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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5 18:12:42

农业经济管理系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1篇

作为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是发展的重点,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起步较早,从出现至今,为全国输送了大批人才,为我国农业建设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最初的几个课程到现在的涉猎广泛,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今天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以更加成熟的姿态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从整体来看,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完善,可以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中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系的建设问题,值得我们深深思索。

2.完善高校农业经济管理系的有效对策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看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系从创建至今发展迅速,推动了我国农业乃至世界农业的发展,但是仍有些问题亟待解决,经过实践分析,我们发现,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高校的农业经济管理系水平。

2.1提高我国高校农业经济管理系的教学团队水平

作为建设农业经济管理系基础的教师对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管理系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最关键的两项内容包括:优化教师的人员组成与人员素质的提升。要想人员组成的优化主要是教学团队的构成更加合理,而人员的优化则主要是实现教学团队构成的优质化目标。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措施:第一,增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提高团队的整体教学能力;第二,加强教师的基本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层次,增强其专业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第三,开展多样的教学研究方式,加强教学督导,增强群体能力;最后,结合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发展方向,奠定教师提高的基础。

2.2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

针对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对农业技能型的人才需求逐渐增多,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可以实行行业与学校相结合、校农相结合的方式来建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的培养上可以采取专业单项技能培训、岗位能力模拟训练、岗位实习训练、层层递进的方式,培养更多的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

2.3根据发展需求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经过实地调查,经过统计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毕业生应职岗位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人员、农业企业经济核算人员、农产品推销员、农产品经纪与人。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应职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岗位能力培养为主线,根据农业经济“产前策划、产中管理、产后营销”流程特点,根据专业课程的门类职业化与内容的逐渐综合化,根据发展需求,设置专业的核心课程,其中主要包括:农村经济调研与策划、农村经济核算、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农产品营销。根据国家发展的需求以及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需求,设置了专业的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2.3.1宣传案例教学的方法

相对而言,高校农业经济管理系对理论知识的要求十分严格,而在理论课的教学中,案例分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可以大大提升教学质量,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2自学与讲解相结合

相对小学与初中,高校的教学方式以自学为主,但是在在自学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教师的讲解作用,尤其是在经济学基础等重要课程中,有一些难点是学生自学无法解答的,只有二者相结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2.3.3实行教学内容改革的不断深化

教学内容的改革势在必行,结合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大多数高校设置了经济学等新的课程,对原有的专业进行了调整,增强课程的实用性与普遍性,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2.3.4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渐提高,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增强教学水平,突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感知性,强化基本的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果,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2.4校企结合,培养针对性的人才

高校培养人才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发展输送更多的人才,因此,要建立校企结合的模式,有针对性的输送人才。

2.4.1利用有效资源,为学生提供实践的基础

结合各大高校的实际情况,并且发挥手中有限的资源,与社会上相关的企业建立联系,为学生实习奠定基础,最好可以与其签订合同,建立直接的学习与生产关系,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2.4.2利用社会资源,组织专业性的教学过程

为了增强办学的社会适应性,各大高校可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教学资源的有效开发,建立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知道专业的教学与协调工作。

2.4.3建立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与学校的联系

只有良好的社会关系,才能具有有效地实践基地,利用积极有效地手段,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2.5课堂与社会发展不脱节

2.5.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具体而言,就是聘请专业的人事制定出严格的用人标准与规格,按照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根据农业经济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

2.5.2实行“四位一体”的模式

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运用多种关系,将学生、老师、企业与学校相结合,实行一体化教学,避免就业难的问题,推动教学体系的发展,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2.5.3完善评价方法

在很多高校,农业经济系需要取得多个证书才能毕业,根据发展的需求,可以制定合理的评价方式,以技术考核为主,理论知识为辅,采取二者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评价,切实改善当前的教育水平。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2篇

论文 关键词:农林 经济 管理  就业需求  课程体系  改革

论文摘要:从分析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变化入手, 总结 了当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得出现行的专业课程体系部分课程已不能适应毕业生就业需要。针对目前课程体系设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改革的思路。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我国 发展 高等 教育 进程中较早设置的专业,作为农业经济和农业 企业 管理相结合的本科专业,为国家农业和 农村 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专门人才。从外部条件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培养的人才是否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从专业内部来讲,培养目标决定了专业的特色与定位,而培养目标的实现又以专业课程体系为依托。所以,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为专业人才的培养而服务,其合理性最终取决于是否满足对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基于此,试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变化来探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

一、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查

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以及国家就业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总体形势日趋严峻,以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 理学 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为例,毕业生就业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变化

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在各类农(林)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 金融 财会、政策分析等方面工作。基于此,把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分为四大类型即企业、教育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包括考取研究生、自主创业等)。其近20年就业方向变化情况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企业就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教育科研单位就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一方面原因在于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愈加规范,竞争也日趋激烈,行政单位必须参加公务员 考试 ,事业单位也实行统一招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毕业生学历层次日益提高,导致进入教育科研单位的门槛提高,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必须具有硕士学位甚至是博士学位。而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对毕业生学历、学位的要求不高,所以,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目前更多就业于各类企业。

(二)毕业生就业率的变化

从1996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大学毕业生统一分配制度,实行完全市场化的双向选择。由于就业政策和就业领域的变化,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表2为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与经管学院近5年就业数据。

从表2可以看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呈一个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近2年就业率下降明显。虽然与学校的总体就业率对比处于中游水平,但是对比经管学院平均就业率而言明显较低。

二、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及选学课程意愿的调查

学生由于就业压力的增大,在学习过程中,大多选择能快速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毕业就能就业或对就业帮助较大的专业方向和课程。

(一)专业方向的选择意愿

为了给学生学习和就业更多的自主选择,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从2003级开始,让学生在大三实行明确的专业方向选择,具体方向为农村发展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方向分别设置了相应的方向课。近4届学生专业方向选择情况如表3。

从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情况来看,除04级学生在两个专业方向选择基本持平外,其余几届学生大部分选择了企业管理方向。经过调查了解,学生的选择专业方向更多考虑的是市场就业需要。

(二)专业课程的选择意愿

为了了解学生对专业课程的选择意愿,农林 经济 管理教研室对三、四年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

“学生最喜欢的专业课程”这一选项中,排前五位的分别是管 理学 原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包含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农产品国际贸易。其中,管理类课程占到60%,而经济类课程只占20%。

“在对就业最有用的专业课程”这一项中,排前五位的分别是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原理、 会计 类课程、农产品国际贸易、经济法。管理类课程具有明显的优势。虽然学生只是一些感性的认识,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目前课程设置上的一些漏洞和问题。

三、当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类课程与管理类课程的平衡问题

农林经济管理是涵盖农业、经济、管理三大学科的宽口径专业,授予学生的学位从早期的农学学士到中期的经济学学士以及现在的管理学学士,体现了 教育 界对这一专业认识的不断变化过程。最初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以农业经济学为主线,强调对经济理论的研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际上成为农业经济专业。在大学生就业体制改革前,国家更多需要具备较强经济学知识的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各级政府的农业经济部门成为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单位。但随着大学生就业体制的变革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 企业 逐渐成为接纳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领域。对于企业而言,需要的是具备较强微观管理能力的学生。针对这一市场需求变化,近年来,专业在教学计划中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管理系列的课程,但与一般的管理专业相比,从课程体系来看,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较大差距。

(二)“重理论,轻实务”的问题

随着大学扩招,高等教育由原来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在人才培养的层面上,也由原来的宏观型、理论研究型逐步转变为通用型、复合型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的转变,必然要对原有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在当前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重理论,轻实务”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这也是全国农林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个通病),具体体现在:(1)在教学方式中,专业课程的讲授大多依然采用的是“教听式”,而强调实务操作、学生参与的教学方式较少;(2)在教学计划中,原有的专业课程实习较少,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三门课程;(3)考核方式中也存在一定问题,考核的方式较为传统,很难从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出发来进行。

(三)课程体系的“专”和“宽”的问题

由于农林济管理学科自身的宏观性和宽泛性,以及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 发展 和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包含了较多其它学科或专业的课程:如会计学基础、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等会计类课程;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农业保险学等 金融 类课程、农产品国际贸易等贸易类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领域,增加了知识面,拓展了知识结构,但受到学时限制,使得这些“宽”与“专”相互竞争,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始终是现行农林经济管理课程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一直在不断微调,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要使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适应市场就业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体系构成等方面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

四、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路

(一)课程体系应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

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民众的 科学 文化素质,二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学生的目的除上述外还包含着提高自身社会生存能力,社会生存能力中最重要的指标是就业竞争力。如果大学是“工厂”,培养的学生就是“产品”,评价这个“工厂”好坏的重要指标就是“产品”是否受社会欢迎。社会欢迎就意味着学生就业竞争力强,高校培养学生的目的才算完成。因此,在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和调整过程中,应时时把握学生就业需求目标,在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实现就业而服务。

(二)把握好专业的“共性”和“个性”

从“共性”的角度来讲,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涵盖经济和管理两大学科,目前授予的是管理学学士学位。因此,在课程设置中,经济、管理通用型课程应是其主体,这是“共性”问题。但同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又有自己的“个性”问题,需要有一部分专业课程来体现这种“个性”,这也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特色所在。

(三)细化专业方向的划分

为了更好的适应学生就业的需要,全国绝大部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进行了专业方向的划分,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也划分了“ 农村 发展”和“企业管理”两个方向。前者偏重于经济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是为学生继续深造服务的方向;后者偏重于实践,是为学生就业而服务的方向。但这种划分可以更加细化,如“企业管理”方向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农业企业管理”、“涉农企业管理”等。这样,一方面体现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特色,另一方面增加与工商管理的差异竞争优势,增加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3篇

农业法学已成为一门法学学科。本文主要对农业法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若干理论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一、农业法的概念

农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法,是指调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狭义的农业法,是指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不仅是指导和统帅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而且也是制定各项具体农业法律的直接法律依据。据统计,1979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税条例》等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460多部部门规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许多农业地方性法规和农业地方性规章,可以说农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文研究的农业法是指广义的农业法。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

传统大陆法学理论是按照法(即指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最基本的标志,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调整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结合成一组,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理论在划分、规范法律部门方面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至今我们仍然应主要坚持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代市民社会,平权的民事关系与非平权的管理关系以及隶属性的行政关系日益交融、难以分辩;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征和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呈现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即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调整。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点与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特点之决定,目前一个法律部门无法调整全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应由目前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手段、不同方法进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综合性调整。

笔者认为,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应是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这个词是农业法概念中起决定性的重要词语,含义是:农业法不是调整所有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也不是调整非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只是调整特定或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即部分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我国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包括以下四类:

1.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它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1)民事关系为横向方面社会关系;(2)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5)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民事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4)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2.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它是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又如《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等。二是行政授权。如村民委员会在某些行政管理方面,因法律法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有的是一个行政主体依法把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赋予给另一个组织,从而使后一个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通过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形成这类关系,还可以通过进口饲料许可、农药登记许可等发生这类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即纵向的命令与服从;(3)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5)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并有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在农业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农业行政主体;(2)这类行政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3)农业行政主体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这类行政关系,即农业行政经济关系或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不涉及政治、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领域的行政关系;(4)这类行政关系主要由农业行政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3.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它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实施国家管理农业经济职权时发生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和农民在组织、管理、调控、监督中产生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纵向方面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四类:第一类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关系,它是国家对农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农业生产流通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关系。第二类国家机关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第三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第四类农业经济监督检查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银行、审计、统计、会计、海关、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依照农业经济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形成的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经济管理关系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为纵向方面社会关系;(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对称经济关系;(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具有指挥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性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地位是非平权的;(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5)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中,经济职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即行使经济职权,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采用的重要形式;(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主要由农业经济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4.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如农业环境保护关系,农村劳动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其他经济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其他经济关系主要由其他农业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三、农业法的基本属性

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而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也从不同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显然,农业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这三个法律部门联系最为密切。

(一)农业法的民法属性

民法是指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亲属、继承六大部分。民法其性质:为权利法,为私法,为实体法,为平等者的法律,为人法(即规制人的行为),任意性规范为主。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农业法调整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之具体类型之一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部分,如农业法中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成为民法中物权之重要内容;又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应遵循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越来越多,理所当然这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受民法调整,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业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充分体现民法属性

(二)农业法的行政法属性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违法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既调整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又规范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条。国家法律赋予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是行政行为。显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时,必须依据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农业法》第8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可见,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从行政的角度来看是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具有行政因素的经济关系。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都具有行政隶属性质,一方下达指令、命令,一方必须服从,遵照执行。显然,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应属行政法调整内容之一,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农业行政管理机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农业法中的行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行政法属性

(三)农业法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整体利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已得到法学界和其他理论界以及社会实践的共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经济组织本体利益和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原则。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划法、统计法、产业政策法、计量和标准化法、银行法、价格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合作社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家采购法、产业结构调节法、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等。农业法主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目前,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中,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业税条例》等。因此,农业法中的经济管理法律规范充分体现经济法属性

四、农业法的特征

1.农业法其管理手段特征。农业法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手段,与其他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手段相比较,有它自身的特片,即具有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那些共有的特征。概括地说,农业法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时的主要特征是:(1)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具有高度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2)以明确的、具体的而又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规定了人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贯彻实施;(4)能建立和维护稳定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其他各项管理手段的正常运转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2.农业法其法律属性特征。即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兼有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多元性。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在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中,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属公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属社会法领域。从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调整对象上看,私法的调整对象为平权性质的平等经济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性质的不平等经济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性质的不对称经济关系。显然,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具有多元性。

3.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的多元性。从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上述三元法律结构来看,公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主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意思自治”为其原则;社会法调整表面平等、实质不平等的不对称关系,为矫正不对称关系的内在利益失衡,“倾斜保护”原则应运而生。

4.农业法其调整方法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方法上的多元性。私法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进行调整;公法主要依靠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社会法以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为特点。

5.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的多性。私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私人利益”;公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从上述农业法的特征来看,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应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调整,因此,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五、农业法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农村法制建设之中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为农业法所确认或体现的根本法律准则。这一概念蕴涵下列要义:其一、农业法基本原则对整个农村法制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它既是农业立法的原则,又是执行法律、进行法制治理和处理法制问题的根本准绳,即它是包括农业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农业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其二,农业法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任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它农业法主体在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中,农村经济管理机关在监督、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农业法基本原则为根本依据,严格遵守,否则,即构成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违反,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确立我国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2)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律依据;(3)农业基本政策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政策依据;(4)《农业法》颁布实施为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5)农村改革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现实客观依据。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确立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保护的原则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体产业。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基础本身是天然牢固的。恰恰相反,农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天生的弱质产业:(1)农业的自然风险无时不在;(2)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3)农村政策风险经常出现;(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共享性和见效慢的特点;(5)农业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6)农业生产的调整周期长且生产有刚性;(7)农业生产分散性,特别是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都较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的地位;(8)农民的无组织性,使得农业和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9)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例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以及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农业的上述特性的综合作用的直接结果,正如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农业无论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也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始终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切不可农业状况一有好转,就忽视和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2.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由法律来确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由法律规范来界定;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由法律定分止争;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靠法律来建构。因此,国家除制定《农业法》外,还需要尽快制定配套健全的农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没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约,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有序运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无法律环境的切实保证。

3.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商品经济积极性与尊重他们生产经营自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践已反复证明,农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定,把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制订一切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自经营自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而农民的物质利益又是同生产经营自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不尊重农民的自,也就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同样,不保护和承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也就是削弱农民的自,其结果必须会挫伤和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这也是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在现阶段,尊重和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经营自和物质利益也尤为重要,《农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农业生命的对象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根本特点,而农业生产的这一根本特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表明,它要求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时,不仅需要遵守经济规律,而且同时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同时,农业是一种资源型产业,它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比工业要大得多,珍惜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搞好资源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5.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

我国农业,除具有一般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周期性、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外,还有我国自身的一切特点,诸如人多耕地和林地少,农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地域差异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民的文化落后、技术缺乏,农业生产能力还处在不高、不稳、不平衡状态,自然灾害频繁且抗灾能力还不强等。上述这些特点,要求在发展我国农业时,必须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农林牧渔业各有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来制定农业法律法规,来解决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注意防止一刀切,脱离实际,照搬照套。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是法律服从实际情况,还是实际情况服从法律?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同时,在加强中央统一立法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作用,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合理分工,上下结合,法制统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也必须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推进和尽早实现上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管理。根据国家对农业确定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基本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在:(1)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2)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3)从生产的计划管理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4)从主要指导农林牧渔业转向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5)从依政策行政转向依法行政;(6)从只重行政执法转向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并重。版权所有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4篇

关键词:农村地区;农业经济;管理;发展

农村农业经济管理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因而做好农村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也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阶段我国农村农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影响着农村农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和解决,以保证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

1目前我国农村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管理体制跟不上农业经济发展步伐

近年来国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视不断加强,农业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使得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同时,却忽视了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的革新与完善,总体导致农业经济管理水平较低,不仅制约着农村农业经济与社会结构的优化,也难以保证利益协调与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1.2 农业经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

农村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农业经济相关的各方面内容,而现阶段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虽然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对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但还没有建立起专门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执行的监督体系,导致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中,规章制度内容与相应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实效性。

1.3 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素质能力不足

许多农业经济管理人员都存在着综合素质能力不足的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相关知识以及管理知识都有所掌握,然而多数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在知识体系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单一性,综合素质与能力相对缺乏,加之多数管理人员自我提升和完善的意识不强,导致管理工作难以与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农业经济形势相适应,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速度。

2加强农村农业经济管理,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

2.1 与时俱进,加快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完善

为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建设需求,不断创新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是必要手段,只有农业经济管理体制跟上时代以及社会的发展,才能扫清农业经济发展路上的障碍,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要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和国家也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国家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加大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开发先进的农业技术,适当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立足现状,完善农业经济管理的体制,指导农业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2.2 加强监管,保证农业经济管理规范到位

为了保证农业经管理工作的切实规范落实,还需要尽快建立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形势与管理需求相适应的配套监管体系,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的监督与管理,在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利益分配不均,管理不规范,以及违规操作的行为,予以查处并及时纠正,要严格监督农业经管理工作中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农业经济管理中各类不规范问题对农业经济发展造成阻碍。

2.3 以学促管,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加快完善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等多方面的资源和渠道,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专业人才教育与培养,高校方面主要是开设农业经济管理相关专业,通过系统教育培养专业人才;社会方面,可以借助社会教育机构提供成人教育资源与课程,既可以作为人才自学的途径,也可以作为现有队伍成员再教育的有效措施,兼顾农业经济与管理两方面的重要内容,打造一支由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组成的优秀工作队伍,为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力量,以科学完善的教育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

3总结

本文对我国农村农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分析,从几个不同的角度着手,就当前形势下加强我国农村农业经济管理,促进农业经济良好发展的策略进行了探究,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为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帮助,进而为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5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者;管理体制;管理方法

1 新农村建设下农业经济发展管理中的缺陷

1.1 忽视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者的培养

目前许多农业经济管理者的思想都思想落后,没有跟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能与基本素养人员的结构单一。首先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经济管理人员来参与,但是农村人才相对较缺乏,许多管理人员对电脑不熟悉,导致管理的效率始终底下。其次许多农业经济管理这没有清楚的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过程中执行的力度过小,对于国家和政府所提出的各项政策都没有进行彻底的执行与贯彻,更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对新政策的福利更无法高效利用,无法研究出基于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情况的新颖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缺乏工作激情,被动进行农业管理,以至于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进度缓慢,跟不上应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这不仅仅阻碍了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对提高当地农业经济管理水平更是一种枷锁。

1.2 忽略了加强农业经济管理的必要性

农业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十分重要。但是部分农业经济领导人员缺乏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认为该项工作只是单纯的进行管理,没有从实际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致使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缺乏发展动力。首先体现在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漏洞较多,并且部分贫困地区经济体制与经济观念无法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导致整个农业经济管理制度无法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有序发展。第二是经济管理模式相对之后。由于受到农村发展水平的限制,其经济管理模式大都以人工、手工的方式进行,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不断传入农村,但是其普及力度始终不够,使得经济管理模式难以创新。

2 农业经济管理的方针

2.1 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人才的匮乏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新农村建设更是不能离开高素质的、专业的人才因此,我们可以引进或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强化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更新科学有效的管理理念,并根据每个人的自身能力进行针对性辅导,使其成为具备农业经济管理高水平的人才,发挥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农业经济得到有序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积极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政治素养,提升管理人员的知识能力与管理能力,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定期培训与教育、开展管理人员考核等,对新老财务工作者进行现代化的专业培训,除了基础性的财务管理课程外,还应开设计算机班,使得每个工作者不但具备专业知识,还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保证每个财务管理者都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证,整体提升经济管理专业队伍的水平。

2.2 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农业经济管理活动的基础,尤其在新农村建设之中,只有保证管理体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才能真正推进经济发展与进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需要将农业经济作为发展中心,并积极转变管理模式,加强对农业经济体制的改革,实现农业经济制度的创新发展,构建其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要强化农业经济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力度。首先,应针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对、私自敛财等现象予以严惩;其次,做好科学和合理的规划,在发展农业经济时,不但需要改革创新,还必须符合当地发展实际,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从实际出发,使用有效的科技方法,做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农业市场运行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强化科技管理服务体系的构建。同时要注意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相关的农业专家,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利用走访基层,真心听人民的意见,制定出适应农村生产和发展的相关方案,同时必须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让百姓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同时带领人们富裕起来。

2.3 创新管理方法

要想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必须要创新管理方法,首先要注意城乡循环的流通接触,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有必要强化城乡的联系,让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在现在这个阶段,中国城乡之间的联系还是生产要素间的联系,城市工业化是农产品加工的主要环节,农产品是工业的基础。今后的城乡联系势必会增多,因此,提高生产要素的循环、流通是农业经济管理应该重点研究的内容。其次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还应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使之能够熟悉并掌握如何操作电子商务,邀请专业的电商专家开设专业化培训班,现场模拟生活中逛淘宝、天猫、京东,及时将农产品放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新型的农业经济营销模式,使得农业经济快速发展,销售模式变得更便利、简单。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农业科技系统,在农村市场推广金融信贷服务,互联网技术,进行就业的指导和培训等等,帮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为广大农民开源节流,拓宽农民收入的渠道。

2.4 重视科学的作用

显而易见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在发展农业经济产业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科技的推广和运用,加强对整体的农业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布局等进行指导,在21世纪,大型的机械化播种收割设备已经普遍在全国农村使用,农业的生产迈向了多样化,这些都需要大量拥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作为支撑,因此管理人员除了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之外,还要注意积极开办技术培训课程,就生产技术常识等等对基层的农民进行培训,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实行对于农业经济的科学管理,而且还可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降低劳动强度,减少劳动力成本,提高单产质量,增加农业经济收益。这样的管理人员才能真正起到头的作用,才能真正管理好农村经济。

结束语

综上所诉,新时期加强农业经济的管理,应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强化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完善,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经济管理团队,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新平台,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与现代化,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打造地区专属的特色农业经济运作模式等等,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高效性与实效性,顺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对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6篇

关键词:农业经济;现状;问题;发展趋势

1太和县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太

和县是一个较典型的农业经济大县,全县农村人口在157.9万,年增长1%左右,可耕地12万hm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9.2亿元,年增长3.7%以上。粮食总产103.6万t,年增长0.5%以上。肉类总产量9.96万t以上,年增长2.1%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8元,年增长8.7%以上。全县拥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3家,总面积0.112万hm2,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3856家,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6家。

2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经济管理模式、方法上存在着诸多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必须进一步研究,加以解决,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来解决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2.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无法紧跟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节奏,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及时改革和更新,导致了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与国经济体制不相符,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更好发展。亟待相关单位制定一套系统科学的适应现代农业的方案,以便更好地推进农业经济良性发展。

2.2相关管理人员认识不足

为更好地发展我国的农业,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但有些农业管理人员固守着传统的管理理念,不接受和尝试新的管理方式,不与时俱进,在处理一些相关事务过程中,执行力相对低下,使得管理效果不够理想。另外,管理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缺乏专业的培训,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对农业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对相关管理的重视程度。

3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

3.1构建新型的农产品销售体系

为帮助农民更好地进行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在农业经济管理中需要构建一个新型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实现营销主体的规模化、组织化,交易方式的现代化,批发市场的功能齐全化,物流配送系统的高效化,以连锁超市为主体的销售常态化。

3.2加大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为适应时代的潮流,应努力实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逐渐将信息化技术渗透到农业经济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各种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大力提高农业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培育优秀的人才投入到信息化技术生产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意识,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规范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向农民反应市场运行情况,促进农业稳定持续高速发展。

3.3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的组织,合作社的成立节省了农业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民市场谈判地位及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更好地进行农业经济管理,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相应的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人力因素、制度因素、物质因素、商誉因素等关系到合作社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商誉因素与物质因素影响显著。要打好信誉战,创名优产品,做强品牌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合作社的盈余,除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根据合作社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实行按股分红与按交易分红相结合,要做到让每户农户满意。对农民合作社的物质资源进行适当增加,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盈利能力及自身的服务能力。

3.4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体制

管理思维要与时俱进,改变以往落后的管理理念,树立正确的农业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管理意识,消除管理体制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实行规范化管理,定期进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克服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障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适应时展需求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加大对农业经济的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保护制度,推动农业经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体系,促进农业经济管理的进步与发展。

3.5实行农业经济产业化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7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农业经济管理;信息网络;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和市场化成为了现代农业的主要特点。农业是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产业。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可以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的生产效率。对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探究,可以为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一、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对高科技人才有着较强的依赖性。信息化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已经成为了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对此问题。农业教育水平的提升和信息化农业发展体系的构建,可以有效促进农民群众自身素质的提升。信息化农业教育体系与农业生产活动之间的结合,可以让农业产业的生产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二)农业生产要素信息化。农业生产与农业生产要素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空气、水分、光照等自然资源和肥料中含有的营养要素等因素是农业生产要素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要素的信息化,是人们在对农业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进行关注的基础上,对信息技术进行应用的过程。农业生产要素的信息化,可对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创新。(三)农业市场的信息化。农业市场的信息化是农业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素。信息化的农业市场体系构建,可以让农户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的最新信息,以便通过从市场的不同需求入手调整农业种植种类的方式避免农产品滞销问题。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程序优化过程中的应用,可以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

二、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可以让信息服务体制得到完善。信息化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可以为农户通过与农产品企业之间的合作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体系在农业经济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可以让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市场得到拓展,进而为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提供帮助。(二)促进农业经济的转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农业经历了由资源型发展模式向知识型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在一些先进理论应用于农业生产以后,人们可以借助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优化。现阶段传统农业依然在我国的农业体系中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对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进行发挥,可以为我国农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三)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市场信息的滞后性是传统农业经营方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场信息的滞后性所带来的农产品滞销问题会给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从我国农业生产现状来看,农产品滞销问题的出现,往往给农民群众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拉斯不利的影响,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种植体系,可以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四)有助于农业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导力量。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要求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农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借助不同渠道对农民进行农业教育,可以让他们对信息化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进行了解,以便在利用实际经验开展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从我国农业的发展现状来看,人才资源在农业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体系的发展。

三、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措施

(一)对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进行发挥。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将农业信息化建设问题列为农村工作中的一大重要问题。在事关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相关行业领域的规划、分工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将专业人才安排到每一个环节之内,继而在提升工作效率的技术上,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体系的信息化建设。针对农村信息化管理机制建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政府部门在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也需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以避免腐败问题和浪费问题的出现。在信息化农业经济管理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政府部门也需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的方式,吸引个人、集体或企业参与到信息化农业产业发展体系的建构过程之中。利用信息化农业经济管理体系建设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可以让信息化农业管理体系的人才需求得到满足,对此政府部门需要对大学生赴农村参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福利保障机制进行完善,以便让大学毕业生参与农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进行充分调动。(二)对农业信息数据库进行完善。农业产业是社会发展稳定的保障因素。在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农业经济管理体系以后,相关部门也需要对农业信息数据库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构,要求相关部门对各种资源条件进行综合利用,并要对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前沿动态进行关注。从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看来看,我国需要构建一种以县、乡等行政单位为依托的信息数据库。在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构过程中,有关部门急需要对国家调配的农业管理专项基金进行积极利用,又需要对农业信息数据库建设所需的人才体系进行充实。地理信息技术和全球定位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在农业信息数据库投入应用以后,农业部门可以从农作物种植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入手,为农户提供科学化的指导,也可以借助信息数据库降低农户因自然灾害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为了对信息数据库进行规范,有关部门在农业信息数据库的构建过程中,也需要对原始材料进行合理录入。(三)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管理目标也已经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多角度化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行完善的有效措施。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借助宏观手段和微观手段为农村地区所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也需要对农村地区自主开展经济建设的能力进行强化。全方位化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可以让现代信息技术成为农业部门创新农业信息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空间的工具。信息网络与传统媒体之间的融合,也可以为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供支持。现阶段互联网技术并没有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广泛普及。对传统媒体在农村地区的作用进行有效发挥,可以让信息化农业经济管理体系的实效性得到强化。农业信息手机短信平台的构建,就是信息网络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一种有效措施。利用手机短信这一信息传输渠道向广大农民发送农业信息,可以让农民对国家最新出台的农业管理政策、农业经济信息进行及时了解,进而为各项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四)对农业信息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提升。在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农业经济管理以后,农业信息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农民信息技能的提升问题也成为相关部门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对农业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技术使用情况进行关注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可以借助多样化的培训活动提升农业信息的应用水平。为了让农业信息的作用在农业生产领域得到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也可以借助远程教育体系和岗前培训机制对农业信息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强化。对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化信息化团队的作用进行发挥,也可以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之间的融合提供支持。

四、结论

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建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农业信息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可以让信息化技术更好地应用于农业经济管理体系之中。为促进农业经济管理体系的完善,政府部门也需要在农业领域积极发挥自身职能。

参考文献:

[1]王树珊.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7,(03):100.

农业经济管理系第8篇

关键词 职业能力;人才培养;农业经济管理;经济转型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26-0021-04

建国以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专业人才主要分布在农业经济相关的各个领域,为国家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政策出台以及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2]。改革开放初期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社会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普遍紧缺,虽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单一、课程设置也趋同,但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招生、就业和学科发展的影响还不突出[3][4]。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经济形势的巨大转型和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数量的大幅度减少,导致各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招生缩减和就业难等问题日益突出[5]。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衔接较差,不能直接满足岗位需要,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不足。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根据农业经济转型的特点培养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是一专多能或者多专多能的人才,不仅具备丰富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多学科的专业技能知识,这类人才不仅“好提拔、好就业、好使用”,而且能够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全产业链经营管理提供服务[6]。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社会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岗位需求的转变,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该如何转变以适应和服务于这个转型,并确定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重点思考解决的前置性问题。

一、农业经济转型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一)农业经济向专业化、多元化和全产业链模式转型,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多元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随着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由单一的追求产量目标转变为质量、数量和综合效益的协同多目标,农业产业的发展也逐渐由过度分割的分段式农业向全产业复合型农业产业转型。这种转变一方面把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经营农户有效衔接起来,将小农户通过产业化模式联合起来融进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另一方面,这种转变将农业产业链条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形成了“六次产业”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由传统的原料供应部门向工业加工、环保、旅游、休闲等领域拓展,一、二和三产业的界限日益模糊。这就要求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工业、旅游等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培养多元化复合型专业人才,使之具备全产业链经营与管理知识以及交叉学科知识和职业能力。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转型,需要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复合型技能人才,这已经成为转型时期推进农业经济学科发展的根本要求。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工农关系的转化,农业经营发展需要培养新型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农业是工作辛苦程度高、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却较低的行业。在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实施细碎化的均分耕地资源的配置方式,进一步使农业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所以,农业领域很难吸引到专业人才。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日益缺乏,谁来种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吸引新型职业化经营主体成为“职业农民”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而职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链管理者必然成为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提升的重要基础。这种转变既要求农业经济发展由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共同参与,同时需要以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来共同推进农业经济的协同发展[7]。与此相适应,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要求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职业能力、农业资源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应对市场风险能力都要高于传统的小农户,使其能够在复杂交错的经营环境中获得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培养新型职业能力人才就是要培养其成为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致富的带头人、领路人,带领专业的“职业农民”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和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建民族品牌,打造和推动农业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全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渐萎缩、非农化趋势明显

这一问题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转型需要。首先,从农业院校农业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看,非农化趋势突出,工商管理、会计学等非农专业迅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农林经济管理学院中专业招生人数日渐萎缩。其次,从课程设计上看,一些反映农业经济特色的课程逐渐消失。例如,一些传统农业特色的反映交叉农学知识的课程,植物学、畜牧学、林学等课程已经被排除在一些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中。农产品贸易、农业推广、农村金融等农业经济管理特色专业课程,在一些农业经济管理学校的课程体系中被削减课时甚至多年未开课。再从学生就业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90%都去了与农业有关的行业或部门。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进入农口工作的学生不到总数的10%。这导致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趋萎缩,特色和优势逐渐丧失。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服务于农业的技能不断被弱化,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农业经济与其他学科融合较差

农业经济转型发展越来越突出交叉学科融合与创新,这些新变化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经济转型和产业延展要求人才的培养需要具备交叉的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需要交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教育平台。但是,传统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单一、专业面窄,社会实践缺乏,不利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能力培养。随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向非农倾向发展,进一步导致了学生务农、亲农、服务农业经济的意识淡薄,能力弱化。培养的人才只懂基本的企业会计知识、企业管理原理等通识知识,缺乏农业特色和服务转型农业经济发展的职业能力培养,导致其在职场竞争中缺乏特色和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经营和管理的需要。

(三)传统培养方式和教学模式单一

首先,从当前农业经济课程设置上看,缺乏应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系统设计,尤其缺少与企业互动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不具备独立的顶岗实习能力,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积累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再加之一些教师常年“足不出户”搞教学,而目前教科书更新速度较慢,教材上的农业经济知识落后于实践的问题突出,其培养的学生能力必然远落后于转型经济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也是很多学生感觉部分课堂知识“学无所用”的原因所在。从授课方式看,目前普通高校仍以传统的农业经济理论讲授为主,缺乏多学科综合知识的串联讲授,主要侧重于对书本知识的掌握,没能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但面对转型时期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很难在书本上找到现成的标准答案。这些新知识难以通过传统的教学方式反映,需要紧密结合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和规律的追踪研究、总结和报告,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深入相关企业及部门进行实践,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提升综合技能,形成与农业经济岗位可以对接的职业能力。

三、职业能力导向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模块化培养体系设计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载体是综合性的职业行动,区别于通识教育、职业培训[8][9]。应对农业经济转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在兼顾高等院校优势和特色基础上,重点融合和互动教学模式改革,培养目标既要强调厚基础、宽专业,同时要突出强调农业特色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按照模块化设计人才培养模式。

(一)形成职业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块

从高校学生培养的学历层次看,本科生为主的金字塔结构已经被打破。近年来,本科生规模缩小、硕士研究生规模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基本稳定,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员结构呈现梭型的特点。本科招生规模严重缩减已经成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为适应农业经济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现实,高校学生的培养需要按照层次结构、按照“精专深”原则培养,重点拓展职业能力培训。其中,本科层面人才培养突出“精”度,重点在于突出对小规模本科学生核心基础职业能力的培养,抓住核心精品课程内容的传授和基础技能的培养,按照精品思维打造基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硕士层面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专”度。在突出相关方向的广度知识基础上,需要加强硕士生研究方向农业以及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专业化的学习,保障其在实践中能够独立解决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博士层面则要有“深”度,这一层面需要掌握较为精深的复合专业知识,能够独立、系统、开创性地运用多学科交叉知识解决复杂、关键性问题,并形成开创和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潜在能力。

(二)搭建职业能力导向的交叉型课程体系模块

需要按照农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发挥农业院校学科特色优势,搭建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目前,农业院校学科专业主要按照文科、理科和工程类设计,形成了农学特色专业、畜牧兽医特色专业、食品科学特色专业等优势学科。这种割裂虽然有利于培养专业人才,但是不利于培养适应性强、就业面广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打破这种割裂的学科分界,以农业经济管理核心课程为基础,整合全校其他学科核心课程优势,将优势学科资源按照专业需要设置为集群优势平台,并按照卓越式或者精英式教育模式重点培养,架构培养方案与岗位职业能力之间的桥梁。例如,农业食品经济专业方向,重点培养方案以农业经济管理系核心专业为基础,实现农学系、动物科学系、食品工程系等学科核心课程交叉融合,并采取小班授课和专题授课方式,从食品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进行相关课程的系统设计,搭建集群式核心课程体系平台和配置师资力量供学员选择。在学分设置上,除了通识课程、经济理论等基础课程外,还需要增设必修的农学类核心课程、畜牧类核心课程和食品工程类核心课程,满足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就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

(三)建立职业能力导向的翻转式教学模块

大部分学生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动手操作能力强,对感兴趣的事物能够激发积极性和投入精力,为此,需要采用灵活生动的教学模式“激活”学生的热情。教师要革新教学模式,加强教师与学生互动设计。课堂改革就是要告别“课堂干讲”“布置作业”“课后练习”的传统三部曲,需要教师的课堂角色发生转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教师的责任在于理解学生的问题并引导学生运用知识。学生在课前领取任务,自主学习并完成项目任务,通过师生互动、理论与实践互动实现信息知识的综合、凝练与传递。将课堂和实践场地变成教师与学生互动场所,包括知识运用、答疑解惑、总结提升。

(四)完善职业能力导向的实践能力培养模块

要走出课堂、走进生产一线,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互动。生产实践环节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与就业岗位对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教师和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要通过走进生产一线,直面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促进学生消化吸收理论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互动增加学生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直面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其中,农业经济的经营者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主体之一,包括专业农户、农业企业人员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这一部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侧重多学科核心知识的专题讲解,需要根据经营者面临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培训。其次是农业经济管理者,主要是省、县、镇(乡)村等各级农业经营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服务人员,主要针对农业经济政策、农业全产业链管理核心专业知识和核心技术进行专题讲解。第三,农业经济研究者和从事农业经济职业教育的人员。这一层面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经济前沿理论、方法和交叉学科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系统培训,使之成为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主体,既要侧重学员对前沿理论和知识跟进学习,也要加强这类学生的交叉学科知识的补充学习,提升其研究和指导生产实践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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