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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11:24:08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1篇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2篇

江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向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近年信息化审计大格局下,江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革和创新的力度非常大,使我们思想上受到了震动,我们认为扬州和镇江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主要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 

扬州和镇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均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三责联审”办法的要求开展和实施经济责任“三责联审”工作。“三责联审”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编制、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扬州市审计局每年年初参与组织召开扬州市“三责联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研究确定该年度“三责联审”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同时将信访局、环保局、统计局三单位纳入党政“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三责联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提升了审计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扩大了审计影响。 

(二)创新审计理念和方法,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 

扬州和镇江积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打破以往的散点式审计模式,实现审计模式由单个项目向突出一个重点行业方向发展,实现结果运用从单一的、局部的作用向全行业、全系统的整体效能方向转变。扬州2013年度开展了对全市范围内10个开发区主要领导干部的行业性经济责任审计;镇江2013年度开展了对全市法院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的行业性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全市统一一条线同步审计的方式,实现结果运用向全行业、全系统的整体效能方向转变,有效解决审计“盲区”,也更能揭示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根本问题。 

(三)关口前移,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成效。 

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努力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扬州市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逐步减少离任审计,重点做好任中审计。2013年扬州市接受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7个,任中审计项目47个,占比达54%,超过70%的县(市、区)任中审计比重达50%以上。一改以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单纯由组织部门下达,审计部门被动执行的格局,改为每年年末由组织部门与审计局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时间、任期表现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情况、有关部门和群众反映情况共同确定初步人选,避免了审计部门疲于审计而无成效的现象。 

(四)构建数字化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扬州和镇江均构建了数字化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在OA内网上增添了经济责任审计模块,按照被审计对象资金量大小、领导干部岗位性质、经济责任复杂程度等,对被监督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数据库。分类时通过汇总干部基础信息、核查单位财政与预算资金量,将被审计对象分为A、B、C三大类,其分类原则是:A类为辖区范围内的党政主要领导,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关键部门、财政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单位)领导以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B类为掌握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关键部门、财政资金量不大,下属单位少的部门(单位)领导;C类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部门以及难以划入A、B类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计划管理上:A类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原则上任期内都要安排审计;B类实行任期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C类任中一般不安排审计,离任审计用逐步建立的交接制度代替。科学分类审计对象,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能有效解决审计监督与审计资源有限的矛盾,消除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盲点,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和防控性。 

(五)建立健全等级评定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扬州和镇江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和推行经济责任等级评定方面有些好的做法。扬州市下辖的扬中市由纪委、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五家共同印发了《扬州市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等级评定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六项审计评价内容,分别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大经济、经营决策情况,内控制度情况;以及个人廉政情况。根据各项评价指标的考评结果确定等级评定的等次,等级评定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在等级评定程序上,先由审计部门业务会议提出等级评定初步建议,并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意见后向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汇报;其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讨论评定等级;再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市长、常务副市长等人员参加)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实行票决等级;最后,将等级评定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审计局三个部门共同向被审计领导干部个别反馈或集体反馈。等级评为优秀的正常任用,也可推荐提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等级评为良好的正常任用,也可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是否对其谈话;等级评为一般的可不影响任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审计局参与,对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和涉及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领导干部本人不得参加市内先进评选,一般不提拔或轮岗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等级评为较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和涉及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者予以轮岗处理,领导干部本人不得参加市内先进评选。

二、 通过学习和交流,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一)学习和贯彻中办、国办《新规定》。 

1.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审计干部学习,采取专题研讨、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使审计人员领会《规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扩大学习宣传范围,利用网络、报刊等形式,大力宣传《新规定》,形成学《新规定》、用《新规定》的良好氛围。 

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合力。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中办、国办的《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议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委、组织、监察、审计、人保等部门组成。落实好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设置,并与审计局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事宜,这是贯彻和落实中办、国办《新规定》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助、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这对于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逐步建立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上下一条线”审计的新模式,把经济责任审计推向深入。 

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创新工作思路,建议建立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每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按照以任中为主,离任相辅的审计模式。以利于有关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能及时利用审计结果考核和任用干部。同时还可以探索性的开展部分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上下一条线”同步审计,实现结果运用向全行业、全系统的整体效能方向转变,有效解决审计“盲区”,也更能揭示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根本问题。 

(三)进一步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架构和新方法。 

在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的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系会议的作用,充分利用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专业力量,可以邀请编办、环保、国土等部门加入经济责任审计组中,对专门领域匹配专业人才,各负其责,全面提升经责结果质量,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力,同时也能有效的降低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3篇

摘 要 笔者在2011年度参加了两名乡镇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通过审计实践,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6号)以及2011年7月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现谈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经后如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点粗浅认识。

关键词 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

2011年7月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6号),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是继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后,又一次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会议,会议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笔者在2011年度参加了两名乡镇领导干部(党委书记和政府镇长各一个)的离任审计项目,通过审计实践,结合会议精神,谈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干部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逐步发展起来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途经,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存在误区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三大误区:一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摸清家底,使离任者走的清白,让接任者接得明白,发挥审计鉴证功能。在审计中,重点突出了对各项财务指标真实性的鉴别。二是认为审计部门的执法基础就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进行监督检查,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应当超出审计职能范围进行审计和评价。三是认为经济责任作为一项委托交办事项,应当首先满足干部监管部门对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需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

(二)存在困惑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四点困惑:一是仅仅从财务收支的视角对待经济责任审计,使得审计的层次较低,重要性原则突出不够,很难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作出较为全面、深入的鉴证。二是审计查出的问题与领导干部的责任的相关性不明显,从而难以界定其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三是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不统一,对不同类别以及不同地区的领导干部,各地在审计内容的设定和责任评价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客观性、统一性不够。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对接,干部监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与审计期望的差距较大。

三、经后如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把握审计重点

围绕规范经济权力的监督制约,从经济责任工作的现实需要和审计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突出重点就是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的规模、掌握资金量的大小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具体为三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深化审计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若仍偏重或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显然已不能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也很难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履职情况。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特别是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关注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情况;关注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等。

(三)健全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几乎涵盖乡镇至省部级所有的党政、部门和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其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深入分析各类领导干部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差异,健全完善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把握评价原则。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准确、全面相统一的原则进行审计评价,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各种情况,避免以偏概全,尤其是不能用单个事实或几项指标去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要以事实为依据,无论是肯定成绩还是指出问题,必须依据审计核实后的证据来支持评价意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尽可能进行量化评价。二是把握评价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评价,突出对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的评价,突出对重大决策过程和效果的评价,突出对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事项的评价。三是把握评价标准。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分类别、分地区、分部门的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和体系,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原因等界限,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四)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不能适应和满足干部监管部门的需求,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将影响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之间的有效对接。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在提供审计结果时,应做到有数字和事实、有成效和问题、有历史和现状,切实为干部考核提供客观和可用的依据。审计报告不能简单地堆砌一些枯燥的数据,尽可能用直白、写实的手法来表述审计的结论和意见,让干部管理部门看得懂、用得上。努力提高审计分析问题能力和水平,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映干部经济责任履行中存地的问题和漏洞,注重从管根本,管长远的角度出发想对策、提建议,提供高层次的审计成果,做到审计结果管用。

(五)健全审计制度

着重建立健全以下三方面规范: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立项、方案编制、审计实施、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方面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和利用反馈制度。逐步把审计、 处理和结果运用等情况要适当范围内通报,再稳步向社会公开,并加强跟踪监督,促进经济济责任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三是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使那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甚至的领导干部得到及时惩戒。

(六)创新审计理念

两办《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更多任务,具体表现为领域更宽,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适应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创新审计理念。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和任务,努力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切实转变单一查账、单一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方式和思维习惯,善于在解剖“麻雀”中归纳和分析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东西,提出标本兼治的审计建议。按照审计法关于审计要“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社会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界定责任与推动发展并重、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并重,过程跟踪与事后监督并重,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地区、部门和单位科学发展。

(七)完善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广泛性、内容的综合性和评价的复杂性,要求不断创新和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一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和方法。二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各专项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整合,做好审计成果的统一开发和利用。三是不断推广先进的系统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和大项目管理方式。四是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廉政建设和国家治理等层面的战略定位,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的关系,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边界等,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八)抓好队伍建设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结构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任务非常艰巨和紧迫。一是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审计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适应新时期需要的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二是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丰富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培训工作。三是改进作风,按照“实、高、新、严、细”的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勤廉从审,以对党和国家、对事业、对领导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参考文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4篇

关键词:受托 责任 经费审计 创新

【基金项目】中国教育会计学会项目(中教会[2014]第015号)

近十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我国对财政科研经费的投入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已经到达2%,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了科研经费腐败的案例。为了强化资金的管理,管理层引入了外部审计,主要针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进行审计,体现的是事后监督,日常的管理依赖课题依托单位的财务部门,由此带来一系列管理问题:一方面,科研项目专业性强,受专业知识、信息来源、时间精力等因素的限制,财务部门只能对经费报销的票据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简单判断;另一方面,科研项目实施人与财务人员大多数是同事关系,在人事关系上还可能存在上级下级,任命与被任命为的关系,缺乏相应的机制和制度来保证财务人员在资金使用审核的独立性,导致财务部门在科研资金的使用监督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因而,通过审计制度来监督经费的使用尤其重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我国对审计的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为一个专业术语或者审计制度都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针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审计目的不是要对创造性的活动进行干预,而是确保课题组履行了对公众的受托责任,科研人员尽心尽责按照规范进行活动,这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不谋而合。本文从审计制度的创新为视角,借鉴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析一种既使课题组有自由的学术氛围与环境来进行研究,又能接受公众监督,珍惜财政对其资助,负责的履行研究义务的科研课题审计制度。

一、人文社科课题的审计依据

研究经费来源财政是对人文社科类课题进行审计创新的依据之一。人文社会科学功能是传承人类文明,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教育、社会流动、就业、经济增长、生活质量、民族政策、国家及社会治理、公民行为、文化多样性等,一定程度上属于公益性科研。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着眼于解决社会发现中的现实问题是其产生发展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更不能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对解决现实问题起直接作用,研究资金投入的不足是市场供给的常态。此外,人文社科类知识属于准公共物品,多为地方财政资助,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是对其进行审计创新的依据之二。人文社科类科研研究周期长,研究成果通常不是物质资料化的结果,而是研究人员刻苦专研、深入思考的成果,其最主要的消耗是精力与体力。此外,人文社科类课题还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政府缺乏专业知识和学术权威,研究人员垄断了科学知识的生产和分布,双方因掌握的信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可能会使委托人的利益收到损害。

二、财政投入科研资金的受托责任观

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履行状况的义务,可以理解为委托人和受托人或者人之间的动态经济关系。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担所托付的责任。会计观和审计观是理解受托责任的两个不同角度。从受托责任的会计观来看,受托的内容是可计量的,包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从受托责任的审计观来看,简单概括就是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审计的本质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蔡春,2012)。

显而易见,人文社科类课题属于公共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按照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使用公共资源的个人或者组织报告资源管理情况和说明其履行承担的财务、经营和计划的义务。按此定义,人文社科类课题的受托责任理解为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课题组将科研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承担的财务责任、按照计划研究的义务。美国审计总署认为其是指受托管理并有权使用公共资源的政府和机构向公众说明他们的全部活动情况的义务(蔡春,2012)。按此理解,人文社科类课题的受托责任即是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课题组向公众说明其所有研究活动的义务。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 1 号概念公告《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受托经济责任解释为有责任解释某人的行为,以证实其所作的事情是合理的。简而言之,受托经济责任要求政府向公民回答,以证实公共资源的取得及其使用目的是正当的。上述机构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理解都强调了两个方面:责任与报告。对于人文社科类课题而言,责任与报告是统一的。作为科研项目的一个分类,人文社科类课题的研究成果往往以文字形式呈现,这与企业的经营成果以货币来计量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说,人文社科类课题通过报告来向公众说明责任的履行。在实践中,人文社科类课题结题后,其成果除了公开发表的论文外,一般公众很难有渠道接触到其他的研究成果,如报告,影像等等。如果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公开研究成果,而不是仅仅局限在领域的专家、政府的领导,对于加强课题组的成员履行信托责任有更好的约束。同时,这也符合公共财政来源于纳税人的本质。

三、人文社科类课题的审计制度创新

现代审计制度是对特定组织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本文认为,人文社科类课题的审计制度创新,可以借鉴我国特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形成一项专门针对课题审计的新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为一个专业术语或者审计制度都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针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蔡春,2012)。也就是说,不同于现代审计制度的对象是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人,即党政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的审计借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可行性可以从以下来理解:现代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有多种理论,包括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环境,其共同特点是评价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相关经济活动是否遵循了特定的规范。审计本质上是保证被审计对象履行受托责任的一项控制机制。与一般的企业活动所不同的是,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的研究产出的是“认识”,而这种“认识”无法用货币直接计量。由财政资金投入研究的人文社科类的审计与“国家审计”呈现出交叉关系。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可以借鉴国家审计的一些做法。此外,现行的科研课题审计以财务审计为主,主要关注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没有全面的对项目负责人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是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审计尤其是财务审计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和优点:第一,在审计内容上,财务审计主要针对的是会计信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而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受托人履行责任的情况。第二,在审计目标上,财务审计作为一种鉴证,主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或可信性作出判断,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特定的人在任期内责任的履行是否符合特定要求。第三,在评价标准上,财务审计主要依据是会计准则和经济法规制度,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党和国家的政策。第四,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有既定的流程,而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常规的方法外还包括谈话、专题调查、观察现象、举报、侦查等特殊方法。此外,还有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处理上的不同。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审计根本目的不是要对创造性的活动进行干预,而是确保课题组履行了对公众的受托责任,科研人员尽心尽责按照规范进行活动,这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不谋而合,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也使用于人文社科类课题。审计本质上上是控制,根本目标是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的审计,其直接针对于一个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项目的受托责任。主要负责人在研究期间经济责任与一个大学的受托经济责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经济责任审计是保证和促进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的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不断发展,审计的功能逐渐由鉴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扩展到管理审计、环境审计与认证、社会责任审计等。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使得审计更加关注企业战略目标与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则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发挥重要作用。创新科研课题的审计制度,对于发展审计理论有积极的意义。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受托人依据委托人的授权并运用这种授权去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过程(蔡春,2011)。科研课题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且是创造性的活动。审计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状况的审查、鉴证与评价,事实上就是对受托人权力运用情况的约束与监控。科研活动风险高,不可能都获得成功,容忍科研活动的失败是应有之义,但审计的意义在于保证财政资金确实用于了科研课题本身,且研究过程是符合是科研活动本身规律的。基于科研课题自身规律的科研课题审计制度的创新,能更好的促进课题负责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不仅关注经费使用真实性、合理性的,还包括其他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惩治科研腐败。

参考文献:

[1]刘纯彬,王晓军. 农业公共科研投资的内生决定――基于中国31个省域面板数据的研究.上海经济研究[J].2012.04(04):83-93

[2]蔡春,朱荣,蔡利.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探讨――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的视角.审计研究[J].2012.01(01):6-11

[3]蔡春,田秋蓉,刘雷.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审计研究[J].2011.02(02):9-12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理论研究;统计分析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而产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而确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1986年9月,为适应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从此在全国各地开展,并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997年9月同志对经济责任做出重要批示。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内容的、专门的审计门类。2001年,五部委联合发文,在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县以下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明确部署。近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审计署在广泛征求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十二五期间审计将全面覆盖政府一把手。所有这些,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之对应,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出了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结论。回顾并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发挥研究成果在实务工作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系统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和重大进展;第二,汇总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热点问题,并分析其由于情境变化而展现出的未来趋势,为理论研究、制度修订和实际应用提供系统的参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文献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及比例的统计分析

2000年以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活跃,年均仅约27篇。2000年以后到2010年(包括2000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相当活跃,共计3552篇。各年度经济责任论文数量及比例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的11年间,大多数年度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数量大致持平,只是在2001、2002和2003年三个年度的论文数量有明显偏多,年均在452篇。这是五部委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

(二)期刊类别及其刊登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的统计分析

笔者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检索项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中进行检索,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核心期刊一栏,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篇名”的检索项,以“核心期刊”作为检索范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进行查询。权威期刊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来源期刊目录(以下简称CSSCI)下经济和管理类期刊中选取的与审计最为密切的期刊,包括《审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

结合表1的统计结果表2显示,非核心期刊发表经济审计论文数量明显高于核心期刊,核心期刊668篇,而非核心期刊3552篇。11年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合计69篇,其中在2005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这是与2005年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审计报社联合举办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有奖征文活动有关。

(三)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内容的分类统计

经济责任审计论文研究的内容及其分类如下:

1.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理论基础、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基本理论以及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方面的论文。

2.审计技术:主要涉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目标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论文。

3.审计风险防范: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特征、类型及防范。

4.实践与应用:主要是对国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进行研究的论文。

5.文献及会议综述:主要是指国内举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的综述论文及学者课文献综述。

6.其他: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别审计的比较、利用等以及从法律角度展开研究的论文。

笔者对权威期刊上的69篇论文进行精读后,按照主题进行分类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下文将分专题对主要研究主题的进展加以回顾和评述。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

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论文在69篇论文中所占比重约45%,主要原因是这一项涵盖的研究内容比较多。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理论基础

李季秀(2001)认为,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委托关系的产生则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监督经营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靳建堂(2006)对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探讨,在集团企业总部作为战略规划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成为收入中心、成本中心或者费用中心,经济责任审计表现为预算监督型;在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投资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投资中心的责任,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投资回报评价型;在总部作为战略控制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利润中心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是利润实现评价型。崔孟修(2007)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审计理论、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职能作用、国家审计类型的丰富和发展。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讲环境保护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分别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方面,分析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

卢相君(2001)认为,当企业一个神形具备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之时,也就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淡化之日,届时,审计风险、审计成本都将大大降低。彭振威(2005)认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宋文阁(2007)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定义为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对负有出资人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鉴证工作。刘颖斐、余玉苗(2007)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机关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就其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济活动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

(三)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彭振威(2005)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是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审计结果运用等。陈波(2005)认为,应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依法行政、健全政府经济决策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政府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审计模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技术

(一)评价内容

洪承旭,阎建军(2002)认为,商业银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发展能力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和财务效益指标四个方面予以确定。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干部所在地区综合经济指标的完整性、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上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机结合,加强经济指标真实性审计。

(二)评价方法

贾震,王新华(2001)运用多元判别分析的方法研究构建了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未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费歇判别分析模型和Logistic判别分析模型等四个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控模型。刘正午(2003)构建了复合审计评价系数与层次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以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宋晴蔚(2004)认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应是期内全面审计与期外适当延伸审计相结合、账据数表的全面审计与必要的社会调查相结合、受托审计内容的全面审计与典型事项的重点解剖相结合、将被审对象的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王晓慧(2006)研究认为,为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局限性,提出建立信用约束、审计约束、法制约束具有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三维模式审计机制。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包括,检查书面文件、分析、实物审计和调查的方法。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中尤其关注定量分析方法的选用,包括费用――效益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

(三)评价目标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标在于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中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责任的履行,具体表现为补偿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负外部性,提高利用环境资源的效率和效益。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范

秦小丽,常丽娟(2005)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立足五点,包括着眼规定点、找准结合点、紧抓切入点、突出关键点、强化根本点。朱书依(2000)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四方面来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五、结论与展望

如前所述,2000年以来理论界我国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丰富,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缺乏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因此关于未来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方向至少体系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真正贯彻“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理解、认识和深入研究,任重道远。比如,按照审计受托责任关系理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何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分(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如何操作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等如何落到实处,等等。只有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深入研究,才能将《“十二五”规化”》落到实处。

(二)细化规范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研究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类型繁多,既涉及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又涉及到党政不同工作部门,还涉及到审判和检查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既涉及到执行层,又涉及到管理层决策层等。由于这些不同的审计对象及其领导人员所任职务和履行的职责、义务不同,因而对他们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关注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肯定也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义务和履职特点,深入研究不同类型单位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用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明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研究

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对责任界定十分重视。但是,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的问题后,如何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非常困难。因此,需要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等;在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还要考虑其的权力。权力与责任对应,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相关的经济责任才纳入评价范围。这时,需要划清前任与后人的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只有把责任落实了,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绿色经济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2]崔孟修.2007.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

[3]宋文阁.2007.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

[4]刘颖斐,余玉苗.2007.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5]王晓慧.2006.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三维模式机制的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

[6]简燕玲,辛旭.2006.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审计研究.

[7]靳建堂.2006.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讨[J].审计研究.

[8]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

[9]彭振威.2005.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J].审计研究.

[10]秦小丽,常丽娟.2005.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

[11]宋晴蔚.2004.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方法[J].审计与经济研究.

[12]刘正午.2003.复合审计评价体系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应用[J].审计研究.

[13]洪承旭,阎建军.2002.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森及评价指标初探[J].审计与经济研究.

[14]卢相君.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

[15]李季秀.2001.略论委托与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6篇

一、环境绩效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

(一)国外对环境绩效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 国外对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集中在环境绩效审计程序、方法、准则和指标体系等应用理论的研究,而对环境绩效审计定义没有涉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开罗宣言》中对环境审计提出了一个框架,认为环境审计的定义中应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

(二)我国对环境绩效审计定义研究的主要观点 莫国强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以及其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高方露和吴俊峰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审查企业是否以经济节约和高效率的方式运用受托环境资源;是否为实现各种环境经营管理目标,使经营活动获得预期效果而奋斗;是否建立了充分可靠的内部控制以保证经营活动以经济和富有效率的方式进行。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谭文化认为,环保责任绩效性审计是对企业各级管理者的环境责任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所进行的一种审计。陈希晖和邢祥娟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通过检查被审单位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的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率和效果表示意见的行为。王恩山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民间审计组织执行的,对受托环境绩效责任承担者履行其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系统的审查、分析,并对照一定的标准评定受托环境绩效责任的履行现状和潜力,提出改善环境管理绩效的建议,促进其更全面有效地履行受托环境绩效责任、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特殊的审计控制。这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要点:环境绩效审计的本质是一种控制,是保证受托环境绩效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特殊的控制机制;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三类;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从本质上讲是受托环境绩效责任;环境绩效审计的标准是环境绩效审计准则;环境绩效审计的本质目的是保证受托环境绩效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建设性审计。吴立群和王恩山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对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的现状和潜力,提出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掌握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应当明确四点: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执行的审计活动;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环境管理绩效实现途径和实现程度的建设性审计;进行环境绩效审计时应当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陈钰泓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人员,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与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等)和发展潜力,进而对其效率和效果表示意见并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环境管理改善和绩效提高的一种审计活动。李山梅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联合审计机构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活动,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并重,来评价、监督、鉴证其相关责任的履行状况。是在原有的绩效审计3E基础上,增加环境性(Environment)这个非经济因素。薛珊珊将环境绩效审计定义为:审计组织依法、独立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突出强调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被审计单位在环境资源利用方面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

二、环境绩效审计定义观点评价

(一)环境绩效审计定位不恰当 要对环境绩效审计下定义,必须正确处理环境绩效审计的地位问题,这是定义环境绩效审计的前提。只有将环境绩效审计正确定位,才能进一步探讨为什么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由谁开展环境绩效审计、对什么进行绩效审计、如何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等关键问题,从而给环境绩效审计以正确的定义。但从相关定义可以看出,有些学者对环境绩效审计与环境审计和常规审计的关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有的甚至将环境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相互混淆。

(二)环境绩效审计对象不准确 在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中,必须指出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这是环境绩效审计区别于其他审计类型的关键要素。但大多数学者以列举的方式说明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这可能会造成其对象不全面或不准确。

(三)环境绩效审计目标不明晰 大多数学者指出环境绩效审计是“3E”审计,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明确地指出了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但有的学者在定义中没有明确提出目标,或者将目标范围扩大化,把原本不属于目标的内容也涵盖在其中。

(四)环境绩效审计本质不鲜明 不论对哪种审计类型进行定义都应当指出其本质所在。但有的学者直接指出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审计类型或一种行为,并没有指出其特性或者其本质特征;或者将环境绩效审计的本质与其作用混淆。

(五)环境绩效审计定义要素不全面 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中至少应包括环境绩效审计对象、目标和本质,但有的定义缺失了其中一个或若干个要素。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位

(一)环境审计是审计的一个分支 由于环境问题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表现,即环境保护问题是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产生的,而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又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环境保护活动实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基于说明问题的需要,可以把企业的经济活动分为常规经济活动(即无诸如环境、质量等特殊问题的经济活动)、环境经济活动(即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经济活动)、人力资源经济活动(与人力资源问题有关的经济活动)和质量经济活动(与质量问题有关的经济活动)等,由此受托经济责任也可分为受托常规责任、受托环境责任、受托人力资源责任、受托质量责任等。而在上述诸种责任当中,都包含财务责任、合规性责任和绩效责任三个方面,相应地上述各种审计类型也可分为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三个类别。具体见图1。

鉴于此,可以说受托环境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的一个方面,审

计的对象是受托经济责任,环境审计的对象就是受托环境责任。环境审计以审计的基本理论为基础,是对审计的一种继承;同时,其是在受托经济责任向受托环境责任扩展后形成的,是对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审计对象的不断扩展,形成了诸多的审计新领域,环境审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

(二)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 审计按照目标不同分为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目标分别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对象无论如何扩展,针对每一对象的审计都要实现上述三个目标,分为上述三种类型的审计。因此,环境审计也应分为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相应地,环境审计也要实现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个目标。即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的效益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四、环境绩效审计定义及其本质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及其要素 环境审计是为了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据环境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包括以下要素:(1)环境审计目标:确保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2)环境审计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3)环境审计对象:从本质上讲是受托环境责任;(4)环境审计依据:环境审计准则;(5)环境审计本质:环境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鉴证。

环境绩效审计是为了确保受托环境绩效责任的有效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据环境绩效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受托环境绩效责任履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鉴证。环境绩效审计同样包括五个要素:(1)环境绩效审计目标:确保受托环境绩效责任履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2)环境绩效审计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3)环境绩效审计对象:从本质上讲是受托环境绩效责任;(4)环境审计依据:环境绩效审计准则;(5)环境审计本质:环境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鉴证。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因此其本质和主体具有一致性,而目标、对象和准则的范围相应地缩小。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7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经济责任;高校;干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引言

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中层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践表明,通过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可以促使他们在任期内正确履行职责,勤政廉政,不断提高经济活动管理水平;可以为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学校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2.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经济责任不是很明确,不能进行量化考核,难以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评价。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标准,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统一;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客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完善。

3.经济责任审计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

目前部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审计的形式还是就账审账,没有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如调查被审单位有无“小金库”,有无未在财务部门账上反映的账外账,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的情况。因为侧重点不明确,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应达到的高度和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学校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4.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中个别制度的部分内容需要根据《规定》和《通知》的文件精神作出修订。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的内容主要在于完善、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处于最关键、最核心的位置,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高校必须根据《规定》和《通知》的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和修订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2.严格审计工作秩序,明确审计重点,讲究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要求有关部门的委托建议书必须明确被审计人员的任职时间;根据委托建议书下达审计通知书前,对被审单位和个人进行审前调查,以明确审计重点和难点;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被审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外,要求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严格内部复核制度、审计会议制度、保密制度;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另外,在审计内容和重点上,既要注重真实性的审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在强化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服务职能,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在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时,应注意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异同点,分清两者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评价对象方面的不同,讲究审计方法,抓住重点;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全面,尊重历史,注意划清四个界限:任期内责任与任期前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失职该职、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

3.依托高校现行管理体制,探索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雏形

建立健全高校科学、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五个方面综合构建: 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四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称之为“共性指标群”,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均需要评价与审查的内容。

高校经济审计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设置评价指标。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群”,因被审计对象的差异而所需要重点审查的特殊经济责任。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如:财务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资产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基建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 后勤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人事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专项经济责任等。

4.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征。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态度、严明纪律,对审计核实的新问题,要认真对待、严厉处理。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的诱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还要依据审计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依法抵制。

5.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摘要: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参和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既可以让教职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任用干部的情况、尤其是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情况,又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果。三是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

参考文献:

[1]邢祥娟,陈希晖.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法[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12):68-69.

[2]王雷.经济责任的界定、确认与评价[OL].中国教育审计网,2007,5.

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第8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治理功能; 实现机理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78-04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是政府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具有推动完善政府治理的功能。国家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治理作用。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危机”的概念以后,治理相关问题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政府治理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政府审计与政府治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秘书长Moser在2008年举行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会议上就指出,国家审计是良好国家治理的关键要素;2013年举办的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的两个主要议题之一就是“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我国亦有诸多学者曾在其文献中提出过“政府审计是政府治理的一种工具、手段或机制,政府审计能够促进政府治理完善”的观点,如张立民、赵彩霞(2009),尹平、戚振东(2010)等。

政府审计的治理功能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世界银行学者D. Kaufmann等(2008)认为治理功能体现在六个方面:话语权和问责制、政局不稳定和暴力、政府的效率、管制负担、法治、防治腐败。当前,我国学者对政府审计治理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包括政府审计推进问责制的研究、政府审计提升行政效率的研究、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研究以及政府审计防治腐败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一种重要类型,是政府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在监控权力运行、防治腐败、提升行政效率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治理功能寄予了厚望,急需学界进行系统、深入的探究。基于以上背景,本文拟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对政府审计的治理功能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论证经济责任审计为何具有治理功能,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揭示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与经验依据

(一)理论依据

根据契约理论,国家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契约,政府对公民负有责任并且必须达到契约的约定。政府治理过程是契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政府的契约关系包括公众与立法机构之间的契约、立法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与消费和供应商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顾客、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与支出部门的契约以及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契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确认和解除过程,就是契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从契约论的角度来看,可以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官员履行一系列契约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的有效制度安排和监控手段,可以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地履行经济责任,从而使得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契约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也可以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依据。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针对政府效率低下、政府运行成本过高、公共服务质量低劣的情况,兴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改变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管理应摒弃官僚制,重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提倡改善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能力,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提供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等情况的监控,可以促使领导干部有效地经管其受托的公共资源,有效率地提供公务服务,从而改善政府治理。

(二)经验证据

国内一些学者曾对政府审计与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过实证研究,董延安(2006,2007)从预算执行权、税收征管权两方面实证检验了经济权力的审计控制效果,结果表明:审计执行力度、审计任务强度、审计经济处罚力度、审计信息披露力度、经济发达程度对公共经济权力审计控制效果有显著影响;李江涛(2009)对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两个层级的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审计人员数量、被审单位数量、审计发现的违规金额对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效果有显著影响;刘更新(2010)实证检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政府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数量、审计提交的信息报告数量、审计机构移交司法检察机关案件数量与政府治理效率显著正相关;韦德洪、覃智勇(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审计效能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存在显著影响。上述实证研究都从一程度上验证了政府审计具有改善政府治理的功能。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涵义及具体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是指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完善组织治理的功能。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可以体现在党的治理、政府治理、非盈利组织治理以及公司治理之中①。

世界银行D. Kaufmann & Aart Kraay(2005)认为治理包含三个“维度”,每个维度分别由两个综合指标来表示,综合指标下涵盖多个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表1中的综合指标反映了治理体现的六个方面:表达权和问责、政治稳定性、政府效能、监管质量、法治水平和腐败控制。以治理指标体系为参照,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一些实证研究的结果,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政府债务责任以及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的审计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2)提升政府效率。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责任、政府投资重要项目管理责任、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的审计,可以提升政府效率。(3)加强法治。通过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责任的审计可以加强法治。(4)防治腐败。通过对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的审计可以防治腐败。(5)强化问责。通过对领导应负经济责任的审计可以强化问责。

三、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要素

借鉴公司治理、财务治理等理论研究的要素框架,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要素框架可以从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载体以及治理环境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

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的内涵,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主体进行区别。经济责任审计主体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工作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是指拥有特定的审计委托权、实施权或监督权的机构、法人和自然人。具体包括:(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为公共财产或资源的所有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选举或任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首长。审计关系人理论认为,审计委托人一般为财产或资源的所有者。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在理论上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全体人民,第二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因此,审计委托人包括党委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的具体委托权一般由党委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来行使,包括组织部门、纪委、审计部门、人事部门、国资委、监察部门等。(2)经济责任审计人。经济责任审计人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具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国资委以及企业内审部门等。(3)其他拥有监督权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一般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利益相关者,他们需要通过审计报告,了解被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与之相关的决策。其他拥有监督权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具体包括除审计委托人以外的上级部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客体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从具象的角度来分析,是对领导干部履责行为的治理,因此客体是领导干部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委托人特定的要求和原则(一般指合法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营、管理受托的公共资金或资源,二是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经营、管理公共资金或资源的情况和结果。

(三)经济责任审计治理载体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载体是联系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使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得以发挥并实现的各类信息、作用实现路径和机制等的总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信息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履责报告和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作用实现路径和机制等本文将在后述部分进行详细探讨。

(四)经济责任审计治理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环境主要指政府治理状况。全面地看,政府审计既是内嵌于政府治理结构中的一个要素,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结构和状况是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发挥所依赖的重要环境。政府治理状况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在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下,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的机制就会比较完善,审计的独立性就会比较强,审计风险将更容易把控。反之,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就会更多地受到机制体制方面的限制,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审计风险也会更大。

四、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政府治理的方式(见图1)

政府治理的实现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治理制度,这些治理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参与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沟通机制(秦荣生,2007)。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促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强化领导干部问责以及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等方式,可以有效参与政府治理,并推动政府治理的完善。

1.促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主要特征之一,良好的政府治理需要各类不同利益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文章前述分析可知,经济责任审计的终极委托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同时,政府审计部门的行政长官由人大选举产生,政府审计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的宽广性,对权力监督的普遍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支持,甚至是监督,本身就是间接对政府治理的参与。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情况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从而代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

2.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公共委托理论认为,政府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而且委托方和方在利益目标函数上是不一致的,在拥有的信息量上是不对称的,因此,需要建立内部、外部的监督机制,以对政府的权力形成制衡,保护委托人的利益。目前,我国设立有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对政府部门的权力使用进行监督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侧重于从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权力使用的角度,对财政收支责任、重大经济决策责任、法律法规执行责任和廉政责任等进行审计,通过发挥威慑预防作用、纠偏整改作用和揭露公开作用,加强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的监控。

3.强化领导干部问责。事前的制度体系规范、事中的监督检查和事后的责任追究,是规范权力运行、改善政府治理的一个全过程框架。如果仅有科学的治理制度安排,而不注重执行和问责,治理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国际经验也表明,审计是加强行政问责、完善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一般类型的审计不同,是领导者个人,极具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结果可以直接为行政问责提供依据。

4.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这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一方面,通过事前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予以公告,可以让社会公众知晓审计工作的安排,同时可以为审计提供线索。另一方面,通过事后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予以公告,可以让社会公众知晓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和责任履行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路径(见图2)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包括4个环节:即审计监督、审计报告、审计问责、审计改善。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托人通过审计报告,了解领导干部的履责能力、履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设计上的漏洞,据此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审计问责,并采取措施改进政府治理制度安排,最终完善政府治理。各环节之间紧密联系,前一个环节是后一个环节的基础,后一环节是前一环节作用的深化,通过4个环节周而复始的循环,持续改善政府治理。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从契约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依据,总结了相关实证研究文献的结论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经验证据;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探讨了经济责任治理功能的涵义。并以此为基础,从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载体、治理环境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要素,从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政府治理的方式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环节两个方面研究了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

【主要参考文献】

[1] 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

[2] 蔡春,朱荣,蔡利.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探讨――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的视角[J].审计研究,2012(1).

[3] 刘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及其治理效率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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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功耀,朱荣,李明,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创新研讨会综述[J].中国审计,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