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地方渔业互保协会矛盾关系的现实出发,分析了我国渔业互保协会的性质与缺陷,提出了其公司化改革的依据和目标模式,探讨了其改革后的职能定位、渔业相互保险体系构造以及公司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等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渔业互保协会不属于任何规范意义上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而是由政府行政职能衍生出来的,并由政府以行政力量赋予一定保险职能的行政性经济组织,其改革的目标模式为相互保险公司。改革...
作者:肖曼 期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0年第03期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主体基本上均采取股份保险公司形式。单一的保险企业组织模式与中国快速发展的保险业形势的矛盾日益突出。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相互保险公司的优势,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从历史渊源,经营管理技术,监管和社会基础等方面分析引入的可行性,能够从法律制度,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中国发展相互保险公司提供可行策略。
作者:潘红艳 期刊:《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05期
相互保险组织章程是组织会员进行保险经营,规定组织管理和内部控制方式的法律文件。相互保险组织章程的“功能区间”体现为:相互保险组织的相互性;相互保险组织的资本与资产合一性;相互保险组织目标的特定性。相互保险组织章程的“目的层谱”为:相互保险组织的靶心目的是“分散危险、消化损失”(保险),“盈利”是实现这一靶心目的的衍生路径性质的目的(辐射性目的)。保险目标的核心地位是相互保险组织复兴的源动力,也是相互化历史...
农业保险一直是世界各国保险学和农业经济学界所关注的话题.本文总结和概括了作者对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思考,基本的观点是中国农业保险要走多种组织形式并行发展的道路.受篇幅限制,本文仅着重讨论相互保险这一保险形式,并同时强调,加强政府介入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首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不久前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在黑龙江垦区挂牌。
从所有权结构的角度看,可以认为我国《保险法》所规定的两种保险企业组织形式属于同一种类型——股份保险公司。由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单一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制约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保险职能的发挥。
作者:王佰茹; 王宜可 期刊:《上海保险》 2018年第10期
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一家相互保险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保险。2017年,又有3家相互保险社成立,分别经营寿险、财产险以及工程险。由于"相互保险热"是最近几年才在国内出现的,所以我国学者对相互保险公司业务的选择研究不多,缺乏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因此,相互保险公司应在哪些领域开展实践、适合经营哪些业务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
日前,黑龙江垦区的2个企业与刚刚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协议,为5000头奶牛和62.5万hm^2粮食作物上了保险。据悉,这是全国成立的首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筹建的。该公司采取相互制模式,在黑龙江垦区范围内经营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温室大棚保险和农业机械保险等险种。
本刊讯2004年11月16日,我国第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获保监会批准筹建。该公司的筹建填补了我国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也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德国1881年颁布“帝国疾病保险条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实际上,1855年,该国就已出现了地方性疾病保险公司,如莱比锡疾病保险公司。此后,陆续出现了不少类似的疾病保险公司。这一时期的健康险公司大多为相互保险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出现了股份制形式的疾病保险公司。目前,德国的健康险分为两类。其一是法定健康险,这与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相同;其二是商业健康险,当地人把它称作“私人疾病险”。...
保险公司的两种最重要的类型是股份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这两种类型的保险人,既承保寿险及健康险,也承保非寿险包括财产险和责任险.其中,相互保险公司是保险企业特有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具有经济联合会(为经济目的而形成的人或资本的联合)的一切要素,本文通过保赔协会在国际商务中的角色来谈谈相互保险.
作者:温昕 期刊:《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第06期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领域中规避及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阐述了政府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中的关键性地位,分析了由政府参与的多主体市场运行模式及由此引发的市场失灵,并针对多主体市场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作者:易辉; 郝演苏 期刊:《中国保险》 2016年第10期
众筹相互保险公司的社会价值巨大,具有传统保险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保险公司的股东与投保人一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投保人基于其多重身份,也会关注保险服务质量的提升,在事后积极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因此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其次,众筹相互保险公司展业费用较低,由于坚持非营利性的经营原则,突破规模和区域限制,摆脱线下销售渠道的制约,快速积累大量优质客户,降低...
经农业部政法司、农垦局推荐.应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邀请.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理事长王朝华、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颖士、副秘书长杨斌于近期赴哈尔滨考察交流。
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集团成员缴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相互保险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其中,发展最成熟的是相互保险公司——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相互保险公司是保险业特有的...
作者:郭学勤; 王秀芝 期刊:《江西社会科学》 2007年第04期
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互助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相互保险组织的经验,在发展职工互助保障时,应注意合理选择保障领域、设计需要的治理结构、努力控制风险等几个问题。
作者:李娟; 金麟根 期刊:《农业经济与管理》 2007年第02期
目前,我国的渔业保险出现业务萎缩、难以为继的局面,文章在分析渔业保险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渔业保险组织制度模式,即国有独资商业性保险公司或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业务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设立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合作制渔业保险结构。四种模式构成多元化的渔业保险体系。文章认为,在四种模式中当以合作制为主导,借鉴国外渔业保险的组织制度,推崇创建渔业相互保险公司,认为这是一种比较适合我国...
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比较大,是脆弱产业。保证农业可持续稳定发展,除了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外,实施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证灾后恢复生产、增加抗灾能力的重要经济手段。当今世界不管政治体制如何,大都实行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我国1950年开始,在农村建立了保险制度,1958年停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保险事业又重新得到恢复。黑龙江省农村保险从1982年开始由个人和企财保险发展到各业生产。...
作者:李云帆 期刊: 2006年第01期
据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董事长梁敏先生介绍:“中国农业保险自1982年开始恢复,到高峰期的1992年,农业险保费收入达8.2亿元,但赔付率高达116%,完全是亏本经营。从1996年起,农业保险规模逐年萎缩,2001年农业保险规模跌到20多年来的最低谷,农险保费收入仅3亿元,占保险业总保费的0.14%,农业保险深度仅为0.02%,是近20年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2.3亿农户,户均保费不足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