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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专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10 23:09:36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

第1篇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启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5月省被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前期相关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实施期限

按照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编制指南相关要求,我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限为2015-2017年,分5年实施。并要求各地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认证后,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依据《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我县14个镇全部参与整治,分5年实施,共涉及71个行政村,规划布点自然村572个,总户数55211户,总人口197504人(名单附后)。

四、治理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置模式,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五、资金安排

以行政村为单位,省财政厅、环保厅按苏中地区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平均为70万元/行政村(国家、省两级补助),计划补助4970万元。目前2015-2015年度共计37个试点村资金已下达,共计2690万元(2015年10个村预拨800万元)。

本着因地制宜、完成治理目标的原则,用足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分期拨付各镇。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住建、城管、发改、国土、农委、水务、卫生、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实行例会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及时成立本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财政、村建、国土、水务、卫生、农林、纪检、审计等部门为组员,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整治办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编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环评批复、环境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整合和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并执行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善各类手续。负责完善财务档案,做好项目审计,负责联系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对各镇整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账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执行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的办理。结合城乡统筹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试点村的支持,合力打造整治亮点。

县住建局负责对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将整治后村庄环境设施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并协助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试点镇垃圾收集运转体系的完善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整治项目的建设用地,指导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和河塘整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改厕和旱厕取缔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绿化和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

各镇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环评、用地协调、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委托工程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督导

县整治办组织对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否决项。

(二)资金管理

1、政策保障。由县整治办制定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资金管理。县财政统一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以镇为单元统一核算,并按进度分期付款。

3、资金拨付程序。各镇要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并完善各类财务档案。

在资金使用上,经招投标后由中标的项目实施单位与实施主体(各相关镇)签订相关合同,并落实项目审计和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有关项目材料和原始票据,由镇整治办审核后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整治办认定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拨付。

4、资金拨付方式。以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每个项目招投标完成并签约后付2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工作量付30%建设资金,工程交付并出具审计报告付30%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付20%余款资金。

(三)规范项目实施

为规范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以及便于后续管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统一采用A/O工艺地面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艺要求、设计参数,细化各项建设标准,遵循设计施工单位具备较强实力,在周边县市建设有成功典型示范工程等原则,由县整治办择选3-4家单位经招投标程序进行试点,最终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重点推广1-2家。

项目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镇整治办,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县整治办审核同意。县整治办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验收,并指导各镇完善各类资料台帐。

第2篇

日前,扶余县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示范村支部书记、精神文明志愿者以及县直各帮扶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召开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还参观了更新乡新红村等6个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情况,2个村作了典型发言,精神文明志愿者发出了建设文明美丽村屯倡议。

扶余县下大力气对新农村建设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一是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切实把农村环境综治工作当成一件大事和中心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加强研究,强化部署,科学组织,深入动员。建立健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变成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月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突击攻坚、重点突破。

二是加大投入,强化支撑。县里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围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安排。充分利用国家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改善投资的有利契机,多争取和谋划一批农村道路、水利建设、房屋改造、清洁能源、绿化美化等建设项目,加快环境整治步伐。加强了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实现集中投入、重点建设。切实发挥了农民主体作用,改变了“等、靠、要”思想,真正体现了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是合力共建,强化帮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切实发挥好帮扶部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继续完善和加强已有的帮扶工作制度,明确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帮扶责任和目标,加强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帮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物、捐建、捐款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将人才、信息、技术、资金和物资等要素积聚到农村,形成多元投资、多元建设格局,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持。四是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从长远建设需要出发,全县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县建立起专兼结合的村屯保洁队伍,配备垃圾箱、垃圾转运车,小铲车等必要的清运工具和垃圾处理设施。建立保洁制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保证街路、巷道、庭院、村屯整体干净整洁。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探索建立城管下乡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前清后乱、前建后脏、前管后弃的局面。五是协同推进,强化配合。全县加大了对现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环境改造步伐。建立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和配合,总揽全局,摆布项目,集中投放,打造亮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更好地深入开展。

第3篇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我市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区域性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位于重点流域和区域、国家重大政策实施区、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存在环境问题的村庄连片地区作为主要整治示范对象;

示范先行。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综合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

确保实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获得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主要标准;

整合资源。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各部门涉农资金在连片项目区进行整合;

逐步深化。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三)时限划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56号)要求,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3年,3年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年。按照年、年、2013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年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进行成效大评估。

二、目标任务、预期成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我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市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禽畜粪便等污染环境问题,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区域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使我市农村项目实施地区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保体制基本形成,推出一批典型示范经验。

(二)具体指标

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省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指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指标要求,从示范区域环境整治效果、农村环保监管能力、环境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确定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共计13项指标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

1.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3.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4.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5.户外道路硬化率≥90%。6.林木覆盖率≥35%。7.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9.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10.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1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12.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13.群众满意度≥90%。

(三)预期目标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成连片整治区域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建设,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示范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使示范区域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通过实施农村连片整治,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整治范围、整治重点、项目选取原则

(一)整治范围

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建设区域(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示范村、循环经济试点村、型农村社区、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移民迁安村),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等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村庄,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二)整治重点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企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三)项目选取原则

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11号)明确的重点地区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反映特别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通过连片村庄同步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分布地区;

2.可以充分发挥连片整治效果的饮用水水源集中区和重要湖库,农村污染贡献较大的次级河流周边地区以及国家南水北调、“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

3.经济基础条件好、有辐射带动作用、城市周边、县政府附近、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附近的村庄。

4.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5.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地区。

四、整治项目技术方案选取

(一)技术方案选取思路

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技术路线是: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突出连片效益)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

(二)技术方案选取模式

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①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②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大大减少需处理垃圾量)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系统:①源头控制技术:包括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处理;②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处理技术: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则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但采用还田综合利用技术,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③位于各地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考虑采用治理达标技术。

连片村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选取,应根据污染源类型和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五、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各个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运行与维护监督、运行与维护管理方案。各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自愿、自主、自用、自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公司、县级工程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农村环保合作社、农户自主管理分户治污设施等种形式的管理机制与模式。

整治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所属乡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定期培训治理设施后期运行管理人员,不断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17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申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初审,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并下达各市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

乡镇政府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具体项目建设。乡镇政府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经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报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经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县(市、区)环保、财政局根据整治项目实际统一安排招投标,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施工。县(市)、区环保部门在项目实施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市环保局,汇总后报省环保厅备案。市环保、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县(市)、区政府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部门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4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环保厅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实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公示制

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要及时在当地主要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四)时限要求

整治项目建设期为1年,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量进度与时间对照表,作为项目实施进度后期考查依据。

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应于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8月20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2013年度工作进度按省、市当年工作部署要求进行。

七、资金管理

(一)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其中年2.5亿元、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省、县两级资金配套比例为5:5。市、县配套资金由市、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鼓励县(市)、区增加配套资金。

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此要求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省政府将省会城市--郑州、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信阳列入了重点整治支持的城市。重点支持我市农村型社区及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三)整治项目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各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来源、经费数额,以及资金保障方案。县(市)、区政府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从受益者收取适当费用、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形式获取运行维护资金。

(四)资金拨付程序

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省财政厅将根据已确定的项目,先行全额下达中央资金预算指标。市、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后,市财政、环保部门向省财政厅、环保厅提出申请并提供市、县(市、区)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核确认后按资金配套比例下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市、县(市、区),省财政厅不再下达省级配套资金,同时,还要收回已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为确保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必须在中央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报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汇总后连同市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环保厅,申请省级配套专项资金。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由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县级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尾款;县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决算审查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五)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上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成立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刘森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建、市财政局局长熊西庆、市环保局局长路文忠担任,成员由市环委会其他14个成员单位、市委农办及市畜牧局的主要领导组成,统一领导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应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组织实施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农村道路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乡镇绿化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农村改厕工作: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业局(市农机局)牵头,市畜牧局配合;

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

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县乡政府负责。

(三)加强督导

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县级政府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县(市、区)环保、财政部门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市环保、财政部门汇总后于每月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和环保厅。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环保局、财政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第4篇

一、考核对象

全镇16个村

二、考核机构

成立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具体按照《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村级考核标准》执行。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暗检与明检结合、普检与抽检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社会监督与督查督办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按照“月考核、季排名、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办法

1.暗检。每月组织考评人员进行暗检,并以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记录暗检情况。

2.明检。每季度最后一月进行一次明检。

3.督查督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各考核单位整治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销号”督办,书面要求各考核单位限期整改。规定期限(5天)内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直接“销号”;未整改到位的视情况在季总成绩中扣分,并继续“挂牌”,直至彻底解决。市、县两级来村进行检查发现的或被市、县领导点名批评的问题,经镇整治办核实的,每项每次扣5分,并取消本季度评优的资格。被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曝光并经镇整治办查实的,每项每次扣2分。

(四)计分方法

季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暗检占40%、明检占60%。督查督办减分在当季考评总成绩上扣除。

五、资金保障

镇财政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资金60万元。每村安排1.5万元工作经费,其他按以奖代拨的方式支持各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

1.各考核单位季排名奖励

每季考评排名第一的单位奖励8000元,排名第二的单位奖励6000元,排名第三的单位奖励50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单位奖励3000元,第九名至第十三名的单位不奖励。排末位的单位罚1500元,排名倒数第二的罚1000元,排名倒数第三的罚500元。奖励资金70%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30%用于奖励到个人。

2.年度总评奖励

每年评选5个先进村给予表彰奖励,奖金10000元。

对成功创建市级卫生村,一次性奖励该村5000元。

对镇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和各村自筹的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全额投入。对投入不到位或挪作他用的、工作推动不力、严重影响上级对镇考核结果,取消该村和村主要干部及具体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惩罚机制

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季排名倒数第一的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季排名后三名的村,其主要领导要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讲评大会上作整改表态发言;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主要领导要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连续2次排名倒数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排名后3名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最后1名实行黄牌警告。

(三)结果运用

第5篇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镇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以农村改厕、生活垃圾集中投运为重点的群众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二) 目标任务

全面取缔农村露天粪缸,至年底。实现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投运,无暴露垃圾,努力实现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

1农村改厕。每个自然村建设2-3只大三格化粪池。彻底消除露天粪缸,全镇农村无害化家庭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5%以上。

2垃圾处理。全镇农村每20户左右居民设置一只生活垃圾箱(桶、房)各行政村建立专职环卫队伍。生活垃圾集中投放、定期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随地乱倒乱抛现象。

二、方法和步骤

必须做到镇、村统一步骤、统一规划、统一行动,此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充分集中精力、物力、财力,以设计科学、质量过关、布局合理、符合卫生的要求,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综合体系建设。活动共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镇、村对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现状进行一次全面客观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着手搞好工作规划。

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并通过各种途径将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责任宣传发动至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形成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搞好两个行政村的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为突击整治阶段。各单位要采取扎实措施,稳步推进各项整治任务,确保实现“两个全面”

第四阶段为自查申报阶段。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申报,确保能够高标准完成任务,同时向镇爱卫办报送考核验收申报表。

第五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各村、社区(居委)申报的基础上。做到成熟一个,考核验收一个,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各项补贴。

第六阶段为长效管理巩固阶段。各村、社区(居委)要按照“边整治、边管理”原则。建立长效管理队伍,落实长效管理经费,确保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三、措施和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农村各片副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全镇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村(居委)干部专职从事该项活动,从而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层层有组织、事事有人抓、个个有责任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网络。

(二)强化宣传导向。改变千百年来的陈规陋习、移风易俗的一场革命。各村、社区(居委)和镇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宣传画、有线电视等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镇广泛开展“卫生环境、促进健康”主题活动,要以《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为基础读本,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新高潮,努力营造一个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筹资力度。就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作保障。要按照“政府导向、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资金筹措基本原则,实行共同创建、共同负担。市、镇实行经费补贴,对完成整治目标的村和社区(居委)按新建大三格化粪池和生活垃圾箱的数量予以补贴。具体标准是新建化粪池按1000元/只补贴;新建垃圾箱按250元/只补贴;取缔露天粪缸按10元/只补贴。村、社区(居委)应多渠道积极落实整治经费。鼓励社会及个人捐资,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严格按照整治目标,紧密结合村镇建设规划,积极探索见效快、花费少、方法科学、简便易行的整治方案。同时,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选址,切实减少矛盾。对垃圾箱、大三格化粪池、家庭卫生户厕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统一设计、统一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过关、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第6篇

针对目前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本月底,集中2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行动。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重点,为主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突出抓好国道、省道、县道、镇道、村道、镇区、村庄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环境脏、乱、差问题的整治,具体要分三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会议结束后,各镇场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对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完成时间表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将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行动。从本月15日开始到月底,各镇场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抓好国道、省道、县道、镇道、村道"五道"两旁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的整治;二是抓好各镇镇区、集市和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三是抓好农村房前屋后排水沟、杂草、垃圾堆以及乱搭乱建的整治;四是抓好灾民集中重建点环境整治和配套建设。

第三阶段,开展检查评比。县爱卫会要研究制订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检查评分标准、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从本月底到下月初,县委、县政府要组织检查考评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重点对国道、省道、县道、镇道、村道,各镇镇区、集市和主要街道,以及农村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分排名次,好的要通报表扬,差的要通报批评并落实整改。

二、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是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20字"总目标要求,是一个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有机整体,其中生产发展是关键,生活宽裕是根本,乡风文明是保障,村容整洁是形象、管理民主是基础,五者缺一不可.当前,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解普遍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农村生产发展起来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新房盖起来了,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一种错误、片面的认识。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总目标的要求,我们要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必须重视抓好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给农村面貌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变化,这样才能真正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深入人心,才有长久的生命力。但从目前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环境仍然十分落后,"一条街,两排房,后面臭水塘,到处垃圾场"是镇区环境的普遍现象,部分国道、省道、县道、镇道、村道两旁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大多数乡村环境十分落后,建设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房屋到处乱搭乱建,垃圾乱倒乱扔,禽栏畜舍紧挨民房,排污排水设施建设滞后,到处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非常严重。这不但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农村面貌的改变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和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热潮,以切实改变目前农村环境卫生脏、势差的面貌,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是一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务求实效。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廖利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庄少伟同志任副组长,县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抓好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成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各镇场也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教育、民政、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与此同时,要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镇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搞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镇道、村道、镇区、街道和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镇、村干部包干到具体地段、具体区域和村组,实行包地段、包区域、包整治和日常管护的"三包"责任制。同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明确任务促落实,倒计时安排时间催落实,严肃纪律保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落实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县城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责任地段的要求,落实专人做好"三包"和责任地段范围内杂草和垃圾杂物等的清理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镇场要参照县城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和落实责任地段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好镇区各商铺住户、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学校和各村(居)委的"三包"责任制和责任地段,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避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出现"一阵风"。

(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各镇场和县直部门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到明确任务、分级奔责、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主战场在农村,工作主体在镇、村.各镇场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农村干部群众,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高潮。要针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部位,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清理整治,重点抓好镇区、镇道、村道两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杂草树木的清理整治。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到各村各片进行宣传发动和加强检查指导,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行动,以及统一开展卫生防疫和除"四害"工作,使农村各地有一个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欢度春节。同时要抓好农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和改水、改厕等各项配套建设,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在软、硬环境上得到同步改善。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积极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推波助澜,共同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搞好。卫生部门要发挥指导和协调职能,积极支持帮助各地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及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要牵头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教育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并在期未考试结束后组织全县广大师生上街上路、进村入区开展清洁卫生活动,推动各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全民大搞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护范围,组织人力物力抓好国道、省道、县道两旁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杂草树木和乱搭乱建的清理整治工作,保持道路两旁环境的整洁美观。建设和环保部门要深入各地指导做好垃圾集中堆放点、填埋场和排污设施的规划建设,安监部门要协调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等单位,组织队伍深入到各地进行检查指导,对电话线、有线电视和供电线路"三线"交越和乱拉乱挂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以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和确保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场要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信》和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发动农村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热潮中去。县广播电视台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专题报道,深入挖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正面的要褒扬,反面的要曝光,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卫生整洁家园"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家长的卫生意识和环保观念,使保护农村环境卫生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县共青团和各青年组织要组织动员团员开展清洁卫生活动,县妇联和妇女组织要把"维护环境卫生,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我做起"作为开展"双文明"活动的一项主题。县文明办要组织各地深入开展以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为主题的"三创"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塑造新乡风、村风、民风。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群众提高卫生意识和公德意识,树立人人都来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的新风尚。

(四)切实抓好"卫生行动日"活动,营造全民大搞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县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继续按照《饶平县县城环境卫生行动日方案》划定的包干责任区域,在卫生行动日组织干部职工上街上路清洁卫生。各镇场要借鉴县城环境卫生行动日的做法,把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上午确定为卫生行动日,发动党员干部群众集中开展清洁卫生活动,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都来搞清洁卫生的良好氛围。

第7篇

(一)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环境治理投入较少。虽然近几年来随着资金投入的逐步增加与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农村环境治理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如下主要问题。1.生活垃圾乱扔乱放现象严重。在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村寨较为集中的地区,无论房屋周围,还是村寨路边沟旁,普遍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村落大、人口流动多的乡(镇)和村委会所在地,因居住农户多,垃圾问题更为突出。每逢雨季来临,这些垃圾包括死去的牲畜就随沟渠、河流流向下游,导致沟渠及河道堵塞严重、河流污染、影响水质。2.固体垃圾无分类,混和堆积现象普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所在地,还未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死的牲畜及家禽、医疗垃圾等混合堆放和焚烧,无任何分类与处理措施,对当地环境及居民生活等造成影响,构成潜在威胁。3.牲畜大小便收集不规范,粪便随意堆放问题突出。据调查,由于长期养成的习俗习惯,牲畜小便任其自流,牲畜粪便则收集起来堆放在农舍及厩圈旁,或是从房后直接排入田地中。因缺少有效的围栏措施,待降雨以及鸡鸭等寻食后,不可避免地导致废液乱流,粪便随处可见,村落街巷臭气熏天,蚊虫多,严重影响村寨环境和公共卫生。4.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突出,导致大河及田地污染严重。据调查了解,绝大多数村寨都只有简易的排污沟渠,存在沟渠小、窄的问题,还有一些地方破损,沟渠里堵满垃圾。每逢雨季,污水和雨水混合排放,溢出沟渠,溢满路面,甚至倒灌进入地势低的农户家中。牲口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大河,灌溉河边田地,不少田地不可避免地受到污染,富营养化严重。5.污水混合排放现象突出。在一些农村集镇,特别是边远的乡镇所在地,无论是家庭、饭店,还是学校,都未对污水进行分类,使家庭生活污水、饭馆油污、厕所粪便、牲畜粪便等混杂排放,导致城镇排污沟超负荷运行,污水沟时常堵塞。每逢降雨,街道和低洼处淹水严重,人畜粪便到处可见,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6.农户厕所简陋,环境卫生条件差。基于农户调查以及小组座谈了解到,多数农户家中都有厕所,但受经济等因素制约,多数家庭农户厕所简陋,无便池,随意排放严重,卫生条件差。无厕所的农户家粪便排放更是随意。调查了解到的农户希望建几个公共厕所,解决一些农户的实际问题。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

为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综合治理,原国家环保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引导、示范和带动全国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将“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特别是垃圾、污水和厕所,是人居环境的短板,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综合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几年来受到各地的高度重视,得到快速的发展。据住建部统计,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2006年仅为1%,2010年为6%,2014年增长到9.98%。2014年,我国有3821个建制镇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占比达21.7%。其中,浙江、上海、江苏等发达省市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5年住建部曾提出“到2020年,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2010年起,大约用30年时间,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畜禽粪便、秸秆、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任务。据农业农村部相关人士介绍,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70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据初步统计,迄今全国8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有11个省区市通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省验收,近3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2018年全国完成农村改厕1000多万户,农村改厕率超过一半,其中六成以上改成了无害化卫生厕所。

二、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居住分布散,治理难度大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卫生要求越来越高,太阳能淋浴、水冲厕所、洗涤用水在农村开始普及。农村地区的生活用水量和集中供水率显著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越来越多。迄今,我国大约3.2万个乡镇、270万个自然村、近7亿农民居住在农村。由于村寨多、居住分散,农村环境治理难度大,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地方产业尚未形成,农村居民还主要依赖外出务工改善生活,所以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主要依赖政府投入,至今仍有近1亿户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存在“建得起、用不起”的长期闲置状况[2]。

(二)多以政府主导为主,农户参与度低

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多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由具有较高资质的环境设计部门完成规划设计后,交由一定资质的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因此,从项目调查、规划设计、实施到运营的整个环节,都是由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收集素材,开展环境治理的规划与设计,较少顾及社区村民的意愿和想法。这种规划设计过程从专业角度来说,设计方案科学严谨、逻辑性强,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由于社区村民对治理方案不理解,具体举措与当地实际脱节,往往导致治理项目闲置,未起到应有的效果。广大农村居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数量最多的主体,是宣传的受众和最根本的执行者、最终受益者。因此,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决策与监督的作用未被充分发掘。

(三)机构不健全,治理主体缺失

迄今,由于面向乡镇基层的环境管理机构还未建立,农村环境治理案件都由县级部门代理,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难以有效落地。同时,已实施的农村环境治理项目都采取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与运作模式,专业施工、专业监理普遍存在,无形中将项目的受益主体和监管主体———全体村民排斥在外。建设的社区环境治理项目与自己无关,严重挫伤了社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四)体系不顺,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农村环境污染涉及面广,污染点环境影响不确定性大,污染治理与管理不能套用城市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固定源管理模式。农村环境治理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综合项目,需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林、文化旅游等部门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然而,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地方的治理工作尽管建立了生态环境部门主导、其他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但实际工作中则变为由生态环境部门单一主导和实施,其他部门“人在心不在,出人不出力”的现象。

(五)乡镇环卫人员待遇低、积极性不高

据调查了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政府用于公共事业支出的经费,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费用极为有限。在乡镇所在地,地方政府亦只能力所能及地筹集部分资金,购置必要的垃圾清运工具,聘请人员清运垃圾,无力考虑全乡镇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问题。每逢集市和春节,垃圾成倍增长,更加重了乡镇垃圾清运人员的负担。由于缺乏投入和低廉的工资以及恶劣的工作环境,无人愿意从事垃圾清运工作,部分地区只得聘请一些老人,勉强维持运营。

三、农村传统资源利用及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

(一)农村居民传统的资源利用与处理方式

1.牲畜粪便收集与利用。据调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许多农户包括一些专业养殖户都有收集牲畜粪便的习惯。农户一般将牲畜粪便收集堆放在一起,待种植农作物时作为基肥使用;个别农户还将一些作物秸秆与粪便放置在一起,浇灌牲畜废液,腐烂发酵后作为基肥使用。2.作物秸秆氨化利用。部分专业养殖户修建了专门的氨化池,将玉米秸秆氨化处理后喂养肉牛,不但大大降低了牲畜喂养成本,而且将作物剩余物变废为宝,减少了作物秸秆焚烧对环境的污染。3.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通过走访农户调查看到,部分农户用废弃的塑料编织袋装载垃圾,然后再统一运到垃圾场处理。当地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环卫队清运和处理垃圾。这些都说明该村农户环保意识较高,保护环境积极性较强,改变环境的意识较为强烈。

(二)农村居民治理农村环境的意愿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绝大多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改变,大多数村民都意识到村寨环境改善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们对村落环境整治愿望非常强烈。部分村寨亦在探索村寨环境治理,进行了一些尝试。例如,在云南普者黑风景区周边社区,部分村寨成立垃圾清运小组,将村寨垃圾集中到村寨外1km处集中处理;部分小学在上级部门支持下,修建了专门的垃圾焚烧炉,焚烧学校垃圾,减少了垃圾收集及清运问题;一些专业养殖户,修建了专门的废液收集池,将牲畜的大小便分开,大便晾干后出售给葡萄或玉米种植户作为肥料,废液则作为农家肥使用在作物上。作为交换条件,这些专业种植户需要将作物秸秆送给养殖户,用于饲养肉牛。这些作法都为农村环境治理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促进作用,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应用。

四、农村环境治理途径

(一)参与式理念运用于环境治理的全过程

农村环境治理不只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村民自己的事,最终会令村民自己受益,因此,农村环境治理应该有村民参与决策,从项目选择、立项、实施、管理等过程都需要村民的积极参与。政府倾听村民的意见,让村民感觉到是自己为自己办事,村民就有了一份责任感。同时,由于涉及面大,政府投入资金有限,且根据多年来我国扶贫项目的经验,在项目资金投入安排上,需要村民自己在劳动力或资金上有一定的投入,否则,就可能养成“等、靠、要”的思想[3]。要做到这些,需要环境保护治理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在从项目设计到实施监管的全过程中,引入社区参与理念,尤为关键。参与式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规划需要在项目人员和外部专家的协助下,采用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调查方法,让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总结与分享他们在村落环境污染控制中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需求,进而发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能够解决这些困难与问题的措施[4]。当地村民应参与规划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重新认识他们的居住环境和资源禀赋,识别制约社区治理的因素并寻找机遇,以及充分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决策。所有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提出与规划实施,必须要在广泛听取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讨论、张榜公示等程序,方可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和编写实施方案。通过让村民参与规划设计的全过程,项目规划不仅能反映当地村民的意愿,照顾村民的利益,还可以激发村民的强烈责任感,吸引其主动参与项目并为之发挥作用,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项目实施的成功率[5]。

(二)建立健全面向农村的环境治理管理体系

1)根据各地实际,探索成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村代表等参加的农村环境治理管理机构。2)探索建立由农户、个体商铺缴费,政府补助等多方参与的农村环境治理收费制度。3)根据各地实际,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合理规划,建立统一的污水收集网络。4)探索在乡镇建立多形式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5)探索建立适合我国乡镇及农村地区的垃圾和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理的竞标制度和奖惩管理制度。

(三)制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管理制度

第8篇

1.高度摆位,强化组织推动

农村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一定意义上讲,农村环境也是生产力,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各地都把环境建设当成大事来抓,加强工作推动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上下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既抓试点(推进)村项目实施,又抓农村面上的环境建设,遵循省里部署、市县推动、村镇实施、部门帮扶、社会支持的思路,以每年组织春秋两次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动员部署。每年省里都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一道部署。制定出台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强化包保责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帮扶的重要责任, 50多位领导、185个帮扶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都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九台市成立了由6位市级领导、市直1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挂帅,常委宣传部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完善标准,实施重点突破

几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强化整治的标准,从村屯环境、牧业小区、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方面实施重点突破。狠抓路、水、气、房等项目建设,改善村屯环境。全省修建水泥路(柏油路)28507公里,实现“村村通”10987个,完成饮水工程建设(改造)1499个村,完成改造泥草房33万户,修建排水沟48346公里,修建桥涵521个,建设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34288户。狠抓“三小五堆”的清理,先后清理空心房、柴草垛35万处,清除垃圾点150万处。此外,各地还加强了一批标准化粮仓建设,解决“地趴粮”影响环境建设问题;建设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实施了牧业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全省按规划要求建成标准化牧业小区5652个,着力解决了人畜混居、污染环境的问题;搞好垃圾处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大力推进卫生厕所、垃圾点、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建设,探索实施“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机制。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推进)村累计建设室内水冲和户外卫生厕所30万个,建设公共厕所11306个,修建垃圾点30706个,修建排水沟2938万米,成立农村垃圾清理队8500多个,购置各类垃圾清运车辆1万多台,兴建洗浴点1109个,大规模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狠抓绿化美化,创建优美环境。在全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建设美好家园”行动,对村屯和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实行“有空就栽树,露土就栽花”,大力打造花园式村居。完成绿化栽树14782万株,种草120万平方米,栽花50多万平方米。同时,还建路灯24033盏,建设休闲广场2012个,配备健身器材9300台套,改围墙80496万延长米,修建农户院门202358个,进一步提高农村美化水平。

3.创新机制,整合各方力量

农村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着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要在新农村建设的统领下,不断完善工作的推进机制和办法。工作上坚持把握好四个环节。坚持科学规划。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先规划后建设,边建设边整治,做到建设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达标一处,保证了建设效果;坚持农民主体。通过宣传和引导,使农民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等不来,靠不来,只能靠双手建出来。能不花钱的事就动员农民自己干,能自己做的事就鼓励农民干。很多地方都支持农民建立了村务或屯务理事会制度,实行项目农民确定,农民参与,农民管理,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政策引导。一些地方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工作突出的村支部书记,如果年富力强,可以破格提拔为副乡镇长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继续留村工作,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奖补、奖励资金。通化县2008年拿出奖励资金142万元,对62个帮扶部门、8个先进乡镇、13个标兵村、31个先进村进行了奖励。长春市绿园区将环境整治任务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评奖之中,推动环境整治的深入展开。

4.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事关长远的根本之计。实际工作中,突出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镇、村领导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乡镇、村屯成立专(兼)职的卫生保洁队,做到日产日清,全天候保洁。同时,加强环境整治经费保障制度、“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等建设,增强群众保洁的约束性和自觉性,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各级都制定了农村卫生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年终总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文化大集、走访座谈等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讲文明、讲卫生、讲健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