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配置调整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检察侦查权内涵与外延的调整,将推动检察机关诉讼职能的转向。然而我国当前对检察侦查职能转向后的理论研究未予以充分重视,以极端工具主义的思维将侦查权与职务犯罪调查权实质化等同并不利于检察侦查职能的正确定位。在侦查职能配置中需要对传统理论与实践的误区予以澄清,既要在理论上明确侦查职能的定位,重塑造检察侦查权的运行理念,又要在实践中强化检察侦查权的权力...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高检院印发《2016—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工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会计作假现象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及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股票投资市场的会计作假影响十分严重,防止会计作假是十分必要的.会计作假现象是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以及法律部门的一场博弈.会计作假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加大法律制裁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是防止会计作假,提高投资积极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途径.
近日,重庆市检察系统建立了覆盖全市46家检察院的“阳光检务”网络平台。群众可以随时点击访问市检察院法律监督网,并通过网站的链接进入全市5家分院和40家基层检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人才强检战略,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该院把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提升干警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本着“按需培训”的原则,使教育培训工作与检察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今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检察室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密切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的实际和需要,紧扣打击刑事犯罪、查处职务犯罪和实施法律监督三项检察职能,深化检察用人、绩效考核、检务督察“三个”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竞争氛围,促进了检察院的和谐发展,在基层检察院争先创优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者:秦前红; 刘怡达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01期
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衔接是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新课题。实现二者的衔接是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内在要求;同时还有助于改善当前人大监督不力的现状,实现两种监督方式的融会与贯通,理顺人大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司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的理论构建路径在于,以两种监督形式的差异性因素为依据,将监督事项在人大与检察院之间实现合理的配置;以人大与检察院的关系为依据,实现人大对检察院...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调查取证权,本文拟从民行检察监督调查取证权意义出发,探讨如何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制度,既减少检察官过度介入当事人争端的风险,避免破坏民事诉讼中平等主体架构,又充分发挥调查取证权作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赵剑; 莫丽华 期刊:《法治论坛》 2017年第03期
自贸区检察机关应加强行政行为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贸区政府监管职能淡化、服务色彩凸显,为维护区内自主、公平、自由、诚信的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宽严有序、松紧有度、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自贸区检察机关更应加强行使行政公诉权,完善行政公诉制度。
<正>法治国家关于"法律监督"的一般概念是不存在的,但将"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性质的宪法定位也绝非某人的一时灵感冲动、异想天开,更非对于某国宪政体制的援引照搬。1诚然,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公诉机关、追诉机关在西方法治国家属于基本正确的判断,但在中国却是不准确的。2其实问题在于,中国现行宪法中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是否意味着检察机关具有
微博作为一种自媒体,成为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权力的有力监督者,同时也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同盟者。检察机关内部对于微博还存在着种种不正确的认识,使得检察机关难以面对微博的监督,也无法利用微博更好地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微博运用机制,从而更好地适应"自媒体"时代对于检察工作的挑战。
作者: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陈鸣东 期刊:《法治论坛》 2012年第03期
<正>引言"刑事司法的中心任务是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1作②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最终体现,量刑是否恰当是司法是否公正的最直接体现。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量刑标准化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以此为契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此
作者:鲍同义 期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7年第01期
<正>近年来,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已逐步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的共识。实践证明,一份论证严谨充分的检察法律文书,不仅是呈现检察工作成效的优质“窗口”,更可以有效定分止争、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深化和完善检察法律文书中的说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其中,准确把握现实,抓住重点环节,强化说理实效是关键所在。
作者:朱志昊 期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7年第01期
<正>“从‘权力’到‘权威’——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说理中的‘不捕说理’为视角”一文出自实务人士之手,但其中的理论水准与理论意识绝对不容忽视。司法权威的缺失,在当下中国是一个大问题。如何补救这一缺失,人们往往习惯于求助在宪政层面上协调司法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进而加强司法权。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一思路,毕竟权力的分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但一来权力的分配并不符合我国当下的政治实际与政
作者: 期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7年第01期
<正>“说理”是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中的一个核心话题。关注与推进司法机关的说理活动,则是这项研究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三辑)的主题研讨,选取的是有关法院裁判文书说理问题的一组文章,本辑则以国家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的说理性问题为中心展开讨论。其意旨在于引起更多的朋友关注与讨论这个话题,特别是法律实
作者:陈征楠 期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7年第01期
<正>张利兆和王志胜先生的文章“从‘权力’到‘权威’——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说理中的‘不捕说理’为视角”,以侦查监督工作中的“不捕说理”为例,详细深入地论述了在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下,通过提高检察机关文化及道德等职业素质、改善工作模式等途径建立“说理”和“权威”型法律监督模式的重要意义及可行性,特别是相较于优化外部制度环境的可行性和重要意义。文章涉及了很多我国司法现状的具体问题,比如“刑事检查领域中公...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1年第04期
<正>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在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福建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大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1年第04期
<正>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7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的报告》。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05期
<正>省人大常委会:收到闽常综[2010]3号文件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落实办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