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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特征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6 08:31:48

辩论的特征

辩论的特征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辩证本性

方法论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的系统化、理论化学说或理论体系。在层次上由高到低可分为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科学方法论三个层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哲学方法论中最为科学和正确的方法论体系。综观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理论体系及其发展过程,尽管包括它的创立者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他们的继承者在方法论理论的表述上各具特色,但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本性特征。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辩证本性特征是“四个统一”:实践性和理论性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无限性和有限性统一。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既是实践的又是理论的,是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实践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来源于实践并服务于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哲学方法论作为真理,在源头上是产生于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并在人们社会实践所形成的科学认识基础上进行高度的理论思维而达到系统化、理论化成果,包括后来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如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都是在他们所处的不同国家或不同时代,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客观存在与社会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产生并发挥作用的必然前提,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主义是以事实,而不是以可能性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者只能以经过严格证明和确凿证明的事实作为自己的政策的前提。”

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又服务于实践。一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尤其是唯物辩证法这一最基本哲学方法论同具体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历史,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服务于具体实践的历史。无论是经典作家还是他们的继承者,他们所创立的并一脉相承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都是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服务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这与以往的旧哲学方法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无论是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还是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方法论,最终都是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去解释世界,从而不可能真正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事实上,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离开这一目的的哲学方法论都是毫无意义的。

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又是理论的,具有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来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是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抽象,经过理论化和系统化的加工制作过程,因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说明的是“世界是什么”,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则解决的是“世界怎么样”。它们互为表里,共同说明和解释整个世界的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以实践为基础,以服务于实践为目的,以理论为其表现形式。也正是由于其理论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才具有科学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统一。然而,以往我们在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这一辩证本性时,往往只重视理论性,而忽视了实践性,结果必然导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事实上,“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普遍性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不像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仅仅适用某些领域,它适用于生产实践、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所有领域。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普遍性。像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毛泽东倡导的实事求是,邓小平强调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江泽民要求的与时俱进等,都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这种普遍性来源于它高度的理论抽象和科学概括。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特殊性,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总是来源于具体实践,总是用于指导具体实践问题,总是要解决现实问题,因而总是与具体现实相联系的,离开具体现实,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这种与具体现实相联系的特殊性。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时代的产物,是唯物辩证法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没有这样的“时代”和“具体实践”,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产生,因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有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在发展阶段上呈现出不同的特色。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总是要运用于具体实践,才有它的价值,才能显示出其旺盛生命力,才能在现实中扎根发芽成长,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总是和具体实践联系在一起,才能有它的生命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在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上,往往只重视普遍性,而忽视特殊性,从而导致为学习而学习,不是有针对性地为解决问题而学习,其结果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应运而生。事实上,毛泽东、邓小平一再强调不能用这种态度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历来反对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主张理论联系实际;邓小平强调:“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江泽民也强调:“离开本国实际和时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正确态度是既要重视普遍性,又要重视特殊性,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绝对性,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客观性,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所包含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而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从实践而来的,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是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客观真理。在理解这一点时应注意这样的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正确反映的这个“客观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产生前的“客观世界”,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产生后的“客观世界”?应该说,这个“客观世界”是我们生活所在的世界,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客观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反映的不仅仅是这个“客观世界”所包含的客观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提示了这个“客观世界”的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而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贯穿于这个客观世界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不仅适用于过去、现在的“客观世界”,而且也适用于将来的“客观世界”。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性,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主观性,即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形式具有主观性,比如对“唯物辩证法”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各自的表述就不同:马克思有时用“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有时用“自然辩证法”,列宁用“客观实在性”,毛泽东用“实事求是”,邓小平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江泽民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原因是,时代不同了,客观世界发生了变化。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绝对性来说,每一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所反映的“客观世界”是相对的,即这个“客观世界”是具体的,因而反映那个“现实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形式也是特定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我们过去割裂了它们之问的内在联系,只看到绝对性,而看不到相对性;或者相反。这是产生教条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的主要原因。只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绝对性,而看不到相对性,必然导致教条主义;相反,只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性,而看不到其绝对性,必然导致马克思主义“过时论”。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统一。这主要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连续性和间断性。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无限性,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发展的连续性或过程性。这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由于客观世界是无限发展的,而作为对客观世界正确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其发展也是无限的;二是作为人类认识长河一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随着客观世界的无限发展,必然无限地向人类认识长河不断地增加其成分,这个过程是永远不会停止的,因而也就具有无限性。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有无限性,一代又一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发展前途充满必胜的信心,才会有对马克思主义所确立的共产主义社会远大理想矢志不移的追求。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有限性,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发展的间断性。这也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从认识的广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只是对客观世界大体方面的正确反映,但并不是所有的方面都已正确反映了。每一代马克思主义者所建立的哲学方法论只是从某些方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客观世界,并不能从所有方面都反映了整个客观世界,因而从广度来说都有待扩展。二是从认识的深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些领域、某些方面的比较接近的正确反映,但并不是已经比较透彻地正确反映了。每一代马克思主义者所建立的哲学方法论只是比较近似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客观世界,并不能都完全地正确反映了整个客观世界,因而从深度来说都有待深化。正因为如此,不可能要求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给出解决世界所有方面所有层次问题的答案,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

辩论的特征第2篇

[关键词]英专生 论文答辩 突然性假说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227-01

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陈述论文观点;二是回答答辩组成员的问题。在论文答辩过程中,首先是向答辩小组成员介绍论文,这部分是可以通过精心准备进而实现流利表达的,是有准备、有计划、非即席的。实践证明,只要下足够的功夫,观点陈述(presentation)部分都能够顺利完成。其次是回答问题,答辩组成员提问的目的是考查论文作者对论题和与论题相关的研究了解多少,对涉及的相关知识掌握多少,做了多少调查研究,有时甚至就是考查答辩人提供的论文是否是自己完成的。这一部分的问题是参加答辩的学生无法预料的,是能够全面考查一个学生听、说、译等综合语言能力的。这一部分的问答恰恰反映了交际能力的本质特征――突然性。

一、外语实时口语交际能力的本质特征――突然性假说

突然性是交际能力的本质特征,是语言交际中语言使用者在无准备情况下实时应答或交流信息情感的生存能力的最重要特点及决定这种能力存在的标志性的根本特征。培养英语专业学生的这种即席的、不加准备的、非计划的实时口语交际能力,是每一位英语专业教师奋斗的终极目标。“台下四年功,台上十分钟。”只有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将“突然性”假说渗透给学生,让学生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实时口语交际能力,才能让他们在进行答辩这一终极考核时不慌不忙,从容应对。

二、英专生的论文答辩现状和存在问题

关于论文写作的书籍和研究成果很多,从如何选题到布局谋篇等,但专门研究和介绍论文答辩的资料却寥寥无几。对于没步入大四年级的学生来说,答辩始终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笔者自2006年起,有幸连续十年参加了我院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任答辩秘书并详细记录了学生答辩时对答辩组成员提问的回答。通过整理过去十年英专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记录和相关音频、视频资料,不难发现,学生答辩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整体专业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英专生大多对自己论文照搬照念,缺乏高度概括。

第二,面对答辩组老师对论文内容的提问,有的学生会由于太紧张而听不懂,还有的学生虽然听懂了,也知道答案,却无法用自己的语言流畅进行表达。

第三,现在的《毕业论文》课程及教材都主要针对论文写作,鲜少提及论文答辩。为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设计一些能够体现突然性这一交际本质特征的任务,用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和答辩技巧。

三、答辩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接龙”式导入法

在每节课的课前导入环节,教师可以向班级的“思维静湖”投入一颗石子,即话题(topic),随机以某一学生为中心,向前后左右扩散出去。如讲到《现代大学英语精读》第二册第十课《The Richer the Poorer》,导入时,我就让一位学生以rich和poor造句。他说的是:“I’m not rich because my father is poor.”下一个同学就要以“my father is poor because……”开头……几经传递后,各个方向最后一个同学要回到一句以rich和poor为关键词的句子。刚开始,学生执行起来有些困难,比较耗费时间,但这种不加准备的造句练习容不得学生的思想开小差,提神醒脑,学生也很喜欢参与。四周32节课之后,导入所用的时间由原来的35分钟缩短到20分钟,说明学生对这种造句已经能较快反应,快速应对。

(二)“难回首”式接力法

对于英语专业的精读课来说,朗读课文是一个保留环节,几乎节节课都少不了。当下,有的老师习惯按照班级点名册顺序叫学生朗读,学生甚至能预见到自己学号所对应的段落,并提前进行准备;还有的老师喜欢按照座位次序来叫学生,先是第一桌,然后依次往后,学生也可以提前准备。为了贯彻交际能力的本质特征――不加准备的突然性,我只随机叫一名学生读第一段,再由这个学生随机去叫下一个。每次读到段落末尾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其他学生在屏吸倾听谁的名字被点到。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这种朗读接力有突然性、随机性,有的时候又很戏剧化,甚至会上升到两个同学的“私人恩怨”,A同学读完点了B,B同学读完又还给了A。这种时候,教师就该适当介入了。

总体来说,基于突然性假说设计的教学方法和理念就是在短时间内让学生快速反应,培养学生的实时口语能力。根据现在使用的精读、泛读教材,广大一线教师可以发现很多新的方法和途径,以此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使其能够流利地与提问教师进行有内容、有目的的交际沟通,辅以一定的答辩技巧,让每个毕业生能不留遗憾地充分展示四年所学,通过论文答辩。

【参考文献】

[1]孙长顺.关于外语交际能力的本质特征――突然性的研究[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辩论的特征第3篇

专业

指导教师

职称

论文题目

论文完成日期  2012年03月  论文字数

申请答辩时间  2011年05月  申请答辩理由:

本文在比较广泛地搜索、整理并系统地归纳总结出英语动词主被动语态之间不对称现象的大量翔实、可靠的语言材料,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语言学理论展开严谨的科学分析和理论探索。

本文主要研究发现:首先,对英语主被动语态之间的不同选择根源于英语动词的行为本身包含的行为特征,对英语动词本身的语义特征及内涵的深入认识在英语主被动语态认知方面起重要的作用;其次,英语主动语态转换成被动语态时会导致部分句子成分的位置移动,这也有可能引起句子语义的变化;再次,英语中存在一些词类,比如,限定词,数量词和代词等肯能影响英语主被动语态的选择;最后,英语语态的选择与转换不仅仅涉及到句法结构,主要信息的变化,而且关系到语用、语义和人类认知心理诸多个方面。

此外,对英语主被动语态之间不对称现象的切入点在于英语动词这一词类本身,所以,以英语词类为切入点或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来研究、认识英语语言乃至普遍语言的规律性的东西。

最后如何将英语主被动语态不对称现象的深层原因,比如动词的行为特征,英语句法,英汉思维差距等因素体现在英语动词语法习得和使用过程中是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

本人保证:所提交论文完全为个人工作成果,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及计算数。

(通过查阅文献和阅读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毕业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检查、评阅教师审核,所写论文已经达到了本科生毕业论文要求,特申请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准备,所有设计资料已经准备齐全,在第一草、二草、三草、征稿等阶段的不断推敲上,已全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内容。现已向答辩组提交的内容有: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毕业论文,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记录表,5、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表,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综上所述,本人已具备参加答辩能力,现向答辩组提出正式申请,望批准!(根据学校要求自己改一下)  指导教师意见:该生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时间序列的理论和方法,查阅大量文献,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论文内容充实,层次结构合理科学,格式规范,语言表达清楚、流畅。达到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同意参加答辩。

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委员会意见:

辩论的特征第4篇

对哲学与科学矛盾两重性的辩证理解

哲学和科学具有矛盾两重性关系,全部问题都在于对这种关系做出辩证理解与界说。从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即从哲学和科学的一般特征与联系上说,哲学当然也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是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门。然而,这种认识还属于一般认识,它只表明二者所具有的某种普遍的共同特征,而没有深入体现二者的不同本质及其区别。如果从哲学和科学的特定含义或不同的特殊本质来看,哲学和科学的确定区别就显示出来,哲学就不再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就是说,哲学并不是实证性的科学系统即“实证科学”系统的一个部门,而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实证科学的具有思辨性与超验性特征的特殊的逻辑思维体系。在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哲学也是科学,但在特定或严格的意义上说,哲学就不是科学。由于哲学和科学分别具有自身的特殊本质,二者之间也就具有确定的本质区别。由此,在严格的意义上,我们也只能说,哲学不是科学,哲学就是哲学,而科学也不是哲学,科学就是科学。当然,这样的界说又有“同义反复”之嫌。因此,我们又需考虑如何在界说二者关系时能把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既反映二者的一般联系又体现二者本质区别的界说。在这种“矛盾”的意义上,我们就只能“辩证”地说:“哲学既是一门科学,又不是一门科学。”在这里,“辩证思维”真正体现出一种“矛盾的两重性”,即体现出一种对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及其具体含义进行全面性认识的特征。这种辩证综合的全面性认识在于: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哲学就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是指“知识体系”而不是指“实证科学”。这一界说,主要是就“哲学”与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的一般关系而言。在这种一般性认识中,哲学作为一门“学科”还被包含在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成为“科学”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哲学又不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不再是指一般“知识体系”而是指“实证科学”。因此,这一界说主要是着眼于“哲学”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的本质区别。在这一界说或认识中,哲学作为“思辨的”学科或学说已不再等同于“实证性”科学而被包含在“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不再是“科学”的一部分。事实上,说“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无非是说,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也被一般包含在“知识体系”中,因而哲学即是“科学”,但同时,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又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具有本质区别,因而哲学又不是“科学”,而是超越于“科学”体系之上。显然,当我们说哲学“既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是指“知识体系”(可将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界定为“大科学”),而当我们说哲学“又不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则是指“实证科学”(也可将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界定为“小科学”)。由此,“哲学”就是一种“大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而并不是“小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换言之,也只有在“科学”的广义即非严格意义上,哲学才可被视为一门科学,而在“科学”的狭义即严格意义上,哲学就不是科学或不应被视为一门科学。因此,“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就包含着理性思维的辩证矛盾,并体现出“辩证逻辑”的本质特征。在这一命题中,第一个“科学”概念和第二个“科学”概念具有不同含义,前者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知识体系”),而后者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实证科学”)。如果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命题或界说就有偷换概念之嫌,或者有违反“不矛盾律”、“同一律”之嫌。然而,若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上述命题就完全合理,并且也不违反逻辑思维的规律或理性推论的规则。显然,由于“科学”本身具有两重含义或意义,因而说科学是“知识体系”与说科学是“实证科学”就都没有错,也因此,在上述命题中同时引入“科学”的两重含义或意义而加以综合的辩证界说也就没有错,相反,这种界说或界定恰好能揭示概念的矛盾本性,从而体现出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在这里,如果固守“形式逻辑”的“非思辨”的形式化思维规则(如“同一律”、“不矛盾律”及“排中律”等),那就只能是在“哲学”自身的本质上界定哲学,从而只能得出“哲学就是哲学”的命题,这显然属于“同义反复”。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科学”的狭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不是科学”的命题,二是在“科学”的广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然而,“哲学不是科学”或“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显然都有简单化的“片面界定”的缺陷,同时,两个命题也形成外在对立。由此,上述三种界定都没有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因此,也只有提出“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并加以辩证的解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揭示与把握二者关系。还应看到,在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与推理中,包含辩证矛盾不仅无法避免,而且还完全必要,矛盾的两重性思维也正是“思辨的”哲学思维亦即“辩证逻辑”的一种形式、一种方法、一种规则。上述“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以及“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的命题,也同样具有思维的确定性,不过这种确定性已扬弃了单纯的形式规定性而表现为具有真实内容的辩证的矛盾性。在这里,“辩证思维”或“思辨”已把一般和特殊、属和种、相同和相异、相对和绝对、广义和狭义等等事物的区别或矛盾揭示出来,从而也就在一般联系中深入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区别。事实上,也只有辩证逻辑的这种矛盾性思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真实关系,进而深入认识二者关系的历史演变。辩证思维所揭示的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的“逻辑”也必然与二者关系“实际演进”的“历史”具有统一性。由此,在二者关系上体现的“逻辑”与“历史”的矛盾也就可望在辩证思维中达到统一。

哲学只能是一门“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科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把哲学看做一门科学的意义仅是指哲学本身也构成一门学科亦即“思辨的科学”,因而也可被包括在科学的“知识体系”中。然而,哲学作为“思辨的科学”(亦即“思辨哲学”)仍与“实证科学”具有本质区别。从“科学”本身的角度来看,“科学”也呈现出两种形态:一种是在科学的严格意义上存在的“实证科学”,另一种是在科学与哲学关系上呈现的“思辨科学”。在这里,也应注意把“科学”的这两种形态区别开来,即把“科学”的严格意义(“实证科学”意义,这是科学的一种内在本质)与“科学”的非严格意义(“思辨科学”意义,这是科学与哲学的一种外在关联)区别开来。事实上,“思辨科学”概念中的“科学”也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而只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亦即“哲学”本身)。因此,界定“哲学”是一门“思辨的科学”的最终意义也仍在于把握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与科学的区别。因此,对哲学本性及其与科学区别的辩证认识就可深化为下述命题:“哲学只能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的科学。”这一命题主要包含下述含义:首先,“思辨”是哲学的本质特征或特殊本质,亦即是哲学(作为一个“种”概念)的特定本质。在这里,“科学”概念也是在一般广义上使用,即指一种“知识体系”,在此意义上,“科学”(作为一个“属”概念)就可包含“哲学”。因此,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不过是说,“哲学”作为一门思辨的学科是可以被包括在广义的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即使这样把哲学界定为一门“思辨的科学”,也并没有把“哲学”和严格意义的“科学”混同起来,“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仍具有与一般狭义的“科学”亦即“实证科学”的本质区别。事实上,要把哲学与科学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开来,除了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之外,并没有别的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也都把哲学视为一门特殊的从事概念推演的纯粹思辨性的科学或学科,而他们界定哲学的本意或要旨也正在于要把哲学同一切经验科学或实证科学区别开来。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最初的科学分类思想,其中哲学(他称为神学或第一哲学)就已具有研究“存在”的超验、思辨的特性,哲学作为“本体之学”或“形而上学”就已和数学、物理学等专门的科学区别开来。[2](P57、P222)康德则更明确地认定哲学应是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或一种“纯粹理性的思辨科学”[3](P168)。其后,黑格尔进一步把哲学界定为“思辨哲学”或“思辨的科学”而与具有认识的相对性与局限性的“实证科学”或“经验科学”[4](P9、P58)区别开来。依据这些哲学家对哲学本质的理解与界说,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哲学界定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或“思辨哲学”。其次,“实证”是科学的本质特征并由此与哲学区别开来。诚然,科学活动也要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或逻辑推论,也要对经验材料进行一定的理论概括或总结,然而,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却并非思辨或纯粹的逻辑推论,而是必须依靠经验观察与实验,而科学的理性思维或推论也要以现实事物为对象,要以对现实世界的经验观察为基础。因此,科学也就总是具有一定的“对象性”、“经验性”,或者说,科学最终还是以经验观察为基础或依据,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经验性与实证性的基本特征。诚如黑格尔所说:“一切科学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不能满足必然性的形式。所以,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4](P48)由于哲学和科学在研究方法或认识方式上的特征恰好相反,因而二者在推进人类认识上也就具有“互异互补”的性质。再次,认识哲学与科学关系的要旨还在于把二者区别开来,而此种区别的本质又在于哲学具有“超科学性”。诚然,哲学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哲学的“科学性”也仅是哲学的一种属性,哲学还具有一定的“人学性”乃至“神学性”(历史上的哲学总具有与宗教的密切联系),然而,哲学的根本特性却并非“科学性”或“人学性”,或者说,哲学既非“科学”亦非“人学”,哲学就是哲学,哲学的根本特性是“思辨性”,哲学乃是一门特殊的从事理性思维与逻辑论证的思辨的学科。哲学的思辨性或其理性批判与反思的形上本质,构成了哲学的“超科学性”,并最终将自身与科学区别开来。

辩论的特征第5篇

关键词:阿多诺;文化工业;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037-02

阿多诺是法兰克福学派中最早关注大众文化的人,也是最早提出“文化工业”这一概念的人,他对大众文化有自己一套独特并且完整的文化理论体系,国内学者大多从哲学和现实两个维度对他的思想进行研究,梳理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阿多诺“文化工业”思想提出的背景研究

阿多诺集中体现“文化工业”核心思想的著作是《启蒙辩证法》,它写于法西斯主义盛行猖狂的日子里。很多学者对于阿多诺“文化工业”的研究都强调他提出这个概念所处的特殊的历史背景:纳粹德国的极权主义和战后美国的垄断资本主义消费社会。脱离这两个典型的语境去研究他的思想是片面的。有的学者对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批判与纳粹极权主义批判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他们都是异化的产物,实质上并无什么本质的不同。二战期间,为躲避迫害逃亡到美国的阿多诺,“一方面他以饱受心灵创伤的目光打量着美国的大众文化,这种文化就不可能不反动;另一方面当美国的大众文化成了他流亡生涯中的一个生活内容后,他又不得不时时带着打量大众文化的目光来反观法西斯主义,于是心中的创伤就始终无法愈合。这一切决定了阿多诺不可能对当代资本主义大众文化和文化工业有辩证的看法,也无法预见现代文明的最终走向”。赵勇教授在谈到大众文化与法西斯主义之间的联系时这样说:“在法兰克福人那里,法西斯主义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只要资本主义制度继续存在下去,它就会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法西斯主义的替代形式——极权主义,而大众文化又是孕育、催生极权主义的巨大温床。”

2 对阿多诺“文化工业”的理论基础——哲学思想的研究

很多学者对阿多诺“文化工业”社会批判的理论基础——哲学思想进行了研究。不同的学者对阿多诺的哲学思想研究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从研究的关键词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对阿多诺辩证法中反同一性研究、启蒙思想研究和自由思想研究。

2.1 学者对阿多诺“反同一性”辩证法的研究

阿多诺强调辩证法的否定性,他的否定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反对同一性。夏莹副教授从阿多诺的辩证法思想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联系出发来研究,指出“阿多诺所发现的这种同一性矛盾显然经过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洗礼,如果没有黑格尔对康德的形式主义所作出的深刻批判,特殊性、个别性,或者说作为认识内容的现实事物本身,在认识(即思维的同一性活动)中是不可能获得其自身的合法性的。这样一种改造的结果,直接导致了他者存在的合法性。逻辑的普遍性被阿多诺从逻辑之内打破了。这种示范显然具有相当的说服力”。有的学者将阿多诺辩证法思想的否定性与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否定性异同点进行比较研究,认为他只是在理论哲学领域对否定性的一种彰显,而马克思是在实践哲学领域对否定性的诠释,最后得出结论是,由于“否定的辩证法”还是一种理论哲学,所以它强调的否定终究还是一种抽象的、概念的否定。仰海峰副教授对阿多诺非同一性的新哲学基础的探索——星从结构作了较为具体的论述,并且认为阿多诺将批判理论的逻辑推向了极限,同时也更加揭示出批判理论的内在困境,即在激进的哲学批判背后,缺乏走向现实实践的理论中介。就在较多学者认为阿多诺将马克思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从天国到人间”的实践批判理论又转回了天国,只是对现实苍白的斥责时,有的学者就提出事实上,阿多诺的这一转换,背后蕴含的是他对“实践”这一概念的重新审视。“他所提出的‘否定’概念,也不仅仅是对资本主义现实的否定,同样是对于一切物化现实的“技术上的实践”的否定。但这一“否定”并非否定一切实践,更不是放弃一切实践,恰恰相反,对于被物化的技术世界(被知性分析和整纳的世界)的否定,是为人类不受外界所决定的内在自由开辟出道路,从而真正的、自由的实践才成为可能”。

2.2 学者对阿多诺启蒙思想的研究

有不少学者针对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一书引入启蒙思想这个中介理论。有的学者论述阿多诺认为“随着社会的演化,科技的发展,理性日益嚣张,以理性为其内在支撑的启蒙也不可避免地走向自身的反面——对自然、对人、对人类的统治与压迫。这样,启蒙不但不能承担解救人类的职责,甚至还将人类推向了异化的深渊”。也有的学者指出,“在神话——启蒙——真理的启蒙历史结构中,阿多诺认为启蒙倒退为神话一开始就蕴含在以启蒙为中介的历史结构当中,启蒙与神话在最初的同一并不全是和谐的,而是蕴含着截然不同的认识方式。这两种不同的认识方式与矛盾,必然在以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辩证地展示出来”。刘森林教授根据对《启蒙辩证法》这一文本分析,提出“国内很多相关论文都把《启蒙辩证法》一书的启蒙观解释为,启蒙已经倒退为神话、欺骗和堕落,而没有注意到,该书作者说这种话本身就是启蒙话语,就意味着启蒙对自己身陷囹圄的清醒认知和提醒。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启蒙精神和力量的体现”。还有的学者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分析阿多诺的辩证文化观念,从文化的起源谈起,对于文化和启蒙的发展过程作了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2.3 学者对阿多诺辩证法中自由思想的研究

有的学者将阿多诺的自由思想与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进行比较研究,指出“马克思强调要把个人的自由和解放与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统一起来”,而“阿多诺把自由同社会压抑联系起来考虑,把自由视为对压抑的抵制”。有的学者认为,阿多诺之所以批判大众文化却捍卫高雅文化,其真正兴趣不在于文化形式本身,而在于文化作用下的作为解放力量的人的阶级意识和主体意识的存亡可能,其实争取人类自由才是阿多诺建构文化工业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 对文化工业具体内容的研究

3.1 对“文化工业”特征的研究

大部分学者都提到了“文化工业”是1944年阿多诺与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首先使用的概念。阿多诺在对文化工业进行批判时,“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这两个术语是没有区别的。由于阿多诺没有给“文化工业”下一个具体的定义,所以许多学者在总结他的思想后给出了自己理解的“文化工业”内涵。虽然具体定义各不相同,但实质内容大同小异。衣俊卿教授认为,“文化工业是指凭借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大规模地复制、传播文化产品、文化商品的娱乐工业体系”。他还指出大众文化的商品化、齐一化、欺骗性、操控性和统治性特征。对于这些特征,学者们研究的侧重点各不相同。赵勇教授认为,“文化工业的商品化特征是商品拜物教的表现形式,文化商品被抽去了所指(使用价值)而变成了没有实际意义指涉的空洞能指,从而进一步具有了马克思所谓‘幽灵般的’特征”。有的学者就从马克思对于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内容具体展开来分析商品为何具有神秘特征的整个过程进行研究。而有的学者从操控性和统治性特征入手,认为“文化工业”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维持其统治现状的软性策略,起着意识形态的作用,其中还对文化无论是艺术还是反艺术形式都与幸福有关进行了探究。有的学者就只指出了商品化、标准化和欺骗性质这三个特征,因为他们认为操控性和统治性特征都是通过欺骗性特征表现出来的,都体现出意识形态的渗入。有的学者认为,“文化工业是一个具有意识形态控制功能的商品化、标准化、技术化的文化工业体系,并且指出文化工业是从技术理性的角度对科学技术作为工具理性进行了批判,本质上,是对资本主义文化的批判”。张和平教授还提出阿多诺的“文化工业”呈现出单向度性,并且广告化了,欺骗启蒙正是通过这一广告化,实现对人们的操控。

3.2 对“文化工业”特征产生的原因研究

也有不少学者对“文化工业”这些特征隐藏在背后的原因进行了研究,这个原因就不仅仅是阿多诺“文化工业”产生的原因,更是整个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产生的原因。他们看到了现代启蒙理性已经堕落为工具理性。有的学者将阿多诺强调的文化的异化与马克思的劳动异化、人的异化联系起来研究,并提出“我们需要将马克思所倡导的社会意识形态批判转换为是一个解放的机制,也就是在启蒙的背景下,以构筑一个理想型的文化形态来深刻揭示出社会本身的非合理性”。有的学者认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家们在吸收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及韦伯的工具合理性思想的基础上,指出当代的资本主义异化现象与马克思时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科学技术的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得人们已经摆脱了维持生存的劳动异化状况,而变成一种日益遭受现代启蒙理性统治和奴役的异化个体。有的学者还指出,如果说在马克斯?韦伯这里,工具理性还成为了人类进入现代性社会的推手,那么在法兰克福学派这里,工具理性则成为了人类社会异化的根源。

4 对阿多诺思想存在局限性的研究

有的学者对阿多诺思想的局限性进行了研究,概括成以下四个方面:过分强调技术和技术理性的作用;没有对新的文化生产形式产生的必然性给予必要的肯定;无法解释新的文化现象;存在对大众文化的歧视。赵勇教授认为,“阿多诺在特殊语境下的文化工业批判理论具有悲观主义色彩,同时也打上了他本人那种‘上流文化保守主义’的烙印。这样,此种理论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某种精英主义和悲观主义的色彩,这也正是它后来遭人质疑、为人诟病的地方。”但也有学者从阿多诺的后期文本分析,认为他的思想还是存在着积极性,并且从四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阿多诺大众文化具有历史性特征;大众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否定、超越的特质;大众文化自身存在着“解毒剂”;大众不易控制并且有选择能动性。有的学者指出,“一般认为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思想主张大众文化是社会水泥,大众已被大众文化牢牢控制。然而,自早期《启蒙辩证法》到后期《论闲暇》,阿多诺又在多处论及大众文化转化及大众反抗的可能性。与他对大众文化及大众的悲观判断相比,这是阿多诺悲观文化工业思想中的积极性判断,是穿透社会水泥的希望”。

5 对阿多诺思想现实性意义的研究

学术界对阿多诺文化工业思想的评价褒贬不一,有的学者就从这些评价中进行研究。他们中有的认为,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思想体现了法兰克福学派一贯的批判精神,体现了哲学思辨与经验研究的二者结合,并指出对阿多诺文化工业理论局限的超越只能是立足于此二者基础上的对当代文化现实的具体的内在的批判。有的学者认为,“即使在大众文化以不可阻挡之势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壮大的今天,法兰克福学派对于大众文化的理论批判,仍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他们提出的许多关于大众文化方面的问题,比如人的物欲享受与意义世界的对立,不但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且变得越来越严重。如何让大众从大众文化产品中摆脱出来,既享受大众文化产品所带来的精神欢愉,又不当其奴隶受其左右,仍然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有的学者提出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和建设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并阐明了具体的启示。有的学者认为,“分析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思想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更多的要求,对现代文化以及现代社会的理论反思,其审视的视角不单纯只是文化领域的,也不单纯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而体现为一种复合的视野而从现代文化研究的历史路径来看,这种研究方式的建构,极大程度上开拓了我们对于现代文化以及社会的理解”。

从学术界的研究状况来看,对阿多诺思想的研究已经越来越深入,可以说是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但是也存在着显著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于阿多诺“文化工业”思想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某一个领域的研究,文章涉及领域不广、综合性不强;二是以前的研究重在阐释性研究,阐述阿多诺“文化工业”思想,将其思想进行对比的研究较少。它具体表现在:与马克思主义思想比较研究不够,以前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对比研究涉及的不全面;“文化工业”发展与各国民族文化发展的比较研究不够;阿多诺与他同时代的社会批判思想家的思想所进行的对比研究不多,例如与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其他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的思想的比较研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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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特征第6篇

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与普遍性、成文法的滞后性与保守性、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与多义性以及案件事实的复杂性与社会发展的永续性,在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形式逻辑的推理方式—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往往显得苍白而无助,特别是面对疑难案件的时候,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式论证常常难以解决问题,正如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所言,“如果有使每个人都得出相同结论的规则,有从无争议的前提进行推理的正确规则的话,我们就没有必要有法官的存在”。因此,法官必须辩证地综合各种因素,平衡多种利益和价值,以寻求案件的公正处理,这就是现代辩证逻辑的辩证推理方式。在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改革迅速发展的时期,审判案件时运用辩证推理,其意义尤为深远。 事实上,法官在审判案件特别是审判疑难案件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来解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疑难和矛盾。然而,这种自发的、不系统的辩证推理经常由于没有充分的理论支持又不够周密,可能使法官步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误入歧途。个别法官因此将其视为畏途,向审委会一推了之。为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对运用辩证推理的相关问题予以细致的审视与检讨。 一、辩证推理的特征和性质 所谓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实践推理,是指当推理的前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最佳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进行选择的思维过程。这些可供选择的命题虽然相互矛盾,但都有其存在 的理由或合理性。因为案件的裁判结果必须明确而唯一,法官必须对哪个是最佳命题作出抉择,从而形成判决结论。 其二,辩证推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或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引起的疑难问题,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的理由。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包括模糊、多义、漏洞、相互抵触以及适用法律条文背离立法目的等情形。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则包括认定证据的疑难以及认定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性质方面的疑难。 其三,辩证推理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者案件客观事实进行推理的思维过程,无论是对法律疑难内容的解释还是对案件疑难事实的分析,都是研究客观存在之间的具体矛盾而得出的结论,而不能仅凭法官的主观想象随意推理。 其四,辩证推理是法官研究具体矛盾运动的复杂的思维过程。这种复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辩证推理必须对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查,其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二是在辩证推理过程中,不排除演绎、归纳和类比等形式推理方法的运用,通过多样化的推理规则获取符合法律和事实辩证发展规律的合理结论。 以上特征表明,辩证推理与各种形式推理方式存在本质的区别。与形式推理主要是简单的判断不同,辩证推理需要综合运用鉴别、分析、评价、平衡和判断等多种手段,其性质是: 其一,辩证推理的结论具有非唯一性。与演绎推理正确结论的唯一性截然不同的是,辩证推理中相互矛盾的多个命题都有其合理之处,同时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或不足,难以保护所有的合法利益并实现法的全部价值,法官只能作出差强人意的选择。 其二,“应然”的辩证推理结论是法官所能作出的最佳选择。在多种利益相冲突时,法官应当寻求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追求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四个效果最大限度的统一。只要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也就达到了司法公正。在这四个效果中,法律效果体现的是法律的内在价值,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体现的是法律的外在价值,一个好的裁判应当实现法律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和谐统一。 其三,辩证推理是价值平衡的结果。“四个效果”是法律价值的外在表现,从法律的价值本身来看,它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和效益四个方面。从根本上说,所谓正义,就是国家利益和社会道德;所谓自由,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个人的权利;所谓秩序,也就是社会的安宁和稳定;所谓效益,则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官面对具体案件的时候,只有同时考虑并平衡这些价值,才能作出最为适当的裁判。 其四,辩证推理以弥补立法的缺陷为目标。辩证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寻找适宜的依据,由于审判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只是一种法律真实,事实认定的困难说到底也是立法缺陷所产生的后果。至于立法的缺陷,主要包括法律规范的冲突,法律条文的适用违背立法目的或法的价值,法律规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语言的模糊和 歧义,以及法律的漏洞和空白等等。

辩论的特征第7篇

【关 键 词】系统辩证法/系统主义/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

【 正 文 】

辩证法是近两个世纪以来的重要哲学思潮,它可以划分为经典辩证法和现代辩证法两种形态。前者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黑格尔建立的,马克思将它倒立过来,它的核心是对立统一或辩证否定,所以称为矛盾辩证法。而后者产生于20世纪末,因系统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它的核心是系统或系统层次的自组织,所以叫做系统辩证法,它是辩证法的一种现代形态。

1 系统观是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

系统或系统的观念怎样能够成为一种新世界观的核心呢?它怎能成为辩证法的核心?这不是与传统的观念大相径庭吗?这就是我国大多数辩证法学者不能接受系统辩证法而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其实系统观念成为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是20世纪的和走向21世纪的科学思潮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趋势。

1.1 从本体论思潮来看,在本世纪以前,尽管存在着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但整个科学思潮从根本上说都是从属于机械论的。自然界被看作是一部大机器,它的最基本的单元是绝对不变的原子或其他基本粒子,它们的基本性质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外部的相互作用和运动,宏观世界的一切变化都由这种不变粒子之间的量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恩格斯说的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可以支持和确证(confirm)马克思的辩证法,却没有从根本上推翻机械论的自然观,只是使整个变化着的自然界负荷在绝对不变的原子实体之上变得十分不协调。只有本世纪初由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冲击,原子机械观才彻底崩溃了。世界图景突然发生变化。于是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纷纷提出机体观点、整体观念和系统思想作为一个新的世界观的基础。哲学家怀特海提出了机体论代替原子论作为宇宙的基本实在。生物学家摩根提出了突现层次进化论来解释整个宇宙的演化。完形心理学家完全用一种整体观念来探讨心理过程。管理学家c·u·巴纳德更将企业看作是一种协作系统组织来研究管理。特别是物理学中的量子场论则通过“场”将所有物理实体联系成一个大系统。而在50年代和60年代,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进一步将各个领域的系统思想整合成一般系统论和系统哲学,认识到各门科学的异质同构性,于是构造出一般物质客体共同特征的系统模型。70年代80年代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非线性物理和混沌理论则进一步推进了一般系统的自组织演化理论。于是系统、系统的层次结构、系统的自组织演化就成为20世纪和走向21世纪的新世界观的核心概念。

1.2 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思潮来看,古代的方法论是整体直观和整体思辨的,它不能深入了解世界,于是,近现代科学采取分析还原方法探索自然,取得伟大的成功。没有分析还原方法就没有现代科学,也没有现代工业社会。但是从本世纪下半叶起,科学越来越需要研究复杂事物。例如宇宙的演化、生态系统、全球性的问题等等,单凭分析还原方法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于是方法论发展到第三阶段,在分析还原方法基础上建立系统方法,它虽然并不承认需要将整体分解为它的部分来了解事物,但它却着重注意研究事物所处的那个更大的整体,研究它在这个更大整体中的地位与功能,因为正是这个更大的整体改变了作为它的部分的事物的性质与行为,于是单从外面向里看(outside-in thinking)的分析方法不能完全看清楚一个事物,必须还有一种从里面向外看(inside-out thinking)的扩展方法与它相结合成为系统的方法、系统的思维和系统的认识论才能成为当代的新思维方式。于是系统不但是新世界观的核心,而且是新思维方式的关键概念。

1.3 从价值论和伦理思潮看,人类的伦理观念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古代,着重用“仁爱”的观念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欧洲的基督教伦理以及中国的儒家伦理就是这种伦理的代表。没有这种伦理,文明时代与礼义之邦不会到来。第二阶段即近现代,着重用民主、自由、人权与 集体主义理念来调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否则专利时代不会过去。现在走向21世纪伦理观念发展到第三阶段,将仁爱观点和权利观念推广到自然界,有限度承认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有限度承认动物的权利,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解决生态伦理问题,并由此而反观人类,使系统价值论与系统伦理学也因此而成为当代价值哲学的核心。可见,当代科学的发展的确如恩格斯所预料的“复归到辩证法”,但并不是复归到以矛盾论为核心的辩证法,而是以系统论为核心的形式复归到辩证法。这就是说,出现了一种新的辩证法:系统辩证法。

2 系统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一种新形态

列宁不是说过“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吗?怎么可能有不以对立统一、一分为二为核心的辩证法呢,这不是用系统论代替辩证法又是什么呢?这不是用一种新的形而上学来冒充辩证法又是什么呢?有时,人们这样来质问我们。其实,辩证法这个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列宁说的辩证法(或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对立统一学说,这是狭义的辩证法的概念。广义的辩证法概念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这就是说一个陈述,只要能阐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某种一般特征和一般规律性,那它就是辩证法的;一个理论体系只要能系统地、前后一贯地阐明这种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机制和一般形式,那它就是一种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我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系统辩证法哲学这个概念的,因为我们深信,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存在的普遍规律。大约在80年代初,美国系统哲学家拉兹洛访问匈牙利,问了匈牙利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一个问题:“什么是辩证法?”结果得到的回答是:“我也搞不清,如果你搞清楚了,请你告诉我。”这个故事是1988年拉兹洛访问广州时说的。后来我区分了广义辩证法和狭义辩证法,在1997年深圳举行的国际系统科学会议上,我又遇到了拉兹洛教授,告诉他我的思考以及我们为什么称我们的系统哲学理论为系统辩证哲学。拉兹洛只给了我一个回答:“系统辩证法,很好!”最近傅德本先生和吴元梁先生主张普遍联系与发展本身是经典辩证法和系统辩证法之间的“联系环节和中介”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二者共同的研究对象都是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它们是解释世界的联系与发展的两个不同的理论模型。同一研究对象有多种理论相互竞争着,这是人类认识的正常现象。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东西存在才是十分出奇的事情。

系统辩证法怎样揭示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最一般特征和最普遍的规律?如果将世界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系统的组成部分,则关于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那么什么是系统?按照工程控制论和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创始人s·贝尔的定义,“系统就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的内在统一体”(a system is any cohesive collcction of items that are dynamically related),这个定义比贝塔郎菲讲得更清楚更具体。然则系统有哪些最一般的性质和最普遍的规律?根据国内外大多数系统科学家和系统哲学家公认的,这一般特征(或规律)至少有下列五个。

2.1 系统的整体性和整体突现规律

所谓整体突现性质指的是整体出现了它的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或对于它的部分来说无意义的性质。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系统元素之间的内聚的关系如此紧密,以致于形成元素间的特定的型构(conformation)和结构(structure),它对组成元素施加一种约束,改变了这些组元的性质与功能,使它们整体地组织与协调起来,于是便突现出了组元集合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形成系统的个体性特征,需要用一种与描述组成部分不同的语言和概念来进行描述。例如生命有机体出现了其组元即化学大分子所不具有的新陈代谢、自我更新、自我复制的性质,需要用不同于物理化学语言的生物学或遗传学的语言(例如“遗传密码”、“突变”等)来加以描述。系统突现规律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系统结构决定功能或结构质变的规律,对于宇宙何以有质的多样性以及一种质转变为另一种质的现象,其解释力决不亚于经典辩证法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2.2 系统的等级层次性和层次关系与层次演化规律

系统既然由于其结构对元素的约束而产生突现性质,从而构成了这个系统的个体或实体。而这些系统个体之间,依同样的逻辑,相互联系,组成结构,出现高层次的突现性质,如此类推,系统形成了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系统哲学家们证明,在宇宙的演化过程中形成多层次系统比形成单层次系统的概率大得多,自然选择、自然淘汰的机制使宇宙具有层次结构,发展就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简单层次向复杂层次的发展,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实体、不同突现性质、不同支配规律和不同的语言描述,单层次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都是不可能的。还原论必须由突现论和扩展论来加以补充。系统的层次关系规律和层次演化规律,解释了宇宙为什么有以及怎样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前进上升运动,比起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解释更有科学性和更有说服力。其实“肯定”、“否定”这些概念用来描述思维运动或精神运动是合适的。假设自然界任何一个事件都有“肯定”与“否定”,从现代逻辑观点看,就是犯了混淆范畴类型的错误,与说“曹操是个质数”所犯的逻辑语法错误相同。而经典辩证法哲学家们对黑格尔讨论绝对精神运动的“肯定”、“否定”或“否定之否定”等概念的重新定义,均不成功。

2.3 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的性质与规律

一般说来,系统不是与环境无关的。如果它与周围环境不断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则它就是一个开放系统。开放系统具有这样的特征,它在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中通过自我调节即自动控制、自我维持,能保持自己在环境中的稳定性和亚稳定性,这叫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性规律指明,系统的基本的变量和状态有一个具有上限或下限的阈值,当外部环境的干扰和内部随机的变化不超过这个阈值时,系统整体总是能够组织自己的“流”来缓和和抵消这种干扰,使其恢复其恒稳状态而与环境相适应。这是任何事物、任何系统都具有的负反馈机制。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经典辩证法中“度量关系的关节线”的概念。

2.4 系统的适应性自组织的性质与规律

当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干扰和变化超过上述所说的稳定域时,系统会走向瓦解,但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远离平衡态和输入负熵的条件下,系统能够通过分叉和突变,通过系统元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系统元素之间能自动、自发协同动作,重新组织自己的实体、过程和力,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形成描述新的整体特征的序参量,从旧的稳态进展到更能对抗环境的干扰和适应内部变化的新的稳态,由此而决定系统在自然选择下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着更加有序和更多层次的方向演化发展。系统自组织的规律给出了这种演化发展的条件、特征与机制的分析,这是经典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泛泛而论所不能加以说明的。于是系统的自组织规律便代替了对立统一规律而成为系统辩证法的核心。

2.5 差异协同律

乌杰教授在他1998年发表于《实践》杂志第20期、21期的论文《系统辩证论》中,将系统的自组织机制从自组织的条件与特征中抽离出来作为基本的系统思想和基本系统规律。它说明,系统的所有元素之间(不仅是对立的元素之间,不仅是“成双”、“成对”的元素之间)的非线性协同作用(不仅是一般的又统一又斗争的作用)是系统存在与发展的机制或“动力”。这里说的差异协同性包括了竞争协同与非竞争协同、对立协同与非对立协同、二元协同与非二元的多元协同。我猜测乌杰教授的这个概念还想要说明在系统的形成、存在和发展中,协同的作用比之竞争更有根本的和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差异协同和系统自组织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系统辩证法的一分为二的对立统一规律,把这个带有一阴一阳、一正一反的古代思维色彩的规律推向一个现代形态的表述,而“一分为二”或对立统一不过是差异协同或“合多为一”、“一分为多”的简化模式。

系统辩证法是关于实在与过程、存在与演化的普遍规律的现代学说。整体突现律和等级层次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形式与方向,差异协同与系统自组织规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机制与“动力”(如果可以用动力这个词的话)。而系统适应性自稳律说明从存在到演化的关节点。这样看来,它怎能不是辩证法的一种新的形态呢?

3 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哲学有三个基本的领域,这就是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其实是本体论、认识论、逻辑三个独立哲学学科的统一,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都应作为三个不同的基础哲学学科来分别加以研究。这样上面所说的系统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当运用到这三个基础哲学学科时,就为我们开阔出新的视野和新的境界,由此可以建立起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3.1 本体论哲学。任何本体论哲学基本上都应由两个部分所组成:一个部分叫存在论,讨论being;另一个部分叫生成论或过程论,讨论becoming或process。由于引进了系统思想和系统辩证观,在讨论存在或实在问题时,我们再也不能将“实体”范畴看作是绝对不变的质料或纯粹无差别的实体,实体不过指的是能独立存在、自我支持而不需要别的载体来支持的自立体,不过是个别特殊的具体系统。我们自然应看到实体是基础的东西,是完全意义的存在;属性、关系与过程则是刻划实体的第二位的、不完全意义的存在;在此建立我们的系统唯物论观点。不过用系统的视野去看存在,“实体是关系与过程的载体”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关系与过程又决定了实 体的本质结构,相互作用乃实体运行的机制,我们完全可以说,“实体是关系的纽结,是过程的一个结构和过程的持续性的表现”。这样,存在或终极实在就被看成是实体—关系—过程三位一体的东西,从而将实体实在论、过程实在论和关系实在论三个学派的学说统一整合起来。至于生成论或过程论,系统主义的本体论深入分析过程的机制,就将“相互作用”划分为四种相互作用:因果决定性的相互作用,随机性的非决定性的相互作用,体现在系统适应性自稳和适应性自组织的广义目的性相互作用,以及将这三者统一起来的协同性相互作用。于是普利高津的结构—功能—涨落机理图,就哲学地化为因果—随机—目的协同作用机理图。

3.2 在价值学说方面,本体论最后一个范畴“目的性”,就是价值论最初的一个范畴。由于自组织系统已经有了明显的目的性,于是就有了价值的萌芽。“目的状态”、“目的环”、“目的点”本身是系统内在价值之所在,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条件、事物、行为)就具有了系统的工具价值的意义。生命系统不但有目的,而且这目的发展为“自我”即“自己为了自己的存在”。生存与繁殖就是它的目的价值,而一切有助于维护自己物种的生存与繁殖的就具有工具的价值和效用。各种生命价值整合进生态系统中,就构成生态伦理的最高命令:“一切事物趋向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优美的,它就是正当的、善的,反之就是不正当的和恶的”。在生态伦理基础上分析人类的价值和价值观问题,用系统辩证法分析人类各种价值差异、价值冲突和价值协调,可以建立一种系统主义的价值学说。在这基础上分析人类伦理价值,可以看到人类伦理怎样在社会系统自组织中形成,各种人类伦理系统的内部组成和结构是什么。现代的行为功利主义伦理学、准则功利主义伦理学、道义主义伦理学和境遇伦理学也就可以因此而在系统观念基础上整合起来,形成系统主义伦理学。

3.3 我们已经看到系统观念引进认识论,带来认识方法的革命,还原方法与扩展方法被统一起来了,认识的经验层次、经验规律层次和理论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系统层次观点加以论述;而系统自组织的动力学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认识发展的动力学机制,帮助我们理解认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认识的规范的变革以及认识的进步问题和哲学中最难解决的真理问题。这里我只想说,我们不但已经有了系统辩证法的一般观点和方法,而且将它运用到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中去,可以建立一整套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这就是我对21世纪哲学发展的展望之一。

【参考文献】

1 乌杰.系统辩证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乌杰,哈肯h,拉兹洛e.跨世纪洲际对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辩论的特征第8篇

20世纪末,面对“突如其来的历史剧变”,后马克思主义认同了“马克思主义危机论”,并且认为辩证法是导致马克思主义陷入危机主要原因,这是后马克思主义解构辩证法的社会历史背景。后马克思主义认为,虽然20世纪是马克思主义的时代,但是随着柏林墙的倒塌,社会主义的解体,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已经终结,随着后工业社会和后资本主义社会理论的扩散,后马克思主义宣布:21世纪是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为了回应后马克思主义的挑战,世纪之交,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掀起了一场捍卫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保卫战,反对后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辩证法的否定与抛弃,旗帜鲜明地批判“马克思主义终结论”,多角度地阐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价值。一大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学术影响的研究辩证法的著作先后问世,美国的《科学与社会》杂志于1998年推出了题为《辩证法的新前沿》的研究专刊;2007年《新世纪的辩证法》在美国出版,2008年巴斯卡的《辩证法:自由的脉搏》再版,2009年詹姆逊推出了反思辩证法的巨著《辩证法的多维性》。因此,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专家奥尔曼指出:“辩证法的研究成为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最有活力和争论最激烈的领域之一。”

英美左翼学者反思辩证法当代价值的原因

英美左翼学者反思辩证法的当代价值,主要是为了回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面临的当代挑战:后马克思主义联合新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理论阵地上围剿马克思主义,攻击辩证法,把辩证法说成是神话,是“全知全能的神秘方法”。这些思潮虽然哲学立场不同,政治主张各异,但是却具有共同的理论主张,一致认定辩证法在当代的政治实践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陷入危机的重要原因。

新实证主义对辩证法的抛弃。奥尔曼指出,辩证法自从诞生以来就一直受到各种各样的围攻与批判,“不仅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敌人,而且有对两者都友好的学者”。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就属于后者,对辩证法存有偏见,不可思议地加入了抵制辩证法的阵营。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主要成员埃尔斯特认为,为了复兴马克思主义,应该毫无保留地把辩证法从马克思的理论中彻底清除出去。他说,“在许多场合,马克思都把‘辩证方法’当作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主要方法。”并且把这种方法看作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但是“在科学实践中辩证法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马克思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许多失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种使人误入歧途的框架”。①罗默也认为,辩证法是为懒惰的目的论做辩护。埃尔斯特尤其反对矛盾概念,他说黑格尔的矛盾概念是引起混乱的源头,埃尔斯特甚至认为,马克思的成就同马克思的社会矛盾理论没有关系,相反,马克思在社会研究中,不用辩证法,就有深刻洞见,一用辩证法就会出现矛盾与混乱。

马克思认为如果现象与本质一致,科学研究就是多余的。“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马克思常用的辩证分析方法,埃尔斯特却认为马克思的这种分析方法是错误的,应该彻底放弃,因为“这是一种糟糕的黑格尔主义”。②“埃尔斯特著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对辩证法的粗暴否定。”③埃尔斯特对马克思的批判已经超出了理解的范围,完全是一种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埃尔斯特对体系辩证法理论的敌视,导致了他对马克思的误解。”④笔者非常赞同史密斯的看法,在辩证法问题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盲视。

新自由主义对辩证法的抵制。新自由主义对辩证法围剿的积极性超过了后现代主义,福山是围攻辩证法的主要干将之一,他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在“意识形态的货架上被抢购一空”。(德里达)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终结论”的翻版。福山所谓历史的终结就是主张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竞争史的终结,自由民主与资本主义是当代世界的唯一选择,除了资本主义,人们别无选择,马克思的辩证否定观完全被抛弃。福山这种新自由主义方法论与世界观的实质是宣布:资本主义“没有缺失、没有不完善、没有匮乏、没有错误、没有否定、没有矛盾、没有二分、没有分裂,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⑤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把资本主义社会理论化为一个“美好的世界”,资本主义的所有否定因素都被排除,历史终结论变成否定社会主义、肯定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福山试图通过删除历史概念,把历史辩证法一劳永逸地删除掉。

后现代主义对辩证法的否定。后现代主义围剿辩证法是从否定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入手的,因为辩证法是一种现代性的思维规划(杰姆逊),“大多数后现论家断然拒绝了辩证法和总体性的宏观理论。他们强调差异性、片段性、多元性和异质性,倾向于把理性、总体性、共识、社会关系等范畴视为本质上是压迫性的,并且予以拒斥”。⑥后现代主义流派繁多,话语异质多元,构成成分复杂,但英国学者巴斯卡认为后现代主义的鲜明特征是反对现代性哲学话语中抽象的普遍性逻辑,因为,现代哲学把一切都统一于一个抽象的普遍性之内。

后现代主义认为,辩证法哲学话语中的“抽象的普遍性”成为新的压迫性根源,压制话语的多元性与差异性,辩证法与普遍性哲学密切相关,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不断排除差异,追求抽象普遍性的哲学方法。

后现代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哲学话语根本错误是忽视差异性与特殊性,以工人阶级概念为例,只要你是工人阶级的一员,无论你是白人还是黑人,男性还是女性,从事什么职业,都没有关系,都不会影响你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一员,不会影响你对工人阶级的认同。从这一角度看,后现代主义是通过呼吁重视差异、多元和特殊性,解构马克思辩证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逻辑。

后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解构。后马克思主义认为当代世界的深刻转型使马克思主义陷入了危机,陷入危机的根本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主义渴望。拉克劳和墨菲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主义主要表现为:在社会领域中的总体性社会观;在政治领域中的普遍性主体观;在历史领域的客观性历史规律观。其中历史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主义”的集中体现,拉克劳和墨菲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传统已经彻底终结,包括辩证法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部过时,现在西方左派的唯一选择是后马克思主义。

后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解构首先是从辩证法入手的,例如,德勒兹说,“我最憎恨的莫过于黑格尔主义和辩证法。”⑦德勒兹认为,辩证法是一种总体化、还原主义的思维方式。辩证法是一种对差异本身的永久误解,一种被混乱所颠倒的系谱学,辩证法迷失于科学抽象之中,深陷于同一性逻辑的泥潭。辩证法声称现象是从对立两级建构,但这是一种神学观点。“这种观点中,差异总是从属于一个潜在的统一体,矛盾的各方总是在寻找一种更高级别的综合,运动最终将导致静止与死亡。”⑧

拉克劳宣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从偶然性中发现历史必然性的本质特征;相反,后马克思主义是从必然性中揭示历史的偶然性特征。在方法论上,后马克思主义应该用话语理论的逻辑置换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逻辑,也就是用偶然性逻辑取代必然性逻辑,用差异性取代普遍性,用建构性取代客观性。拉克劳主张非辩证的否定性,“这种否定性显示了所有客观性的偶然性特征。否定性是构成性的,不能通过扬弃来获得,并且不能被辩证化”。⑨

批判实在论对否定辩证法思潮的批判

为了捍卫辩证法的当代价值,批判实在论学派创始人巴斯卡致力于辩证法的重建,1993年巴斯卡出版了产生巨大影响的《辩证法:自由的脉搏》一书,对各种否定辩证法思潮进行批判。

第一,回应埃尔斯特对辩证法的当代挑战。巴斯卡通过哲学本体论批判捍卫辩证法,回应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否定,他认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属于新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方法论个人主义,巴斯卡对新实证主义的方法论进行了系统批判。

巴斯卡从辩证实在论的基本立场出发,指认埃尔斯特方法论错误是“认识论谬误”。方法论个人主义的主要问题是把对社会结构性质的研究还原为个人的活动、信念、目标等。根据巴斯卡的立场,方法论个人主义就是典型的“否定本体论”,把客观性的社会结构、机制、规律还原为个人的信念与活动。批判实在论认为不能把关于社会的研究还原为个人的研究,社会客观性结构与主体能动性属于不同的范畴,社会科学主要研究社会关系而不是个人活动。巴斯卡说,“社会科学关注的不是群体或者群体中个人的行为,而是关注个人之间、群体之间持久性的关系,这些关系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与自然的关系,还有这些关系生成的关系。”⑩而方法论个人主义却错误主张,所有的社会现象,特别是社会结构的作用,应该通过个人的决定等方面来解释。

埃尔斯特方法论个人主义割裂了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辩证关系,用主体能动性取代了社会客观性。

第二,对福山历史终结论的批判。巴斯卡认为,福山“历史终结论”的错误是“本体单价论”,本体单价论是巴斯卡提出的新概念,这一哲学新概念主要是批判对现实世界进行单方面的肯定性解释。

福山的“历史终结论”的哲学错误是对资本主义肯定的理解中排除了对其否定性的理解,排除了对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解。由于资本主义没有了对立面,消除了否定性,因此,资本主义进入一个后历史时代,这是一个温馨美好的世界。福山的这个“美好的世界”是一个别无选择的世界,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世界。因为历史已经终结,如何去改变历史呢?巴斯卡认为这种排除变化、否定与矛盾的话语,是对辩证法传统的彻底否定与放弃,是一种为资本主义现实辩护的意识形态。德里达也指出,福山这样做是想遮蔽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精神,阻止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掩盖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与问题。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是想通过所谓的资本主义的胜利说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错误的。德里达一针见血指出,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是在想象与事件之间耍花招,“隐瞒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而且还摆出一副讽刺的姿态”,{11}庆祝胜利其实只是为了掩盖失败。

笔者认为巴斯卡对福山的批判与德里达对福山的批判一样有分量,对于我们探索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三,对后现代主义否定辩证法的批判。后现代主义否定辩证法路径,是通过用差异性来否定普遍性,用多元性否定总体性,用偶然性否定必然性。这些错误导致后现代主义陷入了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泥潭,因为,后现代主义“在倒掉抽象普遍性的洗澡水时,把统一性、普遍性的婴儿也一同倒掉了”。{12}

巴斯卡认为,后现代主义在反对普遍性的同时,自身却被普遍化了,后现代主义成为当今世界一种重要的世界观,也是全球化时代流行的意识形态。“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异化、碎片、分裂的意识形态,它是当代世界普遍的意识形态。”{13}巴斯卡通过对现代性哲学话语的“重要修正”,回应后现代主义的挑战,他认为后现代主义修正现代性哲学话语并不成功,问题出在反对辩证法方面。正确途径是应该用“辩证的普遍性”代替“抽象的普遍性”,“辩证的普遍性意味着每一个一般都是具体的个别,每一个具体个别的存在,都能够被辩证法普遍化。”{14}辩证法的普遍性是尊重差异与包容多元的普遍性。

可见,巴斯卡对后现代主义持鲜明的批判态度,把后现代主义看作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巴斯卡强调后现代主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语言中心主义,本体论问题上反实在论立场、价值判断上的非理性主义。

第四,对后马克思主义否定辩证法的批判。巴斯卡对后马克思主义否定辩证法进行了坚决的批判,并且于1998年亲赴埃塞克斯大学与拉克劳进行面对面的哲学交锋。巴斯卡指出,后马克思主义的话语理论最严重的问题是“认识论谬误”,否定了本体论,把存在还原为知识,把关于社会的话语等同于社会。批判实在论认为,实在并不依赖于话语而存在,实在优先于话语,全球变暖的事实先于关于全球变暖的话语,拉克劳主张“实在是话语的建构”的观点是对本体论的否定。拉克劳的“话语之外无有意义之物”,其实是德里达“文本之外无一物”的翻版,话语理论把“改变世界转变为改变我们对世界的描述”。{15}

因此,后马克思主义的话语理论是在哲学上取消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区别,在方法论上完全抛弃了辩证法。巴斯卡明确主张,后现代主义与后马克思主义否定辩证法的哲学立场,其实质是陷入后现代唯心主义的泥潭;新自由主义与新实证主义在辩证法问题成为后现代的形而上学俘虏。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当代价值的三个维度

在巴斯卡对否定辩证法思潮进行批判的同时,詹姆逊对辩证法的当代价值展开新的思考。当代世界面临着的严重挑战,在后现代与全球化条件下,经济危机、生态危机与道德危机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前途与命运。市场价值的普遍化,霸权意识形态的不容质疑性,消解了历史批判意识,在差异、多元与偶然理论拥护下资本主义被普遍化。重建马克思主义历史批判叙事与解放新规划是辩证法的新使命。詹姆逊指出,作为一个有待实现、尚未完成的现代性理论规划,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仍然在三个方面富有生命力:{16}

其一,重建意识形态批判。辩证法理论需要回应当代世界的多元化和主体身份多重化趋势的挑战,意识形态的原初意义就是主体对自己处境的反思。现代哲学面临着的新任务,就是寻找走出受传统束缚的反思之路,转变观察时代的思维方式。詹姆逊认为,这种自我意识的反思方法,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辩证法。今天,面对新自由主义价值观流行,面对资本疯狂掠夺全球财富,贫富差别迅速加大,詹姆逊说,“令人吃惊的是,对如此令人吃惊的现象,人们不在吃惊。”{17}因此,关注现实,重建意识形态批判向度是辩证法的当代价值之所在。重建意识形态批判,更新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使命。

詹姆逊指出面对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流行,意识形态问题并没有消失,而是发生了转型,呈现出许多新变化与新特点,以新的形式出现,市场价值观与消费主义就是两种主导性的意识形态,这是以前没有的现象。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化,商品作为意识形态被普遍化,这些趋势逐渐演变为晚期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

今天,后现代主义认为普遍性的主体已经解体,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宣布用主体立场代替主体概念。主体立场的多样性是对当代世界多元化的回应,也是对自我反思方式的挑战。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导致传统意识形态批判概念失去针对性,面对新情况与新变化,需要新的辩证法话语与新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

其二,历史重大变迁的批判性解释。历史辩证法不是一种哲学立场,而是贯穿于历史叙事中的一种批判性运思,通过对历史矛盾运动的分析,对历史的重大变迁进行批判性解释,揭示历史隐藏的必然性。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哲学是在从特殊到一般的转型过程中兴起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从一般到具体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詹姆逊认为,马克思对他的辩证法的产生条件的解释,对理解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非常重要,但是,什么是马克思说的“具体”呢?既不是一般,又不是普遍性的抽象。詹姆逊认为,现在还找不到一个满意的概念来描述马克思的“具体”范畴的内涵。其实,具体范畴是马克思对现代性批判的成果,马克思用具体的普遍性取代了现代主义的抽象普遍性。“历史辩证法可以使我们以新的更加复杂的方式考察与把握历史变迁”,{18}提供历史变迁的图画,并且能够作出解释。

其三,把握当代世界深刻的矛盾性。詹姆逊认为矛盾范畴仍然是辩证法的核心,黑格尔、马克思、德里达、布洛赫都是矛盾中心观辩证法的代表人物。当代世界鲜明特征就是以深刻矛盾性困扰全人类,当代思想与理论的多元化趋势,导致当代思想与理论充满冲突与矛盾,这是对当代世界充满深刻冲突与矛盾的反映。卢卡奇说辩证法与历史观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历史辩证法推动着社会制度的总体性转变,把握历史变迁过程中具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是历史辩证法的深层逻辑。詹姆逊认为,把握当代世界矛盾与冲突的不可调和性,“总体化”、“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原理仍然有效,辩证法仍然是在实践中发现矛盾与改变世界的最有效的方法。

詹姆逊指出,在意识形态终结论的掩护下,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客观趋势”的话语,成为贫富差别加大与富人持有巨额财富的辩护词。当代世界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哲学问题,而是需要解决的深刻的时代危机与进步与倒退的矛盾冲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助马克思主义辩证理论的新审视。

英美左翼学者反思辩证法当代价值的启示意义

英美左翼学者对辩证法当代价值的新反思主要是为了回答三个问题:

什么是辩证法?詹姆逊2009推出新著《辩证法的多维性》,在这部近600多页的巨著中,他首先考察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表现出的三种形态,詹姆逊称其为“辩证法的三个名字”。{19}一是作为哲学体系的辩证法;二是作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三是作为辩证关系的辩证法。詹姆逊赞同对辩证法的第二种解释,认为第一种解释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等同于辩证法,第三种解释是把各种辩证关系混同于辩证法,无法掌握辩证法的统一性。他明确指出辩证法的研究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心,但是要理解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必须从历史叙事学的角度进行思考。

在辩证法性质的界定上,詹姆逊根据当代哲学理论的新发展,提出辨证的思维方式是现代性的产物,辩证法具有面向未来的新使命。辩证法既不是关于过去事物的产物,也不是哲学史中的某一章节,而是对尚未实现的未来的思考,是对未来历史趋势的阐释。

詹姆逊认为,最好是把思维形式的展开看作是一定历史阶段生产方式的展开,辩证法和生产方式具有密切关系,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辩证法的秘密就应该在一定生产方式的历史发展中去寻找,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则是资本主义劳动力被普遍商品化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是否需要辩证法?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后马克思主义抛弃了辩证法也就是抛弃了马克思主义;英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中的一系列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发展,是对后马克思主义否定辩证法当代价值的有力回应;在全球化背景下,批判地解读现代与后现代、普遍与特殊、多元与一元等重要理论问题争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分析方法是不可或缺的;辩证法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为了更有效地研究当代世界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需要推动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向着更广泛的学术领域延伸;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把哲学与当代解放规划联系起来的桥梁。

捍卫辩证法的当代价值有何意义?回应后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解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后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存在共谋关系,新自由主义企图在全球化进程中,把世界纳入不受任何控制的资本扩张轨道,但是,不受控制的资本扩张是非理性的。然而,当人们寻求批判新自由主义对人类前途的危害时,后马克思主义却在论证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武器在后现代已经失灵。伴随着后马克思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当前一部分青年受到了影响,被后马克思主义的新概念所吸引,认为后马克思主义“说的有道理”,因此,迫切需要纠正青年人对后马克思主义的误认,帮助他们对后马克思主义的性质作出正确判断。英美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辩护,对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有助于为国内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提供理论借鉴,对我们阐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当代价值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作者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当代价值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BZX004)

注释

①②[美]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何怀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23页。

③ [加]罗伯特・韦尔,凯・尼尔森编:《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鲁克俭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

④Tony Smith: Dialectical Social Theory and Its Critics: From Hegel to Analytical Marxism and Postmodernism,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3,p108.

⑤Roy Bhaskar:Reflections on meta-reality,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2002,p123.

⑥⑦⑧[美]贝斯特,凯尔纳:《后现论:批判性质疑》,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7、105、106页。

⑨Ernesto Laclau:New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of Our Time ,London and New York:Verso,1990,p26.

⑩Roy Bhaskar: The Possibility of Naturalism: A Philosophical Critique of the Contemporary Human Sciences,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8,p29.

{11}[法]德里达:《马克思的幽灵》,何一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8页。

{12}{13}{14}Roy Bhaskar: Reflections on meta-reality,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 2002, p121、p43、p47.

{15}Jonathan Joseph: Hegemony: A Realist Analysis,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2, p108.

{16}{17}Fredric Jameson: Valences of the Dialectic,London: Verso, 2009,pp279-290、p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