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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意义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25 11:02:56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1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 基本原则 问题

近些年来,文物的保护工作愈来愈受到重视,但是国际国内对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却存在着一些分歧,导致文物保护的具体实践工作与对保护效果的评价出现了相应的矛盾,甚至在保护过程中出现了“保护性破坏”的现象。同时,由于理论与实践间的存在的问题与差异直接导致文物保护工作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天笔者将在此对文物保护的原则与保护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这两方面作出相应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文物保护的具体实践工作。

一、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文物保护的原则是文物保护的实践工作所需遵循的,虽然目前争议颇多,但是有几项原则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认可,成为指导世界文物保护工作的几个基本原则。这几项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考古现场上文物保护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由于考古现场条件的不足,决定了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具备临时性的特点,那么,考古现场的文物保护工作应注意其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与相应的技术不能对后续研究保护造成负面影响,这是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遵循的总原则,和后续实验室的保护工作有着本质性的差异。而考古现场的保护工作由于场合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需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事先取样。对文物的科学分析是研究的重要步骤,而相应最接近原貌的样品则是进行研究和科学分析的重要依据。事先取样原则也是现场文物保护工作需要遵循的,以尽量还原文物的原始状态,减少后期科学分析与研究所出现的偏差。样品一般包括地下土壤、菌种、地下水、空气、地下的温度湿度的记录等,以还原文物存在的具体环境。对文物样品的取样应本着对文物损伤最小化的原则,尽量采取微损或无损分析技术,但同时也应该兼顾今后文物科学分析和保护研究的需要,以尽量减少后期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偏差。

(2)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尽量保持文物的原貌,减少人为的干预。如果一件文物出土本身状态良好,则尽量保持其原本状态,不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简单的清洗工作,以免对后续的实验室研究工作增加负担。

(3)可逆性与可再处理。可逆性与可再处理性是在必须文物进行相关处理的情况下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可逆性是指对文物所进行的任何处理日后都能在对文物不产生任何损伤及改变的前提下将它去除,这在科学上有着严格的定义,真正意义上的可逆性是不存在的,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可再处理性一般是指清除不掉的材料不会对后续的处理造成防碍的特性,它承认文物保护技术具有阶段性,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这两点都需要引起注意,在文物保护的工作过程中综合考虑,尽量不违背这两点基本原则。

2.后期文物保护与修复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尽量不改变与破坏文物原貌。研究者由于时代科技水平与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不可能通过研究揭示文物所包含的全部历史信息,为了确保后人进一步研究时,所提供文物物质实体的真实可靠性,要求所有研究者对文物所施加保护与修复措施都应做到尽量不改变和破坏文物的原状,这是文物保护最基本的原则。当然,这种保护应该以不损害文物本身为基准,例如对文物有侵蚀作用的成分则应作出相应的处理,以免加速文物被破坏的速度。而在文物的保护过程中,有一些业已形成的损害是需要后天的修复完成的,为了尽量维持文物原貌,在修复材料的选择上尤要以此为根本性原则,尽可能保留文物本身所包含的信息与价值。首先,要确保修复材料尽可能接近文物的原材料,其颜色、材质与制作工艺都应尽可能接近;当不得不使用现代材料时,应做到尽可能隐而不露,在实施操作的过程中要尽量不损害文物本身的纹饰,力求做到“修旧如旧”,尽可能保存文物原貌。此外,在对文物作出修复的部分应当有相应的具体记载,以便于后世研究更好地掌握研究情况,减少后续研究的麻烦。

(2)尽可能地延长文物存在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延长文物的寿命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使命,这对保护文物与修复文物的材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对文物进行修复与保护的材料应该保证其安全性与持久性,一方面不会影响文物本身的存在状态,另一方面则延长文物存在的时间。如果保护材料很快就老化变质,不仅需要再次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修复,材料自身的老化状况譬如断裂、发黄、粉质等都会对文物本身带来程度不同的损害,因此材料的选择需要进行严格的筛选与评估、分析,结合文物自身的特质具体选择相应的材料。

二、当前文物保护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现今随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为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1.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宣传管理滞后。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是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但是现今国人的文物保护意识仍旧不强,有关部门相关的宣传、管理工作都不到位,致使一些不法分子盗窃古墓、走私文物等犯罪行为日益猖狂,而相关部门打压力度却严重地不到位。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城乡规划上,只重视经济利益,而置文物保护工作于不顾,让大批珍贵文物沦为经济利益的牺牲品,譬如贵州省遵义市的政府部门盲目将遵义会议会址的大面积历史街区建筑拆除殆尽,对遵义历史文化名城和遵义会议会址的环境风貌造成了严重破坏,这种种行为都亟需有关部门加强宣传管理,提高国人的文物保护意识,严厉打击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专业人才匮乏,断层现象严重。文物研究队伍人员少、素质低。社会上文物工作急需的考古、历史、文物鉴定、管理等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专博结合的综合性型人才稀少。一些专业人才不愿到基层文物部门工作。加之,受经费和人员编制的制约,具备一定文博知识的人才又调不进来。现有人员又多是非文博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锻炼少,造成基层博物馆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这些都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亟待改善。

三、结论

由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践性,加之当前专业人才仍然较为匮乏,直接导致当前相关的理论研究不够,这不得不说是保护工作的一大缺憾,我国地大物博,拥有5000多年的文明历史,其文化遗产灿烂而丰厚,但是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却处于相对滞后的位置,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明确其间的问题所在,对于今后的实践工作尤有裨益。所以,希望国内能加强文物保护的理论研究,培养大批的专业人才,完善相应的体制,将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层次。

参考文献: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2篇

今天,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的命名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的标志之一。

尽管关于“非遗”的研究以及关于“非遗”保护的研究,并非始自今日,而是由来已久,而且产生了相当数量的成果;但从国家文化行政的工作层面来说,宣布成立部级研究基地,这还是第一次。我想,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新的台阶,我们民族文化事业的历史会记住这一天。

回溯近十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前进路径,我们就会发现:从国家、省、市、县代表作名录的公布以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到我国代表性传承人的;以及随后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中央和地方以及国际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全国性“非遗”普查;“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公布;“非遗”进课堂;督导和检查机制的建立……真是一环接一环,筹划精当,章法清晰,循序渐进,不断提升,逐渐建构起我国“非遗”保护的完善的、健全的工作体系。

今天部级研究基地的命名同样是将“非遗”保护工作推向新阶段的一个标志性举措。无论是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都特别强调研究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我个人的理解,没有实事求是的全面深入的研究,就很难有反映历史本真、同时符合时代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律的真正意义的保护。这样说来,研究不仅是保护工作的基础,也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三千年前的一位哲人说过,思辨性研究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实践所追求的是功业。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3篇

关键词:博物馆;文物保护;措施

一、引言

文物是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珍贵的遗迹,具有很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如何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这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那么作为我国应当如何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呢? 笔者基于多年的工作经验,从以下几点展开论述。

二、做好文物保护的措施

(一)政府支持,加大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文物的珍贵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保护工作的难度,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国家政府不仅要从政策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还要在行动上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即为文化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当前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收益,认为大量的投入是浪费,认识不到文物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导致了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困难。笔者认为文物的保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首先具有极大的文化、艺术和历史价值,能够推进我国社会的精神文化建设。其次,随着当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可以带动旅游业地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作为博物馆,应当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以人为本,提高藏品科学保护水平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助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新时期,我们要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开展不同的技术性保护,以提高馆藏文物的保护水平。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键在于人,因为技术和设备都需要人这个主体来进行使用和操作,所以我们要善于开发现有的人才资源,要通过学习和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强化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热爱博物馆事业的道德情感。其次,要以事业留人。博物馆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要为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其在学习深造、工资福利方面敞开绿灯,以事业留人。最后,要吸引外来技术和人才。在文物保护方面,我们要放大视野,充分借鉴国内、国外专业同行的技术,可以聘用一些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学,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三)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为此,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步骤。严格按照藏品接收、鉴定、登帐、分类、编目、定级、建档、入库、排架、提用、注销和统计等程序进行管理。二是,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藏品保护工作。这些制度应包括藏品征集、鉴定、分类、消毒、修复、复制制度和出入库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守则、设备设施的检修制度等。同时要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日益完善。三是,要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对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和运用。四是,要积极借鉴现代化的管理经验。五是,要充分发挥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利用计算机技术科学管理藏品,逐步实现文物藏品的信息化管理

(四)处理好基础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当前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尚不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坏。当前许多建设工程没有依照法律审批的程序建设,文物保护的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常常导致文物遭到破坏,这不仅影响到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还对文物造成了损坏,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作为政府应当加强基础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相关的文物管理条例,解决基础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建设工程在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以后,应当严格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建设。博物馆管理者应当积极的和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保证博物馆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文物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

(五)鼓励全民参与到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去

作为博物馆首先在本馆内向工作人员灌输文物的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政府的帮助下进行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将文物进行合理的分配,保护工作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的做到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另外通过各种途径向民众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公益事业,应更加注意自身的公共形象,使它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在现代信息社会,文化遗产地不应将自己封闭起来,孤立于社会之外,而要让其历史气息、文化氛围为人们带来愉快、熏陶和启迪。我们要广泛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让更多的人分享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富价值。所有这些,对于增强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完善文化遗产的社会监督机制,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结语

文物作为历史中人类活动的宝贵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博物馆的管理者,应当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向社会民众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对我国教育发展和传统文化的弘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能够提高旅游业的发展,获得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4篇

一、文物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根据我县考古调查资料表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了辉煌的古代文明,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地上、地下文物遗存。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属性很强,科技含量高的工作。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自1982年1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2002年10月28日七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再次修改并予以通过,使文物保护工作沿着正确的法制轨道不断向前,保护文物,弘扬传统文化成为全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经济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的形成,文物的保护、利用、管理、宣传工作逐渐向多样化趋势发展,观其现状尚存在以下问题。

1、人们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由于许多文物遗址分散,存留于民间或不同地区,传统文化所产生的辐射效应受环境制约,人们对文物的重要价值和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在认识上不尽相同,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出现一些干扰、破坏文物保护工作的现象,甚至出现违法行为,对文物保护工作极为不利,加之人们理论与知识的缺乏以及思想观念上的文化差异,上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下至商家企业,平民百姓,或从地方经济、旅游事业,或从保护的方式方法,或从个人喜好等不同侧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轻视乃至不屑的状况,也使得文物保护工作困难重重。

2、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都没有一部完整配套的法律或法规予以规范,均散见于各类不同层次法律法规及通知规定之中,且存在多头管理的状况,以至于职责不明或在管理上的缺失。如《文物保护法》明确由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法》明确由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明确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等。此外,即使国务院对于有关历史城市的总体规划作过明确的批复,但都未能挡住一些地方政府《拆旧建新》的城市开发步伐,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法制体系和法制环境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3、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和不适当的开发加剧了文物资源的破坏。在热衷关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和崇尚现代建筑的今天,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世界文化遗产会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甚至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轰然倒塌,某些旅游开发部门目光短浅,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进行掠夺性开发,超负荷接待游客,造成古迹的老化,破坏,甚至毁灭,让人们很难感到它的价值所在,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源在于有些地方官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政绩心理。

4、文物部门建制低,执法力量单薄,文物保护工作又难以开展。在我国,县级文物部门均隶属于县文化局,大部分属股级单位,这也给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文物部门是分管全县范围内的文物工作,经常要与一些相关部门及其乡镇联系,由于建制低,文物部门提出的文物保护合理化建议有时根本不被相关部门所重视,吃闭门羹现象时有发生,表明我们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5、文物保护与旅游的矛盾。文物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发展旅游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旅游的收入能为文物保护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两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但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作用,个别旅游部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发展经济为理由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破坏文物景观,在文物景区内搞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超范围开发,造成了环境破坏,进而对文物保护造成威胁。

上述种种现状,足以证明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严峻性。众所周知,文物是人类祖先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重要体现,任何一件文物由于它所产生的时代,环境、历史阶段和所经历的时空特性,都有其特别保存之意义。一旦破坏,不能再生,其价值很难用金钱来衡量。

二、文物保护的建议及对策

文物是国家的、民族的、甚至是全世界人类共有的文化财富资源。保护文物是社会进步的特征和人类文明的体现。文物保护是一项浩大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延续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自觉和全民意识的增强,这个过程艰辛而漫长,作为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和文物工作者,我们应进一步实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5篇

关键词 文化旅游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经济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的重要财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促进文化的渊源流传,同时也能带动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我国经济的机构。因此,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前提下,通过文化旅游角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给我国带来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面的发展。

一、文化旅游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文化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体现了我国居民从单纯的物质享受转变为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而在文化旅游产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特色,通过文化旅游可以加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同时也能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发扬保护。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过来可以大大的促进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充实文化旅游的内容,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的丰富

文化旅游注重对于我国地方文化特色的欣赏和学习,其主要作用在于满足我国居民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例如传统的节日、地方的风俗习惯、少数名族特殊文化礼仪等等,都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财富。这些财富的存在,可以带动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的存在,提升了地方旅游产业的等级,由传统的旅游转向文化旅游,由传统的物质享受转变为精神教育。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丰富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文旅游化产业规模化发展

文化旅游产业由于之前的内容单一或者是地方特色限制,往往形成的规模比较小,居民对于文化旅游的范围受到比较大的限制,精神层面的享受也比较单一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可以延长文化旅游路线,扩大文化旅游的范围。例如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红色旅游的结合,将革命老区串联在一起,让居民可以在旅游之中感受党从创立到发展再到建国的奋斗历程,体会新生活的来之不易,同时也增强了我国居民对于我党以及我国未来的信心。这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撑下的文化旅游规模的扩大,其现实教育意义远远的超出了经济效益,在我国现阶段对于文化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可以长久发展,保持兴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改变了原有文化旅游的意义

原有文化旅游主要是感受地方著名文化的特色,实地的去接受相关文化的教育,丰富自己的视野。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文化旅游意义也变得多样化。少数名族特殊习惯和利益的保护有利于我国多名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加强我国民族之间紧密的联系;节日等非物质文化保护可以发扬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工艺技术的保护可以传承我国传统艺术,展现我国先辈的超人智慧。

二、文化旅游视野下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实践

由文章的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规模以及意义等方面的提升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显而易见。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工作在于保护工作的实践,只有将工作做到位,才能切实的保护这些财富,提升我国文化旅游的档次。

(一)以文化旅游保障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进行

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持久而且代价比较高的工作,除了简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探索、保护工作,还有很多复杂的细节层面的工作需要做到位。很多地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而相反,我国也可以利用文化产业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文化旅游来宣传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我国居民甚至是国外居民来了解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以及传承。另一方面,通过文化旅游的发展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能单靠政府官方的力量进行保护,地方文化产业集团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部分的资金支持,比如一些博物馆或者纪念馆的建设,或者是对于某些传统工艺产业提供支持等,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去。

(二)改变部分文化旅游产业的功能,提升社会效益在其中的地位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在于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地方部分产业可以改变传统的功能,而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对于非物质文化的宣传以及保护。而其中缺失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文化旅游带动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产业的发展来弥补。

(三)注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倒退

文化旅游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地方的开放以及自然人的流动,这期间由于种种不文明行为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可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进反退。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要特别注意防止这种现象的产生,加强检查的力度,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

三、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内容的丰富、规模的扩大以及意义的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又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宣传以及物质支持,因此利用文化旅游为契机做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黄爱民.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大江周刊(论坛),2013,(7):119.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6篇

【关键字】文物;遗产;文物管理;文博

党的十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文物事业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承德作为文物资源大市,文物遗存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全市文物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始终把文物保护人民参与、文物保护成果人民共享作为文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为建设文化遗产强国、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以文物保护为核心的工作方针

《文物保护法》第四条的规定,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这个方针,就抓住了文物工作的要领,领悟了《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和灵魂。一方面,保护、抢救、利用、管理是整个文物工作的四项基本任务;另一方面,保护和抢救是核心和前提,利用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利用,管理是工作的基本保障。因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文物本体和文物环境的保护、保存放在主要位置,坚持把文物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没有保护,就谈不上利用。而利用必须是合理的、科学的。要在实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为了突出强调保护为主的方针,《文物保护法》在总则中有针对性地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开发必须遵守文物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第九条)。”此规定对我市来说更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承德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承德每年都要接待百万计的中外游客,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制定了“全力构建国际旅游城市”的宏伟发展战略,以旅游作龙头带动其它产业持续发展,这就意味着文物保护工作决不能落后。近些年来,我市各届领导班子对全市的文物保护都给予了高度重视。针对避暑山庄而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整治工作就有四次。第一次是1978年左右,从避暑山庄内搬出二六六医院等单位及居民住户100余户;第二次是1993年至1994年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把承德避暑山庄直接推向全国乃至世界,取得圆满的成功。在此次申报过程中,避暑山庄内拆除非文物建筑23处,1.96万平方米;第三次是1999年至2000年我市开始的五片连动工程,对山庄东路宫墙外、两宫门之间重点保护区的违章建筑4.8万平方米进行拆迁改造,恢复清代原有风貌;第四次是2002年山庄内部再次实施整治,拆除了山庄动物园等非文物建筑2.5万平方米。这些工程的实施对避暑山庄的文物保护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以此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好地坚持“保护为主”的方针,争取把文物保护工作与承德的发展战略有机地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强化落实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

1、制定与《文物保护法》相关的法律配套体系,这是开展文物工作的前提。无论综合性或专门的文物法规和规章,都有自己研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就以不可移动文物来说,类别不同,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不同,在保护管理方面需要规范的问题也就有所不同。因此,应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有所针对性。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即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起草前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对我市文物景区制定出保护措施,这就确保了承德避暑山庄——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与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相关要求有效衔接,突破性的具有有了自己的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进一步解决我市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与旅游开发之间日益增长的矛盾。因此,只有制定出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完善细化的文物相关法律细则,才能有效保证文物遗产保护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2、要建立健全有力的执法机构和队伍,这是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基础。新《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使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同时工作任务也更加繁重。文物部门既依法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又面临着亟待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难题。机构不健全、规格低、人员少、素质不高是文物主管部门无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最大原因所在。这种状况,在市、县一级较为普遍,少数省一级的文物行政机构也时有存在。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7篇

【关键词】博物馆 文物保护 管理研究

博物馆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此对于博物馆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应当寻求正确科学的方法,从而为博物馆参观者提供高质量的文物展示,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职能。文物是历代人类发展的文化瑰宝,博物馆作为文物存储与展示的载体,有义务向大众传播文物中所蕴含的重要历史意义、文化价值等。作为文物管理者,需要合理的完善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规范,寻求更好的方法。

1 现阶段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的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还处在起步阶段,这就决定了我国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弊端。文物是民族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者肩负着管理文物保护文物的重要使命,但由于管理以及保护技术方面的问题,加之受文物质地、工艺、完残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文物并不能达到预期的保护效果,管理中还是存在相应风险的。

1.1 法律法规强制力不足

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文物,但是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博物馆管理人员欠缺法律意识,没有系统学习过文物保护知识,只能凭借口耳相传和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有时并不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对文物做出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这就造成了博物馆文物保护人员违规操作的行为,同时也缺乏系统的管理意识,出现博物馆内文物存在损坏的不良情况。

1.2 文物受损问题原因多重

博物馆作为一个展示文物的载体,它的主要职责是向人们传达出文物所具有的价值,一方面由于博物馆的管理保护工作存在弊端;另一方面由于地区气候差异、温湿度波动、存放环境是否洁净、存放空间气体是否有利等外界因素都会影响到博物馆内文物的保存状态,温湿度波动幅度较大是导致文物损坏严重的重要原因,但二者此消彼长,人工调控难度较大,再加上气候条件逐年变化,全球变暖等因素影响,很难说什么样的条件最适宜文物存放,只能因地制宜地相对改变某些不利因素;最后一方面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存在操作不当的问题,但有时即使操作得当还是存在文物损坏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难以避免。

1.3 对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

人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利用好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对文物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博物馆的文物保护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但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加强人员管理,如果对于人员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形成管理疏漏,对文物保护造成损害。博物馆需要不定期进行文物保护与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的管理素养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正确操作文物工作,提高保护力度。

1.4 博物馆的建设力度有待完善

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于博物馆的建设力度也在增强,但是由于我国的博物馆建设基础比较薄弱,虽然增强了投资金额,但是仍然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现今还有很多博物馆馆内设施比较简陋,格局不利于长期发展,内部功能不完善,因而在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工作上应该有一个整体规划。

2 针对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改善的相应措施

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需要不断的完善,在社会发展中,需要不断的提高博物馆的管理力度与水平,尝试不同的方式方法为观众提供越来越好的展示教育。针对以上的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相应的措施。

2.1 完善博物馆室内环境条件

为了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的成效,需要完善博物馆室内环境条件。博物馆室内环境是决定文物存放状态的重要因素,管理者需要实时监控博物馆室内的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为文物创造合适的存放条件,从而保证文物可以得到妥善的对待。博物馆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对于博物馆的环境要求也不同,因而需要因地制宜,确定最适合的环境条件。

2.2 做好博物馆内每件文物的详细情况

文物的详细信息是保护和管理的基础,在进行文物管理之前需要全面、准确的记录文物的详细情况,这样才可以对文物有很好的保护。信息的记录可以利用新媒体技术,使用大数据手段,将不同文物的详细信息储存在网络媒体中,同时建立博物馆之间的网络连线,共享文物保护信息,这对于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文物有着重要的意义。

2.3 制定完善的文物保护方案

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计划性的完成,在保护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制定有效且完善的文物保护方案,认真的研究不同文物的不同性质,针对不同的文物特点合理的安排文物保护方案。完善的文物保护方案决定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未来方向,奠定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对于文物保护与管理人员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2.4 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博物馆工作人员是文物保护的核心,管理层人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不同的学习方法,提高员工技术素养。技术人才是文物保护的重点,保护工作人员的技术决定了文物保护水平,文物管理人员要要多留意观察文物的细微变化,注意感知文物存放环境的变化,平时还要多学习文物管理的先进知识和理念,做好知识储备。

3 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向

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文物保护会趋向于社会化,科学化,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是建立在技术发展的大前提之下的,只有不断的提高科技水平才能够更好的保护文物。我国正处于技术革新的重要阶段,真正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才能够确保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4 结语

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是传承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工作,在科技不断进步的今天我们需要认识到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并不断的改进,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同时要学会用先进的技术完善文物保护工作,以达到文物保护最优化。

参考文献:

[1]张静婷.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要点探析[J].北方文学(下旬刊),2014,(1):233-233,234.

文物保护工程意义第8篇

【关键词】文化自觉;文物;保护;发展;地方经济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次由党的中央全会研究部署文化建设与发展。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建设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总纲领。面对文化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全会《决定》在党的十七大提出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作为一名文博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用“文化自觉”来促进文博工作呢?

一、深刻领悟什么是“文化自觉”,以“文化自觉”推动文博工作的发展

所谓的文化自觉,是要自觉地认识到文化在综合国力的竞争当中地位越来越重要,自觉地认识到文化作为社会经济重要支撑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自觉地认识到文化建设的特殊规律,并且遵从这个规律,自觉地提高文化对历史进步、社会前行、人民幸福的时代担当和重要职责。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上的觉醒;一个政党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自觉的程度。可以说,是否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不仅关系到文化自身的繁荣兴盛,而且决定着一个民族、一个政党的前途命运。

文博工作是文化工作的一部分,文博工作者具有文化工作者同样的社会责任。文化自觉在文博工作中应该体现为价值自觉、人文自觉、权益自觉、责任自觉。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塑造了人类。因此,文博工作者首先要自觉饯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发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谷等不良风气。二是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拜人民为师,增强国情了解,增加基层体验,增进群众感情。三是要积极做社会发展的启蒙者和引导者,自觉承担起责任,加强学习,认真钻研,不计个人利益,为文化人和社会赢得整体的长远利益。四是文博工作者应该开拓创新,用新的理念、新的态度来对待文化发展。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腾冲形成一种外来文化、本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相融的多元文化现象。加强文化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促共进,共同繁荣,这是文化工作的重要任务,保护好这些文化留下的文化遗产更是文博工作者的责任。

二、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守护历史积淀的文化,服务于民

我国是一个文物大国,腾冲也是文物大县,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或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反映。文物是一个民族的象征,文物一旦被损坏,将无法恢复,没有文物,没有众多的文物史迹,一个文明古国的也就名存实亡,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我县共有部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4个,未列入名录的而又保护价值的98个。还有数不胜数的珍贵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物及遗产,记录了腾冲的发展历程,为腾冲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加强文物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工作,让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的东西得到有效的保护,透过这些留下来的文物了解腾冲的历史、看到腾冲的过去,增加这座新兴城市的内涵,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让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更加深厚,富有灵气。也让这些文物为腾冲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做到:

一是要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开拓创新,兢兢业业的文博队伍,以《决定》精神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工作。二是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教育阵地的作用。按照“三贴近”原则,积极推进把文博工作做好、做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精神食粮和产品。三是依托国家文化发展契机,继续打造文物保护的千秋工程和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为着力点,构建“六种文化”为主题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惠民工程”,实现文化遣产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四是把专业文物保护工作转化为一种社会行为,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专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把文物保护工作做成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与社会各行各业共同探讨文物保护的方式方法,提高全民意识,增强责任,从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们全社会的文明进步,更有助于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共建这一永久的主题。五是不断加快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集群、文物保护项目转化为文物惠民工程的步伐。

三、把文物保护工作与旅游发展结合起来,让文化为旅游提供资源,旅游为文物保护提供物质保障

旅游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而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活动,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是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着旅游的走向。而文物古迹又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它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旅游活动就是一项最好的文物资源利用,文物的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而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也能为文物保护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

目前,我县的文物保护单位已成为腾冲旅游的一块名片,如国殇墓、艾思奇故居、和顺图书馆以及即将开放的历史博物馆、绮罗文昌宫等已与腾冲的自然旅游资源为腾冲的旅游做出了贡献。人们在欣赏自然风光的同时,了解腾冲的历史,分享腾冲先辈留下的智慧结晶。那种对文物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文物本身,这是与文物保护法和群众的希望不相符,所以我们一定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的关系,坚持文物保护的“十六字”方针。

总之,《决定》给了我们工作的方向,提高我们的认识,增强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化遗产是民族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增加民文族凝聚力,而且能极大的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的文物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更加开阔的工作思路、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实现腾冲文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腾冲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 腾越文化研究

[2] 曾银香.试论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博论坛.

[3] 董学文.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文艺报,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