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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案例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9 17:11:55

医疗急救案例

医疗急救案例第1篇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医疗急救案例第2篇

【关键词】

风险管理;急救;护理安全

医疗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程序,是指对现有和潜在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价和处理,以减少医疗风险事件的发生及风险事件对患者和医院的危害及经济损失。其过程主要包括医疗风险识别、医疗风险衡量与评价、医疗风险处理、医疗风险管理效果评价[1]。急诊科是医院急救的前沿阵线,面对的都是急、危重患者,面对群体伤害事件,能否及时无误地做出诊断和救护,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以后的康复。为了保障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过程中的救护安全,我科自2009年以来利用风险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1 临床资料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我院急诊科组织抢救突发事件29起,收治群体伤员238例,男137例,女101例;年龄7~76岁; 食物中毒106例,交通事故98例,爆炸伤21例,重物压伤13例;院前死亡9例,在急诊室抢救无效死亡27例,其余经抢救转住院或留院观察治疗。

2 实施院前风险管理的方法

2.1 风险识别

经充分调查分析,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中风险隐患主要为急救流程欠完善,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差,急救技术知识不够扎实,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到位,患者转运过程发生意外等几个方面。

2.2 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中的风险评价

2.2.1 急救流程欠完善 应急体系不够完善,对人力、物质等资源未能合理的协调和统筹,各种风险的应急预案、防范措施未健全。

2.2.2 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差, 急救技术知识不够扎实 突发事件中危重伤病谱广,病情危重凶险,急救经验不足,协作性技术技能下降,对危重患者的评估能力差,不能熟练使用抢救仪器,救护技术不熟练,法律意识淡漠,没有风险观念。

2.2.3 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到位 群体伤员因突然发生意外产生恐惧、紧张的心理,加上创伤的剧烈疼痛,使患者情绪不稳定,患者与家属很容易产生激惹情绪,如解释沟通不到位,易发生医患冲突。

2.2.4 患者转运过程发生意外 转运前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患者可能发生意外的原因未进行分析,患者的转运承受能力未评估或评估不全面。

2.3 护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2.3.1 成立安全质量管理小组 科室成立安全管理监控小组,对急救安全管理进行监控。主要职责是:制定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预案,培养医护人员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及时收集潜在的风险信息,分析急救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2.3.2 建立急救领导小组,制定院内急救预案 院内急救预案:①急诊科接到抢救通知时,立即通报科主任、护士长,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成立检伤分类组、抢救治疗组、病情观察组、护送患者组。②畅通急救绿色通道,按群体伤员病情轻重快速分类编号,把编号标牌套在患者的手腕上或贴于胸前,并根据病情轻重做出紧急相应处理,一切诊疗操作检查,实行先抢救,后补办手续。③护送组负责送伤员检查、住院、手术,护送前先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对危重伤员应有专人护送,携带简易呼吸气囊等抢救物品,并注意观察病情,保持各种管道通畅。④一般患者或经急诊处理后的患者,由病情观察组人员专人分工负责治疗护理,加强巡视,高度警惕沉默不语、表情淡漠的患者是否处于休克状态,避免忙乱遗漏患者。

2.3.3 持续专业教育和急救技能培训 急诊护士是具体实施抢救和治疗方案的主力军[2],急诊科护士必须具备很强的应急能力、观察能力、娴熟的抢救护理技术。科室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安排护士去心电图室轮流学习,定期进行呼吸机的使用和管理、气管插管、心电除颤、心肺复苏等训练,掌握各项急救流程。科室实行“三定三不定”[3]质量控制方法,对急救技术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演习,通过模拟训练,建立一支快速的应急抢救护理队伍。

2.3.4 加强心理素质稳定性的培训 急救重在“急”字,医护人员必须对病情做出判断,做到眼、耳、手并进。实施稳、准、快的抢救。只有在具备扎实的基本急救技能的基础上遇到意外情况,才能不惊慌失措,才能灵活应用现场条件和设备,相互默契配合。除了平日加强急救技能及急救理论知识培训外,每周业务学习时,安排模拟情景训练,以锻炼在紧急情况下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反应速度。

2.3.5 护理记录要全面、真实,急救护理文书涉及法律、赔偿等问题也是医疗纠纷的第一手资料[4],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到达时间、生命体征、抢救措施、医嘱执行情况、病情发展过程,禁止出现遗漏、涂改现象,抢救患者或紧急情况下用药,完成每项操作后及时补写医嘱,避免护理记录与医嘱单不符。

2.3.6 加强护患沟通,及时实行告知 由于存在着医疗技术专业与患者认知水平的矛盾和患者就医的高期望值与医疗发展阶段性的矛盾[5],群体急救患者病情复杂,变化性有时难以预料,护理人员应突出“急”字,妥善合理安排患者,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交代病情及预后,不能轻易下“没问题”、“不要紧”等结论,以免病情突变,家属无思想准备,出现误解和纠纷,在使用急救器械时如心脏起搏器、侵入性操作等,应告知家属其目的、配合的注意事项、作用及不良反应等。

3 效果评价

在29起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中运用护理风险管理,避免了以往的盲目混乱现象,抢救工作分工明确,医护人员密切协作,对高风险环节,能及时控制缩短了救治时间,使全部患者得到妥善处理,无医疗护理纠纷发生。

4 讨论

4.1 风险防范规范了过程的管理 风险管理是把发生不安全事件后的消极处理,变成不安全事件前的积极预防,处理更全面、更科学[6]。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急救预案,成立急救小组,对高风险环节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建立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应急管理体系,使急救人员各尽其责,进入应急状态,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护工作,保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2 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有计划的专科培训,执行急救任务后,有组织地对救治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提高急救人员的风险意识,能迅速发挥人员调配、物质供应、信息报导等职能作用,有预见性地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人力、物力上的准备,做到忙而不乱,准确执行抢救方案,使每一个患者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处置。

4.3 促进急诊救护质量的持续改进 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时,涉及部门科室广、人员多,在组织管理的同时进行质量检查,加强风险管理,每次抢救患者后总结讨论,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措施,从中吸取教训,同时狠抓薄弱环节:如节假日的排班、新调入人员的培训等,全员树立了风险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参 考 文 献

[1] 王淳德,郑思炳,王渠江.医疗风险浅析.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3, 19(7):398.

[2] 戴青梅,陈丽英,徐雪艳,等.护理风险管理研究进展.中国护理管理,2006,6(8):3638.

[3] 林菊英.医院管理学・护理管理分册.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72.

[4] 张颖,高秀芬,史忠岗.急诊护理的风险管理.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1):5354.

医疗急救案例第3篇

(二)应急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接待就诊患者时,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处置并及时上报。

1、对来自疫区,与有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登记后,无异常者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并告知其注意事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送指定场所实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直接接触过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环境或物体的人员;

现场流行病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3、既有流行病学史,又有症状体征者,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组织会诊,并立即在有防护情况下,由专用救护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诊断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逐级会诊制,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上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指派县级专家组、流行病学调查组会诊,明确初步诊断;并逐级上报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市、省专家组会诊及病理学检查确认。

(三)转运流程。对我县甲型H1N1流感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由县医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转运组(附件5)或市中心医院负压救护车承担,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用普通交通工具转运病人。

五、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本单位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救治组和联系人,进一步做好物资设备、药品和防护物品等相关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现疑似和确诊病例,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医疗防控和救治。

(二)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再次组织开展全员防病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的强化培训和演练,培训内容包括预检分诊,发热病人的甄别及鉴别诊断,甲型H1N1流感流行特征、治疗、报病流程及消毒防护等,要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诊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和引导,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规范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到分区合理、标识醒目,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人员,应登记造册,并报告县疾控中心。

(四)全县已统一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派员参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的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务必确保本单位参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工作的医务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各机构要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配合支持医学隔离观察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五)严格消毒隔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要求,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消毒和医务人员防护,尤其重视对预检、发热门诊等重点区域的感染控制,防止院内感染和疫情扩散。

(六)做好应急值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主要领导、县专家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医疗应急队伍保持24小时待命,确保快速有效的处置与人员调度安排。县卫生局将对医疗机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医疗急救案例第4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分析意见,全人群对甲型h1n1 流感病毒均易感,随着北半球秋冬季的来临,甲型h1n1 流感发生大规模流行的风险显著上升,可能给人群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做好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医疗救治相关准备工作。我局成立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区级临床专家组(附件2),负责指导全区甲型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类救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按照卫生部要求,根据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一)对甲型h1n1 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 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需要、医疗资源现状及收治能力,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的,必须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结合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对居家治疗患者应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要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 次/2 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 次。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二)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原则,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同时将区中医院确定为后备医院,当患者数量超过区人民医院收治能力时,启用区中医院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三)高度重视对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甲型h1n1 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重医大附一院、西南医院、市二院、市九院、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为市级重症病例的定点收治医院。重症病例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由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转至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病人转运工作由病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挥协调、转诊医院配合,急救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三、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10年修订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根据甲型h1n1 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 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探视管理,对有发热、流

感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发现有发热、流感症状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定点医院的环境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要加强人流

和物流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四、做好病例转运工作

区急救中心为我区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送机构。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时,要通知区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区急救中心要按照《甲型h1n1 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10 年修订版)》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医疗机构和转运机构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卫生局。

五、做好医疗救治物资和医务人员准备工作

(一)医疗救治物资准备。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定点医院要储备相关的药品、防护用品及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储备物品完好可用。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预留适量病床。请各单位于9月26日下午5:00前,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情况调查表》(附件3)通过电子公文网“信息”方式报卫生局医政科罗孝君处。

(二)医务人员准备。组建甲型h1n1 流感医疗队。(附件3)

(三)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在前期组织医务人员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再次培训学习,使其熟悉掌握甲型h1n1 流感相关防控和诊疗方案、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我局将适时组织定点医院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

附件:1.重庆市卫生局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合川区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

医疗急救案例第5篇

【摘要】 目的 通过“5.12”大地震救治,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机制的组织保障,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平时储备急救物资,培养忧患意识,加强急救培训,保证应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方法 通过对本院“5.12”大地震伤员统计,分析伤员分区救治流程和救治方法。结果 震后2天伤员最多,占68.80%,伤后12小时以后才得到救治伤员最多,占47.64。结论 早期多部门联动专业救治是抢救成功率的关键。

【关键词】 地震;医疗救援;汶川

Abstract: Objective Through the rescue of earthquake on May 12,it’s suggested that a specialized rescue team should be established with multidepartment coordination guided by the government,as well as first aid materials be reserved during normal time and emergency training be ensured.Methods The rescue process and treatment measures of the wounded during the earthquake were analyzed.Results The number of the wounded was the most 2 days after the earthquake(68.80%),most of whom received treatment 12 hours after injury(47.64%).Conclusion Early specialized rescue coordinated by multidepartment is the key to the medical rescue.

Key words:earthquake;medical rescue;Wenchuan

“5.12”汶川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涉及地域范围最广、救治难度最大的一次灾难,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医学救援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回顾分析这次灾难救援的整个过程,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去总结、分析,有许多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本文通过“5.12”救援实践分析,旨在探索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救援组织方法,探讨为今后和灾难救援提供参考依据的可能性。

资料与方法

1 一般资料

2008年5月12日~2008年5月30日,我院共收治1601例,占德阳地区地震伤员(55255例)的2.90%,占住院收治伤员(27800例)的5.76%。1601例伤员中,男性812例,占50.72%,女性789例,占49.28%;年龄2天~102岁,平均年龄41.23岁。受伤机制:房屋垮塌后砸伤为主,占95.07%,地震逃生时摔伤占3.87%,其它占1.06%。职业分布:农民607例(37.96%),居民592例(36.97%),学生206例(12.89%),工人89例(5.56%),儿童48例(2.96%),其它59例(3.66%)。地理分布:德阳市区106例,占6.62%;绵竹市1333例,占83.24%;什邡市116例,7.25%;其它地区46例,占2.89%。

2 救援方法

2.1 救治分区 5月13日起,将某医院门急诊片区划分为分类分检、检查登记、急救与手术、观察与住院4个区域。根据伤员流量对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配置。

2.2 救治流程 伤员一入院即对伤员进行在接诊区进行分类、分检,快速判定伤员的伤势状况及诊断,制定救治措施及优先处置顺序。根据伤员需救治的先后顺序,在伤员胸部或手臂贴上黑色、红色、黄色、绿色、蓝色等颜色的5种伤员信息卡,分别代表死亡、危重、危急、一般、污染。分类分检完成后对伤员进行快速分流。

2.3 救治方法 按伤员受伤至入院的时间进行划分。(1)现场急救:伤后10分钟内进行的救治,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和搬运;(2)紧急救治:伤后3小时内进行的救治,除了使用救治五项技术外,进行胸腔闭式引流、内脏脱出的包扎等方法;(3)早期救治:伤后6小时内进行的救治,如清创术、毁损肢体截肢术、气管切开、胸腔闭式引流、开胸开腹手术,抗休克及抗感染等措施等;(4)专科救治:伤后12小时内实施的救治措施,如确定截肢、血管修复、颅脑清创、胸腔及腹腔脏器修复手术,对挤压综合征伤员进行透析,全面抗休克和全身性抗感染,闭合性骨折的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等;(5)后期救治:伤后12小时以上的救治措施,包括现场救治、紧急救治、早期救治和专科救治的内容。

3 统计分析

率的比较用χ2检验,多个率采用t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 地理和时间分布特征

1601例伤员中,伤员地理分布差异明显,绵竹市伤员最多,占83.24%,伤员明显多于其它地区(P<0.05)。震后2天收治伤员最多,共收治1101例,占收治总人数的68.80%。地震后前2天伤员收治量明显多于其它时间(P<0.05)。

2 救治内容

我院对伤员的救治涵盖了紧急救治、早期救治和专科救治的内容和任务。1420例伤员中,共完成对968例伤员进行了分类、分检和伤员信息的登记;院前进行过救治(包括现场救治)和其他医院住院后转入的伤员380例,占伤员总数的23.7%。直接由现场转入的伤员1193例,占74.51%。伤后12小时以上才得到救治的伤员最多,共763例(47.64%)。

3 预后

1601例伤员中,生存1553例,占收治伤员数的97%。死亡48例,占收治数的3%,其中入院就已死亡42例(死亡原因记录不详);院内死亡6例(严重颅脑伤3例,多器官功能衰竭3例),其中24小时以内经急救死亡4例,24~72小时经抢救死亡2例。5月15日后向成都、重庆及省外医疗单位转运伤员。

讨 论

1 建立联动机制,统一指挥协调

本组资料显示,“5.12”汶川地震灾难具有突发性、影响面广、救治难度大,伤员多集中在震后1~3天,分布于交通不便的乡镇,伤后得到紧急救治及早期救治的机会较少,多数在伤后12小时以上才得到治疗。在通讯、交通、医疗资源三要素均受到破坏的情况下,灾区医疗单位应急反应能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医疗救援也在短暂的混乱中开始。如某医疗机构受损严重,已无力承受救治任务,医院广场及周边躺满了伤员,有的伤员遍身血迹,呻吟、哀求声不绝于耳,已近黄昏仅有1盏灯照明,一片昏暗,惊恐的人们不知所措。当时抢救药品、器械奇缺,尸体无人搬运,伤员无法转运,通讯中断,无法将情况上报及相互间联络,现场一片混乱。急需多部门联动,相互配合支持,此时救援已不单是医疗救援问题了,急需与消防、运输、电力、防疫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笔者建议:(1)政府部门应有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在灾难发生后迅速建立救灾领导机构和医疗队,负责指挥和协调整个救灾工作,如参与救灾的各类人员的分配,对不同地区、建筑物抢救工作的安排,各类救灾物资的保证,灾区水、电、气的供应及通信联络的畅通,卫生救援工作所需条件的保障和落实,救灾区域卫生、安全的保障等,保证救灾工作能够协调高效进行[1]。(2)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同时指挥部靠近急救现场或委派联络员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需求,随时指挥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及物质供给保障,使各部门尤其医疗卫生与相关部门环环相扣,保证急救流程畅通,为抢救生命赢得时间而创造条件。(3)救援医疗队到达地震灾区后应根据灾区局势的演变和当地需求以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为灾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组展开行动,为当地提供各种形式的医疗救援[2]。

2 增强大灾急救意识,平时储备急救物资

“5.12”汶川地震灾区多数医院人员、业务用房、医疗设备、器械受损严重,几乎处于瘫痪状况,无力承受伤员救治;外援医疗队员由于出发时间仓促,仅带有少量抢救药品及器械,或未来得及带急救物质;现场医疗物资极其缺乏,仅能作伤口包扎、加压止血、骨折临时固定、补充血容量,无法开展急救手术治疗,如血气胸、内脏出血、破裂、开放骨折治疗、伤口清创缝合等处理;有伤员从挖出后送到急救现场,因物资缺乏无法作进一步治疗,失去了治疗的黄金时间;有的车载急救设备氧气,但当在车上备用电力及氧源完后,当地停电、停气无法补充进一步使用;外援医疗队个人用品准备及备用饮用水及食物严重不足,而当地也无条件提供保障,饥饿劳累,寒风袭击,部分队员发生了晕倒,体能严重透支,影响工作效率。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应增强大灾意识,医疗部门为应对灾害发生的突然性,必须建立救援药品和器材的战备库制度[3],加强卫生应急器材的储备,如手术车、手术器械、移动X线机监护仪、抢救药品等和消毒、防护物品及供电和个人防护及简单生活用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一旦发生隐性灾情随时输送应急物质。为了厉行节约,资源整合发挥最大作用,建议政府投资,委托当地有能力医院保管,平战结合,平时使用及时补充,使物质都在有效期内,避免浪费。

3 加强抢救人员培训,建立应急队伍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也适用于平时的医疗应急救援任务。多数地方医院平时对灾难的发生没有思想准备,忧患意识不够,没有针对灾难的组织训练,忙于和满足日常的医疗工作。短时间内大批量伤员的涌入,对一个从未进行过灾难救援训练的医院来讲同样是一场灾难,一旦灾难发生,具体职能部门的反应、组织、措施均可能跟不上,这无疑对医院的应急反应能力、医务人员的救治技术等都是前所未有的考验。笔者认为这次救援在组织及个人急救素养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一些医生虽然本专业业务水平及学术水平很高,但习惯于医院模式,面对大灾场面如多个医疗队如何组织整合,伤员救治分类,伤员组织转运,现场急救技术等诸多问题显得束手无策,严重影响急救效果。因此,建立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急办不光是灾害来临仅通知医疗卫生队到现场而已,而要在平时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培训,培养一批一专多能救治队伍,掌握急救技术,如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病人、心肺复苏,同时掌握脑外科、骨科、急诊科、麻醉科等专科技术,他们平时在单位工作,灾害发生后可随时出发到现场参与急救。并且应建立有应急预案,平时根据预案内容组织演练,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总结充实完善预案,这样在灾害面前才能冲得上,组织得当,从容不迫,紧张有序展开急救,使我们灾害应急救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结语:“5.12”汶川地震医疗救援实践充分证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机制是抗震救灾的组织保障;组建专业化救援队伍是救援的技术保障;平时急救物质储备是救援的物质保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急救培训是救治有序、有效的保证。

参考文献

[1]王正国.灾难和事故的创伤救治[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8.

医疗急救案例第6篇

2007年12月4日晚,岳某突发胸前不适、恶心、咽堵症状,随后出现呕吐、头胀、大汗、喘憋、四肢无力,并且出现辗转反复。家属紧急呼叫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于21:50分时到达。医生在车上进行了心电图检查,诊断为心肌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22:30救护车将患者送到s医院,120医生对s医院接诊的护士进行了口头交代,并且给了护士一张心电图,然后就离开了医院。s医院急诊科医生22:50开始检查患者并做记录,当时岳某神志清楚,头晕、呕吐、大汗淋漓、极度恐慌。由于120医生没有向s医院医生直接交接,且S医院护士将粘有患者呕吐物的心电图随手丢弃,s医院医生重新为患者进行化验、心电图、头颅CT检查,最后考虑患者颅脑梗死,给予输液治疗。患者在23:50呼吸心跳停止,经医生抢救无效于2007年12月5日0:30宣告死亡。经市尸检中心检查,患者死于间质性心肌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在分析意见中不排除心肌梗死。

患者家属对患者的突然离世难以接受,并对s医院的误诊以及120医院的交接提出严重质疑,原告方认为本案s医院和120急救中心存在过错,为此,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专家分析意见认为:①急救中心对岳某的诊断正确,处理恰当,未发现有违反诊疗规范的情况。急救中心记录的转运时间、S医院病历记录的入院时间以及岳某家属的陈述未能明确证实急救中心存在延误转诊或违反院前急救转运相关规定的情况。②急救中心、s医院两家医疗单位对患者岳某病情的交接工作不够有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患者岳某的首诊判断。③S医院急诊首诊病历的采集和书写存在缺陷,但随即有明确的内科会诊意见并已对相应的情况做出正确处理。④根据现有资料,引起惠者岳某死亡的疾病首先考虑为心脏疾病,直接致死原因以心律失常可能性最大。心源性猝死无论在院内或院外均可能随时发生,两家医疗单位均已针对岳某的心脏情况做出诊断和处理。⑤s医院未能对患者病情的危重程度做出正确的判断并给予相应的密切监护(监护可以及早发现恶性心律失常并给予及时处理如除颤)。⑥患者死亡主要考虑与其心脏疾病病情重、进展快有关,s医院已经给予抗心律失常治疗,但最终仍未能避免猝死的发生。鉴定结论:急救中心、s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对患者岳某病情的交接工作不够有效。s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s医院应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做出判决:根据鉴定结论,被告S医院对原告的损害结果负次要责任,应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s医院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所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

本病例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s医院急诊科医疗急救与120院前急救没有有效衔接。

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律师发现,急救中心医生接诊后,根据患者的发病症状和表现,已经判断出心肌梗死的可能性很大,并采取了有效的院前治疗措施,维持患者生命。但是,急救车到达医院后,急救中心的医生没有将这一情况交代给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而是向一名护士做了说明,而且不能确定这名护士是否就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护士,这名护士也没有将情况向急诊医生进行详细交代。同时,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没有主动向急救中心的随车医生询问患者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重新安排检查,不但没有查出发病的真实原因,还耽误了有效的抢救时间。

从尸检结果和鉴定结论来分析当时的情况,如果急救中心的院前诊疗行为能够与医院急诊科诊疗行为进行有效衔接,医院继续按照心肌梗死进行后续检查和治疗,发生患者死亡这种严重后果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关于接诊医院医疗急救与120院前急救的有效衔接问题,现有法律文件只做了原则性指导,没有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如《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第9条规定:“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这一问题提及也是非常有限,如《北京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4章管理制度中第3节第6条规定:“出诊医师将患者送达医院后,必须向接诊医院医师交代病情及诊疗情况”。该规章制度中只规定了急救中心交代病情的对象,没有规定交代方式,且仅属于医院内部规定,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而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章制度中对这一衔接问题没有任何规定,也不要求医生主动向急救医生了解患者病情。本案虽然没有判决120急救中心承担责任,但交接不清、未能实现医疗行为的有效衔接真的完全是接诊医院一方的责任吗?如何进行交接才能实现医疗行为的有效衔接?这个案例又再一次用血淋淋的事实拷问我国的立法、卫生行政、医疗单位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职责缺失。在目前强调大医疗观念的背景下,法律法规的缺位,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医生注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还在继续造成像本案患者一样的悲剧重演!

医疗急救案例第7篇

【关键词】院前急救;护理;管理;救护效果

一、内容与方法

院前急救是患者发病时,救护车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救治。本文将以我市两所医院的2014年1-12月共计150名急救患者为例,每个医院各选择75名急救患者分为A组和B组,治疗方法主要分为,院前急救护理和常规护理,将两组的治疗效果对比,进行案例的分析与讨论。

A组采取院前急救护理措施,2014年1-12月进行院前急救护理的患者为75人,其中35位患者为男性,40位患者为女性。其中因心脏病进行院前急救措施的有23人,占A组总比例的30.7%,因为骨折进行院前急救护理措施的有27人,占A组总比例的36%,因为其他原因进行院前急救护理的,如,孕妇、过敏体质的有25人,占A组总比例的33.3%。B组采取院前急救护理措施,2014年1-12月进行院前急救护理的患者为75人,其中42位患者为男性,33位患者为女性。其中因心脏病进行院前急救措施的有24人,占B组总比例的32%,因为骨折进行院前急救护理措施的有28人,占B组总比例的37.3%,因为其他原因进行院前急救护理的,如,孕妇、过敏体质的有23人,占B组总比例的30.7%。

院前急救护理,尤其是对心脏病患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心梗和脑梗的在近几年的发病率很高,发生心梗时,如果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就会造成生命危险。在A组院前急救护理中,救护车到达患者所在的地方,对患者进行胸外按压,通过增加胸内压和直接压迫心脏而让血流畅通,在护理车上可以看到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如,速效救心丸、阿司匹林等,对于严重的心脏病患者,救护车上还配备了一些心脏穴压监测仪、强心剂等。救护车上抢救设施比较齐全。在院前急救的同时,也是对救护人员职业技能的考验。B组常规护理人员,在接到急救电话时,只在救护车上配备了担架,到心脏病患者所在之处时,也进行了胸外按压,但是并没有缓解病情的药物。有一些医护人员,因为技能的欠缺,强行让患者躺在担架上,这对心脏病人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严重者可能导致心脏病患者失去生命。因此,对于院前急救护理措施,医院应该加强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水平。经过调查和对比,A组院前护理对病患的治疗效果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B组常规护理,适合孕妇、过敏体质等病情较轻的病患治疗。

二、结果

经过对两所医院的150名病患的分组观察,发现院前急救会理措施的加强,可以让患者的病情得到缓解,提高治愈率,增加院后的治疗效果。A组院前急救护理病患的总治愈率为61.33%,B组常规护理的病患总治愈率为53.33%,所以,加强院前急救护理措施,可以更好的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对于重症患者,A组院前急救护理可以保证患者在送往医院途中一直被治疗,所以A组病患的病情只要及时发现就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治疗效果可以更显著,疗效更快。B组常规护理中,在救护车送往医院的途中患者未被治疗,所以容易因为时间过长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三、讨论

加强院前急救护理措施对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医学也在不断的进步,通过对案例的调查和研究发现,院前的急救护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综上所述,加强院前急救护理对提高院前救护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辉.李兰.院前急救的特点及护理措施[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3,05

[2]何大勇.盛利.影响院前急救护理质量的原因及对策[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2014,09

医疗急救案例第8篇

中图分类号:R459.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115-02

新颁发的《干休所工作条例》将医疗保障明确作为干休所服务工作的核心内容。院前急救是老干部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老干部急救医疗研究的主要课题[1]。我所从建所之初,一直很重视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探索院前急救模式,成功处置老干部急救事件。

1 基本情况

我所保障老干部基本为军职以上退休干部,现有老干部48人,遗属3人,年龄在64-97岁之间,平均年龄80岁,平均患病4种以上。有23位老干部未与子女同住,占总人数的45.1%。而且老干部居住分散,医疗保障难度大。

2 院前急救模式

2.1 急救复合模式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急救预案,成立了院前急救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老干部集中居住的每个小区,邀请数位身体状况良好、临床急救经验丰富、现仍返聘的老干部组成医疗保健专家指导组,参与本所左邻右舍老干部突发疾病的急救,并现场指导卫生所医护人员开展救治。同时,为老干部家中安装了上海市老年应急呼叫系统“安康通”,老干部遇突况只需按一下按键,可立即与所内工作人员、地方120联系。这样,即组成了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指导专家――地方120“三方联动”的急救复合模式,大大提高了院前救治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时,利用背靠附属医院的医疗优势,与院方积极协作,确保老干部急救护送绿色通道畅通。

2.2 抢救设备完备

除心电图机、除颤仪、吸痰仪等急救必备仪器设备外,卫生所还购置了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急救常备针剂和药品等。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药品无失效、破损。每位急救指导专家的家中也备齐了一套急救设备和药品。急救车由勤务分队专人负责,定期发动,随时使用。

此外,现今老干部居住条件改善,都居住在高层楼房内。由于电梯空间狭小,配发的担架无法进入电梯,走楼梯又严重拖延救治时间。经过所内工作人员细心钻研,研制出可方便进出电梯的急救担架小车,并兼顾到送院途中的搬运方便、安全。一次性制作了8个,放在老干部居住集中的每一个单元内。这样,大大提高我所老干部突发疾病急诊送院的效率。

3 完善院前急救的措施

3.1 规范保障制度

加强医德规范,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2]。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军队干休所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军队干休所卫生工作考评标准》,结合干休所实际情况,卫生所工作人员制定了规范、全面的《卫生所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对于抢救、急救、就诊等都有详细的流程,建立各种疾病抢救预案。

3.2 抓好医疗保健

对老干部进行分级保健制度,建立老干部保健病历和健康档案。完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措施。由于老干部居住分散,每月两次上门巡诊、代开药,掌握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对重点人群,加大巡诊频次和力度。每周两次医疗班车,保障老干部就诊和取药,并有一名医务人员陪同,解决老干部就诊和取药中的困难。每月写一次病情记录,每半年写一次病历小结。每年组织一次老干部参加学校体检,体检率基本达到100%。对于体检查出的疾病和异常指标,建议老干部及时进行复查和专科就诊。

3.3 提高技术水平

每位工作人员熟悉老干部病情,熟练掌握各项流程、预案、急救要点,并能熟练操作各种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急救演练和技能比武。借助所内部分老干部临床经验丰富,仍在返聘的优势,搞好传帮带,工作人员轮流到附属医院跟老干部随诊学习[3],提高全科医生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学校、附属医院组织的青年医师培训,以及全军兼职心理医师培训班和总后老年内科急救提高班的学习。

3.4 加强健康宣教

在日常保健过程中,注重疾病防控和健康宣教。平时巡诊过程中,嘱咐老干部把医疗卡、病历、证件放于固定位置,方便就诊,家中备好常用急救药品。外出时,随身携带老年应急卡(所内为老干部制作了包含姓名、住址、常见疾病、过敏药物、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老年应急卡。)和常用药品。气候多变、季节交替及疾病多发季节,对老干部进行健康宣传。并在秋冬季节,组织有需要的老干部,免费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同时,注重对家属和保姆的宣教。教会他们一些急救常识,遇突发疾病和意外情况如何处理,以及最有效、省时的呼救方式,提高家庭自救、急救能力。

以上是休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老干部身体状况,形成由卫生所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指导专家――地方120“三方联动”的急救复合模式,此模式的建立和实施大大加强了院前救治的力度和及时有效[3]。建所三年来,及时送院或成功救治、现场抢救老干部意外情况,无一例拖延、延误现象。

参考文献

[1] 吴文炎.干休所院前急救现状、对策及发展模式探讨[J].西南军医,2009,1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