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房地产,人们总是自然地联想到一系列相关的东西,如一栋栋漂亮的洋房、别墅;豪华的汽车、舒适的业主会所、高档的健身房等场景;也会想到那报纸、楼书、广告牌等媒体上大幅的广告图片和财大气粗的房地产老板,这就是令人眩目的房地产行业!项目的销售上与推广上跟风现象日趋严重,楼书、看板、沙盘、样板间……。楼盘销售没有独特的个性,
2009年中国楼市的热度,恐怕可以说接近了"沸点",人们彻夜排队,犹如买白菜一样购房。可是,如果回顾前几年的购房纠纷,特别是由于虚假楼书引发的诉讼,不难预料,这里埋藏着不少今后将引发法律纠纷的"定时炸弹"。而在那些诉讼案中,我们经常听到两个法律名词:"要约"和"要约邀请"。
《书谱》为唐代孙过庭撰并写,草书。 孙过庭,字虔礼,陈留(今属河南)人,生卒年代不详。官率府录事参军,工行、草,尤以草书擅名。宋代米芾以为“凡唐草得二王法,无出其右”。垂拱三年(687年)撰书《书谱》,阐述正、草二体,见解精辟。《书谱》上卷墨迹,原藏清宫内府,后归故宫博物院,现在台湾。其刻本较多,著名者有太清楼刻本、薛刻本、安刻本等。 孙过庭书法得历代嘉许。唐张怀瓘云:“草书宪章二王,工于用笔,隽拔刚断,尚异好奇,凌越险...
在东京原宿的竹下通附近.有家两层楼书店.醒目的黄底蓝字招牌写着店名”BOOK OFF”;进门后左侧不远处.在长长的柜台后一字排开的店员.正忙着帮络绎不绝的买书客人结帐,最后还不忘面带微笑.亲切地来句:“这是您买的书,谢谢惠顾。”
现如今,随便摊开一本楼书,很容易看到这样的设计:社区道路的区隔和多重庭院的区隔,保证了房子之间的距离足够远通过将房间之间的窗户错开,并加上玻璃的反光和绿植的遮挡,使窗子之间不能形成对视;道路比建筑要低九十厘米至一米.这种落差使汽车车灯无法通过窗户照射到房间,使业主生活不受光线的干扰;通过对住宅的设计让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基本不能看到窗后人的活动情况……简简单单的几句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心理需求作为住宅的新热...
汉水落天来,蹴云鼍浪下东吴。嗟余尝客江之尾,风雨惊窗卧一庐。帆樯逐日去,逆征远没楚西北。载愁迢递绕乡关,因风忽欲生双翼。临眺九遐不自由,始知身在此楼头。人烟浩荡归一瞥,逝者东南万古流。
作者:李宏声; 李燕 期刊:《小学生之友·高版》 2007年第06期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和书法家。
案例回放:房地产开发商制作的楼书和宣传图册描绘的小区图景与交房时的实际景象不一致,部分业主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楼书和宣传图册上记载内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最初读到王壮弘先生的文字是在南昌求学时,当时在旧书店淘到一堆上世纪80年代的《书法研究》杂志,连载有《崇善楼笔记》,只觉其用一条一条的笔记,考订历代金石碑拓,简明清晰,心向往之。遗憾的是这么好的内容竟没有出成书,只能一篇一篇地找着看。于是还特地找来上海书画出版社已出的《增补校碑随笔》和《帖学举要》一读,
开发商为了将房子卖出去、卖个好价钱,不惜在楼书和广告宣传资料中将楼盘吹得天花乱坠,可一旦交付房子后,便不再履行承诺,空中花园成了空中楼阁。当业主向其讨说法时,开发商又以广告宣传不是合同的一部分和“解释权归开发商”为理由来为自己开脱。当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兑现广告中的承诺或者要求其赔偿时,法院又以楼书广告中承诺的设施是为全体业主服务,个别或部分买主无权就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交付问题主张权利为...
2800元换来的"第一桶金"他叫曹志远,年仅27岁。2006年夏天,他21周岁时,从湖南省长沙市一所大学毕业后,并没有急于投身创业,而是留在长沙市,被招进一家装修公司,做了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虽然曹志远长有一张娃娃脸,常给人稚气未脱的印象,但有副好口才,善于与人交际沟通。由于工作关系,腿脚勤快,谦虚肯干,他每天忙着跑装修业务,做装
作者:袁秀丽 袁晓宇 龚小锋 期刊:《房地产世界》 2016年第03期
楼市不像福州和厦门那样的火热,但也不像内陆一些三四线城市那榉隆淡,相对坚挺的价格足以说明这一点。
正"什么叫作创业?创业,不是你开个公司、当个老板就叫创业,只有创新模式的产业才叫创业。""第一桶金"一本小"书"赢得开门红曹志远,年仅27岁,是个85后青年。2006年,他从湖南省长沙市一所大学毕业后,在长沙一家装修公司做了一名普通的业务员。曹志远有副好口才,善于与人交际沟通。由于工作关系,腿脚勤快,谦虚肯干,他每天忙着跑装修业务,做装修业务,时常进出于各个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