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刚; 李广子 期刊:《当代金融家》 2016年第06期
营改增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对银行业业务调整的导向作用不容忽视。农村中小银行应当以此为契机,适当进行业务结构调整,达到降低税负、促进银行转型发展的目的。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5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0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但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农...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11期
<正>琼府办[2013]8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5月30日海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正>税收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今年以来,在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下,我市地方税收增速明显放缓。如何保持税收持续快速增长,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持,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概述武汉近十年地方税收增长概况及特点,分析影响税收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提出促进武汉市税收持续快速增长的建议和对策,供参考。一、地税增长概况及特点:税收规模不...
作者: 期刊:《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8期
<正>【市民咨询】我是一家物流运输企业,我听说营业税要改增值税,请问什么时候开始?【部门答复】《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我市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预计涉及全市1.7万户纳税人。我市即将实施的"营改增"试点行业将延续上海"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
<正>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上周末称,"十二五"期间我国有望启动环境税,企业所得税也会随之做出相应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对此中央财政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在研究等方面都比较弱,这不利于我国
<正>我国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营改增"。推广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税收政策福利,真正体现了税收的本质。此次改革、扩围的速度和广度远远超出了预期,无疑为注税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重大挑战。
<正>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营改增"对快递服务业带来哪些影响?快递服务业对深化"营改增"有哪些建议?笔者根据从业经验提出如下观点。一、"营改增"对快递企业的有利影响(一)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后,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等购置成本可以纳入抵扣范围,从而鼓励企业在设施设备方面加大投入、加速更新,有利于促进行业标...
作者:赵慧芝; 王文清 期刊:《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08期
<正>自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以来,电信业也被纳入了试点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对我国电信业应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申报事项、特殊业务等
<正>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与同期作废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相比较,变化较多。例如,关于轮船运输公司的退税主体规定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政策变化根据106号文中附件四《应税服...
<正>尽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断深入,但是纳税人仍应关注营业税及营业税的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以下简称"63号公告"),就是一份值得所有企业纳税人关注的文件,因为几乎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可能存在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笔者借解读63号公告的机会,详细分析与金融商品转让有关的税收问题。
作者:曹胜新; 梁军 期刊:《注册税务师》 2016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