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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题会议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08 17:06:18

安全专题会议

安全专题会议第1篇

刚才,部安委会办公室的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并通报了江西省“11.26”地震灾情。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呈增多趋势,11月13日吉化公司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引起哈尔滨市供水水源严重污染,致使全市停水4天;11月25日金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废水池坍塌排污,致使湖南省冷水江市全市停水12小时;11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发生5.7级地震,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

上述这些事件的发生以及对事件的处置处理情况,反映了当前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和城乡防灾形势。目前,建设系统在应急管理方面距离国务院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应急预案方面进展不平衡,对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一般都建立了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而对涉及到城市命脉的供水、供气、排污、公共交通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尚不健全和细致,有的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应对措施,只是临时组织相关方面研究对策。二是部分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不明确,应急管理未形成制度化,以致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难以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在相关领域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等作用。三是各地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综合应急信息反应平台尚未建立,物资、人力、技术、信息等资源不能满足应急管理需要,致使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能有效采取补救和应对措施,不能及时消除群众的各种不稳定情绪。四是各地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仍需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有的大城市仍采用一些比较原始、普通的处置处理手段,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好好的进行反思和研究,并提出可行的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

关于做好我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

要进一步明确建设部对于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工作机构和职责。根据分工,城市供水、供气应急工作机构为城市建设司;城市桥梁、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地铁应急和抗震应急工作机构为质量安全司。应急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明确各专项预案的操作规程并尽快制定操作手册,负责预案的动态管理和修订,组织指导预案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警及风险分析,建立相关专家库和对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等。

同时,为了与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相对应,部安委会也作为部应急管理工作非常设领导机构,质量安全司作为部安委会办公室的同时,也作为建设部应急工作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统一抓好建设系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统一规划组织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向国务院报送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在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等。

为确保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落到实处,从11月27日起到春节,每个节假日都由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在岗值班,并明确一位司局级干部带班,以对各地发生的应急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指导、及时应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

二、强化对各个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要认真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部负责的地铁、建设工程、桥梁、供水、供气、地震等预案的落实工作,从应急机构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同时,要督促地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健全和完善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应急管理的专业干部的应急培训,提高其应急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要做好事故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发生过的重大事故,从中查找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是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科技进步水平;

四是要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披露制度,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真相和政府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群众的各种不稳定情绪。

三、研究建立城市建设综合防灾体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部在《关于*年建设工作的初步思考》中,也把“加强城市建设防灾综合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单独提出。目前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能力较为薄弱,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不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薄弱,农房抗震防灾能力较低。加强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研究建立城市建设综合防灾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认真研究编制《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用以指导城市建设系统减轻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指导城市政府加大防灾减灾投入,提高抵御和处置各类灾害的能力。“*”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预防为主,综合防御;平灾结合,全面设防。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推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的发展,确立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防灾大安全观,建立法制、体制、机制相结合的城市综合防灾常态建设理念,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地下空间的抗灾能力,建立城市防灾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新技术。

四、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年底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比较集中,容易因为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再加上北方许多地区风、雪天气增多等特点,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更加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于今年12月底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年3月底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理。

二是强化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完善可行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三是要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污等的安全管理,要特别研究化工产品爆炸、泄露等产生的有毒物质对水环境和城市供水的影响,要提出对策,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预案,确保城市居民用水安全。

四是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督促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防煤气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

五是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是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专题会议第2篇

关于召开全市交通重点在建项目汛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定于8月16日召开全市交通重点在建项目汛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8月16日  下午2:30--4:30

二、会议地点

市交通运输局质监处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交通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市质监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项目监督负责人;

(二)建设单位

遂发展集团公司、交投公司(或农网公司)、奥庄实业有限公司、蓬溪远通公司安全负责人。

(三)部分在建重点项目从业单位

黄连沱渡改桥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善大桥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G93遂绵高速龙凤互通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唐家渡电航工程船闸水运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田家渡渡改桥项目施工单位;水寨门村跨线桥项目施工单位;红江渡改桥项目施工单位;安居至白马互通施工单位。

四、会议议程

(一)市质监处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精神和通报2019年上半年省市交通在建工程安全事故情况;

(二)市质监处通报我市2019年上半年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和汛期安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从业单位代表交流发言(交投公司、中铁四局、四川亚通公司(通善大桥项目监理部)---围绕汛期安全工作、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方面),各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市质监处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五)领导讲话。

五、相关要求

为便于会务安排,请各单位于8月1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质监处安全科。

(联系人:唐义虎    电话: 邮箱: )。

安全专题会议第3篇

上半年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科完成了上半年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情况

上半年共计收到上级安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32个,并及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贯彻落实。

上半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煤监局局长黄玉治的讲话精神和朔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山西省政府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朔州市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朔州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及朔州市能源工作会议、朔州市平鲁区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电视电话及市、区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朔州市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及平鲁区区委书记刘璇深入兴陶煤矿调研煤矿企业座谈会议、平鲁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

二、上半年隐患排查及“三违”处罚情况:

上半年组织和配合各类安全检查共计186次,共查问题2150条,其中组织开展日常隐患、复产验收、安全生产大检查、机电设备专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辅助运输专项检查共计21次,共查问题399条;董事长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6次,共查问题239条;各分管副总旬度事故隐患排查共计91次,共查问题516条;配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1次,共查问题98条;配合山西煤监局安全投入专项检查1次,共查问题3条;配合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安全检查共计2次,共查问题161条;配合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1次,共查问题27条;配合平鲁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复产验收、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检查、劳动用工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辅助运输专项检查共计19次,共查问题194条;配合朔州公司复产验收、安全检查、机电设备管理专项检查、防治水专项检查、应急管理专项检查、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煤炭质量、顶管管理专项检查、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共计24次,共查问题243条;配合兰花科创公司驻朔州分公司安监站日常检查共计18次,共查问题203条;配合兰花总公司竣工验收、一季度安全综合检查共计2次,共查问题67条。针对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五落实”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问题进行了公示。

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章23起,累计罚款50000元。

三、上半年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矿井实际和2019年度采掘计划,对2019年的安全工作做了规划和部署,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2019年安全工作计划》、《2019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年初,由董事长牵头、安全科组织各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2018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制了《2019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进行了备案。并分别与平鲁区矿山救护中队、平鲁区中医院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和医疗救护协议,确保我公司应急救援得到了保障。

3、为确保我公司春节停工期间的安全,有效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制定了《2019年春节停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每班安排专职安全员对井下主要巷道和采掘工作面进行巡检。

4、为切实加强春节后我公司复产验收工作,确保节后复产验收及时、有序进行,2月14日组织各分管副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照《朔州市平鲁区井工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对井上、下各作业场所和文字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复产验收,同时对照平煤字〔2019〕18号《“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的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查出问题19条,并向朔州分公司提交了《关于节后复产验收的申请》(兰永煤字[2019]23号)。朔州分公司于2月16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公司进行了复产验收,共查问题16条,具备复产条件,并向原平鲁区煤炭局提交了《关于对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复工验收的请示》(兰朔司字[2019]008号)。原平鲁区煤炭局和向阳堡乡安监站于2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公司进行了复产验收及安全大检查,共查问题24条,经现场验收符合复产基本条件。原平鲁区煤炭局3月4日以平煤字[2019]39号《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通知》,同意我公司恢复生产。

5、2月26日,兰花总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我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进行了竣工大验收,共查出问题19条,针对所查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分管副总和相关科(室)、队负责人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进行了安排布署,所查问题整改完成后以《关于总公司对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兰永煤字[2019]32号)上报朔州分公司。随后朔州分公司对我公司竣工验收所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竣工验收中所提出的全部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以《关于总公司对永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的报告》(兰朔司字[2019]014号)向兰花总公司上报了整改情况。兰花总公司审查相关资料后,认为我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审批程序完善,符合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规定,3月15日以晋兰股函[2019]52号《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永胜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同意我公司通过竣工验收。

6、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两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和《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及跟班队长入井跟班制度,现场检查重点地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问题125条 。

7、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晋安办[209]24号)的精神,根据市、区两级部门一系列关于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开展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问题82条。

8、根据平鲁区政府召开的“三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兰花总公司召开的“三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要求,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问题30条。

9、根据《2019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春节后,配合职教科对综放队、掘进队、运输队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共计培训约100人次。

10、为深刻汲取我公司“4.29”事故教训,在4月29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一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活动当天在多功能会议室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违与危的骤变》,并在现场提问各队组人员谈观看警示教育片感想,演示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现场采取有奖知识问答互动的方式向广大职工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及自救自救知识等活动。

11、为加强班组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对各队组从业人员开展了岗位责任制学习活动,并对岗位责任制进行了考核。

12、根据上级部门一系列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要求,我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反“三违”、安全知识竞赛和电钳工、瓦检工技术比武、安全征文和安全慰问等活动。

13、在生产期间,每班安排专职安全员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现场监管、巡检安全员巡回检查。此外,安全科不定时安排科室管理人员下井进行督查,做到监督检查和帮助整改相结合,把隐患消灭在现场萌芽状态。

下半年工作计划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现场监管,重点对4101综放工作面搬家、4102工作面安装、4103进、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及采区轨道巷、胶带巷延伸进行现场监管,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2、根据《2019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专题会议第4篇

一、全程贯彻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就组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据此,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200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点。《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一是要注重与“一府两院”的互动沟通,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发动和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使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按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10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走访工作协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改,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审议题的内容,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会前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知识的解释等5份参阅材料。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等意见。到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召开了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2008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余张;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2007年,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在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因此,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原有的工作基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如《监督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体现依法履职的全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要与代表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2008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四)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在贯彻中央2005年9号文件,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过程中,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督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监督法》的出台,及时解决了这个症结。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同时,结合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水平。

安全专题会议第5篇

加强组织领导,重于查找问题

7月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执法检查活动安排。这次开展“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方式方法进行了改进,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检查形式、组织领导上都作了明确和规范。常委会为此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检查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兼任四个工作小组组长,其中一组检查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其余三组检查本区部分危化企业贯彻执行情况。

7月16日,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全区动员,统一部署活动安排,会议还邀请了市安监局法规处负责同志为与会干部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为执法检查开展打实基础。在各部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议问题,深入全区9个镇、1个街道、1个工业区,安监局、建交委、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分局5个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15家具有代表性的危化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实地检查中,检查组发现了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召开碰头会,分别汇报和通报检查情况,并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完善,最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

直面问题,为安全生产把脉出良方

9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本区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报告。随后,委员们进行审议发言,在简要肯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更多的是直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因为政府监管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刘跃俊副主任开出药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更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殷金荣副主任出招:“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专业人员配备,加大暗查暗访力度,注重日常隐患排查,确保重点环节和全过程管理安全到位,保证安全形势可控。”

加快产业结构调是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途径。“要抓住本区推进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淘汰一些本质安全度低、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事故隐患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劣质企业,或推动其改造转型,努力提升本区企业的本质安全度。”陈大进委员如是说。

整场审议发言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一位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不无感慨地说,“委员的发言一针见血,直面问题,建议建在点子上、言在实在处,对我们政府改进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不是终点,加强整改工作跟踪检查

安全专题会议第6篇

一、 开展专题询问的基本情况

2010年8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后不到两个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针对世博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了专题询问,开了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先河;随后,有湖北、安徽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等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而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尚处于学习酝酿之中。

2011年,重庆、山西、湖南、湖北、安徽、黑龙江等省级人大常委会针对住房保障等26项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比如,重庆对“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实施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山西对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湖南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以及“两院”队伍建设、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湖北对保障型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安徽对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黑龙江对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

2012年,有重庆、北京、广东、、浙江等省级人大常委会明确安排专题询问项目30项。比如,重庆拟开展对主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专题询问;北京将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广东将围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移民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浙江拟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二、 开展专题询问的特点

(一) 程序和方法上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

开展专题询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新探索,尚未有现成的既定模式可循。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做法成了各地参照的样本。一般而言,每一次专题询问都包括五个重要环节,即选择议题,制订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询问和跟踪督办落实情况。

(二)内容上更加贴近民生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纵观各地开展的专题询问,从“问钱”到“问房”、“问药”、“问生态”,大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都将涉及人民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

2011年,各地已开展的26项专题询问中,住房保障类8项,占31%;生态环境类5项,占19%;食品药品安全类4项,占15%;财政经济类4项,占15%;其他5项,占19%(图一)。

2012年,各地拟开展的30项专题询问中,住房保障类7项,占23%;生态环境类6项,占20%;食品药品安全类2项,占7%;财政经济类5项,占17%;其他类10项,占33%(图二)。

(三)运用上从尝试走向常态

开展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开先河,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运用专题询问开展监督提供了范例,也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推向常态化增添了“底气”。

一是开展专题询问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数量增加。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又一重要探索和有益尝试,以其独特的功效,为人大监督工作带来新的气息、新的气象,受到地方人大越来越多的青睐和推崇。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上海、湖北、安徽等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尝试开始,到2011年,已有2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针对26项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2012年,又再次增加到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和30项议题。从趋势来看,全国所有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将是必然(图三)。

二是一些地方运用专题询问的频次增加。除了专题询问的地方和总项目数持续增加外,一些省级人大常委会也开始频繁运用专题询问。据统计,2010年开展专题询问的地方都只尝试性地开展了1次,但到2011年,就有、安徽、湖南、宁夏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2次以上专题询问;其中,分别就财政工作、科技进步工作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3次专题询问,其力度不可谓不大。2012年,又有、安徽、河南、广东、海南、宁夏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将针对两个以上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且根据这一监督方式的熟练程度和实际需要,专题询问将进一步被广泛运用。

三是专题询问逐渐制度化。专题询问在现行宪法中地位不明确,无宪法依据;虽然在监督法中有一条款对“询问”作了表述,但“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衍生和创新,在监督法中并无表述。为此,云南、河北、海南等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中,首次将专题询问明确其中。

三、开展专题询问的探索与创新

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各地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专题询问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

(一)注意搞好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专题询问是一种互动性很强的监督方式,要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单靠人大机关是不行的,必须做好沟通,形成合力。重庆、青海在每次专题询问前,都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协调联席会,商订工作方案,做好动员。上海利用“人大网议日”对询问议题组织专题网聊,并与政府部门及时沟通,反馈各方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时所提问题更有针对性和专业性。

(二)询问方式上不拘一格。怎样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问”出深度、“答”出满意?为此,上海、重庆、浙江等地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要求提问时每人每次不超过两分钟,回答问题时每次不超过10分钟。但是,严格的时间限制,导致出现回答不满意或者一时无法完全解答的情况怎么办?上海规定,如果询问者对回答不尽满意,还可以对应询人进行追问。重庆则规定,对于询问的问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场解答问题,如果现场答复不了或答复不完整的,应在会后进行书面答复。

(三)询问主体和内容多样化。一般而言,只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才有询问资格,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询问秩序,通常也预设部分具体问题。但是,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突破,即扩大了询问主体,又放宽了提问的内容。比如, 2011年9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两院”就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开展专题询问,会议组成人员除了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人大代表外,还邀请了律师、高校师生等市民代表全程参与。同时,这次专题询问除了保证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代表优先询问,对于其他人谁有询问权,问什么问题事先都不做安排,都是按键抢问,根据显示器显示按键的先后顺序选择询问人员。

(四)询问对象规模大、规格高。专题询问的议题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涉及的单位较多。因此,一些地方在开展专题询问时,把所有涉及的单位都纳入询问对象,要求到会应询。如,山西围绕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的首次专题询问,有省编办、省民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8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重庆在专题询问“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作情况时,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等17个单位参加会议。一些地方在开展专题询问时,要求有相关部门厅长以上人员出席,其中,重庆、河南、湖南、湖北、海南、云南、福建、广西等地有政府副职应询。

(五)询问过程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是鞭策和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为保证询问的公开性,一些地方作出了大胆探索。如,2011年9月,湖北就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专题询问时,除了邀请公民旁听人员听取专题询问过程,还特意请当地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专题询问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同年10月,安徽就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也邀请安徽电视台、中安在线网站对此次专题询问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

安全专题会议第7篇

自2011年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2010年度财政决算报告首次开展专题询问,这一崭新的监督形式随之进入公众视野,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专题询问合法合情合民意

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一时间宛如“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7种监督形式,其中询问和质询是法定的监督形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相关国家机关询问、了解相关情况的一种法定形式。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专题询问正是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专题询问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询问。作为一般询问的拓展和延伸,专题询问具有议题更突出、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公开性更广等特点,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有利途径。

人大监督一直被诟病“柔性多于刚性”、“支持大于监督”,人民群众对刚性监督充满期待。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推进,人大监督逐渐焕发出新的活力,一度成为“睡美人”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强有力手段渐渐激活。

据不完全统计,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燎原”之势,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湖北、重庆、上海、贵州、河南、四川、山东、广东、广西、陕西等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尝试专题询问,并持续多次开展。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人大监督工作明确提出:“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人大监督迎来了新的春天。

围绕中心大局,关注国计民生,内容掷地有声

“部分政府主导项目超概算投资、招投标不规范,一些部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出现这些年年查年年犯的老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采取什么措施使‘三公’经费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如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这是在浙江首次专题询问会上代表们的铿锵提问。财政预决算体现着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就财政和审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体现了问大事、询大局、紧盯重大主题的取向。

“对约占总量20%的来自我省沿岸海域和江河等陆域开放性水域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

“如何对农业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经营环节加强监管?”

“经过蒙牛事件,如何加大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力度?”

这些提问围绕食品安全,让人感受到浓烈的民生情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说:“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心,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人大代表对此高度关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我省提出,到2015年全省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省‘十二五’以来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年的财政投入有多少?支出结构如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随着浙江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更为迫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指社会热点,成为我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专题询问的题中之义。

全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曾经指出:“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很多,但关键问题往往也就那么几个。抓住了这些要害,就牵住了‘牛鼻子’,就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题询问不是“探讨式”层次的问,不是“请教式”形态的问,不是“查阅式”功能的问,而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性的庄严之问。这些问题是党委需要推动、政府需要着力、群众需要结果的,如能得到解决,势必全面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具体实践中,慎重选择询问议题,牵住了“牛鼻子”,在一些“促一促、推一推”就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得到了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

有备而问,严肃应询,形式多有创新

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结束后,社会的普遍评价是委员们的提问抓住要害,很有针对性;应询部门负责人的态度诚恳,所作回答有对策、有措施,专题询问会开得富有成效。时任分管副省长在表态发言中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是依法履行职能、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极大促进和推动。

为使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的主题更加集中、监督更有深度,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深入挖掘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考虑到食品安全涉及面广量大,本次专题询问抓住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确立了五个方面的重点。

在具体询问题目确定过程中,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召开不同类型的调研座谈会,梳理近年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分别通过书面和网络形式向全省人大代表和普通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人大相关专(工)委就专题询问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研究协调询问方式、要求,反馈各方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委员们在专题询问时所提问题更有针对性、更具专业性。

创新是人大监督保持活力的重要法宝。在首次专题询问活动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完善工作方法,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中,组织形式、问询互动、问题设计等方面作了改进,有了创新。一是在听取相关报告后,改变以前“先审议后询问”的做法,变为先专题询问再安排分组审议,加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了解;二是在提问和回答过程中,增加了追问和现场提问环节,有点“真刀真枪”的味道。事后一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笑称,人大监督总不能处处评功摆好,专题询问不是为难政府官员,大汗不让你出,但也要让你出点“小汗”。

相较于前两次,社会养老专题询问在提高人大监督透明度、充分利用媒体舆论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在编制简报、开展主流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的基础上,本次专题询问会首次实现了网络视频直播,吸引了更多的社会关注,同时对问答双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提升了询问质量。此外,专门安排了半个小时的自由提问时间,进一步丰富了询问形式。

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纸上权力”转为实实在在的权力

“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建设性和促进性的作用,防止流于形式,防止走过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对专题询问提出明确要求。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人大监督工作并不止于“答”,目的是支持和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如果“问”后工作不扎实,效果出不来,专题询问的优势就成了走过场的民主秀。这已经成为所有开展专题询问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共识。

当前省人大常委会基本形成了“后询问”制度,即汇总梳理询问(审议)意见,转请“一府两院”研究处理;限期要求政府反馈整改落实意见;加强跟踪督办,促使“一府两院”把答应和许诺的事情办理好,努力把专题询问的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食品安全和社会养老专题询问均要求省政府在3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比如,委员们在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中问及关于监管体制无缝对接和市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问题,时任省食安办常务副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润龙从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机构调整等方面作答。从省政府提交的整改落实意见报告显示,省食安办人员调整基本到位,并于2012年11月1日全面开展履职。跟踪检查继续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督促省政府以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人大而言,开展专题询问,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是加强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有专家评论说,这种贯穿于专题询问工作全过程的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直至解决问题、跟踪落实,较好地体现了监督的实效。

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开展专题询问并通过媒体进行直播,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激发大家关心、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可谓是进行民主与法治教育的一个生动平台。

对“一府两院”而言,接受专题询问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有利于增强其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政府形象的正面展示和阳光行政,有利于消除民众对政府的误解和隔阂,提高政府公信力。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带动示范下,各地市人大常委会也纷纷跟进。2011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市政府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首次进行专题询问,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之后又陆续有温州、嘉兴、衢州等地开展了专题询问。其中,杭州和衢州市分别出台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和《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

省人大机关课题组的调查显示,有90.5%的市、县(市、区)人大认为询问效果很好,专题询问已成为浙江省各级人大完善监督形式的重要举措。

不断总结完善,勇于探索实践,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要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重要作用。”茅临生副主任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提出了要求。

与其他监督方式一样,专题询问能否有效地发挥好监督作用,关键取决于监督的质量和内容。科学选择议题、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致搞好沟通协调、严格落实问后整改是搞好专题询问的几个关键环节。

开展专题询问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仍需要更多政治智慧和实践经验。鉴于目前法律对询问的规定较为原则和笼统,缺乏详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依据,实践中难免出现随意性。因此,有必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认专题询问的法律地位,界定询问内涵,明确询问的法定人数、形式要件、内容要求、具体程序、答复机关和人员等具体内容,促进专题询问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安全专题会议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总体要求,通过扎实宣传XX年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重点宣传好工作报告精神,使全处员工准确、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目标及发展形势,把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上来,为生产经营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好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

    1、会前宣传阶段

    (1)加强对XX年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集中组织一批贯彻工作会议精神的文章在三大媒体上进行宣传,使工作会议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继续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来。要宣传各基层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新动态;宣传各基层单位开展“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严达标”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工作水平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会中宣传阶段

    (1)网页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时效性强,方式灵活,深受干部员工喜爱的优势,认真报道大会召开的情况。一是做好大会的动态报道,做到当日新闻当日报道。二是认真制作会议专题报道,并开设会议专题报道页面。设立领导讲话、图片报道、交流材料、相关报道、回眸XX、光荣榜等栏目。三是要在会议召开前,制作标语口号。要充分发挥信息容量大,报道内容深等优势,精心策划,对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及时报道。

    (2)处电视台要精心策划电视报道方案,充分发挥电视报道视听结合、深入家庭的优势,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及时报道工作会的情况。一是要认真制作大会新闻和专题新闻片头。二是对大会要进行现场报道,当日新闻当日制作播出。三是要制作大会专题新闻,在会后一周内反复播出。四是做好工作会上工作报告的电视现场直播。五是要在会议召开前在电视上打出宣传标语口号。

    3、会后宣传阶段

    (1)随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勘探局、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对典型经验以活动简报的形式进行宣传。

    (2)要开设“贯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栏目,对贯彻XX年工作会议精神的动态和典型做法进行及时宣传,并形成系列专访。

    三、组织好对生产安全工作的宣传

    1、围绕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各单位XX年各项安全生产的总结、回顾及XX年生产启动、准备等工作的宣传。

    2、深入开展“形势、目标、任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员工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编写宣传材料,召开座谈讨论会以及网站、电视、宣传橱窗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凝聚人心、鼓舞士气。

    3、要深入挖掘一批贯彻工作会议精神的先进典型,集中宣传一批基层工作的突出亮点,广泛展示员工新风采。

    四、抓好日常宣传的几项重点工作

    1、做好节日期间“送温暖”及文化娱乐活动等宣传,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同时组织通讯报道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采访,重点宣传“节日期间”继续坚守生产岗位的一线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