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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含义赏析八篇

时间:2024-03-07 14:44:59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1篇

 

 

区块链将使所有个体都有可能成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节点,也将促进现有金融体系与金融规则的改良,构建共享共赢式的金融发展生态体系。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是人类信用创造的一次革命,它能让交易双方在无需第三方信用中介的情况下开展经济活动,从而实现低成本的价值转移。可以说,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时代效率更高的价值交换技术,互联网由此从传递信息的信息互联网向转移价值的价值互联网进化,这有利于传统金融机构借势转型,将内生的业务流程和应用场景互联网化。

 

一、区块链的特征与不足

 

(一)区块链的主要特征

 

(1)去中心。在区块链中,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分布式的结构体系和开源协议让所有的参与者都参与数据的记录和验证,再通过分布式传播发送给各个节点,每个参与的节点都是“自中心”,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区块链又不是简单的去中心,而是多中心或弱中心。当物联网使所有个体都有可能成为中心节点时,传统金融中介的中心地位发生改变,从垄断型、资源优势型的中心和强中介转化为开放式平台,成为服务导向式的多中心当中的差异化中心。

 

(2)去信任。从信任的角度来看,区块链采用一套公开透明的数学算法,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使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下自动安全地交换数据。区块链实质上是通过数学方法解决信任问题,所有的规则都以算法程序的形式表达,参与方不需要知道交易对手的信用水平,不需要第三方机构的交易背书或者担保验证,只需要信任共同的算法,通过算法为参与者创造信用、产生信任、达成共识。

 

(3)时间戳。区块是一段时间内的数据和代码打包而生成的,下一区块的页首包含上一区块的索引信息,首尾相连便形成了链。记录完整历史的区块与可进行完整验证的链,形成了可追朔完整历史的时间戳,可为每一笔数据提供检索和查找功能,并可借助区块链结构追本溯源,逐笔验证。所以,区块链生成时都加盖了时间戳,形成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数据库。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除非能够同时控制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因此区块链的数据可靠性很高。

 

(4)非对称加密。区块链使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即在加密和解密过程中使用一个“密钥对”,“密钥对”中的两个密钥具有非对称特点。在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中,一方面,密钥是所有参与者可见的公钥,参与者都可用公钥来加密一段真实性信息,只有信息拥有者能用私钥来解密。另一方面,使用私钥对信息签名,通过对应的公钥来验证签名,确保信息为真正的持有人发出。非对称加密将价值交换中的摩擦边界降到最低,能够实现透明数据的匿名性,保护个人隐私。

 

(5)智能合约:由于区块链可实现点对点的价值传递,传递时可以嵌入相应的编程脚本,通过这种智能合约的方式去处理一些无法预见的交易模式,保证区块链能够持续生效。这种可编程脚本本质上是众多指令汇总的列表,实现价值交换时的针对性和条件性,实现价值的特定用途。所以,基于区块链的任何价值交换活动都可通过智能编程的方式对其用途、方向和各种限制条件等做到硬控制,省去了以法律或者合同软约束的成本。

 

(二)区块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能耗问题。传统货币银行学体系中存在不可能三角,即不可能同时达到去中心化、低能耗和高度安全,在区块链构建中也同样存在不可能三角。比如,在比特币的实际应用中,其发展带来了计算机硬件的快速膨胀,在“挖矿”过程中的主要成本转移到硬件成本和电力成本等。所以,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权益成本收益后,让其技术功效发挥至最大化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2)存储空间问题。由于区块链记录系统中自初始信息的每一笔交易信息,并且每个节点都要下载存储并实时更新数据区块,所以,每个节点的数据都完全同步的话,网络压力较大,每个节点的存储空间容量要求可能会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问题。

 

(3)抗压能力问题。基于区块链构建的系统遵循木桶理论,要兼顾所有网络节点中处理速度和网络环境最差的,所以,如果将区块链技术推广至大规模交易环境下,其整体的抗压能力还有待验证。如果每秒产生的交易量超过系统(最弱节点)的设计容纳能力,交易就自动进入到队列进行排队,带来不良用户体验。

 

二、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一)金融基础设施

 

区块链可能作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在很多领域都表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在金融行业中,区块链技术将首先影响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交易数据库等金融基础设施,随后该技术也会扩及一般性金融业务,比如信用体系、“反洗钱”等。这是因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其将首先切入信任要求高且传统信任机制成本高的基础设施领域,过去,基础设施都是公共产品,而区块链新技术和新制度使更多人有可能参与公共产品供给。未来的互联网金融是要利用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金融机构的核心生产系统,把金融企业架构在互联网上。

 

当前的信息互联网可统称为TCP/IP模型,HTTP是应用层中最重要的应用协议。在价值互联网中,区块链是在应用层里的一个点对点传输的协议。它的价值与信息互联网中HTTP协议的价值是一样的。区块链的巨大潜力和前景就是可以重构传统金融业的基础设施与核心生产系统,而不仅仅停留在APP等应用层面。这是因为,在网络层次,区块链是建立在IP通信协议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分布式网络基础上的;在数据层面,区块链这一数据库系统是崭新的,明显优于现有金融体系的数据库;在应用层面,基于区块链的登记结算、清算系统以及智能合约、物联网能大幅提升效率,区块链上的金融活动是可编程的金融。.

 

(二)数字货币

 

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纸币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应由央行主导,体现便利性和安全性,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下转第27页)

 

(上接第25页)

 

区块链技术在比特币上的成功证明了可编程数字货币的可行性。英国央行的研究表明,中央银行可以考虑发行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这可增加金融稳定性。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可分为基于账户和不基于账户两种,也可分层并用而设法共存。区块链技术的特点是分布式簿记,不基于账户,而且无法篡改,如果数字货币重点强调保护个人隐私,可选用这一技术。不过,目前区块链占用的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太多,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需要解决这一问题才能得到推广应用。

 

(三)自金融

 

如果从服务的角度、从非货币创造角度来看,现代金融都是通过中介机构实现的。互联网时代,有可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真正意义上的直接金融。不过,这种可能性还不完全,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互联网金融是在原有金融基础之上的,无法跳出来,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区块链可分为公有区块链和私有区块链。公有区块链就是像比特币这样的,认可了协议,就成为区块链的组成部分。私有区块链仍然是要获得许可的,银行系统的区块链技术,需要对每一个参与者进行审核。私有区块链非常近似于一种自金融的形态,公有区块链更类似于对私有区块链底层的支持和保障。当区块链技术普遍应用,金融管理技术的第三方化普通呈现,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自金融就完全成为可能。

 

三、区块链应用与金融监管

 

区块链技术是目前唯一无需第三方就可用于记录和证明交易一致性和公司财务准确性的工具。因此,它可以满足潜在监管者和公众对于审计有效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的要求,在金融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其发展仍受到现行制度的制约。一方面,区块链对现行体制带来了冲击,因为其去中心、自治的特性淡化了国家、监管等概念。比如,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挑战了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和货币政策调控权,导致货币当局对数字货币的发展持保守态度。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这项新技术也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将会严重滞后,导致区块链运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区块链金融技术一旦在金融业普遍展开以后,监管的去金融属性化就产生了,监管职能、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将会被重新界定。比如,证券借贷、回购和融资融券如能通过区块链交易,监管部门就可考虑利用这个公共账本的信息对市场中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监控,不仅高效而且可靠。从宏观金融视角看,当自金融时代产生以后,货币创造和传导机制以及信用创造格局将会变化。从微观金融视角看,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金融与商业已经难以区分,将超越分业和混业监管的含义,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需要从这个视角来探讨。

 

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仍需要中心化的部门提供规范和保障支持。监管机构可主动拥抱互联网金融的新技术,美国证监会委员Kara Stein认为,监管机构需要处于引导位置,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并快速响应其潜在的弱点。比如,区块链技术希望打破特权和人为操纵,让计算机算法实现“信用自由公证”。但从实践来看,由于缺乏监管,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面临的投机和洗钱风险就很高。因此,区块链技术应用需要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金融创新产品得到合理运用。同时,还要提高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2篇

关键词:网页去噪 STU-DOM 词共现

0 引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及计算机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正步入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目前学界对网页数据的应用研究很多,例如WEB数据的深度挖掘、不同的搜索引擎等。从技术上来看网页数据包含各种内容,如广告、导航等,然而对于不同的研究,没必要包含所有的内容,本文将通过计算标题与文本距离来实现网页去噪。

1 相关基本概念解析

STU结点:

该结点从基本理论上来说,只是一种语义文本单元。在具体应用过程中,STU结点和块之间是一一对应的。

STU-DOM树:

STU-DOM树是由经过添加描述语义的DOM树而生成的。

块:

在HTML网页中,根据网页不同特点而划分出的不同区域,这些不同的区域,就称之为块。

解析:

将HTML文档转化为DOM树的过程称之为解析。

局部阈值:

由块内链接和内容决定,其计算公式

LocalCorrelativity(STUi)= (1)

LinkCount(STUi)=LinkCount(STUcij) (2)

ContentLength(STUi)=ContentLength(STUi)(3)

其中,STUcij表示STUi的第j棵子树,LinkCount(STUi)是STUi的linkcount属性值。

词共现: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在不同的两个网页文本中,相同的词汇共同出现,通常可以用这个相同词汇出现的频率来分析文本相似度的高低。

2 算法描述

在本论文使用的网页正文信息提取系统中,共计包含如下五个步骤:HTML解析、HTML分块、语义分析器、剪枝器、正文提取器。

第一步:HTML解析。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找到HTML与DOM树的映射关系,并在这种映射关系确定的前提下,按照正确的方法,STU树与DOM树之间的精确结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使用解析器(Html Parser),解析器在这一步的主要功能是解析HTML文档,在顺利将HTML文档解析后,才可以将其转化为DOM树。

第二步:HTML分块。与第一步不同的是,在这一步的主要过程中,要使用到分块器,通过分块器来实现对语义分析器的调用,然后再向节点添加语义的基本属性,同时还需要把DOM树转化为STU-DOM树,让添加语义的节点作为STU结点。这一基本过程,在分块后给节点添加的语义信息模式如下图1所示。

第三步:语义分析器。这一步要对语义信息块中的非链接文字总数和链接总数进行精确计算,在此基础上,在STU-DOM中对应子树中的非链接文字总数和链接总数,分别用contentlength和linkcount属性表示。

第四步:剪枝器。这一步用到的是递归算法思想,依照这种算法思想,进行粗剪枝。

局部阈值为Lcm,如果LocalCorrelativity(STUi)>Lcm (取值为>0.03),则对其进行剪枝。

图2 网页提取算法流程

第五步:正文提取器。算法思想:用递归方法提取TABLE或DIV标签下的文本结点的内容,通过计算标题与结点词共现频率及文本间相似度实现正文内容的提取。

设文本一中所包含的词语为{t1,t2,…,ti…,tn}。则文本一可用一个n维向量W={W1,W2,…,Wi…,Wn}表示。

3 实验结果

为了有效测试本方法的性能,设置两组测试。

第一组实验:利用上述方法对网页(图3)进行有效信息的抽取,结果如图4所示。

图3 网页实例

第二组实验:本组实验的实验对象,是YQ-CCT-2006-

03的部分语料,在该实验中,局部阈值取值为0.03,文本相似度取值为0.1。这是经过实验评估后,获得较好的效果。

提取结果如下:

图4 网页提取结果图

准确率=正确提取的网页数/总网页数

表1 网页提取实验结果

从以上的实验结果可以得知,这种基于标题与结点词共现频率及文本间相似度的网页去噪方法,能够很高效的提取网页正文内容。其还具有完整的保存网页主题内容这一优点,在进行的实验中平均准确率达到了94.9%,平均处理速度达到了14.8s/网页。

4 结束语

随着Web的迅速发展,许多研究如信息检索、数据挖掘等由传统领域转到了Web上。面对充满了噪音的网页,如何去除网页上的噪音对于提高信息检索、网页分类的研究效果至关重要。实验结果显示,本文提出的方法,有效去除网页噪音,保留了正文内容。

参考文献:

[1]S Gupta,G Kaiser,D Neistadt. DOM-based content extraction of HTML documents.In:Proc of the 12th International World Wide Web Conf.New York:ACM Press,2003.207-214.

[2]王琦,唐世渭,杨冬青,王腾蛟.基于DOM的网页主体信息自动提取[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4,42(10):1786-1792.

[3]赵欣欣,索红光,刘玉树.基于标记窗的网页正文信息提取方法[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7,24(3):143-145.

[4]丁宝琼,谢远平,吴琼.基于改进DOM树的网页去噪声方法[J].计算机应用,2009,29(6):175-177.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3篇

《规定》第十一条提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进行法律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就《规定》涉及的主要问题在答记者问中提到,根据《规定》要求,诉讼平台在建设和使用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功能。一是载 体的多样性,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适用于电脑端的网站平台,也应当综合运用微信小程序等新兴技术手段,打造方便、快捷、安全的移动终端平台;二是功能的集约 性,诉讼平台应当包含起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审、上诉等多重功能模块,整合内嵌相关审判辅助系统,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 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技术,提供各类智能化办案辅助。三是数据的交互性,诉讼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有序接入电子 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等占有的涉案数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法律效力

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判例此前已经存在。

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认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这也被认为是我国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该案件中,原告为证明被告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该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并以此作为提交法庭的证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一电子数据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源码识别,能够保证来源真实。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 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也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在确认哈希值验算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侵权认定 的依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 等技术本身属于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 断其证据效力。

区块链“入证”优先在互联网法院适用

将区块链电子存证列入我国司法认定有什么意义?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4篇

(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

主要理由:咨询公司Manatt Digital Media在2015年的报告中预测,到2020年,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的市场份额将达到1500亿美元,而增强现实将占据更大的份额,为1200亿美元,其中包括了硬件、商务、数据语音服务以及影视产业。2015年,相关产业的生态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已经有公司从事内容、硬件和软件方面的研发。火爆的市场自然也吸引了众多的投资,增强现实平台公司Magic Leap在尚未推出产品的情况下就获得了5.93亿美元的风险投资,Facebook和微软也各自收购或投资了硬件、软件或内容方面的公司,完成了行业布局。

技术特色:增强现实是在虚拟现实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融合的新技术。它将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物体、场景或系统提示信息叠加到真实场景中,把原本在现实世界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很难体验到的实体信息(视觉、声音和触觉等信息),通过多种技术手段模拟仿真后再叠加,将虚拟的信息应用到真实世界,增加用户对现实世界的感知,从而达到超越现实的感官体验。增强现实技术包含了多媒体、三维建模、实时视频显示及控制、多传感器融合、实时跟踪及场景融合等新技术与新手段。

应用前景:随着增强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内容也将不断增加。而随着输入和输出设备价格的不断下降、视频显示质量的提高以及软件的实用化,增强现实的应用必将日益增长,其在人工智能、图形仿真、虚拟通讯、遥感、娱乐和模拟训练等许多领域将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区块链技术

(BlockChain)

主要理由:2015年比特币价格上涨超过35%,不过这并不重要,真正让全球各大金融机构兴奋的是比特币背后的核心技术――数据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其一直以来被各大机构视为有望成为“金融领域的颠覆性力量”,而比特币只不过是这一大趋势的“序幕”。区块链对于比特币而言就是一本巨大的、去中心化的账本,记录了整个比特币网络上的交易数据,并且这些数据被所有比特币节点所共享,因此是不可能被篡改的。各大金融机构认为这一技术可以用于从汇款到证券交易的广泛领域。高盛的相关报告认为,区块链技术让中间人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从而降低黑客和腐败等风险,并且可以加快当前耗时过长的操作流程。世界最大证交所之一的纳斯达克在2015年12月30日称,该公司首次使用了区块链技术来记录私人证券交易,这是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的一大进步。纳斯达克首席执行官Bob Greifeld在声明中称:“这笔交易标志着全球金融行业的巨大进步,代表了一个对区块链技术应用意义重大的时刻,其对结算流程和过时的行政系统的影响深远。”

技术特色: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一定时间间隔内(比特币网络所用的时间长度为十分钟)所有特定数据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去中心化的、无需信任积累的信用建立范式。区块链技术本质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存储、传输和证明的方法,用数据区块取代了目前互联网对中心服务器的依赖,使得所有数据变更或者交易项目都记录在一个“云系统”之上,理论上实现了数据传输中对数据的自我证明。长远来说,这超越了传统和常规意义上需要依赖中心的信息验证范式,降低了全球“信用”的建立成本,这种点对点验证将会产生一种“基础协议”,是分布式人工智能的一种新形式。区块链技术的核心是密码学和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

应用前景:现在,区块链在建立“去中心化信用”方面的尝试,已经不限于金融界,而被社会各个领域关注,以下是部分学者和研究机构给出的一些新进展和相关讨论:

1).区块链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全网记账;

2).“区块链+云计算”可以发展成去中心化的自媒体和社区系统;

3).区块链可以搭建去“中心化的”股权众筹体系,让创新项目提前进入流通领域;

4).区块链可以发展出全透明的财务管理系统;

5).区块链支持建立全球去中心化公司组织;

6).区块链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

总之,在这个信用已经成为紧缺资源的时代,区块链的技术创新,作为一种分布式信用的模式,为全球市场的金融、社会管理、人才评价和去中心化组织建设等,都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

Docker技术

主要理由:2015年,在云计算大潮波涛涌动的背景下,全球容器生态产业蓬勃发展。作为2015年最受关注的热门技术之一,Docker带动了以轻量级容器为核心的生态系统迅猛发展。2015年初,Docker公司和微软联合了面向Windows的Docker客户端,2015年4月,Docker完成9500万美元的D轮融资,2015年6月,Docker宣布其正式在Linux基金会指导下建立产业联盟。2015年初,国内也随之兴起了一批基于Docker技术并提供“容器云”服务的创新企业,经过近一年的积累,目前都拥有了超万人以上的用户群体。

技术特色:Docker是一种基于LXC(Linux Container)开发的容器管理技术,使用AUFS(Another Union FS)文件系统,它通过API接口为操作系统进程单独提供了一个轻量级的虚拟环境,让开发者可以打包他们的应用以及依赖包到一个可移植的容器中,然后到任何流行的Linux机器上,也可以实现虚拟化。Docker源代码托管在Github上, 遵从Apache2.0协议开源。Docker由管理容器的服务器守护进程(Server Daemon)、控制服务器守护程序的Docker客户端以及Docker镜像组成。Docker镜像可以将运行的应用打包并快速转移或复制到其他机器上,并且在守护程序的管理下,转移过去的容器中的应用在数秒钟之内即可启动运行,十分方便快捷,其负载比仅使用VM(虚机)要低20%到80%,对于应用开发和高效运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Docker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利用LXC来实现类似VM的功能,从而利用节省下来的硬件资源为用户提供更多的计算资源。同VM的方式不同, LXC其并不是一套硬件虚拟化方法,而是一个操作系统级虚拟化方法。

应用前景:Hedvig公司市场营销副总裁Rob Whiteley预测,在2016年Docker将成为OpenStack内的第二大重要虚拟机管理方案。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显示,以Docker为代表的容器技术与网络功能虚拟化(NFV)如今已经成为OpenStack社区当中最受关注的两大创新成果。

可见光通信VLC

主要理由:可见光通信VLC(Visible Light Communication,又称“LiFi”)是近年来提出的一项全新无线通信技术,它采用LED作为光源,利用LED灯光承载的高速明暗闪烁信号来传输信息。2015年第四季度,经过工信部测试认证,中国可见光通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获得重大突破,实时通信速率提高至50Gbit/s。

技术特色:可见光通信是利用可见光频谱实现的一种无线高速绿色信息传输技术,该技术通过高速调节LED设备光的强度来实现数据编译和传输,将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光通信技术相结合,把信息调制到LED灯光上,实现“有灯光的地方就能下载信息”。对比目前的主流通信方式,可见光通信有几个明显的优势。首先,是成本低廉和节能,其通信功率仅占照明功率的5%左右。其次,可见光通信具有丰富的频谱资源,可见光的频率范围为385THz到789THz,频谱宽度大于400THz,为现有可用无线通信频谱的13333倍。最后,可见光通信还解决了传统无线信号的电磁泄漏问题,与现有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良好,对人体无辐射伤害。

应用前景:目前,全球大约拥有440亿盏灯具构成的照明网络,数百亿的LED照明设备与其他设备融合将构筑一个巨大的可见光通信网。可以设想,未来实现大规模可见光通信后,每盏灯都可以作为一个高速网络热点。可将光通信在室内高速接入、家庭物联、车联网、下一代移动通信、智能交通管控、电磁敏感区域通信和可见光安全支付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

气球网络

(Project Loon)

主要理由: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 在2015年持续测试了其旨在扩大互联网覆盖范围的大型氦气球。2015年10月,该公司与印尼政府签订协议,Project Loon项目进行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测试。2016年,服务印尼2.5亿人口的蜂窝网络将开始把Project Loon气球整合到它们的网络,充当漂浮在平流层的额外蜂窝站。同时,Alphabet计划于2016年1月份开始在全美50个州展开信号覆盖测试。目前来看,气球在空中停留时间及温度适应能力已经基本达到了应用要求,其在空中停留的时间最长可达134天,平均停留时间也超过了100天;同时已经顺利通过了在零下83摄氏度的环境下的测试。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5篇

(一)北京地区

(1)2016年8月1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其中第八条提到,推动出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综合试点方案,推动中关村区块链联盟设立。

(2)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将区块链归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项技术,并鼓励发展该技术。

(3)2017年4月6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提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2017年9月2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了《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提到,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

(二)上海地区

(1)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宝山区2017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提到,跟踪服务庙行区块链孵化基地建设和淞南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建设,依托专业团队和市场力量,推动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成为宝山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群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企业投入动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发展模式。

(2)2017年4月28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即《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要求区块链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明确金融稳定与信息安全的底线,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向当地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报备,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与自律管理,报备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责任人、业务模式、业务风险、风控措施等。

(三)广州地区

2017年12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针对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该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行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活动补贴等激励措施。这是目前国内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措施。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培育奖励:对新设立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给予培育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并一次性给予30万元技术人才引进补助。对落户本区经认定的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依法在部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分别给予每年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上述企业或机构入驻本区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自租用办公用房起3年内,每年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且最高60万元的租金补贴;并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成长奖励: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0%以上,每年给予50万元技术人才引进补助。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不含上级补助)。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最高200万元奖励(不含上级补助)。

平台奖励:对省级以上认定的区块链交易中心、检测中心、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公共平台且取得相关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推进区块链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对经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年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应用奖励: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本区的区块链+应用场景的应用示范,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每年重点支持10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技术奖励:对参与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列入前3名的企业或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区块链项目及奖励予以配套,分别按照资助或奖励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金融支持:对区块链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全额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补贴期限3年。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区块链企业,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活动补贴:对承办国际级、部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经认定备案,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四)深圳地区

(1)2016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

(2)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扶持计划的通知》提到,针对信息安全产业进行扶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2017年9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的创新激励作用。金融科技(Fintech)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五)重庆地区

(1)2017年11月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提到,到2020年,力争在重庆全市打造2-5个区块链产业基地,引进和培育区块链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10家以上、有核心技术或成长型的区块链企业50家以上,引进和培育区块链中高级人才500名以上,将重庆市建成国内重要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和创新应用基地。

(2)2018年3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六)浙江地区

(1)2016年12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到,加强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疏密有度、错落有致的金融集聚空间,有效集聚各类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新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征信等金融科技类企业。

(2)2017年5月9日,西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湖区财政局《关于打造西溪谷区块链产业园的政策意见(试行)》提到,对区块链企业、人才进行大力扶持。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企业扶持:

1、企业(机构)租用园区内办公用房用于区块链项目的,采用先缴后补方式,按每天每平方米1.5元且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期限3年。

2、国家、省、市区块链行业联盟(联合会)入驻园区并实际运行的,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期限3年。

3、从事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企业(机构)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30%给予项目补助,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项目补助,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60%给予项目补助。补助期限3年。

4、鼓励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并在西湖区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经认定,按照部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予以补助。

5、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6、入驻企业(机构)举办区块链论坛或峰会等活动,经认定,按照部级、省级、市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人才扶持:

1、对从事区块链技术及应用企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0%的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七)江苏地区

(1)2017年2月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三五”智慧南京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到,重点培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区块链等一批新技术形成突破并实际应用,推进南京市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

(2)2017年12月27日,苏州同济区块链研究院了《苏州高铁新城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在区块链项目经营、平台、应用、人才、培训等方面采取扶持政策。

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经营扶持:

鼓励高铁新城新设立的区块链企业(机构)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5000元万、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不超过该年度企业上缴税收高铁新城地方留存部分。

对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200万元扶持奖励。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转板后再次奖励400万元。

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对IPO上市企业、企业董事长及其管理团队分别奖励200万、200万和200万,并根据上市进度分别兑现。

对在境外IPO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返回国内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再次奖励400万元。

平台扶持:

对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区块链研究中心、评测中心、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公共平台且取得相关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机构)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经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按照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应用支持: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高铁新城区块链应用场景的示范项目落地,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扶持计划,每年开放不超过50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高铁新城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帮助企业(机构)实现应用场景落地建设。

人才扶持:

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可申请高端人才公寓,并给予个人所得税高铁新城留存部分90%奖励,奖励期三年。对急需的国内外一流区块链方面的专家人才,在高铁新城安家落户且服务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安家补贴。专家人才界定参照阳澄湖人才计划标准另行制定。

对新注册落地企业的区块链技术人才,在企业注册成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由企业统一向高铁新城申请入驻区内人才公寓,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区块链技术人才界定参照阳澄湖人才计划标准另行制定。

对新注册落地企业引进的区块链技术人才落户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培训支持:

大力聚集区块链技术专业培训机构,对在高铁新城设立的培训学校、职业学院,自设立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培训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生100人以上,毕业后在高铁新城区块链企业(机构)正常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每家培训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机构)利用区块链培训资源,对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订单式培养,每生每学年给予企业(机构)1000元学费补助。

金融扶持:

设立高铁新城区块链专项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

对高铁新城区块链企业(机构)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利息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将区块链企业(机构)纳入“助保贷”体系,可对单个企业(机构)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助保贷贷款总额。

活动扶持:

对承办国际级、部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区块链企业(机构),经认定备案,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对落户高铁新城并经认定市级以上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开展活动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活动经费补贴。

(八)贵州地区

(1)2016年12月,贵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阳区块链发展和应用》提到要通过5年的努力,建成主权区块链应用示范区和数字货币应用先行区,将贵阳打造成区块链创新要素重要集聚地和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重要策源地。

(2)2017年2月16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提到,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建设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构建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为资产的数字化流通提供系统支持。

(3)2017年5月22日,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提到,对区块链企业提供入驻支持、运营补贴、贡献奖励、创新支持、成果奖励、人才扶持、培训补贴、融资补贴、风险补贴和上市奖励。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入驻支持:

1.房租费用补贴。落地企业(机构)租用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不超过500平方米,且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

2.办公场地装修费用补贴。企业装修办公用房的,按照最高500元/平米,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运营补贴:

项目单位日常运营产生的数据储存空间租赁费用、宽带费用、水电费用,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企业上述几项实际发生总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贡献奖励:

区内企业(机构)通过提供区块链技术(应用)服务产生营业收入的,按年度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支持:

1.区内企业(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区块链技术发明专利的,获得授权后每件奖励30万元;区内企业(机构)获得国内区块链技术发明专利的,获得授权后每件奖励5万元;对于区块链技术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奖励1万元。

2.对区内企业(机构)因研发或应用区块链技术被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并授牌的,按照部级创新型企业50万元、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30万元、省级创新型企业2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3.区内企业(机构)建设区块链创新创业基地获批授牌的,按照部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给予建设运营机构一次性扶持奖励。

4.对主导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的区内企业(机构),获中国标准创新奖的企业(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企业标准转化为按国际标准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转化为行业标准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转化为省地方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批承担国家、行业、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5.对区内企业(机构)经认定因研发或应用区块链技术在市级以上创新大赛中获奖的,按照国际级200万元、部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6.区内企业(机构)建设区块链技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获批授牌的,按部级5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成果奖励:

1.区内企业(机构)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对称加密和授权技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方面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率先取得技术突破,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有效,且属于重大突破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2.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场景应用产品,经认定已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人才扶持:

1.对业绩突出的区块链技术人才,经破格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可享受区内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人才公寓等相关待遇。区内企业(机构)引进并经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高层次人才到区内企业(机构)工作,经认定,可享受区内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2.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由区财政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对全职引进的外籍常驻专家,基本医疗保险由区财政补贴。对急需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在我区安家落户且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大学毕业生,从入职首年起连续3年,基本社会保险费由财政承担。

3.设立人才公共户,对持有高新区人才认定的本人和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此公共户。积极对接协调周边优质教学资源,为区块链技术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培训补贴:

1.大力聚集区块链技术专业培训机构,对在高新区设立的培训学校、职业学院,自设立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培训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生100人以上,获得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历学位或国家职业体系认证,毕业后在高新区企业正常履职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每家培训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利用区内大数据优势培训资源,对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订单式培养,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学费补助,用人单位另行给予生活补贴。

2.培训机构独立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博士、硕士专业教学点,且在高新区内实地办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补贴;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机构)与在筑高校联合设立区块链核心技术专业企业教学点、专题定向班,对联合设置专业教学点,获得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校外教学资质并开展实质性教学,纳入高校教学体系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开设专题定向班的,一次性补贴企业10万元/班。

3.对区内需求比较集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与省内外高校或国内发达省区合作举办培训班,或组织高级研修活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经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按2:1的比例承担。

融资补贴:

对区内企业(机构)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风险补偿:

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服务创新。对向区内企业(机构)发放的区块链项目贷款发生损失的金融机构,经认定,按照单笔贷款50%的比例给予损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担保公司为区内企业(机构)提供区块链项目融资担保,经认定,按照发生代偿金额的30%给予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市奖励:

对在境外、境内主板上市、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分别给予1400万元、850万元扶持奖励(含上级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给予200万元扶持奖励(含上级补助)。以上奖励分阶段给予,在境外主板、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提交资料并获交易主管机构正式受理的奖励50%,上市后奖励50%;在新三板提交资料并获交易主管机构正式受理奖励50%,挂牌后奖励50%。

(九)山东地区

2017年7月11日,青岛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意见(实行)》提到,力争到2020年,努力建设立足青岛、面向全国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区块链+创新应用基地。市北区将设立区块链产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加强金融资本支持,强化引导基金、政策担保等措施,探索建立区块链发展投资基金,完善和健全区块链发展的金融资本支持政策,广泛吸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源到市北区集聚。

(十)江西地区

2017年9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其中第三章第三节第五条提到,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场景。

(十一)广西地区

2017年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要求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

(十二)河北地区

2018年2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发展区块链、量子通信、太赫兹等未来产业。

(十三)河南地区

2017年10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提到,鼓励在自贸试验区探索设立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公司。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公司等新型金融公司,培育场景化金融生态圈。

(十四)四川地区

2017年8月8日,成都市金融工作局、成都市财政局《财政金融19条》,鼓励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

(十五)福建地区

(1)2017年6月9日,福建省经济中心发表《促进我省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的政策建议》,摘要提到,福建信息产业基础较好,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可为区块链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撑和应用场景。

(2)2018年1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工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到要探索区块链技术创新,挖掘区块链技术价值,鼓励企业加入开源社区,利用国际开源技术资源进行再创新,推动区块链在社会治理、资产管理、公示公证、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工业检测存证等领域的应用。

(十六)内蒙古自治区

2017年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区块链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

(十七)甘肃地区

2018年2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十八)海南地区

(1)2017年7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实体零售企业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提供指引。其中商品追溯就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一个非常好的场景。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6篇

(一)区块链的概念及技术特点

2008年11月,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讨论组上,一位自称中本聪的学者发表了关于比特币—一种新型电子加密货币的论文。2009年,世界上第一枚比特币诞生。自此,比特币作为一种不受国家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电子货币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技术同样受到广泛关注并持续引发热度,在2018年实现爆炸式增长。

1、区块链的概念

区块链是由区块通过有序连接而形成的分布式数据库。区块,即区块链的基本信息储存单元,是相关信息和数据的集合,包含一定时间内各个区块全部的、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及信息,不同区块间通过哈希算法(随机散列)进行连接,后一个区块包含前一个区块全部的数据信息,随着数据信息和区块数量的不断增多,各区块间相互联系,形成的数据结构即区块链。>>更多会计学论文

2、区块链的技术特点

区块链技术非一种单一的技术,而是密码学、数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结合的成果,具有去中心化、透明性、数据公开性、去信任化等特点。

去中心化作为区块链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使得各节点间实现自我管理,不再依赖大型控制中心的统一管理,节点間交易实现P2P。区块链中的每个区块都拥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各节点间采用哈希算法连接,后一个节点拥有前一个节点全部的数据信息,节点间进行首尾相连,即每个区块都拥有整个区块链网络全部的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在多个节点进行备份,任意节点的数据损坏都不会影响整个区块链网络的运行,提高数据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数据透明方面,区块链中除私有信息被加密外,链中数据信息对所有节点均是公开的。与中心化的数据信息管理方式不同,区块链中的数据信息处于开放状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通过公开的入口查询相应信息,消除因大型信息管理中心存在所带来的信息孤岛化问题。

区块链中的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当新的数据信息在区块上产生并通过验证添加至整个区块链后,信息就会永久的存储起来,除非能够同时控制住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并对信息进行修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的修改是无效的。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任何修改或销毁记录的操作都将被记录,整个区块链处于以一种极高的透明化运作状态。

去信任化特性保证了区块链间交易的高速有效,节点间的固定算法对交易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交易双方无需公开身份或建立信任关系。区块链通过一系列写入软件代码的智能合约来规定交易双方的权责。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交易双方完成交易需履行的相关义务,同时设定交易完成的判断条件,当区块链系统判断交易双方的义务均已完成时,将会自动执行合约中的交易条款。整个交易都在区块链系统中完成,交易双方无需验证身份,提高了交易的高效性,有助于信任的累积。

(二)会计链的构建原理及基本运作方式

1、会计链的构建原理

会计链基于区块链技术,将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会计制度相似或相同的21个国家建立超级联盟节点,共识机制采用分类分级POW(Proof of works)+DPOS(Delegated Proof of Stakes)+约瑟夫环算法提高程序共识机制的实现效率。通过P2P共识机制实现节点间数据共享及备份,并利用相应的顺序进行节点间的连接,形成世界会计链。

2、会计链的基本运作方式

在人员分配层面,会计链将拥有不同资质等级的会计人员(矿工)分为四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拥有不同资格等级的会计师分别负责不同的会计处理。初级会计师负责审核企业上传的原始凭证并进行分类,同时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务处理;中级会计师负责处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的会计核算;高级会计师负责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相关涉税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负责企业相关资验报告及企业整体对外鉴证报告等业务。

在收益分配层面,企业首先对附加有M数量Acow(会计链平台发行的原生Token)的凭证进行上传,会计人员A完成相应凭证的有关业务,在获得同级异联盟节点20人中14名及以上会计人员的同意后,A将获得凭证所附加Acow数量的60%(M×60%),同时对业务进行确认的同级异联盟节点中的14人将对Acow数量的30%进行均分(M×30%),余下Acow数量的10%将由会计人员A所在节点获取并成为基金收益(M×10%)。

在企业需要记账时,首先通过客户端对附带一定数量Acow的原始凭证上传,计算机系统将运用哈希函数及非对称加密对企业的隐私进行加密保护,不同资质等级的会计人员完成相应记账任务后,该会计处理需经过同级异联盟节点20人中14名会计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计入主链,并形成不可篡改的会计记录,不同资质等级的会计人员依其所完成的业务类型获取不同数量的Acow,记账活动完成。

(三)会计链的优势

将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最大程度的做到独立核算,减少假账的发生。在世界会计链中,会计人员从企业的日常运转中被剥离出来,二者间没有了直接的利益关系,计算机系统成了会计人员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使得会计工作完全独立透明,减少会计人员做假账的可能。

简化审计工作,做到实时审计。世界会计链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拥有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等特点,监管者可随时对现有世界会计链中各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和监管者对审计工作有效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的要求。

节约公司内部庞大的财务开支。从传统会计账目与财务人员的数量匹配关系来看,一套账配备主管、会计和出纳三位财务人员,随着公司业务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财务人员的数量持续上升,且大部分从事基础核算工作。引入世界会计链后,各类企业尤其是大型的集团公司可将大量的基础财务工作交由世界会计链完成,解放基层会计人员的同时减少内部财务开支。

提高财务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对于大型的集团企业的来说,财务报表的编制时间较长,信息丧失实效性,管理者无法根据及时有效的财务信息对公司的运营方式作出调整。引入世界会计链后,企业只需将原始信息及时录入,月末即能看到完整的财务报表,帮助决策者根据实时有效的财务信息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方案做出调整,以保证企业长久的经营发展。

二、会计链弱化审计部分职能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审计的职能即其能够完成,发挥作用的内在功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审计具有三方面的职能,即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随着世界会计链的构建,其在带来会计领域技术革新的同时,也将弱化审计工作的部分职能。

(一)会计链弱化审计的鉴证职能?

审计的鉴证职能是指审计工作的鉴定和证明两方面,在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同时证明其审计结果,使数据能够更好的被社会及审计委托者利用。

会计链的构建将弱化审计的鉴证职能。会计链在运行时做到审核前置,只将真实的数据计入主链,从入口处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在会计链中,个节点中初级财务人员首先对企业上传的原始凭据进行审核,只有确认凭证属实,才会进行下一步的记账行为,并且会计链中每一步操作都不是由一位会计人员独立完成,而是需要获得同级异联盟节点20人中14人的确认才能完成记账行为,最終将正确的数据计入主链。多重措施保障凭据的真实性和记账行为的正确性,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方位监管。

在会计链系统的运作下,主链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得到保证,审计人员不再需要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二次审核,减少审计的工作内容,缩小工作范围,弱化审计的鉴证职能。

(二)会计链弱化审计的监督职能?

监督是审计的基本工作职能,指审计人员监督被审计单位是否以基本的法律法规为指标进行经济活动,揭露并上报被审计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的良性发展。

会计链不可篡改的特点将弱化审计的监督功能。企业上传原始凭证后,会计链中的会计人员首先会对凭证的合法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的凭证将进行下一步的会计处理,由于每一步的会计处理需经过同级异联盟节点20人中14人的同意,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及合法性得到强有力的保证。其次,当数据已被计入主链后,几乎不可能修改,除非在同一时间取得链中三分之二以上节点的同意,并且修改数据后的修改记录也将被保存,新修改的记录加盖时间戳,修改数据后所形成的记录必须重新取得共识后方可计入主链。数据的不可篡改使得世界会计链的运行处于高度透明且合法的状态。

当会计链处于高度透明、合法状态时,其中具有极高真实性的财务信息将代表企业真实的运营状况,依靠其生成的财务报告也将成为企业最真实的财务报告。审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不再需要对会计处理及相关数据的合法化进行审核,世界会计链的运行弱化了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当企业的会计工作都通过会计链进行处理后,企业全部的财务信息将在世界会计链得以保存,同时会计链能够做到审核前置和实时审计,极大地保证了主链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合法性,即企业在主链中的数据信息都是经过多重审核后确认正确的,企业依靠会计链生成相应的财务报告后,由于财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人员面临从数据到会计处理完全正确的财务报告,出现“审无可审”的情况。

三、会计链推进审计职能转型

会计链的构建将弱化审计的部分职能,给审计行业以巨大的冲击,传统审计方式将不再适用于世界会计链背景下的新型财务,审计职能面临转型。

(一)鉴证职能向资产评估转型

审计的鉴证职能与资产评估在专业基础知识、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可向资产评估转型。审计是以会计学、税法、经济法等专业知识为基础,而资产评估是以会计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组成,二者在基础知识层面存在重叠。同时,审计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常利用与资产评估相同或相似的方法,如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而资产评估在进行评估工作时也采用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审计工作方法。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方法的形式为审计的鉴证职能向资产评估转型提供便利。

(二)监督职能向咨询业务转型

审计发挥监督职能的时点可由事后转为事前,向咨询业务转型。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企业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进行合法性判断,只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事后审计,不能做到事前审计。当企业涉及相关违法违规操作时,审计工作不能提前预防或及时为企业止损,使得企业遭受损失。会计链的运行弱化审计的监督职能,事后审计的作用减小,审计的监督职能必须由从前的事后审计转移到事前及事中审计,做到审计前移,为企业提供经济业务发生前或发生时的审计咨询,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经济业务的合法合规,为企业健康长久的运营提供基础。

(三)强化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包括评定和建议两个方面,即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经济活动在核查后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其中的不足,总结经验并改善经营管理以提高效率和效益,强调审计工作的管理功能。在世界会计链运行的背景下,传统、基础的审计工作将被取代,审计的鉴证及监督职能将被弱化,在此情况下,审计工作应强化经济评价职能,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将可替代的基础审计工作转型成为企业提升效率和效益的不可替代的管理工作。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7篇

【关键词】 区块链; 会计程序; 会计场景; 智能合约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7-0122-04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开始进入会计领域,以其分布式账簿的独特优势,能够实现在账簿范围内进行审计全覆盖、实时合规性监控与自动化税务合规申报,从而显著提升用户方、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的工作绩效和用户体验。虽然区块链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场景应用尚处于实验和小范围探索中,但已在降成本、增收入和提升客户体验等方面显示出强大的优势[1],德勤、普华永道等会计师事务所均已进行战略布局、团队构建和技术平台研发,并计划重点发展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全面会计和审计专业服务体系。在国内,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也受到会计行业内部的高度关注,本文就区块链技术的原理特征及其在会计行业的创新应用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

一、区块链素描

区块链是一种利用密码学原理记录交易资金流向的数据结构,该系统可以将达成的交易按时间顺序组成一个主链,一个区块主要包括交易各方秘钥、数量、电子货币数字签名等在内的交易数据;用于连接区块的哈希散列,以及对交易达成起关键作用的随机数。交易达成主要通过各节点竞争性计算随机数的答案,第一个得到答案的节点便可以生成新的区块,并广播到所有节点更新交易信息。①

(一)本质与特征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个安全、可信的分布式数据库,是服务于分布式账簿的互联网点对点底层技术。区块链最初服务于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其算法允许比特币交易在“区块”中集中,并通过密码学签名添加到现有区块组成的“链”中,可以有效防范去中心化的货币因可能被复制而导致的重复支付、重复计算问题[2]。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征包括:

第一,分布式储存。在区块链下,所有的信息数据载体将被网络节点所代替,信息均以代码和分类账的形式被记录,合约可以按照信息秘钥自由匹配,在设定条件的前提下,交易可以自动实现。

第二,多中心协作。区块链能够解决信息冲突下的行动一致,即“拜占庭将军问题”,通过允许每一个节点的信息与其他节点信息的独立交互以实现系统的有序运行,无需信息中介即可实现。

第三,高透明度数据。由于是分布式网络,各节点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单一节点的故障不会影响其他节点,储存的信息丢失的风险被降至最低。同时,任何数据的更新都会同步于其他节点,进一步降低网络信息的获取成本的同时,每一个节点都掌握着全局信息,提高了数据的透明度。

第四,相互信用验证。区块链中没有能够控制所有数据的顶层实体,因而信用不再靠积累的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全网节点记账,相应地无需提供保证、抵押等信用中介,以“盖时间戳”的方式即可实现信用验证。

区块链形成的主要过程见图1。

(二)发展和应用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互联网的底层技术并不能直接应用于商业或公共服务的场景,要实现场景应用,须在用户与区块链应用处理之间增加包括智能合约在内的一个抽象层,目的是为应用场景提供应用规则和用户友好界面。由于比特币的发展,区块链技术主要在支付领域得到快速应用,金融资产登记和交易等领域也有突破。

2015年1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比特币大会了《布雷顿森林体系2015白皮书》,提出了区块链发展的三个阶段和五大目标。区块链货币阶段(1.0版),即比特币阶段。下一阶段的金融阶段(区块链2.0版)将从电子货币拓展至金融产业,涵盖金融机构、工具和合约。区块链的第三阶段(3.0版)将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教育、产权保护、社交等领域,设立了五大发展目标,具体包括:(1)效率。提升数据交换协议、证书、审批流程、财务交易和报告等方面系统运行效率,降低成本、节约时间、避免错误、消除浪费、减少备份、突破信息不对称、增强信任。(2)消费者选择,连接,隐私和保护――提供更多可选的商品和服务,改善消费者隐私,维护其利益。(3)透明度――按照信息或记录的可获得性和公共底账的不变性给予其更强的透明度。(4)直接的自我治理――通过分布式授权给予个人和集体更大的权力。(5)人类能力――个人和集体对自身及健康、财富、知识、财产和其他影响自我环境,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2016年1月,摩根大通创建了区块链企业数据资产(Digital Asset),其试点方案主要目标是提高金融资产登记、交易及交易后清算、介绍和记录的效率。在中国,2016年4月,由万象区块链实验室牵头,并由11个商品、证券所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组成的中国区块链联盟ChinaLedger正式建立,旨在创建一个开源的区块链协议,并推进区块链相关技术在金融、会计等更广范围的场景应用。

由于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账簿方面的上述特征和优势,它在全球会计行业中得到高度重视,满足了互联网数据经济时代对会计行业有效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的要求,众多公司致力于其开发研究和应用。例如,德勤运用自身开发的区块链平台Rubix,构建了全球分布式账簿Deloitte's Perma Rec,通过与企业SAP、Oracle等财务系统对接,实现了购销过程的透明度,同时,革命性地实现了实时审计,能够在账簿范围内进行审计全覆盖、实时合规性监控与自动化税务合规申报,从而显著提升用户方、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方的整体绩效。德勤应用区块链平台Rubix目前主要提供四项服务,包括交易对手确认、实时会计和审计、土地登记、忠诚度积分等[3]。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使得财务会计工作的参与者,如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投资银行等的中介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甚至被替代。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的会计业务综合平台,通过与企业核算系统、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和指令交互,就可以自动完成数据的提取,同时完成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账务记录和报告,以及相关审计和报税工作。

二、与会计业务的场景应用融合

近年来,区块链在会计行业中的热度迅速提升,实际上是利用了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账簿优势,即通过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的结合,在一定范围内建立透明公开的分布式账簿。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账簿,是在区块链的技术规则下形成多个机构组成的簿记网络,该账簿利用加密计算机算法并通过协作维护进行数字分布式记账,并允许多个站点、不同地理位置的用户进行交易、资产等智能数据库的分享。其中,账簿中的每个参与者,均可获得唯一、真实的账簿副本,通过一套公私密钥和签名获得控制账簿的访问权,账簿的任何改动会迅速反映在所有副本中,信息已经确认不允许修改,任何单方发起的任何修改都需要征得全网所有参与者的同意,从而实现了账簿在区块链网络内的公开和透明,保障了账簿中储存信息和资产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总体看,区块链最突出的优势是能够降低财务风险,数据资料“线上加密”,会计核算信息的传导不再是点对点式,而是点对网式,通过分布于各节点的计算机共同完成数据维护、更新和审查工作,不仅节约了交易费用,还使得个体因素和主观判断对数据的影响力会降至最低,价值的计量更为公允。因此,对会计行业的意义重大。同时,区块链是会计信息处理的一次革命,以区块为单位对金融资产、股权资产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改变了账务处理的传统体系结构。

首先,区块链的应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简单的数据应用,即将数据直接用区块链进行存储,作为存在性证明;第二是结构化应用,用以处理复杂的逻辑数据,如:身份认证,将名字、地址、时间、状态、区块号、交易号等进行绑定,通过主链和辅链编码分别进行索引和存储;第三是借助区块链处理流程。如:不同币种间的兑换,需要操纵多个主链完成挂单、核验、转账等多环节操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看,以上三个层次的功能可以在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基本程序中具体体现(详见图2)。

1.确认:如果说复式记账法实现了账户的横向联系和试算平衡的话,区块链则实现了在时间轴上对历史的连续追溯和向未来的无限延伸。会计的借贷记账法是双向记账理念下的纠错机制,区块链也有纠错机制,不同的是,系统中每一个参与的节点都会保留完整的区块链数据副本。因此,信息在每个节点的备份,使区块链具有超强的纠错能力。对于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得到网络全体成员的认可,完全保障了要素确认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计量:区块链下的每个节点都独立保留了与交易、记录、清算在内的所有数据信息,因此每一笔交易都会经过每个节点的审查,并且这些信息分属于不同阶段,按链式排列,区块链可以让每一个影响计量属性的元素都相对透明,并共同为包括公允价值、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在内的各种计量属性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信息,财务主数据和流程实现了标准化为价值计量的准确和客观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记录:互联网模式下,电子货币或资产发生交易必须经过中心端的认可,换句话说,若没有中心,由于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资产可以无限复制,即便该资产是否被交易这一简单的事实也无法确定,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支付(Double-spending)”。为解决该问题,会计中需要设立总账以反映各会计项目总体变动情况。在区块链下,交易按时间顺序保存在区块中,并且所有的交易都要对外进行广播,因此,只有非重复性的交易才会被其他区块所认可,“双重支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区块链改变了一套财务系统搜集记录所有信息的记账方式,财务系统成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统,即对以往的总账簿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碎片化处理,总账的中心地位“消失了”,实现了所有财务主数据的分布式管理、重要会计政策分布式管控,所有记录的会计信息数据的校验都由网络完成,不再需要互联网方式下的服务器验证,并对线索进行追溯,即其合规性可以瞬间被追踪和查询,有效防止了对记录和数据的篡改,使信息质量得到最高程度的保障,降低会计舞弊与差错的风险。

此外,区块链以电子档案形式对证、账、表等历史数据进行管理,实现历史数据的安全存储、庞杂数据的有效管理、不同数据源的分布式存放,切实提高了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会计原始记录将由纸质文本转向电子管理功能部署,区块链会对通过信息化系统产生的、应纳入管控范围的财务电子文件进行系统自动管理,形成财务电子文件产生、传输、处置、保存、归档、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管理机制,为企业财务业务的开展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支持。

4.报告:在信息披露方面,区块链下,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再需要主动披露,而是自动披露,并将传统的以人为主导的信息搜索变为以信息为主导,定制分派到需求主体。同时,相对于传统的会计信息互联网披露方式,区块链也有巨大的改进。互联网上的信息是零散的,并且所有的网上用户均可以零成本获取信息,而区块链模式下,使用者能够实时获得区块链中的全部数据,消除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但各用户的“秘钥”不同,所以,尽管每个区块都包含全部信息,也只能“一个钥匙开一把锁”。在审计方面,互联网层面要确定信息质量必须经过中心化背书,但在区块链下,审计师可以实现对网络中数据的全范围审计,任何一个节点上的虚假财务信息都将被其他节点识别和排斥,财务信息将被赋予信用价值而无需审计。

三、当前会计业务应用区块链技术面临两大挑战

我们也看到,在当前国内会计行业中引入区块链技术,虽然“看上去很美”,但是也存在着与新技术对接的挑战,需要相关机构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做好统筹准备,有的放矢。

(一)分布式账簿挑战中心化记录的会计基础业务架构和业务规则

目前,国内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普遍实行的是信息集中管理模式,即有“一本总账”系统负责核算企业所掌握的所有财务资源,在满足会计信息质量控制要求,不丧失原始数据集合部分性质的前提下,整合的信息资源低成本、高效率地与分布式要求相对接,会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产生重大影响。

这就需要全面梳理业务应用系统,并根据业务系统的数据字典和样本数据,对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分析,落实每一个明细数据项对应业务系统的具置,并通过样本数据验证评估算法的正确性以及对分布式的适应性,以优化支持全面交易的配套系统。此外,还需要不同业务系统在数据、应用集成上支持数据的细分。一方面需要将数据细分扩展,另一方面需保证区块链正常运行,不影响原业务系统操作,以便于共享,大量明细数据的调取、共享、复制、传输等。

(二)区块链会计时效性挑战当前会计业务数据资源管理能力

可靠的数据是市场化经济大潮中,企业运营最具有竞争力的工具之一,更是企业会计与财务的价值源泉,会计行业要更好地应用区块链技术,必须提升数据质量管理的能力。区块链技术提升了会计处理流程的整体效率,也将会计与审计、税务等后续业务紧密连接在一起,业务处理的时效性大幅提升,对当前会计业务的数据可靠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出了挑战。在传统会计业务中,业务处理周期较长,给修正和调整数据留下了时间和空间。然而,一旦应用了区块链技术,会计业务处理的时限大大缩减,且与后续其他业务几乎同时完成,就要求会计业务的相关机构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此外,数据安全也是保证对区块链应用的支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系统的总体安全防护方案包括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从技术接轨角度需重点考虑数据安全,包括数据完整性、数据恢复、数据安全属性分析等。

通常,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主要归结为流程因素、人为因素、信息因素和技术因素四类,从数据采集、主数据形成、梳理、整合、清洗、转化各阶段进行筹划。一是在数据采集阶段,无论是人工产生还是在智能数据采集情况下都应设立数据检测、检查模块或配套工具,兼顾效率的同时防止批量数据中出现非法或冗余数据,降低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从源头上保证进入区块链数据的真实可靠[4]。二是在主数据生成阶段,主数据是用来描述企业核心业务实体的数据,这些区域内数据质量状态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区块链运行过程中完成各项关键指标的成败,由于公开的账簿以及比特币交易的不可逆转,使得对于数据实时监控和标准符合性检测的要求更高,以确保所有主数据的质量特性都达到较高验证级别。三是在数据梳理与整合阶段,设计清晰、全面、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数据定义,系统用户必须在数据的标准和数据的定义上达成一致并认可,针对可能变动的标准设立维护档案,根据相关重要性、应用范围、关联程度和接口复杂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修改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时期因不同目的而生成的数据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和清理,在整合过程对数据加工和原始数据汇总相应的核查步骤进行跟踪、确认和即时修订。四是在数据清洗阶段,数据清洗可以检测出数据中存在的错误和不一致,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数据清洗过程一定要结合特定应用领域知识或者是专家知识库定义的数据表示规则,可与人工干预、自动化工具及数据转化等技术手段相结合来完成。

【参考文献】

[1] 杨涛,王斌.去中心化金融与区块链[J].金融博览(财富),2016(6):18-19.

[2] 王文嫣.安全透明的公共账本――区块链[N].上海证券报,2016-02-26.

[3] 区块链:数字世界里的公共总账本[EB/OL].中国会计视野,2016-01-09.

区块链技术的含义第8篇

Abstract: Thi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has just started, the industry chain is still fragmented. This paper is based on effects of modular theory on the formation of industrial chain, modular divides the IOT industry structure by functionality, and analyzes the links between modules and enterprises within module. At last,offers recommendations on the formation of the chain of the IOT.

关键词:物联网;产业链;模块化

Key words: the Internet of Things(IOT);chain industry;modularity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6-0143-03

0 引言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IOT)的概念最早于上世纪末提出,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正式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一种建立在“实的技术优势和广受认可的全域网络前景之上的”“全新的动态网络的网络”[1]。简单来说,物联网就是通过感知技术对物理世界信息进行识别获取,并依托网络技术将信息进行传输、处理、运算,最终实现人物相连、物物相连的网络。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应用,已被定位为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在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方面与国际具有同步性,已具备一定的应用、技术和产业基础,但物联网产业正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格局,不利于物联网未来技术的攻关,更不利于未来产业融合。本文从模块化分工促进网络状产业链形成的角度分析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形成完善的方向,分析产业链上、下游结构及相关联系,描绘出未来物联网产业链成熟格局,为物联网产业链的形成路径提出思考及建议。

1 模块化与网络状产业链

1.1 产业链的模块化及网络状趋势 模块化是与分工经济相联系的经济现象。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得分工方式从传统的生产工艺、工序的线性分工发展成为立体的网络功能分工——各经济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独有的知识领域,在自身业务范围内进行专业化的生产——这种分工方式就是模块化分工。[2]模块化分工使得传统的产业链通过纵向的分解、逐渐裂变成若干独立价值节点,而各价值节点通过横向集中、整合、功能增强形成具有兼容性、标准界面的价值模块,成为构成重构产业链的“基因”。在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服务模式和相应的模块治理框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了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组成的“战略网络”(古拉提(Gulati,1998)[3],价值链上不同阶段和具有某种专用资产的相对固化的企业及利益相关者需要通过一定的价值传递机制联系在一起,共同为顾客创造价值。[4]企业价值链不能够再被简单地理解为传统的线性结构,而是陷入了一种结构更为复杂的、包含多个产业的“价值星系”,这种以价值链功能聚合为特征的模块化,最终使得产业的微观基础呈现出网络化特征。[5]

1.2 网络状产业链结构 网络状的产业链则是以核心厂商为主导,将各利益主体整合协调在同一平台之上,通过协作、创新、竞争等手段将模块供应商、业务流程与系统开发商等合作伙伴联合在一起的强大、灵活、集成的价值网络。网络状产业链结构由产业链参与主体及模块化设计规则共同决定。

根据在产业链中所处的角色及作用的不同,处于网络状产业链上各价值模块的若干厂商,可分为:核心厂商,负责模块的分解、模块之间的安排和联系、模块标准的制定衡量和模块的整合过程,是价值模块的规则设计者与集成者,往往处于产业链的核心价值环节;模块供应商,在遵循整体系统设计规则的前提下,负责子系统的规则与内容的设计,独立完成模块功能,在业务上主要负责加工、制造、装配、等产业非核心环节,往往也处于产业链价值较低环节。两类厂商在在遵守两类基本设计规则——明确规定的规则及自由设计的规则的前提下,形成了较传统结构的产业链行为主体更为紧密、复杂的相互联系:第一,合作竞争关系共存。一方面,不同模块企业之间以及同类模块的核心厂商和模块供应商之间合作关系紧密;另一方面,同类模块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着“背靠背”的竞争关系。第二,各模块及行为主体之间存在相互融合。在模块分权集中时,核心厂商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模块设计的主要规则及核心模块的研发生产,模块供应商则处于从属地位,以自身模块功能配合核心厂商的生产集成;在模块化分权较分散时,模块供应商的实力则相对占优势,可能出现核心模块和系统集成商融合、普通模块向核心模块转移的趋势。

本文将模块化理论对于产业链结构的形成及影响作为理论分析基础,结合物联网产业规划发展的现状,对我国物联网产业链结构进行分析探讨。

2 我国物联网产业体系划分现状

产业链的演化形成与分工的演进路径密切相关,芮明杰(2006)将分工演进路径概括为规模分工——专业化分工——模块化分工,分工的前两阶段,其对应的产业链结构都是纵向一体形式,而分工演进的第三阶段——模块化分工阶段,产业链则呈现网络状,其产品链、价值链、知识链也不再是单一的线性关联。[6]

物联网的出现,是第三次信息化浪潮的标志,现阶段的物联网产业的分工模式,各企业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开展专业化生产,并逐渐形成具体专业化模块,物联网所涉及的产业包括:信息技术、通信网络、电子元器件制造等多个领域,各个领域相关企业均开展专业化分工从而以此为基础形成产业链各价值模块,对应的未来成熟的产业链的形态将是各模块相互联系的网络状形态。

工信部2011年发表的物联网白皮书中根据各产业在物联网产业体系的中承担的作用,将物联网产业划分为制造业及服务业,并进一步细分出子产业[7],如图1所示。

由上图的分类可看出,目前我国物联网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以产业链整合完善作为目标来考察,存在着未能突出行业划分标准、各产业及参与厂商地位区分不明确、系统集成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即各模块之间的标准界面、设计规则、各模块的地位作用均未得到体现,因此,上述划分,仅仅是对产业体系从专业分工角度进行划分,不能作为物联网产业链结构分析的全部依据。国内另一种关于物联网产业链结构的主流划分方式则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网络体系角度进行区分,尽管充分概括出了各模块之间的关联性,但过度强调技术性,忽略了各模块之间的经济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本章节拟将物联网产业体系模块划分及物联网网络架构图相结合,对物联网产业链结构进行进一步调整。

3 物联网产业链结构分析

物联网产业链是由包括所有关联产业的若干企业相互作用形成的具有群体智能的动态的网络状产业链。根据网络状产业链上行为主体的分类及相互关系,结合物联网产业体系及网络架构,本文描绘出物联网产业链结构图,如图2所示。

第一, 从技术的角度分析,物联网以感知技术、网络传输技术、智能应用技术分为三个层次;其中,感知技术层次包括了感知终端生产制造模块、终端集成模块;网络传输技术层包括通信设备生产商模块、通信设备集成及服务商模块;智能应用层次包括了计算机软件生产模块、应用服务及系统集成模块、运用服务商模块。

第二,根据模块化理论相关理论,物联网产业目前已形成若干模块,根据各厂商在物联网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承担模块供应、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的功能并将物联网产业划分出对应三大模块。

本文对物联网产业模块的分类采用在上述基础上根据物联网产品本身的独特的性质,在对核心厂商及模块供应商的定义及业务范围需要进行局部调整:

①模块供应商模块,细分为感知终端生产模块、通信设备生产模块及软件开发模块,各模块内部含有不同类型厂商若干,模块划分标准根据物联网技术要求划分,各模块及内部厂商,在各自擅长的专业领域进行对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由于涉及的产业较为复杂,由若干厂商组成的子模块不仅仅是物联网产业链的一部分,在所属的相关产业中也能够组成完整的产业链,各子模块供应商与系统集成模块厂商之间的关系以知识关联的合作关系为主,不存在严格意义上对核心厂商的核心地位威胁,在业务角度也并非以简单向系统集成商提供加工、制造等附加业务。该模块在物联网产业链整体结构中,处于价值较低环节。

②系统集成模块,由感应终端集成、通信设备集成与服务、应用集成等各类子集成商组合,不同于其他产业对系统集成功能的笼统定义,物联网产业中对系统集成存在明确的定义[8]: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电脑终端)、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需要解决各类设备、子系统间的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等与子系统,甚至包括外部环境、人员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就目前物联网产业情况而言,系统集成在软件、数据处理、运行平台等方面仍然存在急需突破的技术瓶颈,该模块的相应的产业多为需要由物联网技术研发推动而产生的新兴产业,因此目前从产业的角度考虑,许多环节仍停留在技术、概念的阶段。

③运营服务模块,该模块的以面对客户并提供最终完整应用方案的服务运营商为主,并以此为核心厂商衍生出包括咨询管理、认证测试等在内的一系列中介、服务提供厂商,这类厂商都是由物联网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而演化产生新型厂商。按照对产业链和价值模块的定位,物联网产业链中运营服务商及系统集成商在产业链中所能占据的市场价值应能够达到70%,但目前市场发展的实际状况是:一方面,应用服务及解决方案的提供由模块供应商中负责芯片/传感器设计生产的厂商根据自身所掌握的技术条件及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完成,由于该类厂商本身具有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资金技术实力弱的特点,所能够提供的应用往往是小型的局部应用,并未达到物联网所要求的“物物”相连的要求;另一方面,作为电信运营商,从技术角度往往负责网络运营平台提供,对感知层采集的数据进行收集传输,在产业链中所处的环节应界定于系统集成及模块提供的衔接环节,而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物联网发展的现实情况是,电信运营商往往凭借其资金、技术、市场实力,竭力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力求在物联网产业中处于主导地位,并通过构建M2M平台和参与制定模块/终端标准化来逐步实现。目前,运营服务模块的发展受制于技术及应用的发展,但随着物联网应用的深入,运行状态、升级维护、运营成本、决策制定等运营管理的需求将原来越多,运营服务模块在产业链中将具有最大的成长空间,但同时也是物联网产业链最后受益的环节。

4 物联网产业链模块化分析启示

以我国当前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格局来看,产业链中各环节除运营商外,厂商整体综合实力均较弱。而目前物联网产业链的合作模式也是以市场为导向,由运营商发起,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来实现运营商与集成商的合作。电信运营商作为物联网用户的直接接触者,拥有强大的网络资源优势,是物联网产业链中最有条件和最有能力实施整合的成员。在现阶段电信运营商需要在产业链中承担着核心厂商的作用,需要扮演集成商和服务商的双重角色,通过选择质优价廉的终端设备,开发多样化的产品与应用培育自身的核心能力,以产业联盟、技术合作的方式联合其他环节的厂商,根据自身技术优势及特定客户需求开展专项应用开发,并依靠电信运营商所搭建的应用服务平台整合应用需求,向客户完整产品,从而实现产业链的整体价值。

电信运营商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从加强自身条件及带动外部产业链环境的两个角度承担其作为主导企业引领物联网产业链结构升级做大做强的企业责任。一方面,要从企业战略角度规划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以匹配物联网产业发展要求,同时发挥集成创新的作用,合力推进产业链的各模块及其技术一体化创新;另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项目应用产业化,通过参与政府重点项目的建设,迅速切入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并能参与到政府政策、行业标准等共有信息的制定,有效获得公共资源的协助,提升企业在物联网产业链中主导企业的引领实力。

5 结论

物联网产业链作为物联网产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是否完善、运作是否高效对于整个产业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影响重大。本文从模块化角度对物联网产业链结构进行分解划分,研究物联网产业链结构层次、理清产业链各环节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提出在物联网产业链构建整合过程中需发挥主导企业的引领作用,为解决现阶段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对实践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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