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2:09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1篇

在工程竣工典礼上,要准备致辞稿,那要准备怎么样的才好呢?小编在此现货是哪个竣工庆典上的致辞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竣工庆典仪式致辞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

金秋时节,天高云淡,清风送爽,在这美丽迷人的十一月,我们相聚在风景秀丽的大别山主峰脚下,隆重举行湖北惠涛九资河药业有限公司竣工庆典仪式。首先,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九资河镇党委、镇政府向今天竣工投产的惠涛药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项目建设做出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参加今天庆典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大家一直以来对我镇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九资河镇位于大别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中心地带,是省际重点口子镇,闻名全国的“茯苓之乡”。近年来,我们依托富饶的资源优势,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大力营造良好环境,打造优势平台,取得了项目建设的丰硕成果,先后引进外来项目13个,引进资金5000万元,为九资河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强劲的发展后劲。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方针,为客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保姆式”服务。为了促使惠涛药业尽早建成投产,我们成立了四名副科级干部牵头的服务专班,为企业协调用地80余亩,协助办理各种手续10余件,调解群众纠纷20余起,竭尽全力为惠涛药业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护好驾,当好保护伞。

为配合惠涛药业项目建设,我们年初投资100多万元动工兴建全长1000米、占地300亩的特色工业小区,投资200万元修建河西畈大桥,改造了至安徽的省际公路,千方百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投资环境。 过来的成绩令人鼓舞,今后的发展任重道远。今天我们举办惠涛药业竣工庆典,就是要在全镇进一步烘托起上项目、大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以“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作为我们工作追求的第一标准,大力进行招商引资,确保更多的新项目落户九资河、开花结果。 俗话说:“一根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在九资河发展的历史长河里,流淌着无数建设者辛勤的汗水,同样也凝聚着在座各位朋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的心血和智慧。在此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九资河镇党委、镇政府和全镇3万人民再次深表谢意。九资河的人民热情淳朴,九资河的土地充满生机,九资河的经济蒸蒸日上,九资河的未来大有可为。我们竭诚欢迎海内外客商和有识之士来九资河旅游,洽谈贸易,投资置业,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与我们携手共建美好的未来!

九资河人民永远欢迎您!

谢谢大家!

计生服务所竣工庆典仪式上的致辞尊敬的各的杨主任、王副区长、同志们:

在市计生委、区人民政府、区计生局等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下,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正式落成。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竣工典礼。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镇党委、人大、政府和镇37000多广大干部群众,向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今天庆典 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工程建设者们表示诚挚地问候,向鼎立支持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届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镇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全镇现有已婚育龄妇女6912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35人,其中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83人,农村享受养老补助108人,享受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228人,其中初中61人,小学167人,初中升高中加分3人;共办理生育证582本,计划生育率达100%,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完成各类手术57例,综合节育率达85.1%。 镇原计划生育服务所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历经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墙体严重老化,功能设施配套不全,办公条件落后,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计生服务水平的要求,严重制约了计生服务水平的提高。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镇的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我镇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立项。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使我镇的计生办公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新服务所总投资40.36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32万元,镇人民政府自筹8.36万元。建筑面积353.99平方米。

各位领导,同志们,计划生育服务所新办公楼的落成,就是我镇计生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作出更大的努力,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在元旦即将到来之际,我提前向大家拜个早年,同时,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竣工典礼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今天,是我们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项目举行开工典的礼喜庆日子,我向前来参加典礼的各级领导、各位来宾和朋友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建筑是凝固的音符,建筑是城市的艺术:当我们穿行于繁华都市美轮美奂的楼宇之间,无不会心的生发出这样的感慨。然而,作为建筑企业,我们仅仅关注于建筑的外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千秋之业,质量为先。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对承建工程项目应该狠抓质量勤管理、确保安全求效益,因为我们对承建工程项目负责,就是对企业自身发展负责,就是对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就是对整个社会利益负责。尤其是今天的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项目,它不仅是一座知识的宝库、文明的圣殿,它更承载着无数莘莘学子求知的渴望和美好的梦想。我们深知肩负重担,我们必将勇往直前,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原则,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奉献,把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建设成为一个品牌工程,让它成为八桂大地上一朵绚丽的朱槿花。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2篇

1.1节约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关键措施,这也是在成本控制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具体应做好三方面工作:①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标准,对支出的各种费用进行监督;②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施工计划,提高生产效率;③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机制,防止出现浪费可能性,做到真正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要效益,确保预期成本目标。1.2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在进行成本管理时,要建立一套全员相应的责、权、利相配套的管理体制,对全员加以约束和激励。对成本管理体系中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制定目标成本,并且深化和细化。使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要素都有分目标,形成部门和个人的成本责任目标,并赋予相应的权利,确保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

2、成本管理方法及其应用

2.1施工前的成本管理工程成本的预测是工程项目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解决了传统的财务报表时效性延迟的弊处,避免成本失控已成事实的现象。工程开工前,应划分若干个小核算单位,搞好施工图预算,计算出费用消耗目标;对不同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产生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比较,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最终确定目标成本。在开始组建项目部时,同时组织所有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和各自的岗位编制出各个部门控制成本增加效益的措施,并形成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编制合理周密的分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在选择分包商和供货商时,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加强评审,共同决策,以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合同定稿前,实行内部审阅制度,充分发挥每一位管理人员的智慧和经验。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都应有相应经济制约手段。工作范围及价格要封闭。工程的大批主材(模板、方木、钢筋、混凝土)、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均要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签定以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和会签,使相关人员都能够清楚地掌握合同内容,做到多人控制,层层把关,以保障成本指标的完全实现。2.2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图纸会审并不单纯是寻找图纸上存在的设计问题,对施工单位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图纸会审时,在确保质量同时,从施工方便、又能降低资源消耗等方面着手,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措施,争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认可。因此,图纸会审是减少损失的一个重要途径。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不相同,投入也不同,因此优化施工方案是控制成本的有效途径。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合理调度周转材料,杜绝现场租赁设备的闲置和材料的积压浪费,避免场内二次搬运。合理安排进度,抓好进度结算。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降低工期成本,对成本控制同样重要。进度若滞后,定会造成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增加。抓好进度结算,按时编制进度报表和工程结算数据,报送建设单位并收取进度款。及时办理签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工艺等的变更,定会导致工程施工范围等随之发生变化。项目部应积极对发生的工程变更办好相关签字确认手续,并纳入当月工程款。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及损失,项目部应书面报建设单位确认,作为工程竣工工期核验依据,使双方尽可能不为此引发争议。认真审核分包合同及材料供货费用,详细严格审核结算账单,层层把关,减少不应有的开支。2.3竣工阶段的成本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工程合同条款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尤其应当明确各分包单位提交阶段性施工资料的名称、数量和时间,并进行分析、归档,以确保完工交付竣工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加强竣工决算管理。在竣工决算阶段,工程有关施工、材料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将有关数据汇总、上交至预算部门,由预算部门将预算、材料实耗清单、人工费发生额等进行分析、比较,查寻有无漏项,以确保决算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提高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是获得经济效益的途径之一。利用建设单位的变更设计图纸,增减工作量等,主动争取补充价款。收集施工中保存的各种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如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记要、备忘录、工程声像数据等,为索赔提供详细有力的证明材料。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结算,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项目部要派专门人员与建设单位加强联系,力争及时收回资金。对有些建设单位不能在短期内偿清债务,可以协商与之签订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制定违约责任,以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结语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3篇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计,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搞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减少施工企业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现在应用最多是委托审查,委托审查就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然后进行修正竣工结算。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分析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形式,并着重介绍了结算审计工作的要点。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参考。

一.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

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

2.审核工程量及计价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

(4)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预算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等问题。

(5)审核工程类别。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6)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

(7)审查附属工程。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附属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的混淆、重复计算。

(8)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等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计算误差,但很多误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须对结算中的每一项进行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导致工程价款多计或少计。

二、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改进,不断开拓创新,必须贯穿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一,应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准备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准备是对一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前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对工程结算审计实施能否顺利进行和保证工程结算审计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二,要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关,善于严格收集和清晰完整记录审计证据。具体包括:一是要重视所收集的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二是在核实工程数量、鉴别定额项目选择是否准确、检查价格取定是否合规真实、认定取费基数和费率是否恰当等具体业务工作中,要规范运用检查法、观察法、计算法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三是要注意收集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电子数据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审计证据。编制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清晰完整地记录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即既要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又要保证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还要明确反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相关的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索引号、附件等信息。

第三,还要把好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关,正确表达审计意见。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阶段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工程结算项目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形成正式评价的一个过程,也是形成书面形式审计报告的过程。

三.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1.分清工程属性, 确定审计方向,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在接到审计项目时, 内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 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同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是否具有相应的取费证书等) 加以审核, 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 “风马牛不相及” 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2.提高内审人员的判断和分析能力,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许多造价审计风险就是由审计资料的不实、 不真、 不准造成的。为此, 内审人员要把对资料真实性、 合法性的审核作为核心问题来对待,不断总结经验, 提高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 应首先审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对所有隐蔽签证资料进行对比, 并加以分析。

四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不断飞速发展,建筑企业不断尝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这就给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审计部门不断提高审计水平,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审计能力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程峰.浅谈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J].安徽建筑2002(2).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4篇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x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39.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结算纠纷,防范对策

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较之于质量、安全等纠纷而言,最易出现而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最终受损的是施工方。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施工中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论述施工中易于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使施工企业能加强合同管理。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两回事。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不完全是这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按该定义,再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4款看,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2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实践中,很少有施工方严格地履行该款,届最后发生结算争议时,该款可能对施工方的结算要求形成致命影响。

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中国翻版,后者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时应由建设方通知施工方有相应的规定,但前者没有。这种程序公正的不对称好像一方面是出于我国工程施工的实际,因为在我国,变更一般都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另一方面,似乎更是出于合同文本的制定者对施工方不自觉的行业倾斜(第29.1款已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但是,如果结算纠纷已经肇起,则施工方因第31.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实践中,施工方虽可能未严格履行第31.2款,但在其进度报表中,肯定是罗列了变更工程价款的了。但是,这种罗列是否就是31.2款的报告,肯定会有所非议,另外,总会有一些变更会落在进度报表提交之日的14天以前,这些变更按31.2款的规定,会被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当变更工程的量较大时,施工方与建设方一般会对变更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确定变更具体的价款,则争议仍将存在,即,该补充协议可能只是约定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的方法,改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1款,而非第31.2款。

以上所论,是施工方在合同管理中务须注意的。施工方(尤其是小型施工队伍)应改变那种“我做了,就该拿钱”的简单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严格地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起变更和索赔。施工方如果认为这些严格的程序不太切合施工实际,则应在签约时在专用条款中加以改变。

二、合同价格对结算的影响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严格适用于单价合同(工程量单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23条的规定,可适用于: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实,无论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都是可以以工程量单价为基础的。固定价格合同即可固定单价;可调价格合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3.3款看,即建设方承担的风险多一些,因而单价可调整的因素多一些;成本加酬金合同也面临调整的问题,因而也涉及工程量单价。建设部2003年推出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也是可与这三种合同调和的。

但是,在实践中,将固定价格合同理解为固定总价合同的不鲜见。再加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款定义为:“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款。因此,届工程量增加较大,追加合同款较多时,建设方会很难接受一个固定总价合同被如此剧烈突破的事实,于是,工程后期的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就不太容易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价格的定义基本上是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照搬,该定义有其局限,所以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中,将合同价格定义为“指第14.1款规定确定的价格,包括按照合同所做的调整。”即,合同价格不是事先能确定的,需随工程的进展经一套完整的程序确定。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的临时性是有充分意识的,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关于合同文件解释的顺序不同的是,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1款的规定,专用条款中的另有约定的效力高于协议书。因此,如果专用条款已约定了确定合同价格的方法,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就只能是临时的。

但是,协议书中的临时价格经常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发生纠纷的契机。因为一般而言,协议书中的临时价格会偏低。-这之中的原因,可能有建设方为了规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鉴定时多收费用的考虑,也可能有规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9.1款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的考虑等。因此,施工方应善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1款的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中间结算,因实践中建设方不按约支付工程款是经常的事,施工方还应注意利息的问题。如果双方未对利息做约定,届纠纷发生时利息往往按最高人民的法院的规定解决。早期最高法院将利息等同于违约金,后来终有所区别。在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已确定该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该解释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6.3款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后者约定的是贷款利息),而实践中第26.3款的履行有困难,因此,施工方宜于签订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对利息问题作出约定。

三、最终结算与优先受偿权

实践中,如果建设方认为结算价格太高,那么,即便法院的判决已经确定了最终价格,也会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因此,施工方宜将优先受偿权与结算问题一并考虑。

施工方行使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提起,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约定提起。但这里应注意两点。

1、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提起的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时间太短,很容易被建设方以各种措施(比如延长竣工验收时间)消化掉。

2、按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方作出放弃依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享有的优先权的承诺有效”,因此,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很可能被解释为对其来自《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优先受偿权的放弃。

有鉴于此,施工方有必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但是,实践中经常存在施工方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1款规定的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情形,这可能是出自施工方自身的管理问题,也可能是因为建设方拒绝接受竣工结算报告所致。在此情况下,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将受到影响,因为建设方可以主张施工方本该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已超过了总的期限(28天+56天)。

应当说明的是,结算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能否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应来自当事人的确认。对此,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有明文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而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亦应以具备法律效力的结算文件为前提,否则,施工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只能提起起诉或仲裁。

在此,施工方务须注意,当事人对结算文件的确认,可以依据:

1、法律规定的规则,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发包方在收到对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或者依据: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确认规则,在此即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2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计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第33.3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计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依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确认规则,施工方还须注意,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建设方如对结算文件有异议,可与施工方在约定期限内或28天内协商,协商不成,则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28天内完成造价鉴定。该时间是很容易突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规定的56天的优先受偿权的期限的,因此,施工方如拟同意协商,则应当注意同时协商将优先受偿权的期限顺延。

以上所述结算中易引起的纠纷,实是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在合同管理中应该竭力避免的。惟有如此,施工方才可避免自己应得利益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北京环境项目监理部,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编,中国计划出版社1993年版。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行业也在快速的发展,在建筑行业中工程造价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工程造价管理是一种新型的项目工程管理模式,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控制工程造价。可以检查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各种费用,将施工费用的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对比,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是否符合事先制定的计划和标准,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施工企业不仅要在预算和结算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投标阶段,签订工程合同阶段以及施工企业组织施工阶段也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推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可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工程造价概况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以施工过程的成本和预算为主要依据,对企业施工过程中消耗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成本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的实际值。现阶段,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

1、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不高,不能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作,没有协调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导致施工过程出现混乱现象,造成企业财力、人力及物力没有发挥到浪费。

2、图稿设计人员设计理念模糊,设计图稿深度不够、增加了工程造价管理的不确定性。

3、没有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来提高施工企业生产效率。

4、不注重机械设备的保养和检修,造成工程质量不高。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强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具有的技术优势和施工能力,在投标的时候.要有选择的进行投标,选择投标项目的时候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1要考虑选择的投标项目是否符合企业的施工特点和施工能力,达到发挥企业技术优势的目的。

1.2对具备投标的建筑施工项目要考虑该投标项目是否能满足企业目前的经营管理的需要。

1.3编制投标书不能只凭经验,要仔细阅读招标单位发放的招标文件。同时对技术说明书施工图纸进行研究,发现任何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联系招标单位业主进行详细询问,必要的时候,要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招标项目的外部影响因素.最后选择对企业有利的项目进行投标。

1.4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国内外工程造价政策的调整以及市场价格的不断变化,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费用,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将风险费用增加到工程造价制定环节中去。

1.5确定科学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对施工企业是否中标有决定性的作用,施工企业不能盲目的太高投标报价更不能一味的压低报价,应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和施工技术优势,在保证自身能盈利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标报价目。

2、加强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投标项目落实后,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将作为今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为进行签证和竣工结算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因为工程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合同双方利益,为避免合同成为今后双方争论的焦点,施工单位在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认条款中的语言是否规范、严谨、详实,条款中的计算数据是否存在误差,有关条款的文字描述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还要合同是否具备附录、附表以及签章手续等,确认合同的公平合理之后方能签约,避免合同中的模糊条款成为日后合同订立双方带来争沦的麻烦。合同中需要施工引起重视的几点有:施工企业争取不要全部承担风险费用,合同订立双方可以讨沦商定合同条款中有关风险费用的调整因素,同时要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哪些物价物资可以作为参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

3、加强施工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好坏对企业经济利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企业要做好全方位做好施工造价控制,加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

3.1调查建筑市场,掌握建筑材料价格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购买建筑材料的费用在建筑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强化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首要任务是控制好建筑材料价格。企业要成立对应的信息网站,利用网络的优势,收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整理不同方和同规格建筑材料的价格进行对比,找到性价比更适合企业的建筑材料,节约多余材料费用。

3.2做好计量和统计工作

统计人员对企业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统计是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工作之一,做好工程计量和统计工作要求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要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要非常熟悉,要清楚企业合同书和招标书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同时,统计工作人员要懂得施工的基本常识,做好统计和计量工程,保证工程项目统计和计量的准确,及时支付进度款。

3.3经济效益与施工技术相结合

在项目工程实施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往往只重视施工工程的社会效益,将保证建设工期和提高工程质量作为技术工作的重点,而忽略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就容易造成企业经济亏损,使企业面临经济危机技术和效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技术企业实施工程建设的手段,经济是增加经济收入的目标项目工程在实施建设过程中离开任何一个,都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在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或组织和设计施工时,要将工程工期和质量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施工方案,实现技术方案和经济管理的有效结合,加强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3.4加强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抓好工程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促进资金的回收: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后,根据其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各类签证、工程承包合同等编制出竣工结算书,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及时与工程、财务、物资等部门密切配合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与业主、监理等部门核对预结算时要遵循“态度端正、有骄不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诚实信念“的原则,若产生争执,要以理服人,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结算书经初审、复审、最终审核定案后,会同财务部门及时向建设单位办理有关竣工结算和拨付款手续,做到工完账清。

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工程投标阶段,签订合同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等工程建设阶段进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的全方位控制管理。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要结合企业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坚持经济与技术相结合的原则,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7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控制;工程结算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accept the settlement of the audit task the preparation, analysis project cost audi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so as to improve the use benefit of the project investment.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udit; Quality control; Engineering settlement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工程结算审核主要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等,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作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

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要从多方面、多层次控制,主要有行业主管部门控制、咨询机构内部控制、工程造价人员自身控制,委托方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多方反馈等。本文就如何做好结算审核提出自己的看法。

1接受工程结算审核任务的前期准备

(1)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公司)安排工程造价人员承担项目审核时,工程造价人员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所委托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2)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以政策、法规为准则,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3)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掌握好工程造价软件的使用。当前市场上的工程造价软件品种繁多,各具优缺点,建议审核人员不要经常更换软件,避免由于对软件不熟悉,极易出现错误。

2审核程序质量控制

(1)审核人员应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发包方、承包方共同恰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补充、更改送审资料,纠正资料中缺失、有误数据,并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用以共同遵守。

(2)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发包方、承包方到施工现场勘查和取证,办理补充资料。

(3)推行沟通制度。审核人员之间随时进行内部沟通,加强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分工协作;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随时进行沟通;项目组与委托单位、承包方有关人员相互沟通,对双方意见分歧进行磋商,以达成共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形成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4)对全面审核质量控制进行全面详实的阐述和规定,采纳合理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复核程序。①认真采用分层、分环节以及关键点质量控制来规范执业。项目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对本层次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形成上下级分层次的工作质量检查督导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不同环节采用循序渐进审核,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对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专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人到下一个环节。每一个项目实施

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对结果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点,控制了这些关键点,则能基本保证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②执行三级复核技术措施控制全过程,确保工程造价的审核质量。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随同《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发包方和承包

方征求意见;委托人、承发包方、审核单位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委托人、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和造价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别在《工程结算审定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

(5)出具审核报告书程序。项目负责人草拟《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报告书应由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签发,编号后打印成文,并盖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专用章和咨询单位专用章,送交委托人并办理送达手续。

3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工程结算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确定与控制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审核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关键的作用。

(1)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因此,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

(2)深八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国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人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工程造价人员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承包合同内减少、增加以及变更了哪些项目,还须注意到是否有洽商后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改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应逐一到现场核实。

(3)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滇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要放在对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官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4)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以下4个原则:①客观性。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②整体性。把签证事项放人整个工程的施工步骤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③全面性。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④合理性。目前使用的工程量消耗定额是综合考虑了人材机耗

用标准,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混凝土量增加,不应再签模板的使用量,因为混凝土构件套用定额后即有模板量。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发言稿第8篇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竣工结算市核作为竣工结算阶段的重要环节,确保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审查核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直接关系到各个建筑方的经济利益,因此,竣工结算的市核工作受到了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包括确定竣工结算的真实性,结算资料的有效性,竣工结算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保证建筑工程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违反定额规定,高套、错套定额或费率,多计工程费。以某单位为例:新建了一幢办公楼,审计人员已经发现工程装饰材料所需的费用超出概算。而审计人员对此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定性,仅仅对该施工单位使用的装饰材料的价格进行了调研。主要方法为: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并且定期做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查证其实际采购价格;三是到供应厂商直接调查取证。设计图纸采用的是600mm×600mm的地砖,而施工单位套用的是800mm×800mm地砖的定额,价格上也就不同。为此,审地砖的定额计人员以所掌握的一手资料为依据,指出了施工单位存在的错误,减少了工程的材料费用。

一般将工程竣工决算的取费分为两种:一个是以人工费为基数;另一个是以直接费为基数。这两种取费标准的执行都是围绕着各种不同指标划分的工程类别来开展的,也有一部分费用是按企业的性质来计取的。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项:一是审计施工管理费率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套企业费率等级的情况;二要审核各种专业采用的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否正确;三要审查各项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

(二)违反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计算建筑工程土方外运量时,施工方只按开挖量计算,却没有将回填土数量扣除;二是在施工合同中,原本已经包含了办公楼地面保温项目,但是在实际施工进行过程中,因某些原因而将该项目取消了,但是施工方在报送的造价结算中对此项未施工项目的工程价款并没有扣减;三是在审计办公楼装修结算时,施工方使用了部分拆除下来的旧材料,但在结算中仍按新购置材料计价。

(三)借以“不均衡报价”的手段来对合同包干价进行调整。有的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就采用了“不均衡报价”的手段,这就为中标后结算的高调打下一个埋伏。施工单位通过分析设计图纸缺陷及现场勘察情况,今后的工程量可能会发生哪些变动,一般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会将工程量可能调高的项目单价报得很高,而工程量可能调减的项目单价则报得较低。由于时间的原因,工程建设方也很难对所有的报价一一核对,到结算调整时,如发现某些单价异常,那么就要按照合同价予以调整。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步骤

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细致庞大的工作,由于工程规模不一样,选择的施工方法也各不相同,所编工程预算的质量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此,需要选择合适的市核方法,可能提高市核的准确性。如作者在对某一商住楼进行结算市核时,首先认真查看合同及招标文件、竣工验收等,该工程为单价合同,即工程量按实结算且变史签证项目取费有合同单价与无合同单价项目。决定结算造价的因素主要三个方面,量、价及费率取定等。根据以上情况确定该工程结算步骤为:①根据竣工图纸对工程量进行核查计算,对多算工程量按实扣减,同时踏勘现场,对竣工图纸中有,但现场未施工项目(如卫生间内包管墙)进行删减。②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各项套价与竣工图纸各项实际做法进行核查,调整综合单价中未施工或者主材变史项,如经市查发现,原投标报价中阳台天棚油漆为外墙漆(46.75元/m2),竣工图中阳台天棚做法为普通乳胶漆(28元/m2),阳台天棚单价参考类似清单单价按28元m2计算。③市查各种取费,对有合同单价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并按施工单位相应投标取费费率进行计算。对无合同单价项目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依据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④运用相应套价软件,对结算书进行算术检查及核算。⑤同时可参考相似工程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及单方造价等指标,对结算数据进行对比核实。确认无误后,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找出小同意见部分,双方对数,均同意结算数据后,出具相应结算书,并签字盖章。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具体应用

(一)审查取费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取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比例,审计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费用项目、适用范围、计费基数及费率,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

(二)审核定额套用

主要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选择的定额子目是否准确,有无高套定额现象。

审计人员在熟悉定额的总体结构、适用范围、总说明、各章节说明、定额使用说明和有关定额解释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审阅法进行审计。审阅法是对结算表和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和审查,以检查定额套用是正确、合理。

(三)审查变更及签证

变更及签证是反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和编制结算造价的重要技术资料,变更及签证往往是甲乙双方争议较多,也较容易出问题之外。审计的重点是内容是否真实、要素是否齐全等。主要有:1.审阅法。审阅法是对变更及签证资料进行详细阅读和审查,以检查资料是否真实,应注意是不是复印件,笔迹或颜色有无明显差别,有无篡改或拼贴痕迹。2.顺查法。首先把收集到的相关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再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看是否符合逻辑,以此判断资料的真实性。3.逆查法。就是按照项目进行的相反顺序,从终点查到起点的审计方法。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就从有疑点的数据着手,反向推出与已知数据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判断资料的真实情况。

(四)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多,工作量大,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审计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审计时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

(五)审核材料用量及差价

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材料消耗量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扩大消耗量,提高材料损耗率等问题。对于材料用量主要是通过工程计价软件,重新录入工程量并分析材料消耗量,采用复算法进行审核。材料差价审计主要审查材料价格是否属实,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在结算中是否扣除,退补差价金额的正确性等。对于材料差价要逐项详细审阅可议价材料的结算价格,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价格或材料耗用时的市场价格相符,其中应特别注意对装饰材料价格的审计。

结束语

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既是审计取证的过程,又是对工程各个阶段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整理的过程,对于工程审计质量的控制起着关键的作用,对审计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要加强竣工阶段的审计,凡是对审计结论有影响的审计事项,都应该按照真实-完整的原则,记录到审计工作底稿中。

参考文献:

[1]葛辉.浅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4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