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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06 00:08:47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1篇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郎酒奢香”城市品牌的目标,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实行属地管理,着力提升长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创新环境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的秩序维护,落实社会单位责任,着力实现城乡环境共建共管共享。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使城乡环境“污、堵、乱”现象明显改善,使全县城乡经营秩序彻底改观,为县崛起跨越,建设幸福乐园而不懈奋斗。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集贸市场成果,进一步加强整治集贸市场环境,围绕市场管理服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在市场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及时查处市场内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督促市场业主和经营户文明经商。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张乱贴等问题,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开展卫生大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措施,市场内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在集贸市场以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治理城镇污、堵、乱内容,强化氛围营造。

(二)积极参与市容整治工作。为切实履行户外广告监管职责,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户外广告登记审查,加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取缔广告乱张乱贴乱设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设、占道经营、冒口经营、乱设摊点等现象;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零点行动”,对长期占道、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坚决依法取缔。

三、工作步骤

专项工作行动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30日止,分宣传教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整改阶段,从2014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日,各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取得工作支持;二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户参与,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管共享城市空间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因地制宜,责任到人,严格问责,务求实效。

各机构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县局工作方案,并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认真梳理职权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并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以劝导教育为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违规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2014年5月4日至7月31日。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严管重罚的原则,积极参与部门联合行动,针对城市环境中“乱占道设摊、乱张贴、乱倾倒垃圾、乱设广告、乱停车”等难点顽症开展综合整治,加大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阶段,从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坚持定人、定点的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处罚造成“污、堵、乱”现象的行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各机构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同时,要逐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长效管理。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从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各机构要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建章立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城镇污、堵、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各机构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治理重点,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和时间节点。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机构在工作中应加强衔接,明晰管理区域和责任,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局面。应将负责的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与本部门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有序、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工商所、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广泛发动,依靠群众,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环境相和谐。要把专项治理行动与“除陋习、树新风、展新貌”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共同打好城乡环境综合专项治理攻坚战。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机构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坚持疏与堵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切实解决当前环境建设和城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贸市场内的清扫保洁和秩序管理工作,治理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二是整治摊点乱摆,跨门经营,行商归市、乱张乱贴现象。同时进一步优化管理程序,建立管理的长效体制和创新机制。

(五)督促检查,严格问责。县局将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县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2篇

一、党政重视责任明确

“整脏治乱”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是树立我县良好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虚功实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抓手,是顺应民心、符合民意、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部署“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之前,就已经开始化大力气着手解决我县县城脏乱突出的问题。一是在县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去年投入了2500万元对县城主街道和环城路进行了改造;二是在去年底成立了城管局,把原属建设局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功能剥离出来,把原属运管所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管理权限划转过来,初步理顺了城市管理职能;三是在今年4—5月开展了以推行“百日场”为载体的县城脏乱治理行动,取消了县城传统的“赶马路市场”的习惯,清理了部分拓宽搭棚和乱摆乱设,初步对集贸市场秩序进行了规范。

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首先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史迅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以及其它所有副县长任副组长,28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部,从宣传部、文明办、报社、电视台、城管局、工商局、雍熙镇等单位抽人到办公室办公。

二是制定了20__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6月5日召开的全县20__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签订了《20__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随后,各乡镇、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关机构,并把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下去。

三是县委多次召开常委办公会专题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仅在6—11月就召开了6次常委办公会,分别就我县“整脏治乱”的重点难点问题、人员经费问题等进行研究解决。8月29日全区“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交流会和10月9日全区“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10月9日下午,县委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结合省20__年“整脏治乱”目标考核内容,专题研究了考核考评、督查督办、领导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

四是制定了相关制度,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先后制定了“整脏治乱”五年纲要和领导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考核考评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属地责任制度、专项行动分析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新闻报道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使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其中,考核考评制度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与经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和单位奖惩、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规定在综合考核和检查中,按责任分值的扣分比例进行排序,对倒数三名的乡镇、倒数5名的县直单位进行全面曝光,对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和在省、地检查考核过程中被扣分,影响全县整治成绩的,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县的督查督办组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因工作措施不力,被连续曝光2次不予整改的单位,报县委对单位领导实行诫勉

谈话;连续曝光3次不予整改的单位,报县委进行组织处理。

二、领导带头身体力行

县委书记宫晓农,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华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和各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整脏治乱”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抓好“整脏治乱”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整脏治乱”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要逐步实现规范管理开路、重点处罚领路,基础设施铺路的目标。

县委书记宫晓农几次到街道、车站、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城郊结合部督查工作并现场处理具体问题,其中包括治理老场路建筑材料长期占道堆放、取缔沿街洗车点和治理城郊结合部石灰加工点等问题。在11月15日召开的全县“整脏治乱”工作会议上,宫晓农书记提出了“整脏治乱”必须坚持“9个务必”:即:1、领导务必高度重视。2、投入务必千方百计。3、保洁务必长期坚持。4、督办务必限时整改。5、职责务必认真履行。6、奖惩务必坚决兑现。7、领导务必带头执行。8、重点难点务必突破。9、宣传务必加大力度。“九个务必”的工作思路,对我县现在和将来的“整脏治乱”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华向全县人民致公开信,指出“整脏治乱”不仅是政府、机关、部门的任务,而且也是全体公民的责任。要求全体公民从大局出发,积极投身进来,人人成为“整脏治乱”的治理者和监督者,个个是“整脏治乱”的宣传员和管理员,做有道德、讲秩序、高素质的文明新人,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新__。

“整脏治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也经常到第一线安排、督查“整脏治乱”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在大会上和电视上承诺:如果自己的小车驾驶员违章乱停乱放,领导和驾驶员一起自觉接受处罚并在电视上曝光。

各乡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也都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整脏治乱”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本乡镇、本单位的“整脏治乱”工作。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今年,县委、县政府共投入“整脏治乱”经费1325万元。

一是投入197万元用于城市管理、建垃圾中转站、建公厕及购置果皮箱、设置交通标识标线等。其中,22万元在县城的主街道设置果皮箱,在各社区院落设置垃圾斗,30万元在县城主街道设置交通标识标线牌、停车带、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点,60多万元购买封闭压缩式垃圾车2台,基本杜绝了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投入20万元新建水冲式公厕2个,20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此外,充实了城管人员,在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2名城市交通管理员,在企业下岗人员中招录了20名交通协管员,并提高了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是投入964.03万用于县城道路建设改造等工作。其中,县城道路改造投入879万元。其余用于步行街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规划管理测图汇图设备、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评审、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开办经费等。

三是投入150万元安装了城区监控系统。

四是投入宣传经费14万元。

四、宣传教育全面深入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全面开展了“整脏治乱”宣传教育工作,使“整脏治乱”意识深入到每一个群众的内心世界,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

一是在县报、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安排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开设“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专题、专栏进行宣传。半年多来,电视台播出有关整治脏乱的节目500余次,县报刊载相关文章300余篇。

二是张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等进行宣传。在县城及各乡镇张挂宣传横幅500余幅,发放倡议书、宣传折页等资料15万份,在毕纳、纳水等主要公路干线上设置大型宣传牌4块,在县城广场安装电子滚动宣传牌一块,在县城小十字、车站、农贸街、大十字、广场等路段设置宣传牌、警示牌百余块。县城管局和各乡镇分别组装了“整治脏乱”宣传车,在大街小巷、集贸市场等开展宣传。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活动。6月19日在县城举行“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万人签名游行活动,游行仪式声威壮大。6月15日、24日,县“整脏治乱”办公室组织文广局、卫生局、交警队、城管局等28个单位到老凹坝、乐治等开展“三下乡暨‘整脏治乱’宣传活动”。6月29日,雍熙镇在县城举行了“整脏治乱”文艺演出。10月26日,县整治办、教育局、城管局精心组织县城各中小学学生开展了“环保小卫士在行动”的活动,万名中小学生在县城各主街道扫垃圾、掏边沟、清除“牛皮癣”,进一步营造了“整脏治乱”的氛围。

四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全县开展了“整脏治乱”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企业的活动。对干部职工,采取县领导包部门、部门领导包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的办法。对学生,开展了“整脏治乱”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我当环境小卫士”、“整脏治乱”

作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阳长镇核桃寨村实行“整脏治乱”“村校一体化”,学校把学生家庭治理脏乱效果记入学生的劳动技能成绩,由学生去督促和带动家长形成讲卫生、爱干净的证明习惯。对市民,充分发挥文明市民学校的作用,开展了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活动,由相关部门开办了文明经商、文明驾驶、食品安全教育等培训班。对雍熙镇等乡镇村民,以县城推进“百日场”为契机,开展了讲究环境卫生、遵守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教育。五是将目标责任书签订到户。雍熙镇和各社区、社区和居民层层签订“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城管局和县城主街道的商铺和住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社区保洁员每天定时对各街巷院落进行检查,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的责任意识。

五、督查督办严格考核

一是县领导亲自率队督查。10月11日上午,由县委书记宫晓农带队,史迅、谢江道、杨丽霞等县领导和20余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对县城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现场办公,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整改。10月26日是贵州省环卫工人节,宫晓农、史迅、谢江道、杨丽霞等县领导看望、慰问城管人员和环卫工人,并对县城脏乱现象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6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华,县委副书记史迅,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丽霞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深入大街小巷进行督查。

主要领导还经常对街道、社区、乡镇、村寨、公路沿线进行明查暗访。

7月上旬,“整脏治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相关部门一起,分别率队对县城主要街道、背街小巷、院落、集贸市场、公共厕所、饮食摊点、医院、学校、车站以及25个乡镇的乡镇政府办公区域、街道,辖区的公路主干线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11月上旬,县“整脏治乱”领导小组负责人谢江道、杨丽霞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寨乐、化作、董地、维新、厍东关、老凹坝等乡镇,对公路沿线和乡镇驻地进行督查。中旬,又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县城周边环境进行督查并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县整治办开展了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梳理了48个问题制作了24份督办通知书,分别于6月30日和7月28日报请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华向城管局、环保局、建设局、雍熙镇等12个单位签发了督办通知书,落实各单位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县城管局对县城实行全天候督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城管部门每天8点——22点对城区街道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并在县城重要路段设置“整脏治乱”监督岗5个,实行12小时监督管理。

四是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主要路口设立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监督岗,实行24小时督查。

五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县报、县电视台向群众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开设“整脏治乱”曝光台,对存在的脏乱突出问题,报社、电视台分别对其进行公开曝光,曝光新闻达80余篇,有力地促进了整改。

六是成立督查督办小组开展全面督查考核。县整治办将省的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再分配,真正做到职责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督查督办小组结合目标考核内容,从10月13日起到12月中旬对县城、乡镇、公路干线、旅游景点进行不间断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以现场签发督办通知书,限时整改的方式进行解决,不需再向县领导小组进行请示。

在10月下旬的检查初评中,少数单位、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得力,资料档案不完整,卫生秩序没有得到改变,这样的单位就有20个之多,占全部单位的15。县“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召集了这20个单位的负责人座谈,要求立即整改,目前,这些单位已经整改。

11月上、中旬,督查督办小组对全县各单位和各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考核,县委将要求县直机关后五名和乡镇后三名在相关大会上作整改发言。

六、齐抓共管重点整治

一年来,我县整治办、城管局、工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运管所、经贸局、供销社、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和雍熙镇等25个乡镇,有针对、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重点整治工作。

一是重点治理了城区乱挂横幅、乱置广告现象,并铲除了“牛皮癣”。过去,县城街道上空长期杂乱无章地挂满各类宣传横幅,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被称为“牛皮癣”的野广告充满了大街小巷和居民院落。我县城管、工商部门首先采取措施清除了空中的杂乱横幅和不规范广告,并对部分非法广告业主进行立案处理。接着,教育局组织中、小学生配合城管局、雍熙镇组织社区干部群众,对县城大街小巷和居民院落的“牛皮癣”进行了全面清除。各单位也积极清除了自家门前的“牛皮癣”。为解决各类群众生活必须的广告张贴问题,城管局在县城主街道树起了规范的公共张贴栏,使公众张贴走向了规范有序。整治期间,共拆除乱挂横幅168条、户外不规范广告120条;清除野广告2080处;

二是对“黑车非驾”和车辆乱停乱行进行了整治。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运管所等单位对全县“黑车非驾”和车辆乱停乱行进行了全面整治,查扣无牌无证机动车820辆,查获交通违法人员1000余人(次),依法对87人实行行政拘留,对900多人处以罚款。城管局和交警大队对县城内的交通标识标线进行了设置,基本解决了乱停乱行现象。

三是对集贸市场脏乱进行了综合治理。过去,县城习惯于赶马路市场,一到赶场天,近万群众拥挤在主街道上,长期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我县首先以推进“百日场”为载体,工商、城管、交警、雍熙镇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取消了马路市场和原莺歌寨市场,将之集中到了沿河街集贸市场、新街集贸市场、供销集贸市场和打铁街。接着,各产权单位又对这些集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基本解决了集贸市场脏乱的问题。

四是对饮食业门前立厨立灶、乱泼乱倒现象进行了治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县城的饮食业脏乱进行了全面治理,使县城100多家餐饮业全部实行“前厅后厨”布局,整治规范夜市150余户,基本解决了餐饮业门前脏乱问题。

五是车站码头、加油站、公厕、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的环境卫生秩序得到整顿。运管所、经贸局、城管局和雍熙镇各社区加大了工作力度,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卫生与秩序进行了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基本解决了乱搭乱建和建筑材料占道堆放问题。工商局、城管局、建设局、公路养护段等部门和各乡镇形成合力,对街道和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和建筑材料占道堆放进行了综合治理。共清理占道经营180户;治理建筑材料占道135户,强制停工整治8处,拆除乱搭乱建28处。

七是对城郊结合部脏乱现象开展了综合整治。瓦厂河、老场路、张维路口、纳水路口、公园路口等城郊结合部长期脏乱不堪,我县组织城管局、建设局、工商局、交通局、经贸局、公路养护段、雍熙镇等对其进行了综合治理,清理了边沟河道,清除了生活垃圾,规范了修车、洗车行业,进行了长期保洁,基本解决了县城出入口的脏乱问题。

八是结合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村风文明”的要求,各乡镇对部分村寨污水乱泼、粪草乱垛、畜禽乱放、垃圾乱倒、厕所圈舍乱建现象进行了初步治理。

九是强化了城镇街道和机关办公场所的经常性保洁工作。城管局对城管人员和环卫工人实行定岗、定员、定任务、定目标、定奖惩的管理,将“保洁务必长期坚持”的观念贯彻到位;各乡镇也克服了“整脏治乱”是一阵风的思想意识,加大了保洁工作力度。仅县城就清理了排污沉沙井56个、修复排污管道1000米、清运城区存积生活垃圾25000多吨、清理公厕32处、依法查处施工车辆带泥上路123辆(次)。各机关单位也都分别采取措施加强了机关办公场所及机关院落的长期保洁工作。

七、“整脏治乱”取得的成效

通过半年多来的专项整治,我县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广大市民认为,__的街道宽了,房子亮了,集贸市场经营有序了、公共厕所干净了。整治效果主要体现是:

1、市民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高了对县委、县政府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彻底改变了“整脏治乱”是一阵风的观念,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广大市民改变了过去不良习惯,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乱吐乱扔、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极大地规范了市场秩序。将原莺歌寨、水巷子市场的外摊全部拆除,规范进入供销综合贸易公司市场经营。取缔了3处马路市场,将其规范进农贸街经营。沿河小区集贸市场和新街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全部实现了入室、上台经营,拆出所有拓宽搭棚现象。农贸街内的所有室外帐篷全部被拆出。基本取缔了城市主街道乱摆摊点及无照经营行为,市场秩序得到规范。

3、交通秩序整顿初见成效。将小河边至沿河街路口停放的客运车辆规范进车站停车场,将法院高杆灯周围停放的客运车辆规范进入了农贸街内停放,禁止大型货运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货运三轮、大型客车(不含公交车)、人力车、畜力车进入城市街道,城区主街道堵车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在大十字及各主要路段规划出临时停车带,在农贸街规划出临时停车场,主要线路设置了交通标识标线。全县“黑车非驾”现象得到全面治理。

4、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街道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县城垃圾实行“三定”清收,主街道上基本无暴露垃圾,背街小巷的垃圾得到大力清理,基本解决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象。

5、城郊结合部的脏乱现象得到治理。老场路、公园路、瓦厂河等城郊结合部过去脏乱特别严重,经过治理,这些部位现在已经整洁干净和畅通无阻了。

6、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有了较大好转。在毕纳、纳水、纳六、纳大等公路沿线的乡镇,对其辖区内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现象进行了拆出,对公路沿线上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除,政府办公区域、沿线的学校、医院、村委会等的环境卫生有了较大好转。

7、“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有了更加具体的内容。

八、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现有城市功能不完善,造成县城拥挤,秩序较乱。背街小巷路面破损,其中一些地方的老排水系统被破坏,而新排水系统少数位置不到位,致使县城少数地段污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我县正在对此类情况进行调查。由于历史问题、投入问题和规划问题等因素,各主街道的电线网、通信网、闭路电视网非常乱,影响市容环境;部分支街道街面破损严重,泥水横流,成为已改造好街道的污染源;县城现有停车场已十分拥挤,无法容纳大量社会车辆,新的停车场建设还需要假以时日。

2、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

个别部门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当成一阵风,没有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战略目标,没有充分认识到地委、行署把“整脏治乱”与计划生育、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考核的重要性。

3、工作发展不平衡。

大部分乡镇和部门实实在在的把“整脏治乱”工作当着“一把手”工程来抓,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存在应付现象。

下步打算:

1、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为“整脏治乱”工作创造硬件条件。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当前县城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一个星期有起色,半个月有变化,力争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全面整治城区脏、乱、差,使影响县城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县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对县城主干街道、广场和重要部位市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小街小巷、集贸市场、非物业和无人管理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城郊区结合部等市容薄弱环节的整治,全面提升县城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三、整治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清理违法户外广告。对县城中心区内、主干道两侧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次干道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且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二)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对大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社区楼院内小广告及城区各类“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及时彻底清理(若无责任单位,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同时,若发现制贩假证窝点和张贴“牛皮癣”广告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投诉,由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茅坪镇人民政府)

(三)清理占道经营。对占道经营的早餐、烧烤、夜市及背街小巷内的各种经营摊点和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定点、定位、定时、定经营范围,督导所有经营户摆放垃圾桶,及时清除垃圾。检查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率。对各类经营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从业人员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率达到100%。对不听劝阻、擅自设摊经营者一律予以清理取缔。(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四)整治二次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道路开挖、房屋拆迁、环卫清扫和拉运抛撒的管理,督促落实围档、洒水、遮盖、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同时,加大对焚烧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

(五)强化“门前三包”落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解决各类餐饮、门店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牵乱挂等问题。督促所有餐饮门店搞好门前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改观。(牵头单位:茅坪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六)清理卫生死角。对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内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特别是茅坪小区、茅坪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庙嘴私营经济园区等区域,重点解决乱倒泔水、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茅坪镇人民政府)

(七)清理整治洗(修)车场点。对有合法手续,但设施简陋、占道经营、破坏和污染路面的洗(修)车场点进行规范整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和消防通道违法建设的各类设施和主次干道两侧违法搭建的各类棚亭,从严查处破墙开店等现象,对房地产开发中因拆迁不彻底遗留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登记,限期依法拆除。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注重治本,研究切实可行的县城车辆停放办法。(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的重点路段进一步完善警示标志。对毁损、破旧、锈蚀的指示牌、护栏等交通设施,全部予以粉刷、更新或拆并。对地处复杂路段的学校、机关团体主要进出路口安排交警和协管员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对行人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行为加强劝导和制止,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一)整治“摩的”。对县城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摩的”营运进行集中整治,对开飞车、超载、私自安装雨棚的“摩的”进行严肃教育处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二)整治木材加工作坊。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木材加工个体经营业主的教育,对不听劝告或者证照不全的必须依法取缔。(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

(十三)整治集贸市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划行规市。对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市场管理各项制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茅坪镇人民政府)

(十四)整治餐饮污染。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餐饮业造成污染扰民的餐饮经营业主,没有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没有经过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审批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倒乱泼的,违规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的。(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

(十五)整治乱耕滥种。全面清理县城建成区乱耕滥种行为,对清理的地方进行补植补栽。(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汪元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县直各部门、茅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使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到实处。县直各部门和茅坪镇人民政府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配合单位抽调的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领导、统一调配。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在整治期间,县电视台要不定期地派出记者跟踪报道,对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卫生环境和城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强化监管,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服从管理,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对妨碍执法或者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4篇

刚才就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作了动员讲话。的重要讲话,阐明了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一、要明确行动主题,突出整治重点

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洁净与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文明程度和综合水平。在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上,广大代表都提出要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体现了加强城区管理的迫切要求,追求文明的强烈愿望。县委县政府也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开展过集中整治,但一直以来都没有走出“治了乱、乱了治”的怪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脏、乱、差”的现象越来越成为广大有识之士心头最大的遗憾,经营城市是需要名片的,厦门能荣膺国际花园城市,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拥有文明、洁净这张名片。我县拥有举世瞩目的客家土楼,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经过长达八年时间的申遗努力,今年8月份,联合国将组织专家对我县土楼申报世遗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并于明年提交联合国世界遗产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其它地区申报世遗的工作经验,申遗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将直接影响专家组考评结果。为确保我县土楼顺利通过世遗专家组的考评并通过世遗大会表决,成为世界级文化遗产,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以“迎土楼申遗,扬客家文明,美客家故里”为主题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明确提出这次整治活动要结合“山水*,客家故里”县城发展规划,按照“整洁美观、经营规范、交通通畅、文明有序、和谐发展”20字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现象,最终实现“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

为增强此次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县委县政府在组织人员对城区现状进行深入详实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重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清理“三占道”。即占道搭建(如电话亭、书报亭、水果亭、人行道与车道间的三角形砌体等)、占道经营(如机动车修理、洗车、废品收购、建材、服装鞋帽、水果、饮食店、熟食摊等)、占道堆放(如建筑材料、水果、建筑废料、废旧物品、垃圾等)。二是整治交通秩序。打击非法出租车、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人力三轮车载货、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行为。三是整治集贸市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确保集贸市场整洁,摊点摆放有序,禁止病、死禽畜进入市场。四是整治建筑工地。规范建筑废料堆放,查处乱抛弃行为。五是整治广告牌、户外装饰和商店破旧遮阳蓬,清理非法设置、影响观瞻的广告、户外装饰和遮阳蓬。六是开展公共场所、特种行业以及文化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七是清理河道垃圾。八是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二、要把握方法步骤,强化整治措施

整个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是从3月20日到25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由*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在城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整治对象、范围、重点等,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经调查摸底,城区脏、乱、差的路段,主要集中在环城路、财政局门口、*小学门口、汽车站一带、*路、*路(东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占道搭建、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户外装饰、广告随意搭盖悬挂,市场管理不规范,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屡禁不止、污水横流等。

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是从3月20日到4月30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大合力。一是由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镇、各社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安排部署;二是由宣传部门牵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由*镇和相关单位深入整治现场散发宣传材料,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争取他们积极配合,自觉按照要求自查自改。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是从4月1日到20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全面的整治,彻底清理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行为。整治以联合执法形式开展,从*镇、城建、*、交警、工商、经贸、城管、环卫、卫生、水利、文体、交通、公路、环保、国土、县人武部等单位抽调127人,分两组同时进行。以南门街为界,南门街以西以及下坑小区为第一组,由两位县领导带队,南门街以东至*门为第二组,由两位县领导带队。每组配龙马车1部、铲车1部,铁锤、钢钎、铁锹等工具若干,并配4名临时工人。其它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度,相关单位必须密切配合,服从安排。同时,龙凤花园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划归社区管理,整治工作由城管、环卫部门指导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开展。

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时间是从4月20日到30日。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组织补缺补漏、完善提高,做到不达到目标,决不收兵。5月1日起启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

要使每一个阶段都达到应有的目标要求,必须突出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要明确职责。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由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部署,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后勤保障和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镇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要统筹安排这次综合整治宣传策划工作,下达各单位宣传任务,营造整治氛围。城建部门要落实整治行动所需的执法工具、聘请工人等工作。*部门要做好整治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打击阻挠联合执法的行为。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占道建设经营户的核查,对部分有营业执照却占道建设经营的,要提前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执照。工商、交通、经贸、环保、水利、公路、交警、消防、水利、民政、卫生、文体、环卫处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并服从安排调度,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此外,有对外出租店面的企事业单位,要负责落实店主门前“四包”责任。

二是要大力宣传。电视台、报道组、广播电台、今日*杂志社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播放、刊登整治通告,及时报道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曝光不文明行为。*镇和相关部位要按照要求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并组织人员散发宣传材料,将县委、县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宣传到户。交警大队、城市监察大队、环卫处要分别派出一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高密度巡回宣传。整治工作要重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深入店面、摊点、居民户做好思想工作,争取他们自觉配合整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达到“人人关心爱护城市、人人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严格执法。整个整治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整治过程中做到大胆执法,敢于碰硬,尤其对“三占道”现象要毫不留情,坚决予以全面、彻底取缔。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各种证照的管理,对已经批出去的相关证照加强跟踪管理,对影响市容市貌、违规经营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的要依法吊销。对不听劝导的,联合执法人员要坚决查处,对阻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四是要加强配合。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只有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取得实效。*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配合,对存在交叉管理的,要主动协调,绝对不能推诿、扯皮。整治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解决部门之间的不协调问题,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五是要堵疏结合。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堵疏结合。对店外店、店外摊,一律要求业主撤回到店内经营;集贸市场周边乱摆摊设点的,一律引导回到市场内经营;占道洗车、修理的要引导其搬迁至城外;占道收购废品、堆放建筑材料的一律要求撤回到店内经营;对出租车、三轮车,要按交通、交警部门的要求规范管理、定点停放。对占道经营的水果、蔬菜摊点等最突出问题,*镇、城建局、工商局、经贸局要尽早拿出规划,以便尽早确定搬迁地点,缓解整治压力。

六是要加强领导。为确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余德辉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胡健,县人大副主任李荣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范甲荣,县政协副主席马建林为副组长,*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抽调敢抓敢管的领导和干部参加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城区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要严肃纪律。首先,要坚持公平。整治工作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论涉及谁,都要一视同仁,严禁说情、循私。对说情和循私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并由纪检、监察和效能办进行查处。其次,要服从调度。集中整治期间,相关单位人员一律要服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及时完成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第三,要加强督查。县效能办、两办督查科要介入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和工作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对工作不力和完不成任务的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八是要全面铺开。各乡镇也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城区环境的有利时机,在各乡镇掀起整治集镇环境的高潮,参照县里的做法,彻底解决集镇“脏、乱、差”现象,特别是有土楼申报世遗的乡镇和国省道沿途乡镇,更要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力,影响申遗工作和*声誉的,县里也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是手段,长效管理是目的。在集中综合整治结束后,*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启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要落实职责。

1、*镇职责。要加强居民文明行为教育,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的各种行为;负责落实环卫站管理范围之外的各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公共卫生,要合理布局垃圾场点,及时清理垃圾场点垃圾,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配合环卫站全面、彻底清扫二级环卫路面,做到路面干净、无乱堆乱放、水沟畅通、无污泥浊水;负责南市场的整顿,规范摊位摆放,禁止占用街道经营,做到市场内外卫生整洁有序,确保六一路通往体育馆的道路畅通;禁止城区居民放养家禽、家畜,坚决禁止养生猪“回潮”现象;倡导辖区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丧事;将物业公司纳入社区管理,加强对居民小区环境监管。

2、城建局职责。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占道堆放基建材料现象;抓好市政工程建设,及时维修城区破损路面、人行道、沟盖板,定期检修公厕、排污设施、汤池及其它公共设施;抓好公交车辆管理,做到车内环境整洁,车内贴文明用语,规范车体外的商业广告,规范乘务员文明言行举止;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做到严把审批关,户外广告设置科学、美观、合理;牵头清除有碍市容、有碍交通的公用电话亭、书报亭、水果亭及设置在人行道与车道间的三角形砌体;抓好城区夜景工程的管理;及时维修交通护栏

3、工商局职责。要加强商店管理,要求商店做到室内清洁明亮、商品排列整齐、明码实价、无伪劣产品、服务态度良好,店内保持六面光;坚决取缔店外店,禁止商品摆放超出店门;牵头做好取缔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摊点工作;会同*、文化等部门定期抓好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工作。

4、交警大队职责。要加强对城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划好机动车辆停放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做到管理有章、停放有序、整齐划一;加强对主要街路车辆的管制,在城区的东门桥头(西侧)、财政局门口、南门街十字路口、电力大厦门口等地段设立值勤岗,确保交通安全、顺畅、秩序良好;加强驾乘摩托车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驾车、不戴头盔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为,严禁载客三轮车乱收费、乱掉头。

5、经贸局职责。要抓好中心市场的管理,确保中心市场整洁、规范、有序;配合有关单位取缔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的摊点。

6、*局职责。要会同文化、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城区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做好城区灭犬工作;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打击城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7、国土资源局职责。要抓好东市场管理,确保东市场整洁、规范、有序。

8、民政局职责。要会同*镇及有关部门遣送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会同*镇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区殡葬管理工作。

9、环保局职责。要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10、交通局职责。要抓好汽车站的秩序和卫生整治;清理不具备条件、占道经营的洗车点及修理店;规范客运车辆的停放;会同工商等部门查处无证照出租车。

11、公路局职责。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公路(城区四大出入口)的整治,做到整洁干净、无路障、无坑洼、无乱堆废料,水沟通畅、水沟以内无杂草。

12、文体局职责。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管理工作。

13、电力公司职责。要加强城区路灯管理,配合做好城区灯光夜景工程,确保所有路灯、夜景工程能正常使用;确保城网改造符合整体规划,并做好改造保洁工作。

14、水利局职责。要抓好城区河道巡逻,禁止占用河道建设工程;抓好河道水面保洁,及时清理水面垃圾。

15、环卫站职责。要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垃圾场点的清理;负责城区街道、大路两旁水沟泥沙及杂物的清运,保证晴天每天对城区主要街道洒水二次以上;负责对沿河路和东门桥、沙岗桥、西门桥等地段积压垃圾的处理;加强对城区公厕、汤池管理,定期彻底冲刷,清除公厕、汤池内外乱贴乱画的广告和不文明标语;定时定点收取垃圾,要做到垃圾日积日清;保证责任范围内街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高度清洁;清理西门桥到垃圾中转场道路两旁漏、撒的垃圾,并清扫垃圾场入口的水泥路面。

16、城市监察大队职责。要全面清除街、路(含人行道)乱堆放、乱搭盖、乱张贴、乱摆摊设点等“四乱”现象;彻底清除陈旧、破烂和不规范的遮阳布及占街放置的太阳伞;彻底清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严格实行基建运输车辆入街线路的审批制度,加强“滴、撒、漏”运输车辆的查处;全面落实门前“四包”工作(包绿化、包秩序、包卫生、包沟盖板);提请工商部门对城区内占道经营的洗车场给予取缔营业执照;严格商业广告管理,及时拆除变形、废旧广告空框架、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内容不健康的广告;加强巡查,对在城区范围内违规乱搭乱建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17、园林所职责。要抓好*公园、南山公园及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和人行道树木的日常管理;做好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以及施工等工作;指导并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社区的美化、绿化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花卉摆设设计和管理。

18、防疫站职责。要加强对城区服务行业和经营、加工食品、饮品的厂、店、摊点的监督管理,要求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白衣帽上班,使用公共夹等。查处不符合经营、生产条件的厂、店、摊点。

19、爱卫办职责。要定期检查督促城区卫生工作;组织城区卫生大扫除,并按县委县政府《关于重新划分*城区以部委办口为单位挂钩包干街路卫生责任区和河道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包干单位落实责任。

20、火车站职责。要抓好火车站周围环境卫生;抓好站区绿化;规范车辆停放,加强秩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任务落实到各社区和每个干部身上,确保各项工作到点、到岗、到人。

(二)要实行责任区包干责任制。

继续实行县直部委办口各单位挂钩包干城区街路卫生责任区和河道卫生管理责任制。按永委〔20*〕9号通知精神,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负责对所包干路段进行卫生公约、城管法规等的宣传;二是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或清除垃圾、杂草等突击活动;三是负责通知该路段单位、商店、住户落实门前卫生责任,抓好“门前四包”;四是负责检查监督所属责任区路段(河道)卫生工作,开展包干路段区内的评比,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所挂钩路段实现“六无”,即无乱倒垃圾、乱丢杂物和乱泼污水;无乱堆放杂物、无违章搭盖建筑和乱挖掘现象;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乱涂乱贴;无乱停靠车辆;无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挂钩河道做到无垃圾、无堆放废渣土、无漂浮物、无树头树叉障碍物、防洪堤两岸无杂草、杂物。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5篇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迎国庆迅速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主线,动员全系统执法力量,针对当前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争通过两个月的时间,使影响我市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

在对全市主要街路、重点广场和重要部位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小街小巷、非物业和弃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市容薄弱环节的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三、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清理占道经营

1.清理整治街路市场。要采取严防、严控、严管等措施,全面清理整治街路市场。对于已经备案的街路市场,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时限开市、撤市,不能出现口部外溢现象;对于未备案的违规街路市场,要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城管办综合协调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2.整治露天烧烤、沿街摆卖、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和占道洗车。对城区范围内所有街路、重点广场、重要旅游场所存在的露天烧烤、沿街摆卖等占道经营行为要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市民举报和媒体曝光的点位要迅速清理取缔,并严格控制反弹。各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值守时间,对于经常反弹的重点部位要值守到凌晨2时以后。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三大队。

3.规范修车点、修鞋点和报刊点。对修车点、修鞋点和报刊点等便民服务设施要合理规划,全面规范,点位设置一般要距主干道街路路口50米范围以外,要做到既方便市民,又不影响市容环境。

牵头部门:城管办综合协调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配合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

(二)整治小招贴及乱涂乱画

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统一处罚尺度,对违规电话号码坚决予以停机。要与城管、公安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衔接机制,对未清除、覆盖的点位和外地违规电话号码点位要及时提供给城管部门,确保小招贴和乱涂乱画得到及时清除和覆盖。

牵头部门:城管办综合协调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配合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

(三)规范牌匾广告设置

对现存的违规户外广告,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予以拆除。要加大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擅自新增和拆除后反弹的现象。对内容及画面不雅的户外广告,要及时进行纠正。户外牌匾要符合牌匾标志设置规范要求,保持整洁美观,亮化设施完好。对商店橱窗内违规设置的内挂广告、不干胶贴字要及时清除。对违规悬挂、设置的条幅布幔、落地灯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四)清理整治私搭乱建

1.清理整治街路两侧的违章搭建棚厦。全面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的违章搭建棚厦,拆除街巷路两侧有碍观瞻和占道的违章搭建棚厦。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2.清理整治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严厉查处小区内私拆乱改和擅自借助墙体、屋顶搭建房屋、门斗行为,有效遏制小区内违章建筑,对市民反映强烈、反复投诉举报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二、三大队;配合部门:建设市场执法指导处。

3.全面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应当在规定范围内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无照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清理取缔。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三大队。

(五)查处侵绿毁绿行为

以二三环绿化带、滨水路、运河沿线、主要街路两侧绿化带和精品绿地为重点,对在绿地内放牧、小开荒、烧烤、擅自砍伐树木、擅自排放垃圾残土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典型案例要在媒体上曝光。加强对小区内毁绿侵绿行为的整治力度,要充分借助社区和居民的力量,对小区内侵占绿地、小开荒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维护我市绿化工作成果。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

(六)治理城市出口路和城乡结合部环境

1.整治乱排乱卸垃圾、残土行为。全面加强违规运输散流体执法工作,对散流体大型运输车辆经过的城市出口路、三环内8个垃圾排放场地,以及工地和拆迁现场实行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乱排乱卸、沿途洒落等现象。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三大队。

2.整治乱堆乱放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存在的沿街摆卖、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杂物、擅自设置灯箱、条幅布幔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街路两侧户外牌匾。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七)整治重点场所环境

加大对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沈抚城际铁路沿线及临时机场路的清理整治力度,重点对沿街摆卖、店外经营、擅自设置灯箱及条幅布幔、牌匾破损进行清理整治,确保重点场所良好的市容环境。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八)强化建筑工地和拆迁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规范有序,建筑工地围档设置规范,无破损、无未经审批的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广告;建筑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硬覆盖,设置车轮冲洗设备,进出车辆无夹带泥沙现象;建筑工地内堆放的沙石物料整齐,建筑工地围档外无堆放物料和垃圾残土现象;在施工中无扬尘现象发生;密目网无破损现象;建设项目主体建筑无占绿、毁绿,围墙、售楼处、大门等无侵占绿地或预留绿地行为。拆迁现场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围档,实行湿式作业,无扬尘现象发生,运输车辆不夹带泥沙。

牵头部门:建设市场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二大队。

在完成上述整治任务的同时,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灯饰亮化、美化粉饰、机动车乱停乱放、楼道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涉及我局的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8日-7月29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深入发动,统一思想,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30日-9月14日)。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集中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市局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当中。

(四)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年底)。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集中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局董文秋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局各位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指挥中心、各执法指导处、各直属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各分局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中心,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总体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在全系统上下形成统一指挥、调度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作为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按照市局指挥部的整体工作部署,将整治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头。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市局将采取“日报制”和“销号制”的方式,定期需要整治的街路及点位。集中整治期间,各分局要于每日下午5时前将当日完成情况上报市局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定期将各单位日报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三)转变执法方式。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分别与学校、医院、社区、物业公司、建筑工地、沿街商户、烧烤店铺和街路市场等易引发市容问题的重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工作联系。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非处罚手段解决城管中的违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6篇

一、整治范围、重点任务

对市区范围内**路进行高标准规范整治。重点对违法建设、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乱搭乱建乱经营乱设广告、乱摆乱卖、乱贴乱画、油烟及噪声污染等五类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整治、取缔;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完成市场建设,引导经营业户进场、进店、进院经营;突出解决好社会关注和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参与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三、整治任务、标准要求

(一)违法建筑整治。开展全城“大拆违”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彻底清查**城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清理规划执法积案。加大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集中拆除沿路有碍市容观瞻的残墙断壁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二)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容貌整治。道路两侧商场、门头等经营业户,全部退路进店;严禁摆放各种灯箱招牌,门前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保持店前整洁有序;严禁在门窗、行道树及市政公共设施上乱拉乱挂;主干道两侧取缔殡葬用品销售等影响城市容貌的门店;清理整治店外、占道洗车,对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取缔,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进店、进院、退路经营;各类棚亭不得迁移改位、跨业经营、亭外经营、超时限经营,其余主干道棚亭和次干道未批准和超期设置的棚亭予以取缔。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或破损的广告标牌,规范楼体布幔广告,无未经批准线杆广告、过街横幅、门头横幅等。沿街两侧的售货亭、电话亭、报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宣传栏、公交站台等设施责成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粉刷,不得有污物、灰尘、乱贴乱画等。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三)乱摆乱卖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标准要求,对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马路市场、集贸市场、瓜果、饮食、书报、修旧摊点等进行整治。主次干道两侧严禁流动商贩。经批准设立的临时摊点(便民摊点群)一律退入两侧背街小巷口内5米以外范围经营,并明确划定经营场所和位置。次干道便民服务摊点严格控制。对定点经营的早市应在早7:30前撤摊清理,夜市应控制在晚6:00后上市经营。背街小巷经批准的经营摊点、棚亭(冷饮点、电话亭、点等)要退出人行道、绿化带之后规范经营,主路面及人行道严禁摆摊设点、乱搭乱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四)乱贴乱画整治。严禁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构筑物、树干、墙面、地面、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等乱贴乱画及乱挂广告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出现的乱贴乱画现象,产权单位或个人发现后于2日内清理或覆盖,覆盖色调与原底色相同或相近,避免形成二次污染。每个社区设立免费信息栏。背街小巷两侧墙面整洁无污,有乱涂写、乱张贴及污秽不洁的,产权单位或个人必须于2日内予以修复、维修、清洗或进行粉饰。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无明显乱贴、乱画、乱挂、乱刻现象,做到及时清理并尽力避免形成二次污染。区政府、**景区要加大对背街小巷的管理,不出现乱贴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五)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治。规范露天烧烤等明火制售的餐饮业。规范沿街餐饮饭店的油烟排放,不得造成油烟污染。严禁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取缔露天卡拉ok摊点。严厉查处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行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四、整治时间、进度

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各项指标随路整治,确保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四月份,45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60%。

五月份,53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70%。

六月份,60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80%。

七月份,68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90%。

八月份,75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100%。

九月至十一月,巩固整治成果,争创示范路(街道、办事处),迎接全运会召开全市考评验收。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公开信、宣传单、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形式,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综合整治的全过程。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的宣传,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执法。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有关执法部门要采取单独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执法整治。对整治中遇到的老难题“钉子户”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具体工作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采取综合措施处置,既要严堵、又要疏导,既要错时严防盯守、又要机动巡查,既要说服教育、又要从严处罚,多管齐下,保证整治效果。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期间,坚持以主要道路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通过坚持不懈抓路的整治,带动对周边部位的治理,逐步延伸对社区的整治管理。在此基础上,督促协调市场建设,搞好入场服务引导,维护市场周边道路秩序,实现建成一个市场、清退一片户外经营、提升一方市容环境的目标。

(四)解决难点。对领导关注、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纳入重点整治,纳入环境综合整治考评重点内容。区政府、**景区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广大市民尽快看到城市容貌的变化,共享综合整治成果。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强势推进水东镇环境卫生、镇容镇貌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有序、文明、畅通的城镇环境,有效提升水东镇的品味与形象。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全民动员;全镇各村(居)、各部门要服从统一调度,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三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心聚力打一场“三治”工作攻坚战。

(二)依法行政,从严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经劝导仍不改正的予以严肃查处,对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标本兼治,确保长效;既立足当前,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看得见的、面上的问题,又着眼长远,注重制度规范和长效管理,解决制约城市良性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工作内容:

(一)、“治脏”工作:

1、加大垃圾收集和清运力度.

镇环卫所要加大对垃圾的收集工作,确保做到“三日一清”。

2、加强虔东大道、储公路两侧的垃圾清扫,集中力量清除“垃圾堆”、“废土山”、“臭水沟”,杜绝“脏、乱、差”现象。

对大桥至虎岗路口段、县牌楼至七里村委会段、储公路正兴村与县交界段等道路两侧、水口至佛日峰路口这些路段的垃圾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集中力量清除垃圾堆、废土山及臭水沟。在人员密集地段设置垃圾箱,建立垃圾入箱和清运管理制度。

3、大力开展乡村路边的环境卫生整治。

各村(居)要定期对本辖区内的村、组道路两旁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不能出现成堆的垃圾。道路两边的排水沟要定期进行疏通,不能出现污水溢出的现象。

4、大力开展村庄整治。

首先,已完成新农村建设的点,要进一步实现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要配备有保洁员,能履行职责且报酬正常发放。进一步强化村庄卫生保洁理事会的作用,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其次,未完成新农村建设的点,要成立卫生保洁理事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宣传,按30-5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农户家中有“两桶一袋”,且能正常使用,要做到农农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

零星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水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村间道路基本没有的人畜粪便等等。

对保洁人员,要制定其招聘、日常考核管理辞退制度,增强保洁人员的责任意识。

5、大力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

水东镇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庭院,分别由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庭院内外地面、墙面、天花板、屋顶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彻底清除屋顶垃圾,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污水,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责任单位: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

6、大力开展居住小区的环境整治。

首先,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评比,对物业公司进行排名,评比结果在全镇通报。

第二,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

第三,对于农民返迁点,由村委会自治管理。配备好保洁员,对小区实行每天清扫保洁。

7、开展“牛皮癣”广告整治。

首先,开展“牛皮癣”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由镇环卫所牵头,组织辖区内所有村(居)、经营业主开展“牛皮癣”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其次,建立“牛皮癣”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在镇范围内合理规划、分区布局设施广告粘贴区,并开展“牛皮癣”专项查处整治活动,加大对“牛皮癣”制造者的处罚力度。

8、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

由各村(居)委会做好临街店面业主、住户教育说服工作,引导群众配合环卫工人摇铃收运垃圾工作,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制止,制止无效的上报镇环卫所,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杜绝垃圾乱扔乱倒现象。

9、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组织镇范围内各村(居)委会与辖区内的临街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和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到门前“镇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并且每月由镇环卫所对“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区“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拒不履行者将予以曝光和处罚。

10、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

将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定为全民卫生日,由镇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本镇范围内所有单位职工、村(居)民、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打扫卫生死角、疏通沟道、铲除杂草、清理路面、清除“牛皮癣”;每周组织本镇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临街商户、住户开展一次门前卫生环境整治,对门店范围内招牌、橱窗、门牌进行清理,彻底清扫路面、人行道,对油垢和污迹较多的人行道进行清洗。

(二)、“治乱”工作:

1、全面整治违章搭建行为。

由镇执法队派出工作人员清除本镇范围内主次干道、各农贸市场及周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占现象,改善镇容镇貌。

2、全面整治违章建设行为。

(1)集体土地的违章建筑行为,由各村(居)及驻村(居)宣讲工作组成员负责日常监督、统计上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2)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行为,由各村居及宣讲工作组成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协助市规划、国土、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加大城区出入口综合整治工作。

由镇政府配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分局完成对虔东大道(大桥至县交界处)、储公路等城区出入口残檐断壁、道路两旁建筑整治立面规划设计工作。

4、突出抓好农产品市场、专业市场内部和周边的治理。

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本镇范围内所有菜市场和农资大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清除菜市场内部及周边卫生死角和墙面上的“牛皮癣”广告,疏通沟道,配备环境卫生设施,清扫地面,清除墙面、

花板上的蜘蛛网,拆除乱搭乱建;完善市场内部设施,做到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有序,确保每个摊位配备垃圾桶,每个市场设有专门的禽畜宰杀区。同时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农资大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各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由执法大队负责整治。

5、扎实推进本镇“一大四小”及江东岸沿岸增绿工作。

完成“一大四小”的植树工作,并配合市增绿工作有关部门积极完成江东岸沿岸的植树工作。全年要抓好造林质量回头看,对新栽苗木做好补植工作,并抓好按树苗的种植。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确保成活率达标。

6、推进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积极加快我镇基础设施的改善。

完成全镇范围内的道路改造、硬化,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工作,改变镇内道路泥泞不平、排水不畅、污水横流、挖路种菜等现象。

7、改造升级农产品市场。

完成对全镇范围内的旧农产品市场的改造升级。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市场、专业市场进行调查,对照《江西省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要求,对所有市场在采光、通风、排污、排水等配套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改造方案。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批发)市场、和车站及物流企业的整治、迁建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整治本镇范围内的专业市场。

(2)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城区汽车站及汽车物流公司的搬迁工作。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整治本镇范围内专业市场的货运交通。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执法队

(三)、“治堵”工作:

1、大力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各村(居)委会配合镇执法大队整治各农贸市场、车站附近的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全力做好农资大市场占道经营、零散经营、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市场无序现象。每月进行一次巡查评比工作,结果在全镇通报,对长期违章占道经营的商户或个体业主勒令整顿或坚决查处。

责任单位:镇执法大队、公路刑警一中队、市城管第五执法大队水东中队

2、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整改和建设。

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虔东大道(大桥至县交界处)、储公路等城区出入口、各村(居)与镇主要通道连接处的道路破损处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完成摸底工作后根据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做好道路修复工作。

3、加强本镇范围内车辆停放管理。

镇政府配合交警部门对有条件的地方施划车辆停放泊位线,并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各菜市场、农资大市场、临街商铺、各单位所属庭院的车辆摆放要做到整齐有序。镇执法大队人员将定期进行巡查。

责任单位:镇执法大队、市城管第五执法大队水东中队

4、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村(居)民、经营业主的交通守规教育管理。

镇政府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镇工作人员、村(居)民、经营业主进行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违章逆行、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规范出行行为。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善交通状况。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影响交通的加油站、菜市场及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镇执法大队、公路刑警一中队、市城管第五执法大队水东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三治”活动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骨干为办公室成员。“三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办公室、各村(居)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三治”活动落到实处。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第8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管理综合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内容及标准

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综合整治内容共分三部分:一是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区管理、穿村路段管理、集市贸易管理、打场晒粮及占道经营、非公路标志管理、公路边沟管理、“路宅”分家管理);二是公路沿线绿化;三是公路沿线设施及路面工程。治理标准如下:

(一)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控制区管理。控制区内无擅自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及公路用地现象;无私自利用、跨越或穿越国省道公路和公路用地修建工程设施现象;无乱堆乱放现象,防止公路街道化。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不得改变国省道和国省道设施的基本结构,不得高于路面,并应满足行车视距、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行车、行人安全,做到排水畅通、路面平顺、标志标识齐全,符合路面硬化、美化要求。同时,拆除建筑控

制区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2.穿村路段管理。穿越村镇路段,路面整洁美观,边沟等设施通畅完好,绿化协调美观,无违法建筑及非公路标志,无占用公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现象,无乱摆乱放、乱占乱用等脏、乱、差现象,达到路、景、物交织协调。穿城镇路

段可结合沿线小城镇建设及政府规划采取埋设暗沟、砌花坛、设置人行道、石砌边沟、合理规划平交道口等措施实施。一般穿村路段通过开挖明沟、石砌明沟的方式实现路宅分家。加强对已有石砌边沟的管理,及时维修和清除垃圾,保证排水畅通,维护完好。

3.集市贸易管理。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现象。

4.打场晒粮及占道经营。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堆放建筑材料、乱占乱用、店外经营等现象。穿越城镇路段店外经营现象应控制在花坛绿化带或人行道以外。

5.非公路标志管理。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非公路标志及移动式广告牌。如确需设置非公路标志,须经省、市公路管理部门许可后方予设置。标志设置应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全部予以清除。

6.公路边沟管理。公路边沟整洁美观、排水畅通,无向公路边沟内倾倒垃圾、随意堵塞公路边沟现象,无利用公路边沟挖沟引水、种植农作物、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按照标准要求对路肩、路基内外边坡进行整修。重点解决路肩宽

度不足、边坡不饱满、不坚实、坡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边沟及平交道涵淤塞、清理公路两侧边沟垃圾、堆积物、杂草等问题。

7.“路宅”分家管理。实现路宅(路田)分家,达到“一低三化”标准,即门前地面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硬化,门前环境绿化美化,门前公路边沟按标准浆砌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公路沿线绿化。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草则花草”的原则进行路段总体设计。在可绿化路段以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一切可绿化的空地。绿化一般按“近草、中灌、远乔”的原则进行横向布置,一条线路的绿化要保持相对均衡连续,路树应栽植整齐,不得出现绿化断档现象,树冠不得妨碍视距和交通安全。

(三)公路沿线设施及路面工程。依据《省干线公路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要求整改。所有平交道口全部硬化,堵塞的平交道口全部设置平交道涵。平交道口硬化的形式、结构、长度视被交道交通量等情况而定。平交道口硬化标准:硬化路面长度不低于30米,宽度与平交道路面等宽且满足行车荷载标准要求。平交道涵设置标准:孔径应满足边沟排水要求,最小孔径不得小于1米,两侧挡墙采用片石浆砌且与排水沟断面同宽。未经当地公路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平交道口应限期拆除,确实无法拆除的应立即补办各项手续并按要求完善道口设置;道口桩、沿线设施、线形诱导标志等安保工程:按国标要求设置。陈旧的要更新,不符合标准的要全部更换。

三、属地管理与部门分工这次路域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有关镇街区对本辖区内的路域整治工作负总责,在谁的地界谁负责、在谁的地界谁治理,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协助镇街区做好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督导各镇街区加大对路域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对路域治理工作开展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国省道沿线乡镇政府,在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及惠民利民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国省道公路两侧的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及其它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配合建设、市政部门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市规划局:配合各镇街区做好公路两侧路域治理的长远规划;做好城乡规划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搞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及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在建违法建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在国省道公路两侧进行违法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抽调相关人员,配

合各单位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及违法建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监督、宣传工作。及时收集农村道路整治工作信息,总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反馈,确保农村道路整治工作信息及政令通畅。

市城市管理局:协调全市各执法局,积极配合各镇街搞好拆除违法建筑,规范户外广告牌设置,配合工商部门,取缔国省道公路两侧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以及乱堆、乱停、乱放的行为。

市林业局:依法查处国省道公路两侧毁坏绿化、美化苗木、侵占林地、滥砍乱伐树木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各镇街区搞好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工作的指导工作。

市工商局:对占用国省道公路进行集市贸易,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的商贩、摊点。

市公安局:维护路域整治工作现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正常开展执法工作,防止和查处各类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路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纪对在此次路域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信息上报等,负责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处置、沿线设施完善、桥涵维修、安保工程设置。

四、实施步骤

从3月中旬起到5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是自行整改阶段(3月下旬)。各镇街区要快速行动,组织对省道两侧的非法建设、广告牌、草垛、土堆、粪堆、摊点、毁坏树木、破坏耕地、乱搭乱建、污染环境等不法行为自行整改。有关镇街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对省道两侧无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对占用林地的一律恢复原貌,对损毁树木的申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道路及两侧乱堆垃圾、草垛、土堆、粪堆、摊点、广告牌、毁坏树木、破坏耕地、乱搭乱建、污染环境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治理。

三是集中清理阶段(4月至5月中旬)。凡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在7日内未整改完毕的,市里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逐村、逐户、逐路段对违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无偿拆除;对毁坏树木、破坏耕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恢复原貌,并从严从重处罚;对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等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一律清理,并从严从重处罚。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5月下旬)。整个行动结束后,市里将组成验收组,结合日常考评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打分排名,并作为全市观摩点评项目列入小城镇建设、年终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对行动迅速、清理工作达标的给予通报表彰和给予镇街区责任人一定的奖励;对行动迟缓,清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范福生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张树伟任第一副组长,市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工商局、监察局、公路局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