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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实质赏析八篇

时间:2023-12-01 10:15:43

市场经济的实质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 马克思主义 经济学方法论 劳动价值论

1 市场经济学的理论背景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研究其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从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观点出发。绝大部分空想社会主义者都以伦理和正义为标准指出社会主义不应该存在市场;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在远比空想社会主义进步的理论水平上,论述了社会主义伴随着私有制的灭亡将不再存在商品、市场和货币,也就绝不会设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列宁、斯大林时期的苏联,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保留了相对有限的市场,但仍然将市场与计划这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相对立,认为工资、价格、成本、利润等市场范畴不过是形式上的外壳,只是经济核算的工具而已,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调节作用。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次谈话,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理论桎梏,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自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市场经济得到了初步认可,及至1992年10月同志代表党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所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3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标志着市场经济地位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理论来自实践,正确的理论又指导实践,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发展,客观上需要市场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体系的发展。同其他经济学乃至社会科学一样,市场经济学需要正确、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

2 市场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

在经济学思想的发展进程中,经济学方法论相伴而生,起到重要的作用;经济学方法论自身的非独立性决定着它必然受到哲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的影响;经济学家在面对纷繁的经济现象、尝试提出自己的经济学观点进而形成系统的经济学思想的过程中,必然受到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

市场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传承和发展,它的方法论基础自然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市场经济学以能动的唯物主义反映沦为指导,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生产活动为研究的出发点,运用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方法,运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深入经济活动深处,全面深入地把握经济现象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现象变化的内在规律。

3 市场经济学的理论内核

市场经济学之所以成为其本身而区别于其他的经济学的理论内核是:经济发展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劳动价值理论、不均衡一均衡发展。

3.1 经济发展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理念的全面发展,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人的全面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依据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生产关系改善程度的辩证统一。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有几千年传统文化背景下,以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为指导思想建立和健全的,究其本质而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这样一个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协调、稳定发展和进步的社会中,市场经济发展是前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是根本目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而人的全面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这种统一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注重改造自身,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注重创造精神财富;在坚持效率的同时注重公平的实现;尽量规避市场经济天然特征所带来的盲目性和无序性(比如市场失灵),将市场经济的代价努力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3.2 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内涵在于:只有生产部门的活劳动(抽象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根本的、唯一源泉;任何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其收人是转移于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任何非劳动的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只转移其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世界经济和经济的发展和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时所设想的情形大不相同;正如马克思所设想的“商品、货币、市场走向消亡”迄今没有成为现实一样;我们同样要松动其劳动价值论中对“任何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其收入是转移于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的设想,我们应赋予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精神劳动和贸易、服务劳动以与物质部门劳动平等的地位;同样赋予“不创造价值,只转移其价值”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权利。

3.3 不均衡一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全面提速,保持着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基本上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的束缚,促进了经济的高效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实行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不均衡的基础之上: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所有制之间、产业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均衡;可以这样理解,的市场经济建立在不均衡发展的经济社会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市场经济学要有实践的观点,正视这种不均衡现象的存在,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之,从现象研究人手,深入理解其本质,用发展的观点反映和改造客观存在的不均衡。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2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内涵;辨析;再理解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

    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存在多种具体形式。探索实现计划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基础上的“净收入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享。职工不拿固定工资和奖金,而是按事先确定的比率分享净收入。净收入分成制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而且也必然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它能克服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速增长和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必然形成荣辱与共的局面,能从微观上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滞涨”问题。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3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负双重影响

(一)市场经济的法治属性,一方面使会计准则重修重订法制规章,有效调节会计信息质量运行过程;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法治的不完善误导会计信息质量的“失范”和“异化”市场经济的法治属性,要求作为反映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和结果的一切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得到相应的改革和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本身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在重要内容,而不是附加给会计信息质量的赐品,也不是游离于会计信息质量之外的纯粹规则性条文。现代会计信息质量借助于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及其规范,能有效调节会计信息质量运行中的重大关系,从根本上避免人治的主观性、随意性和盲目性,是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稳定真实、顺利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目标的有效手段。正是市场经济的法治属性,使会计信息质量从不同方面作出新的努力:一是结合会计领域的新情况,修订了会计活动的相关法规制度,使会计领域中的各项职能进程有法可依;二是重塑会计法规的权威性,通过各种方式增强财经工作者的法律法规意识;三是运用法治手段调节、保障、监督会计信息质量运行过程,强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以法管财。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的不完善,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制建设,使得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构建不够全面,会计监管配套制度缺乏严谨的及时性、一体性,导致会计领域的整体法治环境出现指导思想明晰度有限、会计法规的可执行性不力、会计行为监管力量的可操作性不强、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性不明等现象。市场对各种经济法治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在敏感的财经会计工作者身上得到感应,社会氛围中的阴暗面使会计领域和财会工作者不同程度地接纳并传播了这种反市场化因素,对规范会计信息质量的财经纪律和法规产生曲解、干扰和排斥,于是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和财经数据造假案件有增无减,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严重危害。总之,会计环境和财会人员对财经会计的规范性、法治性的不能完全适应,导致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失范”和“异化”。(二)市场经济的民主属性,一方面使会计信息质量内涵渗入民主内容,放大民主成分;另一方面又使会计信息质量中的自主意识走向极端,诱发个人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民主属性。马克思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商品的特征是全社会特性的基础。马克思的论断不但揭示了民主属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也揭示了反映市场经济的会计信息质量本身所蕴含的民主成分和民主要求。市场经济应是以会计信息质量广泛参与为前提的社会领域,它必然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的内质含有民主成分和民主内容。在新的经济体制转型变革发展中的会计建设,也开始呼唤民主化的内容,会计信息质量的自主选择权和独立性作为会计改革的新课题,已在财经活动运行实践中开始探索。近年来,在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企业要求赋予其充分的管理自和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这些民主成分渗入到会计领域,使得国家在制定宏观会计政策时,给企业会计管理活动提供一定的会计信息质量空间范围和选择余地,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的个性日趋丰富,满足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优化需要。同时会计民主内容的建设,不断强化“关心人、尊重人、信任人”的人本原理运用,创立使用会计目标激励和必要的物质激励等方法,提高了财经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群体素质,保障其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由于会计民主成分和民主内容的增加,不但激发了财会工作者责任感的生机和活力,而且有利于他们养成独立自主思考能力,关注国家政治经济大事,并能自觉把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与个人发展前途联系在一起,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合法化、真实性程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但是,在市场经济轨道上呼啸向前的改革列车,使会计整体改革和财会工作者的同步发展来不及作出全方位的调整和适应。由于市场经济的效益原则、利润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等等原则对会计业传统的独立性和公信力的冲击和突破,会计业界潜在的自主、民主元素日益增强,诱发对自身并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的误解,盲目认为等价交换原则漫及会计领域的各个活动层面,非理性地听任市场经济的自发影响,无原则地支配财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为,使自主、民主意识走向极端而发展为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本位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念,从而使会计业的民主化内涵离开科学的轨道,走入误区。如有些企业和财会人员认为,市场经济是多元的,反映市场经济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可以是多元的,因此在运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时,出现了基于本位、利己等错误价值观的随意,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失真”和“失信”。(三)市场经济的文化属性,一方面使会计业界努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会计信息质量文化环境;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文化的偏位价值冲淡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正面的积极的文化含量市场经济的文化属性,无疑是包括着教育、道德为其主要内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以道德教育、科技教育为核心的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市场经济的文化属性要求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作为这个主体之一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必然需要具备相关的文化元素。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质量首先接受并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种管理内容,努力创建会计信息质量的新型文化环境。近年来,会计业界在开展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等系统管理中,融形式、内容于一体,在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准则、信息职能、质量计量、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营造健康、公正、积极、向上的会计文化氛围,优化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品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正气,帮助会计业界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建构培养接受高等知识教育的新型会计人才体系,以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但是,在拓展观察市场经济视野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内在的庸俗化自含量携带的各种负面的社会思潮纷至沓来,给会计信息质量系统的文化氛围产生巨大冲击,从多侧面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会计业界的价值观、道德观。如市场经济中“爹亲娘亲不如金钱亲”的市场偏位价值诱发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出现追名逐利、注重功利的道德选择倾向和社会腐败现象,一些财会管理人员注重个人奋斗的价值取向,产生崇尚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部分企业把以我为主体、以个体为中心的观念作为进入市场的合格券,这些在市场经济的会计经纬网上定位于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个人主义文化标尺,冲淡了会计业界正面的积极的社会主义文化含量,与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信息质量文化环境相违悖,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走调”和“变音”。(四)市场经济的竞争属性,一方面使会计信息质量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更趋强烈;另一方面,企业以自身价值为尺度的管理观与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的质量标准发生错位市场经济的竞争属性是以整个社会为其广阔活动背景的,全社会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无一不是借助竞争机制的功能走向高速发展之路。当以人才、信息、信誉、利润、效益等为存在形式的会计“最终产品”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接受市场检验之时,会计信息质量便毫无保留地接收了竞争机制,把竞争作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繁荣的有效手段。竞争机制本身蕴含着严酷的淘汰机制,高效者生存、发展,低效者失败、废弃,它使会计业界逐步清除了各种封闭障碍,打破了时空、条块、地区间的各类“壁垒”因素,把财务会计涉及的各领域间的分工、合作融为一体。特别是在会计信息问题上,“质量就是生命”的质量观已经渗透会计业界,注重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因此,会计业界遵循着这一历史使命,从更高远的角度上思考会计信息质量能否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信息的理论、实践和质量能否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正使会计业界千方百计地全面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管理方针,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的历史使命支配会计信息的行动,管理会计信息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趋强烈,以期提供高质量、高规范的合格会计信息质量,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填补社会需求的空白。但是,当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成为市场经济竞争擂台上的主战场之一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质量观”在对社会环境剧变没有充分思考和缺乏充分准备的会计信息质量身上,转换为单一的纯粹的商品质量意识,使会计信息质量在现实生活中盲目地接受和滋生以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个体本位主义,误认竞争只有你死方能我活,因此以邻为壑,过多关注自身发展和个体利益,从而冲淡集体主义精神,导致法制观念淡薄、诚信精神弱化、责任意识下降,当单位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利益的天平往往倾向于自身,催使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法则走样,会计秩序出现紊乱,会计信息质量以自身价值为尺度的质量观与市场经济公正目标的质量标准发生错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建设的对策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于会计信息质量所产生的正负双重影响,根植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矛盾性,它既有历史必然性、优越性,又有历史过渡性、局限性,只要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交换规律和非封闭规律在社会上发生作用,其中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运作和应用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避免。但是,面对市场经济给予会计信息质量的负面影响,我们不是无能为力、听任摆布的。(一)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克服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市场不适应症”,勇敢面对市场,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面积极效应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辩证关系,首先必须用全面、联系、客观的科学观点,实事求是地评价、分析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负双重影响。要正确认识负面影响是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不全面的反映,决不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应该看到,走向市场恰恰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出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本身价值的全面实现提供了广阔的活动舞台和平等的竞争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根本特征,给会计信息质量确立了社会贡献为本、整体至上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会计信息质量内在的追求自我功利、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合理的前提。只有克服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市场不适应症”,把眼睛瞄准市场,研究市场,勇敢接受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与市场对接,在坚定不移地执行《会计法》的同时,根据市场信号去审时度势,捕捉机遇,开拓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化、准确化的新路子,最终使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设目标主动适应市场,占领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面积极效应,推动现代会计信息质量建设的全面提高。(二)把优化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相结合,充分发挥会计信息质量在市场经济中的潜在能量和应有作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化、精细化建设,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的逻辑起点。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事业单位有着天然的联系,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必然会在会计信息质量的价值取向中反映出来,这就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要求和建设标准应该与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精细化要求相匹配,而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建设,只有通过会计法规体系的优化建设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强化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提供基础保证。从会计实践来看,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在客观上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化、精细化建设。因此,在新《会计法》的框架下,加快会计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制定《会计法》的标准化、精细化的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既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又能满足企事业单位多元化经营管理需求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监督职能,优化执行《会计法》的实践可操作性,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具体可实施性,从而确保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品质的构建。从市场角度出发,对于一个拥有标准化、精细化的会计信息质量而言,企事业单位对它的敬畏度和它对企事业单位的考察度是成正比的,这有利于发挥会计信息质量在市场经济中的潜在监管职能和应有的服务作用。(三)把优化会计价值观和强化会计秩序观相结合,建构符合时代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新运作体系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原则,主宰着会计业界价值观念的取向。处在转轨时期的会计信息质量运作中出现的个体主义及其诱发的“失真”、“失范”现象,实质上都是价值观的体现。价值观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规范作用,会计业界可以通过自己的价值观念告诉市场:什么是它所提倡的,什么是它所反对的。因此,倡导诚实守信、健康向上的价值观,抵制失诚虚假、腐朽消极的价值观,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从业人员从拜金主义的物质冲动和单纯本我动机转化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成就感,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会计运行秩序,建构符合时代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新价值观念和新运作体系,是会计业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现实任务。一方面,在优化会计价值观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听任市场经济的泛化无原则地引发和助长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的泛起,也不能允许市场经济中因不完善而产生的调节功能的有限性和竞争的排他性挤占会计领域的正确价值观。在会计业界包括从大学的会计专业教育到会计岗位的职业要求,都要理直气壮地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当然,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价值观不可能在人们头脑中自发形成,因此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民主成分和民主内容,采用合理的引导、有效的教育等灌输方法,传导会计信息质量中以国家利益为主体、以公允诚信为中心的会计职业价值观,确立“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会计职业责任感。另一方面,在强化会计运行秩序的实施中,要在新《会计法》和其配套法规及监管体系的统驭下,把市场调节“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干预“看得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确立、完善包括会计标准、会计目标、会计核算、会计岗位职责分工、经济业务决策、资金调配执行准则、财产清查制度、对敬业守纪的财务主体正面典型的重奖和违纪造假行为主体的严惩条例等涵盖会计活动全过程的组织程序,使会计运行处在规范、有秩、中立、允当的流程中。只有当会计价值观的规划者和会计秩序的维护者相结合时,会计信息质量的公允价值观才能和求真运作观融为一体,此时和谐一致的会计内部氛围将唤起会计信息质量的强烈归属感和自豪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倡导的“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公允价值观自然成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目标和动力。(四)把优化会计文化环境和强化会计道德行为规范相结合,激扬会计信息质量内含的无私奉献精神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环境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不能由此就断定环境如何,会计信息质量就如何。会计信息质量对社会环境的接受是有选择的。例如竞争环境中会计信息质量曾经萌生的本位主义、利己主义等错误价值尺度说明它们并不具有良好的主体意识;放大民主成份而引发会计信息质量的自主选择权也不等于自身具有行为的自控性和自觉性。由于会计业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知识经历、实践经验和认识水平、道德水平的限制,容易出现认识上和行为上的片面性和极端性。但是,在会计信息质量运行过程中,经济利益原则不可能是影响、规范会计行为的唯一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现实表明,文化环境因素和道德行为规范在会计活动中的重要影响是不可否认的,中华民族有着优秀文化传统,其中合理的精髓成份如爱国、敬业、守道、诚信、遵纪等无疑会成为推动中华会计发展包括会计信息质量建设的有益的内在精神文化动力。因此,应充分发挥新《会计法》的重要功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教育、引导、约束和重塑,全方位地开展会计文化系统工程建设,优化会计文化环境构架,引导会计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学会正确选择,接受正面的积极影响,抵制消极的负面影响,把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转化为会计行为的自觉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会计信息质量运行的正确的思想观念、道德文化和价值取向,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无私奉献。

本文作者:朱韵工作单位:昆山市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4篇

【摘  要  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  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  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  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  %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  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  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  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  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  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  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  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  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  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  ]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主权,  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  )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  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  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  ]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  ]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  )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  )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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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灿,谢思全,董利.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测度[J].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5)。

[3]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陈文通.如何正确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N].北京日报,2002-04-19。

[5]江晓薇,宋红旭.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6]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J].宏观经济管理,1996,(2)。

[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  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9]盛洪.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过渡过程的研究[J].经济研究,1996,(1)。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5篇

    内容摘要:经济法与传统法律体系不同,它在承认现实人不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了自身的公平体系,赋予了全新的公平理念。

    本论文得到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的资助。项目编号W201002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传统法律对公平的体现主要是通过外部形式完成的。但是外部保证形式在目前复杂的经济格局中很难保证公平的实现。经济法不同于传统法律体系,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社会整体,法的终极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法的突出代表。为此,经济法开诚布公的承认市场主体的差异性,强调经济活动中要想实现公平,就必须区别每个社会成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以达到最终实现公平的结果。即经济法公平体系建立的基础是以承认现实人的不平等为前提,重点强调结果公平,社会整体利益公平,用形式上的不平等保证实质平等的实现,从而形成了经济法框架下独有的公平理念。

    实质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的核心

    对公平的追求是法的共性,当然也包括经济法。任何法律中探讨的公平都包括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形式公平是实现实质公平的前提和基础,实质公平是形式公平的体现和保障。我们应当看到,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形式公平并不一定最后实现实质公平。行政干预的出现、权力经济的施虐、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等等,这些都决定了实质公平不是可有可无的。经济法作为规范、调整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法,要对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给予关注,而不是对某个利益集团、某个特殊阶层的关注,要求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整体、局部的利益。

    经济法与传统民商法不同,由于它强调的是实质公平理念,为此设置了与民商法完全不同的公平体系,表现为市场主体人格的具体化、处罚形式的特殊化以及承担责任方式的明确化。经济法在强调实质公平的前提下,没有否定形式公平的合理性,它倡导市场主体在享有同等权力和承担同等义务条件下展开竞争。尽管每个市场主体在市场参与能力上存在不平等的情况,但是,法律赋予每个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资格条件,参与市场行为的前提是完全平等的。不会因为参与的主体的不同,主体参与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公平理念的实现是通过市场竞争主体相互较量,不断得到矫正最终得以完成的。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主体呈多元化趋势,随之而来的就是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经济法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鼓励每个市场主体合法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这里我们强调的是,经济法不以结果公平否定起点公平,经济法追求的结果公平,实质就是倡导和保护起点公平,从而实现起点公平与结果公平的良性互动。为此,经济法框架下的公平是实质公平,实质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的核心。

    社会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追求的目标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最低层面的需求是获得安全保障和取得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依据经济法公平理念的理论,这些最低层面的需求是每个社会成员对公平的基本要求,所以社会在分配这些利益时,必须秉承无差别对待原则,强调人人平等。实际上,经济法对基本公平需要的无差别、无条件满足,就是对基本人权的保障。经济法对社会成员在基本生活领域获得的物质利益的协调,是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而不是依靠社会成员间的竞争实现的。这个原则在社会保障立法当中体现的尤为明显。经济法对每个社会成员对公平的基本要求满足的限度是依据他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为,这种满足从某个角度说,是依赖剥夺收入较高的社会上流主体的经济利益实现的,如果超过社会承载的限度,就会对上流社会主体造成新的不公平。

    对社会而言,满足每个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需要只是一种手段,而为每个市场主体尽可能提供公平机会,让他们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最终实现个人利益的合法最大化则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只有这样,社会财富积累才会不断增加,国家经济实力才能不断得到壮大。经济法中的公平机会和传统民商法等私法主张的公平机会不完全相同。传统民商法强调的公平机会是在不承认主体之间存在具体差别的情况下的泛公平,即抽象公平。而经济法中的公平机会是在承认主体之间存在具体差异的基础上,采取必要调整措施缩小这种差异的存在,而最终实现的公平。所以,从表面上看,经济法的公平机会是针对主体的不同情况采取了有区别的待遇,在法律制定上予以了适度的倾斜,从而使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同样获得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这就保证了存在差别的主体都能够获得同等的机会,实现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做为以市场经济为主要调整对象的经济法,必须制定集中体现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则,调动每个社会成员参与市场竞争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合理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充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实现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公平机会的体现和保障。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原则要求是实现机会与结果的平衡,结果公平投入的越大,机会收获的概率就越高。对于每一个市场主体依靠合法手段从市场获得的各种物质利益,经济法必须予以切实的保护,这是一个社会得以存在和获得更好发展的推动力。为此,经济法不反对每一个市场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而且还鼓励每一个市场主体利用合法手段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对于以合法行为方式形成的物质利益差别经济法是倡导和保护的。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统治者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基本需要和竞争收益的满足,都要做到社会自身价值取向与现实可能性的统一。现实中,每个统治者都不希望,也不会放任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社会地位差距无限制扩大。因为,要想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化,就不能让“仇钱心理”和“仇权心理”滋生蔓延,而社会成员之间获得的各种利益差距过大,无疑是滋生这种仇视心理的沃土。所以,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各个国家都要运用法律手段,针对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获得利益差别情况,进行法律的、行政的调节,合理调整分配制度,努力使贫富差距控制在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承认和接受的范围内,尽量达到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更高层次的公平,这种公平的基础是经济公平,同时在实践中对经济中的不公平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便实现最终的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复杂动态的辨证过程,在任何历史条件下,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绝对的社会公平。经济法要实现经济领域内的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公平,必须依靠法律手段。社会公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在不断矫正、不断努力、不断探索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实现。社会公平还是整体的公平,尽管会出现局部不公平、局部不平等的情况,但从社会整体上看是公平的,是社会整体利益需要的,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所以,社会公平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追求的目标。

    分配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的关键

    市场经济鼓励每个市场参与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平竞争,强调依靠自身能力,通过个人努力获取相应的收入与报酬,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种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强调每个市场主体获得的收入与其在生产要素方面的付出数量和质量相对称的目的,以保证和提高市场效率。对于这种公平竞争条件下,由于市场主体付出的能力成本不同形成的收入差距,市场主体是认同与接受的,它符合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原则,能对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起到激励作用。反之,对于通过种种行政强制手段或行业垄断形成的收入差别,人们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

    专家指出“分配关系问题是整个人与人利益关系的核心问题,也即分配公平问题是整个社会公平问题的核心”。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法律部门,在调整整个社会利益分配关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如果出现市场调节失灵的情形,就会产生社会分配不公平,这就要求经济法必须参与分配过程、调整分配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模式与经济收入分配模式有交集存在,资源配置出现不公平时,必然带来收入分配不公平。一般情况下,这种收入分配不公平,如果能够控制在整个社会公平允许的限度内,是允许发生的。但是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通过市场经济自身调节机制,难以有效保证和实现资源配置公平与经济收入公平的实现。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配置与收入是相伴相生的一对矛盾共同体。这对矛盾共同体反映到法律制度上,就表现为传统民商法在确认和保护市场经济运行,进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时,必然会产生分配公平的缺失。而且,传统民商法依靠自身的矫正机制难以克服这个弊端。

    经济法与传统民商法不同,它以调整分配关系,矫正分配结果,最终达到分配公平做为关键任务。经济法对分配调整的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上,经济法尽可能实现分配的公正性,最大限度的降低有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二是在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上,经济法保障二次分配的公益性,关注全民利益的实现。为此,要想实现真正的公平,关键是要实现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的关键。

    可持续发展公平是经济法公平理念的创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影响人类生存的公害问题以及能源危机等问题大量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科技发展是把双刃剑,要想谋求人类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不能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割裂开来,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6篇

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已经全面开展新农村的建设。这一壮举不仅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使一些农产品的生产也逐渐饱和,并且切实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水平。但是,由于受到国内外激烈市场竞争的影响,要想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可能会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因此,本文对市场农业经济的培育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了重点分析,希望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有效发展。

 

一、我国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

 

1.消费者的需求决定农产品的生产

 

在现在的市场农业经济背景下,消费者的需求一直是农产品发展的关键,而且还会对农产品的生产结构、销售情况等产生严重的影响。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农产品生产者为了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在大力销售已经推出的农产品的基础上,还在持续推出全新的产品,从而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虽然现阶段农产品的种类一直在改变,但是消费者的需求仍然没变,因此,我国市场农业经济农产品的生产都是在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的。

 

2.农业经济趋向国际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农业经济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的农产品也逐渐进入了国际市场,使我国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变成为了国际化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农业经济变的更加适应农业市场的发展,充分满足了市场发展的需求,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3.对农产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产量以及价格等都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而且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上升,对农产品也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要想使农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满足人们的需求,提高其质量是最有效的方法。从农产品供求关系出发,在产品供大于求时,产品的质量通常都会对其销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市场农业经济培育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1.围绕市场的需求不断发展

 

对于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而言,一定要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农业生产,创建相关的农业生产基地,从而实现市场农业经济的培育。另外,还要对市场的变化引起重视,如果市场的需求量比较大,就要根据地区的优势来进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创建,促进企业龙头的建设,推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再有,还应该转变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理念,在进行农产品的生产时,预测市场的消费水平,有一些地区由于受到传统理念的限制,经常会忽略市场消费需求的作用,导致农村经济不能实现持续发展。所以说,要想实现市场农业经济的培育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一定要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农产品的生产,提高企业的销售水平。

 

2.创建农业市场的种植基地

 

一般来说,消费者都希望能够买到质量好、无公害以及价格合理的农产品,而且还要在人们需求的基础上稳定供货。因此,可以在适合的地区创建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种植基地,可以专门向国外市场进行流通。拿吉林省来说,松辽平原地区是种植玉米最适合的地区,所以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该地区的土质、气候条件以及各种优势条件来创建玉米种植基地,从而提高该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而且该地区的玉米还可以向国外市场销售,实现农产品市场化的营销,进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销售效率,增强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

 

3.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体制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受到市场规范化的影响,我国的市场农业经济体制一直在不断完善,但是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体制还不够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农业经济不能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价,而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市场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一定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的市场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尤其要对农产品质量体制的建立引起重视,对农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控制,进而提高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4.加强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

 

在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高素质、综合型的人才是非常关键的内容,只有具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才会将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带上正轨,提到更高的发展层次。在进行人才的选择时,要采用竞争上岗的机制,避免出现腐败的现象,而且对于综合水平比较高、能力比较强的人才,要适当的给予物质上的奖励,进而加强工作人员的动力。另外,企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使其掌握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与时俱进,从而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一定要加强市场农业经济的建设,而且还要在我国市场农业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实现市场农业经济的最大化。另外,我们还可以创建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农产品的生产,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7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经济和伦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具有内在关联立论。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和道德主体的统一、重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和道德精神的相容一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道德进步的互动平衡三方面展开论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伦理具有内在的关联性。本文从市场经济的主体和道德主体的统一和重叠、市场经济的特征和道德精神的相容一致、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道德进步的互动平衡等三方面,对二者的这种关联进行梳理和论证,旨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道德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加深认识。

一、市场经济的主体和道德主体的统一、重叠

众所周知,亚当·斯密在其伦理学名著《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道德人”的假设,认为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是人类社会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与动机。在其后来出版的经济学巨著《国富论》中,斯密又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设。作为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斯密认为,在经济行为中,人们是从利己心出发的,因此应该从人们的利己心的角度来考察经济世界。由此,“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区别与对立亦称为“亚当·斯密问题”。

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人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发现了市场经济的人性根据,如此建构了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这,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经济人”的假设,在经济生活的实践中又是行不通的。“经济人”从自利出发予以行为,面对有限的经济资源和市场机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逻辑,“经济人”随时都会置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于不顾,其经济行为不可能对经济主体带来最佳的结果;相反,由于各主体间的绝对排斥和冲突,则会导致市场体系的瓦解、市场功能的瘫痪,其结果不但扰乱了经济交易的规则,还破坏了整个社会秩序,最终也会影响到经济主体的利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否认人的求利本性,经济活动就会受到压抑,市场经济的优势就难以发挥。

“经济人”假设的这种局限性,亚当·斯密也是清楚的。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的“道德人”假设,就主张人性既不是完全利他也不是完全利己,而利己心和利他心都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不同侧面。众所周知,《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是斯密交替创作、修订再版的两部著作,前者属于伦理学,后者属于经济学,但二者都“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①。这说明斯密的这两部著作中的思想是相互关涉、互相补充的。所以,所谓“亚当·斯密问题”并不是斯密的本意,“经济人”和“道德人”之间有其对立的一面,但“经济人”基于“自利”②本性的利益的实现,也离不开“经济人”的利他行为。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斯密主张人性包括利他和利己两个方面。当然,这种利他行为与完全的基于“怜悯或同情”③本性的品行有所不同,但在客观需要和实际效果上,利己的“经济人”与利他的“道德人”是一致的。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笔者所探讨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和道德主体的关系问题。毫无疑问,“经济人”和“道德人”是统一的,经济主体和道德主体是交叉、重叠的。

1.市场经济下“经济人”利益的实现需要“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和丁具,是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经济运行形态和经济组织形式。市场经济要求有明确的经济主体;鼓励主体的求利本性;注重成本效率比,主张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祟尚竞争和开拓创新。也就是说,以求利为基本目的和主要动机的“经济人”作为市场经济的当然主体,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主体条件。但在市场经济下,经济主体要完成经济行为、实现经济利益,必须以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为前提。换而言之,“经济人”的利益实现必须以利他、利社会为前提。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上的利己与道德上的利他是同一过程中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固然有极端利己的经济主体,在经济行为中,惟利是图,不择手段,坑蒙拐骗,不讲信用,这种绝对的利己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从长远上看,这种经济主体必然被市场经济体系所淘汰,经济主体的利益也自然无法实现。因此,市场经济下“经济人”利益的实现,需要利己与利他、“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

2.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决定了经济主体和道德主体的一致。市场经济不是抽象的,它被哪个国家、社会采用,必定具有这一国家、社会的特征,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社会主义最大的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绝大多数人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也就是说,人民既是参政议政的“政治人”,也是参与市场、获取利益的“经济人”,同时还是进行着道德实践的“道德人”。人民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有者。这是由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经济主体和道德主体的一致。从宏观的层面看.社会应强调整体利益,倡导互助、利他的奉献精神,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终旨归。从微观的角度看,经济主体不仅应该守法经营,还应该做到道德经营。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和道德精神的相容一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也具有市场经济的个性。无论是市场经济的共性还是市场经济的个性都具有道德的意蕴。

1.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蕴涵着基本的道德精神。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平等、公平。首先,市场经济蕴涵了市场主体的自由自主性。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市场经济主体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技术优势、资源占有等个性条件和市场的需要,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和交易,具有意志的自觉权。市场经济主体的这种生产、管理的自主性和交易的自由性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与发展的前提。离开了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就会改变市场经济的本性。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政府的宏观调控。但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不是干预、限制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自由.而是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弱点,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从根本上说是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因此,这并不妨碍经济主体的自主性,更不影响市场经济的自由本性。其次,市场经济蕴涵了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市场经济不仅内涵了市场主体具有展开独立决策和行动的自由,也预设了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包括地位、人格的平等以及机会、权利的平等……也就是说,市场为经济主体提供了大舞台,经济主体凭借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参与竞争、抢占市场,排除了等级、身份、特权对人们的禁钢。再次,市场经济蕴涵了市场规则的公平性。市场经济主要是通过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其内生的规则要求是等价交换、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这使得交易活动具有公平的属性。

自由、平等、公平,既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定性,同时也是人们处理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涵蕴着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其中,自由、平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所论证的“自然权利”的主要组成部分,而自然权利首先是反映人类理性正当要求的某些基本权利。格劳秀斯说:“自然权利是正当的理性命令,它根据行为是否和合理的自然相谐和,而断定其为道德上的卑鄙,或道德上的必要……”④关于公正,亚里士多德则明确指出:“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汇。”⑤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特征体现着终极的道德追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表达了一种价值指向,即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就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要顺应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从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其表现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手段;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因此,经济发展具有手段性和工具性,人们的平等、共同富裕才是目的,是最终的价值追求。这充分体现出经济发展是为人的幸福生活服务的伦理精神。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来看,就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的重要环节。这也同样凸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特征。其中,“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地围绕着两条基础性的主线,一是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追求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共存;二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包括代际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公正。由此不难看出,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在操作层面的把握也同样具有鲜明的伦理意蕴,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与道德精神相容一致的方向保证。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道德进步的互动平衡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讲,道德属于思想上层建筑,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但这是从道德的本质和起源意义上来讲的,离开这一前提泛泛来谈经济决定道德,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片面、机械的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的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但不能由此陷于经济决定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关系的辩证互动。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道德进步的物质前提。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⑥

还指出:“我们断定,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⑦这说明道德的产生、发展以及道德的层次、水平等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道德的内容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的进步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战胜并代替旧的经济关系的过程。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最为有效的配置资源的手段,这种手段和先进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相结合,必定产生出先进的经济形式和经济关系,马克思说:“财产的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道德进步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道德对经济又具有反作用的功能:一是道德的工具理。工具理主要是指道德是经济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伦理保障和精神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利益的实现必须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途径才能实现。“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客观前提和直接基础”⑨。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道德的工具理是以经济的发展为目的,而道德为工具.是一种功利性的观点。二是道德的价值理。道德的价值理是指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价值导向功能,是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价值超越。伦理道德是人类的本质需要和价值期待,是使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和历史主体超越个人狭隘性与功利性的局限,从而不断完善人性、提升人之境界、落实人性终极价值的人文精神。因此,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工具,还具有导向。从这一意义上讲,发展市场经济是手段,伦理道德的提升是目的。因此,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而言,绝不仅仅是为市场行为提供基本的道德规范,还必须对市场主体进行高层次的伦理导向,是经济主体应然的价值期待。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的平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道德进步之间是平衡互动的关系。质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进步的平衡发展,只有在市场经济和道德体系相匹配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在这一问题上.樊浩教授的“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生态相适应’”一文⑩的观点非常有价值。他指出,这种相适应“是整体有机、辨证互动、以整个计会文明的合理性为最高价值取向的相适应”11。单就市场经济和道德的关系而言,笔者理解这种“生态相适应”的核心价值是“平衡发展”。这就关涉到丹尼尔.贝尔所说的“经济冲动力”和“道德冲动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经济冲动力过于强大,道德冲动力式微,就会出现道德对经济、道德冲动力对经济冲动力的互动无力。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贝尔指出,20世纪以来,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之所以受到削弱,根本原因在于以“贪婪攫取性”为特征的经济冲动力压抑了道德冲动力,形成了深刻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如果道德冲动力过于强大.经济冲动力式傲,则会出现经济对道德、经济冲动力对道德冲动力的互动无力。其结果是经济活力处于道德的压抑之下,韦伯曾经分析,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在东方尤其是中国出现,就是因为它的经济冲动力受到强大的伦理尤其是儒教伦理的窒息。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把握好道德建设的“度”,既防止完全实用的功利主义,又要克服空中楼阁的道德理想主义。真正实现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平衡互动、和谐发展。

注释:

①③[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译者序言第11、1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②[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4页,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④转引自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纲》第269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94页,苗力田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⑥⑦《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134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610页,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市场经济的实质第8篇

2.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⑴什么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衡量一切经济活动的指标)

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最少的劳务消耗生产出最多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

效率观念(效率高、成本低)+市场观念(适应市场)=效益观念

只要不断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就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什么

2提高劳动生产率

3提高劳动生产率,不一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成本(即劳动消耗),销路;否则,劳动生产率越高,企业亏损越严重。

⑵重要性 对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对国民:享受更多的商品、劳务,提高生活水平

对社会:提高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综合国力。

⑶方法 ①依靠先进的技术,改造传统设备、传统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型增长。

②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③面向市场,实施兼并破产,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接受优胜劣汰(既市场的挑战)

3.企业的兼并与破产

⑴必要性: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兼并与破产是企业参与竞争的必然结果,企业必须接受价值规律优胜劣汰的选择。

⑵作用:(即优胜劣汰的作用)

①优补劣、劣转优、优扩大(规模、成本、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实力

②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③激励和鞭策其他企业进步(改进技术,加强劳动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市场占有率)。 强化企业风险意识,激发企业活力。

④及时淘汰落后企业,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⑤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4.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金P28)

①什么是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企业的信誉:指企业在一切经济交往中要诚实守信、反对失信和欺诈。

企业的形象:指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同。

②重要性: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

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直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萎缩、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经济衰退。形成以德治国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大力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③要树立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创立名牌、实行优质服务是企业良好信誉和形象的表现,是企业开展正当竞争的主要手段.(品牌、质量、优质服务是正当竞争的手段)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范,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一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应该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在市场上开展正当竞争,反对和抵制不正当竞争,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促进企业的发展。中国的企业要在国际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树立品牌、提高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企业经营者的素质

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诚实首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