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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14 17:28:55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1篇

关键词: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异;空间极化;基尼系数;Theil指数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5)03-0051-07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民营经济作为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总和,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在自身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为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10%的增长速度,而民营经济增长速度更是达到了20%,民营企业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0万家发展到目前超过1 000万家,民营资本占全社会总资本的60%。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且有利于吸纳社会就业、增加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了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理念,强调了民营经济的社会地位和不可侵犯性,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然而,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后,中国民营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发展宏观环境不完善,企业起点低,融资渠道不畅,科技含量不高,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等。在此背景下,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明显的空间非均衡特征。基于此,本文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中国民营经济区域分布特征及演变态势,即解决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问题;二是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程度和极化方向问题。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丰富中国民营经济理论研究,从空间角度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提供新视角,而且可以为中国各层主体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缩小民营经济区域差异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从目前国内外关于中国民营经济相关理论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孙丽环(2005)以吉林省为研究对象,通过与发达民营经济省份对比,提出了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1]。秦尊文等(2013)认为民营经济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就业岗位,吸纳了劳动力,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化率具有重要意义[2]。陈广胜(2007)从制度、科技、组织、管理、文化等方面提出要推进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模式[3]。此外,陈晓雪 等(2009)构建了民营企业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对区域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价[4]。陆玉梅 等(2013)采用数据包络法对江苏省民营经济运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评价与测度[5]。

第二,中国民营经济与金融关系研究。孙巍 等(2005)借鉴了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启示和促进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6]。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课题组(2005)认为外部环境、预算约束和需求偏好等因素决定了民营经济金融服务需求差异的形成[7]。卢成万 等(2012)认为民间金融发展与民营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长期正相关关系,即民间金融发展将会促进民营经济增长[8]。

第三,中国民营经济与制度关系研究。陈晓峰(2005)认为制度失衡是制约民营经济做强做大的关键,制度化迟滞使得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障碍[9]。王志凯(2007)认为中国民营经济是在区域制度不断变迁演进中发展的[10]。孙立(2010)探讨了政府管理制度改革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1]。钱巨炎(2013)梳理了浙江财税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实践,并提出了下一步财政政策建议[12]。

第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影响因素研究。外资企业对中国民营企业劳动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13],并且基于FDI的产业集群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14]。此外,有学者分别认为技术创新[15]、劳资关系[16]、软环境[17]、集群发展[18]、品牌创新[19]等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综观现有关于中国民营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上四个方面,而对于中国民营经济空间研究比较匮乏,即使有关于民营经济区域研究,比如,王宜强 等(2012)基于GIS研究了福建省民营经济空间格局[20],胡大立 等(2012)利用统计分析了江西和东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差距[21],然而,他们的研究都是停留在统计描述层面,没有系统有效分析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距的演变态势以及空间极化问题。为此,本文重点研究金融危机后(2008―2012年)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发展问题,选取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每年定期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①,利用GIS、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及其分解方法来研究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异及其演变态势,使用ER指数、Wolfson指数、TW指数测算中国民营经济极化程度,并应用KZ指数分析中国民营经济极化方向。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

(一)空间差异研究方法

1. 基尼系数。最早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提出,用洛伦斯曲线来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本文引入基尼系数概念,采用2008―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来测算基尼系数指标,分析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问题。

根据相应省份将全国分为n组②,wi、mi、pi分别表示第i省民营500强企业营业收入份额、平均营业收入和企业频数(i=1,2,3,…,n),按平均营业收入(mi)对全部样本由小到大排序,可得基尼系数G计算公式:

4. KZ指数。Zhang and Kanbur(2001)利用广义熵的可分解性将区域非均衡分解为两部分,包括区域内非均衡和区域间非均衡,并用区域间非均衡与区域内非均衡的比值来测度空间极化程度,即KZ指数[25]。本文利用Theil指数将总体差异进行群组分解后的组间差异和组内差异比值,即中国民营经济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差异比值,作为测度空间极化程度的KZ指数。

(三)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使用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同时,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及《中国统计年鉴》。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时效性等特点,本文收集整理了2008年以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样本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08年到2012年③。本文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海南、广西,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四川、贵州、重庆、云南、青海、宁夏、新疆、,中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相关空间差异与极化模型,并加以测度。

三、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分布及差异

(一)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分布特征

1.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GIS空间分布现状。本文采用Arcgis软件进行可视化空间分析,绘制2012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图,如图1和图2所示。其中,图1表示2012年各省民营500强企业营业收入分布状况,从图中可以看出,浙江和江苏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处于绝对优势,东中西部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呈现为明显的递减态势。图2表示2012年各省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数量分布状况,浙江民营500强企业数量最多,其次是江苏、山东、广东等东部省份民营企业数量,同样,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东强西弱的分布特点。

2.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本文整理了2008―2012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表,如表1所示。从2008年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呈现两位数的增长。营业收入总和从2008年的41 099.2亿元发展到2012年的105 775亿元,年均增长27.37%,尤其是2010年,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增长45.88%,呈现了快速增长态势。单位企业营业收入逐年提高,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平均营业收入达到211.5亿元,年均增长27.38%。最高和最低的企业营业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年均增长分别为12.88%和27.40%,最低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远高于最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文测算了中国民营经济东中西部企业营业收入和数量的占比情况,如表2所示。从表中数据可知,东部无论在营业收入还是数量方面都处于绝对优势,但是这种优势随着时间推移在不断递减,营业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84.77%下降到2012年的79.06%,企业数量占比从81.00%降为75.2%,降幅较为明显。与此同时,中部和西部民营经济仍然处于劣势地位,中西部企业营业收入和数量都没有超过15%。然而,中部和西部民营经济在不断发展,企业营业收入和数量占比都呈现上涨态势,营业收入方面,中部地区从2008年的9.95%上升到2012年的12.15%,西部地区从5.28%上升到8.82%;企业数量方面,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也有明显上升,并且西部地区上升幅度要高于中部地区。

(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分析

为了分析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本文采用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及其分解方法,测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

1.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分析――基于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根据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计算公式,本文测算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如表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异的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呈现V字型变动。在经历2008年较大值后,2009年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均出现最小值分别为0.147 6和0.019 0。其中,基尼系数在经历2009年最低值后,开始逐年略有增加,但增加幅度较小。Theil指数2010年比2009年有所增加,之后逐年下降,2010―2012年年均下降5.28%。

2.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差异分解。本文利用Theil指数分解,将中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并将总体差异分解为组间和组内差异,测算了区域间和区域内民营经济发展差异水平,如表4所示。从中不难看出,区域内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要大于区域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区域内差异是造成总体差异的主要因素,考察期内平均贡献率为90.22%,而区域间差异贡献率不足15.00%,平均贡献率为9.78%。区域间差异在5年内呈现U型变化趋势,2008年TBR为0.003 2,随后开始下降,直到2012年再次上升为0.003 1,区域间差异对总体差异贡献上升;而区域内差异在考察期内呈现出波浪变动趋势,在经历2008年高点后,2009年进入了低点,于2010年再次上升,此后区域内差异逐年下降,2012年降为0.019 6,说明近两年区域内差异有所收敛(见图3)。

通过测算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内部差异可以看出,横向比较西部地区内部空间差异较大,均大于东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内部差异在2008年和2012年要高于中部地区,其余年份中部地区内部差异要高于东部地区(见表4)。纵向比较西部地区呈现M型变化趋势,2011年西部地区内部差异达到最大值,2012年下降较为明显;中部地区呈现倒U型变化趋势,在2010年内部差异达到最大值后,开始下降,具有收敛趋势;东部地区呈现W型变化趋势,在2008年、2010年和2012年处于高点,其他年份较低,内部差异在近期有变大趋势(见图4)。

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化分析

(一)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极化特征

根据2008―2012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数据,本文按照东、中、西部进行分组,测算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化指数,包括ER指数、Wolfson指数、TW指数和KZ指数,结果如表5所示。在此基础上,本文绘制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极化指数变化趋势图,如图5所示。从图表中可以发现,2008―2012年各空间极化指数呈现上下浮动的态势,由于各指数对于空间极化敏感程度不同,因此,各指数数值结果不同,反映的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趋势略有不同,但是从总体趋势来看,各指数均呈现出类似U型的变动趋势。区域分组的空间极化指数中,TW指数对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极化敏感程度较高,测度的数值最大,其次是ER指数和Wolfson指数。其中,TW指数波动幅度较小,ER指数变动幅度最大。

基于考察期内极化指数演变过程来看,极化指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8―2010年,极化指数处于高位下降阶段,除ER指数外,三年期间各指数都呈现下降趋势,说明这一阶段中国民营经济极化集聚现象有所减弱。其中,TW从0.466 4下降到0.455 9,年均下降1.14%,降幅较小;Wolfson指数从0.222 9下降到0.191 5,年均下降7.17%;KZ指数从0.136 8下降到0.081 5,年均下降21.00%,降幅较大;而ER指数持续两年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0.299 3降为2009年的0.166 2,下降44.28%,下降幅度较大。第二阶段为2011―2012年,各指数呈现整体略有上升阶段,反映出本阶段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极化和集聚现象有所上升。其中,ER指数经历了2009年的下降后开始了连续4年的增加,直到2012年的0.278 5,平均涨幅18.96%,说明空间极化程度有加强趋势;TW指数和Wolfson指数在本阶段先上升后下降,分别从2011年的0.460 4、0.229 1下降到2012年的0.441 1、0.221 7,降幅分别为4.18%和3.21%;KZ指数从2011年0.087 2上升到2012年的0.158 2,上升幅度为81.47%。

(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极化方向

空间极化指数ER指数、Wolfson指数以及TW指数,仅仅能够测度中国民营经济极化的总体趋势,但不能反映出空间极化的方向,而KZ指数在上述指数基础上,利用可分解的广义熵理论,将整体差异分解为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差异,本文利用组间不均衡值和组内不均衡值之比,即Theil指数分解的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差异比值来测量区域空间极化和集聚的变化。KZ指数大小表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在空间方向上强弱集聚大小。本文除了测算东、中、西部KZ指数,还分别按照沿海―内陆和南方―北方④进行Theil指数分解,并测算了沿海―内陆、南方―北方KZ指数,如表6所示。从各方向上KZ指数值来看,KZ指数均未超过0.5⑤,说明区域间差异要明显小于区域内差异,东―中―西部、沿海―内陆、南方―北方之间的空间极化程度微弱,而空间极化主要表现为区域内差异问题,区域内民营经济集聚现象要明显强于区域间民营经济的集聚。

从东―中―西部方向来看,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强弱趋势呈现U型变化,并且在东中西部方向上,空间极化程度要强于沿海―内陆、南方―北方方向空间极化程度。空间极化程度从2008年的0.136 8开始下降至2009年最低点0.081 5,而后逐步上升到2012年的0.158 2。从沿海―内陆方向来看,空间极化强弱变动趋势也呈现V型变动,2008年中国民营经济在沿海―内陆方向上出现了最大空间极化现象,KZ指数达到0.086 3,之后2009年下降到最小值0.014 0,随后,连续三年呈现上升趋势,直至2012年的0.084 7。在此方向上空间极化强度要大于南方―北方方向。在南方―北方方向上空间极化现象不明显,发展呈现上下波动趋势,2011年达到最大空间极化值0.011 8,但从考察期总体来看,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程度有加强趋势,2012年集聚强度是2008年的6.6倍。从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总体趋势来看,在经历了初期较大空间极化程度后,中期有所下降,近期空间极化集聚程度出现上升态势。东―中―西部方向空间极化程度最为强烈,其次是沿海―内陆方向,而南方―北方方向空间极化程度较弱。

五、结论

本文选取了金融危机后(2008―2012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每年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首先,采用GIS可视化分析工具分析了2013年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分布现状,然后,统计描述了中国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态势并测度了不同区域民营经济发展分布情况,进而,利用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分别测算了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异程度,并使用Theil指数分解测定了区域间、区域内差异及三大区域内部差异,在此基础上,本文构造了ER指数、Wolfson指数、TW指数分别测度中国民营经济极化程度,用KZ指数分析了中国民营经济极化方向问题。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民营经济在金融危机后实现了快速发展,总收入和企业数量逐年提高,但是,从GIS空间分布图来看,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空间非均衡的状态,其中,东部民营经济发展具有绝对优势,中部次之,西部最弱。(2)中国民营经济整体空间差异(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较小,近年来,空间差异呈现V型变动趋势。(3)从Theil指数分解可知,中国民营经济区域内大于区域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其中,区域内差异是造成中国民营经济空间差异的主要因素,贡献率平均为90.22%。(4)从东、中、西三大区域内部差异来看,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内部差异最大,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中部和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内部差异分别呈现倒U型和W型变动趋势。(5)对极化指数测度可得,中国民营经济极化指数均呈现类似U型变化趋势,其中,TW指数值最大,波动较小,ER指数波动较大,Wolfson指数近年有下降趋势。(6)通过对中国民营经济空间极化方向分析表明,区域内极化要大于区域间极化,在东中西部方向极化程度要强于沿海―内陆、南方―北方空间极化程度,在考察初期,极化程度较为强烈,中期有所下降,近期空间极化程度有加强趋势。

注释:

①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在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以营业收入总额为参考指标的排序结果。

②本文研究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数据。

③全国工商联每年的当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实际是依据前一年数据得来,因此,本文采用的年份数据,表示年度实际数据。

④沿海―内陆(沿海地区包括:京、津、冀、辽、鲁、苏、沪、浙、闽、粤、桂和琼等省市区,其余省市区为内陆地区)。南方―北方(以长江流域为分界线把我国划分为南方、北方地区,其中南方包括沪、苏、浙、徽、赣、闽、鄂、湘、粤、桂、琼、渝、川、贵、云等省市区,其余省市区为北方地区)。

⑤本文基于KZ指数提出空间极化判定标准:如果KZ0.5,则极化程度微弱,可视为无极化现象;如果0.5≤KZ1,则极化程度小,极化现象不明显;如果1≤KZ5,则极化程度中等,极化现象明显;如果5≤KZ10,则极化程度大,极化现象显著;如果10≤KZ,则极化程度剧烈,极化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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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2篇

关键词: 全球化 民族性新发展观 民族经济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反映了生产要素国际性流动趋势的加速和经济文化联系的日趋增强。“全球化”涵括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系统综合互动的演进过程,并与“本土化”交织叠合共存并进,尤其是经济文化的全球化与民族性无法割裂,这就为积极应对提出了要求。影响本国全球化的另一要因是秉持怎样的发展观,这关系到民族性的保持和国家发展的趋向。相关研究已有多种,问世的成果亦如雨后春笋。(1)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球化”是人类共同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并非今天才出现,中华民族曾对世界做出积极贡献,现在也并不是只能被动待“化”!(2)

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进程与民族性发展既有冲突又有一致性,两者的因果关系也比较复杂,“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是这种“差异共生”现象的较好表述。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文化的全球化同样明显加快,证实了经济文化具有内在关联性,全球化为民族性提供丰富自身的机遇和吸收外来养分的新契机。然而,无庸讳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历程中有着不同境遇和利益落差,后者的发展以弱化本土的民族性内涵为沉重代价的实例并不乏见。劣势就会失去“话语权”,其民族经济文化必然面临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但历史发展并非“线性”趋态,如世界经济进入“滞涨”或“不况”时期,中国经济却能克服各种困难包括从天而降的灾难,保持高速增长——这说明强与弱、主动与被动等不是绝对的。中华民族在WTO框架下不仅要顺应全球化发展,同时应当光大优秀的民族文化特质,有着数千载光辉历程迄今依旧绵延赓续的中华文化,必将在全球化的时代显现其强劲的生命力。

关于“民族”这一概念,学界有着多种界定,笔者是从两个层面来认识的,一是泛指相对于世界其他民族的中华民族,这可以说是宏观层面;二是指中华民族内部的各民族,也特指少数民族,这可以说是微观层面,即如今一般讲的“民族地区”、“民族经济”、“民族干部”等。不过,“民族经济”一词在特定语境下也有其他含义,如讲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民族经济受到严重摧残,这就是指中华民族而非少数民族经济了,故而注意语词或概念的历史语境与特定指向很重要。本文即是在上述两个层面上使用“民族”概念的——相对于世界各民族指的是中华民族;而谈本土的区域经济、民族经济时,则专指少数民族。

就中国经济的发展现实而言,除了“全球化”的冲击和影响外,经济发展不平衡也是重要问题。以往谈不平衡多指城乡、区域等的差别,笔者认为此外民族经济的反差也是制约中国发展和应对全球化的“瓶颈”!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虽少,但分布地区却占全国面积的63.72%,而且主要集中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及沿边地区。由于历史等原因形成民族交错居住的基本格局,即使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民族自治地区,其他民族所占比例也很可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这里的回族只占回族总数的六分之一,其他回族人口则分布在全国97.3%的县市。据统计我国跨越国界而居的民族就有33 个,内陆边境线上多是民族地区。(3)

中国的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这正是少数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区域。国务院曾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当时全国八百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当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40%,而他们的总人口还不足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共592个,其中少数民族地区就有257个,占总数的44%。有学者指出:“我们无法否认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是极为突出的。”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在语言、风俗、习惯和心理等方面存在差距,因此与中西部汉族人口相比更加封闭,难以分享现代经济发展的利益,这是其贫困发生率高于同一地区汉族群体的原因之一。(4)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生一些改观,但总的趋势还没有变化。据中国科学院的系列研究报告,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质量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总能力及“生存支持”、“发展支持”、“环境支持”、“社会支持”、“智力支持”等系统的各种排序中,民族地区基本都还处于倒数地位。(5)再一项较为重要的系列研究,是中国科学院的《中国现代化报告》,据此,民族地区基本都属于“欠发达地区”,现代化的各项指标也多落在后位。(6)上述研究主要采用量化统计分析的实证方法,具体数据或许尚可推敲,但基本状况和趋势大抵可信。注重和借鉴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十分重要,尤其是以量化数据来验证规范分析。

然而,迄今各种研究基本都是以“区域”而非“民族”为基点。当然任何民族都必须生活在具体的区域内,而我国多民族错综杂居的状况决定了同一区域中不同民族的经济文化具有不同的特点。当区域经济融聚着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而表现为一个总体过程时,不同民族的状况及其变革就共同构成了区域经济的特征与发展的要素,不加区分笼而统之必然出现若干问题。在全球化大潮中,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隔绝、规避,而不同的民族文化与经济生活及其发展历史与现状,都决定了不应“一刀切”。所以经济变量的分析尤其是“新发展观”在诠释民族经济时,要重视民族文化诸要素,以寻求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的发展道路,民族经济研究日益重要。

但是,我国的区域经济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民族自治地区只能在区域经济中呈现其一些特性,而在非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研究中,民族的因素大抵不在考虑范围;即使是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在内的区域经济研究中,对于不同民族的经济进行分别的研究也是不多见的。从而不难看出“区域”的概念(即使是民族自治区域)并不能准确反映“民族”的经济文化特质与实况,反而在同一个民族相对集中聚居的不同区域,会显现其民族经济文化的鲜明特色。这样一来,无论从现实区划或经济布局还是从研究对象或立论基点来看,经济研究包括区域经济研究的体系与理论方法都面临着创新的时代要求。

尽管区域经济研究已取得很大成就,但大体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以“区域”为基点,不能凸显区域经济与区域民族经济的差异;再就是由于单纯研究“经济”,却忽视经济与文化的关联,尤其是区域民族经济发展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及民族特性积淀的联系,这直接影响国家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发展模式的选择。以区域作为考量经济发展的单位,不便于深入到区域中民族经济的差异层面,因而直至今天,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各民族经济自身的变革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隔离与落差。正是在这种区域性而非民族性的经济发展格局和理路中,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和技术注入,包括扶持城市经济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发展等,对发展区域经济起到了作用,却与当地的民族经济之间依旧存在隔离,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民族经济的落后成为反差共存体。国家的民族政策虽然注重少数民族的政治平等或经济“脱贫”,包括对民族地区不断加大投入,但对于民族经济本身的变革以及经济与民族文化的关联还注重不够,采用的主要是行政性方式而非市场性的。近年来虽也鼓励民间投资,如“光彩工程”或外资引入等(主要针对西部地区而非民族经济本身),但与中国已加入WTO的现实要求之间差距还很大。因此,界定特定区域内的民族经济是重要而必要的,这也有利于分析特定区域内不同民族或不同区域中同一民族的经济状况和面临问题。

笔者曾就“区域经济与民族振兴”作些思考,提出“区域民族经济”概念,指特定区域(可能是民族自治区,也可能是跨越行政区划的同一民族聚居区,还可能是非民族聚居区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的民族经济,有别于区域经济或民族区域(即民族自治地区)经济。(7)以“民族”而非“区域”作为研究对象,是深化中国经济研究的一条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仅仅注意区域失衡忽视民族差异,其代价将越来越显见。但界定“民族经济”是困难的,达到共识更不易,加大了研究的难度,却不等于说不必或不能界定,需要努力朝着基本概念的明晰化、共识化迈进。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3篇

旧,在残酷、野蛮、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下,经济停滞、社会落后、文化萧条、民不聊生,广大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和平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从封建农奴制跨入社会主义制度。四十多年来,党和政府根据的实际,制定政策、建立制度、强化基础、加大投入,使经济社会得到全面进步,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绝大多数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一部分群众率先过上了富裕生活。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工作思路,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以后,同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四大,并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的经济体制开始与全国衔接,共同步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然而,自治区由于经济发展的基础落后,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产业结构仍存在着不合理现象,加上农牧区经济结构的单一和经营方式的落后,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建设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对的农牧业进行科学的定位,然后把农牧业作为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重点,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

(一)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自治区目前拥有250多万人口,其中80%居住在农牧区,从自治区区域经济结构的划分上看,属于农牧型经济结构,而且,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曾经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四十多年来,的各级政府始终坚持把农牧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的指导思想,推动了经济协调发展。今天在我们进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历史时期,更要注意解决好农牧业的地位和发展问题。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中,关于阐述社会再生产理论时指出,社会生产就产品的最终用途,可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生产资料的生产,第二部类是消费资料的生产,只有两大部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正如,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大农业)的比例关系,实际上体现了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因此,农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不但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起着坚持性作用。这是因为农牧业是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没有农业提供的粮食;没有牧业提供的肉类和酥油及其他生活资料,广大藏民就无法生存。所以农牧业是广大群众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牧业的发展对市场的贡献也是多方面的:(1)农牧业为市场提供重要产品。如粮食、食品油、蔬菜、畜产品、奶制品及各种原料。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我国工业原料的40%,轻工业原料的70%,纺织工业原料的90%都来自于农业和牧业。这不仅丰富了市场,而且为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2)农牧业为市场创造了巨大的需求。就我国而言,目前9亿农民占全国市场份额的44%,而我区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牧区,这就形成了自治区最有潜力的市场,因此,农牧区市场的需求状况如何对未来的产业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3)农牧业为的市场提供生产要素。其一,农牧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同时也是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地。其二,农牧业为的经济发展提供一部分的储蓄和投资来源,特别是近年来农牧业向非农牧业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乡镇企业的启动资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何把的农牧业放在基础产业的地位,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五届三次、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围绕着中央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目标,农牧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许多良好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进一步需要解决思想更新观念,继续加强农牧业和农牧区的各项工作,确定农牧业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

(二)农牧区的稳定和发展是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区党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热地同志曾对的基本区情进行了全面的概括:一方面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落后于全国,另一方面的各项建设和发展长期面临着达赖集团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近年来达赖集团和国际,借“人权”之口,以他们所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来制造分裂祖国的各种阴谋,妄图把重新带回40年前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尤其是广大的农牧区和农牧民作为他们长期梦想分裂祖国的突破口,在国际上散布谣言、制造混乱,在国内进行多次暗杀、爆炸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因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农牧区的稳定是稳定的基础,农牧区的发展是发展的前提。邓小平同志曾在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明确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在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其后不久他又指出:“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显然,农牧业上不去,整个的国民经济就上不去;农牧区不稳定,的社会就不会稳定;农牧业和农牧区上不了新台阶,的国民经济就很难上新的台阶。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由的基本区情所决定的。

(三)农牧民的问题是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同志在革命战争年代时曾指出:“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这是因为,农民问题不但在战争年代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而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是一个根本问题。四十年前的民主改革就是通过依靠广大农牧民群众了封建农奴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今天,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时候,广大农牧民群众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的农牧业和农牧区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农牧民的问题。的农牧业经济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1984年礼中央第二次工作座谈会提出“两个为主,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和1994年中央第三次工作会议以后,在中央关心和全国人民支援的大好形势下,各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的农牧区在社会主义市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从本质上讲又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目前农牧区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1)农牧区的贫困问题。据1994年的统计资料:自治区农牧民人口中有48万贫困人口,其中有20.5万人口集中在18个县,占全区贫困人口的42.7%,其余分布在55个县(市),在18个贫困县中,5个县(即索县、嘉黎、定日、南木林、察雅)的贫困人口比例最高,人均年收入仅300多元,而且生产条件差,被列为国家重点扶贫县;其余13个县(即边坝、昌都、八宿、墨竹工卡、林周、比如、定结、仁布、萨迦、改则、琼结、加查、工布江达)的贫困人口相对集中,人均年收入只有400多元,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差,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扶贫县。在18个贫困县中,有贫困户3.5万户,20.5万人,有耕地106.4万亩,草场19846万亩,森林面积2498.15万亩,人均纯收入436.41元,人均生产粮食275.3公斤,油菜籽13.4公斤,肉37.8公斤,奶54.9公斤。其中列入国家重点扶贫的5个县,有贫困户1.5万户,8.6万人;有耕地28.6万亩,草场4784.3万亩,森林面积262.2万亩,各类家禽155.37万头(只)。1994年,农业总产值为1346.11万元,人均纯收入342.30元,人均生产粮食303.4公斤,肉31.1公斤,奶41.7公斤。以上现象充分说明贫困问题仍是农牧区的最大问题,也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函待需要解决的问题。(2)农牧区的人口问题。自治区的人口目前约有80%居住在农牧区,这就为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劳动力资源,特别是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以后,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使自治区的总人口约为115.00万人,到1992全区人口增至225.27万人,在这40年间全区净增人口为110.2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6.31,劳力91.56万人,占整个农业总人口的47.08%。但是,人口多,增长快,始终是农牧区的一个沉重负担,这是因为人口的增长量高于自然和环境的负荷量,便会严重制约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的增长率高于经济的增长率便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和民族素质的提高。陈奎元同志在《为了藏族人民的利益,也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章中指出:“我区的人口问题,主要是人口的增长缺乏科学、合理的调控。特别是农村、牧区,没有计划、没有控制的盲目生育,与生产力发展不协调,导致许多家庭生活困难,人口身体素质下降,没有能力给予子女良好的教育,妨碍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小康的目标,不利于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正如我区部分农牧区所出现的经济越落后,人口的增长率就越高,控制人口的难度就越大,人口的质量就相对较低。结果“越落后,生的越多,生的越多,反而更加落后。”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原理告诉我们,社会生产包括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两个部分,人是生产者,同时又是消费者。因此,在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中无论是生产、积累、消费之间,生产与建设之间,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以及农业、工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口数量有关。可以说,经济与人口在发展速度上的比例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中最重要的比例关系之一。所以,计划生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对我区农牧业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对农牧区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农牧民的思想观念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因此,社会意识作为与社会存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概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如: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精神过程、以及它所包括的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和哲学等等的思想和观念。因此,一个民族的思想和观念在其形成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客观历史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也就是说,生产力发展的水映在其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上。我区农牧民的思想观念由于过去受封建农奴制社会的影响,加上,藏传佛教所宣扬的宿命论及客观环境的自然封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和懒惰心理。甚至有些地区农牧民的思想观念远远落后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如,八十年代初,“昌都地区好不容易冒出了一个‘万元户’,结果修了一座经堂;以后又冒出了一个‘万元户’,又修了一座经堂,而且更大、更漂亮。于是,第一个‘万元户’不服第二个‘万元户’的气,下定决心,继续致富,要修一个更大、更漂亮的经堂”。又如,前几年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遭受特大雪灾,人畜被困在雪地里,无法取暖,这时,林芝地区的一些个体户,主动向那曲和阿里两地运输救灾物资(柴火),结果被一些牧民给辱骂一顿:“这么粗的柴火,而且又这么长,我们没有办法烧,请你们自己烧吧。”再比如,自治区农牧局和区种子公司前些年在拉萨某县推行“种子工程”,农民领完种子后并没有拿去播种,反而把种子酿成青稞酒来喝。这样的例子在我区农牧区和部分农牧民群众当中不胜枚举。除此之外,的农牧区还存在着资源短缺问题;农牧民收入偏低问题;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问题;草畜矛盾问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问题;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区农牧民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决,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事实已经证明,农牧民问题不仅是我区改革开放的问题,更是我区稳定局势的根本性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问题的解决,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工作方针,解决思想、实事求是,把我区农牧业经济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

二、农牧区经济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一定的历史形态,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方面,是它的共性,即抽象掉特定的社会制度后的市场经济内在的经济属性,另一方面,是它的社会制度特性,即它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产生的社会属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意义讲,就是以商品经济的运行形式,通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借助竞争、价格、供求、风险、利益等方面的机制来优化经济机构,配置社会资源。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内涵,加大经济发展的外延。农牧区经济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要求,必须首先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性原则,其次要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层次的发展目标。

小平同志曾在1992年南巡谈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所以,市场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一种方式和手段,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可以根据本国实际和区域经济的特点,完全能够建立起相应的经济体制。

(一)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全国一样发端于农村和牧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三次工作会议以后,和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的说来,的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探索阶段),1979年至1984年。这个阶段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国各地对体制的改革,使我国广大农村开始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中央第一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鼓舞下,随着政治上拨乱反正的开展,逐步清除“”中“左”的影响,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基本路线。在广大农牧区,为了克服旧体制存在的弊端,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积极探索并相继实行了多种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和休养生息的政策。如,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统一经营,联产到组或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形式。到1984年初,区党委在《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文件中规定:“实行生产责任制,要从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其形式越简单越好,利益越直接越好,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在农牧业上更应放宽一些,借畜还畜,仔畜归户,牲畜作价归户,私有私养的办法都可以实行。允许大型农牧机具作价给社员。农牧民对自己的农畜产品有权自主处理。社、队(乡、村)主要应搞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工作”。同时,还作出“大力发展和扶持各种(牧、农、林、果、菜、铁匠、银匠、木匠、雕刻、运输等)专业户、重点户”,荒山、荒滩、荒地上种树种草种饲料,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可以折价转让,产品自主处理”。“延长土地、牲畜的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允许土地转包、允许牲畜转包和自由买卖”。“允许私人雇工,只要双方自愿”等。这个时期是农牧区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

第二阶段(即改革阶段),1984年至1994年。这个阶段由于中央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的各项事业全面进入了一个改革攻坚的重要阶段。特别是广大的农牧区在“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鼓舞下开始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85年前后,中央领导曾多次亲赴考察,指导工作,经过与自治区和各级领导干部交换意见,共同商量,提出了“实行有利于加快农牧业发展的政策,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应在坚持土地、森林、草场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以经营为主,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方针。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消除群众疑虑,不留尾巴。与此相连带的问题,是把冬春划场尽快划分到户或联户经营管理。畜产品完全开放,国家不再派购。农区实行什么样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应全由群众选择,可以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

实践表明“两个为主,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符合农牧区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深受广大农牧区群众的欢迎,并在当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的农牧区经济与全国各族人民一同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商品经济的运行形式和价值规律进一步配置了农牧区的市场资源,改变了农牧区过去单一的经济结构,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和各种联合体并存,共同发展的多元结构的局面。因此,这个阶段是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也是农牧区开始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

第三阶段(即发展阶段)1994年至现在。这个阶段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又一次新的历史阶段,1994年7月23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安排了全国15个对口援助的省、市。这些省、市围绕着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局势与我区的各级政府,共同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特别是农牧区改革,如,加强了农牧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农牧业的生产力水平;稳定了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明确了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是实现小康的决定性因素等等。又进一步强调了农牧业的发展、农牧区的稳定,对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同时把农牧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了农牧业的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了调整内部结构,健全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兴农兴牧,挖掘生产潜力,走积极进行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又提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形成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新支柱;打好扶贫攻坚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好18个县48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这个时期自治区人民政府还“确定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明确了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即在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国民经济年均增长10%左右,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多数群众达到小康水平”等等。

经过五年多的农牧业经济发展,进一步稳定了“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开始并完善了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落实了牧区草场建设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开始建立健全;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路子初步实现。并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牧区经济体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所以这个阶段要实现中央第三次工作会议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实现粮油肉基本自给、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部分群众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也是“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实施阶段和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启动阶段。

可以看出,农牧业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轨道;由过去的供给型开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逐步形成了农牧区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二)农牧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展。的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在党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关心、帮助下,经过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艰苦努力和二十多年的改革奋斗,已经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构造了具有活力的农牧区市场的微观主体;农牧区市场的微观主体,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大体上已经形成了两种主体类型,首先是以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纯农牧型市场主体;即以农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以牧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以半农半牧为主的市场主体,其次是以从事非农牧业的市场主体,即农牧区乡镇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是农牧区市场经济的细胞,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除了自给之外,都是与我区各类市场相连接的。(2)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农畜产品市场。农牧区产品的市场化是根据的实际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引导下,除了能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畜产品外,绝大多数产品已经开始进入市场。特别是1992年全国部分地区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以后,为我区农畜产品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以农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市场网络开始形成,农牧区市场经济的载体已初具规模。与此同时,农牧区生产要素市场正在起步。(3)开始形成农牧区多样化的产业结构。随着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已经开始调整了农牧区产业结构的多样化,在整个农牧区经济结构中非农牧业产业的比重开始上升。如林、副、渔业及乡镇企业,同时,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比重也开始上升。这不仅增加了我区农畜产品的市场品种,特别是非农畜产品的市场供给量,为我区的市场提供了不同的需求。(4)逐步转变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方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及我区农牧区市场的基本状部,从1980年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开始,就提出了“休生养息”的宏观间接调控政策,到198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时,就已经形成了“两个长期不变”的宏观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特别是1994年第三次工作会议以后,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方法,开始由指令性计划转变到指导性计划;由直接调控转变为间接调控;由行政手段和计划手段转变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促进了我区农牧区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总之,农牧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经过五年多的摸索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以市场取向的资源配置方式才开始起基础性作用。整个农牧区经济的发展起步虽早,可发展还很缓慢,加上我区农牧业经济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因此,在体制改革的选择中还需要进一步考虑的基本区情和农牧民的基本愿望。

(三)农牧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农牧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在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区党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围绕着农牧业经济的基础地位而进行的,其次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选择了其运行机制的。然而,由于农牧区经济发展本身所存在的诸多困难,目前还面临着以下问题:(1)农牧区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农牧区经济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经济的影响,加之,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各种制约,从生产到经营无现代意义上的市场概念。基本上是属于自给自足的耕作方法和经营模式,甚至有些地区仍延续着“刀耕火种”及其相应的生产方式,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观念非常落后。据八十年代中期我国一些经济学家对青海和部分牧区的调查发现,“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谋乡有一户牧民,养有100多匹马、300多头牛、500多只羊,在该乡算是一个‘万元户’,然而,这户牧民一年四季脚上没有一双好鞋穿,吃得也很简单。因为他们只养不卖,又不杀,所以生活过得很贫穷”。这种现象今天虽不多见,但这种观念在我区广大农牧民群众当中仍存在。(2)基础条件较差。农牧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与全国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基本上是属于“靠天种田、靠天养畜”。尤其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如,对旱灾、雪灾等的抵御方法,仍应用着传统的防范措施。加上,生产规模的自给性、专业水平的原始化、经营方式的封闭性和农畜产品的单一老化。一方面制约着农牧区劳动生产率和农牧业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适应市场需要的各种专业性中介组织发展滞后,致使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衔接出现困难,另外在农畜产品的收购和加工销售等方面还存在着信息、技术、人才、资金与市场的矛盾。(3)思想不够解放,观念十分落后。农牧区长期以来由于受宗教、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俗的影响,“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再加上惰性心理和愚昧思想在某些农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甚至把乞讨当成一种职业来推崇。而对手工业者的歧视却根深蒂固。“宁愿相信佛教,不愿相信科学;宁愿饿死,不忘供佛”等等。除此之外,农牧区经济结构单一,乡镇企业、多种经营发展滞后,农牧民经营领域狭窄,现金收入渠道偏少;科技应用水平低,农牧民和基层干部依靠科技增产增收的意识不强,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十分落后,人才医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过多,就业压力较大;各级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强。

(4)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的各项事业全面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特别是我区农牧区经济的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从计划经济开始转变为市场经济,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1999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农牧业实施“九五”计划及完成既定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完成这个基本的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首先必须明确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在稳定“两个长期不变”政策的前提下,以家庭自主经营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加强农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大牧区草场的承包经营责任力度,彻底打破草场“大锅饭”。四是积极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及乡镇企业。五是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的网络建设。六是加大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七是积极推广农畜产品中的科技含量,明确“科技兴农,科技兴牧”的重要性。八是加快农牧业经济所需技术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职业技术人员培养。九是积极引导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非农牧业产业中的转移。十是加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利益的保护,减轻农牧民的负担,加大扶贫济困力度。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在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实惠。

三、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农牧业经济

农牧业经济的发展,自从党的十五大以来,特别是继续贯彻和落实中央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以后,农牧区经济开始进入以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然而,我区农牧业经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对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已经是历史的选择,市场的必然。这种调整,一是可以加快农牧区经济的发展,二是可以提高农牧民的收入。这更是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

(一)建立适合区情的农牧区产业结构。农牧区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关系到农畜产品的数量和构成,关系到农牧业的经济效益和农牧民的收入状况,也关系到农牧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甚至关系到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发展农牧业经济,一定要重视解决农牧区产业结构合理化这个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

农牧区产业结构的确定,首先要依据各个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其次要依据我区农牧业经济发展的水平;再次要依据我区市场的基本需求状况,因而,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产业结构,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就会产生不同的产业结构。

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分析,调整农牧区产业结构的基本内容可以分成三个层次:一是对农牧业经济中的种植业内部进行调整。在确立粮、油、肉基本自给的前提条件下,建立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二是对我区农牧业经济中的大农业内部进行调整,从而提高市场对农畜产品的需求品种和营养水平;三是对我区农牧业经济中加大非农牧业产业的发展比重,积极鼓励农牧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从的实际出发,结合我区的基本区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调整好农牧区产业结构,这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思想及途径。

(1)在粮、油、肉基本自给的前提下,要尽量满足我区市场的需求。粮、油、肉问题国民经济的头等大事,也是社会能否真正稳定的根本性问题。

自从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牧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牧区、农牧民的粮、油、肉问题。一方面加大对农牧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到196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9亿公斤,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长88.7%,年平均增长12.7%;牲畜年末存栏1791.1万头(只),比1958年增长54.1%,年平均增长7.74%;另一方面从全国各地调拨物资,支援地方建设,特别是粮、油、肉等方面的物资供应保障,解决了人民当时所面临的最大的社会经济问题。邓小平同志就此对物资供应的重要性,提出过“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的指示。今天,农牧业的发展和农牧区的稳定以及农牧民的温饱问题,仍离不开中央的的关心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援,同样离不开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据1998年统计:全区粮食总产预计当年可达到85万吨,油菜总产达到0.8万吨,分别比1997年增长7.3%,肉类总产达到12.7万吨,分别比1997年增长4.5%,畜产品综合商品率38%,增长2%。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的粮、油、肉问题还不能基本自给,再加上按照目前的人口增长速度,要实现中央第三次工作会议提出的粮、油、肉基本自给的目标,必须调整好农牧区的整个产业结构,同时也要重视农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2)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使农牧民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并实现小康。经济作物对于增加种植业的收入具有重大作用,而饲料作物对于养殖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众所周知,农牧业从经济类型上划分,属于三元结构,即纯农业、纯牧业和半农半牧业,基本上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在整个农牧业经济中发展滞后。据1992年为例,在农业总产值中经济作物只占1.25%,蔬菜、瓜果产值占2.61%,其它是甜菜,另外还有一些少量的花生、烟草、大麻和亚麻。显然,经济作物是要受市场需求和地区适应性的制约,但如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便能够发挥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作用。

(3)加快林业、渔业的经济发展。是我国五大林区之一,森林面积96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0.8亿立方米。由于的森林资源地处我国独特的位置,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明显特点为:一是原始森林和成熟林比重大。二是森林生长迅速,生物生产力高。如,森林每亩年均生产量达0.294立方米,是云南省的2倍,黑龙江省的3倍,广东省的4.7倍。而且平均每亩林木蓄积量达14.8立方米,是云南省的2.2倍,黑龙江省的2.6倍,广东省的7.2倍。三是森林的垂直地带性十分明显。四是树种繁多。据统计,的木本植物有1500多种,分属于100余科、300多个属。五是森林分布不均,覆盖率低。而渔业资源因江河湖泊众多,所以十分丰富,鱼类有5科61种。据资料表明,仅纳木错、羊卓雍措等六大湖泊,即使以每亩捕捞1.5斤计算,可能的捕捞量也在1000万斤,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因此确定合理的农牧区产业结构,不仅有利于保证我区市场的供应,而且有利于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增加农牧民的收入。

(二)大力发展适合区情的乡镇企业。自从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以来,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区的各项事业迈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农牧区乡镇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已经开始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乡镇企业的发展从六十年代开始大体上经过四个阶段:一是六十年代,这个阶段是广大农牧区稳定发展个体经济的时期;二是七十年代,这个阶段是广大农牧区发展集体经济的时期;三是八十年代,这个阶段是广大农牧区实行改革开放,以家庭经营为主,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市场经济的时期;四是九十年代,这个阶段是乡镇企业发展势头最好的阶段。尤其是1992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第一次乡镇企业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并进一步提出了我区农牧业发展乡镇企业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同时,自治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也为农牧区乡镇企业积极提供了信息服务、技术培训、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使我区的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据1992年的统计,当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2.8%,比1979年的0.77%增加12个百分点;占全区社会总产值的4.6%,比1979年的0.2%增加4.4个百分点;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45.5%。比1979年的1.15%增加44.35个百分点。而到了1998年底,全区乡镇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巨大的突破。目前,全区乡镇企业有973家,总资产达5.7亿万元(固定资产4.4亿元),其中乡村集体企业76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1家),个体私营企业211家;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10家;初步建成乡镇企业工贸园区4个;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亿元,比“八五”末增长78.6%,比上年增长25%,完成增加值1.9亿元;多种经营总收入达6亿元,比“八五”末增长42.9%,比上年增长13.2%;全区农牧民人均收入中的增加部分35%来自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另外,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在我区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约占7%,在农牧区经济中的比重约占25%。毫无疑问,乡镇企业已成为农牧区经济的强大支柱,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乡镇企业的基本经营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它的兴办资金主要依靠农牧民集资,集体积累,所以农牧民群众比较关心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发展状况。当然,我区的乡镇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从经济总量、企业规模、贡献份额、人员素质及所处的阶段和层次上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总量小,发展不平衡、科技含量低,对农牧区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偏低,在整个农牧区经济中还没有确立其主导地位;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三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活力不足等。因此,今后我区乡镇企业的发展要从过去侧重速度增长转向优化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首先,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和各地区资源分布的状况,调整优势产业,抑制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走“创新”式的企业发展道路;其次,从乡镇企业内部改进企业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占领市场。再次,通过“内联外引”的形式,借助对口,重点引进技术和人才,并且通过干部的优势打开内地市场。最后,积极鼓励农牧区乡镇企业的利润导向于农牧区,形成重新投资,并解决乡镇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伴随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对原有小城镇进行改造,并在企业与市场发育基础上新建一批小城镇,改变我区城镇化水平落后的局面,使工业布局更加合理,并带动第三产业较快地发展,从而使农牧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保持适当比例,形成更合理的经济结构。

(三)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农牧业。随着温饱问题解决及向小康生活的过渡,社会对农畜产品的需求已经发生变化,需求数量增多,质量提高。并且社会消费层次的多样化,也要求消费结构逐渐拉开。但目前的农牧业生产还不适应这种变化,生产结构与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市场要求。因此,高质量的农畜产品是今后农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但因人口众多,却无法达到世界农业大国的经济地位,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至国内各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也反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缓慢性,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看: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的比例为3:1,城市居民收入与农民人均收入的比例为3:1,工农业发展速度之间的比例为3:1,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存在着明显的“3:1现象。而我区农牧业经济在整个的国民经济中,也仍存在这种比例失调现象,主要是因为农牧区经济基础的脆弱,加上产量低,结构不合理,长期制约着农牧区经济的质量。

因此,发展国产优质高效农牧业,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运用多种手段,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四、发展农牧区市场经济,促进农牧民收入不断增长

发展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调整农牧区产业结构,包括生产结构和经营结构,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来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从而,提高农牧民的收入,改善农牧区的生活水平。

(一)增加农牧民收入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问题。如何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关系到农牧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和农牧区社会稳定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央召开三次工作会议以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如,1985年我区农牧民年均纯收入仅仅为352.97元,而1990年和1992年分别达到447元和521元。到了“八五”期间,由于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综合平均价计算,已达到878元,平均每年增长8.6%,特别是“九五”期间在全面发展农牧区经济的基础上,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到1158元和123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7%和8.6%。因此,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农牧民吃、穿、住、行各方面的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在我区农牧民收入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农牧民的收入增长缓慢,二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如1998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38元,而农牧民的人均收入才达到1158元。三是各地区之间的收入也有不同差距。四是农区和牧区以及半农半牧区也存在收入的不同。所以,增长农牧民收入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大事。

(三)增加农牧民收入是我区一项的系统工程。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首先,努力发展农牧业生产。由于我区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加上农牧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收入来源依然要靠农牧业的发展,而农牧区的经济地位也依然不会改变。因此,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是解决农牧民收入的最有效途径。

其次,加快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充分利用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资源,积极促进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非农牧业产业的转移,是目前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再次,根据的实际,减轻农牧民的负担,保护农牧民的合法利益,使农牧民真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党和政府的英明领导下得到实惠。

最后,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在本世纪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农牧业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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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党的十五大一中、三中全会报告

28、杨春贵:《学习同志<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关系>十二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

29、自治区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的有关文件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4篇

关键词:国防经济;一带一路;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01

引言

一带一路战略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至10月主席在访问中亚以及东南亚等国期间先后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获得了国际社会特别是我国周边多国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一、我国国防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国防经济产业发展受我国经济建设中心布局的影响较大。在1964年以前,我国的国防经济产业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国防经济基础薄弱且发展不均衡即东部地区特别是华北、东北地区发达而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发展较为薄弱。三线建设时期[1],我国受国际形势的影响,将位于东南沿海以及东北地区的工业产业特别是国防经济工业向中西部的13个省、自治区迁移。从1964年至1980年,经历三个五年计划以及累计投入资金2050.68亿元,在我国关中、成渝等地区为代表中西部地区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一定基础规模,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现代化国防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中西部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在1978年后,随着东南沿海一批经济特区的建设,工业重心又再次回到了具有良好区位条件和人才基础的东南沿海地区。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日益完善以及“军改民”等制度的推进,为我国国防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我国国防经济的发展与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相融合并有利的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三线建设”时期在我国中西部布局的国防经济工业在进行“军改民”改制后为当地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支撑。

二、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防经济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作为现阶段我国最高的国家顶层战略,与我国目前的国防经济产业的发展存在着重要的关联。首先从空间的角度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涵盖范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13个省市,包含在“三线建设”中我国中西部地区绝大部分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含上海、福建、浙江、广东、海南等5省市,均为我国东南地区重要沿海省份,其中直辖市上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又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对于我国国防经济的发展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较为充足的人才资源。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对于上述地区的国防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契机。但同时也对我国国防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国防经济还存在着军民经济如何融合发展、国防经济与地区经济如何进行更高层次且更具效率融合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对我国国防经济在新的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国防经济发展对策

(一) 加快国防经济工业体制改革

加快国防经济工业体质改革,首先应该降低国民资本进入国防经济的壁垒。现阶段我国尚且没有相关成文法律对国民资本进入国防经济提供相关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且在税务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也对国民资本进入该领域造成了一定障碍。因此,虽有一批拥有较为雄厚科研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经济具有较好的预期,但是较高的条件和壁垒又使这些企业望而却步。进行国防经济工业体质改革,对于除总装设计研发装配等一些部分依旧需要进行垄断性国有经营外,一般较不敏感的原材料等均可以放开民营企业的进入。这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减轻国防经济部门负担,提高设计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防经济产业产业链的构建衔接

在国防经济工业产业链构建方面,国防工业作为一门十分庞杂的产业,也拥有其完整产业链,前向相关产业与后向相关产业也较为发达。在旧的国防经济体制下,整个产业链呈现较为封闭的“纵向连接”,即除去成品直接面对市场外,其他产业链隐蔽在各个环节的生产者之间。这样的生产模式对于国防经济全产业链的发展十分不利。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进行以及对沿线各个国家产业的融合,国防经济工业应逐步有封闭的纵向连接转变为相对开放的横向链接。

(三) 增强国防经济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一部分国防经济工业需求的转变,我国对一些民用性质较强的军工企业进行“军民融合”的改制,其目的是利用国防经济工业在规模、制度方面的优势,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现阶段国防经济对于地方经济的推动还不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以陕西省为例[2],2013年陕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来自军工企业的产值仅占到不足10%,而陕西省拥有我国接近4成的国防科技人才。军工产业产值与国防科技人才两项数据的不对称性更加体现了在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国防经济发展对地方经济尚存在着贡献不足的问题。

四、结论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对于我国国防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国国防经济工业特别是中西部以及东南沿海等受一带一路战略影响较为深刻地区的国防经济更应该专注于这个契机,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以促进新形势下国防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从体制改革、产业链衔接、对地方经济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5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基本构想;差异化金融政策

作者简介:胡芳(1978-),女 ,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学。

中图分类号:F83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9-0062-03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经济发达国家也大都经历过地区经济由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实施的区域金融政策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经济发达国家实行金融政策区域化的情况

(一)建立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发达国家在建立金融组织体系时,都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特点,适时地构建和调整金融体系结构,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首先,建立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联邦储备制度,对全国金融业实施了分层次的管理。[1]在国家一级设有联邦储备委员会,相当于中央银行总行;而在地方则设有联邦储备银行,执行中央银行分行的职能。这种分权性中央银行制度决定了区域中央银行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以利于本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其次,设置专门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的设置一般都是适应特定区域开发而建立,目的是为欠发达地区开发提供专项服务。日本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是为开发边远地区――冲绳地区提供长期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兼办其它政策金融机构在冲绳的业务。这样的金融机构,经营中政策色彩重,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乃至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最后,区域金融组织的优化。美国的银行注册双轨制度创造了数目庞大的地方性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向联邦政府注册,成为国民银行。也可以向州政府注册,成为州立银行。不仅商业银行如此,其储蓄机构、信用社等也具有双轨的特征。

(二)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

首先,制定有差别的金融管理政策。由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调控是以各种间接控制为主,因此,这种差别性主要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美国的贴现率由各区域联邦储备银行根据本区域经济和金融状况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通过贴现率和贴现政策调整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这种有所区别的金融政策,对缩小地区差异、缓解民族矛盾、促进落后地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对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发展十分有利。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向欠发达地区。西欧、美国、日本等国都实行向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低息贷款政策,如西欧的“公司软贷款”,不仅利率低、期限长,而且可以享受规定期限的归还宽限期。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对在经济落后和萧条地区兴办企业的私营企业,通过经济开发署等机构为其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对固定资本提供的直接贷款可达该项资本总额的65%,流动资本可提供100%直接贷款。

(三)建立区域证券市场促进区域经济相对协调发展

美国自1792年5月17日建立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到20世纪90年代国内共有8家主要证券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分布在美国的主要经济区域,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对美国经济相对平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随着通讯设备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股票交易所的集中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今天看到美国创业板市场对新经济和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发挥着强心剂作用,并且创业板市场在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传播,但更应该透视到创业板市场是建立在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协调基础上的产物,具体讲是经历了“区域易所――集中易所――创业板交易与主板交易所并存”的发展阶段。

二、对中国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效果的回顾

本文以深圳特区为例,来回顾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的实施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效果。

我国在某些地区也实施了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但较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主要体现在深圳特区。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在深圳特区实施特区金融政策,赋予特区金融4个特权:一是信贷资金“切块”管理权。即资金方面,各专业银行深圳分行现有信贷资金和以后吸收的存款除中央国库款和向人民银行总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外,全部留给深圳特区,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接给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下达信贷规模,并由它统一调配使用,同时允许深圳市各银行向国内外拆借资金。二是利率调控权。在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可以参照全国的利率水平,结合深圳经济发展、资金供求与汇率变化等方面的情况,自行设立利率档次与利率水平。三是存款准备金率调节权。即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制定特区内各专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自,并允许在5%-10%的幅度内自定外资银行各项外币存款准备金率。四是机构准入审批权。在机构设置方面,下放部分金融机构审批权,并赋予了一系列机构监管的灵活政策。

特区金融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特区金融的全面发展。到1996年,特区就已构建了门类最齐全、服务网点最密集、从业人员比例最高的多种类、多功能、市场化与国际化的新型社会主义市场金融机构体系,办理种类齐全的金融业务,提供最新的金融工具,特区金融业成为深圳经济的支柱和第三产业的“龙头”。到1996年止,为深圳提供了占整个基建投资1/3以上的流动资金,累计发行股票筹资300多亿元,金融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1%,自身也形成了3500亿元的金融资产总规模。超常规的金融政策带来超常规的经济发展,金融对经济第一推动力得到了充分体现。[3]

政府在深圳特区采取的强有力的特殊金融政策,在深圳现代都市的建设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对建立区域化金融政策的基本构想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很好地发挥差异化金融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应从金融发展的制度层面和货币政策角度来构想区域化金融政策。

(一)培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

首先,确立统一金融法规下具有优先决策权的区域中央银行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区支行的组建,为实行区域金融政策提供了组织体系保证。在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政策之下适当下放区域金融决策权,使九大支行能够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总行只规定利率、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一般水平及浮动幅度,各区域内的具体水平确定浮动区间后下放给主要大区分行,使国家金融宏观政策具有宏观的严肃性,同时,各区分行在区域金融决策上具有一定伸缩性。

其次,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性融资的主要作用领域是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产业,其布局原则应该追求某种程度上的均衡布局,以保证每个地区的居民都有权利大体享受均质和等量的基础设施服务,而不论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是怎样的。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东部地区财力雄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则要落后许多。但我国还没有一家专门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金融机构。为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建立专营政策性开发业务的金融机构。

最后,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引导股份制、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对称,缺乏向中小企业发放信贷的动力。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对策之一是促进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鼓励股份制、外资银行等入住急需资金的地区,形成以国有金融机构为基础,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银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具体实施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实行有差别的区域金融管理政策。

(二)实行差异性的金融货币政策

首先,实施差异化货币政策。金融发展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为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须从货币政策层面解决各地区短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我国货币政策调控已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因此,我国差异化货币政策也必须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实行差别的再贷款政策,在再贷款的规模、期限和再贷款的利率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入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和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加剧了中西部地区的“资金瓶颈”,因此,引导信贷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回流成为必要,坚持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

(三)积极发展中西部地区资本市场

目前中国证券交易市场在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审批权在中国证监会,正如前述分析,中西部与东南部地区上市申请统一审核标准在管理制度上具有“公平性”,但在现实中不利于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应考虑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一家证券交易市场,在上市公司范围、上市审核标准和交易活动监管等方面有别于目前的证券监管规则。在中西部设立一家证券交易所不仅有利于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差距,而且有利于为中西部重大工程建设和各项配套工程筹集资金,也有利于国有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和发展新的股份制企业。

(四)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同步推进

中西部地区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离不开金融系统的综合功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改革需要经济所有制的调整,不发展非国有经济,仅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推动企图完成中西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能的事情。西部地区所有制的调整,需要非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的大力发展和引进,给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注入竞争因子,而这两类企业的资金匾乏的现状需要金融改革的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金融区域化政策,在统一的市场趋向和基本的政策框架下构建统筹、协调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成为必然的路径选择。其具体构建需要从培育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实施差别化金融管理政策、构建区域金融市场和制定区域金融立法等方面入手。

注释:

① 李正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政策[J],金融研究,1998, (09):26-33.

② 李成、李国平.区域金融:现实检讨与政策处方[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6.

③ 殷孟波、王建.从区域经济发展看区域金融的政策选择[J].西南金融,2001,(05):46-48.

参考文献:

[1] 谈儒勇.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及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财经,2004,(12).

[2] 施雪清.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研究[D].东南大学,2006,(07).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6篇

(一)国内民间投资增幅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幅,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

1998年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投资领域以连续发行国债拉动整个投资需求的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高于前两年的增幅。同时,由于国债投资集中体现了政府公共投资的意图,主要受益者是国有经济,人们一直担心民间投资被挤出或增势减弱。事实上,除1998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幅显著高于民间投资和全社会投资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别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其中“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达28%以上(见表1)。在各类经济成份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亿元增加到5663.49亿元,5年平均增速高达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从2893.08亿元增加到2998.69亿元,平均增幅仅为0.7%。

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不仅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已从17.4%逐年回落为3.8%、3.5%和6.7%,而全部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别高达20.4%、11.8%、22.7%和20.3%,与国有投资增幅放缓的趋势形成鲜明对照。

(二)国内民间投资比重接近国有投资,股份制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全社会投资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1997~2001年,国有投资、国内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重分别由52.5%、35.9%和11.6%变为

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以较大幅度持续下降,2001年与1994年相比,这一比重降低了9.1个百分点。同期,集体经济投资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个体经济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3个和11.4个百分点。国家注入大量国债投资以来,尽管国有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总的看仍呈下降趋势,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国内民间投资比重的变化中,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经济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见表2)。这表明,在国债投资集中投向国有经济领域的同时,国内民间投资也渐趋活跃,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最为强劲,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过对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与全社会投资的态势,也可以看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的趋势。1999~2001年,国债投资(包括国债资金和全部配套资金完成的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为8.1%、8.8%、6.5%;预算内投资资金增长率也逐步下降,依次为54.7%、13.9%、13.2%;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则逐步上升,依次为5.1%、10.3%、13%。这表明,由于国内民

表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注:《2002年中国统计摘要》将2001年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为一项(这样其增幅和比重分别高达26%和70%以上),尚未来得及分开统计(2002年一季度、上半年的统计也是如此)。不少论者忽略了这一点,直接用来论证目前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大,在总投资中的比重过高,而民间投资增长不快。表1和表2已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对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做了区分,可以准确反映事情的本来面貌。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间投资成长势头逐步加强,全社会投资增长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接近国有经济投资的贡献率

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它们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9%,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高达7.52个百分点,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仅为2.05、1.83和2.49个百分点。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6.1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1.8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1.9和3.12个百分点。在其他经济中,股份制经济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得最为明显,由1998年的0.96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1.98个百分点;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则由1.46个百分点下降为1.05个百分点;而联营经济等投资的贡献率基本保持在0.08个百分点(见表3)。个体经济投资的贡献率已经略大于集体经济。按照2001年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国有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联营经济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合计贡献率,由1998年的4.92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5.81个百分点,正在接近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6.17个百分点的贡献率。这与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贡献率分别下降的趋势也形成鲜明对照。

表3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百分点)

注:某种经济类型贡献率=全社会投资增幅×该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四)东部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本地区全社会投资的主力军,中西部民间投资增长快于东部

分地区看,民间投资在东中西三大地区都有很大增长,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见表4)。

1993~1997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3%,民间投资占本地区全

社会投资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2%,所占

表4三大地区民间投资在本地区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西部包括12个省区市,1993年不包含重庆市数字。

比重则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因此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猛,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1997~2000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0%,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个百分点;2000年东部地区有5个省的这一比重超过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别是福建(63.4%)、浙江(62.7%)、广东(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为45.9%,上升1.3个百分点。西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由于亚洲金融危影响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大地区民间投资的增长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缓,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间投资在不同地区仍然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尤其是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明显大于东部和中部。同时,在东部一些非国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发挥了对本地区全部投资的主要拉动作用。

二、民间投资增长加快的主要促进因素

(一)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的推进,扩大了民间投资的成长空间

1998~2001年,股份制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分别高达40.4%、27.3%、63.9%和39.4%,在整个民间投资中的增长是最快的;股份制经济投资在增势迅猛的“其他经济”投资中占有主要份额(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个民间投资的加速成长实际上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拉动的。目前民间投资已经遍及国民经济十六大行业,个体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农业和住宅方面;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建筑业。1993~1997年,民间投资在十六大行业中的投资额及占本行业全部投资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行业是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农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了15.69、12.55和11.71个百分点(中经网)。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间投资主体特别是股份制经济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近几年,一些国有经济垄断的基础设施领域逐步向民间投资开放,对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限制有所放宽,民间投资主体在这些领域也日益显示着增长潜力和竞争活力。

(二)法律环境的改善激发了非公有经济投资的积极性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宪法正式确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的假集体企业纷纷摘掉了“红帽子”,恢复了其私营企业的本来面目。据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的随机调查,70%的民营企业准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联营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实施细则,不再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雇工人数、注册资金设置最低限制。关于非公有经济的法规正在逐步制定,为此类投资主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开发对各地区民间投资的活跃产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本地各类企业包括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体制条件。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东、中部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的扩大。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11月的调查,东、中部地区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已经参与或打算参与西部大开发,生产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径正在逐步拓宽。这不仅为西部民间投资主体带来专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还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东、中部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扩大了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

(四)预算内资金包括国债投资为激活民间投资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近几年的巨额国债投资正在改善不少地区的基础设施,起到间接拉动民间投资的作用。另一方面,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预算内资金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见表5)。当然,同期,在全社会投资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用于民间投资的主要是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和其他投资,但是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项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视的。

表5全社会投资各项资金来源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三、民间投资面临的制约因素

需要指出,从增长态势看,尽管近两年国内民间投资增幅已经明显回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投资的拉动;从全社会投资构成看,国有投资比重仍然偏高。2001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44.6%)仍然低于国有经济(47.3%),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各自所占比重更是远远低于国有经济。2000年,中部、西部民间投资总体比重分别仅为45.9%和37.5%,当地国有经济投资比重仍然明显偏高(分别为54.1%和62.5%)。

无论是考虑扩张性财政政策“淡出”的趋势,还是鉴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民间投资的发展仍然不足。民间投资主体面临不少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一)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广度和深度

目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据调查,非公有投资在将近30个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主要原因是:其一,原有的无形并没有从根本上冲破。尽管国家计委去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其二,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决定,双方地位不平等。其三,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

,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税负不公,抑制非公有企业的投资扩张

一是双重征税。非公有企业除了缴纳税率为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大大削减。二是“低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本金或另行投资,均可按投资额的40%得到所得税返还;国有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贴息;国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技术开发费以及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税,等等,这些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三是税收优惠打折扣。如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对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而企业在开办初期往往没有利润或者获利甚微。

(三)融资渠道不畅,金融体制不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

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特别是非公有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据国家计委宏观院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各类非公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因而,它们不得不主要依靠自筹或其他投资来源。据笔者计算,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仅从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资来源的比重从42%上升到59%。绝大部分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四)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很不健全

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非法剥夺、损害、侵占非公有企业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尤为严重(据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调查,截至2001年底,仅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计313项,其中涉及企业负担的有242项。如果加上地方收费,企业负担的各种名目收费高达数百项),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对非公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多达2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在项目投资方面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

(五)自身素质较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成长

许多非公有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一些非公有企业存在“小富即安”、甚至挥霍性消费、缺乏投资冲动的倾向,从而限制了扩大投资。中小非公有企业资信等级较低,普遍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频出等问题;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业尚未建立起银行信用档案,再加上缺乏可变现抵押资产,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五、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十五”计划和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切实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在明确划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类政策时,应当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凡允许外商投资和国有经济进入的领域,都应当允许其他任何经济类型的企业进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应人为设限。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在改制企业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改革前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引导。根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的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的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例如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无论采取何种进入方式,都要确保各类投资主体之间的契约自由和公开、平等竞争,并且形成利益和风险相对应的投资风险责任机制。

第三,加大财税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预算内资金(包括必要的国债发行)应当继续支持民间投资,以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项目;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支持。同时,严格治理“三乱”,解除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7篇

关键词:发展;少数民族;经济;重要性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与重视的民族理论政策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是中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

一、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原因

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加快发展(包含帮助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这是依据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状况和整个国家的状况采取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具有重要的原因。

1.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其相对落后

中国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前因为受到国内发动统治阶级与本民族剥削阶级的严重剥削,社会生产力遭到很大的摧残与束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充分、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因为西方列强的侵略掠夺,中国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处在极度贫困与愚昧落后的状态。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停滞在前资本主义阶段,没有现代工业,农业生产也非常落后,全部靠天吃饭。交通运输特别落后,就连公路也很少,全部依赖肩挑背扛,牛拉马驮,文化教育在很多地方还是空白状态,文盲比重占到总人口的绝大部分,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事业十分落后,医药稀缺,经常发生流行疾病,人口发展迟缓。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成功地开展了民主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然而,因为自身发展基础差、底子薄,和汉族地区发展相比较,差距依旧较大。在这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要想赶上先进民族,那就得要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在自身发展基础差的状况下要想调动自身发展的活力和加速自我发展的能力,那就得在自身奋发努力的基础上,需要国家与先进民族给予相应的帮助。半个多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与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全面地支援与帮助了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变化,这是与国家的帮助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加快”分不开的。

2.从少数民族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来看其占有重要的地位

少数民族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挥少数民族经济中的优势、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才可能有高速度的发展。例如,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草原、森林、水利资源等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占绝对的优势,煤、石油、天然气等储量也很丰富。这不但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而且也是加快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再如,畜牧业、林业等是某些少数民族的重要经济部门,同时也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同志所讲的,“没有畜牧业的经济是不完全的经济”。

3.从少数民族地区在国防建设中的地位来看其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中国21000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上,大多都居住有少数民族。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就约有30多个居住在边境线上,从东北的黑龙江,到北部的内蒙古,西北的新疆,西南的、云南,南部的广西,都是祖国边防第一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周边15个国家接壤,有很多少数民族是跨国界居住的,像苗族、傣族、俄罗斯族、蒙古族、朝鲜族等。要巩固国防,把边防建设成为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就得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与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首要的是要把边境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这是改善边境地区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激起少数民族群众的爱国热情,夺得反对境外敌对势力颠覆阴谋斗争胜利的物质基础因素,也是保卫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的物质条件。为此,为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安定的国内社会局面,必须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把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尤其是在当前,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要求加快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上。因而,解决好经济发展方面呈现出来的民族问题,实际关系到当前社会安定团结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情况、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地位、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等原因,体现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性。

二、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既是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又是中国的根本利益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也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特别需要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特别需要社会主义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曾讲过:“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的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1]中国的现代化需要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需要少数民族群众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要在中国实现现代化是毫无可能的。就像同志讲的:“我们不能设想,只有汉族地区工业高度发展,让长期落后下去,让维吾尔族长期落后下去,让内蒙牧区长期落后下去,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方,区域自治地方,都现代化。”[2]另外,因为历史的原因,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跟汉族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国家在进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扶持与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状况,而且还有利于完善中国的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缩小中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改变内地和边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中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消除各民族间发展上的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中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剥削制度,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实现了平等。然而,因为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进行压迫、少数民族内部存在阶级压迫和剥削,还有少数民族落后的社会制度等因素,导致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上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各民族在行使各种平等权利时,受到各种约束。从经济角度来讲,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并未约束少数民族使用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然而。因为,文化教育的迟缓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稀缺,客观上约束了对科学技术和先进装备的使用,导致经济发展速度的迟缓并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造成影响。因为历史的因素,各民族并未平等地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各种发展经济与文化的权利。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的根本途径,就得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让各民族都步入先进民族的队列,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加快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加强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与互助合作,为将来彻底解决民族问题逐步创造条件。

总而言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事业,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中国的根本利益,促使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全方位开放与改革。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开发与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边疆得到建设和国防得到巩固,加快中华民族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都具有特别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第8篇

关键词:发展;少数民族;经济;重要性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与重视的民族理论政策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是中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

一、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原因

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加快发展(包含帮助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这是依据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状况和整个国家的状况采取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具有重要的原因。

1.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其相对落后

中国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前因为受到国内发动统治阶级与本民族剥削阶级的严重剥削,社会生产力遭到很大的摧残与束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充分、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因为西方列强的侵略掠夺,中国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处在极度贫困与愚昧落后的状态。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停滞在前资本主义阶段,没有现代工业,农业生产也非常落后,全部靠天吃饭。交通运输特别落后,就连公路也很少,全部依赖肩挑背扛,牛拉马驮,文化教育在很多地方还是空白状态,文盲比重占到总人口的绝大部分,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事业十分落后,医药稀缺,经常发生流行疾病,人口发展迟缓。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成功地开展了民主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然而,因为自身发展基础差、底子薄,和汉族地区发展相比较,差距依旧较大。在这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要想赶上先进民族,那就得要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在自身发展基础差的状况下要想调动自身发展的活力和加速自我发展的能力,那就得在自身奋发努力的基础上,需要国家与先进民族给予相应的帮助。半个多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与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全面地支援与帮助了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变化,这是与国家的帮助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加快”分不开的。

2.从少数民族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来看其占有重要的地位

少数民族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挥少数民族经济中的优势、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才可能有高速度的发展。例如,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草原、森林、水利资源等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占绝对的优势,煤、石油、天然气等储量也很丰富。这不但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而且也是加快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再如,畜牧业、林业等是某些少数民族的重要经济部门,同时也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同志所讲的,“没有畜牧业的经济是不完全的经济”。

3.从少数民族地区在国防建设中的地位来看其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中国21000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上,大多都居住有少数民族。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就约有30多个居住在边境线上,从东北的黑龙江,到北部的内蒙古,西北的新疆,西南的、云南,南部的广西,都是祖国边防第一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周边15个国家接壤,有很多少数民族是跨国界居住的,像苗族、傣族、俄罗斯族、蒙古族、朝鲜族等。要巩固国防,把边防建设成为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就得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与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首要的是要把边境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这是改善边境地区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激起少数民族群众的爱国热情,夺得反对境外敌对势力颠覆阴谋斗争胜利的物质基础因素,也是保卫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的物质条件。为此,为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安定的国内社会局面,必须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把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尤其是在当前,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要求加快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上。因而,解决好经济发展方面呈现出来的民族问题,实际关系到当前社会安定团结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情况、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地位、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等原因,体现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性。

二、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既是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又是中国的根本利益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也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特别需要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特别需要社会主义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曾讲过:“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的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1]中国的现代化需要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需要少数民族群众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要在中国实现现代化是毫无可能的。就像同志讲的:“我们不能设想,只有汉族地区工业高度发展,让长期落后下去,让维吾尔族长期落后下去,让内蒙牧区长期落后下去,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方,区域自治地方,都现代化。”[2]另外,因为历史的原因,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跟汉族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国家在进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扶持与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状况,而且还有利于完善中国的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缩小中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改变内地和边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中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消除各民族间发展上的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中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剥削制度,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实现了平等。然而,因为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进行压迫、少数民族内部存在阶级压迫和剥削,还有少数民族落后的社会制度等因素,导致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上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各民族在行使各种平等权利时,受到各种约束。从经济角度来讲,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并未约束少数民族使用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然而。因为,文化教育的迟缓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稀缺,客观上约束了对科学技术和先进装备的使用,导致经济发展速度的迟缓并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造成影响。因为历史的因素,各民族并未平等地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各种发展经济与文化的权利。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的根本途径,就得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让各民族都步入先进民族的队列,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加快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加强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与互助合作,为将来彻底解决民族问题逐步创造条件。

总而言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事业,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中国的根本利益,促使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全方位开放与改革。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开发与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边疆得到建设和国防得到巩固,加快中华民族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都具有特别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