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农村经济 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正文】

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作者:沈灯英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农业服务中心
会计事务所   报账员   工作实绩   总账   管理规范化  

摘要:泰州市高港区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管理水平。2018年陆续出台各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镇财政所、镇农业中心(农经站)和镇纪委各施其职,共同负责对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确保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区财政局经过报名、考核确定各村(社区)财务记账委托“报账员”、出纳员。通过招标确定记账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负责“报账员”、出纳员业务指导,对“报账员”、出纳员工作实绩负总则。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明确专人负责村(社区)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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