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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31 15:00:27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1篇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有效的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完善,农户自我发展意识的加强,必然会促进农户、农业企业发展、壮大的步伐。与此同时,涉及农业资产交易的活动将越来越频繁,有关农业资产特别是农业生物资产的抵押、担保、承包、出租、经济损失赔偿以及以农业生物资产为依托进行股份制经营等方面的活动也随之增加,从而客观上必将增加对农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需求。

一、农业生物资产的概念及特点

农业生物资产,是指被特定产权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给其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大农业范围内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农业生物资产与其他资产相比具有自身独有的特性:“活”,即“固有的生长、生产、繁殖和(或)再生能力”。表现为:价值的转化性和自然增值性;生长的阶段性;生命的周期性;地域的差异性;未来的不确定性;收益的外部性等特点。因此,农业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机理以及评估方法与一般非生命类资产存在很大差别,农业生物资产评估应该作为一类独立的资产单独进行研究。

二、国内外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资产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在长期的评估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标准以及行业管理体制。

《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一书第12章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该章针对澳大利亚的国情以及澳大利亚农村资产的特点,对影响乡村资产价值的自然因素如:气候、地形、土壤、水等自然因素以及乡村市场,乡村资产设施等经济因素进行了介绍;乡村资产评估行为的特点、评估者需掌握的信息、乡村土地评估的准则以及如何获取评估信息的方法等也作了阐述;但在谈及评估方法时只讲到了“具体评估方法以及资产的价值需要视资产所处的不同的环境而定”,具体评估时应如何操作却没有进行详细地阐述。大量篇幅讲述了乡村用地、设施以及一些特殊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在对牧场、作物农场评估进行阐述时主要讲述了牧场、作物农场中建设设施、养殖设备、历史状况以及影响农业生物资产价值的因素进行了介绍,而对农业生物资产自身的生长规律、特点、评估方法却未作过多的阐述。总的来看,该章对澳大利亚乡村资产评估的介绍是以乡村某个整体资产如一个果园、牧场等为评估对象的;主要侧重于乡村不动产评估,以及不动产对待评估的整体资产的影响;而对生物资产评估未作重点介绍。

截至2005年3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共了14个指导意见,其中CN10――农业财产评估指导意见于2003年4月30日开始执行。可见国际评估准则对于农业财产评估的规定相对较晚。农业财产评估指导意见包括:引言、范围、定义、与会计准则的关系、指南、生效日期六部分。其中第3部分定义中在3.5家畜农场、3.8特殊资产以及特殊目的的资产进行了定义,但其中并未对有关具体农业生物资产如何进行评估的问题作太多的说明。3.9农业活动和3.10生物资产的定义引用了国际会计准则IAS41―农业中对这两个定义的界定,除此之外并未作其它的解释。指导意见在第四部分对农业财产进行了分类,将农业财产分为:土地、结构性设施、附着于土地的机械设备、不附着于土地的机械设备、附着于土地的生物资产和与不附着于土地的生物资产四类。第五部分指南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非市场价值、生命类因素、农业资产评估者应了解和掌握的影响农业资产价值的因素、影响农业资产稳定收入的因素以及农业资产组中各项农业资产价值的评定问题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从准则的描述可知,该准则倾向于应用市场法来评估农业资产,但在这一部分并没有对具体农业生物资产的特性以及评估方法进行介绍,而只是限于对影响评估农业资产价值的因素方面的阐述。

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导意见GN5为农业资产评估,该指导意见共分3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农田、农场和不动产中阐述了农业资产的内容、自然特性、市场价值以及评估方法;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多年生农作物中对农业多年生作物的种类和评估时需考虑的因素进行了阐述,但对于农业生物资产评估方法的具体操作却未作详细介绍。

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近二、三十年评估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资产评估规范的研究方面,对于生物资产多是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方面,而对农业生物资产评估的研究相对不足。从以上三个有关农业资产的评估准则可以看出,以上这些农业资产评估准则主要针对大农业资产中的不动产特别是农业用地、农场基础设施、设备的价值的影响因素以及评估进行了说明,而未把农业生物资产评估作为重点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加以规范。

(二)国内研究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全面启动更新规范执业行为的准则体系。学术界对评估理论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许多有关资产评估的书籍陆续出版,论文、期刊陆续发表。但是针对农业生物资产评估问题的研究不足,财政部所的评估准则当中还没有农业生物资产评估准则,这与农业生物资产评估实践的需求极不协调。

在对资产评估相关图书检索发现,图书所涵盖的内容广泛,涉及了资产评估的一般理论、原则、责任、诚信建设、评估师教育、考试等等,然而针对具体类别资产的评估主要涉及了机器设备、房地产、金融资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等企业中的非生命类资产,涉及到农业资产的评估只有2000年由王兴国主编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概论》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资产评估》第六章第二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一步调查发现,对于大农业资产中生命类资产,只有森林资源资产被包括在内,农业中生物资产特别是广大动、植物资产却几乎没有涉及。从《资产评估》一书章节比重的安排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在农业生物资产评估中的不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只占了一节,并且该节也只是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范围、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格构成因素、资料收集、评估方法进行了简要的概述。这与房地产等章节所占的比重相差甚远。

在对有关农业生物资产评估的论文、期刊进行检索时也发现了与资产评估相关书藉同样的现象。大部分是一般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应用及评估问题,非生命类资产评估,还有少量的有关农业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研究的。生物资产只有2006年福建农林大学吴火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研究》和2004年中南林学院吕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系统研究》。明确对“生物资产评估”进行论述的文章太少了。其中由中南林学院何梦园和西南财经大学马慧所写的《生物资产的界定与评估》一文对生物资产的定义、特征以及生物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概括地描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孟全省所写的《建立农户生物资产融资机制的思考》一文也提到了生物资产价值评估问题,不过主要是从农户融资的角度对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必要性、生物资产概念、分类、计量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同时,规模较大的评估机构在介绍该机构业务范围时明确提出涉及到农业资产的寥寥无几。

在法规政策、准则方面。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有关农业生物资产评估的评估准则。

从对农业资产评估相关文献的调查发现,当前我国有关农业生物资产评估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针对农业生物资产评估问题进行系统地、深入地研究。

虽然在评估领域有关农业生物资产的研究相对缺乏,但是不论是国外还是我国在会计领域都对生物资产进行了相关规定。如: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于1998年颁布了1037号《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41号―农业》以及我国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等生物资产、农业资产相关准则中都对生物资产概念的界定、分类、初始计量以及后续计量都进行了规定。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农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问题的研究,在农业生物资产概念的界定、分类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从以上对我国农业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的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对农业资产特别是对农业生物资产的评估无论是从评估理论还是评估实践操作中均表现出明显的不足。对农业生物资产的研究多存在于会计确认、计量方面,而评估中只在森林资源方面有了一定的研究,至于其他农业生物资产如:畜牧、养殖中的动物、大田作物、蔬菜等等几乎未涉及。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2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项目;实物期权;B-S模型;电影项目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7-0141-02

引言

近年来,文化产业成为了现代经济中最活跃、增长最快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文化产业在经济领域的份额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科技、文化和创意相结合带来的财富,远远超越传统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的参与和服务。在文化企业的工商登记、产权变更中,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有助于确定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额、促进产权的顺利登记。在文化企业融资过程中,文化创意类资产价值评估有助于投资者准确认识文化企业的投资价值,促进文化企业融资目的的实现。在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过程中,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可以有效避免国有文化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目的。

与厂房、机器等固定资产相比,文化创意类资产价值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当前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文化创意类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未能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这直接影响了文化企业的投资和融资行为,成为制约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同时,由于文化创意类资产具有地域性、排他性和共享性等特点,不同的评估机构在采取不同评估方法对同一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时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异。而且,传统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时对文化创意类资产面临的不确定性考虑不足。实物期权法作为一种资产评估工具,从动态方面考虑了环境的不确定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弥补了传统方法的存在的不足,也成为了资产评估中的一种重要方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2年7月颁布《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实物期权方法在中国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本文在这样的背景和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的需求下,探讨B-S模型在文化创意类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一、B-S模型及其应用

评估实物期权的价值可以选择和应用多种期权定价方法或者模型。到目前为止,理论上合理、应用上方便的模型主要有B-S模型和二项树模型等。针对无红利流量情况下欧式期权的价值评估,考虑了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值(S)及其波动率(σ)、期权行权价格(X)、行权期限(T)、无风险收益率(r)五大因素以确定期权价值。B-S模型形式为:

买方期权价值C0 = SN(d1)-Xe-rTN(d2)

卖方期权价值P0 = Xe-rTN(-d2)-SN(-d1)

其中,C0和P0分别代表欧式买方期权和卖方期权的价值;e-rT代表连续复利下的现值系数;N(d1)和N(d2)分别表示在标准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d1和d2时的累计概率。d1和d2的取值如下:

d1 =

d2 == d1-σ

选择B-S模型估算实物期权价值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估计有关参数数据。

第二步,计算d1和d2。

第三步,求解N(d1)和N(d2)。

第四步,计算买方期权或者卖方期权的价值。

二、案例分析

B文化公司将计划投资拍摄A电影,该电影预计拟选用的导演和演员均为国内一线人员,电影类型为普通商业电影,预计全部制作成本为6 250万元,电影从准备到上映期限约为2.5年,预计带来票房收益现值为5 500万元。但从票房预测将会否定该投资项目,但利益相关者认为该电影项目不仅仅带来票房收入,还带来系类的收益机会,需要对A电影的投资价值做出全面评估,涉及A电影的电影著作权的摄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后期开发权等系类权利,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7月1日。

由于该电影项目具有报酬无限性和风险有限性,同时又兼有时效性,这些正是实物期权的要素特征,因此本文认为电影拥有为一个看涨期权(买方期权),用B-S模型来对A电影的实物期权价值进行评估。

(1)估计有关参数数据。本文采取无红利流量情况下欧式期权公式,涉及5个基本参数。由项目介绍可知,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值S=6 250万元;期权行权价格可以认为是该电影全部投资的终值X=6 250×(1+r)2.5万元;其中,r为无风险收益率,依据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可取r=3.7730%;行权期限T=2.5年。

波动率σ应该是投资者投资电影企业所能获得回报率的波动率,可以采用国内电影制作企业行业的全部上市公司的股票波动率的标准差估算。为此,本文选择华谊兄弟(30027)、光线传媒(300251)、华策影视(300133)和华录百纳(300291)为参照对象,采取历史回望法,然后计算其在2012.01-2014.07(2.5年)期间的股票价格波动率。计算公式为:σ=,其中Ri指连续复利的股票收益率,Ri=ln,Pi为在第i时刻股票的现实价格,Ri为股票在期间内的收益率的均值。经过计算得到本案例中σ=40.71%。

(2)计算d1和d2。依据上文公式得到d1 = 0.3245;d2=

-0.3191。

(3)求解N(d1)和N(d2)。N(d1)= 0.6272;N(d2)=0.3748。

(4)计算买方期权C=1 581.72(万元)。

为此,A电影的全部投资价值为票房收益现值+实物期权价值=5 500+1 581.72=7 081.72(万元),如果考虑到该电影带来的实物期权价值,则该电影值得投资。可见,实物期权评估方法可以更有效发现并评估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漏损价值,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估值报告。

参考文献:

[1] 王家新,刘萍.文化企业资产评估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 刘小峰.实物期权评估模型中波动率的计算及其敏感性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13,(4):46-48.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3篇

关键词:实物期权期权估值;小微企业并购;B-S模型

现代企业价值u估体系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贴现现金流(DCF)法三种方法构成。在这三种方法中DCF法更为科学,DCF法假定企业将长期存续,以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来衡量企业的价值,与企业并购目的相一致。贴现现金流(DCF)法要求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确定的估计值,而在现实的小微企业并购过程中,其经营的不确定性十分突出,尤其是在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更是如此。本文认为,由于传统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局限性,通过引入实物期权估值(ROV)法对DCF法进行完善对于复杂经济环境下的小微企业兼并收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金融期权定价模型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实物期权的相关理论也在不断地发展。Myers(1977)教授正式提出实物期权的概念,为近乎停滞不前的财务管理指明了新的研究方向。MoseLuhmann(1998)首次用期权理论来审视战略投资,用金融观点来看,企业投资更似一系列的期权,而不是稳定的现金流。近年来,实物期权估值法逐渐引入我国的企业并购案例中,随着《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实物期权评估在我国的企业并购中逐步开始应用。相关得研究也在快速的展开,本文认为在子安有的小微企业并购中,不应当忽视小微企业的期权附加值,应将小微企业的并购价值划分为目标小微企业本身的价值与期权附加值之和。事实上,现阶段后者小微企业的期权附加值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可能是由于小微企业期权附加值的难以进行准确计算造成的)。为增强实物期权估值法在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可操作性,本文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现有的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体系进行完善。

二、小微企业并购价值中的实物期权

1.实物期权的特征及常见种类

实物期权是以期权概念定义的现实选择权,其具有不可交易性与隐含性。实物期权估值方法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如何在不确定性环境下进行战略投资决策的思路,实物期权的常见种类包括延迟期权、分阶段建设期权、变更期权、转换期权、增长期权、放弃期权等。

2.识别并购小微企业中的实物期权

现实中,小微并购一般具有战略目的,目标小微企业对自身一些项目具有管理柔性,该项目因而具有期权价值,并购小微企业通过并购承继了这些期权价值。并购小微企业考虑到并购协同性及预采取与目标小微企业原战略不同的战略部署,实质上通过不同的投资管理方案改变了目标小微企业原有的期权价值。

在评估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中将涉及的实物期权可能来源于目标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本身存在的管理柔性,并购小微企业在并购完成后将继续按原定的经营战略继续经营。主要包括:目标小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开发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或延迟期权,新产品的推出等。此外,并购价值中将涉及的实物期权还可能来源于因并购产生的管理柔性。

三、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体系分析

将实物期权估值法应用于小微企业并购价值的评估体系中,首先要有科学的价值分析框架,即如何将一个小微企业的价值划进行合理的单元化划分,并根据各单元的具体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

在查阅相关的研究文献中,本文发现小微企业并购价值可以划分为TV=V1+V2。其中,TV代表企业整体的价值,V1代表企业静态价值,即使用传统方法得出的评估值,V2代表因并购而生的期权价值,使用ROV法进行估值。其评估体系如图1所示:

本文认为,图1中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1)忽视了小微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协同效应,企业自身价值可能因并购而改变期权性质;(2)容易对期权进行重复估值。基于以上考虑,本文给出相应的改进框架。

[V=P+NP+ΔV']

其中:v表示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P]表示目标小微企业项目价值,[PN]表示目标小微企业非项目价值,[ΔV']表示并购小微企业项目增加值。该分析框架要求对目标小微企业运营管理有较完备的理解,并购小微企业对于并购后接管目标小微企业有初步的规划。

在此假设前提下,首先将目标小微企业分解为功能完善且可独立进行核算的项目单元,其价值表示为[P],例如目标小微企业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目标小微企业某产品的生产线等。以及无法归入项目部分的总部资产、销售或采购渠道、人力资源,以及商誉等非项目部分,其价值表示为[PN]。部分具有战略意义的并购项目,可能对并购小微企业本身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此时,并购公司因并购而生的价值增加值也应计算到目标小微企业的并购价值中,即为[ΔV']。例如,对上下游企业的并购可节约交易费用;目标小微企业拥有的特殊技术可填补并购小微企业的技术空白,进而推动并购小微企业迅猛增长;“小鱼吃大鱼”式并购可使并购小微企业商誉大幅增值等。其次,识别以上各价值单元中包含的实物期权,并结合Lint和Pennings以ROV和DCF方法具有互补性为基础提出的四象限分析法,根据各价值单元的不同性质合理选用DCF法或ROV法,如图2所致。

预计将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选用DCF法进行估值,使用DCF法时应注意考虑并购的协同效应。并购小微企业的价值增加值多数情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而首选ROV法。但在并购小微企业价值增加值预期稳定并可测算时,应选用DCF法。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从并购小微企业角度对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进行评估的理论框架:图3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

四、实物期权估值方法

期权估值方法主要有二叉树法和B-S模型,其中B-S模型实质上是二叉树模型的极限形式。基本的B-S模型可表示为:

[C0=S0[N(d1)]-Xe-rct[N(d2)]]

或 [C0=S0[N(d1)]-PV(X)[N(d2)]]

[d1=INS0X+[re+σ22]tσt]

或 [d1=INS0PV(X)σt+σt2]

其中:[d2=d1-σt]

其中:[C0]表示看q期权的当前价值;[S0]表示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表示标准正太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X表示期权的执行价格;[rc]表示连续复利的年度无风险利率;[t]表示期权持续时间(年);[σ2]表示连续复利的以年计的股票回报率的方差。

对于B-S模型,学者通过不断放松其假设条件,发展出来了一些新的估值模型。例如,通过放松衍生品存续期间不发放红利这一假设条件,出现了发放红利的B-S模型,其具体形式可表示为: [C0=S0e-δt[N(d1)]-Χe-rct[N(d2)]]

其中:δ表示年股利支付率;[C0]表示看涨期权的当前价值;[S0]表示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表示标准正太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Χ]表示期权的执行价格;[rc]表示连续复利的年度无风险利率;[t]表示期权持续时间(年);[σ2]表示连续复利的以年计的股票回报率的方差。

五、实证分析

本文主要应用基本的B-S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具体如下:假设M公司拟购买N公司百分之百股份。N公司新开发一项电子产品,管理层估计该产品未来可能有巨大发展,需引进新的生产技术。考虑到市场的成长需要一段时间,M公司在并购时对该项目的规划为分两期开发。第一期项目的规模较小,目的是迅速占领市场并减少风险,大约需要投资1000万元;20X1年建成并投产,预期税后营业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第二期20X4年建成并投产,生产能力为第一期的2倍,需要投资2300万元,预期税后营业现金流量如表2所示。考虑到项目风险较大,结合该行业新项目风险,投资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定为18%。使用传统的DCF法计算结果为第一期净现值为9.56万元,第二期净现值为-55.16万元。

]

这两期项目均采用传统的DCF法进行分析,没有考虑期权的价值。但在使用DCF法时,税后营业现金流量的估计值为平均的期望值,实际上可能比期望值高或者低。公司可以在第一期项目投产后,根据市场发展的状况再决定是否上马第二期的项目,这实际上是扩张期权的存在。

使用B-S模型进行计算,结果如下所示:

[d1=0.244] [d2=0.3618]

[C0=S0N(d1)-PV(Χ)N(d2)=1522.57・0.5965-1557.73・0.3587=342.28万元]

此两期项目不考虑期权的价值总和为-45.6万元。第一期项目不考虑期权的价值是9.56万元,投资第一期项目使得公司有了是否开发第二期的扩张期权,该扩张期权的价值为342.28万元。因此用期权思维考虑的该项目的价值为351.84万元。

总结

研究结论表明,传统估值方法遇到的困难是估计公司未来的增长率和折现率。实物期权估值法应用于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弥补了贴现现金流法无法对不确定性和管理柔性进行估值的缺陷。小微企业并购是一家公司发展过程中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地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是并购中的重要环节。目前并购中经常使用的估值方法有市场比较法、现金流折现法忽视了并购中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低估了目标公司价值。实物期权方法虽然能够较好的应对并购估值中的不确定性,但仍然无法解决趋势发展的主观预测问题,两者应结合使用。

参考文献:

[1]Myers,S.C.DeterminMnts of CorporMte Borrowing[J].JournMl of FinMnciMl Economics,1977.

[2]Timothy M. LuehrmMn.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MsReMl Options: Getting StMrted on the Numbers[J].HMrvMrd Business Review,1998.

[3]齐安甜,张维.实物期权框架下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J].系统工程学报,2004.

[4]齐海涛.从实物期权的角度谈企业并购的价值评估[J].财会月刊,2006.

[5]李琳.实物期权方法在公司并购中的估值应用研究:雪津案例[D].厦门大学,2007.

[6]唐寅,闵凉宇.实物期权理论研究[J].时代金融,2016.

[7]周盟农,黄校徽.基于实物期权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16.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4篇

在今年九月份召开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连任副会长的刘公勤在谈到下一个五年中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前景时提出,中评协一定将资产评估行业的“传统市场、新兴市场、潜在市场”这三棵生命树培育得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做到引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做好做优做强做大工作。

一、资产评估传统业务

资产评估的传统业务主要是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与产权变动和资产出资相关联的价值评估。具体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评估业务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国企改制;

二是法院评估;

三是资产评估经营公司的评估;

四是实物注资的评估;

五是其他一些股权转让的评估。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传统资产评估业务市场的需求日益增多并向纵深发展,传统客户出现很多新的评估需求。资产评估行业要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企业并购重组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深入挖掘传统市场的新需求,把评估业务做精做细。

二、资产评估新兴业务

业务市场是一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评估行业要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催生了新的经济行为和新的评估服务领域,这就为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需要评估咨询发挥其重要的专业服务作用;体制改革产生了新的评估服务需求,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型国家战略实施等都需要评估业发挥积极作用;新的经济管理方式要求评估行业在金融风险防范、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涉税扣除财产损失评估、不良资产的动态评估、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新兴市场领域产生了新的评估需求,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技术产权转让评估、林权评估、碳排放交易评估、灾害补偿评估、创业投资评估、私募股权投资评估等。

下面就具体的来介绍几种资产评估的新兴业务。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包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可收回金额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和传统的资产评估业务类型较单一相比,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类型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具体的评估业务:(1)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业务;(2)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评估业务;(3)合并对价分摊事项涉及的评估业务;(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和披露提供专业意见,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评估技术能够满足会计计量专业上的需求;评估专业行为能够为会计计量的客观性奠定基础;评估的独立地位能够强化公允价值的公正性。

2.物业税税基评估

税基评估是指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以那些未能明确具体价值的税基为评估对象,按一定的程序,运用适当的估价标准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定作价的过程。

开征物业税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解决应税不动产的价值评估问题即物业税的税基评估问题,是开征物业税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资产评估行业新业务的拓展方向之一。

相对于其他的评估,物业税税基评估具有以下特点:评估覆盖面广、评估对象数量巨大;评估时点的一致性;评估工作的周期性;评估结果的敏感性。物业税税基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税基,为物业税的征收服务。

3.文化资产评估

文化资产评估是指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资产进行的评估。

2005年5月26日,重庆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顺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

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产业化改革已经提上日程。(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在有线电视网络企业整合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网络资产的重组,重组的核心是如何客观、公允的反映网络资产的价值,这就为电视网络价值评估提供了发展契机。

4.公共资产评估

公共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政府投入或者政府赋予的职权形成的收入,所建成购入的各类房产、土地、设施等国有资产。

近年来,事业单位资产规模日益增长,在较好的满足各项事业发展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某些地方对庞大资产的管理还存在着漏洞,尤其是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在经济活动中的承包、兼并、联营、租赁、股份经营及合资等形式相继出现,形成了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处于错综复杂的组合配置中,资产所有权相应复杂化,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这一客观形势要求资产所有权必须界定,资产权属必须明确,因而对资产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势在必行。

5.高管人力资本价值评估

近年来,关于企业家或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面对一些企业高管“天价薪酬”的现实,社会再一次向理论界提出了我国人力资本价值评估问题:企业高管到底应该拿多少薪酬,才能既符合社会的评价标准又能真正体现企业家的价值?

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估应该采取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成本法反映高管人力资本隐性价值,收益法反映高管人力资本显性价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高管能力如何测量、高管努力程度如何确定、高管的贡献和企业绩效的关系怎样度量等。

6.金融不良资产评估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5篇

关键词:商标权;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实物期权法

中图分类号:F231;F83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作为构成知识产权版图重要的一部分,商标权是企业信誉的标志,也是保护企业价值和文化的介质。在当今国际化的发展浪潮中,知识经济时代一步一步的走来,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我国企业保护商标权的意识也不断的增强,商标权用于转让、质押、投资等经济用途越来越多,这也对商标权的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但商标权的评估方法各异,要找到一种较优的商标权价值评估法需要对比几种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一、商标权的特点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依照我国《商标法》,商标权是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符合一系列的要求才能确定的权利。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注册者有权决定将其拥有的商标转让他人。

商标权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商标权具有无形性。商标权的存在必须依附一定的介质,它以一种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而存在,以此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商标权具有时效性。商标权是存在期限的,也可以说是商标权具有经济使用寿命。

3.商标权具有法律性。持有者拥有商标权的所有权,具有独占和排他性。商标权的所有者可以对商标实行转让、抵押、投资等交易行为的处置,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用他人侵害商标权,当商标权处于争议或者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时可以要求赔偿。

4.商标权具有收益性。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能够为企业创造超额收益,品牌商标可以凭借它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良好的企业形象、独特的竞争优势为企业带来额外的超额收益。一旦这种商标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它的收益是高效可观的。

5.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由于消费者消费习惯各异,在一个地区的品牌商标进入另一个地区时可能会门可罗雀。如早年的罐装饮料“王老吉”仅在广东地区销售较好,而在北方地区的销售不尽人意。

二、影响商标权价值评估的因素

1.成本因素,商标从开始设计到后期维护,经历了市场调研、设计构思、注册商标、维护商标等经济行为,包括了早起的设计费、市场调研费、商标权的注册费、广告宣传费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等费用构成了商标权价值的初始投资成本。

2.质量因素,商品质量的优劣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商标权收益。新颖的外观设计、产品的质量保证,让消费者的需求得到一加一的满足,长此以往可以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成为行业里的老字号品牌,与此同时,不能疏忽售后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良好的售后体系,才能保持消费者心中良好的品牌形象。

3.盈利因素,商品或者服务面对的行业不同,在市场中占有率就会不同,从而导致企业收益的不同,进而影响商标权的价值不同。商标权随着商品的投入到生产,不断发展积累,在商标权形成的初期,商标权很难产生价值。通过广告等宣传手段和不断改善商品的质量等一系列的措施,商标权的价值会不断提高,不断达到最大化,企业的形象基本树立,产品的规模基本定型,能够持续为企业创造额外的收益。

4.法律保护因素,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法律的保护期限,若在保护期满后企业没有续展,该商标将不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也会受到地域的制约,只在法律允许的地域范围内商标权才是有效的。例如,企业发生了商标权的诉讼纠纷案,这会增加商标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企业可能随时面临因法定的事由被撤销其商标权的危险,此类纠纷案也将影响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损害声誉。

5.宏观因素,商标权价值受国家财政政策的作用,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企业商品的市场和行业前景,引起企业商标权价值的变化。政策的变动也造成了商标权的保护程度差异,像品牌商标和非品牌商标所具有的价值相差较大,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也就不一样了。

三、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与评价

商标权作为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其价值评估影响着经济交易行为的进行。近年来应用于我国商标价值评估的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

1.成本法在商标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适用性分析

对商标权价值的评估早期采用的是成本法,具体分为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也就是通过从设计商标的投入来评价商标价值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在资产价值评估中遵循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的流程,但应用到商标权价值的评估,就不存在实体性贬值的问题,就去除了实体性贬值这一中间环节。

成本法的操作过程比较清晰,涉及的评估参数比较少,对于成本资料比较完善和成本收益有明显相关关系的商标权的质押价值评估具有一定意义。

无形资产的价值与有形资产的价值形成和价值体现完全不同,所以成本法不能作为商标权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但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成本法还是具有一定的操作空间的。对于商标权而言,用成本法,就是把商标的设计费、相关的咨询费用、申请注册的费用、广告费及其他营销费等计入成本,用这些当做主要凭据来评估商标的价值,还是可以操作的。但成本法来评估商标权价值始终适用范围比较窄,限制条件比较多,评估商标的价值上有一定的困难。从评估商标权的目的看,委托评估人最关心的是在一定情况下商标的经济效益,企业会集中考虑商标的投入,而商标的经济价值却体现在其产出上。

2.市场法在商标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在市场中找到与评估资产类似的一个参照系,对评估资产和参照系中的资产市场环境、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再对其价值加以调整得出所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商标权的价值要找到一个发展完善、成熟、公平的活跃市场。然后要找到与其评估目的相同的同一行业的商标,因为他们的市场环境相似和评估时间段相近,可作为参照物评估商标权的价值。

市场法是比较直接的一种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它能够直接反映商标权的现行的市场行情状况,并直接运用相关市场信息、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依据,可靠性比较强,比较容易被交易双方所接受。但是,运用市场法选取参照物和获取相关交易信息比较困难。运用市场法对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必须具备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中找到与被评估商标权可比性较强的参照物。但是,对于商标权而言,由于商标权鲜明的独占性、唯一性,受到主观意识、市场因素以及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找到相应的参照物比较困难。

3.收益法在商标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即对商标权上附着的额外价值或者说每年带来的超额收益进行估算,再确定恰当的折现率来计算现值,得到商标权的价值。现行的收益现值法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在研究商标权价值评估领域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从收益法的本质来看,在质押条件下商标权价值影响因素的比较易于掌握。如果收益法能够对商标权质押融资期间以及市场中的各种影响商标权价值的因素较完整的的把握和预测,那么针对一些影响商标权质押价值的因素就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收益法以商标权的未来获利能力为出发点,阐述了商标权价值的本质。评估商标权价值是评估企业内在价值的表现,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对获利能力实现程度的评估。将商标权作为一项资产,评估其获利能力量,将其获利能力转化为未来收益,并将该获利能力作为商标权被评估作价的基础,与商标权价值理论相呼应。并且,就我国近百年的实践应用来看,收益法适应性强、灵活方便,是克服市场法和成本法所面临难题的一把利器,在商标权质押价值评估中选用收益法具备很明显优势。

4.实物期权法在商标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适用性分析

商标权这项无形资产可能给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从应用商标打广告营销或生产商品到相关商品正式投放市场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会影响商标权的资产价值。

在企业项目研究开发程度不明确的情况下,实物期权法评估企业商标权,会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对发展的情况进行判断,进而判断是否有可观的投资可行性,有助于企业管理经营者对企业下一步的发展做出适合的决策。并且实物期权法可以根据企业期权的损益情况,适时调整经营决策的变化方向。在企业的战略投资方面,实物期权法将有限的投入创造较大的收益,作为商标权的价值评估工具,实物期权法能减少操作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实物期权具有保持战略灵活性的特点,特别是针对投资较小的中小型企业,根据环境因地制宜,以便抢占市场先机,获得可观未来收益。在金融市场环境中,实物期权评估法对实物资产复杂或者无具体实物形态的商品定价的有效方法。

四、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分析

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被用于进行投资、质押等经营活动目的,正确评估商标权的价值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合理的价格依据。商标权作为企业总体资产的一部分,在兼并和商标权作为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其价值评估影响着经济交易行为的进行。因此,针对不同的评估目的应对应不同的评估类型,进而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但具体采用什么样的评估方法更能准确评估企业商标权价值,应根据商标的特性分析,评估的目的进行选择。

1.商标质押目的下的评估方法选择

国内部分学者考虑评估方法在商标权价值评估中的适用性,认为在商标质押价值评估方面,收益法是最适合商标权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与收益法相比,市场法简单并容易操作。当市场上存在相似度较高的的可比商标权时,应用市场法可迅速的获得商标权价值。但是市场法在我国由于商标权评估中信息披露不完善,参照商标权的相关市场价值和数据资料搜集存在很大的难度。

而成本法与收益法相比,运用重置成本法估测出的商标权价值,并没有体现商标权可以使同样的生产资料产生不相同的经济效益的特性,在此基础上还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因此,重置成本法并不适用于评估商标质押价值这一方面。

应用收益法评估商标权经济价值的难点在于评估过程中基本参数的确定,从收益法的本质来看,在质押条件下商标权价值影响因素的比较易于掌握。如果收益法能够对商标权质押融资期间以及市场中的各种影响商标权价值的因素较完整的的把握和预测,那么针对一些影响商标权质押价值的因素就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2.商标投资目的下的评估方法选择

实物期权的应用前提条件就是待评估的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拥有商标权是要获得商标带来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远期的收益,因此,价值具有波动性,那么我们认为商标权其实是具有期权性质的。商标权所有者对商标进行投入是认为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和使自己的产品受到保护,实际商标权是一种看涨期权。

在企业的战略投资方面,实物期权法将有限的投入创造较大的收益。实物期权具有保持战略灵活性的特点,特别是针对投资较小的中小型企业,根据环境因地制宜,以便抢占市场先机,获得可观未来收益。在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为商标权所支付的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投资额相当于期权的执行价格,商标的资产相当于未来收益现值,当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高于商标权的执行价格时,企业就选择投资,否则放弃投资,这属于经典看涨期权。商标权在这种方法下被评估的价值更合理、更准确。

五、结论

从商标质押目的方面选择评估商标权的方法,从收益法的本质来看,在质押条件下商标权价值影响因素的比较易于掌握。将商标权能持续的给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以及它能进行出资、转让的经济实质考虑在内。

而从商标投资目的方面选择评估商标权的方法,在企业的战略投资方面,实物期权法将商标的有限投入创造较大的收益。实物期权具有灵活性,根据环境因地制宜,以便抢占市场先机,获得可观未来收益。

参考文献:

[1]宋敏,王竞达.商标权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6篇

摘要: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关键点,首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清查布置,然后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关键词:实物评估关键

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估机构的自身声誉和经济责任,流动资产扣减流动负债是公司的营运资金,它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均会影响公司整体评估价值。因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所以如何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至关重要,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几个关键点。

一、选准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由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属生产流通环节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其数量和状态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不可能停止运转,而评估价值则是某一时点的价值,因此,选准评估基准日尤其重要。为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相适应,基准日应选在月末、季末,这样可避免或减少重复登记或漏记。使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

二、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现场清查

因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大部分工作量需要在现场完成,所以现场工作十分重要。而许多评估机构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工作不重视,派一些业务能力不足的助理人员在现场清点数量,不注意资产整体性概念和权属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对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将产生风险,应该引起重视。因此要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以此统一评估人员、资产占有方管理人员的思想,避免评估当事双方在评估过程中因思路和清查方法不同,产生矛盾,以降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风险,提高评估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评估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关注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权属

实物类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既有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在用、在库),又有产权不易确定的产成品(已经开票但未提货、存放地点不在企业内部、委托销售产品等),又有形态不确定和数量不宜计量的在产品(有实物形态、无实物形态),还有规格繁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这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着重抓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向资产占有方详细了解企业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填报方案。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填报不能就事论事,不关注权属,仅按照仓库实有数或财务数据填写和清查,因为财务的实物类流动资产核算以金额为主,数量为辅或不将数量作为控制对象,仓库主要以数量为主,仓库实物类流动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以出入库为界线。实物类流动资产能否合理准确的评估关键在于合理的填报,只有合理的填报,才能获得便于评估人员作业的相对准确基础数据。

四、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数量确定要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始

只有抓住生产流程,才能清楚知道实物类流动资产在各生产环节的形态和约当量,从管理制度着手可以了解企业的进货、领用、入库和出厂各个环节的关联性,了解实际库存和实际库存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调整的方法。对于管理水平较高、制度执行正常的企业,应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为主,在确定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前提下,以仓库实际数量与仓库账面数量来检验申报数量的正确性,但若财务帐与仓库帐和仓库实盘数有较大差距时。就要考虑与应收款、应付款、历史对帐盘点结论等结合,采用排除法逐一将已经售出或尚未入帐的部分剔除,才能保证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准确性。虽然这样做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评估风险。对于管理水平较低,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进行实物类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查时,应该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备,记录详尽。对所有能见到的全部清点并记录,不能根据陪同人员简单解释是否列入范围而轻易放过,保证双方有异义时证明材料或修正的依据的有效,而不必重新再复查。

五、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资产特点及不同的评估目的,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可以采用的价值标准有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但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上,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正确选用。一般来说,以实物类流动资产变现为目的评估,应采用现行市价法;以补偿为目的评估,则应采用重置成本法。二者的差异表现在是否适销和适销程度上。具体评估时可区别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外购实物类流动资产

1.刚购进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因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历史成本做为评估值,其发生的较大数额的运杂费应一并计入评估值中。

2.购进批次不同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应视不同的情况,采用购置日期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材料的历史成本价或直接采用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3.可以取得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直接按购入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发票价格确定评估值。

4.没有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采用物价指数进行价格修正。

(二)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

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应根据评估的具体目的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适用的评估方法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企业在承包、租赁、联营等资产业务中不发生产权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产成品成本为基础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企业在以兼并、拍卖、出售资产等产权转让活动为目的资产业务中,应采用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中还应注意区分不同的转让目的,正确处理市价中待实现的利润和税金。

参考文献:

[1]姜楠,对流动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认识,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12期.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7篇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方法;评估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5日

目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价值评估体系已经相对完善,而农村土地价格体系、农村土地市场机制等还没有形成。因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现状

为促进农村土地合法流转,很多地区都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探索。有些地市出台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抵押登记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他项权利证书,规范贷款流程,降低贷款风险;有些地区成立专门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如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等交易及相关信息等配套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棚所有权、集体股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各类涉农产权都可以在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抵押融资;有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份入股农业公司,再以入股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如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用“土地入股、市场运作”这一农民合作新形式,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使农民的土地成为能够从合作社经营中获取收益的一种资产。这些尝试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内涵

尽管各地的土地流转、土地抵押等交易活动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格的评估却没有形成统一的价格评估体系。关于农村土地价值的构成,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众多学者从资源保护角度出发,认为农村土地价值包含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三部分。经济价值主要是指农村土地产出的农作物、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的价值;生态价值是指农用地的合理利用能够改善生态环境,促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价值;社会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和社会安全价值,指农用地所具有的养育功能、承载功能、蓄积和增值资产功能可以转化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生活福利的可靠手段。也有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价值包含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两部分。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价值包含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从物权法上来讲是一种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一种权益价值,它包含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农村土地价值的一种权利类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

对农用地价值评估的类型有很多种,如农用地征用价格评估、农用地宗地价格评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等,但出于抵押贷款目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处于起步阶段。要准确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影响农地价值的区域因素首先是自然因素主要指土地自身的特性和土地的自然环境,也就是土地等级,包括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水文状况等;其次是社会经济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土地制度、交通条件、农田基本设施状况;最后是特殊因素包括特殊气候条件、特殊土壤条件、特殊的环境条件,如东北的黑土地、南方的红土等。

农用地的自身条件也会影响其价值,这类似于城镇国土土地宗地的个别因素,包括田块内的土地平整情况;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程度;田间道、生产路、桥梁等田间道路系统能否很好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田块内输电、变电设施是否完备,能否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围堤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情况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方法。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可以选用的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收益还原法是将土地未来各年正常年纯收益,用适当的土地还原率还原,从而估算出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对于在正常条件下有客观收益且土地纯收益较容易测算的农用地价值评估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但在纯收益和还原率的确定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农用地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的地区。但是迄今为止中国农村土地交易市场正在逐步建立,没有形成完善的交易市场,因此市场比较法评估农用地价值的条件还不成熟。

成本逼近法是指以新开发土地或土地整理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并进行各种修正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适用于新开发的农用地价值评估。但也有学者认为成本逼近法只考虑了农地的开发成本而未考虑农地的收益能力,不适用于农用地价值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适用于有基准地价成果区域的农用地价格评估。中国农地定级估价试点工作刚完成,已建立农地基准地价及其修正系数体系的县域还很少,因此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农用地价值在大多数县域仍无法适用。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不完整的物权,但《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和《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且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目前,各地区开展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的抵押融资、作价入股、出租、流转等经济行为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方法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银行机构在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时,有些采用经验算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淄博市2014年出台《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的申请人为农户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总价值=年均价值×经营期限×土地面积+土地附着物价值。各估价机构在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时有的依据地方出台的文件进行评估,大多数采用收益还原法和成本逼近法来评估,但也存在问题。如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济组织,不可能像一般企业一样建立明细账,这使得评估时难以确定农业生产的客观收入、成本、利润率等。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实证分析

2、评估思路及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鉴于葡萄大棚是新建建筑物,种植的葡萄还没有任何收益,因此不适合将葡萄大棚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葡萄大棚及其他附属设施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测算,也就是不适合选用收益还原法来进行评估。那么,本次评估的评估思路可以将葡萄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分开评估,也就是采用成本逼近法分别评估葡萄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然后将两者相加。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为:

地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种苗费+养护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成本法评估葡萄大棚的价值时,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但是成本法在确定各项费用时必须采用社会平均费用。

四、结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评估依据仅有2012年出台的《农用地估价规程》,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农用地价格评估体系,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第8篇

[关键词]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013

[中图分类号] F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1- 0026- 03

0 前 言

医药技术创新是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医药产业的发展,医药专利权的交易也愈发频繁。无论是单项医药专利的交易、医药专利组合的交易,还是医药专利权的质押融资,乃至医药企业之间的并购,都需要对医药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2016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中指出:“推进知识产权产品价值计量标准和方法研究,完善推广知识产权产品交易过程中的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医药专利价值评估是医药专利投入市场的基本前提,对其科学合理的价值评定,能够促进t药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1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现状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是医药专利从研发到投入市场的桥梁。但评估体系的缺失,阻碍了医药专利权的转让与质押。而医药专利交易市场和融资市场发展缓慢,也反过来导致了其评估理论的陈旧。因此,对医药专利权价值的评估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专门对于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研究多集中于专利权的价值评估。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将专利价值评估方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方法,即成本法、收益法与市场法。这三大方法也是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在内的实务界使用最多的方法。另一类是新兴方法,国内外学者将金融领域与系统工程领域的数学模型应用到专利价值评估中,提出了模糊综合评价法(于磊,2010)、蒙特卡罗模型(马俊海、张秀峰,2011)、BP神经网络法(胡启超,2013)、模糊实物期权法(刘岩、陈朝晖,2015)等一系列方法。这些方法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和模型构建,基于医药行业专利权的研究很少,没有体现医药专利权的特殊性,因此不能直接套用。

2 医药专利权的特点

医药专利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它的创造来自于智力劳动,形成于研发及实验,是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由于医药行业本身具有投资大,风险高的特点,使得医药专利除了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法定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征以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

2.1 价值波动大,不确定性强

医药专利权受到外部影响大,国家医药政策及科技发展速度均会对医药产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国家颁布有利的医药政策,会引起医药行业交易需求上升,医药专利的价格上涨。如果医药行业中某一领域的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会引起该领域内的医药专利价值下降。由此看出,医药专利权价值需要格外考虑风险因素。

2.2 研发周期长,评估难度大

医药专利权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研发与反复的实验,从新药发掘到时候上市,需要花费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不同的阶段,医药专利权的价值相差很大。例如:新药研发过程可以分为未确定化合物阶段、确定化合物阶段、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批件、一期临床、二期临床、三期临床、获得生产批件阶段,新药价值不同阶段各不相同。对医药专利权或者医药专利组合的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大量信息,评估难度高。

3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方法改进

由于医药专利权自身的特性,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应仔细斟酌。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理论陈旧,三大传统方法不能很好地体现医药行业的特色。例如,成本法只考虑了研发实验阶段投入的成本费用,未能考虑医药专利权未来的获益能力;收益法是将未来能获得的收益或是现金流进行折现,忽视了风险;市场法是从市场中选取类似的可比交易专利进行参数修正,而通常在市场中难以获取同类交易案例。而新兴方法多数未能考虑到医药行业的特点,且参数的确定较为复杂。

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实务界经验,本文认为医药专利权评估应有以下几个层次。

3.1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中国技术交易所组织编写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操作手册》中,已经提出将专利价值度从技术、经济和法律这三个维度进行分解。这三个维度进一步分解,技术价值度指标分为注册分类、发明人先进性、行业发展趋势、适用范围、技术依存度、可替代性、技术成熟度。经济价值度指标分为市场价值、注册审批进度、竞争情况、研发成本、应用情况。法律价值度指标分为多国申请、挑战次数、依赖性、不可规避性、有效期、专利侵权可判定性。在进行医药专利权评估指标的设计时,可以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细化,也可以根据医药专利的特征对个别指标进行修正。通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可对被评估医药专利开展定性的评价。

3.2 应用实物期权模型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需要把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结合起来,同时考虑获益能力和不确定性,才能合理估计医药专利权价值。在以往实物期权评估知识产权时,是将被评估对象看成一个整体,过于笼统。由于医药专利的研发实验周期长,处于不同阶段与环境下的医药专利权所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对应的期权价值也有所不同,应当分类进行讨论。

3.2.1 医药专利权分次投资的研发期权价值

其可选择Geske复合期权模型来计算。Geske模型将项目投资决策看作由两个欧式看涨期权,即早期的投资机会是为后来的投资做准备,是对复合增长机会的投资,亦可看作是看涨期权之上的看涨期权。这一假设更符合医药专利以及医药专利组合研发的实际情况。由于在整个医药研发过程中,前期研发投资是后期研发的前提,因此可以适用复合期权。

3.2.2 医药专利权形成后理想环境下的期权价值

其可选择B-S模型。即在医药专利权形成时,市场条件理想的前提下,所拥有的一个看涨期权。在此处可以引入模糊数学将传统的B-S模型中的输入变量模糊化,并用模糊数来量化风险,将结果锁定为价值区间。在所构建的模糊实物期权模型中,还可以加入价值损漏率等因素,使得其价值评估过程更加精确和科学。

3.2.3 医药专利权形成后不理想环境下的价值

其可用延迟或放弃期权的二项式模型。若市场状况持续恶化,导致医药专利无法带来足够的预期收益来承担继续等待的成本,企业将会放弃追加投资,这实际上是执行了一项放弃期权。只有当市场反馈表明后续投资有很大可能带来超额收益时,企业才会追加投资。如果市场达不到预期,决策者会持续观望,等待合适的时机,就可以利用二项式延迟期权模型。

3.3 应用博弈论模型

我国缺乏完善的医药专利评估体系,因此在医药专利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协商定价占有很高的比重。目前,只有马小琪(2006)在其博士论文系统阐释了应用了博弈均衡理论的资产评估机理。实际上,在医药专利权的评估中,交易双方在达成意向前已经过一定的谈判过程,并且对最后的成交价格认定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医药专利权交易双方均有达成转让专利资产的意向,又具有各自的利益考虑,所以双方是合作前提下的冲突博弈。对此可应用博弈论模型,用完全信息下和不完全信息下的o态博弈与动态博弈模型进行具体讨论。

4 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建议

4.1 建立健全医药专利价值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评估体系是科学确定医药专利价值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体系,评估方法也较为陈旧。应当结合医药行业的特色,探索影响医药专利权价值的具体因素,适当选择评估方法,加深理论研究,合理利用专家工作,提升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

4.2 构建医药专利权的信息化平台和评估数据库

目前,我国医药研究机构与个人持有医药专利数量很大,研究成果交易较为分散,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医药专利持有者难以找到市场,投资者也很难找到所需要的技术。由政府主导,企业、高校等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协同参与,共同构建医药专利权的信息化平台和评估数据库,为个人、高校、科研院、企业及评估机构提供医药专利查询、专利价值评估、技术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无偿或有偿的向技术转移双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提供更多交易案例,有助于医药专利的交易和融资,提高技术转移的速度和效率。

5 结 语

医药专利数量的逐年增加,医药行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医药市场专利交易与融资。目前我国医药专利价值评估理论仍不成熟,因此,对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传统收益法的基础上,根据医药专利所处的不同阶段与市场环境,提出将实物期权和博弈论引入医药专利权价值评估,更能科学合理地确定其价值。事实上期权定价与博弈理论里的相关模型很多,具体的模型应用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天歌,王金苗,袁红梅.基于专利维度的我国生物医药核心技术的识别与分析[J].情报杂志,2016,35(4):1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