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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21 17:13:35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1篇

关键词 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 大庆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黑龙江大庆市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魂,从2005年大庆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启动以扁平化管理,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公安体制改革,2009年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优势,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2012年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市区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接连几年的大胆尝试,大庆市的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被总结为“大庆经验”。

1“大庆经验”: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大庆”之名源于石油、取之国庆,闻明于其丰富的能源资源。1959年开发建设,1979年建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5年,大庆市开始实施以“1+5”为基本脉络的公安体制改革。“1”即以扁平化和综合执法为特征的改革,包括纵向管理体制和横向机构改革,变市局、分局、派出所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变分局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为“三警种、一部门”。“5”即在扁平化基础上推行警务指挥,社区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五项深化改革举措。该项创新警务工作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也更合理的进行了警队配置。从宏观层面观察大庆市的公安“扁平化”改革,打通了公安内部条线管理,处理好了体制和机制的关系。明确了上下级的职责,做到对口服务,资源集中,一对一责任、提高效率,百姓遇到应急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服务。

2009年,大庆市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高度集中了社会资源、集中治理,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思路,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在这场改制中,百姓的需求、群众的特性、人的价值诉求被提上日程,正确处理了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提倡政府工作做减法,社会治理做加法的今天,大庆市政府减少了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管制、管理到服务的重大转变;政府瘦了身,从大政府变成小政府,社会做了加法,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继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庆市即建立了民情社情政情收集处置反馈系统和“百湖民声”网络问政机制。在丰富了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优化了群众监督的入口,通过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举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大庆市以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真正意义上激发了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

2012年,大庆市再次大胆尝试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新社区的合并改革了社区管理体制,使管理层级由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变为市、区、社区三级。新社区实行“一委一站一会”新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工委;“一站”即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实施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一会”即居民议事会,是新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同时,实行“一社多居”,即在一个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内设置三到四个居委会,居委会不再参与行政管理事务,而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次改革再次发挥了公民自治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管理层级多、办事流程繁琐、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

纵观三次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从警务工作机制、民生工作机制到社区工作机制,大庆给我们的是一种范本、一种模式,但更多的是一种启示和印证。

2“大庆经验”:有效社会治理的三个要点

区别于“温州模式”、“深圳模式”的工业化转型道路以及经济服务性的“浦东模式”,“大庆模式”开创了独一无二的资源性城市转型之路。以“浦东模式”作对比,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准确把握历史机遇、大量吸引高端外资、走开发公司主导下的部级开发区建设之路。基于现代化的大背景,浦东依托于上海开放城市的环境善于吸收发达国家政府先进管理经验的海派文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从源头开展经济建设。但相比较政治地位特殊的大庆市,最初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任,陆续又扛起支撑龙江发展。其完全是主动作为,自力更生,以石油为支撑,以内生动力为驱动,追求经济城市“双转型”的道路。因此总结大庆治理模式中的有效经验作为折射镜,亦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一个良好的参考。

2.1创新社会治理准确定位,做到改体制与建机制同步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体制改革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体制是一个框架和结构,机制是一种规则和运行,体制问题解决了,机制问题同样要解决好,否则体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大庆市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闹,是结构性的改革,通过体制再造将人力、物力、财力、权力、注意力下沉到基层。大庆市的扁平化改革符合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深入分析、理性定位,切中百姓需要。减少层级,提高效率,零成本零距离的深入基层,将具体的改革落实到社区、公安、公共服务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对于大庆市而言,在科学的框架设计下良性的运转自己的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进行结构和资源上的转型,以此来形成系统良好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转机制。动力机制促进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健全,保障机制的周密使得激励机制更富实际价值与作用,同时带动运转机制的活力,盘活了整个社会治理的生物链。

2.2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民参与度, 建立互信互任关系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要环节,是监督政府的审判者与执行者。随着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投入到社会治理与基层建设中来。同时,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形式主义、的问题、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缺乏透明度、官员腐败等现象也切实得需要基层群众的民主公正的监督。因此政府与百姓之间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府提供增益,提升公民生活品质的同时保障维持的提供,使公民生活品质不降低,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履行公民责任,认真务实的投入到政府监督中,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

2.3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对公众生活的改善,创新社会治理应当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随着人们的需求结构从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向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康需求转变,公民对于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等现代需求、价值观看得越发重要。具体体现在户籍制度、高考改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项目上个人利益的争取上,更体现在公民争取政治参与平等观念的转变,每一个人都积极投身于政府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中。其次,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加强,逐步从有组织到组织相对弱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因此唯有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管理社会人的同时引导并支持社会人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投身于民间组织的建设中,社会治理才能良性运作。再者,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变得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人们在信仰、道德、伦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走向,因此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刚性需求的建设开发中,更应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即时调整传统的社会管理指导理念、体制机制、以及方法手段,强调社会治理的本质与核心当是“以人为本”。

3创新社会治理:由权力管制走向多元治理

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中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执政者从权利管制走向多元治理。“大庆经验”是成功践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应当择其益者,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变执政观念,提供公民更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与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创新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1)制度规范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等等,这就对公众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上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期待。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参与社会治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程序不明确等等,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情况下也就导致了非制度化的参与,诸如集体散步等政治参与行为。因此,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做到制度公开,程序透明公正,使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获得法律的保障。

(2)理念问题。在传统国家,官民关系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而在现代国家,官民关系则体现为“委托与的关系”。在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治理不等同于统治。在治理中,每一个人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参与者。治理的目的不是过去把人给管死,而是通过积极的参与、沟通、协调、鼓励、规范和阅读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

(3)培育与发展的问题。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个社会组织极为发达的社会。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亦是一个政府分权社会增权的过程,即政府的权力从社会领域适当退出,留下的空间由社会组织填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里的发达国家,每万人里拥有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只有3.8个,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发展中国家平均10个以上,足见我国的社会力量太弱。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党和政府是治理的主体,社会组织和平民百姓同样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平等对待并有效发展才能盘活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真正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参考文献

[1] 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J].人民论坛,2014(S1).

[2] 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 陶建群,王志远.大庆:以人为本创新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4(16).

[4] 谢志强.体制再造:大庆社会治理的新探索[J].人民论坛,2014(16).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2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2-0008-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社会活力是一定自然-历史环境中的社会系统自我生存发展的能力,劳动、知识、资本等活力子系统是社会活力系统的有机组成。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商解决社会利益冲突、保障社会秩序良性运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实践活动。社会活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内在的关联契合性,社会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张力,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社会活力的生成场域。当前,研究社会活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进社会活力水平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社会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张力

社会活力是蕴藏于社会中的社会创造力,本质上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显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管理形态的升华,是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处理社会利益冲突,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政治实践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多重要素协同推进的历史过程,其中社会活力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社会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张力,社会活力水平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表征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程度。

其一,人的主体性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社会历史是人类自己生产与创造自己的过程,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社会活力的组成要素,社会个体主体性的展现有利于增强社会活力水平。“社会活力,究其本源来讲,是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人实践地改造自然与社会的主体力量的体现。”[2]社会活力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实践张力作用的发挥需依托于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则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商解决社会利益冲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实践活动。

作为政治实践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政治主体,特别是人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政治主体是现实政治生活中的现实人,是政治实践的能动载体。其“一方面提取政治环境中的有利因素,把外在政治生态内在化,使之内化为政治主体自身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又运用自己的主体力量去克服不利因素,从而改变旧的政治关系,创造新的政治关系,巩固着自身的主体力量”。[3]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一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特别是具有独立性、创造性的具有活力的政治主体的存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发挥,都离不开社会活力系统中的人的主体性作用。

其二,市场经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动力。市场经济是导致社会从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状态中分离出来的主导性因素,是社会活力的生成基础与重要表征。“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4]经济活动是人类生产、交换、消费活动的总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以物质资料生产为中心的经济活动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是社会活力生成的资源性要件。“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一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的发展,而更根本的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发展的前提和动力。”[5]由此,市场经济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动力。

从历史维度审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市场经济会产生经济危机与两极分化的现实基础,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要实行集中的计划经济设想。在各国社会主义实践中,一段时期内计划经济发挥出了巨大的活力与优越性,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甚至一度超越西欧资本主义国家。但以苏联为代表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一种“全能政府”模式,是一种强国家-弱社会-弱市场的治理形态,存在着许多局限性。“政府成为唯一的治理主体,权力缺乏必要的约束,过度膨胀,扩张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建立层层组织,国家权力能力从最高层直插到社会最底层。这种国家治理模式有三个最为明显的弊端:一是经济发展的低效率,二是政治运行的高成本,三是社会权力相对萎缩,社会缺乏生机和活力。”[6]现代化伴随的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多元化、差异化,生产与消费无法通过统一的计划来平衡,从而必然会导致经济活力的匮乏与微弱。只有代之以市场经济才能重新激发社会活力,应对现代经济发展的复杂多样需求,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其三,社会制度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的有效空间。制度是“组织人类公共生活、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因此,制度也被认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通常表现为惯例、行为准则和规范、成文法、契约等”。[7]社会活力不仅包括社会生活的物质要素层面、人的主体精神层面,还包括社会制度层面。社会活力的制度层面指社会系统的制度化结构和运行方式,能够使社会有机体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延续的能力。社会活力意味着社会系统中的人、资源、技术等要素的有效积极流动,这种流动需要一定的开放空间才能得以实现,而社会制度即是社会开放空间的有效集聚。高效的、具有活力的社会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空间与基石,在一定程度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表征着国家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活力化。

社会制度的现代化、活力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对国家治理实践有着长效性的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种民主、开放的治理形态,是一个崇尚多元协同治理、崇尚法治的政治实践过程。这种崭新的国家治理形态需摒弃传统的管理型国家治理形态,继而转向民主、法治、开放的国家治理形态,而这其中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制度化的治理体系中,制度能够提供更具有效性和长期性的行为预期,对公民之间的互动关系模式起到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中各种政治行为主体的多元价值需求。”[8]社会制度创设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好外部政治生态环境,是国家治理的有效空间;能够整合更多的治理资源,从而提升国家治理预期的确定性,降低国家治理代价,从整体上提升国家治理的科学治理水平和质量。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活力的生成场域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管理范式的革新,是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力量协同治理国家的政治实践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重构与形塑,三者关系的重构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社会场域,该场域标志着社会自由空间的释放,政府、市场与社会等能够各司其职,国家与社会运行水平得以提升。同时国家治理的善治理念也激发了人的政治参与与主体积极性,实践上为社会活力生成创设良好的秩序环境。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自由空间的释放,为社会活力生成提供场域条件。社会自由空间是社会活力的重要构成要素,是社会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的多种可能性要素与机会的总和。社会自由空间,包括外部环境空间与社会内部空间,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而不是先天既定的。社会自由空间愈大,则表明该社会的社会活力程度愈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自由空间不断释放的过程,社会活力的生成即是伴随着这一过程而进行的。

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政府-市场-社会逻辑的重构。由于社会公共问题的出现,需要一个能够调和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共权力共同体,于是国家或政府出现并单独占有社会空间,此时社会空间狭窄,社会自由度不高。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增加,社会资源配置任务日益复杂,单纯的政府配置难以为继,而市场由于其先天的资源配置禀赋,日益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社会空间开始扩大,社会自由度逐渐提升。而社会组织的出现,则源自政府与市场的“失灵”,“社会组织的生成和运作恰恰是政府运作逻辑和市场运作逻辑的盲区和疏漏。社会组织的草根精英们以其能够动员到的各种社会资源,形塑着属于其共同体场域的特定规则,实现政府逻辑和市场逻辑无法有效供给而共同体特定场域又十分需要的产品和服务。”[9]社会与市场同时发挥其效能,社会空间进一步扩大,社会自由度迅速增高。

以往我国国家治理实践问题生成的本源就在于,“社会没有归位,国家无从得知确切的社会信息,因此只好以己度人,管理绩效自然是低而又低了。”[10]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政府-市场-社会三重逻辑关系的重构过程,政府发挥其国家管理职能,市场充当其资源配置职能,社会充当其社会服务职能,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政府-市场-社会逻辑关系重构的过程,也是社会自由空间释放的过程,社会活力正是在这种场域条件中不断生成,并不断提升。

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善治有利于激发人的主体性,增强社会活力水平。社会活力的本质特征在于人的主体性的发挥程度,一个社会中人的主体性、积极性越是充分发挥,则表明该社会的活力程度越高。善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理念,也是国家治理同国家管理的重要不同之处。善治,不但意味着国家治理主体有着更强的社会整合能力,更意味着国家治理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市场与社会、个人也可以参与到国家治理的政治实践过程中去。善治表征着人们参与国家政治实践的机会增多,人们的政治参与性会有相应的提高,而政治参与则会激发人的主体积极性。

政治参与是人们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国家治理政治实践,进而影响政府决策与社会管理的活动总和。人是政治动物,参与政治实践,是人们寻求良序政治生活的内在需求使然。政治参与是人类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表征,“政治参与使公民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望,从而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治参与程度越高,越能体现民主。同时,公民通过政治参与而变得关心政治,注重他人的利益和立场,并提高了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学会和平、宽容地对待政治变动,这都有助于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和民主的持续发展。”[11]社会政治参与度的提高,表明整个国家的治理系统是处于从上到下的运动状态,也反映了人们政治自由度的提高。政治参与意味着人们的社会政治自由空间的增大,人们能够更加自由、便利、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政治实践中去,这也反映出了社会活力的指数水平。

再次,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为社会活力创设良好的秩序环境。社会活力意味着社会生活有序性的增强,社会生活常常伴随着一定的偶然性、随机性,总是有一定程度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存在。而“具有活力的社会系统不是害怕这种混乱,不是用强制、暴力手段消除种种无序因素,限制人们思想和活动的自由,而是依靠社会系统结构的调控和整合机制,依靠系统的自组织能力,把诸种无序因素整合组织到有序的社会生活中去”。[12]一定程度上,社会秩序是社会活力的生成基础,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中社会整合能力的增强、社会秩序的优化,进而能够为社会活力生成创设良好秩序环境。

一方面,国家治理中的社会整合有助于形成良好社会秩序。社会整合是将社会不同要素结合为统一、协调的整体的过程与结果。“现代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是增进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秩序,通过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与决策机制,完善公共政策的利益均衡功能,协调好各治理主体、社会阶层间的利益,消减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13]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标志着形成社会秩序的一般性行为规则的确立。人类不仅是一种追求价值理性的动物,更是一种追求规则理性的动物。人们总是在实践中发现事物实践的规律性联系规则,并以这种联系性规则规约自己的行为活动,从而实现自己的实践目的。正如哈耶克指出的那样,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是遵循规则的动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即是确立社会秩序的一般性行为规则,形成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运行规则。社会整合能力的增强,社会一般性行为规则的确立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社会活力的生成与强化形成了秩序环境基础。

三、社会活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关联的实践启示

如上所述,社会活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互动,社会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张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征和推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活力的生成场域,有利于激活社会活力。当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需要以协商民主增进社会活力,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市场经济活力,以改革创新释放社会自由空间,从而推动社会活力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步发展。

首先,以协商民主增进社会活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4]协商民主是一种崭新的民主实践范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是现代社会活力水平的重要表征,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协商民主能够增强人的公共精神,提高人的主体政治参与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国家治理主体。同时,能够激发人的自治理想,促进国家治理的多元协同治理,即善治的实现。

以协商民主增进社会活力,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一方面,需致力于实现人民民主与有序政治参与相统一。从民主的演进逻辑来看,民主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的增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民主形式,兼具人民民主与有序政治参与的双重属性。为此,通过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15]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实现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广泛协商,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利益诉求手段,从而增强了社会活力水平。另一方面,实现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历史表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对立存在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标志。当前需坚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同步发展的政治路径,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制度优势资源,将其转换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与张力。

其次,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市场经济活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国家与社会的一体化状态,使社会单独分化出来,扩展了社会自由空间,激发了社会活力。市场经济由于其先天的资源配置禀赋,决定了其在社会活力实践生成中的基础性地位。但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的诸如信息不对称、垄断性失灵等缺陷,决定了市场经济必须有外在的秩序保障方能健康运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全面依法治国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规范其激发社会活力的作用机制。全面依法治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即是治理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各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正当性,建立与保障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秩序与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16]一方面,需建立健全公平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对多种所有制经济人与自然人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废止有悖公平理念的不合理的旧有产权法规等。统一、公平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厘清不同市场主体、界定好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的边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激发社会活力。另一方面,健全市场法律建设。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要加紧编纂民法典,制定与完善涉及投资、土地管理、农业与矿产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经济各要素的自由流动,保障市场经济活力度。在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还要改善市场监管方式,继续优化政府宏观调控,反对市场垄断,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与良好运转。

再次,以改革创新释放社会自由空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社会自由空间的不断释放,社会诸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大,社会活力水平的不断增高。当前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自由空间释放需依托于改革创新,从变革社会体制机制入手,增强社会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扩展社会自由空间,激发社会活力。改革创新是我国当代时代精神的表征,改革创新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创新社会体制机制,以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适应的实践范式。改革创新能够有效释放社会自由空间,增进社会活力水平,进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以往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牢牢固定在行政权力上,社会系统诸要素的自由空间被挤压,基本没有自由流动的可能,社会活力水平低下。改革创新则打破了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改变了单一的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的范式,使得社会、市场从这种高度集中的体制中解放出来,承担了一部分社会与经济职能。市场开始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从而在体制机制上释放了社会自由空间,使得物质流、能量流以及信息流的流动性大大增强。社会自由空间的增加,使得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主体性、竞争性不断增强,人们越是乐于创新,乐于突破,就越能够展现自己的个性,社会就越具有活力。

社会自由空间的释放是通过改革创新制度与体制机制实现的。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力,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相契合。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机制统一起来。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基础上,有序推动其他领域的改革。这其中,不容忽视的就是改革的方式问题,应以渐进式改革为主,有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渐进式改革能够降低改革的风险与代价,使社会平稳过渡与发展,已被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所佐证。另一方面,创新国家治理体制。国家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实践空间,一定的国家治理体制会影响国家治理的政治实践。需以柔性服务代替行政管制,“通过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或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增强公众的政治认同感,从而增进国家治理的合法性。”[17]同时,不断拓展国家治理主体,增强协商民主水平。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能够增强国家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达到协同增效的效果;另外也拓展了民主的利益诉求通道,增强了社会主体的话语权,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态。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3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方针,释放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面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而产生的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始终把理论创新作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邓小平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强调社会管理,他说:“管理两个字很重要,管理好不好大不一样”,“你讲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就要比人家管理得更好,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很重要”。邓小平认为,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管理的保障。他说:“中国的问题,压到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他重视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认为人民群众的参与是管理的重点;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贫富差距的控制作为社会管理的目标;他主张将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相结合。他说:“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他提出要打破平均主义,把社会效益作为社会管理的最高准则。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这个宏伟目标,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社会管理的系统思想,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双管齐下抓好社会管理。他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关系,特别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国家管理的重要原则。他主张以加强社会治安为抓手,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他强调:“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治安不好,群众不能安居乐业,不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会影响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政治文明”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六大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形成“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这一“三位一体”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社会管理理念日渐成熟。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社会建设和管理”被列入“五个统筹”之中,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方面和必然要求。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做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七大正式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并列,社会体制改革正式提上党和政府的工作日程。2011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力量。

2011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了“一个工作格局”“三个最大限度”“五个全新理念”“七项基本任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总布局。

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共同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由强调政府自上而下的层级管辖变成了强调减少管理层次、资源下沉和抚育基层发展;由主张“政府包打天下”转变到运用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种力量;由单纯的行政管控手段转变到依赖包括非强制、非官方和非正式的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社会治理。以“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作为探索的关键点,着力探索一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成为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共同点,这显然契合了治理理论的核心理念,赋予社会管理“治理”色彩。

党的十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由“格局”上升为“体制”,并且强调“法治保障”,表明社会管理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继续推进理论创新,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意味着党的执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这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治理”取代“管理”,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

从“管理”到“治理”,体现的是治理主体由一元到多元的转变。“管理”的主体只能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也包括了各种社会组织乃至个人。从过去的单个主体变为多个主体。多个主体构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治理体系。这并不是削弱社会治理,而是强化社会治理。这样一来,老百姓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就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也将会更加公正和公平。

从“管理”到“治理”,反映的是治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化。由于“管理”的主体单一,权力运行单向,而且往往存在“我强你弱、我高你低、我说你听、我管你从”的现象,因此在管理方式上往往出现居高临下、简单生硬的人治作风。而“治理”不再是简单的命令或完全行政化的管理,而是强调多元主体的相互协调。社会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转变,就意味着社会治理不能走上人治的老路,必须以法治作为协调各种关系的共同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4篇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2)04-0016-04

收稿日期:2012-10-25

作者简介:魏圆圆(1981-),女,江苏南京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主席曾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充分阐明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给我们做好新时期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总体思路。”[1]“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到“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的话题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事实上,目前虽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社会管理领域的改革还处于初级阶段,进展缓慢,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认识。面对全球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大学生的思想观念正在经受着各种思潮的影响,这就要求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与时俱进,在机制上、内容上都要开拓创新,才能使培养的高素质人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跟上社会发展步伐,适应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实现与社会不断相容,使高校不再是与社会隔绝的象牙塔。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社会管理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界定

有学者认为社会管理的含义,指国家和社会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等手段,或组织、沟通等方式,对在城市或乡村、城区或乡镇、社区或村庄中生活的社会成员满足对社会性公共资源需要的活动中形成的关系进行控制或协调,以保持社会平等、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2]91。

国内还有不少学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般来说,社会管理包括两类:一是政府社会管理;二是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而现代社会管理是以政府管理与协调、非政府组织为中介、基层自治为基础以及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3]43

还有的学者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4]4。

笔者以为,社会管理指的是政府和社会各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社会发展的各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的方式是多样的,大体可以分为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

张耀灿、郑永廷等学者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一书中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既同人的思想、行为和人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又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有着广泛的联系,我们不能只根据它自身的结构、功能、过程来认识它,而必须从历史发展的视角,从它与人和社会的关系层面,认识和理解它的特殊性质。”[5]102从中不难理解,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把人放在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中来认识,任何人的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高校培养的人才最终是为社会服务的,目前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高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节,正在寻求各种模式追求高校与社会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应成为这种融合的有效手段,让大学生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自觉从社会大背景中塑造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因此,笔者以为如今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针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背景,丰富教育内涵,创新教育方法,使大学生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养的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进步。新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与时俱进,更为全面,除了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之外,还应该包括人文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在教育方法上更注重柔性管理的方式,让大学生自觉接受,做到政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统一。

从概念解读中笔者以为社会管理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主体相关。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指所有的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的进步,高校在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作为社会组织之一,正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次,目标一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对大学生在思想上进行引导,使其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入社会后能具备正确的思想导向,指引自己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各种方式规范行为主体,使各项社会活动得以有序开展。因此,二者目标具有一致性,最终都是为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最后,方式趋同。社会管理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都注重柔性管理的方式。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做出的新的改变,也是二者之间的契合点。因此,两者之间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二、社会管理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辩证关系的理论基础

社会管理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辩证关系有其共同的理论基础。

第一,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指的是人自身的全面发展,而且人的全面发展必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推动了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发展最终目标是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想人能够全面发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基本原则。

现代化的社会管理仅仅依靠规章制度、强制执行是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的。而且,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中,传统的规章制度很难适应变化的速度,难免会产生疏忽和不当之处。新的社会形势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以人为本”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侧重柔性管理的思想政治教育形成相应的精神力量与管理规则,渗透到社会生活与组织管理的方方面面,填补刚性管理的局限与不足,成为实现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 [6]112 。

在传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刚性管理痕迹明显,特别是只突出了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强行将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强加给大学生。这虽然可以从表面上顺利完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但大部分学生只是机械地、被动地接受了这种意识形态教育,而忽视了应首先将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人”来对待,没有注重大学生是否有接受这种教育的意愿,是否能将这种教育自觉转化为自身的一种教育诉求。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等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代大学生对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产生了明显的心理排斥,各种问题接踵而来。一些大学生逐渐呈现出意识形态淡化的现象,他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逐渐多样化,甚至拒绝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游离于主流意识形态之外,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只是纸上谈兵,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适应这样的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紧密联系社会现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把大学生看成有思想、有独立人格、享有社会权利和义务的人,并且尊重人、爱护人、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创造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正面引导、侧面启发、反面规劝的方式,引导大学生自觉协调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主动遵守社会规则,积极维护社会稳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更多倚赖柔性管理方式,改变原本的刚性过度的不足,提高复杂环境中社会管理的人性化和科学化,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第二,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理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所谓社会存在,就是物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主要包含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而社会意识形式的核心是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社会管理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就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大学生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接受并掌握先进的无产阶级思想,为毕业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理论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然与社会管理存在着辩证关系。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开展,为推动社会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立足于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以社会管理的实践为依据,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具有实效性。反之,无效的、负面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然会对社会管理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对社会存在产生阻碍作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让当代大学生切合社会实际,融入社会生活,就要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将科学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融入高校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使大学生在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也接受了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为日后服务社会、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社会管理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的引导,与社会管理中的柔性管理相呼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道德规范并改造自我。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利用高校这个阵地有效支援了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中柔性管理的方式相统一,共同为社会的有序发展各司其职,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就需要使大学生融入社会生活,切实关注当下的现实生活。只有来源于现实生活的思想政治教育才更具有现实性和说服力,只有对大学生现实生活现状的了解与体验,才能让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明确,对症下药,真正做到使大学生的思想观念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达到人与社会和谐共处。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并不仅仅只为让大学生适应现实社会而进行的。社会管理作为一种动态过程,并非一成不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然是源于现实的社会管理,又高于现实社会管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既要立足于大学生现实生活,又要提升他们的政治、思想、道德认识,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具有国家和人民殷切期盼的当代大学生应有的思想素质。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通过适应与参与具体的社会管理活动来实现。只有通过付诸实践,大学生们才能对社会管理有直接的体验,才能使其思想道德修养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教训促进了社会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进而推动社会管理不断走向科学化。

第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管理的有效补充。其一,从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角度分析。“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7]87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大学生,同样不能孤立于社会之外,这就决定了高校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社会性实践活动,是在一定社会联系中进行的。社会管理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配合才能有序进行,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之中,高层次的社会成员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必然会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

其二,从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角度分析。高校作为社会管理的组织之一,正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参与社会管理的。人的行为总是受到其思想的影响和制约,高校为充分调动在校大学生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参与社会管理、融入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需要在转变其思想观念、提高其管理素质、创设良好的管理环境、建立有效机制等方面继续努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将大学生与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其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

第三,社会管理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正因为如今的社会管理体现了对社会环境动态变化的现实关切和对人及其主体间社会关系的关注,因而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构和实践创新提供了新的视界[8]15。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说到底还是为了解决大学生们的思想问题,在当前,必须首先从大学生是具体的“人”出发,确立以尊重人及其社会生活本质为核心的教育、管理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想真正实现其教育实效性,就必须不断发展,不仅要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而且要以一定社会历史及其动态发展为现实前提来确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目标,社会管理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借鉴,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提供了动力。首先,在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管理必须广泛吸纳先进的教育理念、实践经验和管理模式,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适应新的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并完善既适应全球化又体现民族性的有效教育模式,应对多元化思潮对大学生思想的冲击;其次,在网络化背景下,社会管理必须做到虚拟社会管理与现实社会管理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既抓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又抓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造网络化的管理模式,以柔性管理为主,加强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思想政治教育的整合;再次,在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社会管理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机制,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只有充分利用这样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高校与社会的交流,促进高校思想教育理念的更新与发展,并有效化解当前物质利益观念对大学生思想的冲击,坚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心。

总之,社会管理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密切联系的。虽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管理都有刚性管理的一面,但是笔者以为在当今全球化、网络化的大背景下,两者共同的柔性管理方式使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使大学生们具有了一定的思想修养,接受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通过社会管理机制转化为其自身的行为习惯,从被动接受到自觉改造自身的思想与行为,巩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高校培养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们源源不断地涌入社会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并在全社会范围内扩大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果,从而为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参考文献:

[1].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N].人民日报.2011-03-08(1).

[2]谭明方.社会管理与相关体制改革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1(3):88-94.

[3]高中建,赵明.社会管理视角下的青少年维权实务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3):42-47.

[4]何增科.社会管理与社会体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5]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刘新庚,罗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管理功能新探[J].探索,2006(6):110-112.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5篇

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国家治理体系是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制度和程序的总和,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目标就是要规范社会权力的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涉及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等三个次级体系,而城市治理现代化则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在城市治理现代化方面,也应该首先理顺好政府与社区、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使政府在职能上归位,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治,达到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政府要首先转变观念之外,还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建立适应城市治理现代化要求的社区组织体系。必须看到,实现城市治理的现代化,重心在基层,基础在社区。因此,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既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盐田改革社区管理体制的实践探索

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在多年的城市管理实践中,虽然无法一开始就将其提升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高度,但是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仍然有不少做法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2002年初,盐田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将居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并以此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承担起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任。并且,明确指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的任务是“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自治建设为重点,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的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宗旨”。很明显,这样的改革指导思想符合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它可以有效地调动基层党组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的合力,创建现代化的文明社区。2002年开始建立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包括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由居民选举产生,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完成社区服务任务以及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居委会有自治权、协管权和监督权。二是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社区居民表达自己意愿的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是选举社区居委会,负责审议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研究决定社区内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虽然社区党支部仍然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但这种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开始体现出政府和社区的职能、权责的分离,实现了居委会从“议行合一”的旧体制向“议行分设”的新体制的过渡,最重要的是使居委会开始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性质,起到了“还权于社区、还利于社区、还位于社区”的作用。2005年,盐田区委、区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对社区组织体系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将社区工作站从居委会中分离出来,作为区政府设在社区的唯一的承接政府下达的各类行政事物的工作平台。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将居委会原先承担的政府职能彻底剥离出来,然后由政府通过社区工作站的雇员为居民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同时对居委会的委员实行直接选举,这样既激发了居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又使居民对自己选出来的委员和主任有信任感。对于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区委和各街道党委还注重发挥其协调矛盾、民主自治、依法监督的功能,创造各种条件使居委会能通过多种途径来协助政府做好基层社会工作,起到正确引导群众的思想情绪,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区的治安环境,保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居委会也就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2011年5月18日,盐田制定下发了《盐田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再一次提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有力、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全面实现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工作目标。这个工作方案的最大特点就是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而且责任到位。该工作方案的出台,巩固了前一阶段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了社区管理机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党的十之后,为了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基层社区负担过重、考核过多的问题,2014年8月盐田区正式出台实施“1+2+1”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其目的就是通过理顺基层各类组织关系,强化综合党委核心领导地位,减轻社区工作站负担以及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等方式,着力构建一核多元、共融共治的社区管理新体制。这次改革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要理顺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综合党委在基层社区的核心领导地位;二是明确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方式;三是为社区工作站“减负”,提升政府服务基层群众的质量;四是增加基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让愿意扎根基层者拿到体面的工资。而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系统地梳理并制订了社区工作站工作目录和考核目录。根据这两份目录,盐田基层社区工作站承担的工作事项被压缩为30项,考核事项从原来的70多个压缩成2个。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社区的三难:“婆婆”多,任务重,各种考核泛滥。

三、盐田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及其启示

盐田区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年头。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盐田社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表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1.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近年来,随着社会管理和社会创新工作的不断推进,参与社区管理的各类组织日益增多,虽然较好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但也带来了社区组织权责不清、功能重叠、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的弊端,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因此,如何有效地发挥好社区综合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社区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模式,就成为社区治理过程中必须努力解决的大问题。在盐田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1+2+1”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社区综合党委是社区内各项工作和事业的领导核心。要求各类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均纳入社区综合党委管理,社区综合党委要从政治、思想、组织、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等方面全面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这些文件不仅赋予了社区综合党委在重大事项上的话语权,并严格规范了民主议事决策的程序。社区综合党委、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的重大财务事项和年度收支情况,均需要社区综合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运作是否做到依法依规也由社区综合党委监督。在议事决策的形式方面,文件也规定社区应以“新三会”形式研究决策各项事务,另外不定期召开民意拍砖会,由社区综合党委选择社区某项难点、重点事务,专门征求辖区居民和专家学者意见。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从制度上保障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

2.政府的执行力得到较大提高。

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变革中,政府的行为尤为关键,既要真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又要做到不缺位,必须当好“掌舵者”,切实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在盐田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做到了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前,行政化的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复杂,平均每个社区有近90个人(包括治安和保洁人员),他们的收入基本上都是区财政拨款,每年至少需市、区财政下拨经费大约1836万元。社区体制改革后,原社区居委会中属于行政工作的归并社区工作站,并给社区工作站明确职责,每个社区工作站平均配备6个雇员编制,工作人员数大为减少,个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但财政拨款的人员的经费整体水平仍然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这种体制运作牵引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之间新型的工作关系和行政成本、行政管理及行政效能的评估方式改革,建立了新型的政府管理的垂直链条,提高了同等成本标准下的行政效率。

3.社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多年来,盐田区委区政府坚持宽进严管,厚待重托的原则始终不渝地促进全区社会组织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建立起从政府一元管理到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同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模式。同时,盐田区还十分注重培育社区参与意识,不但要求社区居委会具有相应的自治功能,而且还要承担起培育各类民间组织的任务。经过几年的发展,盐田区社区服务三级网络开设了教育培训、保洁、物管、家政、中介、文体活动等100多项福利和服务的公共产品,提高了全体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近半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就业基地”实现了再就业。2013年,盐田又将“继续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规范发展机制”列为社会创新重点项目,率先在全市设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以外,对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全部实行直接登记,同时放宽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目前全区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142家,涵盖了经济、教育培训、文体、公益慈善以及综合等五大门类,逐步承接政府部分公共职能转移,并成为盐田区推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四是居民民主意识和居委会自治能力明显增强。能否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是社区治理能否真正取得成效的关键。而要调动居民的积极参与,其重要前提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居委会组成人员的直接选举。为此,盐田早在2005年就在全区1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当时曾引起广泛的关注,被誉为“中国基层民主的破冰之旅”。在居民的积极参与下,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居委会真正回归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不再直接为政府“跑腿”,而是成为居民的代言人、权益保护人,架起了政府与居民沟通的桥梁。而随着社区服务站的建立,作为一个民办的非企业组织,拥有更多的自,经营行为更加灵活,使社区服务站在解决一些企业不愿无偿解决、政府无法全面解决、居民无力个人解决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提高了社区服务的水平,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更为可喜的是,随着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的提升,盐田已经涌现出一大批志愿者。目前志愿者队伍人数接近3万人,约占辖区人口的15%,其中注册义工8000多名。这批志愿者为盐田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当初盐田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是围绕创建符合盐田实际、满足政府社区管理和保障居民权利实现需要的社区治理模式,而不断探索前进的。但是反思盐田整个改革的进程,人们还是不难发现,盐田坚持制度创新和体制内资源优化这种与时俱进的改革,不但为形成中国特色社区治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启示

1.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尽管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提法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才正式出现在党的文件中,但实际上30多年的改革都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也就是说,随着党由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由国家统治转向国家治理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从盐田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当地的党委政府一开始还无法预见到今天所倡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然而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都是为了努力处理好政府管理与民众参与之间的关系,都是为了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都是为了实现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从而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这一切,同样是国家治理或者说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倡导国家治理现代化不能离开中国的国情,特别是不能离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只有对中国的改革开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总结,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6篇

政党对公民社会的管理,正由传统的一元领导管理模式逐渐走向现代化治理方式。在传统一元领导体制下,政党、国家主要依靠强制性法律对公民社会予以规范,而在现代公共治理时代,我们更应依靠软法之治。软法的实施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主体成员间的多方协商合作,其实施过程由多元主体参与,与传统一元领导管理模式大相径庭,是党在新时期执政能力的体现。在软法之治推进的进程中,党对公民社会的管理由政党、国家和公民社会等各方主体组成的组织间网络集合共同完成。在这个集合中,国家与公民社会主体之间没有明显界线,国家行政机关通常以协商、说服等方法调动各种公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推动各方的互动与合作,以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软法之治倡导政党、国家与公民社会共同协商制定国家的方针政策,强调以国家法律规范为主,以软法之治为辅,在保障政党依法执政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能力。不仅如此,软法之治在实施过程中以发挥个人和基层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主,充分倾听来自民间的各种诉求。

此治理方式更贴近公民社会,其在实施过程中能充分体现权利主体的主人翁地位,极大增强政治社会化的功能,使法律规范与软法之治相得益彰。这种治理模式还能为公民社会中的各种组织提供更多的机会参与公共治理,从而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制定出各成员方都愿意接受的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为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奠定基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公共权力逐渐向公民社会分散并转移,公民社会的利益诉求也逐渐上升,而软法之治充分体现了政党的利益表达与利益诉求功能,给党的执政能力赋予了现代化的意义。

二、软法之治在推进执政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政党推行软法之治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有利于打破传统硬法的权力色彩以及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色彩,保护公民及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社会公众更直接、广泛地参与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和滥用。软法之治采取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介入、相互协商的方式,其制定程序简易、高效、灵活,完全符合服务型政府需要更多非强制性的柔性手段的特点。因此,软法之治有助于促进政党、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提升政党在运用国家公共权力之时履职的正确性、积极性。同时,还可以进行深度的社会整合,在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中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拓宽民主模式,规范社会行为。在推行软法之治时,要求政党在与国家和公民社会的有机互动中专注培植与塑造新型公民社会,推进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调动公民的政治参与度,以此全方位推进执政能力现代化。软法之治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发展,并逐步减少国家对社会的非必要干预,推动公共权力向社会转移,充分激活公民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的能力,进而促进社会自治和公民自治。如促进非政府性组织(简称NGO)和非营利性组织(简称NPO)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治理的积极性,这些都是具体体现。

(三)构建安定有序的政治生态。政党在推行软法之治时,主要依靠公民社会中共同体成员的自觉遵守,这就有利于减少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各种投入,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形成公民自觉守法的氛围。软法之治主要是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能够最大限度地被参与者理解,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民社会的主体意识,调动社会所有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好地体现民众主人翁的地位,进而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以软法之治助推执政能力现代化的举措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今天,政府应转变各项职能,充分利用公共和私人资源,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发挥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优化政党、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方式,推进与执政能力相适应的软法之治。

(一)协调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入,软法之治可实现国家公权力向公民社会转移,调动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这样,国家政府不再处于传统社会的垄断地位,随之而来的是公民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并开始以平等、民主、协商的方式参与国家治理。以软法之治推动执政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民间社团类组织和国家各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NGO 和NPO 等社会组织的发展。在运用国家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政党应规范并引导一些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的民间社会组织有机结合,以此强化政党作为国家、公民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这些社会组织可以发挥政党的利益表达与利益诉求的功能,也可以将政党与国家政府部门制定的政策方针、行动指南和具有长远性、全局性的战略意图及时转达给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公民社会对政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度。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7篇

【关键词】村改社区 社区自治 居民参与

实现社区自治是我国社会基层建设的重要目标,笔者从对云南“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调查得出,社区居民的参与率比较低,根本原因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率比较低,是制约社区自治的瓶颈,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实现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利益认同到情感认同、价值认同、行为认同的转化,才能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率,实现社区自治。

影响村改社区居民参与的因素

社区居民参与是指社区居民为了满足对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依法行使民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社区参与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文化参与和社会参与。政治参与包括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提名、通过候选人考察过程,了解候选人情况,选举产生社区领导人、监督社区自治行为,居民直接参与社区的重大事务的决策等。经济参与是指居民通过参与社区经济活动,获取社区公共产品,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关经济需求,是居民参与的基础。文化参与是指通过参与社区文化活动,获取文化产品,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关文化需求,是居民参与的主要形式。社会参与是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决策和活动,是居民获取公共产品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是主动参与,要求社区居民具有“同意权力”。“平等的居民之间需要一种‘同意权力’”,它不具有强制性,但有约束力,约束力不是来自外部压力,而是来自社区居民自愿参与和自主选择而形成的内在动力。①“同意权力”的产生主要来自居民的共同利益需求和对社区的认同。

实现社区自治,就是要形成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需求和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人们的利益需求是人的本质属性,它以人的生命为前提,人必然有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欲望和需求。人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人的自然属性表明,物质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是人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离开衣、食、住、用、行等物质资料,人就无法生存和发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动机和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共同的物质利益;马克思说:“没有需要, 就没有生产。”②“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物质利益有关。”③村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物质需求是社区居民社区参与的本性,满足社区居民的正当需要是社区居民的权利。社区居民对社区共同的利益追求,是社区居民参与的基础。社区组织不能向社区居民提供共同的公共产品,必然失去社区居民参与的物质基础,社区居民参与率必然很低。因此,培养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就是使其利益社区化,形成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强化社区成员与社区间的利益关系,使社区成员在此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

对社区的认同就是指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提供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利益需求方面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要形成社区居民对社区组织的认同感,要求社区组织的发展符合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情感认同律和价值认同律,才能实现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

利益认同是指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与社区居民的物质、精神利益需求方面的一致性和统一性。社区自治组织把利益认同作为社区工作的基础和起点,就是要尊重和关心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满足社区居民正当的合理的利益要求,并注重从根本上帮助其实现好自身的利益,从而达到社区居民在需要理论意义上的利益认同。

情感认同是指社区居民根据社区组织的自治状况在情绪体验方面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如果社区组织真正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必然会使社区居民产生情感认同,社区居民就会真正支持社区组织,乐于参与社区自治。

价值认同就是指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价值理想、价值取向、价值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社区发展中表现为,社区自治组织要寻求社区居民共同的基本思想、信念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社区居民对社区组织的行为方式、价值追求、道德规范的依赖、忠诚和践行,价值认同是社区内部凝聚力的源泉,是提高社区居民实效性的关键环节。

要提高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必须实现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利益认同到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的转化。社区居民只有在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找到共同的认同,才可能自觉地、主动地参与。

村改社区居民参与率较低

村改社区是随着城镇化发展由村委会变迁而来的,与城市社区相比,村改社区具有服务职能和发展职能,在变迁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原村民的实际利益和今后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还有一定的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这些集体资产大多以房产、地产为主,每年都有一定的收入,社区居民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关系,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情感,因此社区居民的参与率比较高,是村改社区自治的主体,社区居民比较多地参与社区自治,关心社区公共事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参与社区决策、监督评估社区组织,成为社区自治的主要力量,成为社区发展、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的动力。④然而由于社区组织的变化、社区居民的素质低、社区组织负责人的素质低等因素的影响,社区居民的参与率比较低;另外,一些社区组织的负责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没有从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出发,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利益认同律、情感认同律、价值认同律和行为认同律低。

首先,由于“村改社区”组织并没有完全体现社区居民的意志,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特别是当社区居民利益与政府利益发生矛盾时,社区组织往往是从政府利益出发,而不是从社区居民的利益出发,甚至损害社区居民的利益。如在对农民土地补偿问题上,社区组织负责人并不是与社区居民一起,共同维护社区居民共同的合法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因此,不能形成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必然低。

其次,由于“村改社区”居民的价值取向首先是获取物质利益,文化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求比较少;同时由于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不统一,社区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因此,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参与率低,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大多数居民仍普遍缺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社区居民的自治观念、参与观念淡薄。

最后,由于村改社区“政社”职能不分,部分社区居民甚至包括相当部分政府官员将“社区”等同于政府的管辖区,社区自治组织仍然是政府意志的体现,仍然是政府利益的维护者。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农村的行政管理模式在村改社区建设中仍大量存在,社区自治事实上仍然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代名词。在政府和社区组织的领导下,居民一方面缺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途径;另一方面早已习惯于有事直接找政府,寻求政府的帮助,等待政府的安排,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差。只有那些年纪大、没有技术和技能,就业困难的社区居民、社会保障对象,有较高思想政治热情的原村干部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比较高,很多人的参与往往带有被动参与的特征,而不是以社区主人翁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践中去,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率比较低,参与质量不高。

表1:村改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状况表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村改社区社区居民参与率比较低,参与率达到90%~100%的只有32.3%,参与率达到80%~90%也只有23.7%,参与率达到60%~80%的只有22.5%,也就是说参与率达到60%以上的社区只有78.5%。其原因主要是社区行政化的影响,社区组织并没有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和意愿,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价值认同律和情感认同律比较低,因此村改社区居民的参与率比较低。

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率的对策

村改社区居民参与率低,影响和阻碍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必须从社区居民的利益出发,深化社区改革,提高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价值认同律和情感认同律,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

发挥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职能,形成村改社区的共同利益需求。利益认同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动力和源泉,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培育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就是使其利益社区化,强化社区成员与社区间的利益”,⑤形成丰富的共同利益需求和减少社区的利益冲突,增强社区组织的吸引力和增强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村改社区”的发展职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和集体资产,加快社区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引进资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社区经济的发展,形成社区共同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是随着社区经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社区利益冲突增多,促进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形成共同的自治组织规则以形成共同利益的均衡点,维护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

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经济发展职能并不是社区自治组织从事经济发展职能,而是指社区组织有效推进社区经济的发展,主要包括:促进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等。通过社区的经济发展,形成社区居民的利益共同体,提高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率。

发挥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居民的认同感。服务职能是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主要职能,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服务职能主要包括:就业服务职能,主要是培养和培训失地农民,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根据社会需求提高工作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充分就业。社会保障职能,其是村改社区的主要服务职能,因为村改社区后,大多数居民失去土地,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普遍低,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低,机会少,更多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因此,村改社区自治组织必须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做好社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职能,村改社区是我国流动人口最多,也是社会矛盾最复杂的地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减少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的价值追求。

社区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职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价值认同律,同时还要推进社区的救助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安全服务和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职能,这些服务职能的发挥与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价值需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律和价值认同律,产生社区居民的情感认同,提高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

提高村改社区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带动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目前,“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原村委会的班子简单组合而成,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原村委会的干部担任的,这些人员的学历普遍不高,大多数是高中以下学历,缺乏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认识,缺乏社区管理理论和管理经验,不可能实现“村改社区”自治的专业化,在管理工作上主要依靠个人威望和传统经验,不重视社区居民的利益,服务社区居民的意识薄弱,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在工作方法上,主要还体现缺乏社区自治,再加上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导致没有能力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和服务社区居民,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较低。

因此,要提高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必须全面提高“村改社区”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可以通过在城镇和街道办事处选拔一部分具有丰富社区管理经验的干部到社区担任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主任等,在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一部分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在社区任职,实现“村改社区”组织的专业化管理,满足社区居民共同的利益需要、政治需求、文化需求和社会需求,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利益认同律、价值认同律、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律,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

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制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政治认同感。在农村自治组织的选举中,《村组法》规定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和公开计票的方法直接差额选举出村委会,农村自治组织比较好地体现农民的利益,农民的认同度比较高。虽然社区自治组织也是采取直接选举的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自治组织成员的产生采取的方法是间接选举或者直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对于“村改居”的居民来说,一方面居民没有直接参与社区选举事务,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力减少,导致居民缺乏参与社区自治的意识,从而影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社区自治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是间接选举或是社会公开招聘的,不一定代表社区居民的意志,体现社区居民的利益,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认同度更低,参与率进一步降低。

因此,要提高社区居民的利益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必须改革社区选举制度,实行自下而上的间接选举或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提名由社区居民自下而上提名选举产生,而不应该由政府提名选举产生。通过自下而上的间接选举或直接选举产生的社区组织才可能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体现社区居民的意志,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利益认同律、价值认同律、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律,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实现社区自治。

(作者为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科研重点项目“云南省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z122)

【注释】

①费孝通:“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第1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页。

④梁慧,王琳:“‘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理论月刊》,2008年第11期,第172页。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第8篇

政治社会化是“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 [1]。政治社会化的内涵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首先,政治社会化是一个过程,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体系中个人依次学到关于政治以及个人与政治体系关系的价值、规范、概念和态度。其次,政治社会化也是一个社会使自己的政治文化永恒化的途径。它是一个持续的、贯穿一生的过程,一个人只要成为某一文化的成员,该文化使他社会化的过程就一直伴其终生。

在当代社会,青年大学生是青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儿童、成年人和其他青年群体相比,青年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有自己的目标和特征。当前我国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目标就是在以高校为主的环境中,通过当前我国主流政治文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使大学生确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政治素质、政治信念和政治理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特征则很大程度上与高校紧密联系在一起。

1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特征和高校的作用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大学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最重要的途径之一。青年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主要是由学校和社会来进行的。②大学时期是大学生个人政治思想形成的关键阶段。青年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以儿童期的政治社会化为必要条件,但学习内容和方式从儿童期的感性的直接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体验为主转为以理性的政治思想、政治理念等政治认识为主,政治社会化过程集中于个人政治思想的形成。③大学时期个体政治学习强度和速度显著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敏锐性、批判精神、政治兴趣、文化层次等特征都为大学时期政治社会化过程飞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总之,大学时期的政治社会化是大学生一生中政治观和政治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这其中,学校系统的政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高校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政治教育过程,巩固并拓展了青年学生在家庭和中小学教育影响下所形成的政治态度,确立了其政治价值体系,深化其对政治体系的认识和认同,培养其较为清晰的、完整的政治取向。可以说,“在确立一个人的政治价值观念、培养其政治态度和政治情感方面,学校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1]。另一方面,高校通过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管理和丰富的政治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社会结构模式和社会政治生活体验,锻炼了青年学生的政治实践和政治参与能力,为日后成为特定政治体系所需的政治角色奠定基础。

2 高校现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运行机制的优势和不足

建国以来,我国高校在运作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特色鲜明的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 高校现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运行机制的优势

2.1.1 明确坚定的核心导向。当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会化的基本导向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建设社会主义为现时目标,以爱国主义为民族的凝聚力量。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被视作团结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强大推动力,是青年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核心导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被视作关系到培养年轻一代和确保共产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

2.1.2 系统完备的课程体系和组织机构。在我国高校,对“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 一贯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在我国高校,有健全的党团组织和运作机制,有其他学生政治社团,经常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运动和社会运动;还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政治辅导机构,配备专职政治辅导员。这些都是系统、深入、正规的政治社会化的方式和过程,这对于强化学生同政治社会的联系、陶冶学生关心祖国命运、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提高政治认知水平和政治行为能力,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1.3 娴熟运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传统的制胜法宝,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最基本的方式和手段。一直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政治社会化的中国化表达,是我国高校政治社会化的基本手段,是具有明确目标导向的政治社会化活动。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

2.2 高校现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运行机制的不足

2.2.1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困境。主流政治指导体系在教育内容方面的非连续性造成大学生对政治教育内容的无所适从。政治社会化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阿尔蒙德认为,对于青年人来讲,如果他们就某个政治现象获得了一组前后连贯的信息,特别是这些信息涉及他们自己的活动时,他们就可以对该政治现象形成一套坚定不移的信念。作为我国政治社会化的集中体现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应该是一个既相对稳定又不断发展的体系。但是,与社会教育的状况相一致,多年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特征是教育内容在时空进展中的前后不相一致和不相协调,这既消耗着大量的教育资源,又造成教育效果之间的相互冲抵[2]。

2.2.2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教条。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上的教条做法一定程度上造成大学生思想和信仰层面的危机。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意识形态,同时马克思主义又是不断发展丰富的科学。意识形态与科学有不同的表现特征。但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一般大学生只能了解意识形态角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根据即时形势需要而遴选出来的那部分马克思主义的内容,而这又是他们从中学到大学十余年所反复接受灌输的内容。这种内容固然有助于学生理解社会意识形态和产生维护现存的动机,但也容易造成求知欲极强的青年学生在心理上的麻木和情绪上的低落。这些经年不变的内容灌输也容易使学生体会到意识形态内部的矛盾性,感到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从而采取比较消极的态度[2]。

另外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的相对滞后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和“两课”通常采取“我说你听”的强行灌输的单一方法和形式呆板的教育方式,就理论讲理论,空洞说教,忽略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造成学生轻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厌恶空洞的思想政治教育说教,从而使部分学生怀疑或疏远主流政治思想体系。

2.2.3 政治实践教育的缺乏。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看来,目前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渠道少、机会有限, 缺少实实在在的政治参与实践,政治技能经验得不到锻炼积累,作为独立的政治行为主体的能力提高不明显,大学校园政治社团活动虽然也比较活跃,但参加的同学有限。相对来说,大学生是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热情有余而技能不足。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政治参与程度参差不齐,并且存在着不少政治冷漠型的无政治参与,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的比率也比较高。30%的学生认为参加社团活动会影响自己的学习,45%的学生“只参加自己感兴趣的党团组织活动”,23%的学生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是“能不参加就尽量不参加”[3]。

3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中高校运行机制的优化

3.1 改善政治教育内容和方法,奠定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理论基础 要科学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内容。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方面要使大学生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政治上能明辨是非,在现实中能理性批判;另一方面要加强具体政治现象和政治规律的科学教育,以使其能够正确对待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也就是说,要以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上的政治学科学知识来充实当代大学生,并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时空进展中前后一致、相互协调,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在当代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政治自由意识、权利意识、参政意识教育以及系统的公民教育。 只有让大学生掌握了科学的政治学知识,树立政治活动科学化的理念,才能在政治社会活动中自觉按政治发展的规律办事,克服政治过冷或过热,从容自如地思考,理智地参与。

要切实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教育的位置,强化其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在领导、管理、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确实给予体制上的保障。同时,要在正确认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心理特点和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出发,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2 拓展大学生政治组织和活动,提高政治实践能力 一方面学校要创造条件使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加政治活动,实现学习政治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学校要为学生参与学校的政策决策创造条件,使学生有利益表达的渠道。“根据大学生现时的实际条件,可以参照西方国家某些学校的做法,在校内成立模拟的代表机关,让学生通过实践学习民主选举、民主处事作风和技巧,提高政治行为的能力”[4]。

创新基层党团工作的机制和活动。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挖掘基层党团组织的潜力,充分重视其团结教育青年的基础核心作用。通过创新基层党团工作的机制和活动,实现大学生在基层党团组织中政治角色的扮演,达到强化大学生政治认知,提升政治角色期望,提高政治实践能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357.

[2] 邱柏生.试图摆脱困境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2003,(6):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