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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06 15:56:16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1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风险;措施;防范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00-00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建筑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合同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约束,并且有效的减少了社会上常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纠纷等。

1 为什么要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推动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使建筑市场规范化、合理化,就必须依靠建筑合同,因为建筑合同对建筑公司的行为有约束和管理的作用。在建筑管理中,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条款就无法行使其职能,但合同恰好弥补了这一缺点。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筑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2)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

(3)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筑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4)为建筑工程项目抓住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了这个核心,才能够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统筹和调控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且达到一定的目标。

2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旦出现有关于合同的问题和纠纷,工作人员就会相互推卸责任。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3 如需变更合同,要及时的采取措施: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如果合同的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协议,需要更改合同,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经济风险降到最小。管理者要将相关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等进行收集,用来作为日后的依据和备案,对一些材料和使用材料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记录,做到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2.4 进行总结工作:管理者要认真的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合同终止之后,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相应的资料收集、保存的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该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不足和差异,并分析其原因,以方便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 如何进行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又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种类型,它隐藏在整个合同的制定、履行、变更、转移的全过程中。建筑工程企业如果不做好合同风险防范的工作,合同中的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整个流程一般由调研、策划、拟定、审核、签署、执行等构成,管理者要明确这些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理、科学的进行。另外,管理者还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结束后还要对合同进行综合评价,正规、标准的手段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

(二)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信用评价体系是指促进合同的双方互相信任、及时沟通,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合同执行情况、经营现状等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并且将这些评价输入到商业档案袋中,以方便建设工程单位,以后能够方便查看跟自己合作的公司的信息。

(三)建立风险预报制度

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筑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4 总结与体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但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不能一味的效仿别人的案例,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来操作,监督和确保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条约。只有降低了合同风险,才能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参考文献:

[1]黎国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初探[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12):54-54.

[2]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2(5):65-66.

[3]张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信息,2012(7):508-508.

[4]檀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0(9):75-76.

[5]邓志勇 吴秀仪.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J].甘肃科技纵横,2004,33(4):85-86.

[6]杨志宏.建设工程合同与风险管理浅析[J].中州建设,2005(9):65-66.

作者简介信息

姓名:刘晓艳 性别:女 学历:大专 出生年月:1972.2.19 籍贯:陕西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2篇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务部门经办人对上述证件复印件应留存备查。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企业业务部门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3.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一般仅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5.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应具体明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在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时,建议进行“协议管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辖问题发生争执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7.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章专用。对外签约不宜使用业务印章,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宜由专人负责。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外携公出,禁止出租合同专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信笺或任何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带,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用章手续。

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合同审查规则和程序。企业要实现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内部各部门起草的合同做认真的推敲,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允许、鼓励经营的范围,还是被限制或禁止的范围;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审查人员审查时,有权询问与合同谈判、签订的有关情况。若发现合同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委托人或经办人员修改或纠正,以符合合同谈判、签订、审查的各项要求,从而杜绝合同隐患。

9.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救济”作用。法律事务部门有权介入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实质性谈判和正式签约、审查以及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的诸阶段、全过程的动态活动。企业应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10.加大对合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自觉依法办事。企业应制订《合同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序列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工作布置,每季度末重点对有关业务部门所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上述业务部门整改;如未能整改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则按《合同考核办法》处分。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3篇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指的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在与个人、其他单位等经济平等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所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有利于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管理的加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提供保障给企业的商业活动。在市场竞争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主体地位越来越明显,但是企业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企业的经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风险与机遇是并存的,合同能够为企业商业活动降低风险,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重要依据和保障,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合同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制度管理模式。合同的建立需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单方面想变更合同就需要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后果,企业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化与责任化。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不签定正式的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书面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有许多企业,在合同的签订时并没有足够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发货清单或者电话就进行交易,这给履行合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2.合同的签订行为不够规范。相对于一些不重视合同签订的企业,许多企业对于合同的细则约定不够明确,虽然都能够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但是在合同签订时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往往出现条款不完善、责任表述不清楚、约束不明确等多种多样的情况。这样就很容易引起合同纠纷,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3.未明确合同细则风险。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企业同合作方建立了书面合作关系,然而,合同签订行为随意性较强或者规范度不够,其中以未明确合同细节约定为主。相对不重合同签订的企业,它们重合同签订,但对合同细则风险认识不够,签订合同时多因条款不完善或是责任表述模糊而致使约束力不足。合同纠纷隐患就此埋下,企业损失无法避免。

4.合同履约监控不足风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已经日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然而,很多企业并不重视监控合同履约过程,合同相关制度与管理结并未建立起来,致使企业签约行为不能规范,也无法有效监督履行合同过程。

5.防范意识不足风险。抛开正常的合同管理不谈,企业对部分极端情况防范意识不足则会引发相应的风险。比如,员工伪造证件、假冒身份骗取合同资金;借由中介组织进行合同诈骗;以预付款或押金等形式骗取货款等。

三、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1.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前,要充分了解合作对象的整体情况,采取查询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企业注册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了解是否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了解合作对象的商业信誉,以及履行约定能力。防止纠纷发生。合同起草时要认真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有效性。约定好纠纷处理管辖,纠纷处理规则等以便更好地减少纠纷,进行权利救济。合同签订时要注意公章,是否是合格有效合同章,注意签订合同人员身份,是否有授权或者是否法定代表人,对法定代表人请其出示身份证明。保存好合同原件,合同履行的证据等,一旦发生纠纷,首先要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提供良好的建议。

2.加强合同的审核工作。在签约时,一定要对合同的内容认真的审核。第一,对合同中对方的资质进行调查,这一方面主要包括:对方的经营业务、对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人的签约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对合同的文本格式的审查,检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基本的内容条款是否具备等。第三,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查,要确保合同的条款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条款之间无相互矛盾现象、条款的语句无语义模糊现象、标点使用准确规范等等。第四,要强化对外签订合同时合同依据的审查,确保其符合企业内部相关的管理要求,保证合同立项、合同资金构成等都有充分的依据。第五,要对合同后期履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应该定期的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准确的掌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确保合同如期履行,防范合同发生违约风险。

3.建立合同管理审查监督机制。对于是否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审查监督机制,对于出现的法律性漏洞,要做到及时有效的排查,对于合作伙伴的履约能力要做到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的可操作性,合同中是否存在模糊的概念,法律保护的是既定受到损害的企业。而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从制定生产计划就已经开始投入成本,因此明确合同中的内容,排查一切存在的风险,是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作的保障。

4.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各个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依照国家的《合同法》以及上级颁布制定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的人员配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二是企业要加强对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凭证,要加强保管,做到专人保管、专章专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滥用所造成的合同风险。三是要有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授权审批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

5.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目前针对现代企业没有真实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企业个人的信用往往是通过企业在市场上的作为来体现的,这不利于行业的透明和规范,建立有效真实的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信用欺诈行为。信用评价体系,是对企业自身的约束,也是规范行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将合同管理通过信息技术得到统一的管理,并且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及时更新信息,共享经验,促进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

6.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作为从业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学习合同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要认真领会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制度,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到合同管理合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其次合同管理人员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工作之余,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地学习风险管理知识,系统地学习并掌握风险的危害、风险的存在形式、风险的防范等内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效益

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使得合同履行期长、合同内容多样和复杂[1]。若没有严谨的可执行的合同,没有细致、规范的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的风险将加大。

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2]。

1 注意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学历、能力的检查和确认,交易对象的审查是确保合同评审的问题所在。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完成的基础。

就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而言,施工企业签约前应首先对发包方资信、依法需要办理的证照、项目的合法性等重大事宜进要调查,如此才能从源头控制风险。

我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均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分包作了相关规定。作为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方,除应持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以外,其还应该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以上要求在《建筑法》、《城市规划法》中有明确规定[3]。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参联建、委托发包等多种因素的存在,合同的发包方往往并非项目的建设方,并进而导致在诉讼过程中项目的建设方,以其并非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为由逃避责任。而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往往因其主体资格上的模糊不清或者不具备实际的债务履行能力,从而造成工程承包方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必须引起施工企业足够的重视[4]。如果发包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信用问题,建设单位应当谨慎签署合同。大量事实表明,施工企业先前调查不到位,盲目的签约,在建设项目竣工之后,由于合同主体不明确,从而失去权利。因此,在工程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发现投资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建筑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

2 避免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模糊解释

由于合同条款和条件之间出现的矛盾,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前,对内容和相关概念的定义等做全面的理解,尽量避免由于模糊理解,合同造成歧义。如果你发现对某些条款还不清楚,或者合同标准不清楚或不一致的地方,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提出咨询,避免错误的产生。因为理解报价、施工方案的误差,造成自身的损失是不值得的[5]。

3 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成熟

除了合同文本矛盾和模糊之外,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成熟。由于很难取证,容易造成权利的丧失。以实际的项目合同纠纷为例,合同支付方支付给承包商现金的前提是收到项目合格证。分包商施工完毕后,尽管单项工程早已竣工几年,整个工程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熟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而这种困难局面都起因于当初签约管理的疏漏,约定了一个分包商难以举证证明的条件[6]。

4 合同文本应当完整、全面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文不能太简单了。例如,建设单位通常喜欢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建设单位在解决这一问题,合同形式简单,而且比较省事,未来的执行此合同发生的工程变更较少、施工企业的索赔机会也少,施工单位更容易控制项目风险和预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尽量避免看似省事签署的合同条款,应努力从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的一切条件可以预计将在合同约定。

针对复杂的工程建设,太简单了合同是指增加不确定性成本的文本。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审核合同齐全、配套完善、风险分摊是否合理由此决定。最常见的一种,确保合同结构和完整的内容简单的方法,即采用FIDIC合同文本和标准。合同审查合同结构的比较,为了查找合同或遗漏,对照合同的文本和标准是基本条件。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仔细分析关键隐含的合同条款的风险,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的剖析和风险,有针对性的保护;施工企业也要善于利用特殊规定清理风险范围,一般来说,更详细的更明确的范围、执行的合同,施工企业事故发生的过程,风险就越低。

在注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深刻了解重要的切入点,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在实践中探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技能,并找到新方法、新问题需要解决,促进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意识进入这些条款和条件,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保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涂俊.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J]. 城建档案, 2008,(08)

[2]刘盛. 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J]. 电力技术经济, 2006,(06)

[3]苏欣.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动态化探究[J]. 大众科技, 2005,(01)

[4]李俊琦. 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J]. 工程设计CAD与智能建筑, 2002,(10)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辨识;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ract and often need with risk, because both sides of the information such as wrong, and the rule of law is not perfect, the pursuit of profit in the ultimate goal of drive, appears unavoidably contract dispute risks, and therefore, the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isk has become the primary content of risk control. The following combining the working practice talk about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Identification; Risk management; Preven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建筑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

②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

③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2合同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即识别建设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引起风险的具体因素,只有正确识别项目中的主要风险因素,才能有效实施对策。

2.1资金风险

主要表现为工程款和各类垫资、保证金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法制与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巨额应收款无法及时回收。表现为:

①有的所谓“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开工后,后续资金供应不上,建筑施工企业被迫垫资;②由于业主的不诚信,各种保证金得不到及时回收;③有时候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大额保证金后,工程却迟迟不具备开工条件,加之工程决算的拖延,导致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回收风险加大。

2.2成本风险

为了中标,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竞相压低报价,给出优惠条件,最终只能以成本价格或微薄的利润,甚至不惜低于成本价承包工程,致使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有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项目承接把关不紧、评审不严,接到的工程项目先天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不能彻底消化压价让利因素,潜在的成本风险极大。

2.3管理方面的风险

2.3.1投标评审不充分,盲目投标、报价

由于激烈市场竞争,承包人未能对招标文件、项目相关情况认真分析评审,不加选择参与投标并且在报价测算考虑因素不足,使得承包人中标承建工程存在极大风险。

2.3.2合同的签订存在缺陷、显失公平

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的业主主导地位加上承包人经验不足或工作失误合同洽商技巧不够,致使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严密,存在漏洞,存在单方面约束或过于苛刻权利义务不平衡条款,致使承包人在项目伊始便处于不利地位。

2.3.3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承包人无健全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致使合同的分析、谈判、履行得不到有效管理、监督、检查,不能在合同的签订开始就有针对性采取谈判策略,签订的合同对承包人存在较多的不利条款,合同实施过程不注重合同分析,对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对潜在风险没有充分准备,难以有效控制合同履行。

2.3.4项目管理不到位

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力,致使工程组织管理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现场人员对合同条款心中无数,不能严格履行权利义务,选择分包商不当等都直接给承包人带来不少损失。

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全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参与招投标取得合同资格;第二合同谈判、签约阶段;第三合同履行阶段,相应的风险在三个阶段表现为不同形式,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3.1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二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招标文件本身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文件重要依据,而合同又是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条件的细化、补充明确。

因此在招投标阶段,应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范围,详细勘查现场情况,仔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清单,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条件和招标各项条款,尤其要慎重综合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借优势地位在合同条件设置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承包人责任排除承包人权利等显失公平的条款。

3.2合同洽谈签约阶段

工程中标后即转入合同洽谈和签约阶段,该阶段是合同风险管理过程极其重要的阶段。承包人应对合同条件进行周密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通过洽谈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任、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发包人单方面苛刻约束条款,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特殊问题单独谈判方式,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3.3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履行阶段也即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的过程,涉及到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内容,合同风险也贯穿整个建设过程。

因此在合同实施中,应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让项目管理人员清晰明确各项合同条款,严格履行,根据工程实际分析地质条件、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加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工作,正确有效应用索赔手段,将风险转化为利润,树立强烈的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风险的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工程管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对风险纠纷进行有效避免

科技与经济的推动使得市场的流动性与变化性在不断加快,高标准的生产要求使得一些建筑企业过于重视其建筑产业的生产水平,忽视了对企业的管理,对合同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出现各种纠纷时,由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导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纠纷,在影响建筑施工进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对各种风险进行提前规避,避免纠纷的发生。因此,应当对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1]。

2.2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运营。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可以有效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施工状态,保证建筑施工工程的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3有效规范工程各涉及方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进行规范。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及权利,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管理好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的对建筑行业的诚信以及恶性竞争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规避,有益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存在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内容不严谨,存在一定风险。在建筑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未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没有进行全面考虑并在合同中列出,导致在出现责任和利益纠纷时双方都僵持不下。其二,所列合同的条款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在后期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到位,对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在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出现偏差风险。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一定要用词准确,不能使用模糊词汇,否则在后期出现利益及责任划分时,会导致不必要的争议,甚至为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考虑两方面,即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和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4.1工程合同签订的风险识别

第一,要注意工程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的合格是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第二,要注意合同条例中用词的严谨性,否则容易使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要慎重考虑措辞的严谨性,例如,“在2017年10月1日前交货”和“在2017年10月1日前必须交货”,这句话用词不当,使限制范围出现漏洞产生歧义,应该改为“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部交货”;第三,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缺漏,一般违约责任很容易在条款中漏缺;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为无效条款,无效条款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第五,对于境外的合同,要注意文字、国情等带来的差异,对疑问进行追问,并在合同上明确澄清,以免给企业带来损失。

4.2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识别

第一,在进行合同履行的风险识别时,要注意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进行及时的书面修改。一般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内容和主体会随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合同履行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变更意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第二,要遵守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该发送的书函等进行及时发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进行自我保护。第三,注意签证确认的及时办理,签证作为履行条约的关键行为,可以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第四,在进行工程拖欠款的诉讼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例如,在诉讼时间超过两年后,损失方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将无法挽回。第五,要注意在发生纠纷时,确保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般只有证据的原件、与事实相关、来源合法、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材料才会被法院采纳。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5.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拟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问题就是重视合同内容的拟定。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时,必须按照合同范本的标准模式进行拟定,对于特殊情况,要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进行拟定。在合同拟定中,采用相应的标准可以提高合同自身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合同拟定人要对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在内容拟定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每条条款都必须清楚且详细,没有歧义。

5.2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通过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建筑合同管理的落实性。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企业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在管理制度的建立中,要重点注意进度款审批制度、合同的交底制度以及责任分解制度等,这些制度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也将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管理员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5.3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和奖惩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难免会出现违约行为,这就会给另外一方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对于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必须由违约方进行补偿,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度与建设质量,一定的奖惩制度是必须要建立的。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延误工期的问题时,要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对于工程进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5.4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

在建筑工程出现风险时,要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例如上文提到的索赔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转移。但是,要确保索赔制度全面发挥其效果,就要求合同拟定及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索赔知识系统,对合同拟定有丰富的经验。

6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工程各环节的管理都是以合同作为主要标准。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工程建设双方的经济利润,需要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使其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情况。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包含了建筑工程中不同环节以及不同人员的责任,对于施工的整体进程非常重要,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从而有效实现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7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合同管理 变更索赔 风险 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152-01

水利水电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结构单一,况且施工过程中涉及专业多,且工期长,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含有很多不可预见因素,进而导致了很多变更问题的出现,比如:工期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等,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的最主要内容就是处理变更与索赔问题。确立变更索赔项目、明确补偿金额等相关的变更索赔问题都和企业的效益有直接的联系,也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以及反应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关键性标志。

1 变更与索赔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1.1 变更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是指一些相关因素的变更,合同的本质没有改变,比如:合同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省略;变更工程的类型、质量和性质;变更某些工程的尺寸、位置、基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时进行必要的附加工作;变更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对工程项目有效的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1.2 索赔概念

索赔就是指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有一方没有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以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受损方有权利向责任方所取经济损失费并进行工期补偿。以索赔对象给索赔进行分类:因责任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下、施工设备受损等,而给业主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索要违约赔偿;因业主违约而给责任方造成经济损失,这时承包方就成了受损方,就可以向业主索要违约赔偿。

1.3 变更与索赔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业主发生了一些分歧,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受损,违约方要根据合同内容给予受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狭义的索赔,有时索赔会隐含在变更中。

变更与索赔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原合同的规定内容发生改变之后,承包方与业主和平洽谈共同制定一个赔偿金额,并把赔偿金额付给承包商,这就属于变更;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以及相关合同法律强制性的向业主索要赔偿,也包括索要应得却没有获得的利益,这个活动过程就属于索赔。

2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面临的风险

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可分为六个阶段:第一,施工前的准备阶段;第二,招标阶段;第三,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第四,工程施工阶段;第五,竣工结算阶段;第六,终结合同阶段。以上六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索赔或者变更。

2.1 施工前准备阶段发生的变更索赔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根本和基础。一定要保证合同文件的精度,否则该合同就属于“先天不足”,如果以这样的合同施工,那么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变更和索赔。

2.2 招标阶段发生的变更与索赔

招标阶段是做好合同管理最重要的阶段,必须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预审,禁止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入围投标并中标,否则会给工程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比如:造成工程的投资、质量和施工进度很难控制。投标时的答疑材料和补遗都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定要保证合同文件的全面和严密,否则会使合同双方在理解合同条款上产生异议,发生这样的情况时,如果不能合理的解决,也会造成索赔。

2.3 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是双方承诺、签约并确定承包方和业主关系的阶段,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凭证。在招标文件本质不变的基础上,对评标中的潜在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以及索赔。

2.4 工程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工程实施阶段属于合同管理非常关键的阶段,前三个阶段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在这个阶段会统统显示出来,除了会出现这些潜在问题,在这个阶段还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测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做好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否则会出现一些本不应该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2.5 竣工结算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在竣工结算阶段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总结计算工程的实际施工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标准。尤其是结算这一环节,首先需要施工单位提交决算申请书,再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进行审核,最后根据合同内容,对工程的费用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把变更索赔作为重点核实对象。

3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防范对策

3.1 找出工程变更索赔的根本原因-工程设计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是出现工程变更索赔的最根本原因,设计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反映在变更量上,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工程设计这一环节,这也是控制工程变更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要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一定要做好勘察工作,如果根据非常粗糙的勘察结果对工程进行设计,那么设计出来的方案的质量肯定不高,进而就会出现各种变更索赔问题。

3.2 参加保险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合同双方也明确了自己所要承担的风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比如:暴雨、地震、海啸、台风、闪电等是人们无法预料和控制的,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计的,如果参加保险就能够有效的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进而会大大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4 结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和索赔面临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些风险非常的复杂,无法以固定的一种模式进行规划,所以,减小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 甘学文,张涛,王长春.浅析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与对策[J].会计师,2011(4).

[2] 陈霖,余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J].人民长江,2008(4).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第8篇

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各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认识上更加清晰深刻,在措施上更加具体明确,在效果上更加显著有效。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多,经济纠纷时有发生,有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国有资产的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这些情况表明,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风险之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问题也已成为企业经营和发展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企业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法律风险面前,企业并不是只能束手无策、被动防御、事后救济,而是完全可以有所作为,是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以防范、管理、控制的。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企业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提升应对金融危机能力的需要。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不断规范经营行为,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加快完善防范管理措施,为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企业经营总体战略和发展目标,紧紧依附企业经营管理具体活动和业务,从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出发,积极借鉴国内外企业的成功做法,以实行全面合同管理为核心基础工作,以建立健全“目标明确、体系完备、防控并重、响应迅速、保障到位”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为方向,着重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文化,保障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充分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企业面临的风险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法律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首先要充分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杜绝、避免因企业自己违法、违约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使企业遭受损失;同时也要避免因企业防范不足而受到违约、违法及犯罪行为的侵害,使企业遭受损失。

二是管理风险的原则。企业在对法律风险进行积极预防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对法律风险的主动管理,善于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判断,从源头上找到产生法律风险的源点和环节,不仅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的发生,而且善于从风险中寻找机遇,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是做好防控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中风险的原则。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和所有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突出做好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形成有效、具体的制度、措施和机制。

四是以企业为主的原则。企业是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体,鼓励和倡导企业借鉴国内外在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因企制宜,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进而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国资监管机构指导、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三位一体”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是促进企业全面贯彻法律法规,更好地守法经营。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好地自觉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守法经营,防止因非主观故意而触犯法律受到制裁的事情发生。同时,充分运用法律规则,有效维护企业利益。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减小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

二是促进企业科学管理,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担保、财务、投资、并购、产品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业务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的完全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充分的有效保障。

三是促进企业完善防控措施,更好地防止损失事件发生。加强法律风险信息的收集管理,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发展战略,采取相应策略,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尽最大可能防止损失事件的发生。

四是促进企业有效解决经济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超前做好相关工作,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法律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坚决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防范管理法律风险的基本流程是: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设定的目标,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防控的风险。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应对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综合运用各种风险控制措施,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各种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

四、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

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按照可能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由大到小的程度,可以将法律风险分为特别防范管理、重点防范管理、加强防范管理的“三类”法律风险。企业在加强全面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的过程中,应突出做好生产经营中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目前企业的总体情况看,应突出做好12项具体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同时,由于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实际出发进行调整、补充。

(一)应特别防范管理的法律风险

1、重大决策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1)重大决策的范围要明确。要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把战略规划、重大投资、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资产抵押和质押、重要资产租赁、大额资金使用、改制重组等纳入重大决策的范围。

(2)做出重大决策的主体要合法。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市关于市直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明确和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和决策事项和决策权限。

(3)重大决策的程序要规范。要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法律评估论证的机制和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权限的,要报经批准。

(4)重大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

2、担保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作为担保人时)

(5)被担保人的资格要合法。企业在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被担保人条件的有关规定。

(6)担保决策的做出要符合规定程序。担保决策要由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

(7)担保额度要在限额之内。担保额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8)提供担保应有反担保。企业提供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向其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9)落实担保的有关管理规定。企业要加强担保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担保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开展担保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担保情况。

(作为债权人时)

(10)审查担保人主体的合法性。担保人不能是法律法规禁止的机构和单位。

(11)审查抵押财产的合法性。运用各种调查手段,审查抵押财产是否为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物、抵押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所有权、抵押物是否设置过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是否不能变卖等,明确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12)审查抵押财产的真实性。通过审查抵押财产是否真正为抵押人占有及控制、有没有其他法律负担、有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价值有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等,明确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13)审查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要确保抵押财产的变卖能力,一般不要接受变现难度大的财产。

(14)谨慎选择担保方式。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具体担保方式,选择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保证方式,并切实办好相关法律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及进行公证等。

3、企业财务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15)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行为有关主管部门的具体政策规定。

(16)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17)实施授权审批控制。要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18)实施会计系统控制。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财务数据。

(19)实施财产保护控制。要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20)实施预算控制。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21)实施运营分析控制。要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22)实施绩效考评控制。要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23)建设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科学发展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4、合同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24)把合同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要积极实现全面合同管理,建立完善合同审核审查、监督检查、纠纷预警等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25)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要推进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规范合同审查程序、标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审查质量。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统一管理,加大对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力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6)发挥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对重要合同法律事务机构应先期介入、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好把关和服务功能。

(二)应重点防范管理的法律风险

5、战略规划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27)战略规划要符合政策。战略规划要符合国家、省、市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生产经营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28)确保产品质量。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9)实现清洁生产。要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资源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环保政策,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3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工人身安全。

7、投资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31)充分掌握投资环境情况。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投资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人文环境、资源状况、风俗习惯、行业规范等情况。

(32)对投资方案进行充分论证。要对投资的前景、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实现投资目的。

(33)加强对投资实施情况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8、并购重组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34)要符合政策和规定。并购行为要符合目标企业所在地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避免发生市场准入障碍的法律风险。

(35)对目标企业进行充分调查。对目标企业的产权、资产、债务、担保、税费、职工安置、企业文化、法律纠纷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防止目标企业的资产存在瑕疵、存在较大或有负债、产权(股权)存在争议、欠缴税费、财务报表虚假或对重大事项虚假陈述、商业秘密泄露、高管违反竞业禁止或忠实义务以及存在市场准入障碍等法律风险。

(36)精心设计并购的法律文本。要合理选择采用协议收购或者要约收购的方式,科学细致设计并购的相关法律文本,通过各种条款、约定或措施保障并购的顺利实施。

(37)做好报批或信息披露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购的相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保障并购行为的合法有效。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并购的信息披露或者报告工作。

9、知识产权保护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38)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申请商标、专利注册,规避商标被抢注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依法维护权益。

(39)规范知识产权使用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使用等制度,使自身知识产权的价值得到实现。

(40)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措施。要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制定并落实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防止和避免商业秘密泄露。

(41)防范知识产权被侵犯。完善市场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采用各种有效法律救济途径和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授权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42)建立完善授权制度。要编制授权的权限指引,明确重要业务企业内部的授权范围、权限及类型,明确企业外部业务代表和的授权范围、权限及时限。

(43)授权的程序要规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授权。

(44)明确授权的责任。授权要明确责任,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对在授权中可能存在的超越权限、违反规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

(45)对授权进行监督。要做到有授权有监督,建立完善授权监督约束机制。

(三)应加强防范管理的法律风险

11、企业设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46)签订规范的书面设立协议。公司设立时,应遵守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起人应签订规范的书面设立协议,明确设立过程中的责任划分,防止因缺少书面协议或约定不当引起纠纷。

(47)起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起草必须依法进行,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必须经所有发起人同意。

(48)出资到位。公司注册资金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进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指定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确定相应的价值,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49)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公司设立时,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登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人力资源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50)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有关政策。要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加强法制教育。要扎实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和核心理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意识,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就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共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企业法律顾问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专业队伍保障,市管企业应当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重视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和岗位的设立,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开展有针对性地专业培训和人员培养,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营造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的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