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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5 12:18:49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1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务静态清零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了农村危房改造“两覆盖”、“两精准”、“两清零”,做到了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长效化。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覆盖方面

(一)住房安全排查全覆盖

根据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逐户排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全县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已改造三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大排查,现已全部排查完毕,排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住房安全鉴定、认定全覆盖

我县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已全部通过第三方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进行了修缮加固和改造建设,改造后经过县、乡、村三级验收并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安全认定,出具了认定报告。

根据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残联提供的XXXX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三类重点对象已全部通过第三方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对于鉴定出的C、D级危房在今年5月底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

二、两精准方面

(一)信息数据精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县2019年287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信息录入错误、信息录入缺失等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清除住房危险隐患精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改造后房屋符合基本质量安全要求,真正将“民心工程”改为“放心工程”。

三、两清零方面

(一)“动态保障”任务阶段清零

2020年我县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动态保障任务175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验收,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为按时保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我局采取了危房改造工作周报制,一周一报进度,每周进行排名通报。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巡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民心工程”变成“失心工程”。

2020年我县在完成动态保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动态保障”机制。在已开展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逐户排查基础上,建立以乡、村两级和帮扶单位排查并上报,住建部门汇总,第三方鉴定机构复核的“动态保障”机制。对核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经第三方鉴定机构核实确定危房的,建立清单并实施“动态保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每一户贫困户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2篇

一、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其他领导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档案资料情况

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制定并出台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了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将农房改造计划下达到各乡(镇)街道。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做到了一户一档。所有档案信息均录入互联网。建立了《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有《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有《省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汇总表》。

三、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

建房竣工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一致,均有“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

四、现场检查五项内容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情况

抽查100户农户中,通过对照标识牌、户口、身份证、惠农一卡通和询问住户,补助对象均符合要求,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规划执行情况

新建房屋大部分选址科学,做到“四避开”,新建住房面积有部分超标。

(三)检查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水到家,入户水管接通水源,已解决建房户生活饮用水。

2、电入户,入户电线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3、建房点周边道路平整,排水通畅。

(四)工程质量情况

新建房屋符合质量标准,不存在基础下沉、墻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但极大部分改造房屋只有地圈梁,没有构造柱。

(五)拆旧还基情况

1、建房对象大部分拆除旧房。

2、异地建房户多数交回旧房土地使用证或交回宅基地的声明等资料。

3、建房户多数已办妥用地审批手续、土地权属已确认。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部分农户新建房屋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有超层超面积现象。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3篇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领导,实施小组成员,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土地协管员。

二、考核内容

1、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调点主要是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1)初步排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由各行政村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排查确定的对象应占本村总户数的%左右,并将住户名单汇总上报到镇调查组。

(2)逐户调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镇调查组根据各行政村提供的初步排查结果,确定调查对象,进行实地逐户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以及对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3)填写《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拍摄危旧房相关照片,形成“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并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然后将结果报送镇调查组。

(4)规范操作,公平公正。各行政村对符合标准的危旧房做到全面细致,确保不漏一户。同时,要严格掌握调查对象的经济收入标准和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对调查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制定改造实施计划阶段(年月日——年月日)。镇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本镇年——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各行政村也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有关材料报送镇调查小组。

三、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镇政府成立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各村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4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实施。最近,财政部披露,为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共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3.3亿元,各级政府的投入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共一拉动银行贷款、农民自筹、社会捐赠等社会投资1221亿元。

据介绍,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根据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设置不同的补助档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受到严格控制。财攻部表示,翻修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财政部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须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危改工程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实行工作进展情况逐月检查和通报制度。

(据新华网)

农业部: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非指参与农业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日前表示,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资源在农村兴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而非参与种养业或农业。

他说,若企业希望发展种养业,政府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农户合作,所以在一号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准入和监管制度。他指出,上述制度的准入要求是确保企业有能力经营农业,监管则是防止有些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比如有些企业以农业种植为名承包土地,后来却改去“种房子”。

(据山西新闻网)

农业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业部2013年将遴选10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

“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的申报主体是:村、乡(镇),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或乡(镇)优先申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和乡村文明基础良好;人文风貌或自然景观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申报主体和当地政府开展创建的积极性高;对照《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通过创建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按照“创建单位申请,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农业部审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美丽乡村”创建申请表。申报主体是村的,申请表须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申报主体是乡(镇)的,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对材料进行复核,统筹确定本省申报对象并报送农业部。申报文件应附申报单位汇总表和创建主体申请表。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美丽乡村”创建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共遴选1000个创建试点乡村,其中上半年遴选300个,下半年遴选700个。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5篇

一、三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美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

今年我乡美好乡村建设分xx村美好乡村后续建设及xxx村美好乡村建设两部分进行。xx村美好乡村后续建设从景观绿化、环境整治、宣传氛围、公共服务着手推进,修建元林路二期,对村组道路进行绿化整治,共栽植树木3000株、栽植草坪1000平方米,增建垃圾池28座,购置垃圾桶154个,完成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立项评审,完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罗塘片美好乡村建设以xxx村为重心,完成3500米沟渠开挖整治工程勘测及方案设计,1-8组村庄区间道路拓宽升级改造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完成36户外墙刷白及道路清障,清除旱厕、猪圈、破旧房屋7间约600平米,启动微动力污水处理项目申报及农民与青少年文化乐园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工作,引进种粮大户,完成土地流转1000余亩,帮扶破罡湖生态庄园完成一期建设,实现美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互融。

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xxx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审核,全乡符合危房改造标准共有249户,其中五保户37户(28户D级,10户C级)、低保户51户(32户D级,19户C级)、残疾6户(5户D级,1户C级)、其他贫困户155户(86户D级,69户C级)。目前修缮加固的99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已全面开工建设,原址重建户已实工75户(其中完成竣工的20户),全乡249户开工率已达75%以上。

3、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破罡湖罗塘段堤防加固工程由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联兴村、xxx村已经开工实施,将军村尚未动工。我乡督促项目村积极在区建管处的领导下,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施工协调工作,其中我乡承担的占地协调及清障工作均已基本完成。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美好乡村各项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融资难、产业扶持缺力等问题。乡村财力有限,村集体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社会融资和村民筹资难度大,急需发挥各条战线能动性,积极向省、市申报项目,有效整合资源。缺乏足够产业发展支撑,拟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形成产业联动。

我乡在危房改造工作稳扎稳打,逐步推进,但目前危房改造进度滞后,存在以下几点原因:

1、村干精力分散。7、8月份涉及到危房改造的村正进入村两委换届选举阶段,各村分片干部忙于换届工作,致使危改工作督促力度不足。

2、施工进度排布问题。全乡的危房改造涉及的施工单位均在启建设,各村的危房改造户只能按施工方的建设进度去安排建房,部分危改户正在等候建设。

3、美好乡村规划影响。前期的美好乡村建设的村因统一规划批准时间的缓慢,所以导致危房改造户根据美好乡村统一标准来安排危房修缮和重建工作没有及时得到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6篇

从*副局长通报的工作情况来看,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不足。请各区、市、县政府务必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圆满完成。为此,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数是各级政府按照责任分工统计后,报市委、市政府认定的。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负责,以区(市、县)、乡(镇)、村、村民组、户为单位(包括没有上报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区、市、县),将需恢复重建户数和已恢复重建户数、未恢复重建户数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日报、*电视台、*电台等市属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由监察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二是除没有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的区、市、县外,对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于7月1日至5日,在*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表扬;对未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在7月1日下午5:00前报市政府审定后,也要在上述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三是因存在特殊困难,到现在还没有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以区(市、县)为单位,弄清所缺资金数额,要落实到乡、到村、到户,由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在一周内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从救灾经费中给予一次性补贴。如市里补贴后,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以政治责任论处。四是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区、市、县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汇报,要上区、市、县长办公会和区、市、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共同解决问题。

二、茅草房改造遗留工作。

在此次农村危房摸底调查中,有个别区、市、县仍存有一定数量的茅草房,对此,市委、市政府已有明确意见。请未完成茅草房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改造,所需经费由承担茅改工程的区、市、县自行解决。市政府督察室将于7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市民政局、市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对照各区、市、县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主动服务,搞好协调。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今天,我讲话的依据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这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的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属于任务、指标、目标的部分,要对号入座,结合自身情况加以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条意见:

(一)改造资金。一是按照省的要求,各区、市、县对农村危房重新进行了统计,并已通过省的检查。现在市委、市政府予以认定,今后,不再增加、不再减少,并以此统计数据作为向国家和省上报相关工作的标准,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进度要求、资金拨付和是否完成改造任务的依据。二是在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没有下来之前,我们要立足于*市实际情况,不等不靠,把事情做好做实。待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下来后,市政府再根据各区、市、县的任务数和责任轻重,责成有关部门按年度和年度任务指标数划拨,绝不截留、挪用。三是虽然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和补助比例没有确定,但*市必须“走前列,做表率”,不能等、不能停、不能靠。市民政局、市农办已商定的全部倒损房屋、部分倒损房屋、一级、二级、三级危房补助标准不变,仍继续执行。国家和省的补助比例确定后,再按规定拨付到区(市、县)、乡(镇)、村、户。四是市级危改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不论属于哪个部门,只要是已确定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必须以年为单位统一管理、拨付。拨付资金情况要报市政府。

(二)组织机构。一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已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但因市政府工作调整,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发生变动,请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新的职责分工,与市民政局、市农办共同商定新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文。二是危改办是今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上传下达的中枢机构,负责请示、协调、计划、安排、简报等各项工作,各部门凡涉及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文件、事务都必须报市危改办处理,如需上报或对外发文,以市危改办名义行文,不得以部门名义自行其事。三是从今天开始,市危改办以10天为一个单元,编发简报,以3个月为一个单位作阶段性总结,对面上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开展得好的区、市、县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区、市、县予以鞭策、督促,并抄报市委、市政府、省危改办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四是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市危改办应及时专项研究解决。

(三)关于20*年工作任务。一是为使工作具有连续性,市农办已下达的任务不变,由此市、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仍按既定的资金渠道拨付。二是今年的任务数不做硬性考核,由市危改办在半个月内拿出指导性意见,但必须确保在总的时限内完成。三是在国家和省的补助下来之前,总的任务、资金仍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资金匹配比例安排。为保障危改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市、县分管领导务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危改资金等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性的措施,由民政、财政、农办共同行文报区、市、县长办公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将本辖区内应完成任务的资金额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四是对市危改办按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必须与市级危改资金同步到位,专款专用,严禁空匹配、假匹配,并以此作为检验工作进度的标准。因市级危改资金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市有关部门承担责任;市级危改资金已经到位,而区、市、县匹配资金应该到位,没有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区、市、县承担责任。五是鉴于今年时间已经过半等客观原因,对于按计划,需自筹资金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资金情况,重新研究确定工作进度,但必须保证与全市同步完成总体任务。对自筹资金和按计划须于20*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如能按计划在年内完成,市政府将以区(市、县)为单位给予奖励,同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7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标准,从严从细开展摸排整改,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及时做好保障救助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任务。

二、实施范围

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的住房状况、改造情况、鉴定、挂牌及档案信息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四、排点

1.是否存在农村贫困人口建新未拆旧及仍然住危房的情况;

2.是否出具了房屋状况鉴定表并悬挂住房安全标识牌;

3.各镇办要进一步核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底数,排查住房安全鉴定是否实现全覆盖;

4.对列入改造范围的危房是否都按程序改造到位;

5.采取其他方式解决户的房屋安全状况是否有保障;

6.是否建立了覆盖全部脱贫享受政策户的房屋台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信息系统录入是否完善。

五、排查措施

1.各镇(街道)要对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名单逐户开展排查,并填写《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排查表》,留存好房屋整体和局部危险照片。

2.对纳入危房改造补助的对象,要重点排查鉴定程序是否到位、对象认定是否准确、改造质量是否达标、资金补助是否及时合规,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一并上报,督促整改到位。

3.做好信息系统录入整改、完善好档案信息,确保户户有档,且信息准确有效。

4.在镇(街道)排查的基础上,县级也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形成县级排查问题台账,对县级排查出问题但镇级排查不到位的将进行全县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到位。此次专项整治,是对前期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是住房安全保障领域最后一次全面自查整改的机会,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数据汇总,按时完成排查工作;各镇(街道)扶贫与城建部门要加强对接,确保标准一致、数据一致、问题一致、措施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竣工验收、鉴定挂牌等工作,并会同扶贫等部门做好县级抽查督导工作;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排查及问题汇总、整改工作。

(二)深入排查到位。要按照本次排查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总要求,本次排查做到享受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一户不漏。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