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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04 17:18:37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1篇

关键词:城市空气污染;环境史;雾霾;烟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20-02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从环境史的角度分析,任何环境问题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各国的环境问题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发展轨迹。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从横向比较中,可以发现其规律并寻找到一些解决之道。

一、国外城市空气污染案例

伦敦:维多利亚后期的伦敦以雾都著称于世,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使得蒸汽机被广泛使用,煤炭是主要燃料。由于技术限制,没有充分燃烧和过滤的煤及烟雾使得伦敦变成雾都。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效率更高的内燃机的使用,提高了煤炭的使用效率,同时,大范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抵消了技术升级所带来的效率的提高,污染的范围呈扩大趋势,污染程度更深了。除了工业用煤,家庭煤炉也是伦敦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但在最初的反污染的法案中,并未触及家用煤炉。1952年的伦敦大雾导致4 000人死亡,也迫使公众和政府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空气污染问题,于是有了1956年的空气法,不但规定了工业用煤和排烟标准,同时也限制了家用煤炉的排烟。这部法律直接推动了伦敦的能源换代,开始逐渐放弃煤炭而采用天然气和电力。由此伦敦烟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洛杉矶:人们最早意识到光化学反应形成烟霾是在20世纪40年代的洛杉矶。廉价的能源为重工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而重工业的繁荣造就了城市的不断壮大。洛杉矶发展极为迅速,1900年只有10万人,到1960年已经发展到600万人口[1],汽车的数量随着城市的扩展急速增长,汽车成为美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政府将烟霾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业用煤,但烟霾并没有随着工业用煤的治理而得到解决,在经受烟霾困扰数年之后,终于有加州理工学院的教授对于烟霾成分进行了彻底的分析,最终发现烟霾的罪魁正是洛杉矶人视为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随后才出现了针对汽车的治理法案和立法,洛杉矶烟霾问题经历了近半个世纪才得到根本的缓解。

日本四日市:以环保闻名的日本也曾经经历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复苏,工业飞速发展,但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公害治理措施,致使工业污染和各种公害病随之泛滥成灾。明治维新时期,采矿与冶炼工业造成了地域性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但日本当时正全力实现工业化、军事化,环境污染问题并未受到重视。大阪与神户地区的人口在19世纪80年代达到了62万人,炼钢、水泥与化工工业使大阪与神户地区成为当时日本重工业集中的地区。工厂排放的煤烟与二氧化硫对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日本工业的奇迹伴随的是环境污染的沉重代价。四日市位于日本伊势湾西岸,1955―1963年间,相继兴建了三座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每年排出大量的硫氧化物、碳氢化物、氮氧化物和飘尘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直到20世纪中后期日本的空气污染和广泛的环境污染才受到重视并得到控制。影响其环境治理进程的力量十分复杂,有学者认为,几股力量的合力使日本在改变环境进程时没有使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偏转。其中最重要的有:“负责地方利益的地方政府体制;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广泛的繁荣使国民有勇气质询污染的必然性以及超高的资本积累率,这使产业部门有可能花钱控制污染。”[2]98

二、城市空气污染的规律和特点

“哪里的重工业声名赫赫、政治风光,哪里的地价一文不值,哪里的黑煤最便宜,哪里出现了大规模的冶炼厂,哪里的地域性污染就日益严重。”[2]85虽然这一观点过于武断,但很多研究表明,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有着显著的规律。从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案例以及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来看,笔者认为城市污染的形成存在三点规律:

第一,从生产领域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推力。麦克尼尔谈到工业化对环境的影响时提出两点结论,一是工业化改变了能源和材料流动的结构和速度,每个地方和每个时代的工业化都会增加能源消耗和污染。二是能源效率虽然不断提高,但这一趋势被工业总体规模的迅猛扩张所阻碍。

公司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从事采矿、冶炼行业,国家部门和政客则是在政治利益的驱动下推动工业化与现代化,普通居民也向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提高在现代化过程中突出表现为高耗能、高消费。在工业化过程中,空气污染的最主要的、也是最早的污染源是化石燃料,之后随着技术革新,还有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加入。每一项新技术的加入在短期内改变了能源结构,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但长期来看,也必然产生新的污染。伦敦从煤烟污染到光化学污染就是极好的例证。

第二,从生活领域看,居民的生活方式在客观上加速了空气污染的过程。伦敦居民曾坚持认为使用家用煤炉是他们生而有的权利,洛杉矶居民也难以想象有85%的雾霾来自他们的汽车尾气。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带来了丰富的消费品和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这两个因素能够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社会应运而生。当汽车的价格对大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购买汽车变成了体现身份的象征,开车所带来的便利也成为大众追求的现代化生活的一部分。其他的商品也有着类似的逻辑,人们使用空调调解温度,使用冰箱储存食物,人们在享受商品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而商品所带来的负效应――如释放温室气体――往往被忽视,恰恰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加剧了空气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

第三,从公共领域看,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反映程度直接关系空气污染的走向。1943年洛杉矶第一次经历雾霾时,当地居民以为只是暂时的天气现象,没想到雾霾居然持续了50年。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认识程度、对待空气污染态度和治理的决心直接影响了洛杉矶空气污染治理的走向。治理空气污染将涉及众多部门和层面的利益,汽车产业、石油公司、私家车主等等都有可能成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阻力。如何处理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是关系空气污染治理成败的关键。

由环境污染所引发的集体行动就是各个利益群体在环境污染问题中所产生的博弈突出表现。比如2007年厦门PX事件,2009广州市民抗议垃圾焚烧厂项目等等,如果处理不好环境污染中各方利益关系,不但环境问题会愈演愈烈,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处理好、协调好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

三、治理城市空气污染的路径选择

治理空气污染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推动空气污染治理的绝不应当也不可能仅仅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公众参与也是这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其路径选择也是全方位的。

第一,立法是对空气污染最有力的治理手段。根据国家环保部历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6年、2006年的两份《中国环境保护白皮书》所公布的资料,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环保法律9部,自然资源保护法15部,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体系。但有学者指出,由于中国各地区资源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强调基本原则的环保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被地方政府、工业企业等利益群体发现漏洞,出现“文本与实践相分离”的问题。因此,环保法律所面临的任务是:1)科学取证,使环保法律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的主要污染物不同,甚至同一地区在采暖期与非采暖期的主要污染物也不相同,立法要限制哪些部门,工业企业与居民应当承担责任的比重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判断,然后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2)坚决执行,使环保法律成为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实践证明,在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触碰到企业、公众的利益,切实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使环保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空气立法既考验了立法者的智慧,又强化了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也是对公民环境意识的检验,只有三者同时努力才能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防控结合治理空气污染。防控结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在治理空气污染中,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理应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既要为公众提供最切实可靠的服务,又要引领治理工作。所谓防,就是要建立规则、提供资源,配套设施要跟上治理政策的脚步,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居民的出行需要,减少使用私家车;为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防护措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采用清洁能源的工业企业及个人提供补贴。所谓控,就是要遏制源头、控制过程、防止扩散。一是对重工业与供暖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排污标准达标;二是提高炼油标准,提升油品质量,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程度;三是从技术手段继续寻找控制烟尘扩散的方法。

第三,建立绿色生活方式,追求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环境社会学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正在从生产领域转向生活领域;从控制型治理转向预防型治理。改革需要可替代的清洁能源,而清洁能源需要付出特别的经济和政治代价。长期来看,要改变高耗能的生活方式,一方面改变能源结构,降低对煤炭的依赖,开发并推广新能源;另一方面,建立绿色生活方式,“站在生活者的角度”,从家庭生活方式、消费方式、闲暇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及价值观等方面倡导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循环发展。正如英国人为之抗争却最终放弃的家用煤炉,我们也必须放弃某些事物和观念,才能赢得清洁的空气和纯净的天空。

参考文献: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2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原因探析;防治对策

1 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特点

我国的大气污染状况呈现出以城市集群为中心的空间分布特点,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大气质量比较差,这些地区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经济比较发达,工业化程度比较高,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普遍出现污染物超标、大气悬浮颗粒物的含量超出排放标准的现状。在主要污染物的组成方面呈现出以二氧化硫和固体悬浮物为主的特点,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的能源结构长期都是以煤炭为主,加上这几年城市中机动车的数量猛增,导致许多城市的污染类型由煤烟型向汽车尾气型转变。此外。我国大气污染的基本特征还包括北方相对来说比南方的大气污染要严重;季节上冬季大气污染状况比夏季要严重;城市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大气污染相对越严重。所以,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总体的污染物排放量大,以煤烟为主要污染源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图1 主要大气污染物及其来源

2 大气污染的原因探析

我国大气污染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深层次的经济结构、能源消费结构问题,也有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相关治理措施和防治措施不到位等表面原因。所以探析深层次的大气污染产生原因是有效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提高空气质量的基础。

2.1 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经济的发展程度不高

大气环境是关系人类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良好的大气质量一旦遭到污染,即使付出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也难以恢复到原来正常的水平。长久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都是以高能耗粗放型经济为主,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但是,大气污染的防护工作一直没有被提上日程,很多地方政府没有环境保护的意识,所以在制定一些地方性的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时只关注经济的发展,缺乏相关的防护措施的规划和法律法规的制定。

2.2 能源消耗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率不高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大量消耗是造成我国大气严重污染的原因之一,煤炭资源在我国整体的能源消耗中接近于四分之三,而煤炭的主要使用方式就是直接燃烧,煤炭直接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质,严重威胁大气质量。

2.3 大气污染的防治机制建设工作不到位。

一直以来,有关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完善、防治政策和防治机制不健全、防治措施的执行和政府监管不到位,使得大气污染治理和防治成果和效率有限。同时国家对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开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长期不足,导致一些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 大气污染的防治对策和解决办法

3.1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的力度

目前,我国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加,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大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的现状有所改善。同时我国已经初步的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大气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务院已经针对大气污染制定了大政方针,相关的防治任务和治理措施已经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已经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分解到地方,确保各项指标的责任落实。但是,这些环保标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所欠缺,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重视和实施,只重视经济发展忽略环境保护的情况仍然有所抬头。

3.2 加强大气污染监测体系的建立,强化污染预警应急体系

由于我国的大气环境的承载条件和承载能力有限,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规模越来越大,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都需要燃烧大量的能源,造成污染物的集中大量排放,如果遇上大雾等不利的天气条件,污染物不容易扩散会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有必要提高大气污染的监测能力,形成完善的、覆盖全国范围的空气质量检测体系。面对极端不利的天气条件,特别是严重的雾霾天气,要做好污染物类型、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变化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向市民空气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并启动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的应急预案,提醒市民做好污染防范工作,将空气严重污染造成的损害降到最小。

3.3 多项措施齐落实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要对企业的违规排放、超量排放和其他环保违法行为加大处置力度。首先,要加强公众的舆论监督,积极向市民宣传大气污染的严重危害,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对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督意识,加大全民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程度。其次,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状况的检查监督,提升环保执法力度,尤其是对那些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及时的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环保标准、环保法规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治理和整改,促使其达到或满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杜绝大气污染物的超标排放。

要加大对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控制力度和治理力度。随着城市中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尾气污染成为了一种新的空气污染源,控制尾气污染要控制城市中的汽车数量,或者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另外还可以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无铅汽油等对空气污染较小的汽车燃料,从根本上解决汽车尾气污染造成的大气质量下降问题。对于生活污染源,可采用集中供热的方法,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为煤炭的大量燃烧造成的污染问题。

4 结语

大气污染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着国计民生,人代会和党代会上多次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布局和规划当中,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样重要,兼顾生态文明发展的核心理念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经济,实现经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幸福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一方面要依靠政府提高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充分认识,下大决心,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另一方面也依靠对新能源的积极探索、经济发展结构的努力改善以及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1] 金建琼.浅议工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策略[J]. 绿色科技. 2013(08) .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3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具体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噪声污染

1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中,一系列的生态基本要素构成了环境污染的源环境。这些元素包括了噪声因素、水源因素、空气因素等。这几个要素共同构成了环境污染的处理体系。为了切实提升城市环境保护的效益,需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协调。只有具备充足的客观物质基础,才能为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在日常生态环境维护过程中,做好噪声处理方案、水源处理方案、空气污染处理方案等的协调是必要的。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环节的污染问题展开相关防护计划的开展,要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目标贯穿全程。根据相关空气监测单位的权威数据来看,我国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并且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趋势。北上广等超大城市的PM指数已经超过安全的空气质量指数。一些城市的雾霾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北京就是一个雾霾污染严重的城市。为了解决客观存在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要强化城市环境的防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好协调。如果任由环境污染持续下去,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不利于自身健康的维持,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也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2)为了实现对城市污染问题的良好控制,我们必须要明确相关的环境安全方案。首先要进行空气污染状况的处理。空气污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其成分包括了化工厂排除的废气、汽车尾气、发电厂废气等。在这些空气污染成分中,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是主要的构成要素。为了满足现阶段空气污染处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业废气排放限制方案的应用是必要的。相关的发电厂及其工厂,需要做好自身的环保技术应用工作,确保自身工艺的升级及其改造,保证工作效率的提升,实现对资源的循环使用、节约使用及其高效使用。针对汽车尾气状况,需要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提倡自行车代步,减少普通汽车的使用量。相关单位需要进行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全。在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必要的,强有力的法律条规能够为环境保护创造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国家的相关环境部门需要进行空气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做好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护及其处理工作。

(3)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进行新能源的应用是必要的,资源的应用状况是产生环境污染的源头。这就需要实现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提升能源的应用效率,降低工业及其民众的资源依赖率,通过对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取代传统的能源,从而满足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要求。

2水源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处理应用中,水污染状况是常见的环境问题。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不论是社会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民众的生活,都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这就进一步说明水源污染问题治理的必要性。水源污染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污染状况,进行水源污染处理模式的应用。为了控制好城市水源环境的污染源头,城市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进行污水源头的控制,强化对水污染源头的治理。需要根据实际污染情况进行污染源头的找出,进行水污染情况监测点的建立,要有计划、有规律的进行水污染情况的检测。这一环节的开展,需要国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针对那些污染排放的钉子户,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惩罚,从而避免水污染问题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公司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给予一定的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良好运作。

(2)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水资源污染检测方案的优化。针对城市水资源污染的原因,展开不同防治措施的开展。从水资源污染状况上来看,水资源污染状况分布广且地区分散。在水资源污染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较大的水污染问题,再去处理其他的水污染问题。城市的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针对不同的水污染区域展开持续性的监控及其管理。

(3)生活污水及其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城市水污染的处理过程中,要做好水污染原因的分析工作,为了有效提升城市的水污染处理效益,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落实水污染公司的处理工作。重点监控那些较大污水排放的公司,针对不同的水污染登记,进行污染处理等级制度的应用,切实提升水源处理的处理效益。在生活污水的处理过程中,要强化生活污水的循环利用性,保证生活污水的循环使用,降低生活污水的污染状况。无论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城市环境管理部门都需要积极做好相关的监测及其管理工作,扼杀导致水源污染的源头,确保城市水源污染的积极处理。

3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有赖于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在城市生活中,噪声污染是随处可见的,这些噪声污染的来源广泛,比如交通街道、施工场地、音乐厅等。这些噪声污染都是非常常见的。为了解决好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污染具备多源性、复杂性等的特点。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必须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不能用传统的噪声处理方案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需要及时更新噪声污染的处理理念,进行噪声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找出城市噪声污染的源头,采取相关措施,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在城市噪声污染处理过程中,做好噪声污染源的控制是必要的。噪声污染源是形成噪声的直接因素。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要做好不同方面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及其处理工作。针对噪声污染状况做好相关处理级别的划分,进行噪声污染危害程度的等级化,强化每一步的噪音处理步骤,提升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这需要进行噪声污染等级的确定,控制好噪声污染的源头,切断噪声污染的传播途径。确保噪声污染源监控工作的良好开展,提升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力度,保证城市噪声污染整体效益的提升。

(2)这需要国家进行相关噪声污染处理体系的健全,以满足城市噪声污染工作的处理需要。针对城市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实现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改进,提升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体现在多个细节上,比如街道噪声阻挡板的应用,减少汽车的使用,限制禁鸣区域等。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是涉及到社会民生的大事,国家有必要进行噪声处理体系的健全,保证不同噪声处理制度的确立,保证这些制度的科学性及其可执行性。

4结束语

城市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进步,有必要实现城市环境保护体系的健全,做好噪声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的处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平.东昌湖水质变化及水环境管理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2]蔡昌凤,徐建平.景观水微污染控制[J].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

[3]卢少勇,金相灿,余刚.人工湿地的磷去除机理[J].生态环境,2014(2).

[4]武琳慧,吴林林,黄民生,等.人工浮床及其在污染水体治理中应用进展[J].净水技术,2014(4).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4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修改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068-0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原来的七章增加到八章,由63条增加到129条, 如此大幅度的修改一方面是为了扭转我国目前严重的大气污染,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分别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1995年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00年虽作了全面的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防治煤烟型污染,在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总量控制范围较小,重点难点针对不够,问责机制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再加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迫在眉睫。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背景

(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

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将政府与公民的目光聚焦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上,加速了其修订的进程。

依据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 SO2、NO2、PM10、PM2.5、CO和O3 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 个城市中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 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 4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 16.2%, 主要污染物为 PM2.5、PM10、NO2。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以PM2. 5、O3和光化学烟雾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严重的大气污染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影响,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2008 年由于大气污染造成我国 47 万人过早死亡;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2003 年由于大气污染导致的死亡和疾病给我国带来了1600亿 元 的 损 失, 相 当 于 当 年 GDP 的1. 16%。[2]这些数据揭示了我国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更好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为了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二)滞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如前所述,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制定,仅在1995年和2000年修订两次,距今已有15年未做修改,与我国大气防治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已经严重脱节,虽然2000 年以来,我国针对大气污染制定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政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政策预期目标不能达成。

首先,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规定明显滞后,甚至存在立法空白。[3]一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两控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1.4%,与总量减排目标不相适应,除此之外,燃煤、工业、机动车、船、 扬尘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污染严重区域缺乏联合防治机制,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现行法不能对新时期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作出回应,缺乏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前端源头治理的要求,也没有能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实施协调控制。[4]

其次,很多创新性的制度、措施未能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不能充分发挥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据统计,2000 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准则等近20 部。[5]这些规范中有许多有效的措施,应该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使之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综上所述,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及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滞后,促成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具体内容、进步及不足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的具体内容

与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相比,此次的修订所面临的形势大有不同,例如,污染形态不同,污染物种类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扩展到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点源污染已发展成区域污染,工业污染已发展成工业、生活、交通和农业污染叠加的污染。[6]因此,此次修改必须对解决这些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的修改

(1)总则新增对防治大气污染目标、原则和主要措施的规定。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是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注重污染防治到注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转变。2000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单纯以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已不能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客观要求,例如,“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下降了14.29%,超额完成了减排目标,但并未改变我国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的局面,重点区域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欧美发达国家的2-4倍。此次修改理顺了大气环境质量和污物排放总量的关系,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原则,即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规定了主要措施,即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2)将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情况加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地方政府在改善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在大气污染事件出现后,出现了无人问津、互相推诿的情况。此次修改具体规定了考核的主体及对象、内容、考核办法及结果,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监督,督促地方政府承担其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切实保障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

2.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单列一章

(1)本章新增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程序、公布、评估与修订等相关内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对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因素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空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这两个标准不仅是衡量大气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还是执法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更好的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了环境保护法中的公众参与,必须增加此规定。

(2)新增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公开和备案、评估与修订,执行情况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此修改主要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7条所进行的全面修订,删去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规定”,对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作了全面的规定。此部分的修改也是借鉴了实践中有效的政策,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广泛的指导。例如,武汉市的《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

除此之外,本章还规定对燃煤、燃油等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本条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27条的修改。许多城市中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机动车过多、机动车质量和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基于此,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增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3.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新增关于大气污染排放口设置和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我国共有三部法律在海洋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领域对排污口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规范排污口的设置。

(2)排放总量控制范围扩大,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且规定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全国总量减排的要求。通过扩大总量控制的范围,不仅能有效控制排入某一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数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还能改善目前许多省份虽达标排放但仍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窘境。通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及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地方人民政府不作为、滥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3)新增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规定。此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权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实践中,自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已经组织天津、内蒙、河北等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4)新增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监测设施和自动检测设备的规定。实践中,有的为了开发建设,侵占大气环境监测设施用地,使大气环境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为逃避监管,将烟囱管道烟气测量仪器挪到不排烟气的采样孔。为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在此次修订中加入相应条款,防止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加强设备监管,保证大气环境监测实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4.将原来的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第四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合为一章并进行了扩充,细化为五个领域的防治工作。

(1)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新增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管理散煤,优化煤炭使用方式,鼓励对煤层气、煤矸石进行利用,不得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锅炉且对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限期拆除等规定。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但传统的煤炭开发和利用技术对大气环境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所带来的大气污染,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大力发展和推广煤炭的清洁利用,规范煤炭的使用。

第二,新增燃油生产要求,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的规定。我国大气污染正从煤烟型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度,其中城市主要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对油品质量及其进出口进行规范的规定是从源头、根本上减少燃用劣质油造成的大气污染。

第三,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新增工业涂装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工业涂装指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等对待处理的材料或者产品表面进行喷涂处理,以达到防腐、防腐蚀、装饰美观的目的。进行喷涂时,会在喷涂、晒干和烘干工序中产生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有机废气。[7]对工业涂装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规范,方便行政监管执法,维护人体健康。

(2)在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机动车污染方面,增加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禁止性义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相关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等规定。据统计,我国201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会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1亿至1.5亿吨,由此给大气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因此,本次修改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采取更严格的规定,发展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量,从机动车生产到使用进行全方位的规范,最大限度的减少机动车污染。

第二,在船舶污染方面,增加关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规定。截至2013年底,我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而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为使船舶运输更加的环保,减少港口城市的污染,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增加了民用航空器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民用航空器数量快速增加,与此同时,其所带来的起降耗费燃油量巨大,例如一架空客A380起降一次耗费燃油量接近2吨,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此次修改即提出鼓励性要求,也规定了强制性要求,有利于民用航空器领域在设计、生产等过程中重视环保,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设专节规定扬尘污染防治

我国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近几年部分城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结果表明,扬尘是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破坏生态平衡,制约经济发展。此次修改加入扬尘污染防治,一方面使公众对扬尘带来的污染提高认识,另一方面也会有效的遏制扬尘污染造成的损害。

(4)在农业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在农业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加强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厂、养殖小区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减少肥料、农业大气污染,秸秆等综合利用和政府扶持的规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农业、农村大气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此次修改加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尤其对秸秆焚烧问题开出“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药方,防止区域性空气污染,农村污染问题。

第二,增加关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规定。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 其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一类对人体危害巨大的污染物,可致畸、致癌、致突变性。该污染物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并可长期在生态系统中累积的特点,可通过大气传输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新增上述规定有利于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切实防止重大公害事件的发生。

5.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单设为五、六章

近年来,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愈加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仅从单个行政区域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亟待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体系。除此之外,自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雾霾天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本次修改设单独章节对当前严重的区域性污染及污染天气进行规定,加强对其监管,加强各区域的协同合作,从而解决当前频发的极端天气。

6.法律责任的修改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治污属地管理难成合力、环境违法成本低、企业宁罚不改,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真正实施起来,此次修改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8]例如,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排放不达标的法律责任;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违反信息公布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进步

1.立法逻辑更加科学。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按年度分配,没有考虑大气环境的实时质量、实时容量和大气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流量。此次修改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理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逻辑,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例如规定坚持源头治理、调整能源结构等;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例如规定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

2.规定更加全面。本次修改不仅结合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还吸收了我国自2000年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有效的措施,针对各领域污染问题分别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例如,其对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到修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规定。全面规定对实际执行提供了基本遵循,收到更好的执行效果。

3.执法更加严厉。长期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形同虚设、执行不力。过去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往往用行政罚款方式处理,导致企业交完钱后,仍接着排放污染。因此必须增加强制措施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本次修改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9]

4. 强调公众参与。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多处强调信息公开,一方面与《环境保护法》公众参与原则相衔接,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使公民能及时准确的了解环境状况,从而主动参与到大气环境保护中。

(三)新《大气污染环境法》的不足

1.存在许多“空制度”型的宣誓性规定,导致法律的可实施性打了折扣。本次修改中有许多“国家应当……”、“国家推行……”、“国家鼓励……”等宣誓性表述,这些规定都太过原则,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其可实施性不足。

2.行政管控色彩浓厚。本次修改中增加了许多有关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虽然其有利于解决目前出现大气问题时,无人管、互相推诿的窘境,但是过多的强调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会导致行政干预过度,反而阻碍了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实施。

3.所规定的严格法律措施难以在地方常态性地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大大提高,出现了按倍数计罚等严格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如果仅靠公权机构的主动作为,是具有缺陷的,因此,需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引咎辞职、诉讼受理和行政追责等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自动启动的机制,让行政监管的权力受到权利和其他权力的制度化约束,但是本次修改并未解决这一问题。

三、结语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全面修订充分结合了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参考了 “大气十条”等规定,借鉴了国外相关经验,同时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虽然还存在行政管控色彩仍然很浓厚等缺憾,但其还是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它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专项环境法律,希望该法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发挥预期作用,满足社会的期待,还给百姓蓝天白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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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纪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J].环境保护,2015(21):3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EB /OL].http: / / / gkml/.

[6] 常纪文.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J]. 观点中国,2015.

[7] 袁 杰,王凤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5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 环境保护 城市居民 城市污染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各种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在不断的升级和更新,在城市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过度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环境的不良反应,威胁到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发展规划,因此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问题之一。但我国主要负责各个县市城市规划的规划局在城市建设上面对环境的管理比较缺乏,城市规划局大都是从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上着手考虑,但是对城市建设而带来的各种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的不断产生,空气污染的增强、噪音污染的增加,对于这些造成的环境破坏的各种问题都没有详细进行考虑。都是带有当环境问题发生了恶化在去解决的态度进行规划城市的发展,但是等待环境已经恶化在解决的方法,需要花费比在建设初期就注意环境问题更多的成本与社会资源。因此,如何在城市规划初期就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二、城市规划中受到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随着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高度密集,它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且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这带来了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激增,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升级,都给原本越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垃圾围城、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油污染、废热废气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随之出现,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支撑其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下面主要从环境要素和污染物的形态角度,介绍城市环境污染的有关问题。

(一)大气污染

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厂排放的大量粉尘和CO2、SO2等废气;(2)汽车尾气;(3)加油站,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碳氢化合物是很强的致癌物质;(4)家庭中能源的消耗;(5)各种喷雾剂,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这些化学制品增加了空气中原来没有的成分,造成污染。

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高速发展,甚至于石化燃料的大量使用,但是这些高速发展的代价就是让空气中多了很多污染物。大气的污染物包括了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这些物质一旦被排入大气中,就会让空气的质量严重恶化。严重的会让整个城市都被烟雾包围起来,让城市的居民被迫呼吸着受到污染的空气。且大气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在下雨的时候,随着雨水降临到地面,腐蚀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加剧建筑物、铁路、桥梁的腐蚀与破损,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废水污染

城市水污染主要有几个方面:(1)工厂排水;(2)生活用水。家庭排放量正在逐步增加,据统计,50%的污水量是从家庭排放的;(3)农业上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经过雨水的冲刷排到河流中污染地表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l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现有的数据已经很明显警告我们,如果我们在持续不关注水污染的发生,那么能够使用的水资源会越来越少,我国现在许多城市已经出现了供水危机。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地点,某些物品对用户不再有用或暂不需要而被丢弃,成为废物;但对另些用户或者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废物可能成为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原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力求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那些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需要进行处理处置。在生活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非常多,主要有废电池(含有汞、镉、铅等有毒物质)、油漆、过期药物。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渗入土壤就污染了土地,农民种的蔬菜、粮食中也就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最终会危及人体健康。

(四)噪声污染

噪声有高强度和低强度之分。低强度的噪声在一般情况下对人的身心健康没有什么害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高强度的噪声主要来自工业机器(如织布机、车床、空气压缩机、风镐、鼓风机等)、现代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摩托车、拖拉机、飞机等)、高音喇叭、建筑工地以及商场、体育和文娱场所的喧闹声等。这些高强度的噪声危害着人们的机体,使人感到疲劳,产生消极情绪,甚至引起疾病。高强度的噪声,不仅损害人的听觉,而且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以及视觉、智力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噪音的恶性刺激,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噪音污染已经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城市污染。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来源。

三、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整治措施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日都无法运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指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气系统、集中供热、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留管网,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绿化等等。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作为城市的居民不能够因为需要享受当前的高科技带给我们的各种生活,而忘却了给子孙后代带来幸福的绿色天地。我国党和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城市规划的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全国各地在20多年的城市发展以来,各大城市规划都将城市中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染源,搬出城市的中心,集中分配到城市的郊区,并在郊区建设不少污水、污气、废品废料处理厂等等,并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厂房所排出的各种污染物。

在城市生活的居民中,城市建设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之一,在新建的道路、住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里,城市规划都会种上大量的花草树木,防止各种污染的再次发生。

(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大气污染中城市规划的治理方法主要是:

1.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

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3.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截至2007年底,中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800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为58%。根据十一五规划,预计到2010年,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万吨/日,届时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污水处理主要分为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工业污水治理。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是有机物,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则比较复杂。分为很多种,不同的工业污染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的严重程度,城市规划应该采用下列措施进行:

1.提倡节约用水,鼓励城市居民重复利用废水。并把不能在用的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在倒入排水管道。

2.划分区域用水,对于城市的每个重点区域都建设废水处理厂,利用各种自然净化手段,对污水进行处理,采用新的科技和方法将水净化,不能让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中。

(三)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填埋场污染、加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适合于可燃垃圾,对于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的东部沿海城市,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

(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进行治理,减少噪声污染。在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放松要求,即建设该处的城市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噪声。

四、总结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家骅.环境史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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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特城市研究小组.城市状态[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5]董鉴泓.中国城市建设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6]沈玉麟.外国城市建设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7]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6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 研究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气污染问题也越发的突出。我国目前是以颗粒物和SO2为代表的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叠加SO2和NOX其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O3、细粒子等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

一、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现状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主要呈现为复合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如下:

(一)二氧化硫排放现状

2012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117.6万吨,比上年减少2.0%。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81.2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4.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36.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5.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长而增加。

(二)烟尘、粉尘排放现状

2012年烟尘排放量817.3万吨,比上年减少3.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578.7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0.8%,生活烟尘排放量238.6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9.2%。工业粉尘排放量584.9万吨,比上年减少16.3%。工业污染物排放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三)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33亿辆,同比增长7.66%。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通运输量相对大,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也不断上升。

二、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及不足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已初步形成独立的管理和技术体系,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导则、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等内容,为预防大气环境污染和促进污染物减排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大气环境评价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评价模式体系、新型污染物研究等方面还需完善。

(一)缺乏对新型污染物的系统研究

国内评价标准体系包括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两大类,虽然目前国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指标的限值,但缺少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中缺少对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苯系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难以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最直接的控制。目前国内针对PM2.5的研究工作也局限于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应用性研究很少。

(二)大气环境模式体系仍不完善

大气环境模式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空气质量模式体系不完善、相关理论和方法学研究滞后,缺少风险评价模式、人体健康评价模式等方面的导则模式,难以满足日趋复杂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求。

目前,北美和欧盟国家以技术导则形式国家空气质量模式,空气质量模式的研究制定成为大气环评的重要内容,通过空气质量模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成为国际大气环境评价的发展趋势。我国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仍然主要延续粉尘污染时期的大气环境评价思路,已经难以客观反映新型复合空气污染类型,特别是细粒子污染的情况,对大气污染控制与温室气体减排、臭氧层保护的研究仍显不足。

三、大气环境评价研究展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仍处于二氧化硫排放量上升阶段,经济结构转型正在进行中,一些落后的产能还在逐渐淘汰,这些都对大气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应当增加前瞻性、宏观性,加强对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和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制进行研究。

(一)开展战略性大气环境评价

大气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特征日趋明显,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应加强对大空间尺度和长时间尺度下大气环境污染源的识别,对重点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局地特征污染物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分析区域中长期典型大气环境问题的生成与区域大气环境及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划分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提供依据,有助于协调解决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关注城市化进程的大气环境影响

城市化发展带来热岛强度和范围越来越大,城市区域小风面积增大,风速减小,从而引起城市内大气污染物不断积累,加重城市的大气污染。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大中城市武器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应当关注珠三角、长三角等大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开展氮氧化物、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逐步加强对臭氧及PM2.5等新型复合污染物指标的研究。

(三)重视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制研究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气污染也呈现出区域一体化趋势。由于大气污染的扩散性,解决单独某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已不能完全不受外部地区污染物的影响。研究得出,相邻地区污染源的中远距离输送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外部输入性污染会加重区域的大气污染。目前对平原地区污染物扩散的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城市的研究也成效显著。但是在工矿企业和建在河谷、丘陵、海陆交界等复杂地形之中的城市,这种复杂地形上的大气扩散规律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为解决这些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还应更加系统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段飞舟,杜蕴慧,李时蓓.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及大气环境评价研究展望[J],20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2(3)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7篇

    现代生物技术是应用现代生物科学及工程原理,利用生命有机体来发展新产品或新工艺的一种技术体系。目前生物技术应用到农业医药卫生、食品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并在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世界各国均重视高技术发展的当代,生物技术被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

    2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2.1生物技术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运用生物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不同于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生物技术主要是利用微生物将废水中的有毒物质及污染物转化成无毒的,从而达到净化水环境的目的,运用生物技术净化废水由于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运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会投入很大的成本,而生物技术是最经济的方法,运用生物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达到净化水环境的目的还可以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生物技术处理废水就是在废水中放养能够净化水环境,对水环境中的污染物能够发挥作用的水生动物或水生植物,生物技术在废水治理中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而且生物技术的运用也符合我国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生物技术在废水处理中具有降解有毒物质,转化污染物等净化水环境的能力。与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比较来看,生物方法能够连续的对废水进行处理,运用生物方法处理污水还可以在水中放养一些真菌类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对难降解的物质有显着效果。由于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是我国环境部门的首要任务。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生物技术也是最经济的环境污染治理方法。

    2.2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处理中的应用。生物技术不仅可以应用于废水处理中还可以应用于废气净化处理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业企业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显着的提高,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这严重地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现在许多人们出行的时候都戴着口罩,这都是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的肆意排放造成的,空气中有大量的悬浮物和灰尘,现在的环境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我国的环境治理部门已采用各种方法来净化空气,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生物方法,同时生物方法也是最经济的。采用生物方法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主要是应用生物的过滤功能、洗涤功能和吸附功能来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采用生物技术还有经济实惠、效率高、环保节能、安全的优点,运用生物技术来净化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显着的效果,净化空气不仅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为了保证我们呼吸的空气是没有污染物的每个市民可以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像如果没必要的话尽量不要开私家车多乘公交车上下班,这样既省钱又能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3生物技术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经过生物技术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可作为作物生长的优质有机肥料,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部分资源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国外采用机械快速堆肥工艺,发展用蚯蚓床处理有机垃圾和粪便、处理城市垃圾,不仅可以将城市有机废弃物转变为肥效高且无臭味的蚯蚓粪土而且还能获得大量蚯蚓作医药原料。

    2.4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修复中的应用。生物修复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和发展的清除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工程技术,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去除污染环境如土壤中的污染物,达到治埋环境污染的目的。生物修复技术最成功的例子是应用投加营养和高效降解菌对油轮泄漏造成的污染进行处理,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使得近百公里海岸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此后该技术被不断扩大应用于环境中其他污染类型的治理。

空气污染的问题及解决第8篇

【关键词】室内空气;污染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逐渐好转,对生活的品质的要求也有所进步,“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如何提高室内环境的空气质量,防止污染,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我们广大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不仅如此,近些年,绿色消费、安全环保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并且已经引起了政府和广大居民的高度关注,因此,有效控制室内空气污染,优化室内环境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笔者将在下文中结合自己几年的工作经验对我国现阶段的室内空气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解决措施,有不足之处,还请指教。

一、解析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性

所谓的“室内”是指人们生活、工作和休息的主要场所,有调查显示,人们有半数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有些城市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长时间处于室内环境之中使室内空气质量对人的身体健康具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人们的工作环境基本都是在高楼大厦中,甚至是一个紧闭的空间之内,良好的室内环境已经成为人们迫切的需要。

二、解析我国室内空气污染现状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居民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概念较为模糊,对室内空气污染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室内的气温,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污染往往是忽略的。很多人长期处于室内的环境之中会感到身体不适、胸口发闷、头痛等,儿童对不适的感觉比成人年还要敏感,长期处于这种恶劣的室内环境之中容易导致血相发生变化,严重时还会导致死亡。针对这种情况,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情况称之为“病态建筑物综合征”,该病能够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及工作效率,严重时还会威胁到人体的生命安全。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室内空气中隐藏了很多污染源,它们会释放出大量的污染物,长时间在高浓度的污染物中工作必然会出现问题。我国针对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近些年,很多室内家具、装潢材料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毒物质,甚至很多都需要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有一项针对北京和深圳两地的住宅和办公室室内空气污染进行的调查发现,其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人们所熟悉的甲醛、乙醛、苯等,检出率竟高达百分之百,而且室内挥发性有机物质的浓度是室外的近20倍,该调查还显示,新装修的房屋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更严重。

某市卫生防疫中心对新建及新装修的幼儿园、写字楼等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发现,其中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不足半数,不合格的室内环境中氨污染十分严重,超标率近百分之六十,测得的最高值超过国家标志近七十倍,平均超过国家标准三十倍左右。这些数据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室内空气污染情况再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将会对居民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

三、解析室内污染物的来源及其对居民造成的伤害

通过上文论述,我们可以清晰的认识到目前我国的室内空气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对居民的人身安全存在很大隐患,那么室内污染物是从何而来呢?又将会对居民造成什么样的具体伤害呢?笔者将在本段中进行简单论述。

1.解析室内空气污染表现

“室内空气污染”一词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并且已经成为继“煤烟型污染”及“石油型污染”的第三大污染问题,处于严重空气污染的环境中的人会出现胸闷、头晕、恶心等情况,并且具有群发性。

2.解析室内空气污染来源

室内空气污染来源较为广泛,由于篇幅原因,笔者在此就挑选几项典型的进行介绍。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室外污染空气直接进入室内,导致室内的空气变坏;还有可能是室内人类的活动,如行走、呼吸、抽烟及各种家用电器的使用,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细菌、尼古丁等污染物;最后一种可能性就是室内装修和建筑材料所含的多种有机物、无机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3.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

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甲醛、氨气、可吸入颗粒物等,笔者将在下文中对上述污染物进行简单介绍。甲醛主要存在于各种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中,尤其是在大芯板及密度板中最多,甲醛是一种无色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可刺激人体的呼吸道,当甲醛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刺激人的眼睛,甚至会出现中毒症状;氨气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显碱性,具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可吸入的颗粒物包括直径小于十微米的颗粒物,主要是来自室内外的空气及吸烟、地面扬尘等。

四、解析室内空气污染的防治对策

1.相关法律法规亟需完善

针对我国目前空气污染状况,我国的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和装修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生产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生产有毒、有害的物质,如若违反这一规定将会被追求民事或刑事责任。该法律的颁布无疑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为室内空气质量的提高、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建材市场监督工作,严格把关流动材料质量

相关的监督部门一定要定期对材料市场进行抽查、检验,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供应商在出售各种建筑材料时要向顾客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检验书等有效证明;装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同时签订室内环境控制检测合同,在装修工作结束后要向业主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如果不能达到国家的相应标准则要进行一系列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针对装潢单位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情况,相关部门一定要建立一套理赔程序、方法及标准,尽量避免出现民事纠纷。

3.注意室内卫生、保持空气流通

使住宅或者是办公室内尽量保持无烟状态,还要合理的使用空调等家用电器,时刻保持室内的卫生,除此之外,还要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室内装修完毕之后,尤其是家具、地板油漆后,要进行通风,保证散味一段时间后再搬入,整个住房或者是办公室尽量在通风一个月后再进入。

4.保证检验机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现阶段,随着我国室内空气污染情况的愈发严重,大量的检验机构相继成立,还出现了很多民营企业,一定要对这些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调查,一定要确保检验机构检验结构的准确性。

五、小结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对我国室内空气污染现状及其解决策略进行探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国整体建筑事业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同时环境也遭到了破坏,大气污染严重,使得室内空气也受到了影响,进而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安全。我们广大工作者一定要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断对防止室内空气污染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探究,在最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室内空气污染现状,为我国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韩瑞梅.室内甲醛污染影响因素分析[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