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模式缺乏相应的规制,导致实践中联盟呈现出目标短期化、规模难以大型化的特点,影响了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以提升其整体技术水平的目标。以法律表现形式为切入点分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织模式,从联盟的稳定性和制度效力等方面对比两类组织模式的优缺点,探求适合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织模式,并提出具体的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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