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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13 16:08:25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1篇

关键词: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 A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河道的地位、功能已日益重要,对城市河道的整治、开发利用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笔者在本市多年城市河道整治工程的实践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⑴管理体制混乱,“多龙管水”;⑵规划滞后,起点不高;⑶设计理念落后,缺乏新意,前期工作深度不够;⑷施工队多而杂、鱼目混珠、素质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⑸监管制度仍不完善、力度不大。为此,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结合本市的一些特点,在以下几方面提出一些对策、措施。

1 管理体制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市区河道实行的是市、区根据河道等级分级管理,水利与城建部门分区域管理的模式。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由于多头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甚至有互相推楼、扯皮的现象;加之还未编制城市河道的蓝线规划,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倾倒垃圾等违章事件时有发生,致使堵塞河道、污染水质,每遇暴雨,极易积水,影响生产、生活秩序。应加快水务一体化的进程,出台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市、区、部门之间的界限,明确职责,建立专职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实行“一龙管水” ,一管到底,落实管理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章搭建等现象死灰复燃,并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模式。

2 工程规划

一个好的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在一个好的工程规划的基础之上,因此,规划必须先行,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控制性、指导性、合理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2.1 规划的原则

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规划的原则是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城市的黄线规划、城市的蓝线规划、城市的防洪规划、城市的水系规划。

2.2规划编制

对上述的专业规划,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可采用指定、议标、招标等方式先择编制单位,并采用公示、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优化、完善。2005年建设部颁发了《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当务之急是编制城市河道的黄线、蓝线规划,对城市的防洪规划、城市的水系规划进行适度的修订、完善,报经上级或市政府、人大批准,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 工程设计

3.1设计单位的选择

应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择设计单位的做法。市区河道工程既是水利工程,同时也是市政工程,可在水利,市政等部门进行跨行业、跨地区选择,从技术层面,文化品味等多方面比选。

3.2 设计理念的创新

工程设计中,在巩固或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的前提下,引进人水和谐的理念,融生态型、景观型、功能型、亲水型于一体。必须进行设计创新,采用先进的设计手段,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工程更趋安全、合理。同时,还应加强对工程设计方案的专家审查,可适当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尤其是所在地业主代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成为民心工程,以便在实施时得到配合,确保顺利推进。① 新建工程。应充分考虑工程的整体性与完整性,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合,充分考虑附近的建筑、公共设施的特点、河道特征、功能等,亦可一次设计,分期实施。② 老工程加固河道原有部分护岸工程由不同的企事业单位所建,建设年代不同,标准不一,尤其是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普遍基础浅、排水设施不完善、质量不高、离房屋建筑近。对标准太低的进行拆建,需要加固的,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查找工程档案或原有资料;对档案及资料不全者进行勘探或人工摸探;加固设计应遵循墙前加固、墙后减载的原则,减少开挖、扰动,尽量减少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4 工程施工

4.1 施工单位选择

近年来,由于放低了准入门槛,施工队伍多而杂,素质普遍较差,技术工人缺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要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临场答辩等方式选择资信好、施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队伍。

4.2 项目经理

应选择身体条件好、业务熟、现场管理能力强,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无施工不良纪录者。

4.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考察,熟悉周边环境,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尤其是对工程的难点、要点,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杜绝扰民工程。

5 监督管理

5.1 业主单位

①建立项目法人。根据分级管理的职能,按基建程序组建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项目法人,法人代表应为专职,条件成熟的,可逐步推行“代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②施工图审查。必须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和控制设计变更。③招标。业主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招标文件,预测招标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对策、措施,进行事前控制,在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时对相关的要求、标准要明确界定,表达清楚,不致产生歧义、使人误解。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承包范围、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的专业、等级;实行项目经理部保证金制度;招标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亦可委托中介机构招标。④工期安排。工期安排应科学、合理,尽量避开雨季,雨季施工干扰因素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工程质量,还会增加工程投资严格工期保证金制度,对拖延工期的施工单位一定要处罚到位,避免出现“马拉松”工程。⑤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应尽快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工程档案应按水利、城建的要求进行归档。

5.2 监理单位

选择与工程相对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逐步实行监理招标制度。项目总监要业务精、素质高,现场管理协调能力强监理班子配备专业应齐全,年龄结构合理。

5.3质量监督部门

质量监督部门要从技术的层面进行强制监督。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尤其是随机抽查的方式是最易发现问题、反映真实情况的方式另外,还应采取行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济(质量保证金制度)手段,三管齐下,实行全方位督查。

5.4 行业管理部门

行业管理部门要研究完善市场准人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的审查,做到持证上岗,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分包等行为严肃查处。

5.5 财政、审计部门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配合决策部门,研究完善投融资政策,对城市河道进行滚动整治、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水资源,使之步入良性循环。

5.6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通告,使那些陪标、串标、偷工减料的单位和个人无机可乘。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杜绝“豆腐渣”工程加强廉政建设,对参建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逐步建立工程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确保工程及参建人员“两安全”。

5.7 公众、新闻媒体监督许多市区河道工程,地处居民密集区,涉及到众多的利益群体,不少居民自动担任了义务监督员,不少苗头性的事件;如野蛮施工、违章搭建等;多是当地群众发现、举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的,收到了良好的公众、媒体监督效果。

参考文献:

[1] 王小红,王苏杰.对加强河道管理的思考[J].陕西水利,2011,(04).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淤地坝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土高原地区由中央安排投资建设的淤地坝专项工程。其他投资渠道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为指导,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安排实施。

第四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与培训,以及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有淤地坝工程建设任务的,要分级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淤地坝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第五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参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建设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原则上由县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作为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六条淤地坝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前期工作实行合同管理,由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依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及重点支流规划,提出淤地坝工程建设近期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近期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按单坝进行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第九条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骨干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资质;中小型淤地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资质。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审查后,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批,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初步设计在审批前须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批复文件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二条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投资概(估)算编制,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十三条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经费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筹集落实。初步设计工作经费根据有关定额标准,列入淤地坝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申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淤地坝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对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2、单坝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且属于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范围内;

3、地方配套资金、群众投劳承诺文件,以及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文件;

4、具备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批复,以及上年度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联合编制省级年度建议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同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六条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将计划下达到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设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单坝工程位置、建设规模、概算等进行调整时,建设单位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十八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要以单坝或坝系为单位,把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地方配套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建后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实行季报和年报逐级报送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报送上季度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月报送上年度工程建设情况及工作总结。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统计等情况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将各省情况汇总并分析后报水利部。

第二十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淤地坝工程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淤地坝前期项目储备及工程进展情况。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

第二十二条骨干坝的施工和所有淤地坝工程的监理必须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第二十三条淤地坝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进行。严禁对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第二十四条招标投标工作须按有关规定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公告10日前,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拟招标项目的招标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派监督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第五章工程监理

第二十五条淤地坝建设必须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3]7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且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和能力。其中骨干坝的监理应由具有水利工程丙级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选派足够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组成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对骨干坝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以及每座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组织、制度、方案、措施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初检、复检和终检的施工质量"三检制",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等部门的质量检查。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严肃认真处理。

第三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依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内淤地坝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加以纠正,问题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执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淤地坝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对所建设的淤地坝质量负终身责任,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淤地坝工程由中央、地方、群众共同投资或投工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

第三十六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和挪用。

中小型淤地坝原则上实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度,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经监理单位同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单位报账支付。骨干坝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等规定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第三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物料、材料采购及运杂费;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机械作业费用和劳务费用;有关科研和监测等独立费用。核定的建设管理等独立费用,只能用于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八条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第三十九条淤地坝建设引起的土地占用、搬迁及淹没损失,其补(赔)偿由工程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按时逐级上报财务、基建统计报表。

第八章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淤地坝工程验收包括单坝工程和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单坝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坝系工程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第四十二条验收工作分级负责。单坝工程的中间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单坝完工一年内,在建设单位全面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坝竣工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黄河水利委员会。100万立方米以下的骨干坝及中小型淤地坝竣工验收由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结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省级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终验,验收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十四条工程验收的依据是已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已批准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中间验收文件、施工记录、合同文本、监测评价报告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骨干坝和坝系验收,建设单位还需提交工程审计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评价报告。

第四十五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2、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3、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

4、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5、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是否落实。

第四十六条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书。对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管护责任主体未落实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处理,经复验合格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发合格证书。

第九章运行管理

第四十七条各省(区)应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结合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订并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

第四十八条骨干坝的运行管理原则上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中、小型淤地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要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用于本辖区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

第五十条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行管护责任主体搞好淤地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十一条淤地坝工程管护要明确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范围的确定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第十章监测工作

第五十二条为科学评价淤地坝工程建设成效,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淤地坝监测工作。

第五十三条监测工作以省(区)为单位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按拟开展监测的典型小流域坝系编制初步设计,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监测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应由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单位编制。

第五十四条监测站点布设应与区域水文站、水土保持试验站等站点相结合,根据水土流失类型区和小流域坝系规模、水沙条件等合理确定。

第五十五条监测机构和监测技术人员须取得《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和《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第五十六条淤地坝监测内容主要有:

1、水沙监测:监测小流域水文气象、坡面与沟道耦合侵蚀动态、坝系水沙变化及淤积等情况。

2、坝体监测:包括坝体变形和渗流,主要有表面变形、裂缝接缝、岸坡位移、渗流量、渗流压力浸润线位置等。

3、效益监测:包括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十七条监测工作所需投资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列入工程建设总投资,并在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以省(区)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监测单位应定期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单位报送经整理、分析、汇编的监测成果及评价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年度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报送有关监测成果。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商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制订本省(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3篇

【关键词】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变化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各种新型技术的不断应用,在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理时原来的规范由于不能满足现如今的需求已经发生了改变。为了刚好的进行工程监理我们需要对其变化进行学习。

二、工程监理的内容

工程监理的定位不能宥于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脱离客观实际,应本着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度前瞻性的观点。在充分总结和检讨工程监理16 年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给予准确定位。目前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部分工程监理拓展到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控制。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具体体现在:进场审查合同计划。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进场后必须首先向工程师递交合同执行计划即合同基线计划,报工程师审批。该计划经过工程师批准后就是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依据。施工过程修改计划。一般是在施工后3 个月左右,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出现的提前或延误,利用国际通用的P3 软件对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现场监督跟踪计划。工程师和承包商在现场都随时协商,落实当日的计划进度;每l~2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召开一次例会,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工程完成情况作相应的检查和记录,由承包商和工程师现场会签,再及时输入计算机内,建立数据库进行汇总分析;并对进度进行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计划的顺利执行。

2.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遵循的原则是:工程师严格施工程序,强化施工监理,严格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验-狠抓关键部位,确保重点质量;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确保缺陷处理质量。小浪底的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小浪底咨询公司是监理单位,根据业主的授权对承包商进场、车间图审查、施工措施、施工过程监控、原材料检验、工程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信息处理与分析是指导施工监理和处理合同索赔的必需资料。在信息搜集方面,有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共同签认的进场资源记录,材料检查、检验记录,现场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工程师指示,质量缺陷记录等;工程师方面的现场值班记录,工程师周报、月报等。

三、新、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变化

1.规范中增加了术语的数量,将术语从原来的19 个增加到24 个,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延期”、“工程延误”、“监理文件资料”等术语,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和“费用索赔”3 个常用术语,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给出了每一个术语的英文名称。此外,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中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增加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按照工程监理定位,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为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逻辑性,新修定的规范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包括9 章内容及附录,即: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监理文件资料整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以及附录A、B、C――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4.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

5.修改了一些不够协调一致的内容,例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并说明不能将监理日志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

四、工程监理企业的变化

1.行业管理模式变化。试行办法对企业采取部门、地方双重管理:新规定对企业采取属地管理,即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企业与政府部门彻底分离已成必然,以往的直属企业将不复存在,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所以新规定使行业管理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新企业等级变化。试行办法规定,新设立的监理企业两年内不核定资质等级,两年后申请核定等级;新规定要求,新设立的监理企业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显然,两年内不核定等级,使l临时级的企业可干各类工程,这样容易造成监理市场混乱,增加管理的难度。新规定要求企业从最低等级做起避免了上述问题,加强了管理的渐进性。

3.企业等级晋升时限变化。试行办法规定,企业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核定时可申请升级;新规定实行年检制度,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新规定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企业晋级的条件,缩短了企业晋级的时间。

4.企业人员要求变化。以甲级企业为例,试行办法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不少于50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新规定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者不少于25人,企业领导应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新规定注重对人员的注册和经历的要求,淡化对人员职称的要求。这一变化将进一步促进监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5.监理业务范围变化。试行办法把工程类别分为1 7类;新规定分为14类。新规定的工程分类保证了与设计、施工行业的分类基本一致。

6.资质审查内容变化。试行办法中主要审查企业的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监理业绩等;新规定不仅审查前述的硬指标,还增加了8条市场行为指标作为审查标准。新规定通过年审时对企业市场行为的检查,不仅加强了对企业的全面监督管理,而且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监理市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个变化,将促进一批“有公信力的名牌监理公司”早日诞生。

7.资质审查时限变化。试行办法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无明确的时间限制;新规定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新规定不仅对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具体。从而保证了政府的管理行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8.资质年检结论变化。试行办法的年检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新规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新规定增大了管理的弹性,使企业有了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9.资质审批责任变化。试行办法没有明确指出行政审批部门要承担审批责任;新规定明确指出行政审批要承担相关的审批责任。新规定提高了对管理部门工作质量的要求,强化了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责任。

10.违规处罚的变化。试行办法对违规处罚缺少定量的标准;新规定对违规处罚均有准确的定量标准。现行的不少规范、标准,由于缺少定量的违规处罚尺度,造成处罚困难,管理随意,市场无序。新规定中,明确了处罚尺度,从资质管理的角度,具体地解决了前述问题。

五、结语

总的来说,没有不变的事情,任何事物都在进行变化,只有适应变化才能够更好地生存。通过对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学习,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适应规范的变化,更好地进行生存。

参考文献

[1]吕君萍,于祥海,缪玉国 浅析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变化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5期-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4篇

一、管理权限的界定

(一)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市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中心城区和全市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控制,依法对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县(市)及南票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一经确定,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按法定程序报原审准机关批准。

(二)实行规划、土地、环保预审核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制度,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允许办理任何建工手续;未编制规划及近期规划未作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用地和各种开工手续;未经环境评价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用地及开工建设手续。

(三)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的原则,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

(四)连山城区范围内以及*港区、龙湾大街和锦葫路等主要干道两侧的临街建筑(含附属建筑)及阶段性设施,龙湾大街以西、海滨路以南区域内工程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建设审批和管理职能;其余区域工程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由连山区、龙港区按照行政管辖范围分别负责,并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与指导。

(五)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制,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地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将该区域的建设活动依法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基建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环保、消防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工审批手续。

(二)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应招标工程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各级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其用于工程建设。

(五)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各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协调,严格履行办事程序,杜绝违规行为。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执行。1、基建计划未下达,规划部门不得颁发“两证”,未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一书两证”及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出让的未全额缴纳出让金的建设单位,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产权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二)建立并实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各级计划、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城建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及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建设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要采取联合执法及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全市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严格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与减免。加强对市管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确需减免的,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四、审批管理与服务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5篇

关键词:网络教育;标准化;质量监控;学习环节;学习过程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教学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高等教育院校安身立命之本。自开展网络教育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多年的建设,我国网络教育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网络教育迅速扩张的同时,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却显得有些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此,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网络教育教学特点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日益成为网络教育教学实践的迫切需要。

一、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现状

网络学习是指主要依赖计算机网络而实现的学习活动。学习者进入一个由网络构成的学习环境,通过网络与教师及其他学习者进行实时的或非实时的交互,享用数字化的网络学习资源,从而完成相应的学习活动。

教学质量监控是在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专门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影响教学质量的诸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积极认真地进行规划、检查、评价、反馈和调节,以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目标的过程。当前,我国各网络院校都比较重视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教学监控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教学评价体系不够科学:主要表现在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合理、不全面。很多教学指标的设定根据传统的课堂面授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修改而来,不能体现网络教育教学特点;

二是教学质量监控不全面:在教学监控中,比较重视运行管理,即重视对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活动开展和教学秩序维护等活动的监控,而对教学质量的管理,即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师生交流等方面的监控较弱;

三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缺乏量化标准:在教学监控体系建构中,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导致评价过程主观因素影响过大。鉴于此,有必要对对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行标准化改革,通过量化、细化的手段方法,制定适合网络教育教学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标准化在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标准,是对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中某些多次重复的事物给予公认的统一规定。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标准化是为适应工业社会产品质量管理而产生的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其基本思想是:管理质量形成与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因此有必要使影响产品质量的全部因素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如国际通行的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系列标准等。作为一种智力生产活动,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管理同样也可以借鉴标准化的管理思想,即建立量化、细化的教学监督评价体系,通过对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过程的质量控制来保证教学质量。对于网络教学而言,标准化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网络学习的最大特点是教与学的时空分离。教师与学习者之间并非面对面进行学习交流,而是通过作为媒介的互联网实现的。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可以进行面对面的即时交流和反馈,教与学是一个同步进行的整体活动,其教学质量监控也需要从整体上进行把握;而网络教育教学时空的分离,决定了网络教育的“教”与“学”被分解为一系列独立的教学环节和教学活动。因此,其教学质量监控也应分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和进行。

同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教师的教学发挥决定了教学质量的好坏,因而其教学质量监控的重点是对教师教学表现的考察;而网络教育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依赖于学生对教学资源的获取和对学习环节、学习活动的参与程度。因此,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监控重点应放在对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的考察上。

可见,网络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在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实施标准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并将对网络教育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第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可以规范网络教学的质量管理机制,使影响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部过程和环节得到控制,从而使网络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基本保证;

第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符合网络教育的教学特点和教学规律,有利于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

第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可以使教学监督管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通过量化指标减少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主观因素的过多影响,使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有利于在教学管理中树立现代管理观念,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质量观念;

第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可以规范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行为和管理工作,促进其质量意识的提高,通过细化和量化的指标体系,形成教学质量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机制;

第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学习者的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建设的原则

高校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建设的目标,是围绕网络教育教学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合理选择相应的指标体系,确保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对网络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考察,对涉及教学质量的网络教育教学活动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按照全面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对教学过程中所有与教学质量相关的过程和环节进行细化,提出相对应的量化指标要求;对教学活动的每个环节、步骤、流程要有明确的规范性;教学考核评价的原则、方法要具有较好的实现性,尽可能减少教学质量监控执行人员的主观影响。因此,在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标准化的管理思想。教学质量的形成、提高与影响教学的各个环节和因素都有关系,因此要使网络教育教学的全部过程和因素都受到质量监控,建立科学、规范的网络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部考核评分项目都以量化形式体现出来;

二是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考察要细致、适度而均衡。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监控应全面细致,指标具体,同时也要根据对教学质量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立考核项目,各部分考核内容比例协调、均衡;

三是考核评价体系与本校网络教育教学特点相结合。各网络院校在网络课程开发、课件制作、学习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各有不同,专业设置各有特色。因此,其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重点、监控环节和监控要求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在指标体系建设方面必须体现本校的教学特点,体现教学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质量观;

四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化的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质量评价与质量监控结合在一起,体现先进的教育质量管理理念。

四、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标准化的实施

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一样,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也必须由专门的教学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来完成。网络学院应设立由教育专家、学术专家等组成的教学督导机构,对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学督导。督导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根据各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课程设计的特色和网络课程具体教学活动的特点来制定。将整个网络教育教学过程按教学环节进行划分,分别给出各自适应的质量认证标准,然后对每个考察部分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设立不同级别的指标体系和不同的质量等级,并对每个等级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形成对具体教师、具体课程、具体教学环节的评价成绩。最后由教学管理部门将督导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处理,根据不同指标的不同权重计算成绩,结合学生评价,最后形成对该课程教师的最终考核结论。

完整的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包括对培养计划制定、网络课程和课件开发制作、教学过程和学习环节管理、学习支持服务以及教学效果保证等各个方面的控制。其中对学习环节的标准化监控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中心内容。通常情况下,网络教育的基本教学环节包括: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即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要,制定与自身工作和生活相符的、具有个性化的个人学习计划。

二是教师指导。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关于课程基本内容、学习进度、学习要求等相关信息,安排各种相关的学习活动。

三是学生自学。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学习安排和教学要求,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和教学单位所提供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所进行的自主学习。

四是师生交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有学习上的困难和学术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和其他各类通信手段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

五是协作学习。不同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习小组、学习论坛或完成特定任务等形式,与其他学生所进行的有组织的共同学习。

六是课程作业。作业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合理地安排作业,能够促进师生双向交流,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有效的指导。

七是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情况、学习效果最直接的检验,是促进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网络教育课程考核应体现网络教育特点,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和网络教学的特点确定考核策略,关注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改进课程考核,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各个教学环节都可设定为一级指标,给出相应的分值,再根据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对教学环节进行细分,设定二级指标和相应的分值。如有必要,还可以继续细分,设定三级指标和相应分值。例如,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制定为一级指标,并设定分值;学习计划的制定又可分为对其科学合理性和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两个方面,即将这个一级指标细分为两个二级指标,设定相应分值;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又可进一步分为完成时间、完成质量等方面,即将这个二级指标又细化为三级指标。依此类推,对所有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都可以进行细分并设定指标,从而建立起完整、系统、科学的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通过标准化建立起来的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可以显著提高网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督导的科学化水平,形成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常规运行机制,使网络院校获得先进的管理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标准化网络教育教学监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对适度和平衡问题的把握。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标准化、指标性的刚性管理规定同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观创造性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不同的专业和课程,在教学要求和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不同的任课教师又必然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教学特点。这些情况有时难以被统一的质量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完全体现出来,必须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并结合其他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来进行认定。因此,将标准化的体系同任课教师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使标准化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任课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发挥统一在一起,将是未来工作的努力方向。

以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为突破口,之后还需要做好与标准化网络教育教学过程质量考核评价标准体系相适应的配套建设。将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逐步扩展为对所有教学管理环节和教学管理过程的监控,将影响网络教育质量的工作环节和内容全部纳入到质量监控范围之内,建立和完善网络教育整体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最终,标准化的网络教育教学质量全面监控体系应包括:人才培养方计划管理、教学计划管理、课程体系建设管理、资源建设质量管理、教材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学习支持服务管理、教学物资设备管理等。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探索和努力永无止境。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网络教育要获得认可,提高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满意度,必须从提高教学质量入手。在这方面,科学的管理思想将为我们提供助力。

随着标准化思想理念在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进一步贯彻和完善,网络教育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季桂起.新建本科院校标准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践分析[J].德州学院学报,2007,(5).

[2]许晓东,冯向东.重点大学网络教育质量监控的研究与实践[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4,(4).

[3]钟吉湘.高等院校教学质量过程控制数字化管理[J].conference on Web Based Business Management(WBM2012).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6篇

摘要:通过项目管理方法实施有效的管理,能够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文中对项目启动,招投标,建设全过程和验收阶段应采取的管理措施给出了论述,介绍给了一些管理方法。

关键词: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 特征 应用

项目的一般概念对企业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是工程项目,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论是生产活动还是经营活动,若将各项活动的过程加以合理分解则可以看出,这些活动都具有项目的特征,如:都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定,都需要由人来完成,都需要消耗一定资源,都具有开始、计划、执行、收尾等项目的基本属性等。

1 工程项目的启动

企业如何认定项目的启动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有人认为在工程施工准备时即工程启动,有人认为立项获得批准后即为工程启动。应当认识到无论是工程类项目或是其它项目,都需要动用资源,界定启动的时间点应定位在组织授权动用资源的文件或批复生效之日起。

工程项目的启动过程是由职能管理层或市场调研部门根据市场情况产生项目概念,以项目建议的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市场调研,取得的调研成果交管理层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批准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通过后,再进行可行-

研究,在这一阶段应能够估算出项目的成本,可行性研究通过后,进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在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后,即可认定项目启动。

2 工程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法》规定,评标不能由招标人或其机构承担,而是要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负责评标的临时组织,负责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一般从国家或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以报价明显低于标底的,必须经过质询和答辩,以保证报价合理。

3 工程项目监控

工程项目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信息管理,并协调参与项目建设各利害关系方的关系。监理公司也把所监理的工程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进行管理,同样产遵循项目管理的一般过程。

项目监理是依据法律规范、合同约定对相关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采取组织、协调,以促进利害关系者间的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的过程。项目监理过程一般由监理公司承担责任和义务,主要监理人员有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方式有: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查、设备监造等,处理方式有:成本索赔、批准临时延期和批准延期等。

4 工程验收过程

(1)准备阶段:主要是对局部、分散、零星工程进行收尾,同时作好团队的思想工作,准备好验收材料并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形成完整的验收材料,同时为做好查询和检索工作做好准备。

(2)自检。项目经理应当组织项目团队按正式验收的程序进行预先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当填写自检报告。

(3)提交验收申请。以书面形式申请、报送验收材料,提出验收申请。

(4)验收方组成验收委员会,对验收的材料进行预审。

(5)现场初验。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步检查,对不符合之处提出修改意见,限期整改。

(6)正式验收。由验收委员会、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细致的正式验收,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对不合格的部门再次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7)签署项目验收合格文件。签署项目或阶段合格文件,对具有等级评定的项目同时评出优良等级,投资性项目应办理移交资产。

5 推进项目管理的方法

5.1 更新管理观念

企业的主导者是领导层,企业的发展在于管理层的远见卓识,高层管理者是管理层的实际操控者,因此企业的发展主要依存于高层管理的正确决策,企业存在于市场中,是社会财富的创造单元,也是竞争主体,先进的理念会给企业带来机会,守旧的思想将会导致灾难,因此企业必须时刻注重更新观念,与时代同步。企业的观念更新,关键是是领导层观念的更新,这不仅仅是因为领导者在企业中的地位,更主要的是领导者可以站在市场和企业的高度认识问题,将自己的认识与市场的作用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指导企业的运行和发展。

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更新项目观念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高层管理者,应当树立起项目管理的哲学思想,高瞻远瞩地审视企业的战略目标,评估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的支持性以现代项目的思维理念看待和处理问题;对中层管理者,主要应注重管理流程和管理思维,注重从管理角度把握项目的组织、规划、协调和对组织目标的保障程度;对于操作层,应主要关注于技术、技能和操作技艺。

5.2 按照计划确保工期

所谓工期管理,指计划、执行及定期检验更新土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的工期计划。工期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既定资源条件下的工期计划,第二层次是探讨合理资源条件替代变更后的缩短工期计划。二个层次应循序渐进,都是工程管理追求的目标。工程管理最主要的目的为由全盘性的工期规划资料,探讨降低工期途径,以减少投资风险,灵活的资金调度,减轻借贷利息负担。控制并降低工期的另一个效益为建筑设施得以如期甚至提早使用,使资源充分利用,并可提供运营效益。良好的工期管理可以使人、机、料等资源得到合理、妥善的规划应用,避免盲目赶工,造成资源浪费。现行大多数工地工期管理方法,为工程负责人开工前,以人力制作简单的横道图或网状图,作业项目则以结构体施工为主,至于繁杂的装修工程都以一个作业项目,工期则为三个月或五个月等来涵盖。

5.3培养优秀的项目管理队伍

项目管理队伍是由项目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职能管理者、项目经理和操作层人员等组成,之所以应当重视项目管理队伍,是因为管理层不仅是相应的项目管理执行者,同时也是这一层次的决策者,决策者的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未来,更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失败。企业造就一支优秀的项目管理队伍的前提是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技能的培养固然重要,项目的系统化思想更需要逐步建立并扎根于各级管理者的头脑中。企业应当建立培训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对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理念的培养,培养一支优秀项目管理队伍的过程也是一个“项目”,管理层的支持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决定着该“项目”的成败。

本文对推进企业实现现代项目管理,促进管理层次升级,提高组织效率全面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具有现实导意义,从战略规划到战略目标,从项目目标到企业的日常运作,都能够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思想作指导。

参考文献

[1] 卢有杰、王勇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年1月.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7篇

从检查情况看,湖北省、安徽省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水利建筑市场较为规范;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治意识较强,建设活动行为较为规范,工程建设速度快、质量好。检查的主要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情况

湖北省、安徽省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方面,从宣传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完善规章制度,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强化监理工作,严格合同管理,积极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湖北省针对过去水利建设中出现的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和进入水利建筑市场的施工队伍庞杂、混乱的状况,及时制定了水利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了长江堤防建设合同管理,严禁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非关键工程或非关键部位需分包的,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审批,且分包工程量严格控制在承包合同工程量的30%以内,同时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安徽省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职责不明确、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省水利厅多次下发通知对江堤建设和全省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组建工作进行整顿,各地市和省直项目法人单位进行了积极的整改,项目法人的组建和管理行为得到逐步规范,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两省还大力整治了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规范了招标公告的方式,严格了对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申请的审批,组建了省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实行了专家评标制度,规范了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积极推行了建设监理招标和招标工作,同时还开展了设计招标试点工作。

2.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两省在宣传贯彻执行水利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举办了强制性条文骨干培训班,对全省地市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技术负责人,各水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同时,各单位专门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以强制性条文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各地进一步加强了质量管理。重点水利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表明:湖北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已完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为65.6%;安徽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已完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为76%。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质量也符合规范要求。长江水利委员会还将强制性条文写入合同文件中,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采用返工和经济、行政处罚措施。

3.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近几年,湖北省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过程中,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起,涉及相关人员37人,其中违法案件4起,涉嫌人员23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有16人;违纪违规案件4起,涉嫌人员14人,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有关责任单位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安徽省先后对全省14个市30多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巡查和跟踪调查,根据巡查情况和重点检查情况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起到了预期的监督检查效果。认真进行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的调查了解和查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单位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质量等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并督促项目法人进行了整改。

长江水利委员会先后对33起举报和反映进行了调查核实。

4.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1998年以来,为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形势需要,湖北、安徽两省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打破地区封锁,放开水利建筑市场,通过招投标从外省、外系统引进了一大批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监理队伍参与水利建设。据初步统计,目前在湖北省境内已有180余家外省、外行业施工企业通过投标的方式中标参加了湖北省水利工程施工;在安徽省境内仅长江堤防工程就有37家外省、外行业施工企业通过投标的方式中标参加了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承建的重要隐蔽工程的建设中,有9个行业的93个施工企业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参加了工程的建设。

在开放水利建筑市场的同时,两省及长委加强了对招标投标活动和市场主体资格的管理。一方面要求评标办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公开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中不得对外省、外行业的施工企业有歧视性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资格审查,严禁无证、越级或挂靠承接业务,从源头上治理了扰乱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长江干堤工程建设情况

1998年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以加固长江干堤为主的长江防洪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近4年来,湖北省、安徽省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水利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经过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工程建设者的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工程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如今长江干堤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堤防洪能力明显提高,经受住了1998大洪水后的1999年和2002年两次大洪水的考验,长江干堤建设工程所产生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初步显现出来。

1.工程进展情况

湖北省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长江干堤工程共16项,工程总投资148.47亿元其中非隐蔽工程投资117亿元。非隐蔽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为:土方2.86亿m3、“三度”(堤身高度、宽度、坡比度)达标堤段1581km,混凝土护坡845km、建设穿堤建筑物433座,堤顶路面1424km,拆迁建筑物293万m2。截至2002年8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土方2.44亿m3,占计划的85.2%;建设“三度”达标堤段1433km,占计划的90.6%;完成混凝土护坡493.9km,占计划的58.4%;完成穿堤建筑物352座,占计划的81.3%;完成堤顶路面524km,占计划的36.8%;拆迁建筑物283万m2占计划的96.5%;累计完成投资89亿元,占计划的76.1%。16项工程中的南线大堤、下百里洲江堤、松滋江堤、长孙堤、鄂州昌大堤、阳新长江干堤已基本完成,其余项目的主体工程将在2002年年底前基本完工。

安徽省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长江干堤工程共9项,工程总投资63.8亿元其中非隐蔽工程投资52.5亿元。非隐蔽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为:土方1.83亿m3、“三度”达标堤段955km,护坡532km,堤顶路面894km,加固改建穿堤建筑物362座。截至2002年8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9亿元,占计划的74.2%;累计完成土方1.64亿m3,占计划的89.9%;建设“三度”达标堤段764.6km,占计划的80.1%;完成护坡417.8km,占计划的78.5%;完成堤顶路面498.5km,占计划的55.8%;加固改建穿堤建筑物160座,占计划的44.2%。全部长江干堤主体工程将在2002年年底前基本完工。

长江水利委员会所承担的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共28项(其中干流堤防18项),工程总投资6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处理377.6km,护岸481.9km,穿堤建筑物8座,共计土方3091万m3,石方2729万m3,混凝土81万m3,防渗墙450万m2。截至2002年8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占总投资的86.2%;完成防渗加固373km占计划的98%;完成抛石固基410km,占计划的85%;完成防渗墙419万m2占计划的93%;累计完成土方3109万m3,超计划18万m3;完成石方2137万m3占计划的78%;完成混凝土60万m3,占计划的74%;加固涵闸6座。18项干流堤防隐蔽工程年底前可基本完工。

2.建设管理情况

两省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核心的建设管理体制。

(1)建设管理体制

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作为全省投资2亿元以上的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总责,沿江市、县政府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外部环境、落实征地移民和筹措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得到了清晰的界定,明晰了责权关系,为规范、有序地进行工程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过程中,湖北省强化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

安徽省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过程中,长江干堤工程沿线六地市分别组建了项目法人,对辖区内长江干堤工程建设负总责,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经过了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的过程。

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中,组建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的建设。同时在各项目所在地成立了25个工程建设代表处,负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

(2)招标投标管理

两省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招标投标工作中,较严格地执行了《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操作程序,能够打破地区封锁,加强监督检查,严把标书编制、公告、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以及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等关键性环节,招投标行为比较规范。

湖北省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中,从1999年10月开始实行公开招标。全省长江干堤建设工程共完成618个标段的招标工作,中标的施工企业中,一级资质244家(次),二级资质236家(次),三级资质138家(次)。其中一、二级资质的比重接近80%。

安徽省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中,从1999年开始实行公开招标,施工、监理单位均通过招标来确定。2001年以前采用自行招标,2001年底后,基本采用了(除少数市外)委托招标方式,招投标行为较为规范。2002年以来,实行了集中委托招标和打捆招标的方式,标段划分过细的问题有所改善。9个项目共划分了114个标段,通过招标,有7家监理单位、50多家施工企业中标。

(3)建设监理工作

两省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建设监理工作方面,能够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要求执行,长江一、二级堤防工程的监理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目前承担湖北省、安徽省长江干堤建设的监理单位各有7家,其中具备甲级资质各有6家。甲级资质的比重超过85%。监理单位均按要求组建了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合同管理

两省及长江水利委员会执行国家和水利部制订的合同范本,合同文本的签订基本规范。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了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监督检查。近几年来,先后查处多起不严格履行合同的事件,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

3.重点抽查四项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

(1)四项工程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情况

武汉市长江干堤工程总投资29.86亿元(不含隐蔽工程),其中国债资金17.8亿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45亿元,地方配套7.61亿元。1999年以来,先后对127个标段进行了招标,公开招标117个标段,经湖北省水利厅批准同意邀请招标10个标段。中标施工企业中,一级资质的有59家(次),二级资质的有52家(次),三级资质的有16家(次)。

荆南长江干堤工程总投资8.50亿元(不含隐蔽工程),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其中2000年以前的标段为国债项目2001年及以后的标段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999年以来,先后对46个标段进行了招标,并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其中世行项目标18个。中标施工企业中,一级资质的有14家(次),二级资质的有20家(次),三级资质的有12家(次)。

安庆长江同马大堤工程总投资6.22亿元(不含隐蔽工程)。1998年以来,先后开工建设单项工程28项,共划分为36个标段进行了招标,有15家企业中标。中标施工企业中,一级资质的有8家,二级资质的有7家。

芜湖市繁昌江堤工程投资3.6亿元(不含隐蔽工程)。1998年以来,先后对32个标段进行了招标,并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有17家企业中标。中标施工企业中,一级资质的有7家,二级资质的有6家,三级资质的有4家。

上述四个项目共计招标241个标段,除10个标段采用邀请招标外,其余标段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率为95.9%。中标施工企业中水利系统施工企业有146家,占60.5%,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59家,占39.5%;省境内施工企业有126家,占52.2%,省以外地区施工企业79家,占47.8%。

(2)建设管理情况

联合检查组重点抽查的四个长江干堤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体制方面,都能按国务院和国家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除极个别项目的项目法人尚需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管理基本规范;在建筑市场准入方面,除极个别施工企业有越级承接工程现象、个别标段中标单位资质不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外,其余中标单位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没有发现让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招标投标方面,基本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没有发现规避招标和规避公开招标、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工程监理方面,1999年度和2000年度国债项目部分工程没有招标,2001年以后实行了招标,监理人员能按要求持证上岗,监理记录绝大部分认真、完整,关键部位和工序严格实行旁站监理,没有发现监理方面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合同管理方面,1999年度和2000年度的国债项目未使用规定的合同范本,2000年以后统一使用规范的合同范本,工程款的拨付基本能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没有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在质量监督方面,全部按要求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发现主要质量问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没有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违规实行地区封锁或行业垄断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

对照《八部委对建筑市场联合检查的通知》中的六方面主要检查内容以及国务院提出的2002年底要修完修好长江干堤的要求,两省在水利建筑活动和长江干堤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个别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不顺,项目法人组建不够规范,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和现场建设管理机构职责界定不清晰。少数中标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

二是长江干堤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没有考虑占补平衡的开垦费和取土区的复耕费,加之国家政策不配套,给征地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是收费项目多、收费不规范。据反映,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中,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收费项目有港务、航行通电通告、护航、河道堤防管理、计划生育、环保、地方劳力管理、治安管理、散装水泥补偿、技术监督等共计12种,这些收费都是工程概算以外的费用,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和工程造价,又影响了工程建设。

工程监理等级划分标准第8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 特征 应用 

 

项目的一般概念对企业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是工程项目,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论是生产活动还是经营活动,若将各项活动的过程加以合理分解则可以看出,这些活动都具有项目的特征,如:都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定,都需要由人来完成,都需要消耗一定资源,都具有开始、计划、执行、收尾等项目的基本属性等。 

 

1 工程项目的启动 

企业如何认定项目的启动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有人认为在工程施工准备时即工程启动,有人认为立项获得批准后即为工程启动。应当认识到无论是工程类项目或是其它项目,都需要动用资源,界定启动的时间点应定位在组织授权动用资源的文件或批复生效之日起。 

工程项目的启动过程是由职能管理层或市场调研部门根据市场情况产生项目概念,以项目建议的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市场调研,取得的调研成果交管理层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批准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通过后,再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这一阶段应能够估算出项目的成本,可行性研究通过后,进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在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后,即可认定项目启动。 

 

2 工程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法》规定,评标不能由招标人或其机构承担,而是要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负责评标的临时组织,负责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一般从国家或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以报价明显低于标底的,必须经过质询和答辩,以保证报价合理。 

 

3 工程项目监控 

工程项目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信息管理,并协调参与项目建设各利害关系方的关系。监理公司也把所监理的工程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进行管理,同样产遵循项目管理的一般过程。 

项目监理是依据法律规范、合同约定对相关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采取组织、协调,以促进利害关系者间的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的过程。项目监理过程一般由监理公司承担责任和义务,主要监理人员有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方式有: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查、设备监造等,处理方式有:成本索赔、批准临时延期和批准延期等。 

 

4 工程验收过程 

(1)准备阶段:主要是对局部、分散、零星工程进行收尾,同时作好团队的思想工作,准备好验收材料并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形成完整的验收材料,同时为做好查询和检索工作做好准备。 

(2)自检。项目经理应当组织项目团队按正式验收的程序进行预先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当填写自检报告。

(3)提交验收申请。以书面形式申请、报送验收材料,提出验收申请。 

(4)验收方组成验收委员会,对验收的材料进行预审。 

(5)现场初验。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步检查,对不符合之处提出修改意见,限期整改。 

(6)正式验收。由验收委员会、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细致的正式验收,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对不合格的部门再次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7)签署项目验收合格文件。签署项目或阶段合格文件,对具有等级评定的项目同时评出优良等级,投资性项目应办理移交资产。 

5 推进项目管理的方法 

5.1 更新管理观念 

企业的主导者是领导层,企业的发展在于管理层的远见卓识,高层管理者是管理层的实际操控者,因此企业的发展主要依存于高层管理的正确决策,企业存在于市场中,是社会财富的创造单元,也是竞争主体,先进的理念会给企业带来机会,守旧的思想将会导致灾难,因此企业必须时刻注重更新观念,与时代同步。企业的观念更新,关键是是领导层观念

[1] [2] 

的更新,这不仅仅是因为领导者在企业中的地位,更主要的是领导者可以站在市场和企业的高度认识问题,将自己的认识与市场的作用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指导企业的运行和发展。 

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更新项目观念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高层管理者,应当树立起项目管理的哲学思想,高瞻远瞩地审视企业的战略目标,评估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的支持性以现代项目的思维理念看待和处理问题;对中层管理者,主要应注重管理流程和管理思维,注重从管理角度把握项目的组织、规划、协调和对组织目标的保障程度;对于操作层,应主要关注于技术、技能和操作技艺。 

. 按照计划确保工期 

所谓工期管理,指计划、执行及定期检验更新土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的工期计划。工期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既定资源条件下的工期计划,第二层次是探讨合理资源条件替代变更后的缩短工期计划。二个层次应循序渐进,都是工程管理追求的目标。工程管理最主要的目的为由全盘性的工期规划资料,探讨降低工期途径,以减少投资风险,灵活的资金调度,减轻借贷利息负担。控制并降低工期的另一个效益为建筑设施得以如期甚至提早使用,使资源充分利用,并可提供运营效益。良好的工期管理可以使人、机、料等资源得到合理、妥善的规划应用,避免盲目赶工,造成资源浪费。现行大多数工地工期管理方法,为工程负责人开工前,以人力制作简单的横道图或网状图,作业项目则以结构体施工为主,至于繁杂的装修工程都以一个作业项目,工期则为三个月或五个月等来涵盖。 

.培养优秀的项目管理队伍 

项目管理队伍是由项目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职能管理者、项目经理和操作层人员等组成,之所以应当重视项目管理队伍,是因为管理层不仅是相应的项目管理执行者,同时也是这一层次的决策者,决策者的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未来,更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失败。企业造就一支优秀的项目管理队伍的前提是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技能的培养固然重要,项目的系统化思想更需要逐步建立并扎根于各级管理者的头脑中。企业应当建立培训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对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理念的培养,培养一支优秀项目管理队伍的过程也是一个“项目”,管理层的支持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决定着该“项目”的成败。 

本文对推进企业实现现代项目管理,促进管理层次升级,提高组织效率全面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具有现实导意义,从战略规划到战略目标,从项目目标到企业的日常运作,都能够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思想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