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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培训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8 09:20:09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1篇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在建筑行业,一线的施工建设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知识差,安全意识也较淡薄,这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一项主观因素。据调查,在建筑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内部只占到10%左右,这部分人员多为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90%都是一线施工人员。从事施工建设的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差,再加上岗前培训不到位,使得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情况有很多,这样就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对施工建设用设备性能不了解,设备操作不熟练,违规操作设备,也易发生安全事故。

1.2安全管理水平偏低

在建筑企业中,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都没有什么实际操作价值,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管理,没有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依靠现代化建设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对建筑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因而没有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紧急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也不全面,这样造成安全管理应付,管理效果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缺陷

虽然说在建筑行业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安全管理上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缺陷,如: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条例交叉和重复,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使得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会钻一些法律的漏洞,最大限度的撇清责任。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中存在职能分散交叉的现象。管理监督的力度不够,这也影响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解决对策

2.1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法律法规的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要看到自身的问题,要不断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发现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发现自身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对职能部门业务交叉现象有清晰的认识,发现安全事故统计资料失真的现象。及时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探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断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使得每个建筑企业都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规范生产,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2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提高管理的一种方式。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培训工作就更重要,各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三级教育培训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让每名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针对自己施工接触的危险源全面掌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安全五步法”的要求执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对于一些操作大型设备的员工,其操作过程中的可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也较多,企业要对这些人员加大培训频率,使每个员工都能牢记操作注意事项,从心中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完善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下去。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在压力和动力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4重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随着现代化建筑的发展,建筑施工中面临的危险源更多,在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长期暴露在重大危险源中,如果没有对重大危险源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良好的管理,施工人员的一个操作失误就会带来安全事故。准确的辨识危险源可以说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在危险源区要设置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在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高空作业、生产用电、塌方、有毒气体等,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处理知识的教育。

3结束语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2篇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其中95%以上的新增从业人员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一方面,农民工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繁荣农村经济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另一方面,所涌现出的庞大建筑劳务队伍也给我国建设市场带来了许多问题,严重的扰乱了我国建设市场的秩序,以至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培育、引导和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的发展,建立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乃至各级人民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我国现行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2.1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制度的现状

2001年建设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当时建设部将建筑施工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目前全国已建立7500家左右劳务分包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9.3%,其中农民工3201万人,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2%,在册劳务人员约290万人,占3000多万建筑从业人员的9.1%。近年来建筑劳务人数年均增长速度达1.6%,高于全国从业人员总数同期增长1.2%的增长速度。因此大力扶持、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是构建科学、合理行业组织结构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保障。

2.2当前建筑市场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劳务分包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提供劳务分包服务;二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有的劳务作业班组;三是“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

2.3目前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设部在2001年颁布的87号令《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并在2004年的一些文件中,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文件侧重点都在明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而对于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由于我国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提出的较晚,全国大部分地区也缺乏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

2.3.2建筑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

我国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时间比较短,相关利益各方的认识不充分,对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政策宣传、引导、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处于培育和引导发展阶段,并且总承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依据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同劳务分包企业在场外进行交易,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关系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真正的有形劳务分包市场。

2.3.3符合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我国真正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少,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一方面,一些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依据自身的优势参与了中小工程的竞争,占据了巨大的劳务分包市场,而不少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与之抗衡,制约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工队伍组织涣散,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建筑业有效输出的“瓶颈”问题,从而也阻止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2.3.4对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由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使得建筑业企业在交易时无章可循,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时无法可依。同时建筑劳务分包有形交易市场的建设滞后引起承发包双方场外交易的“有市无场”的局面,劳务分包企业缺乏交易平台,交易双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3、政府在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中的作用

3.1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是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建立建筑劳务长效管理机制的首要任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律地位,使建筑企业的劳务市场交易、政府的市场监管有法可依。

一方面,要修改《建筑法》中规定的总承包企业必须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不合宜条款,促使有实力的大中型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两层分离,加快建设劳务分包企业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参与劳务分包市场的有序竞争。另一方面,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市场进入界定、资质管理、劳务用工的合同规范、劳务基地建设、劳务用工的社会保险、总分包合同管理、劳务分包各方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关系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规范文件。

3.2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有形交易市场

3.2.1创建交易平台,提供劳务分包信息

通过建筑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的建立,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与建筑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包括劳务需求信息、劳务队伍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工程承发包信息、劳动力价格信息等。为总分包企业和劳务作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改变目前“有市无场”的局面,为交易双方搭建良好的交易平台,促进交易行为的发生,使总分包交易行为规范化、透明化。

3.2.2实现劳务分包企业的市场准入和有效监管

一方面要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交易市场进行资质登记备案,淘汰那些无资质的“包工头”式零散用工,超资质承包工程等行为,严格了市场准入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总包企业必须使用在交易市场进行资质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防止劳务分包企业的垫资、施工企业的任意压价、拖欠劳务费等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的行为。通过劳务交易市场的建立来规范总分包交易行为,遏制交易双方不签订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杜绝违法转分包、暗箱操作等情况的发生。

3.2.3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拖欠工程款

对于那些没有对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的劳务分包企业,由于不符合资质规定,便不能够在劳务分包市场进行备案登记和交易,不能够承接劳务分包合同,这就从源头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少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还可以通过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审查,发现不同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或者不签订规范的合同,不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等支付工具,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等行为,这样就加大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建立起预防和惩戒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3加强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管

3.3.1严把市场准入关

要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从事分包施工活动必须进入分包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总包与专业承包企业在从事施工过程中都必须使用符合要求资质的劳务企业,同时也应引导总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尽快实现两层分离。所有劳务企业必须在交易中心为工人办理劳动合同、工资卡和工伤保险等,使劳务分包企业合法有序的进入建筑市场。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行为必须在各地区建筑劳务分包有形交易市场进行场内交易,统一签订国家相关部门制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实现交易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通过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监管。

3.3.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劳务分包不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非法用工行为;转包、挂靠、非法分包行为;用工单位私拉乱招、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违法行为;不对农民工进行岗前职业技能、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无故克扣、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款,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除可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可通过与企业的不良记录进行挂钩,在相关的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投标活动等方面进行处罚。

3.3.3建立工程信息管理制度

对工程建设信息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对工程名称、工程承包内容、工程工期、工程所要求资质等级的劳务企业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可通过该制度重点审查劳务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要求,劳务作业人员是否获得、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劳务作业人员数量及工种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建设要求要求等,实现对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动态管理。通过了网上审查的劳务作业信息,可以对劳务作业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推广劳务用工实名制,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籍贯、工种和岗位证书编号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监控。

3.4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服务配套机制

3.4.1加强劳务基地建设,促进劳务输出

政府部门要选择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建筑业传统特色的城市和地区,发挥本地区的工种优势,加快建筑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促进劳务输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建筑劳务的有序有效转移。要给予那些建筑业发达和基础条件好的城市和地区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大扶植培育力度,重点培育一些有特色、有优势、有品牌的示范劳务基地,通过品牌劳务基地和劳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改变建筑业劳动力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状况,局部带动全局。

3.4.2完善建筑劳务培训和技能签定体系,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要大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对进城务工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行引导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工程安全隐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制定建筑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文件,合理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在培训资金来源方面,政府部门可投入适当比例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并拓宽培训资金的来源渠道。在培训培训渠道方面,要积极同建筑大中专院校的教学力量、现有企业培训部门、行业协会的培训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在培训方式方面,要根据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现场培训和课堂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劳务作业人员实践技能的提高,广泛开展建筑技能竞赛并增加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劳务分包企业输出高质量的建筑劳务队伍。同时要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建筑职业技能签定机构建设,对来自任何培训机构的劳动力进行技能签定,只有通过技能签定的劳务作业人员才能够进入建筑劳动力市场,把握好市场准入关,实行持证上岗,为建筑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符合质量的劳动力队伍。

3.4.3其它一些配套机制

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资质审批权限适当下放,简化审批程序,随到随批,为劳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根据劳务分包企业处于培育建设阶段,可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和扶持。鼓励现有的成建制度的建筑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引导符合条件的“包工头”通过合资入股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或转化为合法的企业职工。引导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业层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促进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4结束语

对于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建立和培育,各级政府起着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在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不规范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更是任重道远。如何建立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并对其实现有效的监管,是目前各级政府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黄志勇. 建立长效管理机智,促进建筑劳务市场健康发展[J]. 建筑施工,2004,第26卷第2期: 165页

【2】甘术志. 建筑劳务市场现状与合理导向. [J]. 建筑,2004,第8期:37页

【3】蔡惠军.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J].建筑经济,2003,第12期:20页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3篇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安全年”活动的开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这么一个培训班,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增强我们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营造安全施工环境,从而提升我们建筑行业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减少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谨代表活动的主办方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这次培训班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从市里邀请来给我们授课的两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所有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借举办培训班这么一个机会,我想谈一谈以下四个层面的意思:

第一、谈一谈为什么要举办这么一个培训班

大家可能都知道,就在10天前的5月19日,湖南省的一条高速公路在建隧道内,一辆载有炸药的车辆在卸货时,因为操作不慎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了共20人死亡,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还有今年以来我县在其它领域也陆续发生了一些人员伤亡事故,可以说是教训非常深刻。说句心里话,我们哪一个人不希望笑语常在、哪一个家庭不希望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希望兴旺发达、哪一个单位不希望平平安安,但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安全。没有安全,一切美好的愿望都无从谈起;没有安全,一切美好的追求都是空中楼阁;没有安全,一切所做的努力都等同于零。对于建筑行业,安全这个因素比其他大部分的行业更加重要。建筑施工行业因其劳动强度高,危险性大,而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高危行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建筑行业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事故,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死亡事故占60%左右,其中农民工死亡占77.7%。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人多数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且大多数都是青壮年,都是家中的顶梁柱,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企业发展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给伤亡者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和永远的伤痛!近年来,虽然我县通过搭建平台、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了那么一种向上的趋势。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我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三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时有发生,一不小心、一不留神、一下马虎就有可能发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尤其是今年县里正在大力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项目建设的力度和强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并随着下一步一大批重点项目的陆续开工,建筑施工工地可以说将在县里全面开花,不仅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同时也给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我觉得在这么一种形势下,非常有必要组织我们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举办这么一次安全培训班,同时也真心的希望通过举办这次培训班,来营造一种“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快速提升。

第二、谈一谈目前我县建筑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建筑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尤其是智武副局长的主抓主管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筑市场监管得到加强,秩序趋于规范,体系逐步建立,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我认为主要表现在“四个不”:

一是质量意识还不够强。建筑工程质量还没有真正成为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在工程建设活动当中,一些企业唯利是图、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屡屡发生,甚至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二是安全措施还不够实。一些企业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十分严重,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投入重视不够,对事故防范措施不实,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管理、技术水平低下,使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

三是教育培训还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普遍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一些建筑企业对他们的岗前、岗位和转岗培训流于形式,致使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低下,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尤其是爆工、电工、电焊工等一些特种工种和关键岗位,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四是监控和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的不大,措施不够得力,一些建筑安全隐患未能彻底消除;工程款清欠任务繁重,前清后欠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起我们监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业主的高度重视。

三、谈一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建议

首先是谈一点体会。通过这几年来工作的实践,我认为要想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法”、“理”、“责”、“情”四个字。

“法”就是法律、法规。对我们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协调和服务,为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提供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并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来说,就是应当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得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理”就是真理和规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使得我们制定的政策制度符合客观规律,从而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责”就是责任。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无论是我们的监管部门还是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都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既要抓好经济发展、也要抓安全生产。通过建立清晰明确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情”就是感情。要带着感情、带着真情去抓安全生产工作。广大建筑劳动者,尤其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朋友,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必须深怀对他们的真挚感情,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解他们之所盼,才能真正的转变工作作风,不顾个人的、部门的利益得失,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是谈一点建议:讲到安全生产,我们时常会想到这么一句话,那就是:“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细致、复杂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主管部门也好,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也罢,要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小事”和“大事”的关系。安全工作中“小事”和“大事”之间的关系,是量变到质变的具体体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些在平时看来微不足道的问题,其背后往往潜藏着一些事故隐患,所以这就要求在我们监管过程中,发现隐患尤其是一些可能会导致作业人员伤亡的隐患,处理要及时果断和不留情面,真正做到抓“小”防“大”,防微杜渐。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偶然”和“必然”的关系。在安全生产中,常有人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这种“偶然”对抓好安全生产是十分有害和可怕的,每件事故的背后都蕴涵着发生的“必然”规律。所以安全监管必须从基础工作入手,少搞表面文章,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把关,才能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突击”和“持久”的关系。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一个动态的过程,仅靠一时的“突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需要树立“持久战”的思想,所以类似专项检查的“突击”并不可少,但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更加重要。在这方面,我们县里通过制定、落实建筑业管理的“三项制度”和“百分制考核”方案,建立了一套比较有效、动态的监管措施,并已在我们整个赣南地区得到了逐步推广。

四是要正确处理好“独唱”和“合唱”的关系。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我们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单打独斗”是难以为力的。所以要抓好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依靠广大施工监理企业、各项目指挥部、各生产班组及所有建筑施工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四、谈一谈对这次培训班的几点要求

局里对举办好这次培训班应该说是非常重视。为了举办好这次培训班,我们局里相关人员、相关股室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方案的拟定、课程的设置、专家的聘请到后勤的保障等,都牵扯了大家比较多的精力。我们参训人员也是克服了许多不便,放下各自手中的工作,来参加今天的培训班。我想,既然办了,我们就要把它办好,办出成效;既然来了,就要做到学有所成。借此机会,我就本次培训班简单地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建筑施工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真正做到静下心来学、带着问题来学,争取通过这次培训班,使自己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是要严肃学习纪律。这次培训就安排一天的时间,希望大家要集中精力,自觉维护好课堂纪律,做到尊重专家、服从管理,确保学习效果。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4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教育培训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现状尤为堪忧。

二 农民工教育培训差的原因

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三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培训教育的措施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因此,应该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 梁进坚.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现代装饰(理论).2011年04期.

[2] 孙将平,杨洁,邹胜勇.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体系研究[J].科技传播.2011年15期.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5篇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教学机制,培训机构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的行业。从当前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事故发生的原因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而从当前建筑业的从业人员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作为施工企业基层的管理者应该有耐心、有恒心、有创新,需要平时做多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以人为本,提高人员素质是关键。而素质的提高,教育与培训是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如何抓好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使所有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控制职业病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就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安全方面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实施,特别是随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推进,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极端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接受、所认同,各个企业都在采取不同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保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部分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及专职培训机构受建筑市场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影响,片面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面,经济支持不足,时间投入不够,直接导致不少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实践中职工就缺乏了安全技术知识,影响了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1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低当下,不论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还是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安全教育培训应该是各施工企业必须落实的规定,主要领导的安全意识、安全文明行为、安全管理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否能很好的进行。但是,部分现行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对杜邦事故主因理论的研究与归纳,一味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主要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不明确,其惯有的思想仍然认为自己不需要接受安全生产培训,认为参与或组织培训只是为了应付当前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因而会怕受到处罚,被动派员培训,尽量避免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领导也是说的多,做的少,就是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也呈现出应付差事现象。1.2职工知识水平较低,安全意识差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中,一少部分为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企业管理者,而施工现场的从业者多数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普遍来自农村,知识水平相对较低,且未经过基本的专业知识培训与教育,缺乏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防范意识。1.3培训机构自身行为不规范目前,国家现有的部分培训机构为了减少开支,不按规定授课,随意减少培训课程、课时,出现理论短程教学,照本宣科,不生动、不吸引人的教学方式。现实中由于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工不同,则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也不同,但是现在的安全教育培训却没能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一概而论,教学针对性不强,缺乏对受训者实际操作的培养,失去了教育培训的意义,起不到应有的培训效果,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人为的隐患。

2相关对策及改进建议

2.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提高领导重视程度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是规范我国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的一部综合性和基础性法律,它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为前提,以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为根本,以职工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府监管为关键,以行业自律为发展方向,以严厉的社会监督与责任追究为保障,要求企业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规划投入、应急管理和培训教育等五个方面均做到位,进而明确安全生产和考核的关系,以考核结果来提升企业领导的职业素质。具体到日常工作中,便是以法律要求来引领每一个管理层都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思想,在保证做好各阶各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在安全文明行为上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2.2尊重实际需求,注重培训效果在安全教育培训中,要想取得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效果,则安全教育就不能一个模式,不能新老职工“一锅煮”,不能不同层次“一起灌”。相反,则应根据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与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首先,应根据施工现场因地制宜,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标牌、标识等形式对施工安全的基本常用知识进行栏目宣贯。其次,针对文化程度低、自律性较差的农民工来说,不论是集中组织的专业授课专家,还是日常工作安全宣贯的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他们对工人教育与培训的语言便应富于趣味性和艺术性,穿插运用典型事故、安全警句、动画漫画等,做到内容丰富、语言幽默、寓意深刻,有效增加授课者生动的理论讲解与必要的操作说明,使农民工易于接受。同时根据施工特点,利用天气变化情况的雨雪天气和夏季夜间,项目管理者与农民工一起开展座谈会与安全知识问答,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的施工部位例举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的案例,让所有参会人员发表自己的看法与体会,从而引起员工的警觉,使大家印象深刻。采用这种交流方式的教育不仅能告诉员工正确的或错误的做法,而且还能告知他们这样做最根本的具体原因,使他们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同时达到经验大家学,教训共同吸取,取长补短,互相提高的目的。另外,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管理者要随时随地与职工(包括农民工)交流,这样既可温暖职工的心,也使安全教育培训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学习,使得安全教育的效果更佳。再则,根据时代的发展,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远程教育,随着国家安全培训网和有关建筑行业网络学习平台的建立,可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农民工接受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实名制网络备案登记制度,施工企业用工要采用实名制农民工用工登记制度,从而在流动性相对较大的农民工群体中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的连续性和统一性。2.3强化培训组织,完善教学机制建设,发挥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职能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具有组织性和规范性,可以学习先进国家,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可从施工企业转到一定的单位组织,但施工企业必须按年度(或工程)用工来支付一定的费用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应与时俱进,在管理队伍、师资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培训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重视教学器材、设备、设施,场地的投入,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建筑行业协会或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其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导作用,可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注重企业与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提升或扩大高等院校的资质,特别是对建筑行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周期性继续教育与培训,可委托校方权威专家定期授课,逐步形成企业安全教育与教学教育的紧密联系。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7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造成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管理缺陷。人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据了解,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据统计,目前施工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二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百个人遵章守纪,但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坚持长抓不懈。

(二)三级安全教育两层培训原则

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责任心。

1.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建筑工程法律培训第8篇

1当前建筑工程管理现状

1.1施工队伍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建筑施工行业人员混杂,从大学生、研究生等高级技术人员到农民工、力工等普通劳动者都有,因此施工队伍的管理模式与方法对于建筑施工行业就非常的重要,而实际执行中,施工方为了追求施工进度、取得最大利益等,往往忽视了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有制度不执行,都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一是施工人员的资质管理混乱,对于特殊岗位操作人员,不能提供操作岗位的资质,很多没有资质的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二是各岗位、各项工作内容间协调性差,很多特殊技能人员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存在人力资源浪费现象,各岗位间的不协调,也造成施工进度慢,或提高了施工成本。三是对于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不足,很多时候为了赶工期,提高施工速度,施工人员招来后即上岗,没有相应的安全培训与岗位培训,为施工埋下安全隐患。总的来说施工队伍管理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的。1.2施工管理不健全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施工管理效率决定的。施工管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考察当前的施工管理就会发现施工管理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人员问题和机械问题。机械问题主要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机械化程度不高,生产效率低下,机械设备缺乏专门的维修保养,在施工过程中非常容易出故障。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少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所谓人员问题主要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素质不过关,施工技术偏低。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够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以及设计要求来进行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会出现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或者是节省施工时间而擅自改变施工图纸的行为,这是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保持高度重视的问题。

2提升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措施

针对以上建筑工程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管理实践确定了以下四点提升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措施,供参考。2.1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机制针对建筑工程管理,国家首先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完全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办。其次是要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要采用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要使得当下的建筑工程管理更具专业性和技术性。2.2定期对施工人员展开技能培训任何岗位在上岗前均要有技能培训,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来说,岗前员工的技能培训更重要,因为建筑施工过程,人起着决定性作用,图纸设计都是无生命的,要想将设计变成实际的建筑,人的因素占着最重要的作用,如果人不能理解图纸设计意图,很可能建设的工程会与设计的偏差过大。因此,为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定期对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施工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要包括以下三方面: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技能培训,可以是培训员工施工过程中的基础知识,也可能是有针对性的培训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如何解决实际施工问题等,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而定。对于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对管理方式与管理制度的培训,也可以结合实际施工特点定期组织培训,以保证施工管理过程科学、适宜,达到工程最优的目的。2.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建筑工程行业同其他工业企业的管理一样,其工程施工质量由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有关,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的好坏起着关键性作用,要确保施工质量,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质量控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考核机制,重点加强变更工程的管理与隐蔽工程的检查。对于工程变更过程,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变更内容,并组织评审其变更的可行性,对于适用的申请按程序及时签字下发,同时做好工程造价的变更,对于不适用或不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不能随意签字。这样,将工程变更过程的管理落实到变更管理负责人身上,让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把关,履行自己的职责,杜绝不认真、草率签字给工程施工带来损失,也不利于自身事业的发展。2.4实现施工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密集性的建筑行业中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非常重要,只有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实现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针对建筑施工管理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各个部门人员需求的统计,要科学评估施工过程,要严格施工实际要求来配置施工人员。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还有必要建立合理高效的流动机制。建立合理高效的流动机制非常重要。建立这种机制能够使得施工人员管理更加高效,灵活,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能够进行及时处理。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流动机制的建立。施工人员科学高效的流动机制的建立对于提升工程施工人员的自身效率很有帮助。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的研究,通过不断研究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建筑工程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好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不仅利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还可以降低施工工程成本,提高施工进度。笔者从实际工作经验中总结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希望通过此粗浅的分析,为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提供一些帮助。

作者:叶峰 单位:浙江苏嘉房地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