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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03 17:54:29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1篇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 accounting, human resource value and cost can be confirmed by the enterprise group may set up Human Resources Division, specializing in businesses within the Group to provide human resources for this particular supply and development.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公司管理模式

Key words: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Group management model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集团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服从于集团管理模式,即根据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集分权关系来确定总部对下属企业管理的涉及范围及深度;集团管理模式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是由一系统子管理模式组成,包括财务管理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业务管理控制模式,并通过设计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及业务流程来固化,最终形成集团管理模式。根据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用人权的集分权关系而言,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共三种:

1、分散式管理。集团总部只负责整个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下属企业自身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审核;掌握集团的人力资源信息等;而将更多的管理权限赋予下属企业,各下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集团统一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自己的政策与制度,因而显得更为独立。

2、集中式管理。整个集团各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协调统一地执行,集团总部拥有绝对管理权限,各级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受总部约束,是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就如同总部下派的人力资源专员)。

3、适中式管理。一般而言,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很少有严格意义的分散或集中,更多的是采取折中式的方案,集团总部掌握必要的控制权,给下属公司一定的权限,这是最常见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二、常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操作方式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是核心,其他诸如招聘、培训等项工作是围绕这两个核心展开的。因此集团总部必须要明确总部对二级企业及三级企业考核薪酬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权利与责任是什么。这种垂直的管理模式的关键是如何既保证总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又能有效激发下属企业工作的主动性与灵活性。

三、集团公司高管薪酬考核

集团高管是由集团董事会统一任命,一般指总部总裁与副总裁、二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三级公司总经理等岗位,即对于承担经济责任、签订含有经济指标的目标责任书的高层管理人员。按照“谁任命、谁考核、谁付工资”的原则,集团高管由集团总部统一考核付薪,并实施年薪制,采用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级单位及三级单位的高管薪酬与考核掌握在集团总部手中,加大了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同时也能够保证整个集团达成预定的利润目标值。

集团所有高管岗位的薪酬考核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主要职责是解决集团总部如何对高管实施考核,如何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薪酬发放中。

高管岗位考核以年为周期,高管各项指标月度、季度完成情况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解与监控,并组织生产经营讨论会,并定期向集团公司最高管理机构上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每季度由该机构集中汇总通报一次,对高管岗位采取每季度虚拟业绩考核形式。高管的考核指标主要是经济指标,即销售额和利润完成情况,同时还包括管理指标,即对其承担的管理职能的考核。通过综合评估二类指标的完成情况,最终得出该高管的考核成绩。高管的年薪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

四、集团非高管岗位薪酬考核

对于非高管岗位实施岗位工资制,采用KPI(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原则上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总部员工考核,并对下属企业的薪酬考核实施指导与监控;二级公司负责本公司员工的薪酬考核,并控制三级单位的薪酬考核,三级单位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与监控,完成本公司的工作。集团总部指导并监督下属二级单位的薪酬考核管理工作,明确总部对二级单位薪酬考核的管理方式及权限。

1、对二级单位薪酬与考核管理。集团对二级单位考核管理的具体方式包括三方面,即集团总部要明确二级单位制定的考核方式是否符合二级单位具体情况,指导监督二级单位制定的考核制度;集团总部要了解并监督各二级单位考核过程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按规定制度流程操作;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评价考核结果是否合理。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考核管理工作权利包括五项,即监督各二级单位制订绩效管理制度的权利;监督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过程的权利;二级单位中高层考核过程的参与权;二级单位部门经理及员工层关键岗位考核结果的审批权;二级单位各岗位考核指标的备案权。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考核管理责任包括两项,即负责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培训;负责参与指导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过程。

集团对二级单位薪酬管理的具体方式包括四方面,即对二级单位年度薪酬总量进行控制,对于超出预算的情况要报总部处理;控制二级单位定岗定编、部门与岗位职责;控制二级单位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标准;总部对二级单位经理岗位的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要进行存档。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工作权利包括五项,即了解二级单位组织结构及人员编制的权利;对二级单位部门经理层岗位人事档案备案的权利;对二级单位部门经理层岗位人事任免的审核权;对二级单位制定薪酬制度及薪酬标准的审核权;监督二级单位日常薪酬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权利。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工作责任包括两项,即指导二级单位制定薪酬制度及薪酬标准的责任;指导二级单位开展薪酬管理工作的责任。

2、对三级单位薪酬与考核管理。集团总部将对三级单位的部分薪酬考核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二级单位,原则上各二级单位对下属三级单位的酬薪考核管理参照集团总部对二级单位的管理模式,就考核而言,集团总部只对三级单位考核制度及考核方式的控制与管理,以及考核结果的备案与审查;就薪酬而言,总部对三级单位进行薪酬总量的控制以及三级单位总经理任职资格的备案与审查。

参考文献: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2篇

驻桃山林业局专员办事处20xx年上半年工作在上级监督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驻在局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认真执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现代化林业为指导思想,把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放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顺应林业生态建设新形式新要求,努力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切实加强“三总量”控制,遏制超限额采伐行为的发生;加强协调和指导,促进驻在局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大林政案件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管理的监督力度,为派出机关和上级监督机构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现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狠抓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监督队伍。

用科学发展观来塑造新时期监督队伍的新形象,需要我们加强学习,不断用科学发展观来充实和武装自已的头脑,需要我们从中吸取新的知识和营养。围绕省办20xx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要点和驻在局资源监督工作实际,我办重新修定了学习规划,规定每月的10日为政治学习日,20日为业务学习日。首先是从政治学习入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受岗敬业精神,二是坚持业务学习,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作为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它是高层次管理,目的在于调整行政权的失衡,防止行政权的变异,矫正行政权运行的偏差。这就需要监督工作者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通过学习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增长了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三是学习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年初以来我们学习了省办《20xx年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要点》,孙文义副专员在全省森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赵恩举专员提出的“五个意识”,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后,驻局专员办利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学习了吕维峰副省长、赵恩举专员、蔡炳华厅长、魏殿生局长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几位领导的讲话,高度精辟,意义深刻,为下一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驻局专员办无论是政治学习,还是业务学习,要求每人必须有学习笔记,每次笔记要求超过500字,年终有心得体会。

(二)严格监督管理流程,认真开展好资源监督各项工作。

1、严把采伐“源头”管理关,去年冬季木材生产开始前,我们将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为林业局当参谋,经常深入到生产一线,严格林木采伐环节的跟踪检查,特别是加大了事中伐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确保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的执行。

2、严格伐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5月10日至27日,驻局专员办按照(黑资监字[20xx]9号《关于下发〈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下半年及20xx年上半年伐区作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对桃山局冬季木材生产、森林抚育补贴作业伐区进行了质量检查验收,驻局专员办组成了以资源管理分局局长田晓华为组长的检查组,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检查组成员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重点学习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技术方案》、《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下半年及20xx年上半年伐区作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核查、检查工作十项纪律》、《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本次检查为四季度抚育伐生产和森林抚育补贴作业小班质量5%。一是重点对伐区恁证采伐制度、拔交制度、公示制度、采伐木记录卡、采伐限额、伐区验收等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二是对是否认真执行《伊春市政府1号令》规定全面禁采红松和禁采珍贵树种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是否有超了限额采伐,超强度采伐、号外采伐,串树种采伐,抚育伐采大留小进行检查,四是对伐区清理,水土保持,资源利用等进行检查,桃山林业局四季度抚育伐作业小班共37个,总面积512.2公顷,总采伐蓄积7485立方米,总出材量5485立方米,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小班共47个,总面积557.2公顷,总采伐蓄积1508立方米,总出材量为482立方米。

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3、加大对林地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林地管理是资源管理监督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特别是桃山局可采资源枯竭,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将向林地资源侧重。驻局专员办今春结合三春工作,一是对多种用地拱地头、扩地边等毁林开荒进行了检查,二是对挖沙、取土、采石、旅游、筑路、鱼池、蛤蟆塘进行检查,三是对征占用林地进行检查,采用gps定位,实测面积,与批件核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违法侵占现象。四是按照(黑森函字[20xx]99号《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的要求,驻局专员办积极参与了《桃山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在检查阶段全面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

4、加强烧材管理,杜绝烧柴发生,自开始,经过几年烧材管理整治,山上各林场基本杜绝了烧好柴现象。1月9日至18日,驻局专员办结合木材生产大检查,分别对各林场烧材及林政进行了检查,发现白河林场有一户超标准烧材,我们立即把情况通报林业局。驻在局高度重视,由公安局森侦大队进行查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烧好材的势头。

(三)认真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驻省办(黑森监字[20xx]9号《关于下发〈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下半年及20xx年上半年伐区作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要求,驻局专员办对四季度抚育伐生产、森林抚育补贴作业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外业1%、内业100%,外业抽检了3个小班,分别是白河林场422林班4小班,南河林场509林班3小班,桃东林场249林班3小班,采伐面积:32.6公顷,采伐蓄积:168立方米,出材100立方米,通过检查结果看,桃山局四季度伐区作业质量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问题是:抚育伐采大留小,个别小班出现应采未采、伐区清理不合格等。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现代化要业为统领,全面落实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以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为契机,顺应林业生态建设新形式、新要求,强化各种监督检查,以严管林、管好林为目的,加大林政案件的督办力度,坚决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实现林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管理水平。

(二)认真把好森林抚育补贴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关,严禁虚假设计、现地与设计不符等,

(三)加大作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做到严肃认真。

(四)加大各种占地项目的检查力度,有效地保护林地资源。

(五)强化对森林抚育补帖试点工作的监管。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3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及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市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m3以内,其中新鲜水用水总量控制在17.5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到30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按2005年可比价下降到33m3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以上;全市70%以上的河、湖、库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

到年包括西咸主城区在内,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6亿m3以内,其中新鲜水用水总量控制在24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用水量下降到25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取用水量按照2005年可比价下降到26m3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以上;全市80%以上的河、湖、库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三)总体要求。

以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为主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以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为重点、改革创新为动力、能力建设为保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工程和技术手段,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确保实现水资源管理目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统计与监测相结合的水资源控制指标体系。

1.定量考核指标。

(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以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根据全市水资源相关规划、水资源公报、近10年各区县及各开发区的用水总量变化趋势,参考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等因素,分解确定2020年前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各区县及各开发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区县及各开发区经济发展状况、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现状、工业节水潜力等因素,参考《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及《市“十二五”节约用水规划》和《省行业用水定额》,合理制定各区县及各开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

在农业节水市建设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区县及相关开发区农业节水灌溉潜力,在参考市、区县节水灌溉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区县及相关开发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4)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

根据省政府分配我市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综合考虑辖区内各河流、水库、湖泊水体现状及水功能区划分,制定各区县出入境和管辖内的河、湖、库及地下水水质考核指标。其中,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进行评价考核。

2.监测评估控制指标。

(1)万元GDP用水量:根据年度经济运行指标和年度用水量,核算各区县、开发区的万元GDP用水量,作为对其用水效率的评估考核依据。

(2)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根据农业用水总量和实灌面积,计算各区县及相关开发区的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评估各区县及相关开发区的农田水灌溉利用系数。

(3)农业用水总量监测控制指标: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农田灌溉面积,核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对主要取水口进行计量监测,按照农业用水总量不增加的原则,限制农业灌溉用水量的增长,并将农业用水总量监测控制指标作为用水效率的考核指标。

(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对各重点企业用水量实行在线实时监控,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作为评估各区县及相关开发区的用水效率的重要依据之一。

(5)工业用水增量监测控制指标: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发展规划,分年度确定其工业用水增量,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取水量较大的自备井用户全部实行实时监测,接近工业用水增量的地区限批,达到或超过的地区暂停审批,并将工业用水增量监测控制指标作为用水效率的考核指标。

(6)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再生水回用率:对各区县、开发区的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对再生水回用进行监测和统计,将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再生水回用率作为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考核指标。

(7)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组织各区县进行集中供水管网的漏损普查,提出降低漏损的指标,将其作为用水效率的考核指标。

(8)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制定节水器具普及的计划,加大用水器具的检查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将各区县及相关开发区节水器具普及率作为用水效率的评估考核指标。

(9)县界缓冲区达标率:在各行政区河流边界建立水质监测点,实行随机取样监测,将县界缓冲区达标率作为水功能区达标率的控制指标。

(10)重要河、湖、库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根据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核定排污总量,并按照行政区划分摊,加大监控力度,将重要河、湖、库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控制指标。

(11)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对主要河流沿线各行政区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不定期取样分析,监测达标情况,将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作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评估指标。

(12)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及时掌握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实行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或人工取样旬测、月测,做好水源的运行调度,提高供水保证率,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作为安全供水的评估考核指标。

(13)重要河流行政断面最小流量: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科学制定全市各重要河流流经区县的行政监测断面和最小流量控制指标,将重要河流行政断面最小流量作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14)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证程度:对全市重要湖泊制定生态水位控制指标并进行监测,将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证程度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评估考核指标。

(15)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监测控制指标:通过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对全市地下水超采区进行重新核定,科学制定各区县、开发区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控制指标,遏制地下水超采并将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监测控制指标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评估考核指标。

(二)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制度。

1.从严控制用水总量。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市政府分配的用水控制指标,按照农业用水原则上不增加;水资源严重紧缺区县、开发区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地下水超采区除农业灌溉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取水项目;生活用水在挖掘节水潜力基础上微涨;新增工业用水指标、入河排污量和用水量增量逐年审批的原则,逐年制定辖区内年度用水计划,报市发改委和市水务局核准。

2.实行区域取水许可限批制度。对取用水量接近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的区县,限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审批;对取用水量达到或超过年度计划用水量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本年度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审批,并要求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水务局做出书面说明,市水务局根据情况核减其本年度取水控制指标;停止新增取水审批的区县、开发区,须通过加大节约用水、利用再生水等措施自行解决所需水量;对用水户在取水许可证换发环节,从严消减不合理取用水量指标,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取水等违法行为。

3.加快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用水控制指标,市水务局尽快制定各区县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用水控制指标。积极建立城乡一体的水权制度,在一、二、三产业水量分配基础上,通过水量交易,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4.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扩大水资源论证范围,将再生水、微咸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进行配置、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通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对论证报告中确立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各区、县的总体规划须首先进行水资源论证,市属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县草堂IT产业园区、临潼渭北工业区和旅游度假区、周至楼观台道教文化展示区等新建园区须率先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5.严格规范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标准、程序、时限等的规定,特别是落实对自来水公司和水电站征收标准的规定。同时,加强对水源地温空调、水产养殖、建筑基坑排水、地铁施工排水等利用或消耗水资源的行业开征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6.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在全市地下水超采区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加快修复地下水环境。建立地下水人工回灌、水源地温空调等项目的管理制度,推行地下水取水量与水位预警双控制管理。加大对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自备井的封停力度,逐步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严格地下水凿井施工与验收监督管理。结合水利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数据库,加强对地下水应急战略储备水源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7.加强地热水管理与研究。每季度对全市范围内地热水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动态调查,建立地热水实时监控系统。加大地热水回灌试验研究力度,探索一条符合我市情况的地热水可持续利用模式。

8.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把水资源调度作为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抓手。各区县、开发区应抓紧编制和报批辖区内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年度调度计划。各区县、开发区必须严格执行批准后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

进一步组织开展渭河水量调度,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调度指标逐级分配给各区县、开发区,各区县、开发区应成立以地方行政首长为主要责任人的水量调度机构,确保渭河水量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用水效率。各级政府应根据辖区内的水资源紧缺状况,在招商引资和布局建设项目时,限制高耗水企业的发展,同时对已有的高耗水产业通过采取节水改造或淘汰等措施逐步优化产业结构。

2.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各级节水管理机构加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修订市用水定额标准,要严格执行累进加价制度。

3.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加快制定《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建设项目节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实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关于节水效率标准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逐步淘汰落后的用水产品。在制定实施用水效率等级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建立全市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

5.加强重点用水单位节水监督管理。依托市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和城市节水信息系统平台,对全市范围内重点用水户进行实时监控,全面监测用水单位用水效率。

6.进一步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建设。依托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建设各类型的节水示范工程并将取得的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7.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城市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调配,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回用规划,制定污水回用指标,加快制定污水处理回用法规和标准,建设污水回用试点。积极开展雨水、微咸水利用。在具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使用地表和地下水资源。

(四)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1.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分解指标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主要依据,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对污染物入河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2.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结合水利普查,组织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对重要入河排污口进行标示。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县和开发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2012年底前,全市应完成入河排污口分级管理权限划分和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编制。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并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入河排污总量。

3.加强水功能区监测预警管理。规范水功能区监测、通报、监督管理,建立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超标预警制度。2012年底前,完成县界水体监测断面复核确认和标示工作,建立县界缓冲区水量、水质和污染物通量监测和报告工作体系,基本掌握县界水功能区水质及出入县界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管理。对黑河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标准体系,完善水源地管理办法。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实施隔离防护、排污口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力度。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十二五”

末全面达标。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写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5.做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继续支持浐灞生态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在建设浐灞生态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政策、技术标准等。加强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开展区域水生态补偿试点建设工作,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快编制全市水生态系统与修复规划,加快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进度,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力度,遏制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6.加强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督管理。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和快速应对机制,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段水质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水污染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五)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1.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将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2.各区县、开发区要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要抓紧编制本辖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

3.市水务局会同市考核办对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及相关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开发区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报市水务局备案。

(2)每年1月底前,各区县、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上一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协同市考核办将之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部门年度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并将对区县的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区县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水务局。

(4)每5年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区县、部门及开发区总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六)全面加强监测计量统计能力建设。

1.抓紧制定取水计量、用水统计、水资源监测管理办法,明确取水户用水计量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用水统计与水资源监测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户网上直报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相结合的用水统计体系,建立水资源管理统计数据库,组织开展取水计量、监测和用水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2.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节水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加快市级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节水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在年年底前基本运行。同时支持区县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基本建成全市水资源信息系统和城市节水信息系统。

3.加快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监测网的基础上,加快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特别是市区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建设,力争重要水功能区每年监测3次,监测率达到80%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监测率达到100%。

4.加快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取用水计量监督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已有取用水户取退水计量设施的完好程度逐一排查,对未安装取退水计量设施的、取退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取退水单位或个人拒不提供或者伪造取退水数据资料的,要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退水量、收取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加快灌区计量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末灌区取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

(七)强化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与考核。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职能转变的中心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强化措施落实。

2.加强水资源管理法治建设。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加快城乡供水、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调度、污水处理回用等立法。严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审批,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健全水事纠纷调处机制。

3.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含地热水、矿泉水)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管理、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各区县要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对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地表水和地热水、矿泉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提高水务管理水平。

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合作。

4.加大水资源管理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投入力度。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确保水资源费50%以上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资源节约保护事业。

5.深化水价改革。要坚决落实省、市政府对自来水水价调整的要求,逐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合理制定再生水水价,促进再生水利用。

6.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利用本市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资源战略、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广普及高效、节水、降耗和环保的水资源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的科技含量。加快普通地下水和地热水回灌、水源地温空调等技术攻关,促进水资源的科学利用。

7.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加强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对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要按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区县财政来支付支出,对兼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应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参照公务员规定进行管理,逐步调整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结构和学历水平,“十二五”末水资源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0%,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的50%。确保职能、机构、人员、经费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相适应。

8.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大、中、小学开辟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专项教育,提高全社会水资源忧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对在水资源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编制出台《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2.市政府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3.加快制定各区县、开发区“十二五”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达标率等总体考核指标分配方案。

4.编制市级各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

5.编制市主要河流行政断面最小流量控制指标方案、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万元GDP用水量、工业用水增量、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再生水回用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县界缓冲区达标率、重要水源地水质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农业用水总量、纳污总量、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水质、主要湖泊生态水位保证程度等指标体系。

6.着手建立各行政区边界和主要河流断面水文、水环境监测站,为“十二五”考核奠定基础。

7.编制和报批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年度调度计划。各区县、开发区尽快成立以地方行政首长为主要责任人的水量调度机构,并上报市政府。

8.安排编制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城乡供水排水规划、污水处理回用规划、水资源评价、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十二五”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市水资源管理信息建设实施方案等。

(二)实施阶段

1.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等并抓好组织实施。

2.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各开发区根据本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各自的任务,全面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全面开展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及各开发区的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完善阶段

1.总结“十二五”工作,迎接省政府的阶段考核,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方案。

2.针对“十二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体任务全面完成,既成目标顺利实现。

3.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考核及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力度,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争取提前完成部门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监理企业;人才;策划管理;培养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087-01

1监理企业对人才策划管理培养的目标和方针

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并且是适合企业发展的人员。作为监理企业有自己对人才的策划管理培养总目标:广纳现在,着眼未来,不断跟上时代的发展脚步。时易时而事易事,任何事情都是不断变化的,今天和明天是不一样的。这一秒与上一秒是不一样的,过去就是过去,现在就是现在。不只是时间,包括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件事,都在不停的变化,发生发展衰老结束。人的认识和学识也是这样,知识在不停的更新和前进,人类社会在不停的发展,科技日新月异,人不能不改变自己。只有改变,开创的创新思维,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如此,人如此,一个优秀的企业,更理应如此,树立愿景开创创新。企业的变化不光是硬件的变化,软件人才的变化,高级人才的加入及普通人员的素质提高是关键。

现代监理企业对人才的策划管理培养方针:针对人需求的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策划管理培训方式,有利于个人、企业、国家。监理企业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会有选择的选择人才,并对现有人员按企业特定方向策划培训。面对当今监理企业的现实情况,提出问题,分析现代监理企业目前的生存状况。现代监理企业目前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并且随时代的发展,监理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什么文凭,什么素质,具有什么样的技术水平、潜能。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要求。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要紧跟时代的脚步,我认为企业人才的培养要与高等院校相结合,这是人才发展需求的主流方向。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院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统筹管理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才能有所发展,避免了人才的浪费,教育资源的浪费。

2人才的策划管理培训

人力资源部门是现代监理企业发展的重要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拿出一整套关于公司人才需求发展的策划培训的短期规划、中期规划、长期规划。如何制定这三个规划·人力资源负责人深入到每一个项目监理部,再深入到社会基层调研,再深入到相关高等院校调研,调研人的价值取向,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各企业的特点。在大的范围调研确定之后,针对本企业监理项目部,彻底深入进去,认真体会本企业监理项目部到底缺乏什么样的专业人员,需要什么样素质的人员,感受他们是如何展开工作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的宗旨,是否符合企业的行为标准。项目监理部直接体现了企业的形象,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是代表企业的管理水平。就是结合外部和内部,有比较有选择,拿出符合自己企业的规划。

社会是进步的,企业是发展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中长期人力资源的规划管理是需要不断调整的。依据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公司现存实的人力资源情况及公司目前面对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公司短期人力资源的规划管理培训。

目前,现阶段中国的监理企业人才状况到底是什么样的现状。就目前分析,从事监理行业的人员,按照不同方式分类有以下几种:(1)文凭。建筑工程专科院校毕业生;土木工程本科院校毕业生;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非常少);还有一部分转行人员。(2)经验。长年从事建筑的退休人员;刚刚毕业的学生;从事2-3年的毕业生。(3)注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培训上岗证人员;没有培训上岗证的人员。以上是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从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来看,一般项目部都是有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3名经省级培训具有上岗证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监理项目部人员,国家按建筑面积规定配备各种人员数量。多数监理企业不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关人员。一般监理项目部大约5-6名监理人员,有的更少仅两名监理人员或一名监理人员。大部分具体监理工作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如果总监理工程师不常住工地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素质的高低,技术素养的高低,就决定了一个项目监理部业务管理水平。

经过以上分析,监理企业的短期人才的策划管理培训,主要就是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素质、技术素养、职业水准的提高,行为规范符合公司的宗旨。以满足现阶段监理企业的发展要求。从他们行为中体现监理企业的现有管理水平。

监理企业的中长期人力资源的策划管理培训,也就是监理企业的中长期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他是受监理企业发展的大方向的监理企业愿景制约的。我们公司愿景是做中国一流工程建设管理咨询企业并引领行业发展。有什么样的愿景,企业就向什么方向发展,就会有不同的短中长期的人力资源策划管理培训。

3短期人力资源策划管理培训

首先,明确短期策划管理培训的目的是什么,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能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其二,培养的范围、对象及培养采取的方法步骤内容。短期策划管理培训主要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最终达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以上监理企业目前存在的状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思想培养:一般是指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一个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对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训练只是一个方面。这里培训特别强调训练是思想认识方面,统一认识,统一到公司的目标宗旨和发展方向上来。形成一股绳,要团结一起致,共同奋斗。这是最重要的。

(2)行为标准训练:主要是指言语举止、着装的标准化、规范化。语言的口语表达,自然流畅,不偏不倚,文明用语,没有小动作和大的动作,以免引起别人误会歧义。“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必须记住。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如发现有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禁止上班且进行经济处罚。这必须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共同贯彻。这次培训以小喻大,抛砖引玉。从行为规范上隐喻其他方方面面。

(3)职业化训练:职业化训练是造就一个人从普通到优秀的过程。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即要求人们把社会或组织交代下来的岗位职责,专业地完成到最佳,准确扮演好自己的工作角色。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呢·监理公司的总体的规章制度,监理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监理公司项目部规章制度。这三个方面是培训的基础。大的方面说那是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也是职业训练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制度熟记,法律清楚,工作有流程。牢记监理各项的工作流程,动态控制。强化训练职业意识,这是关键。

(4)技术、规范的强化:作为监理人员,拥有丰富的工程方面的技术知识及其工程经验是十分必要的。如何培养监理人员在这方面的能力·首先监理人员具有非常想得到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想法,也就是个人主观能动性。其二有好的书籍、好的老师。好的老师就是聘请高等院校高级教师,高等院校的硕士、博士,高级教师是及教学与调研相结合的高端人才,思想思路开阔,往往站在学术的最前沿,非常具有指导性。其三是集中培训还是分类有针对性的培训。在工作的闲暇时间可以搞一些集中培训,在工程实践中即开展工作当中有针对性的培训。

(5)综合素质的培养:这里的综合素质是指学识、技能、品格、交际能力、应变能力等。以上的培训也是综合素质所涵盖的一些方面。品格、交际能力、应变能力是综合素质应该强调的部分。这三个方面的提升,不是一场培训所能解决,培训只是提供了方向,需要在今后实践中积累成长。

4短期人力资源策划管理培训的考核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5篇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

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

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2.实习时间的规定

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建议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实习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鹃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③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④金鹃公司为智力型企业,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实习工作的结束

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6篇

1.1制定依据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主要以《全国人才统计报表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和2011年贵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项统计制度,把民营经济单位人才、城乡各类人才纳入统计范围,省和各市(自治州)、县(市、区)每年要人才统计公报,形成人才年度发展报告”以及课题组研究制定的《贵州省人才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等为依据。

1.2总体目标围绕《贵州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各级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人才队伍状况,掌握人才队伍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找准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对一些重大趋势性问题加以研判,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主动性和预见性,完善政策措施,补齐人才短板,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各项工作推动人才工作跨越发展,结合了贵州省人才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报表制度。

1.3基本原则按照合理、全面、科学、准确、完整的原则,制定了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合理是指统计指标较为合理,即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180多项统计指标作为人才资源发展的监测内容;全面是指涉及领域比较全面,涵盖了人才资源的5支队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科学是指统计方法相对科学,按单位类型划分,保证每一个被调查单位只需填报一套表格;准确是指数据填报力求准确,除人才贡献率等指标外,党政人才等5支队伍人才采取全面调查方式进行;完整是指统计体系涵盖完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掌握省级、市级、县级和各级各单位人才资源状况。

2人才资源的概念界定、统计范围

2.1人才资源的概念界定人才资源是杰出的、优秀的人力资源[1],是富有最新知识,具有较高科学技能,尤其是具有创新能力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或将作出较大贡献的人群[2],是各类经济资源中最重要的、第一性的资源,是再生性资源,是“活”的、主动性的资源,与其他经济资源不同,人才资源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社会意识的人所拥有的创造性劳动能力,是一种具有收益递增特性的投入要素和增长因素[2];人才资源尤其是高层次的人才资源对社会的贡献和其自身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其他的物质资源[3]。

2.2统计范围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范围主要是依据岗位、职称或技能等级标准来划定的。同时结合国家对人才资源的界定,明确了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5支人才队伍作为全省人才资源。其中党政人才,主要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和试用期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包括境内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包括在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含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具有一定技能水平的人员;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

3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及调查方法

3.1统计内容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包括人才资源总量、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人力资本投资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人才贡献率等6个指标。人才队伍建设指标:主要涉及党政人才资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技能人才资源、农村实用人才资源5类。人才发展监测与评价指标:①省级、市州人才发展统计监测评价指标所涉及的财政性教育支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高层次人才总量等79个统计指标;②县(市、区)级人才发展统计监测评价指标涉及的财政性教育支出等42个统计指标(统计指标在作者所著的《贵州省人才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一文中有详细介绍)。

3.2调查方法人才发展主要指标(人才资源总量、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人才贡献率等),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社科院等单位,根据调查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整理测算提供。党政人才资源: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局分工实施、逐级上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汇总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统计调查数据整理提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由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等单位,根据全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人才资源状况全面调查结果整理提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调查数据整理提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数据由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等单位,根据全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人才资源状况全面调查结果整理提供。技能人才资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人才报表全面统计,并审核汇总提供。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由省农委根据人才报表全面统计,并分级审核汇总提供。省级人才发展监测评价指标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统计局、省人社厅、省社科院、省工商联等单位填报后报省委组织部;市(州)、县(市、区)人才发展监测评价指标由市(州)、县(市、区)组织部、统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科技局等单位,数据填报后报送同级组织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4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组织实施流程

为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贵州省人才资源发展状况,2013年9月,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农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社科院、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联等单位配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全口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本次统计,除人才贡献率等需要测算的指标以外,5支队伍的统计工作都采取全口径方式进行,并以9个市(州)及88个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139933家被调查单位填报了相关数据。通过人才资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开发了贵州人才资源统计联网直报网络平台,除党政人才外,首次实现其他4支队伍的联网直报,创造性地对农村实用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采取了全口径全面调查方式进行了网络统计,以入户调查方式采集了全省92491家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人才资源数据,并以实名制方式采集了全省17965个行政村的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同时通过对全省人才资源统计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汇总分类和反复审核,理顺了各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提高了数据的准确度和真实性,首次摸清了贵州人才资源的家底。调查结果显示[3]:2012年全省人力资本投资达1064.15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5.5%,其中,全省财政性人力资本投资760.32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27.6%。全省人力资源总量2635.00万人,人才资源总量284.34万人,占人力资源总量的10.8%,其中:党政人才18.65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3.6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84.20万人,技能人才74.3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63.52万人;全省每万人人才资源数为818人,每万人劳动者中研发人员达到6.90人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为9.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为18.5%,人才贡献率18.0%。通过本报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调查结果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我省人才发展的总体状况:人才投入不断加大、人才总量持续增长、人才素质稳步提升、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效能明显增强,为推动贵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结束语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状;对策

1 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以国家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建设合同等依据,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的专业监控服务。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体制已经向社会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这样的机制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也节约了工程投资。但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业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监理人员的收入偏低、流动性太大以及整体素质水平不高等,这些都对监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本文就是主要研究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策略。

2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的现状

2.1监理人员收入低,缺乏工作主动性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主要由四大类别所构成,分别是: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而在这些单位中,监理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在相同岗位层次的监理人员的收入都要低于开发、设计等企业的从业人员收入。

同时,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监理人员都抱有应付公事的心态,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甚至时常会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从而造成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低下。有些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总监会感觉员工难以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而业主方也经常会去投诉、去反映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有些业主甚至会认为监理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不如没有监理。

2.2监理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缺乏

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5%,开发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15%,而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却接近40%。可见,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这对于监理队伍的稳定性是致命的,严重影响了监理服务行业的形象。

此外,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工作经验普遍不足,有很大一部分监理人员工作不满一年,有些甚至就是一些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而监理作为受委托方,需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监控,这对于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工作经验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监理人员根本无法胜任这个工作。

2.3监理人员管理薄弱,缺乏规范性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中大部分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受到企业规模、资金、压力等方面的影响,这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的管理,而是直接由一些办公室兼管,从而造成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比如:资料丢失、考勤记录不全、管理混乱等,管理的效益根本无从谈起。甚至有一部分监理人员进入了反复招聘的死循环,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几乎没有。

3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的对策

监理人员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可以考虑采用直线型职能制结构。细化而言,监理企业通过总工对所有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并借助于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办公部等部门进行事宜协调。企业总工负责企业监理人员的管理,人力资源部与总工必须是协同一致的,从“招聘、培训、上岗、试用、正式以及离职”整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负责,任一环节的管理都不可疏漏。下面,本文分别探讨一下总监岗位以及普遍监理岗位上的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3.1总监岗位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总监岗位监理人员相对较少,需要由一些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核心监理人员所组成,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这部分监理人员,企业应该从优厚薪酬、人力资源管理的持续关注、合同/首先,制定具有发展前景的个人职业规划,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全程负责落实,杜绝一纸空文。其次,人力资源部门对这些监理人员应该进行定期访谈,了解他们的想法以及诉求,给予他们持续性的关注。另外,企业在职责、考核等环节应该制定明确的约束制度,保证总监岗位监理人员的稳定性。

3.2普通监理岗位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普通监理岗位监理人员的主要特点是:年轻、虽有一些专业技术知识但经验不足、积极性较高但流动性较大。这些监理人员是企业发展的后。备军,虽在监理过程中起着辅助作用,但对于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巨大。

首先,企业在招聘普通监理岗位监理人员的时候,要将工作环境以及待遇等明确告诉求职者,对于一些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监理工作的求职者给予更多的机会。其次,企业可以为这些监理人员提供一些培训学习的机会,也可以让一些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帮带培训,使他们能够尽快地进入角色,提高工作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在岗前培训环节上,执行从严把关原则;即严把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选择合适的培训考核办法,从严考核,保证进入试用环节的聘用人员质量满足岗位要求。

4总结

时至今日,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已日趋完善,但是,在建筑工程领域,这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还相对单薄,人力资源管理仍处于经验化、零散化状态,未形成体系或模式。特别是有关建筑监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面,几近空白。因此,在当前监理企业面临急迫人才危机的情况下,进行建筑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研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人力资源总监工作总结第8篇

为进一步促进煤矿整顿关闭,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推进小煤矿管理强矿,提出以下*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

一、*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

1.力争提前完成关闭矿井数量目标

各地在*年6月底以前将第二阶段2652处矿井关闭到位。同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第三阶段2209处关闭矿井名单。*年底前确保完成关井4000处,力争提前完成第三阶段关闭任务。通过不断加大关闭矿井工作力度,在*年煤矿死亡人数下降20.1%的基础上,确保*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

2.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按照〔*〕82号、〔*〕108号文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48号)的要求,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监管,通过整合技改减少矿点数量,统一部署,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做到各地的资源整合方案都按程序批准、下达、启动,所有被整合的矿井进入技术改造的设计、施工程序。

3.积极推进管理强矿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准入门槛,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1.公告关闭矿井名单,通报关井进度

一是在各地公告关闭矿井名单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期分批在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公告第二、三阶段关闭矿井名单。

二是在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定期通报各地关井进度。

2.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经济政策

总结、推广内蒙古、河南等地在整顿关闭、整合技改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5月份左右在内蒙古或河南召开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转发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的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经济政策,鼓励各地结合资源有偿使用的试点,研究制定淘汰落后生产力的经济政策,建立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

3.组织开展四次督查

一是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一次以检查各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实情况和技改矿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督查(2月15日已结束)。

二是6-7月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以检查各地第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启动第三阶段关井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督查,同时调研新情况、新问题,为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做好准备。

三是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一次对各省(区、市)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审批)情况的督查。

四是10-11月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一次以检查各地第三阶段关井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督查。

4.召开两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一是3月份召开第三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已召开)。二是视情况暂定于8月份左右召开第四次会议。针对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

5.督促各地规范资源整合

根据〔*〕82号和〔*〕108号文件精神,督促各地在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贯彻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重点煤矿的骨干作用,鼓励其依法整合兼并小煤矿。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必须是合法矿井对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已关闭矿井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确有开采价值的资源,经重新规划后可纳入整合。

三是煤矿资源整合必须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一证一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

四是被整合的矿井要先关闭(吊销证照、拆除井下设备、停止供电),并加强监管,确保停止生产。

五是对实施资源整合的矿井,要按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矿井必须依法取得(变更)采矿权,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批准程序。

6.明确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82号文件规定的职责,督促所属各级工作机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认真按要求提出关闭矿井名单,切实将16种关闭矿井关实关死。

(1)国土资源部门对以下各类关闭矿井进行认定,提请关闭:

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第一种);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第三种);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第四种);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第十种);资源接近枯竭的(第十二种);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第十三种)。

不同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名单,并会同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认定是否影响安全生产,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提请关闭(第九种)。

(2)发展改革部门对以下各类关闭矿井进行认定,提请关闭:

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第二种);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审批程序、违规越权核准的(第十三种)。

(3)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以下各类关闭矿井进行认定,提请关闭:

未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第三种);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第五种);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组织生产的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第六种);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第八种);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第十一种);擅自进行“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第十四种)。

(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以下各类关闭矿井进行认定,提请关闭: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第三种);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第五种);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第七种);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第八种);不同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生产的(第九种);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第十三种)。

(5)工商管理部门对以下类型关闭矿井进行认定,提请关闭:

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的(第三种)。

(6)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注销关闭煤矿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监督关闭煤矿妥善处置剩余爆炸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7)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切断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7.严格市场准入,防止前关后建,落实《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是根据〔*〕82号文件关于“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的规定,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限制小煤矿数量。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或者越权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继续分期分批公告违法建设项目名单(已公告第一批共35个建设项目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督促各地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落实〔*〕108号文件,编制、审查矿业权设置方案、资源整合方案时,要认真落实《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保留小型煤矿(30万吨/年及以下)数量控制目标。

四是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完善小煤矿完全成本的相关政策,通过提高小煤矿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科技成本、税收成本、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等,合理提高小煤矿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准入门槛。

8.严格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一是严格审查煤矿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审查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遏制超能力生产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6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继续联合审查各产煤省(区、市)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组织现场抽查。

二是推广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编制《煤矿产量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广煤矿产量监控系统。

三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继续督促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16号),并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会同劳动保障部研究制定煤矿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四是推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编制《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和《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继续推广井下人员位置管理系统。

五是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结合煤矿企业特点,制定公布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煤矿企业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质量,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煤矿企业招用劳动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稳步提高煤矿职工工资待遇,从源头上规范小煤矿的劳动用工行为。

9.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证照审批管理

一是请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解决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过短的问题。

二是明确煤矿“六证”的颁证顺序。初步协商,对新设立的煤矿企业,颁证顺序为:工商预核准、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对已有企业的新建矿井,颁证顺序为: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将开展调研,并在征求地方和企业意见后联合发文予以明确。

三是要求各地证照审批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吊(注)销已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煤矿企业的相关证照,并互相通报。

四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等有关部门组织调研,研究制订规范煤矿“六证”管理的意见。

10.出台《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若干意见》,强化小煤矿安全管理

拟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并《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小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减少小煤矿事故,特别是减少重特大事故。

11.认真抓好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作,强化煤矿供用电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1号),力争*年底完成井工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小煤矿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继续加快安全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进度,规范网络运行管理。同时,加快煤矿供电电网建设,强化煤矿的供电保障和企业内部用电管理工作。

12.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已经关闭矿井和列入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力度,指派专人盯守,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被列入煤炭资源整合矿井违法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行政问责制,对该关闭未能及时关闭,甚至因违法、非法生产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依法严惩,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13.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

煤矿整顿关闭政策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集中提炼出来的,要加大对煤矿整顿关闭政策的宣传力度,把整顿关闭的目的和意义延伸到落实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延伸到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上来,使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生命安全的需要,是维护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取得全社会的广泛支持。

14.对各地反映的一些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对个别省份提出的新建矿井规模达不到30万吨/年,3万吨/年在建矿井停止建设后如何处置,受资源条件约束资源整合后矿井规模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小规模(晋陕蒙30万吨/年,中南、西南9万吨/年,其他地区15万吨/年),少数民族地区、三峡库区、天然林保护区和开采极薄煤层地区等特殊地区3万吨/年煤矿难以立即关闭等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按照“政策底线不突破、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的原则,对各省上报的个案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各地必须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在个案处理方案上报、审批与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十一五”期间各地不再批准建设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矿井。

(2)立即关闭3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矿井。

(3)已停止建设的3万吨/年矿井,按照扩能、整合、关闭三种方式处置。

(4)对资源条件确实难以保证整合后矿井生产规模的地区,适当降低资源整合后矿井最小规模,但必须经省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合审查,限制矿井数量、确定矿井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