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期待之一:妥善处理与国际准则的“实质差异”。我国新准则体系中大部分准则与国际准则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但并非所有准则都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完全趋同。比如在“企业合并”、“资产减值”、“关联方披露”等准则中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的地方。这种差异体现了我国目前的法律、经济环境。我们的准则制定不能超越这些现实条件而完全照搬国际准则的办法。随着趋同进程的不断深入,这些“特色”是否永远存在下去?什么时候消除这些差异从而彻底融入国际准则的大家庭?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我国准则制定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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