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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27 16:34:27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智能电表;质量监督;创新与实践

作者简介:鲍洪波(1968-),男,安徽枞阳人,国网安庆供电公司营销部(农电工作部)主任,工程师。(安徽 安庆 246003)

中图分类号:F27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6-0195-02

自国网安庆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以来,通过建立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指标体系,对智能电能表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与质量监督,确保了智能电能表计量准确、运行可靠,有效防范了智能电能表质量风险,使智能电能表推广与应用得以顺利推进。公司在推进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与创新方面值得相关单位借鉴与学习。

一、达到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工作目标的主要途径

1.建立质量监督工作理念

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是指从智能电能表应用宣传到货质量检定、安装质量控制、运行质量监督、客户反馈质量跟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公司针对当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智能表推广应用,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机制,从智能电能表入库验收、检定、出库、安装运行、运行抽检、临时校验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入手,通过建立智能电能表检定、安装、质量抽检等过程的质量考核机制,促进智能电能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2.制定质量监督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通过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流程,规定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过程中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确立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的一般原则,规范智能电网建设宣传与智能电能表检定、安装、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而推动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水平的整体提升。

质量监督指标体系分为:工作评价指标(见表1)和执行监督工作指标(见表2)。

3.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实施过程

(1)加强信息储备。收集智能电能表中标厂家、数量和到货时间,在线智能电能表运行档案,入库验收抽检合格率、全检合格率、成品库抽检合格率、运行表抽检合格率、临时检定合格率、运行表分批故障率、运行表分类故障率、运行表批次不合格率和运行表可靠率等质量信息及抽检验收完成率、全检验收完成率、运行抽检完成率、安装完成率等信息。营销部根据收集的信息上报电能表申购计划,编制智能电能表抽检、轮换的年度、月度计划。

(2)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智能电能表宣传、抽检、安装工作计划。营销部根据收集的信息,依据“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规定,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在线运行智能电能表抽检、周检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智能电能表宣传计划。

(3)制定电能表入库抽检验收、待装电能表质量抽检计划。该公司计量部根据智能电能表到货厂家、批次,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智能电能表入库抽检计划。对全检合格的智能电能表,依据检定台体、检定人员制定待装智能电能表质量抽检计划。

(4)制定智能电能表安装计划。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营销部下达的安装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安装地点、安装时间等工作计划。

(5)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司营销部、党群工作部利用地方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智能电网相关知识以及智能电网在提供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6)加强进社区服务宣传。公司营销部组织业务单位开展“进社区”服务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现场展示各种规格的智能电能表,宣传智能表知识,利用移动计量检测车开展智能电能表现场校验服务等内容。

(7)邀请参观检定流程宣传。公司营销部组织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客户代表、新闻媒体、供电服务社会质量监督员代表等,采取参观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流程、座谈智能电网建设,收集供电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公司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流程。

(8)入库前质量抽检。公司计量部按照智能电能表到货的厂家、批次,首先开展元器件比对工作,比对合格的开展设备入库,比对不合格启动退货程序。其次样品送省电科院进行电磁兼容试验,试验合格开始抽检验收,试验不合格启动退货程序。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到货智能电能表进行抽检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全检验收,验收不合格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评价,须启动退货程序的立即启动,须厂家立即整改的报公司营销部联系厂家进行整改。

(9)入库后全检验收。公司计量部对验收合格的智能电能表,依据“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全检验收,并将检定记录上传至SG186工程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全检验收试验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5%,评定该批次合格,合格的智能电能表送成品库待装,不合格电能表退回厂家更换;全检验收试验合格率小于98.5%或出现同类故障智能电能表数大于或等于3只时,评定批量存在质量隐患的,限期厂家整改,整改延期或整改后再次试验仍不合格,按二类质量问题上报公司营销部。

(10)待装质量抽检。公司计量部对成品库智能电能表每月按库存量的10%进行抽检,抽检中按检定装置和检定人员均匀抽取。计量中心对检定装置的运行情况和检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公司营销部备案,其中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分析作为计量中心对检定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11)公司计量部根据业务换表流程进行配表,配表实行点对点的配置原则。

(12)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公司营销部组织安装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智能电能表的性能和装箱、运输、安装的注意事项,被拆换的电能表需要客户确认的事项。

(13)安装公告。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依据智能电能表安装工作计划,提前3天在安装地点公告更换智能电能表事项公告。

(14)安装。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智能电能表安装计划和智能电能表更换时间、地点,组织开展智能电能表的更换,填写换表工作单,记录新旧电能表的底度,并告知客户确认。

(15)运行质量抽检。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月度智能电能表抽检计划安排,将现场运行的智能电能表进行轮换,交计量部进行检定,计量部对电能表运行质量进行分析报公司营销部备案。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负责填报抽检完成率。

(16)临时检定。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客户申报的故障检定、申校报告,将电能表轮换后交计量部进行检定,也可根据客户的要求,由计量训、客户服务中心利用移动计量检测系统到现场开展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填报客户申请检定统计表和合格率统计表。同时对故障成因、申校合格率进行分析报公司营销部备案。

(17)省电科院质量监督。公司营销部、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省电科院对运行中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按制造厂家、批次、安装时间、地点、数量足额送检,并根据检定结果统计运行智能电能表质量分析报表。

(1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公司计量部、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运行中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按制造厂家、批次、安装时间、地点、数量足额送检,并根据检定结果统计运行智能电能表质量分析报表。

(19)95598投诉受理。公司95598的客户代表按照制定统一的智能电能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答复客户,同时宣传智能电网建设相关知识。

(20)客户服务大厅质量投诉受理。客户服务大厅根据客户质量投诉情况,填写工作单,经电检人员初检,需要进行申校的交计量部进行临时检定。

(21)绩效考核。公司营销部根据年度、月度智能电能表现场安装、抽检计划考核计量部、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的完成率,根据电能表的运行情况考核安装工作质量和检定工作质量。

(22)改进计划。公司营销部根据来自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计量部关于电能表工作质量分析报告,按智能电能表检定规程规定改进运行电能表检定周期,滚动修订电能表轮换计划。

二、确保质量监督工作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绩效考核与控制

1.组织机构

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机构由公司的分管领导、营销部、物资供应中心、计量部、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专业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1)绩效考核:信息储备。采取常态记录,对执行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所需填报的各项工作报表进行收集。主要通过入库前的质量抽检,收集智能电能表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信息;通过入库全检以及库存中抽检,收集智能电能表产品的质量、人员的工作质量信息以及检定装置的稳定性;通过现场抽检和临时检定,收集智能电能表运行质量信息;通过现场质量抽检合格率、安装完成率指标,收集工作质量信息。

(2)开展评价。根据所记录的信息,对智能电能表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进行考评,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招标采购部门;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记录到月度绩效考核中;对电能计量检定装置的重复性和稳定性进行考评,保证装置稳定、可靠。

(3)控制:对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各环节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点评,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分析、点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建议,将改进措施和建议反馈给相关单位。

三、改进的方向和对策

一是在推行智能电网建设中,部分客户对智能电网建设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对智能电能表的准确性、稳定性存有疑虑,对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存有抵触情绪。对策: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提升执行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所要达到目标值的速度。

二是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不断深入,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日新月异,计量检定与安装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策:对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进行新技术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是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深入,智能电能表应用全覆盖,智能电能表的入库、检验、安装、运行等工作各环节质量管控指标的绩效考核有待细化。对策:首先要以省电科院、政府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100%为目标,树立“公平公正、计量为民”的理念,强化电能表质量监督和控制,确保智能电能表运行准确率达100%;其次将绩效考核精细化管理,寻找差距,分析原因,综合考量人、财、物等综合因素差异,不断加大计划循环执行应用的力度,促进快速实现和接近目标值。

公司通过开展智能电能表全过程质量控制与全过程质量监督,确保了在运智能电能表的计量准确、运行可靠,有效化解了其他地市引发的智能电能表舆情,真正做到了“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促进和谐*建设,根据《物权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发〔20*〕28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贯彻*办发〔20*〕280号文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物业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物业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和*县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物业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房管、建委、经委、农办、水务、环保、规划、*、工商、物价、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国土房管局;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涉及我县物业管理重大事项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的联动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及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加大落实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协调力度,协调处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及时处理在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发性、突发性事件,切实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在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我县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我县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加强对企业服务行为监管、搞好物业服务诚信制度建设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县经委、县农办、县水务局负责做好电、气、水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督促水、电、气供应企业保证物业小区水、电、气供应;积极调解因供电、供气、供水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推进水、电、气收费向最终使用人收取工作,指导并督促新建住宅项目安装“一户一表”和推进老住宅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咨询和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项目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及物业装饰装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制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实施细则,负责装饰装修队伍管理。

规划部门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划管理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部门负责对物业保安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培训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指导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业主自治机构印章刻制的管理工作。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需凭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承办人身份证,在所在地*机关审批后方可刻制。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落实专人,加强对印章使用的管理,确保业主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认真审查场地证明,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从事餐饮、娱乐、旅馆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销售广告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广告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经营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造成噪声、油烟等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工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保证维修资金足额交缴,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效用,为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提供资金保障。对已建成物业区域给予优惠实行维修资金归集,新建物业由业主在预售合同登记和现房合同登记时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交存。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要服务于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在银行专户存储,实行按栋建账、按户核算制度,并接受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三、明确物业管理用房提供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则

(一)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费用计入建筑成本,具体比例如下:

*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上表实行分档累进计算。

物业项目在1万平方米以内的,其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

规划、建设和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建设、登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新建开发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的规划方案审定时,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审查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审查范围;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审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位置和使用条件(物业管理企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简单装修),并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权证设定登记时,按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中确认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和位置及测绘部门的测绘结果注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位置。

(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按以下原则进行:

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共有的同期或分期建设项目,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开发商开发建设,但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共有的项目,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应在新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在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向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图纸上注记。

四、开展城镇已建成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引导物业管理进入住宅小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进行已建成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改善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单位住宅小区,通过整治,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率先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条件不成熟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进行自治管理,以提高已建成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3篇

档案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积极宣传档案法,强化学校全员档案意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参与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积极主动向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归档内容范围,将学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材料和载体分门别类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对所收集的材料做到分类科学,装订规范,立卷准确,编目详细,上架及时,无零散材料积存。

6.指导并监督本校各处室、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上交等工作。

7.重视稗案的编研和开发利用,对巳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分析,对重要文件和学校大型活动、教学中的基础数据进行汇编和专题介绍,有效地为教育一线服务。

8.积极收集与本校业务有关,能弥补拘案不足的资料,重要文件及材料实行双套制。

9.严格规范档案借阅制度,应用现代化技术设备,借助检索工具,迅速提供所需的档案,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0.档案保管期满,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向市区神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或在档案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档案销毁。

11.遵守档案保密守则。

12.完成分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并执行公司生产战略计划,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公司生产目标。

2.参与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

3.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战略规划。

4.主持制订、调整年度生产计划及总预算。

5.按工作程序做好与技术、营销、财务部门的横向联系。

6.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査生产质量体系的运行。

7.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

9.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中各项工艺、质量、设备、成本、产量指标等。

10.领导、管理工厂维护部门对工厂基础设备维护,保证生产现场能够正常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1.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捉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12.综合平衡年度生产任务,制订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做到均衡生产。

培训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制定部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2.对培训进行合理的成本核算并对其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3.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4篇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积极服务转方式、调结构

1.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加强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建立日常考核办法,推动质量兴市工作任务目标落实,确保质量兴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省局要求完成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加大卓越绩效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从名牌培育工作入手,按照省名牌发展规划(2012-2015),研究制定我市名牌发展规划。加大对企业的培育力度,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重点产品竞争力,努力扩容名牌产品集群。积极落实省长质量奖制度,进一步研究探索质量奖励制度,努力争取设立市长质量奖。积极开展争创产品名牌、服务名牌和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提升名牌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3.积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工作,搞好质量档案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全市质量工作情况,撰写全市质量状况白皮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按照省局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增强企业“讲诚信、重质量”的信用意识,推动企业走“诚信经营、以质取胜”道路。

二、加强技术跟进服务,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4.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突出抓好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涉及国计民生的国家、行业、地方等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全市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以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为主要载体,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产品数量达12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项,8家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4家服务企业完成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5.着力加强计量管理和服务。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省节能条例》,加强对全市32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合格率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挖掘石油化工、盐化工、水泥和机械行业的能源计量典型,为同行业的节能降耗提供示范。加强《省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平台》的管理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抓好计量检测保证能力工作。积极开展能效标识和过度包装监督检查,集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工作。以落实民生计量为抓手,落实“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扩大计量诚信活动领域,认真总结计量惠民行动等民生计量工作经验,深入分析评估民生计量工作成效,形成全市民生计量工作调研报告,制定好全市民生计量工作规划,确保民生计量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落实《省质监系统计量能力建设意见》,抓好计量技术机构实验室建设和县级计量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开展计量实验室分级管理。加强对全市检定校准能力的建设指导,建立强检计量器具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市计量机构(含授权机构)的合作和发展,提升计量检定机构的整体竞争能力,完善量值传递体系。

6.进一步健全认证监管体系。在全市开展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重新梳理汇总全市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数据库。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完善监管程序,健全监管制度,搭建监管网络,实现认证执法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大对认证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健全认证监管网络,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认真做好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工作,做好系统内实验室专项整治,提高系统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不断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以橡胶轮胎、石油化工、石油装备制造行业为重点开展整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进一步规范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定检工作的管理,提高定检工作质量。配合上级局做好生产许可工作,履行好地方局的监督职责。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持续具备发证生产条件。加强督促协调,加快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工作进度。

8.深入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打假。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二三六五”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行政执法和12365热线工作的软、硬件投入,继续推行成熟型执法理念,完善省、市、县联动打假机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12365服务、指挥、协调、联动等综合管理机制。以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专项打假和集中治理工作,在拓展执法领域、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以广饶县橡胶轮胎产品创建全国示范生产基地为载体,不断研究和探索区域性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方法,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和先进,同时为验收考核做好准备和服务工作。

9.加强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调查研究,进行棉花加工质量执法监督分析,对黄河三角洲地区棉花发展趋势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棉花工作规划。加大对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巩固并拓展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保能力复查工作。积极推进棉检体制改革,确保完成棉检体制改革目标。加强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提高公证检验工作质量。加强纺织品实验室建设,扩大纺织品检验业务,提高纺织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10.狠抓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三方责任,着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整治区域性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行业违法行为,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监督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等。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生产企业“一承诺两台帐”制度的实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与整治,通过整治,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高一批。

11.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充实基层安全监察队伍、落实安全监察经费、规范基层安全监察机构管理、落实安全监察责任,不断强化基层安全监察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电站锅炉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评价活动,认真抓好企业“两主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重点专项整治力度,深化以摸清底数、治理隐患、提高检验率为重点的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开展以气瓶充装单位是否保持评审标准为重点的气瓶充装专项整治;开展以落实《省电梯维护保养办法》为重点的电梯维保专项整治;开展以规范行为为重点的制造单位、评审机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启用修改后的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将工业压力管道、监检产品归入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电梯维保和气瓶电子监管;完善隐患督办指令书制度,落实“四不放过”要求;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开展安全评价研究;加强特种设备执法,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规定》。全面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12.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强风险监测实验室和专家队伍建设,加快我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省、市一体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的工作体制机制。着眼于避免系统性消费品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食品、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等社会关注的日用消费品的安全风险监控。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大力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13、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以现有省级质检中心和质监系统的检测机构为基础,整合社会检测资源,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做好省橡胶轮胎及原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省轮辋刹车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为橡胶轮胎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搭建黄河三角洲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三是做好石油助剂省级质检中心的申请和筹建工作。

14、推进科技进步与科研创新。加强检验检测设备政府采购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实验室建设提供高、精、尖的实验设备。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制定全市质监系统的科技奖励办法,加大对科技人才的鼓励力度。加强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技术合作,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建设高质量的科研人才队伍。

15、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做好县级局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实现检测工作的可追溯管理和检测数据的共享。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现有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6.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活动,认真总结河口区局试点建设经验,在全市其他县(区)局推广应用“金质县级局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县级局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技术机构建设和行风廉政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17.组织制定“十二五”规划。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省局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工作,为“十二五”期间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指明方向。

18.加强人事管理。结合各直属单位的业务工作需求,制定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培养、使用工作,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公务员、稽查人员、事业人员队伍建设,引导各县区局规范用人、科学管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做好公务员与稽查人员的补充招录工作。按照省局部署,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9.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根据2009年物价检查情况,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开展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财务管理责任。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提高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规范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支出,加大行政、稽查人员基本支出(特别是日常公用支出)的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清偿和控制负债,规范基建项目的立项和支出。根据“双基”工作的需要,继续对县级局进行重点扶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优化全系统固定资产结构,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实行未达账项告知制度。

20.加强法制建设。组织开展好法制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好行政复议和案件应诉工作。

六、加强党的建设,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制度管理党员,靠流程管理党务,加强党组织、党员干部、党员后备队伍管理,扎实推进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关心群团组织发展,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2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改进领导班子考核办法,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培训,落实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措施,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县级局稽查队长任职前培训。继续推进干部岗位轮换、上下交流、多岗锻炼,努力形成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在基层一线发现、从基层一线选拔的良性机制。

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不断加深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丰富内涵和深刻精髓的理解,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市委和省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质监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精心、精细、精准、精益求精”为核心内容的质监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拓展质监文化内涵,努力总结形成特色鲜明的质监文化体系。加强质监文化和工作实践结合,强化以“四精”理念为核心的质监文化体系的宣传应用,将质监文化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5篇

一、加强素质教育,确保队伍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质检文化教育和质监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出版宣传专栏专刊各2期,举办党风、廉政讲座2次,确保队伍安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年内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要继续深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要继续做好执法办案督查,回访行政相对人不少于30家;要认真处理纪检工作,力争处理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行阳光政务。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督查员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度,尽可能为督查员依法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组织督查员开展集中回访监督对象活动1次,组织督查员赴省外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考察学习1次,要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1.根据市食品安全工作总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或措施;圆满完成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预期目标。

2.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完成对重点企业2次以上、一般企业1次以上巡查,并有巡查记录;加强对食品原辅料和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3.全年按计划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部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4.根据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采取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法律法规。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

6.力争保障监管的生产领域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

1.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制定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完成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预期目标。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达到20%以上,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检查达到2次以上。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3.按计划开展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

4.按计划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5.按计划组织举办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培训考核班。

6.组织指导企业联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

7.力争全年没有重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产品质量和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1.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

2.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稽查打假工作力度,有效提高本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集贸市场、海鲜排档、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眼镜等的计量监管工作。

4.积极受理质量投诉举报。

五、深化质量兴市,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1.继续开展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工作,力争完成全市政府机关标志牌规范工作。

2.大力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旅游服务行业的标准化服务水平。

3.继续推进名牌战略,力争恢复落实名牌奖励政策。

4.积极开展质量宣传工作,继续开办《质量与安全》报纸专刊和《质量报道》广播专栏,积极加强重大质量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质量意识。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6篇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全区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同时从重点建设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中共筛选24个重大项目列入市双百工程,7个重大项目列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为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主动与各镇街园区、区相关部门及单位对接,通过深入调研、反复对接、定期对各镇街园区进行走访督察的方式,每个月固定进行督查通报,针对不同部门各自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努力查找项目源,多措并举,使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稳步增长,1-5月份完成62.53亿元,同比增长0.9%,完成市下指标。一是对列入市双百工程、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大督查力度。为推动项目进展,每月对所有项目进度逐一过堂,针对项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1-5月份,列入市双百工程和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均进展顺利,能按照序时进度建设。二是定期组织对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和项目单位负责人详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措施等,及时帮助项目排查困难,促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根据各镇街园区报送的服务业储备项目,科学遴选,编制包括25个项目的2014年服务业重点考核项目投资计划,报区服务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四是协调解决了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进项目的建设。

2、做好项目审批、包装上争。一是项目审批方面:优化项目服务,按照“网上告知,一次办结”原则,特别是对市区重点项目、转方式调结构项目以及急需申请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资金、申请土地指标等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努力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件流程,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支持性文件。上半年共审批34个项目,降低了项目前期时间成本,加快推进了项目建设力度。二是项目包装上争方面:牵头全区项目上争工作,针对当前“调结构、促转型”的产业发展趋势,我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迅速行动,精心谋划,主动出击,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一方面认真抓好已有项目的实施、专项资金利用,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另一方面迅速摸清情况、摸清政策,梳理近期向上争取的项目。上半年包装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增强复合管项目,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包装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12万元。包装罡杨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拟上争资金近2000万元。包装文化创意产业综合体、市公路港、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基地3个项目,列入2014年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为后期项目争取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形成可能性。包装苏中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中心、大福冷链物流等项目,力争进入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3、开展计划编制和调研。一是编制全区2014年经济发展主要指标体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亮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全区2014主要经济指标和发展重点。编制《关于市区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提交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编制2014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报区政府办公室。二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重点课题调研。今年以来,宏观形势复杂多变,进一步健全企业监测点制度,并对监测点进行扩容,增加至50家。赴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园召开部分企业座谈会,调研企业运行情况,形成《全区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等材料,并在区委《情况》上刊载。制定“镇街园区企业行”活动方案。以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主题,走访镇街园区,与部分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座谈,梳理上争重点,掌握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企业发展诉求,形成《区发改委镇街园区企业行活动情况报告》。三是完成相关文字材料。根据区政协主席会议安排,完成我区建设城乡一体先行区工作情况通报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完成2014年上半年全区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材料。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完成我区落实省、市“两个21号”文件,推进转型升级情况汇报材料。根据市委办通知,形成我区加快转型升级情况的汇报材料,报区政府办。完成经济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座谈会等交流材料。

4、加强服务业考核和招商引资。一是按照《2013年区服务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完成对各镇街、园区服务业各项指标、单项奖的考核工作。二是对2014年服务业考核指标体系提出调整建议,将原来的服务业增加值指标调整为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指标,不再考核限上商贸单位销售额指标和工业园区的文创产业工贸总收入指标,按照今年的工作重心,招商工作增加服务业重大项目招引实施数和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分解2014年各镇街、园区服务业的各项指标,制定《2014年区服务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力求科学合理准确反映各镇街、园区服务业工作绩效,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按季度召开服务业工作例会,分别对各责任单位序时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服务业重点项目进展状况进行督查,了解各责任单位具体情况,交流下一步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思路及措施。四是配合市对区服务业专项考核,做好2013年市双百工程服务业项目回头看的考核工作。五是在招商方面,牵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区委、区政府专门制订《区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区关于鼓励“飞地招商”的意见》和《区2014年招商引资重要项目信息任务》,督促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按照相关政策的统筹安排,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思考招商引资工作要“招什么、怎么招”的问题。我委定期梳理各镇街、园区在谈的项目和招商地块信息,利用招商平台和一些专题招商活动及时出去,吸引有兴趣的投资者前来洽谈,争取形成实实在在的招商成果。目前,我委与苏州易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洽谈,利用成熟的技术和专利优势,与区传统汽油、柴油发电机组生产企业合作,研发生产数码变频发电机组,形成年产汽油发电机组约5万台套,柴油发电机组3-5万台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在上海投资说明会顺利签约,与当地企业林海动力和道康发电机组的合作也已经顺利展开。

5、完成体改和金融相关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化解改制矛盾。针对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日等上访矛盾纠纷集中的特点,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梳理排查可能因企业改革改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及越级的动向,做到未雨绸缪,早作预案,实行一事一报、急事即报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企业维稳过程中,我委始终把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和企业,释疑解惑,化解和钝化矛盾,上半年以来,先后协调处理了锋陵、包装厂等近10余家已改制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矛盾协调、会办、接待工作,未发生一起因企业改革改制而引发职工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开展全区医改调研。对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目前运行的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人员、资产、业务开展情况,可供合作的资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发展方向,形成调研方案。三是全区金融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以来,区金融办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全区重点骨干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批次、多层次召开企业上市工作座谈会,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全方位推动、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工作,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起草了《区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分别牵头召开了全区近10余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牵头召开了财政、国税、地税等区级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分别从几个层面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待时机成熟时,将由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完善下发。牵头组织召开3个批次全区银企对接会,分别与天津股权交易所、市银监分局,走访镇、街、园区和部分中小企业,专题调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拓融资新途径。

6、督查推进民生项目。一是征集2014年区政府改善民生实事。通过报纸、网络、信涵等渠道,共征集改善民生项目80多件。经过部门论证及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先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确定了2014年区政府改善民生项目10件实事,并列入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二是牵头组织民生项目督查推进。对2014年市区改善民生项目进行分解,明确挂钩领导和责任部门及项目进度安排,及时掌握民生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三是及时上报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对近两年下达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乡镇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内容、规模和基建审批手续,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

7、深化信息平台项目应用。一是便民信息亭项目反响良好。便民信息亭总量达110个,实现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各类费用的查询、交纳和社保、就业、政务等各类信息的查询,切实帮助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反响。5月30日电视台公共频道以“启用便民信息亭,居民缴费查询更方便”为题对项目进行了报道。项目实施以来已为市区政府更新政务信息近3万条,已方便老百姓代缴费10余万人次,累计缴费近1400万元,查询就业求职、社保养老金、物价、交通出行等各类便民信息超过300万人次。二是“电子保姆”深度应用。在前期电子保姆应用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开发定制管理服务软件,将电子保姆服务做精做细。开发了“区养老评估系统”,这种以区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制的养老评估系统,目前在全省是第一家,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开发了可以自定义的IVR社区语音系统,通过该系统,社区或区级单位、部门可向居家养老的老人语音通知、发送消息、进行问卷调查等等。适时增加了呼叫监控座席,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信息分配处理,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8、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部署,于3月19日召开了动员会,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二是精心筹划,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开展的规定动作要求,我委制定了《区发改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区发改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方案》和《区发改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表》。同时,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有本单位工作特色的活动方案。三是组织学习,提高学习成效。我委把学习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确定每周五为固定集中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交流、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宗旨意识。四是广征意见,切实找准问题。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开门搞活动的要求,我委通过书面征求、联系走访服务对象(企业)、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本委和班子及成员在“”及工作中的意见。为使征求意见进一步贴进实际,班子成员带领职能科室人员走进镇街、园区、企业,用二周时间在调研的同时征求意见。结合党员干部大走访,先后到东康、任景、夏郑村征求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0张,整理汇总出各类意见建议17条,其中反映“”方面问题13条,反映其他方面问题2条,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2条。五是即知即改,工作务实有效。我委对征求到的意见排队梳理,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明确4项即知即改问题和2项重点整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二、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们尽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主动谋划发展的意识不够,二是联系群众还不够广泛、不够深入,三是创新意识不强,自身建设仍需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在下半年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委的工作重点是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争取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强化项目督查力度。按照“新上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分类指导,通过现场督查、区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各家的自报情况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及时跟踪项目情况,建立重大项目通报制度,使领导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对于了解的项目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营运。三是加大重点项目储备力度。在加快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及早准备,科学谋划明年的重点项目。从每月各镇街、园区报送的招商项目中初步遴选出一批高端、高质、高效的项目,与各镇街、园区加强对接,督促他们有好项目及时上报,争取谋划项目的主动性,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四是牵头做好全区项目上争工作。及时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对省、市政策文件的研究,实现项目对接,政策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做到谋得好,动得早,盯得紧,落得实。针对上争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加大督查力度,形成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考核认定,建立上争项目管理数据库等方式,推动全区上争工作的开展。

2、当好参谋助手。科学编制2015年度计划报告。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重点课题调研,通过建立企业监测点制度,加强与镇街、园区企管站的沟通,加强与企业的直接联系,改变以往搞经济运行分析完全依赖统计部门数据的弊端,提高了经济运行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为及时完成季度形势分析报告和高质量调研报告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3、强化服务业和招商。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了解区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服务业发展思路,彰显特色,锁定重点,为明年的“十三五规划”编制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利用对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和对一批有代表性的中小商务服务业企业调查,及时发现企业的运行情况,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及时更新经营观念,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利用省、市、区组织的各类论坛、交易会、座谈会等活动,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宽视野、获取信息、转变观念、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助推企业逆势发展升级。四是大力进行招商。强化招商服务,努力挖掘网络招商平台和信息化招商优势,通过信息渠道和手段,实现我区项目招商信息有效,达到突破时空的充分招商和优选招商的效果。利用市区各类招商活动,如7月由我委牵头,市及各区发改委参加的以现代商贸、电子商务等为方向,赴上海或浙江开展的招商活动,8月的(深圳)新兴产业投资说明会,10月的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专题招商活动等平台,大力进行项目推介,加大招商实效。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7篇

2017年度在住建委和监督站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全科上下充认真开展“三真三实”专项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拓展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我站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发展。把“三真三实”专项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自查自咎、拾遗补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钻研业务、科学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重点及加强措施

1、认真编写监督计划,找准具体施工项目监督过程的关键点和控制点,真正控制质量安全缺陷和质量通病的出现;

2、学习领会住建部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员在监督工作中综合能力,强化依法监管意思、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廉洁自律意思、强化业务领先意思;

3、做好靠前服务和软环境建设,换位思考,真诚服务,细心、耐心加热心,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4、精准实施科学及差别化管理,对施工管理差的责任体系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反之减少抽查次数,对申报优质工程项目要着力帮扶,落实各项指标,共同打造本地区的创优计划;

5、在坚持工程实体和内页抽查的同时,加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工程质量进一步治理行动要求,严厉查处违法分包、挂靠、转包行为及责任人不到岗的现象;

6、增加装饰、节能等分部施工过程巡查,质量通病的发生率多出现于使用功能的装饰装修、节能分部及防水分项,因此,必须加大巡查次数,避免正常使用和投诉事件的发生;

7、竣工验收监督前的“预验收”落实到位,为真正的竣工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二、全年完成监督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法》、国务院《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规范”等相关省市文件内容。严格按照监督站编制的《监督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度监督工程476项,242.99万平方米;其中结转工程418项,215.83万平方米;新开工程58项,27.16万平方米;竣工工程283项,133.64万平方米;处理投诉10项,完结率100%。

服装活动督导工作计划第8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各项质量法律、法规,促进全民质量意识总体水平提高,打造诚信和谐**,振兴**经济,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促进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等各方面质量的全面提高。力争“当年初见成效、两年效果显著”,即从**年至2008年,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县产品质量逐步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条以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强化质量意识、市场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广IS09000族国际标准,与国际质量管理接轨,加强质量认证步伐,提高产品质量,综合治理经济环境,按国内国际质量规则运行县域经济,建立健全法治经济格局,增强我县综合竞争能力,使我县质量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全县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第四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

第五条经过努力,在规划期限内将我县的总体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提高我县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遏制假冒伪劣行为;同时,增强全民的质量意识,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树立我县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年工作目标:

(一)贯彻IS09000族标准力度进一步加大,规模以上的企业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力争达到30%以上。

(二)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全县生产企业持标生产达100%,80%以上的企业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措施和检测手段。

(四)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基本上被杜绝。

(五)“南安”板鸭、金边瑞香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江西省名牌产品2个,即新良纯生啤酒、逸泉纯净水;培育申报国家免检产品2个,即伟良钨业的钨制品、榄菊蚊香。

(六)全面推广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第七条2008年工作目标:

(一)规模以上企业和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力争5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企业计量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县域内大型企业按IS010012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中小型企业计量保证确认或计量合格确认。

(三)全县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

(四)创国家名牌或国家免检产品1个。

(五)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杜绝重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发生。

(六)以农业标准化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监测体系,创农产品名优产品一个。

(七)工程质量得到提高,实行建筑用产品合格进场制度。在建工程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竣工交付使用的各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确保一次合格及连续生产能正常使用。工程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优良率25%以上。

(八)服务行业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个别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八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扶持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绿色环保产品。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优化产品质量结构。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逐步把钨制品、铜材、食品药品、轻工日化等工业产品,以及脐橙、金边瑞香、麻鸭、水产养殖业等农业产品做强、做大、做优,并使这些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

第九条通过招商引资使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至2008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产品销售额、出口创汇额、企业实现利税额增收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

第三章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依*政策导向,优化产品结构,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大力推进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组织财税、金融、国土、规划等部门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促其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

(二)制定质量振兴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

(三)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质量规范性文件,促进质量法制化管理,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强化监测手段,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四)强化对“打假治劣”工作的领导,把“打假治劣”纳入行政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努力使本行政区域不出现量大面广的质量问题。

(五)积极宣传,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营造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质量基金。质量基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和社会赞助两部分组成,由质量兴县领导小组专项用于实施质量管理和奖励等必要开支。

第十一条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质量兴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责任是:

(一)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

(二)组织、协调“打假治劣”活动;

(三)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的质量工作;

(四)对质量兴县工作进行宣传教育;

(五)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检查和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质量兴县各项具体工作由下设的产品质量工作部、工程质量工作部、服务质量工作部、农业产品质量工作部共四个工作部门承担。各牵头单位要负责好本部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各成员单位应按本方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配合好工作部的工作。各工作部门设立情况如下:

(一)产品质量工作部:

①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②成员单位: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

(二)工程质量工作部:

①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局

②成员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房产局。

(三)服务质量工作部:

①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②成员单位:县旅游局、县教文局、县卫生局、县人民银行、县城管局。

(四)农业产品质量工作部:

①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②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果业局。

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一)为企业提供、推荐和选择质量保证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对体系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评价。

(二)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及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内审员的培训。

(三)建立**县标准信息库,搜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资料,为企业提供和推荐符合**经济发展的最新标准信息。

(四)鼓励企业采用科技含量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先进标准,帮助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国外先进标准。

(五)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检验体系。

(六)加强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制订**县名牌战略规划,培育和申报省级名牌企业、名牌产品。

(八)帮助企业办理有关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工作,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九)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质量监督,建立打假治劣专门队伍、加大打假治劣力度、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制止和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扶优扶强力度。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要求,把好工商企业开办审查登记关,依法登记注册,加强日常管理和年检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为明星企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在异地开设窗口、占领市场提供有关手续。

(三)根据广告法规规定,加强对广告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广告内容,避免虚假广告的出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四)加强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制止假冒商标和任意使用他人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

(五)定期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等级监管,开展绿牌(守信)企业、蓝牌(警示)企业、黄牌(失信)企业、黑牌(严重失信)企业的评定活动,并建立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和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的监管机制,制止商品市场假冒违法活动;完善信息系统,每月定期汇集同级政府管理区域内“打假治劣”情况。

第十五条县经贸委的主要职责:

(一)提业政策,当好政府参谋;

(二)负责全社会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抓好重点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工作;

(三)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企业进行质量赶超国内一流和国际先进水平活动。

第十六条卫生、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计划管理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实际措施,确保实现。

第十八条科技管理部门应着重为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供支持;着重为中小企业的产品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服务;着重针对提高产品质量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着重为企业开发部级、省级新产品提供支持。

第十九条规划建设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建筑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确保完成好预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条农业、果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积极施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检查、督促企业保证储运质量,反对野蛮装卸,不为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者提供运输工具,积极配合质量监督、执法部门的“打假治劣”活动。

第二十二条统计部门将产品质量等品率、质量损失率、工业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质量指标纳入正常的统计渠道。

第二十三条物价部门要实行优质政策,对国家管理价格的产品,按照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和“按质论价、分等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银行、税务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对企业为提高质量所采取措施的项目,在信贷、税收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优惠。

第二十五条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对企业为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提高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土地安排使用上应予以优先保证。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在评价质量、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等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一)开辟质量宣传专题栏目,广泛进行质量知识、质量法规的宣传;

(二)建立热线电话,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报导,及时曝光;

(三)承担产品广告单位要严格按《广告法》开展广告业务,对涉及产品质量内容的广告应进行审查核准,并保存有资格检测机构(已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的可供广告用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或报告单。

第二十七条公安、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查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那些生产、销售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第二十八条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行业的规范,制定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宾馆和旅游景点(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到各类中介组织应加强对消费者、厂家和商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第三十条其他部门要认真做好与本部门工作性质有关的质量工作,为质量兴县作贡献。

第三十一条生产者、经销者的责任和义务:

(一)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制定质量目标计划,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建立严密、协调、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厂长(经理)对质量负全责,并明确产品的质量责任,保证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独立监督、检测职权,严禁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严格按下列规定生产和销售产品:

①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②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

③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④无产品质量标准,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⑤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仿造商标、假冒名牌及用搭配手段推销产品。

(三)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质量要求,具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②有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含量、重量、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技术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限时使用的产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③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制度的产品,注明证书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④机器、设备、装置、仪表以及耐用消费品,除符合以上三项要求外,还需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经济参数、使用寿命、使用范围、保证期限、安装方法、维修方法和保存条件、技术保养检修期以及其他有关产品设计参数的有效数据,电子电器产品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

⑤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剧毒、危险、易碎、怕压、易潮、忌倒置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事项,产品包装上标注净含量;

⑥使用商标和分等分级标记;

⑦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级,仍有使用价值的“处理品”,在产品和包装上必须标出显著的“处理品”字样。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不得用“处理品”生产和组装用以销售的产品。

(五)在产品保证期限内,用户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保证期限内的质量要求时,由产品生产者对用户和经销者承担质量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复或更换退赔。

①产品的一般零部件、元器件失效,更换后即能恢复使用要求的,负责按期修复;

②产品的一般零部件,元器件失效,不能按期修复的,负责更换合格品;

③产品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主要功能不符合本产品出厂的规定,用户要求退货的,负责退还货款;

④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⑤由维修服务或经销者负责产品售后技术服务的,生产者必须按售后技术服务合同,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援。

(六)经销者进货时,应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产品的质量责任,经销者出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办法对销售产品所规定的要求。

(七)售出的产品在保证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法规、质量标准以及保证期内质量要求的,由该产品售出的经销者负责对用户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储运者的责任和义务:

(一)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包装上标明的储运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和装卸。

(二)在产品入库储存或出库、产品承运或交货时,承储、承运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制度,明确产品责任。因储存、运输、装卸造成产品损伤的,由承储、承运、装卸者分别承担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办法落实过程中的检查、指导、考核,各部门要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章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四条奖励办法:

(一)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表彰和奖励在实施“质量兴县”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共设立7种质量奖。

①质量兴县贡献奖;

②取得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奖;

③创名牌或驰名商标奖;

④质量兴县宣传教育优秀奖;

⑤质量诚信奖(含创建建筑优质工程奖和创文明服务窗口奖);

⑥质量进步奖;

⑦其他类型的质量贡献奖。

(二)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重奖创名牌的企业,同时对指导企业创名牌作出重要贡献的质监部门给予奖励,具体由“质量兴县”领导小组组织颁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切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表彰和奖励办法。

第三十五条惩罚措施:

(一)依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及无证产(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各级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出现量大面广的质量问题,追究包括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内的主要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生产者采取以下措施:

①产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查一次不合格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由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黄牌”警告。

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各有关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对抽查结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边生产边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③生产者进行整改后,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突击性复查,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企业主管部门要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卫生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外资企业,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视其情节,依法实行经济处罚和停止生产、销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制造、销售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坑害农业生产,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支持、纵容、包庇制售伪劣商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予以严肃惩处。

(六)国家工作人员和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