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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保护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09 10:53:26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1篇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空气质量指数

中图分类号:X8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63-02

1 引言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居住地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样的问题也并不仅仅只发生在城市中。伴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工业范围的扩张,农村环境空气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1]。本文对北碚区北泉村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分析,并通过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以期为防治空气污染提供理论依据[2,3]。

2 研究区概况

北泉村紧邻嘉陵江和缙云山自然保护风景区,生态环境优美,只有少量耕地面积,以水果、苗木种植为主,其他农作物为辅,属于生态型农村。

3 监测及分析内容

2015年每季度根据相关规范对北碚区北泉村进行一次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w粒物3个项目的监测,该监测连续监测5 d。监测完毕后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环境监测站所持有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分析方法对该村3个项目进行分析,该分析方法分别为《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及《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项目结果均为当日的24 h均值。

4 结果与分析

4.1 评价标准

该次监测结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村属于生态型村,3项项目监测值远远低于标准值,得出具体结论见表1。

4.2 评价方法

AQI的计算方式:

IAQIP = (IAQIHi-IAQILo)/(BPHi-BPLo)・(CP-BPLo)+ IAQILo

IAQIP为污染物项目P的空气质量分指数;

CP为污染物项目P的质量浓度值;

BPHi为在表2中与CP相近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的高位值;

BPLo在表2与CP相近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低位值;

IAQIHi为在表2与BPHi对应的空气质量分指数;

IAQILo为在表2与BPLo对应的空气质量分指数。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该次监测分析中3项污染物浓度值范围,其相关的空气质量分指数及对应的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见表2。

5 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中,将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污染物定义为首要污染物[3]。通过对2015年北泉村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析,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作为污染项目均成为北泉村的首要污染物。其中二氧化氮在监测的20 d当中仅有2 d作为首要污染物,占监测总天数的10%;而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则达到14 d,占监测总天数的70%(表3)。

参考文献:

[1]张铁亮,刘凤枝,李玉浸,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环境监测管理技术,2009,2(16):1~4.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2篇

1、对课程标准与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知识内容的归纳总结

九年级化学涉及的环境问题已由课程标准规定,不同版本差异不大,现以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教科书为例,把主要的环境问题内容列表总结于表1中,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整体安排与系统设计工作。

2、分析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及编写顺序,进行整体安排与系统设计

教师在教学中要依据课标的要求和教材的内容分布,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上,对各种环境问题的教学内容及要求进行整体安排与系统设计,使教学有序地拓展和深化。按照由浅到深、重视学生的经验基础和尊重教材的原则,本文对6种环境问题在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学习要求进行系统设计,见表2。

下面以“空气污染”为例加以具体说明。

“空气污染”内容首先出现在第二单元课题1“空气”中,教材通过一幅漫画及一段文字简单介绍了空气污染相关知识。此时学生对空气污染只有较为初步的了解与认识,为了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在课堂上应呈现空气污染(最好是本地)的图片、视频及相关数据,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归纳小结得出相关结论。这一阶段只需学生了解造成空气污染的物质、危害及一些防治措施,不必深究其原因,侧重学生对“空气污染”这一环境问题的感知,让他们头脑中留下诸多疑问,为以后理解其中的原理埋下伏笔。

“空气污染”内容第二次出现是在第七单元课题2“燃料的合理利用与开发”中,教材具体地分析了化石燃料燃烧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此时学生已经学习了质量守恒定律、燃烧及化石燃料的组成等相关知识,应该让学生充分讨论、思考、交流,自主探究出化石燃料的燃烧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主要过程见图1。

通过以上探究,学生真正理解了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从而产生如何更好地利用化石燃料的想法及主动寻求清洁能源的欲望,初步树立了珍惜资源、爱护环境、合理使用化学物质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增强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

“空气污染”内容第三次出现在第十一单元课题2“化学肥料”和第十二单元课题3“有机合成材料”中,教材分别介绍了“使用化肥和‘白色污染’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这一知识。对施用化肥可能排放出N2O、NH3、H2S及焚烧含氯塑料会产生HCl等有害气体,它们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这一内容本身学生很容易理解,但这一内容的价值还在于让学生体会到空气污染成因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化学与环境、化学与资源、化学与人类健康的关系,逐步树立科学发展观。

总之,应根据学生的经验及教材编排的顺序,一步步深化拓展,达成相关环境问题的教学目标,在此基础上全面达成课程目标。

3、通过多样化的方式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观念的建立,统筹兼顾真实性与简单性

为了搞好环保内容的教学,除了要系统设计、整体安排外,还要注意采用适宜的方法统筹兼顾真实性与简单性,增强教学有效性。为此,除了采用查阅资料、参观展览、教师讲解等常用手段外,还可以在实际教学中采用辩论、撰写小论文、角色扮演、实验探究等多样化的活动方式,联系生活、生产实际中的环境问题,促使学生关注、探究、思考和讨论环境保护问题,有效地促进新、旧知识经验的融合,使学生及时地、合理地生成新意义,从而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观念的建立。

例如,在学完酸雨的相关知识后,可设计如下真实性问题:某小组发现南京有些六朝石刻的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腐蚀。导致石刻腐蚀的主要原因可能是_____。为了减缓石刻腐蚀,请你提一条建议:________。

提出问题后,让学生去查阅资料(石刻的成分、南京酸雨的发生率、强度等)、实地调查(石刻腐蚀的程度等)、请教专家(腐蚀的原理、防护的措施等)、做实验验证(大理石喷防护材料前后模拟酸雨腐蚀实验等)等,通过各种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把知识学习与问题解决有机结合起来,可有效地促进诸如酸雨的成分、形成原因、危害及防治措施;CaCO3与酸的反应;影响化学反应速率的因素等知识的理解。

类似的问题还有:“为了今后南京的天更蓝,水更绿,你有哪些好的想法和措施?”等。

再如学习了化肥以后,可让学生分别扮演环保宣传员与滥施肥料者进行辩论,解决“使用化肥对人类是利多还是弊多?”的问题。下面是一位教师在上这节课时学生在辩论中的一段陈词:

正方:1824年德国化学家维勒首次人工合成了尿素,1909年哈勃又发明了合成氨技术,到19世纪40年代,享有“德国化学之父”之称的化学家李比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化肥工业,对当时西欧的农业生产起了划时代的作用。化肥的大规模使用使粮食产量成倍地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使得世界上出现人口大规模增长,我国也创造了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1%的人口的这一奇迹。如果没有化肥, 我们将饥寒交迫,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因此,我方观点是化肥的使用利大于弊。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3篇

(松原市环境监测站,吉林 松原 138000)

【摘要】对松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调整的必要性、调整方案的确定及点位调整可行性等进行阐述。

关键词 空气质量;点位调整;分析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具体步骤。《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实施,各市州在2014年年底前实现对大气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等新增污染物指标进行适时监测要求。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面积的不断扩大,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和建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需要重新调整。

1点位调整必要性

1.1原有点位布设情况

松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始建于2003年,依据环保部环发【2012】42号文《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的通知》,2012年松原市两个点位正式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江南站经度:124°49′45″,纬度:45°05′16″,江北站经度:124°51′10″,纬度:45°09′51″。2个点位均位于宁江区,属于二类功能区内。

1.2点位调整必要性和依据

由于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和建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导致现有城市点位采样空间缩小,现有江北监测点位一侧已建高楼;江南监测点位所在办公楼搬迁,原办公楼已划归开发商使用。两个点位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标准要求。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原点位已不能满足监测点位设置的要求,有必要对城市点位进行调整。

2点位调整方案

2.1调整原则

(1)因城市建成区建筑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有城市点采样空间缩小或采样高度提升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变更点位。

(2)因城市建成区建筑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有监测点位采样空间缩小或采样高度提升而不符合本规范,在最近连续3年城市建成区内用包括拟撤消点位在内的全部点位计算的各监测项目的年平均值与剔除拟撤消点后计算出的年平均值的最大误差小于5%,且该城市建成区内的监测点数量在撤消点位后仍能满足本规范要求时,可撤消点位,否则应按要求变更点位。

2.2调整实施方案

松原市原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只有2个,因1个采样空间缩小,1个面临拆迁,点位均不符合规范要求,经对建成区重新规划、专家论证,确定在勘探研究院内和采油工艺研究院院内新建两个点位,点位名称仍为“江南”、“江北”。

拟新建“江南”点位位于勘探研究院院内,具体地址在吉林省松原市源江西路。经度:124°48′4″,纬度:45°7′17″,海拔高度:125.6m。因松原市环境空气功能区未进行划分,均按二类区。

拟新建“江北”点位位于采油工艺研究院院内,具体地址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宁北街。经度:124°48′25″纬度:45°11′30″,海拔高度:142.2m ,功能区类别为二类区。

3拟新建点位与原监测点位对比监测试验

3.1近三年原点位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松原市2010、2011、2012年市区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因子监测数据详见表1。

监测结果表明,松原市近三年空气污染物变化趋势基本平稳。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2拟新建点位监测数据统计表及结果分析

拟新建的两个监测点位分别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17日进行了连续15天的手工对比监测。监测统计数据详见表2。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拟新建两个监测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与原有两个点位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物浓度日均值相对偏差分别在-6.5~9.1%、-12.5~2.9%和-9.1~6.2%之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新建点位技术要求。

4点位调整结论

拟新建的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监测点位,周围50米内无污染源,附近无高大建筑物,监测点位周围无强电磁干扰,周围环境状况稳定,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证,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交通方便,通信线路易安装和检修。监测点周围有合适的车辆通道,便于设备运输和安装维护。

新建的江南站和江北站监测点位与原监测点位平均浓度偏差在±15%以内,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新建点位技术要求。

参考文献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Z].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

[2]HJ664-201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S].

[3]关于增设和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通知[Z].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7】48号.

[4]关于印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的通知[Z].环保部环办【2011】107号.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4篇

关键词:中学化学 环境保护 教学

加强对中学生的环保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是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改善我国公民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是中学化学教师的职责。本文针地当前世界范围内环境污染与人类的生存、社会发展与进步出现了的尖锐的矛盾,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诸多因素,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于生存的环境。

一、课堂教学中有机渗透环保教育

中学化学教材中潜在环境教育的因素非常多,在平时教学中要把它科学巧妙地渗透各章节的教学之中。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由于初、高中学生化学储备知识不一样,所以进行环保教育要有针对性,不能一样对待。让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前因后果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关注这些问题,培养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

二、环保教育应与化学实验有效结合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教学课程,在化学实验教学中,也应重视环保教育。据统计,按教学大纲要求,中学需做的化学实验比较多,其中有毒的实验占一半。而绝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废水回收装置,所以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则显得优为重要。初中学生刚接触化学,必须指导学生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的程序,正确地闻气体、取药品。虽然所做实验毒性不大,但为了加深学生的环保意识,在没有废水回收流程这一前提下,每次学生实验都提供一个回收仪器,对收集的废液稍作处理后再行排放。实验结束后把仪器洗涤干净放回原处,清洗实验台面。这样从一开始就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受到直观的环境保护的教育。在制取有毒气体时,要强调尾气吸收的重要性,使学生养成一个惯性思维:凡是涉及气体的制备就应考虑尾气的处理。对于学生实验要尽可能采用微型化学实验(如氯气的性质实验),即对常见实验仪器进行微缩,对常用试剂给出限量。这样既节约了药品,又减少了废液、废气、废渣的产生和排放。总之,通过改进一些实验装置,不仅可收到良好的实验效果,还可把化学实验与环境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体验。

三、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

3.1 加强对教师的环境保护教育。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实施环保教育,关键在教师。一方面,只有教师真正树立起强烈的环保意识,并掌握了相关的环保知识,实施环保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一部分教师担心,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会影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化学教学质量。事实恰好相反,通过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使学生将所学到的化学知识直接应用于社会生活中,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反而会增强学生对化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注重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是近20年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在中学化学教科书中编入环境保护的知识,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因此,目前相当一部分教师没有受过系统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直接影响了对学生的教育。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学校应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使环保教育真正成为师生的共识,并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便使环境保护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2推进学生的环保行动充分利用课外科技活动。教学环境依然是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环节。但课外科技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所以为了进行环保教育还应开展课外活动。比如把环保实验(如考察本地水的污染及其防治)安排在课外活动中进行,让学生从自我构思、设计环保实验,搜集材料书写小论文。既可补充课堂教学时间的不足,又可使学生从接受环保教育阶段上升到动手保护环境的自觉境界。开展环境保护讲座,也是施行环保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比如从学生自身生活考虑,讲解居室污染的来源、危害及防治措施和化妆品污染。有些学生感受到自己有时也在不知不觉地破坏环境,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改造环境,刻苦学习化学知识。

3.3充分利用活动课开展环保教育。充分利用活动课向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是学校实施环保教育的有效途径。它既可以弥补课堂讲授的不足,又可以丰富学生活动课的内容,将所学知识充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从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其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以在初三学生中选拔一部分化学基础较好、对化学科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兴趣小组,并与环保部门联系,让他们参与对当地的空气、土壤、水源进行实地监测,或进行有关环保知识方面的专题讲座。又如,可结合教材有关内容,组织学生参观或实地考察。如讲授空气一节时提到空气的污染及防治,可选择周围污染严重的化工厂、水泥厂让学生参观考察,感受工厂附近的庄稼、树木枯黄,空气中粉尘飞扬,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物繁衍的严重影响,同时指出应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利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完全有办法使有害气体(粉尘)得到控制,并加以利用。这样既增强了学生的环保意识,又激发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积极性。

3.4重视与有关学科间的联系、配合。环保教育的内容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如在中学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中都涉及。因此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应重视与这些学科相关的有机联系与配合,使环境保护教育真正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

总之,我们要多元化的在学生学习领域中渗透环保教育,让学生清晰的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关键性,在每一位学生头脑中建立起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的环保忧患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学生成为未来环保的主人,为我们化学教学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慧娟.中学化学实验与环境保护[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5篇

关键词:雾霾;区域协作机制;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保险

中图分类号:D922.6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1-0147-005

一、国外治理雾霾天气立法述评

伦敦被称为“雾都”。1952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烟雾事件”,在5天内有4000多人因吸入烟雾导致死亡,约10万多人罹患各类呼吸道疾病,大雾之后的两个月内有8000多人相继死亡,留下后遗症者也不在少数,成为20世纪人类社会最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回顾英国治理环境立法史,1306年,爱德华一世就颁布赦令“禁止在伦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这是世界第一次就空气污染问题的法令。但是英国空气质量并没有出现多大的改善,因此获得了“雾都”的“殊荣”。1952年“烟雾事件”以后,英国官方对空气污染引起高度重视,1956年出台了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空气污染法律――《清洁空气法》。该法规定,伦敦城区煤电厂必须关停,只能在伦敦郊区重建;工业企业必须建造高大烟囱,疏散有害排放气体;减少城市居民煤炭使用量;对伦敦城市居民实行集中供暖等措施。1968年后,英国又通过一些空气污染的法案,对有害气体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得烟尘等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1]然而,伦敦“看得见的”烟尘污染得到控制的同时,“看不见的”尾气污染又缠绕着这座古老城市。2010年,伦敦市政府的空气质量报告显示,每年约4000多人死于与空气污染有关的疾病。为了遏制空气污染严重的趋势,2003年伦敦市政府推出交通拥堵费,限制私家车进入城区,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早在1851年,美国芝加哥和辛辛那提市就开始保护空气质量立法的尝试,1955年美国制定《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推出《清洁空气法》,1967年颁布了《空气质量控制法》,1970年、1977年和1990年三次修正《清洁空气法》,1997年7月,美国环保部门率先在全球提出了将PM2.5作为衡量空气质量的标准,并于2006年对此标准进行了完善,对全国空气污染情况实行24小时监测。《清洁空气法》分为7章,分别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的规定、空气毒物、酸沉降控制、许可证、平流层臭氧保护与全球气候、实施保障措施。其中,将美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两级:第一级(Primary standards)是保护公共健康的标准,即以敏感人群,如气管炎、患者、老年和儿童健康为标准;第二级(Secondary standards)是保护社会财富,如,对于植物、建筑物、动物和能见度等保护。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清洁空气法》创造了“公民诉讼”或“公民执行”的特殊规定,即公民为特殊的执法主体。公民虽然不能对环境污染者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推动此法的实施和执行,同我们所说的公益诉讼极为相似。美国联邦和各州环保机构都有权进行立法、执法、处罚,并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和监控、技术改进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环境治理。[2]例如,加州环保机构制定并执行空气质量管理方案,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持证排污等方式推行减排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有效地降低了洛杉矶的环境污染。到目前为止,美国20多个州都通过执法和处罚等手段,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联动治理,联合执法,PM2.5空气质量指数明显降低。

日本空气污染立法始于东京大气污染案,该案推动地方政府对PM2.5的立法。1996年到1999年因大气污染受害的633名市民将丰田汽车、高速公路集团等8家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害。经专家论证,汽车尾气造成的PM2.5具有致癌作用。该案推动了日本和东京都政府对空气污染的PM2.5环境标准进行立法。2000年东京都制定了治理空气污染相关条例,规定达不到PM2.5排放标准的汽车禁止投入使用。2002年12月,东京都与相邻的7都县举行首脑联席会议,加强区域合作执法,空气污染的天数明显减少。同时,日本中央环保省2009年也颁布了PM2.5标准,要求PM2.5的“年平均值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日平均值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3]欧盟各国、菲律宾等国都对雾霾天气进行了立法,将空气污染标准PM2.5控制在人们健康无害水平上。例如,欧盟针对成员国大气污染可能会出现跨国界长距离的扩散,由UNECE委员会在1979年11月签署了《远距离跨国界大气污染公约》(CLRTAP),缔约国主要有欧盟25个成员国、欧共体和美国,他们对大气污染治理展开区域跨国境合作治理。

二、当前我国雾霾防治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我国在治理大气污染和控制雾霾方面,曾颁布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1988年6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后经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订。但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该法难以满足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和控制雾霾需要,特别给人民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4]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区域联动治理、移动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措施,城市扬尘综合管理制度不健全,汽车燃油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导致了我们环境立法大多属于应急性立法,很多法律法规都是在出现严重的污染事件以后才被逼出来,法律法规始终追着环境问题跑,立法缺乏前瞻性。

第二,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目的二元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坚持“目的二元论”,即既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也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的二元论”在现实法律运行中,难以协调一致,各级政府通常以牺牲环境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利益。当前出现的雾霾现象大多是因为环境治理成本过高,导致“先污染、后治理、难治理”的恶性循环。从本质上来看,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目的二元论”,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体现,这种立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环境保护优先经济利益的立法模式,成为当今环境立法的主流和趋势。

第三,企业和个人社会责任的缺失。《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然而,现实生产经营中,大多数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逃避环境治理责任,未取得排放许可证即直排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渣。他们并没有将环境治理作为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相反,违法排放废气废渣等有害物。与此同时,个人对环境污染现象置若罔闻,甚至参与其中。高能耗的生活方式,如高排量私家车、豪华别墅等,致使不堪重负的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因此,雾霾现象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说,不是“天灾”而是“人祸”。[5]

第四,科技发展与雾霾治理不协调。为了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我国政府2012年2月29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检测指标。当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开展上述指标的检测,规划2015年覆盖所有的地级市。然而,目前我国雾霾天气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从表面而言,是由于立法不完善造成的,而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科技发展较为缓慢。空气污染物主要有机动车尾气、煤炭燃烧、建筑渣土灰尘、工业排放,等等。以机动车尾气为例,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倍增,市民机动车辆拥有量不断增加,而科技并没随着经济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而协调发展,科学技术对环境污染整治的无能为力,导致不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大量增加。

第五,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雾霾的出现往往是大面积的,不局限于某个国家和地区,它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仅靠某一地区之力难以扭转空气污染之势。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区域协作治理的管理模式。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山西等省份都是排放量较高的区域,或汽车尾气排放量大,或工业排放废气多,或煤炭燃烧排放量大。2013年底2014年初,整个华北、长江中下游、黄淮、西南地区25省出现雾霾笼罩,充分表明了雾霾治理离不开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单靠个体的力量是无法根治雾霾的。然而,我国目前还尚未形成执法区域协作机制,不同省份在制定和实施环境监管方面的协调性不强,忽视环境污染呈现跨区域性的特征,这就导致本区域雾霾现象的发生。

三、雾霾防治的法律路径

第一,完善空气污染立法。立法理念的构建是完善立法的首要问题,防治空气污染立法也不例外。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总则”篇中都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其基本立法目的。因此,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是解决这对矛盾的关键,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必须遵循的理念。[6]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者出现矛盾时,应当以保护环境为先,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发展,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尽管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将PM2.5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中,但是在我国还没有上升为法律的高度,执法效率低下,难以成为事实判定的准则。笔者建议,在未来的雾霾防治立法中,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制定《清洁空气法》,并增加PM2.5相关的法律制度,对PM2.5的监测、防控、治理等方面进行立法,为规制当前日益严重的雾霾提供法制保障。另外,环评中应当将PM2.5加入评价指标之列,并对评价等级、范围以及预测模式等加以规定。

第二,制定合理的治理规划。雾霾治理规划是控制诱发雾霾污染源的基础。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应当尽快制定减排时间表和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分步骤实施,并制定有关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要有刚性的量化指标等。例如,制定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中期规划(2015―2020)和长期规划(2015―20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期和长期规划制定符合本地区的规划,细化各项指标,报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审批后实施。通过制定规划,使得空气质量尽快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各地制定雾霾防治规划的同时,应当做好区域协作规划,打破某个城市单打独斗,无法积极应对雾霾天气治理的现实。我们可以建立区域协作防控机制,设立常设性的雾霾治理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雾霾天气实时监测数据、治理雾霾天气方法等实行资源共享,互通情报、联合治理。例如,在长江中下游经常出现严重雾霾的上海、南京、扬州、常州、无锡、合肥、芜湖等城市建立区域协作防控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不定期进行治理雾霾天气监测数据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第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一是增设“按日计罚”制度,提高处罚额度。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7条规定防治污染设施尚未建成的,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实施污染的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远远高于最高罚款额10万元,因此,现行的处罚额度并不足以遏制大气污染的发生。笔者建议,对实施污染的行为人实行“按日计罚”,取消罚款的上限,并对违法者造成严重损失的,实行永久性禁止其与先前从事的相关行业。二是实时监控并公开监控信息。早在2006年美国环保署就对全国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监测,并在官网上及时公布当天的PM2.5监控结果和次日的预报数据。英国政府不仅通过官网大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和一周趋势图,而且专门开发了谷歌的地球图层,民众下载后可以直观地看到当前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笔者建议,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空气质量特别是PM2.5状况实行24小时监测,并通过网络、手机等渠道让市民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状况。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污染事件的预警预报、机动车限行、推进成品油升级、限制工业排污和治理工业排放等方面监管,这些已经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就不再赘述。

第四,建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分担机制。加强不同区域政府环保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构建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治理雾霾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雾霾治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分担机制,即每个区域城市都负有治理雾霾的责任,但不能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依据受益多者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的原则,进行雾霾的跨区域治理,各地共享雾霾治理成果,共负雾霾治理所带来的社会运作成本。同时,中央政府应当加强对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对欠发达的地区进行雾霾治理予以资金、技术上的支持,鼓励发达地区对雾霾治理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使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可行、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8]

四、建立完善的雾霾侵害救济机制

第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于环境污染责任承担,国外采取环境责任保险的模式来构建有效的救济机制。有代表性的有三种立法模式:(1)美国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保险。保险人只对非故意的、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和正常累积的排污行为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承担保险责任。同时,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所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即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2)德国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在德国,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主要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德国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的“设施”所有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3)英国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保险。英国主要采取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保险方式,一般由企业自主购买环境责任险,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则对企业实行强制保险制度。

针对2013年以来雾霾天气天数陡增的现实情况,当年中国保监会、环保部联合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定位为强制保险。《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一是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二是根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应当依据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三是鼓励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同时,《指导意见》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环境风险评估和投保程序、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赔偿机制、环境信息和保险信息公开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9]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既有法律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也切实可行。它一方面借助保险“大数法则”,降低企业因污染事故所带来赔付压力,也使受“雾霾”侵害者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有效地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因雾霾给人们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采取传统型诉讼模式无法得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推出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讼,即学界所言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然而,“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到底指哪些组织,司法实务界到底哪些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借助本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法律规定的都不明朗。英国司法实践认为“任何人”(any person)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针对环境污染行为提讼,“任何人”主要包括个人、政府及下属部门、公司法人、社团、合伙人、洲际法律主体,等等。[10]法国1806年《民事诉讼法》和《法国新民事诉讼法》都明确指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有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得为维护之,进行诉讼;检察机关介入诉讼,既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原告方,也可以充当从当事人或出庭支持。[11]世界发达国家的一些立法和判例都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作出了规定或者解释,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索和借鉴这些成熟的做法。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如何界定,我国《环境保护法》第58条对“有关组织”界定为“社会组织”,该条将“社会组织”严格界定为两类:一是在设区的市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二是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五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记录的组织。同时,要求“社会组织”不得以提起公益诉讼来谋取经济利益。尽管《环境保护法》将其环境公益诉讼界定为上述两类社会组织,但笔者认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应当进一步放宽,不妨作出如下规定:因污染环境等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检察机关有权代表受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讼。检察机关没有提讼的或者对检察机关提讼有异议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同时,为了防止提讼主体为牟取经济利益而与被告方私下达成协议进行和解或者撤诉,立法上应当规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一方,在诉讼过程中不得和解和撤诉。

参考文献:

[1]张.伦敦VS雾霾:没有终点的较量[N].东方早报,2013-01-04.

[2]王新,何茜.雾霾天气引反思[J].生态经济,2013,(4):18-23.

[3]李永群.治理雾霾,多国高招[N].人民日报,2013-01-15.

[4]张春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立法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09,(12):52-55.

[5]白洋,刘晓源.“雾霾”成因的深层法律思考及防治对策[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27-33.

[6]刘丹.“零资源经济”背后的环境污染问题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6):50-53.

[7]梁嘉琳.多部委寻治雾霾良策,行政问责企业监管在列[N].经济参考报,2013-04-15.

[8]姜丙毅,庞雨晴.雾霾治理的政府间合作机制研究[J].学术探索,2014,(7):15-21.

[9]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J/OL].中国环保产业,2013,(3):16-19.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6篇

关键词: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预防性维护;定期例行维护;排除

中图分类号:X84 文献标识码:A

Talking Technology and Method of automatic air monitoring system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ENG Hai-yan ,HUANG wei

(Hai’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 jiangsu 226600)

Abstract: Depending on the operating management practices MSC County air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for many years, through the performanc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tmospheric monitoring system automatically understanding and grasp discusses preventive maintenance, regular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importance of the site troubleshooting.

Key words: Automatic air monitoring system; preventive maintenance; regular routine maintenance; exclusion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一般由一个中心控制室和若干监测子站构成,子站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对大气环境进行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工作方式为无人值守,子站通过专用的数据采集器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无线的方式传输至中心控制室。所以采用科学、合理的维护方法和技术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可以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延长监测仪器使用寿命。在实际工作中,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可分为三类:预防性维护、定期例行维护和排除故障。

1、预防性维护

预防性维护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系统故障的产生。根据仪器的特点、结构、对运行环境的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工作经验来确定预防性维护的内容。合理有效的预防性维护可以减少系统总的维护工作量,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1.1监测子站预防性维护

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的安装和运行对工作环境要求比较严格,必须防暑、防火、防寒、防尘、防雷击。子站必须安装空调,使子站内的温度保持在25摄氏度左右,夏季子站运行要避免室内温度与室外温度的温差过大,以免室外空气进入室内采样管内形成冷凝水,导致监测数据偏低甚至损坏仪器。

建立并保存子站的维护记录,通过记录可以判断问题和故障的趋势情况,从而预先发现自动监测系统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2中心控制室预防性维护

中心控制室通过数据通信软件调取子站仪器的分析数据及内部参数,通过判断数据的完整性与否及参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从而发现问题,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避免大的故障产生。

2.定期例行维护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定期例行维护的实质是以预防故障发生为目的的维护,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到现场至少巡视一次,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正常,检查管路、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2.1子站的定期例行维护

每周巡检子站,检查子站外采样管是否正常,是否有其他物体的遮盖,保证采样系统的正常工作;检查室温是否正常;空调是否正常工作,并且每月对空调的防尘过滤网进行清洗。定期检查所有气路系统防止漏气和损坏;检查所有的电路系统中的电缆、电源线、信号线的连接是否正常。按照仪器的操作手册每周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校准核查,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多点矫正,每季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零点漂移情况检查;每年对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流量进行核查一次,配合检查抽气泵、流量传感器等部件;每半年对分析仪器进行整体维护一次,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管路清洗、外部管路清洗和内部元件清理,同时对易损、易老化部件进行检查更换。

2.2中心控制室的定期例行维护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中心控制室的计算机连续运行传输数据的,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来保证计算机的连续运行。计算机夜间运行应关闭显示器,从而延长显示器寿命。

3.故障排除

仪器的故障排除工作是在确认仪器工作不正常发生了各类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排除故障,排除故障前必须掌握需维修仪器的情况和过往的修理记录,通过这些记录能及时判断仪器产生故障的原因和部位。接着按照仪器的使用程序,通过面板上按钮检查仪器内部的参数,观察仪器的反应,然后根据原理、结构、逻辑关系来判断和确定仪器产生故障的可能部位。这样可以避免急躁的乱拆乱卸,造成更多故障。查找故障后才能动手排除故障,排除故障时,无论是更换元器件或调整工作状态,都必须按照仪器的说明来进行。

4.结语

通过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和方法的探讨,对于无人值守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来说,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保证了整个系统地正常运行,为可靠监测数据提供了前提条件,保证了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城市环境空气的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等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7篇

[关键词] 大气污染;原因;理论基础;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 X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167-2

十提出了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个独立的部分,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并且互相影响的统一体。然而从2012年底以来,郑州市被雾霾笼罩,这种极端天气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们每个人都深受其害。一段时间以来,阳光成了奢侈品。严重的空气污染给郑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要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没有阳光、没有蓝天、没有可自由呼吸的新鲜空气,恐怕一切都是空谈。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不仅是公权力的问题,也是每一个公众的义务,因此认真总结以往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因地制宜地构建公权与公众共同参与的防治空气污染体系是关键而必要的。建设“美丽郑州”从我们的每一次呼吸开始!

一、郑州大气污染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污染现状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郑州城市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发展中的负面问题日益显现,城市大气污染问题虽由来已久,但近两年来极其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极速暴露在公众面前,不但引起相关环保部门的关注,同时也让平时对空气质量问题关注相对较少的普通大众感到恐慌。郑州市大气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已全面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此表仅以2013年1月-7月为例,并以污染程度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可以看到,郑州市空气质量状况在2013年上半年的全国排名中,只有三月份没有排进前十名,其它月份均进入了前十名,同时从表中可以看到,虽然每月的排名在表中并非十分靠前,但是这个排名在全国74个城市中进行的,而且除了三月份之外,基本每月都进入了前十,这足以证明郑州市的大气污染不但严重,而且没有改观。另外从郑州市环保局公布的信息中,有一条更是让人震惊,截至2013年2月20日,51天来,郑州市空气质量14天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9天重度污染、11天严重污染,只有2天达标。首要污染物PM2.5主要来自燃煤,而郑州燃煤消耗量远超北京。根据《2012年中国环境绿皮书》的报告,在的全国31个省会及直辖市中,2011年郑州的空气质量位列第24名。

(二)原因分析

郑州市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为污染,如生产活动、生活活动等产生的污染;另一方面自然原因造成的污染,如火山活动,山林灾害,以及地理、气候条件等造成的污染。本文主要以人为污染作为研究对象。

1.生产性污染。如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和烟尘等,在郑州市中原区的西流湖边就存在一座火力发电厂,常年往大气中排放废气和粉尘,对郑州市西区的大气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致使这一区域的天空常年呈现灰色,春冬两季和阴天更为明显;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喷洒农药产生的粉尘及雾滴,以及一些农民违禁燃烧秸杆等农作物等。

2.生活性污染。由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耗用煤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郑州市冬季采暖主要以燃煤为主,因此冬季生活性的大气污染非常严重。

3.交通运输性污染。汽车、火车、和飞机等排出的尾气,其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近年来郑州市机动车的增长速度非常快,据报道,截止2013年1月份,郑州市机动车已超过210万辆,2012年一年新增30万辆,一天最多上牌3126辆,8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近2倍。机动车的大量增加,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对郑州市的大气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4.自然因素造成的污染。造成郑州市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人为因素,当然也有自然因素,比如地理环境,大气原因等。依据本文的研究目的所需,仅以人为因素做为主要研究、分析对象。

二、郑州大气污染防治的理论依据

在防治大气污染的过程中重申和重视一些关键理论,将对郑州市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认为这些关键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好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两个相互影响的系统,即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生态系统。两个系统只有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达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共同发展和长久发展。这一理论也是解决郑州市大气污染问题,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的关键理论。

(二)环境权理论

环境权理论是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理论。环境权一般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以及请求权等。大气污染破坏了公民应当享有的健康的生活环境,给公民的身体健康及财产带来了损害,公民因此具有了依环境权而产生的请求救济的权利。因此环境权理论对于完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三)理性经济人理论

理性经济人理论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支柱。理性经济人的自利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与生态利益的公共性之间形成了直接的矛盾和冲突,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渴求必然会忽视生态利益。这也是造成当前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以及这一理论成为解释环境危机的基本理论的原因。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必然要对理性经济人理论进行研究,并以此理论为基础,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

三、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状及分析

(一)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状

1.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规章。目前郑州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政府规章主要有《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环境监察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等。加强了对污染物排放、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等方面的治理工作。总之,经过多年努力,己基本建立了一套适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体系。

2.改善能源结构和提升产业结构。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改善能源结构和提升产业结构必然要放在首要地位。这不仅是防污治污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能够更加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郑州市大力推广使用清洁型能源,目前郑州市出租车大部分都采用了天然气,相对于石油来讲,对大气的污染小,另外,公交车也相继出现了环保节能车型等。对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等。

3.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在生态学意义上,郑州是一个在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下,由自然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与城市生态系统构成的区域生态城市。近年来,郑州市加大了城市生态建设及城区绿化美化力度,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截至2011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346.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33.81%,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6.2%,据河南省生态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测算,2011年我市森林与湿地的生态效益总价值达352.39亿元,先后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国绿化博览会。郑州森林生态城建设为推进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郑州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总的来说,几年来郑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近两年如此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需要努力的空间仍然很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仍不完善,如《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几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翻版,没有充分体现郑州的实际情况;相关责任追究过轻,对个别企业或个人难以真正形成惩罚和警示作用,同时从各项法规及政府规章颁布实施的时间来看,有些规定是亟需“与时俱进”的。另外,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存在执法手段落后、执法不严的问题。再者大气污染防治投资渠道不畅,投资力度不够,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面前,人们总是不自觉地让环境为经济让步。最后公众环境意识普遍淡薄,对政府有很强的依赖心理。

四、解决郑州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对策

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本文认为必须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并结合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功做法,建立公权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一)加强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环境管理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理论基础,必须在宏观上要加强城市整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协调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将城市的生态环境发展状况做为判断一个城市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准。

(二)提高政府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首先要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素质,这有利于保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要完善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的指标体系;第三要严格环境执法工作,对于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解决,如果仅有完善的制度措施,而没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则成为摆设,所以严格执法是解决大气污染的关键环节;第四,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技术性强,涉及领域广,环保部门不可能独担重任,必须要协调各方面工作,建立一种稳定长效的协调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基于环境权理论,居民应该享有清洁空气权、不受环境污染损害的权利以及向有关部门请求保护的环境请求权。而环境权利的最终实现不仅仅局限于文字上如何进行规定,更在于权利主体为权利的实现而能够主动有所作为,而这取决于市民是否具有自觉的环境意识。因此必须加强全民教育,提高公众对当前郑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原因以及对自身和社会发展危害的认识,使其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把环境教育真正纳入到教育体系中,加强对幼儿、少儿、青少年的环保教育,使其从小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四)增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根据理性经济人理论,企业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因此,在防治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必须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一方面通过公开环境信息,使企业处于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其形成外部压力。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又要对企业做好环保教育工作,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环境意识能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

(五)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实行“依法治污”

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政策法规,使规定内容与环境发展状况能够同步进行并具有一定预见性;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加大对大气污染的处罚力度;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实施与大气污染防治相配套的行政、经济等政策。

参考文献:

[1]吕忠梅.再论公民环境权[J].法学研究,2000,(6).

[2]焦君红.从经济人走向生态理性经济人[J].理论探索,2007,(6).

[3]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3―2013年)(草案)的说明[EB/OL].http:///news/print.aspx?nid=4566.

[4]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空气环境保护论文第8篇

一、注重中学生环境化学教学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发展非常迅速,许多环保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化学污染物的排放非常严重;每年我国SO2排放量达14610万吨,机动车辆日益增多,废气排放数量惊人,工业三废继续污染环境。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温室效应,冰川融化,臭氧层空洞等。若不加强环保教育,人类生存将受威胁。

二、结合化学教学对学生开展环境化学教育

1、通过课堂教育把环境保护作为学生自觉行动

环境化学重要内容之一,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化规律,即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去研究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的来源、迁移、转化过程中的化学行为,以及反应机制、积累和归宿等。由于我国公民环境意识较差,这和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不相适应的。要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首先就要从学生做起,从课堂做起。当学生在做制取Cl2,NO2,H2S等有毒气体实验时,应强调学生注意对制取气体装置气密性的检查、化学药品用量的适当(尽量采用微量,只要达到实验效果明显即可)、以及设计吸收尾气的装置等。实验完毕,还应将废液集中倒入废液缸中,可回收的尽量回收,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学习了“氧及其化合物”的知识后重点介绍“臭氧层空洞”、“光化学烟雾”成分:氮的氧化物(NOX),硫的氧化物(SOX),以及作为冰箱制冷剂的“氟氯代烷”等。

形成:氧化物的来源同“酸雨”部分,氟氯代烷来自于人类制冷剂的大量使用。这些物质与臭氧之间的反应是:

NO+O3■NO2+O2即:3OC1・+2O3■3C1O+3O2

C1O+O■Cl・+O2即:2O3■3O2

我们可以看出氮的氧化物及氟氯代烷分解产生的原子氯在臭氧的分解中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加速了臭氧的分解,使臭氧层中臭氧减少,从而形成了臭氧层“空洞”。氮、硫的氧化物在人类生活的空气中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经过光化学反应,便形成光化学“烟雾”。

事实及危害:1952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世界上首次“光化学烟雾”,称为“洛杉矶烟雾”,有500余人在此事件中丧生。1995年6月2日,我国上海市也发生了“光化学烟雾”事件。光化学烟雾能严重地刺伤人的眼、鼻、喉,严重时可使人呛出眼泪,引起呼吸道感染,这是自然向人类发出的警告。

2、通过实验开展环境化学知识教育

中学教育目的之一,就是为社会造就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启蒙作用,应很好地利用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中学实验室的污染源多,国家提出居民区大气中的有毒物质有21种,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14种。例如,制取溴苯实验过程中逸出的臭味是溴蒸气,它既污染了教室环境又严重地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针对这一问题,利用所学知识引导学生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是制取溴苯的装置不够严密,因此在反应过程中逸出的Br2通过长玻璃管时不可能完全被冷凝成液体,因而会从导管口逸出。要避免实验中Br2的逸出,就应设法改进实验装置,使整个涉及Br2的反应过程在一个密闭系统内进行,即将反应安排在“Y”形管内进行。在反应装置和HBr气体的吸收装置间串联一个洗气瓶,内装四氯化碳以吸收气体中的Br2。

三、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学习环保知识的认识

l、从人类与大自然的协调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新的《化学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联系实际,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和日常生活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实际的教学内容应有所增加,可以充实包括环境保护、新内容、新能源、海洋、卫生保健食品等方面内容,但应限于有关的化学基础知识范围之内”。可见,环境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原理的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并应着重于理论联系实际和基础知识面的扩展上。要以地球化学知识为基础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为线索,讲授空气、水体、土壤、森林、植物与人类的关系,展示好的生态小环境和污染严重区的对比,简明介绍当今世界关注的环境问题,以讲座、竞赛等形式让学生提高认识,使学生深切地感到环境化学就在自己身边。

2、针对温室效应引导学生分析此类生态问题

运用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引导分析“温室效应”,使他们了解到由于大气层CO2浓度逐年上升,太阳能辐射的一部分――地球红外辐射热不能透过大气层,因而造成“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升温、冰川溶化,直接影响着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提高对控制“温室效应”等生态问题的认识。还应让学生通过讨论分析得出人类必须控制战争和固体废物燃烧、大力发展森林等结论,以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3、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学生对环保意义的认识

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取得当地环保、水保、森保等部门的支持,让学生们在宣传中了解我国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和常识,以提高学生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方面的认识。

4、结合第二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利用节假曰、夏令营,组织学生对当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护区和环境污染区等进行实地考查,使他们认识到人与气温、气候、空气、谷物增产、水土流失、森林砍伐及环境保护等都存在着密切关系。通过现场对比,丰富学生环境方面的知识,结合已学的知识,开展有关环境污染与保护知识的问答。例如,酸雨是如何形成的?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是什么?防治途径如何?等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为今后工作奠定良好的环保基础。

四、通过学生向社会宣传环保知识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