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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工作安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30 20:35:31

车险工作安排

车险工作安排第1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事故案例;危险因素

1 引言

目前城市轨道是很多城市缓解交通问题的首选方案。但近年来全球地铁事故不断发生,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地铁也先后发生事故.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在施工、运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防止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运营的安全状况,降低事故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城市轨道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根据所查找的资料对城市轨道交通在火灾、水灾、停电、列车出轨/相撞、爆炸、毒物泄露等方面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分类统计,统计结果见表1所示。

依据表1所统计的部分重大轨道 交通 事故,绘制地铁事故原因分布图,见图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火灾事故是威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其发生事故量占轨道交通总发事故量的63%左右。

3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分析

3.1 施工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1 工程地质等 自然 条件危险因素

各类不良地质条件,如暗河、古河道;地下人防设施;地下不明障碍物;承压水地层;复杂地貌条件等不良地质条件及施工 方法 不当,机具配备衬砌强度和工程进度【2】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着塌方、异常涌水、有害气体堆积等危险因素。

3.1.2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危险因素

被拆迁建筑的外接管线,特别是电源、燃气等的切断、检查不当引发事故;施工期间临时交通标志、标线没有设置或设置不当;施工人员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可引起火灾的物品进入洞内,引起爆炸、火灾等事故;施工机械噪声、振动过大,会妨碍对话, 影响 信号联络,还会对作业人员造成不适感;长期吸入洞内作业产生的粉尘、内燃机排出废气和烟雾,会引发矽肺病、缺氧症。

3.2 电气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供电系统地铁接触网高压电,一旦发生接触网断线或绝缘子损坏,接触到金属结构物就会使其带电,危及人身安全[2].由于电气设备损坏和使用不当常有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变电所、配电室中的电气设备等由于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照明、电热器具安置或使用不当、违章作业等均会引起电气火灾、触电事故;杂散电流会给地铁以外的金属管道、金属结构造成电蚀危害。列车内的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可能引起人员伤亡事故。

3.3 车辆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列车失控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经济 损失;轨道损伤或断裂,导致严重伤亡事故;列车脱轨,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由于地铁车门的安全标志不清,造成的机械伤人事故,同时在事故发生后,不利于事故救援,人员疏散;由于地铁列车内的座椅等材料的选择不当,易发生火灾,且产生有毒烟气,加重事故后果。

3.4 通风/排烟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在通风系统管理上的缺陷,会妨碍通风系统的正常工作(如对风亭、风道的行人出人口等方面的管理。)[3]地铁发生火灾,不仅火势蔓延快,而且积聚的高温浓烟很难自然排除,并迅速在地铁隧道、车站内蔓延,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抢险带来困难,严重威胁乘客、地铁职工和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这是造成地铁火灾人员伤亡的最大原因[4]。

3.5 给/排水系统危险有容因素分析

给、排水管道的防腐,绝缘效果不佳发生泄露现象;隧道内排水系统不完善,隧道防水设计等级过低,导致涝灾或地表水侵人;地面车站的地坪高度低于洪水设防要求;排水系统设置不完善,污水乱排以及污水、垃圾排人地铁隧道等会影响地铁环境卫生。

3.6 通信/信号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通信系统的电源发生故障或通信设备本身发生故障等 问题 时,不能保证各种行车信息及控制信息不间断地可靠传输,从而引起事故的发生。

3.7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站台上乘客过多产生拥挤,可能会使乘客跌入轨道区,列车进站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在自动扶梯运行中,可能发生梯级下陷,驱动链断裂、梯级下滑,扶手带断裂等故障,对乘客造成伤害;车站地面材料不防滑或防滑效果不明显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伙地下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及与地铁相联开发的地下商业等公共场所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且会发生连锁火灾事故;车站内的建筑物装修材料选用不当,会发生火灾,且产生有毒烟气,加重事故后果;乘客无视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要求,擅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乘车,造成各种潜在事故隐患;车辆段蓄电池间、检修间等车间易产生有毒气体,吹扫库在吹扫车底工作时产生大量粉尘,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3.8 自然灾害危险性分析

3.8.1 台风

根据国内外地铁事故(例如 台湾 地铁受纳莉台风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的分析表明,台风对沿海城市的轨道交通特别是高架桥部分有一定的影响,且其破坏程度较高。因此,在受台风威胁的地区建设的轨道交通工程,其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台风危害的防范。

3.8.2 水灾

地铁工程的车站和隧道大都处于地面标高以下,一方面受到洪涝灾害积水回灌危害,另一方面受到岩土介质中地下水渗透浸泡危害。地下水或地表水进人地铁车站和隧道内,可以使装修材料霉变,电气线路、通讯、信号元件受潮浸水损坏失灵,造成工程事故。地下水积存,使地铁内部潮湿度增加,使进人车站的乘客胸闷,不舒适。

3.8.3 地震

地下铁道的车站和隧道包围在围岩介质中,地震发生时地下构筑物随围岩一起运动,与地面结构不同,围岩介质的嵌固改变了地下构筑物动力特征。一般认为地震对地下结构影响较小。但1995年阪神地震后,人们才改变以往看法,地下结构存在地震破坏的可能性。

4 结束语

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对促进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善城市的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轨道交通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城市轨道的安全建设、安全运营,是其运输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建设施工到正式运营的各个环节存在着诸多的危险因素。本文在统计分析以往城市轨道事故的基础上,从施工期、供电系统、车辆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l信号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危险因素,为确保地铁的安全运营提供依据。

参考 文献

[1]刘铁民,钟茂华等.地下工程安全评价,北京: 科学 出版社,2005

[2]刘鹏,朱if清.浅谈地铁劳动安全卫生篇章的编制.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04, 28 ( 2 )

[3]刘国芳.北京地铁通风系统的现状分析和改进意见.铁道建筑,1995,3:1518

[4]原震,赵新文如何解决地铁站台隧道的通风排烟问题.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11

[5]施毓凤,杨最,孙力彤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问题.城市轨道交通 研究 ,2003 ( 2);26

车险工作安排第2篇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40天。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实现“零伤亡”的安全目标。

(二)确保单位辖区范围不发生火险事故、治安事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优质、快捷、有序出行;确保无旅客投诉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落实,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排查各种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员工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加强驾驶员安全法制、职业道德、风险意识教育与危险源的识别。在生产区域、客运站张贴安全生产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以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防止和克服松懈情绪,严防事故反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驾驶员安全资质信誉,车辆技术状况,生产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操作规程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客货运输单位:

1、各客运单位要认真落实派车报班制度,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管,做好车辆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加强加班车,包车驾驶员防疲劳驾驶管理与人体生物三节律提示;加强与客运站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凡公车聘用、承包和合作经营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押金,否则一律不得安排生产运输任务。

2、加强旅游包车、加班频次及返程车辆的管理。加强运输过程监控,控制驾驶员加班频次,长途客运车辆加班必须有第三人换驾,否则不得担任加班任务以防止疲劳驾驶;对团体、学生等较多人员的包车,应妥善安排,做到专人负责,逐人、逐车落实责任,确保信誉好的驾驶员和技术状况好的车辆为旅客提供服务。

3、加强微型车农村客运、公交车安检、出租车包车出城管理。各客运单位要加强对微型车驾驶员普遍存在驾龄短,操作技能、应变能力、安全意识不强,车型多样、所运行线路偏远、道路状况较差的安全管理;加强出租车包车夜间出城报告,公交车安检工作,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加大对驾驶员资质、违章违规情况的清理排查与管控。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心存侥幸的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震慑教育。凡因超员、超速、强超抢会、弯道超车、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且后果严重的;凡是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春运资格。

5、加强gps动态监控工作职责的落实。对驾驶员的超速行为除及时通过短信警示外,要严格按管理制度严肃处理;gps设备故障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营运;因技术原因暂时不能维修的,必须有维修部门的证明,并做好记录,方准派班和发班,防止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

6、加强重点路段监控。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中,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向驾驶员进行通报,及时向公路养护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通过公路养护部门对危险路段及时修复,或通过运政管理部门采用改变线路、接驳等运行方式满足当地群众出行的需要,确实不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的,该停班、停运的要停班、停运。

7、加强监督举报奖惩制度落实。发挥旅客监督的强大优势,督促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防止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加强对“敬告书”的检查,凡“敬告书”字迹不清晰完整的,须重新喷印后方可发班。

8、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安全检验及车辆例保检查制度,加强客货运车辆隐患排查,未进行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等安全部件隐患排查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加强车辆消防器材及摆放位置的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本质安全。

9、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行动态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10、交通驾校及各分校,在春运及节日期间,安排教学道路时要避开车辆流量较大的线路,加强教学安全措施制度的落实检查,加强教练员、学员的安全教育,教练员要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监控,以确保教学安全。

(五)工贸生产单位及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必须经领导调派;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务车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

(六)客运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温馨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三优、三化”标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要按“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做好发班对报班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测,人体生物三节律提示,防止加班车、包车疲劳驾驶的管理工作。三要做好参运车辆的例保检查管控,将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发班前,不符合营运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准发班,不准放行出站运营。四要做好旅客行包“三品”安全检查工作。五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保与巡查,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六要做好客流高峰应急、客运站场秩序的疏导工作准备,做到客不待车、站不压客。

(七)汽车修理与检测。要认真落实车辆维修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特别要加强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的检查、维护,为公司的营运车辆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例保检测站要坚持原则,履行检测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车辆检验制度,把好车检重要环节,凡查出人车资质、车辆二级维护、例保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禁止参运。

(八)工贸生产、氧气、建筑施工,宾馆、驾校、停车场:要加强生产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火灾隐患、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自检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供氧运输要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gps车载监控完好。加强生产区、出租店铺、停车场等重点部门的安全巡查与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九)高度重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安全教育。切实关心、安排好员工生活,确保员工安心投入春运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员工和家属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加强检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开展。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车险工作安排第3篇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____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____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4.《常德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5.《常德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6.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7.其他相关交通安全业务知识。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副书记彭帅同志为组长,杨志刚、徐进清、王伟、伍玉强、胡光文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向李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车况、保险、驾驶员资质;交警中队、交管站联合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校车;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管理台账明细,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照管员配备履职情况。

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由交警中队牵头,镇中心学校、镇交管站配合。镇校车

服务公司通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做到“不漏一名校车驾驶员、不漏一名随车照管员、不漏一名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实行登记点名考勤制度,组织好培训考试。参训人员要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校车运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镇交管站牵头,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管站、中心学校负责排查原有校车运营线路审批情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运营线路台账明细;交管站、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站点建设、防护设施建设、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

车险工作安排第4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积极建立定期排查整治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言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承良、市教育局副局长时恒才、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杨金贯、市交通局副局长南合庄、市广电局调研员赵玮任副指挥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集中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何承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洪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行动步骤

(一)大宣传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扩展宣传阵地,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的最大化。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办交通安全专栏。整合手机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公交车站牌、大型公益广告栏等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在全市构建公共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切实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驾驶培训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每个层面、各个角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牵头,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二)大排查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

1.对重点驾驶人员进行排查。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注册。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进行专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记录和事故发生情况抄送运管部门。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及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运管部门要取消其准驾资格、调整岗位或解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共同实施。2.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对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要全部停止营运,清退出营运市场。对不落实门检、车辆保养等安全制度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共同实施。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照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技术规定和公安部危险路段排查标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道、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危险路段底数,并逐一建档。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要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作为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要共同制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三)大整顿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1.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控,实行乡镇长、村委会负责制,保证本辖区村民不坐违法车,农用车不违法载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整路面交警的勤务部署,逐步在重点乡镇组建公路巡警中队,充实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会车、逆向行驶、不遵守标志信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严重超员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通过整治,使客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10%,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超载要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检测站进行,消除违法状态。车辆因超限或超载已被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处罚过的,其他地方和部门不得再处罚,坚决制止重复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农机局共同实施。2.对营运企业进行整顿。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对营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监管责任,对营运企业、营运场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营运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单车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营运驾驶人档案,抽查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情况;督促营运企业与每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聘用驾驶人准入考核制度。对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坚决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3.对校车、旅游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整顿。一是严格整顿校车,实行校车校长负责制。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日常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二是严格整顿旅游车辆。重点检查旅游车辆停车场地、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无场地、无安全制度和挂靠经营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营运资格。三是严格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情况、车辆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抽调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车险工作安排第5篇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居)、各企业、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和牵头负责人

党委副书记余榜鸿:负责全镇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动火作业、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负责对各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人大主席林魏:负责全镇移民扶贫项目及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排查、整治电力施工和违规用电等行为。

常务副镇长姜盛福:负责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负责对各企业进行排查,整治企业违规生产行为。

组织员王璨:负责对旅游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新农村和秀美乡村施工进行规范。

武装部长董兴付:负责对卫生院的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对镇应急队伍开展安全培训,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工作。

人大副主席娄立群:负责全镇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副镇长丁艳:负责全镇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设施、食堂卫生、中小学危房、校车使用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打击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行为。

副镇长邱彬:负责对政府食堂、办公楼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镇敬老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主任科员董樟通:负责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打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请各牵头负责人按照以上检查内容,牵头组织、抽调相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做好行政执法文书的记录和保存。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居)、各企业、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如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各村(居)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居)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居)、各企业、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组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从**年12月5日到**年2月15日,我市城区大新路、**大道2个商铺相继发生火灾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暴露出我市许多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差,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出租方安全检查不力,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两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办事处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检查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消防。

重点对商场、歌厅,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广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逐一排查;尤其是要检查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转,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重点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管线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及零售店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隔离易燃易爆危险源。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排查辖区村(居)级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错车平台、警示标志、减速带等必要的措施,彻底整修有安全隐患的剅闸泵站及桥梁。重点对客运站场、运输企业、运营车辆、旅游客车、校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等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客和超员、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

(四)水上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从事水上客(货)运的企业、船舶和码头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情况,水上客(货)运企业的安全消防责任体系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合理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设渡、野渡等行为。

(五)校园及校车安全。

对校车、教学楼、学生宿舍、运动设施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等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校车使用申请、安全技术条件检测、注册登记、标牌核发、驾驶人资格审核等情况和校园安全状况。重点排查校车超员超载、落实跟车员制度等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和未注册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的行为,严禁用三轮车有偿接送学生。

(六)建筑施工安全。

对全办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仓储和职工住宿活动板房消防安全及用电管理情况,防高空坠落、防触电及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升降机、塔吊等大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七)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充装站等设施规范化建设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测、超期服役、组装设备使用等违法行为。

(八)电力及工商贸企业安全。

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三个15天”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电力线路、杆塔、变压器、开关(刀闸)、高压柜、各种配电装置、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环境等危及人身安全和威胁电网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用电、违规用电、违规操作等行为。

(九)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及水利设施安全。

重点检查渔船,农用车辆、农业机械、农村剅闸泵站及桥梁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严厉查处农业机械、农用车辆无牌无证驾驶以及报废渔船、农机使用等违法行为。

(十)住宅安全。

重点排查辖区居民老住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以及危房落实整改的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战线为单位,分6个专班,各自负责本战线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1、一组带队领导:朱德智、陈文杰、汪文刚、危文舫

参加人员:工业战线所有人员。

检查范围:办事处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工业在建项目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

2、二组带队领导:朱德智、陈文杰

参加人员:陈四喜、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一名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及幼儿园(含校车安全检查)、社区卫生室安全消防。

3、三组带队领导:黄伟、朱崇新、许爱平

参加人员:杨勇、荣涛、彭俊文、昌先荣。

检查范围:办事处福利院及财贸战线各单位;社区总支辖区小企业、小作坊及布塑市场、木材市场、油榨湾菜场、健康路菜场、新益菜场等市场和商铺;社区总支辖区住宅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4、四组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检查范围:**

5、五组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检查范围:*****

6、六组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检查范围:**

四、检查要求

1、各战线领导要切实负起责来,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参与,落实好本组检查工作。各战线人员要坚决服从本战线领导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本组大检查工作。

2、各战线负责人对所检查区域安全消防负全责,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案三查”(查企业主体责任,追刑事责任;查部门监管责任,追失职渎职责任;查辖区属地管理责任,追党纪政纪责任),切实做好“无缝隙管理,无盲区排查,无条件整改,无情面问责”,切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为即将召开全国的“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各专班要将检查情况于**年3月31号之前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并将隐患排查汇总表、所有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复写联交办事处安全科。

关于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北政办【**】84号文件要求,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办事处各站办所主任、各社区支书主任、长田派出所所长、长田司法所所长等为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从即日起,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粉尘、烟花炮竹等重点行业的检查。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交通运输管理、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加强节假日学生回家返校期间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相关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公司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员落实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集中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炮竹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礼花弹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

B

级以上的烟花爆竹;存在改变仓库危险等级或超量储存的行为。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整改超期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完成后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以及没有建立安全运行台账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或达标未通过的;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地下商场、石油化工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完好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针对目前我街道建筑施工项目众多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要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以及临时建筑物、广告牌的安全状况。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

学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地质环境,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通畅,上下楼分道线明显,教室、图书室、礼堂、学生宿舍等场所任意地点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符合规定的疏散出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新学期开学时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擅自到江河游泳;加强学生放学时楼道、学校门口等容易发生拥挤地方的秩序维护工作,建议班级之间错开放学时间,严防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强化对校车驾驶人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木业加工及涉粉尘企业安全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木糠车间粉尘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晒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规定的责任范围,做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次、抓重点和注重实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街道安全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车险工作安排第6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一批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强化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全面整治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通过建立完善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营造更加安全的生产环境,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不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不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影响和干扰全区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1.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格禁止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运行,汽车客运站严禁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安排客车发班;做好凌晨2时至5时途经我区长途客车的摸底工作。(责任单位:运管处、监察大队、各交管所、交运集团汽车五分公司、各汽车站)

2.严格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管。汽车站要加强对旅客行包“三品”的检查,切实落实好汽车客运站的“三封闭”措施,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责任单位:运管处、交管所、孤岛交管所、仙河交管所、各汽车站)

3.严格包车客运管理。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利用车辆GPS监控系统和包车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包车的动态监管。(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4.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联合公安、安监部门对农村客运车辆的道路安全通行状况进行评估,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加强校车途径路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养护工作。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运管处、监察大队、各交管所、公路所)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严查违法托运行为,对未建立健全或已建立健全但未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抄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机关,由其许可机关督促整改完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予以处罚,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化品行为;会同公安等部门严查违法承运行为,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责任单位:运管处、监察大队、各交管所)

2.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3.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提升危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有关危运企业)

4.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运输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三)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标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推广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老旧车辆。(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2.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对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并予以强制报废的抄告车辆,运管部门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3.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驾驶人、押运员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培训。(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各危运企业)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1.严格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考核。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和营运客车更新的依据。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对相关人员停岗培训教育。发生两次及以上上述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2.夯实基础,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联合安监等部门积极推进危化品等重点车辆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未入网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各道路运输企业)

(五)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开展道路货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路面执法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严查安全性能、外观标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交管所)

2.加强班线客车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严厉打击“黑班”、“黑线”、“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行为,严肃查处班线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公布班次运营以及站外上下客等违规运营行为,做好营运客车出城检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交管所)

3.加强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制定排查工作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包车客运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交管所)

4.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办公室、法规办、各交管所)

(六)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鲁交运发〔2011〕30号)要求,做好辖区内年发运量在5万吨以上的盐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统计工作,经政府批准公布后实行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七)强化本质安全生产

1.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标、质量信誉考核挂钩,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市场准入的主要依据。严禁新增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2.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各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与挂靠经营者解除挂靠合同或协议;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达标工作。(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有关运输企业)

3.严把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经营性道路客货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和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从业人员日常考核内容;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

4.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加强普法培训,交通运输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激励机制。(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各运输企业)

(八)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

按照市局主管部门安排,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逢七不开”规定和船舶防碰撞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运输船专项整治,整顿水运市场、船舶、船员、通航秩序。(责任单位:港航所)

(九)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55号)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制定治理计划,优先保障使用资金,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桥危涵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公路所、各公路管理站)

2.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路建设“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公路所)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建设。按照《2015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联系公安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道路里程、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和机动车增长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办)

(十)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以及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等行为。督导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人机冻损、防跌滑、防高空坠物伤人等事故的预防工作,各施工单位遇恶劣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防止冻伤、摔伤事故的发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跟班管理,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主体工程与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三同时”制度。(责任单位:公路所、基建办)

(十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健全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执法督促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全力做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交通站场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客车、校车通行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自查自纠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凡是没有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报告规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创新检查方式。要积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帮助企业“诊断”隐患、发现问题,指导搞好整改。推广科技手段检测隐患,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三要确保整改到位。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挂牌督办制度。对一些可能造成伤亡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重大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责任单位:运管处、各交管所、各公路管理站、各交通运输企业)

(十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做好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局属各单位要依据市局主管部门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客运站应急处置预案、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置预案、公路方面相关预案、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预案。修订后要以正式文件予以印发,另制定配套现场工作方案和操作手册,提高预案质量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要及时向法规办报备。各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结合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的各类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及时向安全办报备。各单位、企业要按照应急演练计划,科学组织实施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地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严禁瞒报、迟报、谎报、漏报,确保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法规办、基建办、运管处、公路所、各交通运输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召开调度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规范整治阶段(3月—10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对涉及到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安排计划和保障措施,并逐项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认真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车险工作安排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此次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实现“三减少、一严防、一杜绝”的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同比减少,严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副局长**按分工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三个排查”工作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配合,在今年7月底前,要完成对重点客运运输单位、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排查清理。一要排查客运运输单位。重点是20**年以来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已发生2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已发生3起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并将其列入重点客运隐患单位进行整顿,督促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二要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对达到报废条件、拼改装车辆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坚决予以清理。三要对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和从业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集中清理大中型客车驾驶员档案,对所有大中型客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坚决吊销执照并注销,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表,并进行挂牌整治。

(二)强化以路面管控为主要措施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上路执勤,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每一个中队、每一个交通民警的责任路段、责任时间,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继续在省际道路交界处和国、省道重要路段设立流动的交通安全检查站,加强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资质符合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查纠、严格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我市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和旅游线路为重点,加大疲劳驾驶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驾驶时间,对发现的疲劳驾驶人要一律强制休息。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强化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密度和力度。各镇街也要组织安全管理力量,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拉网式的大检查,尤其要重点加大对区间运营客车、农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强化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加快危险路段的整治防护工作:一是要设置和完善县乡危险路段警示标志;二是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要组织调查摸底,按照一定的标准,尽快列出名单,下达安装任务,并迅速制定计划,限期完成对县乡重大危险路段、部位优先安装防撞护拦工作;三是要列出计划,安排财力,加快实施对县乡危险路段的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力度,逐一分析危险路段的形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整治计划,书面报告市政府,积极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把排查整治工作向农村道路延伸,特别是农村通客车道路在硬化后要及时组织排查,尽快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公路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疏导,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要坚决禁止客车通行。

(四)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治理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要加快集中排查公路客运车辆进度,准确掌握辖区公路客运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和数据,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每辆公路客运车辆的客运班线和挂靠管理等情况。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客运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客运企业要准确掌握驾驶人工作和家庭情况,掌握驾驶人身体状况和思想波动情况,发现有精神状态不好,情绪不稳定以及熬夜观看体育比赛、休息不好的驾驶人,要及时调整下车,确保安全。

(五)强化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防控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交通安全机构,依法实施委托执法。各镇街要在有条件的行政村,依托基层驾协小组建立行政村交通安全机构,使农村交通安全有人管,有办法管,切实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托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确保每一个受委托的派出所都有专、兼职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民警,都有分管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切实把交通安全纳入派出所日常管理内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继续大力推行和规范“交警赶场”制度,加强农村场镇及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

(六)强化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以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一次以夏季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派出民警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结合近期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运输企业领导和广大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覆盖率要达到100%;要指导各镇街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农村赶场等时机,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挂图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车险工作安排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管落实到位、防范整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总体部署,针对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活动,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第四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集中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市区、开发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垂钓、游艇)、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寒风、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学生班车、企业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船、货船等各类交通运输工具。

(二)集中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开展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和应急救援特别是冬季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路面管控和巡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超范围运输、违法上下乘客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全面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客运站、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消防设施、逃生设备、易燃易爆危化品检查控制等,要持续进行检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制度,督促客运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

(二)海上安全方面:要严格执行船舶签证制度,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海上施工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严守逢七不开禁令;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海运施工企业、渔业企业和海运船舶安全隐患。严禁检验不合格、存在缺陷船舶投入营运。要逐船、逐码头、逐企业、逐镇村对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进行检查,督促配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落实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各项制度,严查套牌渔船和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要持续组织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严防火灾发生。

(四)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整治,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动火安全作业审批等制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监控力度。

(六)烟花爆竹方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白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安排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四超”等各种违法行为。

(八)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城际高铁、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塔机、脚手架、现场用电等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方面:要突出抓好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打击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旅游安全方面:要突出抓好游客出行安全、旅游特种设施安全等环节的监管,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十一)学校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班车安全、校舍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民航、文化、体育、电力、农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等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检查整治重点,抓好检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从零做起,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确保扎扎实实、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