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正文】

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费改革试点   减轻农民负担   农业特产税   直属机构   改征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0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但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农民负担仍然较重,相关配套改革滞后,农民减负的基础还不牢固。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试点,进一步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从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今年中央决定加大农村税费改革力度,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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