动,科研导师制以科研为纽带,通过让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而且学生可以提前进入毕业论文的准备阶段,如搜集跟踪资料、确立选题方向等。这样既可以发现和培养学生自身的专业领域兴趣,为后期毕业论文撰写打下基础。 3、出台具体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操作规范和奖惩措施。学校管理层应出台具体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激励措施和操作规范,调动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指导老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中去。对于优秀毕业论文撰写者的指导老师给予奖励,而对于质量欠佳的毕业论文撰写者的指导老师给予适度惩罚。奖惩措施同样适用于学生。特别是对于抄袭问题而言,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对于检测出来的抄袭论文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学生不敢轻易抄袭。如同当前我国治理酒驾一样,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驾驶员不敢以身试法。 4、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过程管理。指导老师应将过程管理思想用于毕业论文指导中,对学生论文创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管理,努力使得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得到培养和锻炼,进而保证论文的质量达到要求。鉴于目前我国多数高校的惯例,论文指导分为选题、拟定提纲、论文初稿修改、论文终稿修改几个步骤。指导老师应在每个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有机结合、集成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毕业论文质量过程控制图见图1。 作者:何锋 涂圣华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类本科论文: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个案研究 摘要: 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践,对于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工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化社会进程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但是实践教学本身是远程开放教育的一个难点。本文以广州电大经济类本科10年来的实践教学探索为例,重点研究经济类本科的实践教学方法,旨在为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提供一些启发和建议。 关键词: 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实践教学模式启示 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对于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工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化社会进程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众所周知,实践教学是远程开放教育的一个难点。由于历史原因,在电大的教学体系中实践教学模式比较薄弱,在开放教育试点工作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也大大滞后于其他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中央电大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意见》中指出:“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性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可偏废。”实践教学模式是各类教育,特别是远程开放教育的一个重要素质教育手段,也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动手操作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应体现实践教学环节,强化理论和实践能力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教育目标的改革要求从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的转变。 一、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实践教学需解决的问题 远程开放教育的实践教学模式如何落到实处,很多的学者,很多的高校都做出了不同的实践探索,在此过程中,他们不约而同地碰到一些共同的问题。 1.实践教学重计划而轻具体实施。 相对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我国的经济类本科专业教学却明显落后,虽然许多学校的教学计划都有实践教学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未能全面实施。这主要表现在学校没有专门的经费保证,也没有固定的实践基地,教学难以计划实施。其次没有给学生留有足够的实践教学空间;教师不愿意花精力指导学生实践都会减少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机会,影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2.实践教学内容陈旧,手段落后。 除课程设置外,教材和教学内容陈旧的问题相当突出。在教学手段方面,不少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但还是属于课堂注入式的传统教学模式,轻案例教学重理论灌输。国内适合实践运用的教材和光盘都很少,采用的案例与企业的实际工作联系也不是很紧密。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有效的途径,对于管理人才非智力因素(如意志信心、胆略、风险意识等)的培养更是不够重视,造成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3.实践教学中综合能力和专业特色都不突出。 在重视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侧重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的协作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的培养却一直缺乏。目前的有关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都集中在讨论如何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看到培养学生处理社会关系能力的研究。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各方面的知识都有一些,但缺少特色,对自身的期望值又过高,不能适应企业的实际需求。 4.缺少长期的实践基地,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大大限制了教学的发展,各高校经费的相对短缺使得实践基地的建设水平一直滞后于总体发展水平,难以完全独立地建设实践基地。另外,虽然学生在经过正规的课程训练后,对所要从事的工作已有初步的认识,可以帮助企业处理一些日常业务,并在企业员工的指导下完成部分工作。但是很多企事业单位不愿意提供给学生相应的实践机会。其一,学生学的课程具有广泛性的特点,但企业工作中从事的是某一项具体工作,而且主要是基层的工作。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相关的企业大量需要的只是业务员,所以,许多学生实习回来发现书上的知识都用不上。其二,学生的人数很多,可企业需要的人不多,供实习的部门场地有限,没有了解业务熟悉业务的机会,实习往往流于形式。 二、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实践教学个案实录 面对上述这些困难和盲区,各高校的教育工作者都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不断地在实践中寻求克服困难的方法。下面以广州电大为例进行说明。 广州电大从1999年有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包括会计、工商管理、金融三个专业,10年来,形成了有电大特色的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的教育思路和实践经验。 1.工商、会计本科从课程设计出发,以CAI课件为主题、以计算机互联网为手段的实践教学模式。 以“资产评估”课程为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收购等层出不穷,市场呼吁科学的资产评估。广州电大会计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为了让学员更透彻地掌握资产评估,从课程设计开始,配合文字教材,CAI课件、多媒体互相配合,体现实践要求。 (1)课程设计。将教学目的定为: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并能通过案例分析,将资产评估理论应用于实践,集合专业要求,掌握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账务处理和报表的披露要求。 (2)文字教材。突出4大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教材以大量的举例和案例分析说明资产评估的选择和运用,为帮助学员理解,每个案例均有“评估思路”;与专业紧密结合,对于多数案例分析结合会计账务处理;引入前沿问题。如人力资产评估,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是最重要的资产,但该项目资产的价值难以确认,而教材提出了评估思路;方便学员自学,教材附有名词解释索引、参考文献、有关法规。每章后面都附有综合练习和案例分析。 (3)CAI课件。该课件最大的特点是寓教于乐,以东明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派出项目小组对科达机械加工厂进行评估为主线,以评估小组对各资产评估分析方法的取舍展开情节。课件共分8个块:资产评估业务受理、流动资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其他长期资产评估、企业整体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账务处理。通过这8个模块的实习,学生加深了对资产评估基本理论的认识,掌握了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懂得了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并且每个学生都对其资产进行了评估,撰写了评估报告。 (4)IP课件。网络的发展,为教学的内容增添了新的含义,使教学活动中所有参与者的作用和地位都发生了变化。资产评估IP课件主要采用POWERPOINT形式,包括各章教学要求、重点、难点解答析疑等内容。由于电大的学员都是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原因缺课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将课件挂网,解决了这些问题,得到了学生的好评。 2.会计学本科利用“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教学系统网络版”进行实习活动。 会计学本科学生应用“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教学系统网络版”就可以在计算机完成会计核算: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帐簿,最后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3.会计和金融本科设有“财会模拟实验室”、“金融模拟实验室”、“模拟证券交易所”。 与传统教学的实验室定时定刻开放使用不同的是,广州电大的经济类本科的实验室是开放循环式,就是根据学生的需要,随时提供实验室,并且可以多次使用,直到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为止。 (1)财会模拟实验室。配有电脑、算盘(计算器)、科目章、印泥、海绵台、财务会计实习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帐簿、科目汇总表、会计报表等),按照“制证”、“复核”、“稽核”、“综合”、“登帐”、“出纳”这几个工作岗位摆设。学生可以根据某企业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独立完成全套财务会计实习过程,也可以以分组形式,每人担任一定职务,分工合作――财务科长,负责审核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出纳,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编制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材料结算,编制材料采购、入库、领用等业务的记账凭证,计算及摊分材料成本差异,登记材料核算的有关明细帐,编制有关债权债务结算的记账凭证;成本核算,编制费用发生、分配、成本结转等业务的记账凭证,填列各种费用分配表和产品成本计算表,登记有关费用、成本明细账、编制工资结算及分配,计提福利费及各项基金等业务的记账凭证;销售及利润结算,编制结算、计提税金、结算损益及利润分配等业务的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明细账,填制各项税金纳税申报表,登记总账、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 (2)金融模拟实验室。配有银行的硬件、软件,并按储蓄、会计、出纳、信贷、结算这几个岗位摆设,学生在这模拟银行里便可以进行金融业务的实习。 (3)模拟证券交易所。设有咨询、开户、买入、卖出、清算交割等几个窗口,学生可以模拟股票的买卖。模拟证券交易所配置有“水晶球”股票接受系统,对股市行情资料进行积累、分析。 4.与有关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建立各专业实习基地。 目前,金融学本科在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立教学实验基地,另外,还与“联合证券广州营业部”等单位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书。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与“广州万宝集团”、“广州百货大楼”等企业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会计学本科与“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正业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单位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书。 5.改变传统教学方式,适应开发教育的需要。 远程开放教育的特色是以自主学习为主,面授为辅的教学方式。所以,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我们以疑难答疑卡、电子邮件、电话答疑、双向视频、网上讨论、直播课堂和语音信箱等多种手段加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为教学服务。同样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在学生中建立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教师负责教学答疑、批改作业、组织学习。组织实验和社会调查等社会活动,并与中央电大共建通畅的教学信息反馈体系。 6.结合素质教育建立综合的教学评价体系。 考试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引起、控制、调整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考试和素质教育过程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二者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总目标下构成统一。经济类本科的教学评价分为两个部分:期末考试一般占总成绩80%,形成性考核一般占总成绩的20%,形成性成绩一般由学生平时的作业、社会实践、案例分析等成绩构成。另外,部分课程采取无纸化考试,无纸化题库的建立给学员提供了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的可能。 三、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类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个案带来的启示 10年来,广州电大经济类本科对实践性教学进行了探索,包括分校的推广应用,由于课程知识的实践性较强,学员自主学习服务比较充分,各种教学资源相互补充,形成有机整体,教学手段灵活多样,受到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1.确立具有“开放性”的多元化实践教学目标。 远程开放教学实践教学目标的确定要以学生主导地位为出发点。在学生入学时按照专业特点、学习需求及培养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制订。同时鼓励学生把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转换为教学教学目标引入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的多元化。这也真正在践行实践教学模式的开放性要求,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打破传统实践教学模式目标设定模式,使学生成为只是技能的主动探询者。 2.制定丰富的实践教学内容。 相应地在平时作业、课程实践、专业实践等实践教学内容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设定和探索。 (1)平时作业。远程开放教育在课程作业的布置上,应采用多样化的形式,如文字材料手册或定期统一在互联网、教育电视、IP数据广播等现代教学媒体上向学生。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学生能力水平的差异来设计和布置,要选准知识点,有针对性,做到题量适中、覆盖面广、结构合理、重点突出。 (2)课程实践。以网络、多媒体和交互式等为主要特征的远程教育条件下进行课程实践教学,可采取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如仿真实验、双向视频教学系统演示实验、卫星电视系统播放实验效果等。 (3)专业实践。由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实习和毕业设计组成的专业实践,其中课程设计一般是在该课程结束后进行,从事课程设计的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而在进行社会调查教学时,要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化学习的特点,即内容要有针对性,且符合专业特点,形式要注重灵活性。实习则是在专业第一线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应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现场参观、实际操作、观看录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 3.选择体现“交互性”的实践教学方式和方法。 通过示范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创意教学、自由学习等方法让学生有更多的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同时在实践教学方式的选择上面充分体现远程教育的“交互性”特征,群体性学习、个别化学习、小组协作学习、多样化学习与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充分融合并由学生自主选择。 4.建设多样化实践教学媒体资源。 印刷媒体、道具媒体是传统的教学媒体,也是通用的、基本的教学媒体,在实践教学模式中仍有其稳固的地位。网络媒体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模式所特有的、被频繁使用、最有发展前景的教学媒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视听媒体本来也是从远程教育发展出来并被大量使用的教学媒体,但现在也已变成通用的教学媒体。现场实践作为无媒体的特例,可算是一种非媒体的媒体,它是实践教学最重要、最有生命力的形式,也是通用形式和主流形式。综合媒体则是多种教学媒体的综合应用,反映了多种媒体一体化教学的新观念,是现代教学媒体的主流形式和终极趋向。远程开放教育的实践教学通过多样化的媒体资源来呈现和完成教学目的和要求。 5.完善实践教学的管理过程。 (1)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为了使实践教学不流于形式,必须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过程控制,一方面使正在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按既定教学计划和目标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执行实践教学计划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利用良好的反馈机制,对实践教学活动中所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通过修订实践教学计划,适时推陈出新,使实践教学活动内容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提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保证实践教学效果和质量。要坚持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践性环节教学细则和实施方案,明确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时间、教学场地及教学进程,明确专人指导、专人负责,并进行统一布置,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真正得到落实。 (2)加强形成性考核工作。形成性考核是常规实践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部分。形成性考核的落实和完成是实施实践教学计划、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 (3)健全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进行过程控制,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相应的职责要求,做到过程有实质、环节有保障、考核有标准,尤其要寻求和建立一种更为有效、更为严格的考核办法。 (4)抓好实践教学环节诸要素的合理调配。实践教学环节的正常开展涉及人员、场地、时间、计划等一系列教学要素,同时,还涉及与课堂教学的协调并进等问题。在目前硬件还不是十分充裕的情况下,要合理调配有限的教学资源,协调好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课堂教学及其他环节的关系,避免实践性教学环节与其他教学环节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相互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硬件资源的效能,保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其他诸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 经济类本科论文:探究式教学应用于经济类专业本科课堂教学的实践 摘要: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创新型人才,必须改革传统的大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探究式教学是我国高校经济类专业本科课堂教学改革的理想选择,它激发了大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激励了经济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 关键词:探究式教学;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改革 传统的大学经济专业的本科教学,重视知识的来源,强调对教师与书本的权威的无条件服从,降低了大学生自身努力的需要,这不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探究式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师生间的不平等关系,使教师与学生之间不仅仅是单向的讲授与学习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激励的合作关系和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 一、探究式课堂教学的特点 探究式课堂教学,就是以探究为主的教学。探究,分开讲就是“探”和“究”。“探”是指探求知识,探求真理和探索未知;“究”是指研究问题,追根溯源和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 1.掌握探究的钥匙,打开教学改革的大门。经济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本质:一是改变传统落后的教学手段和禁锢学生思想,束缚学生手脚的教学方法;二是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新的教学理念,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潜能开发提供最大的空间;三是以经济学教材讲述的基本经济理论为基础,把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教学的重点。对于高校教师来说,课堂教学改革就是不断地探究和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让学生们经常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一定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2.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使课堂教学焕发出勃勃生机。高校本科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任务是要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确立新的“探究式”教学模式。要想实现教学模式的改变,首先要尽可能地缩减老师在课堂上的讲授时间,更多的时间留给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对问题的探究;其次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发言、讨论的同时,满足自主发展的需要;最后要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探究的主观能动性,发掘他们的潜能,产生更多的互动,不断迸发出新的思想,使课堂教学焕发出勃勃生机。总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做到:方法让学生自主去发现,思路让学生自主去打开,规律让学生自主去总结,问题让学生自主去解决。 3.破除教师的“以我为主”,促进教师的“自我改变”。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已经提出很多年了,但是为什么到目前在高校本科课堂上看到还是有很多的教师们在讲台上忘我地侃侃而谈,学生们在底下死气沉沉地听,做什么的都有?存在这类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高校老师“以我为主”的思想顽固性。要想彻底改变这个现象,最重要的是教师自我观念的改变,即不要再顽固地认为把自己头脑里的知识毫不保留地都灌输给学生就是好老师,而是要学会从不断地实践探究中去改变观念。因为实践探究给老师提供了学习别人和对比自己的机会,既总结了自己的经验,也学习了别人的经验;实践探究也给老师提供了重新认识自己和重新认识学生的机会,包括向学生学习。高校教师们能在实践探究中学习,就能在实践探究中提高,改变“以我为主”,实现“自我改变”。 二、探究教师怎么“教” 大学经济类专业本科教学改革,最关键的两大问题是解决教师怎么“教”和学生怎么“学”。既要探讨和研究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应该怎么“教”才能达到大学培养优秀人才的目标,也要探讨和研究大学生作为教学的对象应该怎么“学”才能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两个方面的探究,基本上概括了高校本科课堂教学改革所要探究的问题。 探究教师怎么“教”,必须明确突破我国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构建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教师探究的首要任务。第一,打破传统教育中教师教得好累,学生学得好苦的局面,深入探究如何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把传统教学中教师单一地“教知识”转换成现代教学中教师多元的“教方法”、“教理念”、“教观点”、“教特色”和“教创新”等,为教学注入新的活力和新鲜的血液。第二,要着重探究选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获得最佳的教学效果。高校教育非常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启发式教学法”、“苏格拉底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习明纳尔教学法”等教学方法,都是高校教学改革中出现的卓有成效的方法,探究式课堂教学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第三,要教会学生用书本上的经济理论解决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实际问题。高校经济类专业课教师作为探究式课堂教学的导师,其任务是引导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做到自己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例如我在讲授国民经济的热点问题时,组织学生探究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问题”。我首先自己进行了对该问题的探究:国家为什么制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它的背景和条件是什么?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出现了哪些问题?出现问题的根源是什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是什么?在探究讨论前,把学生分成了六组,每组选出一位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学生在课后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研,在课堂讨论和发言中收到了相当好的效果。六个小组从不同角度谈了自己的观点,有的小组是选出代表进行核心发言,其他成员进行必要的补充;有的小组是每个成员都进行主题发言,小组之间的观点不一致时,自然展开了辩论。第三小组还创作了一首“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版的《真心英雄》歌曲,歌唱得荡气回肠,课堂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这样的课堂教学不仅把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而且引导学生真正学会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用学过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和解决国民经济热点问题。 三、探究学生怎么“学” 经济类大学生作为探究式课堂教学的主人,自然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老师提供的材料和条件,确立探究的目标,寻找探究的方法,打开探究的思路,思考探究的问题,交流探究的内容,总结探究的结果。 探究大学生们怎么“学”,必须明确其前提是高校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探究时间和探究空间。探究什么?学生可能探究的经济领域的问题非常多,非常广泛,探究的方式方法也灵活多样,只要老师给学生们探究的权利和机会,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在探究中显示自己的才华。学生对一些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探究,并不像科学家探究那样要发明创造些什么,它只是在老师的引导、激励、启发之下,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去探究他们目前还未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总之就是学生通过“学、思、疑、问、探”等多种方式,去开发自己的内在潜力,在获得新的知识的同时,又增长了实践创新能力。 例如,我在给学生讲授“创新”这个主题时,给出了中国传统的“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让同学们探究“三个和尚怎么解决吃水问题”,结果学生们积极思考,思维特别活跃,给出了十几种创新方案:有三个人采取接力方式的协作方法;有谁挑得水多,晚上吃饭时加道菜的激励办法;有把山上竹子砍下来连在一起当作管道的技术创新方法;还有三个和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管理组织创新的方法等等。我和同学们在这次探究活动中,共同有了很大的收获。学生们真是潜能无限,等待着老师改变原有枯燥的教学模式,采用新的探究式教学模式去激发他们的思维和潜能。 四、探究式教学的实施效果――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探究式课堂教学受到了经济类专业同学的欢迎和好评。学生们从高中进入大学后,其多年应试教育训练的定式很难消除,他们会经历从不习惯与不适应到积极地进行参与这一过程。在平时不断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上,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都有提高。他们积极参加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真正能力。 从2010年以来,我指导的学生创业小组多次入选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还有两个项目入选国家级,其中“帝摩尔(Demul)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创业团队的学生们全力以赴,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注重创新,获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他们的出色表现征服了评委,获得2012年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特等奖和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 “帝摩尔(Demul)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小组他们采用一位大学老师的专利技术,然后把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在新产品的营销策略上,师生们设计的“OCH营销模式”非常有创新,是探究式教学模式应用于经济类本科课堂教学的成功典范。 “高效O(Outstanding)营销”:一是以高校的雄厚的研发能力为依托背景,发挥知名教授和学者的“软广告”实力效应,打造“高”科技品牌形象;二是突出LD破乳剂的“高”脱水性、“高”普适性和“高”环保性的产品属性,努力为客户创造低成本、“高”利润空间的产品优势。 “同盟C(Coordinate)营销”:一是同盟营销,二是合作人策略。同盟营销(也称联属网络营销)是公司为了快速地打开产品市场并有效地降低销售成本,将采用当今时尚的低成本、零风险的快速营销方式;合作人生产与销售是指公司在创业初期要寻找合作人,将生产和销售委托行业内的实力企业,借助合作人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使LD破乳剂借力打力,进入市场。 “环保H(Health)营销”:公司要借助政府对本类企业在资金上的鼓励和政策上的倾斜来提高公司知名度,通过媒体为其环保属性造势,树立绿色品牌形象,营销“绿色化工”概念,增加企业无形资产,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 经济类本科论文:中英经济类本科专业教学方法比较研究 摘要:经济类专业大学教学效果提高一直是国内教育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大学经济类专业教学一直以来重视知识的传授而轻视思维和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针对这一现状,本文结合国外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以英国胡弗汉顿大学为例,尝试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方法。 关键词:中英;经济类专业;教学方法 一、目前国内经济类专业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恰当运用教学方法实施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核心问题之一。目前国内经济类专业课程教学现有的各种教学方法既存在优势也存在劣势。一是经济类专业的不同课程教学内容有重复交叉。如国际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材内容均有部分重复,教师在教学实际中把握不好课程的侧重点,往往忽视了应该因材施教,照本宣科,重复的内容不同课程都讲。二是考核方式和成绩考查办法不合理。目前,高校的经济类课程在经管学院大都是以最为传统的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为基本的。因此都是成绩再加上高校教学工作中学生卷面成绩来评估的,一般卷面成绩比例都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学生们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只有认真背书。有些学生甚至能够一字不差地将经济类课程中的考试内容背下来,有些学生图一时省事采用作弊的办法来应付考试,无论是以上的任何一类学生,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顺利通过考试,而根本没有考虑到自己到底学到了什么,知识的具体应用全然不知,他们关心的只是成绩而非应用。结果导致了学科考试的高成绩而实际应用中的无知者。国内高校也鼓励教师们采用论文(或实践)形式考核,然而学生可能拖很久也不上交论文(或实践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考核。如果学生逾期不交,给不及格,学生会诬告老师说教师扔掉了他的论文;而且学生可能敷衍了事,随便网上下载粘贴点东西就交了,如果大面积的学生论文质量不合格,学生不能按时毕业、不能按时找到工作,而学生的就业率影响学校未来招生从而形成倒逼机制。所以,教师们几乎是求学生按时交论文、求他们修改完善论文,久而久之,教师们就宁可选择卷面考试了,因为卷面考试容易控制学生作答和完成考核的时间。三是经济类专业课程教学面临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的问题。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何运用和设计适当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以实现教学目标、取得良好教学效果,任教师课们进行了不断探索,将各种教学方法运用于课堂教学,但这些方法并非与经济类课程的特点完全锲合,其适用性和实效性有待检验。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的办法是极其重要的,不仅可以增添课堂上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们学习经济法的浓厚兴趣,还可以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手段切合实际的将书本知识转化成应用知识。而目前,我们的教学工作很难把握住这一特点,很少有课堂教学能将案例恰到好处地纳入进去,即使应用案例教学的办法,也是浮皮潦草没有起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学生们很难理解,结果学习一般是以死记硬背为主,没有真正地学会实际应用的能力。 二、胡弗汉顿大学教学理念与特点 本文选择教育发达国家英国的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为例,比较该校商学院与我国特别是地方高校经济类专业教学方法。之所以选择该校,一方面是因为胡弗汉顿大学(胡校)是英国第五大公立大学,是一所教学型大学也是中国与英国政府首批公布互认学历的英国院校之一。胡弗汉顿大学设有商学院、教育学院、健康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应用科学学院、科技学院、法律、社科及传媒学院、体育、表演艺术和休闲学院八大学院,共开设有280多个本科专业课程以及90多个硕士和博士专业课程,学科门类广泛。学校目前拥有23000多名在读学生,其中来自12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数约2500名,中国学生有200多名。另一方面,本文作者先后于2009、2010年先后到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访问,对该校的教学进行了全方位地实地调研。胡校教学理念强掉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避免纯粹知识的传授。胡校商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经济学原理、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具有较强的国际贸易业务素质和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因而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师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教务管理方面都围绕着其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来设计。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教学内容注重实践性。无论是课件内容还是案例选择方面都非常注重实践性。如Entrepreneurial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内容融合了企业家潜能、技能方面以及创造力和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学生不仅可以从这个教学模块中学习和了解自己的创造力和创新潜能、如何培养自己的企业家技能,并要求进行创业实践活动,实际检验和锻炼自己的企业家能力。在教学内容选择上,胡校教师广泛查阅了英、美、欧洲的教材,认为没有最理想的教材,因而实行模块化教学,每个教学模块参阅了众多相关教材的基础上来确定,避免了各教学模块在内容上的重复和交叉,重视教学模块内容层次上的差异和衔接。胡校商学院一年制的无文凭,两年制专科,三年制本科,研究生一年制,每一学年学六个教学模块,各学年教学模块内容由浅入深、相互衔接,如一年级时学了Managing Individuals at work,内容主要是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一般性的团队管理实践案例,二年级时学习International Human Resources:The Key Issues,内容主要是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 2.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每一学年的六个教学模块,其中两个模块是一学期学完,每个模块周学时4学时,另外两个模块是要学一年的,每个模块周学时2个学时,也就是说每学期学生同时只学四个教学模块,每周仅12个学时。胡校大学生没有我们国内学生要学的语言课(如英语)、公共课(如马史哲、体育等),12个学时之外的时间都是学生自学的时间。胡校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所有课件上网,应用网络教育平台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大量资料,特别跨学科的拓展知识技能的学习资料;网络教育平台上还有很多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甚至有些课程的考核方式也是要求要求学生在线撰写学术博客,要求评论同学的观点等。 3.教学手段多样化。一个教学模块由一个教学团队而不是一位教师任教。通常一个教学模块是一位领导教师(Module Leader)领导制作课件,其他教师参与教学。首先,以讲座(Lectures)方式讲述相关理论一个课时,为学生提供课程知识的总体了解并激发学生兴趣而不是传授详细具体的事实。通常班容量较大,达到近45人,教师会跟据班容量的大小和教学内容的难易调整讲授的速度。其次,由三位辅导教师(Tutor)进行一个课时的课堂辅导(Tutorials)。一般通过网络由学生自由选择辅导教师(Tutor)分成10~15人的小班进行,辅导内容可以是统计学(Analytical Skills for Business)的计算练习、管理经济学(Managerial Economics)的案例讨论等。第三是实践性教学。有些课程有实践活动,如Entrepreneurial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这个教学模块,指导学生进行真实的创业实践活动,实际检验和锻炼自己的企业家能力。第四是计算机辅助教学。正如前所述,网络教育平台提供胡校所有课件和大量学习资料以及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学术博客。 4.考核方式多样化、科学化。胡校课程考核方式多种多样,有考勤、听试、案例研究、医科临床实践、卷面考试、小组工作、口试、实习、工作计划、组合、实践、口头报告(演讲)、职业行为、项目、建议、报告、研究、随堂测试、口试(Attendance、Aural、Case Study、Clinical Practice、Coursework、Examination、Groupwork、Oral、Placement、Workplan、Portfolio、Practical、Presentation、Professional Conduct、Project、Proposal、Report、Research、In-class test、Viva Voce)等。胡校教学理念强掉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避免纯粹知识的传授,课程的考核方式多以开放式的考核方式为主,如商学院的课程多以案例研究、报告、研究、口头报告(演讲)、小组工作、实习、实践等这样一些开放性的方式进行。考察知识记忆的封闭式考核(如卷面考试、随堂测试)较少。有些课程的考核方式是要求在校园网络互动中完成的,如Learning for Business Success这个教学模块就要求学生在线写学术博客,要求评论同学的观点等。 5.教务管理先进科学。胡校的每个教学模块的考核说明包括考核方式、考核要求、考核提交方式、提交结束时间、考核评分标准、学术不端的界定和处罚等,都非常清楚、完整、规范,都和课件一起挂到校园网上了。胡校为杜绝学生拖延考核的情形,规定学生的考核论文、作业、实践报告等不能直接提交给教师,都要交到教务管理办公室,由教学秘书开具收据,学生以收据证明自己有按时交,如果学生逾期去交,教学秘书将不接受学生的考核材料。而上文提到有些课程的考核方式是要求在校园网络互动中完成的,要求学生在线写学术博客、要求评论同学的观点等或者要求在线提交论文,如学生未按期提交,逾期想提交时,网络已经关闭,就无法提交了。教师可以给未按时交考核的学生不及格,如果学生论文做的不合格,那教师就给学生不及格,即使全体学生都不及格教师也没有责任,只要教师是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的。如果学生论文涉嫌抄袭,胡校有先进的软件可以复率,而且有严格的处罚机制,绝不姑息。正是有了这样先进科学的教务管理手段和严格的教学管理,胡校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才得以实施,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生的能力才得以保证,从而又保证了胡校的声誉。 三、提高地方高校经济类专业教学质量的思考 了解了胡校教学的特点,笔者认为要提高地方高校经济类专业教学质量,教师应当在分析课程特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并改进教学方法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一方面需要改变重视知识传授轻视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理念,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需要学习胡校,在教务管理、考核方式、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设计等方面进行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 经济类本科论文:经济类本科课程《计量经济学》教学思考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经济类本科课程《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课程定位偏误、教学手段单一和缺乏实践、案例教学等问题,然后分别从课程目标定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方面对如何提高该课程教学效果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计量经济学;问题;思考 一、引言 自1926年挪威经济学家R.Frich仿照“生物计量学”(Biometrics)提出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1933年《Econometrics》杂志创刊标志着计量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以来,计量经济学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实际经济生活中,成为经济学家验证经济理论、经济政策评价,各国分析和预测经济运行、拟订经济发展计划等的重要工具。同时,在高等院校经济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得到了极大重视――著名计量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Klein:“在大多数大学和学院中,计量经济学的讲授已成为经济学课表中最有权威的一部分。”在中国,计量经济学的一经引入即得到了迅速发展:1998年7月,教育部将《计量经济学》确定为为高等学校经济学门类各专业的8门共同核心课程之一;邱东,李子奈,肖红叶(2007)的调查表明,设置有经济类和管理类本科专业的高校中分别有98%和60%的学校都开设了《计量经济学课程》。应该说,这么多年来,国内高校的《计量经济学》课程建设和教学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笔者在执教中发现,不少学生,特别是文理兼收的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普遍在学习中存在畏难情绪,甚至一些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且在毕业论文的撰写中,尽管都学习过《计量经济学》,但只有不到20%的学生能够将所学习的计量经济学模型和方法应用于论文所研究的问题。由此,对如何做好经济学类各本科专业《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授课效果、促进学生能够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和研究问题进行探索,显然具有非常意义。本文将立足于《计量经济学》的课程特点,从分析现行经济类本科专业《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分别从课程目标定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思考。 二、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计量经济学以经济理论为依据,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基于实际经济数据,运用数理统计手段,定量分析经济活动规律和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证实/证伪和发展经济理论,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为微宏观经济管理奠定依据。因此,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理论+应用”的学科。然而,在本科计量经济学的教学中,往往忽视该课程的方法性和工具性特征,造成“重理论,轻应用”等问题,特别是对于经济学类各专业的本科生,由于文理兼收,部分学生在本课程的先行课程高等数学、概率论和线性代数等课程的学习中,数学基础知识不扎实,再加上《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导向性的偏误从而造成学生学习畏难、学习兴趣不高和学习效果较差等后果。总结而言,在经济学类各专业本科的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中,存在以下问题: 1.课程定位偏误,造成教学“重理论,轻应用”问题 尽管《计量经济学》具有理论课和实践课并重的双重性质,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囿于授课时间的限制,更多地将该课程视为了理论课,因此,教学中将大量的课时都用于介绍理论方法――偏重介绍参数估计和各种计量检验的原理与方法,强调理论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并重视数理推导,而将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与实际经济问题相结合的计量模型应用的实践教学的授课时数尽量压缩,由此导致学生在需要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实际经济问题时,往往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处理数据、如何将模型运用于所研究的问题、如何解释计算结果等。课程教学的这种导向性偏误,最终导致《计量经济学》丧失了其对于经济问题分析、管理的工具性作用,使之成为一门理论课和数学课。 2.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单一 有调查显示,学生认为《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五大问题之一是教学手段较为单一,课程教学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模式的灌输性、填鸭式特点突出,造成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师生在课堂上的互动性交流、讨论不够。此外,对于期末学生成绩的评定,主要侧重考核学生对公式、方法和理论的掌握,而较少考核学生对于这些知识应用的掌握。 3.缺乏实践和案例教学 尽管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安排了实验、作业等实践性教学内容,但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之间的结合不够,二者之间往往是分离的,且时间衔接上往往脱节,导致二者独立而非协调一致的两个教学环节。另一方面,实践教学中的案例教学,立足于实际经济问题的适宜案例较少,且受学时限制,案例分析的过程过于被简化和压缩,导致学生在应用模型分析问题时,计量模型建立、数据搜集和处理、模型计算和诊断等每一个建模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由此,难以实现以实践教学促进理论教学和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目的。 4.计量软件操作训练薄弱 作为一门工具性的实践课程,《计量经济学》的教学中必须包含相关计量软件操作的训练,如Eviews、SAS、SPSS等。对于学生计量软件操作技能的训练,包含在上机实验环节,而实验学时的安排往往较少,如大多数高校,对于《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学时安排为64学时左右,而其中实验学时只有6-8个,时间安排上的先天性不足,难以保证学生拥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计量软件操作的训练,最终导致学生计量软件操作技能较差,在毕业论文环节难以运用计量模型来分析和解决相关经济问题。 5.教学内容安排缺乏前沿性和时代性 在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上,主要偏重介绍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经典计量经济学,包括最小二乘估计、经典假设被违背时的检验和修正等,几乎不涉及现代计量经济学中分支之一即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而对于经济类的学生而言,其应用计量经济学的主要领域是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分析,所依据的是时间序列数据,而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与否除了可能导致对经典假设的违背,更对于实证结论的可靠性具有决定作用。但在现今的教学中,基本不涉及该内容的学习,其他协整、Granger因果检验等时间序列计量模型的内容更加不被涉及,由此导致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欠缺前沿性和时代性。 三、提高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效果的思考 由于《计量经济学》课程本身对于学习者的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统计学等偏数学的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具有较高要求,而经济类的本科生数学功底往往不够扎实,对于《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学习不可避免地会形成畏难情绪,再加上《计量经济学》教学中教学目标和课程定位偏向性错误等问题,必然导致经济类本科生对于《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学习效果较差。因此,要搞好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就必须先对课程的教学目标界定清晰。具体地,对于经济类本科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应定为为学生能够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够熟练操作一门计量经济学软件,并基于软件操作能够运用《计量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在该教学目标的指导下,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思考如何提高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的教学效果: 1.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妥当,并适当向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拓展 经济类本科《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内容安排,应以经典计量经济学的回归分析为主,重点在违背经典假设的异方差、自相关、多重共线性等的检验及修正,同时,要增加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中关于数据序列平稳性及其检验的内容,以避免学生在运用计量模型时由于所采用数据序列不平稳造成“伪回归”问题,还可以增加协整和Granger因果检验等内容。此外,对于这些计量经济学模型和方法的介绍,其目标定位应该是使学生“知其所以然”而不必“知其然”,即要使学生能够运用相关计量方法和指标来解释、分析计算结果,而不必必须明了相关计量指标背后的数学原理。这就要求在教学中,尽量简化和减少数学推导,而对于数学功底较好、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鼓励其了解相关数学公式的推导,且在考核中不要求学生对于数学推导的掌握。 2.重视应用,加强与其他经济学课程的联系 理论和方法是应用的基础,应用是对理论和方法进一步深入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计量经济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来讲,教学中必须重视如何运用相关计量模型来分析实际经济问题。而现实经济问题,往往也脱离不了微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以及金融学等经济学课程的范畴,这些课程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理论基础,因此,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模型和方法分析实际经济问题,就必须在《计量经济学》的教学中加强与其他经济学课程的联系,加强经济思维的传输和经济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结合。 3.增加案例,以提高《计量经济学》的应用教学 在教学中,增加案例教学,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还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最终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计量经济学》的相关模型去分析实际经济问题。具体地,所选择的案例一方面要能够被相关经济理论所解释,即具有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案例所涉及的问题是经济社会的热点,这样可以便利地引导学生思考计量模型中的自变量和因变量、统计替代指标如何选择,并最终加强学生对计量模型应用能力的培养。 4.加强计量软件操作训练 一方面,教师可以充分发挥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辅助工具的便利,在课程教学中加强对计量软件如Eviews的操作示范,另一方面,适当增加课程作业环节,引导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熟练计量软件的操作。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实验课的学时,进一步加强学生对计量软件操作的训练。 5.完善考核方式 对于课程的考核,以往重点考核学生对相关计量经济学原理、方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多采用测验考试的考核方式,从而不利于学生应用计量模型分析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完善的考核应重点考核学生对计量模型应用的掌握程度,这就要改变和完善以往的考核方式,改为“作业+测验+课程论文”,并赋予三个环节不同的权重,如作业20%,测验和课程论文分别占40%。测验部分重点考核学生对计量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掌握,作业部分重点考核学生对计量软件的操作能力,而课程论文部分则可重点考核学生运用所学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经济类本科论文:构建经济类专业本科教学和研究数据支持平台的研究 摘 要:以计量经济学等为核心课程的经济类本科生培养机制下,量化研究在经济类研究中越来越普遍,但量化研究需要大量数据的支撑。为实现本科生量化研究能力的培养,同时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需要开设经济类专业院校构建教学用数据支持平台,为教学服务。 关键词:经济类专业;量化研究;数据支持平台 当前经济类学生的培养体系中,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以数量研究为特征的学科成为了核心课程。经济类本科生不仅需具备良好的经济学专业知识,还需具备一定的量化研究能力。而在量化研究能力的培养过程中,确实地使用当前经济运行的实际数据进行分析是必要的。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学习环境,建立为经济类专业的数据动脚平台就成为必然之选。 一、数据支持平台概念 所谓的数据支持平台是指为学生提供可获得教学和研究的相关经济数据的软件和硬件的集合,具体可设计包括: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等。数据支持平台是一个集成平台,可作为整个经济类专业开设学院的基础平台。 二、数据支持平台建设的重要性 数据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这一点对经济学科尤其重要。 首先,由于科研基础的薄弱和信息获得的滞后性,公开的二手数据目前科研工作价值逐渐降低。收集获得第一手数据值得重视,基于自身一手数据的论文有绝对的竞争力。数据支持平台可以提升整个经济类院校教师的科研水平。 其次,学生参与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无疑提升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动手能力;学生对自身感兴趣的经济、社会问题,以及发生在身边的现象收集数据,加深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同时在问卷中,与受访者联系,有助于学生提高自己的社交沟通能力,不但使重要的社会实践,而且增强学生就业和就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 再次,可作为经济学院的对外合作的一个窗口。 三、数据支持平台内容设计 1、定位 数据支持平台应当作为经济类相关专业通用的数据平台,成为特色实践和特色教学的重要内容。它应当为教师提供教学和研究所需的数据,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研究的数据支持。 2、服务对象 数据支持平台的对象包括了服务主体的服务内容。其中服务主体主要是为校内外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了校内外教师和学生的问卷调查、学生的科研以及社会实践、与统计和计量经济学等相关课程相衔接的实验和实践、此外还可以考虑对校内开放,有偿接受其他文科学院学生科研,为其他学院教师科研有偿服务;接受学校委托进行师德学风、学校建设、大学生生活、就业等等调查;向社会开放,接受企事业、地方政府、咨询机构、社会公益组织等等委托为其调查。 3、调查功能 数据支持平台的调查功能可以包括多个方面,具体而言: (1)市场调查:主要针对产品品牌知名度、市场渗透率和市场占有率,居民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生活形态,媒体覆盖率接触率和广告到达率等。主要委托对象是工商企业、媒体单位和研究机构。 (2)社情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居民对市政建设、环境治理、治安情况以及就业、教育、住房现状的评价。此类调查主要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委托。 (3)行业行风调查:包括政策透明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效率以及办事人员工作态度等。主要服务对象为党政纠风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如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电信等。 (4)社会热点问题、分配问题、公共服务评价调查等 (5)网络调查。这是这个数据支持平台发展的方向之一。从前瞻性角度来说,随因特网发展和电脑普及,网络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是最大的受众媒体,网络调查将是统计调查未来发展方向。私密性、敏感的、设计人文生活的热点话题、包括政治统计都会在网络进行。因此个数据支持平台必须能开展网络调查。 四、数据支持平台技术模块设想 数据支持平台可包括: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 1、数据采集实验室 数据采集方式可包括包括传统的问卷调查和电脑辅助调查两种。具体而言,传统的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是电脑辅助调查的基础,因此应与保留,作为辅助调查手段。电脑辅助调查模块要集成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和计算机辅助人员访问CAPI(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具有高智能的问卷评价体系,以及可以与通行数据库对接。CATI系统通常的工作形式是:访员坐在计算机前,面对屏幕上的问卷,向通话另一端的被访者读出问题,并将被访者回答的结果通过鼠标或键盘记录到计算机中去;督导在另一台计算机前借助局域网和电话交换机的辅助对整个访问工作进行现场监控。CAPI系统通常的工作形式是:问卷由计算机管理与呈现,被访者回答的结果被访问员(或被访者)通过鼠标、键盘、手写笔或触摸屏等直接记录入计算机内。访问结束,数据通过互联网、邮寄或无线网等方式传送到中央服务器。汇总后的数据无需做太多整理便可直接用于统计分析。 CATI和CAPI都有现成的技术和成套软件。CAPI是发展趋势,因此我们这个模块选择集成CATI功能的CAPI系统,因此需要新购置电脑中有一部分是移动电脑,承载面访功能。 2、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 对于一些收据如就业、教育、住房等需要定期、长期、连续调查收集,这样经过很多届学生、多年的积累,可以汇集成自有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可以支持教师的科研创新团队,同时可以对外出售、租用、转让,因此必须加强数据库的建设。 3、数据分析实验室 数据分析实验室主要包括了建立可考虑有已有的计量分析平台、由学院前期购进SPSS完成。 综上所述,为提高经济类本科教学的质量,提升相关专业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水平,特别是培养经济类本科生的量化研究能力,构建数据支持平台是具有必要性的。通过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和数据库三方面的建设,为教师和学生全面提供了教学和研究所需的数据支撑,并且还可为学校内外的其他教学和研究单位提供服务。因此建立数据支持平台具有现实的意义。 经济类本科论文:中英经济类本科教学内容比较研究 【摘 要】如何培养和提升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思维和能力一直是国内教育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大学经济类专业教学一直以来都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轻视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针对这一现状,本文结合国外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以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为例,比较中英两国经济类本科专业在教学内容方面的差异,并尝试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思维和能力训练的教学内容改革。 【关键词】中英 经济类专业 教学内容 目前国内、外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还有许多差异,本文拟在我们以往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在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内容开发等几个方面的系统比较研究,并借鉴胡弗汉顿大学的长处,改进本校的教学内容,找出适合培养高素质的经济类本科专业毕业生的最佳途径,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从而不仅具备必要的知识结构,更具备较好的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心理素质和操作能力。 一 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教学内容 本文选择教育发达国家――英国的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为例,比较该校商学院与我国特别是地方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之所以选择该校,一方面是因为胡弗汉顿大学是英国第五大公立大学,是一所教学型大学,也是中国与英国政府首批公布互认学历的英国院校之一。胡弗汉顿大学设有商学院、教育学院、健康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应用科学学院、科技学院、法律、社科及传媒学院、体育、表演艺术和休闲学院八大学院,共开设有280多个本科专业课程以及90多个硕士和博士专业课程,学科门类广泛。学校目前拥有23000多名在读学生,其中来自12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人数约2500名,中国学生有200多名。另一方面,本文作者先后于2009年、2010年到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访问,对该校的教学进行了全方位的实地调研。 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经济学原理、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具有较强的国际贸易业务素质和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胡弗汉顿大学的教学理念强调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避免纯粹知识的传授,因而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师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手段和考查方式、教务管理方面都围绕着其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来设计。其教学内容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实行模块化教学,教学内容实时更新,同时避免各模块内容的重复和交叉。英国的大学,经济类专业几乎没有统一的教材,学生也没有统一的课本。胡弗汉顿大学的教师在参阅了众多相关教材的基础上来确定每个教学模块的内容,避免了片面依赖某一本教材导致的内容落后或各科课程在内容上的重复和交叉。各个教学模块的内容每年都会有所更新,教师总是千方百计地选择最新的、最有发展前景的、就业率最好的内容来组织教学。无疑,不局限于教材、注重实践的开放式教学更易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第二,重视教学模块内容层次上的差异和衔接。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一年制是无文凭的,两年制专科、三年制本科、一年制研究生,每一学年学六个教学模块,教学模块设置层次分明,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相互衔接,如一年级时学了Managing Individuals at work,内容主要是管理学、组织践案例,二年级时学习International Human Resources:The Key Issues,内容主要是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各学年课程也会根据形势每年不断翻新。 第三,教学内容和时数远低于我国,给学生更多的时间自学。每一学年的六个教学模块,其中两个模块是一学期学完,每个模块周学时4个学时,另外两个模块是要学一年的,每个模块周学时2个学时,也就是说每学期学生同时只学四个教学模块,每周仅12个学时,胡弗汉顿大学的大学生没有国内学生要学的语言课(如英语)、公共课(如马史哲、体育等),12个学时之外的时间都是学生自学的时间。 第四,在大学一年级设置经济学方法论课程,学生一开始便进入经济学研究的角色。网络教育平台上还有很多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鼓励本科生为主的俱乐部,他们在这里可以与教授和校友进行交流,并可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其他实践活动。甚至有些课程的考查方式也是要求学生在线撰写学术博客,要求评论同学的观点等。 第五,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手段配套,更重视培养学生的能力,而非理论知识的传授。教师讲述相关理论为学生提供课程知识的总体了解并激发学生兴趣,而不是传授详细具体的事实,课堂辅导课时较多,辅导内容多是帮助学生锻炼思维、掌握实际计算、实践操作等能力,重视实践性教学,有的课程指导学生进行真实的创业实践活动,实际检验和锻炼自己的企业家能力,重视计算机辅助教学,胡弗汉顿大学利用网络教育平台提供所有课件和大量学习资料以及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学术博客。 第六,注重文理学科相互渗透和融合,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弹性大。胡弗汉顿大学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拓展知识技能,胡弗汉顿大学所有课件上网,应用网络教育平台提供大量资料供学生自主学习。 第七,重视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网络技术的培训与支持。胡弗汉顿大学定期举办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研讨和专家讲座,教师可以根据需要网上报名预订。如果想学习胡弗汉顿大学的校园网和教务管理系统如何使用等,教师可预约IT部门,IT部门会专门安排技术人员对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二 目前国内经济类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经济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有效培养不仅具备必要的知识结构,更具备较好的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心理素质和操作能力的经济类本科毕业生方面,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内容开发等多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学生上课任务太重,自主学习不足。在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公共课占有很大比重,如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还有英语、数学等课程,此外,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也有很多。在大学一二年级,马史哲平均每学期3个学时,英语平均每周4个学时、数学平均每周4个学时,导致学生一周五天、每天近6~8节课时都在听课。三、四年级虽没有公共课,但学生的课程也能达到6~7门之多,也是一周五天、每天近6~8节课时都在听课。学生每周自主学习的时间较少,填鸭式的教育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第二,经济类专业各科课程教师教学依赖教材,教学内容开发、更新不足。我国经济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一般四年一调整,经济类专业各科课程教学由主讲教师负责,由于对教师没有提供持续的师资培训,教师知识更新、教学能力提升都依赖自身的自学和摸索,因而很多课程教学的主讲教师片面依赖教材,不能自主开发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更新缓慢。 第三,经济类专业不同课程教学内容有重复交叉。如国际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材内容均有部分重复,教师在教学实际中,照本宣科,把握不好课程的侧重点,往往忽视了因材施教。 第四,经济类专业一到四年级课程设置没有把握好内容层次上的差异和衔接。不同课程的开课学期安排应考虑课程的难易、课程间在知识上的联系,如应先学完高等数学、统计学,再学计量经济学,而且应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刚刚学完高等数学、统计学之后的学期,否则学生在开课前就已经遗忘了相关的准备知识了。 第五,教师教学时在教学内容、案例选择等方面重视理论的传授,轻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师通常是先把经济理论讲给学生听,然后选择相关案例来帮助学生理解理论、记忆理论,这样的教学方法,理论知识传授的效率较高,但学生自主学习、思考的能力没有得到训练。而国外高校是先让学生分析相关案例,指导学生自己思考,自己发现相关理论。显然,由学生自主思考得出相关理论,学生会理解、记忆该理论更深刻,而且锻炼了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力。 三 开发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教学内容的思考 了解了胡弗汉顿大学教学内容安排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应切实改变重视知识传授轻视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理念,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课程设置方面进行改革,教学内容实时更新,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选择方面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锻炼。教师应当在分析课程特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创业、就业需求,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改变教学中以教师为主的模式,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 第二,在教务管理、考核方式方面采取有效的辅助措施,强化对学生能力的考查,而不是对理论知识记忆的考查,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学生在教与学中的主体作用。应在网络教学平台应用、学生考查方法等几个方面创新,系统地研究针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从根本上实现由“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的培养方法。 经济类本科论文: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现实困境及其出路 摘 要:在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是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等教育人才的重要生力军。在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面临着多种学科交叉与新型学生不同要求下的双重挑战,在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构建和完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完善以现代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打造观念与专业双重过硬的高校师资队伍、充分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的经验是解决此类困境的主要出路。 关键词:本科院校;专业教学;经济类 处于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体系中核心层级的本科院校教学,承担着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优质人才的主要任务,本科教学的质量保障与未来发展远景是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处于知识经济飞速发展与社会进一步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需要大批高素养、多学科、应用性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深谙经济发展规律、具有扎实经济类专业的高级人才,因此,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的教育教学便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为本科院校的持续稳定发展给予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本科院校每年为所在地区输送了大批经济类专业人才,他们构成当地经济建设影响力的重要一极,成为各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中坚力量。 一、经济一体化下经济类专业本科教学面临的挑战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与知识经济的快速增长,整个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是国家发展与人才培养不可规避的问题。经济一体化包括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两个层面,其中全球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是指通过降低各方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自由度,实现要素、产品的自由流动,达到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1]在此背景下,经济类人才培养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重要性日趋明显,同时,传统经济类人才培养模式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的课程体系重构 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将世界各国拖入一个不可分割的球形体里,任何国家、任何个人都不再是封闭发展的个体,体现在经济类专业教学上,高等院校必须以宽阔、长远和高效的发展眼光进行专业开发与课程设置,其中多学科性是专业培育中的最突出特征。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一员,我国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遵守相关的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同时也要运用这些法规和惯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需要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学知识;信息技术的更迭换代使世界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地球村,经济类专业依靠信息网络改善自身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效率;数字是经济类专业人才赖以生存的基本技能,特别是一些以数理模型为基础才能开展的微观金融学、金融工程学,数字应用能力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除经济学知识与法学、信息技术、法学等知识进行交叉教学外,经济类的专业课程还要整合人文学科等众多知识,不仅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人才,更要将其培养成为综合型、复合型人才。 (二)新学生特征要求下的教学方式转变 目前,我国本科院校学生基本处在“90”后,他们具有鲜明的思维特点和认知特征。在思维方面,他们思想前卫、观念超前,特别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他们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具有超前的成熟和缜密;在认知方面,他们智商高、创造力强、具有较强的认知和运用新事物的能力。[2] 同时,他们在学习知识时,具有很强的叛逆意识和功利思想,需要高等院校与专业教师的正确引导。“90”后大学生有着以往世代大学生不同的性格特质,这决定高校在具体教学实践中不断转换教学方式。传统单一的、僵硬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越来越无法满足和适应现代学生的发展需求,如何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是包括本科院校在内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思考的重要问题。现代大学不再是封闭的象牙塔,高校教学不能局限于课堂和校园,经济类专业教学需要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增强与企业的互动与合作,促进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知识也是本科教学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教学观念滞后,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 经济类专业是与社会相伴相生的专业,具有明确的促进社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基本功能。我们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经济类实用型人才,必须具备国际化的视野。目前,由于国家在政策上、制度上、经费上投入的不足,使众多地方性本科院校缺少优质的师资培训机会,加上教师队伍在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水平方面的限制,导致教学观念陈旧,不能在教学内容上加以改革和创新,缺少主动将课程开发与最新的专业发展动态进行有效地结合起来。我们处在知识快速更替的时代,高校教学内容应走在经济发展的前端,成为社会发展的引领者,然而事实往往事与愿违,一些学生在高校中学习到的知识,当走入社会往往成为无用的陈旧品,面对新工作往往要重新学起。从我国目前经济类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取得的成就来看,尽管比以前具有一定程度的更新,但真正从理论体系上全面更新经济类教学内容,增加实践内容的份额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专业设置的呆板与课程内容的陈旧,使得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发展缺少活力,不仅不能和国际高校同等专业相比,甚至被国内重点大学的相关专业抛在后面。 (二)教学方式单一,学生主体地位缺失 教育教学改革是我国教育领域一直倡导的重要思想,如果说在基础教育中取得良好效果的话,那么在地方高校本科教学上却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经济类人才市场出现严重的供需脱节现象。一方面,众多本科院校的经济类人才严重过剩,另一方面,符合企业需求的实用人才却又相当缺乏。究其原因,包括经济类专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仍未摆脱过去传统的教师、课堂、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如不能充分利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和实际调研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教师机械式的填鸭教学严重损伤了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造成学生在教学中主体地位的严重缺失。现代教学应是教学相长理念的充分贯彻,应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但是在现实教学活动中,不仅学生关键能力没能得到充分彰显,教师教学经验往往未能得到预期性地增长。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来说,在生存与发展空间日益狭小的情况下,需要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经济类人才增强国家整体的竞争力。因此,从根本上改善传统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主体能动性,走出一条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是增强地方本科院校社会贡献力的重要途径。 (三)课程定位模糊,地方服务功能不足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学生培养方案,自从专业开设后,基本没变过,教学计划陈旧,课程设置不合理,缺乏灵活性。[3]其中课程定位模糊是课程设置的主要问题,体现在经济类专业上,众多地方本科高校在课程定位上前瞻性不强和专业性不足是制约专业发展的两大因素。前瞻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高校不能依据国际或国家经济发展态势、行业信息来进行课程设置和定位,往往造成课程跟着行业跑的被动局面;专业型不足主要是指高校经济类课程包含内容过多,重视专业通识性的同时,却忽视了专业性。地方本科高校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主要发展基础,特别是对于实用性和应用性较强的经济类专业。加强与高校所在地区的互动,促进与企业的有效合作交流不仅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从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现状来看,教师与学生实践能力严重缺乏。由于地方高校没有诸如省部级高校严格的评估体系,教师仅仅满足于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较少,获得行业发展信息的路径也较为狭窄,仅依靠原有知识储备和教学经验维持教学现状。教师知识与技术的老化,进一步影响到学生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这种与地方发展、行业发展等完全割裂的教育教学行为,不仅使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无从体现,也影响到经济类后备优质人才的培养。 三、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出路与思考 经济类专业是一门致用学科,与普通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基本要务的本科院校,应不断规避现有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地区实际、高校情况与专业特色,在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框架下,进行最大程度的改革与创新,培养更多观念新、能力强、素养高的国际化经济类专业型人才。 (一)构建和完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主要是指由公认机构制定和批准的,关于本科教学活动或活动结果并反映本科教学质量的指标和参数的规范性文件。[4]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不仅能对高校教育教学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也能起到重要的评价和管理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出台一套针对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质量标准体系,因此,构建和完善该套体系应成为我国未来本科院校建设和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应遵循质量标准应与高校自身办学和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原则,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台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高校差异与专业差异,在标准体系不失原则性的情况下,增强其弹性机制。同时,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应正确合理。合理的教学质量标准期望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减少教学质量固有误差的关键。[5]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在衡量地方院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时,既要使其满足一般的学术标准,也要建立正确的教学质量期望,并根据社会与行业的不断变化来调整这种标准与期望。专业统一教学标准的构建是规范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教学的基础环节,只有在该标准体系下进行本科院校教学改革,才能对我国本科层次的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起到良好的制度性保障。 (二)完善以现代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现代经济发展需求是我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地方经济类人才输出机构的生力军,本科院校在教育教学中,必须逐渐祛除与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不相符的各项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在加强本科院校教师驾驭观念提升基础上,彻底转变我国经济学科以传统经济学为主的教学思路,在不断创新经济分支学科的基础上,构建新型经济学教学观。在具体教学环节中,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并将之贯彻于实践,突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能动性;第二,学术型与应用型课程同时并举。高等教育具有教学、科研与服务的三项基本功能。诸如国际金融、国际商法等理论性课程应保证其学术性特质,注重理论宽度与深度。而如公司融资、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投资理论等微观类课程,应突出其应用性、操作性和前沿性等特点,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增强理解应用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第三,注重经济类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调节市场运行和交易行为的最重要制度基础就是法律。[6]因此,进行建设符合现代教育与现代经济双重标准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必须融合以法学、数学、统计学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 (三)积极打造观念与专业双重过硬的高校师资队伍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途径。各类本科院校应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升教师教学理念,如研讨会、学术报告、实地调研、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打破教师原有的工作和生活范畴,增强教师的社会性和复合型特质。在专业水平提高方面,各类本科院校应积极鼓励通过学历提升、校际访学、在岗培训、科研合作等多种手段提升教师综合素养。由于经济类专业特有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高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工作,如参与社会兼职、承接社会项目等方式,使教师的发展真正融入到本地区的社会发展中。在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应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师资培育策略,在鼓励高校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同时,积极引进海外杰出人才或留学人员,将国际先进的经济理念注入到高校整体发展中来。在师资培育的同时,各类本科院校应完善自身的教师奖惩制度和制定防止优秀教师流失策略。通过实施奖惩制度,激发教师教学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制度留人等多种手段保证教师队伍的长效稳定。 (四)充分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的经验 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有益经验,是促进我国相关专业教学质量提高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完善的学科体系、灵活的培养模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欧美国家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形成了教育与产业间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我国地方本科院校在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专业特色,将国外有益办学经验整合到高校整体建设架构中。例如,澳大利亚高校会计专业在学位种类方面,具有单一方向和双方向两种,学生可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设计或理想选择不同的学位课程进行学习,以满足社会或企业中不同职业的实际要求。[7]诸如此类的国外高等院校办学模式为我国经济类专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模板,各类本科院校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各取所需”。在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经验的同时,要重点明确两个问题:第一,借鉴国外高校办学经验,必须以充分了解本国、本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避免外国经验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第二,借鉴国外高校办学经验,必须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将有益经验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拿来主义。 经济类本科论文:当代大学本科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摘要】本文以分析经济人才的培养现状为起点,进而阐述了大学经济类专业“2+4”人才培养模式,最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经济人才培养模式调整战略。 【关键词】大学;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经济人才培养现状 1.教师队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跨越式的发展,经济类专职教师队伍的绝对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且增速在不断加快。但相对于学生规模的增长速度而言,专职教师数量相对不足。经济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类专业的专职教师数占全部专职教师数的比例不到9%,但需要承担培养15%本科学生的任务。大学本类专业教师在实践经历、国际交流经历、学位层次、市场经济实践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事经济学教学的教师所占比例最大,为17.6%;其次是工商管理,为14.2%;最少的是财政学,为3.3%。 2.教师和学生最重视的质量因素。经济类专职教师认为,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是最值得重视的五个质量因素。大学生认为,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交际能力和专业知识是最值得重视的因素。 二、大学经济类专业“2+4”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2”主体的生长环境 经济人才培养的“2”主体,就是大学教育体系、社会实践体系双轨层面的有效沟通、结合并发挥协同效能作用。当代大学应为经济人才提供良好的教育实践环境,一方面注重学科、教改、科研,开好经济类专业课程,一方面注重师生的成长发展,抓好创业精神的培养。 (1)专业课程。应与其他课程同步发展,主干(核心)专业课程应从第一学年起开设,做到大学专业不断线,一学年比一学年深化,确保专业课程在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中协调、双向、共生发展,有效生长,然后再在专业公选课程、跨学科公选课程中得到深化、拓展、发展。 (2)创业精神,一要以学生为本,确立以学习为主体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加强基础、拓宽领域、更新内容、优化素质、培养能力、注重实践”的课程建设思路,如形成必修、选修、讲座(跨学科公共选修)、实践等多样化的长、中、短课程体系类型和内容形式,注重方法多样性和学习个性化发展;二要开辟建设校内外创业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展示平台。如实习基地、活动园地、产学研创场所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创业计划赛、职业规划或生涯设计赛等,以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三要“走出去,引进来”,开辟创业成功人士讲座、报告会等,或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络等提升创业精神意识,广泛利用学校内外一切社会资源和人际互动关系力量,有效引导大学生走创业成才之路。四要优惠的政策、良好的环境、宽松的制度保证,以及设立创业基金、成立联谊会等,使学生成为创业乐园中的主要成员,以形成人们工作实践的共识或对社会现实与社会环境认同。创业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大学生成就自己未来事业的路径之一。 (二)人才“4”要素培养内涵 1.综合性。一是知识体系的综合性。在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中,大学经济专业教育要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专业设置的调整与课程体系的完善,诸如理顺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程的适当比例并有机结合,既不“过分专业化”,又结合学生课外指导性学习计划和社会市场经济实践,进一步完善教育对象的知识结构,使之具备较为科学合理的经济专业或综合知识结构体系。二是素能结构的综合性。三是综合生存能力。四是系统思维能力。 2.学习型。所谓学习型,就是要在大学培养学生做人、做事、做学问等生存智慧和终身学习能力,尤其是自学能力,熟练掌握科学学习和自学的方法,锻炼自学的意志,养成自学的习惯,完善知识结构体系。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大学应根据学科的特点、课程改革趋势和课程的设置等,通过大学教育和各种多样化实践性教学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一般包括创造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指导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 3.开放式。由于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世界的全面开放,这要求大学本科院校必须完善教学、学术管理体系,加快培养大学生的开放思想意识、开放观念心态、开放知识结构、开放能力体系,通过大学办学理念开放、教育内容开放、教学方式开放等多种内容形式,建立研究性教学、研究性学习的大学教学方法体系,探索培养学生开放意识与开放能力、合作精神的新途径、新方式,这是开放式人才培养的目标。 4.国际化。从创新模式看,国际化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站在时代的高度,拥有国际视野,以开放的心态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化人才,即在具有高精尖的业务水平前提下,其具体素养表现为:(1)从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看,国际化人才一要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与跨文化交流能力,二要有国际化的知识结构和世界市场经济观念,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略。其知识结构应以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为基础,以专业为主干,实践能力为核心,既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又有较宽的知识面和操作技术能力。(2)从创新意识和能力上看,国际化人才要有良好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其能力结构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开发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和果断的决策能力。(3)从跨科学技术上看,要熟悉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等技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和应用能力,能运用全球网络及各种媒体获得信息并做出正确恰度的选择、处理、利用。(4)从生存智慧(心态)看,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与人合作沟通的交流能力。 三、经济人才培养模式调整战略 1.模式实践选择。建模是通过模式分析过程确定目标和现实,而模式实践选择则是目标和现实之间的桥梁,即在模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多个可行性模式,并从中选择一个能应对环境变化、经济发展机遇和挑战,与科技发展、人才培养需求协调一致的经济人才培养模式。在模式实践选择过程中,必须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生态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整体综合把握,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地区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培养模式等因素。 2.培养措施策略。培养措施是培养的具体化,是保证培养在一定目标年度内实现的对策方案。培养措施的确定既要进行纵向的研究,也要进行横向的比较。纵向的研究主要是了解以往的经济人才模式对经济人才的培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而横向的比较主要是总结其他大学本科的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教训。 3.完善经济人才政策体系,形成经济人才发展机制。(1)经济人才选拔的政策。培养与引进结合。大学在经济人才选拔方面的政策,诸如大学生到企业和社会相关的领域发挥才能,通过政府资助、引进项目以及学术研究成果评价体系鼓励经济人才在经济建设有所成就。(2)经济人才培养政策。一是培养政策,实行“双轨制”。一方面通过大学正规教育来培养经济人才,一方面是经济人才的继续教育和项目研究或市场经济实践中开发人才资源。(3)经济人才激励政策。激励政策,内外激励结合,从单一到双管齐下。大学本科经济人才培养激励政策的侧重点在于物质资助。对有突出成绩的人才予以重奖,鼓励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性。如凡获学术研究奖的学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应该制定多样化的、可选择的、立体型的激励措施机制,增加激励措施的有效性、长期性和体系性。 经济类本科论文:讨论式教学法在经济类专业本科教育中的运用 摘要:讨论式教学法是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基础。在老师的提示、引导下启发学生积极主动的思考问题。并且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进行相互交流的互动式学习和思维,从而使学生掌握教学知识点,提高认识的一种教学方法。列举了讨论式教学法的两种分类,总结了讨论式教学法在中国经济类专业本科教育中的具体应用方法。 关键词:讨论式教学法;经济类专业;本科教育 一、讨论式教学法的概念及社会背景 最早的大学出现在古希腊时代,当时并没有专门的人进行授课,而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对某个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所以,大学从本质上属于一个研究机构。那么,怎样在本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研究精神,是现代大学本科教师应当重视的问题。现在我们提倡培养创新型人才,而创新型人才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优秀的思维品质。原苏联教育理论专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不是死记硬背教材上现有的知识与结论,而是通过分析和研究教材上或有关材料中没有明确阐述的,似乎是隐藏着的因果关系和规律,去证明一个解释或推翻另一个解释。”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主张用辩论和对话的方法发现真理,将其称之为“精神助产术”。因此,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其实,我国春秋时期的先贤孔子,其“述而不作”、“诲人不倦”的作风无疑是讨论式教学法的一个鲜活的例证。一部《论语》,并无长篇大论的理论体系,我们能看到的是一位智者与弟子们就各个问题展开的讨论和对话。 现代讨论式教学法是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基础,在老师的提示、引导下启发学生积极主动的思考问题,并且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进行相互交流的互动式学习和思维,从而使学生掌握教学知识点,提高认识的一种教学方法。经济类本科教育中现在已经比较充分的发掘了课堂教学潜能,能够借助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向学生讲述经济类专业的相关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促进理论教学,使学生明晰理论原理的运用条件、场合和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多媒体教学法根据经济学本科专业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现有的这些教学方法,教师是课堂的主角,虽然使学生建立起了关于经济类专业系统性的知识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学生的思维,但是其缺陷亦十分明显:一是教师思维代替学生思维,使学生整堂课都不得不服从于教师思维的转动,没有时间去思考,学习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二是把传授知识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忽视教学过程既是传授知识的过程,更是教会学生学习的过程。这样,既不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也不利于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交流和提高。而讨论式教学法有助于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学生把所学知识联系到实际应用中,加深对文化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利用该教学法组织教学;教师作为“导演”,对学生的思维加以引导和启发,学生则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有意识的思维探索活动。学生的学习始终处于“问题一忍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学生看问题的方法不同,会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来揭示经济类专业知识点的内涵。如果就这些不同观点和看法展开讨论,就会形成强烈的外部刺激,引起学生的高度兴趣和注意,从而产生自主性、探索性和协同性的学习。这样的教学方法无疑是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这一教学思想。 二、讨论式教学法的分类 (一)分组讨论式教学法 “每个孩子都是一座金矿”,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长,每一位学生在小组中都能发挥作用。换句话说,这个作用不一定是仅仅体现在对具体问题的独到见解或处理方法,既可以是组织活动,也可以是归纳总结,或是发表评论。只要学生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来,就能获得一定的知识和相应的学习体验。所以,教师在分组前应考虑学生的特长和能力,按照不同的讨论类型,不同的讨论主题,既可以把能力类型相类似的学生分为一个讨论组,也可以在同一小组间进行能力上的搭配与协调。总之,在分组讨论式教学中应注意贯彻学生能力理念,尊重学生个体能力的差异。 从学生的终身发展来看,团队合作有利于学生的社会化。传统的教学是针对学生个体进行的,教学所要实现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分组讨论式教学活动不但要分数,更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所以,分组讨论式教学的对象,不是学生个体,而是讨论小组。在小组中,学生们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讨论,互相倾听,集思广益,形成整个团队的合力,得出讨论结果。所以,分组讨论式教学中要注重贯彻团队合作理念,注重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能力。 (二)启发讨论式教学法 “启发讨论式”的教学,不同于传统的“讲述法”,它的基本做法是:环绕教材的中心要求,设计一系列互相联系而又不断深化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兴趣,组织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引导他们得出正确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学生继续探讨,不断巩固和扩大学生的认识,把整个教学过程变成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过程。 对于经济类专业来说,可以引进一些生活中的经济现象,从这些身边的实际问题引出知识点。比如可以根据当天的经济新闻或广播展开分析,或者根据以前自己接触过的经济现象引出主题。 “启发讨论式”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在教学过程当中,师生共同活动,改变了过去那种教师讲学生听、学生学习被动的局面,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感到这样上课很有劲,收获大。 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复习课和习题课。因为在这种时候,学生对许多知识已经有了了解,但可能有些地方还是似懂非懂,或是理解不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师再进行系统讲述,一则讲不胜讲,时间不允许,二则学生会感到重复无味,注意力不容易集中。针对这种情况,按章节把有关的基础知识,容易弄错的概念和需要综合提高的问题结合起来,提出一系列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学生们感到这些问题“乍看并不难,但要回答好却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书上并没有现成的答案。”对学习和讨论很有兴趣,复习也就容易收到效果。在相当一部分新课的教学中。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笔者认为,无论复习旧课还是讲授新课,共同的一点是,都必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启发讨论式”教学,以其生动而具体的问题,吸引了广大同学,调动他们内在的求知欲望,促进他们的思考,这对他们吸取新知识是十分有益的。 三、讨论式教学法在中国经济类专业本科教育模式下的应用 在本科经济类专业讨论式教学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 织和引导讨论。讨论式教学大致包括如下环节。 (一)课前准备 1.选题设计。课前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学生的起点行为,精心设计命题,选择案例。案例是经济类专业本科讨论式教学中最重要的素材。选择案例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典型性。教学案例应当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凝练出具有代表性的,以便于学生通过案例理解知识点。第二,疑难性。教师选择的题目应当是理论难点、社会经济热点和学生困惑点。题目有一定难度,对学生而言更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第三,真实性。教师所选题目尽量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案例。只有在鲜活的原生态经济案件中去探寻不确定的答案,才能有效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专业素养。 2.资料准备。课前教师要深入把握讨论的问题及相关的背景知识,并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观点或问题有所预见,避免出现现场问题不能及时做解答的尴尬情况。教师准备好讨论的问题及其背景资料,最好提前告诉学生,给学生以充分查阅资料的时间。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课前指导。教师要在讨论式教学中发挥引导作用。在正式讨论开始前,教师在简短的时间内宣布课堂纪律和讨论规则,并向学生概括介绍所讨论问题,从多个侧面打开思路,鼓励学生拓宽知识面,积极发言。“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生动精到的指引不仅使学生很快地将注意力集中到课堂进入角色,还可以集中学生的思维方向,启发学生的学习情绪。 2.组织协调。教师的组织协调能力是课堂讨论激烈、有序进行的关键。在讨论式教学中,教师要做到:(1)认真倾听。教师要学会做一个倾听者和欣赏者。这种态度既要表明尊重学生,又可以及时抓住学生发言中的思想火花和认识盲点,进行归纳概括。(2)控制讨论的节奏和方向。在学生陈述和讨论的基础上,教师应敏锐地捕捉新问题,形成新的兴奋点,不断的把讨论引向深入。如果在讨论中发生中断,气氛沉闷,众口一词,不能形成真正的辩论,教师要另辟蹊径,打破僵局,指引学生从不同角度切入问题。(3)评价激励。讨论时,教师应当记录学生陈述和问答作为平时考核成绩,并针对学生发言与讨论主题的相关性、回答的深度等,随时进行必要的点评和鼓励。 3.评述总结。讨论结束时,进入总结评述环节。教师对讨论的过程予以归纳,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以解答,并且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利弊,梳理清晰思路,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对那些尚未定论的前沿性问题,要在研究方向上加以指引,激发学生在课外继续进行拓展性的思考。 讨论式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但不是任何教学内容。任何课型都能用该法组织教学的。形式主义的讨论只会浪费时间,甚至还会带来许多问题,影响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至于讨论式教学法如何更好地在课堂上运用以发挥其应有的教学功能,还有待于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去探索和总结。
社会毕业论文:社会转型背景下毕业生就业论文 一、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价值观多元表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一)自我实现的要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对高校毕业生而言,在选择职业时最好是在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能满足社会需求,能从事兼顾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职业。而当今社会激烈的竞争和无情的人才更新速度,让大学生从一跨入校门之日起就开始担心自己的前途,一些非热门专业的学生常常感到自己前途的渺茫。于是,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希望通过各种资格证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在校期间热衷考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只要有可能给就业加码的证书,学生就趋之若鹜地报考。这既催生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一庞大产业,而且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希望在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同时也滋生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仅仅将眼光放在个人价值在物质利益上的体现。 (二)信心欠缺与过高期望的价值内在冲突自信是个人发展的必然要素,也是社会对人才标准划分的一种基本指标。自信心的建立不仅来源于扎实的专业能力,而且来源于对自身能力的正确评估中。有部分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缺乏对自己能力和优缺点的正确评估,不知道自己的就业方向,盲目投简历,面试无准备,多次的竞争失利让毕业生的就业信心不断降低。另一方面,由于独立学院学生入学分数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一定的差距,毕业文凭在用人单位的认知中,其含金量要逊色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往往对独立学院毕业生设限设卡,导致其在就业过程中难以与同时本科层次的其他学生竞争,缺乏市场竞争力,也就间接导致了其就业信心的不足。但根本原因是由于学生在校期间不注重专业实践培养,对社会行业发展的动态把握不准确,对社会用人的倾向性不关注、不了解。同时不得不承认的是,学习能力的不足和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等一系列多元因素导致了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受阻。在这种情况下,大学毕业生们都希望一走出校门能进入高收入单位来获取对自身价值的物质化补偿的心理就很正常了。 (三)学生个体就业价值观差异与追求就业同质化的内在冲突在社会转型下,当代大学生的个性多元化造就了个体差异化的就业价值观,理想丰富多彩。通过择业来实现自己的理想的要求更加强烈,他们充满激情,准备在社会上轰轰烈烈拼搏一番。这一方面为大学生创造出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提供了精神准备,另一方面也让一些毕业生不能理性地认识自己和社会。另外,由于就读于独立学院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整体要略好于其他本科层次的高校,很多学生更有条件依照自己的意愿去发挥自身的潜力,这从某一层面上也突显出部分毕业生缺少大局意识、整体意识。由于毕业生个人阅历的浅薄,往往脱离社会现实的理想与自身各方面能力和素质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尽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对个体差异有所了解,对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心理素质尚未成熟,影响了学生就业价值取向的树立。部分学生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的就业意向,往往采取跟风从众的心态来评价和选择职业;部分学生的就业价值取向同质化,表现出普遍倾向选择大城市、高工资的行业就业,对薪资要求过高,对工作岗位的物质回报过于苛刻。在选择行业和岗位时,他们较少考虑个人的发展趋势和发展基础。更有甚者,很多毕业生对自身的能力、素质、兴趣特点适合何种职业都没有理性的判断。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价值观的对策 (一)积极引导学生符合自身实际的职业价值观,树立健康合理的就业价值观首先,学生的职业前途和事业发展必须要立足于自身实际,避免跟风攀比,个人的发展也必须和社会相统一,建立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导向。而当今大学生在就业和择业价值取向上表现出的个人利益至上、强烈要求自我实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的急功近利必须给予充分的关注和合理的引导。当然,合法正当的个人利益应予以充分重视、尊重和关心,为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施展、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创设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时刻树立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协调统一的行动准则,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积极倡导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在社会转型过渡时期,个人利益往往是学生做出选择的原初动力,在一切向“钱”看,为“人民币”服务的思想引导下,他们对功利的进取变得更为真切。倘若缺乏合理正确引导或引导不当,学生在就业和择业过程中,其价值观很容易滑向急功近利或唯利是图这一极,对社会主导价值的认同感薄弱,从而出现游离于主流价值观的观念。因此,要构建平衡合理的价值体系,调节失衡的价值观念,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就必须坚持义利并重、义利互济的价值取向,并以义统利、见利思义的价值导向。最后,在整个就业指导的过程中,充分强调艰苦奋斗的重要性。培养毕业生自主择业、积极就业的意识,敢于在逆境中锤炼自己,从而纠正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表现出的功利化、短视化的趋势,能对自身素质和能力合理判断,适时调整择业心态,以开放的思维看待自身的发展,从而培养出具有服务社会意识的各层次毕业生,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个人的前途与社会的发展协调统一。 (二)强化独立学院品牌意识,统筹协调教学与就业体制,全面提高学生就业信心独立学院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获得相对均等的就业机会和自信心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独立学院的办学母体多是拥有较长办学历史、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认可的知名学校,独立学院应当研究怎样在公办大学品牌的支持下,逐步确立独立学院自身的品牌优势。独立学院在教学上依托强大的师资力量,发挥自身办学灵活的特点,结合母体学校优势专业并在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找准社会定位,努力建立社会口碑好,拓展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优势”专业。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与学校的品牌意识相联系,从而建立有着品牌专业的品牌学校以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此同时,独立学院应在其教育品牌的创建进程中,在专业教学和就业市场拓展上必须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完善各项机制,努力打造出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就业渠道,接受高等教育市场和专业人才市场的“检验”,抓住高等教育改革的契机,努力探索出适合独立学院的长效发展的教育教学机制和就业机制,从而实现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完善就业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将职业生涯规划纳入思想教育体系中独立学院作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尤其独特的定位,学生就业心理定位不同于高职高专,就业心理上有较高的就业意向,但其主动就业的动力却有所欠缺。从这一点来看,独立学院应该从新生入学就开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通过多种媒介和平台宣传就业政策,有效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坚持树立理性的就业期望值,对自身能力和素质进行合理定位。通过个人典型事例和政策引导,鼓励学生到基层、边远地区大展拳脚。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鼓励学生努力掌握专业技能,增强自身竞争力。另外,从社会转型时期说,积极建立科学的大学生职业心理测评体系,系统把握大学生择业倾向,并以此为基础,鼓励毕业生在合理评价自身水平的同时发挥个人能力,进而探索出真正适合其发展的择业方向,从教育者层面实现学生潜力发挥最大化的目标。学校要与企事业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而能及时了解社会职业整体变化的趋势,并通过具有说服力的实例向学生解释社会分工的变化趋势与职业结构变化的内在关系,走出唯己唯专业的误区,为建立科学的大学生职业生涯提供科学的指导。 作者:张洁婷单位: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社会毕业论文:社会资本下毕业生就业研究 一、社会资本理论概述 相对于完善的人力资本理论而言,学术界对于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至今仍未能给出规范统一的社会资本概念。纵观学术界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对其内涵界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真实和虚拟资源的总和,并且可以在具体行动中所使用(林南,2005)。2、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人与组织的联系以及通过这种联系可以获得的相关资源的能力(边燕杰等,2000);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资本来源于个体或者组织,主要体现在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定义为是一种获取资源的能力(顾新,2003)。3、认为社会资本应该根据其功能来定义,其功能取决于个人在社会网络中所拥有的提供信息和控制资源的相关能力(波特,1998)。4、认为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内部的规范、网络以及信用。这些特征能够自然地发挥作用,协调社会组织的行动由此提高社会组织的效率。5、社会资本可以看成社会生活和社会文化的桥梁,即一种社会网络,并能够调节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以及涉及相关准则和观念的制度。这一结论包含促进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对于研究中国社会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社会资本理论在各方学者的争论中不断得到深化。针对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以及高校毕业生这一主体,本研究倾向于关系网络说,将社会资本界定为高校毕业生通过其社会网络可获得的社会资源的总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共有社会资本,包括高校毕业生所在的高校的社会资本、教师的社会资本等;二是非共有社会资本,包括以血缘关系为主导的社会资本以及具有地缘关系的社会资本等等。 二、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了哪些影响?学术界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结合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难”现状,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两者共同影响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现有研究成果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探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在就业过程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程度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劳动制度的不断规范化,人力资本对于促进就业的作用会越明显,而社会资本的作用将会明显下降(赵延东,2002)。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有研究指出在计划体制下,社会资本对于职业获得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在目前的社会转型阶段,这一影响存在着进一步加剧的趋势(边燕杰,2001)。还有学者有根据“弱关系假说”构建理论框架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弱关系”对毕业生就业机会获得的影响存在着差异(钟云华,2007)。 (二)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探究二者共同作用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并设计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在就业过程中的双重机制模型(徐晓军,2002)。在此基础上,赖德胜等(2012)进一步对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联合作用机制进行了计量分析,寻求二者对就业结果影响的差异性,并基于研究结论提出相关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建议。 (三)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系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在人力资本诸要素中,知识和技能对毕业生职业地位的获得具有显著影响,其它要素(诸如性别、政治面貌等)对职位获得的影响不大(宛恬伊,2005)。也有学者从学校层次、专业门类、学历层次、兼职经历及政治面貌五个维度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单位性质、薪酬水平及就业满意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针对当前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合理的建议(高耀等,2012)。 三、现有研究的局限性与结论 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视角,国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研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目前学术界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研究,包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都基本局限于毕业生的就业数量层面,而对于更为重要的就业内涵问题(如就业质量、就业满意度等),则缺乏深层次的研究诚然,就业率是用来衡量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简单反映高校在某一阶段就业人数及其比例,无法全面反映毕业生流向、就业结构、就业满意度等复杂的就业现状,无法对就业进行“质”的评价。因此,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视角,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研究目标应变更为进一步从就业率扩展为综合考虑就业质量、就业满意度等目标。 (二)现有的研究在选择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替代指标时,随意性较大,指标内容显得宽泛,导致不同研究对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就业相关问题的分析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当涉及到二者的具体某一个变量所产生的影响时,结论存在明显的不一致。究其原因,目前国内研究普遍缺乏对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核心概念的论证,特别是社会资本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学术界难以对其界定和量化操作达成共识。只有明确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具体内涵,才能够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化和进步。 (三)根据劳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联系个人的社会资本优势(如经济资源排斥,文化传递等)将会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最终体现在就业机会和就业结果上。然而,国内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就业的影响时,往往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仅从定义上将二者区分开来,导致具有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双重因素的变量(如学校类型,学历等)难以归类于其中某一因素,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难以统一。因此,在明确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衡量指标的基础上,相关研究还需进一步探讨二者的相互关系以及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联合作用机制。无论是人力资本还是社会资本,它们都是社会发展、社会和谐及社会稳定的重要资源要素,尤其针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应该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优化和配置好相关的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个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配置的良性循环体系,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作者:何子宸徐尉符瑞恒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 社会毕业论文:医科校毕业生社会实践调查解析 1研究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方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团体测试。统一主试和指导语,测试前由主试介绍实施目的,打消被试者顾虑,鼓励真实作答,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完成。 2结果 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12份,有效率91.2%。 3讨论 (1)问题中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概念、目的、意义的了解情况是比较满意的,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正确了解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概念、目的、意义(分别占94.3%、89.9%、81.1%),说明学校、学生对这个问题都比较重视,学生都能正确认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2)学校开展社会实践的形式:单一、局限,针对性不强占38.1%,认为形式多样、丰富占60.9%。这个结果说明在开展社会实践的形式上还要增加多样性,丰富内容。 (3)实践效果:目前社会实践取得普遍积极的效果无法实现,原因是:组织机构往往挑选好学生、精英生参加,覆盖面不宽占63.6%,同学投机取巧,没有正确对待占35.1%。这个结果也是目前许多高校组织小分队开展社会实践的写照,有一定比例学生没有正确对待也是存在的问题。 (4)管理制度上,组织开展和激励机制:有有效的机制占52.6%,没有有效机制占47.4%;考核评价机制:比较健全占51.8%,不健全48.2占%。由此看来,管理制度尚待完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5)实践目的:选择实践主题时首先考虑的问题:自己的兴趣爱好占70.6%,老师的主题要求占65.7%,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占72.4%,评奖的需要占0。说明学生考虑偏重实用性,这个结果是符合现状的。 (6)大学生活中参加过暑期社会实践的次数:没有占5.3%,1-5次占87.7%, 5次占8.8%。从这个结果来看,学生参加的实践数量还是偏于少数,因为这些都是高年级学生,如果按每学期1次算,3-5年级的学生也应该有6-10次,说明社会实践数量远远不够。 (7)所在团队的项目企划是如何产生:由组长提出占7%,由指导老师、学院老师提出占30.1%,由项目组成员进行讨论提出的占33.3%,学院或是社团的传统保留项目占27.6%。这说明大部分的实践项目是由学校和学生策划的,因此学校应注重策划实践项目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的实践项目与专业学习要有一定相关性,以便学以致用。 (8)实践地点通常在:根据实践内容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地区占68%。这个结果说明基本能按照实践的目的进行,具有实效性。 (9)当地相关部门不予实践配合的主要原因:认为这是在公款吃喝,不予配合占43.4%;因有过大学生去做实践但收效不大的情况,所以不再配合大学生实践占53.9%。这个数据说明实践部门不配合有主观和客观原因。尤其是实践效果方面不太好,值得我们深思。 (10)实践期间的费用:交通费用占42.1%,住宿费用占27.6%,餐费占53.1%。学生对费用问题没有提出太多的要求,费用基本合理。 (11)社会实践中困难来自于:和学业产生冲突占28.9%,计划和事前准备不够完善占64%,缺少经验占71.9%,受访的单位不配合占43.9%。医学生课业繁忙,理论学习与实践时间冲突,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比较合适;也要求实践前应做好充分准备,考虑问题要周详,多总结积累经验,多向老师和高年级同学请教,做到每次实践都应该达到目的,收到良好效果。 (12)实践过程中,与校实践部沟通的困难:主要是过程繁琐占58.3%,实践时间短,无法及时反馈占32.9%。说明学校社会实践管理部门存在沟通途径复杂,沟通效率低的问题,应简化沟通途径,提高沟通效率,让远在实践点的同学有问题能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使实践顺利进行。 (13)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认为没有预期想要的结果,是廉价劳动力占50.1%;时间太短,无法进入真正的角色占62.3%;组织管理有待提高占48.2%,选题太空泛,操作性不强占20.2%。这些主要是项目的过程管理问题,有待实践管理部门改进。 (14)对实践成果的评价:实践中形成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正在或即将被应用只占9.2%,暂时没有被应用占43.9%,实践中侧重于了解社会现状与发现问题,没有形成具体解决方案占27.2%,实践成果浮于表面,不深入占17.1%。这个说明实践成果大都处于或是研究浮于表面不够深入,或是由于社会缺乏重视或其他原因而未推广应用,只有不到10%的成果被应用。问题值得深思。因为学生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去做实践,只有结果有现实意义才能达到教育目的,教育的目的是既要过程也要效果的,如果只有过程而没有效果,那么教育的效果是大打折扣的。这就要求在实践选题时需要老师多给予学生指导,与学生专业结合,增强目的性,增加实践成果推广的可能性。 4建议 (1)继续加强对医科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深入人心。 (2)社会实践的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是以小组为单位结合医学专业开展课题调查研究,也可以大队伍到学校实践基地参观、劳动、支医、支教,也可以到红色根据地参观学习等等。 (3)实践管理要规范化、常规化、制度化、科学化。要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加强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加强监控,加强沟通,加强专业教师的指导作用。 (4)建立实践效果评价体系。把社会实践作为一门课程,量化考核;实行综合评价:学校实践部、实践单位、指导老师、个人自评相结合。 (5)加大对实践成果的实效性评估,对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作者:黄晓玲冯景贤单位:广州医学院 社会毕业论文:高校体育毕业生就业与社会需求分析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问题被人们所关注,高效扩招运动使大学生数量日益增多,在毕业生数量和社会需求方面出现不匹配问题,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也不高。本文使用问卷调查、文献资料、访谈等方法对河北省高校体育毕业生就业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对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影响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充分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缓解体育专业毕业生供需矛盾。 关键词:河北省;高校体育毕业生;就业;社会需求;现状;措施 如今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社会各行业的发展变化,各高校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出现矛盾,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社会产业的发展需求,毕业生缺乏正确的择业观,就业竞争力不足,体育毕业生就业渠道狭窄。但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促使人们逐渐关注健身领域,体育产业也随之发展,高校体育专业也遇到机遇与挑战。体育院校与体育专业充分考虑社会市场经济对体育毕业生的需求,要熟知相关就业政策并制定具体措施,保证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提高其就业水平。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对河北省六所高校中的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进行研究,这六所高校为衡水学院、燕山大学、唐山师范学院、河北体育学院、邢台学院及河北师范大学。本文对这些高校中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具体研究。 1.2研究方法 本文以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法等进行研究,下面对五种方法进行具体介绍。问卷调查法是指以问卷方式对河北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在校就读学生、学校就业管理人员、用人企业等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体育专业本科生的就业观念、择业能力、就业质量等问题。在调查活动准备阶段,调查人员要对问卷实施效度、信度检验。调查人员共发放调查问卷四百多份,收回的有效问卷也与发放数量相差不大,有效概率达到百分之九十。文献资料法是指对2007年至2017年与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有关的国内外各种文献资料进行查阅,包括期刊、硕士、博士论文、政策等。使用文献资料法可以为此次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访谈法是指通过访谈的形式对信息进行搜集,访谈内容为体育专业毕业生社会需求状况,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及其职业发展状况等。调查人员也通过电话、走访等方法对河北省体育高校就业管理人员进行访问,调查管理人员对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理解。数理统计法是指相关人员运用现代科学软件如EXCEL软件对调查问卷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对结果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建议。实地考察法是指考察人员在高校体育专业人才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及交流会等场所对体育专业毕业生的求职情况和用人企业的招聘情况进行考察,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关研究。 2.河北省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 2.1体育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调查人员从统计部门处得知近几年河北省体育专业毕业生人数在五千左右,平均就业率达到百分之八十,毕业生去企业单位、体育产业企业如健身培训机构、学校包括小学和初高中的人数较多,占到百分之二十左右,参与国家特岗计划的占到百分之九左右,升学人数如考研有百分之七左右,报考事业单位的接近百分之五,进行自主创业的占到百分之三左右,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参军的人数接近百分之五,进入政府机关及公安系统的占到百分之二左右,另出国人员则占到百分之一。调查结果显示出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区域在城市的人数接近百分之五十,在县乡一级的人数接近百分之四十,选择读研的人数占有比例没有超过百分之十,大部分选择读研的毕业生主要目的是缓解就业压力。在参军入伍与特岗计划关系方面体育专业毕业生更多愿意选择参与特岗计划,也有近百分之四十的毕业生认为高校应在教学方面做出努力,增强学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2在校学生对就业预期情况 通过调查可以得知,体育专业学生最希望就业的单位为政府机关、学校、公安系统,而在实际情况中,体育专业毕业生多数进入体育产业机构、企业、学校等单位,就业现实情况与预期情况出现较大差距。通过对体育专业在校学生的就业观念进行调查得出,一部分学生的就业观念会受到家庭的影响,一些学生则期望进入大城市工作,还有些学生倾向于选择较稳定的工作如教师、公务员等,有些学生难以对社会需求和发展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对相关岗位缺乏正确的了解,对自己的认识也缺乏客观性。 2.3用人企业调查情况 从对用人企业的调查结果得知,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企业希望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应拥有几种基本能力,即了解吸收新知识的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倾听能力、理解他人能力等【1】,但在实际就业情况中,多数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并不能满足社会要求,存在如应届毕业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不足、专业基础知识薄弱、学习方法不科学等问题。近百分之五十的企业觉得体育专业毕业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竞争意识。用人企业建议相关高校对体育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充分考虑社会要求,不断完善体育专业在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就业指导工作。 3.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因素 3.1社会环境 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处在转型时期,社会产业结构面临着整合局面,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多数非体育专业的学生也参与体育相关部门的招聘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竞争力。学校招收体育专业毕业生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体育专业毕业生若想进入高校需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城市中的中小学可以提供的岗位较少【2】,县乡级可提供较多岗位机会,但县乡级缺少事业编制名额,工作条件较艰难,待遇条件不高,职业发展空间不大,这些都成为毕业生不选择县乡级学校岗位的原因。近年来人们对健康方面逐渐进行重视,体育健身行业在不断发展,多数毕业生选择去体育健身行业就业。 3.2经济条件 体育毕业生就业也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目前国家城乡经济发展差别较大,毕业生多愿意进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对经济条件差的地区考虑较少,造成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原因导致的区域结构性问题。国家应对经济条件差的地区进行重视,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吸引体育专业毕业生进行就业。 3.3学校因素 学校也是影响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因素之一,主要因为体育高校教学难以满足社会会的发展要求【3】,学校的职业指导也没有建立规范的体系。在体育院校教学方面,体育院校教学管理不完善,体育专业设置繁杂,较少考虑社会需求,体育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不足。在职业指导方面,学校没有对就业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意识到职业指导对毕业生的作用,职业指导系统也就缺乏完善性,管理人员在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时多存在急功近利现象,仅向学生传授相应求职技巧,难以将职业指导工作做到全面化。职业指导人员也存在专业性不足问题,师资结构不合理,难以达到职业指导工作的标准要求。 4.体育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措施 4.1国家做好毕业生就业支持工作 国家要不断完善就业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要督促相关人员执行相关政策,避免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如档案保管免费政策未落实。国家要不断完善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毕业生的权益,投资体育专业建设项目,全面建立体育基础设施,调节用人企业和毕业生之间的关系,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宏观调控。 4.2体育院校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高校要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4】、社会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等进行全面了解,根据相关信息,对学校本身的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树立促进就业的教学目标。学校要致力于培养复型人才。在招收学生时,可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社会实习机会,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求进行职业选择。 4.3树立科学就业观念并做好职业规划 体育专业毕业生要对社会发展状况、体育专业以及自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不断完善自己的职业规划,培养自己的思维模式,强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能力,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体育专业毕业生在制定职业规划时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特点【5】,了解自己的长处,明确自己的需求,对所要从事的行业要进行全面了解,确定职业发展方向及空间,还要对自己的预期收益进行考虑,选择做优化的职业发展道路。体育专业学生还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学好专业课,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还应扩大知识面,提高自己的人文素质修养,探索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并要做好反思总结工作,培养自己对所学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全面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获取竞争优势,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 5.结语 体育专业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以及社会产业结构的变革会有所改善。体育专业有着独特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体育除了是教育方式外,还是一种健康有效的生活方法,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体育精神的独特优点即勇敢追求、努力进取、不轻易认输等已经深入影响到体育专业毕业生的生活中,影响着毕业生的意识和行动,毕业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应对激烈的竞争环境,这些都是体育毕业生就业的优势。体育院校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体育产业的发展,都会为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提供助力,体育专业毕业生会在相关行业获得有效发展,找到属于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作者:徐宏兴 王一博 杨寿强 单位:1.河北工业大学体育部 2.天津外国语大学 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体育教学部 社会毕业论文: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研究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数据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川西地区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最后得知川西地区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些瑕疵。为此,本文对这些有关问题和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促使川西地区社会体育专业的毕业状况更加良好,更加完善。 关键词:社会体育;就业状况;分析;建议 1、前言 大学生就业问题存在许多复杂的因素,就业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随着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不断推进和体育文化产业的不断扩大,我国高校社会体育专业迅速发展。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内的就业高峰季节,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具有严重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如何采取手段加强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发展体育专业学生就业,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需求是刻不容缓的。社会体育专业作为一个新的专业,理论研究、思路与学科建设不够深入,对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与分析是非常值得的。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川西地区已毕业的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和在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 2.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与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有关的文献。通过有目的的,有计划的搜索和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料,从而获得经验,使我对我的课题写作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我很好的完成此课题提供了帮助。(2)访谈法。针对川西地区各大学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对专家教师进行访问,了解川西地区大学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并通过各校党总支办公室老师的帮助,查阅以往的就业情况。(3)数据统计法。对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并认真分析,以获取相关数据,为本论文的开展提供相关依据。 3、结果与分析 3.1、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与分析 以上表格说明社会体育专业学生比起其他专业学生来说,选择考研、继续深造的人数要多一点,而且要刻苦耐劳一点。这是因为体育专业的学生更容易吃苦,更有毅力的的原因,但也是因为其专业部分学生也存在毕业之后没有信心能找到一个自己理想的工作而不得不选择的延缓就业的方式。签约率为100%,与学校其他专业相比,各方面都遥遥领先。但是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有很多都是表面现象,学生各方面能力还存在欠缺,就业效果也不够理想。例如有部分学生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感觉不对口,或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而辞职。还有部分学生在签署了就业协议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上班等等。 3.2、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就业现状比较分析 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比例最大的教育部门和私营部门,分别为28%和27.4%。二是自主创业和体育行政部门,分别为8.9%和9.2%的公务员占6.7%。另外13.6%毕业生在其他行业。社会体育专业的服务领域主要有公共体育服务、商业性体育服务、科学研究和教学,但从调查数据来看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从事对口服务领域的仅占40%,60%的毕业生在其它职业和独立工作。从事公务员或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占25%,愿意进企业和已经与企业签合同的为25.5%,想要在教育部门工作或从事教育工作的占11.5%,在健身俱乐部8.7%,从事销售行业的占10.3%,想自主创业的占11.7%,就业意向不明确高达8.3%。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公务员,商业和教育部门已经成为最理想的地方,占62%,这与社会体育专业培养目标的相背,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和毕业生本人,有8.3%的毕业生的就业意向不明确,对未来工作的困惑。崇高远大的思想从小就被灌输在我们的脑子里,但在市场经济现代化的时代变为空谈。 4、影响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因素 4.1、社会对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认知度不够 一直以来,社会体育专业学生一直得不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和好评,大多数人们会认为选择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之所以选择靠体育走进大学就是因为他们在上高中时贪玩好耍而导致文化跟不上,而这类学生想上大学就不得不选择其他的路。再者,现在的人们对体育文化不是很了解,体育意识比较薄弱,对社会体育专业更是知之甚少,这就导致社会对社会体育专业的认知度存在偏差,影响了大家对其专业的观点和看法。 4.2、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自我能力的评价存在偏差 通过调查了解川西地区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的自我认识和定位存在一些问题。在即将毕业的时候,一些毕业生不能充分认识就业的严峻形势,对各方面信息掌握和了解不够主动,这也是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中的常见问题之一。社会体育专业学生自身素养上的缺陷也是造成本专业学生就业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招生开始就享受了一定的优惠,其文化分数要求较之其他普通专业学生要低。这个差距始终存在,加上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长期与社会接触较多等原因,个性较为好动,沟通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社会体育类学生与社会高收入、高层次人群接触较多,在其找工作过程中往往对工作的期望值估计也过高。社会体育专业的毕业生相对于其它专业学生来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自主创业精神,全方便择业的意识相对不足。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虽然大部分都能和普通学生一样考研、考公务员,而且有着远大的志向,但是还是有少部分学生对自己没有信心,对未来感到很迷茫,对找工作也无从下手。这是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和社会的需求所导致的,从高中乃至初中早已习惯了过于注重体育的锻炼,从而导致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渠道比起普通学生少了很多。 5.2、建议 (1)注重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社会体育专业就业质量提高。灵活更新自己的思想和观念,运用发展的、动态的、开放的理念去提高专业人才的素质。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大、越来越快,所以社会体育专业的建设应该紧密联系市场,积极关注市场对人才素质结构的新要求,与实习基地的管理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不断跟踪毕业生的信息,及时补充专业建设中的缺陷,以提高学生的市场竞争力。(2)确立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有效提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是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它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毕业生未来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人才培养模式的市场适应程度是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的关键。而川西地区各大学要做好这些,首要任务就是围绕综合培养目标构建适合市场需求人才培养类型,例如体育保健专向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其次立足和定位现阶段的社会需求和发展来定位我们目前的人才培养类型才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需要了解最新的市场信息,第一时间更新自己的观念。在目前我国社会体育领域发展的主要支柱中,以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为龙头的体育健身指导咨询服务是第一大市场,其二就是体育产业市场。这些市场中更加需要具有较高的综合实践、组织和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来解决健身、服务和经营等实际问题。(3)立足专业特点,用好“两个抓手”,提升就业质量。第一,积极鼓励学生考研,增强考研指导培训。设置考研自习室,考研兴趣小组,邀请教师对考研同学进行相关培训。第二,积极扶持学生成立创业团队,探索自主创业道路。大力推广创业教育,扶持创业团队,分析未就业原因,拟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 作者:吕忠林 单位:四川外国语学院成都学院 社会毕业论文:对毕业生就业难的社会学透视论文 摘要: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既有社会转型大背景的原因,也有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但问题的根源出在大学生自身,归根到底,是毕业生个体未能取得社会化的“毕业证书”。从本质上看,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一个应该淡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常态现象。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大学生角色社会化大学生就业市场 大学毕业生是我国劳动力资源中的一个优秀的群体,大学毕业生合理、及时而充分的就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经济发展、国家稳定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学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不禁要问,大学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这么难?难道高校毕业生真的是供过于求了吗?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就业难的大背景:社会转型的影响 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世界性难题。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加速期,表现为从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转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这种社会转型必然带来社会环境、教育体制、就业体制、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对毕业生就业产生影响。 首先,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组,特别是传统产业比重的下降,致使高等教育的学科和专业的培养结构难以跟上这种变化,出现了人才市场上的供需矛盾,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 其次,在转型的社会中,社会对大学毕业生需求的稀缺性相对下降,表现为中国传统的就业渠道吸收毕业生的能力在下降:政府机构大幅度精简,因此不可能大量吸收毕业生;在历次政府机构调整中,分流人员基本上是在事业单位中找出路,而事业单位由于人事改革和经费紧缩等原因本身也面临精简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减员增效的措施,使得过去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主渠道变得越来越窄。 再次,大学生就业市场不够健全,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人力资本价格机制还没有形成,造成就业信息不灵,就业成本高,难度加大。 最后,社会对大学生的实践要求,除常规的科研、教学、机关外,更主要集中在城镇基层、农村、西部和非全民所有制等领域,但在现实上,要真正使毕业生进入这些领域,在执行层面上还有许多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要革除。加之毕业生在观念上一时难以接受而不愿意到这些性质的单位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油然而生。 二、就业难的外因:社会风气的影响 首先,社会舆论是在心态上影响大学生择业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舆论中所反映的倾向是:只要在大城市,就算先委屈一下,也比较容易成功,而到了中小城市、基层农村,就要更多地强调牺牲、奉献,这使得众多大学生产生畏难心理。社会舆论往往更加关注结果和成功本身,而不是为了成功所需的种种努力和付出的巨大代价,以及成功所需的良好心态。社会舆论要做的是正确引导大学生平视成功,重视过程,但显然我们的舆论并没有做到。社会不能正确地向学生传递成功的所有信息,仅仅是现象而非本质。年轻的大学生紧跟潮流,只知道盲目释放热情,盲目地评价自身,缺乏艰苦奋斗的必要准备,导致就业上的心理失衡。 其次,“关系就业”风干扰了就业市场,双向选择受到了局限。用人单位的“近亲”结构造成的就业排外性,干扰了就业市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些单位只认领导、亲戚、朋友递来的“条子”,不管专业是否对口,能否胜任工作,只要有“来头”,有“关系”,就照收不误,搞“黑箱操作”,致使公开招聘也成了“幌子”,人员早已“内定”。在关系就业中,专业错位或低能高就的等级错位现象层出不穷,一些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关系户”占据着职业岗位,排斥着有专长的毕业生上岗,人为地造成就业困难。地方高校毕业生大部分来自农村,他们既没有经济基础,又无社会关系,面对无形的“关系网”,他们更多地只能是无奈与茫然。 再次,用人单位存在“人才高消费之风,要招就招高学历,“虚荣心”在作怪。虽然这几年用人机制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为数不少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门槛过高、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动辄打出非本科、研究生不要的招牌。相当多的用人单位特别看重工作经验,希望招来即用,明确表示不要应届毕业生,这对工作经验几乎为零的大学毕业生来说,选择的自由完全交给了用人单位一方。部分用人单位过分看重学生的外在形象,有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毕业生身高、五官等外在条件提出过分要求。对外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内在水平和能力,这给一些形象一般的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可以说,转变用人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还仅仅是一句口号。 最后,学校盲目追求热门专业,也是毕业生不适应社会需要的一个原因。由于就业环境的变化,许多大学盲目追求热门专业,致使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如出现国际贸易热、会计热、计算机热等,热门专业一直热到产出与需求不成比例,出现了严重的“短视现象”。其中一些学校在根本不具备开办新专业的情况下匆匆上马,师资、教材穷于应付,换汤不换药。太注重市场需求而不考虑办学规律,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出现部分“空壳”现象,毕业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此外,大学生就业难反映了中国大学教育存在着某些不足,甚至存在一些重大缺陷,如“驯化”、“模化”教育方式,导致学生成为“听话”的安分守己的规矩人,成为一个个“标准件”,缺乏个性,缺少敢闯敢冒和独立不倚的精神,满足不了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就业中的“塞车”和“撞车”现象正是这种教育模式弊病的最好注解。功利主义性质的教育理念换来了“人才滞销”的尴尬局面。 三、就业难的内因:社会化水平不高 许多毕业生慨叹“就业难”,但是,为什么有的毕业生就业如鱼得水,有些毕业生却举步维艰?就业难到底难在哪里?笔者以为,问题的根源出在大学生自身,归根到底,是毕业生个体未能取得社会化的“毕业证书”。 所谓“社会化”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它是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是个人适应社会变迁所必经的途径。个体应该选择一条什么样的道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成为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公务员之家 首先是大学生社会角色转换不快。大学生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特定社会角色,决定了大学生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找到一份好工作,更要深刻理解他们所要从事专业的社会伦理意义,培养自己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而现在的毕业生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自我角色期待与社会角色期待发生冲突,一些学生的观念仍停留在“天之骄子”时代,仍以社会精英自居,重实惠、求时尚,只想“到公司去,到外资企业去,到赚钱最多的地方去”,妄想一毕业就能走上管理和领导岗位。二是社会角色素质培养不够。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专业学习,大多数人基本停留在“学生角色”的状态中,“职业角色”的启发和教育少而又少,难以实现从“学校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 其次是大学生的社会流动意识不强。在转型社会中,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与地理空间的流动性更大,特别是职业地位的流动更加明显,并且知识型劳动者的流动性将比传统的产业工人要大得多。由于职业和岗位的变动更加频繁,大学生“一次就业定终身”的现象将不复存在。然而,相当多的大学生还一心想捧“铁饭碗”,以工作区域来确定就业单位,不屑基层锻炼,盲目追求“高层、高位”就业,“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意识淡薄,抱着“全民保险,集体冒险,个体危险”的观念不放,因此,以“精英”自居的大学生的优越感就不可避免地摔落在人潮汹涌的人才市场,消失在用人单位挑剔的眼神中。 再次是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高。现代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较高,基本上定位于复合型人才,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型企业的面试,通常不限专业,他们需要的是知识面广、人品好、能力强的学生。而许多毕业生往往有着“优秀”的书本知识,但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却比较欠缺,择业时又不是根据个人实际水平和能力,而是根据社会职业声望,普遍希望到大城市、大机关、大公司、大院校等大单位工作,并希望所去的单位名声好,“事少钱多离家近”,这种要求与个体素质间存在较大的错位。某学校提出的“只要素质好,年年工作不难找”的口号既是社会需要的真实反映,也是对大学生培养和锻炼综合素质的真切呼吁。 四、就业难的实质:被夸大的“伪问题” 首先,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只是一个客观的表面现象,是一个“伪”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中国的大学生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有能力吸收比现在多得多的毕业生。 2002年,中国大学毕业生为212万,而在全国劳动力适龄人口中,大学毕业的劳动力所占比重仅为5%,在非农业劳动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也仅占20%。2002年我国大学生毛人学率也仅为15%,刚刚进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而经济发展水平与我们接近的菲律宾和泰国就分别达到了31%和35%。发达国家正进人普及型阶段,高等教育人学率达到50%以上,美国则达到了70%。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中国人力资本的投资远远不够,甚至低于同等发展中国家水平。毕业生就业难,并不是大学生多得“无业可就”,而是大学生.“有业不就”,是毕业生的择业方向与社会需求发生错位。 其次,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存在被夸大的可能,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政府的就业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倾斜。大学生群体并非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有能力获得社会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且有能力影响政府决策资源的分配,他们有共同的目标和期待,希望维持他们这些社会“骄子”的传统优惠地位,寻找“精英”待遇。我们不难发现,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政府喊得厉害,学校忙得不亦乐乎,而一些毕业生却悠闲自在。我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是明确的,能不能就业,首先是个人问题。对于国家来说,需要关注的还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目前社会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反应已经比较足够了,毕竟这种关注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把国家公共资源向一部分人倾斜就是对另一部分人权利的侵害。 再次,中国大学生的一次就业率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对不能说低,市场经济国家大学生一次就业率很少有超过50%的,而2003年7月国家教育部给国务院汇报的是70%的就业率,2004年9月初全国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也达到了73%。我们比较关注一次就业率,而国外比较关注二次就业率,就是年底就业的毕业生比率,一般为60——70%。而2003年底,我国大学生就业率达85%,由此可见,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并不低。 在这个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急速转型期,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正由“卖方”走向“买方”、大学生毕业后有一定比例的人找不到工作和不找工作才是正常的,这是人才流动市场上出现的一种正常波动或涨落,远没有达到人才过剩的程度。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具有的常态现象,并不是突然爆发出的重大社会问题,从国家宏观角度看,只能通过一定的政策加以调整缓解,将其控制在一定界限内,而不能“消灭”。因此,在今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该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提法加以淡化。而要真正淡化,需要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学校要积极适应市场办学、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品牌,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要更新就业观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用人单位要按需择人,并规范招聘;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毕业生择业提供保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基层单位就业。 大学生毕业就业难,是国家在经济发展与调整时期的一种暂时现象。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体制的不断完善、学校改革的不断深人、社会化教育的全面提升,这种“就业难”的局面一定会得到较大的改观。 社会毕业论文: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社会学透视论文 论文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大学生角色社会化大学生就业市场 论文摘要: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既有社会转型大背景的原因,也有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但问题的根源出在大学生自身,归根到底,是毕业生个体未能取得社会化的“毕业证书”。从本质上看,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一个应该淡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常态现象。 大学毕业生是我国劳动力资源中的一个优秀的群体,大学毕业生合理、及时而充分的就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经济发展、国家稳定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学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不禁要问,大学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这么难?难道高校毕业生真的是供过于求了吗?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就业难的大背景:社会转型的影响 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世界性难题。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加速期,表现为从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转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这种社会转型必然带来社会环境、教育体制、就业体制、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对毕业生就业产生影响。 首先,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组,特别是传统产业比重的下降,致使高等教育的学科和专业的培养结构难以跟上这种变化,出现了人才市场上的供需矛盾,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 其次,在转型的社会中,社会对大学毕业生需求的稀缺性相对下降,表现为中国传统的就业渠道吸收毕业生的能力在下降:政府机构大幅度精简,因此不可能大量吸收毕业生;在历次政府机构调整中,分流人员基本上是在事业单位中找出路,而事业单位由于人事改革和经费紧缩等原因本身也面临精简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减员增效的措施,使得过去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主渠道变得越来越窄。 再次,大学生就业市场不够健全,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人力资本价格机制还没有形成,造成就业信息不灵,就业成本高,难度加大。 最后,社会对大学生的实践要求,除常规的科研、教学、机关外,更主要集中在城镇基层、农村、西部和非全民所有制等领域,但在现实上,要真正使毕业生进入这些领域,在执行层面上还有许多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要革除。加之毕业生在观念上一时难以接受而不愿意到这些性质的单位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油然而生。 二、就业难的外因:社会风气的影响 首先,社会舆论是在心态上影响大学生择业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舆论中所反映的倾向是:只要在大城市,就算先委屈一下,也比较容易成功,而到了中小城市、基层农村,就要更多地强调牺牲、奉献,这使得众多大学生产生畏难心理。社会舆论往往更加关注结果和成功本身,而不是为了成功所需的种种努力和付出的巨大代价,以及成功所需的良好心态。社会舆论要做的是正确引导大学生平视成功,重视过程,但显然我们的舆论并没有做到。社会不能正确地向学生传递成功的所有信息,仅仅是现象而非本质。年轻的大学生紧跟潮流,只知道盲目释放热情,盲目地评价自身,缺乏艰苦奋斗的必要准备,导致就业上的心理失衡。 其次,“关系就业”风干扰了就业市场,双向选择受到了局限。用人单位的“近亲”结构造成的就业排外性,干扰了就业市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些单位只认领导、亲戚、朋友递来的“条子”,不管专业是否对口,能否胜任工作,只要有“来头”,有“关系”,就照收不误,搞“黑箱操作”,致使公开招聘也成了“幌子”,人员早已“内定”。在关系就业中,专业错位或低能高就的等级错位现象层出不穷,一些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关系户”占据着职业岗位,排斥着有专长的毕业生上岗,人为地造成就业困难。地方高校毕业生大部分来自农村,他们既没有经济基础,又无社会关系,面对无形的“关系网”,他们更多地只能是无奈与茫然。 再次,用人单位存在“人才高消费之风,要招就招高学历,“虚荣心”在作怪。虽然这几年用人机制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为数不少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门槛过高、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动辄打出非本科、研究生不要的招牌。相当多的用人单位特别看重工作经验,希望招来即用,明确表示不要应届毕业生,这对工作经验几乎为零的大学毕业生来说,选择的自由完全交给了用人单位一方。部分用人单位过分看重学生的外在形象,有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毕业生身高、五官等外在条件提出过分要求。对外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内在水平和能力,这给一些形象一般的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可以说,转变用人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还仅仅是一句口号。 最后,学校盲目追求热门专业,也是毕业生不适应社会需要的一个原因。由于就业环境的变化,许多大学盲目追求热门专业,致使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如出现国际贸易热、会计热、计算机热等,热门专业一直热到产出与需求不成比例,出现了严重的“短视现象”。其中一些学校在根本不具备开办新专业的情况下匆匆上马,师资、教材穷于应付,换汤不换药。太注重市场需求而不考虑办学规律,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出现部分“空壳”现象,毕业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此外,大学生就业难反映了中国大学教育存在着某些不足,甚至存在一些重大缺陷,如“驯化”、“模化”教育方式,导致学生成为“听话”的安分守己的规矩人,成为一个个“标准件”,缺乏个性,缺少敢闯敢冒和独立不倚的精神,满足不了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就业中的“塞车”和“撞车”现象正是这种教育模式弊病的最好注解。功利主义性质的教育理念换来了“人才滞销”的尴尬局面。 三、就业难的内因:社会化水平不高 许多毕业生慨叹“就业难”,但是,为什么有的毕业生就业如鱼得水,有些毕业生却举步维艰?就业难到底难在哪里?笔者以为,问题的根源出在大学生自身,归根到底,是毕业生个体未能取得社会化的“毕业证书”。 所谓“社会化”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它是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是个人适应社会变迁所必经的途径。个体应该选择一条什么样的道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成为社会化的核心内容。 首先是大学生社会角色转换不快。大学生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特定社会角色,决定了大学生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找到一份好工作,更要深刻理解他们所要从事专业的社会伦理意义,培养自己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而现在的毕业生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自我角色期待与社会角色期待发生冲突,一些学生的观念仍停留在“天之骄子”时代,仍以社会精英自居,重实惠、求时尚,只想“到公司去,到外资企业去,到赚钱最多的地方去”,妄想一毕业就能走上管理和领导岗位。二是社会角色素质培养不够。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专业学习,大多数人基本停留在“学生角色”的状态中,“职业角色”的启发和教育少而又少,难以实现从“学校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 其次是大学生的社会流动意识不强。在转型社会中,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与地理空间的流动性更大,特别是职业地位的流动更加明显,并且知识型劳动者的流动性将比传统的产业工人要大得多。由于职业和岗位的变动更加频繁,大学生“一次就业定终身”的现象将不复存在。然而,相当多的大学生还一心想捧“铁饭碗”,以工作区域来确定就业单位,不屑基层锻炼,盲目追求“高层、高位”就业,“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意识淡薄,抱着“全民保险,集体冒险,个体危险”的观念不放,因此,以“精英”自居的大学生的优越感就不可避免地摔落在人潮汹涌的人才市场,消失在用人单位挑剔的眼神中。 再次是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高。现代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较高,基本上定位于复合型人才,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型企业的面试,通常不限专业,他们需要的是知识面广、人品好、能力强的学生。而许多毕业生往往有着“优秀”的书本知识,但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却比较欠缺,择业时又不是根据个人实际水平和能力,而是根据社会职业声望,普遍希望到大城市、大机关、大公司、大院校等大单位工作,并希望所去的单位名声好,“事少钱多离家近”,这种要求与个体素质间存在较大的错位。某学校提出的“只要素质好,年年工作不难找”的口号既是社会需要的真实反映,也是对大学生培养和锻炼综合素质的真切呼吁。 四、就业难的实质:被夸大的“伪问题” 首先,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只是一个客观的表面现象,是一个“伪”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中国的大学生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有能力吸收比现在多得多的毕业生。 2002年,中国大学毕业生为212万,而在全国劳动力适龄人口中,大学毕业的劳动力所占比重仅为5%,在非农业劳动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也仅占20%。2002年我国大学生毛人学率也仅为15%,刚刚进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而经济发展水平与我们接近的菲律宾和泰国就分别达到了31%和35%。发达国家正进人普及型阶段,高等教育人学率达到50%以上,美国则达到了70%。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中国人力资本的投资远远不够,甚至低于同等发展中国家水平。毕业生就业难,并不是大学生多得“无业可就”,而是大学生.“有业不就”,是毕业生的择业方向与社会需求发生错位。 其次,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存在被夸大的可能,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政府的就业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倾斜。大学生群体并非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有能力获得社会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且有能力影响政府决策资源的分配,他们有共同的目标和期待,希望维持他们这些社会“骄子”的传统优惠地位,寻找“精英”待遇。我们不难发现,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政府喊得厉害,学校忙得不亦乐乎,而一些毕业生却悠闲自在。我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是明确的,能不能就业,首先是个人问题。对于国家来说,需要关注的还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目前社会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反应已经比较足够了,毕竟这种关注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把国家公共资源向一部分人倾斜就是对另一部分人权利的侵害。 再次,中国大学生的一次就业率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对不能说低,市场经济国家大学生一次就业率很少有超过50%的,而2003年7月国家教育部给国务院汇报的是70%的就业率,2004年9月初全国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也达到了73%。我们比较关注一次就业率,而国外比较关注二次就业率,就是年底就业的毕业生比率,一般为60——70%。而2003年底,我国大学生就业率达85%,由此可见,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并不低。 在这个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急速转型期,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正由“卖方”走向“买方”、大学生毕业后有一定比例的人找不到工作和不找工作才是正常的,这是人才流动市场上出现的一种正常波动或涨落,远没有达到人才过剩的程度。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具有的常态现象,并不是突然爆发出的重大社会问题,从国家宏观角度看,只能通过一定的政策加以调整缓解,将其控制在一定界限内,而不能“消灭”。因此,在今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该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提法加以淡化。而要真正淡化,需要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学校要积极适应市场办学、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品牌,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要更新就业观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用人单位要按需择人,并规范招聘;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毕业生择业提供保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基层单位就业。 大学生毕业就业难,是国家在经济发展与调整时期的一种暂时现象。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体制的不断完善、学校改革的不断深人、社会化教育的全面提升,这种“就业难”的局面一定会得到较大的改观。 社会毕业论文: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实践研究 【摘 要】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等特殊性,在毕业实践中存在多数集中于政法部门、缺乏专门的毕业实践指导、专业实践偏少等问题。因此,应建立符合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情的毕业实践机制,实行专业化的指导,将毕业实践与毕业论文撰写和未来就业结合起来。 【关键词】政法院校 社会工作专业 毕业实践 司法社工 目前,我国有200多所学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学历层次结构中,社会工作已经涵盖了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各学历层次,甚至有不少学校已经开始招收社会工作方向的博士后,如北京大学等。在全国200多所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学校中,不同层次的学校开设的社会工作专业在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也不同。当然,不同的学校类别开设的社会工作在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如综合性院校开设的社会工作专业往往倾向于培养综合性社会工作人才,民族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民族社会工作人才,医学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医疗社会工作人才,政法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司法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无论是培养层次的不同,还是培养院校的不同,社会工作实践教学都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教学阶段来分,包括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等各个阶段。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大的行业来分,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社会组织(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企业等几大行业的实践。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具体的领域或者说按照课程设置来分,包括妇女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实践。因此,社会工作实践教学不仅重要,而且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本文结合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以及当前的研究情况,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为例,研究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中的毕业实践问题。 一、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特殊性 (一)法律性。政法院校的学生正因为这个“法”字,使得其各方面披上了“法”的外衣。这是因为:首先,政法院校的学生以法学类专业学生居多,如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法学类专业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纯粹的法学类专业如法律事务、贸易法律、东盟法律、律师助理等专业就占差不多40%,法学类相关专业如法律文秘、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察、刑事执行等专业占了近60%。其次,政法院校往往比非政法院校的非法学类专业开设了更多的法学类课程,如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非法学类专业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均开设了法学类专业。最后,非法学类专业学生生活在以法学类专业学生为主的校园,非法学类专业学生耳濡目染往往也“法律化”。正因为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较非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而言,多了“法律性”这一层外衣。 (二)政治性。政法院校的学生正如因为“法”字而披上“法”的外衣一样,也因为“政”字而披上了“政”的外衣,即政治性。这是因为:首先,政法院校学生的政治性有其历史的原因,即政法院校产生的目的就是培养政法干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就是在原来的广西政法干校的基础上成立,进而与广西司法学校合并而成。政法院校的历史性证明了政府院校的政治性。其次,政法院校学生的政治性有其现实的原因,即政法院校较非政法院校而言更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手册明文规定,每周二下午各班分别召开主体班会,并且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统一拟定班会的主题。最后,我国一向重视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下发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综上所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较非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而言,又多了“政治性”这一层外衣。 (三)组织纪律性。政法院校的学生因为其特有的“法律性”和较强的“政治性”,使得其本身又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例。首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所有学生均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具体来说,每天早上实行早操制度,阻止学生睡懒觉的行为。每天晚上10点以后开始晚检,杜绝学生深夜外出或夜不归宿的行为。其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警察类专业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即早、中、晚均要出勤,而且早上要拉练,下午或晚上要进行军事训练。最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学生(包括警察类专业学生和非警察类专业学生)经常外派执行执勤、安保等警务任务,有效提升学生的个人素质,特别是专业素质和组织纪律性。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下,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表现其更强组织纪律性的一面。 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组织纪律性等特点,当然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一般特点。这些特点综合影响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 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内容:专业实践偏少。在各专业的毕业实践中,专业实践偏少,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通病。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毕业实践中也难以避免专业实践偏少这个通病。对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调查发现,他们最多的是类似“我们没有实习到什么,根本没有专业方面的内容”这样的回答。造成这种专业实践偏少的深层次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践领域方面的问题。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领域首选应该是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其次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组织,再次是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但现实情况却是大多数学生选择了非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组织。这直接影响专业实践的专业性。第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自身的问题。即学生自身专业知识积累不够,即使是在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或相关领域进行毕业实践,专业知识的欠缺使得其难以融入工作。第三,毕业实践的时间偏短。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为三到六个月,实践单位往往因为其时间太短而不愿意花费太多的精力在实习生身上。当然,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社会认可度偏低,除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之外,其他领域对社会工作的了解甚少。这些综合因素影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业实践偏少。 (二)实践领域:多数在政法部门。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及毕业后的工作情况来看,他们大都倾向于选择政法部门,即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即使不选择政法部门进行毕业实践,大多数学生也选择在企业进行毕业实践。每届只有一到两个学生选择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进行毕业实践,毕业后留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工作的每届也就一两个学生。之所以选择在政法部门进行毕业实践,笔者认为是由前所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法律性”所影响的。其他的选择在企业进行实习,笔者认为他们更多的是基于经济待遇方面的考虑。而真正留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实践的学生,则是真正出于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热爱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认同。 (三)实践指导:缺乏专门的指导机制。社会工作本身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也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职业。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包含了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等各个阶段。社会工作毕业实践是社会工作所有实践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总结提升的阶段。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来看,首先缺乏的是实践教学的指导机制,尤其是毕业实践的指导机制。具体体现在:指导老师如何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实践如何计算酬劳、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实践的评价机制等。其次是缺乏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自2010年开设,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则开设有近十年的历史,目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教师仅有一人,专业教师极其缺乏,严重影响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四)与毕业论文关系:脱离毕业论文。现在对于大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到底是写毕业论文,还是写毕业设计,一直是高职学校及教师们所讨论的问题。其实,不管是写毕业论文,还是写毕业设计,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毕业论文应该与毕业实践紧密结合,这样才能真正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对专业知识的把握和理解。但是,如前所述,首先,大部分社会工作专业学生都在非专业领域实践。其次,即使是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进行毕业实践,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也未能将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很好的结合。最后,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更多的是被动选择学校给予的参考选题,而不是主动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等进行选题。就笔者近几年所指导的30余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实践情况来看,真正将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结合的学生不超过10%。 三、促进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的对策 (一)实践机制:符合实情的毕业实践机制。良好的机制是社会工作各类实践良性运行的根本保证。首先,应根据政法院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的一整套实践机制,并且要将毕业实践作为这一整套实践机制的重点内容。社会工作专业这一整套机制应纳入专业培养方案,以明确的文件形式加以规定。其次,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的经费支持机制。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性特征要求一定的经费作为支撑。再次,要制定实习基地建设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实习基地的建设,另一方面要继续建立新的实习基地,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对理论教学的辅助作用。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只建不用的状态。第四,实行弹性的毕业实践机制。根据当前高职院校的毕业实践情况来看,毕业实践一般为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应根据实情进行调整,建议不低于半年的毕业实践。此外,实践机制应体现政法院校的特色。我国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在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培养方案中都体现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规定的最低专业标准,但是专业特色与优势科目的发展并不突出。 (二)实践指导:专业的毕业实践指导教师。学生虽然进入毕业实践,但实际上还是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况且毕业实践是学生诸多实践中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应在专业的实践指导教师下进行。对于专业的社会工作实践指导教师来说,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从学校层面来考虑,二是要从实践指导教师自身来考虑。从学校层面来看,首先,要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实践指导老师的专业化、专职化。不过,当前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本身缺乏,可考虑从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培养专业化最好是专职化的毕业实践教师。其次,要形成良好的实践指导教师评价机制。无论是兼职实践指导教师,还是专职实践指导教师,均需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从实践指导教师自身层面来看,首先,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指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指导内容不能仅局限于专业层面的指导,还要包括思想层面的指导。其次,实践指导教师要积极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为当前正在进行毕业实践的学生及未来将要参加毕业实践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实践领域:司法社工和常规社工并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有一般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共性,也有如民族院校、医学院校、工科类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一样的特殊性,因此其毕业实践领域应包括常规的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和特殊的司法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当然,考虑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特殊性,可偏重司法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常规的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在这姑且不论,主要探讨司法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具体来说,第一,社区矫正。从社区矫正的有关分析中可以看出,社区矫正的方法应是以法律规定的方法为主,辅之以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工作方法。第二,法院人民调解员。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既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又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较为符合法院人民调解员职位需求。第三,禁毒、戒毒社会工作。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不仅需要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也需要禁毒、戒毒的法律知识。此外,司法社会工作还包括安置帮教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上述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实践更适合他们自身的发展。 (四)实践形式:关联就业和毕业论文撰写。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也同其他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一样,应将毕业实践与论文撰写和未来就业联系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完成毕业实践,也可以促进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未来的就业,这也是当下诸多高校比较提倡的做法。上述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当前用人需求量大,政法院校应抓住这一机遇,利用自身优势,在加强学生毕业实践的过程中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关于毕业论文的撰写,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尤其是重实践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只有在专业实践中才能发现更好的选题,撰写更具实践意义的毕业论文。 社会毕业论文:大学毕业生“买房啃老”问题的社会学心理学探究 摘要:“啃老族”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就“啃老族”中大学生毕业之后的“买房啃老”现象,本文从中国的买房热、传统观念、教育体制、制度环境、中国的“四二一”家庭结构以及对“啃老族”的污名化五个方面,以社会心理学角度为基点,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买房啃老;社会心理学;污名化 一、“啃老族”概念 “啃老族”来源于西方,在西方被称为“NEET”族,啃老族指已成年、有劳动能力,离开学校(包括毕业、肄业、退学),但仍然不能实现经济上的自立,而要依托父母提供的供给或支持以维持其自身的需要,在不断乳的状态下寄生于家庭中的特殊群体。 “啃老”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现象,但中国的“啃老族”具有特殊性。国外啃老群体多界定于青少年一代,但中国的啃老族除由于自身身体和心理原因不能自立的人外,还包括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高学历人才和学历低、多从事劳动力方面的人、自身收入不多的城市“啃老族”、追求高学历的城市“啃老族”四种群体。本文谈论的群体是以高学历大学生为代表的群体,并落实到大学生毕业之后找到工作但仍选择啃老的群体。 二、对大学生毕业之后买房啃老的深入探讨 买房啃老的大学生毕业生有自身因素:依赖心理过重、责任意识缺乏、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差。但本文抛开个体层面,从整体层面来分析大学生毕业之后的“买房啃老”现象,深刻剖析“买房啃老”的社会原因。 1.泡沫经济形成的“买房热”,和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 近几年泡沫经济的发展使中国持续出现“买房热”。尽管房价在不断上升,但仍然不能阻止更多的人加入这场买房的硬仗中,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年龄的原因也加入到买房的大军中来,而买房的投资大多来自于父母,有的大学生父母甚至在大一、大二时已经为自己的孩子买房,因此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成为了买房啃老的一族。 “养儿要买房”这是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中国社会父母就要承担买房的社会角色,又加之“买房总比租房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买房总比租房好”观念的影响,刚刚走进社会的大学生直接买房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采取租房子的方式解决自身的居住问题。中国租赁市场机制不完善,又加上租房子的不稳定性,使很多人宁愿承受经济压力也要买房子。中国大学毕业生是买房子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年龄、婚姻等问题,大学毕业之后买房已经成为最重要、最迫切的事情,但是由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经济收入较少,只能依靠父母,成为买房啃老的一族。 2.社会制度环境的影响 中国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大学毕业生由于年龄的问题必须解决婚姻问题,还要承担户籍制度的压力,随之买房的问题就相伴而生了。因此,应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和教育制度改革,让社会更加公平化。同时当前高校扩招和就业环境一方面导致了大学生总体素质和能力趋于下降,增加了就业竞争压力的同时也使收入呈现大众化,很多毕业生工资收入只能解决自身温饱问题,因此只能通过啃老买房。除此之外,大学毕业生收入甚少,很多仅能维持个人的生活水平,通过自己的能力买房更是遥不可及,但很多支配经济能力下降的退休老人却享受着高额的退休金,会造成经济资源的浪费,应将更多的资源给予更需要的人群,因此应有效分配资源,让更多的人享受获得感。 3.“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影响,从而形成中国特殊的赡养和抚养的特殊关系 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便成为社会的主要代际家庭结构。本文所指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祖父母、父母、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由于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两代人的精力都集中到独生子女这一代上,使独生子女有先天的物质条件,买房啃老便产生了;同时也滋生了独生子女的依赖心理,有很多独生子女认为父母为他们买房是应该的,这种心理是不正常的。除此之外,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根深蒂固,每个人无法都置身其中,“孝悌之道”和“人情关系”“亲子关系”形成了中国特殊的赡养和抚养关系,“一对夫妇赡养两对父母”这种特殊的抚养和赡养关系下,两代人都愿意为子女买房,他们一方面不愿意让子女承担过多的压力,希望通过他们的帮助能让子女有更好的发展和生活,同时也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有更多保障。 4.对“买房啃老”的标签化 “啃老族”在中国有很多贬义成分在里面,很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被贴上了“啃老族”的标签。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啃老”说的是家庭内部的代际经济关系“儿靠老”,即子女成年后在经济上继续依靠父母的现象,代际财富流向下净流动。但“依靠”是否就是“盘剥”不能简单视之,很多空巢父母愿意“被啃老”,父母愿意的啃老反倒有利于拉近亲子关系。除此之外,在现实生活中,啃老者未必愿意啃老,而是迫于无奈。啃老的说法似乎有污名化之嫌,虽然这一说法能够产生抓眼球的新闻效应,在学术上却未必准确严谨,经不起追问,与其说是“啃老”,不如说是“靠老”也许更理性客观。“啃老”是刺目逆耳的负面用词,容易将一度倾斜的代际关系模式化、标签化,甚至将处在中间地带的代际关系往不好的方向引导,我们应该看到很多深层的社会原因,毕业的大学生买房啃老有深层的社会原因和传统文化的原因,不能简单从个体出发对其污名化,使毕业的大学生的社会化受到影响。除此之外,很多“买房啃老”群体也是出于无奈的情境,他们不想让父母承担很多压力,但现实经济压力太大,很多同学就选择妥协,成为“买房啃老”中的一员。 同时由于对啃老族的刻板印象,而忽视了中国特殊国情,对于毕业之后的大学生的买房啃老很多人都只是暂时性的啃老,在自己有了能力之后很多人会偿还父母或者在赡养父母的过程中体现,因此对“买房啃老”存在污名化的现象。 三、结论 对于“啃老族”,大对数人将其刻板印象为独立之后还为靠父母、不自食其力的人,其实这是我们对“啃老族”的污名化,就大学毕业之后参加工作“买房啃老”的这一部分人来说,一方面由于“养儿要买房”“买房子总是比租房子好”等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为他们买房大多数自愿的,对于“四二一”结构的家庭来说,两代父母都愿意为子女投入。另一方面,房价过高以及过快增长,大学生刚刚毕业微薄的收入,物价水平的上升,导致了大学生不可能短时期内通过自己的经济收入购买房子,只能暂时性的通过父母的支持买房子,“买房啃老”这一现象并不像我们所看到的那么表面化,其背后有深层的社会原因。(作者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社会毕业论文: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探 【摘 要】随着就业形势的不断严峻,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以及个案、小组、社区的社会工作方法来探索做好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关键词】社会工作 视角 毕业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新探 每年6月我国数以万计的大学毕业生将走出大学校园,走向社会,开始新的工作和生活。据统计,2012~2014年,大学应届毕业生人数分别为:680万、699万、727万,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继2013年被称为“最难就业季”后,2014年被毕业生们称为“更难就业季”。面对这一大群处在人生转折点的青年人,如何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就业大环境,顺利就业,完成从校园到社会的角色转变,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尝试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以及个案、小组、社区的工作方法,来探索做好大学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一 社会工作相关概念介绍 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也是一个职业。主要是指工作者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遇到问题和困境的个人、家庭或团体提供帮助,并通过发掘案主的潜能,使案主获得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增进整个社会福利的专业助人活动。 社会工作自诞生之初,就秉承着博爱、平等的理念,关注弱势群体,提升整体福利水平。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本土化的过程,吸收了传统文化中仁爱、互助的重要内涵,形成了助人自助、自助助人等一系列基本理念。 1.专业的价值 社会工作具有其他专业所没有的一套价值观,包括平等尊重、接纳、个别化。这些价值观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也是社会工作有别于其他专业的关键。 平等尊重,社会工作专业认为,当案主和社会工作者一起工作的时候,双方在地位、决策权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工作者要尊重案主的人格和自由。 接纳,指的是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能够接受案主、相信案主、尊重案主。强调去问题化和去标签化,才能真正地认识案主。 个别化,是一种将案主分别逐一对待的工作原则。 2.注重人的潜能 比斯台克认为①,人在生理、智力、情感、社会、审美和精神方面具有天赋的潜力和权力;并且人具有实现其潜能的天生的驱动力和义务。所以,在服务的过程中注重案主的潜能、发掘案主的潜能,是成功帮助案主的重要环节。 3.致力于案主自身能力的提高 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即在社会工作者帮助案主的过程中,通过发掘案主潜能,培养案主能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理念在香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扩展为“助人自助,自助助人”。即为了实现助人能量的持续流动,在案主获得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后,再利用助人的能力来帮助其他人。 4.PIE理论 PIE②即People In Environment的缩写,中文译为“人在情境中”,意思是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场景中,并受到环境场景的影响。这一理论从系统论发展而来,对社会工作专业最大的影响在于,开阔了寻找解决案主问题的途径,并强调要关注案主当前所处的环境。 二 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契合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实就是做人的工作,其注重感染人、进步人、成功人的特性,与社会工作的理念有许多契合之处。从社会工作的角度看,毕业生在即将进入社会时正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为毕业生提供帮助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用PIE理论来认识学生的就业支持系统 要对毕业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对现在的毕业生有充分的了解。一般来说,毕业班辅导员已经带了学生多年,对学生的认识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在毕业之际,对大学生进行个人生态系统的梳理,认清资源,认识现状,建立毕业生档案,显得非常重要。根据PIE理论,需要我们从时代特征、社会现实、家庭关系、自身特点四方面来认识学生。现在的毕业生大部分都是来自独生子女家庭的90后,出生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着社会文化多元的冲击,并且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在他们身上最大的矛盾在于,自我意识强烈和自身能力不足。而这个矛盾又存在着农村和城市的差异,还有专业的差异。以法学专业为例,大部分城市大学生的就业主要依赖家庭资源,大部分农村学生的就业主要依靠自身的人际资源或者自身的努力。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明确针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即注重以真实案例为教育内容帮助大学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做好就业规划、注重与环境沟通、注重认识和整合就业资源。 2.注重心灵的感染力,重点帮助特殊毕业生群体 许多高校教育工作者都认为,寻找合适的方式与学生沟通是管理和教育好90后学生的关键,只有让他们愿意听、听得进,才能最终受用。社会工作专业强调“用生命影响生命”,即认为,在思想政治领域,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前沿的辅导员要具有广博的知识面,知道流行趋势,才能通过这些共同话题,顺利与学生进行心灵的交流。同时,辅导员要注重分享自我的人生经历和感受,达到与学生以心交心,才能感染学生,赢得学生的欢迎。特别是对遇到就业困境的特殊毕业生群体,要予以特别关注。如:女大学生面临就业歧视,需要予以支持;贫困大学生就业资源偏少,需要给予帮助。 3.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迁移,从辅导就业过程中促进学生社会适应力的提升 高校教育不仅仅是专业能力的培养,还有生活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如果说专业能力靠的是课堂,那么生活能力和社会能力就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社会工作中的“助人自助”和教育学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是相通的,都强调培养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学生的问题单单由辅导员来解决是行不通的,只有学生主动参与进来出谋划策,才能有效解决。当学生在参与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能力后,再用来帮助自己身边的同学,并将获得的正能量迁移到生活的其他方面,促进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就实现了高校教育的最终目标,实现了社会工作专业“自助助人”的延伸。 三 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 同志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励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社会工作的理念同样强调对人的尊重和教育,在长期的社会工作实践中,发展出了个案、小组、社区三种社会工作方法,这三种方法同样适用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1.个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个案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最早的工作方法,将这个方法运用到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主要表现为辅导员与毕业生在一段时间内有目标的定期会谈。毕业生即将毕业,感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感受到求职受挫带来的失落情绪,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自信心不足、就业技能欠缺、对前途迷茫这三大类。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重塑个人价值观和增强心理能力的过程,社会工作认为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在互动和渐进式的谈话过程中达成。所以,区别于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个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目标设定上强调设立一个总目标,并设立循序渐进的分目标;在过程中强调由感觉到行动,并强调巩固和推进并举。虽然个案社会工作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是效果却是持久的。 2.小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小组社会工作突破了个案工作一对一的局限,形成了一对多的模式,可以在集中的时间里,解决多个人的问题,这是目前学校中最受欢迎的方式。在高校毕业生中,比较适用的是两种类型的小组――同质性小组和异质性小组。同质性小组是指把具有同样特点和需要的学生集中成一个小组,通过辅导老师的活动设计,大家一起共同讨论、充分交流、共同支持面对问题。如:就业压力舒缓小组、贫困生就业支持小组。异质性小组是指小组由具有不同需要的人共同参与,这个小组更加强调经验的分享,即由在同一问题上的成功者分享自我经历,以带动其他的组员寻找到适合自我提高的方法。如:求职技能提升小组、考研复习分享小组。由于组员在小组中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尊重,使得他们能够在自我感觉安全的环境中主动分享,获取所需。这也是充分调动学生互助资源,弥补教师资源不足的好办法。 3.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每一个学生的问题,可能都不单纯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可以归结到家庭、社区的环境中。那么为了更好地解决个人的问题,社区社会工作就被提出来。这一方法在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应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在学生就业问题上与家长达成共识。(2)充分利用学校的社区资源,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支持。如在学校范围内营造分享就业的氛围,搭建就业信息的空间,明确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的单位。(3)在社会层面上给予大学生就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如:为经济困难、身患疾病的学生争取社会组织的支持,为需要发展锻炼的学生搭建社会的平台等。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用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除了要理解各类方法的特殊性外,还要注重对三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如在小组工作或社区工作中,针对个别新生的情况,开展个案工作。 我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将其当作重要任务来抓。但是由于缺乏具有时代感的理念和适当的方法,使得许多学生觉得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无用”。这一现状迫切呼唤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笔者认为,社会工作专业的亲切感、感染力、科学性、合理性可以在新时代的高校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期待着我国高校社会工作方法的普及和应用。 社会毕业论文:社会保障视角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 摘要:2015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自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以来,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逐年增加。伴随而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社会保障也成为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因素,各地区社会保障不相同也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主要针对社会保障对高校毕业生的影响发表一些看法。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关系 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现状 我国虽然已经完成了从社会转型期向社会建设期的转变,并且遇到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高校毕业生数量的逐年递增,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由于我国高校的扩招,高校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在促进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根据我国国家社会保障部统计,2007年我国高校毕业生496万,201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700万,2014年高校毕业生人数727万,专家预测接下来几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还会有小幅度的增长。毕业生数量的增加,一方面为我国的市场带来了大量的高素质劳动力,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就业难的问题。一方面是上一年市场还未消化完的毕业生的数量的积累,另一方面是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导致整个市场人才供给的现状是供大于求。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也从以前的精英化教育慢慢的步入了现在的大众化教育的阶段。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诸如高校扩招规模过大、市场供需失衡、当代大学生自身素质下降、高校教育体制不完善、毕业生专业技能不过关等等,个人认为由于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有较大的差异,大部分高校毕业生选择留在北上广等东部沿海经济发展快、社会保障做的比较完善的大城市,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需求更强烈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城市则很少成为高校毕业生的选择,这已经成为影响高校毕业生难就业的重要因素,同时这也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瓶颈问题。 二、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矛盾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社会保障机制也在不断的完善与提高,但是由于社会整体的发展有缺陷,加之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致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这也成为了影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因素。 (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运作效率不高 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机制并不是统一的,而是由各个城市本身的经济发展情况、人口数量、财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综合起来影响的。因此有很强的地域性、差异性以及多变性。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层次会形成很大的区别,例如在沿海经济状况好的城市,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为城市居民提供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保险,这些对于高校毕业生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可是在内地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城市,可能仅仅有医疗合作等,难以保证在那里工作的人员能获得很好的生活环境,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自然会比较低。这就形成了严重的地域差异,对高校毕业生的择业就业的方向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不同性质的单位之间社会保障差异较大 众所周知,不同性质的单位之间的福利待遇是有着很大的差距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国有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很大,而一些个人私营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较小的原因。在国有企业之中,员工很容易就能享受医疗、失业、养老甚至是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而且档案身份能有着落的地方,工作年限一到能很自然的获得干部身份,自己的福利待遇有很大的提高。而在一些私营的企业之中,高校毕业生享受的待遇会差很多,很多企业只提供三险,对于面临着买房、供养父母压力的高校毕业生来说,福利得不到保障,档案无从安放到非公有企业上班意味着风险比去公有企业成倍的增长,如果自己创业风险更是会全部自己承担,这些都是影响他们想尽办法进入国有性质企业的原因。 (三)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低 社会保障的实施和统筹是进行地方的封闭式管理的,这就导致了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障缴纳的费用以及条件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之中是不相同的,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人口数量,缴费人员只能按照最后的所在城市享受社会保障,也就是说很多人在缴费标准高的城市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最后却是在社会保障标准比较低的城市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城乡社会保障差别特别的明显。这也是一些在沿海城市工作了一段时间,想要换工作,即使在中西部城市之中有着更好的工作机会,也不会选择离开的重要原因。同时,在一些中小城市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平台建设薄弱、在窗口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仍然有很大的缺陷。 (四)各地政策不同,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人才流动机制相当的不完善,是一种“水往低处走”易,“人往高处走”难的模式,人才流动基本上是单向的,同时由于户籍等的原因,加大了我国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距,比如,北上广的户口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别的地方要高很多,这些城市的原有人员很少会放弃北上广,去走向小一点的城市,而一些高校毕业生为了好的生活环境,又选在这些地方工作,这就加大了各地区经济的差距,这导致市场被人为的分割,严重的限制了人员的流动与统一、大市场人才互相交流的建立与形成。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我国政府在努力的改变着这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相继出台政策、法规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好的选择工作的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来达到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工作就业的目的,同时,也给予很多优惠,促使高校毕业生去自主创业。2011年教育部长袁仁贵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视频会议中指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要为毕业生去西部工作,去自己创业创造机会。国家在努力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好的环境。以下是我对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建立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时应纳入缓冲和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和保证大学生顺利就业的重要前提。我国应将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纳入就业缓冲和激励机制。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的本质目标是为大学生的就业提供缓冲的屏障,其基本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保证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和不断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而大学毕业生属于新型就业群体,在就业方面的经验比较欠缺,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与适当的引导和帮助。此外,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顺利解决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流砥柱力量,所以我国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保证和激励大学生与劳动力市场的完美融合。此处所提到的激励指的是要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奖励,而不是单纯的就业救助政策,要将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自我激励结合起来。此外,大学生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群体,其就业所欠缺的并不是知识和技能,而是工作精神和社会经验。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不断培养大学生的就业能力,鼓励就业困难的大学生主动回归劳动力市场,这也是大学生就业保障的主要原则。 (二)要帮扶重点人群就业、促进具有竞争优势的人群就业、安置弱势人群就业 采取有效的措施,扩大失业保障面,让处在待业过程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障。由于我国在这一方面基本上属于空白,所以,我们可以借鉴一下西方的国家的相关经验,以减少走的弯路。如,在学生阶段,每段时间就交一些资金,分别由政府和个人承担,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等到毕业,高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的就经过一些手续,每个月获得一定的生活费,以及为更好的融入工作而需要的培训的费用。这就能使得毕业生在待业的这段时间既能自给自足,又能够让自己不在专业技术方面落伍,随时做好准备去面对工作。 总之,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实实在在的出现在我们的现实之中,不容我们回避,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调整是必须的,这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有利于我国经济全面稳定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在校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在校期间,增加自己的实践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我国大学生就业保障政策应充分考虑申请者的尊严问题 大学生的就业保障体系建设要遵循人格尊严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大学生接受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就业救助机会,同时还要保证尊重和维护大学生的个人尊严。自古以来,“学而优则仕”以及“不食嗟来之食”传统思想在我国国民教育中根深蒂固,因此,大学生作为千军万马通过高考独木桥而进入象牙塔的群体,其自身的优越感和能力已经能够得到了社会及社会关系的肯定,此类群体倘若在就业方面落后社会平均水平将严重损害其自尊心。因此,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将大学生的人格尊严作为一个参考条件。具体应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大学生就业理念的转变。大学生自己应该转变就业观念、认清形式、将就业期待值降低,准确进行自我定位,充分了解在市场的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风险;另一方面,立法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家应该通过就业立法对大学生就业和失业保障进行明确规定。此外,针对大学生的就业保障要限定其名称,不发放大学生失业金避免出现“低保”等词汇,低保属于社会救助范畴,而社会救助又是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它是给完全的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帮助,不应将大学毕业生等同于社会弱势群体。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社会毕业论文:浅析社会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牛专项因素对就业的影响 [摘要]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日益普及,众多群众积极参加的社会体育锻炼成为一种时代潮流,使得社会体育专业肩负起了培养社会和市场所需要的社会体育专门人才。然而,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在就业过程中会受哪些因素你影响呢。本研究以专项因素对于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为主要研究内容,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等方法进行研究。 [关键词]社会体育;毕业生;专项因素;就业 目前,湖北省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发展迅速,为社会输送了大批的社会体育专门性人才。然而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却不容乐观,较为严重地阻碍了现阶段社会体育专业的发展。因此,笔者选择了社会体育专业专项因素对其就业的影响,试图从这一视角分析就业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笔者整理并汇总了湖北省4所普通高等院校社会体育专业的现行教学计划,系统分析了社会体育专业专项设置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 笔者认为社会体育专项因素主要是指大学期间学生与专项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学校的专项课程的设置,学生的专项选择,学生的专项技能水平等因素。就本文而言,专项因素是指学校是否开设了专项课程,即指学生参与专项课程的学习。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选取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大学、三峡大学、中南民族大学4所本科院校的2014届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40人进行调查。 (二)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社会体育专业开展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0年8月,全国1977所(含本科与高职高专)高校中开设社体专业的共有212所,成为近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体育类专业(尽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达到265个,但该专业的办学历史久于社体专业),以每年13个的速度增长(其中本科社体专业的增长速度为每年1 1个),尤其在2003年后增幅特别明显,共增长了134个。在专业的地域分布方面。除青海外,社体专业在各省(市、自治区)均有分布,其中华南和华东地区最多,分别为63个(29.72%)、56个(26.42%),西北地区最少,为12个(5.67%);河北、湖南、广东等9省都超过10个,但6个省(市、自治区)只有1个或2个,以湖南地区开设社体专业最多为18个。当前,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紧跟当地市场对社会体育专业人才需求以及高校向宽学科、全专业发展的时代需要,进而在高校内部专业方面不断整改等原因,使得社会体育专业在湖北省快速发展起来了。湖北省普通高等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正式开设始于1998年国家教育部把社会体育专业列为正式专业之一,之后才建立起来的。其中,以武汉体育学院为首最早开设社会体育专业。1995年在体育系本科93级学生中开设了社会体育专业(试点班)。并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社会体育专业。至此,社会体育专业在湖北省就迅速地发展起来。 (二)湖北高校社会体育专业设置情况 据调查统计,从1995年至2003年短短的9年时间,全国就有68所高校开设社会体育专业,而在68所开设本科社会体育专业的高校中细化专业方向的有8所(设一个专业方向的有3所、设三个专业方向的有2所、设四个专业方向的有3所),其它专业设置社会体育方向的高校有21所,共计设专业方向的有29所。湖北省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本科)的课程设置,大多是围绕教育部规定的“体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三大主干学科,以“社会体育概论、社会体育管理学、健康概论、中华养身学、大众健身娱乐、体育项目的理论与方法”五门主要课程为基础,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四大类来设置的。笔者对上述四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得知开设社会体育专项课程的高校为3所,分别是武汉体育学院、三峡大学以及中南民族大学。其中,武汉体育学院专项学习时间为7个学期,三峡大学与中南民族大学专项学习时间学期分别是5个学期和6个学期。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目前从全国来看,社会体育毕业生在社会体育岗位工作的占35%,在学校体育教育岗位工作的占40%,其他岗位工作的占25%。同时,湖北省社会体育(本科)毕业生的就业也具有类似的情况。高校顺应社会的需求,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社会体育专门性人才,但仅只有接近1/3的毕业生从事社会体育相关工作,而大部分社会体育专业的毕业生,流向各级学校、事业单位、商界等其他行业。在对四所高校“社会体育(本科)毕业生就业岗位倾向”的调查中,显示共有14.6%的学生选择了社会体育相关工作,23.7%的学生选择了继续读研深造,29.2%的学生准备进入各级学校;32.5%的学生选择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由此可以看出,毕业生就业更倾向于各级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对于主动从事社会体育相关工作的毕业生并不多。同样,针对四所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对未来工作岗位的选择,其中“毕业后有无转行易业的打算”的调查中,只有11%的学生选择“没有转行易业的打算”,24%的学生选择“一定会转行”,52%的学生选择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会转行”,还有13%的处于不确定状态。 从上述的调查结果来看,半数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专业观念不强,对于自己所学的专业,特别是专项理解的不到位,仅仅认为只是一门课程,不能够很好的将其与自身的学习动机、价值观念、兴趣爱好等主观因素,以及和就业环境、现实利益、择业方式等客观条件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得专项训练课的开设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价值得不到很好的实现。 (四)专项因素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在对四所高校的“社会体育(本科)毕业生专项因素对其就业是否具有影响”的调查中,34.5%的学生认为是有较大影响的;49.3%的学生认为专项在就业中仅仅起到辅助性的作用;9.6%的学生不知道是否具有影响;最后,仅有6.6%的学生认为专项对就业起不到任何影响。同时,我们访谈中了解到,凡是选择专项对其就业有较大影响的学生,他们的专项水平一般比其他学生较高。同时,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选择“没有影响”和“不知道”的学生相对较少,两者加起来也还不到全部学生的六分之一。通过访谈发现,这部分学生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对于专项不感兴趣,缺乏学习的动机;从主观上对于社会体育专业不了解,不能把专项能力转化为就业资本,仅把其看做一门普通的课程。这些学生目标.定位较为模糊,学习动机较弱。 三、建议 (一)科学评估与预测专业的发展规模,建立一个有效的中长期规划机制 为了使湖北省社会体育专业未来的发展保持持久的生命力与良好的竞争力,同时也能够很好与市场契合。湖北省有关部门应该利用好地区丰富的教育资源,组织牵头社会体育权威专家学者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用以对当前已经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的院校的学生招收数量、办学规模、发展速度、人才培养模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同时,要对市场对于社会体育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查,并作出科学的预测。在上述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对湖北省未来3-5年的社会体育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数量进行科学评估。从宏观层面把握专业发展趋势,合理控制学生的数量,提高人才的产出质量,让学生产生学即有用的感觉,从而愿意继续学习新知识。另一方面,有关教育部门应该鼓励、帮助各个高校让他们的社会体育专业具有各自的特色,提升专业竞争力同时也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求,而不是由着各个高校盲目的扩招。 (二)明确社会体育专门性人才主要的就业领域以及从事服务的方向 目前,湖北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绝大多数来自于离退休人员包括,退休的体育教师、退休的国家干部、职工等,由于他们年龄较大,具备的体育专业知识很是有限或者已经过时,很难达到现在诸多体育爱好者与参与者的要求。还有一部分是来自各级学校的在职体育老师,由于他们还处于教学状态,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来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指导,使得指导的时间与频率难以保证。现阶段,湖北省的地理优势和人才优势愈发的突出,使得许多大中型健身俱乐部、经营性体育组织等纷纷落户。其中包括门类繁多如健身娱乐、竞赛市场、体育中介、体育传媒等各个行业。2012年网球ATP大师赛在汉举办,李娜澳网夺冠等,都影响着群众体育的发展。由此,湖北省普通高校应该把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就业与服务方向定位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产业人才、体育外语人才上以及足球、网球、羽毛球的等专项人才。 (三)调整课程结构,加强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湖北省高校应该对现行的课程结构作出适度的调整,增设“活动策划”等方面与社会体育专业有着密切联系的课程,他们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学生的适应社会的能力。针对不同的专项要求,设计出其他术科与专项术科之比。对专项技术运动项目要认真教学,确保学生具有相对的专业技术优势,使之成为谋职择业的有力手段。加强社会体育专业院校之间合作与联系,鼓励他们合作开展社会体育调研、健身指导、教学实践、竞赛组织实践、居民体质测定等实践活动,做到从校内到校外的延伸,甚至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合作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发现自身欠缺与不足,继而从新加深理论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丰富与提高自己,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体育专门性人才。 社会毕业论文: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状态下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特点和现状分析 【摘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是我国长期面临的突出矛盾,目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由于产业结构变动及全球化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问题日益凸显。灵活就业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己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社会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立足当前形势,从分析灵活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入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得出了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状态下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特点和现状的结论。 【关键词】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权益保障 近几年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越来越难,僧多粥少,加之都想找“高起点”的工作,加剧了就业竞争。据教育部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3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99万人。除了应届毕业生,还有往年没有就业的,使得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素质特点决定了他们在灵活就业中单位、岗位、待遇等多方面条件处于相对较高层次,在其多种就业形式中又以临时就业为主。然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情况是十分恶劣的,因为社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劳动关系的。对于临时就业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来说,由于用人单位常常与毕业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不可能通过单位、劳动合同对他们进行强制性的参保;或是由于工作的临时性,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精力充沛的特点,他们可能同时参加多份临时性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难免会产生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一、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特点为: 第一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参保需求不高:他们普遍认为,因为其工作性质是临时的,并且期望满意的正式工作,所以对临时工作情况下社会保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往往不予以关心。第二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参保意识不强:他们属于“低风险人群”,感到年轻、健康状况良好,主观上并不急于参与社会保险。第三是参保能力有限: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初期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收入风险较大的经济压力,但是他们参保的负担往往是正规就业人员的数倍,所以这部分灵活就业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初期大部分选择不参保。 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为: 1.缺乏相关法律保护。虽然灵活就业已成为缓解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但有关部门对此还没有足够的关注和重视,没有及时出台关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法律法规。由于法律法规的欠缺,每当发生灵活就业相关的纠纷时就面临无法可依,违法不能究的现象,灵活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弱势群体的弱势也因此而突显。 2.社会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适应灵活就业有效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制度,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交纳社会保障金,但是由于劳动人事部门监督管理的不规范和就业竞争激烈,企业不为这部分人群办理社会保险的不在少数。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者一般收入不稳定,加之年轻体强,保险意识弱,社会保险的缺失,增加了城市边缘群体的数量。与国有正规部门有着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相比,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高校毕业生在非正规部门就业者得不到医疗、养老等保障,抑制了高校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的热情,也严重阻碍了毕业生在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 3.不合理的缴费基数。以养老保险为例,地方政府单纯套用国有企业的养老金缴费办法,未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这一群体而言,较高的缴费基数无疑使其成为沉重的负担。他们认为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后,不但需要负担较高的缴费比例,而且缴费多少与未来收益不成比例,缴费越多对社会的贡献率越大,而个人却不能得到更多的保障,故参保比例不高。 4.户籍制度、人事制度的局限。户籍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户口流动的高成本增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经济负担。城乡户口的二元分割,农村劳动力在完全市场化时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使城镇户口成为一种特殊商品,进入农村和没有户口落户确认权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会丧失本应享有的城镇户口优惠待遇。 5.劳动关系不规范,保险不稳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是不想兑现法律规定的劳动标准,同时也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不能随意辞退。其次是有些用人单位,如从事个体经商的个体户等,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所规定的主体资格,不能够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劳动者经常处于就业一失业一再就业的反复循环之中,就业岗位的缺失,导致劳动者两次就业之间间隔的时间延长,使劳动者付出的时间成本也不断加大。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现状和问题都与社会保障制度息息相关。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人才的自由流动、择业观念的转变、就业机会的公平竞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单纯地从理论上呼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转变观念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在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强化自我“转业意识”、提倡灵活就业的同时,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既有利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自身的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灵活就业极大的缓解了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我国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建立,相信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善,会有越来越多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选择这一方式就业来实现自我价值。 社会毕业论文:浅谈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社会需求 摘要: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各个职业学校面临着“解决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发展问题。由于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企事业用人制度的改革,以及市场化的冲击,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增就业人员和失业再就业人员产生。与之相比较,就业岗位的增加却相对不足,因此就业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性。本文立足于盐城市中职学校,通过对学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个层面的调查和了解,分析中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社会需求调查。 关键词:盐城市职业学校 就业状况 社会需求 调查研究 由于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就业问题已成为大到政府,小到各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直接面向市场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就不仅成为了学校所关注的问题,同样也成为了社会及家庭所关注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盐城市职业学校,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学校和用人单位。通过这三个渠道了解盐城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就业特点与趋势,并进一步从多方面入手,提出了增强毕业生竞争力的具体及具指导性建议。 1 盐城市中职毕业生的就业现状 俗话说“本科生就业不如高职生,高职生就业不如中职生”。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在75%作用徘徊,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早已突破95%[1]。盐城市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是:73.23%的毕业生就业于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10.4%的毕业生合法从事个体经营;16.37%的毕业生选择继续升学深造。同时,中职生的高就业率背后也隐藏着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一是对口就业率低,只占了总就业率的30%,有接近六成比例的中职毕业生面临着专业完全不对口的就业问题。而是职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大多数毕业生目前与用人单位均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是就业无保障,稳定性差,很多毕业生跳槽频繁,对就业单位的忠诚度较差。 2 中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需求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大多数中职毕业生已经意识到了就业形势的严峻,已经做好了先就业后择业的准备,主要从今后发展和工作稳定程度思考。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认为只有提高综合能力,强化专业技能,才能在人才竞争中有一席之地。当然,大部分学生仍然热衷于大中型企业,不愿意从事劳动强度大的一线服务工作,从而妨碍了他们就业的成功。从调查来看,中职生要克服以下几点心理误区:就业期望值过高、就业被动性心理、就业自卑心理、主动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意识不足、怕苦畏难心理以及欠缺创业意识。 当前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新的阶段,现代化制造业急需技术工人,而这些技术工人50%以上都是中职毕业生。调查显示,企业对中职学生的欢迎程度高于大专院校学生,因为他们更加关注学生的技能培养[2]。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未来5年对中职生的需求量将增加5倍。根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和人才市场双选过程中反馈的信息,用人单位更加青睐具备综合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感强、工作踏实、对企业忠诚度高、有创新精神、适应能力强、吃苦耐劳、技术能力高等素质的中职毕业生。 3 影响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因素 (1)中等职业学校的就业导向。学校作为学生形成就业思想的第一乐园,应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学校应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积极适应社会需要,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突出职业教学的特色。 (2)中职毕业生的自身素质。中职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青睐的最主要原因是中职生拥有一技之长。在就业方面,中职生有动手能力强、专业技术好等优势,但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也是刻不容缓的。 (3)社会技术行业的需要。随着第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社会各个行业需要有技术的中专生、技校生。尽管企业需要高素质人才,但是也同样需要高级技工人才,因为在金字塔尖毕竟是少数,更多的需要金字塔下面的人[3]。 4 增加中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建议 (1)加大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渠道,能够解决社会就业紧张的问题,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制定优惠政策,为中职生创业消除障碍,如银行贷款优惠、工商办证方便、税务税收减免、城管宽松环境等政策和措施。加强对中职生就业和再就业的培训,只要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 (2)中职生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很多中职毕业生眼高手低,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对自己的定位不准确,对待遇期望值过高;缺乏诚实,脚踏实地的敬业精神;对综合素质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在就业是应该树立以下几点意识: ①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②打破体制局限,树立广泛就业的开拓意识;③强化技能训练,树立竞争上岗的意识;④学习求职技巧,树立自我推销的公关意识;⑤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为社会服务的奉献意识;⑥提高综合素质,树立继续学习的意识;⑦保持浓厚的创业意识 (3)各个中职院校注重人才的培养。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于普通的大学,它有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应该不断更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突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方面的学习力度,给学生灌输创业教育和就业服务的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4]。 5 结语 就业教育、就业工作指导是每个中等职业学校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通过对盐城市总等职业学校就业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在充分了解中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需求以及影响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因素的基础上,对增强毕业生竞争力提出指导性建议。从而能为盐城职校进行专业设置提供依据,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企业提供相关有价值的信息,促进学生就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并为盐城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生态方面论文:关于西北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基本看法 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一个基本模式,单纯的讲在法治社会形成,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和加深的情况下,面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如何发展自身的生态文明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实践的模式。严格来讲,生态文明建设,不单纯的是指林业、草原实体建设,它的发展是一系列的上层、下层体系建设与完善,而在这个发展过程当中,贯彻到农业、工业、旅游、城市规划等等方方面面。 现代社会发展,不仅在世界,在中国也面临着各方面环境问题,人类建设的这个生态体系,从原始过渡到现代,从欧洲国家把人类推进工业化高度发达的阶段,是以跳跃式来发展壮大的,一个文明的产生必然会导致另外一个文明的推惨和毁灭,所以说发展生态文明不是一个政治术语,而是经济发展所决定的国民意识。中国首先是一个人口大国,地理位置决定其处在很不平衡的环境状况。比方说,高温对环境的影响,南北差距大,东西以水分影响的环境因素比较突出。所以说发展生态文明要依据本身的实际,实事求是的补充和完善自身建设体系,不能以规划“大理石”城镇化模式发展,要求自然和谐。再比方说:鸡蛋能在高温情况下,打碎在路面能烤熟,或者生鱼煮熟、或者五花肉烤熟等等,折射出在城市规划享受的时候,能不能反思这样的城镇生活模式,会导致以后气温会不会更恶化!实体发展,应当是促进上层建筑发展的一个强大推力,我们的生态在人类迁居时遭到的破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多方面,立体化的。整体性来说,植物之间也有互相侵犯的时候,何况还有人类的推动。生态农业发展,是要借鉴前线城市发展过程之中的模式,补充生态经济实体发展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都知道1960-1962年那几年的自然灾害,虽然有人为因素,但是不难想象,如果一个高度发达的城镇化国度,如果遭到环境因素再次影响,那么造成饥荒的悲剧是何等的惨烈,城市郊区的棚户区,导致结构布局不合理,发生的问题也比比皆是。大量的农民涌向城市,导致农业田地荒芜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归根到底,是经济机构不合理,社会建设层次缺乏合理布局,农业机械化程度不够高,所以,我们现在要加快利用大学生基层村官这一有利时机,放开手脚,推动庄园经济发展模式。但是不能机械化的否定土地流转的基本准则,加快集约化、机械化、自动化结构完善。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在整个西北的发展。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我国林业自“十五”以来,坚持以林为根、以人为本,高举生态大旗,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森林文化建设,林业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六大工程稳步推进,森林资源实现双增长,集体林权改革已见成效,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日趋明显。 林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着强大推动作用,因为林业是农业这一国民经济的基础的基础,没有林业,农业就会失去风调雨顺的生态环境,水利就会失去保持水土的绿色屏障,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失去了必不可少的生态平衡的有力支撑。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 这一点是值得借鉴的不错提议,但是一个林业系统,从专业系统来说有阳性植物和耐阴植物,有高等植物和低矮的层次性分别,构成一个统一的生态系统,所以保护原始森林对现代文明是很艰巨的任务。而且,就整个发展来说,建立一个恢复“承德避暑山庄”似地园林,可能性很艰巨,因为当时可以狩猎,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态文明不单单是指植物,而是有生命的。 生态方面论文:有关现代化生态水利设计方面几点思考 摘要: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水利的建设,它是推动现代化农业进程、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和构建人水和谐的重要保障。下文浅析了生态水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生态水利建设;人水和谐;措施 1 前言 生态水利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就新建工程而言,是指一面进行传统的水利建设(如防洪、治河工程),另一面进行河流生态的修复。就已建工程而言,就是对部分河流进行生态修复.生态水利工程将与清洁生产(生态产业)、传统治污技术以及资源管理和环境立法共同作为河流生态建设的主要手段。现代化生态水利工程在衡量生态系统健康需求与社会经济需求这二者关系时,笔者认为应该强调水利工程不仅要满足人类社会的需求,也要兼顾水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和健康。 2 生态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1)在相关的建设管理方面力度不够。如财务管理、项目法人的职责、竣工管理、质量监督等有待完善。(2)国家对生态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大。水利工程的基础不强,再加上后期投入不足,损坏严重,大部分工程老化失修,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达到基本的配套程度。(3)项目建设的多道程序衔接不好,致使总体的工程建设拖后。工程编制、招标、审批、投标工作脱节。延长了时间,再加上北方水利工程施工受农业条件和季节制约,进一步拖延了投产时间。(4)水利工程的规模相对较大,可是年度国家投资金额少,建设期长,对工程效益的发挥相当不利。 3 生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1)恢复和保持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根据研究相关生物群落的大量资料显示,非生物环境空间异质性与生物群落多样性存在正相关关系.生物群落多样性与非生物环境的空间异质性的关系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系统与非生命系统之间的藕合和依存关系。如果某地区的生境空间异质性较高,就意味着创造了许多不同的小生境,即它可以允许更多的物种生存.与之相反,假如非生物环境变得单一,必然会导致生物群落多样性下降,生物群落的密度、性质和比例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导致生态系统某一程度的退化。(2)经济性和工程安全性原则。生态水利工程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也要符合水利工程学原理。生态水利工程的工程设施一定要符合工程力学和水文学的规定,从而保证工程设施的安全、耐久性和稳定。一定要充分考虑淤积及河流侵蚀、河流泥沙输移、冲刷等河流特征,随时的研究河势变化规律,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河流修复工程的稳定性。从生态水利工程的经济合理性研究,得出应遵循投人最小而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的原则。(3)反馈调整式的设计原则。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都是动态的,在空间与时间上通常具有不确定性。不仅受自然系统的演替,而且人类系统的干扰及变化也导致了生态系统的不稳定。由于不确定性使得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出现一种设计方法--反馈调整式。它是根据“设计—执行(包括管理)—评估一一监测一一调整”流程再加上反复循环的方式运行的。在此流程中,基础是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包括水文观测和生物监测,监测系统需要在项目初期就要建立完善,从而进行长期观测.与此同时也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河流健康体系,以此来评估河流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的发展趋势及状况。(4)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自设计原则。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就是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功能.物种的自然选择是自组织的机理,一些与生态系统友好的物种,可以经受自然选择,寻找到合适的环境条件与相应的能源。这时,生境就能支持一个拥有数量庞大而且能进行繁衍的种群。依靠生态系统自组织、自设计功能,就可以由自然界挑选合适的物种,从而形成合理的结构,实现设计。以往成功的生态工程得出结果,人工与自然力的贡献各占二分之一。在运用自设计理论时,要特别注意充分运用乡土物种。在引进外来物种的方面,要特别慎重,避免生物人侵。 4 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应遵循的理论与技术路线 (1)认清工程将会影响的重要敏感生态目标。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一定要可以准确认清受工程间接或直接影响的生态目标,并且要在工程规划时做出充分考虑.目前大多数水利工程的设计没有或很少考虑流域生态敏感点。(2)应以工程水文学与生态水文学当做工程设计的基础.进行水文过程的计算与分析。由于生态水利工程的服务对象相当广,通常同时涉及林业、湿地、农业、草原、江河湖泊和畜牧业等生态用水和工业、消防、城镇、居民等生活经济用水,因此只要认清生态目标对水资源的时空要求规律,才能使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3)环境工程设计要与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进行有机结合。设计生态水利工程时,要完全吸收工程的理论与和环境科学技术,从而实现水质与水量同步的科学配置。目前特别是要与水污染防治工程进行有机的结合,因为水利工程作用的水量通常较大,并且拥有显著的季节性变化,使生态水利工程的实施与设计存在相当大的阻力与挑战。为了降低早田排水挟带污染物或泥沙进人下游天然湿地或湖泊,可以在进人湿地或湖泊的过渡带设计氧化塘或生态处理沟渠。而水田里的排水沟渠能在植物生长季节完成蓄水,再运用人工沟渠湿地对有机污染物质进行有效的降解。如果是以开采地下水种植水稻,要进行以水质净化与水量高效利用为目的的生态水利工程设计。 5建设生态水利的措施 对水资源合理利用、开发、保护,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的发展,同时它更是水利部门今后和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笔者将其总结为以下几点。(1)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水的问题就是生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一定要加强优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把水资源作为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来对待。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认真注意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顺应自然规律,坚决走人水和谐的路线。既要防治水对人类的侵害也要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在做好水资源的开发、治理和利用的同时,加强和重视对水资源的保护和配置。使全社会对水资源问题的认识得到提高,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履行保护和爱惜水资源的义务,把人水和谐、以人为本的观念转化为营造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2)依法落实,全面规划。当前,大部分水资源已经实现统一管理。协调好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的建设,使水源调配体系得到完善,构建合理的水网。要依靠法制保瘴,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保证规划落实的长期性和严肃性。 6 结语 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当重要的物质基础是水资源。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水利,它是国家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与环境安全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在具体工作中将落实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投人,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快速、全面、协调推进生态水利建设的步伐,共同打造人水和谐的环境。 生态方面论文:浅谈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一、前言 园林绿化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园林植物综合功能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其它生态因子所不能替代的,如通过其生理活动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产生的生态效益。通过植物景观创造的良好城市环境和为人们提供游憩空间的社会效益。随太仓城市结构的调整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必然要对作为改善城市环境重要手段的园林绿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谋求城市绿色植被生态效益及其改善环境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美化城市,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园林植物丰富多姿、体态优美,随着时间的推移,朝辉夕阴每日在变,春夏秋冬四季在变,年年在变,整个个体或集体轮廓、疏密、质地,都是大自然的指挥之下赋予宏观世界无穷无尽的变化。在城市特定的条件下,建立生态与景观相协调的人工植物群落,使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达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最佳结合是提高绿地质量的关键所在。 绿化建设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绿化是评价城市生态系统优劣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社会基础设施之一,促进和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发展,必须重视和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二、 园林绿化对生态环境的作用 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新建设区应不低于30%的绿化率,旧城改造绿化率应不低于25%,由于上述绿化率是按平面计算的,所以是草坪和树木不分。草坪绿化重在视觉效果,其调节气温和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作用有限。树木的绿化效果则是“立体”的,不仅能防暑降温,还能净化空气、调节生态。园林绿化在此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城市园林绿地能不断调节大气层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平衡,改善环境,促进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吸收二氧化碳而吐出大量氧气。而现代城市的发展,机械化使得城市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大增多,城市空气中的浑浊气体日益复杂,人们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所以我们不能只注重草坪绿化的建设而忽视了片林的作用,应采用以行道树为框架,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型多元化结构模式,这样才能达到景观与生态的最佳结合。 (二)园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城市生态的健康发展。随着企业的发展,城市人口集中、交通拥挤、城市建筑不断扩大、绿地大多被侵占、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也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长寿。多种树、多种草,发展园林绿地,有利用绿色植物净化空气、调节气候、吸尘吸毒、降低噪音、美化市容、丰富景观,有利于改善城市的不良环境,促进城市生态健康发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保持水土。城市要发展,但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现在的很多城市,高楼大厦耸立而出,但是很多绿地却被人们忽视,导致城区高温,“热岛效应”严重,城市温度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城市开展园林绿化,即使大部分雨水不能渗入地下而从下水道排走,减少城市的降水蒸发量,还能有效发挥植物的蒸腾作用,减少“热岛效应”的出现,给人们一个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 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 由于园林绿化对改善生态环境有巨大作用,它将会日益得到人们的亲睐,人们也会更完善园林绿化,让园林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①天人合一的自然文化。追求的天人合一思想,在于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强调按照自然的客观规律来造园,要以自然景物为主体,更要强调人对自然的深刻认识和艺术再现。这与国际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的发展趋势十分接近,表现出人类认知方式国际一体化的倾向;②因地制宜的景观特色。对地域性景观的深入研究,因地制宜地营造适宜大环境的景观类型,是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的前提,也是体现其景观特色的所在。但关键在于继承因地制宜的思想,而不是山水园林的形式本身;③、舒适宜人的环境塑造。园林是人类追求最理想的人居环境的产物,创造更加舒适宜人的小气候环境,是享受园林生活乐趣的前提。园林的叠山理水、植物配置、亭廊构建,乃至城市布局,都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如何利用自然气候条件,在园林中营造出舒适宜人的小气候环境。在现代风景园林设计中,光影、气流、温度、湿度等影响人体舒适度的气候因子,也是十分重要的设计依据; 四、 结语 绿色象征生命,人类的存在离不开绿菌,所以人类像热爱生命一样热爱绿色。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作为改善城市生活质量、美化市容市貌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充分利用园林绿化植物,以及科学、合理的艺术手段,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构建层次多元、结构复杂、生态多样、功能最优的绿地生态系统。它产生的生态效益改善人体生理健康,景观效益改善人的心理机能和精神状态,游憩效益则改善着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质量。同时,我们应普及绿化科学思想,树立生态园林意识,提高人们对自然美的认识和向往,改变目前城市园林绿化过于追求气派和攀比求洋的做法,积极营造健康、自然、优美和舒适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建筑在资源节约方面的若干分析 摘要:通过生态建筑在给排水,保温隔热, 建筑材料等方面体现出来的节能优势进行分析,说明生态建筑在建筑模式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生态建筑 资源节约 生态建筑是将生态学原理融入到建筑理论中,从事建筑设计,追求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可持续环境,把建筑作为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组织、自调系统,为人类提供舒适的居住场所以及各种生活和工作条件的同时,融入到整个生态循环中,建立了新的生态平衡。通过运用当地材料和传统的建筑技术并结合气候因素等来实现。 建筑是个消耗资源的大户。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建筑中度过,致使建筑成为了一个综合性的资源消耗系统,其中给排水,保温隔热,通风,建筑材料,照明,景观等要素又是一个个耗能的小系统。生态建筑则是在各个要素上加以考虑,将生态性融入到各个细节中,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 1.给排水 我国淡水资源丰富,但是因为分布不均以及不合理利用,很多城市和地区缺水甚至极度干旱,而且这一情况有日益加剧的趋势。 在我国新疆,甘肃,陕西的部分极度缺水地区,一些民用建筑附加特殊的节水处理系统。因年降水量低,在建筑附近的地下挖一个较大的储水地窖,一般分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两个部分。下雨的时候全家出动把能装水的器皿和能吸水的棉布摊到室外,将收集到的雨水灌入地下水窖,同时屋顶设置成平顶,并且做有组织排水,落水管直接通向地下水窖。下雪的时候用干净的铲将积雪收集,堆入水窖,这样储存的雪水,到夏天的时候还是清冽甘甜,同时水窖还可以成为夏天食物保鲜的天然冷藏库。 在一些发达国家,通过高端的节水投资建设,达到一劳永逸的节水效果。如美国第一座生态建筑The Solaire,共27层,总建筑面积380000平方尺,293个单元,如此大规模的建筑要设置系统的节水系统难度非常大,工程复杂,耗资1.2亿美元,包含污水循环系统,雨水收集设备,废水净化装置等。废水经过处理后可以用于消防用水和冲洗卫生间,收集的雨水可以灌溉屋顶花园,冲洗卫生间和消防用水,通过净化处理以后可用于饮用水。与不设置节水系统相比,根据当地的年平均降水量,可节水43%以上,是世界上大规模节水系统的先进范例。 曾经有一个非常经典的广告词,“请珍惜用水,否则你见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节约用水已经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识,而生态建筑节水,雨水收集,水循环,安装各种节水设施,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具有很大的长远的潜在价值。 2.保温隔热 冬天,在我国陕北的干冷地区,地表的昼夜温差很大。而传统的窑居可以形成稳定的室内环境。土的比热容为600~900千焦每千克每摄氏度,窑居厚重的覆土则成为了天然的温差异缓冲带,这种缓冲作用非常强劲,冬天凌晨2点的室内外温差可达到25摄氏度。这种厚重的覆土和土墙可以与一台中型的空调相媲美。 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温带,但是南方一些地区的太阳辐射强度也可以高达3800千焦每平方米每小时,海南、广东、福建等一些省份地区的建筑屋顶温度可达到60摄氏度。针对这一情况可以有两种节能方案:一,在区屋顶安装太阳能设备,利用太阳能烧水和照明都是非常高效的。按照一般太阳能电池板的的太阳能转化效率24%来计算,一个1平方米的太阳能电池板一小时吸收的热量约有950千焦,标准煤的燃烧值为3000千焦每千克,相当于燃烧0.33千克标准煤释放的热量。而一平米的硅晶板太阳能电池的价格为2200人民币,只相当于不到4吨标准煤,其使用寿命高达30年,出去维护费用还是比较节能的方式。在高层建筑中如果能用太阳能电池板替代屋面,省去屋面板的材料的同时缓解了部分楼层的能源压力,更具性价比。二,做生态屋顶,种植花木,这种屋顶的表面温度可以控制在31摄氏度以内,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空调压力。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也相应在变化,而在保暖降温上消耗的能源也在增加,生态建筑在这个方面则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3.建筑材料 建筑是整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想模仿生态系统,生态设计要求设计师容易重新使用、回收以及最终能与生态系统再次整合的材料和组件。 中国上海世博会上许多场馆运用的建筑新材料很好的体现了生态二字。与一般的合成树脂不可腐化的性质不同,韩国企业联合馆外立面用合成树脂是可腐化的。在世博会后,韩国企业联合馆将被拆除,而这些合成树脂外立面则将被制作成环保袋,赠予上海市民;德国馆外墙使用的是网状、透气性能良好的革新性建筑布料,表层织入一种金属性银色材料,世博会结束后,这些建筑布料可被再利用,例如改制为小块遮阳罩,或者加工制成提包;上海企业联合馆将废旧光盘回收清洗,再造出新的聚碳酸酯塑料颗粒制成塑料管,并将“魔方”的技术设备管线容纳其中,共同构成建筑虚幻隐约的外立面。当世博会结束后,这些塑料管也很容易进入到再生循环体系之中,节省社会整体能耗;中国馆大片红木色的地板,是一种叫塑木的环保材料,它的主要成分是塑料和天然纤维,是采用特殊工艺如挤出、注塑、模压等将塑料和天然木质纤维加工成型的产品。 4.通风 目前,我国很多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中,仍旧以室内空气温度作为设计控制指标,如办公室夏季空调设计温度为24摄氏度,但是影响人体热感觉和热舒适的因素除了室内气温外,气流速度,空气湿度的作用也不可小视。30度比28度热,但是室温为30度,气流速度为3米每秒组合起来就感觉要比28度舒适。所以适当加强室内通风比纯粹降低室内温度的效果更好,可以根据当地地势和常年风的形成规律,通过朝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窗户对开,充分形成穿堂风;调整建筑之间适当的间距以及采取一些特殊的通风手段。 结语:20世纪80年代初《华沙宣言》声明:建筑学是为人类建立生活环境的综合艺术和科学,其任务就是要考察建筑作为环境科学和艺术的特征与规律,并在设计施工中加以体现。在资源问题日益凸显的今天,作为人类与环境相协调的最重要一项活动―建筑,在节约资源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不断增强,目前在资源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生态方面论文:绿色廊道在城市景观生态方面的研究 摘要:景观生态学认为,斑块、基质、廊道和边界等元素组成了景观,城市中几乎所有的景观都是由廊道所连接,同时又是由廊道所分割。文章以滨州市四环五海城市设计为例,通过对其客观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廊道在城市景观生态方面的作用,类型、实施对策。 关键词:绿色廊道; 城市景观生态; 绿地 1、绿色廊道概念和特性 1.1绿色廊道的概念 廊道顾名思义,是不同于两侧基质的有边界区分的狭长地带。廊道在城市景观具有重要作用。宗跃光将城市景观廊道分为人工廊道和自然廊道两大类,人工廊道以交通干线为主,自然廊道以河流、植被带为主。自然廊道的效应表现为限制城市无节制发展,有利于吸收、排放、降低和缓解城市污染,减少中新城区人口密度和交通流量,使土地利用集约化、高效化。在生态保护方面,由于廊道是联结斑块之间的纽带,所以绿色廊道有利于物种的运动迁移和斑块中本来孤立的物种混杂和延续。 1.2 绿色廊道的特点 1.2.1具备较强的自然特征。最直观的即具备大量的植被以及水系(包括人造自然景观的)。 1.2.2线形空间形态。这是绿色通道自身的基本空间特征。线形空间在人类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感观上,它给人以运动感,构成了人类的一种重要体验。在生态过程上,它对物种、营养、能量的流动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不仅是绿色廊道的重要空间特征,而且也是它与其他景观概念的区别。 1.2.3它集中了多种具有很高价值的自然资源。绿色廊道是现在城市中自然环境最好的保护体,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1.2.4连通的网络。首先是绿色廊道网络本身的互相连通,这个网络必须形成一个互相作用的整体。其次,它必须与周围的景观斑块连接;它和周边土地的利用方式之间有着深刻的相互影响。 1.2.5绿色廊道一种很重要也很普遍的景观组成。 2、滨州市四环五海城市设计中绿色廊道的基本概况 滨州市地势低洼平坦,境内无大的地形起伏。南面是黄河,城区内地表水众多。结合滨州市的自身特点,城市景观的营造也应该避短就长,主要以河流水系和绿色植被带等绿色廊道体系为主,突出“水”和“绿”对城市生态景观的作用,通过对原有河道水系的改造以及绿色植被带的营造。争取将滨州市建设成一个碧水绿荫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型城市。 四环五海城市设计是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同济大学司马铨教授、高崎教授等多位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国际先进的绿色通道理论,提出了“四环五海”城市设计蓝图。 城市规划中四环总长52.51公里,宽度500米。主要的绿化为:遮蔽型生态绿化━━━以乔木密林为主体的外围绿化;开敞型滨水绿地━━━以树林草地为前景的滨水绿地;水岛绿化━━━以观赏树种为主调得岛堤绿地。城市四环网络包括:环城公路,环城水系,环城绿化,环城景观。与交通干道交点点缀三十六座世界名桥,同时,四环又将“五海”以及“七十二湖”连接起来。 3、绿色廊道在四环五海城市设计中的作用 3.1 城市绿色廊道的作用 绿色廊道对城市像城市的绿色链条为城市提供了连续的,开放的城市空间。而传统的分区规划在开放空间规划之前制定,确定了发展格局,而这种格局常常带来栖息地破碎化加重。 绿色廊道不但对这种丧失和破碎化有着缓解和补偿作用,而且有助于寻找失去的场所感和地方感。“四环”作为滨州市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城市空间提供了一系列连续叠加的通道网络。 首先,“四环”建立了步行和自行车绿色通道,是为步行者而规划,沿途设置不同项目,包括火车站、购物中心、学校、公园、河谷等。 其次,“四环”建立了公路交通绿色通道。将中心城市的不必要的机动车流,以及路经当地的车流引向城外。 最后,“四环”建立了生态绿色通道。规划者希望这些绿色通道成为野生动物迁栖的通道。生态廊道具有的优势:第一,它们是栖息地的一种;第二,它们能在整个城市尺度上延伸;第三,它们包含精神文明价值(因为我们常常会感到我们的文明销毁了自然环境)。 滨州市“四环五海”城市规划体现“绿、水、城一体的城市格局”,创造“秀山绿脉环绕”的城市特点。主要做“水”的文章。可以说绿色河流廊道正是本规划的精髓所在。城市河流廊道的功能主要表现在:(1)实现城市生态规划、设计和管理的途径;植被覆盖良好的河岸对提高整个城市气候和局部小气候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保存良好的植被和新种植的植被能改善城市热岛效应,同时河流廊道可以为野生动植物繁衍传播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在城市中自然栖息地的保护对城市是有经济效益的,河边植被对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净化水质、消除噪音和污染控制都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社会经济价值。城市河流绿色廊道为居民提供更多地亲近自然的机会和更多的游憩休闲场所,使城市居民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另外,河流植被由于其生态环境类型的多样化,还是维持和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曲直自然的河岸线构成了城市优美的轮廓线,是塑造城市景观和特色的重要手段。 3.2 城市绿色廊道形成网络后的特点与形态 绿色廊道网络是指绿色廊道在城市中的空间分布格局。城市绿地系统的空间形态的研究是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地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区域规划中,把绿色廊道网络作为与城市实体空间同等重要的成员来进行构造,会很大程度上避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四环五海城市设计首先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对城市的绿色廊道网络做出了脉络清晰的规划实践和研究。 3.2.1 四环五海城市设计绿色廊道环绕中心城区的形态与方式 绿色廊道呈环状围绕核心城市,这样中心城区的发展受到四环的限制,保持中心城市的形态和规模,周边的卫星城市与核心城市保持一定距离。在四环以外形成功能相对独立、完善的卫星城镇。按照滨州市的远景规划研究滨州市会形成滨城、小营以及惠阳无产业带。形成完整的城镇体系。 3.2.2 四环内水系交错呈带状相接的形态。 四环五海内,绿色廊道呈带状分布,像纵向的新立河、西沙河、张肖堂干渠、小开河二分干等,从而绿色廊道系统在城市轴线的侧面与城市相接,使城市群体保持侧向的开敞,使绿地系统保持较大的效能并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同时,在各条绿色廊道之间又有许多短的廊道连接。为城市保留较多的城市居民休憩和活动的场所。 利用这些绿色短轴和带形绿色长廊还有环形外廊的连接,同时又连接了城市大型公园(森林公园、市级公园、郊区植物园等),各种普通公园(动物园、纪念性公园、游乐场等),街头游园与专向绿地,各种性质的广场,专用的步行街区,大型文化性建筑的附属室外休息场地,步行林荫路等。形成了城市的公共外部空间。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开放性,即不能将其周围用墙或者其他方式封闭围合起来;(2)可达性,即对于人们来说是可以方便进入和到达的;(3)大众性,服务对象应是社会公众,而非少数人享受;(4)功能性,开放空间并不仅仅是观赏之用,而且要能让人们休憩和日常使用,有机组织城市空间和人的行为。在当代人口日益稠密而土地资源有限并日益枯竭的城市中,开放空间显得特别稀有和珍贵。 4、“四环五海”城市设计中城市绿色廊道设计的几点启示 4.1 重视城市绿色廊道的生态价值 城市绿色廊道对于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稳定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具有很强的自然特征和高生态价值的绿色廊道为城市生态景观规划提供了有效途径,改进了原来只是关注开放空间的休闲娱乐价值的规划思想。冲积地带、湿地、陡坡、水源、农田都可以结合进城市规划内。 4.2 重视城市绿色廊道的文化历史性 城市文脉是城市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它是自然因素和历史文化要素的结合,城市绿色廊道应该成为构筑城市历史文化氛围的前哨兵,展示城市文脉的风景线。滨州市是齐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孙武的故乡,如何把这些城市文脉展现在世人面前,是城市绿色廊道的重要工作,通过绿色廊道把城市景观和地域特色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是“四环五海”的一个重要作用,建成后通过城市河流廊道就可以游览滨州名胜和有地方特色的场所.充分而又立体的体现城市文化氛围。 4.3 城市绿色廊道必须保持整体系统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关于城市绿色廊道的规划没有从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没有考虑城市甚至是区域尺度,因此很难维护城市绿色廊道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四环五海”规划设计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绿色廊道规划设计,它的完整实施是对城市绿色廊道规划的一个有利实践。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基础设施”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应用 【摘要】:生态基础设施是城市所依赖的自然系统,是城市及其居民能持续地获得生态服务的基础。它不仅包括习惯的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而是更广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上述自然服务的系统。本文通过对当今世界关注的生态安全问题,展开论述。通过“生态基础设施”概念的阐述,引入如何建立“生态基础设施”的论题,深入探索“景观安全格局”这一建立途径和构成框架,从宏观、中观到微观的EI规划做法,强调了“生态基础设施” 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重要性。 【关键词】:生态基础设施生态安全 引言: 2011年7月,美国《赫芬顿邮报》评出了世界九大污染最严重地区,最值得关注的是,美媒将中国评为世界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图为在山西临汾市污染严重地区,农民在棉花地里干了两小时的活之后全身都是煤灰。看到这则微博,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大家是否同样对我国、对山西、对临汾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担忧呢? 一、当代中国城市面临的挑战 挑战之一:关于区域景观格局、生态安全及城市扩张。在中国快速和大面积的城市化进程中,不明智的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使大地生命机体的结构和功能受到严重摧残。具体表现为大地景观破碎化、自然水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严重破坏、生物栖息地和迁徙廊道的大量丧失。 挑战之二,关于自然服务与城市生态安全。大自然给了我们足够的土地、空气和水资源来让众多的人口体面的生活。地球是一个生命系统,是一个活的“女神”。她为人类的社会经济系统提供生态服务和自然服务。 挑战之三,关于城市结构和功能。我们不但毁坏大地上的自然系统,同时我们也没有能够设计一个高校和谐的人工的城市系统。 当今中国城市结构混乱和功能低效的原因在于我们从根本上忘却了建设城市的居住和生活目的。相反,我们却把实现这种生活的工具,即生产和交通功能作为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机器和汽车成为城市的主人,而不是生活其中的城市居民。 挑战之四,关于城市特色。如何在全球性背景下保持和发扬城市个性?关于城市风貌特色的消失问题,学者们已有众多的讨论。仇保兴将问题的原因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旧城改造方式不对,力度过大;二是领导的急速求变心理;三是对文化遗产和城市文脉缺乏重视;四是领导干部个人成见和乱指挥,崇洋防洋;五是设计人员“克隆”成风,粗制滥造。至于如何要应对这一挑战,仇保兴提出了六点对策,包括:采取有机更新的旧城改造方式;重新认识城市的风貌特色;对历史建筑。建立一票否决的制度;划定历史街区的紫线,强制管理;恢复控规的建筑风貌控制;对历史文化名城建立警告和淘汰制。这些都非常全面地阐述了城市特色问题和对策。所以,当前迫切要做的是如何使这些对策能通过规划途径,变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关于如何认识城市的风貌特色,如何评价那些没有被立为国家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产;如何来认识乡土文化景观的价值和意义;如何来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的划定;对各种文化遗产和乡土文化景观如何来制定管理导则。 二、关于生态基础设施 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简称EI)是维护生命土地的安全和健康的关键性空间格局,是城市和居民获得持续的自然服务(生态服务)的基本保障,是城市扩张和土地开发利用不可触犯的刚性限制。在这里,我们强调生态基础设施是一种空间结构(景观格局),必须先于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和设计而进行编制。 生态基础设施作为自然系统的基础结构,表示自然景观和腹地对城市的持久支持能力。基于最初的概念认为:无论针对自然的生物栖息地系统,还是人类的城市栖息地系统,生态基础系统是指对系统运行及栖息地的持久生存具有基础性支持功能的资源或服务。相对于作为自然系统基础结构的生态基础设施概念,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的另一层意思是“生态化的”人工基础设施。认识到各种人工基础设施对自然系统的改变和破坏,如交通设施被认为是导致景观破碎化、栖息地丧失的主要原因,人们开始对人工基础设施采取生态化的设计和改造,来维护自然过程和促进生态功能的恢复,并将此类人工基础设施也称为“生态化的”基础设施,或者“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即强调生态化)。目前,北美及欧洲的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实施“绿色”基础设施计划。如纽约生态基础设施研究,涉及气候、能量、水文、健康以及政策和成本效益等方面。加拿大卡尔加里1996年在Elbow Valley建立用于水体净化和污水处理的试验性人工湿地,并在其Nature as In-frastructure的报告中强调了生态基础设施在生态及教育方面的巨大意义。 廊道是生态基础设施的主要结构,景观生态学里的廊道指的是不同于周围景观基质的线状和带状景观元素。它是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结构要素。生态廊道主要由植被、水体等生态性结构要素构成。而绿道、遗产廊道等概念的出现为廊道设计注入了新的活力。景观生态学中关于廊道的原理包括廊道的连续性、数目、构成、宽度与景观过程的关系等。这些都对廊道的规划与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绿道思想倍受瞩目,已经形成一场运动。绿道的重要意义在于强调了水系廊道等线性景观元素在生物保护、减灾、游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价值。其基本思想,如增加破碎化景观的连接度、保护环境敏感区和栖息地、建立接近传统与自然的连续的游憩网络、鼓励非机动车(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保护自然及文化遗产等,都十分具有启发意义。因此,绿道日益被作为保护城市生态结构、功能,构建城市生态网络和城市开放空间规划的核心。 随着世界遗产保护运动的深入,文化线路和乡土景观的价值日益得到重视。相似的概念如遗产廊道在美国被作为具有环境保护、游憩体验及文化教育等综合功能的重要景观元素提出来。它强调线性文化遗产的价值,如河流峡谷、运河、道路及铁路线等,并进一步发展为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性景观。通常带有明显的经济中心、伴随着蓬勃发展的旅游活动、老建筑的再利用、娱乐活动及环境改善。由于对自然灾害的防御一直是中国绿道设计和建设的最主要的出发点,中国的绿道功能目前更局限在生态功能。其他方面的功能利用在未来有着无限广阔的前景。绿道和遗产廊道对于中国大量的线性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以及建立生态与文化遗产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被人认为是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十大关键战略之一。 三、“生态基础设施”的建立 景观安全格局是判别和建立生态基础设施的途径,该途径以景观生态学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基于景观过程的分析和模拟,来判别对这些过程的健康与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景观格局。它是把景观过程(包括城市的扩张、物种的空间运动、水和风的流动、灾害过程的扩散等)作为通过克服空间阻力来实现景观控制和覆盖的过程。要有效地实现控制和覆盖,必须占领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性的景观元素、空间位置和联系。这种关键性元素、战略位置和联系所形成的格局就是景观安全格局,它们对维护和控制生态过程或其他水平过程具有异常重要的意义。根据景观过程之动态和趋势,判别和设计景观安全格局。不同安全水平上的安全格局为城乡建设决策者的景观改变提供了可辨别策略。这些景观安全格局构成区域和城市的生态基础设施或潜在的生态基础设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生态基础设施正在逐步走向系统化,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设想是:我们如果把生态系统服务思想与生态“基础性”价值和生态结构认识相结合来理解,那么生态基础设施的概念将会更趋清晰,也将有利与促成其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以,对应于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为城市及居民提供社会经济系统的服务,生态基础设施为城市及居民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如同城市开发的可持续性依赖于具有前瞻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及其所提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服务一样,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性依赖于前瞻性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及其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因此,城市的生态基础设施需要有前瞻性,更需要突破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既定边界。生态基础设施更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刚性限制。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位概念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应用 内容摘要:本文提出了企业生态位的概念,阐述企业生态位的特性,企业生态位宽度识别以及不同企业生态位的竞争关系。阐明企业生态位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出实行生态位经营的决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生态位 生态位经营 企业生态位宽度 企业生态位的现实意义 生态位,特指物种在生物群落中的生活方式以及它们在时间上、空间等上占有的地位。生物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但是,许多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物种,并没有因为残酷的竞争而灭绝,反而与处于强势地位的物种“共存共荣”、绵延至今,其原因就是“生态位”规律在发挥着作用。正如生物体一样,企业也深深统一于它所处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环境。企业与环境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企业要不断进化以适应环境,冷静而慎重地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态位”,这样才能避免过度的恶性竞争,使自己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形成生态位经营。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没有考虑和尊重这个直接关系到企业命运与前途的客观生态经济规律,他们热衷于搞“一窝蜂”,哪种经营领域能赚大钱,就一拥而上,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一哄而起,一哄而落、特产不特的现象一再发生。由于企业生态位选择不当而导致过度竞争,频频出现的价格战就是如此,其结果是:市场秩序混乱,劣质企业混水摸鱼,优质企业反而因资源浪费、利润滑坡而影响其健康发展。 企业生态位概念 效仿生态学中生态位的定义,企业生态位是在一定生态环境里的某个企业在其特定时期上,所具有的功能和地位。一个企业的生态位既反映该企业在特定时期、特定范围、特定环境中所占据的空间位置,也反映该企业在该环境中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等企业生态因子所形成的梯度上的位置。研究企业生态位就是要研究某企业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即一定尺度)生存发展时,需要何种条件以及能够发挥何种作用(即对该层次、该范围内的“企业生态环境”产生何种影响)。企业生态位与生物生态位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生物的生态位是被动的自然选择的结果,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而企业生态位则是主动选择和竞争行为所决定的,且经常发生变动。企业在行业中的生态位是企业在行业内竞争实力的标志。 企业生态位宽度识别 企业生态位所涵括的全部内容称为企业生态位的宽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承担的系统功能。企业的生态系统功能是为最终用户提供价值。任何企业都难以独自完成某个系统的全部功能,往往仅承担该系统的一个或几个子功能。同时,系统的子功能也有重要与次要之分。 2、企业的位置。包括地理位置以及企业在价值网中的位置。通常企业的地理位置与企业的可利用资源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例如,大部分企业的市场一般是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的一个区域,雇员大部分来自于周边地区。企业在价值网中的位置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处于哪些价值链的交点上,二是企业在一条价值链的哪个部分。一般说来,企业能力范围内所参与的价值链越多,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就越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在一条价值链中,每一部分的利益都不相同。在企业生态系统中,价值链的两端获取利益最大,而处于中间区域的往往只能获得较少的价值。 3、企业的控制资源。由四个元素构成:(1)消费资源,指企业已经掌握的用户群体,包括市场份额和品牌忠诚度;(2)供应资源,指企业的供应商群体,包括供应商的数量、供应产品的质量以及与供应商的关系;(3)智力资源,指企业可以获取知识的来源,包括知识来源的范围和知识来源的质量;(4)资本资源,指企业的资本来源。包括出资者的范围和出资者的稳定性。 企业生态位在经营管理上的应用 高斯(Gause,1934)原理说明,生态位差异大的企业,彼此之间的竞争就小,甚至处于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反之,生态位越近似的企业,相互竞争就越激烈,生存压力就越大,选择压也越强。这样的观点实际上解释了迈克尔・波特为什么将差异化战略作为一种基本的公司战略而加以强调,这就要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营造一种差异化的优势,通过自己的创新活动建立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与竞争者分占不同的生态位,保持个性,从而才能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借鉴生态位的理论和实践,企业应重新在功能、产品和时空上给自己进行科学的定位,并尽快从恶性竞争中解脱出来,因而企业要有“生态位经营”和“共存共荣”的理念。当前,绝大部分商品都供过于求,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任何企业都难以满足市场的所有需求,因而任何企业都不应试图在整个市场上争取优势地位,到处与人竞争,而应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选择对企业最有吸引力的,可为之提供有效服务的市场部分作为目标,实施目标市场的营销战略,从而在目标市场上确定自己适当的竞争地位。 企业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与竞争对手有所区别,因此,要对自己的经营目标、经营品种、经营规模等进行认真的调整,必要时还要勇于“忍痛割爱”,“以退为进”。只有这样,才能避开恶性竞争,为自己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垄断企业的产品之所以能占据垄断地位,原因之一就是能提供竞争对手不能提供的产品,在市场上占据了强有力的位置,也就是实行生态位经营。 1、空间生态位。空间生态位的差别是企业最常采用的竞争对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生存空间:有的可以在市中心站稳脚跟,有的可以深入居民小区,有的可以到郊区开辟阵地,有的还可以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和老、少、边地区进军。例如,肉鸡营销以出口为主,而生猪以内销为主。 2、时间生态位。动物对觅食时间的选择很值得借鉴,有在白天行动的“昼行性动物”;有在夜间行动的“夜行性动物”;有在拂晓和黄昏行动的“拂泛性动物”,其选择不同时间生态位的最大意义在于减少觅食上的激烈竞争,减少与天敌相遇的机会。如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和快餐厅就是利用时间生态位的区别与大型商场和饭店进行竞争的,而农业企业所经营的反季节蔬菜更是利用了自然界的时间生态位差别。 3、营养生态位。动物生存需要找准自己的营养生态位(功能生态位),也就是说,选择适宜的取食对象,而企业则必须对自己的目标客户进行定位。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采用“目标客户生态位经营”策略,选择生产某档次的产品,或者细分品牌,实行不同大类的专业分工,使产品分别针对于高、中、低收入客户,或者仅针对某一层次的客户,扬长避短,创造自己的经营特色。 4、规模生态位。根据当地购买力的不同,采取大、中、小规模相结合的合理布局,选择适合自身的“生态位”,避开恶性竞争。 5、业态生态位。更新经营业态以避免恶性竞争是现代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些发达国家的经营已具有多种业态,除了我们熟悉的批发市场外,还有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百货商店、品牌专卖、品牌折扣等。每个行业都应该有众多的业态,才能维持整个行业圈的共存共荣。 实行生态位经营的决策建议 1、生产适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生态位经营必须立足于市场,并依据市场细分而采取经营决策,如果脱离市场的需求而片面追求与众不同,就会被市场所摈弃,产品价值得不到补偿,从而导致企业经营的失败。因此,不管企业选择何种经营方式,生产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才是真理。 2、不断创新形成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创新的产品要取得市场优势是很困难的,企业的创新诸如企业设计、技术、功能、结构、外观、造型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完善,或者企业经营策略、方法、方式等方面的大规模改变或提高,都会造成新产品个性突出,造成一种“生态位差异化”的优势,从而创造新的市场生态位。而且企业要不断创新,将这种“生态位差异化”固定,形成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 3、避免发展非优势项目。企业应牢牢把握核心竞争力,避免发展力所不及的项目。盲目实行多元化经营,妄图在非优势项目上再创辉煌,往往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4、生态位合作形成共生。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可分解为一系列互不相关但又相互关联的价值增值活动。每一项经营管理活动都是价值系统中一个价值链。合价值链所要求的生产要素互不相同,一个企业不可能在每一个价值链上生态位相同,只能是此企业在这一价值链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彼企业业在另一价值链上具有比较优势。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优胜,避免被共同劣汰,企业就在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上展开合作,企业间形成共生。 生态方面论文: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摘要:园林绿化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过程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其在修复城市环境,维持城市生态平衡和保障市民生命健康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园林绿化;生态环境 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园林绿化的重要作用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包括城市公园、街道、主要设施和小区等人口聚集区域以及公共区域的景观设计和绿化工作^从政治经济的角度来讲,城市园林绿化属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体现和现代化标志。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园林绿化是指一切有利于现有城市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的所有内容。园林绿化在城市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具用有着以下重要作用。 (一)有利城市环境的保护 园林绿化在城市环境保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防护和环境污染检测两个方面,园林绿化中所采用的树木在经过多年的生长之后,由于其根部深植于泥土之中,能够起到很好的土壤固定作用,同时树木的树冠和叶片在将于的过程中能够对雨水起到阻碍作用,极大的降低雨水对地面的冲刷,从而有效的降低水土流失程度。另一方面,大气污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会对园林植被的正常生长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也正是园林植物对环境监测作用的重要体现,当植绿化的过程中应当在尊重各地物受到大气中有害气体的危害时,由于其新陈代谢受到影响,植物往往会通过叶子或者其他途径展示给人们,人们通过对树叶等的变化,便会指导大气中的某种污染物质超标了。 (二)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改善 大自然中的许多植物具有性能不一的环境改善功能,有的偏重于降低空气中的尘埃,有的有助于有害气体的吸收,还有些有助于增加空气的湿度等等。园林绿化工作通过对这些具有不同功能的植物通过合理的配置,能够起到改善城市及周边生活环境的作用,真正的起到生态改番的目的。 (三)有利于城市环境的美化 环境美化是城市园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其 最初衷的作用。通过园林绿化能够有效的实现各种绿化植物合理分配和布置,根据植物的形态、种类和色调,通过借景、配 景和分景等多种多样的造景方式,使得原本单一的环境配置变得生动多彩起来,即使在万物凋零的冬季,也可以营造出姿态万千的勃勃景致,从而有效的实现环境美化的功能。 (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城市环境治理,是城市综合性建设中的系统子工程之一。一般情况下,城市园林绿化是以种植植物为主要内容。在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上,植物的功能是其他任何项目所不能替代的,园林绿化可以较大地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市容。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生产、宜居条件。通过植物绿化过程,对城市起到防晒遮阳、阻挡风沙,水汽蒸发和循环形成区域小气候。另外,植物对于放松劳动神经、调节心理功能也有积极的作用。总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可以创造优美、清新、舒适的周边环境,为广大百姓的劳动、工作、学习以及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园林植物对提高空气质量有独特作用,它能吸附烟尘和粉尘,能降低一定含硫、氨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同时通过阳光,进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等,这些都对净化空气起到很好的辅助清理作用。空气中的灰尘悬浮物和工厂里飞出的微粒是污染环境的主要物质,长久集聚,在适当时候易形成“霆”。这些微尘颗粒,重量虽小,但它在大气中的漂浮总重量却是巨大的,其中包括有金属粉尘、矿物粉尘、植物性粉尘及动物性粉尘等。他们当中不仅含有碳、铅等微粒,有时还含有可以致病的病原菌,当他们进人人的鼻腔、气管和肺很容易引起鼻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咳嗽等疾病。我们常说的矽肺就是因为粉尘的过量集聚导致肺功能丧失,进而导致张力丧失,以至于癌症的发生。而在大面积种植植被后,植物能大量减少空气中的悬浮微粒和粉尘的数量,树木吸附和吸纳灰尘的作用表现在2方面:一方面,由于树林枝冠部位庞大,植被的叶面积总数很大,具有减低风速的作用,随着风速的降低,气流中携带的大粒灰尘微粒随着空气的沉降而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有些树木枝干和叶子表面粗糙不平,多绒毛以及可以分泌粘性油脂或汁液,因此,能吸附空气中大量灰尘及颗粒。 二、我国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规模性的园林建设业已成为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但由于专业人才的匮乏、传统园林建设错误的影响等等众多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到我国园林绿化工作队生态建设的作用。这些问题在设计水平和植物配置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一)我国园林绿化建设设计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园林绿化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美化环境。于是,在前期的设计工作中,如若想将园林绿化做到完美的契合与艺术,就不得不考虑当地的人文地貌、经济政治、建筑风格和城市发展等多个方面,故而,说园林绿化是一门极为深奥的艺术是毫不夸张的。 (二)植物配置方面的设置存在较多的问题 植物配置方面的问题着重表现在选苗科学性不足和品种较为单一两个方面:其中就选苗的科学性来讲,大自然中植物的种类是数以万计的,不同植物之间的组合能够起到不同的作用,选苗,不仅需要考虑植物种类之间的景致映衬、功能互补,同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自然状况进行综合考虑。我国园林绿化问工程中,在选苗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往往过于最求植物的引进,而忽略本土植物的应用,使得许多园林植物在种植之后由于无法很好的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而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另一方面,许多城市园林设计单一性较强,设计无法体现城市的特色。就南方城市来讲,几乎每个城市都采用了香樟、桂花和玉兰,城市景致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无法将本地的基本特色有效的体现出来。 三、园林绿化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和研究,不难看出,艺术性和科学性能否有机的结合起来,是决定园林绿化工作在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中作大小的关键。另一个方面,我国城市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到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还极大的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和特色性。因而,加强城市园林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生态建设的持续发展,应当坚持走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的园林绿化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因地制宜 所谓因地制宜,是指城市在通过园林绿化推动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应当考虑本地的基本情况,研究探索本地的基本特色,大力采用本土植物,营造个性化的绿化景观。如苏州的园林,北京的颐和园等,这些都是因地制宜的重要典范。城市在园林域地形、地貌、自然条件的同时,大力应用中国或者本地特色的手法,推陈出新,真正为城市生态建设带来别有洞天的新局面。只有如此,才能期待我国园林绿化工作,在推动城市生态建设的过程中,解决单一化和同质化的问题。 (二)物种的多样化 地域广阔,幅员辽阔、植物资源丰富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但城市绿化过程中的单调性,却是现阶段我国城市园林建设过程中的诟病。促进园林绿化物种的多样性,就需要结合本地的基本自然条件,选择本土植物,以不同的植物种类组合,营造风格各异的园林景致,在提升城市绿化个性的同时,收获自然效应和生态效应。 四、结语 正是由于其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才使得如今的园林所发挥的作用已经不再是过去单纯的美化范畴了。在园林生态建设发展的道路上,正确的方法和方式不止一个,各个城市在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除了要依据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外,还需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选择最有效,最适宜的生态园林建设道路。 生态方面论文:浅谈生态水利工程设计方面的基本原则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水利工程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满足供水、防洪、发电等需求,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大量兴建的水利工程满足了人们一定的需求但也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对河流生态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也随之彰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对河流生态的系统进行相应的保护工作,生态水利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既要满足人类对水的各种需求,又要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本文介绍了生态水利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基本原则,希望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生态;水利工程;设计 引言 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及社会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在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随着全社会范围内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工程的普遍开展及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水利工程设计中生态学原理运用的重要性,为顺应发展的需求,在水利工程规划建设领域逐步完善起生态水利工程的理念及具体的规划设计原则,为引导水利工程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具体着重要意义 一、关于生态水利工程的概念 水利工程能够提供给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但在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会对河流等的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方面、程度的破坏和干扰。生态水利工程是现代化水利建设的新成果和理念,综合了工程力学以及水文学的学科,是一项对于传统水利工程的重大改革。生态水利工程是吸收了关于生态学理论基础的,利用工程力学以及水文学的融合理念,从而不断改进的水利工程建设。生态水利工程就是要用现代化以及科学化的理念和原理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在对传统水利工程进行改造时考虑了对自然生态环境修复的目的。对已经修建的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工程就行整治,新修建的水利工程则必须是具备科学、经济、环保的现代化发展理念的基础建设。 二、生态水利工程的基本设计原则 1、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 生态水利工程是一种综合性工程,在河流综合治理中既要满足人的需求,包括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以及旅游等需求,也要兼顾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需求。生态水利工程既要符合水利工程学原理,也要符合生态学原理。生态水利工程的工程设施必须符合水文学和工程力学的规律,以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工程设施必须在设计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能够承受洪水、侵蚀、风暴、冰冻、干旱等自然力荷载。按照河流地貌学原理进行河流纵、横断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河流泥沙输移、淤积及河流侵蚀、冲刷等河流特征,动态地研究河势变化规律,保证河流修复工程的耐久性。对于生态水利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应遵循风险最小和效益最大原则。由于对生态演替的过程和结果事先难以把握,生态水利工程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这就需要在规划设计中需要进行方案比选,更要重视生态系统的长期定点监测和评估。另外,充分利用河流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规律,是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合理技术路线。 2、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 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功能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自组织的机理是物种的自然选择,也便是说某些与生态系统友好的物种,可以经受自然选择的考验,寻找到相应的能源和合适的环境条件。将自组织原理应用于生态水利工程时,生态工程设计与过去水工设计有本质的区别。像设计大坝这样的人工建筑物是一种确定性的设计,建筑物的几何特征、材料强度都是在人的控制之中,建筑物最后可以具备人们所期望的功能。河流修复工程设计与此不一样,生态工程设计是一种“指导性”的设计,大概说是帮助性设计。依靠生态系统自设计、自组织功能,可以由自然界选择合适的物种,形成合理的结构,从而完成设计和实现设计。 3、确保水体内部环境多样性原则 水利工程的建设如果对水体内部的环境造成破坏,会导致水体以及水下生态系统发生变化,使其逐渐丧失对外界不利影响的抵抗能力。水体自净能力的消退,使其原有的物种和生态环境都受到牵连,逐渐的向单一化发展。因此,生态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规划设计阶段,工作人员就应该对河流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对水文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对水体的物种和生态环境进行掌握,进而请环境专家对水利工程的设计对生态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尽量降低水利工程的建设对河流环境的影响,保护河流水体内部环境多样化。 4、景观尺度和整体性设计原则 为保证河流生态系统高效的得到修复,应该遵循大尺度长久性的修复原则。河流生态环境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都需要很久的时间来进行不断的发展变化。因此在进行生态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时,应该对河流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收集和整理,对河流的历史和演变过程以及现有的生态状况进行掌握。河流生态环境的修复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另外,尺度的把握可根据不同的工作阶段进行适时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决定工作的尺度变化。保持整体性的设计原则,是指对河流整体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对生态系统中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和作用进行了解,在此基础上得出有效的生态系统修复方案。 5、提高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一个地区的生存空间异质性越高,则说明其内部含有多个不同的小环境,可以允许多种不同种类的生物共存。反之,生存空间异质性越低,则其可以容纳的生物种类越少,这必然会使该空间内的生物群落环境变得日益单调,这时在生物群落的性质和密度方面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退化。在传统水利工程的建设的过程之中,对于河流的自然性和连续性进行了人工的切断,使得河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变得单一化,进而形成河流生态系统的退化。所以,在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的过程之中,务必要有效的促进河流生态的空间异质性的提高,这样才能促进生态环境中物种的数量不断增加,从而促进生物群的多样性的恢复。确定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目标以后,需要对河流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种类和密度进行详细的勘察,建立详细的资料库,这时对于河流的自然环境也要有详细的勘察,包括河流的水温、流速、泥沙、营养盐的迁移转化等等,只有对自然生态环境有详细的掌握,才能为生物群落的生长创造最佳的条件,在此基础之上来充分的实现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 6、反馈调整式设计原则 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主要是模仿成熟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力求最终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河流生态系统。因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在时间与空间上常具有不确定性,使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同于传统工程的确定性设计方法,而是一种反馈调整式的设计方法,即按照“设计-执行-监测-评估-调整”流程反复循环进行。在这个流程中,监测工作是基础。监测工作包括生物监测和水文观测,需要在项目初期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进行长期观测。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河流健康的评估体系,用以评估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状况及发展趋势。 结束语 水利工程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时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与河流生态来说,对与河流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水流、水温等自然规律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些变化的存在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所以说,在现代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之中,务必要对社会发展需求与生态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个科学的衡量,在建设生态水利工程的要求之下,坚持必要的设计原则,才可以促进生态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性。 生态方面论文:基于生态建筑设计方面的主要认识 摘要:在低碳经济这一新的时代中,如果要对新型建筑进行探索,就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建筑的主要理念,然后再建立起以低碳经济和环境以及生态作为基础的节能绿色建筑观念。虽然我国建筑技术管理人员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进行了低碳经济相关的研究,不过在建筑中运用低碳发展技术并加以研究却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的,这是我国建筑领域发展的必然方向。 关键词:生态建筑;设计策略;节能技术 1、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 尊重自然环境的设计,是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的一个重要的举措,这个举措对地球生物的多样性,植被保护和原生的土壤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对尊重历史和文化,保护历史人文脉络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自然环境对建筑物的容纳程度是十分有限的,如果建筑超过了环境的容纳量,自然环境的生态系统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以致生态体系失去了其应有的平衡,环境质量也会因此下降。现在,西方国家出现了反城市化的现象,这实质上是一个城市建筑过于密集、庞大,城市环境质量下降的反映。城市中的空间构造是极不合理的,社会景观所占的空间比例往往很大,相反的,自然景观只能被压缩在一个十分狭小的区域内。为维持城市的活力和环境的质量,人们采取两种方式来改变城市的空间结构,一种是栽植绿色植物,另一种是输入很多的自然能源来换取人工的自然。通过对建筑物容量的限制,来提高自然空间的占有率,已经成为目前改善环境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自然生态观念还有一种方式是处理好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将建筑和自然合理的结合在一起,在建筑中使自然再现。在对建筑物进行设计的时候,要注意尊重自然,最大限度的把自然的要素置入建筑物中。赖特的建筑设计就很好的把建筑的生态规律完整的展现出来。建筑在他看来仅仅是自然的某一个器官,把建筑与环境融洽的结合在一起。在城市的建筑中,人们常常会为了建造一个人工的自然环境而使自然再现,人们创造自然的方法也有很多。这些设计的一个核心理念是使人更加亲近的感受自然。 2、融入生态环境的必要性 在建筑设计中融入生态的策略指的是,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把自然景观积极的引入设计,从而满足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需求。在建筑设计中融入生态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点:首先,适应了人类回归大自然的需要。人作为自然的一个部分,对自然的需求一定程度上是出于一种本能的需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十分大的变化,但是,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变化,并不能代替自然。接着,要使建筑设计适应人类的心理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心理的健康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从心理的角度来研究,人们对在建筑物中植入绿色植被表示出了一定的欣喜。生态自然景观一定程度上可以愉悦人的心境,调节人的情绪,有试验可以证明,绿色植物就可以使人的心情更加爽朗,缓解人的精神压力。于是,在城市的建筑中引入生态景观是十分必要的。再者,在建筑设计中融入生态观念,适应了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念。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环境被破坏的程度也越来越深,环境的严重污染使人们开始进行反思,保护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对建筑的巧妙设计,把自然景观和社会景观很好的融合在一起,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有利于国家的环境保护。 3、建筑中生态策略的实施 3.1 建筑方案的设计要求独具特色 生态建筑设计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重视环境的生态价值,但是,注重环境生态价值的同时,注意保持设计方案的特色。生态化的建筑十分重视对自身形象的设计,优秀的建筑形象的设计,有利于建筑与环境之间的融合。建筑师需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使建筑在技术上保持领先,在生态环境上要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进行生态设计的时候需要设计师很好的把握设计的尺度,使建筑作品能够很好的与建筑的周边环境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势、地貌等空间优势。利用不同的设计手段,使建筑高低错落有致,以便更好的融入周边的环境。很早以前,我国的“建筑人员”就具备了朴素的生态理念以及可持续的发展观念。比如,在古代时候,由于中国的南方多雨湿润,盖房的时候采用斜顶以便雨水能快速滑落。黄土高原地区的房子-窑洞,就是根据当地的地理和生态环境建立起来的。 3.2 室内空间的绿化倾向 建筑的外部设计和环境相适应,内部的设计也应该向绿色化的倾向发展。这种绿色化的倾向,主要是通过设计师的巧手,把外部的绿色引入室内,对此,建筑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实现室内室外空间一体化。建筑设计师可以通过对建筑的设计,使室内和室外连为一体。目前,这种设计手段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是最常见的,比如,很多建筑物内部设计了共享大厅和内庭院,或者在设计的建筑物的上部设计一个可以开启的天窗,这个天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调整。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设计手段,常常被设计师采用,即将面向外部优雅的环境墙设计成可以半开或者全开的墙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人获得更多的阳光和新鲜空气,把房间的空间向外延伸,拓宽了室内的空间。②室内和室外的景观一体化发展。这是中国古代常用的一种建筑设计法。将室外的景观引入室内,使室内的小空间和室外的大空间形成对比,既可以优化环境,又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使建筑与自然连为一体。常见的手法有引水法、栽植绿化法。③和自然环境相协调。生态建筑在实施之前要注意选址,要选择和周边的环境协调一致的位置。建筑的设计,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的处理建筑、环境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新旧建筑物之间的矛盾,并进行科学的预测和控制,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在对公园进行绿化的时候,要注意把回归自然作为设计的主题思想。在进行建筑的设计时,保护原有的植被,就势而建。不以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建设宏大的建筑物,以突显自然的魅力。在这种设计中,建筑物仅仅作为一个点缀而存在。 3.3 建筑技术向生态化和节能化方向发展 生态建筑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建筑应该要明白,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是能源的短缺与环境的污染。建筑设计师要充分的利用自然的可再生能源,以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以便更好的实现与环境的和谐相处,需要考虑生态建筑,不仅要从设计上考虑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要注意施工时用材、用能等的生态化。第一,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要积极使用新材料、新能源和新技术等新资源,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与此同时,还要尽量使用当地的资源,减少对外来特殊资源的使用;要尽量使用木材,天然的石材等可再生的天然节能材料。建筑技术的生态设计具有如下几个特征:利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将固定的建筑结构变成可以根据气候的变化自行调整的围合式建筑。生态化的建筑应该要注意降低建筑的能耗,这种能耗主要包括空间上节约和能源上的节约。在节约水资源这一方面,采用节水型的卫生器具,推广中水系统的运用,循环用水。在供暖方面,采用太阳能作为供热系统的能源,或者通过利用高新技术,把风能等清洁进行转化。通过建立沼气池把生活用水进行加工处理,这对净化环境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具有很大意义。 3.4 建筑设计的适应性能 从建筑设计这一角度来说,可适应型的建筑设计相关策略就是将建筑设计看成一种终极产品,而将其创造成一种可以根据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时间以及不同事件来进行改变的具有开放性特点的空间系统。所以提倡这种适应型设计策略的目的就是创造出可以根据时代变化来改变功能的一种建筑设计相关方式。由于变化是绝对的,且建筑设计中不确定性又是非常多的,所以只有提倡适应型的这种设计策略才可以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目的。 4、结语 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国内各大领域的技术也顺应着时代变化迅速发展着,在经济发展速度与能源供应不协调的时代中,只有将低碳节能技术应用到建筑工程设计实践中,才能在这种困境中持续稳定的发展,从而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 生态方面论文:把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摘 要:实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完成新时代文化建设任务,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加强文化建设,向文化强国迈进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落脚点是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为此,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生态文明融入和贯穿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和事业,发展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等,推进它们在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中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生态价值观念、生态思维和生态生产的创造力,使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关键词:生态文明;文化建设;文化强国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即生态文明建设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1]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走向生态文明的文化路径。为此,全民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生态文明融入和贯穿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和事业,发展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等等,推进它们在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中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生态价值观念、生态思维和生态生产的创造力,使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一、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意义 “文化”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生存方式。动物以“本能”的方式生存,它现成地利用地球资源,本能地适应环境,当环境发生变化,动物以自身的变化去适应环境。人类继承了动物适应环境的性质;但是,更加重要的是,人类创造文化,以文化的力量改变环境,包括“适应”和“使之适应”,即适应环境和通过劳动改变环境使环境适应于人类生存这两个方面。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类以劳动创造文化。劳动从创造和使用石器开始,因而文化从创造和使用石器开始。文化是人类生存的本质。人类文化已经经历三个阶段:(1)原始文化(渔猎文化);(2)农业文化;(3)工业文化;(4)现在,人类正在走向生态文化新时代。 (一)生态文明与文化建设 人类渔猎文化经历300―700万年,这是石器时代,自然文化时代;约1万年前,青铜器和铁器的发明和在生产中使用,标志农业产生,人类进入农业文明时代,这是人文文化时代。马克思把农业称为“本来意义上的文明”。300年前,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它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为特征,因而又称为科学文化时代。现在,人类进入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是走向生态文明的重要路径。 1.人类文化与文明。 在西方语境中,culture(文化)是“耕种”、“栽培”的意思。“文化”的定义是:“人类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通用词典》,1690)1868年3月25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说:“耕作(culture,即文化―引者注)如果自发地进行,而不是有意识地加以控制(他作为资产者当然想不到这一点),接踵而来的就是土地荒芜,像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等地以及希腊那样。”[2]马克思在这里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理解文化,并且得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结论。 在我国文献中,“文化”一词源于《周易》。《周易・贲卦》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说,观察天的规律,以明四时变化;观察人的伦常,以教化天下。西汉文学家刘向(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最早合用“文化”二字。他说:“圣人之治天下,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不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诸。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说苑・指武》)这里,文化主要是指人的道德伦常,是与武力镇压相对应的“文德教化”。 近代学者梁漱溟先生认为,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1920年);蔡元培先生认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1920年);梁启超先生说:“文化者,人类心能的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1922年);胡适先生说:“第一,文明(civilization)是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第二,文化(culture)是文明形成的生活的方式。”(1926年) 也就是说,“文化”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生存方式;“文明”是人类运用文化的力量创造的“总成绩”。 什么是“文明”?在拉丁语中,文明(civilization)的意思是“公民的”、“有组织的”,主要是指社会生活的规则和公民道德等。 在我国文献中,“文明”一词早于“文化”。例如《尚书・舜典》:“睿哲文明,温恭永塞。”《周易・乾卦》:“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周易・大有卦》:“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人们把它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文明指社会昌明,是社会光明美好的事物。 文化和文明都是人类的创造,它们有相似的含义。美国学者摩尔根在他的名著《古代社会》(1877年)一书中,把人类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发展,分为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在人类最近的10万年历史中,蒙昧时期占6万年,野蛮时期占3.5万年,文明时期只有5千至1万年。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才出现的。 摩尔根的观点被学术界普遍接受。“文明”与“蒙昧”和“野蛮”相对应,是指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进步状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的主要标志是:(1)文字的发明。摩尔根说:“认真地说来,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就没有文明。”[3](2)铁的冶炼和铁器的使用。恩格斯在谈到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过渡时说:“一切文化民族都在这个时期经历了自己的英雄时代:铁器时代,但同时也是铁犁和铁斧的时代。铁已经为人类服务,它是在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4]159他又说:“从铁矿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4]21 因此,文化和文明都是人类的创造。这两个概念密切相关,但又不是同一概念。有论者作这样的区别:(1)人类文化的历史比文明早得多,文明是人类社会高级阶段的产物。(2)文明和文化都是人类创造的成果,但是,文明的成果都是积极的和进步的;文化的成果除了积极的、进步的,还有落后的和消极的。(3)文化作为人类的生存方式,它是更基本的,是人类取得文明成果,达到文明社会的手段[5]。 人类的创造从文化到文明,由此构筑了人类世界的历史。但应该说,文明发展中也有落后的和消极的方面,例如,农业文明发展中,有土地和森林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问题。上述引文中,马克思谈到,耕作自发地发展导致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等地的土地荒芜;工业文明发展中,向环境排放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有许多论述,20世纪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这是文明发展中的负面作用,它的落后的和消极的方面。 2.人类文化发展的新时代。 20世纪中叶,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表现的生态危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它表示人类新的文化时代的到来。1982年,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在《转折点》一书中指出,现代工业文化是衰退中的文化,“它们处于崩溃的过程中。60和70年代的社会运动代表着上升的文化,它现已准备好向太阳能时代过渡。当这种转变发生时,衰退中的文化拒绝变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僵硬地抓住过时的观念不放;居统治地位的社会机构也不愿把他们的领导角色移交给新的文化力量。但是,他们将不可避免地继续衰退和瓦解,而上升的文化将继续上升,最终将担负起它的领导任务。随着这一转折点的逼进,认识到这种量的发展变化不可能被短期的政治活动所阻止,就给我们提供了对未来的最强有力的希望。”[6]这种带来“对未来的最强有力的希望”的文化是生态文化,一种新时代的文化[7]。 什么是生态文化?我们认为,作为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它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这是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理解是: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精神和社会制度,如生态政治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人民民主的社会制度;广义理解是: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生态文化的结构,包括文化的三个主要层次:(1)生态文化的精神层次;(2)生态文化的制度层次;(3)生态文化的物质层次。 3.生态文明时代文化建设的新任务。 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1] 十八大报告提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广泛开展理论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富强、民主、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3)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广大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4)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繁荣文化市场。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二)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是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实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完成新时代文化建设任务,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加强文化建设,向文化强国迈进的必然选择。它的主要路径有四个方面。 1.生态文明价值观建设。 按十八大的要求,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教育,从生态文化的角度,加强生态文明价值观建设,需要超越工业文明社会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以及摈弃“自然界没有价值”的观点,确立自然界有价值的观点。 工业文明的价值观,认为只有人有价值,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在这样的价值观指导下,为了人的利益,主要为了资本增殖,不断地向自然进攻,拼命向自然索取和剥削,为了填不满的贪欲,发展了掠夺、滥用和浪费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以及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对人类生存提出严重挑战。这是否认自然价值导致的结果。确认自然价值,对于超越工业文明社会,确立社会全面转型的价值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生态文明社会,需要价值观的生态转向,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确立生命和自然界有价值的观点。 “人与自然界的和谐”是生态文明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以“人与自然界和谐”为目标。它反对“自然与历史的对立”,主张“人和自然的统一性”。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8]这种“世界革命化”的历史使命是推动世界两大变革。他们说:“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大变革,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9] 我们要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设“更加和谐的社会”的使命,并且明确要求:建设一个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0]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完整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 2005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1]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 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提出了和谐世界这一重大国际倡议。“和谐世界”的内涵:(1)和谐世界,是一个和平、稳定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各国之间相互信任、和睦相处,通过公平、有效的安全机制,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2)它是一个民主、公正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各国主权平等,国际关系以法制和多边主义为基础,世界上的事务由各国协商解决。(3)它是一个互利、合作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的进步,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4)它是开放的、包容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不同文明开展对话,取长补短,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战略选择。这条道路的精髓就是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促进国际和平。我们的目标是,所有国家的经济共同发展,所有民族的文化共同繁荣,所有的人民生活富足、幸福和康乐。 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这就是生态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它的制定和实施,是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的实现,是生态文明从理论走向实践的重要步骤。 2.生态文明道德建设。 按十八大的要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从生态文化的角度,要加强环境伦理学建设。环境伦理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信念、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是一门尊重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的新的伦理学。它根据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以道德手段从整体上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建设和谐社会。 环境伦理学的主要特点是道德对象范围的扩大,从人与人、人与人社会关系的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领域。因而,它认为需要改变两个决定性的概念和规范:(1)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从人和社会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要求对生命和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英国生态学家A・莱奥波尔德提出,“当一种事情趋向于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2)道德权利概念,必须从人和社会的利益,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确认生命和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而且,随着道德对象范围扩大,人的道德活动范围的扩大,人的道德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道德标准和道德目标也随之变化,发展一种新的伦理学――环境伦理学。 环境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它提出人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恰当尊重和责任。从时间―空间的角度,它从现在扩展到未来,顾及遥远的人类子孙后代与世界的未来;从区域扩展到全球,顾及全球范围的人类生存条件;从人际关系扩展到生命和自然界。它关心未来,关心自然,关心后代,关心整个生命世界。德国哲学家尤纳斯说:“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整个地球,其后果影响到未来。因此,人类应当承担的义务亦应有同步的增长。我们大家都是人类集体行为的参与者,都是这一集体行为所带来的成果的受益者。现在,义务则要求我们自觉地节制自己的权力,减少我们的享受,为了那个未来的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人类负责。”其目标不仅是使现在及未来的人类生活得好,而且是保护整个地球上人与其他生命生存的基础,保护人类、生命和自然界。它从对生命和自然界价值的确认,到人类的新的责任的确认。它是一种新的伦理学。它的产生是人类道德境界的提升,是人类道德进步、道德完善和道德成熟的表现。这是人类新生活的需要,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3.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按十八大的要求,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从生态文化的角度,要丰富人民的生态文化生活。 工业文明社会,依据物质第一主义的价值观,过分张扬金钱至上、经济主义和享乐主义,日本学者屋太一指出:“在工业社会里,一切受到人们称赞的事物,如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技术水平及勤劳等,都是和生产与消费更多的物质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消费更多的物资是好事’的美学意识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物质欲望’的伦理观念的总和。”[12]这种社会价值观认为,“充分享受丰富的物质即为美”,“增加或消费更多物质财富就是幸福”。在这种价值观的主导下,在发达国家形成高消费文化,或现代消费生活结构。 物质第一主义,不仅滋长人们对物质的过度贪欲,加剧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而且损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抑制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其实,人的消费生活,物质足够就可,不必太多太好。生态文明社会崇尚简朴消费和绿色消费,注重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生态文化崇尚精神文化,当以适度消费代替过度消费时,人们不必为赚钱疲于奔命,有了较多的闲暇时间。它从两方面为提高生活水平创造条件:一是放慢生活节奏;二是有时间丰富自已的社会生活、心理生活和精神生活。放慢生活节奏,有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可以通过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或掌握一些基本的制造工艺,满足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渴望;有业余时间参与科学和艺术活动,体验自已的创造能力和艺术鉴赏水平;通过生态旅游,到大自然里欣赏祖国秀美山川,大好河山美丽的景色,在娱乐和艺术欣赏中体验美感,实现审美追求;改变单调紧张的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追求和完善健康的心理生活,道德生活,以及信仰生活,例如,有些人基于对宗教的兴趣和热情,参与适当的宗教活动;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中有更多的时间教育子女,享受天伦之乐;参与家务劳动,做饭炒菜、居屋装修、家俱修理、庭院种植、饲养和管理;等等。 所有这些活动都有利于体验和发挥自已的创造能力,增添生活的许多乐趣。丰富的精神生活,不仅可以体验自已的创造能力、想象能力和鉴赏能力,获得享受和乐趣,而且可以激发人的思想、意志和丰富的感情;启迪人的智慧、潜能和崇高的精神;在体验和发挥自已的创造能力中实现个性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且,它有利于家庭生活,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融洽,创造一种欢喜和谐的气氛,这也是完满和幸福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生态文明崇尚精神文化生活,这是一种新的消费文化。它是比过度消费的生活更丰富和更高级的生活结构。它符合人类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要求,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达到一个新水平而产生的。而且,它不仅更符合自然的本性,符合保护生态的要求,同时也更符合人的本性,符合人的需要,有助于人的个性全面自由发展。因而这是一种有更高生活质量的新生活。 4.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文化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因素。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方面。按十八大的要求,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发展和繁荣生态文化,增强作为文化的生态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实力和竞争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向世界强国的必然选择。 创造“软实力”概念的美国著名学者约瑟夫・奈,2013年4月29日在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发表《中国和俄罗斯不了解的软实力》一文,文章说:“《外交政策》1990年首次刊登我的文章《软实力》时,谁能想到中国或俄罗斯有朝一日会使用这个字眼?中国共产党2007年表示需要提升国家软实力。普京最近呼吁俄罗斯外交官更广泛地发挥软实力。然而,他们显然都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个目标。”[13] 他解释说:“实力就是影响他人以达到预期目标的能力,主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胁迫、收买或者吸引……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凭借三种资源:文化、政治价值观,以及外交政策。”按照这样的标准,他认为,中国和俄罗斯根本不具备软实力。他在文章中说:“中国和俄罗斯错误地以为政府是软实力的主要工具。”他援引美国学者沈大伟《中国走向全球》一书说,“中国一掷千金开展魅力攻势、以提升自身软实力。西方援助受到制度或人权问题的约束,中国对非洲和拉美的援助项目却不受此类束缚。中国注重高调姿态。尽管费尽力气,但中国的投入只获得了有限的回报。”[13] 这是一种误解。文化是软实力的核心,但是它以经济和国防等硬实力为基础。中国从来都理解和非常注重软实力的作用。2000多年前,中国提出“文化”概念时,文化指“文德教化”,是与硬实力“与武力镇压”相对应的一种软实力概念。300多年前,西方提出“文化”概念,Culture(文化)的意思是“耕种”、“栽培”。它的引伸,如农业(agriculture)、园艺(horticulture)、小麦改良(culture of wheat),等等。这是一种农业经济概念,硬实力概念。 1990年,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概念,他认为,“软实力”主要指“文化”的力量。这是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所一贯强调的。 我们认为,文化是软实力的重要方面,“话语权”是重要的软实力。掌握话语权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主要路径,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中都是这样。例如,现在中国崛起,这已经是事实。有许多数字,比如,“中国制造”发展,全球制造业一半在中国,许多产品已占世界第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进口国,拥有世界最多的外汇储备,成为美国最大的债权国,等等。虽然有许多可观的成就,但是,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因为,当今世界由工业文明的话语权支配,游戏规则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中国不拥有世界话语权,没有这种起决定性作用的软实力。 我们的时代是生态文明时代,人民将创造生态文明的新世界。发展和繁荣生态文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中国软实力,为中国拥有世界话语权提供了宝贵的战略机遇。这是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好时机。 2012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国家发展战略,全国人民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正在全面蓬勃兴起,中华民族可能率先开启走上生态文明的道路。这是一个大国真正崛起的新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崛起的中国以“中国道路”影响世界,创造新的世界话语权,形成生态文明的世界话语权。这是重启中华民族的世界话语权,并以生态文明之光引领世界潮流。这将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的又一个伟大贡献。 二、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关键是确立文化建设的生态导向 所谓“生态导向”,是文化建设按“生态”方向,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向发展,即中国语境中的“生态化”。“化”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概念。《周易・恒卦》彖传:“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所谓“化”,有“转化”或“教化”的意思,指事物向良性的前进方向发展,或进化。 (一)伦理道德建设的生态导向 自古以来,伦理学根源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从公正和善恶的角度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关于人类利益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研究,它用道德准则和规范调节与协调人类行为。道德作为一种价值学说,完全取决于社会关系的性质,它的发展源泉和动力是由社会关系的发展决定的,并随着社会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而变化。它认为,世界上只有人有价值,因而只对人讲道德。伦理学的“伦”字,意思是人际关系,它不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现代伦理学是社会伦理学,是关于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研究。它不涉及人与生命和自然界的关系。因为生命和自然界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它只是人类利用的对象,人无需对生命和自然界承担责任,无需尊重生命和自然界,无需对自然讲道德。它认为,世界上只有人有价值,因而只对人讲道德。 工业文明的发展,遵循“人统治自然”的哲学,用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向大自然进攻,在对自然取得伟大胜利的同时,严重损害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自然价值的严重透支,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表现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对人类在地球上持续生存提出严重挑战。学术界眼光敏锐的思想家认识到,这是人类行为过度损害生命和自然界的结果,需要提出环境伦理学问题,用新的伦理观念约束人对生命和自然界的行为,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 环境伦理学是伦理道德生态导向的产物。20世纪中叶在伟大的环境保护运动中,它首先在发达国家兴起。西方环境伦理学有两种主要观点、四种主要派别。两种主要观点:其一,传统的泛道德主义。它试图将以人为中心的伦理学向外延伸,及至子孙后代、非人类的动物、所有有感知能力的生命,甚至对整个自然界给予道德承认和保护。但是,这种对非人类的生命和自然界的普遍关心和道德承认,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对人类自己有好处。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不涉及评价主体,那自然界没有价值可言,因为只是人有价值。其二,基于生态科学的、以生态为中心的环境整体主义。这种观点依据生态学关于所有生命形式具有相对性、它们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以及它们对光合作用等基本过程的依赖性,认为非人类的生物和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人类与生态规律的联合已成为头条戒律,生态学是一种伦理学。西方环境伦理学的这两种观点又有四个主要派别:新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论、生物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 生态伦理学主要特点是道德对象范围的扩大,从人与人、人与人社会关系的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领域。因而,它认为需要改变两个决定性的概念和规范:(1)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从人和社会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要求对生命和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当一种事情趋向于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2)道德权利概念,必须从人和社会的利益,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确认生命和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而且,随着道德对象范围扩大,人的道德活动范围的扩大,人的道德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道德标准和道德目标也随之变化,发展一种新的伦理学――环境伦理学。这是伦理道德建设的生态导向。 (二)科学技术发展的生态导向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导向,在个人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指导下,发展了人统治自然的科学技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由于它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在发展的价值目标上,它的社会责任缺失和自然责任缺失,出现了它的技术(经济)上成功,同时是社会公正上的失败以及生态上的失败,这样一种严重不和谐的局面。这是科学技术发展模式决定的,应对社会和自然问题的挑战,新时代需要科学技术模式的转变,科学技术发展生态化。 我们面临的问题虽然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关,但它不是要不要科学技术的问题,而是要怎样的科学技术,以及怎样应用科学技术的问题。它涉及科学技术发展模式的选择。我们认为,相对于上述分析,这里的关键是使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具有生态保护的方向,即科学技术发展“生态化”:(1)科学价值观的转变,从以人统治自然为目标,过渡到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2)科学观的转变,从机械论的科学观发展为整体论的科学观;(3)完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发明和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发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科学技术。 (三)文学艺术发展的生态导向 文学艺术是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现代文学称为“人学”。它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爱情和死亡为永恒的主题。历代文学艺术家,用种种艺术形式塑造了无数不朽的艺术形象,成为人类文化宝库的重要方面。这些艺术形象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以人为主题;虽然有时处于人与自然关系中,对人的感情和心理的表达与自然美景的描写结合在一起,是真正情境交融的,例如小说中写景,山水画以及和山水画一样美的诗词绝唱,许多是直接讴歌生命和大自然的伟大和美丽的,但是它总是以人为主题,是以人为目标的,是人学为主题的文学艺术。 生态文艺学是生态文化的文学艺术形式,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题,表示文学艺术的生态转向。依据生态学思维,文学艺术除了有人的目标外,还有自然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目标。例如,环境文学为一种新的潮流,它不只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由社会人际关系转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开拓了一片文学艺术的新天地。 生态文艺学认为,创造美和利用美、审美和赏美,是人类的特性,是人类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人的生活和生存不能没有美。美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对美的追求和创造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我们会为美所感动,为美的事物、美的思想和美的创造所感动表明了这点。对美的感知力,能为美所感动,这是人的一种重要的能力。人们按照美的规律建造需要对美的感知力,它产生美的想法和美的思想,这是人类智慧和创造的重要源泉。 “美”丰富了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人类不可或缺的追求。我们面对美丽的大自然,大自然为人类追求美提供服务。人是大自然的欣赏者,大自然是人获得快乐的对象。人从大自然获得的这种快乐,从大自然获得美的体验,以培养我们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素质。这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的重要途径。 生态文艺学的研究和实践,一方面要为保护自然美和生态美服务,为创造更多的美,为更好地审美、赏美和利用美服务;另一方面,要反对破坏美和创造丑的种种丑恶行为,以有助于调节这些不良行为,有助于我们在利用地球之美的同时,保护、创造和发展地球之美。 总之所有文化领域都有“生态化”的问题。 三、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落脚点是大力发展生态文化 文化作为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因素。繁荣和发展生态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导向和决定性作用。 (一)发展生态文化的意义 工业文明的文化发展以“资本”为导向作用,向人类中心主义方向发展,在精神层次,建设人统治自然的文化思想体系;在制度层次,建设资本专制主义的制度,制造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对立、对抗和冲突的不断发展;在物质层次,建设人统治自然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造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对立、对抗和冲突的不断发展。它导致全球性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对人类在地球上持续生存提出严峻挑战。 生态文化以人为本,向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发展生态文化的意义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向有利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解,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和解,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生态方向发展。 1.生态文明精神层次建设的生态导向。 生态文化精神层次建设的生态化,主要是通过确立生命和自然界有价值的观点,摈弃现代文化的“反自然”的性质,抛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建设“尊重自然”的文化,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实现精神领域的一系列转变,如哲学、法学、伦理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的生态化。 2.生态文明制度层次建设的生态导向。 生态文化制度建设的生态化,主要是通过现代社会关系和社会体制变革,改革和完善社会制度和规范,从资本专制主义过渡到人民民主主义,按照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建立新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以及人与生物和自然界伙伴共同体。它要求改变工业文明社会不具有公平调节社会利益、不具有自觉的环境保护机制,而具有自发的两极分化机制、自发地破坏环境的机制的社会性质。生态文化的社会制度要求,实施公正和平等原则的制度化,人民民主原则的制度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原则的制度化,使社会具有自觉的保护所有公民,具有民主权利和利益平等的机制,具有自觉地保护环境和生态的机制,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3.生态文明物质层次建设的生态导向。 生态文化的物质层次建设,主要通过摈弃掠夺、浪费和破坏自然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学习自然界的智慧,创造新的技术形式和能源形式,采用生态技术和生态工艺,进行无废料生产,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既实现文化价值,为社会提供足够丰富的产品,又保护自然价值,实现人与自然“双蠃”。 (二)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生态政治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等社会意识形态的建设。 1.生态哲学建设。 生态文明的新时代需要新的哲学。恩格斯指出:“只有那种最充分地适应自己的时代、最充分适应本世纪全世界的科学概念的哲学,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哲学。时代变了,哲学体系自然也随着变化。既然哲学是时代的精神结晶,是文化的活生生的灵魂,那么也迟早总有一天不仅从内部即内容上、而且从外部即从形式上触及和影响当代现实世界。现在哲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哲学,而世界则成为哲学的世界。现在哲学正在深入当代人的内心,使他们的心里,充满着爱和憎的感情。” 生态哲学是生态文明时代的新哲学。 (1)实现哲学世界观转变,确立一种有机论世界观。它的主要观点是:第一,世界是“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这是一个活的有机整体。在这里,人是主体,生命和自然界也是主体,同样是存在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世界是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具有自组织、自调控、自己发展的性质,因而它朝有序和价值进化的方向发展。第二,我们的有机世界,事物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比部分重要,事物的动力学来自整体而不是来自部分,即不是部分决定整体,而是整体决定部分。第三,有机世界虽然由部分组成,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但它以整体性为主要特征,事物的关系和动态性比结构更重要,因而主张放弃首要次要之分,拒绝以什么为中心,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实现价值观转变,确立有机整体主义价值观。地球上不仅个人和团体有价值,而且要承认全人类的价值,承认子孙后代的价值;不仅人有价值,生命和自然界也有价值。它的价值观不是人类中心主义,不是人统治自然。它的本质是和谐,人与人的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它的目标是,通过人的解放和自然解放,实现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解,以及人与人的社会和解,建设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 (3)实现思维方式转变。工业文明的哲学强调分析性思维,特别是以线性非循环思维指导人类行为。新的思维方式是生态学思维,用生态系统整体性的观点、非线性和循环的动态观点研究现实事物,观察现实世界,思考和行动,认识和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 2.生态伦理学建设。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1994年成立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目前正在努力吸收环境伦理学的各个学派合理的内核,整合环境伦理的理论共识,传承中国环境伦理传统的智慧,进行各种学派的理论整合,把社会实践作为发展环境伦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建构自己统一的伦理范式,创造自己的理论、概念和话语体系,朝着建设中国环境伦理学学派的方向发展,以期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生态文明服务。 3.生态经济学建设。 生态文明经济形态的发展,建设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建设生态经济,实现经济学与生态学相结合,或经济学原则与生态学原则相结合。它的主要特征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不仅仅以经济增长为目标,而且必须有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的目标,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生态经济的主要原则是,遵从生态经济规律,实践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统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原则。 建设循环经济。它与传统经济模式比较,具有三个重要特点和优势:(1)循环经济可以充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2)循环经济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蠃”发展。(3)循环经济在不同层面上,将生产和消费纳入到一个有机的可持续发展框架中,包括企业内部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产业之间通过生态工业网络的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社区和整个社会通过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这是我们在经济建设中,解决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统筹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关系,实现两者的协调平衡发展的重要途径[14]。 建设低碳经济。所谓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它的基本特征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基本要求是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生态平衡,是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演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14]。 4.生态政治制度建设。 工业文明的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资本专制主义是它的主要特征。资本的唯一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增殖资本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动力。为了实现资本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它需要维护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这是资本的经济和政治的两个主要的根本属性。只要资本及其运行存在,马克思《资本论》揭示的资本的性质及其运动规律就存在和继续起作用。为了实现资本增殖,它必然不断加剧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剥削,同时不断加剧对自然价值的剥削;两种剥削同时进行彼此加强,导致工业文明社会的基本矛盾:人与人社会关系矛盾、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矛盾不断加剧和恶化,最终导致全球性的社会危机和生态危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报告强调保障人权和民主,提出建设“协商民主”制度,要求“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政策;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要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更加美化、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和谐。这是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新期待。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生态文明的政治要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未来生活的新期盼,我们必须建设生态文明,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的全面发展的生态文明道路。 生态文化的政治特征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民主主义。它的主要原则是公平,包括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生态社会主义的政治特征,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民主主义,遵循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实现社会公平和环境公平,社会正义和自然正义,建设和谐社会。 5.生态法学建设。 环境法学,或生态法学,是20世纪中叶世界环境保护运动后产生的。工业文化时代没有提出“环境保护”概念,因而没有环境保护立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后,开始运用法制的力量保护环境,维护生态。 (1)环境保护立法。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它宣告:“联邦政府将与各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有关的公共和私人团体进行合作,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包括财政和技术上的援助,发展和增进一般福利,创造和保持人类与自然得以在一种建设性的和谐中生存的各种条件,实现当代美国人及子孙后代对于社会、经济和其他方面的要求,这是联邦政府的一如既往的政策。”依据此法创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开始生态保护立法,如《自然保护区法》(1966)、《原始风景河流法》(1968)等[15]15-16。 1967年,日本制定《公害对策基本法》,实施以法律手段推行防治公害的对策和法律。 1978年,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环境保护基本法。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管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自然资源”。这是资源保护的基本法。 1979年,我国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环境保护的综合法。依据此综合法,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单行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并制定一系列生态法,如《水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煤炭法》、《土地管理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单行法,如《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以及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已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哈尼梯田,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哈尼梯田最高级数达3000级,这在中外梯田景观中是罕见的。记者描述说,在茫茫森林的掩映中,在漫漫云海的覆盖下,构成了神奇壮丽的景观。奇特的梯田美景,小溪、清泉和瀑布,梯田、山寨和森林,构成独特的生态系统,一个美妙田园梦境,一年四季都非常美丽。它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景点。1995年,法国人类学家欧也纳博士来元阳参观梯田后,激动不已地称赞:“哈尼族的梯田是真正的大地艺术,是真正的大地雕塑,哈尼族就是真正的大地艺术家!” 哈尼梯田不仅养育数百万哈尼各族人民,而且养育千百万物种,有的是特有物种。随着游客大量涌入,资源消耗急剧增加,废弃物排放急剧增加,增加本地脆弱的生态系统的压力。人们担心它的美丽和生物多样性受到损害是有道理的。必须采取生态保护优先的开发政策,做到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中实现保护。 哈尼梯田,旅游开发与文化多样性保护。史书《尚书》记载,早在3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哈尼族先民“和夷”在其所居之“黑水”(今四川省大渡河、雅砻江、安宁河流域)已经开垦梯田,进行水稻耕作。自唐朝初年(1200年前)的哈尼族在红河南岸哀牢山区定居下来并开垦大量梯田之后,梯田文化就成为整个哈尼族的灵魂,哈尼族先民倾注了数十代人的心力,发挥了惊人的智慧和勇毅垦殖梯田,种植水稻,繁衍生生不息。它是哈尼族人民与哀牢山大自然相融的和谐互促互补的天人合一的人类伟大创造,是文化与自然巧妙结合的产物。 哈尼梯田,不仅是美丽的自然景观,而且是千年的历史文化,是哈尼族人民的勇敢、智慧、不屈不挠创造精神的丰碑,成为中华民族的永恒的骄傲和荣耀! 哈尼村寨的后方,大都矗立着茂密的森林,它提供着水、用材、薪炭之源,其中以神圣不可侵犯的寨神林为特征;它的层层相叠的千百级梯田,那里提供着哈尼人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粮食;中间的村寨由座座古意盎然的蘑菇房组合而成,形成人们安度人生的居所,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 哈尼的自然―文化结构是:江河―森林―村寨―梯田四度同构的人与自然高度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它作为千百年来哈尼人民生息繁衍的美丽家园,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科学和文化意义。 元阳县共居一山的七个民族,大致是按海拔高低分层而居的,海拔144米到600米的河坝区,多为傣族居住;600米到1000米的峡谷区,多为壮族居住;1000米到1400米的下半山区,多为彝族居住;1400米到2000米的上半山,多为哈尼族居住;2000米以上的高山区,多为苗、瑶族居住;汉族多居住在城镇和公路沿线。这种多民族文化和谐聚集,历来保持优良的和谐共生的民族文化传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大量涌入,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业文化,我国发达地区的都市文化,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进入传统的民族地区,是不是会对哈尼文化传统形成冲击,甚至损害文化多样性?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 哈尼梯田旅游开发,它的自然―社会―人文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始终要置于优先地位,保护措施的制定,尤其是落实必须始终得到保证,让这一灿烂明珠永放光芒。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型城市规划方面问题的思考 [摘要]:城市是人类生活的乐园,但目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城市所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重,而生态城市概念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本文围绕着生态型城市规划设计中的一些要素,介绍了生态城市规划的概念与价值、生态城市规划中应遵循的一些原则以及当前国内城市生态规划普遍存在的问题等,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生态型城市规划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生态型 城市 规划 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因素,城市也是环境的组成因子,然而,在现代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城市规划研究中考虑环境保护已势在必行。在城市规划时缺乏对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导致城市规划本身的先天不足,究其原因,不仅仅是由于体制原因,规划的法制化和管理尚待完善,更重要的是环境学已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学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学科,城市规划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有关学科研究成果,在城市规划中体现出对环境保护探索的研究是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和编制目标的发展方向,是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环境的新途径。 1.生态城市规划的概念及价值 1.1生态城市规划的概念 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要有科学的、高起点的、切合实际的规划,在规划思想里导入经济、社会、生态的因素,按生态要求的原则进行生态规划。它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简单地说它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形式,自然、城市、人融为有机整体,形成互惠共生结构。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包含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自然系统和谐三方面内容)。 1.2生态城市规划的价值 生态城市规划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培育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建立健康的自然与社会的生态关系,构造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体系。有利于形成符合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运作的发展模式,以利用本地资源条件为基础。有利于缓解自然资源及环境问题对城市发展的阻碍。利于改造传统产业,使之生态化,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态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有利于凸显生态经济的强势地位,保持经济发展的高速运行。有利于解决人地矛盾、污染物排放及生态破坏等重点环境问题,形成良好的生活及创业环境。有利于构建与城乡体系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生态承载力为依托)。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自然整体系统的协调,保证城市发展速度和发展的质量同时达标,既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的需求,同时也满足居民对环境的需求,达到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 2.生态城市规划中应遵循的原则 2.1生态承载力原则 城市生态承载力原则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我们要科学地估算城市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运用技术、经济、社会、生活等手段来保护、提高这种能力;②要考虑环境的自净能力和人工净化能力,它们直接关系着城市的生存质量与发展规模;③要考虑城市的产业种类、数量结构与布局,这些指标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污染的产生与净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④要调整控制城市人口的总数、密度与构成,这是一个城市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2.2城市生态位最优化原则 生态位是指物种在群落中,在空间和营养关系方面所占的地位。城市生态位是一个城市提供给人们的或可被人们利用的各种生态因子和生态关系的集合,它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现状对于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的适宜程度,一个城市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及其间人口、资源、环境的优劣,从而决定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吸引力和离心力。从某种程度上老说,城市生态位是决定城市竞争力的根本因素。 2.3城市的成长性原则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城市规划也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变化的,城市规划要为城市的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成长性是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一切自然群落和人工群落都遵循群落生长或演替的规律运行。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否则就会导致“生态逆退”。将成长性原则运用于城市规划,就是将一个城市的文脉、历史、文化、建筑、邻里和社区的物质形式当作一种生命形式、生命体系来对待,我们要根据它的生命、历史和生态状态来维护它、保护它、发展它和更新它。 3.当前国内城市生态规划普遍存在的问题 3.1城市生态建设中的“急进化”问题 城市生态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的城市都存在“急进化”问题。很多城市为了在短时间内取得绿化的效果,仍然热衷于大规模发展草坪,尤其是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的建设、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中占主导地位的树木,尤其是乡土树木的种植比例较低,影响了城市绿地综合生态效益的发挥。 3.2城市生态建设中的“崇洋化”问题 城市生态建设中的“崇洋化”问题使得我们的城市在逐步失去民族性。一些城市,建设者为自己城市的所谓“辉煌建设成就”沾沾自喜时,国外某城市规划专家却说他不想看中国的任何一个现代城市,因为大多数的现代城市景观可以在欧美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城市看到。他说中国的城市已经越来越没有文化了,这不是耸人听闻。 3.3城市绿化建设中的“造假化”问题 近几年,为了追求所谓的“异域风情”和施工管理上的简便,北方许多城市的绿化建设中出现了严重的“造假”现象。这种现象由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蔓延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态建设的进程。 3.4城市景观建设中的“奢侈化”问题 城市景观环境的建设正在被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所左右,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建设者了为了片面追求所谓的“政绩”而大兴土木 ,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城市形象的塑造上。这种被称作“城市美化运动”或“城市化妆运动”的城市景观建设行为,是一种没有远见的赶时髦现象,其结果造成了今天我国城市发展中的“特色危机”。 4.对我国生态型城市规划建设的建议 4.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做好城市生态建设规划 这个规划必须以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为目标,立足市域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周边地区及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内容应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生态建设的依据,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要把城市生态建设贯彻到城市规划设计、规划建设、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中。 4.2加强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绿地建设应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改变过去那种“见缝插绿”“三小绿地”的保守观念,应把重点放在建设大型生态绿地、环城绿地、大型交通绿地以及居住区绿地上,强调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在生态绿地的建设上强化科学性,在科学性和基础上追求艺术性。 4.3保护乡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21世纪生态建设的主题是保护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包括原有生物生息环境的保护和新的生物生息环境的创造。在城市建设中应保护城市中具有地带性特征的植物群落,要保护乡土树种及区域性稳定植物群落的组成,有节制地引种。乡土树种是构成地方性自然景观的主角,也是反映地区性自然生态特征的基调树种。 5.结束语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也是关心环境的世纪,城市未来将决定的越来越多的不仅是国家的未来,而且是整个星球的未来。我们必须以科学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变化的观点来认识城市与环境问题,以新的生态视角和时空观不断探索、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富有中国文化特色、能体现各地地域特点的生态市、生态镇、生态社区、生态村落,是应对新世纪的严峻挑战,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必由之路。 生态方面论文: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摘要: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城市人民的关系十分密切,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通过绿化植树,种花种草,改良土壤,改善水质,保证空气清新,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以提高全体人民的身体素质。本文主要对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改善作用;完善建议 引言 城市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和发展的产物。工业革命的到来促进了城市的形成,但那时人们并未意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二战”以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20世纪70年代,以英国为代表的城市化达到了顶峰,此后人们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慢慢开始注意到了园林建设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中国在2011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1.27%,首次超过50%,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城市园林的原因 1、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要求 经过工业化、城市化急速的发展,生态失去平衡,大自然饱受蹂躏,空气、水、土壤遭受污染,动植物灭绝,森林消失,水土流失,沙漠化,这些促使人类觉悟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我们必须从工业化的黑色道路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道路转折。建设园林城市可使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 2、发展民族文化特色的要求 园林更贴近人的生活,承载着历史文化的积淀,反映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建造园林所用材料,因而更有利于产生具有民族化、地方化的效果。中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地方流派和民族风格,这些传统特色要很好地继承和发扬。随着时代的前进,创作具有时代精神,符合现代人生活需要,是时代对园林工作者的呼唤。 3、城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会促进经济的发展。老龄化社会对园林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从公园、绿地的分布、服务半径,到园内的布局、设施,都要求能适合老年人散步、健身、娱乐、休闲和交往的需要,以创造一个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入冬以来,随着雾霾天气的频频发生,仅仅依靠控制污染物气体的排放,不可能达到根治的效果,只有将园林绿化工作做好,才能提高空气质量,提高治污效率。当前,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具体如下: 1、改善城市小气候,调节温度和湿度 植物叶面的蒸腾作用能调节气温、调节湿度、吸收太阳辐射热,对改善城市小气候具有积极的作用。研究资料表明,当夏季城市气温为27.5℃时,草坪表面温度为20℃~24.5℃,比裸露地面低6℃~7℃,比柏油路面低8℃~20.5℃,而在冬季,铺有草坪的足球场表面温度则比裸露的球场表面温度提高4℃左右。由于绿色植物具有强大的蒸腾作用,不断向空气中输送水蒸气,故可提高空气湿度。据观测,绿地的相对湿度比非绿化区高10%~20%,行道树也能提高相对湿度10%~20%。城市的带状绿地,如道路绿化与滨江滨湖绿地是城市的绿色通风走廊,可以将城市郊区的自然气流引入城市内部,为炎夏城市的通风创造良好条件;而在冬季,则可减低风速,发挥防风作用。树木或草坪可以固定土壤、涵养水源、降低雨水对地基的损害。每公顷阔叶林,夏季每天可以蒸发2600L水,草坪的叶面积,一般为地面面积的20倍左右,通过蒸腾作用,能使周围空气的水分增加20%左右,因此,绿化后的环境将比露天地区气温低5℃~6℃,可以造成特殊的小气候,可以调节路面温度和湿度,防止路面老化。 2、美化环境 园林绿化是美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个城市的美丽,除了在城市规划设计、施工上善于利用城市的地形、道路、河边、建筑配合环境,灵活巧妙地体现城市的美丽外,还可以运用树木花草不同的形状、颜色、用途和风格,配置出一年四季色彩丰富,乔木、灌木、花卉、草皮层层叠叠的绿地,镶嵌在城市、工厂的建筑群中。它不仅使城市披上绿装,而且其瑰丽的色彩伴以芬芳的花香,点缀在绿树成荫、蓊郁葱茏中,更能起到画龙点睛、锦上添花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劳动、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优美、清新、舒适的环境。 3、提供锻炼场所,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植物对人心理的影响。在德国,公园绿地被称为绿色医生。在城市中使人兴奋和活跃的红色和黄色较多,而使人静的绿色和蓝色较少。绿色和蓝色可以缓解压力,放松心情,并且可以缓解视力疲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除了要求满足其物质上的需求外,还要求满足其精神生活需求,当整个社会处于温饱型阶段时,精神生活需求还不那么强烈,到了小康阶段后就变得日益强烈了,这是个规律。例如目前,每天清晨都有大量人员涌入公园、绿地,有的爬山,有的打拳、舞剑,有的跑步,有的歌咏。不少公园仅进园晨练的就数以万计。在其他时间里进园赏景、观花,从事露天跳舞和开展拉琴、唱戏、打扑克、下棋等自娱自乐活动的人也是络绎不绝。特别是老人和康复中的人竟把公园视为每天必到之处,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处场地。城市园林对人们放松心情,缓解压力,锻炼身体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 三、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建议 1、严格执行园林绿化标准施工规范 生态园林绿化工程目前还没有标准完整的施工标准,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施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要求严格检查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前一定要准备详细完备的园林设计施工图纸,选择正规、有能力的施工队伍、对于绿植和其生长要求的环境进行严格把关。工程完成后要进行绿植存活率检测,还要进行工程与设计图纸偏差分析,减少绿化工程的不规范。 2、要把发动群众参与园林绿化和加强法制相结合 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公益事业,具有社会性、群众性,离开社会和群众的支持参与是不可能办好的。为使群众能热爱并积极参与,应以多种方式广泛地进行有关园林绿化和人类关系的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树木花草种养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其认识,培育其兴趣,力争把爱护园林绿化形成社会风气,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更重要的是要制定相应政策,大力倡导社会、单位及个人出资搞好各个单位绿的园林化,或投资兴建各种类型的公园和风景区。没有社会单位及个人多渠道投资,光靠政府拨款是不可能建成大园林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园林绿化的法制力度,使各项事业行之有效。 3、要面向社会需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 园林城市的成败得失,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才的有无和多少,因此要把人才培养工作当作一项根本大事来抓,根据全社会的需要,采取多渠道多方设法加大培养力度。园林绿化事业所需人才是多类型、多档次的,要按所需类型、档次分别加以培养。既要注重通过学校的培养,也要注重通过实践自学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培养。在培养过程中,除了进行知识性、业务性教育外,更要重视品德教育,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强烈的事业心,纵有知识懂业务,也成不了对人民有用的优秀人才。 结束语 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日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可以改善城市小气候,调节温度和湿度,还可以提高空气质量,提供锻炼场所,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因此,园林绿化必然是城市建设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是必须引起重视和关注的重要惠民工程。 生态方面论文: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摘要】:园林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城市文明化的重要组成。搞好园林绿化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民的需求,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品位和投资环境。 【关键词】: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效益 引言 园林绿化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园林植物综合功能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其它生态因子所不能替代的,随着城市结构的调整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必然要对作为改善城市环境重要手段的园林绿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谋求城市绿色植被生态效益及其改善环境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美化城市,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园林植物丰富多姿、体态优美,随着时间的推移,朝辉夕阴每日在变,春夏秋冬四季在变,年年在变,整个个体或集体轮廓、疏密、质地,都是大自然的指挥之下赋予宏观世界无穷无尽的变化。 一、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意义 首先,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增长,社会劳动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紧张快节奏的工作,让人们迫切需要很好地利用闲暇时间去放松一下身心,消除疲劳。城市居民在收入提高以后,渴求接近自然、享受自然。这就对园林绿化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造一个有利于们身心健康的环境,去满足人们对绿色、对自然环境的迫切需求。 其次,经过工业化的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出现很多问题,失去平衡,使人类生活品质下降,各种“城市病”随之而起威胁人类的健康。这些促使人类觉悟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单纯工业化的道路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转变。建设园林城市可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并能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持城市生态平衡。 二、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1、净化空气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物质,是重要的外环境因素之一,植物如建设工地施工、汽车鸣笛等。不但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量二氧化碳并放出氧气,其自身构成的绿色空间还对烟尘和粉尘具有明显的阻挡、过滤和吸附的作用。在城市工业化进程中,会产生很多粉尘、煤烟和有毒气体。使城市空气污浊,烟雾弥漫,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植物的枝干表面可以吸收吸附固体颗粒及溶液中的离子、气体分子;植物叶面的皮孔能够吸收并储存有害气体,特别是植物对可溶性气体的吸收量随湿度增大而增加。城市的绿地像人的肝脏一样,具有解毒作用。大片的树、草能使空气中的一些污染物沉降下来。植物的枝叶对烟尘和粉尘有明显的阻挡、吸附和过滤作用。 2、有利于保持水土 城市要发展,但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现在的很多城市,高楼大厦耸立而出,但是很多绿地却被人们忽视,导致城区高温,“热岛效应”严重,城市温度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城市开展园林绿化,即使大部分雨水不能渗入地下而从下水道排走,减少城市的降水蒸发量,还能有效发挥植物的蒸腾作用,减少“热岛效应”的出现,给人们一个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3、减弱城市噪音 随着城市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飞速发展,城市噪声来源增多,如建设工地施工、汽车鸣笛等,噪声分贝增大。常使人们处于噪声环境,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妨碍睡眠,并易引起疲劳和一些病态症状,如精神不振、极度疲劳、脉搏和呼吸加快、血压上升等不良症状。树木对声波有散射的作用,声波通过时,枝叶摆动,使声波减弱而逐渐消失。同时,树叶表面的气孔和粗糙的毛,就象电影院里的多孔纤维吸音板一样,能把噪声吸收掉。研究表明,在没有植被覆盖的嘈杂的街道上,噪音强度比很好地覆盖了树木的街道的噪音强度高5倍以上;40m宽的林带,可以降低噪声10~15分贝;公园中成片的树林可以降低噪声26~43分贝;绿化的街道比不绿化的街道可降低噪声8~10分贝。在沿街建筑与街道之间,修建一个宽5~7 m的树林带,能够明显减轻车辆发出的噪音。由此可见,园林绿化能有效地降低城市噪音,有利人们的身心健康。 4、美化环境 城市中高楼林立,车行如梭,烟尘弥漫,工作节奏很快,易使人产生压抑感、疲劳感,缺乏宁静感,缺乏自然美。城市景观包含众多内容,园林绿化就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种植物千姿百态的造型和美丽的外表,极大地丰富了生活环境中的空间变化。树木的高低错落、各式各样的树形、树冠的不同差异等,能够打破城市建筑物的单调造型,让城市面貌变得生动、多彩和活泼,明显地加深城市环境的立体空间感和远近层次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人们到了美好的园林景色中,不仅感到赏心悦目,而且感到心旷神怡、神清气爽。园林已不是简单地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观赏的场所,同时还可以满足和实现城市居民对生活的需求。园林绿化在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创造出美景的同时,还能给予城市居民健康、舒适的享受。 5、调节气候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物质,是重要的外环境因素之一。绿地可以有效地调节温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当今,城市中各种生产活动和市民生活所散发的大量热源提高了城市的温度。城市绿化在酷热的夏季,其枝叶形成浓郁覆盖,直接遮挡来自太阳的辐射热,而且也阻隔了来自地面、墙面和其他相邻物体的反射热。同时植物的枝叶在阳光下进行光合作用,会蒸腾出大量水份,吸收大量的热,使周围环境热量明显降低。因此,夏季绿地附近的气温比没有植被覆盖的地区低3~5℃,植被覆盖区内的建筑物气温可降低10℃左右。另外,城市的绿色通风走廊可以将城市郊区的自然气流引入城市内部,为炎夏城市的通风创造良好条件;而在冬季则可使风速减低,起到防风的作用。 三、园林绿化的效益分析 1、生态环境 绿色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号称“热岛”的城市中,园林绿化能够给空气污浊、噪音喧哗、建筑密集的城市带来新鲜、清洁而富有生命力的环境。据美国科研部门一份资料获悉绿化间接的社会经济价值是它本身直接经济价值的十八倍至二十倍。 2、保健营养价值 城市园林被称为城市的肺脏。植物在生长阶段可释放杀菌素,有效地净化空气,且绿地空气中的阴离子积累较多,能改善神经功能,调整代谢过程,提高人的免疫力。 3、游览观赏价值 园林创造吸取了自然美的精华,在通过人工的艺术加工。因而园林一般都具有较好的观赏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吸引外来人口,而且可以间接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产生经济价值。 4、社会公益价值 一般来说,清新优美的自然环境能给人积极向上的心态。生活在一个舒适环境下的居民,也会更加爱护环境,爱护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附属产品,公益价值不可忽视。 结语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作为改善城市生活质量、美化市容市貌的一种重要手段,绿色象征生命,人类的存在离不开绿菌,所以人类像热爱生命一样热爱绿色。 城市生态园林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作用。因此要树立抓城市生态园林就是抓城市建设第一要务的理念。通过规划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措施,努力提高城市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坚持园林绿化量质并举的方针,以乔、灌、藤、花、草相结合,构成多品种、多层次植物的绿地,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
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 论文关键词:教材教学 内化外化 知行合一 论文摘要:本文从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知行对立与知行合一等关系中阐述了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问题,认为要使学生通过“这一本”的学习达到自觉地去学其他“无数本”的永恒教育和修为目的,必须创设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并整合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从而达到入眼入脑入心入境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由《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有机融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程.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基于此,本人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探索,感觉到在该门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尚有几对关系必须厘清。具体来说: 一、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关系 大学生的诸多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素质.它的优劣或好坏。决定着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性质与方向。而上好这门课的目的旨在培育和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但要真正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仅靠《基础》这门课薄薄几章内容是不够的,“十处树木,百年树人”,这首先就要从教育理念方面有所突破。处理好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关系。对刚人校的学生来说,对薄薄的《基础》课很容易产生错觉,加上中学已有所涉猎,对该课程的学习有轻蔑的倾向.会局限于对一些理论概念的掌握,而忽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长期修为的实践意义。因此,教师必须首先树立对该课程永恒教育的理念。要知道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个动态的永恒的课题,必须始终以学生为本,以开放的阳光的智慧的心态明确告诉学生.学习该课程的人生意义之所在,思想道德素质培育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是每个学生毕生都要不断地磨砺和锤炼的过程。教师的职责在于启发和引导学生不单单去学“这一本”.而是要通过学“这一本”自觉地去学其他的“无数本”:不单单是蜻蜒点水学一点概念知识,而是要系统地学“大部头”;不单单是大一这一年“必修”的课。而是大学四年甚至毕生都“必修”的终身课程.必须兼收并蓄,用全人类的道德知识财富丰富自己的头脑。其次,需要创设一个有利于学生心智健康成长的人文环境。因为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不只是几位任课教师的事情,任课教师在这里只起个直接牵引的主导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营造一种氛围。需要上至校长下至普通教师各个层面的配合.所有授课或不授课的教师都能担负起为人师表的职责.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教书育人的环境,使校园真正成为“道德良种”的培育基地。如果我们的教师本身不能为人师表或经常以调侃甚至搞笑的话语解读严肃的政治理论问题。或者整个高校校园充斥着各种权钱、权色交易的“潜规则”或学术腐败,连培育人才的环境都被异化、被污染,那么即使是编有再好的教材和拥有再好的任课教师。对学校的人文环境来说只能有百害而无一利,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恐怕是难以肩负道德重任的。 《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应是单一的灌输和被动接受,重在开启、重在点拨、重在举一反三。在教育过程中要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要创新实践教学环节。要把实践教学纳入考核评价的范围,探索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在这种教育理念指引下的教育实践,就是既要重视课堂教学,更要重视课外教学;既要重视理论教学,更要重视实践教学。 二、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 众所周知,要上好这门《基础》课是相当不容易的,一是这是一门必修的又被人误认为是务虚的公共课,对大学生来说,专业课才是他们将来找的学习缺乏内在动力。二是课程内容中学有所涉猎,教材内容自学也能看懂,加之书中有些内容理想与实现存在反差。增加了教好这门课的难度。三是这是由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的一门新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的新探索,内容多,全面掌握有一定难度。四是大多高校上这类课都是大班。课堂人数多,师生互动交流难。针对以上几种情况,要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真正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就必须抓教材、抓教法,必须厘清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实际上它们之问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教材本身而言,《基础》课是经过教育部审定的重点学科和重大攻关项目,有自己的体系,这是不可变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接照搬照抄就形成教学体系了;就教学而言,教学源于教材、离不开教材。因此作为教师,首先必须吃透和熟悉教材,深刻领会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认真消化教材内容,把握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将教材作为备课、写教案,形成自己教学语言体系的基本依据。这是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第一步。其次,必须将教材体系有序地转化为教学体系。教学体系是紧紧围绕教材而又不拘泥教材的一种融合了教师辛勤劳动的思维成果,是教材有机的延伸和补充,它立足于教材,又深化和充实了教材,是教材体系艺术化、生动化和形象化的体现,目的是通过教师在课堂激活静态教材的辛勤劳动即时地将教材重要信息双向互动地传达给学生。这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中心内容并围绕这个中心来组织课堂教学。其三,整合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有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加以施教。其特点和优势是变单一的教学模式为综合的或多样的教学模式。避免了过去在教学方法改革中往往简单地用一种方法去取代另一种方法的片面性。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在教学方法上侧重面应该有所不同的。道德教育在于以现实的道德楷模的人格魅力和身边的人与事去感化、感召和影响人。在教学过程中应给予学生恰当的激励、赏识、理解和帮助,努力创设一种和谐、愉悦、智慧、民主的情境氛围,多给学生提问、回答的机会,注重讨论式和启发式活化课堂教学,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和以形示人,带动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升华人生理想,实现崇高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教育不要贪多求全,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联系当前的法制建设进程以及学生生活实际,重在法律思维、司法伦理和法律职业技巧的初步训练,适当创设技能演练的模拟场,采取体验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等形式,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趣味性。 三、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的关系 思想道德教育切忌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教学环境下,过分而单纯地注重知识的传授.把大学生当作一只机械的“箩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没有思维的碰撞,没有知识的消化吸收,没有感性到理性的交融,使接受者感受不到知识的价值和乐趣,缺乏对道德、法律等知识原素自愿自觉的追工作安身立命之本。对这门课求,缺乏对人生美好生活、健全人格和阳光心智的向往。使整个教学过程变得机械、呆板而又显得程式化,这显然是一种“授之以鱼”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最终导致学生被动、依赖、丧失主动性,过于服从权威和教条,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所以,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停留在此。不仅要“授之以鱼”.让大学生充分掌握并拥有这条“鱼”,把“鱼”牢牢拽在手上。同时更重要是要“授之以渔”.让大学生学会和掌握捕鱼的方式、方法,利用这种方式、方法去渔猎更多的“鱼”,使教育的目的能与受教育者的身心活动相融合,成为一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潜移默化的心理活动过程,充分开发大学生的自学潜能,使大学生养成一种对思想道德知识学习的自觉追求。真正塑造学生的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何况,思想道德修养是每个大学生毕生都要修为的漫长过程,且仅靠一二本薄薄的教科书是无济于事的,要靠社会实践的磨爬滚打的历炼,在实践中去百炼成钢。特别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人文文化中早就存有不少令现代人叹为观止的道德观点,有些闪烁着智慧光芒能求仁求义求忠的观点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去采撷和去吸纳,成为当代大学生赖以终生学习修为的事情。再如法律知识浩如烟海,想通过十来个学时的法制教育使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都具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点到为止,引发他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如果片面地去追求传授应用性法律知识,必然挂一漏万。通过这十来个小时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领会法治精神,培养现代法治观念,这才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所以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重点应该是法治观念的正确引导,尤其要重视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的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 四、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的关系 《基础》课是一门政治性、伦理性、实践性和科学性很强的课程。大学生通过对该课程系统的学习,能够把所获得的道德理念、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想法和认知。进而启迪自己的心智和灵魂,外化为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修养的能力,从而成为高尚思想道德品行的履约者和实践者,这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内化与外化教育交替融合的过程。因此,《基础》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是辩证统一的。内化教育是外化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内化教育就没有外化教育:外化教育又是内化教育的外显和表现,没有外化教育.内化教育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实际意义。它们互相渗透,内化教育中有外化,外化教育中有内化。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不能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谁比谁重要,而应该用内化于心的教育成果推动外化于形教育.用外化于形的教育实践巩固内化于心教育,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因此要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切忌仅仅停留在《基础》课考试的分数高低或写一二篇读书笔记的好坏上,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有的大学生对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内容耳熟能详.对主要观点背得滚瓜烂熟、平常也能侃侃而谈,但在日常道德的修为上不一定能得到大多同学的认同,而那些平时成绩平平、不太声张、说话有点迟钝迂讷的学生反而是道德的楷模或佼佼者。赢得同学们的赞同和认可.究其原因是由于前者对思想道德的核心价值观理解不透彻、思考不深人、认同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这些价值观融入自己的血肉之中.成为自己身心的一部分。实际上内化于心过程就是要使大学生真正信奉,把得到的知识、理解和判断内化为自己的想法和认知,使这些价值观人眼入脑人心入境,把外在要求变为内在需要、把他律的思想道德原则转化为内在自律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过程。内化得越迅速,说明思想教育的成效越明显;内化得越彻底,说明核心价值观树立得越牢固,就像盐融于水一样成为自己生命血液中的营养,这样才能铸造和培养出自重、自尊、自信,思想品质堪称一流的大学生。 五、知行对立与知行合一的关系 在这里,“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包括知识、知觉、思想、认识等:“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包括行为、行动、践履、实践等。因此,“知”与“行”关系,也就是指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思想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目前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最忌讳的是知行对立和知行脱节,“知而不行”等于“无知”“行而无知”,“行”就缺乏力量支撑。因为道德意识表现为道德行为,所以思想道德行为离不开思想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相得益彰。如果不去履行、不去修为,不能算是真“知”。“知”是为了更自觉地“行”,“行”是对“知”的最好检验和落实。如果知行脱节,坐而论道。夸夸其谈,不愿意身体力行;或者知行背离,说一套做一套,阴一套阳一套,那么,培育思想道德核心价值观就成了“豆腐渣工程”。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现在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存在知行对立或知行脱节的情况.大学课堂教学在整体上缺乏现实感和生活感。积极的、主动的参与大班听课毕竟不是大多学生发自内心的驱动力,有的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才来听课,目的并不在于追寻自己本身思想道德素质的优劣。而在于猎取现实的可增加将来就业砝码的分数的高低。学生潜意识里注重的是专业的书本世界和未来的就业世界,因而存在着一种疏远于当下思想品质的训练和健全人格的煅铸,没有心思和闲暇去发掘去培育自己道德的修为。甚至现实的就业用人制度会牵引着他们走向一种既定的生活和学习模式。导引“知”与“行”走向的分离。难以达到高度的统一。当前高校应该关注思想道德教育知行脱节的倾向。高校思政教师更应积极探索并建立“知行合一”“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法律与道德论文:试析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途径探析 [论文摘要]一直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讲课大道理多,内容枯燥乏味,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为了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笔者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论文关键词]教学实效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实效性 一、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变系统讲授为专题讲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十分丰富,讲授的道理很多,过去本课程基本上采用系统讲授的方式,力争面面俱到,但由于教学时间十分有限,最后这种讲授往往变成泛泛而谈,理论讲不深讲不透,实践教学也无法进行,学生对所学内容没有什么印象。而专题讲授则可以突出重点,集中时间和材料,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讲深讲透,达到解决学生现实思想问题的目的,所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上,部分教师采取专题讲授方式,遵循大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规律,针对大学生身心特点,紧贴教材内容,把社会外在要求和学生内在需要结合,把教学内容分为十个专题,即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及成长规律;大学生的学习和科学精神的培养;大学生的人际关系与社会交往;大学生身心健康与调适;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和民族精神的培育;人生观的形成和价值观的选择;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宪法原则的领会与宪法精神的遵从;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制度的具体与深化等十个专题,这样既能突出重点,又能把问题讲解透彻,而且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调动学生思考,探索问题,围绕专题广泛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集中解决学生现实思想问题,有利于提高教学的说明力和有效性。 二、结合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教学方法还是应该以课堂讲授为主,通过教师的讲授使学生明白作为一个大学生应如何做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了加强教学时效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我们在教学中重点采用了以下教学方法: (一)讨论、辩论式教学 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主动能动性,激发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辨能力,善于思考和提出问题,他们关心政治,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但是对于一些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往往认识不清,甚至存在一些错误观点,正面回答他们,效果往往不够理想。因此,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专题讨论或者辩论,引导他们自己去寻找资料,寻找答案,弄清以前认识中的错误所在,激发学生思考的主动性积极性,养成创新的学习态度,通过课堂讨论,分组辩论,师生共同交流探讨,改变了老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局面,不仅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帮助他们提高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锻炼学生敏捷思维,开阔其视野,并在相互讨论中,对与错的争辩中分清是非,受到启发和教育,从而确立正确的观点。 (二)采用启发式、案例式教学 大学新生进校时,普遍有许多不满意,不适应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是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确立自身的“同一性”,“同一性”是一种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谁,想干什么,将要到何处去,能否被他人认同的一种感觉。这个时期的学生,失落感强,专业思想不平稳,对自己的前途目标迷茫,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用大量的,喜闻乐见的事例去启发引导学生,例如在讲授适应转变,做一个真正的大学生这一专题时,先以大学阶段在人生道路的重要作用为起点,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信心,找准方向,立志成才。这一方法的使用,不仅改变了原来说教的入学教学形式,而且能够为学生在确立自己的成才目标上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讲”与学生“讲”相结合方式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讲授是必要的,它可以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但是,适当地变换师生的角色,让学生自己依据专题内容讲课,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融洽师生关系。每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第一次课,教师会根据教学内容,选取相关题目,学生从中选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在课外查找资料,制作课件,撰写大纲,上课时由学生讲授,最后老师点评总结,这种做法不仅激发了学生问题探究问题的热情,而且对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活跃课堂气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和手段是直接影响教堂效果的重要因素,在教学中适当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对提高教学效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如,影视教学是一种形象化的教育方式,形象生动的画面,优美动人的解说词,能给人深刻的印象,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能有效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愉快地接受教育。因此,笔者在教学之余经常关注一些时政节目,收集和积累了大量影视资料,这些影视资料片使学生受到了多方面的教育和启迪,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条根本原则和方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针对性很强的学科。该课程的目的就是要针对学生中普遍关心或普遍存在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等方面实际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使他们加深对理论的认知与理解,帮助其逐步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在讲授中,要特别注意针对一些难点、热点、疑点问题进行讲授。 三、利用人生发展设计工作室,加强师生联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要授好教学,提高教学效果,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学生,大多的教师运用较多的是,通过教学中的提问、讨论,进行师生间的沟通, 了解其思想,为其解惑,但是由于时间有限,这种了解往往不够深入、全面。课堂教学中涉及到大学生个人发展与前途命运思考的很多问题不可能在课堂上完全解决,大学生遇到的各种人生困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学生在课后以各种方式找自己的思政课老师谈心、寻求帮助。鉴于此,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胆创新,以高校德育实验室的形式,成立了“人生发展设计工作室”,作为思政课教师在课后与学生互动交流、对学生进行跟踪关怀的重要场所,工作室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后延伸,打通了课堂教学与课后衔接的教学通道,通过在工作室的工作,教师们“零距离”地面对学生求助,和学生密切相处,与学生深度访谈,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处于种种人生困惑中的学生。通过在工作室与学生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还能够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大量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这样既可缩短师生间的距离,还可以为教学积累具体真实的素材,使课堂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 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教师的素质及理论水平的提高是重要方面,首先教师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发自内心地相信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自己的学生,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人格魅力,是大学生做人的导师和行动的楷模。其次,教师还应当具有丰富的知识,特别是相当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及相关的综合知识以及高超的教学艺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设计到多门学科,教师没有广博的知识很难讲好这门课,故要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一方面需要教师博览群书,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另一方面,教师要不断增强自己的表述能力和努力培养善于打动人心,沟通心灵的艺术感,把问题讲得更加生动,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第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代性,还要求教师必须不断的吸收教学的新资料,新信息,对本学科的最新动态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跟上时代前进步伐,使自己的教学讲授既是有理论性,又具有一定得时代感。 法律与道德论文:“知行合一,以行为本”:析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新理念 论文摘要:根据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贯彻“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对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学生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知行统一,真正成为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知行合一;以行为本;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理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职教育不断走向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背景下,“基础”课教学也需要不断改革创新。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重视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因此,在高职“基础”课中贯穿“知行合一,以行为本”的教育理念,可以促进《意见》所提出的大学生思想教育目标的实现。 高职学生的特点 高职学生的价值观 如今,“90后”学生逐步成为大学生的主力。与“80后”学生相比,“90后”学生在价值观取向方面更偏向于个体而轻集体,更偏向于物质而轻精神,更偏向于现实而轻理想,更偏向于时尚而轻传统,这给高校育人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而另一方面,“90 后”学生刚刚迈进成人的大门,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形成阶段,还有很强的可塑性。为此,教育工作者更需把握他们当下的价值取向及相关学习特点,以促进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高职学生的学习劣势 高职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于一般大学生的特点。高职生入学成绩普遍偏低、基础普遍较差,进高职是不得已的选择。因此,在高职学生中表现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缺乏上进心、求知欲,厌学情绪比较浓。 高职学生的学习优势 高职生虽然与普通高校学生存在差距,但也有自己的优势:他们具有活跃的思维,且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和适应性都比较强。另外,高职学生一般都对实习课程具有浓厚的兴趣。这一方面体现在学生积极参与的要求上,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学生对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上。但由于思想认识肤浅,使得他们对思想道德教育存在一定的逆反心理,思想活跃但却相对散漫。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存在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的现象。因此,要改变传统的“基础”课教学模式,提倡知行合一的理念,以提高教学效果。 “知行合一,以行为本”的课程理念 知行关系,简言之,就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知”是“行”的理论储备,“行”是“知”的实践转化,“行”对于“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知”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知识最终必须落实到行为上,其效果必须通过行为及其结果才能体现出来。 但“知”、“行”之间不是直接转化,它需要一个重要的发展过程,一个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成功与否将直接决定“知”、“行”之间是有效转化,还是有名无实。美国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和思想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指出:“仅仅是抽象地相信完善的人格的价值,还不足以防止过失的发生。坏的习惯必须打破,好的习惯必须培养。然后我们才能有希望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就高职学生学习而言,“知”是知识储备;“行”是实践;知行并进,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扎实地学好知识。因此,需要运用先学后教、案例讨论、习惯培养等教育手段,引导、促进由知到行的转化这一环节,增强转化的自觉性,加快转化速度,提高转化质量,才能使学生所学的道德知识导向正确的行为表现,使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 “知行合一,以行为本”的教学模式 “基础”课既是理论课,又是实践课,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突出“基础”课的实践性,在加强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行统一,更要重视规范向实践的转化,引导大学生通过知行统一进行自我修养。 先学后教——激发学生的行动意识 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强调教学活动中人的因素,以人为中心,把人放在根本位置上。因此,从根本上确定以学生为主体的地位;把学生看成是积极的社会实践的探索者,而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先教后学,促进知行合一”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创造性发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学生自主性、探究性地“先学”辅以教师针对性、引导性地“后教”,最后配合学生练习和发散性思考,才能真正做到从了解到理解的知与行的统一。教学过程可分为“预习—讨论—引导—练习”,学生先预习课本内容,再针对未理解的部分进行讨论,学生对较难和仍未理解部分进行问题设计,并互相提问,教师对学生的互问互答进行引导、点拨、讲解。最后,教师再以练习对学生加以强化训练。所谓“先学”,并不是学生漫无目的地学,而是在教师简洁、明确地提出学生学习目标、自学要求并进行学前指导后,学生带着好奇、疑问在规定时间内学习指定内容。在进行引导时,教师应根据所教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以及学生的思维特点,设计具有启发性、层次性的问题。所谓“后教”,是指在学生充分自学后师生间、学生间的互动式学习。对于学生通过自学能够掌握的知识,教师不做过多讲解;对于仍不能理解的知识,学生在教师引导和点拨下进行讨论或让已掌握的学生讲解,最后教师进行补充。教师必要的讲解应是精要而且有明确指向的,能有效促进知识的升华和提高。这样,教师以合作者、促进者的身份积极参与到学生学习中来,打破以往教师“填鸭式”教、学生被动学的刻板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精神,可推动学生个性发展。要改变传统的教师一人讲的模式,要让学生真正参与进来,成为课堂的主体。教师要转换到“教学组织者”的角色上来,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将传统的“问答”变为师生之间的“对话”,有效激发学生的行动意识,实现学生的“知行合一”,在课堂上真正做到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案例教学——促进课堂知识的实践转化 案例教学是指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过程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原理具体化,让它们处于一定的情境之中。这样,学生更容易激发兴趣,也更容易把握、理解这些概念和原理,从而将知识转换为行动前的理论储备。在教学中,教师可广泛地阅读有关的资料,选择与授课内容相吻合的案例,贴近学生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参与案例研讨的积极性;学生根据提纲和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各小组可推举代表发言;针对讨论的内容、学生在讨论中的表现、讨论的表述方法等方面进行小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课堂教学效果。《论语》开篇讲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所谓“学习”,就是指“学”了还要不断地“习”。因为只有不断地“习”,才能温故知新;只有时时地“习”,才能熟能生巧;而对许多东西,也只有不断地“习”、时时“习”,才能“习”而成“惯”,才能变“知道”为“做到”。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指出:“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则谆谆教导我们:凡是好的态度和好的方法,都要使它化为习惯,只有熟练得成了习惯,才能一辈子也用不尽。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这个问题上也有非常深刻的理解。陶行知,原名文?F,后改名“知行”。所谓“知行”,即万事一定“知道”在前,而后才有“行动”,因此,这两者的关系应是“知”在前,而“行”在后。但他后来发现,“知道”相对容易,最重要、最关键的应是“行”,而世人最容易忽视的也是“行”。于是,为了警示世人,他最终将“行”置于“知”之前,把自己的姓名由“陶知行”改为“陶行知”。通过这些案例的讲解和讨论,既可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可为学生实践所学知识提供有益的现实参考,从而使案例教学有效起到促进知行合一的桥梁作用。 习惯培养——理论落实于实践 学生仅仅理解和掌握知识还不够,最主要的是要落实于行动。行是知识、能力、觉悟的集中表现,在这方面,理论教学后还要注重对学生提出行为要求,以期培养习惯,形成自觉,从而完成理论知识的实践转化。为了使学生坚持下去,并养成良好的习惯,可注意给学生布置行为作业。例如,在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时,要求每个人践行其中的某项具体内容并谈体会,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等。在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时,为了增强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可动员学生给学校、班组和教师提建议,并履行一定的监督职责。为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跟进考察,还可制定行为考察表。其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爱国、爱民及前途、理想方面;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及成绩;法制观念;集体观念;恋爱观念;心理素质与个性发展状况;体育锻炼等。上述各项都有具体内容,各方面的表现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通过考察,对学生的行为起到督促检查的作用。总之,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教学的根本目标。这一环节要做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从而促进学生素质的切实提高。 综上所述,“知行合一,以行为本”教学模式的三个环节——先学后教,激发学生的行动意识、案例教学,促进课堂知识的实践转化、习惯培养,理论落实于实践,是高职“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相互作用的三个方面。实施“知行合一,以行为本”的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促进学生把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起来,把道德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行为修养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知行统一。高职教育工作者应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提高教育实效,促使学生知行合一,真正成为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 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 论文关键词:教材教学 内化外化 知行合一 论文摘要:本文从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知行对立与知行合一等关系中阐述了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问题,认为要使学生通过“这一本”的学习达到自觉地去学其他“无数本”的永恒教育和修为目的,必须创设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并整合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从而达到入眼入脑入心入境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由《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有机融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程.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基于此,本人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探索,感觉到在该门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尚有几对关系必须厘清。具体来说: 一、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关系 大学生的诸多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素质.它的优劣或好坏。决定着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性质与方向。而上好这门课的目的旨在培育和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但要真正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仅靠《基础》这门课薄薄几章内容是不够的,“十处树木,百年树人”,这首先就要从教育理念方面有所突破。处理好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关系。对刚人校的学生来说,对薄薄的《基础》课很容易产生错觉,加上中学已有所涉猎,对该课程的学习有轻蔑的倾向.会局限于对一些理论概念的掌握,而忽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长期修为的实践意义。因此,教师必须首先树立对该课程永恒教育的理念。要知道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个动态的永恒的课题,必须始终以学生为本,以开放的阳光的智慧的心态明确告诉学生.学习该课程的人生意义之所在,思想道德素质培育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是每个学生毕生都要不断地磨砺和锤炼的过程。教师的职责在于启发和引导学生不单单去学“这一本”.而是要通过学“这一本”自觉地去学其他的“无数本”:不单单是蜻蜒点水学一点概念知识,而是要系统地学“大部头”;不单单是大一这一年“必修”的课。而是大学四年甚至毕生都“必修”的终身课程.必须兼收并蓄,用全人类的道德知识财富丰富自己的头脑。其次,需要创设一个有利于学生心智健康成长的人文环境。因为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不只是几位任课教师的事情,任课教师在这里只起个直接牵引的主导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营造一种氛围。需要上至校长下至普通教师各个层面的配合.所有授课或不授课的教师都能担负起为人师表的职责.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教书育人的环境,使校园真正成为“道德良种”的培育基地。如果我们的教师本身不能为人师表或经常以调侃甚至搞笑的话语解读严肃的政治理论问题。或者整个高校校园充斥着各种权钱、权色交易的“潜规则”或学术腐败,连培育人才的环境都被异化、被污染,那么即使是编有再好的教材和拥有再好的任课教师。对学校的人文环境来说只能有百害而无一利,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恐怕是难以肩负道德重任的。 《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应是单一的灌输和被动接受,重在开启、重在点拨、重在举一反三。在教育过程中要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要创新实践教学环节。要把实践教学纳入考核评价的范围,探索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在这种教育理念指引下的教育实践,就是既要重视课堂教学,更要重视课外教学;既要重视理论教学,更要重视实践教学。 二、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 众所周知,要上好这门《基础》课是相当不容易的,一是这是一门必修的又被人误认为是务虚的公共课,对大学生来说,专业课才是他们将来找的学习缺乏内在动力。二是课程内容中学有所涉猎,教材内容自学也能看懂,加之书中有些内容理想与实现存在反差。增加了教好这门课的难度。三是这是由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的一门新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的新探索,内容多,全面掌握有一定难度。四是大多高校上这类课都是大班。课堂人数多,师生互动交流难。针对以上几种情况,要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真正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就必须抓教材、抓教法,必须厘清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实际上它们之问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教材本身而言,《基础》课是经过教育部审定的重点学科和重大攻关项目,有自己的体系,这是不可变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接照搬照抄就形成教学体系了;就教学而言,教学源于教材、离不开教材。因此作为教师,首先必须吃透和熟悉教材,深刻领会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认真消化教材内容,把握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将教材作为备课、写教案,形成自己教学语言体系的基本依据。这是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第一步。其次,必须将教材体系有序地转化为教学体系。教学体系是紧紧围绕教材而又不拘泥教材的一种融合了教师辛勤劳动的思维成果,是教材有机的延伸和补充,它立足于教材,又深化和充实了教材,是教材体系艺术化、生动化和形象化的体现,目的是通过教师在课堂激活静态教材的辛勤劳动即时地将教材重要信息双向互动地传达给学生。这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中心内容并围绕这个中心来组织课堂教学。其三,整合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有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加以施教。其特点和优势是变单一的教学模式为综合的或多样的教学模式。避免了过去在教学方法改革中往往简单地用一种方法去取代另一种方法的片面性。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在教学方法上侧重面应该有所不同的。道德教育在于以现实的道德楷模的人格魅力和身边的人与事去感化、感召和影响人。在教学过程中应给予学生恰当的激励、赏识、理解和帮助,努力创设一种和谐、愉悦、智慧、民主的情境氛围,多给学生提问、回答的机会,注重讨论式和启发式活化课堂教学,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和以形示人,带动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升华人生理想,实现崇高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教育不要贪多求全,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联系当前的法制建设进程以及学生生活实际,重在法律思维、司法伦理和法律职业技巧的初步训练,适当创设技能演练的模拟场,采取体验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等形式,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趣味性。 三、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的关系 思想道德教育切忌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教学环境下,过分而单纯地注重知识的传授.把大学生当作一只机械的“箩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没有思维的碰撞,没有知识的消化吸收,没有感性到理性的交融,使接受者感受不到知识的价值和乐趣,缺乏对道德、法律等知识原素自愿自觉的追工作安身立命之本。对这门课求,缺乏对人生美好生活、健全人格和阳光心智的向往。使整个教学过程变得机械、呆板而又显得程式化,这显然是一种“授之以鱼”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最终导致学生被动、依赖、丧失主动性,过于服从权威和教条,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所以,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停留在此。不仅要“授之以鱼”.让大学生充分掌握并拥有这条“鱼”,把“鱼”牢牢拽在手上。同时更重要是要“授之以渔”.让大学生学会和掌握捕鱼的方式、方法,利用这种方式、方法去渔猎更多的“鱼”,使教育的目的能与受教育者的身心活动相融合,成为一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潜移默化的心理活动过程,充分开发大学生的自学潜能,使大学生养成一种对思想道德知识学习的自觉追求。真正塑造学生的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何况,思想道德修养是每个大学生毕生都要修为的漫长过程,且仅靠一二本薄薄的教科书是无济于事的,要靠社会实践的磨爬滚打的历炼,在实践中去百炼成钢。特别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人文文化中早就存有不少令现代人叹为观止的道德观点,有些闪烁着智慧光芒能求仁求义求忠的观点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去采撷和去吸纳,成为当代大学生赖以终生学习修为的事情。再如法律知识浩如烟海,想通过十来个学时的法制教育使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都具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点到为止,引发他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如果片面地去追求传授应用性法律知识,必然挂一漏万。通过这十来个小时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领会法治精神,培养现代法治观念,这才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所以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重点应该是法治观念的正确引导,尤其要重视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的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 四、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的关系 《基础》课是一门政治性、伦理性、实践性和科学性很强的课程。大学生通过对该课程系统的学习,能够把所获得的道德理念、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想法和认知。进而启迪自己的心智和灵魂,外化为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修养的能力,从而成为高尚思想道德品行的履约者和实践者,这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内化与外化教育交替融合的过程。因此,《基础》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是辩证统一的。内化教育是外化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内化教育就没有外化教育:外化教育又是内化教育的外显和表现,没有外化教育.内化教育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实际意义。它们互相渗透,内化教育中有外化,外化教育中有内化。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不能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谁比谁重要,而应该用内化于心的教育成果推动外化于形教育.用外化于形的教育实践巩固内化于心教育,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因此要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切忌仅仅停留在《基础》课考试的分数高低或写一二篇读书笔记的好坏上,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有的大学生对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内容耳熟能详.对主要观点背得滚瓜烂熟、平常也能侃侃而谈,但在日常道德的修为上不一定能得到大多同学的认同,而那些平时成绩平平、不太声张、说话有点迟钝迂讷的学生反而是道德的楷模或佼佼者。赢得同学们的赞同和认可.究其原因是由于前者对思想道德的核心价值观理解不透彻、思考不深人、认同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这些价值观融入自己的血肉之中.成为自己身心的一部分。实际上内化于心过程就是要使大学生真正信奉,把得到的知识、理解和判断内化为自己的想法和认知,使这些价值观人眼入脑人心入境,把外在要求变为内在需要、把他律的思想道德原则转化为内在自律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过程。内化得越迅速,说明思想教育的成效越明显;内化得越彻底,说明核心价值观树立得越牢固,就像盐融于水一样成为自己生命血液中的营养,这样才能铸造和培养出自重、自尊、自信,思想品质堪称一流的大学生。 五、知行对立与知行合一的关系 在这里,“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包括知识、知觉、思想、认识等:“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包括行为、行动、践履、实践等。因此,“知”与“行”关系,也就是指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思想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目前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最忌讳的是知行对立和知行脱节,“知而不行”等于“无知”“行而无知”,“行”就缺乏力量支撑。因为道德意识表现为道德行为,所以思想道德行为离不开思想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相得益彰。如果不去履行、不去修为,不能算是真“知”。“知”是为了更自觉地“行”,“行”是对“知”的最好检验和落实。如果知行脱节,坐而论道。夸夸其谈,不愿意身体力行;或者知行背离,说一套做一套,阴一套阳一套,那么,培育思想道德核心价值观就成了“豆腐渣工程”。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现在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存在知行对立或知行脱节的情况.大学课堂教学在整体上缺乏现实感和生活感。积极的、主动的参与大班听课毕竟不是大多学生发自内心的驱动力,有的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才来听课,目的并不在于追寻自己本身思想道德素质的优劣。而在于猎取现实的可增加将来就业砝码的分数的高低。学生潜意识里注重的是专业的书本世界和未来的就业世界,因而存在着一种疏远于当下思想品质的训练和健全人格的煅铸,没有心思和闲暇去发掘去培育自己道德的修为。甚至现实的就业用人制度会牵引着他们走向一种既定的生活和学习模式。导引“知”与“行”走向的分离。难以达到高度的统一。当前高校应该关注思想道德教育知行脱节的倾向。高校思政教师更应积极探索并建立“知行合一”“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法律与道德论文: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教学魅力研究 [论文摘要]教师的教学魅力是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教学魅力主要体现在“实”“近”“活”三个方面。 [论文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魅力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实” 1 教师的人格实在。要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基础课教师就要增强其自身的公信力,这要求基础课教师除了应善于传道授业解惑外,还要注重加强自身的人格魅力。具有魅力的人格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乐观积极向上的心理人格。(2)正直坦诚善良的道德人格。高尚的人品对学生的感染与影响将是长远的,基础课教师要想教好学生做人,自己首先必须高尚。(3)民主平等具有亲和力的法律人格。教师能否在课堂上营造一种和谐活泼的氛围,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关键在于教师有没有一种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以学生为友的心态和亲和力。(4)善辨是非具有创新意识的智慧人格。教学效果怎么样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智慧,一个反应灵敏、善辨是非善恶、在日常教学中充满着创新创意的教师,学生必然会被深深吸引,从而利于其教书育人。基础课教师除了应具备以上四种优秀品质外,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也必定会为其人格增色。 2 教师的知识厚实。教师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做到满腹经纶,要具备纵深、复合、广博型知识结构,同时还要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始终站在学科、社会的前沿。只有这样,学生才会为你的学识魅力而倾倒,并深深地信服你。 教师的学识魅力首先表现在对其所教学科的精通。基础课教师要深刻领悟教材主旨,对其逻辑结构烂熟于心,对教材要有高度的驾驭能力。基础课的使命说到底就是教学生做人,其育人目标是要培养内在人生观科学、外在行为素质良好的合格公民,教材要坚持由内到外、内在引导与外在规范相结合的育人理念。弄清楚了基础课的育人目标与育人理念,在上课时就能目标明确,并始终围绕这一主题开展教学,就能在思想、道德与法律三者之间穿梭自如。教师在精准掌握教材的同时,对教材所涉及的理论知识更要有纵深的了解,这样才能讲准、讲透、讲深。基础课教师除了是一个专家外,还应当是一个大杂家,应当具备复合、广博的知识结构。基础课说到底是教学生如何做人的一门课程,做人的学问可以说涉及方方面面,到底怎样做是对,怎样做又欠妥,这需要基础课教师具有高度辨明是非的能力,更需要其具备渊博的知识,事事想在学生之前,学在学生之前,否则信手拈来的一些毫无考证的零星琐碎片段连自己都无法说服,又如何去让自己的学生信服。因此。具备复合、广博型知识结构会让教师教得有底气,说得有根据。学生也会因为教师渊博的学识魅力而信服和喜欢上教师。此外,教师的学识魅力还体现在教师对最新知识的把握和运用上。“90后”的学生不太喜欢纯理论的枯燥乏味的说教,他们更热衷于时尚新鲜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以时尚新鲜的方式接受理论知识。因此,基础课老师不但要有精深、广博的知识,也要学会把握时代的脉搏,始终站在学科、社会、科技的前沿,掌握最新的信息,用最新最时尚的知识魅力吸引学生。 3 传授给学生的东西终生实用。所谓学以致用,即学生来学你这门课就是要在实际生活、工作中派得上用场。否则,学生会问学这门课要干什么用?实际上,基础课的使命就是要引导学生如何做人做事的,可见,这门课具有不同于一般课程的超强实用性。一个老师工作再认真负责,教案、课件做得再好,但讲的东西若学生认为没用,学生也不会买账,不会认为其是个好老师。因此,坚持教学的实用性是基础课教学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教师必须要解决的首要课题,解决好了这一课题,学生必然就会喜欢上这门课,基础课的教学魅力也就水到渠成了。因此,基础课老师要大胆创新、想方设法,努力做到让学生想上这门课,爱上这门课,要让学生觉得学这门课不但今天有用而且终身受益,真正以不可抵挡的教学魅力吸引学生,从而切实增强基础课的教学实效。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近” 1 教学内容贴近学生。基础课教师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应该始终将这门课的使命(教学生做人)牢记在心,唯有如此,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案例或其他教学载体时才能时刻提醒自己,这些东西学生愿意昕?不愿听哪来的教学效果?不愿听又如何实现教其做人的目标?因此,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载体时,一定要以贴近学生为基本原则,讲学生自己的事,讲学生身边的事。讲他们即将面对的事。教师要做到用他们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传授他们所渴求的做人做事的道理。实际上,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在学习、交往、集体活动、恋爱、兼职、求职、心理等热点问题方面的困惑很多,在远离父母、远离亲朋好友,必须独立面对、解决一切的情况下,在大学相对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下,他们热切渴求良师益友的指导,这种渴求欲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关键就在于基础课老师能否把握其需要、了解其心理,并在平时的教学中做到对症下药。因此,基础课教师要努力去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所忧,讲学生想听的东西,讲对其有益的东西,用学生想要的方式去讲,做到有的放矢。 2 教学方式学生乐于接受。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每当教师在对着课本或PPT讲理论时,学生抬头率都不高,而每当教师讲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时,几乎所有学生都抬起了头。这充分说明,科学理论需要鲜活案例的激活,才会变得有生命力。关于如何培养人的基础课教学,如果没有关于人的鲜活案例那只能是没有任何实效的枯燥说教,可以说,没有案例就没有基础课。因此,基础课教学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案例教学,教师要善于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来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关注,并在师生互动中使其受感染、受教育,从而切实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与魅力。当然,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精选主题突出、能很好驾驭的经典案例,而不能信手拈来那些毫无考证的琐碎案例,也不能是主题不突出的案例的堆砌,更不能是性质错误而误导学生的案例,坚决守住“学术研究无禁区,但课堂教学有纪律”的底线。此外,“90后”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看着动画长大,打着游戏娱乐,成长于高度动感的世界之中的,他们喜欢用感官刺激的方式接受新知识而排斥空洞枯燥的理论说教,因此,案例教学中优秀视频案例资料的作用不可或缺。而实际上,优秀的视频资料的震撼、感染、教育作用有时比老师的讲解更有效,因此,基础课教师要选好用好视频资料。当然,更要注意把握好度,在视频的长短、使用视频的频率上做到恰到好处,不能依赖视频资料。 3 教师语言与学生没有距离。语言魅力从一定程度上讲直接决定学生的到课率、抬头率,直接决定教学的效果。教师的语言魅力主要体现在其语言的时尚性、亲切感、感染力与幽默感上。首先,基础课教师要做到语言表达流畅准确,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要真正发挥其语言魅力,还必须在时尚性、亲切感、感染力与幽默感上下工夫。基础课教师若能用学生的语言传经授道,学生将会觉得是多么的亲切和乐于接受,如果再加上一些学生所热衷和追捧的时尚因子,学生一定会拍手称快,并在这种亲切感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教育。其次,基础课通常都是一百人左右的大班教学,其教学难度远大于小班教学,如果教师整个课堂都是在用一个语调慢条斯理地讲授,不难想象在这种课堂上学生将一定是或昏昏欲睡,或交头接耳,或玩弄手机,或干脆溜之大吉。因此,洪亮、抑扬顿挫、富有激情的语言讲解魅力是吸引学生注意力,让其参与到你课堂中来,使你的课堂教学具有感染力的关键所在。此外,生动形象、幽默风趣是语言魅力的法宝,这是寓情理于快乐笑声之中的最高教学境界。实践证明,凡是自觉到课率高、课堂上抬头率高、教学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一般无不具有幽默风趣的特质。西方有些国家甚至将是否具有幽默感作为评价教师优劣的标准之一,看来这还是很有见地的。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活” 课堂教学的好与坏最起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死”还是“活”,“死”指的是严重缺乏学生参与、只有老师一个人唱独角戏且学生没有收获的死气沉沉的课堂教学,“活”指的是有学生积极参与、师生互动良好且学生收获丰厚的参与式课堂教学。 1 静参与。静参与是参与式课堂教学的起码要求,也是底线。参与式教学绝非指整堂课或一次课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在弄(实习实训类课程除外),笔者认为那是借学生的主体地位推卸教师自己主导责任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或至少是不懂基本教学规律的做法。笔者认为,静参与主要是指教师在讲课时不要整堂课都坐在电脑前自己讲自己的或读PPT而不管学生的反应,不要总是只有一种姿势、一种表情、一种腔调,这样的课堂就是没有学生参与的死的课堂。与此相反,教师要在课堂上张扬些,要多走动,要善于运用自己语音语调,善于运用自己的眼神、表情、手势等各种肢体语言做绘声绘色的讲解,目的就是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真正让学生参与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来,让学生跟着你的思路走,并学到知识受到启发,让课堂活起来。这是一种看似死、实则活,看似静、实则动的真正参与式教学,并且是具有真正实效的课堂教学。这是课堂教学的最基本形式,也是最起码的要求,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这种形式进行的。 2 动参与。动参与是参与式教学的常见形式,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生互动教学。“教学”,顾名思义,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它是双方相互作用的一种过程与活动。因此,教学过程中就不能完全由教师唱独角戏,动态的参与式教学即师生互动理所当然就成为我们必需的一种教学形式。动参与教学要求教师要善于采取演讲式、案例式、启发式、讨论式、辩论式等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学习的兴趣,使其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在师生互动的参与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通过设疑-诱思-导理,即通过学生演讲、讨论或教师直接从导人的案例、问题人手,结合学生所关注的热点提出一些他们关心但有疑惑的一些问题,让他们去积极思考、讨论,然后在学生辩论、师生互动中正确加以引导,让学生学会明辨善恶、分清是非,进而让其受到启发,最终达到课后能自觉践行的目的。 3 心灵参与。参与式教学的最高境界应是心灵的参与,这需要师生之间具有高度的默契,也取决于教师健康的人格、渊博的知识和生动活泼的教学艺术所散发出来的无穷魅力,更需要基础课教师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想学生所想、忧学生所忧、教学生所需,以自己的爱心、真心、真诚去感动学生。要教会别人做人,首先自己要高尚,基础课教师作为大学生名副其实的心灵工程师,理所应当将这一课堂中心灵参与的最高境界作为我们毕生追求的目标。 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谈职业需求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与实践 [论文摘要]文章对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和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变革能够促进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论文关键词]职业需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改革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快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基于职业需求,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对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课程的教育功效具有现实意义,对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整体素质、满足高职院校大学生职业需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意义及现状分析 1.课程改革的意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我国高等专科、本科教育的公共必修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体现,是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头等大事。新形势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必须深入探索和研究。笔者结合高职院校课程教学实际,联系各专业的职业特色,针对其职业需求的普适性和特异性,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研究。以水利专业为例,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职业需求为依托,在培养学生基本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培养其专业应具备的诚信、忠诚、抗压精神;以计算机专业为例,侧重培养知识产权意识等。 2.课程改革的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快速发展,使得职业分类和职业岗位不断增加,为职业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面对社会上众多职业,每一个求职人员都应该对自己的职业需求有客观的、合理的、科学的分析,保持合理的职业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因此,基于职业需求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说,课程改革与实践研究步伐必须加快,缓解高职院校毕业生走出校门面对职业需求的压力。虽然部分高职院校在教学方式、课程考核方式甚至课程体系方面等进行了改革尝试,但教学效果均不理想。教学改革和实践步子较慢,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思路 要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相融合,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先导,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优化教学内容为核心,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为突破口,以改革考评体系为环节,以多渠道教育为依托,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为着力点,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1.改革教学内容,把教材体系变为职业体验教学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生命力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回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课改中要将职业需求的实践性、应用性与国家统编教材的理论性、指导性结合起来,形成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的教学体系。“职业体验式教学法”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点,通过创设实际或虚拟的情景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激发兴趣,生成意义的教学形式。将“体验式教学法”应用到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中,在不脱离原课程教材基本要求和精神的前提下,以教材为蓝本,结合学生思想、知识、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业体验教学。可以组织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在原教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实际对教材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充和完善,并针对各专业学生岗位需求特点开展职业专题教学。 2.改革教学方法,使校企合作实现职业体验式教学。首先,针对不同专业,在教学中广泛运用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每个专题运用一个典型企业案例,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企业文化课堂讨论。其次,加大多媒体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每位任课教师课前认真收集典型案例,结合精品课程网站中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后训练和拓展知识的空间。最后,开展课程教学方法研究。通过调研和教学实践,汇编典型教学案例、讨论题目和课件,并加以推广运用。 3.改革考核方式,建立学校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课程应结合各专业顶岗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学校和企业对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进行综合考评,将传统的“知识记忆”考核改为“知识应用”和“学以致用”考核。加大职业体验考核分值,逐步树立职业道德认知与实际行为、理论知识与职业实践、日常思想状况与关键时期表现相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1.课程改革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从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两方面入手,针对各专业职业需求现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可以促进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深入企业进行职业体验专题教学研究和实践;在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专业实际需求开展研究;联合用人单位建立突出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资源库和测验试题库,反映职业需求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建立课程教学资源网站。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依托职业需求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2.课程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一,巩固公共基础课应有的地位,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教学改革,使学校职能部门、教学系部、任课教师和学生全员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将党和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克服教学中学科化偏向,过分注重专业课、轻视人文课程的问题,使教学规范化。第二,基于职业需求,在原有课程教材的基础上,扩充职业道德的内容、扩展职业道德训练,使课程职业道德内容更加具体化,增强实效性。第三,通过教学改革,彻底改变课程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脱离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脱离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实际的问题。第四,通过教学改革,改变旧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用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丰富的影像教学替代简单说教、填鸭式、我讲你听、我讲你背、我写你记的教学,使课程教学生动起来,使枯燥的理论鲜活起来,使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脑入心,最大限度地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第五,通过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用生动的内容、科学的方法吸引学生,改变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被动状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来。第六,解决学生成人、成才过程中遇到的思想和法律实际问题,使学生学会成人、成才、成功。 四、结语 总之,应把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合起来,并联系各专业实际把职业道德专业化、具体化,从而使课程进一步适应职业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要建立学校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现考核方法的“三个转变”。结合各专业顶岗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由学校和企业对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进行综合考评,将传统的“知识记忆”考核改为“知识应用”和“学以致用”考核,将传统的课程结业考核变为贯穿学生在校期间的长期评价,将传统的任课教师单方考试变为企业和学校的综合考评。 法律与道德论文:从赡养抗辩权透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摘 要】现如今,许多父母在追求自己第二次人生幸福的同时忽略了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文章从赡养抗辩权透析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关键词】赡养抗辩权;抚养义务;赡养权;赡养义务;法律 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下,我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思想观念日新月异,但是不可否认的在思想进步的同时也伴随着某些糟粕,造成一些道德的沦丧。比如说,离婚率的不断攀升体现了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大多数父母在追求自己第二春幸福的时候,却忽略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以及他们的心理健康。有的父母甚至恶意地不抚养、放任孩子,使他们失去父母的关心和爱护,从而使他们对生活和社会失去了信心,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即使有些孩子没有犯罪,但是在他们的心理永远都会留下一片阴影,这成为人格不健全和心理不健康的潜藏因素。 对于这类事情,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进行完整调整和规范,只是有零星的法律条文或者是法律原则涉及这个方面的问题。例如:在婚姻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以及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即使是在刑法中也只是规定了遗弃小孩只有到达情节恶劣的时候才构成犯罪,才能剥夺父母老年的赡养权。其他的情形比如说,父母只给钱抚养但不教育,或者既不给钱抚养也不教育,或者遗弃小孩但是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法律都不能调整或规范,而这个时候靠的仅仅是道德的调整。我们只能说这个父母不好,那个父母狠心,但却不能为这些孩子做什么。法律只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规定了他们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可以要求他们给付抚养费用,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救济措施,唯一的救济方法也只不过是社会舆论谴责一下,并不能切实的给以未成年人保护。 因此,笔者认为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将道德谴责上升为法律责任的承担,使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从而使这个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 一、什么是赡养抗辩权 笔者认为,赡养抗辩权是指: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没有善意的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时,成年子女得享有对其年老父母赡养义务的抗辩权利。善意履行包括为子女健康着想,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方面。抚养不但包括物质的抚养也包括精神的抚养。只有身心健康的人才算是一个具有健全人格的人,关爱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子女,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更是一个国家的职责,一切都要从娃娃抓起。 目前,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因为家庭原因,父母或离婚,或疏于管教,或放纵任由。对于没有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的父母,法律并没有规定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调整,仅规定了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却没有规定当父母连这一规定都违反的时候,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余下的也只是由道德进行谴责。但是,道德的谴责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道德化的法律。因此,在婚姻法中明确赡养义务的抗辩能有效的解决履行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的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一个父母,当他意识到如果他不善意的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便会失去老年被人赡养的权利时,或许鉴于法律的威慑力,父母们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抛弃自己的孩子。中国人都有养儿防老的古话,但大家是否想过,你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试问,你的孩子长大成人后他会对你尽孝吗?关爱是相互的,抚养和赡养也是相辅相成的,我不认为这样做是同态复仇。同态复仇是屠戮的,残暴的,混乱无秩序无休止的报复行为,而赡养抗辩是合法的,合理的,是符合社会秩序要求的。 二、赡养抗辩的法理基础 笔者认为,赡养抗辩的法理基础如下: 1.道德不能穷尽一切,法律是弥补道德缺陷的有效规范。道德治理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约束存有一系列缺陷。比如,非确定性易导致过度弹性、自觉自律性易导致缺乏普遍有效性,非普遍性易导致标准多元化,过多至善理想性易导致缺少宽容和衡平。它们使得道德治理相对于法治而言,不能作为单独的国家治理方式而起作用。换言之,法律化了的制度文明比道德化的人格魅力在防止人性缺陷方面更重要、更可靠、更持久。唯有法律化的制度文明方能提供一种既能使坏人改过自新又能使好人不蜕化变质的可靠机制。所以当父母不履行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时,而违反这样的义务又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可制裁性的法律后果时,仅依靠道德谴责尚不能实现本质秩序时,应将这样的道德法律化,使其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2.抚养和赡养是互负对等给付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人都应该对他的所作所为负责,他不可能在他应该尽责任的时候逃避责任,而在日后却可以享受他原本应履行义务而得享有的权利,笔者认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义务的履行才有权利的享有,有权利的享有,必定有义务的履行。 3.公正的法律是体现正义的法律,正义的法律包含道德化的法律。正义的法律笔者认为包括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和具有实际操作性和执行性的法律。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又包括纯正的技术性法律和内涵丰富的法律,而道德化的法律正是内涵丰富的法律的体现,法律要服从道德的正义性价值取向,法律不应该仅具有技术性而无内涵性,有内涵有人性的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良法,才是真正具有正义核心的公正的法律。 4.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婚姻法赋予未成年子女受父母保护和教育的法定权利。如果不对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保护,孩子这一国家未来的源泉就很容易被恶性的世界观侵蚀,从而使人才更替出现断层。因此,“德教”应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从小就受到爱的教育,由自爱到爱人、爱国、爱动物乃至爱所有优秀的传统教育并形成良性循环。 三、赡养抗辩权体现着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1.家庭抚育既是道德调整的内容,也是法律调整的内容。道德偏重于强调抚育的精神方面,法律偏重于强调抚养的物质方面。由于道德和法律起作用的手段不同,导致实际生活中家庭抚育的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有所失衡。抚养义务人履行物质赡养义务较好,履行精神抚育义务较差;抚养权利人在精神抚育权利没有保障的前提下,并未因物质赡养权利的实现而感到幸福、快乐。因此,从法律重视这一问题,是实现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要求。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道德是立法的价值基础,是执法和守法的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法律是内在道德提升的外在条件。任何法律都不可能跨越道德的底线,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服从道德的正义性价值取。法律能使道德规范化,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则或者法律原则,使其具有强制执行力或是威慑力,和权威性。道德对人的约束,是从内到外;法律对人的约束,是从外到内,两者是有机的结合,相辅相成。赡养抗辩权立法创意来源于道德对不善意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的谴责,而通过对赡养抗辩权的立法又可以提升人们的内在道德修养。由此,赡养抗辩权不再是法律和道德的背离和相对,它将法律和道德有机的结合起来,原来仅能依靠道德来约束恶意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现在可以通过法律调整得以实现,从而有法可依,有法可惩。使得那些漠视道德的人不能再漠视法律。 2.赡养抗辩权不但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同时也说明了法律与道德是有区别的,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混为一体: (1)法律和道德虽然都是上层建筑但两者承担的功能是不一样的。法律的功能主要是明确规则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通过指示和预示,是人们在进行行为操作的时候有方向性和预示性,而道德则是从人们的内心调整人的行为,使其调整具有自觉性,体现一定的内在素质和文明程度。赡养抗辩权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后,就意味着相关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明确起来,也就是说父母在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否则就有可能承担失去年老由成年子女赡养的法律风险,因此就使得人们行为时有明确的方向性和预示性。而道德则不具备这一功能,能尽心抚养孩子的父母在道德层面上体现是内在的优良素质和文明程度,是他们对子女的爱,所以他们在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依靠的仅是道德的自觉性的体现。 (2)法律和道德两者的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以有形的形式直接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方法,而道德则是以隐形的方式调整社会秩序,由内而外的控制人的外在行为。在立法上明确赡养抗辩权的法律地位,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要求。我们的统治阶级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阶级群体,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弱势群体的法益,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保护的群体,同时他们也是国力的生力军,如果不以有形的法律对他们的受抚养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还仅是以道德这种隐形的社会秩序调整方式来调整就有可能会造成恶性循环。 (3)法律和道德的效力也不一样,法律有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具有直接的可执行性,而道德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其约束性有存在局限,仅仅是依据道德谴责,或是社会舆论来实现起效力。赡养抗辩权在法律上的确立,使原来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道德谴责得以在现实实现,有了强制力和执行力。综上所述,赡养抗辩权弥补了道德机制的缺陷,同时也体现出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它们不是一体的,它们有各自功能,它们的表现形式以及效力都不一样。 四、赡养抗辩权体现着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的优秀立法精神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是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最好体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体现着深刻的道德内涵,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完成的不单单是自己家庭延续的职责,更重要的是完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延续的使命。对子女的关爱,抚养,是社会道德的普遍要求,将这一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规范的保护,是道德法律化的最好体现。而婚姻法将这一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加一规定和调整,以这一道德为立法基础,蕴涵道德要求,正是法律道德化的体现。由此可见,有必要是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 1.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符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必然选择。 2.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是法治与德治结合的重要途径。法治与德治结合的思想,是反映德治要求的法治与法治制约下的德治的结合,离开法治空谈德治或离开德治奢谈法治,都不可能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正确结合。而要实现二者的结合,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是其重要途径。 3.在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过程中应当警惕不能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轻视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作用,不能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混同起来,曲解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必须正确认识德治与人治的区别。正确认识德治与人治的区别。 五、赡养抗辩权法律地位突显的必要性 1.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少年儿童,家庭、学校应把尊敬长辈,爱护老人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他们从小懂得敬老尊老是晚辈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公民进行有关家庭抚育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宪法》、《婚姻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自觉自愿地履行抚养义务,维护抚养权利,促进关爱未成年人,爱护幼小,托起明天的太阳等风尚的形成。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抚养和教育孩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这一美德上升为法律规范,有助于在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规范之下调整家庭关系,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 2.在立法中明确赡养抗辩权的地位,有助于从道德和法律中提升人性。赡养抗辩权是一种具体的权利,它明确了应当进行抚养和教育的先行义务。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是一句古话,明示着有因必有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千年古训。要是一个不称职的父母在其应当履行本应履行的义务时却逃避履行,那么我认为,他当然的应该不享有由于履行此义务而带来的相应的权利,子女在成年后,父母年老需要赡养时,得享有赡养抗辩的权利。只有明确这样的相应因果,才能使人们明白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义务的相应法律后果,规范日常行为,从而在法律和道德中提升了作为一个人本应具有的善良和负责的人性。 3.突显赡养抗辩权的法律地位是正义的法的要求。亚里士多德称:“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部人民都能促进于正义与善德的制度” (1)奥古斯丁主张:“法律就是正义。” (2)格老秀斯指出:“法律乃是正当理性的命令,它依据行为是否与合理的自然相谐和,而断定其为道德上的卑鄙,或道德上的必要。” (3)简言之,法律应以正义作为其主导性价值早已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共识,正如:“法律若以正义实现为追求,该法便是善法;舍弃了正义的价值标准,法便是恶法。恶法不为法,人人有权予以抵抗。” (4)同样,道德所体现的内在精神也是对社会理想的追求。理想性是道德的灵魂。道德总是想以“应然”的价值指令把社会生活引向理想的层次,具体包括生活的幸福、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秩序的稳定等,同时也包括人类所一直执著追求的公平与公正。 因此,一个不称职的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时不抚养他,不教育他(她),使他(她)的物质生活和心理健康遭受损害,而这个受了损害的孩子长大后还要赡养他的不称职的,甚至可以说是逃避法律责任的父母,这样的法律是正义的吗?是符合道德要求的吗?笔者认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六、结语 中国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现代法治国家,不但公民的法律意识要提高,更要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要使平等享有权利,积极履行义务的法律观念深入人心。美国法学家米尔恩指出:“其实并非如此:圣徒精神和英雄主义是在超越职责要求的行为中展示出来的。但是,在得以具有超越职责要求的行为之前,必须先有职责。圣徒精神和英雄主义的概念是以义务概念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圣徒和英雄们比道德要求于他们做的更多。”我们当然不能忘掉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够让一个不称职的父母滥用权利,我们应该树立独立的法律意识,在法律中体现优良的传统美德,在道德中升华正义的法律。 法律与道德论文:保障见义勇为行为的另一种思路——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寻求和谐 「摘 要“见义勇为”这一古老命题因为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而又一次引起了学术界的热烈探讨。笔者从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作为切入口,提出了见义勇为的概念,分析了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并提出见义勇为行为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远非一种法律关系所能概括。由于民法的保障、刑法的保障、刑事诉讼法的保障、劳动法的保障等并不能起到必需的保障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立法保障应定位于社会保障法范畴,由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人负补偿责任,然后有国家向有关行为人追偿。 「关键词见义勇为,法律和道德,社会保障 2002年5月28日凌晨4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青年教师谢小云见义勇为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妻子林金华及女儿生活无着,将被救助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救火是不是谢小云死亡的直接原因,以及被救助者有没有义务赔偿等问题上。新芜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原告林金华胜诉,并责令被告支付3万元赔偿。这是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1].但这起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所引起的对“见义勇为”这一古老命题的讨论似乎要远远大于对这一案例本身的讨论。而事实上我国法律对此类问题并无十分明确的解决办法,理论上的研究也不够深入。鉴于此,本文试从以下角度来探讨如何保障见义勇为行为者的利益。 一、“见义勇为”概念的提出 (一)我国古代对“见义勇为”的概念 见义勇为,《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最早出现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标准。 (二)国内对“见义勇为”的概念表述 1、国内地方性法规对“见义勇为”的规定 《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不负特定职责的公民,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利益,置个人的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规定的是“除职务上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或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的行为”。 2、国内学术界“见义勇为”的概念表述 有学者提出见义勇为应当是:“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公民,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危险,挺身而出,积极实施救助的合法行为”。有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表述为:为了使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利益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做出合乎正义的行为”[3].有学者从正义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应是指公民为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遭受侵害,奋不顾身,勇敢地做出的正义行动”[4].也有学者从更为广泛的角度认为:“见义勇为一般是指当他人或国家、集体、社会的权益受到损失和侵害的时候,不顾个人利益,维护非己权益的行为”。[5] 由此可见,国内学者对见义勇为的概念表述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以为,从见义勇为的本意出发,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该是: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为此,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应该包括:第一,主体是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首先必须不负有特定义务。众所周知,国家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处理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需要设立一定的专门机构来应对,常见的有公安局和消防局等。另外,企业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经营秩序也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如商场的保安、游泳池的救生员等。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他们对违法行为以及游客溺水的紧急情况有救助的义务。如《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可见,他们虽然实施的见义而为的行为,但是基于职务和义务上的原因,是不得不为,不能构成见义勇为。其次,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因为构成见义勇为的基础或前提必须是有“义”的存在,而“义”是指社会正义,当然也包括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良心”,而“良心”则只能专属于自然人,因此,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可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第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基于内心“良心”的驱使而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意图。第三,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如抢险救灾、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等。第四,行为人的行为一般是在危急和急迫情况下做出的,一般情况下要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因此要与一般的好人好事和助人为乐(一般的好人好事和助人为乐不需要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区别开来。 (三)国外对见义勇为行为概念的表述和“见死不救罪”的设立 在国外,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所要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道德义务逐渐介入法律,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开始扩大到道德领域。挪威、瑞典等国法律规定,任何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具有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1)他认识到他人处于危难境地;(2)营救他人对自己并没有危险。《法国刑法典》(1994年)第223-7条新增一项罪名“怠于给予救助罪”,该罪规定,任何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的,处2年监禁并科20万法郎罚金。事实上,在德国、西班牙等国的刑法典中,都有“见死不救罪”这项罪名。它们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采取行动救助,或能够唤起求助行动,对本人和第三者也没有危险却故意放弃救助的,要处数年的监禁和罚款。埃及法律就规定对有能力而拒绝向危难者提供帮助的人处以一年监禁和罚款最少1000埃磅的处罚;对有某项专业技术的人,如果需要利用他们的专业救援危难者而他们却有意避开,则对他们加倍惩罚;对自己不帮助别人而收到政府机关的命令后仍不执行者,则视为与罪犯同罪。 而与此相适应,在2001年人代会上,刘如琦等32位代表也就此提出议案,他们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立法内容应包括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和惩治条款等。上海市政协委员也建议设立“见死不救罪”。他们认为“光靠社会道德、政策倾斜、领导呼吁是不够的,惟有法律才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稳定性。现在有的国家设有‘见死不救罪’,各地对于见义勇为的奖励也有一定办法,这些都可以借鉴、总结[8]”。这些都似乎可以成为我们设立“见死不救罪”的理由,然而笔者以为在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立法者和普通民众更应该从西方社会所提出的“理性人”角度具体分析利弊得失,得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结论,作出真正合乎“社会正义”的结论。 因而笔者虽然赞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标准多元化的条件下,个人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舆论的强制力不足以防止反道德行为的发生”,“利用法律手段使部分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予以强制执行是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必须手段。这个由道德转化为法律的过程就是道德法律化过程”[10].但现代法学则倾向于使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相对分离的理论,他们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因此,我们不能把具有较高要求的道德法律化,我们不能用法律制裁的方式去惩罚那些违反具有较高要求的道德恶行。我们应该在道德与法律之间寻求完美的和谐和平衡。所以,笔者不赞同设立“见死不救罪”。理由如次: (1)、从设立“见死不救罪”的法理基础看,笔者认为设立“见死不救罪”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 美国著名法学者波斯纳在其著作中对道德与法律理论作了精辟的论述。在谈到道德的约束力时,他认为,道德确实是一种社会控制制度,是一套对于他者(others)的义务,而不是他人对我们的义务。道德需要人们自觉遵守。现代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Fuller)在其名著《法律的道德性》(the Morality of Law)一书中也专门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他把道德区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他认为前者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若某人在追求“愿望的道德”方面取得了进步,则会受到人们的赞赏;若不去追求“愿望的道德”,也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按照富勒的说法“愿望的道德” 是不能转化为法律[12].美国学者博登海默认为,在道德价值这个等级体系中,可以区分出两类要求和原则。第一类包括社会有序化的基本要求比如避免暴力和伤害、忠实地履行协议、协调家庭关系。对群体的某种程度的效忠,均属于这类基本要求。第二类道德规范包括那些极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的原则如慷慨、仁慈、博爱、无私等价值都属于第二类道德规范。博登海默认为两类道德中,第二类则不能转化为法律规则[13]. 因此,笔者以为设立“见死不救罪”缺乏法理基础。因为见义勇为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果设立“见死不救罪”那么必然会使道德“法律泛化”,使每个人陷于自卫之危险境地。那样的法律必然会是独裁与专制的法律,那样的法律也必然是自然主义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所争论的“恶法”,而为执政者所不采。 (2)、从现实来看,并不是每一个见义勇为者均具有见义勇为的行为能力,如日本的志愿者要受过一定的专业训练,拥有一定的工具、具备一定技能,才去做些见义勇为的事;在香港,是不允许百姓进入救火现场的。所以,我们很欣喜的看到在中国的中学和小学的政治读本中已经删除了以前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如赖宁等。这或多或少对我们是一个启示。 由此可见,无论从立法基础还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看,设立“见死不救罪”都缺乏合情、合理、合法性。所以笔者认为不应该设立“见死不救罪”。 二、“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分析 (一)无因管理说 有学者提出:“见义勇为行为在民法属性上,应是一种无因管理之债”。比较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两者极其相似,只不过无因管理在外延上包括见义勇为行为。由于见义勇为通常是在危难情况下做出的,且行为者一般要冒着一定的危险,故“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一种更高层次上的无因管理行为”。 但笔者认为:比较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两者在很多方面虽然确有相似之处:如首先,主体具有相似性。行为人都是没有事先接受委托,又没有这方面法律义务的人;其次,行为意图具有相似性。行为都具有阻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意图。一般情况下,他人事务不得任意干预,否则构成侵权。但是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行为法律赋予它们合法性,并加以提倡和鼓励。第三,行为人都是出于维护他人的利益而实施必要的行为。第四,见义勇为者和无因管理人都可能为其行为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第五,行为人都不要求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只要求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即可。 但是应当看到,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毕竟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1)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无因管理人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组织。(2)见义勇为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无因管理则既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3)见义勇为发生的前提条件是正在发生现实的侵害[16],如违法犯罪或灾祸。假想的或者并没有发生的侵害,则不能予以防止或制止。无因管理发生的前提条件是本人对自己的事务或财物一时失去控制,不能进行管理。这种状态继续下去,可能会出现利益丧失的危险。(4)见义勇为所引起的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三个,即见义勇为者、侵害人和受益人。在没有侵害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中,则有见义勇为者和受益人。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中,只有管理人和受益人两种主体,没有侵害人。(5)在见义勇为中,见义勇为者受到的损害,可来自违法犯罪行为,也可源于自然力。无因管理中的管理人所受的损失,只是付出管理的必要费用。(6)民法上的无因管理是为防止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危害而实施的行为,但大部分无因管理行为都不具有紧迫性和危险性的特征。但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行为人所作出的行为一般是在有紧迫性和危险性的情况下作出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毕竟跟民法上的无因管理不能等同。所以,笔者认为将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定性为民法上的无因管理欠妥。 (二)契约说 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不“无因管理”而是合同行为。此观点认为,在在危急和急迫情况下第三人发出了要约,而见义勇为者则依此要约作出了承诺。因此他们之间便成立了一种合同关系。 但笔者认为:契约说存在诸多不足。因为见义勇为者和受益人之间是不以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而仅仅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这种行为与契约或合同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见义勇为者更多的是以保护社会安定、有序等公共利益为目的,其行为体现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出于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公平责任说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公平责任原则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笔者认为: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此可见,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前提是各方当事人都无过错,根本不存在有过错侵权人,即对当事人的损害不存在侵权人或侵害人。这显然不符合见义勇为所体现出的三种法律关系。 (四)刑事司法协助行为说 从刑事上来说,见义勇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行为,而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刑事司法协助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但笔者认为:刑事司法协助行为说显然不够全面。因为见义勇为行为显然不仅仅发生在刑事领域,它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也不仅仅是刑事关系。如路人为救助落水的儿童而见义勇为显然不是刑事司法协助行为。 (五)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说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见义勇为行为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 但笔者认为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并不是等同的。首先,它们的侧重点并不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侧重于防卫行为、避险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排除防卫人、避险人的刑事责任;而见义勇为并不一定会产生刑事责任。其次,从行为的对象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为了排除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与危险;而见义勇为包括排除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和抢险救灾。从行为的目的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可以是为他人利益的,也可以是为自己利益的;而见义勇为都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在处理与见义勇为有关的案件时,可以适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以排除见义勇为者的刑事责任。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说”显然不能成立。 由此可见,“无因管理说”、“契约说”、“公平责任说”、“刑事司法协助行为说”、“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说”都不能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给予合理的解释。因而它们也就不能给见义勇为行为者给予合情、合理、合法的保障。 笔者以为,见义勇为行为存在着更为复杂的法律关系。首先,见义勇为者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侵权法律关系。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 以及《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其次,在见义勇为者与被救助者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而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2.管理人主观上有管理意思,即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管理人客观上实施了处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由此可见,在见义勇为者与被救助者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再次,第三人和见义勇为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 三、对见义勇为行为保障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颁布地方性见义勇为保障法规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湖北、河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0余县市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的主要内容差别不大,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奖励,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及资金的来源和相关的责任等。这些立法的核心在于保障和奖励见义勇为者。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保障与奖励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保障措施是维护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最起码要求,包括见义勇为者受伤的医疗费用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的保障措施、死亡的丧葬费用及生前抚养人的抚养费用等。奖励包括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是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褒扬。地方法规性质的保障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出台,可以说是我国立法完善的重要表现,使得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与奖励终于有法可依。 从现有的法律保障机制来看: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民法上的无因管理制度赋予见义勇为人员向受益人要求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害的权利;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制度赋予见义勇为人员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刑法上对于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因而对于见义勇为人员有间接的保护作用;劳动法在关于在用人单位与因为见义勇为而伤残的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上,给予职工的特殊保护;社会保障法上的工伤保险、公费医疗或者医疗保险等制度使得见义勇为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在医疗卫生(行政)法上,医院应当对于所有的危急病人予以及时的救治(否则有关医护人员应当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当然效果及于因为见义勇为而负伤的人员。 从上面的事实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地方性见义勇为保障法规的出台还是现有的法律保障机制来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障都是杂乱的、无绪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有有权机关出台的法律、法规。 四、社会保障法保障机制的提出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以为见义勇为立法应定位于社会保障法范畴。具体来说,见义勇为立法最好定位于社会保障法领域的社会优抚法。因为我国现今的情况是把社会优抚对象仅仅限于军烈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等,所以笔者认为,还应当把见义勇为者也包括进来。况且实际上现有的地方立法在处理见义勇为公民伤残、牺牲问题时几乎都是参照社会优抚办法加以解决。如《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第15条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批准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以及负伤致残的公民,属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抚恤、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因公(工)伤亡人员的规定办理;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城镇居民和学生等公民,由民政部门参照国家对因战伤亡的民兵民工抚恤的规定办理”。 事实上,社会保障法不仅能够明确规定受补偿人的范围、补偿的原则和标准、获得社会保障待遇的条件以及待遇标准,而且能够规定社会保障机构为受补偿人提供咨询、解释和说明以及社会保障待遇的义务和责任,能够规定社会保障机构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在受补偿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提供法律救济的职能等问题,因而对于国家和受补偿人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国家本身是没有责任能力的,它用于纠正错误、弥补损失的所有财力、物力、人力均取之于社会成员,并且无须征得社会成员的同意。一个没有责任能力但又全权在握的主体,其行为方式一定是轻率的。 其次,从司法实践来看,现有的救济途径显然已经不适应价值多元和主体多元并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而事实上,我们发现在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关系中受益人有两个:一是私权利受益人被救助人及亲属;二是公权力受益人政府,施救人延伸履行了警方对公共秩序的管理职责,警方理应、补偿不足的酬金奖励、表彰。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补偿。 再者,笔者认为许多人之所以能见义勇为,正是在响应国家的号召,之所以能奋不顾身,正是基于对社会的信赖。所以公民的见义勇为行为的真正意义是其个人与社会的提倡与响应之间的契约,而不是救助者与被救助者之间的契约。所以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偿首先理应由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来负责,而不是完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鼓励、支持和倡导见义勇为当无疑义,但并非民法一部门之任务”[23]. 也许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的追偿人林金华在庭上庭下一再强调的一句话能够给我们以启示:“一条人命不能与3万元划等号!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在英雄献出生命之后一点不成比例的补偿”。 法律与道德论文:论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 【论文关键词】:新闻自由; 社会道德; 法律与道德 【论文摘要】:新闻自由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在遇到国家机密、他人隐私、公共利益及新闻报道缺乏社会责任等情况的时候,新闻自由理应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但如何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这不仅仅是我们立法层面上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社会公共道德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法律和社会道德必须共同面临的难题。 新闻自由作为人类共同取得的政治文明成果,其形态虽因因各国历史条件、政治制度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来说,包含出版自由、报道自由和批评监督的自由这几个方面。在新闻自由的前提下,采访、报道和传播新闻的权利,或公众利用媒体表达思想、讨论社会问题的权利被称之为新闻自由的保护性权利。在现代社会,一个普遍的共识是,新闻自由并非一种没有限度的权利,一切真正的自由必然包括某种限制,完全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一、限制新闻自由的原因--社会责任 对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者来说'追求新闻自由,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样的自由才是正当的自由。不负责任的自由,是无限制的自由,就会对作为权力、权利的新闻自由滥用。当自由被滥用,变成了主体的某种为所欲为的行为,当支配它的精神便不再是真正的自由精神。自由与责任始终相伴相随的事物,追求自由就意味着承担责任。[1]自由社会,充分利用新闻手段的精神。"报刊必须自由地致力于保持和发展一个自由的社会。这意味着报刊必须是有责任的。它必须对社会承担满足公众需要和保持市民权利,并且保持几乎被遗忘了没有报刊发表自己的意见的人的权利。[2]自由既是权利,又是能力,并且是通过能力来实现权利。新闻媒体和新闻职业工作者只有具备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才有能是自由的,才能担当自由的,才能担当自由精神、自由权利应负的社会责任。 理智的新闻传播者,始终承认现实的新闻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有约束的自由,不承认绝对新闻自由的存在。承担社会责任是新闻传播者的义务,对于非职业化的新闻传播者来说,如果其传播目的和事实上是面对社会公众的,起码应该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即使在所谓新闻最自由的美国,"没有人--即使是这个国家的奠基人,也从未认为新闻是完全自由的,也没有哪个有责任人和思维稳健的人希望新闻是完全自由的。"[3] 二、我国的新闻立法--法律是否能够完全限制新闻自由 (一) 最初的法律框架下的新闻自由观出现于18世纪初,其代表人物是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和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他的自由民主思想集中表述在《论法的精神》中: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说或者写一切法律所没有明文禁止的东西,这就是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度。在自然状态下,天然的自由是野蛮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只是一种自由的狂热。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并非完全符合理性,如果人们凭借自己的意志为所欲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根本不是自由,而是任性。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做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4]在孟德斯鸠看来,一个人是否享有自由,要看他能不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但如何判断这件事是应该做的呢?法律是唯一的依据。 (二) 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新闻自由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得到限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就开始了对新闻立法的呼唤,尤其近几年每年"两会"时都有代表提出关于新闻立法的建议或提案,有关部门多年来也作了大量细致的立法准备工作。但是,由于新闻法学理论研究和深层次上的多种难点问题,迄今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然只停留在立法规划的阶段,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究其深刻原因,私以为,对新闻自由的限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与道德观念紧密不可分的一个难题。 我们知道,虽说在新闻最自由?自诩民主?法制最健全的美国,因为新闻自由侵犯他人利益的事件也常有发生,为什么在那样一个国家里仍然不能做到法律能够完全限制自由?私以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利益的不同,因为每个个体的利益是不同的,而在新闻自由中,有些人恰恰就可能利用新闻自由的无拘束性去获得额外的利用,如制造某明星的假新闻,增加报刊的销售量,制造"肉馅包子"的轰动效应,提高收视率等等.我们的法律在利益面前,一方面可能会保障一部分人的权利,但在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些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踩在法律上面,而在很多时候,我们的法律在有些问题面前却又是无能为力的.法律限制新闻自由,究竟采用何种方法限制,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无论是我们采用最低限度原则也好,最小比例原则也好,关键是我们如何去保证能够让这些制度实施下去。在实践中,这些制度的可行性如何?比如一个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范围?这是非常难得问题。所以,在丰厚的利益面前,单纯依靠法律限制新闻自由,这是比较困难的,或者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其次,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尽相同,每个人都完全可能因为自己的内心价值标准不同而对于同一件新闻做出不同的评价。所以,对于新闻自由而言,想要通过外部的制度来达到确立统一的内心价值标准,显然,这无疑对我们的法律过于苛刻。正所谓,法律问题是法律问题,道德问题是道德问题,法律是一种低要求,道德是一种高要求,两者实在不可混淆不分。反之,道德常常能弥补法律的不足,但法律有时却不能填补道德的空白。所以,对于内心价值的评判,显然是不能通过外部的强制力来加以衡量的,而只能坚持一种价值中立的状态。新闻自由是新闻活动不受外界干涉,新闻的功能得到全面发挥的状态。价值中立是新闻自由的本质所在。所谓价值中立,是指新闻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播发的客观性,要按事实发生的本来面目进行描述,不能参入与新闻事实无关的主观意志。[5]因此,如何加强新闻自由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也是我们除了立法之外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三、新闻自由限制的展望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明白,对于新闻自由的限制,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问题,需要我们利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机制来进行限制。 (1) 加强新闻立法,使新闻行业有法可依。新闻法规是依法管理传播行为的主要依据,它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新闻立法应该对新闻行业的一些根本原则加以规范,这不仅能从制度层面保障新闻自由的实现,而且还能惩处违法乱纪者,确保传播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惩。[6] (2)完善媒体用人机制。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媒体都实行聘用制,这就为人才的合理流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为才是举,却忽略了人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为了提高收视率,创品牌栏目,提高经济效益,只要有"才"就敢用,而不考虑"德"。因此,媒体人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忘我的奋斗精神,这就要求媒体在用人上必须严格把关。 (3)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受众不是被动的接收者,它是传播活动的间接参与者。所以,加强一般受众的素养教育,对于某些新闻自由的限制是非常有好处的,它可以让受众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从而达到优化传播的目的。 (4)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是企业运转的核心追求,媒体的“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双重角色使得她它不可能超脱这一追求之外。所以,要达到对媒体的某些新闻自由进行限制的目的,必须引导企业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的原则。否则,很多媒体可能在商业化的市场中,做出一些违法与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之事。 四、结语 新闻自由应以法律制度为规范,同时辅以社会道德的制约。在全球媒介产液化和商业化的时代,讨论这一话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法律框架下的新闻自由已不足以保证公众利益面受到伤害,新闻自由要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为限度。这就需要媒介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来进行自我约束,以实现真正的自由。 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发微 [论文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教学实践 [论文摘要]思想道德修养-9法律基础是一门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这门课程,需要执教者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内涵和实质,内容结构,表现形式等方面把握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问题;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即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而不囿于知识。思想理论知识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的同一性,坚持思想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意识形态教育的辩证统一.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意识形态基本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这门课程是把原“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整合为一门新的课程。因此,如何处理好这两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如何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问题,是值得执教者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1把握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联系 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内涵和实质来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都受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制约,同时又反映和作用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它们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它们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问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它们都是为了确认和维护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服务;它们的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供了基础和保障,思想道德建设为法律制定提供了目标。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精神,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情操,培养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责任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立法者制定法律、法规时,必然要考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现状和内容,把某些道德规范转变成法律规范。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可以促进人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整个社会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 1.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区别 思想道德与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而道德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调节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非强制性社会规范的总和。从社会主义法律表现形式上看,法律表现为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认可的习惯;而道德则是一种意识形态、观念的东西,存在于人们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舆论之中。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在结构关系法律调节的层面来看,思想道德主要涉及个体观念和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法律主要涉及人们行为层面的问题。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调节方式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主要依据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个体内在的信念起作用,是一种“软调控”;法律是通过强制性的外在控制发生作用,是一种“硬控制”。从思想道德与法律作用的范围来看,思想道德涉及范围更为广泛,相对模糊;法律作用的范围较为具体,十分明确。从思想道德与法律调节控制的结果来看,思想道德着重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善良与高尚;而法律则着重要求人们外部行为及其后果。因此,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两者存在着明显的界线,具有不同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不能相互混淆。 2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 2.1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而不囿于知识 当前,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倾向是突出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而忽视了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性”,从而淡化了思想理论课程的意识形态功能。诚然,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经由知识教育,知识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与中小学强调养成教育不同,在高等教育中应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高校思想理论教育要进行相应的思想理论的宣讲,解决思想理论认识问题,培养大学生理论意识的自觉性。同时,大学生处于思想意识逐渐成熟阶段,他们一般具有自己的审视行事标准。因此,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要重视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然而,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却不囿于知识。思想理论教育课不是单纯的知识课,它是具有价值倾向的思想理论课。思想理论教育课程设置的目的,并不在于引导教育对象掌握知识、应用知识、发展知识,它需要通过教育对象个体对相应知识的掌握而生成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实践证明,淡化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性就会弱化思想理论教育的功能和任务。…可见,思想理论教育必须坚持思想政治理论的意识形态性质。 2.2思想理论知识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的同一性 我国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新世纪,我国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而且要具有献身于祖国和人民,献身于所从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法律素质,是保民族之本,扬民族之威的有力保障,而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是其重要的途径和手段。可见,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是一致的。 2.3思想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意识形态教育的辩证统一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开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层次人才素质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在坚持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应注意两种倾向:一是一讲学科建设,就把它朝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上靠,把思想理论教育课程当作一般的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知识课程;二是一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性,就把它等同于传达党的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同于“政治德育”。由于视角不同,高校德育确实存在不同的研究模式。有人强调学科德育,从纯粹理论的角度建设德育,突出了德育的学术色彩;有人主张生活德育,努力体现一种与生活本身一致的道德教育的特色;有人强调心理学德育,从价值中立和无批评原则对德育的借鉴出发,使德育诠释在心理学的模式之中;也有人从文化德育的角度,从古今中外历史与现实中的文化和道德的关系中诠释德育,政治德育则由于凸现德育的政治功能成为特定年代的标志。高校德育教育模式作为学术问题,各种研究实验和设计都应当鼓励,但是德育教育教学的意识形态性不能由于不同德育模式的存在被消解,不应当回避价值观问题,不能淡化各种意识形态的分歧。在中国高等教育还不普及的情况下,大学毕业生将来势必会在国家重要的岗位上担当责任,或者成为各个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建设者和劳动者。探讨思想理论课程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这一学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现实问题和大学生理想的关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等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无法取代的。而所有这些问题的研究,既是全面加强课程、教材和队伍建设的学理支撑,又是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改善教学手段必须围绕的根本。不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只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性质出发来强调它的重要性,也不可能提升它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其师资队伍也难以得到稳定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要借助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优势,又要潜心于自己的学科建设,开拓学科的研究空间。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要兼顾党的意识形态的需要和大学生成才需求,寻找两者的结合点,以育人为本,贴近学生;要兼顾理论性和生活性,既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理论课的属性,又贴近生活,以此选择教学内容和构建教学体系。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教学 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其教学目标不仅要解决学生对社会道德基本要求和法律规范的知不知、懂不懂的问题,而且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这一教学目标的实现,完全依靠理论教学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等要素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教学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取得这类课程的实效性,必须在教学方法和途径上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通过开展学生亲身参与、体验的实践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教学模式。它包括课堂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和有关德育活动等。 3.1实践教学的功能和作用 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施加影响,使其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内在心理要素发生变化,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以便提高该课程的实效性。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是指外在于受教育者主体的体现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社会舆论,加上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形成的合力,在主体知、情、信、意等内在心理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心理机制的作用下,使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被受教育者主体所接受和认同,并通过实践体验和感悟内化为其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即精神力量。外化过程是指在这种精神力量的支配下,将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行为实践,相对稳定地调节主体外显的行为。这一过程是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等要素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量变到质变,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动态过程。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法律行为作用于外部环境,往往会产生某种社会评价,即人们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依据社会道德法律的准则和基本要求,对其行为实践所作的价值判断。其功能是以善恶和法律规定为标准,形成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的正确价值观。其实质是对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动机、效果和价值的判断,是人们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和坚持正确行为习惯的外在力量。 3.2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 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两个飞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激励、促进受教育者主体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基本要求的内化和外化两大飞跃。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的内在心理要素,包括认知、情感、信念、意志等,属于意识或精神的范畴,在它没有客观化、外在化时,还不能构成完整意义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是内在心理要素和外在激励要素的统一,是观念、意识和行为实践的统一。它需要经过两个飞跃:一是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原则、规范、基本要求等内化为道德和法律意识,从而实现从社会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即精神力量的飞跃;二是实现从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到客观化、外在化的行为实践的飞跃。实现这两个飞跃离不开人们的行为实践。受教育者主体只有通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和外化的整合才能实现上述两个飞跃,从而形成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x,-t稳定的特质和倾向。 上述两个飞跃并不是一次实践教学或理论教学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分层次、分阶段的实施才能够实现。其中,认同、信奉是重要的层次与阶段。 认同,即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及其精神需要。它是行为主体在认知、情感上,对外在于主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的实施价值、意义的认识趋同,并指导自身自觉行为的一种心理倾向。认同阶段的重要功能是受教育者主体将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内化为自身意识、自身需要的认知和情感体验,并转化为其自身内在的知、情等心理要素。该阶段是确定更深层次内化的基础,是完成内化和外化运行过程,实现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两大飞跃的动力源泉和心理基础。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性即受教育者主体实施道德或法律行为的主观动机发自其个体的自我需要,并使这种自我需要与社会需要、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趋同,它区别于特定情势下的盲从,也区别于在特定外部压力下的被动服从。 信奉,即个体人在认同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通过行为实践的情感体验,建立在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基础上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是人们在内化和外化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对转化为内心信念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价值及其真理性坚信不移,它是系统化的道德法律认知和相对稳定的情感体验的结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的较高层次和阶段。信奉阶段除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高度自觉性、主动性外,还具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坚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征。信奉的关键是“信”,其特点是对道德和法律有关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通过道德和法律的实践感悟、情感体验,坚信其认识的正确性、科学性和真理性,并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烈的情感,它是激励人们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精神力量。道德和法律信念坚定,则认识必然深刻,情感必然强烈,意志也就愈坚定,行为则愈自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对稳定性,是指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转化为其自身意识和自身需要后,不会因为外部条件的影响而动摇,相对稳定并持续地实施某种符合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行为。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进入信奉阶段,标志着两个飞跃的阶段性实现和完成。在信奉阶段,受教育者主体不仅能够依据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对稳定的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而且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 诚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片面强调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或者片面强调实践教学而忽视理论教学的倾向都是不可取的。 法律与道德论文:试析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途径探析 [论文摘要]一直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讲课大道理多,内容枯燥乏味,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为了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笔者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论文关键词]教学实效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实效性 一、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变系统讲授为专题讲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十分丰富,讲授的道理很多,过去本课程基本上采用系统讲授的方式,力争面面俱到,但由于教学时间十分有限,最后这种讲授往往变成泛泛而谈,理论讲不深讲不透,实践教学也无法进行,学生对所学内容没有什么印象。而专题讲授则可以突出重点,集中时间和材料,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讲深讲透,达到解决学生现实思想问题的目的,所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上,部分教师采取专题讲授方式,遵循大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规律,针对大学生身心特点,紧贴教材内容,把社会外在要求和学生内在需要结合,把教学内容分为十个专题,即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及成长规律;大学生的学习和科学精神的培养;大学生的人际关系与社会交往;大学生身心健康与调适;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和民族精神的培育;人生观的形成和价值观的选择;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宪法原则的领会与宪法精神的遵从;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制度的具体与深化等十个专题,这样既能突出重点,又能把问题讲解透彻,而且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调动学生思考,探索问题,围绕专题广泛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集中解决学生现实思想问题,有利于提高教学的说明力和有效性。 二、结合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教学方法还是应该以课堂讲授为主,通过教师的讲授使学生明白作为一个大学生应如何做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了加强教学时效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我们在教学中重点采用了以下教学方法: (一)讨论、辩论式教学 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主动能动性,激发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辨能力,善于思考和提出问题,他们关心政治,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但是对于一些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往往认识不清,甚至存在一些错误观点,正面回答他们,效果往往不够理想。因此,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专题讨论或者辩论,引导他们自己去寻找资料,寻找答案,弄清以前认识中的错误所在,激发学生思考的主动性积极性,养成创新的学习态度,通过课堂讨论,分组辩论,师生共同交流探讨,改变了老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局面,不仅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帮助他们提高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锻炼学生敏捷思维,开阔其视野,并在相互讨论中,对与错的争辩中分清是非,受到启发和教育,从而确立正确的观点。 (二)采用启发式、案例式教学 大学新生进校时,普遍有许多不满意,不适应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是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确立自身的“同一性”,“同一性”是一种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谁,想干什么,将要到何处去,能否被他人认同的一种感觉。这个时期的学生,失落感强,专业思想不平稳,对自己的前途目标迷茫,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用大量的,喜闻乐见的事例去启发引导学生,例如在讲授适应转变,做一个真正的大学生这一专题时,先以大学阶段在人生道路的重要作用为起点,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信心,找准方向,立志成才。这一方法的使用,不仅改变了原来说教的入学教学形式,而且能够为学生在确立自己的成才目标上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讲”与学生“讲”相结合方式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讲授是必要的,它可以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但是,适当地变换师生的角色,让学生自己依据专题内容讲课,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融洽师生关系。每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第一次课,教师会根据教学内容,选取相关题目,学生从中选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在课外查找资料,制作课件,撰写大纲,上课时由学生讲授,最后老师点评总结,这种做法不仅激发了学生问题探究问题的热情,而且对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活跃课堂气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和手段是直接影响教堂效果的重要因素,在教学中适当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对提高教学效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如,影视教学是一种形象化的教育方式,形象生动的画面,优美动人的解说词,能给人深刻的印象,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能有效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愉快地接受教育。因此,笔者在教学之余经常关注一些时政节目,收集和积累了大量影视资料,这些影视资料片使学生受到了多方面的教育和启迪,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条根本原则和方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针对性很强的学科。该课程的目的就是要针对学生中普遍关心或普遍存在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等方面实际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使他们加深对理论的认知与理解,帮助其逐步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在讲授中,要特别注意针对一些难点、热点、疑点问题进行讲授。 三、利用人生发展设计工作室,加强师生联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要授好教学,提高教学效果,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学生,大多的教师运用较多的是,通过教学中的提问、讨论,进行师生间的沟通, 了解其思想,为其解惑,但是由于时间有限,这种了解往往不够深入、全面。课堂教学中涉及到大学生个人发展与前途命运思考的很多问题不可能在课堂上完全解决,大学生遇到的各种人生困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学生在课后以各种方式找自己的思政课老师谈心、寻求帮助。鉴于此,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胆创新,以高校德育实验室的形式,成立了“人生发展设计工作室”,作为思政课教师在课后与学生互动交流、对学生进行跟踪关怀的重要场所,工作室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后延伸,打通了课堂教学与课后衔接的教学通道,通过在工作室的工作,教师们“零距离”地面对学生求助,和学生密切相处,与学生深度访谈,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处于种种人生困惑中的学生。通过在工作室与学生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还能够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大量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这样既可缩短师生间的距离,还可以为教学积累具体真实的素材,使课堂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 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教师的素质及理论水平的提高是重要方面,首先教师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发自内心地相信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自己的学生,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人格魅力,是大学生做人的导师和行动的楷模。其次,教师还应当具有丰富的知识,特别是相当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及相关的综合知识以及高超的教学艺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设计到多门学科,教师没有广博的知识很难讲好这门课,故要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一方面需要教师博览群书,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另一方面,教师要不断增强自己的表述能力和努力培养善于打动人心,沟通心灵的艺术感,把问题讲得更加生动,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第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代性,还要求教师必须不断的吸收教学的新资料,新信息,对本学科的最新动态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跟上时代前进步伐,使自己的教学讲授既是有理论性,又具有一定得时代感。 法律与道德论文:道德的法——法律与道德的互动演讲范文 现代性社会的两大规范体系——法律和道德在不时的冲突和亲合。这种矛盾着的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巨大后果是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迷惑以至于无法消除迷惑。即使是诸多的学者无论是前时的还是当下的,在诸如社会学、法学、哲学、政治学、伦理学以及经济学等上诠释着这一普遍而深奥的问题,并建立起各自的理论体系。虽有所共识,但仍旧无法达成和谐的一致。依然站在各自的领域内无休止的“争吵”着,谁也无法统合人们的认识。人类思维方式的不合一致及矛盾本身具有多角度思考的特性,决定着争论是必然的。这也昭示着法律和道德这一永久以来的矛盾体将是人类探讨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的永恒主题。 一、 法律的原初状态 法律作为规范人类行为的一般准则,并非是人类产生时所带来的“自由圣经”。它的产生由其自身的社会轨迹。按马克思的观点,法是阶级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时所产生的一种调整人类关系的手段。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本身就是人类历史特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中,生活在一种低下且和谐状态中的人类,对于现代意义上的法律需求是不存在的。所以并没有适合它的空间。因此,我们不得不设问:在那时是什么使人类社会保持一种和谐的状态,即使它很低下?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谁”在支配,它又是如何支配的?而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时,那种原始的和谐的社会体系怎么会崩溃,即使它在慢慢地脱离低下?这时的利益关系又是由“谁”来统协的,并是如何统协的? 当古猿进化成原始人,古猿群成为原始人社会,并且各自为生存而“奋斗”时,他们就深深地烙印着利益分层(利益分层是这样一种体系结构:利益具有不同性,不同的利益具有主次,高低,大小之分。因此,按照一定利益标准可形成一个阶梯状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人类的利益趋向总是从高到低,从主至次,从大由小的。也就是说人类在选择利益时是经过理性思考的功利选择。)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存在着各自的不同利益,即使尚未呈现出明显的外部特征,利益差别依然是实在。由于原始人自身固有的缺陷和自然条件地恶劣,造成生产力极端的低下,以至于个人无法独自生存。因此他们在本能运动的驱使下认识到“由于社会合作有可能使所有的人比任何孤军奋斗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所以,不同的人就不得不谋求联合,走共同生存地道路。并最终在最原始、最本能的生存目标支配下合成一体。虽然人类为着同一的最高利益而暂时地基本一致,但是利益的不同性永远存在,也就意味着利益分层仍旧发生着作用。即使在被最根本且最高利益所掩盖和压制的它,依旧是不安分的。所以,同样会产生矛盾,发生冲突。产生的问题需要解决,而不是任由它自然的随意放肆。因此,就需要一些普遍的被原始人共同接受的原则加以调整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产生于原始条件下,并根基于当时最高利益下的原始的朴素道德观念,在这种现实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负起了沉重而光荣的使命,充当着利益协调者的角色。诚如恩格斯所言“一切问题都有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 这种朴素的道德观念一直在“努力而勤奋的”工作着。在整个原始社会期间人类是靠这种自身的“最神圣的氏族法规” 维系着一种自然和谐的社会状态,使其不断地进化发展。即使战争这一极端的纠纷争执方式的实际运用也是道德观念支配下发生的。 原始的道德观念形成了一套基本一致的利益分配方式,同时又规定了对社会合作所产生之利益负担恰当的分配原则。虽然普遍而原始的道德观念由社会需求产生并以其自身的规律运作,但这主要不靠外在的物理性强制才被当时的社会中的人所遵循。而是人类对道德的认同,一种内在的信念,对美好生活的普遍追求。“伦理体系得以建立,乃是源于有组织的群体希望创造社会生活的起码条件的强烈愿望。” 而“共同的伦理准则有利于增强社会的聚合力,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一个稳定且团结的人类社会显然是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故而拥有正义、勇敢、刚毅、善良秉性的个人有十分充足的理由相信他人也是按照这种基本的体制实施行为,因而也愿意让自己容入整个社会。保持着一种平和的心态生活于和谐的道德社会,也使利益的道德协调趋向于一致,不至于过分的动荡。 在普遍道德观念约束下的人类行为,并非完美无缺,更非意味着行为总沿着道德原则设计的方向实施。因为利益分层是永远存在的,并且可以不时地变换结构。所以在偶然地极不稳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并且事实是:人的自我约束是如此薄弱,以至于也会破坏道德原则。那种“在低级野蛮社会中,人类的较高的属性便已经开始表现出来了。个人的尊严、语言的流利、宗教的感情、以及正直、刚毅和勇敢已开始成为其性格的共同特点。” 的相反面也不时地出现。这种不确定而且不稳定的内在心理促使道德原则去寻找一些外在的非物理性力量加以补救,并且成为它的一部分。氏族领袖的威信,普遍的社会压力,对死亡的恐惧等都在这方面发挥着他们的作用。由此可见,道德手段并非完美无缺,其本身的固有缺陷也显而易见,因此,外在的补救是不容置疑的。但我们也不可否认的是:在原始社会中,它确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规则体系,整个原始社会和谐的秩序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规则体系之上的。因此,称它为“原始法”是毫不过分的。 然而秩序的荣耀并非是永恒的。人类自身的和社会的进化使我们更多、更好的认识自己和自然以及社会,并逐步地改变自我并“驾驭”起它们。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在所难免,自然环境也得到了改善。人类生存受到威胁的程度在渐渐地降低,利益分层体系的结构在发生着变化。生存作为最高利益的地位被人类追求以生存为基础的个人美好生活所取代。因此,原本统一于原始道德观念下的联合体也在逐步的分化。经过三次社会大分工的洗礼,个体作为独立的生产者最终形成,从而加速利益分层结构的再变化,导致原始道德规范体系的最终瓦解。因为它无法抵抗住在剩余物质增长并被氏族贵族占有进而私有化情况下所孳生的物欲、情欲、贪欲等私欲的攻击。在此我们不得不佩服马克思先生深邃的洞察力:私有财产给予人类心灵以巨大影响,并引起了人们性格的新特点的出现;它在英雄的野蛮人中已成为强有力的嗜欲了。确实,被恩格斯称为“最神圣的氏族法规”的道德规范体系在那些新生的人类性格特点面前是那么的弱不禁风,以致于一吹即到。这种在同一形式下的非实质一致的社会意识冲突被最终决定性的激化了,从而导致了冲突双方的公然的激烈的对抗,以致于原有社会制度的彻底崩溃。无怪乎恩格斯先生论道: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堕落的势力所打破的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 当然,某种制度的隐退并不意味着制度的死亡,某种调整手段的弱化也非调整的失败。相反,历史的规律是,将出现更有利、更符合新社会的制度或调整手段保证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而这种或这些新的制度应该是承继了旧制度的某些合理特点,并创造性的带有新特征的,从而能够建构起新的社会结构体系。 在利益向着多元化发展时,利益分层的内容在不断的充实并且结构在反复的调整,因此,众多的道德观念也在这种情况下分化出来,产生了同一规范体系下的矛盾——道德冲突。但是它们却无力以约束自身来调整其自身的矛盾。因为道德的自我约束力并不足以把已产生的人类私欲抑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相反,这种不合时宜的手段因其固有的缺陷而放纵了人类的私欲。在“纯朴的道德高峰”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那些已融入道德的外部非物理性强制方式,由于过多的依赖于道德原则,也逐渐失效。因此,在此起彼伏的道德冲突下,为了存续一个相对稳定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社会,势必需要一种新的能够克服道德固有缺陷的有效制度。 历史选择了法律,法律在这一契机下最终伴随着私有而来,并进入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着它巨大的优越性和顽强的战斗力。“只有在共同利益分化为众多的个体利益并导致普遍的利益冲突,仅靠道德、传统和舆论不足以有效维持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必需基本秩序时,法律的产生才成为必需和可能。” 进而法律成了道德冲突的协调者,是社会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并且维护着它产生后的社会秩序。当这个社会的自我运行或调控陷入到极端地不可解决地道德“陷阱”中,并不断地分裂出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冲突,同时又不能有效地摆脱这些冲突时,为了这些冲突不至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我和整个社会毁灭,更为了这个社会在由表及里的层次上保持相对的和谐状态,就设置了一种表面上临驾于社会,实质融于社会的强大力量,这就是法律。它最基本的作用是缓和冲突并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允许的范围内。 可见,法律是以多元化道德冲突的协调者出现的,它在道德冲突发展到极端情况下,不得已而担负起这一沉重的历史使命的。因为凭借“良知”这样内在的道德自觉并不能把“私”控制在不危害他人利益的范围内,即使“施诸‘日常人生’者,应当是公共道德” ,但事实是必须借助外在的拥有强制力的规矩,它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法律的东西。 法律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外部强制力,调整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正是具有这种强悍的外部物理性强制力量,才促使具有不同道德观念的利益者遵循着相同原则下的行为规范。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破坏它意味着赋予自己以法律责任,其后果必定是不利的,不利是每个人所不希望的。所以,遵守法律就成为必需。并且,虽然法律取代道德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但并未否弃道德的积极作用。相反,法律的产生本身与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调整手段也并未完全的且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道德往往成为法律的基础素材,而法律往往又巩固着某种道德;道德所不及的地方由法律调整,法律所不及的地方由道德调整。” 即使法律的强制作用也往往需要通过人的内在道德信念起作用,否则是一定存有缺陷的。只是这种强制作用使其更加直接迅速的确定且相对稳定。所以,初始的法律更多地表现出与道德的相似性以致于我们很难分辨。从原始道德演化而来的法律制度虽然具有新的特征,但道德固有的优点并未因此而被抛弃,赋予某些道德原则具有法律的效力是完全必要的,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所以,初始的“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沉淀。” 的论调是不无道理的。 二、矛盾的运动——冲突与亲合 法律的出现暂时地缓和着冲突着的道德斗争,并把这种冲突限制在秩序允许的范围内。可是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以及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都在不同程度的增强,它们的冲突也在不断地加强。脱胎于原始道德观念的初始法律,并没有剪掉“脐带”以此跟道德划清分明的界限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相反法律继承了道德固有的优越性,并克服了它固有的缺陷,它是对道德本身的扬弃。正是这种继承和发展才使法律与道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的暴露出不和谐的一面——冲突。 法律和道德的冲突实质上是多元化价值体系的内部斗争,是价值冲突在现实社会中的反映。物质资料的极快增长,加剧了利益的分化,利益的分化必然导致分配的不公,“由于人们对他们的合作所产生的更大利益如何分配问题不是漠不关心的,这就产生了利益冲突,因为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他们每个人都想得到较大的一份,而不是较小的一份。” 从而最终的结果是利益冲突更加激烈。法律和道德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体现着不同的价值趋向,所以不可避免的发生着碰撞。 这种在价值冲突支配下的社会现象,由于失去了一元化价值体系,并且这种一元化价值体系已不可能再恢复。因此,它将伴随着永久的人类社会。因为一元化价值体系存在的基础是单一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和同一的利益关系。而在现代性社会中,这种现实的基础早已不复存在。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多样性已然于我们面前,利益的不断分化更加促使不同价值观念的涌现,从而使多元化价值体系在现代社会中的牢固地位不可动摇。因此,价值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我们还应看到:虽然冲突导致法律和道德都有不同程度的“内伤”,但是从总体而言,并未因此而削弱两者的力量。不同价值的斗争并未使多元化的价值体系趋于衰弱。恰恰相反,冲突本身有利于两者作用的发挥。就整个价值体系而言,这种斗争是一个不断自我否定的发展过程。强烈地体现着“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也是“适者生存”原则支配下的自我净化。 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整手段,在调整社会关系时的作用是不同的。而多元化价值体系又使这种作用程度的差别性更加明显,并且出现此消彼长的局面。就整个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内容而言,一方面当某些法律规范的道德基础失去其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时,它应就此消亡。所以此些法律规范就无存在之现实的必要性。但是道德规范的消亡是自发的,而法律规范的删除是人为的。“法律制度的特征是新法律规则的引入和旧法律规则的改变或废止能够通过有意识的立法进行,……相反,道德规则或原则却不能以这样的方式引入、改变或撤消。” 所以,如果这种失去道德基础的法律规范,仍旧在法典中并且被司法官员不断的援引时,危害结果将会毫不犹豫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从深层次讲,是因为失去了同一的法律价值评判标准和道德评判标准,而立法者和司法者的价值观念没有顺应这种情势变化。 另一方面当原本没有道德基础的某些法律规范,已被立法者规定在法典中,并且由司法者在个案中不断适用,而被广大的民众所接受时,这些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将扩展到道德领域,从而形成体现这些价值观念的道德规范,继而充实道德范畴。然而,法律规范是人为确定的,而道德规范的扩张难以把握。所以,如果司法者在个案处理中,依旧使用严格的法定主义,而全然不顾及道德性原则时,冲突就在所难免,混乱就会造成。在本质上是因为在短期内价值观念的延伸无法适从于它的客观基础——物质生活条件和利益关系。 再则,如果道德规则仍旧存在,但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改变或者废止,那么这些道德规则在人类内心深处将会变的薄弱起来,甚至“堕落”到全无的地步。由于失去外在强制力的保护,人们可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经常地损害他人的、公共的利益,破坏着道德规范。倘若不能及时的阻止此等事情的发生、发展,那么道德规范将在人的不断破坏中逐渐地弱化、消失。即使刚出现时尚有民众指责此等破坏行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行为的重复出现,会麻木人的道德精神的感应力,从而不在关注这样司空见惯的事。可见,“虽然道德规则或传统不能通过有意识的选择或制定而废止或改变,但法律的制定或废止却可能是某些道德标准或某些道德传统改变或衰败的原因之一。”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所以“法规可能仅是一个法律外壳,因其明确的术语而要求由道德原则加以填充。” 当然这并非说法律即道德,道德就是法律。如前所述,法律产生于道德,是以道德冲突的协调者出现的。作为两个独立的实体,法律有赖于道德的存在,但又是独立自主的,不完全依附于道德规范;另一方面这也不是承认每一条法律规则都需有与之相对应的道德规范,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可转变成为法律制度的范畴。之所以称为基础其实质是在总体上,道德支撑着法律制度的建立,维系着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普遍认同感。一般情况下,与道德规范相一致的法律规则才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更具有生命力。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度也将是比较稳定的。 法律规范之所以为广大的民众所遵守,不仅仅是因为在这些规范的背后隐藏着所谓的国家强制力,即人们由于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而遵守法律。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规范本身合乎道德原则,并且民众相信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正义性,即法律有内在的道德价值。即使所谓的“心理强制”的实现,也需通过人的内心感受和道德准则的衡量,“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因为并非所有的法律都具有强制力,法律也并不总是合理、正义的。 同时,法律建构和维持社会秩序这一重要的作用以及其他的功能也往往通过道德作用得以实现。而且法律作用的实现的最好途径是法律规范的价值通过长时期的社会实践使其内化为人类的道德信念,在人们普遍接受后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并且用这种思维定势支配各自的行为,由于这种思维定势既符合法律又符合道德,所以在其支配下的行为也将符合法律和道德。那么法律调整社会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它的作用也就实现了。道理很简单,在这种情况下,遵守道德和法律双重规制的行为,其必定沿着社会关系发展的方向实行,而不是去破坏它。 愿望虽然美好,却过于理想化。期盼或要求人们沿着社会关系发展的方向前进而不去做相反的运动,是合理的。但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遵循于此,则是不确定的。唯一可确定的是没有道德和法律,这些期盼和要求的内容就不可能成为现实;只要道德和法律的现实存在,期盼和要求的内容就有实现的一天。因此,理想化的愿望需要实践。 道德的法——法律与道德的互动 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议地震预报的法律与道德冲突 前日与一位律师朋友讨论民间地震预报研究活动的时候,谈到了预报的法律问题。 我国《防震减灾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13条更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我问这位朋友:近来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杨智敏屡屡通过网络媒体个人预报意见(以前还称“只是内部学术交流探索,不要当信息”,后来却表态说“宁可错报接受指责,那怕只有1%的希望我还是要说的”)。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是否应认为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那位朋友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他认为:谁有权地震预报并不是处于地震灾区的人最关心的问题,而利用法律的武器去打压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却可能是历史倒退。这位朋友的话确实反映了目前我国相关领域存在的矛盾:一方面国家法律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地震预报意见采取了严格控制措施;而另一方面公众又迫切希望获知预报信息,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类似的矛盾在医学界同样存在:我国对行医资格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当肿瘤医院的专家们对癌症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个没有行医证的民间术士接收病人开展癌症治疗,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合法?从道德角度来看:所谓“有病乱投医”,当专家们对不治之症束手无策的时候,换一个江湖医师总是多一线希望,哪怕他没有合法的资格。病人维护生命的权力不可以用法律手段剥夺。同样,汶川地震发生后有不少网友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在专业机构地震预报不过关的情况下,听听民间人士的预报意见(哪怕是“大仙”也好)没准还能蒙对几个地震,总比坐家等死要强,何必那么顾忌法律上的教条呢? 在司法实践中要不要考虑道德标准?这是个长久以来争论不休的话题。笔者认为,在地震预报问题上的对立观念正是法律和道德冲突在这一领域的集中表现。众所周知,法律和道德的冲突实质上是多元化价值体系的内部斗争,是价值冲突在现实社会中的反映。法律和道德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体现着不同的价值趋向,不可避免的发生着碰撞。从道德意义上讲,公众感受到地震威胁,希望获知地震预报意见,这完全是一种求生的本能与关心亲友安全的考虑,这种需求对灾区群众来说尤为强烈。而从法律意义上讲,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毕竟更多的人还要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他们的利益也应该被维护。如果任由个人散布预报意见,今天杨大仙说西部要震,明天李大师又说东部危险,势必造成股市狂跌、外商撤资、经济衰退、全国人民惶惶不可终日的动乱局面。要是国际奥委会根据某位大师的预报意见宣布拒绝来京,咱们这奥运会还能不能办? 笔者此处还想再举一个例子。或许很多人还记得当年胡万林非法行医一案。事后法律界曾经有人指出:若不是治死人命,胡无证行医严格来说并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1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为了发展传统医学,我国法律竟不自觉默许了非法行医行为。只要是传统医学,就可以先治病,后考试。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漏洞,于是便出现了胡万林无证行医的畸形案例。这一事件反过来也说明国家从法律上加强医师执业管理的必要性:如果我们为了治疑难杂症而放宽对江湖术士们行医资格的要求,不知还要有多少人冤死于“杨万林”、“李万林”之手。那样做从道德上确是给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更多的机会,实际上却损害了更多数人的健康利益,这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会发现《防震减灾法》对于地震预报意见的规定也不是没有漏洞:“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但对于民间爱好者(非专业人员)却没有加以限制。所以国家才会在《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中加上第1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笔者认为,这种规定不应视为是“利用法律的武器去打压对未知领域的探索”。相反,《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地震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震预报水平。”支持民间人士开展地震预报研究,与任其向社会散布预报意见并不是一回事。 笔者以为:法律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只能代表更多数人的利益。目前地震预报管理的现状应该是一个利益均衡的结果,也许日后政府会采取动态地震危险等级等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措施,在法的体现上做出调整,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但作为一名法治社会的成员,我们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首先应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简单地用一句“生命无价”便使天平倾向于道德一端。 法律与道德论文: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浅论 教师职业道德是根据社会的道德要求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对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进行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选择 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选择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在自己的意志支配下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判断,这种行为选择体现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正确与否,都会直接或间接对受教者产生深刻的影响。教师对其行为做出正确的选择,是维护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教师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应注意如下两方面:一是行为选择是否存在自由意志。人的行为既然是在社会实践中发生的,通过社会关系表现的主观意志活动,就应该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离开了社会属性就失去了行为的意义。同时,人的行为必然发生一定的结果,要使行为人对所发生的结果负责,就应当承认行为选择存在相对自由意志,否则,行为人不该对此行为承担责任。教师的行为选择也是如此,在职业活动中,既要受教育法律、职业道德的调整和制约,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行为,体现教师的职业道德。二是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不仅涉及到行为主体个人的利益,而且涉及到受教育者、教育事业直至社会的利益。由于教师的行为选择不同,实现的价值也就不同。能否选择正确的行为,实现有利于受教育者、教育事业和社会利益的价值,关键取决于教师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它是影响教师价值的重要因素。此外,教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也是影响价值取向的因素。教育实践中,经常遇到主观动机与行为结果不一致的现象,有些教师在选择行为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行为的结果则往往偏离价值取向,这种教育行为的选择不能实现社会需求的全部价值。所以,教师的行为选择取向寓于职业道德之中,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必须注重职业道德。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律责任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中要具有法律责任。教育法制不仅保障教师的权益,也要求教师应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一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要规范法律行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选择并实施的某种行为是有一定法律价值的,例如教师与学校订立的聘约合同、教师与学生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都具有法律意义。不论教师选择什么样的行为形式,都将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二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有着特定的规范,例如《教师法》第七、八两条,各从六个款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对学生负责,如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等等。再如学生旷课,教师应查找原因;对有着逆反心理的学生,教师应讲究一定的方法加以引导;对于差生,教师不得歧视、排挤。有的教师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实施打骂、侮辱甚至伤害,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价值 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很重要,既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也包括教师个体的德性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具有利己和利他的双重价值。一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完满可以使教师获得自我实现的价值。德性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指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教师必须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才能影响好、培养好学生,让学生的成长过程奠定道德基础。教师德性的发展是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积累起来的,教师德性的获得和提升是教师生命的表达和潜能的释放,有助于教师明晰教育工作的意义。二是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敬业乐业、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有重要价值,能优化教师队伍,调节各种教育因素充分发挥效力,是学校和教师队伍取得社会良好评价和有力支持的感召力之所在。 四、结语 综上所述,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是相铺相承的。教师既要有较高的师德又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是教师胜任这一神圣职业的重要保证。教师德性利己利人,价值重大;教师责任是法律规范,必须担当。教师要坚持依法从教,提升个人师德品质,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重要人生目标,自觉追求有意义的生活,实践有意义的人生。 作者:贾冬莲 单位:长春市二道区青少年宫 法律与道德论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一、调查主要结果 从总体上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对2013-2014学年度第2学期10所文科学院2013级本科学生以及2014-2015学年度第1学期6所理工科学院2014级本科学生的自评互评考核方式运行情况是高度认可的。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把自评互评纳入“基础”课程考核持肯定态度,认为自评互评较好地测评了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给予了学生更多交流机会和展现平台,是当代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但与此同时,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对现行的“基础”课程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以及“两支队伍”融合等问题呈现憧憬与期待、抱怨与不满、疑问与忧虑相交织的复杂心理。 (一)自评互评有助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但对“基础”课程改进教学方式存在憧憬与期待。“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作为试点班级的任课教师,您认为本次改革试点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推动作用吗?如果有,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一问题时,有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持肯定态度,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拟定和设计对于提升“基础”课程课堂教学质量发挥明显的积极作用,它不仅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而且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遵守校院规章制度等。除此之外,依托自评互评,能够有效推动“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结合行课学生客观实际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来设计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进而使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均取得较大改善。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习惯于按照教材章、节、目内容进行循规蹈矩的逐条讲解,我们认为这种按照教材篇章顺序进行传统讲授的教学方式略显僵化、生硬,明显与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改革导向不符,它不能够解决教学知识要点多、教学计划课时少、教学内容简单重复、教学效果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13位任课教师对“基础”课程改进现有教学方式、方法存在憧憬与期待。 (二)自评互评有助于测评学生基本素质 但对“基础”课程现行考核方式存在抱怨与不满。“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您认为本次试点改革中有哪些值得肯定或不足的地方?”这一问题时,10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体现了测评公正、机会平等、团结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知、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步做到了综合测评学生的课程理论知识习得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但是,有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对个别学院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管理过程的松散化和随意性、成绩测评的简单化和趋同性等问题存在不满情绪,对校、院关于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所配套进行的课程平时成绩改革导致课程平时考核繁琐化、量化课程作业导致作业质量贬值化等问题存在抵触情绪。调研发现,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通过相关政策来规范自评互评管理,强化平时课程考核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何使“基础”课程考核方式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使刚性约束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在克服以往考核方式存在“重智轻德”、“高分低能”等弊端的基础上,真正达到“释压减负”、“知行合一”,既取得教学质的提高也获得考核量的平衡还迫切需要全面的统筹规划。 (三)自评互评有助于“两支队伍”融合 但对构建稳定、持久的长效机制存在疑问与忧虑。“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您认为怎样能更好地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学工队伍的融合?”这一问题时,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使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与学工队伍长期存在的“人为分裂”或“二元对立”等错误思想倾向有所遏制,有利于“两支队伍”的亲密合作。依托自评互评,“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主动与任课学院学工部门负责人联系,全面了解对口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熟悉行课学生专业的发展前景和毕业的就业现状;同时,学工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副书记、书记)率队深入课堂随机听课,既了解任课教师的授课特点,观察行课学生的学习状态,也使没有上过“基础”课的学工部门教师较好地熟悉“基础”课程教材内容。通过课前交流、课后反馈,任课教师和学工部门负责人建立了较之以往更为宽泛的接触和更为紧密的联系,使“两支队伍”能够群策群力、协同分析本院学生在课程学习和日常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一套稳定、持久的长效机制并没有构建起来,“两支队伍”融合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调查现状分析 当前,我校“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现状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成绩与问题依然并存。我们既要清晰看到“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明确立德树人教育任务的推动作用,对促使校、院人才培养体系科学化、完整化的助推作用,也要深刻认识“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问题。结合调研情况,我们认为只有选择正视现存问题,善于在不断试错中校正偏差,辩证、客观、公正地看待“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现状,才是推进我校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基础”课程教学改革、考核方式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自评互评意义尚需突出强调 “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考,而是多侧面、多视角地考量每个学生的教育自主性、参与自觉性、表达自如性,甚至管理自治性。它既是一次常规的课堂教学,又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课程学习;它既是一次规范的过程考核,又是一次与众不同的随堂考试。因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副书记等学工系统负责人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提高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的比重和分量,提升学生对“基础”课程的心理认知和情感认同,真正让当代大学生做到自我教育的主动性与课程考核严肃性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愉悦接纳“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过程中,达到受教育、长才干,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作用。 (二)自评互评指标尚需删繁就简 在具体实施自评互评考核过程中,学院制定了涵盖明德与守法两大汇报板块的学生课外思想道德培养与综合表现评价体系,要求学生必须在不低于5分钟的时间段内至少汇报6方面内容:(1)在成都大学的自我定位与本期发展情况;(2)人生理想及自我实现的准备;(3)身心和谐发展情况;(4)学习目标与达成情况;(5)日常生活道德践行情况;(6)个人法治、规则意识及遵守情况。它内在地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概括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旨在促使学生较为全面地去反思自我、认知自己。然而,不少班级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本来不及汇报完上述内容,这就带来了汇报者汇报时蜻蜓点水、草率应付,点评者打分时无从下手、盲目给分的问题。我们认为学院还迫切需要根据具体院情进一步整合测评体系中的指标内容和具体维度,以利于学生汇报时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学生点评时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评分客观。 (三)自评互评过程尚需规范管理 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学生参与“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态度是积极的,考前准备也是认真、充分的。但是,教师们认为学生在参与自评互评考核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学生在自评汇报时嬉笑怒骂、嬉皮笑脸,主题不明确,重点不突出,观点不集中,假话、大话、空话、套话、废话较多;一些互评学生在听讲时心不在焉、心神不定,有的环顾左右而言它,有的充耳不闻,甚至有个别学生耍手机、看小说、睡觉等。还有一些学生在提问时乐于提一些与测评内容无关的哗众取宠话题,甚至说一些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激进言语,还有个别学生在自己汇报完以后对其他同学汇报不上心,存在故意迟到甚至旷课缺席现象。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评互评考核过程,形成一套严格管理和严肃纪律的自评互评考评制度,营造一种相对严肃、紧张、活泼的测评氛围。 (四)自评互评配套尚需丰富完善 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现行做法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但是,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强烈呼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不能够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所有问题,“基础”课程不能包打天下。同时,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介入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其功能和价值同样不能无限拔高,仅仅依托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来深化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还是势单力薄的。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在课程平时考核方面,要适度增加一些小测验,以重点考核学生对重大现实问题、敏感问题或者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认识能力;在随堂考试方面,要尽可能地设置一些开放式的、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回答的问题;另外还需要配套进行“基础”课程网络化教辅、计算机考试等措施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三、对策与措施建议 基于调研情况分析,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远因又有近因,既有内因又有外因。总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点:一是“基础”课程任课教师队伍的内涵建设力度不够导致了课程的含金量不高;二是“基础”课程教学方式的创新性不强导致了课程的吸引力不强;三是“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约束性不硬导致了课程的严肃性不够。基于此,我们认为“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至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统筹兼顾,以利于推进“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的科学化发展: (一)培养专家型人师 古语说:“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在自身专业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内涵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也就是说,要打造一支自身素质硬、理论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素质、高学历、高职称专家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队伍。那么,如何把现有的“基础”课程“经师”培养成专家型“人师”呢?我们认为校、院有关部门除了加大力度外部引进优秀人才以外,更要注重内部培养,加大师资培训支持力度。要给予“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更多的课程观摩、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的机会,定期组织省内外思想政治教育同行开展以交流经验为主的教学研讨,定期组织“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参加新课程标准、新修订教材、新媒体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还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当代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个性特点、价值取向……以利于“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更新现有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教学手段,夯实专业技能基础,完善教师道德人格,进而有效驾驭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要求。 (二)倡导网络化教辅 古语说:“凡益之道,与时皆行。”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善于做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因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表明,当代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单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普遍满意度较低,更是不满足于网络教学资源的匮乏,他们大都欢迎课堂讨论、分组讨论、小组辩论、网络教辅等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体”教学形式。鉴于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教育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虽然进行了不懈的艰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网络缺失的教学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取得理想的预期教学效果。我们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面对当代“90后”大学生“无时不网、无处不网”的现实状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因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不仅要在常规授课方面下功夫,广泛开展专题教学、案例教学、视频教学等,还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教学平台等新媒体,主动走进学生的网络生活,借助网络化教辅扩展自评互评的边界和功能。 (三)增设计算机考试 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成功试点,使“基础”课程最终形成“平时、随堂、自评互评”三位一体考核方式。实践证明,这样的考核方式实现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改革的重大突破,引起了学术界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界的高度关注。但“三位一体”考核方式也并非尽善尽美,主要不足在于考核刚性不强,致使学生的分数普遍偏高,及格率大幅度提升。这就造成部分学生对“基础”课程学习的不重视,存在“想考高分不容易,想不及格也不容易”的错误心理。面对这一问题,“基础”课任课教师一致认为,应增设计算机考试方式,重点考核“基础”课教材中最基本的概念、原理等知识,形成“四位一体”考核方式,以确保“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总之,扎实推进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考核方式改革任重道远,还迫切需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现有成绩基础上持之以恒地探索和努力。 作者:岳鹏万君曹游宇何翠微单位:成都大学 法律与道德论文:职业道德与法律分层教学论文 一、开展分层教学的必要性 从2010年起,我校进行了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在教学过程中推行“行动导向法”,实施“项目教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也进行了项目教学的系统化改革。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学生存在智力、兴趣爱好、前期知识储备等方面的个体化差异,以统一的教学项目和评价标准去应对所有的学生,势必会造成部分学生学有余力而部分学生达不到教学目标的情况。根据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人在满足吃饱穿暖等低层次的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need)和安全需要(Safetyneed)之后,就会产生被尊重的需要(Esteemneed)和自我实现的需要(Self-actualizationneed)等方面的高层次需要。如果学生能顺利地完成课程所要求的教学项目,就会获得“高峰体验”而带来的心理满足感,追求这种体验的行为动机,可以推动课程的学习。相反如果不能完成课程的项目任务,会使学生产生挫败感,导致对课程的厌烦感,教学效果不能保证。为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有必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与其能力相匹配的项目任务,使得所有的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产生主动学习的心理动力。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分层教学的实施 (一)分层的方式课程开始的时候,我们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采取无差别的方式,教学项目任务。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把学生按甲、乙、丙、丁四个层次分组。在这个基础上,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同的项目任务,确保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动态地调整教学项目的难度,乙组的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升到甲组。甲组的学生不能胜任该组的项目任务,也可以调入乙组。 (二)统一授课和分层辅导相结合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为了保证授课的效率,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采用集中式的班级授课模式开展。面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师讲授的内容和授课的方式是一致的。为了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接受程度,我们采取“统一授课,分层辅导”的方式。对于接受程度比较好的甲组和乙组的学生,强调“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教师帮助点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丙组和丁组的学生则以“帮助”为主,重在带领学生学习。目的在于引领学生在各自的“最近发展区”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心理需求,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心理因素的积极作用。 (三)关注学生的自尊,避免分层教学的负面效应分层教学的目的在于激发不同层次学生的习潜能,使不同层次的学生获得适合自身的发展。然而,给学生进行分层,难免会给学生贴上“三六九”等的标签。尺度把握得不好,会给处于低层次的学生带来心理阴影,对学习产生负面的影响。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对“分层”的操作进行艺术化的处理,在分层的过程中,弱化“层”的概念,强调“分”的原则。 (四)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评价方式为了配合“项目教学”的实施,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采用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1967年美国哲学家斯克里芬(M.Scriven)首先提出了过程性评价(formativeassessment)的概念。随后,过程性评价被美国教育家卢姆(B.S.Bloom)应用于教育实践中。过程性评价将评价对象过去的表现跟现在相比较,或者把被评价的个体的有关侧面进行相互的比较,从而得到评价的结论。这种评价方式的主要特点在于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学习中的情况,评价更为真实、客观。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地将评价的结果反馈给学生,可以使学生全面地了解到自己阶段性的学习效果,促使学生积极地进行反思和总结,端正学习的态度,调整学习的方法和心态,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虽然过程性评价有着终结性评价无法比拟的优点,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教师工作量大,不同教师对评价标准的把握主观性大等缺点。相比之下,终结性评价具有评价效率高,客观性强等方面的优点。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过程性评价的补充评价方式。 三、分层教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在班级集中式授课的组织模式下,对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进行教学改革,采用分层教学的形式,可以迎合各种层次的学生的心理需求。有效地解决了后进生和优秀生之间,获知进度不均衡的矛盾,使所有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乐”,从而有效地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分层教学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项目式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职业道德与法律》不同于专业课,项目的主观性较强,项目难度的界限不好界定。另外,在教学的过程中,授课教师必须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准备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资料。如何解决这些分层教学在实施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是一个我们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 作者:程秀鸾单位:广西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认识 摘要: 在总结和分析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重点及难点的基础上,着重探讨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育模式,强调实施创新教育模式对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的重要性。 关键词: 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工程实践;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 0引言 自2004年起,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已走过12个年头。全国众多高校在教育部的批准下,建立了智能科学技术学科,逐步形成了包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内的三层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体系[1]。中南大学的蔡自兴教授在《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学纵横谈》中提到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是以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为基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学科,具有高度交叉和多学科融合的特点,该学科包含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都属于智能科学技术课程[2]。智能科学技术是一门前沿学科,在社会智能化进程中起着引领和推动的作用。探索出适应人才培养的创新教育模式以及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是时代赋予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育的使命。 1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重点和难点 智能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信息技术的前沿方向,因此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教育对现行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学做分家”或“重学轻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里的“学”是指课堂上师生面对面的理论学习,“做”是指以教师为指导的课程实践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工程实践。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有限的教学资源及实验资源、教师队伍的建设不足以及过于陈旧的教学理念等。针对这种情况,合理地发展创新教育刻不容缓。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条件下,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改变教学理念,探索出真正符合时展的教育模式,是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许多高校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仍然停留在理论教学或只是融入了少量简单的实例演示,学生动手实践的机会很少甚至没有。这无疑给创新教育的推进带来更大的难度。如何引导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实践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目前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育形式的现状,我们需要对智能科学技术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进行整合,对课程的教学理念与内容、教师队伍的培养、教学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与实践。 2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模式: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 理论教学按照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层次设置相关的理论课程[4]18,通俗地讲就是学生根据自身需求主动或被动地从课程教材中获取知识的过程,这其中既包括学科的基础理论,也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单纯的理论教学大多数是以文字、图表等一系列的抽象形式存在,在为学生补充丰富的理论养分的同时却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即便实践案例偶尔会穿插在理论教学之中,对培养新型人才也是远远不够的。同时,理论教学具有分散性、复杂性及不系统性等特点,如果不将理论付诸应用实践,知识就不能被很好地简化、集中化及系统化,往往会产生徒劳无功的效果。工程实践能力是大学生培养质量的指标之一[4]20,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重要表现。不可否认,理论教学为工程实践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但强化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同等重要。目前,各大高校都在致力于学科建设,在提高自身科研水平的基础上,尽力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这期间,加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学生,都意义非凡。因此,探索出合理的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育模式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实现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智能科学技术创新平台。整合智能科学技术课程,加入交叉学科的元素,建立面向智能科学技术的专业实验室,一方面,发展实验室与相关企业合作,学生可以提早进入“工作实践”模式,增大毕业学生的就业几率;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实验室可以扩大自主学习空间,完成理论知识到工程实践的转化,提高自身竞争力,为将来顺利走入社会增加保障。为了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可为每门课程设置专属的课程设计,学生根据自己的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的课程设计,消除学生对课程理论“学而无用”的烦恼,某种程度上还可以改变部分学生的学习态度。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或项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或自身的兴趣自主选择,制订课题或项目计划书,由指导教师定期抽检。这样既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专业能力,也可以让学生学会更好地自我管理[5]。同时,为了培养出具备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扎实型人才,应该进行案例分析教学与工程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实战演练,教学和实践指导的第一主体设定为学生,这样就打破了教师在教学中永远占有主体地位的传统教育模式。学生根据理论教学中获得的专业知识,收集相关的项目案例进行集体的分析教学,自行设计方案,加入相应的验证实践,教师做最终的概括总结。整个过程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开拓其视野,通过交互学习,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智能科学技术理论教学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并非首次提出。但是由于智能科学技术是一门高度交叉、多学科融合的前沿学科,很多课程教学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建立完备的智能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学生参与教师课题项目以及进行案例分析教学与工程实践指导并重的实战演练,同样面临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高校各层人员的集中努力和积极配合,为创新教育模式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3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目标: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 大学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界人才。智能科学技术作为前沿学科,其创新教育的实施是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的需要。同时,实施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培育出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自2004年起,各大高校纷纷建立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目的就在于培养具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且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智能科学界的人才需求。智能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是指智能科学技术专业人才从无意识的创新变成有意识的创新,能够创新性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懂研究会开发[6]。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毕业的学生要求具备扎实的智能科学技术课程知识、强大的综合应用以及创新能力、良好的职业素质。理论教学使学生获得全面的课程知识,工程实践使学生获得强大的应用实践能力,通过两者的结合,学生增强创新意识,获取良好的职业素质。 4结语 当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创新领域不断涌现,对智能科学技术等前沿学科人才的需求较大,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智能科技人才相当迫切且尤为重要。大学生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的较高层次阶段,为国家建设输送高层次、高质量并有工程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任何偏重理论教学或偏重工程实践的教育模式都是片面的。高校学生的教学模式没有定律,需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不断地探索研究。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应围绕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的结合及其之间的相互影响,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及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实施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不仅能培养人才,还能更好更快地把科研成果转化成具备实际应用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品。 作者:石跃祥 任晓雪 朱东辉 单位:湘潭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虚拟现实课程教学 1虚拟现实技术课程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虚拟现实技术逐渐由高端实验室走向大众和实用化,尤其是在微软公司推出名为HoloLens的商业产品后[5-6]。微软公司在谷歌公司推出的GoogleGlass的基础上引入全息影像技术,将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连接起来,创造出一种具有全新人机交互模式的虚拟现实交互设备。虚拟现实技术课程作为进入当前最前沿科技领域的学科基础,其课程性质决定了该课程需要不断实时更新教学内容,及时与最新技术、最新发展方向保持一致。现行的虚拟现实技术课程教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传统教科书从撰写到发行的周期较长,往往是课程教材一投入使用,其中的内容已经陈旧,远远落后于学科技术发展的速度。同时,课程教学方式和方法也还采用传统单向交流的方式,互动不够,不利于激发互联网社交思想影响下的90后大学生群体的学习兴趣。 2互联网下教学新方法和举措 2.1社交软件 不管是获取信息还是与他人交流,大部分人都能在社交软件中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东西。社交软件的特点就是包罗万象、有不同的人和圈子、内容符合人类的共性,并极有可能形成病毒性传播的趋势等。经过长期与大学生群体的接触及调查,笔者发现当前大学生群体尤其是90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十分喜爱如下的社交软件。 (1)QQ。QQ是腾讯公司于1999年推出的基于Internet的即时通讯网络工具。随着时间推移,腾讯公司旗下的QQ软件高速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影响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社交软件,其最大特点是不仅可提供点对点即时通讯,还能提供群通讯功能。 (2)微信。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推出的一个为智能手机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其最大特点是可以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用极少的网络流量实现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交流,并具有共享流媒体内容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在广大年轻用户群体中非常流行,尤其是在90后的大学生群体内。 (3)贴吧。贴吧是百度公司于2003年推出的一款重量级产品,是基于关键词的主题交流社区,可以与搜索紧密联系,能够准确把握用户需求,通过用户输入的关键词自动生成讨论区,使用户可实时参加交流、自己感兴趣话题的信息和想法,在各类学生兴趣爱好团体中极具人气。 (4)知乎。知乎作为社交软件中的后起新秀,是一个广受各行各业精英所喜爱的实名制网络问答社区,友好、理性和认真的社区氛围使其成为集求知、分享和社交为一体的UGC(usergeneratedcontent)平台,在求知欲极强的90后大学生群体中也极具人气。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上述社交软件具有共同的特点。 (1)社会关系链整合。社交软件可以清晰地整合熟人圈,形成团结程度甚高的小团体,尤其在90后大学生群体中效果最为明显。在这个相对密闭的小团体空间内,用户传播信息,可使该信息快速通过社交软件得到扩散,而且扩散速度在与目标群体相关的临近群体中快得超乎想象,极具传染性。 (2)聊天。社交软件聚合大量同属性的用户形成群体,群体内用户对由群体成员发起的话题进行及时讨论,形成积极快速的讨论氛围。热点话题通常会激发群体内大多数用户的积极性,扩大讨论的范围,增加信息量。 (3)图片/视频/流媒体分享。社交软件大都可以在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等终端上应用,很便捷地上传图片/视频/流媒体资料,并使之在目标群体内快速传播。 (4)兴趣聚合。社交软件大多是通过兴趣爱好聚合,即一个群体基本具有一定共同相关属性的联系,这类联系可以使群体内部用户相互之间形成强烈的聚合效应。90后大学生群体基本上都喜爱使用这些社交软件,保持极高的刷屏率,基本贯穿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极具黏性。这些社交软件已经俨然成为90后大学生群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2虚拟现实技术课程教学新方法和举措 基于90后大学生对上述社交软件的应用程度,教师可提出如下课程教学新方法和新手段。 (1)针对教科书教学内容较为陈旧的问题,使用贴吧让学生自主浏览虚拟现实的主题社区关键词。通过浏览主题社区,学生对于当前国内外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动向能够有一个较直观的认知。由于贴吧每天都有新的话题出现,信息更新速率极快,因此学生通过对话题的浏览可在较短时间内对当前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认知。这样就可以达到先导引入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基本概念的目标,令学生对教科书上较枯燥的理论内容有更直观的认知。 (2)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开始至中期阶段,适时建立相关主题QQ群,给学生一个对课程相关内容自由发言的平台。主讲教师可以适时引入一些与课程相关的话题,发动学生讨论并给予适当的指引;及时回复和解答学生在群里的提问,形成师生间的良好互动;对于学生提问较多或疑惑较大的共性问题,可以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课堂讲解,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培养学生对问题本质的探索精神;通过课堂教学和群内讨论,积极发现和挖掘具有一定潜质的学生,使其成为二次传播的源头,为群内其他成员答疑。 (3)虚拟现实技术实验课开始后,教师可以利用群共享流媒体内容,突破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学手段陈旧跟不上时代的问题,及时上传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最新资料,供学生参考。学生也可以积极地把找到的学习资料传到群中,实现资源共享;适时引入相关视频公开课让学生观看及学习,导入基于VRML开发虚拟现实技术的案例,引导学生从虚拟现实技术基础内容入手,学会使用VRML类脚本语言进行相关的应用开发。由于基于VRML的程序调试及编写简单易学并可使用浏览器直接查看、易于掌握,因此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的最后,引导一些对虚拟现实技术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的学生进入知乎,在知乎上对他们感兴趣的技术问题进行提问,借助软件平台获得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为学生认知策略的发展提供可行性。通过课程学习,学生逐渐从一个单纯的提问者转变成一个在提问的同时也能为新入门者解惑的专业人士,从而达到能力提升的目的。(5)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结束后仍保留QQ群,功能则转换为主题兴趣爱好群,成为一些对虚拟现实技术有兴趣的学生能够持续交流的平台。到最后毕业设计阶段,又可以转换为毕设主题群,方便选择虚拟现实技术相关毕业设计课题的学生进一步交流,并借助QQ群的特点为学生的毕业设计提供帮助,达到能力提升的目的。 3教学实践 3.1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实践 武汉工程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开设在四年级秋季学期,自2012年以来,对该专业4届共计260余名学生开展了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实践。实践证明,学生成绩均有所提高。暂不考虑2012级学生的情况,单纯通过平均成绩分析表中期末考试卷面数据,可以发现这几届学生的课程平均成绩有显著提升,而且2011级学生的成绩提升幅度最大,平均已达到80分以上。通过对不及格人数的统计发现,经过几年的实践,学生对课程的喜爱程度逐渐提高,不及格人数明显减少,到2011级不及格人数为0。这说明不断调整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后,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热情都有明显提高,通过课程学习起到学以致用、能力提升的作用,消除了不及格情况。所以说,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积极价值。 3.2虚拟现实技术相关毕业设计实践 自2012年以来,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对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4届共计29位学生开展了与虚拟现实技术相关的毕业设计实践,暂不考虑2012级学生选择虚拟现实技术相关内容课题的情况,从最终获得的评价来看,学生参加实践改革后再进入毕业论文环节,对于虚拟现实技术相关的最新知识较为熟悉,在兴趣驱动下能够较好地完成课题并写出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而且成绩逐年提高的趋势非常明显;还有2位同学的毕业设计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荣誉。这说明教学改革实践对于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能够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和做法。 4结语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上采取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较好地适应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90后大学生群体的特点,有效地激发了90后大学生对于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的兴趣。通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多年实践,我们发现通过改革可以使90后大学生群体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并持续保持对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兴趣,最终在毕业论文环节获得较好的评价,取得较好的毕业论文成果。 作者:李晖 潘凡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摘要:本文详细回顾了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与发展过程,分析了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建设经验及建设成果,明确了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基本共识,指出了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需求,尽快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是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的一件头等大事。 关键词: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建设 1 引言 在这里,我们将向您展示一个新生的学科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并与您一起走进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领域,共同探讨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其学科结构及内涵、外延是什么,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其主要教学内容有哪些,培养目标是什么,国内有哪些学校开设了这一专业,目前的状况如何,将来的发展前景怎样等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这些研究和讨论,笔者希望能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做出有益的贡献。本文仅从宏观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总体介绍,目的是使读者能够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更具体的研究由本期专刊中的相关论文论述。 2 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事业的诞生与发展 2.1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 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历史可追溯到2001年12月在北京西苑召开的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九次全国学术会议(即CAAI-9)。CAAI-9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史上留下了两个历史性的贡献:一是大会接受了部分学者(例如,时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秘书长的韩力群教授)提出的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逐步建立本科专业的建议,并由钟义信理事长提议将该新专业的名称确定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二是大会成立了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由王万森教授任主任),并把筹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任务交给了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CAAI-9结束后,在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领导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立即展开了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积极筹建工作。2002年12月13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的第一届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召开。会议得到了北京大学的积极支持。在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智能科学系刘宏教授介绍了我国第一个智能科学系――北京大学智能科学系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展智能科学技术本科教育的想法。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系成立于2002年9月9日,这是在何新贵院士倡导下,国内高校中建立的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系。 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这次大会向全国高校发表了“加快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的建议,该建议也被称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北京宣言”,在国内部分高校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先驱的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系,其“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设置申请,分别于2003年10月26日、11月26日和12月5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组、学部和学校评审,并于12月15日前报到国家教育部备案,同年年底在教育部备案通过。 在此期间,2003年11月20日,在广州召开的CAAI―lO期间,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针对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关键和热点问题举办了一个教育论坛。论坛的核心课题是:如何在高等学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培养大批智能科学技术领域人才。参加论坛的代表从各个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论坛达成的普遍共识是:智能化是信息化最精彩的篇章,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为智能科学技术登上科学技术的中心舞台创造了条件,因此,在高等学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已经势在必行。论坛还希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能在本次研讨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结合北京大学等学校的实践经验,形成系统的意见和方案,向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正式汇报,以推动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2004年初,教育部公布了“2003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榜上有名,专业号为080627S。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和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开端。 2.2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教育事业的发展 继北京大学率先在国内建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之后,2005年,北京邮电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西安邮电学院;2007年,北京科技大学、厦门大学和湖南大学;2008年,河北工业大学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重庆邮电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先后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了“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至此,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全国高校中设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学校已达15个。 几年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为推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和展览等,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 2004年8月15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高层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指导委员会主席涂序彦教授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长钟义信教授等到会并作重要指示。作为这次研讨会的主题,韩力群教授做了题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规范”的报告,刘宏教授做了题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建设”的报告,彭岩教授做了“国内外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专业情况”的报告。会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在这三个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份《在普通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有关材料》,包括以下三个建议,一是《在若干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建议》,二是《关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规范的建议》,三是《关于“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教育体系的建议》。这些材料后来成为上报教育部有关材料的最初蓝本。 2004年11月6日~7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又一次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上述材料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在普通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有关材料》的修改稿。会后,该修改稿又经钟义信理事长修改和审阅,于同年12月初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上报到了国家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对当年以及后来教育部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 资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走出了一条国外引进与自身提高相结合道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依托优秀创新团队,采取了国内外引进和国内外合作交流相结合的建设方法,其他高校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有效建设措施。就全国高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资队伍而言,最大的一个优势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较高。这一优势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方面,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先后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被批准为“长江学者计划”一教育部智能信息处理创新团队和国家“111”智能科学与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4 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共识 在五年多的发展历程中,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经过全国相关高校的不断研讨,目前已达成如下基本共识: 第一,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的核心、前沿和制高点,我国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层次智能科技人才,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已充分成熟,建议尽快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第二,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经过5年的建设实践,已经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建议取消“试办”,即取消专业代码后面的“s”,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发展。 第三,经全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多次讨论,确立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脑与认知”和“机器智能”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第一批核心课程。 第四,在全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多次研讨的基础上,确立了“智能机器人”、“智能网络”和“智能游戏”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教学实验活动的3个重要平台。 5 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顺应时代潮流,在全国广大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前景十分光明。但也同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样,还有许多重要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亟待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尽快完善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体系。这些内容在钟义信理事长的论文中已论述得非常详细,这既是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 第二,进一步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突出专业整体特色、凝练特色专业方向。就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而言,虽然我们已经确立了的第一批核心课程,但这仅是开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以使“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能够在我国的专业体系结构中具有更强的整体特色。就各个高校而言,则需要在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下,更加突出建设自己的特色专业课程,以凝练自身的特色专业方向。 第三,加快制定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对专业核心课程教学问题,我们虽然确立了第一批的三门专业核心课程,但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对专业实验教学,我们虽然给出了三个教学实验平台,但也没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因此,需要尽快提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实验教学大纲,以同时带动专业实验室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的发展。 第四,重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汇聚高水平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所有教学资源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资源,要培养高素质、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学生,首先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高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在这方面,北京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做出了表率。我们需要抓住国家、地方及各学校建立优秀教学团队的机遇,汇聚高水平的专业师资队伍,争取有更多的专业进入各级优秀教学团队。 6 结束语 在去年中国科协举办的“五个10”系列评选活动结果中,作为智能科学技术核心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作为智能科学技术重要应用的“未来家庭机器人”双双进入“10项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前列,智能科学技术不愧为“引领未来的交叉学科”。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和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前途无限光明。 在五年多的历程中,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已走出了一条星光大道。争取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把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是我国全体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用自己的努力去迎接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更美好的明天。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专业 摘要:任何首次之事都具挑战性,即使在北大这所“常维新”的学校。由北京大学率先创办“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既是历史使命,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更是智能科技学界同仁多年的夙愿。笔者作为一线具体负责执行人,亲历了我校这个专业的整个创建过程。在北京大学各方的有力支持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关怀帮助下,我们克服了各色困难,使新诞生的专业初具模样,开始步入正轨。以下是六年来相关经历的个人回顾。 关键词: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创建历程;北京大学;个人回顾 1 智能系・信科院 智能科学系是2002年9月初正式成立的,它完全根植于北人信息科学中心,末作增扩。后者的简称――“信息中心”――虽然易与“计算中心”或“情报资料中心”混淆,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北大一些有识之士倡议建立的第一个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它以数学系、无线电f电子学)系和计算机系为主,联合心理学、中文、遥感等共十个系所而组成,宗旨是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北大的综合优势。即使放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来看,这样的举措也是颇有前瞻性和魄力的。在此基础上,北大很快于1986年建立了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就是这样人数不多的一个机构,先后出过三名院士和一名北大常务副校长。以指纹识别为代表的研究成果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 2003年9月10日,北京大学最大的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它包括计算机、电子学、微电子学和智能科学四个系,有十二个(研究)所和中心,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若干部门实验室。系是教学单位,所和中心是研究实体。从此,智能科学系(暨信息中心、国家实验室三位一体)翻开了新的一页。 2 专业增列・学会指导 成立智能科学系除了要顺应北大“系并院”的潮流,也是完善作为学校基本建制单位所必备的。何新贵院士为系取了名称,如今许多学校也大都采用这样的称谓。查红彬教授担任系主任,笔者是主管学科建设和教学的副主任,具体参与负责各项相关工作。创办国内第一个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也是我们这一班人继承传统的首要任务。事实上,早在一年多前,大家就进行了酝酿,特别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多次组织的相关研讨,成为重要的准备基础。 北大是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增列学科专业的学校。系领导上任伊始第一件事就是要在当年申办智能本科专业,而且志在必得。为此,我们在前期制定了详细的步骤计划,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各项准备工作。我们起草完成了所需的各项材料(人才需求论证、专业建设规划和适应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方案、教师教辅队伍和基本办学条件说明以及国内外背景对比材料等),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涂序彦等学者对此进行了专家论证,协助完成了论证报告。这些工作就绪后,我们在2003年10月下旬向学校主管副校长、教务部负责领导和学院领导做了汇报说明,并于10月30日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经学校的学部讨论通过,校教务部审核和校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论证(由于是国家公布专业目录外者),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最后于12月15日前顺利完成了全部程序,报教育部备案。2004年初,教育部正式批复并公布了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新的本科招生专业。这个专业名称是查红彬教授建议的,日后成为教育部批复新申办学校的统一提法。 由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未在国家公布的专业目录中,因此是增列而非设置,北京大学将其置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之下。由于北大历来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我们的30名招生计划是由信息学院其他三个系从原有计划分配名额中挤出来的。新专业的计划发展规模最终为50名。 3 教学计划・四校会议 智能科学系虽然成功地创建了国内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本科”专业,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是缺乏本科教学的经验。尽管信息中心前身具有北大最早的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生培养己历十余年,但一直实施科研主导体制,未曾从事过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扩充快,新进年轻博士比例大,而真正有过本科教学经历者寥寥无几。此外,信息学院成立后开始调整教学计划,制定了一年级统一课程内容,新生是按学院统一招进来,第一年共同学习,后三年才分专业培养。我们虽然为申办专业制定了一套课程计划,但因不兼容学院的统一规划而未能第一次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核。为此,我们组织学院经验丰富的老教授,为本系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听取学院主管负责领导和几位多年从事本科教学管理的老系主任对教学计划的修订意见。 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们完善了智能科学系的课程体系,并最终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核。这个教学计划具有几个特点:一个大基础――以学院的数、理和信息类为主,强调宽厚扎实;三个核心课程群作为专业理论基础,包括智能基础课程群(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人工智能、脑与认知科学、信息论、信号与系统)、机器感知课程群(生物信息处理、图像处理、数字信号处理、模式识别)和计算智能与知识发现课程群(智能信息处理、机器学习、数据挖掘、计算智能等),以及两门实验(机器感知和机器智能)和其他各种选修课。四年学分150分,其中必修88学分(包括全校公选26学分、大类平台20学分、学院要求的13学分、专业必修29学分),专业选修56学分(含专业课44学分、通选课12学分),毕业设计6学分。 为了更好地交流经验,扩大本专业的影响力,2005年5月,我们发起并与第二批获准的学校(南开、北邮、西电)在北大召开了四校研讨会,围绕各个学校在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建设、招生、教学计划制定和未来发展设想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并建立了联系机制和网站。全国一些兄弟院校也纷纷来北大了解情况,开展座谈,我们则尽可能贡献自己的经验,给予支持。 4 招生・分流 从2004年开始,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每年接收330~340名本科生,占全校的1/9左右。学生高考排名在全校属中上,但成绩分布差异较大。与学校的其他学院(多从一个系成长为一个学院,如数、理、化、生等)相比,信息学院是由四个不同的系合并而来的,专业跨度大,因此采用一年分流的模式(上述学院为二年分流),笔者被指定负责这项工作。我们提出自愿为主、计划为辅的方针,尽量满足同学们的兴趣志向。制定的分配计划是:电子学系120人、计算机系110人、微电子系70人、智能科学系30人,允许有10%的调整。分流工作在大一下学期(每年4月份)进行,包括全院动员、四个系专题介绍宣传、开放日参观咨询等几个步骤,可谓热闹非凡,同学们可以充分了解了四个系的专业特色。 为了克服盲目性引发的偏差,我们建立了一个网上分流系统,在正式填报专业前,增加了摸底预填报的环节, 及时反馈群体意向的分布信息,指导学生们的选择,也便于学院掌握动向,调整措施。这种大类招生、进来一段时间后再分专业的举措体现了北大的人文关怀。智能专业初办,基础条件差,缺乏毕业生记录的宣传说明,与学院其他三个老牌系(电子学系50年历史、计算机和微电子系30年历史)相比较并无优势可言,但是我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细致有效的改进,使这个新方向日益显现出魅力。随着智能专业的成熟,特别是有了第一届毕业生后,就愈加受到更多学生的喜爱。 选择智能专业的人数逐年上升,2004级34人、2005级36人、2006级39人、2007级43人,目前正在进行的2008级分流达到45人。除了在信息学院内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北京大学其他学院的转系情况也开始有了可喜的变化。北大最好的元培计划实验班今年第一次有4名学生选择智能专业,医学部和光华管理学院也有申请者(本文成稿时这项工作还在进行),2008级学生肯定突破50名,我们在第五年就达到了创办智能科学专业的规划目标。 5 首届生・班主任 在新办专业中,有一项由教授担任智能本科专业班主任的举措。这是利用教授的学识、经验和责任心来更好地管理呵护自己的学生,避免了年轻教师因职称晋升等压力可能出现的疏漏。这一做法取得明显效果,不仅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信息学院也开始考虑推行。笔者担任了智能专业的第一任班主任。首届学生(2004级)有34名,他们进入北大后毅然选择全新的智能专业是很有勇气的,全班有11名来自北京的学生,5名女同学,这个比例迥异于整个信息学院的总体分布。 该班学生的年龄恰与我自己的孩子相同,我天然地熟悉他们的一般特点,也理解家长们的想法。北大信息学院的淘汰率平均是7%,每年都有20多人退学。这班学生在大一时的成绩并不占优,其中有几人处在边缘位置,因此,我立下的最低目标就是确保所有同学不掉队。我首先通过全班民主选举任命了一个5人组成的班委会,这个5人机构在随后的几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走访宿舍,了解每个人的情况,为了消除代沟,我努力融入同学当中,学习熟悉他们的语境和思维想法。我同多数同学家长有过接触,从中更深入地掌握学生的性格特点,也包括寻求家长的必要配合。我与所有同学做过不止一次的个人交谈,经常是在晚间,很多时候是他们主动找我,谈遇到的各种困惑、自己的想法、志向等,我利用这些机会及时解决了具体问题。在学习上,我组织全班同学开展互帮互学,尤其对几门有难度的专业课程进行“联合攻关”。全班的“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成绩甚至超过了计算机系。 几年来,全班团结互助,像一个大家庭,班委会也一再连任,得到全体拥护。到毕业时全部合格,实现了我的愿望。不仅如此,全班的学习成绩在学校的综合评估中优良率达93‰毕业设计都在良以上,有14人获优秀,更有三名同学的毕业论文被评为学院“十佳”论文。学院的第一、三名也都出自我班。34名同学中有22名继续保送本校读研(其中20人仍在本系),4名同学去了大的国企和知名外企工作,8名同学出国深造,在欧、美一些名校攻读博士,其中有一名学生同时拿到了包括哈佛、MIT、CMU、UCLA在内的著名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最后选择MIT)。第一届智能专业学生的良好成绩极大鼓舞了我们,增强了我们办智能专业的信心,也为以后的几届同学做出榜样。 几年班主任的经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教书、育人同等重要。要适应新时代年轻人的特点,保持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把人格培养放在首位。能够进入北大的学生都是各地的尖子,当他们聚集在这所著名学府时,首先要调整原来俯视周围的习惯,学会平视甚至仰视其他同学,平和自己的心态,开阔胸怀,树立人生抱负和刻苦努力的决心,这样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才有所作为。班主任的工作往往细致入微,其实是把70%的精力用到30%的人上面。一些学生掉队是否可以避免,关键看班主任的工作是否到位。 6 培养体系・本研贯通 北大是(文)理科性质的学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是按理学设置,尽管它更强调学科交叉。从智能科学的内涵来看,我们设立的培养方向更多地是继承自身传统和学校的综合优势,突出“以人为本”的脑认知和与心理生理结合,开展机器感知(视、听、触)和数据转换信息,进而发现知识的机器智能两个方面的研究。同时,我们配合学院的教学指导规划设置课程计划,除了全校的公共必修课程(外语、政治和体育),还有学院的公共平台课。第一年主要是夯实数学、物理和信息类的基础,后三年的专业课程安排是以必修的专业基础和机器感知与机器智能两个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为架构。为了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还重点建设了两门实验课程。此外,还利用学校的各种本科科研基金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基金、著政基金、泰兆基金、校长基金)和各个实验室承担的项目来吸引学生,培养他们思考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研究兴趣,为日后进一步深造打基础。由于绝大多数学生都将读研,这样的安排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成为撰写毕业论文的基础。我们还打通了本科高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利用各种机会举办研究讲座,如龙星计划、专题报告、国际人工智能远程教学等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引导研究方向,调动学生的潜质。从专业特点来看,我们的智能学科更偏向于“软”的一侧,因此也充分利用信息学院,特别是计算机系的各类教学资源来帮助扶持新办专业的成长。 我们原有的博士、硕士点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方向,为了让我们的培养体系更加系统,我们进行了两年的精心准备。2007年底,我们正式向北大研究生院申请增列“智能科学与技术”硕士和博士点。经过必要的论证,最终获得批准,及时衔接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升研。至此,本、硕、博一以贯通,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下的二级学科,一个完整的智能科学技术专业培养体系建立起来,从培养体制上保证了新兴智能专业的顺利发展。 7 特色专业・教学团队 五年来,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本科专业从酝酿到创办,可谓初见成效,走过了颇具挑战的历程。除了确定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外,还需要扎扎实实落实每一个环节,并在实践中检验。本科教学迥异于研究生培养,它的计划性、按部就班执行的严格性以及每堂课程的内容安排和效果评估必须一丝不苟。 信息学院秉承了北大的优良传统,对这个新办的专业给予了巨大支持和关怀,使我们能迅速成长起来。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一套严格的课程设置审核程序、教案检查制度和新教师上岗准入的试讲考核手续。学院有一支由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组成的督导组,随堂听课评估每一位教师的讲课内容、方式和教学效果,及时纠正问题。作业批改和试卷出题也都有严格规定。在课程体系的建设方面,信息学院打通了一年级的公共部分,深化和夯实了数理基础。 在专业课程上,智能科学系提炼了三个课程群,并组织教师进行重点建设。此外还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除了在专业上实施分流培养外,我们还针对北大学生的特点,在基础课采用实验班的A、B分级组合方式,满足不同专业对各自基础培养的要求。在专业课程群中,也允许不同兴趣的组合选择,充分发挥和提升学生的能力。为了更好地关怀学生顺利成长,我们除规定教授担任班主任外,还设立了本科生学术导师制,加强对学生的各种指导。智能科学系也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了一大批(半数以上)优秀的年轻教师,其中信息学院中从国外回来的教师比例是最高的,为这一新兴学科注入了最具活力和新思想的力量。在招聘教师时,教学需求和能力成为评价的重要指标。 2007年,我们接受了教育部的学科评估,新办专业得到好评。学校开始关注我们的进步,在随后的一年中,我们一再从学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陆续获得了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北京市一类特色专业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等称号,2008年又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我们的培养体系和人工智能双语教学也分获北京大学的教学一、二等奖。 8 结语・致谢 尽管北大年轻的“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建设初见成效,但征程是漫长的,我们还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问题。然而,智能科学这个本科专业方向是很有希望的,它不仅吸引了大学的新生,也在高考人群中产生着愈加重要的影响,它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精心培植。每所大学都有不同的特点,我们应该从学校、师资、方向、生源以及学科培养性质和目标等条件出发来建设新兴专业。以上是笔者对北京大学第一个“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创建历程的回顾,希望与同行共享。 在专业建设过程中,许多人给予了热情帮助和支持。这里要特别感谢北大信息学院陈徐宗教授,感谢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涂序彦和王万森教授。 最后引龚定庵一句名言:“但开风气不为师”。 4 总结与展望 本文介绍了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基本建设情况。我们希望这些初步的工作总结能对目前正积极筹办本专业的兄弟院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我国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尽管近几年得到了国内部分高校的重视,但其发展并不是很快,且进一步发展也存在一些障碍。比如,从专业配置来看,目前智能科学与技术并非一级学科,多数学校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培养都是依附于其他相关专业。从长远来看,这并不利于整个学科的发展。希望通过各相关高校的广泛交流和积极配合,“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国内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教学模式新思考 摘要:本文探讨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模式,指出本课程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应以专业特点和要求为出发点,建立新型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学 1 引言 随着智能科学技术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不断渗透,它所带动的智能技术浪潮正在不断地扩大,并对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作为一门刚刚起步的新专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应用需求。它是一门综合交叉性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敲门砖”,可以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有一个整体上的认识,对智能科学领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 课程概述 对于刚刚迈进大学校园的青少年来说,他们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新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专业”问题。自己将要学习的专业究竟是怎样的?它的前景如何?怎样才能学好它?“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是学生接触到的第一门涉及本专业知识的课程,它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系统、科学地解答了学生各种各样的专业问题,为本专业的新同学们提供适时和恰当的“专业引导”,使他们很快进入环境,成为一批积极主动、方向明确、方法正确的新型学习者。 本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从宏观上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相关内容,综合性强。 课程整体地介绍了智能科学技术以及智能科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学术思想、知识体系、学术特色,使学生对“智能科学技术”由完全陌生的状态变为能够对它的基本模型和基本问题建立一个初步、宏观的,然而又是准确和科学的认识。 课程剖析了智能科学技术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使学生明了智能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控制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各有各的独立研究领域,各有各的独特作用,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又互相交叉、互相作用、互相促进。 通过回顾和展望,本课程揭示了智能科学技术的精彩发展前沿技术与巨大的创新机遇,指明当代智能科学与脑科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的结合将开辟极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指出智能科学技术面临着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深刻变革。 (2)解析专业课程结构框架,指引学生采用正确的学习方法开展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科学的学习方法是受多因素制约的多层次、多序列的复杂的动态体系。从微观上说,怎样读书,怎样上课,怎样实验,怎样实践,怎样做笔记,怎样记忆,怎样运用学习时间等都是方法问题;从宏观上看,怎样制定学习战略,怎样选择治学途径,怎样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如何确立学习观和学习原则等也都包含着“方法”问题。 本课程通过阐述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知识结构,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学生认识整个专业的知识体系,明晰本专业课程的组成、每门课程的作用以及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引学生采用正确得当的学习方法开展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3)激发学生热情,培养学生兴趣。 本课程从根本上阐明了智能科学技术必然在现今时代崛起并迅速登上现代科学技术舞台的内在缘由,启示学习智能科学技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启发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使他们认识到能够学习“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他们这一代人的幸运。同时,通过分析和案例介绍,说明智能科学技术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认识到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才能建成现代化国家,从而有效地增强学生学习智能科学技术的自觉性、自豪感。 通过介绍一些典型的智能系统,使学生初步建立起智能科学技术的直观形象和感性认识,相当于进行了一次“智能科学技术的认识实习”,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 课程教学的认识与思考 3.1 着重实际应用,激发学生兴趣 智能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它的技术成果、研究动向更新地很快。教师应及时地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将其引入课程教学,增加操作环节,可由教师进行演示,或由学生自己在实验室进行运行。 通过操作加深感悟,是学生参与知识形成过程的关键。通过亲手执行包含智能技术的应用系统,使学生获得关于智能科学技术更为深刻的体验,大大拉近学生与智能科学技术之间的距离,使他们感觉到“智能科学技术就在自己身边”。这样,既增强了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又使学生及时掌握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扩大了知识面。 3.2 组建研究小组,鼓励创新思维 智能科学技术本身处在创新发展时期,特别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智能科学技术是一个高度综合又非常深邃的学科,依靠常规的学习方法很难把握,同时,它又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思维规律之中最重要的是创新思维。所以,培养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一定要着重创新思维的建立。 教师可综合考虑课程侧重点与学生兴趣,指定几个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小组。鼓励学生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实践等方式解答问题,提出自己的新想法。整个活动以互动的形式开展,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问题,通过师生的交流和探讨使学生获得对同一问题的多种思考结果,学生可依照自己的新思路将研究逐步深入,最终,以组为单位向教师和全体学生做专题介绍。这种参与式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教”的同时,巩固提高了对知识的理解,并锻炼了学生的逻辑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给学生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 3.3 采用灵活考评方式,建立综合考评体系 传统的单纯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量的考评方式过于片面,同时也容易束缚学生的思维。综合考虑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培养计划以及智能科学技术导论的课程特点,笔者认为,应采用灵活的考评方式,建立综合的考评体系。 本课程考评体系可分为三部分:期末考卷、调研表现、小论文。期末考卷只要基于本课程教材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课堂内容进行测试。调研即3.2节中所提到的组建研究小组,每个小组就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调研,参阅书籍、查找资料、深入探讨,以PPT的形式向教师和全体学生进行总结汇报。小论文指学生以自己的调研方向为题目,撰写专题论文。这种考评方式是以书本为平台,培养学生主动系统地获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学习能力、自学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表达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新的精神。同时,也调动了学生查阅资料,自主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扩展了知识面。 3.4 参观实验室,了解领域研究现状 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的大学毕业生,应该既可以从事智能理论和智能系统的研究、智能科学技术相关专业的教学,又可以从事实际与智能技术相关的工程开发工作。而对于刚刚接触这个专业的学生来说,很难从书本中明了自己今后的究竟能做些什么,也很难将书面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过参观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教学,帮助学生将课本上的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了解将来可能会从事的工作,了解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亲身感受实验室的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对专业领域高水平研究的向往。 同时,还可以组织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系列讲座,讲座内容可包括本科课程学习、专业学习方法、实验室在研项目、领域前沿技术等等。在介绍专业知识的同时,向本科新生传授自己的学习经验,引导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这条道路上稳步前行。 4 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整体内容和主要特点,从“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专业特点、专业要求、培养目标入手,给出了对于本课程教学模式的新思考。“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一门开展不久的课程,它的教学模式有待进一步地探讨和摸索,只有不断地进行总结,才能找到更适合、更有效的教学模式,培养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新型学习者,成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朝气蓬勃的后备大军。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教学策略探讨 摘要:文章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特点及对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目的出发,在分析该课程起不到其应有作用的具体表现和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从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实验课开设和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策略探讨,以促进其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导向作用;教学策略 智能科学与技术是形成于生命科学、控制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等学科与技术交叉基础上的新兴专业与研究方向[1],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2]。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从2004年设立至今,全国只有17所大学开办该本科专业,目前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还没有完全建立,培养方案的理论体系和实验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3-4]。在该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一门专业的基础课程,针对的是学生实际需要,科学、系统地解答了学生各种专业问题[2],可以帮助学生对本专业有一个整体认识,对智能科学领域有初步的了解,以发挥其对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学习的良好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如何讲授该门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现状 1.1具体表现 对专业认识较少是不少新生入学时找不到学习方向和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之前,绝大部分学生并不知道“智能科学与技术”指的是什么,涉及哪些知识,应用在哪些领域,影响有多大,他们只是凭专业名称、简单的介绍对该专业有个初步、直观的了解,而在进校后一般都是学习基础课程(如英语、线性代数、电路理论等),到大二甚至大三才开始进行专业课的学习。学生在此之前由于不了解专业方向的学习和研究内容,很难想象他们在专业基础课学习上会有浓厚的兴趣,更不谈学习主动性的提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在低年级开设,目的是让学生逐步认识、了解该专业的概况,达到激发学生学习专业课程、参与科学研究的兴趣,帮助他们对大学学习和生活进行规划和定位。然而,这一门课程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 导论学习与专业学习存在断层。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三、大四,而导论一般安排在大一学期,此时,由于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的缺失,新生难以将过深的学科形态、专业教学抽象成整体概念,对导论所涉及知识的掌握程度有限,在开始接触大量专业课时,他们已基本忘记了这一门入学时开设的从整体上介绍本专业的课程。 2) 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笔者在对高年级学生讲授专业课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对本应在大一就具备的专业思想、所涉及的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宏观知识、正确的学习方法等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是处于完全陌生的状态,因此对相关专业课的学习毫无兴趣,一味地认为进入该专业学习是自己的不幸,转而要求换专业甚至退学。 3) 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的兴趣低。根据调查发现,很多本专业的学生对毕业去向不持乐观态度,部分打算继续深造的学生考虑的是其他专业,而要进入社会的毕业生则表示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很难,他们大部分认为这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对大学学习和生活做好规划和定位所导致。 1.2相关因素 通过与其他教师的交流以及与学生的座谈,笔者发现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程没有起到其应有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智能科学与技术汇集多种边缘学科与技术,诸如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论与信息通信、模式识别、图像处理、柔性决策与系统科学等内容,因此,课程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及内容十分丰富、教学知识结构较为庞大,涵盖范围广,课堂内容庞杂,热点分支多,知识点相对独立,联系不够紧密。正因为如此,在短短的课时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讲述往往宽泛化,缺乏针对性。 2) 授课对象缺乏相关知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由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一般开设在入学之初,学生不仅缺乏相关基础知识,而且处于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他们的学习认知行为、学习方法、学习要求和学习内容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教师所授内容。如果课程内容涉及的专业知识过多,学生学习起来就费劲;如果偏重理论,教学会显得过于枯燥;如果过于注重工艺的讲解,又会给学生造成轻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倾向[5]。如此种种,导致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而学生则难以建立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在有限的时间里所能掌握、吸收并内化的智能科学基础知识很少,从而不利于今后专业课的深入学习。 3) 教学方式落后。目前,讲授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一课程采取的教学方式更多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而其课程特点是知识面广而不深。因此,传统教学方式的缺陷更为凸显出来,学生知识结构的延伸无法完成,对后续专业课教学产生不利影响。 2教学策略的提出 2.1课程的全程化 作为一门基础专业课,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以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发展为主线,贯穿本科四年的学习中,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课或开设学习指导性讲座,如大一阶段应以初步认识、了解专业本身,建立对本专业的信心,激发对专业的兴趣为目的而设置课程内容;大二阶段则为提高对专业的认识、巩固专业信心、学习专业方法、制定专业目标的阶段;大三阶段则是深入掌握专业学习方法、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阶段;大四阶段则是走向职场、实践运用专业知识的阶段。通过这4个阶段的递进关系,最终促进学生螺旋化地构建专业知识。 2.2教学方式的革新 把科学研究引入教学过程,使教学活动具有科研性,这是大学教学过程突出的特点[6],因此,授课内容不应完全局限于教材,而应融入教师的科研、工程项目、实践经验以及学科知识。开设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初步从整体上接触专业基本知识,通过列举专业知识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以及专业基础知识在今后学习、科研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专业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导向。为此,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外,还可考虑采取讲座方式提供相关信息、讲授相关知识。如选择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老师,就其所研究领域的知识、学科发展最新概况、智能科学前沿技术及最新科技成果、专业学习方法、实验室在研项目等进行系列专题讲座,这样的讲座一方面更加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不同研究方向老师的优势。在此基础上进行讲解和讨论,学生可以从不同来源、不同角度了解该专业的内容、研究方法、前沿技术及发展方向,从而引导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这条道路上稳步前行。 2.3调整与优化教学内容 作为一门“入门”课程,智能科学技术导论的讲授切忌涉及太多的理论,这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的信心;同时,也不允许对课程内容进行重复性的讲授,这会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鉴于此,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上要做到内容难度适中,选择适合学生接受能力且对后续专业课学习有帮助的内容来授课。此外,智能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其技术成果、研究动向更新快,教师应及时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关注本专业的知识应用,拉近学生与智能科学技术之间的距离,使他们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扩大知识面,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以及就业做铺垫。 2.4运用灵活的考核方式 一般专业课的学习效果比较显著,只要努力,课程结束后,学生一般也就掌握并内化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这些一般的专业课程不同,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学习效果只能在后续专业学习中逐步体现,也正是由于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其学习效果仅仅通过传统的测试很难检验出来,同时也容易束缚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其应有作用的发挥,因此,可考虑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如提交通过思考和查阅资料等手段完成的小论文、根据实验报告中的实验步骤写实验体会、要求学生推荐他认为本专业最新科技成果或参考书等。 2.5积极开展实验课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是一门从宏观上介绍智能科学领域相关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其重要任务是介绍专业教学安排和专业学习方法,并没有深入具体地介绍某一知识点。由于导论课程的特殊性,实验的开设可以参观性、演示性、模拟性为主,如组织新生参观学校组织的电子设计竞赛的作品,在参观过程中,从专业的角度为新生讲解各参赛作品的设计意义和原理。 此外,智能科学与技术覆盖面很广,工程性与实践性很强,现有市场上已存在涉及很大一部分相关知识的技术成果,因此,可进行反求工程式的实验课。如本院实验室拥有的机器人涉及到机械、计算机软硬件、人工智能、智能系统集成等众多先进技术,学生从中可逐渐认识、理解、学习掌握智能科学知识,这种反求工程式的实验课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兴趣,也为后续专业学习奠定了基础。 2.6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入门课程,对授课教师提出了很高的素质、能力要求。授课教师应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宽广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科研与工程实践经历、高水平的教学能力以及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经验[7]。 3结语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一课程对稳定学生初期迷茫的专业思想动态、激发学生浓厚的参与意识和兴趣、提高学生学习后续专业课程的热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有重大影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地实践总结,才能发挥其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敲门砖”的作用。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时代召唤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 摘要:论述信息科学技术和智能科学技术的基本概念以及信息科学技术必须提升到智能科学技术的原因,指出这种提升已经水到渠成,提出培育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已经迫在眉睫。最后分析了培育智能科学与技术人才大军的要求、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信息科学技术;智能科学技术;现代化;人才培养 无论人们是否已经清醒地意识到,理论分析与社会实践都已清楚表明,信息化走向智能化的时代已经来临。这就是为什么当今社会如此频繁地出现各种各样的“智能”前缀: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建筑、智能仪器、智能计算、智能控制、智能机器人、智能通信、智能服务、智能防务、智能互联网、智能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等。 那么,什么是信息化?什么是智能化?它们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信息化的基本任务,是利用信息技术向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服务,智能化的基本任务,是在此基础上利用智能技术,向社会提供智能化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服务方式、交流方式和生活方式。智能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毫无疑问,能否根据社会 的实际需求,不失时机地推进智能化,将直接影响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高等学校应当建设和发展什么样的学科和专业,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但最重要的是社会需求。笔者旨在阐明,尽管我国当前面临多元化的社会需求,但是其中最具本质意义和关键地位的社会需求是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这是振兴民族大业、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为此,大力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努力建设研究生学科,精心培养各层次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就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 1信息化与智能化:基本内涵及相互关系 简要地说,信息化,就是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过程;而智能化,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效率和创新能力的过程。 可见,为了准确理解信息化与智能化的含义,需要了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差别。为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可以抽象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一典型活动的抽象模型[1],如图1所示。 该模型的含义是:为了处理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人们必须首先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获取与问题相关的信息,并通过传导神经系统把获得的信息传到思维器官,在这里使用古旧皮层对这些信息进行预处理,使信息更加便于利用;在此基础上,通过新皮层把信息转换为知识,并进而转换为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再通过传导神经系统把智能策略传到效应器官,后者把智能策略转换为智能行为,作用于面对的问题,使问题的状态转变为期望的目标状态。这就是人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回合。 之所以说是一个基本回合,是因为获得的信息可能不够充分,导致生成的知识不够完善,制定的策略不够合理。因此,当把这样产生的智能行为作用于问题时,问题的状态不一定能够完全转变到预期的目标状态。这时,就要把偏离目标状态的“误差”作为新的信息,经由感觉器官反馈到思维器官,通过学习来修正和优化策略,以期更好地接近目标。通常,这种“反馈―学习―优化―控制”的过程可能要进行多次,逐次逼近预期目标。也就是说,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个充满反馈、学习和优化的过程。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从功能性质上看,图1所示的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包含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又相辅相成的两个相继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 获取信息的感觉器官和它的技术延长物传感系统、传递信息的传导神经系统和它的技术延长物通信系统以及处理信息的大脑古旧皮层和它的技术延长物计算系统,都是直接与“信息”打交道的器官和技术系统。 2) 生成知识和制定智能策略的大脑新皮层和它的技术延长物人工智能系统、其后传递智能策略的传导神经和它的技术延长物通信系统以及执行智能策略的效应器官和它的技术延长物控制系统则是与“知识和智能策略”打交道的器官和技术系统。 既然过程1)是与信息打交道的过程,因而就称为“信息过程”;而过程2)是与知识和智能策略打交道的过程,因而就称为“知识与智能过程”,后者也可以更简洁地称为“智能过程”。不过,“生成知识”的过程也可以看做是“理解信息”的过程,“制定策略”的过程则可以看做是“再生策略信息”的过程(策略可以看做是人类大脑再生出来的一种指示“如何解决问题”的高级信息),而“传递和执行策略”的过程也可以看做是“传递和执行策略信息”的过程。因此,在这种意义之下,过程2)也可以称为“信息过程”。为了体现这两个信息过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过程1)可以称为“基本信息过程”,过程2)则可以称为“高级信息过程”。于是,技术范畴的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技术就可以称为“基本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控制技术就称为“高级信息技术”。 这样,人们就可以更确切地说,信息化,就是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传感、通信和计算这类“基本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过程;而智能化,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充分利用智能和控制这类“高级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效率和创新能力的过程。 颇为有趣的是,在图1所示的模型中,如果只考虑通信系统的功能,这当然就是“电信网络(和电视网络)”的模型;在此基础上,如果把计算系统的功能增加进来,它就演变成了“互联网”的模型;进一步,如果再把传感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功能也增加进来,它就演变成了当前人们正在热切关注的“物联网”模型。而如果再加上智能系统的功能,它就会演变成为“智能信息网络”的模型。 显而易见,物联网和智能信息网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有没有“智能”。也可以说,智能信息网络就是智能化了的物联网。当然,目前的物联网还处在发展的起始阶段,它的基本形态还只是互联网与传感系统的结合,连控制系统的作用也还远远没有充分考虑,更不要说是智能信息网络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阶段的“信息化”,主要只利用了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还没有完全利用到全部的“基本信息技术”。只是到了最近,人们开始关注“物联网”的时候,才把传感技术与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联系起来。 所以,基于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的“信息化”的主要作用,是利用通信的传递能力和计算技术的处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服务,使社会的各种供需关系得到及时的沟通。人们在获得这些供需信息后,就可以调整自己的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但是,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的调整都需要通过人类管理者和劳动者自己的实践来实现,基本信息技术本身对此无能为力。 原因很显然,信息所表现的是事物的现象,只告诉“是什么(What)”;知识所反映的则是事物的本质,可以告诉“为什么(Why)”;智能所体现的才是解决问题的策略,因此可以告诉“怎样做(How)”。仅仅利用通信和计算技术的“信息化”工具,不能直接改变生产过程本身,因此就只有依靠人类工作者自己来实际调整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 发展到“物联网”阶段以后,网络中的信息比互联网的信息更丰富了,因为在原有的“人类输入的信息”基础上,增加了不计其数的“物”的信息。不过,如果物联网没有智能技术和控制技术的支持,它的功能仍然还是“信息共享”,只不过信息的来源更加丰富了而已。 然而,采用智能技术之后,由于生产工具自身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智能,它就不仅可以根据供需信息自主调整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还可以自主地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的产品品种,来适应社会需求,甚至可以预测社会需求的走向,创造全新的产品,引领社会的需求。 马克思曾经预言,随着大工业的充分发展,劳动者不再是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而是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我们知道,农业时代的人力工具和工业时代的动力工具都不可能实现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生产方式,基于通信与计算技术的信息化工具和没有智能技术的物联网工具也不可能实现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生产方式。这是因为,农业时代的生产工具(人力工具)、工业时代的生产工具(动力工具)以及信息化阶段的生产工具(基本信息技术工具)不具备智能,劳动者不得不成为“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只有智能化的生产工具,才有可能使劳动者“不再成为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从而能够“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使马克思预言的社会生产方式变为真正的现实[2]。 可见,智能化的生产工具可以使社会生产方式得到根本的改变:由被动跟踪的生产变为主动引领的生产,由人力承担的生产变为机器自主的生产,使劳动者可以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这就是“由工业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转变到了智能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显然,这种转变将使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得到质的提高。 这就是信息化、智能化以及它们的联系与区别。 2信息化走向智能化:社会需求与历史必然 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这是人类社会追求进步的内在和固有要求。反之,如果信息化不能适时地走向智能化,社会的进步就会延缓甚至停顿下来。 根据“科学技术拟人律”的启示[3],信息化走向智能化这种内在和固有的要求可以从人类自身的进化过程中得到直接启发。 考察人类进化的历史就知道,当人类的感觉器官、传导神经系统、人脑古旧皮层系统和效应器官的功能发展起来之后,人脑新皮层功能的强化就成了人类整体能力进化的焦点;可以看出,只有完成了新皮层功能的强化,人类才进化成了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人类。反之,如果没有新皮层功能的强化,人类的进化就可能依旧停留在“猿猴”阶段,不能成为真正的现代人类。 与此相应,当今时代,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技术、控制技术都获得了长足进步。因此,智能技术的强化就成了整个技术能力进步的焦点。同样,只有当智能技术发展起来,人类的智力能力才能得到有效的扩展。反之,如果智能技术不能获得充分的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就会停留在“信息共享”这个初级的发展阶段。 因此,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为了不断改善人们生存的条件,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只有这样,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才能得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全面支持,人类的充分解放才能成为现实。 事实上,人们可以举出无数的事例来说明信息化为什么必须走向智能化,以及如果信息化不走向智能化就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原因。不过,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择要略述一二。 1) 例1:物联网研究与应用。 如上所述,目前人们所研究的物联网,其实只是增加了传感器的互联网而已,不要说还没有考虑智能技术的作用,就连控制技术的因素也考虑得很不充分。可是,没有智能技术的物联网又有什么意义呢?一般来说,智能技术在物联网中至少有如下几个重要作用:第一,不同传感器获得的信息之间的智能融合;第二,把这样得到的形式化信息转换为“能够显示内容和价值因素”的信息(称为“全信息”);第三,从这些信息中提炼相应的知识;第四,以这些知识为基础,在目标的引导下生成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 试想,如果得不到“正确融合起来的信息”,也得不到能够显示内容和价值因素的“全信息”,得不到相应的“知识”,也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一句话,如果没有智能技术的支持,这样的网联网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呢? 可见,物联网的研究与应用必须由“基本信息技术”的层次进入到“智能技术”(高级信息技术)的层次。舍此,不可能解决问题。 2) 例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是“转变社会生产方式”,其中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是“节能减排”,即节约能源消耗和减少废弃物排放。考察当前的社会生产,主流的生产方式是工业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工业时代生产系统设计的通用理念是“按照最恶劣条件下的资源需求来提供高倍资源备份,以保证在任何条件下生产系统的连续运转”。正是基于这个理念,导致了所有工业生产系统的“资源高投入”:材料的高投入、能源的高投入、人力的高投入、资金的高投入。“高投入”则导致“高排放”和“高污染”。所以,“三高”是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固有的本质特征。 怎样才能转变以“三高”为本质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呢? 肯定的回答是:仅仅运用信息技术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在此基础上运用智能技术,也就是“高级信息技术”(即图1所示的全部技术)才能达到目的。 道理很明显,要想真正转变以“三高”为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必须从这种生产方式的初始源头――设计理念――进行彻底变革。这就是用“智能设计”的理念取代原有的“以高投入保障可靠生产”的设计理念。只有设计理念革新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三高”,达到节能减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的。 智能设计的理念是:通过智能技术的“自主学习与自主优化”策略,使生产系统的资源投入和产品产出实现动态的优化配置,从而消除“高倍资源备份”。可见,没有智能技术的应用,就不可能从源头上转变以“三高”为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 总之,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即“智能化”),才能使“物联网”走向智能化,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才能使工业时代遗留下来的社会生产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同样,也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才能使整个国民经济、社会文明、大众民生和国家安全获得蓬勃的发展,朝着21世纪意义下的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物联网的智能化也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好,应对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也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安全也好,种种迹象都表明,“审时度势,把信息化推向智能化”已经是摆在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的紧迫任务。 3智能化人才大军:特有的素质 为了推进智能化,需要在各个领域大力发展和普遍应用智能科学技术。但是,人是社会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发展和应用智能科学技术,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训练有素的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 所谓“规模宏大”,主要是指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在数量上要能适应国民经济、社会文明、大众民生、国家安全智能化的规模要求。智能无处不需,智能化是全社会的需要,不是个别领域、个别部门和个别地区的需求。因此,规模必然相当宏大。 所谓“结构合理”,主要是指培养这支人才大军的教育系统应当具有博士、硕士、学士的合理层次结构。智能科学技术是新兴的、快速发展的,而且体现了当代最先进、最复杂、最前沿的科学技术,没有这样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大军,就不可能适应智能化的需求。 所谓“训练有素”,主要是指国家应当设置面向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和专业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专门体系,按照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行系统培养与训练,而不宜由其他学科的培养体系来代行兼顾。 图1的模型表明,在学科关系上,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前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相衔接,后端则通过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沟通。其中,计算机学科定位于“信息处理”;它输出的是经过处理便于应用的信息,正好提供给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支持“生成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策略”;后者通过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策略传递”功能传递给控制科学与工程,支持“策略执行”。可见,它们的功能定位分别是“信息处理”、“知识生成与策略制定”、“策略传递”和“策略执行”,它们各就各位,各司其职,互相衔接,互相合作,形成和谐的流程,但不能互相取代。 那么,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人才大军应当具备怎样的整体素质呢?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可能细致地展开讨论。考虑到我国目前已经有众多学校制订了详尽的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的人才培养计划,这里将着重指出:除了其他科学技术学科人才必须具备的共性素质之外,智能科学技术学科人才大军应具备的特殊素质。 3.1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特殊知识结构 众所周知,智能是由信息资源加工出来的最高级产物。因此,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的核心、前沿和制高点,智能也是人类一切能力的最高级体现。因此,智能科学技术也是生命科学技术最为精彩的篇章。因此,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与生命科学技术两者的交叉学科,应当按照这样的学科性质设计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基于这样的特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应当形成如下最基本的连贯的标志性核心知识体系。 第一学期,智能科学与技术导论(人文基础)。 第二学期,智能科学史与科学方法论(人文基础)。 第三学期,脑与认知科学基础(专业基础)。 第四学期,智能数学(数理逻辑与模糊逻辑)(专业基础)。 第五学期,机器智能通论(核心课程)。 第六学期,机器学习(核心课程)。 第七学期,智能机器人(应用基础)。 第一学期必须开设“导论”。这是因为新生刚从中学走进大学,需要通过“导论”引导学生快速了解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为什么要学习它,它的发展前景是什么,它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意义是什么,它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是什么,它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是什么,怎样才能学好智能科学与技术(包括大学与中学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律有何异同)。 第二学期必须开设“方法论”。这是因为新的正确的方法论对于理解和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传统科学方法论会妨碍学生理解和把握智能科学与技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论的教育必须走在前头。 第三学期必须开设“脑与认知科学基础”。这是因为人工智能的最佳原型就是大脑结构及其支持的认知能力。没有这个基础,我们培养的人才大军就会基础浅薄,缺乏创新的功力,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发展的道路上就走不远。所以,要在二年级一开始就学好这个基础。 第四学期必须开设“智能数学”。学生要着重学好集合论、数理逻辑、模糊逻辑和算法理论,这是智能科学与技术对数学知识的特殊需要,也是学习后续课程必须具备的数学基础。必须在第四学期完成这个准备。 第五学期必须开设“机器智能”。这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考虑到历史上“人工智能”与“计算智能”和“行为智能”长期处于鼎足三分的状态,而事实上,只有它们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覆盖基本的智能技术,因此需要设置统一阐述这个“三位一体”的新的课程,称之为“机器智能”。 第六学期必须开设“机器学习”。这是因为上述三种智能技术的共同要害都是“学习”,因此有必要开设“机器学习”来深化智能的核心技术。 第七学期应当开设“智能机器人”。这是因为智能机器人是智能技术实际应用的最典型和最普遍形态,应当让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之前对智能机器人做“解剖麻雀”式的学习和掌握。 其他课程的设置可以、也完全应该结合各个学校的特点自行选择。 还要强调的是,整个培养过程要努力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已有进展与存在问题相依托、启发式和教学双方互动等原则,使学生不仅高度热爱本专业,而且具备很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2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研究生的知识结构 同样,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指出:鉴于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内涵非常丰富,应用又无处不在,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生一级学科不宜按照应用领域设置二级学科。分析表明,按照学科的层次结构设置如下三个二级学科比较适宜。 1) 智能理论。 2) 智能技术。 3) 智能应用。 当然,这些二级学科名称的具体表述方法还有待继续论证和优化。 4结语 今天,无数的事实(智能A、智能B……智能Z)告诉我们,社会对于“智能”的需求已经不止是母腹中躁动的婴儿,也已经不止是大海平面上依稀可见的航船桅杆,而是已如初升的太阳普照大地,如大潮的奔涌席卷四方。 面对时代的召唤和社会的需求,高等学校的教育和科研工作者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推进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科的建设,为我国和世界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华夏学人的积极贡献!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对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的几点认识 摘要:结合我院在智能科学技术相关课程中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就教学理念、教师素质培养及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应用三方面阐述了作者的一些体会。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理念;素质培养;创新实践 智能科学技术是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和信息处理以及哲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智能科学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信息科学、智能科学、脑与认知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人工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自动控制、系统优化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在一定程度上,智能科学与技术代表着信息技术的前沿,其理论研究与应用开发对我国现行的教育与教学理念提出了挑战。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增加智能理论和智能技术教学,对全面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的思维方式,激发他们对信息技术的追求具有积极意义。因此,为适应社会对从事智能化产品研发人员的迫切需求,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近年来率先提出并建设智能科学与技术课程链,包括计算机控制系统、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智能技术等,力图建成各环节有机联系、具有较宽覆盖面的“课程链”。 在实际教学中,为了适应快速的技术发展趋势,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教学资源、实验资源和课时约束,近年来,我们对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的各门课程进行了整合,对课程的教学理念与内容、教师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与实践。 1师生共同实现自我 叶澜教授指出:“教师应该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观念[1]。”智能科学技术相关的课程涉及大量前沿科学,我们必须跟上甚至超越先进国家的研究步伐。根据研究型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吸收现代先进教育观念,我们树立了师生共同实现自我的教学理念。 教学主体应同时包括学生和教师,成功的教学有赖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2]。一直以来,以学生为中心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学生既是大学的服务对象又是大学品牌的建设者和传播者,社会对大学的认可正是基于毕业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表现,因此教学必须从学生的长远利益出发,创造学生价值[3]。智能科学技术具有快速的发展趋势和交叉的学科特性,因此要求师生共同把握潮流脉动。学生要积极地、主动地、有目的地学习并创新,也就是“学会学习”,同时带给教师最现代、最崭新的观点与视野。譬如在今年的计算机控制系统课程设计中,几名学生针对春运火车票实名制运行中因人工进行身份核对造成的大负荷工作量、检票时间过长等新问题,大胆提出了火车票实名制电子客票系统的设计方案,以及利用已经商品化的身份证检测装置进行智能检票原型机开发的设想。这让我们惊喜地认识到教育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而应能够启发学生自主地寻找问题、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面对智能化发展趋势,教师不再是一部百科全书,而应变成向导、顾问及合作伙伴,帮助学生在独立思考的道路上加速前进,引导学生发现新问题,掌握新知识,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具备合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4]。而教师也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强化专业水平,师生共同进步,实现自我。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课程中,讲授实际机器人受到各种不同约束,只用理论公式讲解不仅枯燥而且不易理解。在和学生答疑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将这种约束用动画表示出来,学生很感兴趣并且易于掌握各种约束的实质。动画的制作本身就体现了智能技术的发展,学生在这方面的技能往往比教师更新潮、更先进,教师在此时也从学生处获得更多技巧,丰富自我。通过师生间的高频互动,实现教学相长,提高了教师的教学与学术能力。 2加强教师素质培养 智能科学技术的知识更新速度很快,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智能技术应用的基础――处理器已经更新换代了好几代,相应的高校实验课程也随之调整。进入21世纪,技术发展更快,此时在教学中仅依赖个别老教师就显得力不从心。较其他学科,智能科学技术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应加强教师梯队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为此,我院始终坚持制订并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和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开展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及时把握国外顶尖知名大学的专业与学科建设动态信息。在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的同时,多次派教师赴企业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学习其先进的管理观念,使教师具有更合理的能力结构。 另外,我们也借助学校平台开展教师队伍的自身培训工作,通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老教师教学经验讲座以及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交流等形式,进行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交流;发挥新老教师在教学经验、知识面和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的特长,组织各种教学业务活动,积极推动新老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教材建设和课件建设是培养青年教师的重要载体。在参编教材过程中,青年教师加深了对课程理论体系、相关技术发展及如何将科研成果运用到教学当中的了解。相比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的智能科学技术较落后,因此青年教师应充分发挥外语好的优势,直接从外文文献中获得最新资讯,传递给学生。 同时,我们也对双语教学乃至全英语教学进行了有益探索,对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素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教育是一个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只有当教育者自觉地完善自己时,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完善与发展[5]。 3科研与教学结合、学习与创新结合 实践是新世纪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6]。智能科学技术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教师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学生的学习与创新实践相结合,是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的一个有益探索与尝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过程,利用科研方面的优势,教学相长,形成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不断跟踪国际研究的前沿,掌握和了解该学科的成就和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专业素质,拓宽知识面,强化超前意识。 通过将科研项目与课程建设相融合,如国家863高技术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等,使得本科教学与实践创新过程和科研项目息息相关,成为智能科学技术实践教学的重要延伸。近几年,我校以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科技竞赛为背景设立主题研学项目,如机器人技术研究小组、智能小车技术研究小组、嵌入式系统研究小组等,产生了一大批学生创新成果和竞赛佳绩,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赛)、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嵌入式系统等连续获得30余个重要奖项。在2009年的RoboCup类人组足球赛中,我校借助科研项目对双足移动机器人的研究成果,成功地将视觉处理、基因算法在步态学习中的应用以及基于生物诱导机制的步态产生运用到NAO上,克服了时间短、经验少等问题,成功取得决赛权并进入了16强。 在智能科学技术课堂教学的同时,我们借助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基地、实验中心及大学生创新计划,为课内综合性教学、课外实验选修课、实验研讨课、自主研学等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4结语 智能科学技术在未来人类社会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比其他学科,该学科具有发展速度快、知识面宽、综合性强等特点,因此在教学中必须针对这一特性做出必要的改革和创新。改革要兼顾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和素质教育,必须是教师和学生同时作为主体的自我提升过程,从而实现培养具创新意识、思维、能力的21世纪适应型人才的目标。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把握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及教育的正确发展方向 摘要:介绍我国智能科技教育特别是课程教学的概况,探讨中国人工智能水平及其评价问题,着重研究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指出必须重视人工智能是一门具有较强理论基础的新兴技术学科这一基本属性。 关键词:人工智能;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教育;发展方向 0引言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又称为机器智能或计算机智能,是计算机科学或智能科学中涉及研究、设计和应用智能机器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近期的主要目标在于研究用机器来模仿和执行人脑的某些智力功能,而远期目标是用自动机模仿人类的思维活动和智力功能。 1来之不易的大好机遇 比起国际上人工智能的发展情况,我国的人工智能研究起步较晚,发展道路曲折坎坷,经过质疑、批判甚至压制的艰难发展历程。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人工智能研究才开始活跃起来,但由于当时社会上把“人工智能”与“特异功能”混为一谈,对两者一起批判,并一并斥之为“伪科学”,使中国人工智能经历过一段弯路。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于1981年在长沙成立后,长期得不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内科技界的认同,只能挂靠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直到2004年,才得以挂靠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这足以表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成立后经历的20多年岁月是多么艰辛。因此,在这个时期内,有比较多的中国人工智能学者研究人工智能哲学问题是有历史原因的。 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人工智能才逐渐走上发展之路。近两年来,国家领导人对人工智能高度评价,并对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提出重要指示,有关部门了《中国制造2025》《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些文件体现了我国已把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为中国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良环境,也赋予人工智能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2016年4月,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联合20余家国家一级学会,在北京举行“2016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暨人工智能60周年纪念活动启动仪式”。这次活动恰逢国际人工智能诞辰60周年,谷歌Alpha Go与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上演“世纪人机大战”,将人工智能的关注度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启动仪式共同庆祝国际人工智能诞辰60周年,传承和弘扬人工智能的科学精神,开启智能化时代的新征程。 2大力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 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在内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是智能科技和智能产业赖以发展的强化剂和推动力,也是高素质智能科技人才培养及智能科技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的智能科技教育已初步形成学科教育与课程教学体系,并在大学计算机、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自动化等专业开设不同层次的人工智能类课程。中国智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基础建设问题,都与智能科技人才培养密不可分。只有培养足够多的高素质智能科技人才,才能保证我国智能科技的顺利发展,进而攀登国际智能科技的高峰。 智能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是智能科技学科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少数高校开设各种人工智能类课程以来,经过推广与提高,30年前的人工智能星星之火如今已形成燎原之势,数以百计的高校开设了各种层次的人工智能类课程,有些课程已成为我国高校教育园地上的名花。例如,中南大学的人工智能课程已成为首批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网络课程、国家级全国双语示范课程、首批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全国已有20门智能类课程入选国家级质量工程。尽管为数不多,但这些智能类课程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已为国家培养了成千上万的智能科技专门人才。虽然这些课程只占数以千计的国家级质量工程课程的冰山一角,但也表明智能科技课程仍然占有一席之地,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暨教学学术研讨会是我国人工智能教育与教学领域具有特色的最权威的学术盛会,自2002年起已成功举办了13次,对于智能科技及其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4年在北京大学开设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已发展到全国近30所大学,仅这些大学的“智能”专业每年就培养大约2 000名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据估计,近30年来,全国高校已培养人工智能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和博士数以千计,本科毕业生数以万计。这些高层次的人工智能专门人才是我国发展人工智能的最为宝贵的财富。这些年轻的智能人有幸遇上千载难逢的人工智能大好发展机遇,必将成为我国智能科技跨越式发展的中坚力量。 3客观评价我国人工智能科技水平 无论是智能科技学科建设或是智能科技类课程建设,都离不开对我国人工智能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的深刻认识。 有些学者或企业家认为,我国的人工智能科技水平已经与美国不相上下。我们需要科学客观地评估已有成绩,既不要妄自菲薄,又不能夜郎自大,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深刻认识差距。过高地估计我国现有人工智能成果既不实事求是,又不利于人工智能学科与产业的健康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人工智能科技整体水平最高的国家。分析中美两国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差距,有助于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许多人工智能界内专家指出:我们在人工智能方面一直跟踪美国的理论,然后应用并在一些地方有所创新,应用上的追赶很快,但是,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和美国还是差距很大的。国内做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很少,这是学术环境问题造成的。例如,美国把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排在研究的最前面,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自主研发能力却比较薄弱,在突破和创新上也有所差距。又如,国内在深度学习方面发表了不少论文,但真正有理论创新或具备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并不多。 美国人已经在构思下一个人工智能是什么,而我们这里还没有动静,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这个难题牵涉面很广,不是一两个团队投入进去就能解决的。这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们学术评价体系以及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有关。我们可能要通过10~20年的努力才能在人工智能方面全面赶上美国。 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我国当前的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国际影响力有待提高。然而,国内有一部分人工智能研究与开发人员却过高地估计成绩,认为我国的人工智能已经在很多方面甚至全面超过国际先进水平。评价一门学科是否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不但要有客观标准和国际同行普遍认可,而且要有一批令人信服的标志性成果。这里笔者不准备具体讨论或争论这个问题,而是试图从以国际人工智能之父图灵命名的国际计算机学科科技最高奖图灵奖的获奖情况来说明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 自1969年以来,美国计算机学会先后举行过48届图灵奖评审与颁奖,图灵奖得主共计64位。其中,美籍华裔计算机科学家姚期智2000年获得图灵奖,他是图灵奖设立48年以来获得该奖项的唯一华裔学者。在64位图灵奖得主中,有12位杰出人工智能专家获此殊荣,但当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 4坚持人工智能研究及教育的正确方向 国际人工智能在过去60年历程里,取得举世瞩目的进展和公认成果,但其发展也是极其曲折与坎坷的。之所以艰难前行,除了由于科学发展的必然性外,社会上对人工智能的误解与偏见及人工智能内部的偏激争论,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哲学与方法论方面的争论都是不争的事实。人工智能三大不同学派之间势不两立的争论持续了约30年,直到本世纪初才平静下来。人工智能学界已形成共识,即面对现代社会科技、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任何一种人工智能方法,无论是符号主义、连接主义或行为主义,均不可能单枪匹马打天下,而需要各个学派之间携手合作,走综合集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康庄大道。尤其是今天的中国,人工智能面对大数据、机器人、“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探索大规模深度学习、类脑神经计算、智能机器人、智能互联网、智能物联网、智能移动终端、产业智能化升级等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推进社会智能化进程,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才是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的主流,至于学派和方法之争已不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关键。 在人工智能与哲学的关系方面,应该说人工智能有哲学和方法论问题需要研究,但人工智能不属于哲学。有一些人从信息哲学或人工智能哲学角度进行人工智能研究,既是需要的,也是值得支持的,但不应该过分夸大哲学和方法论问题对人工智能的作用,必须强调智能实现理论、方法、技术在人工智能研究中的核心地位,必须注重人工智能是一门具有较强理论基础的新兴技术学科的这一基本属性。 人工智能作为一门新兴技术学科,特别需要就其发展和应用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进行踏踏实实的研究。吴文俊先生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我们真正的意图绝不在于口舌之争,在字面上夸夸其谈。真正应该做的事是实干巧干,借计算机时代来临的大好契机,率先在全世界推行脑力劳动机械化,以具体成就和我们的成功来向世人表明我们的主张。” 前面提到,人工智能诞生60年走过了极其曲折与坎坷的历程,但我们不愿意更多地回忆与评论国内外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的种种艰难往事,只是希望大家能记住历史教训。过激的、势不两立的学派争论和过于浓厚的哲学色彩都不利于人工智能学科全面与健康的发展。今天,在进行人工智能/智能科技研究与教育时,一定要把握人工智能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新兴学科的方向,从获得国际人工智能学界认同和经受应用检验两个角度,创造中国人工智能的新成果和新品牌。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抓住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专业建设的突破口,这是非常正确的,尤其是教材,作为课程教学环节的重要资源,不仅是专业建设和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而且对学生的课程认知和能力培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和启迪作用,因此需要用十分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实际上,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4本人工智能教材中,有3本书的作者为现有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教授,这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还是有着较好的人工智能教材基础的。 当然,由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在开设人工智能课程之前,一般会有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和脑与认知基础这两门前导课程,因此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人工智能教材,应在结构和内容上有别于其他信息类专业的同类教材。但作为人工智能的主流理论、方法和技术,仍然应该是该教材应该坚持的基本架构和内容主线,而不应该偏离。 在当前国内外人工智能空前大好的发展形势下,作为人工智能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创新进取、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用科学态度对待人工智能科学和智能科学技术问题,为国内外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为我国智能科技人才的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5结语 国际人工智能已经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迎来了她的第二个10年。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需要办好智能科技教育,我们要再接再厉,争取在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教育方面做出更多更好的创新性成果。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同样需要把握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学科的正确发展方向,把握人工智能教育的正确方向。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与专业就大有希望!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目的及策略 摘要:针对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开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分析现在的教学情况,从课程讲授目的出发,深入探讨整个课程结构设置并提出在教学策略上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目标;教学策略 1课程概述 21世纪信息科技席卷全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深刻的变革,信息产业已经逐渐成为推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作为现代科学技术核心之一的智能科学技术正在迅猛发展,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融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拥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应用需求。在高校中推进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教育,重点培养高水平的智能科技人才显得尤为重要。 智能科学与技术概括地讲是研究智能现象及其运用规律的科学技术,严格地讲是研究智能的本质和扩展人类智力功能的原理和方法的科学技术(图1所示为智能系统模型),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和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应该充分发挥良好的“敲门砖”作用,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领域有一个初步了解以及整体宏观认识,对其以后能够更加深入学习专业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讲授该门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课程整体设计及目标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程开设在大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面对的是还处在“考试模式”向“自主学习”过渡的学生,怎样将他们成功地领进“智能的大门”,为学生以后几年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该对学生起到专业引导的作用。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概括介绍智能技术发展的起源和重要性、现状和应用、未来广阔的前景等,使学生在宏观上掌握专业方向,帮助学生了解以后的课程设置和专业培养目标,引导学生从高中时代的填鸭式教学中走出来,掌握好本专业知识学习的方法和技巧,减少学生专业学习的盲目性,培养其专业意识,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和学习观,为学好本专业打下良好基础。 其次,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该向学生普及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带领学生进入智能科学的广袤森林;将引导学生掌握智能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结构,揭开智能科学的神秘面纱,在此基础上了解智能科学技术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关系及应用,不仅仅从理论上,更从实际出发认识到智能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贡献。教师应当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智能人才。 最后,通过实践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技术有更加深刻直观的理解,从实际出发介绍智能信息网络,通过演示智能机器人、谷歌无人驾驶汽车、专家系统等实际案例,说明智能科学技术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巨大贡献,带领学生进入智能科学的天下;以实际应用作为理论的辅助,使学生更加深刻地感受智能科学的魅力。 3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改进 3.1改革教学模式 教师须摒弃纯理论教学和枯燥的说教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并存的教学模式;在基础知识讲解的过程中引入科研项目,通过举例将专业基本原理运用在实际工程中,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一个更加直观和清晰的认识,与此同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请智能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就其研究领域的研究动态、最新研究成果和在研项目进行专题讲座,解答学生的各种疑惑,使学生可以从不同来源和不同角度了解该专业的内容、研究方法、前沿技术及发展方向。 3.2采取课堂与实验室结合教学 教师可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大一乃至大四的学生都可以小组为单位或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导师的指导帮助下参与实验室的实际科研工作,如每个小组根据具体的科研要求制订一个学期目标,于固定的时间点到实验室进行小组讨论以及与老师交流,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这样有助于学生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对所学知识有更直观和深入的认识,也可以更好地了解专业现状、领域成果以及以后的发展方向,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学长身上汲取一些学习方法和经验,对以后的专业课深入学习会有很大帮助。另外,实验室中高年级的研究生甚至博士生可以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解答学生的各种疑惑,在整体上提高学习效率。 3.3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的考评模式 仅仅以卷面成绩评判学生能力的方法在根本上存在弊端,束缚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悖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的初衷。我们采用多样化的考评方式:①小组讨论答辩。在课程教学进行过程中,以学习兴趣小组为单位选择智能科学技术的题材作为学习主题,进行资料查询和小组探讨,最后以报告的形式进行课堂答辩;②实践创新。根据教师以及学长演示的智能系统,撰写一篇小论文,提出自己的看法、疑惑以及创新点,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参与智能系统的开发中;③期末仍然进行卷面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只有根基打稳才能更上一层楼。 4结语 为了更好地落实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方针,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笔者结合当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教学模式、采取课堂与实验室结合、建立全面多样的考评模式3项改革措施,期望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能够对学生起到指引性作用,帮助学生拨开智能科学技术的神秘面纱,激发其学习研究兴趣,为后续专业课学习打下良好根基。只有不断地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在智能科学领域开一个好头。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在计量科学中的应用 摘要:针对传统的测量技术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计量科学研究的问题,在分析计量科学研究前沿的基础上,提出将智能科学技术引入到科学计量中,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计量的准确度,并结合质量计量过程中使用的智能质量测量仪器的实例,指出进行高准确度质量计量研究必须依靠智能科学技术的观点。 关键词:计量科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质量计量 0 引言 人类发展的历史离不开计量科学,这门科学是伴随着物品的交换活动而诞生和发展的。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生产的社会分工,一个产品的通用和互换属性越来越高,我们所熟悉的古代“度量衡”逐步发展为现在的计量科学技术。 测量仪器测量的到底准不准,只有经过计量校准后方能判断,否则给出的测量值是不可靠的,进而在物品交换中导致不信任的行为及结果,即所有的测量值只有在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溯源到计量单位上才可靠。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绿色能源、生命科学等世界尖端科学领域中的科技成果向世人展示出“科技要发展,计量须先行”的理念。可以说,计量科学是一切测量技术的科学基础。它首先是建立在最新物理学理论和效应的基础上,利用最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研究物理量与化学量及其测试方法的一门学科。然而,当代的计量科学正处于变更和更新时期,通常的测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更高准确度的测量要求,单一的测量技术和某一门学科无法满足计量科学的要求,因此要求综合各门学科来为计量科学进行服务,这也是笔者所提出的智能科学技术在计量科学中的应用和实践。 1 计量科学的研究前沿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逐步成熟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确立,计量科学不再服务于传统科学领域,还形成了诸如材料计量、能源计量、生物与医学计量、环境计量等前沿研究点。2012年3月,全球领先的计量科学研究机构——英国物理技术研究院(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NPL)了《2020年计量愿景规划》,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智能和互联式测量”,这一重要主题是指将大量智能技术与智能传感器与互联网结合起来,集成到一个全球性的信息网络中形成物联网,每个物体中将被装入可进行智能测量的传感器,通过互联网和数据融合技术实现网络化校准。 国际上机器人学的研究和机器人技术发展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是工业机器人的发源地,早在1959年就制造出世界上首台工业机器人。20世纪60年代末,高速发展的日本经济面临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工业机器人无疑为日本解决了燃眉之急。日本1967年从美国引进机器人及其技术,并于次年试制成日本第一台工业机器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日本一跃成为“机器人王国”,其工业机器人年产量、国内机器人装机台数和机器人出口量均处于国际绝对领先地位。此外,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瑞典、韩国和前苏联等国的工业机器人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国际计量界,德国PTB是智能质量计量顶尖水平的代表。为了完成质量量值传递,PTB专门设计了适用于质量计量的自动加载卸载装置。 发达国家在计量科学研究中大量使用机器人先进技术,一方面提高了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计量科学研究中的准确度,并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效的信息作为科学研究的参考。在质量计量的过程中,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采集和传感器数据处理更加自动化,而且正向着实时化、精细化控制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也使计量校准朝着动态、综合、多参数和多功能方面发展。在国际先进的质量基准实验室中,均采用智能质量测量系统进行质量标准的测量。 此外,智能传感器技术也是测试技术与仪器领域中比较重要的创新技术,它们在该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智能传感器与传统的模拟传感器输出模拟原始信号不同。首先,智能传感器输出的是数字信号,并进一步与虚拟仪器中的主要硬件——计算机交换信息;其次,智能仪器技术提供了强大的网络化平台,在此基础上可以组建远程智能测量系统。分散在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功能的测量设备可以组成一个网络测控系统,使测量仪器的智能化程度大大提高。 2 智能机器人在质量计量中的现状 人类进人21世纪,计量科学和智能机器人技术都各自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两者与现代科学的每一个分支都有密切联系,也综合了很多领域的知识,尤其与机械设计制造、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技术、智能传感器等领域有着高度重合和相似的内容,更涉及多个专业之间的相互通融与支撑。学科交叉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特征,智能机器人需要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计量科学研究领域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科研中测量的准确度和效率,这意味着两个广泛的科研分支需要开展更广泛的学科交叉研究与开发和更全面的渗透与合作。然而,我国的智能机器人与计量科学的相互结合和提高还没有到达一定的高度。 质量是目前唯一使用实物作为基标准的物理量。砝码是复现质量值的实物量具,其量值传递溯源到国际公斤原器。砝码的质量及相关参数(体积、磁化率)的精密测量,以及准确、快速的砝码量值传递体系,有助于提高对各个行业的校准测试水平和计量服务能力。然而,我国的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的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90代中期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着不少的差距。例如,在数量上我国电子衡器所占比例仅为6.6%,其中工业用电子衡器为40.8%。商用电子衡器为6.4%,而发达国家工业衡器为80%—90%,商用衡器为50%—60%。其次,我国测量衡器品种尚少、功能不齐全、动态称量准确度低、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还比较差,产品好的厂家所用的关键配套件还得依赖于进口。 在国际先进公司中,目前广泛使用智能加载卸载设备进行质量计量,如瑞士梅特勒一托里多公司的自动加载设备、德国赛多利斯公司的系列质量比较仪等。从开发市场角度考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高精度微克级称重及智能化测量系统有很大的发展前途。目前,为了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我国微克质量、超微质量的研究集中于高精度的微质量测量仪器的设计,以打破国外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垄断。 在质量计量科学研究中,为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和空气流动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需采用智能质量测量系统,如日本国家计量院采用a1000,a100和a5的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在2002年日本做主导实验室的CCM.M-K5国际关键比对中,均采用了这些质量测量系统。在研究智能质量测量系统的基础上,瑞士、法国、奥地利、韩国等国家还着手进行了砝码自动检定校准装置的研制,这是因为智能测量系统不仅要保证系统中每台仪器设备都是合格完好、正常工作的,而且要保证整个系统动作一致、量值统一,所以对于这种多参数、多变量的测量控制系统,智能科学技术的支持校准是必不可少的。质量的自动测量已经成为先进国家计量研究机构的必备测量装置。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我国最高等级质量量值的传递和溯源,并进行质量单位的复现和各种准确度等级质量标准的量值传递。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建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质量基\标准体系,特别是在1mg~20kg范围,我国质量量值的测量能力通过国际比对、国际质量最佳校准能力(CMC)的评审等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2005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引进了世界上准确度最高的质量比较仪M-one,其天平带有6个转盘位置,可以自动完成6个砝码之间的比对测量。由于完全采用了真空质量测量,其测量结果比在恒压条件下的测量好的多,而且该智能测量系统的内部转动不会引起空气的扰动,确保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此后,计量院引入了世界上最先进的AX64004大质量比较仪(50kg)、a2000全自动比较仪(20kg)、CCL1007真空质量比较仪(1kg)以及CCR10质量比较仪(1mg—10g),并开展了基于智能测量的质量计量相关研究。如图1所示,20kg自动加载质量测量系统a20000中的质量比较仪最大秤量能力为26100g,读数能力为1mg,可以适用于F1等级1-20kg砝码质量的自动测量,并能在7天内完成F1等级250块20kg砝码质量量值传递,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图2为CCR10砝码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图3为50kg砝码大质量智能比较仪Ax64004。 这些新建立的自动化质量测量装置极大地提高了质量测量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避免了测量过程中人员因素的影响,提高了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测量效率。结合智能科学技术,计量院先后获得了多项重大课题,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在接受和吸收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之外,我们无不希望能将智能科学技术引人到计量科学中去,提高我国计量科研的水平和实力。 3 结语 以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为基础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其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都属于智能科学技术课程,该前沿学科课程群完全涵盖了科学计量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关键技术。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和艰辛努力,我国的智能科学技术分别在教学、教改和理论应用中取得许多骄人的成果,全国范围内也建成了很多国家级的教学团队,多门人工智能系列课程已经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多部人工智能系列教材和著作已获得出版甚至多次再版,为推进我国人工智能课程的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在这种大形势下,我们应该继续坚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理论联系实际,拓展智能科学在我国计量科学中的应用。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的迅猛发展,政府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日益重视,并通过颁布政策文件的形式,对其建设目标、改革重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总体部署。2017年12月,《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2021年12月,国务院在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强调要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颁布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要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是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学前教育将产生深刻的影响。21世纪的儿童自出生便身处数字世界,他们在不同场景中实现“连接”,被形象地比喻为“数字原住民”[1]。为促进学前儿童在数字时代的健康和谐发展,政府需构建完善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这对保证优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学前教育公平,支撑引领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二、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内涵解读 20世纪初法国公法学派代表莱昂·狄骥对公共服务概念第一次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论述。然而,公共服务至今仍没有统一清晰的界定,且往往与公共物品概念相混淆[2]13。例如,有研究者认为,公共服务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和非排他性的社会服务[3]。我国学者陈振明从物品解释法、利益解释法、主体解释法、价值解释法、内容解释法、职能解释法等六个维度对公共服务的内涵进行了系统分析。本研究倾向于利益解释法,即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提供各种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的公共物品,以不断回应社会公共需求偏好、维护公共利益的实践活动的总称”[2]27。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实现民众学有所教、幼有所育公共利益为目标,由政府主导并利用公共资源向公众提供的数字教育资源与服务的总和”[1]。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以网络学习空间的形式向幼儿园教师、幼儿、家长等利益群体提供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与服务的总称。具体而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第二,政府是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这是由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特征所决定的。第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以网络学习空间的形式提供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回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偏好。第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相较于传统的教育教学资源,所包括的内容更多元、范围更广泛、形式更丰富。 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价值取向 (一)以幼儿发展为本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建设既是对儿童主体价值的珍视和儿童个性成长的呐喊,更是对教育个性化改革趋势的呼应。面对信息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挑战,要以数字化引领构建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新的公共服务文化生态。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需要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元、动态的学习资源,促进幼儿的个性化发展。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设计、应用及普及,要立足幼儿发展视角,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与幼儿园教育进行深度融合,开发有利于幼儿个体潜能挖掘与个性发展的资源,为幼儿成长创设适宜、安全的数字化学习空间,进而构建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在理念上有利于去除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中的过分市场化、盈利性和私营化等不良价值取向,回归学前教育的本质属性。 (二)均衡优质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随着科技发展而衍生出的新的表现形态,其要以资源供给来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力图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不同地区、性质、类型的幼儿园均能相对均等、公平地获得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但是,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仅仅体现覆盖面积的全域性,还需考虑到供给数量和质量的均衡。政府应为所有学前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让每位幼儿均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儿童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行为的正向作用最大。为促进数字时代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核心任务是提高学前数字教育资源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为幼儿、教师、家长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优质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支持环境。 (三)供需适配 供给主体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供给能力,还应关注需求主体的利益诉求,供需主体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对话过程。在此过程中,供给主体既能了解到需求主体的各种要求,同时需求主体在全面理解供给主体内在需求的基础上,也不会盲目地提出与供给主体供给能力相脱离的过分要求。这有利于使供需主体达到高度契合,缓解供需双方间的矛盾,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满意度,满足对公共资源的美好期望。因此,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在供给的内容、数量、结构、层次等关键要素的确定上要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关注民众需求的动态化发展,并将供需主体均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协同共治 协同共治注重的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的相互作用与共77同构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是一种合作关系。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尽管强调以政府为主导,但随着公众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仅仅依靠政府提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已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结合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的现实,政府在主导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时,应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合理调配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等资源,发挥其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形成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合力,全方面、多渠道地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通过构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同共治关系,既能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亦能促进彼此间的深入理解,共同促使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 (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建设的理念滞后 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在理念上相对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儿童发展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尚未充分意识到其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国内专门为幼儿提供学习的网络资源较少,适合幼儿学习和发展的软件开发技术还不成熟,为幼儿提供的自主学习资源几乎为零[5]。我国已有的数字化学前教育资源规模小,各地学前教育资源网的内容基本类似,缺乏创新性。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类型以幼儿园教师教学为主,主要目的是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服务。而专门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资源相当匮乏,且资源的开发缺乏相应的参照标准,违背幼儿认知特点,有的甚至背离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本质[6]。数字资源的使用更多地在于“促教”,而非“助学”。幼儿园教师由于缺乏设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理性认识,在设计数字教育资源时容易以传统教学理念和方式从事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工作,难以产生优质资源[7]。 (二)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不高 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是促进幼儿发展的保障条件。但是,当下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并不乐观,优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政府未能从顶层设计规范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导致资源供给主体无标准可依[8]。幼儿园自己开发数字资源,既不利于资源的共建共享,也无法保证资源的质量;数字教育资源设计人员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缺乏全面理解,资源供给质量普遍不高,对辅助教师开展教学的作用小[9]。同时,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也很不完善,且多属于发布型资源平台,真正服务于教师教学和幼儿学习的资源比较匮乏。由于缺乏专业的平台建设者和维护者,网站平台结构基本雷同,内容主要局限在新闻推送、家长沟通等简单功能环节,对学前教育并无明显促进效果[10]。平台功能简单也使得资源建设者难以从资源使用者的角度对资源建设的质量进行分析,难以了解到师生在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过程中的困惑,进而为资源建设者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7]。 (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需错配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对供给主体的关注较多,而对需求主体的表达和参与角色的关注普遍较低,供需错配问题比较突出。大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主要是为幼儿园教师群体开发的,满足幼儿学习和发展以及家长需要的资源数量较少。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关注管理、生产视角的资源设计[11]。有研究通过对2674名教师的调研后发现,有76.44%的教师认为优质教育资源数量不足,53.18%的教师认为资源与教学需求不匹配,62%的教师认为难以获取所需资源[12]。并且,不同区域、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需求的内容、种类、供给方式上也有很大区别。只重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中的供给主体而忽视需求者的利益诉求的单一资源供给模式,容易导致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中的资源利用率低、供需不匹配等资源浪费的弊端,进而影响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 (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 不同供给主体间的相互合作是促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然而,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以政府为主,以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主的企业数量较少,且多属小微型企业,创新投入不足[13]。各级各类平台在应用层、管理层等方面缺乏协同机制,各供给主体间缺乏业务规划与侧重[14]。这些都不利于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共建共治,容易造成资源重复建设和资源零散[7]。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市场虽然比较开放,但很多地方政府仍没有与市场建立起良好的伙伴关系,没有真正发挥出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功能。部分幼儿园尽管与企业进行了合作,但其在财政上由于受制于政府,且政府提供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主要是基本的基础设施保障,而对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内容、质量等缺乏明确的监督,从而造成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质量低下的局面。 五、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径 (一)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核心的理念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要以幼儿为本,注重对幼儿学习特点的分析,开发适宜幼儿发展规律的数字化资源,将幼儿融入数字化教育资源的设计中。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者要基于儿童发展视角,设计符合幼儿发展需要的数字教育资源,促进幼儿的个性化学习。国外在幼儿教育软件、幼儿教育网站、幼儿社交网站、幼儿搜索引擎开发等方面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均体现了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我国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上要积极汲取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有益经验,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或幼儿园单独开发的所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都需要以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前提,培养儿童良好的数字素养。 (二)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供给模式 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政府要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为依据,整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平台架构和数据获取方面对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策略进行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以学前教育的实际需求为依托细化建设任务。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教育财政预算,保障体系可持续运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能力,确保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及运行。但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供给主体,还可通过招投标、委托开发、向教育软件公司购买服务等形式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努力构建社会全员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幼儿教师从内心深刻认识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价值。通过预设专门的教育经费,根据幼儿教师的诉求,采取系统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幼儿园教学软件资源的研究,提高幼儿教师筛选、设计和开发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能力。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 为推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服务过程,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从宏观层面出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质量基本标准,对其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提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便于改进的框架结构。通过聘请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和教育信息技术领域的学者等,共同研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拓展质量评估的主体范围,鼓励民众参与质量标准制定的积极性,提升用户体验指标在质量评价标准中的权重。政府或技术专业人员要加大对资源科学性的审查力度,规范资源的准入门槛,严格把控资源入库的质量标准。邀请专家和高校、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对资源进行反复校对,或采取政—校—企多元合作共建的形式建设资源。 (四)关注供给过程中的需求与期望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要关注需求主体的意向,根据幼儿认知特点和教师教学需要,明确资源设计的主要内容,构建多维、科学、智能的资源供给服务体系。从需求方的视角出发,采用实地调研、访谈等途径,了解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需求。例如,通过调研可明确不同地区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中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哪些类型家庭的幼儿最需要政府的关心和有效支持?通过完善多途径、多渠道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收集民意以形成科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决策。政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赋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重视师生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行为平台和技术的开发,创新供给手段,减少无效的资源供给。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不仅能较为准确地统计、分析在线学习者的资源需求,预测其在未来学习中可能需要的学习资源,还能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资源,实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智能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沙莉,任怡蕾,梁雅雯.数字时代的童年危机与教育行动———基于OECD“21世纪儿童项目”的思考[J].比较教育学报,2021(3):18. [2]陈振明.公共服务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高新才,张自尧.欠发达地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创新方案[J].社科纵横,2006(7):8. [4]杨小锋,蔡建东.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政策缘何变迁?——基于多源流理论视角[J].基础教育,2021,18(2):83. [5]杨振涛,席玉婷,张桐.兰州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现状调查与分析[J].软件导刊,2012,11(7):185. [6]汪基德,朱书慧,张琼.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内涵解读[J].电化教育研究,2013,34(7):27. [7]蔡慧英,陈明选.智能时代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发展研究[J].现代远距离教育,2019(3):74. [8]陈明选,冯雪晴.我国数字教育资源供给现状与优化策略[J].电化教育研究,2020,41(6):46. [9]邢西深,许林.2.0时代的学前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径探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9(5):49. [10]沙小梅.“互联网+”背景下学前教育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探析[J].轻纺工业与技术,2019,48(12):87. [11]权国龙,陈明选,蔡慧英,等.基于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调查的供给施为研究[J].开放教育研究,2019,25(5):88. [12]吕晓红,柯清超.基于3E理论的数字教育资源供给绩效评价研究[J].现代教育技术,2020,30(8):49. [13]柯清超,王朋利,张洁琪.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模式、分类框架及发展对策[J].电化教育研究,2018,39(3):68. [14]高铁刚,张冬蕊,耿克飞.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基于1996—2018年教育信息化政策变迁的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19,40(8):53. 作者:王声平 单位:台州学院
成功教育论文:关于成功素质教育理念下对大学教师素质的思考 摘要:大学教师素质的高低影响着教育效果甚至教育本身,本文结合成功素质教育理论和独立学院的特点,分析了大学教师应该具备的一些独特素质,并提出了培养和提升大学教师素质的途径。 关键词:成功素质教育 大学生成功 大学教师素质 成功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大学生成功。而大学生要成功,大学教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主体成功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是否能够成功,大学生成功素质获取的主要途径乃是教师的言传身教;因此大学教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是成功素质教育的关键影响因素。因为独立学院教育规律和模式与普通高校不同,所以教师的职业特点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基于这种特点和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对大学教师素质的要求也会相应呈现其独特性和复杂性。 一、大学教师素质的要求 大学教师除了具备普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文化素质外;鉴于其独特性,还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人文素质 当下处于时代的转型期,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社会出现了很多不良的思潮,冲击着社会大众乃至对大学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抛开无节制的贪婪、商业上的巧取豪夺,制假贩假售假、腐败现象无时无处不在不说,作为任何社会堕落之最后防线的教育事业,其有的腐败程度、人文素质的低下也令人触目惊心。 独立学院的学生一般文化基础较薄弱、不够勤奋,家境较好,因此就会导致自我认识和控制力差,同时个性突出,自我约束力不够。在社会这样激烈的影响下,就会对学生形成腐蚀作用,出现诸如: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导致学生主流价值观和自我实现意识的缺失。这种人文素质的缺失必然影响大学生自身的“精神成人”和阻碍大学生 “五大体系”的全面发展和最终成功。 从当下大学人文素质现状来看,大学教师的人文素质仍然是实施大学人文教育的关键。古人云:“师者,人之模范”有什么样的教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教师自身的思想、言行、人格、技能,甚至教师的礼仪和服饰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生。行为学中讲到榜样和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无穷的,所以提高大学教师的人文素质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效率好的关键。 (二)创新思维和创新素质 创新教育是国家教育大计的重要举措,是民族的希望。创新素质是成功素质的核心素质,创新教育也是成功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一个人没有创新思维是没有大的的成功的。要求学生具有创新能力,必然要求大学教师具有较高的创新素质。 对大学教师而言,创新是一种敬业的表现。创新就要求教师要具有批判和怀疑精神,敢于设想和想象,敢于实践。在复杂的否定之否定中,建立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在这过程中,是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和时间的,对教师身心和意志的双重考验。当然,具备创新素质的教师,在教学中本能地会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在这种强烈的教学互动下,学生的智力会得到经常性的开发,有利于学生长远、可持续的发展。 (三)实践能力 在教育目标上,独立学院注重培养的是应用型的人才,具有一定的市场导向。实践能力强是应用型人才的标志,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会在教学模式上有所偏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教学内容上,独立学院更强调教学内容必须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适应专业目标岗位群的实际需求。保障教学内容的理论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在教授方式上,强调产学研结合,不断挖掘教学空间,将课堂搬到现场,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前提是大学教师要有很强实践能力素质。在教学和科研上,大学教师要不断创新并将研究成果投入应用转化为生产力。 (四)身心素质 大部分的学生文化基础较薄弱并呈现阶梯型层次,在教学实践中要让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就要求教师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才能达到教学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大学教师身心素质的考验。只用健康的体魄,才能承受和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所谓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更是对教育事业的责任认定。健全的心理素质诸如:耐心、信心等都会对教学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教学实践中要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对知识的要求,可能就需要耐心的讲解和多次重复的强调。 健全的身心素质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础,不断锻炼和提升大学教师身心素质是成功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 (五)发现素质 独立学院的学生具有个性突出,潜质明显的特征;鉴于此,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就提出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同步推进。那么 ,对于大学教师而言就要求必须具备发现素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师要敏锐的眼光,善于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的潜质,使得学生内在的隐性素质升华为显性素质。二是教师同样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失败因子,指出和督促学生能够消除失败因子,不断进步并最终走向成功。 往往不是学生缺乏意识或者创新思维,而是教师缺少发现。可见,大学教师的发现素质在学生的成功教育环节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成功素质教育理念成功的体现是培养成功人才,那么不断提升大学教师的发现素质乃是该教育理念的重要课题。 二、大学教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途径 (一)国家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素质的培养 近年,国家不断关注和重视独立学院的发展,并赋予其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应该颁布相应的政策诸如规范制度、经济政策等来加强大学教师素质工程的建设。大学教师素质的高低是学校发展的基石,重视教师素质的培养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学校长远发展的保证。 (二)大学教师素质的自我提升 1?善于思考,加强交流。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思考,总结自身的不足,寻找素质缺陷不断改进和提升。同时,要加强与人交流,同事相互思想碰撞,产生新的观点,有利于共同素质提升。 2?参加教学培训。参加各种教学培训诸如先进教育理念的陶冶,教学技能的培训,教学竞赛的参与等,都能够在不同方面改善和提升大学教师素质。 3?努力实践。实践是最有效的教师素质提升的途径。在教学过程中,努力投身实践,不断创新并检验。理论联系实际,总结教学得失,在自我高素质要求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结语 成功素质教育理论是对高等教育改革的思考和探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也会不断地变化和完善,但其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关键还是加强大学教师素质的提升。努力培养大学教师的高素质,进而培养大批的成功人才,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成功教育论文:浅谈成功素质教育理念下对大学教师素质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成功素质教育 大学生成功 大学教师素质 论文摘要:大学教师素质的高低影响着教育效果甚至教育本身,本文结合成功素质教育理论和独立学院的特点,分析了大学教师应该具备的一些独特素质,并提出了培养和提升大学教师素质的途径。 成功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大学生成功。而大学生要成功,大学教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主体成功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是否能够成功,大学生成功素质获取的主要途径乃是教师的言传身教;因此大学教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是成功素质教育的关键影响因素。因为独立学院教育规律和模式与普通高校不同,所以教师的职业特点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基于这种特点和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对大学教师素质的要求也会相应呈现其独特性和复杂性。 一、大学教师素质的要求 大学教师除了具备普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文化素质外;鉴于其独特性,还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人文素质 当下处于时代的转型期,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社会出现了很多不良的思潮,冲击着社会大众乃至对大学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抛开无节制的贪婪、商业上的巧取豪夺,制假贩假售假、腐败现象无时无处不在不说,作为任何社会堕落之最后防线的教育事业,其有的腐败程度、人文素质的低下也令人触目惊心。 独立学院的学生一般文化基础较薄弱、不够勤奋,家境较好,因此就会导致自我认识和控制力差,同时个性突出,自我约束力不够。在社会这样激烈的影响下,就会对学生形成腐蚀作用,出现诸如: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导致学生主流价值观和自我实现意识的缺失。这种人文素质的缺失必然影响大学生自身的“精神成人”和阻碍大学生 “五大体系”的全面发展和最终成功。 从当下大学人文素质现状来看,大学教师的人文素质仍然是实施大学人文教育的关键。古人云:“师者,人之模范”有什么样的教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教师自身的思想、言行、人格、技能,甚至教师的礼仪和服饰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生。行为学中讲到榜样和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无穷的,所以提高大学教师的人文素质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效率好的关键。 (二)创新思维和创新素质 创新教育是国家教育大计的重要举措,是民族的希望。创新素质是成功素质的核心素质,创新教育也是成功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一个人没有创新思维是没有大的的成功的。要求学生具有创新能力,必然要求大学教师具有较高的创新素质。 对大学教师而言,创新是一种敬业的表现。创新就要求教师要具有批判和怀疑精神,敢于设想和想象,敢于实践。在复杂的否定之否定中,建立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在这过程中,是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和时间的,对教师身心和意志的双重考验。当然,具备创新素质的教师,在教学中本能地会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在这种强烈的教学互动下,学生的智力会得到经常性的开发,有利于学生长远、可持续的发展。 (三)实践能力 在教育目标上,独立学院注重培养的是应用型的人才,具有一定的市场导向。实践能力强是应用型人才的标志,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会在教学模式上有所偏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教学内容上,独立学院更强调教学内容必须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适应专业目标岗位群的实际需求。保障教学内容的理论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在教授方式上,强调产学研结合,不断挖掘教学空间,将课堂搬到现场,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前提是大学教师要有很强实践能力素质。在教学和科研上,大学教师要不断创新并将研究成果投入应用转化为生产力。 (四)身心素质 大部分的学生文化基础较薄弱并呈现阶梯型层次,在教学实践中要让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就要求教师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才能达到教学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大学教师身心素质的考验。只用健康的体魄,才能承受和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所谓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更是对教育事业的责任认定。健全的心理素质诸如:耐心、信心等都会对教学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教学实践中要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对知识的要求,可能就需要耐心的讲解和多次重复的强调。 健全的身心素质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础,不断锻炼和提升大学教师身心素质是成功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 (五)发现素质 独立学院的学生具有个性突出,潜质明显的特征;鉴于此,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就提出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同步推进。那么,对于大学教师而言就要求必须具备发现素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师要敏锐的眼光,善于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的潜质,使得学生内在的隐性素质升华为显性素质。二是教师同样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失败因子,指出和督促学生能够消除失败因子,不断进步并最终走向成功。 往往不是学生缺乏意识或者创新思维,而是教师缺少发现。可见,大学教师的发现素质在学生的成功教育环节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成功素质教育理念成功的体现是培养成功人才,那么不断提升大学教师的发现素质乃是该教育理念的重要课题。 二、大学教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途径 (一)国家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素质的培养 近年,国家不断关注和重视独立学院的发展,并赋予其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应该颁布相应的政策诸如规范制度、经济政策等来加强大学教师素质工程的建设。大学教师素质的高低是学校发展的基石,重视教师素质的培养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学校长远发展的保证。 (二)大学教师素质的自我提升 1?善于思考,加强交流。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思考,总结自身的不足,寻找素质缺陷不断改进和提升。同时,要加强与人交流,同事相互思想碰撞,产生新的观点,有利于共同素质提升。 2?参加教学培训。参加各种教学培训诸如先进教育理念的陶冶,教学技能的培训,教学竞赛的参与等,都能够在不同方面改善和提升大学教师素质。 3?努力实践。实践是最有效的教师素质提升的途径。在教学过程中,努力投身实践,不断创新并检验。理论联系实际,总结教学得失,在自我高素质要求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结语 成功素质教育理论是对高等教育改革的思考和探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也会不断地变化和完善,但其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关键还是加强大学教师素质的提升。努力培养大学教师的高素质,进而培养大批的成功人才,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素质教育理论下的高校辅导员班级管理理念探索 成功素质教育是以促进大学生的成功为根本目标,专业素质教育与非专业素质教育同步推进,通过全面培养学生的五大体系素质和学生个性的充分开发,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消除失败因子,促进大学生学业成功与就业成功,并为其今后的创业成功和事业成功奠定素质基础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它认为,班级管理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高校辅导员(成功素质教育称其为“素质导师”)的班级管理理念无疑对班级管理有着重大影响。班级管理理念,即辅导员认为如何建设和管理一个班级,班级管理的目标与定位是什么,集中表现在如何协调师生在班级管理中的比例和参与程度。 一、高校辅导员班级管理理念的现状分析 从当前我国高校的班级管理模式来看,辅导员的班级管理理念大致可以分为: (一)辅导员主导 以辅导员的权威、个人魅力影响班级,主要表现为:班级大小事情辅导员均过问,任何班级事务都要征求辅导员意见,辅导员允许才可以开展。班级以辅导员为核心,在辅导员任期内,班级比较稳定,但班级学生和学生干部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学生干部只是监督下的执行者,难以培养个人能力,一旦出现辅导员调整,班级容易出现较大的波动。 (二)学生干部主导 辅导员充分放权,班级事务的制定和执行都由班级干部负责,可以锻炼学生干部的能力,形成班级自主核心和权威,但学生干部本人的品行和能力对班级的发展和导向作用太大,一旦处理不当,班级容易分化,影响决策的执行力度和效果。辅导员被班级边缘化,难以掌握班级真实情况,对班级发展难以起到辅导的作用。 (三)辅导员和班级干部共同参与 辅导员和班级干部共同决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也有利于班级的健康、良性、有序的发展。但在具体实施中,如果辅导员的班级管理理念不够明晰,则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分寸把握比较容易出现偏差,陷入前两种情形。 评价班级管理模式是否科学,关键看它是否遵循教育规律,符合教育实质;是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学生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是否能提供专业素质和非专业素质发展的平台,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和全面发展、长足发展;有无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科学的班级管理模式的建立和实施,需要辅导员形成科学的班级管理理念。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成功素质教育理论提出“五导一管”式高校辅导员班级管理理念。 二、“五导一管”式班级管理理念的内涵 “五导”指的是观念引导、品格引导、知识引导、能力引导、方法引导,“一管”指的是日常管理。“五导一管”式管理模式是指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对学生进行观念引导、品格引导、知识引导、能力引导、方法引导,使之成为社会发展需求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其中,“一管”是基础,“五导”是保障。 (一)观念引导 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之下,引导学生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树立学生“追求卓越、走向成功”的终身学习观念、事业观念,引导学生确立合格公民、善意公民的社会观念。为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有自己的网络交流展示平台,需要充分利用好qq、微博等媒体,实时向学生展示自己关注的信息、希望学生认同或引起思索的话题,多层次引导和交流。 (二)品格引导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教重于言传,这是学生工作品格引导的基础。辅导员应当通过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座谈、班会以及心理健康辅导等来落实品格的培养和强化工作。品格引导要与观念引导结合进行,尤其要注意对社会关注的道德热点讨论的引导。加强传统美德的学习,与学生一起努力构建品德的“防火墙”。 (三)知识引导 辅导员必须熟悉所带专业和班级学生的概况,不断加强对所带专业教学、学生培养的专业性信息掌握。此外,辅导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架构和信息量,引导学生关注并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视野。同时,增强学生人文学科知识、科技创新知识、艺术知识的学习。 (四)能力引导 辅导员应该在表达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基础培训和指导。根据学生的特点,对其个人能力加以引导。使学生能够“提高交流能力、培养分析能力、加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价值判断的能力、提高社会交往和互动的能力、培养对个人和环境的理解能力,改善个人对当今世界的了解能力”。 (五)方法引导 辅导员应该在基础学习方法、创新思维方法、独立生活方法、为人处世基本准则及方法上对学生做全学习时段的指导,并对学生要掌握的方法进行阶段性重点指导。 (六)日常管理 指班级管理中的常规事务性工作。立足教室和寝室两个阵地,发挥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的作用,注重学生心理疏导,发掘特色学生,形成有效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制度规范,纪律严明,“有章可循”,“有章必依”,重视班级制度建设和事务性工作。“一管”强调在班级管理中,辅导员应起统领作用,学生干部和其他学生作为主要的实施者,完成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五导一管”式班级管理理念的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在科学的班级管理模式之上,有其理论依据 1.符合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从教育和人的成长规律而言,大学期间是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青年学生,思维活跃、善于学习、灵活善变,具有特殊性。“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针对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发展规律,对其进行引导,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认清现实,服务社会。在具体实施中,“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杜绝纯粹的理论说教和灌输,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人格。 2.符合人本管理理念。人本管理要求突出人在管理中的地位,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从人出发,充分依靠和重视人,调动和发挥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正是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促进学生成才发展为目标,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注重了班级管理的点面结合,在宏观层面上把握和引导班级建设方向,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能动性、自主性和全面发展;在微观层面上,包容、接纳和认可学生的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性,因势利导、因材施教,使学生的个性得以发挥,个人能力得以发展,拥有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这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统一。 3.符合激励管理。在管理学中,广义的激励是指激发鼓励,调动人的热情和积极性。在班级管理中引入激励机制,是大学生完善自我,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是大学生形成良好思想品德的重要条件,是高校实现培养目标和形成良好校风的有力保证。“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注重朋辈教育,榜样示范,通过激励,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素质。 (二)针对班级管理现状,其符合现实需求 “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克服了传统班级管理模式的弊端,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工作者的组织、引导作用,在个体教育、班级教育、社会教育诸方面全方位拓展,是着眼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探索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 1.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引领作用。“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高标准和严要求,要求他们必须有更高的理论修养和更多的知识储备,切实落实班级管理的要求,而不能“人浮于事”或“疲于奔命”,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从日常事务管理中解放出来,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给予更多的思考和引导。 2.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班级管理不能仅依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而应更大程度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解放学生,使他们从单纯的“被管理者”走向自我管理,从简单的“服从”走向自觉自发参与,使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班级整体发展相结合,也有益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认识自身的优缺点,从而实现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 3.“导”、“管”结合,合理规划。近代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约翰·菲力德利赫·赫尔巴特曾说过:“如果不坚强而温和地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育都是不可能的。”这句话强调了教育过程中管理的重要意义。也就是要注重“一管”。同时,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求教育者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五导”解决了如何对学生进行引导、怎样进行引导的问题,“导”、“管”结合,实现了教育者和管理者身份的统一,有利于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良性发展。 “五导一管”式管理理念对传统班级管理模式进行了改进,在班级建设中实现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密切配合的学生干部队伍、强烈的竞争意识、民主团结的班风、融洽的师生关系、严明的纪律、自我实现的成就感的统一,也富有时代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对高校教育的较好阐释,在实践中受到师生欢迎,有利于实施,并适应时代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成功教育论文:探析国贸专业成功素质教育的教学观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高校在培养外经贸人才方面肩负重任。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成功素质教育的教学观,分析高校国贸专业培养外经贸人才应该分别从专业素质及非专业素质的哪些方面着手,使学生毕业后能快速适应经济全球化及国际化竞争对人才的需求。本文从企业用人层面分析了国贸专业成功素质教育的教学观,对高校培养外经贸人才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成功素质教育教学观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外交流,引进外资,对外投资等国际经贸活动日益频繁,外经贸专业人才的匮乏也日趋明显,尤其是具备专业素质的创新型的外经贸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高校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外经贸专业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外经贸人才,已引起社会有识之士及高校教育部门的高度关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是国家外经贸人才的主要后备力量,毕业后的就业方向一般是中小外贸公司、外资企业,而优秀人才将有可能跻身于跨国公司、驻外企业的行列。因此,培养具备全面成功素质的国际化外经贸人才,明确成功素质教育教学观,是贯穿国贸专业师生教与学的永恒的主题。 一、什么是成功素质教育的教学观 所谓成功素质教育的教学观,是指大学教学的目的不仅要塑造学生的专业素质,也要培养学生的非专业素质。专业素质是指人们实现成功所必备的具有专业特性的素质( 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非专业素质是指不具有专业特性但同样是人们实现成功所必备的且对专业素质的形成与发挥起“倍增器”作用的素质( 如道德素质、创新素质、行为能力、身心素质等)。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共同构成成功素质, 两者缺一不可。 二、国贸专业的专业成功素质教育教学观的内涵分析 结合高校国贸专业的教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成功素质,也就是要学生掌握国贸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学生首先应该学好专业理论知识,为专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教学中全面学习国贸专业理论知识,例如国贸理论与实务,国际经济技术与合作,国际货物运输与实务,国际结算,国际商法,国际商务函电,外贸口语,海关实务,外贸跟单理论与实务等基础理论及核心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系列基础知识;具备跨文化沟通、商务信息处理、国际市场分析决策和外贸业务操作能力;掌握国际市场开拓、商务沟通、商务合同执行、商务风险管理的方法。 培养学生的专业成功素质,仅有理论知识远远不够,还应该重视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对于国贸专业的学生,专业技能主要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及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例如对学生英语阅读、写作、听力及对话能力的培养,目前国贸教师及学生的教与学的盲区是很多学生四六级都过了,但专业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依旧较差,且并未引起师生的足够重视,在应聘面试中不能读懂信用证,简单的英语会话也结结巴巴,甚至紧张得开不了口;或进入工作岗位后,写一封英文商业信函语法单词错误百出,制单过程中简单的专业术语看不懂或写错,直到这时才感觉“书到用时方恨少”。此外,国贸专业技能还应包括一些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例如excel,word,ps等软件在国贸专业中的应用,使学生走入工作岗位后能迅速适应外贸单证、跟单、业务、报关、报检、货代等岗位对制单的要求,目前多数学生步入外贸外企专业岗位后首先面对的是基础工作如制作单证或简单的会计做账,统计等基础工作,专业技能培养重点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的基础功能,例如excel的求和、排序、分类、快捷键加减乘除等功能,word的文字编辑及排版,ps(photoshop)的剪切编辑,图片修改等功能。 三、国贸专业的非专业素质教育教学观的内涵分析 我国高校的专业教育,其体系已经相当完善,有教学实体、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保障等,院系对相应专业学生实施系统的专业教育。相比之下,非专业素质教育则是极易忽视或根本不受重视,即便是有相关的教育教学内容,也是零散的。但非专业素质教育往往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在某种程度上它比专业教育更重要。 所谓非专业素质,是指先进的理念、优秀品格、能力体系、知识及方法体系。先进的理念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敬业精神、创新精神、拼博精神。优秀品格,包括人格,道德品质、心态、心理素质、毅力、修养、气质、风度、诚信等。能力体系指领导、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目前我国大学教育中,对大学生非专业素质的培养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进入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需要花较大的精力和成本来进行岗前及岗位中非专业素质的培养。目前,很多外企十分重视考查、培养人才的非专业素质,甚至在应聘中出一些令人乍看匪夷所思的题目来考查应 聘者的创新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能力、身心素质、情商和逆商。相对国企,外企在培养新员工的非专业素质方面也有一套自成体系的方案,培训被企业当做福利给予员工。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而且小学初中到高中通过应试教育选拔的人才,某种程度忽略了学生的非专业素质的培养,而遗憾的是非专业素质的培养本来应该从小抓起,在我国由于国情的不同,可以是说耽误了孩子们非专业素质培养的黄金时期。近来,一名7岁美国小女孩在妈妈支持鼓励下学习自我创业,摆摊卖柠檬水却遭相关部门干涉,却被美国的网民们热议政府干预行为并大力支持这对母女,其实美国教育课程中从小学开始,实践课程占到整体课程内容的1/3~2/3以上,相比之下,我们的教育体制中是否有相关运用机制鼓励孩子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自我创业能力呢? 从事外经贸企业工作,非专业素质比专业素质重要,专业素质经过一定的培训可以获得,非专业素质却是从小养成的,并非一蹴而就,应该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形成一定的培养考核体系。总之,专业素质不可或缺,非专业素质应该融合在专业素质中进行培养,成功素质教育分为专业素质教育和非专业素质教育,好比人的两条腿,只有两条腿健全有力,才具备完整的成功素质,否则就是跛腿。只有践行成功素质教育教学观,才能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具备成功素质的合格人才。 成功教育论文:中专足球教学中成功体育教育的运用 【摘要】因为中专学生大多是好动活泼的性格居多,所以体育教育正好是中专学生个性展示的平台,其中尤以足球教育为首,因为足球教育是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精神面貌、综合素质的学科,而引进成功体育教育的教学方式,可以更好的激励学生对足球教学的兴趣和热情。另外,足球更是一个健身运动,通过足球训练,可以更好的锻炼身体,而成功体育的教育也同时从尊重学生个性的角度出发,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文章从成功体育的概念进入分析,从可行性了解到将成功体育教育运用到中专足球教学中的方式。 【关键词】成功体育教育;中专足球教学;应用方式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如饥似渴,而中专随着足球教育的深入发展,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得到一丝缓解,而成功体育教育的深入,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带入更高的教学高度,成功体育教育更多的是希望发挥学生主动性,以学生为主进行教学,挖掘学生的潜在能力,激活学生更多的本能和技能,以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全文通过讲述成功体育教育的概念和实行性进行讲述,找寻成功体育教育渗入足球教育的方法。 一、成功体育教育的概念 成功体育顾名思义其实就是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让学生体会到成功,只有学生感受到成就感,学生才会更加喜欢去学习,而且学习就是追寻成功的方式,同样成功也是学习的动力,通过各种成功的体验,学生可以更好的掌握所学的知识,通过追求成功,了解到成功的不易,成功路上的艰辛,了解到成功路上不只是有成功,还会有挫折和失败,所以通过成功体育教育的方式,不断锻炼学生的心理强度,通过成功体育教育提高学生的足球兴趣,通过触碰成功,使学生能够在足球教育过程中懂得与伙伴合作,懂得团结互助的意义,并且通过收获成功的喜悦懂得成功来之不易,更应该珍惜的意义[1]。 二、成功体育教育在中专足球教育中的运行方法 (一)转变中专足球传统教育模式 中专足球的教育模式经常就是在教育学生足球的技术,以为考试做准备,并没有体现体能锻炼的好处,甚至学生觉得只是玩玩,并没有上心,另外传统的足球教育,一般都是踢踢球,能射门什么就行,而且由于足球场地受限,中专学生根本就体验不到真正成功足球背后的汗水和努力。因此,为了转变这种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需要积极的为学生创造能够成功足球的场地,让学生能够真正的体验到成功足球的意义。比方说,教师可以定期带领学生到省级或者市级大型的体育场馆进行足球比赛,并且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参加,当学生体验到成功的时候,也就提升了学生对足球的兴趣,当然失败的一方教师也要及时的进行引导教育,让学生能够从失败中走出来,明白失败的原因,进而通过成功体育教育学生获得成功的不易,强调足球教育的意义,在于团结合作和高强度的身体素质,以此养成学生锻炼身体的习惯。 (二)通过分层教学方法进行成功体育教育 对于现如今社会的发展趋势来说,足球不仅是男生玩的运动项目,女生同样也可以进行足球运动,但是男生之间的身体素质都有高低之差,更何况男生与女生之间的身体素质了,如果不进行分层教学,那么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就会非常容易获得成功,而综合素质情况比较差的学生就会永远都很难获得成功,这样一来,容易获得成功的学生就不会珍惜成功,降低喜悦心,而同样,对于综合素质差的学生来说,他们很难会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久而久之就会产生丧气的状态,这就不是成功体育教育想要的效果了[2]。所以想要将成功体育教育成功运用到中专足球教学中,首先就需要将女生和男生分开教育,然后再将女生和男生按照年龄大小进行分组,之后需要调查每个学生的足球技术、成绩高低、对足球的兴趣高低等等进行分层教学,当然最主要也是足球教育的核心关键就是身体素质情况,根据以上所以的方法进行综合性质的分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足球教育平台,然后在通过比赛进行成功体育的教学。这样一来,学生综合素质相当,在获得成功的过程中就会全力以赴,即使成功了也不会骄傲,而且也更能体会到成功的来之不易,对成功更加的珍惜。 (三)通过成功体育教育,深入分析学生失败原因 学生足球比赛的过程中,不可能是一方一直成功,一方一直失败的状态的,成功的一方教师需要教导他们成功了不能骄傲,因为分层教学实施之后,实力相当,如果因为成功懈怠了训练,那么下一个失败的就是你,以此加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另外,对于失败的一方,教师要及时进行引导教育,先让没有成功的一方学生各自发言失败的原因,比方说,在这个找不出原因的过程中,A经常会出现抱怨B和C技术不行的情绪,而同时B也出现抱怨A瞎指挥,传球技术不行的情绪时,教师要掌握整个发言的节奏,谁说谁不该说,以防止有打架的情况发生,然后教师等学生们都讲完了,再结合他们所讲的原因提出自己观察到的原因,告知他们“最大原因就是不团结,因为你们没有想自己错没错,而一直都在埋怨别人做错了,你们带着这种情绪进行比赛能够赢得成功吗?”接着教师给予学生反思的时间,通过这种成功体育教育的方式,进而加强学生团队意识。 (四)通过成功体育教育,给予学生肯定性评价 在学生进行比赛之后要对学生给予肯定性的评价,尤其是那些综合素质能力比较差的学生,教师更应该在比赛过程中观察他们的优点和进步,并且在赛后对学生进行点评,给予学生肯定性的评价[3]。比方说,A在上次比赛的时候经常会抱怨队友的过错,但是在这次比赛中,A不仅没有抱怨队友,而且还在不断的鼓励队友、让队友不要着急、别泄气,对于教师来说,这就是一个学生的进步,所以作为教师要及时的发现这种进步,并且给予肯定性的评价,提高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了解到他这么做的是对的并且继续坚持,这样一来,学生从教师肯定的评价中获得自信,在日后,无论学习、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会减少抱怨的现象发生,以此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从而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中专学生大多是好动活泼的性格居多,所以足球体育教育正好是中专学生个性展示的平台,而成功体育教育通过转变中专足球传统教育模式、分层教学方法、深入分析学生失败原因以及给予学生肯定性评价等在足球教学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了中专学生主动性,挖掘学生的潜在能力,激活学生更多的本能和技能,以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越发迫切,而随着中专足球教育的深入发展,为社会复合型人才的发展也打下了基础。 作者:刘辛 单位:陕西省延安体育运动学校 成功教育论文:道德教育中成功密码的探析 摘要 日本是一个矛盾的国家。这个民族在历史上发动战争,给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与伤痛。然而,在战后短短几十年里,却完成了现代化的转型,再一次震惊了世界。从日本的成功转型经验中,我们应该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什么动力促使日本迅速强大起来?道德教育角度是一个很好的研究视角,而日本的自然环境、儒教、神道教以及武士道精神等都是影响国民素质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日本;道德教育;影响因素 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得以快速发展,离不开国民素质的提高。其中,道德教育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中日两国在现代化过程中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日本在战败后迅速实现了工业化,成为世界强国,而中国却在工业化道路上举步维艰。究其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而国民综合素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本文对日本道德教育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不仅考虑学校中的道德教育,而是涉及到社会整体的道德教育。 1自然环境因素对日本道德教育的影响 日本是一个位于亚洲东部的岛国,这种特殊的地理状况造就了一种特殊的岛国心态,即保守主义。一般来说,岛国的闭塞性极易产生保守的精神,“主内而不主外”成为岛国的通用原则。加上日本特殊的历史发展与地理状况,日本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形成了一种根植于国民中的特殊文化。首先,日本人的团结性受自然环境影响。作为岛国的日本自然灾害频繁。全国土地以山地丘陵居多,经常发生火山、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且造成伤亡及财产损失严重。比如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并引发了海啸事件等,这种灾难不是人祸,而是天灾,即使科技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当下,仍难以阻挡灾害的发生,在科技尚且不发达的时期,民众更难抵御这种无情的破坏。因此,为了从灾害中求得生存,普通大众们必须要团结一致抵抗灾害。另外,日本的精农主义思想受自然环境影响。“精农”在日语辞典中被解释为专心耕种栽培和以研究的态度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通俗一点,就是一心扑在农业劳动中。专家解释,这种思想的形成与自然环境相关。日本的土壤肥沃、降水量大,植被成长周期较短,一定程度上使农事活动得以顺利进行。①独特的自然环境形成了日本民族独特的文化底蕴,也在思想文化层面影响着后代子孙。并且,正因为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更加根深蒂固,难以改变。 2儒教对日本道德教育的影响 中日两国同属儒教文化圈,有着相同的文化根基。但日本的儒教是在中国儒教基础上的改良,二者有着本质不同。这也是两国不同文化气质的原因之一。 2.1日本的儒教忽略仁慈强调忠诚 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儒教的重要内容。其中,仁作为核心被列在首位,认为仁慈是个人道德修养最重要的品质,提倡人心向善,心怀大爱。然而,传播到日本的儒教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在最初的1882年《军人敕谕》中,对军人的要求标准为:忠节、武勇、信义、朴素。可以看出,与中国儒教最大不同在于,没有强调仁慈。淡化仁慈而重视忠诚,是日本儒教独有的特征。另外,中国和日本对“忠诚”的解释也是不同的。中国的忠诚意在对自我良心的真诚,而日本却将忠诚更多的放置在皇权维护、为天皇效忠的层面上。甚至有些时候,会发生为君主效力的忠诚与对自己的良心真诚互相冲突的情况。这种时候,就必须要背离自己的良心真诚,绝对服从君主的命令,甚至为其牺牲性命。这样一种对忠诚的解释也是与孝顺(孝)与和谐(和)相矛盾的。这是因为统治者的命令很可能与父母的愿望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观点相矛盾。例如,日本的第一个伟大的政治思想家圣德太子禁止天皇专政,以使他的命令不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观点相矛盾。但即使是这种尝试,也可能发生君主命令与父母的要求矛盾的情况。选择忠诚,则对父母不孝;选择孝顺,则对天皇不忠。即便在内心对天皇的命令存有质疑,但违背内心顺从天皇的人成为了世人眼中忠诚的臣民,而那些遵从本心拒绝服从天皇命令的人便沦为不忠之徒。虽然昧对良心,但前者并不会受到社会的指责,因为他们并无能力支配自己的良心,最多是获得同情罢了。② 2.2中国的儒教是人道主义的,而日本的儒教是民族主义的 历史上来看,中国始终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大国意识,而日本则骨子里有一种自卑意识,所以要想存活下去,必须勇敢和节俭。这种自卑感最终导致德川幕府采取了锁国政策。到了德川幕府末年,民族主义盛行,他们对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流露出强烈的渴望。日本人开始快速学习武器制造、科技创新,这样一个学习能力超强的国家,为了缩短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进行了几乎极限的学习,甚至达到可以牺牲生命去学习的程度。这也得益于日本的伦理精神支柱——忠诚。从中日两国对儒教的解释和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日本在接受中国儒教思想的同时,并没有囫囵吞枣似的全盘吸收,而是在其基础上加以改造,综合本国国情,提出了符合本国发展的儒教思想。日本的儒教比中国的儒教更热心于维护统治体制,起着维护现统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作用。这种“新”儒教对于国民的思想教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奠定了日本道德教育的基础。 3道教向神道的转换对日本道德教育的影响 中国的道教是矛盾的哲学,它既倡导人们追求世俗的幸福和长寿,又看重远离世俗的隐居生活。这种道教,在日本变形成鼓吹忠君爱国思想的神道。公元七世纪,日本根据儒教思想重新组建了政府机构;同时编纂了许多显然受道教影响的神话,神化皇权,利用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国民思想,使其对天皇绝对信赖与效忠。日本的上述办法,应该说是恰如其分地利用了这两种中国哲学。日本建立起高效的强有力的政府并激发起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情绪。神道,实质上是道教,鼓舞了国民精神。尤其是在德川末年,以《古事记》研究为开端,热烈倡导日本古代神道信仰的“国家”,在反中国和反西欧、鼓吹超国家主义和狂热的爱国主义运动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这种极端的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悲哀的。因为在每一次民族危机的时候,天皇都要向他的祖先天照大神祈祷,以求得帮助。在日本,神道教开始是一种皇室的宗教,后来它通过各种事件和庆典渗透到普通民众之间。日本在主流统治思想方面与中国手段类似,都是以儒教为统治阶级、上层官僚的指导思想,而神道教则是普通百姓的信仰。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日本的神道教与中国的道教存在着巨大差异。中国的道教崇尚无为,更多的是提倡归隐田园生活,在平凡中获得幸福与永生。而日本的神道教却将对天皇的忠诚贯穿始终。这样,日本人就把道教在效果方面转化成其自身的反面。天皇和神道这些名副其实的道教概念,已经被一种真正日本人的方式重新解读,进而为民族主义铺路。日本的神道教徒们不追求永世,而是更看重为天皇奉献一切甚至生命。他们认为国家是永存的,没有必要去延长哪怕是最重要的人物的生命;而道教则是强调个人。中日两国的道教和神道教在本质内涵上是大有差异的,所以尽管儒教是共同的正统宗教,两国在沿着不同的历史发展路线走下去也不足为奇。 4武士道精神对日本道德教育的影响 武士道在日本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构成了日本特有的伦理道德体系。从镰仓幕府时期开始,一直到明治维新前后,日本都由武家统治。这一时期正是日本民族性格、国民精神形成与发展的关键阶段。③简单来说,武士道就是要求或教导武士们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它产生于封建制度,在封建制度消失后,它依然存活,并且以它的光辉继续照亮我们的道德之路。④义勇、仁礼、名誉、忠义、克己等是武士道精神的主要内容。它不仅是一种道德信仰,更是一种道德实践。日本的武士是受人敬仰的阶级,他们南征北战甚至为国捐躯。但战争总是有胜有负,胜者会受到君王嘉奖、国民爱戴,而负者的命运却很悲惨。他们会选择切腹的手段结束自己的性命。用长刀捅向腹部,然后再由旁边的人将头砍去,结束后,周围的人会向自杀者致敬。在日本,切腹者证明了自己的忠诚,这是他们赎罪的方式,也是维护自身荣誉的唯一途径。如果不这样做,便会受到世人的嘲讽。此外,无条件效忠君主是武士道的最大特点,体现了“忠君”思想。无论君主的命令是否符合道义以及社会舆论,武士们必须绝对服从,可以说,这种忠诚已经超越了一切伦理道德,是无条件的忠诚。正如新渡户稻造在《武士道》中所说:“武士道的那些美德远远高于我们国民生活的一般水准。”而武士精神准则独具的美德和教义,并不局限于武士阶层,而是带给整个国家以影响。武士道精神的影响至今为止仍在继续,人民重视礼节、忠诚于自己的国家等美好品德都是武士道精神在现代社会中的反映。但另一方面,日本国民性格中的缺点,恐怕也要归咎于武士道。比如残忍、过于自负等。 5结语 总的来说,日本实现近代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仅从道德教育角度来看,也是有很多因素的。在近代化历程中,日本人培育成了自身独具的性格与魅力。这种道德精神历经沧桑至今仍在民众思想意识领域发光发热。当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沉淀也形成了许多优秀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同样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日本道德教育,同时也可以为中国的德育提出宝贵的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日本道德教育,从历史上和现实中汲取其优长,从而为本国道德教育服务,也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乔雅慧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素质教育推动高职院校学风建设 1新时期高职院校学风现状及问题分析 自1999年我国高等院校开始扩招以来,这十几年间,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转变。同时由于国内经济进一步飞速发展,各种社会现象给国人思想带来了更为猛烈的冲击,而身处大学校园的90后们,在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目前,虽然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比普通高校抓得紧,但效果远不如普通高校抓得好。②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由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90后高职生对考入高职院校已不再带有自豪感,在某种程度上更多的是带着一种失败者心态来到高职院校继续求学。因此90后高职生普遍带有自卑心态,也往往出现自暴自弃的行为。比如整天热衷于网络游戏,或热衷于谈情说爱,平时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迟到及旷课现象偏多,对待学习却只求考试能通过。另外,由于经济条件普遍提高,90后高职生的物质需求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他们较80后相比,更缺乏挫折教育。加之他们在之前十几年的学习中并未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因此在专业学习中很容易遭遇困难,从而导致挂科现象更为严重。另外,高职生还处于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的阶段,很容易遭遇到各种不良社会现象的侵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方便了我们了解世界,但各种负能量的信息也越来越容易被看到,高职生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和较好的约束力,很容易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影响,甚至走上迷途。鉴于这些90后高职生所面临的问题,高职院校学风建设也遇到各种困难,笔者认为,要改善高职院校学风问题,关键还在于转变高职生个体对学习的认知问题,重新审视“以生为本”,以提高高职生综合素质为根本,从素质教育上寻找突破口。而高职院校的素质教育又必须贴近高职生的实际需求,不能追求“高大上”,而要能“接地气”。下面我们就来看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开展成功素质教育,以及它的具体推动作用是如何体现的。 2高职院校成功素质教育对高职院校学风建设的推动作用 所谓成功素质,通俗地说,就是能够实现自身价值、走向成功人生的素质。而成功素质教育,就是帮助学生塑造这种素质的教育。作为高职教育层面的成功素质教育,可具体化为: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有助于学生的职业成功。针对当前高职学生的素质现状与特点,可以对“成功”进行更合乎发展性的诠释:和自己比,做最好的你;和昨天比,做发展的你;和他人比,做独特的你。③由此可见,高职院校成功素质教育是接地气的素质教育,是能从学生实际需求出发的素质教育,是人人都能获得成功感受的素质教育。《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中明确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两者相结合来看,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高职院校推行成功素质教育正是契合了人的全面发展以及适应社会需求这一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 2.1成功素质教育能实现学风建设的全面渗透 遵循高职院校成功素质教育这一理念来加强学风建设,可以落实到成功素质理念的德育模式上。根据苏格拉底法教育精神,我们在成功素质教育理念的指引下,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渗透式”德育模式,即:主题参与、情感体验、积极创造。让学生通过与社会道德环境和教育影响之间的交互作用从事积极的道德思维和道德实践,从中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进一步激发出学生的创造性。④高职院校可以搭建各类丰富的载体,营造环境,搭建舞台,创设岗位,努力让学生主体参与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活动中加强情感体验,在体验中升华创造力,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貌、向上的精神力量和过硬的职业素养。比如充分利用思政课、班会课、党团课等思想教育的主阵地,运用专题讨论、座谈交流、职业体验、视频播放、表演品评、培训游戏等丰富的形式,让学生在组织、参与的过程中,体验到正能量所带来的成功感悟,使生硬的说教、严肃的训导都能渗透在这些丰富的形式和内容中,促使每一位学生积极自律、主动向上,久而久之,即可在这一次一次的成功感悟中起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切实加强学风建设。 2.2成功素质教育能实现学风建设的全员参与 我们都清楚,要加强高职院校学风建设,不能仅仅依靠学校的某一个或者几个部门,而需要全校上下所有部门及全校所有师生的共同参与。纵观目前各高职院校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主要停留在强调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在学风建设上的作用,涉及的层面相对较窄。而通过成功素质教育,我们可以调动起全校各个行政部门的作用,发挥学校所有师生的主观能动性。这主要依靠将成功素质教育落实到成功素质学风制度上来。“成功素质学分”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参加集体活动、遵章守纪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技能素质、人文身心素质和开拓创新素质等方面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⑤简单来讲,就是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参加的各类活动进行归类和记录,以满足成功素质学分的要求,最终可以实现成长轨迹的追溯。在前文我们看到,高职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长确立的特殊阶段,又处于高考后的茫然阶段,那如何给他们较为宽松的高校生活提供一个具体化的指引呢?就要通过各种活动。通过专业社团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平台,让他们忙碌起来,让他们没时间理会网游,让他们没时间无所事事。在这样一个需要记录和认可的要求下,学院的科研主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教学主管部门甚至后勤服务部门,都有可以参与学生活动的考察,运用成功素质学分制这一杠杆,在全校形成素质教育的合力,调动起学校各部门在学生素质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在全员参与的环境中实现学风建设。当学风建设的任务不再局限于教学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这一传统范畴以后,我们的视野更为宽广,学风建设的成效也就更好。 2.3成功素质教育能实现学风建设的跟踪服务 从高职院校成功素质教育的发展性诠释里我们能够看到,成功素质教育是一种接地气的素质教育,是和自己、昨天来比较所获得的成功,而不是动不动就跟马云、雷军、李彦宏等成功人士相比。因此,成功素质教育在学风建设上可以更加做到针对每一位学生的跟踪教育。我们在加强学风建设的时候,往往更加注重对优秀学生的评比和表彰,如对奖学金学生的事迹报道;或者更注重对后劲学生的惩治处分工作,如对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学生的处分等。但在成功素质教育理念下,我们不再简单对待这些事情。对优等生进行表彰之后,我们更要促使他们走上一个新的台阶,让他们用寻常心态对待所获得的成绩,让他们意识到这些成功是昨天的,鞭策他们获得更大的成功;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之后,我们更要让他们看到希望,让他们在后续的处分学习中、思想悔悟中看到自己的进步,体验到在这种内省过程中的成功感受,让他们尽快走出处分阴影,更好地学习生活。在这样一种理念的指导下,每一位学生都能获得内心的成就感,对正能量的热爱和希望就能不仅仅停留在填鸭式的口号中,而是真实可感的。因此,成功素质教育能实现学风建设的跟踪服务,学风建设在成功素质教育的推动下可以跟学生的日常生活能真正融为一体。 3总结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加强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是当前各高职院校的一大重要工作,在分析了90后高职生所表现出来的各个新问题之后,我们要运用更人性、更实际的工作方式和理念来加强学风建设,来引导学生能热爱学习热爱生活,来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正能量,从而加强自我约束。而在成功素质教育理念的融入和推动下,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能够真正做到全面渗透、全员参与、跟踪服务,加强高职院校学风建设也不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更能贴近全校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使学生在参与学风建设的过程中真正体会到优良的学风对自己的益处。 作者:唐娜 单位: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教育下养成教育分析研究 一、坚持榜样的力量 常言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孩子出生到牙牙学语,爸妈是对他影响力最大的,父母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影响孩子的终生。孩子是天才的观察家和模仿家,大人的良好行为举止能为孩子起到示范作用,粗言秽语也会污染孩子的心灵。为此,作为父母在教育孩子问题上,首先,应注重榜样作用,注重自己言行对孩子的示范作用,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要首先做到。其次,家长要不断检查自己的行为举止,做到表里如一,真正起到孩子的标尺作用。另外,我们还要注意自己行为习惯的长期性、一致性,只有长期坚持,才会事半功倍。有了正确的教育理念,我们开始了家庭教育的统一行动,教育无小事,处处需在意。我们从严要求自己,从自己的行为习惯做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了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我们努力做到按时作息,不打夜仗,不睡懒觉。为了让孩子养成遵纪守规、注重承诺的好习惯,我们努力做到一言九鼎,认真兑现承诺,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为了让孩子养成爱好读书的好习惯,妈妈从书店买回道德修养、学生教育和工作方面的书籍,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并坚持写读书笔记。爸爸开始了书法练习,时常和女儿一起涂涂抹抹,增添了孩子学习方面的乐趣。为了让孩子养成高尚的道德品格,我们在家立下了言不高声、话无秽语、心存仁厚、与人为善的规矩,并努力践行。家庭的和睦,道德的力量,使孩子沐浴在宽厚仁和的家庭氛围之中,孩子的品格修养,正如春园之草,虽不见其长,但日有所增。为了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爸爸给女儿讲解人的胸怀、天空和大海三者之间哪一个更大的道理,使孩子懂得比大海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们的胸怀,当孩子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当孩子和他人发生矛盾时,很容易联想到我们应该有一个比天空还要大的胸怀时,心中的烦闷就会化解大半,知道得理让人,合作乐群,生活在快乐之中。在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尝试中,通过注重学生家长榜样力量发挥示范作用,我们深深体会到,榜样的力量是无形的力,是无语的声,是无声的令。家长做得正,学生行得端,家长行得善,学生施得仁,教学相长,相得益彰,在榜样教化中,家长自我完善,良好的家庭环境是造就孩子美好心灵的灵丹妙药,是促使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是引导孩子走向成功之路的方向盘,朋友们,为了我们的孩子,请着重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吧。 二、坚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生活成长的重要场所,是孩子受其家庭成员行为习惯影响,接受家长言传身教的第一场合,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它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完善和补充,家教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人的一生。学校教育是学生接受系统知识教育,立德修身,陶冶情操,树立远大志向,走向社会之前的重要人生阶段,学校教育的目的性明确,方向性端正,主导学校教育的老师是接受过国家专业技能培训的合格人员,他们持证上岗,技术精良,方法科学,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可少走弯路,利用较少的时间获取大量的知识,是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健全体格和人格,敬业乐群,学会合作的最佳教育场所,是实践证明人生接受知识、走向成才的一条科学发展之路,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继续和提高,是社会教育之外的一种教育形式,也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不能替代的,一个人接受学校教育的优劣、多寡,也将对人的行为和事业产生重大影响。社会教育是发散性的,良性的社会教育有公益性和方向性,一般由有关组织发起并实施,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是学校教育的辅助形式,知识性不强,一般偏重于品格教育。不良的社会教育则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一场不好的电影和录像,一句污言秽语,一次闯红灯,一个不良网络游戏厅,都会给人带来负面影响,对人的破坏力远大于正面教育。因此,我们说社会教育不可忽视。目前,在孩子行为习惯的培养方面,往往家庭教育更为直接和功利,学校教育更为科学和合理,社会教育则显得苍白和无力。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在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方面,在做好家长榜样带动的同时,和学校老师加强联系,密切注意学生在学校的行为表现,认真和班主任老师配合,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习惯、思维习惯、卫生习惯、品格习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另外,我们也带领孩子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如,和同学们一起访问社会福利院,参加水果采摘活动,到无公害蔬菜基地劳动。在发现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行为时,我们主动引导孩子正确评价这些人和事,目的在于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家庭教育不能独立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能各走各的道,只有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教育的合力,只有三者完美结合起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才会各显所长,各减所短,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朋友们,千万不要让家庭教育唱独角戏,即使独角戏再好,那也是孤芳自赏,效果寥寥。 三、坚持教育的长期性、方法的多样性 对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综合教育。我们不能奢望很快就能把孩子培养成具有优良行为习惯的人,更不能靠一个榜样举止或是一场动人报告就能永远定格人的高尚行为。在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上,我们坚持长期的细致的教育工作,既有谆谆教诲,又有循循善诱,孩子进步不骄傲,孩子退步不气馁,既不急于求成,又不半途而废,我们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对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必须讲究教育的模式和科学的方法,力求避免单一的、枯燥的说教模式,试想一个处在整日喋喋不休的家庭环境中的孩子,一个处在逆反心理膨胀的孩子,情绪能会好吗?行为习惯能会日渐改善吗?我们在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上,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经常和其他孩子家长交流教育方法和体会,及时从有关书刊上汲取专家们的教育理念,修正偏颇,完善自我,力争使孩子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经过长期不间断的努力,我的孩子在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她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劳动习惯、学习习惯、品格习惯,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能够自理,讲究卫生,喜欢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能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热爱生命,乐于助人。一位教育哲人说过:好习惯就像银行的存款利息一样,时间越久,收益越大。看到女儿有如此的进步,我们全家由衷地高兴,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教育成功的一半,有什么能比这带给我们的快乐更大呢!朋友们,努力教育我们的孩子吧,有付出必有收获,其中自有无穷的奥妙和乐趣,让我们共同去探索和分享教育之快乐吧! 作者:杨林 单位: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传播媒介及路径 一、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要素分析 1、品牌定位是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指南针 品牌定位是指对品牌进行设计,从而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有一个特殊的、有价值的位置的行动,或者说是建立一个与目标市场有关的品牌形象的过程和结果。成功素质教育品牌定位的目的就是将成功素质教育理念转化为品牌,以利于目标受众者的正确认识。 2、教学质量是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奠基石 如果教学质量不能保证,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就都是空谈。要想提高教学质量,首先需要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对大学生教育、培养的目标、方法、内容、机制等进行优化、规范,形成一套完整的教育培养模式,通过大学生的成长以及表现建立良好的品牌认知。其次是要尽量完善民办高校的硬件、软件设施,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的氛围。最后要深化教学改革,面向社会需求,真正做到把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3、服务意识是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利器 想要很好地完成一件事情,必须先拥有一件得心应手的武器。对于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而言,最好的利器无疑就是服务意识。评判一所民办高校好坏的标准不再仅仅是行业专家的意见,人们更看重的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的意愿及成果,家长对民办高校服务的满意程度,以及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度。民办高校应该把服务意识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优化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此获取大学生、大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心理认知。 二、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传播媒介及路径 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就是通过运用多种媒介对这一理念下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文化、教学质量等在公众中进行宣传,以提高这一理念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追求的是短期内资源最大化的利用,效果最佳化的体现,品牌效应的长久化和特效性。因此,在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主体和诉求对象的互动中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性的体系。其基本路径为:明确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主体———了解并研究目标受众———明晰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定位———认识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特性———建立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CIS系统———选择并组合传播媒介———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效果的测定与评估———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的控制和调整等。 1、成功素质教育品牌的目标受众。一是大学生群体 大学生群体是高校赖以生存的根本,同时也是高校向社会展示自己实力的平台。因此武昌理工学院不仅关注大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的培养,还关注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即性格、人际交往能力等)的培养。二是大学生家长群体。大学生家长对于大学生选择高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他们也是一所高校好坏的评判者,是一所高校品牌的传播者。三是用人单位群体。用人单位一般看重的是大学生的个人能力和发展潜力,他们会根据大学生的表现来判断一所高校的好坏,也会根据一所高校的名气对大学生的能力做一个大概的估计。2012年11月,就有171家企业到武昌理工学院举办招聘会。四是学术研究者群体。如何得到学术研究者的认可是每一所民办高校,尤其是独立院校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相关的专利发明、学术见解、学术交流等活动应该做为成功素质教育品牌提升的重要信息内容,也是民办高校吸引这类人群眼球的重要手段。 2、成功素质教育品牌传播可选择的媒介 一是网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互联网业态的不断创新,以微博、人人、开心、贴吧、视频分享等为代表的给予用户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的社会化媒体平台得到了极好的发展。因此,其在网络这一平台中可选择的传播方式主要有:微博。微博不仅给高校提供了一个展示校园风貌、校园文化、高校特色等的平台,还给高校提供了一个与潜在受众交流的平台。武昌理工学院现在不仅在微博上发一些学院的风景照片,也在上面写一些学院发生的变化来与大家分享。校园网。校园网做为高校拥有的网络资源,应该是院校进行品牌传播最有力的工具。院校不仅可以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大众展示自己的地理位置、自然风景、学习氛围等,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展示大学生的专利成果、获得荣誉等。武昌理工学院的校园网不仅会和大家分享这些基本信息,还分享了院校近期举办的活动以及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等。论坛。论坛又名网络论坛,用户在论坛中可以获得各种信息服务、消息、参与讨论等。武昌理工学院在论坛中发表一个相关的主题让大家一起探讨,这不仅能使学院得到更多的关注,还能更好地解决学院面临的问题。如:武昌理工学院是由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更名改成的,武昌理工学院的校名不仅让大家更容易接受一些,而且同时为学院做了宣传。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也是最好的分享宣传效果的平台。 二是专业期刊和报纸。在教育领域,比较具有权威的就是专业性的期刊和报纸了。高校应该定期征集专题文章并在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发表,以提高学院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完成品牌传播的目标。在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文章,不仅可以提高学院的品牌形象,还可以提高信息传达至目标受众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公共关系活动。公共关系活动是一个组织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争取公众舆论支持而采取的政策、活动和行动,即以创造良好的公共关系状态为目的的一种信息沟通活动。招生见面会、咨询会等都是各大高校每一年都会举办的公共关系活动。除此之外还有学术研讨会、运动会、周年庆典等活动,都可以吸引大学生和家长的眼球,进而获得更多的优质资源。 四是口碑传播活动。口碑传播是最古老、最廉价的传播方式之一,在传播的时间、空间以及速度等方面与传统的媒介传播和新媒介传播都是无法比拟的,但是它在培养品牌忠诚度方面的优势是其它任何传播方式都无法超过的。所以运用口碑传播策略提高学院的品牌忠诚度是高校品牌管理工作者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武昌理工学院同样应更加关注口碑传播方式。充分运用大学生这一庞大的资源,通过他们的传播,提高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三、小结 成功素质教育品牌想要得到更好的传播,合理运用媒介宣传固然重要,但在人才培养上多下功夫,更应是最有说服力的选择。 作者:易婷 廖可贵 周玥伶 单位:武昌理工学院 长江工商学院 成功教育论文: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一、台湾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 (一)社区教育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对于从事社区教育活动的公立机构,社区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社会各界的资助和各种民间团体的投入; 2.乡镇政府的财政拨款; 3.教育行政部门的拨款。对于各种从事社区教育活动的民间机构,要想获得官方资助,他们必须在年末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经费资助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核后,会投入一定的经费支持符合行政当局社区教育发展目标的教育项目,并在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检查。台湾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投入资金等手段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发展。 (二)健全的管理体制台湾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比较健全,台湾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社会教育司,又在其下设立了五个科室,用来分管不同的社会教育工作。第一科室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法规、政策等,并积极推动构建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体系,此科室还对各种类型的业余学习、短期教育进行行政管理,还负责开展远程教育等;第二科室主要负责制定有关家庭教育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并对家庭教育进行督导,此外,该科室还负责指导开展民族教育、妇女教育和老龄教育等;第三科室主要负责制定有关社会教育活动计划、督导和考核,此外,该科室还负责社会教育机构的设立和社会教育经费的分配等;第四科室主要负责教育财团法人的设立、变更及撤消等;第五科室主要负责社会文化艺术教育等。此外,台湾各县、市,乡、镇也相应设立了社会教育管理机构,这些管理机构能够协助五个科室促进社区教育快速有效地发展。 (三)从事社区教育机构的多元化 1.社区大学。1998年9月,台北成立了第一所社区大学,之后又先后成立了26所社区大学。这些社区大学多由民间机构或组织创办,政府只提供少量的经费补助,此类社区大学的根本宗旨是培育现代社区居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居民的工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居民的知识面等,并且可以为社区提供各种各样的人才。此类学校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只是作为居民实现终身学习的途径。 2.文化教育中心和社区教育馆。台湾在各县、市设立了文化教育中心,在各乡镇设立了社区教育馆等,这类教育机构属于公立的社区教育机构,经费由政府及教育当局负责。 3.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其他公立社会教育机构。历史博物馆、台湾图书馆、科学教育馆、教育广播电台、文化教育中心和部分国立学校均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社区教育活动。 4.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民间机构。读书会、社会服务团、真善美联谊会、民权扶轮社、各类文化教育基金会等,这些团体组织了社会各界人士,他们经常深入到社区中开展各种社区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离不开这些从事社区教育的主要机构,对这些机构的有效利用是台湾社区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重视研究社区教育理论,培养社区教育人才 台湾非常重视社区教育人才的培养,台湾师范大学和其他一些高等院校都设有社会教育系,并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的研究。此外,台湾还设有专门研究社区教育的台湾社区教育研究会,专门研究社区教育理论等。台湾教育科学研究界的专家和学者也都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例如,台湾师范大学社会教育系的社区教育专家和学者就经常深入社区,积极从事社区教育活动,他们不仅参与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还积极培训社区教育骨干,并指导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在从事社区教育活动的过程中,他们不仅用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活动,而且在实践活动中又能够不断丰富和创新理论成果。 二、对大陆社区教育的启示 (一)加强社区教育立法工作大陆社区教育的实践和研究工作成果丰硕,但至今没有一部社区教育或终身教育法规,只有国务院部委级的政府文件—《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很显然,其权威性不够,还具有较多的局限性。福建省人大制定了终身教育法规,其他诸省至今只停留在政策文件、章程制度水准上,还都没有上升到法规。由于没有法律的保障,大陆地区的社区教育发展比较缓慢。因此,加强社区教育的立法工作势在必行。对于大陆地区社区教育的立法,应该根据大陆地区的实际情况,吸取台湾地区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建设的经验,尽快制定符合大陆地区实际情况的社区教育法,使社区教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就可以确保大陆地区社区教育在法律的轨道上快速发展。 (二)加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投入在大陆社区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也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但目前还没有设立社区教育的专项经费。随着社区教育的深入开展和社区居民教育需求的持续增长,社区教育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社区教育,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投入,还应对社区教育经费预算单独列项,用以保证社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此外,还要积极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资助当地社区教育的发展。有了充足的社区教育经费做保障,社区教育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起来。 (三)建立有效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大陆地区的街道社区教育目前由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在社区教育体系中,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体制中最终端的政府派出部门和管理机构,各级各类上级主管部门都向街道办事处部署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教育种类繁多,同时管理各种教育的科室也很多,从而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整合与协调。这种纵向管理体制存在如下弊端:1.由于区级有关部门直接向街道办事处各个相关部门下达任务,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相互联系,这种管理体制表现出缺乏统筹、整合和集中;2.这种管理体制主要依靠行政指令启动和推进,强调下级要对上级负责,这就导致下级缺少对于教育发展的主动性;3.由于街道办事处各个部门分别开展教育活动,各类教育活动的管理方式、范围、目标和力度不能统一,各类教育活动之间缺乏相互联系;4.在街道办事处开展教育活动时,还表现出各个子系统的封闭性,从而导致街道社区教育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为了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应该借鉴台湾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社会教育司,之后下设科室分管社会教育工作,并引导各科室之间协调有序的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共同发展社区教育。 (四)拓宽从事社区教育活动的机构设施大陆在社区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建设了一批社区学院,但是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并不需要各个社区都去新建一批机构设施。我们可以借鉴台湾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已有的公立社会教育机构,如博物馆、图书馆和社区内的学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对已有的社会教育机构的有效利用,既充分利用了社区内的资源又扩展了居民生活和学习的空间。政府还要广泛发动各种民间团体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例如,政府应该鼓励读书会、各类文化教育基金会等对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有了人人向学的环境氛围,就会带动社区居民学习的热情,社区教育就会蓬勃发展。 (五)培养社区教育的专门人才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发展社区教育势在必行,但是目前各个高校还没有开设社区教育专业。因此应在大学中设置社区教育专业,培养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层次的社区教育理论工作者及专业人员,在大学中设立这些专业将会推动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也可以通过校内培训、校外讲座等方式对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其转型为社区教育工作者,更好地适应社区教育工作发展的需要。这样我们就可以培养一批社区教育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将会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带动社区教育进一步的发展。 作者:李艳云 刘翠翠 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成功教育论文:初中物理课与成功教育研究 一、物理课教学巧妙渗入成功理念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所谓成功,归根结底都应归为目标的实现,任何人要想辉煌地度过一生,首先必须明确目标,以此作为制订计划的指南。人生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物理教学这也是这样,也需要有目标。其次,将奋斗的目标,付诸行动,如果没有行动,那么理想必将成为幻想,而在具体行动中,需要具备很多优秀的品质,比如,积极的心态、坚定的信念、合理的想象、紧密的合作等。 二、物理课教学融入人生知识 学生时光十分短暂,要想取得学业上的成功,就必须注意珍惜时间,讲究学习技巧。如,教师可以将物理知识与人生联系起来进行教学。物体的形态有三种:固体、液体、气体。如果由此来看人生的经历变化,似乎可以作一番类比:童年性如气体,成年性如液体,老年性如固体。小孩子任性、顽皮,像气体一样容易挥发,很不稳定;人到老年,生命开始衰退,变得如固体一般执拗不化。所以说,人生的最好状态是液体,如同水那样在不断地流动,永远年轻而富有活力。水是生命的起源,也是生命的依赖;它无所不在,又能比拟万物;这是一种最具表现力的喻象。 三、物理教学可以采用鼓励性评价机制 在物理教学中,物理教材中的问题基本上都要让学生思考、讨论,然后找学生回答,回答正确就给予表扬鼓励,如果失败了也要表扬他们的勇气,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取得进步。在平时的物理单元测试中,可以全部采取开卷考试,成绩按“5∶3∶2”进行。学生完成卷子的情况占60%,学生对他平时的学习态度、日常表现及和同学的关系情况等进行集体评议占20%,教师的意见占20%。这样的话,每次可能只有一个或两个非常不守纪律或特别不爱学习的学生分数不高,教师再由此确定单独辅导的对象,其他学生都会兴高采烈地接受评议,起到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参与学习知识、培养成功习惯的作用。教师要做学生的朋友,目的就是让学生掌握物理知识并教给学生今后在哪里可以运用,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对待物理学科的学习态度发生转变,提高学业成绩。 作者:王红单位: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初级中学 成功教育论文:中职成功教育教学观研究 一、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目的观 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目的观追求教学的职业性和实用性,同时要让职校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成功,找回自信。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主要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文化课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满足以后发展的需要,专业课是职校生以后步入社会的生存资本,两者应该紧密结合,注重知识的实际运用,特别是在相同或者相似的环境里进行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尽快适应未来工作。在人文素养方面的培养,要求培养职校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文化课以“必要”为原则,在文化课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追求的是理解与感悟,并且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体验成功。职业技能的培养是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校生第一次接触技能,我们就必须鼓励他们多动手,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专业基础课以“够用”为原则,专业技能课以“实用”为原则。初中生进职业学校的目的就是学一技之长,毕业后找一份生存的工作,所以我们专业课就必须围绕社会的需要进行教学,为此,必须对专业课的内容进行大胆的革旧除弊、删繁增新;根据社会需求合理优化,同时必须考虑职校生的接受能力、智力能力、动手能力。成功教育教学就是要求我们在专业课的教学中,让学生体会每一次自己的作品给他们带来的成功,而且在每一个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挖掘他们的潜能,让他们不断找回自信,让他们体会在技能操作方面,他们是一个能手。 二、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本质观 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本质观就是要求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做一体化”的实践教学,“教”、“学”、“做”三者不可分割。“教”体现教师根据职校生的本质特点进行教学,体现教的科学性和实战性。“学”是职校生根据教师的要求进行积极主动的学习,实现他们自我的需要。“做”是学生通过学习,做出专业作品。成功教育教、学、做一体化,首先要做到合理安排教学过程,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时间、空间上融为一体。采取边教边学边做,让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不仅在时间上融为一体,而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空间也融为一体,即将理论教学转移到实践室进行,边教边学边做。其次,整合教师队伍,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于一身,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由同一位教师担任:第一步教师可根据专业能力的要求,准备为实践课量身定做理论课教学,然后采取边教边学边做的方法,使学生初步掌握专业知识和形成技能;第二步让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这样的循环,确保教、学、做的一体化。再次,让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提升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对专业学习的情感,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使学生从学习中得到成功的体验,增强学习兴趣和进一步学习的自信心,学生有了兴趣,就会自觉钻研刻苦学习,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最后,构建能力评价体系,强化信息反馈,进行有效的激励。在边教边学边做的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进行讲解、演示,学生则积极参与练习,认真模仿,教师应及时获得学生的反馈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示范指导,并积极观察,给予学生积极的鼓励,教师扮演着行为引导者的角色。主动性练习中,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自我评价,要注意及时反馈与矫正。及时纠正不规范或错误的操作,一方面养成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能力。 三、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价值观 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学价值观要求对教学过程观、教学内容观和师生观进行重建。 第一,成功教育教学过程不再只是一个掌握知识的过程,而是培养职校生成为“会做人”、“会技能”、“会创新”的新一代职业人的过程。师生在教学中通过体验不断领悟自身存在的价值。教学过程蕴含着生动的情感目标,教师从不同的角度诠释情感目标。师生不再把教学过程看成是传道授业解惑,教学中所呈现的不再是简单的认识和使用知识过程,而是挖掘生命的意义,因而教学充满着人文关怀与生命情趣。 第二,成功教育教学内容是以就业为导向,所以比较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现在的技能教材,由于时间的滞后导致学习和实践跟现实有所脱节。同时,教材为了追求教学的整体性,很多的概念、公式、制作流程都被固定,不具有普遍性。成功教育教学内容具有一种张力、一种召唤力,它的意义在于创造性。学生不再死记概念、公式,照搬制作流程,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开放的、创新性的过程,学生在不断理解课程的过程中理解自己、理解人生、理解社会,不断投入自己的人生体验。 第三,成功教育师生观倡导新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师生关系是通过教学中的交往、对话、理解而达成的成功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授—受”关系。尽管他们不如教师“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但在人格上、精神上是平等的。成功教育师生之间,应该是有共同话题的友好关系,在对话中师生进行着知识、技能与智慧的交流,精神与成功的沟通,师生双方作为完整的人,以整体的人格相互影响,双方在对话中共享着知识与经验,共同体验着美好的人际关系,共同感悟着成功给他们带来的喜悦。 四、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教师观 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观,就是要求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这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教师提出的素质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既有一定的理论教学能力,又有一定的相关专业实践指导能力,并能把这两种能力有效付诸教学实践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要求教师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1.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要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知识,具有应用现代化教育手段进行教学的能力。 2.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双师型”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广博的知识结构,了解本学科或该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特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熟悉生产实践,具有与学生获取的多种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相关的证书(级别要高于或等于学生所获取证书的级别),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的综合能力,并能及时掌握本专业群的最新操作技能。 4.具有一定的专业操作指导能力。双师型教师在其理论教学的相关专业要有较强的亲自动手示范、亲自解决疑难问题的现场指导能力,能倾注相当的精力抓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教学工作。 5.具有一定的素质教育实践能力。能将成功教育理念贯穿于理论教学和专业技能教学中,让职校生从各方面感受自己的改变、自己的成功。所以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要求不断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规律、专业学习规律和学生成才规律,适应行业和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分析工作岗位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课程改革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贴近专业教学实际,形成适合教学规律的科学的教学理念,履行教好学生的天职。 五、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学生观 中等职业学校成功教育学生观就是引导学生完成从自卑、自弃到自信、自强的转化,同时帮助职校生摆脱目前社会上仍然普遍存在的鄙视职业教育的阴影,促进学生目标明确地发展自己,以“成功者”的心态走向社会。成功教育是进行学生潜能发现、发展的教育,是提倡人人都能成功、强调“人人想成功,人人能成功”的教育,是追求学生自我教育能力提高的教育,是为每个学生创造成功机会的教育,是以表扬、鼓励为主要手段的教育。成功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突破传统教育“智育第一”的局限,打破应试教育“以分取人”的思维定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内容源自于职业实践,强调职业活动需要的实践能力、道德行为培养。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了解与尊重学生。成功教育思想的精髓在于“三相信”的学生观,即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愿望,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潜能,相信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在教师的帮助下获得成功。只有相信自己所教的学生,教师才有可能实施成功教育“帮助成功、尝试成功、自主成功”的三个台阶,才有可能把握成功教育“期望、机会、鼓励”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教师对学生有美好的期望,为学生不断创造成功的机会,及时给予鼓励,强化学生的自信心。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教育模式对高校创新教育的启示 摘要: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教育是中外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培养了大批的人才。本文通过研究西南联大教育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得出西南联大对当代高校创新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西南联大;创新教育;启示 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是在我国抗日战争期间,由北平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天津私立南开大学南迁联合办学的学校。西南联大(包括之前的国立长沙临时大学时期)成立于1937年8月,到1946年秋季返平津复校,共9年时间。在艰苦卓越的9年时间里,弦歌不缀,培养出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大批杰出人才,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西南联大培养和造就了大批的人才,其中有许多是蜚声中外的第一流科学家、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据统计,从1938年至1946年,先后在西南联大就读的学生约8000人,毕业生约3800人。在他们中间,有1000多人先后在国内外诸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杰出成就。截止到1996年6月,西南联大的学生中有80人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有6人被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另外,有5名西南联大的毕业生后来成为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和美国工程师学院院士。对西南联大研究了十年之久的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史学教授约翰•依色雷尔说:“西南联大是中国历史上最有意思的一所大学,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保存了最完好的教育方式,培养了最优秀的人才,最值得人们研究。” 一、西南联大的成功教育模式 西南联大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培养出众多创新人才,与联大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密切的关系。 (一)继承和发扬“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精神 从三校沿革来看,三校校长都强调民主管理,实行教授治校。西南联大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原定主席由三校校长轮流担任,实质上常委会的工作一直有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主持。在一些办学的重大措施上,他注意听取有威望的教授的意见,确立了“教授治校”的制度。蔡元培先生倡导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精神,在联大岁月一直得到坚持和发展。“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思想落实到联大教学环节中去。西南联大的教授、副教授多是二三十年代留学归来的博士、硕士,人文和科学素养极高。自然科学方面有吴有训、陈省身、华罗庚、吴大猷等;社会科学方面有朱自清、沈从文、金岳霖、闻一多、陈寅格、冯友兰等著名学者。他们各有独特的学术观点和师承流派,教学风格各异。但由于学校提倡兼容并包、学术自由,他们都能发挥各自专长,开出多种选修课。这不仅调动了教师的任课积极性,而且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 (二)教学科研并重,注重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抗战时期物质条件极差,西南联大教授们并未因此放松科研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西南联大物理系师生,包括清华两个研究所在内,在联大时期发表于国内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共108篇。在战时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取得如此多的科研成果是十分难得的。在教学中,尽管教授们授课风格各异,但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课堂上讲授,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同时,由于当时的教学条件十分艰苦,缺乏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但许多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西南地方丰富的自然和社会资源,增加了社会实践的机会,学生从中获得了大量的实际知识,提高了动手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学设施的不足。 (三)注重文理兼修,培养“通才”的教育目标 联大在教育目标上,提倡“通才教育”,主张加强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上。联大全校性的共同必修课主要集中在一年级,一般包括:国文、英文、三民主义、伦理学、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一门社会科学基础课目(可任选:社会学概论、法学概论、政治学、经济学)和1门自然科学基础课目(可任选:地学概论、普通心理学、普通地质学、普通生物学、普通物理学、普通化学、普通数学、微积分)。原则上共同必修课是所有学生必修的,不过各院又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如文法学院对上述社会科学基础课目必修2门,理工学生对上述自然科学基础课目必修2~3门,工学院则可以不修中国通史。西南联大选修课门类众多,而且专业限制较少。学生可以按照课程表选本学期的各门选修课,如果学分不足规定数,可以选本系或外系的课程,或从本人研究方向或兴趣出发选择有关课程。 (四)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模式,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联大实行以学分制为主体,必修课、选修课并举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教学制度,注重文理交叉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对选修课有很大的自主权。这一方面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促使教师勤奋治学,永不停步。联大对基础课的要求非常严格。设有一年级生课业指导委员会。一年级结束时,有些系规定,某一两门基础课,成绩达不到某个标准(70分或65分不等)不能进入该系二年级。学校配备的基础课的师资力量也十分雄厚。一二年级的基础课程,也有知名教授参加任课。理工科,特别是工科,课程负担重,每周都有考试,甚至周末也有考试,暑假也安排课程。考试评分极为严格,不及格率很高。因此,能够顺利完成低年级的基础课程进入高年级学习是很不容易的。理工学院除了在理论课程方面要求严格外,也对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化学系的定量分析实验,实验数据得不到一定的精度,教师拒绝签字,必须重做。联大各系科的专业范围比较宽阔,基础方面也有一系列的要求,使学生受到了扎实的科学训练,有利于进一步的发展,可以创新,可以开展边缘学科和新学科的研究,有较宽阔的发展前途。 二、对当今高校创新教育的启示 (一)专博并济,培养通才的教育目标 目前,我国高校基本沿袭传统的专才教育模式,专业门类划分过细,致使学生就业面窄,专业发展受限,不能满足社会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现代脑思维科学研究表明,创新思维过程是左右脑配合才是完成的,要提高创造力,离不开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相统一的能力。结合西南联大通才教育思想和人脑四象限模型,为提高学生的创造力,提倡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并重的通识教育,培养专博并济的人才,是21世纪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二)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服务地方经济 教学与科研是高校教师两项重要任务。教学促进科研,科研提高教学。知识经济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而且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高校从教,如果没有科研的实践,完全从书本到书本,从课堂到课堂,就很难形成创新能力,没有创新能力,就培养不出有创新能力的学生。同时,教师科研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挖掘地方特色,形成独特的研究方向,这样才能富有鲜活的生命力,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三)营造良好的教师培养的环境,培养创新型的教师 知识经济时代,对高校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有创造性的人格特征、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的知识结构、娴熟的创新教育能力。创造型教师的培养是个长期的复杂过程,高校应该充分发挥教师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和构建有利于教师培养的环境与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教师的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行业专家对在岗教师进行培训;鼓励在职教师到高层次的大学、研究机构进行进修。营造宽松的创造环境氛围,形成创造激励机制和建立创造评价制度。联大非常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不仅从抗战开始前后学成归国的学者中新聘了一部分年轻教授,如华罗庚、陈省身、王竹溪等。而且重视对已有教师的学术提高,联大规定:教师在联大任职满五年,而学校又有意续聘的,教师提出申请并经过教授会同意,可以带薪到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休假。 (四)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加强教学模式改革 创造性教学强调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必修与选修、主修与辅修、基础理论方面与实践能力方面、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多层次、多维度、多样化的课程体系,给学生提供广泛自由选择的机会,以便适应不同学生的能力倾向、兴趣、择业意向和实际,并促进他们各自的特长充分发展。在教学内容上,注意及时改革、更新、充实和丰富教学内容,增加反映现代科学发展新成就的即时信息,以及边缘学科和综合性学科的有关知识,扩大教材信息量,开阔学生视野,帮助学生建立最优化的知识结构。此外,在注重基本知识教学的同时,而且要及时了解大量的科技新发展的即时信息,以掌握时代脉搏,跟上讯息万变的科学技术步伐。 作者:纪玉梅 单位:辽宁传媒学院教务处 成功教育论文:成功教育下幼儿科学教育论文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增强幼儿的自信,使其具有坚强的意志 自信,表现为自己相信自己的心理状态。具有了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才会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朝着目标努力。帮幼儿树立自信心,就要培养他们的进取心,教师要坚持正面教育。人的行为在得到鼓励和赞赏之后,重现的可能性会增加数倍。例如,教师说:“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让我们一起来试试看。”此种说法与“你问的是什么问题,这么怪”的口吻比较起来,肯定是前一种说法会使幼儿更情愿地去思考和探索问题的答案。因此,教师不是去挑刺儿,而是指出其做得对、做得好的方面,对幼儿有重要的意义。幼儿对自己的评价正处于由他向自评的过渡阶段,教师的鼓励和赞赏会使幼儿对自己充满自信,有信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进而培养幼儿的坚强意志,只有这样才可能最终获得成功。例如,班上有一个极其顽皮,捣蛋的孩子,他是一个单亲家庭,爸爸违法住进了监狱,妈妈为了维持这个家庭,撇家舍业出去劳务,照顾孩子的重担就顺其自然地落在了孩子的爷爷、奶奶身上,可是二位老人年岁已大,照顾的精力就力不从心了,孩子就顽皮、任性,做一些大家极其反感的事情出来。如往女同学身上吐脏水,拿脏手抹教室的墙壁,惊吓女生等,同学们都不喜欢他,这就更滋长这位孩子嚣张的气焰,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可以说是有一种自暴自弃的感觉。面对这样的孩子,就应该在他们的思想观念方面进行捕捉,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以此来增强幼儿的自信,使其具有坚强的意志,改掉恶习,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让他认识到往女同学身上吐脏水,拿脏手抹教室的墙壁,惊吓女生等习惯是不对的,这样做的后果怎样。因为幼儿的本性不坏,是家庭铸就了他的恶习,增强了自信,看到了希望。 二、在实际行为方面为幼儿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让他们积极地动手动脑 幼儿无论能力强弱,都渴望通过展示自己获得他人的承认。教师要尽可能多地为幼儿创造机会,使他们的各种智力能力和非智力能力得到发展。例如,科学实验是科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此,教师首先用故事、谜语、设问等各种形式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的积极性,对实验活动进行必要的讲解。演示对幼儿来说是比较困难的或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让幼儿亲自动手操作他们感兴趣、需要巩固的部分,让幼儿尽可能毫无拘束地自由探索。在幼儿亲自动手实验,教师可以通过提出问题、设置情境、进行比赛、运用游戏等方法,引导幼儿主动、大胆地实验。通过“给磁铁找朋友”“沉与浮”等实验活动,幼儿的参与积极性非常的高,由活动让幼儿充分感受了成功的喜悦和探索的乐趣,提高了动手动脑的能力。 三、在情感体验方面让幼儿有成功的感受 幼儿的个体差异非常大,要使他们都感受到成功的快乐,必须根据幼儿的不同水平制定不同的目标,选择合适的内容、形式、方法,在照顾到全体的基础上,考虑每个幼儿“最近发展区”,使其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最大的发展,获得成功的体验。这种体验不是来自教师和与他人的比较,是发自内心的。例如,在“空气在哪里”的活动中,先引导幼儿玩气球、救生圈等充气玩具,发现空气的存在。然后让他们用塑料袋抓空气,幼儿兴致勃勃地跑来跑去,都抓到了满满一塑料袋空气,高兴地说:“老师,到处都是空气。”我问他们:“我们人体里有空气吗?粉笔里有空气吗?木头呢……”幼儿带着疑问去做实验,用塑管向水中吹,把粉笔、木头等物品放到水中,发现有气泡溢出或没有气泡溢出。他们通过自己的探索验证自己的认识,使每个幼儿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四、为幼儿创造科教环境 我们对幼儿进行的科学教育,并不只停留在有计划、有组织、正规的科学教育活动中,而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创造一个学知识、爱科学、动手动脑的环境,鼓励幼儿自发地去探索。我园活动室的墙壁,都是用幼儿自己搜集的贝壳、海星、海螺等组合成的,有美妙的海洋世界,有蚕的生长过程,有南极的企鹅,有北极的熊……在自然角将幼儿亲自捕捉的蝴蝶、蚂蚱等制成标本,并有计划地投放一些实验器材,供幼儿操作,使幼儿有兴趣去观察、思考、实践,自己寻找问题的答案,感受其中的乐趣并得到成功的体验。 五、结语 总之,我们从以上四个方面尝试了将成功教育的观念贯穿于幼儿科学教育中。幼儿对科学探索和科学知识的兴趣越来越浓,由没有自信心和耐心转变为大胆表现自己、有坚强的意志,动手动脑能力也有了极大的提高。 作者:樊丽艳 张雪松 单位:吉林省敦化市信合幼儿园 吉林省敦化市黑石乡学校 成功教育论文:培养成功心理的体育教育论文 一、“成功”的诠释 成功的定义很多,例如成就功业或事业;成就的功业,既成之功;事情获得预期的结果;成效,收获等。成功也指在不侵犯他人的权利的前提下,从生活中获取自己想要的成就的过程。成功是每个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境界。对于社会,创造除了一定的社会财富与精神财富,那么对于这个社会你就是一个成功的人。对于个人,只要你充分的发挥了自己的潜力你就是一个成功的人。成功的范围很广,关键在于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对于一个中学生来说,成功并不能仅仅只用成绩来进行衡量。学习知识衡量成功的一个方面,每一个人都有其自己的闪光之处,当将自己的闪光之处表现出来的时候就是成功;学习中的一个小小的进步也是一种成功。当踏入社会后能够兼顾事业、家庭、人际关系、个人成长等人生其他层面的和谐才是真正的成功。对于一个中学生来说,在学习上的成功并不一定是成绩名列前茅,当每一次考试的时候成绩比前一次有所提升就是一种成功。在生活中的衡量标准应该是对于他们一些非常尊重的人,他们能够做些什么,可从给他们带来的帮助来看,私服对他们的生活有所改善,是否在这些方面对他们有很大的帮助。在体育课中,对于某些体质较差的学生,他们无法立刻就能达标,但是只要他们能朝着目标努力前进,并且每一次都有进步,那么他们就是成功的。对于中学生来说有进步就是成功。成功也许就是平凡人的自我满足和心灵充实,还有小小的成就感吧。乐观地面对困难,积极地行动,人在地上行走,心在天上观望,这又何尝不是成功的人生。 二、体育课中对学生的成功感培养 追求成功是每一个学生的一种现实体验和强烈的动机趋向。顾明远教授在《提高民族素质,迎接21世纪挑战》一文中指出:我赞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功教育,让学生学到实在的知识,自己的兴趣和才能得到发展,获得成功的启迪。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体验到成功的喜悦。课程的实施要依托教学过程,而教和学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教学评价是这一过程的关键。然而当前的中学体育教学现状是,在体育教育中重视技术的传授和学生体质的改善,轻视了学生的心理素质、情感需求、意志品质等诸多方面的培养。接下来就主要探讨对学生的成功感的培养。 (一)中学生心理品质的培养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长身体、长知识,形成人生观和培养良好意志品质的重要时期。对中学生来说,要完成学习科学文化,攀登科学高峰的任务,成为本世纪杰出人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会遇到许多矛盾和困难、曲折和失败,如果缺乏坚强意志是很难达到成功彼岸。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不免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浮华和躁动,通过调查、观察,大部分独生子女,他们普遍存在缺乏吃苦耐劳、勇敢顽强的意志,不思进取的竞争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差,在学习生活中形成了“强迫式”的社会现象,给中学教育带来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国民素质的提升。青少年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细微的量变到比较显著的质变的过程。他们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总是由浅入深,由低到高螺旋式上升的。可根据活动的素材,充分挖掘其中潜在的心理素质教育因素,引导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如从“背摔”的体育游戏入手,教育学生要学会信任他人,应该做一个心胸宽广、乐观开朗的人;又如,在“模拟盲人行走”的活动中,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盲人生活的艰辛,引导学生要乐于助人,珍惜生活。因势利导,培养学生树立正确成功观念。体育活动中,学生的思想、能力、意志、情绪、态度等特征暴露特别快。比如:跳高,面对一个新的高度;跳马,支撑跳跃面对一个新的难度动作,能否超越,一目了然,立即显露。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心理特征也常常会体现出来。成功者的喜悦与得意溢于言表;失败者的气馁与沮丧、急躁与冲动、紧张的焦虑、胆怯与自卑等表现各不相同。作为教师,应迅速抓住学生思想行为充分暴露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成功与失败、顺利与挫折、长处与短处,激励他们勇于战胜困难,克服不健康的心理障碍,提高自尊心和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意识、认识、情绪及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 (二)自信心的培养 自信是成功的重要规律之一。自信心培养是对学生成功心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生的自信心培养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激发运动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的学习兴趣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效果,学生能否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形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兴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教师应在课内外的体育活动中充分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尽可能使学生在运动中充分展示才能,体验运动的乐趣,获得增强体质的效益。如在进行耐久跑训练时,把学生带出运动场在校园内按选定的路线进行自然地形跑,并鼓励学生说:这样既锻炼了身体,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现在的中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由于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大多以自我为中心,不善于与他人合作,因而,在某种条件下就会产生自信心不强的现象。在体育活动中胜利与挫折、成功与失败是经常出现的,教学中,教师应在学生遭受挫折和失败时,及时给予鼓励和帮助,分析失败原因,利用“降低动作难度──克服心理障碍──完成技术动作”模式,使学生的自信心在这个过程中循序渐进地得到提高。如单杠教学,初中学生过去没有学过,教学中把技术动作进行分解,由易到难,加强辅助练习,逐步完成组合动作。 (三)因材施教 学生之间是存在各种个体差异的,对待不同的学生要区别对待。教学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抓住契机进行指导,对于不善于交往、胆怯、怕羞的学生,在体育课上可多安排他们参加跨栏、跳高、单杠等活动,培养勇气,树立较强的自信心;对于性格内向,甚至孤僻的学生,则多组织他们参加一些集体性活动,促进他们与其他同学的沟通与合作,锻炼交往能力。其实,每一位学生都有成功的渴望,例如跳高教学中,如果用同一高度要求每个学生完成练习,就可能使一部分较弱的学生遭遇失败,失去信心。利用分层次教学法进行教学,设置不同的高度,学生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选择。每当前一练习成功完成,学生就在获得成功的基础上产生向新高度冲击的信心,就能使学生以更大的愿望和意志力去完成下一个练习任务,用成功体验增强自信心 (四)激励性评价 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用真诚的微笑、友善的目光、亲切的赞语、热情的鼓励来营造和谐热烈的教学氛围,这不仅能唤起学生积极的情绪,激励学生的学习欲望,同时也能更好地激发他们的质疑与探索。但是教师的激励性评价不能仅仅是以“对”或“好”作简单的评判。如果激励性评价方式的方式过于单调,则会使得学生就会产生厌倦情绪。评价要恰如其分,有礼有节,否则会对学生产生消极的影响。在体育课中许多学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总是关注动作练习的成功与失败,处于一种非常紧张的状态。这时教师就应运用随机应变的教育机智,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激励性评价,使学生获得安全感,获得情感的补偿,获得自信的力量,获得取胜的勇气。不管学生是否最后达到了要求,只要学生有了一定的进步就应该让学生意识到这是他的成功。而这种情况只有在激励性评价中才能够体现。 三、小结 学生的成功心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这需要长期的坚持。要让学生意识到真正的成功的价值,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够只看成绩,应该多关注学生向着目标努力的过程,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创新是加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可以为现代化经济建设提供多重战略支持。在企业实践活动开展中能提供技术创新力,当前企业发展中要强化自身创新力,能有效适应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要求,是我国产业链安全可控的重要要求。目前,在企业发展中要认识到创新的重要地位,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中要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价值,基于科技、经济发展现状,集中整合国家各项发展需求,完善创新发展驱动体系。全面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完善当下已有的创新体制,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1科技与经济融合不足的原因及国内外经验教训 全世界范围的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开展要积极遵循基础研究、商业化、原型方案产生、商品实现等多重阶段。在各个阶段投资人员存有差异,在西方发达国家,基础研究阶段重点是政府投资,转化应用阶段是主要以基金投资人员、企业、风险投资家为主题,政府部门主要是起到辅助作用。当前,我国多阶段投入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企业作为辅助作用。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技术产品从基础研究以及最终产品实现均要经过转化应用的发展过程。此中间阶段会逐步被弱化,在技术创新链环节会出现锻炼情况,这样将会导致产品创新出现问题。基础研究成果难以拓展,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科技与经济也不能共融建设。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对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链断裂情况进行管控,国家开始实施借鉴计划经济背景下的科研分工协作机制,促使诸多事业单位在发展中获取较多资源。相关工业研究部门能从政府资助中展开多项研究活动。在政府部门主导牵引中,企业作为龙头,相关工业研究部门提供多项关键技术以及核心运用技术。多个研究主体强化协作,共同组成全链条创新活动。这样能为工业管理部门发展研究奠定基础,但是此类方式并非是市场经济主导,对应效率偏低。政府部门要积极担负多项研究费用,实际压力较大。自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覆盖范围在不断扩大。原有企业开始全面实施改革转制,为了能加速市场经济稳定发展,我国开始将原有的工业发展部门撤销转为行业管理协会,原有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在不断被破除。自1999年开始,国际领域整体形势开始不断变化,相关军工研究部门在不断发展转制,事业单位原有机制一直延续。随后开始参照日本、美国等诸多大企业自行研发模式,基于企业内部设定的研发机构在展开技术创新,但是由于企业自身创新,科研力度有限,自身发展能力有待提升,科技、产业领域发展难以有效对接,这样将会导致研发活动不能衔接,科技与经济无法对接情况突出。在改革开放发展初期阶段,诸多西方国家在实施技术转移。我国较多企业发展中开始融入多类产品、发展技术,随着西方国家多项技术封锁、垄断相对严重,各类技术层面的短板问题日益严重[1]。当前,我国诸多企业发展中无法学习效仿其他国家成为技术创新发展主体的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自身发展创新力有限,企业共性技术研究、创新投入不足,导致我国基础条件优化以及创新力难以稳定发展,对多项技术运用缺乏有效消化力。其次,规模化企业发展中设定的研发机构有限,与工业发展发达的国家相比相差较远。我国企业研发投入有限,多项投入诸多是集中在产业化发展阶段,在基础应用层面投入偏少。此外,有部分企业发展中技术创新力后天不足,较多企业在多类创新资源配置中话语权有限,企业难以在较高风险项目研发中注入较多资源,多数企业都会选取较低成本来创造更多的生产要素。在过去企业长远发展中,多项资源配置话语权主要是受到高校、科研机构影响。在科学规划、项目评审、成果评价等方面很少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国有企业发展中,行政化趋势相对突出,会受到诸多不确定要素影响,加上经营考核方面的压力较大,难以投入较多资源到项目研发过程中,对企业发展规模、发展市里具有较大负面影响。综合抗风险能力偏低,难以在项目研发中注入更多资源。加上当下部分企业考核体系以及评估体系中存有较多问题,各项问题对技术创新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多。企业多项考核机制设定完善度不足,创新资源资金等方面限制了企业不同层次人才的引入。当前企业在各项经营业务开展中,主要涉及业务收入、发展利润等多项考核指标,这样从客观层面上会导致科技创新绩效的忽视,其中政策缺失将会导致科技创新资源难以支撑[2]。最后,企业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其主要是体现在人员流动性较大,这样将会导致诸多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运用不断丢失,知识产权申报问题突出。目前,在商业机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设定的多项制度完善度不足,侵权成本相对较低。加上企业人员流动异常,将会导致部分技术、知识产权被侵占现状市场存在。现有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设定不全面,各项申报问题较为突出,难以对多项知识、专利产权展开保护。加上企业内部部分技术人员薪酬待遇较低,缺乏诸多优秀企业家、工程师以及专业技能型人才。 2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措施探析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要全面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综合上述分析,当前要注重对创新链以及创新链发展现状进行判定,结合现有的创新能力建设现状提出多项发展建议。 2.1强化国家工程作用,发挥转制院所价值 当前要注重全面强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制造业主要功能定位,以此保障科技与经济能有效结合。当前要注重做好机制设计、功能定位,扩大制造业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支持力度。对技术创新链条重要阶段合理把控,做好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能保障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现阶段要注重重点发挥转制院作用,组建更为全面的技术研究院。基于原本的行业转制院所机构发展,展开新机制模式探索创新。在各项功能定位中,聚焦底层基础共性技术,对各项关键装备应用基础技术深入研究,为企业建设发展提供多重技术支持。在运行机制设立中,全面探索多方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注重协同创新发展。鼓励转职院校不盲目追求产能发展规模,更注重技术创新发展,以此来推动行业领域企业发展建设[3]。 2.2组建大型技术装备研究院,弘扬企业家精神 现阶段各类应用装备是重大利器,各类装备运用技术难度较大,关系到国家安全。当前要注重从国家发展角度出发,基于各类战略运用积极组建重大技术装备研究院。集中汇聚行业发展多项资源,实现机制体制创新发展。全面疏通技术链、政策链、产业链、创新发展链,实现多区域相互协作。积极补充多重链条发展短板,实现制造大国有效转变。在科技创新中需要更多追求真理、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家,还要具备较多社会责任感以及家国情怀突出的企业家。在全面弘扬企业家精神中要重点培育更多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开放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有助于实现企业家、科研人员多重协作。将更多试验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转到市场发展环境中,鼓励原有的服务模式、商业发展模式全面创新,实现体制内科研人员、企业人才双向流动,以此来打造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4]。 2.3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话语权 现阶段,要全面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弘扬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专注精神、创新发展精神。加速企业品牌建设,明确价值导向,基于自身所长创新发展路径。积极优化多项政策,适度提升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职业发展待遇等。相关管理部门要基于地方院校提供更多经费,以此来强化高校综合办学能力。此外,当前要注重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话语权。将更多专业人员引入到创新规划、平台规划、项目科研、成果评审阶段。全面构建常态化的企业对话机制、咨询管理制度,突出多重决策的应用价值。国家不同发展阶段各项经费投入要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当下发展要求,强化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相互协作,集中管控企业当下发展中存有的多项问题。制定完善的政策应对措施,保障企业多项资源能合理配置,以此来提升个人发言权[5]。 2.4健全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扩大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持度 当前要不断健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阶段要注重适度扩大技术创新发展权重,对研发投入、产出展开精确化考核。这样能有效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考核机制。基于市场发展机制来实现企业发展创新,促使企业能实现有效发展过渡,保障差异化竞争问题能有效转变。当前要注重扩大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以及专业化的支持,规范化设立小企业创新计划,支持更多创新类产品研发。在诸多工程建设中要合理划分各类型企业占比,要积极面向中小企业组建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2.5把控人员流动合理性,完善科技评价体系 目前要集中把控科技人员流动的合理性,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合理补充多项产权法律,对知识产权展开精准审判,对现有的商业机密保护法合理优化。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查处机制,在多项政策规范基础上来提升多重人才流动合理性。对人员长期流动情况合理管控,避免出现技术应用、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此外,管理部门要重点补充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对现有科技评价体系合理优化。集中关注多项技术创新发展指标,优化对应指标质量。对高效原有机构评价实施全面改革,明确学术导向、问题发展导向,做好多重技术研发探究。在探索中,能善于发现多项问题,提出相应假设,做出合理推论,以此对企业各类项目发展中的问题集中管控[6]。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对市场发展多项要求以及变化基本现状展开分析,全面认识到经济管理的重要价值,对多项管理活动合理总结。在多项活动中遵循精细化、全方位管理理念,以此来强化经济管理水平。对过去传统化的经济管理制度全面创新,保障多项管理活动有制度可遵循。管理部门还需要不断优化内部现有的激励制度,对员工实施全面绩效考核。基于企业广大员工日常多项表现,对员工个人业绩实施考核,这样能保障员工可以完成多项经济管理任务。还要逐步优化现有的规章制度,确保多项制度能全面落实,以此来调动员工发展积极性,促使企业经济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要不断创新当下经济管理体制,推动管理部门建设发展,强化企业综合服务水平。在企业内部发展中完善人才激励以及约束机制,对经济管理人员展开集中约束管控。组建完善的决策机制、奉献机制等,促使企业经济活动能稳定运转,以此来强化企业综合经济管理水平[7]。 2.6关注多学科融合发展,注重生产工艺创新 在现代化工业建设发展中主要包含材料、电子、机械、控制、传感器等多领域发展,其中关联到基础件制造商、诸多研发机构等。当前要注重全面打破专业壁垒,这样能提升创新发展合力。当前在诸多企业建设发展中,对过去传统的生产技术工艺全后面创新,实现企业多领域创新发展。在创新发展中要做好各项技术创新运用,创新过去传统的发展体制,对管理理念合理优化,实现各类产品创新融合发展,以此来强化创新系统发展全面性。全面加速多领域创新发展效率,加速现代化诸多产业快速发展。各个企业在建设发展中要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多项素质,组建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职业教育建设发展中,强化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发展联系,积极接受多专业知识培训。创新双向制教育体系,为区域产业建设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劳动力[8]。现阶段,要基于企业基本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当下已有的经济管理结构,对多项管理活动要求实施分析,优化组织结构体系[9]。对企业现有岗位合理布设,补充更多专业技术人员,以此来强化人员综合发展素质。积极引入更多优秀人员,落实完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强化人员综合素质来提升多项工作管理成效。此外,企业还要重点引入更多优秀人才,提升管理队伍综合发展素质。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对各部门人员展开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选取授课模式、实践教学方式进行培训。优化福利酬薪制度,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以此来推动企业稳定发展。在各项经济活动开展中,需要规范化运用信息技术,完善信息管理模式。从信息化管理现状中能得出,通过信息化集中管控,有助于提升管理规范性、便捷性、时效性,便于保障企业经济活动高效化实施。对企业现有的经济活动要合理优化,做好风险管控,防止经济管理活动中出现较多问题。在信息化管理模式运用中,企业要注重和广大员工深入沟通,听取不同部门员工意见与建议。对管理模式集中优化,以此来强化综合创新管理能力,实现企业创新化发展。 3结语 综合上述,近年来我国在逐步加速创新型国家建设发展,对目前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链以及产业链精准对接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能为科技以及经济融合发展指明具体方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要注重强化创新顶层设计,做好创新链功能定位,激发多类参与主体参与活力。所以,当前要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力全面提升,最大程度地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集中补齐发展短板,加速科技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钒,余明月.提升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市场结构分析及治理[J].决策与信息,2020(10):49-54. [2]陈学东,王冰,范志超.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思考[J].安徽科技,2019(12):5-10. [3]陈学东,王冰,范志超,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J].民主与科学,2020(6):3-9. [4]周小刚,陈水琳,李丽清.大数据能力、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竞争力关系研究[J].管理评论,2021,33(7):81-91. [5]李向阳,冯谞.信息化与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融合水平测度及提升策略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20,39(12):88-93. [6]王延霖,郭晓川,刘虹.高技术服务业与资源型产业融合对资源型企业两阶段创新效率的影响[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0,37(11):60-69. [7]张蜀艳,贾金玉,宫健.科技社团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创新模式研究[J].学会,2020(9):11-17. [8]赵文睿.业财融合视域下管理会计赋能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J].现代商业,2022(4):184-186. [9]刘晓燕,张淑伟,单晓红.企业技术融合程度提升路径: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J].科技管理研究,2022,42(6):97-103. 作者:李京蓉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经济学论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提出了“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要性,进而指出“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然后,通过对生产函数的描述,直观反映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与效果;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建议。供都江堰灌区等“丰水”地区参考。 关键词:丰水 节水型 社会建设 经济学 目前,全社会对于水资源形势和节约用水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在“丰水”地区是否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上,人们却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的人不关心,有的人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人只把它作为要项目、要资金的“口号”……“丰水”地区为什么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动力等问题,推进人们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 一、资源稀缺性与“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 水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总量与可利用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用水资源(下称水资源)已经变得越来越稀缺。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虽然习惯上被称为“丰水地区”,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是无限的。第一,“丰水”是相对的,它只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也就是说该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丰水”是一个大家广泛使用却没有严格界定的术语,水文学在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年(期)、平水年(期)和枯水年(期)的概念,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而言的。笔者认为是否“丰水”应视水资源的供需两方面而定,同时这是一个具有动态性质的概念);第二,该地区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极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四川省水资源就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性;第三,水资源形势正在由“丰水”向“缺水”转化,这不仅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用水需求量的提高,还包括人为污染造成可用水资源量的减少;第四,如果水成为商品,那么该地区对水商品的供给将是有限的。 因此,就“丰水”地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水资源不稀缺。既然水资源稀缺,那么就有必要优化配置。这里的优化既包括局部的优化,也包括全局的优化。局部的优化指在“丰水”地区内的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局的优化则是指在“丰水”和缺水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此之前,人们首先提出的是“节约用水”。作为“缺水”的应对之策,其目的主要是节约水资源用量。随着对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 “节水型社会”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节约水资源用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战略措施。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节水型社会”通过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由之路。 首先,就局部优化而言,“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由于“相对缺水”的存在、水资源在季节分配上的不平衡、“丰水”向“缺水”转化的动态性,“丰水”地区同样面临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那种认为“我们这里不会缺水,没必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观点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次,就全局优化而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动力和保障。全局的优化并不必然带来局部的优化。局部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不等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丰水”地区就没有自觉、自愿节约用水的动力。初始水权的确立和水市场的建立,使节约出来的水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经济效益,从而使“丰水”地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趋于一致,为“丰水”地区节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保护了“丰水”地区节水的积极性。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学描述 为了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情况进行直观的反映,笔者将“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果描绘如下。 (一)静态的初始生产曲线 设静态下全社会初始生产函数为F(X),其中F(X)代表产量,X代表水资源用量。 一般情况下,图中横轴代表水资源用量,纵轴代表产量。生产函数曲线BAC代表了在一定的生产水平下,水资源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BA段边际产量递增,随着水资源用量的增加,产量逐渐增加;水资源用量达到A,产量达到最大;AC段边际产量递减,随着水资源用量的继续增加,产量逐渐减少。由于AC段中,水资源用量是可控的(用多少水,由人决定,用多了,可以把用水量减下去,洪涝灾害除外),故用虚线表示。 (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假设缺水地区生产函数与全社会相同,水资源用量受到水资源量的限制,最大水资源量为d,那么其产量只能达到D点,无法达到A点。该地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了初始的生产函数,则形成了新的曲线B‘A’C‘。 该社会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函数变为F‘(X),生产函数曲线改变为B’A‘C’,从而在可用水资源量为d时,实现了比过去D点高得多的产量D‘。我们把BAC向B’A‘C’的转变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 可从我国的现实中找到例证。1991年以来,我国耕地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减产粮食280亿公斤,城市、工业缺水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由于缺水,我国的生产函数曲线达不到最优点A.与此同时,我国万元GDP用水量2002年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这说明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善生产函数,在缺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高得多的GDP.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以都江堰市为“丰水”地区代表,在现有的用水水平或者说生产函数下,可用水资源量有时为d(不妨设为最小值),小于最佳需求量a,有时为e(不妨设为最大值),大于最佳需求量a.在后一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值,都江堰市放弃了多余水量,故其产量在D和A之间变动。 都江堰市建立节水型社会也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效果。 建立了如缺水地区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实现在较少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产量F‘(X),如:在d下的产量D’。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A’]);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另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在较多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的产量F‘(X)。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 (F‘(X) 属于[D’, E])‘;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 ((e-X ) 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总之,促使生产函数优化的过程就是“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需要应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各种风险,但是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四、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思考 上面的分析对生产函数进行了简化,以直接地描述节水型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产量不仅是用水量的函数,更是其它多个自变量的函数F(X1,X2,X3,X4,X5…),我们可以把X1、X2、X3、X4、X5分别定义为水资源用量、劳动力素质(包括用水意识)、生产技术(包括用水技术)、生产结构(包括用水结构)、经济体制(包括管水体制)等。生产函数之所以能够变化,是众多自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优化生产函数,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必须从以上众多因素入手。 当前,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丰水”地区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克服“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增强人们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改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解决“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本上建立“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在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之前,建议国家考虑对“丰水”地区节水、调水区调水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 第四,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经济学论文:有关计量经济学的国民经济论文 一、影响因素分析 安徽省作为中部振兴大军中的中坚力量,其经济结构有着不可或缺的代表性,我们搜集到2000-2010年安徽省的部分经济数据,并据此对安徽省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 1.人均GDP:它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人均GDP指标越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越高,一个地区越发发达,它的人均GDP就越高。 2.农业: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个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它的经济也就越发达,并且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业的发展状况更加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水平。 3.工业:工业是一个地区兴盛的标志,一个地区工业越发达,文明程度就越高,因此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提升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运输业:运输业就像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它使得各个地区的资源得以融合,促进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在运输业发展的今天,它给国民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贡献更是不可忽视。 5.旅游业: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它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代表,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其发展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所以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同样不可小视。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18232.79,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除了X1因素以外,其他因素均大于2,说明另外三个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5991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5484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9083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075元。 三、计量经济学检验 1.多重共线性检验。可以看出每两个简单相关系数均大于0.8,说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22115.46,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各个因素均大于2,说明每个因素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 2.异方差性检验。通过White检验检验模型,得出nR^2的值为9.9376且P(nR^2) 0.05,说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 3.自相关性检验。通过布罗斯-戈费雷或拉格朗日乘数检验,可以看出模型不存在自相关。 四、总结 最终模型为:Y=1012.6200+2.6382X2+3.0338X3+0.4557X4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6382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3.0338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557元。 五、政策建议 由计量经济学建模过程及结果可以看出,农业对于人均GDP的增长可以忽略,工业,运输业,旅游业对人均GDP的影响比较显着,我们应当大力发展这三个产业。鉴于安徽省自身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省内工业城市为首的工业特区,发挥其临近长江,靠近南京等重要二线甚至一线城市的的优势,紧跟长三角城市经济带的政策领导,以及高效地利用地理资源,政府可以投入重资打造长江中下游城市工业区(园),开发高新技术,不断促进工业高速高效地前进。 2.皖北有个交通运输业的重市-蚌埠,号称是火车皮拉出来的城市,其地势平坦,并且又有交通运输枢纽的历史,只是近些年发展有些缓慢甚至停滞。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大力发展一蚌埠为首的皖北交通运输特区,兴修铁路,并提供一些便利支持和帮扶政策,加速皖北的兴起。并打通与北上广的交通脉络,加速省内外的交流,带动安徽省的经济向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3.安徽还有很多的旅游资源,比如黄山,天柱山,九华山等等,政府应当出资,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比如为相关的旅游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为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宣传省内的旅游景点等等,让旅游业成为带动省内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使其成为循环产业,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视野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 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 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新婚姻法对城市青年婚恋观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价值观念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 指导着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1〕 而婚恋观指导着人们的一切婚恋行为,婚恋观的变化在家庭的构建和维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外在表现形式是择偶标准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往往对一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尽管婚恋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在不同环境下的择偶标准不一。其中在择偶标准中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物质与爱情的矛盾,“注重追求个人的情感需求还是注重经济等物质因素的作用,成为现代人择偶时的一个两难选择”。〔2〕然而主流的婚恋观应该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所需的,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进行。从这一角度来讲,扭曲的婚恋观是指不利于人类社会良好发展和延续的,通过不合时的择偶标准具体形式指导人们进行婚恋行为选择的社会价值观。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城市青年(这里的城市青年主要指达到适婚年龄,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的青年,这部分人才是面临房价和婚房问题的主要群体)婚恋观的日趋物质化、世俗化,在择偶的过程中经济因素超越了感情因素的考虑,尤其体现在婚房成为结婚的首要权重因素。 扭曲婚恋观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城市青年在婚恋市场二元化,出现供需结构性失衡,笔者将其概括为结构性无偶现象。本文所谓的婚恋市场二元化是指,与贝克尔“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相对应过来的概念,把婚恋市场分成“有房适婚男性”和“无房适婚男性”两个市场,具体展开见下文。结构性无偶是指,尽管婚恋市场上存在较多的求偶需求,但由于处于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以及个人特质的差异,适婚男女出现供需不匹配,导致无偶男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例过大,给社会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一、城市青年婚恋观的扭曲现象 在中国,买房结婚是一种固有的情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同于西方工业文明,中国人更注重安土重迁,房子能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置业情节严重,“婚房”也就自然成了结婚的“必备品”。结婚买房本无可厚非,但在高房价形势下,婚房却引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房价的一路攀升,大大超出了城市青年的支付能力。有学者利用全国的数据,创建了一个以房价收入比为核心的住房压力指数,实证分析得出,2007 年中国住房压力最低的是呼和浩特,指数为29%,而西方学者认为合理的家庭负债比例不超过1/3,中国当前有一半以上的大中城市住房压力指数超过这一标准。〔3〕作为工作刚起步的青年工作者,收入相对而言比较低,积蓄非常薄弱,住房压力自然更大。 中国结婚形式一直以来还是女性脱离父母,进入男方家庭或重新组建家庭。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对住房的需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沉重的住房压力下,女性在择偶过程中把是否拥有住房作为衡量配偶的一大重要甚至第一标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物质型”婚恋观对当下青年影响愈发严重。〔4〕《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0.8%的女性认为男性必须有房才能结婚”。〔5〕另据2010年“首都市民价值观调查模型建设研究”课题调查发现,高达43.7%的青年女性认同“有车有房是当今择偶的基本条件”。“拜金女”“闪婚族”“房奴”“恐婚族”“大龄未婚女”等群体随之增加, “宝马名言” “房奴”“蜗婚族”等辞藻不仅在网络上频频使用,在现实中也广为流传。高房价对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影响尤为明显,这一群体流行着“男靠家,女靠嫁”的说法, 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们将婚姻视为就业的一条捷径,戏称为“曲线就业”。〔6〕婚恋观世俗化、物质化现象严重。尽管关于此问题争论颇多,但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真正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运用婚姻经济学的理论对其展开分析,探讨婚恋观扭曲导致婚恋市场结构性无偶的过程及其影响,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 二、结构性无偶形成过程及其影响分析 婚恋问题的研究广泛存在于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领域,然而作为婚恋主体的男女双方大部分情况下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是资源的一种。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他们之间的匹配和结合,实质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从男女个体来讲,他们的择偶过程,实质是把对方作为一个消费品进行选择购买的过程。因此,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婚恋问题,赋予了对此问题的认识较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更多的理性成份。 (一)婚姻经济学理论基础 学术界最早开始从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婚姻是亚当·斯密。在1776 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讨论了在工人阶级中, 贫穷如何抑制婚姻这一问题。运用经济学工具和技巧来探索为何结婚、何时结婚以及与谁结婚是近期的发展。大卫·戈尔和劳伊德·夏普利( David Gale and Lloyd Shapley 1963)最早发展了一个婚姻匹配模型。〔7〕 英国学者詹姆斯·费雷泽则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婚姻关系。〔8〕而国内学者从经济学视角探讨婚姻的典型代表有王宇中的“美满婚姻二维匹配模型”理论,强调男女双方资源的对等性和特质的契合性〔9〕。李煜、陆新超着重从先赋性和自配性两个角度分析了婚配的变迁。〔10〕然而对婚姻经济学概括较为系统的还属加里·贝克尔,下面笔者就其婚姻经济学的部分理论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主要包括两部分:选择结婚的动机和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贝克尔假设家庭产出对于夫妻双方来讲是单一的同质商品,换言之,男女双方从婚姻中所获的收入是相等的。那么对于所有结婚者来说则有下列等式:〔11〕 另外贝克尔还对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这样的婚姻市场才会是家庭产出最大化”。从单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们往往追求的是比自身等价或者更优者结合。 在已有的婚姻经济学研究成果中,大部分学者在讨论婚姻市场供需平衡问题时,主要考虑的是婚恋市场上的市场因素怎么影响供需平衡的。诸如个人特质(商品特性)、男女比例(供需数量变化)、择偶偏好(消费者偏好)等。即在充分自由的婚恋市场上,结婚的双方基本上是对等的质量。但考虑到区域隔阻、时间等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还是会出现诸多婚配失败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婚恋市场自身缺陷造成的,只是暂时性的供需不平衡,能靠婚恋市场内部进行调节的。然而,在一些 特定的环境下或特定时期,非市场因素通过影响市场因素往往会给婚恋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于婚恋市场来说,居高不下的房价便是一个影响强烈的非市场因素。它的出现导致了婚恋市场供需出现结构性失衡,是婚恋市场本身所不能自动调节的。 (二)结构性无偶的形成及其影响 本文主要是从城市女青年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笔者把适婚女性看作是婚恋市场上的需求方D,男性为供给方S,而女性在婚配时的心理预期收入为市场价格P。为进一步展开分析,明确几个限定条件是很有必要的:1)在新婚姻法出台前后,适婚男女的收入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可以忽略极小部分的暴发户),换言之,他们的绝对支付能力在这一时期是稳定的;2)贝克尔把男性区分为高质量男子和低质量男子,本文则根据有没有住房将其分为“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前者既包括在城市已经拥有住房,或者已经具备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不管这种实际支付能力是自身具备的还是遗赠得来的),后者则相反。3)假设“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两群体可以看成是能够区分的两个市场。4)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例如获得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等。 假设在房价虚高(以超出平均居民实际支付能力为分界点)的态势前,如图(1)、(2)分别为MH 、MNH市场,P为购买方(即女性)对其能支付的对价,即购买方能从婚配中获得合理的预期收入水平,此时MH 、MNH市场在价格P0水平均达到均衡状态。即在房价虚高前,婚恋市场正如贝克尔所假设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然而随着房价这一非市场因素,导致了需求方(女性)消费的偏好产生了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是这么进行的:在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下,一般是由女性脱离父母,嫁入男方家庭,也就是婚姻剥离了女方的原居住地,此时女方在婚配中必须衡量男方有没有住房,但随着房价的虚高,大大超出人们实际支付能力时,拥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减少,而没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增加。从女性角度来讲,由于价格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然而房价的虚高大大地增加了继续维持这种心理预期的成本,如果把目光从“无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有房适婚男性”,就可以消除这增加的成本。女性在婚配中对住房的需求,这种心理变化投射出来的是对 “有房适婚男性”的需求绝对和相对地增加。相应地,婚恋市场会发生如下变化:在MH市场上,供给曲线减少到S2,需求曲线增加到D2,从而出现需求过热,产生缺口QH2-QH1;而在MNH市场上,供给曲线增加到S2,需求曲线减少到D2。从而出现供给过剩,产生剩余QH2-QH1。只要其条件保持稳定,这种缺口和剩余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消除的,仅靠婚恋市场自身是无法调节的。在“有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女性增加,而在“无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那男性增加,形成结构性无偶现象。 结构性无偶带来的社会问题颇多,最为直接的是大量刚毕业的男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男青年、收入微薄的适婚男性群体求偶难, 大龄未婚青年增多,退后了整个社会的结婚年龄, 进而影响到我国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另外由于在择偶过程中过于注重经济因素,导致婚姻质量下降,离婚率逐年增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最后,扭曲的婚恋观会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长久而且深远的不良影响,对国人的价值取向产生误导,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三、新婚姻法对结构性无偶的调整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于同年8月13日开始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关注的焦点在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前者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网友俗称“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后者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被网友俗称“谁首付,房子归谁”。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婚姻在拜金路上刹车”,看似调侃,其分析起来不乏几分道理。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无疑给广大女性一个申明:法律上不再承认仅仅通过婚姻缔结而获得的房产权(夫妻之间的遗赠除外),通俗讲就是如果房产权当时或将来归男方所有,结婚后女方并不能自动获得部分房产权。对于婚恋市场而言,新婚姻法属一个非市场因素,它的到来使得“有房适婚男性”弥补房价给女性带来的成本这一功能大打折扣,或者弥补的风险性大大增加。相反,与情投意合男性结婚,尽管房价带来的成本依然存在,但对婚后婚姻稳定的预期会提高。不管嫁给“有房适婚男性”还是情投意合的男性,房价带来的成本都等价存在,但后者的婚姻稳定性更高,这就使得女性的目光从“有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情投意合的男性身上,即贝克尔说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的均衡状态。如图(3)、(4)所示, T0表新婚姻法出台时间, L1 、l1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需求量的变化,L2、l2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供给量的变化。T0时,需求量下降,出现拐点,房价的上升导致供给量缓慢下降,但幅下降幅度比需求量曲线小,因此MH市场缺口逐渐缩小。由于女性对MH的需求量减少,则会转移到MNH市场进行挑选,则对“无房适婚男性”的需求量增加,l1出现拐点,这一市场上的剩余逐渐减少。 由上述分析可见,新婚姻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结构性无偶进行了调整。最新出炉的《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写道:“2011年的调查中68.3%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2010 年的调查中 70.8%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比例有微弱下调。” 〔12〕 但报告同时表明, 46.8%的人表示对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不是太了解”,可见新婚姻法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还是比较小的。 四、结论 婚恋观涉及到我国社会稳定以及未来人口结构发展等社会问题,扭曲的婚恋观及其带来的结构性无偶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必要的。 (一)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已经变形了的婚恋观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扭转,对结构性无偶产生了一定的调整。然而由于新婚姻法出台的时间 较短,知晓度相对较低,因此为进一步加速扭转趋势,有必要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 使更多的城市女青年了解新规定,逐渐降低房价在婚恋条件中的权重,进而对自身的婚恋行为作出慎重选择。在基于情感和经济因素的综合考虑上,选择更为稳定的婚配对象,提高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离婚率的上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减轻青年住房压力, 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由上述分析可知,婚恋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无偶主要是由巨大的住房压力带来的。因此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务必要采取一定措施减轻青年的住房压力,加大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加大贫富差距调节力度,使低收入青年在绝对和相对意义上增加收入,逐渐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提高适婚男女的匹配率,促进婚恋市场有效运行。 (三)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引导。自然婚恋问题不能仅靠一纸文书就能决定走向的,还应结合“本质上在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双管齐下,引导我国青年形成积极健康的婚恋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论文:计量经济学教学改进建议论文 一、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教学定位不明,缺乏专业针对性。以我校为例,《计量经济学》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必修课程。然而不同专业对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要求不同,如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要求定量分析较多,应以理论方法为主,而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等专业则应以实际应用为主。并且,每个专业都有其专业特点和要求,必然导致计量经济学在各专业的应用和应用程度有较大的区别。然而,现有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的规范都过于泛化,难以适应专业需求。特别是教学案例的分析,此专业学生听彼专业的案例,往往会听得云里雾里的,结果不能激发学习的兴趣,所以学校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一个专业一个班,而不是多个专业一起,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设置教学案例。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化。目前,计量经济学教学方法或教学手段大体经历了由黑板教学到黑板与多媒体结合,再到多媒体教学的过程。黑板教学多侧重于计量经济学基础方法的数学推导和逻辑推理,而多媒体教学则更多以PPT的板书方式、计量软件辅助教学来展开计量经济的学习。现在比较受推崇的教学方式是黑板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只有在必要时才会用黑板表达相关方法的基本数学原理。一般院校要求计量经济学课时至少要48课时,有的甚至要96课时。那么,对于如此复杂的课程来说,要想在短短的48课时内讲完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虚拟变量、异方差、自相关、多重共线性、联立方程和时间序列等内容,来配合事先拟定好的教学进度计划,就算是从事多年计量经济教学的教师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掌握教学内容、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重点和难点,何况那些专业基础知识不是很扎实、刚刚接触计量经济学的学生,他们只能被动地去接收老师所要传达的所有信息,难吸收、理解这些信息的内容和作用,更无从谈其应用。 3、轻能力培养与实际应用。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学会应用。然而,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多数学生不会应用倒还算是小事,更甚者是根本就忘记计量经济学内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1)缺乏研究创造性培养,这一点主要体现着案例教学上。现有计量经济学所提供的案例都是与章节内容紧密相连的,但多数案例仍然过于简单化和抽象化,没有给予学生充分挖掘的计划,而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我们知道,计量经济学讲究的是由问题入手,然后选择变量—设计模型—收集、处理数据—建立模型—模型检验的过程。以GDP数据处理为例,学生首先应该判定GDP是按可比价格计算,还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然后要检验这个数据是不是存在异方差性、自相关性等问题;最后,通过相关方法的解决处理,才能用这个数据去分析问题。而事实是,我们把所有可能面临的问题都想到了,都提前做好了,那么学生在做案例时就像填空一样,机械地完成教学内容的每一步,仍过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这样既达不到计量经济学习的目的,也不能锻炼学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2)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应用计量经济学除了要学会计量方法,还要学会相关计量软件(如Eviews,Stata,SAS等)操作与分析。然而,现在问题是计量经济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一方面是由于教学计划导致的,48课时除了要上理论课,还包括实践课,这就很难两者兼顾;另一方面就是学校的教学条件跟不上,如实验室太小,计算机太少,一次安排不下很多人上机等情况,这样分批次就会影响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再者,课堂上老师与学生互动环节较少,学生演示机会不多,也会降低其学习计量经济的兴趣,课后不愿动手去练习操作。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的若干改进建议 1、合理安排课程设置。《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 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许多老师都会有“难教”的感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学生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但作者认为也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有关。比如大一、大二期间学习高等数学、宏微观经济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统计学的学习,大三第一学期就应该紧接学习计量经济学,而不是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大四,这样学生就会很快投入到计量经济学的学习中,容易理解和吸收,而不是找寻或重拾学过但已忘记的内容。再者,我在教学中就碰到过将统计学与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同学期同时开课,甚至统计学比计量经济学晚开课,这样就给计量经济学老师授课时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讲授过程中还得兼顾统计学基础知识的讲解,不但占用计量经济学的授课时间,也会打乱教学大纲安排,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公务员之家 2、强调专业教学。这样做主要是比较有针对性,将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内容与专业案例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计量经济学在本专业哪些领域应用,如何应用,怎么实践等,从而克服计量经济学“难学”、抽象而模糊或无从下手的局面。以国贸专业为例,就会根据专业背景选取实际利用外资额(FDI)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影响等问题来研究,既从定量角度让学生真正了解贸易对中国的影响情况,又将所学计量经济的内容融会贯通,并且一个案例的分析还能启发、衍生出新的问题,就可以跟学生共同探讨、研究,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有利于促进学生自发去学习本门课的兴趣。 3、重视启发教育。计量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分析问题的工具,那么就需要去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去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才能充分展示计量经济这门工具的有效性。为此,要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如展开课程论文研究与写作等形式。老师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哪些是好的选题,哪些是不好的选题,这一选题的目前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以问题出发,结合所学的计量经济内容让学生参与、判断、分析这些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就会改被动变主动,积极去学习。此外,计量经济学教材的选取也是很重要的,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因此,对于非统计专业学生来说,教材的选取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简练,深入浅出,避开复杂的数学推导过程;(2)重点介绍计量经济方法、计算结果的统计与经济意义分析;(3)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操作步骤,帮助学生理解计算结果,学会计算操作;(4)教材结构和内容设计要具有继承性和集成性,要能兼顾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精华,介绍计量经济的前沿知识,体现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经济学论文:世界与计量经济学探讨论文 在这篇文章里,我试图论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科学史上关于宇宙本质的争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对宇宙是有序运转的,还是无序地紊乱地运转的认识支撑了我们对于科学的信仰、我们的情感和某种程度上我们的人生 哲学 。也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计量 经济 学 得以建立。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几个基本问题。第三个问题,我将之称为“计量之美”。我一直相信任何一个学科都是极其美丽的,因为,它们不仅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世界是如何运行的真知灼见,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许多世俗智慧甚至一种人生哲学。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也会得到不同的读书体会。因此,在这个问题之下,我仅就自己的体会谈谈计量经济学的世俗智慧和对我们人生态度的启迪。 一、随机行走的世界 对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宇宙的认识和思考,一直以来吸引着各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智慧。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呢?是以一种有序的、有规律的方式在运转还是无序的、杂乱无章的运转?这种运转能否为我们的智慧所认识?人们对这些关于宇宙问题的渴求正是造就了人类自身的智力进化和卓越品质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我们今天的视野所及的范围,我们知道对这些问题思考的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是由18世纪的思想家们做出的。18世纪的思想家们建立了近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体系,他们设计了一个“有序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世界观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观,坚信这个世界正在按照某种已经设计好的秩序在运行。持有这个“决定论”观点的人包括诸如牛顿、爱因斯坦等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这个体系的科学性则是由牛顿定律和对牛顿体系进一步思考的 数学 定律所保证的。当然,自然科学家们这种关于宇宙的信念和洞见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从事 社会 科学研究的思想家们,其中也包括经济学家。 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根基也是源于这样的一种信念。他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有序世界的观点应用到人类社会里,形成了一种从看似“无序”到“有序”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和谐的经济系统”的观点。这种和谐的经济系统的动力则是人的自利动机。 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种关于世界的观点的影响力和洞察力。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下生活并做出各种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决策。一种对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完美和谐”的信念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效果的质疑,并且主导了许多关于政府问题的争论。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们对于自由经济的信心和我们对于世界的信仰。 但是这一体系在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遭到了怀疑。对于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的挑战来自于 统计 观点,尤其是概率论的成功。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二者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分歧。比如我们说,消费函数是 ,其中, 是自发消费, 是可支配收入,c是边际消费倾向。进而我们可以把消费函数 写作 是可支配收入的函数: 。这个消费函数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数学若干函数中的一个。这个函数明白无误地说明,居民的消费量将精确地取决于可支配收入、自发消费和边际消费倾向。这种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性的关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关于居民消费的断言在现实中毫无疑问是会受到质疑的,居民的消费量并不是精确地取决于这几个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消费关于自发消费、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随机的,有着概率分布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持有决定论观点的人依据一种确定性的函数关系认为,这个世界将会精确地按照数学定律所描述的那样运转。而持有统计观点的人却认为,即使是知道了这种关系,消费与其他几个因素之间仍然是一种偶然的,不确定的,有着概率分布的关系。 我们把后一种对于世界的观点叫做统计观点,正是这种统计观点,打破了原来思想家们头脑中的有序结构。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分歧似乎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当我们在利用统计方法的时候,我们却得出了一些几乎完全可靠的定律。而且,统计总体越是偶然、紊乱,就越能更好地表现出统计规律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投掷硬币,当我们投掷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我们发现,出现正面和反面的概率竟然惊人地各是.5。再比如,我们对于某种考试成绩的统计发现,如果样本足够的大的话,成绩分布将会呈现一种正态分布。并且,人数越多,成绩就越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看起来我们做事情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人几乎不能随意地犯错误!总之,某些看起来是无迹可寻的东西,似乎又都可以找到规律。这样,决定论和统计观点二者之间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统计观点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定律,任何所谓的定律其实都是有着某种概率的“可能的”情形。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随机行走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我们相信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都是随机行走的,那么人类社会也会表现出这种随机性看来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随机行走的世界会因为其不确定性而无法认识,即使这种随机行走的世界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混沌状态。我们能够在“决定论”和关于世界的“统计观点”那里架起一座桥梁。那就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定律,这些定律是对某些事情本质的一种最好近似,即使这些事情的本质可能并不是一元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会从无序走向某种程度上的有序。对这些统计定律的发现,在我们的专业范围内,就是计量经济学的任务了。 二、随机行走的世界与计量经济学的任务 事实上,统计的成功应用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大约在17世纪,有一位叫做格兰特的英国商人就通过研究注意到:因事故、自杀、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的百分比是固定的。这几乎叫人感到惊奇!而且也是统计学的成功使得人们日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定量 材料 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府决策者,都应该思考数据。 计量经济学就是为了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探讨统计性规律!因为只要知道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个世界。但是要记住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完全的。而且根据需要,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规律来进行预测。进行预测是我们关心规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计量经济学在推断统计规律时所用的方法和理念。因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永远是不会完全的,我们只能根据部分“样本”来推断这个世界的整体状况。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进行完全的观察,我们就期望可以得出一个关于这个世界本质的定律。可是,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观察到,也可以说,我们认识的局限是不确定性的来源。能否由样本近似地认识整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坚信可以由样本来推断整体规律的信念的话,我们就不能建 立这门学科。 这种由样本来对整体进行推断的方法是计量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我们要通过一种叫做回归分析的技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回归”这个词最先由F.加尔顿(Francis Galton)爵士引入。加尔顿研究发现,父母和孩子的身高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父母高,儿女就高;父母矮,儿女也矮。但是高个父母的儿女们在同龄人中并不像父辈那样在同龄人中显得那样高,儿女辈的平均身高将“退化”到或者说“回归”到全体 人口 的平均身高。这也叫加尔顿的“普遍回归定律”。加尔顿在智力遗传的方面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一般来说,天才是要遗传的。但是天才的后代却要比他们的父辈们平庸,也就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将“回归”到中等水平。但是,对于这种回归背后的动力分析可能已经超出了计量 经济 学 这个学科的研究范围,即使这种研究也许会导致一种有意思的 哲学 的建立:所有的有机组织都将趋于标准状态! 回归的现代意义则稍微有点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回归是指,一个叫做因变量的量和其解释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相关的关系。实际上,回归和相关是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容易混淆的原因既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相近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哲学上宣称,这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个宣称的深刻性在于确认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全独立的。比如,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 社会 死于癌症的人逐渐增多,这二者是相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是现代社会导致了更多的人染上癌症。再比如,这也经常被用来反驳 统计 结论,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的情况可能和这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太阳黑子出现的情况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却不能作为我们行动的任何 指导 。在这个问题的区分上,就是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之间的分歧了。计量经济学讨论的是回归关系,这种回归的特点在于,我们试图根据某些变量的数值来估计另一个量的数值,我们要依据这种关系进行预测。比如,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父母的身高来估计其孩子的身高。这种估计就要依赖于我们所关心的两个量之间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联系。而相关关系则充斥着统计学的各个方面。并且因为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相关关系是一种常态。 基于上面的差别,在回归中,我们要求解释变量是确定的,可以控制的,但是被解释变量(因变量)可以是随机的(被解释变量正是我们要估计的)。但是在相关关系中,这二者并不加以区分。之所以说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就存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精密联系。我们实在不能够足够自信地认为我们可以确定哪些变量可以控制,哪些变量之间可以精确地被认为是一种回归关系。比如,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找出一种机制使得癌症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回归关系,就像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理论来说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存在着回归关系。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保持谦虚。同时请记住:具有回归关系可能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必须要很小心。因为,这个因果关系很不好说,也许看似因果的两个事件,实际上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就像佛经中认为的那样:因果是循环的。 我们讲了这么多关于计量经济学的性质,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我们这样的信念:我们可以在一定的层次上认识世界,我们坚信这个世界存在着某些统计规律,应用这些规律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认识和改造世界。计量经济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借助近似地描述了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间联系的函数,主要是回归函数,来描述这种关于世界运行的定律。 但是,计量经济学在得到这个回归函数时所使用的复杂的 数学 推导可能会让我们在特定的时段感到计量经济学的混乱和无序,即使在最后我们坚信可以实现一种理解上的有序。但是,过程中的痛苦可能会让很多人驻足。这里,我们想提前接触一下,那条驾驭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灵魂。 因为,认识世界的理论的建立来自于对世界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分析。有两种对现象进行分析的方式:一种是对现象直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极其便捷,简单而且有洞察力,但是对天赋的要求非常高。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对现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可能广受争议。另一种方式则是对现象的属性——数据来进行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方法了,这种方法因为是用数据说话,可能争议较少。但是,不利之处却是,这种分析结论却要严格的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质量不会比数据的质量更好。 尽管有这样的困难,我们还是推荐计量的方法。因为,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和统计工具的完善加以解决。并且,根据我们的概率知识,即使这种有误差的数据,其误差也是有规律的,误差情况总是会表现为正态曲线。那么如何来对数据进行操作呢?计量经济学的思路通常是这样:最简单的情况下(双变量回归),在一个坐标平面上画出散点图,发现其大致的规律,通常我们可能发现,我们关心的两个简单量之间呈现一种类似于线形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不是线性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更高深的数学工具)。把这种线形的关系利用解析几何的知识转化为直线方程并不困难。获得了这样的一个直线方程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因为,这个方程,就是在“某种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的一种描述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事实上,计量经济学的任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发现这样的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 但是,在从数据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变量间“规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在使用数据之前,通过对先验的知识进行演绎和推理从而得出一系列“定律”。这就是我们在数理经济学中所看到的那些数理方程式。这些数理方程就是我们对世事认识的理论,这种理论能够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指导。尤其是在确定我们所考虑的变量之间的可能具有的关系时很有作用。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些方程式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并没有得到证明。计量经济学提供了一种这样的证明。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 检验 这些先验的定律是否符合实际,或者得出一种明确的可以应用于实际的形式,从而对数理方程做出了适合实际的修正。尤其是在不同的国家中,因为不同的 文化 等隐性的制度因素,这些定律可实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始于一种对世界认识的先验的推理,建立一种解释世事的假说并用以改造世界,是每一个学者的虚荣心。 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的思路或者说计量经济学的灵魂是:通过先验的演绎和推理得出理论模型,最好是数理模型。数理模型中会有参数,那么利用数据对这个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得出一条回归方程,并通过假设检验来确认这个方程式。如果这个方程式满足了理论建立时的要求,那么就证明了那个先验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理论进行预测。接下来的计量分析就是在这些思路下进行的技术探讨了。 公务员之家 对计量经济学这套思想方法和其技巧的同时掌握,是掌握这门学科并加以实际运用的重要素质。尤其是计量经济学的技巧,是一个计量人的必备素质。因为我们一直坚信,伟大的思想来源于熟练的技巧。就像武侠中的“打狗棒法”虽然只有十八路,但是,一个使过无数次“打狗棒法”的丐帮帮主足可以因这十八招而笑傲江湖了。但是,如果过于沉迷于高级计量的数学推导,我们就很可能失去欣赏这门学科所固有的魅力的机会,并且因为数学知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沮丧可能会阻碍对其进一步的学习,从而失去了领悟计量经济学所蕴含的大量关于生活的智慧的机会。因此,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对计量经济学的技术过多的论及,而主要是看其蕴含的智慧之美。 三、计量经济学:智慧之美 最能让我们感受到美感的就是计量经济学这种从样本推断整体的思想。如果能够认识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话,我们对这种思想可能会更加珍视。比如,如果我们有一种信念,比如相信我们能够通过努力成为一个书法家。那么我们能够怎么做呢?计量经济学和书法家们都会这样建议你:先选取几十个字来,集中精力把这几十个字练好,最好是临摹以往大师们的作品。这样,你就几乎能够发现写好 字的要领。因为,我们不能够把这个世界上的字都练习到,我们只能够由“样本”来推断所有字的写法。并且,我们坚信这些“样本”蕴含了足够多的关于写字的要领或者说是写字规律的信息。这就是计量 经济 学 的智慧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几乎将这种计量经济学的思想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可以 指导 我们成就卓越。无论是学习、应试、还是搞 艺术 ,甚至想要成为武林高手,都可以应用这种思想。“样本”往往是我们窥看世界本质的窗口!有心人自会从这里得到无尽的启发。 计量经济学就像从一个古老的神谕里蹦出来的智慧精灵,它几乎全面的改变了我们对于脚踏实地的看法!掌握一种过硬的分析数据的能力,无疑会全面的改变你的工作方式和效率。这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是极其重要的。经济理论经常地被认为是一门空洞无用的理论,这是在未有数据之前做出分析的常见批评,先验和演绎的方法,很多人认为,不能够对 社会 科学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了计量经济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就可以从数据出发来进行我们的分析和预测,这种工作方式无疑会培养我们踏实做人的人品。并且因为处理问题的独特技巧和思维,掌握计量工具的人会得到青睐——来自上司和运气。 在我看来,计量经济学还对我们的人生 哲学 有着指导意义。人的一生其实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就好像那滑过天际的流星,留下的只是瞬间的美丽。这瞬间如何解释?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一个瞬间? 人不过是苍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如果这个宇宙尚且遵循着从无序走向有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个信念加以演绎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只是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的随机行走过程。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个时段,我们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什么,甚至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规划都是不确定的。这个过程是随机的、紊乱的、偶然的和无序的。但是,这种无序和紊乱最终会走向有序。用计量经济学的说法,我们会从这些紊乱偶然的样本中得到一个回归方程。这个回归方程就是我们的人生轨迹! 当然我们对于这个轨迹的认识永远是后验的。我们不可能在这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之前就得出一个回归轨迹作为我们人生的预测,这种东西没有预测意义。那么这种有序的观念究竟能给我们什么人生启发呢? 那就是: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发生于我们周围的看起来是好事或者坏事的东西耿耿于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挑剔上天对我们的似乎是不公正的待遇,中国自古就有“福祸”的智慧之言。以一种应有的宽容心态来对待我们的人生无疑会让我们感到快乐。甚至我们的职业追求也是如此,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者不好,我们的人生轨迹在我们某些年里需要紊乱和无序,根据计量经济学的思想,越是紊乱和无序的样本,我们就越容易得出稳定的 统计 定律——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假如大家去看看人物传记就可以发现,在那些人的人生里,他们可能做过记者,参过军,被抓到过牢里,看起来和其最终的路径有了很大的背离,可是这些背离最终回归到这条路径上。事实上,我们并不好确定,是不是这种每个阶段的紊乱和无序最终造成了他们稳定的人生轨迹?! 人生需要这种随机性。并且如果我们要想有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依照计量经济学的理念,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样本足够大。如何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多?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随机性?那就是:我们要过主动追求的人生。当我们在生活中有意识地主动去追求时,我们就在客观上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扩大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因为,在你主动追求的时候,才能够发现惊喜和奇遇。消极和封闭的人生态度不利于扩大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样本不具有变异性,就难以得出好的回归方程。我们都应该学学“苍蝇的哲学”,苍蝇的四处乱撞让苍蝇即使在被困的时候也有机会逃脱。这也许是更有含义的古语的一句话的意思吧: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我们的追求中,因为,我们应该珍视随机性,因此,对于得失就不必太让自己负累。得失是随机的。我们在生活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也许在这冥冥之中的东西面前,可能只是一个慈悲的玩笑。太过于在意也许是失去了更多。 经济学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经济学论文:世界经济双重经济学分析 一、考察世界经济的双重经济学视角 曼德尔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最初出版时,资本主义工业虽然在西欧少数国家中居支配地位,但是在包括西欧大部分地区在内的整个世界上,它还是独立农民和手工业者大海所包围的孤岛。”④因此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什么选择英国作为典型进行剖析。《资本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为了追求私人利润并把这种利润用于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无情的和不可抗拒的增长趋势。《资本论》问世以来,资本主义的技术和工业已传播到全世界,不仅物质财富以及把人类从无意义的机械重复劳动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可能性增加了,而且社会的两极分化也扩大了,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少,被迫向他们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越来越多。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工业巨头和金融企业手中,这使得资本和劳动之间展开了越来越广泛的斗争。曼德尔指出,资产阶级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尽管采取了凯恩斯的办法,尽管实行了各种各样企图使工人阶级与晚期资本主义一体化的措施,最近十几年来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说发生了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得比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更加危机四伏了”⑤。从越南战争到世界货币制度的混乱,从西欧1968年以来激进工人斗争的高涨到全世界大量青年人对资产阶级的价值和文化的拒绝,从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到周期性的经济衰退,随处都有迹象表明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曼德尔总结道,“《资本论》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制度的日益尖锐化的矛盾同它的迅猛发展一样不可避免”⑥,也就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曼德尔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由于像19世纪的英国那样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越来越多,今天的世界远比写作《资本论》时的世界更接近《资本论》中的“纯粹”模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一般公认的信念相反,马克思与其说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还不如说是20世纪的经济学家。众所周知,《资本论》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⑦《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的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全部三卷所讲的“资本”都是一个生产关系概念,而不是生产力概念。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资本”,特别是西方经济学所理解的“资本”是根本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大多把资本当成了生产力概念,它讲究的是投入、产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剩余价值”和“剩余使用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里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通过交换实现的抽象劳动,因而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它只适用于私人劳动与其他私人劳动在相互对立、相互统一中构成整体社会劳动的市场经济。从生产力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因此不涉及抽象劳动,只涉及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需要同其他人的具体劳动进行比较,不涉及与其他人的关系。在生产力经济学中,资本创造的不是剩余价值,而是剩余使用价值。按照这种眼光,资本在一切时代都存在———只要使用价值通过一个生产循环,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它就是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种理解,把资本这种特定时代的生产关系当成了永恒的自然关系。马克思真正主张的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考察生产力的发展。尽管马克思强调,资本要追求的并不是使用价值即劳动产品,而是剩余价值即多余的货币;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剩余使用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在《资本论》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和第三卷研究利润、利润率的时候,马克思恰恰是从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方面来考察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实物补偿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的补偿。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态的制约”⑧。因而,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方面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题中之意。今天,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还是研究当今的世界经济,都应当着眼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种经济学视角。 二、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 罗莎?卢森堡在研究资本积累时发现一个问题,作为一部未完成的着作,《资本论》没有顾及资本主义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环境:“我们在《资本论》全部三卷中看出,马克思的分析的理论前提,是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着普遍而唯一的统治地位。”在她看来,“这个前提,乃是理论上的权宜之计。现实上,从来没有过那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唯一支配之下的自给自足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前提,如果只是作为论证纯粹形态的问题之助,而不变更问题的条件,那么,它是一个完全可以允许的理论上的权宜方法”⑨。然而一旦涉及现实的世界经济,这一前提就不成立了。实际上,到罗莎?卢森堡的时代为止,资本主义经济总是在一个非资本主义环境中,即在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联系中得到发展的。卢森堡要考察的,正是在存在资本主义经济与非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前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价值循环和使用价值循环的情况下,资本积累的实现条件问题。卢森堡的研究可以视为对《资本论》的发展。它把《资本论》关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论述和《共产党宣言》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述沟通起来了。人们公认,《共产党宣言》最早描绘了经济全球化的图景:“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变成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 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卢森堡所关注的正是《资本论》中资本的内在否定逻辑在世界市场中的现实表现。在《资本论》的最初计划中,马克思是把世界贸易、把生产和消费的世界性、把各民族的相互依赖排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也就是现行的《资本论》第三卷之后来考察的。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现,我们就能够看到,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是如何从抽象过渡到具体,表现在世界经济的全景中的。遗憾的是,这个宏伟的计划未能完成。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的。从形式上看,考茨基根据马克思遗稿编成的《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视为《资本论》的第四卷,但从内容上看,卢森堡和列宁的世界体系论才是名副其实的《资本论》续篇。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并不是一种外部否定,而是资本的自我否定。任何生产力的发展,都必须采取一定的生产关系形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生产关系,恰恰是由于它能带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不是生产使用价值,但对利润的追求迫使资产阶级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旦 这种发展不再能带来利润,资本就不再是资本,而还原为货币,资本的生产就还原为使用价值的生产。这也就超出了资本的限度。于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就转化为它的外在否定性。马克思对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分析主要是一种逻辑限度的分析。如果把卢森堡的研究和列宁的研究加进去,我们可以发现,资本内在否定性所表达的逻辑限度,实际上是在现实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里表现出来的,即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必然会外化为具体的时空限度。卢森堡指出,“资本主义是第一个具有传播力的经济形态……但是,同时它也是第一个自己不能单独存在的经济形态,它需要其他经济形态作为传导体和滋生的场所。虽然它力求变为世界普遍的形态……然而它必然要崩溃,因为它由于内在原因不可能成为世界普遍的生产方式。在自己的生命史中,资本主义本身是一个矛盾,它的积累运动带来了冲突的解决,但同时,也加重了冲突。”⑩帝国主义的海外殖民扩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赢得了世界市场,大大拓展了工业资本的发展空间,缓解了资本主义宗主国国内的经济危机。 但是,这种空间的拓展相对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迟早还是会出现宗主国国内的那种生产力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只不过原先一国范围内的矛盾升级到世界范围内而已。而且,在世界市场上,除了原有的劳资矛盾之外,又增加了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不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而作为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与扩张空间的有限性之间矛盾的极端表现,就是世界范围的革命的爆发。因而,以卢森堡和列宁为代表的国际共产主义认为,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国内外资本积累的条件将变为自己的对立物,那就是它们变为资本没落的条件”瑏瑡,到了那个时候,除了实现社会主义外,没有其他的出路。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到《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主要是英国,因此,马克思“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瑏瑢。但19世纪的英国同其殖民地特别是同印度的关系,无非是20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与前资本主义世界关系的缩影,或者说,前者向后者展示的,无非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然而,20世纪还是有两大现象超出了《资本论》的范围:一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和瓦解,二是虚拟经济的出现和繁荣。这两大现象同样必须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视角加以理解。 三、双重经济学视角下的国际分工与中国发展道路 《资本论》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主要是生产关系的危机。但是,20世纪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遭遇的困难,特别是苏东剧变,却属于另一种危机:生产力发展的危机。中国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且不断发展,与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密不可分的。在20世纪,资本主义没有灭亡,原因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这是通过罗斯福“新政”、创立“宏观经济”实现的;在欧洲,则是通过社会党创办“福利国家”、建立“消费社会”实现的。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则与卢森堡分析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扩张联系在一起。俄国十月革命,与其说是马克思《资本论》的革命,不如说是卢森堡《资本积累论》和列宁《帝国主义论》的革命。现在回过头来看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这场争论之所以没有成效,恰恰是由于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不仅应当在生产关系的层面上进行,还应当在生产力的层面上进行。斯大林混淆苏联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区别,误把比资本主义还低的生产力水平上建立的苏联社会主义混同于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二战以后,斯大林甚至试图建立平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社会主义市场。实际上,苏东剧变并没有证明社会主义的失败,它只是证明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这种失败的理论原因在于只是从生产关系经济学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没有从生产力经济学的角度,特别是没有从国际分工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相反,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紧紧依靠世界市场,仅用了30多年时间,经济总量就跃居世界第二,这一事实表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对于自身的经济发展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然而,一旦融入世界经济,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所导致的种种问题就不再仅仅是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它也成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尤其是面临虚拟经济的挑战,中国必须拿出自己的对策。这同样要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角度着眼。在卢森堡看来,按照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关系,非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经济国家,一类是商品经济国家。对后者,资本主义需要购买其原料和向其倾销产品,因此是一种“正常”的贸易关系;对前者,首先必须瓦解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体系,然后才能用市场交换的办法进行剥削。因此,对自然经济国家的经济,首先采取的必然是原始积累时期的暴力掠夺手段。但是,如果非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强有力的民族国家政权,利用后发优势主动融入世界经济,那么这种发展顺序就可以被打破,这些国家就可以为自己在世界分工中争取到相对有利的位置。至于这些民族国家政权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影响它们在世界分工中的地位。在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中,德国和日本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的成功,都与自觉进入世界历史进程有关。意大利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阿锐基(又译阿瑞基、阿里吉)在《漫长的20世纪》中追述了从文艺复兴到当代的资本主义扩张和霸权大国的逐次循环。在他的论述中,资本的物质扩张阶段最终在过度竞争压力下逐渐消失,让位于金融扩张阶段,而后者的消亡又促成了国家间混乱的年代的出现。在新的社会集团的支持下,一个能够恢复全球秩序并再次重启物质扩张循环的新兴霸权大国的出现,将消除国家间的混乱状态。 热那亚、荷兰、英国和美国依次被称为这种霸权国家。在《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中,阿锐基断言,世界霸权从美国转到中国的时代来临了。由于中国是一个非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这一次权力转移将给人类带来曙光。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来看,我们不得不说,阿锐基过于乐观了。他忽略了美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威廉?I.罗宾逊在《全球资本主义论:跨国世界中的生产、阶级与国家》中所关注的全球资产阶级的大联合。这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势力。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过是这种势力扩张自身的理论反映而已。这种联合不仅改变了《资本论》的语境,而且改变了《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的语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期待的是《共产党宣言》中号召过的那种“全世界无产者”的国际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破坏掉了。在《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中,卢森堡和列宁期待的是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的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三国际的大国沙文主义者破坏掉了。在整个20世纪,对资本主义构成制约的,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外部压力,二是受到社会党影响的民族国家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治理的内部压力。遗憾的是,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外部压力;经济效率的降低迫使社会党放松管制,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内部压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客观上使得发达国家降低税收,以便把资本留在国内,从而使全球资本获得了空前的主动权。在这种背景下,已经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显然不能延续旧的发展思路。 从热那亚到荷兰,再到英国和美国,经济霸权的转移都与全球资源和生态的容纳能力密切相关。中国既没有卢森堡所说的前资本主义经济水平国家作为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目的地,也没有发达的、足以吸纳全球过剩资本的金融市场。唯一的出路是从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两种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实体经济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虚拟经济的力量对比,力图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全面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研究过虚拟资本。从生产关系经济学角度看,虚拟资本仅仅是资本的虚拟化。由于整个国际货币体系仍然建立在金属货币即抽象劳动的物化形态上,虚拟资本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到资本主义的金融市场,反而对通常的所谓“物质资本”即从生产力经济学角度看的资本的发展有一种促进作用。但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随着美元与黄金脱钩、各国货币与美元脱钩,货币也被虚拟化了。这就为虚拟资本成长为虚拟经济,从而使金融市场空心化准备了前提条件。因此,中国目前面对的,一方面是国内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所积累的使用价值的堆积,另一方面是在国际金融战争中所处的劣 势地位。中国必须既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创新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又通过金融创新推进虚拟经济的发展。只有在两条战线上都取得胜利,阿锐基所期待的人类曙光才会显现。这就需要我们同时既在生产关系经济学、又在生产力经济学上实现理论创新。 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 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着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经济学论文: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快和各国经济参与世界大市场的进一步深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以下是这一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 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以斯蒂德曼为代表的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2 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更大的规模经济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其“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一步。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代表的凯恩斯在国际贸易方面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20世纪70年代之后,以弗雷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 (1)以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的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认为: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2)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 (3)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 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3 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国际金融一体化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已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主权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包括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提出了挑战。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一概念是以格拉斯为首的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的,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 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了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金融霸权会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 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了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的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像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 国际汇率问题 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 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主要包括:(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2 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 3 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研究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0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1%,“南方”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就增长3%。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券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 购买力平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其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 经济学论文:谈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国际经济学具有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课程体系比较庞大、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对数学能力要求较高等特点。但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诸如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数学能力较弱、教学方式较为传统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仍需从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入手。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 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5.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案。作为一门对数学思维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如何处理好理论模型和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方向以及学时安排等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数学基础较为薄弱的班级,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等有所选择地讲解模型,并着重讲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而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班级,在讲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使其理解数学模型的假设前提、论证过程和经济含义等。学以致用!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认识现实中的国际经济问题,然后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并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经济学论文:社会欲求的法律经济学 ——《法律的经济分析》译者序 法律经济学被引进到中国已经三十多年了,但是在中国的发展却不理想。这肯定与传播者与接受者都相关,但是主要责任在传播者。 随着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翻译和朱苏力所组织的“波斯纳文丛”的翻译,不知道“法律经济学”或者“法律的经济分析”的中国法律人恐怕很少了。由此,人们几乎把波斯纳看作法律经济学的代名词。然而,大多数学者和学生反映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非常难读和难教,法律人对于法律应该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标准嗤之以鼻。法律经济学在中国只是一种表面的繁荣,说得准确一点,在大多数法律人眼里,法律经济学只不过是法律追求效率或者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这一点自然引起“正义”的法律人的反感,加上很多法律经济学论文和着作中的数学模型,很多法律人厌恶法律经济学就不奇怪了! 法律经济学这门学科有各种叫法,大致有四种,所强调的方面各不相同。Legal 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类似于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制度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特定)法律经济学。强调学科性,但好像是经济学。Law-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 法与经济学。强调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但不像一个学科。 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 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pproach to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强调在法律中经济方法的应用,降低了该学科的地位。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s经济分析法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经济法理学。强调是法学学派,比如分析法学、历史法学,但其应用性不够,而法律经济学本身的应用性是非常强的。 麦乐怡将法与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和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①]区分为两种不同的学科。麦乐怡认为,一个人对法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来源于他对经济关系的基本观念。法与经济学不是传统法学所讲的寻求法和社会问题的“科学”或正确的答案,而是一个包容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互相竞争的理论体系,通过比较、评价和选择意识形态界定法和经济学的对话过程,从而导致法的结构和内容方面的真正的主观性的变化。法与经济学要求我们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并探索这种选择对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后果。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而且,在这些分析中,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被视为一种既定的模式。[②] 麦乐怡的这种观念实际上将法律经济学区分为意识形态和工具两个层面。麦乐怡分析了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论和古典自由主义等各种意识形态下讨论法与经济学问题的可能性。但是,每一种工具背后可能暗含着哲学或者意识形态,工具总是与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不可能分开。敝人认为要发展法律经济学,三个层次一个也不能少:法律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工具;部门法的经济分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律经济学都会受阻。实效主义法学[③]对于美国人是常识,一般法律经济学着作中不会涉及,这大大影响了中国法律人接受法律经济学。我甚至认为,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在美国天经地义,只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律经济学才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法律经济学精神在霍姆斯、卡多佐和庞德等人的着作中可以找到。只是在科斯1960年那篇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科斯命题[④]后,我们才找到了突破口,也就是说,找到了适当的工具。然而,法律经济学的精神蕴含在论文标题“社会成本”中。 波斯纳的那本着名的专着性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出版后,出现了各种法律经济学教材鲜有以“法律的经济分析”命名的教材。斯蒂文·萨维尔(Steven Shavell)教授,法律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在2004年出版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基础》[⑤],同时在“法律人的分析方法”系列丛书中出版小册子《法律的经济分析》。后者可以认为是任何想了解法律经济学的必备入门教材。[⑥]本人读完该书就有翻译的强烈冲动,不仅仅因为其通俗易懂,更重要的在于萨维尔教授在本书中纠正了波斯纳的意识形态倾向。萨维尔指出,有一种强烈的批评是法律经济学有着持一种保守的、企图维持现状的观念的特定政治倾向。波斯纳可能就是这种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①]可以说,萨维尔恢复了法律经济学的本来面目。萨维尔的精神与科斯范式一脉相承。 我下面将问题集中在对科斯命题的分析上。科斯范式到底预示了一种保守主义还是改良主义?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为什么会成为保守主义?我们试图从对实证科斯命题的理解、两个规范科斯命题的选择以及对于效率的理解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私有化、分配与效率 科斯最初提出所谓科斯命题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信委员会》和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但是这两篇文章对科斯命题的表述是不同的。1959年的版本是:“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属于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无疑取决于财产法。但是法律只确定谁是想获得山洞使用权的人必须与之签约的人。至于山洞是用于贮藏银行账簿,还是作为天然气贮存库,或养殖蘑菇与财产法没有关系,而与银行、天然气公司、蘑菇企业为使用山洞而付费多寡有关。”[⑦] 这里仅仅是对于一个事例进行判断,可以说这一判断是在一个自由交换社会中有 生活经验的人都懂得的道理。接着,科斯指出这一观点适用于发射无线天波、排放烟雾、土地的使用等领域。后来科斯又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表明了:一旦建立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谈判就能够改变法律规则程序,只要有迹象表明在谈判中所花费的费用有益于问题的解决。从这一假设例子可以看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但是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 [⑧]可以将此命题称为产权版科斯命题。 但是张五常对产权版的科斯命题表述是不同的: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张五常多次强调这是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⑨] 事实上这两个命题不同,在我们看来,产权版科斯命题是一个实证命题,而张五常想提出的实际上是一个规范命题。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命题是后一部分: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而不是张五常说的前一部分。如果把张五常的命题作为实证命题看待就是一个假命题。因为权利的界定既不是市场交易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权利界定后,如果缺乏对交易的保护,市场交易不会存在或者很少存在。按照巴泽尔的理论,权利的界定的是一个演进过程,从不界定到清晰界定都是合理的,而且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的。[⑩]但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进行市场交易。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说权利界定没有好处,产权界定不会出现扯皮现象,确实可以减少交易成本。而是说,界定权利本身也需要成本,在界定权利的边际成本比没有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晰时的扯皮等边际成本小时应该进行界定。当然这并不证伪张五常的主张:权利的界定应该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实际上这是古典经济学的法律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休谟、斯密就曾经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休谟确立了人类社会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即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指出“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依靠于那三条法则的严格遵守,而且在这些法则遭到忽视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社会是人类的幸福所绝对必需的;而这些法则对于维持社会也是同样必需的。”[11]斯密接受了休谟的基本观念,将国家确立个人财产权作为考察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出发点。[12]但是不管休谟和斯密怎么强调财产权的重要性,他们知道这是一个价值判断。斯密承认,财产权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财产权的保护和财产的不平均是最初建立政府的原因,而财产权的状态总是随着政权的形式而有所不同。[13] 事实上,对科斯该命题的仔细分析看,该命题应该是:不管法律把权利界定给哪一方(但要清晰界定),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也就是说,最终结果依赖于市场的交易。为什么张五常把科斯原初的实证命题变成了规范命题,而且认为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这是因为产权明晰的潜台词是古典经济学主张的财产私有化,张五常就是其坚定的支持者。[14]因此,我们认为,张五常版本的科斯定理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对于财产权到底应该私有还是公有的问题,Shavell正确地指出,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财产权可能是社会意义上有价值的,但是它们并不支持一种特定的财产权形式,尤其是并不构成私有财产权的一个论证,私有财产权意味着财产广泛地被私人而不是被国家所拥有(且能被转让)。财产权的好处可能通过不同的财产权制度得到实现。譬如,社会主义国家里对所有权的保护不会引发纠纷,并能避免在财产获取与维护上的浪费,这点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即使工人不拥有他们生产的产品,通过对工人的监督和建立适当的工资结构,对工人工作的激励也是显而易见可以达到的。就此而言,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司并无二致。[15]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再次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和牛损害谷物的实例表明:在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接着科斯又通过“库克诉福布斯案”、“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等说明: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限定通常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这种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通常会出现这种权利的重新安排,假如这种安排会导致产值的增加的话。[16]这就是着名的无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对无交易成本科斯命题的理解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这里所说的无关紧要是指究竟配置给哪一个是不重要的,但是权利的初始配置行为本身是重要的。科斯明确地指出:“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使权利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17]权利界定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是为什么很多权利不清晰界定的原因。其次,把权利配置给哪一个对个体来讲是重要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权利的最初分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这个时候,法律只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分配功能。因此,我们确实可以证明法律与效率问题无关,但其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 市场交易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科斯指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18]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进一步指出“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在有交易成本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19] 该命题称为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自此法律就具有两重功能:分配与效率。可以说法律经济学涵盖了传统法学的范围,强调法律经济学仅仅强调法律实现效率的一面无疑是矫枉过正。[20]现实中的科斯范式并不仅仅表明效率方面,而且其涉及权利的分配。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实际上说明法律在分配与效率两方面的功能,有交易成本的状态正是现实的状态。但是在怎么实现分配的问题上却是有争议的。一种是每一个法律都既考虑效率问题又考虑分配问题。另一种就是Cooter和Shavell提出的间接分配问题。Cooter和Shavell等人认为,法律确实应该考虑公平分配问题,目标是社会福利。但是他们从实效性角度认为通过收入税可能比私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Cooter认为我们必须区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和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他认为,分配正义关涉社会群体的经济状态,我们可以通过税法和社会福利法来追求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关涉私人法律上的争议,特别是损害赔偿诉讼。在法律纠纷中利益的分割可能影响相似境况的群体。例如,如果原告是某一特定商品的消费者,或者某一特定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小汽车司机,那么偏向原告的判决可能有利于消费该商品、投资该股票或者开小汽车的每一个人。相反,收入再分配的鼓吹者通常目标在于穷人、妇女或者少数派。[21]私法应该通过配置(Allocation)达到资源的有效率使用,而税法通过分配(Distribution)实现财富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分割。诉讼当事人被视为是应该得到正义的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的代表。通过私法去实现分配正义是无效的方法,而实现矫正正义的税法正好实现效率的目标。[22]Shavell系统总结了这些原因。Shavell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采纳所得税制度可以原则上满足分配目标,而采用法律规则可能会妨碍到规则的其他目标。例如,假设在一些领域,过错责任是比严格责任成本更低的规则,因为,过失规则会导向更少的诉讼量。但是,比起严格责任来,过失规则使一部分贫穷的诉讼主体的境况变得更糟,这是因为在过失规则下,贫困群体常常不会为其所受到的损害收集证据,而在严格责任下恰好相反。如果对穷人收入的这种影响降低了基于分配目标(grounds)的社会福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在所得税上适当的调整进行补救(例 如,对那些改善较少的一方进行减税或者补贴)。如果代之以严格责任来帮助他们,那么诉讼量将无谓地增加。在帮助穷人方面,最好直接通过所得税制度来实现而不是选择严格责任,因为严格责任有其不欲求的一面——就是对诉讼量的影响。第二,法律规则通常影响所及仅仅是众人中的少数部分,因此,与所得税相比,能从法律规则中受惠的人很少,而所得税制度能够帮助任何由个人组成的大型群体。第三,法律规则影响的群体有其独特性(例如,某类事故的受害者),他们的财富或对钱的需求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与所得税相比,选择法律规则作为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常常不得其功。第四,将法律制度用作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其代价是非常昂贵的。通过法律制度将现金(funds)转移给个人花费的成本可能是被转移额的一倍,税收制度的行政成本少于税收额的5%。第五,选择法律规则产生的功效可能被价格的变化所抵消。例如,如果为了帮助某些人购买某种产品,法律严格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水平(比方说,将提供给穷人的住房的质量强制规定为更高标准),结果是,购房的价格就会相应提高,因此,预想的受益人最终并没有得到改善。所有这些论据都表明:虽然在考虑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时,分配目标很可能是(像我们通常所感觉到的那样)重要的;但是广义的社会福利标准下,他们不应该影响法律规则的选择。[23] 因此,并不是说法律经济学仅仅考虑效率问题,而不考虑分配问题。实际上,科斯范式既关注效率也关注分配,只是从实现分配的实际效果角度法律经济学绕过了通过法律规则直接分配的难题。 两个规范命题的意识形态 在一个交易成本大量存在的现实世界里,我们试图通过法律制度来创设有效率的结果。 波斯纳将科斯定理表述为,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场合,法律对于权利的最初配置与效率无关,因为如果权利配置没有效率,那么当事人将通过一个矫正性的交易来调整它。由此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推论。第一个推论是,法律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率的意义上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比如通过清晰地界定产权,通过使产权随时可以交易,以及通过为违约创设方便和有效的救济来减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的第二个推论是,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来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24] Cooter和Ulen仅仅将波斯纳的第一个推论叫做规范的科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消除私人协商的障碍,即润滑交易。而把波斯纳的第二个推论叫做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最小化私人协商失败导致的损害,即纠正错误配置。[25] Avery Katz把规范的科斯定理称为“私人合作模型”,交易的前提是有合作剩余。规范霍布斯定理的思想最初由卡拉布雷西在《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一些想法》中提出来的。不是通过庇古税或者补贴的方式来内化外部成本,而是通过称为“庇古责任规则”来内化成本,就是要求避免外部成本最低的那一方承担责任,从而满足效率要求。卡拉布雷西的模型被称为“市场失败模型”,也就是外部性应该内部化:商品价格要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全部成本。[26]对于侵权损害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避免。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平等地评估损失。例如,在劳工损害赔偿之前,单个的劳动者一般无法评估出伤害风险的真实大小。承担风险的应该是支付保险费较少的那一方。企业保险比雇员保险花的钱要少,所以雇主应该为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当讨论外部性与效率的关系时把所涉及的主体放在平等位置,然后考虑谁承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更低。科斯范式是让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是重新进行权利配置。现实世界中有交易成本,科斯范式遵循规范科斯定理:尽可能减少交易成本以便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遵循规范霍布斯定理:纠正错误配置,消除交易成本。目标都是为了包含施加外部性的个体及其承受外部性的主体在内的整体的利益,也就是我们的效率目标。表面看来,卡拉布雷西范式比科斯范式更能促进效率,因为后一种方法可以消除交易成本,前一种方法可能仅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交易本身仅仅涉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纠正错误配置本身涉及三方关系,首先,立法者或者法官的公正性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即使没有公正性问题,这种重新配置也是有成本的,这表现在由立法者或者法官来界定谁是避免外部性成本更低的一方有信息成本。所以,仅仅从效率角度看,规范科斯定理和规范霍布斯定理的优劣依赖于具体情况下交易成本和纠正配置成本的高低。Demsetz 认为统一市场失败模型和私人合作模型的是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低时适用科斯范式,当交易成本高时适用卡拉布雷西范式[27]。 对于这两种范式的选择是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 Katz强调科斯的方法突出了法律只需要界定好权利,其他的事情由当事人通过交易去解决:因为双方行为的相互关系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私人规则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也就是说私人秩序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28]Katz的观点在张五常对科斯命题的曲解中表现到了极致。此时,法律能做的仅仅是润滑交易。 Katz是在与卡拉布雷西的模式的比较时强调科斯范式是“市场交易模式”。那么,科斯本人的基本观念又是怎样呢?实际上,科斯范式并没有这种保守的价值观念,科斯范式是典型的改良主义的。 科斯在“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一节明确指出,《社会成本问题》前几节中,在研究调整合法权利时强调只有通过市场进行,才会导致产值的增加。但是这一论点假定了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那么,“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也就是说,在正的交易成本时,权利的适当初始界定能够提高效率;当初始界定无效率而且交易成本高时,权利的重新配置也能够提高效率。 科斯命题的价值是通过科斯方法与庇古方法的比较得到的。我们知道庇古方法的单向思维和政府干预意识。科斯的方法与庇古的方法的区别就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科斯的方法特别强调相互性,外部性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而是相互产生的。科斯开篇就提出“问题的相互性”,正是这种视角的转变使得我们“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29]庇古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因而是“反社会的行为”。科斯非常明确指出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认为这些行为必定是“反社会的行为”则是错误的。这些行为或许是,或许不是“反社会的行为”,有必要权衡一下它所引起的危害和好处。反对任何引起危害他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反社会”行为。[30]“相互性思维”是科斯范式的特点,但是这个思维方式是服务于更高的“总的效果”,这就是科斯在文章最后提出的“方法的改变”。“较好的方法看来是,将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况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以试图决定新情况是否比原来的情况好或坏。”“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31]相互性的考虑导致我们从团体角度、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它不预设哪种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一开始把权利放在平等地位,这样可 以考虑不同的权利配置产生的总的效果,通过比较总的效果来决定权利的配置。科斯也没有预设哪一种模式就是绝对合理的,一切都应该放到具体场景下对于总效果的考量。对总量的追求是法律经济学的目标,而相互性思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 科斯的“方法的改变”并不是说一定要采取市场交易或者政府规制,也没有说到底是润滑交易还是重新配置更好些。科斯范式,简单说就是,具体情况下哪种方法总的效果好就用哪种方法。 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法律不仅仅可以润滑交易,而且法律可以进行权利配置。而且法律不仅仅可以一次性配置权利,也可以多次配置权利。效率的追求涉及到初次分配和重新分配及其后果。首先,权利的初次配置应该基于什么原则?这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只不过是其具体实现。任何财产权的配置表达了对本人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所以总是与外部性联系在一起的。[32]庇古方法、“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都是为了解决外部性。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侵权总是在发生。只不过在于哪些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哪些是允许的或不允许的。庇古的侵权法理论,谁损害,谁赔偿;损害多大,赔偿多少,要求恢复原状。这里的逻辑只不过是机遇先授权原则,保护的是先在者的利益,可以说是一种保守主义。科斯范式把侵权者和被侵权者放在同等位置,认为侵权是相互的,制止也是相互的。制止张三的行为以避免对李四的侵害反过来对张三是一种损害。试图为侵权行为找到正当性。如果先在者对权利的估价较低,侵入者可以通过自愿交易达到帕累托改善,但必须付费购买权利,仅仅强调润滑交易的“市场交易模式”仍然是保守的。由于“市场交易模式”考虑到了两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不同,被侵权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比侵权者的成本要低,所以“市场交易模式”比庇古方法更有效率。此时,如果我们认为初次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市场交易模式”就不仅有效率的,也是正义的。如果由于交易成本过大使得这种对双方有利的交易不可能实现怎么办?如果维持原状,那么就损害了效率。此时有两种情况,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这时是正义的;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非正义的,这种情况也就是非正义的。如果采取卡拉布雷西范式,法律重新配置权利,那么包括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整体就得到改善,满足了效率目标,但是其正义性与原初的权利配置的正义性正好相反。正如我们上文指出的,科斯范式实际上包含“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将规范命题称为“科斯规范命题一”和“科斯规范命题二”更合理一些。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因为强调他的方法与庇古方法的不同,庇古方法既是单向性思维又是政府作为的,这容易导致我们将科斯范式理解为“市场交易模式”。但是,如果我们联系科斯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来理解科斯范式就会发现,科斯所强调的是一种根据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取舍的理性选择,科斯范式并没有预设哪种制度的优越性。科斯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具体来说,导致企业出现的两种主要成本是:1、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2、谈判和签约的费用。科斯认为,“如果协作是价格机制起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那么(要素之间的)一系列的契约就是必需的”,而企业的存在使“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从而降低了谈判和签约的费用。正是交易费用导致企业的存在。但是企业为什么又不能非常大,像社会主义整个作为一个企业?这是因为行政成本的存在。[33]所以,将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进行权衡才能理解在现实社会中既有企业也有市场的存在。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不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规制都是有成本的,我们要做的是在不同领域比较这两种成本,选择总的效果好的制度。用邓小平的话说来讲就是: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4] 总效果与价值最大化的意识形态 法律经济学的意识形态与法律追求的价值直接相关。毫无疑问,法律经济学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但是,主张哪种效率却是至关重要的。[35] 波斯纳把法律的价值界定为“价值最大化”。波斯纳将价值与效用对立起来,而且把价值界定为交换价值,即在市场上测度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在市场测度的价值。将社会价值定义为社会中以价值测度的所有物品和服务的总和。波斯纳特别强调,价值是人们愿意为某个东西所支付的东西,而不是人们可能从拥有此物中所获得的幸福。在实际操作中,愿意支付又变成了实际支付。“一个个体,他会很想获得某种物品,但又不愿或无法为此支付任何东西,也许因为他很穷,那么在我使用的‘价值’这个术语的意义上,他就不是看重该物品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就是由货币支撑的诸多偏好的总体满足。”[36]波斯纳为什么反对功利主义而倡导财富最大化呢?在波斯纳看来,基于自愿的市场交易模型而言,追求财富最大化要比古典功利主义更尊重个人的选择,经济自由可以更坚实地建立在财富最大化而不是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与保护自主性的目标刚好一致。[37] 在波斯纳看来,只有能够实际上拿出货币购买好处或者预防损失的人才有发言权。例如,对于一位几天没有吃饭的乞丐来说,获得一块面包的效用肯定很高,但因为他没有钱购买所以面包就对他没有价值。权利的变化也是如此,比如说现在有一项法案准备授予奴隶最基本的人权(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权利对于他们是宝贵的,但如果按照波斯纳的理论,只要奴隶主能够拿出足够的货币(高于奴隶实际上能够支付购买这些权利的货币),那么就可以阻止此项法案的通过,标准就是所谓的价值最大化。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经济学倾向于依赖一种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这种保守主义将权利和义务化解到数学公式之中,他们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结果将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将产生最后的可行的社会安排。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原理的另一个含义是,那些没有足够收入能力来支持其甚至最低程度的体面生活的人们是无权言及分配资源的,除非他们被视作拥有财富的人的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弱智者,或者他对社会无所贡献,那么他便不存在获得社会支持的权利,尽管由于他的低能而无法自理是无可指责的。 波斯纳并不仅仅坚持“市场交易模型”,他也主张,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但关键在于由谁来决定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例如,我们认为,富人捐出一元钱给穷人肯定是能够提高效率的,但如果交易成本很高时,政府通过累进税制将富人的一块钱转移给穷人就是一种有效率的权利配置。[38]但是波斯纳要求重新配置权利的基础是“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所谓模拟市场就是能够实际用货币或者财产对其权利评价的人,显然只有富人。这种情况下的权利配置只会把权利都配到富人那里去,其意识形态性显而易见。 波斯纳以货币的实际支出来界定权利的重要性实质上是一种富人的经济学,因为富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或货币。财富最大化就是要将资源或者权利分配给能支付最高的价格的人,那些人必定是富人。波斯纳为了避免效用概念的主观性而提出这种主张的,但掩盖不了他政治上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仅仅既得利益者才有可能是最珍视权利的人。 波斯纳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但是波斯纳主张的实用主义哲学却与他的保守主义有些冲突:“我说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是能动主义的(渐进的、“能办事的”),它既否定保守主义的‘现有一切都最好’的说法,也反对命定论的‘一切后果均非人所意图’的观点。这种实用主义相信进步,但又不自称能够界定进步;它相信深思熟虑的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进步。……它是一种强调行动和改进的哲学……除了强调可行、向前看和后果外,实用主义者……都重视经验。”[39]可以说,实用主义是改良主义的,是与自由放任政策和达尔文主义对立的[40],而波斯纳的规范法律经济学采取财富最大化作为标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 科斯认为,法律追求的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的分析限于比较由市场衡量的生产价值。但是,科斯明确指出,“在解决经济问题的不同社会安排间进行选择,当然应在比此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并应考虑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总效应。正如弗兰克?H?奈特常常强调的,福利经济学的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美学和伦理学问题。”显然, 科斯的“总的效果”并不是赤裸裸的货币最大化或者价值最大化,而且有伦理的内涵。 很多重要的法律经济学家并不把价值最大化作为法律追求的目标,而是赋予其社会的伦理的内涵,包括公平分配的观念。Shavell明确拒斥波斯纳的财富最大化,而将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规范标准。社会福利实际上就是社会欲求[41],是一种理想,因而是可变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倾向,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在社会福利标准下的公平分配具有优势的观念无关。” [42]社会福利的测量通常并不依循收入分配的重要性以求与之一致,这意味着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与它的评估无关。这样做的理由肯定不是因为收入分配是不重要的,而是考虑到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使我们的分析复杂化,而这种复杂化最终并不改变我们的结论。为什么已知收入分配具有重要性,而将收入分配考虑进来却不会改变我们的结论?答案是我们可以使用所得税和转让机制实现社会再分配。[43]首先,个人的效用概念(utility)或个人的福利概念(well-being)完全是普遍性的,可以包括他所关心的任何东西。第二,个人的效用是建立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的唯一依据,与该效用无关的因素都不在考虑之列。第三,并不存在首选的或客观的社会福利衡量标准。一位分析人士可以参考任何一个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然后决定根据所选择的提高[福利]标准,得出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将是可遵循的。第四,研究表明,很多社会福利衡量标准都反映了对分配公平(distributional equity)的偏好,产生这种偏好的原因是:社会福利在个体之间的公平分配将有利于导向其他方面的公平。第五,在任何一种社会福利标准下,通过所得税(和福利)制度实现分配公平都比其他社会政策要好。[44]Schelling说,所谓效率就是更好的代名词:关于替代性后果,一些替代性的状况或政策或计划是不是更好。“更好”有特殊的含义:作为结果,对于每一个相关的人是最好的,或者对于所有的确定的利益是较为平衡的。[45]Cooter也指出,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家用的正义概念通常与效率一致,经济学家之间关于正义的争论在于怎么解释效率概念。[46]效率概念实际上依赖于处于团体中的人的观念,而且是动态的,只不过是对于总量追求的改善。前面指出,可以通过税法实现分配正义。我们知道高税率会减少工作和投资,以至于减少社会财富的生产。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样可以增加总效用。总效用比再分配前是增加还是减少依赖于再分配税率的高低。理想的税率应该使得税收在生产上的负面影响被再分配增加的效用所补偿。在现实中,效用是可变的。某一个时期可能更重视经济效率;而另一时期则重视收入的相对平均,标准都是总的社会福利。分配正义所实现的群体之间相对的平等好像与经济学的效率原则相悖,但是考虑到极端的不平等可能导致动乱, 对穷人和富人都没有好处,因此基于民主判断的总效用的增加比“财富最大化”更有效率。法律经济学并没有预设某种固定的规范标准。如果将法律经济学的价值标准定位为动态的效率,那么科斯范式的法律经济学显然是一种改良主义。 结语 关于自然界或者社会的规律本身是没有意识形态的,但是我们怎么看待这些规律可能非常不同,特别是将这些实证的规律上升作为社会政策的规范时,其背后蕴含很强的意识形态。 Shavell针对人们强烈批评法律经济学中的政治偏见指出,必须把在某个领域中有影响的某个特定专家在其作品中明确表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主张与这个领域本身固有的政治主张区分开来。很明显,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主张,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公平分配在社会福利标准下具有优势(virtue)的观念无关。[47]科斯范式不仅仅没有那种保守的“价值最大化”的法律价值目标,而且科斯命题包含了分配与效率两个方面。从有交易成本的科斯命题所得到的两个规范命题表明,科斯范式仅仅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的,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不同制度下的成本大小,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可能从科斯反对庇古传统中得出科斯反对政府规制而主张私人交易模式。但是,我们不能把科斯范式归为另一种像庇古一样的单向思维方式,好像“私人交易模式”是绝对好的。如此理解科斯或许是因为“庇古的研究方法在现代经济学家头脑中根深蒂固。”[48]当然,也包括法学家在内。科斯范式的根本改变是一种相互性思维,指向未来的改良主义。 Shavell在面对人们对法律经济学的批评时的观念可以说是法律经济学最基本的精神,“只有存在一个比经济分析家所持有的、更好的预测方法时,这才构成一个真正的批评。”[49]当学者们发现某个理论或者制度有缺陷时当然是好事,但是这种批判性的思维不应夸大,因为任何有关社会问题的理论和制度都是有问题的,当你发现其缺陷时并不表明你找到了更好的理论或制度,因为把那个缺陷改正过来时,可能该理论或制度的好的方面也失去了,总的效果可能更糟。存在的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存在的理由。当我们判断存在的是不合理的时,意味着我们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更好的合理性,使其成为新的存在。当我们不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这一目标时,我们不如待在目前“不合理”的存在中,尽管有些无奈,因为改变有时意味着更糟。例如,当我们谈到改革问题时常常把“要不要改革”、“怎么改革”与“改革的效果如何”分开,而在实效主义看来这三者是不可分的。因为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是对于现状是否满意的问题,如果不满意意味着我们有更好的欲求,而更好的欲求能否实现是与改革的路径联系在一起的,改革的路径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个预期的效果是指向更好的欲求的,而不是相反。最终的判断是改革以后的实际效果。所以改革时我们应该考虑改革的路径与预期效果,否则,很可能改革的结果使得我们的境况变得更糟,此时就不如不改。经济学是理性选择的学科,法律经济学无非是要求法律制度的选择是理性的,是社会所欲求的,法律经济学是建立在改良主义哲学基础上的,显然是一种建构式的思维方式。但是波斯纳的整个法理学是批判式的。波斯纳以伏尔泰批判基督教的态度自称,伏尔泰当年只是抨击了基督教,而没有提出一个替代,伏尔泰对此的回答是“我从凶残的野兽口中救了你们,而你们却问我以什么替换这个野兽!”[50]我认为,打破一个信仰是容易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信仰,如果没有的话,让我们被“凶残的野兽”吃掉可能会更加幸福! 经济学论文: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崛起 更广义地看,制度经济学不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历史地看,还有在它之前的所谓旧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横向看,则有公共选择理论,法与经济学,“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相近理论。早在六十年代,一些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品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如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1962),凡伯伦的《有闲阶级论》(1964);后来后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彼特和加尔布雷斯,也有着作翻译成中文,如前者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和《经济分析史》等;到了八九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布坎南的《自由、市场与国家》,《民主过程中的财政》,《同意的计算》等,利益集团理论的先驱,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以及“法和经济学”的着作,等等,也出现了中译本。 强调“生产关系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承认制度变迁的。然而虽然马克思注意到了流通费用的存在,由于没有将政府的组织费用和企业的管理费用一般化,没有建立起交易费用概念,不仅误判了市场制度的效率,而且缺少了分析制度或“生产关系”及其变迁的有效的经济学工具。更加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无法调和,“生产关系革命”只能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其形式是将旧制度打碎,然后再建立起新的来。这种思路显然不能为和平的渐进改革提供帮助。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的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就完全不同。不仅作为“制度运转的费用”,交易费用可以判别制度的效率高低,而且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由于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改革成本”就多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以及这些人很自然的对改革的反对。因而,改革方案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这种理论为中国渐进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解释,也为进一步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考框架。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张很不同于制度经济学,它实际上是后者的先驱之一。马克思主义不仅看重生产力,而且强调生产关系;不仅研究生产方式,而且分析交换关系。即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它关注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它认为后来形成的制度是解决冲突的结果。例如国家就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虽然它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虽然导致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但在强调所有权方面与制度经济学是高度一致的。最后,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互动,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解释历史,就是用制度变迁来解释历史。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以致道格拉斯·诺斯对西方历史的解释,至少在前现代部分都与马恩的解释极为相仿(对比一下诺斯的《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和恩格斯,1973,第198~203页))。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经济学界主导了数十年,在学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深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提供理解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台阶。 最后,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若干缺陷中发展起来的,但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在改革开放后,新古典经济学逐渐进入了我国大学的经济学系,并在某些地方成为主流理论,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进入中国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分析方法的基础。在问题主导下,在各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和互动中,制度经济学崛起了。 虽然在现阶段,应该承认,我们的学术成就还远远比不上美国,然而我坚信,中国深厚的文化资源和几千年的学术传统,加上在对经济学理论最新进展及时吸纳基础上的创新能力,使得中国有可能出现出类拔萃的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集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个选集的论文分成几个部分:对美国为主的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评论和批评;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过渡经济和国有企业问题的讨论;以及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取向对一般经济问题的讨论。 在介绍和转述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一理论的评论和批评。由于篇幅限制,本书只在大量的评论中选择了一篇正面评价的文章(盛洪与陈郁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发展中的作用”)。在这篇文章里,新制度经济学运动显然是一场经济学的革命。至于批评,中国作者首先注意到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见方绍伟的“科斯定理对吗?”),进而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和命题提出了疑问并加以讨论。如盛洪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产权概念就是多余的;以及如果产权总是不断地随着世代更替而消失和产生,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下,也并非任意的界定都会通过交易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见“‘社会成本问题’的问题”)。汪丁丁则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他在“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成本,应服从于“成本就是机会成本”的定义,但当一般均衡下对制度别无选择时,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没有交易费用。这种对交易费用的否定性结论显然在动摇新制度经济学的根基。 中国学者最有理论增量的地方,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一个比较有成就的方面,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讨论。除了用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解释国有产权制度为什么缺乏效率以外,作者们还注意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引入到理论中。如张军强调自由退出对企业制度的影响。计划经济国家中,政府为了“工作权利 — 过度就业”的目标,以及存在着眼前的“退出成本”,而不能自由退出与企业间的隐含的合约,以惩罚“违约”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周其仁则指出,对私人产权的否定,最要害地是剥夺了要素所有者自由签约的权利。不能自由签约,包括从以前的合约中退出,选择新的合约的权利,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反过来也就不能参照市场价格机制进行决策。尽管在国有企业体系内部,可以设立行政级别来激励企业家,但与市场制度的激励相比要逊色得多(“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应该说,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更大的用武之地,是对过渡经济的研究。然而由于已经有很多专集和专着,如 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盛洪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天则所的由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辑,第二辑),樊纲的《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张军的《中国过渡经济导论》,本书不拟收集更多的这方面的论文,除了个别论文,如樊纲的“公共选择与改革过程”,它的特点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关于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成就的综述,可参看盛洪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写的序和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渡过程的研究”一文。 应该说,在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家有更为精彩的贡献。例如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就是用时间要素超越雇主与雇员、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来进一步思考企业的性质。在作者看来,企业中不同要素的主要区别,是时间的区别。即有些要素与企业签订长期合约,有些是中期合约,有些则是短期的。签订合约期限越长,要素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包括承担短期要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越应在企业中处于主导的或权威的地位。因此企业的性质可以被理解为是长期要素雇用短期要素。作为一个特例,资本之所以雇用劳动,是因为相对于劳动来说,资本是长期要素。这篇论文不仅具有以新视角和新因素重构理论的创新意味,而且具有对已有理论的整合功夫。所欠缺的,是作者还缺少经验积累。可惜的是,在这篇以后,较少受到人们的注意。 在另一篇对企业理论有增量贡献的论文,周其仁的“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中,作者提出了同样有创意的、却大不相同的结论。尽管制度经济学早已将人力资本纳入视野,但更多地是强调其作为一般资产的共性,以便于与其它资产放在一起讨论。而周其仁则着重人力资本的自然法性质,即它只能属于它的自然载体—— 活生生的个人,即使法律制度将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产权赋予另一个人,前者也可以通过“关闭”自己人力资本的对外通道来对抗。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才能生产时,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人力资本的事后激励,就要构成合约的主要内容,因而企业就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作者据此认为以往“资本雇用劳动”的教条,是误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混为一谈时的假象。从古至今,真正稀缺的、从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家才能。这种强调人力资本的特性、进而重构企业理论的努力无疑具有独创性,只是这篇论文忽视了可以想见的反驳,而缺少完整性。由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结合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的形式,从短工市场到信件快递,从财会与法律服务到相当于企业家能力的管理咨询,人们很难认为企业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唯一形式。这似乎暗示着,还有该文没有涉及到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更多的时候,中国学者表现出了敏锐的问题意识和上乘的理论悟性,只是或者缺少形式化的努力,或者没有总体的突破。例如唐寿宁沿着布坎南的思路,提出了市场制度本身也具有立宪性质,即它不仅是一个价格形成机制,更是一个制度形成机制。只是他的这篇论文,“论市场的立宪功能”,表述得过于散文化,没有对这一命题作严格的论证和深入的讨论。林毅夫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则对论题作了较完整的理论回顾、文献引证和分析论证。尽管他的结论大多建立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这一对概念的提出,还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便的分类和分析的维度。虽然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利益集团”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引伸出了整个分析框架,但运用利益集团理论进行分析的张宇燕,却在对中国制度变迁问题时发现,利益集团的存在有时也有正面意义。他在“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一文中指出,在进入市场的权利被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新兴利益集团,通过政治过程“撬动”森严壁垒的进入障碍,将竞争引入,会产生市场化的积极结果。他后来依据这一思路考察了联通公司进入电信业的情况,也将在该文中提出的“贾谊定理”,即创造更多的利益集团是对付利益集团的良方,(与他人合作)作了形式化的阐述。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命题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展开,后来也没有得到专门的讨论。在将科斯传统和布坎南传统比较时,盛洪发现它们之间的冲突,即所谓“精英论”与“一致同意原则”的冲突。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他发现偏离一致同意原则的“法官裁决”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强调精英作用的“法官裁决”和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公共选择”是相辅相成的(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可惜这篇文章过于简略,缺少形式化的功夫。 应该说,还有不少有理论增量的论文没有被收集进来,因为本论文集还具有某种“基础性”;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超出了编者的视野。然而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论文,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它们与国际水平的经典论文尚有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学者们有着巨大的理论潜力,他们正在逼近领先水平。 从更大的背景看,中国有着制度经济学成长的丰沃的土壤。尽管我们说,经济学是一般的,然而它必是在特定经验积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缺少中国的经验,经济学就缺少一般性;尽管我们也清楚,制度经济学也只是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支,但如果我们认为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我们不仅覆盖了经济学的大部分视野,而且对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持开放态度。 具体而言,能够滋养制度经济学的中国资源包括,中国问题,中国文献和中国历史。所谓中国问题,不仅包括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也包括从中国角度提出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国经济学家有着比道格拉斯·诺斯更为优越的条件,因为不仅可以从历史文献中了解制度变迁,而且可以身临其境地观察制度变迁;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中国的市场化道路也呈现出了一些原有理论所不曾想象得到的特征。如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已使人们怀疑“要么不改,要么全改”的次优理论,然而它的理论含义还需人们进一步探索。这一成功也同样使人们推测,交易也许是比暴力革命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它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还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从更大范围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应包括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中包括对中国传统制度资源的重新理解,和这些资源如何与外来的制度资源结合起来,构成中华民族新的制度结构。谈到近代,不能不谈中西冲突,也不能不正视由于这种冲突所导致的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这种不同的角度,会使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些问题,被中国学者所重视。例如,假如没有自由迁徙的条件,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并非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坚信的那样,会带来全世界的皆大欢喜。再比如,在研究国际经济时,西方学者多是暗含地假定国际的政治秩序与一国之内无异,这大概与西方世界在这一秩序中占有优势有关;而中国学者可能更会敏感地意识到国际政治秩序中的问题。正是这样一个国际无政府状态,也许才是制度经济学家应该全力面对的。 尽管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中国的经济学文献还是很少的,但在一个较窄的领域中,还是相对丰富的,这就有关中国式改革的过渡经济学的文献。除此之外,我所指的中国文献是对制度有所描述的古典文献。数千年的历史,使重视人与人关系的中国人在这方面积累的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国最古老的书《尚书》开始,就有了对制度的记载;号称“三礼”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就对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作了大量描绘和评述;怪异的《山海经》被有些作者认为是上古政治制度的记录,《春秋公羊传》则是儒家政治制度经典 。后人所编《十通》和《五礼通考》都是资料全备的制度史。更有数不清的政府档案和民间合约资料。当我们研究制度时,这些有关制度的资料极为重要。当科斯为了研究企业制度,用自己的诺奖资金建立了匹兹堡大学契约和企业结构研究中心时,他期待着这些企业合约资料能为研究者提供经验素材;张五常教授在酝酿他的《佃农理论》时,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中来自南京的几张租佃合约帮了大忙(2000,第20~21页)。因为有关制度的理论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评判,也要参照它的社会结果。而要发现其中的逻辑,不仅要有互动的广泛性,还要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中国的有关制度的文献,对比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对比从中国获得的零星片断来说,无疑丰富得多。 谈到中国文献,中国历史文献也包含其中。而这里讲的中国历史,应是指中国历史的相对于西方的独特道路。中西历史发展轨迹在上古时期就有分野,明显的分道扬镳,也许是在所谓第一轴心时期,即儒学和基督教诞生的时期。在以后,中国和西方走着大不相同的道路。不应否认,制度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是以西方经验和西方历史造就的文化取向为基础的。这种文化取向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西方经济学的性格,又被误认为具有普适的性质。例如,西方经济学多是假定经济活动是在较为“纯粹”的制度安排,如法律,市场,企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与西方社会不同制度安排间的对立和紧张不无关系。将人类历史划分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阶段在这一理论中的反映。将中国历史考虑进来,不仅可以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重述中国历史,更重要的是,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的特征,会为这个一般理论注入新的因素。例如,“礼”可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受到关注,并可能冲击原有的制度概念;区别于对立且互补的希腊-希伯来传统结构,以儒学为主的浑然一体的制度结构可能启发人们关于制度结构特征的思考;中国将道德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传统,也许会为我们解决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秩序提供某种可行的方案。 当然,处于一个信息革命的时代,中国学者不仅会受益于中国资源,他们必将把全世界的资源视为自己的资源。他们不仅同样关注西方学者关心的问题,也将会关注以往被忽视的其它文明,如印度和伊斯兰的资源。善长数学的中国学者,如果再加上对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在用博弈论的方法构造制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其他国籍的学者一起面对着共同的问题,它们包括:(1)制度变迁问题; (2)市场经济自身的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及其它市场失灵的问题; (3)全球的外部性问题,如全球环境,公海捕鱼,南极问题,太空问题等; (4)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问题,即能否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条件下,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和平解决国家间冲突的问题; (5)政府的起源、性质和演进的问题; (6)道德与宗教问题,即这些无形制度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以及与有形制度间的互动问题; (7)将智力活动纳入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及这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性质; (8)不同文明间的冲突、融合和整合的问题。 目前我们所欠缺的,是金融资源和学术机制。由于缺少金融支持,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相当零落。许多有理论价值的论文,多是发表出来就没有下文了。而理论的发展,如同美国制度经济学那样,正是一篇论文激起了别人的灵感,通过相继的讨论甚至争论,以及进一步的发挥,才能形成有阵容的理论学派。而在中国,不少有潜力的学者却因为生计问题分散精力,从而缺少对重要问题的持续攻击。从学术组织角度看,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风靡一时,但还缺少有资金实力的研究机构支持系统的研究。也许,制度经济学家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自己的制度问题。包括融资制度,学术组织,研究纲领和分配机制。随着中国在经济上走向繁荣,当有更多的资源通过有效的机制注入到研究中来,我们也许会迎来一个中国制度经济学与中华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 经济学论文:解说体验经济 美国战略地平线LLP公司的共同创始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1999年4月问世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告诉人们,新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体验经济”。体验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它的出现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更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体验经济带来人们更多的思考,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新的思路。体验经济是市场经济完备化的标志 体验经济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但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的特性相比,它是一种更加完备的经济形态。 第一,体验经济以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出发点。在体验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运行首先要考虑的是消费者的个性要求,企业在提供体验的运行思路、程序和方法时,也必须要保证给消费者以更大的想象与愿望的空间。企业所主张的是消费者个性的张扬,并竭尽全力保证消费者需求个性的全面满足。 第二,体验经济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定制化服务是指按消费者自身要求,为其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同时也是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其基本特征是: 1、定制化服务是一种劳动,并且是一种高水平的劳动。它需要“劳动者”有更高的素质,更丰富的专业知识,更积极的工作态度。因此,这种劳动较有形的生产劳动和无形的服务具有更大的价值。 2、定制化服务带给消费者的是个性的感受,“结果是没有哪两个人能够得到完全相同的体验”。因此这是一种量身打造,有需有供的活动,它不会出现生产过剩,也不会出现需求抱怨,进而保证经济运行的平衡与稳定。 3、定制化服务所产生的“体验”效应是带给消费者美好的感觉、永久的记忆和值得回味的事物与经历。消费者对这种美好的感受不会独自享有,而会与他人分享,即积极地传播,进而产生放大效应。 第三,体验经济遵循的原则是“以顾客为核心”。企业在体验经济运行中扮演着策划者的角色,发挥着为顾客提供“舞台”的作用,真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人是顾客。顾客去“体验”所需物的设计工作、定价工作,并进行直接使用,以品尝消费的感受。这说明,顾客是体验经济的主体,顾客对企业的经济运行工作参与度越高,说明顾客对企业越信任,企业品牌价值的实现程度就会越高。 第四,体验经济使企业的经济运行更加开放、更加健康。体验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开放程度,使企业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与监督之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这为拥有优质品牌的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而对于那些劣质品牌的公司则发挥的是矫正其思想与行为,约束其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体验经济的运行具有着一种积极的功效,它可以保证企业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完善运行程序,满足更广阔市场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到了体验经济的时代,企业就必须按照体验经济的要求规范思想与行为,这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从自由地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到对企业经济运行的严格约束;从顾客创造性地选择消费模式,到企业创造性地为顾客提供舞台;从顾客可以不断地获取消费满足、留存美好记忆,到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可以说,体验经济是市场竞争的更新形式,体验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更加完备,因而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 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延续 服务经济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在标准化方面均达到要求水准后,同样品质的产品只有通过企业的不同品牌才能给予区别,但当顾客难以鉴别不同品牌之间产品的差异与优劣时,竞争的焦点自然会转向企业向市场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数量,而顾客则以此作为判定与选择品牌乃至企业产品的标准,顾客关系由此得以建立。 服务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已经给了消费者以更多的承诺与兑现,同时,也使消费者感受到了服务经济带给他们的方便与舒适。服务经济的运行,使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提供有形产品,还要提供无形服务。商品是提供服务的依托。而在纯粹的服务产业中,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 在服务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通常发现不了商品之间的差别,所以,企业为了争夺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不可避免地跳入低价竞争的陷阱。为了避免低价带给企业的利益损失,和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制造商们不断挖掘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涵,“一旦一个公司有意识地以服务作为舞台,以商品作为道具来使消费者融入其中,这种刚被命名的新的产出———‘体验’就出现了”。“体验”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好的感觉,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拉动性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也使服务经济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延展效应。因此,就像服务经济的出现不是对工业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延续,不是对工业经济的替代,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完善一样,体验经济的出现是服务经济的一种延续,是服务经济走向更大市场空间的必然结果。 体验经济是网络信息时代的产物 体验经济在延续服务经济的发展中,使市场竞争跳出了低价的陷阱,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由于需要按照消费者的个性要求创造出不同的提供物,因此不同提供物之间的价格不具有可比性,自然不能统一定价。然而,使企业创造不同提供物这种愿望,从设想到现实之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种距离在大规模经济发展阶段永远也不能缩短,从而其目标不能得以实现。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这种距离才能逐渐缩短,并促使其目标得以实现。这说明信息网络时代使体验经济成为一种必然。迈克尔·穆恩和道格·米利森在描述网络信息时代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运作流程时说,网络信息时代,公司运行的方式是:“鼠标点击”。而这种“鼠标点击”时代,使经济运行的一切都简单化了,如产品开发可以通过“鼠标点击”,顾客定货可以通过“鼠标点击”,市场调查可以通过“鼠标点击”,信息处理可以通过“鼠标点击”。这种简单的运行方式是以复杂的科技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同时也使其成为体验经济的依托。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成熟、网络经济的普及,体验经济所要求的专门为顾客设计和生产工作,其成本增加值会远远低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时代的个性服务成本。正如一个鞋业公司的老总说,“过去批量生产很难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现在的网络经济、信息技术,使我敢承担为任何一个顾客定制一双鞋的委托,同时成本也不会大幅度上升”。这种定制服务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才会产生,因此,信息网络时代为体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浅谈生态文明建设:谈论生态文明建设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要性 论文 关键词:生态文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生态文明的提出,是将人与 自然 的关系纳入到社会 发展 目标中统筹考虑,反映了政府执政观念更加成熟。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必将有力的促进包括 政治 文明在内的其他文明的进步,并对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1深刻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已成为一个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生态与和谐相辅相成,没有生态,就不可能有完整意义上的和谐社会。面对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倡导生态文明是人类做出的一次理性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曾多次郑重提出,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进步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 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全世界范围看,自 工业 革命以来,人类在物质生产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对地球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严重后果就是全球气候变化,过渡开发土地,垦荒种田、滥伐森林,炸山开矿,环境污染等所产生的其他负面效应。近些年来暴雨、高温干旱、沙尘暴等极端气候频繁发生,也就是大自然向人类敲响的警钟。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正在急剧恶化。 2深入开展生态文明观念 教育 目前,在我国突出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落实贯彻 科学 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源不足,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12.80%,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人均拥有储量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主要依赖投资和增加物质投入的粗放型 经济 增长方式,能源和其他资源消耗增长很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也日益突出。当前。甘肃省受盐渍化影响的土壤面积接近3万km2,荒漠化土壤面积达19.28万km2,全省2.60亿亩天然草原有90%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过度放牧依旧,草皮萎缩,黄沙裸露。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不论对于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连续多年又快又好的发展,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是罕见的。但是,我们不能忘了如此速度是以能源高消耗和污染多排放为代价的。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这是环保部门的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改革开放前期,我国经济总量小,社会物质匮乏。为了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速度看的更重,更多地追求总量的增长。所以,我们吃祖宗饭,砸子孙碗,要了金山银山,毁了绿水青山;经济腾飞,环保欠绩;现在,生态就是政绩,生态就是文明,政府部门要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这是因为领导者的思想认识可以通过其决策和管理,使他们的思想认识转变为政府行为对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作用。使国家保护环境的目的在经济发展中得到体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促进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参与 倡导生态文明,重构自然、社会与人有机进化的合理秩序,是我们思考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新视角、新境界。所以我们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基础的文明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社会公民参与机制,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务之急。我们应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推进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建设,大力推动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村镇”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文明”创建活动,鼓励 企业 、单位、家庭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促进公民的生态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目前,我国 经济 总量已跃至世界第四,供求关系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一定程度的相对富裕,人民生活由解决温饱向全面小康迈进。在解决了这些紧迫问题,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我们不仅要继续保持 发展 的快、更要注重发展得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国客观存在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差距大等基本国情,离生态文明、生态良好还有很大差距。因此,今后的发展,一定要注重质的提升,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浅谈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摘 要】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还要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因此,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和谐社会 生态文明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把"生态文明"写进党代会政治报告。 一、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资源环境的总态势是:资源总量大国,人均资源短缺,资源供给难以满足较高经济增长速度的需要,资源降耗困难重重,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环境污染已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形成威胁,生态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扭转,各类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在下降,生态恶化的范围不断扩大,危害程度加剧,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减弱。显然,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二、生态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1.生态文明的含义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自然资料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物质财富的有限性,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无疑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 2.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的形式 人类文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约在石器时代,人们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物质生产活动主要靠简单的采集渔猎,为时上百万年。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铁器的出现使人改变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为时一万年。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现代化生活,为时三百年。从要素上分,文明的主体是人,体现为改造自然和反省自身,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从时间上分,文明具有阶段性;从空间上分,文明具有多元性,如非洲文明与印度文明。 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它在带给人们财富的同时,也给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和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威胁。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地球再没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 3.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关系 很显然,生态文明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说它们有联系,是因为生态文明既包含物质文明的内容,又包含精神文明的内容:生态文明并不是要求人们消极地对待自然,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而是在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地能动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在这一点上,它是与物质文明一致的。而生态文明所要求的人类要尊重和爱护自然,将人类的生活建设得更加美好;人类要自觉、自律,树立生态观念,约束自己的行动,在这一点上,它又是与精神文明相一致的,毋宁说它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说它们有区别,则是指生态文明的内容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不能完全包容,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生态文明贯穿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中,也离不开政治文明的支持,并对政治文明产生影响。生态资源环境法律体系的建立,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深地敲上绿色的印记。政府决策、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对政府权力的监督都将日益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首要的是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个中心环节,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低成本、低代价的绿色产业,实现绿色增长。要执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千方百计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那些抱着传统增长方式不放、不顾环境代价的地方,要有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就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生态现代化。要从我国生态状况仍十分严峻的现实出发,调整政策导向,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倾斜力度,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着力建设和保护好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抓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从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科学的角度出发,加强对水土流失、沙漠化等生态问题的治理。 建设生态文明,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生活得更舒适、更幸福,也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环境保护意识,构建生态文化,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提倡从我做起,倡导绿色消费,形成节约消费光荣、挥霍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的观念,批判反思人与自然关系中环境污染的代价,强调要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关系,其意义是巨大的。一是确定了生态环境对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如果生态系统不能持续提供资源、能源和良好的环境要素时,我们的物质文明的持续发展就失去了载体和基础,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内涵也无法全面持续发展。二是建设生态文明,既是为中国人民谋福利,也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郑重承诺,必将对中国和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浅谈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调整与重构探析 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得到国家的鼓励与支持,与经济法直接相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对经济法理念进行不断完善,同时注意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本文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下经济法理念调整与重构的策略。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经济法理念;调整;重构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长期性与战略性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同时还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所以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应不断完善经济法理念,并充分发挥经济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为我国经济法理论的完善提供了条件,经济法理念作为经济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之一,紧紧把握经济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契合点,进一步明确经济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存在的差距,将其中存在的不足找出来,在生态文明视野下调整经济法理念,这不仅对生态文明建设非常有利,同时还能促进经济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一、经济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果的统称,其前提在于人类需要对自然规律进行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根本宗旨,在此基础上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必然要求,要求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经济法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调控经济运行、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法二者之间关系密切。 (一)在贯彻生态文明原则的过程中注意正确把握经济法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公平正义,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区的人文、地理条件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情况下直接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这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符的,经济法可以充分发挥其制约性作用,对经济领域展开宏观调控,起到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通过支持落后地区等策略促进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对贯彻生态文明公平公正原则非常有利。 (二)经济法理念的观念性对生态道德的维护有利 从中国社会现象中可以看出,现在人民的生态道德观念发生了严重扭曲,因为高能耗的企业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受到了很多经营者的追捧,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作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经济法可以对这些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社会诚信机制,在社会中形成一种生态道德氛围。经济法理念可以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还能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得到改善。 二、我国经济法传统理念及其调整 近年来经济法理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改进,并形成了与我国特点相符合的经济法理念,这些理念往往涉及到社会发展及经济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且这些理念基本都能够与整体经济价值及我国的相关政策目标相符合。但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来看,其中始终有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被提出以后,很多理念已经不能与国家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所以,我们应该深入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要求,并将其与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发展相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经济法理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一)对公平理论进行调整 同代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传统经济法理念调整的重点,在这种理念下制度与立法都对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实现有利,缺点在于没有考虑到纵向的代际公平,从这一点来看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严重不符。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生态资源进行协调和管理,利用一些经济和法律手段设置出更高的资源消费价格,以生态公平为基础实现实质上的公平。 (二)调整经济安全理念 传统经济法理念过于强调时间与空间,将经济安全观的焦点放在了规制市场主体及经济行为等内容上,严重忽视了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等相关问题。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协调,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对资源进行开发及配置,并对区域平衡进行充分考虑,基于等价赔偿等理念重视对研发领域的投入,减少对传统石化资源的依赖。在经济法建设过程中,应树立起整体生态观及循环经济法理念,不再受到地域等条件的限制,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审视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均衡的实现。 (三)调整经济效益理论 经济利益是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也直接决定了人们会过多地关注在经济上的投入及产出,市场主体的热情会被激发,以此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但是,现在正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这种效益优先的理念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在社会本位时代的发展,与此同时,现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并未合理地反映出环境成本,经济法的约束力也比较薄弱,没有将环境成本纳入到经济核算中,这种情况下获得的经济效益必然是不准确、不客观的。 (四)调整经济发展理论 传统经济法理论更加关注速度,而生态文明社会更加关注发展,更加重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其目标在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利用高污染与高消耗来获得的高速发展必然不会长久,经济发展应该对社会、自然及资源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考虑。 三、对我国现有经济法理念进行重构 (一)确立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 在对生态自然观进行论述时,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其中使用了大量“物质变换”理念,利用对这一理念的阐述,逐渐发展成为现在的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理论。通读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理论以后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向我们呈现了自然生态图景,并深刻阐述了在物质变换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出现的严重问题,还指出了物质变换断裂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很明显,资本惯性逻辑违反了自然观,此外,还提出了观念与制度的变化将会成为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的路径。生态文明建设是对经济技术理论的一种探索,在探索过程中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理论为基础,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理论起到的指导性作用。经济法可以对配置社会资源的相关法律进行协调,将物质变换理论纳入到法律中,这不仅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符合,同时也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树立全面的生态价值观念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人起到了主体性的作用,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突出建设生态文明中人的主体地位,这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支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关键点之一,经济发展的成果为人们共享是中国的主要发展目标。传统经济法过分追求经济发展,因为对自然生态资源的认识不够,从而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现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能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真正将人与自然均看做平等的经济主体。这样才能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投入到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事业中。如果人与自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利益冲突,应该对各种危机和矛盾进行妥善的处理,这样才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得到构建,使人们的物质和生态需求均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三)对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秩序观念进行强化 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了经济、社会、生活及政治等方面秩序,这些秩序就好比机器中的零件一样,在社会中发挥着各自的功能,各秩序之间形成一种均衡发展的关系,在这种态势中使得我们在强调秩序的过程中不会过分地偏向其中的某个方面,而使其他方面受到忽视,生态文明建设应充分强调均衡。 四、总结 综上所述,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只有几十年,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其中也不乏有一些问题存在,所以,我们应该将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积极融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经济法理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对经济法中的公平理论、经济安全理念、经济效益理论、经济发展理论进行调整,并从确立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树立起全面的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秩序观念等方面重新构建经济法理念。 作者:戴艳萍 单位: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浅谈生态文明建设: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哲学反思 摘要: 全球视阈下,各国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生态危机也四处扩散。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就惨遭污染转移、资源掠夺与环境壁垒等“输入性生态危机”。为解决以上危机,中国需要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步伐,积极参加国际生态合作三个方面入手。而这三个方面也正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国之所以能或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当今国际大环境及我国大国形象的树立密切相关。 关键词: 全球化;输入性生态危机;生态文明建设反思 一、全球化与生态危机 资本主义是全球化时代的关键推手,因为资本扩张逻辑产生了全球化的驱动力。“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还是催生生态危机的始作俑者。因为强大的生产力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即强大的生产力产生了强大的“副产物”——生态危机。全球视阈下,为将来能有一个满意的、足以持续生存的环境,人们开始认真思考人类到底该以何种方式从以前的破坏环境转到保护环境,并进而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文明道路?生态环境的全球恶化,要求人们必须小心翼翼地“踩刹车”来减少环境破坏,改变那种置他国利益于不顾的狭隘民族主义,以全球视野探寻平衡生态、栖居地球之路。所以,我们应全面保护和合理治理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而全面保护和合理治理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关键是,努力消除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一个利于所有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正义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二、全球视阈下中国遭遇的“输入性生态危机” 作为西方发达国家“话语霸权”的产物——国际经济旧秩序,它不仅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而且掠夺其资源,破坏其环境。 1、污染转移问题 20世纪末,发达国家步入后工业社会,他们开始重视国内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出较为严格的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致使污染物治理成本高,产品竞争力受影响,而被紧紧催逼的中国因经济落后,频繁地出卖着自己的生态精华,有时甚至为吸引外资不吝降低环境门槛,使得发达国家将许多高污染、高能耗的夕阳产业通过国际贸易在中国“落地生根”。 2、资源掠夺问题 发达国家倚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利用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它们在国际经济组织中所制定的各种利益规则,在我国等发展中国家投下长长的生态阴影。 3、环境壁垒问题 乍看起来,环境壁垒是一种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的、“合法的”国际贸易政策措施,所有主权国家都可以采用,但问题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发展中国家就目前发展水平不能或难以采用。很明显,环境壁垒其实是一种新花样的贸易保护主义,发达国家采用“严进宽出”的环境标准,指责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商品破坏生态安全,并加以限制或制裁,从而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往来。 三、全球视阈下中国逆袭“输入性生态危机” 1、加快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走出生态洼地 为防止踏上“输入性生态危机”恶性循环的转轮,我们必须转换发展思路,以可持续发展模式代替传统发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内在尺度。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其产业结构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物,无疑义的,它夯实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基础。同样无疑义地,它也使我国成为世界的生态洼地。而现在,先进的科学与技术,加上深谋远虑的见识,我国应尽快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转型,加强污染排放准入许可证的管理,加强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提高生态效率,走出生态洼地。 2、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步伐,消除生态逆差 全球视阈下,闭关锁国一去不返。这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对外开放的国际大环境。可我国作为后发国家,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更关注的是经济增长,而非环境保护。在国际上,主要表现为贸易往来中的生态逆差。对西方发达国家来说,生态逆差,正中下怀,它们趁此大肆攫取我国自然资源,把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迁移到中国,甚至把本国大量生产和大量消耗所产生的电子垃圾也运到中国。此种情况下,我国应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ISO系列标准,加快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步伐,实现国内外成本的一致化,逐渐消除国际贸易中的生态逆差,保护我国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 3、积极参加国际生态合作,维护生态正义 生态正义是保障生命共同体之“善”的一个关键话题。纵观历史,西方发达国家自1840年工业革命以来,就因极度收获而超额消耗自然资源、排放污物,严重破坏了全球生态环境。横观现在,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的资源消费和污物排放都遥遥领先,无论就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针对此,所有发展中国家只有联合起来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的协商、制定与谈判,与各生态帝国作斗争,才能真正实现国际生态正义。毫无疑义,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是驾驶好地球之船的一支重要力量,很乐意对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全球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但前提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要求,不承诺与我国发展水平不相当的义务。 四、全球视阈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反思 全球化进程中,我们分享了经济大发展的累累硕果,也尝尽了环境污染的种种烦恼。我们不能因为累累硕果而“依附全球化”,也不能因为污染之烦恼而“拒绝全球化”。我们应在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设中国特色生态文明之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良好环境的和谐并存,维护国人及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以己身实践陶染他国,促进全球生态危机的治理。 1、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制度密切相连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由于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发展的自我扩张系统,其目的是无限增长。“全球变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短缺和造成严重污染的大量废弃物等……。”这说明,资本主义是全球生态危机的制造者,却不是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引领者。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引领人类走出生存困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的三大基本制度——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和政治制度——决定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属于全体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包括生态环境利益在内的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当然,完美的生态文明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完全实现,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但是,“初级阶段”不会成为我们拒绝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托词。社会主义与生态学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不像资本主义与生态学那样二者注定是对立对抗的。 2、当今的国际环境不允许我们坐等拐点的到来 我国改革开放后,才开始了规模宏大的工业化进程,由于启动时间晚,世界资源越来越趋于枯竭,地球承载力也越来逼近极限,而且国际环境标准越来越走向严格。作为后发国家,我国今天所处的国际环境已经不能与当年发达国家相提并论。我们既要应对发达国家环境规则的高标准,又要履行各种国际公约。在气温变暖举世瞩目的今天,特别是进入后京都时代以来,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减排温室气体的呼声愈来愈高。所以,不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污染治理,中国将会成为众矢之的。不宁唯是,如果不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妄想凭借发展中国家身份而获得宽限期,我们将无法摆脱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道路,无法赶上新一轮绿色经济浪潮,从而,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会受到强的冲击力。 3、建设生态文明要有开阔的国际视野 当前,国际竞争的既定格局已完全改变,国际社会关注、博弈的热点和焦点不再是经济、科技、军事等传统问题,而是威胁与日俱增的、无国界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目前已经从“私人富裕,公共污秽”的资源掠夺和环境污染的时代,开始步入所谓的“后工业时代”、“后现代化时代”。一方面,他们治理国内环境,为确保一个“退可以守”的余地,把发展中国家当作其“纳污槽”、“下水沟”,甚至干脆将各种废弃物直接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他们提出“零发展”或“负增长”理论,借发展之名而妨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甚至指责发展中国家是破坏全球生态的“头一号”。对此,我们既要反驳他们的无理指责,借鉴他们的治理经验,又要“俯视深渊”、自我约束,规避种种健康恶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平衡发展尽“绵薄之力”。很明了的,国际视野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环保领域的话语权,利于树立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利于我国承担起全球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应有国际责任。 作者:朱玉 单位: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浅谈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社区教育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一、农村社区教育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扩展为“五位一体”,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所谓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的恶化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是由人的盲目行为造成的,而要融洽这种关系,首先得帮助人们提高认识,继而将正确认识转化为自觉行为,现代教育必须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可持续发展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关键。教育对于改变人们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培养环境意识和道德意识,对于培养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公众有效参与决策的价值观与态度、技术和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使各阶层人民从小学年龄到成年都接受环境与发展教育”,“为求实效,环境与发展教育应当采用正规和非正规方法及有效的传播手段”。建设生态文明,应以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为根本前提,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必须树立这样的理念:要努力推动生态教育向全民教育、全程教育和终生教育发展,在全社会倡导生态伦理和生态行为,提倡生态善美观、生态良心、生态正义和生态义务,逐步把生态保护变成每一位民众的自觉行为。这样的理念与社区教育的基本服务功能相一致,可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社区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如果农村社区教育能有理有节地在全体民众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它一定会更好地促进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 二、农村社区教育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能性 1.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的主导作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制度化建设。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之中,纳入社区教育的年度计划之中。要有效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和单位既是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者,也是社区教育培训项目的指导者,更是社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宣传、教育、环保、劳动、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教育之中,成为生态文明教育的引路人。建立生态文明教育的公众参与机制,将生态文明教育与“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争创“文明单位”、建设宜居环境、“星级家庭评选”等活动相结合,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发挥培训学习的先导作用 近年来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民众对环境污染的危害、生态保护的意义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也掌握了一些环保科学知识,了解了一些基本的生态保护的规范,但还不尽如人意,对生态保护的参与意识较为薄弱,对自己行为的作用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充分认识。因此,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拟定或加强职业培训方案,不分社会地位、年龄、性别、种族或宗教,确保人们获得培训机会,以满足环境和发展需求”。首先,是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开展生态文明教育重在帮助人们认识自然、尊重自然。帮助人们反思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失误,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要结合当地实际,着重在五个方面努力:一要开展普及生态知识的教育。重在介绍全球和我国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的现状,传播最新生态环保动态,唤起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二要推进生态文明观念教育。如生态安全观、生态文明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消费观等价值观念。三要强化生态环境法制教育。进行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彰显生态正义,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道德义务,自觉地参与生态保护。四要注重生态文明技能教育。如日常生活中的节能减排绿色技术,养殖业中的防病防疫、排泄物无害化处理,种植业中的合理施肥和用药技术、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等。五要加强产业转型培训。为民众提供新型蔬菜、时令水果、特种养殖等绿色种养殖业技术指导,开展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等新型职业培训,保证民众具有更多的绿色经济收入渠道。其次,是教育载体的多样性。要在民众中进行生态文明的普及宣传教育,需要开展必要的培训学习,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以生态环境知识、生态文明观念、生态环境法制、生态文明技能为重点,形成培训菜单,供受训单位选择,开展专题讲座与培训。教育内容要灵活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学习与培训,以提高广大民众生态知识知晓度,增强生态文明道德观,遵守生态法制的自觉性,培养生态技能的科学性。还要借助各种有效载体,如案例分析、生态文明建设读本、板报宣传、广播影视、标语横幅、文艺宣传、先进评选等,使生态文明教育成为全体民众的必修课,让全社会都重视和行动起来,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生态。要充分利用每年十多个生态环境教育节日、纪念日的作用,把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民众。要将教育活动深入到最基层,特别要重视发挥社区教育工作站的作用,让农村的广大民众在家门口得到生态文明教育。 3.发挥健康舆论的引领作用 要让全社会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正确舆论的引领是不可或缺的,那些健康的、积极的、正面的舆论可以给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正能量。我们要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美丽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内容。举办“人美•家美•乡村美”生态教育周,通过植树护绿、征文演讲、小品汇演、下发宣传资料等活动,大力倡导珍惜耕地、保护资源、绿化美化、合理消费、循环利用等行为,坚决反对违章搭建、乱排乱放、毁林毁草、过度消费、粗放产业等行为,逐步实现“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在提高民众生态文明意识方面,我们同样要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绿色人物、绿色企业、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的创建评比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弘扬积极向上的生态文明观、价值观;对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为生态文明做出贡献的人物、单位给予表彰鼓励,营造一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 4.发挥民众参与的自治作用 当前,农村中除了违章搭建、超规模养殖外,还存在夏秋季大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垃圾随处乱扔,河道成为天然垃圾箱;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破坏有益生物生存环境;除草剂大量反复使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乱砍滥伐,损害绿化等现象。要消除这些影响生态环境的陋习,仅靠政府的一般号召或单纯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我们需要将民众组织起来,让他们加入到自治的行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这也许是教育的最高境界。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必须充分发挥民众参与的自治作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与深度。自治是一种有益的疏导,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不是放任,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在自治上,他们可以养成几种主要习惯:对于公共幸福,可以养成主动的兴味;对于公共事业,可以养成担负的能力;对于公共是非,可以养成明了的判断。自治可以养成我们对于公共事情上的愿力、智力、才力”。首先,应成立民众自治的组织。如农村养殖业协会、绿色农业专业合作社、环境保护巡防队等,形成服务民众的网格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这些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选用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担任垃圾收集员、河道清洁员、环保监督员、土地监察员、科技指导员等,为民众提供无偿的或低偿的服务,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把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不良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其次,应通过广大民众的讨论,制定自我约束的规范。尽管国家对生态保护方面有好多法律法规,但众多的条款,民众却不太好记。因此,非常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形成民众好记住、能记住的规范,如卫生公约、土地保护守则、水源保护准则、生态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等,“至于自己共同所立之法就不然,从始到终,心目中都有它在;平日一举一动,都为大家自立的法律所影响”。当广大民众有了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行动并逐渐养成保护生态的良好习惯,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的目标定会实现。 三、结束语 如果说黄浦江上游漂浮死猪是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偶发事件,其中则有着许多必然的联系,当我们把教育、把农村社区教育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抓手,把一些可能性变为实实在在的现实性,那么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中也许会减少一些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明智行为,多一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举动,“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必将会利在当前,功在千秋。 作者:陆明荣 单位:平湖市钟埭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航空医学论文:打造航空医学人才高地 如史诗般波澜壮阔,似交响乐荡气回肠,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1949年成立以来,从初创时期马拉飞机转场,到新中国成立不久便扬威抗美援朝战场;从主战装备全部依靠进口,到国产新型三代战机翱翔蓝天……如今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支多兵种组成的战略军种。 不论何时,看到那浓烈厚重的“空军蓝”,听到训练机起飞的轰鸣声,望到鹰击长空的雄姿,我们总会在内心深处生发莫名的自豪,感到无比的踏实。 在人民空军的威武行列中,还有一支特殊的队伍――和平时期,他们不每天穿军装,却同样肩负着军人的使命;战争年代,他们无需攻克堡垒,但也要奔赴前线,经受炮火洗礼;身为空军,他们不用驾驶战机搏击长空,却要为所有空军官兵的健康保驾护航。 他们是空军医疗卫生队伍。走在这支特殊队伍最前列的,当属空军总医院人。空军总医院是新中国航空医学的发源地,从1956年建院以来,在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中,一直站在我国航空医学的最前沿,伴随着人民空军的发展壮大而一路走来。这颗红色火种在革命烽火中催生萌芽,在强军号角中蓬勃壮大。 身为勇于开拓的军人,一代又一代空军总医院人为飞行人员诊疗救治,为祖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他们为祖国选拔了第一批飞行员、航天员;他们开创“新医正骨医疗法”、力主攻关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病症,竭尽全力提高飞行员的飞行寿命。战火硝烟留下他们不屈的身影;飞翔矩阵凝聚他们智慧的守望;祖国建设承载他们奉献的真诚;危急时刻谱写军民共克时艰的凯歌。 作为心怀大爱的医生,他们同样为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孜孜不倦地奋斗着。多年来,他们紧追世界医学最前沿,努力自主创新,中西医结合治疗皮肤病、国内首例半匹配骨髓移植获得成功、现代放疗技术治疗肿瘤新理念得以推广……一项又一项新技术,在空军总医院人的努力下获得成功,他们用实践诠释了“关爱生命、善待患者”的博爱精神,以赤子之心担负着守护民众健康的重任。 近年以来,医患矛盾尖锐已成为社会问题,针对医生的暴力冲突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尤其近来哈医大“王浩事件”、北京人民医院医生邢志敏被刺事件,都让人备感忧虑。与之相似,空军总医院人同样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样面临医患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不同的是,军人责任、医者仁心,双重的使命和军队的传统,让他们对自己必须有更加严格的纪律、严谨的作风――加倍珍惜军人荣誉,一心一意为患者服务,坚决拒绝形形色色的各种诱惑,打造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方净土。不断增长的患者量、民众口耳相传的信任感、持续扩大大社会影响力,是对他们最好的赞誉。 那么,到底是什么铸就了这样一个人才辈出的集体?肩负着蓝天所赋予的使命,空军总医院如何获得累累硕果? 本期专题,让我们走近这12位空军医学专家和空军总医院的青年人才队伍,通过他们,感受空军总医院的时代特征和精神风貌。 航空医学论文:新形势下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模式探讨 【关键词】 航空医学; 鉴定训练; 模式 航空医学鉴定训练工作一直是航卫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高性能战斗机的广泛使用并在局部战争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对飞行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军一直沿用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目前高性能战斗机飞行员的需求,因此,探索与构建新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模式已成为空军战略转型建设的新趋势和新任务。 1 高性能战斗机“三高”特点对航空医学训练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1.1 高性能战斗机对飞行员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性能战斗机飞行中高载荷,且持续时间长,反复出现,载荷增长快,对飞行员的心血管贮备能力和反射与适应状态提出了严峻挑战[1]。高角加速度,特别是与持续高过载联合作用,对飞行员前庭功能、空间定向能力和植物神经功能状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统计,4%~10%的军事飞行作业失误是由空间定向障碍所致。高度复杂的座舱仪表信息、夜间及复杂气象条件下的飞行对飞行员的特殊视觉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三全”(全天候、全天时、全方位)和“两长”(续航时间长、作战半径长)的飞行特点对飞行员的飞行耐力和体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1.2 高性能战斗机对飞行员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性能战机所具有的高认知负荷对飞行员心理、智能和人格特征提出了较高要求;高强度和高耐力的飞行任务对飞行员的情绪管理、放松训练和表象训练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飞行中的应激状态更是对飞行员的心身状况和调节提出了更高要求。 2 飞行员医学训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军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引进和装备高性能战机以来,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积累了较好的航空医学训练经验和方法,形成了以离心机训练为主体的航空医学训练体系,建立了场站、联勤医院空勤科和疗养院、航空医学研究所的三级训练模式[2],初步制定了航空医学训练的方法和标准,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飞行员及各级医训人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 与空勤医疗和疗养相比,飞行员及各级医训人员对航空医学训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仍停留在只要身体健康无病患就可以飞行的基础上,重“医”轻“训”和重“养”轻“训”的状况仍存在,没有充分认识到航空医学训练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2.2 缺乏统一的航空医学训练教程及标准 目前的航空医学训练仍是依托各地的现有条件,自行组织航空医学训练,缺乏统一的训练方法,这就使得各地训练效果参差不齐。且目前仍没有制定出规范的训练教程,也没有确定量化的训练标准,以致对训练结果无法做出精确判断,使得航空医学训练工作不能完全适应高性能战机对飞行员的要求。 2.3 航空医学训练设备相对陈旧落后 目前的航空医学训练设备仍比较落后,缺乏大量仿真设备,特别是缺乏针对高性能战机的专项航空医学训练设备,医训人员难以采集真实情况下的各项数据。同时,难以进行场景再现和回顾,从而使得医训工作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不能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论证。 2.4 医学训练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航空医学训练工作与普通的空勤医疗工作不同,是一个在健康飞行员中“优中选优、优中创优”的工作,是一个跨学科跨专业的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航空医学知识背景,因此,对从事航空医学训练工作的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而目前无论从场站还是到鉴定训练中心,这样的专业医训人员尚比较缺乏。 3 对策及建议 3.1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航空医学训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新时期高科技战争的需要以及高性能战机不断的列装和其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地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航空医学训练,要把航空医学训练工作提高到和空勤医疗及疗养相同等的地位,纳入飞行员的日常工作中,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航卫保障部门和飞行部队要进行科学组织和管理,定期评估和审核,充分认识航空医学鉴定训练工作在提高航卫综合保障能力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 3.2 注重实际,积极制定有效实用的航空医学训练教程和标准 要立足现有,特别是针对高性能战机的特点,科学合理运用医学知识,根据不同的机种和不同飞行任务做出不同的医学训练要求,除目前开展的体能训练和离心机训练外,要特别注重加强飞行员的其他专项航空医学训练。尤其是在空中黑视、错觉、晕厥、特技飞行呼吸不适、加速度性肺不张、抗缺氧、抗负荷、前庭功能稳定性、应激状况下保持良好的心身状态等方面,要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航空医学训练教程和标准,为医学训练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支撑。 3.3 转变模式,着力构建新型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体系 2009年空军收回5家疗养院并改制为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形成了场站、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航空医学研究所三级鉴定训练体系,这是航卫保障体系模式的新突破,对完善航卫保障体系,深化联勤制度改革,提高航卫保障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可以将体能训练和一般仪器训练安排在场站完成,鉴定训练中心定期完成较复杂仪器训练、相关心理训练等基层保障力量无法完成的航空医学训练科目,航空医学研究所完成离心机医学训练工作并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带,形成系统化、科学化、多层次、多水平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模式,充分发挥这一新型航卫保障模式在改善飞行安全、提高部队战斗力等方面具有的重大作用。 3.4 加强投入,大力抓好专业人才培养及专项设备研发 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研用结合的工作,可以依托航空医学研究所和第四军医大学等单位,加强解决航空医学训练中实际问题的攻关科研能力[3],不断培养高素质的专业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人员,为科学开展鉴定训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此外,一方面需要在航校、场站、鉴定训练中心等单位普及一般医学训练设备,同时要根据高性能战机的特点,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引进和研发先进的专项航空医学鉴定训练设备,为做好新形势下鉴定训练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 航空医学论文:浅论抗荷抗缺氧训练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的作用 【摘要】 飞行员抗荷抗缺氧能力关系着飞行部队战斗力的发展。作为航空生理训练的核心部分,抗荷抗缺氧训练是飞行员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好两抗能力训练,充分挖掘飞行员飞行潜能,可以达到航空卫勤保障的目的。本文旨在研究目前航空兵部队抗荷抗缺氧训练现状,探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进行抗荷抗缺氧训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为开展好两抗训练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 抗荷抗缺氧;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作用 随着新军事变革的不断深入,空军已成长为举足轻重的战略力量。飞行员作为高性能战机的驾驭者和空中打击的实施者,其身体素质的强弱是空军战斗力的直接体现。提高空勤人员身体素质、充分发挥卫勤保障的作用是我们卫勤工作者的中心任务。航空生理训练就是培养和提高飞行人员为适应军事飞行应具备的生理、心理代偿能力的特殊训练,抗荷抗缺氧(以下简称两抗)训练则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下面就两抗涉及到的高空及持续性加速度生理训练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的作用作一简单阐述。 1提高两抗能力是新时期新任务的需要 随着空天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高空长航程、灵活高机动的特点成为军事航空业发展趋势,目前装备我军的第三代高性能战机的最大载荷可达到+9 Gz,+Gz增长率大于6.0 G/s,空战时的高载荷机动可持续数百秒。美国空军1 903名飞行员的调查表明,有12%经历过G-LOC(因受持续性正加速度引起的意识丧失),其中50%属于重度意识丧失型;1980―1990年,美国空军三代战机共发生了18起非致命的G-LOC,导致14人死亡,3人重伤[1]。在座舱减压方面,近年来在我军歼强机中屡见报道[2],甚至连民航机也有发生实例[3]。 据资料显示,国内因高空缺氧引起的事故症候约占医学原因事故症候的6%~17%,美军1973年报道飞行员空中突然失能的89例中,因缺氧引起者19例,占21.3%[4],没有经过低氧体验的飞行人员往往需要等待15 s才有可能对高空缺氧这一危险情况作出正确的反应。事实上,发生高空缺氧时,几乎没有明显的特异性的痛苦感觉,并且缺氧症状和体征个体差异较大,致使飞行员容易低估其危险性,甚至忽略其存在,导致严重后果。 高空低氧这些特点给人类高空飞行带来严重威胁,而高载荷持续飞行和高载荷增长率飞行给人体生理极限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美、英、澳大利亚、韩国和印度等国空军已经将对飞行员进行高空和抗荷生理训练列入训练制度,成为职业训练的一部分。美国联邦航空规则规定任何操纵具有加压座舱飞机的飞行人员必须接受高空生理训练。因此,在三代战机已经成为我军主要装备的大背景下,空勤人员两抗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空军飞行战斗力的体现。因此,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过程中加强对空勤人员进行两抗知识宣教和训练刻不容缓。 2提高两抗能力是部队飞行训练的需要 2.1飞行部队客观条件限制了两抗能力的提高在飞行部队实际工作中,航空理论学习和战法研究是飞行员飞行准备重点,航医忙于“一问三查”和日常事务性工作,除特殊飞行科目外,一般很少开展高空和抗荷生理知识宣讲,示范性体验也因训练器材缺乏无从谈起。由于宣传教育弱化,造成空勤人员两抗知识长期缺乏,两抗能力低下。 2.2部分飞行员不重视限制了两抗能力的提高我们在飞行部队调研时发现部分飞行员嫌穿戴麻烦,飞行时不穿抗荷服,在高空飞行前不按规定进行吸氧排氮,飞行过程中时有不戴吸氧面罩等现象,这些原因直接导致在飞行实施阶段有些飞行员飞不出战机的最大性能,在做特技动作过程中发生灰视、黑视甚至意识丧失等现象,座舱发生失密封或爆破等情况后不能正确处置,导致飞行问题或事故症候屡屡发生。 2.3空勤成分变化增强了两抗训练的必要性随着以预警机、加油机和电子战飞机为代表的高精尖机种大量装备部队,空勤人员中战勤人员比例增加,他们的身体素质及空中特情处置能力和飞行员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高空缺氧体验和训练很少进行,因此,利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对其进行高空生理教育及训练也是非常必要的。 2.4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提高两抗能力的优势在空勤人员每年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没有飞行安全压力,工作和学习任务相对较轻,在完成必要的体检后,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航空生理知识宣讲和生理训练,各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的训练仪器设备和训练人员也比较齐全。因此,利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促使空勤人员认识和提高两抗能力,具有天时地利人和条件,应精心组织利用。 3国内外飞行员身体素质现状探讨 3.1国内外飞行员身体素质比较进入21世纪以来,三代战机已经成为我军标准制式装备,但由于人种及锻炼因素,我军歼强机飞行员和国外发达国家飞行员相比,普遍存在两抗能力相对较低的问题。在我军引进苏-30初期曾发生因飞行员抗荷能力不足导致某些特技动作受限,飞不出战机最大性能,致使装备形成战斗力时间延长。我们在日常的抗荷训练中发现有相当部分来我中心训练的歼强机飞行员连双下肢蹬力维持120 kg 30 s标准都达不到,身体素质亟待提高。 从国内外两抗能力的军用标准对比来看,我军制定的抗荷标准也偏低,现行我军高性能战机飞行员+Gz耐力选拔标准为+4.25 Gz持续10 s合格[5];相比之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制定的标准是穿抗荷服做抗荷动作+7 Gz持续15 s,俄罗斯选拔标准是穿抗荷服+8 Gz持续15 s。我军标准和外军相比,在抗荷能力上有着明显的差距。 3.2国内外飞行员身体素质差距原因探讨和外军相比,我军飞行员抗荷能力欠缺主要表现在心血管系统代偿能力、快速调节能力和胸腹部和下肢有关肌群的肌力和持续性高强度的等长收缩能力方面。这和我军的人种差异有关,但也不能排除与我军体能训练观念落后、训练手段不科学有关。北约各国和俄罗斯飞行员的日常体能训练集中于提高腹部和腿部肌肉力量和持续时间上,基本以阻力为主,以举重、短距离速跑及速游为主要训练科目,而我军则是长期坚持以长跑为代表的有氧锻炼为主。然而,目前航空生理研究表明,高强度的有氧锻炼会导致歼强机飞行员+Gz耐力降低。主要机制是高强度有氧锻炼导致迷走神经紧张度过高和交感神经紧张度过低,心脏在人体承受大负荷作用时,心率增快、心肌收缩力增强等代偿反应功能降低,容易发生中心视力丧失和意识丧失,并且产生传导阻滞和心律失常以及运动病发生率的升高。所以利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规范空勤人员抗荷训练动作,正确指导其体能锻炼方式来提高抗荷能力。 4理念的转变要求加强两抗训练 随着特勤疗养学的不断发展深入,空勤疗养学也在与时俱进。目前空勤疗养理念不断发展更新,空勤疗养任务由单纯的体检向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方向转变,航空生理训练在疗养过程中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两抗能力训练作为航训的核心内容,其重要性也相对增加。针对高空生理和持续性加速度生理宣教在飞行部队相对薄弱的特点,现实要求我们在航空医学鉴定训练期间要强化两抗宣传和训练力度,走上宣传-鉴定-训练-提高-评估的良性循环轨道,从而达到切实提高飞行员身心体质的目的。 5现行两抗训练的实施方法和注意事项 目前,我们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在两抗方面开展3个项目的训练及检测:7 500 m高空急性低氧耐力检测,抗G训练,加压供氧训练。训练设备统一使用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研制的飞行员抗荷抗缺氧能力检测仪。训练时间选择在飞行员完成体检后1周内正课时间进行,全部项目分3 d完成。 5.17 500 m高空急性低氧耐力检测 5.1.1目的、意义此项训练是模拟7 500 m高空低氧环境下,使飞行员体验急性低氧状态下的感觉,同时测定有效意识时间。其主要目的是测定、提高飞行人员的低氧耐受储备能力。 5.1.2实施方法目前我们选用飞行员抗荷抗缺氧能力检测仪缺氧能力检测模块进行。飞行员戴好头盔和面罩后,由医护人员连接好床边监护仪以便实时监测心率、心电图和血氧饱和度。训练开始后在地面吸入氧含量为7.1%的氮氧混合气体,同时进行书写试验,从1 000开始书写,依次递减1,每隔1 min重新开始书写。训练军医根据血氧饱和度和心率及心电图变化等客观数据及书写流利度、飞行员主观感受等情况,综合评定其有效意识时间。当达到有效意识时间后立刻停止吸入混合气体,必要时吸入纯氧,确保低氧训练安全。 5.1.3注意事项高空低氧环境下,缺氧主要导致空勤人员大脑皮层高级智力活动首先受到缺氧影响,失去正常理解、分析、判断能力。飞行人员往往会丧失对环境、自身状态的正确判断能力,甚至对缺氧产生症状和损害的严重水平呈无意识状态。我们在低氧试验中发现有的飞行员在已经出现血氧饱和度降至60%左右、书写停滞、四肢颤抖、指甲和口唇出现紫绀时仍然认为自己“正常”的现象。当血液氧分压过低,不足以维持脑细胞正常功能就会产生意识丧失。因此,在低氧训练中,准确判断有效意识时间是关键,防止飞行员在试验过程中发生意识丧失的情况。万一发生飞行员意识丧失情况则立刻松懈其面罩,展开就地急救和后送,确保训练安全。 5.2抗荷正压呼吸和抗荷动作训练 5.2.1目的、意义抗荷正压呼吸和抗荷动作训练主要是规范飞行员具体抗荷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能力,提高抗载荷能力。 5.2.2实施方法目前我们利用飞行员抗荷抗缺氧能力检测仪抗荷模块进行训练。该模块主要规范飞行员具体抗荷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能力,提高抗荷能力。我们要求飞行员在穿囊式抗荷服后双下肢蹬力达120 kg维持30 s的同时,根据仪器界面上呼吸引导曲线提示做抗荷正压呼吸动作(节律快吸慢呼,吸气0.5 s,呼气2 s,主要目的是提高胸腔内压力,维持脑部供血)。抗G动作的防护效果决定于动作实施的准确程度,以及腹部和下肢肌肉强有力的协调收缩。其中抗荷正压呼吸和抗荷动作需要协调一致。训练军医根据动作实施的准确协调程度以及双下肢蹬力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2.3注意事项在抗荷正压呼吸和抗荷动作训练中,飞行员全身处于应激状态,腹部和下肢肌肉强有力的收缩,注意力高度集中于呼吸节律时间分配和肌力维持上,经常会导致呼吸困难或过度通气。当出现面色苍白、出冷汗或恶心、视觉模糊不能耐受时,训练军医应及时中止训练。 5.3加压供氧训练 5.3.1目的、意义加压供氧是指飞机自升限达到12 000 m高度发生座舱减压,即使呼吸纯氧人体也会发生严重缺氧反应,此时必须提高吸入氧气压力,称之为加压供氧。通过加压供氧训练,使飞行员体验并适应加压呼吸方式,减小其负面效应。 5.3.2实施方法目前我们使用飞行员抗荷抗缺氧能力检测仪加压呼吸模块对飞行员进行加压呼吸训练。训练时飞行员穿高空代偿服或代偿背心,感受并掌握加压呼吸要领(鼻吸气、嘴呼气,呼气用力,节律深而慢),在训练过程中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面罩压力逐渐提高[400 mmH2O(1 mmH2O=0.0098 kPa)、600 mmH2O、800 mmH2O]。训练前后测量血压、脉搏和心电图。训练过程中若遇明显过度通气或感到呼吸阻力过大、心电图异常、头晕乏力,及时停止训练。 5.3.3注意事项加压供氧在保障飞行员安全的同时,也给人体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带来额外的负担:加压呼吸固有的吸气主动、呼气被动常引起代偿性呼吸频率加快和幅度增大,导致过度通气和呼吸疲劳的可能。另外,肺内压的增高使右心房和胸腔静脉压增高,导致静脉血流回流受阻,外周血液淤积,血液液体部分渗入组织间隙,致使循环血量减少,通过血管迷走反应引起晕厥。因此,训练过程前后需要严密监测血压、脉搏,过程中飞行员若有不适症状,及时停止训练。 由上所述可见,两抗训练在飞行人员航空医学鉴定训练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普及和开展好两抗训练不仅能够促进航空医学专业的发展,更是能切实增强飞行人员的身心体质,充分挖掘飞行潜能,真正达到了航空卫勤保障的最终目的。 航空医学论文:更改航空医学要求,建立健康教育体系 为了更加关注飞行员的心理健康,航空医疗当局正在考虑更改他们对常规航空健康体检的要求。国际民航组织(ICAO)正在考虑采取措施将现有的建议升级为一项要求,即要求国家民航当局建立针对飞行执照持有者的健康教育体系。 在德国之翼坠机事件后,国际民航组织的航空医学科科长安东尼・埃文斯(Anthony Evans)曾公开表示,一旦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通过了这项要求,至2016年末,将有望出台一个专门针对飞行员精神健康方面的规定。埃文斯表示:“我们需要完善的教育体系,用以帮助那些有心理健康问题的飞行员,这将涵盖到全行业(监管机构、航空公司、飞行员协会)范围内。” ICAO所提出的要求将指导国际民航组织所有成员国中的飞行执照颁发当局“对那些需要进行医学评估的飞行执照持者进行适当的航空健康教育,从而降低威胁飞行安全的医学风险。” 在德国之翼空难中,机上的150人全部遇难。尽管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处尚未完成调查,但初步报告显示,该飞机的副驾驶将机长锁在驾驶舱外,擅自更改A320飞机的飞行路径,使之撞向地面。新闻报道援引德国航空当局的消息,称该副驾驶在获得飞行执照前曾长期治疗抑郁症,此外还有自杀倾向。在商业运输内的航空事故和事件中,很少有直接界定为飞行员心理健康而导致的事故。在某些情况下,事故调查人员一直无法就飞行员的精神状态与事故的发生有何联系而达成一致。然而,近年来,航空医学相关机构修订了指导方针,希望能提高辨别飞行员心理问题方面的能力。 对心理健康的筛查仍待改进 在德国之翼空难发生之前,国际民航组织的上述提议就已经提交并开始接受审定。早在2012年,国际民航组织的“民用航空医学手册”就提出了要特别注意飞行员的心理健康问题的提议。 “尤其是持有飞行执照的年轻人”,该“指南”写道,“飞行员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特定疾病(主要是精神问题和行为问题)与用来检查飞行员的手段(传统的身体检查)明显不匹配。” 航空航天医学会有关心理健康的提议是在2012年3月27日的空难发生后提出的。在那次空难中,美国捷蓝航空的机长关闭了正在驾驶的空客A320客机的无线电装置,并告知副驾驶他已更改原定的目的地,然后开始咒骂耶稣和恐怖分子。 航空航天医学会(AsMA)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德国之翼空难后该协会网站上了一些评论,在评论中,航空航天医学会主席小菲利普・J.斯卡帕(Philip J. Scarpa Jr.)表示,“招聘过程中进行初步筛选后,大多数航空公司不再对飞行员进行任何定期心理健康评估。航空业在飞行员心理健康筛查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斯卡帕指出,要预测出突然出现的问题虽然很难,但也“不要为常规测试进行辩护”,抑郁、焦虑、躁狂和其他问题的诊断相对比较容易,而且对这些问题的筛查势在必行。航空航天医学会支持在例行航空医学检查中对飞行员进行“尽量不作更改的、易于操作的有效的心理测试”。除了筛选以外,航空公司也应该教育飞行员和他们的家庭如何辨认和上报精神病的迹象。 斯卡帕表示,此外,航空公司还应为飞行员提供可以报告一切问题的“安全地带”,这对于鼓励飞行员主动上报自身存在的问题十分重要。比如飞行员工会等机构,能够增加飞行员报告心理健康问题和机构向飞行员提供心理援助的概率。 斯卡帕称,这些提议号召对飞行员进行测试。对航空体格检查人员而言,在飞行员已有的定期航空体格检查中操作这些测试非常简单。 航空航天医学会称“不建议将全面的精神病评估纳入飞行员的常规航空医学评估中”,而是“在总体上让航空医学检查人员和航空界更加关注飞行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关注那些可检查出来的、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及生活中会影响飞行员和飞行性能的压力源。我们鼓励这么做,方法是提高教育力度,并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对航空业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的认识。” 这些指南也建议这些测试可以以向飞行员提问的方式进行,提问的方式有助于营造一种不具威胁性的环境,并有助于医生与飞行员建立融洽关系,从而可以了解飞行员的工作、家庭情况。 飞行员更倾向于“扬长避短” 罗恩・弗雷(Ron Frey)称,航空航天医学会提出了使用“快速有效”的方法来发现飞行员的心理健康问题,然而该提议并没有继续深入。弗雷是一名组织心理学家,还是加拿大渥太华人为因素和事故调查所的资深合伙人。他称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家监管机构需要“一个更加现代化和完整的方法来评估飞行员的心理健康。” “航空业存在的问题错综复杂,”弗雷称。他在包括航空业在内的几个行业进行工作心理评估工作。多年来,全面的心理测试在许多行业内的实践效果都很好,且应该将心理健康测试纳入到常规的航空医学检查内,传统上常规检查主要用于检查身体。他表示,如果操作和审查恰当,这些测试就能够辨别出飞行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即便受测者试图隐藏自身的问题。 弗雷称,飞行员选择不上报自己的工作压力、劳累、抑郁和焦虑的症状这种情况在航空业内非常普遍。飞行员不上报抑郁和焦虑的症状以及潜在相关的问题,使得评估这些精神健康问题变得很难。据相关研究统计,在普通人群中,10%~15%的人有过精神抑郁的经历,这些抑郁症患者的自杀风险比一般人高出20倍。 弗雷表示,现在还无法获得能够判断出飞行员中抑郁症严重程度的数据,因为当飞行员被问到心理健康问题时,他们更倾向于“扬长避短。” “航空公司实施了很多应对措施,但不幸的是,诸多漏洞依然很多。在航空业内,解决工程漏洞、结构漏洞比较简单,但要解决人的问题就难多了。” 欧洲心理学家协会联盟(EFPA)和欧洲航空心理学协会(EAAP)发表联合声明,不仅支持在飞行训练和在航空公司工作之前进行心理评估,还支持“在飞行员的定期身体检查和获得广泛接受的航空公司政策和程序中,对飞行员的心理健康进行多次评估,确保飞行员安全飞行。” 不过,这些机构补充道,现有的心理评估和人为因素训练是“航空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方式的原因之一”;再加上技术进步和操作要求,像德国之翼空难这样的事件“极为少见”。 航空医学论文:军事航空医学培训教育的思考 【摘 要】 本文针对军事航空医学任职培训教育中的不足之处,改进对策主要是树立科学的任职培训理念,完善教学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建好任职培训基地,以提高任职培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 军事航空医学;任职培训教育;不足;改进对策 随着现代化战争形式的不断变化,新军事变革对战场伤病救治和卫勤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立系统完善的军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任职培训教育是第四军医大学培养具有良好军事素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并具备熟练军事医学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军事医学人才、推动军事医学科技不断进步的重要方式,是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航空兵部队每年均会安排在部队一线从事航空医学卫生保障工作数年的卫生人员参加第四军医大学承担的航空卫生勤务等方向的任职培训,如航空兵部队卫勤管理干部培训班和全军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等。通过任职培训,进修人员可了解更多的新概念、新知识和新技术,拓宽眼界,增强技能,提高完成部队医学保障任务的信心。但是,作者在学校学习过程中,也发现现行任职教育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故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和学习体验,对军事医学培训授课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抛砖引玉,为更有效地开展军事医学教育,提高教学水平提供参考。 一、树立任职培训理念 任职培训是不同于学历教育的一种新教育模式。学历教育注重基础性、知识性、长效性的教学内容,是着重培养坚实基础知识的教学模式。而作为部队工作人员,返校参加任职培训,所期望的是强化岗位工作能力的职业再教育,具有明确的岗位指向性。任职培训就是面对部队、岗位、职能的强化教育,具有针对性强、实践性强和综合性强的特点,注重实效性、前沿性、专项性的教学内容,应满足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要求,按照部队平战时保障需要什么、院校就教什么的原则,制定贴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授课方案。虽然学校教学组做了精心准备,内容也尽量贴近部队需求,但培训的方式还是更多地沿用了学历教育的灌输式模式,课程形式相对单一,以理论课和实习课为主,缺乏讨论课和室外实践课等重要方式。学习方式也以教师授课,学生听讲为主,缺乏以部队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为中心,开展针对性强的讨论式教学和实践式教学等主动学习方式。最终,由于缺乏实践,短期内又被动地接触了大量基础理论,进修人员难于消化,培训的效果就大打折扣。因此,任职教育应按照任职培训的理念,以任职能力的提高为本位,重视培养参训人员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训用结合、教战一致,重视综合素质培养”的新教育观念,发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新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果。[1] 二、完善任职培训内容 任职教育要求这类教育必须贴近岗位任职需求,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有先进、配套的教学内容和条件作保障。俄罗斯的军事医学教育教学内容涉及大量卫国战争、阿富汗战争和车臣战争等实战伤员救治的经验和教训,授课教师多数参加过阿富汗战争或车臣战争,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部队的情况,教学中针对性较强,能很好地利用实例讲授战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2]而我军部队军医大学的教师们对部队不够熟悉,对基层卫生管理缺乏亲身体会,授课中的内容结构和思维方式与部队实践存在脱节。在短则10天、长则数月的学习中,基础理论学习的内容更多的是学历教育的内容,难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因此,教师们要尽量参与部队的训练,增加部队代职和调研经历,提高自身的部队实践经验,了解实际问题,在教学中把部队最新的技术用于教学,学校也应尽量在培训授课中选派有部队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或聘请部队中经验丰富且文化水平较高的军官和专业技术干部授课,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三、加强任职培训管理 任职培训是以补充、更新、拓展新知识,提高新技能为目的,是军队各级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选派参加培训授课的人员都是各级单位着重培养的专业人才。参训人员虽然来自不同单位,但是从事的工作和培训内容均具有一定相关性,通过学习,对提高基层部队的卫生保障能力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军医大学对培训任务和培训管理是非常重视的,但个别参训人员却对学习机会重视不足,一方面是由于自我要求低,一方面是授课环节出了问题。现有的培训任务基本上都是宽进宽出,由于有时出现课程设置单一、授课内容吸引力不足、考核标准较低等情况,参训人员容易出现脱课现象。因此,任职教育应加大任务和比重,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并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重点采用案例讨论式、现场观摩式和技能实践式教学来激发参训人员的学习兴趣,也可适当开展一些新型的教学模式如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MOOCs)、微课程等来提高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3、4]同时也要严格考核标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参训人员的学习效率和素质水平。 四、建好任职培训基地 院校一般均拥有教育资源的优势,在教师素质、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上能满足学历教育的需求。但任职培训由于着力于部队实际问题,在教师、场所和设备上有不同于学历教育的特殊需求,更多强调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正如上所述,理论教学是军医大学的优势,但是涉及到如野外救生、空运后送、设备操控等场所和装备的教学,往往由于资源的缺乏而只能纸上谈兵了。现有的教学装备与部队列装装备也有所脱节,出现部队的装备没有培训,培训的装备却没有列装的现象,甚至在先进性上出现“倒挂”,致使任职培训的岗位针对性和实践性难以在教学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样的教学即不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参训人员的工作能力,也不利于院校任职教育培训基地的长远建设。因此,院校要更新现有的教学装备,及时请领部队列装装备,使任职教育真正紧贴部队、紧贴岗位、紧贴装备,提高培训人员的岗位任职能力。同时也可采用联训联教机制,开展联合教育训练,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技能和部队实践环境的优势,增强参训人员的任职能力,拓展院校任职培训基地的教学资源。 航空医学论文:案例教学法在航空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随着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民航飞行员的身体心理健康已经成为了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教育飞行学员提高身体素质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是本文研究重点内容。探讨在航空医学的教学过程中如何以实际案例来加强民航飞行员的安全意识。发掘案例教学方法在航空医学的课堂中应用的意义。 【关键词】航空医学;案例教学;民用航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航在近几年发展十分迅猛,已经逐步成为人们出行首选的交通方式之一。民航客机的安全飞行,离不开飞行员的安全驾驶。飞行员的安全驾驶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为基础。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提高教学效果,让飞行员在课堂上学习到保护自身安全,提升身体、心理素质的方法,是航空医学的教学重点内容。 一、现有航空医学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在国内外种类繁多,总结起来可以有:讲授法、案例法、研讨、角色扮演、游戏法、视听技术法、自学和训练等[1]方法。经过调查,目前国内教学方法还是以讲授教学方法为主[2],尽管有很多弊病,在国内特殊的应试教育的大的国情下,讲授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目前的航空医学教学方法也主要是以讲授教学方法为主。在教学中发现了有以下问题:一、讲授的课程并不能够被学生快速接受,课堂效果不好;二、学生不能理解所讲授的知识如何联系自身生活乃至健康保健方式;三、无法将课堂讲授的知识真正应用到生活工作中去;四、对课堂讲授的知识掌握不牢固,记忆周期时间短,遗忘速度快。针对以上四方面弊端,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改变航空医学的教学方法来实现。对飞行员的航空医学知识的普遍是通过课堂教学这种手段来进行的。而课堂教学通常也是理论教学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了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和质量,更好的能让未来的飞行人员掌握航空医学中基本的一些理论知识,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航空医学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方法。 二、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在教学中提供各种案例来诠释原理古而有之,国内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成Z都是案例教学的体现。古时候就有类似“田忌赛马”、“凿壁偷光”,这些不仅仅是对一件事情的描述,更是对道理的阐释[3]。在知识的传递过程中,历史上案例教学方法一直被很多教育家所采用,经过时间的考验,案例教学法是有很大的优越性的。 案例教学法的提出最早是由1870年担任美国哈佛大学的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朗道尔教授创立。[4]他在教授知识的同时发现了案例教学的优点和精髓。在法学和其他学科,案例教学都存在广泛的合理性。 案例教学就是指利用以真实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适用于法学发展的案例教学也同样适用于航空医学的教学过程。在教授过程中,与其枯燥的讲解航空医学中的原理,不如从形成原理的案例入手。以案例为背景,启发学生对所涉及到的案例进行探讨,研究,老师在这一过程中以共同探讨者的身份参与到讨论中,并在讨论中引导学生的讨论方向,最终帮助学生在案例中得到所要阐述的医学原理。案例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是:案例-理论-案例,案例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4]。 三、案例教学法航空医学中的应用 航空医学是近些年来发展起来的学科,关注的是在航空飞行时,特殊的高空环境对人体造成的影响;一些常见的高空病症;工作压力对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保养来保证充沛的体力、能力以适应航空条件下的苛刻要求等。 以对飞行员的日常保养为例,可以举出案例。例如,以飞行员合理饮食为例。举出不合理饮食引发的病症【5】,病症的临床表现,首先指导学生独立思考,然后通过这些病症让学生参与到关于该病症对飞行安全造成的影响的讨论中,并让学生罗列出造成该病症的饮食作息习惯,如何改善饮食及作息习惯。教师在学生相互讨论的过程中启发学生、引导学生,真正让学生在对案例的分析中动脑筋思考问题。还可以通过此案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出对此类案例的好奇心。在此例之后,通过案例来引出所要讲授的理论。可以引入对飞行人员来说合理的饮食健康的作息规律,特别是针对飞行行业的高空工作特性的规律,并结合所举案例分析原因。最后再落脚到案例中,结合典型的案例,让学生自己分析,并提出对该案例合理的改善方法。通过这种案例――理论――案例的方法让学生真正掌握如何合理调控饮食,管理生活起居,保持日常生活中健康的生活习惯。这样不仅让学生更好的掌握了知识要点,也可以促使学生将课堂上所掌握的内容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同样航空医学中其他部分的内容也都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来讲解。其具体过程就是:针对所讲授的内容举出典型病例,让学生真正的思考,分析病例,并讨论出如何预防、治愈及控制。经过学生的思考,讨论以后教师再对病例进行讲解,补充学生独自思考的不足,总结出有效的预防、治愈及控制方法。最后再举出其他病例,让学生利用自己之前分析得到的结论和教师讲授的全面专业的理论知识得到病例的合理预防、治愈及控制方法。从根本上掌握航空医学的授课内容。 四、结论 民航飞行人员的身体心理健康,对于民用航空的安全运营有着重要影响。如何保证飞行人员在飞行时,身体心理上的良好状态,需要航空医学知识作为基础。只有让飞行人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调整亚健康甚至是不健康的状态才能更好的为民航服务。本文从教学方法上提出利用案例教学法来加强航空医学的教学质量,提高飞行人员对于航空医学的重视和认识,使航空医学知识不仅仅停留在书本上,更可以应用到生活生产中去。 航空医学论文:大学医学航空航天论文 1努力提高“转变思路”能力,确保提高教学质量 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专业课教学任务不同于基础课程的教学模式,常常面临讲授过于简单、学员兴趣较低,讲授过于深入、学员难以吸收的问题[2]。这就要求教学组全体教员科学备课、精准指导,努力提高教学“效益”,实现教学水平的提高。 1.1集中优势,补弱固强 在教学过程中,每学年开学前,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组长,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集中优势教学资源、汇聚精干力量,选定任课教员。并安排年轻教员试讲,全体教学组对年轻教员的试讲提意见、挑“毛病”,确保教学水平。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找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理论课上以案例分析为主线讲解内容;实习课上以理论回顾为主线体验实践,并适时调整实习课的教学内容及其与理论课的衔接过程,确保教学工作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1.2全面学习,强化自身 自身素质的提高应引起全体教员的高度重视。要求年轻教员,尤其是以前未接触过航空航天医学知识的非现役教员、带教实习课的研究生,进教研室当年不参加大课和小课教学,只作为辅讲教员随堂跟听每一位教员的授课。同时要求不仅学习本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系统学习航空航天医学专业的各门课程。对于有教学经验的教员,在平时的授课中要充分准备,并在教案中体现教员本人对本次教学内容最新进展的掌握情况,在提高教员专业水平的同时,确保提高教学质量。 2努力提高“师资储备”能力,确保丰富教学形式 基于专业课教学“练为战、学为用”的特点,教学方向问题尤为突出。教员必须始终把好转变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提高学员任职能力的方向。然而由于编制体制调整,教研室教员数量太少,同时部分同志出国留学、不在岗,造成主讲教员人数偏少,且有职称断层现象。只有提高师资力量的储备能力,才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2.1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各教研室每学年开学前,会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外请本学科专家前来做专题讲座。如教学对象为本科学员,对航卫保障工作一片空白,则外请专家多为常年工作于航空兵部队的航空军医、卫生队长和场战医院院长等。如教学对象为进修生,他们大多来自一线航卫保障岗位,则外请专家多为专业研究人员或空军医学研究所的同行专家。这一举措弥补了“内”部人员不足的矛盾。 2.2处理好“专”与“兼”的关系 军事航空医学需要研究高性能战斗机飞行人员的卫勤保障问题。近年来,教研室从实际出发,与对口航空兵部队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相结合的协作关系。选取工作正规、制度健全、业务建设较好、卫生工作基础好、卫生人员素质较高的航空兵部队具有相应的航卫保障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卫勤领导和能够担负教学任务的航空卫生保障工作的相关人员担任教研室的兼职教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由于他们有较丰富的航卫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并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历,对他们的课堂教学效果,学员们反映良好。通过“专”业教员与“兼”职教员相结合,使课堂教学异彩纷呈。 2.3处理好“教”与“研”的关系 在教学布局上,教研室着眼于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精心设计教学板块和专题,在教学中注重将创新理论、本专业研究进展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在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按照研究生工作安排和科研进展,有目的地选择对本课程感兴趣又学有余力的学员组成课外科研小组,由教研室内学校评定的本科生早期接触科研导师指导,进行文献查阅、撰写综述和课外科研实验等活动;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汇报和论文答辩,扩大教学内容。由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而且可利用学员的新颖思路和创新思维推动本学科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 3努力创造“良好氛围”能力,确保促进教学工作 3.1发挥工作动员优势 航空航天医学系在每学年的教学正式开始前都会组织开课动员,提高教员的教学热情和学员的学习热情。教研室也会因时因地进行教学动员,组织集体备课、集体讨论。并通过先进教学个人、优秀教案等评比,激励教员人人争先进,个个当标兵。 3.2运用先进教研室成功经验 学习先进典型,是激励教员的强大动力。教研室通过定期组织教员跟听其他先进教研室优秀教员的课堂听课,学习他们的授课方式和特点,并在教研室内部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进行学习体会交流,进一步制定符合本门课程教学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使教研室自身的课程教学有所突破,保证课程质量稳步上升。 4努力提高“教学保障”能力,确保教学任务的需求 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求各级教学相关部门树立“以学员为本”理念,建设高效的保障机制,全面保障任务需求。对于教研室和教学组而言应该从以下做起。 4.1确立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思想 多年来,我教研室积累了大量航空兵场站航卫保障工作的录像片,为学员理论知识联系工作实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视频教材。使学员掌握航空航天医学各相关学科的知识结构,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与视频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知识运用能力,并可满足航空兵部队第一任职的需要。 4.2探索从工作实际出发的途径 航空航天医学专业课是在学员即将进行实习,来年步入工作岗位的时机开展的,其学习目的是为了将来在航卫保障中能够发挥作用。因此,教学工作应该从适应航卫保障工作的角度去完善。实习课为学员提供动手操作、贴近实际工作的机会,教研室教员渊博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术,会使学员们受到极大鼓舞。外请专家、兼职教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对航卫工作的敬业精神,使学员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从而提高了学员对基层航空卫生保障工作的热情。 4.3注意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 在教学准备中,尽量协调争取学校和系里的投资和申请专项经费支持,同时,教研室拿出部分经费,不断补充新近出版的专业书刊,丰富专业资料。增添新设备、改善实验室的硬件条件,为航空航天营养与食品卫生课程建设提供专业实验室;不断补充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所需的硬件设备,为学员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请领部分装备部队的最新航卫保障装备,为学员提供尽早接触、提前适应部队航卫保障工作的机会。从而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总之,经过各级领导和全体教员的共同努力,航空航天医学专业课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专业课学习使其对飞行员、航天员卫勤保障有了深刻的体会,为做好未来的航空卫生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进一步扩大协作,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努力为培养合格的航空航天医学人才做一些具体的、实际的工作。 作者:王文岚1常耀明1李金声1袁鹏2工作单位:1第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系航空航天卫生与卫勤教研室2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航空医学论文:本科临床医学航空航天论文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目前全军只有一所军医大学有航空航天医学这个专业,培养本科生,每届培养100多人,其中有30人到北京空军总院实习,其他的人留在其附属医院实习。航空航天学员大五开始实习,一共实习45周,其中外科16周,内科13周,专科16周。实习的环境有病案讨论、专题讲座、临床技能培训等等。 1.2研究方法 一、二级指标参照《军队院校教学评价方法》(2010版)及总参、总政《军队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型》的具体指标体系,从教学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和质量效果四方面形成空医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的一、二级指标。通过资料收集、专家座谈、个案分析(第四军医大学)等方法,总结空医专业本科临床教学体系的构成特征;对照《军队院校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军队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型》的具体指标,构成空医专业特色的评价指标,形成28个三级指标。因此,为了评价该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水平,设计具体的评价方法为: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评价结果由28个三级评价点组成,每个评价点可以被评为A、B、C、D四个等级(其标准见细则,只列出A和C等,B等介于A和C等之间水平,D等低于C等水平),最终评价结果标准分为:优秀:A≥23,且D=0;良好:A+B≥23,且D≤1;合格:A+B≥18,且D≤3;不合格:A+B≤15,或D≥4。最后使用指标模型,应用于某军医大学的航空航天医学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 1.3数据收集 1.3.1根据指标体系初稿,设计“航空航天医学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三级指标确定及细则判定表”,采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按医学教学:教学管理:卫勤管理=3:1:1,比例,选取了15位专家,通过两轮问卷调查,汇总意见,统计数据,最终形成指标体系。 1.3.2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听查课、实地考察等方式,检阅某军医大学每个三级指标,其结果得分25个A标准,得3个B标准,达到优秀标准。 2研究结果 2.1建立评价指标的层次结构 首先建立决策问题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将评价指标按它们的性质分成若干层,构成一个以目标层、中间层及备选层所组成的递阶层次结构,如图1所示。目标层为: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中间层为ABCD四个等级。备选层为:教学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和质量效果。 2.2指标体系模型及其结果 2.2.1采用德尔菲法发放15份咨询表,收回有效咨询表15份,统计结果为否定三级指标数7个,否定细则标准数9个,修正7个三级指标,修正9个评分细则。综合意见,形成第二轮专家咨询表。 2.2.2发放第二轮咨询表15份,收回有效咨询表15份,统计结果为,大家一致同意所有指标及评分细则。并最终形成"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经过专家咨询,最终确定一级指标为A1教育设计、A2教学条件、A3质量管理、A4质量评价,二级指标为B1专项规划、B2人才培养方案、B3课程标准、B4教员队伍、B5管理队伍、B6教材建设、B7教学装备设备、B8信息资源、B9质量保障、B10制度落实、B11档案管理、B12学员学习情况、B13教员授课情况、B14服务部队、B15内部反映,三级指标为C1改革项目、C2五年制航空航天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C3五年制航空航天医学专业课程标准、C4高职授课、C5教学管理干部工作经历、C6学员队干部、C7临床教学教材、C8空勤科、C9其他空医专业特色临床教学科室(心理评测、心理学选拔、心理健康维护、高压氧疗法)、C10专业学科网络课程资源、C11航空航天医学专业图书数量、C12质量保障体系、C13日常见习、实习制度、C14空军特色科室课程实习制度、C15空军常见病、多发病专题学习制度、C16档案室建设、C17档案管理制度、C18空医特色课程见习、实习考核成绩、C19校首长听查课成绩、C20教研室主任听查课成绩、C21督导组专家听查课成绩、C22学员履行空医历史使命的价值观、C23学员履行空医岗位责任或重大活动表现、C24教员对院校领导重视教学的满意度、C25教员对以教学为中心的机关各部满意度、C26教员对学员学习风气的满意度、C27学员对临床教学保障的满意度、C28学员对教员授课质量的满意度。 2.3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结果 经过查阅相关文件、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听查课、实地考察等方式,评价某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质量,最后得分为24个A标准,得3个B标准,达到优秀标准(见表1)。 3讨论 “指标体系”,设计合理,评价客观,应用性强,能够满足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需求。 (1)设计指标体系时综合考虑了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的影响和作用,按目标一中间一备选模式,兼顾指标的科学性、层次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动态性及指导性原则,使航天航空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与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相互协调发展; (2)表征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的指标可为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四大系统,其又由共计28个单项指标组成。单项指标选取能与其他学校、教学医院或专业轨道相互比较的指标.。 (3)构建上述指标体系时,应当做二轮以上问卷咨询,对问卷内容进行调整,并且集中专家意见,使其最终获得满意的协调一致性。 (4)对单项指标进行标准化时,应当注意指标上、下限的选取。下限要以基本满足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基本指标为界;而上限可分远期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发展方案进行界定。 (5)对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过去、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价,并与其他学校、教学医院、专业或者轨道进行比较,确定航空航天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中间层为ABCD四个等级。系统层为:办学定位、教学环境、质量监控环境可持续发展近期及中长期方案。综上所述,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评价某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专业临床教学的监控质量是否达标,分别从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四方面进行分析,以促进临床教学的管理规范性、提高教员的授课质量、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改善临床教学的授课环境[6]。 4讨论 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评价军医大学某学年航空航天医学专业临床教学的监控质量是否达标,分别从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四方面进行分析,以促进临床教学的管理规范性、提高教员的授课质量、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改善临床教学的授课环境[14-16]。教育设计[17]。分析出来的具体指标包括:改革项目,航空航天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航空航天医学专业课程标等。教学条件[18]。分析出来的具体指标包括:高职授课课时比例、师资结构、教学管理干部工作经历、学员队干部工作经历、专业教材、空勤科、专业科室、专业学科网络课程资源、专业学科网络课程资源等。过程管理[19]。分析出来的具体指标包括:质量标准、质量保障、质量评价、质量监控、质量评估奖励、日常见习、实习制度、专业课程实习制度、空军常见病、多发病专题学习制度、档案室建设、档案管理制度等。质量评价[20]。分析出来的具体指标包括:专业课程见习、实习考核成绩、校首长听查课成绩、教研室主任听查课成绩、督导组专家听查课成绩、学员履行空医历史使命的价值观、学员履行空医岗位责任或重大活动表现、教员对院校领导重视教学的满意度、教员对以教学为中心的机关各部满意度、教员对学员学习风气的满意度、学员对临床教学保障的满意度、学员对教员授课质量的满意度等。综上所述,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评价某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专业临床教学的监控质量是否达标,分别从教育设计、教学条件、过程管理、质量评价四方面进行分析,以促进临床教学的管理规范性、提高教员的授课质量、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改善临床教学的授课环境。 作者:袁玮卿董晓建鲍臻朱靓殷进功工作单位:第四军医大学 航空医学论文:航空医学练习革新模式探新 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全面推进范式建设 中心组建以来,原有的航空医学训练相关科室普遍存在科室建制不全、专业人才匮乏、研究基础薄弱、配套设施落后等问题,制约航空医学工作的健康发展。医学训练部依据“评训结合,优势互补”的方针,大力整合“以设备设施为基础的硬件资源,以学科人才为基础的科研资源”,统筹优化训练、评估布局,全面推进医学训练部的范式建设。 1整合人才设备资源采取“结对互助、岗位轮班”的方式使得所有医护人员迅速熟练掌握各训练评估项目的技术细节和规范流程,并通过专家指导、骨干授课、内部学习、外出进修以及定期抽考等方法把每一名航训人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着眼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训练内涵,从训练、医疗、科研三个层面对包括眼动追踪系统、三视场速示器、事件相关脑电位、抗荷抗缺氧训练仪、弹射救生装置等在内的30余套现有专业设备进行有机整合,加快实现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型。 2优化训练评估布局中心原先展开生理心理训练评估的场所比较分散,飞行员要完成训练评估任务往往要在多个楼栋间来回数趟,无形中降低施训人的工作效率和参训人的配合程度。组建后的训练部拥有独立的3层大楼,具体布局为:一层为强健促进平台,集中展开各类航空医学训练评估科目;二层为技术研发平台,重点强化特色医疗技术的创新研究;三层为身心康复平台,特别开设针对航空病康复、心理疾患诊治的开放式病房52间。飞行员所有训练评估科目均在一层楼内完成,初步实现“身心结合、评训一体”的布局构想。 3全面推进范式建设医学训练部具体职能任务分为训练、科研、医疗,本着“姓军为兵、训练建科、科研立科、医疗兴科”的指导方针来架构和推进整个训练部的范式建设,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合理优化布局调整。在训练方面,一条龙式展开飞行人员高空低氧、抗荷加压、空间定向、认知决策、注意分配等9大类20余训练科目,提高训练的效能,体现训练的科学性;在科研方面,坚持“科研促进训练、训练带动科研”的良性循环,聚焦实战飞行,积极探索适合我军飞行员的“生理-心理融合式一体化”训练模式和规范操作流程,不断创新完善训练评估技术;在医疗方面,作为心理卫生服务和航空病康复两个全军专科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两个临床实习基地,充分利用学科交叉优势和军地优质资源,主动适应军民医疗服务需求,全面推进范式建设,力争实现军事效益、科研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方位增长。 科学实践创新发展不断催生优势技术 为提高我军飞行员战斗力服务是医学训练部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随着高性能战斗机大量装备部队,飞行员面临日益突出的航空医学问题,如高过载、高认知负荷、高心理应激、高发飞行错觉,以及严重飞行疲劳等。应主动跟进解决随之产生的飞行卫生保障问题,进行科学的心理生理体能训练与评估;在实践探索中,医学训练部大力推进“三化(训练模块化、评估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发展模式,不断催生优势关键技术。 1实践中推进“三化”建设推进飞行员训练模式的整体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是要进行科学统筹和精细管理,规划好整体训练模式的“路线图”,在实践中推进“三化”建设。训练模块化,针对不同机种驾龄、不同身心状态以及不同训练需求,采取不同的训练模块,做到按需施训。评估标准化,针对不同的评估科目,严格做到四个标准化,即评估内容标准化、实施条件标准化、计分规则标准化,以及参考常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整个流程分为训练准备、训练实施、训练评估和总结讲评四个阶段,形成制度,责任到人。实践证明,“三化”建设使得整个训练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良性循环,从而大幅提升整体训练效能。 2探索中创新发展模式医学训练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牵引,深化训练、科研、医疗的有机融合,持续提高强健促进能力和水平,坚决走出一条“整体跨越、重点突出”的创新发展之路。针对空军转型建设赋予航卫保障工作的新要求、新使命,瞄准“打造一流的飞行人员能力评估促进基地”的奋斗目标,在训练上重点探索飞行人员整体训练模式的构建,在科研上深入探索与飞行品质能力有关的大脑认知功能和前庭功能等,在医疗上集中探索飞行人员心身疾患的康复治疗以及重大事件的危机干预技术。同时,加快研发数据库共享的智能化工作平台,借此对训练部所有业务工作进行深度有机融合,并积极向远程菜单式主动跟踪服务延伸。从飞行员入院开始,相关数据信息将被及时采集、分析反馈、建档入库、随机抽检、定期回访,有力保证了训练的规范、科研的严谨和医疗的质量。 3累积中催生优势技术训练部一直把优势关键技术建设作为转型发展的核心任务,努力加快拓展研发航空医学训练新技术。现已成为空军航空医学生理训练中心、空军心理疾病诊疗中心、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科研协作基地,第四军医大学等三所重点大学的硕士生培养点。取得了军队科技进步奖三项,其中二等奖一项。完善“模拟3500米急性低氧训练”技术规范,独创了“多媒体认知领悟疗法”,研发全军首台野战心理治疗车。借助训练业务融合变革所带来强大的技术创新推动力,下一步训练部将一方面坚决“走出去”,组织精干团队赴国内外相关军事机构观摩学习,同时争取配发高端设备作为研发优势技术硬件平台;另一方面主动“请进来”,邀请航空兵部队和更多知名高校结成科研协作单位和教学培训基地,充分利用航空兵部队配备的先进模拟机和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高尖技术力量,形成合力,在飞行员特殊品质能力训练的关键技术上早日取得新的突破。 作者:许涛朱超李交杰娄振山徐建华单位: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 航空医学论文:航空医学计量工作构思综述 1医学计量意识不强 由于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一直没有成立计量室,总后及军区组织的计量培训班也很少参加,对计量检定员的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成立计量室的人员准备严重不足。而且平时对计量知识的宣传也不够,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对计量的概念模糊,对计量检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将其当作上级计量机构的一次检查,平时工作中的计量意识淡化。设备管理科室对计量工作不够重视,计量法规宣传不到位,缺少定期的计量知识培训。 2加强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计量工作的思路 2.1提高对计量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医学计量知识的普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和《军队医学计量规定》。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医学计量工作的重要性,给予足够的支持。职能部门要加大计量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医学计量法规,使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的人员认识到计量工作的必要性。医学计量工作不仅是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关系到每一个科室、每一名设备使用人员。要对医学计量工作有一个重新定位,切实加强医学计量工作,为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计量工作的开展创建一个有利的氛围。 2.2加强与上级和同级机构的协同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正处于转型期。从原来单一的疗养任务向鉴定、训练职能转变,这一时期任务较多,短期内成立计量室比较困难。应加强与军区联勤部二级计量站的沟通,由后勤部卫生机关与军区联勤部二级站协商,或与大连疗养院三级计量室协商,暂时负责保障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计量工作的开展,完成对其强检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同时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也要做好长远规划,大力做好计量人员的准备,使其参加总后或军区联勤部组织的计量培训班,定期对医训处助理员、设备管理科室人员、非现役文职人员进行计量培训,以解决因现役军人减编、医学工程人才短缺而形成的医学计量管理队伍不稳定的问题,为以后成立计量室做好准备。 2.3筹建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计量室从长远来看,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有必要成立自己的计量室。空军几所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都没有成立计量室,计量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困难。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都是区域性中心,地域跨度较大,具备成立计量室的条件。(1)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的设备日益增多,除了常用医疗设备外,还新增加了大量心理、生理训练设备,这些新增训练设备军区联勤部二级站目前还没有检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填补这一项空白。(2)几所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呈发散性分布,区域内有不少场站医院、场站卫生队。目前,场站医院、场站卫生队同样存在计量工作环节薄弱的问题。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成立自己的计量室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区域内航空兵的场站医院、卫生队的医学计量工作,这样在体制关系上更加顺畅,同时还可缓解军区联勤部二级计量站工作任务重的压力。(3)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成立计量室后,医学计量工作的开展会更加完善。目前,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只能依托军区联勤部二级站完成国家强检设备的周期性检定工作,对设备的使用前检定和维修后检定都不能有效开展。成立计量室后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将计量检定与维修工作结合起来。对于一些数量较多而又常用的设备,如血压计、氧气吸入器等,应及时维修、检定、使用。维修过的设备,须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以确保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鉴定、训练用设备准确可靠。 3结语 医学计量工作对于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的鉴定、训练水平有很大的影响,对其转型期提高保障能力关系重大。提高医学计量意识,加强计量管理,是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当前质量控制管理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作者:刘吉延王欣单位:大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 航空医学论文:探微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现状与对策 1我军飞行员航空医学训练的现状与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军逐步积累了丰富的飞行员航空医学训练经验和方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模式[3-4],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1航空医学训练前的身体评估尚待完善 高性能战机飞行员参加航空医学训练前,均接受了较全面的体检,但一方面,部分身体检查项目对训练的针对性尚待加强;另一方面,训练前的体检和航空医学训练在不同单位完成。因此,在实际开展训练前,对飞行员身体状况的评估仅依赖于体检记录,并不能完全满足实际训练的需要,特别是在颈腰椎功能及心肺功能等方面缺乏及时、有效和准确的评估。 1.2航空医学训练中的医疗保障难度较大 航空医学训练项目大部分风险较大,如离心机训练、迅速减压体验训练等,有可能发生多种不同的意外情况;部分训练项目地点分散,需要医护人员远离医疗机构,外出实施医疗保障,加大了医疗保障的难度。 1.3缺乏训练后的医疗回访 参加航空医学训练的飞行员驻地分散,训练时间也较短,在训练中出现的身体不适一般可得到及时处理。但因缺乏跟踪随访,对飞行员训练结束返回部队后的身体状况和临床结果跟踪了解不足。 1.4医疗保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工作需要应对可能出现的多种突发状况,是一项跨学科、跨专业的工作,并需要有较强的航空医学知识背景。因此,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而目前高水平的专业医疗保障人员相对缺乏。 2对策与建议 2.1完善航空医学训练前的体检制度和内容 高性能战机飞行员航空医学训练,对参训飞行员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需在训练前对身体状况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而体检是最重要的评估手段。应根据实际训练需要,补充和完善体检项目,特别是加强颈腰部功能、心肺功能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训练安全。 2.2制定实用有效的航空医学训练教程和标准 应针对高性能战机特点,根据不同的机种和飞行任务需要,提出相应的医学训练要求,制定、完善医学保障制度及规范。对高性能战机,应在抗缺氧、抗载荷、维持前庭功能稳定性、保持良好的自主神经功能状态,以及在应激状况下保持良好的心身状态等方面,形成系统的航空医学训练保障教程和标准,为航空医学训练的医疗保障提供科学依据。 2.3建设多层次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模式 各基层单位、鉴定训练中心和研究机构,应根据各自承担的训练任务和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障内容和方式,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多层次、多水平、多中心的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模式。 2.4注重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专业人员的培养 航空医学训练专业性强,是医学科研和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工作。应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科研攻关和高素质航空医学专业人员的培养[5],为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加强航空医学训练专项医疗设备的研发 根据需要加大在航校、场站、鉴定训练中心等单位增配通用医疗保障设备,同时应根据高性能战机的特点,不断引进和研发新型专项医疗设备,不断提高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保障水平。 作者:徐珀 许也齐 汪东军 王林 王丽萍 单位: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空勤科
课程论文:浅论课程建设在高职教育改革中的作用 摘要:目前我国各高职院校正在积极争创全国百家示范院校,课程建设成了高职院校改革的重重之中。本文探讨课程改革的方法和内容,并对如何实施以及评估做了介绍。 关键词:课程建设高职教育示范院校 一、引言: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落实人才业务规格的着眼点。特别是在目前各地高职院校争创国家示范性院校的评估中,高职院校的课程改革更显的尤为重要,结合对高职教育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加强高职课程的建设与开发,须做好以下几方面。 二、课程结构 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形成优化的课程体系是进行课程建设与开发的前提条件。这可从两个层面作探讨:一是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而进行的课程合理配置,形成优化的课程体系;二是围绕专业能力子要素或子模块实现知识与能力渗透的构想,即各门课程的建设问题。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既要遵循一定的教学规律,又要赋予其新的内涵。课程体系构建应以加强能力培养,提高素质为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有别于“学科型”的普通高等教育,也有别于较低层次的中等专业教育,其突出特点是强调教育目标的“职业性”和技术的“高级应用性”,强调对受教育者个性能力与全面素质的培养,因而其课程体系的构建须以此教育目标为依据。高职教育实施的是高中或中专后的职业教育,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加强其基础文化,人文精神等诸方面的教育是必须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术与人文融通。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文化课要有别于普通教育中的文化课,它必须具有三项功能,即:文化教育的功能,一般职业能力培养和为专业课服务的功能。同时,必须具有落实各项专业能力培养的课程设置,这就是专业课。专业课具有很强的定向性、应用性特征,它以必要的理论为基础,但又不苛求理论的完整性,而是突出知识形态的技术应用,以实现能力培养目标。构建这样的课程体系,必须打破原有的学科知识体系,从培养岗位能力着眼重新安排知识点的有机衔接,既要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又要考虑课程的衔接性,既要考虑知识面总体的“宽”也要注重某些关键能力的“专”,即课程体系既具逻辑性又富有弹性。课程的模块化是现代课程的主要特征之一,符合课程优化的内在要求。进行模块化课程的开发可借鉴DACUM方法,将若干专项能力所需知识综合为一个模块,实现知识的有机融合。 在构建课程体系时,还必须认真研究实现当前专业教育目标与未来社会对专业人才要求之间的关系。21世纪,世界将步入知识经济发展时期,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将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岗位职责将由单一职能向综合职能发展。未来的劳动者仅有一项或几项技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必须具备包括跨岗位和跨职业能力、竞争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在内的综合职业能力。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在构建课程体系时,不仅要考虑职业的针对性,以满足企业的现实要求,而且还应考虑未来发展问题,为受教育者在理论体系上和专业能力上作合理的铺垫,力求使他们的智力水平与科技发展水平保持一致,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进行课程的内部建设时,可依据专业人才业务规格所制订的专业能力要素表(DACUM表),及由此层层分解而成的一个个能力子要素,筛选相应的教学内容,然后再按课程规律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处理构建成课程模块。构建课程模块时,应认真考虑如下诸因素:知识点和技能训练点的选择与组合;要求的深与浅、繁与简、宽与专;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比例、教学的组织与安排等。模块课程具有实现单一功能或专项能力要素的独立性,也具有实现多项能力要素的综合性。 三、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载体。高职的课程有别于学科型的课程,其内容应具以下特点: 1.突出实用性兼顾系统性 “实用”是高职专门课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有很强的职业特点,它不引导教育对象过多地去探究“为什么”,而是使他们懂得“是什么”、“怎样做”。因而在进行教学内容剪裁时,更多地应采用“黑箱”处理法,重点解决好输入与输出这两个端口。例如,数据结构是“计算机应用”高职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在内容处理上,可以相对淡化理论偏深的算法内容,侧重围绕数据结构的基本原理、指针等来组织教学。所谓内容的系统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我们不追求学科的完整性、系统性,但也不应刻意去打破,因为,过于零散破碎的知识结构不易被学习者掌握,也不利于开发智力,内容的取舍应遵循教学规律,知识结构要有序可循又不繁琐;二是指知识的综合应具有机性和相融性,能够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形成彼此呼应的系统。 2.相对稳定又逐步发展 高职教学内容侧重于成熟技术,成熟技术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且在社会已经推广或正在推广的技术。成熟技术并不排斥其先进性,如目前高职开设的信息技术、数控技术、微电子技术等都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推广成熟技术时,应保持教学内容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其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消化技术,有利于专业与课程建设;二是任何一种技术更新均是在原技术基础上的一种跃迁,保持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有利于解决好技术的共性问题,即技术基础问题。教学内容又要具可变性,在设置课程内容时我们应结合当前科技成果,适时地将先进技术引入。这种构建课程的灵活性和可变性,正体现了课程的先进性。 3.理论与实践并重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进行高职课程理论研究须解决如下三个问题:一是根据课程目标,如何选择与组合知识,使学生最优化地掌握相关理论,体现课程教学的技术应用性;二是课程内容既要体现专项能力的培养还要注重学生素质提高与智力开发,既要重视当前又要注重今后发展;三是在确定教学内容时,要克服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同时,我们也应防止另一种倾向的出现,即忽视理论对实践的重要作用,忽视理论在开发人才智力,培养人才发展后劲的应有地位,这同样是不科学的,是不适应未来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 实践训练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最能体现人才培养的应用型特色。为此,应加强实践教学的研究,应充分肯定实践教学在高职教育的重要作用,并通过慎密设计、精心组织,把各项实践教学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还应防止出现对实践教学认识的片面性和庸俗化。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应防止将专业技能培养视为培养能力的唯一标准,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素质的单一化;其次,要防止把技能培养误认为就是简单的技能操作或较低级的动手能力,其结果培养出来的必然是技术单一的操作工、工匠式人才,不符合高等应用型人才规格,也不符合人才的知识与 能力结构要求;再次,提倡理论与实践并重,并不完全反映在教学时间分配的均等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时间安排应讲究实效、讲究需要与可行,要能最优化地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四、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直接影响着课程效果,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时,应重视如下几方面工作: 1.教材 教材是课程建设的最主要的教学资源,它不仅仅指纸质课本,还包括与之配套的校本教材、试题库、素材库、实验指导书、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与录像、课程网站等立体化教材。学生或教师从一门课程进入网络,可以找到很多相关教学资源和教案。教材要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两个方面。而目前很多职业院校新开设专业的教材只是技术书籍,不能做到以“学”者为本,语言复杂、理论化。 在教材建设中,应认真把握好其“动”、“静”特性。教材的“静态性”即指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相对稳定,它是教材的主基调;所谓“动态性”是针对地区或行业经济及技术的发展水平及时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删、修改与重新组合,即体现教材建设的“求新、求异、求变”。此外,在教材建设中还应十分重视实验、实训等实践教材的配套建设。 2.师资 教师是课程建设与组织教学实施的主体,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从事高职课程教学的教师即是知识的传播者,还须是实践的示范者,因此必须具备“双师型”能力。在抓“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快“双师型”资格认定工作,对于确实具备“双师型”条件的教师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认定,这样可以极大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同时要多从社会上招聘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 3.教学方法 在教学组织中,首先,应将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中解脱出来,促使其在教学活动中主动探索以增长能力、开发智力、培养创新精神;其次,要尽可能地实施因才教育,在教学活动中充分调动学生的潜能,使其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得到充分发展,增强个性能力;第三,要充分利于现场教学、实验、实训等接触实践的教学方式来提高教学效果;第四,新教学技术手段,能极大提高教学效率,应逐步推广应用。 4.教学基地 学校应大力争取社会,尤其是企业的支持,实行董事会制,聘请顾问或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促进专业和教学基地建设。 5.课程考核 课程教学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考核方式的灵活性。传统的单一理论考核显然不符合教学要求。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设定多项考核内容与方式,并提前告诉学生,师生共同检测教学效果。可采用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单一能力与综合能力相结合,个别与群体考核相结合等灵活多变的方式,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检验学生能力形成与素质提高与否的有效手段。 五、课程评估 开展课程评估是为了检查课程教学与课程目标的吻合度,是现代课程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课程建设。其测评内容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课程建设的六个方面,那就是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一流的实验、一流的教学管理。 课程论文:从课程功能的转变看小学数学教学改革 新课程的实施对每一位教师都是一个新的挑战,特别是进入实验区的教师,更需要转变教学观念,探索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教学方式。如何才能使自己尽快地适应课程改革,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创造性地发挥作用,是许多教师关心的问题。这里仅从课程功能转变的角度谈一谈小学数学教学改革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要“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提出的数学课程改革的理念之一就是:“义务教学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数学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里提出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使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把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放在首要位置。用这样的理念指导小学数学教学活动,应当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树立教学过程中的整体观 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一任务的实现不是停留在口号上,应当体现在教学的过程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是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者,你所执教学科是对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载体。数学学科的教学在使学生获得必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便应当关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注学生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教学过程是对学生整体影响的过程,教学过程的功能不是单一的,每一节课、每一个课堂活动会对学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即使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更多地关注某一个方面(如知识与技能),但事实上学生的感受是多方面的。比如,一节只是教师枯燥单调讲解的课,对学生学习毫无启发性和趣味性。教师关注的可能更多的是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事实上学生对学习过程产生厌倦、无味的感觉。这也可以看作是对学生情感与态度的影响。学生学了几年、十几年的数学课,对数学在解决生活和社会问题方面有什么价值一无所知,对数学内容毫无兴趣,这样的数学能说是成功的吗?新课程希望教师主动地在教学过程中发挥课程的整体功能,创设有利于促进学生多方面发展的情境,把知识技能的学习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结合起来,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学习的方法。如《标准》中有这样的教学案例:“在《中国日报》1999年10月1日的国庆专刊上,刊登了有关中国城市建设在建国50年来的发展情况;下面是一则中国城市数量统计图。你从这个统计图中获得了哪些信息?并和同学交流。”(统计图略)。这里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教学案例。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让学生搜集有关的报纸、电视或其他媒体中有关社会发展的报道。然后组织学生根据报道中的具体内容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想法。这样的教学内容与简单地让学生了解什么是统计图,怎样看统计图的方法有明显的不同。学生在搜集有关的数据或统计图表的时候,会亲自感受到统计数据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切实了解统计图表的真实意义。同时学生搜集数据或图表的过程,也是一种经验和体验。以这样的实例为背景组织的教学不是简单地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统计图、了解统计图表的,而是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讨论论征,通过分析、比较,从图表中了解更多的信息,提出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不同学生可能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认识,但他们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得到的不只是有关统计图表的知识,而是切实体会和感受与现实生活和社会相关的问题,了解用数学的方法可以更清楚地认识这样的问题。同时学生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到搜集资料、合作交流、共同参与等学习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知识技能、过程方法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统一。新课程的实施要求教师为学生的学习创设类似的情境,合理有效地运用这样的情境组织学生探索和认识,以达到促进学生整体发展的目的。 合理选择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 《纲要》中指出,要改变教学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 文秘站: 实施新课程过程中,需要教师按新的理念和新的要求设计教学方法。教师首先应当反思一下,以往我是怎样教学的,通常的教学方法是怎样的?这样的教学方法的特征是什么?是否有助于学生发展,是否符合新课程的理念。再看一些教学改革的案例,就会发现,原来教学还可以这样组织,学生还可以这样学习。思考一下,以往教学中学生是什么角色,教师是什么角色,是不是可以尝试改变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并想一想,如果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转变之后会发生什么。下面是一节小学数学课“设计旅行计划”的概要。 “五一”长假就要到了,请同学自己设计一个家人从××县到××市的旅行计划。教师为学生提供有关交通、住宿、公园门票等价格的信息。让学生分组讨论,每一个组确定一个自己认为合理的旅行计划。结果,学生经过认真研究、计算、讨论,分别确定自己的旅行计划。有的学生的计划用钱比较多,认为这样可以舒适一点;有的学生说家长挣钱不容易,要尽量节省一些。有的学生更多的是从节省时间考虑,有的学生从可以玩更多的景点考虑。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只是进行有关的计算,还要考虑经济条件、旅行的效果等多方面的因素。 这样的教学可能与一般的课堂教学不同,将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社会事件以及价值判断等综合起来,学生可以从中学习更广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教学方式应当是多样的,以往的教学以接受式的学习为主,新课程提倡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新的教学方式,目的在于改变教学方式过于单一的状况。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 设计多样的教学方法,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新课程提倡的教学方式的转变是针对以往的教学过分强调知识与技能这一弊端提出来的,但并意味着一定会削弱知识与技能。在学习和掌握有关的知识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形成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学习方法与习惯。同时,应当明确,教学方式的改变,并不是所有的课堂教学都要学生亲自经历事物的发展过程,也不是每一节都要学生进行搜集资料和探索交流的过程。在实际教学中运用多种学习方式组织教学,包括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新课程所提倡的。 正确对待可能产生的学生差异 《标准》中提出,“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在实际教学中关系到如何理解和对待学生之间出现的差异。一些教师担心实施新课程后学生的差距会变大,会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学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普及义务教育的实现,学生之间的差别更会加大。让每一个学生都接受义务教育,并不意味着学生要在同一水平上发展。义务教育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发展的机会,对所有的学生提出基本的要求,同时也为不同学生提供发展空间。新课程提倡的教与学的方式,希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展现自己才能的机会,发挥学生的智慧潜能。这样就有可能使一些学生表现得比另外一些学生突出,获得更多的机会。而另外一些学生只是达到最基础的要求。因此,就可能造成学生之间的差距加大,但这种差距加大与两极分化是不同的,这是在学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差距,是保证在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基本的发展的同时,一些同学有较快的发展。有这样一节小学数学课,“认识大数目”,课前老师让学生回家数一数一万粒大米有多少。在课上学生分组交流时,有学生说我是一粒一粒数的,有的学生说我是先数100粒,放在一个小瓶子里。10个这么多就是1000粒,再放在一个大一点的瓶子里。10个大瓶的大米就是一万粒。而另一个学生说数出100粒大米,然后放在桌面上。10个这么大面积就是1000粒……这时有同学说,一粒一粒数不好,太麻烦,还是后两种方法好。但有一个学生却说,一粒一粒数准确,但比较慢,后两种方法虽然快,但不准确。从学生的交流中,可以看出,学生对问题的想法是不一样的,表现出学生之间的差异,有的学生甚至很少谈自己的想法。但无论怎样,学生都经历认识大数目的过程,达到这一基本要求。一些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的提高,想的问题更深刻一些,表现出学生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也可能会变大,但这种差距表现为好的学生学得更好,差一点的学生也能掌握基本的内容,与两极分化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对学生之间出现的差异应当正确地对待和分析,不能简单地认为差距变大就是两极分化。 课程论文:高校音乐欣赏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 音乐欣赏课程是普通高校开设的艺术类公选课程,是高校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教学载体。普通高校音乐欣赏类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要“使大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培养大学生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了解、吸纳中外优秀音乐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发展形象思维,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然而过去,我们传统的教学模式是老师在讲台上讲授,适时播放音频视频,学生被动性的听记,师生之间交流甚少,教学的方式方法单一,教学效果不够显着,学生学习态度较被动,大多数学生为了较容易获得公选类课程的学分而上课,离“提高人文素养,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展形象思维”的教学目标相去甚远。从多年来各高校沿用的常规教材来看,涉及音乐作品的作者、创作背景介绍、曲式分析、谱例等较多,涉及中西音乐不同流派、风格及音乐文化背景的阐释较少,大学生渴望了解博大精深的中西音乐文化的愿望得不到满足。学生在音乐欣赏过程中形成的是单一层面的思维方式,甚至觉得音乐研究与创作仅仅是少数学习专业音乐学生的使命,音乐文化的认知和音乐实践等与自己距离遥远,高不可及。传统教学模式无法满足音乐教学与多学科知识融合,不能很好的培养学生融汇贯通的全面的、立体型的思维方式。目前高校音乐欣赏类课程的教学在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等课程体例建设方面,都存在较大的改革空间。不断优化教学资源,拓展音乐教学内容,建立“立体化教学模式+音乐课外实践”音乐欣赏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是教学改革的发展要求。 一、注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和知识与技能的整合 高校学生普遍对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方面是比较薄弱的,教学中需要把涉及过深的乐理、和声、曲式及音乐作品的技术层面分析等进行合理的简化,把这些音乐专业知识有机地渗透到音乐的审美体验中。侧重对音乐作品的多元文化背景、情感体验、理解认识等方面分析,突出音乐性,避免过多地对音乐作品进行较深技术层面的剖析。 二、深化音乐课程性质,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展音乐教学内容 传统结构主义课程论者主张“课程内容即学科知识”, 然而音乐学科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发展必然受到社会发展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深化音乐欣赏课程的性质,将此类课程上升到作为高校传播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和载体,并作为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来认识。音乐欣赏教学中强调音乐与人,音乐与自然,音乐与社会,音乐与宗教、哲学、文学、建筑、绘画等多学科的内在联系。在教材的基础上,对课程内容进行新的整合与拓展,对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等教学目标提供了保证,有益于学生对音乐文化知识体系的建构。 三、完善多样化的音乐欣赏课程教学形式 全国各高校音乐欣赏课程的教学,大多还是以教师讲授为主,,适时播放音频视频,学生被动性听记等教学方式。近年来教学硬件设施的改进,并没有引起教学方式方法的太多改变。如何使学生成为教学环节中主观能动的主体,如何运用现代的教学理念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有成效的教学改革,是音乐欣赏课程教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积极推进研究性探究式教学 课程经过阶段性学习后,布置学生以小论文等形式进行研究性探究式学习,引导学生课后去图书馆或互联网查找与教学内容相关资料,结合自己对音乐的感受认识,强调学科交叉互动,在课堂上以PPT的形式演示并积极交流讨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敢于陈述自己观点的能力。教师及时对学生的探究式研究内容进行适当的补充,丰富教学内容,教学相长,课堂教学转变成一种师生之间进行愉悦而多层次的音乐文化信息交流,提高了学生的音乐创新思维能力。 (二)在教学中进行教学手段建设,开创公选课教学“音乐会现场”模式 由过去课堂听音频看视频,改革后根据教学内容每学期可多次邀请专业音乐师生或音乐特长生来课堂为学生现场演奏或演唱,每节课相当于在教师专业知识引导下观看了一次小型音乐会,丰富了学生的音乐视野与情感体验,提高了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课后很多学生开始主动学习乐器,产生终身学习音乐的想法。 (三)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参与——体验模式,提供给学生音乐实践的平台 把理论引入教学实践,注重综合实践训练,注重挖掘公选课学生的音乐潜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课下业余时间挑选出课上具有艺术特长及对乐器演奏感兴趣的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进行音乐的实践学习,教师对学生定期义务指导。教师协助学生在校内成立学生音乐社团,课余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排练,音乐特长生带着音乐演奏零起点的学生进行声部分排,音乐零起点的学生经过实践练习后每学期能够完整演奏一至二首小乐曲。每学年,组织参加第二课堂的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校内音乐欣赏教学实践展演,音乐会前师生利用课余时间大量排练,锻炼学生的音乐表演的协作意识、舞台表演经验,丰富了校园文化 生活,拓展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课程教学实践展演,提供给学生更多施展音乐课程教学实践的平台。 (四)教师发挥个人专业的特长,在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创作实践 合理利用高校丰富的教学资源,创作与课堂教学欣赏内容相关的音乐作品。编曲和录音演奏演唱部分,在教师的引导下可充分发挥公选课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师生共同创作完成曲目。在学生表演水平日益成熟的时候,可参与校内校外各类文艺演出。音乐欣赏课程的教学实践,获得与社会生活的紧密关联,学生从而获得音乐实践锻炼,提高了音乐实践能力,给予学生创造施展音乐才华的平台,是音乐欣赏课程教学的升华,适应培养理论与实践双重能力并行发展的新型人才的需要。 四、改革教学中师生的传统交流方式,是现代教育理念的发展方向 (一)改革考核方式 音乐欣赏课程对学生学习成绩评价包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全面多元评价。可由过去的闭卷考试改革成学生结合教学内容谈自己所学专业与音乐的联系,或撰写音乐研究性论文一篇,或创作、演奏、演唱与教学相关的音乐一首,调动了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及对音乐文化引发了积极的思考。 (二)改革答疑环节 除在课上和课间进行及时答疑外,每次课后利用固定的一段时间对课程感兴趣的学生进行集中答疑,解决公选课学生多年来对于音乐多方面不解和感兴趣的问题。 (三)建立课程互联网师生交流平台 充分利用互联网+师生交流,开课第一周开始与学生建立微信、微博、腾讯等社交方式的联络,学生平日可以随时与教师进行音乐课程内容的交流,师生间学习交流的方式更加便捷。教师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更新教学计划、教学进程,对课程的具体要求,对课程进行宣传,转载与课程相关联的国内外音乐网络资源,音乐会信息采集,考核内容说明,课后作业说明,网络课程的等,使学生获取音乐前沿信息与解决疑惑更及时,学生对师生间这种交流方式非常欢迎。 (四)改革点名方式 针对公选课学生选课人数多的特点,每节课前教师发给学生不同颜色小卡片,让学生签名并写出对本节音乐欣赏教学的感受,教师在课后进行出勤统计,节约了大量课堂点名时间,教师也可以获得学生对课程内容接受程度的及时反馈。 以上所构建的“立体化教学模式+音乐课外实践”音乐欣赏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是本人通过多年从事高校音乐欣赏教学积累的教学经验中获得的教学方式改革研究,以期对高校音乐教学改革起到借鉴之用。 课程论文: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课程 [内容摘要]如何很好地使写作融入社会工作这一专业中成为当前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课程一大难题,下面我将从写作在社会工作专业中的重要性,写作与社会工作相互融合的困难,写作与社会工作的联系等方面来论述,运用优势互补理论,系统理论等方法,进而提出一些见解,初步形成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课程的观点的基础。 [关键字]社会工作,写作,融合 一、写作在社会工作专业中的必要性 社会工作在近几年在中国兴起,比西方社会晚了许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许多缺陷,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从理论到实践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社会工作这门新兴专业不断地汲取着其他学科的营养,写作这门课程也进入了社会工作者的视野,目前国内大学都把写作列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 (一)专业性质决定了社会工作需要写作 在中国大陆社会工作者一般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机构从事工作,以救助他人、帮助他人为职业内容,在工作中无不与写作有关,如:调查报告、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 (二)职业性质决定了社会工作需要写作 一名社会工作者不仅需要优秀的会话能力,同时也需要出色的写作能力。在从事社会救助时,时常会以书面形式与被救助者进行交流,如何运用恰当的言辞与被救助者进行交流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救济者困难的解决,如:被救助者在诸如婚姻、性等方面难以启齿,这就可以通过书面来交流,这时恰当的言辞有利于引导被救助者向良性方面发展。 (三)社会工作的发展决定社会工作需要写作 近几年社会工作在中国大陆得到长足发展,对自己专业课程的需要逐渐增多,写作作为一项传统课程在许多方面已经得到运用,他已经融入了多种专业之中,如:新闻专业有新闻写作,广告专业有广告写作等。社会工作在长期发展中也意识到写作对于本专业的重要性,社会工作需要建构自己的写作课程。 二、写作与社会工作相互融合中的困难 写作与社会工作到底不是同一专业,因此他们的融合在许多方面都有困难:(一)缺乏写作与社会工作两方面都精通的学者。目前的学者或者精通写作,或者精通社会工作,在这两方面都精通的很少或者说是没有,而要使写作和社会工作相互融合需要这两方面都精通的学者,如果这一难题不解决的话,社会工作要建构适合自己的写作课程很难实现。 (二)专业性质的不同也是阻碍写作与社会工作融合的一大因素。两者到底是不同专业,他们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例如:社会工作的实践性、随机性与写作的理论性、规范性的冲突。 (三)缺乏相关的理论支持,目前这一课题的研究还属于全新的领域,没有相关的理论性文章出现。没有理论的支持的观点是无法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他所构建的体系也无法得到完善。 三、写作与社会工作的联系 社会工作之所以能建构自己的写作课程,首要之处就是他们有着共同点,相联系的一面,这就使社会工作与写作相互融合有了可能。 (一)社会工作实践之中需要运用写作,我们在从事社会工作时,不论是调查还是汇报都离不开写作,可以说写作是我们社会工作者的工具之一。一方面写作为社会工作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渠道,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为写作提供内容,使写作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得到发展,他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鉴戒,比如:社会调查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而这一方法的结果是通过调查报告反映的,只有很好地掌握了写作中调查报告的写法,在加上充分的社会实践调查,那么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才能得到最佳效果。 (二)实践证写作是很多学科的基础,无论从国外、香港还是大陆来看社会工作也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之一。社会工作者需要有熟练的应用文写作技巧,这是由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职业所决定的,比如:公务员在工作中就离不开公文写作。 (三)社会工作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而写作能帮助社会工作者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发展及变化情况反映给社会工作者,然后通过动态信息反馈加以把握,以便及时的加强或修正决策,达到全面救助的目的,动态性信息是社会工作者解决这类问题必不可少的依据。 四、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体系 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体系也就是把写作与社会工作相互融合,把写作的优越性,适合性运用到社会工作中去,总结归纳出一套专门用于社会工作者的写作方法,使他系统化、理论化即形成社会工作写作课程。 通过分析社会工作与写作的区别联系,透视社会工作与写作相互融合 ,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工作写作课程的建构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提取目前写作课程中与社会工作相联系的内容,例如:江少川主编的《实用写作教程》中第二章“行政公文”、第三章“机关事务文书”、第四章“会务文书”、第十七章“论述文体”可以成为社会工作写作课程的主体内容。特别是其中的“调查报告”、“工作研究”、“学术 论文”、“计划”对社会工作更有重要作用。 (二)培养贯通写作与社会工作两方面都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人才,从事社会工作写作课程的理论研究。人才是建立理论的基础,只有把人才队伍建好才能发展他。建构社会工作专业自己的写作课程是一项系统庞大的工作,他需要解决写作与社会工作的诸多矛盾冲突,我认为这可以通过系统协调论来解决,我们把社会工作看成一个大系统,社会工作写作,个案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学等看成他的要素,那么社会工作写作最终会适合社会工作这个大系统的。 (三)从社会实践中寻找写作所需要的内容,从而使写作适应社会工作的需要。理论来自实践,一切理论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成为正确的理论,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把社会工作的实践性渗透于写作之中,使写作与社会工作与相融合,把写作建成社会工作的方法论。 (四)要从三个层面来确立社会工作写作的体系: 1、微观层面:从写作和社会工作各自的理论入手,分析各自的特点。 2、中观层面:从写作和社会工作的联系与区别入手,找出社会工作写作的理论基础。 3、宏观层面:从社会大环境入手,适应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使写作与社会工作相融合。 五、总结与评价 社会工作写作课程的建构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目前面临着很多困难,理论也不完善,但是随着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这一课程的建设必然会的得到一定的发展。我个人认为,这一课程的建设主要由社会工作方面的专家学者来完善。 社会工作写作课程对于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很大的意义,无论在理论和实践,社会工作写作课程都将渗透其中,我期待着他的发展。 课程论文:普通高中语文课程学习的准备 摘 要:义务教育期间学生语文学习成绩相对平均而普通高中时差距拉大,笔者认为这和初高中语文学习的断裂不无相关,并试图搭建一个递进式的阶梯以弥合这种断裂,即构建出一个包括:自我认定和对象认知两个方面的心理准备;字典,摘抄本,周记本,图书角在内的物质准备;兴趣小组,读书报告制度,新型评价制度等组织和制度准备四个方面的有机的学习准备体系。努力帮助所有同学迅速适应新的学习要求和学习方式,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以期普通高中的教育能够真正的面向大众。 关键词: 普通高中 语文课程 准备 普通高中教育是面向大众的,与九年义务教育相衔接的基础教育。然而综观现行的初高中语文教育现实,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怪现象,那就是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语文学习成绩相对平均,而经过普通高中三年的课程教育之后,所谓的好学生与差学生的语文成绩之间拉开了一条巨大的分数鸿沟。这是否意味着普通高中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理念已经被为选拔人才服务的精英教育所取代,大多数学生已经被排除在普通高中教育的面向对象之外? 很多人看来,这种理论无异于煽风点火,学生们坐在同一间教室,享有相同的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何谈被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然而事实上,大多数普通高中教育因为并没有对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了语文学习的断裂。一小部分学习能力较强的同学及时适应了分属于不同教育阶段的课程目标和教育形式教育内容的转变,从而成为显性的教育对象而享有教育资源;然而大部分学生的状况是无法自行适应这种转变带来的学习过程中的困扰,被这个断裂阻碍了语文素养的提升,貌似平等的教育资源对于他们形同虚设,“有”而未“享”,从而成为隐性的教育对象被排除在外,难道这也能称其为教育公平? 当然,随着学生认知水平的整体发展,在更高层面上实现语文素养质的飞跃符合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无可非议。关键在于如何为这两个断裂的层面之间搭建起一个递进的台阶,让大众的学生能够到达更高的层面而不是被阻隔。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普通高中教学内容渐次展开之前,帮助学生构建起一个包括心理准备,物质准备,组织和制度准备在内有机的学习准备体系,以弥合这个断裂。 一、心理准备 一名初中生成长为一名高中生,仅通过两个月的暑假摇身一变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借助学生自我学习水平的认定和高中学习状况的系统认知来完成转换角色,也即心理准备。 所谓自我学习水平认定,即帮助学生建立起对自身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正确的认识。需要区分的是,许多学校的入学考试并不是对这一概念的实践。因为大多数学校举行考试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给学生分出好坏,贴上标签,分层教学以取得最好的教学成绩,于是考察形式,试题内容和结果都与笔者定义的自我水平认定相差甚远,现实效果自然也大打折扣。 自觉地帮助学生完成认定,应通过具有一定开放性和区分度的学业水平测试来完成。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于课程目标的相关规定,学业水平测试应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方面内容,分别以笔试,面试,报告三种形式实现。既要有全面反映现有知识水平的区分度,又应该具有对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挖掘的开放性。教师帮助学生正确分析测试结果,完成对相对自我和绝对自我的学习水平认定。 所谓的高中学习状况的系统认知,是指教师在学习内容正式展开之前,对普通高中阶段语文课程体系的总体介绍,让学生了解学什么,怎么学。具体的,教师在课程进行前要对高中阶段的课程目标、教学安排、学习内容、必修课教材体例及主要教学手段、选修课程研究方向及研究方法作出宏观的介绍,并对学生结合自身特点选取适当的学习方法给予微观的指导。提高学生学习的明确性,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明白的学才能学的明白。 二、物质准备 除了心理准备外,初入高中的同学们需要做一些切实的物质准备工作,方便未来三年的学习,它们是:字典,摘抄本,周记本和建立班级的图书角。 普通高中阶段,更高层次的阅读需求当然不能满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的3500常用字,课程目标要求学生学会灵活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视学生的经济状况,建议学生准备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和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 课程目标中积累作为其中一项,占有重要地位,要学生明确语言学习是从模仿开始的这个道理,认识并实践摘抄要求,而不是应付了事。关于摘抄内容,可由老师推荐,名言警句,诗词歌赋,大家名篇乃至歌词广告,生活语录等,以交换阅读的方式敦促学生长期坚持下去。 培养学生发现生活,独立思考,适当排解自我的能力方面,记周记是个不错的途径。但是周记的内容和数目不宜作硬性规定,更不应该由教师检查,让周记成为作业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课标中提出“具有广泛的阅读兴趣,努力扩大阅读视野”的要求,并对课外读物的总量做了具体规定。建立班级的图书角,可以降低阅读费用,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扩大阅读覆盖面等。关于图书角的建立,涉级以下几个问题:关于图书来源,可由学校或其他公共图书馆租借轮换,向学生征集借阅,以班级的名义订阅或由社会善心人士捐赠等诸多途径加以解决;而关于图书的选择,可以是《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报刊,《论语》《哈姆莱特》等中外文学名着,《谈美书简》等理论着作,《明朝那些事儿》等流行读物,自然,社会等其他科学类读物等,要以宽容的视角以满足学生的阅读为前提,教师可通过推荐卡片,星级评价等方式积极予以指导;而管理方面,可以让学生自行管理,让他们学会管书,学会借书,还书的一套规矩。 三、组织和制度准备 普通高中阶段与义务教育时期语文学习的一个显着不同在于主动选择和确定学习内容的机会明显增多,配合新的学习体制,学习方法和组织教学 的方式,等方面也需要有相应的调整变化。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开发和利用各方面的课程资源,建立互补互动的资源网络,建设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体系”的观念。自主读书是这一观念的很好体现。但是自主读书并不等于教师的不作为,相反,教师应该充分发挥指导作用。通过建立读书报告制度,敦促学生读书,读好书和好好的读书。 结合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可自行组建报刊小组,戏剧戏曲小组,书画摄影小组等兴趣小组,确定明确的小组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小组活动计划,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有益的课外活动,巩固学习成果。以戏剧戏曲小组为例,可设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全组工作统筹,组员若干,协同完成小组活动。活动方案可参照选取学生喜欢的戏剧戏曲作为切入点整体感知,激发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的戏剧戏曲赏析为始,配以表演台词训练进一步引导学生学习兴趣,学会观察认识生活并在台词表演层面欣赏戏剧戏曲。然后将学习兴趣重新导向文本分析,掌握戏剧戏曲集中的人物场景和矛盾冲突,人物形象和戏剧戏曲的思想倾向。继续深入对戏剧戏曲发展历史,戏剧戏曲批评和创作理论进行探讨,积淀学生文化素养。继而开展评论及剧本创作实践,鼓励学生学以致用。最后,以戏剧戏曲汇报演出做结,进行学习成果的展示,全面展现小组活动成果。 希望通过整套学习准备体系的建立,可以帮助学生迅速的了解并逐步适应普通高中的学习生活,与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进行衔接,弥合初高中语文学习的断裂,完成角色转换,进入学习状态,优质高效的完成普通高中的语文学习。 课程论文:幼儿园生活课程的构建与实施 自新《纲要》颁布以来,大大小小幼儿园都或立足于本园,或为赶时髦纷纷构建自己的园本课程,掀起了一股园本建设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园始终在冷静地思考这样几个问题:构建园本课程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构建一个怎样的园本课程才更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呢? 反思我们原有的教学实践,我们使用统一的、高结构的教材,教师缺乏对孩子的观察了解,缺乏对孩子原有经验的了解,以目标为中心,把预先设计的教育程序完成好,课后考虑有没有达到教材预定的目标,这种“教教材”的方法,看起来效果很好,孩子确实也学到一些东西。但教学活动是呆板的、机械的教学与幼儿的生活隔裂开来,孩子们缺乏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缺乏个性的发展,创造性地发展。就如我们以前的比喻,孩子是“花朵”,教师是“园丁”。“花朵”始终任由园丁来裁剪、来造型。我们还过多地注重知识技能的提高,对孩子的一日生活中的生活能力、情感态度的培养认识不够,使孩子难以很好地适应未来生活。再来看我们的家庭教育。一则独生子女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家长娇庞溺爱,万事包办,对我们的小皇帝、小公主无原则地满足;二则面临激烈的社会竞争,严酷的优胜劣汰,我们的家长不自觉地把社会需求提前引荐给了孩子,各种课外辅导热不断升温,外语、艺术考级、珠心算,成了众多儿童的业余生活。特别是到了大班,家长对孩子能否适应小学生活显得非常焦虑,最好把小学一年级的内容拿到幼儿园来上,但他们对生活上的包办代替却愈演愈烈,对情感态度的培养很少关注,以至孩子的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差。 试问:这样的生活对孩子有好处吗?我们的孩子能生活得快乐吗?我们的办园宗旨三个“一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尤其是最后一句“为了孩子的一切”,我们真的做到了吗? 通过分析,通过反思,通过对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理论的学习,通过对“三个一切”的深刻理解。我们最终提出要构建与实施生活课程,指导我园生活课程实施的理念是“四个字、一句话”。 四个字:快乐生活。它有两层意思:其一是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在幼儿园能快乐生活;其二是为孩子将来能快乐生活打下基础。 一句话:努力提高置身于生活课程中每个孩子的生活质量。 一、生活课程的目标 本课程依据新《纲要》、结合陶行知先生提出的生活教育的目标,制订了本园的生活课程总目标,共分为五大块:“健康的体魄”、“劳动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社会小主人”。这五大目标既与新《纲要》相符,融合了五大领域(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的目标,又体现了陶行知先生提出生活教育目标的内涵。(具体如下) 健康的体魄: 1、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发展协调、灵活。 2、了解身体保健知识,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知道必要的安全常识,学会保护自己。 4、能活泼、愉快地生活,发展良好的个性。 劳动的能手: 1、掌握生活劳动的基本技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2、初步认识劳动者的伟大,珍惜劳动成果。 3.体验劳动的快乐,并逐步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科学的头脑: 1.对生活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运用各种感官,探究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3.认识和探索生活中的数、形、量、时空间,体验数学活动的乐趣。 艺术的乐趣: 1、初步感受生活中的美,并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现出来。 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感受艺术活动的乐趣。 3、能运用生活中的各种材料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 社会小主人: 1、初步了解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体验关心社会、保护环境的情感。 2.能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有初步的责任感。 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二、生活课程的实施途径 (一)通过生活化主题活动实施生活课程 生活是完整的。在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孩子无时无刻不在经历着生动又有趣的变化。我们如果仔细观察、思考,就不难发现,在生活中真的自然融合了健康、语言、艺术、社会等多个领域内容。关注幼儿的生活,从孩子身边的生活中汲取营养。生活化主题活动成为教育目的实现的载体。 1、顺应幼儿的需要和兴趣点,生成主题 幼儿的需要和兴趣是教学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也是孩子愿意活动、喜欢活动,从而在活动中获得发展的重要条件。那么就需要每一位教师去观察我们的孩子。熟悉、了解他们的需要和兴趣点。杜威曾指出:“经常而细心地观察儿童的兴趣,对于教育者是最重要的,这些兴趣必须作为显示儿童已发展到什么状态的标志加以观察。它们预示着儿童将进入那阶段。”生活化主题活动实施的目的就是要使每一个幼儿在他原有的水平与基础上得到发展与进步。教师只有对他们外显的行为给予不断地观察,才能够真正地走进幼儿的生活世界,才能知道儿童需要什么,用什么方法以及选择什么样的内容和幼儿一起来学习。 观察本身并不是目的,观察的目的是要取得一些信息。发掘生活化主题活动就需要教师把幼儿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言一行进行分析,分析幼儿行为背后的原因,了解每个幼儿的认知水平、情感态度和个性差异等。其实,观察也是我们教师“向孩子学习”的方法。 主题活动:“小手帕”就是教师在盥洗室里,观察到孩子们洗手时,总喜欢用肥皂把擦手的小毛巾搓呀、洗呀,俨然一副做家务的大人模样。洗手帕既是培养幼儿生活劳动能力,热爱劳动情感的需要,其洗涤过程又是幼儿感兴趣的,“小手帕”的主题就产生了。 2、抓住日常生活环节的教育时机挖掘主题 幼儿通过学习而成长,幼儿的一日生活都是幼儿学习的重 要内容。儿童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对幼儿来说,有序的、系统的知识并不是最有重要价值的知识。而日常生活中体验性、探索性的知识对幼儿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幼儿园一日生活环节常常蕴涵着一定的自然和科学规律的道理,凝聚着日常人们的想象和创造。当幼儿通过模仿习得一定的生活技能时,他同时也在体验感受前人的智慧创造。日常生活环节中幼儿并不是孤立的,他们与不同的事物、人发生作用,并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教师从中发掘生活化的主题,使教育与生活紧密融合。 案例: 蔬菜很有营养的,多吃蔬菜身体好!而实际上我们却不难发现,孩子们无论对蔬菜的认识程度还是对蔬菜的喜爱程度都是不多的,很多孩子用餐时会悄悄地把蔬菜拨在一边……那天,有部分孩子又把番茄扔在桌子上,教师就抓住这一时机开展“我们喜爱的蔬菜”这一主题,以引起孩子对蔬菜的兴趣,以及饮食健康意识。 幼儿园的生活课程就是由一系列大小不等的教育时机有机串联的时空整体。 3、在计划的设计与再设计中调整并产生新主题 在教育实践中,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往往要越出教师的预设轨道,将兴趣点转移。作为教师必须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将幼儿生成的主题进行计划的再设计。 例如,中一班正开展着“我的玩具”的主题活动,教师预设计划请每个小朋友从家里带一样玩具来园与同伴分享。浩浩肩上扛着一根黄澄澄的“金箍棒”,神气活现地走进教室,他得意地扫了大家一眼后大喊一声:“我是孙悟空!变!”只听“啪”的一声,手上的“金箍棒”猛的变长了许多。孩子们的目光一下子全粘在了浩浩的身上,大家吵着、嚷着,谁都想玩那根闪闪发光的“金箍棒”…… 望着孩子们惊奇的目光和动人的笑脸,于是教师说了:“我们一起来做金箍棒吧!”并从储藏室取出许多废旧挂历、彩纸,师生共同做了好多彩棒,孩子们表现得非常兴奋。《有趣的棍棒》这一主题就产生了。 在我们以往的教学中,教师一定会阴止幼儿,千方百计地引导幼儿回到“我的玩具”主题中,继续分享他们带来的玩具,甚至没有人会对这种阻止感到奇怪,或是认为应该阻止。因为在大家的意识中,课程就应该这样,有一个预先制定好的完整的课程计划,安排好课程目标、内容、进度、分配好课时,教师就是计划的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跑题儿”了,所谓教学没有达成目标了。 而现在我们开展了生活课程,观念也在不断转变,从原先的追随计划逐渐变成追随儿童、生活课程正是以儿童为本的课程,提倡“让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的课程。 4、生活化主题活动的拓展与深化 生活化主题活动视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参与和探究的过程。这就意味着教师和幼儿作为主体而参与活动中,它的实施要求教师敏锐地提供和捕捉师幼合作及幼儿独立探究的学习情境。由于幼儿缺乏经验,他们的活动常常受到无意和形象性思维等特点的制约,对主题探索往往无法扩展得更加深入,甚至会放弃该主题的研究而转向另外的活动,这就需要教师抓住适当的时机,借助当时的情景、材料,采取适当的策略,运用多种方式拓展、深化主题。舟山海岛就是一个渔场,又是一个国防重地,因此每年的9月是我国开展国防教育月,向幼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而且幼儿对“学习解放军”的主题总是百学不厌。我们根据幼儿的兴趣需要,拓展、深化了主题活动、开展切合生活课程总目标的“学会生活、学习独立”为主题的大班幼儿军训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折叠被子、衣服、整理军容、学习坐、站、立正、稍息、走路、跑步等,听解放军叔叔讲故事,观看革命故事片,还有一晚留宿幼儿园。以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克服依赖成人,依赖父母的独生子女娇气。军训活动后,老师家长都反映孩子如家长大了许多,饭也吃得快了,被子也叠得整齐了,人懂事多了。 二、通过区域活动中的生活区来实施生活课程 区域活动是一种以强调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为主要特征的教育形式,正在成为我国幼儿园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师通过创设、提供可供幼儿操作的环境、特别是各种活动材料,让幼儿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主动地探索、学习,从而使幼儿的主动性和实践性,在区域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近年来,我园在如何创设区域环境,如何引导幼儿进行自主性的区域活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首先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创设了日常生活练习区、语言区、科学区、美工区、音乐表现区、建筑区、娃娃家、动物饲养区和自然种植区等,区域活动的内容涉及幼儿发展的各个方面,为幼儿进行自主选择游戏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幼儿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类型、优势区域等进行自主选择。在无拘无束的区域游戏中孩子们显得特别快乐啊! 为提高孩子的生活能力,我们在为幼儿创设区域时特别加强了生活区的创设,根据各年龄段孩子的能力和发展需要确定目标,投放材料,提供难易程度不同的材料。满足不同幼儿进行自主选择的需要。小班的孩子,刚刚来到集体中生活,他们对家庭生活非常依恋,所以小班的老师在创设区域时,注重的是温馨、温暖的感觉,她们尽量把家的氛围带给孩子,如:在生活区,让孩子给娃娃喂饭,穿衣,扣扣子,为食堂的叔叔阿姨剥豆子,孩子在游戏的同时,也提高了生活技能,体验着劳动的乐趣,也可以让孩子们在与同伴的互相接触、互相观摩中逐步适应幼儿园环境并主动地融入集体生活。而中大班教师创设的生活区,一方面有自理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模仿成人的劳动,有使用筷子,寄鞋带,编辫子,还有织毛线,刺绣,缝衣服,烹调等等,有些传统的手工活动如编席子在幼儿园得到再现,编完席子,孩子们又在席子上画画、粘贴,制作一幅幅“工艺品”,成为孩子们特别喜欢光顾的地方。在老师的带领下,孩子们收集了各种各样的材料,有:可乐瓶、包装盒、废弃的电线、布料等,孩子们一有空就来到生活区进行制作,一些看似幼稚的作品如:纸编的鞋子,自己织的围巾还是很有创意的;满足了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兴趣爱好的幼儿的活动需求。使每个幼儿的生活能力在游戏、活动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我们的饲养区和种植区,让孩子形成劳动的身手,科学的头脑。孩子们通过亲手实践,观察,记录,了解植物和动物的生长规律,培养责任感和任务意识,同时也培养一种对植物的兴趣和探究精神。 三、通过游戏与儿童自主的探索活动实施生活课程 要使教育回归儿童生活,就要将教育与儿童特有的生活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儿童特有的生活方式一是指游戏,二是指儿童自主的探索活动。 无论是《规程》还是《纲要》都反复强调游戏是儿童的基本活动,让教育以游戏的方式存在,即体现了对儿童权利的尊重,又可以发挥教育最大的利益。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的本质就是生活化,因为游戏是儿童生活中的基本活动。 幼儿园还提出:“在生活中快乐探索,在探索中快乐生活”,教师提供时间和空间,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让孩子充分自主的探索。如:在区域活动中孩子探索电珠发光的现象,在饲养角孩子探索蜗牛吃什么,在自然角孩子探索装进塑料袋的花卉会枯萎吗?等等,孩子探索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互相交流经验和发现。培养了对周围环境的兴趣和探索精神。 (四)与家长共创生活化课程 孩子的生活有幼儿园、家庭、社会组成,以幼儿园、家庭影响最为直接,如果我们的生活化课程有幼儿园单抢匹马、独自开展。教育效果就会削弱,甚至抵消,所以生活化课程必须融入孩子的全部生活,发动家长和我们互相支持,协同作战,促进孩子长远发展。 1、让家长了解生活化课程的意义及培养目标 通过家长学校、家园小报、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向家长 宣传我们的生活化课程 2、让家长亲自参与生活化课程的实施 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进课堂,成立家长义工团,亲自参与生活化课程的实施,我们的亲子运动会、亲子制作、亲子植树、亲子生活技能比赛,增加了家园沟通,以进一步让家长了解生活课程的内涵。 3、借助舟山幼儿园的网站,一方面向家长宣传:汇报我们生活课程开展的近况;另一方面在园长信箱里与家长互动,听取家长的意见。 收到成效: 1、积极为开展生活课程提供材料,我们的饲养角、种植角、小制作大多有家长提供有部分家长亲自参与种植和饲养。 2、参与家园活动积极性提高。 家长参加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的人数增多,而且对我们的活动提出中肯的建议 3、改变了部分家长的观念 强调培养自活能力和良好习惯,强调让孩子到大自然中去体会感受的家长增多,要求教师多教些计算、拼音等小学化倾向内容的家长减少 五、生活课程的价值反思 (一)对教育目的的重新思考 幼儿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现实的综合的表现就是幼儿愉快、健康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幼儿愉快、健康地生活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目的。因此,我们的生活课程就是要关注儿童幸福,努力提高孩子的生活质量。 (二)对课程实施途径的重新思考 幼儿园的课程不仅应选择幼儿的生活作为教育的内容,而且应通过幼儿的生活来进行教育,生活既是教育的内容,又是教育的途径。尤其是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学习领域,更不能缺少生活的参与。例如,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应渗透到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一日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教育价值,都应从幼儿发展的现实出发,加以充分的组织和利用。 (三)对教师角色的重新思考 在以幼儿生活为基点的幼儿园课程中,教师的角色面临着新的定位,教师的教育技能面临着新的挑战,教师在组织幼儿活动中时时被幼儿的潜能所激动,也时时面临着来自幼儿的新挑战,有时甚至会感到束手无策。生活化的课程具有开放性、低结构的特征,要求教师与幼儿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师幼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身上所承载的文化、经验,不是对幼儿居高临下的“倾泻”,而是平等的对话;不是灌输,而是与幼儿分享。这时教师就是一个倾听者、观察者,分析与回应幼儿的疑问与需求,随时准备给予幼儿必要的帮助。教师也可能是一个引导者、支持者,启发幼儿进行有意义的探索活动。教师还可以是一个合作者、研究者、学习者和欣赏者。 六、存在的问题 1、陶行知的教学理论我们已深入学习,但我们如何正确运用这伟大的理论,指导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这需要进一步研讨。我们对“生活教育”框架及目标体系较明确,但地方特色不够明显,有些研究内容的具体措施还没有到位。 2、感受体念生活是生活课程的基础,但现在的孩子缺乏社会实践的机会。比如:春天时,我们想让孩子去寻野菜,这种场所很难找到。秋天时,我们想让孩子去看棉桃、稻穗,这对城市孩子来说简直是一种奢望。生活环境的单调,生活范围的狭窄,使孩子的生活体验过于单调,影响生活课程的开展。这与我们的家长工作还不够到位,社区联系不少有关,这也是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 课程论文: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研究和改革 一、国际商法课程性质和目的 国际商法课程属于我国高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干课,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处于重要地位。该课程主要研究关于国际商事组织形式、跨国投资、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国际支付、国际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各种法律规范。 二、目前我国高校本科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比较单调。对于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大部分高校都是采用教师向学生单向知识传递的方式,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知识,缺乏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师生之间很难产生教学互动。学生通过这种教学模式所掌握的知识既不深刻也不牢固,教师也难以把握学生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就不能及时地调节教学节奏的快慢和内容的深浅。 (二)教学语言种类单一。国际商法的涉外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学生当前的学习和未来知识的运用都将面对多语言环境。但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高校本科国际商法课程仅采用中文教学,从长远来看对学生学习和专业建设都是不利的。我们要培养熟悉多语言环境下处理国际商业问题的专门人才,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种问题。 (三)教学过程重理论、轻实践。国际商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学生能够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高校本科国际商法课程无论是学时分配,还是教学内容都过于倾向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足。 (四)学生商法基础知识薄弱。要打下深厚的商事法律知识根基,学生应该经过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理等相关课程的培养。由于国际商法课程主要向财经类专业学生开设,而财经类专业学生先修过的商事法律相关课程十分有限,这使学生在学习国际商法课程的过程中感到对相关知识十分陌生、难以理解。 (五)考核方式具有局限性。部分高校本科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方式局限于闭卷考试这样一种唯一的方式,这导致学生用死记硬背的方式应付考试,而不注重实际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学生在学校学习知识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未经消化理解和实际应用的知识是难以达到这一目的的。 三、本科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一)通过丰富的教学方式促进师生互动。除了课堂讲授而外,教师还可以将师生相互问答、小组辩论和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以及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应用到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可以启迪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并且能够使学生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同时,教师通过师生互动环节能够及时地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进而合理安排备课和教学,为学生答疑解惑。另外,教师还可以指导学生利用互联网资源,及时掌握学科前沿知识。 (二)在条件成熟的高校积极推进本科国际商法课程的双语教学。师资力量和学生外语基础是实施双语教学(通常为中英双语教学)的两大主要条件。要顺利开展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首先应重视对双语师资的培养,如安排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双语教学培训或进修,与国内外商事组织合作交流;然后要重视对学生外语水平的提高,使他们真正能消化、吸收、理解双语课程内容。另外,在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还应该重视选用合适的双语教材。 (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应适当增加国际商法课程的实践或实验课时。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可以包括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社会实践。在案例分析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选取具有典型性和新颖性的国际商事法律关系实际案例,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分析。在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教学过程中,由学生模拟审判员、律师、原被告、仲裁员,通过亲身体验了解审判程序和仲裁程序,并且使所学知识得到巩固。高校还应该加强与国内外商事组织的合作,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四)强化学生商法基础知识。高校可以为学生学习国际商法课程开设相关先修课程,如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理等。学生在具备了深厚的商法基础知识功底后,在学习国际商法课程的过程中才能融会贯通、得心应手。国际商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学生只有既掌握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又掌握各种商事法律,才能对该学科有全面的理解,才能学好国际商法这门课程。 (五)采用综合性的考核方式。可以在保留期末闭卷考试的基础上,增加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论文撰写等考核方式。综合性的考核方式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对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实践能力应用情况的全面检验。 四、结束语 国际商法课程作为我国高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干课,对于我国高层次 外贸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应该得到我国各个高校的充分重视。鉴于国际商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师在教学改革和创新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教师从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作业批改环节、考核评分环节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深入改善。与此同时,要深刻认识到任何教学成效的取得都是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改善学生学习风气也需要得到重视和关注。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要求师生具有国际视野,我国各个高校应加强与国际商事组织的合作,为师生提供亲历国际商事法律事务的机会。 课程论文:地理课程标准下的学生评价探索 一、对学生评价的理论思索 (1)量化评定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建立合理易行有效的转化机制。对教学中的识记内容采用量化评定,以闭卷考试的形式,关注结果;对需要较深入理解的地理事象、地理问题、地理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如区域差异、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可持续发展观念,全球意识等)采用质性评价,不仅关注结沦本身,还关注结论的形式、结论得来的过程等。 (2)多次评价机会取代一次评价机会,将评价与考试作为促进学生学习的环节。如设置题库,学生在计算机(网络)上考试,允许学生多次抽答,直到他满意为止;考试时设置多份试卷如基础卷、分类强化卷、提高卷等。基础卷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如果该卷做得不理想,可以通过分类强化卷对没有掌握的部分进行弥补和强化,而那些基础卷考得较好的同学在完成基础卷后可以做提高卷。这样给每一个学生成功的机会,在评价与考试中注重学生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把考试作为查缺补漏和促进学生学习的环节。 (3)重视评价内容的多样性,关注对非学业内容的评价。在新的课程标准中,地理课程目标不但包括知识和技能,还包括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内容,后者一方面是地理课程培养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对于学生的学业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在日常的教学实践和评价改革中,必须对学生的非学业方面给子关注、我们可以将地理课程标准中的各项非学业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挖掘井总结出来,列一清单以引导,提醒自己进行观察和记录、如敢于陈述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表现了学生的自信;提出不同的见解表现出学生的创造性等。 (4)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改变过去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状况,鼓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等参与到评价中,特别是自我评价,一方面有利于调动、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他们的自我反思意识和能力。首先,评价者要有明确的评价目标和标准,要以公正的态度、强烈的责任感评价他人;其次,要分清楚哪些内容适合多主体评价,哪些内容小适合多主体评价,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方面都适宜多主体评价;最后,在多主体评价中,特别是学生互评中要淡化等级和分数,淡化学生之间的相互比较。 (5)重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注重实效性。对学生的激励,往往易流于形式,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却不佳。你给学生激励语言,我给学生大红榜;你给学生小红旗,我给学生大红花。这些短期内也许还有一定效果,但久而久之,这些东西变得越来越“廉价”,学生肯定会感到乏味。激励不在于对学生一味表扬或“藏拙”,关键在于教师与学生形成坦诚、关怀和相互尊重的关系,井用发展和全面的眼光看待学生,逐步培养学生对自己形成客观的认识,提高他们的自我反省能力,激发学生内心深处的强烈欲望。 (6)评价方式不能统一,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因为学生是千差万别的,他们的基础、性格、观念、思维灵活程度、心理需求等往往都不一样例如,有的学生并不在意自己的学习成绩怎么样,但他很可能在乎自己的特长,人际关系等。 二、学生参与探究活动的评价工具 (1)探究活动。这里的探究活动指计划性、组织性、探究性、开放性都较强的探究活动,不包括随机的探究;包括解决地理问题、对自然和人文地理事象的研讨。可以所有学生参加也可以部分学生参加;可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小组为单位。课题由教师或学生提出都行,行动方案由教师或学生制定或是师生共同制定,也可各小组制定。 (2)评价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和细化、重组。评价等级分为6级:A(创造性强),B(相当于优),C(良),D(中),E(及格),F(糟糕)。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等级体系。设定评价等级的目的不是对全部学生分等排序,主要是针对个人的,其功能主要是诊断,让学生反思,知道自己哪些方面做得较好,哪些方面还不够,从而让学生清楚自己努力的方向,激励学生,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评价标准部分用语说明。①信息源—包括两个方面:现成的(如报刊、杂志、网上等的资讯)和原创的(通过实地观测、自己调查等手段获得),当然后者应得到更大鼓励。②结论的关联性指课题与结论的关联、结论与资讯的关联,广度与深度可以反映学生的理解水平。③评价学生得出结论的方法手段,还要评价学生是否勇于尝试还没掌握的但更有效、更先进的方法手段。 课程论文:国际贸易原理课程合作式教学改革的探讨 国际贸易原理课程属于国贸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政策两部分内容,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为后续实务操作性课程做好理论和政策上的铺垫。由于该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开展合作式教学,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及合作学习的能力,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合作教学法概述 (一)合作教学法的含义 合作教学法主要利用各小组的分工合作,共同利用资源,互相支持去完成学习;并利用小组本位的评核及各组间的比赛,营造团队比赛的气氛,以增进学习效果,使学习机会更为平等,学习动机更为强烈。 (二)合作教学法的策略 1.小组成绩分工法 简称STAD,是典型的合作教学,其原理是将学生分成4―5人一组,尽量使每一组的学生结构具有最大的差异,其差异结构类似于整个班级的结构。采用演讲法或讨论法学习,以学生过去的成绩为基准,每人进步成绩均可为团体加分。各组练习中的表现,最优的与最优的比,差的与差的比,构成不同的分阵。 2.小组游戏比赛法 简称TGT,与STAD类似。学生也分成5人左右小组,每组均为异质性小组,并有每周一次的竞赛。教学的程序,先由教师讲述第一节课,然后分给工作单。同一组的成员共同进行学习,并随时举行评量,以确定各组员以学习精熟。在小组练习之后,有学末竞赛。采用能力分级法;各组同程度的成员互为比赛对手。不论哪一级的选手,凡得第一名的均赢得相同的分数。TGT的教学策略与STAD主要差异是以学艺竞赛代替考试。 3.团体研究 薛伦(Sharan,1976)所提出,将教学分为几个主题,并将全班分为多个小组分别负责这些主题,而每一小组成员再针对该组主题进行分工。每一小组准备其所负责的主主题并向全班同学报告。学生成绩以小组报告质量和其他相关的团体表现为依据。本法所强调的是分工合作与共同分享团体努力的成果。 4.拼图式教学 由阿伦逊(Aronson,1978)设计。将教材分成若干小题,负责相同小题的各组代表先成立专家组,共同研讨该小题至精熟。然后各自回到自己的组,负责将研讨的内容教给同组其他同学。 (三)合作式教学法的优缺点 1.优点 通过合作式教学有利于增进同学间的感情,加强合作,发挥个人的专长,提高工作效率。 2.缺点 有时候大家的意见分歧太多,争论不休,小组无法统一意见。另外小组讨论时,有时会有不愿分担责任的同伴,甚至推卸其责任,造成团体目标无法完成,影响团队的成绩。 二、国际贸易原理课程教学现状 国际贸易原理课程作为国贸专业学生的一门基础必修课,主要讲授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基础知识,由于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 1.教材普遍存在滞后性 国际贸易原理教材中古典和新古典贸易理论部分所占的篇幅较大,对现实意义更强的当代国际贸易理论只作了简单的论述,一些新的理论没有及时补充进去;教学重点不能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改变,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不够,不利于培养学生对理论的应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生专业基础薄弱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作为国际贸易原理课程的先修课程,这些课程尽管在教学计划都有安排,但是学生的掌握情况并不理想,专业基础知识薄弱势必会影响到国际贸易原理课程的教学效果。 3.教学方式以教师“满堂灌”为主 目前,很多高校在国际贸易原理过程中主要采用传统的“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无法实现教学一体化,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创新思维、锻炼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 国际贸易原理课程长期以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过分依赖教材,偏重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学环节,忽视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不利于提高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三、合作式教学在国际贸易原理课程中的运用 (一)深化教学方法改革 不断开展教学研究,系统总结教学成果,突出能力培养核心,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更多采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课堂设计,加强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方法的运用,提高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1.开设研讨课与自主学习课 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大班讲授,小班讨论”的授课方式,研讨课采用“课外准备、课堂讨论、师生互动”的方式。大班课学生人数控制在100―120人之间,小班讨论课学生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每个小班分成5个小组,每组6名左右学生。小组长的选举需要由学生民主推选,这样既可以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参与发言的机会,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比如在讲授比较优势理论时,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谈谈对“比较优势陷阱”的认识,对我国应如何发挥现有的比较优势,如何创造新的比较优势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在讲授产业内贸易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时可以让学生进行分组学习,就哪个理论更适合目前的中国展开讨论。 2.结合案例进行合作式教学 国际贸易原理课程是国贸专业学生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了避免讨论变成纸上谈兵,在开展合作式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引入现实案例教学,通过指导学生针对案例讨论,提高学生的专业敏感度。 3.增加课程小 论文 在开课初期,教师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部分留若干题目,学生选题开题,并撰写课程小论文。这样做,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锻炼了学生的学习借鉴能力,锻炼了学生的专业知识评判能力、论文写作能力、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了学生的探究能力、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增设课前外经贸新闻环节 每节课课前留出5分钟由各小组轮流播报外经贸新闻,不仅可以拓展学社国内的专业视野、培养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还可以锻炼他们的口达表达能力,调动学生关心国际经贸大事的热情。 (二)加强教材建设 结合国际贸易理论新动态、学科前沿知识及学生课程能力培养新要求,编写《国际贸易》教材。强调理论教学的应用性、实践性,每章配备案例和能力素质训练设计;增加了贸易救济措施、原产地、普惠制等当代国际贸易中较为突出的实践性知识、工作过程性知识。结合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编写《国际贸易原理案例集》,理论教学与应用训练密切结合,强化案例的时代性、适用性。 (三)改革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成绩由平时考勤(10%)、理论课堂表现(10%)、自主学习与课后作业(20%)、研讨课课堂表现(20%)、期末考试5个部分(40%)组成。平时考勤主要以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纪录为依据,理论课课堂表现主要由学生课堂发言、课堂作业表现构成,自主学习与课后作业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报告与课后作业完成的质量来考核,研讨课表现主要以学生发言、研讨论文完成情况为依据。为了使研讨课程更加合理,每位学生的研讨成绩由研讨课小组得分(40%)、课程PPT、汇报得分(30%)、个人贡献度(30%)构成。 课程论文:高中历史课程资源整合过程中文本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课程资源是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开发利用各种各样的历史课程资源,对于实施历史新课程和深化历史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历史学科来看,历史教科书、历史文物、历史遗址遗迹、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蕴涵丰富历史内容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等等,都构成历史课程的资源。这些课程资源,按照空间分布,既有校内的,也有校外的;按其性质,既有文本资源、实物资源,也有人力资源和信息化资源。它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是保证课程实施的重要条件。 本文就高中历史课程文本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教师——文本资源的主要开发者和利用者。 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因此教师首先必须转变观念,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对自我提出挑战。 在很大程度上,课程就是教师本身。在课程标准以前,中学教师惟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按照专家们设计好的体例、内容去授课。新课改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把课程的自主权交还给中学教师。教师可以在课标的指导下自由地整合教材、选择教法、积累资源、科学评价。因此,如果每位教师都表现出自身的特色,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万门富有特色的历史课程。 其次,教师要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挖掘图书馆、博物馆、互联网等课程资源,不能仅以教材作为全部授课的内容。也就是说,教师要结合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要关注学生的关注点、时事热点等,从学生的生活经验、生活体验、思想现状出发,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一个新的情景,新的学习氛围。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机地再创造再开发而非刻板地“照本宣科”。 如在讲对长征的认识时,我就给学生讲:在着名文学家魏魏的笔下是“地球上的红飘带” 在美国文学家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的笔下长征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故事。在着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看来,长征是战争史上的一个奇迹,在看来,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使学生从不同角度理解长征的艰难及伟大意义。 二、文本资源的主要来源与处理方式 (一) 历史教科书是历史教学的主要依据,是高中历史教学最重要的文本资源。 提倡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并不是意味着可以将教科书束之高阁;相反,历史教科书仍然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教师要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用出个性化的风格和特点,而不是生搬硬套地教教材。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核心课程资源的作用。这就要求做到:在认识上,打破历史教材作为唯一课程资源神话,只要“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只要体现时代特点和现代意识”的知识,都可以拿来让学生学习。在过程上,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教材体验、批判、感悟,让其真正领悟其精华,就教材的一些内容进行延伸、修改、重组、创造,让教材成为学生积极发展的广阔策源地。在新课程下如何处理四个版本的教材呢?我们学的是以岳麓版教材。下面就以岳麓版的教学为例谈谈对教材的挖掘。 1、围绕课标和考纲挖掘教材。 课标是教材的灵魂,也是我们教学的灵魂。在教学中,老师们应依托课标和教材,但要敢于跳出教材看教材,多思考课标、教材、教参相互衔接是否合理,可探索、选择、创造性地运用教材和教参。依据课标,把握重点,结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确定探索性教学活动的亮点,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历史领域里学生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教学活动,对教材、教参要利用但不要迷信,要依托但更要探索与创新。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对于课标要求有,但教材不全的应运用其它版本教材适当补充。如元朝的行省制度。七届二中全会等。用什么版本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根据课标要求灵活运用教材,组织学生自主学习。 (2)对于课标要求没有,教材却做了补充的。我的观点是在有时间的情况下,让学生了解,因为学生知道的越多,他的思想和思维也就越深刻。如夏商的政治制度 乌鲁卡其那改革、斯托雷平改革、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忽必烈改制(中央官制与地方的行省制度) (3)对课标要求的外延与内涵的理解问题。如课标要求“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史实,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伟大意义。” 史实有很多,旧教材用了一册书的内容来讲解,哪些算是主要的革命史实?我们四个版本的教材也有不同的理解和叙述。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准确理解课标的要求,比如五卅运动,岳麓教材有两三行在小字中提及了一下,而我认为五卅运动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上也算是个主要的历史事件,人民英雄纪念碑矗立在天安门广场正中央,与天安门遥遥相对,碑高37、94米,碑基3000多平方米,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纪念碑。碑座四面嵌着反映中国现代史进程的8幅大型号浮雕,是世界上稀有的巨型浮雕之一,内容分别是销毁鸦片、金田起义、武昌起义、、五卅运动、南昌起义、抗日战争、胜利渡长江。五卅运动就是其中之一,其历史地位可见一斑。 (4)对大小字的处理问题。如《共产党宣言的内容》原先是小字,当时在上这一课的时候,就如何处理这一部分内容,我们组内的老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事实证明按课标要求进行教学是正确的,现在新版教材已改为大字。再如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等。现在也改为大字。 2、对教材进行整合,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 从大的方面讲,模块化、专题式的编写方式使历史知识显得相对分散,教师应整合教材。 一是深入浅出、梳理主线。如模块一第七单元第26课“世界多极化趋势”与模块二第五单元“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实际上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体现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模块一第六单元第23课“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与模块二第四单元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道路的探索”都体现了探索阶段中国共产党所经历的曲折与复杂,都是左倾错误不断激化的结果,还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历史性转折,应该整合在一起来思考。 二是有效地进行教学迁移。通过的知识迁移,弥补知识结构中存在的漏洞,理清模块间、专题间的关系,掌握历史的阶段特征、基本规律和基本史实、概念、观点。 如模块一 第四单元“内忧外患与中华民族的奋起”中第16课 “辛亥革命”和第17课 “”。但如果我们不给学生迁移“新文化运动”的有关内容,我们就很难让学生明确辛亥革命后,为什么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为什么能够一改辛亥革命缺乏群众基础的不足,成为一次声势浩大、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革命运动。 3、多维地思考教学内容 如模块二第四单元“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道路的探索”这块内容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去思考。一可从中国历史的角度,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程。从毛泽到到邓小平,从照搬苏联模式到走自己的道路……。二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可以把蛇融合到模块二第三单元“各国经济体制的创新和调整”之中。这样可以给我们展示出20世纪世界经济史上三次改革调整的机遇,给我们以历史的启迪:经济体制的不断创新和调整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大国崛起的重要基础。 4、依重图片,活化历史 我个人认为,“看图说史”、“看图说话”,是处理教材,活化教材内容的一个重要的教学方法。在讲《欧洲经济区域一体化时》我用了多达十几幅图片。从为人物到护照,从行政区划到欧盟旗帜,从货币到条约文本,还有让学生自己动手填的空白图等。使枯燥的文字内容“活了起来”。 再如讲到文化《笔墨丹青》一课时。这用郑板桥《竹石图》设计了这么一个教学环节:材料一反映了中国古代哪些文学和艺术形式?你能简单概述其来历吗?上面诗、书、画、印中国古代的艺术形式基本全在这儿了。 5、深化情感,完善素养 历史因情感而多彩。美国总统托马斯.杰弗逊说过:“通过讲述过去,历史使他们能够判断未来;使他们从其他的时代和民族的经历中受益;使他们成为合格的行动的裁判官和人的设计者。” 我国着名的史学家翦伯赞也说:“我们研究历史,不是为了宣扬我们的祖先,而是为了启示我们正在被压抑中的活的人类,不是为了说明历史而研究历史。反之,是为了改变历史而研究历史。”态平衡 新课程与传统教学中最大的突破,就在于要屏弃历史学科单纯的知识性的特点,真正挖掘历史学科人文教化的功能,培养学生学会做人的道德感与使命感。 如我们可借有人民版必修1专题三“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第二课“辛亥革命”所引用的革命志士林觉民的一段发自内心的告白:“此举若败,死者必多,定能感动同胞。近日同胞非不知革命为救国唯一之手段。不可一日缓,特畏首畏尾,未能断绝家庭情爱耳。今试以余论,家非有龙钟老父庶母幼弟少妇稚儿耶?顾肯从容就死,心之摧割,肠寸断,木石有知,亦当为我坠泪,况人耶?……顾吾辈死而同胞不醒者,吾决不信也。呜呼,使吾同胞一旦尽奋而起,克服神州,重兴祖国,则吾辈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宁有撼哉。” 来弥补岳麓版教材在这方面素材的不足,让学生从从历史中能享受到革命志士抛头颅、洒热血的豪情, 再如可借用梭伦的一段话“我赋予人民恰如其分的崇高地位,未曾剥夺他们的荣誉,也未曾给予过多的尊荣,权势之士因为财富遭受嫉妒,我保护他们免受一切危厄,我坚持立场,不偏不倚,不允许任何一方恃强凌弱。” 来欣赏到古人对民主、平等、自由的追求。这样的情感因素在四个版本的教材中比比皆是,教师应该充分借鉴利用,不能随意放过。 (二) 图书馆资源是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保障。 在历史研究性学习的开展中,必须重视图书馆资源的利用。因为当历史教育摆脱了教科书的局限,成为学生探究学习、自我发展的课程教育时,广泛的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尤其是学生身边可以方便利用到的资源,将是课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图书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是通过小研究课题的形式加以开发利用。 下面是我们参照初中课标有关内容搞的一个小研究课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国的变化 目标:学习制作图表的方法,认识改革开放的意义。 活动过程: 步骤一:查找1979年前后的经济数据,如全国或本地的工业或农业生产产值、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数据。 步骤二:了解不同图表的绘制方法,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绘制。 步骤三:展示和讲解自己绘制的各种图表,回答同学的问题。 资料来源:史料、史书、期刊报纸、档案馆、绘图工具。 利用上面的小课题,学生学习利用图书馆资源,这样做不仅使他们获得很多历史知识,而且逐步培养了多方面能力,如独立思考能力、研究问题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等。这对历史教学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教师在指导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时,一方面必须帮助学生树立起自主开发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意识,适当向学生介绍一点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如怎样利用二次文献(包括目录、索引、文摘)和三次文献(包括年鉴、综述)等。同时,教师有必要针对一定的教育目标选择出一些图书馆资源,推荐给学生,同时制定一些具有开放性的阅读要求。 历史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人文学科,涉及的知识比较广泛。正因如此,《历史课程标准》强调历史教学要多层次、多方位的联系,并且通过每个学习主题设计的“教学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广泛搜集资料、构建论据和独立思考的习惯。这就要求学校要有意识地调整学校图书馆或资料室的藏书结构,合理配置相关方面的书籍,包括通俗历史读物、中学生历史刊物、艺术史、科技史、文化史、文物考古等方面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历史知识,加深他们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另一方面,仅仅依靠学校图书馆是远远不够的,历史课还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 (三)家庭文本资源也是历史学习的一种重要资源。 有人说:历史距离我们的生活过于遥远。其实历史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比如说,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家庭环境,这种特定的生活和社会文化的氛围,同样是学生学习历史知识的一种重要资源。近代学者梁启超就很推崇家谱、族谱的史料价值。其实,又岂止家谱、族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和历史教学的资料,不同时代的老照片、历史事件的小彩图和说明,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帮助孩子形成道德力量和精神力量,有益于历史学习,这才是历史学科的创造性所在。 三、历史学科课程资源的开发原则 从历史学科的培养目标、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所拥有的丰富课程资源来看,开发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整体性原则。即教师在开发本学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要根据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人才素质要求和学科知识的发展规律,对人类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的选择和组织,从而达到学科内的知识综合和学科间的知识整合。历史新教材加强了学科之间的联系,加强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渗透与融合。如,新教材中 的提示语有许多是从经典诗歌或歌谣、神话传说、文学名着中引出某课的历史学习,教材内容更有许多是文学、科技等文化发展史方面的内容,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研究和把握学科之间知识、技能的迁移和横向联系,研究和把握知识的局部和知识的整体之间的关系,注重学科内的综合和学科间的整合,防止彼此孤立、隔离、内容重复和脱节。 2、可学性原则。即教师要选择学生能够理解的、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但如何来鉴别和筛选这些资源?我认为首先要考虑这些资源是否适合本学科的特点。历史学科强调真实性和客观性,因此,不能选择野史作为主要的资源,也不能选择带有明显主观痕迹的材料,更不能选择伪造的东西。这一点是属于原则性的问题。 3、前瞻性原则。即在开发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制定课程内容,促使学生思考、把握和设计自己的未来,从而为学生的明天做好准备。 4、社会、生活与个人相统一的原则。新教科书突出了历史教科书的丰富性和人文色彩,以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学生,贴近社会生活。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文化传统的继承,又要面向社会、面向生活、面向学生,正确处理好社会要求、个体需要和学科发展三者的关系。 四、开发历史学科课程文本资源的意义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史兴趣。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历史教科书视为唯一的课程资源,或者至多加上几幅历史挂图而已。在这样的狭隘课程资源观支配下,历史课却被学生看成“死背”而无趣的科目。据教育部1997年对北京市2107名学生的调查,在学生对“最不愿意学习的课程”的排序中,历史课居前3位之列;在学生对“枯燥、没意思的课”的排序中,历史课居前5位。何以致此?笔者认为其中固然有多种因素,如教学方法的滞后,考试评价的制约,等等。但是应该说,这种状况与历史课程资源极其单调乏味的状况是有很大关系的。按新课程的理念,历史教科书仅是一种主要的课程资源。历史教学还应该运用大量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包括文字资料、影视资料、历史文物、历史遗址等。这些课程资源以其形象具体、生动活泼和学生能够亲自参与等特点,给予了学生多方面信息刺激,加之许多内容生动有趣,使学生能够在轻松高雅的学习活动中掌握知识。因此说生动的历史课程资源无疑将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史兴趣,这是传统历史课程资源所无法比拟的。 2、有利于培养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历史新课程突出了发展性的精神,为师生的教与学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在人教版新教科书中,为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安排有“活动与探究”、“文献资料”专栏、“动脑筋”栏目、“自由阅读”等,这些安排教学旨在“拓宽学生的历史学习视野,提高其历史思维能力,并有目的地训练学生的动手实践与团结协作的精神。”因此,无论从发挥学生主体性的角度,还是从开发课程资源的角度,都需要学生积极参与进来,那么,在参与的过程中,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 课程论文:高中生物新课程改革的新视角和新策略 高中生物课改的实施已近6年。回想参与课改的过程,尤其是在不同角色的转换中,笔者感到高中生物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虽有一些困难,但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可以从新的视角去审视它。 一、生物教材编写的新视角 从生物教材编写的视角看,教材编写是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生物教师是教材二次开发的主体。只有广大教师的主动参与,教材才能持续焕发强大的生命力。 教材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例如,生物教科书的编写以《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为依据,体现了生物课程改革的理念,是最具普适性、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但是由于受编写时间、编写人员对学科和课程思想认识的限制,导致教材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课改倡导的教材观认为,教材已不再是教学内容的全部,而是可变的、发展的和开放的,是引导学生认知发展、生活学习、人格构建的“文化中介”,是师生对话的“话题”。生物教师在使用教材、实施教学过程的同时,应该成为教材二次开发的主体。 1.教师要本着“依靠教材而不依赖教材,超越教材而不脱离教材”的原则,丰富教材的内涵,拓展教材的外延,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改编、重组等,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2.教师要创造性地根据教材内容进行教学构思,创设适当的教学情境,设计与学生心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习方式,组织学生有效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使教材成为“学材”。 案例2 在讲授高三选修教材中“人的体温及调节”时,笔者创设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教学情境,导入主题:请同学们回想冬天在室外时,脸和手被冻成什么颜色。有的学生说:“冻得发紫。”有的学生说:“冻得发红。”笔者又会接着问:“冬天我们刚刚从浴室洗澡出来,脸色和皮肤颜色如何?”大家说:“红彤彤的。”立即有学生说:“怎么都是红色的?”此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好奇心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了,于是一场热烈的讨论和互动就开始了。这样,学生就带着饱满的热情进入该节课的学习。 3.教材受篇幅和结构体系的制约,有些内容省略了探索过程,只给出了结论,这给教与学都带来了一些困难。教师在教材二次开发中可以对结论进行问题化处理,通过铺垫性知识,列举实例等把结论细化为系列化的阶梯问题,重视生物学史实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便于学生层层探究。 案例3 “对DNA复制方式的探究”进行设计 师:为了探究DNA复制的方式究竟是全保留的还是半保留的,你认为应该怎么设计实验? 该实验有一定的难度,教师可引导学生意识到该实验的关键是不同复制方式子代DNA的双链组成不同。然后教师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几个简单的问题,引导学生去分析和解决问题,从而进行探究。 问题1:若要区分母链和子链,可采取什么办法? 问题2:若要标记母链、子链,可选用什么元素? 问题3:若亲代DNA是的,放在的环境中进行培养,则子一代、子二代DNA会含有哪种氮元素? 问题4:若是全保留复制(或半保留复制),对亲代、子一代、子二代的DNA分别进行离心后,DNA会如何分布? 教师通过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设问,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思维和探究,从而掌握知识,形成能力。 二、生物课教学的新视角 从生物课教学的视角看,生物课改是一个革旧鼎新的过程,生物教师只有在实践一反思一再实践的轮回中,才能真正融入课改,实现专业成长。 课改的关键是改课。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是课程实施,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课堂教学。《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指出,课堂教学应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然,传统的课堂教学与课改对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去甚远。倘若不改课,课改则流于形式。改课既是课改的本质要义,也是课改的难点。从这个意义上讲,《课标》的实施,实际上是一场课堂教学改革的攻坚战。因此,课改必须改课,只有这样,课改才能深入、持续、健康地发展。 1.课堂教学的前提是教学设计,改革生物课堂教学从操作层面上讲,必须变无效、低效的教学设计为有效、高效的教学设计。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给学生留足自由思维的空间,形式上不必过于琐碎,结构上不必过于封闭和程式化,而应体现出内容上的概要性,以便在课堂上能适应新情境、容纳新内容、确立新策略,为师生互动交流、互生新知、互建新情留有余地,从而实现课堂教学的生态化。备课方式从思维狭隘、负担繁重的个人独立备课转变为集中智慧、同伴互助的集体备课,从形式主义的抄写教案转变为思考注重实效的“教学结构”。 案例4 记高一生物备课组的一次活动(节选) (周四下午,高一生物备课组办公室) 主备人:张老师 课题:有丝分裂与减数分裂的辨析 张老师:本节课的难点主要是两种细胞分裂过程图像的理解与辨析,如何解决?我觉得这部分内容如果全由教师简单地说教,效果肯定不行。一下课,黑板一擦,学生就会基本忘掉,那如何来突破这一难点? 潘老师:我认为这部分内容应尝试通过学生建构模型,并根据模型总结出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规律。 朱老师:我认为潘老师讲得很好,我去年教这部分内容时,就先采用了这一方法将学生进行分组,给每组发大小相同的白纸12张,分别代表有丝分裂,减数Ⅰ,减数Ⅱ的前、中、后、末4个时期的细胞轮廓,并在每张白纸的右下角写上具体的分裂方式和时期,提供2种不同颜色的橡皮泥,用于染色体的构建。 刘老师:我认为用细铁丝来代表染色质,高度螺旋化时把细铁丝绕在铅笔上形成螺旋状,变短、变粗。这样,就可以形象地表示染色质螺旋化形成染色体,以及解螺旋再形成染色质的变化过程,效果很好。 2.生物教学设计要采用“双案制”, 除教案外,还必须设计好“学案”和作业。为保证学生在课堂中的有效思维时间,要求学案必须提前1~2天发给学生,先学后教。教师要精选课后作业,倡导针对不同学生布置分层作业,确保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案例5 能量之源——光与光合作用(2)学案结构(节选) 学习目标(略) 知识准备:复习第三章第二节(细胞器——系统内的分工)中的叶绿体相关知识。 自主研习: (1)阅读课本,光合作用的过程?发生的主要变化? (2)填写表格(略),比较光合作用2个阶段的异同点,理解光合作用过程变化的实质。 (3)从光合作用变化的过程分析,有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光合作用的过程和效率? 合作探究: (1)如果你是一位农民朋友,那你在大田种植农作物的过程中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农作物光合作用的效率,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并叙述理由。 (2)填表:比较光反应与暗反应的异同,光合作用与呼吸作用的异同。 适度拓展:叶绿体是光合作用的场所,那么能进行光合作用的生物都有叶绿体吗? 3.从“经验教学”走向“反思教学”。常规化的惯例和习惯往往支配着我们的生物教学行为。如果一位生物教师只满足于经验的获得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反思,那么,其旧有的观念和不当的教学行为就难以改变,教学就可能长期维持原有的水平而停滞不前。可见,教学反思对教师专业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深入推进生物课改的今天,尤为如此。笔者在教学中建议老师们从“行动前”、“行动中”、“行动后”进行反思。“备课”中的反思称为“行动前的反思”,课堂教学中的反思称为“行动中的反思”,课后的反思称为“行动后的反思”。但无论何种反思,都必须“针对教学事件并以有效教学的理念去设计教学活动”。有效教学的地平线永远在前方。在生物教学中推行反思教学大有可为,也一定大有作为。 案例6 教学反思:我问自己 课前:上一节课,我的课堂里发生了什么教学事件?这与什么问题相关?这个问题我以前见过或听说过吗?别人曾经遇到并解决过类似的问题吗?别人是怎么解决的?我能否借鉴别人的想法或做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否涉及某些“教学理论”问题? 课中:课堂里发生了什么教学事件?我应该怎样去解决应对这些教学事件,而我这样应对合理吗?我该怎样调整我原先的教学方案? 课后:刚才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教学事件?这些教学事件暗示了什么?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的问题,该怎么处理? 三、生物教师专业培训的新视角 从生物教师专业培训的视角看,课改培训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培训者只有创造性地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才能使教师真正从中受益。 当前的课改培训往往存在一些倾向:要么就高,高到大谈教育理论而不言课本;要么就低,低到只谈教材的重难点而不言教育观念。两者都不利于我们的课程改革,对提高教学效益并无多大实际意义。要改变这一状况,笔者认为,关键是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重培训的实用性,也就是要面对眼前的问题,解决眼前的问题。我们眼前的问题是什么?就是刚刚发生在我们课堂中的问题,或者就是马上要发生在课堂中的问题。因此,培训和教研的重心要移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来。 2.要注重培训对象的层次性。课改的问题说到底是教师的问题。教师面临新课程,既是专业发展的机遇,又是对专业素质的挑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个体需要不尽相同。通识培训是必要的,集中研究也是必要的,但有这些还不够。培训必须有层次性,要分层解决每一类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否则,培训活动搞得很热闹,但教师的教学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或者效益低下。 案例7 笔者所在学校生物教师分层培训计划(节选) 教龄5年以内的教师,由于经验不足,培训主要以“单元教学研究”为切入点开展研究。这一类教师要以“单元”为载体,领会“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分析教学活动的组织意图及要求,研究学生的基础知识与经验水平,优化教学方法,设计科学教学的基本过程。 教龄5~10年的教师,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培训主要采用“主题式”研究活动,通过解构与主题相关的教学片断,探讨同类问题的解决策略,分析总结应对办法,更进一步地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教龄10年以上的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培训主要采用“理解式”研究方法。“理解式”即理解教育经验、改造教育经验。培训旨在从更高层次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一支引领学校课程改革的队伍。培训的中心是“理解经验”,引导教师以教育理论为视角表达、展示、整理、理解、改造、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 四、生物考试评价的新视角 从生物考试评价的视角看,课改与评价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考试评价只有真正发挥其正确的导向作用,课改才能真正摆脱“镣铐之舞”。 《课标》明确指出: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结果,也要关注学习过程以及情感、态度、行为的变化,创设一种‘发现闪光点’、‘鼓励自信心’的激励性评价机制”。从总体上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对生物知识的自我建构,有利于激发学生对生物的学习兴趣,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笔者认为,与课改相适应的考试评价至少应做到以下方面: 1.教学评价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学评教。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态是有效生物教学的基本表征,也是教学评价的根本依据,课程目标实现度、学生主体参与度、师生交融互动度、师生行为有效度、学生主动发展度等是教学评价的基本依据;学生的学习兴趣、习惯、过程、能力等也应该成为衡量学业成就的指标。这方面我们还缺少系统的研究。 2.教学效益评估要科学完善、操作性强,既要抛弃唯成绩论,也不必谈分数色变。一提考试有人就说是搞“应试”教育,一提成绩考核有人就说是与素质教育相背离。这种观点是“简单线性”思维在作祟。毋庸讳言,对于高中生物教学评价来说,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是绕不开的话题,从目前看,这些考试从形式到内容与课改的发展相比,有一定的滞后性。笔者认为,只有广大教师在评价的主体、形式、内容、功能等方面不懈探索,考试评价终究会回归正确的导向,课改终究会摆脱“镣铐”,自由挥舞 课程论文:新高中化学网络课程的构建和实施策略 【摘要】新课程的实施以及网络环境下教学过程各要素的角色、地位、作用发生的很大变化,必将引起课程和课堂的重构,引起“教”与“学”理念和方式的变革。本文探索新课程改革环境下构建有新意但又不脱离现实基础的、具有个性化的学科网络课程,为学习方式的变革提供资源平台、管理平台和交互平台,并探讨学科网络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中教师应有的课程现和教学策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和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和教学目标。 【关键词】课程观;网络课程;教学策略 一、引言 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拉开了帷幕。在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构建学科网络课程,突破传统文本课程知识的陈旧、文化的保守等局限性,是构建个性化学科课程的一种新模式。而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程的实施,因此,在学科网络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中要求教师应具有新的课程规和教学策略。 二、新高中化学教材的特点与局限性 1.新高中化学教材的新特点 (1)新思想:在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注意训练学生的科学方法,结合化学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思想教育。 (2)新结构:注意正确处理知识的逻辑顺序和高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顺序以及认知规律的关系。对习题总量和难度、适度问题进行了控制,并注意了题目的梯度和知识的衔接与跨跃问题,在加强知识的应用和知识的迁移方面给予了重视。 (3)新措施:注意反映化学的发展和与现代社会有关的化学问题,把有些问题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启发学生思考,使学生了解化学与社会、生活、生产、科学技术等的密切联系,以利于学生理解所学的知识和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使实验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如新课的引入,重点、难点的突破,知识的深入(引导、研讨)等,以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综合效益;注意实验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新教材还编入了一定量的家庭小实验,以增加学生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新版面:新教材语言生动活泼,采用比喻等手法,注意层层引导,使教材具有启发性,以吸引学生自觉地阅读教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重视图画的作用,编入了一定数量的彩图、章头图、插图以及实物照片等,使学生见图知意,印象深刻。 2.新高中化学文本课程的局限性 新高中化学文本课程注重将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但是,由于文本教材出版周期较长以及文本课程内容的单一媒体和线性结构,决定了课程知识更新缓慢和文化相对封闭保守等缺陷,新课程的目标价值难以真正实现。 三、新高中化学网络课程的设计与构建 1.网络课程及其特征 网络课程就是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包括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境,其中网络教学支撑环境特指支持网络教学的软件工具、教学资源以及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实施的教学活动。网络课程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基础性。满足每个学生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提供最基础的人类文化知识,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学习方法。二是多元化。课程内容适应不同教学模式的需要,具有差别性和选择性,以适合不同发展水平学生和每个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三是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网络及多媒体技术等新的教育技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根据现代科学及学科发展的新变化,组合、选择和增加新内容。四是开放性。强调学习与学生生活、社会发展的联系;课程实施过程要体现民主性和尊重个性发展的原则;提倡教学活动的多样性,教学时间和空间的开放性,学习方式的自主选择,评价标准的差异性。五是综合化。重视课程的综合化,体现课程的整体性,提倡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注重科学原理的认识和掌握,又注重态度、方法、精神的综合培养。 2.新高中化学网络课程设计的课程目标框架图 新课程目标价值指向(如图1所示): (1)基础性目标:使全体学生具备国家规定的化学学科基础学力,具备能适应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应有的化学素养。 (2)拓展性目标:增强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拓展知识体系和容量,发展思维能力,具备深入学习所必须的学科基础。 (3)发展性目标:使学生能综合运用化学及相关学科知识,进行思考和探究,形成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3.学科网络课程结构 按新课程目标价值指向构建的新高中化学网络课程结构图如图2所示。 (1)横向结构 课堂教学网:主要适用于同步讲授式的课堂教学,相关页面中内嵌表单,供师生的提问和回答。此外,通过链接相关站点解决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与学习过程时间的有限性的矛盾、教师个体拥有的教学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性知识迅速更新和增加的矛盾,并通过多媒体演示使教学更直观、更高效。由于在中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并没有在时间和空间上完全分离,学习过程中教师和媒体将同时作用于学生,课堂教学仍然是中学教学的主要环节,课堂教学网为课堂教学的高效进行提供强大支持。 课程学习网:解决传统课堂教学的弱点。知识的习得和运用都不直接接触客观实际,缺乏直接经验的过程及其方法的教育;缺少知识发展过程的历史叙述;忽视具体知识结论的相对性和条件性。课程学习网提供全新的学习内容呈现方式,不但形成对学生自主性学习、协作学习掌握学科知识的方法和体验的支持,而且通过网络的链接与多媒体演示以及讲座,突破学科课程的封闭性,形成对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方式的信息资源支持。 研究性学习网:主要是对研究性学习过程实施动态管理,使研究性学习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是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网络平台。高中阶段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和经验的 总结需要教师进行个案的启发和理性知识的指导,开设学科知识讲座对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开展研究活动是必要的。综合课程讲座使学生获得选题上思维的发散性。通过化学与社会、化学与生产和生活、化学与其他学科的渗透等讲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科学使命感。 综合资源网:传统学科课程强调知识的系统性、结构性,但传统的学科课程也同样受到传统的教育价值观、方法论的局限,表现出知识陈旧、文化保守等缺陷。综合资源网对学科设置及内容进行选择与组合,提供综合化课程资源,体现课程的整体性和发展性。 (2)纵向结构 教学管理区:教学行为和学习行为的管理,支持同步的班级教学和适应个体差异的异步教学。 资源管理区:学习资源、链接和多媒体演示,合理配置学科资源,突破传统学科课程知识和思维的封闭性。 讨论交流区:BBS课程论坛、网上答疑、E-mail、OICQ等。支持实时和非实时交流,拓展学科课程教学时空。 练习测试区:作业及反馈系统,支持学习者自主学习和自我检测,并为学生提供学习成绩网络管理服务。 四、学科网络课程开发和实施中的课程观及教学策略 1.教师和学生要具有新的课程观 以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改变了传统教育封闭的教学理念。学科网络课程的构建和实施,突破了传统学科课程知识陈旧、封闭保守等局限性,为学生构建一个自主学习和发展的、开放的环境;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和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目标,使教师和学生成为课程的创造者和主体。 2.教师要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新的课程观把教学的本质定位为交往,即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交往过程。学科网络课程的开放性、超文本和多媒体、非线性结构及整体性,要求学生必须变革传统的学习方式,学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教师应当成为这种变革的促进者,帮助学生检视和反思自我表现,明了自己想要学习什么和获得什么;帮助和指导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帮助学生设计适当的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帮助学生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即兴评价,并促进评价的内在化。 3.教师要帮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 肖川博士认为自主学习就是所有促进学生发展的学习,其特征为:学习者参与确定对自己有意义的学习目标的提出,自己制定学习进度,参与设计评价指标;学习者积极发展各种思考策略和学习策略,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学习者在学习中获得有情感的投入,学习过程有内在动力的支持,能从学习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对认知活动能够进行自我监控,并作出相应的调适。新高中化学网络课程超越了传统的教学时空,具有支持同步的班级教学和异步的个体学习的教学平台,具有支持实时通讯和非实时通讯的强大交互功能,同时还具有教学行为管理的功能,教师要学习和研究利用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建构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新课程所倡导的主要学习方式之一,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情境或途径,让学生主动地探索、发现和体验,学会对大量的信息进行搜集、分析和判断,从而增强思考力和创造力。研究性学习的目标包括情感体验、构建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求教师精心创设情境,启发引导学生充分参与和主动探究和谐统一的过程式、情境化的教学。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己探索和学习,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去发现规律,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能力。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模式如下(图3所示): (1)提出问题。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本着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的原则,寻找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可以激发学生兴趣的材料,创设出特定的情境,向学生提出要研究的领域,引导其发现并提出需要探究的问题。 (2)探索研讨。针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计划。通过在网络上建立相关的课程信息资源库,运用相关链接、E-mail、BBS课程论坛、OICQ实时答疑等手段,引导学生将搜集、整理得到的有关资料,结合亲身实践,通过分析、综合、归纳,得出初步的结论。 (3)总结提高。在网络教学中,教师的主要职能应从传授知识转变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信息素养的培养和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在这个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初步结论开展相互交流、补充和完善,进而总结出较为严谨、正确的专题报告。 5.教师要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 人的创造性不是教出来的,而是练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应当传授进行创造活动的必要的知识技能、策略方法。学科网络课程的开放性、综合性和非线性结构为开展“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和“以项目为中心学习”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强调通过设计真实、复杂、具有挑战性的开放性情境,引导学生参与探究、思考,让学生通过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来进行学习。教师可利用学科网络课程的综合性为学生提供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帮助学生运用计算机网络等媒体整合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使学习更有针对性和使用性,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 6.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发展 在现行技术条件下,学科网络课程的最大缺陷是难以表现学科行为性的内容和情感性的内容。因此,在学科网络课程的实施中,既要体现学科知识的特点,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更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利用网络课程的开放性创建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加强师生的交流、沟通。尊重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学校教育的特点是以教师为主体,教师在智力、情感、个性、精神和人格等方面对学生的影响是任何机器所不能代替的。因此,在学科网络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师的育人的责任显得更加紧迫、更加重要。要求教师一定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 五、结束语 在学科网络课程的构建和实施中,课程与教学过程是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关系,课程不再是一种指令和规定,教学也不再是被控制、被支配的一方。由于教师和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教学过程成为课程内容持续生成和转化、课程意义不断建构与提升的过程。课程不再是孤立、封闭的知识体系,而是一种体验的、动态的、生长性的“生态系统”和完整文化。新的课程观要求每个教师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策略和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让课程和教学能够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 课程论文:房地产行政管理的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 房地产行政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相交叉的一门边缘学科[1],它主要研究在房地产经纪领域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作为房地产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对于帮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了解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级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搞好这门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1.课程教学方案 制定课程教学方案是课程教学的基础和首要任务[2]。近年来建筑工程学院开展毕业生职业岗位适应情况的专项调研为基础,全面修订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对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课程组的成员,以高等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全面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团队、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系统思考和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 课程教学目标是制定课程教学方案的基础和落脚点[3]。《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以“懂”与“会”、“学”与“做”、“知识”与“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主要设计了掌握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流程;依据目前建筑市场特征,能够实际进行市场调研、分析,项目实践的参与,对房地产管理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实务、案例、实际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目标规划,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位一体”的具体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团队明确课程教学目标的基础上,从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咨询公司邀请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针对岗位任职要求,共同研究、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房地产企业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过程系统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编制课程标准和具体授课计划,合理选择教学场所。 (2)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学做合一”教学模式,打破传统单一的知识传授教学模式。在能力本位的课程体系构架下,课程教学方法由传统的归纳、分析、综合等方法向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模式转换。 (3)结合房地产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要求,在分析典型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创设教学情境,实现模块化教学、模块化考核。 2.课程教学方案实施 (1)教学内容 按照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思路,针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科学创设学习情境,认真选取教学内容,本着“基础知识以必须、够用、兼顾后续发展为度”的原则,根据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不断细化的要求,将《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的学习情境确定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物业管理政策与制度等。为了确保教学组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论证该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及渗透关系,使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一体化,实现了课程内容的整合与秩序化。 (2)教学方法与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团队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创建一系列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如“实例+实战”教学法、“沟通+鼓励”教学法、“项目驱动+情境体验”教学法、“启发+互动”教学法和“学+做+考+创”教学法等。在教学组织进程中针对不同模块的内容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听、说、写、做的能力。随着教学方法的更新和改革,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教师普遍采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应用网络教学平台与学生互动,开发了与课程教学模块对应的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实现了专兼教师在网络空间内共同组织教学。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能力培养 一、大学生机械设计课程教育背景 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早在上个世纪,就提出了重要的一点:“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现代化的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运用多种机械设计和制作手段方面的创新,展开丰富多样的大学生机械设计教学活动,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激发学生展开工程设计和实践探索的决心。机械创新设计(MechanicalCreativeDesign)要求设计者在机械设计的过程中,兼顾设计的新颖性、创造性,体现制作发明的实用性。为了提高大家对于机械创新的兴趣,学校可以常年性举办创新设计(MCDchampionship)大赛,通过评选“创造之星”的方式,给予参赛选手一定的现金奖励,提高大学生群体的参与热情,增强广大学生群体参赛的积极性。可以针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展开一系列考量工作,为大学生量身设计一套符合自己已有能力的机械制作课题计划。 二、提高学生机械设计创新能力的方法 (一)从多种渠道出发,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要加强机械设计方面的理念创新工作,普通高等院校的机械创新设计相关负责人,应该安排一些具有教学经验的机械课老师作为能力培训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机械课教师还应该从多种渠道出发,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在课堂外,机械课教师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补充教学,提高学生的创新水平。在机械创新设计的过程中,老师一定要重视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培养,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搜集机械创新设计的年度最佳作品的相关设计细节,并且将这些科技作品图片使用办公软件加以编辑和处理,从而做成PPT,可以很好的帮助学生适应与相关领域的各种动手设计操作。除了这些之外,学校应该为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的培养,提供更多的材料储备,机械课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经常性地去参加一些考察活动,带领学生去参观博物馆和高精尖时代技术运用的现代化科技展览,帮助学生了解现今时代的现今机械设计运用和各种创新性发明,可以给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过程提灵感支持。 (二)重视对于学生组织的培养工作 社团组织是普通高等院校开展机械设计等相关技术普及的“前沿阵地,”只有从根本上重视对于学生组织的培养工作,才能够为学生营造一个完美的动手操作平台。学生参加了学校的机械设计相关组织之后,既可以锻炼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还能够更好地培养自己与人沟通能力,为以后组织更好的科技研发社团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了满足学生对于当今社会机械产品的思考和创新需要,学校领导还可以联合院系骨干教师和学生社团组织的负责人,召开人才培养的相关联合研发会议。通过成立专门性的组织,开办院系内不得额机械创新设计培训班,学生在课后培训班中,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理论知识,使用到更多的模具基本设计材料,进行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学校平台中找到一个发挥自己“光”和“热”的良好组织。除了这些以外,培养学校内部的机械创新设计组织,挖掘学校有发明创造潜力和特殊长处的学生,及时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 (三)加大师资力量建设,对学生设计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学校领导可以安排担任过机械设计创新方面的社团组织负责人,进入“校企合办”的组织中进行学习,可以提高学校与机械公司联系的紧密度,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的眼界,在今后求职的过程中,有过此种经验的学生往往也会更加具有优势,他们更加具备团队意识和集体思维能力。各种各样的学生机械组织和发明制作社团活动,对于高等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学校的课堂教育往往是不够全面的,所以,学校可以培养诸如“机器发明创造”等类似的兴趣社团,鼓励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点与实际的操作相结合,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内部的各种机械设计“小发明”等相关社团组织,加大对各类科技研究社团组织的资金投入,加大骨干师资力量对于学生设计活动的技术支持,抽调学校实验室的常任教师为学生讲解,从而加强对于大学生科研小组等社团组织的扶植力度。 三、结束语 由于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是支撑大学生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的重要能力,机械设计也是进行产品设计和工程项目构件改造的重要技术支持,是广大的大学毕业生从事不同维修操作的理论基础保障。因此,机械课教师可以帮助学生做出科学的学习计划,实现机械设计规划的良性发展,通过实际动手能力的锻炼,开发学生自身的潜能和知识迁移能力水平,实现学生个人能力的发展和提高。 作者:王艳飞 窦东阳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我国机械创新设计论文 1.我国机械创新设计和制造 一般情况下,创新设计先后经过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全面分析和最后决策四个环节。抽象思维主要是是通过设计人员充分发挥创新思维和智慧,提出新颖的有可能实施的想法,是创新设计必备过程。有了抽象思维过后再将想法具体化,考察其逻辑性和可行性,结合有关的科学理论知识、原理进行进一步的新颖的、可行的、具体化的机械设计。而全面分析则包含了创新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可能性,综合考虑技术的可行性、成本与性价比,最后设计出新的可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需要的机器或者其他产品。 1.1我国机械创新设计过程 机械创新设计的目的在于改善机械本身的功能、性能或者以更低的经济成本制造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的机械。目前,我国技术专家认可的机械创新设计过程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根据具体需求确定机械设计的基本原理,二是机械结构的优化和改进,三是机械尺寸设计和参数优化,四是机械运动性能及动力参数优化。机械创新设计与普通的机械设计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主要的区别在于机械创新性设计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的突破,在充分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同时创造出更加符合使用者需求的机械工具。 1.2我国机械创新设计的特点 机械创新设计主要包括四个特点:一是多学科知识交叉运用,互相融合,互相渗透;二是机械创新设计中,数字并非主要思考因素,而是应该充分结合过往经验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合理判断和提出可行的新的设计方案;三是机械创新设计不仅需要理论知识和经验,同时也十分注重灵感、想象力、创造力的作用,因此应该最大程度发挥四者的作用;四是凡是设计创造类等实践活动都需要不断重复、尝试,从中吸取经验,多级选择最佳方案。在机械创新设计过程中,只有完全领略和充分展现以上四个特点,才能做出优秀的创新设计。 2.我国机械创新设计思维 机械创新设计思维对于机械创新设计来说意义重大,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勇于突破现有的固定模式和局限,采取新的方法、体制、设计才能使自身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中保持领先,走在时代的前沿。 2.1机械创新设计思维的涵义 创新设计思维就是指在原有的科学理论知识、原理以及过往的设计和经验中设想出新颖的、更能满足审美或者实用需求的设计方案。而对于机械设计人员来说,创新无疑是自身最核心的竞争力,通过提高产品的性能、降低产品的成本以及缩短生产时间来提高机械设计的性价比。在机械创新设计过程中,首先应该有创造性思维,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更加优化的观念,并将这些优化的观念付诸实践,从而创造出新的不一样的机械设计。创造性思维具有多维多向性的特点,强调联想、灵感和感觉,并不是依靠固定的逻辑思维推理出来的,而是激发于机械创新设计人员的大脑。 2.2机械创造性思维的三大特征 2.2.1自由性 机械创造性思维最大的特征在于自由,创新是自由的,思想是自由的。机械创新设计人员可以在结合有关客观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完全自由凭借自己的想象、灵感、直觉设计出新的机械,而不必有太多的思想束缚。在当今变化赶不上计划的经济时代,思维的自由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在机械设计工作中,要不断地有新的进步的成果,就必须突破原有的事物,消除固定思维的束缚,自由地翱翔在创新设计的天空中,只有不断突破和创新才能设计出更令人满意的成果。 2.2.2多向性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不一样,具有多向性的特点。而在机械创造性思维中,同样具有多向性的特点,设计人员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和判断问题,并且设想出完全不同视角的方案。设计的美妙恰巧在于它的多样性和多向性,没有固定的设想方向,任意一个方向都可以是设计者们延伸的目标。多向性思维与创造力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个机械产品的设计过程中一定有过多向性的设想,从中择优进行实践得出最后产品。因此,多向性思维是机械设计中十分重要的一点。 2.2.3独创性 独创性即设计出跟别人不一样的产品,提出不一样的理念,突破原有的固定模式,创造出新颖的进步的成果。独创性是机械创新设计的目标,创新的目的在于独创,拥有别人没有的想法和成果。因此,在机械创新设计过程中,要学会从新的切入点思考问题,掌握不同的设计方法,敢于向原有的观点提出新的看法,从而设计出具有独创性、新颖的机械产品,更好满足生活和生产的需求。 综上所述,在机械创新设计的路途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创新设计的过程中对于机械创造的创新思维非常重要,在遵行已有的设计基础上,需要更长远更有想象力的思维去推动机械创新设计的发展。 作者:石建单位: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基于高职机械创新设计网络资源库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摘要:结合机械类专业教学资源现状,针对高职机械创新人才的社会需求,研究适应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的产品设计改进和技术革新人才的培养方案,探讨机械设计基础与机械创新设计相结合,融教学、考证、竞赛为一体的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的结构组成要素,初步设计形成《机械创新设计教学资源库》网站框架。为学生课内外自主学习和教师组织教学及课后a指导,构建良好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关键词:高职;机械创新设计;网络教学资源;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徐跃增,男,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机电一体化技术教学。 机械创新设计能力,是机械工程类专业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械设计创新是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源泉。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探究机械创新设计能力培养方案与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机械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目前国家大量需要的是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尤其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人才。衡量机电产品的好坏,创新点是重要的指标。机械类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往往体现在机构功能与结构实现的创新点上。国力的竞争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在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的竞争。 当前,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各类大赛很多。受到了各院校的普遍重视。正如周济同志所指出,机械很重要,没有机械就无所谓工业;创新很重要,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设计很重要,设计决定着产品的成本、功能和使用寿命。如何提高机械创新设计能力的相关研究越来越多。 国外对创新人才的理解比国内更加宽泛,大都是在强调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同时突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注意的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重视已有很长的历史,近年来更显突出。国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倡导培养创新型人才以来,有关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学术研究不胜枚举。但是,对于什么是创新型人才,大家的观点并不一致;对于如何培养应用型的生产一线创新人才尚需进一步探索。 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的必要性 基于高职生机械创新设计能力的培养,重于能在生产一线岗位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机械创新设计核心能力的培养涉及范围较大,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创新设计》、《机械工程制图》、《计算机绘图》、《机械制造基础》、《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工艺及夹具》等多门学科,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设计性和实践性,而且具有信息量大、发展速度快、应用广泛等特点。大量的知识内容都渗透着工程实际应用背景,更需要超前的创新设计理念。目前虽然采用了多媒体教学方式,与传统的粉笔加黑板教学方式相比,教学效果有所改善,然而高职生缺乏机械创新设计的感性认识,难以理解和消化吸收信息量庞大的课堂灌输内容,尤其是大量的课外时间开展自学难度较大。高职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渴望有比较直观应用的学习资源。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教育技术以多种形式展示媒体化、智能化和全球网络化的发展特性,为培养机械创新设计人才的教育环境提供了基础,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手段的变革。网络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有助于拓宽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开阔了教学视野。为课堂教学创造了图文并茂、虚拟仿真、知识与趣味交融的学习环境,促进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形成,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积极性,提高了机械创新设计的兴趣;为课后消化课堂知识、自主机械创新设计学习,课外竞赛辅导,学科发展动态,技术标准查询,师生互动交流、学习效果自我测评,紧密校企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和创新的自由空间。有助于学生根据自己所需获取相应资源,大大节省了个人查询资料的时间,学习效率明显提高,加快了机械思维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的形成。 三、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构建 教学资源,是指构成教学活动各要素及实施教学的必要而相对比较直接的条件。教师、学生、教材是基本的教学资源,还有一些教学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这些属环境资源,还有教学设备、设施资源、媒体资源等。至于课程教学资源,其内涵极为丰富,教材只是课程资源其中的一个内容。还应该包括,在课程设计、编制、实施和评价等整个课程发展过程中可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及自然资源的总和。 网络教学资源是指经过数字化处理,可以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可以实现远程异地共享的教学和学习材料。其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有多媒体课件库、教学素材库、网络课程、数字化图书馆、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专业相关课程资源库等多个方面。 以学生为主体,以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以机械创新设计为主线,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要求和特点,借助基于Web的网络教学平台、多媒体制作工具和网络编程工具,构建更能适用于高职的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资源体系框架,见图1。 课程资源库可以单独建立网站,也可以涵盖在某专业资源库中,应根据现有网络资源而定。本课程资源库拟在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网络资源库下构建。其中,师资队伍栏目:主要展示主讲教师的风采和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状况。教学研究栏目:主要课程标准、教学改善、教学论文、发明专利等教学研究进展。课程建设栏目:主要内容有课程定位、课程建设目标、教材建设开发、工学结合、典型机构的仿真动画演示。 网络资源栏目是学生学习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教学课件、电子教案、课程设计指导、竞赛指导、推荐辅导材料等直接学习素材,也是课程优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图2。 课程资源库的使用效果通过课程评价栏目(自我评价、校外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成果展示栏目(教师成果和学生成果)来检验,学生的课程学习考核是通过师生教学互动和反映学习过程的考核来实现。网络资源库可以通过教师作业、学生作业提交、教师作业批改、学生网上学习、网络资源库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自动形成课程考核成绩。丰富的试题库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考试,实现无纸化考试。 四、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的内涵 为了建构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环境,使学生便捷快速有效地学习和查询各自需要的资源,在素材的选择和内容的组织时,既要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又要符合高职生的学习习惯,精选课程相关核心内容的系统框架,并且将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资源构成的重点放在优质资源的提炼上。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是蕴藏在教学资源建设中的“灵魂”,必须研读精确。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的目的是要准确叙述本课程的能力目标,然后确定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等。这也是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保障。学生可在学习课程之前从网络资源中获取课程相关的重要信息。 课件的制作,则要紧紧围绕课程整体和单元设计进行规划,内容丰富、案例翔实、语言简洁易懂是最基本的要求。课件的设计应从可教性、易用性和艺术性等方面入手,利用多种媒体要素,动静有机结合,集视频、图文、音像为一体,设计出符合学生心理的、阅读流畅的高质量课件。对机械创新设计课程的典型机构和不易理解的机械原理,应尽量通过仿真、动画的形式展现在资源库中。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机构演化的方法,激发学生进行机构创新设计的兴趣。 针对课外科技活动和机械设计等相关大赛,建立创新设计实践库、优秀作品展示库和创新设计知识拓展等知识模块。吸收历届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科技作品大赛、计算机辅助设计竞赛等项目成果。开辟学生社团活动专栏,宣传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和比赛过程的相关录像。促使学生课程学习钻研主动性的提高,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参加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积极性和取得成就的自信心。创新设计知识拓展模块主要包括:机构创新设计、传动部件和轴系零件设计等素材,针对教学单元设计的创新讨论试题库,历届竞赛信息,新标准与机械学科前沿发展和最新科研成果。 五、课程资源库的建构与应用特点 1.依托专业资源库和相关精品课程,避免优质网络资源重复建设,突出机械创新设计主题。为课程设计指导、机械设计大赛及相关证书的考核鉴定提供相关素材资源和专题辅导。 2.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资源建设,开辟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专栏,快速链接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共享企业相关资源。 3.相关专业、相近课程共享。与本科院校相比,高职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更为具体,更接近于职业岗位的需求。 4.在课程资源库建设的经费来源上,不同的高职院校差异甚大。因此,如何在少投入的基础上构建满足课程教学目标的资源库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本课程网络资源库是在最少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构建的。 5.课程资源库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学生应用,特别是课后学习。因此,整个课程资源的框架构建是以学生为中心,而不是为了参加评审。 6.整个网络课程资源库是一个动态更新的教与学平台,支持资源快捷更新。既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又适用于毕业生和企业青年职工自学,力争达到通过网络资源的学习能起到无师自通的效果。 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机械创新设计技术发展迅速,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需要紧密结合时代的发展需要,不断积累、提升和更新内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机械创新人才的需求剧增,促进了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通过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丰富了教学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教学手段。构建全方位的立体化开放式教学模式,不仅为在校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的环境,也为毕业后再学习,以及企业从事机械创新设计的新职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构建,必将为提升机械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步伐产生深远的意义。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创新设计在机械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摘 要:τ谝桓龉家来说,创新是不竭的动力,是民族发展的基础,只有具备创新的意识和思维,才能在具体的的实践工作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机械是一个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对于机械结构设计来说需要具备很强的创造性。在机械结构设计中,需要时刻注重改革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优化设计,才能获得最符合规范的设计效果。 关键词:机械结构设计;创新设计;应用 0.引言 当前,对于机械结构的创新设计已经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创新是为了对机械进行更好地利用,同时也是为了将其实际效能发挥出来。对于机械结构创新设计来说,一般其思维都较为统一,且以变元法为主,因为这种方法使用简单,在创新设计中利用逻辑化的思维可以对可变元素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对于机械结构设计来说,它是一项非常具有创造性的工作,在设计机械结构时需要时刻对其进行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让设计达到最优化效果。在本文中,主要论述了变元法在机械结构创新设计中的应用,以期能得到更好的机械结构设计效果。 1.变元法 在机械创新设计中变元法的应用较为广泛,该法是从德国引进的,它同时还被赋予了创新的精神,将变元法应用在机械结构设计中就是创新的重要标志。变元法系统化和逻辑化地梳理了设计中的一些可变元素,便于更加有效和可靠地进行设计创新。在应用变元法前,工作人员需要首先分析和研究好机械结构设计的基本框架,这样才能确保最优化的机械结构设计。对于变元法来说,它对产品的设计定义具有极好的诠释作用。论证过的变元法可以对关键点进行有效调整,便于改变原先设计中的弊端,以便提供更好的设计方案,将变元法自身的优势发挥出来。 1.1材料变元和其数量 在机械设计中会涉及很多的原材料,这些材料种类繁多,同时每种材料的价值不一,功能也各不相同。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原材料的加工工艺差别性也较大,有效加工后才能符合某种需求,并成为理想地达到参数要求的材料。还有部分材料是不能加工的,需要对材料实施变元法才能达到要求。比如,设计刚性材料,要想达到设计要求一般会使用增大面积的方法,让其成为理想中的感性材料。铁性材料可以通过将隔板增强等措施来进行调整。这些例子都是通过变元法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变元法通过变量的形式将一种或是多种变量改变,但是并没有改变结果,属于全新的设计模式。加工面和工作面是机械结构原理的两个重要基本元素,此外还包括产品本身和产品整体等。产品性能可以通过这几种元素进行衡量,操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调整好这些产品元素,这样得到的产品原件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1.2位置和工艺变元 所谓的位置变元指的是将元件位置改变,以此来优化设计。比如,在焊接部分元器件的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选择好焊接位置,确保焊接位置靠近中心轴,避免元器件出现变形,或是有不规则扭曲现象出现。所谓的工艺变元指的是在机械结构设计过程中需要严格把好施工工艺关,同时结合好图纸将最优的工艺产品设计出来,同时借助先进工艺技术的帮助,开发和设计元器件,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对其进行调整。 1.3 尺寸变元 所谓的尺寸变元指的是将元器件的形状改变,以此来达到最优化,也就是将元器件的长宽高3个基本参数改变。比如,泠冲压压弯曲技术,因为材料是能进行弹性变化的,但是需要在泠冲压之前先变形,同时还要考虑到和计算相关的参数,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材料在变元后充分发挥作用,如图1所示。 2.机械结构创新设计的关键点分析 在机械结构设计中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好防腐性能,在选择材料和零部件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如图2所示因素的影响作用,另外,还需要考虑到如下元素: 设计防腐设备:机械设备需要给予其完善的空间,特别是需要确保其处于干燥的环境中,淤积介质千万不能出现,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设备的腐蚀。 结构间隙腐蚀:在设计结构过程中,一般都会出现结构盲区,这些盲区位于眼睛看不到或是手触摸不到的地方。这些区域很容易沉淀物质,这些物质不仅能损害机械设备,同时还会对设备造成腐蚀,设备的使用年限会大大降低,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焊接点、铆接结构和容器衬板结构等。设计人员在设计这些部分时一定不要出现间隙结构,从而将结构质量提高。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就需要将密封间隙增加。如果上面的设计不能达到要求,可以将间隙进行合理扩大,使得设计质量得到保证。 避免直接接触金属:在结构设计中尽量不要直接接触金属,这是因为金属容易出现腐蚀现象,所以需要将不同的金属隔离出来。 不要出现高浓度梯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容易出现沉淀物或是冷凝物,这样会导致局部势差出现,从而使得设备的腐蚀速度增快。 在机械结构的设计中,需要将最小面积规范体现出来,这样才能将表面积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过分析实验数据知,球体结构是最好的选择,圆柱体是仅次于球体结构的选择。 3.最优化结构设计方案 对于设计方案来说,它会直接影响到机械结构的实际使用效果,所以在设计方案的选择中需要高度重视,或者是设计出多种方案进行相互的对比和筛选,将最佳方案选择出来,在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分析之后,评价好设计方案,在评价过程中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一般使用较多的是模糊综合评判法。在综合评定时需要考虑到安全性、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维修性和可操作性等评价因素的影响。如果是考虑到社会效益的影响,需要考虑到设备是否会经常出现故障等;如果是经济指标,需要从成本和人员两方面来考虑;如果是可操作性,需要从施工工艺方面来考虑,主要是从施工技术是否成熟等方面来考虑。所以,综合上面的因素考虑,在机械结构设计中,需要根据设备的特点对结果进行不断的优化,这样不仅能对机械设备进行调整,同时还能对设计结构进行改进。对于结构中的一些关键性的结构和零部件要建立起数学模型,这样才能对其进一步进行优化设计。因为模型能将结构特征真实反映出来,为结构设计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这样才能综合性优化。随着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速度的增快,我国的综合实力的重要衡量参数就是机械设备,所以需要对机械设备的结构设计进行不断的创新,这样才能不断完善好施工技术。随着我国当前科技创新的发展,机械结构设计也被不断地进行优化,测控设备的方法也得到了不断的优化和发展,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将自身的创新意识提高,同时不断引进新的设计理念,使得机械设备结构设计得到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结语 在设备的使用和更新过程中机械结构设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机械设计来说找到适合的新方法来替代旧方法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和操作意识,同时不断优化结构设计,将机械结构设计的思路和理念提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机械结构设计的质量,实现我国的强国之梦。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机械创新设计及其研究 摘要:人类在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越来越多的依赖于机械设施。随着21世纪工业化及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之间对于机械的创新设计及研究十分关注,机械的创新设计往往会带来创造性的机械设备,甚至会引领某个时期各领域的发展。一个工业企业的机械创新设计能力也直接关系到气压的长期和核心竞争力,更是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大对于机械的创新设计及研究投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民生意义。本文主要对机械创新设计的概述、当前的研究及发展方向进行简要概述和讨论。 关键词:机械;创新设计;研究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传统的机械已经渐渐的不能满足于我们生产生活的更高需求,传统机械在诸多方面如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等方面的弊端也使得人们急于研究出现代化的机械来代替传统机械设备。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依靠技术上的创新获得的,现代化机械中高新技术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推动企业发展、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我们应该注重机械创新设计、加大研究投入、提高机械设备中的高新技术比重,使所生产的机械更加的具有竞争力。 1机械创新设计 1.1机械创新设计的概念 机械创新设计(Mechanical Creative Design,MCD)这一概念是指在充分发挥了设计者的创造力,以及利用人类已经有的现有成熟的科学理论、技术方法,继而进行具有创新性的构思和设计,设计出具有创造创新性、更加经济实用的机械设备。这一活动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对生产生活中已有的机械设备进行改造以提高其经济性、稳定性等,另一方面是为满足现代化生产生活的一些新需求从而进行的开创新的机械设计,这一过程一般更为困难。设计上额创新是实现机械产品创新的基础,因此,创新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1.2 机械创新设计技术 机械创新设计技术是一门需要具有开创性思维的设计技术和方法,这一技术与机械系统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优化设计、可靠性设计、摩擦学设计、有限元设计结合形成了现代化的机械设计方法,并相互借鉴来共同进行机械创新性设计。 2 机械创新设计的发展方向 2.1智能化及自动化研究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问世,人们对于人工智能技术产生了越来越大兴趣,现代化的机械设计中,人工智能的融入将会对机械工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推动力。除了尚在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之外,目前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动化技术更是引起来工业领域的广泛兴趣,自动化技术在机械创新设计中的应用,使得创新设计出的机械设备多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也更加的安全可靠。为适应现代机械对自动化及智能化的需求,需要我们发展研究自动控制软件、数据库的完善。 2.2数字化研究 现代化的机械设计更加注重数字化的描述,我们在机械创新设计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设计对象中确定性变量的数字化描述及数学模型建立,而且更要注重非确定性变量的数学描述及数学模型建立。这样更有利于机械运作过程中我们对于机械运作状态及各项指标的实时掌握。例如最新的CAD技术,很好的促进了机械设计过程的数字化,也为机械设备产品的概念化和实物化创造了条件。 2.3虚拟化设计及仿真虚拟实验研究 虚拟化设计及仿真虚拟实验是一种集合了计算机、智能技术、光电传感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等技术为一体的技术。这种虚拟化设计系统可以为机械设计者在设计各阶段提供工具,并通过系统提供的工具进行评估,这种技术可以为设计者提供模拟的仿真环境来对机械设备的装配操作、运行、控制进行模拟和评估,这样能够降低设计成本,也能够帮助实现对一些独特的设计的模拟和评价。 2.4计算机辅助创新设计系统 计算机辅助创新是一种集合了现代设计方法学、本体论、语义处理技术、发明问题解决理论及计算机软件等为一体的现代辅助设计系统。这一系统能够很好的将多个领域的学科知识综合起来,开拓了机械设备设计开发者的思考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开发设计者打破常规思维获得创造性设计。 3 结语 面对新时期的新的竞争与挑战,机械创新设计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机械设备的发展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长久发展,更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水平,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整体工业化水平。创新设计是机械设备不断提升的唯一方法,是现代机械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合理的创新设计能够带来更好机械设备,使其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需要对当前的机械设计方法及形式上的一些不足进行改进与完善,通过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培训及思维模式的训练帮助设计人员开拓思维空间,进而提高机械创新设计的研究和发展,从而促进工业发展,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综合国力。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基于《机械创新设计》课程的“三融三改”教学模式探索 摘 要:本文结合《机械创新设计》课程的教学体会,针对《机械创新设计》传统课程教学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三融三改”教学模式,阐述了“三融三改”教学模式的具体执行方案,并对如何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效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关键词:《机械创新设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学模式;中国制造2025 2015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国制造2025》规划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两大举措相互促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重点之一就是要提高国家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业由大而强,将会给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更多机会。高职教育连接产业和教育,在创新创业中担任不可替代的角色。在双创背景和国家政策推动下,高职院校机械类专业应以创新为重点对相关课程进行改革,培养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机械创新设计》是一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专业基础课,具有基础性、灵活性、实践性、创新性等特点。本文通过探索“三融三改”教学模式,促进课程与双创有机结合,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索培养学生创新设计能力的新途径,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对于完善整个课程体系以及提高学生的双创意识和能力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中国制造2025”的顺利实施。 1 当前《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与市场脱轨 由于政府缺少对校企合作针对性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企业出于商业机密或安全方面的考虑,很多学校校企合作并不彻底;同时多数教师缺乏生产一线的实际经验,学生对企业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知之甚少,无法做到学校和企业无缝对接。而本课程设计首要确定的是主题,所有的理论设计和操作实践都以主题为方向。多数任课教师对市场的敏锐性已经淡化,仅凭经验和搜集信息来确定主题常脱离市场,所开展实践往往没有实际意义。 1.2 理论与实践脱节 多数高校以机械设计课程代替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机械设计课程内容以介绍手册使用、计算公式为主,课程设计机械化。开设有机械创新设计课程的高校中,课程内容重视基础知识等,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锻炼;涉及实践的高校,多使用传统验证型实验室,学生只是对已有知识进行验证,实验是成熟的、不变的,限制了学生思维的拓展与发散,或以虚拟实验,模块化实验代替设计实践,无法预测和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成果无法验证。 1.3 技术与创业脱离 大部分高校没有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主流教育、融入专业课,大多以选修课或讲座的形式进行,没有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从而导致创新创业边缘化。本课程也同样缺少实践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技术创新无法真正应用到创业上,评价模式以针对课程内容的考试为主,学生缺乏对社会需求分析以及成果的可行性分析验证,导致很多成果没有价值,无法服务社会。 2 “三融三改”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三融三改模式结构如图2.1所示。 2.1 校企合作与课程相融合,改变教学内容 把工学结合作为课程选题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去企业参观实践,顶岗实习,让学生进入企业,了解企业工作流程和需要,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加以选择提炼,发掘顺应市场主题,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分小组开展设计创新与实践;或通过联系企业家进学校,邀请企业能工巧匠担任“第二课堂”教师,教师下企业锻炼等方式,争取企业相关项目为课程的主题,成立由专业教师和学生M成设计创新小组,按企业标准进行项目设计与创新。通过发掘校企合作,使课程主题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更具有企业个性和职业特色。既培养学生的技能,提高动手动脑能力,也能提高敬业精神以及综合职业素质。 2.2 创新工作室与课程相融合,改进教学方法 创新工作室是指在指导老师管理下供学生使用的机械创新产品设计、制作空间。创新工作室中备有全套的通用设备,如通用车床、铣床、3D打印机等。学生可以根据制定的主题,以团队作为学习单元,对知识进行选择、整合,自行设计实验过程和实验内容,随时对新的想法进行实验和验证,教师担当教学顾问的角色。在创新工作室中学生摆脱了纯粹空想和空对空的设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探究的广度和深度,发展学生的想象思维能力,拓展想象力,对学生自我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2.3 竞赛与课程相融合,改革教学评价 将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引入《机械创新设计》课程中,组织学生以团队作为参赛单元,制定主题,设计流程,展示成果,通过学生互评,选出相对优异的70%由指导教师评估,指导教师选出优秀的40%交由企业评定,企业最终选出10%作为入选作品,经专家评价,选两到三个团队参加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获奖作品也可以进行校外创业。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跟踪观察进行过程性评价,并结合成果评估作为学生最终成绩。除去学生的自评、教师的评估,还包含企业、专家及校外机构对项目的评估,使得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都得以参与其中,开拓学生视野、看齐行业标准,并获得合理和全面的评价。 3 结语 《机械创新设计》与双创结合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延伸和深层次要求,本文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两大战略为引领,以校企合作、创新工作室、技能大赛三大平台为抓手,研究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评价三大要素,探索“三融三改”教学模式并初步实践,推进课程与双创的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实践中适应社会并服务社会,为“中国制造2025”的顺利开展不断输送新鲜的血液。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引领下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摘要: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为例,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中融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项目,形成“竞赛+项目”的实践教学模式。教学模式改革主要表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优化师资队伍、多元化考核体制这四个方面。从而较好的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大了学生今后取得创新成果的机率。 关键词: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实践创新教育;竞赛+项目;教学模式改革 0前言 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机械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机械与自动化专业为例,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的教学模式不能很好的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将竞赛融入教学,以“竞赛+项目”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打破了传统实践教学中师传生受的旧框框,变被动实践为主动参与,教师不断地激励学生,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实践兴趣。让学生在“竞赛+项目”中掌握知识、技能与方法的同时引入了竞争机制,整体牵引学生自主实践水平迅速提升。 1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本专业采取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工作与学习的相结合。学生三年学习期间,采取分段递增式教学模式。这种分段式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学习期间就能感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也解决了企业对生产力需求的问题,但是,由于学生技能知识有限,而企业需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通常安排学生在流水线上工作,学生无法掌握关键岗位关键技术;另外学生掌握的专业知识点与企业要求有差距,无法满足关键岗位技术要求,只能被分配到流水线生产岗位;再有不同的企业岗位要求也不同,而学生的培养模式却是一样的,所以学生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人才个性化的需求。 针对一些企业个性化的需求研究开展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了校企合作关系,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中,加入企业定制课程,消除了学校与企业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学院与企业对学生实现共管共育。“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可最高程度的实现学生零距离上岗,大大提高了企业对学生的满意度。本专业开设了富士康、三一重机、瑞升科技、柯达等订单班。 机电学院同时成立了大学生创新活动中心,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让学生走出寝室,放弃成瘾的网络游戏,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培养兴趣爱好、实现理想,团队合作的平台。 2改革课堂教学模式 “竞赛+项目”实践教学模式是把以往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项目融合到现有的教学中,并结合现代行业实际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重新整合专业课中的教学内容,完成理论和实践的教学工作。这种教学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模式,强调了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在这种“竞赛+项目”的实践教学模式中,因为融入了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醒目内容,因此不仅老师要教设计,学生也要学设计,由学生团队分组完成项目,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本专业主干课程《互换性与测量技术》、《机床夹具设计》、《机构设计与零部件应用》、《机械制造工艺流程编制》都进行了“竞赛+项目”教学模式的改革。把课程中知识点重新进行梳理归纳,把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项目与知识点进行整合,形成以一个个子项目,以项目式教学模式,同时以竞赛的形式实施各个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已经形成了《互换性与测量技术》、《机床夹具设计》、《机构设计与零部件应用》、《机械制造工艺流程编制》这些课程项目引领式新课程标准。 3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师创新指导能力 2013年聘请楚天技能名师1名,2014年12月企业兼职教师初级、中级、高级企业技术人员资源库50人,至2014年6月鼓励教师利用假期进行下企业挂职锻炼,组织教师进行骨干教师培训等等。在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注重教师创新创业指导能力的提升,教师不仅积极参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同时在指导大赛过程中尽可能将参赛作品转化为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4校企共建多元化考核体制的改革 4.1打破传统试卷考核改革为过程考核 课程考核形式不再是传统的考卷式,一卷定结果,而是注重任务过程中考查学生动手能力、问题分析处理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安全意识等;评分环节加入学生自评、互评。整个课程考核评价比例为:过程评价(40%)和目标评价(60%)。 4.2顶岗实习引入企业评价 顶岗实习是本专业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同时顶岗实习也是在学校、企业、学生这三个主体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结果。学校和企业出发点、需求点不同 因此对学生要求和评价也不同,以前都是由学校单方面实施评价,为了让学生更好的贴合行业企业,这时我们需要对顶岗实习实施有效的评价制度,因此引入企业评价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顶岗实习期间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和企业氛围,同时又能具有针对性的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 4.3创新创业活动、技能大赛,引入社会评价 创新创业活动、技能大赛体现了学生的综合能力,以机械创新大赛为例,是同行专家对机械创新作品的评价。 5提供一个范例 在开展研究之初便有良好的领头羊意识,努力将实践创新教育做成一个样板,目前在本专业积极筹备拓展“以创新大赛为载体,融合项目驱动”实践教学模式在其他课程中的应用,现已开展该教学模式的课程有《互换性与技术测量》、《机械制造工艺》、《机床夹具设计》等,可为本院其他专业提供一个范例,带动高职院校学生自主实践,勇于创新。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指导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通过总结多年指导学生参加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经验,指出大赛指导教师应在选题、组队、信息检索、知识综合、科技写作、实际动手、意识培养等7方面给学生进行指导,为更多教师参与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指导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选题;指导 0 引言 教育创新、培养创新人才是现代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要求,西安工业大学的卓越工程师计划与教改实验班试点正是适应这一形式的教学改革。学生的创新能力是通过动脑思考和动手实践,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切身体验中逐步发展起来的[1]。大学生的课外创新活动,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具有发展学生个性的特殊功能,开放实验室建设,为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 全国的各项赛事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给了学生一个展示创新能力的舞台。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2]为工科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平台,使大学生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社会竞争力增强,为就业和创业打下了良好基础[3,4]。 高校大学生参加各项赛事是一项辛苦又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由于缺少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在选题、计划、参赛、团队协作等方面遇到困难,这些需要指导教师的悉心指导[5]。对于指导教师来说,通过指导学生竞赛,可以和本校学生培养师生友谊,可以跟兄弟院校同行强化联系,也可以提高教学前瞻性和科研水平,同时也提高了自身成就感和自豪感。如何吸引和指导大学生通过参加大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成为指导教师的必修课[6,7]。笔者通过多年来组织参加各项赛事和指导学生参加多项赛事,根据自身的体验,针对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得出了几点体会,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启发。 1 指导学生围绕大赛主题进行作品选题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从第二届开始设定大赛主题,学生提交的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指导学生选题时应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兴趣爱好,学生的选题也许会存在一些问题,但千万不要轻易否定学生以免打击他们参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一个作品从构思到成形,要经过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有能力发现最初的不足,指导教师可以在原理上、技术上提供建议,使作品实现预定功能。 2 指导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组队 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验。从知识结构上来讲,不仅涉及到了学科基础知识,比如《机械制图》等,也涉及到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比如加工制作;从技术层面上来讲,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比如工业设计、控制、电子、液压、机械等;从实施角度来讲,不仅包括费的使用,也包含作品的讲解和展示;从执行角度来讲,除了考验学生的专业能力之外,还考验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基于此,我们在组建团队时最好以大三学生为主组队,因为大二学生虽然热情度很高,但是所学专业知识有限,恐难以胜任,而大四学生虽然具备了足够了专业知识,但是由于面临毕业等诸多压力,很难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其中,因此,最佳的安排便是组队时遵循自愿的原则尽量选择大三的学生,大三学生级具有了比大二学生更扎实的专业知识,也没有面临大四学生的毕业压力。 通过指导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组队,不仅能够提升学生们的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在推进项目顺利开展的过程中还能够培养学生们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 指导学生利用信息检索工具,提高信息检索能力 在设计方案论证过程中,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设计选题进行文献资料检索,了解自己的选题是否有人做过,如果产品已经生产出来,可考虑其还存在什么问题,由此确定所选题目的可行性。有的学生学习了《信息检索》课程,能够较熟练地上网查阅文献,但在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方面的文献是有限的,如何把文献资料和自己的作品相结合,指导教师应该给项目组予以指导,使学生能够得到熟练应用网络和纸制图书资料,快速而准确地获得所需信息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4 指导提高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机械创新设计需要用到多方面的专业知识,首先学生必须清楚各类加工工艺,了解其利弊;其次学生还应该清楚各类材料的性能和价位,科学合理地选用材料。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应着手绘制零件图和装配图。参赛选手必须有一定的绘图能力,在作品设计制作过程中,学生的设计图纸不仅仅给教师看,而是要直接进入生产环节,所以图纸必须是能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这就要求参赛的学生必须认真细致地绘制图纸,如此整个赛程下来,参赛学生的绘图能力一定能够得到大大提升。 从方案设计到作品的加工制作,需要用到多门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比如“电工、电子技术”、 “机械制造工艺”、 “互换性与测量技术”、 “机械设计”、 “机械原理”、 “工程材料”、 “材料力学”、 “理论力学”等。学生们通过参加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能够有效提升自身综合运用各类专业知识的能力。 指导教师要在技术上指导学生完成上述课程内容的学习及知识积累,在整个项目运行阶段作好“领路人”和“护送者”。 5 指导学生依据大赛要求进行文档整理,提高科技写作能力 在参赛作品完成后,还要书写完整规范的设计说明书,录制作品介绍视频。设计说明书要符合科技文章的写作要求,既能清晰、透彻地说明设计意图、机构的工作原理,又要言简意赅。在答辩时学生应能够清晰、准确地回答出评委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指导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要对指导学生学习相关技术文档写作,学习制作PPT,学习视频录像的录制与影视文件的制作技术。 还要指导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答辩技巧,在参赛答辩时应理顺设计思路,认真组织语言,编写答辩提纲,还要有针对性地对评委教师可能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准备。这个过程锻炼并提高了大学生的科技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有的作品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指导教师可引导学生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教给学生专利文档写作技巧等。 6 指导学生动手实践,锻炼实际动手能力 机械创新设计活动的整个过程以学生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参赛作品基本是由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完成。作品所用的零部件、标准件、辅助件、电气元器件的购置、加工,整体装配、调试全部由学生自己参与完成,@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实践技能。 机械电子、机械设计、机械制作开放实验室学生的作品制造阶段,全面对学生开放,指导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要在部件采购、动手技巧和安全方面给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使学生能较熟练地使用各种加工工具和加工设备,能够加工制作出较为合格的作品。 7 在指导中着意培养学生艰苦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大赛在学生的正常学习阶段进行,而学生有着繁重的学习任务,不可能全天候地去搞机械大赛,所以时间紧、任务重,他们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去进行方案的论证及作品的加工制作。这对学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和顽强进取的意志品质要求很高,学生们只有具备这些优良品质才能坚持下去完成比赛。 为调整学生在参赛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克服放弃参赛的想法的产生,指导教师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的同时密切注意学生的心理动态。遇到困难时,引导学生分析原因、分解困难、逐一解决。在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需求进行设计、制作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同时,逐步建立学生的自信心,并适时给学生减压,让学生在宽松的氛围中参加比赛。 大赛作品鼓励学生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般为3到5人一组,在有限的时间内要进行方案的设计、改进、技术难题的解决,往往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为共同目标协同作战的过程中,群策群力,每个成员都自觉地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在合作中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协作精神。具备了这种合作素质,也一定能够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指导教师要在指导中制造环境,培养学生的艰苦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8 结束语 通过10余年开展大赛的组织与指导实践活动,学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和竞赛类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设计能力不断增强,对学生积极参与其他大赛活动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该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该校自2004年以来参加了历届大赛,共计参加学生1000余人次,指导教师200余人次,完成实物50余件,申请专利22项,两次获得陕西省优秀组织单位奖,近年来共计4次进入全国总决赛,获得全国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5项。获奖率在全国高校中处于前列,极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激情,同时也扩大了该校在同类高校中的影响。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关于机械创新设计教学的探索 一、开展机械创新设计教学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发展,创新教育已成为现阶段工程教育的核心内容,要求各大院校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开展机械创新设计教学是工科院校进行素质教育实践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加强学生创新设计能力培养的根本途径。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如何接近同企业之间的距离,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这些都需要学校对现有的机械创新实验模式进行改革,将学校的实验教学课程同工厂的实际操作相联系,加强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这对现代教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机械创新设计教学开展的策略 1.更新传统教学观念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机械工程以及机械制造等行业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向机械行业渗透,现代的机电产品向着机电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对传统的机械课程进行调整。所以,课程设置方面需要建立以科学技术应用为辅助的科学体系,加强机械类专业教学的系统规划。在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中,不同学校在系统教材的编写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从理论教学到实践教学,从课内教学到课外教学,都需要编写相应的教学大纲。在课程内容、课程设计、课程实验等方面创新内容,改变传统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将传统教学中以理论知识的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改变为以创新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方式。 2.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机械创新设计教学的关键,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一方面,学校实验室的规划要以机械类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依据,加强实验设备经费的投入,可以通过为企业服务的方式获得企业的支持,加强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在实验内容的安排和选择方面,改进陈旧的实验内容和实验手段,加强创造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实验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操作能力,教师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进行指导。同时,废除由教学人员包办,学生观察记录式的教学方法,加强现代教学方式的应用。 3.建立创新设计教学实验室 对于学校普遍存在的机械新设备缺少的现状,应该加强虚拟仪器技术的应用,建立机械创新虚拟实验室。虚拟实验室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消除因实验设备缺乏带来的影响,还能够减少学生因盲目操作对机械设备造成的损害。采用机械仿真运动分析方法能够获取重要的实验信息。 4.加强机械设计教学成果的创新 在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中,创新理念、创新思维以及创新设计方法都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只有参与创新设计实践,才能够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以此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因此,机械创新设计实验教学对学生理解课程教学内容,学习教学知识有重要作用。学生只有自己动手进行机械拆装和创造设计,才能够根据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设计理念设计出不同结构形式的作品,使同一类型的作品拥有不同的运动功能和运动性能。由于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每个人的设计作品都具有独创性,其设计作品也有多种形式。教师在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也必须完成设计创作工作任务,需要对学生的作品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 加强机械创新设计教学改革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有很大帮助,能够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挖掘学生的创新设计潜能,最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教师应该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工程意识,使机械实验教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使学校工科教学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贫困地区高职院校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研究与实践 摘要: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是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必要性的论述,然后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活动存在的一些困难,提出了机械创新的准确定位,通过有效地组织和具体地实践,达到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师生科技创新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院校;机械创新;定位;竞赛 0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是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然而,某些高职院校只注意学生职业技能的培训,削弱了文化知识的灌输,缺乏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只是“为就业而就业”,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知识不断更新、岗位不断变换的需求。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只有创新型人才,才能在社会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因此,在高职院校机械类专业中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是十分必要的。 1研究的意义 1.1 基本宗旨本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拟在解决高职院校如何培养机械创新人才和学生的创新意识,进而将创新作品转化为企业的产品,构建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地方经济服务。 通过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将大赛中暴露出的问题反馈到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改进我们的教学方法和转变培养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举行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时,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并邀请企业专家共同参与,让大赛中优秀、成熟的作品转化为企业的产品,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步将高职高专院校转变为地方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 1.2 具体目标通过几年持续的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主要达到如下目标。 ①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设计能力,使学生能够为解决实际问题而主动去学习知识,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索取知识,让学生早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来解决实际问题,早日与社会接轨。②稳定和锻炼指导教师队伍,使更多教师热衷于指导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工作,形成学生、教师和教学、科研相互辐射的互动效应。③将比赛中反映出的创新能力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反馈到教学的各环节,从源头提高大学生创新的潜能,改革“机械创新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改善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活动的实施条件,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④将比赛优秀、成熟的作品通过当地企业转换为产品,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为地方培养高技能创新人才。⑤通过选拔,推荐部分产品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层次的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提高学院知名度。 1.3 研究价值本项目研究和实践的价值在于提高课堂教学知识的应用实效,促进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际运用中能更好的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设计能力,使学生能够为解决实际问题而主动去学习知识,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索取知识,让学生早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来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本项目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教师的参与指导以及和创新小组成员的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探讨,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使更多教师热衷于指导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工作,形成学生、教师和教学、科研相互辐射的互动效应,大力提升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研究技能,不断铸造成一支科研型的教师团队,促使学校成为一所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学校。 2研究中存在的困难 2.1 学院及周边环境的制约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河池市,该地区为革命老区、山区,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经济欠发达、工业基础尤其是机械工业相对薄弱,机械类产品市场很不完善。 该学院机电类专业近年基础设备投资较大,大部分设施可应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然而可以用于机械创新的高科技含量的设备明显不足。客观环境造成在该学院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有一定的实际困难。 2.2 科研力量相对薄弱要在学生中充分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就要求专业教师必须具备相当的科技创新能力。由于地域的原因,近年来虽然该学院机电类专业引进了一批专业教师,但大部分教师科研能力不足,而且这些教师出去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其科研能力的开发基本依靠自学;许多教师忙于教学任务,根本无暇进行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离不开校企交流,而该地区机械类企业现代化程度相对较低,通过校企交流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也很难达到目标。 2.3 学生自身存在的不足由于客观原因,该学院机电类专业所招收的学生绝大部分文化基础非常薄弱,理解能力和学习能力相对较差,缺乏刻苦钻研精神,科技创新素质较低,动力不足。具体表现为:①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基础知识不够扎实,好高骛远而能力不足;②缺乏拼搏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没有掌握精深的专业技能,虎头蛇尾,甚至是是半途而废。③没有高超的学习技能和创造性的思维方式,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强烈的好奇心,缺乏丰富的想象力和敢与冒险的勇气,立项没有创意。④缺乏博大的胸怀,高尚的人格和团队协作精神,单打独斗,无功而返。 2.4 科研创新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经济基础不够雄厚科技创新离不开经济的支持,目前,该学院的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刚刚开始,相关的政策还不十分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组织与实施 3.1 活动的宣传与发动首先,组织各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召开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宣传动员会,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通过教研室督促,辅导员宣传,使每个学生了解此次活动的意义及相关日程安排。其次,为了保证机械创新设计的质量,选拔数名专业课教师精心准备相关的科技创新讲座。通过系列讲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创新方法和技巧;重点了解机械传动、液压与气动、电气控制在日常生活和创新设计中的运用,并使学生了解科技论文写作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技巧,培养其科研能力。 3.2 机械创新组织机构的组建,激励机制的确立为了保证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成功,我们成立了三个专门机构。 ①在系部成立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亲自挂帅,以机械教研室为依托,相关专业教师为小组成员。②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报名情况,在各个参赛班级成立机械创新小组,并为每个小组配备1-2名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全称指导学生的机械创新设计活动。③ 在原有的机械协会的基础上,成立机械创新协会,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工作。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机械创新的热情,我们提出了几项鼓励措施:①活动期间,实习实训场所全方位开放,为学生创作提供设备、刀具、量具及部分耗材,并委托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制作加工予以必要的指导。②所有参赛作品耗材由学院统一报销,免除学生的经济顾虑。③ 获奖作品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并给予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物质鼓励。④推荐部分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西区竞赛。⑤此次参赛作品的设计说明书可以作为毕业设计。 3.3 活动的定位此次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适逢“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西区竞赛”,其主题为“珍爱生命,奉献社会”;内容为“在突发灾难中,用于救援、破障、逃生、避难的机械产品的设计与制作”。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参赛作品定位在“方便实用、节能环保,有一定的创新性”,避免过大的投入,不追求过高的科技含量。目的是通过这次大赛,提高广大师生的科技创新素质,养成团结合作、合理分工的团队意识,加强师生交流,强化系部凝聚力,提高学院知名度。 3.4 活动效果与评价经过长期的宣传组织,机电工程系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如期举行,此次比赛共收到参赛作品19件,经过层层选拔,遴选出3件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西区竞赛,经过评比,由韦建军等老师指导、傅俊淇等同学创作的作品“离心式摩擦缓降器”以其“节能环保、方便实用”的特点深受专家好评,并夺得大赛一等奖,另外两件作品也分别获得二、三等奖。 通过这次活动,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了广大同学积极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同时也提高了广大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赛后,许多同学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很有意义,大家在创作过程中主动学习,解决了以前在课堂学习中未曾解决的难题,充分理解了专业知识的有用性。同学们建议,希望以后经常举行这类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 4结束语 实践证明,在贫困地区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这项活动,能够培养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提高其团队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有助于教师科研素质的提高,并有利于促进学院科研氛围的形成。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谈绿色机械产品创新设计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绿色机械创新设计的定义以及绿色创新设计的原则、特点、方法等问题。 关键词:绿色;机械产品;创新设计 1绿色机械创新设计 1.1 绿色设计绿色设计是指借助产品生命周期中与产品相关的技术信息、环境协调性信息、经济信息等,利用并行设计等各种先进的设计理论,使设计出的产品具有先进的技术性、良好的环境协调性以及合理的经济性的一种系统设计方法。绿色设计要求产品具有以下属性:节能、可拆卸和可维修性、产品报废后的可回收和可再利用、不含有害物质、废弃物的处理过程经济或不会对环境、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等。 1.2 创新设计创新设计,要求设计者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吸收最新科技成果,运用现代设计理论和方法,设计出更具竞争力的新颖产品。机械产品创新设计类型可分为三种:原创设计、变异设计和反求设计。现代公司必须致力于开发新产品,必须学习如何有效的创新,从产品概念到投放市场,都必须融合新的“设计”。产品设计可以看成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直接目标的活动,需要一系列复杂而系统的努力,包括:提出拓展设计概念,修改细节,评价合理的解决方案等。 1.3 绿色创新设计绿色创新设计是绿色设计与创新设计互相交合后产生的一种具有绿色特点的创新设计。目前产品开发中,有的绿色设计是创新设计,有的绿色设计不是创新设计;绿色设计与创新设计不应互为排斥,而要互相交合,形成绿色设计中有创新设计,创新设计中有绿色设计,构成绿色创新设计。绿色创新设计是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应用创造性思维,进行创新设计的一种方法。 2绿色创新设计原则 2.1 生态效益最好原则绿色设计强调不论是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还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都要求产品对周围环境“零污染”。这就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尽量选择低污染的材料及零部件,避免选用有毒、有害和有辐射性的材料;设计能源消耗少的产品,减少对材料和资源的需求,保护地球的矿物资源。噪声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影响到人体健康。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环境要求越来越苛刻,低噪声设计日趋重要。从设计上就考虑产品的生态平衡性,应用绿色设计理念,是一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有效策略。 2.2 经济效益最好原则设计的机械零件既要功能满足客户要求,又要成本低廉。考虑经济最佳性必须从设计和制造两个方面上入手。设计上保证合理的原理方案,选用正确的材料;制造上考虑零件的加工工艺性和装配工艺性。 2.3 安全可靠原则安全可靠是机械产品品质的保证,必须确定零件在强度、刚度、耐磨性、稳定性及热平衡性上满足设计要求。对于重型机械,一般要求有自锁装置和保险装置,以确保操作员人身安全。 2.4 人机工程学原则绿色设计倡导“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设计,实现对人体的良好保护。通过研究组成人机系统的人和机器的相互关系,以提高整个系统的工作效率,并使“人一机器一环境”相互协调,以求达到人的能力与作业活动要求相适应,创造高效、舒适、安全的劳动条件。机器外观造型应比例协调、大方,给人以时代感和美感,色彩要和产品功能相适应。如医疗器械要用浅色,给人以卫生、安静感;冰箱、制冷器要用冷色,给人以清凉感。绿色设计与传统设计的根本区别在于:绿色设计要考虑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产品的构思开始,在产品的结构设计、零部件的选材、制造、使用、报废和回收利用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影响,希望以最小的代价实现产品“从摇篮到再现”的循环。绿色设计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和资源利用率等。 3绿色创新设计的特点 3.1 体现绿色设计理念基于绿色原型的创新设计所依赖的设计实施技术方法群是建立在绿色设计的理论基础上,设计者充分利用创造原理,发挥创新性思维,以寻找产品设计的创新点。其重点表达产品在制造、使用和回收利用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及资源的过分消耗。 3.2 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设计传统设计方法局限于考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的功能属性(使用功能),设计者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在基于绿色原型的创新设计中,强度方案设计是基于产品全寿命周期,通过分析产品在设计、生产、使用和再利用整个过程可能造成的对人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3.3 强调创造原理与程序化思考创造性活动的开展和完成,不仅依赖于创新性思维,更需要应用创造原理。当逻辑思维、直觉思维、抽象思维等创新思维不能满足产品设计要求时,通过建立设计方案形态学矩阵,进行系统的搜索,把创新变成程序化的思考过程,能够克服经验总结设计的不足,促使创造性成果的生成。 3.4 超前性、综合性与先进性特征①超前性。绿色创新设计体现了未来新产品开发的趋势,将有助于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如快新产品开发,使开发的新产品更能符合满足未来社会的需要,具有超前性。②综合性。绿色创新设计综合了绿色设计和创新设计的概念、方法、特点、技术等各种因素,形成新的设计方法或设计思路。从创新设计的角度看,绿色创新设计是绿色设计与创新设计的有机联系与综合。③先进性。绿色创新设计是对绿色设计和创新设计各种因素的优化组合,增加了新产品的价值,是面前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设计。 4绿色创新设计的方法 4.1 逆向设计法逆向设计是相对正向设计而言,其基础是应用逆向思维,利用事物的对立面。如对立、对立并存、对立综合等,从原理逆向、大小逆向和属性逆向等方面进行绿色创新设计。①简化。简化产品结构。如减少部件的数量,以便于装备、拆卸、减少紧固件数量等;简化拆卸过程。如结构设计时,采用易于拆卸的连接方式,减少紧固件数量等;简化回收工艺:废旧产品的回收工艺技术应简单可行。②极小化。朝极小化方向思考:如产品的轻、薄、短、小化。③极大化。朝极大化方向思考:如采用新技术、新原理、新材料等构思功能极大化的结构简单、材料少、体积小、重量轻、可靠性高、寿命长的产品。④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利用新构思、新技术、回收利用废旧产品。回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如对全塑汽车的回收利用。 4.2 组合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技术要素通过巧妙的组合,获得创新绿色产品的方法。①材料组合。如A绿色材料+B绿色材料C绿色材料。②工艺组合。如标卖内喷涂绦子激光处理新工艺。③技术组合。如以无污染、资源广泛的纯水作为液压传动的工作介质,加快研制适用于纯水的液压元件与系统。④模块组合。不同功能模块的有机组合,构成不同的产品,如集成罚。模块组合有利于产品的更新换代,维修、废弃产品的拆卸回收。 4.3 移植法运用其它领域绿色设计和创新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本领域绿色设计和创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开发具有绿色特点的新产品。①原理移植。如将太阳能炊具的集热原理移植到雨伞上,研制成雨天挡雨,晴天能烧水或做饭的新型多功能伞。②结构移植。如将机床滑动摩擦导轨的摩擦面置于滚子间,则得到牵引力小,传动效率高,润滑系统简单,维修方便的滚动摩擦导轨。这种新型导轨是平面滚动轴承结构方式的一种移植。③材料移植。如将工业陶瓷用于发动机气缸,可大幅度提高热效率,降低燃料消耗,是材料的创造性移植。④方法移植。如突变论材料的突变论新型绿色材料。 4.4 选择绿色材料绿色材料是构成绿色产品的基础,绿色创新设计应选择绿色材料。选择的绿色材料应是能耗低、成本低、来源广泛、污染小、易回收、可降解的材料。 如常用电冰箱制冷剂氟利昂具有良好的制冷效果,但由于其使用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因而使用受到限制,应研制、选择对环境无污染的新型制冷剂。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案例教学在机械创新设计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案例教学对培养应用型人才有积极性影响,机械创新设计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科课程,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起着关键作用。本文阐述了案例教学的定义、应用状况,总结了其教学基本流程,探讨了案例教学在机械创新设计课程中应用的必要性,并提出了该门课如何更有效地实施案例教学的建议,以实际教学案例说明实施方法和效果,以期为机械创新设计的案例教学提供参考。 关键词: 案例教学 机械 创新设计 1.案例教学的定义和应用 在商业、企业管理中,案例通常被译作为“个案”、“实例”之意[1],案例教学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启发式教学方法,通常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教师讲授基本知识、提出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得到不同的答案、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过程实现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效果,从而提高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的哈佛大学商学院,首先被运用于法律教学中,后来被逐渐运用于医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老板。深圳大学钟杏云针对案例教学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表明,案例教学法与其他传统教学法相比优势明显,最受学生期待和欢迎[2]。 2.案例教学的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 很多人认为案例教学就是举例教学,其实不然,案例教学是一种系统的教学活动[3],通常有四个基本环节[4],并且每个环节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目的确定教学重点、难点,并结合学生的知识背景、学习现状和心理特点,选择难易适度、具有挖掘潜力的典型案例[5]。选择案例时注意精选案例并建立自己的案例库,案例要新,主题要紧跟时代和经济生活步伐,保持学生兴趣。 (2)小组讨论,首先是分组,每组成员控制在5~10人之内,讨论的问题数量不宜过多,一般3~4个,讨论时可列出问题讨论提纲,提前发给学生。然后需要意识到案例教学不是万能的,在看到它有明显优点的同时,认识到它在教学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如课堂秩序难以维持、讨论占据课堂时间使传授知识效率不高。为此,教学中应注意案例教学与传统讲授教学协调配合使用,使教学内容互相补充,既可维持课堂教学秩序,又可使学生学到的知识点更多。 (3)讨论后的总结,讨论后,教师需要对案例讨论结果进行归纳、总结与点评,这是案例教学的难点,因为案例教学不注重答案,在于过程,教师能否对学生的讨论结果进行高度概括与总结对学生学习兴趣与思维方式的培养起关键作用,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点评时应采用激励方式。 (4)撰写书面总结报告,写报告前可通过调查问卷进行教学评价,结合评价结果来写,这样可更有效地把握案例教学效果,并有利于教学反思与提高。 3.在机械创新设计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机械制造业高速发展,亟须具有创新能力的机械类应用型人才,我国提出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这一目标,迫切要求提高大学生的机械创新设计能力。目前,国内许多高校机械创新设计教学的教材基本就是“创新设计理论、创新设计基础、创新设计实例”三大块内容,其中,理论和基础部分主要讲述创造性思维、创造原理、常用创新技法及相关例子,实例部分重点是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类似于填鸭式教学模式,学生学习兴趣低下,机械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受到极大影响。因此,为改善教学效果,必须改革传统教学模式,采用案例驱动方式讲授相关内容、引导学生对这些案例进行讨论的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堂的真正主体。机械创新设计是一门基于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的工科课程,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案例教学的研究很多,并取得比较大的成效,但在机械创新设计方面的研究较少,当前,国内主要通过开展“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培养大学生的机械创新设计能力,但参与人数有限,为更好地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可以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在机械创新设计课堂教学中,改变传统教学模式。 4.在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中如何开展案例教学 心理学认为,新鲜的事物对学生的吸引力较大,与生活紧密关联的事物总能引发学生的兴趣。国外有的研究表明,案例一般分成3种,第1种提供答案;第2种不提供答案,通过讨论得到;第3种为理论型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在机械创新设计案例教学过程中,这三种案例可交叉使用,既可让学生增长知识,又不会让学生对过多的讨论产生厌倦情绪。随着计算机发展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推广,案例教学内容和形式变得更加多样和丰富,使文本型案例发展为文本、图片、视频一体化的案例,案例形式的改变给课堂教学注入了新生力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研究表明,人的知识八层以上来源于视觉,其次听觉,最后是其他事物的影响,故视觉事物对人的学习至关重要[6]。当今互联网发达,资源比较丰富,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和合理应用多媒体教学是现代教育的重要手段。因此,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中讲述概念时还可以借助机械创新图片案例或视频短片案例,将学生带入某种生活情境中思考问题,并提出相关问题引导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网络机械图片、机械视频短片、机械创新设计比赛获奖作品视频等都是很好的案例材料,比较容易收集,教学中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当然,这些案例在课堂上需要结合教学目标导入,并由问题引入引导学生思考。 5.机械创新设计案例分析实例 我校被江西省教育厅列为省内十所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之一,为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全校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倡导案例教学。在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当中,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当今大学生比较喜欢生活中的机械装置,因此收集了大量贴近于生活的机械创新图片案例和视频案例,建立了案例库,并用于教学过程,通过案例讲述相关概念,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所用案例当中,有直接给出答案的,有不提供答案通过讨论得到的,还有发展理论型的,最终目的是增长学生的机械创新知识,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下面列举两个机械创新设计教学案例: 案例一:讲授组合创新设计方法时,首先提出问题“下雨的夜晚,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需要携带什么工具便于出行”,以这类生活问题作为教学切入点,同时引入夜晚下雨的情景图片,将学生带入这一情境之中,这时有学生想到雨伞与手电筒,然后提出疑问“雨伞与手电筒一般需要两只手操作,如果身上还有行李箱,不便于手持手电,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呢”?经过十分钟的讨论,就有了结果,其中一学生提出“可把手电筒装在伞的手柄上”,话语刚落,马上又有一学生提出“将手电加上某装置固定在头上”,还有一学生说“将雨伞固定在人的肩膀上”,当然还有学生提出其余想法,这里不再一一描述,最后点评“其实解决的方法很多,这些方法都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方法1,可以将两种东西变为一种东西,方便实用”,这时学生一片欢呼,课堂气氛活跃,答对的小组都有一种成就感,感觉创新不难。通过这个案例的讲解,既开拓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又让学生懂得了机械组合创新的概念,特别是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案例二:讲授“逆向思维”内容时,先不讲概念,而是在课件上导入动物园的老虎,并有游客观看的图片,让学生想到“一般的动物园老虎是关起来的,人在铁栏外面观看”的生活常识,然后提出问题“老虎会因为被人控制而表现不出其野性,如何让人靠近老虎使人能够接近老虎,又不惊吓到老虎,而且更好地看到老虎的本性”?这个问题激起学生的好奇心,顿时课堂讨论气氛活跃,当然这个问题可能需要点时间思考,为了节约课堂时间并启发学生思考,通过多媒体展示动物世界里老虎的相关视频,引导学生站在拍摄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很快有学生提出“可用电视剧组用的摄像装置近距离拍摄”,又有学生提出“用直升机观看”,还有同学提出“拆除限制老虎活动范围的铁栏,让人进入铁笼车中,让车开进动物园,让老虎来看人,人在铁笼车上看老虎”,最后点评“这些方法都是可行的,但是方法1和2成本较高,方法3比较可行,人可看老虎,同样又可反过来老虎看人”。通过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讨论,学生懂得了逆向思维这个概念,学会了如何通过逆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为讲授“创新思维”其余内容提供理论基础。为了加深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理解,并将其应用在生活中,再次提出问题“以前检修车辆一般都是人趴在车底下,那现在用什么方式?以前抢修线路人爬电线杆,现在用什么”?经过一番思考与讨论,这时有的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大家“检修车辆时,小车一般会被架起来,修大车时人一般会在修车坑里操作”,“抢修电线现在都用升降装置将工人升到相应高度”,最后点评“从大家的答案可知,大家的生活经验不错,可以想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在这门课中,这些都是创新方法知识的应用实例”。课堂教学在这样一个案例讨论过程中进行,学生学习兴趣浓厚,都能积极思考与讨论。 通过案例教学在机械创新设计课程中的实施,可将机械创新理论知识与生活、生产实际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枯燥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近几年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先前的上课模式、概念和理论致使很多同学低头上课,自采用案例教学法后,上课气氛活跃,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学生作品在第六届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上获江西赛区二等奖,还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在全国第七届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荣获江西省一等奖两项,其中有一项被推荐参加全国赛,通过初评已确定获得全国二等奖。 6.结语 机械创新设计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设计能力起着关键作用,本文阐述了案例教学的意义及对机械创新设计课程的作用,并结合教学实例探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提出了在课堂上根据机械创新设计课程教学目标引入不同形式的与理论知识相关的案例,有效组织学生讨论的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改善教学效果,最终提高学生的机械创新设计能力。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机械创新设计在军用电子设备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摘 要:现代高技术战争对军用电子设备结构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机械创新设计能满足其要求。文章阐述了机械创新设计的概念、内容、特点、目标,分析了军用电子设备结构创新设计的方法摘求和过程,给出了设计实例。 关键词:军用电子设备;机械创新设计;结构设计 1 概 述 现代战争是电子战技术,对军用电子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如多功能、高性能、智能化、通用性、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外观时尚等。此外,为了满足不断变化的战争的需要,军用电子设备的改装,也需要继续安装。显然,传统的结构设计方法不能满足其需要,设计师必须突破传统的设计理念,大胆创新,运用先进的理论、技术、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设计是技术发展的动力。二十世纪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世纪,技术创新将进一步成为二十一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研究人员应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加强技术创新,全面设计军用电子设备,以提高军用电子设备的综合性能。 2 我国工业设计技术发展现状 中国工业设计仅有30多年的历史。1987年,中国工业美术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从此,中国工业设计驶上了快车道。2007年2月13日,总理做出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2010年国务院十一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工业设计的重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涉及“工业设计”。 企业(如海尔、联想、华为、李宁等)重视工业设计的程度明显提高。其工业设计已渗透到全球品牌战略的管理层面,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通过探索运用工业设计来增加产品竞争力和塑造自有品牌。 专业设计公司有了较快发展。现在全国已有数万家之多,具有一定规模的就有1 200多家。很多设计公司最初仅能提供外观造型设计,到现在已可提供从内在功能到外观造型以至营销策略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工业设计园区正在发挥集聚效应。2003年无锡成立了第一家国家级工业设计园区,现在全国范围至少已有20多家工业设计园区,如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深圳设计创意产业园、广东顺德工业设计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等,它们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设立每2年1次的工业设计活动周,以及每年1次的“红星奖”(中国工业设计奖)评选活动,对工业设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CI,S] 从总体上看,我国工业设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展趋势也愈来愈好,速度也加快了,但专业的设计规模还不大,水平还不高。 3 机械创新设计概述 机械创新设计是指充分发挥设计者的创造力,利用人类已有的相关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理论、方法、技术、原理等),进行创新构思,设计出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机构(结构)或机械产品(装置)的一种实践性活动,它是建立在现有机械设计理论基础上,吸收科技哲学、认识科学、思维科学、设计方法学、发明学、创造学等相关学科的有益成分,经过交叉而成的一种新的设计技术和方法。 3.1 机械创新设计的内容 机械创新设计包含2部分内容:一是改进完善现有产品的机械性能、可靠性、经济性、实用性等;二是创造设计出新产品,以满足新的使用要求。 3.2 创新设计的特点 创新设计的特点是: ①独特性。设计师应追求与前人、众人不同的方案,善于打破常规设计思维、惯例,提出新功能、新原理、新结构,在求异和突破中体现创新。 ②实用性。设计师应从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和可生产性两方面出发,来设计产品的新功能、新结构,没有实用性的产品或无法加工的新结构都是纸上谈兵,不是真正的创新。 ③多方案选优。设计师应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寻求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多方案中求新、求异、选优。机械创新设计的目标是由所要求的机械功能出发,改进、完善现有机械或发明新机械,实现预期的功能,并使其具有良好的工作品质及经济性。 4 军用电子设备结构创新设计方法 军用电子设备结构创新设计就是利用最新科技成果,针对现代高科技战争的特点,在现代设计理论、技术、方法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设计师的创造性,设计出更独特、更新颖、更实用的新型结构,以满足现代战争对军用电子设备结构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设计对象,采取相应的创新设计方法,通常可分为:开发设计、改型设计和变异设计3种。 4.1 开发设计 主要针对新研设备提出新的结构设计方案,完成从规划、方案、技术设计道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4.2 改型设计 在已有设备的基础上,针对原有的缺陷或新的工作要求,从工作原理、机构、结构、参数、尺寸等方面进行一定的改进设计,以提高设备质量、可靠性等,使设备满足新的工作要求。如在基本型设备的基础上,开发不同参数、尺寸或不同功能、性能的改型系列设备,就是改型设计的成果。 4.3 变异设计 针对已有的先进设备或结构设计,进行深入分析,探索、掌握其关键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设计出同类型其它类似的创新设备。开发设计以开创探索创新,改型设计通过改进创新,变异设计在吸取、消化中创新。创新设计是各种设计方法的共同点,结构设计师应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掌握基本设计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创新设计的能力。 5 军用电子设备结构创新设计过程 军用电子设备结构创新设计主要包括以下4个过程:综合过程、选择过程、分析计算过程和设计过程。 5.1 综合过程 根据设备的技战术指标以及要完成的功能,进行大量的调研,收集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设备结构设计的总体方案,包括所涉及到的零件、部件、整机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结构设计、组合。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总体方案可能涉及到的专业知识以及关键技术等问题。 5.2 选择过程 根据结构设计总体方案进行结构类型的综合与选优,优选的结构类型将直接影响到整机的性能和经济性,决定了设备的结构是否新颖、独特、实用,这一过程常常伴随着新的发明创造,大部分的机械发明、专利都属于结构类型的创新设计,所以说,结构类型的综合与优选是结构设计中最富有创造性、最具活力的阶段,但又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阶段,因为它涉及到设计人员的知识(深度和广度)、经验、灵感和想象力等众多因素,这也是多年来困扰结构设计人员的主要问题之一。 5.3 分析计算过程 根据确定的结构类型建立相应的数学、物理模型以及相应的方程组,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分析计算,这一过程需要反复优化求解。由于计算机技术及优化计算学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一问题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5.4 设计过程 完成上述结构设计的分析、计算、综合、选优过程后,即可进入结构创新设计阶段,包括选择零部件的材料、确定零部件的结构形式、尺寸,绘制零部件图、装配图等。为进一步提高设备的竞争力,还需利用美学原则对设备进行工业设计,使设备外型具有宜人性、时尚性,从而实现设备的实用与美观的完美结合。这一过程主要解决基于可靠性、工艺性、安全性、维修性、美观性的结构设计问题。 机械创新设计作为一种新的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在国内外的许多企业中取得了显著效果和效益。 6 结 语 机械创新设计是比较传统的设计,特别强调在设计过程中的人,特别是在集成过程中,选择过程和设计过程中的主导和创造性的作用。 由于军用电子设备的特殊性,其结构设计不形成自己的风格,缺乏创新性和竞争力,创新是军用电子设备的结构设计。结构设计人员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大胆运用机械创新设计方法,设计出具有时代感的军用电子设备。 机械创新设计论文: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与创新教育 摘要:大学生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如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以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一系列具有学科特色的比赛,是面向全体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是高等学校创新教育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本文通过对历届参加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的实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创新设计;创新教育;创新能力 一、前言 21世纪是一个处处充满了挑战和机遇的时代,伴随着知识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21世纪也必将是一个充满挑战、竞争和机遇的时代。要想在新世纪激烈的科技和经济竞争与挑战中取得成果,必须具有独创能力。基于此,世界各国政府都在进行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教育改革,各国教育部门纷纷制定出与本国经济及技术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纲要,都把未来教育发展的眼光集中在了如何进行具有本国发展特色的创新教育。纵观世界,以美国、法国、英国、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都是以创新教育取胜。有学者认为,迎接未来科学技术的挑战,最重要的是技术的创新。因此,未来高等教育应该把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并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新世纪人才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创新教育不仅赋予了高等教育新的功能,而且体现了高等教育新的价值,高等教育是知识与技术创新、传播和应用的训练基地,更是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的摇篮。高等学校应该也必须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的适应时展的优秀毕业生。 二、创新教育的定义与特点 1.创新教育的定义。国际上很多学者在对创新教育进行定义时,把创新教育分为了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两大类。从广义上来讲,创新教育是指所有的不同于传统的被动接受、“填鸭式”的教育形式,是以培养人的创新素质、提高人的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型教育活动。从狭义上来讲,进行创新教育的各类教育活动,都是以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及创造力为目的的。 2.创新教育的特点。传统教学在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也注重学生的实践,但它强调实践教学的验证性过程,注重对经典学说的认知和接受,创新性实践环节较少,制约了学生的创新性。从创新教育的定义来看,创新教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教学模式,它是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及模式,有学者认为创新教育应该是启发式和开放式的。综上所述,创新教育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创新教育不是单一的课程教学模式,它具有系列课程体系的特点;二是创新教育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独立性和自觉性;三是创新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四是创新教育具有实战训练的特点,在实践中让学生全面接触创新全过程和创新乐趣。 三、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是创新教育的直接体现 1.播撒创新思维能力的种子。国家教育部组织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各类创新设计比赛,为大学生们创造性思维的展现搭建了一个面宽范广的大舞台。大学生们要想在比赛中很好地实现自己的设计方案,首先要学会仔细观察、独立思考,观察身边生活中的各类实际问题,思考技术路线的可操作性,最终形成自己的制作方案。而在这些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想到或想不到的技术难题,在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培养了学生们学习探究能力,播撒了创新思维的种子,拓展了学生的视野。 2.播撒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种子。首先,有了创新思维,就要进行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与查证,了解自己的创新设计在国内外所处的一个发展阶段,有什么不足,怎样解决,即“为什么做”、“怎么做”、“做什么”。尽管目前许多学校开设了如《信息检索》这类课程,但是由于学生们平时并没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搜索到的信息就很难有效的加以利用,而创新类比赛则给学生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与实施平台。其次,为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参与比赛,从方案设计到最后产品的加工制作,需要用到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电工电子技术、机械制图等多门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同时,学生们还必须进行相关能力的培训,包括对AutoCAD、inventor、3Dmax等建模软件与单片机、LabVIEW等控制方面知识的培训。此外,还有PPT、答辩、文档材料撰写等方面的培训。 3.播撒团队合作能力的种子。团队合作及交流表达是21世纪人类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素质,团队合作和有效的交流表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机械类创新大赛为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因为在此类比赛中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只有通过参赛队伍中队员的相互配合才能制作出效果最好的作品。很多时候,为保证产品兼顾机械功能、控制功能以及美观的外形,一个很好的产品包括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测量与控制、工业设计等各专业的学生。 4.播撒创新实践能力的种子。实践教学是创新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重要手段。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的一个巨大特点就是整个设计过程都是以学生为主,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型,充分锻炼了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因此实战能力是创新比赛对每个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现场加工不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制作符合一定精度要求的零件,而是切切实实的对于机械加工精度的无限追求。学生们不仅向经验丰富的老师请教加工方法,并且结合自己的图纸加工多代产品,不断地摸索和更正,在无数次的测量与应用中寻求最好的加工效果。 5.播撒艰苦创业的种子。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的选题范围宽广,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不断刻苦钻研、不畏艰苦,勇于探索和创造,才能解决问题。通过这个设计过程,学生们可以懂得科学的方法不等于捷径,就算有好的方法,如不付出艰苦的劳动,任何人也是不会取得成功的。 四、关于机械类创新比赛的几点思考 全国大学生机械类创新设计比赛是面向全体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是高等学校创新教育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为积极应对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武汉理工大学机电类专业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育,多年来,始终坚持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学科教学改革,通过创新基地、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等机构,将机械类创新大赛和创新教育与创新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学生创新教育的制度,探索了一条实现学生创新教育的路径,构建了学院―专业―课程全域创新教育体系,在创新教学、创新能力培养、创业实践训练、创新指导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借助开展各种实践性教学和组织、筹备、参与包括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比赛、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等比赛及自主创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等在内的国家级创新创业活动,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相关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比赛成果的企业影响力较低。机械类创新比赛,每一届、每一类比赛都有很好的主题,教师和学生都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获奖的作品很多都很贴近生活、贴近生产实际,但是如何在比赛后将这些设计稍加改进转化为企业所认可实施的产品,培养发掘优秀产品设计人才、参赛成果如何转化生产等方面有待探索。 2.比赛成果国际影响力较低。我国的各类创新设计比赛,虽然经过了近1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发展,水平也不断在提高,但是产品成果的国际影响力方面,和国际一流水平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3.在技术方法上缺乏自主探索。在比赛中,虽然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各类综合能力,但在选题与产品制造过程中,学生们大多都是采用国内外现成的手段与方法,缺少自主探索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而研究手段、方法与研究工具的创新,往往体现了研究的创新水平。 4.未能将创新设计成果与创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设计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为了完成产品的加工与制造,拉近了学生们与本专业实际工业生产的距离,这些经历对于参与创新设计的同学们的机械结构设计带来了很大的启发。但是如何将这些赛事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探索。 五、结语 不管是从国家今后的发展,经济市场对人才各方面的需求,高等教育制度变革的迫切性,还是从素质教育长远的追求目标而言,创新教育是中国高校的重要任务,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行素质教育的真正体现。当然,创新教育一定要立足于自身学科的教学改革,借助开展各种实践性教学和组织、筹备、参与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活动,才能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得到良好的发展。总之,从创新教育的观点出发,我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都迫切需要强有力的变革,对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审视已经成为高校对人才定位的战略选择。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其创新教育是当今人才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研究: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学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通过对高校设计理论教学的现状分析,从设计理论的创造性认识、设计理论教学体系的建立、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等方面提出了设计理论教学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艺术;设计理论;教学现状;对策 艺术设计是现代艺术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理论和设计实践作为设计教育的两大教学内容,国内历来有重实践,轻理论的观念,使得大多数学生成为没有“思维”的设计师。而设计理论的根基和底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提高,为适应现代高水平设计发展的需要,在设计理论教学中加强对学生主体设计意识和设计理论素养的培养,最终实现学生独立创造能力的提高。 一 高校设计理论教学现状 (1)设计理论与艺术理论缺乏渗透 高校设计理论以掌握传统专业理论为主要目标,过分强调实践技术理论和理论能力,使设计理论变成了某些实践项目的指导经验。而且,设计理论和设计实践在教学设置上也缺乏竖向渗透,另外,设计理论与美术理论、音乐理论与文学理论等艺术形式的理论联系上也是有形无实。 (2)设计理论与艺术常识界定模糊 设计理论内容的选择与更新,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积极性,也影响艺术理论知识的掌握。当前设计理论教学中往往把一些单个设计项目的技术要领,不系统的艺术常识,设计新闻、趣事等不能构成设计理论知识体系的内容,不加分析地视为“设计理论基础知识”,这是对设计理论知识体系的一种误解,长期以来,设计理论没有像其它学科那样形成自己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学生对设计理论课的意义和重视程度自然也不高,从而失去了设计理论课作为一个完整的艺术素养培养的科学意义。 (3)设计理论课形式单一,说教成风 设计理论教学方法延续以往的讲授法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高校设计理论教学的要求,大学生对枯燥的内容和书本式的教学难以产生兴趣,可利用的电视摄像以及多媒体计算机这些大学生更感兴趣的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也不到位。教学方法的单一和传统形式的说教使得设计理论课堂教学不见“艺术味” ,“满堂灌”的做法依然严重,直接影响设计理论教学的效果。 二 对设计理论教学的对策研究 (1)重新认识设计理论的创造性特征 设计的灵魂是创造,设计理论同样具有创造性。每一次兴起的艺术思潮和学术运动都是创造精神的体现。设计和设计理论都表现出超越现有的和规定的实存,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维度。设计理论的本性是本质的抽象,这和诗歌的本性是形象的创造异曲同工,其实抽象只能是理论的形式特征,两者共同的特性都离不开创造。密斯提出“少就是多”的设计理论,其中“少就是多”就在于创造的内容,包括意义的创造和价值的更新。卡西尔说:“启蒙哲学的基本倾向和主要努力,不是反映和描绘生活,而是思维自发的独创。”设计理论与设计创作在创造的特性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只是形式上的区别。从艺术本体论角度看,设计理论不是对设计规律的概括和总结,而是本体的悬设和创造性思维活动。但是用传统的思维模式来进行艺术理论研究是很难产生新的理论创造的。更不能用固执的态度去对待传统的设计理论与理论教学。 (2)建立完整的设计理论教学体系 设计理论是有一定的知识容量和文化底蕴,有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社会艺术理论、专业设计理论和自然科学艺术理论。因此,认真抓好配套教材的编写,加强教材研究,使编写的教材内容能反映出当代艺术设计的特点和艺术科技的发展.扩大教学内容和参考学科的选用,组织专人进行编写,科组讨论整合各专业方向的艺术理论教学内容。 (3)设计理论教学中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设计理论课应树立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育新理念。要改变传统教学中将学生置于被动的纯粹客体地位,强调教师是"教育者",将学生看"被教育者"和任意塑造的对象的观念。在主体性教育观念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主客体关系,而是互为主体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交互主体性关系中教师必须视学生为能动受教育主体、自己对方的主体,必须视教育为主体之间互动的一种形式。教师与学生作为互动主体,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设计理论教学重新回到教育本体的轨道上。 (4)重视设计作品鉴赏能力的教学 在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下,一些艺术设计理论教学已经衰变成了纯粹的史实传授,非但没有促生学生的审美取向,反而将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渐消弱。欣赏和品评设计作品是艺术设计理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作品不仅是设计史的存在形态,更是提高学生艺术鉴赏与艺术创造能力的最有效材料,因此,指导学生学会品评艺术设计作品必将对他们今后的设计创作与设计评论产生深远的影响。 (5)改变传统单一的考核环节 设计理论课的考核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目前多数院校的理论课考核只有形式没有具体可行的组织考核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有较大的随意性,在学生还不完全理解学习设计理论的目的性时,完善设计理论课考核办法不失为一剂良药。另外,组织考核的形式也应与综合设计素养的培养相一致,例如:与专业实践课联系紧密的《室内设计概论》可以改变传统的考试形式而改为室内概念设计的理论分析与汇报相结合,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锻炼了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使设计理论与实践理论有机结合,变“死背”为“探究”。 三 结论 设计理论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思变与改革必将带来新的生命力,对推进高校设计理论教学改革放生了希望。传统的设计理论教学方式为我们提供了可参考的镜子,再认识新的设计现实和社会对设计的重新定位,设计理论教学将会呈现它的真正面目。 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研究:关于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学的探究 摘 要:如今,高校艺术课程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所有高校艺术专业教师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创新能力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其地位和实践能力相差无几,是艺术家创作时的“左膀右臂”,缺一不可。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天生的吗?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善于观察,累积素材,广泛拓展知识的吸收途径,加强自身纵向思维训练,一定能够“厚积薄发”。目前,大多数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对技能实践培养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其他素质的培养,因此,艺术设计理论教育作为高校重要的艺术基础课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高校;艺术设计;教学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法中提出,高等学校的最根本目的是培养具备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因此,高校艺术设计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综合素质优异的高级设计人才。 一、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任务 1. 艺术设计理论概述 艺术设计理论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它涵盖了艺术发展史,并对艺术设计理论进行评价和定位,强调了创新能力对学生未来艺术发展的重要性。艺术设计理论是一门交叉边缘学科,他涵盖了自然科学、心理学、美学等多项领域。能够有效拓展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 2. 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任务 ①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 艺术设计的包含了两个最重要的要素,分别为“审美”和“创造”。艺术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产生的,因此,艺术的诞生迎合了人类的人文精神,并极大的丰富了炫彩斑斓的世界。而“设计”就是“创造”,设计出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东西,这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并是一个实现科学精神的过程。 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基础 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艺术设计的创造形式和途径越来越多,同时,人们的需求也更加复杂和苛刻,面对需求差异巨大的人们,更好的促进了艺术的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和流派。那么,艺术设计领域人才辈出,如何才能在这个行业占据一席之地呢?首先自己的艺术设计能够达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彰显出自己独特个性,同时设计的东西又能够符合大多数人们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这样才能被广大群众接纳和认可。要设计出与大众潮流相悖的作品,首先需要做到思维的散发性,能够打破常规,不受世俗的拘束,勇于挑战自我,这就是艺术设计中最重要创新精神。 和一般的技术不同,艺术创造的过程涵盖了个人的价值观,对社会的认知和对社会的评价,他要求设计师有着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事物分析能力。这就需要艺术理论发挥作用,日常的知识沉淀和累积,在关键的时候往往能够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就是艺术设计理论的“内涵”。俗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艺术设计的真正内涵不是熟练的绘画笔法,而是艺术的脉动。但凡艺术设计,都有其客观规律可循,只要能够把握艺术的脉动,就一定能够设计出被人们喜爱的作品。 二、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现状 1. 对待艺术设计理论不够重视 现代社会的人们生活在一个心浮气躁的环境里,很少有人能够静下心来的审视自己的生活和生存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下,艺术的纯洁性不可避免的受到污染。如今,在一些高等学校中,存在这样的教学状况,教师对学生的培养忽略了艺术的独特性。众所周知,每一位艺术家的作品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和意境,这表明了每个人对人生和事物的理解不同,从而通过作品将自己对事物的理解表现出来。可是现在很多高校教师过于强调艺术技能的培养和练习,无法让学生接收到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的确,艺术技能的强化培训在短期内确实能够收到明显的效果,大大提高学生的绘画技能,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毕竟艺术设计不是“生产线”,可以批量生产,如果这样艺术设计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艺术设计更加看重的是作品的“灵魂”,是作品的精、气、神。可是现在很多高校教师忽略了这一点,一味的追求短期效益,粗暴的扼杀了学生长期发展的机会。这和教师行业整体心理浮躁的环境是分不开的,缺乏艺术理论的支撑,不断的要求学生反复的进行技能强化培训,长期以往,学生就会感到艺术课程的枯燥无味,从而产生抵触和排斥的学习态度,这样的教学结果刚好事与愿违。 2. 艺术理论课程设置不合理 根据笔者调查,发现现在很多高校的艺术理论课程在设置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要求和规范。艺术课程开设的类目也是多种多样,有的甚至只是开设了几门基础课程,对艺术设计发展史、设计心理学等重要课程都没有开设。导致了高校艺术理论课程设置出现参差不齐的局面。 3. 授课方法单调 我国“黑板式”教学的传统由来已久,是我国典型的传统教学手段。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被广泛的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来,借助声音和影像,能够让学生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由于教学传统的教学思想没有得到转变,多媒体教学设备成了摆设,多媒体课堂成了传统教学的第二“黑板”。面对单一的教学手段,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从根本上转变教师的传统思想,加强现代教学理念的学习,借助强大的多媒体设备,使授课方法更趋多元化。 三、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改革措施 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从根源上改变目前高校艺术设计教学的各种问题,首先应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由于艺术设计课程涉及的知识面过于广泛,且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相辅相成,均衡发展,这对教师的综合素养要求非常之高,很多老师的精力或能力水平无法达到。因此教师应该继续加强自身专业素养的学习,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好的应用于生活实践中去,当学生向教师讨教问题时,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的尴尬。或者学校可以提供专职教师,分别专门负责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总之,教师是学校教育资源的核心组成,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学生未来发展的好坏。因此,只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才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 2. 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 为了加强学生对艺术理论课程的学习兴趣,应该为课堂教学提供一个更加自主和开放的环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其愿意自觉参与课堂活动。另外,课堂教学环境应该进行拓展,安排一些室外活动,比如定期安排学生到博物馆参观学习,回来后对观察的艺术品进行解析和评价。 3. 考核方式的改革 历年来,高校毕业考核都是以笔试或论文的形式进行评价,这样对检测学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水平效果微乎其微。笔者认为应该改革考核方式,比如让学生独立设计作品,并根据自己设计的作品写论文,对作品的主题思想、意图进行分析。 四、结语 总之,艺术设计理论教育作为艺术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不可否认,现在很多高校艺术设计理论在教学中的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只要我们端正教学态度,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指导和培养,找到艺术设计中理论与实践的平衡点,一定能够大大改善我国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研究:谈对高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艺术设计理论 任务 现状 改革措施 论文内容摘要:在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等重要。创新精神的培养,离不开对知识的广泛接纳和吸收,离不开创造性思维的训练。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在当今大多重技能、轻理论的情况下,加强对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投入,是一项艰巨而又意义深远的工程。 我国1998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而,当前高校艺术设计教育的任务就是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设计人才。“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其中“道”是无形的、本源的物质本身所遵照的运动规律;“器”是有形的、现象的技能、技法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关系犹如“道”和“器”,创新精神是实践能力的根本、源泉。创新精神从何而来?它来自于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培养。 一、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任务 1.艺术设计理论概述 艺术设计理论是一门对艺术设计的基础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做专门综合探讨的知识体系,主要包含艺术设计史的研究、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的研究、设计批评、艺术设计实践理论的研究等内容。艺术设计史的研究包括:通史通论——中外设计史、中外美术史等,专史专论——中外广告史、中外服装史、中外陶瓷史、平面设计史、工业设计史等。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包括:设计概论、艺术概论、设计心理学、设计方法学、设计文化学、设计美学、艺术美学、艺术心理学、设计艺术原理等。设计批评是对与设计相关的对象的评价和判断。艺术设计实践理论是针对每一门具体设计专业的专业理论,这种理论不是简单的对技法和工艺的概述,而是对技法和工艺一般规律的总结,是对技法和工艺本质及外延的研究。艺术设计理论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边缘学科,其知识体系涵盖了哲学、美学、艺术学、心理学、社会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生态学、仿生学、人体工学、自然科学等诸多领域;因而,艺术设计理论课程的开设,是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指导学生设计实践的重要途径。 2.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任务 ①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 李砚祖先生认为艺术设计是“人类为生存而进行的造物活动,是人为实现实用功能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物化劳动形态。这种造物具有一定的审美属性和精神价值,因而是一种艺术质的造物”。①诸葛凯先生也认为艺术设计的本质是“按照美的规律为人造物的艺术”。②从以上的观点中可以分析出艺术设计的两大要素:“造物”体现的科学精神,造物之“美”蕴含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是人们在长期的科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共同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是体现在科学知识中的思想或理念;艺术设计实用功能性决定了它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原理进行造物,因而科学精神是艺术设计的内涵之一。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价值的维护、追求,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珍视。艺术设计具有审美属性和精神价值,体现了其对人文精神的追求和重视。若使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很好地融入到艺术设计中、渗透到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中,需要合理解决科技发展与文化心理之间的矛盾,需要学习生态学、仿生学、人体工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需要研究历史、哲学、美学、艺术学、社会学、心理学、民族民俗学等相关内容。艺术设计理论知识体系涵盖了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的方方面面,因而,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树立、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是使艺术设计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渠道。 ②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基础 当今时代,一方面人们对艺术设计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越来越多样,另一方面,艺术设计已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多种风格与流派并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若想设计出既符合大众需要又与众不同的艺术作品,需要的是创新精神。创新需要以丰富的知识为基础,艺术设计理论包含艺术设计史知识、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设计批评、艺术设计实践理论知识等内容——知识体系庞大而丰富,所以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扩大学 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理论修养的根本途径。 艺术设计教育不是培养技术工人,而是培养具有理论修养,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全面发展的人才。所以艺术设计教育不应只传授技法、技能,同时也应传授“道”(即技法之外的艺术设计创新的本质、内涵),重在授之以“渔”而非“鱼”。 艺术设计理论揭示艺术设计的客观运行规律、总结艺术设计现象背后的本质,因而,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指导设计实践的基础。 二、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现状 1.对待艺术设计理论不够重视 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甚至是一部分老师,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艺术设计理论知识的重要性,认为理论可有可无。这与有些人的浮躁、急功近利思想分不开。在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活动中,学生更偏爱能够迅速带来设计成果的设计实践课,而艺术设计理论课相对枯燥乏味,不能立即物化出设计成果,较少受到学生的喜欢、重视。事实上,没有艺术理论知识做支撑的艺术设计作品,不过是没有灵魂的视觉元素的简单组合。艺术设计教育,不是仅仅教会学生能创作成果,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掌握创作成果的方式、方法、规律和内涵等本质性的东西。艺术设计实践课程是教学的显性课程,教给学生的是“形而下”的“器”;艺术设计理论课程培养的是设计师的气质、创造意识和设计的综合素质,教给学生的是“形而上”的“道”,所以应加强学生的理论意识。同时,教师的艺术设计理论意识也有待提高。教师在进行艺术设计实践课程的教学时,可用相关理论知识来指导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授技的同时,也要传“道”,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对艺术设计理论知识的重视。 2.艺术设计理论课程设置不大科学 目前高校的艺术设计理论课程体系不够完善,理论课程开设参差不齐,有的高校只开设了设计史、设计概论和中国工艺美术史。科学的艺术设计理论课程体系应该包括:基础理论课,如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设计美学、设计方法学等;艺术设计史论课,包括通史通论(如中外设计史)和专史专论(如工业设计史、平面设计史);相关的设计批评课程和艺术设计实践理论课程等。 3.授课方法单调 传统的艺术设计理论课一般都是教师讲解,学生听,教学效果较差。现在多媒体引入教学,但是教学方式依然是灌输式的,多媒体成了第二黑板。这一方面是因为教师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的声、光、色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因为理论课往往是以合班形式的大班上课,听课人数众多,限制了互动式、灵活式教学手段的实施。另外,多媒体教学依然局限于狭小的教室空间,学生缺乏消化理论知识的身临其境的客观环境条件。 三、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改革措施 1.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艺术设计理论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因此艺术设计理论教育对教师综合素养的要求就相当高。不仅仅是艺术设计理论课教师要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艺术设计实践课老师也同样要具备。由于艺术设计理论教育必须紧密联系设计实践,所以对教师的要求就是双重的:既要懂设计理论知识,又要会从事设计实践活动。专职的艺术设计理论课教师,在专心研究、教授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艺术设计实践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深入到艺术设计理论研究的本质问题,避免纸上谈兵的尴尬。专职的艺术设计实践课老师,在掌握和教授设计技能、技法的同时,也要掌握大量的理论知识,不仅仅包括设计实践课的专业理论,也包括基础理论、艺术设计史论及设计批评等。教师队伍是培养人才的核心,只有教师的全面发展,才可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所以提高教师素质、建设教师队伍是教育的大计。 2.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 艺术设计理论课在教与学的过程中都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所以理论课教学在形式上要更为开放与自由,使学生由以前被动的听课变为主动的参与课堂。教学不应只局限于教室范围,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学生到博物馆参观学习,针对现成作品进行理论讲解和分析;也可以针对某一艺术设计理论观点,进行课堂辩论或讨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要为理论而理论,艺术设计理论知识要和艺术设计实践紧密结合,要提炼出设计观、美学思想及其对现代设计实践的影响与实用价值,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真正体会到理论课程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3.考核方式的改革 艺术设计理论课程最终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写论文或闭卷笔试。写论文并不能检验学生真正的学习效果,因为历年来的学生论文抄袭现象较严重,很多学生的论文都没有实质性内容;试卷考核方式考查的只是学生的死记硬背能力。所以艺术设计理论课的考核方式需要改革,可以以论文加设计作品或试题加设计作品的方式来考核。论文加设计作品,是在写论文的同时,要学生根据所写论文的论点,设计出能反映论点思想或与论点思想相关的作品,并把作品附在论文后面;试题加设计作品,就是把传统的题型变化一下,把纯文字型的试题,改为根据已知理论来设计相应作品的画图题或者是分析图片作品的分析题。这样,才能真正考核出学生理解、分析、应用理论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在运用理论知识的过程中真正体会到艺术设计理论知识的价值。 结语 艺术设计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综合素质的培养,而综合素质中很大一块是艺术设计理论修养。设计师不可能都是设计理论家,但只要是在专业设计上有一定成就的设计师,就一定是具备相当理论素养的人。艺术设计理论教育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关键因素,所以我们应抛弃重技能、轻理论的思想,应加强对艺术设计理论教育的重视和投入。
财经大学论文:财经大学财政学特色建设的思考 [摘要]未来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之特色建设,应将民族财政、边疆财政和资源财政三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探索。而欲达此目的,应主要采取苦练内功、坚持问题导向、积小胜为大胜等举措。 [关键词]财政学专业;专业特色;问题导向;积小胜为大胜 财政学专业是内蒙古财经大学历史最为悠久的专业之一,也是内蒙古财经大学实力最为雄厚的“标杆”专业之一。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于2006年、2009年先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和国家级特色专业。这说明,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在专业特色的建设上已取得了明显成就。但作为地方财经类高校,内蒙古财经大学想要在我国财经类高校专门人才的培养中保有“一席之地”,特别是,内蒙古财经大学想要在我国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当下,能够站稳脚跟并显现出自身的“优势”所在,就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学专业的特色建设。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目前,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已由2006年之前的单一财政学专业发展为现在的财政学专业、财政学专业(蒙语授课方向)和财政学专业(财政学—资产评估双学位)。如果从大财政学专业即包括税收学专业在内的角度出发,目前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已由2006年之前的单一财政学专业发展为现在的财政学专业外加1个专门方向、1个双学位和税收学专业外加3个专门方向,亦即除上述财政学专业及其方向外,现有税收学专业包括:税收学专业、税收学专业(税务师方向)、税收学专业(税收筹划方向)和税收学专业(蒙语授课方向)。经过5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经过近10年的建设,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已显现出如下特色:一是蒙汉双语授课特色,即专业教学同时采用蒙语和汉语两种语言授课。二是切合专业特点的“双证”、“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即税收学-税务师“双证”人才培养模式和财政学-资产评估“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基于“临近的可能”不断夯实和彰显专业内涵,即立足于内蒙古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现有4个专业(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资产评估)之实际,在临近的可能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和凸显专业内涵,探索培养具有为民生托底之眼光和知识架构以及具有扎实、系统资本资产评估理论和实操能力的财政学专门人才。实践证明,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之特色建设,对于为我国8省区培养蒙汉兼通财经专门人才,对于充分利用内蒙古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之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优势培养复合型财经专门人才,对于增强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的任职履职能力培养市场紧缺的应用型财经专门人才,对于促进内蒙古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现有4个专业的互补共生培养创新型财经专门人才,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之特色建设,还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在诸如民族财经问题、农村财经问题、居民收入分配问题等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的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正因为如此,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课程群教学团队和税收学课程群教学团队先后荣膺内蒙古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教学成果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但专业建设永远在路上。与自身过去比,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其他专业比,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若与其他高校财政学专业比,特别是与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财政学专业比,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建设尤其是特色建设仍存在明显不足。概而言之,主要是:1.蒙汉双语授课特色,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特色。一提到专业特色,内蒙古财经大学引以为傲的首推的是蒙汉双语授课特色,财政学专业自然也不例外。问题是,遍及全校所有学科专业的所谓特色,还是学校某一专业所特有的吗?诚如是,则毫无疑问,维汉双语授课是新疆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的特色,越汉双语授课是云南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的特色。果若如此,则拓展蒙汉、维汉、越汉双语授课的专业或班级就成为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在内的上述这类学校专业特色建设的不二选择。如此一来,则这类学校的所谓专业特色,与非这类学校相比的确是一特色,但若与同类学校相比就无所谓特色了。问题还在于,循此特色进行专业特色建设,只能是一种外延式的建设,即不断拓展或扩大蒙汉(维汉、越汉)双语授课的班级和人数,而这与专业特色建设的内涵式发展本质显然是背道而驰的。2.特色即优势,如果在同类或同一面向中算不上出类拔萃,就不是典型意义上的特色。特色应是在长期的建设中所形成的独有的比较稳定的优势,而所谓优势应是在同类中或在对同一问题的解决中超越众生或出类拔萃者。也就是说,人无我有,算不上优。人人都有,我最出众,才是优。我们知道,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我国第一批和第二批财政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所在高校,其下设的财政学专业是公认的特色专业。而其特色分别是:中央财政、比较财政、财政一般理论或公共财政、地方财政和财政史学。从中不难看出,所谓特色或公认的特色就是人人都有,但我最优。3.特色意味着高品质,其如果不能转化为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特色。特色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专业设置特色、课程体系特色、科学研究特色、社会服务特色、文化传承与创新特色等。但不论是何种或哪一方面的特色,特色都是围绕中心目标并为中心目标服务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心目标的,因此其最终都应体现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上。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取向所在 内蒙古财经大学想要搞好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就必须立足于自身所处的客观现实环境,从财政学专业的专业定位和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出发,在对接供需、彰显优势进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上聚焦发力。基于此,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取向应聚焦于以下方面:1.民族财政。内蒙古财经大学作为地处民族地区的地方本科院校,作为承担着为我国8省区培养蒙汉兼通财经人才的财经类高校,解决蒙古民族聚居地区的财政问题无疑是内蒙古财经大学所肩负的首要使命。也就是说,研究解决民族财政问题、为民族地区培养财政专门人才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进行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但却不能仅仅局限于此。因为,除内蒙古财经大学外,新疆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拥有财政学专业且以培养民族财经人才为己任的高校也同样需要考虑这一问题。2.边疆财政。内蒙古财经大学不仅是地处民族地区的地方本科院校,而且是地处边疆地区的地方本科院校。因此,研究解决边疆财政问题、为边疆地区培养财政专门人才无疑也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进行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需要考虑的问题。但不能仅仅兼及或满足于此。因为,需要进行边疆财政问题研究并为边疆地区培养财政专门人才的地方高校,除内蒙古财经大学外,还有新疆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黑龙江商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众多的地方财经类高校。而且,退一步讲,即便是既研究民族财政问题又研究边疆财政问题且同时肩负培养民族和边疆财政专门人才的高校,除内蒙古财经大学外,也仍还有新疆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等高校。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的探索不能取得公认的且处于领先地位的成果,也仍然不会被同行认可为特色,更不用说被认可为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所应具有的特色。3.资源财政。众所周知,我区资源储量丰富,得天独厚。内蒙古财经大学作为地方本科院校,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财政专门人才是内蒙古财经大学的根本职责所在。同时,我区作为资源能源大区,想要发展就必须寻求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而转化为财政优势乃至发展优势之道。因此,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只有在推动我区的资源利用进而推动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方才能显现其价值。而唯其有价值,也才能谈得上有特色。这意味着,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想要办出特色进而强化特色,就必须致力于研究我区所面对的资源财政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在指导和引领我区应如何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的效能方面少有建树,抑或在指导和引领我区应如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而不是成为一种诅咒方面鲜有奇勋,才无以凸显或彰显特色。由此看来,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应将民族财政、边疆财政和资源财政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来对待。这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有别于国内其他高校财政学专业的地方,也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培养的学生能够大有用武之地之所在。在这一建设进程中,如果我们取得了稳定的且被社会广为认可的成就,我们的财政学专业也就拥有抑或强化了特色。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的主要对策 推进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需要从多方面着力,但最主要的应是以下三个方面:1.苦练内功。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高等教育办出特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性保障。因此,推进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要求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尤其是财政学专业教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或能力:一是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业务水平;二是要能够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教育教学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国内外高等教育财政学科的发展现状、态势和经验有较全面的了解,并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三是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静心治学、潜心育人,勇于进取,乐于奉献。这些都是办出特色之必备的基础或条件。2.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专业特色建设,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学、科研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专业教育教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因此,推进财政学专业特色建设,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这是办出特色的出发点和归属所在,也是办出特色的最本质的内在要求。进而言之,这里所谓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紧紧围绕以下问题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从而使我们所培养的学生能够具备较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这里所说的这些问题包括但不应仅局限于:其一,民族财政、边疆财政和资源财政政策的制定,除了考虑一般的财政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外,还应考虑哪些特殊的因素?其二,民族财政、边疆财政和资源财政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其三,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特别是针对这些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支出有何特殊性或特别之考虑?其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制度(政策)与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的其他制度(政策)应如何对接和协调?其五,资源富集地区如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而不是使资源成为一种诅咒?其六,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专门人才应具备哪些特质?3.积小胜为大胜。特色是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且为社会所公认的成果,因此,特色的建设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意味着,我们在建设特色中,应采取积小胜为大胜之策,亦即:先着手研究细微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由细微问题构筑或反映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的问题,最后再研究整个问题。与此相适应,先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学术论文,以此为基础,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系列论文或专门研究报告,最后再形成专著或系列丛书。 作者:朱润喜 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 财经大学论文:广东财经大学协同育人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实现协同育人,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是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趋向。近年来,广东财经大学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在引导校内外各育人要素间的协同育人,打造校、政、企三位一体的经管类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针对当前协同育人战略推进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将协同育人嵌入到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高校发展的战略层面进行整体规划,进一步拓展协同育人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协同育人 理念 体制 机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通过协同创新实现协同育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从理念、体制和机制方面都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全省高校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将协同创新思想贯穿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全过程,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我校近年来始终坚持系统的育人观,在校内力量协同育人和校内外力量协同育人方面大胆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本科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案例 (一)校内力量和要素配合的协同育人案例 1.第一、第二和第三课堂协同育人 从2002年开始,我校从体制机制、平台、师资、项目等方面整合三大课堂,围绕第一课堂和综合素质教育目标,精心设计学生第二、第三课堂活动,确定第二、第三课堂考核标准,把学生获得10个素质拓展学分列入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2009年,学校推出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加分或减免选修课制度。2012年,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开放式课程(项目)。2010年又推出以十大精品学生活动、全面班导师制、善水大讲坛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改革,基本实现了三大课堂的互联、协同和共振。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的牵头下,在教务、团委、学工、科研处等部门的协同设计和组织实施下,第一、第二和第三课堂的协同育人效果好,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赛事中取得诸多佳绩。“异地办学条件下一、二年级大学生素质教育改革与创新”获第七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2.实体课堂和虚拟课堂的协同育人 我校于2005年全面启动教学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建成运行网络辅助教学课程900多门。2012年引进了从爱因斯坦到霍金的宇宙、追寻幸福――从西方伦理史的视角、化学与人类等9门超星尔雅网络视频课程,大大延展了教学时空,教学内容由点-线-面向集成模块化转变,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多维互动加强,教学信息化的导学、辅学、促学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有效实现了实体课堂和虚拟课堂的协同育人。“以提高人才质量为目标的教学信息化系统研究与实践”获广东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3.以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载体的校内多学科协同育人 从2009年起,我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紧密围绕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全校层面整合资源,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等相关二级学院密切合作,在校内多学科协同育人方面不断推进。与相关二级学院共同进行课程开发、课程整合,共同组建课程学习、项目开发、拓展训练及创新实践等多元教学组织形式,不断优化实验区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于一体的教学内容体系;与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密切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实施项目驱动式导师制;与教务处、学工部密切合作,共同探索人才发现机制,形成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兼顾的教学评价体系,并为学生建立全程成长档案。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施的多学科协同育人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其他三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认同。经济与贸易学院的“国际商务高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院的“国际会计创新实验区”和信息学院的“计算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三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载体,在课程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践教学环节设计、师资建设等方面,与校内相关二级学院和相关学科紧密配合,有效实现了优质教学资源的校内共享。 (二)校内外力量和要素配合的协同育人案例 1.共建协同育人平台 近年来,为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对接,学校在协同育人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着力搭建了“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协同育人平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协同育人平台”、“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和“微金融创新人才协同育人平台”等协同育人平台,在校政、校企、校地等多元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初步实现了以创新协同育人为核心的开放式平台的柔性管理体制,汇聚了协同创新各主体单位的优质共享资源,构建了以任务为牵引的横向协同创新组织模式,对协同育人平台涉及的人、财、物统筹安排与管理,初步构建了以高校牵头、企业参与、社会机构支持的管理体制。 (1)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协同育人平台 为着力抓好跨专业综合实验教学、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和校内创新创业实践三个重要环节,我校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广州用友、金蝶、方宇博业、杰赛科技、中山京通、国泰安、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宏观经济网(中经网)等知名企业通力合作,在实验教学顶层设计、实验教学课程实施和实验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IBM、用友、中经网、国泰安和中山京通等公司的行业、企业专家全程参与ERP实验教学项目的设计;用友和国泰安安排企业导师进入课堂;部分ERP课程考核直接采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国泰安和中经网为师生免费开放部分数据库,支持我校跨专业实验教学;用友、金蝶和杭州贝腾等公司为学生提供模拟竞赛平台,帮助学生与其他高校学生同台竞技,吸引风险投资关注和选择项目;中经网和国泰安与我校合作共同开发仿真实习案例库;杰赛科技、中山京通和国泰安与我校合作研发出“基于云计算基础上的企业模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进一步发挥基于云计算及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在跨专业虚拟仿真企业运作综合实验教学及资源共享方面率先突破。我校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分别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等奖励,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综合决策能力和综合执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14年度,我校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协同育人平台 我校税收学专业协同育人历史悠久,早在1998年就与广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广州普金科技计算机有限公司共建“财税信息化研究中心”。2010年与广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建“广东纳税服务研究中心”。2011年与广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协同建设“广州市地税局干部进修学院”,双方协同建设教学、生活设施;协同建设组织机构;协同制定管理制度;协同设计培训方案;协同开发培训课程;协同编写教材;协同培养师资队伍;协同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成立以来,承担了广州地税系统5000多名干部职工的初任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任职培训;成功申报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0多名校内教师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教学模式等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加吻合,有力提升了税务学专业的师资水准。 (3)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我校会计学院于2010年成立了“国际会计(ACC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同年获得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立项(简称“ACCA实验区”)。经过四年的建设,该实验区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并与ACCA广州代表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利兹都会大学、美的集团厨房电器事业部、珠海航展公司、广东广业集团等12个跨国经营公司及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等单位协同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主要协同内容包括:第一,将ACCA资格认证课程及部分CPA考试课程嵌入实验区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由ACCA广州代表处负责培训我校教师,提供教学指导、教材及教学资料、资格认证报名与考试等服务,发展学生会员,联系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授予名誉学士学位,为我校学生联系实习与就业机会;第三,由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为我校学生提供实践导师及学习案例,为学生提供、推荐实习单位及就业单位;第四,利兹都会大学负责为F1-F9九门ACCA课程考试合格,且通过GMT考试的学生以优惠条件联系申请前往利兹都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目前,ACCA实验区2010级52名学生中已有2人通过了全部14门课程考试,26人通过了F类9门课程考试,有9人被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等国际“四大”会计公司录用,8人将进入悉尼大学、蒙纳士大学等国际名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微金融创新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我校金融学院与华南师范大学金融系、证大速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壹马创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等单位共同组建了“微金融创新协同育人平台”,协同培养华南地区的微金融创新人才。其主要协同内容包括:第一,将微金融实务课程嵌入我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2010级教学计划开始,新添加微金融经济学、小贷技术及风险管理两门专业必修课程;第二,和金融企业高管及实务部门人员协同编写金融类教材或著作,已翻译完成麻省理工出版社的《微金融经济学》和《互联网金融》两本著作;第三,协同开展其他业务合作,如协助证大房产申报建设我校餐旅实验楼;协调证大速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安排;安排学生去证大集团和证大速贷实习;与广东小贷协会初步达成合作培训意向等。金融学院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学生自主创办的“艾晨斯”校园咖啡品牌旗下已有三个连锁店,发展势头良好;在全国挑战杯大赛中,金融学院学生获特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两次;学生深入参与微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及咨询服务,如东莞农商行在惠州陈江开设村镇银行,整个调研咨询研究报告由金融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同完成,研究报告为陈江东盈村镇银行的顺利开业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2.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法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我校法学院积极与地方政府、实务部门紧密联系,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具体做法是,第一,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共同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第二,改变校内教师单独培养模式,建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和校内专职教师组成的教师队伍,力求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对应型法律人才的协同培养目标。第三,搭建与法律实务紧密衔接的校内实践教学平台,拓展校内实验教学平台的功能。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利用学校实验教学平台如模拟法庭进行实案审判,教师、学生旁听、观摩,为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提供了便捷的校内平台。第四,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法庭审判直播系统,建立课堂教学与法律实务紧密连接的信息化实验教学平台。2012年,我校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获批建设为“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迄今为止,法学院已与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越秀区法院、天河区法院、海珠区法院和花都区检察院等多家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协同育人协议,有效强化了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 (2)社会工作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融合,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对政府购买服务及社区文化建设的支持,我校人文与传播学院社会学系与江门市残联、广州市光塔街、官洲街、华洲街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政府协同,在社会工作校外实践教学方面密切合作,取得累累硕果,其协同内容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第一,和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荔湾区逢源人家服务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完善以双边同步督导为重要特征的实习教学模式,建设社工实习督导队伍。第二,与江门市白沙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政府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支持地方文化建设。主要研究项目包括社会政策的未来走向、社会工作未来的培训模式及与社会转型的关系、“大美小洲”开发等。第三,与广州市青少年宫等单位协同制订社会工作本土化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方案。目前,已拟定并形成《社会工作专业校外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拟进一步推而广之。第四,与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荣军医院、广州脑科医院等单位协同制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社会工作实习生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总结出医院社会工作实习生的带教模式和经验。第五,和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协同开展田野实践教学,在小洲村建立田野实践教学基地,由教师带领学生调查小组对小洲村展开追踪性社会调查。2012年,“社会工作本土化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基地”被立项建设为省级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学系对实践教学模式的系列探索,有效推动了社会学系学生的专业成长,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社会学系的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得到较大提升,郭景萍教授的研究著作获全省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全系教师主持或参与横向课题多项,为地方社区文化建设做出了颇多贡献。 二、协同育人进一步的思考 (一)对协同育人重要性的再认识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既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才规律,也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既要符合学理逻辑,也要符合实践逻辑。高等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内循环系统,客观上,她需要从外界输入信息、向外界输出信息;从外界输入资源、向外界输出资源;从外界输入动能、向外界输出动能。也就是说,高等学校是一个与社会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开放系统。目前,高等学校普遍存在着教育教学资源结构性短缺与教育教学资源配置低效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协同育人不是权宜之计,我们要充分意识到协同育人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要将高等学校的发展嵌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实施“双嵌入”发展战略,将协同育人嵌入到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战略层面和学校发展的战略层面实施整体规划,实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协同发展,使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和结构更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 1.协同育人的面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宽 在多年的协同育人实践中,我们意识到,为有效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宽协同育人的面和深度。首先,高等学校的人脉关系、资源筹措能力、与校外协同育人方提供对价的能力在协同育人中是非常重要的,如何解决高等学校与校外协同育人方相互提供“对价”不对等的问题至关重要。其次,解决好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带来的权力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也是高等学校在协同育人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高等学校要充分调动二级教学单位在协同育人方面的积极性,想方设法鼓励冒尖,“激化”二级教学单位之间的相互竞争,出台政策引导二级教学单位与各类社会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加快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 2.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今后三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学校将积极联合校内外各种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努力突破制约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如下四个方面做进一步探索。第一,以协同育人为抓手,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社会需求的发现机制、响应机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健全对口行业岗位群人才需求的长效机制,健全校内外相关力量协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协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协同开发课程及项目、协同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长效机制。第二,以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和基于协同育人的专业层面综合改革为重点,实行政策倾斜和资源配置倾斜,提高教学项目的集约度,使各类教学项目真正取得实效。第三,以教学质量关键点监控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第四,在学校向协同方提供对价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健全引入利用校外资源的补偿机制。在充分利用学校已有资源的基础上,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学校与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育人模式。 财经大学论文:内蒙古财经大学思政教师职业认同现状分析 【摘 要】 本文以内蒙古财经大学的思政教师为研究对象,从职业情感、职业意志、职业期望、职业价值和职业态度几个方面,调查和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师的职业认同状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思政教师职业认同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内蒙古财经大学;思政教师;职业认同;调研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这个担负着教书育人特殊使命的职业,其自身的职业认同度直接关乎学生的成长,关乎一个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文认为,教师的职业认同是指教师对于自我的工作环境、工作待遇、工作方法、人生价值、工作感受、工作困境、发展期望的一个综合性体验。[1]高校思政教师的职业认同度的高低,则与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本文以内蒙古财经大学的思政教师为调查对象,探讨和研究他们的职业认同程度。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涉及到的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 1、党政管理干部 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培训教育工作的教师;学生工作处学生科、贷款科、宿管科各科室负责具体学生管理、学生资助和宿舍管理的教师;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讲授《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任课教师;校团委负责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教师;此外,还有各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及团总支书记,他们是各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教师。 2、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 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位专业教师,承担着全校近20000余名本科生、专科生和硕士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人文素质课的教学任务。 3、辅导员和班主任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他们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班主任老师一般为兼职班主任,除了要承担本专业的授课任务外,还要定期与不定期的与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联系,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奖助学金的评比、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所有这些教师构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体系,全方位地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在编思政教师,发放500分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95分,有效回收率99%。 1、高校思政教师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内蒙古财经大学思政教师以刚参加工作的人居多,整体呈现年轻化态势。学历层次比较高,从整体职称比例来看,思政专业课教师中,以讲师居多;行政工作者中,助理研究员较多,研究员和副研究员较少。行政工作者大多在评职称时属于研究员系列,但是由于评职称的条件比较苛刻,一部分老师在评为助理研究员后再评副研究员和研究员系列比较困难,所以职称评定的限制成为行政工作人员发展的一个瓶颈。 2、高校思政教师职业认同现状 本次调研,主要从职业情感、职业意志、职业期望、职业价值、职业态度以及被认可度方面6个方面调查了教师的职业认同度调查结果表明,思政教师的职业情感、职业价值、职业态度、被认可度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在思政教师中,行政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压力、待遇、发展前景等问题,职业意志较为薄弱,希望转行从事专任教师。个人发展路径及经济收入是影响思政教师职业期望值的两个主要因素,同时,工作压力和个人受尊重感也会影响职业期望。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思政教师职业认同状况 总体来看,高校思政教师的职业认同度,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职业认同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 不同年龄段思政教师教师,职业认同度存在显著差异。整体上看, 呈随着年龄增长,职业认同度增强的趋势。这与国外的研究成果基本一致。彼亚得的研究表明:在职业生涯初期,教师的职业认同程度相对较低;随着服务年限的增长,教师对职业认同的感知趋向积极。[2]调查对象中,30岁以下年龄段的思政教师,因为刚参加工作,对新的工作环境不太适应,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加上职务晋升和经济方面的压力,对职业的认同感相对较低。而40岁以上年龄段的思政教师,普遍已经具备了教授的职称或处级干部的职务,他们的经济收入较高、工作压力相对较轻,对个人的职业定位比较明晰,所以他们对职业的认识更加深刻、更为理性,因而职业认同度高。50岁以上的高校教师的职业认同度有微微下降的趋势,可能是因为职业生涯发展停滞或计划退休,工作积极性不高。 2、职业认同存在显著的职称差异和行政级别差异 不同职称的高校教师在职业认同程度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总体看来,高校教师的职业认同度有随着职称的提高而上升的趋势,具体表现为教授的职业认同度比助教和讲师高,助教和讲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高校教师的职称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同时与工资、津贴等物质待遇息息相关。教授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以及熟练的专业技能,他们在学校地位高、报酬高,受领导重视程度也高,因而有强烈的自豪感和成就感,职业认同度也较高。而副教授和讲师承担着学校大部分的教学任务,工作压力较大,报酬不高,在职称、职务的晋升上存在较大难度,因而职业认同度稍低。助教由于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资历不够,容易被忽视,因此职业认同度最低。同样,行政级别较高的教师由于工资待遇、津贴、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具有相对较高的职业认可度。 3、因工作内容不同,职业认同存在差异 本次调查涉及到的有思政课专业教师、从事思政工作的行政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存在很大差异。思政任课教师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不需要每天在办公室坐班,没有繁杂的琐事干扰,只要认真完成自己的授课任务就行,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休闲。和他们相比,从事思政工作的行政人员工作压力相对比较大。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些工作人员每天要接待大量的学生、准备各种材料、应付各种评比、检查,尤其是二级学院的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每天都要完成团委、学生处、招就处布置的各项工作,还要抽出时间检查学生宿舍、上课出勤,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各类问题,应付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处理学生违纪,有时候要加班到深夜,甚至没有节假日,工作压力较大,工作情绪相对较差,职业认同度比较低。 4、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情况不容乐观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与专业教师相比,思政教师中的学团办老师和辅导员中,青年教师偏多,中老年教师偏少;非高级职称教师(助教、讲师)偏多,高级职称教师(副教授、教授)偏少。由此可见,与专业教师相比,他们的职业认同处于较低水平。这也反映出高校并没有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放于同等重要地位。职业认同是人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达成组织目标的心理基础。[3]大多数辅导员刚参加工作时对工作的职业认同度较高。他们工作热情高涨, 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 但是时间久了, 由于工作压力较大,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没有保证,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致使许多辅导员开始丧失工作积极性, 转而开始寻求其他岗位的发展方向。这些辅导员抱着 “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心态工作,效率肯定不高,效果肯定不好。因此,如何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水平,成为高校管理层必须解决的任务。 职业认同是个体对某一职业的积极态度和强烈的投入感,体现为个体维持该职业的愿望和对职业的喜欢程度。[4]高校思政教师工作任务可谓艰巨。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的中坚力量,我们应该从全社会范围内注重对高校思政教师的职业认同的研究,通过各种措施提高他们的职业认同度,从而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可以积极、愉快、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从而为我国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 财经大学论文: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研究 ―――以浙江财经大学为例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结合当前高校学生党支部的现状、问题,系统研究高校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工作理念、组织结构、活动形式等,探索发挥高校学生党支部服务和谐校园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学生成长、成才等多方面功能的举措。 关键词:高校 学生党支部 1、序言 学生党支部是高校基层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联系学生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任务、实现党的宏伟目标的纽带与桥梁,也是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推进高校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的动力源泉和有力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高校的党建工作,先后做出多项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应注重"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学生党员作为高校学生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和重要标杆,肩负着带动广大青年学子共同进步、奋发图强的责任与义务,是推动国家发展、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未来党的事业的继承者和接班人。强化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创新学生党支部建设方法,是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提升学生党支部执行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根本途径,也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 当前,高校党建一直是研究的热点问题,高校学生党支部作为高校的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校园、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全方面成长成才等诸多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研究对于学生党支部的建设与完善及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本文主要采取文献分析、归纳总结、个案分析等方法,通过查阅关于高校学生党支部功能定位和建设的文献资料,全面了解高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研究概况;通过问卷调查法研究方法,以浙江财经大学为调查对象,收集相关支部建设与支部党员发展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归纳、总结。 2、存在的问题 2.1部分党员入党理想信念不坚定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形式趋向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使得青年学生更多、更快的了解世界、认识世界,也促使各种文化相融,产生更多的思想火花。学生党员价值观也逐步呈现多样化,部分学生党员的入党动机比较功利,为获得荣誉或取得党员身份而突击入党;加入党组织后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并未有明显的进步和改善;对政治学习出现了抵触情绪,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时刻以集体利益为重;在组织生活中,服务意识薄弱、自律性较差,不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2入党后再教育不够 部分存在重视入党前的发展,看轻入党后的再教育,导致在一些学生党员中,出现了"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减一半"的现象,入党前后表现迥异,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先进性不能体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削弱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形象,给党支部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2.3民主生活质量不够 当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新的时代背景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吸引、教育学生党员。然而长期以来,高校学生党支部的活动内容比较单调,组织活动的内容不够贴近实际,未能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专业特点开展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当前学生支部正式党员比较集中在高年级,而高年级学生因考研、找工作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参加组织生活会,导致开展的活动意义不大;组织活动的载体也未能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社团等阵地。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4活动经费不足 当前党支部开展活动存在缺少活动经费的问题,虽然各方面都尽最大的努力、多渠道的争取更多的活动经费,但是当前的经费问题依然存在,也导致了某些活动难以开展,影响了党支部活动的规模。 3、对策建议 3.1 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工作,提升党员思想觉悟 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帮助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要把思想教育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建设贯穿于党支部各项建设之中,保持党员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和促进党支部各项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工作,使全体党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本着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原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渗透到思想政治工作中,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党员群众思想问题,由情入理地进行宣传、说服教育,达到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塑造心灵的目的,激发做好工作的内在潜力和创造热情。 3.2建立科学的支部建设体制 只有合理的支部建设体制,才能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深入开展,否则其将成为支部生活、发展的阻力。建立科学的支部设置应该做到:有利于支部成员间的联系,基层党支部是一个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有机整体,没有成员的参加,支部活动就是空壳,增强支部凝聚力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组建党支部首先要考虑其组建方式是否有利于成员间的沟通,是否能最大程度地凝聚支部成员,其次要利于支部品牌活动的传承和发扬。 3.3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凝聚战斗力 党支部组织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严治党及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发扬党内民主,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党建工作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既要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又要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建设坚强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使党员队伍成为刻苦学习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勤奋为民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成为政治上过硬、作风上过硬,业务精、素质高的复合型党员队伍。 3.4加强党支部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以提高工作绩效为中心加强作风建设。把党支部作风建设与落实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引导党员强化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注重讲实话、摸实情、办实事、讲实效,做扎扎实实的工作,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财经大学论文:内蒙古财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探索 【摘 要】 本文以内蒙古财经大学为例,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积极开展课程体系建设,就业指导课程、专业知识教育、实操教育;搭建实践平台,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立政产学研合作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载体,“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成立创业协会(社团)、举办专项竞赛;设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 【关键词】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创新创业教育”指的是将创新教育、创业教育和学生专业教育这三者实现紧密结合,采用新的教学模式,侧重让学生参加学校内外的实践,让学生对自我以及人生有较为清楚的认识,形成自身意象,进而提升学生的事业心与创新精神,不断挖掘自身潜力,形成创新创业行为。[1] 2010年5月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纳入教学主渠道,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鼓励高校从学校类型、层次、特点和所处区域的实际出发,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2]可以说,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是我国高校亟待发展的一个新领域,也是今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应纲领性文件要求,地方财经类高校应顺应并快速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潮流中,抓住机遇,根据学校自身类型、层次,从所属地域实际出发,探索出符合地方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模式,这对于地方财经类大学跨越式发展、推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培养地方人才有着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 内蒙古财经大学始建于1960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理学为主,法、文、工协调发展,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形成了独有的教育模式。 一、积极开展课程体系建设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上,形成基础课以基础课和必修课为主、专修课、讲座课和实践课为辅的课程体系。 基础知识教育方面,主要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专业知识教育等课程。 在大学本科一年级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具有重要意义。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从自我认知、行业认知、实现路径等方面帮助毕业生尽快了解自己的优劣势、行业特点等内容,为今后的创业夯实基础。 (1)就业指导课程。为了使大学生更深刻地了解我国就业形势,熟悉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科学地引导大学生认识社会,站在时展的高度洞悉市场需求,完善自我,建立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规律的就业观念。本课程的设置应系统的为大学生介绍就业形势分析、就业能力、求职应聘与面试技巧、就业与择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的内容,力求为大学生的创业提供指导。 (2)专业知识教育。大学生渴望创业,是创业的生力军,但创业仅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学习创业,将创业热情转化为创业能力,从而为真正创业做好准备,所以,为大学生开设创业的专业知识课程尤为重要。 ①必修课。开设《大学生创业指导》课程,18学时,1学分。在本科第三学期开设,注重与专业课程体系的有效衔接。必修课应该包含以下内容:对创业的认知开始,创业需要哪些心理素质、知识准备,如何进行创业实践,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又如何创新思维,各部分之间既互相独立,又环环相扣,将创业者需要的知识、能力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 ②专修课。专修课是对具备创业潜质,并且有浓厚的创业兴趣的学生进行的创业实践教育。本课程以短期培训班形式举办,每学期开设1期,每期开设1―2班。专修教育通过面试和创业能力测评的方式选择学生,以实训课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讲授创业能力拓展、创业准备、创业流程、新创企业管理和创业风险应对等五个模块的内容。授课过程应与学生组建创业团队、选择创业项目、创业体验和进入创业过程结合在一起。[3]目的是指导学生为将来的创业奠定基础。 ③讲座课。学校要建立专家库,选聘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成功校友和政府相关人员到校作创业讲座。[4]专家的选择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尽可能涵盖各个创业领域的成功人士,便于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创业兴趣的同学进行辅导,使学生可以“零距离”的和创业成功人士交流。同时,积极组织生涯人物访谈活动。生涯人物访谈,是通过与一定数量的职场人士(通常是自己感兴趣的职业从业者)会谈而获取关于一个行业、职业和单位“内部”信息的一种职业探索活动。[5]通过访谈,了解该职业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获取相关职业领域的信息,进而判断你是否真的对该工作感兴趣,实际上是一次间接、快速的职业体验。 (3)实操教育。根据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以教学全程化、目标阶段性、内容项目化为指导思想,在本科教育的1-8学期,把实践教学内容内化为各个阶段的实践项目,具体教学内容包括:项目训练的目的、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准备、实践步骤、学生实践过程应完成事项和课后作业、实践效果评估等。 二、搭建实践平台 (1)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孵化园是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孵化园的主要任务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具体表现为: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学生创业项目孵化支持;指导学生新创企业的成长。[6] 孵化园要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有序地建设。场地要能够接纳10个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和5个注册新创企业入驻。相关设施要齐备,可以提供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新创企业运作的房屋、水电、照明、网络和基本的办公用品。最后,还要有完善的软件支持系统,满足学生的创业实践需要。 (2)建立政产学研合作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学校应发挥各方积极力量,联系与各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企业单位,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立校企共建的工程中心、实验室,可以直接建在企业,也可以建在学校,教师可以在这里参与企业科技攻关,学生可在工程技术中心开展专业实习、工程实习等。 为了更好地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内蒙古财经大学在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努力为学生搭建集创新创业教育、实习实训、创业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实践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和帮助,通过提供场地和设备保障、邀请专业导师团队、依托学生社团、构建活动平台等措施,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创业实践活动。 2013年11月5日,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学院20多名师生共同组成的“挑战者”创业团队入驻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挑战者”创业团队于2013年6月成立,并与内蒙古宇航人集团公司合作,为该公司承担了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工作成果获得了公司和学校的一致好评。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与计算机学院对该创业团队仔细考察后,批准其入驻中心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设备、网络、办公场地、创业指导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载体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 内蒙古财经大学近几年学生的挑战杯竞赛参与度已初具规模,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王楠、统计与数学学院梁猛与金融学院王伟华等7位同学的《对“城中村”改造前后居民生活满意度的探究――以呼和浩特市府兴营为例》的作品获得了自治区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好成绩。学校以此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广泛进行创业活动宣传,举办了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专题系列讲座和挑战杯作品巡展,在全校范围内深度宣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提升此项赛事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热情,进一步提高本校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 (2)成立创业协会(社团)。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团委牵头,组织成立了捷迅创业协会,召集全校有创业兴趣的同学加入该协会,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讲座、联系兼职、进行素质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创业综合能力。 (3)举办专项竞赛。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就业模拟招聘会、创业大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锻炼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2013年,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包头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内蒙古财经大学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内蒙古财经大学分赛场初赛于2013年11月举行。通过此项活动,全力营造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培育大学生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业本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遴选和储备优秀项目,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 四、设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 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内蒙古财经大学专门设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基金,专门扶持“挑战杯”国赛获奖团队进行累进创新。 总之,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潜质和创业能力,积极引导大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既能有效地缓解我国目前严峻的就业压力,又使大学生能在社会中充分体现个人价值。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才刚刚起步,各环节还存在许多问题,只有准确定位,从不同层面研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途径,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创新创业水平。 财经大学论文: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课余时间学习生活现状调查 摘 要 本研究旨在结合心理学理论与体育专业学生心理特点,更为全面地调查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的课余学习生活,为代表队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建议,为代表队学生更好的学习生活提出要求,为代表队再创佳绩献智献策。 关键词 田径队 课余生活 调查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为调查对象,以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课余时间学习生活现状为研究对象,对该校代表队学生课余生活进行调查分析。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根据实验研究的需要,在中国知网上调查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书籍,选取准确合适的问题构建调查问卷。 1.2.2问卷调查法 实验对象为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 1.2.3专家访谈法 通过对山东财经大学田径教练员和班级辅导员的访谈,全面了解分析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队员课余生活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对策,掌握第一手资料。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田径代表队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一个田径队的项目、性别以及运动年限等情况往往与这个队的运动成绩等有很大的关系,另外,生活习惯、娱乐方式、性格特征等也是不可忽略的影响因素。 2.1.1田径代表队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表1:田径代表队队员基本情况调查表(N=42) 从表1可知,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队员共43人,调查人数42人,其中,短跑项目和投掷项目都是16人,各占总人数的38.10%,跳跃类为10人,占总人数的23.80%,没有长跑项目。男女分布上,男生26人,占总人数的61.90%,女生16人,占总人数的38.10%,男女比例为1.6:1。代表队中项目分布均衡,虽然男多女少,但人数比例适中,符合体育类性别比例特点。 2.1.2 田径代表队运动情况调查分析 表2:田径代表队队员运动年限调查表(N=42) 从表2总结得知,田径代表队队员运动时间为3年以下的有10人,占人数比例为23.80%,3~5年的14人,占总人数比例为33.33%,5~8年和8年以上的各为12和6人,分别占比例为28.57%和14.30%,大部分学生都有3年以上的运动时间,有长期的体育锻炼经历。 2.2田径代表队学生生活习惯调查分析 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往往和其精神状态、生活满意度有直接关系,并且会影响到学习效率和人际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活习惯可以预测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和学习情况。 2.2.1田径代表队饮食状况调查分析 田径代表队大多数人有用餐习惯,占总人数的73.81%,无用餐习惯的也较多有11人占总人数的26.19%;在午饭和晚饭的用餐规律性上,有92.86%人用餐规律,另外很少人用餐不规律,占总人数的7.14%。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田径代表队队员用餐情况基本规律,不过不规律情况主要存在早餐用餐上,有一部分同学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2.2.2田径代表队作息情况调查分析 如果一个人有一个科学健康的作息时间,那么也能够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积极的心态,以及一副饱满的精神状态。所以,养成合理的作息时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3田径代表队队员生活休闲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查分析 学生的休闲方式往往能够反映其心理健康程度,从心理学来看,健康的休闲方式可以作为预测心理情况以及其交际情况的指标。反过来说,一个心理健康、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的人,其生活休闲方式和人际关系都不会太差。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学生性别比例适中,符合体育专业学生性别分布规律。 (2)山东财经大学田径代表队的学生作息时间并不规律,大部分学生有熬夜习惯,且晚起,午休时间过长。 (3)人际关系方面,学生的主要人际关系是同学关系和恋爱关系和师生关系,部分存在社会关系,并且田径代表队学生乐于跟他人交流交友。 (4)自我感知方面,学生能够客观的评价自己,并且大部分学生的性格和脾气都是稳定的,这可能和身体活动较多有关系。 3.2建议 (1)教育学生自我管理,养成科学规律的生活习惯。 (2)加强学校管理,丰富校园生活。 (3)加大学校餐厅营养供给,开辟多种营养渠道。 (4)丰富专业课锻炼内容,增加锻炼和学习的趣味性。 (5)培养学生心理学知识素养,科学评价自我。 财经大学论文:贵州财经大学校企联合实训基地建设研究 摘要:贵州财经大学作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在建设财经类综合实训基地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结果显示,校企联合实训基地建设虽然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但在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优势显著。 关键词:校企联合 实训基地 共赢 人才培养 为了更好的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贵州财经大学创建了实训基地,在建设实训基地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实践活动的职业性,开放性和层次性,当然更重要的是重视实训基地的资源共享。在财经类的专业的实践教学中,通常情况下是模拟实际,而模拟训练的配置是电脑和相关的专业性软件。在贵州财经大学建立综合性的实训基地的时候,非常的重视实训基地的整合和资源的共享以及使用效率的提高。建立起的跨专业综合性实训基地,能够为教学进行更加完善的实践教学服务,当然贵州财经大学的实训基地建设目前还存在着尚未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体现出综合实训基地的职业性和开放性。 1 贵州财经大学实践教学体系及实训基地的构成现状 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在大学期间需要培养的一项重要能力。因此,贵州财经大学在自己的教学中,一直在发展自身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在实践教学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的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等等,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创新和改革。贵州财经大学目前已经建立起来从新生入学到毕业参加工作这些阶段的,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在入学初期主要进行基础技能的训练,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一体化的训练;随后还有综合技能的训练项目,主要是针对专业特点进行的模拟训练;在校期间,积极的高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并对专业水平进行实际的考核和锻炼;在最后的毕业实习中,主要是培养学生步入社会的职业综合能力和所学技术的应用能力等。作为高校最主要的进行实践教学的场所,实践教学的层次性很重要,当然这也需要与实践教学相匹配的试训基地的建设。通常来说,从场所讲,实训基地主要是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两种。从投入主体讲的话,分为高校自己建造和校企合作共建两种形式。从层次来看,在基本技能训练阶段需要围绕教学改革建设能实施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校内实训室,多为学校自己投入建设;综合技能训练阶段需要有能完成实际项目、突出职业氛围模拟实训室或者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有学校投入、企业投入或者学校企业共建等多种形式;顶岗实习阶段需要有真实的工作岗位,通常是以校内生产性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相结合;毕业实习阶段主要在学校的创业基地或校外的企业完成,毕业实习阶段和就业是紧密结合的。 贵州财经大学在实训基地的建设上有自己的特殊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无论是在基本技能阶段还是在综合技能的阶段,贵州财经大学在实训基地上都采用了大量的模拟软件进行教学,主要的道具就是计算机和专业性的软件,为了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和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发挥最大的作用,因此建设的是跨专业的综合实训基地。在顶岗实习的阶段,单位很难为学校安排那么多的顶岗实习的岗位,因为管理上的困难和实习质量问题都是顶岗实习企业所担心的问题,因此更多的顶岗实习需要学生在校内基地完成。 2 贵州财经大学校内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难点 贵州财经大学实训基地的建设具有层次性、综合性、多主体等特征,这对实训基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 2.1 对于财经类专业来说,利用共享模式建设综合性实训基地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种建设方法大幅度的提升实训基地的利用效率。从实训基地的内涵建设讲,主要是依托的不同的学院的不同的专业;而从建设的布局上讲,就更需要各专业各个系之间相互的协调和安排达到最优化的利用实训基地的目的;从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讲,必须建立一套统一的管理体系,对实训基地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实训基地的长久发挥其作用和效率。在实训基地的建设中,内涵建设主要是依托在各个专业的基础上的,这就会存在有些学院为了保证维护的实训要求,这就很难在内涵建设和运行管理上进行有机的统一,这个问题到现在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其次,实训基地的综合性和层次性的相互协调也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因为目前高校已经形成了实践教学体系,这种体系是系统的并且有层次的,这就要求在建设实训基地的时候,更多的考虑日常实践教学的需要。因此,在建设综合实训基地的时候,不仅要考虑与各个学院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进行协调和融合,还要考虑综合实训基地的跨专业的综合利用功能,这二者仍然是一项很难中和的问题,也是目前建设的一个需要突破的难点。 2.3 综合性和职业性的统一问题也是建设实训基地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建立综合实训基地是提高实训基地利用率和节省成本和实训场地的一个有效的方法。职业性是高校实践教学中最为强调的一点,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真实的创造出职业的氛围,让学生受到职业的感染,这种实践教学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都非常有利。在一些理工类院校中,有很多是采用建造校办工厂的方式来营造实践教学的职业氛围并提高实训教学的职业性,但是这种方法在财经类院校中并不现实。因此,财经类的综合实训基地主要是由各个专业的实训室组成的,因此,如果构建出一种既能够综合利用又能体现不同职业性的综合实训基地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难题。 3 贵州财经大学实训基地建设思路探索 贵州财经大学作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一直致力于建设财经类综合实训基地, 学校有1个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于实训基地建设,有以下思路可以探讨: 3.1 实践教学委员会和实训基地领导双轨建设与管理综合性实训基地。由各个学院的分管实践教学的主任和财务管理人员等人组成学校的实践教学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实训基地的内涵建设和绩效考核。委员会要每一个学期对各个专业的实训室进行全面的论证和研究,要实时的了解实训基地的利用情况和管理状态,对于实训基地在应用时存在的问题,实践教学委员会要及时发现,及时探讨,并重新进行规划解决问题。综合性实训基地的主要管理者是实训基地主任和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人员,他们负责着实训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工作是对实训基地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课程的协调安排,实训基地配置的管理和维护等等,有些实训基地还根据学生的自身兴趣和专业需求,在业余时间开放,这对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综合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需要把一个学期的实训基地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维护情况,以信息化的模式传给实践教学委员会,由实践教学委员会对这一学期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这样就形成了实践教学委员会和实践基地管理领导的双轨机制的管理模式,并解决了综合性实训基地的内涵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难以统一的难题。 财经大学论文:建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提高西南财经大学学生 就业竞争力 【摘要】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经济结构调整,从客观上要求各高校必须建立起以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为核心任务的职业指导体系,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进行就业辅导是该体系的重要一环。本文以西南财经大学为例,研究《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从而提高该课程的实效性,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就业指导 课程建设 就业竞争力 近年来,高校扩招在圆了更多莘莘学子大学梦的同时,也使其陷入了难以回避的困境———毕业即失业。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建立职业指导体系,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鉴于大学生就业辅导工作(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对大学生就业的重大意义和西南财经大学在该课程教学和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课题小组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旨在突破影响《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实效性的瓶颈,不断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西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一、就业指导的国内发展 随着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入,国内大学生择业趋于复杂化,学生择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加,提供大学生就业指导理论知识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应运而生。该课程主要功能为提供就业技能的指导、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培养、就业信息的提供等等。因此,就业指导可以界定为:求职辅导是指大学为其毕业生提供的各种求职方面的机会或训练。具体分为组织招聘会、辅导求职策略、辅导面试技巧、辅导简历写作等。 而我国高校几乎所有的就业指导工作全部以给学生找到工作为重点,至于找到的工作是否适合学生的个性特点,学生是否可以从这份工作中得到自己长期的发展等因素就完全被忽略了。因此,本课题小组认为应该将狭义的“就业指导”概念拓展到广义的“职业生涯教育”,将就业指导延伸到整个大学教育,从学生的个人兴趣、个人特点出发,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向他们传授各种职业的基本信息,培养他们的职业能力,而非单纯的提供岗位信息,提高就业率。 二、西南财经大学的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 西南财经大学历来重视就业工作和强调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在大一期间开设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同时针对即将进入大四找工作的大三学生开设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提供就业技能指导和就业信息。然而在现有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课程建设力度不够:虽然学校向来重视就业指导工作,但是对于《大学生就业指导》的课程建设力度明显不够,对此课程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雷声大雨点小”之嫌。 2.课程内容尽显陈旧,体系不完善:这主要是指课程内容停留在普遍性的求职信息方面,一个教学大纲沿用多年。对于每个学生缺乏应有的针对性,从而大大局限了我们所要求达到的教学效果。 3.课程形式单一:目前《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授课形式只局限于课堂讲解。但是该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这就决定了,它不能仅仅由课堂讲解完成所有的教学任务,它需要秉承“课堂教学,课外辅导”的原则进行。 三、提升就业指导课程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在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就业指导课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后,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对症下药,我们认为保证《大学生就业指导》实效性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全程化教学。为保证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切实发挥其作用,不断推动学科实现科学发展,本研究小组提出就业指导的全程化教学模式,即将整个就业指导课程分为3个阶段,针对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生进行教学,为大四学生的就业做好准备,在不同的阶段为达到不同的教学目的,真正做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学重点有所不同。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鉴于《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特性,应该以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第一,引进专业指导老师。第二,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学校组织就业指导老师进行系统培训。 3.创新课程管理和评价机制。积极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是建设该学科的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方面,为此,本研究小组提出以“计划———控制———考核”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首先,制定该学科的年度教学计划;其次进行节点控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最后,开展年度(学期)考核,并制定奖励制度,切实做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相应地制定三级管理框架:决策层注重宏观策划,执行层强化节点控制和指导作用,操作层强调评价和想信息反馈,形成高效的教学管理闭环控制系统。 4.注重科研,促进教学发展。科研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点之一,科研和教学相互促进是高校培养人才的基本规律,加强科研力度,实现《大学生就业指导》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是建设该课程的基础。 首先,在建设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过程中要树立科研理念、完善研究制度和模式,以研究为龙头带动就业指导课程的建设。其次,本研究小组认为应该设立大学生就业指导研究专项资金,加大建设力度,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该理论的研究工作。最后,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就业市场的现状及变化;开展毕业生就业行为分析,对择业心里、面试技巧、自主创业开展专题研究,针对不同的就业群体制定不同的指导方案。 但由于我们的调查对象存在局限性和时间的紧迫性,认为该研究存在值得改进的地方和需要更加深入研究的内容,例如:我们认为应该实现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全程化教学,如何实现各个阶段的有效衔接仍然是个问题。坚持针对性是就业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这有赖于每个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规划不同导致就业指导的方案不同。因此,如何实现有效衔接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财经大学论文:从篇目遴选看贵州财经大学《大学语文》课程改革的定位 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1]同年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向全国高校转发了《全国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明确了《大学语文》课程的定位,即大学语文是一门提高大学生综合人文素养的课程。自这两个纲领性文件颁行以来,《大学语文》课程在一些高校陆续开设。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该课程在大学生中逐渐失宠,形同“鸡肋”,被不断边缘化。与此同时,大学生中由于缺乏基本的文化修养和人文素质而出现的问题比比皆是,触目惊心。这种严峻的现实迫使高校对大学语文进行课程改革。 贵州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大学语文教研室抓住契机,结合本校实际,对如何在财经院校开设大学语文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深入思考,形成了一个基本认识,即“财经院校必须高扬人文旗帜,推进教学改革,矫正学生‘趋利’的思想倾向,在义与利之间寻找平衡支点,借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锻造儒魂商才,才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理论体系,为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广泛的人才基础”[2]。以这个基本认识为基点,大学语文教研室对大学语文教材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性改革。 目前贵州财经大学使用的大学语文教材由林红、蔡录昌、句磊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年出版。该教材由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西方文学、东方文学、应用写作六个板块组成,其中文学作品60篇,应用写作2章。大学语文教研室在确定讲授篇目时,宏观统筹,严格把关,为实现大学语文的准确定位奠定了基础。具体分析如下: 一、既摒弃漫无边际地纯文化熏陶,又避免一味向财经类专业靠拢 教研室极力避免将大学语文上成文学史课,强调对学生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 不少综合性高校的大学语文课程通常是以文学史的形式展开的。这种形式有利于学生了解文学的基本轮廓,形成完整的文学史观,从而受到潜移默化的文学熏染。但对财经院校来说,在有限的课时内让学生从事面面俱到的文学史的学习,一来不太现实,二来无法凸显财经专业的特殊性。因此教研室以遴选相关篇目集中讲授的方式进行大学语文教学。这些篇目各有侧重,有些侧重传统文化,如《小雅·采薇》的诗情画意,《论语十则》、《孟子·尽心下》的儒家情怀,《哀江头》的悲天悯人,《江城子·密州出猎》的旷达豪迈,《惊梦》的人性之美;有些侧重现代思潮,如《谈生命》的乐观豁达,《回答》的冷峻深刻,《相信未来》的矢志不渝,《亚洲铜》的炽烈执着;有些侧重异域风情,如《伞下的侗寨》的绚丽新奇、《我在美丽的日本》的凄美纤细;有些则与财经专业密切相关,如《谏逐客书》、《货殖列传序》、《林家铺子》。 篇目的这种分布格局既有利于实现《全国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中提出的提高大学生综合人文素养的培养目标,又有利于凸显财经院校的专业特色,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而不是顾此失彼或重此轻彼。 二、注重挖掘与财经类专业相关篇目的文化价值,丰富“儒魂商才”的内涵 贵州财经大学提出的“儒魂商才”是指“具有‘儒魂’之‘商才’,也就是具有中国的人文精神、秉承了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即爱国家,爱人民,具有忧患意识和社会(历史)责任感,勇于担当并注重行动,坚守诚信之德性的‘商才’”[3]。大学语文教研室围绕“儒魂商才”这个核心,特意选取了《谏逐客书》、《货殖列传序》、《林家铺子》三篇作品作为重点讲授篇目。《谏逐客书》尽管与经商之道没有直接关联,但充分发掘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的价值、为我所用的管理学思想不言自明;《货殖列传序》旗帜鲜明地论证了人类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并阐释了发展生产、交换贸易、积累财富的社会意义,倡导富国裕民之道,体现了司马迁卓越的经济思想。《林家铺子》则是民国时期民营资本家惨淡经营、最终倒闭的经济行为的一个活生生的写照,它向学生展示了外敌入侵、政治黑暗、经济萧条、同行恶性竞争的社会图景,引人深思。对这些文章中涉及到的经济学思想和经济现象进行实例分析,有利于学生对“儒”与“商”及其相互关系产生直观体验,促使学生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发现,在发现中有所悟,以此获得传统文化中经济学思想的陶冶,形成正确的经济观和财富观。 三、考虑财经类专业注重应用的特点,增设应用文写作实践 与综合性高校大学语文课程着重培养学生人文素质的目标不同,财经类院校学生更加注重应用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基于这一点,大学语文教研室在精心选择讲授篇目的同时,增设了4个课时的应用文写作实践,为学生讲授应用文的基本知识,对学生进行计划、总结、通知、演讲稿、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常用文体的强化训练,培养学生正确写作应用文的能力。 大学语文教研室通过严把篇目筛选关,构建了一个既注重文化熏陶又凸显财经院校特色、既注重宏观了解又强化动手实践的三维立体教学格局。该格局的构建体现了贵州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大学语文教研室对本校大学语文课程的清晰定位,那就是以“儒魂商才”为目标,全面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经济学养和实践能力。 当然,大学语文课程改革还涉及到教育理念、教学思维、教师素养、教学手段等方面的内容。我们相信,随着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贵州财经大学的大学语文课程会取得新的突破,获得学生的普遍认可,在教改的路上走得更高更远。 财经大学论文:新疆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课内外一体化教学现状与分析 摘要为深化高校体育改革,实施终身体育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对当前高校体育教学实际,教学模式以及对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进行理性思考,理论探讨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通过实践,构建了一个理论依据充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符合高校特点、能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俱乐部制体育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模式。本文以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教学实施“体育俱乐部课内外一体化教学”为例进行实证研究,为有关部门做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新疆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课内外一体化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教学为例,以新疆财经大学在校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为研究对象。对样本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期中大学一年级200人,大学二年级200人,大学三年级100人,大学四年级100人,随机抽取体育课班级。由于大学一年级学生和大学二年级学生为必修课,三年级和四年级没有体育课,只能参加俱乐部班,所以以参加俱乐部的少数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二)研究方法 为了完成研究任务,实现研究目的。本课题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逻辑推理法;观察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以新疆财经大学体育教学和学生为例进行研究。使研究更具客观性、可靠性。 二、结果与分析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边陲,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关系,这里的公共体育教学也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和困难。现以新疆财经大学体育教学为例进行分析探讨。新疆财经大学是西部普通的高等学校之一,是目前新疆唯一具有合法高校体育俱乐部的高校。目前,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教学初步探索使用俱乐部课内外一体教学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 (一)课程设置、考核与学时分布情况 新疆财经大学每年开设体育必修课28周(每学期14周),开设体育选修课18周(每学期9周),每周2学时,每学时50分钟,每次课100分钟,总学时合计148学时,合计6学分。一年级开设特色体育课;二年级开设体育选项课;三年级开设体育选修课;对于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课为主的体育保健课程,单独组织教学。自2010年新学年开始,体育课程结构调整为一、二年级预科生开设18周体育必修课,共216学时。 体育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课堂表现(含身体素质测试)、课堂考勤、理论占30%,期中参加俱乐部培训班和活动课的同学其课堂考勤和课堂表现,计入考核评价。因故体育课堂无法考试的学生,可在俱乐部活动课和培训班中进行考核。技能评价包括技能达标和技评两部分共占70%。考核评价改革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导向,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所确定的五个发展领域、培养目标为指导,不断探究不同课程的评价体系。在课堂表现考核中,针对学生普遍身体素质差的现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项目,作为财大学生每学年必须达标考核项目之一,以此来督促学生课外业余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二)教学项目分布情况 近三年,新疆财经大学在开设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形体、跆拳道、器械健身、体育养生和面向身体异常、病、残、弱学生开设体育保健养生课等,大学三年级和俱乐部中还开设羽毛球、网球、轮滑三门课程,课程数达13门。学生在一年级必须完成特色课程乒乓球、基础课程篮球、排球、足球(三选一)。二年级根据个人爱好开设了体育选项课9项,四年级学生主要进行俱乐部活动和俱乐部培训为主。 表1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课程教学项目分布情况一览表 层次 授课形式 开设项目 大学一年级 特色课结合俱乐部 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三选一 大学二年级 选项课结合俱乐部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形体、跆拳道、器械健身、羽毛球、瑜伽。 大学三年级 选修课结合俱乐部 所有开设项目 大学四年级 俱乐部培训或活动 所有开设项目 身体异常、病、残、弱学生 理论课、实践课 体育养生、保健按摩 (三)教学形式 自2006年以来,新疆财经大学率先以体育教学为突破口,实现民、汉“一体化”的公共体育教学,即:不分民族教师、不分专业、不分民、汉学生的体育课教学形式。同时,新疆财经大学“体育协会”逐渐向体育俱乐部形式转变,到2007年底成立了大球类、小球类、体育舞蹈、健美健身四个体育俱乐部,基本涵盖了开设的所以项目。针对体育教学民、汉“一体化”、体育部俱乐部特点,教育和鼓励教师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同民族、不同性别、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出了大量的适合我校教学的一些教学小手段、小方法。在访谈过程中多数教师都谈到指导与引导的方法,即针对普遍性的问题集中指导学习,对有基础的学生加强引导自主学习,培养创新意识。在综合练习中发挥个性,培养综合运用能力,掌握自我评价的方法。这为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师资队伍 1.师资配备 截止目前,新疆财经大学共有体育教师31人;年龄结构:50岁(含)以上6人占有19.3%;40岁(含)―49岁7名占22.5%;30岁(含)―39岁12名占38.7%;30岁以下6名占19.3%。40岁以下有硕士学历教师9人占50%。学缘结构:31名教师本科阶段分别毕业于8所体育院、系。学历结构:本科22人占71%;硕士8人29%,其中在读博士1人。职称结构:教授1人、副教授8人、讲师21人、助教1人。民族结构:维吾尔族11人;回族2人;塔塔尔族1人;俄罗斯族1人;蒙古族1人;汉族15人。在校生师比为平均330:1;教师平均每周上7次体育课,每班人数均在50人左右。 2.师资培养 为了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水平,新疆财经大学体育部自2007年起实施教师业务学习制度化,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业务学习,制订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力求实效;近三年先后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业务学习和身体练习。通过组织的集体学习,交流了经验,增进了感情,锻炼了身体,提高了业务能力。 目前,体育部教师业务进修主要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校与内地对口援疆院校协作渠道,积极争取派教师赴内地对口院校进修学习,目前,有3名教师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轻工业职业学院体育部进修、挂职学习。 教师中有国家级裁判2人,国家一级裁判员6人,国家二级裁判19人。 并有3人次在全国、自治区等学术机构和体育协会中担任职务。 (五)场馆设施 学校现有室外体育教学场地41587.57平方米;室内体育教学场地面积4225.57平方米。主要体育教学设施有:一个6000座位的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903篮球馆、有二个可容纳40副乒乓球台室、一个120米地下6道1329.3塑胶跑廊、跆拳道室2个;一个器械健身房、一个健美操室、三个体育舞蹈室、一个形体室、一个多功能室;室外主要有14个标准篮球场;一个标准网球场。10个排球场、一个综合球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要求,我校还有一定的差距,通过采取内部挖潜,错时使用的方法较好地满足了教学、训练、群体竞赛、课外体育活动。 体育部自有175多媒体教室1间,配备较为现进的多媒体设施,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等教学影像资料56套。目前,现有的影像资料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六)学生对新疆财经大学体育课教学及教师的印象 通过新疆财经大学网上教学评价系统调查了解到,学生对体育教师的评价近三年平均91.4分。其中,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为90.83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为92.75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为90.78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为90.82分;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为91.69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为91.647分。 通过对学生进行问卷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目前对新疆财经大学的体育课和教师均感到比较满意。满意及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占,85%和95%。只有5%的学生和2%的学生对目前体育课和体育教师不满意。 图1学生对体育教学和体育教师的满意情况 (七)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情况 1.学生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了解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图2),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非常了解的人占被调查对象的51%,了解的学生占34%,只有9%和6%的学生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这主要是因为,新生入校的第一节体育课学生要对《标准》进行学习。另外,每年进行体质测试之前还有专门进行学习。所以学生对《标准》的了解程度比较高。 图2学生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了解程度 2.俱乐部制课内外一体化教学实施以来学生体质测试达标情况 通过数据显示(表2),自从2006年以来每年学生的合格率每年以0.4%的幅度进行增长,2006-2007学年合格率为98.0%,优秀比7%;2007-2008学年合格率为98.4%,有效比9%;2008-2009学年合格率98.8%,有效比10%。这个增长和新疆财经大学公共体育教学、群体活动、体育俱乐部开设是分不可的。 表22006-2009年新疆财经大学学生体质测试达标情况 年度 测试人数 优秀人数 优秀比% 合格率% 2006-2007 8525 597 7 98.0 2007-2008 8155 734 9 98.4 2008-2009 7891 789 10 98.8 2006-2009 24571 2113 8.6 98.4 注:新疆财经大学学生体质监测中心数据 四、结束语 新疆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内外一体化利用优势资源,以教师专长组织课程内容的框架;引进竞争机制,挂牌上课,激发教师个体的创造活力,使其一技之长得到充分的发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提高了体育的文化性和科学性。新疆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内外一体化的实践与研究,在高校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得到了教育专家的肯定与关注。以俱乐部名誉举办的各种比赛,如周末赛、邀请赛等,得到了公司、企业的赞助,减轻了体育部的经费负担,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增强了校际间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与社会体育接轨,以它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为社会体育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财经大学论文: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体育锻炼现状与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分别从学生的锻炼态度与动机、锻炼频率与持续时间、锻炼方式等方面入手,对我校学生的体育锻炼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得出结果,并就影响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因素也做了调查,并分析了具体原因,为掌握我校学生的体育锻炼特点提供借鉴。 关键词:锻炼现状调查 锻炼因素 结果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我校学生的体育锻炼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多数学生对体育锻炼的态度较积极,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对体育锻炼不感兴趣;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趋向多元化;学生最喜欢的锻炼方式是与同伴一起进行;锻炼的运动量基本适中;影响我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主要为锻炼的方式单一乏味。 1、我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现状 1、1、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态度与动机 态度是由认知、情感和行为意向三个因素构成的比较持久的个人内在结构,它是外界刺激与个体反映之间的中介因素,个体对外界刺激的反映受到自己态度的调节。动机是指能引起、维持一个人的活动,并将该活动导向某一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想法和愿望。体育锻炼的动机是推动个体参加并坚持体育锻炼的内部驱动力。因此,掌握学生体育锻炼的态度和动机是了解学生体育锻炼情况的必要前提。本文对我校1040名学生的体育锻炼态度和动机进行了有效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见表1和表2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学生中,非常喜欢和比较喜欢体育锻炼的分别占总人数的 17.25%和44.53%,对体育锻炼的态度较冷淡和厌恶的分别占总人数37.11%和1.19%。若将非常喜欢和比较喜欢体育锻炼的学生归为喜欢锻炼者,若将对体育锻炼的态度为冷淡和厌恶的学生归为不喜欢锻炼者,那么喜欢锻炼者将占总人数的 61.78%,不喜欢锻炼者将占总人数的38.22%。从总的情况看,61.78%的学生体育锻炼的态度积极,这说明多数学生对体育锻炼的价值有较明显的认识,体育锻炼对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但喜欢体育的学生的比例还不算大,需要加强引导,毕竟有38.22%的学生对体育锻炼不感兴趣,这必将对学生的体育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表1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态度一览表 非常喜欢 比较喜欢 较冷淡 厌恶 百分比 17.25 44.53 37.11 1.19 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动机见表2所示。从整体上看,学生体育锻炼动机趋向多元化。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依次为达标、促进健康、使自己更强壮更健美、使自己更加有活力、使自己开心自信、缓解压力、已养成的运动习惯、减肥、展示自我、人际交往、空余时间多,其中,70.6%的学生将达标作为体育锻炼的动机,这说明体育课对学生影响较大,多数学生体育锻炼的目标明确。69.1%的学生将促进健康作为体育锻炼的原因,这说明学生对体育锻炼能增强体质的认识较深刻。同时,使自己更强壮更健美、使自己更加有活力、使自己开心自信也是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动机。 表2我校学生体育锻炼动机一览表 1、2、我校学生体育锻炼频率与持续时间 体育锻炼的频率是评定体育锻炼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见表3),在被调查的1040名学生中,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共有5名,占总人数的0.5%;16名学生从不参加体育锻炼,占总人数的1.5%;每周参加一次体育锻炼的学生有72人,占总人数的6.9%;每周参加二次体育锻炼的学生有152人,占总人数的14.6%;每周参加一次体育锻炼的学生有197人,占总人数的18.9%;每周参加一次体育锻炼的学生有人598,占总人数的57.5%。 表3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次数一览表 表4显示的是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持续的时间。除去不能参加体育锻炼和从不锻炼的学生,剩下1019名学生为参加体育锻炼者。从表6可以看出,每次锻炼的时间不足30分钟的学生共有276名,占锻炼总人数的26.5%;743名学生每次锻炼的时间在30分钟以上,占锻炼学生总人数的73.5%。 表4 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持续的时间 1、3、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方式 本文中的体育锻炼方式是以锻炼时人数的多少来界定的,即锻炼者以单独的形式进行锻炼还是以团体形式进行锻炼。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方式见表5。表5显示:参加体育锻炼的1019名学生中,经常单独一人锻炼的学生有163名,占锻炼总人数的15.99%;经常与同伴一起锻炼的学生有780名,占锻炼总人数的76.55%;还有76名学生以其它的方式锻炼,既有时单独一人锻炼,有时与同伴一起锻炼,并且两种情况出现的频率大致相同,以这种方式锻炼的学生占锻炼总人数的7.46%。 表5我校学生体育锻炼方式一览表 1、4、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运动量 Mahler(1994)指出:锻炼或日常活动都会引起个体生理和主观方面的反应,健康个体活动中的主观负荷对于运动者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长期案头工作者开始并坚持锻炼活动则可能是决定性因素。由于在运动中锻炼者很难用生理学指标监控锻炼强度,因此锻炼个体对运动员负荷的主观评价显得尤其实用。本研究对体育锻炼运动量大小的界定正是建立在这些观点上的,既锻炼者的运动量根据体表特征和主观感觉来界定,如将“出大量的汗或感觉很累,自认为运动量较大”确定为运动量较大,而将“身体微微发热或感觉一点都不累,自认为运动量很小”确定为运动量很小。 我校学生体育锻炼运动量见表6。表6显示,在参加锻炼的1019名学生中,有375学生运动量较大,占锻炼总人数的36.76%,以中等运动量锻炼的学生共有534人,占锻炼总人数的52.44%,以小运动量锻炼的学生共有110人,占锻炼总人数的10.80%。 表6我校学生体育锻炼运动量一览表 2、影响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因素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见表7),影响我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依次为方式单一乏味、疲劳、没有时间、缺乏专人指导、没有兴趣、没有场所、没有恒心、害怕受伤等,分别占学生总人数的64.2%、48.2%、31%、30.3%、29.1%、27%、21.6%、10.4%。 表7影响我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一览表 从表7可以看出,我校学生不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方式单一乏味”(占64.2%)、“疲劳”(占48.7%)、“没有时间”(占31%)、“缺乏专人指导”(占30.3%)、“没有兴趣”(占29.1%)“没有场所”(占27.0%)。 究其原因可能是:1)由于我校学生体育课要求中长跑是必测项目,对学生体能要求高,学生体育课的及格压力较大,经常要参加长跑锻炼,因此学生感到锻炼方式单一乏味,造成学生身心疲劳;2)由于目前就业压力等原因,使很多学生把课余时间花在准备考研究生、学习外语、辅修第二专业等方面,从而没有时间参加锻炼。3)由于体育锻炼是一个长期的比较持久的过程,加上有的项目比较枯燥乏味,需要学生要有较强的意志力,这就可能导致很多学生没有恒心去长期坚持体育锻炼。4)影响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还有:学生对锻炼积极主动的态度、良好的运动习惯以及学生所掌握的运动技能情况;现有的体育场馆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要求,而且除了体育课以外,学生主动通过书本学习体育锻炼的知识还很欠缺,需要给予专门指导,提高现有场馆的利用率,加强科学进行体育锻炼的知识的宣传,如在体育场馆周围悬挂如何科学的选择运动项目、运动持续时间、运动频率、运动量等,让学生很方便就能在运动过程中懂得怎样去科学的进行体育锻炼。 3、结论 通过调查发现:我校多数学生对体育锻炼的态度较积极,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对体育锻炼不感兴趣;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趋向多元化;学生最喜欢的锻炼方式是与同伴一起进行;锻炼的运动量基本适中;影响我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主要为锻炼的方式单一乏味。 财经大学论文: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压力源调查研究 摘 要 伴随着教育的发展,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硕士研究生扩招与批量化是目前发展的主流,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负面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近年来,因心理健康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各种行为偏差事件日益增多。西南财经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和“211” 重点建设的大学,研究生教育是学校重点建设对象。研究生群体日益壮大的同时,是否也伴随着心理压力的不断加重?这些压力是否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在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经过问卷调查,对西南财经大学的4800多名在校硕士研究生进行抽样分析,寻找压力源泉。 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 压力源 西南财经大学 本次问卷调查对西南财经大学4800余名研究生进行分层抽样调查,一、二、三年级的样本容量分别为107、98、106,男女的样本容量为154、157,一共抽取了311个样本进行分析。 一、研究生心理压力的因子探索 对预测结果进行项目分析,计算问卷各项目与问卷总分之间的相关程度,删除相关系数小于0.45的题项。对剩余的题项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KMO(0.862)检验和Bartlett(在.000水平显著)检验,认为问卷的题项适合做因子分析。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正交旋转法,产生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10个,其中累计解释方差为56.122%,根据碎石图确定抽取7个公共因子,累计解释的方差率51.666%。强制抽取7个因子,再次做因子分析。这样得到一个含34个测题的量表,对这一个量表再进行因子分析,结果项目集中在7个因子上,方差累计解释率为53.532%。这7个因子和初步假设的内容基本相吻合。 根据每个因子中的题项将因子分别命名为因子1学业、因子2人际交往、因子3就业和前途、因子4经济、因子5家庭关系、因子6恋爱和婚姻、因子7其它。具体情况如表1 二、压力源量表信度与效度分析 在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检验总量表和分量表(各因子层面)的内部一致性。结果显示,问卷各因子层面所涉及题项的Cronbach系数检验结果在0.619-0.817之间,表明该量表各因子层面题项的内部一致性程度较高。该量表题项的复测相关问系数在0.597-0.778之间,均达到显著的相关程度(p 表4的分析结果表明,除了部分工作压力因素之间是显著的相关关系外,大部分压力维度之间的相关关系并不显著。这表明,研究生大部分压力维度的压力状况并不影响其他维度的压力状况,不同的压力维度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某一些维度的压力状况之间也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例如人际关系带来的压力与经济因素带来的压力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732的水平,表明它们二者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同时,不同维度的压力与研究生压力总体均呈显著正相关,表明本次研究提出的这些压力维度是研究生压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就业和前途因子与学业因子所带来的压力与压力总体的相关性最大,说明就业和前途以及学业情况是最容易引起研究生压力感的两个重要因素。 四、结论 通过对调查样本的分析,研究生的心理压力排在前三位的是就业和前途压力、学业压力和经济压力。具体到压力性事件,因子分超过3分的有:整体就业竞争激烈,专业竞争力不强,科研任务繁重,他们分别归属于就业和前途因子、学业因子。就业压力成为首要的心理压力,这与近一两年的研究调查结果是相符合的。本次调查还发现:婚恋爱情和人际交往是排在比较靠后的两种压力,这与现在研究生年龄普遍偏小(应届生居多)而社会上结婚年龄普遍后移有关。在做样本抽查访谈中许多硕士研究生没有谈恋爱并不感觉有压力,甚至还认为不谈恋爱对就业有利。 财经大学论文: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数理统计等方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要求,以中央财经大学05~08级学生作为测试对象,汇总、分析学生的测试数据,旨在掌握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建议,为我校的体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中央财经大学体质健康调查研究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来加强和改进体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本文在对我校大学生体质测试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我校学生体质的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我校体育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一、研究对象、方法与内容 1.1研究对象 我校05~08级全体本科生(6306人)。其中大一1804人(男生881人,女生923人)、大二1659人(男生754人,女生905人)、大三1543人(男生654人,女生889人)、大四1300人(男生559人,女生741人)。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查阅有关体质测试的论文,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1.2.2统计方法 采用教育部网站专用软件及Excel2003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在分析中均将观测量中的缺失值排除。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和等级评定要求进行评定。 二、测试结果与分析 2.1身高标准体重:低体重和营养不良是影响我校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突出问题 测评结果显示:我校学生形态发育和营养状况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较低体重和营养不良检出率太高。如图1所示,我校体重正常的学生仅占41.12%,而较低体重和营养不良的学生竟高达40.52%。低体重和营养不良不仅成为影响我校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突出问题。相对而言,超重和肥胖不是我校学生体质与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但是对于超常体重的控制仍然是值得注意问题。 2.2肺活量指数:不及格率为15.67 % ,与耐力性锻炼不足有关 我校学生肺活量指数合格率为84.33%,其中优秀率为11.62%,良好率为28.69%,及格率为42.77%。从测评结果看,我校学生呼吸系统机能水平相对较差,呼吸系统机能与耐力素质成正相关,我校学生肺活量指数水平较差可能与耐力性锻炼不足有关。 2.3立定跳远:不及格率最高,学生的下肢肌肉的爆发力亟待提高 我校学生立定跳远合格率为82.13%,其中优秀率为2.56%,良好率和及格率分别为20.55%和50.27%,有将近27.87%的学生不及格。四个年级学生的立定跳远成绩的及格率相差不大,07级学生的良好率稍高于其他三个年级,立定跳远测试不及格率高的原因说明我校学生的下肢肌肉的爆发力亟待提高。 2.4握力体重指数(男生):合格率为86.05 %,基本正常,各年级的总体水平相差不大 握力体重指数合格率为86.05%,其中优秀率为3.18%,良好率为24.23%,及格率为58.65%。从测评结果看,我校男生上肢力量年级差异不大。其中,05级和06级学生的优秀率和良好率低于07级和08级学生。 2.5坐位体前屈:合格率为98.28 %,是合格率和优秀率最高的项目 我校女生坐位体前屈合格率为98.28%,其中优秀率为33.48%,良好率为41.47%,及格率为23.33%,是所有测评项目中合格率和优秀率最高的项目,说明我校女生的柔韧素质较好。 2.6台阶实验:不及格率为11.33%,是不及格率次低的测试项目,课堂开展的中长跑项目的效果初见成效 如图4,我校学生台阶试验的优秀率为15.95%,良好率为33.79%,及格率为38.94%。从台阶试验的测评结果看,我校学生心血管系统功能的水平较高,但是由于检测仪器的信度问题,对于这个测试结果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确认。从表可见,05级和06级学生台阶试验的差异很小,07级和08级学生由于课堂开展中长跑项目的训练,所以优秀率和良好率明显高于另外2个年级,因而总体测试成绩更好。 三、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一)低体重和营养不良是影响我校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突出问题,由此对学生心理健康、学业成就、社会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带来的潜在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二)立定跳远测试指标是所有测评项目中合格率最低的项目。女生的坐位体前屈测试成绩最好,显示我校女生的柔韧素质较好,肺活量测试结果显示呼吸系统机能水平正在提高。 (三)台阶实验(800米、1000米跑):是不及格率次低的测试项目,明显好于其他高校,课堂开展的中长跑项目的效果初见成效。 3.2建议 3.2.1应将“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的体育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大力培养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充分调动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2.2学校应重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学生体质检测结果不仅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在校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同时还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及时地反馈及重要“警示”。 3.2.3体育教师对测试的结果要进行必要的分析。体育教师必须根据测试及分析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今后的体育课、课外活动中给予学生专业性的指导,以便学生能够进行全面的、科学的、有效的身体锻炼。 财经大学论文:中央财经大学建立体适能实验室的可行性分析 一、前言 对于高等院校而言,建立体质与健康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体测中心),对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知识水平和作业实践技能有重要意义,也对广大教职工的身心体质健康具有良好的预防监督作用,是解决师生员工缺少对个人健康状况了解、改善他们实际参与体育锻炼习惯、综合运动能力落后于理论知识的重要手段。 二、国内高校体质与健康测试实验室建设现状 2005年开始,全国各地高校体育学院(部)陆续开始投入建设体测中心(或体质健康实验室)。 北京市高校中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陆续建立了体质健康研究实验室。其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已经联合校工会、校医院、校办等单位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全面的健康体适能检测。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该校体育部正在逐步开展关于师生体质健康干预方法的探究。 三、我校体测中心建设规划目标 体测中心以国内目前最先进的《健康体适能》教程理论为指导,结合目前国内健康体适能发展的最前沿研究配置建设。基本可以满足全校教职员工健康体适能测试以及领域内研究工作。我校目前对体质检测工作还处在最基础的阶段,随之国内其他高校整体实验室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校应尽快启动体测中心的建设。 预计我校体测中心下设1个分中心(学生体质与健康测试中心),3个实验室(健康体适能研究实验室、体质健康促进实验室、保健康复实验室),1个信息化平台(健康校园管理平台(网))。 四、体测中心建设的目标 4、1、促进学生、教职工健康状况 通过对高校学生、教职工健康情况调查得出:个人健康担忧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每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状态,绝大部分师生担心个人健康问题,虽然每年都有健康体检,但是传统的医学体检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状况,他们感觉到疲劳、腰酸背痛、抵抗力下降,不能完全地投入到工作当中,这些问题在医院并没有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更没有改善的办法。通过建立体测中心可以为学校教职工进行的健康体适能测试,让大家对个人健康有了一个全新认识,不单单知道了自身的身体机能情况,同时得到了一种最为简便、实用、有效的改善办法。如何控制自己的体重,如何改善骨质状况,如何有效地、科学地参与体育锻炼,如何改善亚健康状态。 4、2、为我校学生及教职工健康管理工作探索全新模式 综合实验室已经结合先进网络管理技术初步建成网络健康管理平台,正在探寻全新的一种师生健康管理模式。该平台是以健康体适能管理系统为基础的网络增值服务平台。平台以建立个人健康互动平台为目的,同时整合健康资源与标准,建立个人健康数字平台,大力推进个人健康的数据分析和干预方法。 通过对个人健康体适能管理系统各种数据的评价、分析,提供不同健康体适能指标的评估方法和指导方法。可以根据每个人的性别、年龄、体质、居住环境、接受医疗服务的情况以及职业特性等综合因素,制定营养保健、运动保健和心理保健的个性化建议,实施特定的干预措施和心理暗示,对人体的健康状况进行合理的调整与休息,有效地改善人体出现的疲劳、头痛、失眠等不适症状以及慢性病状况,同时能够评估个人发生疾病的潜在危险因素,从而有效地对潜在的疾病实行预防、治疗及控制。 4、3、实验室建设对科研的支持 高校实验室建设是保证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加快学科发展、提高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教育科研体制改革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文化的重大任务”,“担负着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重要任务”,这就从根本上规定了高等院校必须开展科学研究。 体育部将会通过不断地学习努力,利用我们这个大平台全面的提高我们的科研水平,尽快的为学校科研方面做出最大贡献。这样不仅能得到技术领先的成果,更能培养锻炼出高级专业人才,为学校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4、改善体育教育传统观念 我国的体育教学始终在单纯传授体育技能和身体锻炼方法的低层次上探索,而且学校体育现有的传统教学模式也越来越满足不了学生对体育运动,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学生体育学习的兴趣,首先应该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改造千人一体的标准化教学模式,充分挖掘大学生的潜能和特质,用人性化的教学理念,寻求一种新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一个轻松愉快又充满自信的教学环境,让他们去实现情感的释放和成功的体验。 4、5、成为伤病者的康复理疗及健康教育基地 体育综合实验室除满足教学任务外,还坚持利用课余时间,面向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开放。主要针对运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运动性伤病,接待运动伤病者前来咨询和康复理疗,辅助治愈运动疾病。同时进行科学的运动相关健康教育宣传,为全校师生的运动提供科学指导。 有效提供学校现有体育资源的利用 通过科学检测、指导,以及长效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带动大家的体育锻炼热情,以提高学校体育资源的从分利用。 五、体测中心的建立的实施方式 5、1建立实施的组织机构,完善体系建立的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实施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承担实施任务的执行人,同时还要确定相应的协作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形成依托学校、全员参与的良好格局。 5、2配备和培训实施工作人员 健康校园健身活动计划的实施需要相应的人员,特别是健身运动指导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实施人员应该掌握与实施健身活动计划有关的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3建立体质测试与评价体系与健康指导体系 针对测评的结果,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运动处方和营养处方,指导学生进行健身活动,并进行跟踪调查,这是顺利实施健康校园健康管理的基本保证。另外通过健康咨询与评价,健身活动的指导机构还要不断研究与开发新的健身方法与手段以满足广大师生的健身需求。该体系依托于健身活动,服务于健身活动,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健康的咨询,全面推动健康校园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设计素描教学方法 摘要:设计素描一直是环境设计专业的基础教学的主干课程之一,旨在培养学学生造型能力、空间意识、创新意识,通过研究教学方法的研究,探析环境设计专业素描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改革研究和实践情况。 关键词:设计素描;现状;教学模式;改革 一、我国环境设计专业设计素描的教学现状 设计素描教学作为环境设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旨在训练学生的空间意识、造型能力以及表现能力,为今后的专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我国大多数院校的设计专业的基础教学都是沿袭传统教学模式,“设计素描”的概念的提出不过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所谓的“设计素描”教学一般将其分为几个模块,一是几何石膏体的训练,二是各种静物的训练,三是结合创意的素描训练,在创意素描的模块里面又分为联想、平面意向、解构、重构素描等。拿我们学院为例,这种教学模式无论是在环境设计、服装设计、动画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里面,其教学步骤和教学模式几乎都是相同,都是以全因素素描的形式表达形,肌理,再加上一些拼凑的造型,完成“创意”“解构”再“重构”的过程,以此实现设计素描的创新教育的目标。目前国内可以购买到的有关“设计素描”的高校教材,几乎都是以这种模块完成编写。在这些模块的训练中,对学生的造型能力的训练的确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其专业性而言,针对性并不强,由于专业的特点和侧重点不同,相同的教学模式反而模糊了专业特点,导致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从而导致失去专业方向感。当前,在环境设计专业的基础教学中,教师习惯以传统的美术教学思想进行教学,由于过于注重绘画基础的练习,老师和学生都片面的注重绘画效果和装饰效果,而忽视了学习素描的目的性,造成教学内容的单一,严重影响教学的效果和教学质量。对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而言,对空间意识的培养、质感的表达等显得至关重要。第一,空间在环境设计教学中的重要性。环境设计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环境设计其实就是对空间及空间形态进行的设计,无论是室外、还是室内,其空间结构和形态结构,都是体现环境设计的主要精髓,如果空间造型能力的培养缺失,往往使得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在步入专业课学习时会因为对空间的认识不足而使得设计任务无法按照预想中进行研究与表达;第二,质感在环境设计中的重要性。质感是材料的语言,比如木头、大理石、塑料、玻璃、金属、布艺等,这些都是建材市场常见的各种材料,环境设计师都是通过这些材料进行各种的设计表达,在这些设计表达中,设计师往往通过这些质感各异的材料表现出细微的差异,材质能给人们带来强烈的心理感受,在环境设计中,细微的质感也能体现作品的地域、人文、历史的情怀,或者是设计师个人对设计理念的一种向往,这种质感的表达需要经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和训练,才能够表现出生动而细致的触感,甚至是带有设计师个人的专属质感,这样的作品是具有生命力的,往往也能成为经典而不被历史埋没。这种对质感捕捉的能力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除了设计师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作品的灵魂和内涵,还要有表达设计作品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需要在最早的基础教育中就需要介入和培养的。 二、对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 环境设计专业是一门融合了诸多领域的交叉性学科,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这就意味着教学改革必须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1.以应用为目标,明确教学目标 在刚刚步入大学的新生,对专业充满了学习的激情和探索的欲望,但是知识结构和学习模式还是停留在过去的认知上,对专业的认识和方向不明确,因此在教学中,应该加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认识,明确学生学习的目标,并进行相关的训练。在训练过程中,引入环境设计的相关实例,在讲解造型透视的概念时可以结合室内的床、柜、桌等物体来讲解,改变过去传统教学中的以石膏和静物为对象,而是直接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室内的造型上去,这样使学生能够更快、更直观的了解专业知识结构,直接和应用技能相联系,也符合我校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思想,通过室内图片案例的展示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明确学生的学习目标。 2.以创新为目标,根据专业特性设置教学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性,在有限的教学时限内,规范教学内容,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教学模式,结合专业特性,设置教学内容,根据近几年的教学实验,将教学内容进行了调整,教学效果明显有了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有了显著提高。以我们学院环境设计专业为例,我们学校素描课是68课时,时间非常有限,在近几年的教学过程中,我尝试改变过去传统的以几何石膏、静物为主的训练模式,而是以室内设计装修案例的图片为例,在大屏幕中,先讲解出一点透视和两点透视的大概规范画法,然后在黑板上以展示的图片为媒介进行示范,然后让学生在规范学时内,按照要求画出室内一角,而室内一角是根据一点透视、两点透视、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来划定模块。在68个学时结束时,学生基本上掌握了一点透视、两点透视、室内单体的画法,对物体的大致高度、宽度的确定也有了一定的能力,这为以后的专业学习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提高了造型能力、室内物体质感以及空间感的认识和表现能力,还对人体尺度有了一些了解,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大大的增强了他们对未来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兴趣。根据几年的教学实验观察,比起以往的传统的素描教学模式而言,学生更能接受这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教学效果非常明显,素描作为环境设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今后进一步的专业教学打下了基础。 3.根据教学目标合理布置课后作业 环境设计学是具有一个创造意识和创造精神的学科,在训练基础造型技巧的同时,还要注意创意思维的训练,由于教学时间有限,我们可以合理的安排学生课后的时间。让学生准备一个随身携带的速写本,除了日常的室内单体写生练习以外,还让学生利用所学的透视知识和造型原理将圆形、方形、不规则的几何形等进行空间的插接和转换,以此训练学生的空间意识和创造意识,这对于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个训练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而老师除了引导学生思考以外,还要注意做好检查和评价,有效的教学监督对完成教学目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对培养学生的良好的学习习惯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注重学科教学发展的时代性 要突出课程的时代性,老师也要与时俱进,不仅要时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学内容,还要更新教学方式,除了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示范以外,还要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知识的比对和讲解,在传授基本的绘画技巧之外,还要结合环境设计专业的特点,根据学生需要准备大量的课外资源,将传统的设计和当代的设计做比较分析,探索分析空间的设计、材料的肌理、色彩的搭配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将素描教学应用到设计案例中去。 5.制定合理的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方式,通过教学评价可以增加师生时间的互动,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也可以通过教学评价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来改善自己的不足,也可以通过评价机制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还可以通过评价机制来发现教师自身不足,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教学效果。教学评价机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教师评学生教师评学生,指的是教师对学生作出评价,在这个评价机制里,老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根据学生考勤情况,平时上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三个方面设置分值,这个评价可以作为一个灵活的抗干,控制学生的行为。(2)学生之间互评这个评价机制是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目的在于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培养同学之间的协作精神。(3)学生评老师教师通过例如聚会、课后座谈会,网上交流平台、匿名留言的方式,让学生提出对教学的创想、对老师的要求,通过创设轻松愉快的环境,建立良好沟通交流环境。这个评价机制不仅能使老师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还能根据学生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进一步完成教学目标。 三、结语 设计素描是环境设计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课,就是要根据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的特点,锻炼学生造型、表现、创造能力,还要让学生了解专业、了解未来学习的方向,为以后的专业设计打下基础,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始终都要坚持以环境空间设计的理念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与时代相结合,大胆创新,大胆革新,明确环境设计素描课程的专业特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形体意识,空间意识,表现意识,挖掘学生自身的个性特点,结合优秀的教学资源的信息,加强专业方向,通过教学实践,搜集调查反馈,还可以在速写、色彩的教学模式中依法炮制,形成教学模式,找出真正适应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模式,顺应教学改革的大环境,培养出适合市场、适合时代的优秀环境设计人才。 作者:易彩波 单位: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讲师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思考 【摘要】本文以环境设计专业的发展现状与人才培养定位为切入点,提出在高校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与新形势下要改变教学观念,提出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的改革对于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意义,并为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课程教学提出了设想及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良路径。 【关键词】环境设计;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教学方式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高教领域将迎来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高峰。各高校应在这种新形势下对各专业教育进行改革与探索,结合各专业特点及地方经济发展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社会需要和发展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本文以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的环境设计专业为例来展开分析研究。 一、我国高等院校环境设计专业的现状 环境设计是一门建立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边缘学科,也是一门尚在发展中的学科,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的环境设计专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室内设计系效仿日本而设立的专业。随后,国内众多高等院校纷纷设立该专业,尽管叫法各异,但本质上大同小异,都是围绕建筑所进行的设计和装饰活动,属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门类。[1]近3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速度和规模空前加速,环境设计与施工队伍急剧膨胀,环境设计成为现代社会急需的学科,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但目前我国环境设计处于发展阶段,还没有完善的学科理论建设,各大高校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失衡与不稳现象,众多高校在专业的设计实践方面落后于其他院校,毕业生不能顺利和社会接轨。 二、转型背景下高校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的改革与实践 (一)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动态,以市场需求为风向标,找准定位,合理调整实践教学课程,确立新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首先,将每学期18周专业课程设置调整为16周专业课程和2周专业综合训练。其中,2周专业综合训练的目的是针对本学期所学内容进行深度练习,力所能及地参加设计实践工作,以稳固学生本学期所学内容,避免产生以往练习时间短、学完不用继而忘记的现象;其次,将第6学期和第7学期设为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学生可以在五个工作室中任意选修两个工作室,完成社会实际项目,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二)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美术与设计学院尝试摸索一种新的实践教学方式,即工作室教学模式。增设五彩风设计工作室、威客设计工作室、流水间设计工作室、新空间设计工作室、一片林设计工作室等五个专业工作室,借助工作室全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应的工作室,在工作室,教师强抓实践教学,带领学生完成所承接的社会项目,真正实现课堂教学与市场经济的完美对接。 (三)美术与设计学院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青年教师跟上时代、市场经济的步伐,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业学习,承接社会项目,通过参与实际工程项目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提高教学能力。。 (四)提倡教师带领学生运用专业技能服务承德市经济建设。通过与承德市部分工作部门的合作,承接承德市地方工程项目设计,完成课题研究,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如流水间设计工作室与承德银行合作完成承德银行总部大楼企业文化展厅设计、休闲区设计、休闲区陈设设计,与上板城监狱合作完成了上板城监狱办公楼部分楼宇文化设计等诸多社会实践项目,均得到了甲方的认可与肯定。 三、地方高校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教育部规划司副司长陈峰认为,按照社会需求,可以将大学分为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其他类型。虽然研究型人才对国家非常重要,但是社会发展需求更多的是应用技术类人才。所以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意义。 (二)实践意义。根据美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特点,分析本专业岗位对人才知识结构、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建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以社会需求和发展为标准,将学生培养成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缩短学生从校园向社会过渡的时间。所以,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实践研究意义。 四、结语 通过对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的改革,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将所学知识转化成社会所需要的资源,进而推动环境设计专业的良性发展,实现该专业与社会需求顺利对接,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目标研究 《建筑设计初步》是建筑学、环境设计专业的一门基础专业课程,在国内多个院校中均有开设,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学生开设,它作为一门专业学习的入门课程,其主要培养学生对于专业的认知、设计表现能力。近年来,教学改革在本课程中广泛开展,如同济大学、清华大学等建筑学专业纷纷从传统的教学重点设计表现转向设计思维训练,当然不同院校之间教学内容和教学侧重点各有不同。而作为环境设计专业开设本门课程亦有多个院校,本校环境设计专业也在大二开设了本门课程。本校环境设计专业开办于2001年,最初为高职高专的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在2012年升本后,环境设计专业得到较大发展,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在制定的过程中,吸取了专科教学经验,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应用型目标,在大一学习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构成设计、思维训练的基础上,在第三学期开设了《建筑设计初步》这门课程,并将其作为专业设计学习的第一门课程。 一、课程教学定位的思考 本校环境设计专业并不偏重建筑方向,而是以室内设计为主、景观设计为辅的人才培养思路,但是在刚接触专业设计课程的开始给学生开设本课程,意义亦很重要。如同学习服装设计的同学需要了解人体结构一样,学习室内外空间设计的同学一样要了解室内外空间的依存的基础--建筑。同时建筑的风格、流派演变往往也是室内外空间设计潮流发展的领头兵,了解建筑是从事室内外空间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也是设计师的基本素养之一。但是在环境设计专业开始本课程与建筑学专业的课程有较多的不同,它更侧重于对建筑基本知识的理论学习、启发学生创新思维,不强调对建筑表现的过多训练。更由于本校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学情,强调在学生学习设计之始,就要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树立对环境设计行业正确的价值认同,除了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设计方法的掌握和设计思维的训练之外,更加强着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让学生关注设计、关注生活。 二、课程框架设计的研究 由于本专业学习重点为室内设计方向,且在学时整体压缩的情况下,本课程仅有32课时,要在这短短32课时中,为学生打开一扇通往设计的大门,引导学生前进并激发学生兴趣,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从培养的目标、能力入手,在参考国内多所院校的课程教学基础之上,制定了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框架。结合本专业学生的现状,将庞杂的教学内容进行梳理,形成五个模块化,每个模块解决一个问题,并且模块呈现逐层进阶,符合认知学习规律。 1.建筑基础知识 在本章节中了解建筑的发展、特征,与社会、民族、地区等关系,理解建筑基本构成要素,理解中西方古代建筑基本特征及不同,了解现代建筑基本类型风格。本模块重点是理论学习,拓展专业知识,为后期的学习做丰富的积累,打下创意基础。 2.建筑表现技法 主要介绍建筑制图基本知识,建筑测量和绘制技法,为后期方案表现打下基础。本章节在传统建筑设计初步中是重中之重,特别是建筑绘制技法。但在本课程中其重要性有较大下降,一是因为非建筑类专业,对建筑表现技法训练过多会有偏颇,二是后续有《表现技法》课程。同时因为本门课程同时并行上《CAD与室内设计制图》,故本章节的建筑制图基本知识就侧重于较为简单的建筑识图与制图,与室内设计制图进行区分和衔接。 3.名家建筑分析 本模块通过对名家建筑的深入分析,加强学生对建筑空间、形式与材料等的深入了解,学习优秀,吸取经验,并培养学生的基本分析能力。“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开展设计学习的一个有效途径,对于大师的作品的学习会有效提高学生对设计的认识,故在学习基本理论和初步掌握表现技法的基础上,开展对名家、大师作品的分析将非常重要。很多学生初步开展设计学习时,都感觉非常困难,不知道如何下手,其实“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对于设计学习来说也是一个必经的途径。但是如何去阅读,如何去分析,如何有效的从大师的作品中学习到经验,提取到对自己有帮助的设计元素,这却是很多学生困惑的地方。以往的教学中,老师往往先介绍一下设计基本原理,再举例讲解一下设计大师的作品,如年代、风格,观看一下图片就完了,学生真正动手做设计的时候还是糊涂,如何把大师的作品转化为自己设计的养分?在本章节中除了以名家建筑为例介绍了如何进行作品分析,并对学生开展训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教学任务:通过名家建筑的分析,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当下设计的发展,了解并分析中国社会中城市、建筑、设计等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思潮,引发学生对生活的思考。 4.立体空间升起 本章节重点是通过实体模型的制作训练,训练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和塑造能力。作为学习室内外空间设计的同学,对从二维平面到三维立体空间的转变,甚至是四维空间的感受都对今后的专业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故对立体空间形态塑造的训练是本门课程的重点篇章,也是难点之一。在本章中先从平面图形的塑造开始训练,到立体空间形态的训练,从外在形态到内部空间,从实-虚空间的塑造转化到内部流线的设计,训练学生对空间的掌握和运用。通过这样的训练,学生对于空间的感受和空间塑造的把握都会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5.小建筑设计 本章是本课程最重要的一个篇章,也是最终教学成果的体现。通过前面理论的学习、制图训练、案例分析以及空间造型训练,最终达到设计前期基础的夯实,为完成最后一个设计目标而服务。通过讲解建筑设计程序、设计方法、平面组合设计、空间组合方式、造型艺术处理手法等让学生掌握相关设计流程、设计思路及方法。如同学会了如何驾驶车辆的理论却依然不会开车一样,“从无到有”“灵感一现”的设计过程在尚未入门的初学者面前显得是那么玄妙和不可琢磨。故本章节也以教师现场直接以自己的设计案例进行讲解演示来展现设计的流程、设计构思的发展、以及设计表现的方法,以此给学生带来更加直观、真切的认知,把整个过程剖析、展示一遍,学生方能真正了解“设计是这样做的啊!”才能开展模仿性设计,并通过一个小建筑设计的综合训练,实践课程全部学习成果,完成设计方案并将作品进行展示。 6.模型制作 实践周的课程设置即是希望在学期末对学生本学期所学习的重要课程进行一个回顾、提高和深化,结合建筑初步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在前期建筑方案设计基础上,对图纸进行深入设计,并小组合作完成模型制作。时隔半学期后,再次审视方案,学生可以更加清醒的认识自己方案中的优缺点,并在小组内部进行激烈的研讨,对其进行修改,通过各种材质及工具的使用,完成建筑模型及周边环境的搭建。这种模型制作的过程也对学生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有较好的训练。 三、总结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继续坚持以兴趣激励为引导思想,以后期课程需要、工作需求为启发,强调调研分析、空间训练、小组合作,推进学生课后自学与课堂研讨的深入,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审美能力和分析思辨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 作者:刘岚 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多媒体技术研究 摘要:多媒体技术广泛地应用在教学领域中,对教学效果产生极大的影响。文章通过对环境设计专业和多媒体技术的介绍,探究多媒体技术在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中的应用。 关键词:环境设计专业;教学;多媒体技术;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技术因具有直观、形象、信息量大等特点,深受教师和学生的青睐。相对于传统的环境设计专业教学,多媒体技术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被广泛地应用在课堂教学中,并成为推进和改善教学的重要手段。 一、环境设计专业 1.环境设计专业的概念 环境是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艺术是20世纪新兴的艺术类型。狭义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从属于设计学,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装饰和装潢设计等。广义的环境艺术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几乎涵盖了与环境有关的所有内容,涉及美化、装饰的所有设计领域。 2.环境设计专业的发展 环境设计专业在我国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国家教委设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简称环艺专业)。改革开放后,环艺专业迅速发展,2012年被正式确认为艺术学门类下一门独立的专业。随之各类院校广泛开设该专业,并根据开设专业性质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培养重点。综合类院校以建筑类课程为主体,进行艺术素养的基本训练;艺术类院校重点培养艺术表现技能,辅助增加景观和建筑等课程。 3.环境设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的是具有一定艺术修养、良好文化素养和娴熟专业技能,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掌握必备的环境设计专业相关课程知识,创新和实践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二、多媒体技术 1.多媒体技术的概念 媒体是信息的载体,多媒体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将多个单媒体组合使用。多媒体技术是一种信息处理技术,主要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文字、声音、动画、视频、图像等进行采集、获取、压缩、编辑、存储等综合的数字化处理,形成交互性的一体化技术。 2.多媒体技术的特征 多媒体技术具有集成性、控制性、交互性、非线性、实时性、信息使用的方便性、信息结构的动态性等基本特征。因多媒体技术具有人机交互、即时反馈的显著特点,在教学效果上往往优于其他教学方法。 三、多媒体技术在环境设计专业中的应用 1.多媒体技术在环境设计专业教学中的应用 多媒体技术广泛地应用于教学领域,环境设计专业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的图像、动画、视频等方式,能将晦涩难懂的教学内容清晰地演示给学生,易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1)PPT在教学中的应用 在现代的课堂教学中,绝大多数教师采用多媒体技术授课,但在长期的实践中,在某些课程或者在一门课程的不同内容中,现代PPT教学并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黑板教学。教师应以PPT多媒体教学为基础,弥补传统黑板教学的不足,增加课堂教学内容,加快授课进度,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进度。在环境设计专业课程中,如商业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居住空间设计等课程中,需要大量的图片和视频辅助学习,通过PPT可以将这些教学元素充分融入课程,将典型的案例效果图插入PPT,通过实际案例的演示和教师的针对性讲述,可以使学生直接理解如何设计,能够分析什么样的设计才是好的设计。 (2)Flash动画在教学中的应用 1999年6月,美国MACROMEDIA公司推出一款优秀的网页动画设计软件,即Flash。利用Flash软件这种交互式动画设计工具可将音效、声音和动画等内容融合在一起,制作出动态网页。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利用Flash软件提供的多种教学工具,制作动态效果。如建筑设计制图课程,这门课程是环境设计专业的基础课,旨在掌握规范的制图标准和如何绘制平面图、立面图、轴测图、剖面图等。通过利用Flash软件制作动态效果,将绘图步骤通过动态效果演示给学生看,可以节省教师课堂绘制的时间,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同时各种动态演示效果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视频在教学中的应用 现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各类网络教学视频、纪录片、教学片等较多,教师可大量学习和搜集有用的相关视频,根据课程需求,在适当的理论讲述后播放视频文件。如,对于施工工艺这类枯燥、难懂的课程,教师通过图片展示施工的每个环节,展现施工图绘制的过程,不如通过现场施工的视频,再配上语音的讲述更有效果。学生如同身临其境,直接感受实际的操作流程和制作工艺。如,一些史论性课程理论性过强,知识不易于记忆,教师通过播放相关历史视频,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取得触类旁通的效果。通过PPT、Flash动画、视频等多媒体技术,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晦涩难懂的知识,还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其扎实掌握课堂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授课效率,活跃课堂气氛。这种动态的全新的信息内容及传递方式,可以给学生带来丰富多变的认知形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师生的互动交流。 2.多媒体技术在环境设计专业实践表现中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凭借其快速、准确、操作简便等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技能。环境设计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设计师准确表达设计思想和意图,将设计直观地展现给客户是最终目标,因此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一些能够表现二维、三维的常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如AutoCAD、PhotoShop、3dsMax等。 (1)AutoCAD软件 1982年Autodesk公司开发了AutoCAD(AutoComputerAided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主要用于绘制二维平面图和三维设计图等。对于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需要掌握AutoCAD的基本绘图命令、编辑命令和修改命令,绘制简单的室内家具和简单的小品;掌握绘图标准,准确、精细地绘制平面图、立面和剖面图;通过掌握的施工工艺内容,绘制天花图、地面铺装图、节点大样图与施工图等。 (2)Photoshop软件 AdobePhotoshop由AdobeSystems开发,简称“PS”。该软件主要用于处理以像素构成的数字图像,能够准确、快速、便捷地进行图片的编辑和修改,是一款专业用途广泛、易于学习和掌握的设计软件。Photoshop软件在环境设计专业中,主要用于后期平面效果图和局部效果图的绘制,学生需要掌握平面效果图绘制的审美效果和色彩搭配,掌握局部效果图表现的透视效果。 (3)3dsMax软件 3dsMax软件对于环境艺术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必须掌握的专业软件,主要培养学生的三维空间设计和效果图的表现能力。通过掌握3dsMax软件的基础操作,能够真实地表现室内设计的空间效果和场景透视效果。其种类丰富的材质和多角度的灯光效果,能对实际工程案例进行虚拟设计,提高设计师的工作效率,与客户实时互动交流,避免设计缺陷。 作者:任飞 单位:哈尔滨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软件技术专业认知学徒制教学环境设计 【摘要】认知学徒制理论自提出以来,便在教学环境设计中得到广泛推行和应用。认知学徒制继承传统学徒制的核心要素,融入现代学校教育中重视认知能力培养的理念,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认知学徒制;教学环境设计;软件技术专业 一、认知学徒制的概述 所谓认知学徒制(CognitiveApprenticesship),是一种将传统学徒制的核心技术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将重点转向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即专家在实践活动中获取知识的过程以及处理问题所需的思维、问题求解和处理复杂任务的能力。以软件技术专业为例,可以将“认知学徒制”运用到日常教学中,尤其像办公应用、软件编程、软件设计、软件技术服务等技能要求高、操作性较强的课程,有必要根据培养计划需要,结合社会产业发展现状,设立与实际操作环境相一致的教学环境,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使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便有机会接触到实训操作,最大限度的与实际行业需要接轨,从而在毕业之后能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二、认知学徒制教学环境设计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认知学徒制重视理论知识与事实知识在问题解决和任务完成过程中的应用。因此,这就要求在学校教学中,要把基本理论知识与复杂多变的真实情境相结合。这时,我们就要强调情境环境的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就是要求学校为学生创造的任务环境与学生未来实际接触到的,并将所学的概念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其中的实际环境的相结合程度。学校要在课堂教学中为学生设计一个与实际操作环境尽可能相似的情境,从而使学生在未来进行实际操作时能够尽快适应。 (二)互动性原则 学习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采取个别化的学习使学生获取知识,同时结合合作式学习指导学生进行知识的运用。认知学徒制强调学习是有目的的模仿活动,注重培养学习主体主动学习的能力以及正确的思考方式。 (三)以人为本原则 职业教育是一种专门教育,是针对某种职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职业教育与职业要求相辅相成。高等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它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获得一定的专门知识并掌握相应的劳动技能。认知学徒制正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把学生的个人发展放在第一位,了解学生的个性,明确社会发展需要,以学生个性发展、社会需要以及教学环境提升三者协调发展为教育思想。 (四)主动性原则 认知学徒制下的教学情境中,反思处于核心的位置。这是学生将自己的思维和问题求解过程与专家、同伴或某专业的内在认知模式进行比较,以修正、完善自己的问题求解和任务完成的过程。学生要对观察到的专家活动进行反思,思考他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然后将总结到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实践中,与自己完成的任务成果做比较,之后继续反思自己的操作过程存在怎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并加以修正和完善。 三、认知学徒制教学环境设计方案 (一)建模。这一过程的目的在于专家将完成某个任务的过程展现给学生,将其运用基本概念、事实知识以及控制过程显现化。 (二)搭建脚手架。学生在完成任务时,教师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但是随着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教师应逐渐减少对学生的支撑,将学习的主动权和操作权还给学生,逐渐拆除脚手架。 (三)情境模拟。经过前两个阶段,学生学习的热情已经被调动起来,这时候,教师需要将概念知识转入到情境化学习中,以进一步激发学生对知识的探索欲。 (四)独立探索。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脱离教师的支撑作用,独立完成一个项目的设计和制作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必须掌握好内容的难易程度,突出重点,变化形式,使学生经过独立探索之后,对整个项目任务有一个更深的了解。 (五)反思探究。这一阶段的学习已基本接近尾声,是展示任务完成情况的阶段。教师要对学生完成的项目任务进行总体客观的评价,将学生自身的能力水平与项目任务的难易程度和复杂性作为综合考虑任务结果的标准。 四、职业教育认知学徒制教学设计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软件的设计与开发过程是一项高度复杂的工作,需要设计人员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认知技能和经验,而这样的隐性知识与技能需要使学生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通过观察、模仿专家的操作过程,并在专家的指导下获得。因此,本专业在界面设计、数据库设计、软件编程、软件测试等环节中有必要运用认知学徒制,将专家在软件设计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显现化,通过学生的小组合作将知识社会化,最后内化为每个学生的隐性知识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二)教学设计实施步骤 1.案例观摩,引入项目。通过多媒体技术创设真实的任务情境和客户需求,将专家案例,即专家对项目进行的需求分析、软件概要、程序编码等系列文档直观的呈现给学生。这其中包含大量的专家隐性知识,之后教师通过虚拟学习社区提供的文档注释工具,对软件设计中设计的关键技术和思维过程进行标注和解释,提供学习资源,分发任务书以及评价表,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架和个性化学习服务。 2.任务实施,技术突破。学生案例剖析之后的设计方案,由教师查看指导,评审之后,学生可通过小组形式实施计划。教师继续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提供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进一步明确软件设计的具体任务,同时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针对不同的设计文档给予适当的“脚手架”支撑。之后,教师组织学生对自己设计的方案和任务成果进行分析和比较,使显性化的知识社会化,结合学习任务,促进学生的知识内化。根据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教师继续不断提供新的任务情境,并加大复杂程度,引导学生借助学习支架不断提升自我。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通过教师提供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支架,逐步将隐性知识显性化,结合“做”与“学”统一的方式,培养自身的反思能力,在不断的修正、完善过程中发展问题求解策略,提高技能,逐渐拜托学习“脚手架”。 3.深入探究,反思评价。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学习和探索,学生已经基本掌握软件设计的知识与关键技术,这个时候,教师可以鼓励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项目任务进行研究和开发,让每个学习者都能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完成任务。教师要鼓励学生对具体问题与指导老师或小组同伴进行深入讨论,并引导学生逐步拜托学习支架,独立完成。任务完成之后,教师组织学生展示各小组的设计成果,展开组与组之间的互评,通过教师教师的逐一点评,学习者可以将之前学习到的概念知识与实际操作过程进行整理提炼,促进隐性知识显性化,从而指导学生未来的实践活动。 五、结束语 认知学徒制的提出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并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将认知学徒制与职业教育有效的结合起来,不仅需要教师队伍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更需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知学徒制重视对学生认知能力的培养,结合先进的教育技术和教育理念,大大提高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将认知学徒制教学设计理念的精髓更好的贯穿于职业教育中,这依然是今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 作者:郭妍 单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研究 摘要:实践教学作为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的课程教学手段,其在教学方法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怎样运用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不利因素,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技法,提高学习效率、艺术修养和自身的综合能力,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是任课教师需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实践教学;实践考核;创新;人文环境;公益活动 实践教学是环境设计专业中重要的课程教学模式之一,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环境设计正逐步走向全民欣赏和大众消费时代,成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全国各高校的环境设计专业都面临着市场需求加强和扩招后出现的各种压力。在此形势下,让更多的学生通过有效、实用的方法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技法,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满足专业工作需求,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成为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的重要课题之一。环境设计专业是天津农学院的一个新增专业,招生时间较短,存在的问题较多。笔者根据近几年的教学经验,并结合其他高等农林院校教学的宝贵经验,对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一、环境设计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差 在实践教学中,教学内容不够丰富,教学形式不够多样,实践教学过程变得枯燥乏味。教学形式拘泥于固有的模式,更新跟不上时展的节奏,这就达不到因材施教的要求。教学方式、方法单调,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效率差。 2.实践教学不够系统 实践教学常作为课程的补充环节,如果缺乏一定的体系,其教学效果将大打折扣。由于偏重理论知识教学和课堂传授,并且出于安全、资金等方面的考虑,实践教学在高校中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实践教学难以获得应有的效果,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此外,缺乏合理的培养系统,也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不到有效提升。 3.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高校实践教学考核方法比较偏重考核学生对课堂理论知识的掌握,学习成绩仍然是考核评价体系的主要参照标准,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尤其是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能的激发,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因此,实践教学考核系统还有待完善。 二、环艺设计实践教学的改进途径 1.注重实践方法 正确的实践方法可以使学生在学习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少走弯路。在实践教学开始之前,教师首先要让学生结合学院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地点进行自我规划设计,从而明确实践目的。其次,教师应提出本次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一系列问题,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培养善于思考的学生,是设计教育赋予的更高的培养要求,也是未来设计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1)临摹中的再创作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没达到绘画风格上的固定阶段,在此期间可以根据临摹作品、揣摩作品中的绘画技巧和方法,积累创作经验。临摹阶段要选择一些精品画作,这样可以使学生进入一个正规的学习门径。在创作阶段,要鼓励他们依据相关作品进行再创作。 (2)掌握正确的实践观察方法 罗丹曾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有使学生发现生活中的美,其才能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在实践过程中,要尽可能掌握正确的、科学的观察方法。在这方面,要重点讲解“黄金分割”与构图的美感关系,然后让学生对实景进行观察、构图、学习。 (3)启发式实践教学方法 对于学生在作品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分析其优缺点,不能“一棍子打死”,要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在欣赏或写生过程中,要引导并启发学生融入意境,从而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才能由意境而生情,从而描绘出属于自己的充满生命力的作品。 (4)利用创作,鼓励创新形式 “解放空间,才能搜集丰富的资料,扩大认识的眼界,发挥其内在的创造力。”在教学中,教师应当给学生广阔而自由的学习空间,开发其创新能力。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勇于提出问题。教师要勇于改变重模仿、轻创造的教学,在美术创作实践中,要鼓励学生敢于标新立异、另辟蹊径,对自己构思的创作表现出执着的追求,具有绘制新颖作品的能力。 2.注重实践教学 (1)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实践教学中,要突出学生思维活跃、年轻而富有朝气的特点,广泛吸取他们的优秀建议。学生应当主动了解怎样画、画什么,而不是跟在教师后面亦步亦趋。齐白石有句名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应当反映出自己的思维和独创性,只有多学、多练、多画,“废画三千”方能换来一幅满意的作品。 (2)实践教学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相结合 要关注社会公益,播下爱的种子,撒播温暖的阳光。在实践教学间隙,院校可通过教师指导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开展各类小型公益活动,让学生体会到社会担当和责任,这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3)关注人文环境,体验自然之美 新课标强调,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教学,学生体会当地的人文环境和自然景观,体会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最终在作品中反映出来,从而提升作品的内涵,陶冶自身的情操。 (4)加强校外实习实践 实践教学是美术课程的重中之重。学生把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实践在画面上,才能真正把学到的知识展现出来。近年来,环境设计专业充分利用所建立的实习基地,完成学生实习实践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带队的教师根据实习地点的基本情况提前制订实习内容和方案,并要求实践教学基地不但要保证学生拥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和提供稳定的教学质量,而且要具有良好的专业资源基础。因此,基地的选择必须以专业教学内容为基础,具备巨大的研究潜力。 (5)实践模式的改革 以往的实践模式一般采取教师讲解,学生记笔记、整理、编写实习报告的模式,这种模式忽略了学生独立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学院将其改革为创新型实践模式,教师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己调查、分析、验证、解决,最后由教师和学生一起判断、总结。 (6)参加画展 对于通过实践教学创作的作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级青年展,提升学生的创作意识,增强其对美术学习的兴趣,其中获奖的学生还能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丰收。 3.改革实践成绩考核评价体系 (1)“评画”考核 实践作品占20%。在评画过程中,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一件作品的美感是多样化的、复杂的,对待作品应当进行客观的分析。其一,对于名家名作,要继承优秀的文化传统,大师的作品就是其中的精华。在这些名家名作中,可以体会到一种境界,体会到创作者的价值取向。从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精神因素,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实验性成果带有原创的性质和学术研究价值,理应受到尊敬。因此,学生应多看、多读这样的大师之作。其二,教师要把学生作品放在一起进行评价,既要表扬其优点,也要使其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2)PowerPoint格式实习报告成绩考核 在实践教学中,以小组为单位撰写的PowerPoint格式的实践报告在成绩评定中占40%。教师安排研究性课题或者自己提出研究课题,小组完成实践任务,并撰写实践报告,制作成PowerPoint演示文稿,让小组中的每一名成员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答辩时,选一名代表将小组的成果展示给大家。答辩有助于学生加深印象,巩固实践成果,锻炼沟通能力。 (3)每位学生独立撰写Word格式的实习报告 指导教师按照学分制要求,综合考虑进行实习成绩评定,每位学生独立撰写的Word格式的实习报告占20%。 (4)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 学生在实践期间的表现占20%。 三、结语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学院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教学规范实践,以实践促进教学,以教学和实践提升能力”的模式。该模式主要以提升学生能力为目标,构建以素质教育培养为主线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 作者:张胜起 单位:天津农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有效性分析 环境设计专业又称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门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主要由四个方面内容组成:室内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以培养设计公共空间、室内空间、室外空间以及私人空间的设计人才为主,环境艺术设计主要是对一定程度的环境进行改造与恢复,保持建筑物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一、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效性的检验标准 1.实践教育教学检验标准 实践教育教学的检验标准一般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检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通过设计实践,能够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理论基础知识的重要性,让学生在理论基础知识的指导下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上述过程能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对相关理论基础知识产生更为浓厚的兴趣,在设计平台上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更加关注一些比较新颖的设计思想和设计理念。其二,检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设计作品质量。人才质量是检验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效性的重要标准。简而言之,环境设计专业学生所设计出来的作品能否在专业赛事中获奖,或者满足施工单位的相关需求,直接影响学生在环境设计领域的就业前景。其三,检验教师的自我提高能力和学校该专业的社会影响力。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如果能够在实践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提高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就能够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继而打造学校的品牌效应。 2.理论教育教学的检验标准 理论教育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能够设计出更好的作品。教师在理论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与国家的培养目标相吻合,需要结合市场的发展规律培养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设计专业人才。教师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评估,继而明确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提高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效性的方法 1.确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就现阶段的发展形势来看,高校应更加重视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继而培养出满足社会、市场发展要求的技能型人才,提高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加强师资建设 要想进一步提高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践的教育教学有效性,学校应该积极邀请企业的技术人才参与相关教学活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设计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从目前来看,依据环境设计院校的教学目标,校企合作的教育方式能够很好地保障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育教学的有效性。 3.编写符合实际的教材 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应该积极组织环境设计专业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具体情况编写环境设计专业教材。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联合多所高校的环境设计专业教师,扩大环境设计专业的适用范围,激发出版社的发行积极性。 4.创建与市场发展规律相互统一的实践教育教学平台 创建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实践教育教学平台,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其一,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应加强与环境设计专业相关的企业的联系,吸收更多的学生参与实践。对于部分无法在企业长期实践的课程,可以通过外聘企业设计人员的方式完成相关教学。其二,将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大赛和相关课堂实践的平台,不但可以开拓师生的专业视野,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学生的总体设计水平。 三、结语 在结合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效性的相关检验标准下,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作者:赵娟 单位:河北科技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中外建筑史课程分析 摘要:文章探讨教师在史论课程教学中如何启蒙学生的建筑思想,在意识形态上让学生理解学习建筑史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促进未来艺术设计师的成长成材。笔者根据自身近几年课程教学的体会,阐述课程的特色及学习的方向和重点,以期培养和激发学生在专业设计中的创新意识。 关键词:专业特色;建筑;课程改革;创新意识 环境设计研究自然、人工、社会三类关系发展应有的方向,以优化人类生活和居住环境为主要宗旨。环境艺术设计尊重自然环境、人文历史景观的完整性,既重视历史文化关系,也具有理论研究与实践创造、环境体验与审美引导相结合的特征。建筑是人类生活的舞台,人塑造了建筑,建筑反过来也塑造了人类。建筑凝聚着人的智慧,城市生活中蕴含着感情、审美和追求,环境设计理念把建筑思想一代代传承下去,渗透到设计师的性格和想象中。建筑也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文化的标志、心灵的寄托。学习中外建筑史课程能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环境艺术意识,加强学生对建筑的热爱和对保护环境的认识。各国的物产、气候、地理、交通等各种因素不同,所产生的建筑也有自身的特色。在学习了解由于各国宗教、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生活习惯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形成的各自的建筑体系、风格等方面,这门课程也是明显优于传统设计系列课程的,在创新性改革实践中,其自身的难点与改革创新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课时问题,二是授课方式问题。 一、课程内容创新思路与教学思路 教师要分析、研究中外建筑史这门课程应当如何上,如何把建筑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内容通过创新的授课方式传达给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如何在现有的课时中教好这门课程。实践城乡景观、风景园林、建筑室内等环境设计,是环境设计专业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其研究要以环境中的建筑为主要对象,环境设计专业开设中外建筑史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该课程也是围绕培养优秀设计师的目标开展建筑史论的学习与研究,是专业课程设置最具亮点的课程之一。教学改革以挖掘专业特色文化资源为指导思想,在一定的学时内讲授一门建筑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有一定难度,要上好这门课,编好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讲稿与PPT,是课程教学的核心。环境设计按教学计划用怎样的方式授课以达到教学目的,在现有的课时内授课,如何更好、更全面地让学生领略中外建筑史课程的精髓,如何精细、全面、系统地让学生认识建筑并感受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与特色,是相当难解决的问题。要上好这门课程,教师就要用艺术专业的视觉特点,收集、编辑大量建筑图和文字解释,重点说明建筑历史理论、建筑师设计思想,从而以更生动、创新的教学参与方式,拓展学生的兴趣、文化想象与思维能力,从而更有效地完成这门课程的授课。同时,教师要以抓重点、抓历史节点、抓建筑风格的方式解读本课程的教学思路,以突出重点,分析、讲解重点的方式解读课程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建筑思维与空间理念,丰富其设计文化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二、展开课程的内涵与计划 课程重点介绍每个时期和每种建筑类别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并介绍一些有代表性的建筑大师及其设计理论和设计观点。对中国与外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背景、建筑的发展和成就、建筑风格、建筑实例、建筑师与建筑理论等进一步展开介绍,主要分两大部分,即中国建筑史部分与国外建筑史部分。如,第一部分分五个章节,按历史时期对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及近现代的中国建筑进行分析与阐述;第二部分分四个章节讲述外国建筑史,介绍古代到中世纪及近现代的欧美建筑。建筑史教学应内容丰富、全面,跳出理论课程的教授方式,着重分析设计专业学生的特色。艺术生对课程理论知识和史论的学习有其自身的思考方向,教学中教师怎样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与处理,结合艺术生的特点和学习重点、大框架讲述建筑史,这也是教改项目的难点。在课程设置上,教师要突出讲述地域文化的建筑体验,使学生在接触建筑史理论的最初阶段,就通过身边一系列的视觉图片对建筑及其所在城市的文化传统、艺术成就、风俗习惯等,建立起直观的感受,引导学生树立继承传统、发展创新的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教师可以结合古西安的文化特色,通过图文资料,如半坡人类遗址、秦兵马俑、明代城墙等,让学生了解该区域的历史背景、建筑风格、空间布局、景观特色等,初步学习、感受并建立起对历史文化积淀及其所创造的优美建筑形式的印象,培养其文化审美和创新能力。 三、结语 教师应重点分析中外建筑史课程的重点,了解课程教学的主要思路,按时间和建筑类别加以论述,重点介绍每个时期、每种建筑类别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并讲解一些有代表性的建筑大师及其设计理论和观点。坚定树立传承历史文化的设计思想,是当前设计师创新构思的前提。通过对建筑史课程的全面学习,学生可以加深对中外建筑知识的掌握程度,树立起继承、发扬传统文化的观念。将培养、渗透美术作为教学重点,引导学生深刻体验文化与建筑,引导创新的原始力量,培养新时代的环境设计师是主要教学目的。 作者:谢迁 单位:西安工程大学艺术工程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高校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 环境设计是高等教育中建筑装饰领域的重要专业,传统上以室内装饰为主。随着专业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艺术类学科中的设计学,其设计内容也日趋综合性,特别体现在艺术设计与工程技术的融合上,其实践性和工程性成为环境设计学科的基本属性。高校的学科建设应该围绕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从人才培养目标上体现多元化、多规格、多层次的特点。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来说,更要将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教学衔接起来,增强学生的综合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作为转变教育理念的首要任务,迫切需要从环境设计的学科特点上,积极开展教学途径和方法的研究,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其实践创新能力。 一、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 首先,要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传统教学对学科知识的讲解侧重于基础理论,不利于学生从知识的掌握中积累实践经验。为此,要在师资考核上凸显“双师型”人才的重要性,鼓励教师在学科专业的实践中不断增强职业能力,培养建造师、景观设计师、工程师等行业资质能力。当前,高校环境设计专业以青年教师为主,他们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锻炼,较少参与设计项目,在实践教学中多以理论为主,缺乏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实践性。因此,要逐步加强“双师型”师资建设,强化教师参与工程实践,提升实践能力。高校要从制度上、措施上提出明确要求,通过产学研课题立项以及校企师资互动实践,引导教师参与企业项目,通过时间、空间、项目等激励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同时,结合高校师资培养规划,在管理体制上增加企业实践考核内容,促进教师主动参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基于年度考评、工作奖励建立绩效考核,从体制、计划、可行性上推进“双师型”队伍的成长。另外,注重外聘兼职师资的引进,通过与企业界工程师、设计师、项目经理的资源共享,强化课堂教学的实践性,拓宽实践教学的深度与广度,以弥补当前“双师型”师资的不足。 二、注重工程项目实例导入,开展实践性课题式教学 环境设计专业课堂教学的传统训练以作业为主,往往将理论知识作为实践模拟的重点,缺乏与工程项目实际的联系,在教学上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用户的实际需求是否明确、工程项目空间条件是否完善、资金是否到位、装饰材料及施工环境是否达标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传统教学的设计流程是虚设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相应设计方案,过于凸显创意的表达,与真正的设计任务相去甚远,多倾向于自由化、理想化的设计思路,尽管也能体现风格的新奇,手法的娴熟,但往往脱离实际任务而陷入闭门造车的困惑。为此,要从传统的假设作业训练中走出来,将课堂教学与环境设计工程结合起来,特别是针对真实项目的实施与引入,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选择设计作业真题,结合企业方案内容进行实例讲解,构建完善的设计真实环境。考虑到现场的实际状况,如勘测条件、企业实际需求等,在开展课题式实践性教学时,既要强化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体现学生合作小组的设计创意,从整体与分工上推进协同共进,各尽其能,共同促进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找准切入点、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三、借助产学研合作平台,构建实践性实习实训基地 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离不开实践实训基地,特别是依托高校产学研平台,开展不同方式的实习与实训协作,调动师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对环境设计专业学科的适应性,从实践中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国外发达的设计院校十分注重实验工房的建设,以足够的实践场地满足学生实训需要。因此,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要与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相一致,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性教学,凸显教学任务的可操作性。如装饰材料、装饰构造、装饰工艺的实训,一方面通过校内实验室进行教学活动,另一方面可以拓宽实习渠道,与企业、产业实现教学资源融合,辅以教学、科研、产业的有机统合。广州美院早在1984年成立集美设计公司,将校内资源与行业企业纵横交联,促进其教学、科研、社会实践工作的协同发展。高校在推进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中,应该结合实际,从资金投入、场地规模、运行管理等方面整合校内外实践基地资源,积极开辟校外实训基地,增进学生对实践性教学的了解和认识。如优化环境设计专业学科内容,从设计行业、就业格局上构建专业实习基地,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参与项目设计,鼓励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参与环境设计企业的相关项目,在其中任职或挂职锻炼,与校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全面深入的协作,促进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取得满意的效果。 四、构建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的灵活性 工作室以专业骨干教师为主持人,由同学科、同专业具有一定设计、研究、实践开发能力的师资组成,针对具体的研究项目或承接的具体工程,以教学和实践的方式带领学生参与其中,促进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提高。如德国“包豪斯”时期的作坊式教学法,由艺术大师教授艺术理论,由技艺娴熟的匠人为学生传授作坊工艺,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包豪斯”后期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社会的认同,其作品直接被生产商所订购,并投入批量生产,获得较高的社会效益。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性教学可以从中得到启示,通过建立工作室制实践基地,以教学、设计、成果转化等方式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环境设计专业工作室制双效兼顾。在当前的学制结构中,对于3—4年级的学生,可以在导师和专职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和未来职业规划,引导其参与工作室制学习,通过具体的实践教学活动,协调好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在理论学习与实践项目开发中增强他们的设计水平、工作能力、团队精神、沟通能力。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工作室制教学,要兼顾课题任务与教学研究的需要,通过广泛的论证,采取有效的教学、科研方式来推进成果的转化,依托高校专业、人才优势,构建多种方式的校企任务合作项目,以真实情境、真实项目设计任务来促进实践性教学的稳步发展。 五、注重设计竞赛、行业资格证书等教学效果考核方式的应用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效果的评价,一方面可通过专业设计竞赛来进行,另一方面可通过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来体现。针对专业资格证书在某一行业中的技能水平,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来选报和参与评审考核,如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属于行业协会组织认定,建造师属于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通过行业资格考核和认定,让学生能够从专业技术上、管理上、经济及相关法规的学习上拓宽知识结构,体现其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他们未来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尽快参与行业实践奠定基础。在教学管理中,积极营造环境设计专业学术氛围,引入专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设计大赛,既丰富了学生的文化生活,又提升了他们的设计修养,调动其创新意识,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如开展建筑设计大赛、手绘艺术大赛、室内设计创意竞赛等等,以全面的设计定位和设计表达来展示学生的成果,激发他们的学科热情。 作者:王永强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环境设计是一门专业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涉及领域广泛。从目前环境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可以看出,环境设计专业培养人才主要是为了强调实用性,强调与社会的接轨,使其毕业后能够直接产生价值,但实际实施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有学生的个人原因,在专业课程体系建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环境设计教学存在的问题 环境设计教学的目标是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使学生在室内外环境设计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有切实的表现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在一些高校环境设计教学的课程安排上,课程的开设有先后关系,但先后课程间又缺乏联系,使环境设计教学效果不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办学条件不完善。办学条件除了师资力量、硬件设施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即学校区位优势。如城市地理位置的优势,沿海城市、北上广及一些省会城市等,经常会举办一些大型的展览、活动,相比其他二三线城市优势较强。环境设计专业实践性强,需要学生多看,并在此基础上升华思考,形成自己的思想,那么在进行如珠宝展示设计、服装专卖店设计、酒店设计时就可以像竹筒倒豆子一样,迅速形成设计思维。环境设计教学如果只停留在看图的阶段,势必造成学生缺乏实践经验,这样会制约学生环境设计能力的发展。其二,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够紧密,缺乏阶段性总结、知识小结。在大学四年中,环境设计专业学生会学到很多艺术史论知识,如中国工艺美术史、建筑史、工业设计史论、近现代史、中外美术史等。但在实际环境设计过程中,这些史论知识往往不能和实践相结合。因为学生往往将这些史论知识当成历史知识进行学习,并没有将其上升到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在学习后面的环境设计专业知识时,又不能联系之前所学习的史论知识。由此可以看出,环境设计专业课程的衔接与过渡存在问题。其三,开课盲目,课程前后衔接不紧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被动学习,环境设计专业四年的课程教学体系已经建立,其中的一些课程是可以合并来上的。如室内设计基础课程和居住空间设计课程,这两门课程虽然在内容上不同,但室内设计基础课程和居住空间设计课程都以学生长时间生活的居住空间设计为考核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重复的,因此课程有必要合并。另外,在设计基础向专业设计的转化过程中,应增加设计方法方面的课程,让学生在学习专业设计时知道如何进行设计。 二、课程体系建构设想 在应用转型背景下,文章根据过去在环境设计教学过程中、教学效果上、课程体系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以大学本科四年学制为例,提出全新的环境设计课程体系建构设想。大学四年总的课程体系构建思路是将教学分为“起”“承”“转”“合”四个阶段。“起”即专业基础、设计基础培养阶段;“承”即设计能力培养初级阶段;“转”即设计能力培养的提高阶段;“合”即设计实践能力培养的总结阶段。这四个阶段缺一不可,按照大学四年划分,每年完成必要的阶段任务,并进行阶段性考核,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具体课程体系构建设想如下(限于文章篇幅,下文只讨论“起“”承”两个阶段):其一,“起”即专业基础、设计基础培养阶段。一年级上半学期:专业基础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构图和色彩、空间表现能力与想象能力,并让学生掌握思考、叙述表达的能力。主要开设的课程有素描、色彩、三大构成、思考的艺术、演讲与口才等,并在学期末进行命题设计与陈述。课程教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一方面让学生养成勤于思考的设计习惯,锻炼学生的口头演说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在学习设计刚开始的阶段,思考和表达是为了从思想上为日后的专业设计打下基础,学生如果养成了勤于思考的习惯,就不会再出现有设计任务对不知道从什么方向入手的茫然。一年级下半学期:设计基础的培养。这学期主要让学生了解环境设计,掌握设计基础的制图表达,以及设计实践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流程和装饰材料,让学生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专业的未来,了解所从事行业的特点等信息。主要开设的课程有手绘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设计基础、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并在学期末进行关于基础课程的命题设计与陈述。其二“,承”即设计能力培养初级阶段。这阶段的任务是进一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思考问题的逻辑性更强,整体观念更完善。这一阶段学生主要是学习商业空间设计,并形成对设计与流行文化发展趋势的认知。主要开设的课程有商业空间设计、设计与流行文化趋势、命题设计与陈述等。 结语 以往环境设计专业的课程设计缺乏前后的衔接,缺乏穿针引线的贯通,缺少课程设计体系上的阶段性总结,教学效果不理想。目前,环境设计专业在每个学年都有不同的教学任务要完成,每学期结束都专门设计了像期末考试一样的命题设计与陈述课程,这门课程起到对本学期课程进行总结的作用,要求学生逐一进行方案陈述。这样学生能够巩固学习过的知识,锻炼并提高口头表达能力、方案画面表现能力,丰富环境设计专业知识。 作者:户天顺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培养 一、加强通识教育 目前在部分高校里,特别是一些综合性高校,“院系壁垒”的情况依然存在,合力育人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管理观念和运行机制仍囿于传统。针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专业的教育,特别是环境设计新专业的教育更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利用高校多学科、多专业的优势,加强专业结合和通识教育,增添一些与环境设计专业相关的课程,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等。注重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融合,探索符合环境设计专业特色的通识课程教学模式,更新教育管理理念,打破传统的教学方式,寻求符合环境设计专业的通识教育机制,使学生全面掌握专业知识结构,既具有良好科学与人文素养,又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创新及实践能力,为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服务。 二、突出专业教育 专业的调整其目的就是要专业特色更明显,专业特色的明显体现在专业教育上,就应该注重突出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环境设计专业的课程要进行课程内容的全方位整合,突出专业核心课程,减少课程间的交叉重复,实行专业核心课程的大课制。大课制教学是指将专业核心课程整合突出,安排在特定的学期,并且将课时增加,在进行核心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再分阶段设置与课程相关联的专项设计,以求将知识要点有条理、有步骤的进行梳理、讲授,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将课程内容融会贯通。如,将环境设计专业的室内设计设置成核心课程,在完成必要的理论知识讲授后,分阶段地进行空间设计、家具设计、色彩设计、照明设计等专题式教学,这样能使学生将相关联的知识整合,有利于发展自主学习。在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大课制教学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研究环境设计专业在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衔接,寻找改善和解决的方法。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不仅要将专业理论和设计方法进行有效的传导,还要在教学环节中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以及对设计元素的提取、设计元素的运用及设计元素的表达等设计能力的提升。这些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在今后的专业课程学习中有了一个很大的推进作用。此外,还要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对专业教师的授课方法和教学设计进行细致研究,拓展教学思路,丰富教学手段,探寻科学的方法来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促使环境设计专业能够培养出真正的专业人才。 三、丰富选修教育 环境设计专业隶属于设计学学科门类,设计学还包括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有许多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是可以互相借鉴、互相影响的。环境设计作为一个集艺术设计、环境工程、技术手段等于一身的交叉性专业,其课程体系建设和专业选修课程设置可以参照各专业方向特色,实现一定程度的融合。环境设计专业可以尝试丰富选修教育的模式,增加选修课程,打破专业壁垒,实行大专业的通开通选。针对专业选修课程的开设,特别是一些跨专业的选修课程,尝试探索行之有效的符合专业发展的教学方法,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发挥不同专业的特长,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选择权和个性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未来职业岗位变迁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同时,对社会和用人单位对创新性复合型人才需求进行调查和回访,收集相关的信息,总结教学经验,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做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 四、强化实践教育 根据社会需求,加强实践课程的改革,强化实践教育。对照环境设计的专业特点,整合、规范专业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走“产学研”合作之路,强化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教育。进一步建立高质量的实践基地,丰富实践教学形式,增加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广泛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的前提是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鼓励学生运用“已知”探索“未知”的精神。在实践教学的环节中,教师只是起到启发和引导的作用,要把握学生的思考和行为方式,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此外,可以尝试增设实践教学时间,实行弹性学制。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教育是具有长期性和长效性的,而目前许多的专业实践项目受到时间的限制和场地的制约,教学内容无法全面实施,严重影响着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尝试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实践教学的时效,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实践教学的时间,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和各种社会资源,实现融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及“产学研”于一体的开放性大实践教学体系。 五、尝试“工作室制”教育 环境设计专业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为了加强实践教学效果,可以利用高校的学术资源和学术团队,建立专业工作室,尝试“工作室制”的专业教育。“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就是依托专业工作室,结合实践设计项目,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的形式,将传统的教学模式向项目实践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转换,由封闭式的课堂教学方式过渡为开放式的实践项目教学方式。“工作室制”的教学模式主要通过采取与市场化项目一致的运作形式,针对课堂教学内容、社会实际设计项目、虚拟设计项目或设计竞赛项目等,由专业教师与学生组成项目团队进行项目的运作工作,开展对实践设计项目的调查、研究、讨论、设计、评价、运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在项目运作时,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来源,并根据不同性质的实践项目组建相应的师生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行、指导及控制。学生根据实践项目的需求,完成项目设计的整体实践工作,并及时做好项目的整理和总结工作,为其他设计项目的顺利开展积累实践经验和设计手段。为了保证实践设计项目的持续性和工作室高水平成果的培育,除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强化凝练实践设计项目团队外,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评价体系及考核机制,创造良好的学术气氛,以确保实践设计项目的有效开展和工作室的高效运转。同时在“工作室制”的教学模式中可尝试引入一定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在同一工作室进行同一实践设计项目不同方案的竞争,或是在不同的工作室进行同一实践设计项目的竞争,以促进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和高水平设计成果的涌现,同时也有利于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项目与团队之间的双向选择。通过建立“工作室制”的教学模式,利用专业基础教学和实践设计项目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教学方法,在实践中建立符合环境设计专业“工作室制”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样才能够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出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复合型设计人才。 六、结语 环境设计专业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要求,这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作为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工作者,要引起新的思考和研究,积极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和教学讨论,尝试新颖的专业教学模式,探索出一条能够全面满足社会及用人单位对创新性复合型专业人才需求的人才培养的有效道路。 作者:张洋 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学生能力培养研究 一、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这三种能力的途径 1.学生设计能力的培养 第一,开设设计方法课程。设计能力是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必备的能力之一,但有的高校并没有明确讲授设计方法,而是含糊地开设诸如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等课程。第二,加强审美能力的培养。初入大学的新生虽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形成,但对于美还没有更清晰的认识。美的内容是极其广泛和多元的,所以在设计审美能力的培养方面,教师应尊重每名学生的兴趣爱好,在此基础上广泛涉猎多元文化,从而提高审美能力。第三,加强阅读能力的培养。“读”不仅是读书,也包括看电视、电影,或者到实地进行体验。如,学生要设计咖啡厅,如果学生从没进过咖啡馆,完全没有生活体验,那么其只能上网搜索咖啡馆的相关资料、看图片等,这样的设计难以得到认可。因此,学设计不能纸上谈兵,实地体验非常重要。 2.学生制图能力的培养 制图是设计师表达设计思想的重要途径,设计需要制图来表现。但制图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知道制图规范,如标注方法、图线线宽规则,读懂设计图中的各种符号,更需要学生掌握施工工艺方面的知识,能够看懂水电暖相关专业的图纸,否则制出的图纸没办法和水电暖配合施工,制图的深度只能停留在平面图、立面图这样的初级阶段。第一,加强施工工艺知识的掌握。施工工艺是制图的必备知识。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应多组织学生参观施工现场,使其了解各种材料的性能及尺寸规格。学生只有知道了这些才能正确绘制剖面图、构造详图等。第二,强化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学习。运用软件是为了表达设计意图,使设计更完美地体现。但学会软件不代表就会设计,这是许多初学者容易走进的误区。 3.学生表达能力的培养 表达能力分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自我营销的表达,另一个层面是设计方案的表达,这两种表达缺一不可。第一,自我营销的表达。首先是个人形象的传递,试想在穿衣打扮、接人待物方面邋遢的设计师,会给客户什么样的印象?所以个人形象是很重要的。其次在自我营销方面,设计师应加强设计理念的推广,让客户认可自己的理念,如果认可了理念,那么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第二,设计方案的表达。影响设计方案优劣判断的因素,一方面在设计,另一方面在口头表达。在教学上,学生长久以来处在被教授的位置,口头表达的能力也较弱,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开设演讲与口才课程,每门课程都采取学生讲标的形式,讲标者接受其他学生和教师的评审。这样可以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除了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努力培养学生的以上三种能力之外,教师还可以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使学生有紧迫感,可以根据不同年级进行相应的期中、期末考试,制作专门的设计任务书,让学生巩固一学期所学到的知识。如,一年级上半学期学习的内容为素描、色彩、三大构成,那么除了英语、政治这些文化课以外,专业基础课也可以来一场考试。如,命题设计为“古色古香”,要求用构成的方式表达,这样三大构成的知识都可以运用到设计中。将每学期的知识都做一个命题设计的总结,不但巩固了学生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自我思考、形成设计理念、掌握良好设计方法的能力。 二、结语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也适合环境设计的教学工作。只要教师把学生的基础打牢固,针对专业特点,培养学生多看、多听、多思考,敢于付诸行动,乐于分享、积极向上的心态,那么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能力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 作者:魏韵佳 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基础色彩课程改革措施 一、课程现状 中国近当代传统的色彩教学模式,基本上是沿袭前苏联的契斯恰科夫色彩教学体系,即是通过对静物或是实景的写生,达到色彩训练的目的。然而,在美术学科门类越趋多元化的今天,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性也越加的明显。就艺术设计学科而言,色彩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色彩表现能力和主观设计能力,传统教学模式课程内容的单一性和对象写生的局限性,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和创作能力。因此,学以致用成为了设计色彩基础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更具针对性和应用性的教学模式亟待每一位教师思考及研究。 二、课程改革措施 1.重视欣赏课程的针对性教学 欣赏课程是环境设计色彩基础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环境设计专业的色彩欣赏教学应在教授学生色彩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更注重于引导学生对作品色彩构成美感以及色彩情绪进行思考,而非一般性的绘画技法欣赏研究。这一点是艺术设计学科对于色彩教学的基本要求。就环境设计专业而言,作为一门应用型艺术学科,色彩欣赏课程还应结合客观的社会环境所展开。因此在课程内容上,教师除了常规的印象派科学色彩理论教学,还应结合当下的社会普遍审美意识,适当引入具体色彩设计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现色彩的设计美感,从而使学生更加明确色彩课程学习的目的。另一方面,中国传统色彩理论研究应作为欣赏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设计思潮冲击下的中国社会大环境中,对于本民族色彩的分析与认识常常是设计色彩学习的盲区。相较于西方的色彩理论,东方的色彩美学承载着更为丰富哲学内涵。无论是“五色”之说所暗合的五行玄学,或是民间艺术中“极色”的天真浪漫,这种精神性的东方色彩美学意象往往能成就设计师的灵光一现。相较于现今社会所充斥的侵略性的西方商业色彩,精神性的色彩空间似乎更加难求了。将东方色彩美学的含蓄与浪漫引入欣赏课教学,对于学生色彩审美的全面发展弥足珍贵。色彩审美需要潜移默化的培养,欣赏课程的目的在于学习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在教学中,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与“读懂别人”是同样重要的。因此,单纯的欣赏作品并不能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实现教学目标还需要教师与学生更加积极的配合。“因材施教”是艺术教育的普遍要求。在欣赏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适当给学生布置课下作业来配合教学,形式上可以多样灵活,可以是文本的﹑图像的﹑或是模型式的。教师通过学生的作业,考查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吸收程度以及对色彩知识应用能力。同时,了解学生个体之间色彩审美兴趣的异同。在归纳总结之后,教师可以通过组织教学评议活动的形式,对学生阶段性的色彩作业给予指导﹑分析以及肯定的鼓励,激发学生的色彩学习兴趣,建立艺术自信,帮助学生寻找﹑归纳各自的色彩体系。相对于传统的欣赏课教学,恰当地引导和挖掘学生的潜力更加重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教师应通过更有针对性﹑目的性﹑阶段性的色彩欣赏课程,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给予学生一双设计师的眼睛。 2.打破静物写生课程的传统模式 教师摆放静物,学生进行写生,这种静物写生教学模式在各大院校已习以为常。然而,对于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写生能力之外,主动组织画面色彩能力的培养同样重要。因此,教师有必要在教学方式上进行适度的调整。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摆放静物是很好的尝试。在挑选静物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对静物组合的具体色调作出一定的要求,来增加课程的难度。到课程后期,也可以针对色彩情感性的表达对静物组合的摆放提出一定的要求,如表现欢快或是忧郁等等。应对与教师的要求,学生挑选适当的冷暖衬布搭配,大小不一的各色静物作为绘画主体,这个过程对于练习学生的色彩审美与组织是非常有益的。在摆放静物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思考以下几点问题: 1).如何使画面松紧适度,疏密有致。 2).如何运用色彩冷暖规律,安排静物间的空间关系。 3).如何通过衬布的搭配突出主体物色彩。 4).如何营造静物主题与画面的情绪。教师通过指导,将自己的视觉经验和思维模式与学生进行更直观的交流,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色彩修养和品味。同时,教师通过观察,可以更及时地发现学生的思维误区并加以引导和改正。另一方面,学生通过训练,培养有意识地安排和处理色彩关系的能力,提高对色彩知识运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结合了对学生色彩设计思维方式的培养,使色彩写生教学跳出单纯的技法训练的樊篱。它是符合设计学科的专业特殊性对教学模式的客观要求,也是对设计色彩教学新模式积极的尝试。 3.实景写生中色彩设计思维的介入 除了色彩静物写生,色彩实景写生也是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在实景写生中,景物造型对色彩的具象化要求远没有静物写生高,因此,学生在色彩表达方式上有着更大的自由度,对于处理画面中“形”与“色”的关系也有更为丰富的可能性。对于环境设计专业,设计思维介入实景写生教学是必要的。教师在教授传统的印象派色彩写生知识的同时,应适当引入色彩构成、平面构成等设计基础概念,引导学生对画面色彩的设计布局进行思考。具体的教学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指导学生选取具有色彩表现价值的景色,引导学生发现对象的色彩构成美感,帮助学生归纳色彩空间构成规律。 2).指导学生对画面进行艺术的主观处理,通过移动、取舍、夸张等方法,对局部色彩进行主观安排,锻炼学生设计和把握色彩节奏感的能力。 3).强调光色和冷暖的处理,培养学生色彩表现能力。阶段性的色彩实景写生可以显著提高学生对色彩的敏感度,不同时段光线的变化迫使学生不得不快速地把握瞬时的色彩美感,而用最概括最有效的方式反映在画面上。色彩实景写生的客观因素间接地避免了学生概念的描摹对象,而在教师的引导鼓励下,学生设计画面色彩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加强,因此,实景写生是最能直观反映学生色彩表现能力的基础课程。同时,它对色彩灵活性和色彩形式美感的表达要求较高,在教学内容上与相关设计课程有着一定的衔接,是设计色彩基础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4).重视自学能力培养,提高色彩思维能力在环境设计专业《基础色彩》课程教学中,理论课程的课时比重要比实践课程少得多。为了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要求学生课下加强色彩理论知识的自学是非常有必要的。除了坚持临摹训练,阅读专业理论书籍也是自学的有效途径。首先,在学习理论课程前,教师应要求学生通读教材,做好预习工作,使理论课课堂教学更有成效。其次,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课余时间定期定量完成阅读任务,并整理和归纳读书笔记。也可以鼓励学生有针对性地对色彩的某一方面知识进行具体的研究,如色彩的空间与方位感,色彩对心理或是生理的影响等。同时,教师还可以结合环境设计学科具体的专业要求,引导学生进行适当的色构练习,也可以针对学生正在进行的设计专业课程做具体案例的色彩分析。总而言之,教师应该尽量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使《基础色彩》课程的教学与后续设计专业课程进行适当的衔接。环境设计专业的基础教学改革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高校培养创新性人才的必然要求。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以更为丰富的教学方式来提高教学质量,以更为全面的教学内容来完善知识体系,以更为积极的教学引导来开发创新思维。“合抱之木,生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在《基础色彩》教学中,教师应以更为多元的教学理念和模式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厚的土壤,为学生未来的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秦文斌 单位: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环境设计专业钢笔画写生教学探索 一、课程定位 写生是一门目的性明确的课程,让学生在优美的风景和建筑环境中理解空间和表现空间。通过环境设计写生可以获得直观的现场印象,提高学生对户外风景形式的直观立体效果认识。环境设计专业写生与美术类专业的写生相比有一些异同点。相同之处在于它们在绘画工具、素描基础方面都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对于外部事物的真实提炼,能够形成构图完美、视觉线条流畅、整体结构清晰的写生作品。而两者的区别在于:环境写生设计更为突出环境中的主体,如建筑和配景的形象等,在写生的过程中应强调建筑透视与结构的精准;而美术类的写生则强调主观因素的表现,强调作者对外部事物意境的表达。 二、教学组织 在教学活动组织上,环境设计专业写生不拘泥于“教室”,而是将其扩展到学校之外的“实习基地”,建立以“实践课题”为中心的教学活动组织模式。目前很多高校设计专业在写生实践教学中从制定合理的实践计划、应用多种实践工具器材、强化和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建立固定的校外写生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成果展等措施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三、实践运用 在教学实践中训练学生动手、动脑的思维能力,这样可以使学生处于设计写生连贯中,钢笔画则可以使设计者思维不断变换,快速记录自己的想法,创造更多的灵感。培养学生艺术设计学科造型的基本能力、审美能力、观察和思考方法,通过写生掌握艺术表现技巧、设计和创作的规律等。为后续的环境设计专业学习奠定造型和表现的基本能力,也为专业设计课程积累设计素材。 (一)积极动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学习快速表现,首先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手绘训练,强化实践动手能力,需要有一定数量和时间的积累才能换来高质量的手绘效果。因此,根据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安排合理进行钢笔画技法的练习,养成积极动手,勤于思考的好习惯。 (二)打牢基础,训练线条 在初步接触钢笔画时,应在线条练习上多下功夫。环境设计专业钢笔风景速写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用线条进行造型处理,在实际练习中,只有利用线条的艺术魅力才能最简洁、明确地表达对象特征。以线造型可简可繁,在进行环境艺术写生中既可以运用简洁线条描绘物体的轮廓,又可以用线条准确地刻画对象的特征,还可以用线条的疏密关系来塑造出对象的形体与光感效果。 (三)明暗关系 在钢笔画艺术语言表现中,明暗表现手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方法。钢笔画中明暗表现手法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光影明暗表现:主要强调物体受光后的明暗关系的变化,注重对明暗交界线处理,强调物体间的明暗对比效果,注重物体明暗交界线处理,暗部与亮部及光的来源与方向的表达。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所获得的写生作品相对比较写实,节奏、层次丰富。 2.渐变式明暗表现:渐变式明暗表现多在物体的边沿和形体的转折处进行变化,由深至浅的进行明暗关系的处理,形成一个饱满的平面轮廓,使表现的画面具有良好的装饰趣味性。 3.综合式明暗表现:运用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线条,或根据画面需要所画的色块,其目的是使画面更生动和更富表现力。此类表现手法要求绘画者具有一定手绘经验,能够良好地控制画面的气氛与节奏,较好地表现物体的明暗关系。 (四)透视表现 透视在环境设计写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正确的透视是理解空间结构的重要方式,也是设计写生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常常发现,一幅钢笔画如果透视不对,即使线条流畅,光影关系表达到位,画面也会看上去别扭。由此可见透视的重要性。在环境设计写生中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学生快速准确地掌握好透视呢?凭感觉来画肯定是不行的,可以采用设计类专业的几何透视法来画。这样精确性是能保证的,不过如果作画如同画工程图,速度很慢,也就失去了写生要求快速捕捉形体能力训练的意义。一幅优秀的钢笔速写作品需要丰富的视觉语言,在环境设计专业写生中,虽然所使用的工具比较单一,但它的表现语言却存在着各种丰富性。通过钢笔画的艺术表现形式,运用丰富的视觉效果,结合线条、明暗、透视的相关法则更好地传递物体的装饰性。 四、结语 在环境设计教学中,我们需要强调环境写生的目的,需要加强学生线条运用能力,需要强化学生对透视与结构的理解,通过环境写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综合应用各种技法的能力。环境写生课程往往是设计专业学生学习的兴奋点和四年大学生活中的亮点,在教学中值得引起高度重视,注重教学引导和教学启发,注重讲授与写生实训相结合,创作出有新意和特色钢笔画作品,为后续的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刘津 环境设计专业论文:高校环境设计专业计算机课程建设研究 一、环境专业课程设置 当下,许多高校环境设计相关专业多只开设CAD、3DMAX等相关专业软件课程,似乎只有这些才是环境专业必须的。还有一些院校将所有专业通用的计算机基础纳入环境设计专业,而且当成必修课开设,因为学生毕业需要考级。实际上,这些做法太过简单草率,都是不正确的。首先,所有专业都要求的通识基础课计算机基础,在设计专业已经完全没有开设的必要了,这门课是以前计算机还未普及时所开设的基础课,内容跟不上时代,学生也学无所用,像编程之类课程,设计专业学生用不上,只为应付过级考试,考完就丢。再就是,很多环境专业只开设CAD、3D等行业软件课,不开其他如AI等排版类软件课,这样也不对。笔者在带学生作课题设计和毕业设计时发现许多问题,很多学生不会设计和制作毕业设计展示展版,不会求职书的版面设计和制作,不会标书设计和制作,不会做稍微漂亮一些的PPT,甚至是不懂形式美法则,等等,涉及此类应用时需要求助于人。其实,一些平面设计软件,对学生视觉美感养成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平面设计、排版软件,与CAD等思维方式完全不一样,是所见即所得的,在设计时更容易把握视觉元素运用,而且软件界面本身就很漂亮,经常使用,能达到视觉美感的高度养成。 二、学习软件的选择 环境设计专业需要学习哪些软件?这些软件在课堂中应该如何组织教学呢?需学习到什么程度?安排多少课时才算合理?环境专业学生学习软件,并不需要把所有软件都学习到精通或熟练的程度,因为所有软件都很庞大,要是把所有命令都学会,显然不现实。特别是一些平面设计类软件,需要开设,但不需要像视觉传达相关专业那样深入学习。笔者经过多年探索,觉得软件学习可以这样安排选择:选择一个矢量图排版编辑类软件,比如:CorelDraw、Illustrator;选择一个点阵图处理类软件,比如Photoshop;选择一个工程图绘图软件,比如CAD;一个三维绘图软件,比如3dsMAX、SketchUp。在这样五类软件中各选一个,学习时让各个软件互相融会贯通,就是适应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学习模式。四、以教授方法和原理为目的的教学模式以上所列五类软件中各选一个,学习起来就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和精力。这些工具软件功能都很强大,命令都很多,需要长时间实践。如果都去按部就班地学习,学生的时间、精力都不够。其实,我们可以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一些常用且最基本的命令,以最简单、最短时间的方法学习到最常用的命令,让学生能快速上手,能直接使用计算机做课题,且能举一反三,在项目应用中成为高手。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往往比较浮躁,对命令学习往往不感兴趣,所以要多加探索,增添学习趣味。笔者在教学时,经反复探索,摸索出一系列让学生以几个小练习就可以上机使用CorelDraw、Photoshop、CAD等软件的学习方法。 1.练习一 这是CorelDraw这门课第一次练习,首先学习设置比例和尺度,如矩形、圆形等按比例设置相应尺寸,再学习复制、复制过程中放大和缩小命令;旋转、旋转复制等命令。整个这些工具和命令采用这个方法学习,只需要20分钟即可快速掌握。 2.练 在这个学习中,主要是选择学习结合命令,对齐、排列等命令,这些命令为以后的CAD、3DMAX等打下基础。时间也只需要15~20分钟。这个练习加上组织教学时间,正好与练习一组成一课时。 3.练习三 在这个学习中,学习节点编辑命令和修剪、焊接、合并等命令。因为这些命令能为以后学习Photoshop的路径工具、3DMAX的手绘线工具和布尔运算命令打下基础,虽然不同软件里叫法不一样,但其使用原理、绘制方法、节点控制操作模式以及布尔运算的原理和运用方法都是一样的。时间需要40~45分钟。 4.练习四 在这个练习中,先学习结合、修剪、焊接等命令,再复习对齐命令。因为前面已经学习过的命令需要反复练习,避免遗忘。结合、修剪、焊接也是将来要学习的3D中的布尔运算命令。时间也只需要40~45分钟。 5.练习五 学习结合封闭图形命令并填充图案和色彩,了解在计算机里填充色彩需要闭合图形的原理,为以后学习CAD面域概念、3Dmax、SketchUp中闭合线形概念打下基础。时间40~45分钟。 6.练习六 学习对齐与分布命令。在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时应该养成一个好习惯:不要手工在屏幕上测量尺度和对齐物体,这样不准确不规范,所有对齐、分布、测量等精细工作全部交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这正是计算机辅助设计的优势所在。本练习时间也是40~50分钟。采用这样的教学方法,只需要5~6个课时,就能让学生熟练掌握CorelDraw这样一个庞大软件的常用命令,且为后续软件学习打下了基础,学生学习起来也很轻松,对几个命令反复学习和练习,加上创新作业时间,绝大多数学生在8课时的课堂学习之后,就能独立使用CorelDraw进行展板排版编辑、标书设计制作等工作。 三、结语 同样道理,笔者在Illustrator、Photoshop、CAD、3dsMAX、SketchUp等软件教学时,都是把最常用的命令提炼出来,用几个简单练习,把各个不同软件相同点提炼出来,让同学们用最短时间入门。学生能用最短时间,融会贯通各个不同软件,可以立即开始专业课程作业、课题设计、项目设计、校外实践,在使用过程中慢慢自主学习至精通。所以,在教学中各软件不能各自独立教学,而是需要把几个都要用到的软件融合在一起进行教学,则事半功倍,效果好。 作者:高英强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汉语言文学论文:论汉语言文学审美理由的论文 通过对汉语言文学审美理由的探讨,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人文素养和修养,在汉语言文学中渗透审美认识是当前汉语言文学学科的重要提升。本文通过对古汉语言文学的审美与新传媒时代汉语言文学的审美进行分析来更加明确汉语言文学的历史使命。对汉语言文学审美理由的探讨,旨在研究新传媒时代汉语言文学的审美理由,进而使得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现代化的汉语言文学审美理由。 1.古汉语言文学的审美分析 汉语言文学直接体现着人文精神,在汉语言文学学科中,包含着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学作品,其核心就是对国家、民族的社会责任感,汉语言文学重在对语境、语言的认知,它承载着传承全民语言与文化素质的重要责任。 对古汉语言文学的审美进行分析,需要引出孔子的善美审美观年,孔子认为,韶乐美善皆尺,武乐独有美,却失味于善。这句话主要是说韶乐丰富多彩,有善有美,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其充实的思想内容非常符合善的要求。而武乐的艺术形式虽然也是完美的,但是结合武王伐纣建立王朝的历史,它与孔子所向往的上古礼治有所违背,没有充分显示出武乐的善。孔子认为善与美是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的,只有二者和谐的融为一体,才能实现完美的艺术形式,在古汉语言文学中,善和美缺一不可。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分析孔子的汉语言文学审美理由,他主张尽善尽美,其实是他对文学艺术提出的要求,认为文学艺术应当是艺术形式与思想内容的和谐统一。而在他写作文学的过程中,却并不能够真正实现善与美的统一。在古代汉语言文学中,美和善相互分离的现象并不罕见,学者常常重视对其中一方面的突出,而忽略对另一方面的阐述。这种极端的做法主要是由于古代学者对文学艺术思想内容的重视,他们容易忽视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例如,墨家的作品、先秦法家的作品、宋学以及晋代的玄言诗等,这些作品往往表现出一种极强的客观实用性,并不能真正表现出艺术的美感,无法为欣赏者带来愉悦的审美感,使得作品显得枯燥无味。又如南朝的宫体文和骈体文,这类作品往往重视作品的艺术形式,而忽略了作品的思想内涵,作者讲究文字的字斟句酌,作品修饰性很强,却并没有深刻的思想内容,最终使得作品华而不实。 2.传媒时代汉语言文学的审美分析 不同的文学作品带给读者不同的文学世界,随着时代的变迁,作家对人生的深思与观察也会发生转变,不同的文学时代带给读者不同的审美景观。八十年代的中国文学大多是对历史的沉思与深思,那个时代的中国文学是沉思的审美。在沉思中思索历史,思索人性,沉思历史意识形态。在一九八零年代,从创作中可以看到作者对政治拨乱反正与历史的沉思,这是这个时代的共有声音,诗人与作家在反思历史中揭露伤痕,发生拯救思想的呼声。从整体上来看,文学的审美沉思在一九八零年代的十年中像一盏灯一样,牵动着有理想,渴望光明的诗人与作家的心灵。 汉语言文学论文:提高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性的问题 作为人际交流的重要手段,语言对社会之重要已无可厚非。而作为一门研究、解析语言的专业,语言文学所能起到的历史意义与社会价值亦是无可估量的。从小时候的呢喃学语再到上学后的“一去二三里”,语言文学好像一直都离我们不远,对于许多报考志愿的学生来说,语言文学也成了最容易接受与掌握的学科之一。由此可见,语言文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广却不具备太强专用性的学科。 一、学习时常遇到的问题 1.学习方式的问题 在学习一篇文章的时候,老师时常会因为一句话而抽丝剥茧,层层剖析。学生在此时亦会学到许多的笔法及用词讲究。而当这些学生有了一定的文学积累之后,再让这些学生去完成一篇几百字的作文的时候,却不难发现这其中掺杂着不少笔的流水账。究其原因,并非是这些学生的笔法不够华丽抑或文字拿捏不够准确,只是因为这些学生无法构架一个完整的故事。此类现象虽然多数出现在中小学生的身上,然积习难改,这类问题在许多大学生甚至研究生身上亦有体现。 许多大学生甚至研究生在赏析文章时多会于小处过分执着,遇到一难解字眼便要刨根问底,查个分明。然小处虽然明白,于文章整体之立意却少有领略。这样的学生、学者或许能写出一篇很美妙的诗歌或者散文,但却很难写出一部二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来,原因便是他们对于文字的驾驭虽堪称一流,但却不会讲故事。这也是许多文学从业者会遇到“学而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2.应用的问题 当毕业之后面走上工作岗位,许多人却发现自己以往学到的东西在这里居然没有一点用处。有些人则会出现学是一套,用时却是另一套的现象。前者是不懂得学以致用,后者是不愿意去用。 前者是学得过于刻板,而文学却又是一门非常抽象化的学科。想要刻板的运用抽象化的知识自然很难。而后者则是寻到了一条属于自己或者适合自己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多数是由他们自己不断摸索出来的。只是这种方法尽管适合自己,却未必是正确的。 笔者无法在这里凭一两句话去改掉这两种人的诟病,但却愿意在写作方面分享一些心得:写文章首先要明确其立意,想清楚这篇文章想要突出什么。然后则是文章的来龙去脉、结尾方式。理清故事的主线、附线,若要写的是一篇小说,则要懂得如何安排故事的高潮。当一切都想清楚,之后,自然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很多大学生由于长期习惯了书写议论文,导致后来无论写什么都会带几分“议论”问道。其实要避免这一积习也很简单,议论文是将主观认为对的观念写出来,在写其他文体的文章时只要尽量以第三者的身份来讲述即可。 二、文学市场的低靡 在当今的中国文坛,尽管出了一位莫言,但只凭其一人之力却难去中国文坛的低靡之风。而中国文坛之所以低(文秘站:)靡,原因多为以下几点,第一、当代中国作家讲的故事多数已与现实脱离,再难让读者从中寻找到共鸣。第二、受网络文学的影响,当代年轻人的阅读取向已经发生了变化。老一代作家改弦更张,有些甚至封笔。而新一代作家所书所写又大多只能给人一时的新鲜刺激,却难有什么文学价值。这也是中国文坛一度低靡的原因之一。 三、自身能力的问题 村上春树曾将人的意识比作地下的两层,他说通常人们写东西只要发掘到地下一层就已足够。但想要深入人心,则要去发掘地下二层的未知世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这两层所谓的地下世界。对于许多从事写作的来说,他们也都可以窥探到那地下二层的世界。但很可惜,不是所有人都能将在地下二层所看到的东西描写出来。原因有二: 其一、文学功底不扎实。有许多人在写作的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明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故事情节,或者是一个很好的片段,但却怎么也无法将其描写出来,即使勉强写出来也是词不达意。其原因便是平时的文字积累。文学是一条没有捷径的路,只能靠不断地累积。 其二、无法建立一个完整的故事构架。对此上文已做说明,便不多重复。但仍有一点需要说明,许多人写故事多凭着一道灵感和一股热情,但等灵感用光,热情耗尽,故事却不过刚刚写出一个开头。其主要原因,便是没有事先想好一个完整的故事构架。 结束语: 语言文学其实是一门不是专业的专业,只因为他包罗太广,甚至是其他专业都是都被网络其中。而对于那些无论是从事研究、写作,或者是传媒、教育等其他行业的语言文学学者来说,不将专业当专业看才是最重要的,广博的知识和优秀的人文素质才是里根之本。最后多说一句,虽然文学是一条没有捷径的路,但好在也不会做无用功,任何一本书的阅读和任何一段文字的叙述都是一种积累。 汉语言文学论文:激情是汉语言文学课教师授课不可或缺的 摘要:激情是文科类教师尤其是汉语言文学课教师必备的素质,是使讲课具有感染力的重要因素。激情来源于对教学工作的热爱和对教学内容的自信。激情培养的基本方法有:正视现实,调节情绪;平时或课前注意改变自己;养成站着讲课、大声讲课的习惯;掌握讲课艺术,放得开,不拘谨。 关键词:汉语言文学课;教师激情;感染力;培养方法 一、激情是使讲课具有感染力的重要因素 没有激情的讲课淡而无味,无法吸引和征服学生,也就不能使学生信任你、欢迎你、敬佩你。众所周知,热情、真情、激情是演讲的生命,是朗诵能打动人心的法宝。同样,笔者认为,激情也是汉语言文学课教师讲课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教师站稳讲台、提升教学力的重要一环。 前不久,时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助理的彭思毛教授在给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中文教师作题为《远程教学与教学管理摭谈》的专题讲座时很有感慨地说:“有的教师教了多年,授课气氛还是那样的沉闷。若教师讲课不能引起学生共鸣,其教学效果必然不佳。因为一切艺术都应倾注情感,讲课一定要激动,要制造高潮,这表明你对所讲的内容很信仰,很有感情,是有感而发,而非无病呻吟。 教师只有动真情,才能引导学生成才。彭教授的这番话启示我们:老师讲课最忌平淡乏味,一定要投入巨大的热情,认真对待,决不可糊弄学生,敷衍塞责,而要把课讲得生气勃勃、引人入胜,不能像一杯白开水,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味道。 我们在多次的教学检查与督导活动中发现一个极具共性的问题,那就是大多数汉语言文学教师讲课缺乏激情,致使课堂气氛沉闷,学生丝毫也得不到触动,更不用说被感染并产生共鸣了。有的老师上课,虽然声音响亮、字正腔圆,内容科学准确、条理明晰、板书规范,但学生却是“一双双冷漠的眼睛,一张张板着的面孔”,总觉得不感人,觉得教师缺少激情,因而也就不能被吸引和感染。须知,教师仅讲得清楚明白还远远不够,讲得动人,讲得绘声绘色,能深深地吸引、打动和影响学生,才是教师追求的目标。 如果教师只会“念教案”或“背教案”,没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那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声音的机械传送,它绝不可能使课堂气氛活跃,使课堂充满生机和活力。 闻一多的弟子、着名演讲学家伍大希曾经说过,没有感情是上不好语文课的,因为语文课不像数学课中的x、y、z 不带任何感情,文学作品中所蕴涵的情感因素是极其丰富、复杂的。 情感是人类精神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经验中最亲近的体验。人的情感活动左右着精神世界的全部。美国着名心理学家和教育改革家罗杰斯认为,情感活动是心理整体机能的基础和动力。“感人心者,莫先乎情。”[“1] 情到理方至,情阻则理难通。”这些至理名言都说明了只有动之以情,方能晓之以理。列宁曾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2]可见,教师的激情对学生的认知学习具有指导作用。 教学语言不同于日常口头语言或广播员的播音语言,它是一种艺术语言,应该具有感染力。教师应当用自己的语言,激情四溢地把课上起来,而不是始终用一种平淡的语调讲下去。 总之,教师讲课特别需要有感情投入,该释放激情时绝不可吝啬。一次精彩的讲授,除了要求内容的科学性之外,讲授的艺术性也是至关重要的。讲授者情绪是否饱满,精神是否振奋,感情是否诚挚、浓烈,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效果。假定有两个教师知识水平和其他素养相当,讲课时一个感情淡薄,而另一个善于动用感情,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精神状态下去上课,效果显然有别。[3] 在这方面,汉语言文学课教师则体现得更加明显。激情是诗歌的生命,屈宋陶谢、李杜苏辛,他们诗中的感情因素无须多说。就是散文,传统的名篇中以情动人者也不在少数。司马迁《报任安书》、李陵《答苏武书》、诸葛亮《出师表》、李密《陈情表》、林觉民《绝笔书》 等,披肝沥胆,情见乎词。我们读后,便可看出作者的人格、胸襟及其高洁的灵魂。它们共同的特点就在于,所蕴涵的感情是纯真的、热烈的、美好的。讲课时,教师如果不能再现作品中的感情因子,不能把文学作品中蕴涵的情趣、理趣、象趣、谐趣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使学生感到可恼、可恨、可鄙、可弃、可笑、可怜或啼笑皆非、悲喜交集,学生自然会觉得干瘪、刻板、枯燥、乏味,其教学效果肯定是要大打折扣的 二、激情来源于对教学工作的热爱和对教学内容的自信。 教师讲课如果不激动不过瘾,学生就不被感染不满足。然而激情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有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形象内容的;它是教师抛弃了虚伪、浮夸、做作的感情之后而产生的真情的一种升华和凝练。 1. 激情来源于教师对教学工作的热爱。 (1)激情来自于教师对自己职业的珍爱。教师的激情,源于对真理的热爱,源于对职业的自豪感和工作责任心,源于对工作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爱憎态度。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天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三尺讲台是神圣的,是与真理同行的,是能出成就的,也是来之不易的。如果教师能体会到这些,就会体味到快慰与满足,就会爱岗敬业并倍加珍惜,就会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地倾注于教学工作。同时,还应热爱生活,否则,生活中懒懒散散的教师,授课时也会松松垮垮;生活中对外界冷漠的教师,授课时也会平平板板、毫无激情。 (2)激情来自于教师对学生的挚爱。须知,学生满腔热情地选择了教师所在的 学校,又不惜交许多学费,目的是希望自己学业有成,成为可用之才,以便将来能报效祖国和人民。如果教师能够设身处地,认识到这一点,就绝不会辜负学生,不会让学生失望,而是千方百计地让学生学到真本领,为学生排忧解难,付出真爱。即使教师生活或工作遇挫或不如意,也不要把情绪带到课堂上,因为学生是无辜的。 2. 激情来源于教师对教学内容的自信。 教师的激情还出自于对自己的知识与能力的自信。如果教师平常注意主动学习教学理论,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培养实践能力,讲究教学艺术,并且对自己准备的教学内容信心百倍,授课时也就自然能做到激情迸发、绘声绘色、生动抓人。因此,教师在讲课前必须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调研学生现有的水平、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然后在此基础上编写出切合学生实际的教案,并且将教学内容烂熟于心,在教学过程中就能做到脱稿讲述,信心也必然倍增。相反,如果教师准备不充分,上课照本宣科,甚至对自己所要传授给学生的观点都没有把握,那必然闪烁其词、断断续续,也就不可能酣畅淋漓、激情洋溢。 三、激情培养的基本方法。 1.正视现实,调节情绪。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不少学生显露出厌学情绪。这就要求教师正确认清形势,积极组织、开展教学,严明上课纪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要求教师豁达大度,宽厚待人,笑对人生。须知,再好的电视或节目看久了观众也会分心,一台晚会所有观众也不可能一直保持长久的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具备了这种审时度势、笑对人生的平常心态,教师自然能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宽容学生,不至于因学生开小差而大发雷霆、影响情绪。如果教师受学生厌学情绪的影响而导致厌教,上课只是为了勉强完成任务,没精打采,给人一种带病授课的感觉,学生对你的课就更会产生厌倦情绪。这样的课,对师生双方都是一种无奈、一种负担,也就不可能达到教师“乐教”与学生“乐学”有机结合的效果了。教师该如何调节情绪呢?方法有很多,例如,暂时回避,学会宣泄,培养幽默感,善于从光明的一面看问题,冥想,练气功,等等。 2.平时或课前注意改变自己。 平时或课前,同事之间开些玩笑,亦可调节自己的情绪,消除孤独感,优化情绪。同时,运动可以解忧,调节情绪。适度的体育运动,如打打球、跑跑步等,可以使人精力充沛,增强应付现实生活中种种困难的能力,使人忘记不快,消除精神紧张、焦躁烦闷、忧郁沮丧等不良情绪。 避免夫妻争吵、单位矛盾,也可以使紧张的情绪得以缓解与松弛。此外,教师平时还要多读有益的书,不断地充实自己,避免生活空虚。 3.养成站着讲课、大声讲课的习惯。 教师应站着讲课,这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因为坐着讲课,教师巍然不动,四平八稳,激情自然出不来。另外,站姿有利于交流,有利于反馈。大声讲课容易调动教师的情绪,学生也容易感受到教师魅力四射的激情,一节课也就能在师生双方兴奋、收获、欢乐中结束。 4.掌握讲课艺术,放得开,不拘谨。 灵活调控教学语言的节奏。假如一位老师的讲课,其音速像机器的运转一样,总是一个速度,总是一个节奏,那不仅不利于表情达意,而且还会令听者感到枯燥呆板、索然无味。当讲到热烈、兴奋、激动、愤怒、紧急、呼唤的内容时,速度就需急骤,滔滔汩汩;在讲述情感平静的内容时,速度就需舒缓。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需要声音上的夸张,有时则需要动作上的夸张。有情的地方抓住不放,苍白的地方一带而过;有时几个字、几句话一块儿讲,有时一个字就要拖上好几个拍节;有时抑制住感情如同生活中的耳语,有时又需大声疾呼声撕力竭也在所不惜。有时,在教学中,特别是在汉语言文学课上,需穿插一点口技,比如鸟兽声、马跑声、风声、雨声、摔倒声、枪炮声等。 总之,激情是文科类教师尤其是汉语言文学课教师必备的素质,是当好教师的先决条件。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要压抑自己的天性,而要让情感流泻,该笑则笑,该惊则惊……从而拨动学生思想感情的琴弦,课堂就不至于死水一潭。学生激动了,课堂才会生动活泼,老师才会被学生悦纳、欣赏。宁愿教学中有一次失误,也要把课讲得自然,不要为了不出错而把课讲得索然无味。因为教师的情绪与学生是互相流通的,教师情绪高涨,学生也会受到感染。而一旦学生感到兴奋,受到鼓舞,进入境界,听得入神,教师也会忘情,因为学生听课的状况也会影响教师情绪,双方是互动、交融的。一个有远大理想的教师,应重视“激情”的培养与绽放,决不可漫不经心,等闲视之。 汉语言文学论文:对语文教育与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对接性思考 论文关键词:语文教育 汉语言文学 对接性 实践能力 多媒体技术 论文摘要:教育制度改革热潮在我国掀起之后,引起了教育观念及教育模式的改变,我国各大院校的语文教育工作也越来越被重视,语文教学在随后几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在语文教育与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对接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应该看到,汉语言文学教育与语文教育实现对接不仅是提高语文教育水平的发展需求,也是适应新时期,新文化的发展需求。 汉语言文学应该说,它本身就属于语文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但是,我国的教育制度,应试教育模式下的语文教学并没有重点把握对汉语言文学的学习,反而更多的是为考试而学习而不是为文学而学习。加上我国语文教育的师资水平整体来说还没有满足新时代汉语言文学的教育要求,因此,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教育应该实现更多方面的共通和交流,应实现语言教育和汉语言文学的对接性教育,这样才能够重建我国现代语文教育的高素质和高质量,也才能更好地弘扬我国的汉语言文学精髓。现代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教育其实不会存在什么不良的冲突,语文教育与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对接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比如在语文知识的运用上,教学方式或者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的运用上,都要进行对接性思考,这样才能够把汉语言文学的一些信息反馈到语文课堂教育中去。另外,我们应该抱着开放的心态来看待汉语言文学与语文教育的对接,特别是现在教学理念越来越宽容,开放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以乐观,积极的心态来正确理解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的对接问题。 第一,关于汉语言文学与语文教育的对接,在实践能力方面的思考。 不管是语文教育还是汉语言文学教育,其根本目的都是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二者都能够对学生的精神面貌或者认识观念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都能够丰富人的见识,并重塑自我。汉语言文学和语文教育要实现很好的对接,要能够形成结合性发展模式,首先要实现二者在实践能力方面的对接。汉语言文学教育和语文教育应该寻找他们的共通点,虽然语文和汉语言文学在本质上有区别,但是语言教育从根本上来说是包含汉语言文学教育这个模块的,因此,二者在教学内容或者一些理论指导上其实是有相通之处的,在实践方面,应该抓住这些共通的东西,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人才,要积极地探索提高实践能力的方法,挖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对汉语言文学中,诗词歌赋的品读和学习也是要重视的,汉语言文学的实践能力主要体现在学生对文学作品的探索和运用方面。而在语文教育中,也要把握汉语言文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方向,对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创作诗词歌赋的能力进行培养。比如开设一些实践性课程就能够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实践课程相对语文教育来说是比较少的,因此,应该加大汉语言文学教育实践课堂的创设和开展。汉语言文学实践课堂的开展形式可以参考语文教育的实践课程,比如通过开展一些汉语言文学实践讲座,或者让学生做一些相关知识的社会调查等,参考语文教育的一些有效的实践方法,更好地实现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的对接。另外,语言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二者要明确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这样,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教育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才能满足对接要求。 第二,实现多媒体技术或者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对接。 在科技时代,语文课堂教学一般都会运用到计算机信息技术或者是多媒体教程,远程教育也被广泛地运用到语文教育中,各种各样的新型教学形式,教学活动被广泛地开展起来。实现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对接其实就是强调语文教育应该更多地利用这些渠道从汉语言文学中收集更多的教学素材,或者更多地借助多媒体或者网络等渠道从汉语言文学中汲取更多的语文教学内容,汉语言文学作品库就像一个巨大的图书馆,可以满足语文教学的许多素材收集及发展。另外,现在我国很多中小学或者是大学的语文教育已经基本能够实现多媒体教学,特别是高等院校,在汉语言文学多媒体教学方面,发展的比较完善。但是由于汉语言文学教育涉及到较多的专业性知识,所以在中小学语文教育中,涉及到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内容相对较少,高等教育阶段才会开展这方面的专业课程,这样就导致汉语言文学教育的断层,即初中等教育阶段断层,而高等教育阶段突然拔高,因此,汉语言文学教育有必要更多地融入中小学语文教育中去。在多媒体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就为将汉语言文学教育融入中小学语文教育中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事实上多媒体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语文课堂教学,因此可以探索更多地利用多媒体技术把汉语言文学的知识更多地带入到语文课堂中去,在汉语言文学教育和语文教育之间,实现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对接,通过多媒体技术架起二者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 第三,更多地实现人文关怀方面的对接。 语文教育与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对接性思考,不仅仅体现在二者关系的对接,还应该考虑语文,汉语言文学教育与课堂,与教师或者学生之间的对接。这种对接主要体现在对人文关怀方面的对接。人文关怀一直是现代教育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在语文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教育这两个方面,人文关怀更应该被重视。不管是语文还是汉语言文学,他们都是属于文学化的东西,文学要融入学生的生活或者走进他们的心灵,就需要教师在进行语文或者汉语言文学教育时,更多地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语文和汉语言文学可以说,都充满一定的情感意识或者二者都能够陶冶人的情操和丰富人的情感,但是,实现这些功能,不管是汉语言文学教育还是语文教育,都需要增加教师教学中的人文关怀,这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情感的关怀,或者是采用有效的方法来增加教学情趣,活跃课堂氛围等方面,建立学生和课堂的互动,促进学生和老师的交流,沟通。总的来说,人文关怀可以提升学生的人文品格,另外,人文关怀对促进语言教育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对接发展来说,也是很有利的。 汉语言文学论文:分析汉语言文学学习方法 汉语言文学学习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交谈,沟通是十分必要的,汉语言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我们每天通过各种方式使用汉语言,掌握汉语言这门基本的课程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汉语言文学的类型繁多,种类丰富,有诗词歌赋,小说,散文等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汉语言文学,应该有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这样才能够掌握好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的学习与其他语言或者课程是有共通之处的,比如说,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记忆技巧中,在背诵诗词歌赋时,可以采用一些背诵技巧,譬如英语单词的背诵技巧有词义分析,联想记忆法,词缀词根的分类记忆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英语单词有许多的后缀,如—tor,或者—er,有这类词缀的单词一般属于名词且,比如work加er后缀变成worker,就从动词变成了名词。类似英语单词这种单词分类,后缀等的记忆方法也可以运用到汉语言文学的学习中。汉语言文学的有效学习方法要在学习经验中,多加总结或者套用一些其他科目课程的学习技巧。另外,在学习汉语言中,针对字词的学习可以通过形声字或者句子等来帮助记忆和学习。总的来说,汉语言文学的学习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困难是可以通过变通来解决的,汉语言文学的学习要注重技巧和方法,要提高学习效率或者掌握更多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就必须要下足功夫,探寻有效的学习方法。 一、汉语言文学的学习要系统化 汉语言文学主要由汉语语音,语法和词汇组成,汉语言这门课程的学习强调系统学习,要建立系统的知识结构,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首先要把汉语言的内容,模块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在脑袋中形成一定的知识架构,这样,才能够实现知识的衔接和记忆。汉语言文学的教材在编排上一般会按照基础到提升部分,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就必须要按照基础——提升,这样的顺序,系统化学习是能够全面地掌握整体知识,系统化学习还讲求对知识的衔接,汉语言文学的基础知识对后面较难的部分是关键的,只有掌握基础知识才能够进一步学习更深的部分,汉语言系统化学习就要求不能够遗漏任何知识模块,否则系统化学习就不完整。汉语言文学的组成成员中,相对比较基础的内容,比如汉字或者词组,要完整地掌握这部分级别较低的组成成员,就像英语学习中,单词是基础一样,没有单词就没有完整的句式和文章。认识到课程的系统性,然后明确学习顺序,知识的结构,学习中才能在脑海中形对汉语言文学的学习蓝图,汉语言系统化学 习就必须对基础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然后才能够打好基础,以便后续学习中将知识模块串联起来,把相关的知识系统化地联系起来。系统化学习还能够方便我们的记忆,很多人在学习语言时,记忆的东西总是成为一个难点,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一些必要的记忆技巧,另外,是因为他们没有理解性地进行记忆,没有掌握知识结构和知识系统,这样他们要记忆东西就会比较难。只有认识到汉语言文学系统化学习的重要性,并且在学习中把握好系统化学习方法,才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汉语言文学。 二、汉语言文学的学习必须要抓住学习重点 汉语言文学内容丰富,并且理论也很多,要学习好汉语言文学就必须对学习内容进行必要的整理,总结,要把握汉语言文学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其实,任何科目都是有偏重点的,汉语言文学的学习也有它的重点,加强对重点的学习,有目的性地学习才能掌握真正有用的东西。汉语言文学中,存在着名词术语较多,知识点多,语言或者句子的表达形式多样的情况,因此,面对这么多的汉语言文学知识,我们不可能全部都啃下来,只能是有针对性地抓出重点来学习,抓重点学习又具体分为三个层面,第一是针对名词术语的学习,这方面具体来说就是对汉字,词汇,拼音,语法语音等的重点学习,拼音是汉语言的基础,掌握拼音,我们才能实现语言的沟通,只认得字而不会读是没有用的。抓住重点来说,就首先要掌握这些基本的,也是重点的部分来深入学习。另外,语音学习的话可以通过磁带或者录音等来配合我们的学习,磁带或者课本一般会有配套的磁带,它有很全面,正确的语音教学,可以多利用这些东西来学好汉语言基础。第二,是对句子或句式的分析方法。汉语言文学从词汇到句子再到整片文章,是一个逐渐提高的过程,汉语句子句式的学习也是一个重点。汉语言句式分类很多,有陈述句,感叹句,反问句等等,这些特殊的句式对句子的意思是有直接的影响的,同样一段文字,加上不用的标点符号意思就可能完全改变,因此,句式学习不仅是汉语言文学学习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只有搞懂每个特殊句式,才能够正确理解文章的意思。要掌握句式的含义,必须要掌握每种句式的结构,遇到具体问题还要进行句式分析,经过分析确定句子所表达的意义。另外,汉语言文学中,在文言文的学习上,是相对比较难的,文言文的句式其实也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构,面对文言文时,要分清楚每段话的特殊句式或者句子的含义,分析和探究汉语言文学的句子句式,掌握这个重点,这样对能更好地学好汉语言文学。第三,汉语言中,对关联词,连接词的重点掌握。汉语言文学中,句子与句子之间一般都要通过关联词来进行链接,关联词对整片文章的衔接性或者通顺与否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对关联词的意思不明确的话就不能够搞清楚句子的意思,所以,在学习好汉语言文学时,关联词的学习也是一个重点。关联词就像词汇一样是必须花时间去记忆,积累的。在日常沟通中,关联词的运用也是很多的,关联词应该作为汉语言文学学习的一个重点来讲,汉语言的学习重点,总的来说,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入手,还有一些其他的方面,比如还有理论表述方法等等,但是,归结起来就是要对汉语言文学进行重点模块学习,不能够全部接收也不能全部放掉。只有抓住重点,学习效果才会明显,学习效率也才能够提高。 三、多动手,多做练习才能够掌握知识 前面提到的主要的学习方法和学习重点,在上述的基础上,学好汉语言文学还有一点重要要求,就是要动手实践,多做练习。我们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学到再多的理论或者懂得再多的学习技巧,没有动手去实践,没有做配套的练习还是不能够掌握知识的。俗话说,勤能补拙,勤动手,多做练习才能把学到的理论进行实践,才能在做练习过程中发现知识的学习是否有遗漏或者学习重点是否正确等等,学习汉语言就不能离开实效练习。做练习,是我们检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巩固知识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做练习中,我们可以深入对一些问题的探讨或者研究,也能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因此,在掌握基础知识和理论依据的同时,必须要多做练习才能够平衡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才能够综合学好汉语言文学。 总的来说,汉语言文学的学习需要全面地、系统化地,并且有重点地进行,有效的学习不仅需要学习技巧,还需要多做习题。掌握有??的学习技巧后,要配合多做练习才能巩固知识,这样才是科学的、有效的学习方式。 汉语言文学论文:分析汉语言文学教育 在我国现阶段的汉语言文学教学工作中,新课程理念首先对教师的教学观念提出了挑战,要求教师从思想根于认识到教育权威性的转变,教师不但是知识的传播着与教授者, 而是要努力尝试作为学生个体成长与综合素质提升的指导者和助手的角色, 与学生共同经历知识探索与研究的过程。因此,在新课程理念背景下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教师要有深刻的认识,并立足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切实转变自身所具备的教育思想,树立以“ 育人为本 ”的基本观念 ,适应时展和社会科技整体进步的综合要求, 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是立足于专业知识的强化,构建扎实的学科基础,提高理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二是通过稳固的基础知识,建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框架,同时开展深入浅出的教学创新工作,提高学生对于学科间融会贯通的能力培养。着眼于汉语言文学的应用,创建和谐的教学体系。 我国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现状 传统的学科理论学习的指导思想是学科知识论,其隐含的假设是:所有的知识都是有用的;职业能力即知识的运用,所以知识的传授要先行,知识要有系统性、完整性,实践课是理论课的演绎和附庸。人才培养方案一般按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实习)分别安排在前期、中期和后期讲授。在学习过程中,先学枯燥、抽象的理论,然后开展具体的实践,对实践的理论思考在前,作为思考对象的实践在后,这脱离了职业活动的过程。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形态,尤其是对具有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人才需求迫切。传统学科中心化的专业结构设置,将教学内容设计为一系列体系化的理论和知识谱系,教学的组织形式主要以教师为中心进行知识讲授,且讲授的知识也就作为考试考查的主要内容……学生上课记笔记、下课抄笔记、考试背笔记的现象十分 普遍,这样的教育教学模式势必导致培养能坐而论道,不能起而行之的人才。这些现象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和就业。 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特点 新课程背景下对于汉语言文学教师的基本要求不同于以往 汉语言文学教学更多得将听、说、读、写作为终极目标,在汉语言文学新课程标准下,汉语言文学教学目标包括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三个维度。汉语言文学教学不仅增加了新的内涵, 而且凸现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交流能力。 它不仅体现了教育自身发展的趋势, 更回应了社会发展对人才基本素质的需要。而要达成这一目标,就要求当前的汉语言文学教学发生彻底转变, 就要求汉语言文学教师首先要发生重大转变和完善 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要充分挖掘出文学作品中展示的艺术境界 一般来说,文学作品本身具有审美功能,我们要充分利用文学作品的这种特质来引导学生发现作品本身美的魅力,产生深切的情感体验,进而逐渐形成审美感受、审美意向与审美品位。所以,在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要努力引导学生对课文所描绘的美进行鉴赏的同时,还要引导他们注意其外部结构的表现形式和内部结构的情感渗透,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 3、汉语言文学教学重在培养学生有丰厚的东方文化底蕴 言文学教育专业的教学特点在于: 所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从事人的工作的, 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教学不体现在应用性,而是体现在对社会观念与精神取向的影响上: 不注意直接创造可以计量的经济效益, 而在于创造无法用数字统计出来的社会效益,等等。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当前就业压力的增大,教学实用主义成为教学的主要目标,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教学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在保持传统的基础之上,积极和社会接轨。 改变汉语言文学教学现状的措施 1、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课程理念在对汉语言文学教学观念转变的指导中, 不但要求教师积极寻求教学观念的更新,而且要注意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转变。在现代化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 教师要通过精心的设置与合理的安排营造宽松的教学环境, 而且要注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进而才能实现将课堂转变为学生活动主阵地的教学目标。 2、实践应用能力的强化 强化汉语言文学的应用性,提高学生本专业的应用能力以就业的观点指导教学改革,就必须讲求专业的实用性,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社会上立足。结合该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即现代“读”“、写”“、说”这三个方面的能力,必须加以强化。该专业的实用性教学应体现在五个方面:古今各种文体的阅读能力,现代各类文体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文教学能力,信息调研能力等。学校和教师必须精心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形成本专业课程的应用模块,通过系统的应用技能课程的设置,以保证学生在学校能够提高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获得将来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应用能力,成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用型人才。 3、变换思想练习, 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灵 活性新型的汉语言文学教学观念中,不但要对传统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彻底的革新与完善, 而且要注重对于学生独立思维能力的培养与强化, 进而实现教学目标的最优化。 在现阶段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练习是课堂活动的基础部分之一,在习题中教师要摈弃传统的观念, 在练习中引导学生不断变换思想,不仅能巩固知识,形成技能,而且能启发思维,培养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结语: 作为传统的人文学科,汉语言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意识的学术载体,代表着中国传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是大时代下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育注重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理论建设,出发点是为了建立健全学生的道德体系。但随着就业环境的日渐复杂和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增大,用人单位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 求量日益增多,这就使得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工作必须进行一场教学革命,在建立好学生的道德体系和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贯彻汉语言文学的实用价值,着眼于实践能力的培养。 汉语言文学论文:汉语言文学的产业化与国际化的分析 摘要:汉语作为一门历史悠久的语言,历经了长期的发展和演进,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经过了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变革与发展。新时期新背景下的汉语言文学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做好汉语言的产业化和国际化是汉语言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就从这一问题出发,进而结合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汉语言 产业化 国际化 发展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综合实力的提高,实现文化领域的交流和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做好文化的传播和交流既是文化发展的需要,更是实现国际间交流的友好桥梁。而语言作为一个重要的交流媒介,其对于国际双方的交流来说意义重大。中国作为语言文字的重要起源国家,语言文化历经长期的发展和演变,具有了深厚的历史积淀。而随着新时期的发展,汉语言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大力的开展汉语言文化的传播,扩大其影响的力度,逐渐的实现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大发展和大交流,进而实现其全面的发展。当然,要做好汉语言的产业化和国际化,让汉语言文学走向世界、走向未来还需要积极的进行探索,进而寻求出有效的方式呵呵途径。下面,笔者就将结合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 一、新时期汉语言文学发展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国际间的交流和沟通也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仅体现在国际间的经济贸易上,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也是这样。作为重要的交流媒介—语言,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对于中国来说,汉语言的发展也经历了较为长期的发展和变迁,在新的时期,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也在逐渐的扩大。这样一来,人们对于汉语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不少国家的人民都在积极的学习汉语,开始接触古老的中国文化,感受魅力无穷的汉语言文学,在世界广泛的范围内实现了学习汉语的“热潮”。这对于汉语言文化的发展来说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也是汉语言文化走向世界、走向国际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因此必须迎接机遇,实现汉语言文学的大发展。 当然,汉语言文学要实现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发展目标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来说,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发展需要树立长远的发展目标。结合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的要求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在这方面,汉语言文学就要更加的树立自身的特色,同时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不断的实现突破和提升。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起国际化的规划,有步骤有层次的实现汉语言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二、对于汉语言文学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的探讨和分析 1.树立起产业化发展的理念,不断的实现产业化发展目标。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说,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他对于这种文化自身的发展以及长期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也知道任何一种文化如果要实现好的发展就需要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传播发展的力度,针对这一问题,产业化地发展模式就备受人们的关注。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来说,要想实现产业化和国际化,那么就要有效的对汉语言文学进行分析和探究,进而寻求出有效的发展策略和发展规划。那么,从当前的汉语言文化发展现状来看,我们就需要依照汉语言文学自身的特点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探讨。古汉语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也是汉语言文学最为丰富的素材宝库, 他对于汉语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一系列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随着近代历史的发展和变革,近代的白话文开始兴起,汉语言文学也就开始了一场变革和发展,而现代青少年对于深入学习研究古汉语和国学的耐心正逐步丧失。汉语言文学的产业化应该与汉语支撑并由汉语表达的中国的价值观理念结合在一起,而不应该是由汉语描绘出的其他文化的内容,在这方面需要加强注意。 2.汉语言文学的国际化。对于汉语言文化的国际化发展来说就需要做好全面的规划和详细的分析。对于汉语言的发展来说,要想实现其国际化的发展,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汉语的国际化,让更大范围内接受汉语。这对于汉语言的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前提。让汉语在更大的范围内接受认可,这对于汉语的发展至关重要。而且中国的文化走向世界,语言也是较为重要的一个代表。在这方面汉语言的发展就有了很好的一个发展平台。与此同时,实现汉语言的国际化就要建立汉语言文学作为中国文化的代表,中国的文化产业有很多重要的组成,但是在发展汉语言国际化的过程中就需要将汉语言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进行国际化。针对这一问题就需要在各方面做好准备,尤其是在人力以及物力和财力上,在这几个方面做好支持。最后,汉语言文学要渗透到的是世界各国,不应该急功近利只盯住拥有文化话语权的欧美各国。要实现汉语言的国际化发展就需要建立以自身为核心,放眼全球的发展规划,进而建立起汉语言发展的体系。 3.走产业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对于汉语言的国际化发展来说必须紧密的和国际化的发展大环境联系起来,对于汉语言的发展来说,任何淡化了或者是脱离了国际化来谈产业化都是片面的,缺乏客观性的。对于汉语言的发展来说国际化与产业化是互相支持和紧密相连的。所以实现汉语言文学的大发展和产业化路子就要将二者很好的结合起来。 与此同时,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来说还需要加强其自身的影响力,这就需要我们在汉语言文学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的树立品牌意识。对于汉语言的产业化发展来说树立品牌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当然也是市场化发展的重要需求。同时,产业化和国际化应该是共同进行的,这一点美国的全球精英教育不可谓不是典范。汉语言文学的发展与振兴不仅仅只是一个独立的事件,而应该是与中华民族的崛当然实现汉语言文学的发展还需要和中国的发展历程紧密的联系起来,实现和中国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联系起来,随着中国的发展一道走向世界。而汉语言文学的产业化与国际化的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支持和后盾,这就需要国家在汉语言的发展上予以支持。我们相信只有多方联手进行准备,汉语言的发展就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更好的发展,最终实现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发展目标。 汉语言文学论文:对汉语言文学类就业方向探索 汉语言文学是一个传统专业,在我国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师范类大学几乎都有此专业,在精英教育的年代,高校设此专业主要是培养研究型人才和语文教师。随着高校扩招,精英教育也随即转为大众教育。社会需要的研究型人才以及语文教师都很有限,如何解决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问题迫在眉睫。为此,笔者从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意向及社会需求进行调查,以期分析大众教育时期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意向及社会需求调查 笔者2011年2月21日在专业的在线问卷调查平台问卷星网站()上相关调查问卷,2011年5月25日结束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42份。此次填写调查问卷的同学多为普通高校大一学生,一半以上的学生因为对汉语言文学有浓厚的兴趣而选择该专业。通过调查发现,尽管54.8%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想从事该方面的工作,但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情况了解不深,认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方向集中在语文老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记者、编辑、文秘、公务员及科学研究等六方面。通过表1可知,此六类方向多为传统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大多数学生忽略了汉语言文学与市场经济的联系,不了解市场的发展对于汉语言文学素质的社会需求情况,从而影响了他们就业意向的选择及判断。为此,笔者对本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各年级学生进行了访谈,面对面了解他们对于就业的看法。大多数同学的就业意向基本上追求工作稳定,就业岗位大多集中在以上六个方向中;有部分同学表示想出去在社会上闯一闯,但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很迷茫,不了解市场的企业中有哪些岗位可以让自己学以致用。带着这个疑问,笔者查询了一些国内知名的招聘网站,调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社会需求情况,以下以51job网站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2011年6月4日,笔者在51job网站上,用“汉语言文学”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能搜到1584条相关结果,招聘公司涉及教育、软件、网站、科技、传媒、房地产、旅游等各方面,由此可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范围非常广。通过对上述结果进行分类搜索,文案及策划类岗位799条,编辑类岗位512条,文秘类岗位201条,教师类岗位162条,企业文化类岗位111条,前台类岗位27条,其它岗位21条(因有些岗位界限不分明,上述分类数据稍有重复)。由调查可知,传统的就业方向语文教师的社会需求已经比较有限,逐渐趋向于饱和,而文案与策划类岗位随着文化产业的繁荣异军突起,社会需求持续增长。编辑类岗位紧随其后,但大多不是传统的新闻或出版单位,而是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站编辑存在较大缺口。随后,笔者查阅了汉语言文学各类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要求,通过统计、分析及比较,发现尽管每个公司的岗位要求各不相同,但多集中在文字表达能力、办公软件运用能力、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精神、职业素养等六方面。经过分析整理,各类招聘岗位要求如表2所示。 与此相关,笔者调查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对于大学期间必须获得的以下知识及能力重要性的排序:A、出色的讲演能力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B、深厚的写作功底,在各种杂志报刊上发表文章;C、出色的交际能力,在社团中担任重要职位;D、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同学认为B和D的重要性超过了A和C,但多数学生认为当前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模式较难让自己获得以上ABC三项技能。总之,随着社会及文化的发展,市场对汉语言文学的需求不断增长,各类相关岗位对于除文学基础知识外的各项汉语言文学素质及个人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模式较为陈旧,大多还是以培养语文教师和研究型人才为导向,导致大多数学生不能根据社会文化的发展而拓展就业方向,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就业竞争力不强。为缓解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矛盾,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及高校人才培养时明确指出:“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这是党中央在新的世纪、新的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也恰恰在于从知识教育向能力培养转变,不仅要注重文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特别是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此许多高校在上个世纪末就对汉语言文学专业改造进行了尝试与探索,大多数的做法还是紧跟市场,在人才培养方式上,设置“师范”、“新闻”、“文秘”等带有职业导向的选修方向并 设置相应的选修课程。这些做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改革仅限于一些选修课程上,基础课及专业课程的设置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无法满足岗位能力培养的社会需求,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不强,实践动手能力较差。根据社会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能力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人才培养模式应以能力型人才培养为主,强化文学审美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职业技术能力及职业素养的培育。 1、文学审美能力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审美能力的培养不仅需要一定的文学知识,更需要良好的文学阅读习惯及文学审美经验。传统的培养模式大都强调文学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教学内容注重文学史知识及文学理论的传授,文学审美实践成为文学知识的演绎和附庸,忽略了学生文学阅读兴趣的培养。事实上,这种培养模式脱离了市场,脱离了职业活动的过程。美国着名教育家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第二十章认为“如果实验科学的进步有所表明,那就是除非作为‘做’的产物,否则就没有所谓真正的知识和有效的理解”,因此文学审美能力的培养不仅仅是知识的记忆,更重要的是知识的运用。笔者认为如果将文学知识的传授与当今流行的网络、影视、游戏、动漫等相结合,更有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如从《功夫熊猫》出发挖掘中国的民族元素,从流行音乐的歌词探讨宋词的流行及主题,从网络游戏《三国》探讨《三国演义》的诸多内容和价值观等。 汉语言文学论文:汉语言文学中的艺术与审美 我们之所以将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作为文艺美学学科的理论出发点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同当代哲学与美学的转型密切相关。前已说到,从19世纪后期开始,特别是20世纪以来,哲学与美学领域发生巨大的变化,即由思辨哲学到人生哲学,由对美的本质主义探讨到具体的审美经验研究的转型。诚如李斯特威尔在《近代美学史评述》中所说:“整个近代思想界,不管有多少派别,多少分歧,都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一点也使得近代的思想界鲜明地不同于它在上一个世纪的前驱。这一点就是近代思想界所采用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不是从关于存在的最后本性的那种模糊的臆测出发,不是从形而上学的那种脆弱而又争论不休的某些假设出发,不是从任何种类的先天信仰出发,而是从人类实际的美感经验出发的,而美感经验又是从人类对艺术和自然的普遍欣赏中,从艺术家生动的创作活动中,以及从各种美的艺术和实用艺术长期而又变化多端的历史演变中表现出来。”众所周知,审美经验论之发端是英国的经验主义美学。它们以审美经验作为其美学研究的出发点,以培根、休谟、柏克为其代表,均将审美经验归结为以主体之体验为基础。即使是柏克对审美经验客观性的探求也是立足于人的主体感官的共同性。康德《判断力批判》中的审美判断力作为主观的合目的性,也是一种对于具有共通感的审美快感(经验)之判断。但黑格尔在这一方面却从康德倒退到本质主义的美学探讨。黑格尔之后,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说,尼采的酒神精神说,尽管其审美内涵中包含着形而上之内容,但仍是以审美经验为其基础。从20世纪开始,几乎所有的西方当代美学流派都立足于审美经验。克罗齐的直觉表现说可以说是开了将经验与情感表现相联系的当代美学之先河。此后,克莱夫.贝尔的审美是“有意味的形式”更同经验密切相关。而真正打出艺术的审美经验旗帜的则是杜威。1934年,杜威出版《艺术即经验》一书,标志着经验派美学逐步走向成熟。但只有法国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使经验论美学真正具有浓郁的哲学色彩与深刻的内涵。他于1953年出版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论着《审美经验现象学》,提出“艺术即审美对象和审美知觉相互关联”的重要美学观点。此后,经验论美学即渗透于存在论、符号论与阐释学美学等各种新兴美学理论形态之中。我们以文艺的审美经验作为理论出发点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是,这一点十分切合中国文艺美学遗产。中国古代有着悠久而丰厚的文艺美学遗产和传统,但中国的文艺美学传统同西方传统迥异。中国没有西方那样的有关美与艺术之本质的思辨性思考,大量的美学遗产都是体悟式的艺术审美经验的阐发。着名的意境说就是对作者情景交融、物人一致之审美经验的阐发。正如王昌龄在《诗格》中所说,所谓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而所谓“妙悟”则是对审美经验的主体艺术想象特性作了深刻描述。陆机在着名的《文赋》中对“妙悟”之艺术想象作了生动的描述:“其始也,皆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鹜八极,心游万仞。其致也,情朦胧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浮天渊以安流,濯下泉而潜侵”。对于审美经验中艺术想象之描述可谓生动具体,绘声绘色。我国古代着名的“趣味”说则着重从审美欣赏的独特视角阐述审美经验。司空图在《与李生论诗书》一文中说道:“而文之难,而诗之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并提出“知其咸酸之外”、“近而不浮,远而不尽,然后可以言韵外之致”的基本观点,都是对审美欣赏中经验的深刻体悟。我们认为要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美学学科应该很好地总结中国传统美学这一丰厚的文艺美学遗产。 我们认为从具体的审美过程来看,不一定能明确看出社会实践之基础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角度看,审美经验的基础肯定是社会实践。当今西方哲学——美学在突破思辩哲学主客之二分思维模式突出主体作用之时,为了避免陷入唯我主义,也曾试图回归“生活世界”。但这种“回归”未免虚弱,而从哲学的彻底性来看,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论之社会实践观更能从根本上说清经验的来源内涵。但唯物实践观的理论指导与社会实践的基础地位仍是在理论前提的位置之上,而不能代替具体的审美经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过去以哲学代美学,以普遍代特殊的弊端。第二,经验与主体。当代经验论美学之经验当然是以主体为主的,但又不是英国经验主义纯主体之经验。而是包含着消融了主客二分,包含着客体之经验。有的是通过行动(生活)来消解主客二分,如杜威实用主义的艺术经验论。有的是通过主体的接受或阐释来消解主客二分,如阐释学美学。有的则是通过现象学直观的“悬搁”来消融主客二分,如现象学美学。第三,经验与想象。文艺的审美经验之发生是必须通过艺术想象之途径的。艺术想象犹如一个大熔炉,能将感性、知性、情感等等熔于一炉,最后形成完整的审美经验,并使审美者进入一种特有的审美生存的境界。第四,经验与表现。当代经验论美学的最重要特点是将经验同情感之表现密切相联。例如,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说”,阿恩海姆的“同形同构说”,杜威也强调审美经验之“情感特质”。第五,经验与快感。经验论当然肯定感觉、快感,并以其为基础。但当代经验论美学又不仅仅局限于快感、感觉。如果仅仅局限于快感那就会脱离审美的轨道。康德曾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判断先于快感”的命题,虽然已经过去了200多年,但我们认为这仍是美学的铁的定律,难以推翻和颠覆。许多美学家在承认快感的同时,也是强调对快感之超越的。例如,杜威论述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之相异性也是试图超越日常经验其之生物性。杜夫海纳运用现象学“悬搁”之方法,更是强调对“此在”的超越走向形而上的审美存在。第六,经验与接受。当代经验论美学同当代阐释学相结合,强调阐释的本体性。这样,在阐释学美学之中所有的“经验”都是此时此地的,都是当下视域与历史视域、阐释者视域与文本视域的融合。这样,我们就将当代经验论美学与接受美学、新历史主义等结合了起来。第七,经验论与心理学。经验论美学肯定包含许多心理学内容,如感觉、想象、意向、情感等等。但审美的经验论又不等同于心理学,如果等同的话,文艺美学就将走向纯粹的科学主义,从而完全抹移了文艺美学特有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人文主义内涵。这是包括现象学美学在内的许多美学家特别忌讳的事情。所以在承认审美经验所必须包含的心理学内容时,还更应承认其具有拓展到社会的、哲学的与伦理学的深广层面。第八,经验与真理。这是当代经验论美学同存在论美学紧密相联所必具的内容。当代存在论美学将审美活动同认识活动相分离,由此审美经验并不导向认知理性的提升,而是通过艺术想象实现对遮蔽之解蔽,走向真理敞开的澄明之境,从而获得人的“审美地生存”、“诗意地栖居”。所以,审美经验、艺术想象、真理的敞开、诗意地栖居都是同格的。这正是当代文艺美学所追求的目标。第九,经验与对象。传统美学都把审美对象界定为一种客观的实体,自然物与艺术品等等。但我们认为审美对象是意向性过程中的一种意识现象,在主观构成性中显现。也就是说,审美对象只有在审美的过程中,面对具有审美知觉能力的人,并正在进行审美知觉活动时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关系中的存在,没有了审美活动就没有审美对象,但并不否认作品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 审美与生活、艺术与商品、文化与文艺、欣赏与快感之间的界限一 下子变得模糊起来。于是从新世纪之初就出现了有关文学艺术的边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评价、文学的文化研究的评判等等问题的讨论与争辩。我们认为这种讨论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试图以我们所理解的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这一文艺美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作为认识以上大众文化背景下各种文化现象的一种理论指导,也以此对这次讨论提供一种也许是不成熟的见解。我们认为,当代文艺美学的审美经验理论应对当代大众文化中审美的生活化和生活的审美化两个相关的部分起到指导作用。其实是审美的生活化与生活的审美化是两个紧密相联、统一为一体的部分。都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以来艺术与生活分裂,走向异化的严重问题的解决。所谓审美的生活化,是解决艺术与生活的脱离,承认并正视审美所必然包含的快感内容与文艺所必然包含的生活内容。使艺术走向生活与万千大众,成为人们休息娱乐的方式之一。同时也不可否认某些艺术产品具有的商品属性,并给人们带来某种经济效益。早在1934年,杜威出版《艺术即经验》一书。针对艺术脱离生活的现状和大众文化之方兴未艾,充分论证了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之间的“延续关系”。但这只是我们所说的审美经验理论所包含的一个方面的内容,也只是当前大众文化背景下文学艺术的一个方面的属性。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生活的审美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美经验不仅包含着原生态的生活,更要包含对这种生活的超越;不仅包含必不可少的感性快感,更要包含体现人类生存之精髓的意义。如果说审美的生活化是一种回归,那么生活的审美化则是一种提升。没有回归与提升结合,那么真正的审美与文学艺术都将不复存在,而只有两者的统一才是审美与文学艺术要旨之所在。因为没有前者,审美与文艺必将脱离大众与当代文化现实,而没有后者则审美与文艺又不免陷于低俗与平庸。而只有两者的有机结合才是审美与文艺发展的坦途,也才能为文艺美学学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杜威在《艺术即经验》一书中着重论述了审美经验不同于日常经验的“完整性”和“理想性”。成为全书的中心界说,值得我们借鉴。以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作为文艺美学学科的理论出发点也是为中国传统美学的在当代进一步发挥作用开辟广阔的空间。中国美学发展从20世纪初,特别是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发生了某种程度断裂。此前是传统形态的美学,此后受到“西学东渐”的深刻影响,则是接受西方美学理论话语。这前后两种美学形态尽管不可避免地有所联系,但在理论内涵、话语范畴和精神实质上均有明显区别,是一种明显的理论断裂。因此,有的学者认为,这两者“不可兼容”,而是“宿命的对立”。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价值问题被严峻地提到我们面前。而以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作为理论出发点的文艺美学学科则为中国传统美学进一步发挥当代作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因为,我国传统美学的确没有西方美学那样借以反映审美与艺术本质的概念范畴,而主要以对创作与文本的体悟作为理论的基点。这恰是一种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从先秦时期的“兴观群怨说”,到汉魏时期的“言志说”、“意象说”,到唐宋时期的“意境说”、“妙悟说”、“心物说”,到清代的“情景说”、“性灵说”与“境界说”等等可谓一脉相承,都是对文艺审美经验的独特表现,反映出中国古代美学的特有精神,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与极其重要的价值。这些美学理论不仅给我国文艺家与美学家以滋养,而且也对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诸多西方美学家以理论的滋养。我们相信,文艺美学学科的发展,特别是我们以文艺的审美经验为理论出发点,并自觉地以之总结弘扬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国传统的美学理论必将在新时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在我们论述以文艺的审美经验作为文艺美学的基本理论范畴时遇到了审美是不是文艺的基本特征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坚持审美是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的观点。但我们所说的审美不是狭义的优美,而是广义的美。也就是包含着优美、崇高,以及悲剧、喜剧和丑这些广泛内容之美。只不过在审美心理效应上都是一种肯定性的情感评价,而不是相反的否定性的情感评价,诸如恶心,嫌弃之类。这就要求作者在作品中包含一种审美的价值取向。 着名的新黑格尔主义者、美学史家鲍桑葵在其《美学史》研究中就采用了历史突破逻辑的方法,使这本美学史在诸多方面颇具创意。由此,我们认为对于我们所说的以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为其理论出发点的文艺美学学科也不能采用思辩的方法,而应采用以审美经验的研究为主,辅之以逻辑的研究方法。因此,我们的基本着重点在历史的、当代的文艺的审美经验事实,包括作者自身的审美体验,主要以此为据提炼出理论的观点。当然也要借助当代流行的各种理论的概念和话语,但不为其所束缚,而以审美经验的事实为依据,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充实、发展和突破。我们的另一个主旨还试图将当代的对话理论作为重要的方法维度。也就是说,我们不想采取传统的教化与灌输的方式,而是采取作者与读者平等对话的方式。因为,我们的理论出发点是审美经验,经验既具有社会共通性,同时也具有明显的个人感悟性。所以,我们所提供的只是我们的一种感悟。期望以此唤起他人的共鸣,甚至产生一种新的不同的体验和感悟。在这一点上,读者是有着充分的自由度和广阔的空间的。这就是一种新型的互动式的科学研究,希图激起读者更大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其探索新问题的兴趣。同时,我们还试图采用心理学的,阐释学的以及语言学的各种研究方法。方法的多样性也是我们的探索之一。 我们试图对文艺美学学科进行一种新的探索,有探索就必然会有失误。因此,我们热诚期望广大学术界的朋友参加到探索的行列之中,给我们以批评与指正。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仅仅走过了20余年的历史,需要有更多的学者、朋友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培养,使之健康成长。我们期待文艺美学这一新兴的正在建构中的学科在大家的呵护下更加走向成熟,成为中国学者对于世界美学园地的一个新的贡献 汉语言文学论文:对汉语言文学就业人才培养分析 一、当今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学科定位不准确。近几年来,高等教育逐步进入大众化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文学院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课程改革,教育部也对各级高校进行了专业合格评估,但是,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对汉语言专业依然缺乏准确的定位,不少高校尤其是诸多地方高校仍然抱着传统的专业意识,未及时调整培养目标,更没有顾及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所以,培养的学生与社会实际需求形成了强烈反差。 2.课程设置不合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有自身的特殊性,除少数继续深造或在中学任教之外,大部分学生不会在相对应的行业领域就业。因此,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只是作为广阔的背景存在,实际工作中并不直接涉及到。但是,在实际课程设置之时,承接传统的惯性,学校依然将焦点集中在传统专业课上,如古代汉语、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艺理论等占据了汉语言文学课的90%以上,专业基础知识也是重复出现在专业课程、基础教学课程、选修课程之中。而一些新兴课程如网络编辑学、现代办公技术、公关礼仪、DV制作等紧跟时代前沿并且学生非常感兴趣的课程,往往没有开设。这种课程设置对于专业的人才培养确实有一定好处,但却限制了学生的视野,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影响了学生的择业能力。这样就形成了现阶段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与用不能协调的现象。 3.教学手段落后。随着教学设施不断更新,近几年现代化教学设备迅速在高校之中普及,但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来讲,在大多数高校,普遍采用的是“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受教学内容的影响很少使用现代化的电教设备,在课堂上很少能形成声文并茂、生趣盎然的教学情境,也难以激发学生的高度热情,不能丰富见闻,更无法培养浓厚的兴趣。由于教学手段的落后,导致了在教学过程之中,只有教师一个人在津津乐道,学生只是消极地接受知识,而没有积极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之中,他们动脑的思维能力及动手的实践能力受到了严重的禁锢。 4.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单一。现行的教育评价体系只注重学生知识的评价,而忽视了学生能力的评价。在汉语言文学专业考试中也只是重视考察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评价的依据基本上是笔试的成绩。奖学金的评定,优秀学生、预备党员的选取,很大一部分依据学习成绩,而对学生的视野广度、电脑技能、职业规划及交际交往等非专业能力则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 二、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1.学科定位要有层次性。不同类型院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来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例如:国家重点文科院校师资雄厚,图书资料齐全,其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在全面发展,不仅能从事以后的教学及各行各业文字工作,还应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能力,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级汉语专业人才。综合性大学、重点师范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基本定位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汉语教学与训练,具有文字编辑和新闻采编能力,同时也应该兼有社会文化工作的指导能力的综合型人才。普通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和“专升本”时间不长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其人才培养目标应将重点转向为农村、社区培养专门人才,培养出既能在艰苦办学条件下担任教学与训练任务的学校教育工作者,又能够胜任其他行业的专门人才。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划分不同的层次,就可以改变原来“一刀切”的弊端,使学科定位明晰,并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2.专业方向要有多向性。当前社会各种部门和行业之间的融合渗透越来越多,所以,单纯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已经不能满足各个部门和行业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进行深入研究,重新对本专业的方向设定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考虑。我们应该根据社会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对人才规格的需求模式进行方向分流,形成基础加特色的培养模式。我们可以在汉语言文学专业之下分设语文教学与教育管理(即师范类)、涉外高级文秘、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对外汉语教学等方向。实施低年级通修专业基础课,侧重培养专业基本能力;高年级分流主修专业方向限选课,侧重培养主攻方向能力的模式,并鼓励跨专业方向兼修。这样就能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兴趣与需要,选择不同的方向学习,从而完成从单一性到多向性的转型。 3.课程设置要有科学性。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因此,课程体系的改革是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整体改革的核心。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对于课程设置的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优化传统专业基础课。当今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等十余门课程的专业基础课程,存有繁琐重复之弊,所以,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首先要精简课程内容,每门课都要根据对本领域最新知识结构的分析来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强化核心内容。其次要整合各课程之间的内容,避免内容交叉重复,如文学概论和写作学都讲文体学知识,文学史和文学概论都涉及文学思潮,前面的课程已经讲过的,后面的课程不要再重复,使整个专业基础课的结构严密而紧凑。其次,增加专业技能课。刘颖聪先生将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结构分为考研模块、教育与教学模块、文秘与公关模块、新闻传播模块、社区文化管理模块等五大模块,其中后面三个模块基本就属于专业技能课。专业技能课程的系统设置与强化,是实现培养本专业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基本保证。在现有的课程设计中,我们设置的应用性课程相对来说较少,且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根 据社会的需要和专业方向的要求,我们应该相应地增加新兴的课程,如在文秘与公关方向之下,应该开设应用写作、秘书学、行政法学、公共关系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公务员基础知识管理学、广告学、人力资源管理学、档案管理学、办公室礼仪等课程,培养学生从事企事业、机关文员及秘书的能力。在新闻传播方向之下,应该开设编辑与采访及相应的新闻传播学的理论、实践的系列课程,培养学生在文化及新闻领域从业的能力。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之下,应该开设教学理论、外国文化及相应的实践课程。这种课程体系的设定能够使我们在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与用的矛盾之间建立一种合理的平衡,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技能培养要有实用性。原来培养的汉语人才往往是只懂得运用语言文字工具、与书本打交道的人。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汉语人才必须要多方面地掌握实用性的技术。如,现代科技日益发展,各种网络、传媒技术日新月异,并成为安身立命的必备技能,所以,我们培养的学生就是要既能耍笔杆子,又能扛摄像机,还懂得编辑与制作,能够将语言文字传播、影像传播和网络传播等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再如,汉语在国际上地位日渐突出,世界各地有众多外国人在学习汉语,对外汉语教师极其紧缺,特别是汉语言文学基础深厚又熟悉一门外语的人才更是倍受青睐,对此,一定要指导有意于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生熟练掌握英语技能,这无疑比单纯的汉语人才更具有竞争优势。 5.教学环节要有实践性。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作用十分重要,是保证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具有稳定与广阔就业前景的重要一环。2007年,教育部等十部委就大学生就业政策联合采取五大新举措,其中有一条是“广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使一大批高职学校的毕业生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虽然只是对高职院校毕业生提出的要求,但也是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重要参考。在教学环节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竞争力,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使教学不仅仅局限于教室,还要让学生走出教室,注重课内与课外的结合。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性、综合性比较强,打好扎实的专业功底,将会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不可替代的原动力,所以对于专业课程,不能采用一律压缩的态度,在引导学生掌握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生社团的各类活动,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努力培养和加强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进行有效的衔接,帮助学生完成由学校走向职场的过渡。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也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的步骤。老师要积极借用,整合教育资源,为学生搭建课外训练平台,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建立学校与实习基地间的直接通道,扩大实习基地的选择范围。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有关部门学习锻炼,或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相关部分也要专门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和国际交流的机会,要及时各类信息,使学生在第一时间收到公司短期实习或者校内研究助理等招聘信息,从而建立以学生为核心的教育培养机制。 6.就业指导机制要有明确性。由于汉语言文学专业职业定位模糊,此专业学生对于毕业后就业的意向往往比较模糊。很多同学在大学四年之中,随波逐流没有任何规划,致使毕业找工作之时手忙脚乱。所以,老师要注意此种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分阶段地指导学生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建立有效的就业指导机制。大一是就业教育的萌芽期。在大学一年级时,老师要向学生灌输职业规划的理念,介绍就业工作的相关概念和基本常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指导学生制订大学四年规划。大二是就业的储备期。对大二的学生要进一步深化就业观教育,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积极锻炼就业必备的素质和技能,夯实基础。大三则到了就业取向的分化期。在这个年级阶段应注重分类指导,帮助学生分析几种职业去向,是深造读研当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者还是自己创业,根据学生的不同选择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橱窗宣传、个别辅导等集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到了大四进行考研与就业分流,对考研学生重点进行学科纵深教育,让准备就业的学生重点学习就业相关课程和参加专业技能实践。 7.学生评价机制要有全面性。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之中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求对学生做出全面、系统、公正的评价。根据各高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之时,要将传统的命题标准、知识评分标准与能力检测标准有机结合起来,不仅仅对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有效考核,还要对其各个方面的能力做出全面考核。在全面考核过程中,引导学生有意识地把精力用在强化动手能力和提高专业技能方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文秘基础知识》课,教学中采用“与文秘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一体化。通过讲授、示范、实习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做一体化。考核方式是:与岗位测评对接,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和行业专家总评。具体做法是:在课岗结合的基础上,分为模拟现场、情景设定和书面材料写作、礼仪举止评定等方式,并让学生在评审汇报时当主角。实践证明,知识评分标准与能力检测标准有机结合,能够对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做出全面的评价。 总之,汉语言文学专业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培养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应该从学科定位的层次性、专业方向的多向性、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技能培养的应用性、教学环节的实践性、就业指导机制的明确性及学生评价机制的全面性等入手,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才能真正实现从传统的精英教育模式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汉语言文学论文:汉语言文学人才培养革新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存在的问题剖析 汉语言文学专业,目前的本科层次有两种,一种是普招本科,4年学制;一种是专升本,2年学制。层次多,学生来源面广。再加上本科设立时间短、基础较薄弱。于此,专业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课程设置存在问题,专修课课时明显不够,实践课学时较少,学生职业技能培养不足;其次,考核制度和形式不规范;再次,学生专业认同感不强,认识的深度不够。同时,学生就业率低,就业水平不高。为此,多次组织本系老师对我国特别是本省的教育现状、社会需求、学生学情等开展较全面的调查。先后走访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并和省外其他着名院校就中文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交流,获得了大量的教改信息和宝贵的教改经验。通过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比较,使我们基本把握了新建院校中文专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方向。科学思考之后,我们选择了目前国际上最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来指导我们的教育改革。构建了“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所谓的“平台”是指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素质平台,这是人才培养的基石和关键,侧重于基本知识和人文素质;“模块”更多的是侧重于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主要分为3种类型:研究型(考研深造)、教师型(教师职业)、应用型(文书、秘书、记者、编辑)。 2构建汉语言文学专业新的课程体系 我们的教学改革旨在吸取“全纳教育”思想理念和执着精神,让不同层次有着不同需要、不同个性、不同学业水平的学生都能获得最好的发展。为此,我们对传统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调整。在课程结构的设置上,共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6大类。这里重点阐述后3类课程。 2.1专业拓展课程 是在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和职业生涯设计的延续性课程。在专业拓展课程设置上,我们设置了3大模块。(1)考研深造类课程主要从语言和文学两大类别来设置,提供了现代汉语词汇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研究、现代汉语语法专题研究、现代汉语虚词研究、修辞学研究、文字学……和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专题、《诗经》的文化阐释、唐诗宋词专题、明清小说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专题、“五四”文学思潮等课程。(2)教师教育类主要设置了语文教育思想研究、文学解读学、经典文学教育研究、教育研究方法、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现代职业礼仪和演讲与口才等课程。在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系中,不仅要培养普通学校的教师,也努力向特殊教育领域拓展,力求培养全纳型教师。(3)文秘编辑类主要设置了应用写作、秘书学、行政法学、编辑与采访等课程。此类课程适合于将来从事文书和公务员等职业的需要。在3大模块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需求、职业生涯设计在一个或多个模块中自由选课。这样,学生既有专业发展方向,又有利于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 2.2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 综合素质课程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展现教师研究专长,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讲座型课程。包括人文素质、政治外语、教师教育、科学专题和艺术体育等5个类别,学生可以根据需要选修。实践教学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而开设的实践性课程。包括基础性实践、专业性实践和综合性实践等3个类别。除了常规性的军训、生产劳动、专业见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外,还结合专业特点,探索活动课程体系。主要实践课程包括文学采风、学年论文、文化资源调查、非线性编辑、报刊排版和文书档案管理等。 3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能混同,有的人把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当成一种方法,这是不科学的。方法更多的是指解决问题的思路、程序和步骤,而现代教学方法体现在“教”与“学”两个主体的互动之中。在不同的学习阶段、根据不同的教学 内容运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3.1运用“系统讲授法”,建立学科的知识结构 大学低年级学生开始认识专业的概念,但尚未形成该专业的知识结构。因此,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讲授,使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主干课程的基本原理有一个整体认识。有人认为一开始就实施研究性教学法,提早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这对于多数学生来说是不切实际的。实践证明,在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一年打基础阶段,运用“认知—同化”学习理论,合理地使用系统讲授法或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建立系统的知识体系,便于学生打下牢固的知识基础。 3.2倡导“指导—探究”性教学法,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方式 虽然第二学年的专业学习仍然是基础课程的学习,但是随着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课程内容逐步深化,教学方法可以逐步由以接受性学习方法为主过渡到以“指导—探究性”学习方法为主。所谓“指导—探究性”学习,就是让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从学习中去主动地探索、发现,从而增强思考力和创造力,培养创新精神。这种课程形态的核心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强调一种主动探究式的学习,形成学生的自学能力。但这种教学法决不能忽略教师的作用。教师的指导更多地表现在组织上和服务上,空间由课堂延伸到课外。 3.3尝试“问题中心”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到了高年级,主要是一些选修课和应用技能课。这个阶段主要采用建构主义的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解决问题的各种活动,建构知识体系,创造性地形成自己的观点。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学生构建起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知识结构,也就是我们所提出的专业应用能力。但是,这种教学法的实施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精力,学校的教学评价机制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4强化实践环节 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要求,形成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和课外活动一体化的教学实践体系。 4.1适时组织专业见习,使学生体会汉语言文学原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意义 专业见习一般在第2学年进行。主要是结合课堂教学内容,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机关、文化单位的实践活动。应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见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机关文秘工作、文化产业管理工作。专业见习不仅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记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增进学生对于工作的理解和感情,增强其事业心,为专业实习奠定基础。专业见习以短期为宜,视情况可多次进行,也可按专题进行组织。 4.2组织“顶岗”专业实习,使部分学生能够实习和就业衔接 高级文秘方向的学生,专业实习拟安排在第4学年的第2学期,时间是一个学期。跟汉语语言文学方向的学生不同,一个单位接收实习生数量不可能很多,实习地点分散,教师指导不方便。从以往实习接受单位的要求来看,他们往往把接受实习和考察用人结合在一起,顶岗实习成了专业实习的特殊方式。它的优点是实习生角色意识增强,因为这种实习是把实践活动与职业生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习生的应用能力、现实表现决定了他的去留。它的不足是用人单位的不同要求与专业设计的科学标准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专业实习必须制定统一的要求与考核程序,并与实习单位交流沟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完成专业实习的程序并考核及格方可毕业。 4.3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使其成为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载体 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制定相关的激励、扶持政策。鼓励学生在各种刊物上发表作品,资助少数学生出版学术专着和文学作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和专业建设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力争在竞赛中取得好的成绩。实践证明,将这四种途径有机结合,可以全方位地、有效地促进培养目标的实现。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合理配备师资,搭建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不同的院校和专业,个人的兴趣爱好也不一样。本着发挥每个人长处的原则,安排其在最合适的课程教学岗位之上。除此之外,把眼光放在全院,选聘有专业特长的系外老师担任相应的课程教学。这些教师的加盟,保证了“课程群”教学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办学效率。在提高教师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教学质量全过程督导,达到提高教学质量之目的。每位教师在接每门课程时要做好以下环节的案头工作:制定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拟订教学实施计划;编写讲稿、教案;期末出试卷、标准答案;写教学小结。在教学过程中,时时接受学院教学专家组的督导,期末每位学生还要给教师打分。同时,严格执行教师互听课制度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制定科学的测评方案,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经过近四年的建设和实践,洛阳理工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汉语言文学论文: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的探讨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特点 汉语言文学专业很难和一些实用性较强的专业,如工程、建筑、医学、会计等一样获得准确的职业定位,更是很难直接和应用型人才挂钩。它作为传统的人文学科,是体现人文精神的最直接的载体,担当着传承与提升全民语言与文化素质的重任[1]。其主干内容是中外的优秀文学文化遗产,而核心内容则是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是对自身、他人、集体、民族、国家,乃至对人类的一种认识与社会责任感。为此,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在于:所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从事人的工作的,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教学不体现在应用性,而是体现在对社会观念与精神取向的影响上;不注意直接创造可以计量的经济效益,而在于创造无法用数字统计出来的社会效益等。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当前就业压力的增大,教学实用主义成为了教学的主要目标,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而言,也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在保持传统的基础之上,积极和社会接轨。 2 用实用性理念指导专业教学 《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给出该专业的就业方向为教师、各类编辑职务、文秘、文案策划人员等。但事实上,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岗位大多集中在政府机关、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企业公司等单位,还有少数人涉足律师、房地产、金融外贸等新兴行业。由此可见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宽的职业适应性,但同时,由于相关行业存在文秘、新闻、广告、公共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造成了对他们较大的冲击力。从现实意义来看,从实用性的角度指导教学应注意: 2.1 优化课程,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包含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等十余门课程,有必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对课程进行优化:精简课程内容,每门课都要根据对本领域最新知识结构的分析来设计教学内容,强化核心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按照学科发展的当下高度来考虑学科基础,设计课程内容体系;整合各课程之间的内容,避免内容交叉重复,如写作学和文学概论中的文体学知识。 2.2 强化课程应用性,提高学生本专业的应用能力 以就业的观点指导教学改革,就必须讲求专业的实用性,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社会上立足。结合该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即现代“读”、“写”、“说”这三个方面的能力,必须加以强化[2]。该专业的实用性教学应体现在五个方面:古今各种文体的阅读能力,现代各类文体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文教学能力,信息调研能力等。学校和教师必须精心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形成本专业课程的应用模块,通过系统的应用技能课程的设置,以保证学生在学校能够提高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获得将来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应用能力,成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用型人才。[论*文*网] 3 用创新的理念指导专业教学 创新包括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思维创新等。本文强调: 3.1 突破专业限制,进行教学内容创新 该专业的学生就业范围较广,但往往不精,竞争力上不如其他专业学生。鉴于该专业的特殊性,教学过程中不必过分拘泥于语言与文学本身,而可以结合汉语言文学的历史发展与就业现状,对学生进行相关职业技能的培养。事实上很多新专业如新闻、广告、文秘,甚至公共管理基本上都是从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发展而来的。因此,在保证专业根基扎实的前提下,应打破人为设定的专业界限,以便更大限度地发挥汉语言文学的专业优势。如教育与教学、新闻传播、文秘与公关、 社区文化管理、广告文案等等都可以设计成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用模块,学生通过这些模块的学习获得动手能力和从业能力。 3.2 重视学生创新思维的构建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身要求学生具备丰厚的东方文化底蕴。该专业有极强的文化特征,其教学直接影响学生对汉语的感情,对东方文化的亲合及从中汲取创新精神动力,并影响学生创新素质的形成。因此汉语言教学中必须重视对学生创新思维的构建[3]。首先,教师应有强烈的创新教育意识,思想上要勇于开拓,力求提出独特的、新的教育活动思路,行为上善于探索,潜心实验,不断总结和不断进取。在教学中不能满足做文化的传声筒,要适当的通过文化评论等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思维,并对社会文化现象进行思考,如博客,新媒体等多种文化传播方式都可以成为学生思考的问题。其次要勤于思敏于行,发展创新思维能力。教师应以其丰富的知识做背景,在教学中不断抛出新观点,给学生以震撼,激励他们也去发现、思考、创新。可以说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必须在不讷于言的同时,还要敏于行。沉默寡言不是该专业的个性,只有言行结合,才能让学生让自己更自信,更有思考的动力。 汉语言文学论文:探讨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 论文摘要:我国各个高等学校专业设立中,设立最多、设立时间最长,同时又是学校专业组成中必不可少的专业之一便是汉语言文学。它具有众多的优势,例如基础实力雄厚、就业范围较为广泛、社会各个行业对其需求比较稳定,等等。但是,在信息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科学教育事业与经济文化也在飞速向前发展,这都在渐渐改变着人们传统的教育观念以及人才战略观念,更对传统的人文类专业造成巨大的冲击。 作为历史久远的传统类专业之一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早在“五四”时期便已确立其基本内涵,而其专业中的课程系统组成是在20世纪中叶左右,在借鉴前苏联模式的基础上确定的。在时代的限制下,汉语言文学的人才培育方式发展为知识性的,其能力培育仅仅是知识传播下的衍生品,能力本质并不是其目的。如今社会迫切需要专业性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业人员对于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的学生来说,展现自身能力及才华的主要方式就是写作,这也是社会各界对此类专业毕业生的最基础性的要求。从当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状况来看,他们的主要工作类型有:语文教育、文化宣传推广、新闻类工作、秘书、行政管理等,这些工作都要求相关从事人员具备较高的写作能力。所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时期要进行语言及文学基础知识的扎实积累,同时还要进行文学气质的培养、语言表达能力的提升、审美观念与创新思想的培育,这都是为毕业生踏上社会赢得欢迎所做的备战工作。所以,要从当前社会对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所要具备的能力培育出发,针对其课程系统与培育方式进行相关的改进以及结构性的调整,整体提高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以此形成自身特有优势,不仅顺应实际需求,同时也是顺应时势潮流。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所具有的教育特色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的职业定位是比较模糊的,它不像建筑工程学、会计学以及医学类专业那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因此难以与应用型直接相提并论。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传统的人文类学科,不仅承载展现人文精神风貌的重任,还承载着发扬和提高全民整体语言文化素质的重任。它的主要内容是对中外优秀文化及其遗产的学习与传承,其核心内容是关心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意义与价值,即对人类、国家、民族、集体、个人与自身的一种认知和社会责任。因此,其专业教育的特色在于其培育出的毕业生主要就职于人事的相关工作,对专业生人文素质的培育比较重视;教育非直接体现于应用方面,而是从对社会人文观念及精神文明择取的影响上加以体现;不注重直接创造出的、可以进行计算的经济收益,而是注重对无法以数值计算的社会收益的创造,等等。目前,在社会不断进步以及就业形势逐渐严峻的情况下,教育的实用性逐渐成为教育的追求目标。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育来讲,进行适当变革是很有必要的,在坚持传统的同时,积极与社会需要接轨。 二当前汉语言文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比普修课课程安排,专修课的上课时间明显太少,导致对专业的深度学习出现不足;其次,教育教学方式中存有的问题,实践类课程安排较少,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不强。 考核体制与考核形式方面的问题。部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研究及掌握不足,但是都能够顺利获得相关学分以及通过最终毕业考核,这其实是对专业考核体制与专业考核形式存在缺陷的一种展现。例如:部分试卷考核的只是一些简单的专业概念,等等。同时,试卷决定课程最终成功的观念使得学生们只关心考试的最终结果,而忽略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 学生对自身所学专业的热爱程度不足的问题。对自身所学专业的认知不足,缺少对优秀文化传承与发扬的光荣感及使命感,同时自身专业素养还有待提升。 三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可采取的措施 1专业教学借助实用性理念来指导 在《中国大学生》这本杂志中,该专业的就业方向被描述为各类的编辑职务、教师、文案策划工作人员以及文秘等。然而,现实中, 这个领域的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为新闻出版社、政府工作机关、企业公司以及科研机构,还有部分人从事了新兴的产业,诸如房地产、律师、金融外贸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的就业面是非常广泛的,但是此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往往面临着有关专业的竞争压力,比如像新闻、公共管理、广告、文秘等专业。 2优化课程,增加学生专业知识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量多且杂,包含了诸如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古代文学以及现当代文学等十几门课程,为了使汉语言专业具有更好的竞争力,我们应当从三方面对课程进行优化:(1)课程内容精简化,要随着本领域的发展步伐,将最新的知识体系以及分析方法注入每门课程中。(2)核心内容凸显化,每门课程的结构都必须优化,学科基础的建立应根据此学科当前的发展来确定。(3)课程内容体系突出化,将各课程中的内容进行整合,使交叉重复现象最大限度地消除。 3提高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 为了满足就业的需求,必须提高专业的应用性,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方向,增加其专业应用性。应该在“读”、“写”、“说”这三个领域下功夫,这三方面的技能必须得到强化。此专业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实用性教学工作:现代各种类型问题的写作能力、古今各种问题类型的阅读能力、信息的调研能力、语言的教学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课程体系必须得到良好的设置,教学内容也应丰富化,最好是能够形成某些应用模块来辅助专业课程的教学。只有这样,学生的这五个方面的能力才能加强,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一个专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人才。 4要始终围绕着目标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 结合开放式的人才教育培养目标,教育教学中后续课程与该课程的衔接工作应得到我们的重视。比如,在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中都有某些相同的文字,我们应该对此部分知识进行整合梳理,让重复度降到最低。安排课程内容的教学工作,不必追求过深,只要“够用”“必须”即可。要结合本专业的最新动态精选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的语言敏感度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关于教学资源的选取问题,学校应根据课程改革以及教学大纲的需求,优化选择各种不同的教材。一方面要选择使用频繁的教材,满足语文教师的各种新需求以及现代教育的新挑战;另一方面要选择足够量的参考教材作为后备资源。这样一来,诸如教学标准的制定、教学大纲的实施、课程体系的确立、教学辅导的夯实、教学资源评价以及数字化工作才能得到有效的开展。我们要借助网络,稳步有序地组织有关的教学辅助资料以及与本课程有关的教材档案体系。 四专业教育要具有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 我们进行创新就要做到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创新以及教学思维的创新,各自的具体内容如下。 1教学内容创新要突破专业限制 该专业的毕业生虽然拥有着一个广阔的就业面,然而因为专业针对性不强,其就业工作往往受到其他专业学生的强力冲击。因此,本专业的教学工作不能仅仅考虑文学和语言本身,而应该适当地结合就业现状和学科的发展历史推陈出新,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其实说白了,像广告、公共管理、文秘以及新闻专业,其实就是在汉语言文学这个领域经过创新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在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前提下,我们还应该突破传统的限制,不断改革创新,让汉语言文学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诸如新闻传播、教育教学工作、社区文化管理、公关和文秘、广告文秘等,都可以成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一个应用模块,借助各个模块的学校教育,学生可以获得宝贵的从业能力和动手能力。 2强化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汉语言文学专业有着极强的文学底蕴,要求学生不仅要有坚实的东方文化底蕴,还要有深厚的汉语感情。学生创新素质的形成能力与自身关于东方文化的亲和力以及自己推陈出新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一方面,教师要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具有极强的意识以及新颖的教育教学思路,他们不仅要潜心实验、乐于探索,还要不断地开拓进取。要一改以往的那种文化传声筒的角色,通过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针对某些社会问题(例如新媒体传播方式、博客等)可以为我所用,将其带到课堂之上供学生思考。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培养自己的思维创新能力。他们要利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地创新,用新观点、新思想不断地激励学生,学生在巨大的感召力之下也会感同身受,进行探索、发现、分析、思考、创新。虽然,根据专业特点,此专业的教师大都不讷于言,然而,他们必须要以实际行动,言行结合,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善于思考的能力。 总之,新课堂不仅饶有趣味充斥着人文气息,而且还洋溢着人性的光辉,它让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工作做到了最好,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求知欲望。新课堂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了精神栖息的最佳港湾,培育新型思维的一方沃土,更成为师生人生历程的一次洗礼。如今的我,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还不能实现如此完美的教学目标,但只要我站在了神圣的三尺讲台之上,我就要孜孜不倦、竭我所能地工作。学生是我国的未来,我们在进行中文教学的过程中,更应该贯彻实施上面提到的问题,学生实际掌握的语文知识丰富了,学生的汉语言体系自然就完善了,只要这样,中华文化才能不断地流淌,传统文化才能不断地传承和弘扬。 汉语言文学论文:论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性 汉语作为东方文化的代表,已经趋向国际化。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重视汉语言的教学特别是中学阶段的教学。传统的教学方式已不能满足要求,现代中学汉语言文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在尊重、协助与促进 尊重是教育的前提,但协助和促进才是目的。面对自主的语文学习,教师的协助主要表现在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授予必要的基础知识和方法。教师的促进主要表现在切实的引导,把/:请记住我站域名/学生的思维、情感和想象朝“深度”、“广度”和“长度”上引。 2重在积累、互动与熏陶 语言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的重要交际工具,只有掌握了某种语言的人,才能进入人类社会,拥有人的活动,从这个最本质的意义上讲,语文学习是人成其为人的重要活动。每个人都必须掌握必要的语言文字和不断地发展语言,因此,丰富和积累语言应该成为我们有意义的生活中的一部分。由此,在中学语文教学应强化三点: 第一,积累。语文学习应从积累语言开始。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可从这四个方面去引导学生积累:一是积累语言材料,主要指掌握丰富的词汇、俗语、谚语等;二是积累语言形式,背育一些典型结构的短语和段落,如识记一些好的排比句、顶针句,总分、转折、递进等结构的段落;三是积累语言范例,主要指背育一些优美诗文、小说、戏曲名着的片段等;四是积累语言形象,对名着中的典型人物、典故和意象等做到胸中有数。这样,我们的学生,思维就有了凭借,表达就有了材料。 第二,互动。掌握语言是为了更好的交际,而交际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只有在互中才能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课堂中,我们要创设情境,让学生在互动中学习语言。 第三,熏陶。汉语言讲究神韵、意象和言外之意,在指导学生掌握这种语言时,不宜用纯理性的分析方法,而重在熏陶,营造各种情境,让学生自己去感悟,并在感悟的过程中渗透理性分析,从而达到心领神会的境界。 3重在拓展、选择与凝结 现代中学生的语文学习内容应该是全息的,一切现实的、虚拟的、心理的世界都可作为语文学习的内容,教材只是这偌大的语文学习空间中的一个小小例子而已。打个比方来说,教材只是学生学习的港湾,而世界才是学生要航行的大海。中学生的语文学习既要建设好港湾,也要从港湾走出去,到生活的海洋中去遨游,在偌大的海洋中探寻自己所要的宝藏。 语文教学的职责就在于打破传统的时空界限,在时间上,融、现在与未来于一炉,“融历史于现在”很好理解,就是把人类历史遗产的精华引入课堂,让学生来学习。而“让未来融入现在”,让学生及时了解最前沿的动态,从而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开一扇扇智慧的窗户。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需处理好几组关系: 第一,的无限性与选择的有限性的关系。在组织语文教学时,我们可获得的信息是全方位的,有现实的,也有虚拟的,但对具体的某次教学来说,其选择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将所有的信息引入教学中,既没有必要,也是不可能的。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选择,进行最优化的选择。 第二,问题的复杂性与教学的典型性的关系。语文教学打破时空界限之后,一些必然的,偶然的问题如潮水般涌来,形成复杂的意义形态。语文教学要正视这种复杂性,不拘泥于“一课一题”,而是尽可能让学生做多方面的探索。但重视问题的复杂性并不等于让学生在复杂的问题中“兜圈子”,使教学成为一团“乱麻”,相反,要透过复杂的问题,抓典型,以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我们学习的主要问题。这就让我们的课堂教学既有目标又不拘泥于目标,既有主题,又关注到“去中心”的话题,从而构建起具有独特个性的语文教学。 4重在牵引、护航与调控 第一,引导学生对意义进行探寻与创造。语文学习不管形态如何多样,但其价值应定位在对人的关怀和促进人的发展与创造上。如果把每一次语文学习看作人的生命过程中的“小场景”的话,那么每一次语文学习都贯串着人对生命意义的探寻与创造。 第二,促进学生对话的生成并调控。语文教学是师生对话的过程,其话题要在对话中不断生成与调控。而过去,我们太注重自己对教学的把握与控制了,把教学当作表演“剧”的舞台,从而步入了僵化、机械化的“死胡同”,难以自拔。其实,某次语文教学只能是一个可能世界,而不是一个必然世界,正如我们的未来世界一样,站在现在的时空里所做出的判断,只能是一种可能,而不是必然,因此,语文学习与教学是在师生、文本的对话中不断寻找话题而展开的。生成与调控是新语文教学的重要特点。我们要顺应这一特点,把语文教学弄得有声有色。 总之,中学生是我们的未来,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并贯彻实施。这样,学生才能更好的学习和掌握语文知识。中学汉语言学教学办好了,就为以后的专业学习和教学打好了基础。这样,中国的传统文化方能得到弘扬。 汉语言文学论文:分析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研究 一、引言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传统中文系中最常设的一个专业,也被誉为文科的万能专业,毕业的学生供不应求,可以从事社会人文领域的很多工作。但随着学科门类的增多,专业的细化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人才市场开始倾斜。导致这一现象的一个本身原因是传统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缺乏应用性的缺陷,加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用性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改革的一大问题。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清晰;教学内容重纯文学,然而经济、政治、哲学、法律内容偏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比较集中的问题。 2.1培养目标不清晰 汉语言文学专业曾以其深厚的文化积淀一度非常辉煌,学生能够拥有稳定的职业,一度拥有很强的文化优越感与专业自豪感,近几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汉语言文学专业失去了过去的专业优势。 再加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很多高校依然抱着传统优势专业意识,未及时调整培养目标,找准定位,更没有考虑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的学生与社会实际需求形成反差。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并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优势专业成为了劣势专业。 2.2教学内容重纯文学轻社会学 教学内容是对教学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步骤。因而教学内容的设置必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然而,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内容大多是文学史、文学概论、文学作品等,教学内容脱离了社会,远离政治、经济、法律、哲学社会学科,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毕业后与社会格格不入,脱离实际,只会做文字游戏。 教师所教、学生所学,都是闭门造车,对于热点的生活,广阔的实践,基本没有接触。思维方式和写作方式都陈旧落后,极大地约束了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顺应时代和就业的需求,把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到综合应用型现代化人才上。当代社会各部门和行业之间的融合渗透越来越多,单纯的汉语言文学工作者已经不能满足各个部门和行业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进行深入研究,重新定位。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对人才规格的需求,重应用,对专业进行分流,形成基础加特色的培养模式。另外随着现代化媒体技术的发展,熟练运用现代媒体,也是不可或缺的。现代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要有过硬的写、说能力,还懂得编辑与制作,将语言文字传播、影像传播和网络传播融会贯通,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四、汉语言文学应用型课程体系设置 根据汉语言文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行厚基础、多方向、因材施教、灵活多样的育人模式,建立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新体系,对传统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体系进行重新调整。 4.1基础课程 培养学生从事语言教学和语言教育科研的能力,是一个应用型模块。主要开设语言教育提高系列课程,设置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研究方法、教师发展研究、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语文课件制作、语文教学艺术、语文教材篇目研究与教学设计、现代职业礼仪、演讲与口才等课程。 4.2提升课程 主要提升专业理论,训练科研能力,着眼于学生升造。可开设现代汉语语法专题研究、现代汉语虚词研究、修辞学研究、文字学、音韵学、文献学、逻辑学、汉语语法学史、中国语言学史、国外汉学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专题、唐诗宋词、明清小说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专题、中国当代文学专题、影视艺术欣赏、杂文创作艺术论、外国文学专题等类课程。 4.3应用行文课程 开设应用行文相关的理论、实务、实践系列课程,培养学生从事机关文员工作能力。主要设置了应用写作、秘书学、行政法学、编辑与采访、公共关系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公务员基础知识管理学、广告学、人力资源管理、 档案管理学、办公室礼仪等课程。 五、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议 5.1全程辅助职业生涯规划 在大学一年级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契机向学生灌输职业规划的理念,介绍就业工作的相关概念和基本常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指导学生制订大学四年规划。对二年级则进一步深化就业观教育,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积极锻炼就业必备的素质和技能,夯实基础。大三这个年级阶段我们应注重分类指导,帮助学生分析几种职业去向,是深造读研,当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工作者,或是自己创业?根据学生的不同选择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个别辅导等形式集中资源优势进行分类指导。到了大四进行考研与就业分流,对考研学生重点进行学科纵深教育,对准备就业学生重点学习就业相关课程和参加专业技能实践。 5.2增加实践环节 在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除了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各门课程都要围绕这一主旨有重点地训练学生某方面的能力外,最重要的就是强化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际的工作中得到充分锻炼,增强能力,以适应、胜任未来的工作。 从大三开始分专业方向,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将来的就业意向,在所开设的课程中添加实践内容。将“听、说、读、写”能力训练落实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如公务员、教师方向的,其秘书学、行政管理学、中学语文教学法等课程的教学,设置三分之一的实训课程,主讲教师一边讲理论,一边带学生到实习基地观摩、见习、实习,从而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见习、实习让学生查找理论学生中的不足,在后续的课程学习中加以弥补。 依托实验室优势,强化学生办公、制作等操作实践,培养学生“做”的能力。让学生能够充分的参与到每一个实验中去。进一步强化学生办公技术和制作等方面的动手能力。
民事法律论文: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内容摘要]现代意义的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并不是人为地提高合伙的地位,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的标准在于其是否具有团体性。 [关键词]:合伙 民事主体 团体性 合伙作为一种历久不衰的联合经营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史中担当了极其重要地角色。即使在公司制度十分发达的今天,合伙仍以独特地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小企业通过合伙的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这已成为制约合伙制度发展、甚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合伙制度,明确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的任务十分必要。 一、合伙的本质 合伙作为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始终是作为一种联合经营方式出现的。但给合伙下一个确切地、能反映其本质特征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合伙是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合伙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早期的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分配损益的契约。[1]其本质特点体现为:合伙财产不具有独立性,属于合伙人按份共有,合伙人可以依自己意志处分合伙财产;合伙之间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合伙只能对合伙人有约束力,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事务执行人为全体合伙人的人,适用民法上之规定;合伙对外不承担责任,由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特点使“合伙成为与合伙人不能分离的‘人的组合’,成为一种单纯的契约关系。在民法中合伙往往作为契约的一种形式规定在债编中”。[2] 在近代和现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伙的形式、内容都出现了新特点,有的甚至发生了本质变化。首先,由契约性共同体发展成为注重团体性质的共同体。这一转变主要是通过合伙财产的性质由松散型向集中型转变来完成的。近现代,合伙的财产越来越脱离自然人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对人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债务不能与合伙债权相抵销等等。因此,“合伙虽为一种契约,但民法上对于已成立之合伙,赋予团体性。”[3]但合伙由单纯的注重契约性向注重团体性转变,并不是偶然地,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合伙者在当时条件下为最方便地完成持久的商业活动所为的明智选择。”[4]其次,合伙的规模由弱小趋向庞大。主要表现为合伙的绝对数量不断增长,合伙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合伙的形式和成员结构出现多样化,合伙的个体规模不断膨胀。例如,卡特尔就是若干企业法人,通过契约的形式,结合而成的合伙同盟。再次,合伙的法律地位不断改变。当前,有些国家已承认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即使不承认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国家,大都不同程度地赋予合伙一定的权利。如可以起字号、可以在银行设立账户、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部分国家的法律还允许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这种发展变化后的合伙,与自然人具有明显地区别,同时,也不是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简单的结合,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合伙人个人,成为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义务的具有团体性的实体组织。合伙也不是法人,它是以共有财产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组织,各个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际上,合伙一方面同时具有自然人和法人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又有自己所独有的特征。有学者认为,合伙是自然人独立经营与法人经营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经营方式。但是,合伙并非仅是过渡性的联合,它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稳定的经营方式,形成自己特点,这些都是法人和自然人所无法比拟的。[5]依据合伙在近、现代的变化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近、现代的合伙可作如下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6]这种合伙与契约性合伙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是其所具有的本质特点在于,这种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合伙协议与依其成立的经济实体(合伙组织)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合伙组织是合伙协议的结果和实施保障;合伙协议形成合伙之间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组织则以全体合伙人作为相对独立的团体同第三人形成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虽然在近现代社会大量出现,但其并未有也不可能完全将早期的契约型合伙排斥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相反,早期的、契约型的合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比比皆是,并仍发挥着其独特功能。但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其体现出的不同于契约型合伙的特点,对作为其外在反映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面对其社会基础的变化是否应做出相应变化,应如何做出变化,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二、关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观点 关于合伙的是不是民事主体,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一)、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合伙的性质存在多种态度,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以及“第三民事主体说”等。将以上观点的理由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支持部分合伙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的理由):1、合伙的财产共同共有,相对独立。因为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实际上失去了自由支配、处分个人出资财产的权利,只有在合伙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个人合伙财产的这种相对独立性,足以使其成为民事主体。因为财产自主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具条件。个人合伙,它既然能够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一方来处分商品所有权,就说明享有财产权,即使这种财产权不是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而是由合伙的应有份额所合成的共有权也并不影响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成立。[7] 2、合伙具有相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伙作为一个组织实体,是以自己相对独立的合伙财产为基础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以这些财产承担债务和责任,只有在合伙财产不足以补偿合伙债务和亏损时,才由合伙人以自己其它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组织承担的是直接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因此,合伙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8] 3、国外民事立法先例表明,部分国家确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合伙为法人,由于合伙几乎适用有关法人的一切规定,后来,法国不得于1978年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通过新的立法澄清旧法含混的规定,明确宣布合伙为法人;美国《统一合伙法》赋予了合伙独立法律实体地位。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民事立法先例。[9] 4、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为适应进入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主体的格局。法人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归要结底是由法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当前,由于合伙本身的特点和经济形势,决定了合伙在社会生活中会发挥巨大的作用,赋予这类组织民事主体资格,不仅有利于维护合伙组织及债权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国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从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10] 5、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于任何法律制度来说,无论它在立法中是否承认,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法律都将赋予一定的人、团体、机构和组织以法律人格,否则,他们无法在社会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现代法律只赋予了自然人和法人以人格。但从逻辑上讲,并非不可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其他团体,如合伙。法律人格的构成要素来看,合伙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合伙也应成为民事主体。[11] (二)、合伙是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主要有:合伙本身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具有法律直接授予或实际承认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合伙本身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12] (三)、评析:综合以上理由,无论是肯定性理由还是否定性理由,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从总体上来看,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学者没有注意到合伙的不同类型,在论证对象上存在偏差。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具有历史性。法学界之所以到近现代才讨论合伙是否应当成为民事主体,根本原因在于合伙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出现了新的类型,即体现为团体性的合伙。法律对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是否应当做出相应规定,是否应将其“翻译成新的法律形式”,是法学界出现争论的根本原因。而其争论的着眼点,当然在于这种新出现的、表现出新的特点的合伙。只有将这种合伙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在法律上有所创新。但新类型的合伙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有类型的合伙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生活中仍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新旧类型的合伙在同一社会是能够共同存在的。因此,我们所研究的重点应是体现为团体性特点的合伙,而不是旧的体现为契约性特点的合伙。但部分学者在此处出现了偏颇,没有能够正确区别合伙的不同类型,而是把将所有的合伙都囊括入其研究的对象,导致重点不清,方向不明,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2、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13]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因此,这一标准可以说是以法律规定为标准。以法定规定作为判断民事主体的标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从根本上分析问题。因为法律只是反映立法者思想的一个工具,其本身没有解释将权利能力赋予某一主体的原由,其反映的是“民事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国家向民事主体提供的取得民事权利的一般前提。”[14]公民、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地由法律所规定的,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只有看到作为工具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背后所隐含的根本原因,即立法者的界定民事主体的实质、内在标准,才能真正认清民事主体的实质。这样才可以跳开原有的误区,不再局限于就标准论标准等简单的思维模式,而是从实质来把握问题。因此,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具有不足之处。 3、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同时还提出国外已有相关的立法,我国因此也应作相应规定,同样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因为法律制度的移植绝非简单的抄袭,而应当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最终做出综合的判断,不能因为外国法有规定,因此我国法也应做出相应规定。 4、有些学者提出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两种观点,无疑更注重从本质上分析问题,似乎已经触及了问题的实质。但遗憾的是,学者们并没有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是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来分析和观察问题,没有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在认识上不够深入,没有能够真正把握问题的实质,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尤其是关于合伙具有法律人格的论述,在观点颇为正确的情况下,其论据又陷入了民事权利能力范畴内,十分可惜。 三、判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准 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已成为不争之事实,而同样作为联合经营方式和社会组织之一、并且与法人有众多相似之处的合伙,能否同样成为民事主体,可以从法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找到答案。 (一)、法人制度的形成和实质。古罗马时期,尚无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法人”一词。至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市政府也具有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因此,当时罗马的法人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特殊团体”。至帝国后期,这种团体已大量存在。罗马法时期法人制度的萌芽,其理论基础是罗马法中人格观念的产生和演进。[15]同时,罗马法时期的学者对其做出了精辟论述。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提出,“团体独立的性质,虽然由于它的组织成员全部改换,也不影响其独立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16]但在罗马法时期,具有团体人格性质的社会组织只是由法学家们以理论的形式指出的社会客观情况,罗马法时期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法人概念和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制度并没有形成。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使资产阶级通过联合的方式来扩大自身规模,增强竞争力,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十八世纪最大发明”-股份公司应孕而生。这类组织在凝集资本快速性、巨大性,获取利润的最大性,及降低商业风险的程度性等方面,体现出的前所未有的魔力,使十八、十九世纪高度膨胀的个人本位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随着个人本位主义诉求的不断理性化,在产权领域,个人所有权开始由支配向利用方向发展。当投资者(股东)凭藉股权获得预期回报时,遂改变了当初的”所有权偏好“。公司法人所有权── 一种以团体的名义受领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机制或方式逐渐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个人本位主义最终在团体(社会)本位主义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依归和理性参照,并使个人价值取向的”个体功效性“同整体价值取向的”社会功效性“互为条件,相得益彰。现代公司制度进入黄金发展时代。”[17] 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及时适应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民民事主体的格局。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社团法人乃是随着社会(团体)本位思想的兴起和西方各国在相应立法中明确规定法人制度之后才得以出现。 祁克认为,这种以团体本位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组织体,具有实在性,其拥有独立的意志,进行独立的活动。同时,团体并不是还原为或拟制为个人,而是本身就是一个单一体,构成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独立单位,它具有法律的人格,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因此,在个人人格之外,还有团体自身的人格。[18]从这理论出发,并结合法人制度产生的历史,完全可以得出,法人之所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在于其具有了团体人格,或者说,团体人格是决定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根本因素。这种团体人格是从组织整体利益出发,通过淡化组织成员的个人人格,提高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协调程度,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具有独立性特点的中介。其具体体现为:第一,意志的单一性。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中,个人意志大大弱化,其收敛的个人主义转向在共同意志中寻找价值目标,并努力促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有效地结合。个人意志更多地被上升为共同意志,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第二,组织的整体性。在对外关系中,组织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出现。必须以自己的商号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三,行为的统一性。为保证统一的意志不受第三人以及内部组织人员的非法影响,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来统一执行组织意志,将组织其它任何成员的意志都排除在执行主体之外。以公司为例,股东出资后,将失去对其出资财产的支配权,其得到的只是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当然,股东同时也会获得只是以其出资承担有限义务的权利。)并且股权也是其得以控制公司的唯一的合法方式,不得以其它任何行为来干涉公司行为的统一性。第四,财产的独立性。组织不仅能够聚敛巨资,兴办个人难以企及的事业,更为重要的是实现财产增值。要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以确保组织的管理机构对财产的能够有效地、自主地管理利用为前提。正是由于组织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组织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行为、个人财产被彻底地由团体意志、团体行为、团体财产所代替,从而形成了团体人格,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中介,进而使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同时,这种业已形成的集团人格也会反作用于成员,对其有关的民事活动做出限制。例如,竞业禁止、限制成员与组织间交易等。这些限制同样是集团人格的重要体现。 (二)现代意义上的合伙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如前文所述,在现代社会,合伙这种联合经营方式并没有因法人等高级联合经营方式的出现而走向衰落,相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出了蓬勃发展之势。而合伙之所以如此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其典型代表即是注重团体性的合伙的出现。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具备了意志单一性,组织整体性,行为统一性,财产独立性等特点,已完全符合团体性人格的标准,因而应属于民事主体。但这种民事主体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它的出现必将会打破原有的民事主体二元制结构的体系。第一,合伙已形成了单一的意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合伙的对外决策已不再是合伙人的个人意志,而是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即使由单一的合伙代表人所做出的决策,同样也是反映了了全体合伙的共同意志,因为其代表权是由全体合伙共同决定的,是以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为基础的,其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共同意志的反映形式。)同时,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当然,并非所有合伙的共同意志都会被抽象成为单一的意志,其共同意志未有被抽象成单一意志的合伙并不具有团体人格。第二,合伙具有整体性特点。如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可以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账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所有这些合伙都是以整体性质的组织出现的。第三,合伙行为具有统一性。如各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且,依法已经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于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只是享有监督检查权。第四,合伙的财产相对独立。合伙可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这种共有,并非合伙人财产所有权的简单合并,而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管理权。合伙人实际上已失去自由支配、处分其个人出资的权利。只有在合伙解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19]同样,作为具有团体人格的合伙,其所形成的团体人格会对合伙人的权利做出了一定限制。如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人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等。总之,合伙已具备组织团体人格的所有特征。由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因而应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 (三)、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合伙的范围界定。如前文所述,由于现代社会合伙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并非所有的合伙都具有团体人格,只有具有团体性的合伙才是民事主体。判定是否具有团体性的主要标准在理论上体现为:意志的单一性、组织的整体性、行为的统一性、财产的独立性。如果将这些理论具体为法律规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定程序成立,并经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营执照;2、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并以其对外进行民事活动;3、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4、有自己的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相关的诉讼行为,其行为对全体合伙具有法定效力。5、合伙目的的营利性。当然,团体性质的合伙同时还应具有一般合伙所具有的特征,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组成人员多数性等基本特征。依此标准,商事合伙,[20]包括两合公司、无限公司、合伙企业等都应属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应当第三民事主体。其它的以营利性为目的、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伙也属于第三民事主体。隐名性合伙、临时性合伙、非营利性合伙等不具有团体性特征,应排除在第三民事主体之外。 当然,合伙要成为民事主体,最终还需要法律的确认。但法律只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只要社会存在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其需要制度认定的情况下,法律就必须适应其需要,而不应人为的设置阻碍。“法律原本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应该积极发现和承认合理的社会存在而不是人为设线控制之。” 民事法律论文: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地位 尹飞:今天是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本学年的第二场讲座,上一讲是我们请基地主任王利明老师作的演讲,报告的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问题,当然王老师主要讲的是把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报告。今天我们请到杨立新老师主要给我们讲法律关系的问题,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杨老师为我们作讲座。 杨立新:在讲座开始之前我先打一个广告,我准备和张新宝老师我们两个联合搞一场讲座。大家可能知道,我们两个都是研究侵权行为法的,观点也有所不同,大概要唱一个对台戏,我们两个讲一下不同的观点,对启发同学的思路和引导大家学习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我今天作这个讲座题目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王利明老师开学以后就强调民法要好好研究一下民法方法论问题。我作为基地的常务副主任,坚决响应主任的号召,我今天也就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作一个演讲。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地位,这个题目也是讲民法方法论的问题,我讲的民法方法论是比较宏观的方法论,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考虑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概和王老师说的不是完全一样,但是我觉得和王老师说的又一样,王老师讲的是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的问题,其实涉及到的还是法律关系的问题,我觉得凡是研究民法的问题,如果没有法律关系的观念恐怕都不行。在讲座开始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为我这个题目做一个引子。 今天我们在政法大学讨论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涉及到军产在转到地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案件。原来江总书记提出要把军队的企业转交给地方政府,军队不再经商办企业。这个时候,西安的第四军医大学它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叫实业公司,实际它也是一个军队的企业,它就在军医大学和其它的人合资建了一个大厦,叫交易广场。然后,就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租他的地,租他的房,租到2003年的9月为止,到90年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开始军产转地产,在这个期间,就这个实业公司也要转交给地方了。在军产交出来,地方还没有接的时候,这个实业公司就和一个叫多彩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把他原来租军医大学的房子和地又都转租给了多彩公司了,他又和多彩公司又订了一份合同,也是租到2003年的9月,但是他们两个又增加了新的续期,提前了四年就开始续期,一直续到2009年的几月几号,房子的租金比原来的还低,然后把所有的预付款都汇给了对方。这个时候军队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地方,地方还是委托军医大学做具体的交接问题。这样这个企业的所有权又归了军医大学,军医大学又和现在案件争议的原告叫丹尼尔公司签订了一份托管的协议,所有的问题交给丹尼尔公司来处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订到2009年了,丹尼尔接的这个东西不是正好和他们这个合同相冲突吗?这样他们就发生争议,丹尼尔公司就认为,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使国有资产流失,使他的权利没有办法实现,这样丹尼尔公司就主张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是侵害我的权利,后来这个案件法院倒是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听了这个案情之后,在研究这个案件怎么样来处理,怎么样适用法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考虑问题呢?凡是学习民法的或者是在法院做过民事法官的,大概第一句话就是说肯定要看法律关系。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说,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是恶意串通的行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他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大家可能会说,租赁合同一般说来,在前面的租期差不多快满的时候或者已经满的时候,然后才续期。一般不会说提前四年就开始续签,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就说,法律也没有规定提前四年就不能续签合同,也不一定,按照交易的习惯大概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提前四年也不能说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从合同的效率来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现在就要看它究竟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后来,大家说了这么几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这是军队转产期间,涉及到被转军产一定要有一个所有重大的事项要报告,不报告就不行,这个时候是不是有能力的限制。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实业公司和多彩公司他们之间有没有恶意串通,就是说接受的这一方他是一个善意的第三人,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第三人。那么,第一,他自己承认我知道这个一个军产;第二,也知道这个合同2003年9月以后他没有权利,第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采用违反交易常规的一些做法,一般说不动产的租赁要续期的话,他的价格是要看涨的。这样的情况下综合的来判断,多彩公司是不是有一个恶意的行为在里面,其实说这些事情他们两者之间都知道,实际上在一个恶意串通。这样第一步,就要确定他们之间是一个恶意的串通,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就应该确定他是一个恶意串通,恶意串通他的合同就无效了。 第二个理由,在《民法通则》的第61条的第二款和《合同法》第59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要返还所得的财产。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个合同关系第三人受到了恶意串通合同的影响,他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构不构成侵权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是觉得大家一直解决的不是很好的一个问题,很多法院都认为这样的案件不一定是侵权的问题。所以第三人要起诉的话,很多法院都不受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来起诉一个合同关系,你怎么有当事人资格呢?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他提起诉讼,他的基础是什么?他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关系。后来,我们的意见就认为这个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他依据侵权来起诉完全有道理,他有当事人的资格。 第三个理由,就是说他同样是一个财产,实业公司的这些房子,前面作了一手交易,后面又作了一手交易,是不是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是不是一个“一女二嫁”的问题?假如两个行为都是有效的,这就是“一女二嫁”,如果一个合同有效,一个合同无效,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这里面也涉及到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 第四个理由,受让的丹尼尔公司他的诉权是从哪里来的,他权利的源泉是从哪里来的?因为军医大学才是权利的主体,他接受了委托就把权利转移过去了,是不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另一个说法就是说,这个侵权行为是持续状态的,他的权利实际上也受到损害,他自己本来也是受害者。 这个案件说起来比较复杂,我们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第一步就应该把它的民事法律关系一项一项的理清楚,然后再考虑怎么样的来适用法律,这样就很好的理解一个案件的真实面目。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办,侵权行为就按照侵权行为的法律来处理,这样一分析法律关系清楚了以后,这个案件立刻就清楚了。从这个案件来看,其实任何一个案件来观察和研究它的时候,都是采用这样的分析方法。所以,我坚持一个看法就是说,在法院法官在办理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律师在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作为法学专家来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面对一个民事案件,第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定性的问题,就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把它确定下来,什么性质?就是法律关系的性质。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引申一步,为什么我们在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要先研究它的定性问题呢?为什么要先研究它的法律关系问题呢?我想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也就是说民法看世界、看社会、看这些案件,它的基本就应该是从法律关系入手。所以,我讲的这个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第一位,我们在对民法的现象和对一个民事案件,只有把它的关系确定下来,然后才能够真正的把这个问题看清楚,看到它的本质上去,才能真正的把它办对。所以,我就觉得在民法的领域当中,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认识这个社会,规范这个社会,研究这个社会,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来研究它、来看待它,来观察它。离开了这个问题,民法社会你看不清楚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在民法方法论的理论研究上,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研究民法的法律关系问题。我今天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民社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它的基本要素 在民法学者的眼睛当中看我们眼前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我觉得这个社会就是罗马法上所讲的,它就是一个“市民社会”。民法就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是整个市民社会的规则,用另外一种表述方法就是说,民事其实就是“市民社会”的市民法则。它就在这样的社会中存在,在这个社会当中发挥它的全部的功能。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个主要的要素存在,一个是主体,一个是物,以及物所构成的利益关系。围绕主体和物以及利益之间怎么样把它结构起来构成这个社会呢?就是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把整个的民法社会当中,一部分是主体,是主宰;一部分是客体,是物所包含的利益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这样把主体和客体交叉在一起,把人个人之间的关系链接成社会,就是一个权利义务的关系,链接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的“市民社会”。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市民社会”的话,看待我们民法世界的话,这个社会当中就是一个要素是人,另一个要素是物,然后加上一些权利义务关系链接到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社会。 最近我看到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个观点,提出来要给动物以“人格权”的观点。在暑假的时候,我和一些教授在海南开了一个座谈会,我们也讨论了这个观点,他说这种观点主要是更好的保护动物,让动物有更好的生存空间,而且这个世界也不仅仅是人,有生命的还包括动物,那么人和动物应该共同拥有这个世界,就应该赋予对动物的权利,什么权利呢?就是人格权。后来我就开玩笑说,要给个“狗格权”还不错,人格权可能还不行。动物一旦有了人格权以后,要有生命权,要有健康权,要有生存权,除了享有具体的人格权以外,还要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什么呢?就是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人格平等,把我们人格权的一般内容都写进去了,人享有的权利,狗也应该享有。我说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看到了社会当中动物的重要性,在这个地球上也就是人和动物有口气,你有气就可以支配,为什么它不能支配呢?就要给它最好的保护和最好的待遇。但是是不是可以把人的一些权利地位拿出一部分给动物,我觉得有问题,我有一篇随笔的文章就写到,如果说把动物也给它相同的人格权,总有一天它们要造反,把你当成物了怎么办?说它来主宰这个世界,把你变成物,到物的领域当中去,你会怎么样?当然这种可能性不会发生,既然它也是生灵,它也可以掌握这个世界,为什么它们不能掌握你呢?这样我就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物质存在的形式,“市民社会”两种基本物质构成形式,一个是人,一个是物;你把动物放到人的里面,还是放到物的里面,我说最起码它叫动物,就应该放到物里面,我们现在要给它人的权利放到人格里面去,你说怎么办?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你给这个物动物化,但它还是物的性质不要改变,可以给它特殊的保护。所以我就想,将来我们在写民法教材的时候,讲物的时候,要设置一个特殊物,货币都能够设出一个特殊的物,为什么动物就不能设置一个特殊的物呢?对于特殊的动物这种物,在处分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的特别的要求,转让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特殊的要求,这样来保护,我觉得还是民法的思路,是一个法律的思路,给动物人格权,我觉得太复杂了。 我这个问题主要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在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在物质形态当中总是人是主体,人是最高的支配者,再高级的动物毕竟还是物。你给它“狗格权”、“猫格权”、给它“猩猩格权”,行不行?我觉得不行。在“市民社会”当中它和一般社会的关系,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站在民法的立场上来看待社会,比如今天我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个社会,怎么看这个社会都是民法,我就看不着别的了,就把这个社会其它的因素、其它的内容统统都给它抽象掉,我只是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看到的是人,看到的是物,看到的是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第一,是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这个平等不是我们现实社会当中所说的平等,我有的时候就和同学说,现实社会平等吗?现实社会当中为什么领导要你办什么事,你屁颠屁颠的去呀?你稍微不去,你挨不挨骂,再不去,我免了你的职务。同学们可能会说,杨老师你原来不是也当厅长吗?也是挺大的官,我是可以指使别人,但是别人还能管我,我还得听他的。你说,这平等吗?不平等。但是到“市民社会”里面都是平等的,在“市民社会”当中都从民事主体的角度来看,才是平等的,谁也没有高,谁也没有低。“市民社会”当中这种平等最典型的事例,我觉得就是溥仪和文秀两人离婚,那是皇帝和一个人第一次站到法庭接受审判,我觉得这才是平等的,尽管他是一个下台的皇帝。在民法当中你要离婚,你们两个人就站到法官面前,法官来给你裁决,这才实现了“市民社会”当中主体的平等性,其它社会形态当中的平等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才是实质上的平等,在“市民社会”当中人与人是绝对平等的。“市民社会”当中还通行一个观念就是公平,为什么它要把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概念?我就想在“市民社会”当中人高高在上他是主体,然后下面都是客体,都是物质形式,它们体现了很多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物资,这个时候就要用权利的形式来分配,你享有这个权利,他享有这个权利,然后把权利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依据自己的权利来支配这个社会中所有的利益。大家想一想在分配这些物资的时候,最基本的理念是不是公平啊?如果他享有五个权利,他享有三个权利,你享有一个权利,这样行吗?这不行,一定在权利上分割社会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有公平的观念,所以,最基本的就是公平。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形式是市民呢?就是权利和义务,有时候我说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社会、非常精巧的社会,精巧的社会和精致的社会怎么来体现,我们搞民法的祖师爷非常的聪明,他能想出权利这个概念来,说每个人用权利这种观念把社会利益分给每一个人了,然后你享有这个权利,完了再给他编织成他对你享有义务,然后就把整个社会结合到一起,所以它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形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基本的物质形态,最基本的结构方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把它结合在一起,然后公平的来处分,就构成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社会”。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市民社会”大概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这样一个形式。 “市民社会”和其它的社会形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高度的把民法上的东西抽象出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市民社会”,把我们的眼睛再放宽一些,不光看民法的问题,社会不还是这样一个社会吗?这个社会有它的政治形态,有它的经济形态,有它的文化形态,作为一个“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民法是世界,它和这个社会始终是存在一起的,相互链接在一起的。你想看到一个“市民社会”仅仅是一种抽象,你看具体的还是整个社会在一起。首先它是和政治社会是密切相联的,这个社会它要给市民社会法学以生命。它和经济社会呢?市民社会是最完整的反映经济形态的,每一个人没有经济会有你的生命吗?所以,商品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关系都反映到了民法的社会当中,都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前几天我们讨论的时候也讨论了一个问题,我们民法的泰斗佟柔老师,在制订民法通则的时候,他提出来了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这样一个理念,现在也有些学者提出来说佟老师说的不对,后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个要实事求是的来看待它。在80年代起草民法通则的时候,那时候面临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涉及到民法生死存亡的问题。佟老师和老一辈的民法学家提出来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那个时候正好是商品经济唱的调无比高的时候,你要是民法是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你就能够把民法切入到政治领域当中去。现在我们反过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这个论点也不是完全正确,它反映了一部分;后来我查了查佟老师说的话,佟老师也没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他说民法在调整商品经济部分是它的主导内容,这个说法其实是很全面的。我们今天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的,从这样一个结论上来看是有问题,但是民法上面的大部分内容是讲的商品经济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是财产的问题,讲的是动态的财产和静态的财产关系的。其实还有一部分人身关系在里面,民法上人身关系还是占主要的部分,这两个部分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市民社会”和文化社会也是关系密切的,一部民法典制订的好与不好,文化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一个社会文化不发达,它可能制订不出来一个很好的法典,即使有好的思想,它也不可能有先进的立法方法。只有社会文化发达了,立法方法也完善了,制订出来的法律才可能是最好的。所以,整个社会都是有机的社会,这些关系都是密切相联的,我们通过民法的方法来看待这个“市民社会”,仅仅是这样而已。大家可以看一下最近《法学家茶座》第三期里面梁治平写的一篇文章,就批评有些民法学者托大,说民法典创造“市民社会”,他批判的这个观点倒是对的,“市民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也是反映市民社会规则的一个法律,你说我制订出来一部民法典就能够创造出来一个“市民社会”,这种说法正好和马克思的《认识论》相违背的。这一块我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市民社会”的一些看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地位问题 在这样一个社会当中,它基本的东西是什么?我们看到的社会是什么?我们要研究这个社会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认识它?所以,我就提出来它最基本的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别的呢?就是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它能够把“市民社会”当中的两种物质形式和它们的结构方式完整的表现出来,包含进去。一个法律关系讲三个要素,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这三个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现实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人是主体,物以及物所代表的利益,是它的客体,然后再加上编织这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义务,就是它的内容,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恰好反映的就是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所以在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学提出来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是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不是二要素呢?为什么不是四要素呢?后来我就提出我的观点,因为这个“市民社会”所构成的基本物质形态就是两种物质形态,这两种物质形态把它编织起来把它分配公平了,就是权利义务,把这三个东西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式完全的反映出来了。它客观的、如实的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倒一个高度的地位。所以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形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作为整个社会来说,整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基本的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的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就推动市民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所以,我就说“市民社会”它基本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后来,我就说是不是又狂妄一点,说马克思讲他的辨证唯物主义,唯物辨证法的核心就是订立统一规律。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就说,民事法律关系它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是基于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 我想,它是不是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看这个社会都是法律关系,都是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具体的法律关系每一个、每一个都在运动。比如你说我去买菜,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了;别人问你干吗去,你说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别人可能会说你是不是有点傻呀。其实基于买卖关系还不是法律关系吗?我去结婚,你干吗呀,去订法律关系去,这些都是法律关系。 第二,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 第三,我们在研究民法的时候,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还是用法律关系这种方法。离开这种方法你研究不了这个社会,也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争议。只有确定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然后你才能够准确是适用法律。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它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基本方法论的作用。其实一部民法典整个做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比如我们在制订民法典是时候,规定了总则和分则,总则其实在抽象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的问题抽象出来,作概括的规定。所以,总则的全部的内容归纳起来讲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这三要素就是主体、客体和它的内容。例如《民法通则》规定它的主体讲自然人和法人,民法总则要规定物,规定的就是民事客体的物,然后民法总则要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说它是客体的内容,也可以说它是设立民法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民事法律关系最没有法律关系的好像诉讼时效没有法律关系,其实诉讼时效更有关系了,它讲的是起来存在的时间、期限,讲的还是起来义务关系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民法总则整个讲的就是抽象的法律关系。民法分则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我在给同学们讲课的时候,我说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分则当中的体现是它一步一步的类型化,最终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就决定了法律适用问题,到具体化的时候才能够对行为,对这样的法律关系怎么样来规范它、限制它,在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样来适用它。我想把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和具体化是不是可以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最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我们经常说民法两大支柱,就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二个层次,就是基本类型,基本类型在人身关系当中分成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到继承的这种关系,继承这种关系它既是一个财产关系,又是一个身份关系,是依据身份关系来解决财产的关系。一个人死亡以后他遗产的分配问题,它是一个财产法,也是一个身份法,它是以身份为基础来确定财产归属的法律。财产关系这部分也有三个基本类型,就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非常相似,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它们两者之间都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它们之间即有身份的内容又有财产的内容。然后到第三个类型,有些情况还可以分成中间的类型,比如说在人格关系当中,可以分成物资性的人格权和精神性的人格权。在财产关系当中,比如说他物权里面可以分成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是一个中间的类型。在这个中间类型上面还可以再分,分到第四个类型的时候,才是具体的法律关系。到了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看,那就是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到了具体化的程度,不到具体化做不到最终的适用法律。所以说,在制订民法典的时候,要规范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分析它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也要把它确定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里面,这个时候才能够确定它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民法的分则,其实就是在展现法律关系类型化的问题。分成人格权法、物权法、财产法、继承法等等,还要制订一个知识产权的总则,这样不都是在展开法律关系吗?就是把法律关系类型化一步一步的在现实的法律当中来展现它。所以,我认为在民法典当中其实说到底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限制、适用。所以, 我也想民法方法论大概会有很多种,比如说案例分析方法、案例检索方法这些都是它的一些方法论。但是我想民法是不是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那就是看这个社会的方法,看民法世界的方法。所以,我想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个民法哲学的问题,有刑法哲学,我们民法是不是应该有个哲学方法。我也看到很多人写了民法哲学这样的著作,看来看去我觉得好像没有抓住民法世界本质性的问题。民法哲学最终应该是一个市民,借鉴马克思哲学的话,我觉得民法哲学还是世界观的问题,还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民法的立场上怎么样来看待这个社会,它的基本运动规律是什么,说到底还是这样一些问题。有人说,法哲学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哲学问题。我觉得它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还是一个法哲学的问题。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 我觉得对民事法律关系有一个纵横划分的问题,它是编织民法典的一个方法。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纵的划分和横的划分,比如说一个横向的划分,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在民法分则当中,民事法律关系就分为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人格和身份的划分,横的划分基本的划分是民法分则编织编的问题,涉及到每一编怎么划分。然后再有一些编关于这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再分成各种各样的类型,按照横向来作划分,来作规定。物权法就是采用这样的划分方法,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关系的一种,在规定物权的时候分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一个物权法很复杂,说到底不过是四个方面的问题。另一种就是纵向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债法,债法规定了债的发生、债的效力、债的内容、债的清偿、违反债的责任。物权法采用的方法是横切的,债权法是采用纵向切的。所以,我觉得对法律关系横向、纵向的划分,它对编织民法典、理解民法典的分则是很有意义的。 民事法律关系它有三个基本的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客体和内容刚才我已经作了简单的说明,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一种是人的物质形态,一种是财产物的这种形态,把它们结合起来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民法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我还提出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运动形式是什么?我就用了一个过去经常提到的民法上的概念,就是民事流转。民事流转在界定上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民事流转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不断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一个过程。另一种说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候只要有一个法律事实,有时候需要几个法律事实,法学上把引起某一个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就构成了民事流转。其实这两种民事流转界定方法都提到了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情况,在观察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时候,是不是用它第一层的界定方法,把民事流转和事实构成这两个概念把它分开,自己管自己的事情。民事流转就是讲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这样的一个过程,如果把这样一个过程叫做民事流转,恰好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实就是民事流转。这样就可以把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一句简明的概念把它概括出来,就是民事流转。用这样的方法把民事流转不再说它有别的意思,就把它确定为讲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它使它分成简明的表现了这种情况。 民事流转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的产生,比如说出生的事实产生了身份关系。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行为而产生的,比如说订立合同,取得了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问题上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要注意,就在出生的事实当中,出生的事实它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在人身关系当中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人格关系,一种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它们两个都是基于出生而产生的,它们之间是不是有不同,我们在界定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时候,采用这样一种方法,说人格权是一种固有的权利,一出生就享有这种权利,类似于天赋人权这种事项;说身份关系的时候它是一个取得的权利,基于出生的事实取得了一个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基于出生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还是有不同的。出生的问题上还要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在婴儿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权利能力,他不享有权利,但是人的出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作为一个胚胎他在母体当中逐渐发育,到出生的时候他享有权利,他作为胎儿的阶段当中,虽然他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他是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民法在规范他的时候,在讲他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有两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一个就是继承问题,胎儿在母体当中就发生了继承的事实,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办法来继承这个财产,胎儿是一个实体,应该怎么办?就给他保留一个份额,等到出生以后再来继承这个财产。另一个问题就是,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了损害,出生以后发现受到了损害,什么时候受到了损害?在他还不是主体的时候受到了损害,他不是主体怎么来处理他呢?这个问题在国外是解决的比较好的,胎儿受到损害出生以后赋予他赔偿的请求权,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典型的案例说明这个问题。在去年的时候成都发生一个案件,有一位孕妇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在住院期间吃了很多的药,后来她就怀疑自己吃了那么多的药是不是对胎儿影响不好,后来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怀疑婴儿有问题,后来她向法院起诉,说我的损害要求赔偿,对婴儿的损害也要求赔偿,后来法院也组织鉴定,请了一些专家医生进行检查,说没有办法确定她吃了那么多的药对婴儿有明显的影响,后来法院对她的请求没有支持。后来我写文章对这个案件作了点评,这个案件虽然她没有得到支持,但是她提出这个思路是对的,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损害以后,他有权请求赔偿。但是他不能在母体中行使这个权利,只有在出生以后才享有这个权利。他的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一定要发现损害、确定损害以后才能开始诉讼时效。不能说一出生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二十岁以后才发现这个损害,说你早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二十年都过去了,不能这样来判断。因为他这种损害很难确定,只有确定了以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它的内容,它的主体,它的客体发生了变更,这个时候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比如说我们说合同的变更,在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它基本的形式就是旧的法律关系消灭,新的法律关系产生。就是现成的法律关系你把它的内容作了变化,这个时候就认为旧的法律关系消灭又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用新的法律关系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是一般的规则。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是以新抵旧,现在也有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以新抵旧就是我向银行贷款100万,到期了以后我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原来的贷款还上,等于我又欠了一个新债,旧债已经没有了,又到期了以后我又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旧的还上,就这样以新抵旧。以新抵旧没有明令禁止说它是一个违法的, 在民法理论当中认为这是一个合同更新的问题,它和一般的合同变更规则有差别就在于以新抵旧它采用一种特别的规则,它新建立的法律关系有效,但原来的法律关系在一般的国家当中规定它也不消灭。例如,这是旧的法律关系,这是新的法律关系,这个钱贷出来以后,清偿了旧的法律关系,按道理旧的法律关系应该消灭了,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新的法律关系生效,但旧的法律关系还让它存在不让它消灭,它的意图就是新的法律关系一旦有些以外的内容,比如不可抗力,他不能够清偿这个债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在让它生效,这样就使得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它也是民事流转的一种形态。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要消灭的,某一个大公司经营了几百年,这个大公司也有倒闭的时候。人出生以后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结果到最后去世的时候他也消灭了。从个体上来讲,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要经过产生、变更、消灭的阶段。但是作为整体上来说,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市民社会当中永远是运动的。在民事法律关系消灭的问题上,比如说主体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完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也消灭了,这样一些都是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理由。在主体消灭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在人去世以后,他的主体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的权利还继续保存,还要保护一个时期,也就是死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比如说著作权,财产的著作权保护五十年,人格方面的著作权永远的保护。另一种情况,对人格利益保护一段期间,比如说名誉的利益、肖像的利益、姓名的利益、隐私的利益、荣誉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在去世以后还要保护一段时间。比如去年我们讨论很热烈的鲁迅的肖像权的问题,鲁迅姓名权的问题,都是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再一种情况,就是人去世以后尸体的问题,人去世以后他的身体变成了遗体,遗体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不能让他和其它物质一样,对尸体的尊重其实就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人虽然死了法律关系消灭了,但是对他的人格利益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保护多长时间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就是保护到他的近亲属还在的时候,近亲属不在那是另外一回事,除非是特别有必要国家可以保护,一般的就不在保护。这些问题进一步引申死者的人格利益有没有商业开放的问题,去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在《判解研究》上发表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觉得有一个开发利用的问题,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方式,也就是一个民事流转的问题。 民事流转它有个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没有人的意志支配的行为,行为是有人意志支配的、有意识去实施的行为。当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发展需要有几个法律事实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发生后果的时候,那就是事实构成。比如说一个人实施了违法的行为,这个行为构不构成侵权,要有违法行为,要有损害事实,要有因果关系,要有主观过错,这样一些主观要件结合在一起才能够构成法律关系。有这个民事法律事实它才能够推动民事流转,有民事流转才能够推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在今天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我就想说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在我们的民法世界当中,它基本的存在方式,我们基本的观察方法,民法基本的规范方法以及我们处理纠纷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我们就抓住了民法世界的关键。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价值论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的规定而在当事人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鼻祖萨维尼在论及法律关系的本质时明确指出,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划定个人的意思所能独立支配的范围,此谓“权利”,构成了法律关系的事实要素。因此,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权利,法律关系的形式就是权利的形式[2]。 然而,近代以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关系或连带,并对权利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他们主张,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只是纯粹的权利,法律关系概念也给权利人的义务留下了空间,即权利者也负担义务。应从关系的角度,看待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当事人的地位。所以在民法上,要以关系化了的法律关系为核心概念,而不是以权利为核心的概念。例如,拉伦次教授认为,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从一个人看是他的“权利”,从另一个人看就是一种义务,或者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就其结构说,所有的法律关系同我们称为“法律上的基础关系”的相互尊重关系一样,包含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即权利和与之相应的义务[3]。 毋庸置疑,在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这对矛盾中,民事权利显然居于主导地位。民事权利的主导地位表现在:民事义务的设置是为实现民事权利服务的,不是为义务而权利,而是为权利而义务。因此,只有在一方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条件下,他方主体承担义务才是必要的;权利的主体可以通过抛弃权利的方式来免除义务主体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则绝对不可能通过免除自己的义务来消灭权利主体的权利。这说明,在权利与义务这个统一体内,是权利决定义务,而不是义务决定权利[4]。义务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是为权利而被动存在的,其目的是为权利的,其执行由权利发动。由此也就决定了民法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将规范的重心放在权利的取得、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问题上,这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之所在。 二、民事法律关系诸要素及其辩证关系 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学界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三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二是四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三是五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构成。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如前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但在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不仅包含权利,而且还有义务。权利义务是归属于人的,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权利和义务则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都要指向具体的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之间凭借客体这一逻辑纽带而彼此之间建立了联系,联系的内容即为权利义务。至于此种联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理由及其效果则是权利义务之变动以及变动的原因问题,它们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都是不断变动的,考察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应当了解变动的原因及其变动的效果,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找一定的法律事实,但法律事实毕竟是外在于法律关系的,它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法律关系加以连接的中间点,是使客观的权利变为主观的权利的媒介,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的要素。只有考察法律事实之后才能明确其引发了何种法律关系,而在明确了该种法律关系之后已经无须再考察法律事实了。就民事责任而言,它在性质上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申言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遭到破坏、违反而产生的新的法律关系,是原有的法律关系的变异形态[5]176-177。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及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及民事义务或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无法产生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失去其灵魂。民事权利义务是联结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纽带和媒介,它是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如果没有民事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彼此之间孤立存在,也就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了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才显得充实且多姿多彩,人类社会才能在永恒中发展、前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产生的正当性前提,它与民事权利义务密切联系,共同体现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或人身利益;如果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托,也无法落到实处。民事主体因一定的客体而发生联系,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之认识论及方法论价值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工具理性的价值,它看重的不是动机,而是效果;它关心的是为了达到一个具体的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是最有效率的。于是,为了实现目的,人们可以在不违背现行规制的前提下,选择效率最高的结果。工具理性的关键在于:“它把问题的合理性变成了解决问题的程序、方法、手段的合理性,把一件事在内容上是否正确的判断变成了对一种解决方法是否正确的判断。”[6]申言之,民事法律关系之主体、权利义务及客体三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众所周知,市民社会的基本物质构成形态就是权利与义务,把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完全地反映出来了。它客观地、真实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地位。进言之,市民社会的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方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考察,整个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地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从而推动市民社会生生不息地向前发展。所以说,市民社会的基本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处于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首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它将整个社会都视为法律关系,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在运动。比如买菜、买衣服、坐公交车、结婚等等,这些都是在缔结法律关系。其次,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7]。最后,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民法学作为具有自身特点与体系的独立学科,其研究体系与论述方式的展开也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基础上的。总之,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底都是规定或者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说,民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法,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学。 从方法论上看,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以民事法律关系构建民法体系的方法是由注释法学派提出的。潘德克顿学派将整个法律关系的理论运用到法典里面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具体来说,在总则中根据法律关系的要素确立了主体、行为、客体制度,然后在分则中确立法律关系的内容,该内容主要是民事权利,具体包括债权、物权、亲属权、继承权。当总则中确立的主体、行为、客体与分则中的权利相结合在一起时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8]。由此可见,民法典实际上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适用及限制。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司法审判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都需要将当事人置放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分析该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把握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这样才能公正裁判,正确地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关系分析法,即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具体来说,它的适用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体又可以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是明确争议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法律关系,围绕该核心关系还有那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如何。其次是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再次是要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最后是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及变动,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以及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及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第二步是考察法律适用。在第一步确定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的基础上,查找适用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大前提),这一过程就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在这里,不是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予以认定,然后寻找大前提[5]162-163。 综上,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解析民事案件的过程就是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正确的认定。即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明确谁与谁之间通过什么法律事实产生了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在此民事法律中,谁享有什么权利及承担什么义务。同时,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进言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而参与民事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不单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基础和前提必须依靠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来解决。一般而言,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引起讼争,涉讼当事人与该诉讼标的中的权利义务有直接利害关系,理所当然成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故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是确认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基础,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键和中心线索。在审判实务中,由于不少法官没有认清民事法律关系与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或对二者的认识仅停留在理论上,未结合审判实践运用,以至对于一些问题惑然莫解。 四、结语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民事法律关系不仅承载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对于指导我们的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民法学的理论研究,都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可以说,民法的哲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哲学。它是我们理解和研究市民社会的一把钥匙。同时,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发展的范畴,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各种经济关系变得丰富多彩且纷繁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不断显现出来,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服务。 民事法律论文:论商业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摘 要: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公开对特定商事主体及其财产或财产的品质等进行诋毁,造成其经济利益损害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我国仅仅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禁止,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民事法律制裁,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关键词:商业诽谤;虚假事实;公布;实际恶意;法律制裁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待征 诽谤的本意是“言非其实”。一般所称诽谤,仅指一般诽谤行为,即针对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的行为。而从广义上理解诽谤,则应当包括这种一般的诽谤行为和商业诽谤行为,后者则为本文所专门研究的对商事主体进行诽谤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究竟应当怎样界定,有不同的主张。一是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以贬低其法律人格,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自己谋取竞争的优势地位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二是认为,诽谤他人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财产或者服务,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就是商业诽谤行为[2].三是将商业诽谤行为分为两种,一种为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种为诽谤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无形财产,致使其受到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 我们认为,上述对商业诽谤概念的三种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有不完善性之处。第一种主张将商业诽谤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将商业诽谤的行为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不够全面。第二种主张过于抽象,不容易指导实践操作。第三种主张仅仅对商业诽谤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本质和特征都没有作出论述。 我们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侵权行为之一的商业诽谤行为主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第一,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人认为,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一定是经营者,即商事主体,不从事经营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服务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指控的,即使构成了对经营者的诋毁,也不能依商业诽谤行为论处,只能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理由是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实施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人是一般主体,不仅仅限定于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等,也都可以构成商业诽谤。其理由是: 第一,一般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商事主体的身份,但这只是认定诋毁商誉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4].非商事主体,如社会组织、个别的消费者或者媒体,诋毁商事主体的商誉,诋毁他人商品或者服务,尽管行为人与受害的商事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其最终结果也还是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誉,同样也会构成商业诽谤。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过生效的判决,比较典型的是恒升公司诉王洪商誉侵权案,该案件被称为网上商业诽谤第一案。该案的行为人并非商事主体,而仅仅是一个个人[5].其次,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媒体、行会或消费者协会,为打击某商事主体,针对其商誉、商品或者服务而虚假的报道、虚假的产品排序,对其进行诋毁等。这些行为尽管不是由商事主体实施,但其行为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应当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瑞典、比利时和瑞士在界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均认为若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可能构成商业诽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示范规定》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因此,将非商事主体纳入商业诽谤行为人的范畴,符合实践的需要,并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发展趋势相合,可以参照。 第二,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多重性。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就是商业利益,具体分析,则表现为不同的利益。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客体,各国立法大都采取具体列举式,其代表立法例为《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前者将商业诽谤的客体界定为: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货物或劳务;后者为他人的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或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的品质。因此,商业诽谤行为的侵害客体尽管是商业利益这种客体,但表现为多重的,既包括对于商誉、财产的诽谤,也包括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 将商业诽谤的具体客体进行区分,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就不同。如根据英美判例,如果行为人主张某公司的产品有缺陷、不合格或有害[6],或者声明某公司已经歇业[7],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就被称为致害诋毁(injurious falsehood)[8];如果行为人只是对于产品进行诋毁,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商业诽谤;如果行为人针对财产的所有权而非产品的质量进行诋毁,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财产所有权的诽谤(slan deroftitle)[9].当以客体作为标准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区分后,对于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进行救济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的行为及其责任的构成就不同。对商业诽谤的客体作出区分后,对认定不同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及其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商誉进行商业诽谤,一般是与商誉主体形成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才可以作为行为主体,非经营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作为侵害商誉的诽谤行为的主体,除非非经营者具有明确的故意;但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行为主体却没有限制,可以为经营者,也可以为非经营者。 第三,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若受害人不是商事主体,就不可能构成商业诽谤。商事主体可以分为商自然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三种[10],其中商自然人包括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商人,商法人主要是指公司,而商事合伙则介于商自然人和商法人之间。 根据诽谤受害人的不同,可以明确区分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有三点不同。一为受侵害对象不同。商业诽谤行为是商业侵权行为的一种,发生在商业领域,其侵害对象为商事主体,而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或者一般法人进行的诽谤。二为受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利益,而一般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仅指名誉权。三为提起侵权的诉因不同。提起商业诽谤侵权的诉因在于该侵权行为造成了商业主体商业利益上的损害,如果不产生商业利益上的损害,该诉讼不能提起,而提起一般诽谤侵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名誉。 第四,商业诽谤必须具有特定的指向,即受诽谤人应特定。受诽谤人特定是指,商业诽谤所涉及的对象能够被受诽谤人或公众辨识、指认,如果缺乏这种特定性就不构成商业诽谤。受诽谤主体特定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特定,即行为人明确指出受诽谤主体的身份;另一种为间接特定,即行为人没有明确指明受诽谤人的身份,而是以含沙射影的方式,通过提及其荣誉称号、绰号或通过特定环境的描述,影射受诽谤主体,此时受诽谤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是诽谤言辞中伤的对象。通常,对于商誉的诽谤不存在受诽谤人不特定的可能,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诋毁,则可能存在受诽谤人不明的情况。若经营者、公众或新闻媒体只是对于某类商品、服务或某技术进行贬损,其并没有暗示上述评论对象与某特定经营者有关,这种情况不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人不特定。 二、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 1.虚假事实 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最主要的要件。没有这个要件,就不存在“言非其实”的基础。虚假事实有两个要素:一是,诽谤言辞必须是事实(fact),仅仅是评论不构成商业诽谤。事实就是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评论就是告诉人们自己对某事或某人的看法。言辞失实可以构成诽谤,但评论不公正只能够构成一般的侵权。在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判断某一言辞是事实还是评论,法官应当将自己处在一个普通人的地位,参考该言辞产生的环境,推测该言辞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来决定是事实还是评论[11].二是,诽谤言辞是虚假的(fault),并含有毁损性(derogato ry)。言辞的虚假性是指言辞与事实的事实情况不相符;言辞的毁损性是指行为人所使用的言辞会使商事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降低,或令其他人对该商事主体敬而远之,导致客户不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不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等。 在商业诽谤的诉讼中,言辞的虚假性和毁损性必须得到证明。由原告证明言辞的毁损性是没有争议的,而对于言辞虚假性的证明,则存在不同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都认为应当由原告证明言辞的虚假性,这意味着原告必须说明言辞的真实情况,而对于被告来讲,对于言辞真实性的证明只是抗辩的一种事由。《荷兰民法典》第195条规定:作为原告应当对有关包含于信息中的事实或者其所暗示的信息中的事实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51条也规定,原告应当对于陈述的虚伪不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在诽谤法起源地的英国则认为,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被告证明,如果被告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或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何者比较合理呢?从原理上说,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担,罗马法确立了两条规则:原告有举证的义务;主张的人有证明的义务,而否定的人没有举证的义务[12].对于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原告就是主张的人,因此应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是否定的人,因此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罗马法中“为主张的人”和“为否定的人”的位置并不确定,是随着对证明对象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发生变换的,因此谁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模棱两可的[13].因此,罗马法的举证责任原则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日本法学家石田骧则认为,举证责任的分担应根据“证据距离”确定,距离证据较“近”(取证较易)的一方就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14].依据该学说,在商业诽谤诉讼中,距“虚假事实”这一要件较近的一方是原告,原告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因此,由其提出所涉言辞不真实的证据就相对容易。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虚假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也规定“虚假事实”是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商业诽谤的存在,就必须证明“言辞的失实”。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 2 虚假事实的公布 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通过捏造、公布虚假事实,对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诋毁的违法行为。但是,捏造虚假事实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公布虚假事实,才是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 由于捏造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的前提,因此也必须研究。捏造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对某经营者不利的,与其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事情,这里的捏造可以是全部捏造,可以是部分捏造,也可以是对事实真相的歪曲。 公布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以各种形式将诽谤性言辞传播给原告以外的其他人,使他人知悉该虚假事实的行为。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有可能造成诽谤的后果,因此,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 公布行为对于商业诽谤的构成十分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诽谤言辞一经产生,就构成公布。在美国,公布是个法律术语,意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诽谤性传播已为被诽谤者之外的他人所领悟,即构成诽谤。由此可判定美国法院对于公布要件的认定相当宽松,只要第三者看到或听到诽谤的言论就视为已经公布。我国侵权行为法认定商业诽谤的公布要件,也应当采用这样的标准,至于受害人的商业利益的损害是不是严重,则是后果判断问题,不是公布要件判断问题。 公布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第一,行为人是由于故意或过失将诽谤言论传播给受诽谤人以外的第三人,没有过错不应当构成公布行为;第二,对于诽谤言论有消停义务的人,故意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导致该诽谤言论的持续公布,此时该人的行为也构成公布[15];第三,对于诽谤言论,第三人应当知道并了解,因此仅仅将诽谤性言论传递给不了解该言论的第三人是不构成公布行为的。尽管原告应当对于诽谤性言辞的公布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公布行为的构成一般并不需要原告证明诽谤性言辞已被他人知晓。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合理地推断出将诽谤性言辞传递出去,并且确实被人知道就足够了,所以,诽谤言辞一经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传送就可以合理地推定公布行为的构成[16]. 公布行为分为单一公布行为和多重公布行为,单一公布行为为常见行为,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递信息的行为;诽谤言辞同时被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人知晓等都属于单一公布行为。对于单一公布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救济,只能提起一个诉讼,并且就该赔偿诉讼的实体判决,不论是否有利于原告,同一当事人在同一辖区内的其他赔偿诉讼必须终止[17].多重公布行为则不在此限。 3 商业利益的损害事实 商业诽谤的损害后果必须导致实际商业利益损害的发生,也就是说,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遭受诽谤而导致商业利益方面的损失。如果仅仅有虚假事实的公布,而没有商业利益的实际损失,那么可能构成侵权,受到法律的一般谴责,但并不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行为法的要求是明确的。例如,《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561条规定,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体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所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其营业受到了侵害,阻碍了客户与其做交易;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依靠社会上财政的援助,行为人借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使社会大众对其评估降低而干预了其活动,此时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美国判例也规定,因消费者批评产品而引起的诽谤案,厂方必须要证明消费者的批评不实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 我国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就将对自然人进行诽谤和经营者进行诽谤导致损害的认定方面作了区分,前者是“造成一定影响”,即诽谤言辞被公开就足以表明已经发生影响,而后者要求对经营者造成具体损害事实,该损害应当是可算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或者存在着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都不能视为已构成商业诽谤行为,最起码不能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所以认为构成商业诽谤的要求更加严格,是因为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商事主体进行监督和批评。另外,商事主体相对于个人来讲,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一般的诽谤语言不能够对其造成损害。 关于商事主体损失的范围,《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33条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参照: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人承担的金钱损失仅限于,因第三人的行为效力所导致直接的、立即发生的金钱损失;为消减诽谤言辞带来的消极影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提起诉讼的费用。由此可见,商事主体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退货、商品积压滞销损失;为消除影响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合理的律师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客户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合同而丧失可得利益的损失;因诽谤行为造成停产滞销期间设备折旧费及贷款利息等。 4.行为主体存在过错 行为主体对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侵害的主观要件可以为故意,亦可为过失。商业诽谤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或不行为会造成商事主体商誉、产品或者服务的贬损,将危害其商业利益,而仍然加以实施或听任损害发生的心理状态。商业诽谤的过失,则表现为行为人的对诽谤后果采取了不注意的心理状态,使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商事主体的商誉、产品或者服务受到了毁损。 在涉及商业诽谤行为主体的过错时,应视主体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 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此时商业诽谤行为的实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按照《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商业诽谤行为的要件时,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有虚假陈述,造成损害,就构成商业诽谤;如果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该要件时,必须证明行为人为恶意(故意)[18].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遵循德国学者的解释,采取相同的观点[19].《意大利民法典》第2600条第2款规定,“凡认定是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就推定为有过错”,那么,由经营者实施的商业诽谤行为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形式,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20],而由行为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们认为,经营者作为商业诽谤的行为人,都是明知商业规则和商业习惯的人,具有识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因此,在我国认定商业诽谤侵权责任,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过错要件采用推定过错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如果行为人是经营者,则原告不必举证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否认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这样的过错,实际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并不需要明确认定其过错的类型。 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则应当适用美国的“沙利文原则”,即经营者要想在诉讼中获胜,必须证明对方行为人存在实际恶意,该实际恶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消息与事实不符,若公布会给对方带来损害,还是不顾一切的将消息公开。“沙利文原则”来源于1964年的沙利文案件,该案件对于新闻诽谤确立了新的原则:原告要想胜诉,不仅要证明普通法要求的有关内容已经发表,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而且要证明被告具有“实际上的恶意”,即需证明媒体在进行有关原告的报道时,清楚地知道自己使用的材料或信息是“虚假不实的”,或对其使用的材料和信息的真伪予以“毫不顾及”[21].1983年,“沙利文原则”被推广到消费者批评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商业诽谤”诉讼中。英国的规定与美国的规定不同,从与英国的规定相仿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附属法例第82号命令第三条可窥见一斑。该条例规定:凡在永久形式诽谤(书面诽谤)或短暂形式诽谤(口头诽谤)的诉讼中,原告人指控被告人是恶意地公开遭投诉的言词或事件,则原告人不必在其申诉陈述书中提供他所依据以支持该恶意指控的事实的详情,但如果被告人以任何该等言词或事件是就涉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公正评论,或以任何该等言词是在享有特权的情况下作诉,而原告人又探诉被告人是由明显的恶意所驱动,则原告人必须送达答复书,提供可从中推论出有该恶意的事实的详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英国及香港地区,原告在起诉时没有必要证明行为人是恶意,除非行为人以所陈述为公共利益或享有特许权作为免责抗辩,此时原告才应证明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将美国的规定和我国香地区的规定作一对比,可以看出美国法律认为商事主体证明消费者存在恶意是企业诉消费者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而我国香港地区则将证明恶意的责任作为一种答辩。我们认为,在我国,认定商事主体起诉非经营者承担商业诽谤责任时,应对非经营者的主观要件作出严格的限制,即必须证明行为人的故意。因此,美国的做法更为可取。不过,应对消费者扩大为非经营者。商业诽谤中的恶意就是行为人动机不良的故意,该不良动机就是为了损害经营者的利益。 (二)对于商业诽谤的抗辩事由 如果经营者提出商业诽谤的诉讼,则行为人可主张下列抗辩事由。 1.陈述真实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所陈述为真实,就可免责。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具有不同的效力。按照英国判例,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行为人证明,如果行为人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行为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是一种抗辩事由,并不采纳英国法的做法。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即可免责。 2.公正评论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言论属于公正的评论,亦可免责。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认为,“公正评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评论的事项必须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立场应当公正(但不一定客观);没有恶意。在具备上述条件下,即使该评论是片面的、偏激的、具有一定的诋毁性的,也不应追究行为人法律上的责任。我们认为,确立“公正评论”的原则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即在评论与评论对象的人格权出现冲突时,应对评论予以优先的保护。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评论是公正的,当然可以免责。 3.豁免权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享有某种豁免权,也能够免责。同样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相关规定。豁免权有两种,一种为绝对豁免权,一种为相对豁免权。绝对豁免权是指为了特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需要,散布具有诽谤性的言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绝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的发言享有绝对豁免权;诉讼参与人在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中所做的陈述;政府等官方往来的文件等。相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新闻媒体依照法律文件或公共集会所做的报道,或执法人员对媒体或大众揭露公务活动的内容等。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每6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4.自由陈述空间 所谓自由陈述空间,是指在家庭内或少数极新近的朋友之间,在这些范围内所为的诽谤陈述不构成诉因[22].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于某商事主体的诋毁只是在亲人之间传播,也可以此作为抗辩。在德国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也应采纳这样的规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仅在夫妻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绝对的免责抗辩;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在亲朋好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相对的免责抗辩。 5.及时更正和道歉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在虚假消息后,及时进行了更正或答辩,消除或减少了虚假消息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这也可作为抗辩的事由。当虚假事实传播后,受到虚假事实侵害的商事主体通常首先会与行为人联系,若后者主动更正,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提起诉讼。若受害人仍旧提起诉讼,那么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道歉仍具有一定的效力。我国香港《诽谤条例》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在报刊诽谤诉讼中,及时的道歉既可以作为免责抗辩的理由,也可以作为要求减免赔偿的证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应当借鉴《诽谤条例》的上述规定,在对于更正方式、时限及效力作出规定的同时,还要规定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答辩可以使自己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商业诽谤的行为方式 关于商业诽谤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讲,可以表现为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和非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两种。多数情况下,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人为经营者自己,但有时经营者不亲自实施商业诽谤行为,而是唆使、收买和利用其他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媒体反映,或直接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媒体恶意串通,对竞争对手作虚假投诉、报道和处罚。二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可以表现为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两种方式。书面诽谤具有持久性而口头诽谤多具有短暂性,口头诽谤的危害性一般要比书面诽谤轻。三是从表露程度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表现为直接商业诽谤和间接商业诽谤。前者是指那些明确、直接的诽谤性传播,后者是指那些间接的,通过分析和联系才能确定受诽谤对象的诽谤性传播。四是从商业诽谤次数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还表现为原始诽谤行为和重复诽谤行为。就一般情况而言,重复诽谤行为的损害程度较原始诽谤行为为重。 除上述表现形式外,最重要的就是从客体的角度对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商业诽谤的客体具有多重性,但发生率较高的,就是对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的商业诽谤,我们在此逐一进行分析。 (一)商誉诽谤 商誉是经营者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而获得的声望[23].商誉不具备独立的存在形态,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而存在,是企业拥有的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24].商誉与企业的经营具有紧密的联系,各国都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对商誉进行保护[25],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仿冒诉讼对商誉进行救济[26].无论适用何种法律或诉因对商誉进行救济,不可否认,商誉只用商事主体才能享有;同时,绝大多数的商誉诽谤行为是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商誉,但是可以解释在法人的名誉权中包含了商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则规定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可以认为商业信誉既包括了信用的含义,也包括了商誉的含义。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商事主体的商誉,应当制裁商誉诽谤行为。 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诽谤的方式主要为下列几种: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利用商业信息会、商品交易会等,有预谋地散布诽谤言辞;通过单独的商务洽谈、电话交谈方式来诽谤竞争对手;通过将捏造的虚假事实通过信函投寄至业务客户的方式进行诽谤;通过借助自印的产品说明书、传单和小册子向大众扩散虚假的信息。这些行为,都是商誉诽谤行为。 值得研究的是,对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诽谤,究竟是对个人的诽谤,还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初,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工作期间借职务之便,私自与他人重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形成“一女二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其免职。王某对此怀恨,将原来掌握的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材料私自拿出,对这些材料进行变造和篡改,编造、歪曲事实,虚构了该公司董事长金某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相互勾结,欺骗公众,谋求公司上市的虚假事实,并使用恶毒的语言,声称该公司董事长金某是商业欺诈、造假骗人的元凶,进行恶意诽谤,损害金某及其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金某主张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侵害其个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毫无疑问,王某的行为肯定构成了侵权责任,但是究竟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却值得研究。焦点在于,这种行为究竟是侵害董事长个人名誉权的诽谤行为,还是侵害商事主体商誉的商誉诽谤行为呢? 就一般情况而言,对个人的声誉、名声进行无中生有的攻击,侵害的肯定是个人的名誉权,应当构成对个人的诽谤,而不构成商业诽谤。可是,当受诽谤对象是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如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明确地指向法定代表人,是故意地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诽谤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构成商誉诽谤行为,而不是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普通诽谤行为。 对商事主体商誉的诽谤包括对商事主体本身的诽谤,例如对公司的诽谤,也包括对商事主体的代表者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之所以对商事主体的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认定为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就是因为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等所代表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行为。对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进行诽谤,诽谤的内容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实施的行为,以及造成损害的对象是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那么,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不是对个人的诽谤,就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 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侵权行为的角度观察,行为所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对自然人的诽谤转化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因此,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诽谤,必须直接针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否则,即使是构成诽谤,也不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是对自然人的诽谤,即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 2.从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观察,侵害法定代表人的不实言词,涉及的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受到攻击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行为。例如对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商事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受到歪曲,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事主体所进行的行为的底毁,编造事实对法定代表人所代表商事主体的信誉进行毁损,或者就是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本身进行诽谤,都是对商事主体进行的诽谤。 3.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个角度观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名誉、商誉的损害。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分别都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侵害名誉权的后果都造成受害人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和法人包括商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表现不同。商事主体的名誉权所保护的,主要是商誉和信誉,而自然人的名誉权所保护的,是对其的客观综合评价。如果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那么造成损害的应当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而不是本人,这样就构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即商业诽谤。否则就是对个人的诽谤。 (二)商品诽谤 在商业诽谤中,商品诽谤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对商品进行诽谤,主要是对于商品声誉的诽谤。对商品的质量、效果、性能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都构成商品诽谤。如甲公司正在与一新客户洽谈一笔大生意,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正准备合同签字时,该客户突然收到来自乙公司的传真,声称甲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该客户立即要求甲公司作出书面解释,并暂缓签订供货协议。事实上,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竞争对手,生产同一类产品,但甲公司使用的关键技术与乙公司完全不同。乙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商品诽谤行为。 商品诽谤的侵害客体,就是商品声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就是制裁商品诽谤行为的法律根据。确认商品诽谤行为责任,所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就存在“商品诽谤诉讼”,该种诉讼不要求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只要被告恶意地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有预谋地诋毁商事主体的商品,并产生了实际损害的后果,就构成商品诽谤的诉因。若公司主张自己的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诋毁,他必须证明该诋毁已经对于自己的营业造成损害,但这一点相当难证明,因为影响公司营业的因素实在太多[26].美国侵权行为法的这一规定,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在对商品进行商业诽谤的手段中,刊登比较性广告是常用的一种方式。比较性广告,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称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或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广告”[27].德国著名竞争法学家科勒尔(Kohler)认为,根据良好的商业习俗,任何一个经营者都有权制止其他竞争对手对自己作出消极评价,因此批评性比较广告不应当认为是合法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比较性广告都是不合法的,只要这类广告符合一定的条件①,应当得到许可。因此,如果行为人对于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具有充分的和合法的理由,即行为人进行比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该比较性宣传是必要的、真实的和客观的,那么,这种比较广告应当认为是合法的。 经营者借助批评性比较广告可以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比较,也可以针对某类竞争对手经营的商品进行比较。我们认为,若经营在广告中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作批评性对比,进行消极的评价或贬损,如果该对比内容虚假,就构成商品诽谤,如果该对比客观真实,则可能构成违反公序良俗,事实上也造成了商事主体商品声誉的损害,亦构成商品诽谤,不过,这样的认定须要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应认为构成侵权。如果经营者在广告中并不明确针对某种商品,而是一般地对某类商品进行对比,只要该比较广告内容真实,不片面突出自己商品的优点,不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那么该比较广告就应认定为合法的。反之,如果比较广告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属于不当行为,但是尚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对象太抽象,不能确定,而受诽谤对象的确定为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之一。 (三)服务诽谤 即然商业诽谤是一种对商事主体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作虚假性陈述,其目的是为了给商事主体的经营带来实际损害的行为[28],那么,除了对商事主体的商誉或者商品进行诽谤外,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诋毁,也主要是对于商事主体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 服务诽谤,在美国法称之为对交易的诽谤[29],但是与这里所称的服务诽谤并不完全一致。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其中就包括服务诽谤。在以提供商品制造或者销售的商事主体,对商品的诽谤可以构成商业诽谤行为,那么,在以提供服务为商业宗旨的商事主体,对其服务进行诋毁,当然就构成服务诽谤。服务也是一种交易,因此,对交易的诽谤,实际上就是对服务的诽谤。 对服务的诽谤是否可以概括在商誉诽谤当中?从原则上说,服务的声誉也可以概括在商誉当中,对服务的诽谤也就是对商誉的诽谤。不过,相对于提供商品可以确认商品诽谤为独立的侵权行为,那么,对提供服务的商事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诽谤,当然也就可以作为单独的侵权行为认定。其界限为,商誉诽谤主要是对商事主体的整体商誉进行毁损,针对的是商事主体;而服务诽谤,则是针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毁谤,针对的是其服务本身。 构成服务诽谤,应当存在对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明知商事主体的服务并不存在问题,而故意采用虚伪不实的言词、文字等,进行诋毁,造成受害人的经营的损害,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四、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 (一)各国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立法比较 商业诽谤行为历来是各国法律严厉禁止和重点打击的行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二规定:在商业经营中,成员国有义务对于损害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予以禁止,由于商业诽谤行为损害的是特定商事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民事救济首当其冲,只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才可以给予刑事制裁。 1.德国 德国主要通过《德国民法典》和《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德国民法典》第824条规定:违背真相主张或传播适于妨害他人的信用或对他人的生计或前途造成其他不利益的事实的人,即使其虽不明知、但应知不真实,仍应向他人赔偿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该规定并没有直接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而是通过对商誉或信用②的保护来间接制裁商业诽谤行为。除德国外,西班牙也采用上述方式,将《个人名誉保护法》扩展到对商业信用的保护,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而俄罗斯则是通过对商誉的保护来实现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制裁。《1994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8章规定:法人的商业信誉不受侵害,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要求对损害其商业信誉的信息进行辟谣,并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这种信息的传播而受到的损失。 《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则对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该法第15条规定:确实了解情况和了解关于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关于他人货物或劳务,但制造或散布能伤害其营业或营业者信誉的非属真实消息的人,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金。第1项所指行为如系由某商店职员或受托人造谣或散布且营业主已知其行为时,其营业主将与该职员或受托人同时受处罚。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也针对商业诽谤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事业不得为竞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违反该规定者,处行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2.法国 在法国,商业诽谤行为包括两种情况:通过散布贬低的或者恶意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经济状况;贬低经营者的产品,只有在被诽谤的个人、公司或者产品能够容易的识别出来,才可以起诉该诋毁行为。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外,法国可以通过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和第1383条就是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前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后条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该一般条款也只是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间接调整。 3.意大利 在民法典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直接制裁的是《意大利民法典》,该法典第五编第十章第2598条对此作了规定。依有关特殊标记和专利权保护规定的效力,无论何人都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同他人合法使用的名称或特殊标记容易发生混淆的名称和特殊标记,或者模仿竞争者的产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容易引起与竞争者产品或相混淆的行为;散布对竞争者的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与评价,足以使之名誉扫地,或者诋毁竞争者产品或企业的优点,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任何其他不符合职业道德原则并且容易损害他人企业的手段。第二种侵权行为,就是商业诽谤行为。 4 日本 日本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作出制裁。《日本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第1款第6项规定:陈述虚假事实、妨害有竞争关系的他人在营业上的信用,或者散布这种虚假事实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害人享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权。第1条之二是关于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由于故意或过失而实施了前条各项行为的人,对于因此而在营业上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应当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实施侵害他人营业信用行为的人,法院可以依据被害人的请求,命令不赔偿损害或在赔偿损害的同时作出恢复营业上信用的必要措施。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很严重,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惩役或二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因此,该法不仅规定了民事责任,也规定了刑事责任,其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是通过对信用的保护间接予以制裁的。 5 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国主要通过制定单行法令专门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于1996年制定了《诽谤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不受侵害。而与英国法律同一传统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专门制定了《诽谤条例》,针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商业诽谤。对于商业诽谤的刑事责任,《诽谤条例》作了详尽的陈述:明知虚假而恶意刊布损害名誉的文字诽谤,最高可判罚入狱两年及另再判处罚金。如果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明知虚假而刊布。但有证据显示有关刊布主要基于恶意中伤的动机,也可提出检控,最高可判罚一年监禁及另判处罚金。 6 美国和澳大利亚 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予以了成文法救济,该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除兰哈姆法外,美国的《有限电视和卫星广播法》也通过限制行为主体,来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澳大利亚则通过《贸易惯例法》对商业诽谤进行调整,该法第五部分就为经营者如何防止商业诽谤以及对自己的商誉造成损害的情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规定:经营者在从事贸易或商业时,不应进行那些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或是可能引起误导或欺骗的行为。 (二)我国现行立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但是通过这些法律进行制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1 通过《刑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是正确的。但是,仅仅通过《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刑事法律的调整,具有局限性。 第一,《刑法》调整的范围过窄。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诽谤罪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需以“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为前提,也就是说捏造和散布二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是,商业诽谤行为只有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属于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个即构成商业诽谤罪。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就不能适用《刑法》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从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角度来讲,如诽谤的次数,手段恶劣,传播的范围广等:“重大损失”应从商业诽谤造成的后果的角度讲,如营业额大幅度下降、利润大为降低等。重大损失的认定不应以固定金额为限,因为经营者本身的资产相差很大,可以以正常利润为基数确定一个比率范围,如可将实际损失超过正常利润的10%-15%视为重大损失。 第二,刑法对受害人的救济作用不强。商业诽谤是一种不法侵害企业商誉、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刑事责任主要以剥夺自由和罚金为手段,对于受害人并不能起到直接的救济作用,因此对商业诽谤侵权以承担事实责任为主要救济手段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英美国家关于商业诽谤不区分刑事诽谤和民事诽谤,将刑事诽谤的和民事诽谤视为一体,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诽谤案件几乎都遵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尽管这些国家还有关于刑事诽谤的条例,这些刑事诽谤条文主要是针对及其严重的恶意的诽谤。在美国法律中,诽谤大致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除了群谤及可能破坏治安的少数特定情形外,很少采刑罚制裁[30]. 2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法的适用也有局限性,只能对于商事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整,对非商事主体的行为不适用,因此适用范围较窄 。(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的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对商业诽谤行为加强民事法律制裁,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民事法律制裁是制裁性与补偿性的结合。即使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刑罚,也不能代替民事制裁的地位,需要附带地加以民事责任的制裁。因此,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予以完善,才是正确的,并且最终在民法典中写进商业诽谤制度,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一般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依据是: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该规定,商业诽谤行为就是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害;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是商业诽谤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依据;对商业诽谤行为还可以按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制裁,对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等。但上述通过保护法人名誉权的方法间接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模式具有下列不足: 第一,间接地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对该种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大。法律调整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有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两种方式,直接调整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间接调整就是法律不直接规定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是借用该规范指引的另一个法律规范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因此,间接调整方式打击商业诽谤行为的力度较弱,应当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出正面规定。 第二,“法人名誉权”这种说法本身就有争议。关于法人是否有名誉有三种学说:法人名誉否定说、法人名誉肯定说和法人名誉参照说。《大清民律草案》和我国台湾民法典均采法人名誉否定说,认为名誉权仅归自然人所有。我国《民法通则》则坚持法人名誉肯定说,该说实质是混同了本质截然不同的自然人的名誉和法人的商誉,对法人保护不力。尽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此作了修改,即法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完全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民法典作更加符合法律逻辑的规定[31]. 第三,民事责任方式规定的不足。上述五种民事责任方式并非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是针对侵害他人人格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其本质上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因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对于以财产的损害为要件的商业诽谤行为适用的可能性不大;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民事责任的方式则具有较广的适用性。除上述民事责任方式外,还有一种相当有效的责任方式没有涉及。基于商业诽谤的特殊性,行为人应当对于虚假言辞作出更正和答辩,及时作出更正和答辩也应是行为人承担的一种重要责任方式。 第四,《民法通则》只对商业诽谤提供了原则性规定,在确定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确定赔偿数额时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个法条没有什么问题,但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文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应当对于商业诽谤的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立足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着眼于民法典的制定,对商业诽谤行为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1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明确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 民法通则的第一条款,是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凡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都适用本条规定。商业诽谤行为也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32],以该条款作为立法依据,应当是完全正确的。 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基础上,确立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适当补充,就可以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民法制裁的体系。 2 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民法制裁的方式 在坚持《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的基础上,完善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法制裁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发挥已有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方式的作用。当行为人正在实施商业诽谤行为时,受诽谤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停止诽谤的请求可以直接向行为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使其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共同适用。单独适用的时候,不一定要具备商业利益损失的要件。受诽谤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行为人排除妨害,以恢复自己的权利的行使。 第二,补充更正和答辩的制裁方式。这也是商业诽谤行为人应当承担的重要的民事责任。更正和答辩本是新闻媒体所承担的责任:更正,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于事项的交代出现失实,相关人有权要求传媒作出更正,传媒自身也有责任在发现差错时主动更正;答辩,是指被新闻报道提及的相关人,有权对报道内容的公正性或全面性进行答辩[33].关于更正与答辩的要求,我国仅在行政规章中作出明确规定③,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将更正和答辩这种责任方式移植到民法中,将其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对商业诽谤行为(包括其他一般诽谤行为)的一切主体都适用。在适用时应注意,消除因诽谤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的方式和范围至少应与诽谤行为时的方式和范围相同,例如,如果行为人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实施了商业诽谤行为,那么至少该行为人应通过电视进行公告等消除影响。 第三,强行赔偿损失的制裁。由于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诽谤行为对于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害,并且表现为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因此赔偿损失成为商业诽谤行为人最主要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民法中赔偿的目的,是通过给付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使其尽可能地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因此实际赔偿是合理的,除非将来法律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实行惩罚性赔偿。 在赔偿损失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商业诽谤损害赔偿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凡被分割的经营者的损失能够计算的,必须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应赔偿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中国的民事法律与司法判例 论文关键词: 民法 司法判例 作用 判例制度 论文摘要: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一、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相对性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法典化和非法典化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法系都不能实行绝对的法典化和非法典化。纵观世界各国,大陆法系以法典为第一法源,以判例法补充法典,判例为第二法源;英美法系以判例为第一法源,也辅之以成文的法律供法院援用。 中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在1986 年通过了民法通则,在20 世纪80 年代制定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通过了统一的合同法,1986 年制定了继承法,1951 年制定婚姻法并几经修改,20 世纪80 年代初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之后也几经修改,1990 年通过了著作权法,之后也作了修改,中国的物权法也在制定中。依照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制定物权法之后,还将制定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上述法律制定之后,中国的民法体系即形成,是否在此基础上编撰民法典,十届全国人大没有明确列入规划,学者间争论很大,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各民事法律单独存在,中国没有民法典,但有一个完整的民法体系;二是在各民事法律基础上编撰一个民法典。中国的许多民法学者,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希望编一个民法典,而中国独特的民法立法过程,是依据社会的需要分别制定系列的民事法律,少数人主张这些系列的民事法律简单编在一起就是一个松散的民法典,没有必要再重新制定民法典。因此,在中国,存在一个制定逻辑严密的民法典与松散民法典的争论,如果说民法法典化是指一个民法法典必须体系严谨,逻辑性强,松散的法典就不是民法典化的思想,况且,松散地编到一起与不编到一起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 不编到一起不是也可以吗? 而且修改起来更为方便,这应经过实践检验一下。如果各个民事法律分别存在,但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一个中国完善的民法体系,虽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这可能更类似反法典化的思潮,但作为中国民法体系中的各个法律,又分别为一个小法典,实际是将一个大法典化为若干小法典,这与民法法典化又似乎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因此,我认为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都是相对而言的。 非法典化,不可能完全实行判例制度,不要成文法。美国是判例法的国家,然而就民法而言,判例之外也有律师协会在判例法基础上编撰的《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美国合同法重述》这样一些供各州法院选用的法典,因为判例必定过于浩繁,不便于人们掌握,而有的民事法律又不可能不是制定法,如西方某些国家,包括判例法系国家关于脑死亡、器官移植的法律、安乐死的法律、同性婚姻的法律以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都是制定法。法典化,也不可能完全施行成文法,不要判例。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之外均有判例,民法的许多规范只有通过判例才能明确适用于不同情况,通过判例弥补成文法典的不足,通过判例的法解释使法典成为有生命的法律,不断进化的法律。中国虽无民法典,但每出台一种民法法律,都以以往的司法案例为基础并通过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指导法律的实施。 二、中国的民事司法案例与判例法试点 (一)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就具体案件的请示所作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法长期不完善,按照中国的司法制度,为保证司法统一,下级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批复,下级法院依此批复作出判决,但并不直接引用此批复。这种批复下发全国各法院,各级法院必须参照执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在改革开放前和20 世纪80 年代前半期,这是中国司法解释的主要形式。另一种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供法院参照执行,但不得在判决中直接引用。1987 年实行公布案例制度之后,加之民法不断完善,这种批复不再像以往那样经常出现,但仍是司法解释的形式之一。如民法通则实施之后,由于民法通则没有对死者名誉权保护作出规定,天津市中级法院受理了“陈××诉魏××、《今晚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陈的女儿吉××(艺名荷花女) 生前从艺情况被魏某写成小说并在《今晚报》连载,小说虚构了荷花女多次恋爱并被帮会头目侮辱的情节,陈某认为损害了女儿的名誉权,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荷花女死后其名誉权是否应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天津市高级法院,批复“荷花女(艺名) 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受到保护,其母陈××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依此批复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赔礼道歉,赔偿问题双方自行解决协议[1]。此批复(最高人民法院1988 民字第52 号) 及案例(陈××诉魏××、《今晚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下发或公布后(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 ,其批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供各级法院参照执行。这种批复,虽非案例,但针对的是具体案例作出的,其就下级法院请示所作批复要点相当于判例的判旨,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中国改革开放后,民事法律逐渐完善,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民法通则、继承法、三个合同法、修改后的婚姻法及专利法、商标法均已出台,而经济处于急剧变动中,即使刚刚颁布的法律,某些规定也很快显得与实践不一致,许多原则性规定也需进一步具体化,单纯的请示制度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 年创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时批复、解释,并公布经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知进一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目的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也往往编辑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教学、研究单位也编辑出版供教学、研究使用的案例等。 中国的案例与国外的判例,有以下不同: 1. 判例具有法源性,案例不具有法源性。 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第一法源,成文法是其补充,为第二法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为第二法源,判例是成文法的补充,成文法是第一法源。前者如英、美,后者如法、德、日等国。判例的法源性,主要表现在“判旨”,即判例创造的法的规则,这一判旨或者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或者是对适用一般法律规范的具体解释。判例确认的法规则,各级法院必须遵守,但以新判例取而代之者为例外。案例不一定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不一定是对具体规范的创造法规则的解释,有的仅仅是直接适用法律的典型案例类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例只具有参考指导价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因此不是法源。 2. 判例是经专门的组织机构认可的,案例无须经专门组织机构认可。 因判例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专门机构认可以保证法律的统一。如,在日本,判例须经最高法院判例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案例,因不具有法律效力,无须专门组织认可,只要是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即构成案例;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虽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仅是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至于某些案例集,更不是司法解释机关通过的,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判例的约束力分为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由于其正确性及指导作用,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 3. 判例可变更、撤销,案例无须变更、撤销。 判例的变更、撤销,如同法律的修改、废止,导源于社会变动引起的法律规则的不适应性,而案例仅仅是法院审判的个案,是既成事实,不可能像判例那样变更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虽不是典型的判例,但多具法创造的成分,可以作为判例的素材进行研究。如《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确定了因情事变更终止合同的规则;《王烈凤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确定了公路两旁的护路树属公路设施,树枝折断致人伤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6 条工作物责任的规定,即护路树属该条其它设施的判旨;《王春林与银川铝型材厂有奖储蓄存单纠纷再审案》确认,转让有奖储蓄存单未对获奖财产权利作出特别约定的,该财产权利归存单受让人所有的规则,创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之法理。[2]以上三例,实质上就是判例。有些案例,只是严格适用法律的案件,如教学中对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实例说明,就不是判例的素材,没有什么法创造成分。 (三) 个别地方法院进行判例制度试点 近年来,有的地方法院进行了判例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判例制度的形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先例判决仅起参考作用,由各业务庭报研究室,经初审后交审判委员会审定公布。判例可更替、废止。从效果看,判决错案少,质量高,效率也高,维护了司法公正。该院的判例仅限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就民商审判规定了判例的指导作用,判例由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规定判旨,作出评析,判例限于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不能援引,同类案件可作不同判决,但必须将结果、理由在一个月内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原判例与新法律、司法解释冲突则无效。[3]上述事实,表明中国的判例制度正在孕育之中。 三、判例(案例) 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一) 判决预测 判决预测,是指对某种判决结果的事前预测。资本主义的启蒙思想家根据其三权分立的理论,最为强调判决的可预测性。如孟德斯鸠认为,立法与司法不能归于一人,如果司法具有法的创造力,则判决预测是不可能的,必然失去法的安全性。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英国的边泌于1827 年在其《证据理论》著作中提出“机械性判决”的主张,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判决的预测理论。边泌在其著作中,适应19 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提倡合理主义的法原理,他的法律观念将“安全”作为唯一目的,主张法解释必须以法的安全为目的,法官应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规范作出判决。依据法律和机械性判决,判决预测是可能的,判决结果是极其自然的逻辑性归结。[4]20 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自由法思潮,则完全否认概念法学的机械判决论及判决的可预测理论。自由法学主张,法官应从制定法中解放出来进行法创造,要求判决必须是可预测的是永远不能实现的理想。自由法学主张的法创造是正确的,但完全否认判决的可预测性则是不完全正确的。法官的法创造,限于法律漏洞及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而对于多数判决,仍然是直接适用法律,无须法官的法创造,判决仍然具有可预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虽仅具指导意义,不具法律强制性,不是法源,但其中某些具有判例实质的案例,因其处理的正确性,下级法院会依此对相同类型案件作同类判决,人们可以依此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再有护路树致人伤害、有奖奖券对受奖未作约定赠与他人、发生情事变更须解除合同等,人们就会根据前述相关典型案例作出判决结果的预测。[5] (二) 促进理论发展 判例研究对理论发展的促进作用,取决于判例与学说的相互影响。判例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持。法官要经过专门培训、司法考试、就职后的继续教育才能取得或晋升法官资格,也就是说,必须进行不断的理论学习,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创造出判例或典型案例;同时,案件审判也以理论为基础,复杂案件,往往需要了解和参照学说。在日本,最高法院设有专门的调查官,负责向法官报告各种学说。[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多法院往往召集学者讨论案件如何处理或分别征求学者意见。学者对判例正确性的肯定,有利于判例发挥应有的效力;对判例的批评,可以促进判例的变更。相反,判例也可以促进理论的发展,判例为理论研究提供具体的事例,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从而推进了法学理论的发展。有时,一个典型案例的出现,会引起学界广泛的讨论。比如《, 法学研究》等刊物设“判解研究”专栏,专门发表研究典型案例或司法解释的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门主办了以书代刊的《判解研究》杂志,其中发表较多的是关于判例评析的论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中,需要借鉴国外的判例、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立法及理论研究,虽以大陆法系法律为基础,但须广泛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对英美法的研究,重要的是对英美判例法的研究,因此,国外判例也有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理论繁荣的作用。判例研究,也包括判例批评,即对判例的不妥之处提出批评意见,为法院将来的判决提供学说,促进判例的更新和发展,促进正确运用法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82 年1 月23 日关于“李桂英诉孙桂清鸡啄眼赔偿”一案的函复,认为监护人未对小孩严加看护致眼被鸡啄瞎,鸡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法院依此作出判决。此案,原告李桂英领其3 岁男孩在街道旁与邻居闲谈,该男孩独自玩耍,被告孙桂清饲养的白公鸡扑上啄伤男孩右眼,造成“右眼球外伤,角膜感染”而失明。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的公鸡过去啄过人,本应该杀掉,而原告未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之子治眼费用的7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法院以原告疏于看护小孩为由,函复被告不负担医药费。这一案例及司法解释,不符合混合过错条件下应分担责任的法理。有学者批评道,被告明知其饲养的公鸡有伤人危险而不加宰杀又疏于管束,系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原告对其小孩的看护虽未达高度之谨慎,但要求其对小孩被鸡啄伤有充分预见则未免过于苛刻, 故一、二审法院判被告承担70 %的医疗费损失非但未见过分, 而且似嫌不足。[7]这一批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案件审理后出台的民法通则关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有意义。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过错是免责事由,但这仅限于受害人过错是唯一损害的原因,如属混合过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这一批评纠正了原司法解释与案例的不当,再出现类似案件,就不应适用原司法解释,其案例也无指导意义。 (三) 促进法律完善 法律一经公布实施,其条文是固定的,法律依据判决维护其活跃的生命力,特别是对法律的模糊规定,往往是通过判例具体化。如前述民法通则第126 条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建筑物”好认定“, 其它设施”就很模糊,有的可根据一般经验作出解释,有的则须通过判例加以认定。比如,路灯依一般经验属其它设施,路旁的广告牌也属其它设施,无须判例认定。但护路树是有生物,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非生物属其它设施不同,那么,树枝折断伤人,算不算“其它设施”,判例从法律意义上加以认定,这就使法条在实施中增加了新的含义,是扩大解释,增强了法律的生命力。因此,审判的运动就是法的运动。另一方面,判例往往又是修改或者制定法律的基础。这主要是指那些具有漏洞补充意义的判例,这些判例确定的判旨,就是未来法律条文的雏形。如前述护路树的判例,不仅增强了民法通则第126条的生命力,也是制定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基础,比如民法典草案就树枝折断责任的条文,就是来自于护路树的判例(当然,条文没有限于护路树,规定过宽,不甚妥当) 。还有武汉市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判例,确认了因情事变更解除合同的判旨,成为合同法起草情事变更条文的依据。但情事变更的后果,不只是解除合同,或者说首先不再是解除合同,而是变更合同,变更合同的前提是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再交涉,我们国家就没有出现变更、再交涉的典型案例,因此,在全国人大审议时,就提不出更确切的案例。这样的判例国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创设。如果我们创设了各种情事变更的典型案例,在人大会议上一介绍,情事变更的条文就不致于取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界应继续努力的工作。当然,用国外的判例也可以说明。 再如案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8],其中案件事实为: 1993 年4 月5日、6 日、7 日,失包人朱晋华在天津市《今晚报》和《天津日报》刊登寻包启事,声称自己于1993 年3 月30 日中午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一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内有汽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表示对拾得人送还后“重谢”和“必有重谢”。公文包被看同场电影的坐在后几排的李珉发现捡起,并与同去看电影的原同学王家平在现场等候良久,未见失主来寻,便委托王家平保管。朱晋华所遗公文包中的汽车提货单面值80 余万人民币,系其朋友李绍华委托其代办汽车提货手续。4 月12 日,李绍华得知失包后在《今晚报》刊登同样启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当晚,李珉得知此启事后告知王家平并委托其与李绍华联系。次日,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接,但在支付酬金上发生争执。李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某、李某支付15000 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 和民初字第440 号民事判决,认定李珉应将拾得物归还原主,但李珉未能依提货单及其它物品线索寻找遗失人或财物所属单位,反而在家等待“寻包启事”许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酬金,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李珉不服,上诉至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旨为:一审法院认定朱、李二人“寻包启事”中的付酬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缺乏充分依据。悬赏广告,系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因此,经调解,朱、李二人一次性给付李珉人民币8000 元。判旨理由是:朱、李二人的广告为悬赏广告;李某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是要约,李珉在1 周内送还公文包是承诺;依民法通则第57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朱、李负有给付广告中许诺的报酬的义务;李某辩称给付报酬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反悔,违背民法通则第4 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上例的法创造就是确定了悬赏广告的定义及广告人应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关于拾得人可否取得一定数额的报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长期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制定民法通则时就因意见不统一,未予规定,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确立了在悬赏广告情况下,拾得人返还拾得物可向广告人请求支付报酬这一法律规则。此案,可作为制定民法典悬赏广告及拾得人可取得许诺报酬的依据。 (四) 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 法学教育,应以基本理论教学为主,但应随之以判例教学。在日本,除了民法讲义之外,还设有民法判例演习课,且有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但多不单独设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有案例教材,也有全国统编的案例教材。将来随着判例制度的确立,应设判例研究课程。基本理论教学侧重于理论与法律的一般规定,判例研究课程侧重于实例及司法审判中法的发展,当然,两者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法学教学,不只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知识,还应培养学生对法院判决的预见能力,后者必须通过判例教学来完成。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曾说:“学习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如《民法总则》) 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析等,作成解题的报告。在图书馆,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抱着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反复阅读,口中念念有词,或画红线,或画蓝线,书本上琳琅满目。此种学习法律的效果,甚属有限,因为缺少一个具体的问题,引导着你去分析法律的规定、去整理判例学说、去触发思考、去创造灵感!” [9] 判例来自于实际,它反映的事实真实可靠,不同于教学中的一般举例,尤其不同于那些想象出的例子,后者可能不合逻辑,脱离实际。比如,自学考试起初由各省出题,某省的一个考题是,一辆运送新兵的汽车在山路下坡时方向盘失灵,路的一侧是山涧,另一侧路边靠山坡有两个小学生。由于是拐弯处,如不采取措施,汽车直行,就会掉入山涧,为保护许多新兵的生命,司机猛一打方向盘,汽车撞向山坡,将两个小学生撞死,问司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题的本意是让学生回答这是紧急避险,许多学生也这样回答了。但此案是想象出的,不是实际案例,因为既然方向盘失灵了,怎么打了一下就转向山坡了,怎么又灵了,这就自相矛盾,不合逻辑,不是事实。还有,对生命损害,是否可以像财产那样适用紧急避险,用两个小学生的生命换取一些成年人的生命,是否违反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恐怕难以说清楚。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民法上还是要按损害赔偿处理,不会依紧急避险让受益人赔。所以,表面上符合紧急避险要件,实际上是侵权行为,司机的所在部队应赔偿,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这个问题我们不多研究,因为它是假事。判例教学,就不会发生上述困扰。 判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事实认定能力。法律的适用以认定事实为基础,而事实认定既是事实问题,又是法律问题。许多案件纷繁复杂,如何准确认定事实,需要有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判例反映的事实,是经过谨慎分析、提炼概括的,读判例,可以逐渐形成和提高对事实的认定水平。对民事案件,又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有的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因不能举证,法院也不能认定。因此,事实认定与事实不一定一致。比如,你借我1000 元钱,完全基于信任,没打借条,也无证人,后来我抵赖,你告到法院,没有证据,我不认,法院不能认定这个事实,法院不是认定没借,而是认定你说的空口无凭,不足采信,你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也可能是有书面合同,打了借条,我还你钱的时候对你太信任了,让你自己毁掉借条,你没毁,事后我们关系不好,你拿借条再跟我要1000 ,告到法院,我说还了,但无证据,你有证据,法院就认定我欠1000 ,我还得还,这个认定的事实就与事实不符,但没办法,我就要承担不要回借条的后果。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违反诚信的人会受到良心谴责,失信的人,人们不愿借给他钱,也不愿向他借钱,他难以在社会上生存,但在个案中拿他没办法。现在有测谎机,说谎的人心跳快,但没说谎的人因气愤也可能心跳快,可能测不准,还得靠举证责任解决。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的能力。 四、创立中国的判例制度 中国必须实施判例制度,这一点在理论界认识基本一致,但实施何种判例制度,存在不同意见。一个意见是将判例作为第二法源,实行法、德、日等国的判例制度,另一种意见是否认判例的法源性,认为判例不应有法律的拘束力,实际就是主张实行现在的案例制度[10]。否认判例的法源性,主要有三点理由:一是认为判例法与中国的政治制度不适合。认为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明确规定法是中国当代唯一的法源[11]。二是认为先例拘束力原则在适用中容易造成法律的僵化,判例的拘束性规范狭窄,缺乏伸缩性[12]。三是认为判例法有许多固有的缺点: (1) 判例法是由法官创造的,是不民主的,而制定法可能是比较民主的。(2) 判例法是在适用时创立的,溯及既往,而制定法是适用未来的法律。(3) 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具有片面性,制定法一般是以总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针对的是一般情况。(4) 判例法不像制定法那样以精确的语言来表达。(5) 判例法是由一个或几个法官作出的,而制定法是经集体调研、审慎考虑制定的。(6) 判例法相当复杂,诉讼既费时又费钱。[13]这些意见虽不无道理,但总的看是片面的。中国宪法虽指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但人民法院创制案例属司法解释,我国宪法不仅没有否认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且从广义上说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就包括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当然无权制定基本的法律,但对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疑难问题作出解释、批复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包括后来通过和公布案例。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许多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都创制判例,中国的人民法院,也应有创制判例的权力。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限于对现有法律的解释,法院不能以法无规定拒绝审判民事案件,而审判此类案件,法院就只能找出新的规则,这样的判决从性质上说就是判例。判例法在国外曾经有过僵化的现象,那是机械法学所致,后来的动态法解释理论提倡纠正过时的判例,创制新判例,僵化的现象就随之消失了,况且在中国,主张实行判例法是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是使成文法更具体、详细,也不会存在适用狭窄、缺乏伸缩性的问题。至于判例法的一些缺点,由于处于第二法源的地位,有些就自然被成文法化解了。判例法虽由法官创造,也是经民主程序产生的,诉讼中当事人及律师的辩论、法庭依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决、判例需报经最高法院专门机构讨论通过,就是民主程序,是不同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程序的。 判例的法发现问题不是溯及以往,而是以往的纠纷本该按此法解决,法官只是发现或找到了这一法规则,如同立法记载法规则一样,许多规则在之前早已适用于社会实际中。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并不一定具有片面性,反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判例的法发现也可以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取决于法官的水平。一个判例的创造必须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法官应预想到对社会的影响,应承担起创制判例的责任。判例多了比较复杂,容易出岔子,中国施行作为成文法补充的判例,不会像英美法那样存在大量的判例,中国实行判例制度,实行严格的认定、更改、撤销程序,不会造成当事人诉讼的不便,反而会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诉讼,节省诉讼费用。总之,实行判例制度,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势在必行。 实行民事司法判例制度,以相应的民事法律的存在为前提。若十届全国人大能完成中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国的民法体系就达到完善,不管是否编撰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在事实上就已经形成。这大约是2008 年的事情。之后,面对相对稳定的中国民法体系,为适应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判例法的作用就将突显出来。中国应加快判例试点工作,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为最终形成判例制定创造条件。 实行中国的判例制度,不是现在试点中的地方法院的判例,而是指在全国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级法院就自治法律通过的在本自治区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在中国,判例应由地方法院逐级申报或者径向最高法院申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或设立的专门的判例委员会通过。中国的判例主要限于对现行法律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解释,也包括对法律无规定而适用新规范的解释,总之,要将现行法律具体化或者有新的法发现,不同于现在公布的案例有些不具有法解释的判旨。中国应严格判例的数量,及时更改或撤销原有的判例。包括以新判例更改旧判例,判例的法发现已制定为法律条文时,应撤销原判例,发现判例错误时,应及时更改或撤销,使中国的判例真正具有并维持其第二法源的地位。 民事法律论文: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 关键词: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意义 内容提要: 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可以作谨慎、互动的学术冒险,这不止是情势使然,也是基于不同法律文化的社会功能和人类本质要求的相同和相近。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我们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一些共同的和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相对于西方,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官方与民间、整体与个体、权力与权利、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其功能表现为一种社会控制法,价值上表达了传统中国固有的文化理想,于今不乏启发意义。 一 本文要讨论的是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在现代法学范畴内,直面和回答这样的问题让人有些犹豫。正像我们一直所做的那样,撰写中国法制通史或断代的著作,一般不用担心受到质疑,但分门别类地研讨传统中国的刑事、行政,尤其是经济、民事诸法,就会有头痛的中国固有文明与现代科学的对接问题。现代科学起源于西方,法学亦不例外。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这样的科学早已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尽管西方文明的普适性、价值观,相对人类的多样性必有限制,文化多元也是人类的事实和理想选择,但现在还是无法想象,撇开这一套话语,我们又如何进行科学探索。这使我们面对一个无法回避和克服的难题,这个难题是源于西方的现代科学是我们研究的前提条件。同样,对探讨传统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来说,还有一个既定的前提,即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传统中国的法律和法律学术别具一格,从法律的表现形式、编纂体例到概念术语、精神原则,显而易见异于西方。这意味着借用现代法学的学科体系、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解读中国固有的法律文明是很危险的。但放弃这样的冒险,我们又如何获得所谓的科学认识呢? 这是更大的问题。简单又常见的办法是似是而非的混淆,或对他人的努力过于苛求的批评。这不可取。 实际上,我们面临的是现代非西方文明研究中的共同难题。张光直教授在考察中国古代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重要性时说了一段很能说明问题的话。他说:……上面把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做了简单说明,是为了把具有这些特征的中国古代社会放在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原则中作一番考察,看看两者是否合辙。如果合辙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材料加强了西方社会科学的这些原则;如果两者不符合,我们就要处理其中的矛盾,也就是根据中国古代社会的资料来改进这些原则,或甚至试求建立一些新的原则。[1] ?作为哈佛大学人类学系主任的张光直教授是华人的骄傲,他的通识和成就并非人人所能达到,但他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的精深见解也为我们克服面临的困难指明了方向。谨此,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进行谨慎、互动的冒险。 二 自西方法学在清末经由日本传入中国以来,一些优秀的中国学者和域外专家对此已作过不少可贵的尝试。他们将传统中国法律的研究从一般的通论和单一的刑事法拓展到了断代和分门别类的专题。这些工作已构成近代以来中国法学史的一部分,是中国移植西方法学并使之中国化的努力。成败得失可以再论,但不能简单说是一种错误的知识体系。[2] 置于历史的境地,我们要看到,这些努力有如前述是情势使然,此外,还有其内在的根据。依我自己的经验,在没有相应的谨慎、互动和说明下,言之凿凿地谈论传统中国的刑法、民法、经济法等,确与现代法学的理念和精神相去甚远,结果有可能误解遮蔽了科学的理解。同时,法律毕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反映,毕竟是人类对公正理想追求的体现,即使人类的法律千差万别,其功能和本质自有相通之处。德国比较法学家说:“每个社会的法律在实质上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但是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以极不相同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最终的结果是相同的。” [3] 这种功能性原则是全部比较法的基础,不承认这一点,人类法律就无法比较。因此,我们不能以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法律体系,就取消或无视事实上同样存在着的中国人的多样法律生活。如果我们不拘泥于西方法学的范式和理念,不仅限于法律的形式和固定的概念,注意到法律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直面法律的功能和目标,应该承认,传统中国有它自己的刑事性法律、经济性法律和民事性法律等。这里,我没有直接使用刑法、经济法和民法这类机械对应但易引起误解的现代法学概念,而是在法律之前附加了相关“性”的定语,既表明我并不赞成简单地用现代法学的分类来直接裁剪和解读传统中国的法律,同时又相信,在属性和功能上,传统中国的法律能够与现代法学接通。 三 藉现代法学理论,从宏观上概括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值得提出。首先,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程度较高,但没有独立的法典化。这是一个很令人疑惑的特征。法律科学告诉我们,人类的法律由习惯而习惯法,由习惯法而成文法,由成文法而法典化,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途径。中国是具有成文法和法典化传统的国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开始这一进程,演进到唐代,法典编纂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唐律疏议》成为人类法典编纂史上的杰作。同样,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也达到了较高的程度,就法律渊源论,经济法律的绝大多数规定和民事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大都集中在唐律和唐令中。律、令是唐代法律体系(律、令、格、式)的主体和代表,国家制度藉此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由于律、令化的成文法原因,除物权和债权有所限制外,各项制度都较完善,特别是经济法律制度和民事中的身份、婚姻、家庭、亲属、继承、诉讼等,制度化程度是中古欧洲所不能比拟的。[4] 但与西方不同的是,欧陆法律进入近代后分门别类地诞生了独立的民法和民法典,20世纪又发展出独立的经济法和经济法典。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法律,尽管在唐代已有较高的制度化表现,但迄清末也未能孕育出独立的民法和经济法典。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要回答这个问题,性质上有点类于“李约瑟难题”。[5] 历来有论者习惯于从中华法系的法典编纂体例“诸法合体”上去索解,也有从社会发展和分工程度上理解的。无疑,这些都是线索。但确乎不能令人满意。其实,对这样的历史文化之谜,任何个别的回答都是盲人摸象,唯有大家参与,才是破案的正途。我浅而又显的认识是,法典的编纂体例是现象而不是原因,“诸法合体”曾是人类法律发展中的普遍现象,西方亦不例外。同样,社会发展和分工水平低自然是“诸法合体”的重要原因,但中国的特殊性是:一方面高度制度化,一方面始终不能独立的法典化。这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地方。因此,要认识中国的特殊性,不妨先从正面来理解它的特殊性,即传统中国何以形成这种独特的法典编纂。这是我们接近认识问题的前提。以我之见,社会结构的相对封闭和等级性,经济构成上的单一性,政治上的大一统,文化上重政治道德轻经济民事和长综合短分析的思维模式,应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背景和基础。换言之,这些背景和基础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既定前提和无形框架,法典的结构不外是这个无形框架的有形化。所以,用“诸法合体”这样简单明了的现代法学词汇,确实很难解读浓缩了诸多传统中国特色的法典编纂结构。进而,我们是否可以明白,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始终是社会框架内的,框架不破,制度化程度再高也无法溢出框架独立法典化。 与唐代社会的变迁相适应,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前后之变化。唐以“安史之乱”为界可分为前期与后期。[6] 唐代的基本制度大都形成并完备于前期,有关经济民事的国家基本法唐律和唐令初唐即已完成。《唐律疏议》以唐太宗时期的《贞观律》为底本,完善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3年即建唐35年后的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唐律疏议》是唐代法制的核心,其《名例》、《户婚》、《擅兴》、《杂律》、《断狱》诸篇,均有专涉经济民事的规定。唐令是国家法中正面规定经济民事活动规则的主要法律,从史料和后人辑录的《唐令拾遗》[7] 来看,与经济民事直接相关的《户令》、《田令》、《封爵令》、《赋役令》、《关市令》、《杂令》、《狱官令》等,内容大都定型于唐前期的《武德令》、《贞观令》和《开元令》。唐代法律体系的“格”和“式”同样完型于前期。有论者统计,唐前期重大立法活动凡16次,律、令、格、式臻于完备。[8] 唐代民事法律渊源与经济法律有所不同,经济法律集中在律、令、格、式成文法中,民事法律除成文法外,还有不成文法的礼和习惯等。唐初沿袭隋礼,经贞观到开元年间,唐廷对礼不断增删修改,随着《开元礼》的颁布,“由是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因之,虽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9] 习惯或者说惯例由于不成文的原因,难以流传下来,因此,虽然我们现在难以判断其在唐前后期的具体形情,但从张传玺教授辑录的《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10] 一书中的唐代部分看,有多种契约惯例和惯语出现在唐前期契约文书中,说明这一时期已适用习惯。 “安史之乱”后,唐代国家法全面发展的势头停止下来。据统计,后期比较重大的立法活动只有7次,律、令、式都没有再修订过,唯一的一次修格,主要是编纂格后敕和刑律统类,也即对皇帝敕令的分类整理。[11] 涉及经济、民事行为的敕令数量众多,是唐后期这两个领域的重要法源。敕令一般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属于特别法范畴,但由于敕令源于皇权,效力往往优于具有普通法性质的律、令、格、式。这种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形情与民事法源中习惯和礼的上升一样,都是唐代社会变迁的反映。经“安史之乱”的冲击,唐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割据,均田、赋税、府兵等多项制度崩溃,政令常有不出都门的现象,前期有关经济的均田、赋役、货币等律令成为具文。民事调整也出现很多空缺,制度的瓦解和商品化又加速了人、财、物的流动,经济、民事活动增加,社会迫切需要相应的规范加以调整。于是,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习惯成为应对社会、填补空缺的重要法源。还有,作为民事法源的礼的重要性在唐后期迅速上升。比较唐前后期经济民事法律的变化,概括地说,前期是经济民事成文法制度的全面确立时期,后期是国家成文法制度建设停滞,特别法、礼和习惯的上升时期。 国家与礼教是贯通和支撑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构架的两根支柱,虽然两者轻重的分布各有不同。这是我在研读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唐代经济法律中各项制度无不体现出国家强有力的干预,不妨这样说,唐前期的均田律令本质上使其经济成为一种国家强制经济。很显然,均田律令竭力确保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最后控制;赋役是国家的物质基础和利益所在,赋役法不遗余力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官工“食在官府”,商人和商业由严格的城坊法令管制;专卖、货币和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是国家控制经济的典型,表现出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和国家干预的坚强有力。唐后期,朝廷代表国家通过法律对经济的全面控制虽远不能与前期相提并论,但敕令对律、令、格、式的优先,一方面表明国家制度化了的全面强制力的下降,同时也反映出特别干预的加深,尤其是国家意图通过法律控制经济及人的愿望并不因法律形式的变化而变化。 唐代民事法律总体上没有脱出传统中国重刑轻民的特征,官方对民事活动中的契约行为不同于经济法律的强制,而是采取“官有政法,民从私约”的相对放任态度。但唐前期毕竟是制度完备、国家控制有力的时期,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土地所有权、负债强牵财物、婚姻、家庭、继承、诉讼等,都由律令予以明确的规定,违者治罪,同样体现出国家的干预。经济法律大多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依欧陆法律的分类,可归于公法,国家干预理所当然。民事法律专注私人事务,原则上属于私法,国家干预应尽量减少。但中古的唐代还是一个等级化的礼教社会,理论上天下一家、家国相通,官方自来以“为民作主”自誉,私人自主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其中的国家干预稍逊于同时的经济法律而远重于西方的民法。 唐代国家干预在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一个不同于西方或现代法制的延伸特点是,调整方法上的刑事化与行政化。依现代法制,经济犯罪可以刑事论处,这与法律的性质一致。民事法律贯彻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原则,绝大多数是任意性授权规范。与此相适应,民事调整方法一般不涉刑罚,即使惩罚也以失权、强令生效、价格制裁、证据规则等形式出现。从契约文书看,唐代民事虽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实际的救济方法,但所有违犯律令和部分触犯习惯、礼教的民事行为,一律都被视为犯罪。与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无异,这些犯罪通用《唐律疏议》中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基本的方法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和免官、除名等行政处罚。这是私法公法化的结果,符合唐代法律体系中“一断以律”的规定。根源上乃是家国同构的社会中所谓国家利益对私人利益的包容和消解,实际是以王朝为中心的政治国家观念与权力发达在法律上的体现。[12] 礼教是传统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它的精神和内容内化在传统中国人的思想、制度和行为模式中,形成民族的心理结构。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支柱,国家之外即是礼教。这首先表现在唐代法律体系的礼教化上。唐代各部法典可以说是礼教精神和原则广泛均匀的渗透,直如《唐律疏议》开宗明义所揭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13] 后人称赞唐律“一准乎礼”,可谓一语中的。反映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上,追本溯源,脱胎于井田制的唐代均田制度,其框架和精神仍不脱西周的礼制。放宽说,有材料表明,初唐政府是简朴和节俭的,它的最高统治者推崇的是理想化了的儒家正统理论,对农民和土地予以特别的关注,以为有道的政府应“重农抑商”,商人和商业受到严格的管制,经济主要表现为饥寒无虞的民生,奢侈性的工艺品和金钱、物欲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社会的谴责,布、帛、谷、粟是比黄金有价的东西,朝廷的理想是在文治的同时,通过武功而取得天下的信服。因此,经济必须为政治和军事服务,也不能有违道德和良心。这些以礼教为核心的观念构成了唐代前期均田律令、租庸调法、工商贸易以及货币流通诸经济法律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根据。[14] 中唐以后,由于社会的变迁,这些观念和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早期奉为准则的经济法律首当其冲受到时代的挑战。现实主义的做法应是与时俱进、革新旧制,但唐廷宁愿在事实上与初唐相异,表面上仍不放弃原有的理想,以致不合时宜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然如故。官方试图通过这种“设而不用”的方式表达对理想的坚持。所以如此,礼教发挥了支配作用。很难想象,衰弱的朝廷能够大面积修改虽与社会经济现实相脱节但与社会礼教化趋势相契合的经济法律制度。在信心和权威这两点上,唐廷都不足以做到。所以,它夹在旧制度和新现实之间痛苦不堪,对现实只能采取有限的改革和无奈的默认。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理想、理论、制度与现实各有相当的独立与脱节,超现实的理想、滞后的理论与制度,对变化的现实仍保有历史的惯性和顽强的定力。有唐三百年经济法律中的礼教体现了这一点。 礼教对唐代民事法律的影响极为深广。由律、令、格、式、敕令之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习惯、礼、法理等构成的民事法律渊源所具有的相通一致之处,凭藉的即是“礼法合一”前提下礼的指导作用。从唐代民事法律有关身份、物权、债权的原则性规定看,礼教与国家同样是支配性的。在民事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尽管唐前期礼教受到了胡化和功利主义的冲击,[15] 但礼教的支配仍重于国家,后期礼教化更是得到了社会与国家的广泛支持。 礼教在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等级性身份法的制度构成。礼源于华夏先民的日常生活和原始宗教经验,核心是等差,转化为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礼教后,延伸到制度上就是等级性身份法的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均田制下土地分配上的悬殊,赋税征收上的差别,对工商的歧视,民事主体的阶梯性结构,物权和债权的从属性,婚姻上的“当色为婚”,家庭中父权和夫权的统治,继承方面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在在都显示出礼教下的等差。[16] 从法理上说,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贯彻的是身份而不是契约原则。 四 精神原则上的相通和内容上的交叉奠定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一致之处,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又铸就了各自的特色。唐代经济立法思想是“重农抑商”,各项制度无不以它为指导。从具体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唐代经济法律制度整体上以调整土地关系为基础,以实现建立在均田制之上的租、庸、调为中心任务,对商人和商业通过身份、重税、专卖、货币变化等多项经济法律措施予以抑制,意图是确保“重农抑商”的实现。中唐后情形有很大变化,但如前所述,官方并没有彻底放弃体现礼教精神的相关制度。 唐代民事法律的自我特色也很显著。在法律渊源上,经济法律是成文法,民事法律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在成文法方面,经济与民事法律一致,通为律、令、格、式和经整理的敕令。此外,民事法律渊源还有不成文法的习惯、礼和法理。成文法是唐代基本的民事法源,不成文法是补充,两者及其各自内部形成一定的结构,礼为其纽带。这是经济法律所不具有的。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胡化与礼教相互消长,这是唐代民事法律变迁中一个深有时代特色的特点。唐前期中央强大、社会稳定、制度完备,律、令、格、式成文法乃“天下通规”,在法律位阶上优于不成文法。“安史之乱”后,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不成文法之习惯成为填补空缺、应对社会的重要法源。与此同步的一个变化是,礼教地位的上升。唐前期社会受胡化、功利主义还有佛教的影响,儒家思想和礼教受到抑制。尽管唐律“一准乎礼”,但礼教作为民事法源的重要性不及后期。原因是经历外族祸害的“安史之乱”后,唐人的民族意识觉醒,社会趋向保守,儒家思想和礼教在社会上得到更多的尊重,礼教、礼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民事行为影响增大。这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突出的反映。可以说,唐前期是法律的礼教化,后期是礼教的普遍化。 依现代民法观,唐代民事法律上不放任中的放任也颇具特色。基于国家的介入和限制,唐代民事法律性质上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积极干预,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不放任的态度。同时,在民事契约领域,唐令又规定:“任依私契,官不为理”。[17] 在出土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常见有“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惯语。契约的种类、形式、内容等主要由民间依习惯约定,也即“人从私契”,[18] 表明民法中基于意思自治必然具有的政府放任态度在唐代民事法律中同样存在。但要注意到,唐代的放任不是无限的,要受既定的法律限制,所谓“官有政法”。“政法”即是国家的不放任法。这种不放任中的放任,法理上应理解为公法性私法的表现。 唐代民事法律中另一个有趣的特点是,不发达中的发达。一般说,相对同时代的刑事、行政、经济法律,唐代民事法律不甚发达,尤其在物权、债权领域没有建构起系统、明晰的规则体系。这也是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缺陷。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唐代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则相对发达。这部分内容虽然没有法典化,但详细严格的规定已高度制度化。民事法律的发达与不发达,依现代解释,显而易见与商品经济对财产关系的限定有关。唐代物权、债权法律的不发达客观上根源于简单商品经济所形成的简单财产关系。同样,传统中国重义轻利、官方视民事为“细故”的法律意识,主观上也削弱了对物权、债权的关注。然而,由于人的身份、婚姻、家庭和继承本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而非财产关系,不在意思自治的范畴内,其直接受身份影响甚于受财产影响,更何况在礼教等级的唐代,这种情况远非现代民法原理所能化解,因此,调整这部分领域的法律呈现出相对发达的状态。 五 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这些特征,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这是我一直思考着的问题。有一天,偶然有一条线索打开了我的思索之门。这条线索起于最简单的法律分类。西方从罗马法开始,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类。这种曾受中国大陆批评的分类方法其实有很多的启发意义。不论我们依那一类标准,[19] 经济法大体可归于公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传统中国没有欧陆法律体系,自然也没有这样的分类。因此,简单的对接是有困难的。不过,借助这种分类作一次探险,未尝不可。藉此,我们从西方公法与私法所代表的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权力与权利的二元结构中,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结构。简言之,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实际含有公、私两极,但整体上又呈现出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在原则和精神上,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表现出公对私、国家对社会、整体对个体、官方对民间、权力对权利的兼容与支配,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依附与归属。 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结构深究下去,就要面对中国固有的文化哲学和社会问题。不论传统中国文化多么千姿百态,理念上是一元论的。“道”是中国文化的本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20] 是也。道的基本构成是阴与阳,两者的关系是对极中有包容,包容中有统摄,阳在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建立在观察和体验之上的这种原初自然哲学推及到社会政治法律领域,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的一段话可为经典。他说: 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阳之出也,常县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县于后而守空也。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德礼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此为配天。 合是合成,兼是兼有,县是悬。在董仲舒眼里,万物的合成不出阴、阳两种要素,从自然万物到家庭社会到国家政法,莫不如此。阴阳虽相互兼有,但阳是处于前的积极要素,对阴有统摄和支配性。阴是悬于后的消极要素,对阳有依附性。在古代中国人看来,阴阳之道对世界有广泛而彻底的解释力。沿着这种哲学的逻辑,天子与臣民、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政治与经济、德礼与刑罚、权力与权利、国与家、义与利、公与私等都是阳与阴的对应与体现。因此,相对于体现阳性的德礼,法律是阴;相对于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公法,私法是阴;相对于公法性的经济法律,私法性的民事法律是阴。结论自然是,代表阳性的国家与礼教对代表阴性的法律在兼容的同时又有统摄和支配性。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的国家与礼教中心主义,政治道德重于经济利益,国家意志优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经济法律先于民事法律,控制重于放任,民间屈从官方,个体服从整体,私契不违政法,权力大于权利等,诸如此类完全契合“天人合一”的阴阳之道。 西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分立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之上的,体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与独立,这是西方市民社会法律的基本特征。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化的结构和理念不仅消解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还以国家整体的名义包容和替代了社会个体的存在与独立。在此基础上,必然形成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经济民事法律结构。传统中国的文化哲学对此不过是一个恰当的表达和解释。这样的法律自有它特定的理想深蕴其中,这是我们理解历史文化所着立场的一个方面。但同时要看到,这样的法律必然以限制个体的利益、自由和意志来维护国家名义下的礼教、王朝与家族控制,结果是个体和民众的权益被削弱以至牺牲,统治者与精英阶层的特权和利益被放大和强化。因此,尽管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有不少与现代经济法、民法相通的东西,但本质上它还是一种以国家为本位、以礼教为纲目的社会控制法。 六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内容、原则、精神大都已与时俱去,我们的工作与其说是寻求某种历史文化资源,不如说在明理中获得启发更为妥帖。在探讨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有三方面给我以启发。首先是法的创制和学科建设上的。如前所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有较高的制度化而未独立的法典化,这仅适合过去的时代但有悖于社会进步和法律体系自身的发达。同时,经济民事立法应遵循相应的规律,避免成为某种意识形态和一时政策或长官意志的工具,包括唐代在内的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立法于此有深刻的教训。还有,经济民事法律必须有自己的学理体系和法理根基,不能象唐代和传统中国那样,有大量的经济民事法律规范,却没有相应的经济法律学和民法学。这提示我们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时,尤应注意并克服中国法律传统中重“术”轻“学”,以一般哲理直接担当法理的弊端。 第二个方面的启发是,对国家控制的转换。从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这个角度可以透视传统中国的特性。依我的理解,这种特性表现为政治国家的控制性和道德礼教的弥散性。相对于西方,政治在传统中国社会的进程和历史的转折关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在性质上被视为政治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不能有违政治目标和文化理想,也不能有害社会结构和性质。社会由政治和道德维持并由其控制和带动,所以公法文化突出。可以说,这已构成传统中国历史内在性[21] 的一个突出方面。近代以前,中国一直依其固有的特性运行着。近代伊始,中国的路向被强行中断和扭转,原因是主导世界历史进程的西方的介入。如同中国一样,西方有它自己的历史路径。不同于中国的是,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最终为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由经济推动,所以私法文化发达。西方的历史法则随列强扩张逐渐侵入非西方地区,从而不同时速、不同强度地冲击、扭转、中断以至改变了非西方社会固有的历史走向。尽管传统中国在时间、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上都是一个巨人,但时代的落差终使它在西方的冲击下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路向,由传统转入西方主导下的近代。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并存、交织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历史动力,一种是传统中国政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一种是西方社会经济对政治的决定力。前者基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历史惯性,构成当代中国历史内在性的主要方面;后者源于西方历史方向的现代性,成为近代以来中国努力的主要方向。这两种力量将长期并存于中国社会,并将在相互激荡、相互纠缠、相互妥协中磨合向前,直至中国真正成为有它自己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法制的情形亦不例外。具体说,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内定了国家控制在现代经济民事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视和否定以中央为代表的国家作用,既不可能也是对传统政治法律资源的浪费。但同时务必认识到,这种作用要转换到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与国际潮流相联通的轨道上来。 可能会有争议的另一个启发是,法律中“公”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文化结构和精神实质表达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它沿着“公”的路线迈向大同世界。事实上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但我们是否还应该看到,作为应对人类承担责任的大国,能否放弃对高远理想的追求?不放弃这样的理想,就要赋予人类行为中“公”的内涵。毫无疑问,我们的经济民事法律首先要坚持的是现代法制原则,但不必排斥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何况两者之间还有很多的联系。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在整体和精神上确是国家政治和礼教道德的工具,而且由于这种政治和道德的滞后,最终导致了法律的落伍和瓦解。但要注意到,历史场景中的这种法律仍是一种具有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的法律。表现在经济民事法律上,土地立法中的均田制度和抑制兼并的规定,赋役法中从以人丁为本到以资财为本的立法变迁,工商法律中对商业和商人的过分发展可能瓦解农业和农民的限制,专卖法律中“平准”的理念,民事行为中的放任与不放任,财产继承中“诸子平分”的原则等,都体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即对一定等级秩序的大同世界和适当均平的理想社会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性质和极端化要另当别论,但经济民事法律应体现时代的政治文化理想和普遍的道德关怀,防止因过分现实而迁就时俗应是没有疑问的。这也符合人类赋予法律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基本追求。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审计的真实性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谈到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即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活动,当出现诉讼时,法官根据法律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双方会由于专业的限制而形成认识的盲点,或者由于两者思维方式的不同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形成分歧,如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对“真实性”的认识就存在着显著差异。法律界往往因为不理解审计的本质,因而未能对注册会计师的生存规则——独立审计准则给予应有的注意。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充分关注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取得与法律界和公众的沟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真实性——会计界与法律界的不同认识 审计的本质决定了审计上的“真实性”涵义。《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独立审计实务公告——验资》第4条第2款对真实性作了明确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显然,由于审计的固有风险,对于遵守执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报告而不是虚假的报告,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精神,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 然而,在汉语中,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的一组概念。法律上的“虚假”概念与汉语中的“虚假”概念具有相同的意思,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和第73条可以看出立法者认为“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只要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就是“虚假报告”。显然根据法律的精神,满足了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并不能够排斥法律上的虚假性。审计中的真实性是一个过程上的真实,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地反映整个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符合真实性要求的意思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履行了正当的程序。而法律上所要求的“真实”强调的是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而不仅仅是程序的真实。 考察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过程的真实性与结果的虚假性之间的矛盾是审计活动本质所蕴含的。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审计固有风险是永远存在的,注册会计师的“合理保证责任”无法彻底避免或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这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状态无关。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与股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高度相关,一个职业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否发挥了社会赋予它的功能。当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提供它的职业产品——审计报告时,法律上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这些产品是否具备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而不是制造这些产品的程序是否被遵循,只要不真实的审计结论提供给投资者,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过错”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关键 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虚假性”不是同一语境中的概念,两者并不互相排斥。但是,会计并不能用自己特有的“真实性”概念来对抗法律上的“虚假性”概念。过程“真实”而结果“虚假”的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要有4个条件,其中核心的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法律的一般解释,所谓“过失”,是指对损害后果应当预见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避免。《民法通则》根据“故意”追究责任的思想也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中,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和第21条第3款的“明知”相似。民法对“过失”的认定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3款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委托人的不法行为而没有指出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的“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情形相似。根据法律,如果由于出资人或者其他出证人的联合欺诈,致使注册会计师即使严格按照执业准则也无法发现错弊,由于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没有过失,也就谈不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过错(过失)”相对应,满足了审计中的“真实”,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如果根据法律判断“有过错”,则审计报告肯定不存在审计意义上的“真实性”,审计准则的“真实性”在法律上就以是否“过错”的形式表现出来。遵循准则并不与法律责任相矛盾,独立准则在法律诉讼中仍然有其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关键要看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 三、“过失”与“职业谨慎”相联系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一项审计工作时,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科学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善于执行职业判断的能力,审计的灵魂在于职业判断。遵循程序容易做到,因为程序在审计准则中规定得十分明确,关键在于职业判断,并且在职业判断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只有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做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而不是仅仅满足于采取了审计准则上规定的每一个步骤,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错”或“过失”是要看他是否遵循了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程序或在对相关证据判断时是否保持了其应有的“职业谨慎”与“关注”。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欺诈”或“故意”具有客观性,容易判断,而对“过失”的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任意性,法官的裁量权也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而产生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对注册会计师来说除了要面对审计风险外,更重要的是法律风险。一旦审计报告未能揭示财务报表的错弊,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职业判断的过程中的过错或过失,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判断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也会成为会计界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 一个记录完整的工作底稿就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必要的执业程序,没有一个简单的证据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在法律诉讼中,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需要通过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来证明,如律师结合特定案件的背景,质询注册会计师选择某种程序的理由,要求其说明判断证据或者做出结论的理由。 四、面对民事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选择 1.加强注册会计师与公众的沟通,减少与公众认识的对立。由于公众不了解审计活动的特性和会计的特有语言及规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产生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差距是注册会计师陷入诉讼的最主要原因,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也有必要缩小这种差距。会计界应尽量让公众了解其语言及特性,从而引导公众对本行业的期望和判断达到一个合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会计界要理解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理解法律的目的、任务和法官判案的依据。同时会计界也要通过保持与法律界的充分沟通,让法律界了解审计的本质、明白独立审计准则设计的合理性,使法律界认识到注册会计师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在特定审计成本下发现或纠正重大错弊,这对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不是一个对注册会计师提供保护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注意《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在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的作用。 3.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程序上保证程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注册会计师应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和舞弊行为,避免出现明显的“过失”。 4.保持职业谨慎,是减少诉讼风险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要在审计活动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须注意执业纪律、提高业务能力,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对出现财务困境和面临破产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谨慎,以免卷入诉讼。执业纪律是职业谨慎的外在保证和表现,业务能力和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对谨慎“度”的把握,两者结合从内外两方面保证做到谨慎。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一般就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过失。 5.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①谨慎选择委托人,选择具有诚实品格的被审计单位,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声明书;②组织得力的审计组,委派合格的主审人员,确保审计质量;③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做到每个重大审计项目都与律师沟通,取得律师的理解和信任。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审计的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论文:信用卡透支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世界太丰富多彩了,太生动活泼了,以至于使自己陷入惟一真理的牢笼之中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民事法律关系乃是民法学之纲。只有领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精髓,才能把握民法及民法学的精要,起到纲举而目张的效果。不仅如此,早在1985年即有学者指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也离不开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民事法律关系体系的确立。因为,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基础的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商品经济也是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性质的表现;民法的任务也必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来实现。1本文即是应对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深化的要求,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过去,我国民法学界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仅仅局限于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2,现在看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其实,法律关系是一个内容复杂的综合体,具有有机性、规范性、时间性等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律关系是基于一个统一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义务和其他拘束的总和。这些权利、义务和拘束具有各不相同的规范属性和规范结构,它们一方面表现为各种的权利(Berechtigung),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3这里的Berechtigung一词虽也可译为权利,但这一权利是广义的权利,除了我们通常所指的狭义权利(Recht)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权能(Befugnisse) 权能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它原则上是其据以产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当事人通常都享有对法律关系或权利进行处分的权能,当事人有权将一定法律关系或权利移转于他人、变更其内容、放弃或撤销。一项权利可以包含多个不同的权能。如所有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消费其所有物,改变其形状乃至将其毁灭。所有权人还可以以债权形式或者限制物权(如役权、用益权或担保物权)的形式,将其个别权能在一定时间内交由他人行使,随着这些权利的消灭,这些权能将自动地回归所有权人。债权除了其核心的请求给付权能外,还包括抵销、让与、出质以及诉请履行的权能等,这些权能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能使债权丧失其特性。4 将权能作为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一定会遭到大家的反对,因为一般认为权能既然是权利的组成部分,不必另行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要素而单独列出。笔者最初看到拉伦茨教授的《民法总则》教科书这样写时,也是同样的感受。但笔者认为有一些权能虽未成为独立的权利,但已经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上列之处分权(能)、抵销权(能)、出质权(能)、让与权(能)等,应当在法律关系中的构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做的目的使其在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凸现出来,不至于淹没在权利之中,以致无法充分地描绘一项法律地位的全部内容。 民法理论上称之为权利的法律地位未必尽为权利,其中有很多仅是权能,只是为了称呼的方便常常被称为权利而已。拉伦茨认为,看一个法律地位是“权利”,还是“权能”,要看它的独立转让性以及或多或少依它的重要性来决定。如,形成权和期待权就是在最近十年来已从单纯的权能或“法律地位”发展成为一种权利。5 对于形成权是权利还是权能,尚有讨论的余地。我国台湾学者林诚二教授即认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本身,虽称之为权利,究其实质并非权利,而是一种权能,即权利产生的作用。只是因学理上方便而称之为权利。6笔者对此表示赞同。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四项权利就是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所谓权利的作用,无非就是指权利的效力。所以,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权利的四种不同效力,也即权利的四项不同权能而已。支配权乃是物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所共同具有的权利人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的权能。至于请求权更是一项明显的权能,对于债权而言,我们知道债权具有请求权(能)、受领权(能)、保有权(能)、处分权(能)、执行权(能)、私力救济权(能)等不同权能7,请求权不过是债权的一项核心权能而已;对于物权而言,物权除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外,物上请求权则是物权的一项救济权能。抗辩权由于是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权利,因此,抗辩权实质上也是基于其相应的特定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一种权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债务人基于其对待给付地位而产生的抗辩权能,先诉抗辩权则是一般保证人基于其补充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抗辩权能,而时效届满抗辩权则是债务人基于其不完全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抗辩权能。 诸如追认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等形成权,笔者认为则是法定权、所有权或某些特殊债权的形成权能而已,权利人是基于权、所有权或特定债权才享有的创设、变更或消灭一定法律关系的形成力。如,父母对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所从事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就是其法定权的表现;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人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则是所有权处分权能的表现,债权人行使的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或终止权都是基于其债权人地位而产生的特殊权能而已。 通过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究竟是权利还是权能的讨论,可以看出,权能在法律关系中还真不是可有可无的要素。 2、权限(Zustandigkeit) 韩忠谟先生在其《法学绪论》一书中曾指出,所谓权限者只系为他人而在法律上发生作用,其由此所生之效果,皆归属于该他人。如人有权限(通常称为权),其以本人之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依同理,法人之机关所具有之权限,当然与权利不同。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盈余分配请求权,此乃法律所赋予个人的权利,至若股东以公司机关????股东大会构成成员的地位,行使所谓“表决权”,则“此表决权”严格言之只系一种权限。要之,在这种情形下的权限,乃基于团体内部机关的地位而持有,为团体之利益而行使,就个人本位而言,尚不得视为权利。8 对于这种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权限,拉伦茨教授也以“受领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或给付的权限”(ZustandigkeitzurEntgegennahmevonErklarungenoderLeistungen)为例进行了说明,并指出这种受领给付的权限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种权限原则上是属于债权人所有的,但例外时也可以属于其他人。9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为,权限概念指称一种特殊的法律地位,基于此种特殊法律地位享有特定权限的人可以行使本属于他人之权利,而其效果仍归属于授权人。10它同样构成了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却被我们的传统学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3、取得期待(Erwerbsaussichten) 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享有未来取得一定权利的期望,但这种期望尚不足以达到独立的取得权或期待权意义上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的取得地位的程度,如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孳息取得的期待等。取得期待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权利,其与期待权的区别在于,只有当取得权利的期待受到法律充分地保护,足以对抗他人对其进行的侵害,而且该法律地位具有一种独立的经济意义,权利人可以像对待既得权那样处分时,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期待权。11 拉伦茨教授认为,以上内容都应是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并将其统称于广义的权利Berechtigung中。12由此可见,一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是由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期望等组成的综合利益地位。为了与狭义的权利(Recht)相区分,我们姑且将所谓的广义权利(Berechtigung)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 与法律关系中的广义权利相对的,是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我们可以对应的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这种所谓法律关系内容的消极要素除了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这一常规要素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或屈从(Unterwerfung) 在有些情况下,与一个人的权利相对应的不是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如形成权相对人在法律上所承受的负担就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当形成权人行使解除权或终止权之类权利使法律关系或权利发生改变时,形成权相对人就必须允许其发生变化。法律对形成权相对人的“拘束”体现在,当对方当事人基于形成权将对法律关系的变化强加给他时,他所能做的只是必须接受这种法律后果。 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则是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命令使人承担的特定应为(Sollen),义务可以是针对特定行为的作为(Tun),也可以是不作为(Unterlassen)。而法律上的拘束,德学者也称之为容忍义务(Duldungspflicht),但这种容忍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中的不作为。例如,针对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得侵犯其所有权和不得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使的义务,该义务作为一种不作为义务,属于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之消极要素中的法律义务。但如果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一项限制物权,他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拘束”是必须容忍限制物权人的某些行为,而他作为所有权人原来是不需要这样做的。这种容忍义务,它不仅仅是一项不作为义务。所有权人不仅负有不实施某种特定的行为的义务,而且更对此负有义务,即当限制物权人对物进行合法利用时,所有权人不得阻止并让它生效。13此种义务表现为法律对其的拘束,而并非仅仅是不作为。 对于容忍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的不同,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冯?图尔教授说的好,“对于容忍义务,从概念上看是指某人有义务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但这种反对或异议他本来是有权提出的”,而对于不作为义务则是“对于某人的一个行为,他本来就不能或不允许阻止,就更无所谓容忍了”。14 从另外一个方面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说相对于作为义务而言,不作为义务属于消极的义务的话,那么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我们称之为“容忍义务”的就更为消极。那种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不去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禁止的行为,而这种容忍义务不是指义务主体自己不去做什么,而是权利人依法或依约做了什么,他要无条件地接受,要容忍权利人这样做而不得反对或提出任何的异议。由此可见,这种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更为消极。 正是由于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担的这种所谓“容忍义务”的特殊性,我国学者张俊浩教授曾称,形成权是没有义务与之对应的权利,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把这种义务的内容理解为尊重,那么似乎也可以认为有义务与之对应。15显然,此义务非彼义务! 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之相对人的这种特殊义务???法律上的拘束或容忍义务时,则精辟地使用了屈从(Unterwerfung)一词。他就此论述著作的名字就是《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16 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法律义务和屈从。其中本已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而形成权相对于屈从17.本义的权利是请求或期望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本义的权利有债权、物权、人格权、亲属权以及期望权等。本义权利之对方当事人所负有的是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拉丁文:facere)或不作为义务(拉丁文:nonfacere)。法律义务是实现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的行为之必须性(或约束)。法律义务相对于本义权利。在这种义务中,义务主体尽管可能受到制裁,事实上仍可不履行义务。法律规定承担法律义务之人要遵守特定行为,对于故意或因过失而不履行义务之人,法律将适用法定处罚。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屈从意味着对方必须承受权利人行使权利后,强加于其权利义务范围的后果。屈从者,不可抗拒之必须状况,受约束的人必须承受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后强加其权利义务范围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等后果。对于形成权,屈从是一枚钱币的另一面。屈从有别于法律义务,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必须性。屈从者不得违反其状况,它一定要承受形成权行使后所产生的结果。18 综上所述,显然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义务,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义务概念所无法涵盖的。因此,对于法律关系中的义务类型确有详加区分和细化研究的必要,特别是这种相对于形成权的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概念的提出19,对于我们关于法律关系内容的传统认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相信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应用对于丰富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职责(Obliegenheiten)20 职责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这种要求大多是为了满足行为人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有学者称其为“为了自己利益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imeigenenSache)。21克布勒(Kobler)所编写的《法学辞典》径直将职责解释为“为自己利益的法律规定”(RechtsgeboteimeigenenInteresse)。22这种职责,按照赖默尔?施密特(ReimerSchmidt)的说法,它是一种强度非常弱的义务(PflichtgeringererIntensitut)。23法律并不强求当事人履行这种职责,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这种职责,他并不因此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而只是受到很轻的制裁,一般地他会失去一个较为有利的法律地位,或者接受某种法律上的不利。24职责与法律义务的最大不同在于,职责承担人的对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享有任何权利。 职责(Obliegenheiten)概念最初常见于保险法中,例如,在保险合同中对受害人提出的尽快报告有关损失或危险增加情况的要求等。是赖默尔?施密特教授(ReimerSchmidt)将其从保险法引入到民法中来的,并且成为民法的一个一般概念。25这种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职责在我国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下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进行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一规定并未真正地要求当事人避免损害的法律义务,但如果守约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损失扩大,那么他就应接受由此而产生的不利益后果。这种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实质上是对自己利益加以维护和照顾的义务,并非真正的义务。26应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义务相区别。这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是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要求他以适当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法益予以注意。对于这种职责,人们期待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他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不利的后果。27即当事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就负有责任去避免损失扩大,但此种职责并未赋予对方当事人以请求权,以请求其为之。只是若其不如此做,根据职责的要求,将会使其请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丧失。 我国《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及时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据此规定买受人负有及时检验的义务。同时第158条第1款第1句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同条第2款规定,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据此两项规定,买受人在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因为如果标的物存在数量或者质量的瑕疵,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买受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求尽快弄清楚。如果他不这样做,出卖人当事人无权请求买受人这样做,只是他就要接受丧失请求权的不利后果。28即对于约定有检验期间而买受人未检验或检验后发现问题却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第2句)。对于未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在合理期间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29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第2句)。即便是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由于买受人未尽职责(Obliegenheiten)??及时检验并通知出卖人,他也必须承受这不利的后果??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的,也视为符合约定??丧失请求补偿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种所谓的“不真正义务”,韩忠谟先生曾评论道,买受人应为如此通知,虽系属法律上的一种“义务”,且无一定相对人,然按买受人如遵循规定而为通知,则可请求出卖人负瑕疵担保责任,并得行使契约解除权或减少价金请求权,反之,如怠于通知,亦只不过失却上列权利,而陷自己于不利益之后果而已。由此可见,法律之科人以此种“义务”,纯属技术规定,作为行使权利之前提。若于真正义务相比较后-?即权利之对应的义务,义务人有所违反,须负损赔之责??当然异其性质。30 对于此种职责,郑玉波先生称其为“间接义务”,并举票据法的规定加以说明。在票据法上为了保全追索权,法律通常会规定持票人应为一定行为,如提示或作成拒绝证书等,倘若持票人不照办,则法律将使其遭受不利益的后果。郑玉波先生同时指出,这种职责与义务之不同在于,通常因违反义务而承担损害责任时,原则上以义务人有过失为要件;而这种职责的违反,其不利益后果的发生无须行为人有过失。31 综上各方家所论,可见此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显与义务有别,且实践和法律规定上并不少见,应认真加以研究并纳入到法律关系的要素中来。 3、负担(Lasten) 在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中除了上述法律义务、法律上的拘束和作为非真正义务的职责外,拉伦茨/沃尔夫认为,还包括负担。这里的负担与职责不同,是指举证责任或者在法院进行诉讼时的声明及陈述责任。对于前者,拉伦茨/沃尔夫以德国民法典第282条为例32.该条规定,债务人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违反债务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不可归责之原因,债务人负有举证责任。债务人若对这样一种“负担”(Lasten)不注意、不履行,将会产生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至少在形式上他会败诉。33不像作为不真正义务的“职责”,既是为了自己利益进行的约束,同时也有利于他人。34对这种负担的重视仅仅有利于负担人自己的利益,负担人不理会该负担反而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也是对方当事人所更愿意看到的,因为由此他可以赢得这场诉讼。352002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样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何性质的义务中都难以包含这种负担。它更多是当事人来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一种风险和不利益的分配规则。36这种举证或陈述的负担虽说是诉讼法的义务,但由于其是否及时、适当地履行将直接影响其在实体法上的权利。所以,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将这种负担纳入到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中来。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规范性和时间性 1.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通过以上所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绝不仅仅限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除了权利和义务这一对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外,法律关系还包括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屈从、职责、负担等非常规要素。所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构成一项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描述特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这许多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和结合在一起的。 对此,拉伦茨教授曾明确指出,法律关系可以由单一的权利和与其对应的义务组成,也可能是由以某种特定方式相互组合在一起的很多权利、义务和其他的法律上的联系组成。大多数法律关系都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一个由许多法律上的联系附加于其中的复杂的综合体。法律关系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权能、义务和法律上的拘束等组成的一个整体(einGanzes)、一个有机体和结构组合(ein Organismusund Gefüge)。37 法律关系的这一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有机性,即围绕一个共同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义务、屈从、职责、负担等,组成了一个超越各个要素而存在的整体38,即法律关系乃是一个有机的结构组合。例如,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通常被我们看作是一项完整的权利,但所有权并不仅仅是各种所有权权能的总和,所有权也有可能和义务结合,所有权事实上是一个复杂的包罗万象的法律关系。比所有权更加复杂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和亲属法关系。一项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包括给付义务和与其对应的债权,而且还包括确保它们的辅助义务和权能以及形成权和权限。39而且,在债权债务关系发展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产生各种各样新的义务,个别的给付义务可因清偿而消灭,形成权可因其行使或不行使而失去效能,债的客体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变更,债的主体也可因法律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更易,整个债权债务关系更可因概括转让而转移。但无论何种情形,债权债务关系的要素虽有变化,但债的效力依旧不变,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存在,并不失其同一性。40 拉伦茨教授更是由此对冯·图尔(von Thur)教授的“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的观点表示反对,而认为私法之法律关系一般至少包含一项权利,但法律关系并不限于此。并进一步指出,承认债之关系是一个有机体,承认债权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合同承受而具有可转让性,承认所有权具有社会义务,承认亲权的义务权(Pflichtsrecht)属性,承认法律义务、职责以及其他的拘束之间的不同,就意味着承认法律关系概念居于私法的中心地位。因为,只有法律关系才能将权利以及不能发展成为独立权利的权能、义务和职责都囊括其中。41 对于权利和法律关系,应以何者为私法之核心概念的问题,在法学史上始终存在一个反反复复的认识过程。在冯·图尔(von Thur)教授1910年提出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42之前,法律关系是居于私法的核心位置的。古典的罗马法学时期,法学家们放弃对具体的各种实体权利抽象出一个一般的权利概念,直到注释法学时代,诉权的实体法基础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距今日权利之私法核心概念的地位还有很大距离。萨维尼(Savigny)就不认为权利是私法体系的中心,对权利的讨论通常是在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中顺便进行的。直到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将罗马法的诉权制度引入到权利的话语中,认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先,诉权在后,并在其著名的潘德克吞教科书中开始专门讨论权利,从此法律关系开始丧失了其自萨维尼时代以来的核心地位。43近来在民法学原理上出现了回潮,有学者对权利在私法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要求将法律关系作为私法的基础范畴来对待,主张在私法中应以法律关系取代权利之核心地位,认为法律关系给权利人的义务也留下了空间。44不仅如此,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仅在权利的框架或义务的范畴中是无法将前述的权能、权限、屈从、职责、负担等要素涵盖进来,从而无法精确而充分地描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在现代民法学中的核心地位。 2.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但民事法律规范不会自动地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借助于民事法律事实方能实现,可见,民事法律事实乃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媒介。民法的这四项基本范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民事法律规范(透过媒介:民事法律事实)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此时的社会关系披上了法的外衣:权利和义务) 法乃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只能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种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与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社会关系有何不同?其不同在于,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后,披上了法的外衣,即具有(广义)权利和义务内容。45此时的法律关系从民法的角度看已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进入了规范世界,具有了规范属性。所谓法律关系的规范性,即对这种社会关系再不能当作普通社会关系来对待,而应以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观察、处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关系不同于生活关系。拉伦茨曾明确批评将生活关系与法律关系混同的现象,并举例说,出租人A与承租人B的生活关系可能是友好的,也可能是冷淡的或紧张的,但他们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并不是按照这种生活关系来确定的,而只能是按照规范的观点(nachnormativenGesichtspunkten)。其内容要由法律和租赁合同来调整。46当然,与法律关系相应的生活关系有时也会反作用于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当事人之间长期缺乏信任关系,会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但无论如何,这种生活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反作用,也只能从规范观点的角度出发来确定。 2)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通过上面的图示,我们知道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而民事法律规范内容的本身就体现了立法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是抽象的,具有一般性。而当民事主体通过其法律行为形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时,法律关系内容的确定再次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通过对生活关系撷取而产生的。现实生活关系是一个连续统一体,而我们正是从这一统一体中取出一部分进行法律观察,得出法律关系的。这种将生活关系局限于现实的某些部分,是法律研究技术的必要手段,同时对于法律适用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找法工作将完全依赖于对法与非法一种非理性的整体印象,从而丧失其可信赖性。47法律关系对生活关系这种“撷取”,使其具有了很强的规范性。但生活关系却始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法律关系时还要注意到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时间性:作为时间现象的法律关系 所有法律关系原则上都是有时间上的开始和结束的,所以法律关系虽然不存在于一定的空间,却具有时间性。法律关系是一种时间现象(zeitlicheErscheinung)。48当然,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存在对于不同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债法关系上,法律关系的时间性表现的最为明显。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债权含有死亡基因,目的已达,即归消灭。”49债权是动态财产权,其社会机能在于跨越时空障碍,实现财产的流转,保障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得以实现。作为人们获得和实现物权或类似权利的桥梁与手段,债权只有通过依法消灭自己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永久存在的债权。特别是合同关系,从本质上说合同就是为了结束而设立的。即使是那些持续性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有结束时间的规定的,它从一开始就是暂时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结束。 形成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很相似,它从一开始就是以通过其行使从而使一定权利形成作为其终极目的。一项形成权,例如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一旦行使,即告结束。形成权是通过其行使而消耗自己的,即使不行使,这种权利也会因在一定时间内(除斥期间)不行使而消灭。一句话,形成权是一项可消耗性权利。 物权关系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所有权的时间性虽不很明显,但所有权同样具有一定的时间结构首先,所有权是特定人在某个特定时刻开始对特定的某物享有支配力的,同时这种支配也必将结束,至迟到所有权人死亡或者所有物灭失时。但所有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的明显不同,它并不像债权那样通过履行义务而消灭自己,不是目的达到了就没有任何意义。恰恰相反,它在时间上的存在本身就是它的意义,51就是它的目的。而且,从本质上讲,所有权关系的时间结构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持续的。 人格权、亲属权和婚姻关系的时间结构,也同样是以人的生存时间为限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则体现在其保护期上,保护期届满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专有性保护,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当然,这些权利的时间结构与所有权相同,其之存在即其目的。与债权那种“目的已达,即告消灭”的时间结构显有不同。 四、一点反思: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的发展 撰写此文乃是缘于近来读书的一些感受。在读到拉伦茨教授和沃尔夫教授所著之《民法总则》关于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时,书中赫然写着法律关系构成的各种(广义)权利(verschieden Artenvon Berechtigungen)和各种负担(verschiedenen Artenvon Belastungen)。细读下去,作者更加明确地指出,法律关系的整体法律效果是基于某一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subjektiveRechte)、取得期望(Erwerbsaussichten)、权限(Zustandigkeit)和义务(Pflichten)、其他的拘束(sonstige Gebundenheiten)、职责(Obliegenheiten)、负担(Lasten)等全部要素构成的,而这些内容构成了参与该法律之当事人的特定法律地位。52 再读韩忠谟先生的《法学绪论》一书,书中也指出,权利与义务乃法律关系之核心,法律所赋予法律关系之法律效果的主要部分。53由此推出,韩忠谟先生也认为除了权利与义务外,法律关系当有其他内容构成。这一点可由韩先生在论述权利的种类时的观点得以佐证。 又读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所著《民法总论》,惊讶地发现,他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分为法律义务和屈从。本义的权利相对于法律义务;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并指出法律关系是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所组成的关系,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部结构和内容。54在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明确地引进了“屈从”概念。而且在其引注中笔者得知,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有的特殊义务时,其著作的名字更是径直为《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55 由此而起的种种信息使我不由得诘问自己,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论所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否还包括其他内容? 对此,拉伦茨教授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尽管我们通常说权利是一项法律关系的特定标志,但是对权利的拥有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穷尽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它还包由权利而生的其他很多法律联系。”56我国台湾学者曾世雄教授也认为,传统论说常在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关系之间划等号,认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其实,法律关系包容之范围较权利义务关系为广,权利义务关系只是法律关系之一部但为最重要之内容。57 在这样一些观点的引导下,笔者努力形成了此文,并提出法律关系的内容由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两部分构成。其中,积极要素包括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的期待等,而消极要素包括义务、屈从、职责和负担等。笔者深知与传统理论相比,文中的许多观点和论述未必能站得住脚,例如,权能和负担是否应列入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分析和讨论。这里笔者想通过此文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应对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进行反思。不能将法律关系的构成简单化地理解为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关系还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因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关系的反映,社会生活关系永远是丰富多彩,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在其内容构成上也必然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否则,我们的理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现实将捉襟见肘,无以应对。58 美国著名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Hohfeld)教授就认为,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约化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阻碍我们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用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来分析比较复杂的法律现象,如信托、选择权、期待权、保留合同、法人等,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它造成的法律术语的匮乏和混乱等严重后果,仍须法学家们认真对待并不断消除。霍菲尔德进一步将法律关系提炼为权利(right)??义务(duty)、特权(privilege)??无权利(no-right)、权力??责任(liability)、豁免(immunity)??无能力(disability)等四对概念,以这四对概念的不同组合来分析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59 社会生活关系又是有机地、绵延不断地统一在一起,而法律关系只是通过对一部分现实生活的撷取60实现的,这就要求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应具有有机性。机械地简单化地思考只能使我们的理论和逻辑异化为我们的枷锁,限制法学对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功能的发挥。我国民法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一些基本理论方面已渐成共识的情况,我们既要重视对既有理论进行细化研究,更要重视对既有理论的例外现象进行充分研究,以不断完善、充实我国民法学的理论。此即所谓“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发展”之意。 本文观点未必准确,但希望它能为我们对法律关系内容的理解提供新的思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特别是其中的“权限”和“屈从”概念,如能妥贴地引入到法律关系内容构成要素中来,相信这将有助于使我们对法律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更加丰富、更加具体。 将“权限”概念引入法律关系之中,可以使我们更加容易分析、认识一些特殊的法律地位。譬如,对于权性质的分析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且尚无定论的一个问题。抛开将与委托混为一谈从而否定权的观点不说,单单是承认权存在的观点中围绕权性质就有所谓权利说、权力说、能力说、资格说、地位说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主张。而对于这一干众多学说,人们却总能找到其不能圆满解释的地方。61而“权限”概念的引进就可以使我们跳出既有理论和逻辑的束缚,在更加广阔视野中的看待一些所谓的理论难题。 同样,不论是拉伦茨的“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概念,还是伯蒂歇尔(Botticher)的“屈从”(Unterwerfung)概念的提出,都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值得深思的东西。特别是葡萄牙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将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并进一步指出与本义的权利相对的为法律义务,而与形成权相对的则称之为屈从,详细区分了屈从与义务的不同。这种思路对我们有很大的冲击和启发。即使我们不接受“屈从”概念,我们也要对现有的义务概念进行更加细化的区分研究62.果如此,本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民事法律论文:论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代位权的制度。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保全制度。本文从代位权的性质、构成要件、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及实践等方面谈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债权的合法性,怠与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代位权客体的范围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笔者根据代位权理论及其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就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债权范围的确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保全债权、法律适用 依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应体现公平原则。在实践中,有时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财产因客观、主观原因而减少或者应增加而未增加,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从而出现不公平现象。法律上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设置特别制度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人财产客观原因而减少,债权人可以通过不安抗辩权以及其它补救措施予以救济;对于债务人因主观原因减少,债权人则可通过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予以消除。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的补充,同时又优于其它制度,本人试从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如下论述。 一、代位权概述 考查外国立法,代位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法国法系之民法(法国民法典1166条,西班牙民法典111条)及日本民法(其法典432条)都有代位权的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虽然说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请求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我国学者赵旭东主编的《合同法学》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①对此,笔者持不同看法,因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的不能获偿起了预防及补救作用。债权人享有的是代位权,而不享有代位权的客体,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它体现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强制执行准备功能。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债权人以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大债权之担保资力为目的,惟强制执行准备之效用”。②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是依附于代位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它不能单独产生或存在。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第一,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里的“合法”应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均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并不包括其它实体权利及诉权。该债权也不包括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继承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第二,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笔者认为,无须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视为迟延履行,因为这一期间极难确定,债权人很难掌握这种期间并就期间届满举证。而且期间的规定会增加代位权实现的风险,所以不规定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须达到一定的期间,才能行使代位权,只要到期即可。“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即不履行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丁文军在《新合同纠纷案件判解研究》中说:“债务人仅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仍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只有当债务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时,才能阻碍代位权的行使。”③就是说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仅以私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如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其人主张权利,甚至包括向民间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之列。 第三,“怠于行为”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它是指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一般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之债权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同时,笔者认为,关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如果将这种损害作为具体的条件,要求债权人就此举证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具体的实质性损害,与债权人更为不利,举证更加困难。根据举证责任分担以及难易程度司法解释仅规定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司法解释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主观原因不予考虑,采用了客观评价标准。只要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便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代位权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条规定使债权人得到了“优先受偿权”,使债权具有了排他效力。然而,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即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所获财产应归于债务人,此财产仍为债务人之总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不得直接以此财产受偿。这种仅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使得债权无排他的效力,数个债权,不论其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这便是债权的平等原则。《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制度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规定与民法中“债权平等原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相左,我认为是不妥的。 四、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 (一)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在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应当作为被告,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是债务人处于何种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到期债权,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间接的到期债权。有的认为,债务人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债务人仅对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只能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必然与次债务人有关,其诉讼地位与次债务人相同,作为被告。有的认为,债权人所主张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应列为原告。还有的认为,债务人在特定条件,有可能提供证据,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不主张任何实体权利,不必列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应作为证人。司法解释根据债务人在诉讼中的特殊性、复杂性,仅规定“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将确定债务人诉讼地位的权利赋予法院。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有时可不作为诉讼参加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理论上无需债务人的辅助。次债务人应诉也无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代位诉讼没有债务人也可以发生、进行和完成。所以,债务人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我想这也是《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可以”的缘故。 1、债权人可以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又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其诉讼中为原告。《合同法解释(一)》第22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也说明债务人在代位诉讼没有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人民法院可合并处理,债务人应为原告。 3、根据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这与代位权的性质相矛盾。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依《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动机有个认识。怠于行使权利,是说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且“不行使权利”表现为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放纵。少数债务人是故意让自己的债权灭失,抱着一种宁肯让与第三人也不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心态,而部分债务人则是抱着懒洋洋无所为所谓的态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碍于次债务人业务或其他关系,而不愿或没能采取诉讼或仲裁行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势必导致债权人无法从债务人那里实现债权,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尽管目前《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是,要债权人能清楚地了解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也并非易事。债务人的债权对于债权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更不用说认定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没有权利来查阅债务人的客户档案的。如果说,债权人在费尽周折取得代位胜诉后,债务人仅仅是被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无非在代位诉讼中败诉之后,间接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很大的破坏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笔者认为:为了震慑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应对其怠于行为进行惩罚,而不仅仅是让其支付代位诉讼费。在债务人代位诉讼败诉后,不必考虑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无所谓、还是碍于与次债务人的面子关系,而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的动机在诉讼中是极难认定的,只要债务人有怠于行为的存在,就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促使其更积极地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一般来说,依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不能限制债务人的处分权。债权人更不能起诉与自己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然而,这样理解相对性原则过于绝对,不利于充分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随意处分自己的权利,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法律制度上给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及保障交易安全留下隐患,而法律设立代位权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原则,确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的撤消权制度。当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通过法院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规定明确表示次债务人可向债权人直接清偿。而依照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理论,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后依照债的清偿规则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理论依据是: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债权人不能享有代位权的客体。可以说,该理论在逻辑上是严密的,但在实践中却有明显缺陷。即该规则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激励不足,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努力结果,其他债权人可无条件分享,在客观上挫伤了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事实上,反对适用该理论的主要理由不在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是担心债务人对债权任意处分,以及对债权平行受偿的绝对化理解。因此,要保证该理论有效运作,首先,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起,债务人对该债权的处分权便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行使任何不利债权的行为。其次,债权人地位平等不等于平均受偿,也不等于无条件的按比例清偿。在适用该理论时,应当考虑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先后、债权人责任财产的合理变化、适用按比例清偿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等等。总之,法律不强行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法定优先爱偿权,但不排除经过债务人同意而获得的优先受偿。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初衷。 (五)债权范围的确定。首先,《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是指全体债权人,因为每个债权人的地位应是平等的。有人认为,该条第一款所述的债权人是指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该理解有助于激励和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其实这种说法,是出于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考虑。因为,该条中的债权人是指可能遭受损害并有权行使代位权的所有债权人,并非特指某个债权人。其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以什么作为标准。依法律规定:债务人对第三人行使的债权应当是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并未明确规定为到期债权。一般说来,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需待债务到期方能判断,在此之前不能判断债权人利益是否受到伤害。因此,全体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但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债权的损害也可能发生在债权到期之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权将无法履行也不能行使代位权,或不能将其债权纳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那么人们就怀疑该制度的合理性。故而有学者认为,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债权人提前行使代位权的情形。这样,才能避免对个别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应充分体现该制度的保全价值,同时兼顾债务人的处分权。因此,行使代位权条件应从严掌握,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则应适当扩大。因为,无论是对债务人还是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都不构成实体性的损害,但是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需进一步完善 (一)应尽快制订统一的《民法典》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所以关于代位权的制度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观点,仅代位权的概念就有许多说法。其实现行的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规定。1、解决了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动因不足的问题。传统的债具有相对性,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直接归属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大大调动了债权人行使此权利的积极性。2、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果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获得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还必须再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就人为地使诉讼程序变得愈加复杂,徒增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即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直接归属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可见代位权制度在民法中占据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许多优点,它与债的担保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维护债权人债权的稳固的三角架。可是目前的代位权制度仅在《合同法》中有表述,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提及。因此说,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提升代位权的地位,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抽象的法条具体化。《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程序性内容过于概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要将民事诉讼法上的抽象规定具体化,或者直接规定民事诉讼法上欠缺的程序,以便司法实践的操作。就债权人代位权而言,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在该权利实现的第一个环节,程序性内容显得特别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实现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这就需要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这就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3、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务人的权利受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了程序法上的权利限制。4、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对因代位权行使而取得的财产如何受偿的程序等。这些程序上都直接影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目标的实现。 另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没有具体标准,只是原则性地规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理论上说,该“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已经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该危险变成事实上的损害。在实践中,除了债务人履行迟延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1、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其到期债权均未获清偿;2、债务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3、债务人向该债权人或全体债权人明确表示无力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权。这些具体的事项都应在法条中明确,便于实践中运用与操作。 总之,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和制度。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证。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合法性作为国家对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控制的生效要件来对待。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性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人手,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确切含义。 一、现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立法的误区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又译胡果)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在德语中是Rechtsgeschäft,由"Recht"和"Geschäft"组合而成,其中"Geschäft"是“行为”的意思,“Recht”指“法”、“法律”,同时兼有“公平”、“合法”之意,只是日本学者借用汉字中的“法律”和“行为”二词,将“Rechtsgeschäft”译为了”法律行为”。[1]因此,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2],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3],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第二,在立法技术上,有悖于形式逻辑基本规则的要求。 首先,通过对《民法通则》具体法条的分析,可以知道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其中有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种概念,而民事行为是一个属概念。然而从《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及其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这种立题,以及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下作出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来看,根据形式逻辑的概括规则,“民事法律行为”倒成了属概念,而“民事行为”反而变成了种概念。其次,从《民法通则》第四章具体条文的表述来看,有些条文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来要求一般民事行为,俨然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上位概念。例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生效”。难道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才可以“附条件”吗? 以上两点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三,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4]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5]。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要件的理论依据 第一,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 所谓特征乃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标志。然而考察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关系时,可以知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只是客观上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合法行为,“例如遗失物之拾得、标的物之交付等”,它们都属于民事合法行为,“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效果”。合法性并不能将民事法律行为同与其相对应的事实行为区分开。相反,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是否存在意思表示,也即要看法律后果的产生是由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还是法律的客观规定。“可见,《民法通则》第54条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下定义,未能正确揭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及其内涵和外延。”[7] 第二,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通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国家的法律评价来落实,这是应当予以区别对待的两个不同阶段。民事法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的行为,而不是国家的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自主自愿而为的,以影响一定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应集中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至于该行为本身合法与否,行为产生何种法律效果,是国家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不是当事人所能随便确定的。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也往往不可能对一切意思表示都有正确的法律观念,意思表示也不可能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所以,合法性是国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在评价。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内在要求。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是病人而否认其为人一样,也不能因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要求,而否认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 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必备要件,无意思表示不足以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表示行为,集中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史尚宽先生曾经反复说过,“法律行为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要件,无意思表示不得成立法律行为也”,“意思表示以外的事实虽亦得为法律行为之要件,然不得有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行为。”[8]另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的根本特征。无论是事件中的自然事件、社会事件,还是行为中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事实行为都不具有意思表示。 由此,我们可以围绕意见表示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民事主体旨在以设立、变更、持续、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表示行为。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民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实施的行为,并且必须按照民事活动的准则进行,以此区别于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此为民事法体行为构成的人的要素;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行为,无目的行为和精神病患者所为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主体行为的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持续或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目的要素;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无意思表示则不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此区别于事实行为,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意思表示要素。 三、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 所谓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9]由此可见,概念是发展的,而且制约概念发展的因素有两个:—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程度;另一是人们对于对象的认识程度。 前文中已说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面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抽象和概括。所以,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也必然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考察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初意义知道其含有合法性,这是因为当时商品经济尚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尚不普遍,国家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控制比较严格,因而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而在现今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是具有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律性的主体,“经济和社会则要求民法给予民事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包括不合法的表示行为”[10]。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表示,这将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在私法自治原则渐受肯认和尊崇的时代,强调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了。 另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着人们对概念所反映对象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应该深化。作为科学研究,理应深入探究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法律”是中性词语,只是表明具有法律性而已。所谓法律性主要指民事法律行为是受民法调整并由民法规定的行为,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是民事法律现象的组成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并不表明其必须是合法行为。过去人们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含有合法性,是囿于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现实,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本质特征的认识自应有所深化。 对于概念的这一发展过程,有学者指出:“概念是从凝固、僵化客观事物的运动,到突破凝固、僵化,在自身的往返流动,这就是概念运动的基本特点,……概念所以是运动的,因为它们是流转的变化的客观事物的反映,这也就是认识运动的辩证性质,人类就是在概念的辩证过程中无限接近客观事物本身,在概念和它所反映的现象之间的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过程中认识和改造世界。”[11]对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这一发展,也是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民事法律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 近来,因民法典编纂引起的学术争议纷纷而起,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一部法典编纂,如同一面镜子,它既能反映出我们的法学成果和学术水平,也能暴露出我们法学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正是长期以来一直使许多学者尤其是民法学者感到困扰的一个难题。此次《民法草案》第四章又对其专门作出规定,这就使得澄清这个问题更为迫切。因为第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第二,由于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了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混淆;第三,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谈论的“法律行为”实质上应是“法律交易”。因此,如果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相应内容予以专门规定的话,那么它应该是“法律交易”,而不是“法律行为”,至少不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命题的逻辑错误与认识问题 从民法典编纂角度来讲,“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一个专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典编纂中,任何一个具体概念都不必要,也不应该重复大前提或最上位概念,换言之,民法或民法典这个上位概念已经包容了其下位概念的外延,而其下位概念则不应该具有包容其上位概念外延的表达成分。例如,我们不能在民法典中作出诸如“民事物权”、“民事债权”、“民事继承权”或“民事婚姻权”这样的规定,因为它违背了上述思维逻辑。当我们谈到继承权,谈到债权和物权时,所指向的范畴必然是民事法律关系,无需再用“民事”加以限定。同样的道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达所指向的思考对象,其实也是一个必然属于民法范畴的问题。所以,用“民事”加以限定,理论上没有必要,逻辑上也不成立。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问题是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问题之一。自清末民初法律改制到民国时期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乃至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有关立法和法律理论始终采用的表述是“法律行为”,台湾、澳门至今仍然如此。但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我们讨论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中,随着对“法律行为”制度和理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法律行为”命题下的理论和逻辑存在着问题。最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法律行为”概念并非民法独有的一个范畴。为了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行为”相区分,有学者建议在民法领域的“法律行为”前加一个“民事”予以限定,以避免与民法领域以外的“法律行为”理论相混淆。正是在此背景下,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稿)中首先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述,而且对此作了专章规定。两年后通过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采用了这个表述,从而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正式进入民事立法。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避免混淆或误解的做法恰恰是因认识错误而起。这种有意以“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加以区分的做法,主要由于我们对现今“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特定的客观指向或实质特征从一开始就没有准确认识和把握。如前所述,在民事法律领域内,谈“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一个逻辑错误。何况,特定种类的法律活动或法律事实不可能因为加上“民事”一词的限定就会发生性质的改变。事实上,这里涉及如何区分“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对于这两个在德国民法理论上原本存在的概念的区分,我国民法学界至今还没有提到讨论的层面。 二、“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之区分 在德国民法中,同时存在一对概念,即“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和“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两者相对存在,而且显然都是在各种具体的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基础上逐渐抽象而成的。也就是说,它是归纳的产物,而不是演绎的产物。所谓法律交易,是说以一定意思表示指向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简单地说,是意欲获得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必然产生一定法律后果,无论交易行为人是否有获此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由此可见,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行为是否具有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有意思指向者是法律交易,无此意思指向者则为法律行为。法律交易是作为本身要获得的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出现;与此相对,法律行为则是作为法律规定其后果的行为出现,而不论行为人本身是否想要获得这种后果。如除了准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以及某些程序行为外,还有住所的设定和取消、无因管理、占有取得行为、加工行为等,都可纳入法律行为范畴。 德国法学界对法律交易的认识虽有不同观点,但基本上是明确和一致的。《德国民法典》没有对法律交易给出定义,但《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所采用的温德沙伊德的观点是德国民法关于法律交易理论的起点,即:“法律交易是一种私人意思表示,目的在于导致一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因其为表示人意之所愿而依照法律秩序发生。”现今德国法学对于法律交易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个思路的展开,即法律交易是“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一项交易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同法律交易一样,法律行为也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的阐释:“法律行为是法律交易外的一个特殊范畴。与作为具有意欲达到的法律后果而出现的法律交易相对。因为事实上就存在着这样一些行为,其法律后果产生于法律秩序的要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愿意获得。”但当时的立法者们认为,这样的表述难以说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故《德国民法典》最后不仅干脆放弃了对法律行为作一般的定义,而且根本没有采用法律行为这个表述,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这个概念。至于有关问题,则灵活地留给了法学家们或法官们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从德国法学理论发展的现实看,法律行为迄今为止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一个开放的、有探索余地的学理问题。 在此还应该指出的是,关于法律行为还有一个广义和狭义的分别问题。前面所说的是狭义上的法律行为。广义上讲,在整个法律秩序范畴内,所有合法的,与法律后果相连接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所以,除了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以外,还可能有公法上,如行政法上和司法上的法律行为,像判决、形成判决、强制执行、逮捕、成年宣告、监护设定等;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劳动法合同等。但是上述这些法律行为均非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更非法律交易;法律理论或法哲学意义上的广义法律行为,现今欧盟法律制度中的法律行为,也都不是民法范畴所要谈论的法律行为。此外,违法行为,其中主要是侵权行为?不法行为?、违约行为等也都不是法律行为,尤其是契约关系范围内的给付障碍或积极违约行为。所有上述法律行为,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上有关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的理论十分严密。广义上讲,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狭义上讲,它们是不同范畴的概念。通常情况下,民法范围内所谈的大多是法律交易,法律行为只是法律交易以外的部分内容。进一步来说,在谈到“法律交易”时,必定是在谈民法范畴的问题;在谈论“法律行为”时,一般是谈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在德国民法理论中,对于法律行为的定性和涵盖范围虽然有争议,但并不构成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一般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一是将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如准法律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概括为“法律行为”;另一种方法是,有意识地回避采用法律行为概念,只是具体地谈准法律交易和事实行为。但是无论如何,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存在的。从现今德国民法著述或教科书来看,所谈论的主要范畴是法律交易,不是法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自始至终没有采用法律行为的表述,而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的概念。因此可以说,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概念,而不是一个规范概念。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学界的情况却恰恰相反:人们只认识到一个法律行为概念,但在这个概念之下所谈论的又是法律交易的内容。于是乎,将法律行为这个德国民法的学理概念作为规范概念在我们的民法中予以规定就不可避免了,而本来在《德国民法典》中存在的实体规范概念,即法律交易反而被摒弃了。由此可见,我们对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认识和阐释的混乱和错误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民法学界在法律行为理论上产生诸多混乱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此。 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的问题,有的学者已经敏锐地察觉。尽管这些人所阐释的观点仍然没有摆脱我国法学界法律行为原始混乱的迷惑和影响,没有走出“民事行为”这样一个陷阱和怪圈,更没有发现这一困惑的真正原因所在,但至少指出了“民事行为”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突破,而是为了避免自相矛盾使用的一种规避手段或权宜之计。 三、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的误导和错觉 我国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对于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认识的混乱,之所以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概念的错乱当中。具体说,我们当初在引入“法律交易”这个概念时就已经将它与“法律行为”混淆起来。其后,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的过程中,多少又受到法律翻译偏差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这种混乱的发生。具体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予以说明。 首先,日本法律翻译对我国学者的误导。应该指出,上个世纪初中国法律按照西方法律模式改制并制定民法时,并未对所接受的各种法律概念和制度进行过透彻充分的研究。当时的法律改制显然具有“一揽子”接受的情形,有些先拿来再慢慢消化的心理。所谓“法律行为”也是其中之一。“法律行为”这个术语实际上是我国清末民初法律改制过程中从日本民法中借用的,而日本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又是日本法学者在明治年间法律改制过程中接受德国民法的“法律交易”概念和制度时的日文表达。从史料上看,最早将德国的“Rechtsgesch?ft”译成“法律行为”的日本学者是梅谦次郎。他在明治年间参与民事立法并主持起草《日本民法典》时,最先在日本民法中引入了德国民法概念“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不过却将其译作“法律行为”。对此问题,日本学界也曾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可惜并没有能够引起广泛的重视和讨论。日本学者将德文的“Rechtsgesch?ft”译作“法律行为”,实际上产生了这样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在整个法律领域,它是将一个大概念用作了本位概念,即将法律行为用作了法律交易;其次,在民法领域,它是将一个相对概念混淆了本位概念。也就是说,在原生法律理论中的实际上三个概念,狭义上讲至少两个概念,现在被我们用作一个概念统一予以阐释。更为糟糕的是,许多学者没有看到其中问题所在,故不少民法学者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法律交易,有些法理学者用民法上法律交易的理论来阐释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如此一来,自然乱上加乱。 其次,西方法律翻译所造成的错觉。除了上述历史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由于法律交易是一个典型的德国法概念,所以西文的转译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而且多离不开“行为”。例如,对于德文“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英译有几种不同的译法:“juristic act”、“legal transaction”、“juristic action”和“legal act”?等等。上述所有英文译法,实际上都与德文表达的原意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特别是“legal act”的译法与原文本旨相去甚远,实际上可以对应于德国法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概念。但是,这种客观情况对许多不了解德文的中国学者自然产生了误导,从而对错误理解和演绎法律交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清末民初法学家王宠惠在其《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中将“Rechtsgesch?ft”译作“juristic act”,显然要比“legal act”这样的译法接近原文本旨。其实,在英美法学者中间,对于德国民法上的“法律交易”的理解也未必都完全清楚。不过有些英美学者却意识到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的不同,因而主张用“legal act”表示一般意义法律行为概念,而以“juristic act”表示德国法上的法律交易概念。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将“Rechtsgesch?ft”译作英文的“legal transaction”,应该是最为贴近德文本旨的译法,这可能与其原本是德语法学家有关系。我国比较法学者沈宗灵在翻译凯尔森氏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时将其译作“私法行为”,虽然这个译法可以探讨,但它至少已与“法律行为”区别开来。可惜这个细节并没有为民法学界注意和重视,因而除了沈宗灵的翻译外,所有能够传世的对“Rechtsgesch?ft”的其他译法,统统都成了“法律行为”。于是乎,由于法律翻译所产生的文化间隙,使得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和民法上特有的法律交易的差别被模糊了,原来非常有特色的一个理论制度在我们这里发生了混乱。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交易理论从基本认识到概念体系,从概念体系到整个理论存在的问题。对此,法学界并非毫无察觉,但却没有展开深入讨论且予以澄清。已经公之于众的《民法草案》中仍然以“民事法律行为”为题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这个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进入了立法讨论层面。因此,探讨并说明这个问题已经是不可回避的紧迫工作。 民事法律论文:论私法自治与民事法律行为 [内容摘要]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在于其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调整机制,保障了私法得以自治。未来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基础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关键词]私法自治 民事法律行为 基础 工具 构建 德国著名法学家梅迪库斯设想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每个人的所得都由国家分配。粮食、房屋、衣服等都是依行政行为取得的。受领人在死后没有消耗的东西应该退还国家,因此也不存在遗产。国家禁止公民用衣服换取面包。这样一种社会在现代国家中没有成为现实,现实中有的只是奥维尔笔下的动物庄园、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等这种乌托邦的拙劣模仿,以及这种模仿带来的惨剧。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私法自治,而民事法律行为正是实现全面私法自治的手段。按照这一原理的要求,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必须通过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例外情况,如因为侵权行为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拉丁法谚甚至说,“契约胜法律”,即指契约的效力优先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法谚体现的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自治精神。 一、私法自治的基本理论考察 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可分为公法上的关系和私法上的关系两种。一般而言,以权力服从为基础的法律为公法(Public law),其中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以自由平等关系为基础的法律为私法(Private law),其中包括民法、商法等。作为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私法,自治是其基本特征。 (一)对私法自治的内涵和历史背景的考察 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的罗马法和万民法。因此,私法的很多原则、理念以至制度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产生、形成的渊源。私法自治原则也不例外,罗马法虽然没有提出完整的私法自治理论,但是其孕育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内在精神。罗马由于地理位置及版图的扩大,成为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场经济相当发达,基于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导致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私法的发达。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家的解释一直是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即使在古罗马的君主制时期,皇帝也赋予一些权威的法学家以解释权。国家的公权力极少直接的干预私法的运行。法学家可以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对法律进行解释,进而创造新法。这就为私法自治创造了发展的空间。但私法自治并未被抽象为私法原则。 实际意义上的私法自治,应该说是产生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学说”(Theory of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正式提出这一学说的是16世纪的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8]]由于16世纪的法国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法律并未实现统一,习惯法在各个封建领地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导致了各地不同的习惯法在适用时的冲突,查理? 杜摩林在此前提下提出应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来调整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后人将此称作“意思自治”学说,即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应该是适用法律的依据。 作为近代第一部范式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民法集合,其中贯穿了意思自治原则。至此,意思自治成为了私法的基本原则,进化成为私法自治,支撑着整个私法体系。对于私法自治的内涵,归纳起来,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解:1、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出发,强调私法于公法的区分性:“在私域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 2、从民法本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3、从私权神圣的角度出发,私法自治具有双重性含义:其不仅意味着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当事人有不为自已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4、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另外,私法自治还是一个法哲学命题,其本身包含着很深的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内涵。 (二)比较法中的私法自治 随着近代大陆法系私法法典化的进程,私法自治成为了各国民法典的基本指导原则,下面主要从几个范式民法典来阐述私法自治在立法中的体现。 1、《法国民法典》 普遍认同的观点是,私法自治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私法中的体现,最早作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出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法国学者认为,《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的“依法成立的契约对于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条款,将当事人特别约定置于与来源于公权力的法律同等的地位,即赋予当事人的约定以强制力,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直接确认。这种思想,通过无数渠道贯穿于国民议会的整个立法以及以《拿破仑法典》为其结果的工作的全部过程。序言性报告指出,法律不能替代生活事务中的自然理性,而起草民法典各章各项规定的委员会则强调其任务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重新表述自明的原则。总之,《拿破仑法典》的起草者坚称,他们继承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和财产自由原则。 2、《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是在潘德克顿体系下建构的。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在抽象人格的基础上建立的权利体系,以意思的支配为基础。所以,整个私法体系是在依照意思表示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不同的权利。萨维尼和温德塞这两位法学家在权利的概念上首先提出了意思力(Willensmacht)或意思支配(Willens-herrschaft)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自由活动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 “这一理论以意思自治为基础,通过人类理性达到法的历史与现实的融合”,从而一直成为《德国民法典》中私法自治的理论基础。虽然有明确的理论基础,但德国民法本身并未像《法国民法典》那样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而仅于债编中的第305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民事法律行为创立债之关系,及债之关系内容之变更,以当事人间有契约为必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德国基本法第二条第一项关于任何人有自由发展其人格之基本权利的规定,保障人之一般行为的自由。就此而言,经济交易之自由及契约自由除已经特别的基本权利之规定保护者外,已属于行为自由范畴。由于契约自由乃私法自治原则之具体实践,故德国实务及学者一致认为,私法自治乃民法最基本之原则。因为,就像19世纪制定的其他法典一样,自由主义在其中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部分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理性人”可以并且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法律应承认其具有享有自由的权利,在民法中就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享有这种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地通过契约来决定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由上可知,在范式民法典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但是其精神无不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章节,同时,在许多具体条文的但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排除法律的规定。这无疑是肯定当事人有权通过意思表示一致来自主创设其相互之间的私法关系。 二、私法自治的内容及其自治基础 (一)私法自治的内容 私法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自治是其根本特征。私法自治的应有之义在于:在私域的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一般认为,私法自治的内涵包括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由及过错责任等内容。所谓私权神圣,即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非依法定的程序,任何人或任何机关不能予以限制或剥夺。私权神圣的核心是人格权神圣与财产权神圣,人格权是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享有财产权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里财产权日渐重要,“无财产即无人格”。财产权也是人格权行使的有力保障。 身份平等,也即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这种平等只是机会的平等也即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身份平等作为理性要求,却是自罗马法到近代市民法一脉相承的理念和不灭的向往。”在古罗马,奴隶和市民是不平等的;在封建社会,封建市民和农奴是不可能平等的。只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身份”逐渐被“契约”所取代,这种平等才成为可能。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这是私法自治的核心。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表现为遗嘱自由、契约自由及设立团体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含义很广泛,包括缔约人有选择相对人的自由,缔约人有权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缔约人有选择契约形式的自由,缔约人有规定违约责任的自由以及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只有在自己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那种选择行为才能被称为自由”。正是私法赋予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这就极大地激发了私法主体蕴藏的能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契约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自由,它的内容受法律的制约,同时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契约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契约的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等原则。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行为人对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私法自治的当然要求。私权神圣、私权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治及过错责任构成了私法自治的本质。私法自治的各方面内容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私法的基础。 (二)私法的自治基础 私法之所以能够得以自治,具有其深厚的自治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私法是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是私法主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价值追求,它排除了性别、财产、籍贯等的差别和身份等的限制,它强调私人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排斥一方利用其不平等的地位对另一方的强制。私法主体在私法关系中实行充分的意思自由,所以私法能够自治。而公法实行管理、命令、服从的调整方式,其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被管理者的意志不能自由,其行为不能自主,公法也就当然不可能自治。 其次,私人生活的复杂性和私人性。一方面,私人生活内容极其丰富,范围极其广泛,种类极其繁多。面对纷繁复杂的私人生活,民法不能、也不应事无巨细地加以调整,而只需从私人生活的规律中抽象、归纳出一般规则和一般制度来对此加以调整。况且,立法者不可能精确设计出私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规则。民法制度的设计,“并不是建立某种特定的秩序,而只是创造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一个有序的安排得以自生自发的型构起来并不断地重构。”私法的精髓在于“自治”,“法律的主要功能不是指导干预人民的行为,而是赋予人民完成的行为具有某种法的效力。”作为调整私人生活的私法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私法关系更主要地涉及私人生活领域。在私法关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为外人所知道的信息或领域,如个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私法关系有如此隐私性,本质上即排斥外人介入安排,因而最加之方法,莫如关系之个人依其意愿自作安排。”由此使得私法的自治性显得更为必要。 再次,私法从本质上说具有其内在的法律调整机制,这正是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私法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其生命历经众多演变,丝毫不减原来之本色。这是因为:其一,私法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调整机制,从而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具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如意思表示成立、生效规则等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充分维护私法主体的利益。其二,私法具有内在的价值评价体系,保障了私法主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平等。私法促使私法主体应时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由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且将这些原则确立为强行性规定,当事人违之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其三,私法具有独有的制度体系,如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交易安全制度等,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支撑着私法自治的大厦,为私法主体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框架,有效地维护着私法主体的自治。其四,私法具有独有的责任体系,确保私法主体能够在私法关系中有效地实行自治,保护私法主体通过自治而取得的权利和利益。可见,私法具有两种调整机制:一是私法本身的内在调整机制即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二是保障私法自治得以顺利实行的外在调整机制即私法本身的调整机制。其中私法的内在治理机制,保障了私法能够强有力地抵御着公权力不正当进入和干预,从而确保私法能够得以充分自治。 最后,从根本上来说,自治是反映市场经济的私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自由竞争意味着市场主体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同时也为权利主体,它们都是自己利益的判断者、追求者,在价值规律的指引下,自由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法律上运行,对这种自由竞争秩序的反映当为私法。私法是市场经济生活的法律表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私法“以主体地位平等,机会平等为其确立的前提;以竭力保障权利,救济权利的权利本位观为其基础;以契约自由为其核心内容;以维持有效竞争为其主要功能。”以自治为特征的私法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私法自治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反映,正是自治为特征的私法抓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这种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推动力,并使之法律化,从而也从根本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私法自治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其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行为。它尊重人的自主权利,视人作为自我的主宰。“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私法自治尊重人、关心人、视人为终极关怀,这极大地唤发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给社会创造极大的财富。人们正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即社会的发展。一个无视人发展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萎缩、停滞不前的社会。私法自治赋予人们自主地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通过利益的追求从而促进了社会利益乃至社会的进步 三、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私法自治的工具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界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来源于德国注释法学派,许多学者认为,最早使用“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是德国学者丹尼埃?奈特尔布兰德 (Danielnettelblandt,1719—1791)。1807年,Pandekten体系的创始人海泽(Heis? se)出版了《民法导论——Pandekten教材》一书,该书第六章以“行为”为题,并在第二节专门讨论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1794年的普鲁士邦法接受了注释法学派的研究成果,最早采纳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第一次系统、完善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以后,许多继受德国民法的国家,也纷纷在自己的民法典中采纳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相应的规则。 在德国学者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通常是从两个方面考察的:一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即意思表示的角度来概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萨维尼曾经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过一个经典的定义,他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对总则之下民法各编规定中行为的抽象。大多数德国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观点。二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来界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温德夏特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法律效力的创设的私的意思宣告”。弗卢梅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旨在通过个人自治即通过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以设定一个调整内容的方式成立、变更或解除一个法律关系。 在我国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意思表示要素说。佟柔教授指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事实的一种,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二是合法行为说。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在构造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时,分别提出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后者,必具合法性特征,其必备合法性,这就决定了它是必然有效的,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所以,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三是私法效果说。梁慧星教授指出,所谓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这一概念也强调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但也突出其私法效果。 (二)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是是调整私人利益的规范,由于调整利益私人性,私法允许私法主体充分自治。每一个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追求者,私法规范也是处于这种要求而设计的。每个私法主体均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一般来说,每个私法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社会财富也才能得到最大化,社会也才能进步。但是,并不是所有私法主体的利益都是平行的,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常常是冲突的。何况私法主体对自己利益判断的偏差的情况常有发生,私法主体的个人利益的短视性与社会利益的追求的长期性也是矛盾的,这就加剧了这种冲突的存在。私法调整利益的私人性要求私法主体充分自治,一般来说国家公权利不能直接进入私人领域进行干涉,不能对私法主体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指手划脚,而只能提供一般规则来对其加以调整和引导予以规范。而民事法律行为恰恰承担起了这个功能。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设立解释了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民事法律行为解释了为什么能够产生、变更和终止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对某些行为,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其以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只要当事人的意思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实现当事人的目的,依法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对于另一部分行为,法律则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目的,只要该行为发生,即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前者即传统民法所言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则是传统民法所言的事实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意思自治原则提供了基本的空间,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民法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要类型。任意性规范,是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约定而加以排除的规范。任意性规范的功能在于当事人可以以其约定优先于法律规范而适用。如此可以极大地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其意思表示决定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其意思表示变更、消灭其相互关系。这正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另一方面,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法自治原则,必须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加以落实。私法自治原则是民事主体根据其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是对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后果这种可能性的法律承认。私法自治原则具体体现为结社自由、所有权神圣、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的基本理念。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使民事主体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为法的主体,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法律传统、社会生活实践等的影响,各国法律在绝对权的保护上,通常都是采用法定主义的模式予以调整。而引起绝对权的变动的法律事实中,事件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关于绝对权的类型和变动的原因及变动的效果一般没有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即便如此,在绝对权的设定以及变动过程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依然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建立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有限的服务型政府,政府的行为应当局限于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凡是涉及社会成员私人生活的领域,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和他人的利益,都应当交给任意法来处理,即允许社会中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应当由私人依法依据其自己的意思加以创设、变更或消灭。这就需要明确强行法的控制范围和任意法的调整范围,对于本属于私人之间的事务应当更多的交给其自行处理。既然意思自治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有必要在总则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意思自治在整个民商法体系或者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从而合理界定国家干预与意思自治的界限,为实现建立有限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之构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法通则》第54 条“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规定说明我国采用了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立法观点。然而,这一观点有悖于私法自治理念。 正如前文所述,私法自治是个人自由在法律上的充分体现。它是指私人生活关系原则上应由个人依其意思自由予以规范,国家只需消极的加以确认而界以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私法自治的真谛在于“尊崇选择”,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自由。其基本出发点是自己参与和自己责任,即当事人自由地凭自己的意志去判断、选择、参与私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将私法自治理念贯彻到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就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自由主义原则。民事法律行为自由是指个人意思行为在原则上系属自由,个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原则上应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见,建立在私法自治理念基础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要伸张人格平等,尊重个人自由,推崇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石,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容不得丝毫的行为法定主义(法律对行为主体、内容、形式、客体及实施根据,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不得违反) . 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要求以法律来限制甚至取代行为人的意思自由,自然与私法自治理念背道而驰。在私法领域中,“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保障当事人意志行为的最佳手段。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可依意思表示创设权利和义务,只有在这种意思表示以一定方式披露之后,外界方能知晓。而法定主义并不能及于人的意志层面,它仅对当事人所表达出的意思效果加以确认,这种确认是消极的、被动的。法律并不对当事人设定任何权利和义务,而只是对当事人设立的权利义务加以评价。然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将民事法律行为强行纳入法定主义轨道。按照这种观点,要成立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不仅要有实施的根据,而且还要有有效的依据。这样,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便无法分割,只能人为地合二为一被界定为“有效成立”。这就抹杀了民事法律行为与生俱来的私法性格和品质,将公法上的法定主义外衣强加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这一私法制度之上,使民事法律行为一身兼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性质,置民事法律行为于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 因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该还民事法律行为以本来面目,脱掉其合法性内衣,规定之以意思表示为其唯一本质,使其真正贯彻私法自治理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大事,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法律学人为之奋斗了一个世纪的梦想。中国民法典能否不负众望地担当起历史的使命,能否比肩十九世纪法国民法典和二十世纪德国民法典,成为举世瞩目的伟大法典,我们拭目以待。上文已经论证了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石,所以,我认为妥善处理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典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必须把私法自治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之不断发展,并有所突破。 民事法律论文: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内容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白,零星的规定既单溥又缺乏可操作性,学界对商誉权又存在诸多模糊认识。作者认为应在基本法民法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确定商誉权的内容,同时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应树立超前意识,加大对商誉权的保护力度,在适用法律时,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和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 键 词] 商誉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构建,司法保护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我国首次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刑法保护的视野,不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先进性,它为保护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法人的商誉权却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法人名誉权等规定已不足于或完全不能涵盖商誉权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亦显得异常的单薄,学界关于商誉权性质归属的激烈争论又显得多么的可笑。如此状况完全不适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严峻任务与使命,不利于中国经济与法律与国际接轨。而现实中法人商誉权频频遭不法侵害却苦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让我们不得不沉重地将目光投向如此一个命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 一、商誉的无形财产性及其信息化,完美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商誉权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商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专有利益而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商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已为法学界认同,但该项权利它究竟属于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却存在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其属于人格权,也有人认为应将商誉权看作一种复合权,兼具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双重属性。笔者认为,只要对商誉稍作考究,并从国际法角度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商誉权应归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一)关于商誉的一般性考究 商誉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表示的是一种商业信誉,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它们的生产、流通和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生产、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 由于商誉本身是一种综合的社会评价,反映的是商誉主体的总体商业形象,决定了商誉表现形态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根据顾客的接触方式和程度不同,商誉可分为:〈1〉内在的表现形态。主要是指商誉主体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方式的优劣,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商誉好坏的根源所在,只有建立在良好的经营管理之上的商誉才是良好稳定的,这种经营管理是一种内部行为,与顾客的接触是间接的,常常通过商誉的外在表现形态来反映。〈2〉外在的表现形态。相对于内在的表现形态来说,它与顾客的接触比较直接,透明度高。商誉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商业道德;第二,商业质量;第三,服务质量;第四,资信;第五,价格。〈3〉与商品生产流通有直接联系的表现形态。这种关系往往是生产流通的前提或必然后果,或者是伴随生产流通而产生的,或者是一种信息传递,比较典型的是广告宣传,因为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也是可行的。 商誉的表现形态一般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它们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处于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中,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 对于商誉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1〉从存在形态看,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不占据空间而且难于控制,容易为他人获知。良好的商誉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商誉主体就会努力扩大影响范围;不良的商誉,商誉主体就会尽量缩小影响范围。但是,这种控制往往很难,因为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是难以控制的,这是商誉的实质——一种社会评价所决定的,这也是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原因。〈2〉从表现形态看,良好的商誉具有完美性和创造性,良好的商誉能博采众家之长,经过提炼和重新组合,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完美形象,这种完美性和创造性正是商誉主体创利获益的关键所在。〈3〉从使用价值的实现来看,商誉的效益必须通过中间媒介,一般的物质商品从商店买来后就可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使用价值的实现立即完成,而商誉仅仅是存在于商誉主体和顾客之间的一种信息,是促进他们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使用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商业经济行为并用货币形式来实现。〈4〉从商誉的本体看,它是一种综合的抽象,商誉作为财产是商誉主体整体素质的反映,必须依附于商誉主体,是离开了具体生产流通行为的综合抽象,这与具体的买卖合同行为不同。当然,在客观上,具体的买卖行为会对抽象的商誉产生影响。① (二)商誉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 商誉作为商法人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已深化为具有价值形态的财产利益,因而从表现为一般人身利益的名誉中分离出来,并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这是因为:〈1〉财产的本质在于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可通过转让等形式来实现其价值,不在于是否具有实体的形态。〈2〉从商誉的产生看,创造良好的商誉需要比社会平均劳动量更多的劳动。这种超额劳动的实质是财产,它通过生产或经营过程以超额利润的货币形式流回生产者或经营者。这种超额利润就是商誉价值的体现。〈3〉从创造商誉的营利目的看,商誉主体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刻意创造商誉,就在于良好的商誉能创造比同行更多的利润。〈4〉从侵害商誉给予财产赔偿来看,商誉也是一种财产。 商誉权是财产权,已为经济界、法律界的相关文件所肯定。在国际会计界,无形决资产作为虚拟的、无实体形态的资产,其范围即包括传统的知识产权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如特许经营权、商誉权。②在国际多边投资协议中,商誉与版权、专利、商标都是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形式。③这说明商誉权的财产性是不容置疑的。 (三)商誉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从权利本体内容来看,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属性。人身性表明商誉与主体相联系而存在,是企业特使人格形象的表现;财产性说明商誉区别于一般名誉与荣誉,具有相当的财产意义。从权利实体的产生来看,商誉的形成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态度、技术创新、员工素质、商业文化、管理经验等方面所形成的良好能力,并由此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通认可和积极评价。这种经营管理中的资信,有些属于人的智力劳动的创造物,但多数却是来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可见,智力成果不是知识产权的唯一保护对象。换言之,将商誉权归类于知识产权,关键在于其无形财产权属性,或者说商誉的非物质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说商誉权符合知识产权的固有特征。这也符合《建立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从内容上说,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相似。从国外的实践和立法看,他们把专利、商标商号和商誉所享有的独立权利,称为工业产权。④我国与许多国家的双边互保投资协定也承认商誉权是知识产权。比如,我国与法国的《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1984年5月 30日〉规定,“投资”系指依据在其领土和海域内接受投资的缔约上方的法律用于投资的各种财产,尤其是:……〈四〉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 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但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该项权利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 1、非确定的地域性。商誉权虽为知识产权之一种,但其取得无须通过申请登记、授予等法定程序,其效力并不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商誉权虽不具有一国地域性的特征,但其效力范围可从两个方面来确定:一是其企业在后者有效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利益,即商誉权在特定企业所属的行政区域或行业内受到保护;二是在商誉权发生影响并受到侵犯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效力,即商誉主体在任何地方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起商誉,遇有该商誉受到诋毁时都可以行使禁止权。 2、非法定的时间性。商誉权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某种属性,即与特定主体相联系而存在,因此该项权利无法律限定的保护期间,即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一般说来,商誉权与特定企业共存亡,只要企业存在,其商誉权就会继续存在。但在有的情况下,虽出现企业法人终止,但企业的商誉并不会立即随之消灭。当然,在这段时间内,商誉将因主体缺位而不能成其为权利,而只能作为一种自然状态存在。在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处于不断的优劣变化的循环之中,它既不象物质产品那样具有最终形态性,也不象技术产品那样因申请保护加以固定化。因此,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同,其保护范围无法基于客体的表现形式(作品)、技术特征(专利)或标记构成(商标)来加以确定。诚然,商誉权“在一般的合理长的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也可以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加以量化。需注意的是,在评估前,未量化的商誉权始终存在并受法律保护。”⑤ 二、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 在商誉权的国际保护领域,目前相关国际公约主要是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商誉权进行规定,并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2列举了三种特别应予以禁止的行为包括“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公约虽未作出解释,但1993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第5条以巴黎公约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规定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凡在工商活动中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尤其是对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虚伪或不正当的说法,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业混淆行为一样,这种损害商誉的做法可以出现在比较广告之中、产品促销活动之中,也可以发生在工商活动中,例如与分包或供应商有关的活动当中。但是与混淆行为不同的是,典型的误导混淆行为是关于某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说法,为使消费者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产生虚伪的印象,而并不直接针对竞争对手。损害商誉的行为则是直接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其他工商业活动。从国际公约的立法精神来看,归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主要是一种禁止权,即是排除他人不正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侵害商誉)的一种权利。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对象的商誉权,应是具有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因此立法者主张给予类似物权的保护。 关于商誉的无形财产性质及其法律保护,在我国首先是通过国际间的双边条约加以确认的。1982年我国与瑞典签订的《关于互相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投资”应包括缔约的一方投资者在缔约的另一方境内,依照法律和规章用于投资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尤其是版权、工业产权、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1984年我国与法国签订的《关于互相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对“投资范围的解释亦将商誉包括在内。”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法人信誉的相关制度首推1986年《民法通则》,该法第5章“ 人身权”一节中专门规定了法人名誉权、荣誉权。该类规定将上述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与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的商誉权有很大差别。因此,仅仅以法人名誉权制度来代替商誉权的专门保护是不够的。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对侵害商誉权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制。该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一规定为我国保护商誉权,制裁侵害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文件还从资产或产权的角度肯定了商誉权的性质和地位。1992年财政部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37条确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同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个规范性文件都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这说明,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一样,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单独地进行资产评估并以确定的资产值进行投资。这种资产的权利形态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 虽然我国的商誉权保护制度已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得以确立,但这些规范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许多规范过于粗疏而缺乏可操作性,从而显得既零散又无系统性。如此状况已无法适应时代对法制的要求。 三、关于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设想 参考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与国外立法,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出发,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应分如下二步进行: 首先,在制定《民法典》时,在知识产权章节中规定商誉权的内容,从基本法的角度给人们一个初步的印象,增强和培养商誉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如果现在我国制定《民法典》尚不成熟的话,至少也应修改现有的《民法通则》,在其中知识产权这一节中增加商誉权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定主义的原则,商誉权作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具体无形财产,其法律地位必须由民法予以确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确认商誉权,仅仅从法人人格权中推导出商誉权并将这种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一立法缺陷应予修正。 其次,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单行商誉法主要包括下面的内容:商誉的取得、评估、投资、转让、合并、管理、侵权责任等。当然,制定单行法时,要综合考虑并协调好其与民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对商誉权的保护大抵采取间接保护的方式,即对侵害商誉的行为,或确认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行为,或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间接保护方式不是完备的独立的权利保护制度,且特别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细则性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不便。制定单行商誉法就是将现有法律的间接保护方式,改为直接保护的法律方式。 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商誉权保护的立体法律网络体系,即从民法典(基本法)到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特别法)等不同层面对商誉权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四、关于当前商誉权的司法保护问题 商誉的实质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它直接关系到他人对该生产者、经营者的信任程度,关系到其民事权利的得失。商誉主体在事实上能否与他人发生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商誉起着很大作用。如果它的社会评价受到歪曲,就会对其在民事交往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产生不利的甚至可能导致破产的影响,商誉权就是商誉主体依法享有的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商誉的保护通过商誉权的行使来实现。在基本法未修改,单行商誉法未制定之前,对商誉权如何进行司法保护成了时下非常迫切的问题。笔者认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刑事保护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树立超前意识,按民事法律相关精神和原则进行执法,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商誉权,制裁不法行为。 (一)商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构成商誉侵权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四个要件: 1、主观上有过错。侵害商誉权的行为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通过诋毁、诽谤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当事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侵权行为。从过错心理方面来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商誉毁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性是明显而确定的。出于过失而损害了他人的商誉,应以侵犯名誉权论处。 2、行为人具有经营者身份。这是确定商誉侵权的主体资格,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特殊侵权行为,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贬低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竞争法保护商誉权,因此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存在着商业竞争关系。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于1998年做出司法解释,从主体要件方面明确了侵犯商誉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1)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或者对经营者的某种行为或其产品、服务等所作的评论严重不当,如定性错误、乱下结论,致经营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应按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2)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由此可见,新闻单位、消费者与商誉主体没有竞争关系,不互为竞争对手,因此不能作为侵犯商誉权行为的主体。他们所实施的商业诽谤或诋毁行为以侵害一般人格权论,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实施了商誉侵权行为。侵害商誉权的行为表现为捏造虚伪事实或对真实事件采取不正当说法,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所作出的解释,凡是对某企业产品、服务或商业活动提出虚假或不当的说法,都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4、产生了侵权损害事实。侵害商誉权的损害事实,是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导致关于权利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由此造成了商誉的实际损害。损害事实认定的前提条件在于判断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是否建立了自己的商誉。对于这一问题可从两方面来考察:第一,当事人提起侵权之诉必须是其有产品在该地区(受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地区,以下同)销售,或其服务业务在该地区开展,或在该地区有与生产和流通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抑或有从事生产和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意识到当事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存在。如果社会公众未能意识到特定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在该地区的存在,就可以证明该主体未能在这一地区建立起商誉,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侵害商誉权的事实。损害事实认定的标准在于商誉损害的危害性结果的发生。商誉损害的内容涉及对商事主体的产品质量、经营现状、销售状况、履约能力及态度等经济能力进行贬损、误导以及施加不当影响的事实,上述事实的发生即是危害结果的发生。损害事实是关于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它往往会造成特定主体财产利益的损失。侵害誉权行为,肯定会有商誉贬损的危害结果,但并非 当然或绝对发生实际经济损失。换言之,是否造成商誉的实际损失,不是侵害商誉权的必要条件。 (二)商誉的评估 商誉是一种财产,要使其成为量化的资产必须通过评估。由于商誉具有抽象性、综合性等特征,决定了价值计算的复杂性,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价值量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直接以它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现可现可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用一定的程序由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具体可以这样进行: 1、基本因素,即对评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商誉所创造的超额利润或新增利润。就超额利润来说,要测出该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资本收益率和同行业的基准收益率,采用收益现值的标准,把两者相减就可得到。就新增利润的测定来说,要测出现阶段的资金收益率和以前一段相对时间的基准收益率,用同样的方法就可得到。超额利润是横向的比较,是同行业之间的比较;而新增利润是纵向比较,是自身前后两个时期的比较,这两种方法最好结合使用。同时,由于商誉自身的不定型性,必须用动态法和静态法两种方式计算,确定其评估值。 2、非基本因素,这是我认为还须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商誉的形成成本,也即形成现阶段的商誉所付出的代价,商誉由于不可比性,无法在流通过程中自然地形成它的价值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往往只能承认每个商誉的个别劳动量为必要劳动量。因此,商誉形成的成本,就当然成为评估商誉的重要因素。〈2〉商誉的成熟程度,也即商誉信息的传播广度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桥梁”,是促销创益的催化剂,因此,商誉的成熟程度就自然地成为测定因素,比较有效的方法可考虑民意测验。 总之,虽然对作为无形财产的商誉的评估是一项很细很复杂的工作,但却是可行的。这也恰恰证明了商誉的确是一种无形财产。 (三)商誉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商誉侵权从广义上来说,属于民事侵权的部分,同时该行为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显得过于单薄,而《民法通则》又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商誉侵权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便成为一个较为剌手的问题。笔者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无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可行,况且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穷尽社会实践中所有的法律现象,按法律原则和精神办不但合法而且也是可行的。就商誉侵权行为来说,其违反的民事法律原则就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此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是整个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因而在审理涉及商誉侵权案件时,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同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诚实信用和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相应条款。
资源环境论文:论我国环境资源利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一些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有时是以高消耗和环境的退化为代价的,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和机制,利用国家、市场、技术创新和公众相结合的力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资源 经济机制 可持续发展 近些年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加快,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大量消耗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作为代价的,资源短缺和环境质量退化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日益呈现。能否保证具有良好的环境资源成为中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中国环境现状及问题 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增加日益严重,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地方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问题,环境问题引发的贸易争端日益上升,温室气体减排面临困难压力。 (一)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2006我国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我国占了16个。以2005年GDP总量计算,中国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失高达5470-12760亿元;在11个特大城市中每年因大气粉尘造成疾病而死亡的人数达50万,40万人患慢性支气管炎。 (二)水污染突出。2006年全国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37亿吨,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于中度污染,四类以下水质占60%以上。目前全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污染,有7亿人在饮用大肠杆菌含量超标的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达42%。 (三)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呈持续增长势头。目前我国城市人均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40公斤。2002年全国660个建制市产生生产垃圾1.36亿吨,集中处理率为54%, 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1941万吨,其中有3000吨的危险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置排入环境。 (四)农村环境形势极端严峻。目前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土壤污染日趋严重,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平均每公顷施肥量400多公斤,高于发达国家认定的225公斤的安全上限,我国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有机磷农药中70%是高毒和高残留品种,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力产生的工业污染迅速蔓延,污染灌溉面积占全国灌溉面积的10%。 (五)海洋环境总体污染严重。2006年我国近海岸约25%的海域水质处于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状态。其中近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平均为11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近岸海域总面积55%。 (六)室内空气污染,地面臭氧、汞污染等。随着中国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城市住房装修和家具使用超标原材料,室内污染引起的城市居民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臭氧产生的烟雾降低植物光合作用的能力,减少农作物产量,影响森林面积增长。中国的近地面臭氧浓度居亚洲国家之首。中国作为燃煤大国,汞的排放占了世界相当的份额,环境污染恶化导致地氟病、砷中毒、克山病和农药有机污染物对生殖能力的危害等等。 二、建立完善的体制和机制,实现我国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管理执政能力 1.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环境统一综合治理体系。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部,通过增加预算和人员编制来加强中央政府环境执政能力,使其能充分履行在制定法规、执法、分析、监测和专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 2.调整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省以下治理直管体制,使国家环保总局与省级环保局建立直接行政负责关系,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环境执政能力。 3.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必要时可采用一票否决制。针对污染损害,加强民事处罚力度,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适宜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改革现有价格体系,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反映环境外部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参与市场的经济行为人自发地将环境成本内部化。 2.完善和进一步改进财税体制,形成财税对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出台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新税种减少并停止对资源和环境有严重负面影响的财政补贴,强化对节能减排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贴息对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行循环经济,实现清洁生产。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调节相关利益方在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分配之间的关系,并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以鼓励环境保护的行为。 4.严格节能减排的微观管理机制,为中国的企业引进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生产标准,提高排污费标准,开展排污权交易。 (三)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建立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 1.鼓励地方、社区和政府组织以及企业界参与公开听证,福利诉讼以及其它自愿性的活动。 2.国家应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机会方面进行宣传和教育。 3.改善公众对有关污染物排放及其造成后果方面的环境信息的获取,以便使他们能以更有意义的方式进行参与。 4.涉及环境保护和开发的重大项目申报应提前 公告,为公众更好地参与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四)推动可替代的再生性能源研究,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 1.突破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技术瓶颈制约,把能源、环境、农业、信息和生物等领域的重大适宜技术开发放在优先地位,重点组织开发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不断提高单位资源消耗产出水平,从源头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的巨大压力。 2.加快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海洋能等,促进能源供给结构的多元化、逐步改变依赖石化燃料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3.积极建立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境管理 1.优先保证饮用水安全,重点改善公共卫生条件。 2.立足资源化和循环利用,提高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例如,开发并推广沼气池,在条件合适的地区推广太阳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3.高度重视农村资源污染。探索低成本治理方式和技术。 4.研究和探索能够吸收和固定碳的农业耕作方式,以获得社会环境和全球化利益。 资源环境论文:论利用经济手段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 摘要 我国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模式,由于采取自然资源无价、原材料低价的做法,使原材料价格不能反映自然资源开发的完全成本,从而不仅影响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自身发展,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低效率利用和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是以自然环境资源价值理论为基础,采用征收税费、押金、拨款和创造市场等方法,将自然资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内化到开发话动中,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促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区别是它注重效率。我国目前采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是:税务、资源产业管理、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征收的税费,但存在着关系不清、缺少依据、作用不强、手段单调和挪用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其效果。笔者通过对经济手段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提出了如下建议:加强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核定主要自然资源的基准价值量;建立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体系;制定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费用—效益分析规范;取消补贴,提高原材料价格;实行自然资源开发权拍卖制度,建立开发权交易市场;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基金。 关键词: 自然资源,环境管理,经济手段 从产业划分角度看,自然资源开发是第一产业。根据所开发的自然资源的性质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两类:一是利用生物资源的农业类开发,即传统的农、林、牧、渔业;另一是利用非生物资源的工业类开发,即采掘业。由于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自然资源又是作为自然物的入以及整个生命系统所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环境保护考虑,研究自然资源开发问题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对我国自然资源开发模式的反思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技术落后的大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积聚财富的主要方式只能是大量开发自然资源,我国经济仍只能是资源开发型的经济。在实行资源开发型经济发展模式时,我国采取压低农副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做法,以刺激加工工业即第二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如在七十年代,按当时汇率计算,国内原油价格仅相当于国际油价的26.4%,目前也只达到国际油价的77%(严绪朝等,1994)。这种做法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从长远看,则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1.1 影响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自身发展 产品低价造成自然资源开发企业长期低利、微利,甚至亏损,自身积累不足,难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制约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发展,又反过来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粮价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基础投人不足,已严重动摇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再如,石油工业全行业到1991年底,累计负债余额达691亿,资本负债率达到75%(严绪朝等,1994);国有重点煤矿1993年产煤4.6亿吨,亏损高达50多亿元,平均每吨原煤亏损达1087元(据王森浩1994年文推算)。 1.2 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采、低效中利用和浪费 产品低价除了造成自然资源开发技术的落后外,还迫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破坏自然资源,造成严重浪费。如1990年,我国原煤产量10亿多吨,竟消耗掉40多亿吨煤炭储量,回收率仅为25%;有的小煤窑采1吨煤竟丢掉8.9吨,回采率仅为10%(王和,1994)。另据对1800多个重要生产矿山的调查,70%的有用组分得到综合开发利用的矿山仅占2%;有用组分有半数得到综合开发利用的矿山只占15%;而75%的矿山其有用组分的回收率均在25%以下(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等,1992)。 原材料低价在刺激加工工业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也使企业不注重提高利用效率,在资源利用上处于高投入低产出的状态,以巨大的自然资源消耗维持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目前,我国单位能源所创造的工业国民生产总值只相当于美国、法国的10.61%,前西德的9.09%,日本的7.56%,即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是较低的,仅相当于印度的50%(世界资源研究所等,1993)。 1.3 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上流失的危害,水土流失面积达15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6%,每年流失土壤50亿吨,其养分损失至少折商品肥40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其他如沙化、盐渍化损失也达100亿元,草原退化面积接近1亿公顷,并仍以每年100多万公顷的速率在退化(曲格平,1989)。 森林覆盖率仅为13.9%,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12公顷,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5%,并且每年以2-3%即230-345万公顷的速度减少,我国3万余种植物中有4、5千种正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有的濒临灭绝(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 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晋陕蒙接壤地区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基地,这一地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6.5%,土壤侵蚀模数高达1-3万吨/年,年向黄河输沙量近4亿吨左右,占向黄河输沙量的1/4。神府、东胜矿区废土废渣堆积总量达6800多万吨,其中有60%直接倾倒于河流,有的地方河道淤积,造成泄洪困难,带来严重的生态问题。据测算,该矿区年环境成本为3819.6万元,平均每生产1吨原 煤的环境成本为1.05元(西安煤炭设计院,1990)。我国正在实行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与这一新的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自然资源的开发 模式,利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资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理论(蒋庭松等,1991,1991,1993) 2.1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理论基础:自然环境资源价值论 我国长期实行原材料低价的资源开发政策,除了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外,还因为理论认识上的一个错误,这就是片面地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自然资源是天然存在的,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没有价值和价格。 其实,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并不是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指出:“作为要素加人生产但不需要代价的自然要素,不论在生产中起什么作用,都不是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加人生产的……但是如果在发展的进程中,必需提供的产品比利用这种自然力所能生产出来的还要多,也就是说,如果必须在不利用这种自然力的情况下,或者说在人或人的劳动的协助下生产出这个追加产品,那末一个新的追加的要素就会加入到资本中[1]。”这说明,马克思认为,自然力没有价值存在一个界限,一旦超过这个界限,人类就要为此追加劳动,自然力也就具有价值。这是因为,自然环境资源的再生产过程,首先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在一定限度内,自然环境资源可以自然地更新、再生、恢复和增殖;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强化,其自然再生产已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人类必须付出劳动,这就使它具有社会再生产的性质。因而,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即为在其自然再生产能力之上,人类为维护、恢复、增殖自然环境资源所应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由此可见,商品的价值是再生产商品所必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考察自然环境资源价值,应从生产以及再生产自然资源所“必需的”劳动而不是“实际付出的”劳动角度进行,才不会因为人类的历史失误而低估了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 自然环境资源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后,为改善生态环境状况而进行的劳动,如治理污染、治抄保水、植树造林等,这类劳动可以称为直接劳动;第二类是在某项自然资源开发行为发生前预见到其将对生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变该项行为本身所付出的劳动、或伴随该行为发生的同时而附加的劳动等,如开发替代品、提高技术水平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耗等,这类劳动可以称为间接劳动。 2.2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作用机制:外部不经济性的内化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自然资源开发产品价格应当等于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外部成本(MEC)与边际使用者成本(MUC)之和.MPC是自然资源开发的边际成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成本;MEC是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所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损失;MUC是由于现在开发自然资源而放弃的其未来效益和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经济手段是通过各种方法,使这些成本能反映在原材料的价格中,从而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使资源开发活动循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展的道路进行。 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收税和收费。这是经济手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政府通过征收税费而使环境成本和资源价值直接反映在产品价格中,也就是将外部不经济性直接内化到资源开发生产过程中,从而刺激开发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由于存在市场竞争机制,若开发者使用了超过社会所必要的、平均的自然资源消耗量,或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程度超过了社会平均水平,则其付出的税费(即反映在产品价格中的MEC和MUC)也就高,其个别劳动时间就会超过社会劳动时间,则在其将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时,其利润就会低于社会平均利润;反之,若其自然资源消耗量、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都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则会获得超额利润,这就刺激企业不断降低成本以追求更多的利润,而当大多数开发者的MEC和MUC都下降时,整个社会的MEC和MUC也会相应下降。 押金制度。政府要求自然资源开发者在开发前交出一定数额的押金,当开发者按照一定要求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和补偿,如植树造林、复垦等以后,再将其返还,否则予以没收。这实际是通过押金迫使开发者从事前述第二类自然环境资源再生产劳动,这样该类再生产劳动也会反映在开发者的产品价格中,再通过竞争机制使其不断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使用。 政府拨款。政府对经济上不能盈利的环境保护项目进行拨款补助,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这实际是由政府从事自然环境资源的第一类社会再生产活动。 创造市场。上述手段都是与价格有关的措施,而创造市场则是直接为环境商品创造一个市场,使其在市场上直接交换,最典型的创造市场是许可证交易。这一类经济手段也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使自然资源的开发权和生态环境的使用权向经济效率最高和环境效益最好的开发者配置。 2.3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优点:效率 由于开发者之间存在着知识、技术水平、装备条件等的差异,每个开发者有着不同的边际成本,存在着不同的最佳自然资源开发水平和最佳环境污染水平。在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环境管理时,往往会因“一刀切”而使开发者的资源开发量和污染水平高于或低于最佳水平,造成浪费,影响了效率;而经济手段则通过市场机制使各种资源在不同开发者之间得到合理配置,使每个开发者的资源开发量和污染水平均达到最佳水平,由个体最优从而实现总体最优,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 3. 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现行经济手段及其评价 我国目前实行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征收税费,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税务部门征收的资源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国资源税条例(草案)》规定了石油、煤炭、盐等9个资源税税目。 资源产业管理部门的收费。如地质矿产部门征收的矿产资源费;水产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建设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征收的地下水资源费;林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的林地补偿费、伐除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征收的排污资。 某些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试行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如福建省对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征收环境补偿费;江苏省对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业征收矿产资源费和整治基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选矿征收排污费;山西、内蒙古、湖北、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也制定了对自然资源开发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有关政策,准备付诸实施。 上述各种经济手段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政出多门,缺少协调。如上所述,各个部门与自然资源开发有关的收费名目繁多,有的相互之间重复,有的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这就削弱了国家作为自然环境资源所有者代表实现其价值的权威性,影响了这一手段的效果。 缺少科学依据,激励作用不强。没有根据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以及开发活动的损失为基础制定收费费率,标准偏低,从而难以刺激开发者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手段单调。如上所述,运用的经济手段绝大部分为征收税费这一种,而其他经济手段则运用甚少。 资金挪用严重。既然收取的费用是自然环境资源价值的体现,是自然资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那么,为了维护自然环境资源的再生产,这些费用必须再投入到自然环境资源的恢复、保护与增殖项目中去,但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挪用的另一个表现形式,也是最普遍、最不被人注意的形式是,根据管辖权限收费,安排使用。这就造成位于一地的开发者向在另一地的管辖者交费,这样,当地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就不能得到补偿,这部分价值实际是被挪到别处使用了。 4. 关于我国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建议 4.1 加强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 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是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环境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的基础,税费及押金标准的制定,以及对交易市场的监督,都需要以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估为依据。我国各级土地管理局组织力量,评定了城镇土地的基准价格,作为土地交易、调控土地市场的依据。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做法,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我国主要自然资源的基准价值量进行评估,为管理和决策服务。 4.2 理顺各种收费的关系,建立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体系根据自然资源开发产品的价格构成,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济手段所要影响的主要是MEC和MUC两个部分。MEC部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环境污染损失,通过排污费收取;一部分是生态破坏损失,通过拟议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收取,这便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税费体系,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征收。MUC部分,以及部分属于MPC的公共部分,则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体系,可由资源产业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建议根据这样的体系构想,对现有收费进行清理,保证两个体系之间、以及每个体系内部各项收费之间的关系明晰,并通过法律文件加以明确。4.3 强调费用—效益分析在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评价中的地位 建议尽快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应对自然资源的价值、开发活动的效益及其生态环境破坏损失作全面估算,并进行比较,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成立后所要征收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确定提供依据。 4.4 取消补贴、提高原材料价格 经济手段的核心就是使自然资源开发产品即原材料的价格,反映开发过程的完全成本,因此,应当取消对资源开发的财政补贴,放松对原材料价格的政府控制,使价格能够对资源开发者和利用者产生调节和刺激作用。也不必担心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导致通货膨胀,分析表明,真正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引起的成本推动型的物价上涨幅度较小,其最大弹性系数在0.6左右,即原料价格上涨1%,总体物价水平最多上涨0.6%;而且前面的分析表明,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最终是能够导致成本下降,从而使物价水平下降的。 4.5 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 在征收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同时,应注意运用其他经济手段,特别是为环境保护创造市场,如实行资源开发权拍卖和交易。对一些缺乏税费征收标准或难以专门制定标准的开发项目,可在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对开发权进行招标拍卖,将拍卖所得资金作为生态环境的恢复费用;并逐步建立开发权的交易市场。 4.6 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基金 将征收的部分税费集中起来,成立自然资源保护专项基金,资助自然资源的恢复与保护,替代资源的开发,以及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象经营普通商品一样经营自然环境资源这一特殊商品,使其不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还能进行扩大再生产。 资源环境论文:我国资源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 1.资源与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我国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在恢复经济发展阶段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是我国的三步走的发展时期,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这段时期内我国的总体经济目标是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了完成这个经济发展目标,有关部门要协调好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处理好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而这种观念也是我国政府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精髓,关键是要协调和平衡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以牺牲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为代价追求短期的发展结果,而是要从社会和自然的角度出发,寻求发展中的平衡和共生共荣。人类社会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同时也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这种情况下人类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不破坏资源和环境的平衡的情况下,寻求更加科学的发展道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面临着能源危机,我国也不例外,最突出的表现为我国的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储备量已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化工和矿物工业生产的需要,而作为人民日常生活最重要的水资源,也呈现出短缺的趋势。此外,由此引发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表现为自然灾害频发,土地质量下降等。这些现象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很大程度上阻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我国由于各种环境问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总体国民经济的增长量的百分之八左右,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尤其是作为占我国工业生产比重较大的化石能源与矿产工业,其每年因资源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占我国经济产值的百分之十七,不难看出,解决了环境和能源问题,将很大程度上促进和提高经济的发展水平。 由此可见,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我们要想搞好经济建设,就必须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寻求更加科学可行的经济发展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危害,并且能够利用自然环境来有效维护经济发展的成果,使我国经济发展走入更加理想的轨道,更快的实现我国的三期发展目标,在二十一世纪中叶跻身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之列。 2.我国资源与环境科学发展的现状 我国有关专家和学者在资源与环境科学方面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基于我国自身的环境资源的特点和形势,全国的资源和环境科学的研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和特色,下面笔者将进行详细阐述: 2.1研究队伍的专业性和丰富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源和环境科学研究的逐渐深入,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支学科门类齐全、经验丰富的研究队伍和教学队伍。这其中不仅包括各大高校的专业领域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还包括各种中青年骨干,可谓是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创新型人才。此外,我国该领域的研究内容也相对完善和丰富,不仅包括包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绘、地理、水文等专业知识,还包括、生态、空间、大气、海洋和环境科新工程等新兴学科。就我国目前的院校设置情况来看,在这些从事资源和和环境研究的单位中,已经有二十八所院校开设了资源与环境学院,其中有资格和能力招收本科、硕士、博士的学校也突破了十五所,这无不显示着我国的资源和环境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的发展状况正朝着更规范和系统的方向前进。 2.2我国具有许多世界上独特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 自古以来我国就被喻为资源大国,并且由于我国地理位置和面积的特殊性,使得我国的环境和资源的跨度较大,也造就了我国的独特资源结构,使得我国的各种资源和能源在世界整体自然环境中起着较大的影响和作用。最常见的如对全球环境有着重要影响的青藏高原;大面积的黄土高原和岩溶地区;面积广大的内陆干旱荒漠;活跃的大陆内部地震;绵长的海岸线和宽阔的大陆架及其典型的边缘海盆;濒太平洋成矿带;时代较完整的地层剖面和丰富的古生物化石;独特的东亚季风气候特征及其从热带到寒温带、从湿润到干旱区等多样的生态系统;等等。 2.3研究工作有着雄厚的区域观测能力与调查工作基础的依托 我国从事资源和环境方面专门管理部门众多,象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环保总局、测绘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科院和高等院校,这些部门和单位有着长期、雄厚的观测与调查能力和工作基础,这对作为应用基础性的资源与环境科学不仅提供了获取数据的保证,也成为发展这一科学的重要力量。尽管我国在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针对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的跨学科研究较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工程技术的交叉研究不够,年轻、高层次的综合型学术带头人亟待增加;资料数据和仪器设备的共享缺乏保证等。 3.我国资源与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正跨入全球化、系统化、定量化的新时代,其研究方式和研究重点都在发生重大的改变。笔者经过认真分析和总结,认为其主要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种表现: 3.1整体观、系统观的研究思路得到加强 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正在跨越以往各类资源之间以及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界限,开始把资源与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研究;不仅研究其自然属性,而且加强对其社会属性的研究;重视研究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机制。特别是重视选择典型区域进行深入连续地观测,揭示人类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政治化等过程对地球表层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机理,并在高精度观测数据基础上,引入复杂性科学方法论建立动力学模型,为可持续性的资源开发与环境改善工程提供可靠依据。 3.2跨学科的研究方式和专项计划的组织方式成为主流 以往对单一资源或环境问题的单一机构、单一学科研究方式被针对单一或综合资源与环境问题的联合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经济学家、工程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跨学科、多部门研究方式所替代;并且无论在国际科学界还是在各国国家研究组织中,对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基础研究往往是通过设立专门的研究计划来完成。 3.3研究的突破越来越依赖于长期连续观测资料的积累与分析 重大研究计划往往有大型观测计划相配合。全球和国家尺度有关地球环境资源变化的长期观测、监测与信息网络正在形成,包括地球观测系统(EOS)、全球气候观测系统(GCOS)、全球海洋观测系统(G00S)、全球陆地观测系统(GTOS)、全球数字地震台网等一系列全球性巨型观测系统;还有众多地区性和国家性大型观测系统;并且集地球空间信息存储、处理、传输和分析为一体的“数字地球”即将出现。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对资源和环境科学的研究,只有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而可持续发展理念正是我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的新的发展策略,上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我国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分析,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资源环境论文: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 鱼虾苗放流大海是传统法律解释不了的事件。这使得环境资源法浮出水面来。反映了人与物的关系从所有、利用和限制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的变化历程。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反映了人与物关系的变化和人类的反思。物权法不是万能的,而环境资源法也不是万能的。在私法中过多地加入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会搞得物权法不伦不类;反之,过分强调公权力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作用也同样会使得环境资源法的目的难以达到。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以及公民个体对于环境改善的作用。 关键词 物权,环境资源法,放流增殖 据报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捕捞船只的增加,捕捞新技术的应用,海洋环境的恶化,莱州湾渔业资源日渐减少,经济鱼类在渤海基本形不成鱼汛,产量越来越低,已严惩威胁到全市的渔业水产和沿海渔民的生存和发展。面对严峻形势,莱州市从1994年开始利用人工育苗技术对日本车虾、海蜇进行增殖放流,收到明显成效。据了解,这样的放流,莱州市每年都要进行。[1]类似的放流在广东也每年进行。[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和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工作人员在深圳东部海岸大鹏湾海域举行粤港联合增殖放流行动,将600万尾对虾苗、1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1000万粒扇贝和30吨花蛤苗放流到大海中。粤港两地渔业主管部门希望这次大规模的放流行动,能缓解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危机。[3] 在物权法上,很难解释象鱼虾苗放流这样的行为。其是民事行为吗?其是民事法律行为吗?其行为的物权法律性质为何? 第一,增殖放流这不是抛弃。抛弃是弃之不要,而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增殖,恢复生态,提高渔业产量;第二、增殖放流不是养殖。养殖是养殖人在固定的可控制的水域里进行的生产活动,而人工放流不是可以控制的,一旦放流,任其生长繁衍,自由流动;第三,增殖放流不是遗失。遗失是非处于本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而这些鱼苗虾苗是人们故意放入大海的;四、增殖放流不是埋藏。埋藏是认为地将一物隐藏于另一物,而以上的放流增殖显然不是。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物的关系,这是传统物权法无法解释的问题,这是人与物关系的新发展,是一种对自然资源进行涵养的关系。 人与物的传统关系及法律反应 人是大自然中力量最为强大的。人的力量强大表现在:(1)人是有组织的动物。一个人力量单薄不可为的,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庞大的物也会土崩瓦解;人类组织了公司、政府、社团等等组织,这些组织的力量之庞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所不及的;(2)人是有智慧的动物。人可以做出许多发明创造,高度组织加上高度创造,人可以在地球上上至太空,下达地下;足迹便两极,身影现深海;遇山炸山,遇水搭桥;截大江,钻山洞;平天堑,填鸿沟;天空中庞大的铁飞机轰鸣飞行,空气中无线电波乱窜。人的力量可谓大矣!是故,在庞大的人力面前,鱼虾捕捞殆尽,山野鸟兽无踪……从前不能为之的今日可以为之:例如对电磁波的利用;从前人类获取的能力较弱,今天则能力较强:比如捕杀鲸鱼,可以动用现代武器,捕捞规模巨大;从前人类反作用于自然界的效果较小,今天则效果巨大:比如修建大坝、大江截流,建设核反应堆等;从前物的利用中污染较小,今天则污染严重:海水受到油污和大陆排放水的污染,天空则有大气污染、二氧化碳过度排放产生温室效应等等。 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大,物的形态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起初,人类利用的物为自然物,如牛、羊,而现在物的形态也是今非昔比变化莫测。比如小到看不见之微生物,大到万吨巨轮、摩天大楼、千里石油管线;长久者有黄金、土地,短暂者有性质易变之化合物;有自然者如牛、羊,但也有制造者如汽车、机器。利用方式也有重大差别。有自然利用者如用牛耕地,也有组合才能利用者如电灯和电源、汽车与汽油。 随着人类对自然反作用力加大,自然的面貌打上了人类活动的深深印记。大山穿洞大江截流;森林砍伐,青山变秃山;掘地三尺,深地里钻石被开采、石油被吸出;波涛万顷之中建立石油钻井平台;烂泥滩上树起钢筋混凝土大厦。按照现代社会的速度,人类的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科技能力,长城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能建成。 人类社会之初,总认为大自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财富。肆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大自然不但资源耗费殆尽,而且引起了气候变化。台风暴雨、山体滑坡、赤潮等等,无不是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惩罚性的回应。 反映在法律之中,初始阶段,人类仅仅在物权法之中,对于过分索取的行为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基于三种理由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其中分别是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加以限制;根据滥用权利禁止的原则加以限制;根据法定的理由加以限制。例如,《法国森林法》L.311-1条第1款规定:“如无特别的行政授权,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拔除或开发其树木的权利,或行使终止其土地用于森林业目的的权利。”[4]根据“所有权承担义务”这一新时代的立法精神,德国法院从1987年以来的几个案件中对不动产所有权创立了“情势限制性”(Situationsgebundheit)理论,或者称之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情势义务”理论。该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每一块不动产都和它的位置、状况、地理环境、风景、大自然等因素、也就是它的“情势”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必须考虑到这些情势,必须遵守因情势限制性而产生的社会性义务,并只能在其特定情势下从土地取得收益和为处分。一个理智的人总会根据其不动产的位置与公共福利的关系作出如何正确地行使其权力的判断。该理论强调不动产所有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服从于社会的平等和公众的利益。[5]中国传统法律中也有对于鱼网的密度进行的限制。但是,总的来说,当时的法律主旨仍然在保护所有和利用的阶段。对于自然界的万物,人类总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许多物进入不了物权法调整的视野之中。例如海洋是共用物;水是共用物等等。[6] 人类对限制人对物的过分利用的法律(限制所有权、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仅仅开始在传统法律中修修补补地进行。当时,在人与物的利用关系中,物权法居于核心的地位。 人与物的现代关系及法律反应 但是现代阶段,人类已经意识到危机的存在,人开始对人与物的关系的反思,并且随之发生了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2005年日本世博会结束以后,所有最坚固的钢架或最漂亮的展馆都将无一例外被拆得片甲不留,甚至因建设而被移动的土石、树木也将在展后的一年中被原样移栽回去。从展馆上使用的可解体再利用的钢铁构架、废纸再制成的馆墙外壁与孟买麻材料制成的内部结构,到为展览提供的风力发电机,整个展馆建筑在拆除后都会再次 销售和利用,废弃物为零。[7] 这样,人和物关系的就从第一个历史时期过度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从人对物的所有、利用和限制时期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时期。在法律的反应上,从仅仅是在物权法刑法中进行支离破碎的规定,从私权救济和私权限制的角度保护环境到产生新的法律门类——环境资源法。 所有+利用+限制(民法、刑法等传统法) 所有+利用+限制+保护+涵养(环境资源法、城市规划法等现代法) 在人与物的关系发展史上,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都居于重要地位。环境资源法与物权法相比有许多共同点,都是调整人与物的关系;从对所有权的限制和相邻权的保护来看,环境法在内容和功能上与物权法的承继关系。但是环境法是物权法所不能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就象劳动法和劳动契约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侵权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买卖法的关系一样,前者的产生都是由于后者的功能不足以完成现代社会的需要。 但是,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物权法的核心仍然是“所有+利用”;而环境资源法的核心是“保护+涵养”。两者的区别主要可以概括为: 1、物权法为传统法,而环境资源法为新兴法。物权的产生有几千年的历史,而环境资源法更多地是工业社会以后环境状况严重恶化以后产生的。 2、物权法为微观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宏观法。物权强调的是一个一个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关心的是“相邻通风采光”、“逾界自落果实所有权归属”、“典物维护修缮”等这样个体的、特定化的物的问题,而较少关注诸如“地壳”、“生物圈”、“生物多样性”、“大气质量”等这样宏观的问题;[8]而环境资源法较多地关注这样的宏观问题。 3、物权法为私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公法。物权法关注的私权利;而环境资源法关注的是公权力为主;两者出发点不同。一个人受到邻地工厂噪音影响睡不着觉,可能对于国家、社会、大自然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对于这个个体的私权利来说却是天大的事。 4、物权法为个体效益法;而环境资源法为社会效益、自然效益法。物权法要关注个体追求财富的愿望,以及保护合法财富,保护财富的安全流转;环境资源法更多关注社会和自然的效益。 5、物权法为个体权利和全体义务;环境资源法为全体权利全体义务。[9] 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 物权法不可能包罗万象,物权法的生存空间要受到限制,但是不能否认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两者都要强调。环境法是约束力,而物权法是扩张力。物权主体作为私权主体,尽可能想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捕鱼的时候,肯定想提高鱼的产量,于是,如果没有约束力,捕鱼者利用炸鱼、毒鱼、电鱼、强光照射鱼等无所不用其极。 环境法的约束力 物权法的扩张力 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中,是必须强调物权法的扩张力;同时要强调环境法的约束力。一方面要鼓励保护人们去追求财富、创造财富、利用财富;同时要防止为了追求财富破坏环境和破坏人类生存空间的现象。环境法的约束力要起作用。在法国现代社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的限制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危险或有害健康的工业)。 资源环境论文:对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探究 “大自然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任何种类的生物都与其他生物以及整个生态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破坏这种联系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导致一系列的破坏,甚至会使整个生态系统处于混乱状态1”。雷切尔·卡森早在二十世纪中叶发表的《寂静的春天》中,便试图唤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觉醒。同样的,欧洲哲人海德格尔也在黑森林中发出找不到家园的哀叹。然而,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仍然对于环境问题忽视不理。当阿尔.戈尔在《难以忽视的真相》中谈论到全球变暖问题的严重性时,以几近无奈的语气自嘲道,“即使这样直白的数据,还是会有不少人认为,我在夸夸其谈,恐吓人们。而其中也不乏知识渊博的科学家们”。环境问题,确实已需人类关注。 一、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总体分析 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了比较直观地反映它们的关系,笔者建构一个简单的框架图,说明各系统之间的初始关系。 人口、资源、 环境既相互依存、 又相互矛盾、相互制约,成为一个大系统、一个整体,整个大系统又由人类子系统和自然子系统构成。丰富优化作用而这三者都与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起点和条件;人口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则是可持续发展的终点和目标。人口、资源、环境,只要有一方出现非良性现象,就会破坏发展的基础,从而造成环境恶化和混乱,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圈。因而,要可持续发展,需要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每一方面都需进行调整优化。 二、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个别具体分析 1、人口 人口与环境的关系,是当前世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今许多科学家认为,全球人口对于环境的压力已经达到了自然界所能承载能力的极限。比如印度2011年普查人口所得数量已超过12亿,年增长率为17.6%,这相对于仅十来年前的5.6亿人口,已夸张惊人。有限的国土面积几乎已经在超负荷运作中,压力骤增。这样的危机背景下,人口对于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是不容小视的。 因此,对于人口数量的调控,田雪原教授提出“全方位适度人口论”,笔者认为十分合理。他将其定义为: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人口数量是适当的,质量是稳步提高的,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即能够促进人口与其他发展因素协调发展的人口2。可以说,适宜的人口增长率和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人口条件。 2、资源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有价值的物质,即为资源。资源可以分为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可分为再生性资源、非再生性资源以及恒定性资源三种。对于土地、森林等再生性资源,可以重复使用,通过人工修整、营造使之再生;但若再生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便会产生资源短缺。亦即,我们索取资源的数量和速度要有一定的限度,即不能超过资源本身或其替代品的再生或更替速度。另外,对于非再生性资源,使用数量有限,用去的量失而不能复得。那么,做一个简单的加法,可再生资源的短缺加上非再生资源的不可再生,总体来说,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处于稀缺状态的,而可持续发展则是无可选择的必须建立在稀缺自然资源基础之上。(对于社会资源利用,取决于不同国家发展国情,此处在所不论。) 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社会资源,在当今社会,都处于稀缺状态。而同时,人的需求却有无限性。从而,形成了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这里不得不提到田雪原教授提出的“加权效应”。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表明,1960—1985年世界人口由30亿增加到48亿,增长60%;同期世界能源消耗增长130%,倍加于人口增长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人均能源消耗增长45%的“加权效应”所致。因此,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资源终将难以为继。 3、环境 在《寂静的春天》开篇,卡森便描绘了一个美国小镇遭受DDT污染的可怕情景。她意图通过这个描写来竟是人们不断增强的环境危机。卡森认为,“与核战争灭绝人类的可能性一样,人类整个生存环境的污染也是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一百多年前,恩格斯也曾经发出忠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环境无疑关乎着人类的生死存亡,而若是其恶化,后果不堪设想。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7年进行的一项研究估计,环境因素占全球疾病总负担的23%,换言之,全球23%的疾病起因可以归咎于环境原因。 “工业化20世纪的世纪病”哮喘病,每年可导致400万人死亡,并且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3。无数事例证明着,环境的恶化,可以说是人类所无法承受的灾难。近些年的非典、急性肠炎、疯牛病、核辐射等等,无不与环境恶化相关联。 由此看来,环境影响着人类的健康生活,进而影响着人口的繁殖增长,并宏观的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三、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构想 1、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 对于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控制措施主要采用优生优育的宏观举措,同时也能为人口质量奠定良好的自然和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类的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人口数量膨胀、人口素质较低的情况,宜从教育现状出发,不断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并同时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而对于有些发达国家,人口较少、人均素质较高的情况,宜鼓励生育,同时控制外来人口数量,建立完善人口结构。 2、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 对于资源的合理保护,首先要分析造成资源环境恶化的有关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开发的双向发展。对于不同类别的资源,采取不同措施应对。如恒定资源类,只需控制其使用不污染环境即可。而对于可再生性和非可再生性资源,尤其是非可再生性资源,应限制开发,最小限度使用,发挥最大利用效益。 3、结合不同国家国情,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不论对于哪一个国家,都是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笔者前已论述,当人口、资源、环境符合良心循环圈时,便可达到最佳发展状态。把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想协调而建成一个自组织系统,需要尽量减少彼此的摩擦和矛盾,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和代价。可建立相应评估体系等,研究诸如资源环境的最佳人口承载力问题、经济适度人口问题等,以谋求可持续发展。 结语 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间可以说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内在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对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开发需要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入手 ,实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从而推进发展,以达到可持续的状态。 资源环境论文:对我国水资源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现状评析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分布不均。近年来我国连续遭受严重干旱,旱灾发生的频率和影响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和遭受的损失都在不断增加。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一半多的城市缺水,其中一部分城市严重缺水,与此同时,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缺水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我国水资源人均量低。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是我国人口众多,若按人均水资源量计算,人均占有量只有25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平衡。我国水资源分布同人口、耕地分布极不协调,地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相匹配。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其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 年内年际分配不匀,旱涝灾害频繁。大部分地区年内连续四个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以上,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年较为常见。水涝以及旱灾,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水污染情况 我国水资源污染严重、用水效率低下。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水利部门报告显示,我国七大水系、湖泊、水库、部分地区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所评价的5万多公里河段中,受污染的河道占42%,其中污染极为严重的河道占12%。全国七大水系的水质继续恶化。现代水利工程,如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养殖供水等在发挥一种或多种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工程所在地、上下游、河口乃至整个流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水资源破坏,水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 工业污染:工业水污染主要来自制造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采矿业等等。工厂污水治理不达标。而在一些城市和农村水域周围的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如酿酒、制革、印染等,治理不到位,废水流入江河,造成水污染。 农业废水。除了农产品加工这一间接水污染行业外,作物种植和家畜饲养等农业生产活动对水环境也产生重要影响。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肥料和农药的大量使用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大量廉价低质的肥料的使用。容易溶解而被冲入水中造成污染。近年来,杀虫剂的使用范围也在扩大,造成水的污染。牲畜饲养场的粪便直接排入饲养场附近水中,造成水污染。生活污水。尽管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近年来逐年下降,而生活污水的总量却在增加。大量的有机物进入水中,势必导致水体中溶解氧急剧下降,因而影响水质,严重的使水发臭,鱼类大量死亡。 三、水污染治理办法 为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对水资源的破坏、浪费和严重污染,应有适当的对策。 1增加水资源收费范围,提高收费价格只有施行较高的水资源价格,高额的水污染排污费,就会有效地促使企业采取措施,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研究污水的治理和重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的环境效益双统一。在生活用水中,人们会养成重复利用的习惯。 2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重复利用率 我国水资源利用率不足50%,重复利用率为20%左右,低效的水资源利用,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和严重浪费局面。 3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破坏的处罚力度 地下生产作业对地下水资源有重大的污染和破坏行为,对这种污染和破坏行为,应收取地下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并严格要求较高的水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减轻地下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严禁超量抽排地下水资源,违者予以重罚。 4废水利用 为纠正以往把废水当作废物的错误观念,应该把废水称作污水比较妥当,借以提高人们对污水也是资源的认识,提高污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用洗脸水浇花,拖地,冲厕所等。有些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没有充分重视节水问题,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节水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公众节水意识不强,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普遍存在,还没有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气。 四、我国目前水资源利用成就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水利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国家启动“引黄工程”、“南水北调”等水资源利用课题,目的是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事业取得了跨越性进展。 1有效地减轻了洪涝干旱等灾害的损失 近年来,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尤其是北方地区连续干旱。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取得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和发展大局的水利基础设施,以大江大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得到加强 对全国31个省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域进行了水功能区划。依法加强取水许可、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首先是农业干旱缺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气候的变化,中国农业,特别是北方地区农业干旱缺水状况加重。近年来农田干旱,水库干旱见底现象频发。农田受旱面积增加,干旱缺水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和 粮食安全的主要制约因素;农村边远地区发生饮水困难,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 其次是城市缺水。中国城市缺水现象始于70年代,以后逐年扩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缺水愈来愈严重。 2用水效率不高 目前,全国农业灌溉年用水量约3800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近70%。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3~0.4左右。发达国家早在40~50年代就开始采用节水灌溉,现在,很多国家实现了输水渠道防渗化、管道化,大田喷灌、滴灌化,灌溉科学化、自动化,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0.8。 其次,工业用水浪费也十分严重。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约80亿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我国水的重复利用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5~85%。 中国城市生活用水浪费也十分严重。据统计,全国多数城市自来水管网仅跑、冒、滴、漏损失率为15~20%。 3水环境恶化 污水的40%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城市地表水,城市地下含水层受到污染。由于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量超过补给量,全国已出现地下水超采区,并引发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4水资源缺乏合理配置 华北地区水资源开发程度已经很高,缺水对生态环境已造成了影响。目前黄河断流日益严重,却每年调出90亿立方米水量接济淮河与海河,因此,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区域间的水资源的调配要依靠包括调水工程在内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综合上述,中国水资源总量并不丰富,地区分布不均,年内分配集中,北方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已经超过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全国范围内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制约因素。 资源环境论文:国内人才资源管理环境 在推进人才工作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概念被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在“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成为政府工作的战略目标。政府机构改革中,“劳动局”普遍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名称所代替,其背后除了机构职能的调整之外,更体现了政府将“人力资源”的理念贯彻于实践的决心。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以说,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国外的人力资源管理经典教材大都提到环境因素对管理的重要性。从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而言,环境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指文化、机构框架、运行制度等关涉组织自身的因素,外部因素则主要是指组织外部对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组织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因素。组织外部环境对于其人力资源管理往往产生重要影响。包括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具体标准的制定、管理成本的控制、管理战略调整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对人力资源管理外部环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语境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考虑中国的社会现实,孙立平教授提出的“断裂社会”理论对于当下中国社会十分具有解释力。 一、断裂社会理论“断裂社会” 这个概念主要是概括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所呈现的新特征和新挑战。断裂社会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在社会等级与分层结构上是指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而且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第二,在地区之间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断裂;第三,表现在文化遗迹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断裂社会的实质是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在一个断裂社会中,社会中不同部分的要求的差异,有时会达到一种无法相互理解的程度。 ”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合理欲求得以浮出水面,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合理诉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实践中,农民工、失业群体与在转型过程中掌握知识、资源的群体之间利益满足的程度显然不可相提并论。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等日益凸显的问题背后存在一套不平等的动力机制,该机制的核心就是我国社会的权利低水平的均衡,“无论是对于穷人还是对于富人、无论是对于资方还是对于劳方,目前我们制度化的权利保护程度都比较低”。 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解决劳动争议,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包括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决的一系列活动。通常也简称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制度具有不可或缺性。这主要表现在化解劳务纠纷的制度运作过程中。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常被成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主要有调节、仲裁、法院二审判决,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包括协商制。然而,劳动争议方如果想通过法院判决实现自己的权利,必须首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即所谓的“程序前置”原则。 三、劳动仲裁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一种本质性的作用,即可以提高公司的根本水平”。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来自企业,但是并没有局限于此,一些国家相继提出了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要求效率,同时更多地需要关注人力资本的公平配置和再生。然而,不论企业还是政府,其人力资源管理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在断裂社会的视角下考察人力资源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劳动仲裁制度关涉政府、企业和劳动者,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客体,因而以之为载体为我们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便利。从宏观视角来看,断裂社会中不同的阶层间存在较深的裂痕。断裂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一部分人被甩到主流社会结构之外,这部分人往往被称之为“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中部分成员即使其中部分成员能够回到社会结构中去,但是在低水平的社会权利均衡体制下,这部分人力资源的效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社会权利的较高均衡水平建设的路径就是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尤其要重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劳动仲裁制度作为一种利益表达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正与这种路径需要相契合。首先,这有利于信息反馈。劳动仲裁机构一般从属于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而,仲裁中所体现的问题可以较为方便的得以反馈。其次,有利于增加政府的回应性。劳动纠纷现之于政府部门本身就是一种压力,同时,有研究指出劳动仲裁的案例今年来由显着增加的趋势,仲裁部门工作强度大。然而在政府机构精简潮流中,仲裁部门的人员编制难以扩展,其压力不得不通过政府传到机制上传至决策部门,促使其调整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断裂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不平等必然会带来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不同阶层之间的紧张关系,普遍的“仇官”、“仇富”心态正说明了这一点。从微观层面上看,企业组织尤其是大量雇佣农民工的企业无力阻止这种社会情绪的滋长和蔓延。企业管理中十分强调员工的满足感和认同感,而这正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断裂社会理论指出,社会权利的高水平均衡是解决社会不公的路径。这同样适用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企业劳资双方的权利均衡能够防止资方权利膨胀给员工工作满意度、认同感所造成的潜在威胁,同时能给员工提供心理上的安全保障。集体谈判理论指出,劳资双方权利的均衡能产生使资方关注经营问题、调整发展战略等外部效应。西方发达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相对比较成熟,劳工组织、平等就业法等为劳资双方的权利均衡提供了制度支撑。而我国尚未建成较为完善的劳工权益保护体系,只有一些零散的劳工权利保护制度。劳动仲裁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它不是一种权利主动保护机制,而是一种被动申诉机制。因此,它的作用在于为劳工维护权利提供制度激励。虽然这是一种保障性的激励,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的不安全感,从而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相契合。然而,每一项制度背后都承载着相应的价值,而且往往是多重价值。前已述及,劳动仲裁的程序前置问题与行政化已经引起学者们对该制度的质疑。程序前置的规则势必增加仲裁机构的 压力,亦有违仲裁请求方的自由选择权,过高诉讼化的结果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过度的行政化则可能一定程度上有碍于仲裁的公平公正,难以体现其“中立的裁判者”的价值。显而易见,这些问题不仅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价值相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 四、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分析 (一)可能机遇 1.政府的战略支持。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我国人才管理和战略规划工作也不断推进,人才问题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在推进人才工作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概念被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在“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成为政府工作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劳动局”普遍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名称所代替,其背后除了机构职能的调整之外,更体现了政府将“人力资源”的理念贯彻于实践的决心。政府的支持除了能够推广人力资源理念,同时有助于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包括高校人力资源专业建设以及社会人力资源培训、挖掘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2.有限的制度资源。从上文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该制度对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所发挥的正面价值。而且除了劳动仲裁之外,还有调解、法院二审判决等制度能够在化解劳动纠纷时发挥作用。劳资纠纷处理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管理过程中的其他环节也有相关的制度规范。如《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对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招聘、录用的规定,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用人单位的制约等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多个环节基本都形成了相对规范的法律制度,劳资双方的利益都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得以保护。 (二)现实挑战 1.紧张的劳资关系。断裂社会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使得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不规范的市场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引起了劳资关系紧张,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包括劳动仲裁制度在内的既有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渠道功能,缓解这种社会压力。但是在纠纷产生之前缺少一种有效防止劳动纠纷产生的社会机制。劳动者方面由于缺少健全的组织,其利益往往不能得以凝聚,这大大加强了有关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频发的劳动纠纷则大大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2.制度不完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既有制度的缺陷。通过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分析,我们看到该制度在价值和功能上与人力资源管理多处相契合。然而,仲裁制度在运作过程中的缺陷却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积极价值产生“中和”效果,该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一个对于劳资双方不具有权威性的劳动仲裁很可能成为其向法院申诉的障碍,不管是从政府还是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来看,都必然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和效率的低下。与仲裁制度并行的还有调解、审批等方式,但是实践中调解制度的作用难以发挥,有限的制度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其次是制度缺位。断裂社会中公平成为人民普遍要求,我国相关法律虽然体现了该原则,但是并没有赋予其足够的价值高度。人力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对其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分析表明,中国语境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着空前的机遇,也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紧张、制度缺憾等制约因素仍不时现于管理过程,阻碍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无论是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宏观角度出发,还是从提高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的角度来看,外部环境都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公共部门应充分利用既有制度资源,同时进一步扫除制约性因素,以营造“亲人力资源”的环境;而微观的组织一方面必须在制度的轨道内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应积极表达自己的诉求,以促进建设有利的外部环境。 资源环境论文: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资源环境 资源与环境法 课程 论文摘要:目前,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已经在资源环境类专业中开设,这门课程虽说是法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但是对于资源环境类专业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利于丰富教学授课形式,有利于学生了解常识,有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等等。 一、引言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世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全球的环境急剧恶化,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比如:土地的退化,水资源的缺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中国作为全球的一个发展大国,更是面临这样的环境问题,我国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到了367万平方千米,并且还在增加。荒漠化也在迅速扩展,每年由于酸雨的破坏造成50亿美元的损失,并且殃及其他相邻的国家。1997年,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由于水、气的污染,经济损失高达540亿美元,这还仅仅只是间接损失。若是更为详细全面的考虑,直接经济损失2-3倍,甚至10倍。环境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国民尤为关注。为此,我们国家将保护环境制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资源与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一种边缘学科,也是交叉学科。其内容涵盖了伦理,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知识,所以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是很有必要且具有意义的。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的作用 (一)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帮助大学生了解环境法常识 资源环境法中有许多基本的常识问题,人们通过资源环境法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了解了这方面的常识,详细分析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如此恶劣,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 意义。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强化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问题如此的严重,进行保护和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法律手段用其强制性,权威性等特征,成为主要手段。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更容易的约束其破坏行为,在高校开展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三)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资环类专业课程开设多方面学科,而资源与环境法内容与其密切相关。如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农用保护,总体规划等解决环境问题,涉及了自然科学的诸多领域。要加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相关知识学习……要想保护环境,纯粹的自然学科知识远远不够,因为它涉及到了人口、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所以,社会科学的知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以及资源与环境法教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法律意识,知识水平等能力的提高等重要作用。资源与环境法应该作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开设,去增强大学生的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 人类要可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大学生扮演着主要角色,通过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树立大学生价值观、环境观、伦理观。积极开展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而如今,许多高校正在扩招,校园就得增设面积,校园就得规划,其中包括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引导大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比如说,爱护花草树木,垃圾分类投放,尽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节约用水,用电等等。在实践过程中养成保护环境的日常行为习惯。 (五)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优化校园环境,创建“绿色大学” “绿色大学”的创建,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的保护环境,保护我的的校园。在环境幽雅,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校园环境下我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知识。古语曾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和谐价值观有机的结合,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可以只让创建“绿色大学”只注重形式,要付出实际行动,让校园成为学生们发展的良好平台。 总之,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课程非常有必要。在资源与环境法课中,有些比较抽象的理论,所以可以采用非富多彩的方式授课,寓教于乐。大学生代表着祖国的希望,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改善,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在我们加大立法执法和宣传力度的同时,在高校的教学过程中,加入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改善客观生态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资源环境论文:美国的农业生产和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1 美国中西部农业开发概要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 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 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 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 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土壤中的有机物,可以提高土壤的孔隙率,增进水的渗透性,促进微生物的活动,提高土壤的肥力。但是,采用传统的农业耕作方法,会使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下降,从而导致土壤的保水能力下降,容易发生土壤的侵蚀,造成农地的荒漠化。 在明确了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及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的弊端之后,有针对性的导入“保护性耕作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内容是:利用农作物秸秆、根茎叶等剩余物覆盖地表,或将秸秆粉碎后还田;在坡地上修建保持水土的水平梯田;尽可能地减少农地的耕翻次数,提倡免耕法等。 资源环境论文: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 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不断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影响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确定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和“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1]人与自然的作用“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与自然关系总和的统一,“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3]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把“人类整个进步”及“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更”,即他心目中所追求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理解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4] 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这两个方面。 目前,国际社会已经普遍认识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和和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要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4月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著名报告,同年秋天由联合国第42届大会审议并接受。该报告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5]同志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现在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6]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中心、以环境为基础的发展,实质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观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环境系统维持最和谐的关系,认为只有当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时,可持续发展才能变成现实。《我们共同的未来》在其第二章“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结论中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7] 李瑞环同志认为:“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在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必须调整发展的模式,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8]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9]他在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中国环境保护的领导者和见证人,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香港城市大学发表演讲时将当代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称为绿色革命,强调这种绿色变革“是一种从物质生产方式到政治、法律及社会文化观念的整体转变,是一种‘大转变’,需要采取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的‘大战略’”:“从政治、法律和道德上看,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生态系统的爱护纳入到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中,把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与‘人’一样公正、公平对待的‘主体’,同自然平等相处,崇尚简朴的生活和有节制的物质消费,人类的需求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10]2002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强调,中国将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发展经济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和竞争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 、资源、环境的持续发展。2003年10月,同志在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和谐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发展。这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共同任务。 目前,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生活和重要目标;各有关行业都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努力,各有关学科正在努力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理论指导。环境资源法是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律保障,应该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应该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一伟大实践进行理论创新。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伟大时代和实践对环境资源法提出的要求。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它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正确处理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环境资源法十分有效。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也是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和公益性的基础。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法的共性,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环境资源法的特性。从具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关系、目的与手段关系;从总体上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资源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的基本原因、发展的决定因素、长期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环境资源法的主导方面、本质方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途径和手段。 所谓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是指作为主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特定对象(包括人、人的行为、状态、关系、事项、工作和秩序等)的活动。在这里,主体是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发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所谓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环境资源法通过其制定和实施,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畴。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原因或理由是因为环境资源法律是人们的环境行为的行为规则。行为科学认为,行为是指人在环境的作用下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和表现。法律中的人是由人的一系列行为构成的,人等于他自己的一连串行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11]行为是法律世界中最经常、最普遍、最常见的东西,是贯穿法律运行过程的一个最具活跃性、能动性的驱动器和关键因素;法之产生、存在的初始动因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化;行为是法律控制的直接对象,是法实现其价值功能的立足点;行为是法的根本内容──权利的载体。法律规范作为人的行为规范或行为规则,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即法律规范规定人应该如何行动,包括禁止什么行为、限制什么行为和鼓励什么行为。所谓人的环境行为(环境资源行为的简称),是指作用或影响环境资源的各种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简称,主要指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行为。显然,环境资源法律中的人的法律行为都与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和结果(包括人与人关系的变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发生联系。人们的行为既可以作用于人也可以作用于物(包括自然、环境、资源,下同);作用于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包括形成、维持和改变等,下同)人与人的关系,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作用于物的行为可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直接作用于物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在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的前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因而通过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既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能调整与此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于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为人调整的关系这一基本性质。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由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决定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演变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动力,人与自然关系发展演变到一定程度,无论当时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是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会要求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与日俱进的、也是可变的,在某个时期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不愿意或不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在另一个时期可能成为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愿意或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的恶化,环境保护事业的发达,以及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就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另外,法律具有调整、保护、教育、指引和评价功能,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法的作用或功能。随着法律的发展和演变,法律的目的、任务、作用和功能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法律具有越来越广泛的任务、作用和功能。环境资源法的作用和功能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是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环境科学一样,都认为人可以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或调整的方式、途径或工具、手段可以多种多样,而法律只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还因为在环境资源工作或环境保护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种共存、互容、密不可分的关系,即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人为活动都可能同时产生这两种关系。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12] 恩格斯在批判那种“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主义历史观时指出:“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13]“随着对自然规律的知识的迅速增加,人对自然界施加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14]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断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15]人类可以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手段、行政 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当代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调整(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主要任务,是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人类随意污染、破坏、浪费、掠夺自然环境资源)调整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尊重、热爱、保护、改善、合理利用、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资源)。环境资源法学主要研究通过法律手段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法律调整机制。 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是指由环境资源法律调整主体、调整对象、调整行为(包括调整方法和调整过程)结合起来的整个系统的内部结构、内在联系和运作方式的统一,主要指环境资源法律对其调整对象实施影响、实现其调整功能的运作机理和运作方式。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方法、调整对象、调整要素和调整过程等内容。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方法是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机制是各种调整方法的集合或整合,是对各种调整方法运作的动态反映、系统控制。 随着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兴起,环境资源法正在形成其富有特色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简称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狭义上仅指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机制。广义上是指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所采用的各种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包括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所采用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以及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渊源的总和。环境资源法律部门包括环境资源专门法或专门法律规范,以及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有关的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简称环境资源法专门法)是环境资源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主体部分。环境资源专门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专门机制、主要机制、核心机制。与环境资源专门法相比较而言,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则处于次要地位,他们有关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数量较少、较分散、较单一。研究阐明并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的特有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是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化”是原苏联学者创用的一个词,原意是将生态学原则渗透到人类的全部活动范围之中,用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观点去思考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具体情况,最优地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调整机制特别是生态化调整机制,是区别于传统法律调整机制的、具有特色的、环境资源法所特有的调整机制。它是对传统法律目的、法律价值、法律调整方法、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原则和法律责任的绿化或生态化。它以环境正义、环境公平、环境民主、环境效益、环境安全和生态秩序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明确主体人和客体自然之间的法定关系、赋予人和非人物种的特定法律地位为特色途径,主要采用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方式(强调政府行政组织、营利性企业组织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协调和结合,提倡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达到保护人和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和可持发展经济、社会,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目的。生态化调整机制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二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以及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需要,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将其他法律部门的传统调整方法和机制予以绿化或生态化(指用生态观点、环境观点进行改造、完善),而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运用生态化方法,目前环境资源法已经形成一整套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或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具体来讲主要是: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制度;环境资源信息显示(报告、统计、公告、牌示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公告等制度;环境资源问题预防机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功能分区和预警),包括环境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资源功能分区和其他预防预警等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机制(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行为规范等),包括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等制度;环境资源整治、补救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治理、恢复、补救、补偿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各种激励制度、奖励制度、惩罚制度以及追究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监督、环境资源公众参与制度等。 各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环境资源法不仅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可以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环境资源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出发,研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主要任务。为此,必须打破包括法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不能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陈旧观点。人文社会科学应该与自然环境这一基础相协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学研究中的综合,是科学发展的方向和趋势。通过对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恩格斯得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即:“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因此,任务在于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即所谓历史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和,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16] 站在综合自然和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高度,马克思指出了今后科学发展的趋势,即: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资源环境论文: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出于法治、权力制约及保护环境资源和公民环境资源权益的目的,一些国家从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环境资源行政司法审查的范围、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起诉权、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起诉权五个方面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对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限制。为了与WTO法律框架中环境保护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规则接轨,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在结合自己国情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弥补环境资源立法的缺陷,放宽对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限制。 关 键 词:起诉权;实际损害;司法审查;利害关系人;环境团体;后代人 用司法审判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现代各国法治的成功经验,一般说来,司法审查的范围越大,原告的资格范围就越宽,相应地,该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起诉权就可以得到越完备的保护。由于环境资源损害具有广泛性、积累性、持久性和恢复的困难性等特点,许多国家出于法治、权力制约及保护环境资源和公民环境资源权益的目的,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对环境资源行政诉讼起诉权的限制。 一、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 (一)延展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 传统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判例法和成文法把受到实际的损害规定为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前提。20世纪中期以来,在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和日益高涨的环保运动的压力下,环境资源行政损害认定的条件在一些国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放宽,实际损害延展到了经济损失、人身伤害以外的其他损失领域。 在判例法方面,以美国为例,把实际的损害加以扩展的典型案例是美国诉反对管理机关程序的学生案(简称SCRAP案)。在该案中,5名法学院的学生联名对联邦州际商业委员会起诉,反对该委员会批准铁路部门征收2.5%的附加运费的决定。他们认为,增加运费可能使得一些可以利用但经济价值不大的资源(如小树枝)不能从资源产地运出去,导致浪费,而整个社会的资源需求量却没有减少,从而会引起伐木、采矿活动和垃圾的增加。这项决定不仅会危害他们享用华盛顿山区自然环境的利益,还会危及国家的环境资源质量。最高法院认为原告受到了“特定和可察觉的损害”,且应把这种损害纳入实际损害之列。从而确认了原告的起诉权。[1]在这个判例的影响下,美国的法院现在可以因原告受到“美学上的损失”、“可能的损害”或“特定和可察觉的损害”等所谓的实际损害而确认其行政起诉权。[2] 在制定法方面,一些国家的环境资源基本法和各单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不同程度地突破了传统的实际损害规定的限制。比如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第1369条第2款第1项规定:“对局长的这些行为的复审,可以由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向直接受该行为影响的此人定居地……提出申请。”“影响”的措辞就说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以外的其他损害或影响均可以成为法院确认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理由。瑞士把对公共环境的损害纳入到了民事和行政责任的领域,公民和社会团体可以基于自己对公共环境所享有的某些权益受到实质性或某些非实质性的影响享有行政起诉权。[3]为了保护集体的经济和环境利益,其权益受影响或者法律规定的公司、协会或者组织享有原告资格。[4] (二)承认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 传统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法一般均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某一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即行政行为的直接当事人、受害人或实际受影响人。[5]这一限制起诉权的规定难以满足现代环境资源行政法追求的价值目标。因为,在环境资源行政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不敢或不愿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可以不予受理;而一些受到行政行为间接侵害的人由于缺乏诉讼法上的起诉资格依据而难以起诉。这种规定既不利于法院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也不利于公共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有必要把环境资源行政行为的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纳入原告的范围。 日本、美国、印度和一些欧盟国家都对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作了规定。在日本,“民众诉讼”与“机关诉讼”的原告可以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以“选举人资格”及其他“与自己无法律上的利益的资格”提起诉讼的人。[6]美国的《清洁空气法》和《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等环境资源法律基于环境的公共性授权任何公民对任何违反环境资源法规的人或其他法律实体提起公民诉讼。[7]这种诉讼包括司法审查之诉。在印度,任何受到行政部门和市政当局的一个政府机构侵害的人,可以依法寻求适当的法院以公民诉讼的形式要求予以救济。当然,前提是一个正当、有效的 通知。以前,资格问题经常被提出,但是现在印度最高法院反复地确认了受侵害的个人甚至未直接受侵害的个人的资格。例如,在M.C.梅塔诉印度联邦案件(1988)中,原告并非是直接受害方,而只是一个从事恒河清除业和保护泰娅陵的富有公益精神的个人。[8]在比利时,法院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从判例法中间接地找到可以授予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行政起诉权的依据,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因此获得向法院请求命令状的权利。[9]在希腊,基于环境的公共性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行政起诉权的标准已由直接的、个人的和现时的法律权益受影响延展到了间接的、公共的和将来的权益受到损害或妨害的领域。[10]在芬兰,在有关土地使用和开采的公益环境诉讼中,该市镇拥有土地的居民均可根据市镇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无需注明直接的利害关系。[4] (三)授予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以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 行政团体诉讼是行政“集体诉讼”的一种,按照传统的理论,行政团体诉讼的原告都应是受害者,只要团体中含有非受害者,则这个团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美国最早确立环境资源团体诉讼原则的判例是塞尔拉俱乐部诉莫顿案。在该案中,原告塞尔拉俱乐部以塞尔拉?内华达山脉自然环境保护者的名义和环保团体的身份,对联邦内政部长莫顿起诉,要求撤销内政部国家森林局的一项关于批准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塞尔拉?内华达山脉修建一个投资3500万美元的大型娱乐场的计划。法院最后因原告的诉状中没有指出其任何成员的利益因该项工程受损而判定原告缺乏起诉权。按照法院的观点,环保或其他团体以保护公共环境利益的名义起诉是不够的,它必须提出自己或其成员在美学、自然保护、经济、娱乐等方面的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才能获得起诉权并作为原告出庭。[2]通常各种环境资源保护团体通过吸收某些对环境要素有权益的人加入,在这些人的环境资源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团体即可获得类似于环保集团诉讼的起诉权。这种方法广泛地为各种环境资源保护团体或特殊利益集团用作保护环境资源、制止某些不合理行政决定的重要手段。后来,《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走得更远,它们规定,任何法律实体(当然包括环保及其他性质的社会团体)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公民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命令状或撤消环境资源行政行为。[1]如果该环保及其他性质的团体想要提起行政损害赔偿诉讼,它必须依照普通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证明它的成员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在一些欧盟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授予社会团体环境行政起诉权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在瑞士,地方团体可以因其或其成员属于或邻近受影响区就可以根据妨害法规则获得环境行政起诉权。[3]在丹麦,社会团体起诉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或其成员的环境利益受到明显的和实质性的损害,但是1994年的丹麦绿色和平组织诉交通部的行政诉讼案突破了这一标准。在该案中,交通部和丹麦绿色和平组织对一项桥梁的环境影响评价发生争论,由于丹麦绿色和平组织在环境影响事件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实质性的妨害或损害,它也没有被授权代表其成员的利益起诉的权利,因此它无权起诉。但是法院在分析丹麦绿色和平组织的构成和使命之后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最后还是授予其起诉的资格。 比起个人的干预力量,环境资源行政团体诉讼的力量雄厚,态度一般比较强硬,有能力与行政机关周旋,并且可以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法院与政治家往往非常重视,不敢怠慢。[1]因而在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中被广泛采用。 (四)确认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行政诉讼起诉权 从伦理学的角度上讲,后代人有在未来的环境资源中生存的权利。因此从法律上提倡和保护这种伦理性权利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基于此,一些国家的宪法和环境基本法在立法目的之中对保证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要求进行了宣告,比如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50条规定:“在伊斯兰共和国里,保护当代人和我们子孙后代在其中生活的环境是公民的义务。”再如《匈牙利人类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的身体健康,不断改善这一代人和后代人的生活条件。”那么当代人的下一代及下几代正当的环境资源需求因为当代的环境资源行政行为一定或可能受到侵害时,当代人是否有权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呢?各国的成文法律一般没有明文规定,有必要加以解决。 按照传统的法理学观点,后代人由于没有出生,因此只能成为环境伦理学意义上和后世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而不能成为当代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一些国家的立法在代际公平原则的指引下已经突破了这一点,开始在当代法的意义上承认并保护后代人的环境权益。[12]如1993年,菲律宾的45名儿童由他们监护人的代表安东尼奥为诉讼代表人,代表他们这一代及其下一代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菲律宾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所签发的木材许可证合同超出了森林的采伐能力,要求政府停止大规模地出租森林(尤其是原始森林)采伐权的活动。菲律宾最高法院申明当代人和后代人都享有生态平衡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承认这45名儿童作为自己和后代人的代表有对政府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及子孙后代环境的权利。戴维德法官在向法院提出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发现没有任何困难判决他们能够为他们自己、他们的同代人以及后代提起诉讼。就生态平衡和健康的环境而言,他们代表后代提起诉讼的资格建立在几代人共同责任的基础上。”由于法院在裁决承认后代人属于该案利害关系人的基础上授予了孩子们诉讼权,政府被迫下达行政命令取消了65个出租森林的合同项目。[13]这个判例虽然发生在菲律宾,但对其他国家的政府来说,其冲击力是非常大的。 在美国等国,由于后代人是当代人生命的延续,因此凡是对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造成或可能造成实质性或非实质性损害的行政行为,当代人可以基于对自身的损害或对“遗腹子”的损害等理由提起公民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起诉权与菲律宾森林案中起诉权的性质不同,它属于直接而非代表性的起诉权。 (五)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 日本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取消诉讼,它包括取消处分诉讼和取消裁决诉讼,是指原告请求取消行政机关的处分及其他相当于行使公权力行为的诉讼。其二是确认无效诉讼,即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行政机关处分或裁决的有无及其有无法律效力的诉讼。其三是不作为的违法确认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做 出答复或未给申请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当事人向法院请求确认该行为违法的诉讼。其四是民众诉讼,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有资格的民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纠正国家或公共团体机关不合法行为的诉讼。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还出现了一些以现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作为诉讼对象的“制度诉讼”案例。[6]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直接或间接侵害相对人的利益,如果受害人得不到司法救济,可能会放任行政权力的滥用。 在环境资源危机面前,美国加强了法院对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决定的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比如美国在《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里确立了“公民诉讼”制度)。司法审查诉讼的受案范围既包括政府机关的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一些抽象的行政行为,有时甚至涉及环境资源行政规章的制定行为。其中法院对抽象性环境资源行政决策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著名案例为“公民保护欧弗顿公园公司诉沃尔普”,该案涉及到的争端源于运输部长决定使用联邦高速公路基金兴建一条横穿欧弗顿公园的州际高速公路的问题。有关法令规定,如果能选择另一条“审慎可行的”路线,将禁止运输部长批准使用联邦基金建设穿越公共公园的公路。原告指控,运输部长违背了这一指令,要求法院撤消运输部长的命令,最高法院在《行政诉讼法》第701条中找到了该案可受司法复审的答案,从而裁决原告有权要求就此问题进行司法复审。法院在此案中确立了“严格审查”的原则,“严格审查”原则的基本含义有三点:其一,实体法上的审查,即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超出法律法令的授权;其二是程序法上的审查,即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其三,审查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否合理。对环境资源行政规章提起司法审查诉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塞尔拉俱乐部诉洛克修斯案,在该案中,原告塞尔拉俱乐部指控被告联邦环保局局长洛克修斯,认为被告在审批州的《清洁空气法》实施计划的规章中没有就防止州的实施计划对防止清洁空气地区的空气质量下降做出规定。法院赞同原告的观点,并对被告了强制令。美国在1977年修订《清洁空气法》时吸收了这个判决。[2] 奥地利宪法禁止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构的重合。因此普通法院不具有对行政机构做出的决定进行复审的审判权。在环境资源事务方面,行政法院在行政机关执行环境资源法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司法作用。行政法院有复审环境资源行政决定的审判权。另一方面,宪法法院拥有对行政机构颁布的环境资源法规、规章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复审权。[8] 二、我国关于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一)环境资源损害的法律界定及其缺陷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原告必须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4] “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意味着原告必须是被侵害的实体性权利的享有者,且这种权利必须被原告“专属性”或“排他性”地享有。[7]而许多环境因素,如清洁的大气、洁净的海水在传统民法意义上属于“共用”或“公有”的“财产”,河流属于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专属享用权。因此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不能对导致污染和破坏公共环境资源的非处罚性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种立法状况对保护公共环境资源及公民合法的环境资源权益是不利的。按照特别法或特别规定优先于普通法或普通规定的原理,有必要在专门的环境资源立法中对《行政诉讼法》的局限性加以突破。《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控告”除了包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之外,还包括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告发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事实或嫌疑人,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15]但是对于向哪一国家机关告发、采用何种控告方式等问题则没有进一步明确,因此不具可操作性,有必要由单行的环境资源立法加以解决。基于此,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就明确地对环境资源行政控告权进行了阐述。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按照该规定,如果环境行政机关的非职权行为造成了环境损失或危险,侵犯了他人的环境权益及与环境权益相关的其他权益,环境资源危害的诉讼救济权只能通过要求排除危害或/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方式来行使;如果环境资源损失或危险是由环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那么环境资源危害的诉讼救济权只能通过要求排除危害或/和赔偿损失的行政诉讼方式来行使。[16]但是,这一规定没有明确界定“损失”二字的含义。从法理上讲,“损失”不仅包括实质性的损失,还包括视觉和精神感受等非实质性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非实质性损害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件呢?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专门的环境资源立法都没有做出规定。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解决非实质性损害的参照标准以及公民、单位在视觉、精神感觉等方面的忍受限度等问题。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类案件。 (二)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社会团体和与环境资源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众的作用仅局限于检举和揭发环境资源违法行为,那么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害者基于外在的行政压力或经济原因不敢或不能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且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的职权机关也没有纠正该违法行为时,危害或可能危害环境资源的行政行为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法律对抗。这难以满足现代环境资源保护和公众参与的内在需要,因此有必要加强社会团体和非直接利害关系人在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中的作用。我国已经有社会团体支持民事起诉的法律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社会团体支持行政起诉以及环境资源团体能否代表其成员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问题,我国的法律则没有涉及。 (三)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规定及其缺陷 后代人是当代人事业、利益和血脉的继承者和延续者,是潜在的法律主体,其正当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也必须得到保障。而当代人及由当代人组成的当代政府和权力机关基于认识的局限性和利益追求的盲目性经常在自觉不自觉地破坏后代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为了抑制可能危及后代人生态安全的当代行为,有必要为保护后代人的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设立一定的诉讼机制。而在诉讼机制中,起诉权的确立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却处于空白状态。 (四)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种把抽象性行政行为完全排除在司法审查范围之外的立法规定已经难以满足WTO的司法审查规则和我国依法治国的需要。[17]在市场化和与WTO接轨的进程中,地方行政机关为了本地或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国内外单位、个人环境资源权益和与环境资源权益相关的其他权益的现象将不可能杜绝,国外的受害者和外国政府因为中国行政机关的推委得不到救济而把中国中央政府推上WTO 争端解决机构被诉席的现象也将很普遍。[18]因此,有必要扩充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范围,以适应充分、有效和及时地保护国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法理,行政处理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强制力不以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因此行政处理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16]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土地权属和水权权属的行政处理不服的人和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但是1991年6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在《关于环保部门能否就污染赔偿处理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环保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环保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就原污染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全国人大法工委在1992年1月31日给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第41第2款的答复中进一步指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所作的处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这是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能以做出处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可以看出,在我国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理不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19]我们暂且不论以上解释的合法性问题,就出于部门利益而缩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做法而言,它是与法理是格格不入的。 另外,我国的一些环境行政法把行政复议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甚至把行政复议结果规定为终局性和非可诉的处理结果,这种“穷尽行政救济”和排除司法救济的作法限制了当事人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行使,已经不适应于现代司法的专业化和陪审员聘请的专家化发展趋势,难以与WTO的司法审查规则接轨。 三、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从小的方面讲属于环境救济权的范畴,从大的方面讲属于环境权的范畴。和环境权一样,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从国际层面上讲也具有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特点,一般性指一些具体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的创设、选择和实施在不同国家甚至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一般性是由环境法和环境权的公益性以及司法制度的部分竞合性决定的。[20]特殊性指一些具体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的创设、选择和实施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特殊性是由环境权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司法制度和自然环境基础决定的。对于具有一般性特征的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如能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制度兼容,只要它们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接轨,那么就可以借鉴和引进。对于具有特殊性特征的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中国在借鉴和参考前必须慎重,必须对其兼容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对于我们迫切需要借鉴和参考但目前不能兼容的国外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我们要充分地利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与WTO接轨的契机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适合我国的国情。 从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发展的五个趋势中我们可以看出,延展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承认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授予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以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确认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起诉权都体现在市场经济国家,且其内容都不涉及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问题,与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发展的现状和内在要求基本需要一致,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对于国外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它涉及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和政治权力的再分配问题,但对我国来说,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是在社会主义轨道上进行的,是符合WTO所属各协议的司法审查要求的,因此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既然国外环境行政起诉权的上述五个发展趋势均可以为我国借鉴和参考,那么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什么样的启示呢?本文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指导思想 近代环境侵权法之所以把环境侵权损害的范围从传统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扩大至环境本身,是因为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得环境的稀缺性日益明显,[21]如果漠视环境本身的价值,放任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人类暴露与环境之中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连锁性地侵害,因此传统的侵权法肯定和保护环境的价值是人类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能够得到可持续地发展和保护的直接要求,同时这种保护客观上也间接地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得到可持续地保护。另外,对于后代人,无论从伦理还是法律的角度讲,他们的各种环境资源福利需求都应得到当代人的尊重和保护。[12]一些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判例之所以肯定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需求的行政起诉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后代人也能够在丰富多样和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二)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充分、全面地保护各法律主体的环境权为根本目的 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其直接目的是为了合理地限制环境行政权,使环境公权之间以及环境公权与环境私权之间达成一定的平衡,[10]但是,限制环境行政权并非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根本目标,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根本目的在于全方位地保护各法律主体的环境权。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是由主权或权力在民的思想决定的。[22]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决定了国家必须在财力和其他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充分地保护公民各项法律化了的环境权利。由于传统的法律对新兴的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不力,许多学者认为需要把理论性很强的环境权分解为“绿化”了的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等传统性权利是非常必要的。[23] (三)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加强司法和公众对环境行政权的监督或干预为手段 极端的权力必然导致极端的专制和腐败,属于公权范畴的环境行政行为,如果只局限于自我监督和部门内的监督(如行政复议监督),那么部门腐败是难以杜绝的,公民的环境权益也是难以得到充分和完备的保护的。只有用另一种权力来监督和制约环境行政权力,才能促使环境行政权力的平衡和妥善行使,营造相对公平的行政执法环境。[24]经验表明,司法是制约环境行政权力的有效手段,因此在政治和其他基本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加强环境行政权的司法监督是必要的。而要做到这一点,按照行政诉讼法的原理,除了扩大人民法院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还要授予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乃至环境行政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以行政起诉权。只有这样,才能使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由浅入深,由个案监督积累为经常化或准经常 化监督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保护环境法律主体合法环境权益的目的。 四、发展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立法应采取的措施 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立法缺陷严格地限定了市场主体、公众和社会团体对危害环境资源的行政行为进行干预的范围,既不利于环境资源民主原则的全面贯彻,防止非科学性行政抽象行为的蔓延,也不利于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的保护以及当代人和后代人合法环境资源权益的平衡保护。国外市场经济国家一些成熟的环境行政起诉权制度因为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一定的共同性被纳入到WTO的环境保护规则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投资、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之中,[17]因此,为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WTO的规则及WTO各成员国国内的相关法律制度接轨和兼容,我们应该参考以上启示有步骤地发展我国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是非常必要的。 (一)延展环境资源损害的范围 环境资源损害的内容应从目前的环境要素的损害、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延展至视觉、精神感觉等方面的非实质性损害。 (二)扩大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行使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案件范围 环境资源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环境资源权益因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受到非实质性的损害时,授予他们以行政起诉权;环境资源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成员的合法环境资源权益因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受到实质性或非实质性的损害时,承认该社会团体代表其成员起诉的权利;在排除环境妨害或消除环境危险的诉讼中,建立社会团体和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众支持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制度,在条件成熟时,还应确认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政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团体和公众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团体和民众对政府的环境资源行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法律上的对抗与制衡。 (三)授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行政起诉权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必须已经出生或存在,由于后代人目前没有出生,因此现时的立法不可能承认他们的起诉权。但是基于保护后代人环境福利需求的必要性,可以借鉴“保留遗腹子的继承份额”的思想,把后代人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损害和当代人法律权益的缺损联系起来,确认当代人的直接起诉权。如经过法理学的突破和立法改革,法律能够在将来承认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起诉权,那么就必须解决代表主体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各级人大可以设立后代人权益保护委员会,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没有必要再享有行政起诉权。有的学者认为应该让各级政府机构来代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又是区域或流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始作俑者”。因此学者们倾向于由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环境资源保护组织或当地的民众直接代表后代人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 (四)逐步放宽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 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除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概括列举和第12条的排除列举之外,应结合实际和WTO的司法审查要求以及我国在加入WTO前所做的承诺尽量扩大环境资源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把行政机关制定、的部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也列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另外,把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理纳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如果环境资源行政机关不愿卷进环境资源民事纠纷之中,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缩小环境资源行政处理的适用范围。当前,我国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正面临WTO规则的检验,我国应利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立、改、废的机会,把行政复议规定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非终局性的任意前置程序,取消或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作法。 五、结 语 深入地研究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全面地把握和克服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立法的不足。只有逐步地完善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立法,才能使我国的环境资源的纠纷处理法律制度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才能使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和环境资源法的公平、民主原则在环境资源行政诉讼领域真正得到落实。 资源环境论文:试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摘要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还处于“综合防治”阶段,没能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的调整社会与环境的关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现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改和完善。环境管理上则偏重于微观管理工作,体制上“块块”管理,没有站在社会经济发展转变的角度,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和引导行业发展。解决资源环境问题,也不能仅仅单独对资源环境加以保护的问题去考虑,应当综合衡量环境与发展、科技进步与居民消费之间的生态系统 ,制订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性的环境战略、法律政策。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从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出发,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全文着重论述我国环境立法的修订与机构设置,以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体系畅通。 关键词: 环境 资源 保护 法制 引 言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不可以否认的事实是: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立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环境问题产生的速度仍然远远大于环境问题解决的速度。中国社会几十年间经历了西方国家几百年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在这数十年急剧恶化,中国大众深刻体会到“千山鸟已绝,深溪不见蓑笠翁”的环境现实。为什么会这样?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究竟有那些不足之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种目的二元论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做到协调和平衡?如何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较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减少10%和“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 。虽然2007年这两项指标 首次实现年度双下降,但任重道远,环境与资源保护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突发性的破坏大事件时有发生,这和我国的环境状况相关联,有一定的必然性。如何理解并坚持同志提出的“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论断?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以损害环境与资源为代价。本文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具体分析。 一、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福建屏南环境污染索赔大案”、“松花江水流域污染”、“太湖蓝澡”、“塔斯曼海轮污染案” 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大气污染状况。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同时,2006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4985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1399万辆),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以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为例,北京市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城乡绿化、植树造林,采取各种措施防沙治沙,并率先在全国实施国iv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v标准),使得北京“蓝天”纪录不断刷新,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改善。这是北京市投入大量资金、付出了不懈努力的结果。北京市政府对大气的治理工作可说是一个榜样。然而,相较于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其它城市却很难复制它的治理模式。大气污染治理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以小的代价取得合适的效果。 2,水体污染状况。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2006年,27个国家监控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湖(库)2个(占7%),ⅲ类水质的湖(库)6个(占22%),ⅳ类水质的湖(库)1个(占4%),ⅴ类水质的湖(库)5个(占19%),劣ⅴ类水质的湖(库)13个(占48%)。其中,巢湖水质为ⅴ类,太湖和滇池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 。再以北京市2008年1月大中型水库水质状况 为例,作为饮用水源地-官厅水库水质为ⅳ类;而北京市2008年1月河流水质状况,除潮白河水系大多在ⅱ类外,其它水系基本上处于无水、劣v2类状态 。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形势仍然严峻,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3,其它污染状况。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2006年,全国近岸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远海海域水质良好。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7.7%,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为8.0%,下降0.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4.3%,上升0.4个百分点。全国海域共发生赤潮93次,较上年约增加13%,累计面积约19840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 (二)自然资源减少失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世界平均值以下: 水资源为1/4(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量2 200立方米,被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森林资源为1/10, 耕地资源为1/5 (为美国的1/10), 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的1/2。加之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气候、地形条件的限制,以及多年来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造成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联合国《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中国作为世界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的路是“危险之路 ”。 (三)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在实践中相冲突,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不可持续性消耗。(1)我国工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资源型)特点显著,且产品出口较快增长很快,如2007年上半年,钢材出口量增长97.7%,钢坯增长40.9% 。由于出口产品中相当大部分是的“两高一资”型产品,如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行业的产品,都消耗了大量能源,其旺盛的国际需求,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2)产业政策的不合理。《2007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十三篇明确要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而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篇第十九条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2,3,4,5)款也明确了加快汽车制造业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大力发展作为消费主义驱动器的汽车工业,是否可行,有待讨论。而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5697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46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4.3%,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534万辆,增长20.8%。预计2010年中国汽车数量可达到7167万辆 。若达到美国百人拥有汽车55辆比例,中国还将拥有七亿辆汽车。这相当于现在全球汽车总量,是中国的环境与资源无法承受的。(3)产品过度包装,回收利用少。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引发的资源浪费现象涉及普通生活方方面面。一盒巨大的保健食品礼盒,只有中间位置摆放着几个小巧的瓶状物;一盒大红袍茶叶,包装得更为繁琐,除了外层的手拎袋和雕花木盒,还有内层的两个独立的小木盒以及盒内包衬的黄色绸缎、造型精美的密封罐,最后才是装在塑料包装袋内的茶叶……。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每年产生垃圾近500万吨,包装物含量就占22%。而中国包装联合会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包装产品生产总值为4100亿元,其中占70 %、价值2800多亿元的包装物被一次性使用即耗费,而这其中的三分之一就是因过度包装造成的 。而回收利用方面未能建立起了一套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物没有被回收利用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潜在危害很大。2007年8月26日,首次提交审议的国家性法规《循环经济法(草案)》针对过度包装仅做出了原则性确定。 2,节能环保新产品的缓慢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水平 。2004年,中国超过俄罗斯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01年以来,中国石油消费高速增长。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07年我国共进口原油1.63亿吨,同比前年增长12.4%;进口成品油3380万吨,以此数据计算,我国石油依存度已近50% 。在能源供应拉响警报的同时,各个城市的“亮化”工程毫无顾虑的美化着夜空。节能灯具、太阳能电池、风能、地热资源、小型水电、生物质能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进展缓慢,缺乏政府大力支持。而在国外,日本采取了“绿色税制”和补助金政策,对混合动力汽车有高达6万元的补贴;美国也实行一些税收返还政策,计划2006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给予混合动力车和先进柴油车最高达3400万美金的补贴、补贴价减免 。 在欧洲,4000万人正从风电场获得生活用电 。 3,沿海制造业向中西部转移,可能同时面对的污染大迁移。随着出口壁垒加剧、人民币升值、能源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自身推进产业升级需要,把那些一般性加工制造业转移扩散出去向成本更低的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成为珠三角地区企业很现实的选择。事实上,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沿海地区约有1万多家企业到西部投资创业,投资总规模达3000多亿元。中西部地区,现阶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污染相对较小 。其生态环境却更加碎弱,一旦破坏更加不易恢复。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需要引导 。产业转移不应该把过剩的、污染的、落后的设备转移到中西部去,而是一种产业升级的转移。中西部不能重复拷贝东部,重复引进,重复20多年前东部沿海对外资“饥不择食”的情况。而作为西进企业也要把握转移契机,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自身的整合升级。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现状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相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3,环境资源单行法规。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单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环境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细则、《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规划法》等。4, 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规定;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也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6条明确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二)我国环境职能管理机构缺位 环境管理是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化,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建立和强化了环境管理专门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是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污染的行为,例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所谓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广义的环境管理的核心就是实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因此,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政府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按环境管理的范围可划分:(1)资源部门管理,各部委在职能范围内的规划和管理。如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的规划和用途的监督,水利部对水资源的管理,林业部对森林资源管理等。(2)区域环境管理,它主要是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与环境目标,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制定区域环境规划等,包括整个国土的环境管理、经济协作区和省、自治区的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以及水域环境管理等。例如,海河管理委员会、准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委员会。(3)成立部一级专门职能机构,将国家分散的环保职权集中起来。新成立的“环境部”是我国中央环境管理部门;省、市级政府建立了地方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一般也设立了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任。在较大的工矿企业里,设有环保科、室或专职人员。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环境管理部门虽有设置,但具体管理不到位。如:(1)部门分工缺乏合作。我国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涉及的部门有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主管部门是不明确的,多个部门皆有职责,而实际后果可能是都可以管都不去管。管理体制的不顺畅致使我国对“电子垃圾”的进口、回收利用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洋垃圾危害不容小视。此外,主管部门角色错位,既是“裁判者”,又是“运动员”,以致监管不力不公,甚至以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执法。(2)经济手段调节作用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制度是关于责任分配的主要制度。各国立法将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扩展到产品的全部生命周期,包括达到使用寿命后的处理。这种制度可有力地促进生产者在设计产品时考虑其环保性能和可循环利用性或可再商品性。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荷兰把rohs及weee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规定》 。而我国《循环经济法》去年才通过审议。(3)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对环境违法问题不作为,仅仅靠当事者的管理和监督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第三者的再监督参与,结合国家审计署的职能,施行环境审计。 (三)立法中的不完善 自《环境保护法》1989年修改至今近20年。面对日益恶劣的自然环境,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是覆盖领域不全,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如缺少土壤污染、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核安全等。而据报道,中国的入侵物种占世界危害性入侵物种的50% 。在《环评法(草案)》第四条曾规定,“制定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将一定类型的政策列入环评范围。这本来可以成为我国纳入政策法律环评的契机,但最终被以“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经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等理由而在正式立法中删除 。由于法规、政策的实施作用范围广,影响深远一旦有误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环境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大项目或污染重的项目,各级政府可以重视把关,中、小型建设项目却不在“评价”之列。而这些中、小项目不可能都建在园区,有些甚至紧挨居民区,却没有明确标准规定公众参与范围,使基层环保部门难以操作。3,许多新的制度与理念未能体现。排污权交易都没能在法律中规定。4,对当前环境问题针对性不强,缺少一部专门约束政府行为的环境法律。如地方保护问题等。 5,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江苏罚款的数额极其有限,最低的仅在1万元以下,而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最高只可决定2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20万元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此处罚力度,对于大的项目犹隔鞋搔痒,客观上甚至有鼓励违法之嫌。 (四)行政上的局限性 我国环境保护法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公众监督、公众参与为辅的“行政法”、“政策法” 。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是确立国家环境基本政策、原则、制度、责任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在适用上的关系。然而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公众监督和参与制度则更是少之又少。以致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成为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制度的积弊所在,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 1,环境职能部门的不独立性。环境保护部门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而经济部门和地方政府往往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追求目标,双方差异导致冲突发生。如2005年水利部环保局信息权之争 。环境保护部门在人事、财政、社会保障体制上无法独立于地方政府,而各级政府却有足够的冲动去提高gdp速度,确保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压力,往往难以对环境问题采取强硬措施。使得在环境问题刻不容缓的境地下,环境行政部门仍然是名副其实的冷衙门。履行环保职责的权力能力明显不足。以致罚款多少,环保部门竟要和违法企业去商量的地步 。 2,环保部门的权限设置不尽合理,处罚力度太小。例如,限期治理作为我国防治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环保部门只可以提出限期治理意见,而地方政府则可能为了某种利益而行政不作为,其结果是放纵违法行为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或破坏。在法律明确限期治理范围和条件下,既然违法排污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限期治理条件,就应当直接通过法律赋予环保部门决定限期治理的权限;而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2005年全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环评风暴”的结局是一共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但具体数额不等。江苏7个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火电项目均收到“罚单”,最高的罚款10万元,最低的则为5万元 。尽管“环评风暴”来得轰轰烈烈,但我们不竟要问,对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威慑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执法困局是近年来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根源。 3,环境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与区域化合作体制。由于环境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跨行政区域性特征,所以对环境要求实行更加系统型管理及决策,设立高级别的协调和决策机构。我国环境资源被行政区划分割,由不同的主体行使管理决策权,加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不同,缺乏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平衡和限制,最终导致环境破坏严重。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设置只重视行政区划机构而忽视生态区域机构的弊端暴露无遗。现有的一些综合治理机构,如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委员、淮河治理委员会、黄河治理委员会等只不过是协调通报监测机构。根本无法监管,也不可能综合治理。作为监督者,要想实现有效的环境执法,环保部门就应该实行垂直管理 。从区域环境资源保护的高度,统一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当今国际区域合作的经验值得借鉴,如欧盟、美洲国家组织、2003年11月中欧环境部长级政策对话机制正式启动等。英商6000万欧元购买宝钢600万吨co2减排量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社会快速发展与污染加剧、自然资源减少相伴随,现有法律没有很好的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国务院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环境保护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法律、财税、金融、信贷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普遍地建立起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才更能有力和规范,才更能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同时,环保部门的各项监管措施才更能有效得到落实并产生强有力的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 (一)加快现有法律体系的完善与顺畅 我国已基本形成的环境体系偏重于污染后的治理,未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到实处。法律上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许可证等一些预防性制度,但这些制度本身的规定都不十分完善,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并且也有浓厚的末端控制痕迹。如,“污染者负担”原则中对“污染者”的界定就是强调直接排污者,实际也是强调“末端控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施加于“末端”,施加于污染物的处理、处置,不利于“清洁生产”战略的展开,难以把污染控制延伸到对原料、技术、工艺等生产环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应着眼于: 1,在现行《宪法》中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紧密联系的,他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就指出:“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有赖于自然系统的功能维持不坠,以保持能源和养料的供应。” 2、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定已达20多年之久,经过几十年的施行,已与当今环境防治要求不相符合,应尽早修改。(1)立法目的二元化,即既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又要促进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后一目的占据了优势。有鉴于此,应明确环境保护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建议以“人与自然和谐”替换原第1条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 确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制度体系 ,建立细化、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3)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证环境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4)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5)赋予公众环境诉权,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6)加大处罚力度,赋予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权 (限期、限产、停排、查封、扣押、没收),提高法定罚款上限(最高为100万元 )。 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地位和其它单行法规的修订。(1)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关键,却势单力薄,收效甚微,环评范围狭窄。而放眼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将该制度扩展到战略层次。80 年代末,战略环评开始为全球广泛接受,作用于战略实施全过程(政策、计划、规划、项目),新的环评体系逐渐形成。如今,美国政府已经编制了好几百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 。而在我国如影视拍摄、自然保护区及名胜古迹的参观游览活动等,在目前都尚未纳入。不过,在地方法规中曾有一次不错的尝试。如2006 年 5 月,黄山市依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黄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在黄山境内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否则将被禁止拍摄。(2)环评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承担存在不足,客观上有鼓励建设单位违法之嫌。(3)部分单行法规急需修订。如《水土保持法》1991颁布、《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颁布,都早已不能适应现今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 4,环境经济政策。人的环境利益分为经济、资源、生态、精神四大类 ,环境与资源的使用是有价值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 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在决策中把环境与发展综合起来(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in decision-making)。因此,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措施更为必要。具体要重视以下几方面:(1)调整税收政策。对“两高一资”产业高税收,对环保产品给予税收优惠,调整现阶段过低的资源税。(2)资本市场的调节。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可以有效地限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此前,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3)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4)贸易政策调整。改变我国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5)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变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认识误区,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决策。 (二)支持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连,是伴随着罗马帝国的出现而产生于罗马法当中,公益诉讼的实质含义是,“原告代表社会集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而起诉” 。 目下中国,以环境权为基础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限制较多,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例如以个人提起的带有公益色彩的案件一般难以得到受理或被驳回起诉。如2001年10月17日,东南大学法律系施建辉、顾大松两位教师以观景台的建设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为由向南京市中院起诉市规划局,要求其撤销对紫荆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法院未予受理。 环境权的概念一般解释为:公民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有关国际文件中,关于环境权有不同的具体表达方式。《斯德哥尔摩宣言》(1972)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人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联合国《世界自然宪章》(1982)规定:“人人都应当有机会按照本国法律个别地或集体地参加拟订与其环境直接有关的决定;遇到此种环境受损或退化时应有办法诉请补救”。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指出,人类处于普遍受到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应该享有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气成果的生活权利。在我国关于环境权法律中的依据有:《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将环境保护确认为一项国家职责;《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公民环境参与权的规定,不仅是确定了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而且为保障环境权的具体程序规定等制定提供了依据。 在确立环境权基础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就有了依据。公益诉讼的产生打破了原有原告需与损害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规定,很是契合环境污染广泛性特点。对当下中国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推动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宣传。中国有息讼、厌诉的传统,致使法治观念淡漠,司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有纠纷找关系的盛行。通过公益诉讼这种近似团体、集体诉讼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广泛性的,可以最大限度的宣传环境保护理念。(2)公益诉讼可以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制约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 。(3)公益诉讼有利于预防利益损害、纠纷产生。例如,环境公益诉讼的提出,早于实际损害的发生,一条河流的污染可以影响人们的人身健康,但是,如在实际人身受到侵权发生之前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提取救济,就能充分保护利益避免不应有的损害。据权威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自1998年以来,环境纠纷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递增,光是2006年仅投诉到环保部门的环境纠纷就达40多万件 。 如果相关部门不严格执行环评法,造成大范围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公民或组织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对抗造成生态破坏的私人以及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抗渎职的政府部门,从而鼓励和激发公众参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积极性,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倡导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公众参与要求政府机关在做出有关环境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予以适当的考虑。公众的不同意见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及早发现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增加政府环境决策和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使政府的环境决策与管理更加符合民意和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公众也将能充分了解政府环境决策的理由和依据,使普通民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从而能够认同有关行政机关的环境决策,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使有关决策得到顺利实施。公众参与的方式是多样的,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环保组织ngo(非政府组织)成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据介绍,我国目前民间环保组织已有2700多家,近年来这些组织日趋活跃,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纽带。2004年,北京地球村等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26摄氏度空调行动”,倡议企业参与节能行动,该行动影响范围逐年扩大;2007年深圳出台了《民间生态公约》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指出,民间环保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然而在环境教育宣传方面,缺乏具体的法规对ngo给予支持。根据环保总局宣教司就环保宣传制定的两次行动纲要(《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和(《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时,却把环境ngo排除在外,没有条款涉及到对环境ngo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同时,ngo也面临着身分的尴尬,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依法进行登记。而在国外一些国家却赋予了环境ngo的行政参与权。如泰国宪法第56条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计划,实施前,须经由环境ngo、高等环境教育机关的代表等构成的独立机关审议;德国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环境ngo给与自然保护领域的参加权认定(主要包括意见表明权、专门家鉴定书的阅览权),如果权力遭侵害可提起诉讼 。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环保ngo差距依然十分明显,倘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2,新闻媒体对环境的深度关注,使得破坏环境的行为赤裸裸的曝露在公从的视野下,为我们所熟知的有影响环境事件中都有媒体的身影。不久前围绕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px项目 之争。最终市政府不仅邀请200名市民代表,面对面征询意见,且遵照了大多数的意见砍掉了巨大的环境隐患,让公众体察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但若是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很有可能我们只能在某一次重大环境问题反思中才能知晓px项目。 3,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减少和拒绝一些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如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筷子、杯子、纸巾、袋子)的消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油; 反对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引导自愿环境管制措施。在企业认证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014000认证,欧洲的emas(生态管理和审核计划)认证等;在产品的生态认证方面种类较多,如德国的“蓝色大使”(blue angel)、北欧的“天鹅标志”(nordic swan)、美国的“绿色印章”(u.s.green seal)等;有的国家还有多个生态标签计划,如瑞典最常见的标签有nvironment choice和nordic swan。 公众参与对环境决策的形成具有重大益处。而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并未真正建立,为使其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当:1,通过立法,确定公众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环境行政管理决策的范围,明确细节。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缺少明确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措施。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不能只有专家、官员、少数开发商参与,因为他们往往有可能因私利达到妥协,公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2,建立完善听证制度,把公众听证作为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让各方的意愿和利益得以表达,以使环境决策趋于合理。如圆明园铺膜听证会,是公众参与环保的有益尝试。3,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及环境状况公告制度,确立法定的环境与资源监测情况报告制度。调查表明,环境信息公开的指数全国最好的大概能达到60多分,但是全国还有上百个城市得分为零,包括污染非常严重的辽宁、吉林等地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2008年内的施行,将有望扭转这种糊涂账境况。 结 语 环境法的基础是人的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能力,环境问题发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利益要求时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生态利益所导致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事件,表明公众基本生存权、健康权日益普遍受到侵害,突出了中国环境法制度体系的缺失和弊端,迫切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唯有如此,才可确保每个人享有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活情趣的权利。 资源环境论文:协调资源型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对策研究 摘要:生态环境与城市化协调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资源型城市终将面临资源枯竭的问题,如何协调好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文章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了生态环境对城市化的影响,并制定了协调两者关系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市化;生态环境;资源型;协调发展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尽管国际学术界对城市化的研究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由于各个学科关注重点和理解的差异,迄今为止,关于城市化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解释。不同的学科依据各自的角度对城市化涵义进行界定,尽管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解释不尽相同,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的转化过程,从城市化的内涵可以看出,城市化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社会城市化、空间城市化。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如果缺乏统筹规划,同时面临资源衰减,那么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将会积累许多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 生态环境指人类环境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直接相关的那类环境。是自然界中各种生态因子和人类活动的复合生态系统,遵循整体、协同、循环、自生的生态规律,也受技术、体制、文化等社会关系的支配。具有调节、净化等功能。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62.5万,其中蒙古族18.3万人,下辖七旗一区,毗邻晋陕宁,南临古长城,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与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隔河相望,属“呼包鄂”金三角地区。东部临近环渤海经济圈,西部沟通我国西北,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和东中西结合部,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作用。 (二)资源概况 1.煤炭和天然气储量巨大 煤炭是鄂尔多斯市能源矿产中的最大优势。鄂尔多斯市煤炭的储量大、分布广、埋藏浅、易开采,以高发热量、高挥发性、高灰熔点、低灰、低硫、低磷的“三高三低”闻名于世。鄂尔多斯市也是我国主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区,目前鄂尔多斯市盆地内已探明天然气储量12337.44亿立方米,是我国第一个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万亿立方米的大气区。 2.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建材资源遍布全境 鄂尔多斯市的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蕴藏丰富。主要有天然碱、芒硝、食盐、硫磺、泥炭等,还有伴生物钾盐、镁盐、磷矿等,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广阔。 建材资源是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又一大优势资源。资源遍布全市,主要有石膏、石灰岩、石英砂岩、石英岩、黄土、花岗岩、大理石等。 3.水资源相对缺乏 鄂尔多斯市是我国相对少雨和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年降水除少量补给地下水、水库和内陆湖泊外,由于植被覆盖不好,水土保持差,大部分通过黄河水系汇入大海。鄂尔多斯市水资源总量为29. 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3. 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1. 0亿立方米,人均和地均占有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三)生态状况 鄂尔多斯市属内蒙古高原的鄂尔多斯高原,是全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重点地区之一。全市48%的面积为沙漠化土地,东部为丘陵山区,干旱少雨、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但矿藏丰富;西部为高原区,属典型的荒漠草原;中南部为沙漠区,库布其沙漠居北,毛乌素沙漠位南,是国家“三北”防护林的主要地段;北部及南部边缘为平原区,属黄河、无定河冲积平原,是鄂尔多斯市的粮、油、糖、果基地。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少且集中,风大沙多,年蒸发量为降雨量的十倍以上,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有40多天,十年九旱,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四)城市建设状况 鄂尔多斯市建成区面积250.21平方公里,道路面积5034.94万平方米,供热面积7189.30 万平方米。全市燃气普及率达78.13%,污水处理率达93.2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69%。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9.05平方米。 (五)经济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实现了资 开发的跨越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进入我国地级市前列,2012年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56.8亿元,比2011年增长13.0%。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亿元,同比增长3.0%。 二、生态环境对鄂尔多斯市城市化的影响分析 (一)促进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保证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优质的空气和水资源,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提高城市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文化素养的人口,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增强农民进城的意愿,促进城乡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高城市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对周边地区的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 (二)约束效应 恶化的生态环境会降低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水资源缺乏会使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空气污染严重会增加改善环境的成本,土地资源被破坏会抑制城市空间拓展,从而减慢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难以吸引投资和人才的进入,缺乏城市竞争力,从而降低城市发展速度;恶化的生态环境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危害了人体健康,城市居民会选择迁出,这样就造成人才流失,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破坏城市的形象,降低城市吸引力,不利于城市软实力的增强。 鄂尔多斯市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干旱并且沙漠化严重。而且,鄂尔多斯市处于能源工业发展初期,发展模式仍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和粗放经营为特征。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效应,重开发轻保护的发展方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了鄂尔多斯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三、鄂尔多斯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一)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创建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预防在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病”,解决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做到城市可持续发展,使得子孙后代能够有一个永续利用和安居乐业的生态环境。对于鄂尔多斯市而言,“生态城市”是目前最理想的选择。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少雨、土地贫瘠,城市环境基础差,科技水平、经济实力和人口素质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尤其是领导决策层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二要加强城市生态立法。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化、制度化是保障其战略、政策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三要建立生态城市化发展的管理机构。在政府领导下,设立跨部门的、综合的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四要重视生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态城市化发展必须重视增加科技投入,研制开发生态技术、生态工艺,推广生态产业,保证发展过程低污染或无污染,低消耗高产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走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之路。 (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创建节约型城市 目前鄂尔多斯市的城市化发展,资源浪费严重、耕地占用过快、资源能源供求矛盾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面对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诸多不协调问题,鄂尔多斯市应该吸取先行城市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坚持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理性增长”的道路,构建节约型城市。在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时,应该注重城市化的内在质量,把速度和质量统一起来。要把城市化发展与城市经济实力、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结合起来,使得人均gdp、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能够同步增长,居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多方面内容的水平得到提高,整个城市充满创造力。 实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要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原材料,大力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集约型经济增长之路,建设节约型城市。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社 会良性、互动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标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 鄂尔多斯市将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必然选择。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和草原生态奖补制度,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三区”发展规划,推进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转移农村牧区人口15万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国家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好中心城区百万亩生态圈、企业碳汇林、乌审旗“一河三园”等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实现沙漠增绿、资源增值、群众增收。二要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整治和复垦绿化力度,积极化解矿区矛盾,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意识,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体系。 结论 城市化实质上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空间扩张和生活水平提高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过程。在区域发展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人口集中,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作为城市支撑的基础面临着退化。城市化通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能耗增加和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胁迫;生态环境的保护又通过限制人口、排斥资本和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产生约束。但是,城市化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高速发展中的鄂尔多斯市,作为资源型城市,未来还会面临资源枯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协调好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资源环境论文:浅谈网络环境下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思考 【摘 要】 网络对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开发及利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环境下,加强地方文献的收集工作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保障。 【关键词】 网络环境 地方文献 资源建设 地方文献资源是反映特定区域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历史与现状的知识宝库。它是某一地域内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的群体活动方式的历史纪录,是地方文化的积淀,是了解和研究某一特定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科学和文化历史现状的主要情报来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地方文献数量与日俱增,内容丰富,其含义也在进一步延伸。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地方文献除了包含以纸质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外,光盘版、电子版、网络版的地方文献日益增多,各地的信息化工程纷纷启动,地方网站、信息港、电子港、地方论坛等层出不穷,网上的地方信息资源以几何级数在增长。这些网上信息资源地方文献特色鲜明,个性突出,但是收集整理的难度较大,为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既提供了机遇又提出了挑战。 一、网络环境对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影响 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环境,使文献信息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给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带来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加了地方文献的内涵与外延 在网络环境下的今天,地方文献数量与日俱增,内容广泛丰富,其含义也在进一步延伸。其形式和内涵同过去相比,已有很大区别。现在,地方文献不仅在当地出版发行,也在国内其它省份甚至在国外出版发行,突破了"地方出版物"这种传统概念。地方文献不仅有了方志、专著、期刊、族谱、地图等不同类型,也有了科技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等新成员;载体不仅有印刷型的书籍,也有了缩微品、录音、录像、机读磁带等品种。更大量的地方文献不是以书籍的形式出现,而是发表于各种各样的杂志上,散见于各种会议文件中,甚至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商品性宣传品里,用更快速度、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向社会传播。因此,文献的揭示已不能再停留在书刊表面,必须深入到书刊的篇章或知识单元里,去对文献进行多层次开发,把文献加工成有效信息,广、快、精、准地向读者提供多层次服务。 2、扩展了地方文献的载体形式。 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声像技术、计算机技术、光盘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文献的载体日益丰富,如音像、光盘、多媒体等等。这些新载体对地方文献收集、整理及开发利用将产生重大影响。 3、加深了地方文献征集、整序手段的复杂化。 在网络环境下,文献采访征集加工处理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发生了变化,地方文献的征集不但依靠传统方式来获取,而且要通过网上搜索、电视转录等形式,去广泛地获取地方文献资料。而网上信息资源杂乱、无序,更新速度快。因此,网络下载的地方文献信息必须进行综合处理,深度加工和重组,使大量随机无序的信息资源转化成有序的、便于利用的知识。在网络、电视资源采集时,都必须使用高科技手段,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科技素质和掌握高科技的能力,要求完善硬件设备环境。 4、宽泛了地方文献的工作内容 网络环境下,文献信息储存与传递的新系统和新载体将极大地丰富地方文献工作的内容,并将彻底改变"书本位"信息环境下形成的重视静态文献资料,忽视动态信息的思维定势,地方文献工作将围绕多种载体文献做文章,面对新的技术环境,地方文献工作内容将愈来愈丰富多彩。评价地方文献资料的质量标准也不只限于馆藏实体地方文献数量、结构和利用率,还要看在网络环境下,获取地方文献信息的能力。 5、拓宽了获取地方文献资源的途径 传统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获取的途径主要有:订购、征集、复制、交换、接收、呈缴、索取、捐赠等,而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方式成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手段,图书馆既可以通过internet下载地方网站的相关信息,还可以利用数据库光盘、录音资料、传真、电话、email等多种途径获取地方文献信息资源 二、地方文献的收集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 在网络环境下,地方文献的收集在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中仍将处于首要地位。在地方文献的收集中,网络带来的不仅是征集空间的扩大和征集手段的改变,也使得地方信息更丰富,也更见于不同载体不同文种文献中。为此,在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中应加强以下信息资源的收集:电视节目中地方信息的采集;实物资源的采集,包括地区物产实物,古建筑、石刻、匾额、名人手稿、信札、历史照片等特种资料;网上地方文献的收集, 包括网络数据资源,电子出版物资源、虚拟图书馆资源及地方网站和一些专业网站的信息资源;报刊地方文献资源的收集; 地方老照片的收集。 三、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保障 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将传统媒体文献转换成数字文献,以实现检索自动化,全面提升地方文献的信息服务力。 1、建立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是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基础建设。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首先要将各种不同来源、不同内容、不同著述形式、存于不同介质的原始数据以相应的电子记录组织成联机目录数据库,这是促进地方文献资源共享的第一步。在建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目录数据应统一规则、统一原则、统一协调;(2)成立cnmarc格式维护咨询小组,指导marc格式的执行、修订、补充工作;(3)尽快建立各种规范文档,促进书目规范控制在全国实施;(4)成立数据库建设专家委员会,指导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进一步开发各种专题数据库,发挥各馆资源优势,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2、建立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在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地方文献不仅以书籍形式出现,更多的是隐含在某些文献的知识单元中。分散在各种各样的刊物上,散见于各种会议文件之中,甚至出现在各式商业宣传品里,地方文献和其他文献一样,力求以更快的速度和醒目的方式向社会传播。因此,除了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外,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地方文献资源中利用率高、有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地方文献,在不出现或解决了著作权问题的前提下,转化为数字化的可检索的数据,建成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传输上因特网,为网络用户直接提供所需的全文信息。 3、建立地方文献多媒体数据库。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非书资料数字化成为可能,利用计算机新技术,通过对音频、视频、图像、文字等媒体资料进行数字化转换、编辑、压缩等技术处理,把馆藏地方文献中的各种声像资料转换成电脑可识别的数字化资料,储存在电脑网络服务器上,实现录音、录像资料的网上视听阅览,建成地方文献多媒体数据库。 4、筛选网上地方文献,建立网络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在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享受资源共享,丰富数据库。 网络信息资源内容丰富,所收录的资料全面系统,网络信息中有不少是经过筛选加工的二三次文献,包含了前人的劳动,是较成熟的信息,这对于自建数据库可免去大量的重复劳动;另外,对网络一次文献中的全文数据和图片资料等等,也可直接编排利用,不需再用手工录入或扫描,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和资金。利用网络信息建库,应根据特色数据库的搜集方向,选择一批有参考价值的网站和信息源,定期浏览,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关主题词、关键词,从中检索、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此外,由于网上信息更新很快,新网站不断涌现,可借助搜索引擎或网络机器人自动搜索,密切关注,以便发现最新信息。 资源环境论文:GIS在资源环境领域中的应用 摘 要: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和资源环境的特点,阐述了地理信息系统在林业、农业、及土地资源领域中的应用,并对gis在资源领域的发展趋势做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 1 引言 地理信息系统(gis) 是一种兼容存储、管理、分析、显示与应用地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是分析和处理海量地理数据的通用技术。gis 以其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系统、形象直观的应用界面、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等特点,能为现实地理空间上的物质和能量运动规律的研究提供方便、准确的管理和空间分析手段。因此, gis 与环境科学的结合运用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gis 与环境科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所具有的相似性和互补性,使二者的结合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预期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环境地球化学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 gis在农业中的应用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gis技术就被应用于农业领域,从国土资源决策管理、农业资源信息、区域农业规划、粮食流通管理与粮食生产辅助决策到农业生产潜力研究、农作物估产研究、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于gps和gis的精细农业信息处理系统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些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随着gis理论的产生发展以及方法和技术的成熟,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也逐步深入。从技术角度看,gis在我国农业资源与环境领域中的应用进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作为农业资源调查的工具,建立了农业资源地理数据库,实现空间数据库的浏览、检索等,利用gis绘制农业资源分布图和产生正规的报表。 (2)作为农业资源分析的工具,gis技术已不限于制图和空间数据库的简单查询,而是以图形及数据的重新处理等分析工作为特征,用于各种目标的分析和重新导出新的信息,产生专题地图和进行地图数据的叠加分析等。 (3)作为农业生产管理的工具,主要是建立了各种模型和拟订各种决策方案,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4)作为农业管理的辅助决策工具,利用了gis的模型功能和空间动态分析以及预测能力,并与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及其它的现代技术(如rs和gps)有机结合,便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管理和辅助决策。 3 gis在林业中的应用 林业生产领域的管理决策人员面对着各种数据,如林地使用状况、植被分布特征、立地条件、社会经济等许多因子的数据,这些数据既有空间数据又有属性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借用传统方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利用gis方法却轻松自如。 社会经济在迅速发展,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随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做出决策就显得异常的重要。常规的森林资源监测,从资源清查到数据整理成册,最后制定经营方案,需要的时间长,造成经营方案和现实情况不相符。这种滞后现象势必出现管理方案的不合理,甚致无法接受。利用gis就可以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及有关因子的空间时序的变化特征,从而对症下药。 林业gis就是将林业生产管理的方式和特点溶入gis之中,形成一套为林业生产管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减少林业信息处理的劳动强度,节省经费开支,提高管理效率。 gis在林业上的应用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 (1)作为森林调查的工具:主要特点是建立地理信息库,利用gis绘制森林分布图及产生正规报表。gis的应用主要限于制图和简单查询。 (2)作为资源分析的工具:已不再限于制图和简单查询,而是以图形及数据的重新处理等分析工作为特征,用于各种目标的分析和推导出新的信息。 (3)作为森林经营管理的工具:主要在于建立各种模型和拟定经营方案等,直接用于决策过程。 三个阶段反映了林业工作者对gis认识的逐步深入。 目前gis在林业上的应用主要有: (1)环境与森林灾害监测与管理方面中的应用,包括:林火、病虫害、荒漠化等管理,如在防火管理中,其主要内容有:林火信息管理、林火扑救指挥和时实监测、林火的预测预报、林火设施的布局分析等。 (2)在森林调查方面的应用,包括:森林资源清查和数据管理,这是gis最初应用于林业的主要方面、制定森林经营决策方案、林业制图。 (3)森林资源分析和评价方面,包括:林业土地利用变化监测与管理、用于分析林分、树种、林种、蓄积等因子的空间分布、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林权。 (4)森林结构调整方面,包括:林种结构调整、龄组结构调整。 (5)森林经营方面,包括:采伐、抚育间伐、造林规划、速生丰产林、基地培育、封山育林等。 (6)野生动物植物监测与管理。 1993~1997年,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援助的“中国森林资源调查技术现代化”项目顺利执行。以全国林业监测站点数据和遥感数据为主要信息源,进行全国林地生态类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在空间上和时间序列上完整、系统的反映林地区域不同的生态系统特点、林种、群落特征及其林(树)龄。 4 gis在土地资源中的应用 gis技术最初在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上的应用主要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图件和属性数据的存储、查询等管理工作等,基本上没有数据的空间分析及其它决策功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在土地科学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了土地评价工作(土地的适宜性或多宜性评价、土地的生产潜力评价、土地持续利用评价、城市地价评估、耕地地价评价等),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多目标规划),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现状分类与制图,以及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动态监测。 5 结论与展望 gis在资源环境领域的应用方兴未艾,从技术、地理信息、经济社会的需求等方面分析,在该领域有以下趋势: 结合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以电子政务相关工程为基础,推动gis在资源环境管理中的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任务,gis在以资源、能力、生产、资金等空间综合配置、优化组合为目的的信息化建设中,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相应的应用工程,推动gis的发展。用往专业化方向发展,功能由通用管理功能转向资源评估、监督、跟踪分析等专业功能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各方面的矛盾及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诸多的关联性,分析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建议,需要功能更专业化的gis软件系统支持。 资源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及发展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公共图书馆系统三大群体的文献信息服务共建共享以及电子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现状,阐述了我国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正在开展的工作以及今后应该开展的工作。 关键词:文献信息资源共建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环境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资源已上升为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信息资源的共享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是现代文献服务的基础,也是文献服务工作者为之不懈努力的目标。随着文献资源种类的增加和价格的增长,人们对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期望越来越迫切。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而建设的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已具有相当规模。网络环境下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正逐渐成为决策领导机关、图书情报部门及社会大众的共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将进入一个更新的发展阶段。 1.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 1)自1998年4月,国家成立了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委员会以来,在国家层面上,以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公共图书馆系统三大群体的文献信息服务机构开始了实施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近年来,这些群体文献信息服务机陶在各自的系统内已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得很有声色。如在科技系统,科技部等部委组织推进的由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工程技术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图书馆、中国医学科学图书馆组成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建设项目,其网络服务系统就是按照“统一采购、规范加工、联合上网、资源共享”的原则,采集、收藏和开发理、工、农、医各学科领域的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科技文献服务系统。该系统目前有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外文会议论文数据库、外文科技图书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文会议论文数据库和中文学位论文数据库已在网上开通。 其他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国防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中国工程技术信息网( cetin),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建设的国家数字图书馆,拥有30多个中心馆的全国医学图书馆资源共享网络。 中国高等教育系统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由国家计委批准教育部组织建设的以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为依托的网上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一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 calis)共建共享数据库。该网络系统由1个全国管理中心、4个全国文献信息中心、7个地区文献信息中心和61所“211工程”立项高校图书馆组成。作为中国大专院校的信息保障体系,它不仅为全国高校的教学,科研人员的研究营造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信息网络环境,同时还提供了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 公共图书馆系统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由文化部规划兴建的中国国家图书馆信息网络工程,以及由国家图书馆等124家图书情报单位发起并成立的全国图书馆信息咨询协作网。这些网络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国家图书馆与各省、市、县图书馆连接起来,将丰富的信息资源转变为数字化信息,以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 2)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也卓有成效地开展。如以江苏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为龙头,从1996年起开始建设的“江苏省科技信息网”,到2000年底已经联通了全省13市64县及10多个科研院所中心,还建成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数据库资源。1999年12月,浙江图书馆与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科技情报研究所共同签定信息资源共享协议,同时,三单位还将进行联合编目,网络互联。上海于2000年建成了由公共、科研、高校、情报四大系统65家的图书情报机构组成的“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 3)电子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及共享有了很大发展。近些年,电子文献的出版力度远远超过书本文献的增长幅度,电子文献的出版物大有取代书本文献之势。如重庆维普公司开发出版的“中文科技期刊篇名数据库”,1989 - 1999年收录有期刊7000种,2000年后收录有1.2万余种期刊的题录、摘要信息,学科范围覆盖理、工、农、医以及社会科学各专业,已成为国内检索中文科技期刊的重要工具。由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和光盘国家中心共同出版的“中国学术期刊”,收录有5721种国内核心和有专业特色的期刊全文,到2000年底累计全文文章总量已达500篇,题录1000万余条。内容覆盖理工、农业、医药卫生、文史哲学、经济政治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它的数据库网络版有9大专辑,126个数据库,网上数据每日更新,是目前中文期刊收录量最多的一个全文数据库。镜像数据库和网络数据库,除清华大学的“中文学术期刊数据库”外,还有维普公司的“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公司的“万方数据库系统”、书生公司的“书生之家”和超星公司的“超星图书馆”。目前,国内许多重点高校的图书馆电子文献的订购经费已超过总文献经费的300/0之多,电子网络文献的迅速发展已经给全民提供了更加便捷文献信息资源的途径。 2.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动态 2.1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从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正以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形式全面推进,已形成了计算机网络大环境,共享网络建设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强大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种类型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仍然是今后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如江苏、上海、浙江、深圳、广州等已开始以各自的联合或协作方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整体化建设原则,建设公共、科技、高校的图书文献馆之间互联互动的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有的正开始起步,有的还正处于酝酿之中,在这些地区,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有关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议题的会议,讨论本地区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以积极地推进本地区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发展。 2.2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随着各种各样的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的建成以及因特网上免费文献信息资源的出现,国内各图书情报单位正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情况积极参与加入各种共享网络、知名网络服务系统,以及利用因特网上免费文献信息资源,构建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献信息资源网络服务体系,使各种文献信息资源得到广泛利用。文献信息资源联合订购也是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种方式。今后凡价格高、利用率高、知名度高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仍应采取集团采购,这样既可以节约经费,又可以节省精力提高效益。 3.网络环境下资源共享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完善 网络环境下,网络安全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凸显了其复杂性。用户在进行资源共享的时候,总是希望自身的权益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图书馆在提供资源共享的时候,必须满足用户的这种需求。因此,国家必须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得在资源共享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图书馆立法是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的一个标志,图书馆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图书馆法律都比较完善。我国图书馆在资源共享的建设的同时,也在逐渐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资源共享方面的法律法规大致包括以下层次:科技进步法、信息资源共享法、政府信息公开法;行政管理法规、国家与地方颁布的信息资源共享条例;共享管理的具体方法、共享管理建设规范、服务监督与评价办法、科学数据汇交方法等。随着国家对资源共享建设的重视,国家层面上的资源共建的规章制度也必将更加完善。另外,对资源共享的组织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以及解决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兼容等方面问题的制度建设也会更加健全。并且为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等配套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水平,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营造有利于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的制度环境。这样,就可以确保资源共享的稳定发展。 资源环境论文:浅论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安全策略研究 论文关键词:云计算 图书馆信息资源 信息安全 论文摘要:云计算将使数字图书馆在软件环境、硬件存储、应用平台与服务方式等方面发生深刻变革,同时也会使信息资源面临很多安全问题。在云计算应用过程中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标准,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存储,实现信息资源的保密性与完整性、严格划分操作权限、加强用户访问控制,以保障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 云计算是google提出的全新的互联网应用模式,是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和网格计算等计算机科学概念在互联网上的实现。而随着web2.0技术的发展,数字图书馆也更多地采用了web2.0的理念和技术,用于改善自身服务,扩展高端复杂网络应用,向图书馆2.0迈进。因此,采用云计算的模式作为数字图书馆的底层架构,在软件环境、应用平台、数据共享等方面能够极大地改善图书馆的服务,是目前最具性价比、最可靠、扩展性最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处于早期应用阶段的云计算若想在图书馆大有作为,尚有很多不够成熟和有待商榷的地方,其中信息资源的安全问题尤显重要,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云计算将会带来的安全风险,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1云计算的功能特性 云计算是指基于互联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即把存储于个人电脑、移动电话和其他设备上的大量信息和处理器资源集中在一起协同工作,其基本原理是通过使计算分布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真正的云计算环境应该具有六个关键的特性:一是云计算是以用户为中心的。作为一个使用者,一旦用户连接到云中,那里存放的任何东西,包括文件、消息、图片、应用等都将变成用户的。二是云计算是以任务为中心的。用户只需关注自己需要做什么和应用程序如何完成任务,使用哪一个应用程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三是云计算是强大的。云中数百或数千台电脑连接在一起所形成的巨大的计算能力是远非一台单独的台式机所能比拟的。四是云计算是易于访问的。由于数据存储在云里,用户可以从多个库中即时地检索更多的信息。与使用台式机不同,用户不再受到单一数据源的限制。五是云计算是智能的。随着各种数据都被存储到云中的计算机上,为了更智能地访问这些信息,数据挖掘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六是云计算是可编程的。大量需要利用云计算的任务都必须是自动化的。 2云计算给数字图书馆带来的变革 2.1便利的软件服务 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将不必购买本地安装形式的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各种类型的操作系统及开发软件,所使用的软件都是以网络服务的形式由云服务商直接提供。sales force、googleapps和zohooffice等都是迄今为止这类服务较为著名的公司。 2.2超大规模的计算和存储服务 基于云计算的数字图书馆以云计算服务器为核心,动态部署虚拟的硬件提供存储和计算能力,并通过web云接入,为复杂网络应用提供可能,实现“无处不在”的访问。对于图书馆而言,无论是自建的还是购买的信息资源,将来都可以存放于“云”上,而不再需要“镜像”于本地,其存储和管理都由“云”来完成,从而克服目前图书馆服务器访问限制的瓶颈。 2.3方便的平台服务 平台服务为图书馆根据自身业务创建各自的应用软件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数字图书馆用户可以使用中间商的设备来开发自己的程序并通过互联网和其服务器传到用户手中。目前主要的平台服务包括google application engine(gae)企业应用软件引擎和salesforce的网络应用软件平台force.com等。 2.4全方位的网络扩展服务 云计算环境下的数字图书馆作为一种服务中介,至少在技术上能够将分布式存储的数据库和一站式的检索界面结合起来,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组织、关联、导航甚至可视化服务,实现不同“云”之间的互操作。同时图书馆可通过即时通讯或开放多种web2.0的服务方式为读者提供定制服务、在线帮助等全方位的用户交互服务,以更为人性化的方式拉近用户与数字图书馆的距离。 3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问题 虽然云计算能够对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带来深刻变革,但是所有的信息资源都高高挂在“云端”而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无论是对于云服务提供商,还是使用云服务的图书馆,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风险。对提供商来说,如何保证用户存储在云中的数据的安全?对图书馆来说,如何才能相信提供商能保证云中数据的安全?这些都是云计算应用急需解决的问题。 3.1云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的安全保障 3.1.1如何保证用户信息资源的安全性与可用性?虽然“云”从技术上使用了数据多副本容错、计算节点同构可互换等措施来保障服务的高可靠性,但从相关报道披露的2008年10个最糟糕的web2.0网络故障事件来看,其中有多项与云计算应用有关,例如亚马逊s3服务的中断、googleapps(在线办公应用软件)的中断服务、gmail邮箱爆发全球性故障,微软的云计算平台azure停止运行约22小时服务等。这些故障事件让那些还处在“云雾”中的多数业内人士和用户对于云计算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再度产生了忧虑和怀疑。 3.1.2如何为用户提供标准、规范、风险共担的服务?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亚马逊的云服务合同,就会发现很多条款是不合理的。比如第7.2条款中规定:我们对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破坏、删除、销毁或弄丢任何你的内容或应用的程序不负有责任。在该合同中,服务提供商并不承诺对任何数据泄密事件以及被破坏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或义务。可见,由于目前缺乏云计算架构的安全模型和标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有可能规避大部分安全风险,而将风险转嫁给用户。 3.1.3如何得到用户的信任?信任问题是云计算发展过程中的大障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金海认为,云计算要普及很不容易。他提到,人们会信赖地把自己的钱放到银行里,因为银行是国有的。“银行背后有政府的法律保证,但云计算运营厂商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却没有任何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在制度上的保证,因此用户不敢把数据放进运营商的数据中心里。” 3.2云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信息安全需求 3.2.1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图书馆对云计算最大的担心在于数据资源的安全性,无论是书目数据、读者数据、流通数据还是电子书刊、特色馆藏数据库等数据,一旦丢失,后果将不堪设想。云计算环境下本馆的数据、程序都不在本馆机器上,如何保证数据的意外丢失、毁损、非法收集、处理、利用?怎么保证明天这个“云”还存在?明天还能正常访问本馆数据?数据能否绝对安全将成为最基本的要求。 3.2.2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图书馆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云时代不仅依然存在,并且还有新变化。图书馆购买云计算服务后,将自己的数据交给云,由云计算企业托管这些数据。从理论上讲,用户应该完全拥有被托管数据的知识产权。但是在现实中,云计算企业深知“数据核心”原理,因而他们会千方百计利用这些数据,并以数据整合、数据挖掘、知识服务的名义使用户数据利用合法化。近年来,oclc利用worldcat中集成的馆藏数据,开发出了一些新产品,如每季的大学与研究图书馆推荐书目等,这些产品知识产权的界定将成为新的问题。 3.2.3数据保密需求。图书馆的读者、借阅、财经等数据交给云计算服务商后,具有保密控制权的并不是图书馆,而是云计算服务商,而在云计算环境下要求保密的这类信息随着信息服务的多元化,将有可能出现在整个信息服务的收集、传输、处理、利用、存储和传播的各个环节,这将严重威胁各图书馆的信息安全。虽然每一家云计算提供商都强调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用户数据,但也仅仅是指数据在网络上是加密传输的,数据在处理、存储和传播时的保护仍然没有解决。 3.2.4用户权限管理。用户权限即合法用户可以进行的具体操作。用户登录到云环境下的数字图书馆之后,可进行的操作有浏览、检索、下载、创建、更新(修改和删除)等等。但不是每个用户都可以进行所有的操作,不同的用户将具有不用的权限。在云环境下,图书馆数据的创建、更新及整合等事宜,仍将由图书馆负责,比如每年进行的大量读者数据的更新,馆藏书目数据的维护,以及随时需要提交的馆藏信息、订购信息等等。这样就要求云计算环境能够对普通用户、图书馆管理者和云计算服务商进行合理的权限划分与管理以保障数据安全。 3.2.5访问控制管理。访问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各图书馆信息资源不被非法访问和使用。云计算环境对于黑客极具吸引力,因为云本身不但集中存储了各种资源,对于恶意软件的隐藏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再加上云环境的高度复杂性,不可避免地会给黑客留下一些机会——他们可以通过寻找云环境内的安全漏洞,来窃取用户资料或破坏所存储的信息包括图书馆的各种数据,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予以防范。 4云计算环境下的图书馆信息安全策略 针对上述云计算的安全风险及数字图书馆的安全需求,图书馆在云计算的应用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策略。 4.1相关标准及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在云计算应用过程中,图书馆界应该组织对于应用云计算所需的标准和相关协议的研究,形成行业的应用规范。同时,由于信息安全和保密问题,更多的是政策层面的问题,云计算企业的管理政策、企业信誉、甚至国家政策,都可能对云计算信息资源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需要整个产业链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磨合、谈判和研究,以促成相关管理章程或政策法规制度的出台,从而对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追究及各方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4.2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管理 云计算环境下为了保证图书馆数据的万无一失,对于服务商和图书馆来说,都应该采取更为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一方面,作为服务商应采用目前最为先进的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来管理和存储数据资源。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是采用数据副本的方式进行容错,它不需要冗余设备,通过对每个虚拟盘创建多个副本来提高数据可用性和访问性能,更适于在云环境下的海量存储网络系统中实现。另一方面对于图书馆而言,各馆也应自行对馆藏各种数据资源进行及时、全面的备份并长期、可靠地保存。 4.3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保密性与完整性实现 云计算环境下为了保证“云”中的信息资源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下载或恶意篡改,应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其核心内容公钥基础设施pki的应用。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是提供公钥加密和数字签名服务的系统或平台,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发放机构(ca)和关于公开密钥的安全策略等基本成分共同组成。pki的建设和应用,使云环境下的图书馆可以在各种网络应用中方便地使用加密和数字签名技术,从而保证了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为图书馆营造起一个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 4.4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操作权限管理 云计算环境下的图书馆可以根据用户信息需求的不同,将用户从低到高划分为若干个层级,并严格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权限。目前较为成熟的权限管理与控制技术是特权管理基础设施pmi(privilege management infrastructure),它是基于属性证书(ac)的授权管理平台,它以pki体系为基础,向所有用户提供与应用相关的授权服务,能够在用户请求服务时进行权限验证,成为用户和服务提供者间的安全通信基础。图书馆通过pmi进行授权管理,使普通用户登录进入“云”后只能根据事先指派的角色进行数据查询;而承担图书馆数据维护工作的用户登录系统后,则能够按照该管理员的角色分派相应的操作权限,完成具体的数据维护工作。 4.5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用户访问控制 云计算环境下的用户身份认证对于数据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认证的授权用户才能访问云中的相应的信息资源。由于云计算环境的异构性、动态性、跨组织性等特点,不可能要求用户在使用每一个云资源之前都要进行身份认证,因此云环境下的图书馆可采用单点登录的统一身份认证方式,被授权的图书馆用户只需主动地进行一次身份认证,随后便可以访问其他被授权的资源。通过单点登录的统一身份认证与pmi权限控制技术,能够根据不同用户的层级对应地设置不同的资源层级访问权限,二者形成匹配性,从而严格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以有效地保证数据与服务安全。 5结束语 云计算模式的出现,给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作用的发挥带来了机遇。数字图书馆云服务平台具有动态的、自适应的系统组成能力与集成机制,能实现分布式数字图书馆服务的虚拟化,能实现更大程度的资源共享与协作。当然,目前云计算的应用还处在探索阶段,相信随着图书馆界对云计算技术的关注以及安全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关于高职 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教学创新研究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具有极强的实践操作性。瞄准能力培养,改革传统教学,并创设有利于学生把学前教育科研的有关理论运用于实际的教学情境,有计划、分步骤地引导学生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学生的学前教育研究意识、研究能力甚至专业素质就能够得到明显的提高。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学;创新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把学生培养成既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又有善用已有理论解决幼儿教育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人才。该专业学生缺乏学前教育研究的亲身经历。传统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材偏重于传授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知识,实践证明,如果教育者树立科学的高职教育观念,引导学生把学前教育科研的理论运用于实际,改变并创设有利于学生的教学情境,有计划、分步骤地引导学生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学生的学前教育研究意识、研究热情、研究能力甚至专业素质就能够得到明显提高。 以课题研究样例为参照,丰富学生科研直接经验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知识体系可以分为纵向的学前教育研究设计和横向的学前教育研究实施两大部分。无论纵向的学前教育研究设计,还是横向的学前教育研究实施,都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研究经验。然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缺少的恰恰就是这一经验。为了增强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直观感知,教师应结合学期备课为学生安排一些典型的学前教育研究样例。这些样例包括学前教育研究实施方案、学前教育研究报告等,还可以包括一些近年来学前教育改革创新的综合性案例。 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结合备课设计使用有机搭配的三类样例,能够为学生提供非常生动、具体的学前教育研究情境。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边讲理论知识,边引导学生阅读样例,不仅能够直接充实学生本课程的实践经验,加深学生对理论的感性认识,而且还能间接培养学生关注学前教育改革状况,追求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发现并研究学前教育问题的良好习惯。 由于样例是一个研究设计或研究实施的整体,在《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讲授中,实施样例教学的效果远优于教师的举例。只有在样例中,学生才能更深刻、更准确地理解:什么是研究课题名称,什么是研究设计,什么是研究类型,什么是研究方法。 目前,许多教材也注重样例介绍,但教材上的样例始终需要授课教师化难为易,化大为小,化远为近,量学取材,灵活运用。为了提高样例的参照性,建议教师为学生布置样例时,针对每一章的内容,应至少安排两个不同类型方法运用的样例。每一样例都应完整体现该研究实施的整个过程。在教学初期,全班应使用统一的样例,待学生基本入门后可引导学生自己检索样例。 以随堂探究设计为主线,培养学生科研技能技巧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是一门可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学生科学的学前教育行为能力的养成。将《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中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相关技能、技巧有目的、有计划地分散到每一堂课,加强教学的计划性、针对性以及实践性,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必然选择。 如结合学前教育研究理论介绍,教师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较为规范的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名称,然后让学生根据已经学过的学前教育理论及经验,自行选择一个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并准备课题论证;结合文献检索理论的学习,教师为学生提示适合其学习参考的学前教育文献及其检索途径、方法,并安排学生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进行文献检索,完成书目登录、摘要、文献综述等检索工作;结合观察研究、调查研究等理论的学习,教师督促学生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审查自己选定的研究课题的方法,并进一步展开课题论证等等。选择并论证课题活动可以贯穿整个《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有些学生选择的课题可以成为他们毕业论文的准备。 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引导学生随堂探究设计的机会很多,只要教师结合教学进程,紧盯学生学前教育科研技能技巧养成这一目标,可以说,这样的练习触手可得。如“观察研究”章节中有许多观察记录表,教师从探究设计的角度,让学生完成填写并进行分析,空表格就会变成活教材,既可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也能引导学生进行探究设计,教学效果明显不同。 学生随堂探究设计学习,每一个环节持续1~2周,有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随堂任务,有的学生可能难以完成。如有的学生能够检索到相关文献,有的学生检索不到文献。检索到文献的学生可以考虑课题论证,检索不到文献的学生除了进一步检索文献外,就要求从选题的价值原则重新审查课题,以确定是进一步检索,还是重新选择课题。由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起点及培养目标的特殊性,一方面,授课教师容易忽视或拔高学生教育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另一方面,高职生图书资料的检索使用意识和能力也不同于本科生,目前学生随堂探究设计这一学习方式被许多授课教师所忽视,直接导致《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显得枯燥。 以课外文献检索为动力,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 科学的学前教育研究方法本身就是在心理学、教育学、实验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课程的教学只有与学前教育其他专业课程的教学密切联系起来,才有可能成为一门具有实践基础的学科,才有可能真正促使学生教育科研能力和素质形成与提高。因此,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用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论的眼光考察学前教育史上的一些事实或现象,特别是一些教育家的学前教育实践;用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论的方法分析评价周围幼儿园管理及其教育教学的实施;还可以用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论的立场审视当前学前教育改革的动态与举措。 本研究所指的文献检索可以分为《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文献检索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文献检索两部分。《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文献检索可以丰富学生本学科的知识视野,加深学生对有关理论的理解和准确把握,培养学生对学前教育科研的兴趣爱好。学前教育专业的文献检索,笔者把它叫做拓展学生学前教育视野的文献检索。这种检索从表面上看,似乎不是《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课程的教学任务,但若从学前教育科研与学前教育实践的联系出发来考虑,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环节,更不应把它看成负担。只有学科的文献检索,而没有专业的文献检索,学生的学习始终处于肤浅与枯燥的状态;只有专业的文献检索,而没有教育科研方法的文献检索,学生的学习又会处于盲目与混沌状态之中。拓展学生视野的文献检索是学前教育科研的肥沃土壤,《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文献检索是田间精耕细作,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保学生既掌握够用的基础知识,又能形成发展保育教育的创新能力——应用能力。 要拓展学生学前教育视野,《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教学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结合本课程的教学,经常引导学生从研究的角度回顾学前教育史、心理学、教育学中的“儿童事件” 、“幼儿故事” ;(2)结合文献检索理论的学习,要求学生检索学前教育的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以及三次文献等,并加以交流;(3)结合观察法的学习,要求学生检索使用不同观察记录方法的文献,体会各种记录成果如何成为研究的素材;(4)结合实验法的学习,要求学生检索现当代学前教育改革的典型案例与当前国家学前教育管理与改革的法律法规,等等。 拓展学生学前教育视野的文献检索,有利于学生从更广阔的领域选择课题,选择更典型的课题。这种文献检索贵在教师根据所授理论,或从理论延伸、或从方法使用、或从事业创新的视域为学生提供信息源,提高文献检索的效益,保持学生开展课外阅读的浓厚兴趣。 以尊重幼儿为目标,陶冶学生的情操 学前儿童的身高在90~110厘米左右,体重在13~18公斤左右,在传统文化中他们是“小孩儿”。而在现代教育理论中他们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性正在形成中的人。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并不是为了科研而科研,而是让未来的学前教育工作者能够准确判断眼前儿童(个人或集体)身心发展水平及其表现,针对眼前儿童发展愿景,实施教育并评估教育效果。这一过程不仅需要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更需要学生具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学前儿童,尊重学前儿童的道德情操。 应该说,陶冶学生的学前教育情操贯穿于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的全过程。但由于《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本身的特殊性,其对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情感又具有特殊的意义。《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课程教学为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问题的能力,不仅可以对教材中列举的许多样例进行具体探究操作,而且应有意识地对师生、家长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幼儿保育、教育中的矛盾和问题展开分析研究。这些活动可促使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保证幼儿“跳一跳,摘桃子”地发展,帮助幼儿、幼儿教师及家长矫正幼儿已经形成的不良行为。促进发展或问题解决的活动本身就是一个选择课题、制定方案、搜集资料、撰写报告的过程,就是一个研究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学生不仅能获得成功的体验,而且能加深对幼儿教育理论的认识和体会,加深对幼儿的热爱与尊重。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知之深则爱之切”。《学前教育科研方法》课程有意引导学生接近幼儿,选择学前教育保育、教育中的问题加以研究解决,能够直接促进学生专业理想的形成与专业素质的提高。 为了培养学生的学前教育情操,要求《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教学要做到:(1)授课教师应坚持经常深入学生,做到师生经验共享;(2)重视实训教学,确保实训教学的开出率;(3)教会学生关注幼儿、亲近幼儿,学会与幼儿一起游戏;(4)对一些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教育研究的具体方法进行系统强化训练、小单元训练、提前训练、提前应用。 总之,高职是一个全新的高等教育类型,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的样例、探究设计、文献检索以及尊重幼儿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新形势下的高职教学理应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转变教学观念,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以新的课程方式促进学生发展。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试论中小学教育科研的意义和方法 【论文摘要】民族振兴依靠教育,教育振兴依靠教师,教师技能提高依靠教学实践和研究,而教师的教学实践和研究都离不开教育科研方法的指导和引导。本文试就中小及教师的教育科研的意义和方法进行探讨,以便同仁借鉴。 【论文关键词】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 什么是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是以教育理论为武器,以教育领域中发生的现象为对象,以探索教育规律为目的的创造性的认识活动。简单地说,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只要能够在工作中发现教育上的问题,并能运用正确的,系统的方法,去求得科学的结论,去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种活动就称之为教育科研。 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个目的.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目的,就是通过教育科学理论为武器,以中小学教育领域中发生的现象为对象,探索新形势下新的、未知的教育规律,以便发现中小学教育过程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正确地指导今后中小学教育的工作,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事物总是前进的、发展的.我们的教育工作,它必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指导教育运行的规律也必然在丰富、在完善、在发展.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只有联系本职工作认真地、不断地探索,才能培养和造就更多更好的社会劳动者。因此,开展和加强中小学教育科研,对于深化教改,切实搞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开展和加强教育科研,是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改革现行教育中的思想、体制、结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中的已经过时或落后了的东西。而这些方面的改革都亟需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给予正确的回答,提出有效的措施,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这是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提供科学理念依据的源泉,是推动教育改革与实践发展的动力.进行教育科研,每一位中小学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因此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挥主人翁作用,为推进素质教育,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 2.开展和加强教育科研,是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 我们知道,学校的每一门学科,都涉及到教育科学的理论;每一门学科的教学,都需要教育科学理论去指导.教育是一门艺术,广大中小学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地进行教 改实验,勇于创新,用取得的成果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对学期或学年度所实验的课题或项目应进行书面总结,找出差距,继续研究.这样边研究,边实践,自编自导自演,既可以优化“教”,也可以优化“学”,既经济快捷,又方便实惠.所以说,教育科研的成果,一旦被广大教师所掌握,就可以变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现实力量.目前许多学校都总结提出了“抓科普、促科研,以科研带教研”等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辽宁盘锦市实验中学,非常重视学校科研组织和科研活动的建设.他们不仅把科研成果通过报刊杂志进行宣传报道,而且还积极主动地把经验丰富的教师派出去巡回讲学、作报告.这样做正是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便修正和完善自己的科研理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数十年长期坚持,因而成为全国一流中学.该校的科研带头人魏书生,也逐步锻炼成为教育实验改革的专家,全国知名。 3.开展和加强教育科研,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的需要 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依靠科技.科技的发展要靠教育.而教育发展的关键在教师.也就是说,教师的素质决定着教育发展的水平。从古今中外教育史的发展看,那些著名的教育家无不是经过教育科研---长期不断的教育实践发展而来的.我国古代的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温故而知新”等教育教学的理论,并终身为之实践,因而成为历代尊崇的教育思想家.我国现代著名的人民教育家陶行之先生,他的”生活教育”的理论,就是他在数十年教书育人的不断实践中总结创立的.我国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也是在他十多年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边实验、边总结、边研究,才不断取得优秀成果的。……概言之,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密联系的教育科研活动,经过选择课题,定向研究,不断总结积累,不仅可使“教”有特色,逐步提高教学质量,而且能提高教师自身的科研素质和实践能力.可以说,教育科研活动正是造就教育家,造就一大批卓有成效的教育工作者的根本途经;也是提高广大中小教师素质的有效手段。 4.开展和加强教育科研,是发展和完善教育科学理论的需要 科学的教育理论,来源于教育实践.而教育科研,正是使大量丰富的教育实践(包括教育教学的经验总结和教育科学实验)上升为教育科学理论的必由之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教育科学研究,就没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发展.教育科学理论得不到发展、完善和提高,怎么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呢!只有广泛开展和加强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才能有效地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顺利实施,确保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目标的实现. 那么,怎样开展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呢?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方面,努力转变观念,树立参与意识,扩大科研组织,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通过加强中小学教育科研专门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集中人力物力,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科学研究,以推动教改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落实。各学校也可借此开展结合本校实际的科学研究,以促进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具体方法可采用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总结法等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另一方面,作为教师,直接面对学生,活动于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之中,具有进行教育科研最有利的条件。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立足本职,立足自身实际,努力学习,勤奋钻研,注意挖掘和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系有关科学理论,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活动,积极撰写科研论文,逐步提高科研能力,努力使自己退出“教书匠”行列,逐步锻炼跨入到“科研型”甚至“学者型”教师的行列。因为,教师在科研道路上的钻研精神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正是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一个有力因素;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他较高的自身素质和科研水平上的。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都必须树立起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争创佳绩。切勿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俗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万木苦争春,何患未成林”。在平凡的岗位上,也能实践出真知,为教育科研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材编写的新思考 摘要:分析了当前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所选用的《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材。此教材不太适合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内容选择上侧重方法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学生学习主动性不高;二是内容组织上侧重理论讲解,实践能力突出不够,学生学习难度较大。本着突出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培养这一目标,基于课题工作程序,对《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材编写的新理念及新结构作初步探索。 关键词:五年制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材编写;新理念;新设想 教材是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蓝本。它以学生的经验为出发点,按照有关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顺序组织而成。虽然,当下比较强调对教材的超越,但是教材作为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载体,其地位依旧不可抹杀。尤其对于高职院校师生而言,教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决定了教与学的内容,更影响了教与学的方式。从近几年的实践教学经验来看,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这门课程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畏惧心理。此种心理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教材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新教材”编写的意义 (一)“新教材”编写是幼儿园工作的现实需求 “新教材”是指根据提出的新思路新结构所编写的教材,其在结构和内容上均区别于当前所使用的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材。近几年,为数不少的优质幼儿园,将“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作为新教师招聘的条件之一。这说明幼儿园已经意识到了科研在培植园本特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幼儿教师具备了一定的科研能力,就具有了思考的自觉性,就能主动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较好的理性思索与反省,并能做出一些有益的研究和探索,形成一些新的策略和方法并在实践中加以落实,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此过程中,幼儿教师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理念和素养,促进了自身的专业发展。而根据有关调查研究结果发现:目前,在幼儿教育一线的教师科研能力明显不足。对教育科研必要性的调查显示,“在湖南省10个地(市)30所幼儿园的270位幼儿教师中,有25.7%的幼儿教师认为根本没有必要,有31.9%的人觉得比较必要,有48.2%的人选择了考核、评职或完成工作。”[1]由此可见,提高幼儿教师的科研素养与能力刻不容缓。而职前培养是提升幼儿教师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培养幼师的高职院校是重要场所。因此,作为培养幼儿教师的高职院校,必须重视和改革“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课程教学。 (二)现有教材不适应五年制学生学情是新教材编写的缘起 笔者以“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为关键词,搜集到专门讲述“学前教育研究方法”的书籍,主要是自考、高职和大中专教材,获得有效样本8本(见表1)。翻阅表中的教材,除杨世诚、王向东主编的教材结构略有不同外,其余教材在内容选择上大体一致,主要以各种研究方法为主(见图1);内容组织上用章节形式将各部分内容讲述得非常完备,侧重理论知识。目前,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所选用的教材也基本属于此种类型。[2]笔者结合几年的教学实践,立足学生学情审视此类教材,认为现行教材与学生学习之间存在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矛盾:(1)现行教材内容选择上比较传统,侧重各类研究方法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科研工作过程联系还不够紧密;(2)现行教材内容组织上侧重理论,注重理论知识的严密体系和完整呈现,实践环节内容还不够突出。学生在学习中普遍存在着“这门课程太难了,听不懂,学不会”的情况,课程学习难度明显高于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学习基础。 二、教材编写的新理念 (一)内容体系上,以课题工作程序为主线 教材在选择各项目时,首先,依照课题科研工作开展的流程进行编排,以课题选择、开题论证、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为主线;其次,根据研究开展的过程安排科研方法的项目内容,在科研方法的选择上,不求囊括所有方法,只选取学前教育领域常用的主要方法,如文献法、观察法、调查法等。以课题工作程序为主线,以主要研究方法为补充,旨在让学生学完课程后能完整认识到课题研究的过程,工作后一旦接触到课题研究工作能比较容易上手,能较好掌握最常用和最主要的几种研究方法。 (二)内容选取与编排上,以“一减两增”为基调 所谓“一减两增”即减少理论难度,增加实践操作,增加幼儿园实际科研工作实例。首先,每个项目的内容都选取最精要的核心理论知识,不强求理论知识的全面和系统,这样,在降低学习难度的同时,也让学生掌握了最核心的知识内容。此外,为尽可能避免理论知识的减少所带来的知识结构缺陷,在内容编排上可适当增加“知识拓展、案例分析、即学即思、知识链接”等内容作为补充,以帮助学生丰富和深化对核心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次,在减少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增加实践操作和幼儿园科研工作实例。一个项目内容中,可以根据理论知识分解成3~4个任务,为强化对理论知识点的理解,必须增加实践训练。因此,要根据理论知识的内容,设置适宜的实训内容。比如,在课题选择与论证的项目内容中,可在每个任务内容后面设置1~2个实训环节(见表2)。与此同时,在理论知识部分,为增强与实际工作的紧密度,强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根据内容选取一些贴近实际,易于理解的幼儿园科研工作实例,对理论知识起到一定的注解作用。 (三)学习方式上,以团队合作学习为原则 “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是一门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课程。它要求学生不仅通过学习掌握理论知识,更要能运用理论知识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如在学习中学生仅仅是了解了一些理论知识,但不能学以致用,显然无法达成课程学习目标,也无法实现培养“具备初步科研能力”幼儿教师的目标。因此,在教与学中,要改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要突出学生的实训环节,让学生开展初步的科研实践。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而言,本课程的学习难度无疑比较大。教学中既要达成学以致用的目标,又要能适应学生的学习基础,这就必须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进行改革。因此,立足教学实践,我们提出采用团队合作学习的方式来化解学习难度,提高学习效益。建议教学中组建8~10人规模的学习团队,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各教学内容的学习,引导学生在团队合作中协作完成各项目任务,提高科研意识和能力。本课程中的团队合作学习要注意如下五个问题:(1)合作团队组员应基本保持不变,使团队组员能配合默契,相得益彰;(2)合作时间应持续整个课程学习,便于任务分配的连续性和均衡性;(3)合作内容贯穿课题工作过程;(4)每一项任务的合作分工体现总—分—总的格局,既能确保团队成员对合作任务的整体把握,也能更好化解合作任务的难度,排除学生的畏难情绪;(5)合作中教师要进行有效指导,关注团队实践完成情况,确保合作任务的顺利推进。[3]比如:在文献综述撰写的实训环节中,团队的合作任务与要求包括团队商讨综述报告的写作提纲,分配任务;各组撰写分配的综述内容;汇总并集体商讨修改。 三、教材编写结构的新设想 (一)教材模块构成 教材模块构成可简单概括为“三步四法两补充”(见图2)。“三步”即课题研究工作过程中的开题论证、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主要体现了课题研究的工作流程;“四法”即幼儿园科研中常用的文献法、观察法、调查法和作品分析法,选取幼儿园科研工作最常用的几种方法;“两补充”即选题论证和研究论文撰写,选题论证是课题研究很重要的起始环节,而论文撰写也是除课题研究外,幼儿教师经常要进行的一项研究工作。因此,补充两个内容,能使学生学到更加实用的知识。 (二)项目内部组成 基于课程的性质和教学目标,教材编写要充分体现理实一体化的理念。就其中某一项目而言,第一级构成主要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任务分解和作品展示。其中学习目标、学习任务这两个部分均已较简要的语言提炼出具体目标和任务,使学生对本项目学习目标和要求有很明确的认识;任务分解栏目是主体,下分几个任务,每个任务的内容均有理论知识的认知和实训操练构成;作品展示是将学生的优秀作品进行展示,一是对学生优秀作品的认可,二是帮助学生深化理解本项目内容(见图3)。综上所述,教材编写应基于人才培养目标和工作岗位需求,综合考虑学生特点,遵循学科内在逻辑。唯此,教材才能更好服务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作者:马华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区域推进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策略与方法 区域推进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必须立足本区实际,明确区域推进的思路,探索推进的策略与方法,最终形成区域教育科研推进的西湖范式。这是我们的追求。 一、依托课题研究,引领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 1.区域龙头课题引领发展方向 西湖区教育行政领导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科研先导的理念,围绕区域教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设计区域龙头课题并亲自组织课题研究。2011年以来,西湖区教育局领导牵头的课题就包括“内驱外引:区域提升教师专业水准的策略研究”“构建孩子想象的现代学校的实践研究”“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的紧密型教育共同体的运作机制研究”等。这三项课题的成果均荣获浙江省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并出版了2部专著。这些课题不仅提升了教育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教育改革的有效性,同时也在区内发挥了良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2.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研讨活动 立足区域实际,在调研中提炼研讨主题,共同解决学校发展难题。以钱局长主持的省重点课题“传承・共融・创新:区域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实践研究”和黄志元副局长主持的省规划课题“促进区域高位均衡的紧密型教育共同体的运作机制研究”为载体,分别开展了一系列专题研讨活动,如,“一校一品:学校特色建设经验交流”“合作组有效学习的策略与评价”“特色课程建设”“美丽学校建设研讨”等,这些研讨活动都有效地推动了课题研究,有利于西湖区教育的均衡发展。 3.围绕主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为提高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研究开发中心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出调研报告。2013年,_展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2014年,开展了西湖区中小学课改实验学校的现状调研;2015年,组织开展西湖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现状调研。实践证明,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情况,提出更多符合实际的建议,更好地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同时也为课题研究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依据。 4.积极培育学校核心课题 要求校长在每一个五年计划时间段内,除了要自己承担1个课题研究外,还要推广1个课题成果,开发1个新课题。所研究的课题要有引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的课题要有适切性、方向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课题要有前瞻性、创造性和校本性。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特色建设项目、省市级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子课题研究任务。 二、创新科研实践,开展富有区域特色的教科研活动 1.组织开展学术节活动 西湖区教育系统学术节围绕“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共同发展”的宗旨已成功举办了两届,目前第三届学术节也已进入尾声。每一届学术节都紧跟教育改革的步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高层次的理论引领、精彩的课堂展示、名师论坛、优秀成果推介活动等。学术节由开幕式和主题活动两大部分组成。开幕式上,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张丰和北京市翠微小学许培军校长分别作了关于课程改革的主题报告。主题活动,包括“课程改革研讨活动”“课改课堂节展示活动”“创建新优质学校研讨活动”“优秀科研成果推介活动”等。 2.开展教育科研大讲堂活动 近两年,西湖区分别在翠苑中学、竞舟小学、求是教育集团等学校组织了十余次科研大讲堂活动。科研大讲堂活动形式多样,有课堂展示、圆桌论坛、观点报告、专家讲座等。科研大讲堂在规范学校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促进区域教科研均衡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组建同类课题研究群 对正在研究的课题进行了梳理和统计,把研究领域相近的课题整合成课题群,如,课程建设、美丽学校、智慧教育等课题研究群。依托课题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动式”“联盟式”“主题式”等多种形式的课题指导活动。 三、优化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研制“科学公正”的评审制度 近两年,我区逐步完善了科研成果(论文)评审机制。成立了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同时,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设立若干个评审专项组;按学科类别,分别建立初评委与复评委专家信息库;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论文(成果)立项课题的评审标准;成果(论文)评审工作“背靠背”,同一类别初评、复评和同一组杜绝同校专家,防止个人学术权力蔓延;区教师进修学校与中国知网签订了合作协议,对我区第28届教育教学论文拟获奖名单(一、二等奖)进行了,有效遏制了学术不端行为,净化了学术风气。 2.开展“条块结合”课题申报 “条”上集合广大教师的智慧,各中心、各部门、各学科,根据自己的工作进度,提供课题研究申报目录;“块”上我们以区域重点课题为基础,延伸出了众多的子课题,同时列出各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供教师研究。通过召开课题申报会议和网上报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努力提高立项课题的方案质量。 3.进行“线上线下”成果推介 一是分学科分类整理获奖科研成果的电子稿,并及时上传至网络FTP上,方便全区中小学教师学习,实现区域优质资源共享;二是区域层面综合推广、分学科、分类推广;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优秀成果推介活动,各学科整合、校内外结合、共同体融合、地区间联合等。 4.创建“量性结合”的科研评价 创建并完善了《西湖区教育科研考核评价指标》。西湖区教育科研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分自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我们既评价科研业绩,立项率、参与率、结题率、获奖率;又评价科研态度、科研过程,分别从领导对教育科研的重视程度、科研机构的健全程度、科研工作的开展情况、科研成果的推广情况等四个维度进行评价。 四、加强科研指导,提升区域教育科研服务质量与水平 1.加强各级课题申报立项指导 一是制定课题申报目录。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结合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研究开发中心分门别类的制定课题申报目录。二是跟踪指导省市规划课题的申报。通过召开课题申报会议和网上报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在区级立项初选的基础上,与课题负责人沟通,按照申报要求,从技术层面对各级课题申报方案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保证课题方案的质量。 2.加强课题过程化指导 一是开展立项课题负责人培训。以“培训研究人员、规范研究过程、交流研究经验、提高研究质量”为目的,通过教科专家引领、“本土”专家观点报告、优秀成果推介、分段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课题负责人的科研能力。二是深入基层学校,指导课题研究。定期到基层学校对各级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加强课题的过程化指导。三是实施课题记载手册管理制度。申请结题的立项课题,记载手册必须接受教育研究开发中心的检查,通过后方可结题。四是开展“点面结合”中期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省市规划课题与区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中期监测。 3.重视对课题成果提炼的指导 一是依托课题群,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动式”“联盟式”“主题式”等多种形式的课题研究成果指导工作。二是实行定人、定时、定向的帮扶原则,对相关课题成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尤其是对部分未在区获奖的课题成果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可以是网上交流,也可以是面对面的交流,有时还要深入到一些薄弱学校进行专项指导。三是定期开展省、市规划课题结题成果集中交流活动,邀请省市级科研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过程指导。 4.强化对科研室主任的业务指导 我们非常重视科研主任会议,不仅有工作上的布置,业务上的指导,还会针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穿插一些专题性的小讲座。如,10月份举行专题论文评比;9月初的科研室主任会议上穿插讲“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3月进行科研成果评比和课题立项,会上穿插讲“课题申报与报告撰写”等。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区的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与突破,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教师观念的转变,从对科研的畏惧到主动参与科研;科研内容的转变,从单一的课题研究到以普及科研知识方法为主的培训活动,以强化过程管理为主的中期交流活动,以展示成果为主的展示活动,以成果为主的推广活动;活动形式的转变,有交流观摩、现场研讨、网上论坛、科研导等。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专业引领、全员参与、校本特色”的教育科研新格局。 (作者单位: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教育科研常用的几种方法 一项教育科学研究,在确定了研究课题,明确了研究方向和目标后,选择一种或几种适合本课题研究的方法至关重要。因为研究方法是为达到研究目的而采用的途径、手段和工具。它是完成教育科学研究任务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研究的价值和效果。目前,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文献研究法、教育实验法、行动研究法、叙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本文仅对实验法、叙事研究法、行动研究法作介绍。 一、教育实验法 1. 什么是实验法。 实验法是运用科学实验的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教育现象和问题,以揭示教育活动规律或某些教育内容、方法的有效性的综合性研究活动。 2.教育实验的特点。 教育实验是“人与人的对话”,复杂性远远超过了自然科学的研究活动,尤其是教育行为与教育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且教育外部环境对教育活动的干扰也极难控制,因而很难达到自然科学实验所要求的精确度。因此,一般认为教育实验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实验,而不是像自然科学实验那样在实验室里进行的“封闭式”的实验。所以实验法既要遵循自然科学实验的一般规律,但又不能照抄照搬科学实验的具体操作方法。 3.教育实验法的实施。 教育实验法的实施要经过以下六个过程:确定研究课题、提出实验假说、设计实验方案、控制实验变量、评价实验效度、形成实验报告。(第一个过程前面的文章已经论及,下面仅论述后五个过程) (1)提出实验假说。教育实验假说所假定的是关于某类教育行为在某些人为控制的条件下,与某类道德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教育实验假说的特点是用描述性的语言对实验结果作“假定有效性的描述”。例如,我区承担的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重点课题子课题“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的实践模式研究”(以下简称“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课题”),提出的实验假设是:“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是可以促进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的,即,通过学习反思、专业引领、教育实践、个案分析、评价激励“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在实验中的实施,促进班主任专业素养的发展,培养一支反思型、研究型、策略型、智慧型班主任队伍。“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是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设计实验方案。教育实验方案一般包括实验总体方案、实验工作执行计划和评价方案。实验总体方案是对整个实验工作的整体规划,也是实验工作计划和评价方案制定的依据。实验总体方案包括以下内容:课题提出,理论假说,实验对象、实验工具的选择,变量控制,实施步骤,保障机制,预期效果。实验工作执行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指导思想,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步骤及阶段要求,组织保证。评价方案是对本次课题研究效果的评估。评价方案的内容应紧紧围绕实验目标、实验内容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师教育水平,学校教育工作的效果等。 (3)控制实验变量。教育实验的变量包括自变量、因变量和无关变量。自变量是由实验者操纵的,呈献给被试的刺激变量。因变量是在自变量作用下可能产生的结果。无关变量是除自变量以外的一切可能影响因变量,而对实验有干扰作用的因素。例如,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课题,由区课题指导组提出的学习反思、专业引领、教育实践、个案分析、评价激励“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和《河西区中小学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手册》就是自变量。班主任专业素养发展的水平,包括班主任专业思想、班主任专业技能、班主任知识等,就是因变量。学校整体的工作氛围等因素就是无关变量。 (4)评价实验效度。实验效度的评价应从实验的内在效度和外在效度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实验评价实验的内在效度的方法是采用前测后测数据对比的评价法,证明因变量发生变化的原因是自变量刺激的结果。评价外在效度的方法,教育实验主要运用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学校进行重复性实验,将实验数据进行对比,证明实验的可行性,可推广的价值。这种方法有助于完善实验方案,增进实验效益。 (5)撰写实验报告。撰写实验报告是教育实验研究的最后一个步骤。实验报告体现着课题研究的水平和价值,因此要重视实验报告的撰写。实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题目、实验基本情况、变量分析、结果与分析、实验展望。 二、教育叙事研究法 1. 什么是教育叙事研究? 教育叙事研究是指以叙事的方式开展的教育研究。它是研究者通过对有意义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学事件、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描述与分析,发掘或揭示内隐于这些生活、事件、经验和行为背后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信念,从而发现教育的本质、规律、价值和意义。 2.教育叙事研究的特点。 (1)教师可以作为教育叙事研究的主体,同时教育叙事研究也为教师真正参与教育研究提供了平台,教师成为真正的研究者,也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教育研究与教育行动分离、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节的状况。 (2)教育叙事研究的对象就是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学事件、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教育叙事研究的内容宽泛,有学者认为教师的教育活动范围有多宽,叙事研究的领域就有多广,教师的工作有多少种类,其叙事研究的主题就有多少种类型。 (4)教育叙事研究的方法易于教师掌握。教师可以通过观察、分析、反思自己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学事件、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在反思中深化对问题或事件的认识,在反思中探寻事件或行为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理念和思想,并以叙述、讲故事的方式将其表达。 3.教育叙事研究法的实施。 有学者把叙事研究的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现场”,第二个阶段是从“现场”到“现场文本”,第三个阶段是从“现场文本”到“研究文本”。 笔者认为,教育叙事研究法的实施一般要经历五个阶段:明确叙事研究对象(课题),制定叙事研究计划,置身叙事研究现场,积累叙事资料,撰写叙事研究报告。对第一、第二阶段不再赘述,重点对后三个阶段作一说明。 置身叙事研究现场阶段。研究者要对所要叙事研究的人或事件亲身经历、体验,将自己置身在研究对象中,通过与研究对象的近距离接触,与研究对象建立一种相互平等、相互信任的对话关系,来掌握研究对象的比较全面的、真实的研究信息,并通过这些真实的信息探寻到研究对象背后的各种影响因素。 积累叙事资料阶段。此阶段要对叙事现场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的点点滴滴及时地记录总结,储备研究资料。记录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访谈、日记、书信、谈话、现场笔记和来自现场的其他故事、口述史、照片、回忆录、自传和传记的撰写、文献分析等。 撰写叙事研究报告阶段。撰写叙事研究报告是叙事研究的最后一个阶段。叙事研究报告是主要运用记叙、议论、说明的方法,发掘或揭示叙事故事里面深层次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信念。 叙事研究报告中既要有细致翔实的故事性描述,又要有基于事实的深刻分析;既力图创设出一种真实情境,把真实的教育生活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又要在众多具体的偶然多变的情境中去透析叙事中各种人物或事件的种种关系,解析现象背后所蕴含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信念,从而使教育生活故事焕发出理性的光辉和智慧的魅力,从而发现教育的本质、规律、价值和意义。 教育叙事研究是教师从教育实践出发,从校园生活出发,从真实教育事实出发,从自然教育情境出发所进行的研究,这种研究的显著特征在于“实”,它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对实事、实情、实境和实际过程所作的记录、观察和探究,增强教育研究实效,因此,在教育科研中提倡运用该方法。 三、教育行动研究法 1.什么是教育行动研究法? 教育行动研究是由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以研究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以“对行动进行研究,以研究促进行动”为基本方法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法。 2.教育行动研究的特点。 (1)行动研究是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共同开展的研究。干部、教师也是教育科研的主体,从事行动研究和运用研究成果的人员就是学校的实际工作人员。 (2)研究的课题是实际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行动研究的环境是自然状况下的学校教育环境,是真实的动态工作环境。 (4)教育行动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实际问题,改进实际工作,提高行动质量。 (5)行动研究的价值评估重在研究的实际效果上,突出了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3.教育行动研究的实施。 教育行动研究一般经过以下六个过程:发现问题,确定课题,制定计划,实施行动,效果评价,撰写研究报告。教育行动研究特别强调从学校的工作实际出发,去寻找、发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将问题作为研究课题进行研究,也可以将工作的重点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其他五个方面的过程与其他方法相似,不再重复叙述。 教育行动研究法在我区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十一五”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教育体系”实验和“十二五”和谐教育的研究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运用。区课题指导组带领实验学校,边研究边行动,边行动边研究;在行动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将工作中的难题、问题确立为研究课题。35所实验学校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分别确定了自己的研究子项课题。可见,教育行动研究法解决了“工作”与“研究”、“实践”与“理论”、“科学研究者”与“实际工作者”的脱节,实现了实验研究和实践工作的统一。 以上仅对三种研究方法作了简要介绍。一项成功的教育实验,应同时采取多种的研究方法,只有多种方法协同研究,才可以取得预期的研究效果。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教育科研方法的发展趋势 摘 要: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教育科学科研方法,有助于我们了解教育科研活动的发展轨迹,教育科研方法与教育理论、教育思想观点;从而在客观上把握历史发展的脉胳,各种方法产生的背景,预测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方法;教育科研;教育科研方法;发展趋势 新课程与教学改革条件下,基础教育及中等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质量提高得如何,不仅与国家政策有关,而且一个非常关键的是教师,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状态如何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此,本文试从历史变迁的角度探讨教育科研究方法,从而希冀对教师的科研水平的提高有所裨益。 一般认为,教育科学研究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它是在教育领域中进行的,由教育工作者对教育对象、教育实际问题进行研究以揭示其规律,并探索运用教育规律改造教育的途径、方法和措施的实践活动。 它既是一种知识体系(思维方式),又是一种行为规律(行为方式),既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体系,又是具体实践的行为策略。教育科研方法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客观层面,即教育科研方法论;二是中观层面,即科学研究的思维方法;三是具体的操作性方法。 一、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历史变迁 教育研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才取得今天较为成熟的地位。在中外教育史上,不同教育思想与流派之间的争辩、包容、深化和拓展,在推动教育理论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教育科研方法的逐步成熟与深化。从整个教育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两千年来教育研究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大的历史阶段:萌芽期,发展期,形成体系结构期,多元化时期。 (Ⅰ)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萌芽期:“经验――描述”研究阶段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萌芽期大致可追溯到教育学在古代社会产生至17世纪形成独立学科这一时期。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发生和发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也随之诞生。这一时期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主要特点是“经验――描述”。在这一时期,教育研究主要依据是观察和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虽然有简单的逻辑推理,但总的说来,当时的教育研究方法是笼统的、直观的,带有明显的朴素性和自发性。这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古代时期的自然科学和技术水平还很低,人们对方法的追求比较笼统和模糊。该时期教育研究方法的思想成就体现在中西古代教育观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逻辑学以及夸美纽斯的教育理论中。 (Ⅱ)教育科研方法的发展期:“哲学――思辨”研究阶段 17世纪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近代科学产生以后,教育研究进入了以分析为主的方法论时期。在这一时期,教育研究从经验的描述上升到理论的概括,教育学研究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心理学开始成为教育研究的理论基础。教育心理化运动开始。该时期教育研究的思想成就突出体现在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之中。 在《教育学》中,赫尔巴特从实践哲学和心理学出发,导出其教育目的论和教育方法论。他继承了夸美纽斯以来的形而上学的传统,把定性研究方式确立在哲学思维层次上。赫尔巴特不仅给“经验――描述”研究阶段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且创造了“哲学――思辨”研究阶段的辉煌成就,更启迪了其后“科学――实证”研究的新时代。 (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形成体系期:“科学――实证”研究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在自然科学取得许多突破性进展的历史背景下,教育学爆发一场深刻的革命,一些教育学家倡导在一般科学方法的框架内进行教育研究。教育研究引入了实验方法,试图从思辨研究转向实证研究。这一转向导致原有研究范式的危机,教育科学应运而生。这一时期,新兴科学快速发展,学科内部分工日益精密和专门化,数学和数理逻辑得到广泛应用。正是应科学研究发展的要求,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Ⅳ)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多元化时期:“规范――综合”阶段 20世纪的教育研究呈现出多元化局面。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社会危机,使人们开始怀疑曾经是无往而不胜的科学主义,重寻失落的人文精神。“价值多元化”的口号,成为当代众多教育理论流派得以共存的基础。与此同时,教育研究的深入发展,推动了教育研究方法从哲学方法论中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研究领域,以教育研究方法本身为研究对象,它意味着教育研究的深化。 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教育与社会学》继承并强化了孔德的实证科学观。而1921年德国的克里兹施玛尔在《哲学教育学的终结》一书中,则宣判了哲学教育学的死刑。其后,以斯普朗格为代表的“精神科学教育学”,继承了施莱尔玛赫以来的德国浪漫主义哲学传统,在教育学领域反对将人片面化、畴形化和工个化,呼吁教育要造就出具有完整精神和充满创造力的人。此后,解释学、新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等都对所谓“科学化”思潮进行过责难和批判。 纵观教育研究的历史发展,既是传统研究范式在自然科学方法的冲击下逐渐解体的过程,又是人本主义研究范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深化的过程,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 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 随着近20年来教育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这些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层面: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多元化 1.每一种哲学理论将对教育研究方法的产生深远的影响 哲学与教育学科的关系源远流长,处于前期学科的教育思想是古代哲学家对于教育问题所作的思考;成为独学科的教育则力图摆脱被哲学直接包含的“母子式”关系,寻求自己独特的研究领域和有别于哲学式思辨的研究方法;当代哲学与教育学科一方面处在科学大厦中的不同层次,另一方面各自内部都发生分化,相互之间有着多种不同方式的交叉。 2.横断科学理论 横断科学主要指系统科学与数学,它诞生于20世纪数学有重大突破、七十年代系统科学形成之际,是当代科学发展中新生成的一个学科群,已构成了人类认识的一个新层面。被称为系统学科的科学,迄今为止主要有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及广义进化论,它们都以世界存在事物的基本结构形式“系统”为共同的研究对象,从不同的侧面揭示系统的构成、结构,揭示演化、系统的内容关系,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等。恰恰是在整个学科群意义上它才被称为横断科学,因为其研究对象是事物存在的结构形式而非实质内容。系统科学提供拓展和重构当代教育研究问题领域与对象观的新视角,提供从整体上研究教育内部结构的新思维原则,提供分析教育与环境关系的“结构与功能”新思维模式。 3.教育理论 任何教育研究,往往都是从一种概念框架开始的,这种框架在如今常被称为范式,是一组观念、价值和规则,它支配着探究的行为、解释资料的方法以及看待问题的方式。研究者不同的教育观念,会极大地影响其教育研究的倾向性。教育理论是教师从事教育研究最为重要的和直接的理论基础。 (二)教育研究方法的中观层面:注重生态化、现场化与跨文化研究 近20年来,教育科学研究出现了生态化倾向。所谓生态化倾向,就是强调在真实的自然与社会的生态环境中研究教育规律,提高教育的外部效度,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 教育科学研究的生态化倾向直接导源于实验室实验的局限性。实验室实验能够按照严格的设计程序,操纵自变量,对教育科学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教育本身是一个多因素组成的复杂的完整的系统,运用实验室实验,操纵有限的变量,必将把一些有意义的变量给控制掉了,外部效度明显降低。所以教育科学研究必须要走出实验室,到现实的生活中进行研究。 教育科学研究的现场化是指在教育的现实环境中研究教育与人发展的规律。随着生态化的发展,人们认识到只有冲出实验室围墙,到现实的生动的教育现场冲去进行研究,才能使教育研究内外部效度达到统一,于是在具体研究中就愈加重视现场研究。 所谓跨文化研究是将同一课题应用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在此基础上,探讨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共同规律,或从不同的社会生活条件对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影响的一种方法。 (三)教育研究具体方法方面:注重研究的综合化、现代化和数量化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化趋势主要是指强调采用多种方法和从多学科角度去探讨教育现象及其规律。 教育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很多,并且每种方法各有其利弊,单纯使用某一种方法,容易失去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其研究结果难以全面可信。 教育研究方法现代化主要是指研究技术设备和手段的现代化。目前教育科学研究已大量采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这些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可以帮助我们准确记录收集的资料,并且可以反复的观看和分析,所得资料客观,分析资料准确。还有一些现代化设备,诸如单向玻璃的儿童观察室和多台固定的摄像机的综合运用,能够准确而迅速地记录儿童的复杂行为,使研究更为客观真实。 教育科学研究越来越注重数学方法作为工具。对研究结果进行数量化分析,有助于教育研究的科学化。一方面,多元分析方法使教育科学多因素研究得以实现。另一方面,计算机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的广泛应用,使教育科学研究大样本、多数量、多层次的研究成为可能。 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DD教育科研方法有着其它科学研究方法的共性,也有它自身的个性。作为一名教育科学的工作者,我们非常有必要了解教育科研方法的历史变迁及趋势,以促进教育的发展。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新中国教育科研方法著作(教材)的文献计量分析 摘要:课题组对新中国出版的133本教育科研方法著作(教材)进行文献计量分析。研究该类著作的变化轨迹、发展特征和未来趋势,为我国教育研究方法的发展提供客观依据。研究发现:(1)著作经历了从译介到教材,再到著作的发展过程;(2)著作数量上不断增长,从上世纪60年代的翻译,到80年代升温,9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尚未达到学科成熟;(3)著作合作率较高,教材多、编著多,学术性著作少、独著少,说明高质量、原创性著作欠缺;(4)著作显示研究方法不断丰富,方法论认识日益深刻,方法的混合互证趋势明显;(5)著作向学科教育研究和各类教育研究方法发展,呈现明显的精细化、分支化发展趋势;(6)著作受教学和研究需要推动而不断发展。 关键词:教育科研方法著作;文献计量分析;发展态势 一、图书数据来源和统计指标选定 研究者在国家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的馆藏图书,以及超星、书生之家、Apai电子图书中围绕“教育研究方法”进行全景检索,检索条件为“书名”,检索词分别为“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科学研究”,检索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0日,共检索出133本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类著作。把133本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类著作下载,对其出版年限、著作者状况、著作性质、著作前言、提要和目录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出版年限主要是为了考察单位时期内著作分布,以期考察教育科研方法著作文献增长规律和方法发展的关系。在文献计量学领域,可以用出版年限反映出一定时期内的文献量,进而通过文献数量变化情况反映该学科的发展水平。著作性质,一方面是按照著作的学术性强弱特征分成学术著作和教材,另一方面是按照著作的译著与否和是否再版,把其分成译著和再版,以此考察我国教育科研方法著作的阶段性特征。著作前言、提要和目录的统计分析主要是分析每本教育著作中的基本内容体系和具体研究方法,考察新中国教育科研方法中具体方法的发展特征和未来趋势。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研究方法类图书的计量分析 1.出版数量不断增长 在文献计量领域,某一学科的科技文献数量变化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学科知识的增量变化,以及反映出该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发展速度。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49年到1966年期间,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类著作出版仅一本,说明新中国之初,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仍处于诞生时期,体现在对译著的吸收和文献的绝对数量匮乏上。1966年到1976年期间,我国教育科学研究陷入停顿时期,相应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及其著作出版也处于停顿时期,1976年后我国教育事业开始逐步恢复,教育科学研究也慢慢进入轨道,到1980年,我国第二本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书籍才开始出版。从1980年开始,年出版数量开始呈明显上升趋势,到1989年,我国教育科研方法著作出版编目累计数为10本,而1999年末的出版编目累计数已为52本,在2005年到2010年期间,出版编目数为42本,累计编目数为125本,截止到2011年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类图书在版编目累计数为133种。纵观1949年到2011年的统计数据,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著作在数量上已经有了质的飞跃。随着国家、社会和个体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社会对教育的日趋关注,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兴起等,将使教育研究方法受到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重视,将会产生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著作合作率较高 由表2可以看出,在已出版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中,教材所占比重较大,由于教材的合作编著性质,使得著作作者较多,教材的合作度较高,分析教育科研方法著作的合作度已经缺乏意义,因此,本研究仅对著作的合作率进行分析。借鉴文献计量领域中的“论文作者合作率”概念,把著作的合作率界定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作者的出版著作数与总的出版著作数的比值。表2的第2、3、4列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出版的合作者状况和著作性质状况。 由表2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的合作率都很高,合作率在70%以上,反映出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独著少、合著多、编著多的问题。这种现象说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交叉性,需要来自不同学科方法领域的人进行充分合作,才能完成一本高质量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教育科研方法原创性著作不足,需要加强高质量的原创性著作出版。 由表2中的著作性质栏目可以看出,在我国133本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著作中,理论性著作33本,教材性质著作100本,理论性著作仅占总数的24.81%,说明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教学研究人员比较注重教材建设,重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普及和推广,但也说明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学术性理论著作和原创性著作不足,教材的偏多说明高质量的原创性著作尚有欠缺。这与研究方法的方法性和手段性有关,但也确实说明我国教育研究方法创新不足。相比学术性著作的前沿把握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吸纳,教材比较注重常见方法和一般方法,缺乏对新方法的前沿把握。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教育研究创新迫切地需要方法创新的带动,教育研究方法的学术性创新著作将会不断涌现。 3.研究方法不断丰富 由表3可以看出,在1949年到1980年期间。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在继承历史优秀传统、吸收消化苏联教育科研方法基础上,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体系,包括文献和历史法、抽样研究法、调查研究法、观察法、个案法、实验法、测量法、经验总结法、比较法、统计法,但是这一阶段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存在具体方法背后的方法论认识不足问题,体现在教育科学研究的本质认识、具体方法的分类、方法和手段的区分上不够明晰。 在1980年到1990年出版的著作中。其内容体系都包括教育科学研究的意义、概念、原则、步骤与任务,以及课题的选择、文献的查阅、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和选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成果的表达和论文的撰写。这些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教育科研方法的发展基本奠定了基础。具体研究方法上,与1949年到1980相比,增加了系统论方法、内容分析法、预测和评价研究法,并且强调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技术在研究方法中的具体应用。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把握教育科研方法 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摘要:明确教育科研的方向和研究重点是进行教育科研的基础;中小学教育科研应以“小问题、小课题研究”为切入点;问题即课题,反思即研究,成果即成长,教研、科研一体化,是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要方式、方法;教育科研成果通过推广应用,可以转化为教育的“生产力”,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研成果的自身价值。 关键词:教育科研方法;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教育科研方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有其自身的要求和规范。中小学一线教师怎样做教科研,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学习、调研和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活动的实践,谈谈对教育科研方法、途径与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的浅见。 一、明确教育科研的方向和研究的重点 基层学校的教育科研应以“小问题、小课题研究”为切入点,以行动研究为主线,分层、分类深入扎实地开展小课题研究。小课题来源于教学实践,来源于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老师要树立“问题即课题,反思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科研新理念,开展基于问题解决的行动研究,解决自身发展中遇到的真实问题。整体规划、专业引领、科学评价是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效益的有效策略。有专家说:“一线教师搞科研,研究什么?最切实可行的,就是研究自己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和专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寻找问题的解决途径,并将自己思考的结果用于课堂的改进和自身教学行为的改善。”莒南县一些学校在这一研究思路的引领下,积极开展各类小专题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 二、明确教育科研的方式、方法 要立足教育教学,以课堂为主阵地,实现教研、科研一体化,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工作;要遵循“教研出课题,科研育成果,成果进课堂”的思路,倡导“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工作方法,在全面推进中提高科研质量。各校应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确定龙头(主导)课题,以此凝聚人心,使龙头课题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主动力,成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推进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课题研究与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结合起来,使全体教师都能参与到研究中来,以科研带动教研,以教研促进科研,使学校形成浓厚的科研氛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重视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 (一)科研成果的分类 在推广应用优秀课题成果时,可将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运用方法类的研究成果。如“小学生艺术教育和特长能力培养”,该成果在2003年结题后一直被应用;“探究识字途径,提高识字效益”于2005年12月结题后,其成果被评为临沂市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一直沿用至今,作为指导识字教学的依据。 运用策略类的研究成果。如“小学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社会)体验三段式课堂教学策略研究”,其成果现已普遍运用到这几科的教学中。 学校办学特色类的研究成果。如我校的校训是“让读书成为习惯,让文明成为自然”,因此,有关读书课题“小学语文课外阅读活动的探索与研究”和“课外阅读与小学生语文阅读能力的提高研究”的成果将会一直运用下去。 对成果的后续研究。如:“小学生作文个性化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结题后,组织申报了“小学生养成写日记的习惯研究”,使学生的作文更具个性化;“小学科学课堂教学的特点及规律的实验研究”结题后进行了“小学科学课中的活动与教学研究”,在后者结题后,又接着进行”科学课中实验探究过程的研究”等。 对成果进行跨学科研究。如“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的研究”于2011年结题后,我们打算将其延伸到科学课中,进行“科学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实施研究”。 (二)科研成果推广的方式 要强化“科研成果进课堂”的推广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推广、应用优秀科研成果,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完善,在教育科研过程中不断成就自己。 科研成果的推广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课题研究式推广”,就是将成果推广的运作按照课题研究的方式进行,成立课题组,进行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研究。在推广中研究,在研究中推广,将课题研究成果推广到教学实践活动中,这种推广方式目前在我县中、小学校进行得比较普遍,是我县科研成果推广的主要方式,它使得广大中小学教师在课题研究中受益。我们以市级立项课题“县域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研究”为抓手,以几项已结题的优秀课题深化研究为载体,以市级教育科研基地学校为基地,分层推进课题深化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莒南县教育局“教研出课题、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教科研一体化思路,教育科研氛围浓厚,初步形成了“成果进课堂”的良好势头。 “科研成果课程化推广”,就是将科研成果编成讲义和教材,纳入教师培训的内容,让科研成果成为特色课程,进行课程化推广。通过开设课程的方式,较系统、全面地介绍成果的思路、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操作方式。将科研成果课程化,把优秀科研成果作为教师进修内容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最生动、最现实的教育理论学习,也是富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教育理论学习。 “主体扩展式推广”,就是把学生作为推广的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了解、运用成果的基础上去丰富、充实成果。这种成果的推广解决了成果推广的局限性,把成果作用于学生身上,使学生直接受益。 (三)科研成果推广的步骤 1.制定计划 分年级组,根据各年级学生的学情不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课题成果推广计划。 2.召开课题推介会 我们首先针对要推广的课题举办课题推介会,让每位教师初步了解课题内涵。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课题的本质内涵、理论依据、实施环节、特征与条件、相关的教学策略及课堂教学模式等,让每一位教师都比较全面地了解该课题,明确成果推广的具体目标。 3.举办课题成果进课堂活动 这个活动有两个层次,首先是课题组成员通过课堂活动展示课题成果,并且通过评课、议课活动完善提升成果。第二个层次是每位教师学习践行成果后的汇报课。 4.召开经验交流会 在课题推广过程中定期召开课题成果推广经验交流会,做好经验总结。 现以正在全县推广的“小学语文课外阅读活动的探索与研究”为例,予以说明。 研究成果:构建“课外阅读指导”的教学模式。 1.读物推荐课 教学流程:巧妙导入,明确主题——赏析片段,激发兴趣——推荐读物,拓展延伸 2.读书方法指导课 教学流程:确定阅读篇目——自主阅读——合作交流——释疑点拨 3.读物鉴赏课 教学流程:巧妙导入,揭示主题——课内指导,佳例示范——学法迁移,自主赏读——畅谈心得,拓展延伸 4.交流汇报课 大致流程:出示读书要求——小组合作,交流心得——全班交流,梳理提升——师生小结,拓展延伸 5.课外阅读指导课的基本流程 布置课外阅读任务——指导阅读方法——学生自主阅读——检查阅读情况。 (作者单位:莒南县教育局教科室,山东,临沂 276600)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教育科研的选题方法 选择研究课题,是进行任何一项教育科学研究的起点,是整个科学研究过程中最重要、最困难的工作之一。有人说:“科学论文的题目选得适当,等于完成论文的一半工作。”教育科研题目若选择得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果。若是教育科学研究题目选择不好,常常会使研究工作受到障碍,半途而废。所以教育科学研究题目选择得好不好,是关系到教育科学研究的结果,是其成功与失败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一般来说,一项新的、正式的科研课题的确定大多要经过以下几个基本过程:a.提出科研课题;b.对课题进行初步论证;c.将课题具体化;d. 撰写选题报告;e.征求意见,反复修订。 1.选题的策略 (1)从教育实际工作需要中选题 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社会实践、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因此,根据社会需要,看清时代的潮流,选择当前社会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作为研究课题,是课题选择的重要策略之一。 (2)从教育文献中选择题目 查阅和评价已有研究文献,是选择课题非常重要,同时也是最常用的方法、策略之一。查阅与评价研究文献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明确哪些问题已经被研究,进展状况如何,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已有研究的完成质量,如果发现已有研究质量不高,这就说明该问题值得研究者做进一步的研究。在查阅文献资料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注意研究资料中被忽视的“空白点”;注意发现研究结果中相互矛盾的地方;注意发现已有研究在方法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3)选择教育科学研究题目要注意可行性 研究者要根据自身具备的主观条件和从事研究所具备的各种客观条件来选择研究课题和课题的深度。主观条件指研究者为完成课题所必须具备的科学知识、研究能力和工作经验,以及对有关研究方法的掌握与运用程度。它反映了研究者承担课题的可能性和完成课题的水平。客观条件指完成某课题所必须具备的设备、仪器、工具以及必要的人力、物力、图书资料等。对于任何一位研究者,选题必须与自己的主、客观条件相适应,这样才有可能完成它。 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课题按研究深度的高低是分层次的,选题时必须考虑课题的研究深度。按照研究深度,研究课题可分为描述性课题、因果性课题和预测性课题。 ①描述性课题是指对教育现象的真实情况进行具体描述的课题,它主要回答“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如教师生活状况调查、学生看电视情况调查等都是描述性的研究课题; ②因果性课题是指揭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课题,它主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如寻求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就属于因果性课题; ③预测性课题是指在弄清了教育现象的现状及其因果联系的基础上,对事物将来的发展趋势和状况进行预测的课题,它主要回答“将来怎样”的问题,如探讨下个世纪中国教育状况,就属于预测课题。 在上述三类课题中,描述性课题是最基本的研究课题,难度小,层次低;因果性课题层次较高,难度较大;而预测性课题则是最高层次的研究课题,难度很大。研究者对课题的层次性、难易性在课题选择过程中应该给予高度重视。 (4)从自己所学的专业、所担任课程范围内选择教育研究题目 专业基础知识是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前提条件,选定教育研究题目,只有紧密地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搞好教育科学研究。而有人因临时的兴趣,选择脱离自己专业的研究题目;有人偶然得到其他专业的资料,轻易决定选择脱离自己专业的研究题目,结果不是半途而废就是分析肤浅,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2.目前选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教育科学研究选题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题目往往偏大 初做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最容易犯的毛病是不考虑各方面研究的条件,选择的研究题目往往偏大,结果不是不能完成任务,就是只能得到一些肤浅的材料,得不到可靠的、经过深入研究与分析的科学结论。 (2)对应用性选题重视不够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研究性的选题中,理论性课题所占比例较大,而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课题所占比例较小;二是在应用性课题中,忽视了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探讨,而是分散、孤立地探讨了一些相互关联的细小问题。这种局面与社会需要相距较远,选题的社会效益和应用价值很小。 (3)研究选题的系统性、连续性、积累性差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许多研究者在选题时不注意查阅研究文献,不了解他人研究结果和有关领域的最新进展,对已有研究成果缺乏深入、正确的分析和评价。二是许多研究者研究方向不明确,选题前后无关联,不能使自己的研究课题把握住问题发展的脉络而层层深入,而是在一些毫不相关的课题上按自己兴趣随意选择。 (4)描述性课题多,因果性课题和预测性课题少 目前在教育科研中,描述学生学习现状、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方面的课题比较多,对各种变量、因素之间关系的探讨大多停留在相关分析的层次上,而对学生发展规律、影响学生心理活动的内在因素、学生学习成绩的预测等研究少,即缺乏因果性、预测性的研究课题,使教育科研难以发挥其解释与预测功能,妨碍了其研究水平的提高。 (5)研究课题的理论水平低 许多研究课题未能同有关教育理论联系起来,研究问题较表浅,就事论事,缺乏理论深度。因此,目前大量研究未能在有关教育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很多研究结果也未能上升到一定理论高度加以分析、概括。 (6)单一性课题多,综合性课题少 目前,研究课题大多从某一学科的某一方面人手,缺少多角度、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科研合作大多局限在同一领域的研究者之间,不同学科的研究者之间、同一学科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之间缺少必要的合作,未能对一些较大课题进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 (7)对研究方法、方法学方面的课题重视不够 在目前众多的教育学科研究课题中,有关研究方法、方法学方面的课题极少。由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育水平,因而目前国外对方法学的研究十分重视,不少学者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而我们在这方面还比较薄弱。 3.撰写课题论证报告 研究课题基本选定后,研究者一般需要对课题的价值、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地论证。做好研究课题的论证工作,对撰写好课题申请报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书面形式的课题论证有助于进一步详细阐述研究课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具体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从而使整个研究课题具体化、系统化、完善化。它将作为整个研究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起重要指导作用。 (2)进行课题论证,撰写课题论证报告,是争取科研项目立项并取得资助的需要。根据研究者的课题论证报告,学校、基金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了解研究课题的价值,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客观依据,决定是否对项目进行资助。 课题论证报告的形式是多样的,如“科研基金申请书”、“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基金申请表”等等。对于研究者来讲,课题论证报告又是“研究课题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题目名称、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材料来源、研究步骤、经费预算等。在此不做更多的介绍。 教育科研方法论文:浅析初中化学教育科研的方法及撰写 摘要: 教育科研在化学教学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比分析相关文献资料,概括出了中学化学教育科研的研究方法及论文的撰写,这对提高化学教师的教育科研素质和水平会有所帮助。 关键词: 初中化学;教育科研;方法 随着中学化学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师即研究者”、“向教育科研要质量”已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理论和努力追求的目标。因此,在化学教学中掌握教育科研的常用方法已经势在必行。本文中,笔者就如何在化学教学中掌握一些基本的教育科研方法略谈拙见,以供参考。 一、初中化学教育科研的常用方法 化学教育科研方法是指在化学教学中,为达到研究目的而采用的途径、手段和工具的总和。常用的方法有文献法,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四种。在研究中往往采用起主导作用的某一种方法,又配合运用其它方法。 (一)文献法。文献法是运用文献史料进行研究的方法。它适用于研究以往的化学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通过研究历史资料来认识化学教学的发展规律,吸取历史上化学教学经验的精华,总结教训,探讨化学教材、教学和学习理论的原则和规律,以指导当前的化学教学实践。 文献法的操作有四个步骤:一是文献检索,二是文献收集,三是文献鉴别,四是文献的研究与运用。 在研究过程中应注意:尽可能搜集第一手材料;既要搜集正面材料,又要搜集反面材料;要善于辨证分析史料的价值,选择能反映本质规律的材料。 (二)观察法。观察法是在教育教学处于自然状态下,研究者有目的、有计划地直接观察教学、学习和实验等外部表现,搜集化学教学的感性材料,探求化学教学规律或经验教训的一种方法。 观察的方式有定量观察和定性观察两种。定量观察常通过填写观察量表来进行。设计观察量表最主要的是根据课题需要确定观察项目,再将项目分解成可以观察的目标行为。定性观察只需尽可能详细地对观察对象的表现做原原本本的记录,不追求量的确定。 观察的要求是:观察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观察前要阅读有关的基本理论和经验总结等文献资料;观察者要作实事求是的、全面的、详细的记录;观察后要及时整理观察资料。 (三)实验法。实验法是人们根据研究目的,适当控制或模拟客观现象,排除干扰,突出主要因素,有计划地逐步变化条件,探讨其条件与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研究方法。在化学教学研究中,这种方法应用是较多的。一般有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之分。实验室实验较多应用于摸索某些实验的最优方案或化学反应机理等。现场实验一般用来检验不同教学方法,不同教学手段等。 实验法的一般步骤是:首先是提出问题、订立计划;然后进行实验,再从理论上加以探讨验证;最后得出结论、撰写论文。 其基本要求是:实验必须周密设计,系统进行,精确测量,反复进行;广泛参考、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不断学习新理论,采用新方法。 (四)调查法。调查法是通过访问、问卷、座谈、测验等方式,有计划地收集化学教学工作某一方面的资料,并从大量事实中概括出化学教学的某些规律的方法。它常与实验法、观察法配合应用,方法比较简单易行。可以用它去研究范围较广,涉及面较大,时间较长的化学教学现象。 调查的一般步骤为:一确定调查课题,制定调查计划。二搜集材料,这是调查的关键环节。可以综合运用实地考察、开调查会、问卷或测验等调查手段。必要时要设计调查表格,问卷过程中设计的调查表,较好的方法是让学生用“√”或“×”进行选择。三整理材料,将原始材料的可靠性和统一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统计处理。四撰写调查报告。 在调查过程中要求调查目的明确、选样方法科学、收集手段多样、统计方法合理。 二、化学教育研究论文的撰写 研究论文的撰写是课题研究的最后阶段,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的呈现。 其基本组成包括: (一)题目、作者及单位、摘要和关键词。题目要求醒目、新颖、具有科学性。作者及单位需如实填写。关键词是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字数一般控制在3~5个以内。摘要需用最简洁、精练的词语表达出论文研究的问题、方法、意义等,字数一般不超过论文总字数的5%。 (二)绪论绪论要求简明扼要,有吸引力。主要用以说明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及方法。 (三)本论。本论是全文的精髓,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要求论述充分,论证有力,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要说明研究的过程、方法、样本和所使用的测量方法。用调查法或实验法研究的课题,要列出和研究密切有关的数据、表格和图表等等。 (四)结论。主要论述研究结论,特别说明有创见的论点。 (五)参考文献。一般论文习惯于把参考文献列在最后,有时把引用的文句在脚注中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著录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一般格式如下。 图书著作:主要作者.书名.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始页码。 期刊杂志:作者.刊名,卷或年(期).起始页码。 报纸文献:作者.论文题目.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网络文献:网址.题名,下载年.月.日。 化学教育科研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不是深不可测、高不可攀的玄虚过程。做好化学教育科研不仅有利于化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更有利于化学教师专业的成长。因此,作为新世纪的化学教师应当将化学教育科研作为一项迫切的、长期的、重要的、艰巨的任务,认真学习,不断掌握、探索化学教育科研的过程和方法,全面提升自己的化学教育科研能力。
经济建设论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资源消费量急剧增加,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应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各环节,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社会发展模式。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和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从资源禀赋看,我国是总量上的大国,人均上的贫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耕地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储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和4.5%,铁矿石、铜和铝土矿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6、1/6和1/9,45种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资源禀赋与人口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国际经验表明,这是一个资源消耗强度加大的阶段,更加剧了资源短缺的矛盾。近两年我国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又加大了国内资源的供给压力。 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水环境每况愈下,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二次污染严重。农村畜禽粪便、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使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锐减,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 提高国际竞争力面临更大压力。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竞争将更加激烈。目前,我国在出口产品结构中,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仍占较高比例,处于国际贸易分工的下端。资源消耗高、浪费大、利用率低是产品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制约着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渐削弱,但包括产品能效和环境标准、标识、废弃物回收、包装等“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 实践证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压力,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实行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根本转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总结、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党中央提出的“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方针的指导下,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能源增长翻一番支撑国民经济翻两番的目标。在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年来,在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成功经验和总结国内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探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累了经验。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一是节约优先的方针未能很好落实,节约优先没有很好体现到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可操作性差;三是尚未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不合理,支持和鼓励节约降耗的财税体制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难以形成促进节约的有效激励;四是缺乏技术支撑,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五是全民节约意识不强,发展思路不对头、消费心理扭曲、消费方式不合理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大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此,要着力构建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树立节约型的思想观念。 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在需求结构上,要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向消费和投资双轮驱动、内需和外需共同拉动转变;在产业结构上,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经济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转变;在生产要素投入上,要由主要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支撑增长向更多地依靠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支撑转变;在资源利用方式上,要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转变,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提 高、国民素质增强、质量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当前要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 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要加快发展并做大做强信息产业,加速信息化进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优质能源的比重。开发区建设要充分考虑节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水、原材料消耗的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加强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构建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城镇化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利用土地、水、能源等重要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积极保护耕地,提高单位住宅面积密度,改进建筑结构,增加可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合理配置居住区绿化用地,土地使用功能适当混合。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城市立体交通系统。大力发展节能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筑废物综合利用;新建建筑实行装修一次到位,禁止二次装修。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有条件的要发展分布式供热;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开采与补给的平衡以及供水与排水系统对节水的有效性;住宅小区建设要配套雨水、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推行分质供水。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实施垃圾资源化利用。 构建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和生态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精准化水平,节约使用土、肥、水、电、种、药等投入要素。继续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节能型农业机械,提高资源能源的产出效率;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利用效率和附加值;积极推进秸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物综合利用,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生存环境;大力发展沼气工程并使之成为农村的补充和替代能源。 构建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合理消费,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住房、汽车等新的消费热点在拉动消费结构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鼓励购买低油耗、低排量的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禁止过度包装,尽可能不使用一次性产品。 三、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将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长期坚持和实施节约优先的方针。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资源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明确将“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并列为基本国策,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把节约资源作为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把节约能源和资源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和深化税收、财政、投资、金融等改革的重要内容。 加快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健全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节约石油以及包装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建立执法责任制,保证现有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要加快国家标准制度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类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实行严格的开发准入条件;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新建项目,要从能源、水资源消耗以及土地、环保方面实行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工业耗能设备、机动车、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强制性、超前性的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的设计规范,提高建筑的节能标准。完善重点用水行业取水的定额标准。建立和完善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重点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建筑的准入制度,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等。 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体系。加快完善自然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的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充分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财税和收费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鼓励使用节能节水减免税产品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发展节能车型与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公共财政要加大对政府资源节约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恢复、破坏修复责任制度。对一些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工程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加快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包括减量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努力突破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瓶颈。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工程应用科技的开发,将其纳入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化发展规划。 促进机制创新,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建立信息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国内外各类资源节约信息,引导企业挖潜改造。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同时,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担保,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耗能用户或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此外,还要广泛开展国情教 育,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经济建设论文: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用研究 【论文摘要】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是个重要因素,因为在整个社会运行中,意识形态能发挥多方面的功能,而其巨大的经济功能决定了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须正确对待经济发展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积极利用意识形态的反作用,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服务。 【论文关键词】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一、社会意识形态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意识形态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意识形态同样适用于辩证唯物主义社会观,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物质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意识形态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成熟的思想理论体系,其主要特征就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所谓实践性就是指它来源于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并能反过来指导实践,为人们从事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指导,从而引领人们的实践活动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这种实践性反映其对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时,就是它能够直接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建设丰富和发展了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工业为龙头,通过更新设备,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拓展产业链,发展各种特色产业,不断提升总体竞争实力。通过实施“东北振兴”,“西部开发”、“中原崛起”等经济建设战略,不断增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提高了全国的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了GDP数值的较快增长,但在一些经济高速增长地区出现了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贫富两极严重分化等问题,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对资源过度依赖等问题制约着发展可持续。由此可见,仅仅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并不能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下,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和迫切需要解决可持续的问题。迫切需要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思想指导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创造性应用和发展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理论。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变,而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深层次变革,突出的表现是从经济开始,再逐步向社会和政治领域渗透。 二、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对经济建设作用 1.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导向作用 引领经济建设方向,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并为全体人民共有的。因为它是人民共同拥有的认知体系,所以它有助于人民彼此达成认识上的一致与行动上的统一。而处于党政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与对经济制度特别是对交换关系的正义或公平的判断联系在一起,目的在于说服人们相信现存的经济规则是与正义共存的。成功意识形态的制度变迁和经济改革会促进经济增长。社会意识形态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制度解释和价值支撑,使人们从内心认可经济建设中各种财产关系的合理性、交换关系的公平性以及分配关系的正当性,强化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种规则的“认同感”,以减少体制在转轨及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摩擦费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约机制,这种机制是由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决定的。 2.社会意识形态建设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动力 经济建设的客观进程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产生、发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意识形态之间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十五规划以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出现重大飞跃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在本质上与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发展的互动性和价值的契合性。虽然国家处于全面经济振兴阶段,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面临着重重困难,迫切要求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上的发展和创新。人民思想意识的更新和社会的不断变革对社会意识形态提出了全新考验。应对这些考验,需要各级党政组织从自身做起,为推进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社会意识形态不断解放思想,打破因循守旧、平凡干事的思维方式,在具体工作中敢闯、敢试、敢争;坚持开放创新,摒弃落后的体制机制,以敢于担当、追求卓越执政理念,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审视自我、谋划发展。并对全国总体格局进行了正确判断和分析,提出了新的理论概括。特别是在基本认清了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大势,总结过去经验,汲取历史教训,抓住历史机遇,实现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 3.社会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之重点。在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国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更趋激烈,其中的文化产业竞争又是文化软实力竞争的重要载体。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内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文化看似无形,但对经济发展的引领、鼓舞、凝聚和保障作用是现实而且巨大的。 文化发展问题事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以解决的。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既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事业受到高度重视,文化氛围更加融洽和谐,文化创新更加活跃,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建设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从而有力地推动着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进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走过了30多年发展历程。30多年来,中国人民走出困境,夯实了发展基础,并积蓄起了强大的发展势能。而当前,中国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跨越发展、推进全面转型的历史新阶段。新阶段更加突显的新特征、新任务是加速发展,释放后发优势,在这个“经济建设升级”跨越发展的进程中,“文化兴国”应势而生,深入挖掘我国丰厚的文化底蕴,改造或摒弃那些原有的落后文化,加快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城市文化,培育和弘扬具有先进性、时代性的“民族精神”,并使之成为引导、凝聚和激励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4.创新社会意识形态有效促进经济建设发展 不断创新社会意识形态理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更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条件下加强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之路。面对新 情况新问题,社会意识形态工作不改进就没有活力,不创新就不能发展。因此,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指针,与时俱进地看待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继承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开放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环境,提出新理论,解决新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工业强则国家强”的理念,用足用活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经济建设理论创新的生长点。坚持节约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五大战略”理论创新的原动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以来,根据时代的新特点和实践的新要求,不断地以自身的理论创新来推动社会意识形态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并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扩大了阜新社会意识形态影响力,从而实现了以人为本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实践。 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摘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筹,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良性互动机制,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互动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纳入到更高层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指导思想之中,并明确了“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方针,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正确选择,原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积极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从而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国防实力和国家综合国力。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强调指出:“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经济建设搞不上去,国防建设就无从谈起。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建设搞不上去,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难以保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就是要确保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相互协调,并努力防止在实践中出现相互偏废现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防实力要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相协调。没有一定的国防实力,国家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无法得到保障。而脱离国家经济建设安全环境,单纯追求国防实力的增长将耗费大量的宝贵资源,影响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二是国防发展战略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安全战略和发展战略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和得以延续、保持稳定和走向繁荣的两个重要支点,只有在国防发展战略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协调情况下,国防和经济的发展战略目标才能得以真正实现。三是国防建设投入要与国家经济的承受力相协调。经济是国防的基础,国防建设超出经济的承受能力,不仅国防建设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经济发展也将因此受到拖累。四是国防体制要与国民经济体制相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对国防体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经济体制的变迁必然要求国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除此之外,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相互协调还包括其它许多方面内容,如国防发展方向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国防政策要与国家经济政策相适应等。 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涵,随安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和平时期,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防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依托,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前提下谋求发展。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只有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才能为国防建设提供雄厚的经济基础。因此,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下谋求发展,使国防投入、军队规模等控制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富国不等于强国,一个国家即使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若无强大的国防力量,也难于巩固已有的经济建设成果,难于取得与其自身经济实力相符的国家地位。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是要立足提高国防建设的效率和效益。当前,我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还存在某些不相协调的地方,一是国防发展实力与经济发展实力不相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我国现有武器装备综合质量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也不占优势。军队建设整体上处于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阶段,而发达国家正在进入信息化军事阶段。二是国防费占gdp比重过低,同经济建设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开支占gdp的比重长期呈下降趋势,“六五”和“七五”时期平均分别为3.6和2.0,“八五”和“九五”进一步下降到1.5,20__年回升到1.5,20__年进一步回升到1.7。尽管近年来加大了国防费的投入,但仅仅是一种恢复性增长、补偿性投入,国防费占gdp的比重低于3的世界平均水平。为了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们应当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基础上,适度增加国防费占gdp和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以增强国防实力和应对各种安全因素的能力。 二、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良性互动机制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是矛盾的统一体,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其实质就是尽量减少和降低两者对立矛盾的因素,促进和强化两者互为依托的能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军民分离”和“军民结合”两种模式。在“军民分离”模式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各自封闭、互不相通,两者在资源的分配上通常表现为相互对立关系,难以起到良性互动作用。而在“军民结合”模式下,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的技术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可形成双向扩散、交流和融合的态势,促进国防与经济良性互动作用。因此,通过军民结合,不仅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克服资源重复配置现象,缓解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争夺资源矛盾,而且可提高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效率与效益,从而能够更好地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打破军民分割、相互封闭的传统界限,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求,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也就是,一方面将国防建设根植于国民经济体系之中,形成国民经济对国防建设的强大支撑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形成国防对经济发展的强大牵引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建立起军民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在项目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真正实现相互融合。国家和地方在铁路、港口、机场等大型公共基础建设以及光缆、 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不仅要考虑经济建设需要,而且应当充分考虑军事和作战需要,做到寓“战场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使一笔投资能获得经济和军事双重收益。军队在人才培养和后勤保障上要充分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通过军事教育和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做到寓军事人才培养于国民教育体系之中,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获得持久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通过物资供应、卫生勤务、交通运输和技术保障等军事后勤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做到寓后勤保障于国民经济体系之中,使军事后勤保障的效率和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应当按照军民一体化要求,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加大军民兼容设施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努力促进国防资源和民用资源的相互溢流和优化配置,使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生产力和战斗力。努力发挥国防支出的投资乘数效应、地区乘数效应与就业乘数效应,使国防建设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就业形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需要相应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为之配套。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改革和完善国防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政府需要适度放宽国防市场准入,逐步降低民用部门进出国防市场的门槛,允许和鼓励非公有经济进入军民兼容的军工行业和非关键领域。同时,还应当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使设备老化、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相对较弱的国有军工企业,能够自主地退出武器装备生产领域,使有科技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民用高科技企业,能够自主地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从而彻底改变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对封闭格局,迅速扭转国防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局面,并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的加快建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必须及时修订和完善军用标准和规范,扩大军品和民品的通用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程度。比如,在武器研制和采购方面,只要不影响武器装备的作战性能,凡是适合采用民用标准和规范的地方,就应当尽可能使用民用标准和规范,以此提高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军民融合程度,从而达到降低资源重复配置和浪费的作用。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决策、协调和评价机制。在决策机制上,政府应当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求,把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纳入统一规划进行决策。其中,经济建设的决策要贯彻国防原则,国防建设决策要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在协调机制上,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军地联系办公会议制度,从项目立项、投融资、价格、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各个方面,加大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工作力度。在评价机制上,应当把“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使各级政府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同时,能够兼顾国家安全利益。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让有限资源在和平时期能够最大限度地用于经济建设,在战时可有效地保障战争需要。最后,还应当健全和完善相应法律和法规,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 三、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 国家在一定时期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而用于国防建设的资源投入就更加有限。为了使国家有限资源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防与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问题上,我们还必须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当前我国现实情况看,经济不够发达仍然是影响我国综合国力、制约我国在国际事务中所起作用大小的关键因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将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因此,我国用于国防建设的资源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有大幅度的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时必须坚持协调发展、有所侧重原则,避免出现全方位推进和平均着力而导致国防建设效率低下的现象。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就是以增强国防实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有限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国防实力及军队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国防和军队建设是一个有机系统,根据“木桶效应”原理,系统的整体功能主要由系统的“短板”决定。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就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好系统的“短板”问题。为此,必须根据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特点和规律,抓住我国国防建设特别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有限资源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原创://一是军事战略威慑能力的建设。提高军事战略威慑能力是遏止战争,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重要手段。军事战略威慑力量的建设,通常被认为是“费效比”较高的国防建设活动。在国防投入一定的情况下,应当以足够的投入确保急需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和“杀手锏”武器的研制生产,并逐步装备部队形成战斗力,从而依靠强大的国防实力和战略威慑力震慑对手。二是国防和军队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化军队和打赢信息化战争,是当前世界主要国家的重要建军目标,也是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国防和军队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信息化军队和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加大军队信息化装备以及信息化作战指挥系统等方面投入,努力完成机械化与信息化复合式发展的双重历史任务,加快推进军队建设跨越式发展步伐。三是军队“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建设。现代信息化战争是一体化的联合作战,需要海、陆、空、天、电、磁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有效配合和联合作战。军队能否打赢现代信息化战争,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为此,需要加大军队“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建成一体化的作战指挥系统、火力打击系统、情报侦察系统、装备研制与采购系统、动员及后勤保障系统等。四是国防和军事人力资源建设。国防现代化建设,人才是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大国防和军事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国防和军事人才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人力资源配置由 数量型向专家型和职业型转变。 国防是典型的公共产品,而且是特殊的公共产品,国防现代化建设理应由国家来进行投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由国家来进行投资。实际上,国防建设的某些领域,国家完全可以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军事、民用技术协调互动重视不够,军用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通用化程度较低,造成了大量社会资源的重复配置和低效率,不但损失了社会经济效益,而且影响了国防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后劲。为此,国家对国防建设的资源投入,应该集中投在民用部门“不能”、“不愿”和“难以”进入的国防建设领域,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中安全保密性强、投资大和风险高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领域,国家应当在项目立项、投融资、土地使用等各个方面,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支持力度。而对于一些军民兼容性和非关键的国防建设领域,国家应当允许和鼓励民用部门积极参与,以增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后劲。另外,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手段,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国防费保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国防费保障向精确化转型,提高军队和国防建设的质量效能。 经济建设论文: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关系 传统林业和现代林业一直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些年来社会发展加快、人口快速增长、物质需要成倍增长,导致自然界的森林资源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传统林业也必须进行调整和改变,不能持续先发展后治理的老办法,必须要坚持经济和生态环境共同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现代林业建立在标准林的基础上,应注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试图在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业经济发展中找到平衡,使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走上又好又快的道路。现从以下几方面简单论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1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意义 1.1现实意义 在我国社会和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生态环境呈几何速度恶化,自然生态系统被污染和严重过度索取,大量自然资源都面临着短缺和后续乏力,其中林业资源也是其中之一。按常理来说,作为可再生资源的林业,只要统筹科学、开发合理,是可以持续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但是,我国森林产业的现实状况是:森林生态系统退化速度比建设速度快,局部好转,总体恶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缺位、供体错位,载体即林地和林木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需求。林业生态环境恶化造成了每年数百亿的经济损失,传统的林业经济模式已经无法适用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改变势在必行。 林业主要以森林为主要资源,森林是一种复杂的复合生态体系,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是人类氧气的制造者和二氧化碳的净化器,也是生态链中重要的一环。 林业是所有生态建设的主体,同时其又可以是规模巨大的生态经济循环系统,林业生产的物质产品绝大部分都是可降解再生的绿色能源,在节能减排目标中具有不可估量、不能替代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林业又是生态文化的源泉。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森林经营理念,体现在人与环境、资源与生态、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和统一的发展,通过科学、政策、技术和不断进步的管理措施,通过不断地适应寻找到适合我国社会自身发展情况的道路,以期达到林业资源的多方面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2经济意义 森林是大陆生态系统的主要环节,也是林业经济的最重要载体。培育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目标。完整平衡的森林生态系统不仅能够持续提供生态效益也能持续提供经济效益。被破坏的退化的森林不仅在物质生产能力上明显衰退,森林的其他效益功能也必然相应减少。我国现有森林生产力只相当于其潜在生产力的1/3,这是国内林业产业界内的共识,因此恢复、开发和提高森林生产力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也是必要的。此外,林业生态环境可以支持复合经济体系的发展,可以帮助建设和发展多样化的经济结构,在成熟健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共生的,如果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的效益,都会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失去推动力与生命力。因此,完全可以在建设功能性完整的林业生态体系的同时,形成以林业资源为依托、以商品林基地为龙头、以林业商品产业和绿色旅游产业为一体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如木材、林果、花卉、草坪等产品的深加工产业,逐步形成比较发达、系统和绿色的林业产业。 2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发展的亮点 一是发挥林业的经济功能。生态优先并非不考虑经济功能,只有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才有物质基础;应分清国 家对天然林和人工林管理的政策界线,切实保护天然林资源,按照森林经营的技术要求合理利用人工林;遵循林木生长的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采伐利用,让林业在发挥生态、社会效益的同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二是提高林农的积极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林业部门划定采伐区域、数额,企业与林农实现“订单林业”,减少了企业的灰色支出,使林农直接受益,可有效提高森林加工企业和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三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林业要素市场建成后,通过林权有序、规范流转,可以盘活林木林地资产,解决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提高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通过林权证抵贷款,解决林农发展林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了社会闲散资金与银行资金流向林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3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产生的新经济建设点和经济增长点 传统林业只将注意力集中在森林所能提供的最主要资源——木材上面,但是林业资源可以提供远比木材更多的产 品,能够对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下是3种主要经济增长形式。 3.1促进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是林业生态环境最主要的贡献。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闲娱乐也开始日益重视,森林旅游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也是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途径,并且正在我国迅速生成和增长。完善的森林资源是森林旅游的基础,森林旅游业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可以发展出主要如森林公园、交通运输、餐饮、商贸、旅行社、娱乐等多种依托森林资源的经济体。此外,还可发展各种层次的辅助服务机构和组织,这些都是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多方支点。 3.2促进林业副产品产业的开发 林业资源除了能够提供木材之外还能提供很多林副产品,如动物、林果、花卉、次生动植物资源。根据不同地区的林业资源特色,可以建立不同的副产品产业,最主要的有野生动物资源产业、林果深化加工产业、次生动植物开发产业等。深化开发林业资源的副产品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遇。 3.3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产业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的、持续的生态工程,需要有组织的、科学的、专业的主体承担,这一投入过程本身就对经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要发挥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时社会和人民的力量,在保护林业环境的同时把林业融入到自然——社会大系统中去,使其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服务、生态建设和生态服务的工程。要突出“以人为本”和发挥人的主体性参与性,做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使林业保护产业社会化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到林业保护产业中。充分利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让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服务大众,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贡献。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并不与经济建设相对立,相反,它是一个非常好的 经济建设方式。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掘林业资源开发潜力,多角度建设林业资源相关产业,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变成经济增长引擎。健康的生态林业发展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支点,提供形式多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途径,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经济建设论文: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 经过多年努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行政执法队伍。 实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条件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有手段在短时间内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大范围的检查和清理,有能力对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或重大应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在我国市场监管体系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重要执法力量。 我们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经济形势变化对市场秩序影响的深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消除市场秩序中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水平进一步提高。面对____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总结历史经验,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只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更新监管理念。要把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监管理念转变,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的理念,努力做到创新监管、规范监管、高效监管。要把依法行政看作生命线,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完善体制机制。要针对维护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着力在丰富发展“四化建设”的内涵上下功夫,着力在各项监管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着力在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四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创新方式方法。要按照推进“四个转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在巩固和扩大创新成果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推进“四个转变”的工作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内部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的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资源整合,增强监管合力。要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当前,特别要注重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出发,深入研究解决涉及全局和扰乱区域经济发展秩序的问题,努力防止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今年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要始终牢记:只有做到公正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才有执行力和公信力;只有做到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才能实现规范监管、科学监管;只有做到廉洁文明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只有做到创新监管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提高执法效能。我们要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强化监管,创新监管,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经济建设论文:对省域煤炭经济建设思索 一、内蒙古煤炭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炭产品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 虽然内蒙古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 但长期形成的以自然资源开发为先导,以原料输出为依托,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较低的煤炭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内蒙古当前煤炭生产主要以原煤为主, 这种固有习惯的传统生产方式使得原煤深加工能力严重不足, 全区煤炭工业产品在高新技术方向的发展能力有限, 使得煤炭产品的附加值较低。 2009 年,全区加大了对煤炭深加工的资金投入力度, 一批煤制油项目加快了研发部署和生产,但就总体水平来看,煤炭深加工的量不足原煤总产量的 3%。 (二)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加剧 根据调查, 当前全区经济在享受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收益的同时, 煤炭开采对全区环境的破坏也进一步加剧。统计显示,因开凿和采煤产生的废石和煤矸石量与原煤产量的比例接近于 1:1,其中原煤产量与煤矸石的比例接近为 1:0.2~0.3。 当前内蒙古煤炭产量的逐年快速增长,因此,每年排弃的固体废弃物也在大量增加, 预计每年将达到 6 吨以上。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对本已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更是致命的威胁。 但从煤炭工业对环境的补偿力度方面看,开采原煤同时对环境的补偿费用却很少。根据对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 2009 年煤炭价格中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税、在煤炭价格中仅为 25 元/吨左右,不到其/,!/煤炭销售价格的 5%。 (三)煤炭收益分配不公问题突出 煤炭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产生了收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以内蒙古重点煤炭生产地区鄂尔多斯市为例,部分地区发现煤炭后,开采企业或投资人以近百万元/亩地的高价征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使部分人一夜暴富, 但没有被征集土地的居民群众生活依然较为贫穷。同时煤炭开采后,真正受益的是与之相关的煤炭生产企业和个人, 而开采后所遗留的环境等问题则由周围居民来承受, 煤炭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收益分配不公问题。 (四)煤炭开采中资源浪费严重 据测算, 内蒙古每开采 1 吨煤就要消耗 2.5 吨的煤炭资源,同时约损耗与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的铝矾土、硫铁矿、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达 8 吨,损耗水资源 2.4 吨。 但在以经济发展为各地区基本要务的思想下, 这种资源浪费并没有引起各地区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煤炭开采所引起的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 同时,这种对资源的过度开采,也使得今后由煤炭生产所引起的环境补偿费用逐步增加,今后全区仅矿区塌陷治理费以及植被再生费就需要上百亿。 (五)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下降 作为最先对内蒙古煤炭资源进行大规模勘探和生产的中央煤炭生产企业,拥有着专属的煤炭运输线路和较为丰富的可供开采煤炭资源。 根据调查,央企煤炭生产企业 2009 年在内蒙古生产的原煤占到了全区原煤总量的一半以上,实现煤炭收入上千亿元。 但由于历史原因,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将收入中的所得税部分(所得税率现为 25%)划归中央财政,而留给地方财政的仅为增值税部分(增值税率已上调至 17%)所得收入,中央和地方收益相差了近30%多,央企对内蒙古地区经济的贡献度较低。 二、政策建议 (一)改善资源管理政策,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 内蒙古煤炭资源现行的有偿使用制度,是通过征收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现的。 但是这两种形式是以煤炭产量或销售收入为征收基础,不能真实反映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体现出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部内涵,不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要实现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善当前的煤炭资源管理政策。 对煤炭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以合理的资源价值为基础,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既保护资源又发展生产的目的。 同时,要继续加强煤炭工业深加工能力,增加煤炭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价值,促进全区煤炭工业的整体效益的提升。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煤矿技术改造和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水平和质量信誉等方面品牌资源积累。 并且要加快实施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战略,抓紧发展一批大型煤炭洗选加工转化项目, 扶持水煤浆、“煤制油”工程项目建设,扩大原煤入洗比重和炼钢喷吹煤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质量。 同时加快非煤产品项目建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加大水煤浆生产规模,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调整煤炭输出产品结构,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内蒙古煤炭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加大煤炭企业对资源补偿力度 要适当提高煤炭开采和生产企业对资源和环境补偿力度,增加煤炭企业各种税费。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煤炭开采生态监测管理体制。解决各地区乡镇、个体煤矿只管挖煤赚钱,却在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长期欠账问题。 有专家估计,全国仅治理采矿区一项就需要投入上千亿元。 因此政府在加大审查的行政执法力度, 对煤炭生产企业或个人进行的煤炭开采与生产活动进行一个有效的环境生态评审并建立相关的职能部门来规范煤炭开采中所引起的各种问题。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推行煤焦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注重提高资源开采水平和洗选效率,以传统矿区节能降耗、废弃物利用和新建矿区原煤高效开采、洗精煤外销、中煤及其他劣质煤发电、矿井水及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粉煤灰及煤矸石合理开发的煤炭矿区资源高效循环产业链.减少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并促进煤炭资源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对煤炭工业的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 要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按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开办煤矿标准, 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加快采煤改革的步伐,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 (六)促进本地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加强相关煤炭生产企业责任 中央煤炭生产企业其对煤炭价格制定具有较高的话语权, 而其他各地区国有或私营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价格的制定一般依据央企煤炭企业所定价格定价,不公平的竞争,造成了煤炭市场竞争 机制的缺失,不利于煤炭生产企业间的正当竞争。应尽快依托本地区自身优势, 积极促进本地区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同时,制定相关规定加强中央煤炭企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发挥中央企业带头作用,并建立一种有效的补偿机制,对中央煤炭企业所得收益中,除支持了中央财政外,同时也应加大对其地方或省(市)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经济建设论文:强化媒体优势服务经济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新闻媒体也日益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新闻媒体既是喉舌和工具,却又不能全部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生存运转;既要保证其政治导向的正确,又要计算其经营的成本和利润。因此,广告作为新闻媒体必须具备的一种宣传形式,同时又成为我们新闻媒体不可缺少的经营项目。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遵循《广告法》相关法规,努力探讨广告工作规律,做了一些工作,很愿意在这里抛砖引玉,以求教于各位。 注重政治意识强化导向性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是全县唯一的新闻媒体,其指导性、权威性、综合性是显而易见的。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我们广播电视台广告工作的全过程,而不只是仅仅视为一种单纯的经营活动。因此,我们在做广告工作的时候,一直坚持“先看证件后谈广告,先予查证后拟合同,先审文字后拍样片”的广告工作操作原则。 广告样片出来后,依据“编辑初审,主任覆审,台长终审”的审查程序,层层把关,把涉及政治,涉及大局,涉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字词句和声乐影反复斟酌,尤其是广告词中的一些绝对化用语、比较性用语,我们都予以严格剔除,并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敲定到既坚持政治倾向,又满足客户需求的那么一种定位。近年来,我们的广告没有出现任何政治差错或主观性宣传。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广告的生命同样在于真实。广告宣传不是一项单纯的经济活动,还肩负着引导县内外消费者健康消费心理的责任。因此对每一项广告业务,我们都认认真真地做好一个“真”字。我们近段制作某种药品广告时,采用了真实地址、真实人物和真实疗效的实地拍摄手段,让本地患者用本地语言叙说本人的医疗感受,达到了方方面面满意的效果。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一些麻烦。有的客户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提供虚假的广告内容,甚至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通过刊登广告而赢利的目的。对一些医疗广告、药品广告、邮购广告,以及一些格调和质量不高的广告,我们都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广播电视台声誉负责的态度,宁缺勿错,宁肯不挣这个广告费,也都坚决抵制。在非典猖獗时期,邻近某县市药店要做板蓝根冲剂广告,因拿不出药品检验纪录,我们当即拒绝,药店老板便拿着红包到台长家来,说是做生意要的是赶时间,希望先做广告,后补检验单。为着全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众的用药安全,我们坚持了原则,没有做这笔广告。 就这样,我们通过广告,使平民百姓既了解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的实际景观,又让他们接受了健康有益的经济和文化信息,享受了正常的消费服务,使我们的广告版面成为广播电视台其他版面内容的合理的延伸和补充,成为党和政府经济方针、政策形象化的、实际的解读和宣讲,让广告也成为对民众进行潜移默化教育熏陶的有效载体。 注重竞争意识强化形象性广告作为现代商业不可缺少的门类,不仅具有政治和文化的含量,而且有着自己独特的规律特点。近几年来,我国广告业空前发展,经营单位从1996年的5万家发展到去年的9万家;而广告额则从1996年的300亿元增加到去年的903亿元。这个领域的竞争也是空前激烈的。 作为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如何面对这样的竞争呢?我们首先做到的是确立竞争意识,就是明确定位,发挥优势,主动出击,打主动仗。近年来,我们与中盐宏博集团、富士特集团、美国杜邦公司等大型企业有过不少成功的合作,双方也各自不同地取得了各自需要的利益。 之所以成功,其原因就是一条:解放思想,大胆出击,以诚相待,平等互利。关键是,我们向我们的合作伙伴清楚地介绍了云梦广播电视台广告的市场定位,把广播电视台的服务经济特色介绍清楚,把可能的市场前景分析清楚,让他们在产业诚信、产品诚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政治信任度的无形资产,把广播电视台潜在的传播优势发挥出来,把地域特色和地域优势发挥出来,为这些大型企业的市场分割、市场重组、市场扩张、市场吞并而制造先期舆论,并进而凝聚企业文化,扮靓企业形象,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兼并而摇旗呐喊。 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使排除直接的经济效益,我们也要为这些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因为这些从云梦土地上崛起的大型企业是建设楚天强县的坚实基础和力量。 我们十分珍惜我们广播电视台政治信任度的无形资产,我们在全台开展了“四个珍惜”活动,即:珍惜广电荣誉、珍惜工作机会、珍惜个人前途、珍惜家庭幸福。我们把塑造广告客户形象同塑造我们自身形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凸现自身形象的基础上做好广告工作,讲求诚信,讲求信誉。 有一个外县白酒批发商自制了一大批浓香型白酒,打算在云梦广播电视台投一笔可观的广告费,我们帮他分析了云梦地区的白酒消费习惯和状况,并告诉他,目前云梦的白酒品种非常齐全,其中酱香型、清香型、浓香型、米香型和凤香型各种酒的品种达几百种,市场十分饱和,因此做大量广告效果未必理想。对方很感激,尽管他没有在广播电视台上做广告,但却帮我们联系来许多其他的广告客户。这使我们认识到,广告不是硬拉就能"拉"来的,诚信是产生效益的基础。 今年5月,云梦城南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国药商场等10多家客户因非典原因,经营一落千丈,有的客户还准备撤离云梦市场,我们理解他们的临时困难,主动承诺在有线台和影视频道免费为他们继续做广告,共同战胜非典带来的市场波折。我们的做法使客户们深受感动,他们说,云梦广播电视台讲求诚信,讲求信誉,与朋友共存共荣,在这里投放广告一百个放心。就这样,我们以我们的理念,培养了一个又一个的忠诚的广告客户。注重经营意识强化效益性广告工作既是宣传,也是经营,是经营就不能不讲效益,就要带头遵守工商行政法规和《广告法》。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支持和指导下,为了抓好广告工作,我们成立了广告中心,内设业务、制作、监播和收视调查等4个小组,规范地履行接听电话、提供价格与段位信息、分工洽谈广告业务等职责。同时,多次组织广告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它应知应会的工商法规与业务知识。为了更好地提高广告质量,我们在年初投资了120万元,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整体装修改造;投资140万元,对摄编播系统进行了更新换代,率先在全省县市电视台中实现了硬盘自动化播出,广告制作和播出质量大为提高。 在此基础上,我们明确地理顺了三个关系:一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我们认为,广告也是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把公益广告也作为一项重要的事情来抓。今年,为了配合县委大力开展再就业的工作,我们采用镜头组合方式,将做早点的、搞建筑的、拉板车的普通劳动者组织成一组动态画面,既歌颂了劳动者默默无闻的劳作,又揭示了“就业的路就在脚下”这一极为朴素的道理,为下岗工人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数。与此同时,我们拷贝了中央电视台的“诚实”“信任”“宽容”系列伦理教育公益广告,在每晚黄金时段播送,以滴滴温泉沁润着人们日益向善的心灵。 二是企业效益与电视台效益的关系。企业在广播电视台做广告要追求一定的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广播电视台也要按广告的规则取得自身的效益,其中的效益比例应该尽可能地数字化。梦阳集团是一家生产和经营食品、饮料与饮食的私营企业,我们把梦阳酸奶、王氏焦切和梦泽古酒系列产品与当地民间传说进行了有机的结合,策划出让著名曲艺家张明智亮相荧屏的传播方案,使梦阳集团名声大振,企业效益成倍飙升,产品成功走出云梦。与此同时,我们广播电视台也按照与商家事先商定的比例,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正是我们兢兢业业地为客户倾心服务,20__年,我们克服了因非典带来的重重困难,经营收入实现了历史大跨越,全年广告总收入比20__年净增100万元。文秘站版权所有 三是集体效益与个人效益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通过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号召我们的广告工作者既讲市场规律,又讲思想觉悟;既讲合理分配,又讲无私奉献;既讲全国同行业的大环境,又讲云梦现实的小环境。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新的工资分配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个人目前所执行的档案工资为基础,结合每月出勤状况,外宣任务和广告创收业绩等因素,予以结构上的工资浮动,努力创造一个“多做贡献多拿工资,少做贡献少拿工资,不做贡献不拿工资”的分配格局。 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的广告事业刚刚起步,未来的道路更漫长,工作更艰苦,挑战更严峻。但我们有信心在全体同志的支持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经济建设论文:试论执法监察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 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执法监察是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最直接的体现。开展执法监察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通过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实践探索新思路,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找准方向,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 执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 既不是放弃本身职责去直接从事经济工作,也不是单纯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更不是片面的地方保护主义,而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清除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消极因素和问题,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 治理经济环境是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抓住这个切入点,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才能体现出为经济工作服务的自身价值。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贴近经济,深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最前沿,认真调查研究,查找并及时解决干扰、阻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为经济发展清淤排障,保驾护航。就目前情况而言,干扰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消极不利因素突出表现为两大矛盾:一是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决策、决议与个别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中梗阻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落实不力;二是经济发展所要求的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依法行政与个别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意识差、服务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甚至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作风粗暴 。另外,打假打私不力,制假售假泛滥,欺外排外、寻衅滋事以及扰乱社会稳定等问题也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执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 就要突出解决两大主要矛盾,同时重视其他各类影响因素,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工作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良好环境的培育、维护和治理,对于经济发展振兴的作用尤为重要和突出。因此, 坚持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清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和问题, 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这是当前及今后执法监察工作的主题和方向。 二、强化措施,拓宽服务经济建设的途径 为经济建设服务,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任务。开展执法监察,既要树立服务经济的意识,找准位置, 明确方向,更要强化措施,拓宽领域,增强服务的力度,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我们认为,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充分发挥两项作用,当好两个角色。一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当好服务经济的“检查官”。执法监察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有其独特的职能优势,从执法监察方式上,可以主动地走向监察对象,可以定期检查,也可以随时检查;可以超前检查、同步检查,还可以跟踪检查。从对象上看,主要是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经济建设的实际,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机动地运用不同的监察方式,切实解决干扰破坏经济环境,阻碍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当好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检查官”和“ 守护神”。在监督检查中,要善于突出重点抓典型,查办案件树权威,这是执法监察工作效果最有力的体现。在治理经济环境方面,其作用表现在查处一件,带动一线,影响一片,既对危害经济环境行为起到了惩戒和教育作用,又能对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执收执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到较强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开展执法监察不仅要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查处,还要关口前移,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将被动查堵向主动预防转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二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服务经济的“协调员”。执法监察工作涉及面宽,业务性强,随着反腐败形势的发展,在治理经济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部门化、职业化、专业化,纪检监察机关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仅当好“ 检查官”, 还要当好“协调员”,要通过组织协调,调动起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既牵好头,当好主角,又充分发挥有关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把业务部门熟悉管理、法规、政策和内部监督的优势同纪检监察部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优势结合起来, 坚持不越位也不越权, 既不揽功也不诿过, 始终站在监督的角度 , 正确展行监察职能, 发挥综合监督的整体效能, 做到优势互补,形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创新机制,强化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 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客观上对执法监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也要适应形势的发展而发展,促进执法监察自身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效果。一要注意机制创新。开展执法监察最根本途径包括专项检查和受理投诉。专项检查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是一个系统完整的过程,综合性较强;受理投诉举报,可以及时抓住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 快速受理, 快查快办, 主动性、时效性更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和充实专职执法监察队伍,成立专门机构,开通热线电话,认真受理企业群众投诉举报, 拓宽社会各界对治理经济环境工作的监督渠道,要研究制定受理、审批、调查、处理以及督办等一整套规范完善的工作程序, 做到既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又高效优质办理, 加大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纠力度。同时,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 研究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专项检查在服务经济建设中“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探索重点经济项目跟踪督查机制,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开展执法监察,只有在新形势下大胆尝试,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二要注意把握政策。在政策贯彻中,要正确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既要认真研究国家大政方针、规定制度,又要立足地方实际,克服盲目性,增强创造性和实效性。处理经济环境问题主要依据是党政纪条规、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在治理经济环境具体工作实践中,通过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体现在多个方面,往往是群众有反映,调查有结果,但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上没有更具体、更对口、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处理依据和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制度 规定方面的总结和研究,在对违纪问题处理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当前,违反规定,片面追求单位部门利益,乱收乱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成了影响环境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对症下药地进一步完善细化这些制度规定,为优化发展环境,严惩违规违纪行为提供更严格具体的处理依据和标准。要注意在工作实践中定制度,又通过实践对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完善善,增强制度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建立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长效机制。 总之,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既要紧密结合经济工作实际明确服务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又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在服务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上探索实践,开拓创新,正确认识并把握好这一关系,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权威、有作为、有地位,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展现执法监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予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经济建设论文: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国土资源规划工作随之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对其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成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到底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才能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呢?本人通过多年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并结合现代经济的特点和未来规划的发展趋势,粗浅地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 讲规划先谈政治很多人不理解,在表面上看好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殊不知,规划和政治实则紧密相关,相辅相成。首先,规划工作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这已是广大规划工作者的不争事实,而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已是政治经济学家早就得出的科学论断。当然还有无数的历史事实可以充分证明。如我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由于受不同的政治路线影响,国家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政治影响经济,[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文秘站 !注:]当然也就影响着在经济建设中起龙头作用的规划工作。可以这样说,很难想象一个不懂政治的人能够搞出一个有远见、有生命力的规划来。因此,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该时刻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提高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刻关心政治,不断了解政治,并从中认清方向,看清形势,及时了解现阶段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并用其指导自己的规划工作,使之在实际工作中少走弯路,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科学的规划建设,进而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二、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我们规划工作的成败,还会严重影响着办事效率的高低。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日益更新,信息瞬息万变,作为我们的规划工作就得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时刻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仍然靠吃老本,沿用旧法,遵循旧制,那么就会象老牛拉破车一样落伍,就会被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所淘汰,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那么,较高的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认为:首先就是要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学懂、学通、学透,为什么?因为一个好的规划,必定要在政策的范围内,必定要在法律的制约下,离开了政策和法律而制定的规划,就不是一个好的规划。如果一个规划工作人员对政策、法律、法规不懂或半懂,不通或半通,不透或一知半解,就很容易导致规划工作的失误或失败,就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某些开发区的建设规划,由于规划工作人员对政策缺乏更深更全面的了解。导致一些方面的规划起点不高,没有远见,致使一些刚建成不久的大楼,马上要拆除,这样不仅给县域经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又如有些乡镇的集镇规划,由于规划工作人员对国土法学得不够,作规划时没考虑到国家的基本农田要受保护,随意破坏了良田,留下了无穷后患等等。 其次,就是要熟练掌握相关的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电脑测绘、制图等)。 如果一个规划工作者对相关的高科技术不懂或操作不熟练,就很难如质如数按时制出高水准的规划图来。如果一个用地单位的规划图纸迟迟制不出来,或达不到预定的标准,那么,它不仅会严重影响用地单位的建设进度,还会损害本部门的形象,更不利于当地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快速掌握和提高日益更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现代技术,是现阶段规划工作者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其三,就是要具有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特别是在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规划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他不是写小说、唱戏,写写而已,唱唱了事,至于后果怎样管不了,而现代的规划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它既要求泽及当代,又要考虑造福后世,既要讲究经济效益,又要创造社会效益,象过去的一些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规划已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一去不复返了。因此,在我们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规划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做作,必须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再有,规划工作还要求要好中求精,有不得一丝误差。俗话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图纸上误一厘米,实施中就会误上一万厘米甚至更远,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就无法估量了。因此,在规划工作中,必须做到精益求精。 三、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还应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的内容涵括很宽、很广,很难面面俱到,一一细说,我这里着重就二个方面归纳浅谈如下: 1、要树立三种意识:即超前意识、环保意识和忧患意识。 谈到“超前意识”的作用,我们规划工作人员,无不身同感受,因为在我们以前的规划中,有很多由于缺乏超前意识而导致了现在的落伍,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有的甚至不惜惨重代价重新规划建设,因此,在现代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树立“超前意识”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关于“环保意识”的重要,了解过去和现在的人都很清楚,过去由于在这方面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城镇的规划上,很上考虑到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激剧增加,各种厂矿企业的蓬勃发展,会给周围的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找材料到文秘站 -ˇ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致使现在一些城区的水域惨遭破坏,空气被严重污染,生活环境每况愈下,导致现在政府不得不花大投入、下大力气来治理和整顿。因此,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是对每个规划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 对于树立“忧患意识”,早在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就给我们做出了楷模,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位卑未敢忘忧国”。在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作为规划工作者,更应该仿效古人,树立“位卑未敢忘忧镇、位卑未敢忘忧城”的忧患意识。在现代化城镇规划建设中,我们的规划工作首当其冲走在先,对城镇未来的发展举足轻重。因此 ,只有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才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才会把规划工作搞得更加完美无缺。城镇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2、要具有三种基本功:即嘴功、笔功和做功。 “嘴功”即说话的功夫或语言的表达能力。有人说,搞规划主要是靠脑的思维、靠手的操作,而与“说”没什么关系。我认为并非如此,为什么?一个好的规划当然离不开脑的思维,但当一个好的规划在大脑中形成并要变成现实的时候,这需要一个过程。首先,就要领导审批通过,究竟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呢?领导的能力水平千差万别,有高素质的,有一般水平的;有内行的,也有外行的,如果遇到外行,仅凭一纸写满专业术语的文字报告恐怕还不能打动他,这时,“嘴功”就可以大行其道、大显神通了,它既可以抛砖引玉,也可以旁敲侧击;既可以旁征博引,也可以引经据典,既有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又有通俗易懂的民间俗语。等等这些,都是“文字功夫”所不能及的。当然,对规划的宣传和付诸实施同样离不开“嘴功”。因此,“嘴上的功夫不可小视,有些时间它甚至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功”,即写文章,做报告的功夫或笔杆子功夫。一篇规划论文或报告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项好的规划的顺利实现。假如一篇规划方面的论文如果用词不当,或逻辑不强,或结构不严谨,或谋篇布局缺乏新意和特色。那么,就很难有说服力,就很难被读者接受,自己的规划当然就很难付诸现实,即便是再好的规划恐怕也只能在想象中保存,在现实中流产。因此,练好笔杆子功夫至关重要。 “做功”,即做事的功夫,有人就会提出疑问:“做事还要有功夫?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我说,有这种想法的人肯定是个不会做事的人,至少是个不称职的干部。我认为,真正的“做功”,主要应做到“实干加巧干,汗水加智慧”。一项工作的好坏既离不开扎扎实实的身体力行,还应该做到勤思考、善总结、多兼顾、巧安排。尽量在工作中减少失误,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这一点,只要是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都有很深的感受。因此,“做功”在个人素质方面占有重要一席,绝不可等闲视之。 当然,综合素质还表现在职业道德修养;求学治学的态度,等等一些方面,这里我就不一一论证。 那么,要怎样做才能具备这些素质呢? 本人认为,要具备这些素质,必须通过学习─思考─再学习─再思考。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有选择地学习,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首先,是“学习”。谈到“学习”,博览古今中外的名人和学者,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学习,而到达成功彼岸的。大文学家韩愈,早在一千多年前,就道出了从师学习的重要。他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何况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知识越来越丰富,不懂的、要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难道不更应该从师学习吗? 要学习,向谁学,怎样学呢?我想第一要向书本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前人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就是有前人的经验教训作基础,就是有中华五千年广博深厚的文化作根基,就是有源远流长的世界文化的广泛融合。这些文化的搜集和流传主要靠书本。因此,读书就成了承继古今优秀文化成果的主要途径。 当然,光靠书本还不够。孟子云:“尽言书则不如无书”,因为书本上的知识毕竟有限。它总结的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阶段、一个地方的一般现象和一般规律。对解决现阶段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还可能不适应,如果一味地生搬硬套,就难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还得到实践中学习。爱国诗人陆游说得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其中不难悟出实践的重要性。那么,怎样到实践中学呢?我总结为“四多四少”。 1、多搞些调查研究,少搞闭门造车。 2、多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少来些夜郎自大。 3、多向有一技之长的同志学习,少一些骄傲自满。 4、多征求群众意见,少搞一言堂。 “实践出真知,斗争长才干”。我们只有所实深入实践,不断在实践中学习,这样才能更快地增长知识和才干。更全面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当然,仅广泛的学习还不够,还应该勤于“思考”。如果说“学习”是个搜集材料或信息的过程,那么“思考”就是个加工的过程。它是把学来的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变成可利用的信息,它是把搜集来的材料合理加工搭配,变废为宝,成为有用的东西。孔子云:“学而不思则惘”。意思是说:只学习而不加思考就会变得迷惑。又云“三思而后行”,即凡事都要再三思考后再做,等等这些精辟的论述无不说明“思考”的重要。因此,“思考”是提高自身素质最重要的环节。所以说,要加强学习,但更要勤于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再有,“学习和思考”是没有时限的,它是一个循环往复,永无止境的过程。因为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类是不断进步的,知识也是不断更新的。所以,“学习和思考”就永远不能停止。孔子云:“学不可以已”。也就是说:“学习是不能够停止的,学无止境。”因此,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我们规划工作者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总之,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我们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只有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综合素质,并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才能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在时代变革的大潮中,永立潮头、永不言败、永远充当时代的弄潮儿。 经济建设论文:探讨如何提高林沙产业的经济建设 1森林及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为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东胜区开展了林业工程建设,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日元项目等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着。根据2010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近年来实施的生态建设工程面积达到51245.2hm2。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14010.5hm2;三北防护林工程面积3148.4hm2;退耕还林工程23410.0hm2;其他工程(日元项目)面积10676.3hm2。东胜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加大。一是社会需求向多元化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经营水平低、综合效益差与促进区域发展、满足林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应结合生态建设工程,进行沙产业建设。通过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的协调,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行政地域间的协调,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保证全社会的整体协调性。东胜区降水量少、大风天数多、蒸发量大、气候干燥,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土地沙化、退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抑制,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难度大。尽管东胜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但自然生态系统还未恢复,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情况还未得到扭转,土地沙化、荒漠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彻底摆脱。 2沙产业发展的措施 2.1充分发挥灌木树种在沙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中所占优势和地位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实施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灌木林在生态建设和治理沙地中的重要性,而逐步加强灌木林地的保护和人工造林力度,灌木林地的面积也逐年增加。 2.2协调发展,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 生态效益优先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就是木材,这就决定了林业必须把木材生产放在首位。现在形势和条件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是生态需求,是防止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沙化和涵养水源、保护环境等更高层次上的需求。因此,必须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天保、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真正实现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转移。在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快生态恢复与建设的同时,发展沙产业,积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营造人工林,加快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森林科学经营,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确保区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投资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 2.3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东胜实际出发,确立防沙治沙及生态建设新思路 西部和南部沙区以种植沙柳为主,适当与柠条、沙棘、红柳等树种混交造林,“封飞造”结合,实施锁边封沙治理;东部地区以柠条、沙棘、油松混交林造林为主,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实践证明,分区治理的措施是得当的,“十五”以来,东胜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为8.4万hm2,每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34万hm2,每年可减少向黄河排沙3000万t。全区治沙造林工作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东胜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2.4实行全面禁牧,保护防沙治沙治理成果 实践证明,东胜区禁牧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方面,禁牧使造林保存率和造林合格率大幅提高,林草覆盖面积不断扩大,林草得到有效休养生息。全区林草面积达到20.3万hm2,牧草的平均高度达60cm,年产草量达到3.04亿kg,是1999年的50倍。另一方面,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畜牧业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畜牧业生产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到2008年底,东胜区已建成养殖小区60处;建设标准化棚圈600余处,3.6万m2;建“两贮三化”窖池8376处,总容积达21万m3;青贮种植面积0.2万hm2,产量1.2亿kg;牲畜总头数由1999年的11.06万头只增加至30.96万头只,羊绒产量由1999年的4t增加到58t;母畜和绒山羊的养殖比重增加,畜群出栏周转速度加快,出栏率和绒毛质量大幅提高。 2.5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赢”东胜区 按照“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的基本思路,在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同时,围绕“调整结构、改善生态、增收增效”的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沙区生态建设不动摇,一手抓沙区资源开发利用不放松,立足沙区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积极做大做强以沙棘、沙柳、家具制造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林沙产业,并逐渐取得了“沙漠增绿、资源增值、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明显成效。 2.5.1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东胜区林业建设转变旧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林业发展是基础,农民增收是关键,农村进步是根本。一是要牢固树立林业的发展地位。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的首要地位。二要切实提高对林沙产业建设的全面认识。在广泛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全面了解新时期新阶段的林业发展方向,全面学会运用现代林业的标准和要求去发展。培养新型农民,最大限度地适应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的建设模式、思路和办法。三要统筹协调、全面配合、共同营造林沙产业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转变。 2.5.2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龙头 企业是林沙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东胜区按照“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思路,为增强龙头企业辐射作用,东胜区对符合林沙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规模和效益达到一定发展水平的林沙企业,在资金、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园区建设作为林沙产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载体。一是要根据东胜的自然资源、经济基础、人才、科技及区位交通优势,坚持“有所 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把沙棘、沙柳、柠条种植及精深加工确定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二是政策到位。积极调动农户种植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积极性,坚持实行“谁治理、谁拥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实行有效流转和合理利用。三是服务到位。东胜区一改过去的旧的的思想观念,扶持壮大林沙产业规模,加大对林沙产业的投入,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种植。不断的扩大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种植面积,形成了企业投资为支撑,地方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格局。为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国土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的服务。 2.5.3逆向拉动,林沙产业与林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东胜区林沙产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经济社会功能日益增强。依托得天独厚的灌木资源优势,积极实施“逆向拉动”战略,用林业产业化的发展思维来指导林业生态建设,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支持宏业人造板、天骄沙棘资源、高原圣果等林沙龙头企业,建成沙柳原料林基地2.53万hm2、柠条原料林基地3.93万hm2、沙棘原料林基地5.00万hm2,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投资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形成以沙棘加工为主的林果一体化和以沙柳加工为主的林板一体化的林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铜川镇沙棘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引进王致和天骄、高原圣果、伊利达、佳音和万立五家公司,其中,天骄、高原圣果已经投入生产,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供不应求;二期工程现已启动;宏业人造板厂年产高密度板8万m3;林业产业链不断延伸,食用菌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九成功、秦直通等生态文化旅游业日渐兴起。林沙产业已经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5.4构建和谐,以林沙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东胜区 在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结合东胜区实际情况,建成林沙产业园区,拉动生态建设,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可以使当地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农村人口合理有序聚集,推进东胜区城乡统筹建设。二是通过园区核心区的建设,使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合作组织、农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整体效应、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总之,通过加快林沙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可以从根本上缩短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到目前,东胜区林沙产业发展比较迅速,以沙柳原料为依托建成中密度纤维板创花板厂1个,年产量8万m3,产值近1亿元,年利税2500万元;以沙棘资源依托建成沙棘醋酱系列饮品生产线及沙棘深加工企业5个,年产量1200t,产值800万元,利税100万元;以森林资源依托绿色生态旅游业方兴未艾,使森林资源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体现出经济效益。 3结语 进一步延伸林沙产业链条,提高林沙产品的综合利用和转化价值,从而实现“高原增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林业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林业,推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经济建设论文: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一、幸福的涵义及其评价标准 1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在其着作《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中提出了“伊斯特林悖论”。“伊斯特林悖论”提出经济增长与国民快乐的不一致性问题,即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国民的快乐与幸福感不再随着收入增长而增长。[3]衡量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要看这种增长和发展是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总理明确提出,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当前,国内外专家学者也对人本主义视角的经济学幸福理论进行了大量研究,山东大学心理学及社会学教授刑占军的《幸福测量: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和《城市幸福感———来自六个省会城市的研究报告》,都在试求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幸福问题。幸福经济学采用幸福指数(GNH)取代传统经济学的效用函数来计算主观幸福。1972年,不丹王国提出了GNH的概念,并将追求该目标的最大化作为政府的最高发展目标。近年来,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幸福经济学采用幸福指数来计算主观幸福感。居民幸福指数(GrossNationalHap-pinessIndex),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居民对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整体的感受水平,是衡量人们主观幸福感的具体感受程度的指标数值。如果说GDP、GNP是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那么,居民幸福指数(GNH)就可以成为一个衡量居民幸福感的标准。[4]居民幸福指数与GDP一样重要,一方面,它可以监控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另一方面,它可以了解民众的生活满意度。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部分的幸福感,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心理因素、政治因素的影响。作为制定发展规划和社会政策一种重要参考因素的幸福指数,与GDP的关系是辩证的。GDP是硬指标,是前提和基础;GNH是软指标,是动力和保障。居民幸福指数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是社会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发展和民心所向的“风向标”。 二、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 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二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一)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经济建设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和民生主义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增加民生财富,从而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否则,改善民生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经济建设为改善民生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基本方针。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济的发展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有利于解决好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缓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从而为改善民生提供重要保障。经济结构单一的工业城市难以持续发展,经济发展过分依赖资源开发和传统产业,产业转型失败,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必将导致破产。与底特律一样,国内很多城市面临着产业转型、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现实困扰。高昂的房价、拥堵的交通、肮脏的空气,促使诸多白领“逃离北上广”。而“底特律之痛”警示我们,城市唯有实现产业再升级以获得新的发展支撑才能持续发展。城镇化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对于城镇化,指出,中国的城镇化规模之大为人类历史所未有,不仅对中国的发展很重要,而且会影响世界。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普遍愿望,它可以带动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我们要从底特律破产中吸取经验教训,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它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其直接作用就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二)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与落脚点。”[5]澳大利亚华裔教授黄有光提出“东亚幸福缺口假说”,指东亚国家和地区不仅有高收入水平而且经济具有高增长率,但整体上看却比其它地区幸福水平低。“东亚幸福缺口假说”实际上是“幸福悖论”在东亚的体现。导致这一现象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东亚地区经济高增长和民众高消费所引致的拥挤、污染和其他形式的环境破坏,经济增长破坏了生态文明,导致人们感觉不幸福。[6]我国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在2013年两会上被广泛关注。为了更多的收入,无数农民工进城务工,但由于户籍、高房价、子女教育等原因,很多外出农民工没法拖家带口,不得不和配偶分居两地,并在打工地与异性组织“临时夫妻”,直接造成农村夫妻婚外恋增多,离婚率升高,严重影响下一代教育。这些问题凸显了社会建设尤其是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性,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拉动,在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产能过剩,对外部市场过度依赖的问题比较突出。投资是派生需求,是中间需求,消费才是最终需求,因此,只有依靠消费拉动,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内需循环与良性互动。我们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协调发展。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宗旨是为了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让人民富裕,让人民充分享受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是经济发展的根本落脚点,也是国家强大的根本目的,更是党的使命。(三)改善民生是评价经济增长的最高标准人民的幸福指数的提升是评价经济增长的最高标准。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动力。要把GDP转化为人民幸福,就得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近年来,雾霾天气侵袭我国东中部大片地区,尤其是京津鲁豫、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大气污染十分严峻;违规排污事件和水污染隐患,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频现。“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作为关系到老百姓健康和安全的“底线”,已成为当前最大民生期盼。空气安全、饮水安全、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聚焦的热点。过度追求GDP发展速度,导致经济模式太过粗放,过度重视具体经济指标和发展数量、依赖资源开发,都是科学发展观没有落实好的“症状”。要从让老百姓能呼吸新鲜空气、喝干净水、吃放心食品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出发,从吃喝住行让人民感到满意,逐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这才是经济建设的最高标准。 三、倡导民生与经济相结合的“民生经济”模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协调发展,倡导民生与经济相结合的“民生经济”模式,是基于幸福经济学思想的“幸福国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一)提高发展质量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要把GDP增长转化为人民幸福,就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无论何种经济增长模式,不管哪种经济发展指标,都应表现为社会财富总量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传统经济学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指标,把工业化看成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内容,把GDP的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尺度,把向自然的索取作为发展的手段。而幸福经济学人本主义发展观克服了传统发展观的片面性,强调发展的全面性;在发展目标上,要求兼顾整个社会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全面进步;而且这种全面进步是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于人民,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提倡的是共同富裕;在发展内容上,强调既要考虑经济指标的增长,又要考虑政治民主、科技进步、教育发展、生态保护、社会结构完善、文化繁荣以及收入分配的改善;在发展的后果上,强调低代价发展,既实现发展的代内公平,又保证发展的代际公平。我们要调整以GDP为中心的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大力倡导民生经济模式,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追求人民的幸福生活。(二)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民生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模式。传统经济学发展观是物本发展观,只关心物质财富增长,把人作为经济发展的工具和手段。在物本经济发展观的指导下,人们一味追求经济的数量增长,忽视发展质量和生态环境,导致经济发展成本增加,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现象。幸福经济学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内涵。幸福经济学人本发展观克服了物本发展观的局限性,把发展的终极关怀建立在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是发展的最终目的和强大的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宿。在发展中不仅要重视物质增长,更要重视精神需求和社会关系性需求,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过度依赖第二产业的发展局面,重视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政治民主和自由,健全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医疗服务、中介服务、信息服务等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以期达到最高层次的满足水平———自我实现的幸福水平。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能力为目标,从人们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注重可持续发展人的智慧和创新能力是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因素,积极发展教育文化,推动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人类就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自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传统经济学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只注重人对自然的单向性索取,造成人与自然失调;在发展内涵上,只重视经济指标增长,造成了经济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不协调;在公平效率上,过分强调效率,忽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造成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协调。我们要学会用经济的方法、从经济的角度研究民生问题,把改善民生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又要让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现民生与经济的双赢。经济体系和社会发展必须统筹划兼顾,协调发展,具体有以下五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市化和工业化与农业和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经济”要义就是创造和共享,经济发展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支撑,最大限度让人民共享;二是统筹收入分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改善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状况,扩大中等收入者的规模,提高社会整体的丰裕程度,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三是统筹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四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时,更要发挥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把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促进城乡居民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五是让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不断融合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的功能,确保内外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经济类毕业论文:高校经济类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论述 摘要:毕业论文是对大学生四年专业学习的一次综合检验。它判断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是否具备了以下技能: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逻辑思维;从数据中进行观察和推断;运用良好的笔头写作和口头表达来阐述思想。毕业论文不但不应取消,而且应从选题、过程、写作及答辩等环节,进一步完善论文指导工作。其中,选题环节除学生自选和教师指定外增加双向互动式选题;过程指导重视文献阅读和实地调查;写作环节突出现作范式和逻辑思维;答辩环节实行回避制和匿名制。 关键词:选题;过程指导;写作指导 自参加工作以来,笔者每年都会参与经济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总的感受是,只有三成左右的学生论文写得比较令人满意,另外七成左右的学生论文写得不令人满意,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问题表现为:从学生方面看,一些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态度不认真,不愿意投入时间,只是从网上复制、粘贴和拼凑,勉强糊弄一篇论文,敷衍了事,空耗指导教师的精力;从指导教师方面看,一些教师对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把关不严和混工作量的现象。这两方面原因共同导致了许多高校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放水”现象。针对上述现象,近些年来,国内教育界出现一股声音,认为本科毕业论文创新有限,空耗师生的时间,应该取消毕业论文。笔者认为,这种看法片面而短视。毕业论文具有一定的考察难度,是对大学生四年专业学习的一个综合检验。就经济类专业而言,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主要是检验通过四年经济学的学习,毕业生们是否具备了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逻辑思维;是否掌握了相关经济理论和方法,并能够从数据中进行观察和推断;是否能够运用引人入胜的笔头写作和口头表达来阐述思想。因此,毕业论文不但不应取消,而且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指导教师应尽力与学生一起合作,争取每个学生都能做出一篇好的论文。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不够理想,除了学生对自己的论文不负责以及指导教师不尽心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师生对毕业论文所涉及到的科学研究、写作技巧以及指导方法等存在认识不足。本文将就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和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谈一谈笔者十年来的认识和感悟,借此机会,抛砖引玉,以便更好地推动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虽然本文分析的主要对象是经济类专业,但是对其他社会科学专业也会有所启发。由于目前许多省属高校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因而本文将按照该系统管理的流程:选题、过程和答辩,探讨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一、选题指导 每年大约11~12月份,高校便会布置大四学生毕业论文任务,若干学生会被分配给系里指定的教师。学生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指导教师,商讨选题事宜。对于师生来说,选题非常重要。如果选题目正确,则后续工作比较容易开展,而如果选题不当,则后期学生可能面临写不下去或写不好的困境,甚至不得不因此重新换题。教务处和各个二级教学单位对此项工作也很重视,会检查学生的选题,一些高校为了强化选题论证,甚至要求进行开题答辩。毕业论文选题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自选,另一种是教师指定。学生自选是一种“自下而上”地选择论文题目,这种方式给予学生充分的选题自主权,尊重学生的兴趣和意愿。这种选题方式虽然暂时省掉了指导教师的麻烦,但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学生囿于知识和经验,对选题缺乏必要的鉴别能力,选题缺乏理论和实践价值,而且容易造成学生之间选题重复或与往届重复。另外,学生选出的题目五花八门,一些选题明显超出指导教师的指导范围,导致教师难以跟踪和指导学生后续研究和写作。教师指定是一种“自上而下”地选择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方向以及研究热点,给学生指定题目。由于指导教师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较强的学术鉴别力,因而指定的题目往往学术或应用价值较高。但是,这种“命题式”作文有时不一定符合学生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不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研究积极性。上述两种选题方式各有优劣。不同的学生适用不同的选题方式。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笔者认为,还存在第三种选题方式,即指导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选题。比如,指导教师或者由几个教师组成的团队根据团队科研情况,向学生提供一组选题“菜单”,学生在此基础上凭借兴趣自由选择题目。这种选题方式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结合,是师生互动式的。指导教师既不强行指定题目,也不完全放任学生选题不管。它给予了学生一定的自主权,有利于发挥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选题在教师科研领域范围之内,指导教师有能力实际指导,并且师生可以组成研究团队。部分教师认为,本科生水平低,不具备科研能力和经验,因而不愿意将学生纳入自身的科研活动中。笔者认为,将学生吸收到科研活动中,充当教师的研究助手,一方面学生通过“真刀实枪”地参与科研活动,锻炼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协助完成社会调查和数据录入,有助于节省教师宝贵的时间,教师可以腾出时间从事更重要的科研工作。在学生与教师的互动过程中,学生对课题的建议有时也会给教师带来意想不到的灵感。因此,第三种选题方式对师生是互利的,也有助于实现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大目标。在毕业论文选题方面,教学管理部门通常要求学生选题时应遵循“宜小不宜大”原则。“宜小不宜大”原则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呢?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教学管理部门要求学生的论文题目名称中不出现“中国**”这样的大字眼,选题要定位于解决某个地区或者行业的经济问题。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方式存在偏差,比如,“**市产业结构优化问题与对策研究”和“国外对华反倾销对中国出口企业生产率的影响”这两个题目孰大孰小呢?显然,前一个题目实际并不小,后一个题目实际并不大。选题的关键是寻找恰当的科学命题,不应仅仅以地理和产业为界。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们如何选择利用资源的学问,研究议题涵盖范围广泛,既可以是农村、农业和农民方面的经济问题,也可以是城市、工商业和工人方面的经济问题。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时,应注意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评估学生是否有能力完成所选择的题目,能否搜集到必要的资料数据;二是尊重学生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将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克服毕业论文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三是适当结合学生未来的工作事业发展方向,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二、过程指导 在题目确定以后,许多学生仍然不知道该研究什么,怎么开展研究,缺乏研究思路,甚至于一些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更谈不上凝练出科学命题。在学生研究和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需要及时地给予学生指点,必要时还需“手把手地”教。首先,指导学生阅读现有文献。大量阅读研究领域内国内外优秀文献,是开展科研工作的一项必要任务[1]。阅读优秀的、经典的文献,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如果放任学生参考质量低劣的网络材料,则容易导致学生论文呈现"garbagein,garbageout"状态。指导教师应教会学生如何利用图书馆的纸质或电子资源,如何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挑选出与课题研究最相关的三五篇文献。指导教师也可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向学生推荐与课题相关的优秀文献。然后,学生精读这些重要文献。文献阅读是一个“批判性或挑战性阅读(criticalreading)”过程。它不仅要求学生知道一篇文献的主要观点,而且要了解背后所依赖的假定条件和逻辑关系,能够指出文献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如何进一步改进,等等。文献阅读不仅仅是浏览,还应学会做阅读笔记。其次,鼓励学生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经济学是经世济民的学问,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学生坐在宿舍冥思苦想,不知如何下笔时,不如深入基层,实地调查,从现实中寻找有价值的问题。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科院的周立三院士曾讲过,没有到过的地方,不要写文章。通过调研,有助于学生了解基层面临的真实经济问题,获得感性认识。指导教师要为学生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创造机会和条件。在指导学生实地调查时,要尽量避免走马观花,道听途说,一定要实际到现场看,跟当事人聊,倾听受访对象的陈述,重视跟“懂行”的基层人士交流,因为他们提供的信息往往更有价值。将调查中搜集的相关资料数据,带回学校研究。最后,在做毕业论文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学习新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经济类专业科学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2]。理论研究主要是利用数学或文字语言进行演绎推理,给出经济体中几个关键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经验研究则通过统计和计量经济学的方法,收集数据,归纳或检验有关经济理论的推论或假说是否成立。目前,学生按照“现状、问题和对策”三步骤来研究和撰写的比较常见。严格意义上讲,这种研究范式属于传统的对策研究,不属于现论和经验研究范畴。这种对策研究想要做得好,需要一定的功底,需要对经济问题有透彻的了解,通过入木三分的刻画,准确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拿捏住问题的“七寸”。但是,大多数学生还达不到这个水平。今后应鼓励学生采用现代的研究范式,进行理论和经验研究。由于纯粹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困难,不是大多数学生的努力方向,因而鼓励学生尝试经验研究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根据笔者的指导经验,虽然经验研究刚开始时比较困难,需要学生自学相关经济理论和定量方法,花时间搜集和整理数据,比较繁琐和辛苦,但是一旦获得正确的结果,那么后续的论文撰写就会比较容易。相比之下,一些学生选择对策研究或理论研究,到后面常常感觉到写不下去。 三、写作指导 每个学生刚开始时都不太清楚如何撰写规范的毕业论文,不知道论文的基本结构,缺乏必要的写作技巧。指导老师可将往届的优秀毕业论文提供给学生翻阅,帮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格式。通常,现代规范的经济类专业毕业论文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引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交代为什么要研究该题目,引出研究意义,以及点出主要观点。文献综述是现代学术研究的规范要求,突出该课题研究在现有研究领域中占据的位置。理论分析部分说明课题研究依旧的理论框架,构建有关经济变量的逻辑体系,给出有待检验的推论假说。实证分析部分交代研究所使用的模型、数据来源、估计结果及其经济意义解释。最后是结论部分,总结全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毕业论文写作的表述方式包括文字、数据图表和数学模型等。不同方法各有其优点和缺点。目前,多数学生习惯于文字表述。实际上,一些理论观点最好借助直观的数据图表或抽象的数学模型来阐述,因为这样会更形象、更简洁。许多学生没有掌握制作精美的统计图表,以支撑文章观点,有的文章中即使有图表,也没能够进行详尽科学的说明;同时,缺乏抽象思维能力,不能够灵活地运用数学语言来表达经济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写作包括完成初稿和最终定稿两个阶段。在学生撰写初稿时,教师应鼓励学生一鼓作气写下去,着重构建出文章的逻辑体系,不必过多地关注词藻修辞。撰写初稿时,宜尽量多写,以备修改时删减。指导教师在辅导学生论文初稿修改时,重点是查看论文的框架是否合理,思路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谨,有没有明显的漏洞。在定稿阶段,指导教师则要适当地帮助学生提高语言表达水平,语言要尽可能地简单、准确地表达,句与句之间要有语义的逻辑联系,力争做到通顺、规范。 四、结论与建议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的一次综合锻炼。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教师严肃态度,学生才会端正思想,认真学习和研究课题内容,最终完成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为大学四年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学思想理论、技术方法和写作表达,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为了更好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结合工作中的体会,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师生之间要定期或不定期保持沟通。指导教师应鼓励学生带着问题来找自己讨论,并平等地对待学生。由于大四学生外出找工作或者到就业单位实习,经常不在学校,因而指导教师可建立论文指导QQ群,这样既方便师生之间的交流,一些共性的问题也可及时地向所有学生指出,有助于提高指导效率。第二,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协调好找工作和做论文之间的关系。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是毕业生的头等大事,也是学校工作的重点。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关心学生找工作的情况,指导学生协调好找工作和做论文的时间安排,努力做到工作就业和毕业论文两不耽误。第三,指导教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一方面,不能拿硕士博士或自己搞科研的高标准来要求每一个毕业生。毕竟现在学生找工作的压力非常大,时间比较紧。对于省属普通院校而言,本科毕业论文不一定要有多大创新,但一定要求学生把所研究的问题讲清楚。另一方面,也不应认为本科生水平低,不可能做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因而疏于指导,放任自流,导致最后论文漏洞百出,学生什么东西也没学到。指导老师要耐心地指导每一个学生,也许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第四,论文答辩环节尽可能实行回避制和匿名制。在以往的毕业论文答辩中,出现过由于答辩委员对学生论文提出较为尖锐的意见而导致同事关系紧张的情况,或者参加答辩的教师因为学生的指导教师是学院领导而不好意思就论文提意见。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是实行答辩环节回避制和匿名制,即分组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参加其学生答辩,同时,要求学生上交的论文隐去指导教师的姓名。据笔者了解,目前绝大多数院校实行了答辩回避制,但是匿名制执行得不够。通过匿名制,答辩委员可以不必顾忌同事或领导的人情关系,大胆、实事求是地就每篇学生论文指出其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有助于提高论文质量。 作者:张旭青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类毕业论文: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浅析 一、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的特点 1、选题范围宽且时效性强。经济类毕业论文选题宽泛,涉及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既有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更有许多亟须解决的实践问题,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热点问题。并且,由于经济形势时常变化,热点也在随时切换,因此,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有很强的时效性。宽泛的选题范围给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选题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是形成了本科学生知识面有限与选题所需要解决问题宽泛而多样的矛盾,学生所选择的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往往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很难解决的;二是热点问题都是涉及面广的问题,如选题较大则本科毕业论文解决不了,如选题较小则由于所掌握的知识深度不够而深入不下去。三是选题时效性的特点要求学生平时对经济信息有所跟踪。 2、论文多为应用性论文。由于受学生理论水平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毕业论文都是对实际经济问题的应用研究,理论研究的论文很少。在笔者近10年的论文指导过程中,选择经济理论进行研究的学生不到5%。应用性强的论文对学生写作要求相对较高,一是要求学生抓住经济现象的本质,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实证的分析能力,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二是要求学生对所分析实际经济问题的结论上升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层次;三是要求学生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寻求理论支撑,在所学理论的框架和范畴下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3、方法实证性多。应用性强的论文决定了其分析方法的实证性要求。分析方法的实证性就是要用现实的数据和案例来分析经济现象,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即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得出经济现象的原因和解决措施,为上升到规范分析打下可证实的基础,这是学习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典型分析过程。方法实证性多要求:一要掌握主要调研和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掌握不熟练往往不能准确地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二要搜集较为翔实的数据,数据要求系统性、权威性和代表性;三要正确说明数据分析结果的经济含义和政策含义,这是实证分析的最后落脚点。 4、撰写规范性严。经济类毕业论文应用性强和实证方法多的特点要求论文的撰写十分规范。一是从结构上来看对经济现象的分析要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架构和写作架构,三者缺一不可;二是理论支撑和现实问题分析要融合,即现实问题的分析要有理论支撑,理论分析也要以现实问题为对象;三是要求数据和引证科学合理,数据除符合系统性、权威性和代表性要求外,获取第一手数据显得格外重要。 5、论文撰写过程难以有效控制。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多数无须实验,而是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而且这一过程多在学生临近毕业的实习阶段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与其求职、考研、出国等规划发生冲突,难以兼顾招聘、备考和毕业论文之间的关系。指导老师只能通过“遥控”对学生进行指导,其效果大打折扣。 二、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易出现的问题 1、论文选题不够科学、合理。文科类的本科论文指导老师较难获得科研课题,且由于本科生的理论功底不够,本科生中只有很少人参加导师课题的研究。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均以老师指定范围或自拟为主,因此选题时常存在不够科学合理之处。据笔者多年指导本科论文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一是选题过大过空,如“论中美经贸关系”;二是选题不符合学术论文要求,如“近期中国股市走势分析”;三是选题只考虑个人兴趣而不考虑与自己所学专业的相关性,能培养和检验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利用的能力。 2、论文缺少严谨性。部分论文泛泛而谈,缺乏实证基础,材料不能支撑论文的观点,论证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少必要的数据和例证,论点多来自自己凭空臆想;二是数据和例证的选取不恰当,只是简单罗列和堆砌,不能很好地支撑论文观点;三是数据不系统,系列数据采集较少或缺失较多,不能真实反映经济现象的本质。 3、论文格式不规范。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主要内容包括:题目、作者、提纲、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几个部分。学生态度不端正,加之论文主体是拼凑而成,毕业论文的格式混乱。如:结构不合理、论述重复、字号不统一、错字病句百出、图表不规范、文理不通、参考文献引用不规范。其中,参考文献引用不规范是比较普遍和比较严重的问题。 4、论文内容抄袭、拼凑现象较为严重。当前学生可获得资料来源很多,如往届毕业论文、专用学术期刊网、学校的图书馆、院系的资料室。特别是对于经济类而言,网络上的财经类文章更是多如牛毛。这使得部分学生在写作时采取拷贝加粘贴的方法,用几天的时间就能完成学校规定用10周时间完成的毕业论文,更有甚者直接在一些专门从事“”的业务网站上购买论文。学生自创性论文比例逐年降低。 三、提高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造成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学生自身方面的,如对毕业论文撰写缺乏重视、自身水平所限等等;也有来自学校方面的,如毕业论文规章制度安排不尽合理、指导老师时间精力有限等等。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笔者的多年经验,就如何提高经济类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确保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提出以下对策: 1、提高对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对毕业论文的认识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学校管理层、教师和学生都要认识到毕业论文是高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实践教学环节,它与其他教学环节彼此配合,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它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它也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四年所学知识的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是提高学生科研训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 2、推行科研导师制。学生在临近毕业时面对求职、考研、出国等规划的多重压力,时间仓促,不太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做好毕业论文。为此,可推行导师科研导师制。即导师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科研活动,科研导师制以科研为纽带,通过让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而且学生可以提前进入毕业论文的准备阶段,如搜集跟踪资料、确立选题方向等。这样既可以发现和培养学生自身的专业领域兴趣,为后期毕业论文撰写打下基础。 3、出台具体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操作规范和奖惩措施。学校管理层应出台具体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激励措施和操作规范,调动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指导老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中去。对于优秀毕业论文撰写者的指导老师给予奖励,而对于质量欠佳的毕业论文撰写者的指导老师给予适度惩罚。奖惩措施同样适用于学生。特别是对于抄袭问题而言,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对于检测出来的抄袭论文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学生不敢轻易抄袭。如同当前我国治理酒驾一样,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驾驶员不敢以身试法。 4、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过程管理。指导老师应将过程管理思想用于毕业论文指导中,对学生论文创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管理,努力使得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得到培养和锻炼,进而保证论文的质量达到要求。鉴于目前我国多数高校的惯例,论文指导分为选题、拟定提纲、论文初稿修改、论文终稿修改几个步骤。指导老师应在每个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有机结合、集成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毕业论文质量过程控制图见图1。 作者:何锋 涂圣华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类毕业论文: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近几年来,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现象比较明显,比如论点不新颖、抄袭痕迹明显、格式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等,主要原因是论文选题不合理、学生没有掌握论文撰写方法与技巧、论文指导与写作过程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或缺失,以及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形同虚设等。要提高论文质量,不仅要思想上重视,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结合自己兴趣点来选题,院系要适时开设论文写作课程并且完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同时,高校管理部门也应该建立并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毕业论文 选题 质量评价体系 论文写作课程 保障措施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主要是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笔者每年都要指导经济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但近几年来,毕业生的论文质量出现了明显下滑的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分析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及保障措施。 一、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主要表现 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论点不新颖,抄袭痕迹明显。由于网络上各种现成的经济类论文、已有研究成果、文献资料非常多,很多学生就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一味复制粘贴已有的材料,将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自然也就不能对所研究的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提出新颖、有创新的论点了。第二,论文格式不规范,结构不合理。从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到论文中的摘要、目录、引言、结论和参考文献,大部分高校都有专门的格式要求和写作规范,但是大部分学生都对论文这些格式要求不甚清楚,以至于毕业论文的格式普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在写作过程中,一些学生的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关系混乱,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二、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主要原因 从笔者近十多年来的论文指导实践来看,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滑主要还是与选题、论文撰写方法、论文写作过程管理以及论文质量评价有关。 (一)选题不合理 选题是毕业论文撰写的第一环节,选题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论文写作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论文的质量。论文选题不合理主要表现为:第一,选题太大、太小或太老。比如,有的选题为“中国产业发展问题研究”,题目太大,只能泛泛而论,无法深入研究;有的选题为“××县农业产业结构问题研究”,题目又太小,数据资料的搜集会有一定的难度;有的选题过于陈旧,比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现成的文献资料非常多,学生就随便抄抄了事。第二,学生对选题不感兴趣。有些高校基本上都是采取指导老师命题、学生选题的方式来确定选题,学生对拿到手的选题没有兴趣,对论文写作自然没兴趣。 (二)学生没有掌握论文撰写方法与技巧 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需要完成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综述、论文提纲、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之前就应该了解这几个内容各自的涵义以及写作的方法。但从笔者的指导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学生根本不了解这些内容,更不知道如何安排论文结构、如何撰写论文。因此,在指导论文期间,指导老师就不得不花费很大精力来讲解这些内容。 (三)论文指导与写作过程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或缺失 许多高校为加强论文质量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执行起来不够严格,一些制度又处于缺失的状态。一是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指导次数等规定执行不到位。为了保证论文的质量,高校一般都会明文限定每位老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以及每周指导学生的次数。但由于近几年来学生人数多、老师人数相对较少,结果一些老师指导学生人数甚至超过了限制人数的一倍多。再者,指导老师由于还要承担繁重的教学、科研等任务,指导论文精力有限,不可避免地出现论文指导次数不达标的现象;二是约束制度缺失,毕业生对论文写作不认真、不重视。论文写作期间,正是学生忙于应聘、实习的时候,再加上学生总觉得指导老师和学校不会为难他们,论文写好写坏最终都能顺利通过,这就造成许多学生经常缺席论文指导,有些学生甚至只是在答辩前的半个月或一个星期内突击复制抄袭论文,其论文的质量自然很低。 (四)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形同虚设 论文质量评价是检验论文合格与否的最后一关,但是一些高校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形同虚设:第一,学校只抓论文重复率。论文重复率由学校来组织检查,一般重复率不超过30%就算过关,准予进入论文评阅阶段;第二,评分比例失调。一般是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组共同评定论文的成绩,各部分成绩占有一定的规定比例。如某高校的经济类专业学生论文总评成绩中,指导老师评阅成绩占50%,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占20%,答辩组评阅成绩占30%。一般,只要指导老师评阅成绩高于90分,即便评阅老师和答辩组评30分,该学生论文也能及格。在这样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下,极易造成几个严重的问题:一是学生一味追求降低重复率,通过各种攻略来处理论文,结果论文中的句子、专业术语被改得一塌糊涂,严重影响了论文的质量;二是指导老师不想因论文成绩影响学生答辩甚至毕业,从而违心地给实际很差的论文评了高分;评阅老师又碍于情面和不想得罪同事的心理,从而也违心地评了及格分,答辩组也是这样。这样的评价体系,结果就使得一些质量很差的论文通过了评阅,并最终通过了答辩。 三、提高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及保障措施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提高经济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 (一)思想上要重视 从学校、院系到指导老师,要把毕业论文写作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对毕业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学生从思想上端正态度,高度重视。 (二)让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点来选题 在选题问题上,笔者认为可以变被动选题为主动选题。一是专业课老师在授课时可以引导学生选择课程中感兴趣的问题进一步查阅资料,提前了解感兴趣的问题;二是学生在平时要广泛阅读专业书刊,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及时发现感兴趣的问题;三是学生要经常参加社会实践及进行专业实习,了解所学专业中的实际问题;四是院系可以定期举办本专业专题讲座,向学生介绍当前热点问题,激发学生进一步研究的热情。这样,学生在大四时就可以根据平时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兴趣点来进行主动选题了。 (三)适时开设论文写作课程 毕业论文撰写方法与技巧属于经济类专业学生的共性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选题之前给学生开设一门论文写作课程,通过集中授课让学生了解与论文写作相关的问题,比如文献综述的写法、文献资料的搜集渠道、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流程和学校的各项相关制度规定;比如论文框架结构安排等等,强化学生对毕业论文撰写方法和技巧的认识。开设这样的课程,有利于指导老师在后期的论文指导过程中更多地关注每个学生论文中的具体个性问题,也有利于提高论文指导的效率,进而有利于提高学生论文的质量。 (四)完善毕业论文质量评价体系 第一,降低指导老师评阅成绩所占的比例。比如降到30%,这样可以降低由于指导老师评分过高使很差的论文过关的概率。第二,匿名评阅,并且增加同一篇论文的评阅老师数目。比如同一篇论文,由指导老师之外的另外5位老师对论文进行评阅,评分在60分以上的视为同意参加答辩。在这一环节,可以规定必须至少一半以上的评阅老师同意答辩,该生论文才能够进入答辩程序。第三,提高评阅老师评阅成绩所占比例。比如,将评阅老师的评分提高为40%。因为评阅环节评分人数最多,也是比较公正的一个环节,应该相应提高评阅成绩所占的比例。第四,所有评阅环节均在教务系统内匿名进行,论文的最终总评成绩由教务系统来自动生成。通过完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既可以提高论文评阅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又可以尽量避免出现因怕得罪同事而违心打高分的现象,同时还可以倒逼指导老师和学生更加重视论文的指导和写作,从而提高论文的质量。 (五)管理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高校管理部门的相关保障措施也必须到位。第一,教务系统必须先进科学。比如,在评阅阶段,学生的姓名和专业班级信息、指导老师的信息等必须能够自动隐去,以保障论文评阅的客观性。再比如,教务系统必须能够自动生成学生论文的最终成绩,所有资料可以在线打印,并直接存档。第二,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比如,在论文评阅阶段,对符合条件能够进入答辩环节的论文按数量和质量对指导老师进行物质奖励,同时也要对不能进入答辩环节的论文指导老师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减少工作量等;对优秀论文的指导老师给予更有利的奖励。通过这样的奖惩制度来促使指导老师认真负责地指导论文写作。第三,严格论文指导中的过程管理。学校应安排专人严查学生每周参与论文指导的次数,一周一查,少于规定参与指导次数的,直接取消参加论文答辩的资格。第四,简化论文指导过程中的文件管理程序。一些院校制定了严格的过程文件管理程序,对包括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格式、导师评语、领导签字、院系盖章等在内的各种复杂的文件都制定了严格的要求。这样的管理,使师生们疲于按要求填写、修改各种文件,严重分散了指导老师和学生的时间和精力,不利于提高论文本身的质量。 经济类毕业论文:云南省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摘要:就业问题事关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发展,独立学院作为新建的地方民办本科院校,其就业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社会的服务功能,通过对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可为毕业生就业、学校教育的调整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独立学院;经济类;就业 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就业质量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独立学院招生规模大、人才培养多,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只鲜活力量,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对就业情况适时进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作出调整,激活教育对社会经济的服务功能。 一、云南省独立学院发展简介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别办学形式,自上世纪90年代末在江浙一带创办以来,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截止2015年,云南省7所独立学院学生人数接近9万人,占云南省高校总人数的十分之一。7所独立学院中,5所院校设有经济类专业,学生人数占比不小。就整体而言,云南省独立学院发展迅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现面临着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型的需要。 二、云南省某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现状 该学院是一所文理兼容并蓄的综合类院校,在校生人数超过万人,目前经济类学生占全部在校学生的三分之一。从毕业生信息来看,2014届全校毕业生人数2504人,经济类毕业生599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3%;2015届毕业生人数3523人,经济类毕业生767人,占比为22%;2016届毕业生3130人,经济类毕业生697人,占比为22%。根据经济学院近两年的就业情况统计和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学生的就业情况如表1所示: 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此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具有以下特点: 1、就业规模增长快速,就业质量稳步发展。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毕业生人数2015年比2014年增长了28%。各类型机构单位的就业人数均逐年增加,最终的签约率随之增长,反映出就业质量稳步发展。 2、自主创业人数增多,但总体比例较低。2014年,599名毕业生中有4人选择自主创业,占总人数的1%,而767名2015届毕业生中有15人选择自主创业,比例为2%,从简单的数据来看,自主创业人数每年有增加,但与规模庞大的毕业生队伍相比,数量仍显渺小。 3、毕业生的就业定位合理,能结合自身实际理性选择就业岗位。从毕业生就业去向来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占比平均为15.5%,自主创业占1.5%,民企占76.4%。但从和学生的座谈和调研得知,尽管大多数学生家长倾向于让学生就职于“编制”内单位或大型国企,但独立学院毕业生表示,凭自身情况,他们更喜欢选择灵活性强,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可更全面锻炼提升自己的能力。 4、毕业生的就业紧迫感增强。从未签约的学生来看,只有不到1%的毕业生没有找到接受单位,或是还未开始找工作,这说明学生的就业紧迫感强,都希望在离校前能敲定工作。 三、云南省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持的“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课题的研究划分标准,正式签约率在30%―50%,表明毕业生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有一定困难,甚至可能产生就业危机;灵活就业率在50%―70%之间,表示灵活就业已有一定的困难。这些数据综合分析反映出目前我省经济类毕业生的就业存在着以下问题: 1、经济类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大。纵观近几年经济类专业的招生及报到情况,在生源萎缩和经济形势发展不明朗的背景下,经济类学生的入学人数仍然保持着正增长,这也能预计未来学生就业的压力。 2、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中小规模的非国有单位,可能存在隐性失业。虽然在中小规模的非国有单位工作具有灵活性和发展性的优势,但由于这些企业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会存在因户籍政策限制、人事费用较高、就业成本增加、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用工制度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的就业吸引力。调查显示在中小规模的非国有单位任职的学生中有47.4%的学生在工作头三年内会频繁换换单位,换工作。 3、自主创业的空间仍有待拓展。尽管学生的就业紧迫感增强,但学生的自主创业的意识仍然不够,这一方面跟学生的传统择业观有关,但也可能反映了政府、学校的就业指导宣讲不够或者就业平台搭建不充分。 四、云南省独立学院经济类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对策 1、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各自所属的人才(力)市场要加强合作,在网络联盟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以解决日益紧张的就业形势。 2、政府、学校联手,开设创业培训,鼓励学生创业。扩大就业,应该在挖掘自主创业等方面下功夫。目前,政府应从完善和落实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从简政放权、减免税收等政策方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学校则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将创业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让学生在校期间了解并掌握创业理论及技能,熟悉取得经营资格程序和筹措资金渠道,经营经验和原则,并鼓励学生实际操作。使每个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具有创业意识,具备创业技能,并懂得创业风险 3、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目前一部分学生在就业问题上仍存在“等、靠、要”的被动型就业观念,盲目追求大城市、高工资,就业期望值较高,不愿到基层就业等陈旧观念影响着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就业观念教育,提高毕业生的自我就业能力。(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经济类毕业论文:构建经济类专业本科教学和研究数据支持平台的研究 摘 要:以计量经济学等为核心课程的经济类本科生培养机制下,量化研究在经济类研究中越来越普遍,但量化研究需要大量数据的支撑。为实现本科生量化研究能力的培养,同时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需要开设经济类专业院校构建教学用数据支持平台,为教学服务。 关键词:经济类专业;量化研究;数据支持平台 当前经济类学生的培养体系中,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以数量研究为特征的学科成为了核心课程。经济类本科生不仅需具备良好的经济学专业知识,还需具备一定的量化研究能力。而在量化研究能力的培养过程中,确实地使用当前经济运行的实际数据进行分析是必要的。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学习环境,建立为经济类专业的数据动脚平台就成为必然之选。 一、数据支持平台概念 所谓的数据支持平台是指为学生提供可获得教学和研究的相关经济数据的软件和硬件的集合,具体可设计包括: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等。数据支持平台是一个集成平台,可作为整个经济类专业开设学院的基础平台。 二、数据支持平台建设的重要性 数据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这一点对经济学科尤其重要。 首先,由于科研基础的薄弱和信息获得的滞后性,公开的二手数据目前科研工作价值逐渐降低。收集获得第一手数据值得重视,基于自身一手数据的论文有绝对的竞争力。数据支持平台可以提升整个经济类院校教师的科研水平。 其次,学生参与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无疑提升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动手能力;学生对自身感兴趣的经济、社会问题,以及发生在身边的现象收集数据,加深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同时在问卷中,与受访者联系,有助于学生提高自己的社交沟通能力,不但使重要的社会实践,而且增强学生就业和就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 再次,可作为经济学院的对外合作的一个窗口。 三、数据支持平台内容设计 1、定位 数据支持平台应当作为经济类相关专业通用的数据平台,成为特色实践和特色教学的重要内容。它应当为教师提供教学和研究所需的数据,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研究的数据支持。 2、服务对象 数据支持平台的对象包括了服务主体的服务内容。其中服务主体主要是为校内外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了校内外教师和学生的问卷调查、学生的科研以及社会实践、与统计和计量经济学等相关课程相衔接的实验和实践、此外还可以考虑对校内开放,有偿接受其他文科学院学生科研,为其他学院教师科研有偿服务;接受学校委托进行师德学风、学校建设、大学生生活、就业等等调查;向社会开放,接受企事业、地方政府、咨询机构、社会公益组织等等委托为其调查。 3、调查功能 数据支持平台的调查功能可以包括多个方面,具体而言: (1)市场调查:主要针对产品品牌知名度、市场渗透率和市场占有率,居民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生活形态,媒体覆盖率接触率和广告到达率等。主要委托对象是工商企业、媒体单位和研究机构。 (2)社情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居民对市政建设、环境治理、治安情况以及就业、教育、住房现状的评价。此类调查主要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委托。 (3)行业行风调查:包括政策透明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效率以及办事人员工作态度等。主要服务对象为党政纠风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如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电信等。 (4)社会热点问题、分配问题、公共服务评价调查等 (5)网络调查。这是这个数据支持平台发展的方向之一。从前瞻性角度来说,随因特网发展和电脑普及,网络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是最大的受众媒体,网络调查将是统计调查未来发展方向。私密性、敏感的、设计人文生活的热点话题、包括政治统计都会在网络进行。因此个数据支持平台必须能开展网络调查。 四、数据支持平台技术模块设想 数据支持平台可包括: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 1、数据采集实验室 数据采集方式可包括包括传统的问卷调查和电脑辅助调查两种。具体而言,传统的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是电脑辅助调查的基础,因此应与保留,作为辅助调查手段。电脑辅助调查模块要集成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和计算机辅助人员访问CAPI(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具有高智能的问卷评价体系,以及可以与通行数据库对接。CATI系统通常的工作形式是:访员坐在计算机前,面对屏幕上的问卷,向通话另一端的被访者读出问题,并将被访者回答的结果通过鼠标或键盘记录到计算机中去;督导在另一台计算机前借助局域网和电话交换机的辅助对整个访问工作进行现场监控。CAPI系统通常的工作形式是:问卷由计算机管理与呈现,被访者回答的结果被访问员(或被访者)通过鼠标、键盘、手写笔或触摸屏等直接记录入计算机内。访问结束,数据通过互联网、邮寄或无线网等方式传送到中央服务器。汇总后的数据无需做太多整理便可直接用于统计分析。 CATI和CAPI都有现成的技术和成套软件。CAPI是发展趋势,因此我们这个模块选择集成CATI功能的CAPI系统,因此需要新购置电脑中有一部分是移动电脑,承载面访功能。 2、数据库(数据建设实验室) 对于一些收据如就业、教育、住房等需要定期、长期、连续调查收集,这样经过很多届学生、多年的积累,可以汇集成自有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可以支持教师的科研创新团队,同时可以对外出售、租用、转让,因此必须加强数据库的建设。 3、数据分析实验室 数据分析实验室主要包括了建立可考虑有已有的计量分析平台、由学院前期购进SPSS完成。 综上所述,为提高经济类本科教学的质量,提升相关专业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水平,特别是培养经济类本科生的量化研究能力,构建数据支持平台是具有必要性的。通过数据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和数据库三方面的建设,为教师和学生全面提供了教学和研究所需的数据支撑,并且还可为学校内外的其他教学和研究单位提供服务。因此建立数据支持平台具有现实的意义。 经济类毕业论文:试论高校经济类专业课堂改革的思路与方法 【摘 要】目前中国人才市场的就业情况反馈来看,高校在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方面尚未做出预期的贡献,课堂教学改革受到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无法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人才,所以课堂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之对应的经济类专业课堂教育改革也就存在着紧迫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高校;经济专业;课堂改革 知识经济和市场经济交相辉映之下,急需深化经济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推动创新性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这是摆在所有高校教职人员面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目前高校经济类专业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高等教育机构经济类专业课堂教学的现实情况来看,虽然部分学校都设有特色累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计划,但是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教学目标依然是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课程设置不科学,导向性不明确,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不明显,无法体现出经济类专业应有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同时,由于学科特性决定了大部分教材和课堂教学目标都以严格的学科体系为重点,理论课时间较多,没有让学生感觉到课堂所授内容与实际经济生活之间的联系;实践课程过少,或与现实生活脱节。已有的实践课程也与理论课程缺乏串联性。 二、高校经济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思路与方法 就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教学来说,其课程覆盖的半径大,内容涉及面较多、成体系的内容较为繁杂,而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教学又有着与其他专业教学所不同的特点和自身要求,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合经济类专业教学的教学思路和方法。 第一、经济类课程教学必须能够充分的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并且与学生的日常社会实践相结合。由于经济学专业的课堂教学承担着培养大学生经济常识理论体系、奠定专业素养以及为未来就业实践提供专业支持的重要任务,又承担着协助学生形成基本经济学思维以及专业入门的敲门砖。所以说除了教师需要发挥自身能力尽力的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大纲,同时也需要学生发挥自身的能动性,配合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工作。大学教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够将课堂时间还给学生,充分发散大学生的思维,同时向学生授予专业化的引导和培养,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向学生传递完整的经济学体系是没有必要的。因此,经济学类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必须非常强调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学习的结合,使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之前,就养成良好的自我学习与积极思考的习惯。 第二,在进行经济类专业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把握教学重点,点、线、面三结合。根据经济类专业课程的特点,课堂教学不可能也不必要向学生系统完整地介绍各门课程的知识。对于工具类课程以外的大多数经济学类专业基础课程,如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经济学原理类课程,以及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经济法等经济运行与管理类课程来说,就需要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既要向学生展示该学科的突出特点以及重点问题,又要勾画出本学科的发展主线。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要关注宏观主体,又要关注微观,具体到点,使得课程与实践能够较好的结合。至于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工具类课程,除了突出学科发展的主线,向学生揭示出学科大貌,使得学生掌握经济类学专业学习、研究中迫切需要的、最新的操作工具、并十分注重所学工具的实战演练,是这类课程教学最基本的方式与方法。 第三,经济类学科的课堂教学,必须在授课方式和方法上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学科的进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既要兼容并包,广泛吸纳相关学科的有用材料,紧跟时展的潮流,将不同的学科融汇到课堂教学的过程中。目前,各学科的课堂教学都处于改革和创新的过程之中,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新颖、有效,能够被学生接受,又具有较好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启发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与案例法、演练法等教学方法结合,刚刚取代了传统的课堂灌输与导读方式,并形成了以学生为主,教师进行引导的全面的教学互动理念,这些变化对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和调整的需要。当前高等教育机构正在树立的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就需要教学机构和人员能够根据不同人才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材料,在同一的课堂教学的前提下,有能够制定出适合每一位学生发展的个性化教学手段,这是对于经济累课堂教学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所以说,高校经济类课堂教学改革,绝对不是单纯的改变教学方法,用新的替代旧的,而是需要吸收先进经验,通过大量的实践和借鉴学习中来最终形成适合本专业基础课堂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第四、高校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改革,需要根据当前教育技术的发展进行改变,结合新技术和新思维。当前社会处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阶段,并且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代表着新事物发展的最前沿,理所当然的应该成为信息技术的受益者和接收者。所以说,在当前的高校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改革过程中,就需要最大限度的使用当前的信息技术成就,借助互联网和多媒体的多种特性,不断的推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化教学,可以有效的提升学生接受课程的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和课堂教学氛围。这是一种趋势,也是必须要进行改革的重点所在,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改革,在下一步必须与信息技术相融合,不仅是各大高校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改革需要尽快解决的课题。 总而言之,高校经济类专业的课堂改革,需要基于对本学科教学内容和理念高度理解的前提之下。要先准确定位、明确课程设置、内容调整,对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改变,并不打折扣的进行贯彻和落实;同时,还需要与相关的学校、相关的学科进行共享和借鉴,相关的改革工作才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经济类毕业论文:我国死刑制度在经济类犯罪中的适用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次修改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规定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我们国家虽然仍然具有死刑制度,但是却在废除死刑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然死刑的设置以及废除,是与当前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个人的价值观、伦理观、道德关系等相互作用的产物,随着当前人权发展,以及现代文明的发展,死刑本质上不道德、残忍以及对预防犯罪作用不大的一面逐渐被人们意识到,死刑并不可能从根本上预防犯罪,死刑的废除是一个逐渐消亡的过程,在我们国家已经逐步展开。力求从经济犯罪的死刑废除的理论争议、适用状况,以及死刑废除原因、制度建设等方面逐步剖析当前为什么应当废除死刑,特别是对经济类犯罪的死刑废除的紧迫性。 关键词:死刑废除;经济类犯罪;刑法修正案(八) 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法》中第一次提出废除和限制死刑,直到2013年的今天死刑存废之争仍在继续。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117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1],自1990年起,平均每年有3个国家废除死刑。我国的香港、澳门也已废除死刑。现在美国的一些州及日本仍执行死刑,其他发达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我们国家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将死刑的适用制度进行了限制,规定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国家的立法机关在部分犯罪领域,特别是经济类犯罪中对死刑废除制度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把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刑法修正案(八)》又减少13个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应该说,我们国家在死刑废除制度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一、经济类犯罪中死刑废止之理论探讨与死刑废除的原因 目前全球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紧密,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重要的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2]。在我们国家经济类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及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类犯罪中死刑制度的适用也一直存在争论,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死刑立法过多,以及我国的死刑司法状况也令人担忧,死刑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体现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因此一些学者以及实务专家建议,中国应当通过完善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方式努力减少和限制死刑的适用,笔者认为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法,其积极意义在于预防功能,但是作为预防犯罪分子再犯罪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死刑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除了死刑以外使用长期的隔离或者流放也可以预防犯罪分子再犯罪。作为经济类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也规定了很多种,其中第140条至第149条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假药罪等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类犯罪判处死刑不仅要求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的数额,并且要求情节特别严重,可见在经济类犯罪中,数额的认定并不是适用死刑的唯一标准。并且在我们国家规定的单位犯罪中,对单位基本都是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除处以的刑罚,在单位犯罪中也没有适用死刑。然而无论是单位犯罪或者是自然人犯罪,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种拟制的人,在刑法面前却没有做到相应的平等,并不是不能将单位注销、解散,而是因为单位有可能涉及很多善良的人的利益,法律为了从整理利益出发,为了保护那些无辜人的利益而没有对单位适用死刑。那么我们分析一下,如果一个应当判处死刑的人,将其处以死刑可以减轻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痛苦吗?一个判处死刑的人的死亡可以震慑其他人防止他们再犯相同类型的罪行吗? 死刑其实对于犯罪并没有足够的威慑力。首先,我们可以从犯罪的根源去看待这个问题,犯罪是一个综合产物,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个人的价值观、伦理观、道德关系、家庭关系综合的相互作用的产物,其实是一种社会根源。作为一种社会根源,死刑当然不可能根除犯罪的社会根源。中国清末伟大的法律改革家和法学家沈家本曾经提出:“苟不能化其心,而专任刑罚,民失义方,动罹刑纲,求世休和,焉可得哉?”沈家本在研究明朝历史后提出了很多观点,其中之一就是指出朱元璋严峻刑罚而收效甚微,指出:“上之人不知本原之务,而徒欲下之人不为,非也。于是重其刑诛谓可止奸而禁暴,究之奸能止乎?暴能禁乎?朝治而幕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见重刑之无效,治世之道当探其源也”。沈家本得出的结论是:“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3]其实通俗点说,就是预防犯罪不在于刑法的轻重,要预防犯罪其本源还在于社会的综合治理。比如,在《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前,我们国家对于经济类犯罪一直实行严厉打击,一旦查出,严惩不贷,甚至大量适用死刑,如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2日以(2000)汕中法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一次就对卓振沅等7人伪造货币案判处了死刑(此案后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卓振沅等七人执行死刑)[4],这只是前几年金融类犯罪案件之一,观察前几年的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判处死刑的案例也时有所闻,但是那几年,中国金融犯罪案件却大量增加,这表明虽然我们国家对金融类犯罪规定了死刑,但是其威慑力却是十分有限的,这也为《刑法修正案(八)》减少13个死刑罪名埋下伏笔,其中就包括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一些金融类犯罪。 其次,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我们国家过失类犯罪不适用死刑,在我们国家故意犯罪中才有死刑适用的问题。然而我们所奉行的是不知法不免责,然而在当今的中国国情中,以及受到长期的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我国很多落后愚昧的地方,很多犯罪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确实违反法律规定。当一个人在正常状态下,无法了解法律的时候,无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一定的减免,而不能一刀切地适用死刑。可以适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又如,《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论界的说法是因为这类人的接受教育的可能性远远低于正常人,所以不同于正常人,他们低于常人的部分可能正是对于行为违法性的认识或者是罪与非罪的认识。因此,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对于因为一定客观原因而导致的违法性认识错误,进而实施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减免也是没有争议的,而不能只一味地要求主客观相统一。只要主观上有犯罪行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不考虑具体的客观情况。对于经济类犯罪,在《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之处,有很多专家学者,建议不仅要取消13种罪名的死刑,还要取消13种罪名相似的犯罪。其中就包括集资诈骗罪,学者们的观点认为集资诈骗罪[5],被害人一般来说也有一定的过错,但是最后《刑法修正案(八)》保留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取消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刑法修正案(八)》中取消的13种死刑罪名中,经济类犯罪就占了9种,具体包括:走私贵重金属罪与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罪与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及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专用发票罪。除了立法予以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以外。 最后,从死刑的另一个基本原则――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考虑,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也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作为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条明确规定:“刑法的轻重应当结合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触犯刑法的人最终所受的刑罚要结合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对其处以适当的刑罚,这也体现了刑法的基本精神,教育与惩罚相适应。结合这些基本的因素,反思经济类犯罪中死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经济类犯罪的犯罪目的主要是谋求经济利益,然而人的生命是高于一切的,在人的生命与经济利益之间相比较,人的生命也肯定是高于经济利益的,然而一个人因为追求经济利益触犯了刑法,却要以生命来弥补,这在情理上也是难以接受的。财产价值高于生命价值不具有对等性,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打击一个价值位阶较低的以保护一个价值位阶较高的。因此,当一个人因为侵犯财产而被判处死刑,被剥夺生命的时候,生命在财产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从危险程度考虑,相对于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例如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的主观恶性与经济类犯罪的主观恶性而言是较小的,这也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二、经济类犯罪死刑废除后制度设计 (一)加大事后追偿力度,建立终身偿还机制 《刑罚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犯罪的死刑适用,例如将《刑法》第200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192条、第194条、第195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去除了死刑的适用,保障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是同时我们也要弥补被害人的财产损失,除了要对犯罪分子的犯罪收益进行追缴,不足部分要从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中进行追偿。如果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仍然没有得到清偿,应当怎么样清偿,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种追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罪犯参加劳动有教育罪犯和创造经济价值双重意义。目前中国监狱给予罪犯的劳动报酬只是象征性的,罪犯所得劳动报酬远远低于市场工人工资水平。我们国家应当适当增加罪犯的劳动报酬,并且规定其中部分比例的报酬是用来偿还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笔者曾经在社会生活中看到过一起民间借贷,最后发展成为集资诈骗罪。但是财产已经被犯罪分子挥霍一空,被害人因此生活艰苦,举步维艰。犯罪分子的所有财产不足以清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虽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获得了一定的赔偿,但是仍然不足其应付日常的生活开支。并且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收入甚微,也很难补偿被害人的损失。笔者认为提高犯罪分子的劳动报酬,可以用这部分劳动补偿来弥补被害人的经济补偿,这样也可以适当减轻被害人的生活压力,同时也维护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对于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刑满释放以后规定其收入除了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以及其要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的基本生活以外的一定比例的收入用来偿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直至偿还完毕。 我国《监狱法》第72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但是这项规定在我国却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或者是报酬标准非常低。就笔者所了解的一些省市监狱的报酬标准,比如江苏省的监狱,在2008年所制定的报酬标准是每月8元钱,从这里可以看出来我们国家罪犯的劳动报酬权并未得到很好的保护,根据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标准规则》,第76条规定,对囚犯的工作应订立公平报酬的制度。但是我国的罪犯待遇标准太低,甚至有些国家认为我国发给的劳动报酬带有一种恩赐性质,实质上不属于劳动报酬。这也成为西方国家用来攻击我国对囚犯人权保障不到位的把柄。在我们国家提倡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监狱却未能做到监狱法制化的要求,因此,笔者建议,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犯罪分子劳动补偿,维护罪犯的基本权利,同时结合有关犯罪分子经济追偿制度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受害人的损失。这样可以减轻受害人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基本生活,才是废除死刑制度带来的积极意义之一。仅仅维护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是受害人的损失却没有因为废除死刑制度而获得任何意义的改变,这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考虑犯罪人死刑的同时,也应当把受害人的利益考虑进去。 提高相应的罪犯的劳动报酬,既彰显了现代刑罚理念,又体现了对人的权利的关怀,能够使罪犯感受到自己确实被尊重,体会到劳动的喜悦,这也可以提高他们参加劳动的积极性。对于罪犯的家人来说,这项措施可以挽救罪犯的家庭,维持罪犯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可以使罪犯安心改造。此外,按照一定的比例强制扣除一部分给受害人,体现了国家对受害人的尊重与关怀,也有利于逐渐化解受害人与犯罪分子之间因为犯罪所带来的仇恨。 (二)适当加重有期徒刑的期限 废除死刑要遵循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进行,经济类犯罪的死刑废除更要如此。但是对于曾经应当判处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应当适当增加其服刑的期限,在保证犯罪分子的生命权的同时,也考虑到被害人和大众的心理,使被害人和大众可以接受对于犯罪分子的这种刑罚,更容易接受经济类犯罪的死刑废除,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动荡。同时延长罪犯服刑期限,对犯罪分子也是一种威慑,使犯罪分子明白,一旦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发现,不仅达不到曾经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丧失自由;不但享受不到正常的生活,还有可能一辈子要背负偿还被害人的损失。当他们意识到这种刑罚的后果,以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相信会明显变小,这比实施死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好。 三、结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的13个死刑,也使我们看到了我们国家逐步废除死刑的曙光。对于经济类犯罪的死刑适用在我们目前的状况下,表现得更为谨慎。比如前段时间接连发生的案件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志军虽然被判处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但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只要其不再故意犯罪,也不会执行死刑。从这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件中我们看到我们国家在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上,显得尤为谨慎,特别对于经济类犯罪,在废除死刑上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人的生命是高于一切的,在人的生命与经济利益之间相比较,人的生命也肯定是高于经济利益的。然而一个人因为追求经济利益触犯了刑法,却要以生命来弥补,已经严重地价值不对等,并且《刑法》的基本目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死刑在预防犯罪方面也未能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我们国家也一直在逐步地循序渐进地对死刑废除进行改革,最终必将会废除死刑制度。 经济类毕业论文:案例教学在经济类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中的运用 【摘 要】我国倡导高校教育要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案例教学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开拓性的尝试。在面向经济类专业学生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中,不应仅局限于理论数学推导的演示和课本理论题目的解答,针对概率论这门具有很强实用性的学科,案例教学应成为该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本文阐述了案例教学在经济类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中的重大意义,并对案例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讨论了面对经济类专业学生,如何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关键词】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类专业;教学改革;案例教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应用广泛的一门基础学科,对理工、经济、金融、管理甚至是社会学的各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都有重要的工具支持作用,因此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将这门课程定为理工、经济、管理、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在经济学、金融学方向诸多课程中都涉及随机现象的研究和概率模型的运用,因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对经济类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学习有很大帮助。由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实用背景很广,对多数经济类专业的学生而言,该课程的应用意义大于理论意义,因此在教学中应注重结合实际,提倡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对概率模型建立的参与感,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应用能力的目的,同时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也将得到提高。 一、案例教学法在经济类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中的意义 1.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数学和统计学类的基础课程,常常会被大学生认为是大学课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和“学过即忘”、“考过即丢”的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也不例外。在案例教学中,理论知识建立在大量的案例基础上,让学生们了解理论知识的建立的实际背景,使他们更容易接受概率论的理论知识,理解模型建立的基本思想,从而加深对知识的印象,不易遗忘。比如在两个事件独立性判断标准的教学中,可以选取若干支股票价格涨落数据(如一年中的价格数据),让学生判断股票A的价格上升与股票B的价格上升是否相互独立。这样的实际案例在教学中的效果,往往比课本给出的理论性概况性较强的应用题求解教学的效果要好。 2.有利于学生了解概率统计应用中第一手资料的获取方法 在教学中,尤其是讲解完课所给的应用题后,笔者常常遇到学生提问,应用题中所给的概率数据是怎么得来的,甚是有学生觉得概率论是建立在捏造概率参数基础上的空中楼阁。引用案例教学,使得学生能亲身感受统计资料的获取过程,不论这一过程是通过直观的第一手数据,或是通过各类年鉴和其他资料查询,都将慢慢打消学生对概率统计学科的误解,真正了解这门学科的研究基础和获取材料的方法,使学生认识到概率统计是一门真实可信,科学有用的学科。 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 数学和统计学类课程的教学往往偏重理论教学和课本知识,而我国大学数学和统计学类的课本编写的理论性也比较强,学习过程中,学生很难从中了解如何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也不容易将所学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的判断分析和解决能力。在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例作业中,还可以让学生组成小组共同完成。在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也是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在经济类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中的案例教学法的注意要点 1.案例选择的针对性 这里的案例针对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在讲授某个概率理论时,案例选择要针对相关理论。这个要求主要是为了使案例联系阶段教学的主要内容,加深学生对某一理论的理解和记忆。二是面向经济类专业学生,选择案例时最好针对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方面,增强学生将概率理论运用到所学专业研究中的能力,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兴趣一种手段。 2.控制案例的复杂程度 一般高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教学都是安排一个学期的课程,由于课时的限制,案例教学中应注意控制案例的复杂程度。笔者认为一般以一个案例的解决运用一到两个知识点为宜,这样的案例比较容易选择,针对性也比较强,结合相应的知识点教学效果较好。在临近期末课本知识点基本已介绍完毕的恰当时间可适当安排一个大案例,综合运用四个以上知识点,组织学生以小组作业和报告的形式完成。 3.适当调整考评制度 目前多数高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考评制度中期末考试占分很高,平时成绩占分较低,而平时成绩的判定主要根据考勤率、课堂测试和平时作业。笔者认为,数学理论知识和学术推导对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用处较小,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有更大影响。因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应从要求学生掌握概率论的数学理论推导转变到提高学生对概率论的直观理解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上。因此,考评制度应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平时成绩的分量,提高学生平时参与案例讨论、解决案例问题、完成案例作业的积极性。 4.注意案例教学形式的多样性 案例教学有多种形式,可以结合课堂讲解、小组讨论、课后作业等多种形式,并综合考虑课时限制进行安排。对于案例解决方案,也可以通过选取多种解决方法、错误示范等方式,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并使学生看到在实际问题中的理论运用的多样性,形成发散思维,这对培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尤其重要。在学生作业中,甚至可以包括对分析过程语言表达十分清晰,是否有说服力等方面进行要求,在日常作业的过程中逐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精心设计案例教学的课堂引导 与传统教学相比,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教学过程中,教师只需要熟练了解教材内容,表达清晰,语言生动基本上就可以胜任该门课程的教学了。但案例教学大量接触实际案例,教师必须熟知案例的背景,了解与案例相关的行业知识,才能对现场讨论中学生各种发散思维所引发的问题进行互动、引导和解答。所以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更要在教学设计上下功夫,只有对铺垫、案例引用、讨论、分析、形成解决方案、点评的整个案例教学流程做到精心安排,才能使案例教学达到良好的效果。 经济类毕业论文: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教育的研究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都开设了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但却存在着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建设落后、考核手段单一等问题。本文以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为例,探讨了目前经济类专业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教育中存在的突出教学问题,并提出了已经在教学中得到实施验证、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高职;经济类专业;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教育 一、背景及现状 1.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设置不科学 财经类专业一般是指经济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开设有会计、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与实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等财经类专业。这些专业都根据本专业的需要开设了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如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开设有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网页设计与制作等计算机技术课程。但这些课程在开设的过程中,往往是照搬了计算机专业的课程体系,如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计算机网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差不多。而除了电子商务专业的其他经济类专业,虽然也都开设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但对课程与专业的关系同样没有明确。 2.文理兼收等原因导致生源计算机水平差别较大 目前财经类专业的生源基本都是文理兼收的高中毕业生,这就造成了该专业的学生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学习能力存在差异。文科生重在形象思维能力,所以在一些经济类课程中学习能力较强,而理科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强,在学习计算机技术课程的时候表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这就造成了文科生在学习计算机技术课程时较吃力,兴趣提不上来,而理科生又感到学习内容偏简单,也影响学习的积极性。 3.实践教学与经济类专业联系不大,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建设落后 目前经济类专业计算机课程的教育基本沿用计算机专业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也基本采用课堂讲授+机房上机的模式,并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特别是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与经济类专业本身的实践活动联系不大,这些都造成了学生对所学认识不够,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另外,针对高职经济类专业的计算机课程的教材相对落后,导致任课教师也只能选用适合计算机专业的教材,教材的适用性不强。 4.计算机课程师资培养滞后 目前经济类专业承担计算机课程教学任务的师资很多是校内计算机专业的兼职教师,同时具备财经类知识背景又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教师严重匮乏。这样就造成了该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对经济类专业并不了解,经济类知识掌握不多,教学时仍然沿用计算机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只教好自己所担任的具体课程,在教学中计算机技术知识与经济类知识之间不能很好地融合,教学目标与整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一致。 5.考核手段单一 现在多数经济类专业的计算机课程的考核形式仍然为笔试,有些专业还把计算机等级考试作为考核项目之一。为了应付考试,学生在考试前不得不进行应付考试的复习,考后这些东西就没有用了,而真正到了实际应用计算机工作时,却又“笨手笨脚”,不能很好地利用计算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改革课程体系,加快教材建设步伐 在2006年6月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意见暨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文件中,根据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发展状况,以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在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基本要求,将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的知识结构划分为“计算机系统与平台”、“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分析与信息处理”、“应用系统开发”等四个领域。为了能更好地理解、组织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又将上述知识领域所涉及的内容划分为概念性基础、技术与方法、应用技能等三个层次。教育部提出的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在计算机基础教学方面的四个领域三个层次,对于经济类专业的计算机课程体系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1.要根据工作岗位设计课程体系。在进行市场调研时发现,很多高职经济类专业的就业岗位对Excel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在中华英才网上搜索到的百度移信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招聘的应收应付会计岗位要求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包括Word, Excel),在592招聘网上搜索到的广州市毕柏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聘的国际电子商务岗位要求熟悉Excel等办公软件、基本网页设计和图片处理者优先,许多招聘高职经济类专业毕业生的企业也都提出了对Excel的要求,所以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强调了对Excel的教学。 2.在以往建设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的时候,往往都只有经济类的教师调研与制定,缺少计算机老师的参与,导致存在对计算机技术课程重视不够、了解不深等问题。而要科学地构建经济类专业教学体系,就一定要计算机老师参与,要把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到与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同样重要的地位,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来科学地构建经济类专业的计算机技术课程体系。 3.对于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要把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与其他专业课程联系起来,将计算机技术与经济类专业知识融合交叉,让计算机技术切实地解决经济类工作中的问题,课程内容更有针对性和适用性,这样学生学习能够更有积极性,能够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根据以上的原则和方法,在我校2011级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设计的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体系如图1所示。这些课程的设计涵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意见暨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文件中提出的四个领域,在内容上划分为三个层次,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计算机技术与电子商务的交叉融合,如《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基础》和《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与管理》。但目前这两门课适用于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的教材并不多,所以一定要加强教材的建设,开发适用于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的计算机技术教材,要充分考虑到知识的融合性、适用性和实用性。 经济类毕业论文: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的翻译技巧 摘 要:经济类文章在商务英语翻译中所占比例较高,也是实际工作和翻译资格考试的常用文体。因此,熟悉经济类文章的特点及翻译技巧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及协助学生准备翻译考试。本文尝试归纳经济类文章的语言及行文特点,并梳理出相应的翻译技巧。 关键词:经济 商务英语 翻译技巧 1 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的主要特点 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主要包括以下目的:描述社会经济事件、讲述特定经济现象、对某经济现象作判断或评述。其行文特点首先体现在经济类术语的广泛使用,如谈及财政收入、政府开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等。其次,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常使用简单句,很少出现太高深复杂的句式。再次,数字及单位换算频繁出现。经济类文章避免不了的是数字的大量采用,目的在引用实际数据进而描述经济事件的发生及转变。最后,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有其特定的措辞。在该文体中的动词及名词采用和日常生活英语的措辞有区别,经济类文章的措辞常使用较中性、专业、正式的词汇。 在翻译教学中,经济类文章的教学像把双刃刀。首先,该文体很少出现复杂句式、常使用简单句、文章常以时间或内在逻辑进行较清晰的排列,这些都是比较容易掌握的。但专业术语的广泛出现、数字单位的转换、措辞的专业化都给商务英语经济翻译带来一定的难度,翻译人员需要有意识地加强与此相关的翻译难点与侧重点。 2 商务英语经济类文章的常用翻译技巧 2.1 专业术语 经济类文章常见的专业术语多为名词性结构,如财政收入、外贸进出口总额、工业总产值。经济术语十分广泛,通常翻译人员要大量接触同类文章、积累丰富的经济术语,以便应对实际翻译过程中频繁出现的术语。但翻译人员在接触不同经济材料时也会遇上未接触过的术语,因而在翻译过程中容易产生障碍。但只要明白经济术语多为复合名词词组,便可采用分译法先拆分成独立单词、再组合成词组。例如,财政收入拆分为“财政”,译为finance,再译“收入”income,然后根据英语语法合并为financial income或financial revenue。再如“外贸进出口总额”可拆成“外贸、进出口、总额”,再把前两项意思接近的的foreign和import and export二者取一,组合为import and export total volume。当然在经济领域人们早有约定俗成的常用词组,但翻译人员在没有对所有专业术语进行记忆的情况下,采用拆分翻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专业术语的翻译障碍。 2.2 常用简单句式 和时政新闻类文章相比较,经济类文章很少出现复杂的从句,句子间内在逻辑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因此常使用简单句,并有其常用的短语句式。在此列举常见的几例典型句子。其一为描述性句子,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9.9%。在此简单句中,“平均每年增长……”在同类文章中频繁出现,翻译人员可采用拆分翻译法,译为“with an annual growth rate of”。其二为经济排名,如,不少重要产品产量跃居世界首位。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二位。两例句均讲述排名,常用译法为“comes first in the world、ranking second in the world、take the third place in the globe”。其三是数据比较,数据比较常以倍数形式表达。例如,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2001年比1990年增长了6.1倍。在倍数的翻译上注意代词的使用,例句中倍数的表达可译为while the growth in 2001 is 6.1 times higher than that in 1990。以上为常用的句式之一,翻译人员需要在实践中多练习和加强记忆,便能译出流畅的译文。 2.3 数字及单位翻译 经济类文章中常出现数据的罗列,目的在直观地用数据的比较进行描述经济现象。但在商务文章的中英互译中,中文数字单位和英文数字单位不是逐一对应的,所以翻译人员需要熟悉两种语言之间的单位转换方法。首先,中英文数字单位对应的有:百hundred,千thousand,百万million。除此以外的单位都没有一对一的中英对应。翻译人员需要以此三项基本单位作为基准,在翻译的时候以就近原则进行换算。例如单位“一亿”可译为100million,或0.1billion。但按单位换算,“亿”以billion作为基础来转换能使数字表达简单化。以上是单位的单独转换,而实际文章中当数字和单位同时出现会增加翻译的难度,例如,工业总产值为5897亿元。此时,翻译人员可以按先译单位、再转换数字的步骤进行翻译。把“亿”变为0.1billion,再乘以数字5897,可得出589.7billion。 2.4 措辞专业化 经济类文章的内容和描述对象均比较宏观,多数谈及国家或国际间的经济现象,所以除了经济数据比较大之外,还有所采用的措辞都十分专业与正式,和一般的生活用语有明显的区别。翻译人员在翻译的时候要注意把握好用词专业化这点。以动词为例,经济类文章句子简洁导致动词的采用多为并列形式。例如,例句A welfare state attempts to give all this to every member of the community的动词attempts to give,还有类似的designed to secure和aims to prevent,可译为并列形式“设法给予、旨在保障”。 3 结语 经济类文章的特点是行文逻辑多按时间顺序、使用句式简单,但同时出现大量经济术语和专业表达,因此,所使用的措辞和一般的商务文件和时政日常用语都不太一致,这需要翻译人员要注意区分其语法、句式和措辞特点,有针对地进行记忆和归纳,并大量进行翻译实践以加强翻译速度和效率。在翻译资格考试中,经济类文章是考核的一大重点,在教育过程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进行归纳和翻译实践,以便掌握经济类文章的特点和提高翻译质量。 经济类毕业论文: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改革的初步实践 摘要:通过对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改革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21世纪人才培养目标,形成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改革的系列理念,加以实践,以适应高职人才专业基础知识“必需、够用”的原则。 关键词:经济类专业;应用数学;课程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数学的应用已渗透到自然、生命、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等众多领域。高职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作为一门服务于经济类各专业的重要基础课与工具课,更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必须明确以“理论知识够用为度,结合专业突出应用为主线,培养学生整体素质为目的”的教学指导思想,遵循“拓宽基础、培养能力、重在应用”的宗旨。 一、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改革的现状 我院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涉及到会计、金融证券、财务管理等15个专业,分别在第一学年中的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课,计划60课时。自2005年起,本着“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我院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保持原有的数学体系,压缩讲授内容,增加了大量的实际应用。然而,对于数学课的“教的没有用、用的没有教”等问题却依然存在。带着这些问题,学院数学课程组通过调查发现,高职数学课程越是强调其学科的独立性,就越是难以发挥作用,其实际价值难以体现,只有把数学课程教学融合于专业,契合学生实际,才能发挥数学课程应有的价值。因此形成了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建设改革的系列理念。 1、整体优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准确把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经济类专业是以培养经济、管理等方面实用型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因此,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应突出“应用”的主旨,从而与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相适应,与高等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相衔接。 2、以能力培养为切入点,充分体现课程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发展性 数学作为一种工具在数据分析、计算推理等方面为其他学科提供思想和方法,数学的基础地位无可代替。应用数学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需有所学、学有所用”的原则,从能力培养出发,发掘学生的潜在创新思维,进而以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教学素质. 3、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能动性 应用数学的学习内容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而内容的呈现也应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以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同时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接受能力基础之上。而教师也不是被动的,应调动一切可行的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为学习和实践提供有效的知识工具和良好的思维素质。 4、加强现代数学技术与数学教学的整合,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重视运用现代数学技术,加强计算机与数学教学的整合,大力开发并向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数学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强有力工具,致力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整合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同时可以解决计算繁琐、课时紧张的问题。 5、构建本课程新的评价体系,以新的视角来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课程评价是课程设计的最终环节,由于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必须改变通常的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的考核方式,把实践教学部分列入考核。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也要关注学习的过程;要关注数学知识的掌握,更要关注数学知识的运用。 二、经济类应用数学课程改革内容 1、依据课程的设计理念,从工作岗位搜集与数学有关的经济问题,围绕解决这些经济问题,共同研讨设计课程内容,力争把有限的教学时间和精力用在专业最需要的内容上。即从经济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该“用什么”出发,确定学生该“学什么”,得到教师该“教什么”。使岗位、学生、教师相融合,教、学、用一体化。 2、形成“案例――建模――求解――分析”阶段式教学模式 从岗位中所涉及的具体经济问题出发,将其转化为数学问题――案例,数量化后转化为数学关系式――建模,对所得关系式通过学习数学知识寻找计算模型最优节的方法――求解,对所得结果进行判断、预测――分析,为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这种教学模式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既服务了专业,也强化了学生应用数学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材建设 编写《应用数学基础》校本教材,以“案例驱动”为实例,并且将Mathematica软件融入课程内容,以培养学生使用数学技术的能力。选用PowerPoint 等多媒体开发工具,完成教学课件制作。 4、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开展案例教学、数学实验教学和部分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将经济领域的新知识、新内容、新案例及时反映到教学中来,原创了大量适合高职高专教育的数学案例和数学实验项目,加强了数学与生活实际和专业的紧密联系,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数学应用意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与能力。 5、实施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随着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革,考核的方式方法也必须改变。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期终考核相结合,增加平时学习情况占总评成绩的比重,引起学生对平时学习的重视,总评成绩由五方面内容构成:平时作业占10%;平时考勤占10%;平时测验占10%;实验占20%(将上机实验和基础理论学习相结合);期末成绩占50%。考试内容在覆盖所学知识点的前提下,降低难度,强调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实际应用能力。 数学教学改革是科学的发展迫切要求,教学改革培养了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也为我院学生提高专升本通过率奠定了基础。当然,在教学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值得今后进一步探索、改进和提高。数学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积极推进数学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数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每一位数学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追求。 经济类毕业论文:关于经济类本科毕业生就业方向及形势的调查报告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由此可见,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未来关注的热点之一,就业问题也再一次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就业是民生之本,而大学生就业是我国就业问题中带有战略性的核心问题。最新调查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比往年下降了7~9个百分点,就连一直是各高校热门专业的经济类专业本科生,就业形势也相对比较严峻。但来自高校和招聘行业的数据却给出了另一种解读,就业岗位的总量与往年相比并没有很大变化,出现变化的是就业岗位的结构和招聘需求。 关键词:经济类;本科毕业生;就业方向 1 经济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 1.1 对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求变大,但整体仍呈供大于求的形势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加速,形成了桐乡转型升级的新要求。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处于重大调整期,调结构、促民生将成为重要战略抉择,要求桐乡强化创新驱动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区域经济格局深度转变,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求桐乡纺织、皮草、丝绸等特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在桐乡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和桐乡升级转型过程中,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与此相对应,经济生活领域呈现出繁荣丰富的景象,商贸领域更是异常活跃,并在深度与广度上都在快速地深化和拓展。 随着桐乡地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不断增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直面市场进行抉择。由于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决策行为的压力增大,风险提高。为了规避风险,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更加积极地进行各种市场谋划和设计。作为把握和决定企业命运的财务部门,对相关人才的需求自然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今,要求经济类从业者具备的信息筛选能力、分析把握能力和决策判断能力,都需要专业素质的培养方可取得,也就是说对受过大学四年较全面的培训复合型人才需求变大。 1.2 许多企业招聘悄然降低学历门槛,经验却成就业“硬杠” 就经济类专业就业方向而言,多数大学毕业生最后会选择去企业从事相关财务工作。但就我们走访桐乡春季人才招聘洽谈会结果来看,应届本科生在应聘中并无优势。大部分企业招聘将门槛定在专科或专科以上,整场招聘会只有一家企业在招聘启事上明文要求招聘今年大学应届毕业生。 从上述采访中我们是否就此可以得出工作经验比学历重要这样的结论呢?答案显然不是。此次参加招聘会的大多是中小企业,所以对人才的学历要求并不高,但放眼整个桐乡就业市场,乃至整个中国就业市场,学历仍是资格评估的重要组成,但或许已不再是决定性因素。做一个比喻,如果工作经验是CPU和硬盘,那么学历便是显卡。没有显卡,再好的硬件也没办法显现出来。 1.3 物以稀为贵,经济男成“瑰宝”,女生求职竞争力不如男生 近年来,浙江桐乡每年均有5000左右大学毕业生,女大学生占到相当比例,她们受到良好教育,富于智慧和活力,是参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不可替代的人才资源。但在走访桐乡春季人才招聘洽谈会过程中我们调查发现,在相关经济类岗位招聘过程中,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31.02%的用人单位没有性别要求。而一些招聘启事中没有明确性别要求的用人单位,私下仍是欢迎男生。“如果参加最后复试的是一男一女,只要男生的表现不是差得离谱,我们基本上就会接收他,哪怕女生的最后成绩比男生好!”某企业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透露。 在桐乡就业市场上,对于同等条件经济类的本科毕业生,甚至女生条件远远优于男生的,为何女生求职竞争力仍旧不及男生?造成这种女子不如男情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作为经济类专业,尤其是会计财务方向,男性本身就是稀缺性人才,因为男性相比女性就业时间充足且抗压能力较好,因此许多企业在招聘财务主管、主办会计时,都偏向于男性。其次,参加工作的本科女性多为25岁左右,她们今后要结婚生子,顾及家庭,连孩子的医药费也由女方单位负责,对企业的经济利益自然会有影响。此外,一些企业工作需要长期驻外地,或者需要经常出差,这时男性相比女性明显有优势。 2 针对毕业生对策和建议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经济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中已有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结合具体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在读和已毕业的经济类学生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伴随全球经济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很多落后腐朽的思想侵蚀了经济类专业大学生的心灵。因此,当代国贸专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很重要。 大学期间应培养自己积极的心态,使自己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完成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掌握所学专业要求的各项技能。 面对用人单位注重求职者实践工作经验的现实,经济类专业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仅要在学业方面成绩优秀,更要注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去做一些与专业相关或与未来从事的行业有关的工作,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弥补自己所学的不足,以加深对社会的认识,从而为自己的就业作好铺垫。 经济类毕业论文:中英经济类本科教学内容比较研究 【摘 要】如何培养和提升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思维和能力一直是国内教育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大学经济类专业教学一直以来都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轻视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针对这一现状,本文结合国外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以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为例,比较中英两国经济类本科专业在教学内容方面的差异,并尝试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思维和能力训练的教学内容改革。 【关键词】中英 经济类专业 教学内容 目前国内、外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还有许多差异,本文拟在我们以往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在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内容开发等几个方面的系统比较研究,并借鉴胡弗汉顿大学的长处,改进本校的教学内容,找出适合培养高素质的经济类本科专业毕业生的最佳途径,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从而不仅具备必要的知识结构,更具备较好的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心理素质和操作能力。 一 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教学内容 本文选择教育发达国家――英国的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为例,比较该校商学院与我国特别是地方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之所以选择该校,一方面是因为胡弗汉顿大学是英国第五大公立大学,是一所教学型大学,也是中国与英国政府首批公布互认学历的英国院校之一。胡弗汉顿大学设有商学院、教育学院、健康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应用科学学院、科技学院、法律、社科及传媒学院、体育、表演艺术和休闲学院八大学院,共开设有280多个本科专业课程以及90多个硕士和博士专业课程,学科门类广泛。学校目前拥有23000多名在读学生,其中来自12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人数约2500名,中国学生有200多名。另一方面,本文作者先后于2009年、2010年到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访问,对该校的教学进行了全方位的实地调研。 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经济学原理、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具有较强的国际贸易业务素质和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胡弗汉顿大学的教学理念强调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避免纯粹知识的传授,因而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师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手段和考查方式、教务管理方面都围绕着其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来设计。其教学内容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实行模块化教学,教学内容实时更新,同时避免各模块内容的重复和交叉。英国的大学,经济类专业几乎没有统一的教材,学生也没有统一的课本。胡弗汉顿大学的教师在参阅了众多相关教材的基础上来确定每个教学模块的内容,避免了片面依赖某一本教材导致的内容落后或各科课程在内容上的重复和交叉。各个教学模块的内容每年都会有所更新,教师总是千方百计地选择最新的、最有发展前景的、就业率最好的内容来组织教学。无疑,不局限于教材、注重实践的开放式教学更易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第二,重视教学模块内容层次上的差异和衔接。胡弗汉顿大学商学院一年制是无文凭的,两年制专科、三年制本科、一年制研究生,每一学年学六个教学模块,教学模块设置层次分明,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相互衔接,如一年级时学了Managing Individuals at work,内容主要是管理学、组织践案例,二年级时学习International Human Resources:The Key Issues,内容主要是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各学年课程也会根据形势每年不断翻新。 第三,教学内容和时数远低于我国,给学生更多的时间自学。每一学年的六个教学模块,其中两个模块是一学期学完,每个模块周学时4个学时,另外两个模块是要学一年的,每个模块周学时2个学时,也就是说每学期学生同时只学四个教学模块,每周仅12个学时,胡弗汉顿大学的大学生没有国内学生要学的语言课(如英语)、公共课(如马史哲、体育等),12个学时之外的时间都是学生自学的时间。 第四,在大学一年级设置经济学方法论课程,学生一开始便进入经济学研究的角色。网络教育平台上还有很多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鼓励本科生为主的俱乐部,他们在这里可以与教授和校友进行交流,并可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其他实践活动。甚至有些课程的考查方式也是要求学生在线撰写学术博客,要求评论同学的观点等。 第五,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手段配套,更重视培养学生的能力,而非理论知识的传授。教师讲述相关理论为学生提供课程知识的总体了解并激发学生兴趣,而不是传授详细具体的事实,课堂辅导课时较多,辅导内容多是帮助学生锻炼思维、掌握实际计算、实践操作等能力,重视实践性教学,有的课程指导学生进行真实的创业实践活动,实际检验和锻炼自己的企业家能力,重视计算机辅助教学,胡弗汉顿大学利用网络教育平台提供所有课件和大量学习资料以及师生间、学生间互动的学术论坛、学术博客。 第六,注重文理学科相互渗透和融合,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弹性大。胡弗汉顿大学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拓展知识技能,胡弗汉顿大学所有课件上网,应用网络教育平台提供大量资料供学生自主学习。 第七,重视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网络技术的培训与支持。胡弗汉顿大学定期举办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研讨和专家讲座,教师可以根据需要网上报名预订。如果想学习胡弗汉顿大学的校园网和教务管理系统如何使用等,教师可预约IT部门,IT部门会专门安排技术人员对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二 目前国内经济类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经济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有效培养不仅具备必要的知识结构,更具备较好的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心理素质和操作能力的经济类本科毕业生方面,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内容开发等多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学生上课任务太重,自主学习不足。在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公共课占有很大比重,如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还有英语、数学等课程,此外,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也有很多。在大学一二年级,马史哲平均每学期3个学时,英语平均每周4个学时、数学平均每周4个学时,导致学生一周五天、每天近6~8节课时都在听课。三、四年级虽没有公共课,但学生的课程也能达到6~7门之多,也是一周五天、每天近6~8节课时都在听课。学生每周自主学习的时间较少,填鸭式的教育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第二,经济类专业各科课程教师教学依赖教材,教学内容开发、更新不足。我国经济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一般四年一调整,经济类专业各科课程教学由主讲教师负责,由于对教师没有提供持续的师资培训,教师知识更新、教学能力提升都依赖自身的自学和摸索,因而很多课程教学的主讲教师片面依赖教材,不能自主开发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更新缓慢。 第三,经济类专业不同课程教学内容有重复交叉。如国际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材内容均有部分重复,教师在教学实际中,照本宣科,把握不好课程的侧重点,往往忽视了因材施教。 第四,经济类专业一到四年级课程设置没有把握好内容层次上的差异和衔接。不同课程的开课学期安排应考虑课程的难易、课程间在知识上的联系,如应先学完高等数学、统计学,再学计量经济学,而且应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刚刚学完高等数学、统计学之后的学期,否则学生在开课前就已经遗忘了相关的准备知识了。 第五,教师教学时在教学内容、案例选择等方面重视理论的传授,轻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师通常是先把经济理论讲给学生听,然后选择相关案例来帮助学生理解理论、记忆理论,这样的教学方法,理论知识传授的效率较高,但学生自主学习、思考的能力没有得到训练。而国外高校是先让学生分析相关案例,指导学生自己思考,自己发现相关理论。显然,由学生自主思考得出相关理论,学生会理解、记忆该理论更深刻,而且锻炼了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力。 三 开发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教学内容的思考 了解了胡弗汉顿大学教学内容安排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国高校经济类本科专业应切实改变重视知识传授轻视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理念,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课程设置方面进行改革,教学内容实时更新,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选择方面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锻炼。教师应当在分析课程特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创业、就业需求,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改变教学中以教师为主的模式,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 第二,在教务管理、考核方式方面采取有效的辅助措施,强化对学生能力的考查,而不是对理论知识记忆的考查,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学生在教与学中的主体作用。应在网络教学平台应用、学生考查方法等几个方面创新,系统地研究针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从根本上实现由“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的培养方法。 经济类毕业论文:关于独立学院经济类教材建设的研究 摘 要:教材建设是提升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根本措施,也是提高教师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而目前独立学院的教材建设存在缺乏规划、定位模糊、内容更新滞后以及实践性差等问题。本文以《西方经济学》教材建设为例,提出教材的编写要适合独立学院经济类人才培养目标,对教材内容进行创新,突出实验环节,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同时实现教材辅助资源的网络共享。 关键词:独立学院;建材建设;西方经济学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措施,它与师资、教学设备共同构成兴教办学的必要条件,因此,教材建设一直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 一、教材建设对独立学院发展的意义 (一)教材建设是提高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根本措施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里一项新生事物,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教材又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如果教材不适应独立学院的需要,教学质量就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迫切需要建设适应独立学院需要的新教材。 (二)教材建设是提高独立学院教师水平的重要途经 教材编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它是教师对平时教学任务的提炼、总结过程,也是提高骨干教师理论水平、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的最佳途径。同时结合新教材的使用,进行教师培训,会更好更广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教材建设是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课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教材又是教学的核心,教材建设作为首当其冲的改革内容,会同时兼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体系、课程标准的建设,带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从而成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二、独立学院经济类教材建设的现状分析 随着教育从精英型过渡到大众化之后,我国高等教育中孕育出了一个新的办学群体—独立学院,目前的在校生有190多万人,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据不完全统计,经济类专业的设置率最高,但是,其教材建设却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 (一)教材建设规划缺失 经过10多年的发展,独立学院规模和影响日趋扩大,但由于许多专业的课程体系尚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与之相配套的教材体系很不成熟,而且目前市场上没有一套完整的适用于独立学院的经济类教材。大部分独立学院没有严格的教材审批制度,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教材建设委员会,由于资金、编写成员等问题的限制也都没有将教材建设的规划提上日程,这就使得独立学院的教材使用混乱,缺乏长期规划。 (二)教材建设定位模糊 独立学院有其独特的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定位,相应的课程定位及教材建设也应该和人才培养目标一致。但是大部分独立院校的教材依然是遵循母体院校的选择标准选用理论性极强的教材,或是为追求较宽的适用面而放弃自己的特色,编纂内容庞杂、面面俱到的大众教材,这都无法体现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 (三)教材内容更新滞后 经济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随着社会环境的日新月异,新的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也不断涌现,这就要求经济学教材也要与时俱进以反映新的发展趋势,同时又必须保持教材的系统性和持续一致性。但是独立学院的教材更新很慢,有的老师甚至用同一本教材,同一份讲义连续讲了多年,对新理论、新观念的介绍较少,引用的案例也比较陈旧,不能及时反映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挑战和机遇。 (四)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弱 经济学是一门和实际联系紧密的学科,它的每一个理论都可以用社会现象进行解释,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随机调查的学生中,93%认为经济学可以讲得更生动些,而不是单纯的以作图和计算的方式学习推导理论。但是目前多数经济学教材重理论陈述而轻实践能力培养,教育不应该仅仅是以教材的方式向受教育者灌输绝对真理,而应是以教材为载体,启发受教育者思考,对课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积极思考,并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西方经济学》教材的特点及创新之处 虽然目前有关西方经济学的教材很多,其中不乏权威和优秀的著作。然而已有的教材大部分偏重于理论分析或数学论证与推导,这不仅给学生的学习增加了一些难度,也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觉得枯燥和乏味,大大降低了学习的主动性。针对经济类应用型本科学生的教材应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让学生读着有趣,教师用着顺手,同时又不失理论的深刻与准确。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教育部较早批准设立的独立院校,多年来致力于培养“外语+专业”的应用型人才,为滨海新区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尤其是经济系一直走在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前沿,以“实践教学”为培养特色,组织了从事经济学课程一线教学的教师,并邀请了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和高校教授指导,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及多次修改与完善,最终完成了这部特色鲜明的《西方经济学》教材的编写。 (一)教材特点 1.运用提问法,增加“引例” 本教材在每章开始时,均以一个例子引出本章的内容,所举的例子大多发生在读者身边,并与该章的内容紧密关联,而且每个引例都提出与本章知识点相关的问题,引起学生的思考兴趣和寻找答案的欲望,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 2.运用案例法,增加“现实中的经济学” 本教材在每节都增设了“现实中的经济学”栏目,其中所举案例均来自新闻时事、具体的社会经济现象或经济问题,通过真实案例来解释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将理论与实际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降低了学生学习理论的枯燥感,同时提高了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 3.运用归纳法,增加“知识结构图” 本教材在每章结束后,均以知识结构图的方式作为小结,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简单明了,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结构的把握,和对本章知识点的理解,进而更加系统性地学习本章内容。 4.运用实验法,增加“实验环节” 本教材在每章结束后,均设定一个围绕该章内容的实验环节。实验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本教材的实验环节设置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出发,设立了三大模块,分别是“实验目的”、“实验过程”、“实验结果的检验”。它不仅考查学生对本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还能拓宽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材的创新之处 1.教材内容的创新 本教材注重基础专业知识的讲授,实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创新,加强了对学生实验能力的训练。该教材在编写时,对理论问题以简练、通俗的语言阐述,每一章的学习内容以最新的案例引导将要阐述的问题,以现实中的经济学总结本章所学的重点知识,增强了可读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在每章最后增加了实验环节,以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2.突出实验环节 本教材在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突出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应用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展开对热点经济问题的讨论,讨论的经济问题或现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如“房价的需求和供给及其均衡价格,占座的成本和收益,农村的春联市场,现阶段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走向,我国通货膨胀(紧缩)现象”等等。这些讨论增加了学生对相关知识深入探索的欲望。 3.教材使用中多种教学方式结合 转变以往《西方经济学》课堂教学单一的“以教师为中心”,即“以教为中心”灌输式教学方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即“以学为中心”启发式教学方式,倡导个性化培养,积极试行提问式教学、讨论式教学、辩论式教学、师生反串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主动性和创新性,活跃课堂学习气氛,提高学习效果。 4.教材的辅助资源共享便捷 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充分利用其开放性和便利性的特点,开设了经济博客、经济系专业邮箱、微博答疑等网络平台,将和教材相关的资料上传,以便于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同学们分享。 四、结束语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独立学院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因此以培养现代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理念指导教材建设成为独立学院发展的当务之急。面对独立学院教材建设的空白历史,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教材的建设经验,同时加强对独立学院教材编写、出版队伍的建设,保证教材内容的编写质量和与时俱进的前瞻性,建设出适合独立学院使用的精品教材,提高独立学院的竞争力。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经济系主任) 经济类毕业论文: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现实困境及其出路 摘 要:在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是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等教育人才的重要生力军。在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面临着多种学科交叉与新型学生不同要求下的双重挑战,在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构建和完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完善以现代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打造观念与专业双重过硬的高校师资队伍、充分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的经验是解决此类困境的主要出路。 关键词:本科院校;专业教学;经济类 处于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体系中核心层级的本科院校教学,承担着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优质人才的主要任务,本科教学的质量保障与未来发展远景是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处于知识经济飞速发展与社会进一步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需要大批高素养、多学科、应用性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深谙经济发展规律、具有扎实经济类专业的高级人才,因此,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的教育教学便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为本科院校的持续稳定发展给予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本科院校每年为所在地区输送了大批经济类专业人才,他们构成当地经济建设影响力的重要一极,成为各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中坚力量。 一、经济一体化下经济类专业本科教学面临的挑战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与知识经济的快速增长,整个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是国家发展与人才培养不可规避的问题。经济一体化包括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两个层面,其中全球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是指通过降低各方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自由度,实现要素、产品的自由流动,达到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1]在此背景下,经济类人才培养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重要性日趋明显,同时,传统经济类人才培养模式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的课程体系重构 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将世界各国拖入一个不可分割的球形体里,任何国家、任何个人都不再是封闭发展的个体,体现在经济类专业教学上,高等院校必须以宽阔、长远和高效的发展眼光进行专业开发与课程设置,其中多学科性是专业培育中的最突出特征。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一员,我国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遵守相关的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同时也要运用这些法规和惯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需要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学知识;信息技术的更迭换代使世界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地球村,经济类专业依靠信息网络改善自身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效率;数字是经济类专业人才赖以生存的基本技能,特别是一些以数理模型为基础才能开展的微观金融学、金融工程学,数字应用能力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除经济学知识与法学、信息技术、法学等知识进行交叉教学外,经济类的专业课程还要整合人文学科等众多知识,不仅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人才,更要将其培养成为综合型、复合型人才。 (二)新学生特征要求下的教学方式转变 目前,我国本科院校学生基本处在“90”后,他们具有鲜明的思维特点和认知特征。在思维方面,他们思想前卫、观念超前,特别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他们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具有超前的成熟和缜密;在认知方面,他们智商高、创造力强、具有较强的认知和运用新事物的能力。[2] 同时,他们在学习知识时,具有很强的叛逆意识和功利思想,需要高等院校与专业教师的正确引导。“90”后大学生有着以往世代大学生不同的性格特质,这决定高校在具体教学实践中不断转换教学方式。传统单一的、僵硬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越来越无法满足和适应现代学生的发展需求,如何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是包括本科院校在内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思考的重要问题。现代大学不再是封闭的象牙塔,高校教学不能局限于课堂和校园,经济类专业教学需要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增强与企业的互动与合作,促进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知识也是本科教学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教学观念滞后,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 经济类专业是与社会相伴相生的专业,具有明确的促进社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基本功能。我们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经济类实用型人才,必须具备国际化的视野。目前,由于国家在政策上、制度上、经费上投入的不足,使众多地方性本科院校缺少优质的师资培训机会,加上教师队伍在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水平方面的限制,导致教学观念陈旧,不能在教学内容上加以改革和创新,缺少主动将课程开发与最新的专业发展动态进行有效地结合起来。我们处在知识快速更替的时代,高校教学内容应走在经济发展的前端,成为社会发展的引领者,然而事实往往事与愿违,一些学生在高校中学习到的知识,当走入社会往往成为无用的陈旧品,面对新工作往往要重新学起。从我国目前经济类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取得的成就来看,尽管比以前具有一定程度的更新,但真正从理论体系上全面更新经济类教学内容,增加实践内容的份额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专业设置的呆板与课程内容的陈旧,使得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发展缺少活力,不仅不能和国际高校同等专业相比,甚至被国内重点大学的相关专业抛在后面。 (二)教学方式单一,学生主体地位缺失 教育教学改革是我国教育领域一直倡导的重要思想,如果说在基础教育中取得良好效果的话,那么在地方高校本科教学上却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经济类人才市场出现严重的供需脱节现象。一方面,众多本科院校的经济类人才严重过剩,另一方面,符合企业需求的实用人才却又相当缺乏。究其原因,包括经济类专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仍未摆脱过去传统的教师、课堂、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如不能充分利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和实际调研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教师机械式的填鸭教学严重损伤了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造成学生在教学中主体地位的严重缺失。现代教学应是教学相长理念的充分贯彻,应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但是在现实教学活动中,不仅学生关键能力没能得到充分彰显,教师教学经验往往未能得到预期性地增长。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来说,在生存与发展空间日益狭小的情况下,需要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经济类人才增强国家整体的竞争力。因此,从根本上改善传统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主体能动性,走出一条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是增强地方本科院校社会贡献力的重要途径。 (三)课程定位模糊,地方服务功能不足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学生培养方案,自从专业开设后,基本没变过,教学计划陈旧,课程设置不合理,缺乏灵活性。[3]其中课程定位模糊是课程设置的主要问题,体现在经济类专业上,众多地方本科高校在课程定位上前瞻性不强和专业性不足是制约专业发展的两大因素。前瞻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高校不能依据国际或国家经济发展态势、行业信息来进行课程设置和定位,往往造成课程跟着行业跑的被动局面;专业型不足主要是指高校经济类课程包含内容过多,重视专业通识性的同时,却忽视了专业性。地方本科高校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主要发展基础,特别是对于实用性和应用性较强的经济类专业。加强与高校所在地区的互动,促进与企业的有效合作交流不仅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从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现状来看,教师与学生实践能力严重缺乏。由于地方高校没有诸如省部级高校严格的评估体系,教师仅仅满足于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较少,获得行业发展信息的路径也较为狭窄,仅依靠原有知识储备和教学经验维持教学现状。教师知识与技术的老化,进一步影响到学生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这种与地方发展、行业发展等完全割裂的教育教学行为,不仅使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无从体现,也影响到经济类后备优质人才的培养。 三、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出路与思考 经济类专业是一门致用学科,与普通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基本要务的本科院校,应不断规避现有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地区实际、高校情况与专业特色,在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框架下,进行最大程度的改革与创新,培养更多观念新、能力强、素养高的国际化经济类专业型人才。 (一)构建和完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主要是指由公认机构制定和批准的,关于本科教学活动或活动结果并反映本科教学质量的指标和参数的规范性文件。[4]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不仅能对高校教育教学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也能起到重要的评价和管理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出台一套针对地方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质量标准体系,因此,构建和完善该套体系应成为我国未来本科院校建设和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应遵循质量标准应与高校自身办学和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原则,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台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高校差异与专业差异,在标准体系不失原则性的情况下,增强其弹性机制。同时,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统一教学标准应正确合理。合理的教学质量标准期望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减少教学质量固有误差的关键。[5]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在衡量地方院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时,既要使其满足一般的学术标准,也要建立正确的教学质量期望,并根据社会与行业的不断变化来调整这种标准与期望。专业统一教学标准的构建是规范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教学的基础环节,只有在该标准体系下进行本科院校教学改革,才能对我国本科层次的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起到良好的制度性保障。 (二)完善以现代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现代经济发展需求是我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地方经济类人才输出机构的生力军,本科院校在教育教学中,必须逐渐祛除与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不相符的各项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在加强本科院校教师驾驭观念提升基础上,彻底转变我国经济学科以传统经济学为主的教学思路,在不断创新经济分支学科的基础上,构建新型经济学教学观。在具体教学环节中,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并将之贯彻于实践,突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能动性;第二,学术型与应用型课程同时并举。高等教育具有教学、科研与服务的三项基本功能。诸如国际金融、国际商法等理论性课程应保证其学术性特质,注重理论宽度与深度。而如公司融资、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投资理论等微观类课程,应突出其应用性、操作性和前沿性等特点,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增强理解应用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第三,注重经济类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调节市场运行和交易行为的最重要制度基础就是法律。[6]因此,进行建设符合现代教育与现代经济双重标准的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必须融合以法学、数学、统计学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 (三)积极打造观念与专业双重过硬的高校师资队伍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途径。各类本科院校应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升教师教学理念,如研讨会、学术报告、实地调研、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打破教师原有的工作和生活范畴,增强教师的社会性和复合型特质。在专业水平提高方面,各类本科院校应积极鼓励通过学历提升、校际访学、在岗培训、科研合作等多种手段提升教师综合素养。由于经济类专业特有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高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工作,如参与社会兼职、承接社会项目等方式,使教师的发展真正融入到本地区的社会发展中。在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应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师资培育策略,在鼓励高校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同时,积极引进海外杰出人才或留学人员,将国际先进的经济理念注入到高校整体发展中来。在师资培育的同时,各类本科院校应完善自身的教师奖惩制度和制定防止优秀教师流失策略。通过实施奖惩制度,激发教师教学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制度留人等多种手段保证教师队伍的长效稳定。 (四)充分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的经验 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教学的有益经验,是促进我国相关专业教学质量提高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完善的学科体系、灵活的培养模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欧美国家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形成了教育与产业间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我国地方本科院校在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专业特色,将国外有益办学经验整合到高校整体建设架构中。例如,澳大利亚高校会计专业在学位种类方面,具有单一方向和双方向两种,学生可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设计或理想选择不同的学位课程进行学习,以满足社会或企业中不同职业的实际要求。[7]诸如此类的国外高等院校办学模式为我国经济类专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模板,各类本科院校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各取所需”。在借鉴国外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建设经验的同时,要重点明确两个问题:第一,借鉴国外高校办学经验,必须以充分了解本国、本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避免外国经验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第二,借鉴国外高校办学经验,必须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将有益经验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拿来主义。
浅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浅论基于项目化教学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 论文关键词:实践教学 电子商务 项目化教学 论文摘要: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加,对贸易人才尤其是网上国际贸易人才(在本文中等同于商务型的电子商务人才)的缺口也在不断增大。尤其是既懂贸易又懂电子商务的学生在这个市场中更为紧缺,本文将针对目前电子商务教学存在的问题,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例,探索基于项目化教学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 进入21世纪以来,电子商务不可抗拒地渗入到了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并且逐渐成为众多中小企业的一种生存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晚,电子商务的教育尤其是高职电子商务的教学还处在探索与改革中,我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设有电子商务作为专业基础课,注重培养学生能够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多一项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实践的能力。 一、电子商务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中对电子商务课程进行了改革,以项目化教学为手段,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但是,我国高职院校对商务型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普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1.授课内容理论化,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弱 高职院校的学生进来素质不一,有些学生基础好,掌握知识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但是也有一部分学生动手能力差,利用理论进行实践操作的能力更弱,电子商务教学很多时候还局限于理论的讲授,内容多来自于书本。对于一些操作性极强的如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的合同签定、网络商店的建立等很多时候也仅仅靠教师用一些文字、图片、幻灯片向学生讲授流程和步骤,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师资力量薄弱 目前从事电子商务教学的师资主要是计算机专业或管理专业的教师,在教学上要么侧重技术,要么侧重商务,能将这两方面同时把握得很好的教师并不多。而电子商务是一门跨学科的复合型课程,它需要更为专业的教师。 3.项目化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仍处在不断探索阶段 目前在非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中安排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不在少数,尤其像国贸专业、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都会开设电子商务课程,但是在对该课程的地位把握上存在多种意见。经过笔者近两年的探索与不断的自身学习,经常关注企业对外贸人才的需求状况,认为国贸专业电子商务教学应该突出实践,不仅仅让学生掌握网上贸易的操作,还应懂得简单的网页制作,图片处理,网络维护和推广等能力。 二、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虽然存在着众多的阻力,但也进行了多次的探索,从目前的教学效果来看,基于项目化教学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模式在我院的国贸专业中从探索已经到实施阶段了,并且也在不断的总结与完善,具体改革如下: 1.以项目化教学为主线,多种教学方法并重 项目化教学,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它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一个项目是计划好的、有固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工作。原则上项目结束后应有一件较完整的产品或作品。 笔者根据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对该专业的电子商务课程,进行整体的课程设计,采用了项目化教学。此课程项目分为六个,即认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收集、网络信息推广、网上商品交易、网上客户管理和简单图片处理。每个项目对应具体的任务和提出了具体的能力标准。 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多媒体教学和实训室实践操作结合的方式,每个项目完成后学生有相应的作业,有不同的能力训练点,最后都形成自己特有的一个成果。在项目化教学实施的过程中,采取了多种的教学方法和授课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1项目驱动教学法 在课程实践教学中,坚持以项目为主线,重构基于工作过程的电子商务实践课程,以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为抓手,真正实现课程与实际工作岗位任职要求对接,建立电子商务“实践相对系统、理论相对不系统的”的专业实践体系,达到高职技能人才培养的目的。项目化教学主要就是采用该教学方法,贯彻整个实践教学的始终。 1.2情境模拟教学法 虽然电子商务实践教学直接利用网络进行实际操作,但涉及到网上交易和企业网站建设与客户管理时,由于没有直接可利用资源,以及学生能力限制,我们一般利用我们的电子商务模拟软件,即“浙科电子商务模拟软件”进行教学。通过模拟实际情境,增加学生感性认识,加强对知识的理解,提高技能。 1.3互动交流教学法 学生分组对某个问题进行讨论,学生上讲台,老师和其他组同学提问,通过互动交流,达到互相启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2.采取“驾证式”考核方式 “驾证式”考核方式是我院特有的评价学生素质的考核体系,主要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在以往的教学中,我们电子商务课程在国贸专业课体系中属于专业基础课,纯理论考试,那样往往到了期末的时候以“一张试卷定终身”的形式决定了学生本门课程掌握的好坏,起不到真正培养高职教育所需的人才。 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电子商务实践教学考核进行了积极的改革,结合项目化教学的特点,在教学中以技能考核为主,辅助理论考核。理论以学生够用为原则,采用平时作业+课堂表现+理论卷面考核的形式,补考采用卷面补考;技能考核采取了每个项目设一个比重,学完一个项目进行一次考核,有从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到电子商务的模式分析,有从文字说明到上机直接操作演示,只有当次的项目考核合格才可以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考核和学习,这样可以确保学生真正的掌握技能,真正的学有所用。 该评价体系和学习目标以及学习方法相对应,有效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而且这个评价以激励学生掌握技能和知识为目的,不断树立学生的学习信心,培养成就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3.构建开放式电子商务实践教学平台 我专业已有国际贸易模拟软件和电子商务模拟软件,但是软件毕竟只是模拟的一个过程,而开放式电子商务实践教学平台包括基于校园网环境下的共享校内实验教学资源,以及利用互联网上的免费资源进行电子商务实验。目前,通过专业教师和学院领导的共同探讨,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今后将在我院的课外实践活动中重视起来,利用课外实践让学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 三、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效果 截止目前,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已有两届毕业生,总人数800余人,就业学生中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的近四分之一。电子商务课程从原先的纯理论变成了以实践教学为主,教学方法上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效果。 1.学生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高职学生本身就要求重实践重技能,在我们进行了基于项目化教学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后,国贸学生的电子商务实践能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生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信息收集的能力跟以前培养模式下出来的学生进步很多。 2.电子商务竞赛屡屡获奖 我院每年都组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电子商务竞赛,连续三年都获得1-2个三等奖,同台竞技的选手都是来自全省40来所高职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但是我校通过电子商务实践教学改革培养的学生电子商务技能掌握情况良好。 3.学生创业人数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每班都有几名学生在淘宝上开店,毕业后进行自主创业的学生中网络创业的学生占了大多数,在以前,上课的时候学生都很少敢在网上买东西甚至有些都不会,但是我们进行了改革后,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了,创业成功的人数每年也都有增加。 浅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对电子商务专业创新教学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复合性 实践性 教学模式 创新 【论文摘要】社会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能力提出特定需求,要求各高校在电子商务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本文在分析其他高校的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介绍了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在教学模式的几点创新。 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入,电子商务正在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据国家工商局统计,我国登记在册的企业已达到870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就有10万多家。以浙江省为例,登记注册企业达35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有19000多家,以每家大中型企业需要引进一名电子商务人才来计算,仅浙江省就需要近2万名。可见我国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潜在需求是极其巨大的。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得到社会与教育领域的普遍重视,国内外大学纷纷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从6月20日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的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截止到2003年10月,教育部已批准了全国154所高校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三年时问就发展到如此大的办学规模,其发展速度之快是其他任何专业都不可比拟的。在国外也是如此,以澳大利亚为例,截至2003年在澳大利亚的43所高等教育机构(包括39所大学)中,象维多利亚大学VU、昆士兰州中心大学CQU这样既有电子商务本科和电子商务硕士专业的学院就有4所,另外有31所大学开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5所大学尽管没有开设本科专业,但设有研究生专业,只有3所大学没有提供电子商务本科或研究生教育。 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需求迅速增加,标准也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人才更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与实践能力。因此,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成为各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发展的重点。我院在充分调查社会需求以及总结其他学院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双轨制创新教学模式.并提出通过整合内外资源,搭建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电子商务专业特性 电子商务专业与其他专业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l、复合中强调专业性 电子商务,简而言之就是商务的电子化,它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在管理运营生产中的高级应用,贯穿于企业或组织管理的每个环节中。所以电子商务专业是一个跨学科、多学科、交叉性的复合型专业;所以我们要培养集信息学、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市场学、广告学、管理学、财政学、商务法等知识与理论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但是复合型人才并不等于是全才或通才,复合型人才同样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尽管电子商务涉及的面很广,但管理与技术是两个最主要的专业方向。企业或组织一般需要战略层、管理层与操作层三个层面的电子商务人才。战略层电子商务人才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电子商务战略;管理层电子商务人才主要负责企、事业中具体的电子商务项目或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选型、业务流程处理再设计和实施等;操作层电子商务人才的工作目标是运用电子商务工具和手段做好传统的各项业务工作。这三个层面对电子商务人才尽管有不同的学历、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但从企业需求看,都可分为偏重技术或偏重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因此,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性之一在于复合中需强调专业性。 2、实践性 近几年,对学生实践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电子商务专业尤其如此。从就业市场看,几乎所有企业在招聘电子商务人才时都明确要求有实践经验。杭州某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主营电子商务B2C业务,其B2C业务在2003年达到1.3亿营业额,目前该公司是杭州电子商务试点单位,也是运营B2C业务公司中盈利最好的公司。公司的负责人提出,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要懂得如何在商务中运用电子商务新技术与新手段的同时,设计的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等。 从教育模式角度看,电子商务是集传统的商业营销理论与计算机网络于一体的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实践性既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检查衡量教学质量。 因此,在电子商务教学中实践性要求就非常迫切。 二、各高校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模式方面的改革 电子商务的专业特性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上要有创新。教学模式的创新主要集中在专业方向定位、课程结构设计、教学方法改革和师资力量的提高等方面。 l、对不同的需求层次,各高校借助各自优势专业确定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方向和目标。 在澳大利亚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高校中,有l7.94%电子商务专业提供lT技术与工程方向.41.03%是管理与商务方向.20.5l%提供双学位培养方式。目前在我国高校中电子商务本科培养方向也主要有两个大方向: (1)商贸经济与企业管理方向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信息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具有使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商务活动能力”;在课程设计中突出了商贸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货币银行学、国际技术贸易、经济学前沿理论研究等; 浙大电子商务专业的本科开设在浙大经济学院,所以浙大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基础就是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知识”.在主要课程设置中,包括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网络经济概论等一系列经济学院的优势课程: 清华大学在MBA专业中开设了电子商务方向,培养具有电子商务背景的高级管理人才。课程则以管理学课程为主,如国际企业管理、管理会计、公司理财、人力资源管理概论、项目管理等。 (2)技术与系统开发方向 如厦门大学在信息技术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其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培养方向就是要求在同时掌握技术与管理知识基础上.“①能应用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开发基于Web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决策方案的模拟与优化;②注重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过程重组(BPR)的实现,致力于研究管理过程的优化和信启I技术(特别是Intemet技术)对管理过程的支持——从事企事业单位中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设计、实现与维护工作,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管理。”并可授予工科学士学位。 这些学校借助自身在lT技术领域的优势,主干课程开设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开发工具、网络编程技术、多媒体技术及应用、EDI技术等技术类课程较多。 (3)多方向培养 有的学校还设立多个专业方向。如西安交通大学,凭借学院综合实例,针对不同培养方向没置不同主干课程和培养方向。 2、复合型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 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课程体系没置上有较高的挑战。初期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都是各利传统专业课程+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的简单数学组合。这种专业课程体系虽然具有多样性的优点,但这种“拼盘式”或“大杂合”的课程体系并没有真正的复合性.是不能真正培养出合格的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的。 为此,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没协作组和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提议了l0门专业必修课程,包括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基础/原理/导论、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管理(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网上支付与结算(网络银行与支付/金融与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与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经济法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侧重的选择6门主干课程。 当然,将电子商务技术及管理理论与传统专业课程整合成标准的商业课程,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但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须经历的一步。 3、强调电子商务专业的实践性,广泛建设电子商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加强实验和实习两大教学环节。 对于电子商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专业实验室用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习基地用于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实习培训,为他们将来的就业作铺垫.培养社会需要的电子商务人才。湖南师大就与lT界企业共同联合,走教育、科研、实际应用一体化的道路。来建设完善的电子商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而浙大则将网络营销开设成创业训练课程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西安交大将建立全国院校首个开放式电子商务实验室。 4、教材的编写与师资力量更突出实践性和复合性要求 电子商务专业课程难以整合成复合型课程的一个主要原囚在于复合型教材的缺乏。对于国内外所有学校来说,电子商务都是一门新兴的学科。适合的教材严重缺乏,许多学校都只能采用其他专业的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教材来替代。这儿年在电子商务教材编写方面学校、出版社和各种科研机构投入了很大的力度.如全国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协作组讨论确定了l0门电子商务核心课程,并推荐选定这些课程教材编写的主要负责人:邵兵家教授的《电子商务概论》、李琪教授的《金融电子商务》等教材,其复合性与实践性均比以往教材有明显的提高。 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需要大量的受过多学科培训的专业人员与多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培养一支能将信息技术与商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具有复合型能力的教师队伍,从而胜任对各类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任务。师资的培养单靠一家高校是难以满足要求的,需要依靠高校联合的力量。这次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的第二届中美电子商务高级论坛暨第三届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联席会议上,大家讨论出一套高校联合、优势互补的网络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师资培训模式:l0门核心课程分别由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科研和教学优势的学校组织,每次针对性地培训一门。如在经济法与电子商务领域,上海理工大学商学院杨坚争教授是主要的权威,囚此,《经济法与电子商务》课程的师资培训就由上海理工大学承担。 三、浙江林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创新教学模式 l、培养方向定位——双轨制教学模式 高等教育要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社会的需求与学生的兴趣应是我院确定电子商务教学模式的重要依据。社会需要的是侧重技术或侧重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见本文第一部分内容),而从学生的调查情况看,部分学生喜欢侧重技术,部分学生希望侧重管理。考虑到林学院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在本科之前,有3年的电子商务专科培养经验.同时.学院在工商管理与信息管理方面均具有良好的教学软硬件力量.师资力量雄厚.我们将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模式定位为双轨制教学模式。即开设电子商务和管理结合课程体系方向以及IT技术与电子商务结合的课程体系方向.学生在一年级基础课程结束之后.根据自身兴趣与能力,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 (1)为学生打好基础知识平台 复合型人才首先要求具有比其他专业学生更宽的知识面和理论基础,而且电子商务专业本身也要求学生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因此要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平台的搭建。高数、英语、计算机等基础知识对本专业学生非常重要,因此在高数、英语、计算机等课程要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强调基础,除了公共的必修课外,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中设置一定的专业外语、涉外英语、计算机高级应用方面的课程.做到本科四年英语与计算机应用基本不断线。 两个方向具有一些共同的专业基础课程,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基础、数据结构、网络技术基础、数据库技术和网络开发工具等.这些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现代管理、经济、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及网络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明确自身的兴趣与优势方向以便更好地选择专业课程.并且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造技术和方法的平台。 (2)“全而提高,侧重培养”,课程设计中突出管理、IT技术与电子商务结合的特色。 在管理方向,侧重电子商务与管理结合的课程的建设,如网络经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并增加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等相关管理课程。 在技术方向,侧重电子网络与IT技术结合的课程建设,如网络数据库、网络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等课程。 (3)课程体系设置突出连续性、应用性与前瞻性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设置是要有连续性。如在第3学期开设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类基础课)后,在第4或第5学期继续开设网络营销课程.在第6或第7学期开设国际营销课程.将基础市场营销知识通过后两门课程与电子商务知识结合;另外在第5学期开设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后.在其后的学期中继续开设网络企业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课程,生产管理课程中获得的知识就可以在信息化生产与运作方式中得到运用。 应用性指的是开设课程要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有较强的实际应用性。如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等,在企事业单位中有较普遍的应用.学生应及早在学校获得以上知识,熟悉上述系统及相关技术,便能为将来的就业打好基础。 课程的设置还应具有前瞻性。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无论是管理还是技术都要紧跟这一发展趋势。作为大学毕业生,应对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有所思考与领悟,应有所创新,在教学方面可开设一些相应的前瞻性课程做引导.如虚拟企业经营、信息技术前台专题等.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2、搭建平台提高教师和学生实践性能力 电子商务复合性还表现在理论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因此,培养学生的实践性也是我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中的重要环节。 在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实践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每门与信息技术或电子商务相关的课程都应该至少有1/4的时问在网络环境上实习,实时问不得少于l5O小时。如在开没网站分析与设计课程时.应该要求学生分小组设计并实施一个实验网站,该网站具有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基本功能;网络营销课程应要求提交电子商务网站分析报告、网上调查计划与实施等内容;综合实习时应要求学生达到进行企业电子商务规划设计的能力等。 我院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来实现实践性教学的要求: (1)校内——利用模拟教学系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利用我院已经建立的技术与商务应用相统一的大型模拟教学软件,如电子商务模拟、进出口贸易模拟、ERP模拟等实训平台.以实训教学为主导课程.建立全新的实践教学体系基础,将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与商业业务实际相融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模拟教学方式为提高学生实践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教师与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教与学的平台.增大实践教学的学时比重.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校外——走出校园,充分利用浙江企业众多、电子商务环境较好的优势。 利用浙江中小企业众多的优势.产学研结合,与企业联合进行实际网上营销活动,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师生的实践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咨询与培训,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的需求特点与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我院已经在考虑建立网络化的电子商务实习基地,利用这一平台,学生可以在不同的企业进行不同的专业实习,这些实习具有连贯性的特点,可以系统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经济管理学院与临安太湖源镇合作也正在进行中。这一平台为教师提供了很好的实践锻炼机会。目前,电子商务的教师主要来自于计算机、工商管理、法学、贸易经济等专业的教师,这些教师对自己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但在电子商务的实际教学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改善教学经验不足的有效方式是鼓励教师通过承担课题或深入到企业的管理中去。深入调查研究、介入管理咨询等,才能快速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的能力。 如果这些改革措施顺利的话.建议可以考虑对电子商务学生采取2+l+l教学模式。所谓2+1+l教学模式指的是学生在4年学习中,2年理论学习,然后是1年企业实践,再是1年的学校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尤其适合于电子商务专业。 3、教材、教学方法的创新 (1)鼓励教师编写教材在教材选择上,应尽可能选择技术与管理复合的应用型教材;电子商务的教材编写也要注重实践性与理论的结合,不能仅仅是理论的脱离实际的阐述。目前高校电子商务本科教学的许多课程没有合适的教材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如EDI与电子商务应用,在全国几乎 无法找到2001年以后的本科教材出版。因此要及时组织教师编写一批应用型教材。 鼓励教师编写电子商务教材、教学案例、实验指导书。因为教学案例和实习指导书是电子商务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推动教师编写电子教材、案例、实验指导书,学校应资助教师深入企业,收集和撰写案例,并将正式出版的教学案例和实习指导书视为同等教材或科研成果。 (2)教学方法的创新 1)采用多学科跨度、综合集成、面向对象的多元化教学方式。教师在电子商务教学活动中,要以创新为基点,摆脱传统的“以讲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增加课程教学中的知识单元和知识点,尝试多种教学方式的交叉应用,如课堂讨论、网上论坛、分析报告、专题讨论: 2)充分运用现代化和信息化手段。教师在教学中应加大使用校园网络信息资源、多媒体等新技术的比重,节约课堂时间,提高教学效率。比如,授课前将制作好的教学课件放到网上,课堂上使用课件教学,课后将作业题帖到公告栏上,使学生可随时、随地预习、复习和做作业。 3)充分利用好已经建好的专业实验室,将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模拟教学结合。特别是电子商务虚拟实验系统,将真实的应用环境搬到虚拟教室和虚拟实验室中。这可以消除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视角对立,可以实现师生互动教学、开展网上讨论、很好地提高教学效果。 4)创造条件让学生跟踪新技术的发展,参与实际的科学研究,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如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调研、各类讲座和报告。 当然这种教学创新在实际操作中依赖于各种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多种学科知识的集成和融合,对现代高等教育是一种挑战。 浅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浅议高职院校旅游电子商务教学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 旅游电子商务 课程教学 [论文摘要]旅游电子商务是一门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综合性课程,目前开设该课程的高校不是很多。本文从重视程度、教材、师资、实践教学等方面讨论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教育部部长周济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指导思想,高职培养目标也被明确为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我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2002年创建旅游系,为服务地方经济输送了大量的旅游类人才。我系将旅游电子商务作为一门专业考查课,安排在第三学期顶岗实习之前,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在实习中应用所学。旅游电子商务是一门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综合性课程,目前开设该课程的高校不是很多,它的理论和应用都在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关于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各学校都处于摸索阶段,缺少较为有效的可借鉴的教学模式。笔者结合自己近几年来的教学经验,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旅游电子商务》课程存在的几点问题,并提出对于该课程的几点建议,希望对旅游电子商务教学有所帮助。 一、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并成为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举世瞩目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旅游企业对旅游人才的迫切需求。在未来的旅游市场中,将有三分之一的商务活动是依托互联网来完成的。旅游电子商务的开展,在促进企业内部整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行业竞争力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的研究文献中将旅游电子商务定义为:“旅游电子商务是指通过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旅游商务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包括通过网络、交流旅游基本信息和商务信息,以电子手段进行旅游宣传营销、开展旅游售前售后服务;通过网络查询、预订旅游产品并进行支付;也包括旅游企业内部流程的电子化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等。”在此我们可以看出,旅游电子商务不是旅游行业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简单的结合,而是在充分利用旅游业与信息技术二者优势的基础上的融合,充分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丰富的信息服务于旅游业。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很多环节和配套技术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最显著的还是缺乏旅游电子商务人才。国内多数做旅游电子商务的为计算机专业人士,对旅游业务不甚了解,而经营旅游企业的行业人员又缺乏相关的网络技术,这使得旅游与电子商务相分离。简单来说,做电子商务的不懂旅游业务,做旅游的不知道如何充分应用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是一种经过整合的新型交易模式,因此要求我们的从业人员既要熟悉电子商务,又要精通旅游业务,现代旅游业也最需要这种复合型人才。 二、旅游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院重视程度不够 在很多高职院校中对待《旅游电子商务》课程不够重视。教学目标也不够明确,哪些内容必须讲,哪些必须进行上机实践等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讲授标准,造成了不同教师讲授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并且从学院制定培养方案时将该门课程作为一门选修课,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就不够重视这门课程,认为可有可无。这样就造成了这门课程在教学规范上、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上大打折扣。 (二)教材建设不足 《旅游电子商务》教材和其他旅游类专业课程教材相比,出版的是少之又少,不仅版本少,而且体系不同。笔者讲授旅游电子商务已有四年,也更换过几本教材,现在市场使用比较多的教材是由巫宁,杨路明编著的《旅游电子商务》和杜文才编著的《旅游电子商务》。但笔者认为这些教材还是过于理论化,不符合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实践操作内容还不够充分。现有教材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从电子商务的书籍中改编而来,多数从电子商务的技术角度讨论,而对旅游业的应用着墨不多,讲授时案例的代表性不明显。二是教材收录的资料数据过时,与当前最新的旅游发展状况实情不符。旅游业是个发展很快的行业,每年都会有新的发展趋势和数据增长,选用这样的教材不能够给学生介绍新的行业技术和新的发展方向。三是有些教材是由欧美旅游电子商务翻译而来,选用的案例也都是欧美国家的第一手案例,这些案例收集了大量的欧美国家的旅游数据,但是由于国情和法规的不同,其中的很多数据和内容并不适用于中国的现实情况,只能是作为一种参考书,或是选用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讲解。形成教材困难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第一,由于《旅游电子商务》这门课程的形成尚早。目前专门研究的学者专家等如凤毛麟角,课程规范也尚未形成。第二,行业特点的原因。由于行业发展很快,数据在不断更新,而一本教材的出版至少也需要一年以上,所以等教材出版上市时当时选用的数据也已过时,行业技术也早已更新换代。 (三)师资队伍短缺 《旅游电子商务》作为一门综合学科,对教师的知识储备要求比较高,既要求教师具有旅游学科的专业知识,又要掌握电子商务的实战经验。目前的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很难满足这些要求,旅游专业的教师对电子商务的技术概念和操作要领难以把握,而从其他专业引进的教师虽有技术却无学科知识,或是只知道旅游行业一些常识性知识。符合旅游电子商务要求的实战经验、知识体系兼备的师资队伍在高职院校中还没有很好的形成,这种师资队伍匮乏的矛盾在课程教学中显得十分突出。 (四)实践环节薄弱 目前《旅游电子商务》课程教学实践相当薄弱,教学手段还是以教师的讲授为主,教学形式单一。很多高职学校没有旅游电子商务实验室,已经建立旅游电子商务实验室的,也多处于有硬件没软件的局面中,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往往只能通过网页浏览介绍的方式学习。适宜教学使用的电子商务教学软件的不足造成了上机实践环节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关于旅游电子商务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 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完善课程建设体系,提高领导层认识。作为一种高职教育,《旅游电子商务》要明确地把训练学生实践技能操作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增加课程的总课时,课程性质上应有所改变,让学生在思想上也重视起来。 (二)改进教材内容 《旅游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急需符合高职特色,突出能力本位,能全面介绍旅游电子商务应用的优秀教材。教材应当由企业从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共同开发,校企合作,共同完成。在具体的教材建设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高职院校特色,重应用,轻理论,切忌偏离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2.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收集行业动态,将最新数据充实到教材中去,并能稍加分析,对行业发展具有前瞻性。3.符合行业需求,教材的编写应建立在对职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的分析上,切忌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 (三)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应该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并且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全面优化知识结构。创造条件推动教师队伍深入企业顶岗实践,积累旅游电子商务实践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充实到教学中,使教学更生动更实际。建议有条件的院校聘请行业专家进行岗位培训和交流,因为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快,只有推陈出新才能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毕业后马上就能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突出实践教学 旅游电子商务是依托网络进行的旅游业务,特别是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更加离不开上机操作。例如酒店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选择适用软件,在一体化教室中边学边练,让学生参与课程设计与实施,亲身感受酒店业的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的教学不应该拘泥于课堂,应该走出课堂,到企业中去参观学习,在企业的一线上实践锻炼。这不仅能起到知识和技能全面整合的作用,也会更大地激起学生探求新知的愿望。结合高职高专的能力本位培养模式,《旅游电子商务》课程的实践教学在整个课程教育中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旅游电子商务》课程应有50%以上的课时在网络实训室中进行。 浅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对电子商务专业创新教学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复合性 实践性 教学模式 创新 【论文摘要】社会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能力提出特定需求,要求各高校在电子商务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本文在分析其他高校的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介绍了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在教学模式的几点创新。 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入,电子商务正在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据国家工商局统计,我国登记在册的企业已达到870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就有10万多家。以浙江省为例,登记注册企业达35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有19000多家,以每家大中型企业需要引进一名电子商务人才来计算,仅浙江省就需要近2万名。可见我国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潜在需求是极其巨大的。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得到社会与教育领域的普遍重视,国内外大学纷纷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从6月20日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的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截止到2003年10月,教育部已批准了全国154所高校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三年时问就发展到如此大的办学规模,其发展速度之快是其他任何专业都不可比拟的。在国外也是如此,以澳大利亚为例,截至2003年在澳大利亚的43所高等教育机构(包括39所大学)中,象维多利亚大学VU、昆士兰州中心大学CQU这样既有电子商务本科和电子商务硕士专业的学院就有4所,另外有31所大学开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5所大学尽管没有开设本科专业,但设有研究生专业,只有3所大学没有提供电子商务本科或研究生教育。 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需求迅速增加,标准也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人才更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与实践能力。因此,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成为各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发展的重点。我院在充分调查社会需求以及总结其他学院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双轨制创新教学模式.并提出通过整合内外资源,搭建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电子商务专业特性 电子商务专业与其他专业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l、复合中强调专业性 电子商务,简而言之就是商务的电子化,它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在管理运营生产中的高级应用,贯穿于企业或组织管理的每个环节中。所以电子商务专业是一个跨学科、多学科、交叉性的复合型专业;所以我们要培养集信息学、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市场学、广告学、管理学、财政学、商务法等知识与理论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但是复合型人才并不等于是全才或通才,复合型人才同样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尽管电子商务涉及的面很广,但管理与技术是两个最主要的专业方向。企业或组织一般需要战略层、管理层与操作层三个层面的电子商务人才。战略层电子商务人才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电子商务战略;管理层电子商务人才主要负责企、事业中具体的电子商务项目或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选型、业务流程处理再设计和实施等;操作层电子商务人才的工作目标是运用电子商务工具和手段做好传统的各项业务工作。这三个层面对电子商务人才尽管有不同的学历、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但从企业需求看,都可分为偏重技术或偏重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因此,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性之一在于复合中需强调专业性。 2、实践性 近几年,对学生实践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电子商务专业尤其如此。从就业市场看,几乎所有企业在招聘电子商务人才时都明确要求有实践经验。杭州某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主营电子商务B2C业务,其B2C业务在2003年达到1.3亿营业额,目前该公司是杭州电子商务试点单位,也是运营B2C业务公司中盈利最好的公司。公司的负责人提出,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要懂得如何在商务中运用电子商务新技术与新手段的同时,设计的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等。 从教育模式角度看,电子商务是集传统的商业营销理论与计算机网络于一体的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实践性既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检查衡量教学质量。 因此,在电子商务教学中实践性要求就非常迫切。 二、各高校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模式方面的改革 电子商务的专业特性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上要有创新。教学模式的创新主要集中在专业方向定位、课程结构设计、教学方法改革和师资力量的提高等方面。 l、对不同的需求层次,各高校借助各自优势专业确定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方向和目标。 在澳大利亚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高校中,有l7.94%电子商务专业提供lT技术与工程方向.41.03%是管理与商务方向.20.5l%提供双学位培养方式。目前在我国高校中电子商务本科培养方向也主要有两个大方向: (1)商贸经济与企业管理方向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信息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具有使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商务活动能力”;在课程设计中突出了商贸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货币银行学、国际技术贸易、经济学前沿理论研究等; 浙大电子商务专业的本科开设在浙大经济学院,所以浙大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基础就是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知识”.在主要课程设置中,包括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网络经济概论等一系列经济学院的优势课程: 清华大学在MBA专业中开设了电子商务方向,培养具有电子商务背景的高级管理人才。课程则以管理学课程为主,如国际企业管理、管理会计、公司理财、人力资源管理概论、项目管理等。 (2)技术与系统开发方向 如厦门大学在信息技术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其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培养方向就是要求在同时掌握技术与管理知识基础上.“①能应用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开发基于Web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决策方案的模拟与优化;②注重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过程重组(BPR)的实现,致力于研究管理过程的优化和信启I技术(特别是Intemet技术)对管理过程的支持——从事企事业单位中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设计、实现与维护工作,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管理。”并可授予工科学士学位。 这些学校借助自身在lT技术领域的优势,主干课程开设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开发工具、网络编程技术、多媒体技术及应用、EDI技术等技术类课程较多。 (3)多方向培养 有的学校还设立多个专业方向。如西安交通大学,凭借学院综合实例,针对不同培养方向没置不同主干课程和培养方向。 2、复合型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 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课程体系没置上有较高的挑战。初期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都是各利传统专业课程+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的简单数学组合。这种专业课程体系虽然具有多样性的优点,但这种“拼盘式”或“大杂合”的课程体系并没有真正的复合性.是不能真正培养出合格的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的。 为此,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没协作组和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提议了l0门专业必修课程,包括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基础/原理/导论、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管理(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网上支付与结算(网络银行与支付/金融与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与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经济法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侧重的选择6门主干课程。 当然,将电子商务技术及管理理论与传统专业课程整合成标准的商业课程,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但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须经历的一步。 3、强调电子商务专业的实践性,广泛建设电子商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加强实验和实习两大教学环节。 对于电子商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专业实验室用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习基地用于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实习培训,为他们将来的就业作铺垫.培养社会需要的电子商务人才。湖南师大就与lT界企业共同联合,走教育、科研、实际应用一体化的道路。来建设完善的电子商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而浙大则将网络营销开设成创业训练课程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西安交大将建立全国院校首个开放式电子商务实验室。 4、教材的编写与师资力量更突出实践性和复合性要求 电子商务专业课程难以整合成复合型课程的一个主要原囚在于复合型教材的缺乏。对于国内外所有学校来说,电子商务都是一门新兴的学科。适合的教材严重缺乏,许多学校都只能采用其他专业的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教材来替代。这儿年在电子商务教材编写方面学校、出版社和各种科研机构投入了很大的力度.如全国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协作组讨论确定了l0门电子商务核心课程,并推荐选定这些课程教材编写的主要负责人:邵兵家教授的《电子商务概论》、李琪教授的《金融电子商务》等教材,其复合性与实践性均比以往教材有明显的提高。 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需要大量的受过多学科培训的专业人员与多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培养一支能将信息技术与商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具有复合型能力的教师队伍,从而胜任对各类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任务。师资的培养单靠一家高校是难以满足要求的,需要依靠高校联合的力量。这次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的第二届中美电子商务高级论坛暨第三届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联席会议上,大家讨论出一套高校联合、优势互补的网络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师资培训模式:l0门核心课程分别由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科研和教学优势的学校组织,每次针对性地培训一门。如在经济法与电子商务领域,上海理工大学商学院杨坚争教授是主要的权威,囚此,《经济法与电子商务》课程的师资培训就由上海理工大学承担。 三、浙江林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创新教学模式 l、培养方向定位——双轨制教学模式 高等教育要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社会的需求与学生的兴趣应是我院确定电子商务教学模式的重要依据。社会需要的是侧重技术或侧重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见本文第一部分内容),而从学生的调查情况看,部分学生喜欢侧重技术,部分学生希望侧重管理。考虑到林学院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在本科之前,有3年的电子商务专科培养经验.同时.学院在工商管理与信息管理方面均具有良好的教学软硬件力量.师资力量雄厚.我们将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模式定位为双轨制教学模式。即开设电子商务和管理结合课程体系方向以及IT技术与电子商务结合的课程体系方向.学生在一年级基础课程结束之后.根据自身兴趣与能力,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 (1)为学生打好基础知识平台 复合型人才首先要求具有比其他专业学生更宽的知识面和理论基础,而且电子商务专业本身也要求学生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因此要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平台的搭建。高数、英语、计算机等基础知识对本专业学生非常重要,因此在高数、英语、计算机等课程要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强调基础,除了公共的必修课外,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中设置一定的专业外语、涉外英语、计算机高级应用方面的课程.做到本科四年英语与计算机应用基本不断线。 两个方向具有一些共同的专业基础课程,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基础、数据结构、网络技术基础、数据库技术和网络开发工具等.这些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现代管理、经济、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及网络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明确自身的兴趣与优势方向以便更好地选择专业课程.并且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造技术和方法的平台。 (2)“全而提高,侧重培养”,课程设计中突出管理、IT技术与电子商务结合的特色。 在管理方向,侧重电子商务与管理结合的课程的建设,如网络经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并增加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等相关管理课程。 在技术方向,侧重电子网络与IT技术结合的课程建设,如网络数据库、网络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等课程。 (3)课程体系设置突出连续性、应用性与前瞻性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设置是要有连续性。如在第3学期开设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类基础课)后,在第4或第5学期继续开设网络营销课程.在第6或第7学期开设国际营销课程.将基础市场营销知识通过后两门课程与电子商务知识结合;另外在第5学期开设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后.在其后的学期中继续开设网络企业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课程,生产管理课程中获得的知识就可以在信息化生产与运作方式中得到运用。 应用性指的是开设课程要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有较强的实际应用性。如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等,在企事业单位中有较普遍的应用.学生应及早在学校获得以上知识,熟悉上述系统及相关技术,便能为将来的就业打好基础。 课程的设置还应具有前瞻性。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无论是管理还是技术都要紧跟这一发展趋势。作为大学毕业生,应对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有所思考与领悟,应有所创新,在教学方面可开设一些相应的前瞻性课程做引导.如虚拟企业经营、信息技术前台专题等.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2、搭建平台提高教师和学生实践性能力 电子商务复合性还表现在理论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因此,培养学生的实践性也是我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中的重要环节。 在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实践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每门与信息技术或电子商务相关的课程都应该至少有1/4的时问在网络环境上实习,实时问不得少于l5O小时。如在开没网站分析与设计课程时.应该要求学生分小组设计并实施一个实验网站,该网站具有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基本功能;网络营销课程应要求提交电子商务网站分析报告、网上调查计划与实施等内容;综合实习时应要求学生达到进行企业电子商务规划设计的能力等。 我院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来实现实践性教学的要求: (1)校内——利用模拟教学系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利用我院已经建立的技术与商务应用相统一的大型模拟教学软件,如电子商务模拟、进出口贸易模拟、ERP模拟等实训平台.以实训教学为主导课程.建立全新的实践教学体系基础,将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与商业业务实际相融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模拟教学方式为提高学生实践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教师与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教与学的平台.增大实践教学的学时比重.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校外——走出校园,充分利用浙江企业众多、电子商务环境较好的优势。 利用浙江中小企业众多的优势.产学研结合,与企业联合进行实际网上营销活动,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师生的实践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咨询与培训,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的需求特点与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我院已经在考虑建立网络化的电子商务实习基地,利用这一平台,学生可以在不同的企业进行不同的专业实习,这些实习具有连贯性的特点,可以系统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经济管理学院与临安太湖源镇合作也正在进行中。这一平台为教师提供了很好的实践锻炼机会。目前,电子商务的教师主要来自于计算机、工商管理、法学、贸易经济等专业的教师,这些教师对自己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但在电子商务的实际教学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改善教学经验不足的有效方式是鼓励教师通过承担课题或深入到企业的管理中去。深入调查研究、介入管理咨询等,才能快速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的能力。 如果这些改革措施顺利的话.建议可以考虑对电子商务学生采取2+l+l教学模式。所谓2+1+l教学模式指的是学生在4年学习中,2年理论学习,然后是1年企业实践,再是1年的学校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尤其适合于电子商务专业。 3、教材、教学方法的创新 (1)鼓励教师编写教材在教材选择上,应尽可能选择技术与管理复合的应用型教材;电子商务的教材编写也要注重实践性与理论的结合,不能仅仅是理论的脱离实际的阐述。目前高校电子商务本科教学的许多课程没有合适的教材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如EDI与电子商务应用,在全国几乎 无法找到2001年以后的本科教材出版。因此要及时组织教师编写一批应用型教材。 鼓励教师编写电子商务教材、教学案例、实验指导书。因为教学案例和实习指导书是电子商务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推动教师编写电子教材、案例、实验指导书,学校应资助教师深入企业,收集和撰写案例,并将正式出版的教学案例和实习指导书视为同等教材或科研成果。 (2)教学方法的创新 1)采用多学科跨度、综合集成、面向对象的多元化教学方式。教师在电子商务教学活动中,要以创新为基点,摆脱传统的“以讲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增加课程教学中的知识单元和知识点,尝试多种教学方式的交叉应用,如课堂讨论、网上论坛、分析报告、专题讨论: 2)充分运用现代化和信息化手段。教师在教学中应加大使用校园网络信息资源、多媒体等新技术的比重,节约课堂时间,提高教学效率。比如,授课前将制作好的教学课件放到网上,课堂上使用课件教学,课后将作业题帖到公告栏上,使学生可随时、随地预习、复习和做作业。 3)充分利用好已经建好的专业实验室,将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模拟教学结合。特别是电子商务虚拟实验系统,将真实的应用环境搬到虚拟教室和虚拟实验室中。这可以消除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视角对立,可以实现师生互动教学、开展网上讨论、很好地提高教学效果。 4)创造条件让学生跟踪新技术的发展,参与实际的科学研究,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如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调研、各类讲座和报告。 当然这种教学创新在实际操作中依赖于各种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多种学科知识的集成和融合,对现代高等教育是一种挑战。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和特点 论文摘要: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一部分是对作家作品艺术精神和风貌神韵的整体直观术语,一部分是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还有一部分是先释后用的术语。古代文学批评术语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模糊性、多义性和具象性,二是人化倾向,三是长期延续性。传统批评术语产生于汉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打上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烙印。 论文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类型;特点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一套名词术语、范畴系统,一些传统批评的概念和术语,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至今仍然为汉语文学批评所沿用。现代中国文学批评的话语系统,除了借鉴西方的批评理论和概念工具,还需要认真清理中国古代的批评术语。 一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 阅读古代诗话词话,扑面而来的大都是对作家作品艺术精神和风貌神韵的整体直观术语,诸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它们对传统写意性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独特的把握功能,能够给有共同阅读背景和艺术经验的读者以极大启发。这些术语,不仅是传统批评中沟通批评家和读者的中介,同时因其反复使用被不断注入深刻的美学内涵又成为了传统美学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 除了诗歌批评的简约性用语,我们在大量的评点派批评文字中,还随处可见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诸如“寒冰破热”、“草蛇灰线”、“急脉缓炙”、‘笙箫夹鼓”、“一击两鸣”等等。运用这些不同于诗文评论的术语,往往能够使批评家的文学理解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社会经验协调起来,增加批评的可读性。 此外,清代以来,文学批评中开始出现一些先释后用的术语,如金圣叹提出的“以文运事”、“因文生事”、“因缘生法”,陈廷焯提出的“沉郁”,王国维提出的“悲剧”等。这些批评用语已经不同于那些虽有诗意却内涵模糊的弹性语言,具有确定的内涵,带有现代文学批评话语方式的特点。 二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特点 以西方文学批评的术语为参照,我国传统批评术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模糊性、多义性和具象性。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提出者往往是用以表达自己审美理解中的感受印象,故不作明确界说;运用者则主要也是依据自己的体会,并不注重根据上下文来推断提出者所要表达的含义,故一个概念术语统统难以求得一致。每一批评术语都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多种含义。例如古代批语中常用的术语“味”,就具有这一特点。陆机首先将“味”用之于文学批评,《文赋》云:“阙大羹之遗昧,同朱弦之清泛。”用白煮的肉汁比喻文章缺乏必要的修饰而乏味。《文心雕龙》中多处用“味”,“味”已转变成专门的文学批评术语:“深文隐蔚,余味曲包”(《隐秀》);“儒雅彬彬,信有遗味”(《史传》);“子云沉寂,故志隐而味深”(《体性》);“张衡怨篇,清典可味”(《明诗》)。到了钟嵘《诗品》,“味”特指诗歌的艺术性:“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昧者也”;晋代玄言诗“理过其辞,淡乎寡昧”。到了唐代诗评中,“味”的涵义又有新的发展。《文镜秘府论》云:“诗不可一向把理,皆须入景语始清味”;“景与理不相惬,理通无味”;“诗一向言意,则不清及无味;一向言景,亦无味。事须景与意相兼始好”。 这里的“味”显然是指情意交融产生的抒情诗特有的艺术韵味。晚唐司空图进一步提出“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南宋杨万里倡言“去词去意”而诗“昧”犹存,“味”又成为了超乎言间之表的文学韵致,一种综合了诗歌全部艺术要素的美感效应。至此,“味”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术语,其基本含义才得以明确。 由于批语术语的提出者是用以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因此往往使术语带上具象比喻的色彩。批语术语的具象性使批评文本具有隐喻的特点,如果这种具象比喻贴切中肯,便能超出批评家一己之感受,为后批评家所采用。《石林诗话》卷下曾说: 古今论诗者多矣,吾独爱汤惠休称谢灵运为“初日芙渠”,沈约称王筠为“弹丸脱手”,两语最当人意。“初日芙渠”,非人力所能为,而精彩华妙之意,自然见于造化之妙,灵运诸诗,可以当此者亦无几。“弹丸脱手”,虽是输写便利,动无留碍,然其精圆快速,发之在手,筠亦未能尽也。“初日芙渠”等,出语精当,比喻贴切,作为风格批评的术语,被后人经常采用。 第二,批评术语的人化倾向。以人喻文学,是占代批评术语体系的突出特点,秦汉以来,以气、以性论人的传统,导致六朝批评家以人为喻的术语成批出现。古人批评中普遍采用的诸如“气”、“才”、“性”、“情”、“志”、“骨”、“神”、“脉”、“文心”、“句眼”、“肌理”、“神韵”等术语都是“近取诸身”以人为喻的产物。六朝文学批评大多带有品评特点,而最早设品所论的对象,便是人。品藻人物的风气影响到品画、品书、品诗,自然就带上了由品人带来的特点。 第三,传统批评术语具有长期延续性,在不断运用中注入新的内涵,使其具有活力的同时,也容易老化,几成套语。 例如古代批评的“气”,由单词而推衍为许多复合词,内容越来越丰富,含义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于人身之气,如“志气”、“意气”、“气力”、“风气”、“生气”、“神气”、“才气”等;有的侧重于艺术方面,如“辞气”、“气象”、“气格”、“气势”、“气体”、“气韵”、“气脉”、“骨气”、“气味”、“气调”、“气候”、“声气”、“气魄”等。古人谓“文以气为主”,居于主体地位之“气”便成为判断作家作品艺术品位的重要尺度,由此衍生出如此之多的“气”,其原因就不难理解了。玩味之余,很难辨别各种近似而又含义模糊之“气”的含义,不觉反生疑惑:是否有必要提出这样多烦琐之“气”?“掷笔三叹之余,好心肠的行家应该告诉普通读者一个诀窍:与其永远纠缠不清,不若大刀阔斧”,将这些眩人眼目的“文字迷宫”予以合并归类,抓住它们所要传达的真正含义。 随着小说戏曲批评的兴起,批评家“别作奇警之新熟字以为命名”,如评《西厢》有烘云托月法,月度回廊法,羯鼓解秽法,那辗法,浅深恰好法,起倒变动法;评《水浒》有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叙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鸾胶续弦法,等等。这些术语来自日常生活用语,易流于批评者个人一时之趣味,不易被他人理解。故这一类的批评术语只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在一部分小说戏曲作品的评点中运用,频率较低。 三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文化成因 传统批评术语产生于汉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打上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烙印。先秦时期,哲人对于抽象意义的表达普遍是从具体的感性对象人手的,并借助于感性对象本身的某些特点使人领悟其所要表达的抽象内涵。孔子强调高尚独立的人格,但也从未作过关于人格的抽象论述,而只是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老子认为“有生于无”,“无”即“道”,是难以用语言来界定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因此也需借助于具体物象的“空虚”来使人体会“无”(道)的特点:“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诞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老子·十一章》)远古的八卦也是现象直观的产物,《周易·系辞下》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陨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可见,八卦是在对象中对“象”之“像”的抽象,而抽象的结果不是导致概念的产生,而是对“象”的模拟,《系辞上》说:“对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先秦哲人这种在现象中直观本质的直观思维方式,成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逻辑起点,奠定了古代思维的基本形式,制约着古代学术文化的发展方向,并影响到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传统批评术语的具象性、模糊性与多义性,作为直观思维(主要表现为把握事物现象的表象特征及其本质属性的主体性活动)的产物,既为历代批评家长期遵奉,也为广大读者所认可。 中国古代语言文字的特点对传统批评术语的形成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汉字没有走上与大多数民族语言共同的拼音化道路,而成为对现象进行概括、模拟的象形一表意符号系统,与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许慎《说文解字叙》认为八卦的起源同时也是文字的起源,文字因而也具有类似“象”的特点:内涵不确定,包容性极大。这就客观上限制了语言文字在数量上的膨胀,“古者字极简,……字简则取义自广。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熟绎上下文,涵咏以求其立言之指,则差别毕见矣”。尚简不仅是文字的固有特点,而且是使用汉字的文人的习惯,刘大槐《论文偶记》云:“文贵简”,“简为文章尽境”。字简和尚简的语言表达习惯制约着术语概念的精确。西方哲人,力图弄清术语内涵不同层次的逻辑关系,力图区分不同术语之间的界限,其结果是术语增生,而中国古代哲人则不作此种区分,“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 一定的时代和社会都拥有只属于自己的文化环境,对于既定文化传统,批评家没有选择的余地,也无法抗拒它的渗透力,只能被刻上历史文化的印记。中国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形成的概念术语笼统含糊,缺乏明确定义,这明显的不利于科学的发展,因为术语概念是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符号工具和理论思维成果的物化形式。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建构,都要以内涵和外延明确的术语概念为前提。 但是,文学批评不同于文学研究,文学批评既带有科学活动的特点,又是一种审美的艺术活动。因此,它方面要求批评术语有基本确定的含义,用来分析批评对象的内涵意义;另一方面,由于批评对象某些层面的性质具有不确定性(如诗意、诗味),批评对这些因素的理解只能是一种弹性把握,“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同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若一切以理概之,非板则腐”(叶燮《原诗·内篇》卷五)。文学批评的对象性特点,决定了批评术语的使用不必同理论研究一样精确严密,批评家从调整自己的审美感受的需求中,才产生出动用某种理论术语的欲求。这样,一个内涵精确的概念一旦进人具体的批评实践,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只有经过模糊化弹性处理的理论概念,才能在批评中获得实际的充实的意义。哲学家理论思维中过于泛化和抽象的结论尽管内涵和外涎都很精确,却是很难和具体作品的存在形式相对应。 另外,文学批评文章读者面越广,它所起的作用越大,批评的价值就越能充分突出。文学批评不应该只在学者圈子孤芳自赏,自言自语,它更主要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批评家所使用的概念,“不应该艰深得使人望而生畏”,即使是技术性很强的科学术语,在使用时也要经过批评家的消化,使其适应文学批评的对象、性质和功能。 由此观之,中国古代批评话语系统的笼统含糊、以简驭繁的特点,尽管不利于理论学术研究,但对于文学批评和文学鉴赏来说,又往往具有其适应批评的对象、性质和功能的可取之处。它可以作为现代内涵界定清楚的各种批评学派的术语的补充,在当代批评中发挥特殊的作用。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论文摘要:《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这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本文主要探讨了尚书》中“诗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辞尚体要”的思想和“察辞于差”的思想。 论文关键词:尚书;文学批评;诗言志;辞尚体要;探讨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它记载了唐尧、虞舜、夏、商、周的各类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公文的告示,此外还有大量的帝王对臣下的训导、告诫等。《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这也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由于《尚书》本身的状况及其文学批评思想的零散性、宽泛性和芜杂性,使得学界对其探讨与研究不多,有许多文学批评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谈。事实上,《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讨和研究《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笔者此文仅就研习所得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诗言志”的思考 “诗言志”作为我国古代诗歌批评的纲领,最早见于《尚书·虞书·舜典》,其中记载了舜对他的臣子夔所说的关于音乐(实为诗乐舞)的一段话: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于传闻,被认为“大约是战国时写成的,所记舜的话自然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记,“诗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学观。顾易生、蒋凡著《中国文学通史·先秦两汉卷》指出,“诗言志”应有较早的渊源,并引《左传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诗以言志”以证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诸子赋诗言志的事件,其云: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日:“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日:“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日:“‘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日:“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是赋诗言志的真实写照,并展示其言志之后的结果。而其中赵文子所说的“诗以言志”历来被看作是“诗言志”思想的最早记载。不过,从赵文子所说的话来看,“诗言志”的说法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赵文子不应该是最早提出“诗言志”思想的人。那么,在我们目前无法证明《舜典》的记载者所记非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舜是最早提出“诗言志”的人,《尚书》是最早记载“诗言志”思想的典籍。 关于“诗言志”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云,“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将“诗”解释为“志”,诗与志一体。杨树达在《释诗》中说: “‘志’字从‘心’,声。”闻一多的《歌与诗》在谈到“诗言志”的时候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里的“怀抱”不仅指志意,而且与情感相关了。孔颖达《礼记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诗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后指出,“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献中,“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其实,对“诗言志”的理解不仅要从其自身词义解析与引申入手,还应该考虑到其后舜所提出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歌永言”即“歌永其义以长其言”,(《尚书孔传》)也就是“歌通过延长诗的语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律和声”即“依声律以和乐”,(《尚书孔传》)也就是“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由此可见,这三者作者都是从形式表达的角度思考的,无论是歌延长诗的语言,声音与延长的语言相配合,还是运用律吕来调和歌声,其着眼点都在形式,那么,“诗言志”也就不仅具有“诗以言志”、“赋诗言志”的内涵,而且还表明了诗作为志的表达形式,其文本形态是语言,诗要运用语言来形成,并通过语言来表达志向。语言是诗与志的中介,又是诗的存在形式。闻一多对“志”的三个解释中虽然偏重于“怀抱”,但“记录”其实也是“诗言志”一个意义取向,诗用语言来记载亦应包含在“诗言志”的内涵之中。 因此,“诗言志”中已经隐含了对文学本质的揭示。这说明,先秦时期尽管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但是对诗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点认识还是十分清楚的,进而对“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现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有所认识。 二、关于语言表达的要求 《尚书》中十分重视语言表达,把语言表达同“道”联系起来,要求语言表达要以“道”为准,并体现“道”的要义。《尚书》中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所提出的一个具体要求。《尚书·周书·旅獒》云: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贱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间的关系,孔氏传云:“在心为志,发气为言,皆以道为本。故君子勤道。”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志”与“言”是内与外的关系,存在于心中的是“志”,而表达出来的就是“言”,而制约这二者形成的则是“道”。“道”在《尚书》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条理,看作是正义的社会规范,如《尚书·虞书·大禹谟》中说:“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睇百姓从己之欲。”再如《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说:“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所以,“志”与“言”都必须用“道”来规范,这样看来,“道”就成了“志”与“言”的客观标准,无论是“志”的形成,还是“言”的组合,都要根据“道”的要求进行。那么,从“言以道接”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言语表达的规则,言语表达要以“道”要求为基准,否则,就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于语言的评价,也要根据“道”的准则进行。《尚书·商书·太甲下》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逆于汝心”即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孔氏传云:“人以言睇违汝心,必以道义求其意,勿拒逆之。”“逊于汝志”即顺从你的思想意志,孔氏传云:“逊,顺也。言顺汝心,必以非道察之,勿以自臧。”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对于人们的言论要以“道”的尺度进行评判,并要从相反的角度加以思考,如果有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的言论,你要从其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加以拒绝;如果有与你的思想意志相一致的言论,则要从其不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地肯定。总之,要以“道”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言论,而不是以个人的好恶来进行评判,这是因为个人的好恶是一种偏见,如果以此来评判人们的言论,则很难分辨言论的真伪。 这依然是“言以道接”思想的一种表现。 (二)。辞尚体要” “辞尚体要”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尚书·周书·毕命》云: 王日:“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公其念哉!” “辞尚体要”是要求言语表达要体现“道”之要义,若有异于“道”之要义,则君子所不好也。孔氏传云:“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理实”即客观事物的实际道理,也就是“道”,先王所施行的亦是“道”。这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文学观。《论语·卫灵公》云: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所要达到的即是“道”,即“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孔子之所谓“道”即仁,诚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而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与“辞尚体要”的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辞尚体要”也反映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作为文章形式要素的“辞”应该完整准确地表现文章的内容“要”,这里,“要”是重要的,是作者所要突出的核心,亦是全篇内容的核心,“辞”是为“体要”服务的,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体要”。这一思想对后世文论影响很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坚持了这一思想。《文心雕龙》中有三处提到“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如《文心雕龙·征圣》篇云: 是以论文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 刘勰在这里具体阐述了“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指出“体要”是“成辞”的关键,只要依据“体要”而“成辞”,则“辞成无好异之尤”。圣人文章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也就由此而生。 (三)“察辞于差 “察辞于差”是《尚书》中对语言表达提出的又一要求。《尚书·周书·吕刑》中说: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开J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成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 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察辞于差”的观点是在阐述刑罚判断的思想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于差错中考察其辞的真伪,从而判断实情所在。孔氏传云:“察囚辞,其难在于差错,非从其伪辞,惟从其本情。”“察辞于差”的思想虽然来自“察囚辞”,亦可推向对一般文章及文学作品的语言考察,通过对其语言表达的考察来判定其情感表达及内容表述的真伪。语言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工具,是文学作品创造形象、表达情感、表述内容的主要手段,语言运用得如何直接影响文学创作的成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如果创作了内容不真实、情感不健康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对其语言的分析而找出差错所在。另一方面,语言同思想是一致,思想如何,往往会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思想。由此可知,“察辞于差”思想的关键在于通过语言考察而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作者深刻的思想情感和作品的深刻内涵。 《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尽管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十分可靠,但总体上还是通过反映我国上古时期的思想文化发展状况的。通过对《尚书》中文学批评思想的探讨,我们或可进一步探索我国文学批评思想萌芽时期文学批评思想的体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虽然是零散的、宽泛的和芜杂的,但其基本思想已经萌生,并对后世文学批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丰富我国先秦时期文学批评思想体系。 文学批评论文:新时期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在新时期所有的文学批评中女性主义批评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没有一种批评能够像它那样贴近生存本体论的关注。作为人类的一半──母亲、妻子、女儿,女性不但是女性自身说不完的话题,也是男性说不完的话题。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女性问题就永远会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用不着作任何一点夸张,女性的生存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正因为如此,从八十年代初关于它的话头一提起,一直到今天,人们依然兴致勃勃地探讨它,不断地深化它。在本章设置的批评题目中,没有一种的资料──从论文到专著──在丰富性上可以跟它比肩。仅仅梳理新时期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脉络的论文就有数十种。而且耕耘者不只是女性作家、学者,还有相当数量的知名度较高的男性批评家。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便利条件,也给我们设置了难以超越的高度。我们只能放宽对自己的要求,作一次简单的描述。考虑到对女性主义批评的历时性研究文章较多,一些明显的演进轨迹已被说清,我们这里准备从共时性角度展开思考,抽释出女性主义批评的模式化特点。又考虑到女性主义批评主要是女性自身的话语,所以尽管男性批评家有不少精彩的发言,我们还是以女性批评文本作为评论的对象。 一、打开一个美丽、富有创造力的世界 文学如同人类历史一样,其实是男人和女人共同创造的。亚当和夏娃的同一性书写造就了人类的未来,也造就了组成一体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文化模式。 但是由于野蛮人遗留下来的价值观长期地支配人的意识。所以女性在创造人类历史和文化的作用反而被忽略了。男人无端的成为历史的唯一主宰,并且自我编撰着第一创造者的神话。 进入现代社会后,男女平等的观念虽然被提出,但由于女性的社会实践历史的有限性、女性自我话语形成的艰难性,女性的作用仍然处在被遮敝状态。直到西方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兴起,她们找到了自己的意识、语言及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包括写作,她们对历史和文化的伟大贡献才被充分揭示出来。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如火如荼阶段,我们目睹到了一幅壮观的图景:“发掘妇女文学著作,描绘妇女想象力的版图,分析女性的情节结构,使妇女文学作为一个特殊的探索领域展现在世人面前。” 比之西方,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崛起稍晚。在开始还明显地缺少理论体系性。可是由于大量的成功的女性创作的出现,由于批评家们女性意识的觉醒,她们一开始就特别看重对女作家创作成就的张扬。从一九八?年到一九八二年李子云追逐着每一个女作家的脚步,留下了一篇篇关于她们的评论。她独具慧眼的文字揭示了她们独特的风格魅力和独特的艺术创造。进入她批评视野的作家后来都成为新时期文学领域里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她们有张洁、王安忆、茹志鹃、宗璞、张辛欣、张抗抗、韩蔼力、戴晴等等。一九八四年,她以《净化人的心灵》为题将这些评论结集出版,在文坛上产生了较大的震动,为女性主义批评开拓了道路。一九八六年在联邦德国召开的“现代中国文学讨论会”上,她又全面总结了中国女性文学,特别是新时期七年来女作家创作的发展。她指出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已经形成了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第二次高潮,并且有两个特点:“其一,大多数女作家仍然沿袭了几十年来所惯用的超越女性意识表现社会生活的艺术方法,从选材到处理题材的立场、角度与男作家没有多少差别。其二,‘女性文学’开始兴起。有些女作家开始站在妇女立场,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表现了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心态。” 对于每一个特点她都作了具体的阐释。尤其对于第二点,她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她说:“‘女性文学’的兴起也是中国大陆不容忽视的文学现象。这是一九七九年以后中国女作家创作中的一个新的特点。几十年来带有女性特色的作品被指责为消极、颓废、情调不健康,因而几近绝迹。一九七九年张洁发表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冲破这一禁区之后,这一类型的作品有增无已。” 李子云深刻挖掘了这类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及性别原因:“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世俗偏见,维护男性利益的道德规范,在家庭范围内从家务劳动的不合理的承担到性方面的不平等关系,等等。有些习俗相当落后甚至野蛮。” 李子云还细致地辩识了女性文学伸展的两个维度。一是“呼吁真正爱情的出现,申诉不幸的婚姻带给妇女的痛苦,要求婚姻自由,其中包括正当的离婚权等等。”一是“如何保证男女两性在发展各自事业的平等权利和如何进一步实现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 她热情地肯定了张洁、张辛欣、张抗抗等女作家在处理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时流露出来的对女性“被占有、被抛开、被遗弃”的命运的不满乃至反抗情绪。认为她们提出了人类文明不能不给予足够重视的重大问题。 新时期另一个较早关注女性文学创作的批评家吴黛英更为全面地描述了女性作家在审美领域的突出贡献。比如“女作家一般来说比较喜欢并擅长于写‘小题材’、‘小人物’和‘小事件’”。还有“偏重于主观情感的抒发,特别擅长于描写女性的感情活动”。再有呈示着“美丽纯净而又宁静的新境界”。最后富于“纤细柔和”的美。 吴黛英批评的价值不单单表现在她对女性文学的审美品格的挖掘,更在于她引入了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视点,说明女性文学审美品格产生的必然性。吴黛英认为,女性“独特的心灵敏感区和艺术天地,主要是由女性独特的生活视野和心理视野决定的。” 例如“国外心理学家曾对男女两性在梦境内容上的差异作过统计和研究。结果证明,女性在梦中的视野小于男性。女性的梦多数发生于熟悉的室内环境中,男性的梦多数陌生、奇异、而且多在室外发生。而且,女性在梦中的活动规模也小于男性。”“这决定男女作家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女作家们完全可以扬长避短,走一条适合自己艺术个性的创作道路,”即“通过细小平凡的题材,从一个侧面来把握和反映时代的脉搏。” 从一粒砂中看世界,于半瓣花上说人情,这是女性独有的优势,这个优势并非每个男作家都能够做到的。又如,就注重情感来说,女性同样胜过男性。她引用瑞士心理学家云恩的话来作证实:“若就情感无可争辩地是女性心理学的一个比思维更加明显的特殊性来说,最显著的情感型,也是发现于女子之中的。我能想到的这种类型的事例,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妇女。” 同时她又以苏联心理学家科恩的研究作为佐证:“他……发现女青年的日记中,自我描述比较主观,基本上是谈过去体验过的感情;而男青年的自我描述比较着重活动,重点在于表现新的兴趣和活动种类等等。” 女作家的心理特点决定她们的作品在情感上更为丰富、细腻,尤其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以情感人,“给文苑吹来了一股温馨的和风,使刚刚从紧张动荡的政治生活中解脱出来的广大读者感到了一种精神的抚慰,获得了心理的平衡。” 吴黛英的某些观点未必能赢得我们的全部赞同。但是她这种札实、严谨的学风却十分令人称道。和那些为女性主义而女性主义的文章相比,即使到今天也能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新时期女性文学给出较高评价的还有许多批评家。她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带着感佩、骄傲、自豪的语调来谈论姐妹们的创作。间或还让人感到,有些人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快垒──向男人世界发出冲击和挑战。她们似乎不是在描述文学,而是在炫耀女性的自我、女性世界的美、女性的才能、女性的创造力。像金燕玉对田野、陆文婷、金鹿儿、岑朗等美好女性形象的复现,简直就像一首首诗,引人无限赞叹,无限神往。 有时我们还能从这些批评中读出一种女性的自恋。这种自恋使她们相信,女性作家是描写和表达女性心灵、愿望不可动摇的权威。任何异性都不要闯入这个领地,冒犯她们、歪曲她们。徐坤就曾对张宇进行过“温良”的颠覆,同时向下个世纪的男性书写者发出了警报。 在张扬女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热闹的景象,就是广泛挖掘从古代到现代所有女性作家的创作。这里有李小江的《夏娃的探索》、刘思谦的《“娜拉”言说》、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孟悦、戴锦华的《浮出历史地表》等等。 二、挑战:对准男权文化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男权文化给女性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痛,以至在她们的内心里积淀起对男人的仇恨。这种仇恨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地留给了后代女性,使她们在遭逢不幸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暴发出来。而与她们感同身受的作家也就很容易在这种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作品对男权文化进行起诉和抗议。这种起诉和抗议经常能够在女性主义批评家那里获得反响和回应。 或许也是许多女性主义批评家和李子云保持同样认识的缘故,她们一般说来总爱把自身的不幸原因归到男性身上。李子云的话是这样说的:“在中国已经实现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妇女逐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受教育权以至参政权。中国城市妇女就业率可能在全世界位居前列,而且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参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并且具有同样的社会责任感。” 李子云在国外发表的这番话究竟出于本心还是策略性语言,我们不好揣测,不过它基本上支配了几乎所有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思维运转方向。那就是对准男权文化表达女性要求解放、平等和自由的呼声。而张洁的《方舟》、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是她们抨击男权文化的典型文本。李子云评论说:“张洁的《方舟》……描写了三个离了婚的妇女在社会上为个人事业奔走的‘苦难的历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妇女很容易得到起码的工作,但谋取称心的工作并使自己的才能得到施展则很不容易。某些职业妇女即使摆脱了家庭的大男子主义,却摆脱不掉社会上的以男子为中心的轻视妇女的思想。……更令人苦恼的是,她们还得耗费一定的精力来应付某些男子视女子为享乐对象的轻簿态度……张洁的《方舟》多方面地表现了妇女在争取女性尊严和实现自身价值时所经受的种种磨难,而这些磨难几乎使她们频于心力交瘁的地步。” 王绯以同样的价值尺度及相近的语言揭示王安忆《小城之恋》的内含。她认为“力之于男性总是侵略的、进取的、自私的;男性即使沉溺在最无廉耻的贪欲和肮脏的欢情之中,亦能完整地保持住一个原本的自己”,“女人却必须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用一整个身体独自去承担那‘罪孽’,被损害的最终是女人。” 她高度赞赏王安忆在《小城之恋》里对女性所特有的“母性博大无私”的描写,对男性卑微渺小的讽喻,说这是一个女作家才可能有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李子云对《方舟》的评论只是小说意义的一个方面;王绯对《小城之恋》的剖析只是小说表层的内容,实际上两个文本都还有更深的东西值得我们思索。但从她们的关注点来看,我们能够触摸到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的一般特征。 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初始阶段并无深厚的理论背景。所以她们对男权文化的批判,言词不很激烈,态度还比较温和。从一九八八年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被介绍过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西方女权主义的政治色彩被洗净,而对男权文化的批判好像让她们找到了理论上的支撑点,所以一时激烈起来。一九八九年在《上海文论》关于女性主义批评的专号上,王绯鲜明地举起了反父权、反男权的旗帜。她宣告:“自从人类文化转向以父权为中心,便把许多残忍的清规戒律只施加于妇女身上,这便注定了永世的夏娃们特别的不幸。父权文化在推进文明进步的同时所留下的罪恶,突出地表现为对女性的戕害。……我认为,创作和批评一旦冠之于女权的时候,便意味着它们的目的首先在于解构父权文化之于罪孽,伸张长期被压抑的女性人权,其次才是文学和批评自身。” 这里的“父权”只是“男权”的别名。王绯借戴晴《中国女性系列》报告文学所讨罚的都是男性的现实问题。比如她猛烈地抨击男性的“处女膜”情结,说“对处女的嗜好在本质上是男性的嗜好,男性的观念。……对于女子的贞操从行为、观念集中到生殖器官上的苛求,造成了两性对抗于文化中心的状态。中国女性正是从这时开始,在父权文化中受到难以测度的摧残。” 戴晴的《幼年即遭强暴》写得触目惊心,其对人们的陋见、习俗的批判入木三分。王绯对男人们狭隘的“处女膜”情结的批判,也非常富有力度。然而对于她忽略了男人要求女人“纯情”的合理性一面,宽容地对待女性“多男子”方式的说法,却难以苟同。由此可以看出反男权主义背后的一个意识走向:蔑视男权、否弃男权而独尊女权。 这种反男权话语到九十年代更加极端。它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解构男权文化模式,清除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因为在女性主义批评家看来,所有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完全是对女性的歪曲、亵渎、糟踏。徐坤比较绝对。通过小说《游行》女主人公几次性经历的失望,她宣判了男人的卑鄙、无能和死亡。又通过《从此越来越明亮》的理性言说表示“不再反串什么男性叙述者,把那伪装和铠甲全部揭去”。到《狗日的足球》,她发明了女性自己的诅咒男人的语言“狗日的足球”。这还不够,回应西方女权主义者对斯丹达尔、克劳代尔、劳伦斯、布列东的颠覆,她无情地解构中国的男性作家,企图从女性主义角度宣判他们价值的丧失。在《双调夜行船》里她把张贤亮、贾平凹、莫言、张宇尽收眼底,随后一个个拆除。她认为,这些男性作家都是在“男性躯体修辞学”的支配下写女人的。张贤亮把女人当作了男人受难时的肉体安慰。贾平凹把女人当作了玩物及生殖器展览的理想对象。莫言(在《丰乳肥臀》中)把女人当成性亢进的摹本。最不可饶恕的是张宇,他的《疼痛与抚摸》篇幅不长,“却富含了所有男权视阈下的女性躯体修辞学符码:渴望强奸、受虐情结、恋物癖、偷情、、裸体游行、反抗、自杀、一妻多夫的‘三人行’……作者想藉由这些,……来完成一部对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苦难历史的揭示和抒写。然而……在没有进行充分的男权自我反思之前,任何一种居高临下的‘大男子主义’的体恤都可能使书写者本身滑入性别歧视的误区。” 徐坤抓住张宇的一个叙述句“水家的女人都活得很苦很贱”,说,一个“贱”字一下子暴露了他歧视女性的立场。有鉴于此,徐坤对张宇及下个世纪男权书写者发出警告,否则她似乎会有更大的颠覆。 九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反男权文化模式上走向的第二个极端是逃离男性或放逐男性。在传统文化秩序中女性的生存目标一直被写成“寻找男性”。包括张辛欣的女主人公们在内“时时渴望着寻找她们的另一半及感情最后的停泊地。” 但是九十年代的女作家和批评家从传统的文化指认中超越出来,毅然绝然地表示可以抛开男性。这种情形非常像富有思辩理性的批评家陈虹所描述的那样:“女性主义由于有父权制这个共同的靶子,因而它超越了种族、阶级、社会制度等的差异,建立了基于男女性差别的性别路线,这种性别路线号召每一个妇女从家庭与男人的关系中分离出来,强调妇女间形成姊妹情谊。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们甚至使用‘同性恋’来描述与强调妇女间的姊妹情谊。” 对于女性否弃男人的意识刘慧英简直视为绝对律令。并将其与尼采宣布的“上帝死了”相比肩。她说:“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上帝在人们心中一样,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女人必须崇拜、服从和依附于男人,女人对男人的背叛或忤逆被看作与亵渎上帝同样是严重的不轨。男人是女人的上帝,失却男人对男权社会中的女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将新时期女性文学对‘男子汉’的否定与尼采的这一真知灼见相提并论。它们有着同一种精神,就是勇于彻底推翻自身依附的精神支柱,从而使自身面临一种孤独无援的境地进行更为自由的生存选择。”她还认为这是女性“自立的现实举动”,“标志着女人性……走向新生” 。这不仅仅是理论申张,更是一些作家的创作实践。林白、陈染、海男都有回到母系血统,回到女性姐妹怀抱的描写。关此,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三、解放与自由:归入感官写作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归根结底是要求女性自身的解放与自由。这一目标从一始就很明确,到后来愈加彰显。但由于社会环境、伦理观念和思想解放程度等等的限制,在不同阶段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内容限定也不同。当女权主义尚未传入中国、“主义”两字也没有作为女性的后缀而出现时,解放和自由,大致是要求有爱的权利、发展事业的权利,稍后还有“寻求自我”、“实现自我”的权利。诚如李小江所言:“‘寻找自我’是女性艺术创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母题。它来自生活,源出于女人的历史……正因为女人无史,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独立的人格价值,才使得‘寻找自我’成为女人精神探索的前提。” “寻找自我”是个很现代的概念,把它说成是“母题”,显然并不合适。但正是这一强硬的表达,反映了特定时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解放和自由的要求上的激进色彩。那时张洁的《方舟》、张辛欣的《在同一地平线上》都获得了新的肯定性的阐释。自然,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被认为是表达了女性寻找自我的经典文本。再稍后,伴随着西方女权主义的渗透,还有对父权制文化──男权文化的批判,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要求更进一步了。所说进一步,即人身的彻底解放──爱可以不受男权的干涉、自由进行。换个说法是,在一些作家的创作中,女性在爱情选择中的多恋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多变也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由于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或者说由于女性主义从后现论中吸取营养,此时的批评已不大关注女性的社会成功。这些往往被当成旧话语、属于伟大而堂皇的叙述。在删除了女性追求的社会维度之后,又赶上商业文化、享乐主义文化勃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解放和自由增添了更新的内容,叫私人化写作,亦称感官化写作、肉身化写作。 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在走上自觉阶段后努力向西方女权主义靠拢。除了女权主义的政治色采不予吸收外,其他许多方面都加以实践,以争得同步发展。关于感官化写作亦如此。感官化写作在西方也叫“躯体写作”。西方的女权主主者认为,女性从自身经历出发进行写作,应该也有权写自己的性感受。运用这种躯体语言写作不但不是罪过,反而能真实地揭示女性世界的秘密。迪迪安指出:“性力量不过是一种压迫人的神话,不再令人恐惧;因为我们从一个女人把一场后婚姻恋爱视为被解放与解放的描述中得知,性关系实际等同于‘说俏皮话的欢笑’及‘躺在一起,而后跳起来去弹唱整本的芝麻歌曲集’” 。中国女作家林白、陈染、海男是感官写作的大胆实践者。陈虹指出:“执著于表现女人及女人性经验是林白一贯的创作主旨。……林白……毫不留情地揪着我们,让我们看她从历史深处和神密黑洞打捞起来的女性及女性经验,女性同性恋、手淫、性感觉……而这些是从来没有以女性视角中的内容物出现于历史地表之上的,它们隐于历史的幽深处,晦暗不明,现在林白让它们浮出了历史地表。”“与林白相比,当代文学中另一个女性主义者海男更无视既存的道德秩序和价值体系,她只听从来自女性生命深处那种神秘的召唤,……,着迷于其内心纯粹的女性欲望。” 陈虹还特别揭示了海男文本的一个模式,就是从爱情上的无穷逃亡,又无穷地逃到爱情。对死亡的恐惧、对衰老的恐惧、对虚无的恐惧使海男的女主人公疯狂地占有爱情、享受爱情,企图用这种方式化解恐惧、驱散恐惧。然而爱情的失望又加剧了她的恐惧,于是她出逃。可是出逃之后寻找不到消除恐惧的方式,她于是又寻找爱情。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了恶性循环。有的女性主义批评家赞扬海男写出了生命本体的困境,然而我们看到的精神内核却是性欲的贪婪。只是为了遮蔽它的不雅,批评家给它罩上了宏大叙事的光圈。这种伪饰与她们主张大胆、坦率地抒写肉体感受的语言形成了悖论。 解放和自由的内含不只是指两性间的交欢无拘无束,还指同性恋能获得广阔的天地。九十年代的另类作家林白、陈染、海男、徐坤、徐小斌、卫慧、棉棉无不把笔墨伸入到这个领域。她们打破了几千年来由男性的性征垄断所造成的沉默,把女性同性恋的“温柔”、“温婉”的感觉传导给读者世界。戴锦华曾以“姐妹之邦”为题阐释陈染此类写作的意义。她说,陈染的世界“渐次成了一个女人的世界。其间有绝望、有温情、有获救的可能,姐妹之邦开始被构想为一个归所,而不是一个少女生涯的过渡”。这种姐妹情谊超出恋母带给人的愉快。在《凡墙都是门》里“雨若成了‘我’与‘母亲’共同的朋友,是她再度带来这一女人世界的温情与和谐,并且支撑着一个美好的女人之家的畅想。” 陈染和林白、海男、徐坤等一样,被认为是有女性主义自觉意识的作家。正因为如此,戴锦华联系她的写作主张进一步指明这种“女性情谊”的抒写意义:质疑男权、超越男权;它“已不再是在于某种‘解放’与‘平等’的幻觉,基于某种花木兰式的情境与心境,”而“是反抗与解放的强音” 。作为作家,同时也是批评家的徐坤非常赞同戴锦华的阐释,并在关于母女恋、姐妹恋的宏观研究论文中强化了这种写作的意义。她引用戴锦华的话说:“女性写作是一种包含了很多可能性的,具有无限空间的文化的尝试,可以叫做一种文化的探险。这种体现的意义在于,把长期以来没有机会得到表达的经验、视点、对社会的加入、对生活的观察,书写出来。而且我相信这种女性写作还能包涵某些传统男性写作所不能达到的空间,具有更多样的可能性。” 随后补充道:“女性本文以其美学及其诗意上的巨大而鲜明的隐喻性,能动地穿透当下的生活,仿佛是在明处,又仿佛是在暗中,在九十年代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形成一幅‘双调夜行船’的迷人图景。” 四、认识论上的空洞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无疑是非常富于趣味的批评,即使在那些令人困惑的提法和鲜见的语言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某些真理和新的文化信息。但是,可能与它的历史不长有关,我们又分明地感到它的某些不成熟性。这些不成熟性不但表现在它因为采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结果造成了女性一元绝对论上,而且表现在它常常用理论观点强硬剪裁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上。因而它也带来了许多认识论上的混乱和悖论。也许这也反映了女性唯意志论的一般特点。为了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能够扩展更大的空间,我们提出一些问题、作为存疑。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她们人为地割去了女性话语的社会关注维度。如果说女性的不幸命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和男权文化统治有很大关系,那么到了五十年代后期随着“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权力话语被普遍推行后,就不可同日而语了。男权文化逐渐解体,变成了残余。它虽然还在一些地域、一些家庭起作用,但也是强弩之末。随着女性平等参政权利、平等择业权利得到了确实的保障,女性在家庭的地位也空前提高。家庭权力重心慢慢发生偏离。到现在多数家庭里男人成了“气管炎”,女人成了主宰。这种权力结构还使女性娘家受益匪浅,而男性父母反倒遭到更多的冷落。所以杜甫那句诗“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几乎成了天下父母的共识。更需要作一点社会调查的是,现在的年青夫妇,在一半以上的家庭里男人充当劳动的主角,女人养得浑身小姐气、贵族气。像张洁在《爱,是不能忘记的》、《方舟》里所写的女人,是有的。她们没有爱的权利、没有自我实现的权利。因此张洁的描写、张辛欣的描写很有意义。但是不能把这说成是两性间唯一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深最远的原因是社会。当时不但女人没有爱的权力,男人也没有爱的权力。《沉重的翅膀》里的郑子云、方文煊就是被政治文化阉割的典型。说到个人的事业,女人没有过,在社会的统一安排下,男人何曾有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出头椽子先烂”。这种文化机制在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里得到了庇护,遭受其害的往往是男人。男人较多的不驯服性、女人较多的柔顺性(也有不少靠色取媚领导的),使他们的命运向不同方向偏斜,造成了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敢问津于社会而把矛头对准男权,颇有点像进入无物之阵,其文化颠覆的勇敢性要打上许多折扣。比起所源出的西方女权主义还颇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嫌疑,最后只剩下一个维度,就像一些女小说家把男人所写的那样,反男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谋取性自由。然而如此一来,中国的女性主义就只能将女性贬入到生物性的生存状态(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的偏瘫也是九十年代至今整个文化偏瘫的一种反映)。西方的女权主义也有过视男性为仇敌的偏激阶段。但多数人醒悟较早,认识到两性间的爱是无可逃避的,因而发展到新的阶段,即与男性沟通、友好交往的阶段。据《中华读书报》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世界图书》专栏报导,英国的女权主义老祖母莱辛等人深刻反思过去运动的偏激,坚决“反对所有打击男人的行为。”另外三个著名人物贝克维尔、韦尔登、托马斯也表示站在她的立场上,为“今日男人辩护。”中国的女性作家、批评家中王安忆、陈虹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认识。但愿她们的态度不再被同性所拒绝,但愿女性主义者能够思考建立“双性文化”而不是单性文化。 还有一个问题是,女性主义批评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和自我反思的精神。所谓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是指她们简单地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在反男性中心论时暗自举起了女性中心论的旗帜。从这一立场出发,从女人是仙女的先验观念出发,她们无视造成女性问题的个人因素及性别因素,把一切祸源都推到客观、推到男性文化上。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极端自恋主义文化及女性唯意志论的东西作怪。由此她们对许多问题的解释都带有片面化、带有推理和演绎的特点,缺乏说服人的力量。波伏娃的研究特别令人首肯。她一方面猛烈地轰击男权文化,另一方面又深刻地反省女性自身的弱点,比如女性好“趋时”,还颇“传统”、“保守”等等。女性身上的弱点有时是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包括男人的歧视造成的,但也有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不研究女性自身的问题,不寻求克服的办法,不仅会在两性间产生是非,就是在同性间也会产生是非。那种家长里短、传闲话、眼皮浅、好忌妒、小心眼就常常招惹事端。认真分析起来,林白、陈染、海男等笔下的女主人公都有一种自我扩大症、妄想狂心理,还有一种多疑的毛病和被迫害狂症状。对她们的描写有时还能显示出独特的审美蕴味,但艺术上的偏颇和高频率的重复、模式化往往使人看上两、三部就会产生厌倦。对它们毫无挑剔地推崇不但令读者倒胃,还会对批评的有意操作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女性的解放必须获得男性的同情、认可,就如男性的权力必须有女人的理解和支持。以意为之,甚至把病态的心理当真理不会获得通行的绿卡。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也不是离不开谁,谁又都不能漠视别人的意志。健康的心理是在两性之间建立起能够沟通的友好关系。中国的女性主义已经出现了不少时髦的倾向。它应该适当观照一下生活实际,再考虑今后的振飞。 最后一个问题也颇令人费解,就是中国的女权主义者缺乏自信力。她们在一些女性主义文学的研讨会上总是爱找男性批评家作中心发言或指导性发言,时至今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下属的女性文学研究部仍由男性批评家给他们当“领导”。不知作这种选择时她们是怎么想的。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大小谢对诗歌的追求看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演变 论文摘要:谢灵运的山水诗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其山水形象多客观性,缺乏完美的意境;谢眺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追求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其山水形象主观情意较浓,重视意境的创造,以审美创造为指归。由此可见南朝文学批评意识从逐步淡化社会功能到追求美学价值的轨迹。 论文关键词:谢灵运;谢胱;山水诗;审美意识 在南朝文学的发展进程中,追求形式美是一以贯之的,也是格外突出的特征。“从宋初到陈末,文学发展的总体趋向是社会功能逐步淡化,而美学价值却为所有的作家所追求。”这种对“美学价值”的追求是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历程。谢灵运与谢眺同为南朝著名的诗人,谢灵运结束了玄言诗,开创了山水诗的先河;谢且兆的诗风,为后来盛唐诗歌的勃兴,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从二谢的诗歌发展的历程可窥视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变化规律。本文就谢眺山水诗对谢灵运山水诗的继承与发展来探讨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嬗变。 东晋时期,玄言诗中的景物描写主要是为体悟玄理而服务的,它们并不具备独立的审美地位,玄学家们为了表达自己的理思而编排景物,这些景物通常是不具备有特殊性,而是抽象化的。东晋诗人还未能将具有季候色彩的山水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有些玄言诗的山水景物的描写大同小异,玄学家甚至为了体悟玄理而组织罗列自然景物。只有到谢灵运时,山水诗才真正成为独立的一种诗歌类型,在他的山水诗中,山水景物是独立的审美客体,不再是体悟玄理的对应物,他笔下的山水是真实具体的。谢灵运对大自然十分热爱,如陈祚明说:“千古好游,无如康乐。”(《采菽堂古诗选》),谢灵运在《游名山志并序》云:“夫衣食人生之所资,山水性分之所适”其《山居赋》日:“性情各有所便,山居是其宜也。”他在山水中获得惬意闲适的心境,达到了适性逍遥史称“灵运多想礼度,朝廷唯以文义处之,不以应实相许”,谢灵运是一个很有政治抱负的人,自视甚高,他纵游山水,一方面是为了欣赏山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抚慰受伤疲惫的心灵。在游览山水时,他可以暂时忘却尘世间的那些烦恼,获得心灵的平静,他深深陶醉于山水的清美当中,如: 烯裕虽凄其,授衣尚未至.感节良已深,怀古亦云思.不有千里棹,孰申百代意。远协尚子心,遥得许生计。既及冷风善,又即秋水驶.江山共开旷,云日相照媚.景夕群物清,对玩成可喜。 ——《初往新安至桐庐口》 江山胜景如画,宽阔的江面与巍峨高山的壮美开阔了诗人的胸襟,云彩和太阳在天空中自在嬉戏,多彩的天空倒映在柔波中,显得多么的甜美秀媚。诗人坐在顺风的船上欣赏着这一切,心情十分愉快。 这些景物带有令人喜悦的色彩,“媚”字用得极到好处,仿佛云和水自来亲人。山水以其明媚的色彩感染了诗人,让他只是静静地欣赏眼前的美景,忘却了红尘烦忧。谢灵运在山水景物描写中常透露出这种对山水的喜好,如:“山水有清晖,游子澹忘归。”(《石壁精舍还湖作》)这些山水就像他许久未见的朋友一样,他和山水互诉衷情。《登上戍石鼓山诗》一开头便说:“旅人心长久,忧忧自相接。故乡路遥远,川陆不可涉。”表达了他对前途的担忧,可是诗人在游览的途中还是那样兴致勃勃:“极目睐左阔,回顾眺右狭。”石鼓山的美景让他目不暇接,“白芷竞新苔,绿苹齐初叶。”他笔下的山水是那样充满着生机,“竞”、“齐”字将新春万物生长的清新烂漫形象地表达出来了,这些山水并没有因心绪不佳而染上愁苦色彩。 古人常以秋为愁,“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秋天到来,万木萧瑟,出门在外的游子,见群鸟归巢而自己仍在外飘零,不由愁思万分。谢灵运在山水诗中有不少黄昏景色的描写,但他笔下的黄昏少有落寞的情绪,如:“秋岸澄夕阴。火曼团朝露”。(《永初三年七月十六日之郡初发都》)诗人被黄昏绚烂绮丽的景色给迷住了,“澄”将秋高气爽中的美丽的彩霞与明净的湖水形象地表现出来,“团”极好地将露珠之精莹流转勾勒出来,丝毫不见有衰败气象。谢灵运在游览山水时,抛开了杂念,专注于观赏景物,并从中领悟到山水中所蕴含的大道。他诗中的山水景物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占主导地位,不是为了印证玄理而编织的。他是按照一路上所见的景色细致描绘,并没有把整个身心投入到大自然中,还没有与大自然真正地融合在一起,他把山水当作客体,他对山水的态度主要是观赏,而不是领会。因受到玄学的观物方式的影响,他的景物是客观理性的,而不是感情的载体,正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遗情舍尘物,贞观丘壑美。”(《述祖德诗二首》其二)、“观此遗物虑,一悟得所遣。”(《从斤竹涧越岭溪行》)“山水闲适,时遇理趣,匠心独运,少规往则”(沈德潜《古诗源》),加之政治上的失意,他的山水诗并非以写景为目的,而是通过山水发泄心中的怨愤,因而他的山水诗常常与其理结合,拖着一条玄言的尾巴。 在谢灵运笔下,“山水自然的审美价值已具备了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感官直觉到的愉悦;第二层次是精神的净化,主要表现为“忘忧”:第三层次是哲理上的升华,亦即谢灵运强调的悟道作用。他把这种理性的会悟和升华视作山水审美的最高境界,这似有玄言诗流弊,但谢诗“以自然风光与玄理佛旨前后呼应贯通为特征,有别于玄言诗枯燥、抽象的说教,因此,其问世令天下人耳目一新”但是,无论“娱人”,还是“忘忧”,抑或是“悟道”,都可以发现灵运是由于现实政治的倾轧、仕途的无望和险恶才转向山水的。“羁心积秋晨,晨积展游眺”(《七里濑》),“莫辨百世后,安知干载前?且申独往意,乘月弄潺渥,恒充俄顷用,岂为古今然”(《入华子冈是麻源第三谷》),“裹粮杖轻策,怀迟上幽室。行源径转远,距陆情未毕。……颐阿竟何端,寂寂寄抱一,恬如既己交,缮性自此出”(《登永嘉绿嶂山》)。凡此种种,在他的山水诗中迭出不穷。谢灵运写作山水诗的目的是要借山水体悟玄理。当然我们不能苛求谢灵运,他的山水诗也毕竟刚刚脱胎于玄言诗,况且他还是一个精通玄言、佛理、《易经》、《楚辞》的大学者,老庄哲学中重精神、轻物质及贵道贱迹的内容也是他思想的真实体现。正如王瑶在《玄言·山水·田园——论东晋诗》一文中说:“由玄言诗到山水诗的变迁,所谓‘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并不是诗人们地思想和对宇宙人生认识的变迁,而只是一种导体,一种题材的变迁。 齐梁时期,“性情”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标准,表达感情成为诗歌创作的自觉追求。钟嵘《诗品序》强调“吟咏性情”;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中强调“文章者,盖性情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在这种时代风气下,谢且兆的山水诗,完全摆脱了玄言诗的影响,更多地以山水见性情,抒写个人身世感怀。如《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中写道:“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徒念关山近,终知返路长。秋河曙耿耿,寒渚夜苍苍。引领见京室,宫雉正相望”,“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寄言尉罗者,寥廓已高翔。”他不像谢灵运那样,以故作超脱的姿态从山水中寻求哲理的满足和解放,而是以审美的态度在山水中寻求心灵的契合,以寄托自己的忧惧愁怅。一个要寻找解脱现世烦恼的理,一个要寄托现世愁怅之情,这里便有了理趣和情趣之分。因而谢眺“继承了谢灵运山水诗细致、清新的特点,但又不同于谢灵运那种对山水景物作客观描摹的手法,而是通过山水景物的描写来抒发情感意趣,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地步”(《袁行霈,罗宗强《中国文学史》第二卷l25页》)。在他的山水诗中把描写景物和抒发感情自然地结合起来。他浮沉于政治旋涡之中,目睹仕途的险恶和现实的黑暗,因此常常通过对景物的描写,表现出对于宦途的忧惧和人生的苦闷。 谢眺是以一种朝隐的态度来欣赏风景,以怡然自得的心情来欣赏自然,所以即使是在办公时间,谢跳也有闲情来欣赏窗外美好的景色,如:“案犊时闲暇,偶坐观卉木。”(《冬日晚郡事隙》)、“昧旦多纷喧,日晏未逞舍。落日余清阴,高枕东窗下。”(《落日怅望》)正如王瑶所说:“(谢胱)他写山水,也写都邑;既写仕宦,也慕栖遁;而且在两者间找到了妥协。这妥协,就是虽然身居都邑,从于仕宦,但仍可领略山水栖遁之趣。小谢屏弃了公务的烦俗,透露出悠然自得,如:紫殿肃阴阴,彤庭赫宏敞。风动万年枝,日华承露掌。玲珑结绮钱,深沈映朱网。红药当阶翻,苍苔依砌上。兹言翔凤池,鸣佩多清响。信美非吾室,中园思偃仰。朋情以郁陶.春物方骀荡。安得凌风翰,聊恣山泉赏。 ——《直中书省》 诗人曾经担任过中书郎,这是清闲的高职。天气清和,春光明媚,房间内肃静清冷,窗外阳光灿烂,东风摇荡着万年枝,金色的阳光照耀,仿佛仙人掌都特意展开了手心来承接着这美好的春意。台阶边上是大朵的芍药骄傲绽放,红艳欲滴,仿佛都要翻到台阶上了,台阶上则是绿苔日日不息地生长,一步步往上爬着,虽然缓慢却能持久。一“翻”字形容出芍药的烂漫绚丽,而“砌”字则写活了青苔的幽密苍翠,一动一静,一红一绿,色彩极为绮丽。诗人看着这浓郁的春光,心情十分舒畅,仿佛整个身心已飞出中书省,漫步在华妙奇艳的大自然中。谢且兆深深陶醉于自然给他带来的美感享受,花开花落的季节里,他欣赏着余花的轻扬,落日时分,他沉迷于不断变幻着颜色的天空,彩霞满天里,他凝眸着澄静的江水。他将自己融入了自然,自然就像是他久未相见的朋友,他用心细赏着山水,而山水也回报他清美的姿态。年华暗换,人世几回,不变的是清秀可喜的山水,还有走入山水中得到的那种不可言说的悠然兴会。 小谢生当门阀贵族衰落之势已成定局的南齐,其精神气度己不像灵运那样矜持得近乎狂傲,他把用世之心收拾起来,转向个人审美体验的自由表现。他用自己萧散而灵秀的气质去感知和欣赏自然风物,在他眼里,山水风物都不是没有生命的冷漠的东西,而是通了人性的、与他同样深情的灵物。如《送江兵曹檀主薄朱孝廉还上国》,诗中香风、鲜花、小鸟似在展示自己的魅力以挽留即将远去的友朋,它们与小谢的感情可谓息息相通,有着无限的情韵。与大谢相比,小谢同样认识到山水娱人、忘忧、悟道的审美功能,但大谢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小谢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以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为基础,创作具备情、景、理交融的意境美的山水诗,从而达到了以审美创造为指归的境界。 罗宗强说:“文化的发展过程当然是非常复杂的,它各个环节的前后衔接,有时几乎找不到明显界限。以玄对山水,和以审美的眼光对山水这两种态度之间也没有一个截然的标志,只不过侧重点的变化而己。在侧重点的变化中间,它往往是并存的。整个南朝山水诗创作便体现了这一过程,刘宋时期的山水诗为初始时期,还受到玄学的很大影响,士人在观照山水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玄对山水,把山水当作体玄悟道的客观物。随着玄学影响的逐渐消释,士人们以朝隐的态度来欣赏山水,山水不再是体悟玄理的媒介,而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由以玄对山水逐渐转到以审美看山水,无需进入深山老林里,在自家的庭园里便能欣赏山水、享受自然,南朝山水诗人对山水的态度逐渐由以玄对山水逐渐转向以审美对山水。 大、小谢与山水在文学层面上的异同及继承发展关系若提高到哲学的层面来观照,也许可以这样说,大谢玄悟了自我,小谢则消融了自我,大谢以求悟玄理为审美指归,小谢则超越了单纯的悟道,以人情美与自然美的契合为基础,创作具备情、景、理交融的意境美的山水诗,从而达到了以审美创造为审美指归的境界。从重“道”到重“情”,从感悟玄理到审美刨造,这是山水审美意识趋于成熟的标志,也是南朝文学批评意识的嬗变的具体体现。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 论文摘要:比较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是比较文学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比较文学的研究趋向是在民族文化文学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之间建立一种辩证的关系,在世界文化的范围中寻觅思维本质的共性,它是辩证思维方式与方法论的结合;比较文学作为文学研究,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影响研究与社会历史批评,平行研究与新批评、符号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接受美学、女性主义批评、文化批判等无不渗透着比较文学思维特性。重视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论,是文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不容小觑。 论文关键词:比较文学;文学批评;方法论;意义 在大学中文专业本科教学中,比较文学和文学批评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归于外国文学学科领域,而文学批评则是文艺学中与文学理论、文学史共同构筑“三足鼎立”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不争的共识是:“‘比较文学’中的‘文学’,单指文学研究而言,不包括文学创作。所以,比较文学属于文学研究。是文学研究的一个分支。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明确了比较文学的学科归属和基本属性。比较文学也就有了质的规定;而文学批评是一种以文学欣赏为前提、以文学理论为指导、以各种具体的文学现象为对象的研究、评价活动。既然如此.比较文学就应该是文学批评的重要内容;而比较文学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学界对于比较文学和文学批评的探讨,更多地是分而论之,对两者的天然联系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尽管乐黛云、陈悖等比较文学界的前辈都不失时机地强调比较文学与文学研究的融通,并呼吁比较文学方法论的拓展,但未能引起批评界应有的响应。在文学批评领域,人们论及方法,更多地关注的是文学批评本身的内在方法和外在方法等方法论体系,比较文学与文学批评之关涉以及比较文学方法论意义的研究还属于薄弱环节。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点,尝试着讨论文学批评视域中的比较文学方法论之意义。 一、比较与比较文学 任何存在物都无法独自存在,任何事物都处于与别的事物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比较的意识应该是随着人类意识的产生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比较思维在人类思维的历史上也会找到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渊源和学理基础;比较的方法作为人类思维的基础,其运用也可以一直追溯到遥远的古代。英国女学者波斯奈特指出:“用比较法来获得知识或者交流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说和思维本身的历史一样悠久”;并将比较称之为支撑人类思维的“原始的脚手架。” 从学理上推论:比较意识的产生,比较思维的形成,比较方法的运用,似乎一脉贯之,清晰地勾勒出“比较”概念的生成。《辞海》这样解释“比较”: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可见,察同辨异是“比较”的基本特性;而察同辨异也是一切学术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因此,比较方法的运用存在于一切学科之中。 法国比较文学研究者梵第根早就意识到比较之于文学研究的重要:“一种心智的产物是罕有孤立。不论作者有意无意,像一幅画一座塑像,一个奏鸣曲一样,一部书也是归入一个系列之中的,它有着前驱者,它也会有后继者。”马克思、恩格斯对比较文学产生的背景作了极为科学的说明:“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他们的预言很快被证实。19世纪上半叶,比较文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开始发展起来。直至成为一门显学。 比较文学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包括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而不同国家的学者强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第根、伽列等为代表的法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研究,以韦勒克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以阿历克谢耶夫和日尔蒙斯基为代表的俄罗斯学者则认为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不可分,应该同时并重。 比较文学研究尽管各有侧重,以致形成不同学派,但其共同点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就是比较。“比较文学中的比较与人类思维中早已存在的比较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上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然而,比较文学又并非单纯的比较,有时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比较文学中的比较具有某种特异的东西,这种特异性在于:进行比较文学研究,需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这时作为研究主体的‘我’无法超然于研究对象之外。而往往先在地认同于两个要素之中的一个.这样我们要处理的就不仅仅是两个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还包括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见。比较文学学科中“比较”的意义具有特定的并且确切的学理内容,它是一种旨在把握“双边”或“多边”文学的内在关系.并进而认识它们的本质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思维形态、思维过程和方法论。 总之,比较是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有意识的比较思维体现于人类思维的发展进程之中:比较方法的运用存在于一切学科之中:比较文学中的比较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有其特定的内涵,是一种跨民族、跨学科、跨文化的比较;而比较文学一旦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就具有了方法沦的意义。撇开文学批评而泛谈比较文学方法论.抑或文学批评方法论中忽略比较文学方法,这些都必不能探骊得珠,甚至会南辕北辙。 二、文学批评中比较文学思维的渗透 比较文学的研究趋向是在民族文化文学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之间建立一种辩证的关系,在世界文化的范围中寻觅思维本质的共性,它是辩证思维方式与方法论的结合。“如果单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比较文学作历时性的追溯,那么.我们便可以发现.由于各个时期比较文学观念的不同,它的理论背景和指导思想的不同.因而在研究重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是各不相同的。”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文化研究的应运而生就是很好的说明。我们还可以发现,比较文学基本的研究方法都与文学批评的理论、方法有着天然的关联,即文学批评中渗透着比较文学的意识和思维,诸如:社会历史批评与影响研究,新批评、符号学与平行研究,接受理论与比较文学,女性主义批评与比较文学,文化批判与比较文学等等。 陈悖等学者在《比较文学》中指出:历史的实证的方法和审美的批评方法.是比较文学史上存在的两种基本的研究方法。并对其流变作了梳理:在l9世纪末期到20世纪上半期,比较文学被看成文学史的一个分支,影响研究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几乎成了唯一的方法这类研究在理论上发展到极端,就是梵第根所主张的,把比较文学看成历史科学,只作事实的搜索考证,研究因果联系,而排斥审美批评。50年代之后,美国学者提倡平行研究,他们的理论背景是形式主义和新批评,因而在实践上强调审美的批评方法.强调“文学性”。这种梳理,实际上触及到了文学批评中的社会历史批评、原型批评、新批评、符号学与比较文学中的影响研究、平行研究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批评与影响研究都注重事实的考据,强调实证分析,探微索隐地辨析、说明文学现象之间相互联系和因果关系;新批评、符号学与平行研究都运用审美的批评方法,致力于发掘无事实联系的文学现象之间的内在的美学价值,体现了法国学者金伯勒的思考:文学的比较研究不应当局限于“事实联系的研究”.而必须尝试把研究导向对作品的价值的思考。 文学批评中读者反应批评的理论主干是接受美学,作为文学研究的一种新范式。它将读者置于批评的中心,为考察文学现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接受理论强调读者的参与和创造,重视读者的接受过程;比较文学关注作品的“创作经过路线”。考量比较的放送与接受,两者有颇多接近之处。接受理论创始人之一的尧斯为了论证接受理论与比较文学的关系,曾经讨论了“歌德的《浮士德》与瓦莱里的《浮士德》:论问题与回答的阐释学”。将德国的歌德与法国的瓦莱里的作品相比。这显然是比较文学的视野;而其中叉涉及到瓦莱里对歌德的接受问题,这又属读者反应批评的范畴。尧斯正是领悟到了接受理论中的比较意识以及比较文学中的接受因子,才强调:“我们研究《浮士德》时,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针对歌德的《浮士德》和后来瓦莱里的《浮士德》所回答的问题,对症下药。”他还通过比较和接受研究发现:“歌德以他的人性戏剧回答浮士德神话的原始问题时,已经作r些改动。瓦莱里也发现歌德的《浮士德》的回答已不能满足他。于是他提出浮士德神话中蕴涵的另一个问题。”尧斯的批评实践,充分证明了随着比较文学创作活动、放送者、接受者关系网的渗透,接受美学、读者批评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层面.并由此开辟了文学研究新的探索途径。 符号学成为西方各种形式主义批评坚实的理论支撑,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都直接从中获得灵感。符号学研究力图借鉴语言符号分析法和代码理论,从意义建构的“零框架”上寻求人类文化的同一性.这与比较文学的跨学科(文学与语言学联姻)、跨文化(不同民族文化的异同)研究如出一辙。在比较文学平行研究中,有一种间接比较称为理论移植.即以一国文学理论去阐释另一国文学作品(俗称“西论中用”)。上世纪70、80年代.台湾学者杨牧和大陆学者周英雄先后对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六中的一首小诗《公无渡河》的分析,就是借用西方文学批评中结构主义二元对立原则和符号学原理解读中国文学作品的典型案例;论者从形式因素人手,创造性地从语音层次的分析上升到语义层次的分析,由此传达出对生命的喟叹,进而揭示悲剧精神,充分体现了比较文学的理论移植方法与文学批评的符号学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的融合;这种批评实践,是结构主义诗学中国化的开拓性尝试,并显示出比较文学与文学批评的不解之缘。 女性主义批评由于其性别的独特性、理念的多元性、视角的开放性,自然与比较文学研究产生了许多契合点。当今世界女性主义批评运动千姿百态.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使发生在不同国度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活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注重社会实践而轻视理论化的英美女性主义批评、理性而多元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法国流派、争取女权强调本民族文化认同感的东方女性主义批评。新见迭出,不乏胜解,各领风骚,形成了比较文学研究的新视阈。并昭示人们:无论是社会学女性主义批评、符号学女性主义批评,还是心理学女性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批评。一旦跨越民族、跨越国界、跨越文化.就具有了比较文学方法论的意义。 此外,从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文学和社会学、文学和心理学的传通过程中,我们还可以窥见到原型批评、心理分析批评甚至精神分析批评等文学批评方法的特质。 辨析文学批评方法与比较文学方法之关涉.使我们得到的启示是:比较文学学科的边缘性决定了它必然要与其他学科发生紧密的关系,最引人注目的方法特征就是比较;而比较文学的根本属性是文学研究.也就决定了它在文学批评的视野中必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因此,将比较文学方法论纳入文学批评的视野,是文学批评方法论教学与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比较文学方法论意义 比较文学是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结合的产物。它以理解不同文化和文学问的差异性和同一性的辩证思维为主导,其研究方法也因此超越形式的异同类比,而包括了各种文学的不同研究方式,从而展现各种文学的特征和它们之间的辩证联系。 问题在于,处于当下这个多元参照和学科整合的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历史性地从方法论、认识论和学科本体论的不同层面,去理解和认识“比较”的不同内涵及其对于文学研究的意义?去思考和探寻这种比较的价值目标将如何影响到比较文学学科方法和文学研究范式的有效性?有学者对此有着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当下所谓现代性视域和多元文化语境中,比较’只能建立在坚定不移地拆解文化中心主义、肯定多元文化共生权利、坚持价值倾向和发展担当互补共存的意识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这些价值理念的支撑,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方法.甚至是跨越文化、语言、民族的比较研究,同样不能保证得到这个时代的文化对话所期待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一直伴随着方法论的探索,许多学者致力于新时期文学研究方法有效性的考求;在一致推重“比较”作为比较文学的出发点、思维方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学界还就“阐发法”、“异同比较法”、“寻根法”、“对话”等研究方法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实践证明,它们无论是在比较文学领域还是在文学批评范畴,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阐发研究既是一种研究类型.也是一种比较方法。它是中国学者的一个创造。王国维、胡适、闻一多等现代学者曾尝试这种实践;1976年台湾学者古添洪把“援用西方的理论与方法.以开发中国文学的宝藏”的研究,称作“阐发”研究。这种间接比较实质上属于理论移植,即以一国文学理论去阐释另一国文学作品:而一国文学理论是从该国文学创作总结、抽象而来,在被用于另一国作品阐释时,无可避免地隐含着两种作品的比较:理论移用中的逆与顺,折射出两种作品的异与同。 平行研究中根据性质类型可分为类比研究和对比研究,称为“异同比较法”。这是一种跨文化的比较研究.是在异质异源的不同文化体系之间进行的比较。它要求从求同出发,进而辨异,进而探究其深层原因;同时,在异同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各自的民族特色和独特价值,寻求相互的了解、沟通和融合。 “寻根法”即“文化模子寻根法”,它是跨文化研究中文化冲突、文化碰撞的产物,是美籍华裔学者叶维廉提出的。他主张在进行不同类型文化背景的文学比较研究时.以文化模子的寻根作为基础.而且必须从两个模子的叠合处察同辨异,寻根探源,并认为,只有这样.方能穷究事物的本来面貌.达到两者的融合。叶维廉的思考.为中西文学比较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对话”是比较的重要路径,也是文化传通的有效方法乐黛云从对话的角度反观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基点和研究范式,提出了文学对话这个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基础.并深刻地揭示了比较文学的实质:比较不是理由,比较中达成直接或间接的对话并且通过对话产生互补、互识、互鉴的成果.才是比较文学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正是巴赫金所憧憬的境界:在两种文化发生这种对话性相遇的情况之下.它们既不会彼此融合,也不会相互混同,各自都会保持自己的统一性和开放性的完整性,然而它们都相互丰富起来。 当我们用“比较”的眼光审视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深感两者需要的是学理的渗透和方法的融合.还发现无论是比较、阐发、对话等一般方法。还是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实证批评、审美批评等具体方法,都能找到许多契合点,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文学批评方法论教学,重视比较文学思维的渗透.为比较文学方法留出一席重要之地,正在情理之中。 比较,需要一个“他者”。“他者之梦.也许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之梦,他者向我们揭示的也许正是我们自身的未知身份,是我们自身的相异性。他者吸引我们走出自我.也有可能帮助我们回归到自我,发现另一个自我。”在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的视域中,这一番言说,既充满诗意,又耐人寻味。 文学批评论文:试析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模式 论文摘要:欧洲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在其比较的批评类型中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而当时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也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 论文关键词:中世纪;文论;比较文学;批评模式 对欧洲中世纪的文艺理论史,学术界向来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即使在西方的文艺理论史研究领域也非常突出,而相比之下,我国国内关于中世纪文艺理论史的研究则更为薄弱,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不仅资料匮乏,缺乏整体的了解和把握,而且还存在着许多误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因素。 所幸的是,在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颇有见地的理论家就已充分意识到连接古代与现当代的中世纪文论的重要性。1974年,纽约城市大学阿利克斯·普瑞明格教授联合他的同事们编撰出版的《古典的和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翻译与解释》在当时就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对通行的关于中世纪批评的一种经典论述——l952年出版的阿特肯斯的《英国文学批评:中世纪阶段》——提出批评,认为“阿特肯斯的方法不仅带有偏见,而且,简直把该课题推向了绝境”。十年后的1984年,当人们争相讨论时髦的现论时,该书下半部分“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的主要编者、曾执教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英语与比较文学专业的小哈迪逊教授,在该书单行本再版序言中指出:“批评史是当前文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最近十年来。理论界对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符号学等等兴趣很大,所有这些新领域的初衷都在于发现更为有力的批评方法。这种兴趣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批评史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他还说:“对于古典时期和中世纪后期,包括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的批评,我们都有足够多的研究和文献。然而从四世纪到十四世纪的这一千年间,批评历史和文献却是一个巨大的空白。这种空白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可原谅的。它导致了对古代文学美学和文艺复兴文学美学之间关系的一种扭曲的……理解。它也使所有人……不能理解那种显然很离奇、但事实上却非常严肃的对待文学的态度……”这批有见识的理论家们对中世纪的一些经典批评文本进行了整理和英文翻译,给我们提供了理解和研究中世纪批评整体风貌及其内在发展线索的可能。 中世纪文艺理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它的文学批评模式,而且,尽管在中世纪修辞学和诗学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学科3。中世纪的人们依据不同的分类基础对知识进行了分类,基本的分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以语法学、修辞学和逻辑学“三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另一种是四分法,即以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我们可以以“三学科”为参照系分别探讨诗与三学科的关系,梳理出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的批评模式。然后,将诗与“四学科”也视作一种批评模式,整体论述它们之间的关联。 1.诗与语法学 中世纪的诗学是在语法课上出现的,并且在语法课上占据着最传统和最持久的位置。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将语法学定义为正确言谈的科学,是诗人的学问,为诗学与语法学的联系提供了一个基本公式。维克托瑞纳斯在《论语法艺术》中把语法学看做是解读诗人和历史学家的科学。由此,语法学的批评传统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主要载体,众多的学者将文学研究或阅读诗人看做人文学科的中心。 诗歌与语法学的这种联系产生了三种各具特色的批评类型。 第一种是评注和注释,即对某些文本进行评注和解释。尽管这些评注和解释并未形成一篇独立完整的文章,但在当时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文本批评模式。它一般都是首先简述作者生平,然后评论作品自身的形式和风格,而主要部分则是对文本中个别词句的注释。这些评注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明作品的审美特征,而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学习这些作家的写作技巧以增加文采。这些注释可以用来定义生僻的词句,解释复杂的语法结构,指明修辞手法,有时还能揭示文字的道德寓意。当时的作家们注解了维吉尔、特伦斯、贺拉斯等古典主义后期的作品,由于中世纪文学处于基督教的语境之下,所以一些基督教作家对作品的注释显然是为解释《圣经》做准备的。l2世纪利拉的尼古拉斯的《普世圣经注释》是中世纪“圣经注释”一部公认的力作。 第二种是音韵学批评,即评价诗的韵律。古典语法学包括拼写、音节划分和元音音量的研究,其中最后一种研究的扩展形成韵律学,它的基本理论是:诗歌不是内容和方法的,而是韵律的;它对应的不是历史,而是散文。也就是说,形式重于功用,我们说一部作品是“英雄史诗”是囚为它使用了六韵部英雄诗体的格律,而不仅仅是依据它的内容。当时的诗韵学论文主要有奎尔的《拉丁语法》、贝德的《论韵律》、但丁的《论俗语》、德肖的《修辞艺术》等,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特瑞希诺的《诗论》和贝勒的《保卫和发展法兰西语言》以及盖斯克因的《教育笔记》中都还明显保留这种批评风格。 第三种批评类型可以称作作家比较。文学传统从一开始就是可以比较的,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列举了作家名单,目的是将一部罗马作品与其所模仿的希腊作品作修辞学方面的比较,这可看做这种批评类型的第一次尝试。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基督教作家继承了比较的传统,并将比较转向了拉丁作家和希伯来作家之间,而且他们的视阈中既有基督徒作家,也有异教徒作家,兼容了基督教经典和世俗文学,尽管他们提醒人们说,研究世俗文学的主要理由是为注释《圣经》作准备,但这种对不同作家兼容并进行比较的批评传统与前两种批评类型一样,成为中世纪人文主义产生的温床。 2.诗与修辞学 语法学批评的类型有着明确的形式,相比之下,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主要表现在诗与修辞学的关联上。在某些方面,古典主义时期诗与修辞学的联系比中世纪还要紧密。在古代的著作中,唯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不是完全借助于修辞学的。许多被视为古典主义的批评作品,如德米特里乌斯的《论风格》、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其实都是关于修辞术的批评,只不过是运用于诗的文本罢了。 古典主义后期有三部正规的修辞学批评作品。第一部即传统上认为系“朗吉努斯”所作的《论崇高》残稿,该作品宣称天才胜于训练、想象重于布局,这些问题在古代修辞学中都讨论过;第二部是多纳图斯的《维吉尔作品释义》,文中盛赞维吉尔堪称修辞学大师;第三部作品是迈克罗比乌斯的长篇对话《农神节》,讨论“维吉尔是一位演说家还是一位诗人”?该作品论证了维吉尔对论辩风格的运用能力,认为他尽汲十位阿提卡演说家之所长,这部作品修辞学批评论述的广泛和细致在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中是无可匹敌的。中国文论界所熟知的贺拉斯的《诗艺》从罗马修辞学中得益甚广,所谓模仿、诗人的修养、天才与学养的对立、寓教于乐原则等话题在以往的修辞学中都有论述,这部作品成为整个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母本文献,成为中世纪语法课的必读教材,学生们详细钻研它的修辞风格,并由此产生了大批论诗艺的著作。古典主义修辞学习惯引用诗歌来证明表达效果,而语法课上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们熟悉修辞格的运用技巧。尽管加洛林王朝时代以后,纯粹的修辞学批评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取材于修辞学的语法学论文,但诗与修辞学的这种联系从古典主义时期延续下来并贯穿于整个中世纪。 3.诗与逻辑学 诗与逻辑学的联系早在古典主义后期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评论中就已经建立,不过,在中世纪早期这一联系并不被重视,直到12世纪才隐约可见它的影子,到13世纪,人们已经更乐意用逻辑体系而不是修辞方法来划分修辞格的类别了。实际上,将诗重新定位于逻辑学领域的契机也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重新发现,并被人们从阿拉伯注释和译文大量译成拉丁文。“诗学是逻辑学的一部分”这样一个命题从此被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奉为金科玉律。这种定位不可避免地含有一定反人文主义的因素:把诗学看做逻辑学的一部分就是说诗只是一种“工具”或“才能”,不具有“内容”;只是一种像形式逻辑、辩证法和诡辩术一样的制造象征符号的“技艺”,而不是像政治学和天文学那样的“科学”;同时,这种定位也否定了“寓教于乐”的传统。在整个中世纪,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诗不仅教给人们一般知识,还能通过实例提供道德教化。基督教诗歌的教化倾向自然不言而喻,而基督徒们阅读异教作品也是为了把其中的道德内容像“埃及黄金”一样带走,为己所用。 然而,当诗被纳入逻辑学之中,所有这些都失去了意义,这对于中世纪人文主义的理论基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一理论矛盾到圣托马斯和培根那里终于稍得缓解。他们采取折中的立场,承认诗在科学体系中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一门技艺,可归于逻辑学,同时又是一种创造活动,因而也具有道德价值。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先驱们却不屑于这种中庸态度,但丁就明确宣称《神曲》是一部道德哲学,莫萨多和薄伽丘也支持他的观点,甚至提出更激进的主张,认为诗是神学的同盟。 4.诗与四学科 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中与诗关系较近的是算术和音乐。数,在古希腊早期哲学中具有本体论意义,“用数创造”被认为是一种模仿手段;音乐,更是诗的要素的一种,圣奥古斯丁的《论音乐》就详细分析了音乐节奏和古典主义诗歌韵律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些关系并不是中世纪批评家们的兴趣所在,他们所做的是把诗独立于四学科之外,视之为哲学或神学的一个分支,并由此产生了一种重要的批评类型:讽喻批评。 我们知道,原始诗歌常常被当作预言和启示,体现着某种世界观。古人们把诗人的智慧分成科学知识、伦理知识和宗教知识,与此相应哲学也被分成三部分: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和理性哲学。既然诗是哲学的一部分,批评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隐藏在诗的文字背后的哲学意义。讽喻,因此成为他们最有效的工具。对古典主义后期和中世纪早期的批评家来说,讽喻不单是经过伪装的书本知识,还是不宜于理性推论的真理的神秘流露。这种观点显然来自于柏拉图。原始诗歌的哲学意义、柏拉图思想的神秘主义倾向在中世纪这个神学至上的特殊时代找到了繁衍的土壤,柏拉图主义的影响贯穿着整个中世纪。普鲁克拉斯的批评理论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他认为诗是一种启示,诗人是具有灵感的先知,其才能是超理性的,讽喻犹如一道面纱遮掩着神性的真理。不过,他并没有完全走到新柏拉图主义极端神秘的一方,尚能承认伦理教化是诗的重要功能,只不过不是最主要功能罢了。 讽喻批评传统在中世纪必然面临这样的问题:异教徒是否也可获得灵感?灵感的真正源泉是什么?除了一些极端保守的教士,基督徒们对前者的回答基本是肯定的,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维吉尔的第六田园诗《救世主》,它被认为是对基督诞生的预言。许多中世纪圣经批评和中世纪中期的神秘主义思想都赞成对异教文学进行讽喻性的读解。讽喻批评直到14世纪人文主义者那里仍然颇受青睐,但丁、薄伽丘等人的观点都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理论主张预示着15世纪佛罗伦萨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出现。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这说明,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作为其主要批评形态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显然,中世纪对古希腊罗马的文明有着某种承继关系,对后世近现代文学批评也可以说有某种源流关系,如果斩断这种关系就如同断根失源。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中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差异文化探源 论文摘要:Feminism到底是女权还是女性?从女权到女性,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西方进入中国后就温婉得多。这要从哲学思维、家庭观念、个人价值、历史和现实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方知中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呈现巨大差异的文化原因。 论文关键词:女权;女性;文化差异 Feminism到底是什么?女权还是女性?一般来说,Feminism对于西方是女权主义,在中国就是女性主义。Feminism由女权主义变为女性主义,温和、委婉了很多,似乎少了许多政治因素,多了许多文化内涵。可是,“女权”还是“女性”不仅仅是用词的不同,而且在翻译的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差异。中西不同的哲学思维、家庭观念、个人价值、历史和现实发展,直接导致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Feminism不同的理解。本文试图从社会文化角度探求中西女性主义境遇差异的根源。 一、哲学层面上:中西二元对立与阴阳调和 二元对立是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模式。西方哲学强调天人相分、主客相分、二元对立。在两性关系上,女性处于客体的位置,女性被迫站在与男性截然对立的关系上。整个的思维模式也让女性习惯在两极模式中审视自己及与男性的地位关系。当意识到自己的不利地位时,她们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面对强大的男权社会,西方女权主义者给予了无情的批判和反抗,试图从根本上对男女秩序进行颠覆。 中国传统哲学强调天人合一,阴阳调和。虽然也强调事物的对立面,但更强调其相互转化性。老子的“福祸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就很明显体现了这一点。在两性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男尊女卑观念也根深蒂固。《周易》就从天地、乾坤、阴阳等天人秩序来论证男女尊卑、贵贱的关系。汉儒从阴阳五行论证了“三纲六纪”、“男尊女卑”的合理性,从“道不变,天亦不变”来论证秩序的永恒性。宋明理学的“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等,将男女不平等制度当做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但中国哲学更强调天人合一,阴阳中和。董仲舒认为阳贵阴贱,阳尊阴卑,同时也讲阴阳调和,认为阴阳中和是阴阳运行之道。“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成于和,必生于和,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地之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因此中国妇女意识到自己地位低下,备受压迫时总是以和为贵,逆来顺受,很难奋起反抗,向男权社会发难。 二、家庭观念上:中西家庭对抗与“家天下”的差异 西方家庭成员以对抗为主要特点。古罗马“家庭”即“奴隶”的意思,家长就是奴隶主。德国学者缪勒利尔说:“在那里,家长也是全家财产的所有者,是她的妻子的身体与灵魂的主人……他的妻子、儿子和他的牲畜一样没有提出反对的权利。家庭之于个体的希望和快乐,正如坟墓般的土牢一样。”《马太福音》中耶稣在差遣十二门徒出去传道时,明确告知他们说:“我来,是叫人与父母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强调“家天下”、“家和万事兴”,以家为本位,家国同构。儒家思想“修身齐家平天下”成为每一个人(男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家国观念中,家国是第一位的,个人是第二位的。小家要服从大家(国)。在这种服从中,就表现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处在最底层的无权地位。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女性虽然处于无权地位,但中国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将忠、孝视为至上的美德。儒家将孝作为一切德行的总纲。孝亲观使女人成为母亲后,可以利用母亲的名义得到一定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女性诸多不满情绪,相对于西方家庭中男女两性直接对立,矛盾要缓和一些。 三、个人价值追求上:中西个体性与集体性的差异 西方强调个体性价值的实现,强调自我认识和自我发现。古希腊罗马城邦文化,西方私有制易形成个体独立。文艺复兴时期更是张扬人性、个性的时代,个性解放成为一种鲜明的时代倾向。个人价值的追求在西方文化中源远流长,已渗透到西方文化的血液中,成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这种个人主义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集中表现为追求个人自由和平等。为了实现自由和平等,他们不惜任何代价去争取。受这种个人主义传统的影响,西方女性能自觉地站在自我的立场,反思和反抗父权文化的压制。当认识到自己地位低下时,她们奋起反抗,发动轰轰烈烈的妇女运动,大胆地向男权世界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中国文化是一种集体文化,强调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忽视个人价值。“中国文化重人,并非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体的自由发展,是一种宗法集体主义人学,是一种以道德修养为宗旨的道德人本主义。”4家国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深入骨髓,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已通过基因一代又一代地得到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中,人自一降生就被纳入到家族伦理中,个人身份消解在人伦关系中,以关系而不是个体本位的人生观很难让性别突出为社会身份的中心。中国女性在这种集体主义思想熏陶下,以“三从”、“四德”、“三纲”、“五伦”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将男人视为“天”。女人自我在温顺贤淑下,消解在男人的世界及人的世界里。这种集体主义思想极大地压抑了人尤其是女人作为个体的自我个性的发展。传统文化的“男尊女卑”价值观念被中国妇女普遍接受,而且内化为她们自己的需要。 四、历史现实上:中西不同的妇女解放运动 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封建、反教会运动中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和“天赋人权”等主张。当时许多女性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革命活动,在和男性一起争取权利的奋斗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她们所争取的权利实际上是给予男性的权利,女性不在权利的范围内。1791年法国妇女领袖奥伦比·德·古日发表了《女权宣言》,《女权宣言》参照《人权宣言》中的“天赋人权”精神,力争“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力,应该同男人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尽管当时古日要求的平等权利还仅仅局限于婚姻、家庭、生育等方面,但她的论争在促进妇女解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在1792年,英国的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了《为女权辩护》,主要针对女性应该与男,性受同样的教育,开发智力,培养能力,从而使女子与男子在社会、生活、职业等方面达到真正的平等,指出传统的女性教育就是培养女性如何取悦男人,传授给女性的不是真正的知识和真理,而是要把女性培养成男性的附属品。现代意义上的西方女权主义运动,主要的还是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两次大的妇女运动浪潮。第一次妇女运动浪潮是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在法、英、美等国展开的妇女解放运动。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主要要求改变妇女在政治、教育、就业和家庭中的不利地位。第二次妇女运动浪潮是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的废奴运动、反战运动和学生运动为契机兴起的。 可中国从来没有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运动,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发起者和领导者都是些具有启蒙思想的知识男性。这也决定了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男女协同作战,与民族解放、国家存亡交融在一起。19世纪60年代初到19世纪末,一部分先进知识分子,尤其是一些接受过西方先进思想的男性,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以西方自由民主等思想为参照,思考中国妇女地位,认识到要改革必须先解放“奴隶的奴隶”——妇女,将妇女解放纳入到向封建礼教发难的行动中,将男女平等思想融入到政治、经济、教育、婚姻等各个方面,为妇女思想解放做了积极贡献。随着中国民族革命进程的发展,妇女解放运动也不断发展,妇女权利也通过立法等制度形式得到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上世纪50年代后,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下,中国妇女广泛走向社会,参加各种社会生产。而西方妇女为争取各种权利进行了各种游行、抗议,许多人还进过监狱,相比之下,似乎中国妇女权益的获得是那么的轻而易举。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严重的自然灾害、极端的政治运动,消解了人的地位,更不用说女性意识。改革开放之后,女性地位确实得到很大的提高,女性受教育、就业状况等都得到广泛的改善和提高,女性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也可以自由择业,妇女权益更好地得到了保障。此时的中国,面对西方贵族气息的女权主义,中国女性无法理解和接受,以至于许多女作家公开宣布自己不是什么女性主义者,甚至不愿意被称为“女”作家。 综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现实历史事实又独具特色。这一切都决定了中国女性面对西方女性主义激进的理论和主张时显得温和而平静。她们不是站在男性的对面,而是和他们共同探讨,寻求出路。这也决定了中国女性主义批评走上了一条独特的道路。 文学批评论文:简析人的存在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论文摘要:文学批评是一种带有主体性的活动,这一观点已被大家普遍认可。但是这种主体性具体如何、为什么会产生,却没有人具体分析。所以可以从人的存在这一角度来论述人对文学批评的影响,具体阐释人的存在的的特点对文学批评的性质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人的存在;文学批评;影响 文学批评是文艺学的主要分支,是以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欣赏为基础,对具体的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进行判断和评价。文学批评是以阅读文本为基础的,无论是以文学现象还是以具体作品为批评对象,作品阅读都必不可少。要作出判断和评价,就必须理解文本。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把自身置于传统的进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将过去和现在不断融合”。也就是说,理解是由理解者和理解对象的交流而产生的,是双方互动的平等对话。而文学批评要以理解作品为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文学批评是批评者与作品的一种对话活动,是批评者与作品的一种交流和情感的融合。人是文学批评的主体,是文学批评的发起者,那文学批评对人又意味着什么?人作为世界的一种实体存在,又是怎样影响文学批评? 一、人的存在的社会性决定了文学批评的时代性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看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并且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既是自然存在的具体的个人,又是社会的历史的人,当人作为精神存在时,更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历史性上。作为社会历史的人,人更多地体现出集体性、群体性。不同时期的人们总会有一种共同的心理积淀,也就是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人的存在的这种历史性对文学批评的影响,我们把它叫做文学批评的时代性,即一定历史时期的人的思想、意识、精神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一)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方法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学批评观念,这与那个时代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学创作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适合自己的文学批评。在先秦时期,并没有专门的文学批评著作,但是那个百家争鸣的文学繁荣时代,文学批评理论也是多如繁星,那一时期以社会政治功用道德批评为主,重视文章的思想内容,以及文章对国家、社会产生的影响。如《尚书·尧典》的“诗言志”,孔子的“兴观群怨”,孟子的“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等等。魏晋时期,被称为我国文学史上文学自觉的时代,也产生了真正的文学批评家,有了专门的文学批评著作。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钟嵘的《诗品》和刘勰的《文心雕龙》。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注意到文学的艺术美、形式美,而不光仅仅局限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如曹丕的“诗赋欲丽”、钟嵘的“滋味说”,等等。到了隋唐时期,由于南北朝以后形式主义极度泛滥,所以以陈子昂为首的文学家们又极力提倡文章的内容,认为文章道弊,已五百年,主张学习建安风骨。后又通过“初唐四杰”的努力,形式之风得以扭转,形成了文学史上的大高峰——唐诗。而后的朝代因为各种因素,尤其是创作实践,又出现诗话、词话、小说评点等等。 (二)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作品的批评不同 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主流思想、不同的文学观和文学批评观,所以对同一作品的批评也会不同。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文学批评是一种对话,对同一作品,不同时期的人与作品的对话内容是有差异的,会受到时代的局限。以对《水浒传》的主题思想评论为例。在明清两代,《水浒传》一直被统治者列为禁书,因为它鼓舞被压迫者的反抗,不利于封建专制统治。在近代中国那种内忧外患、多灾多难的时期,《水浒传》被赋予了革命色彩,许啸天甚至在《水浒传新序》中说:“《水浒》一书,可以抵得上一篇人民索债团的宣言书,足以代表一个时代的民意。”解放以来,它的主题又出现两大阵营:农民说与市民说。农民说把它称为“农民革命的教科书”,认为它再现了一次农民起义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这是以前一个主流观点。而在1975年伊永文提出了“《水浒传》是反映市民阶层利益的作品”,著名学者欧阳健也提出《水浒传》是“为市井细民写心”。在期间曾经有一段叫做评水浒,当时的观点认为《水浒传》是一部宣扬投降主义的书,这是当时唯一的官方认可的观点。从上述材料不难看出,不同的时代因为政治、经济、思想等因素的不同,对同一作品也有不同的批评和阐释。 二、人的存在的具体的个体性决定文学批评的多样性 文学批评的主体性不仅表现在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方法,还表现在不同的批评家有不同的批评思想和方式。文学批评是一种在尊重作品客观性基础上的主观性活动,它虽然以揭示文学作品的客观价值为宗旨,但活动本身却具有强烈的个体主观色彩。这是因为批评者都是具体的、区别于他人的个人,都是生活中的“这一个”,在生活经历、思想意识、气质个性、文化修养和市美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而他们所发表的批评也必定带有自己的特色。文学批评活动是以作品阅读开始的,所以批评家首先要是一位作品阅读者,他需要经历一个形象感知和情感体验的过程,然后在感性的基础上,以理性的态度去判断、评价作品。因此,文学批评是允许这种主体性、个体性存在的。周作人就曾说过:“客观的批评如同客观的艺术一样并不存在。”法朗士说:“优秀的批评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自己的灵魂放到许多杰出的作品中去探险,加以叙述。”圣佩士甚至认为文学批评意味着“一种发明或永恒创作”,主张“我所批评的就是我”。下面我们将从人的思想差异、文化修养不同和所采取视角不同三个方面来论述文学批评的个体性。 (一)人的思想差异导致不同的文学批评 在《水浒传》的批评史上,出现了李贽和金圣叹两位举足轻重的大家。二人对《水浒传》都推崇备至。李贽说:“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降而为《焚书》,六朝变而为近体;又变而为传奇,变而为院本,为杂剧,为《西厢曲》,为《水浒传》,为今之举业;皆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时势先后论也。”金圣叹则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两人对《水浒传》的整体评价大致相同,但由于他们所处环境不同和各自思想的差异,在评点的过程中又流露出不同的倾向,具体表现在他们对梁山起义以及招安问题的看法上。李贽满腔热忱地歌颂起义,在批评中灌注自己强烈的政治情感,认为正是由于统治阶级的腐败才导致梁山好汉的起义,同时也赞同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认为是改邪归正。而金圣叹对梁山好汉起义的态度则充满矛盾,既有同情、欣赏的一面,又有痛恨、诋毁的一面,他强烈反对朝廷招安梁山好汉,认为招安有纵容起义的副作用,对梁山好汉应该杀之而后快。 (二)人的文化修养不同导致文学批评的不同 人对于文化也有一定的偏好和选择,这与人的身份、地位有一定关系。不同的文化修养会让人对作品有不同的阐释。以对《红楼梦》命意的评论为例。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认为“《石头记》乃演性理之书,祖《大学》而宗《中庸》。”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四编中说:“《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花月痴人在《红楼幻梦序》中则说:“《红楼梦》何书也?余答日:情书也。”而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中说:“《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王梦阮和沈瓶庵则在《红楼梦索隐》中,指出:作者是“托以演义,杂以闲情,…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对此,鲁迅归纳道:“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由此看出,一个人的批评意识是其身份、地位的反映,也是其所受文化教育的反映。经学家的文化修养必定会让他看到《易》,风花雪月的才子则看到的更多是恋人的缠绵,而作为民族教育家和革命家的蔡元培看到的则是小说的革命思想和民族气节。 (三)采用批评视角的不同会导致批评的不同 由于个体的差异性,必然导致批评家对同一作品采用的批评视角不同。对于《红楼梦》的研究和批评,有两个大的视角:一是社会历史角度,一是文化文学角度。社会历史角度研究一直在红学史上占主导地位,甚至是统治地位,以索隐派和考证派为主;而文化角度的研究则以王国维为代表。社会历史视角是把小说等同于现实生活,把《红楼梦》看作是一种历史文件,而非一部小说;而文化视角则强调《红楼梦》是一部小说,重视其理想性与虚构性。 即使在同一大视角下,也会产生不同的派别和看法。如在社会历史这一视角下,对《红楼梦》的研究又产生了索隐派、考汪派和斗争论。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持民族主义论,认为《红楼梦》是影射历史,是清初政治小说;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派持“自叙传”,认为《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仅仅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自身感受;以李希凡为代表的“斗争论”则认为《红楼梦》是部描写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小说,它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统治阶级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以及必然灭亡的趋势。 文学批评主体的个体特征都是相互联系的和相互影响,如生活环境和经历会导致思想的差异,而思想和气质个性、文化修养又会影响审美习惯和思维方式。人的各种个体因素会综合形成人的潜意识,在文学批评中则表现为“人的前理解”,它会导致人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文学批评是具有很强的主体性色彩,但并不表明文学批评可以任意随个人的喜好。批评者不同于一般的读者,不能仅仅跟着感觉走,要从整体去把握作品,作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英国华裔文学批评的透视与恩考 [论文摘要]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初期突出了作品的族裔性,对于少数族裔政治及社会现状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随着华裔文学发展的成熟与研究的深入,批评话语开始转向其文学性的诉求,与国外研究发展相比。国内研究相对滞后,作者认为美国华裔文学的文学性与族裔性互为表里,密不可分,作为美国少数族裔文学的一部分,缺乏“华裔性”的文学文本,不能够算作真正的华裔文学,而缺乏文学性的华裔文本也不可能成为美国文学的一帮分,只有族裔性与文学性结合完美的作品才能成为美国华裔文学的经典之作,我们的研究应从族裔性与文学性融合的角度出发,揭示作品所蕴含的复杂内涵,彰显作品的艺术魅力。 [论文关键词]美国华裔文学;文学性;族裔性 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新兴的族裔文学,现已成为美国亚裔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部分作品被选人美国主要文学选集之中,成为美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华裔文学不仅引起了美国读者以及学界的关注,也引起了我国学者和世界各国学者的极大反响。梳理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话语不断地在族裔性与文学性之间摆动。美国华裔文学作为冒现(emerging)的文学,早期研究更多地突出了作品的族裔性,对于少数族裔政治及社会现状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研究,随着华裔文学发展的成熟与研究的深入,批评话语开始转向对文学性的诉求,可以说,华裔文学的发展促进了批评话语的多元,而批评话语在一定程度上对文学创作和批评实践又能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梳理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之间的关系,思考美国华裔文学批评话语转向的原因,本文旨在反思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存在的不足,揭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发展的新趋向。 一、美国华裔文学创作与批评之间 美国华裔文学批评与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60年代开始的民权运动、学生运动以及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产生为华裔文学的“冒现”奠定了基础,而文化研究、后殖民理论与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发展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石。在某种意义上讲,美国华裔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成为学术建制的组成部分,应归于华裔作家和批评家的共同努力,美国华裔作家的创作为研究者提供了批评文本,而没有早期批评家的努力,美国华裔文学也许还要沉默更长时间,正是由于赵健秀等人的挖掘、整理,才让美国华裔文学发出自己的声音,走到读者面前。因此,回顾美国华裔文学发展的历程,有助于我们梳理批评的轨迹。从时间上看,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个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为开创阶段,这一时期的作品数量较少,形式多为口头文学,歌谣,故事等,代表作品包括《吃一碗茶》、《华女阿五》等,这些著作引起渎者关注的往往是其写实特点,对于早期移民生活的描写突出了作品的族裔特色,作品的文学性相对较弱;从60年代到80年代可以视为转折期,该时期的作品仍保留了较强的族裔性特征,但有所弱化,作品的文学性明显增强,汤亭亭与谭恩美两位女性华裔作家的创作最具代表性,从90年代开始,美国华裔文学进入繁荣阶段,作家及其创作均呈现出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特点。这一时期的作品不论从体裁还是题材上较以往更加丰富多样,并表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方面,族裔性的弱化。汤亭亭、谭恩美的新作明显淡化了作品的族裔性,如《第五和平书》、《拯救落水之鱼》等;同时,新一代作家不断涌现,以任碧莲、雷祖威等人为代表的华裔作家则有意模糊作品主人公的华裔身份,他们的目标是要创作出“一批文学作品——不是作为华裔美国人的作品,而是作为作家的作品”…,在这些作家看来,似乎只有消解了作品的族裔性才能增强作品的文学性,这一时期文学的另一个特点是,以哈金为代表的新移民作家异军突起,然而他们的创作没有讲述“移民的生活和经历”,不被看作真正的美国华裔文学。还有研究者把哈金的创作称为“新东方主义中的‘真实’声音”。新移民文学给美国华裔文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挑战。 美国华裔文学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映照着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轨迹。在美国,许多研究者把华裔作品中的文化想象当作族裔研究(EthnicStudies)或者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的内容,美国学界曾硬性地把《中国佬》划归为少数民族研究的范畴,使之接近于历史文本,突出了文学的政治功用,淡化了文本的文学性,对于《女勇士》,学术界往往简单的把它归类为女性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于作品文学性的探究。以赵健秀为代表的研究者则根据“亚裔感性”判定华裔作家的“真”“伪”,他们编著的《唉咿!》和《大唉咿!》在突出族裔性方面最具代表性。从90年代开始,随着以任碧莲为代表的新一代华裔作家的崛起,美国的亚裔文学批评开始向“跨民族主义(transnationa1)”视角的转换,研究者对于族裔性的关注随之弱化,女性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以及流散批评取代了单一族裔身份研究。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转向作品的形式研究,这无疑是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一大进步。可是,对于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文学性研究难道一定要以消解族裔性为前提吗?没有了华裔族性的文本还属于美国华裔文学吗? 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互为表里,互相影响。美国华裔文学创作的繁荣带动了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发展,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在一定程度上对创作有促进作用,同时,前期的研究成果对于后续研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然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的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批评话语的重复与研究视角的相对单一,与美国华裔文学创作的繁荣与多元相比,美国华裔文学理论的构建与创作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 不同时期,涌现出了大量不同的华裔作家,而同一位作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作品亦有不同的特点,这都给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说哈金早期的作品《等待》是作者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用英文创作的中国故事,哈金的新作《自由生活》则是作者站在华裔美国人的立场上描写的移民生活,属于典型的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然而,哈金描写的新移民生活与汤亭亭、谭恩美等笔下的移民生活不同,也与赵建秀等人描写的美国经验迥异,解读这类作品,不能简单地套用已有的研究范式。同时,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哈金早期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人”,他所描写的真实的“中国经验”不正反映了少数族裔群体在美国社会中被边缘化的生存状态吗?的确,哈金的作品带有写实的特点,但过于突出作品的现实主义特色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虚构性,因为他的作品属于小说范畴,不是生活实录,不属于人种学研究的内容,也不是社会学资料大全,研究人员对于作品“中国性”(Chineseness)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品的文学性——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 二、族裔性与文学性之间 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是伴随着对于族裔性的争论发展起来的。1974年赵健秀、陈耀光、徐忠雄和美国日裔诗人稻田等人合编的《唉咦!亚裔美国作家文集》被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式的文集,“标志着亚美文学作为被承认的研究领域的开端”。该书的序言常被看作亚裔美国文学的“独立宣言”,堪与爱默生的《论美国学者》相提并论。但是,赵健秀对于“亚裔感性”的界定引起了评论界的一场论争,习惯上被称为“汤赵之争”,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在于真正的亚裔美国作家的界定,对于这一点,张子清教授曾经提到:赵健秀与汤亭亭就美国华裔族性的争论之激烈,没有任何其他亚裔作家可以与之相比,并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一批华裔/亚裔美国评论家,如:林英敏(AmyLing)、黄秀玲(Sau—lingWong)、张敬珏(King—KokCheung)、金惠经(ElaineH.Kim)等。 其实,美国华裔文学的命名本身就暗含了一种特殊性的政治诉求,国内学者蒲若茜认为,赵健秀、徐忠雄等致力于建立“亚裔感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美国少数族裔追寻族裔性的胜利”。的确,族裔性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华裔文学作为亚裔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走进了研究者的视野,成为学术研究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全球化呼声越来越高的20世纪末,随着后殖民理论的崛起,迁徙、越界俨然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国家、民族具有时代性、虚构性,个人的国族归属也非与生俱来、亘古不变的,族裔性遂成为一种变动不居的属性,许多亚裔学者也积极呼应这种观点,评论家林玉玲(ShirleyGoek—linLim)就明确提出:“属性本来就有些暖昧……属性的意涵一直在变,而且属性建构不免掺杂了政治的因素,属性不是天生注定,更不是亘古不变”。研究者在构建美国华裔文学族裔性的同时,也在努力超越“族裔性”给研究带来的种种限制,众所周知,文学研究的是普遍的人学,对于特定群体经验的言说如果缺乏普遍意义,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作品。 金惠经1982年发表的《亚裔美国文学作品介绍及其社会脉络》被认为是“第一部完整研究亚裔美国文学的著作”,也被看作是第一部主题学研究专著,该书超越了赵健秀等人建构的亚裔“英雄传统”,突出了亚裔美国文学的多样性,但她的研究与《唉咦!》文选一样,亚裔美国文学与主流文化的“同化”或“抵抗”构成了二者关系的主体。虽然金惠经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赵健秀等人的民族主义偏狭,开拓了研究的视野,但其多样性分析仍仅局限在亚裔美国文学内部,亚裔美国文学在改变美国文学传统、重构美国文学史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90年代以来,亚洲移民在美国的人口数量激增,美国亚裔文学创作也进一步繁荣,建立在二元对立基础上的亚裔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显然不能适应亚裔文学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后殖民主义及后结构主义理论影响,亚裔美国文学的研究范式开始了“从文化民族主义向跨民族主义和离散视角”的转向l6J,许多研究表明,亚裔美国文学并非独立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学传统之外,两者之间存在协调互动关系,亚裔美国文学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异质性特点促进了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研究人员开始把华裔美国文学纳入美国文学或者世界文学的大语境中,重新审视美国华裔文学与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如TinaChen的《双重能动性》(DoubleAgen—cy,2005.)重新思考亚裔美国主体身份;KandiceChuh所著《另外的想象——论亚裔美国批评》(/mag/r~Oth.e一DnAsianAmericanistCritique,2003。)以及周肖劲等人编著的《亚裔美国文学的形式及流变》(FormandTransformationinAsianAmericanLiterature,2005.)均突出了亚裔文学与主流意识形态及主流文学间的互动研究。而2005年出版的《文学姿态——亚裔美国写作中的美学》(LiteraryGestures:TheAestheticinAsainA.n~canWriting,2005.)则鲜明地突出了对作品文学性的诉求。 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研究起步略晚,江小明在1981年第1期《外国文学》首次介绍了华裔作家汤亭亭:“新起的华裔美国作家马克辛·洪·金斯顿”,这标志着国内华裔文学引介的开始,早期比较完整评介美国亚裔文学的论文应为吴冰教授在1995年第2期《国外文学》上发表的“哎一咿!听听我们的声音!一美国亚裔文学初探”一文,但研究发展的速度很快,从90年代末开始逐渐进入了繁荣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译介,教材的编写,研究机构的成立,专题学术会议的召开,研究成果数量的增加和形式的多样,有不少专著问世,此外,以美国华裔文学为研究内容的博、硕士论文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然而,国内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绝大多数研究集中在汤亭亭和谭恩美及其作品,相对忽视了其他作品研究。另一方面,从研究内容上看,研究者更多地从中国文化视角观照作品表现了什么,而不是怎样表现,相对忽视了作品的形式研究。国内出版的美国华裔文学专著多集中在作品的文化内容,此外,在研究方法上,受美国亚裔文学研究范式的影响,研究者往往把美国华裔文学与主流文学对立起来,认为“美国亚(华)裔文学与欧美‘主流’文化和文学相互对立或者毫不相干”…,受女性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影响,批评话语主要集中在女性作家及作品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批评话语的独白和研究范围的相对狭窄。 三、批评话语的融合 综合国内研究现状,可以发现美国华裔文学批评话语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边缘话语与中心话语。许多研究者——通常是国内美国文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和资深学者,他们认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美国文学中的“边缘”文本,缺乏足够的研究价值,族裔文学更多地被看作文化研究而非文学研究的对象,处于文学研究的边缘。然而,也有学者认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新兴文学,是美国族裔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构文学经典,改写美国文学史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作为一名外国文学研究的中国学者,兼具外国语言文学与中国文化知识,在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的权利话语,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华裔文学研究不应被“边缘化”,而应当成为批评的中心话语。 究竟这两种声音孰是孰非,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由于所采取的立场及视角不用,研究者得出了迥异的看法。造成两种观点的对立主要原因在于把经典文学与新兴文学对立起来,其实,经典作家与作品的研究与族裔文学研究并不矛盾,也非互相排斥,美国文学经典的形成不也经历了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吗?美国文学从英国文学的阴影中摆脱出来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而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作家更是民族繁多,人种也绝非同源。经典文学研究无疑能够给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提供借鉴,而美国华裔文学批评则有助于丰富美国族裔文学研究话语,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拓宽美国文学研究的疆界,丰富研究的内容。因此,经典文学研究与族裔文学研究并不矛盾,而是互为参照,相互融合的。 批评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揭示文本的主题内容或者阐释其特有的文本结构,更在于揭示文本的复杂性,因此,美国华裔文学批评既不应仅限于族裔性的争论,也不应为探求作品的文学性而无视其族裔性,因为美国华裔文学作为时代的产物,它一方面带有了时代的特征,同时,它也拥有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根本特征——文学性,作为美国少数族裔文学的一部分,缺乏华裔性的文学文本,不能够算作真正的华裔文学,而缺乏文学性的华裔文本也不可能成为美国文学的一部分,美国华裔文学的文学性在一定意义上依托其族裔性,而族裔性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强着作品的文学性,只有族裔性与文学性结合完美的作品才能成为美国华裔文学的经典之作。 一般说来,美国华裔文学作品的文学性与族裔性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并非突出作品的族裔性即提高了作品的文学性,族裔性并非总是显性的,如任碧莲创作的《莫纳在希望之乡》、《谁是爱尔兰人》等作品,无论是作品的主人公还是内容,作者都有意淡化了作品的华裔属性,这与汤亭亭、谭恩美等华裔作家的创作有着很大的不同,然而,无论作者本人如何不想被看作是华裔作家,从她作品的字里行间,仍然可以看出中国文化对她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隐含在作品其中的,但正是作品族裔性的含混、模糊给作品的解读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因素,拓宽了解读的空间,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同样,对于哈金等新移民作家的作品,研究人员应该更多的关注作品中的“中国经验”背后表达的心理层面的“美国经验”,不能简单的通过对美国华裔文学的界定把他们的创作剔除出研究者的视野。 美国华裔文学的族裔性与文学性并不冲突,美国华裔文学既不应仅是美国华裔作家的创作,也不应仅限于反映华裔内容的美国文学作品,只要是站在美国华裔立场上进行创作的作家,其创作的文本均应纳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范畴。美国华裔文学批评从族裔性向文学性的转向,既是美国华裔文学发展繁荣的结果,也是美国华裔文学研究深度发展的表征,跨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从作品的族裔性与文学性融合的角度出发,我们的批评可以更好的揭示美国华裔文学的复杂内涵,彰显美国华裔文学独有的艺术魅力。 文学批评论文:简论当代文学批评:问题与挑战 摘要:随着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文学批评面临的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世纪指出,如何加强对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的解决,加强对文学批评的机遇的运用从而实现更加科学的文学批评是当代文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多元化的文化语境发展过程中,想要进行文学批评,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加强我国本土化的思想文化语境的建立,从而实现本土文化的嬗变。本文通过对当代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旨在加深对文学批评的理解。 关键词:文学批评问题挑战 一、当代文学批评受到的制约 当代文学批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多个方面的制约,比如现代化的心态、进化论的思维习惯等。加强当代文学批评研究,需要对当前文学批评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现代化”心态对文学批评发展的制约 在我国的本土语境中,人们对于现代化思想文化的理解还比较片面,认为现代化的思想就是一种新和一种时髦,但是这种现代化的理解是十分狭隘的,如果只是单纯地追求一种新颖和时髦,并没有为思想文化增添一些新的东西,因此这种所谓的新颖以及时髦持续不了太长的时间,尤其是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任何一种时兴的东西都十分短暂。最关键的问题是,所谓的新颖并一定是有价值的,对思想文化的内涵的衡量,并不是以时间上的新颖以及时髦作为标准的,往往是时间越久越有历史沉淀的东西更有价值和意义,这种经时间沉淀的东西往往也不会因为时间而消逝。因此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种现代化的理论对于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往往存在一定的限制。 (二)进化论的思维习惯对文学批评发展的制约 思想文化的发展并不是线性的,而是时间的一种非线性的累积,由于人们在思考的过程中往往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对我国本土的思想文化界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界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发展文学批评理论的过程中不能对这种思维定势进行突破,则根本不可能实现创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常说的一种规律,往往就是人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目的,这种进化论的思维方式对于当地的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有很大的限制。 (三)在文学批评过程中缺乏批判精神 近年来,我国的本土文学批评界在积极倡导一种宽容的精神,即主张不予外界进行争辩,对外界的任何道理都应该要理解和包容,这样才会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促进相关的理论的发展。这种宽容精神也是一种现代化的体现,是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种思维定式,如果不宽容就会被看成是不识时务不现代的。但是这种所谓的宽容反而导致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缺乏一种批判的精神,但是如果将宽容精神运用得好,则可以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宽容”的精神与文学批评的职能是不冲突的,宽容意味着有不同的观点以及理论,不同的观点以及理论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各种不同的理论在相处的过程中也应该要积极保持对外界的一种批判,以一种客观的视角去看待自身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做到理解与批判共处。然而我们当前的时代就是一个圆润的时代,更加注重技巧的圆熟,加上各种商业利益以及体制化的生存方式的存在,导致社会发展过程中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 二、当地文学批评面临的挑战 对于我国的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应该要结合中国本土文化的传统以及特征,进行有创造性的转化,倡导在文学批评的过程中立足于本土的多元文化的平等交流与对话。但是在当前我国的文学批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一)存在极端的民族主义的指责带来的挑战 在我国的文学批评界的发展过程中倡导的是重建中国文学批评理论,并且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的过程,这种思想已经受到了很多方面的指责,这种理论在外界很多人看来是一种“极端民族主义”,甚至有人认为这种理论完全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随着各个国家和民族被卷入到对外开放潮流中,任何一个国家以及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完全保持一种绝对的独立,都会受到外来思想以及文化的影响。西方思想文化对中国本土思想文化就产生了一定的碰撞,然而正是由于不同的民族之间的差异,才使得我们的文化能够被拓展。我们在对外来文化进行接受的同时也应该要保持一种独立的态度,即吸收其他文化中的好的一面,对不好的影响进行降低甚至是消除。当前文学批评界在发展时有的学者就存在比较极端的民族主义,对外来的很多东西都是排斥的,这种做法并不利于思想文化的建设以及各种理论的创新,对于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二)体制化生存方式带来的挑战 体制化的生存方式是当前我国本土的学者以及文人在对文学进行研究时面临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在体制的约束下,人们的活动往往都会按照体制的各种需求,进行量化,在这种量化的影响下,很多人就会为了社会上普遍追求的东西放弃了自己生活中原本应该有的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往往更加注重追求“量”的指标,而缺乏对文学发展中的各种理论进行辨证思考,这样导致泡沫式的学术开始泛滥,很多文字垃圾出现。在这种体制化的生存方式中,对文学批评理论就产生了一种新的挑战,这其实是一种学术的异化。并不是在追求知识、构建思想。体制化的生存方式下要想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要保持知识分子的独立性以及批判精神,并且以这一种独立的精神来应对这种体制化的社会。 (三)简单经济决定论带来的挑战 用简单经济决定论来对社会中的思想文化以及文学现象进行解释是当前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在将近五十年的本土的文学批评理论中一直都是在用这种理论对文学批评进行支撑的,这也使得文学批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与本土的文学创作实际情况产生了偏离,使得理论与现实生活出现了严重的脱节。此外,简单经济决定论的很多观念与我国本土的思想文化以及各种传统也存在一些格格不入的状况,因此,如果不能对这种模式进行突破,则很难促进各种理论的创新。 结语 任何一种理论的发展,都有一定的目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进行积极的创新,并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使得理论有更好的发展。文学批评理论是我国文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学批评理论的创新过程中,应该要针对当前理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挑战,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应对,促进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 文学批评论文:“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现状与开拓”笔谈 新时期的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与对西方文化、文学思潮及文学理论、批评方法的引进 与借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对于西方女性文学批评的理论与文本的翻译介绍,明显地 影响到中国新时期的女性文学创作与女性文学批评。 新时期的女性文学批评在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影响下,从20世纪80年代对于西方女性 主义批评理论的翻译介绍,从孟悦、戴锦华、朱虹、李小江等学者对于女性主义文学批 评的尝试与探索,到90年代在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推动下,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 批评从自娱自乐到众声喧哗,出现了诸多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成果:学术专著就有盛英 主编的《20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李小江等主编的《性别与中国》、王绯的《女性与 阅读期待》、陈顺馨的《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康正果的《女权主义与文学》 、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荒林的《新潮女性文学导引》、陈惠芬的《神话 的窥破——当代中国女性写作研究》、林树明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林丹娅 的《当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论》、乔以钢的《中国女性的文学世界》、《低吟高歌——20 世纪中国女性文学论》、徐坤的《双调夜行船——九十年代的女性写作》、张岩冰的《 女权主义文论》、乔以钢的《多彩的旋律——中国女性文学主题研究》等。从女性主义 文学批评视角研究中国女性文学的论文也层出不穷,壮大了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声 势,使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热潮,也使在西方影响下的中国女性主 义文学批评不断走向深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所取得的成就,其学术价值和意义在于: 一、在对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翻译与理解中,对于女性主义文学的概念、内涵、 特征等有了十分深入的研究,奠定和拓展了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的基础 。二、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视角研究中国20世纪女性文学史,研究当代中国女性文学 史,拓展了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新视野,在摆脱男权意识统治下的文学史写作传统中突出 了女性文学的新视阈与新风貌。三、以女性主义的方法观照与研究中国女性作家的文学 创作,尤其注重对新时期女性作家创作的研究,使中国女性文学的研究在关注女性意识 和女性文本中,呈现出一道新的靓丽的风景线。四、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影响了当 代女性文学创作的发展,其越来越强盛的声势促进了诸多女性作家女性意识的萌动与显 现,使众多女性文学创作洋溢着浓郁的女性主义文学的色彩。 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缘于妇女解放运动不同,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并不在意 于通过文学批评为争取女权的政治运动提供思想武器,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其说 是对男权意识、男权政治的颠覆,倒不如说是意在对女性意识、女性文学的强调、推崇 与展示,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始终基本囿于文学的范畴之内,并未走向文化学、政 治学的视阈之中,在“双性同体”、“躯体写作”、“性别政治”等话语运用中,却也 常常潜在地、不自觉地陷入了男性的视阈与价值体系的规范之中。 综观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成就与现状,我们也看到其中存在着的一些不足之处: 一、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中国的理论与话语。由于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基于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因此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论、话语、方法基本沿用西方的, 有时甚至可以说全盘照抄。由于东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出发点、立足点等不同,由 于东西方文化与女性文学本身的不同,在以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中国女性文学的 批评中,常常有与文学实际的脱节疏离之处,甚至有时成为隔靴搔痒难以贴肉。二、中 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对于女性文学的诗性观照。由于西方女性主义批评是基于对女 权政治的关注,对妇女解放的关注,因此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某种视阈看是一种政 治学批评、社会学批评,因此大多忽略对于女性文学的诗性观照。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 理论的影响下,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很少从文学特性的角度研究女性文学,而往往 仅从女性意识、性别抗争、女性命运、婚恋主题等社会学的视角进行研究,而甚少从文 体特征、叙述方式、语言风格、象征隐喻等视阈展开批评,以致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疏 离了诗性观照,仅仅成为了一种社会学的批评。三、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缺乏更为深 入的文化观照与探析。女性文学的创作是深刻地烙着民族文化烙印的,每一个民族的女 性文学总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质,一定的文化也规范着影响着女性文学的创作与嬗变。女 性主义文学批评应该关注文化,从文化视阈观照女性文学,从女性文学视角探析文化的 特性与流变,才能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更加走向深入。 西方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着力于男性文化对女性形象 歪曲的揭露,从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倾心于以女权的视角解读经典作品,到80年代 中期以后进入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深入到“性别诗学”的研究。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肖 尔瓦特的著作就以《走向女权主义诗学》为题。从诗学的视角展开女性主义文学的研究 ,成为世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新动向,从文学语言、叙述方式、文体类型等视角,研 究女性文学特有的表达方式。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应该努力建立中国文学批评的“ 女性诗学”,在接受借鉴西方的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基础上,继承中国古典文学批评中 的诗学传统,努力建构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努力使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既关注女性的社会性地位和角色,也不放弃对于女性主义文学的文学性的研究;既强调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对于诗性的分析与探究,又加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对于文化的关 注。任何一种文学批评的理论与形式都不能是截然独立的,它与传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 系,这正如肖尔瓦特所说的:“如果说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是妇女运动的一个女儿,那么 它的另一对父母则是古老的父权制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成果。”(肖尔瓦特《新女性主义 批评》)我们既不能忘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产生于妇女运动的背景,也不能无视古老的 父权制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成果。 谈女性文学研究的基础性建设 乔以钢 新时期以来,中国的女性文学研究经过近20年实践,初步成为一个富于特色的学术领 域。其主要标志是:女性文学开始被视为具有独特价值的学术考察对象,对其所进行的 研究不再仅限于具体作品的一般性评论,而是已推进到对相关理论体系的探询和基本理 论问题的探讨;研究者从多方面审视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的现实意义,尝试在“拿来”和 借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女性文学的具体实际进行实践,探索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女性 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中的性别范畴得以确立,越来越多的学者以各自的方式对女性文学 给予了程度不同的关注;一批研究成果以专著或论文的形式出版、发表,初步展现了这 一领域的学术生机。在此过程中,研究者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讨论界定 女性文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概念,阐发有关理论的哲学基础和产生发展的现实依据,探 讨从事有关研究的理论基点和操作方法;二是批判文学中的男性中心主义,揭示其对女 性形象的歪曲以及对女性创作的压抑,呈露女性在现实生活和文学话语中的处境;三是 追溯女性的文学传统,探索女性意识、女性经验在文学创作中的艺术表现。经过诸多学 人的共同努力,以上工作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而另一方面,在研究不断深入的 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困惑和问题。在此,仅就女性文学研究的基础性建设谈一点自己 的看法。 第一,关于研究对象的确立。一个研究领域的确立,总须以特定的研究对象为前提。 就女性文学这一范畴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如:妇女文学、女性文学、女性主义文学、女 性写作等)来说,在多年的研究实践中,一直处于多种理解并存的状况。对此,现阶段 很难加以统一的界定,而这毕竟是一个关系到学科建设基础的问题。笔者认为,该领域 研究对象的范围不宜过窄,而应具有较强的包容性。这实际上意味着,对研究对象自身 所具有的丰富性给予充分肯定。尽管就研究者个体来说,完全不妨各自有所专攻,但若 从整体研究格局考虑,关于研究对象范围的认识理当全面涵括女性文学命题的各个方面 。这不仅对学术视野和研究空间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女性文学创作及研 究的总体认识和把握。只有打破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势,避免对女性文学作过于狭隘的理 解,才有可能将研究引向进一步深入。因此,我们不宜轻易将大量非典型女性立场、女 性视角的创作排斥在外,不可轻视甚或菲薄部分女作家超越对女性本体问题的揭示、主 动面向广阔社会生活现实的颇具开放色彩的创作。与此同时,也很有必要加强对男作家 创作中所表现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以及性别形象等方面内涵、特点的分析,从而更为 充分地展现出女性主体性在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中丰富多采的表现形态。 第二,关于理论资源的清理。在中国女性文学理论探讨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的演变 轨迹:20世纪80年代,基于对时代阶级议题压抑性别议题的反拨,“人性”话语 体系中的性别差异论压抑了阶级话语;90年代以后,女性主义批评得到发展并产生了一 定影响、同时也显露出种种问题,不少学人开始强调个体女性的多重“身份”以及女性 内部阶级、种族等方面的差异,并由此出发考察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那么,如何“既不 放弃历史唯物论脉络上的阶级批判话语,又能把批判性别歧视制度的女性主义理论纳入 讨论当中”(贺桂梅语),就成为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我们致力于将马克 思主义脉络上的阶级理论与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脉络上的性别理论、女性写作理论有效地 整合起来为我所用时,或许同样有必要付出极大努力,去发现、梳理和认识中国历史上 有关妇女解放的思想文化遗产及其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从而避免仅以西方女性主义文 学理论和创作为参照系,而忽略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文学创作实际。 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到综合性的女性文学理论的建构以及多样化的女性文学批评方法 的确立。 第三,关于研究方法的多样与互补。近些年来,女性文学研究的视野、思路和方法获 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丰富与更新。此间西方女性主义观念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些研究 者尝试以女性视角剖示长期以来男性中心文化对妇女的奴役,揭露传统女性形象塑造中 存在的种种问题,鼓励强化女性意识的“女性写作”,体现了对压抑妇女的传统文化的 批判精神。在此过程中,本身即带有综合性特点的女性主义批评方法无疑发挥了十分重 要的作用。然而,正如同任何其他方法一样,它在具有自己的优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 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无论何时何地都适用于任何女作家在任何状态下的创作,也并 非任何具有女性主义倾向的创作的所有侧面都只能用它来加以评说。从研究对象的实际 情况来说,创作主体的内部构成及文学产品的具体内蕴极为丰富复杂,这就决定了研究 方法不可简单化。在具体研究中,从对象的实际以及具体的研究目标出发,完全可以采 取多种多样的操作方法。事实上,每一种视角都有其独到处,也都有其遮蔽点。当然这 之中视角和方法的选择存在着能否尽可能优化的问题。如果我们着眼于特定的文化目标 ,现阶段借鉴女性主义视角和批评方法或许确实是一种颇为有效的选择。但即令如此, 依然不宜片面推重女性主义批评研究模式而轻易否定运用其它方式方法进行研究在多角 度认识研究对象方面的价值。多种方法的综合、互补、灵活运用,恰恰是女性文学研究 赖以赢得良好发展前景的生命活力之所在。 第四,关于研究主体的学术素养。女性文学研究与人类性别问题密切相关,具有十分 浓重的文化色彩,带有一定的跨学科性质,这就对研究主体的知识结构、学术素养提出 了较高的要求。如何在强调女性主体性的同时,自觉避免陷入女性本质论?如何防止在 肯定女性视角时,无形中把妇女看成一个与男性二元对立的整体,认同实际上并不存在 的“统一的女性经验”,而忽视了女性内部受制于各种复杂因素所产生的种种差异?在 具体的文学研究中,如何处理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女性批评标准与文学审美标 准的关系?如何大力增强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如此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固然由于有关 问题自身十分复杂,理论本身尚不能相对自足;同时也与国内的研究实践终究仍处于起 步阶段,研究队伍的学术修养、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有关。女性文学研究事业任重而道远 。唯其如此,更须实践者具有脚踏实地、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勇敢地面对社会、面对研 究对象的同时,同样勇敢地面对自身的弱点,在扎扎实实的学习、思考和创造中前进、 积累。 女性主义批评与男性文化视阈 丁帆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反对以男性文化话语霸权为核心的女性文化与文学研究取得了空 前的进展,这种历史的进步无疑是推动了人类两性的和谐进程。但是,我们似乎却要警 惕另一种极端给人类社会的两性关系带来的巨大阴影! 据报载:今后女人生孩子将不再需要男人了!因为最近澳大利亚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不使 用精子就可以使卵子受孕的新技术——单亲无精生殖技术。看来,这一技术的诞生,对 于那些女性同性恋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随着高科技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人类在技术发展过程中愈来愈依赖物质的赐予,逐 渐丧失了人的自然本能。婴儿可以定制、人可以克隆、胚胎可以进入生产流水线(据悉 :未来婴儿可能在电脑控制的芯片上受孕,成为一个“胚胎加工厂”,婴儿们将在这一 条条生产线中诞生),这些人类的奇迹都在一个个发生着,但是,谁又能考虑到这样一 个奇迹呢?——人在充分物质化后,除了人体器官功能的全面蜕化外,人类的情感即将 被消灭!人类最崇高的永恒主题——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即将被那个巨大的电脑储存 器所删除。 当女人不再需要男人的时候,当女人决定退出这个鲜活的情感世界的时候,那么,这 个世界就会变得黯淡无色,成为一个悲惨的世界。如果是这样,这并不表明女权主义的 胜利,恰恰相反,它将预示着女权主义的彻底失败! 人类在其文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把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男权主义思想遍布了整个历 史的时间与空间,即便是后现代主义时空下的西方社会,男权政治文化中心的格局也仍 然没有太大的改观,应该说它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集体无意识”植入了每一个人的 灵魂深处,更可悲的是每一个女人都概莫能外,她们心灵的臣服,更加构成了男权文化 的扩张性。推翻这个不平等的社会契约,使世界和谐起来,这才是女权主义的出发点, 同时也是她们最后的目的终端。 然而,在反抗男权主义为中心的政治文化的过程中,有些持女权主义极端理论的人, 总是将男人置于自己的对立面,带着一种先入为主的天然仇恨来片面地诠释这个世界, 难免就有了些自掘坟墓的意思了。要想用男权主义的霸气来雄视这个世界,以满足一下 称王称霸的欲望,这是犯了与男权主义政治文化同样的历史性错误。 最近,一直在读“人文与社会译丛”中的一些书籍,其中一位波兰学者弗•兹纳涅茨 基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说道:“以古老的常识‘真理’——女人低男人一等 ——为例。在任何一个社会,女人从属于男人都是社会秩序之规范的一部分,因此上述 ‘真理’是不能怀疑的,因为怀疑它就意味着对两性之间的所有关系模式提出了疑问。 特例只是证实了上述‘真理’,因为任何男人——比方说一位怕老婆的丈夫——从属于 女人的关系,能被认为是不正常的。这一普遍结论容易与强调低层——比方说与贵族形 成对比的恶棍——天生低人一等这一观点共存。因为高级阶层的女人简直根本不与低级 阶层的男人相比较。社会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比较,因为低级阶层的男人在社会上从属于 高级阶层的男人;如果偶尔由贵族妇女统治恶棍,那么她是作为男人的代表出现的,比 如男人不在、死了或未成年。”“这些对个人之‘优越’或‘下贱’的判断是评价性的 ,价值判断构成了所有常识性知识的核心;因为总有一个价值判断直接包含于一个行为 规则之中。” 实际上,男人作为社会文化中心的“真理”早已经被这个社会的知识界所否定,这个 “真理”早已成为一个伪问题了,不存在任何假说的可能性了。因此,当今天的女权主 义学者如果不是针对社会和那些非学术界的大众发问与诘难,而是针对学术界的公理( 除极个别的男权主义者之外)而责难,似乎是找错了对象,有点与风车作战的味道,因 为我们在知识界的学术领域内,已经有了一个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新文化价值命题—— 男权主义是封建的、腐朽的、垂死的、不合人性发展的文化价值观,谁违背了这一学术 公理,谁就要受到不仅是外界舆论的压力,而且又会受到来自内在的良知的谴责。 反之,如果女权主义也把自己的终极目标锁定在“翻身”后进入压迫与统治阶层,而 不是为人类两性的和谐、平等、交融、互尊、互爱而奋斗的话,那将又是中国文化的一 次悲哀,我不想也不屑用吕后、武则天之流来作比附,因为这种比附本身就暗含着一种 不平等的男性文化视阈,以为女权主义的这种矫枉过正是大逆不道的,是应该全民共诛 之的,女性应该也必须是受压迫与奴役的。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悖论是,即便如此, 吕后、武则天之流也正如那位波兰学者所说的那样:“她是作为男人的代表出现的。” 由此,当我们来重新检视许许多多“五四”以后女性主义作品的时候,就会发现很多 可疑的问题。“五四”时期许多优秀的女性主义作家为什么在“五四”新文化退潮以后 ,乃至于到上一世纪的后半叶,完全依附于男权主义的统治文化而不能自拔,甚至同流 合污,成为帮闲与帮凶? 我倒以为,当今的女权主义者们目前所要思考的一个深刻学术与学理的命题是——在 女权主义理论甚嚣尘上之时,在其激进的理论之下,有多少理性与情感成分是“作为男 人的代表出现的”!也就是说,在许许多多的女性研究者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隐 藏在其潜意识中的以男性文化视阈为基本价值判断的思维悖论——如果这个问题都得不 到深刻的反省,而最后走向平权主义,恐怕一切都是徒劳的。 君不见,如今一些标榜女权主义和“新新人类”的先锋派的女作家们,在其大量的描 写兴奋点中,是以臣服与取悦于男性文化视阈而兴奋不已吗?!君不见,有许多女权主义 的批评家们实际上是在用男性化的喉舌,言说一个“女奴”的义理吗?!真理往往向前跨 越一步就是谬误,西方女权主义理论力倡者和代表者的理论急刹车与急转弯,给中国的 女权主义者带来的深刻经验教训,应该作为前车之鉴。惟有此,我们的女性主义批评才 能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在这个愈来愈物质化的时代里,女性主义的研究切不可走向走火入魔的理论疆域。女 性只有与男性携起手来,面对不合理的以男性主义文化为中心的政治统治格局,面对物 质主义对人类文化的共同侵害,作出共同不懈的努力与奋斗,才能完整地表现这个时代 真正的人性内容。 当这个世界不再需要男人的时候,这将是一个可怕的世界!这个世界离它毁灭的距离也 就愈来愈近了。 谁最愿意看见这悲剧的一幕呢?! 有差异的声音 ——女性主义批评之我见 张凌江 盘点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文学研究的开拓与突破性成果,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 崛起与繁荣理当为中国当代学术研究中醒目的成果之一。女性主义学者(包括认同女性 主义理论的男性学者)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或通过对女性文本的重新梳理,发掘被宏 大叙事遮蔽的女性写作的历史轨迹,重建文学史的大厦,从某种角度说是填补着文学史 研究的“空白之页”,使历史不再是缺失女性参与的叙事(如刘思谦《“娜拉”言说— —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盛英、乔以钢《二十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等);或与 女性写作互动共振,分享、感应与品评女性写作与女性文本独特而神秘的生命律动与鲜 明的美学取向,阐发对女性文本隐喻与象征的理解上的共性与亲密关系,敞开被遮蔽的 女性写作(如李小江《女性审美意识探索》,徐坤《双调夜行船》等);或采用现代女性 主义立场和术语,重新切入男性书写的文本,考察其性别表述、书写女性的视点与态度 、两性关系中的权力关系分布等,辨识隐藏于各种堂皇叙事中话语霸权对于女性的压迫 ,从而产生出新的“意义”,执拗地打开了一个历来被男权文化有意无意折叠的阐释与 批评的扇面(如王家平《鲁迅性学思想论略》、刘慧英《90年代文学话语中的欲望对象 化》等)。这一系列女性主义批评实绩,标志着女性学者性别主体意识的觉醒,及她们 颇具特色的思维习惯与不同的责任关注,她们对传统的男性中心的审美范式与解释权威 的颠覆,从主流意识形态中分离出“自己的声音”,“有差异的声音”,在一向是男性 中心的学界竖起了女性主义批评的旗帜,显示了女性主义批评的学术创新活力与理论先 锋激情。 然而,既使是在女性主义批评风头正健的今天,它依然遭遇众多的误解、诘难和某种 优势话语的抵制,感受着压抑、边缘、弱势状态的艰辛,它在固若金汤的父权制政治与 文化体制内部寻求突围而又由于过于暴露身份陷入攻讦与重围之中,它在男权话语网络 的雷区地形图中闪烁其词、跳越行进而又难免触雷倒毙。如今审视方兴未艾的女性主义 文学批评的现状,评估其得失,并规定其发展趋向似乎为时尚早,并且有悖女性主义批 评反体制、反规约的形象。笔者仅就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文化立场、批判姿态与批评实 践的内在矛盾作一描述(而非评判),以激发学界探讨。 一、拆解与建构。对女性主义批评的责难之一,是它在批判男权文化这一否定过程中 缺乏自觉的建构意识,在拆解、颠覆男权文化主宰的批评话语与审美范式的过程中,无 意构建女性主义批评的理论体系与女性诗学规范。女性主义原则认为任何理论的建构, 都不可避免地联结着男权话语的知识网络,并转化为新的权力话语和权力体制,压制新 思想的萌芽。女性主义批评的这一在理论建构的无为姿态,与其“拆解性”文化策略有 关。女性主义与解构主义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它所持的叛逆的彻底性原则主张:“有 效的女性主义只能是完全否定的女性主义,解构一切事物,拒绝建构任何事物”(张京 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第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女性写作与女 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这种强调疏离、变异、流动、另类的游击战术,显示了它的不可界定 与不可规范,因而具有了无限的可能性和更广阔的空间,形成“众声喧哗”、多元并举 的“有差异的声音”,当然也使它在男权制文化体制下无所归属、无从着陆,成为拒绝 建设自己的空中花园的精神孤儿与学术孤岛。但问题是如果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永远“在 路上”流浪,不屑于建立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就会永远是支离破碎的断章碎片,永远 处于他者和边缘而无法介入主流社会,无法纳入历史视野(也许根本就拒绝被吸附进男 权制宏大历史叙事的主流框架之中),取得学界的合法地位,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永 远承受不可言说、无家可归的隐痛。 二、滞后的女性主义批评与前卫的女性写作。纵观当代文坛,空前活跃的女性写作显 然超前于女性主义批评,它的前卫与激进姿态,使批评显得滞后、被动甚至失语。如上 世纪末卫慧、棉棉横空出世,震撼文坛,而女性主义批评却无法快速、有效、合理地从 理论上阐释、驾驭、主导。回顾当年的评论界,无论是男性抑或是女性批评者,几乎都 是站在被男权观念整合过的“男性阅读”立场,对她们的文本施行扭曲与强暴,充斥着 泛道德的、因袭的男权的声音,皆不得要领,各说各话。笔者认为,卫慧们恰是后现代 理论消解深度,追求平面化与流畅浅显的叙述方式,以消解中心、解构主流的“中国宝 贝”,她们的文本彻底颠覆了男权权威话语和道统规范的传统女性形象,他们对理想的 破灭、个性的沦落、生活的无意义等等后现代症侯发出了锐利的“蝴蝶的尖叫”。至于 她们如何迎合市场规则与“男性阅读”——窥视与意淫的误读,那是男性市场规则与阅 读伦理的谬误,正是由于这种偏离文本主旨的炒作,才使谬种流传,如何能归罪于女性 写作?“男性的阅读”无法思考女性写作的反抗内质,不熟悉进而排斥女性文本中与性 征有关的女性体验的象征系统。由此可见,“女性阅读”立场与“男性阅读”立场,其 政治设定与责任担当是错位甚至对立的。女性的肉体、感情、自然和私人领域的特征可 能在文化批判与价值重估上更有意义,女性主义批评正是要通过强调对社会、文化的边 缘性和差异性的尊重,将女性体验合法化,通过对女性文本的疏离性的发掘实现社会批 判、与改造的目的。由此可见,女性主义批评不是具有女性性别的研究者的批评,正如 女性写作不是女性的写作,而是以鲜明的女性主义意识、观念、态度和立场从事的批评 活动(包括男性学者),与女性写作一起分享知识禁果,感受文化和历史的压抑,参与她 们的反抗,主动疏离主流意识形态,促进女性写作的特殊价值的实现,在批评界发出自 己的“有差异的声音”,而不是将女性写作整合进男权体制与宏大叙事,祛除其“剩余 价值”,在日益机构化、学科化、精英化的过程中,最终成为男权文化的附庸。所谓“ 有差异的声音”是指女性主义批评的独特的或女性的规范,那种对自己的性别更具自我 意识,具有女性主义思想,对妇女利益更关心的女性主义批评之声。同时也体现了男女 体验的差异,其差异导致了男女在思维方式、责任担当与关注焦点等的不同。女性的主 体、女性的自主意识与独立价值是女性主义批评的基点之一,它与现实政治体制、文化 网络、学术语境形成的紧张的张力关系,正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女性写作追求的最佳 状态。 文学批评论文:新时期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在新时期所有的文学批评中女性主义批评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没有一种批评能够像它那样贴近生存本体论的关注。作为人类的一半──母亲、妻子、女儿,女性不但是女性自身说不完的话题,也是男性说不完的话题。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女性问题就永远会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用不着作任何一点夸张,女性的生存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正因为如此,从八十年代初关于它的话头一提起,一直到今天,人们依然兴致勃勃地探讨它,不断地深化它。在本章设置的批评题目中,没有一种的资料──从论文到专著──在丰富性上可以跟它比肩。仅仅梳理新时期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脉络的论文就有数十种。而且耕耘者不只是女性作家、学者,还有相当数量的知名度较高的男性批评家。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便利条件,也给我们设置了难以超越的高度。我们只能放宽对自己的要求,作一次简单的描述。考虑到对女性主义批评的历时性研究文章较多,一些明显的演进轨迹已被说清,我们这里准备从共时性角度展开思考,抽释出女性主义批评的模式化特点。又考虑到女性主义批评主要是女性自身的话语,所以尽管男性批评家有不少精彩的发言,我们还是以女性批评文本作为评论的对象。 一、打开一个美丽、富有创造力的世界 文学如同人类历史一样,其实是男人和女人共同创造的。亚当和夏娃的同一性书写造就了人类的未来,也造就了组成一体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文化模式。 但是由于野蛮人遗留下来的价值观长期地支配人的意识。所以女性在创造人类历史和文化的作用反而被忽略了。男人无端的成为历史的唯一主宰,并且自我编撰着第一创造者的神话。 进入现代社会后,男女平等的观念虽然被提出,但由于女性的社会实践历史的有限性、女性自我话语形成的艰难性,女性的作用仍然处在被遮敝状态。直到西方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兴起,她们找到了自己的意识、语言及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包括写作,她们对历史和文化的伟大贡献才被充分揭示出来。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如火如荼阶段,我们目睹到了一幅壮观的图景:“发掘妇女文学著作,描绘妇女想象力的版图,分析女性的情节结构,使妇女文学作为一个特殊的探索领域展现在世人面前。” 比之西方,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崛起稍晚。在开始还明显地缺少理论体系性。可是由于大量的成功的女性创作的出现,由于批评家们女性意识的觉醒,她们一开始就特别看重对女作家创作成就的张扬。从一九八?年到一九八二年李子云追逐着每一个女作家的脚步,留下了一篇篇关于她们的评论。她独具慧眼的文字揭示了她们独特的风格魅力和独特的艺术创造。进入她批评视野的作家后来都成为新时期文学领域里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她们有张洁、王安忆、茹志鹃、宗璞、张辛欣、张抗抗、韩蔼力、戴晴等等。一九八四年,她以《净化人的心灵》为题将这些评论结集出版,在文坛上产生了较大的震动,为女性主义批评开拓了道路。一九八六年在联邦德国召开的“现代中国文学讨论会”上,她又全面总结了中国女性文学,特别是新时期七年来女作家创作的发展。她指出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已经形成了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第二次高潮,并且有两个特点:“其一,大多数女作家仍然沿袭了几十年来所惯用的超越女性意识表现社会生活的艺术方法,从选材到处理题材的立场、角度与男作家没有多少差别。其二,‘女性文学’开始兴起。有些女作家开始站在妇女立场,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表现了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心态。” 对于每一个特点她都作了具体的阐释。尤其对于第二点,她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她说:“‘女性文学’的兴起也是中国大陆不容忽视的文学现象。这是一九七九年以后中国女作家创作中的一个新的特点。几十年来带有女性特色的作品被指责为消极、颓废、情调不健康,因而几近绝迹。一九七九年张洁发表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冲破这一禁区之后,这一类型的作品有增无已。” 李子云深刻挖掘了这类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及性别原因:“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世俗偏见,维护男性利益的道德规范,在家庭范围内从家务劳动的不合理的承担到性方面的不平等关系,等等。有些习俗相当落后甚至野蛮。” 李子云还细致地辩识了女性文学伸展的两个维度。一是“呼吁真正爱情的出现,申诉不幸的婚姻带给妇女的痛苦,要求婚姻自由,其中包括正当的离婚权等等。”一是“如何保证男女两性在发展各自事业的平等权利和如何进一步实现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 她热情地肯定了张洁、张辛欣、张抗抗等女作家在处理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时流露出来的对女性“被占有、被抛开、被遗弃”的命运的不满乃至反抗情绪。认为她们提出了人类文明不能不给予足够重视的重大问题。 新时期另一个较早关注女性文学创作的批评家吴黛英更为全面地描述了女性作家在审美领域的突出贡献。比如“女作家一般来说比较喜欢并擅长于写‘小题材’、‘小人物’和‘小事件’”。还有“偏重于主观情感的抒发,特别擅长于描写女性的感情活动”。再有呈示着“美丽纯净而又宁静的新境界”。最后富于“纤细柔和”的美。 吴黛英批评的价值不单单表现在她对女性文学的审美品格的挖掘,更在于她引入了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视点,说明女性文学审美品格产生的必然性。吴黛英认为,女性“独特的心灵敏感区和艺术天地,主要是由女性独特的生活视野和心理视野决定的。” 例如“国外心理学家曾对男女两性在梦境内容上的差异作过统计和研究。结果证明,女性在梦中的视野小于男性。女性的梦多数发生于熟悉的室内环境中,男性的梦多数陌生、奇异、而且多在室外发生。而且,女性在梦中的活动规模也小于男性。”“这决定男女作家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女作家们完全可以扬长避短,走一条适合自己艺术个性的创作道路,”即“通过细小平凡的题材,从一个侧面来把握和反映时代的脉搏。” 从一粒砂中看世界,于半瓣花上说人情,这是女性独有的优势,这个优势并非每个男作家都能够做到的。又如,就注重情感来说,女性同样胜过男性。她引用瑞士心理学家云恩的话来作证实:“若就情感无可争辩地是女性心理学的一个比思维更加明显的特殊性来说,最显著的情感型,也是发现于女子之中的。我能想到的这种类型的事例,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妇女。” 同时她又以苏联心理学家科恩的研究作为佐证:“他……发现女青年的日记中,自我描述比较主观,基本上是谈过去体验过的感情;而男青年的自我描述比较着重活动,重点在于表现新的兴趣和活动种类等等。” 女作家的心理特点决定她们的作品在情感上更为丰富、细腻,尤其新时期女作家的作品以情感人,“给文苑吹来了一股温馨的和风,使刚刚从紧张动荡的政治生活中解脱出来的广大读者感到了一种精神的抚慰,获得了心理的平衡。” 吴黛英的某些观点未必能赢得我们的全部赞同。但是她这种札实、严谨的学风却十分令人称道。和那些为女性主义而女性主义的文章相比,即使到今天也能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新时期女性文学给出较高评价的还有许多批评家。她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带着感佩、骄傲、自豪的语调来谈论姐妹们的创作。间或还让人感到,有些人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快垒──向男人世界发出冲击和挑战。她们似乎不是在描述文学,而是在炫耀女性的自我、女性世界的美、女性的才能、女性的创造力。像金燕玉对田野、陆文婷、金鹿儿、岑朗等美好女性形象的复现,简直就像一首首诗,引人无限赞叹,无限神往。 有时我们还能从这些批评中读出一种女性的自恋。这种自恋使她们相信,女性作家是描写和表达女性心灵、愿望不可动摇的权威。任何异性都不要闯入这个领地,冒犯她们、歪曲她们。徐坤就曾对张宇进行过“温良”的颠覆,同时向下个世纪的男性书写者发出了警报。 在张扬女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热闹的景象,就是广泛挖掘从古代到现代所有女性作家的创作。这里有李小江的《夏娃的探索》、刘思谦的《“娜拉”言说》、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孟悦、戴锦华的《浮出历史地表》等等。 二、挑战:对准男权文化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男权文化给女性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痛,以至在她们的内心里积淀起对男人的仇恨。这种仇恨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地留给了后代女性,使她们在遭逢不幸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暴发出来。而与她们感同身受的作家也就很容易在这种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作品对男权文化进行起诉和抗议。这种起诉和抗议经常能够在女性主义批评家那里获得反响和回应。 或许也是许多女性主义批评家和李子云保持同样认识的缘故,她们一般说来总爱把自身的不幸原因归到男性身上。李子云的话是这样说的:“在中国已经实现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妇女逐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受教育权以至参政权。中国城市妇女就业率可能在全世界位居前列,而且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参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并且具有同样的社会责任感。” 李子云在国外发表的这番话究竟出于本心还是策略性语言,我们不好揣测,不过它基本上支配了几乎所有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思维运转方向。那就是对准男权文化表达女性要求解放、平等和自由的呼声。而张洁的《方舟》、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是她们抨击男权文化的典型文本。李子云评论说:“张洁的《方舟》……描写了三个离了婚的妇女在社会上为个人事业奔走的‘苦难的历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妇女很容易得到起码的工作,但谋取称心的工作并使自己的才能得到施展则很不容易。某些职业妇女即使摆脱了家庭的大男子主义,却摆脱不掉社会上的以男子为中心的轻视妇女的思想。……更令人苦恼的是,她们还得耗费一定的精力来应付某些男子视女子为享乐对象的轻簿态度……张洁的《方舟》多方面地表现了妇女在争取女性尊严和实现自身价值时所经受的种种磨难,而这些磨难几乎使她们频于心力交瘁的地步。” 王绯以同样的价值尺度及相近的语言揭示王安忆《小城之恋》的内含。她认为“力之于男性总是侵略的、进取的、自私的;男性即使沉溺在最无廉耻的贪欲和肮脏的欢情之中,亦能完整地保持住一个原本的自己”,“女人却必须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用一整个身体独自去承担那‘罪孽’,被损害的最终是女人。” 她高度赞赏王安忆在《小城之恋》里对女性所特有的“母性博大无私”的描写,对男性卑微渺小的讽喻,说这是一个女作家才可能有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李子云对《方舟》的评论只是小说意义的一个方面;王绯对《小城之恋》的剖析只是小说表层的内容,实际上两个文本都还有更深的东西值得我们思索。但从她们的关注点来看,我们能够触摸到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的一般特征。 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初始阶段并无深厚的理论背景。所以她们对男权文化的批判,言词不很激烈,态度还比较温和。从一九八八年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被介绍过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西方女权主义的政治色彩被洗净,而对男权文化的批判好像让她们找到了理论上的支撑点,所以一时激烈起来。一九八九年在《上海文论》关于女性主义批评的专号上,王绯鲜明地举起了反父权、反男权的旗帜。她宣告:“自从人类文化转向以父权为中心,便把许多残忍的清规戒律只施加于妇女身上,这便注定了永世的夏娃们特别的不幸。父权文化在推进文明进步的同时所留下的罪恶,突出地表现为对女性的戕害。……我认为,创作和批评一旦冠之于女权的时候,便意味着它们的目的首先在于解构父权文化之于罪孽,伸张长期被压抑的女性人权,其次才是文学和批评自身。” 这里的“父权”只是“男权”的别名。王绯借戴晴《中国女性系列》报告文学所讨罚的都是男性的现实问题。比如她猛烈地抨击男性的“处女膜”情结,说“对处女的嗜好在本质上是男性的嗜好,男性的观念。……对于女子的贞操从行为、观念集中到生殖器官上的苛求,造成了两性对抗于文化中心的状态。中国女性正是从这时开始,在父权文化中受到难以测度的摧残。” 戴晴的《幼年即遭强暴》写得触目惊心,其对人们的陋见、习俗的批判入木三分。王绯对男人们狭隘的“处女膜”情结的批判,也非常富有力度。然而对于她忽略了男人要求女人“纯情”的合理性一面,宽容地对待女性“多男子”方式的说法,却难以苟同。由此可以看出反男权主义背后的一个意识走向:蔑视男权、否弃男权而独尊女权。 这种反男权话语到九十年代更加极端。它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解构男权文化模式,清除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因为在女性主义批评家看来,所有男性作家对女性的描写完全是对女性的歪曲、亵渎、糟踏。徐坤比较绝对。通过小说《游行》女主人公几次性经历的失望,她宣判了男人的卑鄙、无能和死亡。又通过《从此越来越明亮》的理性言说表示“不再反串什么男性叙述者,把那伪装和铠甲全部揭去”。到《狗日的足球》,她发明了女性自己的诅咒男人的语言“狗日的足球”。这还不够,回应西方女权主义者对斯丹达尔、克劳代尔、劳伦斯、布列东的颠覆,她无情地解构中国的男性作家,企图从女性主义角度宣判他们价值的丧失。在《双调夜行船》里她把张贤亮、贾平凹、莫言、张宇尽收眼底,随后一个个拆除。她认为,这些男性作家都是在“男性躯体修辞学”的支配下写女人的。张贤亮把女人当作了男人受难时的肉体安慰。贾平凹把女人当作了玩物及生殖器展览的理想对象。莫言(在《丰乳肥臀》中)把女人当成性亢进的摹本。最不可饶恕的是张宇,他的《疼痛与抚摸》篇幅不长,“却富含了所有男权视阈下的女性躯体修辞学符码:渴望强奸、受虐情结、恋物癖、偷情、、裸体游行、反抗、自杀、一妻多夫的‘三人行’……作者想藉由这些,……来完成一部对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苦难历史的揭示和抒写。然而……在没有进行充分的男权自我反思之前,任何一种居高临下的‘大男子主义’的体恤都可能使书写者本身滑入性别歧视的误区。” 徐坤抓住张宇的一个叙述句“水家的女人都活得很苦很贱”,说,一个“贱”字一下子暴露了他歧视女性的立场。有鉴于此,徐坤对张宇及下个世纪男权书写者发出警告,否则她似乎会有更大的颠覆。 九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批评在反男权文化模式上走向的第二个极端是逃离男性或放逐男性。在传统文化秩序中女性的生存目标一直被写成“寻找男性”。包括张辛欣的女主人公们在内“时时渴望着寻找她们的另一半及感情最后的停泊地。” 但是九十年代的女作家和批评家从传统的文化指认中超越出来,毅然绝然地表示可以抛开男性。这种情形非常像富有思辩理性的批评家陈虹所描述的那样:“女性主义由于有父权制这个共同的靶子,因而它超越了种族、阶级、社会制度等的差异,建立了基于男女性差别的性别路线,这种性别路线号召每一个妇女从家庭与男人的关系中分离出来,强调妇女间形成姊妹情谊。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们甚至使用‘同性恋’来描述与强调妇女间的姊妹情谊。” 对于女性否弃男人的意识刘慧英简直视为绝对律令。并将其与尼采宣布的“上帝死了”相比肩。她说:“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上帝在人们心中一样,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女人必须崇拜、服从和依附于男人,女人对男人的背叛或忤逆被看作与亵渎上帝同样是严重的不轨。男人是女人的上帝,失却男人对男权社会中的女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将新时期女性文学对‘男子汉’的否定与尼采的这一真知灼见相提并论。它们有着同一种精神,就是勇于彻底推翻自身依附的精神支柱,从而使自身面临一种孤独无援的境地进行更为自由的生存选择。”她还认为这是女性“自立的现实举动”,“标志着女人性……走向新生” 。这不仅仅是理论申张,更是一些作家的创作实践。林白、陈染、海男都有回到母系血统,回到女性姐妹怀抱的描写。关此,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三、解放与自由:归入感官写作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归根结底是要求女性自身的解放与自由。这一目标从一始就很明确,到后来愈加彰显。但由于社会环境、伦理观念和思想解放程度等等的限制,在不同阶段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内容限定也不同。当女权主义尚未传入中国、“主义”两字也没有作为女性的后缀而出现时,解放和自由,大致是要求有爱的权利、发展事业的权利,稍后还有“寻求自我”、“实现自我”的权利。诚如李小江所言:“‘寻找自我’是女性艺术创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母题。它来自生活,源出于女人的历史……正因为女人无史,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独立的人格价值,才使得‘寻找自我’成为女人精神探索的前提。” “寻找自我”是个很现代的概念,把它说成是“母题”,显然并不合适。但正是这一强硬的表达,反映了特定时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解放和自由的要求上的激进色彩。那时张洁的《方舟》、张辛欣的《在同一地平线上》都获得了新的肯定性的阐释。自然,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被认为是表达了女性寻找自我的经典文本。再稍后,伴随着西方女权主义的渗透,还有对父权制文化──男权文化的批判,她们对解放和自由的要求更进一步了。所说进一步,即人身的彻底解放──爱可以不受男权的干涉、自由进行。换个说法是,在一些作家的创作中,女性在爱情选择中的多恋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多变也应当被看作是正常的。由于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或者说由于女性主义从后现论中吸取营养,此时的批评已不大关注女性的社会成功。这些往往被当成旧话语、属于伟大而堂皇的叙述。在删除了女性追求的社会维度之后,又赶上商业文化、享乐主义文化勃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解放和自由增添了更新的内容,叫私人化写作,亦称感官化写作、肉身化写作。 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在走上自觉阶段后努力向西方女权主义靠拢。除了女权主义的政治色采不予吸收外,其他许多方面都加以实践,以争得同步发展。关于感官化写作亦如此。感官化写作在西方也叫“躯体写作”。西方的女权主主者认为,女性从自身经历出发进行写作,应该也有权写自己的性感受。运用这种躯体语言写作不但不是罪过,反而能真实地揭示女性世界的秘密。迪迪安指出:“性力量不过是一种压迫人的神话,不再令人恐惧;因为我们从一个女人把一场后婚姻恋爱视为被解放与解放的描述中得知,性关系实际等同于‘说俏皮话的欢笑’及‘躺在一起,而后跳起来去弹唱整本的芝麻歌曲集’” 。中国女作家林白、陈染、海男是感官写作的大胆实践者。陈虹指出:“执著于表现女人及女人性经验是林白一贯的创作主旨。……林白……毫不留情地揪着我们,让我们看她从历史深处和神密黑洞打捞起来的女性及女性经验,女性同性恋、手淫、性感觉……而这些是从来没有以女性视角中的内容物出现于历史地表之上的,它们隐于历史的幽深处,晦暗不明,现在林白让它们浮出了历史地表。”“与林白相比,当代文学中另一个女性主义者海男更无视既存的道德秩序和价值体系,她只听从来自女性生命深处那种神秘的召唤,……,着迷于其内心纯粹的女性欲望。” 陈虹还特别揭示了海男文本的一个模式,就是从爱情上的无穷逃亡,又无穷地逃到爱情。对死亡的恐惧、对衰老的恐惧、对虚无的恐惧使海男的女主人公疯狂地占有爱情、享受爱情,企图用这种方式化解恐惧、驱散恐惧。然而爱情的失望又加剧了她的恐惧,于是她出逃。可是出逃之后寻找不到消除恐惧的方式,她于是又寻找爱情。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了恶性循环。有的女性主义批评家赞扬海男写出了生命本体的困境,然而我们看到的精神内核却是性欲的贪婪。只是为了遮蔽它的不雅,批评家给它罩上了宏大叙事的光圈。这种伪饰与她们主张大胆、坦率地抒写肉体感受的语言形成了悖论。 解放和自由的内含不只是指两性间的交欢无拘无束,还指同性恋能获得广阔的天地。九十年代的另类作家林白、陈染、海男、徐坤、徐小斌、卫慧、棉棉无不把笔墨伸入到这个领域。她们打破了几千年来由男性的性征垄断所造成的沉默,把女性同性恋的“温柔”、“温婉”的感觉传导给读者世界。戴锦华曾以“姐妹之邦”为题阐释陈染此类写作的意义。她说,陈染的世界“渐次成了一个女人的世界。其间有绝望、有温情、有获救的可能,姐妹之邦开始被构想为一个归所,而不是一个少女生涯的过渡”。这种姐妹情谊超出恋母带给人的愉快。在《凡墙都是门》里“雨若成了‘我’与‘母亲’共同的朋友,是她再度带来这一女人世界的温情与和谐,并且支撑着一个美好的女人之家的畅想。” 陈染和林白、海男、徐坤等一样,被认为是有女性主义自觉意识的作家。正因为如此,戴锦华联系她的写作主张进一步指明这种“女性情谊”的抒写意义:质疑男权、超越男权;它“已不再是在于某种‘解放’与‘平等’的幻觉,基于某种花木兰式的情境与心境,”而“是反抗与解放的强音” 。作为作家,同时也是批评家的徐坤非常赞同戴锦华的阐释,并在关于母女恋、姐妹恋的宏观研究论文中强化了这种写作的意义。她引用戴锦华的话说:“女性写作是一种包含了很多可能性的,具有无限空间的文化的尝试,可以叫做一种文化的探险。这种体现的意义在于,把长期以来没有机会得到表达的经验、视点、对社会的加入、对生活的观察,书写出来。而且我相信这种女性写作还能包涵某些传统男性写作所不能达到的空间,具有更多样的可能性。” 随后补充道:“女性本文以其美学及其诗意上的巨大而鲜明的隐喻性,能动地穿透当下的生活,仿佛是在明处,又仿佛是在暗中,在九十年代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形成一幅‘双调夜行船’的迷人图景。” 四、认识论上的空洞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无疑是非常富于趣味的批评,即使在那些令人困惑的提法和鲜见的语言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某些真理和新的文化信息。但是,可能与它的历史不长有关,我们又分明地感到它的某些不成熟性。这些不成熟性不但表现在它因为采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结果造成了女性一元绝对论上,而且表现在它常常用理论观点强硬剪裁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上。因而它也带来了许多认识论上的混乱和悖论。也许这也反映了女性唯意志论的一般特点。为了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能够扩展更大的空间,我们提出一些问题、作为存疑。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她们人为地割去了女性话语的社会关注维度。如果说女性的不幸命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和男权文化统治有很大关系,那么到了五十年代后期随着“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权力话语被普遍推行后,就不可同日而语了。男权文化逐渐解体,变成了残余。它虽然还在一些地域、一些家庭起作用,但也是强弩之末。随着女性平等参政权利、平等择业权利得到了确实的保障,女性在家庭的地位也空前提高。家庭权力重心慢慢发生偏离。到现在多数家庭里男人成了“气管炎”,女人成了主宰。这种权力结构还使女性娘家受益匪浅,而男性父母反倒遭到更多的冷落。所以杜甫那句诗“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几乎成了天下父母的共识。更需要作一点社会调查的是,现在的年青夫妇,在一半以上的家庭里男人充当劳动的主角,女人养得浑身小姐气、贵族气。像张洁在《爱,是不能忘记的》、《方舟》里所写的女人,是有的。她们没有爱的权利、没有自我实现的权利。因此张洁的描写、张辛欣的描写很有意义。但是不能把这说成是两性间唯一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深最远的原因是社会。当时不但女人没有爱的权力,男人也没有爱的权力。《沉重的翅膀》里的郑子云、方文煊就是被政治文化阉割的典型。说到个人的事业,女人没有过,在社会的统一安排下,男人何曾有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出头椽子先烂”。这种文化机制在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里得到了庇护,遭受其害的往往是男人。男人较多的不驯服性、女人较多的柔顺性(也有不少靠色取媚领导的),使他们的命运向不同方向偏斜,造成了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敢问津于社会而把矛头对准男权,颇有点像进入无物之阵,其文化颠覆的勇敢性要打上许多折扣。比起所源出的西方女权主义还颇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嫌疑,最后只剩下一个维度,就像一些女小说家把男人所写的那样,反男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谋取性自由。然而如此一来,中国的女性主义就只能将女性贬入到生物性的生存状态(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的偏瘫也是九十年代至今整个文化偏瘫的一种反映)。西方的女权主义也有过视男性为仇敌的偏激阶段。但多数人醒悟较早,认识到两性间的爱是无可逃避的,因而发展到新的阶段,即与男性沟通、友好交往的阶段。据《中华读书报》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世界图书》专栏报导,英国的女权主义老祖母莱辛等人深刻反思过去运动的偏激,坚决“反对所有打击男人的行为。”另外三个著名人物贝克维尔、韦尔登、托马斯也表示站在她的立场上,为“今日男人辩护。”中国的女性作家、批评家中王安忆、陈虹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认识。但愿她们的态度不再被同性所拒绝,但愿女性主义者能够思考建立“双性文化”而不是单性文化。 还有一个问题是,女性主义批评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和自我反思的精神。所谓缺乏科学的理念精神是指她们简单地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在反男性中心论时暗自举起了女性中心论的旗帜。从这一立场出发,从女人是仙女的先验观念出发,她们无视造成女性问题的个人因素及性别因素,把一切祸源都推到客观、推到男性文化上。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极端自恋主义文化及女性唯意志论的东西作怪。由此她们对许多问题的解释都带有片面化、带有推理和演绎的特点,缺乏说服人的力量。波伏娃的研究特别令人首肯。她一方面猛烈地轰击男权文化,另一方面又深刻地反省女性自身的弱点,比如女性好“趋时”,还颇“传统”、“保守”等等。女性身上的弱点有时是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包括男人的歧视造成的,但也有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不研究女性自身的问题,不寻求克服的办法,不仅会在两性间产生是非,就是在同性间也会产生是非。那种家长里短、传闲话、眼皮浅、好忌妒、小心眼就常常招惹事端。认真分析起来,林白、陈染、海男等笔下的女主人公都有一种自我扩大症、妄想狂心理,还有一种多疑的毛病和被迫害狂症状。对她们的描写有时还能显示出独特的审美蕴味,但艺术上的偏颇和高频率的重复、模式化往往使人看上两、三部就会产生厌倦。对它们毫无挑剔地推崇不但令读者倒胃,还会对批评的有意操作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女性的解放必须获得男性的同情、认可,就如男性的权力必须有女人的理解和支持。以意为之,甚至把病态的心理当真理不会获得通行的绿卡。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也不是离不开谁,谁又都不能漠视别人的意志。健康的心理是在两性之间建立起能够沟通的友好关系。中国的女性主义已经出现了不少时髦的倾向。它应该适当观照一下生活实际,再考虑今后的振飞。 最后一个问题也颇令人费解,就是中国的女权主义者缺乏自信力。她们在一些女性主义文学的研讨会上总是爱找男性批评家作中心发言或指导性发言,时至今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下属的女性文学研究部仍由男性批评家给他们当“领导”。不知作这种选择时她们是怎么想的。 文学批评论文:关于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论文摘要:《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这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本文主要探讨了尚书》中“诗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辞尚体要”的思想和“察辞于差”的思想。 论文关键词:尚书;文学批评;诗言志;辞尚体要;探讨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文献总集,它记载了唐尧、虞舜、夏、商、周的各类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公文的告示,此外还有大量的帝王对臣下的训导、告诫等。《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这也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由于《尚书》本身的状况及其文学批评思想的零散性、宽泛性和芜杂性,使得学界对其探讨与研究不多,有许多文学批评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谈。事实上,《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讨和研究《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笔者此文仅就研习所得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诗言志”的思考 “诗言志”作为我国古代诗歌批评的纲领,最早见于《尚书·虞书·舜典》,其中记载了舜对他的臣子夔所说的关于音乐(实为诗乐舞)的一段话: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于传闻,被认为“大约是战国时写成的,所记舜的话自然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记,“诗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学观。顾易生、蒋凡著《中国文学通史·先秦两汉卷》指出,“诗言志”应有较早的渊源,并引《左传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诗以言志”以证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诸子赋诗言志的事件,其云: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日:“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日:“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日:“‘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日:“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是赋诗言志的真实写照,并展示其言志之后的结果。而其中赵文子所说的“诗以言志”历来被看作是“诗言志”思想的最早记载。不过,从赵文子所说的话来看,“诗言志”的说法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赵文子不应该是最早提出“诗言志”思想的人。那么,在我们目前无法证明《舜典》的记载者所记非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舜是最早提出“诗言志”的人,《尚书》是最早记载“诗言志”思想的典籍。 关于“诗言志”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云,“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将“诗”解释为“志”,诗与志一体。杨树达在《释诗》中说: “‘志’字从‘心’,声。”闻一多的《歌与诗》在谈到“诗言志”的时候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里的“怀抱”不仅指志意,而且与情感相关了。孔颖达《礼记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诗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后指出,“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献中,“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其实,对“诗言志”的理解不仅要从其自身词义解析与引申入手,还应该考虑到其后舜所提出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歌永言”即“歌永其义以长其言”,(《尚书孔传》)也就是“歌通过延长诗的语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律和声”即“依声律以和乐”,(《尚书孔传》)也就是“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由此可见,这三者作者都是从形式表达的角度思考的,无论是歌延长诗的语言,声音与延长的语言相配合,还是运用律吕来调和歌声,其着眼点都在形式,那么,“诗言志”也就不仅具有“诗以言志”、“赋诗言志”的内涵,而且还表明了诗作为志的表达形式,其文本形态是语言,诗要运用语言来形成,并通过语言来表达志向。语言是诗与志的中介,又是诗的存在形式。闻一多对“志”的三个解释中虽然偏重于“怀抱”,但“记录”其实也是“诗言志”一个意义取向,诗用语言来记载亦应包含在“诗言志”的内涵之中。 因此,“诗言志”中已经隐含了对文学本质的揭示。这说明,先秦时期尽管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但是对诗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点认识还是十分清楚的,进而对“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现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有所认识。 二、关于语言表达的要求 《尚书》中十分重视语言表达,把语言表达同“道”联系起来,要求语言表达要以“道”为准,并体现“道”的要义。《尚书》中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所提出的一个具体要求。《尚书·周书·旅獒》云: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贱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间的关系,孔氏传云:“在心为志,发气为言,皆以道为本。故君子勤道。”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志”与“言”是内与外的关系,存在于心中的是“志”,而表达出来的就是“言”,而制约这二者形成的则是“道”。“道”在《尚书》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条理,看作是正义的社会规范,如《尚书·虞书·大禹谟》中说:“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睇百姓从己之欲。”再如《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说:“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所以,“志”与“言”都必须用“道”来规范,这样看来,“道”就成了“志”与“言”的客观标准,无论是“志”的形成,还是“言”的组合,都要根据“道”的要求进行。那么,从“言以道接”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言语表达的规则,言语表达要以“道”要求为基准,否则,就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于语言的评价,也要根据“道”的准则进行。《尚书·商书·太甲下》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逆于汝心”即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孔氏传云:“人以言睇违汝心,必以道义求其意,勿拒逆之。”“逊于汝志”即顺从你的思想意志,孔氏传云:“逊,顺也。言顺汝心,必以非道察之,勿以自臧。”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对于人们的言论要以“道”的尺度进行评判,并要从相反的角度加以思考,如果有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的言论,你要从其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加以拒绝;如果有与你的思想意志相一致的言论,则要从其不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地肯定。总之,要以“道”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言论,而不是以个人的好恶来进行评判,这是因为个人的好恶是一种偏见,如果以此来评判人们的言论,则很难分辨言论的真伪。 这依然是“言以道接”思想的一种表现。 (二)。辞尚体要” “辞尚体要”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尚书·周书·毕命》云: 王日:“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公其念哉!” “辞尚体要”是要求言语表达要体现“道”之要义,若有异于“道”之要义,则君子所不好也。孔氏传云:“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理实”即客观事物的实际道理,也就是“道”,先王所施行的亦是“道”。这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文学观。《论语·卫灵公》云: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所要达到的即是“道”,即“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孔子之所谓“道”即仁,诚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而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与“辞尚体要”的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辞尚体要”也反映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作为文章形式要素的“辞”应该完整准确地表现文章的内容“要”,这里,“要”是重要的,是作者所要突出的核心,亦是全篇内容的核心,“辞”是为“体要”服务的,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体要”。这一思想对后世文论影响很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坚持了这一思想。《文心雕龙》中有三处提到“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如《文心雕龙·征圣》篇云: 是以论文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 刘勰在这里具体阐述了“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指出“体要”是“成辞”的关键,只要依据“体要”而“成辞”,则“辞成无好异之尤”。圣人文章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也就由此而生。 (三)“察辞于差 “察辞于差”是《尚书》中对语言表达提出的又一要求。《尚书·周书·吕刑》中说: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开J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成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 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察辞于差”的观点是在阐述刑罚判断的思想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于差错中考察其辞的真伪,从而判断实情所在。孔氏传云:“察囚辞,其难在于差错,非从其伪辞,惟从其本情。”“察辞于差”的思想虽然来自“察囚辞”,亦可推向对一般文章及文学作品的语言考察,通过对其语言表达的考察来判定其情感表达及内容表述的真伪。语言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工具,是文学作品创造形象、表达情感、表述内容的主要手段,语言运用得如何直接影响文学创作的成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如果创作了内容不真实、情感不健康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对其语言的分析而找出差错所在。另一方面,语言同思想是一致,思想如何,往往会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思想。由此可知,“察辞于差”思想的关键在于通过语言考察而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作者深刻的思想情感和作品的深刻内涵。 《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尽管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十分可靠,但总体上还是通过反映我国上古时期的思想文化发展状况的。通过对《尚书》中文学批评思想的探讨,我们或可进一步探索我国文学批评思想萌芽时期文学批评思想的体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虽然是零散的、宽泛的和芜杂的,但其基本思想已经萌生,并对后世文学批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丰富我国先秦时期文学批评思想体系。 文学批评论文:试论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视角看《摸彩》 论文摘要:几十年来,雪莉·杰克逊的代表作短篇小说《摸彩》因其独特的魅力,在文学论坛上获得了经久不衰的关注。本文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角度,分析了作品中体现的女性的从属地位和女性的反抗意识。 论文关键词:《摸彩》;雪莉·杰克逊;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雪莉·杰克逊是一位著名的、多产的美国女性作家,一生写有六部长篇小说,两部回忆录,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短篇小说《摸彩》是她的成名作与代表作。1948年6月26日,《摸彩》在《纽约人》杂志上问世,立即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也引起了文学界的轰动。半个多世纪以来,它不仅选人美国中学教材,吸引无数文学爱好者的关注,而且受到世界各地评论家的青睐,一度成为评论的焦点。 人们从不同角度对《摸彩》进行分析评价,如Grifin等对文中应用的象征主义手法、讽刺反语、寓言、叙事风格等写作特点的分析,Alfred等对文章揭示的“暴力与残忍”、“牺牲与欺骗”、社会制度的不公、人性的麻木冷酷等主题的探讨,Thomas等¨对作者写作意图的猜测、对故事情节及人物刻画的深入了解等。本文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角度,挖掘《摸彩》中体现的性别差异等,进行评价赏析。 一、故事简介 在一个晴朗明媚的盛夏的早晨,在一个无名的小村庄里,男女老少的村民聚集到一个广场,参加一年一度的“摸彩”活动。摸彩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已经连续进行了77年,甚至更久,因此人们对整个活动仪式的细节都很熟悉。今年举行的摸彩也毫无例外,一切都同往年一样,是那么的平静安详。村里的孩子、妇女、主持人Summers先生、邮局局长Grave先生、Hutchinson太太等人物一一被介绍,正当读者满心欢喜,猜测着谁会中彩,会得到什么奖品的时候,中奖的Hutchinson太太却大呼“it’sunfair”,令人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读到最后,读者才发现,中彩其实是个灾难:Hutchinson太太因为抽中,而被她的村民们用石头活活砸死!而造成这样的荒唐行为是因为一个可笑的信仰:“六月彩票抽,粮食快丰收(LotteryinJune,col beheavysoon.)”。 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在女性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文学著作进行评论的一种方式。女性主义思想和理论以“社会性别(gender)”为基点,指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和动机,并希望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启蒙运动,并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蓬勃发展。女性主义文学是始终伴随女性运动而存在的,是女性主义运动的一个部分,是指专门从事文学方面的研究和创作的女性主义作家和作品。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已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一些著名理论家预言它还将是21世纪中主要的批评流派。解构主义理论家乔纳森·卡勒所言,“女性主义批评比其他任何批评理论对文学标准的影响都大,它也许是现代批评理论中最富有革新精神的力量之一”。 女性主义理论的发展大致经过三个阶段:强调男女平等阶段、强调男女差别阶段和主张运用男性理论来解构男性理论,提倡多元共存的阶段。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新女性主义话语的一部分,它的问世动摇了西方几千年来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思想观念,并作为批评方法之一成为“21世纪的显学”。 三、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视角看《摸彩》 很多文学批评家谈到了故事中体现了男女性别的关系。例如,FritzOehlsehlaeger在EssaysinLiterature中说明,彩票的故事描述了“父权社会对女性性征的控制”。 1.女性的从属地位 在父权制的等级体系中,男人是主体,女人则是他者,女人总是作为男人的对立面而被动地存在。 首先,从整个摸彩仪式的规则来看,男人代表整个家庭来抽签,而女人只是被看作男人的财产或附属品。摸彩一共分为三轮:首先是家族的头领,其次是各个家庭的男主人,第三轮才是抽中的那个家庭的每个成员。 在首轮抽签中,有两个特殊情况:Dunbar太太是唯一参加抽签的女性,因为她的丈夫摔断了腿,而她的儿子还不到十六岁,尽管大家都对这一情况了如指掌,Summers先生还是一再询问确认,妻子为丈夫抽签成了不得已的选择;而Watson小子的母亲的命运则由她儿子的运气来决定,因为Watson小子今年可以为“母亲和自己”抽签了。在第二轮抽签中,Hutchinson太太的女儿没有参加,因为“女儿是随丈夫家一起抽签的”,换言之,女人只是男性的附属品,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所以Stnumers先生对Hutcihnson太太说“Youknowthataswellasanyoneelse”o可以毫不夸张地说,Hutchinson太太被抽中的厄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她的丈夫的坏运气带来的。 其次,从称谓上看,女人们都被冠以“某某太太”的称谓,如Mrs.Delaeroix、Mrs.Hutchinson、Mrs.Dunbar等。当TessieHutcihnson赶到广场时,其他的男人们冲着比尔说:“你的妻子来了,哈钦森。”没有谁想到先称呼“特西”,只因为大家认为她是“属于”比尔的,是以比尔的一部分而存在的。尽管这些妇女们“穿着褪了色的家居服”,Hutchinson太太“在围裙上擦擦手”,这些细节都说明女人们也在劳动,但男人才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维系着村庄和家庭的经济命脉。 在这个村子里,政治经济大权掌握在三位男性的手中,而各个家庭的权力也由男人们牢牢地控制着。一贯主持摸彩仪式的Summers先生,“ihswifewasascold”,他妻子是个泼妇,这样一个看似无关主题的细节,却暗示着:即使是个性强悍的女性,在摸彩等重要仪式上,也是毫无任何权利可言的。 2.女性的反抗意识 男人正是通过不断排挤、压抑女性这个他者来稳固自己的中心地位。在男权社会中妇女总是处于社会的边缘,女性被男人视为劣等的性别,而她们自己也甘愿顺从于这种性别支配。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女性只有学会等待、服从、接受。 在文章开头介绍的小孩子玩耍的和谐景象中,当男孩子在搬运和堆积石头的时候,“Thegidsstoodaside”,女孩们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观看,她们已经知道自己长大后也要像其母亲一样,所以从小就学会自我克制和屈从于男性的权威;女人们“继她们的丈夫之后不久也来了”,然后“加入到她们丈夫的行列里”,并且“standingbytheirhusbands(紧紧地跟在她们的丈夫后面)”。软弱、无用和温顺的所谓“女性气质”,成了女性的一种美德。 在小说中,主人公TessieHutchinson是唯一表现出了女性反抗意识的角色,尽管这是无意识的,并没有从本质上对“彩票”提出异议。首先她姗姗来迟,“Clena forgotwhatdayit wsa(把日子整个儿给忘了)”,她解释迟到的理由是“不能把那么些盘子扔在水池里不管”,一个勤劳务实的家庭主妇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但这种触犯社会习俗的行为显然被认为是对“彩票”及“彩票”所代表事物的一种不满;当丈夫抽到纸片时,她立马对抽签的方式提出质疑,“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来挑他想要的纸片”,而她的丈夫却叫她“shut up”,因为这违背了他作为丈夫的尊严;在第三轮抽签后,丈夫Bill“走过去到他妻子那儿,从她手里夺过纸片”,并“举起它”,向众人再次表明他对这个不服管束的妻子的控制。 杰克逊让TessieHutcihnson当了“彩票”的替罪羊,Tess.ie试图反抗自己所处的地位,但却是社会统治阶级所不能容忍的。 雪莉·杰克逊是一位女性作者,同时也是一名女权主义者,在她的代表作短篇小说《彩票》中,男性的权威与女性的反抗之间的冲突明显地贯穿于整个故事。给读者带来强烈的震撼。 文学批评论文: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检讨 【内容提要】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究竟从何时开始?20世纪90年代之前是“五四”说,后来“晚清”说逐渐占据主流。“五四”说之所以被“晚清”说代替,是因为其具有不可超越的局限:它不能解释“五四”之前中国文学批评中萌生的“科学化”和“人本化”因素。“五四”说存在的根据主要是“五四”时期白话文的盛行和政治家对历史的划分,但它们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文学批评。笔者认为,检讨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五四”说,有着学术史、学科建设和方法论等方面的意义。 【关键词】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检讨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究竟从何时开始?20世纪90年代之前一直是“五四”说,即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开始于“五四”时期,这以我们众多版本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为代表。20世纪90年代之后,“五四”说遭到质疑,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晚清”说逐渐占据主流,即人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晚清时期。但是,当历史逐渐远去的时候,我们再来冷静清理其中的曲折是非,或许可为文学批评未来的发展提供一点可资借鉴的经验,况且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仍然在学界有一定的残余影响。 一、“五四”说的局限 所谓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就是中国文学批评中现代性因素的萌生,导致了中国文学批评“型”的转变。而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性”因素,又主要是指文学批评的“科学化”和“人本化”①。但是,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五四”说,不能解释五四之前中国文学批评中萌生的“科学化”和“人本化”因素。因为五四时期的学人虽然高举科学和民主的大旗,而现代意义上的“科学”与“民主”的呼声早在五四之前便已响起于中国大地。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胡适在《新青年》第2卷第5号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1917年2月,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这两篇重要理论文献,被许多人认为是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言文合一”,主张以白话取代文言,作为现代文学语言。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则提出了“三大主义”,不但批判了旧文学中雕琢阿谀、词多意寡、铺张空泛、师古蔑今等文风,而且批判正统的封建文学观念,如“文以载道”、“代圣贤立言”等。此外,胡适还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发表了《〈晨钟〉之使命》等提倡和讨论文学革命的文章。 诚然,这些文章以“科学”的精神,为当时文学及批评的困境寻找出路,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献计献策。但是,此种文学批评转型的思路并不始于五四,也不始于这几位大家,早在他们之前,就已有人作出了类似甚至于等同的思考。首先,五四文学革命的思想底蕴,是彻底地反帝反封建。而在反封建方面,最主要的是“打倒孔家店”。然而,章太炎1906年发表的《诸子学略说》,就彻底剥去了几千年来披在孔子身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外衣。我们试读《新青年》中发表的吴虞、陈独秀等人的反孔文章,其中不少论点“就是本于章太炎的,不过是根据当时新的形势,作了进一步的阐发罢了”②。当然,章太炎后来又转向了,1917年新文化运动蓬勃兴起之际,他却在上海发起建立了“亚洲古学会”,强调要“甄明学术,发扬国光”,保持“国粹”之源远流长。到了1922年,他更是致书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柳诒征,对自己当年订孔、反孔表示忏悔,这些又另当别论。其次,五四文学革命的具体主张,主要是“改良”和“革命”。但是,无论是的《〈晨钟〉之使命》所谓“由来新文明之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还是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所谓“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等论断,无一不是梁启超小说界革命宣言的翻版③。陈平原在《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中也说:“梁启超之提倡‘文界革命’、‘诗界革命’与‘小说界革命’,直接接上了五四新文学,其历史功绩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④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周作人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人的文学》。他认为:“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新文学,简单的说一句,是‘人的文学’,应该排斥的,便是反对的非人的文学。”周作人的这一主张里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提倡新文学应以人道主义思想为核心。第二,反对束缚人性的封建文学。文章列举了十种“非人的文学”之后,指出这些“全是妨碍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的坏东西,统应该排斥”⑤。后来,周作人又发表了《平民文学》,认为与贵族文学不同,“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写普通的思想和事实。我们不必记英雄豪杰的事业,才子佳人的幸福,只应记载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⑥。周作人提倡的“人的文学”或“平民文学”,是以人道主义为本的“为人生的文学”,强调文学是人性的,是人类的,也是个人的。这些主张为文学革命时反对封建专制和伦理、提倡个性解放建立了理论基础。此外,胡适的《易卜生主义》提出要以西方的“少年血性汤”即充分发展的个性主义,来挽救濒临于死亡的中国文学的命运。 但是,无论是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还是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它们并不是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中“人本”精神的源头。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通过学习西方近代文学观念,对文学中的“人”进行了美学思考。他说:“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⑦夏中义在《世纪初的苦魂》一书中,把王国维的美学(含文学批评)称为是人本—艺术美学的准体系。而所谓人本—艺术美学,是指王国维美学是在人本忧思即对人的价值关怀的水平上去展开对传统艺术的研究的⑧。 二、“五四”说存在的根据 既然“五四”说具有如此局限,那为什么它还在学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呢?笔者认为,这里面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提倡白话文”的口号在五四时期喊得非常响亮,而许多人又以为是白话文使中国文学批评发生了“型”的转变。二是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的结论,因为他认为中国的革命是在五四时期出现了质的变化。 “提倡白话文”确实是五四时期非常重要的一个口号,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当时的教育部在1920年就以法令形式规定先自小学一二年级起,逐步改用白话文的国文课本。此后,无论是应用文还是文学创作,白话文都取代了文言文。但是,现代意义的白话文,也不是自五四才开始提倡。晚清维新派在倡导“诗界革命”的时候,就开始提倡用白话文写作。黄遵宪的“我手写吾口”,适用范围不仅在诗,《日本国志·文学》中即表示了可能产生一种“适用于今”、“通行于俗”的“文体”的期望。谭嗣同的《管音表自叙》是论文字改革的文章,它详细论述了“语言”与“文字”统一的重要意义,表示了对“文言文”的不满。但正式高举“崇白话,废文言”旗号的是裘廷梁,他于1897年在《苏报》上发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文中,他首先尖锐地提出了“崇白话而废文言”的政治目的是救国;继而论述了语音、语言、文字的关系,即所谓“因音生话,因话生字”,“文字之始,白话而已”⑨。裘廷梁最突出的贡献是他的白话胜于文言之说。而且由于众多社会精英人士的提倡,那时就已出现了大量的白话报纸。 上述事实说明,现代白话文早在晚清就已有众多学者提出,并不是自五四时期才开始的。而且即使使用白话是在五四时期首次提出,也不能说“五四”是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期,因为使用白话与否并不能作为文学或文学批评是否具有“现代性”的标尺。白话文作为一种表达思想的工具(虽然现在很多学者高喊语言本体论),它与文学批评的现代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正如郜元宝所说,“运用白话文写作与否,真可以做检验一部作品或一个作家是否“现代”的标准吗?鲁迅1912年创作的文言小说《怀旧》不是被誉为现代小说卓越的先驱吗?‘五四’以后许多作家不是照样可以用成熟的白话文炮制毫无现代意识的小说吗?”⑩当然,他所针对的是文学创作,但文学批评也是如此。 “五四”说存在的另一根据,可能是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对中国近现代历史进行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划分。他认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而民主主义革命又分为两个阶段,五四以前是旧民主主义,五四之后则是新民主主义。他说:“在一九一九年以前(发生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和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是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他们的知识分子)……在以后,虽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继续参加了革命,但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已经不是属于中国资产阶级,而是属于中国无产阶级了。这时,中国无产阶级,由于自己的长成和俄国革命的影响,已经迅速地变成了一个觉悟了的独立的政治力量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和整个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彻底的纲领,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而土地革命的实行,则是中国共产党单独进行的。”11 显然,的这一分期是为了把当时的革命活动(马克思主义运动)与历史有个区隔而选择的断限。但是,也有历史研究者认为,“1919年的中国社会,除了一个新的社会运动开始发生以外,中国社会本身没有重大的变化。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前有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社会变化,后有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的结束,在短短的时间区隔内,发生了两次较之1919年更明显的社会变迁,选择1919年就有其不合理性。”12我们不论把中国历史从“五四”前后划开是否科学,单就这种划分而言,它是政治意义上的,并不一定符合史学、文学等的基本规律。文学及文学批评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它虽受政治的影响,但仍会沿着自身的轨迹运行,任何把文学研究等同于政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三、检讨“五四”说的意义 这样看来,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不是起源于五四,文学批评现代转型最初发生于五四的诸种理由都难以立住脚跟。那么,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清理和检讨,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和具体层面上的意义呢? 其一,从学术史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正确评价五四,有利于正确梳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传承。从社会文化思潮的发展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是晚清以来各种社会思潮运动催生的结果。五四反传统运动的特点在于它的普遍性和规模效应,论对传统文化和历史的批判与否定的彻底性激烈程度,它未必超过此前的反传统主义者。因此,“‘五四’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提出了多少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和理论,而在于它集激情与理性、破坏与建设于一身,以前所未有的彻底性,批判历史、开拓新路。但长期以来,现代文学史教材呈现给学生的是一个虚假的‘五四’,不是政治神话,就是文化神话”13。同样,因为人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五四”,而“五四”又以激烈地反传统为主,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是一种“裂变”,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之间出现了“断裂”,到了20世纪末,有学者把这种情况称为“失语”。其实,无论是“断裂”说还是“失语”说,都是以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于“五四”时期为前提,假若我们放眼“五四”之前的晚清,就会发现,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不是“断裂”,而是“潜移”,是一种“合力”(即复古、改良、西化等)共同作用下的潜移默化的演变。 其二,从学科建设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甚至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建设。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门日益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学科。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著述大多以古代为主,近代部分一般只作为古代的依附和尾声而存在。例如侯敏泽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黄保真等著的《中国文学理论史》(北京出版社,1987年)、王运熙和顾易生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等都是如此。后来又陆续出现了一些论述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的著作,如王永生的《中国现代文学理论批评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温儒敏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玛利安·高利克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发生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等。但是,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如前所述,它没有“断裂”,倘若从“五四”强行分开,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将会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当然,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逐渐出现了一些总结整个20世纪批评的著作,如陈传才主编的《文艺学百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杜书瀛、钱竞主编的《中国20世纪文艺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黄曼君主编的《中国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等,这些著作抹去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人为的“五四”裂痕,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建设。另外,批评史的分期意识及其状态如何,直接影响着这一学科的成就及本身在众多人文学科中的地位。 其三,从方法论来看,对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的检讨,有利于厘清文学批评与政治的界限,保持文学批评研究的独立性。美国艺术史学者库布勒(georgekubler)在其《时间的形状》一书中认为,艺术史学者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描绘时间,艺术史学者注定要探索和勾勒时间,这也就是艺术史学的分期问题。但是,艺术史学的分期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艺术史学者与历史学者相仿,受到特定的历史哲学的影响。他们对历史的一般分期、历史分期的性质以及历史变迁的理解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与影响着他们对艺术史现象(特别是艺术作品)的归类与阐释。另一方面,艺术史在关注政治和社会的历史的同时,还须留意文化史、美学史以及艺术运动本身的历程。为了使这些方方面面各得其所,艺术史学者就要利用更多的分期途径和分期概念,否则,艺术史本身的特殊阶段性就无以充分地揭示出来”14。但是,艺术史的研究过程中,艺术做政治附庸的情况比比皆是。以中国古代艺术史的研究而论,那种以王朝更替作为普遍的、不加探究的分期标准,事实上不过是政治史概念的简单搬用而已,美国学者阿恩海姆就曾慨叹:“在寻求不偏不倚的鉴识时,艺术史学者常常以艺术繁荣于其中的政治或文化的时期来界定风格。宋代的艺术即被描述为一种风格。但是,并没有任何前提可以认为,一个长达三百年的时期中的一切艺术作品都应符合一种特定的风格。在探讨是否有这样一种风格时,我们不能用未经证明的假定来推论宋代风格即是由宋朝诸皇统治下完成的某种艺术。”15阿恩海姆所针贬的是艺术史学中以政治史涵盖艺术史的错误做法,这种做法的危害性不但体现在艺术史学上,文学批评史也是如此。许多学者之所以把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的发生定在“五四”,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五四”的论述和定性。因此,从方法论角度来看,对“五四”说的检讨,其对中国文学批评、对整个中国文学甚至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五四”说已经或即将成为历史,但对“五四”说的历史退场,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吸取了其中的经验和教训,是否避免了历史的错误的继续流传和泛滥?现在众多学者都在讨论中国文学批评应如何发展,大家是各抒己见而莫衷一是。其实,最好的方法是我们回到中国文学批评现代转型发生的语境,重新审视和检讨各种原初现象,深挖其中的规律,从而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发展提供资源。 文学批评论文:后社会主义的历史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观的变迁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通过考察历史与观念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进一步厘清八十年代“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些论题的特定历史内涵;一方面欲通过指明这些在八十年代特定情境中形成的特质论述,若何制约、影响着九十年代以来文学观念、思潮的嬗替与开展,以对当下文学困境问题提出和强调时势、强调理论观念自身的不成熟这些通常议论角度不同的讨论来,就是:时势只是决定文学思潮走向的重要原因,观念反思是否既承担又提升了时代赋予它的课题,才是决定一思潮是否具备历史深刻性和美学有效性的关键所在。而观念的是否成功首先在于它能否既内在于此历史要求,又超越历史事变自然给出的简单力学反应关系。相对于此,对理论与观念的学院式静态衡量,无疑只具有次要的意义。 一 如何看待文化研究的迅速崛起,及其对文学批评2、文学理论领域迅速形成的压力和侵吞, 是现下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思考何以会有如此现象发生,首先被注意到的自然是文化研究在当代英语学术界的显学地位和在其它国家的迅速发展与蓬勃朝气,其次自然是中国1992年以来消费主义、大众文化、市场意识形态等的兴起为文化研究提供了英雄用武之地。确实,这两方面是文化研究在中国迅速崛起的最重要的外缘和内因。但这两方面能解释文化研究在中国的迅速崛起、引人注目和吸引一部分外专业人士转向这一方向,却不足以解释——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界何以有那么多学人,以如此令人吃惊的热情迅速起而呼应文化研究、转向文化研究这一现象。我以为要解释此一现象,必须考察中国七十年代后期以来文学批评、文学理论颇为特殊的历史。因为虽然表面看从那一时期开始到现在,中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已经经历了无数的事件、论争,甚至在当事人看来是惊心动魄的革命,而且从面貌上看确实中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但如果我们换一个层面,即从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持续展开的方向和为自己若何如此展开辩护的历史理由看,我们却将发现,近二十年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特别是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潮,在方向和底层逻辑上其实是相当连续的。种种在当事人那里具英雄感和创造力的革命行为,和表现含蓄些的有意识的事件制造和密谋,多是在极力促成和前三十年政治意识形态与美学意识形态的断裂,接着便是使二者间的鸿沟愈加深宽。因为,在与原来意识形态断裂这一目的实现之后的绝大多数的事件、密谋、甚至当事人以为的革命,在深层次上,实质并无扭转初始断裂定型后所型构出的历史惯性和理论惯性的能力质素,而只是促使已有的理论与批评在既有的历史与理论惯性方向上越走越远而已。 马尔库塞认真研究过苏联马克思主义,对苏联二、三十年代以来形成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观的问题所在有着深切的认识和扼要的叙述。他在其晚年重要著作《审美之维》开头便点出:“本文的目的在于:对流行于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正统观念提出疑问,以便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研讨做出贡献。所谓的‘正统’,在我看来,是指那种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体出发去解释一件艺术作品的性质和真实性;尤其是指那种把艺术作品看作是以某种确定的方式,表现着特定社会阶级的利益和世界观的看法。”3他并进一步把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观概括为如下六点: “1、在艺术与物质基础之间、在艺术与生产关系总体之间,有一定形的联系。因此,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的艺术本身也应当发生变革。当然,艺术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也可落后或超前于社会变化。 2、在艺术作品与社会的阶级之间,也有一种定形的联系。只有上升阶级的艺术才是唯一真诚的、真实的、进步的艺术。它表达着这个阶级的意识。 3、所以,政治和审美,革命的内容和艺术的性质,趋于一致。 4、作家的责任,就是去揭示和表现上升阶级的利益和需求(而在资本主义,上升阶级就是无产阶级)。 5、没落的阶级或它的代表,只能创造出‘腐朽的’艺术。 6、现实主义(以多种不同的含义)被看作是最适应于表现社会关系的艺术形式,因而是‘正确的’艺术形式。” 1949年以后至1976年以前的中国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其主要发展趋向很大程度上正可描述为,引入和学习这种马尔库塞深切反思和批判的苏式马克思主义美学,并不断对之加以极端化的过程。这一极端化的顶峰就是不讲条件和媒介的“文学为政治服务”论点,和把已经很狭隘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观进一步狭隘化为“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和“三突出”,并通过政治权力和资源的掌控甚至暴力的介入,使这一切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公开声音。这一令中国当代文学不能忘怀的创伤记忆——其中包有着政治禁忌和美学禁忌——使得中国近二十年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变迁的主流,在开始时,必然会包聚着离弃前三十年政治与美学逻辑和禁忌的内在历史势能。在那一历史时刻,这样一种历史反应、历史心情无疑是非常自然的,因为它以参加者先前苦痛亲历为反应背景,为心理势能。 遗憾的只是当时的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界的主流取向,没能因势把这一内在历史势能转换成一种既内含真实历史课题,又超越一般惯性反应的思考的动力,而却主要是在构造现在与过去历史的二元对立,然后全力在离弃前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的方向上运动。而这一以对立、离弃的方式摆脱前三十年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的行动中所自觉不自觉奠定的前提、方向,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已经基本摆脱掉先前的政治、美学束缚后,仍在接下来束缚甚至规定着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前提与方向。 不少当代文学批评家试图通过时期划分和对此划分的界定,以为人们整理自己当下历史感受和文学经验提供出一个可用的理解、把握框架。比如,由于1989年一系列事件的巨大影响,一部分学者和批评家以八九年为标志,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再划分为“前新时期”“后新时期”。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批评家开始强调以九二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为标志的中国全面迅速推进市场化,市场意识形态迅速占据核心位置的九二年的这一转折的关键性,认为不是八九年,而是九二年的转折,直接决定性地改变着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结构,并开始重塑人们的精神和感受结构。无疑,就一些层面言,上述被强调的标志性事件,和以这些标志性事件为断限的划分时期的方式,为讨论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变化提供了重要认知线索和切入一部分问题的方便。虽然如此,不过如果我们象一部分当代批评和理论家那样,不是适度看待这些界限划分的有限认知意义,而是夸大这些时刻标志的历史绝对性,那将极易误导我们,使我们不能真正看清这些时刻之后的新观念、新意识,和这些时刻之前他们有意与之断裂的意识、观念的深层联系。因为一旦当我们穿透表层断裂,切入到深层连续层面去看,便可发现,中国近二十余年来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潮,虽然其面貌前后发生了令人不敢相认的变化,但其变化和所以变化的深层连续其实相当一贯。先是全力离弃过去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并在此一离弃过程中确立起基本的观念方向和观念前提来,其后便是在这些观念前提、观念方向上的嬗替与开展。也即是说,即使是八九、九二这样一些极大程度改变了中国面貌的事件,也未从深层使九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脱出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所型定出的方向和前提。这样论断,意味着承认:由于时代课题的变化和历史、生存情境的变化,接下来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开展与嬗替,在受制于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所型定出的观念方向和观念前提的同时,由于不能也同时承续到和先前观念、意识努力要面对的历史关系相近的历史关系——也即得以使八十年代观念与意识努力具有真实历史有效性的,有明确真实的政治、美学禁忌需要加以反对这样一种特定的历史关系,必然使得依赖于特定历史关系才获得历史有效性的理论和批评,在观念方向、观念前提惯性顺承、缺乏足够反思中介的接下来的开展中,陷入缺少足够真实历史有效性的困境。因为先前理论和批评反对努力成功的时刻,也是它自身借以获得历史有效性的历史关系很大程度被改变的时刻。而这,正是那些接下来看似热闹的众多开展与嬗替实际经受的历史命运。 由于不能对接下来的时代课题、生存感受、现实经验以有效回应和有力参与,结果便是接下来批评和理论开展与嬗替中,越来越多人充实感的削弱甚至丧失,和越来越浓的虚空感、茫然感的笼罩与侵袭。而当一部分文学学人试图和时代拉开距离、回归学院,试图在实证知识的踏实中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处时,由于倡导者们没有先行厘清、界定,若何知识生产才能生产出有助于揭明、理解、把握时代课题与人们真实生存境遇的知识,因此,这种一时间看似能给学人以踏实感的学院设计,并不能满足那些敏感且富责任感的心灵。这样,历史有效性问题便成了,困顿九十年代无论是执情于观念、还是偏情于知识的敏感文学学人内在感受的核心要素。不理解这些,我们便不可能理解何以九十年代文学界充斥着诉说茫然、不知所措、无可如何的声音;不理解这些,我们也便不可能真正理解,何以有那么多在八十年代表现优异的文学学人在九十年代不期而然地转向其它知识领域;当然,也便不可能理解,何以文化研究会在九十年代中国文学界遭遇到如此这般令人吃惊的热情。 二 回观充满激情、活力、纷纭事像的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变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诸多离弃前三十年政治、美学意识形态的努力中,越来越脱颖而出的是如下两个开展方向:一是用“文学是人学”的旗帜反拨政治、社会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压制和干涉,并进而用一种人道主义共识奠定相当一部分文学、文化批评基调;一是在“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旗帜下,通过绕过、质疑乃至颠覆反映论,对先前狭隘且一统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禁忌加以反拨,同时在理论上建构出以“语言”问题为绝对注意中心的文学本体论。这两个向度上的观念与理论开展,不仅和其它论述努力一起为八十年作和美学空间乃至日常话语空间、生活空间的打开做出了突出的历史性贡献,而且自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此两种开展方向越来越压倒其它文学理论、批评思潮,成为八十年代后几年文学思潮的主潮。 审视八十年代诸文学思潮走过的道路,一方面没有人会不对这些夹带着感人热情体温的历史时段心存感念。因为大家都明白,没有其时夹带着体温和勇气的诸多出击、论争、事件以及诸多新观念、新系统的提出,后来所享有的巨大空间并不会自动到来,至少不会象我们实际历史经历的这么快的到来。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在感念的同时,记得指出,八十年代倡导过的诸观念、系统,距人们盼望的原创、系统、严密、妥当这样一些高标准,尚有相当距离。这种被许多八十年代过来人也认可的对八十年代的概略评定,以最为扼要的方式向我们传达了概述者自己对八十年代诸文学思潮的历史意义、历史位置的认识。就某种意义言,这一似乎并无太多争议的高度概括无疑是正确的。但就另外一些意义言,此概略也和不少其它概略的命运相同,就是看似准确的概略的下面,往往隐藏着值得追究的问题。比如,此概略中讲八十年代思潮中的诸观念、系统距我们认肯的原创、系统、严密、妥当标准有相当距离,如不加进一步说明,便很可能给人八十年代观念开展方向正确,只是程度上尚有不足的印象。而此印象一旦形成,又接着隐含:对八十年代文学实际走过的道路不需进行特别的剖析和打量,而只需在八十年代给出的“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设和知识整合上的加广、加深、加密。这样,在我看来最为首要的问题——即必需首先对当下文学观念的后起源本身加以追问考察——便会被有意、无意放过去了,而就本文视点,一直没有进行此一工作,恰恰是九十年代以来文学界所以不能摆脱困境的重要原因所在。 比如,一旦我们回往八十年代“文学是人学”这一大论述所处的实际历史与观念情境,我们便可发现,不论是文学主体性的讨论,还是文艺心理学的热潮,基本上都没越出相对单纯、乐观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式的对人的理解;甚至只是立足于乐观且常识、直观的人道主义乌托邦,以为一旦给人更大的自主空间,个人就会朝向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自己4。推敲八十年代主体性等讨论何以停留于这样一种今天已经很难思议的乐观的人性论想象上,必需考虑到后对的反拨,首先是对中反人性、反人道主义暴力的揭露和控诉,和对人们单纯、质朴的对生活与美的热爱的歌颂,这在当时造成了一种突出地对人性乐观、信任的历史氛围5;其次便和当时人们对世界与未来的理解、想象状况有关,就是当时绝大部分人都在把西方主流现代性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简单对立起来,以为西方主流现代性是直接顺应人性的结果,而中国前三十年实践的问题则是封建专制主义没有肃清,反人性的结果6。这样一种对西方现代性的理解,必然容易得出,只要摆脱中国原有的制度和观念,踏入西方主流的政治、经济等制度、法律模式,中国的一切问题便会迎刃而解的乐观逻辑来。 这样一种现在想起来已颇有距离的感觉、知识、思想氛围,却历史性的参与确定下了接下来多年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开展方向和前提。比如,出于对先前要求一切以大历史目标、政治目标为中心的恐惧和厌倦,和对人性的乐观信任,结果便出现了无限制倒向以自我表达为首要追求的写作观和批评观。而这样一种感觉和思想氛围,极大地塑造了对当时开始大规模涌入中国的西方现代主义的理解。就是对西方现代性开展了解的不足和有意无意的美化,加之乐观人性论,使得主要建基于对西方现代展开的反思、剖析、批判的西方现代主义哲学、美学、文学艺术、心理学等思潮,在当时被有意无意地抽离其所处的特定历史结构,与具体思潮、作家所处的不同境遇和特异感受,来被对待和理解。虽然其时大多数绍介文章都不缺少历史背景的介绍,但这些介绍却大多比较笼统,不能切当传达出它们在自己历史中所处的具体历史位置,面对的复杂历史问题语境,和他们转向新的美学信条时各不相同的逻辑与理由,从而把这些现代主义思潮中的一些要素戏剧化了和绝对化了。所以这种历史绍述并不能阻止当时人们,以一种不加转换的方式把这些自以为可分解使用的要素直接组合到我们自己的氛围里和问题语境里,以之作为偏离、破除中国原有意识形态和美学禁忌的方便武器。而一部分激进者,更是因为西方现代主义偏离中国先前美学禁忌最远,有意无意在愈偏离原来禁忌愈好的心理推动下,毫不迟疑地把西方现代主义当作了新的写作典范、新的理论与批评话语的应该来源。这样,本来应该成为考量、分析对象的西方现代主义,便在很多人那里直接转成了一种价值尺度,具有不容质疑优先性的价值尺度。这种绍介方式加上这种历史氛围,必然出现我们在八十年代中期前后常见的谈论西方现代主义的方式,就是并不真介意被我们划入现代主义总名下诸种思潮间的不同乃至冲突,而是强调它们偏离现实主义美学的共性,并在接下来转入那些强调主体挖掘的思潮,而把它种不是特别属意于主体挖掘的思潮在此一层面有意无意加以忽略,或只是概括为一些美学手法。这样,诸种相差甚大的现代主义文学艺术与美学思潮便被界定为不仅由于离我们自己的美学禁忌最远,可作为当时反现实主义美学的奥援,而且这种经过我们处理过的现代主义,还被建构为可直接成为我们当时写作摆脱现实主义手法,转向新的道路,特别是开掘自我之路,所不可缺的灵感来源和写作榜样。所以,在主体肯定方面最果决、最无牵绊、且以之作为面对世界立足点的萨特存在主义思潮风靡一时,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和时代的种种情况凑合在一起有机相关的。我们不妨回想一下1984年前后被广泛谈论的萨特的情况。当时人们对萨特的主要关注点在他的《存在与虚无》和《恶心》、《门关户闭》等早期哲学、文学著作,并总是脱离上下文地纠缠于“存在先于本质”、“他人就是地狱”这样一些其时作为萨特标签一样的谈论,而萨特中后期维度更多、更直接复杂思考主体、历史、文学间关系的《辩证理性批判》、《什么是文学?》等著作,则基本上都被其时的萨特热忽略了。可见,如果找不到一种能有效平衡乃至突破时代氛围的方式,一个时代的知识会多大程度上受制于这一氛围。而这种受制后出现的知识状况,反过来又会固化这个时代的自我逻辑和方式,使得其中缺少足够的随时自我省察、自我剖析、自我纠正的空间和能力。而八十年代中国对西方现代主义的接受,正是时代氛围剪裁、驱导知识和理解的绝好例子。 这样一种现代主义知识与理解,无疑使得当时中国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家们不可能特别去体会一部分西方现代主义思潮对处于特定历史结构、历史条件中的主体的挖掘,包含着从主体挖掘中寻找有效思考立足点、批判立足点,以抵制和批判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被复杂展现的现代展开中压抑人、控制人的因素,本质上是一种在现代结构中的不得不的有效文学选择。不看到这些,就不可能深入理解西方现代主义所据以产生、所回应的西方现代的复杂,自然也就不可能真正深入理解和体会西方现代主义的内在张力及其对其处身历史与文明复杂的批判与建设功能。从而八十年代中期中国的现代主义热,不仅没有起到促进当时美学、文学理解的复杂化的作用,反而很大程度上被简单纳入当时离弃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势能和思路——即把现代主义对主体的挖掘作为文学弃绝对历史、民族、文明等外在因素关切的美学榜样,并进一步通过把现代主义命名为“先锋文学”、“前卫文学”等,顺理成章地把现代主义解释为对现实主义美学的简单断裂,以把其树立为文学创造力应该效法、追蹑的榜样,同时暗示着文学如果出于创造力需要和深度展现自我的需要,就可以对外在世界进行冒犯,从而在论说中界定出了美学相对于道德的特权。7 这样,八十年代中后期在中国就出现了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具有单纯和乐观启蒙主义特色的人道主义和主体性思潮,与原本在西方包含了反思与批判乐观、简单启蒙主义思路(但反思和批判不等于全盘否定)8的现代主义的中国接受者之间,在写自我——抽离出对外在世界责任与思考的自我——方面反而有着相同的结论。就这样,通过这样一些历史和知识、思想情势,在八十年代中后期确立出了在接下来中国主流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被自觉不自觉奉为首要律令的前提和出发点——表现自我、寻找自我,而不管其是否缺乏对世界和历史的理解和责任驱动,也不管他的感受和经验是否会过分单一,是否只是对时代环境、时代流俗的简单随波逐流,等等;更不管如果主体在面对政治、经济、物质生活的现代展开时如缺乏一种复杂的感知和审视能力,文学也就不可能对读者提供出,他们面对、组织与理解历史新情境中自我感受与自我经验时常常需要借助的知觉形式,以获得认知上的参照,与因此阅读契机产生出的有效自我反观、自我整理;当然更谈不上对阅读主体提供深层的安慰和感动,并以这种安慰与感动对主体的触发为媒介,为那些受制于现下逻辑与氛围而又对这逻辑和氛围状况深感不满和不安的读者,提供出可以帮助其重塑乃至重构其自我主体的启发性契机。 三 写自我虽然成了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的一个当然出发点,当时却并没建立出一套以之为根本基点融贯其它的系统的文学观。形式上建立起一套摆脱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训导又自成系统论说的文学观,当时靠的是“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方向的开展。这一开展的特质是把“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命题绝对化,以之作为文学性的来源。当时这一开展方向回响甚为热烈,因为在当时看来,这样一种开展思路,不仅可以彻底颠覆反映论,而且为文学远离政治、社会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构建文学的独立性和自律性提供了理论的支点。 这一所谓的语言论转向在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上的表现,是通过吸收组合9俄苏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现象学美学、结构主义叙述学等质素,构筑出以语言问题为关注中心的文学本体论;在学术上的表现,则是热衷传布划分文学研究为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论点,并强调内部研究对文学理解的根本重要性10;在批评上的表现,则是偏爱具语言个性风格和文体探索意识的作家,同时把作家的创造力界定和解释为通过对语言和文体的摸索激起读者新异、特异感受的能力。尤其在为八十年代中叶以来备受青年批评家青睐的中国先锋派作家的辩护过程中,语言问题,尤其作家直接通过语言经营所产生出的陌生美学阅读效果,更成为当时置身于这一论说脉络批评家最积极激赏和辩护的首要兴奋所在。并且这一批评取向同时通过把相对稳定的写作手法、美学风格和日常道德规范一起指称为压抑创造力机制的参与者,进而在道义上把对语言和文体处心积虑的花样翻新界定为一种解放、争自由空间的行为,这样致力于语言和文体实验的文学潮流便除在文学性上获得一种优越外,还连带获得了价值、伦理正当性。 但是,这样一种论说逻辑,在为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现代主义、先锋派的生存与开展做出决定性的辩护与支持的同时,却也为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了重重歧路与陷阱。一重歧路和陷阱便是,由于把语言、文体创新界定为现代主义的首要美学追求,使得中国的现代主义、先锋派不可能安心于既有的写作手法和语言风格,这样,当然也就很难存在对先前手法与风格体会、挖潜、转化所需要的氛围和心情,而是汲汲于把自己放在一个不断进行技法与风格革命、甚至为革命而革命的序列中,以寻求建立自己的美学风格和提供新的美学震惊给读者为第一义。等而下之者,甚且以美学需要为理由,绞尽脑汁去冒犯社会通行道德、习俗和人们的认知常识,以获得读者的阅读惊异。于是,先前通过把主体自我与历史、文明、民族等外在目标对立起来后为主体赢得的自由,便由于这强劲单一的陌生化美学要求,致使看似摆脱了一切羁绊的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作家不是感觉更自由了,而是因陌生化美学要求所逼变得更焦虑了。这一焦虑使中国八十年代特有的、和外在一切对立的关心“自我”的写作,变得更加单一和贫乏——因为当一种美学和道德形式并未构成对生存主体、写作主体的误导和压抑时,作家、艺术家却非得给出一个明显标示断裂、至少是特异的美学行为和道德意识,必然导致他们的创造追求中充满着人为的、不必要的扭曲。换句话说,便是走向表达历史中自我感受和自然感受的反面。因为这样一种对创造力的单一界定和对创造力的绝对强调,使得很多作家、艺术家已不是在和他人相通的生活样态中去捕捉可能使自己产生风格的灵感,而是为了风格、为了创造力,全力把自己的生活改变成他们自己认为适于产生特异灵感的生活样态。 这样一种实质上强制作家、艺术家把他们的精神、生活尽可能和他们所处社会一般的精神、生活分离开来的逻辑,使得读者对文学艺术作品的阅读越来越难自然地进行。这也就是何以作家、艺术家也在热切要求着读者的训练,这是“细读”能力和训练所以被夸大到现在这样一种重要位置的另一个时代原因、逻辑原因。因为今天批评与研究上的所谓“细读”,首先意味着尽可能地要求读者进入作品细部,琢磨细部,而这意味着看轻与贬低读者的第一感受和整体感受;并且即使作品在量上和形式上有不少信息和尖锐性,但如果其丰富与特异和阅读主体源自其具体生活的经验与敏觉相距甚远,直接的交流仍然很难发生。这时强调细读,其中往往隐含着规训与教化的强加,也即把读者训练成配合作家、艺术家的美学逻辑的读者。而当进行到这一步,读者仍不能对作品产生兴味时,便会有一些逻辑和观念出场,来保证这些作品在美学和伦理上的意义。事情走到这一步,实质上等于把作品本身是否有意义的评判权交托给了现在有势力的哲学、批评潮流——也就是说,中国这样一种极端的文学自律追求,其后果之一却是在把自己变成哲学与理论的附庸,以致作家和艺术家在要求规训读者的同时,也受到哲学与理论的规训。这样,在真实存在的压抑被颠覆掉之后,便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对创作者和读者的双重规训来维持的中国式的现代主义和中国式先锋派的存在。不过,这种双重规训虽然能维持住中国现代主义和中国先锋派的人为延续,却维持不了使中国现代主义和中国先锋派在其兴起时,那样一种使批评界、敏锐读者得以感受真实冲击的历史条件、美学条件。 四 因此,当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在“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旗帜下战胜了他们共同指向的针对物后,便变成了一种很奇怪的相互束缚、甚至相互败坏的律令——文学写“孤绝的自我”使得中国现代主义失去了在更广阔天地里自我锻造的机会;而一心一意追求以语言、文体的陌生化阅读效果为衡量标准的创造力,使得即使这一孤立(实际上不可能完全孤立)的自我也不可能被认真、平静、完整地面对。但所有这一切并没有造成他们联盟的真正解体,因为它们中每一开展方向在辩护自己现有状态和逻辑的存在理由时,都往往会强调指出过去的敌人仍然存在,并有着复辟的可能。就这样,中国八十年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主流逻辑,在帮助兴起时有着真实激情与冲力的中国现代主义、中国先锋派取得美学和道德的霸权时,也为它们的狭隘和末路准备好了套索。 可以想见,当中国式的后现代主义出来宣布,写脱离任何意义羁绊的自己原生生存状态,乃至顺手写自己兴之所至的幻觉,才是对各种可能压抑的最后摆脱;对先前各种文体、技法等的拟仿和拼贴,才是最为前卫、最为革命的文学表现时,一定让许多当时现役的现代主义者和先锋派或正准备踏入现代主义和先锋派之途的作者们松了一口气。因为中国式的后现代主义,通过把所有的“所指”都指为可能的压抑来源,切断了现代主义背负的意义寻求指向;同时,通过把拟仿、拼贴乃至兴之所至的书写都作为割断与“所指”联结的“能指游戏”来歌颂,取消了八十年代中国先锋派禁欲主义式的对创造力的追求,从而也就取消了写作的“难度”要求。正是这两种难度的去除,使得在八十年代人数有限的中国现代主义运动、先锋派运动,其在九十年代的承续至少在人数规模上呈几何级数增长。 但虽经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论说的启迪与辩护,作为八十年代现代主义承续的九十年代“晚生代”等写作并未与八十年代奠定的前提间有一个根本的断裂。比如说,仍是甚至更绝对地强调写摆脱现实主义羁绊的孤立的自我,只不过由于也去除了意义追寻的羁绊,九十年代的写作缺少了八十年代那样一种探求与冥想的品质,而是导向以下逻辑:既然要写摆脱一切羁绊的自我状态,那么顺理成章地便是转向写与确定的社会关系无关的、由身体状态和欲望状态所决定的自己霎时感受的所谓私人生活。又比如,仅仅通过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表述对“能指”一词的过分依赖,就可明白,九十年代更多的文学批评在把语言对文学的作用更加绝对化。只不过九十年代由于实质上放弃了八十年代那样一种创造力观念,于是便把从已有的文学技巧、文学风格中比较随便的攫取作为自己在美学表现上的政治正确,这样,自我放纵便取代了先前中国先锋派写作技术上的苦心孤诣。再比如,“能指游戏”“削平深度”“本能呈现”等说法,一方面其漫不经心之态似乎是在暗示读者不必对这些作品过分认真,另一方面由于文本内蕴更加贫乏,写作技术上更无贡献,这些作品的意义位置反而更要评论者把它们和相对确定的的文学形式、现实生活和一些哲学、理论的潮流话语牵连起来,以证明自己在做着某种解放和争自由的事业。这样,九十年代的写作、批评逻辑不管表层上与八十年代中期后确立起来的主导写作、批评逻辑间有着多大的断裂表象,其深层方面却仍在延续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写作观、批评观。 九十年代这类写作与批评和八十年代既延续又断裂的关系,使九十年代文学界出现了很特别的一些现象。一是九十年代文学对八十年代文学逻辑的延续,使得建立起八十年代这一文学批评、文学理论逻辑的学者和批评家,即使感觉到九十年代文学写作和批评在精神上已经变质,但依凭八十年代文学逻辑却不足以对九十年代文学写作和批评进行反拨和校正;二是经过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论者启迪的九十年作,由于其内蕴的贫乏和语言与技巧上的轻率,加上其自我标称的巅覆行为和革命行为的历史虚假性,使得它们很难有力吸引理论家和批评家聚精关注。这就出现了九十年代文学界和八十年代文学界对比让人印象深刻的现象:就是在八十年代为当代文学热烈呼吁和辩护,乃至耽溺文本与语言的很多学者和批评家,在九十年纷纷弃当下写作而去;而那些仍停留于当下文学的批评家与理论家,由于当下文学本身的问题,也似乎再无八十年代那样一种理论与批评的激情,而越来越依靠理论程式和批评套式来维持批评。这就造成了当代文学界创作潮流和批评潮流的双重贫乏,而这贫乏,除各种外部原因外,文学批评界没能较快找到新的理论、批评逻辑,以纠正与八十年代既继承又断裂的九十年代流行写作观、批评观是一个重要原因。 九十年代推出的大多写作潮流和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批评观的最大后果就是,在九十年代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是转化而是取消掉了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先锋派写作与批评逻辑中尚存的所有可能的批判立足点——它取消任何积极意义的肯定与追寻,实际上等于取消了现代主义对抗市场逻辑、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现实可能性;而且其所鼓励的、不会真正冒犯外在掌控的,以身体欲望、本能感受为自我表现着力点的写作方式,又使得它很容易被市场欢迎与整合,并被轻松炒作为新的“市场”卖点。这也就是为什么九十年代承续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先锋写作的承续者们,那么轻易被市场收编的原因所在。由此,表面看来以西方现代主义为榜样的中国式现代主义、中国式先锋派便在一系列历史情势和美学观念逻辑的嬗替中迅速堕落为中国式市场意识形态的寄子。 但不等于说顺承了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势能和观念前提,而又接受了中国式后现代主义教诲的九十年作与批评的堕落,就反证了九十年代仍然坚守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先锋派律令写作的优越。因为从前面的整理可以看出,无条件地强调写孤立自我和以语言阅读感受为关注中心的陌生化美学律令,在它完成了对中国现代主义和先锋派文学的辩护后,也致命地狭隘化了中国现代主义可能的发展天地。所以当九十年代以市场逻辑来重塑一切的新意识形态降临时,坚持八十年代现代主义和写作教训的那部分九十年作虽然没有被市场完全收编,但它除了谴责别人无创造力和不能为文学本身献身外,却也因它自身致命的逻辑束缚,不仅不能去努力探究新时代逻辑和氛围对主体的粗暴重塑,以使读者有对时代经验不同于流行逻辑、流行教诲的理解,获得反思自己新经验的特别立足点;也不可能去致力发现新的途径,以便在它提供的知觉形式中既包含着内在于这一现下历史条件的可能开展,又突破此一现下世界推给我们的主体建构逻辑,从而为读者的自我精神开展、自我生存救治提供营养。 五 令人欣慰的是,参与塑造八十年代文学,包蕴着理想主义精神、人道主义关切和历史、民族责任感的历史势能,并没有因其开展出的主流文学理论与批评逻辑有问题、在九十时代找不到新的着力点而把能量耗尽。所以在九十年代中国式市场意识形态迅猛来临时,这一能量不是以它所开展出的逻辑,而是以退回到它本能反应本身这样一种方式进行了它的抵抗和批判。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界定“人文精神”讨论看起来多少有些令人突然。不过除掉话语表层的时代气息,我们就可以发现,就稍底层些的动力和逻辑论,这一讨论和八十年代初的“异化”讨论实有着根本的相通性。虽然实际针对的对象已根本不同了,但这场讨论和那场讨论一样,都因对现代历史整体理解的缺乏和缺少一个有深度的主体理论作为支撑,使得这两场讨论都未能在理论上有多少有效的凝结。只不过“异化”讨论因其讨论时语境的单纯和强行被压迫而止,获得了更多人的同情;而“人文精神”讨论所处时代语境的复杂,加上该讨论和其时相当多知识分子正一心试图在学院专业知识工作中寻找自己的安身立命的潮流相悖,且由于此讨论骨子里没能去除对精英——民众、雅——俗等对立模式的倚赖,所以不仅没有象“异化”讨论那样获得知识界一面倒的同情,还被一部分论争对手隐指为“反民主”、“假崇高”,等等12。因此,当这一势能没因仓促而出、仓促而返的“人文精神”讨论找到自己新的历史着力点后,文化研究的及时出现吸引了那么多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人士转向它当然就毫不奇怪了。因为排除掉那些投机者和习惯于追新逐潮之人外,此一现象实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界相当部分学人,认为文化研究能有效承担剖析与批判现下试图以市场意识形态重塑一切的现实这一看法有关。所以,很大程度上可以说,相当一部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人士转向文化研究,其实正是上述历史势能在文学上丧失自己的有效立脚点之后,重新寻找具有历史有效性的新的着力点、开展点的一种必然表现。 不过,虽然文化研究成立的历史不长,其在中国登场的时间更短,但在拥抱文化研究的短暂经历过后,一些文学研究者已经开始明白文化研究并非一个能充分有效消解文学界先前全部焦虑的现成完美武器。因为综观文化研究在国际上已有和在中国起步伊始便有的一些表现,就可明白文化研究不好好把握同样可以象中国式后现代主义那样,变成一种形式上激进、实质上保守的,不去触及市场意识形态根本,却把市场运行的策略和手段夸张化、神奇化的时髦卖弄操演。 为了避免把一切都解读为符号组合所造成的对感受的迷惑与塑造这样一种文化研究思路,把剖析、批判落到实处,一些研究者开始强调文化研究必须和政治、经济、社会学分析相结合;另外一些研究者则呼吁时刻不能忘记阶级、种族、性别这样一些文化研究的经典性课题。显然,即使是这样一些经过判析调整后的文化研究开展方向,也不以时代历史境遇中主体问题、语言问题的复杂性为自己的主要关切,而且这些开展方向也并不能避免文化研究变成一种新的展现“政治正确”的场所,从而导致新的僵化形式。13比如,在借用文学文本进行的文化研究中,莎士比亚的剧本很可能因为对非西方族裔的歧视性描述而被贬斥,而另外一些歌颂黑人的拙笨文本反而会受特别表彰。这就让文学研究者明白,文化研究固然有着重要的贡献和意义,但它并不特别关心文学层级差别和文本个性本身可能具有的贡献和意义。所以,如果一味用文化研究来框定文学研究,就会出现马尔库塞在苏联式马克思主义美学中所发现的那种狭隘僵固的文学观,即所谓“因为写的是工人阶级,写的是‘革命’,因而就是革命的”之类的推论逻辑,从而把所有歌颂底层、少数族裔、女性的文本都作为“政治正确”的好文本,反之,则是“政治不正确”的坏文本。为解决这类问题,有人曾建议把文学强调的文本细读、审美阐释同文化研究结合起来。不过,在我看来,这就像当年建议苏联那种僵固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把人物写得再自然些、文字再考究些,并不能真正解决其时文学的尴尬和衰败一样。在今天的中国,试图孤立地选出一些文学质素、文学训练,以之与文化研究的批判着力直接相加,自然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今日文学所陷于的困境。显然,文化研究的出现虽然可使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历史有效性缺失焦虑得到相当程度纾解,却不仅不能替代文学研究,而且不能为文学研究所以存在那最核心的价值部分提供直接的帮助。明白这些,便会明白,当前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尴尬局面并不会因文化研究的出现而从根本上获得解决。 除文化研究外,近年来使文学批评、文学研究一定程度上得以摆脱九十年代初中期文学观笼罩的,还有反思现代性、后结构主义、新左派等思潮。由于这些思潮有助于我们思考和关注先前我们有意无意忽略掉的历史和现实课题,并解消我们简单、乐观的现代化想象,提示我们中国现实与未来道路的复杂,因此吸引了很多敏感文学学人、批评家转向这些潮流,并产生了一批富启发性的研究与批评成果。但由于大多已有这些方面的研究、批评,还过于直接依赖这些思潮本身提供的视点和评价逻辑,因此,这些已有成果虽能为我们清理以来文学问题、思考如何重构既具历史有效性又具美学有效性的文学观,提供重要的思考背景和知识助力,却仍不能代替,具体突入后历史脉动、历史观念脉动的研究反思工作,对认识理解我们当下文学困境、重建有效文学观所可能提供出的认知、启发意义。 六 在当下这样一种文学处境中读马尔库塞的《审美之维》,便不由产生一种特别的亲切。因为正如前面所述,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所以落入今天这样一种尴尬局面,首先,便因为在新时期开始时,我们的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界的主流不是把对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批判转换成超越性思考,而是在构造与过去三十年的二元对立,然后全力在离弃前三十年的政治、美学禁忌的方向上运动。其次,便因为,这一以离弃的方式摆脱前三十年文学批评、文学理论的行动中所自觉不自觉奠定的前提、方向,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主流已经基本摆脱掉先前的政治、美学束缚后,仍束缚甚至规定着接下来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前提与方向:即以写“孤绝的自我”为“文学是人学”这一论断的归依,以绝对化的语言观界定“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实际所指,等等。而和这种简单地把自己与先前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划清界限,甚至对立起来的思考方式不同,马尔库塞写作《审美之维》的目的虽然是清算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对马克思本人的一些论断也不无反驳,但在他那里,否弃“那种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体出发的去解释一件艺术作品的性质和真实性;尤其是指那种把艺术作品看作是以某种确定的方式,表现着特定社会阶级的利益和世界观看法”的苏式马克思主义美学;并不等于要放弃作为西方现代思想有机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结构分析、对人类命运的真诚责任感,等等。 马克思主义研究权威柯拉科夫斯基在他的名著《马克思主义主要潮流》第一卷的总结中,认为马克思主义其实包含了三重母题:浪漫主义、普罗米修斯式的人文主义以及启蒙运动思想。浪漫主义取一个美好的“过去”来对比,抨击近代工业社会及文明的异化、疏离趋势;普罗米修斯式的人文主义推崇人性的无限能力和完美可能,敦促人凭一己之力在此世建设完美的天国;启蒙思想则独尊理性主义的原则,认为人类社会和历史必定遵循不可矫变的铁律演化、进步,终于实现一个摆脱一切非理性因素的明智王国。柯拉科夫斯基指出,这三个母题贯穿马克思的整个思想,纵使在不同的时期个别主题所占的轻重分量有异。他说,这些主题“……影响了他思想的方向、他使用的概念、他提出的问题以及他提供的答案。……”14参照马尔库塞一生的所思所写,可以发现,马尔库塞除了因经历了二十世纪太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历史事件和历史发展,从而在理性乐观主义上比马克思弱外,在其他深层精神方面则顺承其绪,是以他说:“我批评这种正统理论,是以马克思本人的理论为理论依据的,因为马克思的理论也是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的背景下考察艺术,并认为艺术具有政治功能和政治潜能。但是,与正统的马克思美学相反,我认为艺术的政治潜能在于艺术本身,即在审美形式本身。此外,我还认为,艺术通过其审美的形式,在现存的社会关系中,主要是自律的。在艺术自律的王国中,艺术既抗拒着这些现存的关系,同时又超越它们。因此,艺术就要破除那些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式和日常经验。”可见,马尔库塞批判苏联式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时,并不是把文学和政治、社会等对立起来,而是在认真省察这些关系的同时,寻求文学、艺术自身既抗拒又超越的途径。 马尔库塞在分析内含最强烈人文主义理想和批判精神的马克思主义何以在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开展上走向了压抑、贫乏的反面时,特别分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政治上忽视与低估主体领域所带来的问题。他说:正统马克思主义美学,“不仅低估了作为认识的自我(ego cogito)的理性主体,而且低估了内在性、情感以及想象;个体本身的意识和下意识愈发被消解在阶级意识之中,由此,革命的主要前提条件被削弱到最小程度。即这样的事实被忽略了:产生革命变革的需求,必须源于个体本身的主体性,植根于个体的理智与个体的激情、个体的冲动与个体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跌进了它曾向整个社会揭露和抨击过的那个物化过程中,它把主体性当成客体性的一个原子,以致于主体即使在它反对的形式中,也屈从于一种集体意识。”他进一步强调主体问题的复杂,说:“正是伴随对主体的内在性的认可,个体才跳出了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的网络,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中退走,走进了生存的另一维度。的确,个体在这种从现实撤离中获得了一种经验,这种经验必定(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力量,去瓦解实际居支配地位的资产阶级价值,这即是说,使个体把自身实现的重心,由施行原则和利润动机的领域,转移到人类内在源泉:激情、想象、良心。而且,个体的退出和撤离并非到此为止,其主体性还将奋力冲出它的内在性,进入到物质和知识的文化中去。在今天这一极权统治的时代,主体性已成为一种政治力量,作为与攻击性的和剥削性的社会化相对峙着的反对力量。”无疑,只有如此才是对先前正统苏联美学压抑人的主体性问题既批判又超越的分析与理解,它很可作我们反省因简单离弃式批判而产生出的“孤绝的自我”观的反思参照框架。 在艺术性问题方面,《审美之维》的很多段落更像在直接对我们这二十年的那些错误观念施以针砭。比如,下面这段话就像在针对八十年代先锋派对创造力的理解,他说:“艺术的真实也不仅仅是一个风格问题。在艺术中,存在一个抽象的、虚幻的独立王国。在这里,个人可以任意创造某种新的玩意,创造一种与内容不相关的技法,或者没有内容的技法。就是说,创造出没有内容的形式。这种空旷的自律使艺术丧失掉它本身的具体生动性,即使以否定的形式,也是对现实存在的歌功颂德。”而他所正面张扬的“形式的专制”讲法,更像是在针对我们当代中国那些荒唐人的后现代主义写作观:“形式的专制是指作品中压倒一切的必然趋势,它要求任何线条、任何音响都是不可替代的(就最理想的状况看,这并不真正存在)。这种内在的必然性(这种将真正的作品与非真正的作品区别开来的性质),确实是专制的,因为它压制了表现的直接性。但是,在这里被压制的是虚假的直接性,这种直接性的虚假在于它背后拖曳着一个未经反思的神秘现实”。 可见,在使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一步一步陷入困窘的关键观念环节问题上,《审美之维》几乎都有着发人深省的触及与分析。参照我前述对当代中国文学问题的历史和观念分析,再参照这些以马尔库塞一生经历、写作、思考为背景的锐见,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要想真正走出自己的困境,不是在现有历史、观念基础上修修建建便能解决的。而必须首先回到看似和今天处境无甚关系的后时期的那些起始年代,考察后时期开始时的丰富可能性,是怎样一步步因人们对先前三十年政治、美学禁忌的二元对立式的反应方式,而日益卷入一种狭隘的现代人观、狭隘的现代美学观,从而步入今天困窘的。因为只有以这样一些历史考察和对在历史运动中观念逻辑的批判解析为基础,我们才可能真正看到和充分理解,那些被我们先前二元对立反应方式、狭隘的文学观所排斥、曲解、窄化、甚至伤害的观念和写作资源,对我们今天文学走上阔大、健康道路所可能具有的意义——也即只有当我们回看这二十余年后文学的历史时,特别留心那些不把新时期文学和前三十年文学观念截然对立起来的思考与写作,也即当我们特别注意那些不把自我观念封闭化、语言观念绝对化,而真实触及着语言、主体、历史、审美知觉形式、社会结构的自我再生产等几方面间复杂相互关系的思考和写作努力时,我们才能为中国今后文学重新健康、有力的开展清出一个更真实、更开阔的历史地平线,才能为当下文学承继与转化被有问题文学观束缚与伤害多年的、充满着理想关切与责任感的八十年代精神能量,打下一个更真实、更开阔的思想与观念平台。
美术专业论文:浅谈高职院校美术专业的素描教学 摘要:高职院校的素描教学作为美术专业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对学生绘画艺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搞好素描教学,教师要注重调动学生的素描学习兴趣,开展学习方法的指导,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达到提高素描教学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院校 美术教学 素描学习 素描教学是美术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人们往往认为素描只是一种造型训练的方法,而忽略了素描也是一种艺术形式、一个独立的画种。其实,素描本身就是造型艺术,具备一切造型艺术的共同点,也能艺术地、能动的表现自然,揭示自然的本质。因此,素描历来是被作为“造型的精髓”、“绘画的根基”。在五年制高职师专的素描教学实践中,笔者以为,搞好素描教学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 积极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找到每个学生学习素描的切入点。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素描训练过程中,构图、形体、结构、明暗、质感、空间感等是这门课的主要训练内容。素描这门课课时较长,易枯燥,需要长期的反复训练。但素描需要人真情实感的投入,只有真诚的热爱,才能触摸到艺术的灵魂进而迸发智慧的光芒。 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呢?首先,开展作品欣赏教学。我们组织了优秀作品欣赏,特别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各种优秀素描作品的赏析。在欣赏的过程中,有同学问:“为什么这些素描作品有些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却作为艺术品流传呢?”我抓住这个契机,对同学讲述自己对素描的认识: (1)、艺术家的素描往往是为创作服务的,在生活中有了认识,随之即兴一勾,看起来虽简单,实质是灵感火花的捕捉。比如拉裴尔见到一个认为很能代表圣母形象的青年妇女,恰巧手边又没有纸,就将其画在了一块薄煎饼上。他的圣母作品之所以传神,正是对生活的真正热爱与细心观察、勤奋实践的结果。(2)、素描艺术作为一门独立的画科,体现了画家不同的修养、气质。欣赏不同时期、不同画家的作品,没有千人一面的现象,好的素描作品都有独特的个性风格。 比如,达。芬奇的缜密细致,拉裴尔的优雅抒情,米开朗基罗的强悍以及强烈的生命张力,鲁本斯的性感,安格尔的含蓄、简洁及质感的表现,凡。高澎湃的激情,毕加索旺盛的创造性??等等。这些个性鲜明画家的素描作品,一方面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也展现了素描艺术所特有的魅力。通过欣赏教学,学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跃跃欲试。其次,进行教师即兴作品展示和示范。要使得学生产生兴趣,作为教师也要进入“状态”。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是要对艺术具有忘我的热情和不断探索的精神,这一点特别重要。二是心中要有一个至高的标准,这标准不是限制素描纸的大小、笔的种类,而是修养出的纯正品味。教师较好的水平和能力,能在自己的作品中体现出来,也会激起学生学习素描的浓厚兴趣。 2 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的素描认识水平。 一张画是反映作者作画时思维活动的过程、心理活动的过程、道德认识的提高过程。紧扣这些过程的每个环节,是指导绘画的关键。在学生作画的训练中,常常不自觉地用自己固有的思维方法学习,错误、混乱地表现对象,并麻木地进行下去,这一恶性循环的症状在哪里呢?其根本原因,就是对对象没有整体深入的认识、理解及全面的分析与把握。没有对感受到的第一印象进行追踪和提炼。而只凭臆造,概念、机械地表现对象。对此问题,教师不能采用单纯地纠正、修改画面的方法。而应由表及里地引导学生去正确把握自己的思维方法,达到教学目的。比如:当发现学生的形不准时,不是直接指出,而是由学生谈谈作画时怎么想、怎么看和怎么画,启发学生回顾作画过程中的每一个思维环节,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建立起学生正确的认识方法,给予学生相应的画面方法上的微观指导,使学生学会运用的思维方式去学习并指导自己的艺术实践。这样,学生就会少犯或不犯类似的错误。 3 采用多种训练手段,使他们掌握正确的表现方法。 (1)素描因素分析法。首先,对学生在素描训练中遇到的各种因素如:形体、结构、透视、空间、色调、明暗等基本概念逐一进行理论的讲解,进一步使学生认识到各种因素间相互联系和所处的主次地位。如形体、结构等是物体内部最重要的方面,内在的结构形成了外在的形,形体与结构是不可分割的,是我们学习造型的关键,而色调、明暗等因素在我们观察物体时是生动的、丰富的,都是人凭直观感觉它们在光的作用下,起到增强形体感、质感和空间感的作用。让学生在思维上明确建立诸因素的基本概念,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具备思维上的概括能力。 (2)移位、组合教学法。如改变光源的方向、物体的转向与移位、平面切割、触摸物体等,使学生对物象作全方位的观察、剖析,从中获取直观感受,以开拓原有的思维空间,达到对物象由表及里的全方位的观察和理解。物体移位、组合教学法是打破传统素描教学方法新的教学尝试。传统的方法是摆好实物的写生,有着或多或少的被动因素。教学中,我们采用随意布置的一组石膏几何模型静物,要求学生在想象中对它们进行重新移位组合,运用构图的形式规律,表达出一定的艺术情趣。在具体作画中,学生只能凭借眼前的实物获取一定的艺术信息,在沉思默想中形成有结构的意向,即创作构成有意识的主体空间。学生根据思维中形成的有结构的意象,运用具体的方法进行表现,在线条的使用和明暗色调的设计上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情感。学生在这种具有艺术情趣的体验中,能更好地保持学习素描的兴趣。 4 开展多种评价方法巩固学生学习成果。 (1)教师激励性评价。“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正是教师的真正价值,也体现出教师在素描教学中评价所起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学生也迫切需要教师艺术观点明晰、修养深厚,既有独到见解、技法高超,又含兼容气度的好教师的及时的激励性评价。 (2)学生自我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过程是认识思维提高的过程。这一个过程的客观与否,直接涉及到学生是否能够有长足的进步。同时,这也是一个学生自我“领悟” 到“艺术真谛”的过程。这种领悟多次地、不规律的到来,就会使学生对艺术本质的了解不断深化,学习效果事半功倍。“领悟”不是教师所能给予或替代的,而是学生自我努力、不断进行自我评价,艺术修养不断提高、人生境界不断升华的结果。 (3)互相评价与他人评价。通过校园系列汇展汇看制度的正常建立,定期组织班级之间、不同专业之间的汇看汇展,同学之间的互相评价,教师及时点评,既可增进浓厚的学习氛围,又可虚心听取他人的评价,进行深刻的艺术反思,从而更好地进行素描训练。 美术专业论文: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浅析 【摘 要】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上要转变思想观念,重新进行教育目标的定位,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拓宽就业渠道,要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来促进培养与就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就业促发展、以培养促就业,使工艺美术专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上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观,使学生相信:选择了工艺美术专业,就选择了一个好的就业机遇。 【关键词】培养 定位 模式 就业 转变观念 一 工艺美术专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的现状 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许多职校积极根据市场需求、区域特色和就业途径,相继开办了服装、财会、市场营销、电子、机电、数控等专业。工艺美术专业也在这股发展浪潮中脱颖而出,并且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地具有一定应用与操作能力的职业人才,为社会需求提供了保障。但是当前不容乐观的是,许多职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和就业的关系上出现了严重的脱节。许多经过培养的专业人才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招生人数也在逐年减少,有的中职学校由于学生就业难,索性把工艺美术专业改成了高考升学班,背离了职业教育所倡导的“以市场为需求,以就业为向导”的办学宗旨。以我校为例,工艺美术专业在校人数由2007 年的200 多人缩小到2010 年50 多人,工艺美术专业的生源人数在逐渐地减少,是什么原因呢?通过调查发现,许多职校在该专业的人才培养与就业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问题。有的学校不能安置学生对口就业,有的学校在课程设置上不注重技能的培养,学生所学知识不适宜就业岗位的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对就业岗位满意率较低,所有这些问题制约了中职工艺美术专业的发展。根据当前的现状,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上要转变思想观念,重新进行教育目标的定位,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拓宽就业渠道,使工艺美术专业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站得稳、立得牢,健康发展。 在中职工艺美术专业传统的培养模式中,班级上课制、师徒制一直是历年来沿袭不变的教学模式。有的学校教学资源匮乏,实验实训设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与课程的要求,课程设置单一或繁杂,教学内容陈旧,导致了人才培养的发展与实用空间,有的中职学校甚至在既无师资又无实训设施的条件下,盲目开设此类专业,致使该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向其他专业分流,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 优化培养模式的几种做法 1.优化课程设置 关于课程设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目前,国外最典型的课程设置有德国模式和加拿大cbe 课程设置模式。其中德国模式较为突出,它的课程设置是以职业活动的行为过程为导向,将基础知识(美术基础类)、专业知识(美术设计类)合理的组成一个技术知识体系,普通理论(美术理论)教学内容较为浅显,不过多地强调高深的理论知识,做到浅而实在,学以致用,同时注重学生的专业实践,提高了学生掌握工艺美术技能的熟练程度,便于其迅速就业。 2.改革教学内容 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内容要以培养技能为根本,充分体现培养目标,按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相互渗透的原则,适当增加实训比例,改革一些俗套、老化、不适应就业发展的教学内容,应积极适用反映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课程与教材,积极研究和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现代电脑技术及校内外课程资源等,更好地促进教学。 3.强化实践训练 在工艺美术专业教学过程中,语言的讲授是让学生掌握美术方面的理论知识,示范与观摩是让学生对绘画、工艺的表现方法有直观的了解,但实践训练才是技能获得的主要途径。 4.增强创新能力 对于工艺美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造型能力的培养,还要关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例如让学生根据一面极其破旧墙壁上斑驳的印迹,找出可视的动物形象;让学生为我校设计学校标志;让学生运用废旧材料进行旧物改造等等。这些训练活动都能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要积极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能很快适应就业岗位,而且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 5.参加企业实践 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是工艺美术专业学生提高技能的重要途径,能让学生在企业中接受职业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贯穿企业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感受能力和认知能力,而且能够培养学生在企业中的适应能力。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实践,并能在企业实践中找准自己的就业方向。 6.建设实习基地 针对工艺美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实际,中职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或工作室,使其对口实习,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选择在校外或校内,学校应与实习基地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到位,如创建电脑美术设计实习基地、家居装饰实习基地、雕刻艺术实习基地、民间美术绘画实习基地等,使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的培养上更趋于完善。 总之,当前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的培养与就业上应转变观念,要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来促进培养与就业之间相互关系,以就业促发展、以培养促就业,使工艺美术专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上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观,对工艺美术类专业的教育教学特点、教学规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教学改革要作深刻的认识,要密切结合专业特点进行课程开发,使学生就业满意率不断提升,使每位学生都能够学到真正的专业技能,使学生相信:选择了工艺美术专业,就选择了一个好的就业机遇! 美术专业论文:高校美术专业色彩写生教学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美术专业学生基础参差不齐的现象十分普遍。针对当前学生色彩写生基础的现状,提出强调科学训练的重要性,注重提高学生的美术鉴赏能力,以科学的知识作引导,加强对色彩知识的理解和色彩观察能力的训练,重视教学的示范性和直观性,重视教学的程序与方法的教学原则。 关 键 词:美术专业 色彩写生 教学方法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高速发展,美术院校招生比例逐年扩大,学生色彩基础差且程度参差不齐的现象正不断困扰着美术院校的基础教学。色彩写生是美术专业的重要课程,是提高学生艺术素养、观察方法和表现手法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大学美术专业在色彩写生教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诸如:忽视对学生美术鉴赏能力的培养;对色彩的观察与理解不够重视;教学方法简单,模式陈旧;教师教学随意,缺乏针对性;缺乏对教师进行行之有效的评价与监督的体系等。其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学生对色彩的观察能力和理解能力普遍偏低,依赖心理强,缺乏创新的意识与能力。这些都在制约着色彩写生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近年来围绕如何提高学生的色彩写生能力,进而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美术人才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学生在入学前很少受过色彩写生的专业训练,加上艺术鉴赏能力不高,色彩知识欠缺,观察方法不正确,因此,在色彩写生教学过程中会面临许多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必须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地改进与提高。 一 美术鉴赏具有艺术再创造的性质,作为艺术鉴赏对象的艺术作品,既是艺术家认识生活的成果,也是鉴赏者再认识的对象。要使学生明确美术鉴赏对色彩写生课的重要性,通过美术鉴赏课教学,参观美展等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感受色彩的魅力,理解绘画色彩的表现规律。在鉴赏作品时,要尽量选择原作,原作的笔触清晰,肌理层次分明,色彩效果生动,印刷品无法取代。如果为条件所限,也可以选择画幅大、拍摄清晰、印制精美、色彩还原准确的作品。在鉴赏过程中教师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引导学生聚精会神地反复观赏、品味,有的作品细节生动,有的作品整体和谐,有的作品技艺精湛,因此,要通过鉴赏别人的表现手法,汲取画面中的精华部分。通过对作品线条、色彩、形体、构成的琢磨,体验和谐、平衡、对称带给我们的美感因素,以此激发学生的表现欲。鉴赏过程要有针对性,例如:针对学生写生时出现的色彩单一、色彩冷暖意识模糊、片面强调固有色的通病,可以着重欣赏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印象派在观察方法和表现技巧上的大胆创新,在画面光与色上的大胆突破,对学生有很好的启迪作用,色彩写生时他们不再只盯着对象的固有色,而是在光线、环境和固有色中去寻找色彩变化。 二 自然界的色彩虽然变幻莫测,但又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在学习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地与实践相结合,就能正确地掌握色彩规律。 首先,要让学生了解光与色的关系。没有光就看不到色彩,物体在光的照射下,会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同是阳光,在不同的时辰也会有不同的变化。法国著名印象派画家莫奈,面对同一景物,每隔一段时间画一张画,生动地表现了不同时辰、不同光线下同一景物所产生的微妙变化。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使学生印证了一般情况下,早晨和傍晚的阳光、火光为暖光;中午的阳光、天光、月光为冷光;光源的冷暖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同为暖光,傍晚的阳光就比早晨的阳光要暖;同为冷光,月光就比天光要冷。理解了光与色的关系,学生们也就能更好地理解环境色与固有色的相互关系,画色彩时不再一味从固有色出发,而是充分考虑了光源色和环境色对物体的影响。例如:画绿树不再只用纯绿色去表现,而是用不同的颜料调和成不同冷暖、深浅的绿色,使它跟特定的光线、环境相协调。 其次,色彩的三要素也是理论学习的重点,它包括色相、明度、纯度。写生中学生们对原色、间色、复色的相貌较容易识别,而对混合次数增多产生的色相就难以识别。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用正确的观察方法去加以识别。色彩往往由于其明度和纯度的变化产生了无穷的魅力。教师在上理论课时,要特意布置相应的练习,让学生用画色表的方法掌握色彩的明度、纯度变化规律。实践证明,这种方法行之有效。在写生中,学生们大都能用单纯的颜色,经过调配、组合,产生丰富的色彩效果,色彩写生中的一些难题在理论学习中得到了化解。 三 法国艺术大师罗丹在《遗嘱》一文中说:“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 古今中外的艺术大师都是在观察生活的基础上,提炼出宝贵的艺术精华。没有观察就没有齐白石笔下游动的虾、跳动的蛙、横行的蟹……就没有莫奈笔下变幻的教堂、多彩的睡莲…… 人的眼睛都能观察物体,但并不是人人都有正确的观察方法,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察方法是画好色彩的重要前提。在训练色彩的观察能力时,由于学生的基础不同,先天条件、接受能力各异,所以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学生对色彩感受较敏锐,一旦掌握了正确的观察方法,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而有的学生对色彩的感觉能力较弱,又没有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尽管付出很大的努力,仍然进步不大。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统一的要求,也要考虑个体的差异,针对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要让学生明白,在对色彩的辨别上,既有先天性,也有后天性,先天不足的完全可以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获得较好的色彩辨别力。有的人虽然对色彩的感觉更具有天赋,但不进行科学的训练,只会局部地辨别色彩,一旦从整体的角度来辨别色彩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色彩的微妙差别时就感到束手无策了。 在自然界中,物体的色彩千变万化,错综复杂,如何从复杂的色彩中找出其规律性,就必须首先学会整体观察,观察中要善于发现造型的优美、色彩的和谐,把握物体的主要特征和大的色彩关系。有些学生在观察中往往容易犯孤立地看某一部分、不与其他部分进行整体比较的错误,结果画出来的色彩基本上是物体的固有色,缺乏光源色和环境色所带来的变化,这是色彩写生时最忌讳的。要想改变这一现象,教师必须在课堂中反复强调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物体的局部应该服从整体的需要,局部的色彩再丰富,也不能影响整体的色彩关系。观察时还要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比较、鉴别,注意冷暖对比、明暗对比、纯度对比。不进行物象间明度的比较,就无法获得黑、白、灰的变化关系;不进行色彩的冷暖比较,就无法获得正确的色彩关系;不进行色彩的纯度比较,就无法感知物体的色相特点。 四 色彩写生技巧的训练也是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必须全面熟悉这门课的教学,掌握该课程一系列的知识和技能,不能只把课前画好的范画、作画步骤图展示给学生,而应该在课堂上加以演示,从构图、落幅,到铺大色块,深入刻画,调整完成,都要边示范,边讲解,使学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一些常见的技法,如干画法、湿画法、干湿画法、刀画法,以及如何用笔、如何用色,也应该进行示范。教师的直接演示,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学生通过观看教师作画,对写生的方法步骤和表现技法一目了然,产生了跃跃欲试的激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具体示范时,范围要大,要让全体学生都能看到,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反复强调。当写生过程遇到障碍时,要及时演示。例如,有的学生画面上常出现脏、灰、粉的毛病,教师就要对其进行调色和用笔的示范,并指出产生这些毛病的原因。除此之外,教师还必须具备其他画种的知识,加强画种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学生作业的相互观摩,也是直观性教学的有效形式。教学中要及早发现优秀的作业,指出画面的精彩处,使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于有典型问题的作业,应提示大家注意,使类似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一张作业完成后,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自由地发表意见,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小结,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或进行作业展示,对下一阶段的教学提出新的要求。 五 根据教材特点、学生情况,制定科学的教学程序和方法,加深对重点、难点的体会和理解,是确保色彩写生顺利进行的有效手段。 (一)单色画练习 素描是绘画的基础,单色画是素描的另外一种形式,学好单色画,对熟悉工具、材料的性能,丰富色彩写生的表现手法,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有较大益处。为了让学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可以先进行色彩的明度变化练习,以培养学生辨别色彩明度的能力,接着便可进行室内单色静物和室外单色风景的练习,为色彩写生打下良好的基础。学生有了单色画的基础,在光感的表现、空间层次的处理、色度的变化、水分的掌握、笔触的运用上也就有了一定的适应能力,色彩写生中的一些难题,在单色画中得到了化解,为画好色彩铺平了道路。 (二)大色块练习 刚开始作画时,学生的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对色彩的感觉也较敏锐,这时要求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大笔触准确地表现出物体大的色彩关系。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了因长时间作画,感觉迟钝,或过多地表现细节,忽略整体的现象。这种大色彩稿可以保留下来,画长期作业时,用它来比较大的色彩关系会很有帮助。 (三)色彩冷暖练习 冷暖是构成色彩的重要因素,因为有了冷暖,色彩才更生动。在写生过程中,学生往往注意物体的明度和色相,忽略了冷暖,因此,在教学中应加强色彩冷暖的训练。在室内作画,物体的亮部偏冷,暗部偏暖;在阳光下作画,亮部偏暖,暗部偏冷。一般情况下,物体的暗部如果偏冷,亮部就必须偏暖;暗部偏暖,亮部就必须偏冷。同样的色彩,离我们近的暖、远的冷。 教学中可以依靠画色表的方式进行冷色和暖色、色彩的前进与后退的练习,也可以通过画不同光线下不同距离的物体,来达到练习的目的。 (四)循序渐进的练习 如何使课程循序渐进,由浅入深,顺应知识的内在逻辑顺序,这是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我国古代,墨子曾提出:“量其力所能及”的教育方法。在循序渐进向前发展的同时,就要考虑量力性。在色彩写生刚进行时,应该先画结构清晰、色相明确的物体,由于它简明易画,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有了成功的体验,再画结构复杂、色彩微妙的物体时就不觉得太费力。例如掌握了室内静物后,再去表现室外景物,这也是循序渐进。室内静物稳定不变,较少受时间、气候的影响,作画条件相对舒适,学生可以反复推敲画面,潜心研究物体的色彩关系。而室外景物变幻莫测,受时间、气候的影响较大,作画条件又相对艰苦,难度也就更大。所以,当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室内作画经验后,才能更好地表现室外景物。 对于初学色彩的学生来说,写生中可能还会碰到许多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注意学生反馈的信息,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美术专业论文: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浅析 【摘 要】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上要转变思想观念,重新进行教育目标的定位,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拓宽就业渠道,要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来促进培养与就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就业促发展、以培养促就业,使工艺美术专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上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观,使学生相信:选择了工艺美术专业,就选择了一个好的就业机遇。 【关键词】培养 定位 模式 就业 转变观念 一 工艺美术专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的现状 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许多职校积极根据市场需求、区域特色和就业途径,相继开办了服装、财会、市场营销、电子、机电、数控等专业。工艺美术专业也在这股发展浪潮中脱颖而出,并且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地具有一定应用与操作能力的职业人才,为社会需求提供了保障。但是当前不容乐观的是,许多职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和就业的关系上出现了严重的脱节。许多经过培养的专业人才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招生人数也在逐年减少,有的中职学校由于学生就业难,索性把工艺美术专业改成了高考升学班,背离了职业教育所倡导的“以市场为需求,以就业为向导”的办学宗旨。以我校为例,工艺美术专业在校人数由2007 年的200 多人缩小到2010 年50 多人,工艺美术专业的生源人数在逐渐地减少,是什么原因呢?通过调查发现,许多职校在该专业的人才培养与就业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问题。有的学校不能安置学生对口就业,有的学校在课程设置上不注重技能的培养,学生所学知识不适宜就业岗位的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对就业岗位满意率较低,所有这些问题制约了中职工艺美术专业的发展。根据当前的现状,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与就业问题上要转变思想观念,重新进行教育目标的定位,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拓宽就业渠道,使工艺美术专业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站得稳、立得牢,健康发展。 在中职工艺美术专业传统的培养模式中,班级上课制、师徒制一直是历年来沿袭不变的教学模式。有的学校教学资源匮乏,实验实训设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与课程的要求,课程设置单一或繁杂,教学内容陈旧,导致了人才培养的发展与实用空间,有的中职学校甚至在既无师资又无实训设施的条件下,盲目开设此类专业,致使该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向其他专业分流,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 优化培养模式的几种做法 1.优化课程设置 关于课程设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目前,国外最典型的课程设置有德国模式和加拿大cbe 课程设置模式。其中德国模式较为突出,它的课程设置是以职业活动的行为过程为导向,将基础知识(美术基础类)、专业知识(美术设计类)合理的组成一个技术知识体系,普通理论(美术理论)教学内容较为浅显,不过多地强调高深的理论知识,做到浅而实在,学以致用,同时注重学生的专业实践,提高了学生掌握工艺美术技能的熟练程度,便于其迅速就业。 2.改革教学内容 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内容要以培养技能为根本,充分体现培养目标,按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相互渗透的原则,适当增加实训比例,改革一些俗套、老化、不适应就业发展的教学内容,应积极适用反映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课程与教材,积极研究和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现代电脑技术及校内外课程资源等,更好地促进教学。 3.强化实践训练 在工艺美术专业教学过程中,语言的讲授是让学生掌握美术方面的理论知识,示范与观摩是让学生对绘画、工艺的表现方法有直观的了解,但实践训练才是技能获得的主要途径。 4.增强创新能力 对于工艺美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造型能力的培养,还要关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例如让学生根据一面极其破旧墙壁上斑驳的印迹,找出可视的动物形象;让学生为我校设计学校标志;让学生运用废旧材料进行旧物改造等等。这些训练活动都能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要积极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能很快适应就业岗位,而且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 5.参加企业实践 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是工艺美术专业学生提高技能的重要途径,能让学生在企业中接受职业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贯穿企业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感受能力和认知能力,而且能够培养学生在企业中的适应能力。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实践,并能在企业实践中找准自己的就业方向。 6.建设实习基地 针对工艺美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实际,中职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或工作室,使其对口实习,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选择在校外或校内,学校应与实习基地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到位,如创建电脑美术设计实习基地、家居装饰实习基地、雕刻艺术实习基地、民间美术绘画实习基地等,使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的培养上更趋于完善。 总之,当前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的培养与就业上应转变观念,要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来促进培养与就业之间相互关系,以就业促发展、以培养促就业,使工艺美术专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工艺美术专业在人才培养上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观,对工艺美术类专业的教育教学特点、教学规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教学改革要作深刻的认识,要密切结合专业特点进行课程开发,使学生就业满意率不断提升,使每位学生都能够学到真正的专业技能,使学生相信:选择了工艺美术专业,就选择了一个好的就业机遇! 美术专业论文:浅谈高职院校美术专业的素描教学 摘要:高职院校的素描教学作为美术专业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对学生绘画艺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搞好素描教学,教师要注重调动学生的素描学习兴趣,开展学习方法的指导,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达到提高素描教学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院校 美术教学 素描学习 素描教学是美术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人们往往认为素描只是一种造型训练的方法,而忽略了素描也是一种艺术形式、一个独立的画种。其实,素描本身就是造型艺术,具备一切造型艺术的共同点,也能艺术地、能动的表现自然,揭示自然的本质。因此,素描历来是被作为“造型的精髓”、“绘画的根基”。在五年制高职师专的素描教学实践中,笔者以为,搞好素描教学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 积极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找到每个学生学习素描的切入点。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素描训练过程中,构图、形体、结构、明暗、质感、空间感等是这门课的主要训练内容。素描这门课课时较长,易枯燥,需要长期的反复训练。但素描需要人真情实感的投入,只有真诚的热爱,才能触摸到艺术的灵魂进而迸发智慧的光芒。 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呢?首先,开展作品欣赏教学。我们组织了优秀作品欣赏,特别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各种优秀素描作品的赏析。在欣赏的过程中,有同学问:“为什么这些素描作品有些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却作为艺术品流传呢?”我抓住这个契机,对同学讲述自己对素描的认识: (1)、艺术家的素描往往是为创作服务的,在生活中有了认识,随之即兴一勾,看起来虽简单,实质是灵感火花的捕捉。比如拉裴尔见到一个认为很能代表圣母形象的青年妇女,恰巧手边又没有纸,就将其画在了一块薄煎饼上。他的圣母作品之所以传神,正是对生活的真正热爱与细心观察、勤奋实践的结果。(2)、素描艺术作为一门独立的画科,体现了画家不同的修养、气质。欣赏不同时期、不同画家的作品,没有千人一面的现象,好的素描作品都有独特的个性风格。 比如,达。芬奇的缜密细致,拉裴尔的优雅抒情,米开朗基罗的强悍以及强烈的生命张力,鲁本斯的性感,安格尔的含蓄、简洁及质感的表现,凡。高澎湃的激情,毕加索旺盛的创造性??等等。这些个性鲜明画家的素描作品,一方面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也展现了素描艺术所特有的魅力。通过欣赏教学,学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跃跃欲试。其次,进行教师即兴作品展示和示范。要使得学生产生兴趣,作为教师也要进入“状态”。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是要对艺术具有忘我的热情和不断探索的精神,这一点特别重要。二是心中要有一个至高的标准,这标准不是限制素描纸的大小、笔的种类,而是修养出的纯正品味。教师较好的水平和能力,能在自己的作品中体现出来,也会激起学生学习素描的浓厚兴趣。 2 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的素描认识水平。 一张画是反映作者作画时思维活动的过程、心理活动的过程、道德认识的提高过程。紧扣这些过程的每个环节,是指导绘画的关键。在学生作画的训练中,常常不自觉地用自己固有的思维方法学习,错误、混乱地表现对象,并麻木地进行下去,这一恶性循环的症状在哪里呢?其根本原因,就是对对象没有整体深入的认识、理解及全面的分析与把握。没有对感受到的第一印象进行追踪和提炼。而只凭臆造,概念、机械地表现对象。对此问题,教师不能采用单纯地纠正、修改画面的方法。而应由表及里地引导学生去正确把握自己的思维方法,达到教学目的。比如:当发现学生的形不准时,不是直接指出,而是由学生谈谈作画时怎么想、怎么看和怎么画,启发学生回顾作画过程中的每一个思维环节,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建立起学生正确的认识方法,给予学生相应的画面方法上的微观指导,使学生学会运用的思维方式去学习并指导自己的艺术实践。这样,学生就会少犯或不犯类似的错误。 3 采用多种训练手段,使他们掌握正确的表现方法。 (1)素描因素分析法。首先,对学生在素描训练中遇到的各种因素如:形体、结构、透视、空间、色调、明暗等基本概念逐一进行理论的讲解,进一步使学生认识到各种因素间相互联系和所处的主次地位。如形体、结构等是物体内部最重要的方面,内在的结构形成了外在的形,形体与结构是不可分割的,是我们学习造型的关键,而色调、明暗等因素在我们观察物体时是生动的、丰富的,都是人凭直观感觉它们在光的作用下,起到增强形体感、质感和空间感的作用。让学生在思维上明确建立诸因素的基本概念,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具备思维上的概括能力。 (2)移位、组合教学法。如改变光源的方向、物体的转向与移位、平面切割、触摸物体等,使学生对物象作全方位的观察、剖析,从中获取直观感受,以开拓原有的思维空间,达到对物象由表及里的全方位的观察和理解。物体移位、组合教学法是打破传统素描教学方法新的教学尝试。传统的方法是摆好实物的写生,有着或多或少的被动因素。教学中,我们采用随意布置的一组石膏几何模型静物,要求学生在想象中对它们进行重新移位组合,运用构图的形式规律,表达出一定的艺术情趣。在具体作画中,学生只能凭借眼前的实物获取一定的艺术信息,在沉思默想中形成有结构的意向,即创作构成有意识的主体空间。学生根据思维中形成的有结构的意象,运用具体的方法进行表现,在线条的使用和明暗色调的设计上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情感。学生在这种具有艺术情趣的体验中,能更好地保持学习素描的兴趣。 4 开展多种评价方法巩固学生学习成果。 (1)教师激励性评价。“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正是教师的真正价值,也体现出教师在素描教学中评价所起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学生也迫切需要教师艺术观点明晰、修养深厚,既有独到见解、技法高超,又含兼容气度的好教师的及时的激励性评价。 (2)学生自我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过程是认识思维提高的过程。这一个过程的客观与否,直接涉及到学生是否能够有长足的进步。同时,这也是一个学生自我“领悟” 到“艺术真谛”的过程。这种领悟多次地、不规律的到来,就会使学生对艺术本质的了解不断深化,学习效果事半功倍。“领悟”不是教师所能给予或替代的,而是学生自我努力、不断进行自我评价,艺术修养不断提高、人生境界不断升华的结果。 (3)互相评价与他人评价。通过校园系列汇展汇看制度的正常建立,定期组织班级之间、不同专业之间的汇看汇展,同学之间的互相评价,教师及时点评,既可增进浓厚的学习氛围,又可虚心听取他人的评价,进行深刻的艺术反思,从而更好地进行素描训练。 美术专业论文:地方高师美术专业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与专业资料室建设 内容摘要:地方高师美术专业加强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主要为了使学生能尽快适应地方文化发展以及地方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自身特色发展的策略。以“研究性教学”为理念的“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是培养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实施策略,其中专业资料室的建设将起关键作用。 关键词:美术考古 专业资料室建设 地方高师美术 从学科划分上看,美术考古学是属考古学,但又与美术学科尤其是美术史联系极为密切,它是以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所获得的美术遗迹或遗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史学立场出发,结合有关文献记载,进行历史分析研究和艺术分析研究。与美术史相比,都是以美术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都需要图像解读和艺术分析研究,从这一点来看两者是一致的。只是美术考古学研究的美术品主要是通过田野调查和发掘所得,而美术史研究的美术品主要是曾经文献记载的或已有的现存实物——当然,这现存的实物也有可能是曾经或刚刚通过田野调查和发掘所得。所以,从美术研究的角度看,美术考古可以作为美术史研究的基础研究和重要方法,它可以为美术史研究寻找最新的一手资料,也可以是美术史研究的特殊角度。 由此可见,高等院校对大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不能仅限于考古学专业,对美术专业尤其是地方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把对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纳入其课程计划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在地方高师美术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地方师范院校的办学特点与发展活力在于“地方”二字,即要立足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实际,围绕地方基础教育的要求,确立办学指导思想与发展定位。地方高师美术专业作为地方师范院校的一个专业,不仅要考虑专业自身的特点,更应该考虑到它还是地方师范院校整体的一部分,因此,专业自身的特点与“地方”的结合才是其特色发展之路。 从基础教育来看,早在2000年,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就已经启动了新一轮的改革,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国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并于200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试行。新课程标准着重改变以学科知识体系构建课程的思路和方法,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旨归,致力于学生综合探索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于是“研究性教学”成了新课改在方法上的必然选择,立足于地方实际的校本教材是各地新课改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授课教师不仅要善于寻找和发现具有地方特色的美术课程资源,而且还要对这些课程资源有研究,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对学生身边的地方特色的美术品进行研究的示范能力。 从具体的教育策略上看,在毕业论文写作这一教学环节,引导学生把自己家乡的文物或其他美术资源作为选题进行考察、分析、研究,不仅能有效避免抄袭、体现原创,从而保证论文质量,而且可以为学生搜集并研究地方特色的基础教育新课程资源,尽快适应当地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打下基础。 所以,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不仅可以使学生适应地方社会文化发展尤其是研究抢救地方文化遗产的需要,更是适应地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当然,从自身来看,也是地方高师美术专业特色发展的策略。 二、“研究性教学”与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策略 事实上,美术考古在现行高师美术专业教育中是没有地位的。多年来,开设这门课的专业主要限于历史学,即使是美术史论专业方向的,也只是有师资的个别学校按选修课开设,绝大部分学校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师资也没有开这个课程的理念。所以作为课程的开设是有难度的。 面对这一现实,以“研究性教学”为理念的“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即以有梯度的理论课程设置为主线,以适当的外出考察研究为基础,以相应选题的毕业论文训练为主要手段,引导并通过实践培养学生的美术考古能力应该是一个可行的策略。 首先,在基础理论教学过程中,可以选取若干知识点作为研究选题,通过研究示范不仅使学生熟悉并逐渐掌握相关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可以启发学生对包括技法形式在内的美术相关问题的研究兴趣,激发学生探究的热情。 其次,以外出考察研究为基础把学生探究的目标引向现实,引向对身边或自己家乡的美术遗物的关注,并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训练把这种关注明确为毕业论文选题。 最后,以毕业论文选题范围为研究内容,以研究探索为动力,以学术论文的写作程序为规范,培养学生初步的美术考古能力。 当然,最终学生不一定能写出地道的美术考古论文,但最起码通过这一系列训练能够熟悉甚至可能掌握美术考古的相关方法,初步具备美术考古能力。 三、专业资料室建设在美术考古能力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尤其是指向培养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改革并非易事,这是一个复杂而且具有较大难度的系统工程,尤其是没有专任教师、没有专门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专业资料室的相关文献建设将发挥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是相关研究资料可以给学生一个很直观的示范,二是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可以给学生以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启发,三是相关记载可以给学生提供文献佐证依据。 但中国美术考古学所研究的美术遗迹和遗物涉及的领域太宽,既可以是被遗忘的或被忽视的在当时曾经代表主流的官方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也可以是现在仍然存在的或即将消失的民间美术,涉及建筑、雕塑、绘画、碑刻、工艺等美术样式。对于一个地方师范院校的美术系而言,短期内备齐相关资料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学生毕业论文教学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购置相关专题文献资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即以“不求齐全,但求够用”的原则,根据学生确立的地方美术考察方面的毕业论文选题所涉及的范围,征集购买文献资料。 在具体的毕业论文写作教学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选题提出相关推荐文献目录,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在老师的引导下去寻找相关文献,在自我探究过程中可以找到老师没有推荐过的更好的文献,而这些文献资料一般情况下资料室是没有的,尤其是最新资料,是需要添置购买的。资料室可以鼓励教师和学生自行购买。买回的图书及时到资料室登记编目再行借阅;没有买到或不易购买的文献资料,可把目录清单汇总由资料室统一购买。同时,已经完成的学生毕业论文也可以作为下一届学生的参考文献。 这样,滴水成川,慢慢积累,随着一届又一届学生毕业论文选题领域的扩大,相关资料建设也会越来越完备。从忻州师范学院美术系近三年(2008-2010年)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数据来看,有关地方美术考察类选题占毕业论文总数的比例,由2008届的4.1%增加到2010届的26.4%,其中每届良好成绩以上均占本选题的55%以上,并且都有优秀论文产生。 由此可见,不开设课程,没有专任教师,通过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美术考古能力是可行的,而美术专业资料室的建设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美术专业论文:美术专业学科建设论文 1、美术专业学科建设的原因 当前时期,除了一些美术专业学校之外,很多高校也已开设了相关的美术专业。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美术专业学科建设比较滞后,教学理念比较陈旧,实际教学效果也不是很好。人们对美术专业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和偏差,例如,不少人认为美术专业其实就是一种单纯的绘图画画,是一种专业画画技能。而对美术专业在设计理念和思维创造能力方面的认识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美术专业的教学更加侧重制图和绘画技能的训练,而对学生艺术设计理念和原始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不足。从长远来看,这种教学模式是不利于美术专业人才培养的。 2、美术专业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2.1传统的美术教学方式和观念影响深远。 从当前美术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可以看出,传统的美术教学方法和观念依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对当前专业发展的趋势和市场实际需求把握不够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术专业的实际教学效果。 2.2缺乏科学合理的美术教育模式。 从当前美术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美术专业教学模式。现代化的美术教育理念没有形成,其结果导致美术专业教学基础单一、学科建设跟不上时代需求,重点不够突出。 3、美术专业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 3.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随着我国对经济增长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实践应用型美术专业和艺术设计人才的需求开始增多。比较明显的例子,在动漫游戏行业,近几年发展非常火爆,而相关专业的人才,尤其是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非常缺乏。从这方面来看,美术专业学科的建设,一定要结合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在经过深入细致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相关专业,并及时对课程体系的内容进行调整。 3.2优化专业配置,探索美术相关专业的互动教学 。美术专业的范围要适当扩大,同艺术设计、电脑美术、服装设计和摄影等专业深度结合,扩大专业学科的跨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不同专业的特色优势,提高学生对美术专业的理解层次,通过相关专业互动教学的模式,实现对相关知识的深度整合,减少学生重复学习雷同知识的负担。 3.3建设高水平的美术专业教师队伍。 美术专业学科的建设,要注重从人的层面做起,首先应该是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因为,教师的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肩负着推进学科进步,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使命。因此,要建设高水平的美术专业教师队伍,把教师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到重要的战略高度,培养一批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敢于大胆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美术教师人才。 3.3强化美术专业基础教学,重视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育。 在美术专业学科建设过程中,要稳扎稳打,切勿过激冒进,要强化美术专业基础知识教学,让学生打牢基础,扩展学生学习的范围,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平面和立体结构的研究、材料的研究、色彩的研究等独立而又互相作用的知识模块,从而使美术教育摆脱艺术家个人化、自由化、非科学化的主观倾向;美术教育,坚持工作室(车间)制的教育模式,让学生亲自参与制作,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创造能力的教学方法,突破以往纸上谈兵的局限。可以说美术专业的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美术专业是一种美学艺术,美学艺术教育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主观性。基于这种情况,教学要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基础课教学。同时,还需要重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强化艺术教育。艺术教育不是技术教育,单纯的技术传授不是现代艺术教育的全部内涵,深厚的文、史、哲修养是视觉文化创作者必需的文化积淀。 3.4美术教育理念要与时俱进、兼容并包,不断创新教育方法。 继承“兼容并包”的教育理念,强化创新意识,现代艺术领域之宽,跨学科之广,综合性之强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我区要继承“兼容并包”的教育理念,既博纳中西古今文化之精华,又吸收中外艺术教育的有效资源,以此营造一个宽松而充满活力的学术与创作氛围,旨在强化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相关院校应围绕教育教学的核心任务开展学生工作,现代美术教育方法着重从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较之以往的传统教育方法,现代设计教育应该主要强调“启发式”、“协作参与式”和“开放式”三种教育方法,以此作为传统教育方法的补充和更新基础。 4、结语 综上所述,美术专业学科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且要敢于突破创新。在本文的分析研究中,主要是从现代美术教育的理念、优秀美术专业教师人才的培养、市场需求等几个层面探讨了美术专业学科建设的思路,希望可以对美术专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作者:李明磊 单位:大连旅顺职业教育中心 美术专业论文:高校美术专业科研管理论文 一、国内美术院校科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美术专业具有技能性较强的专业学科特点,强调日积月累的实践创作与艺术感悟,科研成果的形式大多是作品而非论文及著作,如绘画或雕塑作品参展获奖,企业形象设计或标志设计作品被采用等。各省市按照现行的科研管理条例对高校进行综合评价时,往往没有考虑到美术类学科的专业特性,经常以文章发表及专著的数量进行衡量,以至于在美术高校填写的上报表中,许多很重要的专业成果找不到相应的填写位置,因此很难获得更多的经费支持及成果奖励。更重要的是,由于各高校的日常科研管理条例及成果统计形式都是针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的,因此,这些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直接影响到了教师的职称评定及对优秀成果的奖励。 2.学科建设及管理模式的滞后性 目前,美术院校科研管理观念相对落后,管理模式僵化。美术院校传统的学科建设组织形式以设立二级学院及直属系为主体,按专业特点进行划分:造型学院、设计学院、媒体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国画系、史论系等。科学研究层级结构以校、院、系、研究所、教学研究室、课题研究组等形式进行设立,课题间及学科专业间的联系相对闭塞,缺乏长期有效的合作和沟通,阻碍了项目研究及学科专业的交叉与融合。近20年,国外新兴的视觉文化研究领域对以视觉为核心的各学科综合性研究非常重视,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相对而言,国内一些传统学科的组织形式制约了人才的流动,已经不能适应科学研究多样性与灵活性的需求,如何科学有效的利用软件和硬件的科研资源及人才队伍,是提高美术院校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近些年,伴随高校绩效考核制度的深化及各校间科研成果的竞争,美术院校科研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许多美术院校普遍存在重艺术创作而轻学术研究,重设计实践而轻理论总结,重教学工作而轻专业研究的问题,这些现象不断地积增,违背了大学教育发展的规律,迫切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科研管理创新模式。 3.科研管理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 美术院校科研管理队伍的建设良莠不齐,引进人员的教育背景几乎和岗位工作内容没有相关联系,其大部分管理人员的实践管理知识都是通过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积累形成的,缺乏针对美术管理专业的系统培训。院校对管理人员经常重使用而轻培养,继续教育的环节薄弱,进一步造成非专业的管理人员与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之间的差距。同时,高校对科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科研成果数量的激增,不断对科研管理者的工作提出更多的要求。成为一名优秀的美术科研管理工作者,不仅要具有高度的爱岗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相应的科学管理知识储备,还需掌握全面的艺术专业知识,关注文化领域的最新学术动态,这样才能适应美术专业科研管理创新模式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 4.美术专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低 美术专业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工作一直是各大院校科研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美术院校师生创作的艺术成果丰硕,但成果转化与推广程度不容乐观,这一现象与美术院校科研管理体系建设的不足有密切的关系,现行的科研成果量化与奖励制度只重视项目数量,专利总数、、刊物级别等,没有协助教师建立成果转化相应的渠道及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同时,大部分教师缺乏成果转化的意识,大多数艺术家只埋头进行专业创作,忽略了艺术成果和市场经济的对接。因此,许多艺术成果仅仅停留在学术研究、职称评定、论文撰写等层面,没有积极地进行推广,使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致使科研成果严重浪费。 5.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弊端 美术院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以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为主,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只能是项目参与人,以这种金字塔结构为主体的固有模式进行配置,致使项目研究人员的组成缺乏多样性与灵活性。然而,科研项目的创造性劳动,绝大多数是由这些年轻人承担,他们长期大负荷的工作,却无法成为项目的主要承担人,这种过于严格的项目申请资格的规定,虽然符合国家的项目管理要求,但在实际应用中,却间接抹杀了青年教师及学生的创造热情,无法直接地激励他们的创新思维,阻碍了艺术创新成果的产生。近年来,国家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逐年增长,而对于承担人员资格的过度限制,使得大量的科研经费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能得到有效的监控和保证,出现了同一成果多头结项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良性运转。 二、提升美术院校科研管理水平的策略与途径 1.科研资金组织与资金管理优化 美术院校的科研资金组织与资金管理需要根据学科特点进行优化,参考国外诸多大学的管理模式,对我们的管理创新颇有启发。比如,我国科研项目的管理经费的报销环节,人工费用还需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支付,这凸显出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不合理现象。国外大学从申请项目时,就已经严格进行了预算明细审核,项目研究过程中的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报账的管理体系与预算的管理体系完全分开。项目经费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进行划分,间接费用的比例可占到实际费用的一半以上,项目研究中的材料费及研究人员的福利都很多。同时,项目研究中对学校内设施的使用也要收取费用。这种资金组织及管理的透明化是需要我们借鉴的。 2.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 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同时进行,已成为国外高校科研管理中的成功案例。在美国,人才培养与一些项目研究相联系,导师招收博士生的数量与项目直接相关,博士根据导师的项目经费及研究需要来做助研工作。导师可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的数量很大,在国外一流的大学里,学术研究的辅助队伍是相当庞大的。这种管理模式为我国美术院校的科研建设提供了诸多启示。回望美术创作的发展早期,可以追溯到师傅带学徒的作坊,在规模庞大及有名望的作坊里,一位师傅拥有众多的学徒,完成大的艺术定件。这种传统的艺术创作模式与国外的科研体系有很多类似之处。首先,它可以降低进入研究领域的门槛。其次,它可以在创作与研究中培养学生。最后,它可以为国家节省大量的学费资助及科研人员工作费用。需要严格把关的是相应制度的建立,当学生参与学校的研究项目时,对该生的各种成果及学术能力的综合评定,必须有相应的顾问来监督,并设立学科组对该学生进行评分和最终的资格考核。 3.发展战略组织与科研理念优化 西方发达国家中许多大学科研管理制度的建设比较完善。美国所有大学几乎都有科研管理手册,手册中对不同专业的科研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而且各大学的管理制度如出一辙,普遍性原则对所有研究人员及机构都是适用的。统一的标准,营造了公平的学术环境。因此,我国高校美术专业科研管理也应根据学科的特殊性,设立行之有效的统一管理模式,美术类院校与其他高校科研管理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众多复杂多变的艺术成果形式的评价与鉴定,全国美术类高校的科研工作基本相同,统一的艺术科研管理体系在全国院校都是可以使用的,具有共通性。因此,全国统一的美术科研管理体系有待建立,这既是提高管理效率及各院校横向比较的迫切需要,又是全国学术水平认定规范化的必然举措。 4.营造良好的管理文化环境 国内美术院校科研管理的文化有很多弊端,整个管理模式都是行政体制下的管理,缺乏学术研究的管理文化。许多高校把科研管理制度简单理解为项目管理、工作室制度、科研经费管理等,这是非常片面的,高校的科研管理制度不只是用于规范教师与科研人员的日常工作,更应自然成为每位教师心中的管理符号,形成普遍的约束力与认同感,同时对所有教师的行为与意识产生潜在影响。因此,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是高校科研管理的核心及发展方向。所谓人本管理,就是指在高校科研管理的所有活动中,首先应把教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以服务教师学术研究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宗旨,充分调动教师和管理者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使高校的学术成果获得效益的最大化。 5.美术专业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数字媒体为代表的互联网管理技术的研发水平日新月异。经统计表明,全国绝大部分高校已采用了计算机和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但缺少适合不同学科特色的管理软件研发。因此,结合美术专业自身特点,自主开发适合美术专业科研管理的信息系统是十分紧迫的工作。现代信息技术监测在科研成果认定、质量监控、制度决策及成果创新过程中广泛应用,对于简化科研管理的流程,提供科研信息与数据的统一与利用,加强管理的科学性具有重要作用。互联网管理技术不只是信息化管理的媒介,还将成为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伴随着数字媒体网络技术在美术院校科研管理中的应用,美术院校科研管理工作必将走向信息化与规范化。 三、高校美术专业科研管理评价体系建设与实践 全国独立的八所美术院校(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经常组织联席会议,针对美术专业科研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内容涉及科研量化指标体系的建设、科研质量鉴定、科研成果转化、学术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等。会议提出学术规范与管理规范的界限不能混淆,要把科研成果的量化管理变成社会评价、学术评价、长期评价而非单位评价、工作评价、短期评价的结果;要对当下美术院校的学术成果评价进行全面的检讨和反思,努力实现从行政思维转向学术思维,从形式评价转向内涵评价等问题。同时,针对部分高校试行的科研成果统计方法进行近一步探讨。试图建立起一套分值换算的方法进行美术成果量化的评价体系。美术院校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由统计表格、分值说明、参考目录三大部分组成,统计表格与分值说明中10个方面的内容依次对应。首先,教师可以按科研成果形式的分类在表中填写内容,填好后根据分值说明计算分值,最后得出当年获得科研成果的总分值。例如,体系中将教师参展分成四个等级,一级为国际大型展览或国家级展览;二、三级为全国美术家协会和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四级是各省市美协主办的艺术作品展。科研处根据四个展览等级,分别列出历年展览的具体名称和相应分值。教师在填表时,很快就能查找到参展级别与获得分值。科研成果分值量化管理以整年为一周期,其中设有最低分值:助教最低需获得8分;讲师最低需获得10分;副教授和教授最低需获得15分。三年为一个奖惩周期。这种分值量化的方法,不仅为美术院校中不同专业的横向比较提供了依据,也为全国高校美术专业的总体衡量带来了可能。这些方法的探讨无疑为高校美术专业科研管理的科学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高校的逻辑起点首先应是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因此,学术是高校的安身立命之本,那么学术管理也就成为高校发展建设的重要环节。科研管理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方式,都应是保证和服从于学术研究及教学实践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高校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包括了特定的研究涵义,也就是说,高校科研管理具有其自身研究的学术价值,针对美术专业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而开展的学术研究,制订教学科研总体发展规划和计划;面向美术专业科研管理者的实践业务和管理专业的培训方案,对科学合理地做好美术专业科研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作者:范晓楠 单位:天津美术学院 美术专业论文:美术专业平面设计论文 1平面设计课程教学的问题 平面设计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有的老师过分注重实践过程,认为这就是一门实践课,只注意学生们的作品的美观,也就是视觉效果,而忽视了它是一个设计的过程,这个问题很严重,从小学到大学的美术课上都可以发现这种问题,小学的美术课就是临摹课,很多学校都是让孩子临摹画画,然后看他画的好坏与否给予评分,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美术课、平面设计课,是一种设计课程,开发学生想象力的课程,单凭作品的视觉效果给分只能限制住学生的思维,让他们把重点放到了制作方面而忽视了最重要的方面。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他们是达不到设计家的水平,他们的设计思想很容易就得到禁锢。 2如何提高平面设计的教学效果 (1)创新课内实践环节 在平面设计课程当中,最常用的实践设计就是一个logo的设计,这种作为标志的设计能够让每个学生发挥他的想象力,根据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内容的理解创造出自己认为可以表达出该企业或该学校的一种文化,这个过程很难抄袭、很难借鉴最大限度的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只能通过学生查阅各种材料,加深学生对设计对象的深层理解,同时涉猎很多艺术知识,还要站在观赏者的角度上去看艺术作品,是一个极其综合的艺术表现,此外对于不同的作品也会使他们对其他艺术作品有一定的分析,以后也能加强自己的分析。 (2)创新校外实践环节 对于这种设计课的实践环节,学校应尽可能的让学生打开眼界、放开思路、驰骋想象、敢于标新立异的思考去进行学习,可以带学生们去设计公司参观,具体观察一个设计成品的制作流程,增加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设计兴趣,让他们知道他们以后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能够将学生独特和创新的思维与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爱做什么,该做什么,然后为之去努力,去奋斗,同时也让学生正视平面设计的难度,踏下心来一笔一笔的进行设计,一点一点地积累设计体会和经验。 (3)树立现代设计观念 理念决定一切,一个学校的教学理念是一个学校的灵魂,什么样的理念教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学生,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作品。因此理念是一个根本性的东西、最重要的一个东西。"设计",英文表达方法叫做"design",它包含了设计、图案、构思、纲要的概念,而中文"设计"的概念则是根据所达到的目的预先将图样和方法展现出来的一种手段。教师应积极的引导学生做一名成功的设计师具有的素质即:一个设计成功的设计师应该具有艺术家的情操、诗人的想象力、商人的经济头脑、科学家的智慧、促销员的坚持、工人的实干精神,既然选择了美术设计专业,从大一开始就该树立强烈的意识就是自己是一名设计师,必须以现代的设计理念来武装自己,时刻记住设计的概念,统观自己所有的需要修的课程,明确课程目的,设计学习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教师也要根据这些方面去教学生与学生互动。 (4)学生的个性培养 设计是来自于设计人员的创造性思维。独特化、时尚化、艺术化、创新化是对设计师的要求,在平面设计教学中对理论性知识传授之后,就要倡导学生们的个性化创意、倡导与众不同的思维,挖掘每个学生的特色,使每个作品都带有鲜明的特点,尊重学生每个认真创作的作品,以鼓励的方式激励每个学生异想天开的作品,这样才有培养出不拘一格的学生、想象力丰富的学生、个性化的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学生,才能真正成为设计家,才能容易被社会接纳。 (5)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 平面设计当中观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个重要的经验的积累。闭门造车的教训不能再历史重演,学生不了解社会新的变化、不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了解目前企业的发展的情况和企业发展文化,就发展不了自己,因此要鼓励学生对周围的一切都仔细观察,积累生活经验,学校也要为他们举行各种设计活动及比赛,丰富他们的生活,激起他们的设计兴趣,生活中到处都是设计,到处都是学问,大家一起讨论每一个作品的优缺点,取之长,补己短。 作者:史地 单位: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美术专业论文:美术专业国画教育的革新措施 一、我国高校国画教育走向衰微的主要因素 我国美术高考内容缺失了国画教育内容,考的是西洋绘画内容,走向了西洋画教育的道路,在中国土地上培育西洋画的新苗。纵观我国近年来的美术高考内容,都是素描、水彩、水粉、速写之类的西洋绘画内容,无形之中把美术教育引向了西画教育,这种“扬西抑中”的做法无疑是高校中国画教育走向衰落最大罪魁祸首。由于学生从小就缺乏笔墨书法功底,在高校就是想学国画都是那么艰难,因为笔墨技法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短短的两年之内想打好坚实的国画基础比较艰难,别说什么国画创作了。高校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教学模式不但老化陈旧,而且采取西洋美术教学模式,重视西画基础教学,缺乏国画基础教学,教育导向已经严重偏离本土艺术教育,导致学生最终选择西画众多,选择国画专业的学生寥寥无几。以上几个主要原因就是导致我国高校国画教育走向衰微的主要因素,如果不改变上述这些现状,我国的国画教育将不堪设想。 二、我国高校国画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由于我国艺术教育偏离了“主航道”,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土国画艺术,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化结晶,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艺术成就,到了今天却成了末日黄花,得不到世人的重视,得不到教育部门的重视,相反把外国的艺术教育引入中国后却了成了“座上宾”,这种崇洋媚外的做法实在有损中国人的自尊心。我们不反对吸收借鉴西洋绘画的技法,但不能因此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精髓给抛弃了。虽然我们高校国画教育还在进行,但是它的没落不完全是时展造就的,而是一种人为的教育偏向导致的,是一种有意识的误导造成的。长此以往,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国画艺术将岌岌可危,没有这种忧患意识是很可怕的。所以有识之士要警醒起来,极力倡导我国的国画教育要从中小学抓起,在中小学普及中国画教育势在必行。只有打下坚实的国画基础,才能为高校输送大批合格的生源,也有利于高校培养顶尖的艺术人才。高校国画教学也要随之发生重大改变,不能再因循守旧,要打破常规,改革旧有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极力改变陈旧的思想,把国画教育提高到应有的地位,把国画教学提升到一定的水平。 现在一些普通本科院校的国画教学力量很薄弱,由于师资力量的缺乏和教师专业水平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国画教学质量下降的一个主要因素。一些著名高校由于教学条件远远优于普通本科院校,所以不存在师资不足和专业水平的问题,但是名校毕竟是少数,普及国画教育还是要依赖于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作为承担国画教学主力军的普通高校,在引进国画人才方面比较困难,很多落后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由于很难招聘到艺术硕士、博士一类的人才,大部分艺术教师都是本科学历,由于学历不达标,无论教学水平还是知识修养、能力、教学经验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差距,本科学生甚至瞧不起本科教师教学。由于国画教师缺乏和学生对于国画的偏见,导致国画教学力量非常薄弱。甚至有些美术学院的领导自身不画国画或者对国画的偏见也会导致学生重视西画,轻视国画。有的学院国画教师仅仅只会工笔绘画创作,对于写意画根本不敢接触,所以更不敢从事写意花鸟、山水、人物教学,这样就导致了写意国画的缺失,教学专业不完整,培养出来的学生也只能是“半成品”。针对以上种种情况,高校的国画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 三、高校国画教育教学改革的措施 从以上我国高校国画艺术教学存在的问题来看,我们要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要改变过去那种的教育模式、教学方法。那么如何改革,笔者有以下几种建议,一供同仁参考和借鉴。 首先,我们的国画教育要从孩子抓起,从最底层、最基础抓起,万丈高楼需要从根基一步步建起。中国画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国粹,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的文化和艺术,从小学起,从我学起,大凡热爱国画,有一定艺术天赋的中小学学生,学校不妨集中起来,开个兴趣学习班,作为高校艺术生的后备军。在中小学发现了绘画人才就可以采取因材施教的方法,让他们在国画学习上“吃得饱,吃得好”。很多学校开始了一些艺术特色班,这是非常好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把有艺术天赋的、热爱学习美术的学生集中起来进行集训,有利于艺术特长生的成长。非常遗憾的是,这些特色班的教学只是为高考训练学生的西画基础技能、技法,完全忽略了国画教学内容,主要原因还是高考教学制度的问题。 其次,改革我国现有的美术高考制度,这不是我们普通教师所能做到的,需要教育部进行改革旧有的高校制度,我们只能呼吁吧。在美术高考内容中加入国画的创作或临摹。有意识的强化国画学习,把国画和书法作为高考的一项主要考试内容,扭转过去那种西画一边倒的局面。在考试内容上,增加国画线描、国画写意花鸟、山水画的临摹或创作。把西画中的水彩和水粉课程可以若弱化下去。这样就大大有利于中小学国画教育。因为在高校里还要进行西洋绘画基础教学的,所以加重国画考试内容比例,可以大大激发学生学习国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意识形态上要有意识地导向中国画教育。 第三、高校艺术教学模式的改革。很多高校在大一大二时完全都是西洋绘画基础教学,例如素描、水彩、水粉等课程的学习,等到了大二才开始分专业,专业分完了,学生真正学习专业的时间也不过区区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学生又能学习到多少真正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呢?最后都是学习点皮毛。学生感叹到4年大学自己的专业基础一点也不扎实。那么我们要改观这种教学模式,在大一时开设素描、水彩、水粉课程,为今后打下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色彩感觉服务的。大二时就开始分专业,甚至在大一下半年就可以分专业。这样把学生最感兴趣的专业时间大大提高到2.5年———3年的学习时间,专业技能就能得到大大加强。尤其国画教学更是越早越好。大一时就应该加入一定量的国画学习,让学生学习国画线条白描,锻炼学生用线进行造型能力,还要求学生每天必须练习一定量的书法。那些真正爱好国画的学生不妨提前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国画班,因为中国画不需要西方科学的透视法规,也不需要严格的光影效果和色彩。 第四、高校国画教学内容的改革措施。国画教学内容包含着书法教学、绘画技法教学、构图学、创作教学、艺术理论教学等内容。但是在实际教学当中,很多内容被忽略了。如作为基本功的书法教学是国画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它是练习用笔用墨的基本功,也是练习线条造型能力的手段,书法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它与国画完美结合形成中国画特有的“诗、书、画、印”艺术形式。然而很多院校不重视这项内容教学,这方面要得到加强。还有就是只重视绘画技法教学,不重视艺术理论教学,中国画最高境界是“气韵生动”,画面意境之美的创作来自于画家自身的文学修养和高深的艺术理论修养,然而现在很多艺术生,由于高中文化课就很差,导致他们不喜欢文化课,更害怕艺术理论课学习,由于文学修养和艺术理论修养严重缺失,导致学生创作不出有一定水准的国画作品。加大艺术理论教学内容的同时,还要要求学生课外多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具有丰富的文学知识是一个艺术家必备的。 第五、加强教师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和理论的培养。很多教师自己都不具备深厚的专业技能和理论修养,怎么能教好学生呢?很多教师国画技法单一,有的老师只会工笔,有的老师只会写意,有的老师只会花鸟,有的只会山水,这样由于自身专业的狭隘导致教学的严重局限,甚至个别学校国画专业教师都擅长工笔,写意画教学几乎没有,这样如何开展国画的全面教学呢?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除了自己利用业余时间不断自我修炼之外,学院也要给教师提供进修的机会,把自己不足的专业给弥补上去。自己有一碗水,才能给学生半碗水。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不用多说了。 四、小结 高校中国画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画的发展。几十年来的艺术教育已经扼杀了中国画的“特点”,作为高校艺术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呼吁中国艺术教育制度的改革,有义务进行高校国画教学的改革。应该建立以临摹为教学主要任务、以修炼笔墨功底作为主要教学手段、以艺术创作为宗旨的符合中国画传统的艺术教学体系,改变过去那种把西方艺术教育凌驾于中国画教育之上的做法,作为高校艺术工作者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精神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作者:乌兰高娃 单位:呼伦贝尔学院美术学院 美术专业论文:出版美术专业素描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出版美术专业素描教学的作用及现状 我校的视觉传达专业的素描课程以设计素描为主,强调设计。而美术教育专业学生以传统素描教学为主,学生追求画面的写实效果。两个专业的素描教学各具特色。本专业从2011年开始招生,教学现状主要表现如下:(1)、学生在进校前大都是通过专业速成进校的,在应试教育的前提下,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短期作业、人物头像、半身像素描和人物速写上,而对静物素描的质感表现和细节表现缺乏训练,很少进行长期素描作业稿的训练,在进入我校后他们需要加强长期作业的训练。(2)、素描主要参照视觉传达专业的素描课程,以设计素描为主,但学生对于设计素描的创作形式和手段缺乏认识,创作思路难以打开。(3)、表现技法单一,传统的素描大都是用素描纸、铅笔或者炭笔作画,在表现上显得较为平淡,视觉冲击力不强。针对以上现状,要想使学生符合本专业的专业需求,既具备对对象的表现力又具备设计的创新性思维,需要我们对他们的教学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下是我这两年来在实践中的改革思路。 二、出版美术专业素描教学的改革思路 1、对学生进行超写实素描能力的培养 (1)、超写实素描的概念 20世纪80年代,法国艺术家伊维尔在中国开设了第一个超写实绘画材料与技巧班,培养出一批优秀青年画家,他们又把超写实观念带入到各大美术学院,在工艺与广告设计专业的学习中,超写实表现素描发挥出很大的作用,成为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 (2)、超写实素描的作用 超写实素描训练是最能体现技术和技能的训练,学生在进入学校之前,一直受应试教育影响,大部分为短期绘画作业,以表现大的黑白灰关系为主,而对于出版美术专业,学生将来需要更为细腻和艺术化的表现产品或者画面,超写实素描相对于全因素素描更偏重于塑造力的表现,特别是对物体质感和表面的肌理效果的塑造。同时,学生通过超写实素描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有序、细致、耐心的作画习惯,这在他们将来的设计工作中是非常关键的,为今后涉及到的商业绘画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3)、超写实素描的教学安排与要求 在环节安排上首先以临摹为主,让学生在临摹中体会优秀的超写实绘画的表现手法,培养学生的耐心与技法。随后让学生在生活中寻找要表现的静物,比如一片树叶、一段麻绳,在传统素描中,一片叶子的表现只要求概括的表现它的形体的卷曲关系、光影和主要叶脉,而在超写实素描中,每一条细纹、虫蛀或者肌理都需要细致描绘出来,这对培养学生更为深入的观察力和表现力是非常有好处的。在作业量的安排上不宜过多,1到2张为宜。超写实素描比一般素描都要深入,需要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刻画、塑造,作业量太大,必然导致学生因为赶作业而不重视质量。学生在刚接触超写实素描时,对表现技法比较生疏,可以让学生画一个小的简单一些的静物练练手,待学生有了经验后再布置一张长期作业。在静物的摆放上,可以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有意识地去思考:如何运用点、线、面构成画面?如何处理静物的主次关系?什么样的静物搭配能够使画面和谐?静物怎样摆放有趣味性?在作画步骤上,要求学生“全面打稿-局部塑造-整体调整”,先用铅笔轻描出对象的轮廓,包括各个结构的细节,再从某个局部开始深入塑造,逐步扩展,最后整体调整。 2、学生设计素描能力的培养 西方国家的设计学科和设计教育体系已经趋于完善,我国针对设计素描教学的改革还在摸索阶段,国内一些美术院校都根据国外最新的教学经验,并结合自身特点,对素描教学进行改革。设计素描课程的开设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具体化,以下是本人对于学生设计素描能力培养的一些探索: (1)、平面构成在设计素描中的作用本专业素描主要在学生进校的第一学期开设,学生进行素描课程学习的同时,也在进行设计类课程的基础课学习,如平面构成,在教学中,可以尝试把构成的思维引进素描教学,在进行了半个学期的超写实素描练习后,转而将学生引导到设计素描的思维模式,我们可以利用平面构成中的构成形式让学生来组成素描画面。如以眼睛为设计元素,可以从重复构成、近似构成、渐变构成、特异构成、对比构成、聚散构成、空间构成、分割构成等等角度去进行表现。在讲解的同时,我们也可以采用一些范画来启发学生。如在讲解近似构成构成眼睛的时候,我就找了一张较为经典的范画作品,该作品是用素描的形式描绘眼睛的不同表情,并将这些表情放在相同大小、排列整齐的圆里。学生看了后大受启发,立马产生了很多不同的想法,取得了很显著的教学效果。 (2)、设计素描中工具和技法的综合运用鼓励学生突破传统的表现技法,尽可能多地利用不同的工具、材料和技法,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传统的素描所用工具一般为铅笔、炭笔,而在设计素描中,我们可以借助更多的工具去表现画面,如粉笔、水彩颜料、甚至是废弃的报纸或杂志,通过点、抹、染、裁切、揉搓、粘贴、烟熏等各种手段制造各种特殊的效果。 (3)、设计素描中的联想和“写意”作画的形式由学生照本宣科的描绘改为主动的思考构思,作品要求“写意”,或是写一种特定的形式美、或是引起人的一种思考,如进行想象和联想训练,联想是思维的翅膀,思维之间联系得桥梁,在训练中让学生通过某个物体联想到另一个事物,可以使接近的事物、类似的事物、或者有因果联系的事物,如以喝酒禁止开车为主题,学生用整个骷髅头作为背景,把汽车的外形和眼睛的形结合在一起,酒瓶组成鼻梁形状结合在一起,很好的诠释了喝酒开车的后果。 (4)、强调设计说明在设计素描中的运用要求学生每幅作品都写15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强化学生的设计意识,让学生会“想”会“画”的同时也要会“说”,这为将来学生面对广告文案的撰写和设计产品说明的撰写打下了有利基础。刚开始要求写设计说明时,学生常常不得要领,长篇大段下来就是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没有切中要点,通过引导后好了很多。学生在撰写说明的时候,其实也是在反思自己的作品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画面效果。 3、利用计算机辅助创作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计算机在设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创作中可以鼓励学生借助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在出版美术专业素描课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上课前,利用计算机对上课对象进行快速创意设计。如将各种图像素材通过电脑进行修整、剪切、拼接,这样可以快速地了解创意的效果,并可以对多种创意效果进行比较,然后选择出最佳的设计。这种方式的效率是传统手绘方式无法比拟的。 (2)、创作过程中,利用计算机可以快速实现灵感的捕捉。在上课创作过程中,整个周期一般较长,很多时候都会随着实际的场景和对象变化、实际对象和事先准备的素材不完全一致和个人想法变化等,导致不停的有新颖的灵感迸发,那么需要我们能够快速地将这个灵感付诸实现,并看是否可行。这时候计算机就是一个有利的工具,可以快速的确定新想法的效果,以及是否需要及时调整创作路线与方案。 (3)、创作完成后,可以同学之间对各自作品进行互相评价和启发。一般的素描课程课后没有同学之间进行作品互评,或者只是针对已有作品本身进行表面上的评价。而如果采用计算机的话,同学之间就可以对各自的作品进行更深层次的评价和启发,比如某个同学对某个作品有某个看法或者观点,就可以在计算机上快速实现效果,直观地表达自己想法,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或者表面上。这样可以大大地促进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与启发,真正意义上增进交流。 围绕上述计算机在出版美术专业素描课程中三个作用,为了能够充分利用计算机,将效果落到实处,在我所授课程中,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灵活多变的方式实施各项措施:(1)、在课前,提前给学生布置设计主题,并对学生进行分组,要求学生先在计算机上实现几个创意,组成成员进行互相选择,得到出较好创意方案。(2)、在课程中,如果有学生有新的想法,鼓励学生进行及时利用计算机进行快速的实现创作方案修订,但是在进行方案修改的前需要得到指导老师的认可,以免耽误过多的课程进度。(3)、创作周期结束后,除了老师对每个学生的作品进行评价打分外,增加以组为单位进行组内互评环节,对互评实施效果较好的组进行适当的加分,激励学生之间进行启发和再创作。 三、总结 以上是笔者对出版美术专业素描课程改革的几点看法。本专业属于目录外专业,其教学改革还在不断地进行。作为专业基础课程,不管是超写实素描还是设计素描,亦或是用计算机辅助创作,我们都需要取其精髓,为我所用,为学生今后的专业学习打好坚实基础。 本文作者:张莉 单位:长沙师范学院 美术专业论文:美术专业提升艺术理论素养思考 作者:张宽武 单位:郑州大学 作为一位从事高等院校美术教学的教师,我时常会为学生艺术理论知识的困乏而感到疑惑和惊讶。之所以会疑惑,是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接受高等美术教育的学生,不但要画得好,而且要对中国古代、近现代以及西方的绘画思想、理论、流派等都要有一个较为系统的了解;而令我惊讶的是,目前许多学生大都片面地认为只要把画画好,那些理论知识都是一些玄之又玄的空话和套话而不愿花大力气学习。其实,凡是正在从事美术教学和研究的工作者都会对这种疑惑和惊讶深有感触,也会对这种现状深感忧虑。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美术专业的招生规模的扩大,此类问题愈加令人担忧。倘若任其发展,不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并找出对策,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势必会造成中国整体美术教育质量的降低,对中国美术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高等院校美术专业学生理论素养低的原因 具体来说,高等院校美术专业学生理论素养低,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与社会、学校教育和教师素质有极大关联。 首先,学生对绘画缺乏全面认识和真正兴趣,重技法轻理论。有一些学美术的学生并不是一开始就对美术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语文、英语、数学等分数低、基础差就转而学习美术,考美术只是一种临时的决定而非发自内心的兴趣与喜爱。此外,美术类高考招生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较之其他专业相对要低,而近几年高校的扩招,对学生的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又比以前更低。等这些学生考上大学以后,由于本身文化程度偏低,再加上对自己的学习缺乏明确的目标,在专业学习时还一味看重自己所赖此考上大学的专业技能技巧的训练,以为只要画得好、画得像就等于学好了绘画。在思想认识上,对自己绘画技法和创作水平的提高很容易满足,觉得理论枯燥、抽象、乏味而忽略了对艺术理论的学习,致使自身对艺术的精神境界和内在本质认识不够,最终制约其创作实践水平的提高。因而,有识之士大声疾呼:“目前,美术教育中最大问题是不注意人的智能、想像力以及美术思想和社会意识方面的充实启发,更忘记了美术是人的事,必须培养出生动活泼的人,才有生动活泼作品……因之,当代美术教育,以技术培训为主,无论从培养画家,还是提高整个国民素质而言,皆不可取。”这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加以反思和总结。 其次,高校美术教育思想和观念陈旧,专业与课程建设缺乏理论深度,缺乏自由开放的精神和艺术创新意识。目前,许多高等院校美术系在教学安排上主观随意性很大,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时比例严重失调,无视“因材施教”的传统教育理念,较少考虑各类学生的实际需求,没有从根本上对美术课程体系进行有步骤、有特色的深入研究,没有正确处理好美术课程与其他人文课程的关系,使得学生的艺术敏感度和对艺术理论能力的掌握都受到限制。 再次,高校美术教师重创作指导而轻理论引导,且自身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当前商业大潮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有一些教师往往急功近利,缺乏敬业精神和教学责任感,重视对学生绘画技法的指导而忽略绘画理论的学习,不注重借鉴相邻学科的知识,视野狭窄,见识短浅,偏重一些实用性较强的知识而不注重对自身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革新。长此以往,无疑会给美术专业学生理论素养的提高产生消极影响。 二、高等院校美术专业学生提高理论素养的意义 爱因斯坦在《培养独立思考的教育》一文中指出“用专业知识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对美和道德上的鲜明的辨别力”。从中,我们可以解读出完善专业教育的必要性,看到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可以解读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应用在高等院校美术教育中,那就是要把美术专业教育完整化,不但要学习专业技能,而且要加大理论学习的力度和强度,要求我们所有的美术教师要用心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把理论学习提升到一个与技法学习同等重要的高度。因为,优秀的艺术理论是无数画家和画论家长期实践的结晶,是绘画艺术发展的航灯,使画家和观众能够在理论的指引下找到自身评判艺术的标准和方位。正如陈传席在论及傅抱石的绘画成功原因时所进行的深情、合理的论述:“他绘画之成功……其中有一点要注意,就是他精通美术史”,“古今第一流大画家没有不通美术史的……。艺术固然是以技术为基础的,但却不是以表现技术为目的,技术不过是表达画家性情的一种工具,而且这种工具还要靠人的知识修养去控制……最重要的是,美术史作为学术能丰富人的精神,充实人的心胸,提高人的品质,增益人的学问”。其中深意振聋发聩,需要每一位有志于在绘画方面有所建树的学生细细咀嚼和玩味,以期对自己有所启示。理论永远是先行的,不论它是合理的,还是有失偏颇的,它都会对现实的艺术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美术界每一次大的浪潮都是由美术理论思想和观念的变革而引起的。当前诸如“中国画已经走入了穷途末路”、“中国画面临走向死亡的必然命运”、“中国画之墙非倒不可”的争论便是明证。由此,不重视理论的学习就会使我们迷失艺术的发展方向,就会使我们在当代艺术多元发展的进程中患上“失语症”,进而影响艺术技法的提高和改进。中国画何去何从的问题归根结底要寄希望于绘画思想和理论的创新。因此,我们当前迫切需要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性的理论研究来引领,迫切需要高等院校重视对绘画理论人才的培养,迫切需要学生重视对艺术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以期在将来担当起开拓绘画理论话语空间、培养绘画人才的历史重任。 三、当下高等院校美术专业学生提高理论素养的对策 第一,美术教学和招生要有当下意识,注重学生全面知识的学习。当前几乎所有的美术教育在招生、教学上都是重视素描、速写、色彩等必需的专业训练,而忽略对学生全面知识的讲授,强调工匠式的教学而不是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画家,进校后仍然整齐划一地重复着这样的训练,使得我国美术专业的学生只是拥有几本画册和美术专业书籍的技术型学生。与此相比,“西方的美术系学生美术专业的学分只占40%,文史方面的学分占40%,还有20%要到数理化等学科中去选。这就是说他们注意培养有全面知识的人才而不是培养工匠。”更亟待解决的是,我国美术专业的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冷漠和对绘画技法的过度关注令人担忧,我们必须要从根源和制度上改变当前高等院校美术专业的教学和招生,把当下意识贯穿其中,与时俱进,积极地融入活生生的社会现实。#p#分页标题#e# 第二,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多种形式,把专业技能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高校美术院系应该大胆革新教育理念,合理平衡美术技能课与理论课的课时比例,正确认识理论素养的提高对于学生、学校、社会的重要影响和巨大作用,从教育体制到教育体系上给理论学习以准确定位。学校、院系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有效开展理论学习,邀请校外真正具有高超理论素养的专家和学者到校开设讲座,变抽象为生动,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理论的兴趣。 第三,抓好美术课堂教学,不断强化理论学习。课堂教学是加强对学生理论学习的重要平台和直接途径。艺术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应该穿插到美术专业各科教学之中,要特别强调在专业课中渗透理论研究,挖掘专业课的理论深度和内涵。在学生绘画过程中,教师就要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思维和表达方式的独特性。因为美术创作所要求的形象思维、直觉、灵感以及创造力等都可以在理论知识的讲授中得到体现。尤其是在讲授美术史论与美术鉴赏的过程中,教师应着力引导学生分析美术作品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意味,把重点落实到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自由开放的精神和艺术创新意识上来。 第四,不断完善美术教师的人格魅力和理论素养,激发学生提高理论素养的自觉性。教师的人格魅力,对于学生的专业学习有着特殊的意义。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只有性格才能形成性格。”教师的人格具有崇高的价值,对学生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渗透力,因而所有美术教师要明确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学内容能否跟上时代的步伐,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是否先进,关键在于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感。由于理论本身具有抽象、枯燥的特点,这就要求高校美术院系的教师要有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拓展思路,迸发创造灵感,以生动、具象的语言把美术理论和美术作品中所反映出的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绘画艺术以及画家的生活、经历、特点讲授给学生,启发学生思考,激发学生提高理论素养的自觉性。 第五,以优秀的绘画理论和优秀艺术家的事迹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无论是中国古代画论、中国近现代画论,还是西方画论,其精华都能给我们当下的绘画创作以高屋建瓴的指导和启发,例如魏晋时期顾恺之的“传神论”和谢赫的“六法”等。此外,古今中外所有优秀艺术家的事迹都会给学生直观、亲切的感受,使其见其文字、画作而想见其为人,不觉中深受感染,陶醉于艺术的愉悦之中。提高高校美术专业学生的理论素养迫在眉睫,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的多方努力,需要我们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和解决这些问题,化解困扰当下阻碍高校美术发展的种种矛盾,推动我国高校美术教育的良性发展。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649例救治分析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摘要】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急救与治疗。 方法 回顾分析了我院1997年10月~2004年10月7年间我院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救治经过方法及结果。 结果 649例中647例满意出院,2例死亡。 结论 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前提,首诊急救医师对伤者要有一科学判定并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重症多发复合伤 救治 我院自1995~2004年间共收治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进行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伤因伤情复杂急重,合并有多部位伤或夹杂有烧伤烫伤等复合伤,要提高抢救成功率,应建立一个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以外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对就诊的伤员迅速做出诊断,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复合伤。抢救过程应急而不乱,临床和辅助科室医、护、工有效分工合作,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现 将急救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男490例,女159例;年龄3~71岁,其中16~40岁401例,占61.8%。伤情分布:2个受伤部位481例,3个以上受伤部位168例;颅脑伤为主318例,胸伤为主67例,腹伤为主31例,四肢、骨盆、脊柱伤233例,合并烧伤烫伤9例,见表1。 表1 本组患者一般资料 略 1.2 治疗方法 1.2.1 早期救治 接诊后应首先了解外伤史(时间、部位、伤后表现和初步处理,有无饮酒及使用药物史、关系到有无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等情况),查看呼吸、瞳孔及伤部情况,了解血压、脉搏及胸腹腔情况,确保呼吸道的通畅,清除呼吸道异物,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予中流量吸氧,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晶体液扩容抗休克并做交叉配血,尽快补充血红细胞悬液、血浆等胶体液,留置尿管观察尿量、颜色监测生命体征及对治疗的反应。同时对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予止血、包扎、简单固定,以利于搬运 [1,2] 。本组649例患者中161例是我院医护人员出救护车现场急救后直接接入住院病房或手术室救治,488例120急救中心送入急诊科。 1.2.2 生命体征平稳后的系统治疗 (1)抗休克治疗:实质上还属于早期救治。严重多发伤性休克,补充血容量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可在半小时内输入1000~2000ml液体,包括平衡液、代血浆和右旋糖酐,为防止发生间质水肿,可输入血、血浆和白蛋白,而在有活跃出血情况下,延迟液体复苏优于即时液体复苏,高渗溶液使用时,注意会增高血压加重出血,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注意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可能造成心肺负担过重而致肺水肿心功能不全。(2)各器官系统损伤处理原则:318例颅脑伤中,开放伤和内开放伤无脑挫伤97例予非手术治疗,32例合并颅内血肿或脑挫伤予手术治疗,189例分别是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均行手术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是治疗的关键 [3,4] ;67例胸伤中61例单侧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术,4例双侧血气胸行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2例因出血量大行开胸探查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改善呼吸功能,确保有效血气交换是原则 [5~7] ;31例腹伤中19例脾破裂18例行脾切除术,1例行非手术治疗,7例肝破裂5例手术修补加引流术,2例非手术治疗;5例分别是肠系膜破裂,小肠破裂,结肠破裂,后腹膜血肿行手术修补及非手术治疗,腹部实质性脏器的损伤手术原则是切除或修补,在儿童的脾破裂中,尽可能采用非手术方法治疗,因为脾脏在儿童体内是一个重要的免疫器官 [8~11] ;233例四肢、骨盆、脊柱伤根据有无合并血管、神经或内脏器官损伤分别急诊或近期手术、非手术治疗 [9,10,12] 。(3)创伤的再审定:在各种严密的监护下,为防止遗漏诊断、伤情的动态观察、还应反复检查伤员的伤情,以便及时诊治,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8] 。(4)严重多发伤的营养问题:在创伤后机体发生了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呈现高代谢,蛋白分解大于合成,机体呈负氮平衡,无足够的能量、氮源和其它营养物质,来修复创伤,此时的营养支持,实际上是治疗的一部分。我们在对营养支持的要求上兼顾热量、蛋白质、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等多方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5)严重多发伤的预防感染问题: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特别是开放性或内开放性创伤患者原则上早期大剂量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创口有严重污染者要作创面分泌物培养加药敏,开放性创口还要在24h内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6)并发MODS问题:在治疗的同时注意兼顾各器官功能的复苏和营养,尤其是心肺复苏后患者特别要注意内环境的平衡,防止重要脏器功能的损害,创伤脏器是首要支持的对象,呼吸循环及肾功能是老龄患者易发生紊乱、衰退和衰竭的器官要特别关注。(7)严重多发伤的手术治疗问题:多发伤的病情严重,发病机制错综复杂,病变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如及时手术可阻断恶性循环,使患者摆脱危重状态;若处理不当,手术能加重病情,因此,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甚为重要,及时掌握手术时机,合理安排手术先后顺序,一般按抢救、急诊和择期手术顺序进行,先颅脑、后胸腹、最后四肢脊柱;先无菌、后有菌;有时也可急诊手术与择期手术同时进行 [5,15] ,其优点为免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减少术后牵引和卧床的并发症,减轻伤痛,方便术后护理,便于早期功能锻炼,减少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本组649例患者中136例是当日手术,513例是第2~10天择期手术。 2 结果 本组649例中死亡2例(不含院前死亡),其余满意 出院。 3 讨论 多发性创伤指在同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加速撞伤、挤压伤、碾挫伤、减速伤)下,使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其中有一处是危及生命的或合并休克。 因此,凡具有以下2条或2条以上的均可诊断多发性创伤。 (1)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颅内血肿、脑挫伤或裂伤、颌面部骨折。(2)颈部损伤:大血管损伤或颈椎损伤。(3)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心、肺、气管、纵隔、横隔和大血管损伤。(4)腹部损伤:腹腔内实质、空腔脏器损伤、出血、后腹膜血肿。(5)脊柱骨折伴有神经损伤。(6)骨盆骨折伴有休克。(7)上肢长骨干、肩胛骨骨折。(8)下肢长骨干骨折。(9)四肢广泛撕脱伤。(10)泌尿、生殖系损伤:肾、膀胱、子宫、尿道、阴道破裂。如合并烧伤和烫伤等因素则称为复合伤。其临床特点是:(1)暴力大,伤情严重;处理复杂,常易顾此失彼;(2)多脏器损伤多见;(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4)颅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5)开放骨折多见;(6)并发症多,致残、死亡率高。(7)涉及多部位、多脏器的多发性创伤,部分合并烧伤等复合伤 [14,15] ,专科医生知识面狭窄,在诊治中常由于过多的会诊延误抢救时间,也容易发生推诿。 总结我院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救治疗的经验有:(1)保证早期到达,早期及时救治,做到警医联动、医护同步;平时即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一项重要保证。急症科在接到交通事故急救报警时立即报医务科并在医务科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参加急救,尤其是夜间、节假日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我院急救医护人员都经过系统的急救训练,既有专科之能,又是通科之才,特别是对如严重休克、严重血气胸等需立即急救且禁止搬动的患者现场实施与院内同等的抢救,对气管插管困难者现场实施气管切开术,保证了高水平救治的实施,实现了将院内急救搬到院前,提高了整体救治水平。(2)将院内急救进一步延伸到院前,特别是对特危重患者实现了医院搬到现场,最大努力维持了病人的基础生命,提高了整体救治率。(3)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高质量的实施院前急救,对出车时的各种数据(如出车时间、患者的体征、急救措施、疗效等)填表汇报、交班、存档,总结有无不足之处。促使急救水平提高,达到与国际接轨并从法律的角度做好自我完善、自我保护。(4)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做好早期发现潜在危险情况,早期治疗,防止误诊、漏诊的发生。(5)提高了救护车急救设备的使用率,同时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收。(6)提高了急救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急救队伍。 道路交通论文:强化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里程迅猛增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道路普遍存在路面狭窄、弯多,基础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线不全等问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呈现上升的态势。 交巡警中队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警力不足、国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已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强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建设,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道路,是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民警的执法水平,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辖区治安、刑事案件侦破和民事调解等方面职能,派出所民警对交通管理工作接触不多,管理技能欠缺。所以,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交巡警的执法业务培训,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提高警务室民警的交通管理水平。一是集中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系统培训学习,使每名交巡警具备基本的交通管理法律常识和技能。二是岗位实践。主要采取跟班执勤的方式,选择经验丰富的交巡警带班执勤,让警务室交巡警在“学中干、干中学”,迅速积累执勤、办案经验。三是难点剖析。针对办理使用伪造证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需要以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由于材料要求高,我们组织专题培训,避免出现“错案”。四是加强考评。对警务室交巡警执法办案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析和整改。 二、掌握辖区道路、驾驶人基本情况,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基础 依照警务室建设要求,我们重点从基础工作入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安全隐患、道路状况、安全设施、事故情况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建好台帐,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规律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一是摸清“五小”车底数。组织交通警务室民警主动深入辖区乡镇社区、村组进行调查,掌握辖区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做到车车见底、人人见底。二是抓住“三种重点车型”和“三类重点对象”。即专业运输车、校车、摩托车“三种重点车型”,驾驶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各交通警务室积极联系辖区交巡警中队,会同安监、交通、农林、水利等部门,从“镇村道路、新建道路”入手,认真排查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并按“一患一档”要求,健全台帐,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三、加强指导和引导,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关键 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能否紧贴全局工作,有效形成对辖区县乡道路的管控,确实起到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交巡警大队的指导和引导是关键。我们大队在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带领警务室民警在全市道路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创卫专项整治”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等活动。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指导和引导。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将“进农村”置于“五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丰富内容、形式和手段,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在社区警务、村务公开栏上逐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二是强化道路秩序整治。坚持以治黑点、抓乱点、堵盲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镇村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强化路面治安防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治安特点,各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进一步强化勤务考核,完善联勤制度,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在抓好交通管理的同时,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手,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治安整治行动。 四、硬件设施到位,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保障 结合各个派出所的实际,在各派出所办公区域单独开辟1至2间办公用房作为交通警务室,设立接待交通违法群众的专用窗口,为警务室民警配备办公室,安装与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连接的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警务室内相关工作职责上墙,办事程序、接处警和联系电话、交通警察和协管员名单等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部分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已配备了专用交通执勤警车、锥形桶、照明灯、照相机、标志牌等装备。 五、依靠政府形成合力,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根本 派出所作为各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易与政府沟通的优势。交通警务室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建立起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才能有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交通警务室应当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构建“齐抓共管”交通安全责任网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镇)、村层层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抓交通事故的安全防范,确保任务指标细化到 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位领导,责任细化到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每个人。加快以政府为主导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论文: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量急剧增长,人流、物流、车流密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研究如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服务,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怎样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下面,笔者结合隆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浅谈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几点看法: 一、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面临的五个问题 隆安县目前常住人口将近40万人,散居在10个乡镇,全县道路里程总长1124公里,机动车保有量40921辆,驾驶人44950人,在编交通民警24人。近年来,隆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转变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得到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在道路交通管理和为经济社会服务方面还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主要是: (一)部分民警在交通管理中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方法、手段、形式还停留在旧模式中。 (二)道路交通面广,警力不足无法管控到位。 (三)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仍然薄弱,县乡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四)交通管理设施装备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五)交通管理的理念、水平和手段亟需提高。 二、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应实现五个转变 (一)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部门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点必须改变。要教育引导民警尤其是领导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实现全能型管理向有限型管理的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权限让渡与缩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要把该管的、必须管的管好,自觉放弃那些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也管不好的事情,干好份内业务。 (三)实现封闭型管理向公开型管理的转变。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因此,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司法审查和监督,充分体现执法的公开、严肃和公正。 (四)实现审批型向长效机制型转变。在日常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等交通管理工作中,经常有一些人为的审批权力,要把这些审批项目纳入依法办理的范围,把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改革审批的方向,要依法设定审批项目,减少审批行政权限,加强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使其遵循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逐渐实现审批型向长效型机制转变。 (五)实现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靠经验、凭感觉管理的做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今后,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手段,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 三、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大城市的管理经验,依法严管是制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严管,才能维护交通法律、法规的尊严,才能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开展的各种交通管理整治活动实践证明,通过依法严管,形成依法严管的态势,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就会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就会普遍提高,交通秩序就会明显好转。 (二)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近几年来,我们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加强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探索出了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包保责任制、车辆检验倒查制、防止客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检查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一点,交警部门要长抓不懈,形成一种机制。 (三)要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手段,提高城乡居民现代交通法制意识。由于本县受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农村群众占较大比例,特别是农民群众出行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习惯。因此,加强现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治本之策。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四)要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奖惩分明。交警部门要明确各个岗位、各个民警的职责,真正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中队,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律进行倒查,凡是因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考试、办证、车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视而不管,放任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坚持交通管理走社会化之路。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交警唱独台戏是做不好的。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必须在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才是根本之路。下一步,我们要紧紧依靠已经建立起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把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社会人组织起来建立交通安全组织,制订具体工作运行制度及措施,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各项工作,为建党90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论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注重以人为本之探析 摘要:以人为本是调动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深入剖析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及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而不是保护违法者,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的原则及方法。 主题词:以人为本实践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施行一年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正确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是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中“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以人为本”不能理解为,就是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主体是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正因为,某些媒体过多地宣传“以人为本”就是保护弱势群体——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众所周知,道路交通管中的三大矛盾,就是人、车、路,三大矛盾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这个人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以人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内实现的,绝不能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谈“以人为本”,必须严格遵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绝对不是保护违法者。只要法律赋予他一定的路权,他就可以在自己所享有权利的路上,依法行(走)驶,并且要求其他交通参与者,承担不得妨碍其安全行(走)驶的义务,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不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行(走)驶的义务。只有惩罚侵权(侵犯路权)肇事的违法者,才能保护守法者,只有这样做了,就可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以守法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谈不上什么“以人为本”。换句话说:违法者没有资格谈什么以人为本。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而去闯信号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发生事故,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谈“以人为本”呢?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与机动车抢道,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牵行,闯信号灯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违法者也配谈“以人为本”吗?那么,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守法的前提下,依法行车(含非机动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才能确保出行安全,才能保护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行其道是确保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决定因素 1、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原则是道路交通通行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保障交通参与主体有序通行的重要原则。各行其道的原理是通过划道确定不同交通参与主体,不同空间上的法定路权而实现的。 2、变更车道 在道路上,同一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必然存在变更车道的问题。主要是进入导向车道前的变更车道,超车、调头、转弯、停车而变更(借道)车道,具体地说:机动车在左侧快速车道上行驶,减速行驶后,转换(变更)到右侧车道或者右侧车道上的机动车为了超车、变更到左侧车道(借道)超车等。 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必然会对将要驶入的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产生影响。根据分道行驶的机动车,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有路权优先的原则(优先通行权),将安全义务赋予变更车道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合理的。 3、借道 通常情况下,借道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转弯、会车、超车、调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都属于借道。 比如:驾驶小轿车从家(或单位)出发,首先出大门要借人行道(大门前的横断路面,绝不是车行道,更不是单位出入通道,而是人行道的延续),非机动车道,转弯进入慢速车道,最后进入快速车道的整个过程都是借道过程。那么,返回同样有个借道过程。只要机动车一发动,开始行驶都必然存在借道,借道必须让本道内的交通参与者优先通行,借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绝不能与在本道内正常通行交通参与者抢道,抢道必然肇事。 4、行人横过车行道必须遵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该条的核心是:行人横过车行道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确认到什么程度?才算确认安全呢?确认到我此次横过车行道,不会与车辆发生遭遇,换句话说,不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判断为准。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车行道,首先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过,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或黄灯闪烁的路口,首先应选择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其次选择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没有标线的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直线通过。同时还应遵守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当你准备迈第一步前,必须先看左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出第一步向前行走,当走到道路中间时,停下脚步看右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继续向前行走,确保安全通过车行道; 第二条原则:横过车行道不得斜穿或猛跑,只有垂直通过最安全;斜穿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和时间,影响行人在车行道内观察往来车辆的视野。行人猛跑会使机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能迅速作出判断,采取正确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也会使猛跑的行人,在左右来往车辆的挟持中,由于猛跑时产生的贯性作用下,该停而停不住,造成与机动车相碰撞,而造成伤害; 第三条原则:不要闯信号灯(闯红灯、抢闪烁的绿灯及注意黄灯闪烁的危险路口)、机动车临近时不许横穿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机动车临近时,绝对不要横过机动车道)。红灯亮时或相反方向的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得横过机动车道;黄灯闪烁的路口是一个危险的警告路口,提示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注意,都要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遵守信号灯,按信号灯指示通过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证。在机动车临近横过机动车道是最危险的,因为机动车在不同的速度下,有着不同的制动距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是,行人若在机动车的制动距离内突然横穿(机动车在不同的时速、不同的路面上行驶,有不同的制动安全距离。干柏油路面:20公里时速制动安全距离为4.11米;25公里为6.41米;30公里为9.24米;35公里为12.25米;40公里为16.48米;45公里为20.8米;50公里为25.68米。干水泥路面: 20公里为3.54米;25公里为5.52米;30公里为7.84米;35公里为10.83米;45公里为14.15米;50公里为17.91米。),机动车驾驶人必然会猝不及防,即使采取了正确的避让措施,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在道路上同向,不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与行人之间存在视线盲区(比如在紧邻右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现行人闯红灯,必然停车避让,但是在紧邻左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就看不到该行人闯红灯,因此,该车正常通过路口,当他发现行人,采取制动措施已不及,造成与该行人相碰撞,致行人死亡,该行人虽然侥幸躲过第一个直行导向车道上的车辆,但躲不过第二个直行导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若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他极易发生事故。“以人为本”绝不能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交给其他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必须坚持做到以上三条原则,才能确保安全通过机动车道。 在此,举一个案例,鼓楼辖区的古田路与古田支路口,南北方向绿灯的亮灯时间为23秒,东西方向的绿灯亮灯时间为45秒。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由南往北横过古田路,当行至该路口的北侧机动车道(中间车道)与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公交车相碰撞,致老人死亡。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实该公交车是距前车50米距离(前车在停车线遇红灯,当绿灯亮时起步往前行驶通过该路口),当该公交车发现行人时,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距离16.1米,通过采集到的目击证人,前车驾驶员的证人证言,肇事驾驶员的供述,红绿灯亮时间,对老人的步幅,步速的分析(军人正步的步幅为75CM,步速每分钟为119步),老人的步幅,步速分别按50CM、120步计算,按每秒走二步(每秒走1米)测算,从南侧的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边缘至肇事点为25米,老人从南侧行走至与公交车肇事点,从理论上测算需行走25秒(25米),而肇事车距离前方车辆50米(且刚遇放行信号灯通过路口)的车距测算,可以确认该公交车方向为绿灯,这就可以确认老人为闯红灯横穿古田路。从公交车驾驶员所驾车辆的制动距离看,说明驾驶员已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老人横穿至道路中间,如果有观察右侧有否机动车、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走,或者听到机动车的制动声音,停住脚步的话,就不会发生该起亡人交通事故。因此,“以人为本”,绝不是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寄托给机动车驾驶员,而是教育行路人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非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七十一条都明确规范了非机动车如何行驶、载物及非机动车的定义。 具体地讲: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按顺时针方向,按道依次通过路口,不得逆向通过。比如由东往南左转弯,必须等东西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北侧通过路口,通过路口后,有导流岛的路口应当在导流岛或路口等待,当南北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西侧通过该路口,才能确保您的安全(非机动车左转弯要经过二次信号灯)。如果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下车推行,与行人一样的待遇通过车行道,这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更加严格。目的是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含横过机动车道)的安全,用法律的形式规范这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那么,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是否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请看事实。有一部分人,驾驶残疾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优其是凌晨和夜间随处可见。当发生事故、问其为什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回答的也很到位:“机动车道宽,没有车”难道这个时段非机动车道就会挤吗?绝对不是的,这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等于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法律,认为违反《刑法》才算违法,难道违反《安全法》就不是违法吗?任何法律都是全天候的,绝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管上、下班前、后的时段,而是全天候的。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治国,依法治路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做起来就难了,难就难在对行人(比如翻越道路隔离护栏、闯红灯;晨练在机动车车道上纵向跑步等)管理、处罚上,这是每个城市普遍存在的难题。 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交通参与主体必须时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以人为本”应体现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的生命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义务,不论是公立或私立医疗机构,赢利或非羸利医疗机构,均应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避免因抢救治疗不及时,或者因收治手续繁杂冗长延误最佳抢救治疗时机;或者因当事人不能缴纳抢救治疗费,而拒绝或者放弃抢救治疗等加重伤害后果或者导致其死亡。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一年多,这三家机构如何运作呢?目前全国找不到一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根本不履行职责,客观地说,只有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曾在该法施行几天后,就针对这一严酷的事实,写了《不要让伤者流血又流泪》的一文并在“人、车、路”刊物上发表。这种让伤者流了血又流泪的事实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该法的七十六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强者:机动车驾驶人例为强者)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与机动车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挂钩,换句话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不影响弱者(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理赔偿请求。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人体伤害原法规规定11个项目,新法增加到13个项目。特别是扶养费的对象,其中不满16周岁,扶养到16周岁,改为不满18周岁,扶养到18周岁;死亡补偿费改为死亡赔偿金并从标准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从10年改为20年,从上年度的平均生活费改为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即:20__年4月30日前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10年×6632元 4500元(丧葬费)=70820元;20__年5月1日之后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20年×9189元 6635元(丧葬费)=190615元。从死亡赔偿金额的提高幅度可以看出新法比原法规更合理。当然人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是无价的,只是从另一个层面说明新法是对“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很多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有承担道路交通事 故责任的不理解,特别是主要以上责任更不理解,这对执法者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办案原则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而个别不懂安全法、不懂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上司,其瞎指挥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释等达30多部,有些规定是很具体的,如:有责任的当事人100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一方没责任,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乘车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还要依法承担无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等,处理中应全面衡量,力求做到合法、客观、公正。 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以照顾弱势群体,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或某些压力,政治因素,而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强加给强者机动车驾驶员,这样做就违背了“在法律面前从人平等”的立法宗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处罚违法者,就是从根本上净化、治理道路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参与主体的法制观念,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行成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灭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私产财和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不能一讲“以人为本”就不依法治路,不处罚违法者,以人性化为由,放任对违法者的教育处罚,必将造成交通混乱,会对交通参与者带来更大的伤害;不能一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就不讲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的目的是教育交通参与者守法,不能以罚代处,如果以罚代处就违背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处理好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死亡事故的善后理赔工作,必须依法坚持无过错赔偿的法律规定,因为,人死了不能复生,钱是可以挣来的,尽量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给死者家属一些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安慰死者家属。只要我们坚持“立警为公,依法行政”,就能正确、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可以教育当事人或死者家属,加深他们对安全法的理解和自觉遵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因此,正确理解、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搞好道路交通管理、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的根本保证。 四、思考 1、媒体应全面、客观报道安全法。 由于某些媒体为追求宣传上的社会效应,弄得使人哭笑不得。比如,东北某省提出10多种情况,主张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相碰撞,“撞了白撞”,一时间,被一些媒体大力宣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夕和施行后的初期,又大篇幅地报道“以人为本”,机动车撞了人,就得“撞了全赔”。并例举了北京法院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判决案例。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和“撞了全赔”都是错误的,为什么说这两种提法和实践都是错误的呢?一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闯红灯,或者在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安全制动距离之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算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责任,这个没有责任,是指没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民事赔偿责任.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四十四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123条规定,具体运用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处理上,当时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此,怎么能说“撞了白撞”。二是“撞了全赔”也是错误的。如果机动车一方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相碰,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要“撞了全赔”?那么,就以鼓楼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为例: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测算出的经济赔偿都在23万至30万之间,或者更高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一位工薪阶层的人,购买一辆经济型轿车,发生了一起死亡一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他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因投保车驾驶人没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不理赔的,这位当事人能赔得起吗?符合中国的国情吗?符合“轿车进入百姓家庭”的国家政策吗?如果象北京20__年的那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判决的案例,谁敢购买汽车。如果没有人敢购买汽车,汽车生产厂不就倒闭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撞了全赔”的审判实践,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北京的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判决是错误的。所以,后来媒体又报道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官司好打、赔钱难”。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到“撞了全赔”都是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法则,有一定的度。那么,怎么掌握比较合理呢?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最多只能承担受害人(包括伤者,但不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总的赔偿金额的10-20的民事赔偿责任。80以上应由受害人自理,所以,自己酿成的这粒苦果,理应由他(她)自己吞下去。 2、生命诚可贵,自己要珍惜。 在残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多少家庭遭到不辛而家破人亡。当然死者死了,一了百了,没有眼泪,没有嘱托,更没有遗言,只有无言的怨恨。而活着的亲人为死者伤心、流泪、心在流血。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践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除了个别意外、机械事故外,95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前段有领导问:“是机动车不让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事故多呢?还是行人、骑自行车人不让机动车的事故多呢?”客观、准确的回答,应当是双方都不让,双方都是抱着侥幸心里,认为对方会让,结果双方都不让才肇事。只要有一方认真观察路面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路口,就不会肇事。实践证明违法行为是肇事的根源,肇事是违法行为的结果。因此,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依法行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 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绝不是危言耸听,笔者自1996年11月到鼓楼大队工作,统计过1996年全年的死亡人数为26人,死在人行横道线上的25人,占死亡人数的96.15,因而觉得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只要把人行横道线上的死亡人数降下来,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亡人事故的发生,真正还这条“斑马线”是条“生命线”。只要交通参与者(行人通过车行道做到以上讲的三条原则;机动车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的措施)都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线”或路口,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整顿交通秩序,应当从“路口”、“人行横道线”作为重点,只有整顿好闹市区横道线上的道路交通秩序,才能把亡人事故降下来。 4、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①交通事故中的死者,永远都开不了口。肇事驾驶员讲:“我是绿灯,对方闯红灯”的供述。经过计算亮灯时间和该肇事车,当时在道路上的位置测算,确实可以确认骑电动自行车人为闯红灯,但是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路口探头记录,换句话说没有证据印证肇事驾驶人说的:“对方闯红灯”,那么,此类事故就不能认定谁的过错,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人身损害赔偿由当事人(或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②跨压双实线、单实线(逆向)行驶,抢道转弯,导向车道变更,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的车,借道不让本车道的非机动车、人行道的行人都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③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控制路口,或者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与机动车相碰,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④行人未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的路口,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碰,双方应负同等责任。人行横道不等于人行道,还属于车行道,只不过在路口或一定的路段划出人行横道线,行人或非机动驾驶人必须下车牵行非机动车,在划出的横向空间通过,通过前必须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步通过。由此说明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与机动车相碰的事故,行人是有责任的。 5、用生命代价形成的法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这就比旧的法规更严格,是从无数生命的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突然转弯,会使机动车猝不及防,肇事的概率高,所以,规定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必须坚决无条件贯彻执行,才是对生命安全负责。 总之,“以人为本”不是专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不能把机动车驾驶人排除在“人”的范畴之外。执法者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整顿治理好辖区的道路交通环境,使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没有违法行为,没有道路交通肇事,努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无事故的辖区道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为保护辖区道路所有的交通参与主体的人身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免除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而言(以下如未作特别说明,机动车辆责任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特指此种情形下的责任),其责任承担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就算是依据现在各国的法律规定,也并不一定都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但是,即使那些仍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由于“过失在这里发挥的作用实际上要比其他地区严格得多,以至于在很多情形下继续把它称作过失责任已过于做作了”。[1]尽管把机动车辆责任仍以过错责任来确定是否必须承担责任,但由于附加更多条件进行限制,仍然可以达到严格责任的效果,再加上以相应的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保障,对受害人同样也能予以充分而迅速的保护,大概也可以称之为“殊途同归”吧!不过现在许多国家把机动车辆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如德国、意大利等国[2],对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3]其实我国早在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就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辆而产生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其实早已适用无过失责任。但中国历来就有行政机构超越立法权限的“传统”,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就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该办法第19条还明确以“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作用来确定责任承担的大小或多少,把是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予区分,颇为混乱。该办法第44条还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所以有人依据该办法来认为我国此前处理交通事故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而且是推定过错,还说“如果加害人一方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自己举证证明。能够证明的,可以免责,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责任。”[4]尽管对该法规的理解没有错误,但却未能深入研究其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难免出现错误。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对机动车辆责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权与生命权的理解与尊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必须采用无过失责任来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保护,这些进步法学理论也反映到我国的立法中来。20__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就确立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无过失责任,顺应历史和世界的发展要求与方向。本文就试图对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事件(或称为“交通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都不是当然的免责事由。在免责事由方面,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免责条件与日本有些不同: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而依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的规定,免责需要三个要件,分别为:被告证明自己及驾驶者已尽相当注意、车辆不存在构造缺陷和机能障碍、受害人或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5]。从免责条件上的不同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比较严格的。 二、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同,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理论上也不应由该法来规定赔偿义务人),因此只能按照20__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予以确定。除履行职务者外,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已无异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即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保有者的责任,我国法学理论界尚无深入而详细的研究,由于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限于本文的篇幅,我准备另外行文探讨,在此仅粗浅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国务院的这一行政规章尽管已经越权,但却是以前处理交通事故至高无上的规则,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及法院无不遵从,但其规定却并不一定符合法学理论。例如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尽管明确了此种情形下责任的承担者,但并未指明其法理依据,有等深入研究。又如对于车辆买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1999年11月28 日做出的《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的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机动车的买卖“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发生事故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此若有异议,可告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无权来确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意义。又如在借用车辆、挂靠车辆(包括强制挂靠、自愿挂靠)、擅自使用他人车辆等情况下,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也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在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赔偿权利人必须把这些共同侵权人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未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必须追加共同侵权人参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可遗漏共同被告。而且,共同侵权人之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但对受害人却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更加符合侵权法理论,也从实际上加强了对受害人的保护。而此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事故时,人民法院一般都直接判决由各个共同侵权人各自对受害人承担具有明确比例及数额的赔偿责任,若其中一个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实际上使得赔偿权利人根本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并不符合侵权法理论,该条第1款第(一)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我认为这种分担责任的方式在某种情形下是错误的(最低也是引人误解的)。因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损害不仅包括双方机动车上的人、财物,也会使事故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那么按照侵权法的理论,其二者都必须共同对该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对第三人赔偿后才能按照其过错程度来确定分担责任。也许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也有此意思,但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语句表述给人的理解就是先予以确定分担或者是直接分担责任,实为不妥,倒不如人身损害解释第3条的规定那么明确。对于交通安全法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注意。尽管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认为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我认为,关于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的确需要法学理论界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这不仅是审判实践的需要,更是法学理论研究的责任。 三、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问题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无过失责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31条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过失相抵也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之一,截止到目前,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过失相抵的后果就是使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责任,实际上混淆了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的概念和关系。在侵权法的过错责任中,受害人自己具有过错(有人称为混合过错)时可能会影响到侵权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影响到承担责任的多少问题;但在无过失责任中,过失相抵作为当事人具有过错的法律后果,只能使侵权人减轻赔偿损失的数额,也就是说解决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的一些法律用语中并未严格区分,所以极容易引人误解,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此句中的“责任”一词,立法者的意图很明显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一方的赔偿数额或赔偿责任而已,绝不是涉及到归责方面。例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划分方法,而且由于该办法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把责任的划分与认定也作为确定赔偿比例或数额的依据,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归责原则所决定的是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而过失相抵所解决是减轻赔偿及其多少的问题,其适用范围与作用是不同的。在采用无过失责任及严格责任的归责方式时,受害人的过错并不一定是侵权人免除责任的依据[6],而只能是在确定赔偿具体损失数额时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损失。不论是交通警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很多情况下都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是否有“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甚至是根本)依据,并由此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及数额,这完全混淆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违章行为”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是错误的,如该办法第17条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在适用无过失责任时,除了法定免责事由外,不论其行为是否违章,都应承担责任,况且在实践中也有当事人各方都无违章行为但仍然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呢?!而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以“过错”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失为一种进步。至于其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无过失责任作为归责原则,根本不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具有过错从而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从反面规定可以减轻赔偿范围与数额的方法,完全摒弃了“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无疑更加符合法学理论与客观事实。 由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并非归责原则中的责任,而指的是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从而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数额或赔偿比例。所以我认为以防止引起误解,似乎应当修改这一表述方式。也许是受此影响,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也明确了责任确定的具体方法。例如该条第(三)项规定:“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这里的“无责任”是什么意思?似乎是“无须承担责任”,指的责任承担方面。但从无过失责任来讲,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乃侵权法的一般常识及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岂能让这公安部的这一规章来予以否定?!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该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中。以上所举条例及规章因未明确说明这里的“责任”指的是确定责任时的归责原则还是确定赔偿范围时适用过失相抵的依据,容易引人误解。更为担忧的是,如果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是以交通事 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来确定是否理赔以及计算免赔率,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承担赔偿责任后,岂不是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所以,我建议公安部应当对此条规定进行修改,使其更加明确与正确。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对于决定侵权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此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缺少这种过失相抵的详细而具体的标准,法官的随意性很大。在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如果是被公安交通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法庭就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其50的损失,很简单。而如果是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则一般都为赔偿70、80甚至90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时一般都为赔偿40或30的损失,很少有其他比例,且一般都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较多损失。至于法庭为何让机动车一方赔偿所确定的比例或数额的损失,则语焉不详,判决结果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难免会出现司法不公平的现象。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似乎可以借鉴日本的作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过失相抵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过失相抵的比例基准或标准,不仅使得基本相同案件得到基本相同的裁判结果,体现司法公正,也能提高审判效率,而且也能使得机动车一方知道为什么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让受害人知道为什么要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及对交通规章的遵守。 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只有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何谓“重大过失”?此司法解释未予以指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所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是否属于“重大过失”?不无疑问。而且是否“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的权力在于法官,也就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在确定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时,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这一明确规定,不适用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适用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7]按照邹海林先生的介绍,汽车责任强制保险分为相对强制保险和绝对强制保险两种类型[8]。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这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这也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何为“第三者”,交通安全法并未明确规定,不论汽车驾驶人是受雇于机动车所有人还是借用人等等,由于一般都把他看作被保险人或其一方,因此通常都不视其为第三者,当然也就无法得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护。至于交通事故车辆上的乘座人员是否为第三者,不无争议。例如在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就明确规定“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__版)》条款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都把第三者定义为被保险车辆上面的财产及人员以外的财产及人员。但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意图上看,我认为把他们也都作为第三者更为妥当。而且我认为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上的乘座人员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家属,也应予以相应的保险赔偿。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较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却并未能得到保护,在现行商业或强制保险中由于保险公司都拒绝给予车上人员责任险较高的赔偿限额,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或死亡时,往往无法得到充分的救治,看来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保护也应当引起各部门的重视。 作为强制性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也受到了一些媒体的关注与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不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具有过错,如果其受到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时,都必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社会公众与舆论普遍担心的是可能会诱发居心不良者的道德危机,甚至也会有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章的可能。尽管我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目前似不足虑,因为毕竟更多的人是珍惜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会因为想得到这一保险的保障(并非给予货币实物等形式的赔偿给付)而置生命于不顾。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很主要的问题是,应当尽快建立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后,不仅增加了赔偿的范围以及明显提高了赔偿的标准及数额,而且有些赔偿项目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一定时期内都无法予以保险赔偿,这无疑使得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额外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负担。我认为,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应照顾到社会、保险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受害人各方面的权利,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赔偿范围与赔偿标准,并且最好能建立起最高赔偿限额制度,以免产生消极作用。所以我认为国务院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在制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时予以明确规定,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另外制订出一个新的司法解释,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以更加符合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特殊要求。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 尽管有些同志曾经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提出过不同的看法甚至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似乎不屑一顾,鲜有论及,可是存在的问题却并非那么简单。最早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法规仍然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还专列一章共6条来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责任的确定及责任的重新认定等问题。我认为,不论是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来看待应该没有异议,但从此前学者的争论及司法实践来看,却并非如此。其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被申请重新认定,所以有的学者把其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复议了。但我认为尽管对证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毕竟在程序上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二是随着近几年来学者们的论述,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作一种行政行为,有些学者从交通警察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职责出发,认为其行为当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根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生的行政处罚的紧密关系(甚至称之为因果关系)来论述,也认为其应当受到法院的审查;还有学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属于一种行政认定行为,所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也是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9]而且,近年来有些地方法院也陆续受理了一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也已受理并作出了相应的裁判,并未否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我认为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正确,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其只能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倒有点像英美证据法中的“专家证据”。这些学者们之所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作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很可能是受到以下二个方面的误解:其一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了交通警察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对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由此推断其行为应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二是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或义务,因为交通警察机关将会依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也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尽管只有一份,但却起着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便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起着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作用。也就是说,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三种不同责任领域的证据,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第一,这三种类型的诉讼中,其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明的目的、证据的要求、证明的标准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同和差异,尽管很多证据可以同时作为这三种程序的证据使用,但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不伦不类的东西”(笔者绝无贬义,只是暂且无法将其合适称呼而已),怎么能让其当然成为认定事实与承担责任的依据?如果真是这样,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事实上此前以及现在的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实如此,只要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判决,这样多容易啊。其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但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责任承担依据及刑事责任的依据却与证据法基本理论不符,因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经过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交通警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明确地说,交通警察机关根本就没有权利来作出这两个方面的认定。其三,我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行政机关越权行政行为太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本身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公然违反,还有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赔偿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限于本文内容,此处不予详述),且也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所以仅仅依据国务院有这样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来论证其具有可诉性,理由并不充分。那么,对于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又是如何呢?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名称有了变化,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变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删掉了“责任”二字。其二是也要载明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还是要对其责任进行认定。笔者认为,这也许反应了立法者的无奈:既欲让公安机关淡化甚至退出对事故责任确定方面的涉及,但却又不得不做如此规定,也许是对目前我国法院没有建立一套完整、具体、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吧。值得一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而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制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再规定重新认定程序,也反映了公安机关职能的转变与重新定位。所以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够被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10]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外,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还依据事故的种类分别出具两份名称不同的认定书: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内容与格式有些不同。我认为,尽管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适用不同的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并根据两种程序的不同特点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不能对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只写明为“事故认定书”,以免引起误解——难道依据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 六、交通事故的调解与诉讼 鉴于我国目前并未建立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庭,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都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尽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非什么疑难复杂案件,但我通过在广东省内各地法院及部分外省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法官对交通事故的审理并不娴熟,更谈不上精通。面对日益增长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都把这些案件全部交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必将大幅增加法院的负担,目前似乎并不现实。况且有些人身及财产损失较小的案件,当事人也都有尽快处理的愿望,因此保留公安机关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的做法,尽管会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毕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由于我国目前并未明确规定一部专门规范调解的法律,有关公民之间争议的调解的相关规定也散见于一些实体法及程序法中,并不系统、完整。目前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主要问题是赔偿是否公正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过失相抵的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等方面。至于在条件成熟时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公安机关的调解职能,似乎更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七、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问题 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是各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经常使用的三种方式。但我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很有必要进行讨论。首先谈谈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并未规定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倒是各省地方法院及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必须缴纳这项保证金,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1条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责令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当事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时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在广东省各地几乎都可以看见不论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是只有财产损失,都会出现公安机关要求肇事车辆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否则就扣留车辆。我认为这个超越权限的规定尽管会对受害人提供一定的保障,以免诉讼前或诉讼时被告转移财产,以保护受害人 所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这个规定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作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有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尽管具有制订司法解释的权力,但其并未作出这样的规定,而且实施暂扣行为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最高法院也不可能会越权作出这样的规定。广东省的这一规定也超越了暂扣车辆的适用范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也就是说,暂扣车辆的适用条件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而不是其他任何条件或原因。其次,该条具体规定了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是“造成人身伤害”,而非死亡或其他,因为有些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并不存在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但还是被暂扣车辆。还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缴纳相当大数额的医疗费或事故责任保证金,在其无力缴纳时当然就暂扣机动车,实属不当。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由于采用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更是缺乏必须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理论与事实基础,所以,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制度应当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终止。否则,我认为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这一越权行为提出行政诉讼(包括此前的因强制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行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越权使用强制措施)。对于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由于交通安全法采用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尽管目前仍然未能建立与实施),所以自然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暂扣车辆”。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合法暂扣车辆,交通安全法第72条已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也就是说,只有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时,才可以扣留车辆,否则应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而且,扣留的时间也应有所限制,以免公安机关以这个法定条件为借口长期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按照以上的各项规定来计算,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限分别为10日、40日,也就是说最高不能超过40日。否则,我认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从要求机动车所有人预付医疗费、事故责任保证金,直至暂扣车辆,我们不难发现不仅发现屡见不鲜的行政越权现象,也发现了政府职能意识的转变。在以前(甚至是现在以及无法判断多长时间的将来),一些只能依靠司法部门来处理的事情我们总是想让行政机关来包揽,尽管对受害人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抹煞的作用,但也表现出了政府机构与司法机关职能不分甚至错位的现象,在实践中也损害了部分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就以暂扣车辆为例,在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后,由于种种原因(既有公安机关也有法院的原因)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判决,车辆暂扣有时长达一年多近两年,等到结案后申请执行,在拍卖车辆后赔偿受害人时,由于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车辆保管费用(如在广州就为每天20元),以及车辆的毁损(甚至有人为的毁损)及自然贬值,基本上没有多大数额,甚至有的车辆拍卖得到的款项还不够支付车辆保管费用。出现的这一情况,不知道当初制订这一规定的“立法者”作如何想?!还不如在暂扣车辆的时候就拍卖车辆,将其所得价款提存后以用作赔偿,对责任承担者及受害人都有利。而且,更不用说暂扣车辆后给机动车所有人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也影响了机动车所有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也标志着因考虑到民事赔偿而暂扣车辆时代的终结,也体现了公安机关职能的重新定位。从这个方面来说,此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八、对交通安全法的民事赔偿规定的评价与建议 对机动车辆责任采用无过失责任无疑是一种进步。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应当引起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确实太少,法学理论界也未能予以应有的关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部主要规定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似乎可以不做规定,而由民事法律及制订相应的特别法来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似乎更为妥当。例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确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无过失责任以及免责事由,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显得重复。立法者的意图大概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来明确(甚至是鲜明)的否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确定的过错责任吧!而且,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过失相抵的标准或基准,这并非法律所能解决的,也需要司法机关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以正确、公平的处理此类案件,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此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都是过失侵权,特别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时,应当赔偿的范围、标准及数额等相关制度有其特殊性,而目前不论是其他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还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都全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其中有些赔偿标准并不太合理(我也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该解释的赔偿范围与标准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的条款过于简单,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够深入,相关制度未能建立、完善与配合,都会影响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也难免会影响到交通事故各方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认为不论是从交通事故处理的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各种机制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应当说还是任重而道远。 道路交通论文: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困难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的本质就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大小的一种表达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而是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根据之一,只是侵权行为成立的一个条件。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笔者认为,虽然认定书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但认定书内容中必然包含责任划分的内容,它势必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认定书的实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立法者看来,认定书的提法比责任认定书的提法更规范更科学一些而已。 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二种主要不同论辩观点概说 一是鉴定结论说。认为认定书不是书证、不是证人证言、不是勘验检查笔录,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做出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最接近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因此,应把认定书明确定位为鉴定结论。其直接根据是:第一,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20__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复字[20__]1号)中阐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鉴定结论。”;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名称变更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只是用来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意思是说,虽然原来的责任认定书与现在的认定书性质是一样的,不过现在的提法更科学,不会使人产生行政确认的联想。理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实为申请复议)的规定。 认定书既属于鉴定结论就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二是行政确认说。认为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凡行政主体依法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都划归行政确认行为。公安机关对有关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认定、宣告的过程,在性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与特征。 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核定交通事故责任损失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报案必须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进行认定,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并可以就某个专门性问题委托其他专门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都是符合行政确认而完全不同于鉴定结论的特征。鉴定结论的作出主体是不特定的,它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是其它单位,而且越来越多的鉴定机构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中介组织。鉴定机构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有关部门指定。鉴定机构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后才开始鉴定。鉴定机构不能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 在承认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前提下,关于其行政可诉性问题又有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可诉行政行为是符合成熟性原则的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而认定书虽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即不是一个成熟的行政行为。它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或调解这一完整行政行为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中间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有终端行政行为才具有行政可诉性。第二种观点认为认定书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10日公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释〉〉同时列举了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种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书的行为不在上述6种行为之列。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文件,与〈〈解释〉〉精神违背,应当适用〈〈解释〉〉的规定。 三、对上述观点的粗浅评说 鉴定结论说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文件,还是公安部的批复都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解释〉〉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若下位阶规范与上位阶规范冲突或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上位阶规范。显然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认定书定位为证据,但这并不能得出认定书应当理解为鉴定结论的理由。因为这里证据的概念不同于证据学中的概念,不能把这里的证据非要往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上面套。笔者认为,这里的证据概念只是一个泛指概念,行政确认结论当然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的,但这种证据并不包涵在证据学中的常规证据种类中。如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证据概念也仅是表达同样的意思而已(当然这样的立法表述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其实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审计认定、工伤认定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而有关部门的规章早已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具有行政可诉性。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如审计署在《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并没有什么争议。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于20__年和20__年刊载了二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案例仍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性。 第五,把认定书视作鉴定结论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法院可以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结论。但认定书是由特定的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即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法院也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新作出认定,而只能根据法官的知识和素养对认定书作出判断,然后决定采纳还是不采纳。这样认定书一方面被当作鉴定结论,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又不享有鉴定结论前提下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同时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他们就只能寄希望于法官的明断。然事实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法官改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实例极为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官并不具备全面审查这种相关专业性极强的认定书的能力,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阶段常常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许多证据已无法收集。而且如果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本身是交通事故的死者或重伤人员时,就根本谈不上事故发生时收集所谓的证据。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鉴定结论错误的证据不是强人所难又是什么呢? 因此,鉴定结论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不足取的。 行政确认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是有理也有利的。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这是由认定书作出主体的特定性、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行政可诉性。那种认为认定书虽是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属于中间行为不是终端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中间行为,其在实践中的行政可诉性没有人怀疑。如按现行规定,劳动教养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待的,其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也是公认的。因为它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精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确定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也是行政确认,有时这样的行政确认也表现为中间行为,如土地征用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权属,这种确定土地权属的行为就属于中间行为,而这种确权行政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针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作出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法庭提供作出认定书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那将既有利于防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断,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 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操作探析 认定书既作为行政确认行为,其在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十年代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件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企业是全部由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但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享受到集体企业的待遇,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除了每年上缴乡政府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与乡政府没有其他任何经济关系。后因与乡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厂长决定转移资产(100多万元),另谋他路。事情暴露后,一审被以贪污罪(当时集体企业也可定贪污)判处死刑。在二审过程中,此案引发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后二审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企业性质虽被登记为集体,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划分原则,认定企业性质虽名为集体但实际是某厂长私有,于是宣告他无罪。有关媒体当时作了很多宣传报道,题目就是《从死刑到无罪》,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问题是,刑事审判中能否对工商登记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照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这样的规定似乎表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关涉及行政确认如工商登记行为的内容是可以作为普通证据作实质审查的,并可以视情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的效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虽然这是一种公认的效力,不仅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应当尊重,其他行政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服从,但这种效力毕竟是法律的一种推定,它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有效,不可否认。当证据确凿时,由同样代表公共利益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证实行政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予以否定。大陆法系通说认为,“重大且明显的瑕疵”是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具有重大瑕疵或根据理智的判断绝对明显的瑕疵时,无效。日本学者也认为:当行政行为有重大瑕疵,并且通常人也能够较容易地把握之时,无效。浙江大学金伟峰副教授认为,“重大且明显说”也应当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一般标准。 笔者也主张用“重大且明显说”(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标准有待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并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作为判断行政确认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行政确认具有公定的效力,除非行政确认行为本身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才可以否定其公定效力。由此看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及与此类似的案例都是值得总结和深入研究的。 笔者认为,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发现认定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如认定书出现制作主体没有制作资格、制作主体无法定职权或程序严重违法等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判定认定书没有公定力,直接否定认定书的效力,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认定书作为证据的证据效力。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认定书“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则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尊重认定书的效力公定力,也就是应当承认认定书直接作为证据的效力。但如当事人对认定书确有不同意见,案件承办人则可以运用释明权动员当事人先行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相关刑事案件可采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相关民事案件可采用中止诉讼的办法,待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及责任类型新论 ——兼论“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及补充责任的全面引入 论文提要: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各地做法极不统一。根据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理论,部分高院出台的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也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但在实践中产生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笔者在进行了比较法上的考察后认为,“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的适用有其特定的制度基础,即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该制度基础。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并提出了利用补充责任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进行重大矫正的设想。最后,笔者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并对诉讼过程中适用补充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作了简要探讨。全文共10253字。 关键字:补充责任、危险责任、运行支配、运行利益 以下正文: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1]。道路交通参与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又称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和道路交通参与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责任主体着眼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道路交通参与人着眼于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角度,二者有密切联系但又不完全重合,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不一定是道路交通参与人,道路交通参与人也不一定是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者。 一、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确立了我国的危险责任原则。机动车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属于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有适用该法条之余地。但该法条是一个无主句,并没有明确究竟谁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从语言逻辑结构上分析,应当对机动车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但“高度危险作业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指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指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所有人在内的与机动车运行相关的主体?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目前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然而该条在责任主体的规定上却使用了“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一方”等内涵和外延都难以准确界定的模糊词语。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各地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上的做法极不统一。仅以挂靠情形为例,就有以下几五种处理方式:一是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2];二是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3];三是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经营中取得利益的,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4];四是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5];五是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国外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通说 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由于产业的迅速发展,导致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社会上纷纷登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物或活动,一方面因其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有益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可避免地致社会于损害。对于这些危险又唯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产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此即所谓危险责任。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这本身也符合经济理性原理[7]。 根据上述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即某人或某单位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方面加以判明。 三、“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的应用及反思 (一)“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被盗机动车辆肇事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车辆所有人由于无法实际支配和控制车辆并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 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 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车辆的行驶和运营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任何利益,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司法解释认为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2001] 32号)中,更是直接贯彻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来看,最高院对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运用仍处于“排除性适用”阶段,即以某主体显然不具备运行支配权和不享有运行利益为由排除其责任,而不直接以某主体具有运行支配权和享有运行利益为依据对其课以责任。因此最高院并未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作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而是将其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补充性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部分高院陆续出台了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指导意见不但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而且比最高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更进了一步,将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力的主体与享有运行利益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05]201号)第三部分第(七)项规定:“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特殊的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司法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按理说,“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引入本应该给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多年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这一难题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遗憾的是,各地法院在处理此问题上的混乱做法并没有太多的改观,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争议丝毫不比以前少,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有人认为应限缩理解此概念,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仅指对机动车运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直接由此产生的利益[8];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运行支配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借用人驾驶乃至擅自驾驶的情形,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如在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租给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出借人、出租人仍基于所有权而对车辆享有支配权;运行利益既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经济利益,也包括间接经济利益(如出租人、发包人之收益),甚至可以是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出借人借出车辆后获得的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9]。还有人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在界定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时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他们主张在上述两种过严和过宽的标准之间寻求一个能使各方接受的平衡点,但在平衡点的确定上大家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对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界定标准理解不一,必然导致责任主体认定的不统一。以出借人责任人为例,按照第一种观点,出借人不直接支配机动车,也不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成为事故责任人;而按照第二种观点,出借人基于所有权对车辆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并因车辆运行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三)原因分析——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运行的制度基础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非完美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理解“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产生背景及其运行的制度基础。前已述及,“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理论渊源和制度基础,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危险责任理论和报偿责任理论,而其运行的制度基础是机动车保有人(注意是保有人而不是所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这正是我国目前所不具备的。机动车保有人是一些西方国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上所独有的概念,专指对机动车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人,其可能是机动车所有人,也可能是管理人或占有人[10]。基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风险开启理论、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报偿理论,机动车保有人应当对机动车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危险责任不同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要求驾驶员有加害行为,只不过不考虑其主观过错,而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时根本不要求保有人有加害行为,只要其对车辆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就应对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国外只是确定谁是车辆保有人的规则,并不是确定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则。在保有人确定之后,还要再依据危险责任确定保有人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完全可以直接依据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则加以确定,根本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适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故在不承认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台湾地区),自然没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适用之余地。 从比较法上看,就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第一种立法模式认为,无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还是驾驶人都属于严格责任调整的主体,驾驶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的保有人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国、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普遍采取此种模式。第二种立法模式认为,危险责任仅适用于机动车保有人,他们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上确定的危险责任调整的主体,至于非保有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只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丹麦、荷兰、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德国、日本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立法模式认为,只有机动车的驾驶人才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适用法律特别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其他人即便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占有人除非适用雇主责任,否则仅承担过错责任[11]。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机动车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上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一模糊的立法概念,我们从中难以看出立法者对“机动车一方”内部诸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的立法态度。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已不存在太多争议,但对机动车保有人是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不但尚未形成定论,甚至还鲜见有这方面的研究。 综上,笔者认为,在立法者对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的立法态度尚未明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得以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超前引进和适用该学说,已超越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一种超越司法职权的造法行为。 四、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更符合我国国情 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具体理由是: 其一,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危险责任模式下,机动车保有人实质上是在承担着一种物件责任, 是在为自已所有或管理的物承担责任。物件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其与过失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方面有很大差别。在我国,机动车保有人不应当承担物件责任而应承担行为责任,是因为物件责任打破了现代侵权法的基石——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已责任原则,是一种结果责任的回归,是对人的行为自由的极大限制,故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依据。而我国民法上明文规定的物件责任只有建筑物、构筑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树木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等类型,除此之外的没有明确规定的侵权类型均应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 其二,过错责任更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比如,在挂靠情形下,若采危险责任模式,由于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均是车辆保有人,二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虽有利于最大限度填补受害人损害,但对被挂靠单位明显不公平,因为其对运行车辆的支配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控制和支配,实际控制和支配权在实际车主手中,且其享有的运行利益只是挂靠人定期交纳的管理费,获利要比挂靠人小得多,却与挂靠人承担相同的责任,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在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并兼顾公平责任模式下,挂靠人承担全部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受害人的利益也可以得到较充分的保护,而且对被挂靠人更能体现实质公平,也更加容易被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所接受。 其三,机动车只有在高速运行下才是高度危险物,机动车一旦运行,危险源同时开启,此时最有能力控制危险的人是机动车驾驶人,而非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此,对机动车车主施以严格责任并不像危险责任提出者预想的那样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四,国外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在民法以外的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且大多规定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最高赔偿限额[12]。由于法律明确机动车保有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机动车保有人可通过商业三责险补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与最高赔偿限额不足的部分,从而通过保险制度将全部事故损害加以分散,由社会多数人负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即可在最高限额内获得救济,保有人则可从交通事故中完全脱身。而在我国,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赔偿最高限额的规定,机动车保有人无法通过保险制度事前将全部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机动车保有人在交强险限额之内承担危险责任无可厚非,但让其对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也承担危险责任,对机动车保有人显然不公平。这是因为:其一,他们的机动车在事故中也遭到了严重的毁坏,他们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其二,他们已经投了交强险,履行了保有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其三,他们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无法事前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 其五,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危险责任所生的损害,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13]。因此危险责任的推行的基础是保险行业的高度发达,而我国的保险业还刚刚起步,人民的保险意识还比较弱。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农民,我国农用机动车的保有量居世界首位,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轿车。作为农用机动车的保有人,农民的保险意识极差,农用机动车的参保率很低。因此,笔者担心,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高度发达的保险业作为支撑的国度里推行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 五、 “补充责任”的 引入和 “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 如前所述,笔者认为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符合中国国情。在上述归责原则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将机动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 1、在一般情况下,对机动车侵权行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实际侵权人即机动车的驾驶人; 2、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替代责任,雇员不承担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分别由国家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替代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果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也不是驾驶人的雇主或其所在的国家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选任、监督、指挥上的过失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从车辆的运行中可以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则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思路,有必要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作重大矫正如下: 其一,舍弃运行支配要件,以享有运行利益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要件。此处所谓运行利益,指可以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而不应包括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 其二,明确享有运行利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类型为补充责任而非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实施任何加害行为,不是加害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无法形成共同侵权行为或“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但鉴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从车辆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他们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六、补充责任概述及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具体应用 (一)补充责任概述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又称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亦称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补充责任制度是由判例学说发展而来的民法理论,为众多国家司法实践所采用,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即安全保障义务人和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补充责任,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补充责任在更广范围内的适用奠定了基础[14]。 补充责任的特征有: 1、责任人为多数,且在多个责任人中存在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区分。补充责任中的债务是由主责任人产生的,在对外责任上是先由主责任人独立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应付的责任时,补充责任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清偿。由于补充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替代责任而非自已责任,补充责任人清偿后,有权向主责任人追偿。 2、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补充责任人承担的只是一种补充性清偿责任,并非是对债务的一种分担,所以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之间并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 3、权利人对补充责任人不享有完全独立的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权利人不能直接单独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而应该先要求主责任人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给付或主责任人下落不明时,才能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4、补充责任有一定的承担范围。补充责任不是对全部的主责任都承担补充性清偿义务,而是有一定的补充责任限额。 5、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关系不同。补充责任人是基于和主责任人存在某种法律上的特殊关系或存在某种过错与过失而承担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 ,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于债权人负以同一之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的完全履行,他债务因目的已达到而消灭的法律关系。补充责任是由不真正连带责任发展而来,是特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从中仍可以看到不真正带连债务的大部分特征,但其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仍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只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 1、挂靠 所谓挂靠,是指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某单位(如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客运站)名义之下从事运输,车辆所有权为车主个人所有。挂靠人为实际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为名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一是被挂靠单位同意出资购买人将车辆登记挂靠在其名下,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挂靠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由于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又没有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定期收取管理费或挂靠费。由于挂靠单位能够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故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综合考虑挂靠人的收益与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费的数额,原则上应以年度缴费期间内挂靠费占挂靠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挂靠单位的补充责任。 2、承包 机动车承包是指,发包人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的经营管理权发包给承包人,由其使用经营并定期缴纳相应的承包费用。在机动车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获得直接运行利益,发包人获得间接运行利益。由于承包人是车辆的驾驶人或驶驶人的雇主,承包人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责任,而发包人不是事故的加害人,不应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不过,由于发包人获取了运行利益,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考虑,应让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原则上也应以单位缴费期间内发包人可得的承包金占承包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 3、租赁 机动车租赁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租赁经营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租赁汽车以及驾驶劳务给承租人,同时收取租赁费用。例如,婚庆租车公司派遣自己的司机为承租人驾驶婚庆车辆。二是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被租赁的汽车是指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3条)[15]。 在第一种情形下,虽然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承揽合同。由于机动车仍由出租人或其雇员驾驶,当被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当然应由出租人或租车公司依雇主责任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形的责任处理与承包经营类似,承租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或其雇主应承担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获取间接运行利益的出租人应依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范围应由法官依出租人收取租赁费用的数额多少自由裁量。 4、借用 借用也称“使用借贷”,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无偿贷给他方使用,他方在使用完毕之后返还该物的行为。如果使用是有偿的,而得解释为对价时,即属于租赁而不再为借用[1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出借人从出借车辆中获得的仅仅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而非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故原则上出借人不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在出借过程中,出借人还应承担类似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的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出借人在出借时违反此义务,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明知借用人饮酒过度而仍然出借车辆,或明知车辆存有某种缺陷而未尽告知义务,则应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补充责任情形下的诉讼安排 在前述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下,因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系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前者是基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后者是基于侵权行为,故二者不形成必要共同诉讼。诉讼中,赔偿权利人可以先起诉主责任人,而不必追加补充责任人为被告,在主责任人未能清偿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再次起诉补充责任人要求承担补充责任。当然,权利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但在权利人只起诉补充责任人时,则必须追加主责任人为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责任人是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才承担补充责任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是在强制执行主责任人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主责任人追偿。 在起草此类案件的判决书时,法官应加强判决的说理性,在判决理由部分应详细阐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的理由、补充责任的范围及确定依据、补充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以加强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对于判决的主文部分,笔者认为可以这样表述: 一、被告一(主责任人)应当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 二、被告二(补充责任人)应当就原告的各项损失在××××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二在强制执行被告一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原告债务时方承担此补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道路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是指道路交通与全社会的其他部门或者行业处于一种相对配合得恰当和匀称的搭配关系,是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和谐社会是和谐道路交通的前提与条件,和谐道路交通又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其中的“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对一个家庭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灭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生活,直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大局稳定。因此,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要求。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能得到大大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生产力。进年来,随着XX红色旅游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升温,到XX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流也多起来,为构建“大旅游”和“大交通”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闽东南、实现大跨越”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人、车、路的和谐相处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直接影响着我市建设“一个中心”和推进“四个打造”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顺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理念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构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科技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跟上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 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国道、交通管理工作景区道路管理上,转移到农村道路管理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整改危险桥梁和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道路通行中,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 (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市在交通组织上还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人乱行、车乱停的现象没有彻底解决,除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十分突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场点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引导人们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提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这既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延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下全力抓实抓好。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社会的和谐首先体现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我们时时刻刻要与群众打交道,如办理驾驶证申领、车辆上牌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考试、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如何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的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民警之间的矛盾,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新型的警民公共关系。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仍较为薄弱,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仍然不足,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罚款。因此,如何进一步改善警民公共关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就要严格按照“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心中无百姓、不配做交警”的服务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工作,真正架起警民互通的桥梁,使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防管结合,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针对源头抓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一方面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路面管理和执法主力军作用,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营运、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积极开展对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改。积极建议政府将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发展经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和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便民利民为民,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共同为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天天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公安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作为红色故都,交通参与者面广、量大,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多,级别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和上级领导的情绪和对一个城市的印象。所以,作为XXXX的公安交通民警,一定要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深刻含义,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必须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特别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工作中注意研究方式和方法,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点,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运用得灵活自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车管工作要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事故处理要在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路面执法要在依法纠违、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上下功夫。要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从一点一滴中体现服务群众,一举一动都服务经济建设,真正用我们的具体行动为构建“和谐XX”,建设“平安XX”做一些实在的工作。 (四)立足创新,科技强警,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建设“平安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提倡和实施科技建警、科技强警战略,将科技强警战略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科技作为当前和未来警力的新增长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公安交通科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在现有条件下,仅靠我们公安机关本身很难实现长远目标,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不断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科技出效益、科技强警力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逐渐形成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道路交通论文:可持续发展概念下的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 摘要:本文针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探讨道路交通领域的观念变化、系统结构变化、科研方向变化等问题,并对交通环境对策框架进行了讨论。 1.前言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汇,其基本定义可以表述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思想,意味着观念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方向,意味着规划和目标的修正;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宣言,意味着具体行动中的计划和贯彻。 回顾道路交通工程发展的历史,呈现出一种人的认识观念与科学技术相互交织的发展过程,道路设计概念曾经历多个层次的提高: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层次;结合交通服务水平标准层次;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层次;可持续发展标准层次。每一层次的提高,都是在前一层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评价因素,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更新。每一次层次的提高,也都伴随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一次层次的提升,是在交通工程学科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通流分析技术、交通设计技术、交通工程技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二次层次的提升,引进了环境科学的观念,形成交通环境的研究领域,考虑道路网环境容量的交通规划、交通公害(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道路景观设计等。第三次提升,则更加注重巨型系统思想的应用,将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观念的调整、目标的调整,以及系统结构的调整。 2.观念的调整—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设施体系 对于交通设施体系的构成,随着人类思想的进步不断发生着变化:早期在有限的建设能力和资金能力基础上,其构成只包含了最基本的部分—道路、铁道的本体;当交通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之上以后,交通标志和标记、交通监控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当交通环境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隔音墙、交通环境监控设备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新成员;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支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的交通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更加充分发挥交通设施能力的交通诱导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在这种硬件设施构成内容变化的背后,设计观念的更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变化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智能化交通系统计划为例,表面看这是交通系统结构的变化和技术的变化,在传统的交通系统中增加了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等,以及采用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进行技术改造。实际上在后台起到支撑作用的是这样一种认识: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制约下,传统的交通系统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必须通过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加以改造,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系统概念,例如: 综合交通信息系统提供道路网上的交通阻滞、交通事故、运行时间等情报,并提供公共交通的情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恰当的出行时间、合理的交通路线,促使交通出行分布在综合交通网络上进行合理分布,以减轻整个交通网络的负担。 交通诱导系统向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整个道路网络的交通拥挤状态,引导他们避开拥挤路段或交叉口,促使整个路网负荷均匀化,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货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制定车辆调度计划,提供货物集配服务等,其目标是促进货物运输的高效化。 客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进行营运车辆调度,并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信息,以提高客运系统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流,减轻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负担。 自动驾驶控制系统是在自动控制技术的支持下,提高单位道路面积的车辆通行能力,以及增强交通安全性。 由此可见,新的交通系统概念的提出过程中,需要观念和目标的更新作为前导。 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亦将其作为重大战略加以实施。1992年李鹏总理率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庄严承诺中国将认真履行会议所通过的文件,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中均强调: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同时,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作为重大举措,制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 与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关联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改善人类居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这一目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努力才能有效地实现,作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交通建设对这一目标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引导作用,对区域社会经济空间形态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供区域空间的基本支撑框架;保障作用,对于地震等灾害的救援来说,交通网络是最基本的生命线。对于交通领域来说,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促进人类居住区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其手段主要有:将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规划相结合;确立减少交通需求的发展模式;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鼓励非机动运输方式等。 与发展目标相互关联,可将面临的复杂问题分解为如下层次关系: 第一层次的问题(目标层):建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提供对区域空间合理支撑框架、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有效支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防灾抗灾可靠性的交通服务基础条件。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直接目的是对人和物的流动加以支持,而不是简单地对车辆的运行加以支持等。 第二层次的问题(宏观控制层):通过规划手段实现交通系统的总体协调和优化,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将交通建设作为用地规划、城市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实现过程的重要支撑基础和调控手段;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实现交通模式的合理结构,通过需求管理促进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采用政策手段促使交通行业的技术更新,优先推广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的技术等。 第三层次的问题(技术层):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例如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综合信息系统等;认真研究和实施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减少对环境的交通污染: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废旧材料的利用,以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等。 2.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构成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建立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包括“政府调控行为、科学技术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采用宏工程的观点看待这一问题,需要分析系统外部环境对道路交通系统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这种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的结构,支撑这一结构的科学技术体系。 根据执行可持续战略的要求,道路交通系统将与其它系统之间形成如下接口关系: 与自然系统的直接接口,包括从自然界的索取、向自然界的排放、对自然界的干预等。 与社会系统的接口,与城市化进程的协调,对国土发展均衡程度的调节,对消费模式的影响等。 与经济系统的接口,包括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与能源利用政策的协调,对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影响等。 这种接口关系要求道路交通系统满足如下功能: 基本交通功能,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安全、快速、舒适、便捷; 环境保护功能,提高单位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和排放; 促进社会进步功能,通过有效的规划手段促进城市体系、区域布局的健康发展,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方式,促使社区健康发展; 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保障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 为适应功能要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所建议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由政府管理子系统、基础设施子系统、科学技术子系统、公众服务及参与子系统所构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政府对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建立合理结构和布局的基础,有责任确定正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同时交通设施又是政府的一种很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回想一下泰国曼谷城市交通所陷入的困境,许多城市交通造成的严重废气污染,我国城市交通中公共交通危险的萎缩倾向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所担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与这种责任相比,我国政府机构在制定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支持就显得有所不足,不够健全的信息系统、分割的管理体制、不够畅通的与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克服的重要问题点。 针对这一情况拟建的政府管理子系统,是以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为使用对象,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支持政府决策过程的人机系统。其理论基础在于钱学森先生1989年提出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方法论,即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这种方法进一步发展成为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研讨厅。这一理论方法的实质是将专家体系、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计算机技术三者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支持决策活动。政府管理子系统的技术目标主要是提高决策的质量,而非单纯提高决策分析速度。系统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信息服务、集成研讨、决策分析。 基础设施子系统中除了传统的道路本体设施以外,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环境保护系统、自动收费系统、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系统等均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化的交通监控系统是道路交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以平滑交通流为直接目标,并由此产生减少废气排放、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与国外的系统不同,我国需要认真考虑混合交通所带来的特殊问题。交通信息系统对调节交通需求、支持管理决策、支持运输部门和企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等均有重要的作用,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几部分所组成。交通环境保护系统由废气、噪声、振动防治和监测两个基本部分所组成,其硬件包括隔音墙、低噪声铺装、桥梁减震装置、交通污染专用监测装置等。 科学技术子系统的目的是通过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其构成包括科学情报服务体系、新技术推广体系、学术研讨体系等,硬件方面得到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网络虚拟实验室、情报信息Web服务节点、观测实验系统等的支持。其中网络虚拟实验室是进行有关道路交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进行道路交通领域高等工程教育、推广新技术新概念的重要基地;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学生等;虚拟实验室建立在计算机广域网络基础上,其核心是由计算机仿真实验系统所构成;系统主要提供远程教学实验和工程实验方面的服务。 公众服务与参与子系统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交通需要公众密切参与,对公众服务包括信息服务、救援服务、管理服务等,例如智能交通系统中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引导系统、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等均是公众服务概念系统;而公众参与则是指为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所进行的公众教育(有些甚至是采取计算机仿真游戏的方式)、公众训练等活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通过交通培训基地、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虚拟训练基地、交通宣传系统等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 3.科学研究结构的变化—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 由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支撑道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研究内容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传统技术的比重正在下降,新技术学科的研究内容正在迅速得到关注,并正在得到逐步应用。 具有远见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因而交通规划研究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交通规划从以基本依靠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阶段,到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定量分析为主阶段,在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新阶段,呈现了一种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这首先是由于对于交通系统的要求变化,不仅需要满足交通需求,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条件。要求的变化造成研究范围的扩大变化,使得我们更加难以对研究对象的长期发展作出准确的预测。因此,交通规划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解决战略规划层面的问题,同时更加注意在长期交通需求预测不可能准确的前提下交通规划方法的研究。作为理论基础,宏工程理论和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技术正在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宏工程指的是关系全局的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决策和组织实施。这一理论力图采用全新的综合大系统的工程概念,运用定性定量参半的方法,采用协调折衷、互补共济等寻求合适而非最优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支撑宏工程思想的分析方法有系统动力学(SD)、结构解析(ISM)、试误分析(Try and Error Analysis)等。与传统系统工程相比,宏工程更加重视注重系统包络之外的整个系统环境。应用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 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是钱学森先生提出的一种研究复杂巨系统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方法。其核心是将专家群体、数据和各种信息与计算机仿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有关学科的科学理论与人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系统的整体优势去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理论方法为我们在交通规划中定性定量相结合提供了基础,有助于改进面向复杂巨系统的决策理论方法。 从规划研究内容来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合理交通模式的建立,正在引起人们的重视。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可能承担迅速发展的私人交通,必须采用政策、税收、建设、管理等多方面手段促使大量的人员利用公共交通系统。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多年来一直强调公共交通优先,但真正落实下来的情况并不好,如何以有力的分析论证说服政府及公众,在城市的空间资源利用、政府财政预算、技术进步支持等方面确实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规划范围来看,都市群交通网络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提到了日益重要的位置,当行政协调问题能够解决之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市群的交通规划问题将迅速提出,必须为之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交通需求管理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给予关注的问题,人类应该较为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消费观念,其中交通消费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交通需求管理通过停车管理、税收管理等多种手段实现对交通方式的调节,鼓励减少交通出行的模式及较少资源消耗的模式。 信息技术正在迅速进入交通工程领域,智能交通系统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其核心就是交通信息系统。我国的交通信息系统还十分落后,不够完善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非常不够充分的信息加工利用,有待改进的信息手段等,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多维世界,信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的交通选择行为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完成的,政府的交通战略、交通规划、交通政策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制定的,交通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决策更是离不开信息基础。当前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结合,特别是广域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信息传播和信息采集。 作为信息技术实现载体,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控制系统在现代道路交通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将交通主体—人或物、交通工具、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为有机的整体,减少了由于系统内部不相协调造成的效率下降。交通诱导系统的研究工作已在我国展开,当前的工作重点其一是系统的总体框架研究和具体分析模型研究,作为基础理论交通行为值得给予必要的重视。交通信息系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试图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加工后提供分层次的信息图像以满足不同任务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正在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同时,支持不同层次管理决策的决策支持系统也是研究者关注的一个方面,其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信息网络所提供的大量信息,从中挖掘出自己所关心的内容;如何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决策过程提供有效的支持;如何适应不同层次的决策特点等。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分散布局、总体协调的趋势,总体规划强调的是协议标准,而不是拘泥于技术细节,这使得庞大的信息系统可以分步分散开发,逐步到位,以减少系统开发的难度。 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仍然是今后关注的热点。汽车废气的防治手段主要是采用清洁能源、尾气净化,并通过政策调控减少汽车使用。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工程技术的研究,分析废气在特定环境下的扩散规律,以减轻局部位置的废气污染。道路交通废气污染专用监测系统的建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国外建立的这类专用系统常年积累的数据为其环境对策制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噪声防治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仍然面临许多课题,可用于工程评价和工程设计的噪声传播基本规律研究还有待深化,隔音墙的设计有待改进,低噪声路面技术有待进一步进行工程化实验和推广。此外,在交通规划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正在形成热点,特别是土地利用、城市体系结构与交通骨架相互配合,构成生态城市体系结构,是规划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在具体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交通环境容量分析技术具有较好的实用前景。为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采用废旧材料进行道路建设仍值得给予高度重视,粉煤灰、废钢渣等用于路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工业废料作为筑路材料,以及道路旧路改造过程中废旧沥清的再生利用。 交通网络的可靠性研究是一个值得展开的领域,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网络规划中更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一个新的城市化过程,在城市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救援问题,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道路交通系统对于城市的救援与恢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国内外多次地震灾害血的事实所证明。 研究地震灾害情况下保障道路交通面临两个基本问题: 由于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系统功能对于城市系统总体功能的恢复具有重大影响,因而需要提供具有一定可靠性、能够在抗御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发挥作用的交通网络。 在灾害情况下,特别是在救援工作初期,人们(特别是其交通行为)往往失去有效的组织性,这种分散无组织的行动有可能造成交通网络总体机能的丧失,因而对于城市救灾保障交通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供需关系,以及对应的交通保障方法。 类似的研究需求在抵御火灾、水灾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4.交通环境的关注—对策与手段 道路交通的环境污染主要分为交通噪声、大气污染、交通振动三个主要方面。道路交通噪声是由通过道路的汽车群发生、并传播到道路沿线的随机噪声,其特点是大小不规则,且变动幅度大。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措施有改善车辆结构、改善行驶状态、控制交通量等,其具体内容参见图1。 汽车是大气污染的移动发生源,由汽车排放的污染物质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氢化合物、铅化物、颗粒物质等。为减少汽车的排放污染,最重要的控制发生源,首先可以采取较少汽车排出的污染物质数量(例如采用无铅汽油);第二可以以强化排出气体管理规章为中心,促进汽车结构的改善;第三利用交通控制系统保持交通流的畅通,通过交通规则改善行驶状态;第四,促使私人汽车交通转向公共交通系统,以及促进货运方式的合理化等交通总量控制手段;第五是改善道路结构,确保环境设施带、绿化等缓冲区域等。 所谓交通振动,是指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冲击力作用在路基上,通过地基传递致使沿线地基和建筑物产生的振动。路面越不平整、车辆重量越大、车速越高、载货车辆越多,产生的振动越大,此外,地基越软弱路端振动级越高。为减少交通振动,大致可以通过振动源、传播路径及受振动部等方面的措施来防治。作为道路振动改良措施,往往采用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路基以及地基改良,和指定交通规则、设置环境保护带、防护沟、防护壁等。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与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对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审查问题及法院能否判令公安交通部门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可诉性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趋势,而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讼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因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日渐增多。根据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有着不同的说法。本文有意通过理论的分析,透过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是否属复议前置,以及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观点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笔者归纳起来具体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专门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通知》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受其约束,不得私自扩大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作出,事实上等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了定性处理,明确了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将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应当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对此不服,应准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和可行。就第一种观点而言,一个时期以来,《通知》的确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当时的理论界认识上还较为模糊,把它当作一种鉴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而鉴定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审查,而不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我们应该结合《通知》出台的时代背景,考查其立法原意。《通知》制定当时,距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才两年多,行政诉讼刚刚起步,行政审判人员素质还较低,部分法院还未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当薄弱,而交通事故却大量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行政审判尚不足以承担大量的因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时移事易,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加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在理论界有争论的理论问题在逐步得以澄清。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理论界也由过去认为是鉴定行为而趋向于行政确认行为。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将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将按照责任认定确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的比例。因此,事实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对当事人的责任作了定性处理,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又属于准行政行为,是可诉的。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几个部分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将会导致错误的处罚,甚至错误的赔偿,进而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终局裁决权,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应接受司法审查。 《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从这一规定看,公安机关依照《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并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责任做出认定,是其法定职责,必须依照《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公安机关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此权力,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 我国在现阶段正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势肆无忌惮,随意缩小和扩大自己的法定职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公安机关作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终极裁决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宪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享有终极裁决权,而承认司法机关的终极裁决权。我国实体法以不承认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权为原则,以承认行政机关的终极裁决权为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和规章均无权作此类规定。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而《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但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的责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它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2条从总体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构成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而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第一,特定的主体。既拥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行政主体资格。第二,特定的处罚对象。既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第三,特定的事项。既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定对象。比如,针对特定的公民或者法人的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等。第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涉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结合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明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要件:它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它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的特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它的结果必然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以列举的方式罗列了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其中,但是该条第1款第8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和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了扩充解释。而第12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情形作了排除性规定:一是国防、外交和国家行为;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排除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得出结论: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人民法院就都可以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扩大解释。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恢复到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来,取消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都是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确认,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若干问题解释》第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该条规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的《通知》中有关“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现实的司法实践与《通知》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简称《公报》)2002年第5期刊登了“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该案在法律适用上至少有两方面的实践意义,一是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二是否定了申请复议前置程序(此问题以下祥论)。我们知道,《公报》刊发的案例对审判实践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因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该案无疑否定了最高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解释。《公报》之所以要以案例的形式对司法解释给予否定性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解释与立法精神之间的矛盾,以及适应WTO的法制原则需要。这无疑会推动各地法院对此案件的受理,这是应该给充分肯定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 (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办法》无明确规定,仅在第22条中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笔者认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应以复议为前提,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之一作为救济方式。理由一,由当事人选择复议或诉讼,符合权利保障多元化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方向;理由二,让当事人决定诉讼前复议与否,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护;理由三,我国目前的行政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与十几年前相比有巨大进步,已足够满足审理面广量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需求;理由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审查角度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 (二)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有种观点认为:只从程序上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即不作实质性审查,理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非人民法院所能审查。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等实体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固然较强,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也是由公安机关作出,为何后者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原因等事实进行审查,而前者不行呢?为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公正,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是否违反地域管辖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作出,但是,如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妨害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作出。《办法》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域管辖,笔者建议《办法》修订时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作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三)据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清楚与否,直接关系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当事人各自责任的分担和损害赔偿,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客观公正的事实还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损害赔偿判决的依据。因此,审查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至关重要。 行政审判实践中,还可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公安机关是否滥用职权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面、客观、公正。 四、关于能否判令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此问题,有人认为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现场很容易遭到破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时的现场作出的,事后很难重新作出,判令重作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照片(有条件的还有录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有必要时还可做现场模拟实验,如果原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违法,可直接判令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原来的证明材料,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原来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法院可判令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结束语 权利必须得到救济,无救济既无权利,这是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如果不赋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行政诉讼可诉性,而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终局裁决、不受司法监督的话,必然会出现严重损害当事人权利、妨害依法治国进程的现象。就无法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一些明显的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也就无法纠正。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是于法有据,二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行政执法,四是适应了WTO法制原则的要求。 道路交通论文: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作者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1?。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使我们不得不深刻地思考以下问题。 1 道路交通拥挤的缓解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不断改进 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2〕。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如图一):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2〕。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3〕,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2.1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市十分不畅,导致出入境交通影响市内交通。典型的例子如广州外围道路系统及沪宁高速公路和沿线城市市区道路的衔接。 2.2 主要干道或几个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几乎全部的资金,相应的交通政策、交通规划研究、反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交通设施建设科学性少,随意性多,对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作用不明显。目前,从全国范围看,真正对城市交通问题长期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研究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沈阳、武汉等城市。我国,多数城市还是仅仅把城市交通问题作为一个子专题单独进行阶段性研究。还没有引起人们长期的足够的重视。城市交通问题因其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已经使得单凭几个规划人员或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建设部门)的力量无法应付。 2.3 与道路相匹配的交通管理子系统的研究、改善有待重视。我国许多城市中道路建设虽然规模、声势浩大,但相应的管理设施研究、建设却相对滞后。从国外的经验看,交通管理已经从“点控制”(道路交叉口控制)到“线控制”(道路通行控制),进而发展到整个城市区域“面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和遍布区域的探测器、摄像头、大型可变电子显示屏幕、实时交通广播等,科学控制和引导交通流)。最近十几年,综合考虑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计算机处理技术等因素的智能交通系统(ITS?的开发和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并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里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668个城市中,目前系统作过交通调查及编制城市交通规划的城市仅有40余个。 2.4 土地使用——交通流量评估得不到重视,土地使用与交通生成和吸引之间的和谐关系失控。我国现行的有关的法律中,如《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对于土地使用、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停车位设置等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因此,在一些城市里,未经土地使用强度评估和交通流量预测,跟着投资商屁股后边的,沿新建、改建道路的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往往引发比原先更为严重的交通、规划、社会等问题。典型的如前些年沿杭州西湖的道路拓宽及高楼建设。90年代福州市中心的旧城改造工程,交通混杂,秩序混乱,事故频发。 为此,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稳定的城市交通问题研究机构和必要的交通基础研究,忽视交通管理的潜在价值,以及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法律地位不强,我国许多城市近年的道路建设及其政策制定、落实,在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上并未起到显著的作用。 3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必要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公共客运、道路交通管理和公路建设、轨道交通的管理职能分别属于建设、公交、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各方均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和做法,缺乏必要沟通和协作,又有在部分问题上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的弊端。借此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在《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基础上,制定《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城市停车场法》等系列化法律,减少各方上述职能不清、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等弊端已属当务之急。 4 “软硬”兼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 总体上说,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交通需求的增长,单靠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被证明行不通。为此,“软”“硬”兼施、想方设法实现道路容量的科学扩张与现有道路运能潜力的挖掘,将是我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具体说,应立即着手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解决我国城市当前所面临的交通问题: 4.1 强化交通基础研究,实现交通容量的科学扩张 我们必然要选择一条用最省的土地资源和较少资金满足尽可能大的城市交通需求的途径。而这样一条途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一个综合的客货运交通系统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相关研究机构,长期有效地展开相关的基础研究,全面把握这一系统中的道路设施、客运系统、货运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法规、机制设置等一系列子要素,及时为科学的交通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把城市有限的人力、财力、土地资源投入到最有利于解决其交通问题的方面去,实现交通容量的快速、高效扩张。 4.2 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交通构成,发挥现有交通设施的最大运能 学习香港、新加坡、日本的有益经验,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有效引导和控制私人交通工具出行的增长,同时积极扶持公共交通,维持合理的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比例,保证一个较高的道路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已是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摩托车增长过快的南方城市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同时,对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自行车问题,通过错开上下班时间、弹性工作制实现高峰时段交通总量的削减、改善既有交通构成是值得各城市考虑的。北京、天津等城市在这些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4.3 科学管理个体交通,保证人、车、路的和谐关系,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行人、司机的行为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在我国还是一个很少有人涉及的课题。但是,从交通工程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知道行人、车辆的有序流动对于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有着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解决好宏观的交通构成等问题后,微观的个体交通在局部路段的失范行为仍将可能对整条道路乃至整个道路系统的通行能力构成严重影响。例如,部分人员在道路上的乱穿乱行、乱摆乱买一直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从行人心理、严格执法、加强过街步道建设等角度深入研讨强化个体交通管理的可能,保证行人、车辆对道路资源特别是交通高峰期间道路交叉口的有序、合理使用,也将有助于缓解不少城市的交通混乱问题。 4.4 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权利,提高城市交通研究、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协调、协作水平,实现对既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搭配、使用,推动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 从经济学上说,城市政府是市场中掌握最多经济资源的利益团体,同时,它还拥有一般社会团体所没有的许多公共决策的权力。为此,在缓解城市的交通问题上,城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它的科学决策、权力应用和对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实际效率、效果。但是,由于我国政府中交通规划、管理、投资、建设等职能相对分散,迫切需要我们利用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良机,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及相互间的协调协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可以说,城市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合理调整和规范,将促进城市对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的高效调配和使用,从而对进一步缓解我国城市交通问题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同时,从制度上确保专家和民众对城市交通问题决策的民主参与和监督,那些盲目追求“政绩”的道路设施建设的个人行为也将因此受到有力约束。如深圳市由29人组成的市规划委员会(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14人),对促进该市的民主、科学决策起到了不小的作用〔4〕。 4.5 加强立法,处理好土地开发使用和交通流量生成和吸引、城市停车场设置、扶持公共交通发展等问题。 一是考虑在现有《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基础上修订这些内容;二是学习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进一步形成系列化的《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停车场法》等完整交通法规体系,以适应我国城市交通迅猛发展的形势。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建设 1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 1.1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是预防医学研究的基础设施 预防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体系,需要有大量的真实案例和实践材料作为研究对象,预防医学档案真实记录了疾病预防与控制的全过程,为现代预防医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的研究资料,是预防医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建设科学的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就是建设现代预防医学研究的基础设施,一个国家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的先进程度,将直接决定了这个国家预防医学的发展水平。 1.2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是国家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政策的重要指导 预防医学档案是对人类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类医学实践的宝贵结晶。疾病的预防控制体系,不仅需要医疗工作者的全程深入参与,更需要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者、以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因此具有很强的社会体系属性。建设科学有效的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能够帮助公共卫生政策制定者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激发群中的参与热情,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构建全面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2.1动态记录 建设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首先应注意对预防医学档案信息进行动态记录和动态处理。同时,预防医学档案管理还应注重资料获取和管理的时效性。疾病防治的规律告诉我们,很多类型的疾病,尤其是地区重大的传染疫情,其发展速度和变化速度都是非常快的,因此需要我们建立动态监测和观察体系,以求能够及时、高效、真实的记录疾病发展变化的每个阶段。因此,我们应该建立经常性检测记录、突发性检测记录、跟踪记录等记录方式相结合的动态监测记录体系,并能够根据疾病发展的阶段不断调整记录方法。所以,建立一个动态监测记录体系,是建设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的核心之一。 2.2注重基础数据的整合 建设现代预防医学档案管理体系,另一个核心就是对预防医学档案基础数据的处理和整合。预防医学档案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有文字、声音、标本等等,但是,随着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可以将这些材料整理成基础性的数据进行存储和交流,以方便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在数据处理和整合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较少的运用医学理论对原始材料进行处理,而需要运用数学和统计学的语言去客观描述一个原始材料,这是因为医学具有很强的证伪性和扩展性,随着现代医学理论的不断发展,很多过去的理论已被证明是不科学的甚至是错误的,而数学和统计科学具有较强的理论上的稳定性和传递性,有利于保证预防医学档案基础数据的利用率和使用价值的稳定性。 2.3信息系统的构建和交流 基础数据的处理和整合,是构建信息系统的基础。构建科学有效的预防医学档案信息系统,对于现代预防医学的发展,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更加方便和高效的对预防医学档案信息进行处理和存储,运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技术工具,将各种存在形式的预防医学档案转化为数据化的档案材料,从而使预防医学档案具备较强的可复制性,存储和交流都更加方便;第二,有利于预防医学数据的分析研究,随着计算机科学在医学研究中的普及,以及数学、统计学在医学研究尤其是预防医学研究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多的预防医学档案管理者开始注意到信息系统构建的重要性,并不断提高着预防医学档案的数据化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现代医学研究对基础数据的要求,更好的促进预防医学理论研究;第三、有利于基础数据和研究成果的全球共享,医学是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理论体系,预防医学档案盒预防医学研究成果,理应造福于全人类,而信息系统的构建,能够在促进不同国家间交流的同时,推动预防医学的发展。 作者:刘娜 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 预防医学论文:传统案例教学结合预防医学的运用 1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结合在预防医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1.1完善课程设计 第一,根据不同的教学板块,院校应积极组织教师们认真选择案例,选取医学里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及与人们生活紧密关联的常见性案例进行讲解,着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第二,指引学生们从医学文献中找出典型的反面案例,例如在设计、实施等出现错误的案例。学生们所选的案例主要限定在医药卫生领域的临床科研实践,以及近期公开发表的医药卫生领域的科研成果。这些素材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而且没有固定的答案,旨在提高学生分析错误之处和辨别设计思路的能力。第三,综合运用专题讨论法、选题讨论法等方法进行教学讨论来提高学生积极地学习性。相对于枯燥抽象的理论知识,学生们更倾向于丰富多彩的实践课程。这一方面能有效的诱使学生们进行深入学习,大大的锻炼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另一方面也对教职工们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有利于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1.2推进教学资源建设 学生们的学习素材不应当仅仅局限于课堂上讲师们传授的内容以及有限的专业课本上。在知识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下,院校应当为学生们提高条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来拓展学生们的知识来源。一方面,院校应当为学生们建立齐全的预防医学课程学习的网站,提供教学资源和国内外著名的预防医学网站给学生们享用。这样学生们能够根据查阅的教学资料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同时也能方便快捷的利用邮箱、在线解答等方式与教师们沟通学习中遇到的疑问;另一方面,院校应当加大对预防医学教育的资金物质投入,建立预防医学的实践场地,帮助学生们完成预防医学理论和实践知识的相互转化,提高医学生们的综合素质,为以后真正跨入预防医学界奠定坚实的基础。 1.3建立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 原则上来讲,评价考核体系主要包括考核内容、考核形式两方面。在传统教学方法和案例教学法相结合的教育方式下,考核内容应更加侧重学生们综合能力的评价,并相应地增加案例讨论内容所占的比重,拓宽案例讨论的考察范围,真正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评;而考核的形式应当突破单一的试卷测试,根据案例讨论的教学和课程特点,考核时应当兼顾学生对案例的收集整理能力、撰写的分析报告、课堂表现等多方面的因素采用试卷理论考试、课堂答辨等多样式手段来评价。例如,由于采用了案例式和传统法教学后,学生们的业余时间被用去很多,因此,适度增加平时成绩在总成绩的比例能促进学生对学习过程的重视,极大的激发了学生们日常对学习的投入。 1.4重视教学反馈 传统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的结合使得学生们经过自主学习和在对案例的分析下充分掌握预防医学的相关知识,同时在相互的交流讨论中提高了自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团队合作精神。但是,这种方式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由于学生们自身的知识有限,不能深入分析案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们对知识的掌握。为此,院校教师们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认真监督教学的每个进度和环节,做好回馈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 2结语 预防医学是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过硬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分析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在预防医学教学中,院校使用传统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的结合,提高了学生们的自主学习的能力,激发了学生们对预防医学的兴趣,使得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以达成的提高,同时,也促使教师们积极地进行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教学效果更佳明显。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被普遍采纳,各院校们应进一步的尝试和完善,为预防医学事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作者:史莹 单位:新乡卫生学校 预防医学论文:重点部位感染预防医学论文 1、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部门感染管理 1.1重点部位构成 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有手术室、门诊注射室、口腔科、内镜检查室、门诊换药室、急诊抢救室、观察室等。手术室、门诊注射室、口腔科患者多以治疗为主,在这些地方停留的病员数量较多,流动性大,获得医院感染的概率较高。注射室一旦消毒液体、注射器具等出现问题,就会引起较多人数的感染,因其感染的群体性,波及面广,对病员造成危害也较大。口腔科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常接触到患者的血液、唾液,自身的感染风险较高;手术室、口腔科的各种器械较多,容易通过多种途径造成感染,也会给消毒灭菌带来困难。 1.2内镜室感染预防问题 内镜室有关幽门螺杆菌、肝炎病毒(HBV和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都有可能经内镜传播,其中胃肠镜以幽门螺杆菌、沙门菌、假单胞菌;气管镜以结核杆菌、非典型分枝杆菌、假单胞菌感染为主[2]。对内镜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灭菌,是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医院感染的重要问题。 1.3门诊手术室和换药室感染管理问题 近年来,门诊手术数量增加,控制门诊手术室、换药室感染也成了门诊医疗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手术切口感染,但多数感染是因术中细菌进入伤口所致,所以医护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严格保持门诊手术室的无菌环境,换药室也要尽量保持相对无菌。 2医院重点部位感染分布 2.1人群分布 ①年龄分布:何多多等报道[3],感染与患者年龄呈“V”形分布。婴幼儿及老年患者感染病种广,感染率高,是院内感染的易感人群。婴幼儿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老年患者病情危重,免疫功能相对低下,侵入性操作较多,且多伴基础疾病,是构成医院感染的高危人群。②性别分布:牛凤梅调查发现[4],医院感染与性别无关,但某些部位感染有性别差异,如泌尿系感染女性较男性高。③患不同基础疾病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率不同,根据全国医院感染监测系统1996年监测报告,以恶性肿瘤患者发病率最高,达9.5%,其次为内分泌、营养代谢、免疫疾病患者,发病率为7.1%,而良性肿瘤及未定型肿瘤、妊娠及产褥期并发症及精神病患者发病率较低,均在3.0%以下。④有危险因素的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率较无危险因素者高[5],如心脏外科术后行气管插管患者,插管时间4d以上者为4d以下者的20.1倍,手术时间5h以上者为5h以下者的3.7倍。 2.2医院感染部位分布 美国医院感染的发病率为5.7%其感染部位依次为泌尿系感染、外科切口部位感染、肺炎菌血症和其他部位感染,其中泌尿系感染、外科切口部位感染占整个感染部位的42.0%和24.0%。我国医院感染的发病率为8.0%,以下呼吸道感染、外科切口部位感染、消化道感染和泌尿系感染为主,这4个感染部位占整个感染部位的70.0%,其中下呼吸道感染和外科切口部位感染分别占33.0%和21.0%。医院感染的发病率随手术切口的不同而异,手术切口污染程度愈重,医院感染的发病率愈高。 3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 3.1自身因素 高危科室患者从年龄上看,老年科、儿科由于老幼体弱者较多,机体抵抗力弱;从住院时间上看,神经内科患者病程及治疗周期长;从接受药物治疗看,肿瘤患者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和免疫抑制剂治疗,易发生感染性疾病。 3.2医源性感染因素 医护人员无菌操作不严谨可成为感染源,如侵入性操作、各种插管(导尿管、吸氧管、气管插管等)不及时清洁更换,将致病菌带入体内增加感染的机会;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导致许多耐药菌株的产生;激素用量过大、过滥使机体免疫力有下降趋势[6]。 3.3环境因素 病室是病员密集的地方,由于通风不够造成交叉感染机率大,加上陪护人员的增加,致使环境中微生物含量升高;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操作,如对出院患者的床单元终末处理及晨晚间护理不符合湿式打扫要求,也使环境中致病微生物增多。 4医院感染产生的原因和问题 4.1医院感染产生的原因 新的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旧的病原微生物抬头;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的使用,特别是介入性治疗;抗生素的广泛使用,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广泛使用静脉置管,导管菌血症占全部医源性菌血症的75%,菌血症发生率达4.2%[7];机械通气设备也会增加感染的机会。再加之患者抵抗力的下降,卫生资源的限制等诸多因素是构成医院感染的原因。 4.2存在的问题 各医疗机构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其主要的问题是对于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医院中心供应室存在问题是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不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清洗消毒的意识不强,医院的医疗器械和设备陈旧,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管理不严。 5、医院感染重点部门与重点部位控制的管理思路 笔者认为,单纯依靠医院自身已很难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必须通过卫生系统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合作方能取得较好的预防控制效果。以笔者多年来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必须确保以下各项管理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方能确保医院重点部门与重点部位感染的预防控制。 5.1加强科室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在医院感染的管理中,组织制度建设应摆在首位。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组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内日常工作的监督及消毒灭菌管理,分工明确,实现目标管理。院感科对各部门的环境监测结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建立各科室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等。 5.2加强院内预防隔离措施,深化“标准预防”理念 将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患者按有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病原菌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进行保护性隔离,其有效性已得到欧美国家一些医院的认可实施[8],但我国尚缺乏系统、明确、严格的执行措施。目前,各种相关的隔离措施已被广泛探讨,正在逐步将“标准预防”的概念和基本规范转化为严格的规章制度。 5.3严格无菌质量的监控 各科室的无菌质量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首要条件,为了提高无菌效果,主要对各种器械、物品、布类的消毒与无菌进行质控管理。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进行常规监测,包括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液的无菌质控,对内镜室、口腔科、妇产科、手术室根据消毒液作用时间的长短每月定期做细菌培养,保证消毒液无菌合格率达100%。搞好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所有可能与医护人员及患者接触的物体表面,各个诊疗室空气、各类器械、医护人员的手等。 5.4重视重点部门与重点部位感染护理 5.4.1重视护理单元管理 对供应室、手术室、产房等重点护理单元,严格规范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及半污染区范围,操作流程合理,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及时反馈。 5.4.2病区环境管理 规范病区治疗室、抢救室、换药室等的陈设,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新鲜,晨间护理湿式清扫,污染的卧具及时更换,据资料显示,患者用过24h的床铺上可以检出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9]。因此,保持病床清洁、平整、舒适可以减少患者感染的机会。 5.4.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特别是各种介入性操作,如导尿、吸痰、切口护理等,可提供微生物直接进入体内的机会。因此,加强无菌观念,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可有效降低外源性感染的发生。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课程社会实践研究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方法 采用自制的、经过信效度检验的《社会实践自评量表》,从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学习能力和社会实践效果三个方面对二组学生进行比较,每个维度分值为0~25分。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回收率100%,剔除2份不合格问卷,剩余48份问卷进入统计分析。 1.2统计学方法 调查数据采用EPIDATA3.02进行双录入,录入结果核对无误后,采用SAS9.2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如果二组数据均服从正态分布而且方差齐同,统计描述给出均数、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假设检验采用t检验,否则统计描述给出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最小值、最大值,假设检验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研究结果 2.1不同年级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的比较 本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高年级学生的得分为满分,大多数低年级学生的得分为23分,不同年级学生在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方面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高年级学生在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方面的得分比低年级学生高,这说明在思想认识方面高年级学生比低年级学生更深刻认识到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2.2不同年级自主学习能力的比较 本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高年级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分为22分,大多数低年级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分为23分,不同年级学生在学习能力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不同年级社会实践效果的比较 本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高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效果得分为22分,大多数低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得分为22分,不同年级学生在社会实践能力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高年级学生在社会实践效果方面的得分与低年级学生没有差别,也就是说预防医学的社会实践可以从低年级就开始,一直贯穿到毕业整个学习过程。 3讨论 3.1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 《预防医学》是一门理论严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预防医学》教育理论教学改革的关键是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培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的复合型医学人才,使其既懂医治又懂预防。《预防医学》的社会实践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它要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学会本课程中所涉及的最基本的营养学知识、常见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预防控制、中医“治未病”的思想和理论、常见调查方法的设计分析,以及和调查对象沟通的技巧,因此《预防医学》的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成为“五星级”医生的必要环节,而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不同年级对社会实践态度和认知程度的不同,反映了他们对社会实践重视程度的不同,高年级经过了见习这一阶段,马上要进入临床实习阶段,他们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更能深刻的体会到社会实践对他们的益处。 3.2自主学习能力 本研究表明,无论是低年级学生还是高年级学生大多数都能积极参与《预防医学》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通过社会实践,同学们将课堂理论与社会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增强了对《预防医学》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对社会实践调查的资料进行及时核对和整理,能够根据社会实践撰写调研论文并达到医学杂志发表水平,提高和强化了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的三级预防意识、水平和技能。常言说“授人之鱼不如授人之渔”,21世纪的学习是终身性的学习模式,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知识日新月异的更替年代中,每一个人都要活到老,学到老。所以,成功的教学方式不是填鸭式的授给学生知识,而是交给学生获取知识方法,通过《预防医学》的社会实践培养了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们的自主学习能力,为他们今后从事临床、科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3社会实践效果 医学社区实践不仅对人文思想有积极的作用,对学生未来的职业选择也会产生影响,可启发今后的工作思路,学习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的科学管理、服务理念、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等。通过社会实践,同学们了解到基层居民的医疗卫生知识比较缺乏,了解到中医药在基层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学会了医学生的一项最重要的沟通技能,通过《预防医学》的社会实践,同学们掌握了与人沟通的技巧,使他们能够顺利的走向临床工作岗位。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同学们了解到中医“治未病”思想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作用,使他们坚定了学好中医学专业的思想。 作者:衡明莉 步怀恩 赵铁牛 李戈 陆征丽 王泓午 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预防医学论文:刍议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教课的革新 1预防医学课程改革对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1)对预防医学课程进行改革是使培养出的人才更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随着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大力发展,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大量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因此,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在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培养方面,需要加大预防医学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使其形成预防为主的意识,具备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为一体的工作能力,成为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的全科型医学人才。 (2)预防医学课程的改革符合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 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首先要通过国家执业医师(助理)考试。目前国家执业医师(助理)考试是以基本、通科的执业能力为主,未专门设置具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特点的考试内容,因此预防医学教学内容既要针对学生今后主要在城乡基层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岗位实际需要,又要兼顾学生毕业后参加的执业医师(助理)考试对预防医学理论和技能的要求,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当前预防医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行教学改革 当前预防医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部分内容陈旧,不能及时反映时代的发展;②脱离专业特点,理论教学与实践内容对于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不具有针对性,学用脱节,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影响教学效果。 2教学改革措施 2.1理论教学改革 合理增减、整合、序化教学内容。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能力要求和作为执业医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要求整合、序化教学内容,力求体现微观与宏观的结合,体现群体、预防、社会医学的整体观。重点教授实用性内容,即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适当增加运用社会医学的手段进行初级卫生保健,实施个体和人群的防病、保健内容;增加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内容;增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内容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内容。删去内容陈旧及与其他科目重复的内容(如矽肺病的诊断、一般传染病的防治等)。 将预防医学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环境与健康,主要介绍社区环境与健康的关系、各种环境要素对健康的影响及其防治措施;第二部分为人群健康研究的方法,主要包括医学统计方法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第三部分为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主要介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医源性疾病等的预防与控制及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内容。通过合理整合和序化教学内容,使学生掌握当今预防医学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自觉地将预防医学知识应用到医学实践中。 2.2实践教学改革 2.2.1强化实践教学,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 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案例讨论。如食物中毒案例讨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讨论等实用性强的案例讨论。学生用课堂上学过的相关理论知识去分析讨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结合临床知识进行常见病的预防。如糖尿病患者的食谱编制、高血压危险因素的分析及其预防等。 (3)运用预防医学的理念和医学统计方法及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开展临床预防服务、卫生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防治、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如疾病分布的描述、不同类型资料的统计分析方法等,通过指标的计算、结果的分析、结论的推断,层层递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方法,形成预防医学的整体观,有利于综合素质的培养。 (4)上机操作,学习常用统计软件的使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能力。 (5)进入社区,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如在社区开展健康教育、营养咨询、常见病的调查等,从进入社区前的准备到进入社区后的项目实施,一切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己进行设计,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活动能力。 (6)应用多媒体,模拟实习环境。在视听教学设备和计算机的配合下,配备必要器材,模拟相应的实习环境。教师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由学生自行设计调查方案,动手进行部分指标的检测,并对所有的资料综合分析、判断,提出预防措施。 (7)建设教学资源库,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播放实践教学内容等,给学生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 2.2.2建立预防医学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工学结合 教会学生在尽量真实的职业情景中学习“如何工作”。基地可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生可在实习、实训基地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疾病防治的实践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如开展常见慢性病防治知识的讲座、健康教育宣传、社区老年人的查体、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在工作环境中对学生进行职业培养和技能训练,使学生提升专业适应能力,获得岗位工作的初步经验,真正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校培养与行业实践、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用人标准的有机结合。 2.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情景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 2.3.1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PBL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能够启发学生思考,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2案例教学法,在不同的教学模块上引用各自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讲授分析,增加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3.3多种形式的小组讨论法,多种形式的小组讨论法,如专题小组讨论法、选题小组讨论法、以问题为中心的小组讨论法等,其以实际存在的问题为中心展开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训练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 2.3.4多样化的立体教学手段,多样化的立体教学手段如板书、录像、幻灯、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等,使学生仿佛置身于现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2.3.5开设预防医学相关的专题讲座,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开设预防医学相关的专题讲座能够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更广泛地了解预防医学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2.3.6模拟实验室,模拟实验室是在现场教学因经费、场地、人员等条件的制约不能实施时的一种有效途径。 2.3.7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健康教育、慢性病的调查等,培养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2.3.8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校园网络资源,开阔学生视野,增大信息量,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2.4考核方法的改革 探索和建立形式多样的、规范化的、知识与技能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考核方法,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2.4.1笔试,进一步完善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主要考核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4.2口试,主要考核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 2.4.3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包括调查设计、资料收集方法、调查表填写、案例分析、数据整理分析、结果解释、结论推断、调查报告撰写等。 3结语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大批实用型、技能型临床全科医学人才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为主要目标的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程改革,能够深化学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认知,提高综合职业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适应岗位要求,成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 作者:李研 单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预防医学论文:医校预防医学的案例教导探索 建立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的教学模式 1.培养“预防为主”的思想案例教学方法要求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预防思想”。下面以预防医学案例来谈对以“预防为主”思想的培养。某某男,年龄49岁,职位为企业经理,在重要商务会议上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死者家人介绍,某某男成年后仅住院3次,最后一次为踝骨骨折。在2008年-2011年,某某男体重飙升,长期处在繁忙工作、巨大压力和商务应酬的环境中,并养成吸烟、酗酒和暴饮暴食的习惯。某某男的两位哥哥体检出高血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育,让假设自己为医务工作者,思考某某男延长寿命的方法。大部分学生认为某某男在最后一次就医时候,应该咨询医生关于保健的方法,让医生纠正其不良习惯,进而避免悲剧的发生。上述例子让学生意识到疾病预防的重要性,并将“预防思想”植入学生的思想中。2.明确自然环境与健康之间关系中医提出“天人相应”的预防观。“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素问•宝命全形论》),说明人类需要依据自然环境来延长寿命。预防医学任课老师将预防理念引入课堂,将教学内容和中医预防思想有机结合。诸如,“夙兴夜寐,洒扫廷内”(《诗经•大雅•抑》),提示人类应该养成早睡早起的良好习惯,定期打扫其居住场所。又如,“弗洒弗扫”(《诗经•国风•山有枢》),批评人类不讲卫生的坏习惯。[6]预防医学任课教师在阐述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之间关系时,列举众人熟知的公共灾害,并以讲故事的形式阐述灾害发生的原因、致病机理、患者临床表现和预防措施。学生通过老师的详细陈述,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之间的关系。[7]诸如,任课教师可以将1952年英国伦敦煤烟雾事件与1943年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比较,帮助学生分析大气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同时,任课老师可以将1925年日本发生的水俣病和痛痛病事件进行比较,让学生了解水和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另外,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最近的事件展开讨论,诸如,2011年5月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2011年8月云南铬污染,2010年7月紫金矿业污染汀江等有关预防意识的新闻事件,让学生了解自然环境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3.职业因素与健康关系的教学随着新技术和工艺的出现,中国职业病的种类不断增加。同时,农民工人数的扩大,职业病的治疗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预防医学需要让学生了解职业病的机理、致病因素、影响健康的程度和预防措施,以此对职业病进行有效控制。任课老师为了让学生获得更多的职业病知识,可以通过Internet来查找相关图片,让学生对职业病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任课教师在讲授“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时,列举在2009年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并通过讲授、引导、提问、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职业病的特点、诊断依据、防治措施和预防措施。4.食物与健康关系的教学中医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理论,“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修务训》)。在神农氏时代,药物与食物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无毒的植物可以食用,有毒的植物必须避免。“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内经》)。由此可见,中国早已认识到食物对人类健康的重要性。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例如,三氯氰胺奶粉、苏丹红辣椒、红心鸭蛋、牛肉膏猪肉、地沟油等,这是都是预防医学老师可以引用的案例。针对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任课教师可以通过布置作业的形式,让学生在网络、图书馆等处收集这方面的资料,并在预防医学课堂上进行讨论。案例分析方式可以培养了学生事件能力,又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另外,任课教师在讲授食物中毒内容时,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中的情景模拟法,让学生设计一场商务宴会。在商务宴会过程中,客人出现大范围的中毒现象,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帮助客人进行救治。在这场情景模拟过程中,学生可以将预防医学知识和实际生活经历相融合。[8-9]。 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 相对于传统教学来说,案例教学法需要建立独立的考试规则、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传统教学方式重视教学理论,案例教学法注重事件分析,所以案例教学法比较侧重于案例收集、案例分析、案例讨论与案例交流。在预防医学期末考试成绩中,理论掌握占总成绩的60%,案例讨论和分析占总成绩的20%,信息收集占20%。因此,案例教学法在预防医学教学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预防医学的教学质量,使预防医学理论与案例实践相结合。另外,案例教学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基本概念和理论介绍比较浅,不适合性格内向的学生。在中医院校中,女生比较多,女生大部分都比较内向,这就限制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程度。案例教学法的这方面不足可以由其他教学法来弥补,所以预防医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 预防医学案例教学注意事项 1.教学目的要明确案例的选择要符合预防医学教学大纲,更要符合预防医学的理论知识,这是预防医学教学中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学生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来解释案件中现象,并提出自己的质疑,老师最终解答学生的疑问,这一过程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实现课堂的教学目标[10]。2.案例要有代表性预防医学教学中所选案例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通过分析几个案例来帮助学生了解一系列问题。案例的选取要依据教学情境,将教育学、心理学和预防医学理论有效融合,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深入分析案例的本质,让学生从宏观和微观来了解预防医学理论。3.案例要有可操作性中医院校预防医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目的是模拟案例环境,帮助学生分析和理解预防医学理论,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中医院校预防医学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一定具有实践性。调查研究显示:在预防医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帮助教师很好地解决传统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预防医学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学习预防医学的积极性,在分析实际案例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合作创新能力。 作者:王爱莉 张建辉 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教学难题及应对策略 作者:董菊 陈全良 李国春 秦蕾 王均琴 吴娟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1.对预防医学的认识。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723份,其中有效问卷691份,有效率为95.57%。由表1可知,被调查学生中,大部分学生认为预防医学和其所学专业有关并对将来发展有帮助,分别占76%和65.7%,但对该课程兴趣强的仅占8.8%,32.8%的学生对该课程兴趣不强或没有。 2.对预防医学教学过程的评价。由表2可知,被调查学生中,73.7%的学生对本课程教学总体评价很满意或较满意;其中对多媒体课件的满意率最高,不满意度仅为0.6%;对本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以及教材的评价相对较差,不满意率分别占6.5%、6.9%。 3.对预防医学主要教学内容的评价。由表3可知,被调查的教学内容中,认为需要深入学习的,食物与健康部分的人数比重相对较高,为36.6%;比重最低的是流行病学原理与方法,为14.5%。对各部分内容学习效果满意情况的调查出现和上述相同的趋势。被调查的教学内容中,认为较难理解和掌握的,统计学原理与方法的人数比重最高,为82.6%,其次是流行病学原理与方法;而认为教学方法需要改进的,也是以统计学原理与方法的人数比重最高,为61.4%。4.对预防医学的教学建议。采用开放式问句调查学生对预防医学课程教学的建议,结果有384人作出应答(有效调查人数691人),应答率偏低,约为56%。由表4可知,应答学生中,建议增加教学实践性的学生人数最多,占各种建议人数的49.2%,其次是培养学习兴趣,增加互动与讨论。 调查发现,被调查学生大多认识到预防医学的相关观念与方法与他们所学的专业有一定关系并可能对未来要从事的工作有帮助,但仍有近1/3的学生对预防医学课程兴趣不强或没有兴趣,且有相当比例的学生表示学习这门课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多方面的:首先,人们重治轻防的思想观念还未能得到有效转变,造成了不少中医类专业本科生对学习预防医学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他们认为疾病的预防与自己无关,作为医生能治病、治好病即可,因而不重视该课程相关知识的学习;其次,目前本科生就业形式严峻,迫使很多学生不得不把很多精力放在考级拿证书、考研上,从而无暇顾及该课程(包括一些其他课程)的学习;此外,上述调查结果也表明我们目前的教学过程可能还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对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等进行相关改革,以改变目前中医类专业本科生对预防医学缺乏兴趣的状况。在对教学过程满意度调查中发现,73.7%的学生对教学过程总体评价较满意或很满意,其中对多媒体课件的满意率最高,不满意度仅为0.6%;对本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以及教材的评价相对较差,不满意率分别占6.5%、6.9%。 目前,我校(包括其他一些中医院校)该课程教学采用的《预防医学》教材是西医院校预防医学专业下的不同分支学科内容的一个融合和简化版,涉及内容较多,知识体系比较庞杂,既包括各种因素与健康的关系,又包括医学统计学和流行病学等方法学内容,由于内容多,而学时数有限,有些内容就不能作为课堂教学内容,这让学生对教材的适用性产生怀疑。并且教材内容中真正和中医知识相联系的部分较少,这可能是部分中医类本科生对教材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此外,调查发现,学生对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不满意度也较高。预防医学本是一门应用型并且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实践,很多内容就会比较抽象、枯燥,难以真正的掌握。比如流行病学和统计学部分内容,没有科学研究的实践,对研究思路、数据分析等就不能很好的掌握。因此,现行的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就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要,而增加实践教学可能是提高中医类专业本科生预防医学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途径。 本次调查发现,被调查的教学内容中,最需要深入学习的和学习效果最满意的教学内容均为食物与健康,最不需要深入学习的和学习效果最差的是流行病学原理与方法,而最难理解和掌握的并且教学方法最需要改进的是统计学原理与方法。这些结果表明中医类专业本科生乐意学习一些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健康知识,而对一些方法学内容缺乏应有的学习主动性。原因除与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等有关外,还与中医类专业本科生的理科知识功底比较薄弱以及学习方法不正确有关。如医学统计学内容的逻辑性强,需要理解的内容多,如果学生把学习重点放在背公式和公式推倒演算过程上,不但学的辛苦,而且很难学好。因此,作为教师一定要帮助学生改变学习其他医学课程所用的记忆式学习方法,并多结合实际案例来介绍方法学内容,这样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在对预防医学的教学建议的调查中发现,应答者中有近一半的学生提出要增加预防医学教学的实践性,比如开展一些调研活动,开展实验课学习统计软件等;此外,还有较多学生提出要多增加互动与讨论、多增加课外或生活中的案例等建议。这表明在今后的预防医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创造条件,尽量使教学方式多元化,并使教学过程实践化。可借鉴其他高校非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教学的一些成功做法,通过案例、PBL教学法[1],或通过建立预防医学实践基地[2-3]等方式,使学生能主动参与到预防医学教学过程中,从而达到提高预防医学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双语教学成效评估 作者:金佰明 祁艳波 钞虹 钱学艳 李继媛 单位: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成果 1一般情况2009级实验班学生51名,其中,男生14名,占27.45%,女生37名,占72.55%;51名学生均为英语考生,其中四级通过45名,通过率为88.24%,六级通过24名,通过率为47.06%。 2学生对双语教师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效果评价通过对双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英语水平、中英文衔接、重难点讲解、教学方法与手段、师生互动以及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见表1。 3学生对双语教学认同的效果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在双语教学过程中,个人在教学进度,教学效果满意度、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见表2。 4对双语教学内容的效果评价 4.1学生对双语教学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51名学生中,有3.92%(2/51)的学生表示完全能听懂双语教学的内容,有29.41%(15/51)的学生认为能够听懂80%以上的内容,有33.33%(17/51)的学生表示能够听懂60%~80%的内容,有33.33%(17/51)的学生表示仅能够听懂60%以下的内容。 4.2学生双语教学前后专业英语掌握情况对双语教学前后学生专业英语测试成绩的构成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32.435,P 0.001),表明双语教学实施前后学生专业英语成绩存在着一定差别,意味着双语教学对专业英语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结果见表3。 讨论 1双语教师教学方法与手段 大多数(74.51%)学生认为教师的英语口语发音与专业水平良好,侧面反映了近年来本院在教师英语能力培养上的成效,教研室每年都会选派教师参加外语培训班的学习,强化教师的专业外语与口语水平。黑明燕等[2]报道,大多数学生认为使用双语教学是否会影响学生对专业课的兴趣之关键在于双语教师的英语水平。彭伟莲[3]的研究显示,我国医学专业人员的英语水平限制了其与国际间的信息和学术交流,为此,还应继续加大对教师英语能力的培养力度。教师中英文比例及衔接“良好”评价的比例为64.71%,表现的中规中矩,尚需一定程度的提高,这就需要教师在课程设计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授课重难点把握、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以及师生互动等方面评价良好的比例略有偏低(50%左右),在这些方面亟需改善,应合理利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做到生动、形象、直观,要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用英文讨论与交流,从而激发学生对双语教学的兴趣。68.63%的学生对布置预习、复习、思考与讨论等方面给予“良好”的评价,每次进行双语教学前,教师都将双语教学内容涉及的关键词汇、概念的材料分发给学生,学生就有足够充分的时间进行预习。且对于一些重难点内容、疑难单词、重要概念重点加以解释说明,从而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 2双语教学的效果 学生对双语教学效果的认同方面,鉴于预防医学自身的特点,专业术语较多,相对起来不易理解:80%以上的学生对双语教学的总体效果、专业课程的学习以及专业英语水平的提升等方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60%~70%的学生对教学进度与综合英语能力提升方面给予较高的评价,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学生对双语教学还是比较认同的,另外侧面也反映了双语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双语教学在本科教学的效果还是令人满意的;54.9%的学生感觉双语教学会增加学习的压力,另有50.98%的学生对双语教学表现出不是很感兴趣。双语教学是一种中英文不断切换的一种教学思维模式,学生要想达到知识理解与接受的满意程度,就得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双语教学的预习、复习上,自然会感到压力所在。如果双语教师在课堂设计环节上准备不足,可能会导致双语课堂趣味性的缺乏,学生听起课来会感觉到枯燥、无味,久而久之,学生便失去了对双语教学的兴趣。作为双语教师,一定要将双语教学课堂成为一种既能传授知识,又充满趣味、激情活力的课堂。如何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教学方式及教学手段的改进来提高学生对双语教学的学习兴趣成为授课教师重点考虑的问题[4]。 3双语教学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英语 双语教学实施前后学生专业英语测试成绩的构成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01),说明双语教学实施前后学生专业英语成绩存在着一定差别,侧面反映双语教学有助于专业英语能力的提高。双语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最终目的是使学生把英语作为一种交流的语言来学,加强和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使他们能够利用英语语言掌握专业知识,养成英语思维的习惯[5]。鉴于双语教学确实能有效地提高学生专业英语能力,应加大推行预防医学双语教学的力度,同时鼓励学生大胆用英语交流,通过学习医学英语、阅读医学专业英文文献以增强学生基础英文水平,这样才能达到双语教学本身的目的和要求。综上所述,通过对临床专业开展预防医学双语教学的效果评价与分析,预防医学双语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例如在学生对双语教学的兴趣、课堂师生互动,以及中英文的比例与衔接等方面问题突显。 通过双语教学,笔者体会到了双语教学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预防医学双语教学尚属尝试研究阶段,只有对双语教学模式的不断实践,才能探索出适合预防医学自身发展的双语教学模式,逐渐使预防医学双语教学步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素质情况调研 作者:孙亮 孙锦峰 吕全军 付晓丽 李小芳 单位: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 调查结果 1.身心素质方面。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并有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而学生的外向度和自信心偏高,特别二年级学生比其他年级高,需要加强教育(结果详见表1)。 2.学习素质。 在学习素质方面,学生的学习能力比较突出,但对当前的学习满意度不高,有230人认为学习不满意的方面为“看不清前途”,占到调查人数的59.4%(结果详见表2)。3.情感发展素质。在情感发展素质方面,学生的情感、意志力和视野开阔度均较好,但艺术修养、成功指数和社交能力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艺术修养方面的提高对医科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结果详见表3)。 讨论与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各指标评分均在0点附近,说明学生各项素质总体水平在标准范围,整体素质较好,但学生的外向度和自信心还有待加强,学习满意情况更不容乐观,近六成的学生因“看不清前途”而对学习产生不满情绪。因此,预防医学生素质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应更新和转变素质教育观念,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的关键是转变教育观念和更新教育思想[2]。而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因此,在预防医学生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除了专业知识的传授外,更应注重培养学生对预防事业热爱与献身精神。 再者,应做好学生职业生涯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引导在校学生根据主客观条件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和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专业特征和社会需求,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职业倾向,明确目标,并制订出有效的实施方案的教育[3]。在当前社会“重临床,轻预防”环境下,预防医学专业其社会认知度不高,致使许多学生对自己所学专业前景感到非常困惑,从而影响了学习兴趣。因此,从入学阶段就应做好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工作,确定大学时期职业生涯规划的总目标及分阶段目标,让学生知道自己喜欢干什么,能够干什么,适合干什么。 其次,应调整课程设置,加强社会实践。预防医学生课程较多,除要学习临床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预防专业课程,学生大部分时间在教室应付考试,没有时间走向社会,所以交往能力得不到锻炼,造成学生外向度和自信心不强。因此,要对预防医学课程进行合理优化,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专业课程,了解预防医学专业特点,从而使学习规划与职业规划更好的相结合。 最后,还应分阶段进行差异化的素质教育。有文章指出,按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同阶段,分层次、分阶段地采取不同内容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4]。本次调查也表明不同年级学生各素质指标间存在差异。因此,在医学教育过程中应根据学生学习成长阶段,合理规划任务及目标,正确引导学生规划大学生活。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教育革新探究 作者:王思喆 杜玉开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预防医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一)预防医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改革。 目前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借鉴美国的预防医学教育培养模式,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并重,培养的学生有一部分从事科学研究,也有一部分从事公共卫生实践工作。因此,应增加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所占比例,将与公共卫生联系不紧密的部分课程进行整合。在保持原有核心课程设置系统性的基础上,增强课程体系的灵活性,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对专业课实行模块管理,每个专业方向中设有必修课、限选课两个模块,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及特长来选择专业方向。同时,应尽早开设预防医学基础专业课及现代公共卫生问题相关课程,开设SAS和SPSS统计软件应用和文献检索类选修课程及一些反映本专业新进展的选修课。 (二)预防医学本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 近年来,多媒体教学已基本普及。但应注意的是,传统的板书和讲解不能完全被多媒体取代,教学中要遵循“教学→学生课堂设计→相关单位高资历人员带教→实际开展工作的科室人员指导→现场实施”的规律,逐步深入、控制难度,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并学有所得。定期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者来校开设讲座,注重培养本科学生的思维方法和动手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英语、计算机、车辆驾驶等技能的培训机会。此外,要对当前单一的书面考试形式加以改革,把教学过程中的作业、报告都记入平时成绩,并在总成绩中占一定比重。取消题库和多年重复的题目,在试卷中适当增加案例分析和开放式答案的考题,将答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作为评分标准,从过去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转为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加强毕业论文的质量控制,要求毕业生具备文献检索、信息提炼总结、撰写流调报告及科研论文的基本能力。 (三)预防医学本科教育实验、实践改革。 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开设了设计型、综合型实验课,充分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兴趣,提高了本科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3]将实验内容整编,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共卫生学院分别设立实验点,由兰州市疾控中心和学院教师共同带教,取得了良好效果。另外,学校或院系可设立基金,开放部分实验平台,为学生提供参与科研的机会。保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安排学生边上课边实习或在理论学习结束后马上进入实习,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问题。还可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设暑期学校,严格实习管理及考核制度,保证实习质量。安排学生参加不同等级的专业研究,学习操作省级疾病控制中心现行使用的仪器设备,掌握检验检测方法,并能对实验结果的进行分析和报告。 (四)预防医学本科教育中应重视素质教育: 据资料显示,1998年国内医学院校人文社科类课时比例只占总课时的8%左右[4],到2004年国内重点医学院校的相关课时比例一般在10%左右[5],目前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开设的人文社科类课时约占总课时的15%。在教学中要注重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联系,可邀请相关专业的著名学者、教授开设讲座,通过结合医学史、校史、院史对学生加以教育。强调预防医学在促进公众健康中所起的作用和意义,唤起学生对专业的热爱。对学生进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培训及适应能力训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预防医学本科教育改革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预防医学本科教育改革首先应加强教师职业素质教育,建立一支专业性强、职业素养高、道德品质良好的教师队伍,让教师通过自己的正确言行激励、引导学生成长[1]。研究显示,很多院校都由博士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在大多数学校里,即使有能力从事教学的教师也更热衷于科研,过去五年中55%的学校这种师资状况持续恶化[6]。要改善这一状况必须为教师提供支持和奖励机制,使授课教师兼顾科研和教学,鼓励教师在课上为学生介绍自己的科研方向和最新进展,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也可选择优秀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 预防医学本科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随着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的劳动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审查越来越严格,学校应有针对性的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求职技巧等多方面培训,融入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知识,培养有领导才干的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利用预防医学教学资源,为本科生开设公共营养师、职业病医师、家庭保健员等培训课程,提高职业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完善网络教育平台及发展边缘学科。 在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要尽快完善网络平台,加强网络教育和网络文化建设,包括推广精品课程,建立用人单位意见反馈系统,邀请毕业生在校园网开设论坛,使学生有更多渠道获得知识和经验。同时学校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公共卫生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联系,发展社会关注的边缘学科,为预防医学教育事业开拓更广阔的前景。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类实习的思索 作者:汪靖 李跃平 单位: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实验室管理水平尚有欠缺开放性实验室是一种全新实验室建设模式,其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登记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以及有关文档和技术资料收集不完全等不足,导致对本科生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 实验室重要性认识不足1.开放性实验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开放性实验室重要性的认识主要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只要让学生有场所进行相关的测试与检测就足够了;二是开放后增加了许多管理工作量和设备维护数量,大大提高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实验中心教师存抵触心理。2.学生及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的作用认识不够充分。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需要对具体样品进行检测和分析,验证课题设计所提出的问题,并根据分析和研究的结果总结出毕业论文的基本观点,这需要一个具体的研究过程。学生依据自己所选的研究方向和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选择是否进入开放性实验室。目前,在毕业实习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专业指导教师有时会抱怨实验中心提供的实验条件不足;另一方面是学生不良的就业心态,放松了对本科生毕业实习过程的重视,等临近提交论文时间,学生草草应付了事,甚至出现毕业论文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现象。 以开放性实验室为平台指导毕业实习的具体改进措施 (一)提高实验教师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以及管理能力,保证实验室的开放质量实验室的开放不仅是一个时间和空间开放的问题,而是一种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4]。预防医学开放性实验室建立后,对实验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验教师能否胜任关系到开放性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开放性实验是学生以自身兴趣和学习中的思考为出发点的自主实验,进行实验设计后再进入实验室开展具体实验。在开放性实验中,学生可能提出更广泛更复杂的问题,学生操作仪器时会出现更多问题,使用的试剂种类和用量也会相应的增加,这对指导教师和实验教师的管理能力、指导能力和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提高开放性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质量,一方面需要提高实验教师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学院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开放性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实验室开放将会涉及许多新的管理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开放性实验室的日常运行提供保障。例如:实验室开放后,实验试剂和耗材消耗就会增加,试剂和耗材领用与管理的问题;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治安、防火和安全检查问题;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的问题;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等,都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合理规范,为实验室开放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此外,遵守开放性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是管理的重点,光有规章制度而不执行,规章制度也就只是一个幌子。这就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充分挖掘实验室的潜力,满足毕业实习的需求基于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阶段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开放性实验室应尽力从以下两个方面配合毕业实习。1.开放性实验应与本专业毕业实习内容相结合。例如我院预防医学实验中心近年来开设了“毒理学动物实验设计———化学物对机体毒性作用评价”、“铅作业人群的健康监护”及“常见食品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测定”等8项综合性实验项目,综合性实验项目中涉及到许多较为先进的检验方法,这些检验方法可以在毕业实习中得以运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检验方法学生通过完成一次综合性实验项目就能熟练掌握,开放性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有机会再次进入实验室,在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那些较为先进的检验方法。2.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阶段不但项目众多而且周期较长,学生一旦选定实验项目,就需要实验室全天候对其开放,从而给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创造自由进入实验室的条件。这就要求实验中心教师不仅要付出更多时间,而且要采取更加合理且有效的管理方式,以求达到较好的效果。 (四)实验教师与指导教师应密切配合,强化毕业实习的过程监督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实习的质量能否提高主要取决于实验教师与指导教师之间配合是否密切。对于指导教师来说,要主动与实验中心联系,确定毕业实习的项目和具体实验内容。对于实验管理和技术人员来说,发现实习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与毕业生的指导教师联系,有效沟通,商议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毕业实习阶段必须建立例会制,构建实习指导教师与实验教师良好的沟通渠道,要从思想上充分重视,合理安排时间,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设计、写作、答辩等环节进行全过程严格监控[5],有效解决毕业实习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以开放性实验室为平台指导毕业实习的成效 (一)学生对科研实验和学习的兴趣得到激发开放性实验室的建立,为本科生提供了发挥自身才能的实验平台。对预防医学专业而言,本科生可对自己学习过程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疑惑和思考进行实验探索与求证,并由此确立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从而激发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和科研实践的兴趣。通过对2008-2012年预防医学本科毕业实习基本情况的归类分析,得出2008-2012年实验研究占预防医学本科毕业实习之比呈“U型”变化,结果见表1。产生上述“U型”变化的主因是我校预防医学实验中心自2007年开始逐步搬迁至大学城新区,本科生实验研究的条件受限,导致实验研究占毕业实习比逐年下降。2011年预防医学实验中心实现整体搬迁后,开放性实验室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验研究占毕业实习比大幅提高,到2012年达到63.57%,体现了学生对科研实验的兴趣加大,实现了兴趣驱动的目的。 (二)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锻炼近年来,我院预防医学实验中心开设了8个综合性实验项目,综合性实验项目的顺利开展使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了较好的锻炼。预防医学开放性实验室的工作逐步由单纯的“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提升到“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近5年来,我院本科毕业生在各类期刊共发表10篇实验研究类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论文,学生研究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p#分页标题#e# (三)实验室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开放性实验室的一个重要的作用是可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价值[6]。实验室开放工作与本科毕业实习相结合,使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方式更加灵活,进而使实验室资源包括各个专项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等均能得到更好的利用。2008-2012年我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过程中使用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荧光倒置显微镜及图像处理系统、气相色谱仪、高速冷冻离心机、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总使用机时数达422小时。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类文献共享探究 1共享优势 新媒体是网络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可分为网络新媒体、移动新媒体和数字新媒体[1]。目前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简易信息聚合(RSS)、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电子书、网络杂志/电子杂志等为主。融合的宽带信息网络,是各种新媒体形态依托的共性基础。终端移动性,是新媒体发展的重要趋势。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4大传统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5媒体”。依托它可便捷地实现预防医学信息文献实时精准传播。任何情报文献的学术价值,都是在流动中形成与体现,在共享中最终实现。 2共享思路 理论上一个长远的合理文献信息的资源共享体系,包括共建与共知。共建是共享的物质基础,共知又是共建和共享的理论基础,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资源共享的手段是馆际合作,通过馆际互借、网上文献传递、原文复制和联合咨询达到资源共知共享,带动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共享的渠道,提高共享效率,保证共享的后续发展。目前我省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共享的路线基本以本中心文献信息库为主体,依托网络环境下的新媒体呈放射状传播。随着交流的频繁与深入,不断梳理沟通渠道,加强了解与协作,文献信息共享服务途径将由单向输出逐步演变为实际意义上的共知、共建与共享,做到以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来促进实体与虚拟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丰富与发展。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性的特征,可使不同区域网络连接起来,实现广域范围的资源共享。调查显示,我省基层单位均拥有互联网,工作人员基本可在岗位上自由上网,这为文献信息的传播提供了硬件服务支持。具体操作思路如下。 2.1设立联系窗口 可在中心网站设立一扇和图书情报室的联系窗口,成为与基层单位科研人员、图书情报人员业务联系的纽带,及时接收和回应科研人员对预防医学文献信息的需求。为了使专业人员能够更方便快捷地阅读到本中心网站的最新信息,网站可推出RSS聚合资讯服务,利用互联网支撑下的新媒体传播渠道,围绕预防医学工作性质及当前的工作任务,不断补充丰富RSS订阅源,对预防医学专业信息加以及时、广泛、深度的挖掘与规范化的学科整合,丰富虚拟文献信息资源,科研人员可有的放矢地浏览查询最新信息与科研动态,避免在茫茫网络中毫无头绪、费时费力。 2.2通过微搏共享 可利用微博实现文献信息共享。据新华网报道,微博注册用户2011年底已超过3亿。用户可以通过网页、WAP页面、手机短信消息(字数140字以内)或上传图片,即时浏览最新信息,随时随地参与分享与讨论。一些有影响力的医药卫生媒体和部分省市的疾控中心,•72•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2年6月第18卷第3期StraitJPrevMed,Jun2012,Vol.18,No.3已在新浪开设官方认证的微博交流渠道:例如健康报官方微博北京市疾控中心长沙市疾控中心等。还可同步申请微博的官方网盘,它是一款云存储网盘,用来存储海量文件,并支持分享文档、音乐、视频等任意文件到微博、邮箱、QQ/MSN等。科研人员利用它可同步分享预防医学情报讯息,保存到微盘的文件可自动同步到电脑、手机等设备,无需携带电脑、移动硬盘,只要能联网,随时随地即可访问到图文并茂的专业文献信息。 2.3提供PDF文献 在为基层科研人员提供实体馆藏的医学文献信息服务时,可利用扫描仪将读者急需的文献转换成PDF格式,通过各类网络邮箱传送到读者的终端接收器。PDF页面最大优点是保证文献文本的准确性与相关图像的精准性。 2.4信息咨询服务 预防医学文献资源需求调查显示,基层单位同行对满足中外文资源需求的途径并不了解。我们可通过各种便捷的新媒体渠道,做好实体馆藏与虚拟馆藏预防医学文献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读者利用信息资源,提高期刊信息资源的利用率,针对不同读者的需求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当前世界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传播信息资讯的途径丰富多彩,预防医学情报人员要适应这个大趋势,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应具备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密切跟踪和掌握各类新型网络媒体的传播形式,抓住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给预防医学情报工作提供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预防医学情报服务工作提出更长远、更实际、更具专业效益的服务目标,不断更新和完善工作模式,提高图书情报室的服务技能和专业咨询能力,为促进预防医学事业发展与科研能力提升做出贡献。 预防医学论文:小组拼图法与预防医学综述 作者:邵爱玉 单位:淄博职业学院 以高职高专非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教学中“病例对照研究”为例,说明小组拼图法在预防医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课堂教案名称:病例对照研究。本次授课共4学时,180分钟。 1情境引入(3分钟)预防医学的目的是预防疾病,增进健康。预防疾病首先必须要明确病因。流行病学揭示病因的研究方法有描述性研究、分析性研究、实验性研究以及理论性研究。今天我们将学习分析性研究中的一种:病例对照研究。现代医学研究表明,20世纪中叶以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意外伤害等占主导地位,这些疾病是如何发生的?我们该如何开展调查研究揭示病因呢? 2展示学习目标(2分钟) (1)学会病例对照研究的研究方法;(2)培养与人沟通能力;(3)培养忍耐力;(4)培养团队合作精神;(5)培养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6)培养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能力;(7)培养文字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 3课堂教学设计(175分钟) (1)分6个主题,提前一周布置教学任务。①何谓病例对照研究?②病例对照研究分几种类型?③病例对照如何选择?④资料如何搜集?⑤资料如何分析?⑥病例对照研究有何优缺点?(2)采用小组拼图法分组讨论并完成布置的学习任务。①初次分组,进行专题讨论(30分钟)。上课开始时教师先将学生随机分成6组,每组8人。教师将印有上述6项任务完整答案的学习资料(每张纸上只有一项学习任务内容)分发给对应的小组(第一项学习内容发给第一小组,以此类推),各小组分别学习、讨论本小组所负责的研习内容。②再次分组,进行所有问题的综合讨论(50分钟)。 从以上每个小组中每次抽取1人,组成1组,每组6人,共8组。具体操作办法是在所发放的6种不同学习内容的任务纸上,分别画上太阳、月亮、星星、大海、大雁、小鸟、香蕉、苹果8种图案,拿到相同图案的学生组成一组,共8组,分别称为太阳组、月亮组、星星组……各组成员聚在一起,将上述6个问题综合起来,共同讨论,不明白处可以咨询教师。③小组提问,代表发言(30分钟)。 教师赋予其中一个小组如星星组提问的权利。该组可要求其他任何小组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没被提问的小组成员也可给予补充。教师也可提问,并最终点评、总结。④教学效果检验与评价(60分钟)。教师给出一个涵盖上述所有知识点的案例,以第二次划定的小组为单位讨论15分钟,然后各小组派代表上讲台发言,教小组拼图法在预防医学教学中的应用邵爱玉(淄博职业学院,山东淄博255314)师点评(45分钟)。⑤教师布置作业(5分钟)。 利用所学知识“病例对照研究”设计一个常见病或多发病的调查方案,以便查找病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在下次上课前提交方案,上课时各小组派代表发言,并模拟表演(角色扮演法教学),成功后赴现场开展社区健康状况调研。 应用小组拼图法进行课堂教学的几点体会 过去在学习“病例对照研究”这部分知识时,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觉得枯燥乏味,整体参与度不高,学习效果不理想。采用小组拼图法进行教学,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气氛活跃。通过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综合概括能力等均得到提高。同时,教师角色发生了重大改变,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咨询者、指导者和促进者,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除具备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心理学、管理学知识,在具备“双师”素质的同时具有综合各学科知识的能力。 小组拼图法并不适合任何教学内容和所有学生,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教学内容还应以讲授法为主;对于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和学生太多的班级,此教学方法不适合。在采用小组拼图法进行课堂教学之前,教师和学生首先要转变教学、学习观念,同时教师要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实践能力,才能收到最佳教学效果。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论文 一、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分析 1.安全培训不够到位。虽然,学院组织过多次消防安全和生物安全知识讲座,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也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但所具备的安全知识还不全面,在实验课的具体授课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纰漏。同时,因招生规模的扩大、专业的增加以及任课教师不足等原因,各学系常常安排研究生代上实验课,而大部分研究生只接受过一次针对科研实验开展的安全培训,在实验授课过程中容易忽视各种安全隐患。 2.未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地演练。预防医学实验中心在成立伊始就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并未根据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地演练。虽然实验教师都了解在事故发生情况下自己的职责和行动步骤,但缺乏事故应急预案的实地演练无疑是纸上谈兵。 3.实验室安全监管制度不严、执行力度不强。大部分高校实验室缺乏污染物处理设施,缺少专业部门对废液进行统一回收、管理和后续处理。未经严格处理的成分复杂、毒性较大的废液,如果直接排放或只简单稀释后就直接排入下水管道,毒性物质会逐渐累积,造成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教学实验时还存在本科生未将解剖完的小白鼠尸体与脏器放入指定的垃圾桶进行统一处理,而直接丢入普通垃圾桶的现象,这种不规范随意丢弃生物源废弃物的行为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二、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通过分析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笔者拟结合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改进措施,以期提高和完善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尽可能地降低安全风险。 (一)加强化学试剂、生物样品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预防医学教学实验需要使用大量的化学试剂、实验动物和微生物,其中包括各种强腐蚀性、易燃、易制毒化学危险品,因此化学试剂、生物样品和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化学试剂和生物样品的贮存。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装通风系统。对于化学品储存应依照各种化学品的种类、性能分开存放,对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试剂要严格分类贮存,各种腐蚀性化学试剂应存放在试剂架的最底层。试剂储存室必须指定专人专管,确保储藏室入门钥匙双人双锁并妥善保管,储存室要根据条件安装防盗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设备。 2.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清楚地了解实验课所涉及的所有化学试剂的化学特性和防范措施,并悉心指导实验人员。易燃、易爆和易挥发的化学品应在有安全防护的通风橱中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具,以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实验准备室内仅允许存放少量无毒或低毒的化学试剂和有机溶剂,任何化学试剂均应严格按实验室的规定,两名管理人员同时在场方可领取,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详细的领用记录(领用时间、领用剂量、使用方向、领用人、剩余试剂去处等)。对于易燃、易爆、易制毒和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应现用现领,使用剩余部分禁止随意存放,必须及时登记与退还试剂储备室,妥善保管安置。 3.化学废弃物与生物源废弃物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剧毒化学危险品的残余物必须作无害化处理,并由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废弃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置和销毁应上报并征得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动物尸体和脏器等生物源废弃物应统一放入指定的冷冻设备中等待下一步的统一处理,而微生物类废弃物应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处理。 (二)加强实验仪器使用培训和管理 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仪器种类繁多,涉及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毒理学、营养卫生学等等,需要实验管理人员加强仪器的管理,保证实验人员正确并安全地使用仪器。 1.编写培训讲义。实验教师应结合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各种仪器的培训讲义,具体内容应包括仪器原理、仪器应用范围、仪器基本结构、仪器操作参数设置、仪器使用操作具体步骤、仪器使用注意事项等等。 2.仪器操作培训。全体实验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由任课教师统一进行仪器使用培训,实验课任课教师应详尽地讲解仪器的基本原理,具体功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要求每位同学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 3.仪器的日常维护。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是实验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不仅保证了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更是实验室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要做好实验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除了定期校准外还应时常除尘保养,并做好水、电和燃气管路的定期检查,发现松脱、老化以及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利用现代科技改善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需要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安装热感应探头和烟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事故并发出警报。此外,开放性实验室的建立意味着本科生在实验室内进行创新实验的时间增加,而实验室不可能一直有人在现场照看。因此,应采用网络摄像监控的形式对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状况和实验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四)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予以保障。例如:实验教学的防火和安全检查、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安全使用与管理、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废弃物的安全排放、气瓶的安全管理等,都需要制定合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为本科教学实验的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除了制度保障外,还应建立和健全以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为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指南和实验人员在实验室的行为准则,并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进行应急预案的实地演练 要做好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努力提升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使实验室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 1.提高安全意识,深化安全教育。科研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安全教育培训。对于实验课任课教师、实验教师以及学生来说,只有不断地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水平,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培训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2.进行事故应急实地演练。预防医学实验中心应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实验课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要熟悉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具备一定的初期灭火指挥和应急疏散能力,提高灾害性事故发生时紧急应变能力。火场危机常给实验人员带来震撼性、突发性和危险性,不仅干扰实验人员的正常思维,还可能干扰实验人员正常的行为,因此在事故应急演练中应理论结合实际,对实验人员进行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 (六)定期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室应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和检查登记制度,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的巡查,实验室负责人应不定期地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类危险化学试剂、高压气体钢瓶等重点防范对象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专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将可能出现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汪靖 李跃平 李昱辰 汪家梨 陈建玲 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预防医学论文:预防医学课堂教学论文 一、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目的 健康与疾病是现代医学最为重要的两大概念,从生态学来看,所谓健康就是人同周围环境两者保持着正常动态平衡的过程,一旦这个正常动态平衡过程被打破,这就是所谓的疾病。如何防止这个平衡过程被打破?以及如何修复这个失衡的过程,使人同周围环境的正常平衡过程得以恢复,正是预防医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按照人体所处的健康、临床前期与疾病三种状态,即未病、欲病、已病分别采取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的办法,防止疾病发生,阻止或延缓疾病进展,减少并发症,促进康复。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主要是针对疾病发生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疾病发生。如降温对中暑的预防、预防接种对传染病的预防等都属于防患于未然这一类;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即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三早”措施,将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疾病进展,为临床治疗争取更多的时间。如定期健康体检、普查、筛检等都属于二级预防的内容。三级预防又称之为临床预防,主要是对症治疗,减轻病痛,延长寿命,以及预防并发症,预防疾病复发,预防肿瘤转移等。现代医学的专业越分越细,对于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有以三级预防为核心的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论其将来走上何种医学相关工作岗位,在工作中面对健康人或病人都能在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开展工作。因此,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目的是,以三级预防为核心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思想与理念。 二、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实践 任何学科的课堂教学都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而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堂教学也是如此。为了说明某种环境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而在教室内或在实训室内借助案例分析进行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为,预防医学主要涉及“五大卫生学”内容,具有广泛的实践性与现实性,单纯进行理论教学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甚至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充实并加强实践性教学在预防医学课堂教学中更加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亲临环境现场,通常采用的是现场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法充实并加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除了“儿童少年卫生学”中的一部分内容在教室内可以完成实践性教学之外,其余内容的预防医学教学实践,必须进入各自的环境现场,通过现场调查法加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而切忌照本宣科作案例分析,否则很难取得成效。环境卫生学中家庭环境卫生实践内容,可以进入社区并走进家庭,进行现场调查;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实践性教学,可以参观饭店、餐馆、食品厂,可以通过体检、化验与膳食调查反映个体或群体的营养状况;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的实践性教学,可以通过参观工厂、矿山工人现实的劳动生产环境,感受各种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以及到职业病防治院(所)去见习,见识各种常见的职业病,以加深学生对职业病的认识,尤其是可以加强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将来在实际临床工作中鉴别职业病的能力,以减少误诊。 三、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过程 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研究促进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开始、中间和结束三个阶段,即开场白作为开始阶段、以新课进行为中阶段、以结束语为结束阶段。课堂教学的开始阶段能否吸引住学生,关键是看能否设计出一个好的开场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起到导入新课、引人入胜的作用。通过开场白导入新课常见的有旧课导入式、事例引入式、问题导入式、情境导入式几种常见的形式,通过这些形式开展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一个好的开场白能得到学生的关注,只有学生关注了教师,倾听教师的讲课,才有可能真正具备课堂教学的两个基本条件:教师在讲,学生在听,否则,就是无效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的中间阶段即主体内容设计,包括教学时间分配、教学重点与难点处理、案例的应用,以及加强与学生的互动等。课堂教学结束语是课堂教学环节与形式上完整性的体现。一次授课内容结束之前,进行结束语的设计,使所学知识更加条理化、系统化,方便学生理解、记忆,直到最终掌握并应用该知识,以及促使知识向技能的转化,这都需要通过课堂结束语的设计来完成。前苏联教育家尼洛夫•叶希波说:通过总结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主要事实和基本思想来结束一堂课是很有好处的。教师通过总结教学过程中研究问题的思路,帮助学生认识本学科思维方式的特点和学习方法。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结束语的常见形式有解惑式结束语、归纳总结式结束语、传道式结束语、留置悬念式结束语等。 四、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方法 教材教法研究是课堂教学研究的永恒主题,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方法主要有现场调查法、列表比较法、类推法、讲解法、讨论法、自学引导法等。例如,从现场调查法来看,预防医学重视现场调查,而现场调查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一种好方法。通过教师带领学生进行调查并总结现场调查的方法、特点及应用注意事项,有利于学生养成科学研究的方法,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性学习,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列表比较法主要应用于教学内容相同与相近的地方,通过列表比较,以找出相近内容的异同点,对易混淆的内容加以区别。例如,职业性慢性中毒中的铅中毒与汞中毒,它们同样都是慢性中毒,而却有很大的差别。不仅表现为病因与中毒机制不同,而且中毒的表现也各不相同,前者以铅中毒贫血、多发性神经炎和腹绞痛为三大特异性症候群;而后者则以汞毒性口腔炎、震颤、中毒性脑病为三大主要表现。通过列表比较区别开了易混淆的内容。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程具有多学科综合的特殊性,因此,其本身的基本概念众多,而基本概念的教学常用类推法,可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例如,环境污染、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等基本概念具有包容性与相似性。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内部,改变了环境的组成与状态,破坏了生态系统与生态平衡,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健康的现象;而环境因素又包括空气、土壤、水体、食品等。因此,环境污染作为空气污染、食品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的总纲,起到纲领性的作用,对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而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则是环境污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环境污染的具体体现。课堂教学中只有把环境污染的基本概念讲解清楚了,就以此类推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的概念即可,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作者:姜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