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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03 15:30:42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第1篇

1993年起,国家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制度管理之中,之后事业单位才成为有一定独立性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这一阶段,在行政事业一体化的事业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活动具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事业单位缺乏用人自,人事管理缺乏科学分类,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以及单位内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被统称为国家干部。由于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的种种制约,致使其实现的社会职能与社会发展对其应当承担的职能要求之间产生较大差距。第二阶段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阶段(1993~2010)。1993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为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政策规定。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2005年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这一阶段,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国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初步构建了事业单位人事分类管理框架的基础,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第三阶段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攻坚阶段。2011年以来,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和力度,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快速启动。2011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强调要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为建立系统性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也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在动力。

2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不断深化,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聘用制在全国全面推行。从2002年起,在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制,到2010年已经在全国普遍建立起聘用制度。二是公开招聘的实施,逐渐规范了事业单位进人环节,推进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换。三是岗位管理逐步展开,为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迈出了新的步伐。四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面实施,推进了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充分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五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在部分省市试点推行等。然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体制机制的重要转变,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从总体上看,由于事业单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这些改革是局部的、不彻底的,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仍然处于传统的行政性、事务性管理,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基础,如在推进聘用制和实施岗位管理中,不少人还认识模糊,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聘用合同还没有真正成为确定人事关系的依据,岗位设置不规范、不科学,人员任用、管理和绩效考评缺乏可操作性等。同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滞后,也影响和制约了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和目标

人事管理制度第2篇

高职人事管理制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保持着在二维变革中采取措施,在人事的等级上吸取了许多的社会资源与力量,使高职的教学人员以晋升等级为导向。在高职教育即将走入社会管理和统筹的今天,“象牙塔”般的社会脱节现象将向高职教育中的这些部门展示适者生存的残酷。因此,高职人事管理制度的状态转型将势在必行。

(一)高职人事管理制度中如何状态转型

高职人事管理制度一直保持一种静态管理的状态之中。按级别说话,决不更改,也不支援,所有文档处于保密状态。变革的要求需要高职人事管理部门需要从静态的管理向动态管理方式转变。对于处于变革中的人事管理者来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社会化对高职教育的要求是培养出合适的有一定技术的蓝领及灰领工作者,这些教育人员自己本身已经和社会需求的技能性人才严重脱节。

(二)促进团体内部的各专业教学团体核心竞争力

一个专业教学的团体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该专业教学在社会上的实用性和被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人事管理部门在创建专业教学管理团队时,要选择优秀的实用型人才来组建教学管理骨干,让有经验、有理论的老教师充当参谋而不是去管理团队,对有理论而无社会工作经验的年轻教师,让他们在社会参加一段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的工作,再进入教学岗位。这样的团队才能与社会的要再求相接轨,不再由企业进一步培训来完成学生的工作与学习。

(三)高职人事管理加大对个人提升的支持力度

在社会变革的大潮中,个人能力提升不再单单是职称的晋升,更多的是个人工作能力的提升,这种工作能力的提升,就必须加大与社会工作氛围相一致的环境营造,高职人事管理部门加大与社会各企业之间的联系,为教学工作者对于“脱节”处理提供各企业的工作方向、指导思想、企业指标,并对教学工作者下企业锻炼实习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高职人事管理部门应分析组织结构合理性,提出对结构中团体或个人的改善建议

高职人事管理部门最为重要的动态管理就应该是通过综合新量化考核体系,通过数据分析,了解组织内部结构的合理程度,对团体或个人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改善建议。笔者提供的评价体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实际操作水平标准化C1,科研水平标准化S2,教学水平标准化S3,评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因为高职与本科高校培养目标水同,因此,评价体系中实际操作水平最为重要。高职人事部门可以利用以上量化考核方案,能过数据分析,了解整体的专业团体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以及带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水平的评价,然后回归教学组织结构评价,在三年的年限内对团体、个人等各个层次科研教学实践进行互动评价,从而在各个不足的方向上有方向、有目的性的提出改善意见,从而提高高职教学人事体系的评价能力,有利于高职教育体系在社会化变革中的融合能力。

二、高职人事管理制度在组织构建中的转型

(一)高职人事管理制度在年长的教职工管理制度中的转型

对于一些年龄老化而无法适应社会化变革的教职工,高职人事管理部门应仍抱着守护老员工的想法,使其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意义,发挥自身的最大潜能和优势。

(二)高职人事管理制度在聘选新的人力资源中的转型

在高职人事管理部门在聘选择新的教师的过程中可以引入以上所描述过的量化评价体系,并结合通过工作抽样、评估中心、面谈笔试等方法来对新晋老师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三)高职人事管理制度在在职人员结构体系构建中的转型

人事管理制度第3篇

第一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 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 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 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聘用流程: 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 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 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 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 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 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 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 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 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 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 培训机制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 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 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 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 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 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 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 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 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 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 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 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 1天 日均工资*2/天

春节 3天 日均工资*2/天

清明 1天 日均工资*2/天

端午 1天 日均工资*2/天

中秋 1天 日均工资*2/天

国庆节3天 日均工资*2/天

劳动节1天 日均工资*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 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 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2  

四、 婚假、?始佟⒛昙僦?@

第四条:月工资制,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六章 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一条 公司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店面)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 晋升制度:

一、 晋升职业规划:实习导购员初级导购员中级导购员资深导购店长助理店长经理

二、 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1. 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 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三、 晋升操作规程:晋升分一般晋升和破格晋升。在平时人事考核中表现优异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可以破格晋升。各店店长呈报晋升者名单同时应该准备下列资料:

1. 《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2. 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 店长或经理鉴定

4. 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 假期管理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 春节假:春节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可以带薪休息但要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轮休。

二、 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婚假按工龄享受不同的假期

1. 1年以上2年以内的,2天婚假

2. 2年以上3年以内的,4天婚假

3. 3年以上的,5天婚假

三、 丧假 员工可享受丧假丧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丧假规定:

1.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假期2天

2. 旁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1天,

四、 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享受3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5天年假。年假在每年的6月-8月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五、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事假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全勤奖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六、 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病假一天以内的由店面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发放一天底薪,当月病假超一天以上无全勤奖励。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店面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八章 奖惩

第一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 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 销售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 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 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六、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等。

第二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 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 怠慢、欺辱、谩骂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 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 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等商业机密者;

九、 不按销售人员接待顺序之规定随意抢单者经过警告不改的;(接待顺序见店面管理之接待顺序规定)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严重警告、警告、一次性罚款等;

第九章  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 离职:导购员要求离开本公司,应提前15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店长以上职员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必须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二条 解聘: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应由店长以上人员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请店面经理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 辞职流程: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店长签字确认店面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离职工作交接

确认:无失货赔偿、无店铺扣款

服装洗干净连同铭牌一起归还公司

工作服和铭牌遗失照价赔偿

工作服根据每季制服价格,铭牌价格为8元/个

第五条 辞职申请必须通过经理以上人员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 附言

人事管理制度第4篇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符合XX公司体制机制所需的人事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领导与员工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第三条 XXX公司以“服务、监督、指导、协调”为宗旨,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XXX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XXX任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录用

第五条 用人原则及标准

(一)用人原则

1.以“吸引和培养适用人才”为目标,体现“人是第一资源”的人才理念。

2.“量才为用,量职聘才”,既要选择优秀的人才,更要选择适合的人才。

(二)用人标准

1.突出的专业能力:在本岗位要成为“专家型人才”,并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主动沟通和理性沟通,体现良好的团队意识;

3.务实的作风: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

4.服务的意识:尽职尽责,为其他管理链条提供全方位服务。

5.高尚的职业道德:XX公司为己任,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六条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一)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报到证及原工作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乡(镇)级提供的证明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书、下岗优惠证等;

(二)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四)地方符合要求的,有资质的医疗部门出具近期的体格健康状况体检证明;

(五)其它必要的资料。

第七条 经审查新进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均齐全并真实有效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事宜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一种用工手段。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1.办公室负责人代表用人单位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员工进行一次面谈与互动交流,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劳动合同草本交给员工,使其提前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其他约定事项,如特殊约定、岗位责任、工作目标、聘用时间和解除或终止的规范性程序等,进一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在了解合同内容后,回复办公室,提出疑问、意见或要求,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填写劳动合同书正本,并签名盖章。

3.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试用期届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评价,对于符合用人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不符合用人条件的予以辞退。

4.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制劳动合同签订花名册,到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年检,并存档备案。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新录用的员工,自录用之日;续延劳动合同的,自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变更劳动合同的,自变更之日。

(二)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签订,不准他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代签。

(三)新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约定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试用期三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应根据岗位设置进行。对技术含量高、有一定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要根据岗位要求具体约定。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一)续订

1.劳动合同届满前30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评价,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2.劳动合同续订前,要求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续订期限及其他约定事项。

3.对续订者考核鉴定或身体状况检查后,不符合用人条件的,协商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员工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申请,如员工未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依法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三)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符合所要求的录用条件的;

2.因粗心大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兼职劳动关系,或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依法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将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员工违法违纪符合本条第3项规定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退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手续。

第十三条退休、退职

(一)退休

1.员工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员工60周岁,女性员工50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其退休手续。

2.员工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和发放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

(二)员工的退职

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员工,经指定医院和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退职后员工的待遇按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退休、退职或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员工,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 离职手续办理

(一)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前应停止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一切活动,并将经手的工作移交给其他员工或部门负责人。

(二)用人单位财物、文件资料返还及债务清偿。

1.用人单位财物的返还:员工在单位期间,由单位配发的或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如汽车、电脑、办公用品等应返还单位,由单位指定专人签收;

2.文件资料的返还: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财物账本、工作笔记、电子文档资料、技术资料(图纸、图片)等;

3.债务清偿: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财务部门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单位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三)员工持有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无任何疑义的离职清点通知单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1.用人单位为员工出具一式三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内容包括解除原因、解除日期及其他重要事项,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当事人本人档案存档一份;

2.证件退还:因公司需要而收取或保管员工的有关证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退还员工;

3.结清工资:将员工离职时公司所欠工资一次性付清;

4.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离开用人单位时,本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同时转移。

(四)员工未按用人单位要求退还公司财物、资料(包括电子文档资料)及清偿债务的,本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不予转移。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争议发生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调解完毕。

(二)劳动争议经调解无效,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书是用人单位用人的主要依据,由专人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管理和入档。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假

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法定休假时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出勤、公出

(一)员工按规定时间工作的视为出勤;

(二)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考试、函授的,按出勤对待;

(三)经单位批准,护理工伤病人和因公外出的,按公出对待;

为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提倡在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不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加点完成的,每日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九条 假别、假期及请假条

(一)事假:员工因私事离岗时,应请事假。事假以半天为起点,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5天(不含法定节日),一年累计事假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含非因公负伤):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旗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需休息治疗的,可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须休息治疗的期限,自员工病休第一天起累计计算。

(三)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治疗或休息可请工伤假。工伤假期,一般情况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婚假:符合结婚条件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女23岁以上,男25岁以上)的另加假15天。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为5天,死者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路途假。

(六)女工特殊假

1.保胎假:女工在孕期需要采取休息保胎的持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可以办理保胎请假手续,请假时间按实际情况而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90天。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工批准生育的可享受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息(预产假)15天,产后休息75天。

第二十条请销假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凭据如实填写用人单位统一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事假5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出5天(不含5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管理人员请假统一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员工请工伤假,需凭当地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治疗工伤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期或工伤医疗期),行政部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请婚、丧假,需所在部门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批;

(四)女工请产假,必须附有医院诊断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准生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员工请病假(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必须备有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注明病休时间)、检查结果报告单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以各种形式支付的报酬。如:各种津贴、补贴,各种奖金等。

第二十二条工资方案的制定

一、方案的制定权限及审批程序。为充分发挥工资激励的扛杆作用,工资方案既符合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同时又能以激励的手段适时调整。

二、工资方案的制定原则。以公平、激励和满足员工的归属感为出发点,遵循“以岗位为主体,以业绩为依据”的分配原则,确保分配形式的公平性,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水平及贡献大小拉开差距,向专业性突出,综合业务能力高的岗位倾斜。

三、工资结构。员工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结构由岗位、绩效和要素工资三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

以岗位责任、专业性为基本要素,对岗位进行分类和评价,作为岗位工资的制定依据。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确定以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依据,制定分配细则。

(三)要素工资以员工的工龄和学历为基本要素,确定工资单元的比例。

第二十三条 新录用员工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转正后执行定级工资;

第二十四条假期工资

(一)员工在婚假、丧假期间的薪资以岗位薪资作为支付标准;女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计发。

(二)员工请事假单次超过15天的(包括15天)期间一律不予支付工资。

(三)病假工资:员工病假期一个月以内的执行岗位薪资的60%;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执行岗位薪资的40%,岗位薪资的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三个月以上的按单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支付。

第二十五条 工资支付。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凡与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属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对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属个人承担部分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如因请假等原因,从当月工资中无法扣除的,应在次月工资中一并扣除或以现金的形式向财务部进行缴纳。

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核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并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龄特征和预算口径核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

1.为员工办理《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2.《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并将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的个人帐户记载情况,每年与员工进行一次核对。

3.新转入或聘用的员工在报到的次月起投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在办理解除手续的次月起停保。转入或转出员工应及时与行政部联系,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二)医疗保险

1.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IC卡管理的办法,投、停保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确定。

2.凡未缴纳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者,不予报支一切医疗费用。

(三)工伤保险

1. 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凡出现工伤事故,在出现工伤事故24小时内以书面材料向用人单位报告,报告要求写清事故原因及事故经过。

2.受伤员工或家属应在工伤发生一周内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将《劳动合同书》、《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报行政部,行政部接到以上材料后应及时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门,配合其对事故现场及当事人进行联合调查取证,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工伤认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确认工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出具《工伤事故调查认定书》。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是指员工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期限。经治疗后存在残疾,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进行鉴定并确定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四)失业保险

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属于失业的享受国家或地方《失业保险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待遇。

(五)生育保险

生育员工报销生育保险,凭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诊断书及相关费用的处方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的相关手续;并享受国家和地方《生育保险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待遇。

(六)住房公积金

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改善员工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具体比例根据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员工从转正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按照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规定进行核定,其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保密

第二十八条 凡属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必须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的商业秘密。

一、保密

(一)单位商业秘密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工程图纸、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据、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操作(规程)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2.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广告宣传策略等;

3.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

4.其他商业秘密,指上述秘密以外的公司秘密,包括上述类别中虽属第三方秘密但公司承诺保密义务的秘密。

(二)保密细则

1.不得向单位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单位机密;

2.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4.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二十九条 员工有密、泄密现象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员工由于失密、泄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严重损失的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十条 员工个人档案统一由行政部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管员工档案,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三十二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具体有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员工入党、入团材料;奖励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入伍、退伍、出国及签订、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等材料;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学历和评定等材料;其他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三十三条 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转入或聘用进入单位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柜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六)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编号后存放,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第三十四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单位内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员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三)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被开除等,已办理离职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第5篇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人事管理制度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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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事外,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为本公司员工。(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圣诞节

3.感恩节

4.妇女节(限女性)

5.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

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呈准,出差时亦同,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

,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2.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薪资;2.职务加给;3.特别津贴;4.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福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附则

人事管理制度第7篇

当代全球化的制度创新主要表现在:

第一,当代全球化是以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为主导的,市场体制的有效性得到世界多数国家的认同。在全球化过程中,市场规则和制度在世界各国进一步得到认可,各国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管制逐步放松,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断减少,“无疆界的市场”正在形成。如关税方面,二战结束时国际上平均关税水平约在40%左右,1995年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4%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4%左右。市场体制的普遍建立成为当代全球化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

第二,当代全球化制度创新的主要表现和重大成就是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它大大推动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贸易组织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普遍接受的规则,其所遵循的非歧视、更自由、可预见、鼓励竞争等原则,为全球贸易的发展规定了方向;世贸组织的范围也不断扩大,贸易自由原则被拓展到了更多的领域。如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单项诸边谈判,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基础电信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等,为这些领域的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清除了障碍;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也为全球经济稳定做出了独特贡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平等、迅速、有效和双方可接受原则,减少了单边报复行动,使多边贸易体系更加安全透明。总之,世贸组织等一系列多边组织与协议的规范,作为重要的制度创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这一历史性潮流。

第三,当代全球化的另一制度创新是跨国公司规模和影响力的扩大,跨国公司的组织模式为全球化时代世界性生产和商业运行奠定了基础。众多超级跨国公司的兴起和他们在全球的大规模组织经营活动使全球化获得了最原始、最基本的动力。跨国公司掌握了世界生产的40%,国际贸易的60%,国际投资的90%,国际技术贸易的60%,国际技术转让的80%,世界科研开发的90%。这些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把资源配置空间扩大到全球范围,从而不断地优化全球经济的资源配置,突破了民族、国家的限制,超越民族国家的空间范围,不断地改变着各国的产业结构、整体的经济结构和布局。根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统计,目前世界已有44万个跨国公司母公司和28万个在国外的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在美国,1995年最大的50家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占了美国对外投资的63%,英国占71%,德国占51%,澳大利亚占96%。这些跨国公司为了保持或垄断市场份额,追求更大的利润,不再满足于在某一个国家获得利益,市场竞争的激烈性迫使它们大量在国外投资,建立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

总之,全球化与制度创新密不可分,制度创新成为当代全球化的重要特征和主要内容,并成为全球化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二、制度竞争与人事制度创新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不同的制度体系的竞争。如柯武刚、史温飞在总结了当今时代国际竞争的特点后认为,全球化直接导致了“制度(体制)的竞争”,并使各国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制度系统由于影响到经济发展的成本水平,从而成为决定竞争结果的重要因素。他们说:“当我们分析比如说东亚国家与非洲经济间的增长经历何以如此大相径庭时,制度的关键作用是确凿无疑的。”[1]

对中国而言,一方面要在国际贸易中积极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以维护我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调整结构、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是中国在全球化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障。

在与全球化有关的制度创新中,人事制度的创新至关重要。因为,制度作为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其核心内容是对利益的分配和协调。其中,包括物质利益、精神需求、政治权益、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分配规则。而这些都与人事制度密不可分,是人事制度所必然包含的重要内容。人事制度创新虽然仅仅是全部制度创新的一个部分,但由于它涉及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因而影响深远。在全球化条件下,人事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当代全球化的国际竞争是国家创新能力的竞争,只有加强人事制度的创新,才能提升全民族的创新能力,使国家充满活力。当代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全球化与知识化相辅相成,知识化为全球化提供了动力和契机。知识化以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基础,包括经济和技术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它为全球商品、资本的流动提供了物质条件。如远洋运输技术与航空货运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国际货物运输与信息交流的成本,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据世界贸易组织估算,1990-1997年间,世界出口商品的运输成本仅占其价值的2%;按1996年美元计算,1930年从纽约到伦敦的3分钟电话,话费为330美元,现在只需1美元。新的沟通技术使空前规模的资金流动成为可能。目前全球外汇市场一天的交易额已达15000亿美元,而1985年一天仅为1900亿美元。

知识化对全球化的推动作用是无可置疑的,但是,知识化仅仅是为全球化提供了物质的基础和条件,它是全球化的硬件;而全球化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扫除发展中的人为障碍,为之提供软件条件。现代制度创新所以能够刺激技术的创新,就在于通过现代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私人发明的个人收益率不断提高,从而大大激发了人类创新的积极性,使技术创新从古代个人的、零星的、凭兴趣进行的行为,发展成为全社会的、有组织、有意识的行为。诺斯说:“闲暇时的好奇和实践会产生我们在人类历史上所见到的某些技术变化。但是,就像我们在现代世界所见,改进技术的持续努力只有通过提高私人收益率才会出现。”[2]而私人收益率的提高,就是要建立有效的社会激励机制。这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实现。

中国作为科技发展较为落后的国家,在全球化条件下,只有加强包括人事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创新的积极性,才能为科技进步和科技实力的发展提供恒久动力和肥沃土壤。

第二,全球化过程中的国际竞争同时也是人才的竞争,只有通过人事制度的创新,才能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机制,为中国参与全球竞争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正如党中央在“十五”计划建议中所指出的,当今时代,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从根本上看是人才的竞争。而要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队伍,就必须通过人事制度的创新,改革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打破束缚人才成长的条条框框,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促进人才市场机制的形成,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基础。

第三,加强人事制度的创新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中国在国际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在全球化过程中,每一个劳动者都面临着国际人才、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他们的工作机会、福利保障等受到国际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和影响。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所言:“全球化对许多人意味着更容易受到不熟悉和无法预测的力量的伤害,这些力量有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造成经济不稳和社会失调。……甚至在最强大的国家,人们不知道谁是主宰,为自己的工作而担忧,并担心他们的呼声会被全球化的声浪淹没。”由于担心全球化会使发达国家部分低素质劳动者的收入及就业机会减少的原因,在发达国家,反全球化的运动不断高涨。

然而,作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要应对全球化挑战,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修炼自身。我们要通过人事制度的创新,建立人才培养和训练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人力投资、配置、评价的各项制度,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以抵御国际人才、劳动力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内在制度创新与外在制度创新

制度作为人类交往的规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风俗习惯、价值观念、道德信条等非正式制度;其二是由国家、政府制定的正式的行为规范。前者是社会自发形成的,主要依靠社会成员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只能进行非正式的处罚,由此被学者们称为内在制度。而后者主要由政府制定,并由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推行,因而被称之为外在制度。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相互联系,构成社会的制度体系。制度创新不仅是政府制定的正式的外在制度的创新,还包括内在制度的创新。

人事制度的创新同样也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

内在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价值观念的更新。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中国肩负着完成工业化、实现信息化、迎接新工业文明三重重任,在社会价值观念方面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从内在人事制度创新的角度看,主要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1.要通过舆论引导、政策指导和利益诱导,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2.要克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等传统观念,形成竞争择优、奖勤罚懒的社会风尚;3.破除“皇粮”观念、“官本位”观念,鼓励人才自主创业、发明创新;4.弘扬宽容精神,尊重个性,反对盲从;5.反对人情至上,树立契约观念和信用观念。

内在人事制度的创新可以为我国的人才成长和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但作为后发展国家,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特点是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政府外在人事制度的创新,对于中国参与全球化时代的制度竞争更具有决定意义。

从外在人事制度的创新看,我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要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富有激励性的人力资本投资与回报制度。人力资本是经过训练和开发的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是现代社会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引擎。人力资本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不仅有一般的生产要素所具有的“生产功能”,而且具有其它生产要素所不具备的“效率功能”:即人力资本具有提升自身及其它生产要素质量和效率的神奇功能。简单而言,人力资本不仅可提升劳动者的生产效率,还可以降低其它生产要素如物质资本的成本,提高物质资本的技术含量。人力资本是技术发明、传播和应用的前提条件。在全球化时代,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有双重促进作用:一方面它直接促进本国的技术发明;另一方面,它影响着国家从国外引进技术的能力和速度。因此,人力资本成为衡量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中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但人力资本存量却有待提高,人力资本投资与回报制度尚不完善:一是人力资本投资不足,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政府投资;二是人力资本投资方向与经济需求经常发生偏差,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现象严重,有限的人力投资浪费严重;三是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率较低,影响了社会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四是社会人力资本投资的“制度性供给短缺”问题严重,如受传统高等教育体制的限制,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些问题的存在,降低了中国人力资本的积累速度,影响到中国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本投资与收益制度,提高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消除社会人力资本投资的制度障碍,提高全社会(个人、家庭、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第二,要建立科学有效、奖优汰劣的激励制度。根据人才学原理,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一个人的作用和成就同时取决于他的能力和受激励的程度:即成绩=能力×激励。有效的激励可使死水复活,枯木逢春,充分调动人的潜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一个有效的激励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物质激励。要通过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激励优秀人才发奋创新;二是精神激励。要通过人才培养、选拔、晋升以及荣誉奖励、资格待遇等制度的改革,激励人才求知上进。

第三,要建立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制度。人才评价制度是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的指路牌。社会评价体系提倡什么,人们就会朝什么方向发展。如果我们以官职高低作为人才评价的最高标准,社会上谋官求禄的人就会增多;如果以创新作为人才评价的最高指标,社会就会充满创造和活力。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制度和指标,能够为人才提供值得追求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人生目标,优化社会的人才资源结构;而过时的、形式的、脱离社会实际需要的人才评价标准,则会带来人力资本的巨大浪费。人才评价制度的建立,要求我们改变传统评价制度中存在的论资排辈、长官意志等现象,设立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对人才进行评价。

第四,要形成功能完善、机制灵活的人才市场体系。灵活有效的人才、劳动力市场是全球化条件下提升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未来中国人事制度创新的核心,就是要坚持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要通过改革户籍制度、档案制度、住房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打破人才的身份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建立功能完备、机制灵活的人才市场体系,消除阻碍人才流动的物质和体制壁垒,为人才的无障碍流动创造条件。

第五,要建立平等规范、以契约和信用为基础的人事聘用制度。在人才市场上,人才和用人单位是两个平等的权利主体。要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必须坚持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的市场原则,通过规范的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建立以契约和信用为基础的人事聘用制度。

第六,要建立法制完备、执法严明的人才权益保障制度。在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国内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市场的风险因素增加,与组织严密的企业组织或其它用人单位相比,人才和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政府还要秉行机会均等的原则,对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特殊的关怀和帮助。

人才权益保障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健全法制,加强对人才和劳动者基本的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以及安全、受尊重等精神权利的保护;二是要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保护人才的创新成果不受侵害。

总之,在全球化时代,在一个包含着制度竞争、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的国际竞争的新时代,政府人事制度的创新,其意义和影响将不仅局限于人事领域。它将会极大地提高整个民族的知识素养和创新能力、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科技进步。可以预言,科学有效的人事制度创新,将会造就大批适应全球化要求的卓越人才,孕育出巨大而非凡的创新成就。

【参考文献】

[1](德)柯武刚,史温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3.

[2](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北京三联书店,1994.186.

[3](德)汉斯—波得·马丁.全球化陷阱[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4](美)金伯利·艾略特.腐败与全球经济[M].北京出版社,2000.

[5](美)爱德华·格莱汉姆.全球公司与各国政府[M].北京出版社,2000.

[6](美)丹尼·罗德瑞克.全球化走得太远了吗[M].北京出版社,2000.

人事管理制度第8篇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集团公司本部(以下简称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绝对控股。相对控制、或由台方为主经营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各企业(泛指集团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核准后,由集团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的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核及审查合格后,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登记表》(见附表一),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当缩短其试用时间;优秀人才特聘者,可免去试用期,直接任用。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五日者,不给薪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证: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医院健康检查表(原件);

??????3.?本人学历证和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4.《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或《聘用手册》或《退休证》(其中一件);

??????5.?外地户籍人员还应具备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外出务工证9或允许外出工作的证明以及档案材料存放单位的证明材料);

??????6.?半身免冠照片五张;

??????7.?试用同意书;

??????8.?人事资料卡;

??????9.?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或做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都应与用工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聘任合约书》(见附件一、二、三),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正式录用的职工必须承诺:不论是什么缘由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关系后,不得从事与本集团有竞争的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视为对本集团不忠诚,一概不予录用。

第三章?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事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必须了解企业的宗旨、风格、精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3.每个员工必须保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

?????4.不得兼任本集团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职务成在外从事与本集团及所属公司经营业务类似的商业业务活动。

?????5.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6.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不当之招待和贪污舞弊,或以企业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防止危险,增进效益。

????8.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单位。

????10.未经主管允许,严禁进入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擅离职守。

????11.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

????12.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3.各级主管及各级主管必须注意本身的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废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育安全感。

????14.工作时间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十二条?因工作或生产任务需要加班,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推诿。按集团公司制度规定,井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加班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每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三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为迟到。

(2)工作终了前下班者为早退。

(3)超过上班时间十五分钟,迟到到岗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早退时同。

2.?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核实,双方均以旷工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矿工五日或一年旷工达十日者,予以解雇。

第四章?待遇第十四条?本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和其对公司的贡献文小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待遇.?(有关员工薪资待遇方法另订立)

第十五条?员工的待遇分为:

1.?高级管理人员(指集团总部总监以上职级人员及下属企业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按照“年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2.?中级及中级以下员工技照“月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待遇,分月薪和日薪:发薪日期为每个月十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井按日薪计算。

第十七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技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休假

第十八条?公司规定每周星期六、日休息,企业可按照本地的有关规定安排每周休息两天。

第十九条?下列假日为国定休假日:

元月一日元旦休假一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春节休假三日五月一日劳动节休假一日十月一日、二日国庆节???休假二日

如需加班,按有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第二十条?员工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全年给特别休假假期如下;

1.?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全年给予五天假期;

2.?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全年给予十天假期。第二十一条?员工特别休假应在届满规定时间后,在不妨碍工作生产的前提下,事先排定休假日期来实施,井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员工当年享受探亲假,不再享受特别休假。第二十三条?员工探亲假可享用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汽车豪华大巴士等交通条件。

第六章?请假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

1.?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领班转呈部门经理核准;

2.?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单位主管总经理核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一律送人事部门留存。?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为培养企业员工忠诚企业敬业守职的精神,弘扬优良作风,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特列以下有关奖惩条例:

1.?奖励

(1)奖项及相应条件

a.口头表扬:对在某一项工作中表现较好和全年度中各项工作中表现较好者。

b.忠诚企业奖(记功)

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中,或者某一事件中,有突出表现,作出显著成绩的员工;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一直表现比较出色,业绩前茅,在普通员工中比较优秀者。

c.特别敬业奖(记大功)

全年中带领虽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身先士卒,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有显著业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d.特殊贡献奖(记特功)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中,或者某一事件中,为企业创造突出经济效益或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者;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作出显著业绩并为企业创造较高效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奖励办法

a.口头表扬:???一次奖励100元

b.忠诚企业奖(记功):?单项奖500元起点,实行奖额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1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c.特别敬业奖(记大功),奖3000元井颁发奖励证书。

d.特殊贡献奖(记特功):单项奖2000元起点,实际奖额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88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3)名额

单项奖励不受时间、人数限制,随评随奖.年度评比每年根据企业实际员工人数决定评选比例。

2.?处罚

(1)种类及标准

a.口头警告:不服从指令,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马虎出现差错,损失不大,但有负面影响者。

b.警告:不是动机不良,只是由于经验不足,操作不慎,造成过失性质的失误,企业损失不大,且不是主要责任者;不守纪律,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执行领导指令,使工作出现差错,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

c.?严重警告: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违背领导的要求,导致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且是主要责任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纪,对企业利益和员工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者。

d.?记过:有同“严重警告”所列之错误情节,而且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影响极坏者。

e.?记大过:完全由于个人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不守职,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及难以挽回的影响,责任重大者。

(2)处罚办法

a.?口头警告:一次处以罚款200元:三次口头警告即为一次警告。

b.警告: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企业内部通报;三次警告即为一次严重警告。

c.?严重警告:一次处以罚款l000元;企业内部通报:三次严重警告即为一次记过。

d.记过:一次处以罚款15OO元;企业内部通报井停职考查,二次记过即为一次记大过。

e.?记大过:一次处以罚款2000元;企业内部通报井以降职,记大过后再受任何处罚即须给予最后警告、免职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坚决予以开除。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者;

4.?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5.?擅自泄露公司机密者;

6.?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7.?未经集团领导批准,兼任其他企业职务或兼营本公司类同业务者;

8.?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无故连续旷工。

第八章?考绩

第二十七条?员工考绩分为:

1.试用考核:员工在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报经(企业)总经理核准后,方得正式雇佣。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做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考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便办理年度考绩。

3.年度考绩:企业总经理(经营管理负责人)按《资产代表委托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考绩,其他干部和员工考绩办法另定之。第二十八条?考绩成绩分为特优、优、甲、乙、丙五种。第二十九条?员工年度考绩由主管初核,隔级复核,(企业)总经理核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总经理初核,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复核;企业总经理考绩由集团公司人才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操作,最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定。第三十条?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或贻误。

第九章?出差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分为“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三十二条?长程出差:

1.各类人员出差均需逐级报批,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和集团本部人员出差均需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2.?员工差旅费支付标准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短程出差: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上一级主管报告第三十四条?出差人员按出差计划到达每一预定出差地点时,应与公司联络,并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章?培训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第三十六条?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各企业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包括投资者和公司总部)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公司组织必要的培训。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或公司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以便达成任务。

4.?提职培训:员工职务提升后,应通过必要的任职培训,以了解新职务的任务和责任、权限。

第十一章?福利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公司总部在人才资源部下设立福利分部,各企业设有专门负责的员工福利人员。由此部门人员办理有关福利事宜,规程另定。?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八条?符合国家规定有关条件的员工,公司在他们正式被公司录用后,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录用员工办理养老金、公积金、住院医疗基金和待业基金手续。第三十九条?凡被本公司聘用的员工视工种需要,有必要的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由人事(福利)部门办理。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十三章?资遣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予资遣:

1.?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因业务紧缩,全部或局部歇业者;

2.?因不可抗拒力停业一个月以上者;

3.?员工因病结束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先工作公司也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第四十一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差者为先;

2.?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为先;

3.?工作效率低下者为先。第四十二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第四十三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佣,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照发。第四十四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辞退或自行辞职者,以解雇论,不发资遣费;劳动(务)合同到期,一方提出不续签下一轮合约的,也不发资遣费。第四十五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的资遣费,但最多只能发六个月的资遣费,按在职最后一个月标准工资计算。

2.?依前款计算的剩余月数,满半年发给半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不计资遣费。?

第十四章?离职

第四十六条?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得填具“离职申请书”,呈报部门主管核转(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交接书》(见附表二)所涉事项交接手续清楚,始得离职,井视员工需要开给《离职证明书》。第四十七条?员工辞职,主管以上人员应于三十日前;一般员工于十五日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出申请书,其应得薪资于离职后三个月后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