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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11 16:17:04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1篇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和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抓好宣传教育、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工作;对相关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落实相关部门与单位、车主和驾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镇相关部门、村和单位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按规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有效整改措施。

二、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交通事故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车辆改装、销售、办牌办证等环节进一步得到规范,源头监管明显得到加强;

(四)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村(居)委会和集镇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六)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农村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要突出重点,全面清查登记。由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中小学校等部门参加,对全镇车辆全面进行清查登记,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及培训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报告镇政府。交通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制订整治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实施。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情况,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对重点危险路段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等。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在整改前,要暂时禁止车辆通行。

(二)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镇政府将组织交管办、安监办、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发动基层组织、沿线单位和广大群众,实行分片分路包干,建立“路长制”,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路,打一场整治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人民战争。集中整治期间,每月的15日、30日为联合行动日,交管办、安监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秩序乱、事故多的重点村居委会、重点路段组织工作组蹲点指导,限期改变面貌。交警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管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黑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事故特点规律,划定农用运输车禁行区域,原则上农用运输车必须限制在发牌证地区内行驶。对交通流量大、交通环境复杂、事故高发的省道,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三)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由交管办牵头,组织宣传小分队、宣传车,深入村庄、农贸市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教育群众遵守法规、珍爱生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乘超载车。镇各相关部门要在近3年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事发地点设置警示牌,标明事故的发生时间、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警示沿线群众和过往驾驶入牢记血的教训。

(四)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各镇村居委会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是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组。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明显上升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平安创建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整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查改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镇交通安全形势、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2篇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局及时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翟文华局长担任,副局长王志锋、谷世英、史世刚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组员,设立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提高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6月份,我局还参加了“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中我局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分发了安全宣传材料。结合“春运”、“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我局在运管所、客运站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日的运输安全,我局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24小时全天值班,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会议,明确各站室职责分工。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合格上岗。对油房、锅炉房、沥青库、油石拌合场、配电室等危险作业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牌,专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在交通运输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参加营运,严查了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加强了客运站乘车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出站。运管站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客、货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填制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卡,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取缔,同时坚决打击取缔“黑客运”,确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五、20__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3篇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三、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4、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统一行动中,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注意方式方法,严防出现公路“三乱”问题。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将每天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次日上午10时前报送违法行为处理室。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及拖拉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协作配合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互通长效机制得到强化。

(二)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及驾驶人员持证率明显上升,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明显好转。

(三)农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张林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局黄封仁副局长、安监局谢炎忠副局长、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区经贸局陈义明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和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为成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黄封仁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任副主任,各局安排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四、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底)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农业(农机)部门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的作用,采取适应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的方法方式,结合“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村”、“农机安全村”、注册登记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信息、简讯、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尤其要针对农村集市、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拖拉机出行率较高,人流、车流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法制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要积极支持配合市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使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努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15日)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按照2011年7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与重点时段流动巡查相结合,重点查纠拖拉机载人、超速、超载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尽最大努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6月底)

1、各有关部门、街道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查漏补缺,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共同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管理信息互能长效机制。

2、区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注重实施,防止走过场。

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各有关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有关街道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28日前报送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综合整治

1、各街道一是要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给予人员、经费等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在街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村居委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自然村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强化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区要与街道、街道与村居(社区)、村居(社区)与拖拉机驾驶人逐级签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区安监局要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责任制考核。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3、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管理工作,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区交通部门要组织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完善区乡公路防护设施,努力提高公路安全技术水平。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实行疏堵结合。

5、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上考试发证等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市整治办、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开展上道路检查和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为富驿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办主任江伯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国志任副组长,达兴友、雷永和、王宗焱及各行政村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13668334888)由江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三车”(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五)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各行政村、

区同交警中队、安监、农机、交通部门一起,对辖区内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分布、销售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村建、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 “三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切实加强对相关有车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按照今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富驿中队要立足辖区实际,在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路口建议交通部门迅速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在不具备设置红绿灯条件的路口,区分道路等级、功能,在支路设置让行标志及减速驳;在事故多发段设置提醒或减速的标志标线,合理实施路面渠化,减少冲突点;在急弯、视距不清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在靠近居民区省道101线以及初中、五马广场、医院、粮站、等路段设置减速驳或震荡线,安装减速提示的信号、标志;在各桥梁、弯道、高路基、临水路段完善安全防护栏。东山富驿中队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活动场所,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栏,结合“实施追赶跨越发展”建设,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每个企业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对“三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结合农村居民、外来人员常见的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及多发事故类型,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落实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农机、交通等部门要突出夜间、凌晨等“三车”车辆违法违规活动猖獗的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地区,组织专项行动,严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整治计划。要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落实各职能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发挥其权威功能,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各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力求实现:

(一)山区道路、公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特别是山区三轮车载客的现象得到遏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平线、霞秀线等山区道路事故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全等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把深入开展山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与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结合,使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

(五)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部署、协调、整治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活动时间从年12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年12月1日至11日)

成立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密切联系我县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牵头主导作用,总结发扬以往开展“五进”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让行我文明”、“文明行走示范”等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教育途径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推出针对性强、感染力强、震撼力强的交通事故展台、宣传挂图、警示教育片、宣传标语等宣传材料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2、交通部门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载货汽车和三轮摩托车。

3、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学生不坐“五小”客运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禁止学生乘坐违法车辆往返学校。

4、广电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播放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2日至12月23日)

1、开展道路和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完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格局。重点排查道路危险路段、隐患路段,交警协调相关部门对部分流量较大、交通成分复杂的路段增设道路照明设施、平面交叉口减速枕等安全设施,积极推进平线、霞秀线等山区道路中心隔离设施和标志、标线的完善。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定期向运输企业通报营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安全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输企业,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事故督办通报机制,向县政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运输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

2、严厉整治山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改善山区路面通行秩序。从严打击山区道路货运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涉牌、涉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山区片专项行动,12月12日、15日、20日、23日分4次到山区整治。坚持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方式,将警力部署到易发生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活动,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的显著改善。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路段以平线、霞秀线为主,其他辖区由交管大队结合日常勤务进行整治。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详见《县山区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安排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4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措施落实、措施得力、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及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工作推诿,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监、公安交管、交通、公路、宣传、教育等各部门要正确认清形势,从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的高度增强山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紧迫感,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刻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明确职责,扩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覆盖面。各部门间要加强协调、联系、配合,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自治区“2.11”会议精神和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改善交通状况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为抓手,举全市之力,集中解决路网结构不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缺失、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市民交通意识淡薄等问题,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达到道路交通承运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政府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三、整治重点

1.强化对居民、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2.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病车上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农用车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

3.及时排查和整治危险路段,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规范客运站的管理,加强对运输企业内部和车辆保养、检测场所的整顿、管理。

四、任务分工

宣传部

1、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刊专栏,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典型事例,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

3、将是否具有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条件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调动各单位抓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负责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及措施,切实提高预防事故工作的实效性。

2、负责督办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有关部门限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负责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提出行政责任追究意见。

建设局

1、负责会同规划、公安部门,全面排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路网结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案。如: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改造和配建停车场及完善停车设施等。

2、负责调研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提出增设人行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停靠设施等具体方案,大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交通运输管理处

1、负责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基础设施缺失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改善县乡道路通行条件。

2、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在长途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普遍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通监控系统进行对接,提高监管水平。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屡次违法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

教育局

1、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制定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计划,并严格落实。

2、建立以校长负责制为保障的校车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校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依规喷涂、张贴校车标识,坚决杜绝校车超员或使用不符合要求车辆充当校车的现象。

3、与公安交管部门商议制定在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坚决遏制学生骑摩托车上学、在道路上玩滑板、嬉笑打闹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切实解决临街学校门前学生和家长占道扎堆的安全隐患问题。

城市管理局

1、加强人行横道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摆摊设点等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好人行横道内的通行环境。

2、在审批、拍卖占道经营摊点前,先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交通安全评价分析,凡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一律不得审批或拍卖。

公安分局、交警一、二大队

1、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科学实施路口渠化和信号灯配时,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禁令、指示等管理设施,使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其基础防线作用。

2、根据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的路段和时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或区域治理,依法采取高限硬性处罚措施,坚决打击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对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法系统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抄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依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公安交警部门。

4、适时邀请各新闻媒体随警执法,公开曝光综合整治工作中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抗拒执法、扰乱秩序等不良现象,用强大的舆论攻势,形成社会轰动效应,促使市民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

两镇、各街道办事处

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道路交通宣传计划。

2、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发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组织交通协管队伍,维护好重点路段和各路口的交通秩序,市区重点解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问题,农村重点解决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移民捉蝎子问题,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财物保障。

3、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解决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黑点”问题,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设置率达到85%以上。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改善交通状况,是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区政府这一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工作的迫切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研究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于3月底前将交通协管队伍落实到位,由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岗前培训。公安、交通、建设、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于2月底前尽快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照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乱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措施,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治不达标不放过、整治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对危险路段经常性地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深入挖掘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尤其要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实际行动为专项整治工作做贡献。区委宣传部要尽快拿出宣传计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利用百场电影演出之前进行宣传,协调各新闻媒体设立专刊专栏,保证每周至少刊播一期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和公益广告,持续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出行。

(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为各成员单位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步调一致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