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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3 16:43:09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1篇

2019年,我局承担的主要考核内容有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承担的“乡村振兴”主要考核内容有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关爱服务体系。

一、市对区综合考核情况(一)“十个率先突破”工作进展情况1.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在全区推广使用平台,实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的申请、审核、审批全网上操作。二是增强临时救助力度。各镇(街道)可根据困难程度对急难型困难群众按照不高于3000元的标准先行救助。三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居家养老照护服务。目前,我区XXX名城乡特困人员XXX实现了集中供养,不能自理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XXX。四是积极做好摸底调查和新标准测算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自7月起,提高我区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目前,新标准测算工作已完成。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标准,推进养老机构整治整改,一批高质量养老设施投入使用。二是以“扶贫+养老”服务模式为示范,开展孝老食堂等居家养老项目。3.改造提升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按照考核要求,今年我区需完成X处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目前,已超额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1.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

一是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利用颁证仪式、文明婚礼、鲜花换纸钱等活动,倡导新时代移风易俗新风尚。在全区建立红白理事会XXX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目前,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尚未确定,镇级公益性公墓规划正与国土资源部门和镇办协调,力争年底前完成选址规划。

2.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关爱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共保障孤困儿童XX人,为XX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全区第一家专为孤困、留守儿童服务的“苗苗家园”在XX镇开办。

二、2020年工作谋划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再提升。拟成立社会救助中心,统筹民政、卫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工会、残联、应急等部门救助资源,在区、镇(街道)统一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真正实现社会救助“一窗通办”。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整治力度。盘活现有闲置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建设一批新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实现农村养老机构功能完善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新提升。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2篇

按照党的十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金管理和运营

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各地要在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积极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要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地方人民政府要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基层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省市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各地要在现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延伸到行政村;要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3篇

近年来,义乌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1996―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7年的7857元增加到2870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3292元增加到11885元;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增至78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到73%左右。义乌市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社会保障城乡覆盖。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4.3万人,村(居)参保率达100%。加大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70、170元/人/月提高至300、180元/人/月。

二是教育卫生文化城乡均衡。实施了“万校标准化工程”,通过撤并、新迁建、改造,13个镇街全部通过了金华市级教育强镇验收,45所学校通过省标准化校园验收。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镇街卫生事业以中心卫生院为枢纽,以农村社区卫生室(站)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市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改造,启动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积极组织城乡文化事业,培育镇街重点文艺队伍30多支,把“小康体育村”创建列入政府十大实事,全市城乡已建成标准篮球场900多个,农村文体活动场所3000多处。

三是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市财政每年安排l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行动,把全市800个行政村统筹规划为290个社区,统筹规划城乡道路、给排水、通讯、教育、卫生等各项基础设施项目。推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一体化。积极推进旧村改造。全市151个村已启动旧村改造,累计建新房2.7万户,面积1574.8万平方米,带动农村住房建设投资100多亿元。下发《关于开展解决农村住房困难户居住困难工作的通知》,以新建、改建、修缮、租房等形式予以住房救助,累计完成救助272户。

四是平安防控城乡联动。在每个社区(村居)建设了平安服务队,投资1.39亿元实施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精心构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坚持加强管理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着重抓好“四加一”安全生产整治,即合用场所人员分离、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用电安全整治、合用场所技术改造、人员集中居住出租房整治。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4篇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环境立市,开放带动,自主创新,产业提升”的追赶跨越发展战略、率先在全省丘陵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完善城乡总体规划为先导,统筹城乡设施、产业、人口布局;以深化城乡配套改革为动力,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支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城乡繁荣,加快形成“体制统

一、规划统筹、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到**年,基本建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初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农村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地区差别明显缩小,为进一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城乡体制基本接轨。基本消除城乡户籍差别,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待遇,建立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土地制度和公共财政体制。消除农民就业体制障碍,实现城乡就业管理服务一体化,城乡劳动力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城乡空间布局一体。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农民新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比较合理的市域空间布局和城镇结构体系,初步实现区域有机联系、人口相对集聚、资源集约利用。县城建成区面积每年扩大10%以上,城市化率达到38%,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10万人。

—城乡产业发展协调。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五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产业互动,区域协调发展,三次产业相互融合,结构调整为17:53:30。

—城乡社会发展同步。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形成城乡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和9年基础教育,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建立完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疾病预防体系;城乡老年休养、娱乐、教育、康复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城乡社会保障对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各类企业与职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普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以上,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五保户对象集中供养率50%,基本形成项目齐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标准接近、相互衔接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基础设施联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城乡的“路网”、“电网”、“水网”、“气网”、“信息网”、“生态环保网”基本形成。构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通乡通村公路配套协调的综合交通网络;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天然气管道基本实现重点建制镇以上联网;宽带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建制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80%,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沼气池、改水、改厕、改灶推广面达到33%以上;生态型循环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各区、县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要求,“生态**”基本成形。

二、主要任务

(三)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把城乡经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互补、融合、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科学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居住建设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农田保护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充分发挥**市中心城市和安居、射洪、蓬溪、大英县域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二级县域中心城镇为极点,三级重点中心城镇为支撑,其他四级建制镇为基础,乡集镇为补充,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联系紧密、设施配套、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体系。

2.完善城镇职能等级体系,形成以中心城市(市城区)—副中心城市(县城)—重点建制镇—一般建制镇为主体,梯次鲜明、功能协调、布局合理的城市发展框架。加强中心城市各区片的沟通协调,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培育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对市域发展的集聚和辐射作用,规划到**年,中心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达到80万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加快各副中心城市向中等城市发展,增强其在区、县域范围的中心功能以及对中心城市的替补功能;深化重点建制镇综合改革,推进重点建制镇向小城市发展,充分发挥重点建制镇在吸纳农村转移人口,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健全城镇体系架构,从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实现市区县发展良性互动和共同进步,增强全市整体实力。把农村居民点纳入统一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调整村庄布局,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构建基础设施共享网络。根据交通区位特点、文化旅游、自然风貌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保护和培育镇村个性,发展一批特色镇、特色村。

(四)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把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结合起来,优化一产业,提升二产业,突破三产业,推进产业联动,形成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以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为方向,发展优质粮油、优质果蔬、中药材、茶叶等现代种植业,发展优质生猪、优质肉牛和商品家禽等现代畜牧业;依托山、江、林、园、果、湖等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

2.按照区域集聚、产业延伸、服务配套的产业集群化要求,做强做大化工、食品、纺织服装、机电配套、制药业五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链;培植引进发展微电子、光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工业经济总量。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旅游会展、商贸流通、金融保险、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产业。

3.根据区位条件和空间规划,整合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发展培植区域经济带。以涪江流域和成南高速公路为主轴,发展沿江沿线经济带和城镇群,形成集工业生产和生态环保、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组团式经济集群,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发展太和(纺织、轻化工、商贸)、金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柳树(食品、建材)、蓬莱(盐化工、纺织、机械配套、旅游)、隆盛(石化、农副产品加工)、回马(化工、饲料、塑料、兽药、纸业、建材)、红江(丝绸、蔬菜加工)、新桥(机电产业集群)等集镇。

4.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好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工作。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知识型产业和节约型产业,提升城乡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县城和集镇供水、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建设,在“十一五”,沿涪江25个集镇和郪江沿岸的蓬莱、隆盛,琼江沿岸的安居、东禅,芝溪河的赤城、下东等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十一五”后期到“十二五”初,在柳树、新桥、安居等重点集镇建立医疗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

(五)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动就业容量的扩大,以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动就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为城乡居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和完善的就业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领域的岗位开发,实现110万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市、区(县)、镇(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和市场体系,建立动态化管理的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信息库,把就业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社区,构建社区、农村与劳动部门、公共职介机构联网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跨区服务。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统一就业服务内容与标准,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同等的就业指导。积极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务工,农村劳动力在城镇自主创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优惠政策,逐步消除户籍壁垒,加强城乡就业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实行同工同酬同保障。

(六)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所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均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全面覆盖,做到失地必保、急征急保,并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享受标准;构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通道,鼓励被征地人员依照城镇自谋职业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的原则,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医疗保险参保面,推进门诊医疗统筹;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面,逐步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受惠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缩小城乡低保享受标准差距;发展慈善事业、老年人事业、残疾人事业、“五保户”供养等社会福利事业,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到**年,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保障水平逐步接近,基本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七)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把推进农村经济增长与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科技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引导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集聚,农村初中向重点建制镇集聚,农村小学幼儿教育向乡镇和中心村集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到**年,基础义务教育力争有2个以上区县成为全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初中三年直升率达到90%,力争全市60%以上的乡镇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到**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全市每十万人口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8000人以上。支持市内高等学校做大做强,积极引进省内外高校到**办学,全市高职在校生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大力发展各类职业培训,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预期达到12年以上;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全民终身教育,基本形成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优质教育一体化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总体目标是: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新型的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到**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使我市卫生事业总体水平和县域卫生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深入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把镇乡文化站建成集文化、广电、体育、成教、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普网络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开发和转化,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提高城乡居民的科技素质。繁荣村落文化,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发展农村文化体育队伍,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计划,创建文化特色村、示范户,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市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实施高速骨架工程、干线畅通工程、通乡通村工程等三大交通工程,以市城区为中心,建成310公里的“一环六射”木字形高速公路网络;建成市区县的内环、中环、外环“三个环形”及“三横四纵”的干线公路网络;通村通乡水泥路和油路比例达到100%。实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城区每年的城市建设投入保持在5亿元左右,各区县县城建设投入平均保持在1亿元左右。实施乡镇和新村建设工程,以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和15个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全市村镇建设年均投资达到8亿元,累计新建改造街道200条,新增村镇街道50公里,新建和改造市场20个,新增农民新村200个,新增住宅面积850万平方米。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信息等网络建设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公共设施的城乡对接和共享。积极开展流域治理,构筑防洪体系,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和区域外引水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河道清水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全市农村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先导作用。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规划理念,把农村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形成相互配套、衔接、管理有序的规划体系。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加强对各类规划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强化农村发展规划职能。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市级各专项规划,从自身经济发展基础、资源特征出发,编制完善区域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统筹城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同时,要加强对各镇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拓宽投入渠道,加大农村投入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投入的制度,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实现公共财政城乡全覆盖。制定从国有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社会保障、农民培训、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办法。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逐步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建立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和生态建设的投入。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龙头企业、农村公用事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贷覆盖面,继续探索多种担保办法,鼓励设立农业担保机构,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农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助的农业保险机制,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健全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行为,逐步消除乡镇债务,杜绝出现新的债务。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坚持个人与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二、工作任务目标

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启动征缴工作,到2016年5月30日止,实现缴费率达到95%以上,发放率达到100%。

三、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保。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四、基金筹集

(一)城乡居保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个档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并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缴费标准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

2、政府补贴。

(1)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60%、市财政承担40%。对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每人补贴30元以外,按每增加一个档次另给予5元的补贴,增加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2)、给予双女户(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含结扎和上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外)、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1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3)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城乡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参保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分担60%、市财政分担40%。上述人员可以在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按规定继续缴费。

(4)享受五保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外)、城乡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最低养老保险费。

(二)城乡居民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四)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结息一次。

五、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和待遇

(一)领取条件。

按规定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养老金待遇。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金支付终身。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缴费年限满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4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60%,市财政承担40%;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缴费年限满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而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足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时,由城乡居保社会统筹账户支付。社会统筹账户不足支付时,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3、在同一时期内,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只能参加一种符合本人条件的社会养老保险,并相应享受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出国(境)定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其本人、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个人账户中政府补贴资金本息划入当地城乡居保社会统筹账户,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5、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前跨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除政府补贴外,可以全部转移,也可以一次性退还其本人。

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前省内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全部转移。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镇级经办人员。办公室电话:传真:

七、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既要明确责任,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为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现对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二)镇委、镇政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并为参保人员建立档案,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核算、发放、划转、退还登记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保费征缴工作。村干部负责本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发动及本村参保人员、享受政府代缴保费的特殊群体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缴费档次的统计申报和享受养老保险人员的统计申报、参保人员死亡当月报告等服务工作。

八、实施步骤

为了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筹备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做好银行代扣准备工作。在代扣前做好缴费档次修改、分流存款人群、核查特殊性质参保人等工作,推动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顺利开展。

2、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在政策有变动的地方,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整个参保过程公开透明,使群众自愿参保、自觉参保。

(二)保费征缴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城乡居保工作动员大会。

2、各村委会协管员、村干部做好保费催缴工作,保证参保人在扣缴期限内缴纳当年保险费。

3、镇经办人员及时将受理业务录入信息系统,在规定办理时间内送市社保局复核,以便进行保费代扣。

4、保费征缴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实行村委会每日一报,镇每周一报制度。

(三)总结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

按照工作目标,镇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

九、工作要求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镇、村委会、村小组,人数多,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全镇上下要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抓住关键,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我镇实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制定实施方案,亲临指导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城乡居保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新生事物。广大干部要求认真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等文件,学深学透,弄懂弄通。要通过算细账,作对比的办法,让广大城乡居民真正地理解、支持政府的这项政策。

(三)脚踏实地、稳步推进。要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镇干部包村委会,村委会包村小组,村小组分片包户,集中力量,抓好落实。一是在保费征缴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村委会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家庭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全部带头参保。二是由易到难,寻找突破口。凡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要做到应保尽保。要举办一到二次的现场发放存折仪式,做到“以发促保”。三是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提高工作效率,银行代办点要专人负责,征缴的保险费要及时全部上划市财政专户。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6篇

本期特别策划的主题是“建设城乡均衡受益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这是当前城市内涵建设的聚焦重心,为此本刊约请了12位专家学者分别从居住环境适老化法规、老龄社会环境规划管理、特大城市养老设施发展短板、社区养老供需矛盾化解、破解老人失能危机、医学人文语境下老龄护理等角度对老龄化社会进行了基于统计数字的问题剖析,为当前突破城乡养老瓶颈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渠道。

导读:城市居住环境是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重要空间载体。然而由于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认识和准备不足,我国城市居住环境的适老化水平普遍较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基础薄弱。根据预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将于2050年左右到来,亟待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为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做出积极的应对。

老龄化的增速之快与程度之深是21世纪初中国人口结构的重要现象。2013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占人口总数的14.8%。预计至2050年左右,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占人口总数的1/3,全面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人口结构的变化不仅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也对城市住房和人居环境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然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以往认识和准备不足,无论是基本的法律法规,还是具体的住房政策与环境建设技术规定等条件均未发展成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基础研究均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

一、建成环境领域相关法规体系综述

(一)国家法律和政府行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是“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制定,为老年公民享受所有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2012年,“宜居环境”建设内容首次出现在国家经修订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针对城市建设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市环境无障碍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四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建设原则。这一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已逼近2亿,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3%,比全国预期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间(1999年)迟了12年。部分较早步入老龄化的中国城市在居住环境方面出现的适老化矛盾早已凸显,如老年人的住房困难、居住条件恶劣、出行困难、养老机构缺乏等。

2013年以来,养老问题得到了国家和地方的普遍重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z2013{35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z2014{2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专门将“涉老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关键技术和标准体系研究”列为标准研究课题,着手对我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相关的标准进行梳理、修订和补充,以期形成相对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并指导我国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的规划建设。从具体行动上看,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等地开始编制“城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民政、医疗卫生和规划管理部门的联动和管理加以机制上的创新,并关注社区平台上多项养老服务的有效整合。但在具体行动中,缺乏相应技术指导和依据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二)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

老年人的各种机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退化,活动空间不断缩小,对居住环境和社区服务的依赖性日益增强。[1]然而由于长期缺乏重视,我国城市住区在环境的弥补性建设和服务设施的支持性供给方面普遍欠账较多,相应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几近空白。

从表1所列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体系中不难看出,现有国家和地方有关老年人居住环境的技术规范与建设标准主要关注养老院、敬老院和福利院等特殊老年建筑,对居家养老政策主导下大众性养老基地建设的技术准备不足。这不仅导致存在大量适老化改造需求的既有住区更新改造工作无法得到有效指导,也难以为新建居住环境的规划建设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技术支持。

二、相关规范与技术标准分析

(一)规范类别

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中,主要有四类规范涉及到老年人居住与服务的设施和环境建设,分别是:无障碍设计老年人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和老年人设施规划(表2)。2012年,新版无障碍设计规范对城市广场绿地、道路、居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建设提出精细化的技术规定,是迄今与城市居住环境适老举措关系最为密切的行动。

(二)技术内容

从目前施行的技术标准看,《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B50180-93)(2002年版)等规范内容中对老年人的需求虽有一定涉及,但无论是内容的完善程度方面还是相关规定的深度方面均明显不足。[2]而专门为老年人的建筑设计与实施规划因为有明确的适用对象,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的制定上有较为深入的考虑。[3]迄今为止,尚无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对大众性居住环境的适老性能提出明确的规范化要求。

1.场地规划

相关技术规范关于老年人的相关规定涉及规模配置、布局选址、道路交通和场地设施四个方面,主要来自对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相关规定。

在规模配置、布局选址方面,针对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施配套、建筑密度、规划结构等内容进行规定,还针对基地地质的选择、远期发展余地、周边环境要求做出了说明。道路交通方面,对居住建筑物、居住道路环境的无障碍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提出要求,例如坡道、出入口、老年人停车位宽度、坡度和路面材料的细化。场地设施部分则要求居住建筑周边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活动场地、休憩设施及绿化。

2.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方面主要是对各类老年服务设施提出布局选址、层级划分、指标配置等要求(表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B/T50340-200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等都对老年配套设施有所设计,包括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中对养老院和托老所进行的规定,并强调居住区内的老年人设施宜靠近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统一布局,但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3.建筑设计

涉及建筑设计的标准内容可以归纳为面积配置、交通通道、房间设计和室内环境。面积配置方面,主要对老年人住宅、公寓和养老院的居室设计标准做出了规定,同时也给出了配套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室内交通方面,对居室内部空间的设计进行了较详细的说明,例如应建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电梯,设计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等。老年人居住建筑对基本功能空间,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使用最频繁的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和阳台等的尺寸和设计要求进行了规定。装修部分在选用装修材质的色彩、采光、通风、隔声、隔热保温方面均有所考虑,强调细节设计要配合老年人日益衰退的感官知觉。

三、地方行动

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在推进居住环境适老化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以上海为例,为了响应国家发展居家养老的政策,以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为核心,陆续出台一系列旨在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地方政策(表4)。其中,2013年之后出台的尤以老年宜居环境为重点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阶段性落实和完善。

与此同时,上海地方标准《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C55C2006)对居住区内不同级别的养老服务设施提出指标要求(表5)。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实与土地供应,2014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原则与配建标准提出要求(表6),进一步规范引导全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环境建设。

四、我国老年宜居环境法规体系亟待完善

对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的观察无一例外地表明,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完善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政策和制度体系是应对老龄化趋势的基本举措。这个体系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相互配合,并由前后衔接的系列政策逐步推进。

(一)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居住生活质量的法规体系

首先,通过立法、设立国家层面或地区层面的建设战略或目标等方式,将物质空间建设纳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围内,从国家和地方层面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探索以居家养老为主导、社区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住房机制。通过政府投入、老年住房开发的政策支持和建设指导,形成老年住房的良性供应体系。以居家养老为重点,提高住房的可支付性。[4]对中低收入的老年居民提供住房补助或动迁安置政策。向收入偏低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技术服务和社会志愿者服务,以改善环境的适老性能。[5]

其次,将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居住环境在政策实践层面进行衔接。例如,向老年人密集的社区提供日常生活辅助帮助和社区医疗费用的减免服务。通过提供针对需求的为老服务,令老年人切身感受到生活质量提高,同时给未来的老年人提供安心原居安老的社区基础,为整体社会住房体系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规范

对老年人的居住和社区环境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虑。首先,引导和强化住宅建设中的通用设计和适老化设计,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加大对新建房地产项目的监管,从源头做好适应老龄化需求的政策与技术准备。其次,从社区居住环境的适应性、合适住宅的选择性、服务设施的可达性、道路等的可识别性和新技术的应用等方面,以老年人生活的角度提出建设要求。[6]其三,探索在既有住宅区中为老年人创造弥补性、支援性环境的途径,维持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和让老年人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活动。[7]其四,在通用性设计推动下,适老化从专为老年人使用或服务的设施举措扩大到面向普通住宅和住区的广义居住环境,为今天和未来的老年人构建适老环境的保障空间。

(三)创新老年社区研究与管理模式

适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不仅需要体现在硬件措施方面的相应举措,也需要通过改善社区管理模式提高整体适老化水平。为了确保社区与各项老年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作顺畅,需要民政、卫生及计划生育、规划及土地管理等多个部门相互协作。[8]同时,面对巨大的需求和资金压力,相关责任部门应引入创新机制,逐步开放老年住房、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补助贴息等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五、结语

根据预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将于2050年左右到来,亟待通过建设、健全科学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加以统筹应对。建立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法规系统,不仅有助于摆脱当前局部、应急式的政策困境,也是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更承载着人们对未来的信心。

参考文献:

[1]王江萍.老年人居住外环境规划与设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2]李小云,田银生.国内城市规划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相关研究综述[J].城市规划,2011(9).

[3]赵晓征.养老设施及老年居住建筑――国内外老年居住建筑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4]周春发,付予光.居家养老:住房与社区照顾的联结[J].城市问题,2008(1).

[5]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

[6]周燕珉,张Z,林文洁.我国城市居家及社区养老居住模式探讨[J].住区,2009(4).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7篇

论文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二元化社会结构;养老保障制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构筑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步解体,以社会成员户籍划分城乡社会保障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已越来越受到所有制和用工形式多样性的变化、以及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后身份异化和部分地区出现城乡一体化的挑战。目前,许多地方已实施或正在探索户籍制度改革,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实施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却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城乡人口的融和。因此,统筹或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二元化社会结构的重要推动手段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城镇职工为主要参保对象,并延伸至有缴费能力的城镇居民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日臻成熟和完善,形成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多个层次、逐步统一”的制度特征。以农村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由于缺乏经济基础的支撑和政策制度的保障,大部分的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处在探索和试点的过程中,其持续发展的瓶颈仍未突破。拟从发展理念、保障模式、待遇水平、制度衔接等方面对现行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剖析现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发展养老保障的政府责任上讲,各级政府仍然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养老保障发展观。从当前政府出台的社会保障宏观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来看,主要是解决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同时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并担当了资金最终供给者的角色。而对于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而言,则认为±地和家庭是农民养老保障的重要载体,构建这一制度并不迫在眉睫,当前主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因此政府在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上,没有长远规划,也没有投入较多的资金扶持其发展。因此我国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已呈现严重失衡的发展态势,这主要是由于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发展观上普遍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观念。

(二)从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保障模式上讲,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城镇养老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强制性,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制度运行中基金如不足支付时,国家承担最终支付者的责任,这些机制确保了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的长久发展。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看,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障采取农民个人自愿参加,基金完全积累的方式,资金来源以个人缴费为主,各地依其经济状况给予一定的补助,这种储蓄制的保障模式,~是在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以及增长缓慢的经济状况下,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并非农民投入的首要选择,做强做大养老保险基金难度很大,二是这一制度缺乏统筹调剂、保障功能弱化、保障水平有限,农民普遍注重眼前利益,参保意愿不高,也就没有参保的积极性。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核心是政府财政保障来支撑,缺乏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就没有发展的空间和后劲。

(三)从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待遇水平上讲,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难以从根本上保障参保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功能就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退休人员安享晚年。目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建立了随经济发展适时调高待遇水平的调整机制,使广大退休人员能充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依靠个人积累养老保险费的总额来确定,由于缴费水平低,特别是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其待遇根本无法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在一些地方月发放标准只有几十元,有的地方标准更低,较低的待遇水平没有达到国家和农民所预期的保障效果。如2007年厦门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l65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单人户标准为每月3l0元,而农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平均每月仅为32元,远达不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这一期望的待遇标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失去了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四)从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度衔接上讲,城乡分割的二元养老保障体系没有双向沟通的衔接管道。人员在不同地区流动,这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养老保障制度也须解决基金转移和保险关系接续的问题。当前城镇养老保障制度对城市居民流动到其它统筹地区的,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以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可转移到流人地,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金额可以累计计算。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民,在养老保险转移上,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后,在城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资金不能向农村转移,只能办理退保,无法与以后积累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另一方面在农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当农民融进城镇成为居民时,在农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能向城市转移,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只能从头起步。养老保障制度上的城乡壁垒,制度问没有互通的衔接管道,已成为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扩展参保范围和加快基金积累的主要障碍。

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客观存在,导致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上必然存在城乡差别,但两者应统筹发展,在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不能忽视广大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当前我国农村出现的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和老龄化、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和部分地区的城市化,对全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要求更为迫切。 转贴于

二、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制度建设

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适应我国城乡发展的实际,做好统筹规划。一是对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周边农村及大中城市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应通过完善农民工、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与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相衔接并与之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二是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广大农村,应主要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农村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为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速,加快其发展,建立较为健全的、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因此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转化的必然结果,据不完全统计农民工就业大军全国有二亿多人。农民工从其身份上讲可塑性强,既可融人城镇成为居民,也可返回乡村成为农民;从其工作性质上讲,流动性大,身份变化快。因此不能把养老保险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也不能不颐现实国情建立同城镇居民一样标准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应以建立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主要选择,这样的制度模式既可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也可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相衔接。筹资上以个人缴费为主,单位为辅与城镇职工的缴费水平保持适当的差距,但不能过大。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其个人账户内,个人账户的资金专用于本人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工的个人账户可按规定记息、接续、转移和继承,特别是要设计好农民工个人账户向城镇或农村转移的制度衔接。只有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其养老保险关系与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同本人转移(从城镇到农村或从农村到城镇),这样农民工不论是在城镇安居还是年龄大了再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都可使其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得到比较稳定的保障。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第8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以“杂技之乡、绿色吴桥”为科学定位,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三城统筹”,以产业为基础、规划为龙头、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精细化管理为保障,推动人口向城镇、产业向园区、居住向社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努力实现产业就业、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文化体系的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舒缓、宜居”新吴桥提供重要支撑,全力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生态宜居舒缓型的杂技文化旅游名城。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推进。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水平,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优化布局。充分发挥近京津、环渤海区位优势,利用土地、人力和产业园区积极吸引京津资源。推进城镇规划和村镇规划有效衔接,确保城镇空间布局、项目布局、产业布局高度统一,形成包含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在内的三级城镇体系。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产业与城镇互动融合发展,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根据XX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独有的杂技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开展城镇化工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把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推动城镇化的突破口,推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保障制度改革,破解阻碍人口流动、资产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

五是坚持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将运河文化、杂技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和历史传承融入到城镇和乡村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县域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3%,城镇人口达到13.5万人。到20xx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6%,城镇人口达到15万人。到20xx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2%,城镇人口达到17万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建立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制,县域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改革人口落户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XX县城区、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2、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20xx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3%。扩大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规模,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二)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

1、三级城镇体系快速发展。用现代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来规划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业集聚区、县城XX区和旧城区形成相互依托、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20xx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2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1万人;20xx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用3至5年时间,使县城规模等级、容貌环境、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管理水平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建制镇镇区水、电、气、暖、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部分有条件的村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2、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布局、适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增强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将铁城镇、于集镇、宋门乡(园区)列为重点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其吸纳人口、聚集产业、增加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精心打造一批产业型、集散型、商贸型等特色小城镇。

3、加强新农村建设。对县域村庄进行定级定位,以两委换届为契机,划分中心村、基层村、特色村、搬迁村,针对不同类别村庄分别提出规划建设要求。规划建设中心村23个,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建共享,打造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保留中心村社区基层村和特色村124个,重点推进乡村道路、医疗卫生、厕所改建、饮水工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着力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研究制定治理“空心村”政策措施,对弱小村、偏远村实施整村搬迁。

(三)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

1、增强产业支撑作用。县经济开发区优化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综合运输、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就业容量大、吸纳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实现宋门工业园扩容升级,与德州天衢工业园无缝对接,形成协调配套、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县域经济与县城建设良性互动。

2、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布局规划,以城镇轴(带)为依托,以各类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外向型产业定位,积极主动为京津搞好服务,承接资金、人才、产业、技术等方面的转移,提高产业的智能化、低碳化水平,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城互动发展,合理配置产业用地,20xx至20xx年每年至少落实150亩县域产业集群用地和30亩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用地指标和用地审核。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园区向城镇集中。搞好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统筹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成为功能性新区。

3、营造创业就业环境。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激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创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提高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使更多人通过城镇就业有序实现市民化。

(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管理。20xx年,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总领,完成覆盖县城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备案;完成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线综合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局及商业网点布局、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制定专项规划相关技术导则。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统一、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东进、西优、南拓”的思路,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功能,谋划实施宁武路绕城、104国道改建、冀鲁连接线拓宽改造、嵩山道南延等重大路网建设项目,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

2、城镇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立足城乡总体规划,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推进城市配套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结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承载能力。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成标准化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公共供水设施,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用水普及率达到100%;不断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范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完成“xx”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实现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5%;保障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25%;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6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30%。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8%;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75%;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40%。20xx年,县城主要基础设施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9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50%;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水冲式改造。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推进城乡道路、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衔接,促进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

3、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20xx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县70%以上的幼儿园和60%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管理,建立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引导合理、梯度住房消费。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稳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统一、服务均等。20xx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20xx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景观大道、特色街区、高标准公园、商贸综合体、城市广场和一批便民市场、健身娱乐、公交车站、报栏书亭、水冲公厕等便民设施;建成图书馆、体育场馆、规划展馆、文化活动中心、医院、学校、商贸中心等设施。20xx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服务。

4、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全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创建优质工程。构建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的管理。强化招投标监管,合理控制施工工期,实行优质优价。强化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建筑方案设计专家论证机制,保证设计方案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对老旧建筑进行摸底排查,采取相应加固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5、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环境容貌、工程质量、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交通秩序达到部级平安畅通县标准;完成数字规划系统建设;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与省、市数字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城市管理体系;出台和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20xx年,将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纳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管考核,结案率达90%以上。20xx年,完成规划展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实行建管并重,下移管理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划分城乡社区网格,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推进新型城镇建设

1、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划定城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红线、蓝线、紫线、黄线、绿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设定容积率、绿化率等规范性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高效利用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调整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布局,增加生态绿化和休闲游憩空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复合功能区和城市综合体,减少通勤量和交通污染。

2、容貌环境明显改观。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20xx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90%;主街路、小街巷、城乡结合部、河道水系等部位得到改造提升,建成一批特色景观节点,至少创建3条以上省级园林式街道,所有十字路口至少有一个角建设游园和绿地;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比例达到15%以上;建成二个10公顷以上综合性公园,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16公里,建成至少2条高标准绿化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建成区内基本杜绝“脏乱差”现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完善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消除遗留和遗漏的各类违法建筑。20xx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100%;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24公里;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标准。20xx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天然气消耗量占全部能源消耗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县城容貌环境达到“净、靓、绿、美”,公园、游园绿地布局合理,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20xx年,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和15平方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3、突出城市风貌特色。结合地域特色,20xx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完成商业中心、文体中心、历史文化街区、主要街道出入口、广场等重点地段至少5项详细城市设计;制定县城景观风貌管理技术标准;建成一个特色街区和一个风貌建筑。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查鉴定、建立名录、登记挂牌,分级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杂技文化场馆等接待设施,提高承办会展和杂技文化活动能力,走出去壮大杂技文化产业,广泛开展文化艺术演展活动。让吴桥大世界在全国人口聚集区开花结果。

5、推进智慧城镇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进乡入村。推进城市基础信息库建设,完善地理信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6、提升城镇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30%的改造任务;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备案率100%;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20%;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4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20xx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40%的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5%以上;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35%;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xx年,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20%;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50%的改造任务;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50%;3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xx年,新建一批方便、舒适、幽美的现代社区,住房保障率力争达到23%,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全覆盖,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主流。

(六)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1、发挥城镇带动作用。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城乡一体客运网络,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用地市场、金融市场,增加信息惠农、技物结合的专家服务,加大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奖励力度。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其周边合理布局发展蔬菜、花卉、种苗等劳动密集、附加值高的特色种植业,推进建设一批特色种植标准园、示范场。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计划,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强化城乡产业联动,大力发展市场贸易、餐饮、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加快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七)创新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土地产权、用途管理、市场配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建设,提高土地对城乡化发展的保障能力。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着力盘活闲置土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拓宽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采取bt、bot以及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民间资本资金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建立动态平衡的政府偿债保障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推进县建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逐步将平台公司发展成为城市资产运营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具备现金流的多业态实体公司,基本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XX县城建设要求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利用民间实现县城供气、供热、环卫、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

3、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实现住房供应多元化。完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实行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制定公平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城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简化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性文件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整合各级有关部门村镇建设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重点镇建设。拓展县城发展空间,积极稳妥地推进县改市步伐,大力实施县城镇改街、村改居,在城中村改造中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依法推进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制的改革。

5、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因县城建设实施房屋征收的,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因房屋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征收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因实施县城规划、县城建设的需要而被县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镇化办”),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给予经费保障,或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中抽调人员,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负责协调、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按照c类县城建设目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发展指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编制符合XX县实际、较为具体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成立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任务要求和各自职责,围绕城镇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镇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强化土地资源支撑、投融资体制改革、城镇容貌整治提升、加快人口转移和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构建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关键领域提出课题、专题研究并拿出规划意见。

(三)积极对标示范。确定一个对标县(市),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抓落实。把对标活动与学习考察结合起来,带着任务“走出去”、“请进来”,与对标县搭建学习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技术引进、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在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确定桑园镇为城镇化改革试点镇,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优秀公共建筑、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街道等示范项目申报活动。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点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督导调度机制,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城镇化办要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做的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实施专项攻坚。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步骤、按时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在县城规划设计、环境整治、植树绿化、城中村改造、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聚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实行“领导+指挥部+融资平台”的推进机制,切实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落实到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