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当前的犯罪现场和从前比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犯罪技能从常规的、简单的变得智能化、多样化,但目前我们的勘查活动还基本停留在原有的固定模式上,例如:技术人员只是利用现场照相、绘图等常规手段,去记录和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并对这些痕迹物品、现场及其相互联系加以分析、揭示,所以技术人员必须更新现场勘查观念,必须跟得上时代的脚步,不能因循守旧;同时,要提高勘查的技术含量,实现人、机的有效组合。因此,如何根据不同的犯罪现场采取相应的勘查方法及手段,越发显得重要,成为急迫需要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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