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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规教育赏析八篇

时间:2023-11-17 11:23:50

安全法规教育

安全法规教育第1篇

论文摘要:安全问题是目前发生在我国高校的常见重要问题,实施安全教育对于在校学生尤其重要。国内研究者对此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根据大量文献资料,从安全教育的定义、内容、存在的问题、对策四方面对已有研究进行了总结,探寻已有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并分析已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预测高校安全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关于安全教育定义的研究

一般说来,关于高校安全教育有着统一规范的定义,所以关于安全教育的定义研究是非常少的。如古月娟、白海琦认为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与法律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大学生在校期间以及步入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已涉及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为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使在校大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这一点黄维平、韦帮得也是认同的。而王能武认为“高校安全教育是指高等学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各种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大学生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安全规章和纪律、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的教育与管理活动。”总的说来,高校安全教育定义研究侧重点不同,但这些研究主要认为高效安全教育是指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为了确保在校大学生生活环境、心理环境等的安全而运用一些教育方法而实行的教育措施。

二、关于安全教育内容的研究

关于安全教育的内容的提法很多,很多研究者将安全教育内容分成不同的点,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三点

古月娟、白海琦在提出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大学生文化安全教育。即认为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四点

张玉华、袁成龙提及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相比狭隘的高校安全教育,张玉华、袁成龙已拓宽了安全教育的内容,也把国家安全教育放在了重要位置,体现了对国家安全的重视,也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意识。另外,孙光辉也将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分为四点:“社会注意荣辱观教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随着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交通事业的进步,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安全教育与消防安全教育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五点

姬学民认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教育即有关安全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教育、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法纪法规是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打击不法分子制定的。教育大学生学法、知法、懂得依法办事。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通过法纪法规学习,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有利于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安全教育中应该包含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

(四)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六点

李晓明认为:“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心理安全教育、网络安全和道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各高校近几年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总有学生违反了这些 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一些安全问题,因此,对学生的规章制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杨绪霞,薛刚认为,高等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安全教育、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心理安全教育。二者都将安全教育的内容划分的更细更全面。  三、关于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袁健认为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够,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且缺乏创新。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且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内容不够全面且教育形式单一,导致了高校安全教育的一系列问题。张玉华、袁成龙也认为,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实施只是走过场,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不够完整。谭汝媚认为当前高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体制不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严重,大学生减灾和避灾自救能力相对匮乏,网络安全问题突出。宋江浩认为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网络化发展趋势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校园外来人口增多,校园住宿条件等都会影响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校外人员参观、访问等也给高校安全教育带来问题;高校扩招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的问题,在校生人数众多,层次多样,使得校园也更加复杂,安全教育的问题也就更多;交通安全、性安全等也影响校园安全问题。王能武对上述观点也是认同的。

研究者罗列了很多高校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其中目前高校对于安全教育的重视不够是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高校只有在对安全教育有了足够重视的情况下才能搞好安全教育;另外,研究者也看到了由于社会问题而引发的一些新问题如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性安全教育等,有利于高校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高校安全教育对策研究

高菲提出高校安全教育的对策为: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袁健认为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采用多种途径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张玉华、袁成龙认为提高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加强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三进”工作即安全教育进宿舍进课堂进校园网络。

谭汝媚认为高校党政领导应给予足够重视,加大安全投入,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将安全教育纳入高校课程教学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和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网络知识安全教育。宋江浩认为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完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高校学生防盗窃、防诈骗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王能武认为: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高校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为高校安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安全教育应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编写安全教育教材,开设系统的安全教育课程。姬学民认为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案说法,有针对地教育;突出重点,有区别地教育。陶娟提出:首先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其次,精编教材,规范教学。精编安全教育教材,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管理中,利用已有的教学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再次,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抓好安全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如专业保卫队伍,辅导员队伍,学生骨干队伍;转好重点学生、重点时期和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接着,创新形式,寓教于乐;关注心理,爱护学生;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李晓明认为: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平安氛围;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安排学时,开设课程;明确内容,选编教材;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辅导。

研究者对于高校安全教育建议主要针对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的提出,宏观方面与微观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具体可行性意见却不够。以后的研究可能会针对时展所出现的安全教育的新问题,进行非安全教育定义,而是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教育措施的研究,而且这些研究也会越来越重视其实用性。

参考文献

安全法规教育第2篇

关键词: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教育立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5-0156-02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现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大量实践证明,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仅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交通安全教育发展的动力与保障。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是当前地区交通安全教育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拟就此作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必要性分析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仅是不断促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由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决定的。当前,我国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发展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重管理,轻教育,专题研究各自职能范围内工作的多,专题研究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少。二是交通安全教育队伍较为薄弱,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教育主动性不够。三是交通安全教育主体相对单一。目前,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几乎全依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使利用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也基本上是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动用有限的人力和资金予以协调,没有形成各职能部门联动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上述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1]。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交通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与有力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由此可见,创建和谐的安全的交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构成,也是交通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仅有利于增强全员交通安全意识,而且有助于完善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还有利于维护地区社会良好管理秩序。因此,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交通安全教育法制化与实现依法治教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依据

教育立法要有依据,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也不例外。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为地方立法,具有明显的从属性特征,其立法依据主要有:

1.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以《宪法》为根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分别规定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以及法律的保障。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就是结合地区的实际,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对这些上位法中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条款进行具体化与条文化。

2.政策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各级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而法律法规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因此,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既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依据。

3.实践依据。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必须深入研究地区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从中发掘出时代性、规律性与创造性的东西,并将实践检验为真理性的且具有可行性的东西体现在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中,使制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法规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此外,各地区还应从地方实际出发,广泛吸收借鉴各国、各地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力求使立法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

三、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是教育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应根据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准确地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切,全社会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但需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须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2.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应结合该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创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其相关立法工作,一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还需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地区地方性法规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冲突。这就须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2]。

3.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因势制宜就是指应审度交通安全形势的变化,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国内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既要符合本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要充分考虑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地方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地区没有创制过的新规则,开拓地方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内容

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以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必须要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2.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的话题,交通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交通安全教育发展速度却大尽相同。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一套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对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3.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监督。交通安全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是人、车、路、环境四者之间的关系,又是社会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因此,立法中必须明确交通安全教育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其责任。没有相关主体或责任不清,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就会缺乏约束力,不利于对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明确规定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约束其积极履行监督的权力,从而做到有效、高效的监督。

总而言之,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作为地区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不断促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治本措施。提高对交通安全教育立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力度,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与手段,在更广的范围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对于加快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柳卫民.刍议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必要性[J].管理观察,2011,(36).

[2]田丽君.我国综合交通规划立法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

安全法规教育第3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教育培训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现状尤为堪忧。

二 农民工教育培训差的原因

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三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培训教育的措施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因此,应该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 梁进坚.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现代装饰(理论).2011年04期.

[2] 孙将平,杨洁,邹胜勇.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体系研究[J].科技传播.2011年15期.

安全法规教育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新学年良好教育教学秩序起好步、开好头。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开校初的有利时机,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极大地培养了全校学生的爱国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推进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这次活动开展情况总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生身心特点及认知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禁毒、反邪教、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消防、防震减灾、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标语、家校联系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阵地进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校园内外关注、参与、支持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此专门召开办公会议,研讨活动方案,把思想统一到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高度上来,把法律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中。同时,成立了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利用多种活动载体,开展丰富教育活动 

(一)作好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总动员,加强普法守法观。我们利用班会时间对全校学生作了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总动员。我校法治教育工作开展顺利,一直坚持法治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使法治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二)认真开展普法宣传、禁毒、反邪教宣传教育。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法律知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教育、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鼓励师生积极举报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涉黑涉恶线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有淫秽、恐怖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录像;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学生不宜的娱乐场所;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杜绝各种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学生不管在任何地方都要讲公德、守秩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文明的使者。主动邀请公、检、法、司部门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安全讲座,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全防范教育等,让学生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和科学、规范、实效、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

(三)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在本次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我校广大师生迅速行动起来,利用校园多种形式,紧紧围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这个主题做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普法氛围,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确保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取得成效 

(一)在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做法是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结合”。“一条主线”就是围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这条主线。“两个结合”就是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高中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诚信道德意识;把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培育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着重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高中学生的法治教育,着力培育法治精神。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中,高中学生是宣传教育的重点。法律素养是高中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按照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中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结合县教育局编印的《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立足本校及周边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开展伤害事故防范和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校园日常生活与各学科教学安全、课间活动、体育活动、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火灾及食品卫生、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网络诈骗、校园贷等安全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范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同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结合我校建筑布局、住校生与走读生特点、学生人数、楼道走廊疏散能力等情况,制定了演练方案,明确应对火灾、地震、拥挤踩踏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处置程序、应急队伍及有效措施,确保每位师生熟悉演练程序和疏散路线,不断提升师生应急反应能力。

(三)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去年以来,省内外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此,我校深刻汲取省内外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全履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食品卫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三防”建设、寄宿生管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安全法规教育第5篇

当今,交通安全教育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是我们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理念,同时也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以交通安全为主要目的,以交通法规、规定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向中小学生普及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法制观念,培养中小学生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社会公德的重要举措。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意识养成教育,也是文明道德教育。

近年来,人们从一些中小学生重大交通事故中积极吸取教训,大力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中,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完全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得不到有效落实。宣传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部门在课程设置上,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交通安全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由于学校交通法律法规书籍较少,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家庭教育及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中发现,中小学生的一些不良交通行为经常受到身边人们言行的影响。例如,父母随意乱穿马路,孩子也会耳濡目染,形成成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在道路交通参与过程中,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群体,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行为极具突然性。中小学生精力充沛,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的交通行为变化较大,经常发生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参与交通时段危险性大。虽然中小学生交通参与范围窄、参与路线简单,但由于参与时段均在每天早、中、晚的交通高峰时段,加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认知能力差等原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较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要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的教育职责,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应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只有各部门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保证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地深入开展下去。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从内容上看,包括交通知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与能力等;从教育形式来看,需要各种资源的整合,不仅是从校内获得知识与行为能力,还需要社会、家庭的积极参与。一要取得社会的支持与配合。现代交通是社会多部门参与、共同作用的社会行为,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仅限于在学校内部,而应让孩子们走向社会,在学习参与交通管理的过程中加深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让学校教师、家长参与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来。中小学生的学习多数是从书本和榜样的引导中获得的,中小学生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中小学生起着一定榜样作用;而家庭则是启蒙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培养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师与父母要共同配合。

这样才能使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得以全面开展。同时,丰富交通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一是创设相应的环境,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如在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活动设施,包括模拟红绿红、斑马线以及其他交通标志等。二是提供实践场地,在体验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如开展“十字路口”、“汽车站”等游戏,让中小学生把学习的交通规则运用到实践中。三是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对不同年段的中小学生开设不同内容的课程。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内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戏等。四是要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的实际,选取直观形象的内容,让中小学生在理解中领悟。如认识环岛标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安全常识。总而言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不断探索与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与交通安全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全法规教育第6篇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学校安全管理盲区和漏洞,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管理格局和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一、制定清单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 号);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

(四)《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X发〔2011〕XX 号);

(五)《中共XX市委办公厅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2013〕XX号);

(六)《XX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七)《XX市XX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八)《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清单的基本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

(二)做好业务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岗双责”原则;

(三)业务部门侧重管“人”,安全部门侧重管“物”,相互配合管理原则;

(四)安全事故及纠纷产生“归因”原则。

三、教育局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一)共同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和规章,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2.督促各学校对本科室(院)“三定方案”中所涉及的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对本科室(院)直接组织的各类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4.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对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5.协同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责任清单

1.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各种硬件设备设施、供学生活动的器具器械、校园内的花草树木、路道标牌、校车等物体的安全隐患检查和监管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因校园设备设施、活动器具器械等物体的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配合相关科室协调处理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等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牵头协调学校做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负责区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配合区卫生健康局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处理教育局信访、综治维稳及应急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教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排局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 1 次的学校安全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安排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 1 次带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教育工委办:负责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等政治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参与教育系统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定期对区教育党工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处理区教育系统内校园性侵等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事故处理;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中不履责、不尽责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

4.组织人事科:负责将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标准知识合格考试纳入新任校(园)长任职条件;负责落实公办学校安全主任岗位职数配备;负责落实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公办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中小学把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公办中小学在课堂教学、课间活动、校园集体活动以及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指导全区学校做好禁毒禁赌、防邪反邪的教育活动。

6.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和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机构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和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负责牵头处理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在课堂教学、课间活动、校园集体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民办学校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7.学前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幼儿园日常教学及游戏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幼儿园在室内和室外组织的幼儿学习、游戏等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幼儿伤害事故;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民办幼儿园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8.计财科:负责局机关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学校财务及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学校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9.基建设备管理办: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在建校舍的安全监管,建立公办学校老旧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校舍安全责任主体开展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测鉴定,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小散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牵头处理办公学校因监管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

10.招标采购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学校通过招投标采购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安全标准。

11.教育工会联合会:负责教育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 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12.教育督导室:负责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4 号),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促进教育系统安全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

13.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研究、指导全区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因心理不健康导致的行为异常或出现不安全行为事件或伤害事故;负责牵头处理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和有毒有害废物等因教师管理不善、使用或处置不当,发生的师生伤害事故;负责处理学校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问题。

四、学校各处室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一)共同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和规章,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和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2.督促各教师对本处室所涉及的工作职责,落实签订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工作要求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3.对本处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4.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对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5.协同做好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责任清单

1.安全办: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和规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布置、指导、监督、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检查表册和各项安全档案,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管控措施;负责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治安、消防、食品、交通等各种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学校“三防”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保人员管理、安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节假日安保值班巡逻安排;负责校园内房舍亭台、假山水池、围墙边坡、花草树木、路道标牌及各种设备设施、用于学生活动的器具器械、校车等物体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因校园房舍、设备设施、活动器械等物体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负责配合、指导相关处室协调处理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等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而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区卫生部门牵头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负责落实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卫生各项工作资料的上报工作。

2.办公室:负责牵头处理学校信访、综治维稳及应急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报道、突发事件书面报告、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审查学校编外入职人员安全资质;负责安排校领导班子每学期 2 次的学校安全专题研究工作会议,每学期安排 1 次校长亲自带队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的行政值班、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党支部: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等政治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定期对学校党支部委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学校内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负责学校校园性侵等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事故处理;负责对学校各处室安全工作不履责、不尽责和失责实施监察。

4.教学处:负责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学校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监督科任教师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落实检查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规范落实各功能场室等安全工作规程及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负责牵头处理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5.德育处:负责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级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部署、班主任岗位安全职责等工作要求;负责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包括组织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负责把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和晚自习后住校生活动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在校内课外活动,校外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中因管理不善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预防和处理学生因心理不健康、行为异常的校园伤害事件及学生欺凌事件;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6.总务处:负责落实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学校总务后勤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负责校舍、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修缮更新,学校小散工程施工方安全资质审核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负责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的采购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饮用水检测、食堂用电及燃气设备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台账;负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供应;负责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病菌消杀和卫生工作。

7.科研处:负责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教师因时、因地、因势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负责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实验课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处理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学生实验伤害事故。

8.共青团、少先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9.工会:负责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负责协助党组织做好校内不稳定因素的访谈、记录及上报工作。

五、制定清单的几点说明

(一)本清单是在细化落实“制定清单的依据”八个文件通知时,针对教育系统内部存在部门履职“边界不明”“责任不清”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规定,以此减少或消除安全管理中的盲区和漏洞。

安全法规教育第7篇

文档作者:集团

当前版本:

创建日期:20__/06/07

日期:20__/06/15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教育要求,规范集团安全教育管理,明确安全教育程序与内容,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原则

3.1全员教育原则:安全教育必须针对全体员工,每名员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义务。

3.2分级进行原则:安全教育以成员企业、项目单位分级进行。

4员工教育

4.1培训对象

4.1.1新入司干部、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每年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应进行安全再教育。

4.1.2特种作业(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或特种作业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照《特种作业管理规定》定期复审。

4.1.3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2培训内容

4.2.1新入司干部、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标准、自救互救、应急疏散措施、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等。

4.2.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内容和集团规定以及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

4.2.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与要求,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救援预案分析,安全管理经验。

4.3培训形式与方法

4.3.1安全培训形式: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安全标语、图画、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等。

4.3.2安全培训方法:课堂讲授法、实际演练法、情景模拟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5.组织管理

5.1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各级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资金、人员、物资应与保证。

5.2各级建立健全三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5.3各成员企业、项目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培训计划、总结。

6.罚则

6.1凡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各成员企业、项目单位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整改并根据目标责任实施扣分。

6.2凡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职业危害的,按相关规定严重处罚。

6.3在安全教育弄虚作假,捏造安全教育档案以及安全教育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重处罚。

7附则

7.1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7.3本制度自20__年06月30日起执行

附件1:《培训工作报表》

_____月份安全培训工作报表

单位:

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

培训形式

培训人数

培训内容

总人数

缺勤率

下月培训计划

计划时间

具体内容

培训范围

安全法规教育第8篇

关键词:高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长效化;学校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不断加快,影响高校安全的因素日益复杂多样,高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高校安全教育存在形式化、表面化倾向,实效性较差。安全教育是实现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高校安全教育朝常态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以实现安全教育长效化目标。

一、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体系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丰富和完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三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教育。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大学生大多已满18周岁,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应具备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承担违法后果的能力,因此,法律法规教育是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不高,是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1]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既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又是促进社会和谐重要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才能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并让学生明白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第二,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并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定型的重要时期,心理发育尚未成熟,思想和行为具有盲目性、突发性等特征,心理问题日益突出。14所高校大学生心理状况测试结果表明,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明显多于社会同龄人,有心理障碍者呈上升趋势,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造成各类安全问题。[1]具体而言,心理健康教育包括环境适应教育、抗压抗挫能力教育、心理卫生教育及情商教育等。

第三,人生财产安全教育。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生活安全教育,即防火、防盗、疾病预防等方面;二是突发事件教育,即面对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教育;三是社会互动教育,即出行安全教育、人际交往安全教育等。

二、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的必要性

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是一种理想的安全教育状态,重点是突出安全教育效果维持时间之长及影响程度之深,对高校和谐与稳定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影响高校安全的因素多样化。1997年以来,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活动空间拓展化,即校园面积不断扩大,学生跨校区上课、活动常态化,活动空间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延伸,管理难度亦随之加大。二是校园开放化。开放大学建设是当前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这是一把双刃剑,给高校带来了机遇与挑战。社会人员进入大学谋生现象屡见不鲜,确实方便了师生生活,但也使校园安全监管更加困难。三是生源复杂化。越来越多不同思想观念、家庭背景、兴趣爱好的学生步入高校,生源复杂化特征凸显,给高校安全埋下了隐患。我国高校呈现出的这些新特点,使得影响高校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变,加强高校安全教育迫在眉睫。第二,大学生能力要求复合化。复合型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学生不但要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广博的人文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人身财产知识都是人文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此外,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复旦大学投毒案等血淋淋的事实警示着我们,部分大学生心理已近严重畸形,必须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要将安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大学生专业知识与安全知识协调发展,共同致力于社会的和谐进步。总之,无论是外在环境(影响高校安全因素多样化),还是内在要求(大学生能力复合化),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都是学生发展、高校建设、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三、安全教育长效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完善、队伍不专业及教育教学形式较为单调四大方面,严重阻碍了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埋下了隐患。

1.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当前高校环境认识及对安全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两个方面。随着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高校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往“象牙塔”的封闭校园环境悄然打破,部分高校管理者对校园环境的认识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未充分认识到社会变化对高校的影响。此外,高校管理者主要关注显性层面的学校建设,如校园硬件建设、学科体系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建设等有形成果,忽视高校安全教育管理及监督,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高校安全教育一方面是保障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高校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高校安全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法治、人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与学生有关,这些案件(问题)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人及家庭造成伤害,也会给学校正常工作带来影响,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2]认识不到位的客观存在,影响了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的进程。

2.机制不完善。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领导体系、管理体系等方方面面,当前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效果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原因在于体系、机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领导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体系不够科学,即高校没有明确的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也没有将安全教育细化到课堂教学全过程。部分学校将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生处,也有学校把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武装保卫处,从管理机制上看,基本没有形成合力,也就更不可能把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来进行。此外,纵观以往高校安全教育,时间、课程、师资等缺少统一规划,安全教育往往是临时性的,有的高校甚至以偶尔开展讲座来代替,学生难以学到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安全教育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及常态化。

3.队伍不专业。安全教育长效化的实现必须以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为保障,目前我国高校安全教育师资队伍不专业现象客观存在,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实现安全教育目标难度较大。辅导员和保卫处人员承担着大部分的安全教育工作,辅导员通常是近年毕业的大学生,自身社会经验也较为缺乏,再加之缺少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教育效果不太理想。保卫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有转业军人、有人才引进时的家属安置、也有部分社会闲散人员,这些人的自身综合素质有待完善,并且他们工作重点在安全保卫上,整天忙于“灭火”,难以兼顾“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教育工作。虽然有的高校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到校开展讲座,以此进行安全教育,但这种方式往往较少,“僧多粥少”现象客观存在。此外,从事安全教育工作对教师要求较高,既要求教师掌握广博、精深的安全知识,又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现有的安全教育教师队伍中,科班出身很少,对安全教育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更谈不上进行安全教育理论研究。高校安全教育不断出现新问题,面临新情况,迫切需要一大批专业化的教师充实到其中,提高安全教育效度。

4.教育形式较为单调。教学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长效化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集中短期授课是主要的安全教育教学形式,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知识传授较为完整、受教育学生较多,但缺点也显而易见———多集中于理论教学,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为了弥补集中教学的弊端,部分高校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方式来传播安全知识,这对传统的安全教育起到了一定优化作用。当今社会是一个科技信息迅猛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移动终端等风靡大学生群体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学生的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我们必须全面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教育教学形式。此外,理论与实践结合不足也是当前高校安全教育形式上的一大问题,向学生传输一定的安全理论知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仅限于纸上谈兵,必须通过传授实用技能,丰富学生安全知识体系,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使安全教育朝长效化目标发展。

四、安全教育长效化必须坚持的原则及实现途径

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是安全教育的重要目标,其实现与否直接关系着安全教育的质量,进而关系到高校的和谐发展。在高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通过提高安全教育的认识、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及丰富安全教育形式来促进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

1.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必须坚持的原则。原则简而言之就是人类活动、处理事务的基本行为规范,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必须坚持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系统性与规范性相结合、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原则,这样方能使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效率最大化。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即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要以教育为主、管理为辅。教育必须以管理为依托,才能落到实处;管理必须以教育为支撑,方能长久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必须首先对学生讲道理、摆事实,使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同时,把安全理论知识内化到学生行为习惯之中,还必须有严格的管理作为保障,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才能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系统性与规范性相结合,是指在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既要考虑大学生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教育知识,又要考虑针对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既要安排正规系统的课堂教学,又要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一些教育活动[3]。此外,还要对安全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规范化建设,健全相关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尽量避免安全教育的随意性,增强安全教育效果。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则是指高校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使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育科技充分融合,建立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以各种宣传阵地为主载体、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支撑、以现代科技为依托的安全教育体系。课堂教学要讲授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加强学生安全知识理论修养;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报刊等媒介,让学生形成直观印象;同时还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学习提高;更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安全教育充实到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

2.高校安全教育长效化实现途径。高校安全教育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安全教育长效化建设:

第一,增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认识。高校改革在进一步深入,这给高校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高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各种矛盾也日益凸显,高校治安问题、学生心理危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高校的声誉及发展。从以往高校安全事故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救能力较差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这与高校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部分高校在安全教育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两种不正确的观念:一是认为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就是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不能从安全教育与稳定的关系、安全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安全教育与促进社会文明的关系上认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意义。二是认为安全教育就是搞几次讲座向学生传授一些防范技能,忽略了安全教育的系统性,造成了教育内容的不完整,实质上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还覆盖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4],高校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加强高校安全管理。此外,高校还要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积极面对新问题、迎接新挑战,强化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健全安全教育领导体系。高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及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师资、课程、监管、评价等众多方面,必须强化领导体系,才能使安全教育工作有序进行。高校应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组织机构,形成校、院(系部处)两级领导和分层管理体制,实现各部门分工合作、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4]具体而言,可以成立专门的安全教育领导机构———安全教育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校书记牵头,保卫处、学工部及各二级学院协同构成,全面把握安全教育的工作目标与规划设计,下设课程设置办公室、教学研究办公室、监督评价办公室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促进安全教育长效化。此外,各个二级学院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学生人数、师资队伍、安全事故发生率等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积极支持学生自律协会、心理健康协会等的发展,充分发挥社团、协会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使安全教育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使安全教育具体化、常态化。

第三,安全教育人员专业化建设。安全教育人员专业化即从事安全教育工作的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自我学习等方式,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充分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教育教学规律,从而有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它是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保障。要在校内建立一支以高校保卫干部、部分辅导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等相关课程教师为主体的安全教育教师队伍。[5]这支队伍必须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既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又要有丰富的安全教育知识储备,既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又要有研究安全教育工作的能力,能未雨绸缪、灵活应对各种突况。此外,我们还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武警战士、消防官兵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学生学到的理论知识具体化。专业化队伍的建设必须以教育培训及专业地位为支持。要加强高校安全教育人员培训力度,实施较为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职前培训及职后再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对已在职经过培训仍不能适应安全教育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保障安全教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培训的内容也要与时俱进,以增强安全教育工作者辨别、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要满足安全教育工作者的合理需要,给予必要的物质生活方面的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地位、待遇,进而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第四,丰富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可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继续加强课堂教育。课堂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它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安全教育的课堂教学内容必须紧跟国际潮流,把握社会形势,紧抓时代特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在师资、课时、教材等方面给予保障,使大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一个系统的构建。二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可以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可以通过讲座、展板等舆论形式,使大学生安全教育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安全教育。网络具有信息容量大、覆盖面广等优点,可以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供有效载体,我们要依托网络资源,加强安全教育精品课程上网进程,让学生能享受到优质的安全知识教育资源。此外,还要加强专题网站建设、主题QQ群建设等,使安全教育无处不在。高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必须根据时代要求及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反思,探究安全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及丰富安全教育形式,使安全教育朝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楠,黎霞,程根银.正视大学生安全教育[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0):41-44.

[2]蒋夏宁.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3(4):82-84.

[3]廖先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166-167.

[4]曲长海.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实务思考[J].高教论坛,2010(2):1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