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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风险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07 15:34:57

跨境电商的风险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1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

引言

近年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亮点,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然而,在跨境电商普遍通关效率低下、无法退税以及结汇不畅的市场环境下,面对跨境电商商品“频次多、货值小、品类杂”等问题,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服务商都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加之跨境物流的繁琐性,给跨境电商物流带来过多的风险因素,从而影响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此,本文考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建模相结合的方式,以分析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与风险因素为切入点,研究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问题。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及其评估体系

(一)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货物以邮政或快件渠道从空运或陆运口岸出境(EPCBEL,Express and Postal Cross Border E-commerce Logistics);另一种是在目的国建立海外仓(OWCBEL,Overseas Warehouse Cross Border E-commerce Logistics),先以一般货物形式出关运送至海外仓,再通过海外仓直接发货给网上下单的客户,完成跨境电商业务。上述两种物流模式在跨境物流的环境下,存在的物流风险因素大致相同,只是影响程度不同而已。综合分析跨境物流的基本流程和复杂环境,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环境风险。跨境电商物流由于涉及跨境且各国间国情差异较大,根据波特的PEST模型,目的国的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对跨境物流的影响颇深。首先是当地特殊国情影响,例如就目前为止,德国、巴西、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家的海关相继有过罢工运动,从而使跨境包裹遭延误,直接影响了后续物流配送效率。除此之外,影响物流运输的还有自然灾害影响程度、各国对于跨境电商包裹的海关通关政策改变;另外在物流资金链结算方面,各国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流成本。市场风险。在海外市场方面,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由行业竞争对手带来的影响,若企业采取海外仓物流模式,则应该着重考虑行业竞争对手对其市场份额造成的影响。因为市场份额直接决定了海外仓的库存风险问题,若目的国市场需求波动造成企业对需求量的错误预测,将会导致企业在仓储、运输上加重物流成本。另外,海外客户的购物内容摘要:出口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对我国经济产生深刻影响,而跨境物流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跨境电商因为其长距离配送、跨越国界、经过众多物流节点等特性,导致物流风险的形成,物流也因此成为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通过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典型物流模式的分析,确定风险因子,构建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可拓物流模型,对仿真案例进行评估分析,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关键词: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习惯也可能造成物流风险,信用程度低的用户群体可能通过纠纷的形式给企业物流方面带来压力。在海外仓管理方面,产品退换货率升高、产品的生命周期波动以及库存风险(由产品属性或仓储条件导致)都会给海外仓仓储环节带来一定风险。通关风险。在海关通关流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各国海关清关效率、商检水平、产品通关率、产品特性影响程度,不同国家的海关政策制度将会造成过境物流风险。通过一般贸易流程出口,流程规范,查验严格。通过邮递和快递渠道进境的一般货物,受到海关行邮处人力资源紧缺的影响(综合抽查率不到5.5%),虽然会出现灰色清关减免税费的可能,但总体通关效率较低且会有规范结汇、出口退税和物品退换货的困难,增大了物流风险。运输风险。跨境商品运输往往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和跨境多种物流节点,其运输对接、转运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人工分拣出错、多语言操作误区、货物破损、丢失和延迟投递等问题)较境内运输高得多。跨境电商的运输风险还来源于物流信息传递上。首先,在运输地址上就存在着根源性的风险。不少海外消费者填错配送地址,在未更改至正确的配送地址前,给跨境电商卖家造成很大的物流损失。其次,目的国物流未能提供物流信息追踪,可能造成客户在未收取货物前进行取消订单等操作,不仅影响用户体验,还会造成因退货导致的物流成本增加。目的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是造成跨境电商物流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国家物流基础条件较差,不能进行高效的物流工作。

(二)物流风险因素评估指标体系

通过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因素进行初步归纳总结,本文设计出一套较科学、实用、易于比较的跨境物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如表1中所列的ci和cij。

基于可拓模型的跨境物流风险评估

综上,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着众多物流风险,对物流风险进行正确评估和改进,对于减小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提高跨境电商的管理水平,增强客户体验,进而促进跨境电商与物流服务商的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的物元模型

广泛应用于事物评估分析的可拓学由中国学者蔡文提出,其中物元模型可将复杂问题抽象化,其核心思想是一种描述“距离”的新方法,描述了“类内亦有异”的客观事实,针对跨境电商物流风险指标量化的不同数量单位以及最终风险等级的划分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可拓物元模型的计算步骤,包括经典域、节域的计算,关联度函数计算公式参照徐慧、肖德宝、肖敏(2008)的研究方法,本文不再赘述。

(二)各风险因素权重的确定

由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分析可知,各个风险指标的影响程度不一样,指标权重也不一样。因此需要根据企业及产品特性,由跨境电商领域专家评估风险因素的权重,运用层次分析法(过程略),得到二级指标的权重单排序和总排序分别为wij且 和w`ij且 。

(三)物流风险评估等级评定

根据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价的特点,将各层风险因素进行数量化处理,可以将各层指标的风险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轻警、Ⅱ级/中警、Ⅲ级/重警、Ⅳ级/巨警}={R1,R2,R3,R4}。评价分级由各跨境电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区间标准,各风险指标量化实测值则由跨境电商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价,以z作为专家数量,各专家分别对风险因素指标cij给出评分值Vij,vij结合风险指标评估值vij和权重wi,计算出预评价物元与第k级风险的关联程度。

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涉足跨境电商服装销售企业A和B为例,A采用EPCBEL模式,B采用OWCBEL模式,结合当前各跨境电商服装销售企业的状况及所面临的问题,建立物流风险可拓物元模型进行评估和比较。专家小组由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家、政府海关监管人员、物流从业者、跨境电商物流研究学者等组成,对A、B企业的风险因素权重和风险现状进行评分,如表1所示。各指标评分等级区间分别为(0,2],(2,4],(4,6],(6,8] ,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Ⅰ级/轻警、Ⅱ级/中警、Ⅲ级/重警、Ⅳ级/巨警,四个等级用来描述跨境物流风险各个层次的风险等级。根据徐慧、肖德宝、肖敏(2008)的步骤,计算出A和B企业综合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值,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专家普遍认为OWCBEL与EPCBEL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物流风险,相较而言,OWCBEL的风险较小(Ⅱ级),EPCBEL的风险较大(Ⅲ级),这也能解释越来越多的B2B跨境电商企业倾向于依赖海外仓开展跨境业务的原因。综合风险由各风险因素相互作用形成,因此有必要对A、B企业的各风险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A、B企业同属跨境电商环境下的服装行业,目标市场相似,因此两者的环境和市场风险情况相当,都属于二级风险,不同行业风险级别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在通关风险上,两者差距明显,B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监管形式出关,流程规范、通关效率极高,而且大宗货品出关也保证了较高的产品通关率。A企业以行邮监管形式出关,虽然税负与海关被查扣的违约成本比较低,而且在熟悉国内外口岸运作流程的专业海淘、转运公司帮助下灰色清关,但是由于各地口岸的行邮监管尺度有差异,因此总体通关效率和产品通关率较低。在运输风险方面,B企业指标全面低于A企业,说明EPCBEL单件小批出关的运输无论在货品完好率、配送效率以及信息服务方面的风险都远高于OWCBEL,因此两者在物流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上有本质区别。然而OWCBEL过分依赖目的国物流基础设施,因此其成本风险也不容忽视。

结论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2篇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发现,配送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配送人员具有较差的服务态度,无法为买家提供承诺的送货上门服务,运输途中的货物因为自身原因,发生了毁损与货差后,无法进行有效协调与处理等。我国跨境电商具有较高的成本。因为通常电商配送较多种类的产品,又由于消费者群体较分散,另外还有上涨的油价,人力资本投入无形中给电商带带来了较大的物流成本。资金是否足额回收与电商的运行存在很大的关系,此外,资金的回收需要经过一段很长的周期。针对建成后的物流体系,还需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运营。当前,物流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匮乏专业性人才。这些无形中提高了自建物流的风险。电商企业无法合理地监控配送过程中各个层面,也不能为服务质量提供保障。此外,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还容易受制于人,过于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使得企业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显得非常被动,结果可能使电商企业失去市场。联盟模式对于合作伙伴的选取与更换具有较大的困难性,获利后,利益均摊的实现也很难落实到位。因此,此种物流模式的选取要慎重。“云物流平台“有助于信息交换,在一定层面上缓解了因供给能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但是行业集中度对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此外,还需要提升行业的服务品质,减少物流成本的消耗,还要确保供给与需求之间具有较高的集中度,方能将规模效应有效发挥出来。我国物流发展还不成熟,具有较小的规模,设备陈旧,不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比起美国等发达的第三方物流还是不足。美国第三方配送具有较快的发展速度,主要是因为其具有的强大物流能力。

二、跨境电商物流

跨境物流是一种国际化的商业形式,为货物的运输提供了便利。他们从事跨境交易活动。海外仓也是海外仓储,是一种际多式联运的方式,在海外建构或者是租赁仓库,通过国际运输形式,如海运、空运或者是陆运,将货物运达到仓库中,然后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受来自买家的订单信息,并且将货物从仓库中提出。我国许多跨境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将运营业务投向了海外,并且通过在海外建构起来的或者是租赁的仓库,为自己提供便利的一条龙服务,如售前售后、国际快递与海外仓储等。

三、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发展瓶颈

物流本身要消耗较高的成本,一般情况下,消耗成本要占运输总成本的30%至40%之间,事实上,我国跨境电电商具有较高的物流成本。我国跨境贸易中的跨境物流包含较长的中间物流产业链与环节,这是一个事实,在这中多环节中,有国内物流、国外物流与国外海关等,其中有两个环节即海关与商检,值得注意,具有较高的操作难度与风险,对解决我国跨境电商物流成本较高的问题是非常不利的。我国跨境电商运输与配送具有较长的周期。通过Focalprice调查顾客的满意度发现,客户对跨境电商物流非常不满意,事实上,物流具有较长的周期是总也回避不了的问题。跨境贸易自身的特点决定其物流中的产业链环节是非常长的,此外,清关与商检周期也比较漫长,这样就使得我国跨境电商物流比国内电商物流具有较长的周期。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存在许多问题,如存在诸如海关、法律与文化等方面的风险根据波特建构的PEST模型,对跨境电商物流影响最大的是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跨境电商包含了跨国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当地的政策变化、区域习惯与知识产权等方面。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存在汇率风险。跨境贸易会出现汇率兑换问题。当一个国家的货币出现升值或者是贬值时,就会相应地引起税率的波动,从而也使得跨境电商出现了利润缩减。如以卢布为例,从2013年起,卢布在兑换美元与人民币时,出现了汇率的下降,导致了货币持续贬值。我国跨境电商要实现退换货物流是非常困难的。我国跨境电商具有众多的物流环节,涵盖了许多层面,整条物流链中的每个点都会出现退换货物流,退换货极大限制了跨境电商的发展。电子商务自身的特性导致退换货的比例较长,不利于物流周期的缩短,从而使得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同时伴随而来的是货品丢失,使得海关与商检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也使配送地址出现错误等多方面的问题,进一步阻碍了退换货物流的产生。

四、解决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困境的对策

(一)海外建仓,转移我国跨境电商物流风险

Ebay是大卖家,速卖通是大“黑马”,电商人首先需要重视的问题是国际物流成本。国际物流成本是跨国电商企业家如何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传统的外贸商品不仅体积大,而且数量众多,多使用集装箱装船的形式。然而,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品的交易,常常是一些零售货,这些商品具有较小的体积小,而且数量又少,如果使用海运的运输方式,那么就会不划算;海外仓储公司是指在国外具有自营仓储的公司,能够实现货物的仓储与配送,海外仓储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应用,此外,与本土快递公司进行合作,并且签订了合作协议,不用再担心配送中出现的重量与体积的问题,另外,旺季航路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其产生了影响。海外仓储公司有助于我国电商企业向国外销售,减少了物流成本的开支,此外,还可以实时地管理与监测库存,缩短到货时间,让买家感到非常满意。这样,海外仓储公司结合了现代快递的短运输期间与传统外贸的低运费,有时,和国内发快递比起来,更节省时间,在较大程度上将清关难的问题有效解决。当发现售出的产品产生了问题时,还可以实现及时退货与换货。这样合理的海外仓储是我国跨境电商最佳的选择。跨境海外电商可以进行收款、结汇等业务。当面临物流问题时,我国许多跨境电商都将发展的目光投向了海外仓业务。海外仓库的建立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跨境电商遇到的众多物流问题。海外仓将在较大程度上减少物流成本。当前,现代物流构建的仓库为买卖双方实现沟通提供了平台。海外仓的构建让我国跨境电商实现了海外节点的放置,减少了成本的开销,同时也进一步开拓了海外市场。我国跨境电商结合了市场业务量的实际情况,采用了分批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转移到海外仓中。海外仓极大地缩短了运输与配送周期。我国跨境电商借助海外仓享受到了众多的优惠服务,如享受到了仓储、分拣与配送等服务。批量运输将货品整体物流时间进一步缩短。海外仓还有助于买家在本土发货,进而使得订单反应周期缩短。买家下单后,我国跨境电商能能及时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获取订单信息,并从海外仓中提取货物,使物流具有较高的响应时间。海外仓的构建有助于减少汇率、文化与政治等风险。海外仓为我国跨境电商进行本地化操作提供了方便,打破了保护壁垒,实现货物的预存,极大地遏制了风险的发生,如可以将乌克兰政治危机出现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本地仓库配送的形式有助于获得买家的信任,规避了因当地文化与消费习惯产生的风险。海外仓实现了退换货,同时也服务与本地退换货。当客户提出要退换货时,通过回流的形式将其转移到海外仓,使得因货品返回国内出现的跨境通关与物流环节大大减少,将退换货变成了一种现实,此外,也减少了因二次跨境通关与商检等产生的风险,缩短了时间,节约了成本。

(二)制定合理政策,强化跨境电商人才培养

在涉及国内外两个物流系统以及两个国家海关、检验检疫等多个环节情况下,跨境电商物流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跨境电商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如通关、物流、与退缴税等,政府需主动研究,制定合理政策,从根本上保障我国众多的跨境电商。当前,政府颁布了许多较好的政策,引导一些试点城市开始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针对园区内,采取“分送集报”的方式,保障企业具有较高的物流效率,搭建外汇管理、国检与海关等部门信息联动平台,使国际收支申报与结汇趋于规范,为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如出口退税的优惠,将良好的平台提供给跨境电子行业。一些企业存在信用不足问题,强化跨境电商企业的法律意识是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增加自身实力建设,有效构建品牌形象,推进国际法律法规的学习进度,防止出现因为知识产权侵权与假冒伪劣商品留给消费者较差的影响,将双方损失降低到最小。学校要加快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力度,首先对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学校内部合作,实现校企合作,满足社会对可用人才的迫切需求,至于培养模式,有些高校院校已经在尝试,我们可以借鉴性使用他们的先进经验,如,跨境电商是新兴行业,当前,仍然缺乏成熟的教材,各高校可以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让不同专业的老师相互配合。

(三)试点第三方支付,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企业信用体系

收款与结汇在国际贸易中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因为国外客户的付款习惯多是PAYPAY,此外,像EBAY是一种大型电商平台,其国际知名度也非常高。因此,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往往采用美国的PAYPAL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交易额,可以使用电汇的形式,同时也可以使用西联汇款,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常情况下要通过支付宝担保交易。但是,采用PAYPAL进行收付款与提现,要给对方相应的手续费。市场需求的强大性促使经济制度与金融管理制度实现了革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支付宝与财付:它们成为第一批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的试验点。我国跨境电商物流的实现要更新信用与知识产权观念。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受到利益驱使,一些卖家在跨境电商交易中不再遵守诚实信用的云泽,并未真正兑现售后服务承诺,侵犯销售仿货与知识产权,经常出现了伪货等现象,严重时,还出现了现诈骗等恶劣违法行为,不但打破了正常的国际交易秩序,同时也损坏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形象。我国需主动寻求并构建一套完善的跨境电商务企业的信用体系,此外,还需要配合相关国家法律机构,共同努力,遵守行业规范,健全认证体系,依照法律框架,有效完善信用制度等。

五、结束语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跨境电子商务 发展 路径

金融服务体系作为综试区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是促使跨境电商平台的建设的重要的力量。作为金融服务体系之一的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结合,激励了大众创业,推动了电商企业的发展,成为对外贸易增长的新动力。对互联网金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建设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指跨境零售,是不通关境交易的主体,利用互联网促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用小包、快件等形式把商品利用跨境物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扩展成了国际贸易电商,是指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的国际贸易商务,属于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一系列应用。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分类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方向,主要包括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代表性的有跨境通、洋码头、网易考拉海购;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有代表性的是敦煌网、兰亭集势、阿里速卖通、中国制造网等。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的贸易模式。以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为例,B2B指的是境内外贸易的主体都是企业;B2C指的是企业直接把商品销售给国外的消费者,以个人消费品为主;C2C指的是在第三方的跨境电商平台上开店铺,利用平台以在线零售的形式把商品销售到国外的企业以及全球的终端消费者。

根据清关的模式,包括快件清关、集货清关和备货清关。以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为例,快件清关指的是订单被确认以后,国外的供应商利用跨境物流把商品从境外直接邮寄到消费者手中;集货清关是指先有订单,然后再发货,商家依据订单统一把商品打包,通过跨境物流送到国内的保税仓库中,通过电商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然后委托国内的快递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备货清关指的是先备货,然后再有订单,等消费者下单以后,电商企业再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委托国内的快递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

二、互联网金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推动交易及支付的创新

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共同作为电商互联网经济稳定的基础,其专业化的分工提高了交易便利性、高效性和安全性。互联网金融其实还属于金融,它和传统的商业银行属于一种竞合的关系。现在各商业银行都纷纷搭建自营的电商平台和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支付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银行体系的网络银行和体系之外的第三方支付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银行体系外的第三方支付主要承担着电子商务资金渠道,并提供出很多灵活的产品,推动了金融业务的创新。银行体系内的网络银行变成电子商务的资金托管方,第三方支付企业负责监督电子商务的资金,二者相互合作使电子商务的资金安全性得到保障。

(二)互联网金融拓宽了电商融资渠道

电商平台是一个闭环,包括供货―销售―融资―结算,这个闭环把贸易的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供应商紧紧的包围在内,为供应链的融资创造了很好的线上环境。电商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属于一个“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者合一的清算综合、信息处理的平台,给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企业提供账务管理、现金支付、资金清算、供应链信息的综合处理等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服务。“三流合一”的数据是线上的供应链进行融资的核心,把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模式和业务模式相应的改变,使融资更加平台化,放贷的速度更加快速,金融的风险更加具有可控性。

三、需关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的问题

(一)沉淀资金存在信用风险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大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延迟净额结算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者的资金会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停留一段时间,从而产生沉淀资金。随着在途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也随之增加。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而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缺乏担保,如果沉淀资金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鉴于此,应从严管理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并计提风险准备金。同时还可将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沉淀资金管理方面的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支付服务使用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监管风险

相比于一般的进出口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支付资金的合法性更加难以把握,这主要因为一方面经常项下跨境交易的电子化以及部分交易产品具有虚拟特性;另一方面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方办理购汇、结汇业务,银行对境内外交易双方的情况并不了解,无法直接进行相关审核。这为资金从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办理网上跨境收支提供了机会,也为异常资金流出入提供了可能渠道。为此,银行应切实落实展业三项原则,加强对电商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物流凭证上的缴费金额判断电商收结汇的合理性。监管部门则要加强对网上跨境交易业务数据的监测、分析和排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结束语

跨境电子商务已经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规模化、从单一到多元化,对进出口贸易的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建立多方合作联盟。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电商服务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的多方合作,构建顺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数据平台,共享客户资源,全力加强线上线下的互动,同时做好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

[1]孟嘉.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策略研究[J].中国商贸,2015,(1):72-74

[2]温辉.从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看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互动关系[J].商业经济,2012(9):25-29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4篇

机遇伴随着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挑战,作为海关法律师,今天我们不谈打折,我们来谈跨境电商应如何面对合规风险的“十面埋伏”,把握发展机遇。

1. 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的特征在处理了众多企业的上市项目、海关审价项目、行政处罚和走私案件、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等项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海关法律风险可以集中为三个关键词:滞后、累积、连锁反应。

滞后。海关法律风险滞后性的典型体现在于海关可以在企业“顺利”清关之后进行稽查并追究违规法律责任。特别是在目前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海关的监管重点从通关时延伸到通关后,因此企业顺利通关不代表之后不会因为进出口货物归类、原产地、数量、价格申报不实等问题而被海关“秋后算账”。

累积。如企业在进口环节的错误申报一直没有被海关发现,等到海关查获之时,很可能已经按照既定的模式申报数月,漏缴的税款额累计已然达到巨大数目,这时爆发的法律风险不仅体现为会带来行政处罚,还可能同时带来刑事责任风险。

连锁反应。海关对通关企业的管理不仅是对具体某一批进口商品的查控,同时也包括对通关企业的日常管理。如海关发现企业涉及走私,则不仅会扣押当批货物,同时会启动对公司和单位负责人的刑事侦查,并进一步考虑调整企业在海关的信用评级为“失信企业”,这样一来,企业将无法享受海关所有通关便利并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治,以后的正常通关行为都困难重重。

有鉴于此,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应高度重视潜在的海关法律风险,甄别各种违规漏洞,提前寻求专业建议,争取化风险为无形。这既是对企业和员工自身的一种自我保护,同时也是企业持续、合规发展的必要之举。

2. 跨境电商应当关注的海关法律问题关于进口商品的备案/许可问题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过渡期监管方案》以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从2016年4月8日起,仅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 范围内的商品可以通过跨境电商的模式进口,“正面清单”中的商品在新税政的过渡期内暂不需要向海关部门提交许可证件。以保健品进口为例,根据2016年4月6日的第一批“正面清单”和4月15日的第二批“正面清单”,跨境电商可以通过网购保税和直购模式进口保健品品类中的维生素、钙产品以及鱼油、鲜蜂王浆等保健品。目前监管过渡期还剩半年,跨境电商须密切关注是否有新的调整政策出台,否则“正面清单”内的商品将要按照新税政的要求在进口时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许可/备案文件。

特殊商品的进口和经营监管问题

除了应当遵守海关监管规定之外,跨境电商及其相关企业在特殊商品经营上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进口食品为例,尽管在新税政的过渡期内,暂不需要向海关部门提交货物进口的许可证件;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注册。同时进口商还需履行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法召回,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等义务。同时如果电商平台自营业务中包括了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且实际销售食品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关于跨境进口商品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无论跨境电商是采用自营、第三方商户入驻还是两者结合的模式,都面临着平台上售卖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各大电商都宣称其平台100%正品,但是客观上每年3.15对电商平台售卖假货的投诉依然不少。对以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海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对未经授权进出口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查扣,构成侵权的将予以没收。如果进口过程中被认定采取逃避海关监管手段,将可能进一步构成走私行为。对自营的跨境电商平台,如果跨境电商的贸易规模较大,以货物方式进出口,那么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人都要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接受第三方商户入驻,应明确审查商家和货物的范围和流程,明确商家的备案责任,保证货物流和信息流能够对应,对于在平台销售的侵权产品可以追朔到侵权人,同时应当及时处理侵权商品,包括通知权利人、删除侵权商品信息、惩罚侵权商家等,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的独立义务

尽管在跨境电商平台的订购中,消费者是进口环节税的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是代收代缴义务人,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6号《公告》”),代收代缴义务人承担着如实、准确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实际交易价格及相关费用等税收征管要素并按照海关要求补充申报的义务,以及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在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情形的在法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等方面的义务。

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承担的责任独立于真正的纳税义务人。换言之,即便实际纳税义务人并未向代收代缴义务人支付有关商品的进口税款,依据该条规定,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样具有向海关代为履行纳税的法律义务。甚至如果出现海关事后追查认为有关商品存在税号、价格等申报不实、不准确等情况,并进而要求补税的情形,则很有可能海关部门会要求代收代缴义务人直接承担此补税义务,再由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追缴。

消费者保护领域“避风港”的运用

“避风港”原则借用自版权保护领域中的概念,原意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在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上,我们所说的“避风港”实际上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如平台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即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实际上由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时,是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这一对“避风港”原则的运用问题,有众多值得研究的审判观点。杭州中院在许允贺诉网易考拉案中认为:跨境电商平台在《服务协议》中明确了仅提供平台化服务,因此认为并非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或售方,而且无证据证明电商平台在消费者要求时拒绝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苏州两级法院在毛国彬诉聚美优品案中认为:普通消费者无法对电商平台与实际销售者可能系不同主体存在认知并明确区分,电商平台未向消费者充分披露存在委托关系,因此双方构成买卖法律关系。吉林中院在王樯诉淘宝案中指出,“在消费纠纷发生时,购买者最终要实现的权利并不仅仅是胜诉权,而是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立法目的,也正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能够协助消费者及时找到网店的销售者或服务者,使消费者能够向直接责任人请求赔偿并获得赔偿,因此特别强调了‘有效联系方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上述几个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了“避风港”的运用,对跨境电商的启示是:平台只有在向消费者充分披露作为网络服务商的定位并充分披露销售方真实、有效信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平行进口法律争议

平行进口产生法律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原则”的理解不同。针对“权利用尽原则”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国内用尽”,即知识产权商品投入市场后权利人仅在该国(或区域市场,如欧盟)丧失追续权,但不延及国际市场,因此平行进口属于违法行为;二是“国际用尽”,即知识产权商品一旦投放于市场,权利人就不能在全球范围内继续主张产权,因此平行进口时合法行为。因分歧较大,《TRIPS协定》未明确规定平行进口问题,留待成员国自行解决;各国际组织亦有不同立场。由于平行进口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所以海关一般会非常慎重处理此类问题,本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介入当事人双方民事纠纷的原则,海关一般会要求权利人采取依申请保护模式或适用“不能认定是否侵权”的程序让双方当事人将此争议提交法院解决。

在司法程序中,各级、各地法院一般也会选择通过其他角度(如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误导消费者等)裁判案件,少有对此问题的直接回应。经对数个典型案例的梳理,我们认为目前的司法实践倾向是:在被告未对被控侵权商品作出改变的情况下,法院倾向于认为平行进口不构成侵权;如被告对被控侵权商品进行了改动,则法院倾向于认为被告的行为对消费者具有误导性并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同时要注意,对于部分特定商品国家具有特殊政策,例如我国目前已经允许汽车平行进口。

走私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风险

在货物进口报关时如有低报价格、化整为零、伪报品名等情况则已经构成行政违法,一旦碰到起刑点就将构成刑法规制的走私犯罪;如果进口的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毫无疑问将成立走私。申报不实、走私行为和走私犯罪都可能涉及到进出口货物通关时对应当申报的项目如数量、规格、价格、税则号列、商品性质等未进行申报或者申报不准确,但走私行为与申报不实的实质区别在于当事人有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从事的行为是走私行为。例如跨境电商企业向海关提供错误的清关材料,有计划地由“水客”夹带奢侈品入境等将涉嫌走私行为,可能面临海关的行政处罚;如果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则涉嫌构成走私犯罪。

跨境电商应严格防范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走私犯罪的法律风险,包括在自营模式下控制好供应链的管理,同时应保证所控制的物流企业的关务合规;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模式下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进行合理审查、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必要时推出对失信商家的惩戒措施,发现入驻商家的走私行为及时向海关部门披露并配合调查等等,避免被认定为走私共犯。

海关信用等级降低风险

根据海关总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概括而言,对认证企业实施具有一定激励性和便利性的管理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具有一定约束性和惩戒性的管理措施,对于一般信用企业,海关适用常规性的管理措施。本次修订对原来“失信企业认定标准”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一是将企业违规行为比例标准与年度行政处罚累计金额由二选一关系调整为叠加关系;二是将调整认定企业失信情形,同时增加了“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超过90日”作为认定企业失信的成立要件;三是将原来“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情形调整为“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同时“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拖欠应缴税款或者拖欠应缴罚没款项的”、“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三种情形仍予以保留。

无论基于上述何种原因,一旦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失信企业的严格管理措施,包括适用80%的平均查验率、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等等,同时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3个部门2017年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39个方面受到来自海关单独或者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包括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对进出口货物适用较高的检验检疫查验率、加强出口退税审核、限制有关商品进出口配额分配等货物进出口业务,以及限制法人代表和高管的兼职、实行限制性外汇管理措施、从严审核债券发行和股票发行、限制其投融资或对其授信等等。可以说一旦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对企业的打击面基本为全方位。

海淘商品退货漏税风险

根据2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人申请退货,退回的商品应当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因此,在海关放行后30日内,如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则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如发生退货,则跨境电商平台在同时满足“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时达到不予征收税款且调整交易累计金额的要求。

实践中部分跨境电商选择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存储在国内仓库而非退回原保税区仓库,这意味着,该批退货商品因为未运抵原监管场所,因此并不符合26号《公告》对“相应税款不予征收”的条件。如跨境电商平台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未按时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可能存在被海关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

客户海淘额度被盗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的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从税收法定的角度来讲,只有消费者的真实购买行为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根据26号《公告》的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如果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冒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清关、盗用其免税额度的行为,无论是发挥主要还是辅助的作用,无疑都将同时涉嫌侵权和走私,如果偷逃税金额达到一定金额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3. 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的处理原则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固然是纷繁复杂、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把握三个处理的原则:

第一是提前预防,及时响应。海关法律风险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应当在提前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商品归类、价格申报、文档保存、危机应对等合规机制。如果已经发现有违规的迹象,应果断整改并消除法律风险。亡羊补牢虽比不上防患于未然,但也好在为时未晚。

第二是重视沟通,争取理解。根据我们在多地海关的项目经验,海关对企业行为性质的认定至关重要,企业在发现合规风险或者接到海关监管要求时,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往往可以取得海关理解和认可。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5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物流

我国跨境电商交易即将进入新一轮的急速发展时期。虽然国内电子商务的竞争环境非常的残酷激烈,但是跨境电子商务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中物流更是有极大的潜力,但同时遇到的问题也非常的多。

1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现状

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总额为3.1万亿元,根据商务部预测,到2016年这一数额将增长为6.5万亿元。在传统对外贸易只有不到10% 的年均增长率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年均增长率却达到了30%之高。然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跨境物流速度慢、物流成本高、物流便利性差、物流全程跟踪难、海关通关、商检以及税收等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国内外物流环境的差异也使国际物流运输配送体系的建设变得更加不易。跨境物流在与许多国家及地区的社会经济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同时受到不同国家、不同方面、不同因素的影响。最近几年以来,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空难与危险品事故,货代物流渠道也十分的不稳定,这些大大降低了国际航空货运这一跨国物流中的主要运输方式的增长幅度,最终无法顺利构建跨境物流运输系统。我国跨境物流的发展现状,正是我国跨境物流市场处于粗放型成长时期的表现。

2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物流成本高及运输、配送周期长

跨境电子商务分为跨境贸易和跨境物流这两方面,物流的环节更多,其中包括本土物流、国内海关、跨境运输、国外海关、当地物流等多个环节,产业链也更长,海关与商检的操作难度上升,风险也随之变高,这就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成本在无形之中上升了。

2.2 包裹易破损、遗失与难以实现退换货物流

不管是采取邮政包裹,还是采用专线物流,皆无法避免一定概率的包裹遗失情况。跨境包裹破损甚至遗失,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糟糕的购物体验,也使得卖家的运营成本大幅提高,还要面临丢失客户的损失与风险。

另外,退换货也是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物流 中的各个节点皆有可能出现退换货物流。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导致了物流时间长、产品质量不过关、商品遗失、配送地址有误、海关通关难及商检风险高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促使了退换货物流的出现。

2.3 跨境物流网络建设壁垒高与跨境物流体系构建不合理

目前,跨境电商正致力于跨境物流网络的建设,但是遇到了较高的壁垒,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跨境物流网络建设需要极大的物流资产投资。其次,仓储与物流管理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因此很难同国际物流运输网络进行连贯与对接。最后,由于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都不同,进出口存在贸易壁垒,海关操作难度高,很难对这些有全面的了解与深入的认识,因此这种核心物流能力难以轻易复制。

跨境物流体系构建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是没有建立完善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往来比较复杂,因此要进行整体的运作和协调需要构建完善的跨境物流体系,与此同时也需要基础的物流管理平台来进行支撑。但是目前物流体系的建设不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2.4 物流信息化程度低与信息系统对接不畅

目前我国跨境物流公司处理信息的能力水平不高,这一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我国跨境物流信息化程度较低的现实。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中需要对来自不同渠道的物流信息进行资源整合,建立通畅的信息通讯渠道,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否则就会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5 政治、文化、法律、海关及汇率风险

跨境物流在海关方面存在清关障碍。主要是因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目的国海关监管制度的忽视,以及目的国海关存在贸易壁垒这两点。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还会遇到到汇率兑换的问题。当一个国家的货币升值或者贬值时,税率就会随之而发生变化,因此就间接地削减了跨境电商企业的利润。

2.6 跨境物流的政策环境不完善

政策问题是我国跨境物流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2014年,我国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中,已经明确提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政策措施,然而到目前为止,跨境电子商务过程中海关通关环节繁琐等一系列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3 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问题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国际物流服务能力评估体系

要想对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物流服务质量作出比较精准的评价,就要建立多指标的评估体系。因为许多指标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可以采取模糊综合评估法,从而在整体的角度上对跨境物流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估。评价指标是否完善,以及评价指标权重的选取是否合理,都会对物流服务水平的评估产生极大的影响。

3.2 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培养国际物流人才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汝林认为,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最为紧要的就是培养物流人才。我国各大院校必须打破当今的国际物流人才体系,要求学生不仅要完成学历教育,还要到相关岗位上接受专业的培训,这样才能培养出既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具有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的物流人才。

3.3 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战略联盟

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战略联盟,可以整合来自各个国家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资源,共享物流信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输网络,建立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环境,提高规模效益,最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进步。

3.4 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专业物流服务

跨境电商这个极大的市场被几大巨头瓜分了大部分后,越来越多的中小跨境电商平台涌现出来。中小跨境电商平台的主要精力必须放在产品销售和客户维护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时间和能力来搭建自己的物流体系,只能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此时,能够为中小平台提供综合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将成为“抢手货”。

3.5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为了加强信息技术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的应用,应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二维码、RFID、智能分拣系统、物流优化和导航集成系统等新兴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应用。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6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SWOT分析方法;应对策略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8.250

SWOT分析方法是通过将发展过程中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与劣势、威胁与机遇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的发现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 跨境电商发展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也悄然兴起,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是互联网,具有全球性、无形性、即时性等特征,主要的行业模式是B2B、B2C、C2C三种,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境贸易发展的水平。但是,跨境电子贸易作为新型的贸易方式在其发展运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漏洞,例如,在跨境电商在交易的过程中具有虚拟性,这就增加了相关部门对于交易监管的难度,对于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核实存在难度,也导致贸易税收存在一定风险。

2 跨境电商发展的SWOT分析

2.1 跨境电商发展的优势分析

(1)市场基础良好。近年来,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迅猛,在我国的发展也独具优势。首先,在国际市场上对于中国商品的需求量较大,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十分广阔的国际市场。其次,我国的原材料质优价廉,劳动力资源丰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着独特优势。跨境订单有着低批量和高频率的特点,适应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在我国有着独特的优势。

(2)电商平台发展成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依赖于互联网络,需要搭建相应的电商平台来完成商务贸易。目前,我国第三方的贸易平台发展较为成熟,阿里巴巴的业务发展覆盖范围更加广阔,这些第三方贸易平台的搭建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载体,有效降低了支付风险。

2.2 跨境电商发展的劣势分析

(1)跨境贸易服务不到位。首先是体现在跨境支付的方面,跨境贸易的发展依赖于电商平台的搭建,而跨境贸易具有虚拟性的特征,资金的结算和流转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行第三方电商平台支付的过程中,无法保证网络支付的安全性能,也容易出现利用电商交易的渠道进行洗钱等非法活动。电商跨境支付具有延时性,导致企业在收款的过程中能够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对跨境电商行为进行约束,在税收方面存在漏洞。

(2)品牌效应低。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以低附加值的制造业为主,主要是靠低价格为主要竞争优势,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难以发挥品牌效应的优势。尤其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中国制造的商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在服务、文化等方面的优势还相对比较落后,不利于我国跨境贸易的长足发展。

2.3 跨境电商发展的机遇分析

(1)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正在不断的扩大,通过政策扶持、税收支持等各方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发展。首先是国内自贸区的支持,在自贸区设置跨境电商试点平台“跨境通”,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契机和突破点,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切实有效支持。其次是国家的政策支持,先后印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如《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等,在政策方面对跨境电商发展给予扶持。在税收方面也有一定的倾斜,在2014年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优惠。

(2)社会环境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环境之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其中的经济政策和贸易流程信息也更加的公正透明,国际环境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次是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不断加深,人们越来越青睐于网络购物,这也为跨境电子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4 跨境电商发展的威胁分析

(1)海外企业的威胁。跨境电商的发展是面向于国际市场,因此不论是在服务企业还是在生产企业都受到来自海外的威胁。亚马逊、E―Bay国外电商平台发展体系已经十分成熟,对我国电商平台造成了巨大威胁。在支付系统中,我国发展较为成熟的支付宝系统,但也面临着Paypal支付系统的挑战。在跨境物流方面,国际物流一般是由国外公司所垄断,国内物流存在货运周期较长的缺点,这与跨境电商的便利性相悖,不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购物欲望。

(2)贸易信誉的威胁。由于跨境电子贸易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导致消费者无法确定企业的资质与信誉,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销售者害怕出现透支消费等现象,影响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若是出现虚假订单、产品质量低下等问题,也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3 基于SWOT分析法跨境电商发展的策略概述

(1)监管策略,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对贸易行为和支付方式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跨境电商贸易的有序开展。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给出相应的惩处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物流策略,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之中,我国的物流运输行业是非常大的缺陷,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子贸易的发展。国家可采取相应的政策对物流行业的发展进行扶持,促进物流行业的不断完善,同时,物流企业自身也应不断的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物流管理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仓储运输能力。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运用SWOT的分析方法对跨境电商发展中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威胁进行分析,探寻了促进跨境电商贸易发展的有效策略。近年来,跨境电商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我国目前还是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着一定的劣势和发展威胁。政府的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制定监管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规范贸易行为,保障在跨境电商贸易中的支付安全。企业自身也应不断的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渐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7篇

中图分类号:F83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051-02

一、研究背景

(一)跨境网上交易背景: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已经开始接受,不少企业通过开展了跨境网上交易并获得收益目前相对于正规传统外贸而言,跨境网上交易还仅仅处于一个萌芽阶段,并开始逐步蓬勃发展,在未来将有可能创造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但由于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较小,经营风险大,缺少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在融资过程中融资难,因此融资成了跨境网上交易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阿里小贷背景:

阿里小贷是小额网络信贷的金融试验产物,是以中小网商为主要客户群体,以网络电子商务发生痕迹为信用数据来源,整合网络优势的一种金融模式。阿里小贷为促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融资的基石,网络贷款其独特的优势通过阿里小贷得以验,但是其所面临的互联网金融共有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内部机制隐藏着的风险,风险防控体系存在的各种不足,等等都急需改善。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首先,本论文从选题背景出发,首先介绍了跨境网上在线交易背景下的外贸电子商务和阿里小贷的现状及发展。

其次,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利用比较分析法,对阿里小贷的产品体系、融资方式、风险控制做了详细分析,为后面提出的风险防控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最后,本文通过研究阿里小贷在小额贷款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提高阿里小贷服务于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的水平,带动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阿里小贷为促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融资的基石,网络贷款其独特的优势通过阿里小贷得以验,但是其所面临的互联网金融共有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在风险严重的情况下,迫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阿里小贷更好地促进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阿里小贷分析

阿里小贷业务模式和流程

(一)产品体系:

阿里小贷提供两种不同方式的贷款服务:淘宝贷款和阿里巴巴贷款,两者实质的区别是线上贷款和线下贷款的区别。阿里小贷最突出的创新在于其线上业务,淘宝小额贷款则是其线上业务的典型代表。订单贷款主要是基于卖家店铺已发货买家未确认收货的订单金额以及店铺运营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给出授信限额;信用贷款则是基于卖家店铺综合运营情况给予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多次支用,随借随还。利息方面,阿里小贷的利息按天计算和银行相比偏高,其日利息0.05%的利息均高于大多数商业银行贷款。但实际调查中,68%的店铺下次遇到融资需求时仍会选择阿里小贷,而相对只有16%会选择商业银行,原因是银行手续复杂机会成本太高。阿里小贷的到账速度是银行无法比拟的,从客户提出申请到商户收到贷款,只需点点鼠标,短短几十分钟后资金立即到账,解决小额资金问题再方便不过。

(二)融资方式

1、信托融资

阿里小贷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将信贷资产变现并再发放贷款。通过信托融资,阿里小贷的同一笔资金做多次放贷,进行多次资产转让,资产倍数变大。信托公司与小贷公司的合作使得这些资产包中的风险也得以隐藏,使得投资者面临潜在的损失可能,然而阿里有着强大数据后台检测与记录,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的贷款客户也是在网上长期经营良好、信誉评价高的企业,可以控制其中的风险。同时,阿里小贷通过支付宝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山东国际信托公司通过支付宝账户的检查以及信贷资产清单的审核来监督资金的运用与流向。阿里小贷通过阿里的生态系统闭环能够随时掌握贷款的路径, 也就能有效的从源头上避免风险发生的可能。

2、资产证券化融资

阿里巴巴首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2013 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50亿元,合作方为东方证券。之后阿里还与其他基金公司等合作发行了规模为2 亿元的私募产品。因为市场普遍认为阿里的风控能力优秀,且信贷资产的质量较高,众多券商纷纷跟进和阿里的合作。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随时借款,随时还款,这点与其他的信贷资产资产证券化是不同的,因此这个基础资产是变化的,是与借款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为了更好的减低风险,阿里跟券商合作对证券化产品做了不同的风险分类, 优先支持发行信用评级较高的证券,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使得产品能够受到投资者的认可和监管当局的审批认可。

3、银行理财产品融资

阿里还积极通过与银行合作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融资。2013年阿里小贷将债权作为标的物,分别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合作推出了债券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5%左右。这样的方式有效的规避了金融监管当局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的限制规定,同时发行理财产品的成本也较银行贷款要低。

(三)风险控制

1、限定贷款范围

具备阿里小贷申请人资格的主要是阿里巴巴的中国供应商和诚信通会员、淘宝和天猫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锁定贷款对象范围便于控制网络信息互通,细化交易数据,准确评估贷款风险,并实时地对贷款进行监控。

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交易数据库

阿里小贷自主创建适用于在线网商信用评估的风险数据模型,对在线交易用户的交易量、交易额和交易频率等数据跟踪记录,增加数据可信度,从而降低网络信贷风险,掌握借方的主动权。

3、寻找新型抵押品

一般的线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固定资产或其替代品抵押,给贷款人造成不便,导致贷款数额减少,为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这一“短板”,阿里小贷提出以网店的未来收益作为抵押替代品,对借款方而言,无疑是一种无负担抵押,对于放贷方而言,虽然存在很多不定因素的风险,但通过云计算和模型建立,可以对网商的未来收益情况得到估算,若借款人违约,交易平台将会关闭其网店,使其失去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转化为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一般而言,在贷款计算过程中,违约成本要远高于贷款本身,巨大差额的违约成本也能促使借款人主动还款,降低违约风险。

4、对贷款流向的监控

在网上申请贷款成功后,运用自身平台,将贷款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中,对于这笔资金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监控: 一是从阿里小贷平台联通的数据库中直接获得贷款的流向信息; 二是从银行方面获取贷款的流动信息。

四、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环境风险

1、法律合规风险

目前我国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尚没有一套法律框架来界定其法律地位。小额贷款公司以企业法人身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着银行业务性质的金融业务,但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受到《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体系的覆盖。作为小额贷款公司,阿里金融小微信贷持有的是小额贷款公司执照,不具备银行执照,也就没有吸收低利率存款的功能,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也都因此受到制约。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小贷公司都会面临的主要风险。虽然阿里小贷款利用数据及平台优势降低了信用风险,但阿里金融小贷业务整体仍存在超过1%的不良贷款率。所以其处理信用风险仍然任重道远。首先,信用风险的贷前识别上仍需提高,同样对于风险监测,阿里金融的经验仍不算丰富,并不直接控制企业的银行账户,因而对风险的动态捕捉能力有待提高。其次是对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有限,由于阿里金融主要提供信用贷款,缺少合格抵押品,导致违约风险缺少缓释途径。

3、网络系统风险

对于阿里金融而言,其大量线上审核,自动化审核,依赖线上大数据平台的运作方式也面临着网络系统的风险。事实上,对于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主要面临两大类网络系统风险。其一是电商小额贷款公司所依托的电商平台所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其二是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网络系统风险是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回避的重要风险,其以数据为本,善于运用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其作为电商小额贷款公司更要重视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这样才能降低风险,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二)内部机制风险

1、经营主体风险

阿里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因人气不足、交易量低或管理混乱而导致经营收益无法应付经营支出,从而存在亏损倒闭风险。基于对支付数据的对接,以小微企业现金流、库存、订单等数据为风控手段,为企业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使得原来阿里金融的无风险收入或业务模式转化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或业务模式,一旦借款人违约,单笔标的风险就有可能演化成阿里金融公司的经营风险,最终使得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2、计量与监测经验不足

尽管阿里金融采用多种模型来计量客户的违约风险,但是其与商业银行相比在历史违约数据积累上有较大劣势,另外在分析违约概率上也仍然缺乏丰富经验,数据分析能力薄弱。同样对于风险监测,阿里金融的经验仍不算丰富,缺乏核心风控技,并不直接控制企业的银行账户,因而对风险的动态捕捉能力有待提高。

五、解决措施:

(一)在互联网浪潮来临之际,监管当局应该转变思路,改变监管手段,更新监管技术,以适应时展的需要。可以更多的为小额外贸贷款企业拓宽转型发展之路,帮助其明确定位,在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幵放更多的小额贷款外贸公司融资方式, 使其经营成本进一步下降,也是得我国的金融机构层次更加多样化,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外贸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视同金融机构对待,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使其降低成本更好的为广大的小微外贸企业服务。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征信体系纳入到官方的征信体系中来, 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全社会的征信平台,为所有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日常监管工作应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人民银行应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公司的贷款利率、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测,并将其客户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银监局应负责定期对其贷款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监管,了解其经营情况,规范其经营活动,对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质询,帮助其维持正常经营,控制风险。同时,还应当要求跨境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将重要经营信息,重大事件以及财务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要求其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人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增加公司透明度,利用市场力量约束电商小贷公司,辅助监管。

参考文献:

[1] 陈文,王飞.网络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4.

[2] 李晓海阿里巴巴小额信用贷款探秘2010

[3] 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

[4] 李晓海.阿里巴巴小额信用贷款探秘[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0—8-4.

[5] 郁国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浙江金融,2009,(10)

作者简介:张渊博(1994-),女,河北张家口人,本科,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周海燕(1993-),女,福建宁德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学。周冰(1992-),女,河北邢台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学。赵素英(1993-),女,河北邢台人,本科,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跨境电商的风险第8篇

关键词: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构建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跨境交易、进行支付结算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多边化、直接化、高频度、数字化的特征。随着“外贸3.0”时代到来,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新常态。长三角地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中国海岸线的中部,地理位置优越,商品经济发达,是全国最大的外贸出口基地,区域电子商务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与我国其他地区相比,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已初具规模,基础良好。研究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构建有利于改良地区性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优化跨境电商系统运作,从而切实我国提高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整体竞争能力。

一、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跨境电商的第一阵营,跨境电商无论从平台数量、网站知名度、交易规模始终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我国6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其中有4个城市就位于长三角城市群。在平台数量上。杭州的跨境电商规模已达124家,宁波117家平台也在快速发展中,在过去一年中已创造3亿交易额。在市场份额上,浙江的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国际以25.7%的市场占有率位于第一,上海的易趣网、苏宁海外购等跨境电商平台也在不断提高市场渗透率。在交易规模上,以杭州为例,杭州综试区设立一周年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快速增长至34.64亿元,其中出口22.73亿美元,进口11.19亿美元,建立起了跨境B2B为主导产业体系的“杭州模式”。总体来看,长三角地区在试点城市的领跑下,跨境电商进入“全面铺开期”,孵化了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跨境电商企业,区域的良性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正在逐步形成。

二、L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构建思路

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构建包括以下几大主体:买卖双方构成的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基础设施提供商以及包括海关、商检、税收、行协在内的其他参与方。目前,以杭州为代表城市的长三角跨境电商生态圈主要呈现“一核一圈一带,全域覆盖”的规划特点。长三角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构建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充分考虑长三角各区域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要素禀赋基础,从而打通生态圈内的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使得跨境电商产业链上的节点行业得以扩展延伸,分类整合资源,加快布局线下产业园区,从而打造“互联网+外贸”的智能跨境电商生态圈。

三、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构建优势

1.地区集群优势长三角地区的产业集群可分为外商直接驱动型和贸易驱动型产业集群,前者主要集中在IT产业,后者则主要分布技术含量较低的日用消费品行业,其衍生的产业园集群也使得跨境电商生态圈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在地区产业依托上,长三角地区衍生了了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园区集行政监管、物流集散、信息交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产业链上的节点行业在园区内得以延伸扩展,从而各自形成规模迥异的跨境电商生态圈。依托产业园内资源整合,跨境电商生态圈内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得到高效衔接,极大地降低了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和贸易成本,提高了长三角整体市场的运作效率。

2.地方政策优势依托于国家政策引导,长三角地区的跨境电商整体生态圈逐步铺开成形,跨境电商生态圈辐射腹地进一步扩大。地方城市颁布的扶持政策也极大地促进了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有序建立。杭州综试区的“六体系两平台”制度创新体系,初步建立起了跨境电商B2C和B2B监管模式和通关作业流程,“无票免税”的政策为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供了坚实保障,使得杭州的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在政府引导下,杭州综试区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招强引优”,全年引进跨境电商产业链企业366家,其中龙头企业99家,京东、敦煌网等知名电商投资项目落户综试区,形成了一个互联互通、共生共荣、更有活力的跨境电商生态圈。

3.数据技术优势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企业和海关通力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为通关检测控等环节提供数据支持,为跨境电商通关检验环节保障贸易安全。2015年10月,杭州检验检疫局与天猫国际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约定,杭州检验检疫局将在天猫国际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采集点,逐步实现数据共享的跨境电商质量安全“大数据”检测模式。以监督抽查、消费者投诉、境外通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获得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从而在长三角地区建立推行“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质量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共享平台,提高了长三角海关出口检验检疫与企业跨境贸易的衔接度。

四、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构建的瓶颈

1.服务瓶颈

在物流服务方面,除了部分保税区毗邻国际大港口,沿用“保税备货”的模式,长三角地区大部分城市仍需按常规的进出口流程,清关环节冗长,效率低下。在金融服务方面,长三角地区有1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拥有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牌照。但由于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是依托于互联网来进行的,必然会面临由于电子信息技术而产生的技术风险,制约了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交易中资金流通的安全规范。在消费服务方面,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模式主要是“保税+直邮”,自贸区更类似提供了一个跨境电商中介平台,并没有为买卖双方提供直接的接触机会,如何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可信的“海淘”体验,将是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发展的一大突破点。

2.经验瓶颈

数据分析为基础的产业经验未得到有效推广,是构建长三角地区高效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一大瓶颈。利用跨境电商交易沉淀的数据是实现外贸产业全面提升,提高衔接效率的有效手段。而现如今除了杭州的阿里巴巴平台能够利用云计算、云服务的数据监控系统来进行有效地市场分析预测,长三角地区鲜有跨境电商平台重视信息数据的“处理”,少有平台能在交易数据挖掘、分析的基础上去针对国外客户的购买行为、消费偏好来理解各国消费模式,预测消费趋势,进行战略部署。除此之外,长三角地区绝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也未有利用IBM大数据系统,实现强强联合、数据共享的的“互利”意识,打造跨境电商长三角区域品牌效应的意识薄弱。

3.人才瓶颈

与市场需求相符的复合专业型的“高精尖”人才空缺制约了长三角跨境电商生态圈的可持续发展。长三角地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大量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入驻,成了电商从业者的摇篮。数据显示,29.6%的电商行业人才毕业于长三角地区高校,为电商行业输送人才最多的前十所大学院校,其中5所位于长三角地区。但根据跨境电商企业反映,高校人才培养和工作实际存在着脱节的问题。高校的人才培养往往无法做到课堂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仍需要进行“二次培训”,这无疑给企业造成额外的成本。跨境电商发展所需人才与地区高校培养目标的存在数量和质量上的矛盾,市场人才需求与人才供给不对称的空缺,同样是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提升发展的一大瓶颈。

五、推进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构建的策略

1.提升创新跨境电商服务

在物流服务方面,长三角地区应该构建新型跨境电商物流生态组织供应链体系,加快“海外仓+保税仓”融合模式,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跨境物流企业可以加强合作,组成跨境物流联盟,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地区以及重要的贸易流向地联合建立仓储中心,加快货物运转速度,整体提高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生态圈运作效率。针对支付环节金融安全问题,企业要提升包括身份识别、防火墙、数据加密等方面的网络安全技术,降低使用者在跨境支付的过程中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的风险。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加强集中管理,协商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接网核查系统,加强对网上跨境支付交易的监测和监管,对备付资金实施严格的区分管理,防范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出现资金混用、挪用等情况。为了优化消费者的跨境电商购物体验,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企I可利用产业园区优势,共同联合,与专业的质检团队和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合作,主动承担货物把关的责任。同时,可将上海的“产地直达”的贸易模式,广州的“线下体验店”模式进行推广,推行“020跨境电商购物”模式,为交易双方以及居民消费提供更多近距离接触产品的机会。

2.加强利用“数据流”和“云技术”

长三角地区各电商平台可共同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利用跨境电商各个平台现有的交易数据信息、评价、维权投诉等海量数据信息,建立一套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评价系统,整体提高提高市场预测的准确性。同时,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应起到引领作用,在不断发展自身实力的同时,扶持帮助部分发展尚未成熟、资金技术实力薄弱的小型跨境电商企业,提高企业之间相互的专业人才、技术交流。通过“以强带弱”,广泛聚集人才、企业、资本等要素谋发展,互利共赢,从而不断完善生态链,共同打造长三角更有活力的跨境生态圈。

3.政府、企业、高校三方致力,共同打造跨境电商人才基地

一方面,政府企业要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高校云集,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源要素丰富的优势,广泛吸纳熟悉跨境电商业务的专业法律人才、翻译人才和营销人才。另一方面,长三角地区高校应积极探索及优化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资源优势,学校培养与企业直接挂钩,避免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形成校企对接、三方共同培育学生的机制,缩减人才成长周期,培养更多具备理论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为长三角跨境电商生态圈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杨坚争.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影响因素研究[J].电子商务,2014(8):7-8.

[2]苏龙.电子商务的物流瓶颈及其应对措施[J].对外经贸实务,2004(2);18-19.

[3]鲁红春.应用型本科高校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探索[J],企业导报,2014(10):162-164.

[4]黄永江.关于构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业务管理体系的研究[J].金融会计,2013(7);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