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规范理论与德国基本法确立的权力分立体制和高度重视权利保障之司法传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但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引入存在较大的逻辑断裂和价值张力。一是行政诉讼的主观诉讼功能定位,尚需要更充分的论证;二是保护规范理论蕴含的个人主义假定与个人在我国公法上的积极能动的法权地位也不一致;三是保护规范理论的适用可能造成司法保护范围的限缩;四是保护规范理论适用所要求的基本权利的辐射效力、敏感于权利保障的法解释技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疗服务价格...
10月9日,全球知名媒体共同发起的世界媒体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囤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话题1:“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去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业,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粮食连续5年减产的局面得以扭转,农民现金收入7年来增幅最高;国家出台多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倒计时……农民的生活疾苦始终受到网民的关注,善待农民的呼声引起广泛共鸣。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干部是连接广大职工与高层管理人员的桥梁当前。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攻坚时期和矛盾的频发时期,工会要体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取得新发展,最基本的就是根据党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根据工会历史方位的变化,科学认识新常态,积极融入新常态,主动服务新常态,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的绩效,开展好工会思想政治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践行本刊“替农民说话、帮农民致富、为农民服务”的办刊宗旨,积极维护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本社联合广东导正律师事务所、广州白云百业人才招聘大市场在广东省内开通了一条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热线16889099,热线主要有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职业介绍三个功能。当进城...
过去,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后,往往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要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而今,他们却不断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告上法庭。 这是为什么?
据来自某地工商12315指挥中心受理的投诉案件统计,手机消费纠纷成为投诉之最,而且一直以来都居高不下。由于手机纠纷方面的规定散见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及解释之中,一些商家利用法律、法规繁杂难记之机,千方百计钻空隙,糊弄消费者。对此,消费者不可不防,特别是下面案例中常见的七大误区,需要消费者格外提防,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趋利避害、谋取不义之财,要求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现象并不鲜见。一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便在合同的空白处上做手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劳动者要敢于大胆说“不”;无奈之下签字时,千万要妥善留下或日后及时搜集相关证据。下面成功案例值得借鉴。
当下,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将退休人员现就业纳入保护范围之内。然而,退休打工族虽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但这不意味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可以随意被侵犯。下面案例告诉退休打工者,在劳动法之外,还有诸多相关法律保护,维权绝不会遭遇尴尬。
娟子,湖南邵阳人,到珠海打工19年,曾在一家鞋厂上班。2012年,她被查出患上白血病。
作者:大文轱辘 期刊:《新一代信息技术》 2007年第04期
提起水货手机.暗自窃喜的一般是水货手机不法商户;扼腕叹息的.肯定是手机生产厂商;捶胸顿足的.不用说。就是深受其害的消费者了。尽管如此。水货手机仍然大行其道。现如今水货手机充斥着整个市场。而其中多是鱼龙混杂。以次充好的翻新机.组装机.使得我们这些消费者难以辨认真伪。而消费者往往对于水货认识不够。让JS有机可趁。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让我们来一起认识一下水货。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受经济体制影响,女职工在劳动就业中的比例不断上升,由此也引发了较多女职工劳动关系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职工利益与劳动关系的冲突上,由于很多女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女性在工作中的价值无法体现,也得不到应有回报,而伴随着就业问题日益明显化,女职工合法权益需要借助一些手段去维护,来确保她们应得到的合法权益。工会作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中间介质,是女职工维护合法权益重要途径。本文就国有企业作为研究对...
作者:季峰; 孙静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01期
房地产市场管理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在商品房项目管理中,如何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好项目的同时加强有效监管,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我中心自2008年承接住建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制度研究课题,推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以来,
为进一步规范私产房屋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天津市从2005年4月起,建立并启动了私产房交易资金监管。
《中国房地产》2006年第7期发表了李建术《对夫妻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的几点看法》(以下简称饥点看法》)。文章认为,夫妻对共有的房屋应共同申请权属登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予以发放《共有权证》,共有人凭《共有权证》行使共有权利。从我国房地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执法实践以及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等角度,笔者对上述看法不敢苟同。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山东省文登市房管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市房屋拆迁工作同全国一样,在经历了历史上拆迁量最大的挑战之后,已经成为领导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稳定的难点.
听证,顾名思义,就是"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具体到行政管理领域,就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在全面核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
利害关系人是法律活动中重要的主体之一。也是不动产物权登记经常遇到的一类法律关系主体。对利害关系人的理解直接影响到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结果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人便成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理论界和实务中引人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是,《物权法》及相关登记规则如:《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对这一概念之内涵与外延并无明确规定或解释,以致在不动产登记实际操作中时常出现各种争执和困惑。有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