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纵观一个半世纪的发展,会计职业道德存在两个悖论。第一,动机悖论。作为一种职业,会计建立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但是,建立职业道德的动机为何?是“利他”还是“利己”?会计职业主要倡导“利他”说;而批评者则更倾向于“利己”说。第二,独立性悖论。审计独立性位居职业道德之核心。理论上,“实质独立”(Independence in Fact)最为重要;实践中“形式独立”(Independence in Appearance)成为会计监管的主要对象。在美国,会计职业更强调“实质独立”;而美国证监会(SEC)则更注重形式独立。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独立性的双重标准。对这两个悖论的理解有助于推动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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