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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税收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30 16:06:55

个体户税收管理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1篇

,毛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对县级地税机关进行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通过一年多的实践,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和模式,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推进依法治税,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科学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快和促进地税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机构和人员收编以后,个体税收管理与机构人员的撤并矛盾也开始显现出来,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本文重在研究县级地税机关实施税收扁平化管理后个体税收管理问题。

一、税收扁平化管理基本情况

(一)优化办税服务厅设置。将全县4个办税服务厅合并为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征收工作。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申报征收”、“票证管理”和“综合受理”三类窗口。设置领导岗、申报征收岗、税务登记岗、发票管理岗、减免退税受理岗、其他涉税受理岗、咨询服务岗7岗位。纳税人需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

(二)成立企业管理分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企业管理分局归县局直接领导,相当于县局的一个股室,独立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实现县局、分局合二为一的目标。减少管理层,方便纳税人,彻底改变过去分局虚有的管理职权。

(三)成立建筑安装管理分局,对建筑业税收实行专业化管理。负责全县的建筑工程纳税管理,对辖区内的建筑纳税户,实行一户一档、一个工程建一个档的管理办法,及时跟踪纳税工程建设情况,掌握建设进度,组织好税收收入。此举办法,更加有利于对私人建筑进行纳税管理,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优化个体管理分局。将全县4个管理分局,撤消3个管理分局,只保留思恩税务分局,乡下3分局人员收编到县局或者其他分局。思恩税务分局负责对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负责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税款核定、催收催缴、税源调查、违章处理等日常税收管理工作。

(五)业务管理情况。税政股不只是一个管理结构,税政股业务工作将直接面对纳税人,直接为所有纳税人解决税收政策及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减免税申请等,由直接由税政股受理,改变过去由各分局管理员受理调查后上报县局,税政股再安排时间和人员再次去调查再审批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税政股既是对应上级税务机关,又直接对应纳税人。

(六)发票管理情况。发票管理岗位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负责监管全局所有发票。在办税服务厅增设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资料录入岗位,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登记并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不需要再到管理分局进行登记。

(七)税票管理情况。取消各分局的会计岗位,其票证领用、发放管理、税收会计核算由县局计财股负责。经费统一在计财股管理。取消各分局、稽查局的经费核算环节,所有经费核算由县局统一管理,各分局作为一个报帐单位,不再设立户头,不在银行开户。

(八)税收管理权情况。企业税收管理权收归县局审批。为了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在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行政审批,直接由县局行使审批,不再由管理员调查,分局领导核实,再上报县局审批的做法,实现县局、分局管理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

二、取得的效果

(一)税收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管理,有利于管理员对管理企业进行专门研究,管理员能够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实现税款和税款的缴纳情况,从而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有了质的飞跃,保证了企业实现的国家税收能够及时征收入库。

(二)税收服务水平得到相应提升。实行专业化管理,对税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税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水平。县局也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三)税收管理模式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12号)文件下发以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地税机关调高了营业税起征点,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进行的,同时,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对地方税收入及其征管工作也产生一定的影响。营业税调高1000元后,县乡镇地税机关管理的纳税户为1094户,营业税调高到3000元后,乡镇纳税户为227户,减少的幅度79.25%。乡镇的税务所(税务分局 )没有必要再保留原先的人员,乡镇的税源减少了,也使得税务机关不得不重新考虑征管范围和征管机构的设置问题。实施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顺应了新形势下税收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廉政建设监察力度得到增强。实施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后,取消各分局的会计岗位,其票证领用、发放管理、税收会计核算由县局计财股负责,有利于县局对票证领用、发放管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同时,重新整合办税厅,全县只设有一个办税服务大厅,整体进驻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征收工作。固定个体户的纳税问题采取财税库行倒扣的办法完税,对零星开票交纳的现金税款,直接由纳税人拿到设在办税服务厅的金融部门交纳,采取凭银行现金交款单来开票完税,从而实现了县地税系统办税大厅人员对现金税款“零经手、零捉摸、零解库”,使税收票款提前分离的局面,税款不再经过税务人员之手,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可以杜绝税务人员贪污、截留、挪用税款现象的发生。

(五)税务人员教育培训及时跟上。人员集中县城后,工作环境变了,对各人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税务人员不得不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以满足新的工作需要。县局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也越来越方便、统一。比以前分散于各乡镇来说,培训的次数更多了,也更方便多了。

(六)节约了税收成本。经费统一在计财股管理,取消各分局、稽查局的经费核算环节,所有经费核算由县局统一管理,各分局作为一个报帐单位,不再设立户头,不在银行开户。各分局需要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各分局做好半年或者季度使用计划,报县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购买使用。这样有利于做好办公物品的使用计划,杜绝浪费现象的行为,节约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其他征管工作当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管理分局管辖的地域扩大,管理面过宽。就县来讲,现管辖11个乡、镇,最远的乡离县城3个多小时。原来设有4个分局,管辖全县11个乡、镇。现在只保留思恩管理分局,负责全县11个乡、镇个体纳税户的管理工作,管辖的地域扩大,管理面过宽,有些乡镇离分局所在地近100公里,相比以前在乡镇设置的税务所,在个体征收管理、纳税服务上明显有所减弱。从而使税务人员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个体税收管理人员减少,人均管户加大。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合并了基层管理分局,征收管理向中心城区方向集中,个体税收管理员人员由原来的21人减少到8人,管理员人均管理纳税户由原来的52户,变为人均管理纳税户136户(包括未达起征点纳税户)同时,一方面在个体征管人员的配备上常常将那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同志调整到个体税收征管岗位上,而部分个体征管人员往往又不安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有些基层分局的个体税收管理员甚至主要精力放在“副业”上。

(三)日常税收管理力度缺乏,税源监控难度大。从目前征管户数来看,个体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在70%以上,个体户户数多,分布广,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监控水平也大大下降,出现了有的个体户不办理税务登记,形成漏管户;有的不自觉申报纳税,形成欠税;有的则在国税开具的门临开票不到地税申报营业额,形成逃税户,还有部分用票户利用发票玩猫腻儿,或不建账,建假账,应付税务部门,造成税款大量流失。部分己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纳税户不办理停业、注销登记手续就销声匿迹,出现了大量的非正常户;有的个体户即使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却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加剧了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户数差额的扩大。新开业的个体户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比例很少。除须使用发票的纳税户外,相当一部分为了少缴税款往往不催不办,甚至催了还拖。由于税务机关对各业户无可循的统一的核定计税依据标准,定额的“弹性”较大,从而产生个体税收的实际税负少于名义税负的现象。

(四)税收政策很难宣传普及不到乡下纳税人。由于管理的地域大了,每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税收宣传工作很难做到深入到具体的纳税人当中,也就是说税收宣传工作很难做到到11个乡镇进行税收宣传,许多纳税人纳税观念并没有真正得到提高。虽然在税法宣传中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收效并不十分明显。由于个体税收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逃税就成为必然现象,加强税法宣传就显得十分重要。

(五)税收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县地税局从征管人员的分布来看,37人管理员中有16人是助征员,占管理员43%。助征员与公务员的工作能力来说,是有一定差距的,他们能够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业务素质较差,加上他们享受到的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有部分公务员素质低,年龄偏大,工作上没有发挥主动作用,提高征管质量有一定的难度。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农村地税干部的整体素质还很难与征管改革同步,也就很难对税源管理实施有效监控。目前,基层征管分局一般是一名税务干部带领几名人员从事个体户税收的一线征收工作。客观上个体税收征管需要既懂业务,又具备高度责任心的税务干部。事实上,在个体征收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尤其是业务素质不是过硬,责任心不是很强,这就更加影响了个体税收的严格征管。

(六)征管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日常巡逻管理的工作需要。自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后,大多数管户的地理位置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给税收管理员执行日常巡逻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如果税收管理员对管户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巡逻管理,在巡逻管理同时还要开展相应的日常检查以及纳税辅导等工作,这样,每个月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较大。同时由于基层分局只有一部征管用车,不能满足日常到个乡镇巡逻的工作需要,这就造成了在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七)乡镇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自从取消了乡镇财政包干以来,乡镇政府部门与地税机关的往来几乎没有,因为地税的收入与他们的工作考核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目前在乡镇税收管理工作中,地税部门还是孤军作战的多,乡镇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没有充分利用政府、财政、工商、国税、村委会等现有的社会管理资源,护税协税机制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地发挥。

四、研究对策

(一)提高对地方税征管工作的再认识。税收起征点调整后,个体纳税户将大大减少,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个体税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用新的改革的思路和思维来认识乡镇税收征管,树立“管理为重”的思想,这样才能严格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更好地开拓农村地方税收征管思路,规范农村地方税收征管秩序。树立“抓大管小”思想。对起征点以下层面的纳税人要做好跟踪工作,通过纳税评估,发现达到起征点后,要立时征收税款,对起征点以上纳税人的税收要严抓到底,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二)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税氛围,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成本。具体来说,针对个体税源零星分散、流动隐蔽、易漏难管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真正建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以乡镇、管区、村三级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公开办税、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税源有效监控为核心,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为保障的乡镇税源控管机制,形成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治税的浓厚氛围。

(三)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素质上不去,管理人员就会缺乏工作主动性,管理效率就不高。要进一步增强每一位税干提高自身素质的迫切感和危机感,要特别注重加强业务培训,重点从受教育程度、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知识、业务技术能力、创造能力、办事态度及效率等方面着力提高地税干部行政执法能力。

(四)实行简并征期管理。5月1日自治区地税局下文明确,对定期定额户月纳税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可实行简并征期纳税方式。对个体税收管理,执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简并征期纳税额及税款征收时间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简并征期纳税,这样做,可以大大节省纳税人缴税时间,也会大大减少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有利于地税机关的征收管理。根据县地税局征管部门统计,目前在册登记的全县个体纳税户为3467户,达到起征点的659户,其中自管户217户,共管户442户。达到月双定500元以上税款的纳税户仅有53户,占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比例仅是8.33%。

(五)建立日常巡逻检查制度。鉴于目前机构合并,税收管理员人数减少,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地拉网巡查,要做到腿勤嘴勤,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纳税人中间多询问,以便掌握纳税户的经营变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建议实行巡逻检查制度,由个体税收管理员进行日常巡查,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发现的漏征漏管户或者虚假停业现象的,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掉,处理不了的由分局处理。此外,建立个体税收管理员每年一轮换制度是也非常必要的,因为管理一片时间长了,与纳税人熟了,人情就可能出来了,执法时就可能下不了手,不利于税收工作的开展。

(六)建立个体纳税大户税收稽查制度。现在我们对帐证健全的纳税人采取稽查的办法,但是在个体户的管理显得宽松。在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些个体户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生意越做越大,但是缴纳的税款却很少,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在当前的情况下,我认为有必要建立个体税源大户税收稽查制度,对个体纳税大户进行税务稽查,目前可以建材行业、超市、批发行业、娱乐行业等行业开展,这样可以减缓个体税收管理员的心里压力,同时有利于解决个体管理中的“钉子户”,疏通个体税收管理渠道。

(七)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管好个体税收,离不开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所以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尤其是在当前乡镇一级没有税务人员留守的情况下,税收宣传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乡镇个体纳税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税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税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督促其自觉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针对扁平化后的税收宣传工作,地税部门可以采取“巡查加宣传”的方式,比如去一个乡镇巡查,同时带上税收宣传资料,到一个乡镇就开展一次税收宣传,既宣传了税法,亦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做到巡查与宣传并举。

(八)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个体户税源分散,征收难且逃漏税严重,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税务机关要加大对逃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个体户的税收管理工作当中,既要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又要对个体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也不能一味迁就,对于税收违法行为不能放任不管,要坚决予以打击,但也要打之有理,打之有序,让被处罚的纳税人心服口服,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九)开展委托工作。个体税收征管条件艰苦,管理范围广,要管理好个体税收仅靠地税部门是不能管理到位的,地税部门要加大开展委托工作的力度,在乡镇全面开展委托工作。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地方税源管理,可以通过委托当地工商、畜牧等部门人员,也可以通过政府出面要求村委干部税款。对比较边远的地方税源,可以委托村委干部税款,税款的手续费也可以弥补一些所谓“空壳村”的办公经费。地税部门一定要对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短训,加强监督制约,避免员挪用税款等腐败现象的滋生。年终对工作开展得好的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2篇

一、个体征管概况

目前个体税收征管出现了“两低”的状况,即:达起征点户数占总管户比例低和申报入库率低。以苏北某县管户数据为例,全县个体现有正常户7995户,其中达起征点户1588户,达起征点户数仅占个体总管户的20%,正常缴纳税款户1160户,申报率仅仅只有73%。

二、原因分析

一是起征点政策把握难度较大。

起征点出台后,达到起征点后最少要缴纳88.5元(个体商业户:城维税7.5元,教育费附加6元和个人所得税75元)地方税金,而未达起征点的业户一分钱也不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对营业收入核定4999元与5000元之间口径难以把握,而营业额的核定虽然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规定的几个程序,最终大部分还是通过税务人员主观判断获得,无法拿出具体的、让纳税人心悦诚服的征税依据和理由,纳税人容易出现相互攀比思想,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心理不平衡,固然会出现抵触情绪。

二是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本自身存在政策缺限。

个税起征点与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不应完全一致,如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月实现营业收入5000元,扣除成本、费用以及20__元业主费用,根本无所得可言,更谈不上附征个人所得税。而收入不同、利润水平也不应该完全一致,为此参照工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五级累进税率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也应按照销售收入高低实行有差别附征税率。而实际工作各地都是统一按行业制定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如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常地税发〔20__〕148号)规定将常州市工业(含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商业(批发、零售 营业收入)附征率确定为1.5%,服务业(、饭店、旅馆、广告、美容美发、租赁等及未列举的服务业)和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装潢、其他工程作业)附征率确定为2.5%。有违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确定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__]91号)有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有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的规定。

四、修改附征率政的建议

1、按照应税所得率和适用税率重新从低科学确定个人所得税附征率,降低月最低征税额,提升附征率的执行力。

在实际工作中约有85%的个体工商业户都应达到起征点,但如果一达起征点就据实缴纳相关税金,个体业户根本无利可图,不可能愿意缴纳相关税收。加上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差,涉及面较广,如果税务机关一味的强制征收,社会负面影响较大,个体税收征管由此落入了两难的境地。相对地税直管户而言,通过体现以票控税职能,纳税人也需要向地税申请领购发票,应该达起征点的管户比较多,而实际上也只50%左右的管户达起征点,相对于直管户个体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还是国地税共管户,而共管户征收税款的大部分是个人所得税,如个体商业户核定营业额为5000元,城维税和教育费附加只有13.50元,以江苏省常州市为例商业个所得税附征率为1.5%,计算得出个人所得税有75元。根据起征点政策出台以前的个体税收征管经验,只要能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作些调整,降低达起征点管户的最低征税额,从而降低税收征管难度,就能实现个体税收的普遍征收。

2、以个体商业行业为例,进行举例重新计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假设:个体商业户的应税所得率为5%,级差营业收入取高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征率=应纳税额/营业收入。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方案应用举例

单位:元

年不含税营业收入x

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

新附征率%

原附征率

0<x<50000

5

5000

0.005

0.015

50000≤x<20__00

5

10000

0.006

0.015

20__00≤x<600000

5

30000

0.008

0.015

600000≤x<1000000

5

50000

0.010

0.015

1000000以上

5

50000以上

0.010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3篇

一、个体户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是日常管理检查不到位。税收管理员因管户多,平时对所辖户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仅凭主观印象和人情办事,对所辖户不能做到合理调整定额,动态管理不到位。是对个体户停歇业管理存在重审批、轻监督,日常巡查不到位,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有的停歇业户,不是真正的停歇业,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在停歇业期间不上缴,仍照常营业,这样势必对正常经营户造成不利影响。六是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控管难。从目前来说,由于房租普遍很高,不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很少。尤其对用票户一定要跟踪管理。

二、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和纳税信用管理。增强税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增强规范管理、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尤其是对税收管理员加强考核,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者要进行处罚,直至调离。二是强化对个体户的监督检查。规范税负核定和调整工作,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阳光定税及社会监督的方式,平衡纳税户间的矛盾。三是加强事前调查核实。对定额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对停歇业户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审批。四是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对所有停歇业户,实行不定期巡查,定期通过复查、核查,对弄虚作假者除按规定给予处罚外,还要在网站、办税服务厅及相关公示栏上进行公开曝光,有效地杜绝弄虚作假者。五是加强事后责任追究。除对弄虚作假者追缴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给予相应的处罚,还要对该户的管理员予以考核扣分,进行处罚,以增强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感。六是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监管力度。在“严”字上下文章,对符合开具发票的业户一方面要了解其税收缴纳情况,是否合法,在此基础上再检查其使用发票是否规范,在验旧、缴销上把好关。七是大力推进个体税收分类管理。这主要是将个体户分类,将建账的分成一类,将不建账的分成另一类,停歇业的再分成一类,最后,将非正常户、问题户集中起来,由税务所统一管理。八是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对个体户税收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地税应加强对财产类税种实施有效管理,鼓励正常经营,调控从租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调整作用。抓大、控中、放小突出管理重点。同时,应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实地核查,参考同类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合理定税,重点把握好起征点临界点的税收管理,依率计征,努力使纳税人满意。总之,个体税收征管处在一线繁杂而艰巨,除了税务部门自身努力之外,还应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特别是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部门的配合支持尤为重要。另外,群众性的护税协税网络也十分重要。面对基层征管战线长,税源分散的情况,税务人员往往鞭长莫及,顾及不暇,因此,可依托当地组织,如社区、村委会、街道等,帮助做好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个体户的申报纳税(即委托)和催报催缴,也可委托他们进行个体户的定额评税,监督个体户的纳税情况,协助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另外,还可发挥税务的中介作用,为个体户建账,申报纳税,辅导纳税人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作者:张志平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4篇

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

(一)确定户数难。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流动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设摊经营、经常性经营和季节性经营等,而在这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证照不全的占很大比例,有些经营户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税务登记证,以至在日收管理中,漏征、漏管现象不断出现,不能有效地将其控管起来,税款流失严重,并带来税负不公等负面影响。

(二)税款征收难。在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文化素质、道德水准还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概念模糊,只想一心赚钱,不知依法纳税,加上个体税收的直接利益驱动,普遍存在对税收能欠就欠,能不缴就不缴的各种侥幸心理,从而难免存在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形成各种征收阻力和逆反心理,造成征收中的被动局面。

(三)日常管理难。由于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导致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阻力重重”,具体表现为:一是进行控管难。现行税制对无证户和有证户适用同样的税率,没有差别的“待遇”就使得许多个体户,尤其是不常年经营或流动经营、挂靠经营的业主有意选择无证经营的方式,遇到税务人员检查就纳税,否则就不纳税,从而形成税款流失,影响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二是确定纳税定额难。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帐簿,而且进货无正规发票。而现行税制对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的纳税资料规定不严,刚性不强,致使核定经营额时无据可查或缺乏计税依据,给确定纳税定额造成很多困难。三是严格管理发票难。现行税制明确规定不能在向纳税户提供发票时进行担保和质押,因此无法从源头上规范和制约个体工商户使用及核销发票的情况。而多数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在发票的使用上存在代开、虚开、用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尤其是许多经营状况不稳定,流动性大,开业、停业比较频繁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时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直接关门打烊,查无音讯,致使已领发票不能及时清缴核销。

(四)行使职权到位难。对征管队伍的自身管理还有待加强,一些税务干部虽然行使了职权,却很难到位。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税收管理员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系统平台没有建成,干部忙于整理档案、催缴、实地核查等日常事务,基本没有时间下户或用纳税评估来有效地对其加强控管,征管质量严重受损。二是主观上部分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日常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和事业心淡薄,加之任务繁重,管理难度高,导致各项工作与征管要求还有差距,影响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途径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监控管理力度

户籍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基本工作目标是做到“七个清楚”,即:1、总量构成清,即对辖区内纳税总户数、行业类型、征收方式、重点税源户等构成情况要清楚;2、基本情况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业别、经营地址、从业人数、经营范围、资金状况、生产经营规模等要清楚;3、涉税事项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要清楚;4、增减变化情况清,即每月对辖区内纳税户增减情况及原因要清楚;5、停(歇)业情况清,即对纳税户的停业、歇业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停(歇)业真实情况;6、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即对辖区内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情况清楚;7、减税、免税情况清,即对辖区内残疾人、下岗再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清楚。从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我们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差距,户型不清、情况不明、漏征漏管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急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职责不清,目标不明,考核不严,是户籍管理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要将户籍管理的基本目标,进一步细化到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去,明确工作职责,并与税收管理员和单位的目标考核挂钩,按照岗位目标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只有深入实际,贴近纳税人,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专管员下户缺乏应有的制度硬性约束,就会造成对纳税户情况缺乏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出现管理被动的状况。以漏征漏管户的产生为例,除纳税人自身原因及特殊情况外,缺乏有效监控、管理不到位,使纳税人有机可乘,是产生大量漏征漏管户的主要原因。而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人员下户过少、对税源动态情况和纳税人经营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停(歇)业核查制度。为防止虚假停(歇)业造成逃避缴纳税款现象的产生,避免管理过程中只核准不核查,进而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廉行为,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将抽查结果列入征管质量考核的内容。将停(歇)业情况在纳税人经营地及时公布,让社会和纳税人参与监督。

四是要积极推行分类管理。个体税收客观条件千差万别,采取同一管理手段,往往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应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带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以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进行分类,按照“抓住大户,建帐建制;管好中户,核准定额;稳定小户,简便征收”的原则实行分层次管理,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小户不轻、中户不重、大户大漏”的税负不公问题。同时,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性分别对待,对城区、乡镇内经营稳定的固定业户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将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发票发售、停歇业管理、税款征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市场摊位经营户、岗亭经营户、农村自然村小卖店应建立台帐,简并征期。

(二)提高定额核定工作水平

定额核定是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环节,定额核定是 否适度,直接影响着税款的征收和税负的公平。针对当前定额核定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平均定额审批制度。通过调查测算,结合实际,确定城区、乡镇平均定额标准,并对以此为依据上报的核定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列入定额调整的重点。同时,对同类别的区域进行税负比较,对平均定额偏低的地方,要进行定额调整,以达到区域税负的大致平衡;对部分定额管理户每年进行定额调整,以确保税收负担大致公平。

二是逐步推行等级定税。按经营规模和市场繁荣程度,将辖区内重点市场、街道按行业进行归类,划分、确定相应等级;对每类市场、街道的每个行业设置不同档位的税额,确定相应的档距,定额时对纳税户靠档定级。等级定税有利于同行业、同等级、同规模业户的税负相对平衡,同时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不同等级的最低定额标准。

三是建立税负核定评议制度。评议制度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定期召开不同行业纳税人例会,进行税法知识培训,征求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定额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定额的公平性、准确性,减少征纳矛盾。

四是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对不使用发票或只少量使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严格划分界限,区分管理。如:对小饭店、信息部等只就不开具发票部分定税,购票部分单独缴纳税款,以堵塞征管漏洞。

五是适时推行数学模型定额方法。在系统中建立定税模型,根据不同行业的利润率、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材料成本等情况确定定额标准,真正实现管理到位。

六是加强税控装置管理。包括在授权、报数、购领发票环节复核、查验;统一在征期内申报、授权、报数;在报数、缴纳税款后进行授权,防止纳税人虚报、瞒报,不缴纳税款。

(三)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

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一直是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对此,一是应本着积极稳妥、重点突出、分期分批、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建帐初期实行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大力推行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对未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办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并在确实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后再办理其他所需行政许可。税务部门要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并逐步规范有关行政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扩大建帐范围。针对目前个体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部分纳税人自己难以建帐的状况,以建帐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发挥税务的社会中介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建帐。

(四)增加委托范围

征管范围调整以后,我区城区的部分小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前有国税委托的税款也早已停征,形成征收死角。由于小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摊位多、流动性大,不易管理,应借鉴国税局管理经验,与市场管理中心联系,办理委托手续,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普遍的纳税公告制度

目前,纳税公告形式单调、内容不够完整,亟待改进和提高。除恢复现有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容外,还应在纳税人集中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等地设立固定的纳税公告栏。公告内容不但要有税负核定情况,还应有评议结果、停(歇)业、欠缴税款、滞纳罚款具体情况,还要有税收基本法规、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同时,在网站上专门设立个体税收核定和法律法规公告专栏,让纳税人和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办税情况,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建立完善协税护税协调机制

个体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才能形成控管合力。因此,应从制度上将协税护税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及时、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积极与市场管理中心、镇政府、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联系,发挥这些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纳税情况进行监管的作用: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对违反税收法律的业户,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处;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及时反馈;对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加以监督;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

(七)发挥税务作用

税务作为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中介组织应该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是规范纳税行为的有效途径。

1、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税务的内容、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5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源管理;管理能力

以我县为例,我县经济相对落后,和其他贫困县一样,没有支柱性产业,虽然号称拥有“两白两黑”产业,充其量只是作为对外招商的标志,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支柱企业。县城大部分企业十有八九处于亏损状态。税源匮乏,相当一部分税收收入来源于第三产业。随着交通发展的便利,很多个体及私营业主生意也越来越大,占税收的比例也相对有所提高。而税源管理仍用原来的思维模式进行管理,虽然户籍管理人员各自管理自己的责任区,实际达到起征点的户数越来越高,由于工作思维方式没有转变,没有及时开展税源调查,不清楚个体交税情况,不了解个体经营规模。造成新的征管漏洞,纳税人又不主动申报,造成税款实际流失严重。征收管理一方面由于没有设置稽查分局,对税收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形成事实上的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税法的威慑力。个体工商户存在你不查我发财,你查到我倒霉的思想。基层征收机构设置分散,距县城又很远,税收成本巨大。另一方面税务人员随意执法,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各人职责不明,缺乏专业性的分工,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结合xx县局目前推行户籍管理实行分区责任制度,笔者认为当前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本文来自为税源是税收的基础,而对税源管理不到位,认识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则会造成新的盲区,形成新的漏征漏管地区。

一、现行征管模式容易产生税源监控不力的问题

由于xx县局国、地税没有分家,一步到位,直接上的是新的征管软件(ctais),虽然计算机到位,网络到位,可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新的很多不到位,税收知识掌握不够,造成执行政策的不到位,形成事实的操作失误等等。虽然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但事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征管工作的重点实际上放在了征收上,税务征收大厅的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分工的细化,目前运行的"一窗式"管理虽然表面解决了这个多窗口服务的问题,但是"一窗式"管理的前提是纳税人必须到办税大厅,否则,就与任何模式的管理都没有关系。由于对税源管理上的重视不够,再加上税务干部对管户没有明确的责任界定,形成了自觉上门纳税的户有人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无人过问,也无人承担责任。而且,对税源的变化和管户的清理整顿也存在很大困难,势必造成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二、管户管理工作缺少监督制约机构

据最近的户籍清理调查表明,xx县境内个体工商业户约xxxx余户,此外还有未办证户和漏管户占有好几十户。,这就说明我们的基础工作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而言,管户管理就是根本,就是基石,只有切实做好个体税收的税源管理,才能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拿个体税收来说,从2000年开始逐年递增,所占税收比例愈来愈重。由于xx省是落后的西部省区,执行西部优惠政策,对达不到起征点的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归政策,执行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情。好象免征了,就可以不再管了。形成新的管理不到位因素。要知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xx县个体经济每年增长也非常快。仍然保持原有的起征点户数是不对的,这说明我们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只抓了面上的工作,管理不深、不细、不扎实、势必形成该摸底的未摸,该办证的未办,该收的税未收的这种被动局面,以致出现税额核定不准,假停竭业蔓延,漏征管户增多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个体税收征管质量。xxx省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幅度的最高点,而且起征点不分城市、农村等不同区域。因目前个体户的定额制度尚不完善,不征税的还好说,征税的必然产生抵触和畏难情绪,特别是同街面、同地段相邻的经营户,以销售货物起征点5000元为例,一户核定应纳税额160元一户核定税额200元,形成了一个一分钱税款不交,另一户每月缴200元,不但不利于业户之间的公平竞争,也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区内的瓜果、蔬菜、水产品等市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后,每日、每次销售额不达200元的不征税,税务部门及管理征收人员在具体操作时很难界定,还有一部分税务人员放松对不达起征点户的管理,认为办不办证、定不定额、申报不申报、供不供票没关系,只要把达到起征点的户管好就行了,使某些个体业户有机可乘,从而达到其偷税目的。

三、税源税基不清,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按照征管法做到"应收尽收"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而"应收"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企业,来源于税金的实现环节。作为办税服务厅税收征管的申报征收窗口,不熟悉税收征管业务,不了解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管理呢?遇到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办税人员素质较低,不能如实申报的企业,如何去做呢?如果不清楚他们的税源变化情况,又怎能谈得上"应收尽收"呢?目前的征管现状,只就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缺乏跟踪管理和动态监督机制,纳税人变更经营内容,不履行法定程序,纳税资料不实,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比如:有的企业与下岗失业、残疾人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以达到减免税的目的,如果不经常深入调查,就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

四、加强税源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税务登记的管理,建立户籍管理制度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首先是加强协调工作,多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和税务登记人员取得联系,实行无缝衔接制度。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

了税务登记。如果发现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就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

(二)实行责任区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

在工作方法上推行三责管理。推行“责任区”管理。根据xx县税源构成情况和税源分布状况实行一区、二区、三区管理。一区是指税源集中的商贸城区域;二区是指红绿灯到水泥厂文化路区域;三区是指团结西路到西大桥以及光明路和解放路。实行分区包片制,采取实地登记等方式核实基础信息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做到户数清、情况明,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加强税源管理检查制度。对纳税人办证、亮证、停业户、注销户、发票使用、新开业户、达不到起征点户、个体税额核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到户到人对漏征漏管、假停业、假注销等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实现税源管户到人、管事到位、无缝衔接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属地分区管理原则”在管理上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方式,同时为确保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必须强化目标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1)税务登记准确率(包括漏管户考核率);(2)纳税申报率;(3)征期入库率;(4)催报催缴率;(5)发票核查率;(6)检查处罚率。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业可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依据。

(三)进一步加大对税源户的检查力度

转变观念,加强日常检查制度,对税源户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把工作做在平时。坚持管税与管票结合,通过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为个体检查提供监控依据。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又确实难以查找的非正常户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力度,对漏征、漏管户,一经查处,都必须进行补税和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惩处,绝不能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严控税源流失。

(四)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有关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税源户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实际工作中,应加强与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及国、地税之间、部门内部门的合作,对具体内容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硬性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该公告的要公告,该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励广大公民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藏身之地的声势,为税务机关开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规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税源管理的档案

1.加强税收基础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录入、归档,建立纳税人电脑化管理的档案。完善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系统(掌握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失踪户情况等),发票购领、使用、查寻系统,电子申报纳税、欠税催缴系统和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质量的分析与监控、检(稽)查的选案以及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依据。

2.抓好发票的管理,推行“以票管税”的办法。现在的税务部门把主要精力投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上,而忽视了普通发票的管理。一些纳税人采取不开、少开、拒开、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进行偷税。为了防止税款流失,实施税收源泉控制,应推行普通发票“以票管税”的办法,凡销售方向购货方开具白条或非法报销凭证的,购货方可凭其开具的白条或非法报销凭证向税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享受开具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3.建立企业法人代表终身码,保证纳税人户籍的相对稳定。即以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识别码,输入计算机管理网络。当其发生变动时,计算机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据此及时处理。为了保证企业法人终身码的有效性,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有关联关系的人员进行相同的监督,避免纳税人利用直系亲属易名易地经营,逃避纳税。

4.有步骤分地区继续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收监控。从国外许多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经验看,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可以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偷、逃税行为。近年来,我国在石油行业、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悉,长沙市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增长50%以上。同时,新《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5.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管理,以有效监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严重,有的开户多达几十人。税务机关不掌握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就难以检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通过其在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加强对其进行控管。以前,有的税务部门对银行重视、利用的不够,有的借助金融机构发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却无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令人欣慰的是新颁布、实施的《征管法》对金融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6篇

1.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税源结构、税种特点相适应。在税源管理上,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税源的不同形态、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税源监控。

2.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行征管模式相适应。要以管理为重点,兼顾征收、稽查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税源监控,为征、管、查提供可靠的税源资料和信息。

3.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要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形成信息联网,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

4.税源管理方式要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和征收网点布局相适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江西省地税系统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城市地税征收单位按征管查三分离的原则设置,农村基层征收单位由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改为按经济区域设置,征收单位数量相应减少,但税源管理任务并未减轻。税源管理方式要适应这个变化,既管住户又管住片,既抓住重点又不出现漏管。

在贯彻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税源管理要注意几个结合:

1.管事与管户相结合。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收“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专管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实际上,在税源管理方面,要想切实掌握税源“底数”,管事与管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在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所辖范围税源的了解和掌握是比较充分和全面的,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对其中的优点应当保留和发扬。按照征管法的精神,税务机关管事不仅仅是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掌握纳税户数量和征收税款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管住具体纳税户的经营、收入和应征税款情况,并根据经济变化情况对纳税人的缴税能力和缴纳税款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如果管事与管户相相脱节,则很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2.专业化管理与综合性管理相结合。一般来说,在一个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对税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各税划片统管,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个体工商户则按核定的税额缴税)。这种形式有利于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统一考核标准,考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也有一些地税机关,根据地方税的特点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我省有的县成立了车辆税收管理所,抽调专人专门对管辖范围的车辆应纳税收进行征管;有的县成立了房产税收管理所,专管城区范围的房产出租税收。由于实行专管,对某个税种税源存量和变化发展的信息掌握得更加清楚,有利于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并使同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趋于平衡,避免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践证明,在一个既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地方税税种的特点,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方式,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互补的效果,使税源管理更趋合理。

3.事前源头控制与事后统计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即在征税之前就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统计分析主要是指税款征收上来之后对税收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再研究,了解哪些是经常性税源,哪些是一次性税源,哪些是主要税源,哪些是辅助税源,哪些税源有增长潜力,哪些税源潜力不大,税收是否征足或者征了“过头税”,等等,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统计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统计分析的最佳结合,就必须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度,每个征收管理人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而是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传统管理手段与现代管理手段相结合。现在,电子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各个方面,税源管理和监控同样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这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城乡地域和税种分布状况的差异,以及地税部门财力状况的差异,造成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平衡。我省城区地税部门已大量使用计算机,但在广大农村,基层地税征管分局(所)配备和使用计算机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从整体来说,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就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用先进的网络手段管理税源;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手段,如查阅纳税户的经营和财务报表,登录税源台账和已缴、未缴、欠缴税款,等等。通过两者的结合,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备。

5.税源管理与制定税收计划相结合。税收计划和税源的关系是历年来税务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现在一般的做法是按上年实际完成的税收收入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就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在有的时候、有的地方却脱离了税源实际。有的地方税源比较充裕,收入计划却定得较低,造成有税不收;有的地方税源紧缺,收入计划却定得较高,造成收“过头税”。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是未正确处理好税收计划与税源的关系。严格地说,科学的税收计划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税源基础之上,脱离税源来制订税收计划,实际上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这样一个基本原则。虽然当前组织税收收入仍需要税收计划作指导,但这个计划必须要有坚实的税源基础,只要税收计划符合税收政策,符合税源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征税,就能做到按计划征税与按税源征税的最佳结合。要实现税收计划与税源管理的结合,就要破除各种糊涂观念,端正组织收入的思想动机,坚持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认真搞好经济税源调查,把此作为制订税收计划的前提。金人庆局长2001年8月1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些地方,只要真正做到了依法征税,经得起检查和考验,证明了计划指标确实脱离了实际税源,那么计划就可以也应该进行调整。同样,完成计划后仍有税源,还必须依法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金局长的这段话,为税务部门处理税源管理与税收计划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路。

二、税源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围绕地方税的特点,税源管理有着丰富的内容:

1.对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和监控。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经历、纳税信用等;二是掌握背景材料,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地点、从业人员、经营项目、经营业绩等;三是准确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年度预计销售(经营)收入、税金、利润、价格、租金、供货渠道、用水耗电量、资金周转、费用支出、发票用量及开具使用情况等;四是准确掌握企业日常纳税情况,包括期初欠缴税款、本期实现税款、已纳税款、累计欠税、税负及其变化状况和原因、纳税申报情况评估、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等;五是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对纳税将产生的影响,解决问题的对策是什么;六是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包括有无新增项目、新增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前途及对今后税收的影响等。

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其基本情况,包括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房屋是租赁还是自有、从业人员、路段繁华程度、车辆拥有数量、经营项目等;二是掌握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信用、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税负标准及核定、完税情况、预期收入及税收等;三是了解周边业户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对该户经营和税负的评价(税负是轻还是重、是否公正)等。

2.对有关涉税事宜进行管理和监控。一是及时摸清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并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相关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预测;二是适时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督促其按时纳税;三是对纳税户申请减免税、退税、缓缴税款、欠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产损失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等进行实地核查;四是适时对新办、变更、注销、改制、福利、资源综合利用、代扣代缴、委托、非正常纳税户进行实地核查;五是对纳税户本年度财务进行日常检查;六是对纳税户开具的发票进行实地核查,实行以票控税;七是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的调查、核定、调整工作,督促指导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八是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及时清理检查,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地方税税源管理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有些虽然是比较传统的方法,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税源管理和监控制度。一是建立静态税源分户档案。这主要是指室内卷宗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立档、输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所建档案是纳税户已经发生或在纳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涉税文书、报表等材料。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资料、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财务规章制度、有关合同章程等。根据这些资料,由税务内勤管理人员登记各类纳税户分税种税源台账,设立并汇总填写税源结构统计表、各类纳税户经济指标分析表,综合反映所管纳税户实有户数、应纳税户数、应纳税款,以及纳税户纳税情况、欠税情况、减免税情况,为深入纳税户实地核查提供线索和依据。二是建立动态税源分户档案。针对地方税的特点,分固定税源和流动税源、重点税源和一般性税源、经常性税源和一次性税源、旺季税源和淡季税源、企业税源和个体户税源等,分别设置表册,由税务外勤管理人员定期巡查进行税源调查时使用。这类调查表册应定期使用填写,每个纳税户每半年至少应填写一次,以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一式几份,分别存档,与微机网络信息资料相对比,互相补充和修正,为编制税收计划、完善征管办法、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税务稽查等项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三是建立税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在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下,税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应由管理分局和所属管理人员来承担。管理工作既有办公室的内勤事务,又有下户调查和监控税源的任务,两者应有机结合,人员要合理分工,定期轮换,明确职责,考核到位。对税源管理工作要实行“五定”,即定人、定户、定时间、定指标、定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2.结合地税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实行分纳税户、分行业、分地段分别进行税源管理。对大中型企业要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轮换;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地段分行业管理。在农村,则设立片管员,实行划片管理。二是突出重点税源,抓好大户管理。在抓好一般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各级地税部门都应确定重点税源户,实行跟踪监控。对纳税重点户,确定户数后一般实行由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税源调查和统计,并逐级上级,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这种方法是抓“牛鼻子”的方法,抓好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抓好源头控管。对税源流动性较大、易于流失的税种,如车辆税收、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税、印花税等,要及时掌握应税项目,抓好源头控管,实行代扣代缴。对发生的每一笔应税收入,落实专人记载,登记造册,将税款解缴入库。

3.实行纳税评估,堵塞税源管理漏洞。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析,检验税源是否确实和纳税人的申报是否真实,从而发现税源管理是否存在疏漏问题。这是税源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纳税评估,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税源管理和征管现状,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等进行案头审计,将有疑点的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单户评估,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二要科学论证,认真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细化、量化评析指标,将征管资料上的“死”数据变为“活”数据,变为税源管理和申报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三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衔接好评估工作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关系。评估的结果要向纳税人公开,申报符合税源真实情况的要予以肯定,申报不真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摘好税源管理的保障机制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7篇

【关键词】分散税源  ;零散税源

一、零散税源管理的现状和方式

(1)零散税源的基本情况。2014年上半年,从化市国税局辖区内正常经营的零散税源户共有12875户,其中绝大部份是个体“双定”户,占该局总经管业户的70.56%;同期零散税源税收收入974.45万元,占该局税收收入总额的1.04%(具体情况见图1)。

图1  ;从化国税2014年上半年零散税源户数及税收贡献

零散税源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大,以2014年上半年数据为例,共办理了零散税源户开业登记1101户、注销或认定非正常673户,流动比例达61.12%。

(2)在管理方式上实行协管。自2004年12月起,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从化市国税局成立了一支由政府领导、税务部门业务指导的协税护税队伍,负责从化市范围内所有个体小规模纳税人及其它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税收的和协管工作,有效解决辖区内边远山区小额、零散税源的管理问题。2014年上半年,从化市协税护税队伍共协助税务机关处理相关涉税事务98363户次,代扣税款482.05万元,具体工作情况详见表1。

表1  ;2014年上半年工作日志汇总表 (单位:项、万元)

(3)对现行核定定额进行优化。为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幅增长的形势,简化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流程,从化市国税局在广州市局征科处的指导下,对定额核定管理试行优化措施。一是优化定额核定指标。在沿用广州市局现行的电脑核定定额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从化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核定系数进行了优化,实行以纳税人生产经营方式、经营面积、经营路段为三大核心要素(三大要素实行对应取值)的计算办法,把计算机计算结果确定为新开业个体户首次核定定额,确保定额核定的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再造定额核定流程。从实施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集约化管理的目标出发,前置核定管理权限,再造定额核定流程。新开业户定额核定流程由以往的“新开业――实地调查――电脑计算――集体核定”调整为现在的“新开业――电脑计算――初步核定――后续核查”模式。办税服务厅在为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的同时,可立即根据其报送的资料进行电脑计算和初步核定,协税护税队伍协助税源管理分局在一定时期内对新核定业户进行实地核查和数据采集,重点核查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复核和监督是否正确选择电脑计算参数。即实行“先核定后核查”,在提高定额核定效率的同时,又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图2  ;定额核定新旧流程图

二、零散税源管理的问题和不足

在目前的征管模式下,对零散税源户的管理已经呈现出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税法遵从度低,认识及宣传不到位。一方面由于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一般文化素质不高,对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不按规定领购、使用发票等情况普遍存在。以2013年为例,从化市国税局全年认定非正常户161户次,其中个体税源户104户次,占65%。该类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依法正常的税收执法行为往往不理解、不支持配合,甚至出现抵触情绪,容易产生征纳矛盾。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对个体工商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与辅导,也是导致其纳税意识薄弱及税法遵从度不高的重要原因。

(2)纳税人数量多,未能抓住管理重点。个体工商户一般经营规模小,随着商事登记、简政放权及优化调整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惠民措施的落实,纳税人开业登记相对容易,伴随而来的是纳税人户数和日管工作量的剧增。广州商事登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至6月30日,从化市国税局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同比增幅达30.14%。税务管理员日常工作都是实地调查、定额核定、定额调整等,没有突出重点,有效加强税源风险管理工作。

(3)占用人力资源,未形成专业化管理。目前,由于从化地处山区且征管面积大,纳税人经营地分散,从化市国税局个体税收管理员只能把大部分时间用于日常管理事务中,没有办法腾出时间和精力对这类税源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税收风险处置管理更是难以深入推进。

(4)协税护税机构职能单一,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从化市协税护税机构自2005年开始运作以来,对加强边远地区零散税源管理、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日常管理和统计数据来看,该队伍的日常主要工作仍然停留在协助税务机关催办税务登记、申报提醒及催报催缴上,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协税护税力量未能充分发挥。

三、零散税源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税法宣传工作

零散税源尽管税额不大,对我们的税收收入计划影响非常有限,但由于其具有点多、面广等特点,其工作的好坏特别是这类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地方的税收环境。为此,对做好零散税源的管理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观,不管税额大小,只要有纳税行为就必须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彻底摒弃那种以税收收入多少来衡量管理力度的做法。二是加强零散税源户的税法宣传工作。零散税源纳税人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且地域分布广泛,其管理重点之一在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因此需要加大对零散税源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力度,让他们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征收、优惠以及处罚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对涉及减免税和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更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辅导,避免纳税人因误解税收政策而产生征纳矛盾。

(二)调整管理重心,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今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对这部分税源管理也应与时俱进地调整到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的管理方式,改变以往那种没有重点的粗放式管理。一是对这类纳税人进行合理分类,并且根据不同的类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按照目前从化市零散税源户的特点,我们认为可以依据纳税人是否达到起征点、是否使用发票等主要指标进行有效合理地分类,并且因应不同的类别特点确立不同的管理重点。二是建立相应的工作质效考评指标体系。针对零散税源的特点,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工作引领作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我们认为在目前国家对小微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减免的政策环境下,对这类纳税人管理的重点应由过去的“要收入”转向提高他们的纳税遵从度。因此,税务部门的管理重心应该重点放在如何提高这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率、自行纳税申报率、建帐率等方面,并通过纳入绩效管理的考核范围,全面提升他们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风险。

(三)顺应改革发展,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

随着国家对小型微利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起征点的不断提高,零散税源税收收入规模将进一步缩小。同时,年初该局已经进行了定额核定的集约化基础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下一步实行集约化的管理模式打下了基础。因此,需要对现行的属地管理模式进行调整。一是定额核定的集约化。依托现有的信息资源,将原来的先实地调查再进行核定的工作模式,调整为由一个部门依托现有的无纸化影像系统等信息资源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零散税源户,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参照相关的纳税人信息进行计算机核定。二是后续管理的集约化。将目前由多个分局负责零散税源管理的职能统一调整为由一个部门来进行集约化管理。鉴于目前从化地区已经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协税护税网络,并且协税护税的力量已经成为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因此,从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和专业化管理考虑,可以分步实行集约化管理,以提高工作的质效。三是风险管理的集约化。按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要求,构建起一个以区局税收风险团队为工作主导,零散税源的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协税护税队伍积极配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税源风险防范能力。

个体户税收管理第8篇

一、组织领导

为使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钟敏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公安、交警、建设、矿管、水利、重点办、经贸委、交通、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专项整治的项目及内容

(一)个体税收

1、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漏征漏管户的清查。清查的重点为: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由有关机关批准设立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正常申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对清查出的漏征漏管户要按规定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纳入税收管理。

2、进行个体税负的调整。(1)进行个体户纳税定额的核定调整。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定额核定方法,对个体户的定额通过“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重新测算、调整,对测算定额达到起征点以上的调整到起征点以上征税;对原起征点以上税负偏低的要按照计算机定额系统定额测算的结果调高定额。(2)加强个体“双定户”以票管税管理。对2008年起征点以上户全年发票超定额补税超过全年核定征税总额20%以上的,年月定税额不得低于其2008年实际月均征收税额。对2008年未达起征点户年开具发票总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年全部纳入征税户管理。(3)实施起征点以下个体户淡旺季动态管理。对定额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经营旺季时,原则上对A类未达起征点户至少征收一个季度的税款,对B类未达起征点户至少征收二个月的税款,对C类未达起征点户原则上征收不少于一个月的税款。

(二)特定行业税收

1、开展砖厂、粮食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以电控税户税收到位情况的清理。对2008年以前按电度结算应补缴的税款进行清缴入库。

2、开展砂石、建材经销业户的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开具税务发票;是否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如实申报营业额、缴纳税款。

3、规范超市、商场、药品等行业税收管理。使用电子收款系统的业户应按税务管理规定主动向税务部门报送电子收款系统销售收入的电子和纸质数据资料。税负偏低业户的定额进行调高。

三、专项整治时间

自年4月15日开始,至年6月30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1、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由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税收专项整治与纳税服务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关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