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正文】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录音制品   暂行办法   著作权人   广播权   播放时间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6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5月6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建宝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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