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工程安全论文

工程安全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20 14:59:3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安全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安全论文

第1篇

1.1提高安全意识

水利工程施工的建设是关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是水利建设事业的重要主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作为工作的最重要核心。想要有效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高水利施工的安全性,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在思想方面的觉悟有所提高,才能在行动上有所表现。提高安全意识、对工作人员普及安全教育,督促他们安全施工,既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保护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是水利工程施工不可缺少的工作,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施工,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意义,还要进行严格的考察测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1.2完善安全管理体制

高质量的水利工程建设离不开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体制,在这一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建设安全管理体制,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另一方面,政法系统也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于一些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要及时查出,并加以警告和监督,确保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从而保障施工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工作真正有效进行,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所有在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1.3增加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安全施工有较高的认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科学高效的防护措施,这三者是保证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三者缺一不可。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增加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能在安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加以援助和处理,将安全施工的损坏降至最低。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置备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例如消防所用的灭火器等。还应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教导他们如何使用防护器材并进行自我保护。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有效避免人员伤亡、降低损害。另外,施工单位还应该指派固定人员,对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能够正常工作。

2结语

第2篇

????会议收到论文报告58篇并印发了文集,有140人参加会议,在第一天的大会和第二天的分组会上分别有17位和26位专家作了报告,另外还安排了半天时间进行自由发言和讨论。会议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不同观点之间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

??鉴于这一会议的论坛性质,以下仅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及建议作一归纳,提交与会专家考虑并审议。

??

??一、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和桥梁等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

??1.1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

????与结构构件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二个因素是:1)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2)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公路桥涵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安全系数,体现了安全储备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活荷载与恒载(如结构自重)的分项系数分别为1.4和1.2,而美国则分别为1.7和1.4,英国1.6和1.4;这样根据我国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楼层设计荷载(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美的52%(考虑人员和设施等活载)和85%(对结构自重等恒载),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有关)却要比英美规范高出的10~15%,二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日本与德国的设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还要保守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设计多根据发达国家的规范,就如我国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的结构设计方法参照美国规范一样。至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至今仍分别以英国和参考美国规范为依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上,与国外的差别并没有象办公楼、公寓、宿舍中这样大。不同材料、不同类型的结构在安全设置水准上与国际间的差距并不相同,比如钢结构的差距可能相对小些。

????公路桥梁结构的情况也与房屋建筑结构类似,除车载标准外,荷载分项安全系数(我国规范对车载取1.4,比国际著名的美国AASHTO规范的1.75约低25%)与材料强度分项安全系数均规定较低。

????尽管我国设计规范所设定的安全贮备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国外同类工程的,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陈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

??1.2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除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伤亡与当地房屋结构缺乏整体牢固性有很大关系。2001年石家庄发生故意破坏的恶性爆炸事件,一栋住宅楼因土炸药爆炸造成的墙体局部破坏,竟导致整栋楼的连续倒塌,也是房屋设计牢固性不足的表现。

??

??1.3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

??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

????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但是,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且业已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如果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国内近几年来已对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准组织过几次讨论,在如何调整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这次科技论坛上同样反映了这些不同的见解:

????1)认为我国现行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而国外就没有这种经验。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2)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度设置水准尽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条件下,据此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规范规定的水准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3)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应该大体与国际水准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土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出现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后果将愈益严重,而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在整个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现在已愈来愈低,材料供应也十分充裕。过去的低安全水准只是适应了以往短缺型计划经济年代的需要,但决不是没有风险,如果规范的安全水准较高,曾经发生过的有些安全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规范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盖。在建的工程要为将来的现代化社会服务,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标准。低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参与将来的国际竞争中也难以被承认,即使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能够提高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由于我们的施工质量总体较差,结构的安全性依然会有差距。

??

??3、结构设计规范的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

????自1984年国家建委和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以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已从80年代末期起抛弃了传统的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从而统一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可靠度设计方法;其它的工程部门如公路、铁路、港口、水利的结构设计规范也正在或计划作这样的转变。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是参考国际上的相应标准ISO2394并经过国内科技人员努力后得以实施的。将可靠度设计方法用于结构设计规范,在国际学术界内通常被看成是一种发展趋势,但在工程内界则存在不同看法。尽管有了ISO2394,国外却鲜有重要或著名的结构设计规范已直接采用了可靠度设计方法,至今仍采用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或称荷载抗力系数法。在我国,对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设计方法以及企图将我国各个行业的各种结构设计规范都用可靠度方法统一起来的做法,虽然工程设计界颇有微词,但学术界持赞成和肯定者是主流,不过仍不时有人对可靠度方法用于设计规范的适用性提出质疑。这次科技论坛上则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对规范可靠度方法的意见分歧。

????对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持肯定意见的专家认为这是重大的科技进步,可靠度方法对安全度的概率定义要比定值的安全系数更清晰、更科学、更合理,当然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本身尚有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结构设计规范所面向的是类型多样的复杂群体,在安全度上需要考虑的不确定性与不确知性非常复杂,并不是“从统计数学观点出发的概率定义”所能科学描述或处理;规范可靠度方法在我国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它并没有给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带来明显实效,反而造成了安全概念上的某些混乱;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结构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标和虚假的失效概率表达后变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数那样从安全储备出发的度量方法更为直观和便于处理具体工程的安全问题;现行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们认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数方法更适用于规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种参考,在综合判断安全系数的合理取值时予以考虑。

??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

????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

??1、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

????大多数土建结构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工程的世界性问题,并非我国所特有,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部门的足够重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混凝土应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才逐渐发现原先建成的基础设施工程在一些环境下出现过早损坏。美国许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时期内就出现劣化;据1998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一份材料估计,他们需要有1.3万亿美元来处理美国国内基础设施工程存在的问题,仅修理与更换公路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一项就需800亿美无,而现在联邦政府每年为此的拨款只有50~60亿美元。另有资料指出,美国因除冰盐引起钢筋锈蚀需限载通行的公路桥梁已占这一环境下桥梁的1/4。发达国家为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经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公路桥梁为对付除冰盐侵蚀及冻融损害,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50年代的2.5cm逐渐增加到4cm、6cm直到80年代后的7cm,而混凝土强度的最低等级也从50年代的C25增到后来的C40,桥面板混凝土从不要求外加引气剂、不设防水层到必须引气以及需要设置高级防水胶膜并引入环氧涂膜钢筋。而我国遭受盐冻侵蚀地区的公路桥梁在耐久性设计方面至今仍无明确要求,对混凝土保护层和强度的要求仅为2.5cm与C25,与上面提到的加拿大50年代水准一致。国内按这种标准设计的一座大桥,建成后仅8年,由于盐冻侵蚀,现已不得不部分拆除重建。

????我国建设部于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环境相对较好,一般可维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阳台、雨罩等露天构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仅有30~40年。桥梁、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耐久性问题更为严重,由于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过薄且密实性差,许多工程建成后几年就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海港码头一般使用十年左右就因混凝土顺筋开裂和剥落,需要大修。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由于冬天洒除冰盐及冰冻作用,使用十几年后就出现问题,有的不得不限载、大修或拆除。盐冻也对混凝土路面造成伤害,东北地区一条高等级公路只经过一个冬天就大面积剥蚀。我国铁路隧道用低强度的C15混凝土作衬砌材料,密实度和抗渗性差,不耐地下水与机车废气侵蚀,开裂与渗漏严重;对几个路局所辖的隧道进行抽样调查表明,漏水的占50.4%,其中1/3渗漏严重,并导致钢轨等配件锈蚀以及电力牵引地段漏电,影响正常运行,而1999年颁布的铁路隧道设计规范仍未能对隧道的耐久性问题采取适当的对策,如适当提高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和在混凝土中掺入化学纤维等。

????耐久性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们许多正在建设的工程仍未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大量惨痛教训,还沿着老路重蹈覆辙。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桥和高速公路桥,仍没有在材料性能和结构构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冻融和盐害的综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运行的珠海莲花跨海大桥,其主体结构在浪溅区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湿交替侵蚀的C30混凝土与3~4cm厚的保护层厚度。

????有专家估计,我国“大干”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还可延续20年,由于忽视耐久性,迎接我们的还会有“大修”20年的,这个可能不用很久就将到来,其耗费将倍增于当初这些工程施工建设时的投资。

????使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原因有:

????1)由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习惯上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导致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份比例提高,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对水泥质量的检验在强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许可值,而国外则同时还要求不高于规定的最高值,如果强度超过了也被认为不合格,这种要求还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均匀性。

????2)工程施工单位不适当地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政府行政领导对工程进度的不适当干预。混凝土的耐久性质量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早产有损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混凝土。国内媒体上大加宣传的所谓几个月就修成一条大路、建成一座大桥、或盖成一幢高楼的工程以及抢工献礼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更多资金进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规定施工期的在国外要被罚款,因为意味着工程质量有遭到损害的可能。

????3)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废气、酸雨,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

????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尽快编制桥梁、隧道、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耐久性设计的技术条例,修订补充现行规范中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种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和论证。当前在建的众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着重蹈覆辙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没有可资遵循的新依据。更为严重的是现行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本身就对耐久性有害。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有的规范甚至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施工规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术界还存在长期形成的一些过时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顾虑会影响混凝土强度而不愿使用引气剂,而引气本应作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和工作性的常规手段;又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应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径。

????在修订规范的耐久性要求上,交通部于2001年颁布的港工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已为其它土建工程行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参照国内外已有的资料和经验,尽快编写出相应的设计施工技术文件以应急需,另一方面则要安排系统的研究项目,加大耐久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国际上结构工程学科最为重要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而我国在这一方面相当落后。混凝土的耐久性研究离不开原材料和环境等特定条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点,是不能完全依赖国外研究成果的。

????重视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产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国土资源并破坏植被与河床,水泥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类活动排放总量的1/5~1/6,而我国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已居世界第二。我国现在每年生产5亿多吨水泥,与之相伴的是年耗20多亿方的砂石,长此以往实难以为继。延长结构使用寿命意味着节约材料,而耐久的混凝土一般又应是水泥用量较低和矿物掺合料(工业废料)用量较高的混凝土,所以耐久的混凝土正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国际上对桥梁、隧道等土木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多为100年,有的如英国为120年。考虑到耐久性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国际上近年来有要求将这些工程的最低工作寿命进一步延长的趋势,如提出城市环境中的桥梁至少应有150年。

??

??2.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正常检测与维护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例如最近四川宜宾的南门大桥发生桥面坍落事故,就是因为桥面结构与主拱之间的吊杆在连接处发生锈蚀,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这样的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有些国家对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公众安全的建筑物与桥、隧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后容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作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了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

????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在发达国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维修的费用往往更为主要,英国1978年的土建维修费上升到1965年的3.7倍,1980年的维修费占当年土建费用总支出的2/3。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国内40%公路桥梁的桥龄已大于25年,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载严重,以往的设计标准又低,路、桥的维修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养护维修费用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安全隐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费用。在土建工程的投资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已建工程维修的费用。

????为加速路桥等公共工程建设,国家现在鼓励投资公司出资并给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如果对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估的法规,就能保证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归还国家管理和经营时的良好功能,对于设计工作寿命为100年的桥梁,至少还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国家接收的已是一个破旧的工程。

??

??三、技术规范的作用与管理

??

????这次科技论坛对于土建结构工程技术规范的定位、作用与管理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然,政府部门从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出发,需要在安全、环保等重大原则上对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但法规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技术途径和方法,后者是技术标准的任务。政府也可以原则认可或批准某些重要的技术规范或其中某些内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着强烈的个性,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具体特点去解决设计与施工问题。所以规范作为技术标准宜强调其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如果规范条文看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条文,就有可能束缚设计施工人员的主动创造性并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上与国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与技术上的创新,这与以往过分强调规范的法律地位从而形成所谓“结构设计就是规范加计算”的倾向不无关联。我国的技术规范在编写风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倾向,极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规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或允许并鼓励使用者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另辟蹊径。如果在设计施工中要取代规范中已经落后过时甚至有害的技术规定,则无异于违法行为。相反,只要墨守规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在客观上降低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与职责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参与今后的国际竞争。为了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杜绝钻规范条文的空子进行偷工减料,应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共识并作出规定,即遵守了规范条文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法律责任。国外有些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企图不断加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来解决屡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部分条文抽出来,明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规定各个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任的其他企事业设计单位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内容就在于对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其任务已类似于执法;这种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国土建工程事故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别是管理环节上的腐败;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员素质低,又难以短期解决;过分强调规范的地位与作用,未能建立与规范配套的完整标准体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为详尽具体的技术文件,可以用来指导和规范设计与施工的各个具体环节,也有一定的关系。从设计角度看,出现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没有按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而是方案性的错误或忽略主要的设计条件;也有一些工程则因过去的设计标准过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应有的例行检测而导致失效。其实,要做到设计规范强制条文的要求最为容易,为此请专业人士审查似无必要。重要的工程设计应规定请专业单位全面审核,其要点也应在结构方案、构造方法与计算分析的原则上。从结构设计的国家规范中抽出的强制性条文不免支离破碎,个别条文的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某些地区和某些工程的具体特点,反而造成麻烦。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力量悬殊,环境条件各异,客观上要求规范能给设计人员更多灵活性,少一些强制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在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去解决问题。总之,在规范标准上,要摆脱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过分强求统一、较少考虑个性和缺乏实事求是灵活性的倾向。要提倡和鼓励各省市编制地方性规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有不同的设置水准。比如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大城市应该高些,在抗震防灾要求上,更应区别对待。全国性的规范订得愈详细,其适用性可能变得愈差,造成的混乱也可能愈多;特别象岩土工程那样的规范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越多,也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技术问题上需要承担的责任越重,而这些本来不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需要干预的也应是保证公众安全的最低要求。对于土建结构的抗震设计,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仍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抗震的设防标准(建抗586号文件)。事实上,如将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约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价相当有限,在众多城市中可能仅及居民用于室内装修费用的几分之一。政府的这一规定无异于限制居民只能购置抗震安全质量标准最低的房屋,如果发生地震造成损害,有关部门如何解释?

????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管理体制亟待改善。建国以来,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管并指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每本规范编写和修订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有些在经费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证,平时基本上没有专门人员去搜集了解规范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改补充规范条文;面对新的结构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艺,规范的过时条文不但成为推广新技术的阻力,而且有被误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发达国家有关土建结构工程的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技术标准多由行业协会或专业学会编制及管理,规范的翻新周期短,不象我们要长达10年以上。我国的学会与协会重复设置,分工不明,并且至今还依附于某一政府部门,基本上只起到政府职能部门非官方代言人的作用,距离独立和富有活力的健全机构还差的很远,如何发挥这些机构在技术标准编写和管理中的作用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建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整顿合并有关的学会、协会,加强其职能,并逐渐成为技术标准编制管理的主体。

??

??四、准备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考虑的建议

??

????为了改善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这次论坛中提出了以下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考虑,:

??1、桥梁、隧道、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已是当前亟待采取措施应对的重大问题。否则,一些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将得不到有效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会蒙受巨大损失,并将给生产和公众生活带来长期困扰。

????建议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主管土建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能对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建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耐久性设计的独立章节与论证;

????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混凝土工程耐久性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重点支持;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在近期内编订有关法规标准给以立项资助;

????建议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学部在其咨询研究项目中,联络国内有关专家,促进土建结构耐久性设计指导性技术条例的编制。

??

??2、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

????建议对桥、隧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桥、隧、道路等土建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上,根据需要,加大工程维修费的比例。

??

??3、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发挥学会、协会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和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淡化技术规范条文的强制性质;鼓励编制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企业标准,适应不同地区在环境地质和经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并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3篇

由于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受地下原有各种管道、光电缆和地上河流冲刷的影响。有的管线不能按设计路线,深度进行铺设。这就要求人冬之前要对所有管线进行检查,发现由于其他施工或沿线农民取土,土质沉降等出现的塌陷进行回填,保证管线深度,确保冬季地下管线的安全。

2入户管线的维护

由于人户管线大多采用中20、中25型号的PE管材。管线内径小,水流量小。而且人户管线土方工程主要由农民自已投资或投劳来完成,这就导致了由于开沟深度不够或由于水钻打孔过程中钻头不准,造成的人户管埋浅,到了冬季农民吃不上水。可以采用重新打孔或深埋等措施,如不能重新埋管,可以在人冬之前采用树叶或秸秆叶在管线上方进行覆盖,以保证管线安全越冬。

3冬季管线损坏的维修

由于冬季地下土层的变化或仪器、仪表的原因,冬季地下管线非常容易破裂。如果发现居民家中水压减小,或个别用水户不上水,要马上对管线进行巡检,一般管线损坏会造成地面积雪融化或地面形成水流,这就要求准确找到漏点,以便进行土方开挖,进行抢修。决不能盲目开挖,因为地面出水的地点不一定是地下管线破裂的漏点,由于地势的原因,有时地表地势高的地方地下管线损坏,水会在地势低的地方流出,出水点和漏点误差有时会有几米,甚至几十米,这就要求维修人员根据地形、地势和实际工作经验来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找到准确漏点进行土方开挖,如果判断失误,会耽误抢修时间,增加土方开挖费用。一般可采用钎探法,听诊法等。

钎探法就是用一根15米的一头带尖的铁钎对出水点进行探测,如果出水点铁钎插不下去,就说明出水点不是准确漏水点,如果铁钎非常容易插到1米以下,就说明此处是准确漏点。听诊法就是沿管线出水点向地势高的方向逐米用铁管或其他传声较好的物体一头插地,一头顶住耳孔监听,会听到水流声,水流声越大说明离准确漏点就越近了,找到准确漏点之后进行土方开挖时,一定要根据管线埋深逐层开挖,如果不清楚管线确切深度,可就近咨询附近居民或当时施工人员和查找施工资料,一定不要盲目开挖,以免造成地下管线更大的损坏。机械开挖到离管线50厘米时必须停止机械工作,由维修人员用1米长的钢筋或竹杆(不能带锐利的尖头)进行探测,以找到准确管线位置,然后用人工清除管线上下左右的淤土,以便维修。

4居民室内立杆和水表、水龙头的防冻

第4篇

本文结合电力配网施工工程来进行安全管理的实践应用。配网工程是指电网公司投资的10kV及以下线路和设备新建或者改造的工程项目。10kV配电网在整个电网中十分重要,是电网的基础。配网工程建设能够完善10kV电网结构,使配网结构更趋合理,从而提高供电可靠性,提高配网安全运行水平。配网工程的主要特点是施工作业量小,但作业面较大,且作业点较为分散,技术层面上难度不大,但由于其大多数位于城市中心,人口集中,车辆密度大,对于安全管理的控制上来讲极为不利。所以,保证配网工程顺利进行的重点就是配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要做好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特点;找出施工的重点和难点,这些应该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危险点。然后结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第4部分:配网工程》以及《深圳供电局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风险评价及危险源辨识,针对施工器具、设备材料、作业环境和安全因素等具体情况,通过差异化的分析,对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进行补充和完善,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作业指导书。

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设置。由于配网工程点多面广,作业分散,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做到事无巨细,所以安全管理控制点的设置就尤为重要,安全管理控制点是根据已制定好的施工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风险评级来设置的,分为关键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风险性较大、施工难度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作都应该被设置为关键控制点,其他工作设置为一般控制点。安全管理控制点的设置,实现了整个施工流程中安全管理的分级控制,明确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重点,使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管控好施工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同时也便于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管控。

3)现场安全管理控制措施。虽然配网工程和输网工程、变电工程同属于电力工程的范畴,在现场管理控制方面都有相同的组织措施,即项目部应配备法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班组应当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施工企业也要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定期的巡查以及不定期的检查。但是配网工程自身的一些特点,决定了配网工程安全管理与其他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不同之处:a.配网工程,尤其是技改项目大多数位于城市中心区,这些地方人流车流密集,容易发生第三者触电、坠落以及车辆碰撞等事故,所以,配网施工的第一项工作应当是划出施工范围,做好临时围挡以及占用道路的预警工作,做到封闭式施工;b.配网工程的点多,且每个作业地点的施工量不大,所以机械转运较为频繁,容易发生重物打击、车辆倾倒等事故,应当提前熟悉现场,提前制定好机械转运的安全技术方案,并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指挥;c.配网施工登高作业较多,且经常频繁上下杆,要求做好登高作业的监护工作,防止高空坠落事件的发生;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要制定好临时用电方案,并有专业的电工进行作业,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原则进行,严禁私拉乱扯,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e.现在的城市中电缆工程日益增多,在电缆切断之前,一定要做好电缆的识别工作,防止因误剪而造成的伤人、停电等事故。

4)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管理。很多人认为工程作业结束后,安全管理也应当随之结束,其实不然,现场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作业结束后,对本次作业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对于违规作业的人员进行处罚及培训,同时对于事先未发现的危险源,应当记录其应对的措施,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对作业指导性文件进行一定的补充,以防止以后的工程出现同样的安全问题。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真正完整的安全管理链条,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2结语

第5篇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和隐患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具体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表现在:“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作业棚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密目网)合格率较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悬挑脚手架存在的问题较为明显,如剪刀撑、小横杆、连墙件、钢丝绳卡数量不足和钢梁搭设不规范等;模板支撑体系仍有使用杨木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混乱,起重机械(特别是塔吊、物料提升机)缺乏安全限位装置,多数塔吊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或使用备案登记。施工机械、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防范措施不到位。

(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存在混乱、缺项、滞后现象,专项方案编制、落实情况较差,可操作性不强,审批不到位或审批不规范;五大员岗位证书、作业人员技能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考核证书短缺,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施工现场不按照规定留置同条件试件,普遍没有现场养护温度记录;高层建筑工程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或沉降观测记录真实性较差;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施工设备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施工人员、特别是建筑农民工安全防范意识较差,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到位。

(三)工程监理问题

监理企业不能履行职责,工程监理行为保证不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一些工地看不到设立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有关监理人员组成及委托文件,无法证明其合法性。监理人员无证上岗、项目总监缺岗现象尤为突出,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安全措施和控制重点无针对性,更无可操作性;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审查不到位,监理资料管理混乱;大多数监理人员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知识不足,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不能履行职责。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得重要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将建筑安全管理列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全市建设系统的重要工作内容,同时要落实主管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安全管理工作列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明确政府建筑管理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筑工程相关部门要帮助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对建筑工程相关单位进行考核,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化水平

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主要包括临时设施、防护设施和各种机械设备三个方面。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包括执行标准规范、岗位职责、安全绩效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包括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涉及体系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制三个要素。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安全质量标准化应关注关注各个岗位人员行为的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组织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学习研讨班和观摩学习示范工地,使安全监管人员及施工企业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科学内涵,明确实施标准化工作的方法、途径与要求,激励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力手段,安监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及时掌握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有关情况,一旦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严重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处罚的时效性,发挥其对违规违章企业的惩戒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促使工程监理企业明确其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重点抓好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行为的检查。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生产督察制度、事故快报及通报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和隐患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曝光和处理,提高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关注。

(四)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经济技术投入,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大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限制和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实现安全防护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同时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如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要求,设护身拦杆,脚手板铺满,不得有探头板,三米高以上脚手架要设马道,不得在钢木门窗、阳台板等处搭排木,非架子工不得挪动或搭设脚手架;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施工现场坑、洞、井、沟等危险处要有围栏或盖板,夜间设红灯警示。交通要道要设交通安全标志,各类标志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施工用电的配电室、线路架设、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的低压架空线路和分支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不得出现把子线。机械设备电源闸箱必须合格,保持一机一闸箱(一箱多闸要有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加锁等。通过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来确保施工安全。

(五)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要抓住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不放松。把安全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把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列为重点监控部位,把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四口五临边”列为重点监控环节。二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危险源施工前验收检查制度。三是实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将本工地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治措施进行公示,告知工地全体操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检验检测,淘汰落后的设备,消除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隐患。

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⑵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⑶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⑷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⑸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⑹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⑺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⑷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⑸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⑹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1]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运营管理

近年来,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和安全生产运营方面的相关技术和装备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是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和安全生产运营中的安全问题仍然不能忽视。从城市燃气工程的特点来看,其危险系数相对较高,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应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管理,以保证城市燃气工程的正常施工及其安全生产运营。所以,探究当前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具有防控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1工棚管理

工棚是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的一项必备设施,对于临时工棚的管理通常包括了其选择的设立点、防火、用电、半成品检查等方面,如建设临时工棚地点的选择,首先应尽量选择较为开阔的地方,必须绕开高压线等危险设施,同时考虑到临时工棚搭建在户外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风、抗雨、防潮的功能性,这决定了对搭建临时工棚的材料要求较高,同时为了更好的做好防火措施,在临时工棚内应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且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当发现安全问题及细小漏洞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尽可能排除一切的火灾隐患,当然这也需要培养和增强对临时工棚进行巡逻检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尽量使每项安全检查做到专人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工棚在设计时应当考虑将员工住所与存放设施设备的储物间分开,尽可能为户外参与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1.2用电管理

从当前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的情况来看,其用电环境比较恶劣且稳定性较差,再加之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地点的变动,其用电本就具有暂时性、灵活性、开放性的特点,这使得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用电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同时,由于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一旦在施工现场出现电器泄漏等危险性事故,将会给城市燃气工程带来巨大的安全问题,不仅会造成工程的损失,更严重的会给周围生活区的人们带来生命财产安全。由此来看,加强城市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管理,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出现的用电安全问题,提前制定措施并在问题产生时及时进行处理,将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的用电安全隐患降低到最小。

1.3材料管理

城市燃气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于施工材料的选择具有很高的要求,其燃气管道材料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燃气工程的质量,所以在选择燃气管道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燃气管道的气密性、其阀门和管线的抗压性、热稳定性等方面。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对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材料进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出去在材料选择阶段对其质量的检验之外,还应当定期对存放的管道等材料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的质量。

1.4管道管理

(1)管沟的开挖和回填。燃气在常态中是一种气态物质,但是在其流通的过程中,燃气会发生液化,从而以液体的物质状态进行流动。因此在开挖管沟时应当考虑到管沟的倾斜度,保证液态燃气流动的顺畅性。同时,地下水也应当是开挖管沟过程中考虑的一个因素,应每隔一段距离便设置一个凝水缸,以减少地下水对燃气管道的干扰。在管道设置好进行管沟回填的过程中,应当控制好回填管沟的材料,避免尖锐物体接触到管道,以免刮伤管道,从而影响其使用的效率。(2)套管安装。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安装套管,主要是为了借助套管来避免和减轻燃气管道承受过大的压力,为燃气管道起提供一个好的环境,保护其正常生产运行。虽然我国当前对于燃气工程施工方面设置了相应的指标和要求,但是部分施工队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忽视了套管安装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其一,安装套管时的保护措施没有做好,从而导致管道受损;其二,没有考虑到地下水问题,直接将套管设置成封闭状态;其三,套管与管道没有完成整装,从而影响燃气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3)管道焊接。燃气管道主要是通过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所以其管道的焊接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所以管道焊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同时,施工队也应当对管道焊接工作做好管理,以提高燃气管道的焊接质量。首先,在选择焊工的问题上,应从其是否具有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实际焊接工作质量、焊接团队的整体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考量。其次,在管道焊接完成之后,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对其焊接质量进行检测,并将相关的检测信息进行记录存档,为之后的管道维护管理提供更多的数据信息。(4)管道清扫。管道清扫主要是在管道安装完成之后对管道内的水、杂物等进行清扫,这看似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实际操作起来却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首先,在进行管道清扫之前应制定出相应合理的清扫施工方案,必须在经相关部分审批之后才能进行清扫工作。其次是清扫方法的选择,不论是气体吹扫、清扫球等等,都应当注意清扫口的设置,同时清扫的压力应当控制在适宜的范围之内,以免对燃气管道造成损坏,最后便是做好相应的施工记录,以便于后期的管道维护。(5)管道气密性检测燃气管道的气密性检测是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的一项关键步骤,直接影响燃气管道能否进行正常工作,以及是否存在着安全隐患。众所周知,燃气管道中输送的是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在输送的途中发生燃气泄漏等问题,那将会造成巨大的安全事故。所以在管道安装、焊接、清扫等一系列工作完成之后,必须对其进行三级质量检查,先是由现场施工人员对燃气管道进行自检,再是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单位进行检查,最后再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第三次检查,只有每次检查均为合格之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合格证书。在进行气密性检查的过程中,可选择的检测方式有多重,但一般选用的是压缩空气检验,其是成本、效果等方面最优的检测方式。

1.5高空作业与防物体打击的管理

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临边高空及上下交叉作业,虽然在施工中设置了相应的防护栏和安全网,但是安全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这为临边高空作业人员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在进行临边高空作业之前,要对相应的设备、工具做好检查工作,对从事临边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此外,由于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的户外工作环境,常常会出现物体打击事故,所以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并且进行高空作业人员的物品在高空不得随意放置。

1.6文明施工管理

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本就是一项利民工程,所以在燃气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避免与周围生活民众产生矛盾冲突,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由于现场施工的需要,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会存在着些许噪音,所以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作,将可能将噪音大的工作安排在白天,为民众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此外,在燃气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做好其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禁止随处扔垃圾等不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施工观念,共同参与到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工作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

2强化燃气工程安全生产运营管理

2.1加强管线后期的维护检修工作

城市燃气工程在建成之后,会长期处于工作运行状态,定期的检修与维护可以避免发生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从而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在城市燃气管道的运行中一定要重视后期的维护检修工作。燃气管道因其特殊性一般是埋在地下,所以我国主要是以GPS定位为基本原理的金属示踪线或者示踪球为主要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经实践运用证明,该检测方式能够对周围2m范围内的管线进行检测,且检测效果良好。

2.2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与安全意识

在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与生产安全运营过程中,提高相关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使得城市燃气工程的质量更具有保障,培养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增强其责任意识,以保证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能够有秩序且安全的开展与进行。因此,城市燃气工程的管理部门应当为参与到该项工程中的工作人员创造学习的机会,对施工过程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让每一位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是社会的建设者。此外,增强民众在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意识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所以,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的教育与宣传,让人们意识到不规范使用燃气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

2.3建立并完善各级施工队伍的管理制度

一项有质量保证的燃气工程,其各级部门及施工队伍的管理制度应当是完善的,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切实落实在参与到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位工作者身上,使每一项工作是有理可依,出现问题是有责必担。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使得工作人员的权责、工作范围及标准更为明确,同时再加以适当的激励政策,这不仅能够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能够保障城市燃气工程的完成质量。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工程作为造福民众的一项基础性设施,其建设及完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利益与社会的稳定,因此保证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的安全与质量,是促进我国燃气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

作者:何凡 单位: 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参考文献

[1]孙喜玲.城市高层建筑中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探析[J].居业,2015,20:133+135.

[2]张琳.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管理体系研究[D].同济大学,2006.

[3]朱汉生.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3.

第8篇

西南油气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要是为四川油气田后勤服务的,主要服务川渝两地的18个区域性油气田生活基地,工程项目点多、面广、规模小。以2013年为例,工程项目有80余个,合同总金额1.6亿,涉及的承包商近70家,这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先天难题。2010年矿区服务事业部制定了《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审核关、QHSE业绩关、人员素质关、施工监督关、现场管理“五关”,严格签订工程安全合同,严格承包商安全监督考核,使承包商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矿服系统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总体上还是存在重准入、轻监督、少清退问题。

2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不足和难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要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主体,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直线责任部门要求多、落实少,属地单位监管责任缺位,项目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造成了现场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加大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难度。2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首先,由于集团公司“三控制一规范”及矿区业务收缩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有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满足承包商安全监管需要。其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注重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忽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检查,忽视承包商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的检查。再次,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及安全知识,履职能力有限,对于存在的问题难以有效查出及准确处理。3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困难。在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缺乏,资质挂靠、随意分包、违法转包等乱象大量存在,承包方和实际施工方不统一,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不明确,部分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或施工技术,造成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但建设单位是与被挂靠方直接签订合同,对承包商的各类业绩考核也只能针对被挂靠方,难以真正落实到实际施工方。

2.2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1承包商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施工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现象频发,他们往往成为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另一方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配备,一是不按中标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二是中途更换频繁,三是由现场施工员或技术人员替代。部分管理人员认识存在偏差,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认为花过多的时间在安全工作上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认为安全和工期是矛盾的。2承包商安全投入不足。现行的施工招标,尤其是土建招标,大多是低价中标,虽然在合同中要求安全费用单列,而且单独制定了安全合同,但是在承包商低价中标之后,因为缺少对安全资金使用的监控,不少承包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负效益,能省则省。安全投入不足,还体现在承包商聘用尽可能廉价的劳动力,对所辖的施工人员缺少有效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以及设备设施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且质量低劣等。更有甚者,由于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给施工作业带来了安全隐患。3承包商内部管理混乱。由于矿区建设项目多、规模小的特点,承包商施工现场有“工头式”管理现象,没有建立或者部分机构没有设立,一些对口联系无法建立,没有形成顺畅的管理链,使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进行对接,存在管理死角。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多流于形式,尤其是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所以在施工前就没有办法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一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如作业现场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临时用电违规搭接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彻底的消除。

3承包商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3.1建立项目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规模和作业风险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设置专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开展日常巡检,严格审查其作业方案,重点加强现场监管;规模小、风险低的项目进行属地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进行监管。

3.2健全安全监管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是项目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协调、监督参建各方的安全工作,明确直线部门、属地单位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单位、个人考核实施细则,对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处罚,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及时撤换,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将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3.3理顺承包商管理链的衔接

承包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各个阶段,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多,要科学统筹整个管理过程,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每个环节,在管理链上形成无缝闭环对接,做到既有合理分工又有沟通协作,实现投资、工期、安全、质量的协调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3.4优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特点,在项目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矿区服务事业部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及审核清单为依据,编制适宜于自身管理需要的工作指南和工作表单,化繁为简,增强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对一些内容涵盖面较广的安全标准编制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的执行程序,建立矿服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

3.5抓好现场监督人员及承包商培训

1抓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只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提高了,才能对更好地对承包商进行监管,打造和培育一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专业队伍。各建设单位可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并在矿区服务系统内部进行经验分享,为兄弟单位借鉴参考;可组织各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课件开发,开展经验交流评比活动,通过交流、学习,集大家的智慧,共同提高矿区服务事业部的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2抓好承包商的培训。一是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分公司要求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施工单位逐级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查资料,抽查员工;三是在施工区域张贴安全文明警示语,处处提醒,采取公示栏对单位之间或民工主动遵守或违反规定给予公示等方式营造安全文件氛围;四是通过培训将成熟的安全管理方法推行到承包商内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矿服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通过触动承包商员工的灵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由被动接受检查变为主动抓安全管理。

3.6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1人员、材料、设备入场管理。核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合同约定的一致,变更项目(或施工过程中变更必须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尤其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对项目不熟悉,造成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断档。审查承包商入场人员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核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承包商的报价中应当单列此项费用;重点检查承包商列入概算的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总体评价挂钩,并在项目完工后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3施工过程抓关键、保重点。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管理资源有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找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因此,对建筑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可以放在对这五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