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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15 15:02:15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1篇

关键词:联防联控;空气污染;能源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028-01

衡水市作为北方地区的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城市,衡水市空气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用联防联控的方法解决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对衡水市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衡水市空气污染及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1.衡水市空气污染现状

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地带,是一个小型的发展中城市,以农业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污染物,其次是燃煤(油)产生的煤烟型污染,也有各类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还有少数的沙尘和浮尘天气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针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衡水市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如禁止焚烧垃圾、关停小火力发电厂、小窑厂等等,这些措施在控制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等污染物方面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主要是因为空气的流动性特征随着气流将其他地区的污染物带到衡水,加之衡水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加,导致了空气污染没有有效的改善。

2.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联防联控是西方国家治理空气污染最常用的一项措施,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空气质量改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改变在空气污染治理中各自为战的局面,我国在北京奥运会前后开始尝试联防联控方法来防治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达到申报时的承诺,环境保护部首次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联防联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这一措施可以说成效十分显著,北京市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期间的空气治理任务。奥运会之后,在治理珠三角地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空气污染时,这一方法得到再次检验.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拉开了联防联控防治序幕。

二、联防联控在空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1.能够有效的控制区域污染源

联防联控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改变了以往在空气污染中单兵作战的态势,而是将周围区域内的省市协同起来,对区域内部的污染源联合进行治理和控制。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因为空气治理动作不一致产生的污染空隙,实现了对区域内污染源的全时、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这样原来的污染源通过技术升级、环境改造能够实现有效的减少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的排放量,新上项目的严格审核也避免了新污染源的产生。这样能有效的减少区域内部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目的。

2.有效的避免区域内部空气的再次污染

在传统的空气污染治理当中,一个城市经过治理之后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改善,但是一旦治理过去了,各类污染源又回来了,可以说治理很不彻底,再次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样一来二去的治理费用花去了不少,但是效果却不是很理想。联防联控的措施可以有效的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因为联防联控可以有效的解决一个城市的外部污染源,避免了污染外源性输入,减少区域内空气再次污染的机会。

三、衡水在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应采取的措施

1.继续做好本地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工作

要想做好衡水市的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就应该先从控制污染源排放开始,最大努力减少衡水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当前衡水市重点需要做好的就是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汽车尾气控制、冬季燃煤控制、燃煤炉窑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等于空气污染有密切关系的污染源控制。

2.联合周边城市进行重点污染源控制工作

衡水市周围各市也是北方地区重要的空气污染区,在衡水市周围省市存在多家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这些企业也是衡水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就需要衡水市应该与周围的德州市、沧州市等建立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对这周围几个市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污染监控。共同落实国务院规定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措施,共同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治理。

3.实行空气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衡水市应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现对空气质量的24小时动态监测,针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空气质量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除此之外,应该与德州市、沧州市等周围的城市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联动机制,通过共享检测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区域性监控目标。同时根据衡水市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加强衡水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空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衡水市主要排污企业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检查,堵塞空气污染的漏洞。针对路北工业区氯气、氨气等工业废气和烟尘、粉尘污染热点问题,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衡水市应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推荐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衡水大气污染形成机理以及主要污染源的研究工作,深化对衡水市空气污染的科学认识。在此基础上,以政策作为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的环保核查工作,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对衡水市在空气污染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总之,联防联控空气污染治理的手段是一项比较先进技术,衡水市在未来空气污染治理过程中,要坚持这一手段、完善这一手段,才能达到减少空气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2篇

(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镇实际,在原有预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喇嘛甸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镇内,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协调的大面积和持续性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主管副职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委员、党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安全办主任、城管中队长等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督导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预警通知和报批工作。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协调各部门落实各种应急措施,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资料宣传组职责:组织宣传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对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对接。

3、督导组:负责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应急措施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黄色预警应急措施:

1、由城管中队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由安全办配合市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降低30%污染物排放量,关闭建材行业和所有工业小锅炉。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3、由城管中队配合市局对采沙场进行关闭。

4、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5、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6、及时通过网络等媒体和微信等方式向公众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7、应急预警期间,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严厉查处。

橙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蓝色预警应急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由乡建办配合市住建局,通知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安全办配合市有关部门降低重点排污企业60%污染物排放量,政府办对所有污染企业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红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橙色、蓝色应急预警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安全办、政府办配合上级部门关停全部污染企业。

2、镇政府及镇直部门公务车全部停驶。

3、党委办通知全部学校、幼儿园临时放假。

4、宣传部、党委办负责取消全镇所有大型室外商业、文化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四、预警调整与解除

一、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预测预报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报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升级或降级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预警升级或降级。当全镇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以保持响应措施的稳定。

二、预警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区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污染源管控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五、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镇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四)预案评估

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总结,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建立档案制度。

(五)预案修订

本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3篇

关键词:空气质量;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05502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突出,尤其最近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让空气污染逐渐走进老百姓的视野,人们开始关注环境空气,关注政府解决环境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笔者就国外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和我国相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仅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 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1]。

2 发达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 英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1 扩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自治权

1968年英国修改和完善了《清洁空气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权限,包括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地方政府有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利。197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污染控制法》规定和限制了油品中硫的含量。上述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至1975年,伦敦雾霾天气从以前的一年几十天减少至每年15 d,到1980年降至5 d。

2.1.2 重视企业在环境质量重的作用

英国政府在通过征收气候变化税、设立碳基金、建立炭交易排放制度等措施,调动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方面的积极性。如从事金融服务的野村证券既是典型代表,企业通过整合优化食品、办公设备投递、垃圾清运等环节,有效减少了垃圾车的运输次数。在建筑节能方面更是加大投入,集团新楼楼顶被绿色植物覆盖,以生态调节代替空调能源消耗,办公室按照环保锅炉、节能灯等措施降低能耗。

2.1.3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英国充分保障民众对环境治理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英国在几十年的环境质量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一整套高效的完整污染物检测系统。此系统负责监测空气中污染物浓度以及在空气沉降中对土壤和水的作用,此类信息会在环境部门官网或脸书、推特上进行公开。更是建立了GoogleEarth软件,此软件是一款强大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下载安装此软件可以方便地浏览伦敦各监测点位数据及变化趋势图。通过上述措施让伦敦居民可以实时查询到自己所处环境PM10、PM2.5等污染物信息及未来变化趋势[2]。

2.2 美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2.1 排污许可证制度

美国1990年前只要求新建项目需领取排污许可证。1990年美联邦修改完善了《清洁大气法》,修改后的法案要求联邦各州需在1991年按照联邦环境保护署有关排污许可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包括所有行业在内的排污许可证规划,其目的就是将各行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之内,强化排污监管。为强化排放监管,规定所有污染源必须安装排放控制装置和监测排放的系统。

2.2.2 环境税及财政支持

美国通过征收环境税,如损害臭氧的化学品消耗税、汽油税、开采税、环境收入税、二氧化硫税等,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减少各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并使相关技术更好的达到标准。对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并降低污染排放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美国环境保护署针对清洁空气技术还在继续推行“清洁空气优秀奖”,并有针对社区行动、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创新和高效交通创新等方面的分类奖。用以强化先进环境质量措施及方案的支持奖励力度。

3 我国目前相关措施

3.1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上述法律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切实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2 制定专门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明确提出了改善环境空气的十项具体措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推进。此后各地区、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10、PM2.5、NO2、SO2等污染物逐年下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3 强化污染源头治理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直强化源头治理,对污染物排放源头加强监管,例如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企业污染物专项整治、建立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区等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通过提高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等措施降低汽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 Y语

从国内目前情况看,我国采取的相关空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以下几方面亟需完善:一是在公众参与环保和信息公开方面有待提高。应深化网络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便于市民查询的信息公开系统,让能出在当前空气环境中的居民实时看到自己所处环境的状况。二是排污许可证制度和在线监测安装普及率相对较低。建议逐步将所有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并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采取措施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污染物交易,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自主性。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R].北京:环境保护部,2016.

[2]邓文钱.英国如何治理空气污染[J].政策t望,2015(4):50~52.

[3]闫 静,吴晓清.国外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16(2):56~60.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4篇

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呼吸系统疾病人数增加,人们对空气污染关注程度明显提升,特别是北方进入采暖季节,治污行动将面临更大挑战。

“应急预案”能应哪些急

“汽车只占20%,即使车不上路,也解决不了问题。各地联动或许能减缓北京的空气污染。”北京市民马燕说。

环保部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国74个城市有70个出现污染天气,1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为了应对重度污染天气,华北多个城市出台《应急预案》,并且启动联防联控机制。

在北京,如遇“红色预警日”,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有关企业停产等“六停”措施。河北、天津等地区也出台了类似措施。

据悉,目前的应急措施与民众期待“缓解污染”的目标可能相差较大。专家表示,有关应急预案只是极端气象条件下“减缓重污染恶化”的短期应急举措,并非雾霾治理的长远解决方案。

不少人担心,如果措施不到位,可能会带来新的不便。北京的单双号限行措施也引起部分市民担心。“在预测未来3天持续出现‘严重污染’时才会启动,限行信息将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北京市环保局发言人坦言:“天气预报很困难,大气预报建立在气象预报的基础上,可能会更加困难。”

污染源若不控制,限行难以奏效

调查显示,机动车、燃煤、扬尘是当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三大重要污染源。

此番应急方案,机动车总量控制成为重要一环。如北京提出今后遇上空气重度污染时,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到2017年,机动车总量控制在600万辆内;又如山西省提出在2017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

不过,专家认为,除了机动车污染等因素之外,工业产能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可能更大,大气污染治理实质上是能源结构的改革,应急预案只能解决一部分污染问题。

“从总体上看,大气污染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涉及工业、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等污染问题也要同时治理,不能仅仅是应急措施。”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传江说。

环保部与京津冀等六省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确定“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等六方面任务。

据环保部统计,第三季度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2.5%,全国74城市中污染最重的前10位城市,有7个位于河北省,此外还有济南、天津和郑州。调查发现,上述城市分布着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大量工业企业。

据分析,京津冀区域燃煤总量一年超过3.5亿吨,尽管北京占比不足7%,但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为每平方公里8.5吨,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7倍。

专家指出,防治大气污染不能仅仅依赖限行、收拥堵费等措施,如果周边污染源控制不住,一阵风就会吹过来。

是被雾霾窒息,还是止息雾霾

调查发现,当前的环境承载与污染排放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回避的问题,而环境污染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专家认为,只有重塑公民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以及完善环保监督和惩罚机制,才能改变人们对环境污染的主观无意识及行为不自觉。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表示,在越来越多的环保污染事件中,缺乏环保意识的公众既是环境受害者,又是环境加害者。不仅对雾霾危害的认知和主动防范显得漠然,而且不愿意停止破坏环境的消费行为。

在许多城市,常住人口纪录不断刷新。例如北京,人口数量年均增加60万,污染排放更加集中,日复一日,势必加剧雾霾的严重性和持续性。

“中国传统‘天人合一’价值观和对自然的敬畏之心,这些年经济发展过程中被一些人遗忘了。”文军说,必须提高公民在环保事务中的参与度,鼓励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5篇

摘要:通过对北京近期雾霾形成的原因、PM2.5的组分特征及其来源进行分析,提出了不利气象条件是北京 2013 年初雾霾天形成的主要原因而空气污染物只是雾霾天形成的次要原因的观点。此次雾霾 PM2.5 的主要组分为二次粒子和有机碳粒子 。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治理北京雾霾污染的主要措施和建议,并认为治理城市空气污染要坚持标本兼治,且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关键词:雾霾;PM2.5; 高湿条件;数据失真

1.北京近期雾霾形成的原因

通常将相对湿度大于 90%时的低能见度天气称之为雾,而湿度小于 80%时称之为霾,相对湿度介于80%~90%之间时则是霾和雾的混合物共同形成的,称之为雾霾。受区域大雾影响,2013年1月,北京市先后出现了四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城市空气质量明显转差,污染的严重程度为近年来同期罕见。这主要是因为近期大气环流异常,出现了极端静稳天气,加上冬季地面夜间的辐射降温明显,使空气中的水汽迅速达到饱和并形成了辐射雾。同时,极端静稳天气形成了低空大气的“逆温层”,使空气在水平、垂直方向的交换流通能力变弱,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从而导致空气污染的累积效应,形成了霾。

2.雾霾污染控制对策

2.1 源头控制措施

北京是特大型城市,城市运行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基数大,当污染扩散条件不利时,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难以扩散,空气污染随之加重。欲彻底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必须进一步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源头排放。以上来源解析的结果表明,影响北京空气质量的最大的本地排放污染源为机动车与燃煤,因此,控制机动车与燃煤污染是重中之重。

2.1.1 机动车污染控制

1)倡导绿色出行,为绿色出行创造基础条件 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在地铁站、公交枢纽、居住区周边建设自行车停放设施,建成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做好区属道路的维修养护工作,完善步行、自行车道路系统,为绿色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环境。

2)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公共交通站点的停车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轨道和公交枢纽的停车配套设施建设,增强乘坐轨道交通和公交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落实市有关部门的相关使用鼓励政策,率先在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和政府机关使用纯电动、液化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

2.1.2 燃煤污染控制

通过严格控制煤炭的使用,逐步削减煤炭用量,是改善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压减煤炭用量的主要工作思路为“建、改、代、转、控”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尽快完成城六区燃煤替代,用最有力的措施治理燃煤污染排放,用最严格的标准提升环保水平,用最先进的技术推动清洁低碳发展。建――在中心城区、远郊新城和重点镇所有新增需求和新建项目全部采用清洁高效能源设施;改――对所有燃煤电厂和锅炉房进行清洁替代或环保升级改造;代――用优质低硫型煤替代劣质散烧原煤;转――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广能源新技术,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控――完善压减燃煤工作管理制度,强化排放标准,严格排放监管。只有这样,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3.北京市为治理雾霾天气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不足

3.1 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1)优化产业结构,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化。继续推进2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和继续加强对工业排放污染的监管等控制煤烟污染,检查了50多家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继首钢搬迁后,今年北新建材完成整体搬迁,燕山石化公司完成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加强煤质和锅炉排放监管、继续巩固平房“煤改电”示范区的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2

3)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为减少建筑渣土运输车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在全市30多家建筑工地示范安装了转轮式高效洗轮机检查了200多处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3.2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在此区域,建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国家考核指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北京市新建项目准入关,加强北京市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形成。

3.3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探索建立北京市辖区大气雾霾预报系统,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健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京津冀地区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实行重点排放源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积极向公众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参考文献:

[1] 姜冬梅. 雾霾之后警惕大旱多震[EB/OL]. (2013-02-25)[2013-05-06]. http:///cn/article/ 1405_1. html.

[2]中国气象局. 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S]. 北京: 气象出版社,2010.

[3]彭应登. 北京氨源排放及其对二次粒子生成的影响[J]. 环境科学, 2000, 21(6):101-103 .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6篇

关键字:城市扬尘;形成机理;污染危害; 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城市扬尘被称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三大源头之一,其危害性却往往被人忽视,甚至错误的认为城市建设产生的扬尘是难以避免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这给我们从根本上遏制城市空气污染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下面笔者将根据城市扬尘污染来源及形成机理、城市扬尘危害为读者揭开城市扬尘之谜,并探寻出一条有针对性的治理策略。

一、城市扬尘污染的来源及产生原因

所谓扬尘污染就是指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扬散到空气中而造成的污染。城市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屋顶扬尘、燃煤锅炉及垃圾焚烧产生的扬尘等。

1建筑施工扬尘:在城市建设中,由于粗放施工导致较为严重的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于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泥土、建筑废料运输等,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表的结构遭到了破坏,因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的差异,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地面扬尘污染,形成局部空气污浊,影响环境。

2随风飞扬的物料尘:各类工业钢渣、粉煤灰、碱渣的堆放场、垃圾堆放场、原煤堆放场等是扬尘的又一重要来源。在我国城市中,各类物料堆放场随处可见,并且大多数都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锅炉(尤其是采暖期)都至少对应一个原煤堆放场和粉煤灰场,如果把城市所有的物料堆放场加在一起,有的城市会达到几平方公里的面积。这么大的开放源,若没有合理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对大气中扬尘污染的贡献是很大的。

3交通道路扬尘:由于道路在施工过程中或路面不清洁细土积存较多,车辆驶过形成漫天扬尘,特别是在干燥的空气中尤为严重。对于车况和路况不好的情形,其扬尘污染更为显著。

4屋顶扬尘: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建筑物屋顶面积日益扩大,的屋顶上形成的尘垢给城市造成了二次扬尘污染,已成为了大气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5城市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和无组织焚烧垃圾、废料产生的灰飞也是造成城市扬尘污染的原因之一。

二、城市扬尘的危害

城市扬尘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大气能见度、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的城市污染源之一。

1扬尘对环境产生影响,轻者可使城市局部空气污浊、空气质量下降,严重时可使城市形成霾光化学烟雾,引发酸雨、气侯变暖等系列环境问题。

2扬尘影响植物生长、破坏生态平衡。因扬尘能覆盖在作物表面,而影响其光合作用,造成植物少挂果甚至不挂果,导致作物减产、生态失衡。

3危害人体健康。空气中扬尘携带大量的重金属、酸性氧化物,多环芳烃等有毒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后,能够直达并沉积于肺部,直接参与血液循环,对人体的危害相当大,严重的可形成肺癌。

三、城市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1建筑施工扬尘:1施工场地必须按规范绿色施工。拆迁房屋设施时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主要路段围挡必须高于2.5米,城市建筑施工时必须采用先进的设备工艺材料和现代的管理方法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如采用预拌砂浆及散装化应用是一种替代传统搅拌砂浆的新型环保材料,预拌砂浆在生产,过输使用的全过程中处于封闭状态,环保效果优良,有利于控制扬尘污染,应大力推广。2物料堆放、处理科学合理。储料场、灰土搅拌站应该设在空阔地带,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该密闭储存;施工现场的沙土和石灰等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破碎和搅拌过程要洒水降尘,其施工棚要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防尘设施;尽量减少扬尘污染。3施工现场及施工道路需采取覆盖、洒水、固化、绿化等抑尘措施,四级风天禁止作业。

2物料堆放扬尘:物料堆放严禁堆放,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扬散、防雨淋措施,避免因刮风而导致尘土四处飞扬。

3交通道路扬尘:主要采取改善运输车辆车况、加强道路建设、维护和城市绿化等措施。1改善车辆车况。城市内一切运输煤、沙土、垃圾、渣土、矿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采取毡布全遮盖或者密闭车斗等全封闭措施。2加强道路建设及维护。城市交通道路必须从减少扬尘的角度出发高品质硬化,对破损的路面要及时修护,确保车辆行驶平稳,减少因路面颠簸造成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要采取高效清洁作业方式,推行机械化清扫,提高道路清扫率。3加强城市绿化。减少城市土地,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占有绿化面积,居住区、单位以及各类建设项目应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落实绿化要求,道路两旁设绿化带,主干道中建设绿色隔离带。

4屋顶扬尘:目前主要采取屋顶生态绿化。即在屋顶、露台、天台和阳台上广植花木、铺植绿草等,这种控尘方式也遂步在我国推广,它能大大减少城市屋顶扬尘的污染,还起到美化城市的功效。

5加快城市燃煤锅炉改造的步伐,以燃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燃煤,减少燃煤烟尘排放;加大监管、治理力度,严禁城市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坚决打击无组织焚烧垃圾的行为。

结语

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大刀阔斧的城市建设所引发的扬尘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它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严重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我们的生存环境,因此控制扬尘污染迫在眉睫,从目前情况来看,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是一个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还一个清新的空气、舒适的环境,给人们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7篇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范围

工作重点:防治燃煤烟气、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行为。

目标:实现“三无两达标”的目标,即“空气基本无异味、无冒黑烟烟囱、无可见扬尘”、“重点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全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5%以上”。

范围:市区及13处镇街驻地。

二、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和管道天然气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和炉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搬迁大气污染企业,在城区内安装使用两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城区有26家单位使用燃煤锅炉,锅炉总吨位为962.3吨,燃煤总量约42.85万吨。其中热电厂2家,锅炉吨位为880吨,锅炉排放烟尘及二氧化硫达标率均为100%。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是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环卫清扫产生的扬尘,化工、饲料加工、喷漆、露天烧烤、畜禽养殖产生的空气异味,以及汽车尾气排放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我市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集中治理大气污染,加大企业烟气脱硫除尘工作力度,整治异味和扬尘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治理措施

(一)工艺废气

所有产生工艺废气的企业要采取封闭作业、安装废气净化装置等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周围空气无异味。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化工、饲料加工、淀粉、喷漆等产生废气异味污染企业采取搬迁、转产或治理等措施,确保城区、镇街驻地周围空气无异味污染。(见附件表1重点工艺废气及异味污染源治理工程明细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经信局、商务局

(二)燃煤设施

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严禁新上燃煤设施,现有燃煤设施一律安装脱硫除尘装置,废气达标排放。新、扩、改建含燃煤设施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城区内燃烧散煤的茶浴炉、食堂大灶逐步淘汰,改用燃气、燃油、电热等清洁能源。金安热电有限公司要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见附件表2重点燃煤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局、规划局、经信局、环保局

(三)扬尘

1、施工工程。中心城区和镇街驻地工程要实行封闭施工,工地周边须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并洒水保湿压尘,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长期的土层应进行绿化、固化或硬化,破土处要洒水保湿、压实或覆盖;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硬化进场道路,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土,并适时洒水降尘;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拆除作业应在采取围挡措施后进行,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要随时洒水或冲洗,防止扬尘飞散;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见附件表3重点施工及拆迁场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住建局

2、城市保洁。全面推行机吸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作业模式。禁止使用机械法干式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I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吸尘作业,每天机吸一遍,洒水(结冰期除外)一次;夏季气温30°C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洒水要达到清洗路面和路牙石积尘的目的。道路两侧地面要落实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见附件表4重点城市保洁及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镇街

3、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应在城区敏感区域实施大型货运机动车禁行措施。入城车辆必须在入城前清洗轮胎、底盘和车身,严禁车容不整洁的各类脏车入城行驶。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煤炭和垃圾等可扬尘物料时,必须覆盖或密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泄露遗撒。严肃查处违规扬尘的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镇街

4、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洒水、封闭、遮挡等防尘措施;干燥季节装卸过程必须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装卸,并对物料堆进行覆盖;要及时清理遗撒物,不准停留过夜。(见附件表5重点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经信局、环保局、城管局

(四)露天烧烤、饮食油烟

取缔城区一切沿街露天烧烤点;酒店、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禁止油烟横向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见附件表6重点露天烧烤及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城管局、环保局

(五)秸秆、落叶焚烧

各镇街要落实措施,禁止焚烧作物秸秆,严肃查处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污染空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

(六)机动车排气

环保、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限制三轮车、低速货车在城区内行驶;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协调等工作。环保、经信、市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属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第8篇

空气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 美国清洁空气法

学习和借鉴外国在环保和立法方面的成熟经验,可以让我们少走许多弯路。美国清洁空气法体系的建立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从1955年的《空气污染控制法》到1963年的《清洁空气法》、1967年的《空气质量控制法》,再到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以及后来的1977年修正案、1990年修正案等多次修正,经过一个世纪的反复加工修改,美国清洁空气法的体系逐渐形成。其主要原则包括:

1、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覆盖联邦各州的空气质量标准框架,由各州和地区依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满足联邦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依据该原则所设立,涉及二氧化硫、空气污染微粒、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铅等六种污染物质。对于以上六种空气污染物质,经授权的联邦环境保护总署依据《清洁空气法》的规定,对污染标准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制定保护公众健康的严格的“首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和保护公共福利的“次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2、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各州政府在其边辖区内独立行使空气质量监管职责。对“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各州政府对负有执行的义务,但在执行过程中享有独立实施的自由。州政府可以对每一种空气污染物质制定具体的管理计划,可以在本州内自设“空气质量控制区”等。

3、新源控制原则。该原则是指在新建一项固定排放源企业或者对某项原有的固定排放源企业进行实质性的“改建”时,必须首先进行“新源排放分析”,并报环境监管机构备案,获取“预防重大危害”行政许可之后方可施工。1970年《清洁空气法》要求各州在依据“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建立的州政府管理计划中起草相应的条款用以减少新建空气污染企业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1972年联邦环境保护总署规定,各州应当对新建或者有重大改建项目的空气污染企业设立一定的前置许可制度,并应当将这一制度收录于州政府管理计划当中,供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审查。

(4)视觉可视性原则。它实质上是以美感为标准的高层次的环境保护,是对空气清洁的较高水平的要求,具体是指在国家所规定的一级保护地区,以保护自然环境可视性为目的采取严格的控制标准和措施,防止和减轻可视性的损害。1977年美国国会首次将“视觉可视性原则”纳入到《清洁空气法》中。国会为保护自然环境的可视性制定了一个“联邦可视性目标”,纳入到国家一级保护范围的地区,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公园、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面积大于五干英亩的国家人文公园、大于六干英亩的国家公园。

针对汽车尾气排放,联邦政府1965年的《机动车空气污染管理法》规定,健康部、教育部、福利部可以对新生产的汽车设置一定的标准,要求其充分考虑开发和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减轻对空气污染物质的排放。

针对酸雨问题,美国清洁空气法也有专门的管理项目,包括二氧化硫管理、氮氧化物管理。该项目是在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确立的,目标是将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削减至低于1980年的排放水平一干万吨以下,将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削减至198O年排放水平的二百万吨以下。主要措施有:实行认证制度控制排放;采用新技术方法降低排放;“排放配额”制调控排放总量;建立排放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监督排放;用罚款、扣减下一年度排放指标等处罚督促企业减少排放、遵守管理制度。

在二氧化硫管理项目中,《清洁空气法》赋予了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向有关企业分配“排放配额”的权力,每一个“排放配额”准许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可以交易[3]。联邦环境保护总署还采用了奖励“排放配额”的方法,鼓励发电厂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节约手段和可再生能源。氮氧化物管理项目主要指:联邦环境保护总署通过要求燃煤发电厂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和清洁燃煤的使用,使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应当在198O年水平的基础上削减二百万吨。

《清洁空气法》还规定,每个合法的酸雨污染物排放许可仅有五年的使用期限。在管理项目的第一阶段,申请者应当向联邦环境保护总署提交许可申请以及履行计划,将所有可能的污染影响进行预先合理的规划。

针对同温臭氧层的管理项目,美国清洁空气法规定,应当通过限制臭氧层破坏物质的产量,进而逐渐将臭氧层破坏物质排出市场的办法,来达到最终保护臭氧层的目的[4]。同时规定,当《蒙特利尔议定书》得到新的修正,并且其要求的标准高于《清洁空气法》现有标准的情况下,将自动适用《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的新规定。《清洁空气法》将限制臭氧层破坏物质的排放分为过渡期和全面禁止期两个阶段。总的设计是通过“生产配额”和“消费配额”的分段调控,最终全面禁止生产和消费臭氧层破坏物质。

美国清洁空气法也为其有效实施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包括行政保障措施、民事诉讼和刑事保障措施等。

就行政实施保障措施而言,其性质是行政管理行为,具有主动性,是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所在,主动执法是积极履责,反之则应因不作为而受到责任追究。适用主体是国家行政主管机构,包括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和州政府。具体行政措施的适用要受到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