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飞往韩国的班机,在经历了剧烈气流之后,终于平稳抵达了韩国仁川国际机场。这个离北京只有1100公里,人口密度是北京平均人口密度20多倍的城市,却完全是另一番感受和景象。
2007年4月17日,中国环境NGO全球环境研究所(Global Environmental Institute,简称GEI,www.geichina.org)在四川省宝兴县与宝兴县的盐井坪村、和平村的农村合作社,以及和宝兴县境内的部级自然保护区蜂桶寨保护区管理局,分别签署了保护协议。与前者的协议规定了农村合作社接受GEI所给予的资助,并承诺减少对保护区自然资源的使用:与后者的协议规定了保护区接收保护款项,并要向GEI明确申报款项的用途。这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
本文通过对重庆市L 环保中心的调查发现,在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源于西方的“法团主义”与“公民社会”两大视角在分析环境NGO 行动中凸显单一维度自主性的弊端,难以从动态视角解释组织参与治理实践过程中独特的行动策略:即在夹缝中“做减法”成长,多策略联动构建常态化互动机制,非对抗不合作的共生逻辑以及自我设限以获得合法性生存与发展等.研究表明,宏观政策变迁、市场体制改革以及环境NGO 自身能力的不断提升共同建构了社会组...
环境NGO,即环境保护民间组织,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特定目标而组织建立起来的社会团体组织,介于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是具有独立性质的社会组织。本文在分析了环境NGO在环境管理中的现实意义及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挥环境NGO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的对策。
作者:王宏斌; 冯艳玲 期刊:《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03期
近二、三十年来,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问题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结果便是环境NGO(非政府组织)的大量涌现.环境NGO凭借自身的特点和灵活性,建立起全球网络结构,对当代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苗阳; 陈兰; 邢文杰; 鲍健强 期刊:《北方环境》 2017年第09期
环境NGO在环保活动中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2015年中国新环保法的颁布,环境NGO已经具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但由于中国环境NGO自身能力不足,完成诉讼仍存在困难。文章以环境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现有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现模式,并分析了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复杂性,指出要提升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能力,必须从培育环境公益诉讼意识、加强自身能力改造及破解资金难题等方...
作者:张振华; 张涛; 石艳玲 期刊:《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7年第18期
提出了企业环境绩效外部评估的概念,从评估内容、评估理论、评估方等方面分析了基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环境绩效外部评估的可操作性,为企业环境绩效外部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
本文超越传统邻避运动研究关注动因、演化、预警等的“前传式”框架,从“后传”视角切入,基于对七起典型案例的纵览与横剖,追问运动产生的能量,尤其是对环境公民社会的影响。研究显示,邻避运动可促进环境公民社会建构,具体路径体现为包括“运动空间分疏”、“环境公民生产”、“环境NGO组建”、“环境公民社会运转与回退”在内的“四步闭环模型”,但由于各起运动的属性、政治资源、社会资源、文化资源等不同,其促进程度亦呈现“阶...
作者:王洛忠; 张艺君 期刊:《中国环境管理》 2016年第04期
环境保护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议题,它所面临的挑战更多源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任务繁重与生态环境先天脆弱之间的矛盾。仅仅依靠单个政府部门或某一政策,或者仅仅依靠单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一倡议与行动,均不足以应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跨国环境风险,这将倒逼国内与国际社会提升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一带一路"沿线的各地政府不仅要发挥生态环保的示范作用,还要建立横向若干部门和纵向各级政府的协同治理...
作者:罗丽; 陈君 期刊:《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04期
由于缺乏系统而完善的非政府组织立法,导致我国环境NGO的法律定位不明,制约了我国环境NGO的健康发展。应该突破环境NGO在我国发展的法律瓶颈,完善我国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立法,在法律上赋予环境NGO以独立主体资格,明确规定环境NGO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权,并在设立登记上取消业务主管机关,采取竞争性管理机制。
作者:李世源; 刘伟 期刊:《天府新论》 2007年第06期
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瓶颈。从政治学的视角分析,我国治理环境生态问题的困境在于:公民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存在高关注度与低参与度的极大反差,环境保护事业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环境NCO发展不充分,尚未成为一种治理生态环境问题的公认力量;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为生态环境问题的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势头。
中国大学生绿色营十周年 再征云南白马雪山。
中国大学生绿色营十周年 再征云南白马雪山。
2006年10月11日,“中国环境NGO在线名录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环境NGO在线名录(Green NGO Directory)项目是中国发展简报为环境NGO建立的。此项目由福特基金会支持,并由部分中国环境NGO的代表组成编辑咨询组作为顾问。
因为专业和组织特征,环境NGO更有能力和责任来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在这一过程中,NGO需要做好实际调查,以倒逼品牌供应链的方式来推动企业治污。当前,相当一部分的环境事件都与企业排污有关。如何才能让企业承担起冶理排污,从而减少或者不向环境排放污染,是污染治理中的关键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均是不可缺少的力量,特别是作为社会组织的环境NG0,因为其专业特质和组织特征,更有能力和责任来推动企业...
我国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允许“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但是,这一规定过于简单。今后,需要在环境单行法中作出配套规定,为环境NGO提起公益诉讼设置适当的资质条件和前提条件。
作者: 期刊: 2009年第08期
“目前,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极端的气候变化状况,在亚洲大部分地区遭遇了暴风雨和干旱灾情;在欧洲、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也遭受了高温热浪的天气而低温寒流则袭击着南美洲各个国家。”面对全球气候环境,如何遏制全球气候变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主题。而低碳经济则成为各国共识举措。森林作为目前全球四大碳汇之一,对于气候变暖缓解有着积极作用。因此,森林相关木材及制品产业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结合目前全球形势,配合国家可...
作者:段慧峰; 白福臣 期刊:《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2年第03期
环境公民社会是公民和公民组织根据环境权益积极介入和影响政府、企业等主体的环境决策和治理行为的公共领域及运行机制。环境公民社会的兴起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伦理观的构建也显得尤为重要。循环经济伦理观的构建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文章从环境公民社会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循环经济伦理与环境公民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在环境公民社会视角下构建循环经济伦理观的建议。
作者:刘敏婵; 孙岩 期刊:《环境保护》 2009年第02期
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外环境运动发展中环境NGO呈现的行动目的多样化、运作网络化、与媒体共生化、与企业走向合作化的发展趋向。针对中国环境NGO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还基本处于各自为营、组织使命模糊、发展理念和运作方式落后,规模和影响力弱小,公众认同较低等问题,国外环境NGO的成功经验将对中国环境NGO的发展起到借鉴作用。
环境NGO作为民间环保组织,其职能与地方政府相比,有着显著的区别。我国环境NGO的主要职能有环保教育、监督政府、参与决策等;地方政府有立法权、环境管制、危机处理等职能,分析了两者的特点及各自职能不足,通过协同关系分析,对我国环境NGO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