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殖大鲵凭标识可全流通 近年来,人工驯养繁殖大鲵,种群数量大幅增长,在部分地区已发展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培育养殖新品种、促进产区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养殖大鲵经营利用,自2015年6月1日起,经营利用和运输具有标识的养殖大鲵,不再需要申办相关审批手续,各地渔业部门不再向其发放《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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