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云明; 张建梅 期刊:《人民司法》 2010年第13期
保险代位制度是保险法领域中古老且独具特色的权益转让制度,源自英美法系。我国保险法、海商法和海事诉讼法都对一般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经过第二次修改,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对再保险人之代位求偿权及其实现问题依旧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对于再保险人是否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有代位求偿权,再保险代位求偿权应当如何实现等问题依旧存在争议。
2017年3月,保监会印发《关于离岸再保险人提供担保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境内保险公司可以就应收分保款项和应收分保准备金等再保险信用风险暴露要求离岸再保险人提供担保措施。《通知》认可的担保措施包括存款资金、备用信用证和其他保监会认可的担保措施。《通知》要求作为担保措施的存款资金应存人再保险分出人在境内商业银行的账户。《通知》规定备用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清洁的、无条件...
国内再保险市场正加速扩容,外资再保险机构再添新成员。银保监会日前在官网上披露,批准大韩再保险公司在华筹建分公司。还有近30家中外资再保险公司正在排队候场,处在保险产业链后端的再保险市场正悄然生变。与此同时,随着政策效应的进一步释放,再保险市场即将进入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再保险,即"保险的保险",是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风险部分,分散给其他保险机构(再保险人)的行为。
作者:刘晶; 方华 期刊:《农村金融研究》 2016年第09期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而农业巨灾保险与再保险承保能力的不足制约着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巨灾债券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为风险转移提供了新的思路。论文通过对农业巨灾债券的市场需求分析与可行性分析,认为农业巨灾债券在我国发展具有巨大潜力,并提出有益于发展我国农业巨灾债券模式的合理建议。
3月13日,人民网消候 为提高离岸再保险交易的安全性,防范离岸再保险人的信用风险,保护境内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分出人的合法权益,日前,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离岸再保险人提供担保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离岸再保险人保证金制度,改变了我国再保险市场仅依靠国际信用评级防范离岸再保险人信用风险的不足.
作者:张新秋 期刊:《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06年第06期
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约定的比例向再保险人再保险.在这种方式下.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保费,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只要是在合同规定的限额之内.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来分担责任,分摊损失.
本文浅析了再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问题,具体来说也即再保险人是否享有代位求偿权以及再保险人的权利如何得到实现,而解决此问题基本方法的理论依据是同一命运原则。
作者:陈华; 邓佩云 期刊:《中国保险》 2016年第07期
"巨灾债券产生于传统保险业和再保险业巨灾风险承保能力不足的背景,是对保险行业在无力完全承担巨灾风险时一种新型的再保险手段。"近年来,因气候环境的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各种自然巨灾和人为巨灾频繁发生,给各国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球发生的自然巨灾和人为巨灾共353起,是有历史记载以来最多的一年。其中,自然巨灾共198起,共造成800亿美元左右的损失;人为灾害155起,损失累计达120亿美元。
"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迅速,然而,全球再保险人地域分布广、数量多、信息不透明,特别是未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离岸保险机构长期游离于我国监管之外,从而导致我国再保险资产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一方(即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约定的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交易的另一方(即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再保险人信用风险,顾名思义,是指在再保险合同交易中,因再保险人(即分人人)的各种...
作者:陈子 期刊:《市场瞭望》 2008年第A07期
<正> 据中国保监会5月25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0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36万人,伤残1632人,被保险房屋倒塌2.75万间,已付赔款8782万元,比5月23日增加662.8万元。其中,人身保险已赔付6088.7万元,财产保险己赔付2693.3万元。
巨灾风险管理是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近年来,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变,巨灾风险呈现频发的态势,在应对巨灾风险的诸多方法中,巨灾保险是最有效的手段。由于巨灾风险的特殊性,巨灾保险的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参与,但政府参与的方式却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到巨灾保险的运行效果。本文在论述政府参与巨灾保险必要性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政府参与巨灾保险的不同方式,从而得出结论,政府以再保险人身份参与巨灾保险是相对有效的方...
<正>一、国内外巨灾风险现状概述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世界保险业的发展逐步迈上积极多元的轨道,并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1)新兴市场国家保险业发展迅速,但全球保险业的基本格局尚未改变;(2)保险业的购并重组愈演愈烈,混业经营方兴未艾;(3)创新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4)新型风险不断出现,巨灾风险日益加大。过去的100年,是人类历史上发展变化最快的100年。进入新世纪,人类前进
代为求偿权是保险人在履行保险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而在再保险合同中再保险人是否和原保险人一样具有代为求偿权,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从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代为求偿权的性质的角度进行法理分析,来证明再保险合同中,再保险人也应具有代为求偿权。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这是国家首次将"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确定为保险行业发展的战略之一。本文在分析区域性再保险市场建设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尝试探讨区域性再保险中心的发展方向。
再保险是指对保险公司业务风险的保障,即保险的保险。2015年2月12日,七匹狼、爱仕达、腾邦国际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对外公布拟参与发起设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行业进军再保险领域,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再保险发展越来越受关注及其发展空间的巨大。在金融市场日益强调"风险管理"的背景下,对影响保险公司选择再保险意愿的因素分析显得十分迫切。本文类比原保险产品选择影响因素的研究方法,
不知不觉间,再保险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开放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目前,在中国再保险市场上,除了中再集团及旗下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之外,还有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法国再保险、通用再保险、汉诺威再保险、太平再保险等六家专业再保险公司以及劳合社中国公司。全球前10大再保险巨头中,已经有7家在中国内地拥有业务布局。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