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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情况分析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01 15:51:28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1篇

一、单个财务指标分析以及财务指标的配比分析

(一)单个财务指标分析

从涉税角度来看,财务指标主要分为五种情况,即:收入、成本、资产、利润、费用类。收入类,是企业主营业务的变动率,一旦指标超出预警范围,就可能出现收入少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指标分析工作。成本类,包括单位产品材料耗用情况,企业是否正常销售、存货计价、产品成本调整、纳税所得额以及主营产品的成本变动情况,一旦指标超出预警范围,就会出现税前扣除以及多列成本现象。

费用类,主要是标期间、成本费用变动率以及成本费用利润;如果指标超过预警区域,则表明存在税前多列成本以及多列支期间费用问题。利润类,是主营业务或者其他业务利润变动情况,一旦预警值和指标相差较大,就会出现收入少计、结转成本较多、不满足营业指标等情况。

资产类,在财务指标中主要指总资产、收益、存货、应付账款、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资产折旧率等,净资产收益率,主要指企业税务综合利用情况。如果应纳税额降低、指标增大,就会产生成本多计、收入少计等问题;基期标准值低于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就会出现税前多计现象。另外,预警值和资产负债率有很大关联,一旦企业偿债能力降低,就会对缴税造成影响。

(二)企业财务指标配比分析

在主营业务利润收入变动率和收入变动率配比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和收入变动率配比分析中,为了能正确了解财务状况,必须从企业资产利润表、负载表、纳税申请表以及附属表进行分析。理念利润率直接进入利润构成以及利润率变动中。通过资产负债表的预收、应收、应付以及其他应付款,进行期末期初差额分析,掌握预收账款增长情况。在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和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中,基本上呈同步增长的趋势,比值和1比较接近。当比值大于或者小于1时,由于企业发展情况,出现大范围的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多列现象。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组成的不利影响,必须从企业资产利润、负债、年度纳税申请以及附属表进行分析,通过掌握企业成本周转情况,明确相关成本结转方法。

在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和收入变动率配比分析中,必须从资产利润、负债、年度纳税以及附属表进行精细的分析。在和同行比较中,根据利润表费用年度指标分析成果,对于变动增长较大的费用,必须结合资产项目进行精确的分析;为了判断在建工程财务费用计入情况以及财务费用增长的合理性,财务费用必须综合短期、长期借款期末期初进行分析。在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和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中,当比值均为正,并且大于1时,就可能产生多列成本现象,一正一负时,则为异常,可能产生税前扣除增大、成本多列等现象。在纵资产周转、资产利润、销售利润率配合比分析总资产周转、资产利润、销售利润率以及上年同期比较中,一旦销售利润、资产利润差额超过0,总资产周转低于0,则说明该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偏低,在资产利润率降低的同时,出现销售收入隐匿的现象,总资产周转率超过0,则完全相反。

二、从财政指标增强税负率合理利用的改进措施

为了保障企业税务正常运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结合现行会计制度以及税法,制定恰当的税负率,不仅要合理公平,更要满足企业纳税情况;从而在税务审计中,从根本上保障税务审计过程,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过程中,避免《两则》与税法对立或者分列。

(一)明确必须缴纳的增值税根据

在企业税务运营中,劳务税、商品增值额一直是增值税缴纳的核心,在实际工作中,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对征收进行计算,都必须围绕该中心进行。在审核一个企业纳税人是否纳税时,必须根据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的公式,对企业加工、生产、商品流转以及劳务环节有无毛利进行确定;对于有毛利的情况,则必须缴纳对应的增值税。

(二)对企业税负进行分化管理,改善税务法规

在企业税务中,降低税负的主要方法是对其分类管理,通过不同的征管措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运营状况。对于部分企业显性违背“三无”原则,必须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隐形违法的现象,必须减小违法环境,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控;对于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漏税、逃税,引起低税负的现象,必须对其严格控制。同时,税负机关还必须根据低税负的各种问题,在明确核心工作的同时,对其进行集中分化管理。针对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通过高库存的方式,逃避增值税的现象,必须根据假发票出发规则不够明确、增值税计算缺陷以及纳税人认定不严密的现象,对各项税收法规进行完善。

(三)强化初审、年审相结合的认定方式

为了促进企业财务运营,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纳税人必须高度重视初审、年审过程,避免初审后出现大量虚假信息,造成税收工作难以开展等现象,进而影响税负率运营。在复合式认定制中,要求纳税人必须根据企业税负进行年审,在纳税人资格认证的过程中,从根本上保障工作收益。

(四)健全企业税负监督体系以及认定程序

为了避免企业税务一个人说了算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完善责任跟踪、小组审议以及项目评分制度,从根本上避免初审后税负工作告一段落的观念。为了加强内部监控工作,在初审后,管理人员必须抓紧时间对纳税人资格进行再次认证,并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

(五)强化总体监督力度

根据部分外资企业、集团 公司拥有良好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相互依赖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关联特征,必须及时掌握他们的投入以及生产关系。为了从源头上避免税款交易脱节现象造成的不良影响,必须完善企业监督工作,方便各项税款申报进程。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效率;企业所得税改;非参数方法

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国外的市场经济并不相同,因此国家的发展以及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情况不能够完全借鉴与国外的先进经验,只能够根据我国的具体市场情况进行不断的分析测试和调整。我国自2002年开始,在2002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5年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调整。2008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调整与改革,对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效率有明显的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比较特殊的,在进行税法改进和调整的过程中,既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对于我国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效率测度的分析,能够得出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五次调整情况

企业所得税是目前世界各国非常普遍使用的税种,对于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的时候,需要有高校的征管措施和方法,以此提升管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企业所得税本身税制设计并不是十分的完整,需要根据社会及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我国国税在1995年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界定,主要界定为国税的征管范围为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统缴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所有)。在2002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5年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调整,通过逐一的调整,提高了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效率,并提高了测度的深度。在2006年进行调整的时候,对第四条有关新版企业的概念和认定条件进行了废止,对老条件也进行了废止,改变了新的标准。另外如果同时满足认可为新版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负责征管。我国每次进行调整,都会针对企业的特点和国家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此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率。

二、企业所得税征管所面R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在进行征管的时候,面临很多问题,首先出现的问题就是征管力量配备不足,而且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信息应用水平相对落后。再加上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我国的国税、地税征管权限划分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各种问题的影响,导致我国的反避税工作面临更多挑战,想要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效率,就需要全面的解决这些问题。

2. 解决办法

由于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中面临很多问题,想要真正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首先合理的配备征管力量,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对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真正提升我国税收征管的水平,另外还需要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并逐渐完善各项措施,抓好日常管理。最终落实征管权限,完善现行征管体制。

三、方法论及效率测度

1. 方法论

在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进行效率分析的时候,需要从人均征税额和实际征收率等简单的税收征管测度指标进行分析,不过这种方法对于税征管的效率表现情况并不明显,很多指标结果之间存在冲突性。而且很多相应的指标本身需要考虑样本和税基以及税源的差异,在进行不同条件下分析的时候,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不同的方法中所蕴含的研究标准不同,需要使用多种方法进行细致的效率测度检验和研究。只有使用多种非参数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进行评估,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测度分析才是比较准确的。

在本次研究中,主要使用的是基于规模报酬不变的CCR模型DEA法、基于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DEA法和自由处置壳法。通过这三种方法,从投入角度和产出角度进行全面的效率衡量和分析。利用评估得出相同产出使用多种比例进行投入的对比,得出投入的最小方法。另外可以通过不同的角度进行全打么核算和分析,得出税收征管导向效率的评估。

2. 效率测度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的测算中,需要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和征管制度的特点,进行数据的综合性分析,并得出数据的可行性。笔者主要是对各国的地税局和国税局的企业的所得税收进行变量控制,并得出各地企业营业盈余和税务机关人员两个指标的投入变量分析。利用基于规模报酬不变的CCR模型DEA法、基于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DEA法和自由处置壳法三种方法进行效率测度分析。但是由于数据本身的获得比较困难,在进行税收征管的时候,需要对财力和物力的投入以及税务人员的数量进行高度的相关性分析。通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的分析得知,三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基本上差异较小,而且我国自2001年开始,每年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不过一直上升到2008年,2009有所降低,自2010年开始又开始逐渐上升。通过对三种效率的测算方法分析,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中还有30%~50%的提升空间。

四、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影响因素

1. 模型设置与变量说明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税制因素、经济社会环境和税务人员因素等。通过对相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得知,需要对相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模型设置,并分析得出相应的变量情况。在进行模型设置的时候,需要从税收的根本公式进行分析,并获得相应的准确参数。然后利用参数对我国的国税局所负责的范围和征管税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据此得出相应的变量,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不再做详细的论述和研究。

2. 回归结果

在进行结果分析的时候,一般所进行的就是基于CCR,BBC和FDH 效率值为因变量的Tobit模型回归结果,通过这种回归性结果分析,可以得出三个回归模型之间的联系,并得出现相应的结果。通过对结果分析得知,三个回归模型中的数值都是负值,所以国税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比例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会导致企业所得税效率的不断提升。

五、结论

从整体上来说,税收管理效率是提升税收效率的重要方法,高效的税收征管需要以良好的税收制度为基础,以此提高税收的改革成功率。通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情况分析得知,我国的企业税收征管发展主要表现为波浪式的上升情况,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效率水平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国的国税企业的所得税需要进行相应的提高,促进我国企业所得税效率的提升。想要切实的提高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需要以优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为核心,对我国的所得税征管效率不断的提高。另外还需要实现的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管理,由国税局一个税务系统负责企业所得税征管,减少税收征管机构的行政级次,改变按行政区设置税栈构的方式、根据税收征管属性按经济区设置税收征管机构,把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于一线征管上,发挥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规模经济效应,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率,病提高对经济税收的调整,减少低名义的税收,减少差别性的措施,实现对税收制度的统一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建军.我国国税机关税收征管效率及其影响因素[J].财经论丛,2015(04).

[2]广东省地方税收研究会课题组,鲁兰桂,王永民,龚学泉,李殿相,钟文锋.论科学组织税收收入的关系[J].广东经济,2015(01).

[3]李建军.税收征管效率评估分析 [J].中国经济问题,2015(03).

[4]李亚民.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思考[J].中国税务,2015(05).

[5]张炜,吴杰.企业所得税征管基本问题分析[J].税务研究,2015(12).

[6]崔兴芳,樊勇,吕冰洋.税收征管效率提高测算及对税收增长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5(04).

[7]郑文敏.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J].税务研究,2015(05).

[8]应亚珍,陈洪仕.税收征管效率影响因素评析[J].税务研究,2015(11).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3篇

关键词:税收;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财政收入

1.引言

为了详细了解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各项情况,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税收的影响因素、税收如何影响财政收入、重庆市不同类型企业所缴纳的税类差异。

2.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这里以重庆市的国有税收收入和地税税收收入分别为被解释变量,选取了地区生产总值(GDP)、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三个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用回归的方法分别分析它们对两种税收收入的影响情况。

选取的原始数据为从1996年到2014年的国有税收收入、地税税收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的数据。

2.1国有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去掉,只分析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预算支出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设回归模型为:Y1=B0+B1X1+B2X2+u。

其中Y1代表国税税收收入;X1代表重庆的地区生产总值;X1代表重庆财政预算支出;X1代表商品零售价指数。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分析结果见表1。

由该结果可看出:

可决系数R2值为0.998,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97,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方程显著。F值为3364.187,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以上表格也反映出每个变量的t值和P值都表现为显著,说明每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税收收入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所以正确的模型形式为:Y=-398695.889+724.052X1+0.021X2。

2.2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设地税税收收入模型为:Y2=B0+B1X1+B2X2+B3X3+Ui。

商品零售价指数以及财政预算支出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结合以上分析结果将地区生产总值与地税税收收入做回归。

设模型为:Y=B0+B1X+ui(其中Y代表重庆地区地税税收收入,x代表地区生产总值。)

其分析结果见表2。

由该结果可知:

可决系数R2值为0.985,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84,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表明方程显著。该表反映出F值为1125.083,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从P值和f值看,地区生产总值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显著。因此,该回归模型的方程和变量均显著。

因此回归方程为:Y=-1388459.269+891.286X。

经济意义表现为: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说来地税税收收入增加891.286万元。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主要是受到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正向影响。

2.3综述

综上可知,国税税收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财政预算支出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次之,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收入影响非常小。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这两个因素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很小,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

3.税收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

由于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影响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分析重庆地区国民税收收入以及地税税收收入两种税收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的税收收入对重庆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

以下对各种类型的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性进行研究,了解它们的相关性,以了解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各种类型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矩阵如表3所示。

该表格体现了1996年-2014年间财政收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相关系数。从该结果可以看出每种税收与其它类型的税收相关关系都比较强。其中也可以简单看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两项税收属于国民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三项税收同属于地税税收。这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的确存在差异。财政收入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系数比它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系数更强,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即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更加明显。

4.税收类型与重庆市企业类型关系分析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具有很大影响,为进一步探究重庆市各个类型企业主要缴纳的哪种类型的地税,即了解缴纳的各类型地税在不同类型企业中的分布情况,以下对各类型地税收入与企业类型进行分析。

4.1构成情况

4.1.1税收类型构成

由于在数据收集阶段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和屠宰税数据缺失,因此此处不将这两者纳入分析范围。最终确定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这几种。

4.1.2企业类型构成

根据统计不同类型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分别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非内资企业(主要有: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以及乡镇企业)的税收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企业类型与税收在结构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里采用以上13种类型的税收作分析。

4.2对应分析

根据分析,可得因子平面图如图1(图中数字1~11分别表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

由该因子平面图可知:11种类型的企业之间距离不大,总的来看区别不大,但仍然可以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编号为2、3、4、5、6、8、10、11的样品,即政府从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这几种类型的企业收取的税收主要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中对样品11(乡镇企业)收取的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第二类:编号为7的样品,即内资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种类主要是耕地占用税。第三类:编号为1和9的样品,即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它们缴纳的税类主要是印花税、资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最后分类结果中可看出车船税和烟叶税没有与任何一种类型的企业距离较近。由于数据收集阶段车船税和烟叶税的部分数据已经缺失了,因此此处不对这两种类型的税收进行归类。

5.结论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4篇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韩国税收负担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指出韩国税收在社会公平分配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对完善我国相关税制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税收负担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直接税 间接税

在诸多税种当中,所得税能够很好地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不同地区的人民收入发生变化,购买力就会发生变化,也就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收入效应来说明税收的这种作用。这里的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主要是指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关系。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进行划分,即凡是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归属于间接税,凡是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归属于直接税。一般认为,所得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商品课税属于间接税。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采用累进税率,可以很好地贯彻税收公平的原则。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但不利于实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下文考察韩国宏观税负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税收负担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

(一)韩国直接税和间接税分析

首先是韩国的直接税和间接税所占的比例。从图1可以看出韩国的直接税所占比例大于间接税所占的比例,且呈增加的趋势。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具有良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

其次,分析韩国企业所得税情况。图2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韩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首尔厅的税收收入优势明显,然后是中部厅、大丘厅和釜山厅,大田厅和光州厅最差。这与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是相适应的,首尔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中部厅的仁川和京畿道;大丘厅所在的大丘地区和庆北地区;釜山厅所在的釜山地区、蔚山和庆南地区。最差的就是大田厅所在的忠清道地区和光州厅所在的全罗到地区。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且韩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累进税率,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再看韩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图3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韩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从图3可以看出,首尔厅的税收收入优势明显,然后是中部厅、大丘厅和釜山厅,大田厅和光州厅最差。这与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是相适应的,首尔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中部厅的仁川和京畿道;大丘厅所在的大丘地区和庆北地区;釜山厅所在的釜山地区、蔚山和庆南地区。最差的就是大田厅所在的忠清道地区和光州厅所在的全罗到地区。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且韩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累进税率,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最后,分析韩国的增值税情况。图4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增值税的纳税情况,从图4可以看出,除了首尔厅的收入相对明显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收入基本都差不多。因为韩国的增值税是消费型的增值税,且增值税是间接税,调节收入的作用不明显。

图5表明了2004年韩国分道(省)和广域市(直辖市)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也是和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韩国的地方税主要是由财产税制组成的,属于直接税,也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如图6所示。

(二)韩国企业所得税分收入规模纳税情况分析

表1表明了韩国企业所得税分收入规模纳税情况,把韩国的企业按照收入分类,分析一下到底是高收入的企业群缴纳税收多,还是低收入的企业群缴纳税收多。

从图7可以看出收入高的企业群缴纳的税收明显高于收入低的企业群。

本文依照收入规模进行分类,以100亿韩元为标准,分为以上部分和以下部分,分析是高收入的企业群纳税多,还是低收入的企业群纳税多。结果发现,1000亿以上法人企业纳税总额占全部纳税额的79%,1000亿以下法人企业纳税总额占全部纳税额的21%。高收入的企业群多纳税,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1000亿以上法人纳税人数却只占总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数的1%,而1000亿以下法人纳税人数却占总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数的99%,少数富裕的企业群缴纳了大部分的税收,说明韩国的企业所得税起到了很好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进而也能起到调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

优化税收制度以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在增值税方面,目前我国所实行的是不分地区经济差异、统一税率的生产型“增值税”,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税负远远高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历来是我国的重要原材料基地,主要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大中型企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严重制约了西部企业的资本积累和技术改造,导致粗放经营,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增长乏力。另外,以农产品初级加工和资源开发为主的西部地区,增值税税负明显高于东部地区。我国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在西部地区客观上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如果把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西部地区能从中得到更多的税收抵扣,也符合国家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

我国也应当考虑遵循国际趋势、再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在拓宽税基的基础上,采用累进的所得税率, 既能发挥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财政功能作用,又可以使企业所得税真正成为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在整体上降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和发展能力,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

参考文献:

1.吴朝霞.我国宏观税收负担的优化及策略[J].经济师,2007(10)

2.王盛尹.我国的税收负担:现状与完善[J].科技经济市场,2006(12)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5篇

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大企业跨国家、跨行业经营,集团化运作,其内部交易与财务核算日益复杂,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同时,大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也日益成为各国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本文在剖析天津市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矛盾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和汲取国际上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提出构建科学合理的大企业税收监控体系的若干政策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

大企业;税收监控;政策

一、天津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天津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现状1.机构设置情况天津市地税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是以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为指导,建立以专设机构和非专设机构相结合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为加强全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管好全市的大企业与重点税源,2003年组建了市地税局直属局,专门负责铁路运输、邮政通信、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发电供电、供水供气、航空运输、海上运输、高速公路、银行保险信托等十大重点行业以及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务局、天津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大企业的全职能税收征管工作,全市将近50%的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均由该局管辖。各区县地税局的大企业管理部门统一设置于税管科,同时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负责其区域内总局、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及其成员单位的管理与服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信息采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具体工作。同时,各区县局可依据自身情况确定区县级定点联系企业。2015年2月,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专门负责、统一组织对大企业的个性化纳税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做好总局、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及其成员单位的管理与服务。2.定点联系企业情况2008年11月,总局下发了《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选取45个大型企业集团作为总局层面的首批定点联系企业。2012年,天津市地税局与天津市国税局共同确定了36个市级定点联系集团,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津成员单位共计842户,占全市正常开业单位纳税人24.5万户的0.34%,2013年度纳税122.48亿元,占同期地税税收收入1067亿元的11.48%。其中纳税超过千万元的有191户,不足万元的企业有73户。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共计760户,占全部税务登记户数的0.16%。2014年度入库税款90.8亿元,占全市入库税款的7.38%。其中纳税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6户,不足万元的企业有66户。两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分布,既体现出重点税源集中度较高的特征,也呈现出大型集团企业成员较多,经营情况不尽相同的特点。3.个性化纳税服务推行情况根据总局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市地税局大企业管理部门紧密围绕该意见的内容,逐步推进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一是召开税企见面会,构建税企高层对话机制。二是建立税企互动机制,为大企业提供贵宾服务。建立大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市局各处室对所分管的定点联系企业指定定点联系人,负责协调大企业提出的个性化涉税诉求。建立大企业走访制度。2014年,以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以发送致纳税人公开信的形式,征求大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大企业排忧解难。4.税收风险管理情况通过几年来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不懈探索,市地税局大企业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模式、数据应用手段、企业税务风险特征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确立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总局、市局定点联系企业为对象,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以建立上下联动制度为突破,以风险管理、税源监控、纳税服务为核心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2013年,市地税局印发了《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指南》,对大企业容易产生的税收风险进行了归纳整理,形成了一个分流程税务风险特征库和七个分行业的税务风险特征库,具体为通用行业、银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和烟草行业。

(二)当前天津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受现行税收属地管理体制的影响,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职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天津市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基本是在分税种管理为主,日管业务属地管理不变的基础上形成的。属地分散化管理的弊端,是容易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不利于对大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控管。征管层级相对较多,未能建立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发展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目前,天津市地税系统内部仍然是根据税种功能划分业务部门,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实际业务开展中要与流转税、所得税、稽查、征管等部门进行协调,难免出现部门之间协调合作不力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地税部门管理和定点联系的大企业一般都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一些大型中央企业的分支机构级别与市级税务机构是平级的,高于具体负责管理的分支税务机构,税企层级存在着较大的不对称现象,容易出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不利于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统筹开展工作。2.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获取信息不够及时,无法实现有效防范事前风险。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目前基本是依据企业申报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实施管理,这些信息的获取基本是在企业纳税义务发生之后,不具备前瞻性,无法实施有效的税收分析及纳税评估,也不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大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二是税源管理机构无法掌握整个企业集团的全貌,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平台仅是简单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未能登记集团公司或总部与下属公司间的关联关系,无法有效监控关联企业。综合征管软件只能对简单的日管业务进行操作,不具备实施税收分析与纳税风险评估的功能,对大企业海量的财务数据无法读取。目前地税部门获取大企业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企业自行申报,这些经过加工改造过的“二手”信息。存在是否真实准确的问题,依据这些信息开展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企业管理的成效。3.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和健全。天津市地税部门管辖的大企业,普遍建立了内部控制系统,对企业风险实行实时管理和监控。由于大企业内控制度的完善性不尽相同,控制风险的效果也存在很大区别,因此需要对存在不同税收风险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差异化管理,以切实防范和规避税收风险。4.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缺乏专业复合型人才的矛盾较为突出。由于大企业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十分复杂,需要的纳税服务层次相对较高。就天津市而言,由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成立时间不长,人员基本是从其他业务处室抽调或调配组成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相对较为薄弱。直接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直属分局,从整体管理状况来看,也比较缺乏同时掌握税收管理、法律、经济分析、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日后实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客观需要。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征管一线的税收管理员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应对大企业的专业财务管理团队,征纳双方的能力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发达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经验借鉴

1.以服务纳税人为理念,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与差异化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不仅要求税务机关实施日常的征收管理,还要与大企业建立一种透明、信任、相互理解的新型关系。特别是综合功能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将大企业纳税人作为客户,充分考虑大企业的差别需求,与纳税人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因此,主要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都将协调处理好与大企业的关系作为一个重要职能来履行。从目前情况看,发达国家大都改变了以往“填报纳税申报单之后才进行检查”的方式,转向“通过对于大企业的实时和预先管理”来协调与大企业的关系,实现一站式服务。2.大企业税收管理侧重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将税务审计作为税收执法的主要手段。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将税务审计的功能分解为风险评估、审计选案、审计策略、审计标准和审计质量控制等具体的环节和步骤,根据不同类型的大企业细化各个环节的操作,达到以审计手段强化管理的目的。同时,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非常注重建立行业分析部门,既有助于管理者对各行业存在风险的全面了解,又能够使政策制定者系统了解行业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设法加以解决。实现了最佳的管理成效。3.注重加强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机构效率。发达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具有很高的资历,其工作人员许多都是在各自领域内的行家里手,诸如会计师、税务师、律师、金融分析师等,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鉴于大企业纳税人需要的纳税服务层次相对更高,因此,增强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的频次和力度,也是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另外,为确保专业管理人才不至于外流,发达国家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对更好的物质待遇。4.重视现代化信息征管手段的广泛应用。近年来,发达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电子申报、计算机审计等多种信息化征管手段的广泛应用,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和特色。

三、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政策建议与措施

(一)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在防控大企业税收风险方面,总局层面已经做出了初步的尝试。2009年,颁布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设立税收风险管理岗位、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建立信息与沟通机制四个方面做出了指导性规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指引》中仅做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亟需借鉴发达国家大企业管理机构实施税收风险管控的经验和做法,在操作层面进一步细化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与规程。首先,通过收集企业信息识别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点。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环境信息。识别税收风险点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分析企业财务和税务数据,剖析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并与行业内其他相关企业做横向比较。这是识别大企业税收风险的最直接途径。二是采用调查问卷。设计真实、可信度较高的大企业电查问卷可获得企业内部控制的信息,便于管理机构了解企业的税收风险状况,变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其次,评估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对大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量化,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排序。针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点进行成因分析,估算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尽可能量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程度大小,以准确评判大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第三,制定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根据税收风险评估的结果,将大企业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低、中、较高、高风险四个层级。实施差异性的风险应对策略:(1)对于高风险的大企业,采取严格的监控手段,包括避税调查、专项检查等措施,派驻专门人员监督企业的风险,集中专业的管理人员实施税务审计。(2)对处于较高风险的大企业,通过增加检查和审计频率,扩大审计范围来切实防控风险。(3)对处于中等风险的大企业,引导企业签订遵从协议,针对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展开专题税收审计,协助其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4)对于低风险的大企业,主要通过强化纳税服务,满足和回馈其涉税诉求的方式,引导其主动遵从税收法律法规的形式规避风险。最后,及时反馈和提示税收风险,提高大企业税收遵从度。通过与存在不同风险的大企业构建沟通机制,帮助大企业及时知悉税收风险内控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确定风险防控的具体策略。以有效引导和加大管理力度的形式,降低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通过纳税人提供的信息反馈,对相关业务流程设计加以改进和完善,力求将大企业税收遵从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将税务审计定位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核心环节和主要手段。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搜集大企业海量涉税数据,并加以深度分析,提高审计工作的威力。以行业管理为主线,通过经验的积累,逐步形成从企业单点管理到整体行业管理的转变,完善健全行业风险特征库,增强行业风险识别能力。根据区域内行业集中程度、纳税能力等实际情况组建行业管理小组,归纳总结行业税收特点,查找行业税收风险点,研究行业税收风险应对策略,全面提升各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二)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是指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收集大企业信息、共享征管信息,交换管理信息、工作指令,加工处理工作信息和信息的网络系统。面对大企业纷繁复杂的各类海量信息。如果缺乏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的有效支持,难以实施对大企业的有效控管。发达国家的管理大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建立了高效运作的现代化信心管理网络,从而对大企业的各类涉税信息能够实现有效监控。构建大企业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应包括对大企业基础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对税源监控的实施、风险分析评估的执行以及应对的结果、风险反馈和改进机制的运转等内容进行整合,形成风险管理流程的闭循环。预留多元化数据的传导接口,逐步引入工商、海关、审计、公安、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的涉税数据,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为日管提供准确、全面的分析数据。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要从两个方面着手,构建功能全面、快捷高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大企业税源管理分析平台。目前,虽然我市地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已经普遍使用了综合税收征管软件,但由于综合征管软件中有关大企业组织结构和关联业务记录的缺失,缺乏对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支持,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亟待建立能供各层级管理机构共享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分析平台。一是建立大企业组织机构和关联业务的基础资料库,将大企业的详细资料纳入“一户式”电子台账实施基础管理;二是建立大企业申报资料库,以便汇总申报数据与其分支机构申报数据的比对;三是实现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对接,便于从财务软件中自动提取数据;四是建立大企业分析预警指标库,要求大企业报送信息时做到责任到位、时间到位、质量到位、人员到位和衔接到位,打造信息化监控平台,使对大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工作延伸到其产、供、销数据链的分析;五是聘请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的专业人才共同研发大企业分析模型,建立分析、预测和监控平台,提高监控数据质量,实现集中优势、智能优势和效率优势,从根本上解决数据采集难的矛盾。其次,畅通税源信息渠道,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税源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实施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进行分税种管理的基础和起点。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与征管工作相关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初步加工、整理和筛选,为税源监控和分析提供依据。立足于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全面采集涉及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交易、物流、信息流等多方面的信息,拓宽采集渠道,建立与审计、工商管理、海关、技术监督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运用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包括注册登记、资格认证、资金流向、关联票证等信息。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实现资源资源共享、高效利用,为全面动态掌握大企业涉税信息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鉴于大企业组织机构庞大、经营领域广泛、关联交易频繁、内部结算复杂、税源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健全现行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管理体系,改变常规按行业分散监控管理的模式,建立大企业专业化信息管理监控平台和大企业分行业经济税源分析模型,强化对大企业税基、税源的综合分析,对大企业内部的产业链全面实施监控。对于特大型企业可采取派驻税收管理员进入的方式,实施全方位直接化的税源监控管理,掌握税源管理的主动权,将大企业的涉税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三)为大企业提供集约化与个性化纳税服务优化服务是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整个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也是纳税服务业务创新的难点。发达国家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引入客户式管理理念,与大企业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注重在税收管理与执法中为大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和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因此,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构建优质、高效的大企业纳税服务机制。一是加强权益,切实维护大企业合法权益。为大企业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和解决大企业的涉税诉求。对其提出的涉税问题的建议与意见,视情况不同转相关部门处理,并适时将处理过程与结果向企业反馈。分析大企业在涉税方面的机制性缺陷和不遵从风险,帮助大企业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二是借鉴发达国家大企业管理部门实行的实时和预先管理的方式,注重管理前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开发设计着眼于大企业风险超前预防、及时发现、实时解决,实现税企共嬴的操作方案。制订针对大企业特点的管理服务办法,内容涵盖税企信息反馈、税企恳谈会制度、前台预约服务专属通道等方面。真正做到对大企业的科学高效管理与服务。三是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与大企业之间的互动沟通。定期或不定期以通气会、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动沟通。宣传税法,回应大企业关注的涉税问题,促进大企业之间相互交流涉税业务处理的做法和经验。鉴于大企业税收管理涉及的税种较多,范围较广,需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有效运作的上下级之间和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四是进一步扩大税收遵从协议的谈签范围。遵从协议的谈签可以使大企业的纳税具有确定性,也可使地税部门提前知晓大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为大企业交易和经营活动的税收后果提供预先的制度安排。只有不断完善和丰富遵从协议内容,加大遵从协议的谈签力度,税务部门才能更好帮助大企业防范税收风险,节省和控制征税成本。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6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本质,纳税信息,公共属性,披露

一、企业本质

现代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合同关系的组合,借助这些合同关系,相应的利益主体都与企业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作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多元资本共生体的企业,其经营决策必然会影响到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就不应仅对股东负责,应保证多元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均衡性。

税收构成了国家和公民之间最基本的契约关系,过去是纳税人很少问为什么纳税、纳了什么税、谁纳了税等,而今“无权利不纳税”意识的觉醒,公众对纳税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的质疑越来越明显,难以释怀的“馒头税”问题就是典型的体现。企业纳税信息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关注在使用,也越来越多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所关注的。

企业信息披露的越充分,对使用者而言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企业披露的信息不应仅局限于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应是多元利益相关者所关心和需要的信息。

企业信息范围的广泛性,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间的差异性,使得规范我国企业信息披露内容时企业本质,不可能面面俱到,但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在企业披露相关企业信息时,企业纳税信息的披露是值得研究的。

二、 企业纳税信息公共属性特征

纳税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事宜,企业纳税信息是企业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典型的公共属性特征。

(一) 企业纳税信息与市场分析

建立在信息高度透明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信息的快速获取是制度性因素之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

任何一个行业的企业经营者或投资者,都需要及时得到该区域相关行业尽可能具体的经济指标数据,用于经营分析或投资分析,以更好地调整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或投资决策。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可反映行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对企业涉税数据进一步的挖掘和提炼,能发现有利用价值的管理信息和规律,以利用其进行企业的战略调整。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与此同时也反映着目前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及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度,是国家制定调整税收制度,确定税收负担的重要依据怎么写论文。

当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等有关数据难以获取时,不可避免地错误引导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造成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投资过度带来的无效率竞争,最终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给国家、经营者及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及损失,阻碍经济繁荣发展。

(二)企业纳税信息与税收活动监督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家征税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侵犯,因此偷逃税款是纳税人本质的、天然的心理动机。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为企业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提供机会,这就无疑是“保护伞”。偷逃税的存在,使同类企业或同类产品的税收成本不同,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一个制度完善的社会里,信用就是资本,失信者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更大成本。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纳税记录来衡量一个企业的信用品质。同行业之间相互了解的程度高于外界对其经营状态的了解企业本质,企业纳税记录信息的缺失必将导致守法纳税者的心理失衡,而认为采取手段偷逃税是值得的,其结果必然是激化了公众对税收制度的抵抗心理,加剧了冲突和紧张关系,不利于社会安定。

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人为调节”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通政策企业有税不收、缓收等诸多怪象,不能说不可纳税信息披露无关。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严重时就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总之,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是履行法定义务,纳税情况等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属于应公开的范围。

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公开化,宏观上看,有利于企业依据纳税状况以及税收的优惠状况,制定企业发展方向,从事实现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目标,有利于有关部门及研究学者依据企业对外披露的纳税信息开展研究,进而反思税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微观上看,有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纳税,以发挥社会公众对税收征管部门权力监督和约束,防止违法违规征税现象的发生,从而有利于保障所有纳税人权利,实现企业公平竞争,最终实现社会公平。

三、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除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要求企业须向其提交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可看作是税务机关强制要求企业纳税信息披露,至于企业纳税信息对外公开披露与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的信息主要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方式对外披露。上述披露虽涉及企业纳税信息,但仅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所得税”项目,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有所披露。

(一) 资产负债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应交税金”项目仅提供了到本会计期期末止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应交未交税款期末余额企业本质,至于是具体是那些税种,各税种的应交未交数额,全年各税种应缴或已缴的税款总数额并未展现,且“应交税金”项目中不包括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项税金。

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应交税金”项目分析企业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以充分地评价企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难以合理的确定企业预期。

(二) 利润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是按权责发生制要求确认的本会计期经营活动产生的众多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金合计额。构成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的,也是多数企业负担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由于实行价外税制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并未将增值是列示其中。缴纳状况及各税种的具体构成等情况,企业利益相关者不从分析,至于其缴纳信息更无从获得。

利润表中“所得税”项目仅是提供了本会计期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该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并未反映出本年度实际应缴纳、已缴纳、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无法保证众多纳税人的知情权,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三)现金流量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仅解释了企业经营活动已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至于缴纳税款的产生的实际年度、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对于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现金流量表并没有单独反映,仅是将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情况合并列示到“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 支付的其他与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至于税款的额度、产生的实际年度、产生的原因、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

此外,报表中对于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税收违法信息,产生的滞纳金等信息并未强制要求披露,是否披露则完全取决于企业自愿。

尽管2009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对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其纳税情况做出相应法律规定,但对一般企业是否公开自己的纳税情况并没有设定法定义务,税收征管机关也只是向有关公权力部门汇报征税情况,没有法定义务向公众公开相关企业详细的征税情况怎么写论文。

总之,无论是从企业角度,还是从企业利益相关者角度,企业财务报告对于企业整体税负、税种、税款缴纳情况,及税负对经营的影响的信息均没有给予应有的充分的完整披露,不利于公众了解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度,以及国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应该扩充现有三大报表及报表附注中企业纳税信息量的披露内容。

四、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

纳税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因此披露不仅要考虑税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同时也满足债务人、投资者、普通公众等多种多样的信息需求企业本质,凡是与企业涉税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容纳到企业纳税信息中进行披露。

(二)保护性原则

信息保密权是纳税人的重要权利。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对于那些严重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涉税信息披露采取简略披露或不披露的原则。如将企业与企业客户的交易数据等涉税信息进行披露,无疑将其客户资源拱手送给竞争同行,必然对纳税人及其利益相关方造成权利的侵害。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披露纳税信息,不仅有利于税收征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纳税主体对税法的自觉遵从。

(三)实质性原则

披露的目的是帮助利益相关方更准确地评判公司价值,以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对于那些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涉税信息的披露,要本着使用者可以根据披露的企业纳税信息评价企业的经济实质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在传统的资本市场,分析师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为投资人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财务信息披露和公司价值联系起来,而在社会责任投资市场,也有分析师分析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为社会责任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非财务信息与公司价值关联起来。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关注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有别于财务分析框架的、结构性的视角,重视审视自身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公司通过披露非财务信息,还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因此企业纳税信息不仅需要税金总量定量的数据信息,也需要定性的文字描述性信息。

五、 披露方式

增加 “企业纳税信息表” 单独反映企业各税种缴纳状况、税收优惠享受状况等信息,将其作为财务报告附注部分对外披露,以满足各方对企业纳税信息的需求。具体如下表

报表附注:×年企业纳税信息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已纳税额

未纳税额

滞纳金

代收(代扣)代缴税额

合计

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累计已获优惠额。

××税

 

 

 

 

 

 

 

 

  未纳税款情况说明

  发票管理情况说明:

发票开具;发票领购

发票取得 发票保管

  其他涉税情况说明

 

参考文献:

⑴吴秀波.OECD 国家公司纳税信息公开披露经验及启示[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6(9)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7篇

关键词:重点税源;税源监控;税源分析

重点税源管理就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具体对象,通过建立税源数据库,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的一种管理方式。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深化和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不断推进。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必要性

(一)提高征管绩效的需要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现有,在编人员63人,协税员16人,其中管理一、二、三科从事具体征管业务26人,而征管户超过20000余户,人均管户将近800户,且征管范围涉及中央税、地方税,还有社保费、水利基金等规费,征管事务繁杂,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2013-2015年分局组织税收收入分别达到了45.75亿元、52.99亿元、60.67亿元,良好的收入形势正是分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结果。近些年来,分局不断拓展重点税源监控面,重点税源税收收入和在总体税收收入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已经占同期税收总收入的80%以上,而重点税源户数基本维持在300户左右,占管户企业的比例只有1.5%左右,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思路,把有限的征管资源聚焦到重点税源企业上,征管绩效得到有效提升。

(二)培育税源、保障税收持续增长的需要

还是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我局征管企业特点:1.征管企业户多,有近2万户,大多为中小企业,2.行业单一,良莠不齐,工业、房地产业企业小而少,3.大中企业流失严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要实现组织收入的可持续发展确实很困难,原来我局抓收入只要抓房地产企业,而随着可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必须需要寻找新的税源增长点,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仅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总体规模、分布情况和税收收入结构,而且可以为分析区域内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内在联系提供客观依据。及时了解走访培育新的潜力企业,使一批中小企业发展成长。使税收收入保持稳定持续增长。

二、新时期下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管理需要

重点税源企业规模大,涉及的经济业务种类繁多,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广泛,财务人员的会计税收政策水平也相对较高,且重点税源企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重要的财政来源,其管理人员往往具有代表委员身份,政治影响力强。这些特点,在当前管理服务并重的情况下,对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懂会计、懂税政、会计算机,而且要懂法,能做到依法办税、规范执法。而目前我们的干部队伍虽然平均学历较高,但平均年龄较大(笔者所在年龄45岁以上人员占62.5%),老龄化现象严重,知识更新速度慢,专业人才特别是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而职业培训中又大多以短期应用型为主,对综合业务素质的培训很少,导致重点税源管理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跟不上当前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注重静态管理,动态管理相对缺失

目前的重点税源管理,大多还停留在对企业的预测数、申报数、入库数以及相关涉税指标的搜集,上报和比对,业务流程局限于对企业上报数据的静态统计和事后分析。缺乏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的跟踪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的动态管理。客观上造成对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和企业实际的经营行为脱节。

三、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要合理配置人员,把那些责任心强、作风过硬、业务素质好的干部安排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优先保证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二要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采用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能力培训,提高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管理需要;三要积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以能定级,以岗定责,督促管好、管细、管实重点税源企业,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动态监控,完善监控制度

一是要多渠道采集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作,实现与国税、工商、财政、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二是要通过调研,定期电话联系等形式,畅通税企沟通。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变动趋势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预测,对税源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加以持续的跟踪管理;三是对纳税申报、财务指标、税负率异常的企业要坚持开展纳税评估,有效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通过采取约谈、设定税负预警值等多种形式,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促使重点税源企业真实、合法、诚信纳税。

(三)优化纳税服务、服务总部经济

企业税收情况分析第8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本质,纳税信息,公共属性,披露

一、企业本质

现代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合同关系的组合,借助这些合同关系,相应的利益主体都与企业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作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多元资本共生体的企业,其经营决策必然会影响到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就不应仅对股东负责,应保证多元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均衡性。

税收构成了国家和公民之间最基本的契约关系,过去是纳税人很少问为什么纳税、纳了什么税、谁纳了税等,而今“无权利不纳税”意识的觉醒,公众对纳税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的质疑越来越明显,难以释怀的“馒头税”问题就是典型的体现。企业纳税信息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关注在使用,也越来越多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所关注的。

企业信息披露的越充分,对使用者而言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企业披露的信息不应仅局限于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应是多元利益相关者所关心和需要的信息。

企业信息范围的广泛性,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间的差异性,使得规范我国企业信息披露内容时企业本质,不可能面面俱到,但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在企业披露相关企业信息时,企业纳税信息的披露是值得研究的。

二、 企业纳税信息公共属性特征

纳税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事宜,企业纳税信息是企业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典型的公共属性特征。

(一) 企业纳税信息与市场分析

建立在信息高度透明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信息的快速获取是制度性因素之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

任何一个行业的企业经营者或投资者,都需要及时得到该区域相关行业尽可能具体的经济指标数据,用于经营分析或投资分析,以更好地调整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或投资决策。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可反映行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对企业涉税数据进一步的挖掘和提炼,能发现有利用价值的管理信息和规律,以利用其进行企业的战略调整。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与此同时也反映着目前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及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度,是国家制定调整税收制度,确定税收负担的重要依据怎么写论文。

当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等有关数据难以获取时,不可避免地错误引导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造成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投资过度带来的无效率竞争,最终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给国家、经营者及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及损失,阻碍经济繁荣发展。

(二)企业纳税信息与税收活动监督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家征税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侵犯,因此偷逃税款是纳税人本质的、天然的心理动机。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为企业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提供机会,这就无疑是“保护伞”。偷逃税的存在,使同类企业或同类产品的税收成本不同,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一个制度完善的社会里,信用就是资本,失信者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更大成本。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纳税记录来衡量一个企业的信用品质。同行业之间相互了解的程度高于外界对其经营状态的了解企业本质,企业纳税记录信息的缺失必将导致守法纳税者的心理失衡,而认为采取手段偷逃税是值得的,其结果必然是激化了公众对税收制度的抵抗心理,加剧了冲突和紧张关系,不利于社会安定。

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人为调节”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通政策企业有税不收、缓收等诸多怪象,不能说不可纳税信息披露无关。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严重时就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总之,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是履行法定义务,纳税情况等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属于应公开的范围。

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公开化,宏观上看,有利于企业依据纳税状况以及税收的优惠状况,制定企业发展方向,从事实现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目标,有利于有关部门及研究学者依据企业对外披露的纳税信息开展研究,进而反思税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微观上看,有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纳税,以发挥社会公众对税收征管部门权力监督和约束,防止违法违规征税现象的发生,从而有利于保障所有纳税人权利,实现企业公平竞争,最终实现社会公平。

三、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除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要求企业须向其提交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可看作是税务机关强制要求企业纳税信息披露,至于企业纳税信息对外公开披露与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的信息主要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方式对外披露。上述披露虽涉及企业纳税信息,但仅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所得税”项目,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有所披露。

(一) 资产负债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应交税金”项目仅提供了到本会计期期末止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应交未交税款期末余额企业本质,至于是具体是那些税种,各税种的应交未交数额,全年各税种应缴或已缴的税款总数额并未展现,且“应交税金”项目中不包括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项税金。

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应交税金”项目分析企业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以充分地评价企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难以合理的确定企业预期。

(二) 利润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是按权责发生制要求确认的本会计期经营活动产生的众多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金合计额。构成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的,也是多数企业负担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由于实行价外税制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并未将增值是列示其中。缴纳状况及各税种的具体构成等情况,企业利益相关者不从分析,至于其缴纳信息更无从获得。

利润表中“所得税”项目仅是提供了本会计期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该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并未反映出本年度实际应缴纳、已缴纳、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无法保证众多纳税人的知情权 ,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三)现金流量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仅解释了企业经营活动已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至于缴纳税款的产生的实际年度、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对于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现金流量表并没有单独反映,仅是将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情况合并列示到“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 支付的其他与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至于税款的额度、产生的实际年度、产生的原因、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

此外,报表中对于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税收违法信息,产生的滞纳金等信息并未强制要求披露,是否披露则完全取决于企业自愿。

尽管2009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对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其纳税情况做出相应法律规定,但对一般企业是否公开自己的纳税情况并没有设定法定义务,税收征管机关也只是向有关公权力部门汇报征税情况,没有法定义务向公众公开相关企业详细的征税情况怎么写论文。

总之,无论是从企业角度,还是从企业利益相关者角度,企业财务报告对于企业整体税负、税种、税款缴纳情况,及税负对经营的影响的信息均没有给予应有的充分的完整披露,不利于公众了解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度,以及国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应该扩充现有三大报表及报表附注中企业纳税信息量的披露内容。

四、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

纳税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因此披露不仅要考虑税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同时也满足债务人、投资者、普通公众等多种多样的信息需求企业本质,凡是与企业涉税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容纳到企业纳税信息中进行披露。

(二)保护性原则

信息保密权是纳税人的重要权利。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对于那些严重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涉税信息披露采取简略披露或不披露的原则。如将企业与企业客户的交易数据等涉税信息进行披露,无疑将其客户资源拱手送给竞争同行,必然对纳税人及其利益相关方造成权利的侵害。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披露纳税信息,不仅有利于税收征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纳税主体对税法的自觉遵从。

(三)实质性原则

披露的目的是帮助利益相关方更准确地评判公司价值,以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对于那些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涉税信息的披露,要本着使用者可以根据披露的企业纳税信息评价企业的经济实质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在传统的资本市场,分析师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为投资人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财务信息披露和公司价值联系起来,而在社会责任投资市场,也有分析师分析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为社会责任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非财务信息与公司价值关联起来。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关注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有别于财务分析框架的、结构性的视角,重视审视自身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公司通过披露非财务信息,还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因此企业纳税信息不仅需要税金总量定量的数据信息,也需要定性的文字描述性信息。

五、 披露方式

增加 “企业纳税信息表” 单独反映企业各税种缴纳状况、税收优惠享受状况等信息,将其作为财务报告附注部分对外披露,以满足各方对企业纳税信息的需求。具体如下表

报表附注:×年企业纳税信息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已纳税额

未纳税额

滞纳金

代收(代扣)代缴税额

合计

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累计已获优惠额。

××税

未纳税款情况说明

发票管理情况说明:

发票开具;发票领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