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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03 11:43:22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1篇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委、局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

2、负责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局长办公室及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印信、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

4、负责编发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5、负责机关各室有关工作的沟通、机关人事、财务、老干部、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6、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

7、负责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协调工作;

8、组织重要理论课题的调查研究并协调本机关调研工作;

9、负责办理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和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检举、控告、申诉。

2、负责来信来访、书面材料或谈话记录的登记处理,对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来信来访进行督促催办,及时结案。

3、办理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事宜。

4、对上级要情况、要结果的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核实情况和调查结果。

5、综合分析举报情况,反映举报的主要问题,向上级和本级领导提供信息。

6、调查研究举报工作情况,总结举报工作经验,制定本地举报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基层纪委举报工作的检查指导。

7、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对不属于纪委、监察局的问题,按所反映问题的性质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8、及时整理和装订已结案的件卷宗,收集和保管好有关资料。

9、负责案件重要线索的统一管理。

10、承担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

11、统计分析查办案件与办案有关的重要专项工作情况。

12、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督促检查上级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

13、承担区反腐败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基层纪检部门作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三、案件检查室

1、负责检查本区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政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以及一般党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政纪的重大案件。

2、负责检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纪政纪的案件。

四、案件审理室

1、审理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的纪律的案件;审理本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由本级监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

2、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审理本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由本级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

3、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的案件。

4、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5、审理本级或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6、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复审或复核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7、负责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规定,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指导。

8、负责审理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

9、负责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10、负责对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开展帮教工作。

五、宣传教育室

1、负责调查研究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党组织和党员的党风党纪状况,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2、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总结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4、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编发纪检监察新闻报道。

六、党风廉政监督室(纠风办)

1、负责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并搞好实施。指导基层纪委搞好同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区属各党委政府和各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告诫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4、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述职述廉工作,指导基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了解和掌握基层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

5、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指导基层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对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汇总、分析、报告及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民主评议工作。

7、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管理工作。

8、对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全区纠风工作的重大检查活动;

七、执法监察室(效能办)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论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4、负责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2篇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案件检查和案件安全管理为工作中心,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件,转立案10件,结案4件,处分党员干部4人,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立案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1人,实施“两规”措施2人,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今年元月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财政局陈等人案,县纪委处分1人,责成相关单位处分2人。

二是今年3月配合市纪委查处杭瑞高速征地拆迁补偿落实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白指挥部虚报套取杭瑞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置账外账,同时发现镇副镇长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已移送审理室审理,收缴违规资金163218.70元。

三是今年3月对群众反映县低保局局长为其亲属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民政局违规资金5万元。

四是今年5月根据市纪委要求查处了县农机局违规收取农机经销商推广费的问题,收缴县农机局违规资金8万元。

五是今年5月立案查处了城镇纪委副书记违规收取社会扶养费不入账的问题,现已移送审理室审理,收缴违规资金18500.00元。

六是对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职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七是配合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城镇副乡级干部兼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涉嫌贪污等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移送审理室审理。

八是对群众反映县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即将移送审理室审理。

九是每月按时向市纪委上报案件管理报表。

十是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以来,查办案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同事、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发现和把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较少,造成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下滑;二是查办大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调查总结、案例剖析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各办案组案件查办力度不够,有的办案组至今还没有立案。

三、今后的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综合效率,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力争在办案数量和大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梳理案件线索,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3篇

近年来,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在自治区纪委、科技厅党组的领导下,在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加强教育,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传达学习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首先,在中心组学习会、厅系统大会上认真传达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十六大、近年来召开的中纪委各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各次全会、科技部召开的全国科技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这些重要会议上、、吴官正、储波、巴特尔等中央和地方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材料、论述。传达学习之后,对贯彻会议精神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然后,由厅系统各支部,分别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有选择、有重点的传达学习和讨论。

通过传达、学习和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原创: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增强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的自觉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自身的廉洁自律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落实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

1.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与厅机关党委共同为厅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作了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征求和汇总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党组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党组民主生活会后写出总结。同时,负责整改意见的检查和落实工作。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和中纪委、区纪委每年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各项廉洁自律要求,通过下发文件、填表格等,进行逐项落实、检查。经过认真地检查、核实,近年来,末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2.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

近年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6件,接待群众来访56人次,来信8件。这些问题和来信来访都得到了正确、妥善的处理。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避免和防止不正之风

为了加强科技厅科技项目及经费的管理,避免和防止不正之风,几年来,各处室建立和健全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评估管理办法》、《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科技厅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科技厅集中采购办法》、《关于规范科技厅所属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有关规定》、《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项目廉政建设乙方保证书》等30多个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有力地规范了科技项目、科技经费、办公用品、科技项目的招投标和厅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避免和防止了不正之风的产生。经调查了解,近几年,科技厅未发生较大的部门不正之风。

(三)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标的同时,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维护了科技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以责任制为动力,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作为大事来抓

近年来,我们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以明确党组、各处室、二级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责任,从而保证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落实。前年我们在以前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实施办法》颁布和下发制定的《内蒙古科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协助厅党组重新制定了《内蒙古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各处室、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所肩负的责任,更加强化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按照新制定的责任制要求各处室、各二级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为了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并落到实处,前年九月各处室、各二级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交纪检组,纪检组根据情况进行了抽查。

在抓此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形成了落实反腐败抓源头责任制的良好气氛。为此,我们在以往厅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学习责任制的基础上,以落实责任制自查活动为契机,各处室、各二级单位、各支部重温了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使一些党员、干部进一步消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软任务、软指标”,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与已无关”等错误思想,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机制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保证,也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一项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制度,对于其它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必将大大地促进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通过学习,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为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二是领导到位,提供了落实反腐败抓源头责任制的组织保证。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一把手”工作。厅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副厅长为副组长的落实责任制领导小组。各处室、各二级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小组。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落实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抓源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制度到位,构成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制度体系。为了保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开展,我们在建立和完善《内蒙古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各处室、各二级单位制定了《实施细则》。此外,厅党组、有关处室还制定了《廉政考核标准》、《党组工作规则》、《科技厅工作规则》、《廉政档案实施办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科技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招标项目廉政建设乙方保证书》、《内部审计规定》、《集中采购办法》、《关于规范科技厅所属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有关规定》等30多项制度。这些制度、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

2.以责任制为载体,分解落实反腐败抓源头各项工作

我们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抓源头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分解,落实责任。全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总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厅党组分工,明确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责任范围。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负责。做到安排业务工作,不忘安排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检查业务工作,同时检查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总结业务工作,同时总结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同样,各处室、各二级单位也照此办理,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责任一直落实到各层领导。此外,厅党组还与各二级单位签定了工作责任状。二是严格考核,落实责任。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头工作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纳入处室、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单位、处室、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如果存在不廉洁的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还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将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3.以责任制为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入手,在着重解决制权、管钱、用人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厅党组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之后,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了《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审批下放3项、取消3项,达到了自治区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精简了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环节,规范了审批行为。二是政务实行了五个公开。厅内各处室职责、权限、责任公开;咨询、服务和举报方式、处理结果公开;执行公务方式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内部管理事务公开。这五个“公开”,加强了对权力的运行监督,有效地预防和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三是通过调整科技生产力的布局和科技计划体系。提出“136”工作和“5226”计划框架。从而强化和改革科技项目的管理,逐步实现科技项目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四是改革财务制度。对较小的二级单位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集中办公,撤消原有的财务部门,使屡禁不绝,的“小金库”彻底消失。五是逐步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监管,保证财务工作健康发展。六是实行政府采购。下发了《集中采购办法》,有效地节约了资金,防止了“暗箱操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七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为了学习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厅党组在中心组会上专门组织了对条例的学习,并且对各处室、各二级单位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将学习情况书面上报厅党组。前年在选拔2名副处级干部时,就是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进行的。八是开展了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年对2名离任干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科技业务等各项工作。科技厅在区党委对各厅局的实绩考核中,连续二年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二、2006年

纪检监察审计系统述职报告

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6年纪检组、监察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中纪委、自治区政府、纪委、科技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密结合“以科技体制改革为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主线,科技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为重点,全面提高科技工作管理水平,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的科技工作指导思想和科技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自治区纪委、政府、科技部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按照自治区政府、纪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广大党员、干部,召开厅系统干部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生活会,深入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储波、巴特尔在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吴忠泽在全国科技厅(委、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人民日报社论《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2.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中。以中心组学习会、支部生活会、办宣传栏、放录像、办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看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在厅系统组织了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进行了党内法规教育。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1.对厅系统各处级以上领导干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仅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

检查的结果,未发现较大问题。

2.协助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科技厅党组于9月6日上午召开了200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徐凤君同志主持。马强副厅长因公出国,其余3位党组成员均出席了会议。乌宁奇、李增建助理巡视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自治区纪检委、区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莅会指导。

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党风、工作作风和工作绩效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改进措施,为顺利实现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进行了五项议程:一是结合生活会主题,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自治区纪检委书记巴特尔同志《在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旨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改进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二是通报了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党员群众对党组工作成绩的肯定意见和当前科技工作中需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根据要求,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发言。首先徐凤君同志围绕我厅“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科技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认真的工作总结和深刻的自查自检发言。随后,3位党组成员也分别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回顾和总结。各位党组成员的发言,诚恳坦率,敢于剖析自身不足,能够找准事关科技大局、事关发展和事关改革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诚心实意地交流和沟通在思想和工作上的认识。四是会上党组针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研究讨论了初步的整改方案,并决定责成相关处室,结合业务职能,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为下一步党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供基本依据。五是列席人员在听取发言后,一致认为,党组一班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心同德,开拓创新,能够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研究解决科技领域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集中精力抓大事、想大事、议大事,创造性地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对班子是满意拥护的。同时感到,生活会开的高质高效,气氛民主、热烈,体现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

最后自治区纪检委、区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在全面听取会议后,对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议程和会议质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班子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本次党组民主生活会,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经过会前的充分准备和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切实取得了实效。

(三)加强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重点查处环节以上领导干部群众反映的案件和问题2件。

2.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的立项、经费使用、项目评审、科技奖励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件次。全年未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四)围绕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强化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1.继续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对取消的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单位提出今后的监管方法和办法,防止了管理脱节。

2.为抓好贯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办法》精神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前期调研摸底工作。

3.加强科技财务的监督管理,原创:落实各项财务制度。继续实行厅属小二级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并逐步实行厅属企事业单位主管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规范科技经费运行管理程序,强化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费监管,着手开展重点科技经费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起与科技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科技投入管理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与及对拟提干部的考核,防止了大多数群众不拥护,意见大的人员走上领导岗位。同时,与人事处继续不断地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管理、考察、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实行了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等部门参加的年度工作总结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并将制度建设贯穿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纪检组并把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把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工作。认真执行了《政府采购法》和科技厅的《集中采购办法》。继续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定期向条财处、纪检组汇报。年内未发现违反规定的事情。

7.召开了科技厅系统首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和科技部全国科技厅(局、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科技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科技厅系统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部署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推动科技厅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厅机关全体干部和二级单位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区纪委和区直工委的领导到会指导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三次全会、区纪委五次全会和科技部全国科技厅(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文件。驻科技厅纪检组的长作了工作报告,4个处室和单位在大会上进行了工作交流。会议对进一步推动科技厅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

8.参与了厅属二级单位内蒙古科学器材公司的改制工作,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4篇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年2月-4月)。

1、成立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开展正常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负责。(3月15日前完成)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安排等事项。由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负责。(3月7日)

3、制定开展“端正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抓好各级干部学习教育,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进行集中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撰写体会等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各层次的学习教育活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4、制定落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计划,督促新闻单位开辟专栏,落实专门报道人员。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5、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负责。(3月8日)

6、各县(市、区)和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3月15日前上报)

7、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等,组织开展“端正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机关各部门负责。(3月份开始)

8、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观看影片《村支书郑九万》。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3-4月)

9、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制定方案。(4月底前完成)

10、进一步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重大技改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三联系”制度,并建立重点项目全程跟踪、通报督查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由市经委、市外经贸局负责。(4月底前完成)

11、召开市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业主座谈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由市经委负责。(4月份)

12、深化招投标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招投标平台建设推进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配合。(4月上旬)

13、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汇报会,总结交流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对第二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5月上旬)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年5月-8月)。

1、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并认真梳理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由市、县(市、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各部门负责。(5月上旬)

2、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查找本单位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方案开展整改。由市、县(市、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各部门负责。(5月份开始)

3、针对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3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整改措施。由市机关各相关部门负责。

4、派出督导组对全市各地各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5月底前完成)

5、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服务。以部门为单位,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具体服务工作。机关部门县处级领导干部要确定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基层对全市相关经济社会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上报;以部门为单位组织中层干部对本部门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障碍、体制弊端、规定做法深入排查分析,并提出优化发展环境对策建议和举措,汇总后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组织开展“访基层、问需求,搭桥梁、送服务”活动,让机关干部真正走出去、走下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8月底前完成)

6、进一步整合行政服务资源,拓展行政服务平台的功能。加快完成新办事大厅的装修工程,3月底完成办事大厅搬迁工作。要以办事大厅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人员和事项进驻窗口的力度,组织尚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窗口有序地进驻办事大厅办公。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7、规范和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在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审定结果,对保留实施的许可项目以《市行政许可项目规范明细表》的形式,对许可事项名称、审批对象、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进行规范,并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严格执行。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负责。(5-6月份完成)

8、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坚决、积极、周密、慎重的原则,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4月份完成调研工作,5月底前拿出具体方案提交市政府决策,7-8月份正式组织实施,10月份完成)

9、推进电子政务的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5月份提出实施方案)

10、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整顿“会风、文风”,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5月)

11、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机关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全面推行市机关部门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公开办、市法制办负责。(6月底前完成)

12、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恳谈日、网上恳谈等制度。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5月底前完成)

13、继续办好“行风瞭望”栏目,加大对专项纠风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的平台。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开办、市纠风办、市广电总台、日报社负责。

14、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和部门审批“一审一核制”、联合踏勘制等工作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6月上旬)

15、建立完善培训办班审批制度,加强对各类评比、排序管理。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6月份完成)

16、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合理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流程清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法行政,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下达罚款指标。由市法制办负责。(7月份完成)

17、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若干意见》(市委办〔〕15号)的规定,在全市大力倡导“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积极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负责。(5月初开始)

18、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通过招投标对省级、市本级出差和会议饭店予以定点,并与定点饭店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定点饭店实施动态管理,设立投诉电话,对不能履行协议的及时清理出局。由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察局)负责。(6月份开始实施)

19、全面清理党政机关拟建、在建楼堂馆所。按照省纪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市党政机关拟建、在建的楼堂馆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属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坚决停建和缓建,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6月中旬)

20、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标准。加强单位预算支出观念,严格按预算项目控制各项支出,不准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超标准接待,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接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7月上旬)

2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含公、检、法)闲置房产出租、出售等收入管理。制定和完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并予以实施。由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察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

22、加强公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工余时间停放地点,对公车私用、公车私驾、超编制配置和超标准购置小汽车等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适时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负责。(7月底前完成)

23、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通过宣传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扩大政策知晓面,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效应,同时对国家在资金、土地方面的政策进行宣传,努力使企业适应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后的发展要求。由市经委、市外经贸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

24、召开园区现场会,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园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区内主导产业的行业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开发区(园区)的招商落地功能和承载能力。由市经委、市外经贸局负责。(5月份)

25、建立教育收费电子监控平台。全面推行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上半年各大专院校、初高中进入监督平台,下半年各小学进入监督平台。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负责。(5月上旬开始启动)

26、继续加强对公路“三乱”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所有公路无“三乱”摘挂牌制度,严肃查处涉及车辆和道路的“三乱”行为,确保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纠风办负责(5月底前启动)

27、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开展纠正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纠风办负责。(8月底前完成)

28、完善政府与企业家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市领导定期协调机制,定期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由市经委负责。(8月底前制定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29、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层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8月上旬)

30、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文章评选和《日报》理论好稿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8月底前完成)

31、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由市效能办负责。

32、召开第二阶段工作汇报会。总结交流第二阶段工作情况,部署第三阶段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9月上旬)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年9月-12月)。

1、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干部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等工作,切实解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注重建章立制。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9-10月)

2、开展解难题服务活动,及时交办企业上报难题,着力做好难题办理和跟踪协调工作。办理难题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承办人,集中精力抓好解难题工作。由市经委、市相关部门负责。(8月底前完成)

3、召开银企对接洽谈会,向银行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成长型中小企业。由市经委负责。(9月份)

4、举办汽摩配行业对接会。组织市内30家汽摩配制造企业,邀请一批国内外汽摩配知名企业进行一次规模大、合作广、水平高的对接活动,推动我市汽摩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市经委负责。(9月份)

5、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重点项目企业进行实地视察,营造全社会关注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由市经委负责。(10月份)

6、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待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审定结果后,在今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第一批保留的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金政办发[]26号)的基础上,按合法、合理、高效、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全面展开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11-12月)。

7、“工业强镇”评选竞赛活动。坚持以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为纽带,大力推进工业强镇建设,把中心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成为产业的配套区。由市经委负责。(12月份)

8、继续开展机关部门涉企科级岗位群众评议工作,对群众评议满意度列最后3位,经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对有关处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并对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由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负责。(9-10月)

9、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推动干部的交流和优化配置,拓宽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机关干部积极进取的精神。由市委组织部负责。(11月)

10、开展对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公安、司法、劳动保障、物价、国税、药监、质监、地税等27个部门所属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开展创建“人们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由市纠风办负责。(10月底前完成)

11、通过组织考评、民主评议、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机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深化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制度,组织实施好“百企万人评机关”活动,以评议和考核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由市效能办负责。(11月中旬开始)

12、落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专项执法监察相关建议,推进政会(行业协会)分开,优化投资环境。由市民政局、市监察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3、对全年交办难题进行督查,汇总企业对难题办理的意见。针对第四季度有关部门向企业强制性征订报刊、杂志进行专项整治。(12月底前完成)

14、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12月底前完成)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5篇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调度,分片指导原则

坚持区纪委监委统筹规划、分片指导,形成责任明确、协作有力、运转灵活、制度配套的工作机制。所需办案资源在联动区内统一调度。

(二)坚持分类整合,提高质量原则

按照分类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思路,合理划分联动区域,有效配置办案资源,确保形成办案合力。

(三)坚持以老带新,共同提高原则

发挥办案骨干主导作用,通过以老带新,以案带训方式促进办案联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二、“室+组+地”区域划分

按类别或地域将全区5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14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三个区。案件管理室负责联动区案件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统筹协调。

第一联动区:第一纪检监察室,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XXX街道、XXX街道。

责任领导:XXX

指导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联动区: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派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XXX街道、XXX街道、XXX街道、XXX镇、XXX街道、XXX街道。

责任领导:XXX

指导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联动区: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及对应监督单位,XXX乡、XXX街道、XXX街道、XXX乡、XXX街道、XXX街道。

责任领导:XXX

指导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三、办理范围

联动区主要负责办理以下案件:

1、本单位查处难度较大,确有必要协作查办的案件;

2、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3、发现严重违纪问题,需要追究其责任的或其他经济违纪案情复杂且本单位无法独立查办的案件;

4、需要本单位纪检干部回避的案件;

5、上级纪委交办,需要协作查办的案件;

6、需要联动区办理的其他案件。

四、人员确定

(一)人员组成

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全体干部,区直部门纪检工作专干组成联动区办案人才库。

(二)人员调配

一般采取异地抽调、辖区回避、交叉办理的原则,对办案力量进行统一调配。需要协作办案时,由联动区责任领导从联动区办案人才库中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非发案地)和若干案件协办人,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执行办案任务。

五、工作程序

(一)案件受理

需要办案联动区调查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的领导批示指定或由案发地乡街纪委提出。对由区纪委信访室受理并经分管领导批示需协作区调查的信访件,由信访室转交相关办案联动区组织力量实施;对于由案发地乡街纪委受理的需联动区调查的信访件,由案发地乡街纪委向区纪委监委分管信仿的领导汇报,经审批同意后,由办案联动区组织力量实施。

(二)案件调查

联动办案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调查结束后,要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按程序移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结案后案卷材料由案发地乡街纪委存档。区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负责指导、协作并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三)案件治本

联动区办案认真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在查办对当地影响较大案件时,除提交调查报告外,还要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案件调查治本工作报告,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经区纪委监委批准后,反馈案发地进行治本工作。

(四)回访反馈

对实名举报的,由联动区案件调查组负责向信访人进行反馈、答复,案发地乡街纪委协调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办案联动区案件工作指导室办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合资源,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办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街纪委要高度重视联动区办案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配合。案发地负责做好协作办案后勤保障工作,努力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本办案联动区内实施的案件,由联动区责任领导和分管副书记审批;需在两个以上办案联动区内实施的案件,还需区纪委书记审批。

(二)严守办案纪律

办案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及时到岗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要严格遵守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办案联动区确定的案件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本人应自觉提出,及时予以调整。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乡街纪委、区直单位办案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对联动区办案情况实行跟踪考核,季度汇总,年终评比。对联动办案的有功人员,区纪委监委给予通报表彰。对不配合、不支持办案联动制度落实,在联动办案过程中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拒绝安排力量参与办案或随意撤回办案人员,影响办案进展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1、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申请表

2、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重大事件备忘录

3、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优秀干部登记表

附件1:

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部门及

职务

政治

面貌

联动

力量

建议

联动区责任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

签名: 年 月日

分管副书记审核意见并署名:

签名: 年 月日

书记审批意见并署名:

签名: 年 月日

附件2:

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重大事件备忘录

日期

记录人

时间

事发地点

事件名称

事件

备忘

内容

记录人

签名

附件3:

XXX区执纪办案协作联动工作优秀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个人小结

联动区责任领导评语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6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盟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盟发改系统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结合发改系统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领域政策法规界定等工作职责,重点突出扶贫领域、涉农涉牧和社会民生项目审批(含核准和备案)、资金申报、资金安排等实际工作,加大对项目的分析研判、追踪管理、稽查监督力度,着力做好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做到项目审批规范、资金申报安排公开,实现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资金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覆盖。集中整治涵盖全系统(包括盟、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覆盖全部工作领域和各个环节。盟、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逐一排查问题,对发改工作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确保整治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要针对发改部门工作中扶贫领域、涉农涉牧和社会民生项目审批申报、资金安排分配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整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整治整改到位。

3、分级负责。在坚持全盟发改系统一盘棋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盟发改委制定全盟发改系统整治方案,负责盟本级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和全系统的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突出整治实效,确保涉及本系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加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稽察、监管、指导工作。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3、做好发展改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等工作。

(二)重点任务

1、项目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环节中的问题。是否在审批中以权谋私、盘剥克扣、拖延不办;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2、资金申报分配环节中的问题。在涉农涉牧、扶贫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是否在项目单位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咨询评估环节中的问题。干部职工本人是否在项目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参与经营、兼职取酬;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项目业主接受咨询中介服务;是否在与审批行为相关的中介机构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在代建管理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是否向项目业主推荐、变相指定代建单位;是否为亲友承揽代建业务提供便利。

4、价费管理中的问题。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是否存在利用价费制定便利,接受申请单位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在申请单位报销费用;在价格成本监审、定价调整、价格听证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

5、价格监督检查环节中的问题。是否存在乱处罚,选择性处罚;是否接受被检查对象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等;是否存在不按程序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3月底前)。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盟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郁志云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武慧广和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长谢金东担任,副主任由盟发改委各位委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盟发改委机关党委负责。二是制定方案。盟发改委按照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全盟发改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做出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宣传启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为xx、举报邮箱:xx

2、清理核查(4月-8月)。一是全面自查。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对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存在的重点环节和领域,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对照审计通报、巡视、稽察发现的线索,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要追责到人。二是集中稽察。盟发改委稽察办要会同旗县市区发改局稽察办对2013年至2017年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集中稽察,找出线索。三是内部巡察。盟发改委机关纪委与驻委纪检组对委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单位、部分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进行集中内部巡察,要通过与重点服务对象了解、核实来发现掌握线索。四是强化审计监督。结合盟审计局对盟发改委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可延伸审计至基层、项目单位和个人。五是举报监督。盟发改委已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信箱,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现问题线索。六是汇总分析。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和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及时报送清理核查的各种问题和处理措施,集中整治办公室对各类情况、数据等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上报。

3、督查问责(9-10月)。一是配合盟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对重点问题和线索进行督办、查办。二是对盟发改委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由委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对发现和收到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及其干部职工的问题和线索,督促及时查处。

4、总结规范(11月-12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制度,确保整治整改到位。组织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委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和旗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梳理涉及“雁过拔毛”式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盟旗发改部门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并落实全盟发改系统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有关问题线索排查、通报的协作机制和共性问题的共同整改机制。对整治工作进展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各旗县市区发改局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7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决策机制,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委会”)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对全市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全市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事项,均须纳入市国委会的决策议事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市国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主管城建和国土工作的副市长、纪委书记、主管经济工作的人大副主任、主管经济工作的政协副主席担任、协管国资工作的副市级领导,委员由市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审计局、国资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成员因人事变动发生变更的,由接替的负责人接任。

第五条议题涉及的分管副市长,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各部委办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应参加会议。

第六条国委会办公室设在国资局,办公室主任由国资局局长担任。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七条国委会会议主要审议、确定、协调解决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我市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管各项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研究重大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

(三)研究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听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计划;

(五)听取国有企业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六)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七)研究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八)研究决策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八条市国委会会议根据议题提报情况不定期召开,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名单单及审议议题由国资局负责拟定。

第九条市国委会会议的工作程序

(一)国资局根据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市国委会审议议题的提报工作。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有需提报市国委会审议的议题时,均应先向国资局申报并统一汇总。

(二)国资局拟定审议议题、参加会议的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名单后,提前三天起草提请召开市国委会会议的请示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转呈政府办主任、主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报市国委会主任批准召开。

(三)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会议日程,市国资局负责提报议题的汇报筹备、材料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市国委会的组织工作。

(四)市国委会会议议程包括:

1.提报单位汇报议题内容;

2.议题主管部门、分管副市长发表意见;

3.市国委会主任主持审议议题。

(五)市国委会会议结束后,由国资局起草会议纪要,并送政府办履行签批程序。

(六)国资局根据审批后的会议纪要协调相关部门具体执行。

第十条市国委会纪要有效期一年,超过期限的,重新上国委会进行审定。

第十一条经市国委会审议通过的议题,各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精神予以落实。

纪委审理室工作总结第8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党政干部出国(境)计划报批、任务审批、经费约束、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防止出现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在当年11月底前向市外事办报送下一年度市管及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由市外事办统一汇总,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再报*市外侨办备案。

对因公出国(境)计划实施量化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和前往热点国家(地区)团组数量。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严格执行“两办规定”中明确的审批原则。从严控制计划外团组的审核审批,对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申请,要严格审查其出访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双跨)团组的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营利性“双跨”团组。建立健全市管及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管理制度。市外事办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完善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培训为名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外活动情况的核查机制。

(三)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财政部门应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逐步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经费审核部门对外事部门汇总的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和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经费作先行审核,之后再由出国(境)任务审核部门对出国(境)任务逐案进行审核;建立健全任务审核部门与经费审核部门间的任务审核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堵塞漏洞。对于使用未被财政部门纳入专项预算经费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经费审核部门一律不得同意;凡未经经费审核部门审核并同意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及计划外申请,任务审核部门一律不得核准。对于全部经费由外方资助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任务审核部门直接审核,严格把关。财政部门应严格根据预算和相关标准审核、报销出国(境)费用。

(四)强化因公出国(境)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遵守“两办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外事、组织部门在受理护照签证办理手续时应对照出国(境)任务批件加强核查,与报批情况不符的不得送交有关部门办理护照签证。组织部门要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对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知情人检举揭发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实行公款出国(境)旅游责任追究。着重查处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的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除严肃处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团组负责人、组团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和签批人、为公费团组或个人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人员以及核销违规费用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在专项工作期间,由市纪委监察局、外事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外经贸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成立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职责:一是领导和协调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二是审议专项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党风室,其主要职责:一是根据联席会议决定对专项工作进行联系协调;二是开展调查研究,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三是围绕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务求实效。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纪委的要求,我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至8月中旬)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工作作为近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做好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下旬到11月底)

1、8月15日前,将我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外侨办,同时抄报*市纪委。

2、按照“两办规定”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全面推动专项工作。认真汇总、上报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核、执行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本地本部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先行审核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办公室全面收集综合专项工作信息,做好统计分析,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开展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总结巩固阶段(20*年12月上旬到2009年6月底)

1、12月初,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市联席会议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